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築物太陽光電系統推廣案例
高雄市三民區
為了推廣太陽能光電,高雄市政府從
高雄市燕巢區
設置類型/公有建築類
公部門率先做起,規劃出租高雄市各機關、學
設置類型/廠房類
設置容量/6.09Kwp
校公有建築物屋頂空間,讓承租業者設置太陽能板,此
設置容量/466.24Kwp
發電量/7,780度/年
計畫的實施,市府可以不用編列任何設備及後續的維護費用,即
發電量/595,621度/年
可有效達到利用公有築屋頂太陽能發電的效益,提升再 生能源的運用,進而促進太陽光電相關產業的 發展,並強化城市的經濟體質及競爭力。
高雄市三民區
高雄市前鎮區
高雄市鳳山區
設置類型/三民類
設置類型/學校類 設置容量/306.36Kwp
設置類型/學校類
設置容量/246Kwp
發電量/447,286度/年
設置容量/135Kwp
發電量/359,160度/年
發電量/172,462度/年
推廣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宣導事項 高雄市湖內區
高雄市仁武區
設置類型/廠房類
設置類型/公有建築類
設置容量/99.19Kwp
設置容量/2,605.17Kwp
發電量/126,715度/年
發電量/3,327,887度/年
高雄市鳳山區
高雄市林園區
設置類型/公共設施類
設置類型/廠房類
設置容量/54.96Kwp
設置容量/10000Kwp
發電量/70,211度/年
發電量/12,775,000度/年
高雄市路竹區 設置類型/廠房類 設置容量/386.4Kwp 發電量/493,626度/年
高雄市大社區 設置類型/廠房類 設置容量/27.6Kwp 發電量/35,259度/年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廣告
樹德科技大學
STU-TE UNIVERSITY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高 雄 市 政 府
104年度陽光高雄推動計畫專案辦公室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07-615-8000轉3554 http://www.stu.edu.tw/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建 管 處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四 維 三 路 2 號 07-336-8333轉5348、3995 http://build.kcg.gov.tw/
緣起與目的
申請流程圖
民眾
光電廠商、建築師
PV-ESCO 產業模式
高雄市政府
專案人員
高雄陽光城市之形象,主張「生態、經濟、宜居、創意、國際、安全」六大核 略,持續推展高雄既有及建築物裝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陸續完成「高雄市建築物 章認證辦法」及「高雄市政府太陽光電設施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等政策工具,亦特 別連結中央機關及公會等資源,共同推廣建物設置太陽光電,期能翻轉高雄重工業
洽詢
有意願申請光電住宅之民眾 到場協助評估
專案計畫辦公室
專案外勤小組
市政府建管處駐府專案人員
民眾洽詢光電業者至現場進行評估
電話備案
城市之既定印象,促進城市環境永續發展及節能減碳。
1. 從屋頂面起算高度超過3公尺至4.5公尺以下(需申 請雜照)或從屋頂面起算高度在3公尺以下(免申請 雜照)。
高雄市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 得免計入屋頂突出物面積及建築物高度: 1. 從屋頂面起算高度在4.5公尺以下或從屋頂突出物面起算高度在3公尺 以下。 2. 太陽光電板水平投影面積占太陽光電設施水平投影面積70%以上。 二、太陽光電設施設置於建築物露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免計入樓地板 面積: 1. 從露臺起算高度在3.6公尺以下。 2. 太陽光電板水平投影面積占太陽光電設施水平投影面積70%以上。
優先辦理
雜項執照申請
● 提升空間利用率
● 創造額外收益
● 屋頂隔熱及降溫
● 再生能源推廣教育
● 建立型象及示範帶動 ● 校園節能
業主 住宅建築申請太陽光電設置補助
工務局受理
核發許可文
輔 助 申 請
申請裝表、使照、登記階段
< 3.6m(需雜造) = ~< = 3m (免雜照)
此模式可應用於社區住宅、廠房、農業設施 及公部門出租屋頂,藉由業者整批進行貸款,簡 化融資流程,促使民眾與業者積極參與,以利太 陽光電系統的設置普及化與國內太陽光電產業的 迅速發展。
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設備同意備案
< 3m(需雜造) = ~ < = 1.5m (免雜照)
< 4.5m (需雜照) = ~ < = 3m (免雜照)
核發執照
委託建築師向工務局申請雜項執照、 得免計入屋頂突出物面積、建築物 高度及樓地板面積( 需申請雜照者)
委託光電業者向台電申請併聯電 審查相關事宜。
為擴大產業經濟規模、降低設置成本負擔並 擴大設置容量,民眾無須負擔設置成本,只需提 供屋頂,由太陽光電能源技術服務業者負責建置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及後續營運與維護,取得售電 收入,民眾則依合約收取租金或分享售電利潤, 形成雙贏局面。
PV-ESCO 租屋頂設置產生效益
向台電公司申請電力併 聯網簽約。 能 ( 源局同意備案後 個 2 月內完成並網合約 )
四、其他相關規定以「高雄市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辦法」公告為依據。
評估可行有意願者
4. 從屋頂突出物起算高度在1.5公尺以下(免申請雜造)。
向市政府申請設備備查 技(師簽證 )
三、建築物依法應留設之屋頂避難平台,不得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申請併聯、建照、備案階段、施工階段
一、太陽光電設施設置於建築物屋頂及屋頂突出物,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
2. 從露臺起算高度在超過3公尺至3.6公尺以下( 需申 請雜照) 或從露臺起算高度在3公尺以下( 免申請雜 照) 。 3. 從屋頂突出物起算高度在3公尺以下( 需申請雜照) 。
協助程序 (諮詢評估過後有意願者)
計 畫 程 序
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高雄市光電智慧建築標
評 估 階 段
心價值,宣示打造高雄為綠能城市。高市府全力推動太陽光電再生能源及綠建築策
廠房
社區住宅
設計、施工、 維運、保證發電
PV-ESCO業者
光電施工完竣
向經濟部能源局申 請設備登記及躉售。
公有建物
出租屋頂/場址 收租金或分潤
光電施工完竣
向台電申請電力併聯試運轉
農業設施
現勘
向市政府申請竣工查驗 及核發執照。(屋頂及露 臺上3公尺以下免雜照, 並申請電力並聯試運轉)
符合
不符合
撥款
申請退回
*太陽光電補助事宜,以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告為準。
銀行、 保險公司
融資、保險及理賠
同意備案/設備登記 併聯/購電
申請程序 核准單位
*相關網站參考:陽光屋頂百萬座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 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
106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競標對象電能躉購費率 106 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競標對象電能躉購費率 再生能源類別
分類
屋頂型 太陽光電
地面型 水面型 (浮力式)
高雄市太陽能設備裝修職業工會
加工處簡化太陽光電能源系統廠商進駐程序
為配合中央推動綠色能源產業政策,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首創特區內簡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入區程序之法規鬆綁案,目前該類型業者入區免提交投資計畫,得 同時申請核准及登記,簡化入區營運手續並得經管理處或分處核准,免在區內設有辦公處所,無需登載營業或聯絡處所地址,亦得節省廠商承租區內土地、人事支出等營運成
裝置容量級距
第一期及第二期 上限費率 (元/度)
高效能加成6% (元/度)
1瓩以上不及20瓩
6.1033
6.4695
PV-ESCO之系統商入區作業程序流程圖
20 瓩以上不及100 瓩
4.9772
5.2758
太陽能光電廠商
100瓩以上不及500瓩
4.5388
4.8111
500 瓩以上
4.4098
4.6744
1 瓩以上
4.5467
4.8195
一般投資案入區作業程序流程圖
1 瓩以上
4.9403
5.2367
廠商
本,以鼓勵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進駐。
申辦為在區內設有 營業或連絡處所登 記核准
核准登記 向本處申請
(免記載營業或聯絡 處所地址、土地或 建築物面積)
光電廠商預計節省20天作業流程
免在區內設 有辦公處所
提投資計畫
區內事業申請 設立審查小組 審核
區內事業
公司設立登記 及稅籍登記
營業辦公室
開始營運 *加工區廠商申設太陽光電,請向加工處及各分處洽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