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修法
勞工權益 向前進
1 今年1月1日,雖已實施法定工時每週
落實 週休二日
40小時,但實務上,仍有每週正常 40工時的勞工,卻被安排於6個工作 天上班的現象,尚未能落實週休二日 的目標。所以,本次修法明定每7天 中至少應有2日的休息,其中1天為例 假,另1天為休息日,務實地讓勞工
1
2
可以確定享有每週兩天之休息,也讓 有經濟需求的勞工可以同意在休息日 加班,積極落實週休二日的美意。
2 在落實週休二日的目標下,配套採取
提高 休息日加班費
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標準,相較 以往最高可達2.7倍,並將休息日出 勤時數,納入加班工時總數每月46小 時計算,促使雇主要求勞工休息日出 勤時,需更為審慎,落實休息日應使
2.7倍
勞工休息為原則,工作為例外,以避 免過勞,確保勞工權益。
3 全國國定假日一致,不僅具有凝聚全
全國 國定假日一致
體國人情感的深刻意義,也可以讓勞 工的工作時間與家庭生活,能夠順暢 而一致,好讓全家人一起安排假期。
4 臺灣多數勞工在中小企業工作,而中小企業
增加 特休的天數
平均存續期間較短,尤其是私人企業勞工流 動性高,平均工作年資未滿5年的人約佔50 %,這次修法給予工作滿6個月的資淺勞 工,特休假3日,年資2年以上、3年未滿 者,由現行之7日提高為10日;3年以上5年 未滿者,由現行之10日增為14日;這是看得 到、也用得到的休假。同時,工作年資滿5 年的人也適度增加,讓資深勞工同樣受到保 障。如果特休假未休完,雇主需給付工資, 也可減少所謂「看得到吃不到」之疑慮。
5 為了讓各項勞動法令,能夠確實在實
提高罰則 並加強勞檢
務上執行,我們設有1995檢舉專 線,讓勞工能夠快速通報。這次修法 也加重違規罰則,將罰鍰金額上限提 高為100萬元,並且主管機關可依事 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 罰鍰上限至原最高額二分之一之規定 (150萬元),以期有效嚇阻大企業違 規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