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1 學 年 度 中 小 學 圍 棋 錦 標 賽 辦法 一、宗旨:發揚固有文化,推展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提升學生邏輯思考,協助學生發展個人興 趣與專長,培養學生高尚品格,提升個人自我價值與自信。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臺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臺南市圍棋協會、臺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 六、比賽時間:102 年 3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8:30~9:10 報到,9:10 開幕,9:30 開賽。 七、比賽地點: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樂群館 (臺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 306 號) 八、比賽組別:1.國小甲組 2.國中甲組 3. 國小乙組 4.國中乙組 甲組不限棋力(最好段位以上,若段位人數不足,可級位遞補)。 乙組限未領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者(亦即全數級位)。 ※若領有『段位證書』報名乙組者,經發現或申訴時,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全隊參賽資格。
九、參加資格: (1) 臺南市所屬各國中、國小組隊參加。 (2) 各校各組別限報名 1 隊,每隊三名學生,為主將、副將、三將,另可增加一名後補選手。
十、報名辦法: 1.報名資料如附表:請詳實書明學校、領隊、管理、指導老師、組別、隊員姓名、承辦人姓名、 聯絡電話,由學校行政單位依規定程序辦理,統一線上報名:請進入線上填報系統網址, 點選「臺南市 101 學年度中小學圍棋錦標賽」,輸入報名表各欄位資料。
2.洽詢電話: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06)2280732。 3.報名時間:自 102 年 1 月 7 日(一)至 102 年 02 月 22 日(五)止。 4.名單確認:102 年 2 月 25 日(一)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各校報名名單,請各校於 2 月 26 日(二)中午 12:00 前完成確認,逾期視同完成確認,如有缺漏或錯 誤,請於 2 月 26 日(二)下午 17:00 前,洽臺南市立大成國中學務處更正。 5.領隊會議及抽籤時間:102 年 2 月 27 日(三)下午 2:00 於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科學館 1 樓視聽教室舉行。 十一、比賽規則: 1.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訂定之圍棋規則,瑞士制,19 路棋盤,各組一律分先,黑棋 185 子勝。 2.各組比賽為各隊主將對主將、副將對副將、三將對三將。獲得三勝或兩勝之隊伍為勝隊,獲 得團體勝場數一場。 3.各組成績排名依照下列標準次序判定名次,若前項分數相同,則依序比較其後之項目, 直至判定出名次順序: 團體勝場數 各輪對手之團體勝場數總和 雙方勝負關係 個別勝場數總和 主將勝場數 副將勝場數 抽簽決定 4. 各組視情況由大會或裁判公告使用計時器。各局遲到 10 分鐘者裁定敗 十二、獎勵辦法:
1.各組依成績高低取前 8 名,各頒發獎牌及獎狀(參加選手至少參賽 1 場,始得頒發獎牌 及獎狀)。第 1、2、3 名另頒發團體獎盃乙座。 2.承辦學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之「辦理各項 競賽、研習、觀摩教學敘獎標準及補充規定」標準給予相關人員敘獎。 競賽成績公布後,前三名學校即可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 件作業規定」之「參加體育競賽活動敘獎標準及補充規定」標準給予人員敘獎;校長列入 各學期辦學績效優異事績合併敘獎。 本項錦標賽列入臺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表內競賽成績(體育類)。 十三、其他事項:凡參加本項圍棋比賽之裁判、賽務人員、工作人員、各校領隊、管理、指導老師及 參賽人員,一律核予公差假,市府教育局不另發給請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