109年7月3日
方法1、 民眾可到社福團體經營之實體場所消費, 並以紙本券支付 方法2、 民眾可以將紙本券郵寄(親送)捐贈給社 福團體 ※振興三倍券視同現金 ※社福團體需開立捐款收據給捐贈人
綁定數位消費工具時,請選擇愛心捐款,並輸入社福團 體愛心碼/捐贈碼;政府將於民眾消費滿3,000元後,把 回饋的2,000元撥付給該愛心碼/捐贈碼之社福團體。
為鼓勵民眾到社福團體的實體場所消費,振興三倍券 不適用線上捐款,也不適用社福團體的線上購物網。
於 109 年 7 月 23 日 起 , 至 經濟部委由之金融機構 (郵局及銀行)兌換現金 或存入金融帳戶。
每月底由經濟部統計符合規定的捐贈名 單,確認後就會撥付到社福團體捐贈碼 所綁定的金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