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書治要)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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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魏徵 褚遂良 虞世南編 馬來 西亞 中華 文 化教 育中 心精選

翻譯 ‧



《群書治要》序

《 群 書 治 要 》 是 唐 太 宗 李 世 民 ( 西 元 五 九 九 年 —— 六四九年)於 貞觀初年下令編輯。太宗十六歲隨父從軍,起義平定動亂的社會,戎

馬倥傯十餘年。二十七歲即帝位後,偃武修文,特別留心於治平之 道,休生養民。

太宗英武善辯,遺憾早年從軍,讀書不多。鑑於前隋滅亡之失,

深知創業不易,守成維艱,在位期間,鼓勵群臣進諫,批評其決策過

失。令諫官魏徵及虞世南等,整理歷代帝王治國資政史料,擷取六

經、四史、諸子百家中,有關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精要,匯

編成書。上始五帝,下迄晉代,自一萬四千多部、八萬九千多卷古籍 中,博采典籍六十五種,共五十餘萬言。

《群書治要》序

書 成 , 如 魏 徵 於 序 文 中 所 說 , 實為 一 部 「 用 之 當 今 , 足 以 鑒 覽 前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群書治要》序

古;傳之來葉,可以貽厥孫謀」的治世寶典。太宗喜其廣博而切要,

日日手不釋卷。曰:「使我稽古臨事不惑者,卿等力也」。由是而

知 , 貞 觀 之 治 的 太 平 盛 況 , 此 書 貢 獻 大 矣 ! 誠為 從 政 者 必 讀 之 寶 典 。

——

然因當時中國雕版印刷尚未發達,此書至宋初已失傳,《宋史》

亦不見記載。所幸者,日本金澤文庫藏有鐮倉時代(一一九二

一三三 ○ 年)日本僧人手寫《群書治要》的全帙。並於清乾隆六十 年,由日人送回中國本土。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和臺灣分別以此

版為 底 本 影 印 出 版 。 二 ○ 一 ○ 年歲末,淨空幸得此書,反覆翻閱,歡 喜 無 量 , 深 刻 體 會 古 聖 先 賢 之 文 化 教 育 , 的 能為 全 世 界 帶 來 永 恆 之 安

定和平。最極關鍵者,即國人本身,必須真正認識傳統文化,斷疑啟

信 。 聖 賢 傳 統 文 化 實為 一 切眾 生 自 性 流 露 , 超 越 時 空 , 亙 古 彌 新 。 學

習關鍵,端在「誠敬」二字。《曲禮》曰:「毋不敬。」前清康熙曰

「 臨 民 以 主 敬為 本 」 。 「 誠 與 敬 , 千 古 相 傳 之 學 , 不 越 乎 此 。 」 程 子


曰:「敬勝百邪。」說明修身進德、利世濟民,唯「誠敬」二字,方

能圓成。若對古聖先王之教育毫無誠敬,縱遍覽群籍,亦難獲實益。

過去孫中山先生於三民主義講演中(民族主義第四講)曾云:

孔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是也。

「歐洲的科學發達、物質文明的進步,不過是近來二百多年的事。講

到政治哲學的真諦,歐洲人還要求之於中國。諸君都知道世界上學問

最好的是德國,但是現在德國研究學問的人,還要研究中國的哲學, 甚至於研究印度的佛理,去補救他們科學之偏。」

英人湯恩比博士更云:「欲解決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問題,唯有孔

孟學說與大乘佛法。」靜觀今日世界亂象紛呈,欲救世界、救中國,

唯有中國傳統文化教育能辦到。老祖宗留傳至今的治國智慧、理念、

方法、經驗與成效,均是歷經千萬年考驗所累積的寶藏結晶。《群書

《群書治要》序

治要》至珍至貴!果能深解落實,天下太平,個人幸福,自然可得;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群書治要》序

背道而行者,則不免自招災殃,禍患無窮。淨空深知今日《群書治

要》之重現,實有其神聖使命,歡喜委託世界書局重新影印出版一萬

套,擬贈兩岸三地暨世界各國、各黨、各級領導共同學習,則和諧社

會、大同之治的世界指日可待。欣見《群書治要》重新出版在即,閻

淨空 二

一 ○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香江 ○

初 仁 者 囑 余為 序 , 謹 以 此 數 語 , 表 隨 喜 讚 嘆 之 意 。


《群書治要三六

》序 ○

《群書治要》是中國古聖先王修齊治平之智慧、方法、經驗、效

果的集大成,亦是歷經千萬年考驗所積累下來的文化結晶。這部寶典

既能幫助唐太宗開創「貞觀之治」,並奠定整個大唐三百年盛世的基

礎 , 也 必 能為 當 今 各 階 層 領 導 者 提 供 珍 貴 借 鑑 。 不 僅 如 此 , 對 於 不 同

領 域 、 不 同 身 分 的 社 會 大眾 , 此 書 也 是 使 身 心 安 樂 、 家 庭 幸 福 、 事 業 永續的智慧源泉。

本中心導師釋淨空老教授念念不忘中華文化的承傳,二 ○ 一 ○ 年 底,幸蒙祖宗庇佑,這套寶典最終送到了老教授手中。老人家深知此

書是解決當今社會問題的一劑良方,歡喜不已,立即委託世界書局翻

印流通。導師在馬來西亞拜訪納吉首相與馬哈迪前首相時,簡略的介

《群書治要三六○》序

紹了《群書治要》的內容,兩位長者當時便表示迫切地想看到英文譯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群書治要三六○》序

本。導師由此想到,可從《群書治要》中再節錄,節成三百六十條,

譯 成 白 話 文 並 翻 譯 成 各 國 文 字 , 方 便 大眾 每 天 閱 讀 。 導 師 將 這 個 任 務

交給了本中心,這就是中心編輯《群書治要三六 ○ 》的緣起。導師預 計在十年間,每年從《群書治要》當中選取三百六十條原文,並譯成

各 種 不 同 國 家 的 文 字 、 語 言 , 在 全 世 界 流 通 。 導 師 認為 , 這 是 中 國 對 於整個世界和平做出最大的貢獻。

《治要》取材於經、史、子,共計六十五部,五十卷。其目錄是

將《周易》、《史記》、《六韜》等經史子的書目,逐次排列。本中

心編譯之《群書治要三六 ○ 》 , 將 整 套 書 概 括為 六 條 大 綱 : 君 道 、 臣 術 、 貴 德 、為 政 、 敬 慎 、 明 辨 ; 每 條 大 綱 下 , 又 歸 納 了 《 治 要 》 論 述

的 相 關 要 點 作為 細 目 。 希 望 本 書 的 綱 目 , 對 於 讀 者 領 納 《 群 書 治 要 》

》的編譯工作剛一開展,就得到了中國大陸、 ○

全書的精神,亦能有所幫助。 《群書治要三六


港台地區及馬來西亞本地許多仁人志士的協助,在此一併致上真誠的 謝意!

由於中心編譯小組德行、學識有限,本書定有許多疏漏之處,敬

請諸位仁者不吝賜教指正。衷心祝願每一位讀者在古聖先賢智慧的引

領下,身心和諧、家庭和樂、事業和順。衷心希望《治要》幫助社會

《群書治要三六○》序

一二年四月十日 ○

馬來西亞中華文化教育中心 謹序

化解衝突,把世界帶向安定、幸福、美滿、和平。讓我們同心攜手, 共創和諧!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群書治要三六 一、原文

》說明 ○

魏徵等唐初大臣輯錄《群書治要》(以下簡稱《治要》)所依據

的 六 十 五 部 原 著 , 均為 貞 觀 以 前 的 古 籍 經 典 , 這 些 古 籍 經 典 在 唐 之 後

的千餘年,經過官方、學者的多次點校、勘誤、整理,故與當今出版

的 相 應 典 籍 存 有 差 異 。 比 如 《 論 語 》 中 , 現 今眾 所 周 知 的 「 三 人 行 ,

必有我師焉」一句,《治要》輯錄的《論語》,則是「我三人行,必

得我師焉」。這是《治要》值得重視的又一文化價值,它保留了唐初

《群書治要》一書現存原版,有日本元和二年(西元一六一六

古籍善本的原貌。

年)銅活字印本,簡稱「元和本」;日本天明元年(西元一七八一

《群書治要三六○》說明

年)起校勘,天明六年(西元一七八六年)告成,重印流通,簡稱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群書治要三六○》說明

一〇

「天明本」;民國年間,商務印書館曾經在日本天明本的基礎上校勘 重排出版,簡稱「商務本」。

本中心選編《群書治要三六 ○ 》所摘錄的三百六十條經句,全部 依照《治要》原文,同時抄錄其中的小註,並抄錄了天明本、商務本 頁眉處的校勘文字。

《治要》對六十五種典籍的採錄,並非僅以刪節處理,而是摘錄

其 要 。 如 對 《 禮 運 大 同 篇 》 , 《 治 要 》 濃 縮為 : 「 大 道 之 行 也 , 天 下

為 公。選賢與能。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幼有

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

作。是謂大同。」若讀者欲深入了解這六十五部典籍,還需閱讀典籍 全文。

二、字體、字形


本 書 原 文 中 的 混 刻 字 , 如 : 已 己 巳 、 曰 日 等 , 一 律 改為 現 代 通 用 字。

三、標點

元 和 本 《 群 書 治 要 》 無 斷 句 , 天 明 本 的 斷 句 , 全 部 用 「 、 」 作為

標 誌 。 本 書 斷 句 以 天 明 本為 主 要 參 考 , 個 別 地 方 依 照 商 務 本 或 所 引 典 籍的通行讀本進行斷句,全書均採用現行標點符號。

本書註釋力求簡而精。若小註對原文字詞已有闡釋,原則上就

四、註釋、翻譯原則

不在註釋中重複列出。譯文則採用直譯與意譯相結合的方式。譯完

《群書治要三六○》說明

一一

若覺仍欠圓滿,則在譯文後稍加發揮,以便讀者更好地領納先賢的 精神。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五、排版說明

《群書治要三六○》說明

一二

本書分原文、註釋、白話三部分。《治要》原文中的小註,仍以

雙行夾註方式呈現;天明本、商務本頁眉處的校勘文字,現改放入原

一二年四月十日 ○

馬來西亞中華文化教育中心 謹識

文 中 , 亦 以 雙 行 夾 註 方 式 呈 現 ,為 示 區 別 , 校 勘 文 字 用 括 號 加 以 標 明。


一 .......................................................

《群書治要》序

《群書治要三六

》 序 . ............................................. 五 ○ 》 說 明 ............................................ 九 ○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乙、勤儉

甲、戒貪

八 .......................................................

六 .......................................................

一 .......................................................

一 .............................................................

丙、懲忿

九 .......................................................

一、修身

丁、遷善

一 .....................................................

《群書治要三六○》目錄

一三

一三 ...........................................................

戊、改過

二、敦親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目錄

一四

一七 ...........................................................

三、反身

二七 ...........................................................

群書治要三六

四、尊賢

三四 ...........................................................

二、盡忠

一、立節

五二 ...........................................................

五 ...........................................................

四七 ...........................................................

四 ...........................................................

三九 ........................................................

五、納諫 六、杜讒邪 七、審斷

三、勸諫

五五 ...........................................................

貳、臣術

四、舉賢 一、尚道

六四 ...........................................................

五七 ...........................................................

參、貴德 二、孝悌


九、交友

八、謹慎

七、謙虛

六、度量

五、正己

四、誠信

三、仁義

一一二 ........................................................

一 ........................................................

一 ........................................................

九三 ...........................................................

九三 ...........................................................

八五 ...........................................................

七九 ...........................................................

七五 ...........................................................

一一五 .....................................................

一 ○ 九 ○

十、學問 十一、有恆

一一七 ........................................................

肆 、為 政 一、務本

一三九 ........................................................

一五

二、知人

《群書治要三六○》目錄

一四七 ........................................................ ○

三、任使 群書治要三六


四、至公

一五八 ........................................................

一五三 ........................................................

一六

五、教化

一七 ........................................................

《群書治要三六○》目錄

六、禮樂

一八一 ........................................................

七、愛民

一八八 ........................................................

群書治要三六

八、民生

一九 ........................................................

二 .....................................................

九、法古 十一、賞罰

二 .....................................................

一九二 ........................................................

十二、法律

二 .....................................................

十、綱紀

十三、慎武

二一二 .....................................................

二一五 ........................................................

四 ○ 八 ○

○○

十四、將兵 伍、敬慎 一、微漸


四、鑒戒

三、治亂

二、風俗

二四三 ........................................................

二三一 ........................................................

二二八 ........................................................

二二四 ........................................................

二、人情

一、邪正

二六一 ........................................................

二五六 ........................................................

二五三 ........................................................

二五一 ........................................................

二五 .....................................................

五、應事 六、慎始終 七、養生

三、才德

二六一 ........................................................

陸、明辨

四、朋黨

二六三 ........................................................

一七

五、辨物

《群書治要三六○》目錄

二六八 ........................................................ ○

六、因果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一八


壹、君道 一、修身 甲 、戒 貪 ②

成 康 :周 成王 與周 康王 的並 稱 。成 康時代 ,天 下 安 寧 ,刑罰 置放 不用

壹、君道

自己 個人的私欲行事,導致奢侈橫行而仁義廢弛。 群書治要三六

不復出現,這是為 什麼呢?因為 領導者捨棄了治國的常理常法,而放 任

【 白 話 】自成 康盛 世以 來 , 將 近 千 年 ,想 使天 下 大 治 的君王 很 多 ,然而 太 平 盛 世

一一

自 成 康 以 來 , 幾 且 千 歲 , 欲為 治 者 甚眾 , 然 而 太 平 不 復 興 者,何也?以其舍法度,而任私意,奢侈行而仁義廢也。(卷 十九 漢書七)

【註釋】

達四十年,為 西周的盛世。 且 :將要。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①

夫:凡,所有的。 疾:快速 ;急速 。 就:成;成功 ;完成。 朝 ②

德高尚的人。

三三

扶 榮公好專利 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 夫 (/ fú ) 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 焉,何可專也?所怒甚多,而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其能久

天 也 不 會枯 萎 。 所以 , 德 高 才 大 的 君 子忌 諱 速 成 。

早 晨 開 花 的草 ,到 了 傍 晚 就凋 落 了 ;茂 盛 的松 柏 ,即 使 在非 常 寒 冷 的 冬

【 白 話 】大 凡 事物 發 展過快 則 衰亡 也快 ,緩 慢 穩 定地 發 展則 容 易 有 圓 滿 的成 果 。

二二

扶 物速成則疾 亡,晚就 則善終。朝華 之草, 夫 (/ fú ) 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寒 不衰。是以大雅君子 惡速成。 (卷二十六 魏志下)

【註釋】

華 :亦作 「朝花 」,指早晨開 的花朵 。 隆 寒:嚴 寒。 大雅君 子:才


夫 : 文 言 文 中 的 發 語 詞 , 表 提 示 的作 用 。 專利 :獨 佔 利 益 。

乎?(卷十一 史記上) 【註釋】

之 間 萬物 所依賴 生存 的資 源 。而 有 獨 佔 的現 象 ,造成 資 源 不 均 的 害 處 就

多了!因為 大家都需要用到,怎麼可以獨佔?不平的現象多了,而不知

道 社 會問 題 已 經存 在 ,必 招 致 民 怨 ,不 去防 備 大 的 災 難 , 卻用 這 樣 的思 想 來 教 唆 君 王 ,王 位 怎 能 持久 呢 ?

壹、君道

五 色 令 人 目 盲 ; 貪 淫 好 色 , 則五 音 令 人 耳 聾 ; 好 聽 五 音 , 則五 味 令 傷精失明。 和氣去心也。     爽,妄也。人嗜於五味, 精神好安靜,馳 人口爽; 則 馳騁田獵 ,令人心發狂; 人 口妄,言失於道。 騁呼吸,精神散 亡,故發 ,傷也。難得之貨,謂金、銀、 難 得 之 貨 , 令 人 行 妨 。 妨 ( 卷 狂也。 珠、玉。心貪意欲,則行傷身辱也。 三十四 老子)

群書治要三六

四四

【 白 話 】榮 夷 公 喜好 獨 佔財 利 ,而 不 知 道 會造成 嚴 重 的社 會問 題 。財 利 ,是 天 地


壹、君道

五 色:原指 青 、赤 、白 、黑 、黃五 種顏色。此處泛指 各種顏色。 五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樂 。 五味 :原 指 酸 、甜 、苦 、辣 、鹹 五 種味 道 。此 處 泛指 各 種味 道或

音:原指中國五聲音階中的宮、商、角、徵、羽五個音級。此處指音

調 和眾味 而 成 的 美味 食 品 。 田 獵 :打 獵 。 妨 :損 害 。

激 , 使 人 心 中 失 去 平 和 中 正 之 氣 , 聽 覺遲 鈍 ; 講 究 食物 的 美味 , 使 人味

覺遲鈍;沉溺於騎馬打獵的快意,使人心神狂妄暴躁 ;稀有難得的貨 品,會使人貪心增長,而造成行為 偏差。

五五

【 白 話 】貪 戀五 花 八門 的 色彩 ,使 人 精 氣神外 散 , 視 覺遲 鈍 ;過 度 追求 音 樂 的刺

迷亂曰 訓有之,內作色荒 , 荒 外 作 禽 荒 。 甘 酒 嗜 音 , 峻 宇 雕 牆 。 此六者,有一必 。有一于此,未或 弗 亡。 亡 (卷二 尚書) ,況兼有乎!

色荒:迷亂於女色。荒,縱欲迷亂、逸樂過度。 禽荒:迷亂於捕獵

鳥獸 。 禽 ,指 鳥獸 。 峻 宇 雕 牆 :高 大 的屋 宇和 彩 繪 的牆壁 。 形容 居 處

【註釋】


豪華 奢 侈 。 未 或 :沒 有 。 弗 :不 。 ⑤

制 , 貪 嗜 歌 舞 不 知 滿 足 , 住 在 豪 宅 , 雕 梁 畫 棟 , 過 度 裝 飾 。以 上 幾項 只 要 沉 迷 於 一項 ,就 沒 有 不 亡 國 的 。

亂國之主,務 於廣地,而不務於仁義,務於高位,而不務於 道德,是舍其所以存,而造其所以亡也。(卷三十五 文子)

【註釋】

六六

【 白 話 】皇 祖大 禹有 這 樣 的 話 : 在內 迷 戀 女 色 , 在外 迷 戀 遊 獵 , 縱 情飲 酒 毫不 節

務 : 從事 ; 致力 。

壹、君道

生存 的條 件 ,而 造成 滅 亡 的因 素 。

群書治要三六

化 ;只 追求 高位 權力 ,而 不 專 注 道 德 的修 養 。這 種 做 法是 捨 棄 國 家 所能

【 白 話 】會 造 成 國 家 動 亂 的 領 導 人 , 只 注 重 擴 大 勢 力 範 圍 , 而 不 重 視 仁 義 的 教


群書治要三六 七七

壹、君道

人主之大患,莫大乎好名。人主好名,則群臣知所要矣。(卷 四十八 體論)

【 白 話 】領 導 人最 大 的禍 患 ,沒 有 大 過 愛好 虛 名 的禍 患 。一 旦 領 導 人好 名聲 ,那

麼下 屬 就 知 道 他想 要 的是 什 麼 ,而 投 其 所好 。

乙、勤儉

或 : 泛指 人或 事物 。相 當 於 「有 人 」 、 「有 的 」 。此 處指 「有 人 」 。 ③

八八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 受之飢;一女不織,或受之 寒 。 」 生 之 有 時 , 而 用 之 無 度 , 則 物 力 必 屈 ( què /去 )。 古 之治天下,至纖至悉也,故其蓄積足恃 。(卷十四 漢書 二)

【註釋】

屈 :竭 盡 ;窮 盡 。 恃 :依賴 ;憑 藉 。


【 白 話 】古 代 的 人 說 : 「一 個 農 夫 不耕 種 ,就 有 人要 挨 餓 ;一 個婦 女不織 布 ,就

有 人 會 受凍 。 」萬 物 生 長 是 有 時 節 的 , 但 使用 卻沒 有 節制 ,這 樣物 資 勢

必 會用 盡 。 古 代 治 理 天 下 , 達 到 非 常 細 緻 周 詳 的 地 步 , 所以 國 家 有 足 夠 的積蓄可以 依 靠 。

修身:陶冶身心,涵養德性。 要:重要;主要。 家:卿大夫或卿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放 縱 。 」 縱 觀 古 往 今 來 有 家 有 國 的 領 導 者 ,取 得 成 功 , 無 一 不 是 憑 藉 勤

【 白 話 】修 身 和 治 國 ,沒 有比 節制 欲 望更 重要 的 了 。 《禮記 》上 說 : 「欲 望不 可

九九

脩身 治國也,要 莫大於節欲。傳曰:「欲不可縱。」歷觀 有家 有國 ,其得之也,莫不階 於儉約;其失之也,莫不由 於奢侈。儉者節欲,奢者放情。放情者危,節欲者安。(卷 四十七 政要論)

【註釋】

大 夫 的 採 地 食邑 。 國 : 古 代 王 、 侯 的 封 地 。 階 : 憑 藉 ;根 據 。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儉節 約 ;亡 國 敗 家 , 無一 不是 由 於 奢 侈 縱 欲 。勤 儉 的 人節制 欲 望 ,奢 侈

的 人放 縱 欲 望 。放 縱 欲 望 的 人 危 險 ,節制 欲 望 的 人 安全 。

丙、懲忿

靜亂:平定亂事。 廟筭:朝廷或帝王對戰事進行的謀劃。 窮兵:

蠹 , 蛀 蟲 。蝎 , 蝕木 的 蛀 蟲 。 中 : 擊 中 ; 殺 害 。

卻 竭 盡 兵力 去 侵 犯鄰 國 。 這 就 好 像割 掉 莊 稼以 消 滅 蝗 蟲 , 砍 掉 樹木 以 消

【 白 話 】禁 令 不明 確 , 卻用 嚴 刑來 平 定禍 亂 ;朝 廷 對戰 事 謀 劃 不 當 ,沒 有 反 省 ,

十十

禁 令 不 明 , 而 嚴 刑 以 靜 亂 ; 廟 筭 ( suàn /算 )不 精 , 而 窮 兵 作 以 侵 鄰 。 猶 釤 禾 以 計 蝗 蟲 , 伐 木 以 殺 蛣 ( jié /結 )蛣 蠹 ( 蝎 ) ( hé 減食作 /合 ), 減 食 食 /重 )蚤 蝨 , 撤 舍 以 逐 雀 鼠 (毒 以 ) 中 ( zhòng 也。(卷五十 抱朴子)

【註釋】

濫用 武力 。 釤 :割 ;劈 ;砍 。 蛣蝎 :當作 「蠹蝎 」 。木 中 的蛀 蟲 。


一一

滅 蛀蟲,吞下毒藥以 殺死 跳蚤、蝨 子,拆除房舍以 驅逐麻雀、老鼠一 樣。

夫 聖 人 以 天 下為 度 者 也 , 不 以 己 私 怒 , 傷 天 下 之 功 。 ( 卷 十七 漢書五)

【註釋】

度 :打 算 ;度量 。 功 :通 「公 」 。公 義 。 ②

產生 的怒 氣,傷 害了天 下 的公義 。

丁 、遷 善

壹、君道

子曰:「我三人行,必得我師 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 我三人行,本無賢愚,擇善 者而改之。」 言 (卷九 論語) 從之,不善改之,故無常師。

群書治要三六

一二

【 白 話 】作為 君 主 的聖 人 ,時 時以 天 下 人 民 的利 益為 考量 ,不因為 自己 個 人好 惡


壹、君道

師 : 學習 ;效 法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一〇

之 處 。選 擇 他好 的 方面 向 他 學習 ,對 他 做 得不 好 的地 方 , 反 省 自 身 ,若 有類 似 情況 ,則 自 我 改正 。 」

戊、改過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卷九 論語) 矣 :表示 感 嘆 的語氣。

一四

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 焉:過也,人皆見之; ,改 更也,人皆仰之。」 更 (卷九 論語) 也。

【 白 話 】孔 子 說 : 「一 個 人 有 過而 不 改 ,這是 真正 的過 錯啊 。 」

【註釋】

一三

【 白 話 】孔 子 說 : 「我 與 他 人 的相 處中 , 他 人 的 言 行 ,必 定 有 可以 讓我 學習 效 法


【註釋】

食 :通 「蝕 」 。指 日 蝕 、月 蝕 。

見 ;改正 了 , 像日 月 蝕 後 重現 光明 那 樣 ,人 人 都 敬 仰 。 」

古 者 聖 王 之 制 , 史 在 前 書 過 失 , 工 誦 箴 ( zhēn /珍 諫 ) ,庶 人 謗 於道,商旅 議於市,然後君得聞其過失也。聞其過失 而改之,見義而從之,所以永有天下也。(卷十七 漢書五) ⑤

史:古時在君王左右,掌管文書和記事等職的官吏。 工 :古代有負

責讀誦詩文的官吏 ,常在君王 身 側進行規勸 。 箴諫 :規戒勸諫 的話。

【註釋】

庶人 :平 民百 姓 。 謗 :指 責別 人 的過 失 。 商 旅 :來 往各地買 賣 貨

物 的商人。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一一

【 白 話 】從前 聖王 的制 度 中 ,史 官 在 前記 載 君 主 的過 失 , 誦 詩 文之 工 ,讀 誦規 勸

一五

【 白 話 】子貢 說 : 「君 子 的過 錯 ,就 像日 蝕 、月 蝕一 樣 : 所 犯 的錯 , 人 人 都 看 得


壹、君道

一二

合 道 義 的 做 法 就 積極 落 實 ,這是 他 們長久 擁 有天 下 的原 因 。

的 過 錯 , 這 樣 君 主 才 能 聽 到 自己 的 過 失 。 聽 到 了 過 失 就 改 正 , 看 見 了 符

君 主 的 詩 文 ,百 姓 在 道 路 上 指 責 君 主 的 過 失 , 商 人 們 在 街 市 上 議 論 君 主

群書治要三六

一六

賊 :害;傷害。

大忌知身之惡而不改也,以賊 其身,乃喪其軀,有行如此, 之謂大忌也。(卷三十一 鬻子)

【註釋】

一七

命,有這樣的行為 ,就是人之大忌 。

先民 有言,人之所難者二,樂知 難。(卷四十六 中論)

知作 攻

( 其 ) 惡者難,以惡告人者

【 白 話 】人 的 重大忌 諱是 知 道 自己 的過 錯而 不 改正 ,以至 傷 害身 心 ,乃至 喪 失 生


【註釋】

先 民 :泛指 古 人 。

【 白 話 】古 人 曾 說 , 人 難以 做到 的 有兩 件 事 ,一 難是 樂 於別 人指 出 缺 點 並 加以 改

正 , 二 難 是 把 別 人 的 錯誤 指 出 來 告 訴 對 方 。 。

二、敦親

壹、君道

一八

愛其親者,不敢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 惡 敬親者,不敢慢於 於他人之親。   人 。 己 慢 人 之 親 , 人 亦 慢 己 之 親 , 故 君 子 不為 也 。 愛 敬 盡 於 盡於母, 以 直內 , 義 以 方 外 , 作 事 親, 愛 而德教加於百姓, 敬 形( 形 ) 于 盡敬於父。 故德教加於百姓也。 刑 ,見也。德教流 四海, 形 蓋  天 子 之 孝 也 。 《 呂 刑 》 云 : 『 一 人 有 行,見四海也。 《呂刑》,尚書篇名。一人謂天 慶 兆民 賴之。』」 子 (卷九 孝經) 。天 子為 善 ,天 下 皆 賴 之 。

事 :侍奉 。 形:見。今本 《孝經》作 「刑 」。「刑 」通 「形」。

一三

蓋 : 乃 是 、 實 在 是 。 慶 : 善 。 兆 民 : 古 稱 天 子 之 民 , 後 指 萬 民 、百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姓。

壹、君道

一四

影 響這就是天 子的孝道啊 !《尚書 ‧ 呂 刑 》 裡 說 : 『天 子 有 愛 敬 父母 的 善 德 ,天 下 萬 民 都 會 仰賴 他 , 國 家 便 能 長 治 久 安 。 』 」

父 母 , 將 這 種 德 行 教 化 推 行 到百 姓 身 上 ,全 國 都 能 看 到 德 教 產 生 的 良 好

尊 敬 自己 的 父 母 , 也 就 不 敢 輕 慢 別 人 的 父 母 。 天 子 竭 盡 愛 敬 之 心 去 侍 奉

【 白 話 】孔 子 說 : 「天 子 真正 親 愛自己 的父母 ,也 就 不 敢厭 惡 別 人 的父母 ; 真正

一九

昔三代明王之必敬妻子 也,蓋有道焉。妻也者,親之主也; 子也者,親之後也;敢不敬與?是故君子無不敬也。敬也者, 敬 身為 大 ; 身 也 者 , 親 之 支 也 , 敢 不 敬 與 ? 不 敬 其 身 , 是 傷 其親;傷其親,是傷其本也;傷其本,則支從而亡。三者,百 姓之象 也。言百姓之所法而行。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 ,滿 及妃,君修此三者,則大化 愾於天下。 愾 (卷十 孔子家 也。 ③


妻子:妻子和兒 女。 親之 支 :父母 的支派。《禮記 》「親之 支 」作

語) 【註釋】 ②

普天之 下 。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一五

到 尊 重百 姓 的 妻 子 , 君 王 做 好 這 三 件 事 , 那 麼 深 遠 的 教 化 , 才 能 推 廣 到

自 身 推 及 到 珍 重百 姓 , 親 愛 兒 女 推 及 到 親 愛百 姓 的 兒 女 , 尊 重 妻 子 推 及

身 、 妻 子 、 兒 女 ,百 姓 和 君 主 同 樣 擁 有 , 自 然 會 效 法 君 主 的 榜 樣 。 珍 重

父母,就是傷害了根本 ;傷害了根本 ,枝幹就隨之枯亡。這三者:自

自 身是 父母 衍生 的 支 派 , 怎能 不 尊 重呢 ? 不 自 重 ,就是 傷 害父母 ;傷 害

呢 ? 所 以 君 主 對 妻 兒 沒 有 不 尊 重 的 。 談 到 尊 重 , 最 重 要 的 是 尊 重 自己 。

子 ,是 祭 祀 祖 宗 、照 顧 父母 的 主婦 ;兒 子 ,是 祖 先 的 後代 ; 怎能 不 尊 重

【 白 話 】以 往夏 商周 三 代 的聖明 君 主必 定 尊 重 愛護 妻 子 與兒 女 ,是 有 道理 的 。妻

化。

「親之 枝 」,分枝的意思 。 象 :效法 ,仿效 。 大 化:廣 遠深 入的教


群書治要三六 二

壹、君道 ②

一六

○帝王之於親戚,愛雖隆 ,必示之以威 ;體雖貴,必禁之以 度 。(卷二十四 後漢書四) ①

隆 :深 厚 。 威 :尊嚴 ;威嚴 。指 流露 出 的使 人敬 畏 的 氣勢 、態度 。 ②

親 屬 的 身 分 雖 然 尊 貴 , 但 一 定 要 用 法 度來 制 約 ,否 則 親 屬 會 橫 行 無忌 。

所貴於善者,以其有禮義也;所賤於惡者,以其有罪過也。 今 以 所 貴 者 教 民 , 以 所 賤 者 教 親 , 不 亦 悖 ( bèi /背 )乎 ? ( 卷 四十五 昌言) 悖 :謬誤 ; 荒 謬 。

【 白 話 】人 們 尊 崇 的 美 好 行為 , 是 因為 它 合 乎 禮 義 ; 厭 棄 的 不 良 行為 , 是 因為

【註釋】

二一

【 白 話 】君 主 對 於 親屬 , 愛護 雖然深 厚 , 但一 定要 有威 嚴 ,否 則 親屬 就 會傲慢 ;

【註釋】

度 :法度 ;規範 。


二二

它 違 背 常 理 。 現 在 用 所 尊 崇 的 來 教 化百 姓 , 卻 用 所 厭 棄 的 來 教 導 皇 親 , 不是 很反常嗎?

三、反身

尚 :超過 ;勝過 。

立德之本,莫尚 乎正心。心正而後身正,身正而後左右正, 左右正而後朝廷正,朝廷正而後國家正,國家正而後天下正。 (卷四十九 傅子)

【註釋】

法。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一七

端 正 ; 朝 廷 正 , 然 後 國 家 的 運 作 就順 暢 ; 國 家 正 , 然 後 天 下 起 而 歸順 效

正 ;身正 ,然 後 左 右 近臣 的觀 念才 正 ; 近臣 正 ,然 後 朝 廷 的政 治風 氣就

【 白 話 】君 主 樹 立品 德 的根 本 ,沒 有比 正 心更 重要 的 了 。 心正 ,然 後 自 身 言 行就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②

【註釋】

一八

三 省:多次 反省。三 ,表多數或 多次 的。省,反省檢點。 謀:籌劃

與 朋 友 交 往 是 不 是 講 究 信 用 了 ? 老 師 傳 授 的 , 同 時 也 是 自己 將 傳 給 學 生 的 學問 ,是 不 是 已 反 覆 溫 習 並 身 體力 行 了 ? 」

天子無戲言。言則史書之,禮 成之,樂歌之。(卷十一 史 記上)

【註釋】

二四

【 白 話 】曾 子 說 : 「我 每天 都要 多次 反 省 自己 :為 他 人 辦事 是 不是 盡 心 盡力 了 ?

二三 ①

孔子弟子 曾子曰: 曾 「 吾 日 三 省 吾 身 :為 人 謀 , 而 不 忠 乎 ? 與 朋 參也。 凡所傳之事,得無素 友交,而不信乎?傳 不習乎?」 言 (卷九 論 不講習而傳之者也。 語)

辦事。 傳:老師所傳授的,同時也是自己 將傳給學生的學問。

禮 :表示 隆 重而 舉 行 的 儀式 、典 禮 。 ①


責己厚,責人薄, 所以遠怨咎也。

【 白 話 】天 子沒 有 不 慎 重 的 話 。 話一 說出口 史 官就 會記 載 ,用 禮 儀來 完 成 它 ,用

鼓 樂來 歌頌 它 。

二六

君不肖 ,則國危而民亂;君賢聖,則國家安而天下治。禍福 在君,不在天時 。(卷三十一 六韜)

【註釋】

壹、君道

一九

不肖:不賢;沒有才能。肖,似、像。不肖,指不如人。 天 時:指

群書治要三六

二五

子曰:「躬自厚 ,而薄責 於人,則 遠怨矣。」 (卷九 論語) ②

躬 自 厚 : 指 重 於 自 責 。 躬 , 自 身 、 自己 。 薄 責 : 用 低 標 準 來 要 求 。

【 白 話 】孔 子 說 : 「要 求 自己 從嚴 ,要 求 他 人 從寬 ,就 能 遠 離 怨恨 。 」

【註釋】

遠:避開 。


群書治要三六 ○

上天 的意旨 。

壹、君道

二〇

【 白 話 】君 主 不 賢明 ,則 國 家 危亡 而 人 民 動 亂 ;君 主 賢明 ,則 國 家安 定而 人 民 有

無以萬方,萬 方不與也。萬

序 。 國 家 的 禍 福 ,取 決 於 君 主 賢 與 不 賢 , 而 不 取 決 於 上 天 的 意 旨 。

二七

朕 躬 : 我 , 我 身 。 多用 於 天 子 自 稱 。 萬 方 : 萬 邦 ; 各 方 諸 侯 。

方有罪,我 身之過。

「朕躬 有罪,無以萬方 ;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卷九 論語)

【註釋】

二八

故明王有過則反 之於身,有善則歸之於民。有過而反之身則 身懼 ,有善而歸之民則民喜。往喜民,來懼身,此明王之所

都是 我沒 做好榜 樣 ,沒 有 教 化好 他 們 ,故 其罪 責 由 我一 人承 擔 。 」

【 白 話 】商湯王 說 : 「我本 身 有罪 ,請 上天 不 要 牽 連 萬 方之 民 ;萬 方之 民 有罪 ,


反 :還 歸 ,回 。 懼 :警 戒 恐 懼 。

以治民也。(卷三十二 管子) 【註釋】 ②

省 自己 , 自己 就 會 警 惕 ; 有 了 善 行 歸 功 百 姓 , 百 姓 就 會 喜 悅 。 歸 功 於 百

姓 而 讓 百 姓 喜 悅 , 歸 過 於 自己 而 讓 自己 警 惕 , 這 是 明 君 能 治 理 好 人 民 的 原因。

傳曰:「禹湯罪己 ,其興也勃 焉;桀紂罪人 ,其亡也忽 焉。」由是言之,長民治國之本在身。(卷四十七 政要論)

【註釋】

罪己 :引咎自責,歸罪於己 。 勃:興起的樣子。 罪人:歸罪於人。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二一

升 , 自 然 人 心 凝聚 , 他 們 的 國 家 勃 然 興 盛 ; 夏 桀 、 商 紂 怪 罪 別 人 , 因

【 白 話 】《左 傳 》上 說 : 「夏 禹 、 商湯罪 責 自己 ,因 此 德 行 、智 慧 、能力 不 斷提

二九

【 白 話 】賢明 的君王 有 過 錯 就 歸之 於 自 身 ,有 了 善 行就 歸功 於百 姓 。有 了 過 錯 反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二二

此 自 身 過 惡 不 斷 增 長 , 自 然 人 心 離 散 , 他 們 的 國 家迅 速 滅 亡 。 」 由 此 可 見 ,使 國 家長 治久 安 的根 本 在 於 君 主 自 身 。

腹心:肚腹與心臟,皆人體重要器官。 國人:路人。 土芥:泥土 ②

人。

路人 ;君 主 看待臣 屬如 同 塵土 、草 芥 ,那臣 屬就 看待君 主如 同 仇敵 。」

主 如 同 自己 的 腹 心 ; 君 主 看 待 臣 屬 如 同 犬 馬 , 那 臣 屬 就 看 待 君 主 如 同 陌

【 白 話 】孟 子 告訴 齊 宣王 說 : 「君 主 看待臣 屬 如 同 自己 的 手足 ,那 臣 屬 就 看待 君

○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之視君如腹心 ; 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之視君如國人 ;君之視臣如土芥 , 芥,草芥也。臣緣君恩(舊 則臣之視君如寇讎 。」 無 (卷三十七 孟子) 恩 字 , 補 之 ) 以為 差 等 。

【註釋】

與 草 芥 。 比 喻為 不 足 愛 惜 的 賤 物 。 寇 讎 : 亦 作 「 寇 仇 」 。 仇 敵 ; 敵


三一

景 公 問 晏 子 曰 : 「 富 民 安眾 難 乎 ? 」 對 曰 : 「 易 。 節 欲 則 民 晏子) 富,中聽 則民安,行此兩者而已矣。」(卷三十三

【註釋】

中 聽 :審理 案 件非 常恰 當 。

容 易 。 君 主 節 制 貪 欲 就 會 使 人 民 富 裕 , 公 正 判 案 就 會 使百 姓 安 定 , 做 好 這兩件事就夠了。」

明主者有三懼:一曰處尊位而恐不聞其過;二曰得意 而恐 驕;三曰聞天下之至言 ,而恐不能行。(卷四十三 說苑)

得 意 :順 心 如 意 而 有 所 成 就 , 或 引 以 自 豪 。 至 言 : 最 美 善 的 言 論 、

最 合宜 的道理 。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二三

【 白 話 】英明 的君 主 有三 種恐 懼 :一 是 身 居 高位 而怕 聽 不 到 別 人談 論 他 的過 失 ;

三二

【 白 話 】齊景 公問 晏 子 說 : 「想 使 人 民 富足 安 定 ,困 難嗎 ? 」晏 子回 答 說 : 「 很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二四

二 是 事 事 稱 心 滿 意 而 怕 變 得 驕 傲 起來 ;三 是 聽 到 天 下非 常 有 道理 的 話 , 而怕 不能實行。

女謁:宮中得勢嬪妃的進言。 苞苴:賄賂。古代行賄恐怕 人知,故 ②

為。

賄 賂盛 行嗎 ? 進讒言的人太 猖 狂了嗎 ? 」

使百 姓 過 度 嗎 ? 宮 室 是 不 是 太 奢 華 ? 得 勢 嬪 妃 進 言 干 政 形 成 風 氣 了 嗎 ?

【 白 話 】從前成 湯 遭遇 旱 災 , 便以 六件 事 自 責 說 : 「治理 政事 不 符 合 法 度 嗎 ? 役

三三

昔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耶?使民疾耶?宮室榮 居 行耶?讒夫 昌 耶?」(卷 耶 ? 女 謁 盛 耶 ? 苞 苴 (/ jū ) 二十二 後漢書二)

【註釋】

以草葦包裹來掩飾。 讒夫:進讒言的人。 昌:通「猖」。肆意妄


上:指在上位的為 政者。 哀矜 :哀憐體恤 。

三四

曾子曰:「上 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 而勿 之 離 散 ,為 輕 漂 犯 法 , 乃 上 之 所為 , 非 民 喜。」 民 (卷九 論語) 之過也,當哀矜之,勿自喜能得其情也。

【註釋】

犯罪的實情,就應該哀憐 體恤 他們,而不要因為 自己 的辦案能力 沾沾自 喜。」

上失其道,而殺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聽 其獄 ,是 殺不辜 也。(卷十 孔子家語)

【註釋】

聽 :裁 決 ;斷 定 。 獄 :訴 訟 案 件 。 不 辜 :指 無罪 之 人 。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二五

人 民 ,使 他 們明 理 ,而 有 犯錯 就 定 他 們 的罪 刑 ,這 是 殺 害 無 辜 。

【 白 話 】君王 偏 失 了為 政之 道 ,而誅 殺 他 的臣 民 ,這 是 不 合理 的 。不用 孝 道 教 化

三五

【 白 話 】曾 子 說 : 「 在 上位 的 人失 去為 政之 道 ,民 心 離 散已 久 。如 果 掌握 了百 姓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二六

致治 :使國家在政治上安定清平 。致 ,達到 。治 ,指 治世 ,指 政治清

法度 ;文章教 化。

擾 亂 社 會風 氣 , 圖 謀 私 利 就 會 破 壞 法 令 綱 紀 , 任 性 放 縱 就 會 助 長 越 軌 行

虛 作 假 , 二 是 圖 謀 私 利 , 三 是 任 性 放 縱 ,四 是 奢 侈 浪 費 。 弄 虛 作 假 就 會

【 白 話 】達到 政 治 清明 的 方 法 ,先 要 除 掉四 患 ,才 能 推 行五 政 。四 患是 :一 是 弄

三六

致治 之術,先屏四患,乃崇五政。一曰偽,二曰私,三曰 放,四曰奢。偽亂俗,私壞法,放越軌,奢敗制。四者不除, 則政無由行矣。俗亂則道荒,雖天地不得保其性矣;法壞則 世傾,雖人主不得守其度矣;軌越則禮亡,雖聖人不得全其行 矣;制敗則欲肆,雖四表 不能充其求矣。是謂四患。興農桑 以養其生,審好惡以正其俗,宣文教 以章其化,立武備以秉 其威,明賞罰以統其法,是謂五政。(卷四十六 申鑒)

【註釋】

明 、社 會安定。 四 表:指四 方極 遠之地 ,亦泛指天下 。 文教:禮樂


三七

為 , 奢 侈 浪 費 就 會 敗 壞 規 章制 度 。 這四 大 禍 患 不 除 , 那 麼 德 政 也 就 無 從

施 行 了 。風 氣 混 亂 , 道 德 觀 念 就 要 淪 喪 , 即 使 是 天 地 , 也 不 能 保全 人 們

的本 性 ; 法制 破 壞 了 ,社 會就 要 崩 潰 ,即 使 是 君 主 ,也 不 能 堅 持 守 衛那

些 法 度 ; 行為 越 軌 , 道 德 規 範 就 跟 著 消 亡 , 即 使 是 聖 人 也 不 能 維 護 正

道 ;規 章 敗 壞 了 , 欲 望 就 會 橫 行 無忌 ,即 使 國 土遼 闊四 方 ,也 不 能 滿 足

他 的 需 求 。 這 就 叫 做 「四 患 」 。 提 倡 耕 織 來 養 育 人 民 ,明 察 人 們 的 喜 愛

和 憎 惡 來 端 正 習 俗 , 宣 揚 禮 樂 典 章來 昭 示 朝 廷 的 教 化 , 建 立 軍 備來 確 保

國 家 的威 嚴 ,嚴 明 賞罰 來 統理 國 家 的 法 律 。這 就 叫 做 「五 政 」 。

四、尊賢

壹、君道

二七

無常安之國,無恆治之民。得賢者則安昌,失之者則危亡。自 古及今,未有不然 者也。(卷四十三 說苑)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然 :如 此 ;這 樣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盛 ,失 去 賢 人 就 導 致 滅 亡 。 從古至 今 ,沒 有 不 是 這 樣 的 。

二八

書曰:「有不世 之君,必能用不世之臣。用不世之臣,必能 立不世之功。」(卷二十六 魏志下) 不 世 : 世 上 所罕 有 的 ,非 凡 。

三九

子曰:「大臣不可以不敬也,是民之表 也。邇臣 不可以不 民之道,言 慎也,是民之道 也。」 民 (卷七 禮記) 循從也。

臣 ,必 然 能 建 立 卓 越 的功 業 。 」

【 白 話 】古 書 上 說 : 「 有 卓 越 的 君 主 , 必 然 能 任 用 卓 越 的 大 臣 。 任 用 卓 越 的 大

【註釋】

三八

【 白 話 】沒 有始 終 安 定 的 國 家 ,也 沒 有 永 遠順 服 的百 姓 。 得到 賢 人輔 佐就 安 定昌


【註釋】

表:模範;榜樣。 邇臣:近臣。指在君主左右侍從的臣子。邇,

近 。 道 : 通 「 導 」 。引 導 ; 指 引 。

不慎重選擇,因為 他們是民眾遵循跟從的先導。」

壹、君道

二九

爵祿:官爵和俸祿。 臨視:親臨探望。 吊哭:吊祭且哀哭。 錫

【 白 話 】孔 子 說 : 「 國君 對大臣 不 可 不 恭 敬 ,因為 他 們是 民眾 的 表 率 ; 近臣 不 能

○ 文王好仁,故仁興;得士而敬之,則士用,用之有禮義。故不 致其愛敬,則不能盡其心,則不能盡其力,則不能成其功。故 古之賢君於其臣也,尊其爵祿 而親之;疾則臨視 之無數, 死 則 弔 哭 之 ,為 之 服 錫 衰 ( cuī /催 ), 而 三 臨 其 喪 ; 未 斂 不 飲 酒 食 肉 , 未 葬 不 舉 樂 , 當 宗 廟 之 祭 而 死 ,為 之 廢 樂 。 故 古之君人者於其臣也,可謂盡禮矣;故臣下莫敢不竭力盡死, 以報其上。(卷十七 漢書五)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入棺 。 舉 :演奏 。

三〇

衰 : 細 麻 布 所制 的 喪 服 。錫 ,通 「緆 」 。 斂 :通 「 殮 」 。為 死 者更 衣 ⑤

四一

周公戒伯禽 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

了,所以臣下內 心不敢不盡心竭力 、鞠躬盡瘁報效君主。

他 免奏 宗 廟祭 祀 之 樂 。 所以 古 代 君 主 對 於 他 的臣 下 ,可以 說是極 盡 禮 義

者 未 下 葬 前 , 君 主 不 奏 樂 娛 樂 , 當 大 臣 正 好 在 宗 廟 祭 祀 時 去 世 , 則為

並 穿 戴 細 布 喪 服 ,三 次 親 臨 喪 葬 ;死 者 未 入 殮 前 , 君 主 不 喝 酒 吃 肉 ,死

俸 祿而且 愛護 他 們 ;大 臣 有病 , 多次 親 自 探 望 ;大 臣 去 世 則 弔 唁哭 泣 ,

不 能 成 就 他 們 的功 業 。 所以 , 古 代 的 賢 君 對 待 大 臣 , 尊 重 他 們 的 官 爵 、

能 得到 士 人 的信 心 , 讓 他 們 安 心 做事 ,就 不 能 發揮 才 華 ,全 力 以 赴 ,就

他 效力 , 文王 又 能以 禮 義 態 度相 待 。 所以 ,不 對 士 人 愛護 和 尊 重 ,就 不

【 白 話 】文王 喜好 仁德 , 所以 仁政興 起 ; 得到 士 人而 能 尊 重 他 們 , 所以 士 人 能為


於天下亦不賤 矣。然我一沐三捉髮,一飯三吐哺,起以待 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子 之魯,慎 無以國驕人。」(卷 十一 史記上) ③

伯 禽 : 姬 姓 , 字 伯 禽 , 亦 稱 禽 父 。 周 公 長 子 ,為 魯 國 第 一 任 國 君 。 ③

天 下來 說 ,我 的地 位 也 不 算 低 賤 了 。 然而 我 洗 頭 時 曾 多次 握 著 尚未 梳 理

的頭 髮 ,吃 飯 時也 數次 吐 出口 中 食物 起 身 去接 見 賢 士 ,即 使 這 樣 ,還怕

錯過 了天 下 的賢 人 。你到 了魯國 ,千萬不要以 國君 的身 分看不起人 。」

壹、君道

三一

作 惟 恤 十難,以任賢能。一曰不知,二曰不求( 求 ),三曰 進 不任,四曰不終,五曰以小怨棄大德,六曰以小過黜 大功,

群書治要三六

四二

【 白 話 】周 公 告誡 伯 禽 說 : 「我是 文王 的兒 子 、武 王 的 弟 弟 、成 王 的 叔 父 。對 於

何。

【註釋】

賤:地位卑下。 子:相 當於「您」或 「你」。 慎:千萬 ;無論如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④

三二

惟:句首 語助詞,無實在意 義。 恤 :顧 及;顧念 。 黜 :廢除。 干

短作 七曰以小短( 失 )掩大美,八曰以干訐 傷忠正,九曰以邪說 亂正度,十曰以讒嫉廢賢能,是謂十難。十難不除,則賢臣不 用;賢臣不用,則國非其國也。(卷四十六 申鑒)

【註釋】

就 難成 了 。

就是 所謂 的十 難 。這十 難不 除 ,賢臣 就 不 能 起用 ;賢臣 不 起用 ,國 家也

九 是 因 邪 說而 擾 亂了正 規 的法度 ,十是 因 讒言嫉妒而 廢棄賢 能之 士 ,這

的缺點而 掩蓋 他整 體 的美 善,八是因 奸邪之 人 的攻擊而 傷 害忠正之 士 ,

的 嫌 隙而 否 定 可 貴 的品 德 , 六是 因 小 小 的過 失 而 抹 殺大功 ,七 是 因 小 小

極 推 舉 , 三 是 舉 人 而 不 能 善用 ,四 是 用 人 而 不 能 始 終 信 任 , 五 是 因 小 小

【 白 話 】考 慮 任用 賢 能之 士 方面 有 十 難 :一 是 沒 有 知 人之 明 ,二 是 知 人而 不 能 積

惡 不正 。訐 ,揭 發別 人 的 隱 私 , 攻 擊別 人 的 短 處 。

訐 :歷 代 各本 《申 鑒 》 多作 「訐 奸 」或 「奸 訐 」 ,指 惡 意 攻 訐 。奸 ,邪


舉賢:推薦任用有賢德、有才能的人。舉,推薦、選用。 安:何

四三

文王問太公曰:「君務舉賢 ,而不獲其功,世亂愈甚,以致 危亡者,何也?」太公曰:「舉賢而不用,是有舉賢之名也, 無得賢之實也。」文王曰:「其失安 在?」太公曰:「其失 在好用世俗之所譽,不得其真賢。」(卷三十一 六韜)

【註釋】

愈 加嚴 重 ,以 致 於 國 家 危亡 ,這 是 什 麼原 因 ? 」太 公 說 : 「選 出 賢 才 而

沒有加以 任用 ,這是有舉賢的虛名,而沒有用賢的實質。」文王 說:

「 那 錯 在 哪 兒 呢 ? 」 太 公 說 : 「 錯誤 在 於 國 君 喜 好 用 世 俗 所 稱 譽 的 人 , 而 沒 有用 到 真正 的賢才 。 」

壹、君道

為 人 君 而 侮 其 臣 者 , 智 者 不為 謀 , 辨 者 不為 使 , 勇 者 不為

群書治要三六

四四

【 白 話 】周 文王 問 姜 太 公 : 「 國君 致力 於 舉薦 賢才 ,而 沒 有 收到功 效 ,社 會混 亂

處 、哪 裡 。

三三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③

三四

辨:通 「辯」。 使 :出使 。出任駐外 使節 。 社稷 :本 指土神和穀

季 危 ; 辨 者 不為 使 , 則 使 不 鬥 。 智 者 不為 謀 , 則 社 稷 (/ jì ) 通 ; 勇 者 不為 鬥 , 則 邊 境 侵 。 ( 卷 四 十 二 新序) 【註釋】 ②

四五

國之所以治者,君明也。其所以亂者,君闇 也。君之所以明 必作 者,兼聽 也。其所以闇者,偏信 也。是故人君通必( 心 )

五、納諫

者 不 奮力 向 前 ,那 麼邊 境 就 會 受到 侵 犯 。

社 會 將 會 陷 入 困 境 ; 有 辯 才 的 人 不 做外 交 ,那 麼 就 無 法 與 他 國 往來 ; 勇

的人不為 他出使外 交,勇者不為 他衝鋒陷陣。智者不出謀略,那麼國家

【 白 話 】身為 君 主而 侮 辱 他 的臣 民 ,導 致 的結果 是 智 者 不為 他 謀 劃策 略 ,有 辯才

神。因社稷為 帝王 所祭拜,後用來 泛稱國家。


兼聽,則聖日廣矣;庸說偏信,則愚日甚矣。(卷四十四 潛夫論)

暗 :昏昧 ,不明事理 。 兼聽:廣 泛聽取 意見。 偏信 :只聽信某一 ②

方面的意見。 通必:當作 「通心」。內 心通達。

【註釋】

昏庸。君主之所以英明 ,是因為 能廣泛聽取 各方面的意見;君主之所以

昏庸,是因為 偏聽偏信。因此,君主內 心通達、廣聽兼納,聖德就會日 漸 擴大 ;偏 信 奸 佞之 言 , 昏 庸愚昧 就 會與日 俱增 。

壹、君道

三五

臣聞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惡讒諛,然而歷世之患,莫不以忠正得 罪,讒諛蒙倖 者。蓋聽忠難,從諛易也。(卷二十三 後漢 書三)

群書治要三六

四六

【 白 話 】國 家之 所以 治理 得好 ,是 因為 君 主英明 ; 國 家之 所以 敗 亂 ,是 因為 君 主


壹、君道

蒙 幸 : 受到 寵 愛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三六

不是因為 忠誠正直的人獲罪,阿諛 讒佞的人受寵所導致。這實在是聽信 忠正 之 言 甚 難 ,聽 從阿諛 之 言較 易 。

明 主 患 諛 己 者眾 , 而 無 由 聞 失 也 , 故 開 敢 諫 之 路 , 納 逆 己 之 言,苟所言出於忠誠,雖事不盡,是猶歡然(然下有受字) 之。(卷四十九 傅子) 逆己 :不順 從自己 。

使 所 說 的事 情並非 全 都正 確 ,也 高興 地 接 受 。

敢 於 直 諫 的 途 徑 , 聽 取 反 對 自己 的 言 論 , 如 果 所 說 的 話 是 出 於 忠 誠 , 即

【 白 話 】英明 的君 主 擔 心阿諛 自己 的 人太 多 ,而 無法 聽到 自己 的錯誤 , 所以 廣 開

【註釋】

四七

【 白 話 】臣 聽 說君王 沒 有 不 喜 歡 忠 誠 正 直而 厭 惡 阿諛 讒 佞 , 但是 歷 代 的禍 患 , 無


四八

必 舜 曰 : 「 予 違 汝 弼 (/ bì )。 汝 無 面 從 , 退 有 後 言 。 」 故 治國之道,勸之使諫,宣之使言,然後君明察而治情通矣。 (卷四十四 潛夫論)

【註釋】

弼 : 糾 正 過 失 。 退 有 後 言 : 當 面順 從 , 背 後 卻 有 不 服 從 的 言 論 。 ②

後又 去 議 論 。 」 所以 治理 國 家 的 方 法 ,要 鼓 勵 人 們 進諫 ,要引 導 人 們 敢

於 講 實 話 ,這 樣 ,君 主 就 能明 察 真偽而 通 曉治 亂 的 真 實 情況 了 。

壹、君道

三七

興國之君,樂聞其過;荒亂之主,樂聞其譽。聞其過者,過 日 消 而 福 臻 ( zhēn /真 ); 聞 其 譽 者 , 譽 日 損 而 禍 至 。 ( 卷 二十八 吳志下)

臻 :至 ; 到 達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四九

【 白 話 】舜 說 : 「如 果 我 有 過 失 ,你 們 就 輔 助 糾正 我 。你 們 不 要 當面 聽 從我 ,背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三八

【 白 話 】使 國 家興 盛 的君 主 ,喜 歡 聽指 出 過 錯 的 話 ;荒 淫 敗 亂 的君 主 ,喜 歡 聽 讚

美 的 話 。 能 聽 到 自己 過 失 的 君 主 , 過 失 就 會 一 天 天 消 除 , 而 福 分 到 來 ;

喜 歡 聽 美 言 的君 主 ,德 行就 會一 天 天 受損 ,而 災 禍 也 就 降 臨 了 。

折 :折 損 ;挫 敗 。 節 :志 氣 、操 守 。 ②

○折 直士之節 ,結諫臣之舌,群臣皆知其非,然不敢爭。天 下 以 言為 戒 , 最 國 家 之 大 患 也 。 ( 卷 十 九 漢書七)

【註釋】

五一

藥酒作 孔子曰:「藥酒( 良 )苦於口而利於病,忠言逆於耳而利於 藥 行。湯武 以諤諤 而昌,桀紂 以唯唯 而亡。」(卷十 孔

個 國 家最 大 的禍 患 !

錯誤 的 , 可 是 不 敢 據 理 力 爭 。 天 下 人 都 對 進 獻 諫 言 生 戒 備 之 心 , 這 是 一

【 白 話 】挫 折 正 直之 士 的節 操 ,切 斷 勸諫 之 臣 所 說 的 話 ,大 臣 們 都知 道 這 樣 做是


湯武:商湯與周武王 。 諤諤:直言無諱的樣子。 桀紂:夏桀與商

子家語) 【註釋】 ②

紂 。 唯唯 :恭敬 的應答 聲 。

但 有 利 於 自 我 提 升 。 商 湯 、 周 武 王 因為 廣 納 直 言 勸 諫 而 國 運 昌 盛 , 夏

桀、商紂因為 狂妄暴虐,群臣只能唯命是從,而導致國家滅亡。」

六、杜讒邪

壹、君道

三九

飾 辯 :粉 飾巧 言 , 說 虛 浮 不 實 的 話 。 巧 言 : 動 聽 而 不 實 在 的 話 。 ○

五二

【 白 話 】孔 子 說 : 「 良藥 苦 口 難 嚥 , 但 卻 有利 於 治病 ;正 直 的勸諫 聽來 不順 耳 ,

聞言未審,而以定善惡,則是非有錯,而飾辯 巧言 之流起 矣。(卷四十九 傅子)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四〇

【 白 話 】聽 取 言 論 未 客 觀 判 斷 , 就 輕 易 論 定 善 與 惡 , 是 非 容 易 顛 倒 , 而 賣 弄 言

語 、巧 辯 的 風 氣 就 會 興 起 。

小 臣 : 指 職 位 低 的 官 吏 。 佞 : 花 言巧 語 、 諂 媚 巴 結 。 ②

五三

夫人主莫不愛愛己,而莫知愛己者之不足愛也。故惑小臣 之 忘疑 佞 ( nìng /佞 ), 而 不 能 廢 也 ; 忘 ( 忌 )違己之益己,而不能 用也。(卷四十七 劉廙政論)

【註釋】

七、審斷

是有益於自己 的,而不願 意任用 他們。

所 以 迷 戀 於 卑 微 小 臣 的 諂 媚 , 而 不 能 遠 離 罷 黜 ; 感 受 不 到 不順己 意 的 人

【 白 話 】君 主沒 有 不 寵 幸 那 些 喜 愛自己 的 人 , 卻不 知 道 喜 愛自己 的 人 不 該寵 幸 。


嗜欲傷神, 富 富貴而驕,還自遺 咎 。 夫 五四 金 玉 滿 堂 , 莫 之 能 守 , 財 多累身。 當振 貧,貴當憐賤。而反 功 成 名 遂 身 退 , 天 之 道 也 。 言 人 所 為 , 功 成 驕恣,必被禍患也。 事立,名跡稱遂,不退身避位,則遇於害,此乃天之常道。譬 如日中則移,月滿則虧,物盛則衰,樂極則哀也。(卷三十四 老子)

金玉 滿 堂 :形容極為 富有 。 莫 :沒 有誰 。 遺 :留下 。 咎:災禍 ,

就 給 自己 種 下 禍 根 。 功 成 名 就 之 後 , 懂 得 不 居 功 貪 位 , 適 時 退 下 , 才 符 合 大 自 然 的運 行之 道 。

壹、君道

四一

夫聽察 者,乃存亡之門戶 ,安危之機要 也。若人主聽察不

群書治要三六

五五

【 白 話 】金玉 滿 堂 、豐 富 的物 質 生 活 , 很 難 長久 地 保有 , 富 貴 時 生 活 驕 縱 奢 侈 ,

眷戀。

不幸之事。 振:通「賑」。 遂:成就;成功 。 身退:退位,不再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

壹、君道

四二

博,偏受所信,則謀有所漏,不盡良策;若博其觀聽,納受無 方 ,考察不精,則數 有所亂矣。(卷四十八 體論) 【註釋】

聽察:聽取 及考察各種意見。 門戶:比喻事物 的關鍵。 機要:關

鍵 ;要 領 。 無方 :沒 有 方 法 。 數 :策 略 。

五六

孔 子 曰 : 「眾 好 之 必 察 焉 ,眾 惡 之 必 察 焉 。 」 故 聖 人 之 施 舍 謂作 也 , 不 必 任眾 , 亦 不 必 專 己 , 必 察 彼 己 之 謂 ( 為 ),而度 奪 之以義,故舉 無遺失,而功無廢滅也。(卷 ó ( d u/ ) 四十四 潛夫論)

混亂無章。

廣 泛地 聽取 和明 察 , 但 採 納 的 方 法 不 對 , 考 察也 不 精 確 , 謀 略 計 劃必 然

接 受 親 信 者 的 言 論 , 那 麼 謀 劃 必 定 有 疏漏 , 不 能 盡 收 好 的 策 略 ; 假 如 能

【 白 話 】聽 和 察 ,是 國 家存 亡 安 危 的關 鍵 。 假如 君 主 不 能 廣 泛地 聽取 和明 察 ,只


【註釋】

專己 :固執己 見。 度:考慮;推測。 舉:推薦;選用 。 ②

要 仔 細 考 察 詳 情 。 」聖 人 的 定 奪取 捨 ,不 一 定 都 聽取 大 眾 之 言 ,也 不 一

定要堅持己 見,而是一定要全面考量自己 和別人的看法,並以情理法來

衡 量 , 所 以 選 拔 賢 才 時 沒 有 遺漏 , 政 事 就 不 會 敗 壞 喪 亡 。

人君之大患也,莫大乎詳於小事,而略於大道 ;察於近物, 而暗於遠數 。自古及今,未有如此而不亡也。(卷四十六 中論)

【註釋】

大 道 : 指 最 高 的 治 世 原 則 , 包 括 倫 理 綱 常 等 。 遠 數 :深 遠 的 謀 劃 。

群書治要三六

壹、君道

四三

看到 眼 前 的事 物 , 卻 忽 略 長 遠 的 謀 劃 。 從古至 今 ,只 要 如 此 ,沒 有 不 滅

【 白 話 】君 主最 大 的 弊病 ,莫 過 於 詳 察小 事 而 忽 略 了 治 國 的 重要 綱 領 ;莫 過 於 只

五七

【 白 話 】孔 子 說 : 「眾 人 都 喜 歡 他 ,一 定要 仔 細 考 察 詳 情 ;眾 人 都厭 惡 他 ,一 定


群書治要三六

亡的。

【註釋】

壹、君道

四四

常 行 :時常有 的行為 。 簡慢 :輕 忽怠慢 。 經紀 :綱常 ;條理 。 流 ②

【 白 話 】齊 景 公 問 晏 子 說 : 「 古 代 離 散 百 姓 而 喪 失 其 國 的 君 主 , 他 常 見 的 行為

五八

景公問晏子曰:「古者離散其民而隕失其國者,其常行 何 如?」對曰:「國貧而好大,智薄而好專;尚讒諛而賤賢人, 樂 簡 慢 而 輕 百 姓 ; 國 無 常 法 , 民 無 經 紀 ; 好 辨 以為 智 , 刻 民 以 為 忠 ; 流 湎 ( miǎn /免 )而 忘 國 , 好 兵 而 忘 民 ; 肅 於 罪 誅,而慢於慶賞;樂人之哀,利人之害;德不足以懷人,政不 足 以 匡 ( kuāng /匡 )民 ; 賞 不 足 以 勸 善 , 刑 不 足 以 防 非 。 此 亡國之行也。今民聞公令如寇讎 ,此古之離其民隕其國常行 也。」(卷三十三 晏子) ②

湎 :放 縱而 無節制 。 匡 :輔 助 ;糾 正 。 寇 讎 : 仇 敵 ; 敵 人 。


是 怎 樣 的 ? 」晏 子回 答 說 : 「 國 家 貧窮 卻好 大 喜功 ,智 慧 淺薄 卻獨 斷 專

行 ; 好 聽 信 讒 諛 之 言 而 輕 視 賢 人 , 好 輕 慢 而 忽 略百 姓 ; 國 家 沒 有 固 定 的

法 律 , 百 姓 沒 有 行為 準 則 ; 把 喜 好 爭 辯 當 作 智 慧 , 把 苛 虐 百 姓 當 作 忠

誠 ;放 縱 無度 而 荒 廢 國事 , 喜 好用 兵而 不 顧 人 民 ;嚴 於判 罪 誅 殺 ,疏 於

賞賜 有功 ;把 別 人 的哀 傷 當作 歡 樂 , 靠 損 害別 人 謀取 利 益 ; 道 德 微薄 不

足 以 安 撫百 姓 , 政 令 苛 刻 不 足 以 教 導百 姓 ; 賞 賜 不 足 以 勸 人 行 善 , 刑 罰

不足以防範違法行為 。這就是亡國的做法。現在百 姓聽了國家的政令如

壹、君道

四五

同見了仇敵,這就是古代造成離散百 姓、喪失國家的常見行為 。」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四六


貳、臣術 一、立節

殊 異:奇特;不尋常。 契闊 :勤苦。 不易其素:不改變平時的修

其志。

群書治要三六

貳、臣術

四七

勞 累 身 體 ,承 受艱 辛 勤 奮思 考 ,平 常 生 活 不 荒 廢 學業 ,遭遇 窮 困也 不 改

【 白 話 】縱 觀 古 往今來 有功 於社 會國 家 的 人 士 , 都 積累 了 特 異 不 凡 的事 跡 , 他 們

五九

歷 觀 古 今 功 名 之 士 , 皆 有 積 累 殊 異 之 跡 , 勞 身 苦 體 , 契 (/ qì 竊 闊 勤思,平居不惰其業,窮困不易其素 。(卷二十八 ) 吳志下)

【註釋】

養及志向 。


群書治要三六 ○

貳、臣術

四八

阿 眾 : 迎 合 多 數 人 。 取 容 : 討 好 別 人 以 求 自己 安 身 。 墮 公 : 毀 壞 ②

幫結黨。

六一

楊震字伯起,弘農人也。遷東萊太守。道經昌邑,故 所舉 茂 才 王 密為 昌 邑 令 , 謁 見 , 至 夜 懷 金 十 斤 以 遺 震 。 震 曰 :

私。

情枉法。他們的明智能夠辨別奸邪;他們的行為 符合道義,從不結黨營

自己 安 身 而 曲 意 迎 合 大 眾 , 不 損 壞 公 義 來 順 從 私 欲 , 不 因 畏 懼 強 權 而 徇

【 白 話 】賢明 的 人 做臣 子 ,不以 奉 承 和 花 言巧 語使 君 主 聖 德 受到 損 害 ,不為 求取

六 ②

婀 /佞 , ○ 夫 賢 者 之為 人 臣 , 不 損 君 以 奉 佞 ( nìng ) 不 阿 (/ē ) 眾 以取容 ,不墮公 以聽私,不撓法以吐剛 ,其明能照 奸,而義不比黨 。(卷四十四 潛夫論)

【註釋】

公義。墮,同 「隳」。 吐剛 :吐出硬的。比 喻畏懼強暴 。 比 黨:拉


「故人 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 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卷二十三 後 漢書三) 【註釋】

故 : 過 去 ; 從 前 。 茂 才 : 秀 才 。 因 避 漢 光 武 帝 名 諱 , 改 秀為 茂 。 ②

薦 的 秀才 王 密 擔 任昌邑 縣 令 , 前來 晉 見 ,到 了 晚 上 ,王 密 身 帶 黃 金 十 斤

來送給楊震。楊震說:「身為 老友的我了解您的為 人,而您卻不了解我

的為 人,這是為 什麼呢?」王 密說:「在黑夜裡沒有人知道的。」楊震

說 : 「天 知 道 、神 知 道 、我 知 道 、 您知 道 , 怎 麼 說沒 人知 道呢 ? 」

貳、臣術

四九

昔者晉平公問於叔向曰:「國家之患,孰 為 大?」對曰: 「大臣重祿不極諫 ,小臣畏罪不敢言,下情不上通,此患之

群書治要三六

六二

【 白 話 】楊 震 ,字 伯起 ,弘 農 人 。遷 官東 萊 太 守 。赴 任途中 經 過昌邑 ,以 前 所 推

遺 :給予 ;饋贈 。 故 人 :對門 生故吏 的自稱 。


群書治要三六 ○

貳、臣術

五〇

孰 : 什 麼 。 極 諫 : 盡力 規 勸 。 古 代 多用 於 臣 下 對 君 主 。

大者。」(卷二十二 後漢書二) 【註釋】 ②

臣 重視祿位 而 不極力 規諫 ,小臣怕 獲罪而 不 敢 說話 ,下 情不 能 上 達 ,這 是 國 家的大禍 患 。」

二、盡忠

人臣之行,有(本書有作行)六正 則榮,犯六邪 則辱。 (卷四十三 說苑)

六正 :一 、高 瞻 遠矚 ,防 患未 然 , 此為 「聖 臣 」 ;二 、 虛 心 盡 意 ,扶

善 除 惡 , 此為 「 大 臣 」 ; 三 、 夙 興 夜 寐 , 進 賢 不 懈 , 此為 「 忠 臣 」 ;

【註釋】

六三

【 白 話 】從前晉 平 公問 叔 向 說 : 「 國 家 的禍 患 ,最 大 的是 什 麼 ? 」叔 向 說 : 「大


六四

四 、明 察成敗,轉禍為 福,此為 「智臣」;五、恪盡職守,廉潔奉公,

此為 「 貞 臣 」 ; 六 、 剛 正 不 阿 , 敢 諍 敢 諫 , 此為 「 直 臣 」 。 六 邪 :

其辱。

【 白 話 】做為 人臣 的操 守 , 實 行 「 六正 」就 會 得到 尊榮 , 觸 犯 「六邪 」就 會自取

臣」;六、幕後指揮,興風作浪,此為 「亡國之臣」。

簧 , 挑 撥 離 間 , 此為 「 讒 臣 」 ; 五 、 專 權 擅 勢 , 結 黨 營 私 , 此為 「 賊

此為 「諛臣」;三 、巧 言令 色,嫉賢妒能,此為 「奸臣」;四 、巧舌如

一、安官貪祿,不務公事,此為 「具臣」;二、巴結諂媚,曲意逢迎,

貳、臣術

將順 :順 勢 促 成 。 將 ,順 從 , 尊 奉 。 ○

五一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 其美, 上下下舊有 臣同心, 匡救其惡,故上下( 治 )能相親也。」 君 (卷九 孝 字,刪之 故能相親。 經)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三、勸諫

貳、臣術

臣 上 下 必 能 同 心 同 德 、相 親相 愛 。 」

五二

於 國 君 的過 惡 ,一 定 幫 助 他匡 正 、補 救 ,能 盡 心 盡力 做到 這 樣 ,那 麼君

學 問 , 以 便 利 益 大 眾 。 如 果 國 君 有 美 德 善 行 的 事 , 一 定順 從 、 推 廣 ; 對

責,為 天下人謀福利;退朝居家時,總想著補救自身的過失,增進德行

【 白 話 】孔 子 說 : 「 君 子 在 事 奉 國 君 , 上 朝為 官 時 , 總 想 著 盡 忠 職 守 且 認 真 負

六五

忠有三術: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謂之防也; 諫作 發而進諫( 進 ) , 謂 之 救 也 ; 行 而 責 之 , 謂 之 戒 也 。 防為 止之 上 , 救 次 之 , 戒為 下 。 ( 卷 四 十 六 申鑒)

【 白 話 】臣 子 盡 忠 有三 種策 略 :第 一 種是預 防 ,第 二 種是 補 救 ,第 三 種是 告誡 。

錯 誤 尚 未 發 生 而 能 設 法 避 免 , 稱為 「 防 」 ; 剛 剛 發 生 錯 誤 而 能 進 行 勸


阻,稱為 「救」;已經造成既 定事實而能直言指正,稱之為 「戒」。預 防為 上策,補救為 次等,告誡是下策。

君子:指才德出眾的人或是在位的君王。 愆:罪過;過失。 顏

察力 的 人 。

是過失。」 群書治要三六

貳、臣術

五三

話,這就是不懂言語分寸,猶如盲人說話不看對方,大為 失禮,所以也

浮氣躁 ;話當說而不說,這就是隱匿之過;沒有觀察君子的神色就說

【 白 話 】孔 子 說 : 「隨 侍 君 子 時 容 易 犯三 種過 失 : 話沒 到 該 說 時 就 說 ,這 就是 心

六六

孔 子 曰 : 「 侍 於 君 子 有 三 愆 ( qiān /千 ): 言 未 及 之 而 言 , 謂 ,不 ,匿,不 之躁; 躁 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 隱 未 見 顏 色 而 言 , 安靜。   盡情實。 未見君子顏色所趨向而便 謂之瞽 。」 逆 (卷九 論語) 先意語者,猶瞽者也。

【註釋】

色 : 表 情 ;神 色 。 瞽 :本 指 瞎 眼 的 人 , 此 處則 表示 沒 有 見 識 、沒 有 觀


貳、臣術

五四

難 ,忠 臣 不 送死 ; 國 君 出外 逃亡 ,忠 臣 不 送 行 。 」景 公 很 不 高 興 地 說 :

「君 主 分封 土地 使臣 子 富足 , 分封 爵位 使臣 子顯 貴 ,君 主 有 災 難 ,臣 子

卻 不 捨 身 拼死 ,君 主 出 逃 臣 子 卻 不 送 行 ,這 種 說 法 是 何 道 理 ? 」晏 子 答

群書治要三六

出亡 :出逃 ;逃亡 。亡 ,出逃 。 見 :用 在動詞前面 表示 被動。相 當 ④

【 白 話 】齊景 公問 晏 子 : 「忠臣 應 該如 何輔 佐 國君 ? 」晏 子回 答 說 : 「 國君 有 危

六七

景公問晏子曰:「忠臣之事君,何若?」對曰:「有難不死, 富作 出亡 不送。」公不悅曰:「君裂地而富( 封 )之,疏爵而貴 之,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其說何也?」對曰:「言而見 用,終身無難,臣何死焉;謀而見從,終身不出,臣何送焉。 若言不用,有難而死,是妄死 也;謀而不從,出亡而送,是 詐偽 也。忠臣也者,能納善於君,而不與君陷於難者也。」 (卷三十三 晏子)

【註釋】

於 被 , 受 到 。 妄死 : 無 意 義 的死 。 詐 偽 : 弄 虛作 假 ; 偽 裝 假 冒 。


道 : 「諫 言如 果 被 採用 , 國 君 一 生 都 沒 有 危 難 , 忠 臣 何需 送死 ? 謀 劃 如

果 被 聽 從 , 國 君 終 身 不至 於 逃 亡 , 忠 臣 何需 送 行 ? 如 果 諫 言 不 被 採用 ,

國君 有 危難而 忠臣 跟 著 送死 ,那 是 白 白 送死 !如 果 謀 劃 不 被 採 納 , 國君

逃亡 而 忠 臣 送 行 ,那 是 欺 騙 、偽 善 ! 所 謂 的忠 臣 ,是 善 於 向 君 主 進諫 良 策 ,而 不是 和 君 主 一 起 陷 於 危 難 。 」

四、舉賢 ②

用 力 :使用 力 氣 ,花 費 精力 。 進 賢 : 進 薦 賢 能之 士 。 ②

六八

子 曰 : 「 …… 汝聞用力 為 賢乎?進賢 為 賢乎?」子貢曰: 「進賢賢哉。」子曰:「然。」(卷十 孔子家語)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貳、臣術

五五

【 白 話 】孔 子 說 : 「 你聽說過是賣力的人賢明,還是推薦賢才的人賢明 …… 呢 ? 」子貢 說 :「推薦 賢才 的人才是 賢明 啊 ! 」孔 子說 :「對 。」


群書治要三六 ○

貳、臣術

五六

婀 (/ē

)親

仇讎 :仇人;冤 家對頭 。讎 ,仇敵。 不肖 :不成材或 不正 派的人。 ②

六九

忠臣之舉賢也,不避仇讎 ;其廢不肖 也,不阿 近。(卷四十 韓子) ①

【 白 話 】忠臣 推薦 賢 能 的 人 ,不 避 仇 怨 ;罷 黜 不 肖 的 人 ,不偏 袒 親 近 。

【註釋】

阿 : 徇 私 ,偏 袒 。


參、貴德 一、尚道

須 臾 :片刻 ,短時間 。 放 :通 「仿」。 ②

性者,生之質也。命者,人所稟 ○ 天 命 之 謂 性 , 率 性 之 謂 道 , 脩 道 之 謂 教 。 受。率,循,循性行之是曰道。 修,治也,治而廣之, 道也者不可須臾 離也,可離非道也。道,猶道 人放 效之,是曰教。 路也,出入動作由之,須臾離之,惡乎從。(卷七 禮記)

【註釋】

首 出 庶 物 , 萬 國 咸 寧 。 不和而剛 暴也。

五七

萬國所以寧, 各以有君也。

「道」,修養道德自然能夠感化別人,這稱為 「教」。因此「道」無所

參、貴德

不 在 ,片刻 都不能 離 ,能 夠離開 的 ,那 就不是 道 。

保合大和,乃利貞 。

群書治要三六

七一

【 白 話 】人 人本 具 的純 淨純 善 ,稱為 「自 性 」 ,隨順 自 性 皆 能 學為 聖 賢 ,稱之為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利 貞 :和 諧 貞正 。 庶物 :眾 物 ,萬物 。

(卷一 周易) 【註釋】 ②

五八

清靜不言, 萬物自成。

正 。 它 創 造 了 世 間 萬 物 , 使 天 下 都 得 到 安 寧 ,而 君 王 受 到百 姓 的 推 崇 , 能 效 法天 德 長 養 萬物 ,天 下 就 能 得到 安 寧 。

當法地,安靜和柔也, 而不求報,生長 人法 地, 人 地法天, 施 天法道, 勞而不怨,有功而不宣。 萬物,無所收取。 道性自然, 道法自然。 無 (卷三十四 老子) 所法也。

法 :仿效 ,效法 。

為 ,萬物 自成 ;道性自 然而 然 。

效法上天,包容萬物,普施而不求回報;上天效法道的精神,清靜無

【 白 話 】人 應 當 效 法 大 地 ,安 靜柔 和 、 無 私 無 怨地 承 載 養 育萬物 而 不 居功 ;大 地

【註釋】

七二

【 白 話 】宇 宙 的 運 行 , 保 持 著 和 諧 自 然 的 關 係 , 才 能 使 萬 物 祥 和 有 益 , 永 遠 純


七三

既 : 盡 ;全 部 。

聖人積德不積財,有德 以教愚,有財以與貧。 有盡 天生萬物,愛育之令 時。 長大,無所害也。 聖 人 法 天 , 所 施為 化 成 事 就 , 不 與下爭功名,故能全其聖功也。

以財賄布施與人,財 聖人不積, 既  以為 人 , 己 愈 有 。 既 益多。如日月之光,無 天 之 道 , 利 而 不 害 ; 聖 人 之 道 , 為 而 不 爭 。 (卷三十四 老子)

【註釋】

自己 反 而 更 充 足 。 因 此 , 天 道 是 全 然 利 益 而 不 侵 害 萬 物 ; 聖 人 之 道 是 遵 循自 然法則 ,幫助世 人而 毫不爭 奪 。

好學近於智,力行 近於仁,知恥近於勇。知斯 三者,則知 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能成 天下國家矣。(卷十 孔子家語)

【註釋】

參、貴德

力 行 : 竭 力 實 踐 , 勉力 去 做 。 斯 : 此 , 這 。

群書治要三六

七四

【 白 話 】聖 人 無 私而 不 積 藏 ,有 德則 教 愚 ,有財 則 濟 人 ,盡 其 所 有來 幫 助別 人 ,

五九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六〇

【 白 話 】喜 愛 學 習 聖 賢 教 誨 就 接 近 於 智 , 將 學 到 的 教 誨 好 好 落 實 就 能 接 近 仁 ,

在 學 習 或 落 實 的 過 程 中 , 知 道 自己 的 錯誤 而 發 羞 恥 心 去 改 正 , 這 就 接

近 勇 。 了 解 智 、 仁 、 勇 三 種 品 德 , 就 知 道 如 何 修 正 自己 錯 誤 的 想 法 、 看

法 、 說 法 、 做 法 ; 知 道 如 何 修 正 自己 , 就 知 道 如 何 管 理 人 民 ; 知 道 如 何 管理 人民 ,就能 辦好天 下 國 家的事 了 。

發政:發布政令;施行政治措施。 施令:施行政令;施行教令。

【 白 話 】發 布 施 行政令 ,是為 天 下 人 謀福 利 的 ,稱為 道 義 ;君 民 上 下相 親相 愛 ,

七五

發 政 施 令 ,為 天 下 福 者 , 謂 之 道 ; 上 下 相 親 , 謂 之 和 ; 民 不求而得所欲,謂之信;除天下之害,謂之仁。仁與信,和與 道,帝王之器 也。(卷三十一 鬻子)

【註釋】

稱為 和 睦 ; 人 民 不 需 開 口 懇 求 而 君 王 就 能 體 察 施 予 , 稱為 誠 信 ; 能 消

器:寶器。


除天下人的禍患,稱為 仁愛。仁愛與誠信,和睦與道義,都是帝王 的法 寶。

王 : 統 治 ;稱王 。 疑 :遲 疑 ;猶 豫 。 恃 :依賴 ;憑 藉 。 ③

七六

文 王 曰 : 「 何 如 而 可 以為 天 下 ? 」 太 公 對 曰 : 「 大 蓋 天 下 , 然 後能容天下;信蓋天下,然後可約天下;仁蓋天下,然後可以 求 天 下 ; 恩 蓋 天 下 , 然 後 王 ( wàng /旺 )天 下 ; 權 蓋 天 下 , 然 後 可 以 不 失 天 下 ; 事 而 不 疑 , 然 後 天 下 恃 ( shì /恃 )。 此 六 者 備 , 然 後 可 以為 天 下 政 。 」 ( 卷 三 十 一 六韜)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六一

天下;權威足以遍及天下,然後才能不失去天下;遇事當機立斷而不

足以 遍 及天 下 ,然 後才 能懷 服天 下 ;恩 惠足以 遍 覆天 下 ,然 後才 能 統 領

下 , 然 後才 能 包容 天 下 ;誠 信 足 以 遍 及天 下 , 然 後才 能 約束 天 下 ; 仁德

【 白 話 】文王 問 太 公 : 「 怎 樣才 能 治理 天 下 ? 」太 公 說 : 「度 量 之 大 足 以 涵蓋 天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六二

猶 豫 , 然 後 能為 天 下 之 依 靠 。 這 六 項 條 件 都 具 備 了 , 才 可 以 治 理 好 天 下。」

恤 :憂 慮 ;憂 患 。 寑 : 止 息 ; 廢置 。 宿 : 拖 延 ; 停 留 。 不 時 : 不 ②

七七

故 君 子 不 恤 年 之 將 衰 , 而 憂 志 之 有 倦 。 不 寑 ( qǐn /寢 )道 焉,不宿 義焉。言而不行,斯寑道矣;行而不時 ,斯宿義 矣。(卷四十六 中論)

【註釋】

七八

《象》曰:天行 健 ,君子以自強不息。(卷一 周 ……

做 ,這 樣義理 就 被 棄置 了 。

讓 義 理 棄 置 不為 。 光 說 而 不 去 做 , 這 樣 道 業 就 被 荒 廢 了 ; 沒 有 及 時 去

【 白 話 】君 子不憂 慮 自己 年 老力 衰 ,而 是 擔憂 心 志倦 怠 。不 讓 道 業 荒 廢 停 止 ,不

及時。


天 行 :天 體 的運 行 。 健 : 強 有力 。

易) 【註釋】 ②

坤。《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卷一 周易)

地 ,以 深 厚 的 德 行 ,容 載 萬物 。

參、貴德

六三

舊無人無至則 ○ 不 修 善 事 , 即 為 惡 人 ; 無 事 於 大 , 則為 ( 為 七 字 , 補 之) 小 人 。 紂 為 無 道 , 見 稱 獨 夫 ; 仲 尼 陪 臣 , 謂為 素 王 。 即 君 子 不 在 乎 富貴矣。(卷五十 抱朴子)

群書治要三六

【 白 話 】坤 卦 。 《 象 傳 》 說 : 坤 卦 象 徵 大 地 的 氣 勢 寬 厚 和 順 。 君 子 應 當 取 法 大

七九

【 白 話 】乾 卦 。 《象 傳 》 說 :乾卦 象 徵天 道運 行 的剛 健而 永恆 ,君 子 應當 效 …… 法天 道 ,自我奮 發圖強 ,永不止息 。


參、貴德

六四

見 :用 在動詞前面 表示 被動。相 當於被 ,受到 。 獨夫 :暴 虐 無道的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君 主 。 素王 :有王 者之 德而未 居王 者之 位 者 。

孝至於人,則重譯來 貢,故無所不通也。

孝 悌 : 孝順 父 母 , 友 愛 兄 弟 。

孝至於天,則風雨時; 孝至於地,則萬物成;

所以被稱為 「獨夫」;孔子身為 諸侯的大夫,卻被推許為 「素王 」。這 說明 君 子 並 不 在 於是 否 有 權 勢 和 財 富 。

二、孝悌

孝悌 之至,通於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 (卷九 孝經)

【註釋】

八一

【 白 話 】不 行 善事 的 ,就是 惡 人 ;不奉 事 尊長 的 ,就是 小 人 。 商 紂王為 君 無道 ,

【 白 話 】真 正 能 夠 把 孝 敬 父 母 、 友 愛 兄 弟 之 道 做 到 盡 善 盡 美 , 就 會 感 通 天 地 神


明,四 海之內 充滿道德的光輝 ,沒有一個地方不受孝道的感化。

匪:通「非」。不,不是。 劬勞:勞累;勞苦。 怙:依賴;憑

鞠,養也。顧,旋視也。 復,反复也。腹,懷抱。 之猶是也,我欲報父母是 德,昊天乎我心無極也。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六五

可憐 的父母啊,為 了養育我,勞苦憔悴!沒有父親,我可以依靠誰?沒

【 白 話 】那 片 長 長 的莪 蒿 ,原來 是 青蒿 , 心中 充 滿憂 思 , 竟把 青蒿 都 看錯 了 。我

八二

也。蓼蓼,長 蓼 /路 蓼 者 莪 /鵝 , 匪 莪 伊 蒿 /蒿 。 興 大貌也。莪已蓼 lù é hāo ( ) ( ) ( ) 蓼長大,我視之反謂之蒿,興 哀哀者,恨不得 哀 哀 父 母 , 生 我 劬 ( qú /渠 勞 者,喻憂思心不精識其事也。   ) 。 終養父母,報其 戶 ?無母何恃 是 ?出則啣 生長己之 無 父 何 怙 ( h/ 苦也。 ù hì ) ( s/ ) 恤 , 入 則 靡 至 。 恤 , 憂 也 , 孝 子 之 心 , 怙 恃 父 母 , 依 依 然 以為 不 可 斯 須父 兮 生 無也,出門則思之憂,旋入門又不見,如入無所至也。   府 我 , 母 兮 鞠 我 , 拊 (/ 我 fǔ ) 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 入腹我。 欲 報 之 德 , 昊 ( hào /號 天 / ) 罔 ( wǎng (卷三 毛詩)

【註釋】

往 極。 )

恃 。 啣恤 :含 哀 ; 心懷憂 傷 。 靡 :不 ,沒 。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六六

有母 親 , 我 可 以 仰賴 誰 ? 行 走 在外 , 心 中 悲 痛 ;回 到 家中 , 房屋 空 曠 ,

再 也 見 不 到 父 母 ,就 像沒 有 到 家一 樣 。父 親啊 您 生 下 我 ,母 親啊 您 養 育

我 ,你們撫育我疼 愛我 ,長養我教育我 ,反復顧 看我掛念我 ,出入都懷

抱 著 我 。想 要 報 答 父 母 含 辛 茹 苦 拉 扯 我 長 大 的深 恩 , 卻 再 也 沒 有 這 個 機

會了 ,蒼天 啊 蒼天 ,我 心 常 所憶 念 ,痛 切至 極 ,沒 有 停止之 時 。

勞:功勞;功績。 不匱:不竭;不缺乏。 既:已經。 沒:通 ②

八三

勞,猶 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勞 ,大孝不匱 。 功 思 慈 愛 忘 。 勞,可謂用力矣;尊仁安義,可謂用勞矣;博施備物,可謂不 慈愛忘勞,思父母之慈 匱矣。 思 父母愛之,喜而弗忘;父母惡之,懼而 愛己,而自忘己之勞苦。   怨,無怨於 而諫 無怨; 無 父母有過,諫而不逆; 順 父 母 既 沒 , 必 求 父母之心也。   之。 貧困猶不取惡人之物 仁者之粟以祀之。此之謂禮終。 喻 (卷七 禮記) 以事己(己作亡)親。

【註釋】

「 歿 」 。死 。


所 得 的食物 來 祭 祀 他 們 。這才 是 有始 有 終 的孝 親之 禮 。

怨 ;父母 有 了過 失 ,要 婉 言勸諫 而 不 能 忤逆 ;父母 去世之 後 ,必以 正 當

是 高 興 而 且 不 敢 忘 懷 ;父 母 嫌 棄 我 們 , 做 子 女 的 應 該深 加 警 惕 而 沒 有 埋

守本 分地禮敬祭祀父母 ,這可稱為 不匱。父母喜愛我們,做子女的一定

行道義,這可稱為 用勞 ;廣施德教,使四 海之內 豐衣足食,人民各自安

自身的疲勞 ,這可稱為 用力 ;盡本 分去利益大眾,使人民尊重仁德、安

人 永 遠 保 持 孝 心 孝 行 的 精 神 。想 到 父 母 慈 愛 養 育之 恩 ,竭力 供 養 而 忘 記

【 白 話 】孝 道 有三 種層次 :小 孝用 體力 ,中 孝用 功 勞 ,大 孝 永不 匱 乏 ,能 使天 下

八四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 ,揚 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 君,終於立身。(卷九 孝經)

【註釋】

參、貴德

六七

立 身 行 道 :修 養 自 身 ,奉 行 道 義 。 立 身 , 建 立 自 身 做 人 處 世 的 基 礎 。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六八

開 始 於 侍奉 雙 親 , 推廣 於 侍奉 君王 ,最 終 的目 的則 是 立身 行 道 。

於 後 世 ,使 父 母 獲 得 榮 耀 ,則 是 實 行 孝 道最 終 的目 標 。 所以 實 行 孝 道 ,

損 傷 害 ,這是 實 行孝 道 的開始 。自 身 有 所建 樹 ,實 行正 道 ,把 名聲顯 揚

【 白 話 】人 的身 軀 、四 肢 、 毛 髮 、皮 膚 都是 父母 給 予 的 , 應 當 謹 慎 愛護 ,不 敢 毀

八五

長 :長久 ; 永久 。

諸侯在民上,故言在上,敬上愛下, 在上不驕,高而不危; 謂 制節謹度,滿而 之不驕,故居高位而不危殆也。 費用約儉,謂之制節。奉行天子法度, 居高 不溢。 謂 高而不危,所以長 守貴也; 位 之謹度。故能守法而不驕逸也。 能 不驕,所以 有一國之財而不奢 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 雖 富 貴 不 離 其 長守貴也。   泰,故能長守富。 富能不奢,貴能不 上能長守富貴,然 身, 驕 然後能保其社稷, 後 而和其民人。 ,故云不離其身。 乃能安其社稷。   薄賦斂,省傜役, 蓋諸侯之孝也。《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 是以民人和也。 戰,恐懼。兢兢,戒慎。如臨 淵,如履薄冰。」 戰 (卷九 孝經) 深淵,恐墮。如履薄冰,恐陷。

【註釋】

【 白 話 】身 居 高位 能 敬 上 愛下而 沒 有 傲慢 之 心 , 儘管 地 位 再 高 ,也 不 會 發生 傾覆


八六

的 危 險 ;能 節 儉 守 法 ,即 使 財 富再 充 裕 ,也 不 會奢 侈浪 費 。 處 於 高位 而

沒 有 傾覆 的 危 險 ,這 樣就 能長久 保持 尊 貴 的地位 ;財物 充 裕而 不浪費 ,

這 樣 就 能 長 久 守 住 財 富 。 能 使 財 富 和 尊 貴 不 離 於 身 , 然 後 才 能 保 住 自己

的 國 家 ,使 人 民 和 樂相 處 。這 就是 諸 侯 應 盡 的 孝 道 ! 《詩 經 》 說 : 「 時

時 要 戒 慎恐 懼 ,好 比 行 走 在深 潭 的旁 邊 ,又 好 像 踏 在 薄 冰 的 上 面 , 唯 恐 會 陷落 , 所以 凡 事 都要 謹 慎小 心 ,提 高 警 覺 。 」

參、貴德

六九

不合詩書, 非先王之法服 不敢服 ,非先王之法言 不敢道, 不 非先 敢道。 合禮樂, 非詩書, 非禮 王之德行不敢行。 不 是故非法不言, 則 非道不行。 樂 則不敢行。 不言。 , 則不 口無擇言 ,身無擇行 ,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 行。   惡 。 三 者 備 矣 , 然 後 能 守 其 宗 廟 。 法 先 王 服 , 言 先 王 道 ,蓋 卿 大 夫 之 孝 行 先 王 德 , 則為 備 矣 。 ,早也。夜,暮也。一人,天子 也。詩云:「夙夜匪 懈,以事一人。」 夙 也。卿大夫當早起夜卧,以事天 子,勿 懈惰。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七〇

法服:古代根據禮法規定的不同等級的服飾。 服:穿著。 法言: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合乎禮法的言論。 口 無擇言:說話皆合道理 ,無需經過選擇。 身無

八七

故以孝事君則忠,

以 敬 事 長 則 順 。 移事父孝,以事於 君 , 則為 忠 也 。

移事兄敬,以事於 長 , 則為 順 矣 。

忠 順

卿 大 夫 的 孝 道 。 《 詩 經 》 說 : 「 要 早 晚 勤 奮 不 懈 ,來 事 奉 天 子 。 」

能 遵 守 禮 法 道 德 ,完 備 無缺 ,然 後 就 能 守 住其 祭 祀 先 祖 的 宗 廟 。這 就是

即使所作 所為 天下皆知,也不會有怨恨厭惡。服飾、言語、行為 三者都

為 無需 刻 意 選 擇 , 都 遵 循 法 道 , 縱 使 言 語 傳 遍 天 下 ,也 不 會口 中 有 失 ,

的話不講,不合道德的行為 不行。說話無需刻意選擇,都合乎道理,行

法原則的言論不敢講,非古聖先王 的道德行為 不敢行。所以 ,不合禮法

【 白 話 】(卿 大 夫 )非 符 合古 聖 先王 禮 法原 則 的服 裝 不 敢 穿 ,非 符 合古 聖 先王 禮

「非 」 。 不 , 不 是 。

擇 行 : 所作 所為 都 遵 循 法 道 ,自 然 形成 習 慣 , 無須 刻 意 選 擇 。 匪 :同


君能忠,事長能順,二 不失,以事其上, 事 然 後 能 保 其 祿 位 , 而 守 其 祭 者不失,可以事上也。 祀,蓋士之孝也。(卷九 孝經)

的祭祀 ,這就是 士人應盡 的孝道 。

這 樣 的 態 度 去 事 奉 國 君 和 上 級 , 就 能 保 住 自己 的 俸 祿 和 職 位 , 守 住 宗 廟

事 上 級 , 必 能 做 到 順 從 。 忠 誠 與順 從 , 都 做 到 沒 有 什 麼 缺 憾 和 過 失 , 用

【 白 話 】用 奉 事 父母 的 孝 心來 奉 事 國君 ,必 能 做到 忠 誠 ,用 奉 事 兄 長 的 敬 心來 奉

八八

參、貴德

因 :順 ,順 應 。

七一

因上舊有子曰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 別五土,視 因 ( 二 )天之道, 順 分 地 之 利 。 分 字。刪之。 四時以奉事天道。 其高下,此分 地之 不為 非 ,為 謹 身 ; 富 不 奢 泰 ,為 謹身節用,以養父母。 行 此 庶 人 之 孝 利。   節 用 。 度 財為 費 , 父 母 不 乏 也 。 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己者,未之有 說五孝,上從天子,下至庶人,皆當孝無終始。能行孝道,故 也。 總 (卷九 孝經) 患難不及其身。未(未下九字恐有脫誤)之有者,言未之有也。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不可 能 的事 。

參、貴德

七二

在 , 無 始 無 終 的 。 孝 道 是 人 人 都 能 做 得 到 的 , 而 擔 心 自己 做 不 到 , 那 是

道 。因 此 ,上自天 子下至 老百 姓 ,孝道是 不 分尊卑 ,超越 時 空永恆存

收 成 。 謹 慎 遵 禮 , 節 省 用 度 , 以 此 來 供 養 父 母 , 這 就 是 老百 姓 應 盡 的 孝

【 白 話 】利用 節 氣 的自 然 規 律 ,充 分 辨別 土地 的好 壞 和 適 應 情況 ,以 獲取 最 大 的

八九

致 :盡 。 嚴 :尊敬 ;尊重。

竭歡心以 子曰:「孝子之事親,居則致 其敬;養則致其樂; 樂 病  事其親。 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 ;五者備矣,然後能事 親。」(卷九 孝經)

【註釋】

料 ;父母 去世 ,應盡哀痛 的心去料理 後事 ;祭祀 時 ,應盡嚴肅 的心去祭

奉養的時候,應盡和悅的心去服侍;父母生病時,應盡憂慮的心去照

【 白 話 】孔 子 說 : 「孝 子事奉 父母 親 ,日 常 居 家 的 時 候 , 應 盡 恭 敬 的 心 去 侍 候 ;


祀 。以 上 五 點完 全 做到 ,才 算是 盡 到 事 奉 雙 親 的 責 任 。 」

遺 體 : 人 的 身 體 , 都 是 父 母 遺 留 下 來 的 骨 肉 , 故 稱為 「 遺 體 」 。 蒞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七三

這 五 個 方面 做不好 ,就 會損 及父母 的 名聲 , 怎敢 不 慎 重呢 ? 」

往而 不 講 信 用 , 不 是 孝 的 表 現 ;作 戰 時 沒 有 勇 敢 精 神 , 不 是 孝 的 表 現 。

誠 ,不是 孝 的表現 ;身 任官職而 不 認真 負責 ,不是 孝 的表現 ;跟朋 友 交

怎 麼 敢 不 慎 重 呢 ? 生 活 起 居 不 莊 重 , 不 是 孝 的 表 現 ;為 國 君 效 力 不 忠

【 白 話 】曾 子 說 : 「 人 的身 體 ,是 父母 生 下來 的 。用 父母 生 下來 的身 體 去 做事 ,

○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遺體 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 乎?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 不敬,非 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 無勇,非孝也。五者不 遂,猶 遂 ,災及於親,敢不敬乎?」 成 (卷七 禮記) 也。

【註釋】

官 :到 職 ; 居 官 。 戰 陳 : 交 戰 對 陣 。陳 , 通 「 陣 」 。 遂 :完 成 。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七四

九一 壹 舉 足 而 不 敢 忘 父 母 , 壹 出 言 而 不 敢 忘 父 母 。 壹 舉 足 而 不 敢 忘 父母,是故道而弗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危 殆。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及 及作 ,步邪 ( 反 )於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 徑 (卷七 趨疾也。 禮記)

小心,不侮辱自己 的名聲,也不使父母遭到羞辱,這可稱得上是孝了。

此 不 會 口 出 惡 言 , 招 致 別 人 的 辱 罵 。 對 於 自己 的 言 行 舉 止 都 能 這 樣 謹 慎

河 ,不 敢用 父母 遺 留 給 我 們 的身 體冒 險 。每 開 口 說 話 不 敢忘 記 父母 ,因

敢忘記父母,所以只走正道而不走邪僻的捷徑,有船可乘就不涉水過

【 白 話 】每 踏 出 一 步 都 不 敢忘 記 父母 ,每 開 口 說 話 都 不 敢忘 記 父母 。每 踏一 步 不

九二

人不能愛其親,而愛他 故 不 愛 其 親 , 而 愛 他 人 者 , 謂 之 悖 ( bèi /悖 )德。 人 親者,謂之悖德。 能敬其親,而敬他人 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不 (卷九 孝 之親者,謂之悖禮也。


悖 :違逆 ;違背 。

經) 【註釋】

母 ,而 去 尊 敬別 人 ,這 就 叫 做 違 背 禮 法 。

三、仁義

弘 毅 :寬宏 堅 毅 ,謂 抱負遠大 ,意 志堅強 。 已 :停止 。

已,遠莫 遠焉。

弘,大也。毅,強而能斷也。士 曾 子 曰 : 「 士 不 可 以 不 弘 毅 ,任 重 而 道 遠 。 弘 毅然後能負重任,致遠路也。 以為 己 任 , 重 仁 以為 己 任 , 不 亦 重 乎 ? 死 而 後 已 , 不 亦 遠 乎 ? 」 仁 莫重焉;死而後 (卷九 論語)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七五

【 白 話 】曾 子 說 : 「 作為 讀 書 人 , 心 志 不 可 以 不 宏 大 剛 毅 , 因為 肩 負 的 責 任 重

九三

【 白 話 】不 愛自己 的父母 ,而 去 愛其 他 人 ,這 就 叫 做 違 背 道 德 。不 尊 敬 自己 的父


嗎?」

參、貴德

七六

重大嗎?這個重責大任要一直承擔下去,到死為 止,這路程不是很遙遠

大,而且 行走的路程遙遠。把實行仁德作為 自己 的責任,這責任不是很

群書治要三六

九四

履 :執行;實行。

有一言而可常行者,恕也;一行而可常履 者,正也。恕者仁 之術也,正者義之要也。至矣哉!(卷四十六 申鑒)

【註釋】

九五

克己,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 為 仁。 約 一日克己復禮,天 身。 日猶見歸, 行善在己 下歸仁焉。 一 為 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不 曰: 況終身乎。 在人。

方 法 ;正 直 ,是 遵 守 道 義 的要 領 。 真是 太 重要 了 !

種行為 是可以恆常實踐的,就是「正」,正直無私。恕,是施行仁德的

【 白 話 】有 一 個字 是 可以 恆 常奉 行 的 ,就是 「恕 」 ,己 所不 欲 , 勿 施 於 人 ;有 一


其必有條目, 「請問其目 。」 知 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 故請問之。 此四者,克己 禮勿言,非禮勿動。」 復 (卷九 論語) 禮之目。

【註釋】

克己 復 禮 : 約 束 自 我 , 使 言 行 合 乎 先 王 之 禮 。 目 : 條 目 ; 要 目 ; 細

於 禮 節 , 這 便 是 仁 。 只 要 有 一 天 真 正 做 到 克己 復 禮 的 功 夫 , 那 麼 天 下 的

人 都 會 受 到 感 化 , 而 歸 向 於 仁 德 。 實 踐 仁 德 全 靠 自己 來 下 功 夫 , 還 要 靠

別人嗎?」顏淵 說:「請問具 體的條目?」孔子說:「不合於禮的不

看 ,不 合 於 禮 的不 聽 ,不 合 於 禮 的不 說 ,遇 到 一 切 不 合 於 禮 的事 情 都 不 動心。」

參、貴德

七七

之道莫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 ,使民如承大祭 。 仁 尚乎敬。 邦為 諸 侯 , 在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 在 家為 卿 大 夫 。

群書治要三六

九六

【 白 話 】顏淵 請 教如 何 實踐 仁德 。孔 子 說 : 「克制 自己 的 欲 望 ,使 言 語 行 動 都 合

則。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七八

大賓:泛指國賓。 大祭 :古代 重大祭祀之稱。包括天地之祭 、禘祫

(卷九 論語) 【註釋】 ②

敬 , 差 遣 民 力 像 承 擔 重 大 祭 祀 一 樣 慎 重 。 凡 是 自己 不 願 接 受 的 事 情 , 不

要 強 加 於 人 。 在 諸 侯 的 國 家 裡沒 有 人 怨恨 , 在 大 夫 的封 地 沒 有 人 怨恨 , 無 論 在哪 裡 做事 ,都不 會使 人 抱 怨 ,這 便是 仁德 。 」

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 不下堂 。(卷二十二 後漢書 二)

【註釋】

糟糠之 妻 :貧困時共患難的妻子。糟 ,酒滓。糠,谷皮 。糟糠比 喻粗

劣 食物 。 下 堂 : 女 子被丈 夫 遺 棄或 和 丈 夫 離異 。 ②

九七

【 白 話 】仲弓 請 教如 何 實踐 仁德 。孔 子 說 : 「出門 與 人相 見 , 像接 待 貴 賓一 樣恭

之祭等。


於跟 我 們胼 手胝足 的妻 子也 不能拋 棄 。

四、誠信

交接 :交 往 ;結 交 。 應當 :應事 得當 。

誠 就 不 能相 處 共事 ;父 子之 間 是 有 禮 節 的 ,不 真誠 就 會 無禮而 疏 遠 ;夫

參、貴德

七九

婦 之 間 是 有 恩 義 的 ,不 真誠 就 會忘 恩 而 離 異 ; 結 交 朋 友 是 有 情 分 的 ,不 群書治要三六

【 白 話 】人 不 能忘本 , 縱 使 自己 飛 黃 騰 達 了 ,患 難 當中 的知 交朋 友 不 能 遺忘 ,對

九八

天地有紀矣,不誠則不能化育;君臣有義矣,不誠則不能相 臨;父子有禮矣,不誠則疏;夫婦有恩矣,不誠則離;交接 有分矣,不誠則絕。以義應當 ,曲得其情,其唯誠乎。(卷 四十八 體論)

【註釋】

【 白 話 】天 地 是 有 綱 紀 的 ,不 真誠 就 不 能 化 育萬物 ;君 臣 之 間 是 有 道 義 的 ,不 真


做到啊 !

參、貴德

八〇

微 細地 體 察到 對 方 的 心意 、需 要 或 是 事物 的 真相 ,這 唯 有用 真誠 心才 能

真誠 就 會 無 情而 斷絕來 往 。以 道 義來 處事 、 待 人 、接物 都 能 應 對恰 當 ,

群書治要三六

九九

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致誠 無他,唯仁之守,唯義之行。誠 心守仁則能化;誠心行義則能變。變化代興 ,謂之天德。 (卷三十八 孫卿子)

【註釋】

致誠 :使誠 心 達到極 點 。 代 興 :更 迭興 起或 盛 行 。 ②

是 與天 同 德 。

心 行 使 道 義 , 就 能 改 變風 俗 使 民 心 向 善 。 善 良風 俗代 而 興 起 ,如 此 可 說

有 信 守 仁 德 , 實 踐 道 義 。 以 至 誠 心 來 守 住 仁 德 , 就 能 教 化百 姓 ; 以 至 誠

【 白 話 】君 子修 養 心 性 ,沒 有比 真誠 更 好 的 了 。要 做到至 誠 ,沒 有 其 他 方 法 ,唯


○○唯 君 子 為 能 信 , 一 不 信 則 終 身 之 行 廢 矣 , 故 君 子 重 之 。 ( 卷 五十 袁子正書)

一 ○

定 唾 棄 , 所以 君 子非 常 看 重 信 義 。

【 白 話 】只 有君 子能 堅 守信 義 ,因為 一 不 守信 義 ,那 麼一 生 的作為 都 將被 世 人否

孔子曰:「欲人之信己,則微言而篤行 之。篤行之,則用日 久;用日久,則事著明;事著明,則有目者莫不見也,有耳者 莫不聞也,其可誣乎?」(卷四十六 中論)

【註釋】

篤 行 :切 實履 行 ; 專 心 實 行 。篤 ,純 一 、 專一 。

參、貴德

大 家 有 目 共 睹 , 有耳 皆 聞 , 誰 還 能 歪 曲 事 實 真相 呢 ? 」 群書治要三六

八一

做 ,效果 就 能 持久 ;成 效日 益 長久 ,事 理 更 能 彰顯 ;理 事 都明 白 ,那 麼

【 白 話 】孔 子 說 : 「 想 讓 別 人 信 任 自 己 , 就 應 當 少 說 而 切 實 履 行 。 真 正 落 實 去


二 ○

群書治要三六 一

【註釋】

參、貴德

厲 :虐害;欺壓 。

八二

子 夏 曰 : 「 君 子 信 而 後 勞 其 民 , 未 信 則 以為 厲 己 也 。 後 諫 , 未 信 則 以為 謗 己 也 。 」 ( 卷 九 論語)

三 ○

信而

厲, 病。

夫信由上而結者也。故君以信訓其臣,則臣以信忠其君;父 以信誨其子,則子以信孝其父;夫以信先其婦,則婦以信順 其夫。上秉常 以化下,下服常而應上,其不化者,百未有一 也。(卷四十九 傅子)

毀謗他。」也就是說,君子使民、事君,都要以信任為 基礎。

取 得君主的信任,然後才能規諫 ;如果未取 得信任,君主會以為 這是在

果未取 得信賴 ,民眾 會以為 這是在虐待他們。君子若處於臣位時,應先

【 白 話 】子夏 說 : 「君 子 在位 時 ,先 要取 得 民眾 的信賴 ,然 後才 能勞 役 民眾 ;如


【註釋】

四 ○

秉常 :執持常理 。

子 就 會以 誠 信 忠 於 君 主 ; 父 親用 誠 信 的 身 教來 教 誨 子 女 , 子 女 就 會用 誠

信 孝順 父 親 ; 丈 夫 用 誠 信 來 對 待 妻 子 , 妻 子 就 會 用 誠 信 順 承 丈 夫 。 在 上

位 者 如 果 能 依 循 倫 常 大 道來 教 化 下 位 者 , 下 位 者 自 然 會服 從 常 道 而順 應

上位者,如此上行下效,還有不被教化的人,一百 個裡面也找不到一 個。

參、貴德

八三

色 取仁而實違之者,謂之虛;不以誠待其臣,而望其臣以誠 事己,謂之愚。虛愚之君,未有能得人之死力者也。故書稱 君為 元 首 , 臣為 股 肱 ( gōng /肱 。 ) 期其一體相須而成也。(卷 四十八 體論)

色 :外 表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 白 話 】誠 信 是 由 在 上 者締 結 的 。 所以 ,君 主以 誠 信 的 言 行 態 度來 教 導臣 子 ,臣


群書治要三六

五 ○

大治。

參、貴德

巧詐不如拙誠。(卷四十 韓子)

八四

為 德,直道而行,於心逸豫,而名日美。 為 偽,飾巧百端,於心勞苦,而事日拙,

像是人的胳臂和大腿,這是希望君臣能成為 一個整體,相互配合使國家

得到 肯 效死 出力 的臣 屬 。 所以 《 尚 書 》 說君 主 就 像是 人 的頭 部 ,臣 屬 就

屬 , 卻 希 望 臣 屬 真 誠 地 事 奉 自己 , 叫 做 愚 昧 。 虛 偽 愚 昧 的 君 主 , 不 可 能

【 白 話 】表面 上 做 出 仁 義而 實際 是 違 背 的 ,叫 做 虛 偽 ;不用 真誠來 對 待 自己 的臣

六 ○

【 白 話 】奸巧 詭 詐不如 樸拙 誠 實 。

休 :喜慶 ;美 善。

不 可為 之也。

作德,心逸日休 ;作偽,心勞日拙。 (卷二 尚書)

【註釋】


七 ○

五、正己

思 費 盡 卻一天比 一天更 窘迫 困苦 。

【 白 話 】積 德 行 善 的 人 , 心 定神閒 而 一 天 比 一 天 更 喜 悅快 樂 ;作 假 造惡 的 人 , 心

曾子曰:「敢問何謂七教?」孔子曰:「上敬老,則下益孝; 上尊齒 ,則下益悌;上樂施,則下益寬;上親賢,則下擇 友;上好德,則下無隱;上惡貪,則下恥爭;上廉讓,則下 知節。此之謂七教也。七教者,治民之本也。政教定,則本正 矣。凡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則何物不正!」(卷十 孔子家 語)

【註釋】

齒 :指 人 的 年 齡 。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八五

【 白 話 】曾 子 說 : 「敢問 什 麼是 七 教 ? 」孔 子 說 : 「君 上 尊 敬 老 人 ,臣 民 就更 加


八 ○

參、貴德

率 ,表 率端正 ,還 有什 麼事物 不 端正 ! 」

八六

令,教 令也。

教 化 的原 則 確 定 了 ,那 麼根 本 就 端正 了 。凡 是 在 上位 者 ,皆 是 人 民 的 表

讓 ,臣 民 就 知 道 堅 守 節 操 。這 就 是 七 教 。七 教是 治理 人 民 的根 本 。政 治

就 不 會 做 不 可 告 人 的事 ;君 上 厭 惡 貪婪 ,臣 民 就 恥 於相 爭 ;君 上 清 廉 謙

更 加 寬 厚 ;君 上 親 近 賢 士 ,臣 民 就 重 視擇 友 ;君 上 注 重 道 德修 養 ,臣 民

孝 親 ;君 上 尊 敬 年 長 者 ,臣 民 就更 加 友 愛兄 長 ;君 上 樂 善好 施 ,臣 民 就

群書治要三六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卷九 論語)

【 白 話 】孔 子 說 : 「當 政 者本 身 言 行 端正 ,能 做 出 表 率模 範 ,不用 發號 施令 , 人

民 自 然 起 身 效 法 , 那 麼 政 令 將 會暢 行 無 阻 ;如 果 當 政 者本 身 言 行 不 正 , 雖下 命令 , 人 民也 不 會服 從遵 守 。 」


九 ○

教禁 :教 化和禁令 。

故 君 子為 政 , 以 正 己為 先 , 教 禁 為 次 。 ( 卷 四 十 七 論)

【註釋】

令。

政要

言民化行,不 ○子 曰 : 「 下 之 事 上 也 , 不 從 其 所 令 , 而 從 其 所 行 。 拘 於 言 也 。 上  甚者,甚 好是物,下必有甚矣。 於 故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慎也,是 君也。   民之從君, 民之表也。」 言 (卷七 禮記) 如影之逐表。

參、貴德

惡的態度,不能不謹慎,因為 這都是民眾的表率。」 群書治要三六

八七

級 愛好 某 一 事物 ,下 級 一 定 有比 他更 加 愛好 的 。 所以 上位 者 所 喜好 、厭

【 白 話 】孔 子 說 : 「下 級事奉 上 級 ,不是 光 看 他 怎 麼 說 ,而 是 要 看 他 怎 麼 做 。上

一一

【 白 話 】君 子 治 理 政 務 , 首 先 要 端 正 自 己 的 思 想 言 行 , 其 次 才 是 推 行 教 育 和 禁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一一

參、貴德

八八

我有公心焉,則士民不敢念其私矣;我有平心焉,則士民不敢 行其險矣;我有儉心焉,則士民不敢放其奢矣。此躬行之所徵 者也。(卷四十五 昌言)

就 不 敢放 縱 享 受 、 奢 侈浪 費 。這 是 在 上位 者以 身作 則 所 起 的作 用 。

之 心 , 下 屬百 姓 就 不 敢 行 險 , 心存 僥 倖 ; 上 位 者 有 節 儉之 心 , 下 屬百 姓

【 白 話 】上位 者 有 公正 之 心 ,下 屬百 姓 就 不 敢 有 謀 私 的念 頭 ; 在 上位 者 能 有平 等

一一二

太公曰:「將有三禮。冬日不服裘 ,夏日不操扇,天雨不張蓋 幕,名曰三禮也。」(卷三十一 六韜)

【 白 話 】太 公 說 : 「 將帥 有 『三 禮 』必須 親 身力 行來 做 表 率 。冬天 不 穿 皮 衣 ,夏

天不執扇子,下雨天不張傘蓋,這才能與士卒同甘共苦,以上稱為 遵守

三種禮法。」因為 將帥不行禮法,就無法體會到士卒的冷暖。


一一三

孔子曰:「君子有三恕。有君不能事,有臣而求其使,非恕 也;有親弗能孝,有子而求其報,非恕也;有兄弗能敬,有弟 而求其順,非恕也。士能明於三恕之本,則可謂端身矣。」 (卷十 孔子家語) 端,正 也。

恕道的根本 ,那就可以 說是端正自己 了。」

自己 , 這 也 不 是 恕 道 。 讀 書 人 能 明 白 忠 於 君 、 孝 於 親 、 悌 於 兄 , 這 些 是

求 孩 子 回 報 恩 德 , 這 就 不 是 恕 道 ; 有 兄 長 不 能 夠 尊 敬 , 卻 要 求 弟 弟順 從

事 , 卻要 求 部屬 供 他 使 喚 ,這 就 不 是 恕 道 ; 對 父 母 不 能力 盡 孝 道 , 卻要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 有三 個 方面 要 心存 推己 及 人 的恕 道 。有 君 主 不 能 忠 心奉

一一四

諸 :之 於 。 ○

參、貴德

八九

是故君子有諸 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卷 七 禮記)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九〇

信 任 , 但 不 能 讓 別 人 必 定 信 任 自己 ; 能 夠 做 到 值 得 任 用 , 但 不 能 讓 別 人

必 定 任 用 自 己 。 所 以 君 子 以 不 修 養 品 德為 恥 , 不 以 被 污 辱為 恥 ; 以 不

【 白 話 】因 此 有 德 行 的 領 導 人 ,一 定是 自己 先 有 了 善 行 ,然 後再 帶 動別 人 行 善 ;

一定是先要求自己 沒有惡行,然後再禁止別人作惡。

見 :用 在動詞前 ,表示 被動。相 當於被 ,受到 。 率:遵行;遵 循。

傾 側 :偏 側不正 。 誠 :真正 ;確 實 。 ④

一一五

君 子 能為 可 貴 , 不 能 使 人 必 貴 己 ; 能為 可 信 , 不 能 使 人 必 信 己 ; 能為 可 用 , 不 能 使 人 必 用 己 。 故 君 子 恥 不 修 , 不 恥 見 污;恥不信,不恥不見信;恥不能,不恥不見用。是以不誘於 譽 , 不 恐 於 誹 , 率 道 而 行 , 端 然 正 己 , 不為 物 傾 側 , 夫 是 之謂誠 君子。(卷三十八 孫卿子) ④

【 白 話 】君 子能 做到 值 得 人 尊 重 , 但不 能 讓別 人必 定 尊 重自己 ;能 夠 做到 值 得 人

【註釋】 ①


一一六

守 信 用為 恥 , 不 以 不 被 信 任為 恥 ; 以 沒 有 才 能為 恥 , 不 以 不 被 任 用為

恥 。因 此 不 被 虛 有 美 譽 所引 誘 , 不 被誹 謗 而 恐 懼 , 遵 循正 道 而 行 , 端 正 自 身 ,不 被外 物 所 動 搖 ,這 才 稱 得 上 是 真正 的君 子 。

家人之道,修於近 小而不妄者也。故

榮辱之責,在乎己,而不在乎人。(卷四十 韓子)

【 白 話 】招 致 光 榮或 侮 辱 的責 任 ,全 在自己 ,不 在別 人 。

一一七

物 :事物 的內 容、實質。

君子言必有物,而口無擇言; 行必有恆,而身無擇行也。

家 人 。 《 象 》 曰 : …… 君 子 以 言 有 物 ,而行有恆。 (卷一 周易)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九一

為 人 領導 、父母 或 老師 ,時時 保持 言 語真 實 【 白 話 】家 人卦 。 《象 傳 》 說 : …… 誠 懇 ,而且 力 行要 有 始 有 終 。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一八

【註釋】

參、貴德

阿 黨 :逢 迎 上 意 , 徇 私枉 法 ;比 附 於 下 ,結 黨營 私 。

九二

衣冠中,故朝無奇僻之服;所言義,故下無偽上之報;身行 婀 黨 之義。三者,君子常行 順 , 治 事 公 , 故 國 無 阿 (/ ē ) 也。(卷三十三 晏子) ①

道義,因此臣下就不會謊報下情;自身行為 遵循道義,處事公正,那麼

國 家就 不 會有 阿諛 奉 承 、 結 黨營 私 的現 象 。以 上 這 三 點 ,乃 國 君 日 常 的 行為 規範。

故聲無小而不聞,行無隱而不形。玉在山而木草潤,淵生珠而 崖 不 枯 。為 善 積 也 , 安 有 不 聞 者 乎 ? ( 卷 三 十 八 孫卿子)

【 白 話 】聲音 不因為 小 ,而 沒 有 人 聽到 ;德 行不因為 隱藏 ,而 不 被 發現 。 寶玉 蘊

一一九

【 白 話 】國君 的 衣冠 中 規 中 矩 ,因 此 朝 廷內 就 不 會出現奇 裝異 服 ; 所 說 的 話符 合


一二

藏 在 山 中 , 山 上 的 草 木 都 得 到 滋 潤 ;深 潭 裡 有 了 珍珠 , 連 潭 岸 都 不 會 乾

後漢書一)

枯 。由此可知,行善貴在日積月累,哪有不為 人知的道理呢?

六、度量

○帝 曰 : 「 夫 建 大 事 者 , 不 忌 小 怨 。 」 ( 卷 二 十 一

老子曰:「報怨以德。」(卷四十 賈子)

怨。」

【 白 話 】漢 朝 光 武 帝 說 : 「 建 立 偉 大 功 業 的 人 ,為 大 局 著 想 , 不 會 記 恨 小 的 仇

一二一

參、貴德

九三

【 白 話 】老 子 說 : 「不記 仇恨 , 反而用 恩 德 去回 報 傷 害我 們 的 人 。 」

七、謙虛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一二二

參、貴德

九四

《彖》曰:謙亨 。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 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 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 ,君子之終也。(卷一 周易)

【註釋】

亨 : 通 達 ;順 利 。 踰 : 超 越 。

一二三

終生 保持 謙 虛 的美 德 ,同 時獲 得 謙 虛 帶來 的 終生 的福 報 。

惟德動天,無遠弗屆 。滿招損,謙受益,時 乃天道。

自滿者人 損之,自

明 ;即 使位 居 卑 下 , 他 的 道 德也 不 可 超 越 ;君 子 處 於 尊位 或 卑位 , 均 能

法則 是 憎惡 盈 滿 者 ,喜歡 謙虛者 。謙虛者若位 居 尊 貴 ,他 的道德更 顯 光

盈 滿 者 ,充 實 謙 虛 者 ;鬼 神 的 法則 是 傷 害盈 滿 者 , 施福 謙 虛 者 ; 人類 的

以 說 「亨 通 」 。天 的 法則 是 減 損 盈 滿 者 ,增 益 謙 虛 者 ;地 的 法則 是 改 變

下 ;地 道 的 法則 是 位 處 卑 下而 地 氣向 上運 行 ;天 地 溝通 , 陰陽 和 合 , 所

【 白 話 】《彖 傳 》 說 : 謙 卑 ,則 亨 通 。天 道 的 法則 是 向 下周 濟 萬物 ,光明 普 照 天


【註釋】

(卷二 尚書)

謙者人益之, 是天道之常。

屆 :至 ; 到 。 時 : 通 「 是 」 。 此 ; 這 。 ②

虛 會得到 益處 ,這是 自 然 的規律 。

《象》曰:勞謙 君子,萬民服也。(卷一 周易) 勞 謙 :勤勞 而 謙恭 。

參、貴德

一二五 德 日 新 , 萬 邦 惟 懷 ; 志 自 滿 , 九 族 乃 離 。 尚書)

群書治要三六

九五

日新,不懈怠也。 自滿,志盈溢也。

(卷二

【 白 話 】《象 傳 》 說 :勤勞 而 謙恭 的君 子 ,必 然 會得到 萬 民 的景 仰和 歸服 。

【註釋】

一二四

【 白 話 】只 有 德 行能 感 通 天 地 , 無 論 多 遠 的 人 都 會來 歸順 。自 滿 會招來 損 害 , 謙


參、貴德

九六

九族:漢代儒者說九族有二。一是九代的直系親屬,包括高祖、曾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身邊 最 親近 的 家人也 會離散 。

故《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國家,小足 以守其身,謙之謂也。」(卷四十三 說苑)

國 家 ,小 能 保全 自 身 ,這 道理 就 是 謙 虛 。 」

【 白 話 】《易 經 》上 說 : 「有 一 個 道理 ,能 按 著 去 做 ,大 能 保 住天 下 ,中 能 保 住

一二六

【 白 話 】德 行天 天 進 步 ,世 界 各 國 都 會 受到 感 化而 遠來 歸順 ; 心 志 驕 傲 自 大 ,連

為 九族。

( 指 外 祖 父 、外 祖 母 、 姨 母 及 其 兒 子 ) 、 妻 族 二 ( 指 岳 父 、 岳 母 ) , 此

嫁 的 姑 母 及 其 兒 子 、 出 嫁 的 姐 妹 及外 甥 、 出 嫁 的 女 兒 及外 孫 ) 、母 族 三

祖 、 祖 父 、 父 親 、 自己 、 兒 子 、 孫 子 、 曾 孫 、 玄 孫 。 二 是 父 族 四 ( 指 出


一二七 後致高 遠也。

/ ( zhì

陟遐 : 遠 行 。遐 , 遠 。 邇 : 近 。

若升高,必自下;若陟 (卷二 尚書)

【註釋】 ②

遐) , 必 自 邇 。 ①

可好高 騖遠。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言善政有漸,如登高升 遠 , 必用 下 近為 始 , 然

江 海 以 卑 下 , 故眾 流 歸 之,若民歸就王者。

九七

由此可知 ,君 子應虛懷若 谷 ,謙沖 自下 ,德 行才 能日 益增長 。

【 白 話 】江 海 所以 能成為 山 谷 河川 匯 集 的地 方 ,是 因為 它 善於 處 在 低下 的地 位 。

一 二 八 江 海 所 以 能為 百 谷 王 , 以 其 善 下 之 。 老子)

(卷三十四

此 無 論 做 學問 或 處 事 , 應 從 淺 近 處 下 手 , 然 後 循 序漸 進 ,慢 慢深 入 , 不

【 白 話 】如 果 要 登高 ,一 定要 從 低 處 開 始 ;如 果 要 行 遠 ,一 定要 從 近 處 起 步 。因


群書治要三六 一二九

參、貴德

逸群 :超 群 出眾 。 不 肖 :謙 辭 。指 不才 、不 賢 。

九八

君 子 常 虛 其 心 志 , 恭 其 容 貌 , 不 以 逸 群 之 才 加 乎眾 人 之 上 ; 視彼猶賢,自視猶不肖 也。故人願告之而不厭,誨之而不 倦。(卷四十六 中論)

【註釋】 ②

人 之 上 ; 他 把 別 人 都 看 作 是 賢 能 之 士 , 而 把 自己 看 成 是 不 賢 之 人 。 因 此

別 人願 意 告 誡 他 而 不 覺 得 厭 煩 , 教 誨 他 而 不 覺 得 疲倦 。

○汝 惟 弗 矜 , 天 下 莫 與 汝 爭 能 。 汝 惟 弗 伐 , 天 下 莫 與 汝 爭 賢曰矜。自功曰伐。言禹推善讓人,而不失其 功。 自 (卷二 尚書) 能 ; 不 有 其 勞 , 而 不 失 其 功 ; 所 以 能 絕眾 人 也 。

【註釋】

矜 :自誇 、自 負。 伐 :自我誇 耀 。

【 白 話 】你 能 不 自以為 賢 能 ,天 下才 沒 有 人 和 你 爭 賢 能 。你 能 不 自 我誇 耀 ,天 下

一三

【 白 話 】真正 的君 子 ,常 保 心 態 謙 虛 , 舉 止 恭 敬 有 禮 ,不以 出眾 的才 能而 高 於眾


才 沒 有 人 和 你 爭功 勞 。 換 句 話 說 , 國君 能 時 時 保持 謙 恭 謹 慎 的 態 度 ,天 下才 能 永保穩固 ,不被推翻 。

鮮 : 少 。 掩 人 : 掩 蓋 別 人 的優 點 。 陵 人 :以 勢 壓 人 、 欺 侮 人 。 ②

一三一

夫人有善鮮 不自伐,有能者寡不自矜。伐則掩人 ,矜則陵 人 。掩人者人亦掩之,陵人者人亦陵之。(卷二十六 魏志 下)

【註釋】

蓋 別 人 的優 點 ,自 傲 就 會凌 駕 於別 人之 上 。掩 蓋 別 人 的 人 ,別 人也 會掩 蓋 他 ;凌 駕別 人 的 人 ,別 人同 樣也 會凌 駕 於 他之 上 。

參、貴德

九九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 (卷九 論語)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三二

【 白 話 】人 有 善 行 , 很 少 有 不 自誇 的 ;有 能力 ,也 很 少 有 不 自 傲 的 。自誇 就 會掩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嗇 ,不 肯 分享 ,其 餘 雖有小 善 ,也 就 不 值 得一 觀 了 。 」

一〇〇

【 白 話 】孔 子 說 : 「如 果 一 個 人 有周 公那 樣 的才 華 和 辦事 能力 , 但是 驕 傲而且 吝

一三三

「亢龍有悔」 ,何謂也?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下 人雖在下而當 無陰也。賢人在下位而無輔, 賢 是以動而有悔也。」 位 ,不為 之 助 。   「 亢 」 之為 言 也 , 知 進 而 不 知 退 , 知 存 而 不 知 亡 , 知 得 而 …… 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 乎!(卷一 周易)

【註釋】

亢 龍 有 悔 :亢 是至 高 ,龍為 君 位 。 處 於極 尊之 位 , 應 當以 亢 滿為 戒 ,

高 ,沒 有 人 能 親 善接 近 。賢 人 都 處 在 下位 ,而 無法 在旁 輔 佐 協 助 ,因 此

麼 說呢 ? 夫 子 說 : 「地 位 極 其 顯 貴 ,沒 有比 這 再 高 的位 置 ;身 分極 其 崇

【 白 話 】「處 於極 尊之 位 , 應 當以 高 傲為 戒 ,否 則 會有 敗亡 悔恨 之 禍 。 」為 何這

否則 會有敗亡之 禍 。


一舉一動不謹慎就會引禍上身。」 …… 「亢 」 字 的 意 義 , 只 知 進取 卻 不 知退 守 ,只知存 在 卻不知 會衰亡 ,只知 獲 得 卻不知 會喪失 。這 只 有聖 人

惟 聖 人 無 念 於 善 , 則為 狂 人 。 惟 狂 人 能 念 善 , 則為 聖 人 。 言 桀 紂 非 實 狂 愚 , 以 不 念

的 智 慧 , 能 知 道 如 何 進 、 退 、存 、亡 ,而 不 失 正 道 , 只 有 聖 人 才 能 如 此 吧!

八、謹慎

一三四

罔 念 :失 掉 覺 察 。 狂 : 狂妄 愚昧 之 人 。 克 念 :克 服 妄 念 。

善故滅 亡也。

惟聖罔念 作狂 ,惟狂克念 作聖。 (卷二 尚書)

【註釋】

參、貴德

「聖 」 與 「 狂 」之 分 ,只 在 罔 念 與克 念之 間 。 群書治要三六

一〇一

會變成凡夫;凡夫克制妄念,保持正念,就會變成聖人。由此可知,

【 白 話 】人 人 都 有 聖明 的本 性 ,一 旦 妄 念 生 起 ,且 相 續 不 斷 ,則 被 煩 惱 纏 縛 ,就


參、貴德

一〇二

傳曰:「從善如登,從惡如崩。」(卷二十七 吳志上)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三五

惡 如 山 崩 那 樣迅 速 墜 落 , 一 失 足 成 千 古 恨 。 」

安定辭,

言人坐思, 貌必儼然。

審言語 也。

【 白 話 】《國 語 》上 講 : 「為 善如 登山那 樣艱 難 ,必須 時 時克 服 自己 的習 氣 ;為

一三六

儼 :恭 敬莊 重之 貌 。

禮主於 《曲禮》曰:毋不敬, 敬 儼  若 思 , 。 三句可以 民哉! 此 (卷七 禮記) 安民也。

【註釋】

一三七

位已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祿已厚而慎不敢取。(卷 四十三 說苑)

所 思 的 樣 子 ,談 吐 安 詳 穩 定 , 條 理 分 明 , 這 樣 才 能 安 定 人 民 啊 !

【 白 話 】《曲 禮 》 說 :對一 切 人 、事 、物 沒 有 不 恭 敬 的 , 舉 止 端莊 穩 重 , 像若 有


不 敢 妄取 貪求 。

【 白 話 】地 位 愈 高而 態 度 愈 要 謙 恭 , 官職 愈 大 而內 心更 要 謹 慎 ,俸 祿 愈 優 厚 而 愈

一三八

生 而 貴 者 驕 , 生 而 富 者 奢 。 故 富 貴 不 以 明 道 自 鑒 , 而 能 無為 非 者寡矣。(卷三十五 文子)

了。

人 ,如 果 不以 明 白 做 人 道理來 自 我 反 省 觀 照 ,而 能 夠不 做 錯事 的就 很 少

【 白 話 】生來 就 顯 貴 的 人 ,容 易 驕 縱 ;生來 就 富足 的 人 ,容 易 奢 侈 。 所以 富 貴之

一三九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 ,夕惕若 ,厲 ,無咎 。」何謂 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 下體之 誠,所以居業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 居 上,在上 ,怵惕 故 乾 乾 因 其 時 而 惕 , 雖 危 無 咎 矣 。 」 惕 之謂也。 ○

參、貴德

體之下。明夫終敝,故不驕 也;知夫至至,故不憂也。

群書治要三六

一〇三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一〇四

乾乾:自強不息貌。 惕若:警惕戒懼。若,語助詞,無義。 厲:

(卷一 周易) 【註釋】 ②

危 險 。 咎 :含 有 咎 害 、災病 、罪 過 等 義 。

一四

道,猶道路也。出入動作由 ○道 也 者 , 不 可 須 臾 離 也 , 可 離 非 道 也 。 之 , 須 臾 離 之 , 惡 乎 從 。 是 故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 慎 其 獨 者 , 慎 其 閑 居 之 所為 也 。 小 人 於 隱 者 , 動 作 言 語 , 自 以為 微,故君子慎其獨也。 不 見 睹 不 見 聞 , 則 必 肆 盡 其 情 。 若 有 觀 聽 之 者 , 是為 顯 見 , 甚 於

隨 時警惕 戒 懼 ,雖處 險境也 能 避免禍 害 。」

業 。 所以 處 在 上位 而 不 驕 傲 , 處 在 下位 而 不憂 慮 。能 夠整天 勤 奮 不懈 ,

民 大 興 文 教 , 自己 以 身 作 則 , 言 行 一 致 , 保 持 真 誠 , 由 此 可 以 積 蓄 功

君 子 要 增 進 道 德 、 建 立功 業 。 做 到 忠 誠 信 實 , 由 此 可 以 增 進 道 德 ; 對 人

懼 ,這 樣才 能 處 於 險 境而 避 免 禍 害 。 」 怎 麼 說呢 ? 夫 子 說 : 「這 是 譬 喻

【 白 話 】乾 卦九 三 爻 辭 說 : 「君 子整天 勤 奮 不懈 、自 強 不 息 ,直 到 夜 晚也 警惕 戒


(卷七 禮記)

眾 人之中 為 之也。

【 白 話 】心是不可片刻偏離正道的,可以離開的就不是正道了。因此君子在人看不

到的地方也常警戒謹慎,在人聽不到的地方也常惶恐畏懼。要知道,最隱

暗且看不見的地方也是最容易發現的,最微細且看不見的事物也是最容易

顯露的,因為 念頭容易放逸,所以君子特別謹慎於一個人獨處的時候。

儀 : 法 則 、標 準 、 準則 。 響 :回 聲 。 ②

一四一

行有四儀 :一曰,志動不忘仁,二曰,智用不忘義,三曰, 力事不忘忠,四曰,口言不忘信。慎守四儀,以終其身,名功 之從之也,猶形之有影,聲之有響 也。(卷三十六 尸子)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一〇五

時 , 不 忘 道 義 ; 三 是 恪 盡 職 守 時 , 不 忘 忠 誠 ;四 是 開 口 說 話 時 , 不 忘 信

【 白 話 】言 行 有 四 個 準 則 : 一 是 遵 循 志 向 的 過 程 中 , 不 忘 仁 愛 ; 二 是 運 用 智 能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一〇六

實 。能 謹 慎 遵 守 這四 個 準則 , 終 生 不 忘 , 名 譽 和功 業 自 然 會隨之 而 來 ,

行為 必定檢點謹慎。說話防範,行為 謹慎,即使是妻妾也不敢因親近而

無 禮 ,即 使 是 朋 友 也 不 敢 因 熟 悉而 輕 慢 。 所以 ,君 子 不用 嚴 厲 訓 斥 ,而

就 像身 形 有影 子相 隨 , 聲 音 發 出 會有 迴 響 一 樣 。

戲 謔 :開 玩 笑 。 撿 : 約束 。 黷 :輕 慢 、 不 恭 敬 。 慍 怒 : 惱怒 、 生 ②

【 白 話 】君 子開 口 不 說 玩 笑 的 言 語 , 說 話必 定防 範 約束 ;自 身沒 有 玩 笑 的 行為 ,

一四二

君子口無戲謔 之言,言必有防;身無戲謔之行,行必有撿 。言必有防,行必有撿,雖妻妾不可得而黷 也,雖朋友不可 得而狎也。是以不慍怒 ,而教行于閨門;不諫諭,而風聲化 乎鄉黨。傳稱「大人正己而物正」者,蓋 此之謂也。(卷 四十六 中論)

【註釋】

氣。 蓋 :大概 。


一四三

身 教 就 能 影 響 整 個 家 族 ; 不 用 規 勸 告 誡 ,而 良 好 的風 氣 就 能 教 化 整 個鄉

里 。 《 孟 子 》 中 稱 讚 , 「 聖 人 端 正己 身 , 而 身 邊 的 萬 事 萬 物 也 會 隨 著 端 正 」,大概 就是 這 個意思 吧 。

戒之哉!無多言,多言多敗;無多事,多事多患。安樂必誡, 所悔之事, 無行所悔。 不 (卷十 孔子家語) 可復行。 雖處安樂, 必警誡也。

安樂時要提高警戒,不做會讓自己 後悔的事。

害;不可多事,多事容易因為內 心浮躁而做錯事,最後引來禍患。處於

【 白 話 】要引 以為 戒 啊 !不 可 多 話 , 多 話容 易 因為 輕 慢 心而 說錯 話 ,最 後招來 禍

一四四

參、貴德

一〇七

子 曰 : 「 亂 之 所 生 也 , 則 言 語為 之 階 。 君 不 密 則 失 臣 , 臣 不 密則失身,機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卷 一 周易)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階 :途 徑、緣由 、憑 藉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一四六

一〇八

失 去 臣 子 , 臣 子 出 言 不 慎 就 會 惹 禍 上 身 , 機 密 大 事 不 慎 洩漏 就 會 造 成 危 害 。 所以 君 子謹 慎 守 密而 不 隨 意 出 言 。 」

重言 夫輕諾必寡信, 不 多 易 必 多 難 。 不 慎 患 也 。 是 以 聖 人 猶 難 也。 人動作舉事,猶進退 人終身無患難之 之, 聖 故終無難。 聖 (卷三十四 老子) 重難之,欲塞其源也。   事,由避害深也。

則得禮 孔子曰:「益者三樂,損者三樂。樂節禮樂, 動 樂道人之 樂之節。   恃尊貴以 佚游,出 善,樂多賢友,益矣。樂驕樂, 自 樂 佚 遊 , 入 樂宴 恣。 不節。   宴樂,沉荒淫黷也。 樂,損矣。」 三 (卷九 論語) 者,自損之道。

難 。因 此 聖 人 處事 還 要 抱著 艱 難之 心 , 所以 終 究沒 有 患 難之 事 。

【 白 話 】隨 便 的 許諾 ,必 定 很 少 講求 信用 ;把 事 情 看 得太 容 易 ,必 將 遭遇 很 多困

一四五

【 白 話 】孔 子 說 : 「 禍 亂 之 所 以 發 生 , 是 以 言 語 做為 途 徑 。 君 主 出 言 不 慎 就 會


【註釋】

佚游 :放 縱游 蕩 而 沒 有 節制 。

樂來 節制 舉 止 , 喜 好 讚 揚 別 人 的 善 行 進而引 導 大 家見 賢 思 齊 , 喜 好 多 結

交 賢 德 益 友 ,這 都可以 使 人 受益 ;喜好以 尊 貴 、才 能 驕 人 於 人 ,喜好 散

漫 遊 蕩 , 喜 好 沉 迷 宴 會飲 酒 、 尋 歡 享 樂 , 這 都 會 使 身 心 受 到 損 害 。 」

君子以儉德避難,不可榮以祿。(卷一 周易)

參、貴德

一〇九

故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 ;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

群書治要三六

一四八

九、交友

榮。

【 白 話 】君 子 遭 遇 困 頓 險 厄 時 , 應 以 節 儉為 德 來 避 免 災 難 , 不 要 以 追 求 利 祿為

一四七

【 白 話 】孔 子 說 : 「對 人 有 益 的 喜好 有三 種 ,對 人 有 害 的 喜好 有三 種 。喜好以 禮


群書治要三六 ○

參、貴德

(卷七 禮記)

水相得合而已,酒醴相得則 敗。淡,無酸酢少味也。

醴 :甜 酒 。

壞。 【註釋】

一一 〇

卻能互 相 成 就 ,小 人之 交 雖 親 密 卻易 互 相 敗 壞 。因 此 ,君 子 應 審 慎擇 友 以 成 就 德 行 ,提 升 道 業 。

故曰: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 ,久而不聞其香,即與之化 矣;與不善人居,如入鮑魚之肆 ,久而不聞其臭,亦與之化 矣。是以君子必慎其所與者焉。(卷十 孔子家語)

【註釋】

芝 蘭之 室 :放 有 芝 、蘭 等 香草 的 房間 。 鮑 魚之 肆 :賣 腌 魚 的店 鋪 。

氣 , 這 表 示 自己 已 經 融 入 其 中 , 與 香 氣 同 化 了 ; 而 與 不 善 之 人 相 處 , 就

【 白 話 】所以 說 : 與 善 人相 處 ,就 像 進 入 有 香草 的屋 子 裡 , 時間 一 長 就聞 不 到 香

一四九

【 白 話 】君 子之 間 的 交 往淡 如 清水 ,小 人之 間 的 交 情 蜜如 甜 酒 ;君 子之 交 雖平淡


像 進 入鹹 魚 鋪 子 裡 , 時間 一 長 就聞 不 到 臭味 ,也 是 與 臭味 同 化了 。因 此 君 子一 定要 謹 慎地選 擇 朋 友 與環 境 。

諒 :寬恕 、體諒 。 便辟 :善於 迎合 他人 。 善柔 :善以 和悅或 柔順 ②

參、貴德

善辯 的 人 交友 ,交這三 種朋 友 都 會損 害德 行 。 」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一一

德 行 都 有 益 處 。若 跟 諂媚 逢 迎 的 人 交 友 , 跟 偽 善奉 承 的 人 交 友 , 跟巧 言

交友 ,跟寬恕 的人交友 ,跟見聞 廣 博 的人交友 ,交這三 種朋 友 對我 們 的

【 白 話 】孔 子 說 : 「有 益 的朋 友 有三 種 ,有 害 的朋 友也 有三 種 。跟正 直 無 私 的 人

一五

○孔 子 曰 : 「 益 者 三 友 , 損 者 三 友 。 友 直 , 友 諒 , 友 多 聞 , 益 闢 , 便辟,巧 避人所友 善 柔 , 面 柔 者 也 。 友 便 矣 。 友 便 辟 (/ pì ) 忌,以求容媚。   便,辯也。 佞 ,損矣。」 謂 (卷九 論語) 佞而辯。

【註釋】

的 姿 態 奉 承 人 。 便 佞 :巧 言 善 辯 , 阿 諛 逢 迎 。


群書治要三六 ○

十、學問 一五一

參、貴德

一一二

學不倦,所以治己也;教不厭,所以治人也。(卷三十六 尸 子)

樣才 能 教 育感 化別 人 。 以君德而處下體, 資納於物者也。

寬以居之,仁以行之。

【 白 話 】勤 學不厭倦 ,這 樣才 能 對 治 自 身習 氣 ,提 升 自 身 修 養 ;教 學不厭倦 ,這

一五二

君 子 學 以聚 之 , 問 以 辨 之 , (卷一 周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義,必先讀其書。《易》

厚 道 的存 心來 待 人 接 物 ,用 仁 慈 博 愛 的 精 神 廣 行 於 天 下 。

【 白 話 】君 子勤 奮 學習 以 積累 學問 道 德 ,有 疑 難則 虛 心 請 教來 明 辨 真諦 ,用 寬 恕

一五三


曰:「君子以多志 前言往行,以畜 其德。」(卷四十四 潛夫論) 【註釋】

志 :記 住、記載 。 畜 :培養 。 ②

先要深 入聖 賢 典 籍 。 《易 經 》 說 : 「君 子 應 多 多記取 且 用 心 領悟 前 人 的 嘉言善行,來積累培養自己 的德行。」

曾 子 曰 : 「 君 子 攻 其 惡 , 求 其 過 , 強 ( giǎng /搶 )其 所 不 能,去私欲,從事 於義,可謂學矣。」(卷三十五 曾子) ②

強 : 勉力 。 從 事 : 參 與 做 ( 某 種 事 情 ) ; 致力 於 ( 某 種 事 情 ) 。 ②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一一三

突 破 自己 所 不 能 做 的 , 去 除 私 欲 , 符 合 道 義 的 事 , 當 下 去 做 , 這 樣 可 以

【 白 話 】曾 子 說 : 「君 子 盡力 改正 自己 的缺 點習 氣 , 檢 查 反 省 自己 的過 錯 ,盡力

【註釋】

一五四

【 白 話 】工 匠 要想 做好工 作 ,必須 先 使工 具 精 良 ;士 人要想弘 揚 仁 義 道 德 ,一 定


參、貴德

稱 得上是 真 實 學問 了 。 」

群書治要三六

一五五

一一四

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 也。」(卷九 論語)

【 白 話 】孔 子 說 : 「 我 曾 經 整 天 不 吃 飯 , 通 宵 不 睡 覺 , 去 冥 思 苦 想 , 但 毫 無 獲

益 ,不如 學習 聖 賢 的經 典 。 」

非 :反對 、責備 。 是 :贊成 、肯 定。 ②

一五六

見善,必以自存也;見不善,必以自省也。故非 我而當者, 吾師也;是 我而當者,吾友也;諂諛我者,吾賊也。(卷 三十八 孫卿子)

【註釋】

【 白 話 】看到 善 行 ,必 定一 絲 不 苟 地 自 我 對照 ,並 加以 學習 效 法 ; 看到 不 善 ,必


定戒 慎恐 懼 地 反 省 檢 點 ,並 拿來 警惕 借 鑑 。 所以 批 評指 正 我而 又 很恰 當

從卑至 高。

千 里 之

的人,就是 我 的老師 ;肯 定贊同我而又 很得當的人 ,就是 我 的益友 ;諂 諛 奉 承 我 的人 ,就是 禍 害我 的人 。

十一、有恆 一五七

小成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從 九層之臺,起於累土; 大也。   近至 行,始於足下。 從 (卷三十四 老子) 遠。

堆積築 成 的 ; 千里 遠 的 路 程 ,是 從邁 開 腳下 的第 一 步 開 始 。

【 白 話 】兩 手圍 抱 的粗 壯 大 樹 ,是 由 細小 幼 苗 長成 的 ;九 層 高 的 樓 臺 ,是 由泥 土

一五八

參、貴德

一一五

故 不 積 跬 ( kuǐ /傀 步 ) ,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河 海。(卷三十八 孫卿子)

群書治要三六


參、貴德

一一六

跬步:半步。古時稱人行走,舉足一次為 跬,舉足兩次為 步。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德行無恆,自相違錯,不 可致詰,故或承之羞也。

不 恆 其 德 , 無

海。由此可見,任何事情都是由小漸大累積而成,沒有一步登天的道 理。

九三:不恆其德,或 承之羞。 所容也。(卷一 周易) ①

或 :或 許 、也 許 。表示 不 肯 定 。

保持 美 德 ,必 然 喪 失 操 行 , 無法 立足 容 身 於社 會 。

【 白 話 】恆 卦 第 三 爻象 徵 :不 能 永恆 地 保持 美 德 ,或 許 將蒙 受 羞辱 。不 能 永恆 地

【註釋】

一五九

【 白 話 】不 積 累 半 步 前 進 , 無 法 遠 行 千 里 ; 不 匯聚 滴 水 細 流 , 無 法 成為 浩 瀚 江


一、務本

肆 、為 政

一六

肆 、為 為政

一一七

○孔 子 曰 : 「 凡為 天 下 國 家 者 , 有 九 經 焉 , 曰 : 修 身 也 , 尊 賢 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人也,來百工也,柔 遠人也,懷諸侯也。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 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 ,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 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 之。」 公 曰 : 「為 之 奈 何 ? 」 孔 子 曰 : 「 齊 莊 盛 服 , 非 禮 不 動 , 所 以 修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尊賢也;爵其能,重其 祿,同其好惡,所以篤 親親也;官盛任使,所以敬大臣也; 信者,與 盛其官,任而使之也。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 忠 時使 之重祿也。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一八

細 稟 /凜 稱 薄 斂 , 所 以 子 百 姓 也 ; 日 省 月 考 , 既 (/ xì ) ( lǐn ) 稟食之,各 事 ,所以來百工也; 既 送往迎來,嘉善 而矜 不能, 當其職事也。   ,安 所以綏 遠人也; 緌 繼 絕 世 , 舉 廢 邦 , 朝 聘 以 時 , 厚 往 而 也。 薄來,所以懷諸侯也。治天下國家有九經焉,其所以行之者一 也。」(卷十 孔子家語) 【註釋】

九 經:治國平天下的九項 準則 。 眩:迷惑 、迷亂。 篤 :加厚 、增

厚 。 既 稟:即 「餼廩」,古代 官府 發給的米粟之類 的糧 食。既 ,通

「 餼 」 。 生 的糧 食 。 稟 ,通 「 廩 」 。米 粟 之 類 的糧 食 。 稱 事 : 與事功

相 稱 。 嘉 善 : 褒 獎 善 人 。 矜 :憐 憫 。 緌 : 安 、安 撫 。 朝 聘 :古 代 ⑦

愛 家 族 , 禮 敬 大 臣 , 體 恤 眾 臣 , 愛 民 如 子 , 招 徠 各 行 工 匠 , 撫慰 遠 方 人

【 白 話 】孔 子 說 : 「治理 天 下 國 家 ,有九 條 重要 綱 領 :修 正己 身 , 尊 重賢 人 , 親

一 小 聘 ,三 年一 大 聘 ,五 年一 朝 。 」

諸 侯 親 自 或 派 使 臣 按 期 朝 見 天 子 。 《 禮 記 》 : 「 諸 侯之 於天 子也 ,比 年


民,安定各地諸侯。修正己 身,則可樹立品德,不為 外 在名利所動搖;

尊 重 賢 人 , 如 此 小 人 自 然 遠 離 , 君 王 就 不 受 奸 臣 迷 惑 而 做 出 錯誤 決 策 ;

親 愛 家族 ,則 叔 伯 、兄 弟之 間 受到 恩 澤 ,自 然 不 會有 怨 言 嫌 隙 ;禮 敬 大

臣 ,如 此 和 合 共 識 、以 禮相 待 , 朝 政 就 不 會迷 亂 顛 倒 ; 體恤 眾 臣 ,則 眾

臣 必 深 懷 感 恩 而 盡 心 報 效 ; 愛 民 如 子 ,則百 姓 受到 鼓 舞而 互 相 勸 善 ;招

徠 各 行 工 匠 , 國 家 才 會 富 裕 充 足 ; 撫慰 遠 方 民 族 , 則 四 方 人 民 受 到 恩

惠 , 自 然 會 歸順 依 附 ; 安 定 各 地 諸 侯 , 則 天 下 人 民 敬 畏 誠 服 。 」

哀 公 問 : 「 該 如 何 做 到 呢 ? 」 孔 子 說 : 「內 心 嚴 肅 誠 敬 , 外 表 整 齊 端

莊 , 不 合 禮 義 的 事 絕 對 不 幹 , 這 是 修 正己 身 之 法 ; 摒 棄 讒 言 、 遠 離 女

色 ,輕 財 物 而 重 道 德 ,這 是 尊 重 賢 人之 法 ;根 據才 能 授 以 爵位 , 增 加 俸

祿 ,理 解對 方 的好 惡 ,這 是 增 進 家 族 和 睦之 法 ;授 予 高 官 、 委以 重 任 ,

這是 禮敬大臣之 法 ;忠誠信 實者 ,給予優厚 俸 祿 ,這是 勸 進賢士之 法 ;

農閒 時節才 役使人力 ,並減收賦稅,這是愛民如子之法;經常考核工

肆 、為 為政

一一九

作 ,並依考績發給酬勞 ,這是招徠各行工匠之法;款待來 往的各方族 群書治要三六


在一 個真誠 。」

肆 、為 為政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言人君當固民 以安國也。

(卷二 尚書)

一二 〇

諸 侯之 法 。總之 ,治理 天 下 國 家有九 條 重要 的 綱 領 ,而 實 行 的關 鍵 ,只

振 興 衰 廢 的 國 家 ,平 時 維 持外 交 禮 節 , 進貢 雖薄 而 答 禮 豐厚 ,這 是 安 撫

群 , 獎 勵 善 行 而 憐 憫 弱 勢 , 這 是 撫慰 邊 遠 人 民 之 法 ; 延 續 斷 絕 的 世 系 ,

群書治要三六

一六一

【 白 話 】人 民是 國 家 的根 本 ,唯 有根 本 穩固 ,國 家才 會安 寧 。

一六二

文武之政,布 在方策 。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 政 息 。 故為 政 在 於 得 人 。 取 人 以 身 , 修 身 以 道 , 修 道 以 仁 。 (卷十 孔子家語)

【註釋】

布 :陳 、陳 列 。 方策 :簡冊 、典籍 。亦作 「方冊 」。方 ,古代 書 寫 ②

文 字 用 的木 版 。 策 , 古 代 用 以 記 事 的 竹 、木 片 , 編 在 一 起 的 叫 「 策 」 。


【 白 話 】周 文王 和周 武 王 的 施 政 道理 及 方 法 , 都記 載 於 典 籍 上 。如 果 有 像 文武 聖

王 那 樣 的 人存 在 ,那 麼 仁政 便能 實 行 ;如 果 聖王 消 失 了 ,那 麼 仁政 便 會

跟 著 止 息 。 所以 施 政 的關 鍵 在 於 獲 得 聖 賢 人才 ,要 想 得到 人才 必須 以 修

養己 身 來 感 召 , 修 養己 身 必 在 於 遵 循 道 德 倫 理 , 遵 循 道 德 倫 理 的 下 手 處 , 在 於以 仁 愛存 心 。

肆 、為 為政

一二一

/搶 褓 /保 )之 中 , 召 ( shào / 一 六 三 昔 者 成 王 , 幼 在 襁 ( qiǎng ) ( bǎo 紹 公 為 大 /太 保 , 周 公 為 太 傅 , 太 公 為 太 師 。 保 保 其 ) ( tài ) 身 體 ; 傅 傅 之 德 義 ; 師 導 之 教 訓 : 此 三 公 職 也 。 於 是為 置 三 少,少保少傅少師,是與太子宴者也。故乃孩提有識,三公三 少,明孝仁禮義,以導習之,逐去邪人,不使見惡行。於是皆 選天下之端士,孝悌博聞有道術者,以衛翼 之,使與太子居 處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見正事,聞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後 皆 正 人 。 …… 孔子曰:「少成若天性,習貫 如自然。」(卷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二二

襁 褓 : 背 負嬰 兒 用 的 寬 布 帶 和 包 裹嬰 兒 的 被 子 。 衛 翼 : 猶 輔 佐 。

師 。 保 ,是 保護 太 子 的 身 體 ;傅 ,是 以 道 德 仁 義來 教 導 他 ;師 ,是 以 聖

賢教誨來 啟發他,這就是三公的職責。於是又設立「三少」,少保、

少傅、少師,這是與太子生活在一起的人。所以當太子幼年懂事時,

三 公 、三 少 就 講 明 孝 、 仁 、 禮 、 義 的 道 理 ,引 導 他 落 實 , 並 驅 逐 奸 邪 之

人 , 不 讓 太 子 見 到 不 好 的 行為 。 因 此 選 出 天 下 品 行 端 正 的 君 子 , 以 及

孝順 友 悌 、 見 聞 廣 博 、 有 學 問 道 德 的 人 , 保 護 輔 助 他 , 讓 他 們 陪 伴 太 子

孔子說: ……

朝 夕相 處 、同 出 同 入 。 所以 當 太 子 生 下來 , 所 見 的 都是 正 事 , 所 聽 的 都

是正 言 ,所行的都是正 道 ,在他左右 前後都是正 人君 子。

「 從小 養成 的品 德 就 像天 性 一 樣 ,自 然而 然 會變成 習 慣 。 」

十六 漢書四) 【註釋】

【 白 話 】從前周 成 王 年 幼 在 襁 褓中 , 便請來 召 公 做太 保 ,周 公 做太 傅 ,太 公 做太

貫 : 亦作 「慣 」 。


一六四

國無賢佐俊士,而能以成功立名、安危繼絕 者,未嘗有也。 故國不務大,而務得民心;佐不務多,而務得賢俊。得民心者 民往之,有賢佐者士歸之。(卷四十三 說苑)

【註釋】

斷絕 : 斷絕 世 的 略 語 。指 恢 復已 滅 絕 的 宗祀 ,承 續已 斷絕 的 後代 。

且 延 續已 滅 絕 的 國 家 , 是 從來 沒 有 的 事 。 所以 國 家 不 必 求 大 ,而 在 求 得

民 心 ;輔 佐 的大 臣 不必 求 多 ,而 在求 得賢 良俊才 。 得 民 心 的 人 , 人 民 自

然 會擁 護 他 ;有 賢臣 輔 佐 的 人 ,志 士 仁 人 自 然來 歸附 他 。

肆 、為 為政

一二三

服 人道 公 問 曰 : 「 敢 問 人 道 誰為 大 ? 」 孔 子 對 曰 : 「 夫 (/ fú ) 服 政 者 正 也 。 君為 正 , 則 百 姓 從 而 正 矣 。 」 政為 大 。 夫 (/ fú ) 公 曰 : 「 敢 問為 政 如 之 何 ? 」 孔 子 對 曰 : 「 夫 婦 別 , 父 子 …… 親,君臣信。三者正,則庶物 從之矣。」(卷十 孔子家語)

群書治要三六

一六五

【 白 話 】國 家沒 有 賢 能 的大 臣 輔 佐和 優 秀 的 人才 協 助 ,而 能成 就功 業 、平 定 危 亂


肆 、為 為政

庶物 :眾 物 、萬物 。指 各 種事 物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一二四

中 , 政 治 最 重 要 。 政 的 意 思 就 是 端 正 。 君 主 自己 先 端 正 了 , 百 姓 也 就 跟

著端正 。」 …… 哀 公問 道 : 「 請問 如 何 處理 政 事 ? 」孔 子回 答 說 : 「夫 婦 職 責 有 所區 別 ,父 子之 間 互 相 親 愛 ,君 臣 上 下互 相 信 任 。這三 個 人 倫 關 係 端 正 了 ,則 萬 事 萬 物 的 關 係也 會 跟 著 理順 。 」

天 地為 大 矣 , 不 誠 則 不 能 化 萬 物 ; 聖 人為 智 矣 , 不 誠 則 不 能 化 萬 民 ; 父 子為 親 矣 , 不 誠 則 疏 ; 君 上為 尊 矣 , 不 誠 則 卑 。 服 夫 (/ 誠 fú ) 者,君子之守,而政事之本也。(卷三十八 孫卿子)

智 了 , 但不 真誠 就 不 能 教 化萬 民 ;父 子可以 說是最 親 近了 , 但不 真誠 就

【 白 話 】天 地 可以 說是 最 博大 了 , 但不 真誠 就 不 能 化 育萬物 ;聖 人可以 說是 最 睿

一六六

【 白 話 】哀 公問 孔 子 說 : 「請問 人 道之 中 什 麼最 重要 ? 」孔 子回 答 說 : 「 人 道之


會疏遠;君王可以 說是最尊貴了,但不真誠就不會被人尊重。因此真 誠 ,乃 君 子 遵 循 的品 德 操 守 ,更 是 治 理 國 家 的根 本 。

往將何所 子曰: 一六七 子 路 曰 : 「 衛 君 待 子 而 為 政 , 子 將 奚 先 ? 」 問 先行之也。   百事之 「必也,正名乎! 正 名 不 正 , 則 言 不 順 ; 言 不 順 , 則 事 不 名也。 成 ; 事 不 成 , 則 禮 樂 不 興 ; 禮 樂 不 興 , 則 刑 罰 不 中 ( zhòng / 重 禮以安上,樂以移風,二者 ); 不 行 , 則 有 淫 刑 濫 罰 矣 。 刑 罰 不 中 , 則 民 無 所 措 手 足 。 」 ( 卷 九 論語)

【註釋】

衛君 :指 衛靈公的孫子出公輒 。因其父蒯聵謀害靈公正 妻南 子事 敗而

出 奔 , 他 承 襲 祖 父 衛 靈 公 擔 任 該 國 君 主 。 中 : 適 當 、恰 當 。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二五

符 。 如 果 名 不 正 , 則 言 語 不 能順 理 成 章 ; 言 不順 , 辦 事 就 不 易 成 功 ; 辦

事為 先 ? 」 孔 子 說 : 「 那 一 定 是 先 正 名 , 使 名 分 與 事 實 ( 身 分 等 ) 相

【 白 話 】子 路問 孔 子 : 「如 果 衛 國 的君 主打 算 請 您 去 輔 助 他治 國 ,不 知 您 將以 何


肆 、為 為政

刑 罰 不 當 , 人 民 就 會感 覺 手足 無措 ,天 下 就 亂 了 。 」

一二六

事 不 成 功 , 禮 樂 的 教 化 就 不 能 興 起 ; 禮 樂 不 興 起 , 刑 罰 就 會用 之 不 當 ;

群書治要三六

一六八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 ,天地之大義 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 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卷一 周易)

【註釋】

女正 位 乎內 ,男 正 位 乎外 : 女 ,指 六二 ;男 ,指九 五 。這 是 以 二 、五

道,兒子善盡孝道,兄長善盡為 兄之道,弟弟也善盡為 弟之道,丈夫善

是 天 地 間 的 義理 。 家庭 中 有嚴 明 的君 長 ,這 就 是 指 父 母 親 。父 親 善 盡 父

子 ;男 子 守 著 正 道 , 處理 外 務 ,承 擔 經 濟 重 擔 ;男 女 各 自 安 守正 道 ,這

【 白 話 】《 彖 傳 》 上 說 : 「 家 人 卦 」 , 象 徵 女 子 守 著 正 道 , 居 於 家內 , 相 夫 教

名。

兩 爻 得 正 於內 外 卦 之 象 , 說 明 女 主 家內 事 , 男 主 家 外 事 , 以 此 來 釋 卦


盡 夫 道 , 妻 子 善 盡婦 道 ,這 樣一來 , 家 道 就 能 端正 , 所 有 家庭 都 能 端正 家道 ,那 麼天 下 就 安 定 了 。

游業:流動的職業。如行商等。 鬻奇:出售稀見貨物。 阨:困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二七

一六九

服 富 民 者 , 以 農 桑為 本 , 以 游 業 為 末 ; 百 工 者 , 以 夫 (/ fú ) 致 用為 本 , 以 巧 飾為 末 ; 商 賈 者 , 以 通 貨為 本 , 以 鬻 ( yù /育 ) 奇 為 末。三者守本離末,則民富;離本守末,則民貧;貧則 餓 而 忘 善 , 富 則 樂 而 可 教 。 教 訓 者 , 以 道 義為 本 , 阨 (/ è ) 以 巧 辨為 末 ; 辭 語 者 , 以 信 順 為 本 , 以 詭 麗 為 末 ; 列 士 者 , 以 孝 悌為 本 , 以 交 游 為 末 ; 孝 悌 以 致 養 為 本 , 以 華 觀為 末 ; 人 臣 者 , 以 忠 正為 本 , 以 媚 愛 為 末 。 五 者 守 本 離 末 , 則 仁義興;離本守末,則道德崩 。(卷四十四 潛夫論)

【註釋】

厄 、困窘 。 信順 :真實而通達。 詭麗:奇異華麗。 列士:古時上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老 。 媚 愛 :取 悅 、取 寵 。 崩 : 敗 壞 。

一二八

士、中士和下士的統稱。 交游:交際,結交朋友。 致養:奉養親 ⑦

盛 ; 假如 遠 離根 本 而 守 住枝末 ,道 德 就 會敗 壞 。

諂媚討好為 末 。這五者讓人們守住根本 、遠離枝末 ,仁義的風 氣就會興

奉 養為 本 , 以 圖 表 面 、 講 排 場為 末 ; 身為 部 屬 , 以 忠 誠 正 直為 本 , 以

子,以孝順 父母 、友愛兄弟為 本 ,以交友應酬為 末 ;落實孝悌,以盡心

言 善 辯為 末 ; 言 論 話 語 , 以 誠 信 順 理為 本 , 以 奇 異 華 麗為 末 ; 知 識 分

善,百 姓富裕就會安樂而容易教化。教育訓導,以道德仁義為 本 ,以巧

遠 離 根 本 而 守 住 枝 末 ,百 姓 就 會 貧 窮 ;百 姓 貧 窮 就 會 陷 入 困 境 而 無 心 行

物來謀利為 末 。這三者若能守住根本 、遠離枝末 ,百 姓就會富裕;如果

用為 本 ,以雕琢裝飾為 末 ;買賣經商,以流通貨物為 本 ,以出售珍奇貨

【 白 話 】要 使百 姓 富 裕 ,以 農事 生 產為 本 ,以 流 動 的職 業為 末 ;各 種工 藝 ,以 實


敬 讓 : 恭 敬 謙 讓 。 遷 善 : 去 惡為 善 , 改 過 向 善 。 日 用 : 每 天 應

一七

服 仁義禮制者,治之本也;法令刑罰者,治之末 ○夫 ú ( f/ ) 服 禮教之治,先之 也。無本者不立,無末者不成。夫 (/ fú ) 以仁義,示之以敬讓 ,使民遷善 日用 而不知也。(卷五十 袁子正書)

【註釋】 ②

本 就 不 能 長久 建 立 ,沒 有 枝 葉 就 不 能 穩 定建 設 。以 禮 義 教 化治 國 ,首 先

要 實 行 仁 義 ,帶 頭 做到 恭 敬 謙 讓 ,使 人 民 在日 常 生 活 中 不 知 不 覺 就遷 善 改過。

肆 、為 為政

一二九

孔 子 曰 : 「 行 己 有 六 本 焉 , 然 後為 君 子 。 立 身 有 義 矣 , 而 孝 為 本 ; 喪 紀 有 禮 矣 , 而 哀為 本 ; 戰 陣 有 列 矣 , 而 勇為 本 ;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七一

【 白 話 】仁 義 禮制 ,是 治理 國 家 的根 本 ;法令 刑 罰 ,是 治理 國 家 的 枝 葉 。沒 有根

用 、日 常 應用 。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三 〇

嗣不 治 政 有 理 矣 , 而 農為 本 ; 居 國 有 道 矣 , 而 嗣 為 本 ; 繼 立,則亂 之源 生 財 有 時 矣 , 而 力為 本 。 置 本 不 固 , 無 務 豐 末 ; 親 戚 不 也。   悅,無務外交;事不終始,無務多業。反本修迹 ,君子之道 也。」(卷十 孔子家語)

【註釋】

喪 紀 :喪事 。 戰 陣 : 交戰 對 陣 。 嗣 :君 位 或 職 位 的 繼承 人 。 反本 ②

末 小 事 的完 美 ; 親戚 之 間 都 不 能 團 結 和 睦 ,就 不 要 致力 於 跟外 人 交 往 ;

一 定 的 時 機 ,而 付 出勞 力 是 致 富 的根 本 。根 本 不 能 鞏 固 , 就 不 要 追 求 枝

治 的根 本 ; 安 定 國 家 有 方 法 ,而 慎選 繼承 人是 安 國 的根 本 ;創 造 財 富 有

作 戰 布 陣 有 行列 ,而 勇 是 戰 陣 的根 本 ;治理 政 務需 有 條 理 ,而 農 業 是 政

合 乎 仁 義 ,而 孝是 立 身 的根 本 ; 喪事 要 有 禮 節 ,而 哀 痛 是 喪事 的根 本 ;

【 白 話 】孔 子 說 : 「 立身 處 世 要 先 遵 循 六 個根 本 準則 ,然 後才 能成為 君 子 。 立身

本 ,從近處做起。

修 迹 : 依 據 四 部 叢 刊 《 孔 子 家 語 》 ,為 「 反 本 修 邇 」 。 回 到 事 物 的 根


做事情有始無終,就不要去從事多種事業。因此,回歸根本 從近處做

起 ,這 是 君 子 應 該 採取 的原 則 和 方 法 。 」 所以 假如 本 末 倒置 , 不 只 徒勞 無功 , 還 會 產 生 嚴 重 的 流 弊 問 題 。

相 國 : 古 官 名 。 後為 宰 相 的 尊 稱 。 約 : 少 、 省 減 。 權 制 : 權 宜 之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七二

諸 葛 亮 之為 相 國 也 , 撫 百 姓 , 示 義 軌 , 約 官 職 , 從 權 制 , 開 誠 心 , 布 公 道 。 盡 忠 益 時 者 , 雖 讎 ( chóu /愁 )必 賞 ; 犯 法 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者,雖重必釋;遊辭巧飾者,雖 輕必戮。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庶事精練,物理其 本,循名責實 ,虛偽不齒 。終於邦域之內,咸畏而愛之。 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勸戒明也。可謂識治之 良才,管蕭之亞匹 矣。(卷二十七 蜀志)

【註釋】

一三一

制,臨時制定的措施。 讎:仇敵。 循名責實:依照其名來責求其


群書治要三六

物。

肆 、為 為政

一三二

實,要求名實相符。 不齒:不與同列、不收錄。 亞匹:同一流人

了。

明 確 。 他 真 可 以 說是 懂 得 治 理 國 家 的 優 秀 人才 , 能 與管 仲 、蕭 何相 媲 美

厲 , 人 民 卻 毫 無 怨 言 , 正 是 因為 他 處 事 公 平 , 而 且 勉 勵 、 禁 戒 都 非 常

弄 虛 作 假 。 最 終 在 蜀 國 境內 , 人 人 都 敬 畏 和 愛 戴 他 。 刑 罰 政 令 雖 然 嚴

熟 習 各項 政 事 , 能 從根 本 上 解 決 問 題 , 並 依 照 職 位 來 要 求 實 效 , 不 允 許

必 定 從嚴 判 刑 。就 算 善 行再 微小 也 要 讚 賞 ,惡 行再 微 細也 要 指 責 。 精 通

悔 改 的 , 即 使 罪 行 嚴 重 也 必 定 從 寬 開 釋 ;巧 言 掩 過 的 , 即 使 罪 行 輕 微 也

人也 必 定 獎賞 ; 觸 犯法令 、怠 忽職 守 的 ,即 使是 親信 也 必 定 懲罰 ; 認罪

法制 ,以 真誠 待 人 , 處事 大 公 無 私 。 對 於 盡 忠 、 有 益 國 家 的 ,即 使 是 仇

【 白 話 】諸葛 亮 擔 任宰相 時 ,安 撫百 姓 ,明 示 禮 義規 範 ,精 簡 官職 , 採用 權 宜 的


一七三

服 孝,德之本也, 子 曰 : 「 夫 ( f/ ú ) 人親愛莫善於孝, 也。」 教 (卷九 孝經) 故言教之所由生。

教之所由生

人之行莫大於孝, 故曰德之本也。

先能事父兄, 然後仁可成。

【 白 話 】孔 子 說 : 「孝 道 ,是 德 行 的根 本 ,一 切 教 化 都是 從孝 道 的 基礎 上 產生 出

來 的。」

務 : 從 事 、 致力 。 與 : 通 「 歟 」 。 句末 語 助 詞 。 ②

一七四

君子務 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仁之本與! (卷九 論語)

【註釋】

母 、友 愛兄 弟 ,就 是 仁 的根 本 啊 !

肆 、為 為政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七五

一三三

欲求忠臣,出孝子之 門,故可移於君。

事 兄

【 白 話 】君 子為 人必 專 心 致力 於根 本 ,根 本 建 立 了 ,道 德 就 會隨之 產生 。孝順 父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註釋】

一三四

居家理:指處理家事有條有理、家務管理得好。理,正、治理。

經)

在則治,故可 移於官也。

敬事兄則順, 子所居 悌,故順可移於長; 以 居 家 理 ,故治可移於官。 君 故可移於長也。 則化,所 是 以 行 成 於 內 , 而 名 立 於 後 世 矣 。 」 ( 卷 九 孝

一七六

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

於後世。」

孝 、 悌 和 善 於理 家 的 品 行 , 在外 才 能 建功 立 業 , 美 好 的 名 聲 自 然 會顯 揚

活 治理 得 當 ,因 此 能 把 治 家 的經 驗 移 於 處理 政 務 。 所以 , 在 家中 養成 了

主 ; 奉 事 兄 長 能 盡 悌 道 , 因 此 能 將 這 種 恭 敬 心 推 移 去順 從 長 官 ; 家 居 生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奉 事 父母 能 盡 孝 道 ,因 此 能 把 這 種 孝 敬 心 轉 移 去 效 忠 君

行 :指 孝 、 悌 和 善 於理 家三 種優 良 的品 行 。 立 :建 立 、樹 立 。


之門。(卷二十二 後漢書二)

主 。 」 所以 尋 找 忠 臣 ,一 定要 從 有 孝 子 的 家庭 中 選 拔 。

【 白 話 】孔 子 說 : 「奉 事 父母 做到 孝順 恭 敬 ,因 此 能 把 這 種 孝 敬 心 轉 移 去 效 忠 君

一七七

服 知為 人 子 者 , 然 後 可 以為 人 父 ; 知為 人 臣 者 , 然 夫 (/ fú ) 後 可 以為 人 君 ; 知 事 人 者 , 然 後 可 以 使 人 。 ( 卷 十 孔子家 語)

才 懂 得 如 何 任用 人 。

肆 、為 為政

一三五

慎終者,喪盡其哀。追遠者,祭盡其 敬。人君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歸

個好臣 下 ,然 後才 知 道如 何做一 個好 君 主 ;唯有懂 得如 何事奉 人 ,然 後

【 白 話 】懂 得如 何 做一 個好 兒 子 ,然 後才 知 道如 何 做一 個好 父 親 ;懂 得如 何 做一

一七八

曾子曰:「慎終追遠 ,民德歸厚。」 (卷九 論語) 於厚 也。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三六

慎終追遠:辦理父母喪事,要依禮盡哀;祭祀祖先,要恭敬虔誠。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母 及 祖 先 , 都 能 依 禮依 時 恭 敬 虔誠 地 追思 懷 念 ,不忘根 本 ,則風 俗 民 情 必 然 趨 向 淳厚 善 良 。 」

水泉深,則魚鱉歸 之;樹木盛,則飛鳥歸之;庶 草茂,則 故聖王不務歸之者,而務其所歸。務人 禽獸歸之;人主賢,則豪桀歸之。 使 歸之,末也;務其所行可歸,本也。 (卷三十九 呂氏春秋)

【註釋】

歸 : 趨 、 歸附 。 庶 :眾 多 。

密 , 禽 獸 就 會 依 附 棲 息 ; 君 主 賢 明 仁 德 , 各 方 的 豪 傑 自 然 會 歸順 效 忠 。

【 白 話 】泉水 很深 , 魚 鱉就 會聚 集生存 ;樹木 茂 盛 ,飛 鳥 就 會群 集築 巢 ;草 叢茂

一七九

【 白 話 】曾 子 說 : 「對 於父母 過 世 的 喪 葬 能 謹 慎 守 禮 、竭 盡 哀 思 ,對 於已 故 的父

終 ,指 父母 喪事 。遠 ,指 祖 先 。


一八

所以 ,聖明 的君主不求各方都來 歸附,而是盡力創造使人們歸附的條 件。

服 為 政者,莫善於清 其吏也。(卷四十七 劉廙政 ○夫 ( / fú ) 論)

【註釋】

清 :清廉 、清白 。這 裡是 使 官吏 清廉 。

一八一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三七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 「必 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曰: 「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 者,古今常道,人皆 死,民不信不立。」 死 (卷九 論語) 有之,治邦不可失信。

【 白 話 】治理 政事 ,沒 有比 使 官吏 清 廉更 好 的 了 。


肆 、為 為政

必 : 倘若 、如 果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一三八

子貢 說 : 「如 果 迫 不 得已 要 去 掉 一項 , 在 這 三項 中 先 去 掉 哪 一項 ? 」孔

子 說 : 「 去 掉 軍 備 。 」 子貢 說 : 「如 果 迫 不 得已 再 去 掉 一項 , 在 剩 下 的

兩項 中 先 去 掉 哪 一項 ? 」孔 子 說 : 「 去 掉糧 食 。自 古以 來 人 都 免 不 了死

亡 , 假使 人 民 不信 任政府 , 國 家 的威 信 就 建 立不 起來 了 。 」由 此 可 知 ,

只 要 人 民信 賴 政 府 , 雖 無充 足 的糧 食 , 仍 然 可 與 國 家共 患 難 。一 旦 除 去 了信用 ,縱無外 患,也有內 亂,國家就不能安穩了。

三 寶 :三 種 寶 貴之 物 。 唱 : 倡 導 、 發起 。 後作 「 倡 」 。

賦斂若取 之於己。

老子言我有三寶, 百姓若 我有三寶 ,持而保之。 抱 一曰慈, 愛 二 曰 儉 , 持而保倚之。 赤子。 執謙退,不 三 曰 不 敢為 天 下 先 。 為 (卷三十四 老子) 唱 始也。

【註釋】

一八二

【 白 話 】子貢 問 如 何治理 政事 。孔 子 說 : 「備足 糧 食 ,充 實 軍 備 ,取 信 於 民 。 」


【 白 話 】老 子 說 : 我 有 三 種 法 寶 , 要 保 持 而 且 要 永 遠 守 住 。 一 是 仁 慈 , 二 是 節

儉 ,三 是 不 敢 居 於天 下 人 的 前面 。

二、知人 一八三

肆 、為 為政

凡 論 人 , 通 則 觀 其 所 禮 , 通 ,貴 則 觀 其 所 進 , 富 則 觀 其 所 養 , 達。 則養賢也, 則好義 聽則觀其所行, 養 近則觀其所好,習則觀其所言, 好 行則行仁也。 也,言則 言道 守,情 窮 則 觀 其 所 不 受 , 賤 則 觀 其 所 不為 。 喜 之 以 驗 其 守 , 守 也。 也。 僻, 節, 特,獨也,雖 樂之以驗其僻, 邪 怒之以驗其節, 性 懼之以驗其特, 獨 。 。 不恐也。 仁人見可哀者, 仁人見可哀者, 哀之以驗其仁, 則 苦之以驗其志。 則 八觀六 不忍之也。 不忍之也。 戚,六親也。四隱, 驗,此賢主之所以論人也。論人必以六戚四隱。 六 相匿 揚 ’ 長蔽短也。 何謂六戚?父母兄弟妻子。何謂四隱?交友故舊邑里 門廊 。內則用六戚四隱,外則以八觀六驗,人之情 偽,貪鄙羨美 美作 盡知 ( 羨 ),無所失矣, 言 此 先 聖 王 之 所 以 知 人 也 。 ( 卷 美惡 之。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三九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四 〇

邑里:鄉里的人民、同鄉。 門廊:左右親近的人。 情:誠、真

三十九 呂氏春秋) 【註釋】 ②

察 、 六項 檢 驗 , 是 賢 主 用 來 衡 量 人 才 的 方 法 。 衡 量 和 評 定 人 才 還 必 須 依

檢驗他是否 心存 仁慈;使他困苦,考驗他意志是否堅強。以上八項 觀

節制 心中 怒 氣 ;使 他恐 懼 ,觀 察 他如 何獨 自 應 對而 不 害怕 ;使 他哀 傷 ,

保持操 守 ;使 他歡 樂 ,檢 驗 他是否 有邪 念惡 行 ;使 他 發怒 ,檢 驗 他能否

處於卑賤時,觀察他是否對非 義之事有所不為 。使他喜悅,考驗他能否

是 否 與正 道相 應 ; 當 他 困 苦 時 ,觀 察 他是 否 對非 分之 財 有 所 不 受 ; 當 他

在 家 時 , 觀 察 他 的 嗜 好 是 否 正 當 合 法 ; 當 他 親 近 君 主 時 , 觀 察 他 的 言談

待 的是 哪 些 人 ; 當 他 受到 君 主 聽 信 時 ,觀 察 他 言 行是 否 一 致 ; 當 他閒 居

時 ,觀 察 他 所提 拔 舉薦 的是 什 麼 樣的人 ;當 他 富有 時 ,觀 察 他 所供 養 款

【 白 話 】大 凡 衡 量 一 個 人 , 當 他 顯 達 時 , 觀 察 他 所 禮 遇 的 是 哪 些 人 ; 當 他 榮 貴

實。


照 「 六戚四 隱 」 。什 麼是 六戚 ? 就 是 父 、母 、兄 、 弟 、 妻 和 子 。什 麼是

四 隱?就是朋友、熟人、鄉鄰和親信。在內 就用六戚四 隱為 標 準,在外

則用八觀六驗的方法,如此一來 ,為 人真誠虛偽、貪婪粗鄙或善惡等品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四一

性 ,就 能 一 覽 無遺 了 。這 就是 古 聖 先王 辨識 人才 的 方 法 。

通:顯達、亨通。 窮 :特指不得志,與「達」相 對。 數物 :幾件

一八四

景公問求賢。晏子對曰:「通 則視其所舉,窮 則視其所不 服 為 ,富則視其所分,貧則視其所不取。夫 (/ 上 fú ) 難進而 易退也,其次易進而易退也,其下易進而難退也。以此數物 者取人,其可乎!」(卷三十三 晏子)

【註釋】

【 白 話 】齊景 公問 求取 賢才 的 方 法 。晏 子回 答 說 : 「當一 個 人 仕途亨 通 時 ,要 看

事。


肆 、為 為政

一四二

去 考核 選 拔 人才 , 應 該就 可以 達到 選 賢 舉能 的目 的 了 ! 」

背 棄 道 義而 向 著 祿位 , 他 們 急 於 出 仕 卻 難以 引 退 。如 果 能用 這 樣 的標 準

次 等 的是 向 著 祿位 亦 不 背 棄 道 義 , 所以 容 易 出 仕也 容 易引 退 ;下 等 的是

個 上 等 的賢 士 ,不 貪 祿位 而 一 心向 著 道 義 , 所以 難 於 出 仕而 容 易引 退 ;

時 , 看 他 分享 財物 的 對 象是 誰 ; 當 貧窮 時 , 看 他是 否 不取 不 義之 財 。 ㄧ

他 所 推 薦 的 人才 如 何 ; 當 困 窮 失 意 時 , 看 他 不願 做 的事 是 什 麼 ; 當 富 有

群書治要三六

一八五

居 視 其 所 親 , 富 視 其 所 與 , 達 視 其 所 舉 , 窮 視 其 所 不為 , 貧 視 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卷十一 史記上)

【 白 話 】平 時 看 他 所 親 近 的 人 , 富 裕 時 看 他 所 交 往或 施 與 的 人 ,顯 達 時 看 他 所 推

舉 的 人 ,窮 困 時 看 他 不願 做 的事 情 , 貧 賤 時 看 他是 否 不 苟取 。這 五 點 足 以 確 定宰相 的人選 。


間諜:祕密偵察、刺探 。 顯問 :謂明顯之事而故意詢問 。 貞:操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四三

色試 探 ,觀 察 他 的節 操 如 何 ;七 是 把 危 難 的 情 形 告 訴 他 ,觀 察 他是 否 勇

以 觀 察 他 的品 德如 何 ;五是 讓 他支配財物 ,觀 察 他是否 廉 潔 ;六是用 女

誠 不 二 ;四 是 明 確 直 接 地 提 問 , 看 他 的 回 答 是 否 有 隱 瞞 或 誇 張 之 處 , 藉

二 是 追問 到 底 ,觀 察 他 的 應 變 能力 如 何 ;三 是 暗 中 調 查 ,觀 察 他是 否 忠

【 白 話 】鑑別 人才 有 八 種 方 法 。一 是 向 他提 出問 題 ,觀 察 他 言 辭是 否 條 理 分明 ;

一八六

無微察 一曰,微察( 二 )問之以言,觀其辭。二曰,窮之以辭,以 字 觀其變。三曰,與之間諜 ,以觀其誠。四曰,明白顯問 , 貪作 以觀其德。五曰,使之以財,以觀其貪( 廉 );六曰,試之 以色,以觀其貞 ;七曰,告之以難,觀其勇;八曰,醉之以 酒,以觀其態。八徵皆備,則賢不肖別矣。(卷三十一 六 韜)

【註釋】

守堅 定不移 ,忠貞不二 。


肆 、為 為政

了 ,一 個 人 的賢明 或 不 肖 就 能 分 辨 出來 。

一四四

敢;八是讓他喝醉酒,觀察他的酒品如何。這八種檢驗的方法都用上

群書治要三六

一八七

故聽言不如觀事,觀事不如觀行。聽言必審其本,觀事必挍 /叫 )其 實 , 觀 行 必 考 其 跡 。 參 三 者 而 詳 之 , 近 少 失 ( jiào 矣。(卷四十九 傅子)

【註釋】

挍 : 通 「校 」 。 考核 。

一八八

昔人知居上取士之難,故虛心而下聽;知在下相接 之易,故 因 人以致人 。(卷四十九 傅子)

的 前因 後果 。把 這 三 方面 綜 合 起來 分析 ,比 較 不 會出 錯 。

中的來源、動機,觀察事情必須 驗證實際狀況 ,觀察行為 必須 考證事情

【 白 話 】聽取 言 論不如 觀 察事 情 ,觀 察事 情 不如 觀 察 行為 。聽取 言 論必須 審 察其


【註釋】

相 接 : 交 接 、相 交 。 因 : 憑 藉 、 依 托 。 致 人 :招 致 人 才 。 ②

見 ;君 主 知 道 身 處 下 位 的 人 與一 般 人來 往 容 易 , 所以 憑 藉 他 人來 感 召 人 才。

任己則有不識之蔽,聽受則有彼此之偏。所知者,以愛憎奪其 平 ;所不知者,以人事亂其度。(卷三十 晉書下) 平 :平 允 、公正 。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四五

公平 地 對 待 ; 對 不 認識 的 人 ,容 易 以 人 情關 係擾 亂 了原 有 的制 度 。

造 成 彼 此 認 知 上 的 偏 差 。 對 認 識 的 人 , 以 自己 印 象 的 好 壞 , 而 不 能 客 觀

【 白 話 】聽 任自己 的好 惡 ,就 有 不 能明 察 人才 的 弊病 ;聽 受外 來 的訊 息 ,則 容 易

【註釋】

一八九

【 白 話 】過 去 的 君 主 知 道 身 處 高 位 要 選 拔 人 才 的 困 難 , 所 以 虛 心 聽 取 下 屬 的 意


群書治要三六 一九

肆 、為 為政

器 :量 材 使用 。 求 備 :要 求 完 備 。

一四六

不責備於一人, ○子 曰 : 「 君 子 易 事 而 難 悅 也 。 故 易 事 也 。 悅 之 不 以 道 , 不 悅 才而 也。及其使人也,器 之。 度 小人難事而易悅也。悅之雖不 官之。   以道,悅也。及其使人也,求備 焉。」(卷九 論語)

【註釋】 ②

一九一

患得之者,患 不能得之。 媚無所 不為 。

不可與 子曰:「鄙夫 可與事君也哉? 言 其未得之也,患得之。 事君。   所不至 既  得 之 , 患 失 之 。 苟 患 失 之 , 無 所 不 至 矣 。 」 無 者,言邪 (卷九 論語)

興 。至 於 小 人 用 人 , 總 是 要 求 完 美 無 缺 。 」

做事難,但要使他高興卻很容易。因為 取 悅小人雖不合道理,他也會高

不合道理,君子是不會高興的。至 於君子用 人,總能適才適任。為 小人

【 白 話 】孔 子 說 : 「為 君 子 做事 容 易 , 但要 使 他高興 卻 很 困 難 。因為 取 悅 君 子而


【註釋】

鄙 夫 : 庸 俗 淺 陋 的 人 。 既 :已 經 。 ②

肆 、為 為政

一九二

一四七

服 :信 服 、佩服 。 直 :指 公平 正 直 的 人 。 枉 :邪 曲 不正 直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哀公,魯 哀 公 問 曰 : 「 何為 則 民 服 ? 」 君 孔子對曰:「舉直 錯諸 謚也。   錯,置也。舉正直之人用之, 枉 ,則民服; 廢 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置邪枉之人,則民服其上。 (卷九 論語)

三、任使

壞 事 都 幹 得 出來 。 」

又憂 心會失掉。如果他憂 心的是失掉官祿,完全不為 百 姓著想 ,那什麼

辦事 嗎 ? 當 他還未 得到 官位 利 祿 時 ,總 是憂 心 得 不 到 。一 旦 得到 以 後 ,

【 白 話 】孔 子 說 : 「見 識 淺陋又 沒 有 學問 道 德 的 人 ,可以 讓 他事奉 君 主 , 替 國 家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四八

【 白 話 】魯 哀 公問 孔 子 : 「如 何才 能 使百 姓 服 從政府 ? 」孔 子回 答 : 「 舉用 正 直

的 人 , 把 他 的 職 位 安 排 在 邪 惡 不 正 的 人 上 面 , 或 廢 除 邪 惡 不 正 之 人 ,百

姓 對 政 府 有 信 心 ,自 然 會服 從 ;若 是 舉用 邪 惡 不正 的 人 ,職 位 又 放 得比 正 直 的 人 高 ,百 姓 心 中 就 不 會 服 從 。 」

樞要:指中央政權中機要的部門或官職。 尚書:相當於現在的部

多是 從 郎 官提 升 上來 的 , 儘管 他 們通 曉 文 法 , 善於 應 對 , 但這 只是 小 聰

【 白 話 】天 下最 重要 的職位 在 於 尚 書 ,尚 書 的選 拔 豈 能 不 重 視 ? 然而 現 任尚 書 大

一九三

天下樞要 ,在於尚書 ,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間者多從 郎官 ,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於應對,然察察小惠,類 無大能。宜簡嘗歷州宰素有名者,雖進退舒遲,時有不逮,然 端心向公,奉職周密。(卷二十二 後漢書二 )

【註釋】

長 。 郎 官 :相 當 於 現 在 的 副 部 長 。


一九四

明 , 大 多 沒 有 辦 大 事 的 能力 。 因 此 應 當 選 拔 那 些 做 過 州 官且 素 有 名 聲 的

人 任職 ,他們 應對 雖然遲 緩 ,有 時比 不 上別 人 , 但他們一 心向著 國 家 , 忠 於 職 守且 辦 事 周 密 。

無 庸 :沒 有用 處 。

以言取人,人飾其言;以行取人,人竭其行。飾言無庸 ,竭 行有成。(卷八 周書 )

【註釋】

行為 來判斷人品,人們就會盡力充實內 在的德行。巧 飾言語毫無用處, 盡力 完 善 德 行必 將 會有 成 就 。

肆 、為 為政

一四九

故明王之任人,諂諛不邇 乎左右,阿黨 不治乎本朝;任人 之長,不強其短;任人之工 ,不強其拙。此任人之大略也。

群書治要三六

一九五

【 白 話 】根 據一 個 人 的 言 論來 判 斷 人品 , 人 們 就 會用 技巧 來 修 飾 言 語 ;如 果 是 依


群書治要三六

一九六

肆 、為 為政

一五 〇

邇:接近。 阿黨:逢迎上意,徇私枉法;比附於下,結黨營私。

治 理 政 事 ;用 人 要 發揮 他 的 優 點 , 不 強 求 他 的 不 足 ; 任用 他 的 專 長 , 不 強求 他 的 短 處 。這 就 是用 人 的 基本 原 則 。

故選不可以不精,任之不可以不信,進不可以不禮,退之不可 以權辱。(卷四十八 典語)

【 白 話 】選 拔 大臣 ,不 能 不 精 確恰 當 ; 任 命大臣 ,不 能 不信 任 ; 進用為 官 ,不 能

不以 禮相 待 ; 辭退 官職 ,也 不 能 使 他 們 受到 屈 辱 。

(卷三十三 晏子) 【註釋】 ②

【 白 話 】賢明 的君 主 任用 人選 時 , 諂媚 阿諛 的 人 不放 在 身邊 ,結 黨營 私 的 人 不 得

工 :巧 、 精 。


一九七

故知清而不知所以重其祿者,則欺而濁;知重其祿,而不知所 以少其吏者,則竭而不足;知少其吏,而不知所以盡其力者, 則事繁而職闕。(卷四十七 劉廙政論)

【 白 話 】君 主 知 道提 倡 清 廉而 不 懂 得增 加 官員 的俸 祿 , 官員 就 會 形成 欺 詐 和 貪 污

腐 敗 的風 氣 ; 懂 得 增 加 俸 祿 ,而 不 知 道 怎 樣 減 少 官 吏 , 財 力 就 會 空 虛 不

足 ;知 道 減 少 官吏 ,而 不 懂 得如 何使 他 們 發揮 能力 ,事 情 就 會 繁 多而 顯 得職位 短缺 。

浮食 :不作 而 食 。 常式 :法式 、常規 。

肆 、為 為政

一九八

服 除無事之位,損不急之祿,止浮食 之費,并從容 夫 (/ fú ) 之官。使官必有職,職任其事,事必受祿,祿代其耕,乃往古 之常式 ,當今之所宜也。(卷二十五 魏志上)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一五一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規 ,也 是 當 今 社 會 應 該 採取 的原 則 。

一五二

擔事務,承擔事務一定要接受俸祿,用俸祿代替耕作 ,這是古代 的常

的 費 用 , 撤 併 無 事 可 做 的 官員 。 讓 每 位 官員 一 定 有 職 責 , 有 職 責 均 需 承

【 白 話 】撤 除 無事 可 幹 的職位 ,減 省 不 急需 的俸 祿 , 停 發不 做事 、白 領俸 祿之 人

一九九

故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寧過於君 子 , 而 無 失 於 小 人 。 過 於 君 子 , 其為 怨 淺 矣 ; 失 於 小 人 , 其 為 禍深矣。(卷三十二 管子)

○○使 賢 者 為

之,則與不肖者規 之;使智者慮之,則與愚者論

君 子 , 他 的 抱 怨 不 深 ;誤 用 了 小 人 , 他 引 發 的 禍 患 卻 是 最 深 遠 的 。

尊 貴 , 這 是 君 主 的 失誤 。 寧 可 委 屈 了 君 子 , 而 不 能誤 用 了 小 人 。 委 屈 了

【 白 話 】德 行厚 實 的 人 反而 屈 居 下位 ,這 是 君 主 的過 錯 ;德 行 淺薄 的 人 反而 地 位


規 :規正 、改正 。

之;使修士行之,則與奸邪之人疑之。雖欲成功,得乎哉! (卷三十八 孫卿子) 【註釋】

愚昧 的人去 評 論 ;讓品 德 良好 的人 施 行政令 ,卻叫奸 邪 的人去懷 疑 。 雖 然想 成功 ,怎麼可 能 辦 得到呢 !

四、至公 一 ○

肆 、為 為政

一五三

公猶共也,禪位授 大 道 之 行 也 , 天 下為 公 。 選 賢 與 能 。 聖 故 人 不 獨 親 其 ,不家之也。 孝慈之道 親,不獨子其子, 廣 使 老 有 所 終 , 幼 有 所 長 , 鰥 寡 孤 獨 廢 也。 匱乏 疾 者,皆有所養。 無 是 故 謀 閉 而 不 興 , 盜 竊 亂 賊 而 不 作 。 者。 同猶和 是謂大同。 平 (卷七 禮記) 。

群書治要三六

【 白 話 】讓賢 能 的 人為 政 , 卻叫 不 賢 的 人 去 規正 ; 讓有 智 慧 的 人 謀 慮 政事 , 卻叫


肆 、為 為政

一五四

鰥寡孤獨 廢疾:鰥,成 年無妻或 喪妻的人。寡,專指婦 人喪夫 。孤,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二 ○

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與天下同利者,則得天 下;擅 天下之利者,失天下。(卷三十一 六韜)

界。

損 人 利己 的 陰 謀 出 現 , 盜 竊 作 亂 的 事 也 不 會 發 生 。 這 才 是 真 正 的 大 同 世

都得到照顧和贍養。所以,人人都能真誠相處,就不會有勾心鬥角、

長 ,並 使 所 有 鰥夫 、 寡婦 、 孤 兒 、 無 後嗣 的 老 人以 及 身 殘 和 有病 的 人 ,

而 使 所有 老 人 都能 安度 晚年 ,使 所有小 孩能 得到 良好 的教 育 ,健 康 的成

下 人 民 服 務 。 因 此 , 人 們 不 僅 親 愛 自己 的 雙 親 , 不 僅 慈 愛 自己 的 子 女 ,

【 白 話 】大 道 實 現 的 時 代 , 是 天 下為 大 家 所 共 有 共 享 的 。 選 拔 賢 德 之 人 ,為 天

不能 做事 的人 。

幼 年喪父或 父母 雙亡 。獨 ,老而 無子 孫者 。 廢疾 ,身 體或 精神 有 殘缺而


【註釋】

三 ○

四 ○

擅 :獨 攬 ,專 。

人 ,可以 得到 天 下 ;獨 佔天 下 利 益 的 人 ,最 後 會失 去天 下 。

服 能通天下之志者,莫大乎至公。能行至公者,莫 夫 (/ fú ) 要乎無忌心。(卷四十九 傅子) 重要 的是 沒 有 猜忌 之 心 ,念 念利 益天 下 人 民 。

肆 、為 為政

一五五

故君人者,愛民而安,好士而榮,兩者無一焉而亡也。明分 職 ,序事業,拔材官能,莫不治理,則公道達而私門塞矣, 公義明而私事息矣。如是,則德厚者進,而佞悅者止;貪利者 退,而廉節者起。(卷三十八 孫卿子) ①

群書治要三六

【 白 話 】能 通 達天 下 人 心意 的 ,最 重要 在 於大 公 無 私 。能 做到 大 公 無 私 的 人 ,最

【 白 話 】天 下 不 是 一 個 人 的 天 下 , 而 是 天 下 人 的 天 下 。 能 和 天 下 人 共 享 利 益 的


肆 、為 為政

分職 :分掌職 務 、分治其事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五 ○

一五六

盛 ,這 兩 者 一項 都 沒 有 就 會 敗 亡 。明 確 各 部門 掌管 的 職 務 ,依 據 事 情 的

輕 重緩急來安排工作 ,選拔賢才,任用有能力 的人為 官,一切都治理得

井井有條,那麼為 公家效忠的道路就會暢通了,而行私請託的門 徑就被

杜絕了;為 公義的風 氣能彰顯,而個人謀私的事能止息。這樣一來 ,品

德 淳厚 的 人 得到 任用 ,奸 佞 諂媚 的 人 受到 遏 止 ; 貪 圖 利 益 的 人 被 辭退 , 廉 潔奉 公 的 人 受到 重用 。

臣 聞 堯 受 命 , 以 天 下為 憂 , 而 未 聞 以 位為 樂 也 。 ( 卷 十 七 漢書五)

【 白 話 】臣 (董 仲 舒 )聽 說堯 帝 接 受天 命成為 天 子 ,把 天 下 的憂 患 當作 自己 的憂

【 白 話 】為 人 君 者 , 愛 護 人 民 就 可 以 使 人 心 安 定 , 喜 好 親 近 賢 士 就 能 使 國 家 興


六 ○

患,卻沒有聽說是因為 坐上了天子的位置而高興。

賈曰:「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將。將相和,則士 豫附 ;士豫附,天下雖有變,則權不分。」(卷十六 漢書 四)

【註釋】

豫 附 : 悅 樂 而 歸順 。

七 ○

事 將 領 的忠 誠 。 將相 能 和 睦相 處 ,賢 士 就 樂 於 歸附 ;賢 士 歸附 ,天 下 即 使 有 變 化 ,權力 也 不 會分散 。 」

顧 吾念之,強秦之所以不敢加兵 於趙者,徒 以 吾兩人在 也 。 今 兩 虎 鬥 , 其 勢 不 俱 生 。 吾 所 以為 此 , 先 公 家 之 急 , 而 後 私 讎 ( chóu /愁 )也 。 ( 卷 十 二 史記下) ①

群書治要三六

【 白 話 】陸 賈 說 : 「天 下 安 定 時 ,要 注意 行政 首 長 的能力 ; 動 亂 時 ,就 要 注意 軍

肆 、為 為政

一五七


肆 、為 為政

一五八

顧:不過、但是 。 加兵:發動戰爭,以武力 進攻。 徒:但、僅、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②

只。 以 :因為 、由於。 急:要緊、重要。 讎:仇怨。

是因為 有廉頗將軍與我在。如今我們兩虎相鬥,勢必不可能共存 。我處

君子慎 所習。

(卷九 論語)

處退 避 的原 因 ,是 以 考 慮 國 家 的 安 危 在 先 ,而 個 人 的 私 怨 在 後 。

子曰:「性 相近也,習 相遠也。」 ②

性:人的本性。 習:積久養成的慣性行為 。

五、教化 八 ○

【註釋】

【 白 話 】只 不 過 我 (藺相 如 )考 慮到 ,強 大 的秦 國之 所以 不 敢 發 兵 攻打 趙 國 ,那

習染 不同 ,差異 就愈來 愈 遠了 。」

【 白 話 】孔 子 說 : 「 人 的本 性本 來 是相 近 的 , 都是 純 淨純 善 的 ,由 於 個 人 後天 的


九 ○

尚:重視、尊崇。

先王知人有好善尚 德之性,而又貪榮而重利,故貴其所尚, 而抑其所貪。貴其所尚,故禮讓興;抑其所貪,故廉恥存。 (卷四十九 傅子)

【註釋】

財 利 , 所以 就 重 視 其 所 崇 尚 的 ,而 抑制 其 所 貪求 的 。 重 視 其 所 崇 尚 的 ,

肆 、為 為政

鹽鐵論)

一五九

所以 禮 讓之 風 興 起 ;抑 制 其 所 貪求 的 , 所以 廉 恥 之 心 保全 。

○治 民 之 道 , 務 篤 於 教 也 。 ( 卷 四 十 二

群書治要三六

【 白 話 】治理百 姓 最 好 的 辦 法 ,就是 一 心一 意 致力 於 推 動教 化 。

二一

【 白 話 】先王 知 道 人一 方面 有 喜好 善 良 、崇 尚 美 德 的本 性 ,另 一 方面 又 貪慕 榮 譽


肆 、為 為政

一六 〇

上為 下 效 , 然 後 謂 之 教 。 ( 卷 四 十 五 崔寔政論)

群書治要三六 二一一

【 白 話 】在 上 者 怎 麼 做 ,在下 者 就 起而 效 法 ,這 樣就 稱為 教 化 。

二一二

古之仁人,推所好以訓天下,而民莫不尚德;推所惡以誡天 下,而民莫不知恥。(卷四十九 傅子)

天 下 , 所以 人 民沒 有 不 知 道 羞恥 的 。

德 來 教 導 天 下 , 而 人 民 沒 有 不 崇 尚 美 德 的 ; 以 自己 所 憎 惡 的 醜 行 來 告 誡

【 白 話 】古代 有 德 行 的 人 , 都 能 推己 及 人為 天 下 人 民著想 , 推 行自己 所 崇 尚 的美

二一三

子 曰 : 「 弟 子 入 則 孝 , 出 則 悌 , 謹 而 信 , 汎 愛眾 , 而 親 仁 。 行 者,古 有餘力則以學文。」 文 (卷九 論語) 之遺文。

【 白 話 】孔 子 說 : 「身為 子弟 , 在 家要 孝 敬 父母 ,出外 要 恭 敬 長 輩 和 上司 , 做事


二一四

要 謹 慎小 心 ,說話要 言而 有信 ,要 博 愛眾 人 ,親 近有 仁德 的人 。實 行這 六事以外 ,再 學習 古 聖 先 賢 的典 籍 。 」

因天地教化 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 見 是 故 先 之 以 博 愛 , 而 民 莫 遺 民之易也。 先修人事,流 上好義,則民 其親; 化 陳 之 以 德 義 , 而 民 興 行 ; 莫 先之以敬 於民也。 敢不服也。   若文王敬讓於朝,虞、芮推畔 讓,而民不爭; 於 道之以禮樂,而民和睦; 野。上行之,則下效法之。   善者賞之,惡者罰之。 示 之 以 好 惡 , 而 民 知 禁 。 民 (卷九 孝 知 禁 , 不 敢為 非 也 。

上好禮,則民 莫敢不敬。

經)

【 白 話 】古 聖 先王 明 白順 從 人 性 的 教 育可以 感 化 人 民 , 所以 率先 實 行 博 愛 ,而 人

民 受 到 影 響 , 沒 有 人 遺 棄 自己 的 親 人 ; 向 人 民 宣 揚 仁 義 道 德 , 人 民 感

發 , 起 而 效 法 實 行 ; 率 先 做 到 恭 敬 、 謙 讓 , 人 民 就 不 會爭 鬥 搶 奪 ;制 定

禮 儀 和 音 樂來 引 導 、 教 育 人 民 , 於 是 人 民 就 能 和 睦相 處 ; 賞 善罰 惡 ,明

肆 、為 為政

一六一

示 人 民 應 崇 尚或 應厭 棄之 事 , 人 民 知 道禁 令 就 不 會違 反 。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二一五

肆 、為 為政

一六二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 樂者,感人情,樂正則 上好禮,則 俗,莫善於樂。 夫 安 上 治 民 , 莫 善 於 禮 。 民 心正,樂淫則心淫也。 易使。 ,禮之本, 禮者,敬而已矣。 敬 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 有何加焉。 敬一 敬 其 君 則 臣 悅 ; 敬 一 人 而 千 萬 人 悅 。 所 敬 者 寡 , 悅 者眾 , 所 人,是 孝悌以教之,禮樂以 此 之 謂 要 道 也 。 」 化 (卷九 孝經) 之,此謂要道也。 其少。千萬人 悅 , 是 其眾 。

【 白 話 】孔子說:「教導百姓相親相愛,沒有比弘 揚孝道更好的了,因為 孝是仁愛

的原點。教導百姓遵循禮節,順從長上,沒有比弘揚悌道更好的了。改善

社會風氣習俗,沒有比用良善的音樂去陶冶感化更好的了。安穩君長,治

理 人 民 , 使 上 下 各 守本 分 , 沒 有 比 禮 節 更 好 的 了 。 禮 的 意 義 , 歸 根 結 柢 在

於 一 個 『 敬 』字 。因 此 , 尊 敬 別 人 的 父 親 , 兒 子 就 會 高 興 ; 尊 敬 別 人 的 兄

長,做弟弟的就會高興;尊敬別人的君王,身為 臣子的就會高興;尊敬一


個 人 , 卻 有 千 千 萬 萬 的 人 感 到 高 興 。 所 尊 敬 的 雖 然 是 少 數 人 ,而 感 到 高 興

的卻有許多人。這就是把推行孝道稱為 『要道』的意義!」

導 :教導 ;勸導 。 齊:整治 。 ②

二一六

孔子曰:「導 之以政,齊 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 格, 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正 老氏稱:「法令滋章,盜賊 。 多有。」(卷十二 史記下)

【註釋】

到 如 何 免 於 刑 罰 , 不 會想 到 是 不 是 可 恥 。 但是 用 德 行來 教 化 人 民 ,用 禮

義來 管 理 人 民 , 人 民 不 但 守 法 知 恥 而且 能 改 過 向 善 。 」 老 子 說 : 「 法 律

肆 、為 為政

/ ( shàn

善 父 ,人不忍欺; )

政 令 愈 繁 複 苛 刻 , 走 法 律漏 洞 的 盜 賊 反 而 愈 來 愈 多 。 」

子產治鄭,民不能欺;子賤治單

群書治要三六

二一七

【 白 話 】孔 子 說 : 「用 政 治來 教 化 人 民 ,用 刑 罰來 管 理 人 民 ,這 樣 做 , 人 民 只想

一六三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單 父 :春 秋 魯 國邑 名 , 故 址 在 今 山東 省 單 縣 南 。

一六四

業 ,人不敢欺。三子之才能,誰最賢哉? 西 門 豹 治 鄴 ( y/ è ) 辨治者當能別之。(卷十二 史記下) 【註釋】

西 門 豹 治 理 鄴 縣 ,百 姓 不 敢 欺 騙 他 。 這 三 個 人 的 才 能 , 誰 最 高 明 呢 ? 善 於 明 察且 懂 得 治 理 的 人 , 應 當 能 夠 分 辨 得 出 。

行法 :按 法 行事 。

不 知 禮 義 , 不 可 以 行 法 。 法 能 殺 不 孝 者 , 而 不 能 使 人為 孔 墨 作 ( 墨 ) 之 行 ; 法 能 刑 竊 盜 者 , 而 不 能 使 人為 伯 夷 之 廉 。 孔 子 曾 養 徒 三 千 人 , 皆 入 孝 出 悌 , 言為 文 章 , 行為 儀 表 , 教 之 所 成 也。(卷四十一 淮南子)

【註釋】

二一八

【 白 話 】子 產治理 鄭 國 ,百 姓 不 能 欺 騙 他 ; 子 賤治理 單父 ,百 姓 不忍 心 欺 騙 他 ;


能成為 人們的表率,這些都是教化的結果。

在家恪盡孝道,出外恭敬長上,說出的話能成為 人們依循的規則,行為

卻不能使 人 像伯夷那 樣清廉 。孔 子培養 的學生有三 千人 ,他們都能 做到

卻不能使 人效法孔 子 、曾 子那 樣高 尚 的德 行 ;法令 能 對盜 竊 的人處刑 ,

【 白 話 】人 民 不 懂 得 禮 義 , 國 家有 了 法 律 也 實 行不 了 。法 律 能 將不 孝之 人 處死 ,

二一九

文子問德仁義禮。老子曰:「德者民之所貴也,仁者人之所懷 也,義者民之所畏也,禮者民之所敬也。此四者聖人之所以 御 萬物也。」(卷三十五 文子)

【註釋】

御:統治 、治理 。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六五

的 , 仁是百 姓 所 仰慕 嚮 往 的 , 義是百 姓 所 崇 敬 佩 服 的 , 禮 是百 姓 所 恭 敬

【 白 話 】文 子 請 教關 於 德 、 仁 、 義 、禮 的 學問 。老 子 說 : 「德是百 姓 所 崇 尚 珍 重


肆 、為 為政

一六六

端肅 的 。這四 個 方面 是 聖 人用 來 統 領萬物 的 道 德 規 範 。 」

群書治要三六

二二

美 :稱美 、讚美 。

○顯 賢 表 德 , 聖 王 所 重 ; 舉 善 而 教 , 仲 尼 所 美 。 ( 卷 二 十 六 魏志下)

【註釋】

孔 子所稱道的。

一年之計,莫如樹 穀;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 如樹 人。(卷三十二 管子)

【註釋】

樹 : 種植 、栽 種 。 樹 : 培 養 、造 就 。

【 白 話 】如作 一 年 的規 劃 ,沒 有 什 麼事 比 種植 五 穀更為 重要 ;如作 十 年規 劃 ,沒

二二一

【 白 話 】表 彰 賢 德 的 人 ,是 聖明 的帝王 所 重 視 的 ; 推 舉 善 人 使 大 家見 賢思 齊 ,是


二二二

有什麼事比栽種樹木更為 重要;如作 終身規劃,沒有什麼事比培育人才 更為 重要。

順吉逆凶 大人即聖人,與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 , 天 畏大人, 天 之命。   地合德也。 畏 聖 人 之 言 。 小 人 不 知 天 命 而 不 畏 , 狎 ( xiá /霞 )大 人 , 侮 聖 人之言。」(卷九 論語)

天 命 : 古 注 當 善 惡 報 應 講 , 天 命順 之 則 吉 , 逆 之 則 凶 , 所以 可 畏 。

二二三

輕 佻地 對待高居上位 的人 ,侮辱聖 人的教誨 。」

或 有 地 位 之 人 , 敬 畏 聖 人 的 教 誨 。小 人 不 知 道 因 果 報 應 ,而 肆 無忌 憚 ,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 有三項 應 當 敬 畏 的事 :敬 畏因 果 報 應 的 真相 ,敬 畏 有 德

狎 :輕 忽 、輕 慢 。

【註釋】

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 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 也。游文於六經 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 堯舜,憲章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六七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⑥

【註釋】

一六八

司徒:古代官名,掌管國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教化。 六經:六部儒家

文 武 , 宗 師 仲 尼 , 以 重 其 言 , 於 道 最為 高 。 ( 卷 十 四 漢 書二) ⑤

經 典 ,即 《詩 》 、 《書 》 、 《禮 》 、 《易 》 、 《樂 》 、 《春 秋 》 。 祖

述 : 宗 奉 、 效 法 古 人 的 所 作 所為 。 憲 章 : 效 法 、 遵 守 法 制 。 宗 師 : 尊崇、效法,以之為 師。 重:崇尚、推崇。

二二四

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歷紀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秉要執

為 學問 的最 高 境界 。

而加以闡明 ,景仰崇敬孔子並奉為 老師,尊重古聖先王 的教誨,以道做

會。他們宗奉效法堯舜的作為 而加以傳述 ,遵守周文王和周武王 的典章

應 陰陽 、提 倡教 化 。他們 涵 泳於 六經 的教 誨中 ,時常 留意 推 行 仁義 的機

【 白 話 】儒 家 學 派 ,其 源 頭來 自 於 掌管 教 化 的司 徒 官 ,其 宗旨 就是 輔 助 君 主 、順


本 ,清虛 以自守 ,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者之術也。合 於 堯 之 克 讓 , 《 易 》 之 嗛 ( qiān /千 嗛 ) 。一謙而四益,此其 所長也。(卷十四 漢書二) 【註釋】

秉要執本:掌握要旨和根本。 清虛:清淨虛無。 自守:守住自

肆 、為 為政

虧損盈滿而利 益謙讓的好 處 ,這是 道 家所崇尚 的。

群書治要三六

一六九

《易 經 》的謙德 。能 夠處 處 謙 讓則 能獲 得天 道 、地 道 、鬼神 、人道中 ,

的 態 度 來 克 制 自己 的 習 氣 , 這 是 君 王 治 國 的 方 法 。 符 合 堯 帝 的 謙 讓 及

能 掌 握 綱 要 和 根 本 , 以 清 靜 虛 無 的 修 養 來 守 住 自己 的 本 分 , 以 謙 卑 柔 弱

【 白 話 】道 家 學 派 , 應 當是 出 於 史 官 。其 著作 記 載 了歷 代 成 敗存 亡 禍 福 的 道理 ,

「謙」,謙虛。

己 本分、本性。 克讓:能謙讓。克,能。 嗛嗛:謙遜貌。嗛,通


群書治要三六 ○

六、禮樂 二二五

肆 、為 為政

一七 〇

服 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禮也。(卷三十三 夫 (/ fú ) 晏子)

【 白 話 】人之 所以 比 禽獸 尊 貴 ,是 因為 人能奉 行禮 義 。

隆 : 崇 尚 、 尊 崇 。 謬 : 錯誤 、 差 錯 。

二二六

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正邪於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 也,是以先王隆 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釐, 謬 隆,謂尊盛之也。 謬 ( m/ 禮 iù )以 千 里 。 」 此 之 謂 也 。 始 , 謂 其 微 時 也 。( 卷 七 記)

【註釋】

【 白 話 】禮 的 教 化作 用 是 潛 移 默 化 的 ,它 防 範 邪 惡 於未 形成 前 ,能 讓 人 在 不 知 不


覺中天天向善德靠近而遠離惡行,因此,先王 都尊崇禮的教化作用 。

《周 易 》 說 : 「君 子 重 視事 物 的 開 頭 。開 頭 若 有 一 絲一 毫 的偏 差 , 結果 會 造 成 千 里 之 遠 的 錯誤 。 」 說 的 就 是 這 個 意 思 。

宦 學 :宦 ,學習 仕宦之 學 ,提 高 行政能力 。學 ,學習 詩 、書 、射等 六

肆 、為 為政

祭祀神明 、祖先的泛稱 。 群書治要三六

一七一

官 。 禱祠 祭 祀 :禱 ,有 所 祈求 的祭 祀 。祠 ,酬 謝神 恩 的祭 祀 。祭 祀 ,

二二七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 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 事師,非禮不 力 親 ; 班 朝 治 軍 , 蒞 (/ 官 lì ) 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 ,次也。蒞,臨 祭祀 ,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班 (卷七 禮 也。莊,敬也。 記)

【註釋】

藝。 班朝:在朝廷中按照職位品級以 定位次 儀式 。 蒞 官:到職、居


群書治要三六 ○

敬莊嚴 。

肆 、為 為政

一七二

就 不 能 彰顯 威 嚴 ; 祈 禱酬 謝 神 靈 ,祭 祀 供 養 祖 先 ,沒 有 禮 就 不 能 體現 誠

近 之 情 ; 朝 班 的 整 肅 、 軍 隊 的 治 理 、 官員 的 就 職 、 法 令 的 頒 行 , 沒 有 禮

他東 西 , 不根 據 禮 , 師 生 之 間 就 不 可 能 使 教 者 認 真 、 學 者 專 心而 產 生 親

弟之 間 ,沒 有 禮 就 無法 定 名位 、盡本 分 ; 無 論是 學習 從政 ,還 是 學習 其

是非 ,若 不以 禮作 準 繩 ,就 無法 做 出正 確判 斷 ;君 臣 、上 下 、父 子 、兄

禮作 根 本 標 準 ,就 不 免要 顧 此 失 彼 ,而 無法周 到 完 備 ; 分爭 曲 直 , 辨訟

規 範 ,就 不 能 實現 ; 欲 通 過 身 教 和 言 教來 移風 易 俗 ,扶 正 去 邪 ,若 不以

【 白 話 】仁 義 道 德 ,不 藉 助 禮 在 細 微曲折之 間 ,體現 出 的等 級 秩 序 及具 體 的 行為

二二八

嫌 疑 :易 於混 淆 及是非 難 辨 的事 理 。

服 夫 ( f/ 禮 ú ) 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 ,別同異,明是非 也。(卷七 禮記)

【註釋】


君子有禮,則外諧而內無怨。(卷七 禮記)

人人才 有規矩 。

法 , 分別 尊 卑 地 位 的 同 異 ,明 辨是 非 對 錯 。如 此 一來 ,社 會才 有 秩 序 、

【 白 話 】禮 的 作 用 , 就 是 用 來 確 定 人 與 人 的 親 疏 關 係 , 斷 定 疑 難 事 情 的 恰 當 做

二二九

恨。

/ ( shè

【 白 話 】君 子 做 到 以 禮 治 身 , 便 能 與 一 切 人 事 物 和 諧 共 處 , 而內 心 平 和 毫 無 怨

二三 懾,猶 怯惑。

○富 貴 而 知 好 禮 , 則 不 驕 不 淫 ; 貧 賤 而 知 好 禮 , 則 志 不 懾 (卷七 禮記)

社 。 )

肆 、為 為政

一七三

【 白 話 】富 貴 的 人若 樂 於 學 禮 守 禮 ,就 能 做到 不 傲慢 、不放 縱 ; 貧 賤 的 人如 樂 於

學禮 守 禮 ,就 能 在 任 何場 合 都 心 志 不 惑 、不怯 懦 畏 懼 。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二三一

肆 、為 為政

一七四

昏 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 君子重之。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 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婚禮者,禮之本也。 (卷七 禮記)

【註釋】

昏:通 「婚 」。婚姻 。

二三二

故朝覲之禮 ,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聘問之禮 ,所以使諸侯

然 後 君 臣 才 能 各正 本 位 。因 此 說 , 婚 禮是 禮 的根 本 。

來 了 ,給 後代 做 了榜 樣 ,然 後父 子才 能 親 愛和 睦 ;父 子之 間 有 了 親 愛 ,

男 女 各 有 分工 且 各 盡 其 責 ,則 夫 婦 之 間 才 有 道 義 ;夫 婦 間 的 道 義 建 立 起

祖 先 ; 對 下來 說 ,可以 傳 宗接 代 、承 繼 香火 。 所以 君 子十 分 重 視 婚 禮 。

【 白 話 】婚 禮 ,是 締 結兩 個不 同 姓 氏 的 家族 交好 。對 上來 說 ,可以 奉 事 宗 廟祭 祀


相尊敬也;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鄉飲酒之禮 ,所 以 明 長 幼 之 序 也 ; 婚 姻 之 禮 , 所 以 明 男 女 之 別 也 。 夫 ( f/ ú 服 禮 禁 亂 之 所 由 生 , 猶 防 止 水 之 所 自 來 也 。 故 以 舊 防為 無 所 ) 用 而 壞 之 者 , 必 有 水 敗 ; 以 舊 禮為 無 所 用 而 去 之 者 , 必 有 亂 患。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僻之罪多矣;鄉飲酒 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鬥爭之獄繁矣;喪祭之禮廢,則臣 子 之 恩 薄 , 而 背 死 忘 生 者眾 矣 ; 聘 覲 之 禮 廢 , 則 君 臣 之 位 苦,謂不至 失,而背叛侵陵之敗起矣。 不 (卷七 禮記) 答之屬。 【註釋】

朝覲之 禮:諸侯謁見天 子之 禮。 聘問之 禮:古代 諸侯之間 ,互 派使 ②

者 做 友 好 訪 問 的 禮 節 。 鄉 飲 酒 之 禮 : 指 鄉 州 鄰 里 之 間 定 期 的聚 會 宴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七五

神 , 然 後 按 照 儀 式 飲 宴 , 透 過 行 「鄉 飲 酒 禮 」 養 成 謙 讓 和 莊 敬 的 人 生 態

朝 廷 的 賢 良 之 士 ; 較 低 層 的 是 鄉 人 鄰 里 之 間 的 歡聚 。聚 會 前 先 祭 祀 鬼

飲 。此禮以敬老尊賢為 主,由最高層的鄉大夫(主持鄉政者)宴請貢於


群書治要三六

度。

肆 、為 為政

一七六

【 白 話 】所以 設 朝 覲之 禮 ,是用 來 表明 君 臣 大 義 ; 設 聘問 之 禮 ,是為 了 使 諸 侯互

相 尊 敬 ; 設 喪 祭 之 禮 , 是 用 以 表 達為 臣 、為 子 的 感 恩 之 情 ; 鄉 飲 酒 之

禮 ,是用 以 明 確 長 輩 和 晚輩間 的秩 序 ; 婚姻 之 禮 ,是用 以 辨明 男 子和 女

子 在 家中 職 責 分工 的 。 禮 節 ,能禁 止 混 亂 發 生 的根 源 ,就 像堤 防 能 阻 止

洪水氾濫一樣。所以 ,認為 古老的堤防沒有用處而毀壞它,一定會遭遇

水災;認為 古老的禮儀沒有用處而廢棄它,一定會有禍亂發生。因此,

婚 姻 之 禮 被 廢 除 ,夫 婦 應 盡 的 道 義 衰 微 ,相 處 就 會痛 苦 ,而 淫 亂 的罪 行

便 會 增 多 ; 鄉 飲 酒 之 禮 被 廢 止 , 長 幼 的順 序 喪 失 , 爭 鬥 的 刑 事 案 件 就 會

頻繁發生;喪祭之禮被廢棄,為 人臣、為 人子者的恩義淡薄,而背逆祖

先 、不 忠 不 孝 的 人 就 會變 多 ;聘問 之 禮 和 朝 覲之 禮 被 廢 棄 ,則 將失 去 君

臣 各 自 應 有 身 分和 地 位 ,而 反叛 君 主 、 侵 凌鄰 國 的禍 亂就 會隨之 產 生 。


二三三

數:屢 次 。

祭 不 欲 數 ( shuò /朔 ), 數 則 煩 , 煩 則 不 敬 。 祭 不 欲 疏 , 疏 則 怠,怠則忘。(卷七 禮記)

【註釋】

恭 敬 。 祭 祀 也 不 可 太 稀疏 , 太 稀疏 就 會 使 人 怠 慢 , 怠 慢 了 就 會漸 漸 忘 卻 祖先。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 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 政乖 ;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卷七 禮記) 乖 : 反 常 、謬誤 。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七七

【 白 話 】凡 音 樂 的 緣 起 ,皆 出 於 人 心 。感 情 在內 心深 處萌 動之 後 ,表現 於外 的就

【註釋】

二三四

【 白 話 】祭 祀 不 可 太 頻 繁 ,太 頻 繁 就 會 產生厭 煩 情 緒 ,一 旦 有 了厭 煩 情 緒 就 會不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七八

是發聲。聲成曲調,便成為 音樂。因此太平盛世的音樂,安詳而愉快 ,

因為 政 治 寬 厚 和 諧 ; 亂 世 的 音 樂 , 怨 嘆 且 忿 怒 , 因為 政 令 違 背 天 理 民 心;亡國的音樂,悲哀而愁思,因為 百 姓處境困苦。

決 八音和 宮 為 君 , 商 為 臣 , 角 ( j u/ 二三五 音 聲 之 道 , 與 政 通 矣 。 言 否隨政。   é ) 本書怠 為 民 , 徵為 事 , 羽為 物 。 五 者 不 亂 , 則 無 怠 ( 作 ) 懘 ( chì / 怗 赤 之 音 矣 。 五 者,君 、臣 、民 、事、物也。凡 聲濁者宮 亂 則 荒 , 其 君 驕 。 尊,清者卑。怠懘,弊敗不和之貌也。 )   必 ,其臣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 商 亂 則 陂 (/ bì ) 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迭相陵 ,謂之 、臣、民、事、物,其 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 君 (卷七 禮記) 道亂,則其音應而亂也。 【註釋】

怠懘 :當作 「怗 懘 」,指 音 調不和諧 。懘 ,不 流暢 、不和諧 。 陂 :

偏 頗 , 邪 僻 不 正 。 相 陵 : 亦作 「相 凌 」 ,相 互 侵 擾 。

【 白 話 】音 樂 的內 在 精 神 ,是 與政 治相 通 的 。五 音 中 的 「宮 」代 表君 主 , 「 商 」


二三六

代 表 臣 子 , 「 角 」代 表 人 民 , 「 徵 」代 表 各 種事 情 , 「羽 」代 表 器物 。

君 、臣 、 民 、事 、物 五 者 能 諧 和 不 亂 , 就 不 會 有 敗 壞 不 和 的 聲 音 出 現 。

假如 宮音一 亂音 樂就放 散而 無中 心 ,反映君 主 驕 傲 、剛 愎 自用 而 賢 人遠

離 。 商 音 一 亂 音 樂 就 會 傾斜 不 正 , 反 映 臣 子 官品 敗 壞 而 利 用 國 家制 度 謀

利 。 角 音 一 亂 音 樂 就 會充 滿憂 愁 , 反 映 政 令 苛 刻 而百 姓 哀 怨 。 徵 音 一 亂

音樂就會哀苦,反映徭役不休而百 姓痛苦。羽音一亂音樂就會危急不

安 , 反 映 賦 稅 沉 重而百 姓 財 用 匱 乏 。如 果 五 音 全 亂 ,則 上 下 衝突 、互 相

侵犯,稱為 「慢音」,表示國政傲慢又怠惰 。如此一來 ,國家滅亡的時

間就不遠了。因此,真正的明君,為 了替百 姓謀福,一定會從音樂中體 會民情,虛心調整政事 。

肆 、為 為政

一七九

亂 世 之 樂 ,為 木 革 之 聲 , 則 若 雷 ,為 金 石 之 聲 , 則 若 霆 ,為 駭 心氣 譟, 絲 竹 歌 舞 之 聲 , 則 若 譟 ( zào /躁 。 ài ) 叫 。以 此 駭 ( h/ ) 月 ,則不樂 生, 以 此為 樂 ( y u/ 動耳目搖蕩生,則可矣; 性 。 è ) (lè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八 〇

月 愈侈 侈 ,而民愈鬱 / 不樂, /樂 。 è hĭ ) 不 和 。故 樂 ( y u/ ) ( c/ ) (yù 鬱 , 侈,淫 也。國 愈 亂 , 主 愈 卑 , 則 亦 失 樂 之 情 矣 。 ( 卷 三 十 九 ) 鬱,怨也。 呂氏春秋)

義了。 敬在貌 也。

大 樂 必 易,大 禮 必 簡 。

易、簡,若 於清廟大饗

鬱 , 國 家 就 愈 混 亂 ,君 主 的地 位 就 愈 卑 下 ,這 樣也 就 失 去 音 樂 的本 來 意

樂 演奏 ,那 就 不 能 給 人 帶來 和 樂 。 所以 音 樂 愈 是 奢 華 放 縱 , 人 民 愈 是 抑

來 擾 人 精 神 , 震 動 耳 目 , 放 蕩 性 情 , 倒 是 可 以 辦 得 到 ; 但 用 來 做為 音

器 的 聲 音 就 像霹 靂 , 演奏 絲 竹 樂 器 的 歌 舞 就 像大 嚷 大 叫 。用 這 樣 的 聲 音

【 白 話 】亂世 的音 樂 ,演奏 木 製 、革 製 樂 器 的 聲 音 就 像打 雷 ,演奏 銅 製 、石 製 樂

二三七

在心 樂由中出, 和 禮 自 外 作 。 也。 (卷七 禮記) 然也 。

【 白 話 】樂 由內 心深 處 發出 ,禮則 體現 於外 在 行為 。偉 大 的音 樂必 定是 平 易 近 人


的 ,莊嚴 的禮儀必 定是 簡 樸 實在 的 。

七、愛民 二三八

利 天 下 者 , 天 下 亦 利 ; 害 天 下 者 , 天 下 亦 害 之 。 …… 仁人在 位 , 常為 天 下 所 歸 者 , 無 他 也 , 善為 天 下 興 利 而 已 矣 。 ( 卷 四十九 傅子)

他 …… 有仁德的人在位時,天下人都依附他,沒有別的原因 ,只因為 他 善於為 天下人謀求福利罷了。

【 白 話 】能利 益天 下 的 人 ,天 下 人也 會利 益 他 ; 危 害天 下 的 人 ,天 下 人也 會 危 害

二三九

肆 、為 為政

一八一

所謂天子者,天下相愛如父子,此之謂天子。(卷三十一 六 韜)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愛,這才 稱 得上是天 子。

○天 地 養 萬 物 , 聖 人 養 賢 , 以 及 萬 民 。 ( 卷 一

一八二

周易)

【 白 話 】所 謂 天 子 , 是 對 天 下 人 如 子 女 一 樣 愛 護 , 而 天 下 人 對 他 像 父 親 一 樣 敬

二四

人民謀福利 ,將福澤 推及萬 民的身上 。

【 白 話 】天 地 養 育萬物 ,使 萬物 各 得茂 盛 生 長 ,而 聖 人頤 養 賢 能之 士 ,使 他 們為

二四一

御:治理 、統治 。

故 善為 國 者 , 御 民 如 父 母 之 愛 子 , 如 兄 之 慈 弟 也 。 見 之 飢 寒 , 則為 之 哀 ; 見 之 勞 苦 , 則為 之 悲 。 ( 卷 三 十 一 六韜)

【註釋】

傷。

長 愛 護 弟 弟 。 見 到 百 姓 飢 寒 , 就為 之 哀 痛 ; 見 到 百 姓 勞 苦 , 就為 之 悲

【 白 話 】善於 治理 國 家 的君 主 ,管 理 老百 姓 就如 同 父母 愛護 自己 的 孩 子 ,如 同 兄


二四二

如傷,恐 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 驚 其 亡 也 , 以 民為 動。 ,草 土芥 ,是其禍也。 芥 (卷六 春秋左氏傳下) 也。

【註釋】

土 芥 :泥 土 草 芥 。比 喻 微 賤 的東 西 , 無足 輕 重 。

它的福祉;國家的衰亡,是因為 看待人民如泥土小草一樣輕 賤糟蹋,這 就是它 的禍 患 。

肆 、為 為政

一八三

堯 存 心 於 天 下 , 加 志 於 窮 民 , 痛 萬 姓 之 罹 罪 , 憂眾 生 之 不 遂 也。有一民飢,則曰此我飢之也;有一民寒,則曰此我寒 之也;一民有罪,則曰此我陷之也。仁昭而義立,德博而化 廣。故不賞而民勸,不罰而民治。先恕而後教,是堯道也。 (卷四十三 說苑) ②

群書治要三六

二四三

【 白 話 】臣 聽 說 國 家 的興 盛 ,是 因為 看待 人 民如 受傷 的 人一 樣 倍加 體恤 ,這 就是


肆 、為 為政

罹 : 遭 遇 、 遭 受 。 遂 : 不 能順 利 達 成 , 不 能 如 願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②

二四四

一八四

子 張 問 仁 於 孔 子 。 孔 子 曰 : 「 能 行 五 者 於 天 下 ,為 仁 矣 。 」 請 見侮 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 不 寬 則 得眾 , 信 則 人 也。 應事疾,則 任焉,敏則有功, 多 惠 則 足 以 使 人 。 」 ( 卷 九 論語) 成功。

方法。

就能安分守己 。先寬恕體諒,然後再教育他們,這就是堯帝治理天下的

就全 被 感 化 。 所以 不用 獎賞 ,而 人 民 就 能互 相 規 勸 ;不用 刑 罰 ,而 人 民

我 造 成 他 犯罪 的 」 。 堯 帝 的 仁 慈 彰 顯 而百 姓 就 講 道 義 ;恩 德 廣 博而百 姓

的 」 ; 有 一 人 受凍 ,就 說 「是 我 讓 他 受 寒 的 」 ; 有 一 人 犯罪 ,就 說 「是

罰 , 擔憂 眾 人 不 能順 心 如 意 。 只 要 有 一 人 挨 餓 , 就 說 「 這 是 我 讓 他 飢 餓

【 白 話 】堯 帝 對天 下 人 都 心存 關 懷 , 尤 其 對窮 苦 人 民更 加關 愛 , 心痛百 姓 遭 受罪


【 白 話 】子張 向 孔 子問為 仁之 道 。孔 子 說 : 「能 實 行五 種品 德 於天 下 , 便 算是 仁

了 。 」 子 張 請問 是 哪 五 種 。孔 子 說 : 「恭 、寬 、信 、 敏 、惠 。對 人 恭 敬

就不 會遭 受侮辱 ;待 人寬厚 就可以 得到 大眾 擁 護 ;做人誠信 就能 得到別

人 的信 任 ;做事 勤奮 敏捷就 能獲 得成功 ;能廣 施恩 惠 於 人 ,那 麼人必願 意 效力 盡 忠 。 」

丘:孔子自稱。孔子名丘,字仲尼。 蓋:承接上文,表示原因或理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八五

【 白 話 】我 曾 經 聽 說有 國 的 諸 侯 、有 家 的 卿 大 夫 ,不 擔 心 土地 人 民 寡 少 ,而 擔 心

二四五

患土地人民之寡少, 丘 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 不 患 患政治之不均平。 不能安民耳, 政教均 貧,而患不安。 憂 蓋  均 無 貧 , 和 無 寡 , 安 無 傾 。 平 民安國富。 ,則 不患貧矣;上下和同,則不患 夫 /服 如 寡 矣 ; 大 小 安 寧 , 不 傾 危 矣 。   ( fú ) 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 來 之;既 來之,則安之。(卷九 論語)

【註釋】

由 。 來 :招 致 。 既 :已 經 。


肆 、為 為政

一八六

化 道 德來 感 召 他 們 ;等 到 他 們來 歸 附 以 後 ,就 讓 他 們 生 活 能 安 定 下來 。

致外 患而 有 傾覆 的 危 險 。誠 能 如 此 , 遠 方 的 人如 果 不 歸 附 ,我 就 修 養 文

沒 有 貧 窮 ; 和 諧 就 能 感 召 遠 方 人 來 歸 附 而 不 會 寡 少 ;百 姓 安 定 就 不 會 招

財富不平均;不擔心貧窮,而擔心上下不能安定。因為 均平就能致富而

群書治要三六

二四六

文 察 :深 文 苛 察 。

今之所謂良吏者,文察 則以禍其民,強力則以厲其下,不本 法之所由生,而專己之殘心。(卷四十二 鹽鐵論)

【註釋】

二四七

凡 民 有 七 亡 : 陰 陽 不 和 , 水 旱為 災 , 一 亡 也 ; 縣 官 重 責 , 更 賦 租稅,二亡也;貪吏並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強大姓

下級,不根據法律的本意,而是專憑自己 殘酷的心意行事。

【 白 話 】現 在 所 謂好 的 官吏 , 動用 嚴 苛 的刑 法來 禍 害百 姓 ,使用 暴力 強 權來 殘 害


搖 姓下舊有家 ( 字 ) , 蠶 食 無 厭 , 四 亡 也 ; 苛 吏 繇 ( y á/ 役 ,刪之。 o ) ,失 農桑時,五亡也;部落鼓鳴,男女遮列 ,六亡也;盜賊劫 略 , 取 民 財 物 , 七 亡 也 。 七 亡 尚 可 , 又 有 七 死 : 酷 吏 敺 ( ōu / 毆 殺,一死也;治獄深刻,二死也;冤陷無辜,三死也;盜 ) 賊橫發,四死也;怨讎相殘,五死也;歲惡飢餓,六死也;時 氣疾疫,七死也。民有七亡,而無一得,欲望國安誠難。民有 七死,而無一生,欲望刑措誠難。(卷十九 漢書七) 【註釋】

繇 役 :或 稱 「徭 役 」 ,古代 官府 指 派成 年男 子義務性 的勞 役 , 包括修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八七

不 斷 , 此 其 三 ; 有 權 勢 的 富 家 侵 占百 姓 財 物 , 貪 婪 無 厭 , 此 其 四 ; 殘 酷

一 ; 官府 加 重 索取 ,增 加 賦 稅 , 此 其 二 ; 貪 官 污 吏 假 公 濟 私 , 收 受 賄 賂

【 白 話 】造 成 百 姓 流 亡 的 原 因 有 七 種 : 陰 陽 失 調 , 乾 旱 和 水 災 侵 害 百 姓 , 此 其

攔。

城 、 鋪 路 、防 衛鄉 里 等工 作 。 遮列 :亦作 遮迾 、遮 迣 、遮厲 。列 隊 遮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八八

苛 刻 的 官 吏 徵 招 勞 役 , 貽誤 農 時 , 此 其 五 ; 鄉 間 村 落 常 常 響 起 警 報 聲 ,

全 村男 女都 得出 動防 衛,此其 六 ;盜賊 肆 虐 , 搶奪百 姓 的財物 ,此其

七 。這 七 種 流亡 的 情況 還 不 算厲 害 ,又 有七 種逼死百 姓 的 情況 : 殘 酷 的

官 吏 毆 打 、 殺 害百 姓 , 此 其 一 ; 審 理 案 件 太 苛 刻 , 此 其 二 ; 冤 枉 陷 害 無

辜 的百 姓 , 此 其 三 ; 盜 賊 遍 地 , 這 是 其 中 之 四 ; 冤 家 仇 人 相 互 殘 殺 , 此

其 五 ; 年 景 不 好 收 成 極 壞 ,百 姓 忍 飢 挨 餓 , 此 其 六 ; 一 時 傳 染 病 流 行 ,

百 姓 感 染 發 病 , 此 其 七 。百 姓 有 七 種 流 亡 的 原 因 , 卻 沒 有 得 到 一 絲 毫 的

利 益 , 想 要 使 國 家 安 定 實 在 是 太 難 了 。百 姓 有 七 種 喪 命 的 情 況 , 卻 沒 有

一 絲 毫 生 存 的 機 會 , 想 要 廢 棄 刑 法 而 讓百 姓 安 穩 過 活 , 實 在 是 太 難 了 。

八、民生 二四八

富國有八政:一曰,儉以足用;二曰,時以生利;三曰,貴農 賤商;四曰,常民之業;五曰,出入有度;六曰,以貨均財;


服 七曰,抑談說之士;八曰,塞朋黨之門。夫 (/ 儉 fú ) 則能 廣,時則農業修,貴農則穀重,賤商則貨輕,有常則民壹,有 度則不散,貨布 則並兼 塞,抑談說之士則百姓不淫,塞朋 黨之門則天下歸本。(卷五十 袁子正書) 【註釋】

布 :遍 布 、分布 。 兼 :合併 、併 吞。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八九

就 會 使百 姓 不 迷 惑 混 亂 , 堵 塞 朋 黨 之 門 則 天 下 就 會 歸順 君 主 。 懂 得 這 八

就 會 使 財 富 不 散 , 財 貨 均 衡 遍 布 各 處 則 可 抑 制 兼 併 發 生 , 摒 棄 空談 的 人

物 價格 就 低 ,如 此 社 會才 易 穩 定 ,職 業 固 定則百 姓 工 作 專 一 , 開 支 有 度

久 遠 ,按 照 時 節勞 作 就 保 證 收成 , 重 視 農 業糧 食 價格 就 高 ,抑制 商 業 貨

是 抑制 高談 闊 論 的 人 ;八 是杜 絕 結 黨營 私 的門 路 。節 儉則 資 源 財 富運 用

業;五是量入為 出,開支有節制 ;六是以正確的貨幣政策調節財富;七

握 農時 ,使 人民收穫豐盈 ;三是 重農抑 商;四 是 使 人民都有固 定的職

【 白 話 】使 國 家 富強 的政 策 有 八 條 :一 是 要 節 儉 ,使 人 民 生 活 富 裕充 足 ;二 是 掌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九 〇

物 價 就 高 , 所以 君 主 就 拋 售 。如 果 收 購 與拋 售 能 合 於 時機且 掌握恰 當 ,

供 求 就 能 平 衡 ,物 價 就 能 穩 定 ,那 些 囤 積 財 貨 的 商 人 和 富 家 就 不 能 仗 勢 強 奪百 姓 的 利 益 了 。

九、法古

者 , 國 家 雖小 ,必 定能 稱王 。不 懂 這 八 者 , 國 家 雖大 ,最 後必 定滅 亡 。

大 賈 :大 商 人 。 蓄 家 :蓄 藏 財 貨 頗 多之 家 。 ②

二四九

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歛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 輕 之 之 時 ,為 斂 糴 之 ; 以重。 民 凡輕重歛散之以時,即準平,故大賈 重 之 之 時 , 官為 散 之 。 蓄家 不得豪奪吾民矣。(卷十四 漢書二)

【註釋】

【 白 話 】民眾 有 剩 餘 時 ,物 價就比 較 低 , 所以 君 主 就 低 價 收 購 ; 民眾 不 夠用 時 ,


二五

○學 古 入 官 , 議 事 以 制 , 政 乃 弗 迷 。 (卷二 尚書)

不 會 迷 惑 錯誤 。

言當先學古訓,然後入官治政,凡制事 必以古義,議度終始,政乃不迷錯也。

【 白 話 】學習 古訓 才 可以 做 官治理 政 務 ,根 據 古 代 的 典 章制 度 議 論政事 ,政 治 就

二五一

野 諺 曰 : 前 事 之 不 忘 , 後 事 之 師 。 是 以 君 子為 國 , 觀 之 上 古,驗之當世,參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審權勢之宜,去就 有序,變化應時,故曠日長久,而社稷安矣。(卷十一 史記 上)

【 白 話 】俗 話 說 : 「記取 過 去 的經 驗 教訓 ,就是 以 後 做事 的借 鑒 。 」因 此 君 子治

理 國 家 ,考 察 於 上 古 的歷 史 , 驗 證以 當代 的 情況 ,還 要 通 過 人事 加以 檢

驗 , 從 而 了 解興 盛 衰 亡 的 規 律 , 審 慎 權 衡 與 之 相 適 應 的 形 勢 ,取 捨 有 條

肆 、為 為政

一九一

理 , 並順 應 時 代 制 定 相 應 策 略 , 因 此 歷 時 長 久 而 國 家 安 定 。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二五二

肆 、為 為政

一九二

武王問尚父曰:「五帝之戒可聞乎?」尚父曰:「黃帝之時戒 曰,吾之居民上也,搖搖恐夕不至朝;堯之居民上,振振如臨 深川;舜之居民上,兢兢如履薄冰;禹之居民上,慄慄恐不滿 日;湯之居民上,戰戰恐不見旦。」王曰:「寡人今新并殷居 民上,翼翼懼不敢怠。」(卷三十一 陰謀)

【 白 話 】周 武 王 問 尚 父 : 「古 代 帝王 的自 我 警戒 可以 告訴 我 嗎 ? 」尚 父 說 : 「黃

帝時的警戒說,『我領導人民,憂慮不安,唯恐傍晚到不了明天早

晨 』;堯帝領導人民,戰戰兢兢好像走在很深 的大川邊 ;舜帝領導人

民 ,小 心 謹 慎好 像 走 在 薄 冰 上 ; 禹王 領 導 人 民 ,戰 戰 慄 慄 唯恐 治理 過 不

了今天;湯王領導人民,敬慎畏懼唯恐見不到天亮。」武王說:「我

現在剛兼併了殷國,處於民眾之上,對他們恭敬謹慎,戒懼而不敢怠 慢。」


二五三

十、綱紀

天下之達道有五,其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

弟也 ,朋友之 交也 ,五 者 ,天 下之 達道 也 ;智 仁勇三 者 ,天 下之 達德

【註釋】

天 下之 達道 :天 下古今 人 與人相 處 的常道 ,即 君臣 有 義 、父 子有 親 、

(卷 十 孔子家語)

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也 。所以 行之 者一也 。或 生而 知之 ,或 學而 知之 ,或 困而 知之 ,及其知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九三

共 同 遵 循 的 倫 常 大 道 ; 而 智 慧 、 仁 愛 、 勇 敢 , 這 三 種 是 天 下 人須 具 備 的

君臣 、父 子 、夫婦 、兄 弟姐妹 、朋 友之 間 的關 係 ,這五 種就是天 下 人 所

【 白 話 】天 下 所共 同 遵 循 的 倫 常 大 道 有五 種 ,而 用 以 實踐 的功 夫則 有三 種 。 所 謂

夫婦 有別 、長幼有 序、朋友有信 。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一九四

德 行 。踐 行這 些 大 道 和 美 德 , 都要 靠 一 個 「誠 」字 貫 徹始 終 。以 上 這 些

道理 ,有 的人生下來 就知 道 ,有 的人經過 學習 才 知 道 ,有 的人要 下苦功

才 能知 道 ,等到明 白以 後 ,其中 的道理 都是 一 樣。有些 人心安理 得的去

實行,有些人為 了得到利益去實行,有些人則需要勉強才會去做,等到 做成功 後 ,結果 都是 一 樣的 。

五 帝 :指 遠 古 時代 的五 位 聖 王 , 說 法 不 一 。或 指 黃 帝 、 顓頊 、 帝 嚳 、

堯 、虞 舜 。 三王 :指 夏 、商 、周 三 代之 君 ,說法不一 。或 指 夏 禹 、商 ②

二五四

仁義禮樂、名法刑賞,凡此八者,五帝 三王 ,治世之術 也。故仁以導之,義以宜之,禮以行之,樂以和之,名以正 之,法以齊之,刑以威之,賞以勸之。(卷三十七 尹文子)

【註釋】

唐堯、虞舜;或指太昊 伏 (羲 、 ) 炎帝 神 (農 、 ) 黃帝、少昊 摯 ( 、 )顓 頊 ; 或 指 少 昊 、 顓頊 、 高 辛 、 唐 堯 、 虞 舜 ; 或 指 伏 羲 、 神 農 、 黃 帝 、 唐


湯 、周 武 王 ;或 指 夏 禹 、 商 湯 、周 文王 ;或 指 商 湯 、周 文王 、周 武 王 。

立 威 信 讓 人 民 不 敢作 惡 ,用 獎 賞來 勸 勉 人 民 行 善 。

用 名分來 端正各階層的身分地位 ,用法律來 統一人民的行為 ,用刑罰建

的事理,用禮儀來規範人民的行為 ,用音樂來 調劑人情並且和睦相處,

下 的 方 法 。用 仁 愛思 想 來 教 導 人 民 要 忠 恕 待 人 ,用 道 義來 判 斷 合 於 名 分

【 白 話 】仁 、 義 、禮 、 樂 、 名 、法 、刑 、賞 ,這 八項 措 施是 五 帝三 王 用 來 治理 天

二五五

仁者莫大於愛人,智者莫大於知賢,政者莫大於官能。有土之 君,能修此三者,則四海之內供命而已矣。(卷十 孔子家 語)

【 白 話 】真正 仁 慈 的 人莫 過 於 愛護 眾 人 ,明 智 的 人莫 過 於 辨識 賢才 ,為 政 的 人最

肆 、為 為政

一九五

重 要 在 於 任用 賢 能 之 士 。擁 有 疆 土 的 國 君 , 能 做 到 這 三 點 ,那 天 下 人 都

會恭 敬聽 命。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二五六

肆 、為 為政

一九六

天子聽男教,后聽女順;天子理陽道,后治陰德;天子聽外 治,后聽內治。教順成俗,外內和順,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 也。(卷七 禮記)

到 和 諧 恭順 , 國 事 與 家 事 都 能 治 理 得 井 井 有 條 , 這 就 是 偉 大 的 德 行 。

務。男主外 、女主內 的教育,形成了男 女各司其職的風 俗,內 外 都能做

事,皇后負責陰柔之事;天子治理對外 的一切政事,皇后處理後宮的內

【 白 話 】天 子 掌管男 子 的 教 化 ,皇 后 掌管 教 化婦 女柔順 的 美 德 ;天 子 負 責 陽 剛 之

二五七

治天下有四術:一曰忠愛,二曰無私,三曰用賢,四曰度量。 度量通,則財用足矣;用賢,則多功矣;無私,百智之宗也; 忠愛,父母之行也。(卷三十六 尸子)

【 白 話 】治理 天 下須 遵 循四 項 法則 :一 是 誠 心 愛 民 ,二 是 大 公 無 私 ,三 是 任用 賢


二五八

才 ,四 是 規 劃 財 政 收 支 。 財 政 收 支 規 劃 得 當 , 則 財 用 充 足 ; 任用 賢 才 ,

治 理 國 家 就 能 成 就 諸 多功 績 ; 大 公 無 私 , 是 智 慧 的根 本 ; 誠 心 愛 民 , 就 體現了愛民如子的行為 。

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張 則君令行。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二 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傾可正也,危可安也, 覆可起也,滅不可復錯 也。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 廉,四曰恥。(卷三十二 管子)

【註釋】

錯 :通 「措 」 。措置 、安置 。此 處是 建 立之 意 。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一九七

而 立 國 的四 大 綱 維 能 夠 發 揚 , 融 入 民 間 , 國 家 的 政 令 才 能 通 行 無 阻 。四

會 注意 到 榮 辱 ; 在 上位 的 人 能 遵 守 禮制 法 度 , 六 親眷 屬 就 會團 結 和 睦 ;

【 白 話 】糧 倉 充 實 , 人 民 有 了 儲 蓄 才 會知 道 守 禮 節 ; 衣 食充 足 , 人 民吃 穿不 愁才


肆 、為 為政

是 禮 , 二 是 義 , 三 是 廉 ,四 是 恥 。

一九八

顛覆 尚可興 起 ,可是 滅 亡 了就沒 有 辦法再 建 立了 !什 麼是四 大 綱 維?一

覆 ;四 維 都 斷 絕 , 國 家 就 要 滅 亡 。 傾 斜 還 可 以 扶 正 , 危 險 尚 可 以 平 定 ,

國 家就 會 傾斜 不 安 ;二 維 斷絕 , 國 家就 會 危 險 ;三 維 斷絕 , 國 家就 會 顛

大 綱 維 不 能 發揚 , 國 家必 會滅 亡 。因 此 , 立 國 有四 大 綱 維 ,一 維 斷 絕 ,

群書治要三六

二五九

是故古之聖王未有不尊師也,尊師則不論貴賤貧富矣。(卷 三十九 呂氏春秋)

【 白 話 】古代 的聖王 沒 有 不 尊 重老 師 的 ,尊 重老 師 就 不 會計較 老 師 的 貴 賤 貧 富 。

二六

○湯 曰 : 「 何 謂 臣 而 不 臣 ? 」 對 曰 : 「 君 之 所 不 名 臣 者 四 : 諸父臣而不名;諸兄臣而不名;先王之臣,臣而不名;盛德之 士,臣而不名;是謂大順也。」(卷四十三 說苑) ①


【註釋】

臣:臣子、下屬。 臣:以之為 臣、役使。 ②

二六二

回 答 說 : 「 國 君 不 稱 臣 子為 臣 子 的 有 四 種 人 : 自 己 的 伯 父 、 叔 父為 大

臣 , 不 稱 他 們為 臣 ; 眾 兄 長 是 大 臣 , 不 稱 他 們為 臣 ; 父 王 的 老 臣為 大

欲各專一於 其職也。

(卷九 論語)

臣,不稱他們為 臣;德高望重的人為 大臣,不稱他們為 臣。這是順 應倫 常大道。」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肆 、為 為政

情。」

是以人君自任而躬 事,則臣不事 事矣。

群書治要三六

一九九

言君之專荷其事,則臣 下 不 復 以 事為 事 矣 。

是 君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不 擔 任這 個職位 ,就 不 去 參 與計 劃 這 個職 務範圍內 的事

二六一

【 白 話 】商湯問 : 「什 麼是用為 輔 佐 的大臣 卻又 不 可 把 他 們 當臣 子 看待 ? 」 伊尹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躬 : 親身 、 親自 。 事 :治理 、 任事 。

二〇〇

臣易位也,謂之倒逆,倒逆則亂矣。人君任臣而勿自躬,則臣 謂任人者逸, 事事矣。是君臣之順,治亂之分,不可不察。 所 (卷 自任者勞也。 三十七 慎子) 【註釋】 ②

臣 互 換位 置 ,稱作 顛 倒錯位 , 顛 倒錯位 必 然 會造成 混 亂 。 所以 ,君 主 任

用 臣 子而 不用 事 必 躬 親 ,那 麼臣 子 就 會 各司 其 職 , 盡 職 盡 責完 成 任 務 。

這 是 君 臣 倫理 的正 常關 係 ,治 世 和 亂世 的區 別 所 在 ,不 能 不 審 慎明 察 。

政不可多門,多門則民擾。(卷二十九 晉書上)

【 白 話 】政令 不 可 由 許 多 部門 發出 ,因為 這 樣 會困擾 民眾 ,使 他 們 無 所 適 從 。

二六三

【 白 話 】君 主 凡 事 都要 自己 親 自 去 做 ,那 麼臣 子就 不 主 動治理 好 事 務 了 。這 是 君


十一、賞罰 二六四

緣 : 循 、順 。

古之明君,褒罰必以功過;末代闇主,誅賞各緣 其私。(卷 二十三 後漢書三)

【註釋】

國 昏 君 , 誅 殺 和 封 賞 都順 著 個 人 私 情 。

服 當 賞 者 不 賞 , 則為 善 者 失 其 本 望 , 而 疑 其 所 行 ; 夫 (/ fú ) 當 罰 者 不 罰 , 則為 惡 者 輕 其 國 法 , 而 怙 其 所 守 。 ( 卷 四 十 六 中論)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二〇一

【 白 話 】應 當 獎賞 的不 獎賞 ,那 麼 做 善事 的 人 就 會失 去本 來 的願 望 ,而 懷 疑 自己

二六五

【 白 話 】古 代 的賢明 君 主 , 褒 獎和 懲罰 都要 依 據 當事 人 的功 勞 或 過 失 ;末 代 的亡


肆 、為 為政

的 法 令 ,而 肆 無忌 憚 的 繼 續 造 惡 。

二〇二

lù (/

。 ) (卷

的行為 是否有意義;應當懲罰的不懲罰 ,那麼做壞事的人就會輕視國家

群書治要三六

二六六

先 王 之 教 , 進 賢 者為 上 賞 , 蔽 賢 者為 上 戮 四十九 傅子)

【 白 話 】古代 聖王 的教 誨 ,推薦 賢 人 的 人 受 重賞 ,刻 意 埋沒 賢 人 的 人 受 重 懲 。

二六七

國柄:國家權柄。 二教:指授予爵位和俸祿的二種政教制度。

爵祿者,國柄 之本,而貴富之所由,不可以不重也。然則爵 非德不授,祿非功不與。二教 既立,則良士不敢以賤德受貴 爵,勞臣不敢以微功受重祿,況無德無功,而敢虛干 爵祿之 制乎!(卷四十九 傅子)

【註釋】

干 :求取 。


況 是 沒 有 德 行 、 毫 無功 勞 的 人 , 怎 敢 白 白 地 追 求 爵位 和 俸 祿 呢 ?

去 接 受高 貴 的 爵位 , 有功 勞 的大 臣 就 不 敢以 小功 去 接 受優 厚 的俸 祿 , 何

爵位 和 俸 祿 的政 教制 度已 經 設 立 ,那 麼賢 良 的 士 人 就 不 敢以 淺薄 的德 行

然 如 此 ,沒 有 美 德 就 不 應 該授 予 爵位 ,沒 有功 勞 就 不 能 給 予 俸 祿 。授 予

【 白 話 】官 爵和 俸 祿 ,是 國 家權力 的根 本 ,是 達到 富 貴 的 途 徑 ,不 能 不 重 視 。既

二六八

肆 、為 為政

魏文侯問李克曰:「刑罰之源安生?」對曰:「生於奸邪淫佚 之行也。凡奸邪之心,飢寒而起;淫佚者,文飾 之耗。雕文 刻 鏤 , 害 農 事 者 也 ; 文 繡 纂 ( zuǎn /纂 組 ) ,傷女功者也。 農 事 害 則 飢 之 本 , 女 功 傷 則 寒 之 源 也 。 飢 寒 並 至 , 而 能 不為 奸邪者,未之有也。男女飾美以相矜,而能無淫佚者,未嘗有 色 其本,而督 / 也 。 …… 刑 罰 之 起 有 源 , 人 主 不 塞 (/ sè ) ( dū 說苑) )其 末 , 傷 國 之 道 也 。 」 ( 卷 四 十 三

群書治要三六

二〇三


肆 、為 為政

二〇四

文飾:以 紋彩修 飾。 文繡:刺 繡華美的絲織品或 衣服 。 纂組:赤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②

色綬帶 。亦 泛指 精美 的織 錦。 督 :治理 、整理 。

十二、法律

過。 …… 所以 ,刑 罰 的 產 生是 有原 因 的 ,君王 不杜 絕 根 本 ,而 只 有 懲 處 已 形成 的罪 惡 ,這是 損 害 國 家 的 做 法 。 」

曾 有 過 。 男 女 互 相 以 裝 飾 打 扮 來 誇 耀 , 而 沒 有 放 蕩 行為 的 , 也 未 曾 有

女工勞作被耽誤 ,就是寒冷的根源。飢寒交迫,而沒有奸邪行為 的,未

追 求 華 麗 , 會 耽誤 女 工 的 勞 作 。 農 業 生 產 受 到 妨 害 , 便 是 飢 餓 的 起 因 ,

為 ,由 過 分 裝 飾而 形成 奢 侈靡 爛 。雕 梁 畫棟 , 會妨 害 農 業 的生 產 ; 紡織

奸 邪 淫 佚 的 行為 。 凡 是 奸 詐 邪 惡 的 心 , 由 飢 寒 逼 迫 所 引 起 ; 放 蕩 的 行

【 白 話 】魏 文 侯問 李 克 說 : 「刑 罰 產生 的根 源 是 怎 樣 的 ? 」李 克 說 : 「刑 罰 生 於


二六九

先仁而後法,先教而後刑,是治之先後者也。(卷五十 袁子 正書)

重要 先 後次 序 。

【 白 話 】先 實 行 仁 義 然 後才用 法令 ,先 進 行 教 化然 後才用 刑 法 ,這 是 治理 國 家 的

二七

肆 、為 為政

檢戒 : 當作 「 檢式 」 。法式 、法 度 。

二〇五

○法 非 從 天 下 , 非 從 地 出 , 發 於 人 間 , 反 己 自 正 也 。 誠 達 其 本 , 不亂於末;知其要,不惑於疑;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 不責於下;所禁於民者,不行於身。故人主之制法也,先以自 作 為 檢戒( 戒 ) ,故禁勝於身,即令行於民矣。(卷三十五 式 文子)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二〇六

【 白 話 】法令 制 度 不是 從天 上 掉 下來 ,也 不是 從地 下 生 出來 ,而 是 人 們制 定 出來

的 , 又 反 過 來 約 束 人 們 端 正 自己 。 果 真 通 達 了 根 本 , 就 不 會 在 枝 末 細 節

上 犯 錯 誤 ; 掌 握 了 綱 要 , 就 不 會 被 疑 難 所 困 惑 ; 人 君 自己 能 做 到 , 也 不

會 去 指 責 別 人 沒 做 到 ; 自己 做 不 到 , 更 不 會 要 求 臣 民 要 做 到 ; 所 禁 止 百

姓 不 能 做 的 事 , 自己 首 先 不 做 。 因 此 人 君 制 定 法 令 , 自己 先 要 做 出 守 法

的模 範 ,而 法 律 、禁 令 都 能 在 領 導 者本 身 率 先 實踐 ,那 麼 ,政令 必 然 能 在 民間暢 行 無阻 。

(卷二 尚書)

有官君子,大夫以上也。嘆而戒之,使敬所司。慎出令,從政 之本也。令出必惟行之,不惟反改。二三其令,亂之道也。 從政以公平滅私情, 則民其信歸之。

欽乃 攸司 :恭 敬 對 待 你 們 所管理 的工 作 。欽 ,恭 敬 。乃 ,你 們 。攸 , ②

二七一

凡我有官君子,欽乃攸司 ,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 以 公 滅 私 , 民 其 允 懷 。

【註釋】

所 。司 , 主 管 、 執 掌 。 懷 : 歸 向 、 歸 服 。


不經 :不 合常法 。

《書》曰:「與殺不辜,寧失不經 。」(卷十七 漢書五)

掉 個 人 的 私 情或 恩 怨 , 人 民 就 會信 任 歸 服 。

你 們 發 布 的 命令 。 命令 發 出 了 就 要 實 行 , 不 能 朝令 夕 改 。用 公 正 的 心 去

【 白 話 】周 成 王 說 ,凡 我 的 各 級 官長 ,要 恭 敬 對 待 你 們 所管 理 的工 作 , 慎 重 對 待

二七二 【註釋】

肆 、為 為政

必也使無訟乎!」 與人 等。

二〇七

化之在 前。

(卷九 論

處 理 案 件 要 體 現 仁 政 ,司 法 的 官 吏 要 以 仁 德存 心 , 避 免 冤 獄 。

子曰:「聽訟 吾猶人。 語) ①

聽訟 :審理 訴訟 、審案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二七三

【 白 話 】《尚 書 》 說 : 「 與其 妄 殺 無辜 , 寧可 犯不 依 常 法 的過 錯 。 」也 就是 說 ,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二〇八

【 白 話 】孔 子 說 : 「 審理 訴 訟 案 件 ,我 跟別 人 的 方式 差 不 多 。 但我 一 定 盡力 使 訴

訟案件不 發生才好 。」

十三、慎武 二七四

聖人之用兵也,將以利物,不以害物也;將以救亡,非以危存 也 。 …… 故曰:好戰者亡,忘戰者危。(卷四十七 政要論)

向 滅 亡 ,疏 忽備 戰 的必 有 危機 。

的 危亡 ,而 不是用 來 危害 他 國 的生存 。

所以 說 , 愛好 戰 爭 的必 將 走 ……

【 白 話 】聖 人用 兵 的原 則 ,是為 了利 益萬物 ,而 不是 殘 害萬物 ;是為 了 挽救 國 家

二七五

兵者存亡之機,一死不可復生也。故曰:天下難事在於兵。 (卷五十 袁子正書)


說 ,天 下 難事 在 於用 兵 。

【 白 話 】用 兵 是 人 民 生 死 和 國 家 存 亡 的 關 鍵 , 一 旦 陣 亡 就 不 可 能 再 復 活 。 所 以

二七六

遭衰逢亂, 兵革者,不 兵者不祥之器, 善 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謂 之器也。   乃用之以自守 也 貪土地, 雖得勝不以 恬 惔 ( dàn /淡 )為 上 , 不 勝而不美。 為 而 美 之 利人財寶。   利美。 。 美得勝者,是 者,是樂殺人也。 為 夫 /服 樂 樂 殺 人 也 。   ( fú ) 殺人者,則不可以得 左生 道殺 志於天下矣。吉事上左, 位 凶事上右。 陰 偏 將 軍 處 左 , 。   也。 偏將軍卑,而居陽 者,以其不專殺也。 上將軍尊,而居右 者,以其主殺也。 傷己德薄,不能以道化 人,而害無辜之民。 兵,不得已誅不祥,心 不樂之,比於喪也。

肆 、為 為政

惔 : 通 「 憺 」 。恬 靜 、淡 泊 。

二〇九

禮上 上將軍處右, 言 以 喪 禮 處 之 。 喪 殺 人眾 多 , 以 悲 右。 古者戰勝,將軍居喪主之位, 哀泣之; 戰 勝 則 以 喪 禮 處 之 。 素 服而哭之,明君子貴德而賤 (卷三十四 老子)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肆 、為 為政

以 德 服 人 、以 道 化 人 ,絕 不輕 易 發 動戰 事 。

二一 〇

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農事廢, 田不修。

天應之以惡 氣,即害五

待 ;打 了 勝 仗 ,也 要用 喪 禮 的 儀式來 處置 有關 善 後事 宜 。 所以 君 子 崇 尚

明 出 兵打 仗是按 喪禮儀式來 排 列 。戰 爭中 殺人眾 多,要用 哀痛 的心情 看

為 貴 。不 主 攻 的偏 將軍站 在 兵車 左邊 ,主 攻 的上 將軍站 在右邊 ,這是 說

人,就不可能在天下實現他的志願 。吉慶事以左邊為 貴,凶喪事以右方

了 勝 仗 也 不 要 自 鳴 得意 。如 果 感 到 得意 ,那 就是 喜 歡 殺 人 。若 是 喜 歡 殺

已 才 使 用 它 , 最 好 以 清 靜 淡 泊為 上 策 , 不 以 驕 傲 貪 欲 的 心 態 , 即 使 打

【 白 話 】凡 兵戈 甲 冑之 類 , 都是 不 吉 祥 的 器物 ,不是 君 子 所使用 的 器物 。萬 不 得

二七七 榖也 。

師:軍旅、軍隊 。

師 之所處,荊棘生焉。 (卷三十四 老子)

【註釋】

【 白 話 】軍 隊 所到 的地 方 , 民 生凋 敝 、田 地 荒 蕪且 荊棘 叢 生 。 所以 大 戰 過 後 , 殺


二七八

傷 和 氣 , 上 天 用 惡 劣 的 天 氣來 回 應 , 必 有 荒 年 。

十萬之師出,費日千金。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 勝,善之善者也。(卷三十七 尉 繚 ( liáo /聊 子 )) 利 ;不 戰而 勝 ,才 是 最 好 的勝利 。

【 白 話 】十 萬 人 的 軍 隊 一 出 動 , 每 天 耗 費 千 金 。 所 以 百 戰 百 勝 , 不 算 最 好 的 勝

二七九

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 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勝憤怒者,謂之忿兵,兵 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 大,矜民人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 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卷十九 漢書七)

肆 、為 為政

二一一

【 白 話 】拯 救 叛 亂 、 討 伐 暴 君 , 稱為 義 兵 , 用 兵 堅 持 正 義 可 稱 王 ; 敵 軍 攻 打 我

群書治要三六


肆 、為 為政

理 ,也 是 天 道 的法則 。

二一二

驕 兵 ,因 驕 傲 自 滿而輕 視 敵 軍必 被 消滅 。這 五 種 情況 ,不 僅 僅是 人 情事

破 敗 ; 自 以為 國 勢 強 大 , 誇 耀 人 口 眾 多 , 想 在 敵 人 面 前 逞 威 風 , 稱為

會戰敗;貪圖人民的土地、財寶,稱為 貪兵,只有貪欲而沒有良心必然

為 小 事 爭 強 鬥 狠 , 壓 制 不 住 憤 怒 的 , 稱為 忿 兵 , 因 憤 怒 而 失 去 理 智 必

方 , 不 得 已 而 起 兵 應 敵 的 , 稱為 應 兵 , 因 保 衛 國 家 的 精 神 必 能 戰 勝 ;

群書治要三六

二八

○故 兵 者 國 之 大 器 , 存 亡 之 事 , 命 在 於 將 也 。 先 王 之 所 重 , 故 置 將不可不審察也。(卷三十一 六韜)

【註釋】

置 :任命、任。

慎考察。

帥 身 上 。 所以 先王 (指 文王 )特 別 重 視 , 在 任 命 將帥 時 ,不 能 不 加以 審

【 白 話 】出 師用 兵為 國 家 的大 事 ,也 是 國 家存 亡 的關 鍵 ,而 國運 、 人 命全 繫 在 將


十四、將兵 二八一

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谿;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 (卷三十三 孫子)

【 白 話 】對 待 士 兵就 像對 待嬰 兒 那 樣關 懷 照 顧 ,那 麼士 兵就 能 與 將帥 共 赴 險 境 ;

肆 、為 為政

二一三

對 待 士 兵 就 像 對 待 心 愛 的 兒 子那 樣 盡 心 愛護 ,那 麼 士 兵 就 能 與 將帥 生死 與共 。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二一四


伍、敬慎 一、微漸 二八二

慶 :福澤 。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卷一 周 易)

【註釋】

後 世 子 孫帶來 禍 殃 。

伍、敬慎

二一五

善 不 積 不 足 以 成 名 , 惡 不 積 不 足 以 滅 身 。 小 人 以 小 善為 無 益 而 弗為 也 , 以 小 惡為 無 傷 而 弗 去 也 , 故 惡 積 而 不 可 掩 , 罪 大 而 不可解也。(卷一 周易)

群書治要三六

二八三

【 白 話 】積累 善 行 的 人 家 ,必 然 給 後 世 子 孫帶來 福 澤 ;積累 惡 行 的 人 家 ,必 然 給


群書治要三六 ○

伍、敬慎

二一六

【 白 話 】善 行不 積累 就 不足 以 樹 立 名聲 ;惡 行不 積累 也 不足 以 身 敗 名裂 。小 人 做

事 , 完 全 以 利 害 關 係為 出 發 點 , 以為 做 出 小 小 的 善 事 不 會 得 到 什 麼 好

處,便索性不去做,以為 做些小的惡事無傷大體,便不改過,所以日積

月累 ,惡 行積累 到 不 可 掩 蓋 的 程度 ,罪 責大 到 無法 解 脫 的地 步 。

櫱:樹木砍去後重生的枝條。亦泛指物始生。 礱:磨。 砥礪:

【 白 話 】十圍 粗 的 樹 ,是 從小 小 的嫩 芽 長 起來 的 , 當 時用 腳一 碰 就 會折 斷 ,用 手

二八四

服 十 圍 之 木 , 始 生 而 如 櫱 /聶 , 足 可 搔 而 絕 , 夫 (/ fú ) ( niè ) 手 可 擢 ( zhuó /擢 而 ) 拔 , 據 其 未 生 , 先 其 未 形 也 。 磨 礱 ( lońg /礱 )砥 礪 , 不 見 其 損 , 有 時 而 盡 ; 種 樹 畜 養 , 不 見 其 益 , 有時而大;積德累行,不知其善,有時而用;棄義背理,不知 其惡,有時而亡。(卷十七 漢書五)

【註釋】

砥 ,質地較 細 的磨刀 石 。礪 ,質地較粗 的磨刀 石 。


二八五

一提就可以拔出來 ,因為 它還沒有生長,沒有成形。在磨刀石上磨刀 ,

看不 見 磨刀 石 被 減 損 ,到 了 一 定 的 時 候 , 卻 被 磨 損 殆 盡 了 ;栽 種 樹木 、

飼養 家畜 , 看不見它 們 在成 長 ,到 一 定 的時 候 ,卻不知 不 覺長大 了 ;積

累 仁德 和 善 行 ,並 沒 有 感 覺到 它 的好 處 ,而 到 一 定 的 時 候 卻 發生作 用 ;

), 志 不 可 滿 , 樂 不 可 極 。

拋 棄 仁義 ,違背天 理 ,並沒 有感 覺到 它 的壞 處 ,到 一 定 的時 候 卻走向 敗 亡。

從 : 「 縱 」 的古 字 。放 縱 。

此四者,慢游之道, 桀紂所以自禍也。

縱 傲 不 可 長 , 欲 不 可 從 ( z ò n/ g (卷七 禮記)

【註釋】

制。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二一七

【 白 話 】傲 慢 不 可 滋 長 , 欲 望 不 可 放 縱 , 志 向 不 可 過 於 自 滿 , 享 樂 不 可 沒 有 節


群書治要三六 ○

伍、敬慎

二八六

二一八

蓋 明 者 遠 見 於 未 萌 , 知 者 避 危 於 無 形 , 禍 固 多 臧 ( cáng / 漢書六) )於 隱 微 , 而 發 於 人 之 所 忽 者 也 。 ( 卷 十 八 ②

蓋:發語詞,提起下文,無義。 知:「智」的古字。聰明 、智慧。

前 就 能 避 開 ;禍 患 大 多藏 在 隱 密 細 微之 處 ,而 在 人 們疏 忽 時 發生 。

子曰:「人而無遠慮,必有近憂。」(卷九 論語)

眼前。

預 防 流 弊 ; 做 人 方面 ,也 要 有 遠 大 的 志 向 、長久 的規 劃 ,否 則憂 患 就 在

患 。 」意 謂 ,就 辦事 方面 , 無 論大 小 ,目 標 要 遠 大 , 辦 法 要 周 詳 ,又 要

【 白 話 】孔 子 說 : 「一 個 人如 果 沒 有深 遠 的思 慮 , 他必 然 隨 時 遭遇 不 可預 測 的憂

二八七

【 白 話 】見 識 高明 的 人 在事 情還未 萌 生 前 就 能預 見 ,有 智 慧 的 人 在 危 險還未 形成

【註釋】

臧 :「藏 」的古字 。隱藏 。


二八八

苞 桑 :桑 樹 的根 。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 也。是故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是以身安而 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卷 一 周易)

【註釋】

亡的國家,是因為 先前自以為 國家可以長存 ;敗亂的國家,是因為 先前

自以為 已經治理穩定。因此君子安居而不忘傾危,生存而不忘滅亡,整

治而 不忘 敗 亂 ,自 身則 可 常安而 國 家可以 永 保 。」 《易 經 》上 說 : 「心

二一九

福 兮 禍 之 所 伏 ,

禍伏匿於福 中,人得福

中 時 時警惕 著 ,將滅 亡 了 ! 將滅 亡 了 !天 下 的治 安 ,就 像繫 在堅 固 的桑

伍、敬慎

倚,因,夫福因禍而生,人遭禍而能 悔過責己,修善行道,則禍去福來。

樹根 上一 樣安 穩 。 」

禍兮福之所倚,

群書治要三六

二八九

【 白 話 】孔 子 說 : 「凡 是 招 致 危 險 的 人 , 都是 因為 他 先 前 安 逸於 他 的職位 上 ;滅


群書治要三六 ○

二二 〇

(卷三十四 老子)

禍福更相生,無 知其窮極時也。

伍、敬慎

孰 知 其 極 ?

而為 驕 恣 , 則 福去禍來。

卻 驕 奢 淫 逸 ,則 福 去 禍來 。

化 的 微妙呢 ? 意 謂 人 遭 禍 能 反 躬 自 省 ,斷惡 修 善 ,則 禍 去 福來 ; 人 得福

【 白 話 】災禍 啊 ,福 氣倚 靠 在旁 ;福 氣啊 , 災禍 潛 伏 在它 之 中 。誰 能 知 道它 們 轉

二九

/焦 頭 ○「 教 人 曲 突 遠 薪 , 固 無 恩 澤 ; 燋 ( jiāo ) 爛 額 , 反為 上 服 獨突薪可以除害 客 。 」 蓋 傷 其 賤 本 而 貴 末 , 豈 夫 ( f/ ú ) 哉 ? …… 後世多損於杜塞未萌,而勤於攻擊已成,謀臣稀賞, 而鬥士常榮。(卷四十四 桓子新論)

【註釋】

教 人 曲 突 遠 薪 , 固 無恩 澤 ; 燋 頭 爛 額 , 反為 上 客 : 典 故 出 自 班 固 《 漢

勸告,後來果然失火,幸好鄰里將火勢撲滅。主人為 了答謝鄰 家,便設

書 ‧ 霍 光 傳 》 。有 客 人 看見 主 人 家煙 囪是 直 的 ,灶旁又 堆放木 柴 ,好 心 勸 告 主 人 將 煙 囪 改 建 成 彎 的 , 並 將木 柴 搬 走 ,以 免 發 生 火 災 。 主 人 不 聽


宴款待救 火 的人 ,卻將提 出建 議 的客人給 遺忘 了 。

以 人為 戲 弄 , 則 喪 其 德 矣 ; 以 器 物為 戲 弄 , 則 喪 其 志 矣 。

獎勵 ,而 鬥 士 常 常 受到 尊 崇 。

玩人喪德,玩物喪志。

(卷二 尚書)

僅是指改灶移柴可以免除災禍的這件事情呢? …… 後世 的人大 多在防 患 於未 然 方面 做 得 不 夠 , 卻 努力 於 搶救已 經 造成 的 後果 , 謀臣 們 很 少 受到

頭爛額的人,反而成為 貴客。」這是痛感失火人家的本末 倒置,哪裡僅

【 白 話 】「教 人 改 彎煙 囪 、移 開 柴 草 的 , 卻不 認為 有恩 澤 ;幫 助 救 人而 被 燒 得 焦

二九一

伍、敬慎

二二一

箕 子 者 , 紂 親 戚 也 。 紂為 象 箸 , 箕 子 歎 曰 : 「 彼為 象 箸 , 必

的事物之中,乃至 於不能自拔,就會喪失自己 原有的志向。

【 白 話 】不 尊 重 他 人 , 隨意輕 慢 戲弄 ,就 會喪 失 做 人 應有 的 道 德 ;沉溺 於 所 喜好

二九二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伍、敬慎

御 :使用 、 應用 。

二二二

為 玉 杯 ,為 玉 杯 , 則 必 思 遠 方 珍 怪 之 物 而 御 之 矣 , 輿 馬 宮 室 之漸,自此始,不可振也。」(卷十一 史記上)

用 象 牙 筷 子 ,接 下來 必 然用 寶玉 做杯 ,製 造 了玉 杯 ,必 然還 會渴 望 得到

遠 方 的 奇 珍 異 物 以 供 自己 享 用 , 車 馬 、 宮 室 逐 漸 奢 侈 華 麗 , 從 此 開 始 , 國家將無法振作 、挽救 了。」

圖難事,當於易 為 大事,必作於 圖難於其易, 欲 為 大 於 其 細 。 欲 天下難 時,未及成也。 小,禍亂從小來也。 事 , 必 作 於 易 ; 天 下 大 事 , 必 作 於 細 。 是 以 聖 人 終 不為 大 , 下共歸 故 能 成 其 大 。 天 (卷三十四 老子) 之也。 處謙虛 也。

【 白 話 】圖 謀 難事 要 趁 容 易 的 時 候下 手 , 實現 遠大 目標 要 從 細 微 處 做 起 。天 下 的

二九三

【 白 話 】箕 子是 紂王 的 親戚 。紂王 開 始 使用 象 牙 筷 時 ,箕 子感 嘆 說 : 「紂王既 然


二九四

難事 ,必 從容 易 時 入 手 ;天 下 的大 事 ,必 從小 事 做 起 。 所以 聖 人始 終 不

自以為 偉大,只是踏踏實實從小地方做起,最終能成就大事。

鑱 :刺 、 錐 。

煖 ( xuān /宣 曰 ) :「王獨不聞魏文侯之問扁鵲耶?曰:『子 昆 弟 三 人 , 其 孰 最 善為 醫 ? 』 扁 鵲 曰 : 『 長 兄 最 善 , 中 兄 次 之 , 扁 鵲 最為 下 也 。 』 文 侯 曰 : 『 可 得 聞 耶 ? 』 扁 鵲 曰 : 『長兄於病視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中兄治病, 其 在 毫 毛 , 故 名 不 出 於 閭 。 若 扁 鵲 者 , 鑱 ( chán /鑱 )血 脈 , 投毒藥,割肌膚,而名出聞於諸侯。』」(卷三十四 鶡冠 子)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二二三

家兄弟三人,哪一位醫術最好?』扁鵲回答說:『大哥最好,二哥其

【 白 話 】龐 煖 說 : 「大王 難 道沒 聽 說過 魏 文 侯 曾問 過 扁 鵲嗎 ? 魏 文 侯 說 : 『你 們


群書治要三六 ○

伍、敬慎

二二四

次 , 我 是 最 差 的 。 』 魏 文 侯 說 : 『為 什 麼 ? 能 講 給 我 聽 聽 嗎 ? 』 扁 鵲

說:『我大哥治病是看病人的神色,在疾病還沒有形成的隱微階段,

就把病治好了,所以他的名聲不出家門。我二哥治病是在病情剛剛發

作 時,把病治好 ,所以 他的名聲不出巷子。而我治病 ,用扎 針來疏通

血脈、下有副作用 的湯藥、動手術來救治病人,因此我的名聲響遍諸 侯。』」

二、風俗 二九五

靡 : 無 、沒 有 。

眾 賢和於朝,則萬物和於野。故四海之內,靡 不和寧。(卷 十五 漢書三)

【註釋】

【 白 話 】眾 賢臣 在 朝 廷內 能 和 睦相 處 ,那 麼 朝 廷外 的萬 事 萬物 也 能 和 諧 共 榮 。 所


二九六

以四 海之內 沒有不和平安寧的。

故 肅 恭 其 心 , 慎 脩 其 行 。 有 罪 惡 者 無 徼 ( jiǎo /繳 )幸 , 無 罪 過者不憂懼,請謁 無所行,貨賂無所用,則民志平矣,是謂 正俗。(卷四十六 申鑒)

【註釋】

徼 :通 「僥 」 。 請謁 :請求 、干 求 。

二九七

賂 的也 沒 有作 用 ,這 樣 民 心也 就平 和 無 怨 了 ,這 就 是 「正 俗 」 。

沒 有 罪 過 的 人 不 會 擔憂 恐 懼 ,想 靠 關 係 走 後門 的 人 無 處 可 行 ,想 送 禮 賄

【 白 話 】內 心肅 然 恭 敬 ,謹 慎地 修 養 德 行 。有罪 惡 的 人 不 會心存 僥 倖 逃 避 懲罰 ,

伍、敬慎

二二五

君臣親而有禮,百僚和而不同,讓而不爭,勤而不怨,無事 唯職是司,此治國之風也。(卷四十六 申鑒)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無事 :沒 有 變 故 。 多指 沒 有戰 事 、災異 等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二二六

爭 名 邀 功 , 勤 勞 於 國 事 而 沒 有 怨 言 , 沒 有 變 故 時 , 堅 守 自己 的 職 事 , 這 就是 國 家安 定太平 的氣象 。

古之進 者有德有命,今之進者唯財與力。(卷二十三 後漢 書三) 進:進仕、出 仕。

二九九

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 盜,冶容誨淫。(卷一 周

和 勢力 來 取 得功 名 富 貴 。

【 白 話 】古 時 候 出 仕 做 官 ,靠 的是 修 養 德 行和 改 造 命運 ;現 在 做 官 ,靠 的是 賄 賂

【註釋】

二九八

【 白 話 】君 主 和 群臣 親 近 並且 遵 守 禮 法 ,百 官和 睦而 不 隨 便附 和 ,互 相 謙 讓而 不


誨 :引 誘 、 誘 使 。

易) 【註釋】

物 不 妥 當 收 藏 , 就 會引 人 偷 盜 ; 容 貌 打 扮 太 過 妖 艷 , 就 會引 人 淫 亂 。

善作 ○○民 之 過 在 於 哀 死 而 不 愛 生 , 悔 往 而 不 慎 來 。 善 ( 喜 ) 語 乎 已 下有 然,好爭乎遂事 ,墮( 墮 )今日而懈於後旬 ,如斯以及於 於字 老。(卷四十六 中論)

【註釋】

遂 事 : 往 事 、已 經 完 成 的 事 。 旬 : 時 間 、 光 陰 。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二二七

事 , 荒 廢 於 今 日 ,更 懈 怠 於 將來 的 時 光 , 就 這 樣 一 直 到 老 。

卻 不 慎 重 考 慮 將來 。 總 是 常 說 「既 然 已 經 如 此 」 , 又 喜 歡 爭 辯 過 去 的 往

【 白 話 】人 的 過 失 在 於為 死 亡 悲 傷 卻 不 珍 惜 有 限 的 生 命 , 常 對 過 去 的 事 情 後 悔

【 白 話 】處 上位 的 人輕 慢 疏 忽 , 在下位 的 人暴 虐 凶 殘 ,盜 寇 就 計 劃要 攻打 了 。財


群書治要三六 ○

三、治亂 一 ○

伍、敬慎

二二八

賊 :害、傷害。 逸政:使人民安居樂業的政治。 勞 政:勞 役繁重

人 ,花 費 精力 卻 毫 無 收 穫 ;捨 遠求 近 的 人 , 安 逸而 有 好 結果 。 安 樂 舒 適

害 。 柔弱 者 能 感 召 仁 義 志 士 的 幫 助 ,剛 強 者 容 易 遭 受 怨恨 。捨 近求 遠 的

【 白 話 】《黃 石 公記 》上 說 , 「柔 能 克剛 ,弱 能 勝 強 。 」柔 和是 德 行 ,剛 強是 賊

《黃石公記》曰:「柔能制剛,弱能制強。」柔者德也,剛者 賊 也。弱者仁之助也,強者怨之歸也。舍近謀遠者,勞而無 功;舍遠謀近者,逸而有終。逸政 多忠臣,勞政 多亂民。 故曰,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強。有其有者安,貪人有者殘。 殘滅之政,雖成必敗。(卷二十一 後漢書一)

【註釋】

之政。


二 ○

的 政 治 下 多 出 忠 臣 ,勞 役 繁 重 的 政 治 下 多 出 亂 民 。 所以 說 ,一 心 擴 大 領

土 的 君 王 , 朝 政 會 荒 廢 ;力 求 實 行 仁 政 的 君 王 , 國 家 就 會 強 盛 。 保 住 自

己 所擁 有 的則 心安理 得 ;貪圖別 人 所擁 有 的則 殘暴 敗亡 。殘暴 敗亡 的政 治 , 雖然 一 時成功 ,最 終也 必 然 失 敗 。

要 :要 挾 、脅迫 。 非 :詆 毀 、譏 諷 。 ②

刑者,謂墨劓臏宮(宮下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 五 而罪莫大於不孝。 舊有割字,刪之)大辟也。   事君,先事而後食祿,今 非侮 要 /邀 君者無上, 反 非 聖人者無法, 聖 要君,此無尊上之道。 人 yāo ( )   者,不 不自孝,又非他 君不忠,侮聖人言, 非孝者無親。 己 此大亂之道也。」 事 可法。   人為 孝 , 不 可 親 。   非孝者,大亂之道也。 (卷九 孝經)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二二九

人 ,是 心 中 沒 有 禮 法 的存 在 ;誹 謗 行 孝 的 人 ,是 心 中 沒 有 父 母 的存 在 。

的罪行更大的。脅迫君王 的人,是眼中沒有君王 的存 在;詆毀聖人的

【 白 話 】孔 子 說 : 「古 代 五 刑 所屬 的 犯罪 條 列 ,有三 千條之 多 ,其 中 沒 有比 不 孝


三 ○

伍、敬慎

征 利 :取 利 。 征 , 奪取 。

上下交征利 而國危矣。

二三 〇

(卷三十七 孟子)

征,取也,從王至庶人, 各欲取利,必至於篡弒。

這 三 種 人 都是 造 成 天 下 大 亂 的根 源 。 」

群書治要三六

三 【註釋】

四 ○

東益,東 哀公問於孔子曰:「寡人聞之,東益 不祥, 益 信 有之 宅也。   服 損 乎 ? 」 孔 子 曰 : 「 不 祥 有 五 , 而 東 益 不 與 焉 。 夫 (/ fú ) 人而自益,身之不祥也;棄老而取幼,家之不祥也;釋 賢而 用不肖,國之不祥也;老者不教,幼者不學,俗之不祥也;聖 人伏匿 ,愚者擅權,天下不祥也。故不祥有五,而東益不與 焉。」(卷十 孔子家語)

險 了 。 由 此 可 知 , 不 講 道 義 、 只 重功 利 ,天 災 人 禍 就 避 免 不 了 。

【 白 話 】上至 國君 ,下 到百 姓 ,大 家互 相 爭 奪利 益 ,必 導 致弒 君 篡位 , 國 家就 危


【註釋】

益 :增加 。 信 :果 真 、確 實。 與:在其中 。 釋 :廢棄、放 棄。 ②

嗎?」孔子說:「有五種不吉祥的事,而向東邊擴建住宅不在其中。

損 人 利己 , 是 自 身 的 不 祥 ; 遺 棄 老 人 只 顧 孩 子 , 是 家 庭 的 不 祥 ; 捨 棄 賢

明 之 人 卻 任用 不 肖之 徒 ,是 一 國 的 不 祥 ; 老 人 不 教 育 後 代 , 年 幼 的 人 不

肯 學 習 , 是 社 會風 俗 的 不 祥 ; 聖 人 隱 退 不 出 仕 , 愚 人 專 權 獨 裁 , 是 天 下

的不祥。總之,不吉祥的事有以上五種,向東邊擴建住宅並不包括在

內 。」

ú ( f/

伍、敬慎

二三一

服 君者舟也,民者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 )

四、鑒戒 五 ○

群書治要三六

【 白 話 】魯 哀 公 問 孔 子 說 : 「 我 聽 說 , 向 東 邊 擴 建 住 宅 是 不 吉 祥 的 , 真 是 這 樣

伏匿 :隱藏 、躲藏 。


群書治要三六 ○

伍、敬慎

二三二

舟。君以此思危,則危可知矣。(卷十 孔子家語)

【 白 話 】君 主好 比 是 船 ,百 姓 就 好 比 是 水 ;水 可以 載 船 ,也 可以 使 船 翻覆 。君 主

由 此來 思 考 危機 ,那 麼 危 險就 可想 而 知 了 。

至 連 六 畜 的 名 字 都 不 知 道 , 這 樣 還 不 應 該 勉力 上 進 嗎 ?

過 於 驕 奢 而 聽 不 到 自己 的 過 失 , 不 知 道 農 耕 勞 動 的 艱 辛 。 更 過 分 的 , 甚

【 白 話 】將要 繼承王 位 的太 子 ,不 擔憂 不 富 貴 ,不 擔憂 別 人 不 敬 畏 ,要憂 患 的是

六 ○

驕盈 :傲慢自滿 。 稼穡:耕 種和收穫 。泛指 農業勞 動。 六畜 :指 ②

天子之子,不患不富貴,不患人不敬畏,患於驕盈 不聞其 穡 之艱難耳。至於甚者,乃不知名六 過 , 不 知 稼 穡 ( s/ è ) 畜 ,可不勉哉!(卷二十九 晉書上)

【註釋】

馬 、牛 、羊 、雞 、狗、豬 。


兩 種工具 。 師 曠:春 秋晉 國樂師 。善於辨音 。 六律 :相 傳黃帝 時伶

七 ○

離 婁 子 :傳 說中 的 視力 特別 強 的 人 。 公輸 子 :春 秋 時 魯 國巧 匠 公輸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二三三

不用 圓規 和 曲尺 ,也 不 能 精 確 的畫 出 方 形 、圓 形 ;就 算有師 曠的辨音 聽

【 白 話 】孟 子 說 : 「就 算 有 離 婁 先 生 的極 佳 視力 ,有 公輸 先 生 的高 超 手藝 ,如 果

洗 、蕤 賓 、夷則 、無射 。

準。樂律有十二,陰陽各六,陽為 律,陰為 呂。六律即黃鐘、太簇、姑

倫 截 竹為 管 , 以 管 之 長 短 分 別 聲 音 的 高 低 清 濁 , 樂 器 的 音 調 皆 以 此為

婁子 孟子曰:「離婁子( 無 ) 之明,公輸子 之巧,不以規矩 之子 ,不能成方圓;師曠 之聰,不以六律 ,不能正五音;堯舜 之 道 , 不 以 仁 政 , 不 能 平 治 天 下 。 言 當 行 仁 恩 之 政 , …… 故曰,徒善 天下乃可平。 有 善 心 而 不 行 之 , 不 足 以為 政 。 但 有 善 不 足 以為 政 , 徒 法 不 能 以 自 行 。 」 但 法度,而不施之,法度亦不能獨自行。 (卷三十七 孟子)

【註釋】

班 ,或 稱 魯 班 。班 ,或作 「般 」 、 「盤 」 。 規矩 :校 正 圓 形和 方 形 的


八 ○

伍、敬慎

二三四

實行仁慈的政治措施,也不能治理好天下。 …… 所以 說 ,只 有 善 心還 不 足 以 從 事 政 治 , 只 有 好 的 政 治 制 度 , 它 也 不 可 能 自己 實 行 。 」

力 ,如 果 不 按 六律 ,也 不 能校 正 五 音 ;即 使 有 堯 舜 的 道 德修 養 ,如 果 不

群書治要三六

文王問太公曰:「君國主民者,其所以失之者,何也?」太公 曰:「不慎所與也。人君有六守三寶。六守者,一曰仁,二曰 義,三曰忠,四曰信,五曰勇,六曰謀,是謂六守。」文王 曰:「慎擇此六者,奈何?」太公曰:「富之而觀其無犯,貴 轉作 之而觀其無驕,付之而觀其無轉( 專 ),使之而觀其無隱, 危之而觀其無恐,事之而觀其無窮。富之而不犯者,仁也;貴 之而不驕者,義也;付之而不轉者,忠也;使之而不隱者,信 也;危之而不恐者,勇也;事之而不窮者,謀也。人君慎此六 者 以為 君 用 。 君 無 以 三 寶 借 人 , 以 三 寶 借 人 , 則 君 將 失 其 威。大農大工大商,謂之三寶。六守長則國昌,三寶完則國


安。」(卷三十一 六韜)

【 白 話 】周 文 王 問 姜 太 公 : 「 治 理 國 家 和 人 民 的 君 主 , 都 想 長 久 保 住 天 下 , 卻

為 何 會 失 去 呢 ? 」 太 公 說 : 「 那 是 因為 不 能 謹 慎 選 擇 適 當 的 人 才 。 凡

為 人君者,必須 注意六守以選拔人才,並謀劃三寶以經營事業。所謂

六守,一是仁,二是義,三是忠,四是信,五是勇,六是謀,這就稱為

六 守 。 」 文王 又 問 : 「如 何 慎 重選 擇 符 合 六 種德 行 的 人呢 ? 」太 公 說 :

「給 他財 富 ,觀 察 他是否 不 觸 犯禮 法 ;給 他高 貴 的地位 ,觀 察 他是否 不

驕 傲自大 ;授 予 他 重 任 ,觀 察 他是否 不獨裁 專權 ;使 他處理 事 務 ,觀 察

他是否 不 隱瞞 實情 ;讓 他身 處 危難 ,觀 察 他是否 能 臨 危不 懼 ;讓 他處理

事 變 ,觀 察 他是 否 能 應 變 無窮 。 富 裕而 不 觸 犯禮 法 ,是 心中存 有天 理 之

公 ,這 就是 仁 ;高 貴而 不 驕 傲 自 大 ,是 心中存 有 義理 之 明 ,這 就是 義 ;

授 予 職 權 而 不 獨 裁 專 政 ,是 心中存 有 忠誠 之 操 ,這 就是 忠 ; 處理 事 務而

伍、敬慎

二三五

不 隱瞞 實 情 ,是 心中存 有誠 信 之 行 ,這 就是 信 ;身 處 危難而 能 不恐 懼 , 群書治要三六


九 ○

伍、敬慎

昌 盛 ;三 寶之 經 濟制 度完 備 , 國 家就 能 安 定 。 」

二三六

寶 乃 是 大 農 、 大 工 、 大 商 三 種 經 濟 組 織 。具 有 六 守 之 賢 才 眾 多 ,則 國 家

君 主 不 可 將 處理 三 寶之 權 利 給 與 他 人 ; 給 與 他 人 ,君 主 將 喪 失 權 威 。三

有 機 智 之 略 , 這 就 是 謀 。 人 君 應 慎 重 選 拔 具 有 這 六項 的 人 , 加 以 重用 。

是 心中 有 勇 往不屈 之 意 ,這 就是 勇 ; 處理 事 變而 能 應 對 不 窮 ,是 心中具

群書治要三六

景公問晏子曰:「臨國 蒞民 ,所患何也?」對曰:「所患 者三:忠臣不信,一患也;信臣不忠,二患也;君臣異心,三 患也。是以明君居上,無忠而不信,無信而不忠者,是故君臣 無獄作 恐作 無獄( 同 ),而百姓無恐( 怨 )也。」(卷三十三 晏子) 欲

【註釋】

臨 國 : 治 理 國 事 。 蒞 民 :管 理百 姓 。 ②

說:「應該憂 慮的事有三件:忠誠愛國的臣子不被信任,這是憂 慮之

【 白 話 】景 公問 晏 子 說 : 「執 掌 國 政 管 理 人 民 , 應 該憂 慮 的是 什 麼 ? 」晏 子回 答


三一

一 ; 受信 任 的臣 子不 忠 誠 ,這 是憂 慮之 二 ; 國君 與臣 子不 同 心 ,這 是憂

慮之 三 。 所以 賢明 的 國 君 身 居 高位 ,沒 有 忠 臣 不 受信 任 ,也 沒 有 受信 任

卻 不 忠 心 的 現 象 , 因 此 君 臣 同 一 條 心 ,百 姓 也 就 沒 有 怨 言 了 。 」

伍、敬慎

○子 墨 子 曰 : 「 國 有 七 患 。 七 患 者 何 ? 城 郭 溝 池 不 可 守 , 而 治宮室,一患也;邊國至境,四鄰莫救,二患也;先盡民力無 用之功,賞賜無能之人,三患也;仕者持祿,遊者憂佼 扶 佼作 ( 反 ) , 君 脩 法 討 臣 , 臣 懾 ( shè /社 )而 不 敢 咈 (/ fú ) , 四 患 也 ; 君 自 以為 聖 智 , 而 不 問 事 , 自 以為 安 強 而 無 守 備 , 五 患 也 ; 所 信 者 不 忠 , 所 忠 者 不 信 , 六 患 也 ; 蓄 種 菽 ( shú /菽 粟 ) ,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以事之,賞賜不能喜,誅罰 不能威,七患也。以七患居國,必無社稷;以七患守城,敵至 國傾。七患之所當,國必有殃。」(卷三十四 墨子)

群書治要三六

二三七


伍、敬慎

二三八

城 郭 : 城 牆 。 城 指內 城 的 牆 , 郭 指 外 城 的 牆 。 溝 池 : 護 城 河 。 憂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通 「 交 」 。 懾 :恐 懼 。 咈 :違 背 、違 逆 。

佼:依據清朝孫詒讓《墨子閑詁》,為 「愛佼」,意思是愛私交。佼,

懼,這是第七種禍患。治國出現這七種禍患,必定亡國;守護城池出

活人民,大臣不足以承擔事務,賞賜不能使人高興 ,誅罰不能使人畏

君的人卻不被信任,這是第六種禍患;儲藏和種植的糧食,不足以養

盛而不做防禦準備,這是第五種禍患;國君信任的人不忠誠,忠於國

四 種 禍 患 ; 國 君 自 以為 聖 明 睿 智 而 不 過 問 政 事 , 自 以為 國 家 安 穩 強

朋黨,國君修訂法律來懲治臣子,臣子畏懼而不敢直言勸諫 ,這是第

人,這是第三種禍患;做官的人只求保住俸祿,遊學的士人只顧結交

援,這是第二 種禍患;把民力耗 盡在無用 的事情上,賞賜沒有才能的

效防 禦,卻修 建 宮室 ,這是第一 種禍 患 ;敵兵壓 境,四 面鄰 國不願 救

【 白 話 】墨 子 說 : 「 國 家 有 七 種 禍 患 。 這 七 患 是 什 麼 呢 ?內 外 城 池 都 不 能 有


三一一

現這七種禍患,敵軍一到必定淪 陷。這七種禍患存 在於哪個國家,哪 個國 家必 定遭殃 。 」

十過:一曰,行小忠,則大忠之賊也。二曰,顧小利,則大利 之殘也。三曰,行僻自用,無禮諸侯,則亡身之至也。四曰, 不務聽治,而好五音,則窮身之事也。五曰,貪愎喜利,則滅 國殺身之本也。六曰,耽於女樂,不顧國政,則亡國之禍也。 七曰,離內遠遊,忽於諫士,則危身之道也。八曰,過而不聽 於 忠 臣 , 而 獨 行 其 意 , 則 滅 高 名 ,為 人 笑 之 始 也 。 九 曰 , 內 不量力,外恃諸侯,則削國之患也。十曰,國小無禮,不用諫 臣,則絕世之勢也。(卷四十 韓子)

【 白 話 】十 種過 錯 :一 是奉 行 對 私 人 的小 忠 ,那 就 會損 害大 忠 。二 是 只 顧 小 利 ,

伍、敬慎

二三九

那就會破壞大利。三是行為 乖僻又自以為 是,對待諸侯無禮,那就會走 群書治要三六


的趨勢。

伍、敬慎

二四 〇

自謂有過人智,故 輕物,物,人也。

(卷

憂 患 。 十 是 國 家弱 小 而 不 講 禮 義 , 又 不 任用 直 言 的 諫 臣 , 那 是 斷 絕 後 嗣

始。九是不考量國內 的力量,而依賴國外 的諸侯,那就有國土被分割的

錯而 不 肯聽忠臣 的勸諫 ,卻一 意 孤 行 ,那 就是 自 毀 名譽 , 受人譏 笑 的開

廷 到 遠 方 遨 遊 , 忽 略諫 議 大 臣 的 勸 言 ,那 是 危 害 自 身 的 做 法 。八 是 有 過

沉 迷 於 女 色歌 舞 ,不 顧 國 家 的 政 事 ,就 會遭 受亡 國 的 災 禍 。七 是 離 開 朝

陷 入 窮 途末 路 。五 是 貪婪 固 執又 追 求 私利 ,那 是 亡 國 喪 身 的 禍 根 。 六是

向 自 取 滅 亡 的 道 路 。 四 是 不 致 力 於 國 事 , 而 沉 迷 在 聲 樂 中 , 那 會 讓 自己

群書治要三六

三一二

物 : 人 、眾 人 。

必下有 亡國之主必( 自 )驕,必自智,必輕物 。 字 三十九 呂氏春秋)

【註釋】

愎 ;必 定是輕 視一 切 人 , 所以 才 會招來 禍 患 。

【 白 話 】亡 國 的 君 主 , 必 定 是 自 大 驕 傲 , 怠 慢 賢 士 ; 必 定 是 自 作 聰 明 , 專 獨 剛


三一三

故 禮 煩 則 不 莊 , 業眾 則 無 功 , 令 苛 則 不 聽 , 禁 多 則 不 行 。 (卷三十九 呂氏春秋)

【 白 話 】禮 節 太 過 繁 瑣 就 不 莊 重 ,事 業 繁 重則 績 效 不 彰 ,政令 太 苛 刻 則 人 民 就 不

聽 從 ,禁 令 過 多就 無 法 執 行 。

窮 :困窘 、窘 急。 逸:逃跑 。 ②

三一四

鳥 窮 則 噣 ( zhuó /卓 , /決 , ) 獸 窮 則 攫 ( jué ) 人窮則詐,馬窮 則逸 。自古及今,未有窮其下而能無危者也。(卷十 孔子 家語)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二四一

境就會出現欺詐行為 ,馬被逼到困境就會逃奔。從古至今,沒有逼迫臣

【 白 話 】鳥 被 逼 到 困 境就 會用 嘴 啄 鬥 ,獸 被 逼 到 困 境就 會用 爪 奪取 , 人 被 逼 到 困


伍、敬慎

民走投無路,而君王自己 卻能沒有危險的。

群書治要三六

三一五

二四二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 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 得,貪 得。」 得 (卷九 論語) 也。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 有三 件 應 該 警惕 戒 備 的事 : 少 年 時 ,血 氣尚未 穩 定 , 應

該警戒 ,不要把精力放縱在色欲上;到壯 年時,血氣正旺盛,應該警

戒 , 不 要 爭 強 鬥 勝 ,而 應以 此 飽 滿 的 體力 精 神 用 於正 當 的事 業 ;到 老 年

)

時 , 血 氣已 經 衰 退 , 應 該 警 戒 , 不 要 貪 得 無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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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六

誄:哀祭文的一種。是敘述死者生前德行、功業的文體。 沒:掩

古 人 闔 棺 之 日 , 然 後 誄 ( lěi /壘 )行 , 不 以 前 善 沒 後惡也。(卷二十九 晉書上)

【註釋】


蓋。

的過惡 。

【 白 話 】古 人蓋棺 之 後 ,再來 寫誄 文哀 悼 , 論 定品 行 ,不用 以 前 的 善 行 掩 蓋 後來

三一七

君子有三鑒:鑒乎前,鑒乎人,鑒乎鏡。前惟訓,人惟賢,鏡 惟明。(卷四十六 申鑒)

【 白 話 】君 子有三 種借 鑒 :明 鑒 於 前事 ,明 鑒 於 他 人 ,明 鑒 於銅 鏡 。以 前事為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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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三

)也 。 聖

鑒,可吸取 教訓;以 他人為 明鑒,可效法賢德;以銅鏡為 明鑒,可看清 自我。

伍、敬慎

位也者,立德之機 也;勢也者,行義之杼 ○

五、應事 三一八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伍、敬慎

機 :織 布 的 器具 。 杼 :織 機 的 梭 子 。

二四四

人蹈機握杼,織成天地之化,使萬物順焉,人倫正焉。(卷 四十六 中論) 【註釋】 ②

腳 踏 紡 織 機 、 手 握 梭 子 , 編 織 成 天 地 的 美 好 教 化 , 使 萬 物 和順 , 人 倫 關 係端正 。

故聖人深居以避害,靜默以待時。小人不知禍福之門,動作 作 ( 無 )而陷於刑,雖曲 為 之備,不足以全身。(卷三十五 字 文子) 曲 :周 遍 、 多 方面 、 詳 盡 。

哪 裡來 ,一 有 舉 動 就 會 受到 刑 罰 ,即 使 費 盡 心 機 想 防 備 ,也 不 足 以 保全

【 白 話 】聖 人 隱居以 避開 禍 害 ,安 靜沉 默以 等 待 時機 。小 人 不 知 道 災禍 和 幸 福 從

【註釋】

三一九

【 白 話 】職位 ,好 比 是 建 立 仁德 的 紡織 機 ;權 勢 ,好 比 是 施 行 道 義 的 梭 子 。聖 人


三二

自己 的性命。

○子 曰 : 「 君 子 安 其 身 而 後 動 , 易 其 心 而 後 語 , 定 其 交 而 後 求 。 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卷一 周易)

無所偏 失 。」

信 譽 , 然 後才 可以 提 出 要 求 。君 子 能 修 養 這 三 點 , 所以 與 人 和 睦相 處 ,

為 人 著 想 , 使 自己 心 平 氣 和 , 然 後 再 開 口 說 話 ; 必 先 以 誠 信 待 人 , 建 立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必 先 使 自己 身 心 安 穩 ,然 後才 可以 行 動 ;必 先 換 個 角 度

三二一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 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卷九 論 語)

伍、敬慎

二四五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 有九 個 方面 值 得深 思 熟 慮 。觀 看 ,要 慎思 看 得明 白 ;聽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伍、敬慎

二四六

受 ,要 慎思 聽 得清楚 ;臉 色 ,要 慎思 表現溫 和 ;容 貌 態度 ,要 慎思 謙恭

有 禮 ; 發言 ,要 慎思 誠 實不 欺 ;做事 ,要 慎思 認真嚴 謹 ;疑惑 ,要 慎思

請 教提 問 ; 發怒 ,要 慎思 會有 後 患 ;每 有 所 得 ,要 慎思 合 於 道 義 。 」

篤 行 :切 實履 行 、 專 心 實 行 。 戰 戰 :戒 慎貌 、畏 懼 貌 。 ②

三二二

戴禮 君子博學而淺( 大 )守之,微言而篤行 之。行欲先人,言 淺作孱 欲後人,見利思辱,見難思詬,嗜欲思恥,忿怒思患,君子終 身守此戰戰 也。(卷三十五 曾子)

【註釋】

心。

羞恥 ; 忿恨 怨怒 就想 到 會 有 禍 患 。 所以 君 子 應 終 生 保 持 這 種 謹 慎戒 懼 的

困 難 ,如 果 退 縮 逃 避 ,要想 想 是 否 會招來 辱 罵 ; 貪求 嗜 欲 要 考 慮 會招 致

人之 前 , 說 話 在別 人之 後 ;若 有利 可 得 ,要想 想 是 否 會招來 恥 辱 ;面 對

【 白 話 】君 子德 學廣 博 ,而 以 淺薄 自 守 ; 言 語簡 約 , 重 在切 實地 履 行 。 行 動 在別


三二三

子曰:「君子欲訥 (卷九 論語)

è ( n/

於 ) 言,而敏於行。」

訥,遲鈍也。言 欲遲,行欲疾。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致力 於 說 話 慎 重 ,而 做事 敏 捷 。 」由 此 可 知 ,君 子 講 究

實 行 , 不 多 言 、 不 空談 。

跲, /夾 ), 躓 事前定 三 二 四 凡 事 豫 則 立 , 不 豫 則 廢 。 言 前 定 則 不 跲 ( jiá 。 疚, 則 不 困 , 行 前 定 則 不 疚 ( jiù /疚 ), 病 道前定則不窮。(卷十 。 孔子家語)

【註釋】

跲 :窒 礙 ,指 言 語 受阻 而 不 通暢 。 疚 :困惑 、愧 悔 。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二四七

備 ,就不 會詞窮理屈而 站不 住腳 ;做事 前先有 準備 ,就不 會發生困難 ;

【 白 話 】任 何事 情 ,事 前 有 準 備 就 可以 成功 ,沒 有 準 備 就 要 失 敗 ; 說 話 前 先 有 準


伍、敬慎

中 有 準 繩 ,則 不至 於 行 不 通 。

二四八

行 事 前 的 計 劃 先 有 定 奪 , 就 不 會 發 生 錯誤 、 後 悔 的 事 ; 做 人 的 道 理 , 心

群書治要三六

三二五

莒 莒父,魯 子 夏 為 莒 (/ 父 jŭ ) 宰 , 問 政 。 下 邑 也 。子 曰 : 「 毋 欲 速 , 毋 見 事不可以速成,而欲其速則 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不 達矣。小利妨大,則大事 (卷九 論語) 不成 矣。

小利 ,就不能成 就大事 。」

速成,不要著眼於小利益。因為 操之過急,反而不能達到成效;著眼於

【 白 話 】子夏 當莒 父 縣 的縣 令 ,向 孔 子 請問 政事 。孔 子 告訴 他 : 「政 治 不 能 要 求

三二六

三 君 :晏 子事奉 過 齊 國靈 公 、莊 公 、景 公三 位 君 主 。

嬰聞一心可以事百君,三心不可以事一君。故三君 之心非一 心也,而嬰之心非三心也。(卷三十三 晏子)

【註釋】


君 主 。 所以 三 位 君 主 的 心意 不 一 樣 , 但我 的 心意 卻並 不是 三 心二 意 。

【 白 話 】我 (晏嬰 )聽 說一 心一 意 可以 事奉百 位 君 主 ,三 心二 意 不 能事奉 好 一 位

三二七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 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 三十年之通 ,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 無食菜之飢色,天 以樂。 民 (卷七 禮記) 子乃日舉樂以食也。

【註釋】

通 :合計 、總計 。

群書治要三六

伍、敬慎

二四九

來 ,即 使遇 到 洪水 或 旱 災 的荒 年 , 人 民也 不 致 於 挨 餓 ,這 樣 ,天 子 每天

年 的 儲 備 食 量 ;耕 種九 年 , 一 定 要 有 三 年 的 儲 備 食 量 。 按 三 十 年 計 算 下

機 ; 連 三 年 的 儲 備 都 沒 有 , 那 就 是 國 不 成 國 了 。耕 種三 年 , 一 定 要 有 一

【 白 話 】國 家 沒 有 九 年 的 儲 備 , 屬 於 財 用 不 足 ; 沒 有 六 年 的 儲 備 , 屬 於 財 用 危


群書治要三六 ○

伍、敬慎

二五 〇

(卷三十四 老子) 終當如始, 不當懈怠。

都 能 安 心 的奏 著 音 樂吃 飯 。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六、慎始終 三二八

【 白 話 】審 慎面 對事 情 的 結 尾 ,就 像剛 開 始 一 樣 ,至 始至 終謹 慎 對 待 ,那 就 不 會

失敗。

靡 : 無 、沒 有 。 鮮 : 少 。 克 :能 夠 。 ②

三二九

詩 曰 : 「 靡 不 有 初 , 鮮 ( xiăn /險 )克 有 終 。 」 不 能 終 善 國作 者,不遂其國( 君 )。(卷三十三 晏子)

【註釋】

【 白 話 】《詩 經 》上 說 : 「 人 起初 無不 奮 發有為 , 但 很 少能 堅 持到 底 的 。 」 所以


以養正 ,聖功也。(卷一 周易)

說,不能自始至 終貫徹善政的人,就不能成為 一個好君王 。 ○蒙 ②

三三 ②

蒙 :蒙 童 。 養正 :涵養正 道 。

伍、敬慎

三三一

太 上 :最 上 、最 高 。 百 節 :指 人 體 各 個關 節 。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治身,太上 養神,其次養形。神清意平,百節 皆寧,養生 作 之本也;肥肌膚,充腹腸,開( 開 )嗜欲,養生之末也。 供 (卷三十五 文子)

七、養生

【 白 話 】在 童蒙 時 期 培 養 孩 子純 正 無邪 的品 行 ,這是 一項 神 聖 的功 業 。

【註釋】 ①

二五一


群書治要三六 ○

伍、敬慎

二五二

肚 腸 ,滿足 嗜 好 和 欲 望 ,這 只 注 重 在 養 生 的 枝末 小 事 而 已 。

念 平 和 ,自 然全 身 安 寧 ,這 是 養 生 的根 本 道理 ;若 只 是 肥 美外 形 ,填 滿

【 白 話 】養 生 的 方 法 ,最 上 的 在 於修 養 精 神 ,其次 才 是 保養 身 體 。神 氣清 朗 , 心

三三二

和 神 氣 , 懲 ( chéng /懲 )思 慮 , 避 風 濕 , 節 飲 食 , 適 嗜 欲 , 此壽考之方也。(卷四十五 昌言)

【註釋】

懲 : 克 制 、制 止 。 適 : 節 制 、 調 節 。 ②

嗜好 欲 望,這些是 長壽 的良方 。

【 白 話 】調 和 精 神 氣息 ,克制 憂 慮 , 避 免風 濕 邪 氣 的 侵 入 ,節制 飲 食 , 適 當控制


陸、明辨 一、邪正 三三三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卷九 論語) 各爭利,故 曰不和也。

君子心和,然其所見各異,故 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 與 人相 處 ,和平 忍 讓 ,而 其 見 解卓 越 , 與眾 不 同 ;小 人

所見平 庸 , 與眾 相 同 ,而 其 爭利 之 心特別 強 ,不 能 與 人 和 諧 辦事 ,只 能 擾 亂他人而已 。」

美 :善、好 。 ○

陸、明辨

二五三

三三四 子 曰 : 「 君 子 成 人 之 美 , 不 成 人 之 惡 。 小 人 反 是 。 」 ( 卷 九 論語) 【註釋】

群書治要三六


群書治要三六 ○

陸、明辨

做 善事 就嫉 妒 、做惡 事 便贊成 ,這是 天 理 所不 容 的 。 」

二五四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成 全 別 人 的 善 舉 ,不 促成 別 人 的惡 事 。小 人相 反 ,見 人

三三五

君 子 掩 人 之 過 以 長 善 , 小 人 毀 人 之 善 以為 功 。 ( 卷 四 十 八 體 論)

行來標榜自己 。

【 白 話 】君 子 遮 掩別 人 的過 錯來 長 養 自己 的厚 道 美 德 ,小 人則 詆 毀 他 人 的 善 心 善

三三六

子貢曰:「君子亦有惡 /勿 乎 ? 」 子 曰 : 「 有 惡 。 惡 稱 wù ( ) 惡 好稱說人惡, 訕,謗 人 惡 (/ 者 è ) , 所 以為 惡 也 。惡 居 下 流 而 訕 上 者 , 毀 也 。惡 勇 而 無 , 禮者,惡果敢而窒者。」 窒 (卷九 論語) 塞。

【 白 話 】子貢 說 : 「君 子也 有 憎惡 嗎 ? 」孔 子 說 : 「有 憎惡 。君 子 憎惡 宣揚 別 人


三三七

過失的人,因為 做人應該包容掩藏他人的過失,宣揚他人的善行;憎惡

居於下位而毀謗上位的人,因為 上級有過時應該規勸而非背後毀謗,若

不 聽 從則 可 離開 ,若 背 後 毀 謗 ,則 有 失 忠厚 ; 憎惡 有 勇 卻不 遵 守 禮 法 的

人,因為 容易以下犯上;憎惡果斷而不通事理的人,因為 那樣往往容易 敗事 ,而 又 損 人 。 」

君子心有所定,計有所守;智不務 多,務行其所知;行不務 多,務審其所由;安之若性,行之如不及。小人則不然,心 不 在 乎 道 義 之 經 , 口 不 吐 乎 訓 誥 ( gào /誥 之 ) 言,不擇賢以託 身,不力行以自定,隨轉如流,不知所執。(卷四十八 體 論)

【註釋】

務 : 追 求 、 謀取 。 訓 誥 : 泛指 訓 導 告 誡 之 類 的 文 辭 。 ②

群書治要三六

陸、明辨

二五五

【 白 話 】君 子 心中 有 堅 定 的使 命和信 念 ,每次 考 慮 、謀 劃 都 能 堅 守原 則 。道理 、


群書治要三六 ○

陸、明辨

二五六

智 慧不 貪求 多 ,只要 知 道 了就一 定付 諸 實 行 ;行 動不求 其 多 , 但行 動前

一定審思行動的理由。心安住在美好的信念中,像天性一樣自然不勉

強 ; 實 行 時 ,則 唯恐來 不 及而 精 進努力 。小 人則 不是 這 樣 , 心思 不 在 道

義 的原 則 上 ,嘴 裡 說不 出 告誡 勸 勉 的 話 ,不選 擇 賢 者 親 近求 教來 寄 託 身

心 , 不 努 力 落 實 道 德 來 使 自己 心 靈 安 定 , 而 是 隨 波 逐 流 , 不 知 道 自己 該 做些什 麼。

二、人情 三三八

人有六情 ,失之則亂,從之則睦。故聖王之教其民也,必 因 其情,而節之以禮;必從其欲,而制之以義。義簡而備, 禮易而法,去 情不遠,故民之從命也速。(卷八 韓詩外 傳) ②


【註釋】

六情:人的六種欲求。《韓詩外傳》卷五:「人有六情:目欲視好

以 聖王 教 化 人 民 ,一 定 會依 據 人 情事 理 ,而 用 禮 法 加以 節制 ;也 一 定 會

隨順 人 民 願 望 , 而 用 道 義 加 以 規 範 。 義 理 簡 明 而 又 完 備 , 禮 法 易 行 而 有

規 則 , 與 人 情相 距 不 遠 , 所以 人 民 就 很容 易 遵 從 國 家 的 法令 。

今彼有惡而己不見,無善而己愛之者,何也?智不周 其惡, 而義不能割其情也。(卷四十七 劉廙政論) 周 :遍 、遍 及 。

群書治要三六

陸、明辨

二五七

【 白 話 】事奉 君 主 左 右 的 近臣 有 不 良 行為 ,而 君 主 卻 看不 見 ,沒 有 做 出利 益 國 家

【註釋】

三三九

【 白 話 】人 有 六 種 欲求 ,違 背 了 , 國 家就 會 紊 亂 , 合理 地順 從就 能 帶來 和 睦 。 所

距離。

衣 欲 被 文 繡 而 輕 暖 。 此 六 者 , 民 之 六 情 也 。 」 因 :順 、順 應 。 去 :

色 ,耳 欲 聽 宮 商 , 鼻 欲 嗅 芬 香 , 口 欲 嗜 甘 旨 , 其 身 體 四 肢 欲 安 而 不 作 ,


陸、明辨

二五八

些近臣為 惡的一面,而行道義的決心還不能達到割捨私情。

的善行而君主卻溺 愛他,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 君主的智慧難以盡見這

群書治要三六

三四

致 :招 致 、招引 。

○行 善 者 則 百 姓 悅 , 行 惡 者 則 子 孫 怨 。 是 以 明 者 , 可 以 致 遠 , 否者以失近。(卷四十 新語)

【註釋】

三四一

近 的人也 會失 去 。

我聞忠善以損怨, 春秋左氏傳中)

不 聞 作 威 以 防 怨 。 為 忠善,則 怨謗息也。

欲毀鄉校, 即作威也。

(卷五

這 個 道理 的君王 ,可以 使 遠 方 的 人 歸附且 影 響久 遠 ; 假如 違 背 ,連最 親

【 白 話 】君王 能 行 善政 ,百 姓 就 會喜 悅 ;君王 作 惡 ,連 子 孫 都 會埋 怨 。 所以 明 白


【 白 話 】我 聽 說忠誠 善 良可以 減 少 人 民 的 怨 言 和 批 評 ,沒 聽 說倚 仗威 勢 能防 止 抱

怨的。

魯 公 :周 公 的兒 子 伯 禽 。最 初 ,周 武王 分封 魯 國給 弟 弟周 公旦 ,之 後

對 老臣 舊 友 ,如 果 沒 有惡 逆 等 重大 罪 過 ,就 不 要 遺 棄 他 。不 要 對 人事 事 要求 做到完 善無缺 。」

陸、明辨

二五九

君子所惡乎異者三:好生事也,好生奇也,好變常也。好生事

群書治要三六

三四三

【 白 話 】周 公 對 兒 子 伯 禽 說 : 「君 子不疏 遠 他 的 親 族 ,不 讓大 臣 抱 怨不 被 任用 。

三四二

魯公,周公之 ,易也,不以他人 :「君子不施其親, 施 不 使 周公謂魯公 曰 子 ,伯禽也。 之親,易己之親。 以,用也,怨 大臣怨乎不以 。 不 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 見聽用也。   故,謂惡 一人。」 大 (卷九 論語) 逆之事也。

【註釋】

因周公留輔天子而改封周公長子伯禽為 魯侯。 以 :任用 。


群書治要三六 ○

慝 :邪惡 。

陸、明辨

二六 〇

則 多 端 而 動眾 , 好 生 奇 則 離 道 而 惑 俗 , 好 變 常 則 輕 法 而 亂 特 ,其上 度 。 故 名 不 貴 苟 傳 , 行 不 貴 苟 難 。 純 德 無 慝 (/ tè ) 也;伏而不動,其次也;動而不行,行而不遠,遠而能復,又 矣作不 其次也;其下遠而已矣( 已 )。(卷四十六 申鑒) 近也三字 【註釋】

而不自知。

道 , 遠 離正 道 了還 能 及 時回 頭 ,又 再 其次 ;最 下 等 的是 與正 道 愈來 愈 遠

邪 念而 心 不 妄 動 ,是 次 等 的 ; 心 有 妄 念而 不 行 動 , 雖有 行 動 但不 遠 離正

有 遵 循禮 義才 是 可 貴 的 。純 正 的德 行 毫 無偏 邪 ,這 是 最 上 等 的 ;能 伏 住

以,對於名聲不以茍且 的流傳為 貴,對於行為 不以茍且 的難事為 貴,只

會 離 經 叛 道 而 惑 亂風 俗 ; 喜 歡 改 變 常 規 , 就 會輕 視 法 令 而 擾 亂制 度 。 所

變 常 規 。喜 歡 生事 ,就 會製 造事 端而 興 師 動眾 ;喜 歡 製 造奇 言怪 論 ,就

【 白 話 】君 子 所厭 惡 的異 常 行為 有三 種 :喜 歡 生事 、喜 歡 製 造奇 言怪 論 、喜 歡 改


百言百當,不若舍趣而審仁義也。(卷三十五 文子)

三、才德 三四四

【 白 話 】與其 每次 建 言 都 適 當而 被 採用 ,不如 看存 心是否 合 乎 仁義 。

三四五

故作者 不尚其辭麗,而貴其存道也;不好其巧慧,而惡其傷 義也。(卷四十七 政要論)

【註釋】

作 者 :指 從事 文 章撰述 或 藝術 創作 的 人 。

四、朋黨 群書治要三六

陸、明辨

二六一

統 ; 不 應 稱 道 其 文 字 精巧 聰 慧 ,而 擔 心 其 中 的 言 論 會 有 傷 義 理 。

【 白 話 】對 於 作 者 的 著 述 不 應 崇 尚 文 辭 的 華 麗 , 而 應 貴 在 保 存 並 承 傳 聖 賢 的 道


群書治要三六 三四六

陸、明辨

二六二

蕩 。」 )

g ( d à n/

蕩蕩, 平易。

洪範 》上 說 : 「不偏 私 ,不 結 黨 ,先王 的正 道平 坦寬 廣 。 」 ‧

故《洪範》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 ( 卷 三 十 九 呂氏春秋)

【 白 話 】《尚 書

三四七

比周 :結黨營 私 。

君 以 世 俗 之 所 譽 者為 賢 智 , 以 世 俗 之 所 毀 者為 不 肖 , 則 多 黨 者進,少黨者退,是以群邪比周 而蔽賢,忠臣死於無罪,邪 臣以虛譽取爵位,是以世亂愈甚,故其國不免於危亡。(卷 三十一 六韜)

【註釋】

勢力 就 會相 互 勾 結 而 埋 沒 賢 才 , 忠 臣 無 罪 卻 被 處死 , 奸 臣 用 虛 名 騙取 爵

肖之 人 ,那 就 會使 黨羽 眾 多 的 人 被 任用 , 不 結 黨 的 人 被 擠退 ,這 樣奸 邪

【 白 話 】君 主把 世 俗 所稱 道 的 人 當作 有才 能 智 慧之 人 ,把 世 俗 所詆 毀 的 人 當作 不


位 , 所以 社 會更 加 混 亂 , 國 家也 就 難 免 危亡 了 。

五、辨物 三四八

,習也,近 心服曰 賢者狎 而敬之, 狎 畏而愛之。 畏 愛 而 知 其 惡 , 憎 而 也,習其所行。   。 可以己心之愛憎,誣人以善 知其善。 不 (卷七 禮記) (「以善」之以,本書作之)惡。

【註釋】

狎 :熟 悉、親近 。

陸、明辨

二六三

君子自縱泰,似驕而不驕。 小人拘忌,而實自驕矜也。

於 喜 愛親信 的人 ,要 了 解他 的 短處 ;對 於嫌 棄 憎惡 的人 ,要 了 解他 的長 處 ,並且 明 白 對 方也 有本 性本 善 的 良 心 。

子曰:「君子泰 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 (卷九 論語)

群書治要三六

三四九

【 白 話 】對 於 賢 德 的 人 , 應 親 近 學習 而 又 禮 敬 尊 重 ,內 心 畏 服而 又 孺 慕 愛戴 。對


陸、明辨

泰 :安舒、安寧。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有言者,不必有德, 故不可以言舉人也。

二六四

不以人廢言。」(卷

恐 失 去 尊嚴 而 處 處 牽 掛 , 所以 無法 安 詳 自 在 。 」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內 心 謙恭 , 所以 自 在 舒泰 而 不 驕 傲 ;小 人內 心 驕 傲 ,唯

三五

○子 曰 : 「 君 子 不 以 言 舉 人 , 九 論語)

品 德 欠 佳而 捨 棄 他可取 的 言 語 。 」

【 白 話 】孔 子 說 : 「君 子不因為 一 個 人 話 說 得有理 而 舉薦 他 ,也 不因為 一 個 人 的

三五一

得十良馬,不如得一伯樂 ;得十利劍,不如得一歐冶 。多 得善物,不如少得能知物。知物者之致善珍,珍益廣,非特 止於十也。(卷四十四 桓子新論)


【註釋】

伯樂 :春 秋秦 穆公時人 ,姓 孫,名陽 ,以 善相 馬著 稱 。 歐冶 :即 歐

冶 子 ,春 秋 時 著 名 鑄 劍 工 。 非 特 : 不 僅 、 不 只 。 特 , 僅 、 只 是 。

到 一 位 善 於 鑄 劍 的 歐 冶 子 。 得到 很 多 美 好 的物 品 ,還 不 如 得到 少 數 善 於

鑑 賞 的 人 。 善 於 鑑 賞 的 人 能 搜 集 到 珍 貴 的 寶物 ,且 會 讓 珍 貴 的 寶物 愈 來

愈多,那就不僅僅止於十倍了。由此可知,善於識別和培養人才的能 力 ,比 什 麼 都 重要 。

靡:引申為 潛移默化、沾染 。

傳曰:「不知其子,視其友;不知其君,視其左右。」靡 而 已矣!(卷三十八 孫卿子)

【註釋】

三五二

【 白 話 】得到 十 匹 好 馬 ,不如 得到 一 位 善於相 馬 的 伯 樂 ; 得到 十 把 利 劍 ,不如 得

群書治要三六

陸、明辨

二六五

【 白 話 】古 書 上 說 : 「不 了 解某 人 , 看 看 他 的朋 友 就 清楚 了 ;不 了 解君 主 , 看 看


陸、明辨

二六六

他左 右 的 近臣 就 清楚 了 。 」這 都是 潛 移 默 化 的影 響使 然啊 !

群書治要三六

三五三

孟 子 曰 : 「 仁 之 勝 不 仁 也 , 猶 水 之 勝 火 也 。 今 之為 仁 者 , 猶 以 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息則謂水不勝火者,此與於不仁 之甚者也。」(卷三十七 孟子)

掉。」

火,這種說法與不行仁政相比更為 嚴重。因為 只會讓大眾連信心都喪失

好比用一杯水去救一車正在燃燒的木 柴,火不能熄滅 ,便說水不能滅

【 白 話 】孟 子 說 : 「 仁德 能 勝 不 仁 ,就 像水 可以 滅 火 一 樣 。如 今 推 行 仁政 的 人 ,

三五四

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 ;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 多;誣善之人,其辭游 ;失其守者,其辭屈。(卷一 周 易) ②


【註釋】

枝 : 像閑 枝 一 樣 分 散 的 樣 子 。 游 : 虛 浮 不 實 。 ②

樹 枝一 樣分散雜 亂 ;吉 祥 善良 的人 ,話 少而且 話好 ;性 情浮躁 的人 ,話

多而且 雜 亂 ;誣 害 善 良 的 人 , 言 辭 飄 忽不 定 ;失 去 操 守 的 人 , 言 辭 表現 出理 虧。

無將 國家將( 舊 )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 字補之 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以此 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也。(卷十七 漢書五)

陸、明辨

是仁愛的,希望阻止一切敗亂的行為 。

群書治要三六

二六七

懼 ;再 不知 道 悔改 ,那 麼傷 害和 敗亡 就 會降臨 。由 此可 見 ,上天 對 人君

人 君 ;如 果 不 知 道 要 自 我 反 省 ,又 會出 現怪 異 現 象 ,加以 警 告且 讓 人 畏

【 白 話 】國 家 將要 發生 違 背 道 德 的 敗相 ,上天 會預 先 出現 災 害 ,用 以 譴 責 和 提 醒

三五五

【 白 話 】將要 叛 變 的 人 , 說 話 時 流 露 出慚 愧 ;內 心 多疑 的 人 , 說 話 毫 無條 理 , 像


群書治要三六 ○

六、因果 三五六

陸、明辨

墜:喪失 。 宗:宗廟 ,這 裡代指 國 家。

苟為 不 德 無 大 , 必 墜 失 宗 廟,此伊尹至忠之訓也。

二六八

祥,善也,天之禍福,唯善 惟上帝弗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惡 所在,不常在一家也。 修德無小,則 爾惟德罔小,萬邦惟慶; 天 爾惟弗德罔大,墜 厥宗 。 下賴慶也。   (卷二 尚書)

【註釋】 ②

三五七

存亡禍福,皆在己而已。天災地妖 ,弗能加也。(卷十 孔 子家語)

可能導致亡 國。

是 小 善小 德 ,天 下 人也 會感 到 慶 幸 ;你 們 只 要 所 行不 善 ,即 使 不 大 ,也

給 各 種 吉 祥 ,對作 惡 的 人 就 降給 各 種 災禍 。你 們 行 善修 德 不怕 小 ,即 使

【 白 話 】上 帝 沒 有 親疏 貴 賤 的 分別 , 所以 賜 福 、 降 災沒 有 一 定 ,對 行 善 的 人 就賜


【 註 釋 】 地 妖 :大 地 上 所 發生 的 反常怪 異之 事 。語本 《左 傳 宣公十五年》: ‧ 「 天 反 時為 災 , 地 反 物為 妖 。 」 杜 預 注 : 「 群 物 失 性 。 」 孔 穎 達 疏 :

三五九

人 的 。由 此 可 知 ,禍 福 皆 由 自 身 造成 ,天 災地 變是 在警示 我 們 , 應 當 改 惡向善才能轉禍為 福。

陸、明辨

逭 / ( huàn

)。

二六九

孽,災也。逭,逃也。言天 災可避,自作災不可逃也。

故 見 祥 而為 不 可 , 祥 必為 禍 ! ( 卷 四 十 賈子)

群書治要三六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弗可逭 (卷二 尚書)

【 白 話 】見到 吉 祥 的瑞 兆 卻去 做惡 事 ,吉 祥 反而 會變成 災禍 !

三五八

【 白 話 】國 家 的存 亡 禍 福 , 都 決 定 於 國君 自己 。自 然 的 災 害怪 異 ,是 不 能 強 加 給

「言其怪 異 謂之 妖 。 」


逭:逃避。

群書治要三六 【註釋】

陸、明辨

改,災禍就不可能逃脫。

二七 〇

契 古者聖人無文書法律, 但執刻契信,不 , ○聖 人 執 左 契 (/ qì ) 刻 契 合 符 , 以為 信 也 。而 不 責 於 人 。 責 人 以 他 事 也 。 德之君,司 無德之君,背其契 有德司契, 有 無德司徹。 信 天道無親,常與善 察契信而已。   ,司人所失也。   道無有親疏,唯與善 人。 天 (卷三十四 老子) 人,則與司契者也。

聖 人執左契 ,而 不 責 於 人 :古代 借貸財物 時 所用 的契券 ,竹木 制 成 ,

【 白 話 】聖 人 待 人 守 柔 處 下 , 就 好 像 掌 握 左 契 , 只 給 與 人 而 不 向 人 索 取 。 有 德

索取 、求取 。 責 , 責令 、要 求 。

據 。此 句是 說聖明 的君 主 只是 施 惠 於 民 ,而 不求 回 報 。契 ,契 約 。責 ,

契,刻著債權人的姓名,由負債人保存 。索物還物 時,以兩契相 合為 憑

劈為 兩 片 。 左 片 叫 左 契 , 刻 著 負 債 人 姓 名 , 由 債 權 人 保 存 ; 右 片 叫 右

【註釋】

三六

【 白 話 】自 然 的 災 害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 只 要 人 棄 惡 揚 善 ; 自 身 造 作 罪 孽 , 不 知 悔


者 待 人如 同 聖 人 執 左 契 一 樣 ; 無德 者 待 人 就 如 同 執 掌 賦 稅 ,只 向 人 索取

陸、明辨

二七一

而 不 給 與 人 。天 道 毫 無偏 私 , 永 遠 降福 給 與而 不取 ,完 全 合 於天 道 的 善 人。

群書治要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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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二七五四|七二六二

二 ○ )二七五四|七一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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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二 一 ○二年十一月 恭印伍仟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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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九一 七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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