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魏徵 褚�亮 虞世南 蕭德言 編 馬來西亞中華文化教育中心精選 翻 ‧譯
第� 二� �冊
致讀者 尊敬的諸位讀者:
大家好!在諸位師長善友的關懷指導下,在編輯組成員的共同努力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第二冊》終於問世。由於我們德行、學識有限 ��������������������� ,� 錯誤之 �� 處 在 所 難 免 , 我們 將 聽 取 各 方 意 見 , 不 斷 修 改 。由於 本 書 會 不 定 期 更 新 版
致讀者
中心網址:
二
馬來西亞中華文化教育中心《群書治要三六
二
www.mchunghua.org
》編輯小組 敬呈 ○ 一三年四月二日 ○
本,如欲流通此書,請及時關注敝中心網站的最新版本。衷心感恩您!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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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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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書治要》序
����� 《群書治要� 》是唐太宗李世民(� ��������西 � 元五九九 ����年 � —— 六四九年)於 貞 觀 初 年 下 令 編 輯 。太宗 十 六 歲 隨 父 從 軍 , 起 義 平 定 動 亂 的 社 會 , 戎
馬 倥 傯 十 餘 年 。二 十 七 歲 即 帝 位 後 , 偃 武 修 文 , 特 別 留 心 於 治 平 之 道 , 休 生 養 民。
太宗英 ���武 �� 善辯 �, � 遺憾早 ���年 ������� 從 軍 , 讀 書 不 多。鑑於前隋滅亡之失 ����������, �
深知創業不易,守成維艱,在位期間,鼓勵群臣進諫,批評其決策過
失。 令 諫 官 魏 徵 及 虞 世 南 等 , 整 理 歷 代 帝 王 治 國 資 政 史 料 , 擷 取 六
經、四史、諸子百家中,有關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精要,匯
編成書。上始五帝,下迄晉代,自一萬四千多部、八萬九千多卷古籍 中,博采典籍六十五種,共五十餘萬言。
二
《群書治要》序
������ 書成,如魏徵� 於序 � ��� 文中所� 說� ,� 實為 一 部 「 用 之 當 今 , 足 以 鑒 覽 前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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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群書治要》序
——
曰 ��� : �� 「臨� 民� 以� 主� 敬為 本 」 ; ��� �� 「誠� 與 ���� 敬,千古� 相� 傳� 之學 � ��� ,不越� 乎 �� 此」� �。
學習關鍵,端在「誠敬」二字。《曲禮》曰:「毋不敬。」前清康熙
信 。 聖 賢 傳 統 文 化 實為 一 切眾 生 自 性 流 露 , 超 越 時 空 , 亙 古 彌 新 。
定和平。最極關鍵者,即國人本身,必須真正認識傳統文化,斷疑啟
版為 底 本 影 印 出 版 。二 ○ 一 ○ 年歲末,淨空幸得此書,反覆翻閱,歡 喜 無 量 , 深 刻 體 會 古 聖 先 賢 之 文 化 教 育 , 的 能為 全 世 界 帶 來 永 恆 之 安
一三三 ○ 年)日本僧人手寫《群書治要》的全帙。並於清乾隆六十 年,由日人送回中國本土。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和臺灣分別以此
亦 不 見 記 載 。 所 幸 者 , 日 本 金 澤 文 庫 藏 有 鐮 倉 時 代 ( 一 一 九二
然因 ��當 ���� 時中國雕 �版 � 印刷尚未發達 ������, ��� 此 書 至宋 ��初 � 已失 ��傳 ��� ,《宋 �史 �》 �
知 , 貞 觀 之 治 的 太 平 盛 況 , 此 書 貢 獻 大 矣 ! 誠為 從 政 者 必 讀 之 寶 典 。
日 日 手 不 釋 卷 。 曰 : 「 使 我 稽 古 臨 事 不 惑 者 , 卿 等 力 也 」 。由是 而
古 ; 傳 之 來 葉 , 可 以 貽 厥 孫 謀 」 的 治 世 寶 典 。太宗 喜 其 廣 博 而 切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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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子 曰 : 「 敬 勝 百 邪 。 」 說 明 修 身 進 德、 利 世 濟 民 , 唯 「 誠 敬 」 二
字,方能圓成。若對古聖先王之教育毫無誠敬,縱遍覽群籍,亦難獲
� 過� 去 �� 孫中� 山 �� 先生� 於� 三� 民主 �� 義� 講演 �� 中� (民族主 ���� 義� 第� 四� 講� )� 曾云 �� :
實益。孔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是也。
「 歐 洲 的 科 學發達、 物 質 文 明 的 進 步 , 不 過 是 近 來 二 百 多 年 的 事 。講
到 政 治 哲 學 的 真 諦 , 歐 洲 人 還 要 求 之於 中 國 。 諸 君 都 知 道 世 界 上 學問
最 好 的 是德 國 , 但 是 現 在 德 國 研 究 學問 的 人 , 還 要 研 究 中 國 的 哲 學 , 甚 至於 研 究 印 度 的 佛 理 , 去 補 救 他 們 科 學之 偏 。 」
英 �人 �湯 �恩 �比 �博 �士 �更 �云 �: ��� 「欲解 �決 �二 �十 �� 一 世紀 ��的 ��� 社 會 問題 ��, �� 唯有 �孔 �
孟 學說與 大 乘 佛 法 。 」 靜 觀 今 日 世 界 亂 象 紛 呈 , 欲 救 世 界 、 救 中 國 ,
唯有中國傳統文化教育能辦到。老祖宗留傳至今的治國智慧、理念、
方法、經驗與成效,均是歷經千萬年考驗所累積的寶藏結晶。《群書
二
《群書治要》序
治 要 》至 珍 至 貴 ! 果 能 深 解 落 實 , 天 下 太 平 , 個 人 幸 福 , 自 然 可 得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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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群書治要》序
淨空 � �二 �
一 ○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香江 ○
初 仁 者 囑 余為 序 , 謹 以 此 數 語 , 表 隨 喜 讚 嘆 之 意 。
會、大同之治的世界指日可待。欣見《群書治要》重新出版在即,閻
套,擬贈兩岸三地暨世界各國、各黨、各級領導共同學習,則和諧社
要 》之 重 現 , 實有 其 神 聖 使 命 , 歡 喜 委 託 世 界 書 局 重 新 影 印 出 版 一 萬
背道而行者,則不免自招災殃,禍患無窮。淨空深知今日《群書治
()
《群書治要三六
》系列序 ○
《群書治要》乃集中國古聖先王修齊治平之智慧、方法、經驗、
效果,是為大成,亦是歷經千萬年考驗所積累下來的文化結晶。這部
寶 典 既 能 幫 助 唐太宗 開 創 「 貞 觀 之 治 」 , 奠 定 大 唐 三 百 年 盛 世 的 基
礎 , 也 必 能 為 當 今 各 階 層 領 導 者 , 提 供 珍 貴 借 鑑。 不 僅 如 此 , 對 於 不
同領域、不同身分的社會大眾,此書亦如同智慧源泉般,能使身心安 樂、家庭幸福、事業永續。
本中心導師釋淨空老教授,念念不忘中華文化的承傳,二 ○ 一 ○ 年底,幸蒙祖宗庇佑,這套寶典最終送到了老教授手中。老人家深知
此 書 是解 決 當 今 社 會 問題 的 一 劑 良 方 , 歡 喜 不 已 , 立 即 委 託 世 界 書 局
翻 印 流 通 。 導 師 在 馬 來 西 亞 拜 訪 納 吉 首 相與 馬 哈 迪 前 首 相 時 , 簡 略 的
二
《群書治要三六O》系列序
介紹了《群書治要》內容,兩位長者當時便迫切的表示想看到英文譯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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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群書治要三 �� 六
《群書治要三六O》系列序
》的編譯工作剛開展,隨即得到了中國大陸、 ○
全書的精神,能有所幫助。
的相關要點作為細目。希望本書的綱目,對於讀者領納《群書治要》
心編譯之《群書治要三 �� 六 ○ 》,將整套書概括為六條大綱:君道、臣 術 、 貴 德、 為 政 、 敬 慎 、 明 辨 。 每 條 大 綱 下 , 又 歸 納 了 《 治 要 》 論 述
將 《 周 易 》、 《 史 記 》、 《 六 韜 》 等 經 史 子 的 書 目 , 逐 次 排 列 。 本 中
《治要》取材於經、史、子,共計六十六部,五十卷。其目錄是
整個世界和平做出最大的貢獻。
各種不同國家的文字、語言在全世界流通。導師認為,這是中國對於
給 了 本 中 心 , 這 就 是 中 心 編 輯 《 群 書 治 要 �� 三六 ○ 》的緣起。導師預計 在若干年間,每年從《群書治要》當中選取三百六十條原文,並譯成
成白話文並翻譯成各國文字,方便大眾每天閱讀。導師將這個任務交
本。導師由此想到,可從《群書治要》中節錄,選成三百六十條,譯
()
港台地區及馬來西亞本地許多仁人志士的協助,在此一併致上真誠的
由於 中 心 編 輯 小 組 的 德行、學識有限 , 本 書 肯 定 有 許 多 疏 漏 之
謝意!
處,懇請諸位仁者不吝賜教指正。衷心祝福大眾在古聖先賢智慧的引
領下,身心和諧、家庭和樂、事業和順,並希望本書能幫助社會化解
《群書治要三六O》系列序
二
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
馬來西亞中華文化教育中心 謹識
衝 突 、 消 弭 對 立 , 走 向 安 定 、 幸 福 、 美 滿 、 和 平 的 大 同 世 界 。 讓 我們
二
攜手並進,共創和諧!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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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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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書治要三六 一、原文
》說明 ○
魏 徵 等 唐 初 大 臣 輯 錄 《 群 書 治 要 》( 以 下 簡 稱 《 治 要 》 ) 所 依 據
的 六 十 六 部 原 著 , 均 為 貞 觀 以 前 的 古 籍 經 典 , 這 些 古 籍 經 典 在 唐之 後
的 千 餘 年 , 經 過 官 方 學 者 的 多 次 點 校 、 勘 誤、 整 理 , 與 當 今 出 版 的 相
應 典 籍 存 有 差 異 。比 如 《 論 語 》 中 , 現 今 眾 所 周 知 的 「 三 人 行 , 必 有
我師焉」一句,《治要》輯錄的《論語》則是「我三人行,必得我師
焉」。這是《治要》值得重視的又一文化價值,它保留了唐初古籍善 本的原貌。
《 治 要 》 一 書 現 存 原 版 , 有 公 元 十 三 世紀 日 本 鐮 倉 幕 府 第五 代 將
軍北條實時(亦稱金澤實時)藏於其金澤文庫的抄本,簡稱「金澤文
二
《群書治要三六O》說明
庫本」;日本元和二年(西元一六一六年)銅活字印本駿河版,簡稱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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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群書治要三六O》說明
一〇
公。選賢與能。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幼有
其 要 。 如 對 《 禮 運 大 同 篇 》 , 本 書 濃 縮 為 : 「 大 道 之行 也 , 天 下 為
《治要》對六十六種典籍的採錄,並非僅以刪節處理,而是摘錄
校勘文字,同時也參考了商務本所作的校勘。
本中心選編《群書治要三六 ○ 》所摘錄的三百六十條經句,全部 依照《治要》原文,同時抄錄其中的小註,並抄錄了天明本頁眉處的
至今,已缺卷四春秋左氏傳上、卷十三漢書一、卷二十漢書八。
論》的最後兩段,故《治要》採納的典籍實為六十六部。而全書流傳
四 十 六 另 有 《 時 務 論 》 一 篇 , 內 容 則 是元 和 、 天 明 本 卷 四 十 八 《 體
本 」 。元 和 、 天 明 本 目 錄 中 , 共 計 六 十 五 部 典 籍 , 而 金 澤 文 庫 本 卷
商務印書館曾經在日本天明本的基礎上校勘重排出版,簡稱「商務
(西元一七八六年)告成,重印流通,簡稱「天明本」;民國年間,
「元和本」;日本天明元年(西元一七八一年)起校勘,天明六年
()
所 長 , 鰥 寡 孤 獨 廢 疾 者 , 皆 有 所 養 。是 故 謀 閉 而 不 興 , 盜 竊 亂 賊 而 不
作 。是 謂 大 同 。 」 若 讀 者 欲 深 入 了 解 六 十 六 部 典 籍 , 仍 需 閱 讀 典 籍 全 文。
二、字體、字形
本書採用的是正體漢字。對原文中的混刻字,如:已己巳、曰日
等,一律依據文意改正,不出校記。而原文中的異體字,除人名、地
名外,基本皆本著從眾從俗的原則,替換為現代常用字。少數通用
字,也改為現代常用字。現將改動的字例示如下(以下括號內的字摘 自天明本原文,括號前的字是本書用字):
為 (為) 眾 (衆) 群(羣) 鄰(隣) 教(敎)
清(淸) 即(卽) 偽 (僞) 慎 (愼) 舉(擧)
二
《群書治要三六O》說明
一一
真 (眞) 鬥 (鬭 ) 跡(迹) 既(旣) 恥(耻)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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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群書治要三六○》說明
一二
在註釋中重複列出。譯文則採用直譯與意譯相結合的方式。譯完若覺
本 書 註 釋 力 求 簡 而 精 。 若 小 註 對 原 文 字 詞 已有 闡 釋 , 原 則 上 就 不
四、註釋、翻譯原則
務本或所引典籍的通行讀本進行斷句,全書均採用現行標點符號。
用 「 、 」 作 為標 誌 。 本 書 斷 句 以 天 明 本 為主 要 參 考 , 個 別 地 方 依 照 商
金 澤 文 庫 本 、元 和 本 《 群 書 治 要 》 無 斷 句 , 天 明 本 的 斷 句 , 全 部
三、標點
吝(恡) 嶄 (嶃 ) 銜 (衘 ) 奸(姦) 蒞(莅、涖)
褒(襃) 況(况) 棄(弃) 劍(劒) 慚(慙)
遍(徧) 乃(廼) 並 (幷 ) 餒(餧) 別 (别 )
災(灾) 污(汚) 睹(覩) 眥(眦) 嘗(甞)
()
仍欠圓滿,則在譯文後稍加發揮,以便讀者更深入的領納先賢精神。
五、排版說明
本書分原文、註釋、白話三部分。《治要》原文中的小註,仍以
雙行夾註方式呈現;天明本頁眉處的校勘文字,現改放入原文中,亦
二
《群書治要三六○》說明
二
一三
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
馬來西亞中華文化教育中心 謹識
以 雙 行 夾 註 方 式 呈 現 ,為 示 區 別 , 校 勘 文 字 用 括 號 加 以 標 明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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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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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錄
一 .......................................................
目
《 群 書 治 要 》序
《群書治要三六
》� 系� 列� �序 ......................................... 五 ○ 》說 明 ............................................ 九 ○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丙、懲忿
乙、勤儉
甲、戒貪
八 .......................................................
七 .......................................................
五 .......................................................
一 .......................................................
一 .............................................................
丁、遷善
九 .......................................................
一、修身
戊、改過
一 ...........................................................
一五
二、 敦 親
目錄
一三 ........................................................... 二
三、反身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
二
目錄
一六
二一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四、尊賢
二六 ...........................................................
三六 ........................................................
二、 盡 忠
一、立節
五五 ...........................................................
五二 ...........................................................
四九 ...........................................................
四一 ...........................................................
三、勸諫
五七 ...........................................................
三、仁義
二、 孝 悌
一 、尚 道
七八 ...........................................................
七三 ...........................................................
六三 ...........................................................
參、貴德
四、舉賢
貳、臣術
七、審斷
六、杜讒邪
五、 納 諫
()
九、 交 友
八、謹慎
七、謙虛
六、度量
五、 正 己
四、誠信
一一四 ........................................................
一一一 ........................................................
一 ........................................................
九八 ...........................................................
九五 ...........................................................
九 ...........................................................
八六 ...........................................................
十 一 、有 恆
一一九 .....................................................
一一七 .....................................................
四 ○
十 、學問 十 二、 處 世
一 二五 ........................................................
肆 、為 政 一、務本
一三五 ........................................................
一七
二、 知 人
目錄
一三八 ........................................................ 二
三、任使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
五、 綱 紀
四 、至 公
一五六 ........................................................
一四八 ........................................................
一四六 ........................................................
一八
六、教化
一七七 ........................................................
目錄
七、禮樂
一八七 ........................................................
二
八、愛民
一九三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九、民 生
一 九九 .....................................................
一九六 ........................................................
十一、賞罰
二 .....................................................
一、微漸
二一七 ........................................................
二一五 ........................................................
五 ○
十 二、 法 律
二一 .....................................................
二、 風 俗
伍、敬慎
十三、征伐
十、法古
()
○
五、 應 事
四、鑒戒
三、治亂
二三二 ........................................................
二二 四 ........................................................
二二 ........................................................
二三七 .....................................................
二、 人 情
一、邪正
二四五 ........................................................
二四四 ........................................................
二四三 ........................................................
二四 ........................................................
六 、慎 始 終 七、養生
三、才德
二四七 ........................................................
陸、明辨
四、朋黨
二四八 ........................................................
一九
五、 辨 物
目錄
二五 三 ........................................................ 二
六 、因 果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二〇
聖人守其所以有 ,
甲 、戒 貪
一、修身
壹、君道
一一
部求其所未得 。
求其所未得 ,
則所有者亡
聖人守其所以有,不求其所未得。求其所未得,則所有者亡 矣 ; 修其所有 , 則所欲者至矣 矣 ; 修 其 所 有 , 則 所 欲 者 至 矣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以奉德義之塗;
為性 德具 有 無量 的智 慧 德 能 福 報 ) 。 絕無益之欲 ,
二
壹、君道
以修功業之基 。
絕無益之欲,以奉德義之塗 ;棄不急之務,以修功業之基。
棄部急之務 ,
將 福 報 折 盡 ) ; 如 果 修 養 自己 本 具 的 性 德 , 想 得 到 的 就 會 自 然 得 到 ( 因
的 , 反而 已 擁 有 的 會 喪 失 掉 (因 為 貪求 則 無福 ,更 有 甚 者 會 貪 贓枉 法 ,
【 白 話 】聖 人 安 守 自 己 本 具 的 性 德 , 而 不 貪 求 自 己 未 獲 得 的 。 貪 求 自 己 未 獲 得
二二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二
壹、君道
豈不善哉
塗 : 同 「 途 」 ,引 申 指 途 徑 � 、門路 ��。 �
其於名行,豈不善哉?(卷二十八 吳志下)
其於名行 ,
()
而患生於多欲 。
故知足 ,
然後富從之 ;
德宜君
建功 立業的根基。這對自己 的名聲與品行,難道不是很有益的嗎? 福生於無為 ,
福 生 於 無 為 , 而 患 生 於多 欲 。 故 知 足 , 然 後 富 從 之 ; 德 宜 君 人 , 然後貴從之 。 故貴爵而賤德者 , 雖為天紫不貴矣 ; 貪物而 人 , 然 後 貴 從 之。 故 貴 爵 而 賤 德 者 , 雖 為 天 子 不 貴 矣 ; 貪 物 而 部知止者 , 雖有天下不富矣 不 知 止 者 , 雖 有 天 下 不 富 矣 。( 卷 八 韓詩外傳)
貴 ; 貪求 財物 而 不 知休 止 的 人 , 雖然擁 有天 下也 並 不 富足 。
會隨之而來 。所以看重爵位而輕視德行的人,雖然做了天子也並不高
個人知 道滿足 ,然 後 富裕 會隨著到來 ;德 行適合 領導民眾 ,然 後尊貴就
【 白 話 】幸 福 產生 於內 心知足 而 無 所外 求 ,而憂 患 產生 於 人 的 欲 望過 多 。 所以 一
三三
【 白 話 】斷絕 無益 的 欲 望 ,來 遵 循道 德 仁 義之 路 ;放 棄 無關 緊 要 的事 情 ,來 修 習
①
四四
有以欲多亡者 ,
未有以無欲危者也 ;
有以欲治而亂者 ,
未有以
有 以 欲 多亡 者 , 未有 以 無 欲 危 者 也 ; 有 以 欲 治 而 亂 者 , 未有 以 守常 失者也 守 常 失 者 也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①
常 :常規 、 ���� ��� 常道。
之 興,
無 不 抑 損 情 欲;
三季
理 卻混 亂 的 ,沒 有因 為遵 循常 道 卻失 敗 的 。 三代
之 衰,
無不肆其侈靡
三代 之興,無不抑損情欲;三季 之衰,無不肆其侈靡。 (卷二十九 晉書上)
【 註釋�】 ���
①
②
三 代 :指 夏 、 商 、周 。 三 季 :指 夏 、 商 、周 三 代 的末 期 。
二
()
壹、君道
節制 ;三 代末 期 的 衰 敗 , 無不因 肆 意 奢 侈浪 費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白 話 】夏 、 商 、周 三 代 之 所以 興 盛 , 無不是 因 為 領 導 者 對 自己 的七 情五 欲 加以
②
五五
【 白 話 】有因 為 欲 望太 多而 滅 亡 的 ,沒 有因 為 無欲而 陷 入 危 險 的 ;有因 為想 要 治
【 註釋�】 ��� ①
①
二
浮雲蓋之 ;
壹、君道
穢:污染 �、玷污。
玷玷
河水欲清 ,
沙石穢
之 ;
人性欲平 ,
嗜
日月欲明,浮雲蓋之;河水欲清,沙石穢 之;人性欲平,嗜 欲害之 。 扶縱欲而失性 , 動未嘗正也 , 以治身則失 , 以治國則 欲 害 之。 夫 縱 欲 而 失 性 , 動 未 嘗 正 也 , 以 治 身 則 失 , 以 治 國 則 敗 敗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日月欲明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六六
()
①
性本 欲 寧 靜 , 卻 有 嗜 欲 妨 害它 。如 果 放 縱 欲 望而 喪 失 了本 性 ,那 麼 行 動
知貪前之利 ,
部睹其後之患也
就 沒 有正 確 的 時 候 ,以 這 種 心 態 修 身 則 自 身 會 陷 入 危殆 ,以 這 種 心 態 治
莫過於斯 ,
國則 會使 國 家衰敗 。 天下之愚 ,
天 下 之 愚 , 莫 過 於 斯 , 知 貪 前之 利 , 不 睹 其 後 之 患 也 。( 卷 十二 吳越春秋)
【 白 話 】天 下沒 有比 這更 愚 蠢 的 了 ,只 貪圖 眼 前 的利 益 ,而 看不到 身 後 的禍 患 。
七七
【 白 話 】日 月本 欲明 亮 , 卻 有 浮雲 遮蔽 它 ; 河水本 欲 清 澈 , 卻 有 沙石 污染 它 ; 人
【 註釋�】 ��� ①
今人之所以犯囹圄
之罪 ,
而陷於刑戮
③
之患者 ,
④
八八 ④
líng yŭ
①
②
由嗜欲
囹 圄 : 監 獄 。 刑 戮 : 受刑 罰 或 被 處死 。 厭 :滿 足 。 度 量 : 法 度 。 ②
今 人 之 所 以 犯 囹 圄 ( )之 罪 , 而 陷 於 刑 戮 之 患 者 , 由 嗜 欲 無 厭, 部 修 度 量 之 故 也 無 厭 , 不 修 度 量 之 故 也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③
者必夭折 ,
功促
成者必亟壞
境 , ( 心靈 墮 落 )而 不以 法 度 自 我 要 求 的 緣 故 。 扶物暴長
猝猝
夫 物 暴 長 者 必 夭 折 , 功 卒 成 者 必 亟 壞 。( 卷 二 十 二 後漢 書二) ②
暴 長 : 急 遽 生 長 。 卒 : 突 然 。 後 多作 「 猝 」 。 ②
①
二
()
乙、勤儉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壹、君道
【 白 話 】任 何東 西迅 猛 生 長必 然 會 夭折 ,功 業倉 促而 成 必 然 會很快 衰敗 。
【 註釋�】 ���
九九
【 白 話 】人 們 之 所 以 犯 監 禁 之 罪 , 而 遭 刑 罰 、 殺 戮 之 禍 , 是 因 為 其 嗜 欲 沒 有 止
【 註釋�】 ��� ①
①
二
德之恭
侈 ,
壹、君道
也 ;
惡之大也
也 ; 侈 , 惡 之 大 也 。( 卷 二 十 九 晉書上)
恭 :通 「洪 」。大 。
○ 儉 , 德之 恭
儉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一 【 註釋�】 ���
①
()
學士部以經心 ;
侈則 產 生 很大 後 患 ) 。 古言非典義 ,
事非田桑 ,
農夫部以亂業 ;
器非
古 言 非 典 義 , 學士 不 以 經 心 ; 事 非 田 桑 , 農 夫 不 以 亂 業 ; 器 非 時用 , 工人部以措手 ; 物非世資 , 商鼓部以適市 。 士思其訓 , 時 用 , 工 人 不 以 措 手 ; 物 非 世 資 , 商 賈 不 以 適 市 。士 思 其 訓 , 農思其務 , 工思其用 , 鼓思其常 。 是以上用足而下不匱 農 思 其 務 , 工 思 其 用 , 賈 思 其 常 。是 以 上 用 足 而 下 不 匱 。( 卷 四十九 傅子)
物 品 不 是 社 會需 要 的 , 商 人 不 把 它 運 到 市場 。 士 人想 著 聖 賢 的訓 誨 , 農
夫 不 因 之 而 擾 亂本 業 ; 器具 不 適 宜 當 時 使用 的 ,工 人 就 不 動 手 去 做 它 ;
【 白 話 】古 時 , 言談 不 符 合 經 典 義理 的 , 學 士 不 會留 心 ;不是耕 田 養 蠶之 事 ,農
一一
【 白 話 】節 儉是 偉 大 的 美 德 ,奢 侈是 嚴 重 的惡 行 (因 為節 儉可 培 養 愛 敬之 心 ,奢
①
一 �二
視殺人如殺狗彘
。
狗彘 ,
仁
民想 著 務 農 ,工 人想 著 器物 的 實用 , 商 人想 著 經 營 常用 的物 品 。因 此 ,
可損之善,莫 善損忿欲。
(卷一 周易)
在 上 者 用 度 充 足 ,百 姓 的 需 要 也 不 缺 乏 。
君紫以懲忿窒欲
丙、懲忿 損 。
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豈不慎哉 ?
【 白 話 】君 子 看到 損 卦 ,就 知 道 應 當 善於 掌控 自己 的憤 怒 ,克制 自己 的欲 望 。
秦始皇之無道 ,
③
②
zhì
①
壹、君道
彘 : 豬 。 觸 情 : 觸 發 情 緒 。 深 刑 :嚴 刑 。 遺 類 :指 殘存 者 。 二
②
③
④
一 �三
秦 始 皇 之 無 道 , 豈 不 甚 哉 ? 視 殺 人 如 殺 狗 彘 ( )。 狗 彘 , 仁 人用之猶有節 。 始皇之殺人 , 觸情 而已 , 其部以道如是 。 而 人 用 之 猶 有 節 。 始 皇 之 殺 人 , 觸 情 而 已 , 其 不 以 道 如 是。 而 李斯又深刑 峻法 , 隨其指而妄殺人 。 秦不二世而滅 , 李斯無 李 斯 又 深 刑 峻 法 , 隨 其 指 而 妄 殺 人 。 秦 不 二世 而 滅 , 李 斯 無 遺類 遺 類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④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 註釋�】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人 使 用 牠 們 尚 且 有 節 制 。 始 皇 殺 人 , 只 是 因 觸 怒 了 自己 而 已 , 他 不 按 道
義 行 事 達 到 了 如 此 程 度 。 李 斯 又 進 一 步 施 行 嚴 刑 峻 法 , 按 自己 意 圖 胡 亂
見部賢而內自醒也 。
殺 人 。 結 果 秦 朝 不 滿 兩 代 就 亡 國 ,李 斯 也 全 族 絕 滅 。
見賢思齊焉 ,
丁 、遷 善 紫曰 :「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卷九 論語)
其次安之 ,
其下亦能自強也
我 反 省 (是否 有 和 他類 似 的 情 形 ) 。 」 太上樂善 ,
太 上 樂 善 , 其 次 安 之 , 其 下 亦 能 自 強 也 。( 卷 三 十 五 曾子)
【 白 話 】人最 高 的 境界 是 樂 於 為 善 ,其次 是 習 慣 為 善 ,其 下 是 能 夠 勉勵 自己 努力
一 �五
【 白 話 】孔 子 說 : 「 看見 賢 人 , 便 應 當想 著 向 他 看 齊 ; 看見 不 賢 的 人 , 便 應 當 自
一 �四
【 白 話 】秦 始 皇 殘暴 無道 ,豈 不是 太嚴 重 了嗎 ? 看待 殺 人如 同 殺豬 狗 。豬 狗 , 仁
()
一 �六
為善。
君紫以見善則遷 ,
戊、改過 益 。
有過則改矣
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矣。
過而能改 ,
要 立即 改正 。 人誰無過 ?
(卷一 周易) 從善改過, 益莫大焉。
人 誰 無 過 ? 過 而 能 改 , 善 莫 大 焉 。( 卷 五 春秋左氏傳中)
善莫大焉
【 白 話 】君 子 看到 益卦 ,就 知 道 見 到 別 人 的 善 言 善 行就 應 該 努力 效 仿 ,有 過 錯 就
一 �七
其次生而能夙絕之 ,
其下復而能改 。
【 白 話 】哪 個 人沒 有 犯過 錯誤 ? 犯了過 錯 能 改正 ,沒 有比 這更 大 的 善 行 了 。
太上部生惡 ,
二
壹、君道
一 �八 太 上 不 生 惡 , 其 次 生 而 能 夙 絕 之 , 其 下 復 而 能 改 。( 卷 三 十 五 曾子)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二
壹、君道
君紫不重則部威 ,
復 犯後終能改過 。 紫曰 :「
學則不固 。
主忠信 ,
一〇
無友部如己
子 曰 : 「 君 子 不 重 則 不 威 , 學 則 不 固 。主 忠 信 , 無 友 不 如 己 者 。 過則勿憚改 ,親也。 者。過則勿憚改。」 主 (卷九 論語) 憚,難也。
至于兄地 ,
了過失 ,不要怕 改正 。」
于 寡 妻,
二、敦親 刑
以御
于家邦
刑 , 法 也 。 寡 妻 , 寡 有之 妻 , 言 賢 也。御,治也。文王以禮法接待其
忠信之人(以 他們為師),不和與自己 志不同������ 、道 ����� 不合的人� 交朋友 ���� 。有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內 心 和外 表 不 莊 重 , 便沒 有威 儀 , 學問 都 不 堅 固 。 親 近
一 �九
【 白 話 】人最 高 的 境界 是 沒 有惡 念 ,其次 是 有 了 過 錯 能早 早 地 斷絕 ,其 下 是 錯誤
()
○ 刑 于寡妻 ,至于兄弟,以御 于家邦。 (卷三 毛詩) ①
②
妻 , 至 于 其 宗族 , 以 此 又能為政,治於家邦。
③
箋箋
嫡嫡
刑:法。指以禮法相待(依鄭玄箋註)。 寡妻:嫡妻。 御:治理。 ②
③
親則父也 ,
尊則君也 。
有父之親 ,
作 為兄 弟 們 的表 率,進而 就可以用來 治理 一 家一 國了 。 君之於世紫也 ,
有君之尊 ,
君 之於世 子 也 , 親 則 父 也 , 尊 則 君 也 。有 父 之 親 , 有 君 之 尊 , 然後兼天下而有之 然 後 兼 天 下 而 有之。( 卷 七 禮記)
曰 :「
周之同盟,
異姓為後 。」
誠骨肉之恩 ,
爽
而
王 對 於全 國 民眾既 具 有 父 親 的 親 愛 ,又 具 有 君王 的 尊嚴 , 然 後才 能 君 臨
賺 》
天 下 、 擁 有百 姓 。 《
二
③
壹、君道
一一
《傳》曰:「周之同盟 ,異姓為後。」誠骨肉之恩,爽 而 部離 。 親親 之義 , 寔 在敦固 。 未有義而後其君 , 仁而遺其 不 離 。 親 親 之 義 , 寔 在 敦 固 。未有 義 而 後 其 君 , 仁 而 遺 其 親者也 親 者 也 。( 卷 二 十 六 魏志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二
【 白 話 】君王 對 於 世 子 , 從 親疏 關 係而 言是 父 親 , 從 尊 卑關 係而 言則 為君王 。君
二 �一
【 白 話 】修 養 德 行首 先 給 自己 的 妻 子 做 個好榜 樣 , 處 處以 禮 法相 待 ,由 此 擴 展到
【 註釋�】 ��� ①
④
②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②
一二
【 註釋�】 ��� 同盟 :《左傳 隱公十 一 年 》及 《三 國志 • 陳 思王 植 傳 》通 行本 均作 ‧ 「 宗 盟 」 。 宗 盟 , 指 天 子 與 諸 侯 的 盟 會 。 爽 : 差 失 ���� 、不 ��� 合。 親親:
()
親愛親屬 。 寔:同 「實」。確 實、 ���� ��� 實在。
①
③
因 為 骨 肉 之 間 恩 情深 厚 ,即 使 有 過 失 也 不 會 離 棄 。 親 愛 親 屬 的 道 理 , 確
故舊部遺 ,
則民部偷
興,起也。能厚 於親屬,不遺忘
實 應 當 敦 厚 堅 貞 。未 曾 有 忠 義 的 臣 子 會 怠 慢 君 主 , 也 未 曾 有 仁 德 之 人 會
則民興於仁 ;
遺棄自己 的親人。 君紫篤於親 ,
偷:澆薄����� 、���� 不厚 道 。
其 故 舊 , 行之 美 者 也 , 則 皆 化 之 , 起 為 仁 厚 之行 , 不 偷 薄 。
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故舊不遺,則民不偷 。 (卷九 論語)
【 註釋�】 ���
二 �三
【 白 話 】《左 傳 》上 說 : 「周 朝天 子 與 諸 侯盟 會 ,異 姓 諸 侯排 列 在 後 。 」 實 在是
④
①
【 白 話 】在位 的君 子 ,若 能厚 待 他 的父母 兄 弟 , 民眾 就 會興 起 仁 愛之風 ;不 遺 棄
①
二 �四
人能弘道 ,
非道弘人也 。」
他 的 舊 友 故 交 , 民 眾 就 不 會 對 人 冷淡 無 情 。
三、反身 孔紫曰 :「
故治亂廢興在於己 ,
非
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治亂廢興在於己,非 天降命部可得反也 天 降 命 不 可 得 反 也 。( 卷 十 七 漢書五)
【 白 話 】孔 子 說 : 「 人 能 光 ���������� 大道 �������� 義,不是 道義去� 光���������� 大人 ��������� 。 」 所以 國 家 的 安 � 定�� 與動
紫 曰: 「
修 己 以 敬。 。
曰: 「
如 斯 而 已
①
亂、興盛與衰亡,都決定於君主自己 ,而並非天命不可挽回 。 紫 路 問 君 紫。
壹、君道
②
二 �五
②
病 :難、 �� � 不� 易� 。 諸 : 「之 乎 」二 字 的 合音 字 。 二
一三
其身 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 敬 曰 : 「如斯而已 也。 乎 ?」 曰 :「 修己以安百姓 。 修己以安百 姓 , 堯 、 舜其猶病 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 諸 病,猶 諸 !」 難 (卷九 論語) 也。
【 註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一四
於敬,處處合禮,這就可以算是君子了。」子路又問:「這樣就夠了
嗎 ? 」 孔 子 說 : 「 修 治 自己 來 讓 百 姓 得 到 安 樂 。 修 治 自己 進 而 令 百 姓 得
【 註釋�】 ���
猶事也。以 體喻也。
心治
則百節
皆安 ,
心擾則百節皆亂
治 :指 心 緒 安 寧平 靜 。 節 :骨 節 。人身 骨 骼 聯接 的 部 分 。
問問
治猶理 也。節
以 安 樂 ,這 件 事 就 是 連 堯 、 舜那 樣 的聖 君 ,恐 怕 也 難 做 得周 到 呀 ! 」 主者國之心也 ,
②
主者國之心也,心治 則百節 皆安,心擾則百節皆亂。 (卷四十一 淮南子) ①
②
二 �六
【 白 話 】子 路 問 怎 樣 才 算 君 子 。 孔 子 說 : 「 以 敬 來 修 治 自 己 , 使 身 心 言 語 統 歸
()
二 �七
故天下不正 ,
修之國家 ;
國家不正 ,
修之朝廷 ;
朝廷不正 ,
修
故天下不正,修之國家;國家不正,修之朝廷;朝廷不正,修 之左右 ; 左右不正 , 修之身 ; 身不正 , 修之心 。 所修彌 近 之左右;左右不正,修之身;身不正,修之心。所修彌 近, 而所濟彌遠 。 禹、 湯 罪 己 , 其興也勃焉 , 正心之謂也 而 所 濟 彌 遠 。 禹 、湯 罪 己 , 其 興 也 勃 焉 , 正 心 之 謂 也 。
【 白 話 】君 主好比 是 國 家 的 心臟 , 心安則 全 身 都 會安 定 , 心 亂則 全 身 都 會紊 亂 。
①
②
③
④
①
(卷四十九 傅子) 姒姒
滾滾
彌:更加、 �� 愈 �� 發。 禹:姒姓 ,名文命,鯀之 子。又 稱大 禹、夏 禹、 ②
代 , 子姓 , 名履 ,又 稱 天 乙 。 商 開 國之 君 。 罪 : 歸罪 於 。
戎禹。後被選為舜的繼承人,舜死 後即位 ,建立夏代。 湯:契的後
【 註釋�】 ��� ①
④
③
以況
②
人 ,
故視用人如用草芥 。
使用人如用己 ,
常檢討自己 的錯誤 ,國家的興盛就很快 ,這是調整自己 思想的結果。 唯部推心
巫
要 調 整 自己 的 思 想 。 所 整 治 的 愈 切 近 , 所 成 就 的 愈 遠 大 。 夏 禹 、 商 湯 常
整 治 身邊 的臣 子 ,臣 子不正 就 要 加 強 自 身 的智 慧 德 能 ,自 身 不正 就 首 先
【 白 話 】所以 ,天 下 不正 就 要 整 治 國 家 , 國 家不正 就 要 整 治 朝 廷 ,朝 廷 不正 就 要
二 �八
①
二
壹、君道
一五
唯不推心 以況 人,故視用人如用草芥。使用人如用己,惡 有 部 得 其 性 者 乎 ? 古之達 治者 , 知心為萬事主 , 動而 不 得 其 性 者 乎 ? 古 之達 治 者 , 知 心 為 萬 事 主 , 動 而 )有亂, 無(節 則 故先正其心 。 其心正於內 , 而後動靜不妄 , 以率先 無節則亂,故先正其心。其心正於內,而後動靜不妄,以率先 天下 而 後 天 下 履 正, 而 咸 保 其 性 也 。 斯遠乎哉 ? 求之心而 天下,而後天下履正 ,而咸保其性也。斯遠乎哉?求之心而
③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wū
⑤
④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已矣
【 註釋�】 ���
二
壹、君道
一六
推 心 : 以 誠 相 待 。 況 : 比 , 引 申 為 推 及 �� 、推 �測 �。 � 惡:相當於
已矣!(卷四十九 傅子)
()
②
③
「何」、「怎麼 」。 達 :通 曉 、 �� 明 �白 �。 � 履正 :躬 行正 道 。
①
⑤
二九
而民興孝 ,
之 於自 心而已 呀 ! 故上老老
上長長而民興悌 ,
上恤孤而民不背 。
所
會踐 行正 道 , 從而 皆 能 保 有 其 良 善 的本 性 。這 些 要 求 遙 遠 嗎 ? 不 過 是 求
正 , 無 論 動 還 是 靜 , 都 不 會 胡 作 非 為 , 自己 做 天 下 人 的 表 率 , 天 下 人 就
制 , 就 會 使 國 家 動 亂 , 所 以 首 先 端 正 自己 的 思 想 心 態 。 假 如 思 想 心 態 端
而治)呢?古代能通達治國之道者,明白心是萬事的主宰,行為無節
就 像 任 用 自己 , ( 如 此 感 同 身 受 ) 怎 麼 會 不 了 解 人 民 的 性 情 ( 順 應 民 心
【 白 話 】正 是 沒 有 推己 及 人 去 體 諒 他 人 , 所以 看待用 人如用 草 芥 。如 果 任用 別 人
④
故上老老 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悌,上恤孤而民不背。所 勿於上 , 無以使下 ; 所勿於下 , 毋以事上 惡 於 上 , 無 以 使 下 ; 所 惡 於 下 , 毋 以 事 上 。( 卷 七 禮記) ①
【 註釋�】 ���
老 老 :以 敬 老 之 道 侍奉 老 人 。
的 人 能 敬 事 長 者 , 那 麼百 姓 的 愛 敬 之 風 就 能 興 起 ; 在 上 位 的 人 能 體 恤 孤
苦 無 依 的 人 , 那 麼 百 姓 之 間 就 不 會 相 互 背 棄 。 不 喜 歡 上 司 對 自己 的 一 些
桀紂率天下以暴 ,
而民從之
做 法 , 就 不 要 這 樣 去 對 待 下 屬 ; 不 喜 歡 下 屬 的 一 些 行 為 表 現 , 自己 就 不
而民從之 ;
要以 同 樣的方式來 對待上級 。 堯舜率天下以仁 ,
○ 堯 舜 率 天 下 以 仁 , 而 民 從 之 ; 桀 紂 率 天 下 以 暴 , 而 民 從 之。 (卷七 禮記)
民之歸
也 。
上所部為 ,
橫 行 天 下 ,百 姓 就 跟 著 他 做 壞 事 。 扶上之所為 ,
二
壹、君道
而民或為之 ,
是以加刑
一七
夫 上 之 所 為 , 民之 歸 也 。 上 所 不 為 , 而 民 或 為 之 , 是 以 加 刑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三 �一
【 白 話 】堯王 、 舜王 以 「 仁 」 領 導天 下 ,百 姓 就 跟 著 他 行 仁 ;夏 桀 、 商 紂以 暴 戾
三
【 白 話 】所以 在 上位 的 人 能 尊 敬 老 年 人 ,那 麼百 姓 的 孝 敬之風 就 能興 起 ; 在 上位
①
①
二
若上之所為 ,
壹、君道
而莫敢部懲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歸:趨向�� 、歸 �� 附� 。
而民亦為之 ,
一八
乃其所也 ,
又
罰焉,而莫敢不懲。若上之所為,而民亦為之,乃其所也,又 可禁乎 可禁乎?(卷五 春秋左氏傳中)
罰焉 ,
()
疾之以慎 ,
亂也 。」
故民亂反之政 ,
政
做了,因此加以懲罰處分,就沒有誰還敢不加以警戒。若上位者所做
人而部仁 ,
的 ,百 姓 也 有 人 做 了 , 這 乃 是 勢 所 必 然 的 , 又 怎 能 禁 止 得 了 呢 ? 孔紫曰 :「
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以甚,亂也。」故民亂反之政,政 亂反之身 。 身正而天下定 。 是以君紫嘉善 而矜部能 , 恩及刑 亂 反 之 身 。 身 正 而 天 下 定 。是 以 君 子 嘉 善 而 矜 不 能 , 恩 及 刑 人 , 德 潤 窮 夫。 施 惠 悅 爾 , 行刑不樂也 人 , 德 潤 窮 夫 。 施 惠 悅 爾 , 行 刑 不 樂 也 。( 卷 四 十 二 鹽鐵 論)
【 註釋�】 ���
②
嘉 善 : 讚 美 善 人 。 窮 夫 :鄙 賤之 人 。 ②
三 �二
【 白 話 】上位 者 的 所作 所 為 ,百 姓 會趨 向 效 法 。上位 者 所不 做 的事 ,而百 姓 有 人
①
①
①
【 白 話 】孔 子 說 : 「對 待 不 仁 的 人 , 憎惡 得太 過 分 ,那 就 必 然 立即 作 亂 了 。 」因
此 ,下 民 亂了 ,要 從朝政上 反省原 因 ;朝政 亂了 ,要 從執政者自身 反省
原 因 。自 身 思 想 觀 念 、 行 動 舉 措 都正 確 了 ,天 下 自 然 安 定 。 所以 ,君 子
能 夠 讚 美 善 良 的 人 ,又 能 夠同 情 那 些 不 能 為 善 的 人 , 對 受刑 的 人 給 予 恩
也 。
懷生
之類 ,
有不浸
惠,對鄙賤之人也施與恩德。在施與恩惠時內 心滿懷喜悅,而在不得已
君萬物之蹈
需 要 執 行刑 罰 時就 會感 到 難過 。 是以天萬物之覆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⑤
庇庇 蔭蔭
②
③
③
⑤
壹、君道
一九
【 白 話 】因 此 ,上天 是 萬物 的 庇護 者 ,君 主是 萬物 的 保護 者 。凡 是 生 靈 ,只 要 有
④
三 �三
dào
是 以 天 萬 物 之 覆 , 君 萬 物 之 燾 ( )也 。 懷 生 之 類 , 有 不 浸 潤於澤者 , 天以為負 ; 員首 之民 , 有部霑濡 於惠者 , 君以 潤 於 澤 者 , 天 以 為 負 ; 員 首 之民 , 有 不 霑 濡 於 惠 者 , 君 以 為恥 為 恥 。( 卷 四 十 七 政要論) ④
覆:保護� 、庇 �護 �� 。 燾:覆蓋,引申為庇蔭。 懷生:指有生命之 ②
①
物 。 員 首 :指百 姓 。 霑 濡 : 浸 濕 。指 蒙 受恩 澤 。
【 註釋�】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曰 :
壹、君道
山上有水 ,
蹇
。
君紫以反身
二〇
修德 。
一 個 沒 有 得 到 滋 潤 , 上 天 就 會 覺 得 有 所 虧 欠 ;百 姓 之 中 , 只 要 有 一 人 沒
象 》
有 得到 君王 的恩 惠 ,君 主就 會覺得這是 恥辱 。 《
除難莫若反 《 象 》 曰 : 山 上 有 水 , 蹇 ( )。 君 子 以 反 身 修 德。 身 《 彖 》 曰 : 蹇 , 難也 , 險在前也 。 見險而能止 , 智 矣 哉 修德也。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智矣哉!(卷 一 周易)
跋跋
jiǎn
①
②
宕宕
蹇 :跋 行艱 難 。 反身 :反求 自身 。 ②
三 �四
()
三 �五
則免於婻
修 己 而 不 責 人 , 則 免 於 難 。( 卷 四 春秋左氏傳上)
修己而部責人 ,
止 ,這是明 智之 舉啊 !
傳 》說 :蹇卦 ,象 徵著 艱 難 ,就是 前面 有 危 險的意思 。 看到 險情能 夠 停
子看到此卦,就想到在困難之時應該反省自身,修養自身德行。《彖
【 白 話 】《象 傳 》 說 :山 上 流水 跌 宕 曲 折 而 下 , 行 動艱 難 ,這 是 蹇 卦 的象 徵 。君
【 註釋�】 ��� ①
四、尊賢 仁人也者 ,
國之寶也 ;
智士也者 ,
國之器也 ;
博通
【 白 話 】修 養 自己 的德 行 ,而 不 去 責 難別 人 ,就 會免 於 遭 受禍 難 。
三 �六
博通 :廣 泛地 通 曉 ;了 解各 種事理 與知識 。
之士也
仁 人 也 者 , 國 之 寶 也 ; 智 士 也 者 , 國 之 器 也 ; 博 通 之士 也 者 , 國之尊也 。 故國有仁人 , 則群臣部爭 ; 國有智士 , 則無四 者,國之尊也。故國有仁人,則群臣不爭;國有智士,則無四 鄰諸侯之患 ; 國有博通之士 , 則人主尊 鄰 諸 侯 之 患 ; 國 有 博 通 之士 , 則 人 主 尊 。( 卷 四 十 二 新序)
【 註釋�】 ���
①
二
()
就 會 受到 尊 崇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壹、君道
二一
士 ,那 麼 國 家 就 沒 有四 鄰 諸 侯 侵 擾 的 擔憂 ; 國 家 有 博 通 的 人 ,那 麼 國 君
所尊貴的。因此,國中有仁者,那麼群臣就不會爭權奪利;國家有智
【 白 話 】有 仁德 的 人是 國 家 的 珍 寶 ;有才 智 的 人是 國 家 的 重 器 ; 博通 的 人是 國 家
①
二
壹、君道
貴賢者霸 ;
嫚 :褻瀆、 �� 輕 �侮 �。 �
褻褻 瀆瀆
敬賢者存 ;
嫚
賢者亡 。
二二
古今一也
尊 聖 者 王 ; 貴 賢 者 霸 ; 敬 賢 者 存 ; 嫚 賢 者 亡。 古 今 一 也 。 (卷三十八 孫卿子)
尊聖者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三 �七
()
①
則國無幸民 。
諺曰 :「
民之多幸 ,
國之不幸 。」
人 的 君 主 , 國 家 會存 在 ; 怠 慢 賢 人 的 君 主 , 國 家 就 會滅 亡 。 從 古 到 今 都 是一樣。 扶善人在上 ,
夫 善 人 在 上 , 則 國 無 幸 民。 諺 曰 : 「 民之多 幸 , 國 之 不 幸 。 」 是無善人之謂也 是無善人之謂也!(卷五 春秋左氏傳中)
政啊 !
多存 僥 倖 心 理 , 那 將 是 國 家之 不 幸 。 」 說 的 就 是 沒 有 有 德 之 人 在 上 位 執
【 白 話 】有 德 行 的 人 處 於 上位 , 國中 就 沒 有 心存 僥 倖 的 人 。 俗 話 說 : 「如 果百 姓
三 �八
【 白 話 】尊 重聖 人 的君 主 會稱王 於天 下 ; 重 視 賢 人 的君 主 會稱 霸 於 諸 侯 ;恭 敬 賢
【 註釋�】 ��� ①
無善人則國從之 。
詩 》
曰 :「
人之云
邦 國 殄 �瘁
③
四
舜舉眾賢在位 ,
垂衣裳 ,
恭己無
禍殃。」這是由於失去賢人的緣故。所以《夏書》說:「與其錯殺無
逸於得人 。
辜 , 寧 可 失 之 於 不用 常 法 。 」就 是 害怕 失 去 賢 人 。 故王者勞於求賢 ,
王者勞於求賢,逸於得人。舜舉眾賢在位,垂衣裳,恭己無 ○故 為 , 而天下治 為 , 而 天 下 治 。( 卷 四 十 二 新序)
二
壹、君道
二三
【 白 話 】當君 主 的 人 尋求 賢才 是 辛勞 的 , 得到 了 賢才 就輕 鬆 了 。大 舜 舉用 了 很 多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②
亡 ,
云:句中助詞,無義。 殄瘁:同義詞連用 ,指困窮、 ���� ��� 困苦。 經:
①
【 白 話 】沒 有 賢 人 , 國 家就 會隨之 衰敗 。 《詩 經 》 說 : 「賢 人 不 在 了 , 國 家就 遭
②
三 �九
亡 無 善 人 則 國 從 之。 從 《 詩 》 曰 : 「 人 之云 亡 , 邦 國 殄 瘁 」 無善人之謂也 。 也 。故 《 夏書 》 曰 :「 與其殺部辜 , 寧 失 �部 。」無善人之謂也。故《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 經。 」 懼 失 善 也 逸書也。不經, 經 。」懼失善也。 不 (卷五 春秋左氏傳中) 用常法。
【 註釋�】 ���
③
常法。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不避遠近 ,
不論貴賤 ,
二四
卑爵以下賢,
輕
賢 能 的 人 , 使 他 們 各 得 其 位 , 自己 垂 衣 正 身 , 恭 謹 律己 , 凡 事 不 用 親 為 ,就 使 得天 下 太平 。 古者明王之求賢也 ,
下 賢 : 屈己 以 尊 賢 。 輕 身 : 謙 卑 降 低 身 分 , 不 自 恃 。 ②
四 �一
()
古者明王之求賢也,不避遠近,不論貴賤,卑爵以下賢 ,輕 身 以先士 尸 身 以 先 士。( 卷 三 十 六 尸子)
【 註釋�】 ���
②
①
四 �二
人。 今君之位尊矣 ,
勿臣而友之 ,
則君以得天下
今君之位尊矣,待天下之賢士,勿臣而友之,則君以得天下 矣 韜 矣 。( 卷 三 十 一 六韜)
待天下之賢士 ,
都 會 放 下 自己 的 爵 位 來 迎 接 賢 良 人 才 , 降 低 自己 的 身 分 來 善 待 有 德 士
【 白 話 】古 代 明 智 的君王 為 國 家尋求 賢 良 人才 ,不 論關 係 親疏 ,不 管 地 位 尊 卑 ,
①
布衣
之士 ,
執贄
而所師見者十人 ,
所
【 白 話 】如 今 君 主 的地 位 尊 崇 ,若 對 待天 下 的賢 士 ,不 把 他 們 當作 臣 下 ,而 以 朋
天紫位七年 ,
友相 待 ,那 麼君 主就可以 得到天 下 了 。 周公攝
⑤
⑥
⑦
②
④
③
謁謁
攝:代理。 布衣:借指平民。古代平民不能衣錦繡,故稱。 贄: ②
④
③
屋 :窮 巷 ,冷僻簡陋 的小巷 。白屋 ,指平 民或 寒士的住所。 官:授 給 某人官職����� 、���� 使 為官。 朝 :拜訪。 誠 使 :假使 。 ⑦
⑤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壹、君道
二五
培養人才 ),未 做官的讀書人中 ,他帶著禮物以 尊師之 禮拜見的有十
【 白 話 】周 公 代 理 天 子 執 政 七 年 , ( 非 常 禮 賢 下 士 , 同 時 不 吝 分 享 智 慧 經 驗 及
⑥
四 �三
周 公 攝 天 子 位 七 年 , 布 衣 之士 , 執 贄 而 所 師 見 者 十 人 , 所 友見者十二人 , 窮巷白屋 所先見者四十九人 , 進善者百人 , 友見者十二人,窮巷白屋 所先見者四十九人,進善者百人, 教士者千人 , 官 朝 者萬人 。 當此之時 , 誠使 周公驕而且 教士者千人,官 朝 者萬人。當此之時,誠使 周公驕而且 吝 , 則天下賢士至者寡矣 吝 , 則 天 下 賢 士至 者 寡 矣 。( 卷 四 十 三 說苑)
【 註釋�】 ���
①
初次見人時所執的禮物。古代禮制,謁見人時攜禮物相贈。 窮巷白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二六
人,以朋友之禮會見的有十二人,優先接見的窮巷陋屋中的貧寒之士有
四 十 九 人 , 隨 時 向 自己 提 供 善 言 的 有 上 百 人 , 受 到 他 教 導 的 讀 書 人 有 上
決壅之務 ,
在於進下 ;
進下之道 ,
千人 ,被選 拔 在 官府 朝 廷服 務 的有 上萬 人 。在那 時 ,假使周 公 對 人驕 傲
在於決壅;
而且 吝 嗇 ,那 麼天 下 的賢 士來 見 他 的就 很 少 了 。
五、納諫 為人君之務 ,
為人君之務,在於決壅 ;決壅之務,在於進下;進下之道, 在於博聽 ; 博聽之義 , 無貴賤同異 , 隸豎牧圉 , 皆 得 達 在 於 博 聽 ; 博 聽 之 義 , 無 貴 賤 同 異 , 隸 豎 牧 圉 ( ), 皆 得 達 焉 焉 。( 卷 四 十 七 政要論)
【 註釋�】 ���
①
yŭ
②
決 壅 :消 除 壅蔽 。 隸 豎 牧 圉 :指 奴 役 、 童 僕 、放 牧 、養 馬 的 人 。 ②
四 �四
()
進諫 ;讓下屬進諫 的方法,在於廣泛地聽取 各種意見;廣泛地聽取意
【 白 話 】做君 主 的關 鍵 , 在 於 能 夠 去 除蒙 蔽 ;去 除蒙 蔽 的關 鍵 , 在 於 能 夠 讓下 屬
①
欲知方圓 ,
則必規矩 ;
人主欲自
見 ,就 是 要 能 夠 做到 無 視 下 屬 的 高 低 貴 賤 ,即 使 是 奴 役 、 童 僕 、放 牧 、
則必準繩 ;
養 馬 的 人 ,也 要 能 夠 讓 他 們 的意 見 傳 達 進來 。 欲知平直 ,
準 繩 :測定 物 體平 直 的 器具 。 準 ,測 平 面 的水 準 器 ; 繩 ,量 直 度 的墨
②
直 言之 士 。 古之賢君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壹、君道
故直言得至 ,
以補其缺
二七
四 �六 古 之 賢 君 , 樂 聞 其 過 , 故 直 言 得 至 , 以 補 其 闕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樂聞其過 ,
圓 , 就 一 定 要 依 靠 圓 規 和 矩 尺 ; 君 主 想 知 道 自己 的 過 失 , 就 一 定 要 依 靠
【 白 話 】想 要 知 道 物 體 是 否 平 直 , 就 一 定 要 依 靠 水 準 器 和 墨 繩 ; 想 知 道 是 否 方
②
四 �五
欲知平直,則必準繩 ;欲知方圓,則必規矩 ;人主欲自 知 , 則必直士 唯直士能 知 , 則 必 直 士。 正 (卷三十九 呂氏春秋) 言。
【 註釋�】 ���
①
線 。 規 矩 : 規 和 矩 。校 正 圓 形 和 方 形 的兩 種工 具 。
①
①
二
闕 : 疏漏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以補救缺點。 明君蒞眾,
壹、君道
務下之言 ,
以昭外也 ;
敬納卑賤 ,
二八
以誘賢也 。
其
明君蒞眾 ,務下之言,以昭外也;敬納卑賤,以誘賢也。其 無拒言 , 未必言者之盡用也 , 乃懼拒無用而讓 有用也 無 拒 言 , 未 必 言 者 之 盡 用 也 , 乃 懼 拒 無 用 而 讓 有 用 也 。( 卷 四十四 潛夫論)
【 註釋�】 ���
蒞 眾 : 治 理百 姓 。 讓 : 通 「攘 」 ,排 斥 。
①
②
擔 心 拒 絕 無用 的 意 見 而 會 使 有用 的 意 見 受到 排 斥 。
賤之 人 ,來 吸引 賢 士 。 君 主 不 拒 絕 進 言 ,未 必 所 有 的 進 言 都 採用 , 只 是
【 白 話 】賢明 的君 主 治理百 姓 ,務求 臣 下之 言 ,來 昭 示 於 朝 廷外 ;恭 敬地 接納 卑
②
四 �七
【 白 話 】古 代 的賢明 君 主 , 樂 於 聽 人指 出 自己 的過 失 , 所以 能 聽到 正 直 的 話 ,藉
①
①
之大 ,
納竊直
之謀
後漢書 )之 大 , 納 切 直 之 謀 。( 卷 二 十 二 ②
仁 君 廣 山 藪
(
②
四 �八 ①
山 藪 :山林 與湖 澤 。 切 直 :懇 切 率直 。
仁君廣山藪 二)
【 註釋�】 ���
sŏu
略。 今群臣皆以邕為戒 ,
上畏不測之婻 ,
瑕瑕 疵疵
下懼劍客之害 ,
臣知朝廷
今群臣皆以邕為戒,上畏不測之難,下懼劍客之害,臣知朝廷 不復得聞忠言矣 。 扶立言無顯過之咎, 明鏡無現玼 之尤。 不復得聞忠言矣。夫立言無顯過之咎 ,明鏡無見玼 之尤 。 如勿 立言以記過 , 則部當學也 。 不欲明鏡之現玼 , 則部 如 惡 ( )立 言 以 記 過 , 則 不 當 學 也 。 不 欲 明 鏡 之 見 玼 , 則 不 當照也 。 願陛下詳思臣言 , 部以記過現玼為責 當 照 也 。 願 陛 下 詳 思 臣 言 , 不 以 記 過 見 玼 為 責 。( 卷 二 十 四 後漢書四) ④
①
②
③
二
壹、君道
二九
咎:罪過 、 ���� ��� 過失。 見玼:顯露瑕疵 。見,同「現」,顯現、顯露。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②
wù
()
四 �九
【 白 話 】仁 德 的 君 主 有 著 像 高 山 、 湖 澤 那 樣 大 的 胸 懷 , 可 以 接納 懇 切 率 直 的 謀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③
憎恨 。
三〇
④
客來 行刺 ,臣知道朝廷不會再聽到忠言了。發表言論不該因����� 指出��� 過錯而
被責處,明鏡不該因照出污點而被怨尤。���� 如果討厭� 設� 立� 史� 官� 秉筆 ��� 直書� 記
錄過 失 ,那 就 不 該 學習 古 人 ( 設 立 史 官 ) 。如 ������������ 果 不想 被鏡 子照 出 污點 ,
而民之所患上聞矣
就不該去照了。希望陛下仔細考慮臣說的話,不因為������ 指出���� 過錯和反� 映� 污
則 上 之 失 不 害 於 下,
點而 責備大臣 。 能 容 直 臣,
貽貽
○ 能 容 直 臣 , 則 上 之失 不 害 於 下 , 而 民之 所 患 上 聞 矣 。( 卷 四十九 傅子)
也能聽到 。
【 白 話 】能 容納 正 直 的臣 子 ,則 君 主 有 失誤 也 不 會貽 害百 姓 ,而百 姓 的憂 患 君 主
五
【 白 話 】今 天 群臣 都以 蔡 邕 的下 場 為 鑑戒 ,上怕 受到 難以預 料 的 災 難 ,下怕 有刺
邕邕
玼 ,玉 的 斑點 ,引 申 為缺 點 、 毛病 。 尤 :過 失 、 �� � 罪� 愆� 。 惡 : 討 厭 �、
()
五一
君明則臣直 。
古之聖王 ,
恐部聞其過 ,
故有敢諫之鼓
敢諫 之 鼓 : 設 於 朝 廷 供 進諫 者 敲 擊以 聞 的 鼓 。
君 明 則 臣 直 。 古 之 聖 王 , 恐 不 聞 其 過 , 故 有 敢 諫 之 鼓 。( 卷 二十六 魏志下)
【 註釋�】 ���
①
諫 鼓 謗 木,
立 之 於 朝,
立 了 讓 進諫 者 敲 擊以 便 領 導 者 知 曉 的 鼓 。 堯 舜 之 世,
殷 周 哲 王,
小人
怨詈
堯 舜 之世 , 諫 鼓 謗 木 , 立 之於 朝 , 殷 周 哲 王 , 小 人 怨 詈 , 則洗目改聽 , 所 以 達 聰 明 , 開 不 諱 , 博 採 負 薪, 則洗目改聽,所以達聰明 ,開不諱 ,博採負薪 , ),情 盡(極 下 也 盡 極 下 情 也 。( 卷 二 十 三 後漢書三) ①
④
⑤
②
⑥
謗木 :相 傳 堯 舜時 於 交通 要 道豎 立木 柱 , 讓 人 在 上面 寫諫 言 ,稱 「謗
③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三一
木 」 。 小 人 :平 民百 姓 。 怨詈 : 怨恨 咒 罵 。詈 ,咒 罵 。 聰明 :指
【 註釋�】 ���
lì
③
明 察事 理 。 不 諱 :不 隱諱 。 負薪 :指 地位 低 微 的 人 。
②
()
⑤
⑥
④
五二
【 白 話 】君 主 聖明 臣 下 就正 直 。古 代 聖明 的君王 唯恐 聽 不 到 自己 的過 錯 ,因 此 設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五 �三
二
壹、君道
以 五 聲 聽。
門 懸 鐘 鼓 鐸
三二
磬,
而置鞀
禹 之 治 天 下 也 , 以 五 聲 聽 。 門 懸 鐘 鼓 鐸 ( )磬 , 而 置 鞀 , 以 待 四 海 之 士 , 為銘 於筍具 曰 :「 教寡人以 , 以 待 四 海 之士 , 為 銘 於 筍簴 ( )曰 : 「 教 寡 人 以 道(者 ) 擊鼓 ; 教寡人以義者擊鐘 ; 教寡人以事者振 鐸 ; 告寡人 道者擊鼓;教寡人以義者擊鐘;教寡人以事者振 鐸;告寡人 以憂者擊磬 ; 育寡人以訟獄者揮鞀 。」 此之謂五聲 。 是以禹嘗 以 憂 者 擊 磬 ; 語 寡 人 以 訟 獄 者 揮 鞀 。 」 此 之 謂 五 聲 。是 以 禹 嘗 據宜饋而七起 , 日中而部暇飽食 。 曰 :「 吾部恐四海之士留於 據 一 饋 而 七 起 , 日 中 而 不 暇 飽 食 。 曰 : 「 吾 不 恐 四 海 之士 留 於 道路 , 吾恐其留吾門廷 也 !」 是以四海之士皆至 , 是以禹朝 道 路 , 吾 恐 其 留 吾 門 廷 也 ! 」 是 以 四 海 之士 皆 至 , 是 以 禹 朝 廷間 , 可以羅雀 者 鬻 廷 間 , 可 以 羅 雀 者 。( 卷 三 十 一 鬻子)
禹 之 治 天 下 也,
別 人 直 言 不 諱 , 廣 泛 聽取 普 通百 姓 的 意 見 、全 面 詳 �實 ������� ������ 地 了 解民情。
對 待百 姓 的 怨 罵 , 總 是 洗耳 恭 聽 , 真 誠 接 受 , 所 以 才 能 夠 明 察 事 理 , 讓
【 白 話 】堯 舜 的 時 候 , 在 朝 堂 設 敢諫 之 鼓 , 立 書 ������� 寫諫 言��� 之木 ,� 殷������� 周 二 朝 的聖王 ,
()
⑧
⑦
④
sŭn 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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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①
⑥
②
鉦鉦
鐸 :古代 樂 器 ,大鈴 的一 種 。古代 宣布政 教法令 或遇 戰事 時用 之 。青
③
銅 製 品 , 形如 鉦而 有舌 。其舌 有木 製 和 金 屬 製 兩 種 ,故又 有木 鐸和 金 鐸
【 註釋�】 ���
táo
①
俱俱
之 分。 磬 :古代打 擊樂 器,狀 如 曲尺 。用 玉 、石或 金屬製成 。 鞀 :
③
有 柄 的 小 鼓 。 銘 : 刻 寫 在 器 物 上 的 文 辭 。 筍簴 : 即 「 筍 虡 」 。 古 代
②
⑤
懸掛鐘磬的架子。橫架為筍,直架為虡。 振:揮動� 、� 搖 �� 動。 門廷:
④
朝朝
宮門 、朝門外 的地 方 。 羅 雀 : 形容門 庭 寂 靜或 冷落 。
⑥
⑦
賢者��� 停留在� 路�������������� 上,我擔心��������� 沒 有 及 時 聽取 寶 貴 建 � 議���������� 並 加以 處理 ,而 讓 他 �� 們
處理 政 務 ,一 直忙 到 正 午 都沒 有 時間 吃 飽飯 。 禹王 說 : 「我 不怕 天 下 的
鞀 。 」這 就 是 所 謂 的五 聲 。因 此 , 禹王 曾 經 在吃 一 頓 飯 的 期 ������ 間七 ���� 次起身
家大事 的請搖鐸;告知我國家憂 患的請擊磬;告訴我訴訟之事 的請搖
說 : 「以 道 教 導 我 的 請 擊 鼓 ;以 義 教 導 我 的 請 敲 鐘 ; 教 導 我 如 何 處理 國
旁 邊 擺 放 著 鞀 ,以 此 接 待 天 下 士 人 , 並 在 懸 掛 鐘 磬 的木 架 上 刻 著 銘 文 ,
【 白 話 】禹王 通 過 聆 聽五 種 聲 音來 治理 天 下 。朝 堂門 上 懸 掛 著 鐘 、鼓 、 鐸和 磬 ,
⑧
二
壹、君道
三三
滯 留 在 我 的門 庭 啊 ! 」因 此天 下 士 人 紛 紛到來 ,也 因 此 , 禹 的 朝 廷 很 清 靜。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昔高祖
二
壹、君道
納善若部及 ,
從諫若轉圜
昔高祖 納善若不及,從諫若轉圜
【 註釋�】 ���
②
三四
漢書七) ( )。( 卷 十 九 yuán
高 祖 :指 西 漢 高 祖 劉 邦 。 圜 :同 「圓 」 。 ②
五 �四
()
①
暢迅速 。 通直言之塗 ,
引而致之 ,
非位名也 ,
以為直言部聞 ,
則己之耳
通直言之塗,引而致之,非為名也,以為直言不聞,則己之耳 目色 。 耳目色於內 , 諛者順之於外 , 此三季 所以至亡 , 而不 目 塞 。 耳 目 塞 於 內 , 諛 者 順 之於 外 , 此 三 季 所 以 至亡 , 而 不 自知也 自 知 也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三 季 :指 夏 、 商 、周 三 代 的末 期 。
①
己 ,這 就 是 夏 、 商 、周 三 代末 年 的 ����������������� 君 ���������������� 主 滅 亡 的 原 因 , 而 他 們 自己 卻 不 知
直 的 言 論 , 自己 就 會 耳 目 閉 塞 。 自己 耳 目 閉 塞 , 阿 諛 的 人 又 凡 事 順 從 自
婀婀
【 白 話 】敞 開 直 言之 路 ,� 招����������������� 引 獲 得諫 言 , ������������ 不 是 為取 得 好 名 聲 ,而 是 認 �為 ����� 聽不到正
【 註釋�】 ���
五 �五
【 白 話 】當 年 漢 高 祖 採納 善 言 唯恐來 不 及 ,聽 從諫 言 就 好 似 轉 動 圓 形之 物 那 樣順
①
①
道。 扁 鵲 部 能 治 不 受 鍼 藥
之 疾,
⑤
賢 聖 部 能 正 部 食
páng
②
善 言
③
鍼藥:針灸、藥物 。鍼,同「針」。 關龍逢:桀的臣子。桀作酒池
①
②
游游
夷吾 :即 管仲 。 由 余 :一作 繇余 ,春 秋 時天水 人 。為秦 穆公出謀劃
③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壹、君道
三五
子 、箕 子 、比 干 三 個 仁 人 , 但 商 朝還 是 滅 亡 了 。可 見 不用 擔 心臣 子沒 有
機機
勸諫的國君。因此,夏桀雖有關龍逢,夏朝還是滅亡了;殷紂雖有微
【 白 話 】扁 鵲 不 能 醫 治 不 接 受 針 灸和 藥物 的 疾病 ,賢 人 和 聖 人也 不 能 糾正 不 接 受
策 ,使秦位列春 秋五霸 。
⑤
五 �六
扁 鵲 不 能 治 不 受 鍼 藥 之 疾 , 賢 聖 不 能 正 不 食 ( 食 疑) 善 言 之君 。 故 桀 有 關 龍 旁 而 夏 亡 ; 紂 有 三受仁 而 商 言作 ( 善 ) 之 君 。 故 桀 有 關 龍 逢 夏 亡 ; 紂 有三仁 而商 ( )而 滅 。諫 諍故 不 患 無 夷 吾 由 余 之 論 患無桓 、 穆之聽耳 論作 滅。 故 不 患 無 夷 吾 由 余 之 論 ( 倫 ),患無桓、穆之聽耳。 (卷四十二 鹽鐵論)
【 註釋�】 ���
④
塘丘 ,為長 夜飲 。龍 逢力 諫 被 殺 。 三 仁 :指 微子 、箕 子 、比 干三 人 。
①
④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所與遊
必擇正人 ,
三六
所觀覽必察正象 ,
放鄭
像 管 仲 、 由 余 那 樣 好 的 見 解 , 就 怕 國 君 不 能 像 齊 桓 公 、 秦 穆 公 那 樣願 意 聽取 諫 言 。
六、杜讒邪 是故為人君者 ,
③
①
靡靡 靡靡
遊 : 交 遊 �� 、結 �� 交� 。 鄭聲:原指春 秋戰 國時鄭國的音樂。鄭國的音樂 ②
巧 語、 �������� 阿 ������� 諛奉承的人。
選擇正 �� 大光 �明 �� � 的� 景 �� 象,� 拋� 開� 庸 ���������� 俗的音樂而不聽,疏遠� 諂媚 � ����� 的人而不接
【 白 話 】所以 說 , 做君 主 者 , 他 所 交 往 的一 定要 挑 選 正 ��������� 直�������� 的人,所觀 看的一� 定� 要
③
五 �七
()
是故為人君者,所與遊 必擇正人,所觀覽必察正象,放鄭 聲 而 弗 聽, 怨 佞 人 而 弗 近, 然 後 邪 心 部 生, 而 正 道 可 弘 聲 而弗聽,遠佞人 而弗近,然後邪心不生,而正道可弘 也 也 。( 卷 二 十 五 魏志上)
【 註釋�】 ���
②
多為靡靡之音, ���� 故 ��� 稱放蕩 �不 �雅 �正 ���������� 的音樂為「鄭聲」。 佞人:善於花言
①
天紫守在四夷,
有諸 ?」
曰 :「
此外守也 ,
近 , 這 樣 才 能 使 邪 惡 之 心 不 生 , 而 正 道 也 可 以 得 到弘 揚 了 。 或問 :「
③
①
天紫之
四 夷 :古代 華夏 族 對四 方 少 數 民 族 的統 稱 ,指東 夷 、西 戎 、南 蠻 、北
②
③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壹、君道
三七
「處於至 高無上地位的人,『進攻』他的人很多。逢迎諂媚 的侍從攻人
是對外 的防 禦,天子對內 的防 禦在於自身。」問:「此話怎講?」答:
【 白 話 】有 人問 : 「天 子 的 守 衛 在 於防 禦四 方夷 狄 的 入 侵 ,是 嗎 ? 」答 : 「這 只
②
五 �八
或問:「天子守在四夷 ,有諸?」曰:「此外守也,天子之 內守在身 。」 曰 : 何謂也 ? 曰 :「 至尊者 , 其攻之者眾焉 , 故 內守在身。」曰:何謂也?曰:「至尊者,其攻之者眾焉,故 胼僻 御侍, 攻人主而奪其財 ; 近幸妻妾 , 攻人主而奪 便 僻 ( )御 侍 , 攻 人 主 而 奪 其 財 ; 近 幸 妻 妾 , 攻 人 主 而 奪 其寵 ; 逸遊伎藝 , 攻人主而奪其志 ; 左右小臣 , 攻人主而奪其 其寵;逸遊伎藝,攻人主而奪其志;左右小臣,攻人主而奪其 行 ; 不令之臣 , 攻人主而奪其事 。 是謂內寇 行 ; 不 令 之 臣 , 攻 人 主 而 奪 其 事 。是 謂 內 寇 。 」 ( 卷 四 十 六 申鑒)
【 註釋�】 ���
pián pì
狄 。 便僻 :指 君 主 左 右 受寵 幸 的小臣 。 御侍 :帝王 侍 從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嬪嬪
萬萬
三八
主之 心 ,而 競相 取 得其 財 利 ; 人 主 親 近 的 妻 妾 嬪妃 攻 人 主之 心 ,而 爭 奪
其 寵 愛 ;放 縱 遊 樂 的 歌 妓 藝 人 攻 人 主之 心 ,使 其 玩物 喪 志 ; 人 主 左 右 的
人主部能別也 ,
是而悅之 ,
小 臣 攻 人 主 之 心 , 使 其 品 行 不 端 ; 心 懷 不 善 之 臣 攻 人 主 之 心 , 使 其 貽誤 大事。這些可說是內 部的盜寇。」 奸臣因以似象之言而位之容悅,
奸臣因以似象之言而為之容說 ,人主不能別也,是而悅之, 惑亂其心 , 舉動日謬 , 而常自以為得道 , 此有國之常患 惑 亂 其 心 , 舉 動 日 繆 ( ), 而 常 自 以 為 得 道 , 此 有 國 之 常 患 也 。 扶佞邪之言 , 柔順而有文 ; 忠正之言 , 簡直而多逆 也 。 夫 佞 邪 之 言 , 柔 順 而 有 文 ; 忠 正 之 言 , 簡 直 而 多 逆 。( 卷 五十 袁子正書)
【 註釋�】 ���
mìu
②
①
容 說 : 曲 意 逢 迎 , 以 取 悅 於 上 。 說 , 同 「 悅 」 。 繆 : 錯誤 � 、� 乖�� 誤。
②
五 �九
()
自己 做 得 合 乎 道 義 , 這 是 君 ���������������� 主們������������� 的通病 。那 些奸 佞們 ����� 的 ���� 言語,� 柔��� 和順 心
對的������������������� 而 心 生 歡 喜 , 混 亂 了 自己 的 心 ������� 思, ����� 行 為日 益 � 乖������� 離正 道 , ���� 卻�� 還總� 認� 為
【 白 話 】奸 臣 用 乍 ����������� 聽 起來 像是 正 道 的 話來 � 諂媚 ���������� 君主������� ,君主���� 沒 有 能力 � 辨����� 別 ,以 ��� 為是
①
歡笑以贊善 ;
面從
之徒 ,
拊 �
節
以稱功 。
益
⑥
擯擯
面 從 : 謂 當 面 順 從 。 拊 節 : 即 擊 節 , 形 容 十 分 讚 賞 。 拍 ��� 、擊 �� 。
fŭ
端 晏 : 指 子 貢 和 晏 子 。 辨��� :通「� 辯��� ��� 」 �� 。指� 辯 ����� 論 的 才 能 �。 寤 : 通
③
「悟 」 , 覺悟 , 認識 到 。
⑥
更使迷惑的人覺察不出自 ������� 己的 ����� 錯誤 ,� 自� 認 ����������� 有著和子貢、晏子一樣的� 敏
二
壹、君道
三九
捷 ,以 及 � 超越 ���� 常人的� 辯����� 才 ,而 不 能 � 醒������ 悟 ,這些正是� 招���� 致禍患的� 旗幟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③
而有文采;�������� 忠正臣子���� 的話 ,簡 � 樸���� 直接而 多 �� 半�� 聽來 � 逆�� 耳 �。 諂媚小人 ,
②
⑤
①
④
【 白 話 】諂媚 的小 人 ,總是 笑著 稱 讚 叫 好 ;當面 奉 承 的 人 ,總是 擊 節 稱 讚功 德 。
⑤
六
媚小人,歡笑以贊善;面從 之徒,拊 ( 節 稱功。益 ○諂 ) 以 使惑者部覺其非 , 自謂有端晏 之捷 、 過人之辨 而不寤, 斯 使惑者不覺其非,自謂有端晏 之捷、過人之辨 而不寤 ,斯 乃招患之旌 朴 乃 招 患 之 旌 。( 卷 五 十 抱朴子)
【 註釋�】 ���
②
節,古樂器中擯制節拍的器具 ,用竹編成,擊之成聲。 益:更加。
①
④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昔李斯教秦二世曰 :「
為人主而部疵睢,
四〇
命之曰天下桎梏
昔 李 斯 教 秦 二世 曰 : 「 為 人 主 而 不 恣 睢 , 命 之 曰 天 下 桎 梏 。 」 二世用之 , 秦國以覆 , 斯亦滅族 ( )。 」 二世 用 之 , 秦 國 以 覆 , 斯 亦 滅族。( 卷 二 十 六 魏志下) ①
恣 睢:放 縱暴戾 。 桎 梏:古代用來 拘繫犯人手腳的刑具 ,在手上戴 ②
六 �一
()
②
則賢人退而善政環
叫 做 把 天 下 變 成 束 縛 自己 的 腳 鐐 手 銬 。 」 秦 二 世 採 用 了 他 的 話 , 秦 國 因
之,
②
如 或 譖
)之 , 則 賢 人 退 而 善 政 還 。 ①
此 而 滅 亡 ,李 斯 也 被 滅 族 。 用 賢 人 而 行 善 政,
(
zèn
譖 :讒毀 � 、誣 ��� 陷。 還:罷歇�� 、� 止� 息� 。
用賢人而行善政,如或譖 (卷十五 漢書三)
【 註釋�】 ���
②
六 �二
【 白 話 】從前李 斯 告訴 秦 二 世 說 : 「當 了君 主若 不 能放 任自己 、 無 拘 無束 ,這 就
的 為 梏 , 在 腳 上 戴 的 為桎 ,類 似 於 近 世 的 腳 鐐 手 銬 。
【 註釋�】 ���
zhì gù
①
①
莫部皆有忠臣謀士也 ,
去 ,而 善政 也 就 廢止 了 。
七、審斷 天下之國 ,
或喪師敗軍 ,
危身亡國者 ,
【 白 話 】任用 賢 德 的 人 施 行 清明 的政 治 ,如 果 有 人 進 讒 言 毀 謗 他 ,那 賢 人 就 會離
六 �三
天下之國,莫不皆有忠臣謀士也,或喪師敗軍,危身亡國者, 誠在人主之聽 , 部精部審 誠 在 人 主之 聽 , 不 精 不 審 。( 卷 四 十 八 時務論)
密、不詳究 。 扶讒人似實 ,
巧言如簧,
使聽之者惑 ,
視之者昏 。
扶吉凶之
及自身乃至亡國的, ������������� 實 在 是 因 為 君 主 聽 ���� 了 ��� 各種 �� 建 �� 議�������� �������� 之 ������� 後的決 ����� ���� 斷,不嚴
【 白 話 】天 下 所 有 的 國 家 都是 有 忠臣 和 謀 士 的 ,����� 其中有折損� 軍隊 ����� 、吃 了 敗 � 仗�� �� ,�危
六 �四
二
壹、君道
四一
夫讒人似實,巧言如簧 ,使聽之者惑,視之者昏。夫吉凶之 效 , 在乎識善 ; 成敗之機 , 在於察言 。 效 , 在 乎識 善 ; 成 敗 之 機 , 在 於 察 言 。 ( 卷 二 十 四 後漢書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四二
巧 言如 簧 : 形 容 人 言 辭巧 妙 動 聽 , 猶 如 笙 中 之 簧 。 簧 ,笙 、 竽 、管 等
四) 【 註釋�】 ���
()
笙笙 簧簧
皆有爭心 。
隱而難分 ,
微而害深者 ,
昏聵。吉和凶的效驗 ������� , ������ 在 ����� 於 有 能力 � 認��������������� 識 何者是 善; ���������� 成 或 敗 的關 鍵 ,在 �� 於
苟部香順 ,
能夠詳審何者論述正確�。 凡有血氣,
凡有血氣 ,苟不相順,皆有爭心。隱而難分,微而害深者, 莫慎於言矣 。 君人 者將合眾 定民 , 而殊其善惡 , 以通天下 莫甚於言矣。君人 者將和眾 定民,而殊其善惡,以通天下 之志者也 , 聞言部可部審也 之 志 者 也 , 聞 言 不 可 不 審 也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①
③
血 氣:血 液和 氣息 。 君 人 :為人君 主 ;治理 人民 。 和眾 :使百 姓 和順 。
【 註釋�】 ���
②
②
③
六 �五
【 白 話 】讒奸 之 人 看 似誠 實 ,花 言巧 語好 像笙 簧 , 讓聽到 的 人 迷 惑 , 讓 看到 的 人
聵聵
樂 器 中 振 動 發 聲 的 薄 片 ,用 竹 、 金 屬 或 其 他 材 料 製 成 。
①
①
【 白 話 】大 凡 有 血 氣 的萬物 ,如 果 彼 此 不 和順 ,���������� 就會 ��������� 有競爭之 心。人們� 交��� 往中 隱
晦而 ���� 難以 分辨 �、 ��������� 細小 卻有大 害 的 ,莫 �過 ���������� 於言語。做君 主 的要協 �調 ���� 眾人、
聖主部行 ;
不驗
之言 ,
明主部聽也
安 定百 姓 、 分 別 善 惡 以 通 達 天 下 人 的 心 志 , 對 聽 到 的 話 就 不 能 不 加 以 詳 察。 不用之法 ,
不 驗 :不切 實際 ;沒 有 效 驗 。
六 �六 不 用 之 法 , 聖 主 不 行 ; 不 驗 之 言 , 明 主 不 聽 也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 註釋�】 ���
①
不 會聽信 。 主察異言 ,
二
乃睹其萌 ;
壹、君道
主聘儒賢 ,
奸雄乃遁 ;
主 任 舊 齒,
四三
主察異言,乃覩其萌;主聘儒賢,奸雄乃遁 ;主任舊齒 , 萬事乃理 ; 主聘巖穴 , 士乃得實 。 故傅說陟而殷道興,四皓至 萬 事 乃 理 ; 主 聘 巖 穴 , 士 乃 得 實。 而 (卷四十 漢 祚 長 , 得 治 之實 也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六 �七
【 白 話 】不 合 時 宜 的 法 度 ,聖明 的君王 不 會施 行 ;不切 實際 的 言 論 ,賢明 的君王
①
①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三略)
壹、君道
遁:逃亡 、 �� � 逃� 跑� 。 舊齒:年高望重者;老臣���� 、舊 ��� 臣。 ②
六 �八
作用 。 齊侯問於晏紫曰 :「
為政何患 ?」
對曰 :「
四四
患善惡之部分 。」
主訪求不求名利的隱士,������������������ 這 些 士 人 的 實 德 才 得以 宣 揚 , 進而 發揮 教 � 化� 的
士 ,奸 雄 就 會 逃 亡 ;君 主 信 任久 經 考 驗 的 老 臣 ,萬 事 才 能 治 理 得好 ;君
【 白 話 】君 主 能 明 察 反 常 的 言 論 , 才 能 看 到 禍 亂 的 萌 芽 。 君 主 能 聘 任 賢 能 的 儒
【 註釋�】 ���
()
齊 侯 問於 晏 子 曰 : 「 為 政 何 患 ? 」 對 曰 : 「 患 善 惡 之 不 分 。 」 公曰 :「 何以察之 ?」 對曰 :「 審擇左右 , 左右善 , 則百僚 公曰:「何以察之?」對曰:「審擇左右,左右善,則百僚 各獲其所宜 , 而善惡分矣 。」 孔紫聞之曰 :「 此言信矣 。 善進 各獲其所宜,而善惡分矣。」孔子聞之曰:「此言信矣。善進 則不善無由入矣 , 不善進則善亦無由入矣 則不善無由入矣,不善進則善亦無由入矣。」(卷四十三 說 苑)
①
①
【 註釋�】 ���
百 僚 :百 官 。
人 、 壞 人 分 不 清 。 」 齊 侯 說 : 「 怎 麼 樣來 考 察 他 們 呢 ? 」 晏 子回 答 說 :
「 審 慎 地 選 擇 左 右 親 信 , 如 果 左 右 親 信 好 , 那 麼百 官 就 會 各 自 得 到 其 所
適 合 的位 置 ,這 樣好 人 、壞 人也 就 能辨別 清楚 了 。」孔 子聽 後 說 : 「這
話 確 實如 此 。 賢 善之 人 得到 進用 ,那 麼 不 善之 人 就 沒 有 辦 法 進來 ;如 果
不若直士之愕愕
不 善之 人 得到 進用 ,那 麼 賢 善之 人也 就 沒 有 辦 法 進來 了 。 」 眾人之唯唯 ,
二
壹、君道
四五
眾 人 之 唯 唯 , 不 若 直 士之 愕 愕 。( 卷 八 韓詩外傳) 愕愕 :直 言 無諱 的樣子。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 白 話 】眾 士 的 ��� 唯唯諾諾 ��, ������������� 不如一位�������� 正直士 ������ 人 的直 言諫 諍 �。 �
【 註釋�】 ���
六 �九
【 白 話 】齊 侯向 晏 子問 道 : 「執 政最 ������ 要���� 擔心�� 的是 � 什������������� 麼 ? 」晏 子回 答 說 : 「 擔 心好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壹、君道
人主莫不欲得賢而用之 ,
而所用者部免於不肖 ;
四六
莫不欲得奸而
主莫不欲得賢而用之,而所用者不免於不肖;莫不欲得奸而 ○人 除之 , 而所除者部免於罰賢 。 若是者 , 賞罰之不盪 , 任使之所 除之,而所除者不免於罰賢。若是者,賞罰之不當,任使之所 由也 。 人主之所賞 , 非謂其部可賞也 , 必以為盪矣 ; 人主之所 由 也 。 人 主之 所 賞 , 非 謂 其 不 可 賞 也 , 必 以 為 當 矣 ; 人 主之 所 罪 , 非以為部可罰也 , 必以為信 矣 。 智部能見是非之理 , 明 罪,非以為不可罰也,必以為信 矣。智不能見是非之理,明 部能察浸潤 之言 , 所任者不必智 , 所用者不必忠 , 故有賞賢 不能察浸潤 之言,所任者不必智,所用者不必忠,故有賞賢 罰暴之名 , 而有戮能養奸之實 , 此天下之大患也 罰 暴 之 名 , 而 有 戮 能 養 奸 之實 , 此 天 下 之 大 患 也 。( 卷 五 十 袁子正書)
【 註釋�】 ���
②
①
信:果真���� 、確 ��� 實 。 浸 潤 : 逐 漸 滲 透 。引 申 為 積 久 而 發 生 作 用 。 ②
七
()
為 獎賞 得十 分恰 當 ;君 主 所 懲罰 的 ,並 不 是 明 知 道 這 個 人 不 該 懲罰 , �� �卻
所獎賞的,並不是明知道這個人不應該獎賞�� ,� 而� 偏������ 要 獎賞 他 ,一 � 定�� 自以
的 人 。 像 這 種 情 況 出 現 , 是 因 為 賞 罰 失 當 、 委 任 官員 不 妥 造 成 的 。 君 主
人 ;君 主 無不想 抓 住奸 人而 鏟 除 他們 , 但被鏟 除 的人中 總是 難免有賢 能
【 白 話 】君 主 無 不 想 得 到 賢 才 並 任 用 他 們 , 但 所 任 用 的 人 中 總 是 難 免 有 不 賢 的
①
偏 要 懲罰 他 ,一 定是 認 為 懲罰 得恰 到 好 處 。問 題 在 於 君 主 的智 慧 不 能 分
辨是非 曲直 ,其賢明 的程度還 不能 夠識別漸漸 滲透 的 讒言 ,所委 ���� 任 ��� 的人
就未必����������������������� 真有智慧, ������������������� 所用 ����������������� 的 ���������������� 人未 必 忠 誠 , 所以 雖 然 名 義 上 是 賞� 賜���� 賢能而 懲
二
壹、君道
四七
罰 暴 徒 ,實際 上 卻往往懲罰 了賢 者而 姑息 了奸 人 ,這是天 下 的大 患啊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四八
貳、臣術 一、立節 良 醬 不 怯 死 以 苟 免,
烈士
部毀節以求生
②
苟免:苟且 免於損害。 烈士:有節氣�� 、有 �壯 �志 ���� 的人。 ②
七 �一
良 將 不 怯 死 以 苟 免 , 烈 士 不 毀 節 以 求 生 。( 卷 二 十 五 魏 志上)
【 註釋�】 ���
①
命。 紫罕
曰 :「
二
我以 『
部貪 』
貳、臣術
為寶 ,
爾以玉為寶 。
若以與我 ,
四九
皆
子 罕 曰 : 「 我 以 『 不 貪 』 為 寶 , 爾 以 玉 為 寶 。 若 以 與我 , 皆 喪寶也 , 不若人有其寶 。 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卷五 春秋左氏傳中)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七 �二
【 白 話 】良 將不 會因 畏 懼死 亡 而 苟且 偷 生 ,有 氣節壯 志 的 人 不 會毀 棄節 操以 求 活
①
二
貳、臣術
五〇
子罕 :樂 喜 , 子姓 ,樂 氏 ,字 子罕 ,是春 秋 時 期 宋 國 的卿 ,於 宋平 公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長者,
或欲令位開產業 。
震曰 :「
使後世稱為清白吏
送給我,我們兩人就都喪失了寶物 ,倒不如各人保有自己 的寶物 。」 故舊
故舊 長者 ,或欲令為開產業。震曰:「使後世稱為清白吏 紫孫 , 以此遺之 , 不亦厚乎 子 孫 , 以 此 遺之 , 不 亦 厚 乎 ? 」 ( 卷 二 十 三 後漢書三)
【 註釋�】 ���
②
故舊 :舊 交 、舊友 。 長者 :年紀大或 輩 分高 的人 。
①
七 �四
後主曰 :「
成督有桑八百株 ,
薄田
十五頃 ,
紫地衣
亮自表 後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 十五頃,子弟衣
亮自表
人稱 他 們 為清 白 官吏 的 子 孫 ,把 這 個 留 給 他 們 ,不是 很豐厚 嗎 ? 」
【 白 話 】舊 友 和 長 輩 中 有 人 勸楊 震 為 子 孫置 辦一 些 私 人財 產 。楊 震 說 : 「 讓 後 世
②
七 �三
【 白 話 】子罕 說 : 「我 把 『不 貪 』 看作 寶物 ,你把 玉 石 看作 寶物 。如 果 你把 玉 石
時 任司 城 , 故 又 稱司 城 子罕 。
①
①
①
②
食自有餘饒 。
至於臣在外任 ,
無別調度,
隨身衣食 ,
悉仰於
食 自 有 餘 饒 。至於 臣 在 外 任 , 無 別 調 度 , 隨 身 衣 食 , 悉 仰 於 官 。 若死之日 , 部使內有餘帛 、 外有贏財, 以負陛下 。」 及 官。若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 ,以負陛下。」及 卒 , 如其所言 卒 , 如 其 所 言 。( 卷 二 十 七 蜀志) 及及
③
④
自 表 : 自 上 奏 章 。 薄 田 : 貧 瘠 的 田 。 有 時 也 用 以 謙 稱 自己 的 田 地 。 ④
②
子 弟 的 衣 食 ,已 有 餘 裕 ���������������������� ��������������������� 。至 於 臣 在外 任 職 , 沒 有 徵 調 其 他 財 物 、 賦 稅 作
為 收 入 , 隨 身 衣 食 都依賴 朝 廷 供 給 。如 果 臣 有 一 天死 去 ,不 讓 家中 有 多
貪泉 」。
父老云 :「
飲此水者 ,
使廉士
餘 的 布 帛 、 家外 有 多 餘 的 財 產 ,以 致 辜 負 陛 下 的 信 任 。 」 到 諸 葛 亮 去 世
名曰 「
的 時 候 ,正 像 他 所 說 的那 樣 。 州之北界有水 ,
二
貳、臣術
五一
州之北界有水,名曰「貪泉」。父老云:「飲此水者,使廉士 變節 。」 隱之始踐境 , 先至水所 , 酌而飲之 , 因賦詩曰 :「 古 變節。」隱之始踐境,先至水所,酌而飲之,因賦詩曰:「古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七 �五
【 白 話 】諸葛 亮 曾 向 後 主 上 表 說 : 「臣 在成 都 有桑 樹 八百 株 ,薄田 十 五頃 , 家中
【 註釋�】 ��� ①
調度 :徵 調 賦稅 。 贏財 : 餘財 。 ③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貳、臣術
宜 歃
shà
【 註釋�】 ���
懷 千 金。
試 使 夷 齊
飲,
五二
終 當 不 易
人 云 此 水 , 一 歃 ( )懷 千 金 。 試 使 夷 齊 飲 , 終 當 不 易 心 心!」(卷三十 晉書下)
人 云 此 水,
()
①
②
歃 :飲 。 夷 齊:伯夷和叔 齊的並稱 ,兩 人曾互相 禮讓王位 。武王 伐 ②
二、盡忠
不會改變自己 的初心!」
薇
就 會 變 成 貪婪 的 小 人 。 假如 讓 伯夷 、 叔 齊 這 樣 的 廉 潔 之 士 喝 下 , 他 們 絕
先到 貪泉 去 ,舀水來 喝 ,並 賦詩一 首 說 : 「古 人 說這 裡 的泉水 ,喝 一口
的 水 , 清 廉 的 官 員 就 會 改 變 節 操 而 貪 污 。 」吳 隱 之 剛 踏 入 廣 州 地 界 , 便
【 白 話 】廣州 的 北 部 有 一 處 泉水 , 名叫 「 貪泉 」 。 當地 父 老 傳 說 : 「飲 了 這 個泉
下 歸 周 ,二 人 以 為 恥 , 義 不 食 周 粟 , 於 首 陽 山 採 薇 而 食 , 直至 餓死 。
粟
紂 時 , 伯夷 與 叔 齊曾 叩 馬 而諫 , 認 為這 樣 做是 以 暴 易 暴 ,不 可取 。後天
①
七 �六
忠臣部私 ,
私臣部忠 ,
履正奉公 ,
臣紫之節
忠 臣 不 私 , 私 臣 不 忠 , 履 正 奉 公 , 臣 子 之 節 。( 卷 二 十 四 後 漢書四)
則危言;
語部及 ,
則危行。
國有道 ,
則順命 ;
【 白 話 】忠臣 沒 有 私 心 ,有 私 心 的臣 子則 不 忠 ,履 行正 道 、奉 公 行事 ,是 做臣 子
的節操 。 君語及之 , ①
②
危 言 :猶 慎 言 。 危 行 :小 心地 行 動 , 慎 行 。 衡 命 :違 逆 命令 。 ②
③
七 �七
君語及之,則危言 ;語不及,則危行 。國有道,則順命; 無道 , 則衡命 無 道 , 則 衡 命 。( 卷 十 二 史記下)
【 註釋�】 ���
③
二
()
貳、臣術
做 ; 國君 政令 不 合 乎正 道 時 ,就 不 受其 命而 隱居 起來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五三
就 謹 慎 地 做 事 , 修 養 自己 的 德 行 。 國 君 政 令 合 乎 正 道 時 , 就 服 從 命 令 去
【 白 話 】如 果 國君 問 到 自己 ,就 謹 慎地 發表 自己 的 言 論 ;若 是 國君 沒 詢問 自己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扶殺生賞罰 ,
貳、臣術
治亂所由興也 。
人主所謂宜生 ,
五四
或部可生 ,
則人
夫殺生賞罰,治亂所由興也。人主所謂宜生,或不可生,則人 臣當陳所以宜殺 ; 人主所謂宜賞 , 或部應賞 , 則人臣當陳所以 臣當陳所以宜殺;人主所謂宜賞,或不應賞,則人臣當陳所以 宜罰 。 然後治道 耳 道上下 宜 罰 。然 後 治 道 ( 治 ) 耳 。( 卷 二 十 九 晉書上) 必有脫文
的關 係 。君 主 說 某 人 應 該 活 命 , 倘若 不 可 以 活 命 ,那 麼 做 人臣 的 就 應陳
述 所以 該 殺 的原 因 ;君 主 認 為 某 人 該 獎賞 , 倘若 不 該 獎賞而 該罰 ,那 麼
言竊直則不用 ,
其身危 ;
不竊直則部可以明
做 人臣 的 就 應陳 述 其 所以 該罰 的 道理 。 然 後才談 得 上 治 國 有 道 。 忠臣之事君也 ,
①
切 直 : 懇 切 率 直 。 蒙 : 蒙 受 。 引 申 為 冒 著 、頂 著 。 ②
七 �九
【 白 話 】死 、生 、賞 、罰 ,這 ��������������� 些 處置 得正 確 與否 ,和 ����� 國家的 �� � 安� 定������� 與 動 亂有著 密切
七 �八
()
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則不用,其身危;不切直則不可以明 道 。 故竊直 之言 , 明主所欲急聞 , 忠臣之所以蒙 死而竭智 道。故切直 之言,明主所欲急聞,忠臣之所以蒙 死而竭智 也 也 。( 卷 十 七 漢書五)
【 註釋�】 ���
①
②
治煩去惑者也 。
三、勸諫 臣 ,
是以伏死
而爭
希 望聽 到 的 ,也 是 忠臣 之 所以 冒 著死 罪 而 竭 忠 盡 智 要 表 達 的 。
言 語 不切 直 ,又 不 能 夠 闡明 道理 。 所以 切 直 的 話 ,是 英 明 的君 主 所 急切
【 白 話 】忠臣 事奉 君 主 , 言 語懇 切 率直則 不 被信用 ,還 會 危 及自己 的 生 命 ;如 果
八
八 �一
①
②
伏死 :甘願 捨 棄 生 命 。 爭 :通 「 諍 」 。 諍諫 。
扶部能諫則君危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固諫則身殆 。
貳、臣術
賢人君紫 ,
部忍觀上之危 ,
五五
夫不能諫則君危,固諫則身殆。賢人君子,不忍觀上之危,而 不愛 身之殆 不 愛 身 之 殆 。( 卷 四 十 七 政要論)
而
春秋左氏傳 ○ 臣 , 治 煩 去 惑 者 也 。是 以 伏 死 而 爭 。( 卷 五 中)
【 註釋�】 ���
②
【 白 話 】臣 下 ,是 為 國君 整 治 繁 亂和 解除迷 惑 的 人 。因 此要 冒死 去諫 諍規 勸 。
①
二
貳、臣術
愛 :吝 惜 、捨 不 得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危亡 。 故曰 :「
顛而部扶 ,
則醬焉用彼相 ?
五六
扶之之道 ,
莫
孝 ; 做臣 子 的只是 一味順 從君 主 的意 思 , 算不 上是 真正 的忠 。因 此 國 家
的了。因此,做兒子的如果只是一味聽從父親的話,算不得是真正的
扶 ,那 君 主還 要 這 樣 的臣 子幹什 麼呢 ?而 扶 持 的 方 法 ,沒 有比 諫 諍更 好
【 白 話 】因 此 (孔 子 ) 說 : 「君 主遇 到 危 險而 不 去 護 持 ,君 主 就 要 跌 倒而 不 去 攙
攙
八 �二 故 曰 : 「 危 而 不 持 , 顛 而 不 扶 , 則 將 焉 用 彼 相 ? 扶 之之 道 , 莫 過於諫矣 。 故紫從命者 , 部得為孝 ; 臣苟順者 , 部得為忠 。 是 過 於 諫 矣 。 故 子 從 命 者 , 不 得 為 孝 ; 臣 苟 順 者 , 不 得 為 忠 。是 以國之將興 , 貴在諫臣 ; 家之將盛 , 貴在諫紫 以國之將興,貴在諫臣;家之將盛,貴在諫子。」(卷四十七 政要論)
危而部持 ,
正 的 賢 人 君 子 , 不 忍 心 看 到 自己 的 君 主 處 於 危 險 之 中 , 因 而 不 顧 自 身 的
【 白 話 】臣 子不 能諫 諍 ,君 主 就 會有 危 險 ;堅 持 進諫 ,臣 子自己 就 會有 危 險 。 真
①
八 �三
微生 ()
而不竊 ,
不竊則部改 。
唯正諫直
將要 興 旺 , 貴 在 有 能 夠 直 言諫 諍 的大 臣 ; 家庭 將要 興 旺 , 貴 在 有 能 夠 勸 諫 父母 的孩子。」 若託物以風喻 ,
竊重
生疑 若託物以風喻,微生( 言 )而不切,不切則不改。唯正諫直 諫可以補缺也 諫 可 以 補 缺 也 。( 卷 四 十 七 政要論)
才 能補救君主的過失 。
四、舉賢 國之所以不治者三 :
部知用賢 ,
此其一也 ;
雖知用賢 ,
求部能
害 , 不 能 切 中 要 害 , 就 很 難 改 正 錯誤 。 只 有 不 畏 強 凌 弱 、 直 言 地 勸 諫 ,
【 白 話 】如 果 假 借 一 些 事 物 來 進 行 委 婉 的 勸 諫 , 言 辭 隱 微 不 顯 而 不 能 夠 切 中 要
八 �四
二
貳、臣術
五七
國之所以不治者三:不知用賢,此其一也;雖知用賢,求不能 得 , 此其二也 ; 雖得賢部能盡 , 此其三也 得 , 此 其 二 也 ; 雖 得 賢 不 能 盡 , 此 其 三 也 。( 卷 三 十 六 尸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子)
二
貳、臣術
五八
皆欲國家之富 、
人
一 ; 雖 然 知 道 任用 賢 人 卻求 不 到 賢 人 ,這 是 其 二 ; 雖 然 得到 賢 人 卻 不 能
今者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 ,
人盡其才 ,這是 其三 。 紫墨紫曰 :「
務 :緊要 的事 情 。
子墨子曰:「今者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 民之眾 、 刑政之治 。 然而部得 , 是其故何也 ? 是在王公大人 民之 眾 、 刑 政 之 治 。然 而 不 得 , 是 其 故 何 也 ? 是 在 王 公 大 人 為政於國家者 , 部能以尚賢事能為政也 。 是故國有賢良之士 為 政 於 國 家 者 , 不 能 以 尚 賢 事 能 為 政 也 。是 故 國 有 賢 良 之士 眾 , 則國家之治厚 。 故 大 人 之 務, 將 在 於 眾 賢 而 已 眾 , 則 國 家 之 治 厚 。 故 大 人 之 務 , 將 在 於 眾 賢 而 已。 」 ( 卷 三十四 墨子)
【 註釋�】 ���
八 �五
【 白 話 】國 家不 能 得到 治理 有三 方面 的原 因 :不 知 道 推 舉 任用 賢 德之 人 ,這 是 其
()
①
【 白 話 】墨 子 說 : 「現 在 朝 廷 中 從政 的王 公 大 臣 , 都 希 望 國 家 富強 、 人口 眾 多 、
①
刑 律 政 教 都井井 有條 。然而 卻不能如 此 ,這是什 麼緣故呢 ? 究其原 因 ,
在 於 現 在 朝 廷 中 從政 的王 公 大 臣 ,不 能 把 尊 重 賢 才 、 重用 有 德 能 的 人作
孝武之世 ,
郡舉孝廉 ,
又有賢良文學
為執政方略。國家擁有的賢良之士愈多,那麼國家�� 的治� 化� 就� 愈���� 深厚。 �� 所
諸侯歲貢。
以 大 臣 們 的要 務 ,就 在 於 使 賢才 愈來 愈 多而 已 。 」 古者取士 ,
②
歲貢 :古代 諸 侯郡 國 定期向 朝 廷 推薦 人才 的制 度 。 路 :途 徑 � 、� �門
②
八 �六
古 者 取 士 , 諸 侯 歲 貢 。 孝 武 之世 , 郡 舉 孝 廉 , 又 有 賢 良 文 學 之選 。 於是名臣輩出 , 文武並興 。 漢之得人 , 數路 而已 之 選 。於是 名 臣 輩 出 , 文 武 並 興 。 漢 之 得 人 , 數 路 而 已。 (卷二十三 後漢書三)
【 註釋�】 ���
①
二
()
貳、臣術
盛 。漢王 朝獲 得人才 ,主要 就是 通 過這 幾 個方面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五九
孝廉外 ,另 有賢良文學之士的選拔 。於是 名臣輩出,文治武功 同時興
【 白 話 】古 代 選取 士 人 ,要 求 諸 侯 定 期 向 朝 廷 舉薦 人才 。漢武 帝 時 , 除 各郡 推 舉
路。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古之官人 ,
貳、臣術
君責之於上 ,
臣舉之於下 。
失其人有
六〇
得其人有賞 ,
古 之 官 人 , 君 責 之於 上 , 臣 舉 之於 下 。 得 其 人 有 賞 , 失 其 人 有 罰 。 安得部求賢乎 罰。安得不求賢乎?(卷三十 晉書下)
朝廷部責賢 ,
正路色矣 。
所謂責賢 ,
薦。所舉薦的人得當,就獎賞舉薦者;所舉薦的人失當,就處罰舉薦
邪門啟矣 ;
者 。這 樣臣 子 們 能 不 去 訪求 賢 人嗎 ? 官者無關梁 ,
官者無關梁 ,邪門啟矣;朝廷不責賢,正路塞矣。所謂責賢, 使之香舉也 ; 所謂關梁 , 使之香保也 。 賢部舉則有咎 , 保不信 使 之相 舉 也 ; 所 謂 關 梁 , 使 之相 保 也 。 賢 不 舉 則 有 咎 , 保 不 信 亦有罰 。 有罰則有司莫部悚也 , 以求其才焉 亦 有 罰 。有 罰 則 有 司 莫 不 悚 也 , 以 求 其 才 焉 。( 卷 三 十 晉書 下)
是 讓 保 舉 人 和 被 薦 人 互 相 擔 保 。 賢 人 得 不 到 推 薦 , 官員 就 有 罪 過 ; 舉 薦
道 就 會 阻 塞 。 所 謂 求 取 賢 人 , 就 是 讓 官員 遞 相 舉 薦 ; 所 謂 從 嚴 把 關 , 就
【 白 話 】選 任 官員 不嚴 格 把 關 ,不正 之 門 就 會開 啟 ;朝 廷 不求取 賢 人 , 入 仕 的正
八 �八
【 白 話 】古 時 候 任用 官員 ,君 主 在 上面 提 出 (選 拔 的 )要 求 ,臣 子 在 下面 保 舉 推
八 �七
()
貳、臣術
六一
不 實 , 官員 也 要 受 罰 。 有 了 處 罰 就 會 讓 負 責 的 官員 有 恐 懼 之 心 , 因 而 能
二
夠 盡力 求 賢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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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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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
彖 》
曰 :
一、尚道
參、貴德
八 �九
觀乎天文 ,
以察時變 ;
觀乎人文 ,
以化成天下
《彖》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卷一 周易) 賺
故日月不過 ,
而四時不忒 。
象 ,可以 推 行 教 化而 實現 天 下 大 治 。 天地以順動,
聖人以順動 ,
則刑
【 白 話 】《彖 傳 》 說 :觀 察天 象 ,可以 知 曉四 季 的 變 化規 律 ;觀 察社 會 的 人 文現
九
地以順動 ,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 ○天 罰清而民服 。 豫之時義大矣哉 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卷一 周易)
【 註釋�】 ���
①
二
參、貴德
六三
順 動 :順 應事物 固 有 的規 律而運 動 。 豫卦 坤 下震 上 ,坤 為順 ,震 為 動。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至靜而德方 ,
六四
含萬物而化光。
坤道其順
聖 人 能 夠順 應 人 的 天 性 而 動 , 則 刑 罰 清 楚 簡 單 , 萬 民 服 從 。 豫 卦 所 蘊 含
至柔而動也剛 ,
的 「順 天 而 動 」 的 義 理 是 多 麼 的 深 遠 廣 大 啊 ! 坤 ,
爻
化光 :德化廣大的意思。
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含萬物而化光 。坤道其順 乎 , 承天而時行 乎 , 承 天 而 時 行。( 卷 一 周易)
【 註釋�】 ���
九一
【 白 話 】天 地順 應自 然 規 律 而 動 , 所以 日 月運 行不 會失 ����� 度, ��� 四 季輪 �轉 ������ 沒 有誤 差 。
()
①
九二
與天地合
其德 ,
與日月合其明 ,
它 總 是順 承 著 天 道 而 行 , 隨 著 時 節 運 轉 不 息 。 扶大人者 ,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 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 與鬼神合其吉凶 。 先天而天弗違 , 後天而奉天時 與 鬼 神 合 其 吉 凶 。 先 天 而 天 弗 違 , 後 天 而 奉 天 時 。( 卷 一 周
與四時合其序
靜 的 , 但具 有 方 正 的 德 性 , 含 養 萬 物 而 德 化 廣 大 。 坤 道 是 如 此 的 柔順 ,
【 白 話 】坤 卦 六 爻皆 陰 ,至 柔 , 但一 有 所 動 便顯 示 出剛 健 的特 性 ;它 的 形態是至
①
①
合 :符 合 、相 同 。
易) 【 註釋�】 ���
載
萬 物 , 他 施 理 政 事 像四 時 一 樣 井 然 有 序 , 他 示 人 的 吉 凶 禍 福 如 同 鬼 神 一
人之所助者信也 。
履信思乎順 ,
是
樣奧 妙 無窮 。 他若 在天 時之 前 行事 ,天 不 違 背 他 ;若 在天 時之 後 行事 ,
天之所助者順也 ,
也 能奉順 天 道運 行 的規 律 。 紫曰 :「
子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是 以自天佑之 , 吉無不利 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卷一 周易)
二
()
參、貴德
夠 從上天 得到 保 佑 ,吉 祥而 無不利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六五
信 的 人 。 按 照 誠 信 的 要 求 去 做 事 , 而 時 刻 不 忘 記順 從 天 地 之 道 的 人 , 能
【 白 話 】孔 子 說 : 「上天 所輔 助 的是 能 夠順 從正 道 的 人 , 人 們 所扶 助 的是 篤 守誠
九三
【 白 話 】聖明 之 人 , 他 的 道 德 像天 地 一 樣覆 載 萬物 , 他 的聖明 如 同 日 月 一 樣普 照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扶 道 以 人 之 難 為 易 也。
是 故 增 紫 曰: 「
①
六六
父 母 愛 之,
④
喜而不
咎:責怪 、 ���� ��� 責 備 。 無 擇 : 不 用 挑 選 ��� 、 �� 沒有� 區 �� 別 。 史鰌 : 字 子 魚 , ②
③
屈
衛 靈 公 。 遜 : 謙 虛 ���� 、 ��� 恭順 。 貌 :通 「藐 」。輕 視 。 檃括 :泛指 矯
⑥
正 。本 為 矯正 竹木 邪 曲 的工 具 。揉 曲 叫 檃 ,正 方 稱 括 。 邑 邑 :憂 鬱 不
⑤
⑦
九 �四
⑤
⑦
③
⑥
④
②
()
夫 道 以 人 之 難 為 易 也 。是 故 曾 子 曰 : 「 父 母 愛 之 , 喜 而 不 忘 ; 父母勿之 , 懼而無咎。」 然則愛與勿 , 其於成孝無擇 忘;父母惡之,懼而無咎 。」然則愛與惡,其於成孝無擇 也 。 史求 曰 :「 君親而近之 , 至敬以遜 ; 貌 而疏之 , 敬 也。史鰌 曰:「君親而近之,至敬以遜 ;貌 而疏之,敬 無怨 。」 然則親與疏 , 其於成忠無擇也 。 孔紫曰 :「 自娛於 無怨。」然則親與疏,其於成忠無擇也。孔子曰:「自娛於 檃 刮 之中 , 直己而部直人 , 以善廢而不邑邑, 蘧 伯 檃 ( 括 之中,直己而不直人,以善廢而不邑邑 ,蘧 ( 伯 ) 也。 玉 之行 」 然則興與廢 , 其於成善無擇也 。 屈侯附 曰 :) 玉 之行 也 。 」 然 則 興 與 廢 , 其 於 成 善 無 擇 也 。 屈 侯 附 曰 : 「 賢者易知也 , 觀其富之所分 , 達之所進 , 窮之所部取 。」 然 「 賢 者 易 知 也 , 觀 其 富 之 所 分 , 達之 所 進 , 窮 之 所 不 取 。 」 然 則窮與達 , 其於成賢無擇也 。 是故愛勿親疏 , 廢興窮達 , 皆可 則 窮 與達 , 其 於 成 賢 無 擇 也 。是 故 愛 惡 親 疏 , 廢 興 窮 達 , 皆 可 以成義 以 成 義 。( 卷 三 十 六 尸子)
【 註釋�】 ���
qú
⑨
yĭn
⑧
春 秋 衛國大夫 。一生為國薦賢斥奸 ,死 後猶陳 屍以諫 ,以 其至 誠感 動
①
樂 貌 。 蘧 伯玉 :春 秋 時 衛 國 人 ,是 一 位 求 進 甚切 ��������� ,�������� 並善於改過的賢大 夫 。 屈 侯附 :戰 國人 ,其 生平 不 詳 。
⑧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參、貴德
六七
富,發達時舉薦什 麼樣的人 ,窮 困時如 何拒絕外 面 的誘惑 。」既 然如
別。屈侯附說:「是否賢德很容易辨 別,只要觀察他富裕時如何分配財
此 , 那 麼 不 論 被 舉 用 還 是 被 棄 置 , 對 於 自己 養 德 行 善 來 說 , 沒 有 什 麼 區
而 被 廢 置 不 用 , 卻 能 不 鬱 鬱 寡 歡 , 這 就 是 賢 人 蘧 伯 玉 的 德 行 。 」既 然 如
子 說 : 「 在 自 我 矯 正 中 感 到 快 樂 , 嚴 格 要 求 自己 而 不 苛 求 別 人 , 有 才 德
君 王 親 近 還 是 疏 遠 自己 , 對 於 自己 成 就 忠 誠 來 說 , 沒 有 什 麼 區 別 。 孔 夫
禮 敬 而 恭順 ; 君 王 疏 遠 自己 , 就 恭 敬 而 無 怨 。 」既 然 如 此 , 那 麼 不 論
對於自己 成就孝心來 說,沒有什麼區別。史鰌 說:「君王親近自己 ,就
慎 恐 懼 不 惹 父 母 生 氣 。 」 既 然 如 此 , 那 麼 不 論 父 母 喜 歡 還 是 討 厭 自己 ,
說 : 「 父 母 疼 愛 自己 , 心 裡 高 興 而 不 忘 父 母 恩 德 ; 父 母 討 厭 自己 , 則 戒
【 白 話 】若 循 著 道 義 來 做 事 , 就 能 使 那 些 別 人 覺 得 困 難 的 事 情 變 得 容 易 。 曾 子
⑨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六八
此 , 那 麼 不 論 窮 困 與 發 達 , 對 於 自己 成 就 賢 德 來 說 , 沒 有 什 麼 區 別 。 所
若與人謀之 ,
則非道無由也 。
故君
以 , 無 論 別 人 對 我 們 喜 愛 還 是 厭 惡 、 親 近 或 是 疏 遠 , 還 是 自己 人 生 衰
則已矣 ,
敗、興旺,或是窮困、發達,都可以成就自己 的大義。 君紫部與人之謀
④
之 謀 : 《 鬻 子 》 通 行 本 作 「 謀 之 」 。 見 受 : 被 接納 、 被 ���� 接受。
②
②
九 �五
()
君子不與人之謀 則已矣,若與人謀之,則非道無由也。故君 紫之謀 , 能必用道 , 而部能必見受 也 ; 能必忠 , 而部能必 子之謀,能必用道,而不能必見受 也;能必忠,而不能必 入 也 ; 能必信 , 而部能必見信也 。 君紫非仁 者 , 部出之於 入 也 ; 能 必 信 , 而 不 能 必 見 信 也 。 君 子 非 仁 者 , 不 出 之於 辭 , 而施之於行 。 故非非者行是 , 而勿惡者行善 , 而道諭矣 辭 , 而 施 之於行。 故 非 非 者 行是 , 而 惡 惡 者 行 善 , 而 道 諭 矣 。 (卷三十一 鬻子)
【 註釋�】 ���
①
子的謀劃 ,一 定能 做到 遵 從道 義 ,但不一 定 會被 人接 受;一 定能 做到 盡
【 白 話 】君 子不 為 人 出 謀 劃策 則已 ,如 果 為 人 謀 劃 ,就 一 定 會依 循道 義 。 所以 君
④
③
③
入 :接 受、 �� �採納 。 仁:《鬻子》通行本作 「人」。
①
九 �六
忠無私,但不一定會被人採納 ;一定能做到誠實不欺,但不一定會被人
相 信 。君 子指 正 他 人 ,不 表 露 於 言 辭 ,而 是 體現 於 行 動 。所 ������ 以 要指 出事
曰 :
地中生木 ,
升 。
君紫以慎
德 ,
積小以成高大
情 錯誤 , ���������������������������� 就 自己 去 ������������������������ ����������������������� 把正確的做出來 ;��������������� 厭惡惡行, ����������� 就 自己 努 力 行 善 來 予 以
象 》
補救 和感 化。這 樣一來 ,道理 自 然就 彰顯 了 。 《
慎:遵 循、 ���� 依 ��� 順。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慎 德,積小以成高大。 (卷一 周易)
【 註釋�】 ���
①
王者尚其義也 ,
霸者迫
從 積累 小 善 做 起 ,以至 成 就 高 尚 的 德 行 。 帝者貴其德也 ,
二
參、貴德
於理也 。
六九
道狹
迫作 帝者貴其德也,王者尚其義也,霸者迫( 通 )於理也。道狹 然後任智 , 德薄然後任刑 , 明淺然後任察 然 後 任 智 , 德 薄 然 後 任 刑 , 明 淺 然 後 任 察 。( 卷 三 十 五 文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九 �七
【 白 話 】《象 傳 》 ������������� 說������������ : 樹木 生 於 地 中 ,是 成 長 上 � 升������������� 的象 徵 。君 子因 此 遵 循道德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子)
二
參、貴德
七〇
因為他通曉事理。道德 �� 偏狹�� � �� 了才 �憑 �藉 ���������� 智 謀 , 恩 德 不 厚 �� 了才 �� 憑 ���� 藉刑罰,
地有財 ,
能與人共之者 ,
仁也 。
仁之所在 ,
天下歸
聖明不足了 �� 才 �憑 �藉 ����� 苛察。(憑 �藉 ���������������� 智謀、刑罰、苛察,會產生不同的弊 � 端。) 天有時 、
天有時、地有財,能與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歸 之 。 免人之死 、 解人之難 、 救人之患 、 濟人之急者 , 德也 。 德 之。 免 人 之 死 、解 人 之 難 、 救 人 之 患 、 濟 人 之 急 者 , 德 也 。德 之所在 , 天下歸之 。 與人同憂同樂 、 同號同勿者 , 義也 。 義之 之 所 在 , 天 下 歸 之。與 人 同 憂 同 樂 、 同 好 同 惡 者 , 義 也 。 義 之 所在 , 天下歸之 。 凡人勿死而樂生 , 號得而歸利 。 能生利者 , 所 在 , 天 下 歸 之。 凡 人 惡 死 而 樂 生 , 好 得 而 歸 利 。 能 生 利 者 , 道也 。 道之所在 , 天下歸之 道 也 。 道 之 所 在 , 天 下 歸 之。( 卷 三 十 一 六韜)
下 人 就 歸附 他 。使 人 民 免 遭死 亡 、 解 除 人 民 的 困 難 、救 助 人 民 的 災 患 、
【 白 話 】天 有四 時 、地 有財 富 ,能 和 人 民 共 同 享用 ,就是 仁 愛 。 實 施 仁 愛 者 ,天
九 �八
【 白 話 】稱 君 主 為帝是 重 視 其 美 德 ,稱 君 主 為王 是 崇 尚 其正 義 ,稱 君 主 為霸 則 是
()
九 �九
接 濟 人 民 的 急 需 , 這 些 就 是 恩 德 。 廣 施 恩 德 者 , 天 下 人 就 歸順 他 。 和 人
民同憂 同 樂 、同 好 同 惡 ,就是 義 。踐 行 道 義 者 ,天 下 人 就 歸附 他 。 所 有
太公曰 :「
義勝欲
的 人 都 害怕 死 亡 而 樂 於 生存 , 喜 歡 得到 好 處 和 利 益 。能 使 天 下 人 都 獲 得
先聖之道可得聞乎 ?」
利 益 的 ,就 是 道 。有 道 者 ,天 下 人 就 歸附 他 。 文王問太公曰 :「
怠 : 據 前 文之 意 ,此 「怠 」字 疑 當作 「欲 」 ,譯 文按 欲 字 翻譯 。
文 王 問太 公 曰 : 「 先 聖 之 道 可 得 聞 乎 ? 」 太 公 曰 : 「 義 勝 欲 則昌 , 欲勝義則亡 , 敬勝怠則吉 , 怠勝敬則滅 。 故義勝怠 者 則 昌 , 欲 勝 義 則 亡 , 敬 勝 怠 則 吉 , 怠 勝 敬 則 滅。 故 義 勝 怠 者 王 , 怠勝敬者亡 王 , 怠 勝 敬 者 亡。 」 ( 卷 三 十 一 六韜)
【 註釋�】 ���
①
二
()
參、貴德
以 統 治 國 家 ,怠慢 勝 過 敬 慎 者 就 會滅 亡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七一
慢 ,則 諸事 吉 祥 ; 怠 慢 勝 過 敬 慎 ,則功 業 毀滅 。 所以 道 義 勝 過 私 欲 者 可
勝 過 私 欲 , 國 家 就 會昌 盛 ; 私 欲 勝 過 道 義 , 國 家 就 會 衰亡 ; 敬 慎 勝 過 怠
【 白 話 】文王 問 太 公 : 「先 世 的聖 人之 道 可以 講 給 我 聽 聽 嗎 ? 」太 公 答 : 「道 義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道德仁義定 ,
參、貴德
而天下正
○○道 德 仁 義 定 , 而 天 下 正 。( 卷 四 十 三
之 ,
法雖少足以治矣 ;
之 ,
說苑)
無道以臨
【 白 話 】道 德 仁義落 實之 後 ,天 下 便自 然 歸 於正 道 。
有道以理
雖眾足以
七二
命
③
一 ○ ①
③
理 :治理 。 臨:監視、 ������������� ������������ 監 臨 。引 申 為 統 治 、 治 理 。 命 : 政 令 。 ②
一
有道以理 之,法雖少足以治矣;無道以臨 之,命 雖眾足以 亂矣 亂 矣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 註釋�】 ���
②
一
()
二 ○
民反德為亂 ,
亂則妖災
民 反 德 為 亂 , 亂 則 妖 災 群物失 性。
地反物為妖
治天 下 , 命令 雖然眾 多 , 卻只 能 使天 下 混 亂 。 天反時為災
寒暑易 天反時為災, 節 地 反 物 為 妖 , 。 生 生 。( 卷 五 春秋左氏傳中)
【 白 話 】上天 不 按四 時運 行就 會 發生 災 害 ,大 地 違 反萬物 常 性 就 會 發生妖 異 , 人
一
【 白 話 】遵 循道來 治理 天 下 ,法 規 雖 少 , 卻足 以 使天 下 太 平 安 定 ;不 遵 循道來 統
①
一
百行之首 ,
而立身之本也 。
孝敬則宗族安之 ,
民違 反德 義就 生出禍 亂 ,有 了禍 亂就 會發生 災 害和怪 異 。
扶孝敬仁義 ,
二、孝悌 三 ○
仁
夫 孝 敬 仁 義 , 百 行之 首 , 而 立 身 之 本 也 。 孝 敬 則 宗族 安 之 , 仁 義則鄉黨 重之 。 此行成於內 , 名住於外者矣 義 則 鄉 黨 重 之。 此 行 成 於 內 , 名 著 於 外 者 矣 。( 卷 二 十 六 魏志下)
【 註釋�】 ���
鄉 黨 :同鄉 、 ���� ��� 鄉親。
①
四 ○
全 行,
以顯父母
敬,則家族內 部就會安定;有仁義,則 會受到鄉 親們的尊重。這就是德
莫大於寶身
行 養 成 於 自 身 , 好 的 名 聲 就 會顯 揚 在外 了 。 扶人為紫之道 ,
二
參、貴德
七三
夫 人 為 子 之 道 , 莫 大 於 寶 身 全 行 , 以 顯 父 母 。( 卷 二 十 六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一
【 白 話 】孝 敬 、 仁 義 , 是 各 種 品 行 當 中 最 重 要 的 , 也 是 為 人 處 世 的 根 本 。 能 孝
①
①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二
參、貴德
寶身 :珍 惜 身 軀 。 全 行 :品 行完 美 無缺 。
魏志下)
()
②
五 ○
孝紫之養老 ,
樂其耳目 ,
子女賢德而 得到 榮耀更 重要 的了 。 增紫曰 :「
安其寢處 ,
七四
以其飲食忠養
曾子曰:「孝子之養老,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 之 。 父母之所愛亦愛之 , 父母之所敬亦敬之 之。 父 母 之 所 愛 亦 愛 之 , 父 母 之 所 敬 亦 敬 之。 」 ( 卷 七 禮 記)
忠 養 :指 盡 心誠 敬奉 養父母 ,不 僅 僅是 照 顧 父母 的身 體而已 。
鍾愛的自己 也應鍾愛,父母所恭敬的自己 也恭敬。」
寢 處起居 安 適 ,對 於飲 食 各 方面 ,都要 盡 心 仔細地 照 料 和 侍奉 。父母 所
【 白 話 】曾 子 說 : 「孝 子奉 養 父母 ,敬 備 禮 樂以 使 父母 的耳 目愉 悅 ,要 使 父母 的
【 註釋�】 ���
一
【 白 話 】為 人 子之 道 ,沒 有比 愛 惜 自己 的身 體 , 保持 良好 的品 行 , 從而 讓父母 因
①
①
①
人之事親也 ,
不去乎父母之側 ,
不倦乎勞辱
之事 ,
③
六 ○
③
①
唯父母之
母 的 話 不 違 背 , 體 恤 父 母 的 需 要 盡 力 侍 奉 。 父 母 身 體 不 安 , 自己 就 無 法
敬以入其忠 。《
詩 》
言 :「
夙興
夜寐 ,
毋忝
安睡;父母沒吃飽,自己 就無法進食。勤勉不懈於此,終身不改。 禮以將其力 ,
二
參、貴德
七 禮以將其力,敬以入其忠。《詩》言:「夙興 夜寐,毋忝 ○ 爾所生 。」 部恥其親 , 君紫之孝也 曾 ( )爾 所 生 。 」 不 恥 其 親 , 君 子 之 孝 也 。( 卷 三 十 五 子)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一
【 白 話 】人 子 侍奉 雙 親 ,不 離開 父母 的身 旁 ,不厭 煩勞 苦之 事 ,恭 恭 敬 敬 聽 從父
②
一
人 之 事 親 也 , 不 去乎 父 母 之 側 , 不 倦 乎 勞 辱 之 事 , 唯 父 母 之 所言也 , 唯父母之所欲也 。 於其體之部安 , 則部能寢 ; 於其餐 所 言 也 , 唯 父 母 之 所 欲 也 。於 其 體 之 不 安 , 則 不 能 寢 ; 於 其飡 之部飽 , 則部能食 。 孜孜 為此 , 以末其身 之 不 飽 , 則 不 能 食 。 孜 孜 為 此 , 以 沒 其 身 。( 卷 四 十 五 昌言)
勞辱:猶勞苦。亦指勞苦之事。 飡 :同「餐」。 孜孜:勤勉,不
②
懈怠。
【 註釋�】 ���
①
tiăn
①
七五
二
參、貴德
興 :起身 。 忝 :羞辱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②
一
增紫曰 :「
若扶慈愛 、
恭敬 、
安親、
揚名 ,
七六
則聞命矣 ,
小 ‧
敢問
八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 、揚名,則聞命矣,敢問 ○ 紫從父之命 , 可謂孝乎 ?」 紫曰 :「 是何言於 ! 是何言於 ! 昔 子從父之命,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 者 , 天 紫 有 正 臣 七 人 , 雖無道 , 部失其天下 ; 七人者,謂大 者,天子有爭 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師 保、 (諸 )侯 有 正 臣 五 人 , 雖無道 , 部失其國 ; 、 大大 夫大 傅 、 左 輔 、 右 弼 、前 疑 、 後 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 丞 。正 維持 者 ,人 使 殆 。無 道 有 臣王三 ,不 危雖 , 部失其家 ; , 士有正友 , 則身部離 卑輔善, 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 尊 士有 爭 友 ,則身不離 未聞 官 。陷 於 不 義 於令 名 ; 。 父有正紫 , 則 身其不 。 故當不義 令 , 善 也 。士 卑 無 於令 名; 臣 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 故以 助 已。又 焉 得 為 孝 乎 則 正 之。 從 ,父 之賢 友 命, 委曲從父命,善亦從善,惡亦從 則 爭 之。 從 父 之 命 , 又 焉 得 為 孝 乎 ? 」 惡 , 而 心 有 隱 , 豈 得 為 孝 乎�? (卷九 孝經)
雅 ‧ 小 苑 》說 : 「早 起 晚睡勤 奮 不懈 , 無愧 於 生 養 你 的父母 。 」 說 的是 孝子一刻也不放鬆自己 ,不讓父母蒙受羞恥,這是君子的孝。
【 白 話 】遵照 禮 儀來 盡力 侍奉 父母 ,要 把 恭 敬 融 入 盡 孝 的 真誠 心 裡 。 《詩 經
①
③
zhèng
②
①
【 註釋�】 ���
安 親 : 使 父 母 安 寧 ; 孝 養 父 母 。 爭 : 通 「 諍 」 。 諍 諫 ���� 、 ��� 規勸。 ②
九 ○
了 , 請問 為 人 子 的一 切 都 聽 從父 母 的 命令 ,可以 說是 孝 嗎 ? 」孔 子 說 :
「這 是 什 麼 話 !這 是 什 麼 話 ! 在 古 時 候 ,天 子 有七 位 直 言諫 諍之 臣 ,即
便天 子 無 道 ,還 不 會失 掉 其 天 下 ; 諸 侯 有 五 位 直 言諫 諍之 臣 ,即 便 諸 侯
無道,還不會失掉其國;卿大夫有三位直言諫諍之家臣,即便大夫無
道,還不會失掉其家;士人若有直言規勸的朋友 ,則自己 不會失掉美好
的 名 聲 ; 如 果 父 母 有 以 道 義 勸 諫 自己 改 過 的 兒 女 , 自 身 就 不 會 陷 於 不
譬人將鬥而斷其右手 ,
而曰我必勝 ,
若
義。所以面對父母 、領導、朋友 不合道義的思想言行,應當要勸諫 。一
左右手也 。
味 盲 從父母 的號令 ,怎麼能 夠稱 為孝呢 ? 」 扶兄地者 ,
二
參、貴德
七七
夫兄弟者,左右手也。譬人將鬥而斷其右手,而曰我必勝,若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一
【 白 話 】曾 子 說 : 「 關 於 慈 愛 、 恭 敬 、 安 親 、 揚 名 的 道 理 , 學 生 已 經 聽 您 講 過
令:善���� 、美 ��� 好。
①
③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一 �一
二
參、貴德
扶棄兄地而部親 ,
愛人者也 。
有 誰可以 親 近呢 ?
三、仁義 所謂仁者 ,
愛人 ,
天下其孰親之
父母之行也 。
七八
為民父母 ,
故能興
反而 說我 一 定能取 勝 , 像這 樣可 能 嗎 ?拋 棄 親兄 弟而 不 親 近 ,天 下 人還
【 白 話 】兄 弟之 間 就 像 人 的左 右 手 。比 如 有 人 將要 打 鬥 時 , 卻 砍 斷 自己 的右 手 ,
是者可乎?夫棄兄弟而不親,天下其孰親之?(卷二十五 魏 志上)
是者可乎 ?
()
物 理 :事物 的道理 、規 律 。
謂 仁 者 , 愛 人 者 也 。 愛 人 , 父 母 之行 也 。 為 民 父 母 , 故 能 興 ○所 天下之利也 。 所謂義者 , 能辨物理 者也 。 物得理 , 故能除天 天下之利也。所謂義者,能辨物理 者也。物得理,故能除天 下之害也 。 興利除害者 , 則賢人之業也 下 之 害 也 。 興 利 除 害 者 , 則 賢 人 之 業 也 。( 卷 五 十 袁子正 書)
【 註釋�】 ���
①
①
的事 業 。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 ,
以有仁愛 ,
知香敬事也
道 理 。 做 事 合 情 合 理 , 所 以 能 為 天 下百 姓 消 除 災 害 。 興 利 除 害 , 是 賢 人
人 民 , 所 以 能 興 辦 有 利 於 天 下百 姓 的 事 。 所 謂 「 義 」 , 是 能 辨 別 事 物 的
【 白 話 】所 謂 「 仁 」 ,就是 愛 人 。 愛 人 ,是 為 人父母 的品 行 。能 像父母 一 樣 愛護
一 �� 一一
凡 人 所 以 貴 於 禽 獸 者 , 以 有 仁 愛 , 知 相 敬 事 也 。( 卷 二 十 一 後漢書一)
仁者行之宗 ,
忠者義之主也 。
仁部遺舊 ,
忠不忘君 ,
行之高者
【 白 話 】人比 禽獸 可 貴 的地 方 ,就是 因 為有 仁 愛之 心 ,知 道互 相 尊 敬 對 待 。
一 一 �二
仁 者 行之宗 , 忠 者 義 之主 也 。 仁 不 遺 舊 , 忠 不 忘 君 , 行之 高 者 也 也 。( 卷 二 十 二 後漢書二)
參、貴德
七九
【 白 話 】仁厚 是 德 行 的根 本 ,忠 誠 是 道 義 的要 素 。 仁厚 的 人 不 會遺 棄疏 遠 故 舊 ,
二
忠 誠 的 人 不 會忘 記 領 導 ( 的恩 德 ) ,這 是 高 尚 的品 行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周家忠厚 ,
參、貴德
仁及草木 ,
故能內睦於九族 ,
八〇
外尊事黃耇
。
周 家 忠 厚 , 仁 及 草 木 , 故 能 內 睦 於九族 , 外 尊 事 黃 耇 ( )。 養老乞 言 , 以成其福祿焉 乞言,從求善言, 養老乞 言,以成其福祿焉。 可 (卷三 毛詩) 以為政者也。
【 註釋�】 ���
②
黃耇:指年老的人。耇,老年人。 乞:祈求���� 、��� 請求 。 ②
gŏu
①
一 一 �四
譬猶憶堂之上也 。
今有滿堂飲酒者 ,
有憶人
敬 老 人 。恭 敬 供 養 老 人 並 虛 心 請 教 , 所以 才 積累 了 綿 長 的福 報 。 聖人之於天下也 ,
薦 進 :進獻 。薦 ,進獻 、 ������������ ����������� 送 上 。 進 , 進奉 、 ���� ��� 奉獻。
聖 人 之於 天 下 也 , 譬 猶 一 堂 之 上 也 。 今 有 滿 堂 飲 酒 者 , 有 一 人 獨索然向隅而泣 , 則憶堂之人皆不樂矣 。 聖人之於天下也 , 譬 獨 索 然 向 隅 而 泣 , 則 一 堂 之 人 皆 不 樂 矣 。 聖 人 之於 天 下 也 , 譬 猶憶堂之上也 , 有憶人部得其所者 , 則 孝 紫 部 敢 以 其 物 薦 進 猶一堂之上也,有一人不得其所者,則孝子不敢以其物薦進 也 也 。( 卷 四 十 三 說苑)
【 註釋�】 ���
【 白 話 】聖 人 治理 天 下 就如 同 處 在廳 堂之 上 , 假如 滿 堂 的 人 都 在飲 酒 , 但有 一 個
①
一 一 �三
()
【 白 話 】周 室王 族 忠厚 治 國 , 仁 愛 延 及草木 , 所以 對內 能 使九 族 和 睦 ,對外 能 尊
①
①
人獨自對著 � 牆� 角哭泣 � ����������������������� ,那 麼滿 堂 的人都 會不愉快 了 。聖 人治理天 下就好
。
臨下以簡 ,
御眾以寬 。
像處 在廳 堂之 上 ,哪怕 只 有一 個人還未 得到 適當 的安置 ,那 麼即 使是 身
帝德罔千
為 孝 子也 不 敢 將 他 的物 品 即 刻 就 進 獻 上來 。 高繇曰 :「
厚至 也。
qiān
①
④
②
諐 :古同「愆」。罪過、 ���� 過 ��� 失。 宥過:寬恕別人的過錯。 刑故:
③
②
③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參、貴德
八一
之罪������ 再大也 可以 寬� 赦��������� ,故意 犯罪 再 小也 必 � 定������������ 懲罰 ;處罰 犯罪 有 疑 慮 時 寧
屬 , 以 寬 緩 的 方 式 管 理 人 民 ; 懲 罰 不 株 連 子 孫 , 賞 賜 卻 延 及 後 代 ;誤 �� 犯
【 白 話 】咎 繇 說 : 「 舜帝 您品 德 高 尚 ,沒 有 過 失 。以 簡 要 、不 煩 擾 的 方式 對 待 下
④
一 一 �五
過也。善 咎 繇 曰 : 「 帝 德 罔諐 。 臨 下 以 簡 , 御 眾 以 寬 ; 諐, 歸君,人臣 罰弗及嗣 , 賞延於世 ;( ) 。 宥 過 無則大 , 刑 之義 嗣亦世也。延,及也。父子罪不相 罰 弗 及 嗣 , 賞 延 於世 ; 宥 也。 及 也 。 而 及 其 賞 , 道 德之 政 也 。 過 無 大 , 刑 故 無 小 ; 。 罪 疑 惟 輕 , 功 疑 惟 重 ; 過誤所犯,雖大必宥。不 疑附輕,賞 故 無小; 忌 罪 疑 惟 輕 , 功 疑 惟 重 ; 刑 故犯, 小 必部 刑也 。 疑從重,忠 與其殺弗辜 , 寧雖失 經 與 其 殺 弗 辜 , 寧 失 不 經 。 」 ( 卷 二 尚書)
【 註釋�】 ���
處罰 故意 罪 犯 。 經 :常 道 。指 常 行 的 義理 、 準則 、法制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有憶言
而可終身行者乎 ?」
八二
紫曰 :「
其恕乎 !
可 從輕 , 獎 賞 立功 有 疑 慮 時 寧 可 從 重 ; 與 其 錯 殺 無 罪 之 人 , 寧 可 失 之 於 不守常規 。」 紫貢問曰 :「
言:此 ������� 處指 ����� 一 個字 。
子貢問曰:「有一言 而可終身行者乎?」子曰:「其恕乎! 己所不欲 , 勿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卷九 論語)
【 註釋�】 ���
一 一 �六
()
①
一 一 �七
重繩者謂之君紫 ,
弗重者謂之小人 。
就是恕字吧!自己 不願接受的事,不要加在別人身上。」 聖人以仁義為準繩 ,
聖人以仁義為準繩,中繩者謂之君子,弗中者謂之小人。君子 雖死亡 , 其名不滅 ; 小人雖得勢 , 其罪部除 。 左手據天下之 雖死亡,其名不滅;小人雖得勢,其罪不除。左手據天下之 圖 , 而右手刎其喉 , 愚者部為 。 身貴乎天下也 , 死君親之婻 圖 , 而 右 手 刎 其 喉 , 愚 者 不 為 ��� ,身 �� 貴� 乎 ��� 天下也� 。��� ��� 死君親� 之� 難 者 , 視死若歸 , 義重於身故也 。 天下大利 , 比 ( 身即 比 下 有之 者 , 視 死 若 歸 , 義 重 於 身 故 也 。 天 下 大 利 , 比( 仁 )身即 二字
君紫
【 白 話 】子貢 問 孔 子 說 : 「有沒 有 一 個字 可以 終身 依 之 而 行呢 ? 」孔 子 說 : 「那
①
小 ;
身所重也 ,
比義即輕 。
此以仁義為準繩者也
小 ; 身 所 重 也 , 比 義 即 輕 。 此 以 仁 義 為 準 繩 者 也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子�。 孔紫曰 :「
不義而富且貴 ,
參、貴德
於我如浮雲
八三
體
其 寶 貴 的 , 但 同 道 義相 比 也 是 輕 微 的 。以 �������������� 仁義 做 為 準則 的人就是 這 個 樣
的 緣 故 。擁 有 天 下 是 極 大 的利 益 , 但同 生 命相 比 也 是 渺 小 的 ; 生 命是 極
和 父 母 的 危 難 而 犧牲 的 人 , 能 視死 如 歸 ,是 把 「 義 」 看 得比 生 命還 重 要
嚨,即使愚昧的人也不會這樣做,因為生命比天下更為寶貴。為君王
的罪惡卻難以 ������� ������ 消除。左手掌� 握 ��� 天下的� 版 ���������� 圖(大權),而右手自� 割� 其� 喉
是 小 人 。君 子 雖 ������������������������� 然去世, ��������������������� 但他的聲 名不 會消 ������������� 失����������� ;小 人 雖一 時 得勢 ,但他
【 白 話 】聖 人以 仁 義作 為 心 ���������� ��������� 行 的 準則 ,符 合 仁 義� 標 ������������� 準的人就是君 子,不符 合的就
一 一 �八
二
孔 子 曰 : 「 不 義 而 富 且 貴 , 於我 如 浮 雲 。 」 ( 卷 四 十 八 論)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一 一 �九
二
參、貴德
君紫無終食之間違仁 。
造次
必於是 ,
散不 定的浮雲一 樣,不值 得花費 心思 去追逐 。」 紫曰 :「
猝
仆
八四
必於
①
②
造次 :倉 猝 、 �匆 �忙 �� 。 顛 沛 :仆 倒 。比 喻 世 道 衰 亂 或 人 事 挫 折 。 ②
子 曰 : 「 君 子 無 終 食 之 間 違 仁 。 造 次 必 於是 , 顛 沛 必 於 是 次,急遽也。顛沛,僵仆 是。 」 造 (卷九 論語) 也。雖急遽僵仆不違仁也。
顛沛
【 白 話 】孔 子 說 : 「用 不 合 乎 道 義 的 手 段 得到 的 富 與 貴 ,對 於 我 ,就如 同天 上聚
()
殺一無辜以取天下 ,
仁者部為也
之時,���� 他的心一 � 定������ ������ 在仁;危險� 困� 厄������� ������� 之際,���� 他的心一 � 定���� ���� 在仁。」 孟軻稱 :「
殺一 無辜以取 天下 ,仁者不為也 :語出《孟 子
○孟 軻 稱 : 「 殺 一 無 辜 以 取 天 下 , 仁 者 不 為 也 。 」 ( 卷 二 十 五 魏志上)
【 註釋�】 ���
一 �二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 子即 便是 一 頓 飯 這 樣 短 �的 �������������� 時間 ,也 不 會離開 仁。 ���� 倉 ��� 促不 �暇 �
【 註釋�】 ��� ①
①
①
公孫丑 》,「行一不 •
義 , 殺一 不 辜 ,而 得天 下 ,皆 不 為也 。 」
的。」 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 ,
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
【 白 話 】孟 子 說 : 「即 使 殺一 個 無辜 的 人 便能 夠獲 得天 下 , 仁德之 人也 是 不 會做
一 �� 二 �一
未有 仁 而 遺 其 親 者 也 , 未有 義 而 後 其 君 者 也 。( 卷 三 十 七 孟 子)
即見疑 ;
君做為優先考量的人�。 有功離仁義者 ,
有罪部失仁心
者 ,
必見信 。
【 白 話 】不 會有 ����������������������������� 講求 仁愛, ������������������������ 卻 ����������������������� 遺棄自己 父母的人�������������� ;也 ������������� 不 ������������ 會有��������� 講求 道義, ����� 卻 ���� ��� 不以 國
一 二 �二
二
參、貴德
八五
失仁心 有功離仁義者,即見疑;有罪不失仁心( 不 者 必 見信。 義 得 ), 故仁義者 , 事之常順 也 , 天下之尊爵也 。 作有 雖仁謀 計盪 , 慮患 故仁義者,事之常順 也,天下之尊爵也。雖謀得計當,慮患 而患解 , 圖國而國存 , 其事有離仁義者 , 其功必不遂矣 而 患 解 , 圖 國 而 國 存 , 其 事 有 離 仁 義 者 , 其 功 必 不 遂 矣 。( 卷 三十五 文子)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二
參、貴德
常順 : 指 自 然 之 性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秉至平之心 ,
其功 業一 定不 會圓 滿 實現 。
開至公之路 ,
四、誠信 一 二 �三
【 註釋�】 ���
大 象 :大 道 、 ���� ��� 常理 。
而致之 ,
八六
亦云誠而已矣 。
開至公之路,秉至平之心,執大象 而致之,亦云誠而已矣。 扶任誠 , 天地可感 , 而況於人乎 夫任誠,天地可感,而況於人乎?(卷四十九 傅子)
執大象
謀 劃 著 立 國而 國 家也 得以 建 立 , 但是 如 果 所 做 的事 有 違 背 仁 義 的地 方 ,
尊 貴 的 品 德 。 雖 然 計 謀 得 當 , 事 先 考 慮預 防 禍 患 , ���������� ��������� 而 禍 患也 得以 消 除 ,
一 定 會 得到 信 任 。 所以 , 仁 義是 做 任 何事 都要 依 循 的 常 道 ,是 天 下最 為
【 白 話 】有功 勞 卻 喪 失 了 仁 義之 心 ,就 會被 懷 疑 ;有罪 過 卻沒 有 喪 失 仁 義之 心 ,
①
①
①
人呢 ? 扶為人上 ,
竭至誠開信以待下 ,
則懷信者歡然而樂進 ;
不信者
感 賢 才 , 說 的也 就 是 真誠 而 已 。 真正 有 了誠 意 ,天 地 都 能 被 感 動 , 何況
【 白 話 】開 闢極 �������� 其公正 的 ���� ��� 進�� 賢之 � 路� ,� 秉��������� 持至 為 ������� 平 ������ ����� 等的 ���� 心 ,把 � 握��� 治國大� 綱��� 而 自然� 招
一 二 �四
夫為人上,竭至誠開信以待下,則懷信者歡然而樂進;不信者 赧然而回意矣 赧 然 而 回 意 矣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國家大寶也 。
仲尼曰 :「
自古皆有死 ,
於 效勞 ;缺 少誠 信 的 人 ,也 會 羞愧而 回 心 轉意 。 扶信之於民 ,
民非信不
【 白 話 】在 上位 者 ,若 竭 盡至 誠至 信來 對 待 在下 者 ,則 有誠 信 的 人 就 會歡 喜 並 樂
一 二 �五
夫 信 之於民 , 國 家 大 寶 也 。 仲 尼 曰 : 「 自 古 皆 有 死 , 民 非 信 不 立 立。」(卷二十五 魏志上)
參、貴德
八七
【 白 話 】取 信 於 民 ,是 一 個 國 家非 常 寶 貴 的財 富 。孔 子 說 : 「自 古以 來 , 人 都 免
二
不 了 死 亡 , 如 果 失 去 了百 姓 的 信 任 , 國 家 便 ������� 無法安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君之任臣 ,
參、貴德
如身之信手 ;
臣之事君 ,
身 。
八八
亦宜如手之繫
安則
君之任臣,如身之信手;臣之事君,亦宜如手之繫 身。安則 共樂 , 痛則同憂 。 其上下協心 , 以治世事 , 不俟 命而自 共 樂 , 痛 則 同 憂 。 其 上 下 協 心 , 以 治 世 事 , 不 俟 ( )命 而 自 勤 , 部求容 而自親 。 何則 ? 香信之忠住也 勤 , 不 求 容 而 自 親 。 何 則 ? 相 信 之 忠 著 也 。( 卷 四 十 八 典 語)
【 註釋�】 ���
③
繫:聯綴���� 、歸 ��� 屬 。 俟 : 等 待 。 求 容 :取 悅 。 ②
③
一 二 �六
()
②
①
sì
一 二 �七
紫曰 :「
言忠信 ,
行篤敬 ,
這 樣呢 ? 這 是 彼 此 信 任非 常深 厚 的 表 現 。 紫張問行 。
之邦行
子 張 問行。 子 曰 : 「 言 忠 信 , 行 篤 敬 , 雖 蠻 貊 ( )之 邦 行 矣 。 言部忠信 , 行部篤敬 , 雖州里 行乎哉 紫張書 行乎 哉 , 言 矣 。 言 不 忠 信 , 行 不 篤 敬 , 雖 州 里 行乎 哉 ? 」 不 子張書 可行也。 諸紳 紳,大 諸紳 。 帶 (卷九 論語) 也。
雖蠻貊
治理 國 家事 務 ,不 �須 �命 ������������������� 令就自能勤奮������������ ,不 為 ���������� 取 ��������� 悅而 自然 親近 。為什 �麼 �� 會
像 手 歸 屬 於 身 體 。安 適則 共 同 歡 樂 ,疼 痛 則 一 起憂 愁 。上 下協 同 一 心 ,
【 白 話 】領 導 人 任用 下 屬 ,就 像身 體信 任自己 的 手 ;下 屬 服 務 於 領 導 人 ,也 應 當
①
③
②
mán mò
①
蠻貊 :古代 稱 南 方和 北 方未 開 化的 部族 。亦 泛指四 方未 開 化的 部族 。
鄉 里 或本 土 。 紳 :古代 士大 夫束 於腰間 ,一 頭 下 垂 的大 帶 。
【 註釋�】 ���
州 里 :古 代 二 千五百 家 為州 ,二 十 五 家 為里 。本 為 行 政 建制 , 後 泛指
①
②
一 二 �八
實行。 紫曰 :「
部知其可也 。
大車無輗 ,
小車無
信,其餘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無 大車無輗,小車無 終無可也。 軏, 其 何 以 行 之 哉 車,牛車。輗,轅端橫木以縛軛者。小 軏 , 其 何 以 行之 哉 ? 」 大 (卷九 論 車,駟馬車。軏,轅端上曲鉤衡者也。 語)
人而無信 ,
通 嗎 ? 」 子 張 把 孔 子 的 話 恭 恭 敬 敬 地 寫 在 衣 帶 上 ,以 便 隨 身記 誦 ,依 照
說 話 不 忠 實 守 信 , 行 為 不 厚 道 恭 敬 , 即 使 在 自己 的 家 鄉 , 難 道 就 能 行 得
行 為厚 道 恭 敬 ,即 使 到 了邊 遠 的未 開 化 的 部 族 ,也 無 往而 不 可 行 。 假如
【 白 話 】子 張問 做事 情 怎 樣才 能 行 得通 。孔 子 說 : 「一 個 人 只 要 說 話忠 實 守信 ,
③
二
參、貴德
八九
【 白 話 】孔 子 說 : 「一 個 人若 無信用 ,不 知 他 除信 以外 還 有 哪 一 條 不 錯 ?正 如 牛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義以方外 ,
敬義立而德部孤
九〇
周易)
拉 的 大 車 沒 有 了 連 接 牛 與 車 的木 頭 , 馬 拉 的輕 車 沒 有 了 鉤 住 馬 和 車 的 鉤
義無所立
子 ,如 何使 車 子 行走呢 ? 」 信部可知 ,
信 不 可 知 , 義 無 所 立 。( 卷 五 春秋左氏傳中)
五、正己 君紫敬以直內 ,
○君 子 敬 以 直 內 , 義 以 方 外 , 敬 義 立 而 德 不 孤 。( 卷 一
敬 、義回 應 他 ) 。
夠 做 到內 心 恭 敬 、 處 事 適 宜 , 他 的 德 業 就 廣 博 而 不 孤 立 ( 眾 人 也 會 以
【 白 話 】君 子以 恭 敬 持 重來 端正 自己 的內 心 ,以 正 當 適 宜來 規 範外 在 的事物 。能
一 �三
【 白 話 】如 果 信 不 能���������������� 明��������������� 顯可 �������������� 見������������ ,����������� 義就 失 去 了依之 而 立 的基� 礎�。 �
一 二 �九
()
一三 �� 一
紫 曰: 「
苟 正 其 身,
於 從 政 乎 何 有?
部 能 正 其 身,
如正人
子曰:「苟正其身,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 何 何?」(卷九 論語)
聖人治之 。
聖人之身猶日也 ,
扶日圓尺 ,
【 白 話 】孔 子 說 : 「果 真 能 夠 端正 自己 本 身 , 從事 政 治 何難之 有 ?若 不 能正己 ,
地載之 ,
如 何正 人 ? 」 天覆之 ,
②
盈 :充 滿 。 燭 遠 :光照 遠 方 。比 喻澤 及 遠 方 。 ②
一三 �� 二
天 覆 之 , 地 載 之 , 聖 人 治 之。 聖 人 之 身 猶 日 也 , 夫 日 圓 尺 , 光盈 天地 。 聖人之身小 , 其所燭遠 , 聖人正己 , 而四方治 光盈 天地。聖人之身小,其所燭遠 ,聖人正己,而四方治 矣 矣 。( 卷 三 十 六 尸子)
【 註釋�】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參、貴德
九一
身體雖小,卻能光照千里 ,恩澤遠方。聖人端正自己 的思想 、言行,�天
太 陽 看起來 只 像圓 ������������ 周���������� 一尺那 麼大 的圓 ,卻能� 光����������� 明 普照天地萬物 。聖 人的
【 白 話 】上天 覆 蓋 萬物 ,大 地 承 載 萬物 ,聖 人 治理 萬物 。聖 人 就 好 像太 陽 一 樣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痞夫
參、貴德
之人耳 ,
下������� 就能 得到 治理 。 孔紫 ,
以樂道正身不懈之故 ,
九二
四海之內 ,
天下
孔子,匹夫 之人耳,以樂道正身不懈之故,四海之內,天下 之君 , 微 孔紫之言 , 無所折中 之 君 , 微 孔 子 之 言 , 無 所 折 中 。( 卷 十 九 漢書七)
【 註釋�】 ���
③
匹 夫 :古代 指 平 民中 的男 子 。亦 泛指 平 民百 姓 。 微 :如 果 沒 有 。
①
一 三 �四
部能群則不勝物 ,
過 與 不 及 ,以 使 處事 得 當 合理 。 故部仁愛則部能群 ,
不勝物則養部足 。
群而
如今四 海之內 ,天下的君主,如果沒有孔子的言論,就沒有辦法調和太
【 白 話 】孔 子 ,不 過 是 個普 通百 姓 ,因 為不懈 地 追求 聖 賢之 道 端正 自 身 的 緣 故 ,
②
一 三 �三
()
故不仁愛則不能群,不能群則不勝物,不勝物則養不足。群而 部足 , 爭心將作 。 上聖 卓然 , 先行敬讓博愛之德者 , 眾心悅 不 足 , 爭 心 將 作 。 上 聖 卓 然 , 先 行 敬 讓 博 愛 之德 者 , 眾 心 悅 而從之 。 從之成群 , 是為君矣 ; 歸而往之 , 是為王矣 而 從 之。 從 之 成 群 , 是 為 君 矣 ; 歸 而 往 之 , 是 為 王 矣 。( 卷 ①
③
②
折 中 :取 正 ,用 為 判 斷 事 物 的 準 則 。
①
上 聖 :猶 前聖 。指 前代 的帝王 與聖 賢 。
十四 漢書二) 【 註釋�】 ���
物 , 不 能 善用 外 物 , 人 們 生 活 所需 就 會不 足 。 組 成 了 群 體 , ������ ����� 而 生 活 所需
不足 ,爭 鬥 之 心就 會 產生 。前代 的聖 人 高 遠地 率先 躬 行 敬 讓 博 愛之 德 ,
協
於下 ,
惟明后 。
先王紫惠
困
人 民 就 心 悅誠 服 地 跟 隨 他 。跟 隨 他 的 人愈來 愈 多 , 形成 了 群 體 ,這 個 人
允德
②
就 成 了 首 領 ; 遠 近 的 人 都 爭 著 前來 歸附 他 ,這 個 人 就 成 為王 者 了 。 修厥身 ,
①
二
參、貴德
九三
修其身,使信德合 修厥身,允德 協 於下,惟明后。 言 先王子惠 困 於群 , 惟 乃明 窮 , 民服厥命 , 罔有弗悅 。 下 君 。 奉 先 思 孝 湯子愛困窮之人,使皆得其所, 窮,民服厥命,罔有弗悅。 言 奉先 思孝, 民, 心服其 教令 有 不聰 欣喜也。 接下思恭 。 。 視 遠 惟故明 聽 德, 無惟 以念祖德為孝,以 當以明視遠, 接下思恭。 不 視 遠 惟 明 , 聽 德 惟 聰 。 言 (卷 驕慢為恭也。 以 聰 聽 德。 二 尚書)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一 三 �五
【 白 話 】所以 不 仁 愛 ,就 不 能 形成 和 睦 的群 體 ,不 能 形成 和 睦 群 體 就 無法 善用 外
①
⑤
④
③
二
參、貴德 ③
九四
允德:誠信之德。 協:協和。 子惠:慈愛、 ���������� ��������� 施以仁惠。子,待如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②
己 子 ,慈 愛 。 奉 先 :祭 祀 祖 先 。 聽 德 :謂 聽用 有 德之 言 。
①
⑤
未有身治正而臣下邪者也 。
未有閨門 ……
治而天下亂者也 。
做 眼 明 ; 能 夠 聽 從 有 德 之 人 的 善 言 , 才 叫 做耳 聰 。
奉 祀 祖 先 ,必 心存 孝 敬 ;接 近臣 民 ,必 心存 謙 恭 。能 夠 看 得 長 遠 ,才 叫
護 子 女 一 樣 愛 護 困 苦 貧 窮 之 人 , 人 民 都順 從 他 的 命 令 , 沒 有 不 高 興 的 。
【 白 話 】注 重自 身 修 養 ,以 誠 信 之 美 德 諧 和 民眾 ,這 才 是 英明 的帝王 。先王 像 愛
④
未有 閨 門 治 而 天 下 亂 者 也 。 一 三 �六 未有 身 治 正 而 臣 下 邪 者 也 。 …… 未有左右正而百官枉者也 。 未有功賞得於前 , 眾賢布 …… … … 未有 左 右 正 而 百 官 枉 者 也 。 …… 未有 功 賞 得 於前 , 眾 賢 布 於…… 官而不治者也 。 未有德厚吏良而民畔 者也 … … 於 官 而 不 治 者 也 。 …… 未有德 厚 吏 良 而 民 畔 者 也 。( 卷 二 十 漢書八) 【 註釋�】 ���
①
②
閨 門 : 宮 苑 、內 室 的 門 。 借 指 宮 廷 、 家 庭 。 畔 : 通 「 叛 」 。 違 背 �、 背離。
①
②
【 白 話 】不 曾 有 君 主 自 身 修 治 中 正 而 臣 下 奸 邪 的 。
不曾有君主宮廷內 修整而 ……
天下混亂的。 …… 不曾有左右近臣正直而百 官不正 的。 …… 不 曾 有 論功 行賞實行在前,眾 多有才智的人安置在官位上而國家不太平的。 …… 不 , � 裘
止謗莫如自修 ,
斯言信矣
曾 有 君 主 德 行 淳厚 、 官 吏 賢 良 ,而百 姓 叛 亂 的 。 救寒莫如崇
【 註釋�】 ���
重:添加 、複疊 。
一 三 �七 救 寒 莫 如 重 ( )裘 , 止 謗 莫 如 自 修 , 斯 言 信 矣 。( 卷 二 十 六 魏志 下) chóng
①
參、貴德
沒有比修養自己 的德行更好的了。這話真是不虛啊!
二
()
六、度量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九五
【 白 話 】諺 語 說 :要 防 止 寒 冷 ,沒 有比 多 穿 幾件 皮 袍更 有 效 的 了 ;要 止息 謗 言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君紫己善 ,
參、貴德
亦樂人之善也 ;
己能 ,
亦樂人之能也 。
九六
君紫號人之
君子己善,亦樂人之善也;己能,亦樂人之能也。君子好人之 為善而弗促 ( , 勿人之為不善而弗疾也 , 部先人 作趣, 為 善 而 弗 趍 ( )( 趍 ),惡人之為不善而弗疾也,不先人 促 以 惡, 部 疑 人 以 不 音信 ,也 不 悅 人 之 過, 而 成 人 之 美 以 惡 , 不 疑 人 以 不 信 , 不 說 人 之 過 , 而 成 人 之 美 。( 卷 三十五 曾子)
【 註釋�】 ���
cù
①
②
趍 :同 「趨」。催迫 、 ���� ��� 催 促 。 說 : 後作 「悅 」 。喜 悅 、 ���� ��� 高興 。 ②
一 三 �八
()
一 三 �九
記人之功 ,
忘人之過 ,
災 樂禍 ,而 是 成 全 別 人 的 善 心 善 行 。 故曰 :「
人有厚德 ,
故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者也 。」人有厚德, 無問其小節 ; 人有大譽 , 無訾 其小故 。 自古及今 , 未有 無 問 其 小 節 ; 人 有 大 譽 , 無 訾 ( )其 小 故 。 自 古 及 今 , 未有 能全其行者也 能 全 其 行 者 也 。( 卷 四 十 八 體論)
宜為君者也。」
不 先料想 別 人品 行不好 ,不懷 疑別 人不 守信用 ,不 對別 人 的過 錯感到 幸
才 能 。君 子 喜 歡 別 人 行 善 卻 不 催 促逼 迫 ,討 厭 別 人作 惡 卻 不嫉 惡 如 仇 ,
嫉
【 白 話 】君 子自己 德 行 良 善 ,也 歡 喜別 人 德 行 良 善 ;自己 有才 能 ,也 歡 喜別 人 有
①
zĭ
②
①
詆
記 人之功 ,忘 人之過 ,宜為君者也 :語出《周 書》。 訾 :詆毀、 �� �指
②
性
個 人如 果具 有 淳厚 的 美 德 ,就 不 要 追 究 他 的小 節 ;一 個 人如 果 擁 有 很大
也 ,
起兵之日 ,
天下英賢奔走而歸之 ,
賢
的 聲 譽 ,就 不 要 指 責 他 的小 過 失 。 從古至 ������ ����� 今 ,沒 有品 行十全 十 美 的 人 。 漢高祖山東之痞夫
轂
高祖山東之匹夫 也,起兵之日,天下英賢奔走而歸之,賢 ○漢 士輻湊 而樂為之用 , 是以旺天下 , 而莫之能禦 。 唯其以簡節 士輻湊 而樂為之用,是以王天下,而莫之能禦。唯其以簡節 寬大 , 受天下之物故也 寬 大 , 受 天 下 之 物 故 也 。( 卷 五 十 袁子正書) ①
匹 夫 :普通 人 。 輻 湊 :車輻 會聚 於轂 ( ���� 轂,車輪 �中 �������� 心 的 圓 木 ) �� 。形 ②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參、貴德
九七
【 白 話 】漢高祖原是崤山以東的一個普通人,起兵之時,天下的英雄豪傑爭先恐後
崤
容 人物 的聚 集和 稠 密 。
【 註釋�】 ���
一 �四
【 白 話 】所以 說 : 「記 住 人 的功 績 ,忘 記 人 的過 錯 ,這 樣 的 人 適 合 當君 主 。 」一
責。
【 註釋�】 ���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發揮所長)。
扶自足者部足 ,
七、謙虛 一 �� 四一
參、貴德
日月至光至大 ,
照 , 所以 能 照 到 陽 光 、月 色照 不 到 的地 方 。
九八
而有所不遍者 ,
之 上 。 燈 燭 的 火 焰極 小 極 微弱 , 但 沒 有 不 能 去 照 的東 西 , 因 為 它 在 下 面
和月 亮極 其明 亮巨 大 ,但是也 有照 不到 的地 方 ,因 為它 們高 懸於萬物
【 白 話 】自 以 為 完 備 的 人 其 實 並 不 完 備 , 自 以 為 聰 明 的 人 其 實 並 不 聰 明 。 太 陽
夫自足者不足,自明者不明。日月至光至大,而有所不遍者, 以其高於眾之上也 。 燈燭至微至小 , 而無部可之者 , 以其明之 以其高於眾之上也。燈燭至微至小,而無不可之者,以其明之 下 , 能照日月之所蔽也 下 , 能 照 日 月 之 所 蔽 也 。( 卷 四 十 七 劉廙政論)
自明者部明 。
夠抵擋他。這僅僅是因為他簡略寬大,能包容天下各類人才(讓他們各自
地歸順他,賢良之人群聚而樂於為他所用,所以能夠統一天下,沒有人能
()
一 �� 四二
紫曰 :「
勞而部伐 ,
有功而部德 ,
厚之至也 !
語以其功下人者
子 曰 : 「 勞 而 不 伐 , 有 功 而 不 德 , 厚 之至 也 ! 語 以 其 功 下 人 者 也 也。」(卷一 周易)
紫曰 :「
聰明叡智 ,
守之
【 白 話 】孔 子 說 : 「辛 勤付 出而 不 自 我誇 耀 ,有功 績而 不 自 認 為 有功 ,這 是 敦厚
敢問持滿有道乎 ?」
到 了極 點啊 !這 是 說君 子 雖有功 勳而 能 謙 下 對 人 。 」 紫路進曰 :「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參、貴德
九九
【 白 話 】子 路上 前問 道 : 「請問 夫 子 ,想 要 保持 盈 滿 卻不 傾倒 ,有 辦 法 嗎 ? 」夫
倒
被:覆蓋� 、� 遍 �� 布 。 損之 又 損之 :日 益 去 除華 偽以 歸 於純 樸 無 為 。引 ②
一 �� 四三
子路進曰:「敢問持滿有道乎?」子曰:「聰明叡智,守之 以愚 ; 功被 天下 , 守之以讓 ; 勇力振世 , 守之以怯 ; 富有四 以愚;功被 天下,守之以讓;勇力振世,守之以怯;富有四 海 , 守之以謙 。 此所謂損之又損之 之道也 海,守之以謙。此所謂損之又損之 之道也!」(卷十 孔子 家語)
【 註釋�】 ���
①
申 指 盡 可 能 謙抑 。損 , 降抑 、 ���� ��� 克制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睿
參、貴德
一〇〇
子 說 : 「 聰 明 睿 智 , 而 又 能 保 持 敦 厚 若 愚 的 態 度 ;功 蓋 天 下 , 而 又 能 保
持 禮 讓不 爭 的 態 度 ;勇力 足 以 震 撼 世 界 ,而 又 能 保持 小 心 畏 懼 的 態 度 ;
驕慢倨傲 ,
則去
之者多矣 。
附之
擁 有四 海 的財 富 ,而 又 能 保 持 恭 敬 謙 遜 的 態 度 。這 就 是 古 人 所 說 的 『損
則附之者眾 ;
之 又 損 之 』之 道啊 ! 」 蓋勞謙虛己 ,
去 :離開 。 診 :症狀 。
蓋勞謙虛己,則附之者眾;驕慢倨傲,則去 之者多矣。附之 者眾 , 則安之徵也 ; 去之者多 , 則危之診 也 者 眾 , 則 安 之 徵 也 ; 去之 者 多 , 則 危 之 診 也 。( 卷 五 十 抱 朴子)
【 註釋�】 ���
②
一 四 �四
()
②
①
一 四 �五
知其榮 ,
守其辱 ,
為天下谷
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 ①
知 己 之有 榮 貴 。 當 守 之 以 污 濁 。 如 是 則 天 下 歸 之。 如 水 流 ( 流 下 有 入 字 ) 深 谷 也 。
(卷
人就 多 。歸附 的 人 多 ,是 平 安 的 徵 兆 ;背 離 的 人 多 ,是 危 險 的信 號 。
【 白 話 】大 凡 有功 勞 卻 仍 謙 遜 的 人 ,歸附 他 的 人 就 多 ;驕 狂 傲慢 的 人 ,背 離 他 的
①
谷 :水 流匯聚 的地 方 。
三十四 老子) 【 註釋�】 ���
何人部與 ?
以貴從人屈直 ,
然 成 為眾 望 所 歸 ,如 世 間百 川 所 匯 的深 谷 一 般 。 扶以賢而為人下 ,
何人部得
夫以賢而為人下,何人不與?以貴從人曲直,何人不得?(卷 三十一 六韜)
讓 以 為 得,
弱 以 為 強,
的是非 判 斷 ,又 有 什 麼 人才 不 能 感 召 到 呢 ? 扶 能 屈 以 為 伸,
二
參、貴德
險 不 遂
矣
夫 能 屈 以 為 伸 , 讓 以 為 得 , 弱 以 為 強 , 鮮 不 遂 矣 。( 卷 二十六 魏志 下)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一 四 �七
【 白 話 】自 身 賢 德而 能 謙 恭 待 人 ,誰 會不 跟 隨 他呢 ?地 位 尊 貴而 能 聽 從接納 他 人
一 四 �六
【 白 話 】知 道 自己 高 貴 光 榮之 處 , 卻能 守 住 謙 虛 卑 下 的 態 度 , 善盡本 分 ,這 樣自
①
一〇一
①
二
參、貴德
不 遂 : 不順 利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乃在乎以貴下賤 ,
卑以自牧
也 ,
一〇二
非此之謂也 。
足」,只有這樣做,才合於大道,才能長久 ,所以就 �������� 很少 會有不順 利 的。 自尊重之道 ,
自尊重之道,乃在乎以貴下賤,卑以自牧 也,非此之謂也。 乃衰薄之弊俗 , 膏肓 之廢疾 , 安共為之 ? 可悲者也 乃 衰 薄 之 弊 俗 , 膏 �肓 之 廢 疾 , 安 共 為 之 ? 可 悲 者 也 ! ( 卷 五十 抱朴子)
【 註釋�】 ���
①
自牧 :自我修養。 膏肓:古代 醫學以 心尖脂肪 為膏,心臟 與膈膜之
②
自己 , 而 並 非 這 種 驕 傲 的 態 度 。 這 種 ( 驕 傲 的 ) 做 法 , 乃 是 衰 敗 的 弊
【 白 話 】自 尊 自 重之 道 ,就 在 於以 尊 貴 的身 分 謙 虛 對 待 低 賤 的 人 ,用 謙 卑來 修 養
間 為 肓 。 比 喻 難 以 救 藥 的 失誤 或 缺 點 。
②
一 四 �八
【 白 話 】人如 果 能 夠以 屈 為伸 ,以 讓 為 得 ,以弱 為 強 ,����������� 「天 之 道 ,損 有 餘以 補 不
①
①
狎侮君紫,
以虛受人,則 人盡其心矣。
罔以盡人心
俗, ������� 是 ������ 嚴 重的社 會弊 �病 ������������������ ,怎麼能大 家都做這 樣的事呢 ? 真是 可悲 �啊 �� ! 德盛弗狎侮 。 。
①
②
狎 侮 : 輕 慢 侮 弄 。 君 子 : 此 處 指 官員 。 小 人 : 此 處 指 百 姓 。 ②
③
一 四 �九
盛德必自敬,何狎 德盛弗狎侮 。 易 狎 侮 君 子 , 罔 以 盡 人 心 ; 侮 慢 之有 也 。 狎 侮 小 人, 罔 以 盡 其 力 悅使民,民忘其 狎侮小人 ,罔以盡其力。 以 (卷二 尚書) 勞,則盡力矣。
【 註釋�】 ���
③
心 ;輕 忽 侮 慢百 姓 , 就 沒 有 人 替 您 盡力 。
者 亡 。 。
號 問 則
自多足,人莫之 謂 人 莫 己 若 者 亡。 益 好問則 , 己 亡之 道 。 (卷二 尚書) 求聖賢而 事 之。 問則有得,所以足也; 不問專固,所以小也。
① 二
參、貴德
一〇三
莫己 若 : 以 為 別 人 都 不 如 自己 。 自 用 : 自 行 其 是 , 不 接 受 別 人 的 意
②
能 自 得 師 者 旺, 謂 人 莫 己 若
自得師者王, ○能 裕 , 自用 則小 裕,自用 則小。
【 註釋�】 ���
見。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②
一 �五
【 白 話 】君 王 德 行 隆 盛 就 不 會 輕 忽 侮 慢 他 人 。 輕 忽 侮 慢 官 員 , 就 沒 有 人 替 您 盡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多聞博辨
守以儉 ,
一〇四
隘
武力勇毅守以畏 ,
己 的 人 終 究 會滅 亡 。 謙 虛好 問 ,才 智 就充 足 ;自以 為是 ,見 識 就 狹 隘 。 是故聰明廣智守以愚 ,
是故聰明廣智守以愚,多聞博辨 守以儉,武力勇毅守以畏, 富貴廣大守以狹 , 德施 天下守以讓 。 此五者 , 先王所以守天 富貴廣大守以狹,德施 天下守以讓。此五者,先王所以守天 下也 下 也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 註釋�】 ���
②
①
博辨��������� :�������� 從多方面 論說 ;雄辯 �� 。� 辨��� ,通 「辯 �」 �� �。 德施:德澤恩施。 ②
一 五 �一
【 白 話 】能 自己 去 尋求 聖 賢 ������������� ,並 ������������ 以之為師者������ ,可 ����� 以 稱王 ,認 �為 ��������� 沒 有人能比 得上自
()
八、謹慎
應以 謙 讓自 守 。這 五 點 ,就 是 古 代 聖明 君王 守 住天 下 的原 因 。
毅之 人 應以 畏怯 自 守 , 富 貴地 廣 之 人 應以 狹 小 自 守 ,恩 德 施 及天 下之 人
怯
【 白 話 】所以 聰明 多智之 人 應以 愚 鈍自 守 , 博聞 善 辯之 人 應以 收 斂自 守 ,勇武 剛
①
一 五 �二
人心惟危 ,
道心惟微 ,
詢 :問 。 庸 :用 。
惟精惟一 ,
允執厥中 。
危則難安,微則難明,故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戒 以精一,信執其中也。 無稽之言勿聽 , 弗詢 之謀勿庸 考無信驗也,不詢專獨也。 無稽之言勿聽,弗詢 之謀勿庸 。 無 (卷二 終必無成,故戒勿聽用也。 尚書)
【 註釋�】 ��� ②
①
②
進 , 住 於 一 心 ,才 能 真正 把 握 中 正 ( 無過 之 、 無不 及 )之 道 。沒 有 經 典
君紫居其室 ,
出其言 ,
善則千里之外硬之 ,
況其邇者
為根據的話不要聽信,沒有徵求過賢明之人的謀略不要採納 。 紫曰 :「
二
參、貴德
一〇五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 乎 ? 居其室 , 出其言 , 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 , 況其邇者乎 ? 言 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 出乎身加乎民 , 行發乎邇現乎遠 。 言行 , 君紫之樞機 , 機,制 出 乎 身 加 乎民 , 行發乎 邇 見 乎 遠 。 言 行 , 君 子 之 樞 機 , 樞 之主。 樞機之發 , 榮辱之主也 。 言行 , 君紫之所以動天地 , 可動不 慎 樞 機 之發 , 榮 辱 之主 也 。 言 行 , 君 子 之 所 以 動 天 地 , 可 不 慎 乎 乎?」(卷一 周易)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一 五 �三
【 白 話 】人 心 ( 人 的 欲 望 )是 危 險 的 ,道 心 ( 倫理 道 德 )是 微妙 的 ,只 有 勇 猛 精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無競
二
維人 ,
參、貴德
四方其訓之 。
有覺德行 ,
一〇六
四國順之 。
子能 夠影 響天 地 萬物 的因 素 , 怎能 不 慎 重呢 ? 」
門 軸 和 機 關 的 發 動 ,關 係到 的是 得到 稱 讚還 是 羞辱 。 言 論和 行 為 ,是 君
處 。 言 論 和 行 動 , 對 君 子來 說好 比 是 門 戶 的 轉軸 或 弓 箭 上 的機 關 一 樣 ,
呢 ? 言 論 從 他本 身 發 出來 ,影 響 到 民眾 ; 行 動 發 生 在 近 處 , 卻顯 現 在 遠
發 出 言 論之 後 ,如 果 不 是 美 好 的 ,那 麼 千里 之 外 也 會背 棄它 , 何況 近 處
的 ,那 麼 千里 之 外 都 能 得到 回 應 , 何況 是 近 處呢 ? 處 在 自 家 的庭 院中 ,
【 白 話 】孔 子 說 : 「 君 子 處 在 自 家 的 庭 院 中 , 發 出 言 論 之 後 , 如 果 言 論 是 美 好
()
競,競也。訓,教 一 五 �四 無 競 維 人 , 四 方 其 訓 之。有 覺 德行 , 四 國 順 之。 無 也。覺,直也。競, 敬 慎 威 儀 , 維 民 之 則。 強也。人君為政,無強於得賢人。得賢人,則天下教化於 敬 慎 威 儀 , 維 民之 則 。 德行 , 則 天 下 順 從 其 政 。 言 在 上 所 以 倡 道 之。 其 俗 。有 慎大爾 出 話 , 敬 爾 威 儀 , 無 部 柔 嘉 。 。 白 圭 之 玷, 則,法 話,善言也, 慎 爾 出 話 , 敬 爾 威 儀 , 無 不 柔 嘉 。 謂 白圭 之玷 , 也。 教令也。 尚 可 磨 也 ; 斯 言 之 玷 , 部 可 為 ,缺也。斯,此也。玉之玷缺,尚可磨 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 玷 (卷 鐻而平,人君政教一失,誰能反覆之也。 三 毛詩)
①
②
③
④
【 註釋�】 ���
競:強盛、 �� � 強� 勁� 。 威儀:莊重的儀容舉止。 白圭:亦作「白 ②
珪 」 。古 代 白玉 製 的 禮 器 。 玷 :玉 的 斑 點 ,瑕 疵 。
①
③
麾
了 純 正 的 德 行 ,四 方 諸 侯 才 能 夠 齊 歸 於 麾 下 。 恭 敬 謹 慎 、 舉 止 莊 重 , 天 瑕
下百 姓 都 會 效 法 。 依 循 古 人 的 常 道 把 教 令 來 頒 布 , 言 行 舉 止 務 求 優 美 合
君紫導人以言 ,
而禁人以行 ,
故言必慮其所終 ,
度 。白玉之瑕 ,尚可琢磨 ;政令之 失 ,再 難彌 補 ! 紫曰 :「
子 曰 : 「 君 子 道 人 以 言 , 而 禁 人 以 行 , 禁 , 猶故 言 必 慮 其 所 終 , 而行必稽其所弊 , 則民謹於言 , 而慎於謹 行也 。 稽,猶 而 行 必 稽 其 所 弊 , 則 民 謹 於 言 , 而 慎 於行。 考 」(卷七 禮 也。 記)
說一 句話之 前 ,必 定先想 到 它 的後果 ,每 做一 件事之 前 ,必 定先 考 慮到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以 言 語 教 導 人 們 向 善 ,以 身作 則 防 止 人 們作 惡 , 所以 每
一 五 �五
【 白 話 】國 家 的 強 盛 在 於擁 有 賢 德之 人 ,四 方之 國才 都 會接 受其 教 化 。君王 具 備
④
二
參、貴德
一〇七
它 可 能 會造成 的弊 端 ,這 樣人 民才 會說 話謹 慎而 行事 小 心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激電部能追既往之失辭,
班輪 ( )
一〇八
部能磨斯言之既玷 。
作 激 電 不 能 追 既 往 之失 辭 , 班 輪 ( 輪 ) 不能磨斯言之既玷。 輸 杜 禍 萌也 雖部能三思而吐情談 , 猶可息謔調以 雖 不 能 三 思 而 吐 情 談 , 猶 可 息 謔 調 以 杜 禍 萌 也 。( 卷 五 十 抱 朴子)
【 註釋�】 ���
①
②
失 辭 : 亦作 「失 詞 」 , 言 辭失 當 。 班輸 :春 秋 魯 國 的巧 匠 公輸 班 。 ②
一 五 �六
()
一 五 �七
君部言也 ;
行而部可再者 ,
君部行也 。
凡言而
言而不可復者,君不言也;行而不可再者,君不行也。凡言而 部可復 , 行而部可再者 , 有國者之大禁也 不 可 復 , 行 而 不 可 再 者 , 有 國 者 之 大 禁 也 。( 卷 三 十 二 管 子)
言而部可復者 ,
話 , 但是 停 止 說 戲 謔 嘲 弄 話 語 ,以 杜 絕 災 禍 的萌 生 ,則 是 完 全 可以 的 。
謔
當言 辭留下 的污點 。一 個人即 使不能 時時做到三 思而 後言 、說出 得體 的
【 白 話 】快 速 的閃 電 ,也 追 不回 說過 的錯 話 ;魯 班 這 樣 的能工巧 匠 ,也 磨 不 去 不
一 說 班 指 魯 班 ,輸 指 公輸 般 , 「 班輸 」 為兩 人 的 合 稱 。
①
天紫之尊 ,
四海之內 ,
其義莫部為臣 。
然而樣三老於太
不 做 。凡 是 不 可 重複 的 話 ,不 可 再 做 的事 , 都是 君 主最 大 的禁 忌 。
【 白 話 】說一次 而 不 可 再 說 的 話 ,君 主 就 不 說 ; 做一次 而 不 可 再 做 的事 ,君 主 就
一 五 �八
天 子 之 尊 , 四 海 之 內 , 其 義 莫 不 為 臣 。然 而 養 三 老 於 大 ( ) 學, 舉賢以自輔弼 , 求修正之士使直諫 。 故尊樣三老 , 示孝 學 , 舉 賢 以 自 輔 弼 , 求 修 正 之士 使 直 諫 。 故 尊 養 三 老 , 示 孝 也 ; 立輔弼之臣者 , 恐驕也 ; 置直諫之士者 , 恐部得聞其過 也 ; 立 輔 弼 之 臣 者 , 恐 驕 也 ; 置 直 諫 之士 者 , 恐 不 得 聞 其 過 也 也 。( 卷 十 七 漢書五)
【 註釋�】 ���
tài
養三 老於大 學 :三 老 ,古代 設三 老五更之位 ,天 子以 父兄之 禮養之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參、貴德
一〇九
示 孝 道 ; 設 立 輔 助 之 臣 , 是 擔 心 自己 驕 縱 ; 設 置 直 言 勸 諫 的 官 員 , 是 擔
的輔 佐 , 訪求 修 身正 行之 人 ( 讓 他 們 )直 言規諫 。 所以 尊 養三 老 ,是 顯
天 子 還 在 太 學 ( 以 尊 敬 父 親 之 禮 ) 奉 養 三 老 , 選 拔 賢 能 之 人 來 作 為 自己
【 白 話 】以 天 子 的 尊 貴 , 在全 國之內 ,按 道理來 說 ,沒 有 人 不是 他 的臣 子 。然而
大 學 ,即 太 學 ,我 國 古 代 設 於 京 城 的最 高 學府 。大 , 「太 」 的古 字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二
參、貴德
輕憶失而部矜
之 ,
猶 乘 無 轄
一一 〇
之車 ,
安其少
一 五 �九 夫 為 政 者 , 輕 一 失 而 不 矜 之 , 猶 乘 無 轄 ( )之 車 , 安 其 少 進 , 而部睹其頓躓之患也 。 扶車之患近 , 故無部睹焉 ; 國之患 進,而不睹其頓躓之患也。夫車之患近,故無不睹焉;國之患 遠 , 故無部忽焉 。 知其體者 , 夕 惕 若 厲, 慎 其 愆 矣 遠 , 故 無 不 忽 焉 。 知 其 體 者 , 夕 惕 若 厲 , 慎 其 愆 矣 。( 卷 廙 四十七 劉廙政論)
扶為政者 ,
心聽不到自己 的過失。
()
①
③
xiá
②
④
矜 : 謹 守 ���� 、慎 ��� 重。 轄 :車軸 兩頭 的金屬鍵 ,用以 擋 住車輪 ,不使 脫 ②
落 。 夕惕 若厲 :朝夕戒 懼 ,如 臨 危境 ,不 敢稍懈 。若 ,如 ;厲 ,危。
①
愆:過錯 、 ���� 罪 ��� 過。
③
了 這 種 情 形 ,就 會 終日 朝 夕 戒 懼 ,如 臨 危 境 , 時刻 謹 慎 ,不 敢 犯 絲 毫錯
很 近 , 所以 誰 都 看 得到 ; 國 家 的禍 患 很 遠 , 所以 人 們 就 都疏 忽了 。了 解
金 屬 鍵 的 車 子 , 滿 足 於 少 許 的 前 進 ,而 看 不 到 顛仆 的 禍 患 。 車 子 的 禍 患
仆
【 白 話 】治理 政事 的 人 ,輕 忽一 個錯誤 而 不 慎 重 對 待 ,就 猶如 乘坐沒 有 車軸 兩 頭
④
一 �六
誤。
以類聚 ,
九、交友 方
方 :品類 。
凶生 矣。
物以群分 ,
吉凶生矣
○方 以 類 聚 , 物 以 群 分 , 吉 凶 生 矣 。 (卷一 周易)
【 註釋�】 ���
①
居而得賢友 ,
福之次
方有類,物有群,則有同有異,有聚有分 也。順其所同則吉,乖其所趣則凶,故吉
也
論
子的就吉 ,同 於惡 、 ����������������������� 同 ���������������������� 於小 人 的就 凶 ,這 樣 ,吉 祥 與 凶 險也 就 產生 了 。 孔紫曰 :「
參、貴德
次 : 泛指 所 在之 處 。 二
一一一
孔子曰:「居而得賢友,福之次 也。」(卷四十六 中論)
【 註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一 �� 六一
【 白 話 】天 下 人 各 行其 道而 以 類 聚 集 ,物 各 有 其 群而 以 類 相 分 ,同 於 善���� 、��� 同於君
①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扶人雖有性質美
而心辨智,
②
必求賢師而事之 ,
一一二
擇賢友而友
質美:純 樸美善。 辨智 :明 辨事理 ,有才智 。 靡 :引 申 為潛移默
①
③
其如此。
身 日 益 進 步 於 仁 義 之 道 而 自己 並 不 覺 知 , 這 就 是 因 為 潛 移 默 化 的 影 響 使
之 道 ; 得到 善友而 交 往 ,則 所見聞 的 都是 忠 誠 信 實恭 敬 禮 讓之 善 行 。自
選 擇 善友而 交 往 。 得到 賢 師而 去 學習 ,則 所見聞 的 都是 堯 舜 禹湯 的聖王
【 白 話 】人 雖然 有純 樸 美 好 的 稟性 和 清醒明 白 的智 慧 , 但一 定要 選 擇 賢 師 學習 ,
②
一 六 �二
【 白 話 】孔 子 說 : 「 所居之 處 有 賢 德之 人 為友 ,這是 福 氣之 所 在 。 」
()
夫人雖有性質美 而心辨智 ,必求賢師而事之,擇賢友而友 之 。 得賢師而事之 , 則所聞者堯舜禹湯之道也 ; 得良友而友 之。 得 賢 師 而 事 之 , 則 所 聞 者 堯 舜 禹 湯之 道 也 ; 得 良 友 而 友 之 , 則所見者忠信敬讓之行也 。 身日進於仁義而不自知者 , 之 , 則 所 見 者 忠 信 敬 讓 之行 也 。 身 日 進 於 仁 義 而 不 自 知 者 , 靡 使然也 靡 使 然 也 。( 卷 三 十 八 孫卿子)
【 註釋�】 ���
③
化,沾染 。
①
一 六 �三
人之交士也 ,
仁愛篤恕 、
閑 :防 止 � 、� 限�� 制。
謙遜敬讓 ,
忠誠發乎內 ,
信效住乎
人 之 交 士 也 , 仁 愛 篤 恕 、 謙 遜 敬 讓 , 忠 誠 發乎 內 , 信 效 著 乎 外 , 流言無所受 , 愛憎無所偏 , 幽閑 攻人之短 , 會友述人之 外,流言無所受,愛憎無所偏,幽閑 攻人之短,會友述人之 常 。 有負我者 , 我又加厚焉 ; 有疑我者 , 我又加信焉 。 患婻必 長 。有 負 我 者 , 我 又 加 厚 焉 ; 有 疑 我 者 , 我 又 加 信 焉 。 患 難 必 香及 , 行潛德而部有 , 立潛功而部名 。 孜孜為此 , 以末其身 , 相及,行潛德而不有,立潛功而不名。孜孜為此,以沒其身, 巫有與此人交而憎之者也 惡 有與 此 人 交 而 憎 之 者 也 ? ( 卷 四 十 五 昌言)
【 註釋�】 ���
①
二
()
參、貴德
樣 的 人 結 交還 憎惡 他 的呢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一一三
回 報 ,暗中成 就好事而 不求 人知 。勤 勉不懈 於此 ,終身不 改 ,哪 有 與這
人,我對他更加誠信。別人有禍患災難一定� 相幫� �, �� 暗�������� 中 施恩 於 人而 不 圖
短 處 ,聚 會 多 說別 人 長 處 。 有 負 於 我 的 人 , 我 對 他更 加 寬 厚 ;懷 疑 我 的
顯揚於外 ,不聽 ���� 信 ��� 流言蜚語,愛憎沒有偏私,私下相處謹防指責別人
非
【 白 話 】人 與 �� � 人� 交 ��������������������� 往 , 要 做 到 仁 愛 、 寬 恕 、 謙 遜 、 禮 讓 , 忠 誠 發 自內 心 , 信 用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而弗知礪其身 。
參、貴德
今人皆知礪其劍 ,
扶學 ,
也
一一四
身之礪砥
礪 砥 : 磨 礪 。本 為 磨 刀 石 。粗 者 為 礪 , 細 者 為 砥 。
今 人 皆 知 礪 其 劍 , 而 弗 知 礪 其 身 。 夫 學 , 身 之 礪 砥 也 。( 卷 三十六 尸子)
【 註釋�】 ���
一 六 �四
十、學問
()
①
而日三醒
自己 身心的磨礪。 君紫博學 ,
④
⑤
乎己 ,
①
③
則至
明而行無過矣 。
②
故部
省:反省、 �� � 檢� 查� 。 知:同「智」。聰明、 ���� 智 ��� 慧。 臨:由上看下, ②
③
一 六 �五
【 註釋�】 ���
君 子 博 學 , 而 日 三 省 ( )乎 己 , 則 知 明 而 行 無 過 矣 。 故 不 登高山 , 部知天之高也 ; 部臨 深谿 , 部知地之厚也 ; 部聞先 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臨 深谿,不知地之厚也;不聞先 王 之 遺 言, 部 知 學 問 之 大 也 王 之遺 言 , 不 知 學問之 大 也 。( 卷 三 十 八 孫卿子) xĭng
【 白 話 】今 天 人 們 都知 道 磨 礪 自己 的劍 , 卻不 知 磨 礪 自己 的身 心 。修 學 ,就是 對
①
①
居 高面 低 。 先王 :指 上 古 賢明 君王 。 遺 言 :猶 古訓 。 ⑤
③
三 年 而 通 宜 藝,
存其大體,
的博大 。 古 之 學 者 耕 且 養,
萬
經文而
不 會知 道地 有 多厚 ;沒 有 聽聞 古 聖 先王 的 教 誨 ,就 不 知 道 聖 賢 學問 之 道
有 過 失 的 人 了 。 所以 不 登 上 高 山 , 就 不 知 道 天 有 多 高 ; 不 俯 視深 谷 , 就
的身 心 行 為有 無過 錯 ,照 這 樣下 去 ,就 能 夠成 為一 個智 慧明 達而 行 為沒
【 白 話 】君 子要 廣 泛 學習 聖 賢 教 誨 ,而且 要 (效 法 曾 子那 樣 )每日 多次 反 省 自己
④
一 六 �六 古 之學 者 耕 且 養 , 三 年 而 通 一 藝 , 存 其 大 體 , 玩 經 文 而 已 。 是故用日約 少而蓄德 多 , 三十而五經立也 已。是 故 用 日 約 少 而 蓄 德 多 , 三 十 而 五 經 立 也 。( 卷 十 四 漢書二) 【 註釋�】 ���
④
①
②
二
參、貴德
一一五
大體:重要的義理。 玩:反覆體會。 約:少、 �� 省 � 減���� � ���� 、 ��� 簡約。 蓄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德 :修 積 德 行 。
①
②
③
④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既博之 ,
患其部習
一一六
也 ;
既習之 ,
經,一般是掌握其中的要義,反覆體會經文罷了。所以花費的時間少�,
患其部博也 ;
而 蓄 養 的德 行 卻 多 ,到三 十 歲 就 能 通 達五 經 了 。 君紫既學之 ,
②
習 :複習 。 知 :省悟 。這 裡指理 解。 ②
一 六 �七
【 白 話 】古 代 的 學 者 一 面 耕 作 勞 動 , 一 面 修 養 自 己 的 品 德 學 問 , 三 年 通 曉 一 部
()
君 子 既 學之 , 患 其 不 博 也 ; 既 博 之 , 患 其 不 習 也 ; 既 習 之 , 患其部知 也 ; 既知之 , 患其部能行也 ; 既能行之 , 患其部能 患 其 不 知 也 ; 既 知 之 , 患 其 不 能 行 也 ; 既 能 行之 , 患 其 不 能 以讓也 。 君紫之學 , 致此五者而已矣 以 讓 也 。 君 子 之學 , 致 此 五 者 而 已 矣 。( 卷 三 十 五 曾子)
【 註釋�】 ���
①
到 謙 虛退 讓 。君 子求 學 ,若 能 做到 這 五 個 方面 就 行 了 。
唯 恐 自己 不 能 按 照 道 理 去 落 實 ; 已 經 按 照 道 理 落 實 了 , 又 唯 恐 自己 做 不
自己 不 能 時 時 溫 習 ; 已 經 溫 習 了 , 唯 恐 自己 不 能 夠 理 解 ; 已 經 理 解 了 ,
【 白 話 】君 子 學習 聖 賢 教 誨 後 ,唯恐 自己 所 學不淵 博 ; 所 學 的 教 誨淵 博 了 ,唯恐
①
彖 》
曰 :
天地之道 ,
十一、有恆 《
恆久而部已也 。 。
日月得天而能久
, 日月得天而能久 一 六 �八 《 彖 》 曰 : 天 地 之 道 , 恆 久 而 不 已 也 。 得 其 所 久 。 照 , 四時變化而能久成 , 聖人久於其道 ,故 不 已 而也天 下 化 成 。 各得所 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 言 恆,故皆 。 觀其所恆 , 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能久長 地萬物之情, 觀 其 所 恆 , 而 天 地 萬 物 之 情 可 見 矣 。 天 (卷一 也。 見於所恆也。 周易)
恆者德之固也。
地 萬物 的 情況 便可以 知 道 了 。 聖人貴恆 ,
聖人久於其道 ,
而 天 下 化 成 。
久 地 推 行 其 道 義 , 所以 能 教 化天 下以 成 盛 世 。觀 察 其 所以 長久 之 理 ,天
載 , 而 能 長 久 照 耀 天 下 ;四 季 往 復 變 化 , 所 以 能 永 久 生 成 萬 物 ; 聖 人 長
【 白 話 】《彖 傳 》 說 :天 地 的運 行規 律 是 永恆 運 行 ,沒 有 停 息 。日 月 得到 天 的承
一 六 �九
二
參、貴德
一一七
聖 人 貴 恆 , 恆 者 德之 固 也 。 聖 人 久 於 其 道 , 而 天 下 化 成 。 未有部恆而可以成德 , 無德而可以持久者也 未有 不 恆 而 可 以 成 德 , 無 德 而 可 以 持 久 者 也 。( 卷 五 十 袁子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一一八
繫辭傳下》。 聖人久 於其道而天下化 • ②
部能使人敬之 ,
而志部可奪
也 ;
部能使人部憎之 ,
可成功 。沒 有不長久 堅 持而 可以 成 就 德 教 的 ,也 沒 有 無德而 可以 長 治久 安的。 扶節士
節士 不能使人敬之,而志不可奪 也;不能使人不憎之, ○夫 而道部可屈也 ; 部能令人不辱之 , 而榮在我也 ; 部能令人不擯 而道不可屈也;不能令人不辱之,而榮在我也;不能令人不擯 之 , 而操之部可改也 抱朴子) ( )之 , 而 操 之 不 可 改 也 。( 卷 五 十
【 註釋�】 ���
③
①
②
節士 :有節操 的人。 奪 :用 強力 使之 動搖、改變 。亦謂由於強力 而
bìn
②
動 搖 、 改 變 。 擯 :排 斥 、 ���� ��� 棄絕 。 ③
一 �七
【 白 話 】聖 人 貴 有恆 ,有恆 方 能 使 德 行 堅 固 。聖 人長久 堅 持 德 教 ,天 下 的 教 化才
恆卦》。 •
恆者德之固也 :出自《易經
正書) 【 註釋�】 ���
()
成 :出自 《易 經
①
①
【 白 話 】有 節 操 的 人 ,不 能 使 人 尊 敬 自己 , 但 他 的 志 向 不 會 受強 迫而 動搖 ;不 能
使 人 不 厭 惡 自己 , 但 他 的 道 德 準 繩 不 會 被 折 服 ; 不 能 令 人 不 侮 辱 自己 ,
足以長人 ;
嘉
會 ,
足以合禮 ;
利物 ,
足以合義 ;
但 人 格 的 尊 榮 永 遠 保 存 在 自 身 ; 不 能 令 人 不 排 斥 自己 , 但 他 的 節 操 始 終 不變。
君紫體仁 ,
十二、處世 一七 �� 一
嘉 :善、美好 。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 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 貞固 , 足以幹事 貞 固 , 足 以 幹 事 。( 卷 一 周易)
【 註釋�】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參、貴德
一一九
禮 的 教 化 ; 施利 於 他物 ,就 合 乎 道 義 ; 堅 守正 道 ,就 可以 辦 好 事 務 。
【 白 話 】君 子 體 察並 踐 行 仁道 ,就足 以 領 導眾 人 ;妥 善成 就 美 好 的聚 會 ,就 發揮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紫 謂 紫 產,
參、貴德
其事上也
一二 〇
有 君 紫 之 道 四 焉。 其 行 己 也 恭,
產,公 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 子 其 行�������� 己 ������� 也恭,其事上也 敬 , 其養民也惠 , 其 使 民 也 義 孫僑也。 敬 , 其 養 民 也 惠 , 其 使 民 也 義 。( 卷 九 論語)
同氣香求 ,
水流濕 ,
火就燥 ,
雲從龍 ,
風
恭 , 他事 奉 君 主 能 敬 其 事 , 他用 恩 惠 養 民 , 他 使用 民眾 ( 為 公 家之 事 服
同聲香硬 ,
務 )能 得其宜 。」 紫曰 :「
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 從虎 , 聖人作而萬物睹 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卷一 周易)
他 的引 導 和 教 化 。 」
虎 嘯 之 處 就 會有 谷風 相 隨 ,聖 人興 起 ,萬 民 都來 仰 望 他 、 親 近 他 ,接 受
感 ,水 總是 流到 濕 地 上 ,火 總是 先 燒 乾燥 處 ,龍吟 然 後景 雲 就 會騰 升 ,
【 白 話 】孔 子 說 : 「 這 是 比 喻 同 樣 的 聲 音 能 夠 產 生 共 鳴 , 同 樣 的 氣 味 會 相 互 交
一 七 �三
【 白 話 】孔 子 評 論 子 產 , 說 : 「 他 有四 種德 行 ,皆 是 君 子之 道 : 他自己 做 人 很 謙
一 七 �二
()
一 七 �四
艮 ,
君紫以思部出其位
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則眾弗勿也 ;
(卷一 周易)
各止其所。 不侵官也。
富能分貧 ,
( 安 守本 分 , 尊 重 主 事 者 職 權 ) 。 貴而下賤 ,
則窮乏士弗勿也 ;
智而教
【 白 話 】艮 卦 ,君 子 體 察 此 卦 的現 象 ,而 抑制內 心 欲 望 , 所思 所 慮 不 超越 其 身 分
一 七 �五
貴而下賤,則眾弗惡也;富能分貧,則窮乏士弗惡也;智而教 愚 , 則童蒙者不勿也 愚 , 則 童 蒙 者 不 惡 也 。( 卷 八 韓詩外傳)
以富貴而下人 ,
何人部與 ?
以富貴而愛人 ,
教 導 愚昧 的 人 ,那 麼 愚昧 的 人 就 不 會厭 惡 他 。 孔紫曰 :「
何人部
人 能 經 常 接 濟 貧窮 的 人 ,那 麼 貧窮 的 人 就 不 會厭 惡 他 ; 有 智 慧 的 人 能 夠
【 白 話 】地 位 高 的 人 能 夠 謙 虛 對 待地 位 低 的 人 ,那 麼眾 人 就 不 會厭 惡 他 ;有 錢 的
一 七 �六
二
參、貴德
一二一
孔子曰:「以富貴而下人,何人不與?以富貴而愛人,何人不 親 ? 發言不逆 , 可謂知言矣 親?發言不逆,可謂知言矣。」(卷十 孔子家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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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參、貴德
非惑於
一二二
身處富貴而真心關 愛他人,又有誰不願 親近他呢?說話不違背事理人
忘其身以及其親 ,
情 ,可以 說是 會說 話 的 人 了 。 」 憶招之忿 ,
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非惑與?(卷九 論語)
塗了嗎? 故有理而無益於治者 ,
君紫部言 ;
有能而無益於事者 ,
君紫弗
故有理而無益於治者,君子不言;有能而無益於事者,君子弗 為 。 君紫非樂有言 , 有益於治 , 部得部言 ; 君紫非樂有為 , 有 為。君子非樂有言,有益於治,不得不言;君子非樂有為,有 益於事 , 部得部為 益 於 事 , 不 得 不 為 。( 卷 三 十 七 尹文子)
雖 有 能力 , 但 對成 就 事 業 沒 有 好 處 的 ,君 子也 絕 不 去 做 。君 子 並 不 喜 歡
【 白 話 】自己 的想 法 雖有 道理 , 但對 治理 國 家沒 有 益 處 的 ,君 子絕 對 不 說 ;自己
一 七 �八
【 白 話 】難忍 一 時之 怒 , 便忘 記 了 自 身 的安 危和 父母 家 人 的禍 福 所 繫 ,不是 太糊
一 七 �七
【 白 話 】孔 子 說 : 「身 處 富 貴而 能 待 人 謙下 ,這 樣 的 人 誰 不 喜 歡 和 他 在一 起呢 ?
()
參、貴德
一二三
多 話 ,因 為 對 治理 國 家有 好 處 , 所以 不 得不諫 言 ;君 子並 不 喜 歡 多事 ,
二
因 為 對成 就 事 業 有 好 處 , 所以 不 得不 去 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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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
肆、為政 問 詹 何 曰: 「
一、務本 楚莊王
治 國 奈 何? 」
詹 何 對 曰: 「
何
何蓋隱 詹 何 對曰:「何 一 七 �九 楚 莊 王 問 詹 何 曰 : 「 治 國 奈 何 ? 」 詹 。王 曰 : 明於治身 , 而部明於治國也 。 」 者 也楚 「 寡人得奉 本書何 ( 作 )明於治身,而不明於治國也。」楚王曰:「寡人得奉 宗 廟臣 社 稷 , 願 學 所 以 守 之 。」 詹何對曰 :「 臣未嘗聞身治 宗 廟 社 稷 , 願 學 所 以 守 之。 」 詹 何 對 曰 : 「 臣 未 嘗 聞 身 治 而國亂者也 , 又未嘗聞身亂而國治者也 。 故本在身 , 部敢對以 而國亂者也,又未嘗聞身亂而國治者也。故本在身,不敢對以 末 。」 楚王曰 :「 善 末。」楚王曰:「善。」(卷三十四 列子)
【 註釋�】 ���
①
③
楚 莊王 :又 稱荊莊王 。楚 穆王 之 子,春 秋五霸之 一 。 宗廟 :祭祀 祖
②
②
宗的屋舍。 社稷:社,土地神;稷,穀神。土地與穀物是國家的根
①
本 ,古代 立 國必 先祭 社 稷之 神 ,後 「社 稷 」成 為 國 家 的代 稱 。
③
二
肆、為政
一二五
【 白 話 】楚 莊王 問 詹 何 說 : 「請問 該如 何治理 國 家? 」詹 何回 答 說 : 「我 只明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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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為政
一二六
修 身 的 道理 ,不明 白 治 國 的 道理 。 」楚 王 說 : 「 寡 人 得以 供奉 宗 廟 、 掌
管 國 家 , 希 望 學到 保 住它 的 方 法 。 」詹 何回 答 說 : 「我 不 曾 聽 說君 主 自
身修 養 很好而 國 家卻混 亂 的 ,也 不 曾 聽 說君 主自 身修 養不好而 國 家卻大
或用乎人 ,
或用乎己 。
用
治 的 , 所 以 治 國 的 根 本 在 於 君 主 自 身 的 修 養 ,至 於 別 的 細 枝 末 節 我 就 不
至於用之則異矣 。
敢 跟 您 講 了 。 」楚 王 說 : 「你 講 得 很好 。 」 民心莫部有治道 ,
心 莫 不 有 治 道 , 至於 用 之 則 異 矣 。 或 用 乎 人 , 或 用 乎 己 。 用 ○民 乎己者 , 謂之務本 ; 用乎人者 , 謂之追 ) 末 。 君紫之 追作近, 乎己者,謂之務本;用乎人者,謂之追( 下 ) 末 。君子之 治之也 , 先務其本 , 故德建而怨寡 ; 小 人 之同 治 之 也 , 先追其 治之也,先務其本,故德建而怨寡;小人之治之也,先追其 末 , 故功廢而仇多 末 , 故 功 廢 而 仇 多。( 卷 四 十 六 中論)
逐 末 。 君 子 處 理 事 情 , 首 先 是 先 致 力 於 根 本 ( 治己 ) , 所 以 能 夠 建 立 德
修 治 他 人 , 有 人 用 於 修 治 自己 。 用 於 治己 , 叫 做 務 本 ; 用 於 治 人 , 叫 做
【 白 話 】每 個 人 心 裡 都 有 治理 的 措 施 ,至 於 怎 樣使用 ,就 各 不相 同 了 。有 人用 於
一 �八
()
一 �� 八一
安民之本 ,
在於足用 。
足用之本 ,
在
行 、功 業 而 很 少 與 人 結 怨 ; 小 人 處 理 事 情 是 先 追 求 末 節 ( 治 人 ) , 所 以
在於安民 。
不 能 建 立功 業且 又 很 多 怨 仇 。 為治之本務 ,
為治之 �本 ���� 務,在於 �安 � 民。 ��安 � 民之 ��本 ��� ,在於 �足 �� 用。 �足 �� 用之 �本 ��� ,在 於勿奪時 。 勿奪時之本 , 在於省事 。 省事之本 , 在於節欲 。 節 於勿奪時。勿奪時之本,在於省事。省事之本,在於節欲。節 欲之本 , 在於反性 欲 之 本 , 在 於 反 性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必得勝者也 。
能勝敵者 ,
欲 的根 本 , 在 於 返 歸 其 清 淨 無欲 的天 性 。 能成霸王者 ,
必強者也 。
能強者 ,
必
的根 本 , 在 於減 少 徭 役 。減 少 徭 役 的根 本 , 在 於 君 主 節制 物 欲 。節制 物
豐 足 。百 姓 衣 食 豐 足 的 根 本 , 在 於 不 使 其 失 去 農 時 。 不 使 百 姓 失 去 農 時
【 白 話 】治理 國 家 的根 本 , 在 於 使百 姓 安 定 。安 定百 姓 的根 本 , 在 於 使百 姓 衣 食
一 �� 八二
二
肆、為政
一二七
能成霸王者,必得勝者也。能勝敵者,必強者也。能強者,必 用人力者也 。 能用人力者 , 必得人心者也 。 能得人心者 , 必自 用人力者也。能用人力者,必得人心者也。能得人心者,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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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者也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得
()
肆、為政
能自得者 ,
必柔弱者也
一二八
得 者 也 。 能 自 得 者 , 必 柔 弱 者 也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 註釋�】 ���
自 得:自 得其道 。
①
是 強 者 。 能 成 為 強 者 的 人 ,一 定是 能運 用 別 人力 量 的 人 。 能運 用 別 人力
朝廷不備 ,
難以言治 ;
左右不
量 的人 ,一 定是 贏 得人 心 的人 。能 夠 贏 得人 心 的人 ,一 定是 符 合道 義 的
必自近始 。
人 。 符 合 道 義 的 人 , 一 定 是 心 地 柔 和 謙順 的 人 。 」 聖王宣德流化 ,
聖王宣德流化 ,必自近始。朝廷不備,難以言治;左右不 正 , 難以化遠 正 , 難 以 化 遠 。( 卷 十 九 漢書七) 流化:流布教化。
①
難以談 治理 好天 下 ;左 右 的臣 子不 夠端正 ,難以 使 教 化遠播 。
【 白 話 】聖王 宣揚 仁德 推 行 教 化 ,必 然 要 從身邊 近 處 開 始 。朝 廷還 不具 備 德 義 ,
【 註釋�】 ���
一 八 �三
【 白 話 】老 子 說 : 「能成 就 霸 業 的 人 ,一 定是 獲 得勝利 的 人 。能 勝 敵 的 人 ,一 定
①
①
一 八 �四
凡為天下治國家 ,
必務其本也 。
務本莫貴於孝 。
人主孝 ,
則名
凡為天下治國家,必務其本也。務本莫貴於孝。人主孝,則名 章榮 , 天下譽 。 。 人臣孝 , 則事君忠 , 楚官廉 , 臨婻死 。 士 , 章榮,天下譽。 譽 人 臣 孝 , 則 事 君 忠 , 處 官 廉 , 臨 難 死 。士 民孝 , 則耕芸疾 , 樂。 守 戰固 , 部疲北 。 扶執宜術而百喜至 , 百邪 民孝,則耕芸疾,守戰固,不疲北。夫執一術而百喜至,百邪 去 , 天下從者 , 其唯孝乎 去,天下從者,其唯孝乎!(卷三十九 呂氏春秋)
其末 ,
法大概 只有孝道了 ! 治之本仁義也 ,
法度也 。
先本後末 ,
謂之君紫 ;
先末後
會 敗 逃 。 掌 握 一 種 方 法 而 能 使 百 善 皆 至 ,百 邪 皆 去 , 天 下 順 從 , 這 種 方
命 。 士 人 和百 姓 孝 敬 父 母 ,耕 種 便 會 努 力 , 守 衛作 戰 則 能 意 志 堅 定 , 不
敬 父 母 ,事 奉 國 君 就 會忠 誠 盡 責 ,居 官 就 會 清 正 廉 潔 , 臨 難 就 能 拼死 效
比 孝更 重要 的 。君 主 孝 敬 父母 , 名聲 就 顯 揚 榮 耀 ,天 下 就 安 樂 。臣 子 孝
【 白 話 】大 凡 人君 統 治天 下 、治理 國 家 ,一 定要 致力 於根 本 。致力 於根 本 ,沒 有
一 八 �五
二
肆、為政
一二九
治之本仁義也,其末,法度也。先本後末,謂之君子;先末後 本 , 謂之小人 。 法之生也 , 以輔義 。 重法棄義 , 是貴其觀履 本,謂之小人。法之生也,以輔義。重法棄義,是貴其冠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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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三 〇
的 人 ,稱 為君 子 ;以 枝 節 為 先 、以 根 本 為 後 的 人 ,稱 為 俗 人 。 法 律 的 產
生 ,是 為 了 輔 助 道 義 的 推 行 。如 果 重 視 法 律 而 拋 棄 仁 義 ,這 如 同 重 視帽
理
以去穢
為務
子和鞋子,卻忘記了自己 的頭和腳。 政以得賢為本 ,
②
【 註釋�】 ���
一 八 �七
理 :治理 、 ���� 整 ��� 理 。 穢 :惡 人 � 、� 醜�� 類。
有亂君 ,
無亂國 ;
有治人,
無治法 。
羿之法未亡也 ,
有 亂 君 , 無 亂 國 ; 有 治 人 , 無 治 法 。 羿 之 法 未亡 也 , 而 羿 不 世重 ; 禹之法猶存 , 而夏不世旺 。 故法部能獨立 , 得其人則 世中;禹之法猶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獨立,得其人則
而羿不
政 以 得 賢 為 本 , 理 以 去 穢 為 務 。( 卷 二 十 三 後漢書三) ①
②
一 八 �六
【 白 話 】治 國 的根 本 是 推 行 仁 義 ,其次 才 是 施 行 法 度 。以 根 本 為 先 、以 枝 節 為 後
而 忘 其 頭 足 也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而忘其頭足也
()
【 白 話 】為政以 得到 賢 能之 人 為根 本 ,治 國以 去 除奸 邪之 人 為要 務 。
①
①
存 ,
失其人則亡 。
法者 ,
治之端
也 ;
君紫者 ,
法之源也 。
故
存 , 失 其 人 則 亡。 法 者 , 治 之 端 也 ; 君 子 者 , 法 之 源 也 。 故 有君紫 , 則法雖省 , 足以遍矣 ; 無君紫 , 則法雖具 , 足以亂 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遍矣;無君子,則法雖具,足以亂 矣 。 故明主急得其人 , 而闇主急得其勢 。 急得其人 , 則身逸而 矣。故明主急得其人,而闇主急得其勢。急得其人,則身逸而 國治 , 功大而名美 ; 急得其勢 , 則身勞而國亂 , 功廢而名辱 國治,功大而名美;急得其勢,則身勞而國亂,功廢而名辱。 (三十八 孫卿子) 【 註釋�】 ���
②
治 人 :指 能 治理 國 家 的 人才 。 端 :開 始 。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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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為政
一三一
夠治理 好 一 切 ;沒 有 君 子 ,即 使 法令非 常完 備 ,也 足 以 使 得社 會混 亂 。
開 端 ;君 子 ,是 治 國之 法 的本 源 。 所以 有 君 子 ,則 法令 雖 然 簡 略 ,也 足
的 人才 能存 在 ,失 去 了 能 施 行 的 人 就亡 失 了 。治 國之 法 ,是 治理 國 家 的
朝 不 能 世 世 代 代 稱王 天 下 。 所以 治 國之 法 不 能 獨 自存 在 , 得到 了 能 施 行
后 羿 不 能 讓 世 世 代 代 的 人 都百 發百 中 ; 禹 王 的 治 國 之 法 仍 然 存 在 , 但 夏
才 ,沒 有不需 人治就 可以 使 國 家安定 的方法 。后羿 的射 法沒 有亡 失 , 但
【 白 話 】有 造成 國 家混 亂 的 昏君 ,沒 有本 來 就 混 亂 的 國 家 。有 能 治理 好 國 家 的 人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三二
所以 賢明 的君 主 急 於 得到 能 治 國 的君 子 ,而 昏 庸 的君 主 急 於 得到 權 勢 。
急 於 得 到 能 治 國 的 君 子 , 於 是 自 身 安 逸 而 國 家 大 治 ,功 業 偉 大 而 且 聲 名
一曰大位 )
不至仁 ,
部可授國柄 ;
二曰
美 好 ; 急 於 得 到 權 勢 , 就 會 身 勞 心 累 而 國 家 混 亂 ,功 業 毀 壞 而 且 名 聲 敗 壞。 君之所慎者四 :
作 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位( 位 ) 不 至 仁 , 不 可 授 國 柄 ;二曰 見賢部能讓 , 部可與尊位 ; 三德曰 罰 避 親 貴 , 部可使主兵 ; 四曰 見賢不能讓,不可與尊位;三曰罰避親貴,不可使主兵;四曰 不號本事 , 不務地利 , 而輕賦斂 , 部可與督邑 。 此四務者 , 安 不 好 本 事 , �������� 不 ������� 務地利,而輕賦� 斂 ��� ,不可� 與 �� 都邑� 。 ������ 此四務者,安 危之本也 危 之 本 也 。( 卷 三 十 二 管子)
隊 ;四 是 不 重 視 農 業 、 不 注 重 地 利 , 而 隨 意 徵 收 賦 稅 , 這 樣 的 人 不 可 讓
的 爵位 ;三 是 執 行刑 罰 時 卻 避 開 親戚 、權 貴 ,這 樣 的 人 不 可 讓 他 統 率軍
不 可 授 予 國 家大 權 ;二 是 見 到 賢 者而 不 能 謙 讓 ,這 樣 的 人 不 可賜 予 高 貴
【 白 話 】君 主 所 應謹 慎 對 待 的問 題 有四 :一 是標 榜 道 德 但 卻 做 不 到 仁 ,這 樣 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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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八 �九
民者國之本也 ,
國者君之本也
他 擔 任地 方 長 官 。這四 條 要 務是 國 家 安 危 的根 本 。 食者民之本也 ,
食 者 民之 本 也 , 民 者 國 之 本 也 , 國 者 君 之 本 也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身 的根 本 。 扶君尊嚴而威 ,
高遠而危 ;
民者卑賤而恭 ,
愚弱而神 。
勿之則
【 白 話 】糧 食 ,是 人 民 生存 的根 本 ; 人 民 ,是 國 家存 在 的根 本 ; 國 家 ,是 君 主 立
一 �九
○夫 君 尊 嚴 而 威 , 高 遠 而 危 ; 民 者 卑 賤 而 恭 , 愚 弱 而 神 。 惡 之 則 國 亡 , 愛 之 則 國 存 。 御 民 者 必 明 此 要 國 亡 , 愛 之 則 國 存 。 御 民 者 必 明 此 要 。( 卷 四 十 八 體論)
攝
【 白 話 】為君 者 , 儘管 莊 重嚴 肅 而 威 懾天 下 , 但是 卻居 高 處 遠而 充 滿 危 險 ; 為 民
者 , 雖 然 地 位 卑 下 而 對 人 恭順 , 愚 鈍 軟 弱 卻 有 難 以 預 測 的力 量 。 君 主 不
肆、為政
一三三
尊 重百 姓 , 國 家 就 會 滅 亡 ; 君 主 愛 護 百 姓 , 國 家 就 會 生 存 發 展 。 治 理 民
二
眾 的人一 定要明 白這 個道理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今年計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案
④
③
肆、為政
紫地殺父兄 ,
妻殺夫者 ,
一三四
凡二百二十二人 。
②
臣愚
案 :通 「按 」,依 據 ���� 、��� 按照 。 纖介 :細微。 殆 :大概 。 吾恐 季孫 ②
③
④
一 九 �一
()
案 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 以為此非小變也 。 今左右部憂此 , 乃欲發兵報纖介 之忿於遠 以為此非小變也。今左右不憂此,乃欲發兵報纖介 之忿於遠 夷 , 殆 孔紫所謂 「 吾恐季孫之憂 , 不在顓臾 , 而在蕭牆之內 夷,殆 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 者也 者 也 」 。( 卷 十 九 漢書七)
【 註釋�】 ���
①
恐怕 季孫氏的憂患不在顓臾,而在自己內 部」的道理吧。
季氏》 ‧
況 , 卻打 算 發 兵 報 復 邊 遠 地 方 微小 的 怨恨 ,這 大 概 就 是 孔 子 所 說 的 「 我
人,我認為這不是小變故啊。現在在皇帝身邊的臣子不憂慮這樣的情
【 白 話 】據今 年 的 統計 , 子 弟 殺死 父 兄 、妻 子 殺死 丈 夫 的事 情 ,就 有二百 二 十 二
中 ,冉有 、子路向孔 子報告 季氏將伐 顓臾 ,孔 子的答 話 。
作 為屏 障的矮牆��� ���� 。藉指內 部。蕭,通「肅 」。此處引用 《論語
之憂 ,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 :顓臾,魯附庸 國。蕭牆,古代宮室內
①
扶用天之道 ,
分地之利 ,
六畜生於時 ,
②
百物取於野 ,
③
一 九 �二
此富國
夫用天之道,分地之利,六畜生於時,百物取於野,此富國 之本也 …… 故為政者 , 明督工商 , 勿使淫偽 ; 困辱游業, 勿 之 本 也 …… 故為政者,明督工商,勿使淫偽;困辱游業 ,勿 使擅利 ; 寬假 本農 , 而寵遂 學士 。 則民富而國平矣 使 擅 利 ; 寬 假 本 農 , 而 寵 遂 學士。 則 民 富 而 國 平 矣 。( 卷 四十四 潛夫論) 行
③
①
游 業 : 流 動 的 職 業 。 如 行 商 等 。 寬 假 : 寬 容 ���� 、 ��� 寬縱。 寵遂:使之
②
肆、為政
榮 顯 。 這 樣 , 就 會 使百 姓 富 足 、 國 家 太 平 了 。
二
()
二、知人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一三五
行業 ,不要 讓 他們獨 佔利 益 ;寬 待 務 農之 人 ,使 博通 聖 賢 學問之 士 尊 貴
符合時令 ,萬物收穫於田野,這就是使國家富強的根本 …… 因此執政者 應明 確 監 督工 匠 與 商 人 ,不 要 讓 他 們弄 虛作 假 ;限 制 貶 低 商 業 等 流 動 的
【 白 話 】利用 自 然 的 時節 , 分 清 土地 的高 下 優 劣 (加以 利用 ) , 各 種牲 畜 的 生 長
尊榮顯達。
【 註釋�】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二
督 !
行有九德 。 。
肆、為政
亦
一三六
寬而栗,
人 性 行有九德 , 以 考 性寬宏而能 寬 一 九 �三 咎 繇 曰 : 都 ! 亦 行有九德。 言 真偽, 可 知也 莊栗 也。 而 栗 擾, 而 柔而立 , 。 愿 而 恭 卻院 。 察亂 而則敬 , 。 。 毅 柔而能 愨愿而恭 亂 , 治 也 。有 治 柔 而 立, 和 愿 而 恭 , 亂 而 敬 , 擾 而毅, 立事 。 色 , 。 。 直 而。 溫 , 。 恪 簡也 。 而 廉 , 而 。能 謹 敬 剛也而 擾,順也。致 行正直而氣 性簡大而有 直而溫, 溫 簡 而 廉 , 廉 剛 而 塞 ( ), 毅也。 果 為 彊 而 義 。 。 和也 彰。厥 有 常 , 吉 哉 隅也。 剛斷而實 無所屈撓, 彰 , 明 也 。 吉 , 善 也 。 明 九德之 彊 而 義 。 動 彰厥有常 ,吉哉。 常 塞也。 必合義。 ,以擇人而官之,則政之善也。 (卷二 尚書)
高繇曰 :
()
⑥
⑨
⑦
④
②
亦:助詞,無義。 栗 :莊敬 、 ���� ��� 嚴肅 。 愿 :質樸���� 、恭 ��� 謹 。 亂:治 �、
⑧
⑤
sè
①
③
②
③
④
治理。 擾:安撫、 ���� 和 ��� 順 。 簡:簡易,不苛求小節。 廉:廉隅,棱
①
⑥
⑦
⑧
⑨
溫 和 ;七 是 性 情 平 易 而 有 操 守 ; 八 是 性 格 剛 斷 而 篤 實 穩 健 ;九 是 堅 強 不
事 而 又 恭 謹 敬 慎 ; 五 是 為 人 柔順 而 能 勇 敢 有 為 ; 六 是 言 行 正 直 而 又 態 度
二 是 性 格 柔 和 而 能 建 功 立 業 ; 三 是 老 實 忠 厚 而 又 謙 恭 嚴 肅 ;四 是 精 於 治
【 白 話 】咎 繇 說 : 「啊 ! 人 的德 行 有九 種類 型 :一 是 秉性 寬 宏 而 不 失 莊 敬 有 度 ;
裡指 道德標 準 。
角 。 比 喻 端 方 不 苟 的 行 為 、 品 性 。 塞 : 篤 實 。 常 : 規 律 �� 、� 通� 例 �� 。這
⑤
貴即觀其所舉 ,
富即觀其所施 ,
窮則觀其所不
屈 而 所作 所 為又 都 能 夠 合 乎 道 義 。 表 彰符 合 這九 種 道 德標 準 的 人 ,天 下 就 會吉 祥!」 故論人之道 :
振 :通 「震 」。震 懾 。 情 :實情 。 ②
一 九 �四
故論人之道:貴即觀其所舉,富即觀其所施,窮則觀其所不 受 , 賤即觀其所部為 。 視其所患婻 , 以知其勇 ; 動以喜樂 , 以 受,賤即觀其所不為。視其所患難,以知其勇;動以喜樂,以 觀其守 ; 委以貨財 , 以觀其仁 ; 振 以恐懼 , 以觀其節 。 如此 觀其守;委以貨財,以觀其仁;振 以恐懼,以觀其節。如此 即人情 得矣 即 人 情 得 矣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 註釋�】 ���
②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肆、為政
一三七
用 恐 懼 震 懾 他 ,來 了 解 他 的 氣 節 。 這 樣 就 可 以 知 道 他 的 真 實 情 況 了 。
歡 樂 之 事 觸 動 他 ,來 了 解 他 的 操 守 ; 把 財 物 交 給 他 ,來 考 察 他 的 仁 德 ;
看 他 不 做 什 麼 。 觀 察 他 處 在 困 難 面 前 的 舉 動 ,來 了 解 他 勇 敢 的 程 度 ;用
看他 所施予 的是 什 麼人 ,貧窮 的人要 看他不接 受什 麼 ,地位 低下 的人要
【 白 話 】所以 評 價 人 的 方 法是 :高 貴 的 人要 看 他 所 推 舉 的是 什 麼 人 , 富有 的 人要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正臣進者 ,
肆、為政
治之表也 ;
機:先兆���� 、徵 ��� 兆。
正臣陷者 ,
亂之機
也
一三八
正 臣 進 者 , 治 之 表 也 ; 正 臣 陷 者 , 亂 之 機 也 。( 卷 十 五 漢 書三)
【 註釋�】 ���
一 九 �五
三、任使
()
①
一 九 �六
的先兆。 故扶楚
興天下之大業而慮部竭 ,
統齊
故夫處 天下之大道而智不窮,興天下之大業而慮不竭,統齊 群言之類而口部勞 , 兼聽古今之辨而志不倦者 , 其唯用賢乎 群 言 之 類 而 口 不 勞 , 兼 聽 古 今 之 辨 而 志 不 倦 者 , 其 唯 用 賢 乎。 (卷五十 袁子正書)
天下之大道而智部窮 ,
【 白 話 】忠正 之 臣 得到 任用 ,這 是 治 世 的 表現 ;忠正 之 臣 遭到 陷 害 ,那 就是 混 亂
①
①
【 註釋�】 ���
處:定奪���� 、��� 決斷。
崇闈
之內而知萬里之情 ,
垂拱
衽
枯 竭 , 統 一百 家之 言 而 口 舌 不 會勞 累 , 兼 聽 古 今 言 論 而 心 志 不 會 疲倦 ,
所以潛楚
②
只 有使用 賢才 這一 個辦法 。 古之聖王 ,
①
古之聖王,所以潛處 重闈 之內而知萬里之情,垂拱 衽 ( ) 席 之上而明照八極 之際者 , 任賢之功也 席 之 上 而 明 照 八 極 之 際 者 , 任 賢 之 功 也 。( 卷 二 十 八 吳 志下)
【 註釋�】 ���
⑤
③
rèn
入
觀電
潛處:深 居 。 重闈 :重重宮門 ,指深 宮。 垂拱 :垂衣拱 手,不親
④
③
理事務。多指帝王 的無為而治。 衽席:床褥與莞簟,引申為寢處之
②
④
所 。 衽 ,臥 席 ,指 床 褥 。 八極 :八 方極 遠之 地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肆、為政
一三九
【 白 話 】古 代 的聖王 之 所以 居 住 在深 宮之內 ,就 知 道 萬里 之外 的事 情 ; 垂 衣拱 手
⑤
一 九 �七
【 白 話 】所以 定 奪天 下 的 重大 決 策 而 智 慧 不 會窮 盡 ,興 辦天 下 的大 業而 思 想 不 會
①
①
果。 遭良吏 ,
二
肆、為政
遇惡吏 ,
一四 〇
則皆懷奸邪而行淺
遭良吏,則皆懷忠信而履仁厚;遇惡吏,則皆懷奸邪而行淺 薄 。 忠厚積則致太平 , 奸薄積則致危亡 薄 。 忠 厚 積 則 致 太 平 , 奸 薄 積 則 致 危 亡。( 卷 四 十 四 潛夫 論)
則皆懷忠信而履仁厚 ;
安 坐 在 衽 席 之 上 ,而 能明 察 八 方最 遠 地 區 的 情況 ,是 因 為 任用 賢 才 的 結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一 九 �九
故士盡力竭智 ,
薄 就 會導 致天 下 危亡 。 賢主必自知士 ,
直 言 交 爭,
而部辭其患 。
賢主必自知士,故士盡力竭智,直言交爭 ,而不辭其患。 (卷三十九 呂氏春秋) 者死,故盡力竭 智,何患之辭也。
士為 知己
會心懷 奸 邪 而 行 為 淺薄 。積累 忠 信 仁厚 就 會 實現 天 下 太 平 ,積累 奸 邪 刻
【 白 話 】百 姓 遇 到 好 的 官吏 ,就 都 會心懷 忠 信 而 品 行 仁厚 ; 碰到 不 良 官吏 ,就 都
一 九 �八
()
①
【 註釋�】 ���
交 爭 : 交相 諫 諍 。
亦主有部能使也 。
百里奚愚於虞 ,
盡 心力 和 智 慧 , 直 言相 諫 ,也 不 怕 招 來 禍 患 。 非獨臣有不盡忠 ,
而智於
獨 臣 有 不 盡 忠 , 亦 主有 不 能 使 也 。 百 里 奚 愚 於 虞 , 而 智 於 ○○非 秦 ; 豫讓苟容中杭 , 而住節 智伯 。 斯則古人之明驗矣 秦 ; 豫 讓 苟 容 中 行 , 而 著 節 智 伯 。 斯 則 古 人 之 明 驗 矣 。( 卷 二十五 魏志上) 著節 :彰顯 其節操 。
①
二
()
明顯的例證。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肆、為政
一四一
手下 只是 苟且 容 身 ,而 在智 伯 手下 卻顯 示 出 他 的節 操 。這 都是 古 人中 很
一 。百 里 奚 在 虞 國 時 顯 得 愚 鈍 , 在 秦 國 時 顯 得 很 有 智 慧 ; 豫 讓 在 中 行 氏
杭
【 白 話 】(治 國成 效 不 彰 )不 僅 僅是 因 為臣 子不 盡 忠 ,君 主 不 善用 人也 是 原 因 之
【 註釋�】 ���
二
【 白 話 】賢 主之 所以 成 為賢 主 ,一 定是 由 於 能 賞識 和 任用 賢 士 ,這 樣賢 者 就 能 竭
①
①
一 ○
聖主者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二
肆、為政
舉賢以立功 ,
不肖主舉其所與同
一四二
聖 主 者 , 舉 賢 以 立 功 , 不 肖 主 舉 其 所 與 同 。( 卷 四 十 一 淮南 子)
的人。 明主任人之道專 ,
致人之道博 。
任人道專 ,
故邪部得見
【 白 話 】聖明 的君 主 任用 賢 人來 建 立功 業 ,不 賢 的君 主 只 任用 習 氣 愛好 與 他類 同
二
二 明主任人之道專,致人之道博。任人道專,故邪不得間 ( ) ○ 。 致人之道博 , 故下無所壅 。 任人之道部專 , 則讒說起而異心 。致人之道博,故下無所壅。任人之道不專,則讒說起而異心 生 。 致人之道部博 , 則殊塗色而良材屈 生 。 致 人 之 道 不 博 , 則 殊 塗 塞 而 良 材 屈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窕撥離見
間 :挑撥 離間 ,使 人不 和 。
jiàn
以 邪 惡 之 徒 不 能 離間 。招 攬 人才 的 途 徑寬 廣 , 進才 之 路才 不 會被 壅塞 。
用 人之 道 不 專一 , 讒 言 就 會出現 ,異 心就 會 產生 。招 攬 人才 的 途 徑不 寬
①
()
【 白 話 】明 智 的君 主 ,用 人之 道 專一 ,招 攬 人才 的 途 徑寬 廣 。用 人之 道 專一 , 所
【 註釋�】 ��� ①
二
三 ○
名如畫地作餅 ,
部可啖
廣 ,則 各條 管 道 都 會堵塞 ,而 人才 也 會被 埋沒 。 選舉莫取有名 ,
啖 :吃 。
選舉莫取有名,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 魏志下)
【 註釋�】 ���
( )。( 卷 二 十 六
①
能吃 的。 故搆
【 註釋�】 ���
大夏者 ,
先擇匠 ,
然後簡材 ;
搆 :架屋 、 ���� 營 ��� 造 。 佐:輔 佐的大臣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治國家者 ,
先擇佐
一四三
【 白 話 】所 以 , 建 築 大 廈 的 人 , 必 先 選 擇 工 匠 , 然 後 準 備 材 料 ; 治 國 的 君 主 , 須
②
二
【 白 話 】選 拔 人才 時 不 要 只 知 道選取 有 名 氣 的 人 , 名 氣如 同 畫 在地 上 的餅 ,是 不
dàn
四 故 搆 ( )大 廈 者 , 先 擇 匠 , 然 後 簡 材 ; 治 國 家 者 , 先 擇 佐 ○ , 然後定民 , 然 後 定 民。( 卷 四 十 九 傅子)
gòu
()
②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合邇,
肆、為政
莫大寧民。
寧民之務 ,
先選擇良臣,然後才能治理好百姓。 柔遠
②
莫重用賢 。
③
五 ○ ③
一四四
用賢之道 ,
柔遠:安撫遠人或遠方邦國。 邇:近。 寧民:安民,使人民安 ⑤
二
六 ○
核 與罷 免 的制 度 。 治亂榮辱之端 ,
所信任既賢 ,
在於堅固而部移
治亂榮辱之端,在所信任。所信任既賢,在於堅固而不移。 (卷十五 漢書三)
在所信任 。
關 鍵 ,沒 有比 任用 賢 人更 重 要 的 了 。 任用 賢 者 的 辦 法 ,是 一 定要 設 立 考
【 白 話 】安 撫 遠 方 �������������� 、������������� 和 睦 近處 ,再沒 有比 使 人民安 � 定���������� 更 重大 的了 。使 人民安� 定� 的
④
二
()
柔 遠 和 邇 , 莫 大 寧 民 。 寧 民之 務 , 莫 重 用 賢 。 用 賢 之 道 , 必存 考黜 必 存 考 黜 。( 卷 二 十 三 後漢書三)
【 註釋�】 ���
②
⑤
①
④
定。 存 :立� 、� 設�� 置。 考黜:按一定標 準考核以確定官吏的升降。
①
七 ○
唯賢是任 ,
故民無冤枉 。
升泰
任 的 人已 經是 賢才 了 ,那 就 要 堅信 他而 不 動 搖 。 昔之獄官 ,
之祚 ,
實由此興
【 白 話 】安 定 與 動 亂 、榮 譽 與恥 辱 的 發端 ,就 在 於君 主 所相 信 並 任用 的 人 。 所信
二
昔 之 獄 官 , 唯 賢 是 任 , 故 民 無 冤 枉 。 升 泰 之 祚 , 實由 此 興 。 (卷二十七 吳志上)
【 註釋�】 ���
升泰 :《三國志》通行本作 「休泰 」。升泰 ,太平安寧。休泰 ,安
①
八 ○
之分者 ,
部可令條音 ;
寧太平 的福運 ,其 實是 由此興 起 的 。 耳部知清濁
二
①
肆、為政
心部知治亂之源者 ,
一四五
部可
耳不知清濁 之分者,不可令調音;心不知治亂之源者,不可 令制法度 度 令制法度( 無 )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字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 白 話 】從前 主 持刑 獄 的 官員 ,只 有 賢 能之 人才 可 擔 任 , 所以百 姓 沒 有冤 屈 。安
好 、安 寧。
①
二
肆、為政
清濁 :音 樂 的 清 音 與濁 音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者 ,
部可責
的 人 ,不 可以 讓 他制 定 法令 。 是故有大略
以捷巧 ;
有小智者 ,
一四六
部可任以大
③
九 ○
是故有大略 者,不可責 以捷巧;有小智者,不可任以大 功 功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①
②
大 略 : 遠 大 的 謀 略 。 略 , 謀 略 、 智 謀 。 責 : 要 求 ���� 、 ��� 期望。 功 :事
情、 ���� 事 ��� 業。
【 註釋�】 ���
③
四、至公
他們去做大事 業 。
【 白 話 】有 雄才 大 略 的 人 ,不 能 苛 求 他 們 敏 捷 和 靈巧 ;有 小 小 才 智 者 ,不 可 委 任
②
二
【 白 話 】耳 朵 不 能 分 辨 清濁 聲 調 的 人 ,不 可以 讓 他 調整 音 律 ; 心 裡 不 懂 治 亂根 源
①
①
二 �一
先聖王之治天下也 ,
必先公 ,
公則天下平
○先 聖 王 之 治 天 下 也 , 必 先 公 , 公 則 天 下 平 。 呂氏春秋)
如己有善 ;
下太平 安和 。 見人有善 ,
見人有過 ,
如己有過 。
(卷三十九
平, 和。
天無私於物 ,
地
【 白 話 】從前 聖王 治理 天 下 ,一 定要 把 公正 無 私放 在 首位 , 處事 公正 無 私 ,則 天
二 �� 一一
見人有善,如己有善;見人有過,如己有過。天無私於物,地 無私於物 , 襲 此行者 , 謂之天紫 無 私 於 物 , 襲 此 行 者 , 謂 之 天 子 。( 卷 三 十 六 尸子)
【 註釋�】 ���
襲 :繼承 � 、沿 �襲 �� 。
①
二
()
肆、為政
種 無私 行 為 的 人 ,才 稱之 為天 子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一四七
有 過 錯 一 樣 。天 對萬物 無 私 無求 ,地 對萬物 也 無 私 無求 ,能 秉承 天 地 這
【 白 話 】見 到 別 人 有 善 行 ,就 像自己 有 善 行一 樣 ;見 到 別 人 有 過 錯 ,就如 同 自己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先王之政 :
肆、為政
一曰承天 ,
②
二曰正身 ,
三曰任賢 ,
勤 : 盡 心 盡力 , 無 所吝 惜 。 典 : 常 道 。 ②
二 一 �二
五、綱紀
()
一四八
四曰恤民 ,
五
先王之政:一曰承天,二曰正身,三曰任賢,四曰恤民,五 曰明制 , 六曰立業 。 承天惟允 , 正身惟恆 , 任賢惟固 , 恤民 曰明制,六曰立業。承天惟允,正身惟恆,任賢惟固,恤民 惟 勤, 明 制 惟 典, 立 業 惟 敦 , 是謂政體 惟 勤 , 明 制 惟 典 , 立 業 惟 敦 , 是 謂 政 體 。( 卷 四 十 六 申 鑒)
【 註釋�】 ���
①
地 建 立功 業 , 這 就 是 古 聖 先王 為 政 的 要 領 。
移 地 任用 賢明 , 盡 心 盡力 地 體恤 民 情 ,依 照 常 道來 制 定 律 法 , 敦 厚 篤 實
國 泰 民 安 的 事 業 。 忠 誠 信 實 地 遵 循 天 道 , 堅 持 不 懈 地 修 正 自己 , 堅 定 不
是 任用 賢 德 之 人 ,四 是 體 察 民 情 , 五 是 制 定 合 理 的 法 律 制 度 , 六 是 成 就
【 白 話 】古 聖 先王 的政 治 :一 是順 應自 然 規 律 ,二 是 自己 端正 自 身以 身作 則 ,三
①
二 一 �三
武王問太公曰 :「
吾欲以憶言與身香終 ,
再言與天地香永 ,
武 王 問太 公 曰 : 「 吾 欲 以 一 言 與 身 相終 , 再 言 與 天 地 相 永 , 三言為諸侯雄 , 四言為海內宗, 五言傳之天下無窮 , 可得聞 三言為諸侯雄,四言為海內宗 ,五言傳之天下無窮,可得聞 乎 ?」 太公曰 :「 憶言與身香終者 , 內寬而外仁也 ; 再言與 乎 ? 」 太 公 曰 : 「 一 言 與 身 相終 者 , 內 寬 而 外 仁 也 ; 再 言 與 天地香永者 , 是言行香副 , 若天地無私也 ; 三言為諸侯雄者 , 天 地 相 永 者 , 是 言 行相 副 , 若 天 地 無 私 也 ; 三 言 為 諸 侯 雄 者 , 是敬賢用諫 , 謙下於士也 ; 四言為海內宗者 , 敬接不肖 , 無貧 是 敬 賢 用 諫 , 謙 下 於士 也 ; 四 言 為 海 內 宗 者 , 敬 接 不 肖 , 無 貧 富 , 無貴賤 , 無善惡 , 無憎愛也 ; 五言傳之天下無窮者 , 通於 富,無貴賤,無善惡,無憎愛也;五言傳之天下無窮者,通於 痞 泰, 順 時 容 養 也 否泰 ,順時 容養也。」(卷三十一 陰謀) ①
宗:指宗主。 否泰:《易》的兩個卦名。天地交,萬物通, ��� 謂 �� 之
③
②
二
肆、為政
一四九
宗主 ,第 五 句話可以 將天 下代 代相 傳 無有窮 盡 ,我可以 聽 您講 講嗎 ? 」
存 ,第三 句話能使 我成 為諸 侯中 的傑 ���������������� ��������������� 出 者 ,第四 句 話 能 使 我成 為天 下 的
【 白 話 】武 王 問 太 公 : 「我 希 望能 有 一 句 話 使 我 終身 銘記 ,第 二 句 話 能 與天 地 長
順 時 :順 應 時 宜 、 ���� 適 ��� 時。
「 泰 」 ; 不 交 閉 塞 謂 之 「 否 」 。 後 常 以 指 世 事 的 盛 衰 , 命 運 的順 逆 。
【 註釋�】 ���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③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五 〇
太 公 說 : 「 第 一 句 可 以 使 您 終 身 銘 記 的 話 , 就 是 要內 心 寬 宏 , 對 外 仁
愛 ;第 二 句可以 與天 地 共存 的 話 ,就 是 要 言 行相 符 , 像天 地 那 樣 公正 無
私;第三 句可以 讓您成為諸侯中傑出者的話,就是要尊敬賢者,虛心納
諫 ,還 要 謙 卑地 禮 待 士 人 ;第四 句 讓 您可以 成 為天 下 宗主 的 話 ,就是 要
恭 敬謹 慎地 對 待不 肖之 人 ,不 分 貧 富 、貴 賤 、 善惡 、愛 憎 ;第 五 句可以
政以行之 ,
刑以防之 。
禮月刑政 ,
四
使 您 將 天 下 代 代 相 傳 無 有 窮 盡 的 話 , 就 是 要 通 達 吉 凶 盛 衰 的 規 律 ,順 應
月合民聲,
時宜 ,包容天 下 ,涵養萬物 。」 禮節民心 ,
①
④
民 聲 : 民 眾 的 聲 音 。 指 人 民 的 思 想 感 情 。 達 : 通 行 。 悖 : 違 背 �、
③
②
③
【 白 話 】用 禮 節制 人 們內 心 的 欲 望 ,用 ������������������ 音����������������� 樂 調 和 民 眾 的 思 想 感 情 ,用 行 政 的力 量
④
二 一 �四
()
禮 節 民 心 , 樂 和 民 聲 , 政 以 行之 , 刑 以 防 之。 禮 樂 刑 政 , 四 達 而 不 悖, 則 王 道 備 矣 達 而 不 悖 , 則 王 道 備 矣 。( 卷 七 禮記)
【 註釋�】 ���
②
乖謬 。 王 道 : 古 聖 先王 以 仁 義 治 天 下 的 政 治 主 張 。
①
禮者所履也 ,
智者術之原也 。
致利除
來 推 行 教 化 ,用 刑 罰 的力 量 防 止 越軌 。 禮 、 樂 、 刑 、 政 , ������� ������ 這四 者 都 得到
義者宜也 ,
實現 而 不相 違 背 ,那 麼王 道 政 治 就 完 備 了 。 仁者愛也 ,
②
③
塗 , 通 「 途 」 , 道 路 。 情 偽 : 真 假 。 見 : 「 現 」 的 古 字 , 顯 現 �、 ③
二 一 �五
①
仁者愛也,義者宜也,禮者所履也,智者術之原也。致利除 害 , 兼愛無私 , 謂之仁 ; 明是非 , 立可否 , 謂之義 ; 進退有 害,兼愛無私,謂之仁;明是非,立可否,謂之義;進退有 度 , 尊卑有分 , 謂之禮 ; 擅殺生之柄 , 通壅色之塗, 權輕重 度,尊卑有分,謂之禮;擅殺生之柄,通壅塞之塗 ,權輕重 之數 , 論得失之道 , 使遠近情偽 必現 於上 , 謂之術 。 凡此 之 數 , 論 得 失之 道 , 使 遠 近 情 偽 必 見 於 上 , 謂 之 術 。 凡 此 四者 , 治之本 四 者 , 治 之 本 。( 卷 十 八 漢書六)
【 註釋�】 ���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肆、為政
一五一
有 法 度 , 尊 卑 有 區 別 , 就 叫 禮 ;擁 有 生 殺 的 大 權 ,疏 通 壅 塞 的 任 賢 進 言之
原 。 求 利 除 害 , 兼 愛 無 私 , 就 叫 仁 ;明 辨 是 非 , 確 定 可 否 , 就 叫 義 ; 進 退
【 白 話 】仁 , 就 是 愛 人 ; 義 , 就 是 合 宜 ; 禮 , 是 所 踐 行 的 準 則 ; 智 , 是 策 略 的 本
顯露。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五二
路 ,權 衡 商 品 流 通 的 法 則 ,探 討 事 情 得 失 的 道 理 , 使 遠 近 真 偽 的 情況 必 能
信以守禮 ,
刑以正邪 。
捨此三者 ,
君將若之何
顯 現 於 君 主 , 就 叫 策 略 。 凡 此四 個 方 面 , 是 治 國 的 基 礎 。 禮以行義 ,
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 (卷四 春秋左氏傳上)
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 :
開這三 者 ,國君 將怎麼辦? 增紫曰 :「
貴貴 ,
貴德 ,
貴老 ,
敬
曾子曰:「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貴貴,貴德,貴老,敬 長 , 慈幼 長,慈幼。」(卷三十九 呂氏春秋)
崇敬有德之 人 ,敬 愛老人 ,尊敬長者 ,慈愛孩童。」
【 白 話 】曾 子 說 : 「上 古 賢明 君王 用 以 治理 天 下 的 方 略 有五 個 : 尊 重顯 貴之 人 ,
二 一 �七
【 白 話 】禮是用 來 推 行 道 義 的 ,信 是用 來 維護 禮 的 ,刑 法是用 來 糾正 邪 惡 的 。拋
二 一 �六
()
蓋善治者 ,
視俗而施教 ,
察失而立防 ,
威德
耕興 ,
①
文武迭
威德:聲威 與德行;刑罰 與恩惠。 躁 人:《後漢書集解》惠棟曰 : ②
二 一 �八
蓋善治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 更興,文武迭 用 , 然後政條於時 , 而躁人 可定 用 , 然 後 政 調 於 時 , 而 躁 人 可 定 。( 卷 二 十 二 後漢書二)
【 註釋�】 ���
②
何以守位 ?
曰仁 。
何以聚
刑 罰 與 恩 惠 交 替 使 用 , 文 德 教 化 和 武 備 防 禦輪 流 施用 , 然 後 才 能 做 到 政
聖人之大寶曰位 。
治 和 時 勢相 適 應 ,而 不 安 於本 分 的 人才 可以 安 定 。 天地之大德曰生 ,
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 人 ? 曰 財 。 理 財 正 辭 , 禁民為非 , 曰義 所以資 人?曰財。 財 理 財 正 辭 , 禁 民 為 非 , 曰 義 。( 卷 一 周 物生也。 易)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肆、為政
一五三
【 白 話 】天 地 最 大 的德 性 在 生 養 萬物 ,聖 人最 寶 貴 的 在 於 有 崇 高 的地 位 。 何以 保
二 一 �九
【 白 話 】善於 處理 政 務 的 人 ,觀 察風 俗而 施 行 教 化 ,考 察過 失 而 設置預 防 制 度 ,
「 《周 易 》云 躁 人之 辭 多 。躁 人 , 謂 私 議 國 政之 人也 。 」
①
「義」。
二
肆、為政
文 王 問 師 尚 父 曰: 「
一五四
何 取 何 去,
何禁何
王問師尚父曰:「王人者何上何下,何取何去,何禁何 ○文 止 ?」 尚父曰 :「 上賢下不肖 , 取誠信 , 去詐偽 , 禁暴亂 , 止 止?」尚父曰:「上賢下不肖,取誠信,去詐偽,禁暴亂,止 奢侈 奢侈。」(卷三十一 六韜)
王 人 者 何 上 何 下,
端 正 辭令 , 出之 以 理 , 教 化 民眾 不 要 為非 作 歹 , 不 讓 他 們作 惡 ,這 就 是
全 名位 ? 要 靠 「 仁 」 。 何以 聚 集 人 民 ?用 資 財 。理 好 財 物 ,節 約用 度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二 �一
詩 》
曰 :「
窈窕淑女 ,
君紫好求。」
應禁 止 暴 亂之 事 ,制 止 奢 侈之 風 。 」 《
不貳
《詩》曰:「窈窕淑女,君子好仇 。」言能致其貞淑,不貳
言能致其貞淑 ,
德 才 的 人 , 斥 退 不 肖 之 人 ; 應 選 用 誠 實 守 信 之 人 , 摒 棄巧 詐 虛 偽 之 人 ;
並
選 拔 何 人 ,摒 棄 何 人 ? 應禁 止什 麼 ,防 止什 麼 ? 」尚 父 說 : 「 應 推 崇 有
【 白 話 】文王 問 老 師 尚 父 (即 太 公 ) : 「 為 人君 者 , 應 推 崇 何 人 , 斥退 何 人 ? 應
二 �二
()
①
其操 ,
情欲之感無介乎容儀 ,
宴私
之意部形乎動靜 ,
扶然後
其操,情欲之感無介乎容儀,宴私 之意不形乎動靜,夫然後 可以配至尊而為宗廟主 。 此綱紀之首 , 王教之端也 可 以 配 至 尊 而 為 宗 廟 主。 此 綱 紀之 首 , 王 教 之 端 也 。( 卷 二 十 漢書八) 昵
仇:配偶。《詩經》原文為「逑」,「逑」通「仇」。 宴私:親
昵
【 註釋�】 ���
②
②
昵
為 , 情 欲 的 感 觸 不 會 在 容 貌 儀 表 中 顯 露 , 親 昵 的 私 情 不 會 在 舉 止 言談 中
稱 :「
男正位於外 ,
女正位於內 ,
男女正 ,
天地之大義
表 現 。 只 有 這 樣 ,才 配 得 上 擁 有至 尊 地 位 的 君 主 ,才 能 負 責 祭 祀 宗 廟 。
易 》
這是 社 會秩 序和 國 家法 紀 的首 要 ,也 是 聖王 教 化 的開 端 。 《
二
肆、為政
一五五
《易》稱:「男正位於外,女正位於內,男女正,天地之大義 也 也。」(卷二十五 魏志上)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 二二
【 白 話 】《 詩 經 周 南 關 雎 》篇 說 : 「溫 柔嫻������� �靜 ������� 、品 行端莊 的� 淑������ 女 ,才 是 君 子 ‧ ‧ 的好配偶。」講的是能夠保持貞潔、端莊的品行,沒有三心二意的行
昵�、昵愛。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理 。」
二
六、教化
肆、為政
上 聖 不 務 治 民 事,
故 曰: 「
③
一五六
聽訟,
①
吾由
人
②
聽訟 :聽理訴訟 、審案。 由:通 「猶」。如同、 ��������� �������� 好 像。兩 段引 文均 ②
③
二 二 �三
【 註釋�】 ���
上聖不務治民事,而務治民心。故曰:「聽訟 ,吾由 人 也 , 必也使無訟乎 」;「 導之以德 , 齊 之以禮 」。 民親愛則 也 , 必 也 使 無 訟 乎 」 ; 「 導 之 以 德 , 齊 之 以 禮 」 。民 親 愛 則 無香害傷之意 , 動思義則無奸邪之心 。 扶若此者 , 非法律之所 無相害傷之意,動思義則無奸邪之心。夫若此者,非法律之所 使也 , 非威刑之所強也 , 此乃教化之所致也 使 也 , 非 威 刑 之 所 強 也 , 此 乃 教 化 之 所 致 也 。( 卷 四 十 四 潛 夫論)
而 務 治 民 心。
內 ( 負 責 相 夫 教 子 ) , 男 女 各 自 安 於 自己 的 本 分 , 這 是 天 地 間 的 大 道
【 白 話 】《 周 易 》 上 說 : 「 男 子 主 其 位 於 外 ( 承 擔 家 庭 生 計 ) , 女 子 主 其 位 於
()
出 自 《 論 語 》 。由 , 《 論 語 》通 行本 作 「猶 」 。 齊 :整 飭 ,整 治 使 有
①
條理 。
小人以刑用 。
強迫 的 ,這是 教 化所成 就 的 。 君紫以情用 ,
榮辱者 ,
賞罰之精華
也 。
故禮教
會 有 奸 詐 邪 惡 的 念 頭 。 像這 種狀 況 , 不 是 法 律 所 支 配 的 ,也 不 是 嚴 刑 所
姓 」 。 人 民 彼 此 親 愛 ,就 不 會有互 相 傷 害 的想 法 ; 行事 想 到 道 義 ,就 不
德 的教 化使訴訟 不再 發生 」;「用 道德來引 導百 姓 ,用 禮 義來 整 飭百
孔 子 說 : 「審理 案 件 ,我 和別 人是 一 樣的 ,不同 的是 我 希 望通 過 倫理 道
【 白 話 】古 代 的聖王 不 致力 於管 理 民眾 的事 務 ,而 致力 於 治理 人 民 的內 心 。 所以
二 二 �四
二
肆、為政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榮辱者,賞罰之精華 也。故禮教 榮辱 , 以加君紫 , 治其情也 ; 桎梏鞭撲 , 以 加 小 人 , 治 榮 辱 , 以 加 君 子 , 治 其 情 也 ; 桎 梏 鞭 朴 ( ), 以 加 小 人 , 治 其刑也 。 君紫不犯辱 , 況於刑乎 ? 小人不忌刑 , 況於辱乎 ? 若 其刑也。君子不犯辱,況於刑乎?小人不忌刑,況於辱乎?若 扶中人之倫 , 則刑禮兼焉 。 教化之廢 , 推中人而墜於小人之 夫中人之倫,則刑禮兼焉。教化之廢,推中人而墜於小人之 域 ; 教化之行 , 引 中 人 而 納 於 君 紫 之 塗。 是 謂 彰 化 域 ; 教 化 之行 , 引 中 人 而 納 於 君 子 之 塗 。是 謂 彰 化 。( 卷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一五七
④
pū
③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二
肆、為政
②
一五八
精華 :事物 中最 精粹 、最 美好 的部分。 鞭朴 :用作 刑具 的鞭 子和棍
四十六 申鑒)
()
③
④
這就叫做「彰化」。
地 ;如 果 施 行 倫理 道 德 的 教 化 ,則 可 以 把 中 等 之 人引 導 上 君 子 的 道 路 。
並用 。如果廢棄了倫理道德的教育,就會把中等之人推落到小人的境
不 懼怕 , 何況 恥 辱 呢 ? 介 於 君 子 和 小 人之 間 的中 等 人 ,則 要 刑 罰 、 禮 教
懲 治來 管 理 。君 子 連 受恥 辱 都 不願 意 , 何況 接 受刑 罰 呢 ? 小 人 連 刑 罰 都
上 ,是以 情理來 治理 ;腳鐐 、 ������������������� 手 ������������������ 銬���������������� 、��������������� 鞭子、 ������������� 棍 ������������ 棒 ,用 在 小 人 身 上 ,是 以
辱,是對人的最好 獎懲。所以 ,將禮儀教化和榮譽恥辱,用 在君子身
【 白 話 】對 君 子 要 用 情 理 ( 來 感 召 ) , 對 小 人 則 用 刑 罰 ( 來 威 懾 ) 。 榮 譽 和 恥
化 :使 教 化 彰明 。
棒。亦指用鞭子或棍棒抽打。朴,通「扑」。 塗:通「途」。 彰
①
二 二 �五
得 人 之 道,
莫 如 利 之;
利 之 道,
教之下有 以政二字
之
) 之。( 卷
莫 如 教(
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之道,莫如教( 三十二 管子)
外則教之以尊其君長 ,
法 ,沒 有比 施 行 教 化更 好 的 了 。 君紫之教也 ,
內則教之以孝於其親 。
是
【 白 話 】獲 得 人 心 的 方 法 ,沒 有比 給 人 民以 利 益最 好 的 了 ; 讓 人 民 得到 利 益 的 方
二 二 �六
君 子 之 教 也 , 外 則 教 之 以 尊 其 君 長 , 內 則 教 之 以 孝 於 其 親 。是 故君紫之事君也 , 必身行之 , 所部安於上 , 則部以使下 ; 所勿 故 君 子 之 事 君 也 , 必 身 行之 , 所 不 安 於 上 , 則 不 以 使 下 ; 所 惡 於下 , 則部以事上 。 非諸人 , 行諸己 , 非教之道也 。 身 行之。 言 於下,則不以事上。非諸人,行諸己 ���� ��� ,非教� 之 �� 道也� 。 必己 乃祭 行之。 是故君紫之教也 , 必由其本 , 順之至也 , 祭其是於 , 故恕曰 者 是 故 君 子 之 教 也 , 必 由 其 本 , 順 之至 也 , 祭 其 是與 , 故 曰 祭 者 教之本也已 。 。 祭而不敬 , 何以為也 教由孝 教 之 本 也 已。 順 祭而不敬,何以為也?(卷七 禮記) 生。
【 白 話 】君 子 的 教 化 ,教 導 人 們 在外 要 尊 敬 君 長 , 在 家中 要 孝順 父母 。因 此 君 子
憎勿
奉 事 長 上 , 一 定 首 先 身 體 力 行 , 凡 是 上 級 的 做 法 讓 自己 感 到 不 安 的 , 就
二
肆、為政
一五九
不 以 此 對 待 下 級 ; 凡 是 下 級 做 的 讓 自己 憎 惡 的 事 , 也 不 以 此 來 奉 事 上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六 〇
級 。 批 評 別 人 不 該 做 , 自己 卻 這 樣 做 , 這 不 合 教 化 的 道 理 。 因 此 , 君 子
的 教 化必須 從 自 身 的 孝 行 做 起 ,最順 乎 情理 的 ,大 概 就 是 祭 祀 吧 , 所以
立太
學
以教於國,
設
說祭 祀 是 教 化 的根 本 。如 果 對 祭 祀 產 生輕 慢 懷 疑 , 對 故 去 的 親 人沒 有 心
莫部以教化為大務 。
存 孝 敬感 恩 之 心 , 何必 還 要 去祭 祀呢 ? 古之王者 ,
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為大務。立大 ( 學 以教於國 ,設 庠序 以化於邑 , 間 民以仁 , 摩 民以義 , )節 民 以 禮 。 故其刑 庠序 以化於邑,漸 民以仁,摩 民以義,節民以禮。故其刑 罰慎輕而禁不犯者 , 教化行而習俗美也 罰 甚 輕 而 禁 不 犯 者 , 教 化 行 而 習 俗 美 也 。( 卷 十 七 漢書五) ④
⑤
tài
①
②
大 學 :即 太 學 ,我 國古代 設於京城 的最 高 學府 。大 ,「太 」的古字 。 ③
⑤
化 ,建 立 庠 序 (地 方 學校 ) 在城邑 鄉 鎮 開 展 教 化 ,以 仁 愛 惠 及 人 民 ,以
【 白 話 】古 代 的 君 王 , 沒 有 不 把 教 化 當 作 治 國 要 務 的 。 設 立 太 學 在 國 都 推 行 教
④
二 二 �七
()
也,所以養老而行禮焉。」 漸 :滋潤���� 、潤 ��� 澤 。 摩:砥礪 、 ���� ��� 勉勵 。
【 註釋�】 ���
③
國:國都。 庠序:古代的地方學校。顏師古注「庠序,教學之處
①
②
二 二 �八
行莫大於孝敬 ,
義莫大於忠
道 義 勉勵 人 民 ,以 禮 儀 節制 人 民 。 所以 ,刑 罰 雖 然 很輕 , 但 卻沒 有 人 違
責義而部責功 。
犯禁 令 ,這 是 因 為 教 化 施 行而 習 俗 美 好 的 緣 故 。 本行而部本名 ,
本 行 而 不 本 名 , 責 義 而 不 責 功 。行 莫 大 於 孝 敬 , 義 莫 大 於 忠 信 。 則天下之人知所以措身矣 。 此教之大略也 信 。 則 天 下 之 人 知 所 以 措 身 矣 。 此 教 之 大 略 也 。( 卷 五 十 袁 子正書)
以治人情 。 。
故人情者 ,
聖
更大的德行,沒有比忠信更大的道義。這樣天下臣民就知道該怎麼做
禮之序 ,
了 。 這 是 教 化百 姓 的 概 要 。 聖王修義之柄 ,
肆、為政
一六一
①
【 白 話 】根 據 行 為而 不根 據 名聲 ,要 求 人 合 乎 道 義而 不 追求 其功 績 。沒 有比 孝 敬
二 二 �九
二
治者,去瑕穢, 聖 王 修 義 之 柄 , 禮 之序 , 以 治 人 情 。 養 故人情者,聖 也, 。 講 學 以 耨 王之田也 。 修禮以耕之 , 陳 義 以 重精 華 之 其剛 樹以善 王之田也。修禮以耕之, 和 陳 之 , 講學 以 耨 道 。 故 治 國 部 以 義以以安種之 之 , 。 本 仁 以 聚 之 , 。柔 。播 月 。 是去 非 合其所 感動使之 之, 存 本 仁 以 聚 之 , 盛 播 樂 以 安 之。 堅 故 治 國 不 以 類也。 。 固。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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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猶無耜
肆、為政
而耕也 。
②
為禮部本於義 ,
耒
一六二
猶耕而不重也
耨 :用 耨 除草 。喻 除穢去邪 。 耜 :耒 下鏟 土 的 部件 ,初以木 製 ,後 ②
以入 禮,猶無耜 而耕也。 無 為 禮 不 本 於義,猶耕而不種也。 也。 。 為義而部講以學 , 之猶 重 而不耨也 。 講之以學而部合 嘉穀無由 苗不殖。 為 義 而 不 講 以 學 , 猶 種 而 不 耨 也 。 講之 以 學而不合 生 也仁 。 草 不部 除。 以 , 猶 耨 而 不 穫 也 。 。 合之以仁而 安以月 , 猶穫而 收之 以 仁 , 猶 耨 而 不 穫 也 。 無以知。 合 之 以 仁 而 不 安 以 樂 , 猶 穫 而 部食也 。 。 安 之 以 月豐 荒 而也部 達 於 順 , 猶 食 而 部 肥 也 知味之 不見 不食也。 不 安 之 以 樂 而 不 達於 順 , 猶 食 而 不 肥 也 。 功 甘苦。 也。 (卷七 禮記)
禮 ,
()
明 是 非 , 就 好 比 只 播 種而 不 鋤草 。 只 講 學而 不 契 合 仁 愛 的存 心 , 就 好 比
旨 ,就 好 比 只耕 田 而 不 播 下 穀物 的 種 子 。 推 行 道 義而 沒 有 人來 講 學以 辨
如果不用 禮,就如同沒有農具而去耕田 。制定禮儀規範而不以 義為宗
來 除 草 ,根 據 仁 愛來 加 以 收 穫 ,用 樂 的 教 化來 安 定 人 心 。因 此 治 理 國 家
地 。用 修 養 禮 儀來 耕 耘 ,用 倡 導 道 義來 播 種 ,用 講 習 學 問 (存 是 去非 )
【 白 話 】聖王 遵 循 義 的根 本 、禮 的秩 序 ,來 調 治 人 心 。因 此 人 心是 聖王 耕 種 的 土
以 金 屬 製 作 , 可 拆 卸 置 換 。 一 說 ,耒 、耜 為 獨 立 的 兩 種 翻 土 農具 。
【 註釋�】 ��� ①
雖 然 有 人 除 草 但 也 不 會 有 好 的 收 成 。 契 合 仁 愛 而 不 以 樂 的 教 化來 安 和 人
執醬而親餽
之 ,
所以明有孝也 。
行以
心 , 就 如 同 雖 有 收 成 而 沒 能 享 用 成 果 。用 樂 教來 使 人 心 安 定 卻 不 能 達 到
坐國老,
和順 自 然 的 境 界 , 就 如 同 享 受 了 成 果 而 沒 有 得 到 健 康 。 春秋入學 ,
①
④
⑤
⑥
⑦
②
zhòng
國老:指告老退職的卿、大夫、士。 親� 餽�������� �������� :親自奉進食物。 鸞
⑧
④
②
③
說,逸詩名。 趍:同「趨」。疾行。 中:符合。 肆夏:古樂章 ⑤
二
肆、為政
名。 庖廚:廚房。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⑧
⑥
一六三
⑦
二 �三
秋 入 學 , 坐 國 老 , 執 醬 而 親 餽 之 , 所 以 明 有 孝 也 。行 以 ○春 鸞合, 步重采齊, 趍 重 肆夏 , 。 所以 鸞在衡。 樂詩也,步則 鸞和 , 和 步 中 采 齊 , 趍 中 ( )肆 夏 , 歌 所 以 之, 以中節 。食 明有度也 。 在 軾其。 於 禽 獸 , 見其生 , 部食其死 ; 聞其聲 部 其 明有度也。其於禽獸,見其生,不食其死;聞其聲,不食其 肉 。 故怨庖廚, 所以長恩 , 且明有仁也 肉 。 故 遠 庖 廚 , 所 以 長 恩 , 且 明 有 仁 也 。( 卷 十 六 漢書 四)
【 註釋�】 ���
③
和:鸞與和,古代車上的兩種鈴子。 采齊:即采薺,古樂曲名。一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六四
教 導天 下 人 子 當 盡 孝 道 。 出 行 時 在 車 上 配 以 鸞鈴 、和鈴 , 步 行 (慢 行 )
時符 合 《 采齊 》的節奏 ,疾行時則 合於 《肆夏 》的節奏 ,這是用來 教導
天 下之 人凡事 都要 合 乎禮節 法度 。對 於 禽獸 ,見到牠 們活著 ,就 不忍 心
殺死 牠 們來 吃 ; 聽 到 牠 們 的 叫 聲 , 就 不願 意 去 吃 牠 們 的 肉 。 所以 遠 離 廚
聖人之治化也 ,
必刑政香參
焉 。
太上以德教民 ,
房,為的是增長內 心的恩義,且顯明人是有仁愛之心的。 孔紫曰 :「
相 參 :相 互 配 合 。
孔 子 曰 : 「 聖 人 之 治 化 也 , 必 刑 政 相 參 焉 。太 上 以 德 教 民 , 而以禮齊之 。 其次以政導民 , 以刑禁之 。 化之弗變 , 導之弗 而 以 禮 齊 之。 其 次 以 政 導 民 , 以 刑 禁 之。 化 之 弗 變 , 導 之 弗 從 , 傷義敗俗 , 於是乎用刑矣 從 , 傷 義 敗 俗 , 於是乎 用 刑 矣 。 」 ( 卷 十 孔子家語)
【 註釋�】 ���
二 三 �一
【 白 話 】太 子 在春 、秋 入 學 時 ,請 國 老 上 坐 , 手 裡 捧著 醬 , 親 自奉 上 ,這 是用 來
()
①
最 好 的 辦 法是 用 道 德來 教 化 民眾 ,並用 禮 法 加以 約束 。其次 是 用 政令 引
【 白 話 】孔 子回 答 道 : 「聖 賢 治理 教 化 民眾 ,一 定是 刑 罰 和 政令 相 互 配 合 使用 。
①
二 三 �二
導 民 眾 , 並 用 刑 罰 加 以 禁 止 。 如 果 教 育 之 後 還 不 能 改 變 ,引 導 之 後 還 不
知其部足恃也
漢書
聽 從 ,以至 於 違 背 道 義而 敗 壞風 俗 , 在 這 種 情況 下 才 用 刑 罰 來 懲 處 。 」 故聖王務教化而省禁防,
禁 防 :謂禁 止防 範 。
故 聖 王 務 教 化 而 省 禁 防 , 知 其 不 足 恃 也 。( 卷 十 八 六)
【 註釋�】 ���
①
既用 ,
不住的。 威闢
二
而苟免
④
肆、為政
之行興 ;
仁信道孚,
故感被之情住 。
一六五
苟
威 辟 既 用 , 而 苟 免 之行 興 ; 仁 信 道 孚 , 故 感 被 之 情 著 。 苟 免者 , 威繫 則奸起 ; 感被者 , 人亡而思存 免 者 , 威 隟 則 奸 起 ; 感 被 者 , 人 亡 而 思 存 。( 卷 二 十 四 後漢書四)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三 �三
【 白 話 】所以 聖明 的君 主 致力 於 教 化而 減 省禁 防 舉 措 ,知 道 憑 藉禁 止 、防 範 是 靠
①
②
③
⑤
二
肆、為政 ②
③
乘
一六六
威 辟 : 嚴 酷 的 刑 法 。 苟 免 : 苟 且 免 罪 。 孚 : 信 服 ���� 、信 ��� 從。 隟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④
⑤
道 德 為 人信 服 , 所以 人 心 受到 感 化 的 效 果 就 很顯 著 。以 不 當 手 段 希求 免
其次正法。
民交讓 ,
爭楚卑 ,
財利爭受
罪 , 刑 法 有漏 洞 時 , 奸 邪 之 事 就 會 發 生 ; 人 心 受 到 感 化 , 儘 管 施 政 者 已
太上養化,
去世 ,人們還 將他的恩 德 銘記 在心 。 治國 ,
治 國 , 太 上 養 化 , 其 次 正 法 。民 交 讓 , 爭 處 卑 , 財 利 爭 受 少 , 事力爭就勞 , 日化上 而遷善, 部知其所以然 , 治之本 少,事力爭就勞,日化上 而遷善 ,不知其所以然,治之本 也 。 利賞而勸善 , 畏刑而部敢為非 , 法令正於上 , 百姓服於 也。利賞而勸善,畏刑而不敢為非,法令正於上,百姓服於 下 , 治之末也 下 , 治 之 末 也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 註釋�】 ���
①
③
②
④
養化:謂致力於道德教化,轉變人心、風 俗,使其歸於自然。 正
②
二 三 �四
【 白 話 】嚴 酷 的刑 法 一 經 施用 ,以 不 當 手 段求 得 免罪 的 行 為 便 會興 起 ;落 實 仁 義
心。
古同「隙」。空隙、 �� �可 乘之 機 。 思 存 :思 念 ,念 念 不 忘 。存 , 銘記 在
①
①
法 :依 法制 裁 、辦理 。 化上 : 受君 主感 化 。 遷 善 :改過 向 善 。 ④
相 謙 讓 ,爭相 處 於 卑 下 ,面 對財 利 爭相 拿 少 的 部 分 ,面 對工 作 爭相 做勞
累 的事 情 ,每天 受到 君王 的教 化 ,在不知 不 覺中 逐漸 向 善 ,這是 治 國 的
根 本 。百 姓 把 獎 賞 當 作 利 益 而 勉 力 為 善 , 畏 懼 刑 罰 而 不 敢 為 非 作 歹 , 君
而後刑罰 ;
立榮恥 ,
而明防禁;
①
崇禮義之節 ,
王 的 法 令 公 正 嚴 明 ,百 姓 服 從 , 這 是 治 理 國 家 的 次 要 之 事 。 聖王先德教 ,
②
防 禁 :防 備禁 戒 。 弊 :通 「 幣 」 。財物 。
二
肆、為政
②
二 三 �五
【 白 話 】治理 國 家 ,最 上之 策 是 以 道 德來 感 化 ,其次 是 依 據 法 律 治理 。使 民眾 互
③
一六七
聖王先德教,而後刑罰;立榮恥,而明防禁 ;崇禮義之節, 以示之 ; 賤貨利之弊 , 以變之 。 則下莫不慕義節 ( ) 之 作 以 示 之 ; 賤 貨 利 之 弊 , 以 變 之。 則 下 莫 不 慕 義 節 ( 節 )之 禮 榮 , 而勿貪亂之恥 。 其所由致之者 , 化使然也 榮 , 而 惡 貪 亂 之 恥 。 其 所 由 致 之 者 , 化 使 然 也 。( 卷 四 十 三 說苑)
【 註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六八
當 防 止 和 禁 戒 的 事 項 ; 崇 尚 禮 義 的 節 操 , 並 給百 姓 做 示 範 ; 輕 視 貨 物 財
利 ,來 改 變 人 們 的 貪婪 。 那 麼 ,臣 民 就 沒 有 誰 不 喜 歡 禮 義 節 操 的 光 榮 ,
然猶身懼其未也 。
故曰 :「
與其害善 ,
而 厭 惡 貪婪 淫 亂 的 可 恥 。 之 所 以 能 使百 姓 達 到 這 樣 的 原 因 , 都 是 教 化 的 結果 。 聖人之於法也已公矣 ,
①
②
與其 害善,寧其利 淫 :出自 《周 書
列傳第十五》。 難必 :難以肯 •
聖 人 之於 法 也 已 公 矣 , 然 猶 身 懼 其 未 也 。 故 曰 : 「 與 其 害 善 , 寧其利淫。」 知刑盪之難必 也 , 從而救之以化 , 此上古之 寧其利淫 。」知刑當之難必 也,從而救之以化,此上古之 所務也 所 務 也 。( 卷 四 十 八 體論)
【 註釋�】 ���
②
二 三 �六
【 白 話 】聖王 先 實 行德 教 ,而 後才 使用 刑 罰 ;樹 立榮 辱 的標 準和 觀 念 ,並明 示 應
()
其傷害賢善之 人,寧可利於有罪之 人。」他們深 知量刑適當與否 難以
適盪
【 白 話 】聖 人 治 法 已 經 很 公 正 了 , 可 是 仍 然 擔 心 尚 有 不 公 之 處 。 所 以 說 : 「 與
定。
①
二 三 �七
不教而誅謂之虐。」
虐政用於下 ,
而欲德教之被
肯 定 , 於 是 用 道 德 教 化來 補 救 , 這 是 上 古 時 期 的 古 聖 先 王 所 致力 做 的 事 情。 孔紫曰 :「
虐 :殘暴 、 ���� 凶 ��� 殘。
孔子曰:「不教而誅謂之虐 。」虐政用於下,而欲德教之被 四海 , 故難成也 四 海 , 故 難 成 也 。( 卷 十 七 漢書五)
【 註釋�】 ���
①
明號憎以示人 ( ),
經
誹譽以導之 ,
親賢而進
虐 。 」使用 暴 虐 的 政 治 對 待 下 民 , 卻想 使 道 德 教 化普 及天 下 , 所以 很 難 成功 。 聖王在位 ,
二
肆、為政
一六九
作 聖王在位,明好憎以示人( 人 ) , 經 誹 譽 以 導 之 , 親 賢 而進 之 血之 患 之 , 賤不肖而退之 。 無被瘡流 , 而有高世尊顯之名 , 民 之 , 賤 不 肖 而 退 之。 無 被 瘡 流 血 之 患 , 而 有 高 世 尊 顯 之 名 , 民 孰部從 ? 古者法設而不犯 , 刑措而不用 , 非可刑而部刑也 百 孰不從?古者法設而不犯,刑措而不用,非可刑而不刑也,百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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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 �八
【 白 話 】孔 子 說 : 「不 先 對 人 民 進 行 教 化 ,而 人 民 犯了罪 就 將其誅 殺 ,這 叫 做暴
①
①
二
維時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工
()
咸 熙,
肆、為政
庶績
禮義修而任賢得也
一七 〇
工 維 時 , 庶 績 咸 熙 , 禮 義 修 而 任 賢 得 也 。( 卷 四 十 一 淮 南子) 【 註釋�】 ���
③
④
經 :度量 、 ���� ��� 劃 分 。 百 工 :百 官 。 庶 績 : 各 種 事 業 。 熙 : 興 盛 。
②
②
③
④
二 三 �九
一
其德法 ,
正其百官 ,
修 治 , 賢 德 之 人 得 到 了 任用 。 善御民者 ,
合安民心 。
故
善御民者,一 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齊民力,和安民心。故 令不再而民順從 , 刑不用而天下化治 。 是以天地德之 , 地以為 令 不 再 而 民 順 從 , 刑 不 用 而 天 下 化 治 。是 以 天 地 德之 , 天 而兆民懷之 。。 部能御民者 , 棄其德法 , 專 用 刑 闢 , 譬 有德。 猶御 懷, 而 兆 民 懷 之。 歸 不能御民者,棄其德法,專用刑辟 ,譬猶御 。
均齊民力 ,
刑 , 是 因 為百 官 都 能 夠 做 好 本 職 工 作 , 各 項 事 業 都 興 盛 成 功 , 禮 義 得 到
古 代制 定 了 法 律 卻 無 人 觸 犯 ,設置 了刑 罰 卻不 施用 ,不是 該 施刑 而 不用
傷 流 血 之 苦 , 而 能 夠 享 有 崇 高 尊 顯 的 名 聲 ,百 姓 誰 不 願 意 學 習 效 法 呢 ?
稱 譽來 引 導 人 民 , 親 近 賢 人 並 提 拔 他 ,鄙 棄 不 賢 的 人 並 罷 免 他 。沒 有 受
【 白 話 】聖明 的君 主 居 於 高位 ,闡明 好 惡來 昭 示 國 人 ,通 過 對 善惡 行 為 的批 評 、
①
①
②
馬 ,
棄其銜勒而專用箠策 ,
其部可制也必矣
馬 , 棄 其 銜 勒 而 專 用 箠 策 , 其 不 可 制 也 必 矣 。( 卷 十 孔子 家語) 【 註釋�】 ���
③
一 :統一 。 辟 :刑 罰 。 箠 策 :趕馬 的鞭杖 。 ②
③
地 使用 民力 , 和順 安 定 民 心 。如 此 , 政 令 不 必 三 令 五 申 ,百 姓 便 會順
從 ; 不 用 刑 罰 , 就 能 教 化 治 理 好 天 下 。 其 恩 德 可 以 感 通 天 地 , 億 萬百 姓 嚼子
都 來 歸順 。 不 會 治 理 百 姓 的 君 王 , 拋 棄 道 德 和 禮 法 , 專 用 刑 罰 懲 治 , 就
明王之教民何若 ?」
對曰 :「
明其教令
好 比 駕 馭馬 匹 時 ,拋 棄嚼 子和 籠 頭 ,而 專用 鞭 子鞭打 ,這 樣一來 ,馬 車 失控就是必然的了。 景公問晏紫曰 :「
二
肆、為政
一七一
公問晏子曰:「明王之教民何若?」對曰:「明其教令, ○景 而先之以行 ; 養民部苛 , 而防之以刑 。 所求於下者 , 不務 於 而先之以行;養民不苛,而防之以刑。所求於下者,不務 於 上 ; 所禁於民者 , 部行於身 。 故下從其教也 。 襯事以任民 , 中 上 ; 所 禁 於民 者 , 不 行於 身 。 故 下 從 其 教 也 。 稱 事 以 任 民 , 中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四
【 白 話 】善於 治理百 姓 的君王 ,統一 道 德 和 禮 法 規 範 ,明 確百 官職 責 ,協 調 均 衡
①
①
二
以禁邪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听
()
之以勞 ,
肆、為政
部窮
不害之以罰,
一七二
上以愛民為法 ,
下
聽 以禁邪,不窮 之以勞,不害之以罰 ,上以愛民為法,下 以香親為義 , 是以天下部香違也 。 此明王之教民也 以相親為義,是以天下不相違也。此明王之教民也。」(卷 三十三 晏子) 【 註釋�】 ���
③
④
③
④
②
樣 ,天 下 之 人 就 不 會互 相 背 離 。這 就 是 英 明 的君 主 教 育 人 民 的 方 法 。 」
傷 害百 姓 ;在上 者以 愛護百 姓 為 準則 ,在下 者以相 親相 愛 為道 義 。這
地 處 理 訴 訟 來 禁 止 邪 惡 ; 不 使百 姓 因 過 度 勞 役 而 筋 疲力 盡 , 不 用 懲 罰 來
去 做 。因 此 , 下 民 就 會 聽 從 其 教 導 。 估 量 事 情 的輕 重來 使用 民力 ,恰 當
要 求 臣 民 做 到 的 , 君 王 必 須 要 先 做 到 ; 禁 止 百 姓 做 的 事 情 , 自己 絕 不 能
和 政 令 , 且 自己 率 先 履 行 ; 養 育 人 民 不 苛 刻 嚴 厲 , 而 用 刑 罰 預 防 犯 罪 。
【 白 話 】景 公問 晏 子 : 「英明 的君 主是 怎 樣教 化 人 的 ? 」晏 子答 道 : 「闡明 教 義
闡
不 務 :當作 「必 務 」 ,此 涉 上 下 文 諸 「不 」字 而誤 。 中 聽 :指 治 獄
②
得當。 窮:盡��� 、�� 完 。 不 害之 以 罰 :不用 刑 罰 害 民 。
①
二 四 �一
扶聖人之修其身 ,
所以御群臣也 。
御群臣也 ,
所以化萬民也 。
夫聖人之修其身,所以御群臣也。御群臣也,所以化萬民也。 其法輕而易守 , 其禮簡而易持 。 其求諸己也誠 , 其化諸人也 其法輕而易守,其禮簡而易持。其求諸己也誠,其化諸人也 深 深 。( 卷 四 十 八 體論)
【 白 話 】聖 人 加 強 自 身 的修 養 ,是 為 了 領 導 群臣 。 領 導 群臣 的目 的 ,是 為 了 教 化
百 姓 。 聖 人制 定 的刑 法 寬 鬆 而 容 易 遵 守 ,制 定 的 禮制 簡 約 而 容 易 受 持 。
壹市部如壹朝 ,
壹朝部如一用 ,
一用部如上
聖人凡事都真誠地要求自己 ,因此,對百 姓的感化就很深刻。 故壹野部如壹市 ,
①
肆、為政
一七三
反 :同 「返 」 。 專利 :壟 斷某 種生 產或 流通以 掠取 厚 利 。 二
②
二 四 �二
故壹野不如壹市,壹市不如壹朝,壹朝不如一用,一用不如上 息欲 , 上息欲而下反 真矣 。 部息欲於上 , 而欲於下之安靜 , 息欲,上息欲而下反 真矣。不息欲於上,而欲於下之安靜, 此猶縱火焚林 , 而索原野之部彫瘁 ( , 難矣 ! 故明君 瘁舊作廢 此猶縱火焚林,而索原野之不彫瘁( , ) , 難 矣 ! 故明君 止欲而寬下 , 急商而緩農 , 貴本而賤末 ,改 之。 朝無蔽賢之臣 , 市無 止欲而寬下,急商而緩農,貴本而賤末,朝無蔽賢之臣,市無 專利 之鼓 , 國無擅山澤之民 專 利 之 賈 , 國 無 擅 山 澤 之民。( 卷 四 十 九 傅子)
【 註釋�】 ���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七四
限定用度,限定用度不如在上者去除奢欲。在上者去除奢欲,百 姓就能
返 璞 歸 真 。 在 上 者 不 去 除 奢 欲 , 卻 想 讓百 姓 安 穩 清 靜 , 這 就 如 同 縱 火 焚
燒森 林 ,還 想 使原 野 不凋 零枯 敗 , 實 在 太 難 了 ! 所以 ,英 明 的君 主 ,遏 佞
止 欲 望 , 寬 待百 姓 , 對 商 業 從 嚴 , 而 對 農 業 寬 鬆 , 重 視 農 桑 , 不 看 重 商
尊賢良而勸之為善 ,
發憲布
業 ,朝廷中沒 有蒙蔽 賢 能 的 佞臣 , 集市上沒 有 專利 霸 市 的商人 ,國 家沒
舉孝紫而勸之事親 ,
有擅自開 發山澤 的人民。 古之聖王 ,
②
發憲布令:發號施令。 沮:阻止���� 、��� 禁止。 ②
二 四 �三
【 白 話 】所以 ,限定 民間 不如 限定 集 市 ,限定 集 市 不如 限定 朝 廷 ,限定 朝 廷 不如
()
古之聖王,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而勸之為善,發憲布 令 以教悔 , 賞罰以勸沮。 若此則亂者可使治 , 而危者可使 令 以教誨,賞罰以勸沮 。若此則亂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 安矣 安 矣 。( 卷 三 十 四 墨子)
【 註釋�】 ���
①
【 白 話 】古 時 候聖 賢 的君王 , 推 崇 孝 子 ,以 勸 導 人 們 侍奉 雙 親 ; 尊 重賢 良 ,以 勸
①
二 四 �四
導 人 們 做 好 事 ;頒 布 法 令 , 來 教 育 人 民 ; 明 確 賞 罰 , 來 對 人 民 進 行 勉 勵
非家至而人說之也 ,
賢者在位 ,
能者布職 ,
朝廷崇
和 勸阻 。照 這 樣做 ,混 亂 的社 會可 使 其 清明 , 危 險 的局面 可 使 其 穩 定 。 教化之流 ,
教 化 之 流 , 非 家 至 而 人 說之 也 , 賢 者 在 位 , 能 者 布 職 , 朝 廷 崇 禮 , 百僚敬讓 , 道德之行 , 由內及外 , 自近者始 , 然後民知所 禮 , 百 僚 敬 讓 , 道 德之行 , 由 內 及 外 , 自 近 者 始 , 然 後 民 知 所 法 , 遷善日進而不自知 法 , 遷 善 日 進 而 不 自 知 。( 卷 二 十 漢書八)
蓋堯之為教 ,
先親後疏 ,
自近及遠 ,
周之文王亦崇厥化
效 法 的 準則 ,不 知 不 覺就 會日漸 改 過 向 善 。
謙讓,道德教化由內 而外 ,從近處(朝廷內 部)開始,然後百 姓知道了
在 正 位 , 有 才 能 的 人 安 排 到 適 合 的 職 位 , 朝 廷 崇 尚 禮 節 ,百 官 互 相 恭 敬
【 白 話 】教 化 的普 及 ,並 不是 要 挨 家挨戶 去 對 每 個 人 進 行 說 教 ,只 要 賢 德 的 人 處
二 四 �五
二
肆、為政
一七五
蓋 堯 之 為 教 , 先 親 後 疏 , 自 近 及 遠 , 周 之 文 王 亦 崇 厥 化 。( 卷 二十六 魏志下)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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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紫曰 :「
二
肆、為政
扶民 ,
教之以德 ,
齊
之以禮 ,
一七六
則民有格心。
教之
子 曰 : 「 夫 民 , 教 之 以 德 , 齊 之 以 禮 , 則 民有 格 心 。 教 之 以政 , 齊之以刑 , 則民有遯 心 。 故君民者 , 紫以 格,來也。 以 政 , 齊 之 以 刑 , 則 民有 遯 ( 心 故 君 民 者 , 子 以 逃 也以 。 蒞 ) 不。背;遯 ,恭 愛之 , 則民親之 ; 信以結之 , 則民 之 , 則民有遜 愛 之 , 則 民 親 之 ; 信 以 結 之 , 則 民 不 背 ; 恭 以 蒞 之 , 則 民有 遜 心 蒞,臨也。 心。 遜 (卷七 禮記) ,猶順也。
【 註釋�】 ���
①
dùn
③
②
齊 : 整 飭 �������� , ������� 整治使有條理。 格心:歸正之心。指向善的心。格, ②
叛 他 ;能 夠恭 恭 敬 敬地深 入 體 察民 情 ,人 民就 會自 然 生 起 歸順 敬服之
人民,人民就會親附他;能夠以誠信樸實來 團結人民,人民就不會背
政令 和 刑 罰 的 心 。 所以 治理 人 民 的 人 ,如 果 能 夠以 愛護 兒 女 的 心來 愛護
向善的心理 。如果用政令來 教導,用刑罰來 約束 ,人民就會產生逃避
【 白 話 】孔 子 說 : 「 對 待 人 民 , 要 用 道 德 來 教 育 , 用 禮 儀 來 約 束 , 人 民 才 會 有
③
二 四 �六
【 白 話 】唐堯 施 行教 化 ,先 親 後疏 ,由 近到 遠 ,周 朝 的 文王 也 遵 行這 樣 的教 化 。
()
來 ,指至 於 善 。 遯 心 :逃 避刑 罰 的 心 。遯 ,同 「遁 」 。逃 。
①
心。」
七、禮樂 禮月部可斯須
去身 。
①
致
月以治心 , 。
②
④
致禮
斯須 :須 臾 、片刻 。 致 :深 遠 詳 審 。 治 躬 :治 身 ,調整 身 體 與言
月
二
肆、為政
樂極 和 ,禮極順 」 。
④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一七七
⑤
君紫曰 :「
由中出, 致 禮 二 四 �七 君 子 曰 : 「 禮 樂 不 可 斯 須 去 身 。 致 樂 以 治 心 , 樂 故治心也。 以治躬 。 。 心中斯須部合不樂 , 而比詐之心 入之矣 。 以 治 躬 。 禮 自 外 作 ,心 中 斯 須 不 和 不 樂 , 而 鄙 詐 之 心 入 之 矣 。 故治 身也 。 外貌 斯 須。部 莊 不 敬 , 而慢易 之心入之矣 。 。 故月 鄙詐入之,謂 易,輕 外 須 不 莊 不 敬 , 而 慢 易 之 心 入 之 矣 。 故 利 欲者 生也 貌者斯也, 樂 也 動。於 內 禮也者動於外者也 。 月極則合 , 禮 易極也 。 則順 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則和,禮極則順 。 內合而外順 , 則民瞻其顏色 , 而部與爭也 ; 望其容貌 , 而民 。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不與爭也;望其容貌,而民 部生易慢焉 不生易慢焉。」(卷七 禮記)
【 註釋�】 ���
③
②
③
行。 慢易 :輕 忽怠慢 。 樂極 則 和 ,禮極 則順 :《禮記 》通 行本作 「
①
⑤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月
一七八
禮 , 是 為 了 調 整 身 體 與 言 行 。 一 個 人 的 心 中 如 果 有 片 刻 不 和順 不 喜 樂 , 月
那 貪 鄙 詐 偽 的 念 頭 就 會 趁 機 而 入 。外 貌 如 果 有 片 刻 不 莊 重 不 恭 敬 , 那 輕
忽怠慢的念頭就會趁虛而入。所以樂是調理人的內 心,禮是調理人外 在
的行為。音樂至 善能使人和暢 ,禮儀至 善能使人恭順 。內 心和暢而外貌
政以一其行 ,
刑以防其奸 。
禮月刑
恭順 ,則 人們 望見 他的外 貌神 情 ,就不 會與他抗 爭 ;看見 他的儀容風
月以合其聲 ,
度 , 便不 會有輕 視侮慢 的態 度 。 」 禮以導其志 ,
禮以導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 政 , 其極一也 , 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 政 , 其 極 一 也 , 所 以 同 民 心 而 出 治 道 。( 卷 七 禮記)
都是 要 使 民 同 心 ( 合 乎 道 德 ) ,而 實現 天 下 大 治 的理 想 。
止 人 們 的邪 惡 。禮 儀 、音 樂 、刑 罰 、政令 ,它 們 的最 終目標 是 一 致 的 ,
【 白 話 】用 禮 儀引 導 人 心 ,用 音 樂 調 和 人 情 ,用 政令 統一 人 們 的 行 為 ,用 刑 罰 防
二 四 �八
【 白 話 】君 子 說 : 「 人 不 可 片刻 離開 禮 樂 。深 入 於 樂 ,是 為 了 陶冶 心 性 ;深 入 於
()
二 四 �九
扶禮之所興 ,
眾之所以治也 ;
禮之所廢 ,
眾之所以亂也
夫 禮 之 所 興 , 眾 之 所 以 治 也 ; 禮 之 所 廢 , 眾 之 所 以 亂 也 。( 卷 十 孔子家語)
此而 動亂。 中國所以常制四夷者 ,
禮義之教行也 。
失其所以教
則同乎 ……
【 白 話 】禮 樂 教 化興 盛 時 , 民眾 就 會因 此而 安 定 ;禮 樂 教 化 廢 棄 時 , 民眾 就 會因
二 �五
國 所 以 常 制 四 夷 者 , 禮 義 之 教 行 也 。失 其 所 以 教 …… 則同乎 ○中 禽獸矣 。 部唯同乎禽獸 , 亂將慎焉 。 何者 ? 禽獸保其性然者 禽獸矣。不唯同乎禽獸,亂將甚焉。何者?禽獸保其性然者 也 , 人以智役力者也 。 智役力而無教節 , 是智巧日用 , 而香殘 也,人以智役力者也。智役力而無教節,是智巧日用,而相殘 無極也 。 香殘無極 , 亂孰大焉 ? 無 極 也 。相 殘 無 極 , 亂 孰 大 焉 ?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 白 話 】中 國 能制 服四 夷 的原 因 ,是 推 行 了 禮 義之 教 。 喪 失 了 禮 義 教 化 也就 …… 和 禽獸 相 同 了 。 不 僅 是 與 禽獸 相 同 , 甚至 比 禽獸 更 混 亂 無 序 。 為 何這 麼
說 呢 ? 這 是 因 為 禽 獸 保 持 自己 的 天 性 不 變 , 人 卻 是 用 巧 智 駕 馭 體 力 者 。
二
肆、為政
一七九
以 巧 智 駕 馭 體 力 , 而 沒 有 禮 教 加 以 節 制 , 就 會巧 智 日 見 使 用 , 而 彼 此 傷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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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也久矣 ,
與天地並 。
君令臣恭 ,
一八 〇
父慈紫孝 ,
害 無窮 無盡 。彼 此相 互 傷 害 無窮 無盡 ,禍 亂哪 有比 這更 大 的? 禮之可以為國
兄
禮之可以為國 也久矣,與天地並。君令臣恭,父慈子孝,兄 愛地敬 , 夫合妻柔 , 姑 慈 婦 聽, 禮 也 愛 弟 敬 , 夫 和 妻 柔 , 姑 慈 婦 聽 , 禮 也 。( 卷 六 春秋左氏 傳下)
【 註釋�】 ���
②
③
為 國 : 治 國 。 姑 : 丈 夫 的 母 親 , 即 婆 婆 。 聽 : 聽 從 、順 從 。
①
②
③
二 五 �一
()
二 五 �二
涵。」 部知禮義 ,
法能教不孝 ,
部能使人孝 ;
能刑盜
不知禮義,不可以行法 。法能教不孝,不能使人孝;能刑盜 者 , 部能使人廉 ( ) 恥 廉下無 者,不能使人廉( 恥 ) 恥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字
部可以行法。
弟恭順 ;丈夫和藹,妻子溫柔;婆婆慈祥,媳婦順 從。這些都是禮的內
天 地 並 興 。 君 王 美 善 , 臣 下 恭 敬 ; 父 親 慈 祥 , 兒 子 孝順 ; 哥 哥 友 愛 , 弟
【 白 話 】晏嬰 回 答 說 : 「禮 可以 用 來 治理 國 家已 經 (由來 ) 很久 了 ,可以 說是 和
①
①
【 註釋�】 ���
行法 :依 法度 行事 。
部可治也 。
非修禮義 ,
廉恥不立 。
人有孝心;能 夠懲治盜賊 ,卻不能使人產生廉恥 。 民無廉恥 ,
民部知禮義 ,
法
民 無 廉 恥 , 不 可 治 也 。 非 修 禮 義 , 廉 恥 不 立 。民 不 知 禮 義 , 法 弗能正也 。 非崇善廢醜 , 不向禮義 弗 能 正 也 。 非 崇 善 廢 醜 , 不 向 禮 義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嚮
玉帛云乎哉 ? 。
月云月云 ,
念就不 會樹 立 。民眾 不懂 禮 義 ,法律也 無法使 他們 行為端正 。不 推崇 善
禮云禮云 ,
舉 、 廢除惡習 ,民眾 就 不 會嚮 往禮 義 。 紫曰 :「
二
肆、為政
一八一
禮非但崇此玉帛而已, 子 曰 : 「 禮 云 禮 云 , 玉 帛 云乎 哉 ? 言 樂云樂云, 所 貴 者 乃 貴 其 安 上 治 民。 鐘鼓云乎哉 ?」 之所貴者,移風易俗 鐘 鼓 云乎 哉 ? 」 樂 (卷九 論語) 也 , 非 但 謂 鐘 鼓 而 已。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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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五 �四
【 白 話 】民眾 如 果 沒 有 廉 恥之 心 ,就 無法 治理 好 。而 不 學習 禮 義 , 民眾 的廉 恥 觀
二 五 �三
【 白 話 】百 姓 不 知 道 禮 義 ,就 不 能 依 法 辦事 。法 律 能 夠 教訓 不 孝之 人 , 卻不 能 使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五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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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為政
扶行也者 ,
行禮之謂也 。
月
扶禮 ,
月
一八二
貴者敬焉 ,
到 教 化 而 各 得 其 所 。 樂 的 可 貴 之 處 , 在 於 能 改 善 社 會風 俗 。 ) 增紫曰 :「
是 禮的表現 。」 為男女之禮 ,
之合 ,
則部淫矣 。
為廉恥之教 ,
知足之
為男女之禮,妃匹 之合,則不淫矣。為廉恥之教,知足之 份 , 則不盜矣 。 以賢制爵 , 令 ( ) 民德厚矣 令作有 分,則不盜矣。以賢制爵,令( 舊 ) 民德 厚 矣 。( 卷 五 十 ,改之
配痞
老 人 孝順 , 對 小 孩 慈 愛 , 對 年 輕 人 友 愛 , 對 貧 賤 之 人 施 予 恩 惠 。 這 些 都
【 白 話 】曾 子 說 : 「 所 謂 行 ,就是 實踐 禮 的意 思 。禮 ,就是 對 尊 貴之 人 恭 敬 ,對
二 五 �五 曾 子 曰 : 「 夫 行 也 者 , 行 禮 之 謂 也 。 夫 禮 , 貴 者 敬 焉 , 老 者 孝 焉 , 幼者慈焉 , 小者友焉 , 賤者惠焉 。 此禮也 焉,幼者慈焉,小者友焉,賤者惠焉。此禮也。」(卷三十五 曾子)
老者孝
些 樂 器嗎 ? (禮 的可 貴之 處 ,在於能 夠使 上位 者 安 於其位 ,使 下位 者 受
【 白 話 】孔 子 說 : 「禮啊 禮啊 ,僅是 指 玉 帛 等 禮 品 嗎 ? 樂啊 樂啊 ,僅是 指 鐘 鼓 這
()
①
妃 匹 :指 婚配之 事 。
袁子正書) 【 註釋�】 ���
奉天承親 ,
臨朝享臣 ,
物
有節文,
教 化,使百 姓 知足 盡 分,就不 會有盜竊 的事 了 。以 賢 良為標 準授予 爵 位 , 就 會 使百 姓 道 德 淳 厚 。 聖王之自為動靜周旋,
聖王之自為動靜周旋 ,奉天承親,臨朝享臣,物 有節文 , 以章人倫 。 蓋欽翼 祗 栗 , 事 天 之 容 也 ; 溫恭敬遜 , 承 以章人倫。蓋欽翼 祗 ( 栗 ,事天之容也;溫恭敬遜,承 ) 之 親之禮也 ; 正躬嚴恪, 臨眾 儀也 ; 嘉惠合悅, 饗下之顏 親之禮也;正躬嚴恪 ,臨眾之儀也;嘉惠和說 ,饗下之顏 也 。 舉錯 動作 , 物遵其儀 , 故形 為仁義 , 動為法則 也 。 舉 錯 動 作 , 物 遵 其 儀 , 故 形 為 仁 義 , 動 為 法 則 。( 卷 二十 漢書八)
【 註釋�】 ���
⑧
④
②
⑦
①
⑥
zhī
⑤
⑨
③
二
肆、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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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旋:古代行禮時進退揖讓的動作。 物:事。 節文:禮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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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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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 話 】制 定男 女間 的 禮 法 、夫 妻 結 合 的規 範 ,就 沒 有 淫 亂之 事 了 。 施 行廉 恥 的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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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欽翼:恭敬謹慎。欽,尊敬、恭敬。翼,恭敬、謹肅 。 祗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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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祗慄」。敬慎恐懼。祗,恭敬。栗 ����� ���� ,畏懼。 嚴恪:莊嚴恭敬
④
⑥
貌 。 和 說 :即 「和 悅 」 。 錯 :通 「措 」 。 形 :表現 。 ⑧
⑨
二 五 �八
之節 ,
樂有歌舞之容 。
一 動 都 可作 為眾 人 的榜 樣 。 哀有哭踊
正人足以副
其誠 ,
邪人足
王 言 行 舉 止 ,事 事 都 遵 循 禮 儀 , 所以 表 現 在外 的 行 為 都 合 於 仁 義 ,一 舉
敬 ,是 治 理百 姓 的威 儀 ; 和 顏 悅 色 , 慈 善 仁 惠 ,是 對 待 臣 下 的 禮 儀 。 聖
的 禮 儀 ; 溫 和 恭順 、 敬 慎 謙 遜 , 是 侍 奉 雙 親 的 禮 節 ; 端 莊 自 身 , 嚴 謹 恭
事 都 合 禮 節制 度 ,以 彰顯 人 倫 大 道 。恭 敬 謹 慎 , 敬 畏 戰 慄 ,是 奉 事 上天
【 白 話 】聖王 的 言 行 舉 止 , 無 論奉 事 上天 、侍奉 父母 、 處理 政事 、 任用 臣僚 ,事
⑦
①
②
哭 踊 :古代 喪禮儀節 。亦稱 「擗踊 」。頓足 拍 胸而哭 ,表示極 大 的悲
闢
哀有哭踊 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 其誠,邪人足 以防其失 以 防 其 失。( 卷 十 四 漢書二)
【 註釋�】 ���
①
二 五 �九
則無怨 ,
提防 他的過失 。 月至
趁
禮至則部爭 。
揖讓而治天下者 ,
在
在
禮月之謂也 。
容 。這 對正 直 的 人來 說 ,足 以 與 他 的 真誠 相 符 ; 對偏 邪 的 人來 說 ,足 以
【 白 話 】( 古 禮 中 ) 悲 痛 時 會 有 邊 哭 邊 頓 足 的 禮 節 , 高 興 時 會 有 載 歌 載 舞 的 儀
哀 。踊 �� � ,� 跳� 。 副 :相 稱 、 ���� ��� 符合。 ②
至 :指 通 行 無阻 。
至,猶 達行。
樂至 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卷七 禮記)
【 註釋�】 ���
①
二
()
來 治理天 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肆、為政
一八五
突 。君王 只 要 拱 手揖 讓之 間 ,天 下 就 可以 無 為而 治 , 說 的就是用 禮 與樂
月
【 白 話 】樂 教 通 行 則 人 人 心 情 舒 暢 而 無 怨 恨 , 禮 教 通 行 則 人 人 心 存 謙 讓 而 無 衝
月
①
二
肆、為政
月以治內而為同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六
禮以修外而為異 。 。
一八六
同則合親 ,
異則
於和 卑為 以治內而為同, 同 禮 修外而為異。 尊 同 則 和 親 , 異 則 。敬 異。 ○樂 以 畏敬 。 合親則無怨 ,樂 也畏 則部爭 畏 敬 。 和 親 則 無 怨 , 畏 敬 則 不 爭 。( 卷 十 四 漢書二)
【 白 話 】音 樂 能用 來 調 治 人 的內 心 ,使 人 的 情 志 隨著 音 樂一 起 變 得 安 和 調 適 ;禮
儀能用來修治外 在行為,使人與人之間尊卑有序。內 心安和人們就會和
邦 ;
大夫無禮 ,
官吏部恭 ;
父
睦 親 愛 , 尊 卑 有 別 則 會使 人 心存 敬 畏 。 和 睦 親 愛 就 不 會 有 怨恨 , 心存 敬
無以臨 其憶 ( )
chuán
畏就不 會有爭鬥 。 人君無禮 ,
①
臨:治 、 ���� 治 ��� 理 。 胡 : 為 什 麼 。 遄 :迅 速 。 ③
二六 �� 一
②
一 人君無禮,無以臨 其一( 無 ) 邦 ; 大 夫 無 禮 , 官 吏 不 恭 ;父 紫無禮 , 其家必凶 。《 詩 》 字曰 :「 人而無禮 , 胡 部遄 子無禮,其家必凶。《詩》曰:「人而無禮,胡 不遄 ( ) 死 。」 故禮部可去也 死 。 」 故 禮 不 可 去 也 。( 卷 三 十 三 晏子)
【 註釋�】 ���
②
③
()
【 白 話 】君 主如 果 不 講 禮 義 ,就 無法 治理 國 家 ;大 夫 如 果 不 講 禮 義 ,底 下 官吏 就
①
會不 恭 敬 ;父 子之 間 不 講 禮 義 , 家庭 就 必 有 災 殃 。 《 詩 經 》中 說 : 「 人
故無棄人 ; 。
常善救物 ,
如 果 不 遵 守 禮 義 ,不如 趕快 去死 。 」 所以 禮 不 可以 去 掉啊 !
八、愛民 聖人常善救人 , 。
人所以常教人忠孝 貴賤各得 故無棄人; 使 常 善 救 物 , 二六 �� 二 聖人常善救人, 聖 ,欲 救 人性命也。 其所也。 。 故者無 棄以物 。 賤石而 故 無 棄 物 。 不 (卷三十四 老子) 貴玉。 聖人所以常教民順四時 者,以救萬物之殘傷也。
聖人食之 ;
天下有民 ,
聖人收之 ;
天下有物 ,
的 人 ; 總 是 善 於利 益 萬物 並 發揮 其功 效 , 所以 沒 有 被 廢 棄 的物 品 。 天下有粟,
聖
【 白 話 】古 代 的聖王 在位 ,總是 很 善於 (以 教 化 )挽救 人 , 所以 沒 有 被拋 棄不 管
二 六 �三
二
肆、為政
一八七
天 下 有 粟 , 聖 人 食 之 ; 天 下 有民 , 聖 人 收 之 ; 天 下 有 物 , 聖 人裁之 。 利天下者取天下 , 安天下者有天下 , 愛天下者久天 人 裁 之。 利 天 下 者 取 天 下 , 安 天 下 者 有 天 下 , 愛 天 下 者 久 天 下 , 仁天下者化天下 下 , 仁 天 下 者 化 天 下 。( 卷 三 十 一 六韜)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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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肆、為政
粟 :糧 食 的 通 稱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一八八
天 下 的萬物 , 由 聖 人裁 處 。 為天 下 謀利 益 者取 得天 下 ,使 天 下 安 定 者 擁
舜以部得禹 、
皋搖為己憂 。
分人以財謂之
有 天 下 , 愛 護 天 下百 姓 者 可 以 長 久 地 統 治 天 下 , 仁 德 普 施 天 下 者 可 以 化 育天 下 。」 堯以部得舜為己憂 ,
堯以不得舜為己憂,舜以不得禹、皋陶為己憂。分人以財謂之 惠 , 教人以善謂之忠 , 位天下得人謂之仁 。 是故以天下與人 惠 , 教 人 以 善 謂 之 忠 , 為 天 下 得 人 謂 之 仁 。是 故 以 天 下 與 人 易 , 位天下得人難 易 , 為 天 下 得 人 難 。( 卷 三 十 七 孟子)
而 為天 下找 到 大 公 無私 的賢 能之 士 就 難 了 !
稱作 忠 , 為 國 家求 得賢 德之 士 稱作 仁 。 所以 說 ,把 天 下 讓給別 人 容易 ,
和 皋 陶 這 樣 的 人而 憂 心 。把 財 物 分 給 別 人 稱作 惠 ,用 好 的 道 理 教 誨別 人
【 白 話 】堯 帝以 不 能 得到 像 舜這 樣 的 人而 最 為憂 慮 , 舜也 同 樣 ,以 不 能 得到 像 禹
二 六 �四
【 白 話 】太 公 說 : 「天 下 的糧 食 ,由 聖 人 分配 享用 ;天 下 的百 姓 ,由 聖 人 治理 ;
①
二 六 �五
視民如紫 。
見部仁者誅之 ,
如鷹鸇之逐鳥雀也
視 民 如 子 。 見 不 仁 者 誅 之 , 如 鷹 鸇 之 逐 鳥 雀 也 。( 卷 五 春秋 左氏傳中)
那樣。 古之賢君 ,
飽而知人之飢 ,
溫而知人之寒 ,
逸而知人之勞
【 白 話 】把百 姓 看作 子 女一 般 。見 到 不 仁者 就 懲 治 他 ,就 像老 鷹 、鸇 鳥 追 趕 小 鳥
二 六 �六
古之賢君,飽而知人之飢,溫而知人之寒,逸而知人之勞。 (卷三十三 晏子)
故古之君人者 ,
慎憯怛
於民也 。
國有飢者 ,
食部崇
便想到貧寒百 姓的受凍 ;自己 生活安逸時,便想到天下百 姓的勞苦。
【 白 話 】古 代 的賢明 君 主 ,自己 吃 飽 時 , 便想 到 貧窮百 姓 的 飢 餓 ;自己 穿 暖 時 ,
二 六 �七
二
肆、為政
一八九
故 古 之 君 人 者 , 甚 憯 怛 ( )於民 也 。 國 有 飢 者 , 食 不 重 味 ; 民有寒者 , 而冬部披 裘 。 歲豐穀登 , 乃始懸鐘鼓陳 味 ; 民有 寒 者 , 而 冬 不 被 裘 。 歲 豐 穀 登 , 乃 始 懸 鐘 鼓 陳 干 戚, 君 臣 上 下 同 心 而 樂 之 , 國無哀人 干 戚 , 君 臣 上 下 同 心 而 樂 之 , 國 無 哀 人 。( 卷 四 十 一 淮南 ⑤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②
④
căn dá
③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九 〇
憯怛:憂傷� 、悲 �痛 ��������� 。憯,憂傷。怛,悲 �傷 ����� 、愁苦。 重味:兩種以
子) 【 註釋�】 ���
()
②
上菜肴。 被:後作 「披」。穿著。 登:成熟、 ���� ��� 豐收。 干戚:盾與
①
④
⑤
孟紫曰 :「
以佚道
使
②
民 ,
雖勞不怨 ; 。
教民趣農,役有常時,不使失 二 六 �八 孟 子 曰 : 「 以 佚 道 使 民 , 雖 勞 不 怨 ; 謂 業,當時雖勞,後獲其利則逸矣。 以生道殺民 , 雖死不怨殺者 此罪人者,其意欲生人也, 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 殺 (卷三十七 故雖伏罪而死,不怨殺者也。 孟子)
①
君臣官民同心歡樂,國內 沒有悲哀的人。
有 年 終 五 穀 豐 登 、百 姓 富 足 的 時 候 , 才 開 始 懸 掛 起 鐘 鼓 , 陳 列 起 干 戚 ,
主吃 飯 時 就 不 要 第 二 道 菜 ; 民眾 中 有 受凍 的 ,君 主 冬天 就 不 穿裘 衣 。只
【 白 話 】古 時 候 為 人君 者 , 真正 為百 姓 的痛 苦 遭遇 而悲 傷 。 國 民中 有 挨 餓 的 ,君
斧 。 古 代 的 兩 種 兵 器 。 亦 為 武 舞 所 執 的 舞具 。
③
【 註釋�】 ���
佚 道 : 使百 姓 安 樂 之 道 。 使 : 役 使 、 �� � 使� 喚� 。 ②
愛民如赤紫 。
內恕情之所安 ,
而施之海內 。
是
恨 ; 以 保 障百 姓 生 存 的 出 發 點 處 死 有 罪 的 人 , 罪 人 雖 被 處 死 也 不 怨 恨 殺 他的人。」 敬賢如大賓,
敬 賢 如 大 賓 , 愛 民 如 赤 子 。 內 恕 情 之 所 安 , 而 施 之 海 內 。是 以囹圄空虛 , 天下太平 以 囹 圄 空 虛 , 天 下 太 平 。( 卷 十 七 漢書五) 大 賓 :泛指 國 賓 。
①
蓋之如天 ,
容之如地 。
民奉其君 ,
安理 得 的事 情 ,才 在全 國 實 施 。因 此 監 獄 空 虛 ,天 下 太 平 。 良君養民如紫 ,
二
肆、為政
愛之如父
一九一
○良 君 養 民 如 子 , 蓋 之 如 天 , 容 之 如 地 。民 奉 其 君 , 愛 之 如 父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七
【 白 話 】尊 敬 賢才 就 像 尊 敬 國 賓一 樣 , 愛護百 姓 如 同 愛護嬰 兒 一 般 。自己 感 到 心
【 註釋�】 ���
二 六 �九
【 白 話 】孟 子 說 : 「以 謀求百 姓 安 樂 的 出 發點 使用 民力 ,百 姓 縱 然勞 苦 也 不 會 怨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敬之如神明 ,
肆、為政
仰之如日月 ,
畏之如雷霆
憂人之憂者 ,
一九二
民亦憂其憂 。
樂以天
納 百 姓 。百 姓 尊 奉 國 君 , 熱 愛 他 如 同 熱 愛 父 母 , 敬 慕 他 如 同 敬 慕 日 月 ,
人亦樂其樂 ;
尊 重他如 同 尊 重神靈 ,畏 懼 他如 同 畏 懼雷霆 。 樂民之樂者 ,
樂 民之 樂 者 , 人 亦 樂 其 樂 ; 憂 人 之 憂 者 , 民 亦 憂 其 憂 。 樂 以 天 下 , 憂以天下 , 然而不旺者 , 未之有也 下 , 憂 以 天 下 , 然 而 不 王 者 , 未之有 也 。( 卷 四 十 二 新序)
有 的事啊 !
為 快 樂 , 以 天 下百 姓 的憂 愁 為憂 愁 , 這 樣 還 不 能 夠 稱 王 天 下 , 是 從來 沒
憂 老百 姓 所 憂 愁 的 , 老百 姓 也 會 以 你 的 憂 愁 為 憂 愁 。 以 天 下百 姓 的 快 樂
【 白 話 】國君 能以 老百 姓 的快 樂 為快 樂 ,老百 姓 也 會以 你 的快 樂 為快 樂 ; 國君 能
二 �� 七一
【 白 話 】賢 良 的 國君 養 育臣 民如 同 自己 的 子 女 , 像天 一 樣庇護百 姓 , 像地 一 樣容
母 , 仰 之 如 日 月 , 敬 之 如 神 明 , 畏 之 如 雷 霆 。( 卷 五 春秋左 氏傳中)
母 ,
()
二 七 �三
在勤 ,
勤則不匱
民生 :民眾 的生計 、生 活 。
筦紫
曰: 「
倉廩
實 知 禮 節。 」
②
貯
筦 子 :即 管 仲 。筦 ,同 「管 」 。 倉 廩 :貯 藏米 穀 的倉 庫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肆、為政
一九三
衣食不足而 能使 國 家得到 治理 的 ,從古到今 還沒 有聽 說過 。
自古及
【 白 話 】管 子 說 : 「倉 庫 裡 的糧 食充 實 了 ,才 可以 教 導 人 們懂 得 禮 節 。 」 人 民 的
【 註釋�】 ���
②
筦子 曰:「倉廩 實知禮節。」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 今 , 未之嘗聞 今 , 未之 嘗 聞 。( 卷 十 四 漢書二)
民 部 足 而 可 治 者,
民 生 在 勤 , 勤 則 不 匱 。( 卷 五 春秋左氏傳中)
民生
九、民生 二 �� 七二 【 註釋�】 ���
①
【 白 話 】民 生 在 於 勤勞 ,勤勞 則 生計 不 會困 乏 。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民貧則奸邪生 。
肆、為政
貧生於部足 ,
地著 :定居 於一地 。
部足生於部農 ,
一九四
部 農 則 不 地 卓
二 七 �四 民 貧 則 奸 邪 生 。 貧 生 於 不 足 , 不 足 生 於 不 農 , 不 農 則 不 地 著 不地卓則離鄉輕家 。 民如鳥獸 , 雖有高城深池 , 嚴法重刑 , , 不 地 著 則 離 鄉 輕 家 。民 如 鳥 獸 , 雖 有 高 城 深 池 , 嚴 法 重 刑 , 猶部能禁也 猶 不 能 禁 也 。( 卷 十 四 漢書二) 【 註釋�】 ���
二 七 �五
是 因 為 人 們 不 致力 於 農 業 生 產 , 人 們 不 務 農 就 不 會安 居 在一 地 ,不 能 定
居一地������ ,人 ����� 們 就 會輕 � 易������������������ 離 開 家 鄉 。 ( 如 果 )百 姓 像 鳥 獸 般 沒 有 固 � 定�� 的衣
丁
壯者得盡地力 ,
則無饑
食 來 源 ,又 居 無 定 所 ,即 使 有 高 大 的 城 牆 和 很深 的 護 城 河 , 有 嚴 厲 的 法
則無冤死之囚 ;
律和刑罰 ,仍不能禁 止 他們做出 種種不法 行為。 扶治獄者得其情 ,
夫治獄者得其情,則無冤死之囚;丁 壯者得盡地力,則無饑 饉之民 ; 窮老者得仰食 倉廩 , 則 無 餒 餓 之 殍 ; 嫁 娶 以 饉 之民 ; 窮 老 者 得 仰 食 倉 廩 , 則 無 餒 餓 之 殍 ( ); 嫁 娶 以 時 , 則男女無怨曠之恨 ; 胎養必全 , 則孕者無自傷之哀 ; 新 時,則男女無怨曠之恨;胎養必全,則孕者無自傷之哀;新
①
()
【 白 話 】人 民 貧窮 ,就 會有奸 詐邪 惡 的事 發生 。 貧窮 是 因 為物 資 不足 ,物 資 不足
①
②
①
piăo
③
生必復,
則孩者無不育之磊;
壯而後役 ,
則幼者無離家之
生必復 ,則孩者無不育之累 ;壯而後役,則幼者無離家之 思 ; 二毛 部戎 , 則老者無頓伏 之患 。 醫藥以療其疾 , 寬繇 思;二毛 不戎,則老者無頓伏 之患。醫藥以療其疾,寬繇 以樂其業 , 威罰以抑其強 , 恩仁以濟其弱 , 賑貸 以贍其乏 。 以樂其業,威罰以抑其強,恩仁以濟其弱,賑貸 以贍其乏。 十年之後 , 既笄 者必盈巷 ; 二十年之後 , 勝兵 者必滿 十 年 之 後 , 既 笄 ( )者 必 盈 巷 ; 二 十 年 之 後 , 勝 兵 者 必 滿 野矣 野 矣 。( 卷 二 十 五 魏志上) 【 註釋�】 ���
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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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⑤
⑦
⑧
⑩
丁 :壯 盛 、 �� � 強� 壯� 。 仰 食 :依 靠 他 人而 得 食 。 殍 : 餓死 的 人 。 復 :
④
②
③
④
謂免 除 徭 役或 賦稅 。 累 :憂 患 。 二 毛 :斑白 的頭 髮 。常用 以 指 老 年
①
⑥
人。 頓伏:猶跌倒。 賑貸:救濟。 笄:指女子十五歲成年。 勝
⑤
⑧
⑨
⑩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肆、為政
一九五
進 行 嫁 娶 ,那 麼男 女 就 不 會 有 無 妻 無夫 的 怨恨 ; 胎 兒 的 養 育 都 能 保 障 ,
人 能 得 到 國 家 救 濟 的糧 食 , 那 麼 就 沒 有 被 餓死 的 人 ; 讓 人 們 按 適 婚 年 齡
男 子 能 充 分 利 用 土 地 的 潛 力 , 那 麼 就 沒 有 遭 受 災 荒 的百 姓 ; 貧 窮 年 老 的
【 白 話 】如 果 審理 案 件 的 人 能 獲 得 真 實 的案 情 ,那 麼就 沒 有冤死 的囚 犯 ;健壯 的
兵 :指 能充 當 兵士 參 加作 戰 的 人 。
⑦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為下必因川澤 ,
一九六
為政部因先王之法 ,
後 ,能 夠 當 兵 參 戰 的 人必 定 會遍 布鄉 野 。
故為高必因丘陵 ,
十、法古 二 七 �六
故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法,可謂智 乎 ?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 , 部仁而在高位 , 是播惡 因自然,既用力 乎? 言 是 以 惟 仁 者 宜 在 高 位 , 不 仁 而 在 高 位 , 是 播 惡 少 , 而 成 功 多。 於眾也 者能由先王之道。不仁者逆 於眾也。 仁 (卷三十七 孟子) 道,則播揚其惡於眾人也。
可謂智
供給貧乏。這樣,十年之後,成年的女子必定會充滿街巷;二十年之
樂 業 ,用 刑 罰 來 抑 制 豪 強 ,用 恩 惠 、 仁 愛來 幫 助弱 者 , 發放 救 濟 錢糧 來
(在行軍路 上)的擔憂 。用醫藥治療人民的疾病,寬減徭役使百 姓安居
不 會有 離 家 的鄉 思 ; 年 邁 的 人 不 再 從 軍 當 兵 ,那 麼 老 年 人 就 不 會有 跌 倒
麼嬰 兒 就 沒 有 無 人 養 育 的 憂 患 。 人 到 健 壯 後 再 服 勞 役 , 那 麼 年 幼 的 人 就
那 麼孕 婦 就 沒 有 自 我 傷 感 的哀 歎 ; 對 有 新 生 兒 的 家庭 一 定 免 除 徭 役 ,那
()
【 白 話 】堆高 就 一 定要 憑 藉本 來 就 突 起 的丘 陵 ,掘深 就 一 定要 憑 藉本 來 就 低 陷 的
川 澤 ,而 治理 政事 卻不 依 據 古 代 聖王 之 道 ,能 算 得 上明 智 嗎 ?因 此 ,只
堯 旺
天 下 之 時,
金銀珠
有有 ������������������������������ 仁 ����������������������������� 德 的 人才 能 居 於 高位 ,如 果 沒 有 仁德而 又 居 於 高位 ,這 樣就 會把
上 世 之 所 謂 賢 君 也。
他的禍 害傳播到 民眾 身 上 。 昔 帝 堯,
②
⑦
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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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⑤
③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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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 :統治 ���� 、稱 ��� 王 。 文綺 :華 麗 的絲織物 。 衣 :穿 。 宮 垣 :泛指 房 二
肆、為政
②
③
一九七
④
二 七 �七
wàng
昔 帝 堯 , 上 世之 所 謂 賢 君 也 。 堯 王 ( )天 下 之 時 , 金 銀 珠 玉弗服 , 錦繡文綺 弗憶 , 奇怪異物弗視 , 萬號之器弗 玉 弗 服 , 錦 繡 文 綺 弗 衣 ( ), 奇 怪 異 物 弗 視 , 玩 好 之 器 弗 寶 , 淫佚之月弗聽 , 宮垣 室屋弗崇 , 茅茨 之蓋部 寶 , 淫 佚 之 樂 弗 聽 , 宮 垣 ( )室 屋 弗 崇 , 茅 茨 ( )之 蓋 不 剪 , 衣履不敝盡部耕為 , 滋味 崇磊 部食 , 部以役作之故 , 剪,衣履不敝盡不更為,滋味 重累 不食,不以役作之故, 留 耕重之時 , 削心約志 , 從事乎無為 , 其自奉 也慎薄 , 役 留 耕種之時,削心約志,從事乎無為,其自奉 也甚薄,役 賦也慎寡 。 故萬民富樂而無飢寒之色 , 百姓戴 其君如日月 , 賦也甚寡。故萬民富樂而無飢寒之色,百姓戴 其君如日月, 視其君如父母 視 其 君 如 父 母 。( 卷 三 十 一 六韜)
【 註釋�】 ���
⑧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一九八
舍或 其 他 建 築物 的圍 牆������� �。 ������� 特 指 皇 宮 的圍 牆���� �。 ���� 垣 :指 牆�� �、 �� 城� 牆� 。 � 茅茨:
()
⑤
茅草蓋 的屋頂 。亦指茅屋 。 滋味 :美味 。 重累 :猶 重疊 。相 同 的東 ⑥
⑦
西層層相積。形容多。 留:拖延� 、� 擱 �� 置 。 自奉 :謂自身日常生活的 供 養 。 戴 : 尊奉 、 ���� ��� 擁戴。
⑧
⑨
君 主如 同日 月一 樣,看待 他們的君 主如 同父母 一 般 。
稅 也 很 少 , 所 以 天 下 萬 民 富 足 安 樂 而 沒 有 飢 寒 的 面 色 。百 姓 尊 奉 他 們 的
望 , 致力 於 無 為之 治 。 堯 帝 自 身 日 常 生 活 的 供 養則 很 微薄 , 徵用 勞 役 賦
食 用 , 不 因 工 役 勞 作 的 緣 故 而 耽誤 百 姓 耕 種 的 農 時 , 去 除 私 心 、 約 束 欲
茅草覆蓋的屋頂 ,衣服鞋子不破舊就不去更 換,美味 佳餚過多就不去
賞 的 寶 器 , 不 聽 恣 縱 逸 樂 的 音 樂 , 不 修 建 高 大 的 圍 牆������ � ������ 和宮室,不修� 剪
銀珠 玉 , 不 穿 著 錦 繡 華 美 的 衣 服 , 不 觀 賞 珍 貴奇 異 的物 品 , 不 珍 藏 供 玩
【 白 話 】從前 的 堯 帝 ,上 古 時代 的 人 們 稱 他是 賢 君 。堯 帝 統 治天 下 時 ,不 佩戴 金
⑩
二 七 �八
五德以時合散 ( ,
以為民紀 ,
古之道也
散作 五德 以 時 合 散 ( 教 ) , 以 為 民紀 , 古 之 道 也 。 (卷三十三 司馬法) 之所傳政 道也。
仁 義 勇 智 信 , 民之 本 , 隨 時而施舍,為民綱紀,古
是以賞罰施民而天下化
【 白 話 】將五 德 (此指 仁 、 義 、勇 、智 、信 ) 適 時地 付 諸 教 育 ,作 為 人 民 行 為 的
罰在於使人無罪 ,
準則 ,這是 自 古以 來 的法則 。
賞在於成民之生 ,
十一、賞罰 二 七 �九
賞 在 於 成 民之 生 , 罰 在 於 使 人 無 罪 , 是 以 賞 罰 施 民 而 天 下 化 矣 矣 。( 卷 三 十 一 六韜)
開其正道 ,
因所號而賞之 ,
則民樂其德也 ;
此 , 賞 罰 用 來 治 理百 姓 ,天 下 人 心 就 會 受 感 化 了 。 善治民者 ,
二
肆、為政
一九九
○善 治 民 者 , 開 其 正 道 , 因 所 好 而 賞 之 , 則 民 樂 其 德 也 ; 塞 其 邪
色其邪
【 白 話 】獎 賞 的 目 的 是 成 就 人 民 更 好 的 生 活 , 刑 罰 的 目 的 是 使 人 不 會 犯 罪 。 因
二 �八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則民畏其威矣
肆、為政
因所勿而罰之 ,
二〇〇
明開色之路 ,
使
善 人 , 則 百 姓 自 然 歡 喜 地 感 戴 其 恩 德 ; 杜 絕 百 姓 行 惡 的 邪 路 ,順 著 人 厭
罰憶人而天下知所避 。
惡 邪 惡 的天 性 懲 罰 罪 行 ,則百 姓 自 然 會 畏 懼 其 威 嚴 。 賞憶人而天下知所從 ,
賞一人而天下知所從,罰一人而天下知所避。明開塞之路,使 百姓曉然知軌疏 ( 之所由 , 是以賢者部憂 , 志者不懼 , 疑 百姓曉然知軌疏( 疏 )之所由,是以賢者不憂,知者不懼, 跡 干祿者部邪 干 祿 者 不 邪 。( 卷 五 十 袁子正書)
也 不 會走上邪 路。
麼 樣 的 道 路 , 所以 賢 人 就 不 擔 心 , 有才 智 的 人 就 不 害怕 , 謀求 做 官 的 人
知 道 以 他 為 教 訓 而 躲 避 。明 確 能 做 的 和 不 能 做 的 , 使百 姓 知 道 應 該 走 什
【 白 話 】獎賞一 個 人 ,天 下 人 都知 道以 他 為榜 樣而 跟 從 ; 懲罰 一 個 人 ,天 下 人 都
二 �� 八一
【 白 話 】善於 治理百 姓 的 人 ,開 闢百 姓 向 善 的正 道 ,順 著 人好 善好 德 的天 性 獎賞
路 , 因 所 惡 而 罰 之 , 則 民 畏 其 威 矣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路 ,
()
二 �� 八二
賞足榮而罰可畏 ,
勸 善 : 勉力 為 善 。
智者知榮辱之必至 。
是故勸善
之心生 ,
而
賞 足 榮 而 罰 可 畏 , 智 者 知 榮 辱 之 必 至。是 故 勸 善 之 心 生 , 而 部軌之奸息 不 軌 之 奸 息 。( 卷 五 十 袁子正書)
【 註釋�】 ���
①
善罰者 ,
刑省而奸禁 。
榮 耀 和 恥 辱 必 會 ( 伴 隨 著 自己 善 或 惡 的 行 為 ) 到 來 , 所 以 勉 力 為 善 的 心
費少而勸多 ;
就 產生 了 ,圖謀不軌 的念頭 就 停息 了 。 善賞者 ,
善 賞 者 , 費 少 而 勸 多 ; 善 罰 者 , 刑 省 而 奸 禁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二
()
肆、為政
使 奸 邪 得以 禁 止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〇一
【 白 話 】善於 獎賞 的 人 ,花 費 很 少而 勸 勉 的 人 多 ; 善用 懲罰 的 人 ,刑 罰 不 多而 能
二 八 �三
【 白 話 】賞賜 足 以 使 民眾 覺 得榮 耀 , 懲罰 足 以 讓 民眾 覺 得畏 懼 。有才 智 的 人知 道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凡爵列
二
官職 ,
肆、為政
賞慶
刑罰 ,
皆以類香從
者也 。
二〇二
宜 物 失 趁,
凡爵列 官職,賞慶 刑罰,皆以類相從 者也。一物失稱 , 亂之端也 。 德不趁位 , 能不趁官 , 賞部當功 , 刑部當罪 , 部祥 亂 之 端 也 。德 不 稱 位 , 能 不 稱 官 , 賞 不 當 功 , 刑 不 當 罪 , 不 祥 莫大焉 莫 大 焉 。( 卷 十 四 漢書二)
【 註釋�】 ���
③
④
爵列:爵位。 賞慶:獎賞。 以類相從:按其類別各相歸屬。 失
②
③
④
了。 若賞一無功 ,
罰一無罪 ,
則天下懷疑矣 。
是以
二 八 �五 若 賞 一 無 功 , 則 天 下 飾 詐 矣 ; 罰 一 無 罪 , 則 天 下 懷 疑 矣 。是 以 明德慎賞 , 而部肯輕之 ; 明德慎罰 , 而部肯忽之 明 德 慎 賞 , 而 不 肯 輕 之 ; 明 德 慎 罰 , 而 不 肯 忽 之。( 卷 四 十 九 傅子)
則天下飾詐矣 ;
符 ,賞賜 與功勞 不相 當,刑罰 與罪過不相 當,沒有比這樣更不吉祥的
事 做 得 不恰 當 ,就 是 混 亂 的 開 端 。德 行 與 爵位 不相 符 ,能力 與 官職 不相
【 白 話 】凡 是 爵位 、 官職 、賞賜 和刑 罰 , 都要 按功 過 的等 級來 相 應地 施予 。一 件
②
二 八 �四
()
①
稱 :不相 當 。
①
賞宜惡則眾惡多 ( )。
處罰 ,而 不 隨 意 執 行 。 廢宜善則眾善衰 ,
善者得其祐 ,
惡
下 人 就 會懷 有 疑 慮 。 所以 賢明 者 慎 於 獎賞 ,不 肯輕 易 實 施 ;賢明 者 慎 於
【 白 話 】如 果 獎賞一 個 無功 的 人 ,天 下 人 就 會作 偽 欺 詐 ; 處罰 一 個 無罪 的 人 ,天
二 八 �六
作 廢 一 善 則 眾 善 衰 , 賞 一 惡 則 眾 惡 多( 多 )。善者得其祐,惡 歸 者 受 其 誅, 則 國 安 而 眾 善 到 矣 者 受 其 誅 , 則 國 安 而 眾 善 到 矣 。( 卷 四 十 三略)
【 註釋�】 ���
誅 :懲罰���� 、��� 責罰 。
①
謂之止善 ;
罰部懲 ,
謂之縱惡
就 會增長 。 善人 得到 福 佑 ,惡 人 受到誅 罰 ,國 家就 會安定 ,各 種 善舉就 會興 起 。 賞不勸 ,
賞 不 勸 , 謂 之 止 善 ; 罰 不 懲 , 謂 之 縱 惡 。( 卷 四 十 六 申鑒)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肆、為政
二〇三
【 白 話 】獎賞 起 不 到 勸 勉 民眾 的作 用 ,這 叫 做 「止 善 」 ; 處罰 起 不 到 警戒 惡 行 的
二 八 �七
【 白 話 】廢 除一 樁 善 行 ,那 麼眾 多 善 行 都 會減 退 ; 獎賞一 樁 惡 行 ,那 麼眾 多惡 行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肆、為政
賞不僭
效果 ,這就叫 「縱惡 」。 善為國者 ,
jiàn
僭:猶過 分。
而刑不濫 。
賞僭 ,
二〇四
則懼及淫人 ;
刑
善 為 國 者 , 賞 不 僭 ( )而 刑 不 濫 。 賞 僭 , 則 懼 及 淫 人 ; 刑 濫 , 則及善人 。 若不幸而過 , 寧僭無濫 濫,則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卷五 春秋左氏傳 中)
【 註釋 � � �】 �
二 八 �八
()
①
二 八 �九
罰部婀
分 ,也 不 可 濫用 刑 罰 。 賞部遺遠,
近,
爵 部 可 以 無 功 取。
刑部可以勢貴
賞不遺遠 ,罰不阿 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勢貴 免 , 此賢愚之所以僉 忘其身者也 免 , 此 賢 愚 之 所 以 僉 ( )忘 其 身 者 也 。 ( 卷 二 十 七 蜀志) ③
人;刑罰濫用,就怕傷及好人。如果不幸賞罰過當,那麼寧可賞賜過
【 白 話 】善 於 治 理 國 家 者 , 賞 賜 不 過 分 , 刑 罰 不 濫 用 。 賞 賜 過 分 , 就 怕 賞 及 惡
①
①
②
qiān
【 註釋�】 ���
袒
遺 遠 : 遺 棄關 係疏 遠 者 。 阿 : 徇 私 � 、偏袒 ��。 � 僉 :都、 ��� 皆 �� 。 ②
③
而刑罰為之佐助焉
可以取 得 爵位 ,權 勢顯 貴 的 人也 不 會免 掉 應 受 的刑 罰 ,這 就是 不 論賢 愚 都能忘 我 為 國 效勞 的原 因 。
人君之常任也 ,
十二、法律 德教者 ,
昌 ○德 教 者 , 人 君 之 常 任 也 , 而 刑 罰 為 之 佐 助 焉 。( 卷 四 十 五 言)
法令者治之具 ,
二
而非制治
肆、為政
清濁之源也
二〇五
法 令 者 治 之 具 , 而 非 制 治 清 濁 之 源 也 。( 卷 十 二 史記下)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九 �� 一
【 白 話 】道 德 教 化 ,是 人君 治 國 的常 道 ,而 刑 罰 只是 德 教 的輔 助 。
二 �九
【 白 話 】獎賞 時 不 遺漏 關 係疏 遠 的 人 , 懲罰 時 不袒 護 親 近 的 人 ,沒 有功 勞 的 人 不
①
①
二
肆、為政
制 治 :猶統治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古者明其仁義之誓 ,
使民部踰 。
不教而殺 ,
二〇六
是虐民也 。
與其刑
古 者 明 其 仁 義 之 誓 , 使 民 不 踰 。 不 教 而 殺 , 是 虐 民 也 。與 其 刑 部可踰 , 不若義之部可踰也 。 聞禮義行而刑罰重 , 未 聞 不 可 踰 , 不 若 義 之 不 可 踰 也 。 聞 禮 義 行 而 刑 罰 中 ( ), 未 聞 刑 罰 任( ) 而 孝 悌 興 也。 高 牆 狹 基, 部 可 立 也; 嚴刑峻 作 刑罰任( 任 )而孝悌興也。高牆狹基,不可立也;嚴刑峻 行也 法 , 部可久 法 , 不 可 久 也 。( 卷 四 十 二 鹽鐵論) 中:得當。
zhòng
①
刑罰就能運用 得恰 當;沒有聽說過施行刑罰 ,孝悌之風就能興盛起來
法 使百 姓 不 敢 觸 犯 , 不 如 提 倡 禮 義 使百 姓 恥 於 違 反 。 只 聽 說 推 行 禮 義 ,
不 先 進 行 教 育 , 等 到 百 姓 犯 罪 就 加 以 殺 戮 , 這 是 殘 害百 姓 。 與 其 制 定 刑
【 白 話 】古 時 候 (賢明 君王 ) 宣明 以 仁 義修 身 的 誓 約 ,使百 姓 不 逾 越 禮 義 。如 果
【 註釋�】 ���
二九 �� 二
【 白 話 】法令 是 治理 天 下 的一 種工 具 ,而 不是 導 致 政 治 清明 或 污濁 的根 源 。
①
①
二九 �� 三
而隨世俗之所善
以為法 ,
故令出必亂 。
亂則復
的 。圍 牆 高 大 , 地 基 狹 窄 , 是 不 能 立 得 住 的 ; 用 嚴 厲 的 刑 法 治 理 國 家 , 是 不能長久 的 。 君部法天地 ,
善:喜好 。
君不法天地,而隨世俗之所善 以為法,故令出必亂。亂則復 耕為法 , 是以法令數變 , 則群邪成俗 , 而君沉於世 , 是以國部 更 為 法 , 是 以 法 令 數 變 , 則 群 邪 成 俗 , 而 君 沉 於世 , 是 以 國 不 免危亡矣 免 危 亡 矣 。( 卷 三 十 一 六韜)
【 註釋�】 ���
①
法 令 一 旦頒 布 , 必 定 會引 起 混 亂 。 出 現 混 亂 後 再 更 改 法 令 , 所 以 導 致 法
綱舉則所羅者廣 ,
網疏則小罪必漏
令 被屢 次 修 改 , 這 就 使 得 奸 邪 的風 氣 流 行 起 來 , 而 君 主 沉 溺 於 世 俗 之
綱舉而網疏 。
中 ,因 此 國 家就 免 不 了 危亡 了 。 善為治者 ,
二
肆、為政
二〇七
善為治者,綱舉而網疏。綱舉則所羅者廣,網疏則小罪必漏。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九 �四
【 白 話 】如 果 君 主 不 效 法 自 然 常 道 ,而 附 和 世 俗 的 喜好來 制 定 法令 ,那 麼這 樣 的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二
肆、為政
則大罪不縱 ,
則慎泰
必刑 。
則為政部
二〇八
微過必漏 ,
所羅者廣,則大罪不縱,則甚泰 必刑。微過必漏,則為政不 苛 。 慎泰必刑 , 然後犯治 必色 。 此為治之要也 苛 ������ ;甚 ����� 泰必刑,� 然 ��� 後 犯 治 必 塞 。 此 為 治 之 要 也 。( 卷 三 十 晉書下)
所羅者廣 ,
()
②
①
甚泰 : 過 分 。泰 , 同 「 太 」 。 犯 治 : 犯 法 於 治 世 。 ②
二 九 �五
關鍵。 宜令逆者 ,
則百令失 ;
宜惡施者 ,
則百惡結
令一逆,民不從 一令逆者,則百令失; 君 一 惡 施 者 , 則 百 惡 結 。 ,故百令皆廢也。 (卷四十 三略) 百惡結而 相從也。
一惡得 施,則
罪 一 定 懲 處 ,則 在 治 世 違 法 亂紀 的 行 為就 會被遏制 。這 就是 治理 國 家 的
不 會縱容 ,大 過 必 會懲罰 。小 過 失 得到 忽 略 ,那 麼 為政 就 不 會苛 刻 。大
的 涉 及面 就 很廣 ; 法 網 稀疏 ,則 小 過 失 就 得以 忽 略 。 涉 及面 廣 ,則 大 罪
【 白 話 】善於 治理 國 家 的 人 , 會抓 住總 綱而 讓 法 網 稀疏 。能 夠抓 住總 綱 ,那 麼它
①
法令眾 ,
人部知所避也 。
故王者之制
【 白 話 】一項 政令 違 逆 人 心 , 所 有 的政令 就 都 會失 去作 用 ;一 件 壞 事 施 行 了 ,上
民部知所由也 ;
百 件 壞 事 就 會接 連 發生 。 道徑眾 ,
②
①
童 :愚昧 、 ���� ��� 淺陋 。 獄 犴:牢獄 。犴,古指鄉 亭牢獄 。 ②
二 九 �六
道徑眾,民不知所由也;法令眾,人不知所避也。故王者之制 法也 , 昭乎如日月 , 故民部迷 ; 曠乎若大路 , 故民不惑 。 幽隱 法也,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曠乎若大路,故民不惑。幽隱 遠方 , 折乎知之 ; 愚婦童 婦 , 咸知所避 。 是故法令不犯 , 而 遠 方 , 折 乎 知 之 ; 愚 婦 童 婦 , 咸 知 所 避 。是 故 法 令 不 犯 , 而 獄犴 不用也 獄 犴 ( )不 用 也 。( 卷 四 十 二 鹽鐵論)
【 註釋�】 ���
àn
二
()
肆、為政
因此法律和政令沒人違犯,監獄也不需要使用。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〇九
的人,也能清楚了解法令;愚昧無知的婦女,也都知道怎樣避免犯法。
姓不會迷惘;如同大路一樣寬廣,所以百姓不會疑惑。連偏僻遙遠之地
免觸犯法禁。因此,聖明的君主制定法律,如同日月一樣昭明,所以百
【 白 話 】道 路 多 了 , 人 們 就 不 知 道 該 走 哪 一 條 ; 法 令 多 了 , 百 姓 就 不 知 道 怎 樣 避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肆、為政
止戈為武 。
十三、征伐 扶文 ,
武王克商 ,
④
作 《
頌 》
曰 :「
二一 〇
載 戢
②
二 九 �七 ③
①
jí
載 :語氣助詞。用 在句首或 句中 ,起加強語氣的作用 。 戢 :收藏 兵
gāo
邦、豐富資財的,所以要使子孫後代不要忘記這些內 容。
是 用 來 禁 止 暴 亂 、 止 息 戰 爭 、 保 持 太 平 、 建 立 功 業 、 安 定百 姓 、 和 睦 萬
周 人 《周頌 》 說 : 「把 干 戈 收 藏 起來 ,把弓 矢 裝 進袋 子 裡 。 」 所 謂武 ,
【 白 話 】從 文字 構 造 看 ,止戈 二 字 合 起來 就是 「武 」字 。周 武 王 戰 勝 商 紂以 後 ,
③
②
()
文,字 夫文,止戈為武。 也 武王克商,作《頌》曰:「載 戢 ( ) 。 干戈 , 載櫜 弓矢 。 」 。 扶 武 禁 暴 , 戢兵 , 櫜,韜也。詩美 干戈,載櫜 弓 矢 。 」 戢,藏也。亂 夫 禁暴,戢兵, 而息兵也。 武 保大 , 定功 , ( 安 )民 , 合眾 , 武 王豐能 滅 財暴者 也 。 故使紫孫無忘其 此武七 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 德 故使子孫無忘其 也。 章 著之篇章,使 章 。 子 (卷五 春秋左氏傳中) 孫不忘也。
【 註釋�】 ���
④
器。 櫜:納 弓於弓袋。 章:詩歌或樂曲的段落。
①
二 九 �八
是故百戰百勝 ,
非善之善者也 ;
不戰而屈人之兵 ,
善之善者
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 也 未戰而敵自 也。 屈 (卷三十三 孫子兵法) 服也。
所存者神 ,
所過者化 。
若時雨
之降 ,
莫不悅
【 白 話 】因 此 ,百 戰百 勝 ,稱 不 上是 最 高明 的 ;不 交戰 而 使 敵 兵 降服 ,才 是 高明
中最 高明 的 。 仁人之兵 ,
①
②
③
④
化 : 從 化�� 、歸 �� 化���� ���� 、歸 ��� 順 。 時雨:應時的雨水。 兵不血刃:兵器上
近 。 四 極 :四 方 極 遠 之 地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②
③
④
肆、為政
二一一
【 白 話 】仁 人之 兵 , 所 駐紮 的地 方 ,能 得到 安 定和平 ; 所 行經 的地 方 , 人 們 無不
⑤
二 九 �九
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過者化 。若時雨 之降,莫不悅 喜 。 故近者親其善 , 遠者慕其德 , 兵部血刃, 遠邇 來服 。 喜。故近者親其善,遠者慕其德,兵不血刃 ,遠邇 來服。 德盛於此 , 施及四極 德 盛 於 此 , 施 及 四 極 。( 卷 三 十 八 孫卿子)
【 註釋�】 ���
⑤
沒有沾血,謂戰事順 利,未經交鋒或激戰而取 得勝利。 遠邇:猶遠
①
二
肆、為政
非號樂之 ,
將以誅暴討亂 。
盛 如 此 , 恩 澤 就 會 廣 施至 四 方極 遠 之 地 。 聖王之用兵也 ,
二一二
王之用兵也,非好樂之,將以誅暴討亂。夫以義而誅不義, ○○聖 若決江河而溉熒火 , 臨不測而擠欲墜 , 其克之必也 若 決 江 河 而 溉 熒 火 , 臨 不 測 而 擠 欲 墜 , 其 克 之 必 也 。( 卷 四 十 三略)
扶以義而誅不義 ,
善 , 遠 方 仰慕 他 們 的 道 德 ,不 必 交戰 就 能 勝 利 , 遠 近 都來 歸 服 。 道 德昌
從化。就像應時的雨水降臨,無不歡欣喜悅。所以近者敬愛他們的美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三
一 ○
號戰必亡 ;
天下雖平 ,
忘戰必危
緣去 推 擠將要 墜落之物 ,其勝利是必 然 的 。 國雖大 ,
國 雖 大 , 好 戰 必 亡 ; 天 下 雖 平 , 忘 戰 必 危 。( 卷 十 八 六)
漢書
以 正 義來 討 伐 不 義 , 就 像 決 開 江 河 去 澆 滅 如 螢 蟲之 火 , 就 像 在深 淵 的邊
【 白 話 】聖明 的君 主用 兵 ,不是 自己 喜好用 兵 ,而 是用 以 誅 滅 凶暴 、討 伐 叛 亂 。
三
()
「
軍旅之後 ,
必有凶年 」,
言民以其愁苦之氣 ,
【 白 話 】國 家 雖大 ,好 戰 必 亡 ;天 下即 使 太平 ,忘 戰 必 然 危殆 。
三
傷陰陽之合
二 「軍旅之後,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 ○ 也 。 出兵雖勝 , 猶有後憂 , 恐災害之變 , 因此以生 也 。 出 兵 雖 勝 , 猶 有 後 憂 , 恐 災 害 之 變 , 因 此 以 生 。( 卷 十 九 漢書七)
【 白 話 】「大 的 軍事 行 動之 後 ,必 定 會有 災荒之 年 」 , 說 的就是 戰 爭 給百 姓 帶來
肆、為政
二一三
的 愁苦之 氣 , 會傷 害天 地 陰陽 的和 諧 。出 兵即 使取 勝 , 仍然 會有 戰 後 的
二
憂 患 ,恐 怕 災 害異 變 , 會因 此而 發生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二一四
三
伍、敬慎 古者衣服車馬 ,
一、微漸 三 ○
貴賤有章 ,
以褒有德而別尊卑 。
今上下僭
古 者 衣 服 車 馬 , 貴 賤 有 章 , 以 褒 有德 而 別 尊 卑 。 今 上 下 僭 ( ) 插, 人人自制 , 是 故 貪 財 趍 利 , 不畏死亡 。 周之所以 差 , 人 人 自 制 , 是 故 貪 財 趍 ( )利 , 不 畏 死 亡。 周 之 所 以 能致治 , 刑措 而不用者 , 以其禁邪於冥冥 , 絕惡於未萌 能 致 治 , 刑 措 而 不 用 者 , 以 其 禁 邪 於 冥 冥 , 絕 惡 於未 萌 也 也 。( 卷 十 九 漢書七) qū
②
僭 差 : 僭 越 失 度 。 僭 , 超越 本 分 , 冒 用 在 上 者 的 職 權 、 名 義 行 事 。
④
趍 : 同 「 趨 」 。 追 求 ���� 、 ��� 追逐。 致治:使國家在政治上安定清平。
jiàn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伍、敬慎
二一五
上下之間有超越本 分的錯失,人人自行制 訂而無節度,於是人們貪財謀
【 白 話 】古 代 衣服 車 馬 貴 賤有 規 章 ,用 來 褒揚 有 德之 人而 使 尊 卑 有 所區 別 。而 今
【 註釋�】 ���
①
刑 措 : 亦作 「刑 錯 」或 「刑 厝 」 ,置 刑 法而 不用 。措 ,擱 置 。
③
②
③
()
④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伍、敬慎
二一六
利 ,不 惜冒 生 命 危 險 。周 朝之 所以 能 達 到 天 下 大 治 ,刑 罰 擱 置 不用 ,其
無欲者上也 ,
咈
心
消除者次之 。
昔帝舜藏黃
原 因 就是 在歪風 未 顯 露 時就 將其制 止 ,在罪 惡未 萌 生 時就 將其杜 絕 。 且扶閉情
fú
②
⑤
讒
讒
讒
讒
閉情:閉絕欲望。 咈心:違背心意。咈,違背、 �� 違 �逆 �。 � 嶄巖:高
④
①
③
③
傳 說 為夏 禹 時 善 釀酒 者 。 旨 酒 :美 酒 。
④
川 的 谷 底 。 儀 狄 進 獻 美 酒 給 大 禹 ,大 禹 品 嘗 後 覺 得非 常 甘 甜 , 於 是 疏 遠
要 差 一 等 了 。過 去 舜 帝 讓 黃 金 埋 藏 在 險 峻 的 高 山之 上 , 將珠 玉 棄置 在深
【 白 話 】人 能 夠 做到 閉 情 無欲 可以 算是 上 等 人 了 ,刻 意 違 背 心意 消 除 欲求 的 人 就
⑤
四 ○
且夫閉情 無欲者上也,咈 ( 心 消 除 者 次 之。 昔 帝 舜 藏 黃 金於纏巖 之山 , 抵 珠 玉 於 深 川 之) 底 。 及儀狄 獻旨酒, 而禹 金 於 嶄 巖 之山 , 抵 珠 玉 於 深 川 之 底 。 及 儀 狄 獻 旨 酒 , 而 禹 甘之 , 於是疏遠儀狄 , 純 ) 上旨酒 。 此能閉情於無欲者 純當 甘 之 , 於是 疏 遠 儀 狄 , 純 ( 作 )上旨酒。此能閉情於無欲者 絕 也 也 。( 卷 四 十 七 政要論)
【 註釋�】 ���
②
三
()
峻 的 山 崖 。 元 和本 作 「漸 巖 」 。漸 ,通 「 巉 」 ,或 作 「 嶄 」 。 儀 狄 :
①
三 辰
蔽 於 天,
則 清 景
闇 於 地;
根 茇
儀 狄 ,杜 絕 人 們 進 獻 美 酒 。 這 就 是 能 夠 自 我 節 制 而 達 到 無 欲 的 例 子 。 抱 朴 紫 曰: 「
①
②
③
②
④
蹶
③
伍、敬慎
遠 ; 政 治 乖 錯 於 上 ,則百 姓 窮 困 於 下 。 」
二
()
二、風俗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一七
物 的根 部這 裡竭 盡 , 枝 條 那 裡 就 會乾枯 。正 道 廢失 於 近 ,則 禍 患 及 於深
【 白 話 】抱朴 子 說 : 「日 、月 、星 被天 上 雲 霧 遮 住了 ,地 上 的 光明 就 會暗淡 ;植
⑤
三
五 抱朴子曰:「三辰 蔽於天,則清景 闇於地;根茇 蹶 ○ 於此 , 則柯條 瘁於彼 。 道失於近 , 則禍及於遠 ; 政 ,)於而此民,困則於柯下條 瘁 於 彼 。 道 失於 近 , 則 禍 及 於 遠 ; 政 謬(於 上 繆於上,而民困於下。」(卷五十 抱朴子) ⑤
三辰:指日、月、星。 清景:猶清光。 茇:草木的根。 蹶:竭
④
盡 。 柯 條 :枝條 。
【 註釋�】 ���
bá jué
①
二
劇於寇賊之來 ,
伍、敬慎
俗 之 傷 破 人 倫,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六 ○
二一八
久 ,
其所
)久,其所
部能經 ( )
舊無經字 ,補之
人倫:本於人的天性、符合倫理道德的正常的人際關係,大致為君
俗之傷破人倫 ,劇於寇賊之來,不能經( 損壞憶時而已 損 壞 一 時 而 已。( 卷 五 十 抱朴子) ①
七 ○
以睦 ,
友賢不棄 ,
部遺故舊 ,
能 持久 , 他 們 的損 害只是 一 時而已 。 親親
則民德歸厚矣
親 親 以 睦 , 友 賢 不 棄 , 不 遺 故 舊 , 則 民德 歸 厚 矣 。( 卷 三 毛詩) 親親:愛自己 的親人。
①
品 德 就 會回 歸 於 淳厚 了 。
【 白 話 】君 主關 愛 親 人來 保持 和 睦 ,友 愛賢 者而 不 離 棄 ,不忘 故 舊 ,那 麼百 姓 的
【 註釋�】 ���
三
【 白 話 】世 俗習 慣 對 人 倫 的 破 壞 ,比外 敵 、強盜 的 入 侵還 要 厲 害 ,外 敵 的 入 侵 不
【 註釋�】 ���
三
()
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 五種,故稱「五倫」。
①
①
三
八 ○
使天下皆背道而趨利 ,
病 :憂 慮 。
則人主之所最病
者
使 天 下 皆 背 道 而 趨 利 , 則 人 主之 所 最 病 者 。( 卷 二 十 五 魏 志上)
【 註釋�】 ���
①
若 扶 商、
二
②
九 ○
韓、
孫、
③
吳,
④
知人性之貪得樂進 ,
⑥
伍、敬慎
而部知兼濟
二一九
鞅 」 。 韓 :韓非 。戰 國 時韓 國 的諸 公 子之 一 ,法 家思想 的 集大成 者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三 ②
商:商鞅 。姓 公孫,名鞅 ,戰 國時衛人。少好刑 名法術之 學,後入秦
⑤
為相 ,受封於商。用 法嚴苛 ,樹敵眾 多,後被車裂而死 。或稱為「衛
【 註釋�】 ���
若夫商 、韓 、孫 、吳 ,知人性之貪得樂進,而不知兼濟 其善 , 於是束之以法 , 邀之以功 , 使下 ( ) 唯 力 是 恃 , 唯 使下作 其 善 , 於是 束 之 以 法 , 要 之 以 功 , 使 下 ( 使 ) 唯力是恃,唯 天 下者 爭是務 。 恃力務爭 , 至有探湯赴火而忘其身 , 號利之心獨 爭 是 務 。 恃 力 務 爭 , 至有 探 湯 赴 火 而 忘 其 身 者 , 好 利 之 心 獨 用 也 。 人懷號利之心 , 則善端 末矣 用 也 。 人 懷 好 利 之 心 , 則 善 端 沒 矣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①
【 白 話 】假使天 下 的 人 都 違 背 道 義 去 追 逐利 益 ,那 便是 君 主 所最 為 擔憂 的事 了 。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伍、敬慎 ③
二二 〇
《 孫 子 兵 法 》 被 譽 為 「 兵 學 聖 典 」 。 吳 :吳 起 。 戰 國 時 衛 人 。 政 治
後為李斯所譖,下獄而死 。 孫:孫武。齊人,春秋時兵法家。所著
譖
()
獨 行世 ,單獨 使用 。 善端 :善言 善行的端始 。
家 、 軍 事 家 。 因 招 怨 貴 戚 大 臣 , 後 被 射 死 。 著 有 《吳 子 》 。 獨 用 : 單
④
⑤
三 �一
人 善良的一面 就喪失 了 。
一曰德部當
二曰功部當其祿 ,
三曰能
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祿,三曰能 ①
三、治亂 君之所審者三 :
○君 之 所 審 者 三 : 一 曰 德 不 當
其位 ,
赴湯蹈 火而忘記死 活 ,都是 爭利之 心所驅使 的 。人人都抱著求利之 心 ,
天 下 人 只 依 靠 強力 ,只 致力 於 爭 奪 。依 仗 強力 、 務求 爭 奪 ,以至 於 有 人
面 ,而 不 知 同 時 助 長 其 善 的 一 面 ,因 此 ,用 刑 法 約束 ,用 功 名 鼓 勵 , 使
【 白 話 】至 於 商 鞅 、韓非 、 孫 子 、吳 起 ,知 道 人 有 貪求 財物 、 樂 於提 高 地 位 的一
⑥
部當其官 。
此三本者 ,
治亂之原
也
不 當 其 官 。 此 三 本 者 , 治 亂 之 原 也 。( 卷 三 十 二 管子) 【 註釋�】 ���
②
當:對等���� 、��� 相當。 原:本原����������� 、根 ���������� 本 。今 字作 「源 」 。 ②
非由他也 。
俊乂
在官 ,
則治道
是臣子的功勞與他的俸祿不相稱,三是臣子的能力與他的官職不相
國之安危 ,
稱 。這 三 個根 本 問 題 是 國 家 安 定 與 動 亂 的根 源 。 扶世之治亂 、
乂 :賢才 。
夫 世之 治 亂 、 國 之 安 危 , 非 由 他 也 。 俊 乂 ( )在 官 , 則 治 道 清 ; 奸佞干政 , 則禍亂作 。 故王者任人 , 部可不慎也 清 ; 奸 佞 干 政 , 則 禍 亂 作 。 故 王 者 任 人 , 不 可 不 慎 也 。( 卷 四十八 典語)
yì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伍、敬慎
二二一
家 就 會 治 理 得 安 定 太 平 ; 奸 詐 諂媚 之 人 參 與 政 事 , 災 禍 、 動 亂 就 會 發
育
【 白 話 】天 下 的治 亂 、 國 家 的 安 危 ,不是 由 於 其 他什 麼原 因 。賢 能之 人 做 官 , 國
【 註釋�】 ���
三 �� 一一
【 白 話 】君 主 所 應 注 意 的 問 題 有 三 個 : 一 是 臣 子 的 德 行 與 他 的 爵 位 不 相 稱 , 二
①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伍、敬慎
僭
二二二
始既涵 。 。
生 。 所以 君王 用 人 ,不 能 不 慎 重 。 亂之初生 ,
jiàn
tán
②
⑥
佞
③
亂之又
僭:虛偽、 ����� ���� 不可信 。 涵 :同 。 盜 :指 讒佞的小 人 。 是用 :因 此 。
①
②
③
劇。 溯
偽
⑥
④
三 一 �三
田薉
①
糴
dí
貴民饑 ,
道路有死人 ,
( )貴 民 饑 , 道 路 有 死 人 , 夫 ②
稼惡 ,
( )稼 惡 , 糴 huì
小 人 的甜 言 蜜 語 盛 行 於 世 , 動 亂 終 將 逐 步 升 級 ,直至 無 法 收 拾 。 政險失民 ,
政 險 失民 , 田 薉
扶
那 是 君王 聽信 讒 言 , 良臣 卻 無辜 受壓 。君王 信 任小 人 ,才 會 亂象 叢 生 。
【 白 話 】追 溯 動 亂 的源 頭 ,是 君王 面 對偽 言 , 分不 清 善惡 真 假 。 動 亂再 次 出現 ,
⑤
三 一 �二
【 註釋�】 ���
,不信也。涵,同也。王之初生亂萌, 亂 之 初 生 , 僭 ( )始 既 涵 。 僭 亂之又 群 臣紫 之言 不 信 ,亂 盡 同是 之不 生 , 君紫信讒 。 。 君 信, 信 盜與, 用別 。 暴 。 。 君子斥在位者,信讒人 盜,謂 生,君子信讒。 言 君 子 信 盜 , 亂 是 用 暴 。 小 人。 盜言孔 甘 。 亂 是 用, 是 談復 亂 之 所 生 。 ,進 盜 言 孔 甘 。 亂 是 用 餤 ( )。 餤 (卷三 毛詩) 也。
④
()
⑤
用 , 表 示 憑 藉 或 者 原 因 。 孔 : 甚 ��� 、 �� 很 。 餤 :進食 ,引 申 為增 進或 加
①
是之謂人妖
也 。
政令部明 ,
舉措部時 ,
本事部理 ,
扶是之謂
是之 謂 人 妖 也 。 政 令 不 明 , 舉 措 不 時 , 本 事 不 理 , 夫 是之 謂 人妖也 。 禮義部修 , 外內無別 , 男女淫亂 , 父紫香疑 , 上下乖 人妖也。禮義不修,外內無別,男女淫亂,父子相疑,上下乖 離 , 寇婻日至 , 扶是之謂人妖也 。 三者錯 , 無安國矣 。 其說慎 離 , 寇 難 日 至 , 夫 是之 謂 人 妖 也 。 三 者 錯 , 無 安 國 矣 。 其 說 甚 邇 , 其災慎慘 邇 , 其 災 甚 慘 。( 卷 三 十 八 孫卿子) 【 註釋�】 ���
薉:荒蕪。 糴:買進穀物 。 人妖:人事方面的反常現象;人為的
③
②
③
二
()
伍、敬慎
安 寧了 。這 些 道理 很 淺 近 , 但這 些 災 難 卻 很慘 重啊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二三
外 患一 起到來 ,這 叫 做 人 為 的災禍 。這三 種情況 交錯 發生 ,國 家就 無法
習,內 外沒有區別,男 女淫亂,父子間沒有信任,君臣彼此背離,內 憂
對 農 業 生 產放 任不 管 ,這 叫 做 人 為 的 災禍 。不 進 行 倫理 道 德 的 教 化和 學
餓至 死 的 人 , 這 叫 做 人 為 的 災 禍 。 政 令 不 清 明 , 各 種 舉 措 不 符 合 時 機 ,
【 白 話 】政 治 險惡 失 去 民 心 ,田 地 荒 蕪 收成 不 好 ,糧 價昂 貴百 姓 飢 餓 , 路上 有凍
災禍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目也者 ,
二
而部能近見其眥
伍、敬慎
遠察天際 ,
眥 :眼角 ,上下眼 瞼的接 合處 。
。
二二四
心亦如之 。
君紫
目 也 者 , 遠 察 天 際 , 而 不 能 近 見 其 眥 ( )。 心 亦 如 之。 君 子 誠知心之似目也 , 是以務鑒於人以觀得失 誠 知 心 之 似 目 也 , 是 以 務 鑒 於 人 以 觀 得 失。( 卷 四 十 六 中 論)
【 註釋�】 ���
三 一 �四
四、鑒戒
()
zì
①
三 一 �五
自己 的過失。 古之人目短於自見 ,
智短於自知 ,
故以道正己 。
古之人目短於自見,故以鏡觀面;智短於自知,故以道正己。 目失 鏡 , 則無以正鬚眉 ; 身失道 , 則無以知迷惑 目 失 鏡 , 則 無 以 正 鬚 眉 ; 身 失 道 , 則 無 以 知 迷 惑 。( 卷 四 十
故以鏡觀面 ;
也 是 這 樣 。 君 子深 知 人 心 也 像 眼 睛 一 樣 ,因 此 , 努力 以 人 為 鑒 ,來 了 解
【 白 話 】人 的眼 睛 , 遠 望可以 看到 天 的 盡 頭 ,而 近 看 卻 看不 到 自己 的眼角 。 人 心
①
①
失:違背���� 、��� 離開 。
韓子) 【 註釋�】 ���
智 慧 不 足 以 認 識 自己 , 所 以 用 道 德 仁 義 來 端 正 自己 的 思 想 言 行 。 眼 睛 失
由 ,
汝聞六言六蔽
乎 ?」
對曰 :「
未 。」「
居,
去 鏡 子 , 就 沒 有 辦 法 端 正 容 顏 ; 身 行 離 開 道 德 仁 義 , 就 無 法 覺 察 自己 的 迷惑。 紫曰 :「
二
⑤
伍、敬慎
二二五
子 曰 : 「 由 , 汝 聞 六 言 六 蔽 乎 ? 」 對 曰 : 「 未。 」 「 居 , 吾育汝 。 號仁不號學 , 其蔽也愚 ; 。 號智不號學 , 其 者愛物,不知所 吾語汝。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 仁 好 智 不 好 學 , 其 , 則; 愚 也 。 蔽 也 蕩 ; 。 號 信 不 號 學 , 其 蔽以 裁 也之賊 。 號直不號 蕩,無所 父子不知相 蔽也蕩 ; 適 好 信 不 好 學 , 其 蔽 也 賊 ; 為 好 直 不 好 。 。 學 學 , 其 蔽 也 絞守 ; 號勇不號學 , 其蔽也亂 ; 號 剛隱 之 不輩號 , 其蔽 學,其蔽也絞 ;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 也狂 ,妄抵 也狂 。」 狂 (卷九 論語) 觸人也。 ⑥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③
()
三 一 �六
【 白 話 】古 時 候 的 人 ,因 為眼 睛 不足 以 看見 自己 , 所以 用 鏡 子來 觀 察面 容 ;因 為
①
①
④
②
二
伍、敬慎 ②
二二六
蔽:壅蔽、覆障、弊端的意思。 居:坐。古人鋪席於地,兩膝著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害 。 絞 : 急切 。 狂 : 狂妄牴 觸 他 人 。
席,臀部壓在腳後跟上,謂之「坐」。 蕩:放蕩無操守。 賊:傷
①
⑥
③
④
三 一 �七
士有五 :
有埶
尊貴者 ,
不好 學,其弊病是 狂妄而 容易冒 犯他人 。」 孔紫曰 :「
有資勇悍
孔 子 曰 : 「 士有五 : 有 埶 尊 貴 者 , 有 家 富 厚 者 , 有 資 勇 悍 者 , 有心智慧者 , 有貌美好者 。 埶尊貴 , 部以愛民行義理, 者 , 有 心 智 慧 者 , 有 貌 美 好 者 。 埶 尊 貴 , 不 以 愛 民行 義 理 , 而反以暴傲 ; 家富厚 , 部以振窮 救部足 , 而反以侈靡無度 ; 而反以暴傲;家富厚,不以振窮 救不足,而反以侈靡無度;
有家富厚者 ,
弊病 是 急躁 而 好 揭 短 ;好 勇 而 不 好 學 ,其 弊病 是 錯 亂 種 種規 矩 ;好 剛 而
好信而 不好 學 ,其 弊病是死 守信 諾而 傷 害道 義情理 ;好 直而 不好 學 ,其
是 不 分 善惡 ,如 同 愚 人 ;好 智而 不 好 學 ,其 弊病 是 放 蕩 不羈 而 無操 守 ;
答 說 : 「沒 有 。 」孔 子 說 : 「坐 吧 ,我 告訴 你 。好 仁而 不 好 學 ,其 弊病
【 白 話 】孔 子 說 : 「由 ,你 聽 說過 六 種事 有 六 種 壅蔽 的 道理 嗎 ? 」 子 路直 起 身回
⑤
①
③
②
資勇悍 ,
部以衛上攻戰,
而反以侵淩私鬥 ;
心智慧 ,
⑦
部以端
資 勇 悍 , 不 以 衛 上 攻 戰 , 而 反 以 侵 凌���������� �私 ���������� 鬥;心智慧,不以端 計 數, 而 反 以 事 奸 飾 詐; 貌 美 好 , 部 以 統 朝 蒞 民, 而 反 以 計數 ,而反以事奸飾詐 ;貌美好,不以統朝蒞民 ,而反以 蠱 女 縱 欲。 此 五 者 , 所謂士失其美質 也 蠱 女 從 欲 。 此 五 者 , 所 謂 士失 其 美 質 也 。 」 ( 卷 八 韓詩 賺 外傳) ⑨
⑩
④
⑥
埶:「勢」的古字。指權勢。 義理:合於倫理道德的行事準則。
⑤
④
②
⑤
⑥
詐:謂作 假騙人。 蒞民:管理百 姓 。 蠱:誘惑、迷亂。 從欲:縱
【 註釋�】 ���
⑧
振窮:救助困窮的人。 攻戰:猶作戰、戰鬥。 計數:謀略。 飾
①
③
⑧
欲 。 從 , 「 縱 」 的 古 字 。 美 質 : 美 好 的本 質 。
⑦
⑨
家 境 富 裕 的 人 , 不 利 用 他 的財 富 去 救 濟 貧窮 困 乏 的 人 , 反而 利 用 財 富來
去 愛 護百 姓 、 依 照 倫 理 道 德 行 事 , 反 而 利 用 權 勢 暴 戾 傲 慢 、 欺 壓百 姓 ;
敢,有的天資聰明,有的容貌美好。權勢尊貴的人,不利用他的權位
【 白 話 】孔 子 說 : 「 士 人 有 五 類 : 有 的 權 勢 尊 貴 , 有 的 家 境 富 裕 , 有 的 本 性 勇
⑩
二
伍、敬慎
二二七
過 奢 侈 糜 爛 、 沒 有 節 制 的 生 活 ;本 性 勇 敢 的 人 , 不 利 用 他 的 勇 敢 保 衛 國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二
伍、敬慎
慮而後行 ,
重慎出入 ,
喪失了其美好 稟賦的人。」 動則三思 ,
二二八
言之若輕 ,
成敗
動則三思,慮而後行,重慎出入,以往鑒來。言之若輕,成敗 慎重 甚 重 。( 卷 二 十 六 魏志下)
以往鑒來 。
治理 人 民 , 反而 用 它來 誘惑 女 子 ,放 縱 情 欲 。這 五 種 人 ,可 說是 士 人 中
奸 邪 的事 ,作 假 騙 人 ; 容 貌 美 好 的 人 , 不 利 用 他 的威 儀 統 率 朝 廷 官吏 、
資 聰明 的 人 , 不 利 用 他 的明 察來 策 劃 政 治 的 措 施 , 反而 憑 藉 智 謀來 從事
君 、和 入 侵 者 戰 鬥 , 反而 憑 藉 勇力 來 欺 侮別 人 , 進 行 私 人間 的爭 鬥 ;天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三 一 �九
察將來之吉凶 ,
未有干名
①
邀
(
利 ,
欲而
)利 , 欲 而
②
事 業成 敗影 響卻很重大 。 覽往事之成敗 ,
覽 往 事 之 成 敗 , 察 將 來 之 吉 凶 , 未有 干 名 要
yāo
用 過 去 的歷 史 教 訓 作 為 將來 的 借 鑒 。這 些 話 說 起來 好 像 很輕 鬆 , 但 對 於
【 白 話 】一 舉一 動 都要 反覆 思 考 後再 行 動 ,出 入 都要 慎 重 (不放 縱 個 人 喜好 ) ,
三 一 �八
()
不 厭
而能保世
持 家,
永全福祿者也
厭
魏志 不 厭 , 而 能 保 世 持 家 , 永 全 福 祿 者 也 。( 卷 二 十 六 下) ③
④
⑤
干 名 :求 取 名位 。干 ,求 。 要 :求 取 。 厭 :通 「饜 」 , 滿 足 。 保 ②
③
世 :謂 保持 爵祿 、宗族或王 朝 的世代相 傳 。 持 家:保持 家業 。
【 註釋�】 ��� ①
④
吾聞之於政也 ,
知善部行者則謂之狂 ,
足 ,卻能 保持 家道世代相 傳並長久 享 有福 祿 的人 。 周公曰 :「
知惡部改者
公 曰 : 「 吾 聞 之於 政 也 , 知 善 不 行 者 則 謂 之 狂 , 知 惡 不 改 者 ○周 則謂之惑 。 夫狂與惑者 , 聖王之戒也 鬻 則謂之惑。夫狂與惑者,聖王之戒也。」(卷三十一 鬻子)
【 白 話 】周 公 說 : 「我 聽 說關 於 為政 方面 的事 ,知 道是 好 事 而 不 施 行 的叫 做 狂 ,
三 �二
【 白 話 】觀 察 往 事 的 成 敗 , 考 察 將 來 的 吉 凶 , 還 沒 有 追 名 逐 利 , 貪 婪 而 不 知 滿
⑤
二
伍、敬慎
二二九
知 道是 惡 行而 不 改正 的叫 做惑 。 狂 與惑是 聖王 所戒 除 的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幽厲亂在嬖妾。
伍、敬慎
昔桀紂滅由妖婦 ,
先帝覽
之 ,
二三 〇
以為身戒 ,
昔 桀 紂 滅由 妖 婦 , 幽 厲 亂 在 嬖 妾 。 先 帝 覽 之 , 以 為 身 戒 , 故左右不置婬邪之色 , 後房無曠積之女 故 左 右 不 置 婬 邪 之 色 , 後 房 無 曠 積 之 女 。( 卷 二 十 八 吳志 下)
【 註釋�】 ���
①
嬖 妾 : 愛 妾 。 覽 : 《三 國 志 》 通 行本 作 「 鑒 」 。 ②
三 �� 二 �一
()
②
一危也 ;
材下而位高 ,
二危也 ;
身
動 亂 ,是 因 為 寵 幸 愛 妾 。 先 帝 吸取 這 些 教 訓 ,以 此作 為 自 身 的 借 鑒 , 所
少德而多寵 ,
以 身邊 不 安置 淫邪 的美 色 ,後 宮沒 有 積聚 多 餘 的 女 子 。 天下有三危 :
天下有三危:少德而多寵,一危也;材下而位高,二危也;身 無大功而有厚祿 , 三危也 無 大 功 而 有 厚 祿 , 三 危 也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卻地 位 高 貴 ,是 第 二 種 危 險 ;自 身 沒 有 大功 卻享 有 優 厚 俸 祿 ,是 第 三 種
【 白 話 】天 下 有三 種 危 險 情況 :缺 少 德 行 卻 倍 受 尊寵 ,是 第 一 種 危 險 ;才 能 低 下
三 二 �二
【 白 話 】從前夏 桀 、 商 紂 的滅 亡 是 由 於 迷 戀妖 艷 的婦 人 ,周 幽王 、周 厲 王 時 發生
①
三 二 �三
危險。 扶與死人同病者 ,
部可生也 ;
與亡國同行者 ,
部可存也 。
豈虛
夫 與 死 人 同 病 者 , 不 可 生 也 ; 與亡 國 同 行 者 , 不 可 存 也 。 豈 虛 言哉 ? 何以知人且病 ? 以其不嗜食也 。 何以知國之將亂 ? 以其 言哉?何以知人且病?以其不嗜食也。何以知國之將亂?以其 不嗜賢也 前夫論 不 嗜 賢 也 。( 卷 四 十 四 潛夫論)
出。 國得百姓之力
者富 ,
得百姓之死
者強 ,
得百姓之譽者榮 。
愛吃 飯 就 可 知 曉 。 怎 麼知 道 國 家 將 會 動 亂呢 ? 通 過 君 主 不 愛賢才 就 能 看
國 家也 不 能長存 。這 難道是 空話嗎 ? 怎麼知 道 人 將要 生病呢 ?通 過 他不
【 白 話 】與死 人 患 同 一 種病 的 人 ,不 能 活 下來 ; 與亡 國之 君 行 為相 同 的君 主 ,其
三 二 �四
二
①
伍、敬慎
二三一
國得百姓之力 者富,得百姓之死 者強,得百姓之譽者榮。 三得 ( 。) 者具 , 而天下歸之 ; 三得者亡 , 而天下去之 三得舊皆作 三得( 三 ) 者 具 , 而 天 下 歸 之 ; 三 得 者 亡 , 而 天 下 去之。 德,改之 (卷三十八 孫卿子)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②
二
伍、敬慎
力 :勤 、 ���� ��� 盡力 。 死 : 謂 為 某 事 或 某 人而 犧牲 性 命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②
技巧華飾 ,
以傷農事 ,
三 者 無一 ,那 麼天 下 的 人 民就 會背 離 。 為雕文刻鏤 ,
志欲大 ,
聖 明 的 君 主 一 定 會嚴 加 禁 止 。
心欲小 ,
行欲方 ,
二三二
能欲多 ,
事欲
凡人之道,心欲小,志欲大,智欲圓,行欲方,能欲多,事欲
凡人之道 ,
五、應事 三 二 �六
智欲圓 ,
【 白 話 】在 器物 上刻 鏤花 紋 圖案 、追求 精巧 的 技 能 和 華 麗 的 裝 飾 ,而 妨 害 農 業 ,
三 二 �五 為 雕 文 刻 鏤 , 技 巧 華 飾 , 以 傷 農 事 , 王 者 必 禁 之。( 卷 三 十 一 六韜)
王者必禁之
若 能 得 到 百 姓 的 稱 譽 就 會 榮 耀 。 三 者 具 備 , 那 麼 天 下 的 人 民 都 將 歸順 ;
【 白 話 】國 家若 能 得到百 姓 的 效力 就 會 富足 ,若 能 得到百 姓 拼 命效死 就 會強 盛 ,
①
少
少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鑄兵 ,
噎
【 白 話 】大 凡 一 個 人 的 處 世之 道 ,內 心要 謹 慎 ,志 向 要 宏 大 ,智 慮要周 到 通 達 ,
譬之猶臨婻而遽
行 為要 方正 不 苟 ,能力 要 多 ,事 務要 少 。 迷者不問路 。
)鑄 兵 , 噎
jù
(
②
溺者不問隧 ,
隧 : 路 ,指 涉水 之 路 。 遽 :倉 猝 � 、� 匆�� 忙。 ②
三 二 �七
溺者不問隧 ,迷者不問路。譬之猶臨難而遽 而遽掘井 , 雖速亦無及 而 遽 掘 井 , 雖 速 亦 無 及 。( 卷 三 十 三 晏子)
【 註釋�】 ���
①
愛赤紫者 ,
不慢於保 ;
絕險
歷遠
比 面 臨外 敵 入 侵 的 危 難 時 ,才 急 急忙 忙 鑄 造 兵 器 ,吃 飯 噎 著 以 後 才 急 急
不慢於藥 ;
忙 忙 去 挖 井 ,即 使 很快 ,也來 不 及 了 。 故舉重越高者 ,
二
伍、敬慎
二三三
故舉重越高者,不慢於藥;愛赤子者,不慢於保;絕險 歷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三 二 �八
【 白 話 】被水 淹 的 人事 先沒 有探明 涉水 的 路線 ,迷 途 的 人事 先沒 有問 路 。這 就 好
①
①
二
此得助則成 ,
伍、敬慎
不慢於御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絕 險 :越過 險阻 。
釋助則廢矣
二三四
者 , 不 慢 於 御 。 此 得 助 則 成 , 釋 助 則 廢 矣 。( 卷 三 十 七 子)
者 ,
()
乘危履傾 ,
慎
則以聖賢為杖 。
怠慢 保姆 ;越過 險阻 遊歷 遠 方 的人 ,一 定不 敢 怠慢 駕 御車 馬 的人 。這是
則以仁義為巢;
因 為得到 幫助才 能成功 ,失 去 幫助就 會失 敗 。 聖人居高楚上 ,
巢 :居 所。 仆 :向 前跌 倒。
危婻
聖人居高處上,則以仁義為巢 ;乘危履傾,則以聖賢為杖。 故高而不墜 , 危而部仆 故 高 而 不 墜 , 危 而 不 仆 。( 卷 四 十 新語)
【 註釋�】 ���
②
①
把 聖 賢 之 人 作 為 自己 依 靠 的 拄 杖 。 所 以 聖 人 身 居 高 位 不 會 墜 落 , 身 臨 險
【 白 話 】聖 人 身 處 高位 ,就以 道 德 仁 義作 為自己 安 身 的居 所 ;面 臨 險 境 危難 ,就
②
三 二 �九
【 白 話 】托 負 重物 跨 越 高 處 的 人 ,一 定不 敢 忽 視藥物 ;疼 愛嬰 兒 的 人 ,一 定不 敢
①
①
三 �三
境也 不 會跌 倒。 扶聖人之屈者以求申也 ,
濡 :浸漬 、 ���� ��� 沾濕 。
枉者以求直也 。
故雖出邪僻之道 ,
行
聖人之屈者以求申也,枉者以求直也。故雖出邪僻之道,行 ○夫 幽昧之塗 , 將欲以興大道成大功 , 猶出林之中 , 部得直道 , 拯 幽昧之塗,將欲以興大道成大功,猶出林之中,不得直道,拯 溺之人 , 部得部濡 足 溺 之 人 , 不 得 不 濡 ( )足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 註釋�】 ���
rú
①
直 。 所以 他 雖然 從邪 僻 不 直 的 道 路上 出 發 ,而 走 在 昏暗 不明 的 路上 ,是
虎兕
香搏 ,
而
要 由 此 振 興 大 道 、成 就 大 業 ,就 好 比 要 走 出 叢林 就 不 可 能 只 走筆 直 的 道
兵強而凌敵者身亡 。
路 ,要拯救溺 水 的人就不能不 沾濕雙 腳一 樣。 地廣而部德者國危 ,
sì
二
伍、敬慎
地 廣 而 不 德 者 國 危 , 兵 強 而 凌 敵 者 身 亡。 虎 兕 ( )相 搏 , 而 螻蟻得志 ; 兩敵香機 , 而痞夫乘閑 。 是以聖王見利慮害 , 見遠 螻 蟻 得 志 ; 兩 敵 相 機 , 而 匹 夫 乘 閑 。是 以 聖 王 見 利 慮 害 , 見 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三 三 �一
【 白 話 】聖 人 委屈 自己 ,是 為 了日 後 道 義 的伸 展 ;暫 時 的 彎 曲 ,是 追求 日 後 的挺
①
二三五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存近
【 註釋�】 ���
二
伍、敬慎
兕 : 古 代 獸 名 。 一 說兕 就 是 雌 犀 。
存 近 。( 卷 四 十 二 鹽鐵論)
()
乘
螻蛄
二三六
就 會 滅 亡 。 猛 虎 和兕 相 互 搏 鬥 , 螻 蛄 和 螞 蟻 就 會 得 志 ; 兩 個 對 手相 互 抗
御
憶穀 ,
則恤農夫之勤 ;
決部聽
爭 ,平 庸之 輩 就 會有 機 可 乘 。因 此 ,聖明 的君 主 , 看到 有利 的一 面 ,還
則念女功之勞 ;
會 考 慮 有 害 的 一 面 ;既 會 考 慮 未 來 , 也 會 注 意 眼 前 的 形 勢 。 服憶綵,
服一綵 ,則念女功之勞;御 一穀,則恤農夫之勤;決不聽 之獄, 則懼刑之不重 ; 進宜士之爵 , 則恐官之失賢 ; 賞毫氂 之 獄 , 則 懼 刑 之 不 中 ; 進 一 士之 爵 , 則 恐 官 之失 賢 ; 賞 毫 氂 之善 , 必 有 所 勸; 罰 纖 芥 之 惡 , 必有所沮 之 善 , 必 有 所 勸 ; 罰 纖 芥 之 惡 , 必 有 所 沮 。( 卷 四 十 七 政要論)
【 註釋�】 ���
③
①
④
②
⑤
綵:光色、 ���� 花 ��� 紋。 御:進食、 ���� ��� 食用。 不聽之獄:沒有定罪的案 ②
③
三 三 �二
【 白 話 】土地 廣 闊 而 不 實 行德 政 , 國 家就 會有 危 險 ; 兵力 強 大 而 侵 犯 他 國 ,自 身
①
①
子。不聽,不定罪。 勸:勉勵。 沮:阻止���� 、��� 終止。 ⑤
人 不 敢作 惡 的功 效 。
六、慎始終 事者難成而易敗也 ,
①
②
伍、敬慎
恤
千里之堤 ,
以螻蟻之
二三七
百 尋 :形容極 高或極 長 。尋 ,古制 八尺 為一 尋 。 突 :煙囪 。 二
②
三 三 �三
名者難立而易廢也 。
勸 勉 人 們 向 善 的作 用 ; 對 一 個極 微惡 行 進 行 處罰 ,也 一 定要 起 到 警 戒 世
位 , 就 思 考 自己 是 否 用 人 失 賢 ; 對 一 個 極 小 善 舉 的 賞 賜 , 一 定 要 能 起 到
易;判決一件還沒有定罪的案子,就擔心用刑是否適當;晉升一個爵
【 白 話 】穿 上 一 件 彩 服 , 就 想 到 織 女 的 辛 勞 ; 吃 一 粒 米 , 就 體 恤 農 夫 勞 作 的 不
④
事者難成而易敗也,名者難立而易廢也。千里之堤,以螻蟻之 穴漏 ; 百尋 之屋 , 以突 隙之煙焚 突,灶 穴漏;百尋 之屋,以突 隙之煙焚。 突 (卷四十一 淮南 也。 子)
【 註釋�】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伍、敬慎
惟其始 。 。
殖
有禮 ,
二三八
覆昏暴 。
有 禮 者 封 殖 之。 昏 暴 者 覆 亡之。
螻 蟻 之 穴 而 發 生 滲漏 ; 百 尋 高 樓 , 會 因 煙 囪 縫 隙 冒 出 的 火 星 而 焚 毀 。 慎厥終 ,
①
殖 : 樹 立 。引 申 為 扶 植 勢力 、 ������ ����� 培養 人才 。 欽 :敬 。 ②
三 三 �四
【 白 話 】事 情 不 易 成 就 卻容 易 失 敗 , 名聲 不易 樹 立 卻容易 摧 毀 。 千里 大 堤 , 會因
()
有 初 , 鮮 克 有終。 慎 厥 終 , 惟 其 始 。 靡不 殖 有禮,覆昏暴。 戒慎終如其始也。 欽 崇天道 , 永 保 天故命 者如此上事。則 欽 崇天道,永保天命。 王 (卷二 尚書) 敬天安命之道也。
【 註釋�】 ���
②
三 三 �五
的使 命。 無 安 厥 位,
慎 終 於 始
慎 終於 始 。 言當常自危懼。 以保其位也。
惟 危。 。
無安厥位,惟危。 書)
(卷二
於 始 慮 終。 於終 慮 始 。
尚
持 ,對 昏 亂 凶惡 的事 要嚴 懲禁 絕 。敬奉 上天 的意 志 ,才 可 永 保上天 賦予
【 白 話 】慎 重地 結束 一 件 事 要 如 開 始 時一 樣戰 戰 兢 兢 。對符 合 禮 義 的事 情大 為扶
①
小心謹慎啊�! 能常保國者 ,
能終善者也 。
諸侯並立 ,
能終善者為長 ;
列士並
【 白 話 】不 要 自 安 於天 子之 位 ,要想 到 其 危 險 。慎 �������������� 重地 考慮到 後果 ,從開頭 就要
三 三 �六
能長保國者,能終善者也。諸侯並立,能終善者為長;列士並 立 , 能終善者為師 立 , 能 終 善 者 為 師 。( 卷 三 十 三 晏子)
以 為師 。 勞謙君紫 ,
有終 ,
吉
勞 謙 君 子 , 有終 , 吉 。
勞謙匪懈。 是以吉也。
(卷一 周易)
至 終能 行 善政 者 可 為首 領 ;眾 多士 人 並 立 於 朝 ,自 始至 終能 行 善事 者 可
【 白 話 】能 夠 保持 國 家長久 者 ,是 能 自 始至 終 行 善政 的 人 。諸 侯並 立 於 世 ,自 始
三 三 �七
二
伍、敬慎
二三九
【 白 話 】有功 勞 而且 懂 得 謙 虛 的君 子 ,能 夠 保持 謙德至 終 ,凡事 都 會吉利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伍、敬慎
部可縱也 ;
耳之所樂 ,
二四 〇
部 可 不 慎 )
也 ;
鼻
本書不慎 )也;鼻 三 三 �八 目 之 所 好 , 不 可 從 也 ; 耳 之 所 樂 , 不 可 不 慎 ( 作 順一 字 之所喜 , 部可任也 ; 口之所嗜 , 部可隨也 ; 心之所 欲 , 部可恣 之所喜,不可任也;口之所嗜,不可隨也;心之所欲,不可恣 也 。 故惑目者 , 必逸容 鮮藻 也 ; 惑耳者 , 必妍音淫聲也 ; 也。故惑目者,必逸容 鮮藻 也;惑耳者,必妍音淫聲也; 惑鼻者 , 必芷蕙 芬馥 也 ; 惑口者 , 必珍羞 嘉旨 也 ; 惑心 惑鼻者,必芷蕙 芬馥 也;惑口者,必珍羞 嘉旨 也;惑心 者 , 必勢利功名也 。 五者畢惑 , 則或承之禍 , 為身患者 , 不亦 者 , 必 勢 利 功 名 也 。五 者 畢 惑 , 則 或 承 之 禍 , 為 身 患 者 , 不 亦 信哉 ? 是以其抑情也 , 劇乎隄防之備決 ; 其御性也 , 過乎腐轡 信哉?是以其抑情也,劇乎隄防之備決;其御性也,過乎腐轡 之乘奔 。 故能內保永年 , 外免舋 磊也 ( )之 乘 奔 。 故 能 內 保 永 年 , 外 免 舋 ( )累 也 。( 卷 五 十 抱朴子)
目之所號 ,
七、養生
()
③
xìn
⑧
⑤
⑥
①
④
②
逸容:猶美貌。 鮮藻:華麗的裝飾。 芷蕙:皆香草名。《抱朴
⑦
②
③
肴饌
④
⑤
韁
作「珍饈」,珍美的肴饌。 嘉旨:指美酒佳餚。 轡:駕馭馬的韁
饈
子 》 通 行 本 作 「茝 蕙 」 ,茝 亦 香 草 名 。 芬 馥 : 香 氣 濃 郁 。 珍 羞 : 亦
【 註釋�】 ���
pèi
①
⑥
⑦
繩。 舋:罪過���� 、過 ��� 失。
靡靡
不 可 放 任 ; 口 所 喜 歡 吃 的 , 不 可 隨順 ; 心 所 貪 求 的 , 不 可 恣 意 放 肆 。 所
以迷惑眼睛的,必是美貌華飾;迷惑耳 朵的,必是豔歌俗曲、靡靡之
音 ; 迷 惑 鼻 子 的 , 必 是 芬 芳 馥 鬱 的 香味 ; 迷 惑 口 舌 的 , 必 是 珍 饈 佳 餚 ;
迷 惑 心 靈 的 , 必 是 權 勢 利 祿 與功 名 。 五 者 全 都 被 迷 惑 , 就 可 能 要 遭 遇 災
禍 、 危 害 生 命 , 這 不 是 確 信 無 疑 的 嗎 ? 因 此 他 們 抑 制 自己 的 欲 望 , 比 預
防 堤 防 崩 潰 還 更 認 真 嚴 肅 ; 他 們 制 約 自己 的 秉 性 , 比 用 腐 朽 的 繩 索 套 著
生病之毒物 ,
無豪鋒之細益 ,
有丘山之巨損
奔馬還更小心翼翼。所以內 則能保持長壽,外則免除世上的禍患。 扶酒醴之近味 ,
夫 酒 醴 之 近 味 , 生 病 之 毒 物 , 無 豪 鋒 之 細 益 , 有 丘 山之 巨 損 。 (卷五十 抱朴子)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伍、敬慎
二四一
【 白 話 】酒類 近 似 於 美味 , 卻 都是 致病 的 毒 藥 , 無 絲 毫 的好 處 , 卻 有 像山 一 樣大
三 三 �九
【 白 話 】眼 所 喜 歡 看 的 ,不 可 依 從 ;耳 所 喜 歡 聽 的 ,不 可順 應 ; 鼻 所 喜 歡聞 的 ,
⑧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的損 害。
二
()
伍、敬慎
二四二
扶邪正之人 ,
一、邪正
陸、明辨
三 �四
部 宜 共 國,
共 國 :同治 國事 。
亦猶冰炭部可同器
○夫 邪 正 之 人 , 不 宜 共 國 , 亦 猶 冰 炭 不 可 同 器 。( 卷 二 十 三 後漢書三)
【 註釋�】 ���
①
容 器中一 樣。 君紫非義 ( )
二
無以生 ,
陸、明辨
失義則失其所以生 ;
小人非嗜欲
二四三
上有仁 君子非義( 義 ) 無 以 生 , 失 義 則 失 其 所 以 生 ; 小 人 非 嗜 欲 字, 下同 無以活 , 失嗜 欲 則失其所以活 。 故君紫懼失義 , 小人懼失利 。 無以活,失嗜欲則失其所以活。故君子懼失義,小人懼失利。 觀其所懼 , 知居 ( ) 殊矣 居作 觀其所懼,知居( 各 ) 殊 矣 。( 卷 四 十 一 淮南子)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三 四 �一
【 白 話 】邪 惡 與正 義 的 人 ,是 不 適 合共理 國事 的 ,就 好 比 冰 和 炭 不 能放 在同 一 個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陸、明辨
二四四
【 白 話 】君 子若 沒 有 仁 義 就 不 能 生存 ,失 去 仁 義 就 等 於 失 去 生存 的 基礎 ;小 人若
沒 有 嗜 欲 就 不 能 生 活 ,失 掉 嗜 欲 也 就 失 去 了 他 生 活 的依 託 。 所以 君 子 擔
咸欲修德政以比隆
盛世 ,
至於其治 ,
多部
心 失 去 仁 義 ,而 小 人 害怕 失 去利 益 。觀 察 他 們 所 擔 心 的 ,就 能 看 出 君 子 與小 人的不同 。
二、人情 自古有國有家者 ,
④
②
①
③
比 隆 :同 等興 盛 。 治 體 :治 國 的綱 領 、要 旨 。 不 勝 :制 伏 不 住 。 ②
③
三 四 �二
自 古 有 國 有 家 者 , 咸 欲 修 德 政 以 比 隆 盛 世 , 至於 其 治 , 多 不 馨香 。 非無忠臣賢佐 , 闇於治體 也 , 由主不勝 其情 , 弗能 馨 香 。 非 無 忠 臣 賢 佐 , 闇 於 治 體 也 , 由主 不 勝 其 情 , 弗 能 用耳 。 扶人情憚難而趣 易 , 號同而勿異 , 與治道香反 用 耳 。 夫 人 情 憚 難 而 趣 易 , 好 同 而 惡 異 , 與 治 道 相 反 。( 卷 二十七 吳志上)
【 註釋�】 ���
④
()
趣:趨向、 ���� 歸 ��� 向。
①
知愛之而部能去其嫉妒之心 ,
易 ,喜好別 人贊同而厭 惡 異議 ,這 與治 國之 道剛 好相 反 。 扶小臣之欲忠其主也 ,
又安能敬
私 情 , 不 能 任用 忠 臣 及 遵 從 治 國正 道 。 人之 常 情 總 是 害怕 困 難而 趨 向 容
誠 賢 明 的 輔 臣 , 以 及 不 懂 得 治 國 的 要 領 , 而 是 由 於 君 主 不 能 克 制 自己 的
同 樣 的興 盛 , 但是 他 們 治理 的成 果 ,大 多 都 不 美 好 。這 不是 因 為沒 有 忠
【 白 話 】自 古以 來 有 國 的 諸 侯 、有 家 的 卿 大 夫 , 都想 實 施 德 政來 達到 與古 代 盛 世
三 四 �三
夫小臣之欲忠其主也,知愛之而不能去其嫉妒之心,又安能敬 有道 , 為己願稷契之佐哉 有 道 , 為 己 願 稷 契 之 佐 哉 。( 卷 四 十 七 劉廙政論)
【 白 話 】那 些 小 臣 們想 效 忠 他 的君 主 ,只 知 道偏 愛君 主 ,而 不 能 去 掉 自己 的嫉 妒
陸、明辨
二四五
心 理 , 又 怎 能 恭 敬 有 德 有 才 之 人 , 願 意 自己 成 為 稷 、 契 這 樣 的 輔 佐 之 臣 呢?
二
三、才德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棄數
陸、明辨
釋道而任智者必危 ,
數 :道理 、 ���� 規 ��� 律。
而用材者必困
二四六
釋 道 而 任 智 者 必 危 , 棄 數 而 用 材 者 必 困 。( 卷 四 十 一 淮南 子)
【 註釋�】 ���
三 四 �四
()
①
三 四 �五
然會陷於困境。 弓條而後求勁焉 ,
能者,然後 乃可畏也。
馬服而後求良焉 ,
愨 :恭敬謹 慎、 �樸 ����� 實忠厚 。
士必愨
而後求智能
①
人一定要恭謹樸實,然後才要求他聰明能幹。不恭謹忠厚而又多才多
【 白 話 】弓 調好 後才 能 進一 步 要 求 它 有 勁 ,馬馴 服 後才 能 要 求 它 成 為 良馬 ,讀 書
【 註釋�】 ���
弓 調 而 後 求 勁 焉 , 馬 服 而 後 求 良 焉 , 士 必 愨 ( )而 後 求 智 能 焉 。 不愨而多能 , 譬之豺狼 , 部可邇也 邇,近也。言人無智能者,雖不愨 焉。不愨而多能,譬之豺狼,不可邇也。 信 ,不能為大惡也,不愨信而有智 (卷十 孔子家語)
què
【 白 話 】放 棄大 道而 單憑 自己 的聰明 行事 一 定 會 很 危 險 ,拋 棄 常理 而 任用 才 能必
①
①
紫地鱗集
能 ,就 像豺狼一 樣,不可以 接 近 。
勢之人 ,
四、朋黨 扶乘權席
席 :憑 藉 � 、倚仗 ��。 � 鱗 集:群 集。 ②
三 四 �六
於朝 ,
羽翼陰附者眾 。
毀譽將
夫乘權席 勢之人,子弟鱗集 於朝,羽翼陰附者眾。毀譽將 必用 , 以終乖離之咎 必 用 , 以 終 乖 離 之 咎 。( 卷 十 五 漢書三)
【 註釋�】 ���
①
②
而背本逐末 ,
以陷浮華焉 ,
以成朋黨焉 。
浮華
非常之多。他們必定使用詆毀和讚譽的手段,最終因背離正道產生災 禍。 若部篤於至性 ,
二
陸、明辨
二四七
若 不 篤 於至行 , 而 背 本 逐 末 , 以 陷 浮 華 焉 , 以 成 朋 黨 焉 。 浮 華 則有虛偽之累 , 朋黨 則有彼此之患 則 有 虛 偽 之 累 , 朋 黨 則 有 彼 此 之 患 。( 卷 二 十 六 魏志下)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三 四 �七
【 白 話 】那 些倚仗 權 勢 的 人 , 他 們 的 子 弟 群 集於 朝 廷 ,左 右 黨羽 和 私下 依 附 的 人
①
①
二
陸、明辨
朋 黨 : 同 類 的 人 相 互 集 結 成 黨 派 , 排 除 異己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
五、辨物 知人者智 , 。
【 註釋�】 ���
①
強 行 : 勤 勉力 行 。
能勝人者,不 也。 過以威 強力行 為富 也。。 死 而 可以久 也。
二四八
勝人者有力 ,
能知人好 人能自知賢不肖,是為反聽無 自 者 明 。 勝人者有力, 三 四 �八 知 人 者 智 , 惡 是 智強 。 形 ,足 故 為者 明也 。 知 。 自勝者 聲 , 內 。視 無 知 富 , 能自勝己情欲,則天下無 能知之為(無之為二 自 勝 者 強 。 人 知足者富, 人 有能與己爭者,故為強也。 字) 足, 者 則 有 志 。 。 部 失 其 所 者 久 , 則 保 福 祿 , 故 能強力行善, 能自節養,不失其所 強 行 者 則 有 志 。 人 不失其所者久, 人 則為有意於道。 (所下有受天二字),則 不妄者壽 不妄視,耳不妄聽,口不妄語, 死 而 不 妄 者 壽 。 目 (卷三十四 老子) 則無怨惡於天下,故長壽也。
自知者明 。 。
受虛偽所累而內 心空虛不安,結成團夥則 會有彼此牽連的禍患。
枝 末 (功 名 富 貴 ) , 就 會 陷 入 浮 華 虛 榮 , 就 會 結 幫 成 夥 。 追 求 浮 華 就 會
【 白 話 】如 果 不 專 注 於 培 養 高 尚 的品 行 ,而 背 離 為 人 的根 本 (孝 敬 仁 義 ) ,追 逐
①
①
【 白 話 】能 夠 了 解別 人是 有 智 慧 ,能 夠 了 解自己 才 算明 白 。能 夠戰 勝別 人是 有力
量 , 能 夠 戰 勝 自己 的 欲 望 、 習 氣 才 算 強 大 。 知 足 就 是 真 正 的 富 有 , 努 力
目部別五色
之章
為昧 ,
心部則德義
行 善 就 是 有 志 。 所 作 所 為 不 離 開 自己 本 性 的 才 能 持 久 , 身 死 而 精 神 長 存
之賀為聾 ,
的才是 真正 的長 壽 。 耳部聽五聲
絕
只
②
④
唱賀
④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
陸、明辨
二四九
糊 , 心 裡不 效 法 德 義 的 準則 是頑 劣 ,嘴 裡不 說忠信 的 話是 奸 詐 。
【 白 話 】耳 朵 聽 不 清 五 聲 的 唱 和 是 聽 覺 失 靈 , 眼 睛 辨 不 明 五 色 的 花 紋 是 視 覺 模
③
三 四 �九
③
耳不聽五聲 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 之章 為昧,心不則德義 之經為頑 , 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 之 經 為 頑 , 口 不 道 忠 信 之 言 為 嚚 ( )。( 卷 四 春秋左氏傳 上) ②
yín
五 聲 :指 宮 、商、角、徵 、羽 五音 。 五 色:青 、赤 、白 、黑 、黃五
①
種 顏 色 。古代以 此五 者 為正 色 。 章 :彩 色 、花 紋 。 嚚 :奸 詐 。
【 註釋�】 ��� ①
二
陸、明辨
靜而無為也 ;
所謂為不善者 ,
二五 〇
躁而多欲也
○所 謂 為 善 者 , 靜 而 無 為 也 ; 所 謂 為 不 善 者 , 躁 而 多 欲 也 。( 卷 四十一 淮南子)
所謂為善者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三 �� 五二
必以正道矯之者 ,
正人之徒也 ;
任意 妄 為 ; 所 謂 為不 善 ,就是 浮躁 而 多欲 。 有見人之私欲 ,
違正而從之
有見人之私欲,必以正道矯之者,正人之徒也;違正而從之 者 , 佞人之徒也 。 自察其心 , 斯知佞正之分矣 者 , 佞 人 之 徒 也 。 自 察 其 心 , 斯 知 佞 正 之 分 矣 。( 卷 四 十 九 傅子)
世主之所亂惑也 ;
就知 道 佞人和正 人 的區別 了 。 扶物之香類者 ,
肖象者 ,
眾人之所眩
夫 物 之相 類 者 , 世主之 所 亂 惑 也 ; 嫌 疑 肖 象 者 , 眾 人 之 所 眩
嫌疑
之道而順 從對方私欲者,是奸佞之徒。(君主)自己 審察他們的內 心,
【 白 話 】看到 別 人 有 私 欲 ,就用 正 確 的思 想 去 矯正 的 人 ,是 正 直之 人 ;違 背正 直
三 �� 五一
【 白 話 】所 謂 為 善 ,就是 心神 寧 靜 ,順 應內 在 的 善 良本 性 和外 在 的 發 展 形勢 ,不
三 �五
()
①
燿
也。
故 狠
者 類 智,
而 非 智 也; 。
愚 者 類 君 紫
狙
君子 ,慢 燿 也。故狠 者類智,而非智也; 狠 愚 。 者非類勇君也子 ( 作 仁 而 ������ 非 君 紫 也; 戇�� � �� 者 類 也 勇, 而 一 字 �, ) , 而 非 君 子 也 ; 戇 ( )者 類 勇 , 而 非 勇 也 。( 卷 下同 四十一 淮南子)
怚
③
③
zhuàng ④
嫌 疑 : 疑 惑 難 辨 的 事 理 。 眩 燿 : 迷 惑 ���� 、 ��� 迷亂。 狠:當作 「狙」, ②
②
本 字 為 「怚 」 , 驕 傲 。 戇 : 急躁 而 剛 直 。
【 註釋�】 ��� ①
三 �� 五三
必物之香似者也 。
玉人
之所患 ,
的 人 看 似 勇 敢 ,而 實際 上 那 不是 勇 敢 (而 是 魯 莽 ) 。 使人大迷惑者 ,
患石之似玉
愚 鈍 的 人 看 似 寬 厚 仁 慈 ,而 實際 上 那 不 是 仁 慈 (而 是 懦弱 ) ; 急躁 剛 直
懦
迷 亂 。 所以 傲慢 自 恃 的 人 看 似 有 智 慧 , 實際 上 不 算智 慧 (而 是 獨 斷 ) ;
【 白 話 】彼 此相 似 的事物 ,君王 常 被 迷 惑 ;彼 此相 像難以 辨別 的現 象 ,大 眾 常 被
④
二
陸、明辨
二五一
使 人 大 迷 惑 者 , 必 物 之相 似 者 也 。 玉 人 之 所 患 , 患 石 之 似 玉 者; 賢 主 之 所 患, 患 人 博 聞 辯 言 而 似 通 者。 亡 國 之 主 似 , 者 ; 賢 主之 所 患 , 患 人 博 聞 辯 言 而 似 通 者 。 通 亡 國 之主 似 智 , 亡國之臣似忠 。 似之物 , 此愚者之所大惑 , 達。 而聖人之所加 智,亡國之臣似忠。似之物,此愚者之所大惑,而聖人之所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慮也
二
陸、明辨
(卷三十九 呂氏春秋)
思則知 之。
玉 人 : 雕 琢 玉 器 的工 人 。
慮也。 【 註釋�】 ���
()
二五二
塊 ;賢明 的君 主 所 擔 心 的 ,是 那 些 表面 上 見聞 廣 博 、能 言 善辯 , 很 像是
通 達治 國之 道 的人 。使 國 家敗亡 的君 主 看似聰 慧 ,使 國 家敗亡 的臣 子 看
大者深而難明 ,
利常者部可以倉促
形
也 ,
故難
似忠誠 。這 些相 似 的事物 ,是 愚 者十 分迷 惑 的 , 卻是 聖 人 多加思 慮 的 。 扶美 ( )
②
倉 卒 : 亦 作 「 倉 猝 」 , 匆 忙 急 迫 , 此 處 指 短 時 間內 。 形 : 流 露 、 �� �顯
【 白 話 】真正 美 好 的 謀 略因 為 道理 太深 而 難以 闡明 , 真正 長 遠 的利 益 很 難 在 短 時
示。
【 註釋�】 ���
疑 夫美( 美 )大者深而難明,利長者不可以倉卒 形 也,故難 業 事 廢 於 世 明常利之 明 長 利 之 事 廢 於世。( 卷 四 十 七 劉廙政論)
①
②
三 �� 五四
【 白 話 】使 人深 受迷 惑 的 ,一 定是相 似 的事物 。玉 匠 所 擔 心 的 ,是 與玉 相 似 的石
①
①
暴 虐 殘 賊,
敗 法 亂 刑 而 上 下 部 覺,
此亡國之時
間內 顯現,所以難於闡明而有長遠利益的事往往就被世人廢棄了。 吾 觀 其 吏,
②
匿
好 貨 : 貪 愛 財 物 。 貨 , 財 物 , 金 錢 ���������� 、 ��������� 珠玉、 ������� 布 ������ 帛的總稱。 逃伏:逃
②
三 �� 五五
吾觀其吏,暴虐殘賊,敗法亂刑而上下不覺,此亡國之時 也 。 扶 上 號 貨, 群 臣 號 得 , 而 賢 者 逃 伏, 其 亂 至 矣 也 。 夫 上 好 貨 , 群 臣 好 得 , 而 賢 者 逃 伏 , 其 亂 至 矣 。( 卷 三十一 六韜)
【 註釋�】 ���
①
陸、明辨
紛 逃 避 隱藏 , 國 家 的 混 亂已 經 到 了 。
二
()
六、因果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五三
不悟 ,這 是 該亡 國 的 時 候 了 。君 主 貪 愛財物 ,群臣 貪 得利 益 ,而 賢 者 紛
【 白 話 】我 觀 察 他 的 官吏 ,凶 狠 殘忍 ,敗 壞 法 紀 , 亂 施刑 罰 ,而 君 臣 上 下 還 執 迷
亡 隱匿 。
①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二
山致其高 ,
陸、明辨
而雲雨起焉 。
水致其深 ,
君紫致其
二五四
而蛟龍生焉 。
山致其高,而雲雨起焉。水致其深,而蛟龍生焉。君子致其 道 , 而德澤流焉 。 扶有陰德 者 , 必有陽報。 有隱行 者 , 必 道 , 而 德 澤 流 焉 。 夫 有 陰 德 者 , 必 有 陽 報 。有 隱 行 者 , 必 有昭名 有 昭 名 。( 卷 三 十 五 文子)
【 註釋�】 ���
②
③
陰德:暗中做的有德於人的事。 陽報:顯明的報應。 隱行:猶陰
①
③
三 �� 五七
怨大者禍深 。
日 後一 定 會有顯著 的名聲 。 蓋德厚者報美 ,
德莫大於仁 ,
而禍莫大於
蓋德厚者報美,怨大者禍深。故曰,德莫大於仁,而禍莫大於 刻 刻 。( 卷 四 十 二 新序)
故曰 ,
施恩 於 人 的 人 ,一 定 會 得到明 顯 的回 報 。有 人 所不 知 的高 尚 品 行 的 人 ,
龍 出 沒 。 君 子 達 到 了 高 尚 的 道 德 修 養 , 其 仁 德 恩 惠 就 會 流 布四 方 。 暗 中
【 白 話 】山 達到 了一 定 的高 度 ,就 會興 起雲 雨 。水 達到 了一 定 的深 度 ,就 會有 蛟
②
三 �� 五六
()
德 ,謂不 為人知 的美行。
①
【 白 話 】道 德深 厚 的 人一 定 會獲 得 吉 祥美 好 的回 報 , 與 人 結 怨太 多 的 人 ,一 定 會
下 民 之 孽 ,
匪 降 自 天。
僔 遝
背 憎 ,
職 競
由
招來 深 重 的禍 患 。 所以 說 ,沒 有比 仁 慈更 大 的 美 德 ,沒 有比 苛 刻 更 大 的 禍患。 詩 曰: 「
④
②
③
④
乖氣
致異 。
祥多者其國安 ,
異
背 後 憎恨 攻 擊 , 這 完 全 是 人 們互 相 爭 鬥 造 成 的 。 」 合氣致祥 ,
二
①
陸、明辨
眾者其國危
二五五
和氣致祥,乖氣 致異。祥多者其國安,異 眾者其國危。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三 �� 五九
【 白 話 】《詩 經 》上 說 : 「百 姓 遭 受 的 災 難 ,不是 老天 降下 的 。 當面 說 說 笑 笑 ,
「 職 競 」用 為 專 事 競 逐 之 意 。
③
三 �� 五八
沓
詩 曰 : 「 下 民之 孽 , 匪 降 自 天 。 僔 遝 背 憎 , 職 競 由 人 人。」(卷四 春秋左氏傳上) ①
孽 :災害、災禍 。 僔遝 :謂相聚面 語。僔,聚 。遝 ,通 「沓」。紛 ②
多聚積。 背憎:謂背地裡憎恨。 職競:職,只。競,爭。後遂以
【 註釋�】 ��� ①
②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註釋�】 ���
二
陸、明辨
②
二五六
乖 氣:邪惡之 氣、 ������ ����� 不祥之氣。 異:怪異不祥之事���� 、災 ��� 異。
(卷十五 漢書三)
()
淫泆衰微 ,
諸侯背叛 ,
廢德教而任刑罰 。
招 致災異 。祥瑞 多國 家就安 定,災異 多國 家就 危亂 �� �。 及至後世 ,
刑罰不
至後世,淫泆衰微,諸侯背叛,廢德教而任刑罰。刑罰不 ○及 重, 則生邪氣 , 邪氣積於下 , 怨勿蓄於上 , 上下部合 , 陰陽 中 ,則生邪氣,邪氣積於下,怨惡蓄於上,上下不和,陰陽 謬 戾, 而 妖 孽 生 矣 。 此災異所緣而起也 繆 戾 , 而 妖 孽 生 矣 。 此 災 異 所 緣 而 起 也 。( 卷 十 七 漢書 五) ③
不中:不適合、 ����� ���� 不適當。 繆戾:錯亂、 ���� 違 ��� 背。 妖孽:指物類反常
②
的現 象 ,不 祥之 兆 。
【 註釋�】 ���
①
③
【 白 話 】到 了 後 世 ,君王 恣 意 逸 樂 ,王 道 衰敗 ,諸 侯背 叛 , 廢 棄 道 德 教 化而 任用
②
三 �六
【 白 話 】賢臣 在位 齊 心 效力 的和 諧 氣氛 感 召 吉 祥 ,奸 臣 當 道排 擠忠 良 的不 和 氣氛
①
①
刑罰 。刑罰使用不恰 當,就會產生邪惡不良的風 氣,邪惡風 氣聚 集於
陸、明辨
二五七
下 , 怨恨 憎惡 蓄 積 於 上 , 上 下 不 和 , 陰陽 錯 亂 ,那 麼怪 異 凶 惡 的事 物 或
二
預 兆 就 會產生 。這 就是 天 災 人禍 發生 的原 因 。
群 書 治 要 三 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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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販作姓著 、 傳,者售」名作 輸 按。條標採 歡 著 本 文 示 用 ; 迎 作 會 但 , 台 翻 之 免 非 權 不 灣聲 印 方 費 商 3.0 得 明 流 式 結 業 版 有 性 通 表 緣 創 任 , 彰 , 禁 用 何 禁 止 CC 商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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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同 悉 下 莊 迴 生 發 濟 嚴 向 極 菩 三 佛 偈 樂 提 途 淨 曰 國 心 苦 土
: 精裝) * ISBN* (第1冊 978-986-881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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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德 通 * * 身 者
��� �� 冊; �� 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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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團 法 人 中 華 華 藏 淨 宗 學 會
第� 二�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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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二 一 ○三年十二月 恭印壹萬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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