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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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 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換屆選舉


活動流程 13:00~13:30 會員報到 13:30~14:50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及換屆選舉 14:50~15:20 茶會聯誼 15:20~15:30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賽」台灣區頒獎典禮 15:30~17:30 海峽兩岸演講/台灣設計大師 – 陳國華教授 海峽兩岸演講/大陸設計名家 – 北京梁建國先生 17:30~18:00 海峽兩岸座談會 主持人-龔書章先生 18:00~18:30 紀念拍照、交流聯誼 18:30~20:30 晚宴


CAID 第五屆理事長致詞

不忘初心 戮力前行

自從接下學會理事長一職,三年來,時時刻刻、戰戰兢兢地提醒自己,謹記秉 承黃南淵、汪精銳、謝坤學、陳國輝等前任理事長的腳步,並且善用前輩留下來的 資源,帶領學會一路向前!一路走來,感謝學會這個大家庭所有人的努力付出和全 力支持,讓我能無後顧之憂地扮演好理事長這個角色,帶領學會在這三年的時間, 開創許多美好紀錄,讓學會這個舞台能夠更加耀眼,為設計圈和青年學子,開創更 多走向未來的道路,也讓本會在兩岸設計界的交流上,占有一席之地…這些成果,是 我們大家一起創下的,也是我在三年前定下的目標,如今一一達成,能夠不負各位 先進之所託,本人備感欣慰。 過去,由於有謝坤學理事長和陳國輝理事長任內的披荊斬棘,將中華民國室內 設計專業技術人員乙級技術士證照回訓工作,從專業講義的撰寫、回訓師資的整合 ,經過與官方無數次的協調溝通,才將此造福業界的神聖工作落實,並由本人承接 運行。如今已推行三年,建立了許多績效與業界的口碑,在這裡要對坤學及國輝兩 位理事長表達我的推祟和無盡的感謝。 本人在接任的第二年,開始帶領學會走進大陸,共走訪福州、泉州、晉江、厦 門等地,先後拜會了CIID福州專委會、武夷山專委會、泉州專委會,以及晉江裝飾 協會等友會,藉由這些參訪和論壇以及深度交流,為兩岸的各地友會搭起友誼的橋 樑與暢通的交流平台,進而促進兩岸設計行業的觀摩學習、互相的合作與發展,更 多的是情感的積累。 去年,學會走進了珠海和中山,和CIID珠海專委會及中山專委會做了深度的交 流,也和兩地的裝飾協會、設計師協會等專業團體,進行良好的互動及學習,與各 友會建立更深厚的情誼,也共同舉辦了多場的論壇及交流,留下許許多多、數不完 的美好回憶。


除了帶領學會走出台灣,三年的時間裏,本會也在台北接待了大陸各友會的參 訪,其中有:福州、珠海、中山、杭州、鄭州、北京、南昌、深圳、上海、武漢、太 原、甘肅、晉江、瀋陽、青島、濟南、重慶、海南等等,與各地設計師及教授有許多 深度的交流,也將台灣設計的軟實力展現給大陸朋友們了解! 2017年,本人代表學會與中國建築學會室內設計專委會的多位理事長、也是本 人好友,歷經八個多月的討論、協調,雙方多次奔走,進而共同合作成立「海峽兩岸 四地設計大賽主委會」,順利舉辦第一屆「兩岸四地學生競圖大賽及室內設計師作品 比賽」,並得到來自海峽兩岸二千多位學生與設計師的熱情參與,為未來兩岸室內設 計界與學界的交流,奠定美好的基礎。 學會的第五屆第二次大會,在華山文創舉行,主題為「華山論劍」,分別邀請 了河南、香港的好友孫華峰、何宗憲兩位大師與台灣知名的龔書章老師進行精彩的論 壇… 第三次大會於內湖,特別邀請了台灣設計大師姚仁錄先生和深圳姜峰老師,以 「分享,創意,合作」為主題,做了一場精彩的演講。 感謝二位大師的無私分享, 為設計師和學子們,激盪出無限創意的想像空間…… 如今三年即將屆滿……回首前塵,所有與各位共同的努力歷歷在目,感謝本屆理 監事的信任與支持,雖然在回訓工作與兩岸交流上,已經有了不錯的成果,然而,前 路漫漫,未來仍有許多困難有待大家合力克服,還有許多目標需要大家合力完成。所 以,針對即將召開的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這也將是本人在學會理事長任內最後 主辦的會員大會,更欣逢學會二十周年!本人定下了「不忘初心」這樣的主題,期許 學會不忘二十年前創立的初心,各位也不忘我們成為設計師、想要改變世界的那股熱 情,繼續努力前行。 今年特別感謝大陸知名的設計師──北京的梁建國老師、也是我親愛的老友,親 自披掛上陣;也特別感謝設計界的老前輩、台灣知名的陳國華老師鼎力支持,一起做 論壇的分享,相信在二位優秀的前輩分享中,必能為學會未來無數個二十年,開啟更 美好的未來!同時也要感謝「因為信任,所以支持」的多位兩岸的廠商好友,因為各 位的贊助,使本屆大會可以辦得更有聲有色,相信未來學會在加強與廠商合作這部分 ,可以擦出更棒的火花,為設計產業開創更多更廣的發展潛能! CAID第五屆理事長


CAID 學會簡介

一、 本會名稱: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本會於1999年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正式創立。 二、宗旨: 1.本會會員以室內裝修從業人員為主,透過團體力量共同提升室內裝修業的專業水 準、形象與尊嚴。 2.爭取相關法規的制定以保障本業會員工作權,落實本業的證照制度,除了保障原 取得專業證照人員之權益,更為邁向「室內設計師」的國家認證資格為目標。 13:00~13:30 3.參與國內外室內設計學界合作配合更進行專業的學術領域研究交流發展,讓室內

13:30~14:50

設計專業化的理念與形象普及。 4.研究室內設計業問題,參與法規制定研究,建議制定產業方向。 14:50~15:20 三、指導單位:

15:20~15:30

1.內政部營建署

2.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15:30~17:30 3.立法院各黨團辦公室 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5.中華民國文化部 17:30~18:00 6.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8:00~18:30 7.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四、任務:18:30~20:30

1. 提升專業人員之社會地位,並推動國內外相關專業學術活動與產業交流。 2. 積極爭取本業成為室內裝修專業審查單位,並推展裝修審查作業的落實。 3. 建立回流教育認證機制與執業輔導計畫。 4. 提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能與建立學習認證制度。 5. 建構情報交流平台、會員回饋系統與專業資料庫。 6. 提供相關專業作業服務諮詢系統,編室內設計裝修執業手冊。 7. 建構專業工作流程與施工規範。 8. 提供室內設計專業人才的培訓計畫與認證。 9.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回流教育。


CAID學會第五屆組織表 會

會 員 大 會

理 事 會 理 事 長:趙東洲 副理事長:林炯輝、盧春銘、陳俊明、劉易鑫 常務理事:黃潮岳、李秉森、姚坤明、黃璟達 杜康生、陳大容 理 事:洪晉鈺、朱政德、許本上、曾國維、 張志賢、廖文煌、林仁德、林錦賢、 黃千瑜、林梅婷、、黃俊賓、陳韋誠、 游裕芳、邵唯晏、譚朝玲、廖韋強、 唐忠漢、郭俠邑、李清圖、范赫鑠、 徐 光、郭純純 候補理事:吳文君、黃珮瑄、宮恩培、徐立聲

監 事 會 監事會召集人:羅基雄 常 務 監 事:陳志明、羅思暘、 監 事:李燕堂、潘月里、 林忠良、劉品言、 蔡震隆、邱雅慧、 林清貴、沈冠廷、

榮譽理事長 黃南淵 汪精銳 謝坤學 陳國輝

候 補 監 事:黃安宏、陳文亮、 李孟杰

理事長:趙東洲

副理事長:林炯輝

副理事長:盧春銘

副理事長:劉易鑫

榮譽理事長:陳國輝

秘 書 長:陳文亮 執行秘書:王凱貞 副秘書長:李孟杰 秘 書 : 馮郁婷 莊美玲

副理事長:陳俊明


第六屆 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換屆選舉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會議議程表

會議日期:107年3月24日(五) PM13:30 ~ 會議地點:「台北建材中心」7樓 群聚1廳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185號) 主

席:趙東洲理事長

一、 請主席宣布大會開始 二、 主席致詞 三、 貴賓介紹與致詞 四、 請通過本次大會討論提案 五、 會務報告 1.理事會工作報告 2.監事會工作報告 六、 討論提案 1.106年經費收支決算案 2.107年度工作計畫審議案 3.107年度經費收支預算審議案 七、 臨時動議 八、 自由發言 九、 頒獎 十、 第六屆理監事會選舉 十一、 散會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理事會報告

第五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日期:106年6月9日(五) PM 17:00 ~ 會議地點:「水源麗緻會館」

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日期:106年9月1日(五) PM17:00~ 會議地點: 「台南晶英酒店」4樓 采逸廳


106年度理監事聯席會議 第五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日期:106年11月24日(五) AM11:30~ 會議地點:一朗餐飲宴會廣場-濱江店

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日期:107年1月27日(六) 14:30~ 會議地點:流行時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理事會報告 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會議日期:104年3月28日(六) PM14:00~ 會議地點:學學文創舞台


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港台設計高峰論壇 l 香港何宗憲設計師 香港梁景華博士 香港陳德堅設計師 台灣邱德光設計師 台灣程紹正韜設計師 台灣張麗莉設計總監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理事會報告 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第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會議日期:105年3月19日(六) PM13:00~ 會議地點: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 中3館 二樓拱廳


第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華山論劍 第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海峽兩岸高峰論壇 主講人:龔書章設計師 香港何宗憲設計師 鄭周孫華鋒設計師/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理事會報告 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第五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會議日期:106年3月24日(六) PM14:00~ 會議地點:台北建材中心 7樓 群聚1廳


第五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分享.創意.合作 第五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學生競圖發佈會/ 海峽兩岸高峰論壇 主講人:姚仁祿設計師 深圳姜峰設計師/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理事會報告 106.02.24 於台北建材中心召開「第五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106.02.24 於中國科技大學舉辦「第24梯次換證回訓講習」 106.03.24 於台北建材中心舉辦CAID「第五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106.03.24 於中國科技大學舉辦「第24梯次換證回訓講習」 106.04.28 於台北公會會議室召開「第25次回流教育會議」 106.04.29 於中國科技大學舉辦「第27梯次換證回訓講習」 106.05.11 趙理事長受邀參與2017台灣室內設計材料大展開幕活動 106.05.25 趙理事長受邀參與NAID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九屆第一 次會員大會」 106.06.09 於台北水源麗緻會館召開「第五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106.06.17 於中國科技大學舉辦「第28梯次換證回訓講習」 106.06.23 於高雄歐美加培訓公司舉辦「第29梯次換證回訓講習」 106.06.30 趙理事長及學會理監事參與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第16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106.07.12 謝坤學榮譽理事長及陳國輝輔導理事長參與「2017國家卓越建設獎頒獎典禮」 106.08.07 於台北公會會議室召開「第26次回流教育會議」 106.08.20 於台北君品頤宮召開「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賽說明會」 106.09.01 於台南晶英酒店召開「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106.10.20 由趙理事長帶領學會顧問陳國華教授、陳文亮秘書長及華夏科技大學何明昌主任代表學 會參與【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賽】開幕式暨頒獎典禮 106.11.07 趙東洲理事長及多位理監事受邀參與台灣室內專技協會【台灣室內設計週】開幕式 106.11.10 趙理事長受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邀請參與【台北街角遇見設計】開幕記者會 106.11.22 於台北公會會議室召開「第27次回流教育會議」 106.11.24 於台北一郎餐飲會館召開「第五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106.12.08 【2017海峽兩岸中山珠海CAID參訪活動】海峽兩岸室內設計高峰論壇暨盛佰邦品牌共 享新品發佈會 106.12.10 【2017海峽兩岸中山珠海CAID參訪活動】"一歲一融”中山市裝飾設計行業協會.中國建 築學會室內設計分會中山專業委員會成立一周年慶典 106.12.22 趙理事長受邀出席CSID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第22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107.01.05 趙理事長與多位理監事參與台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107.01.27 於台北流行時尚家居召開「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107.03.07 趙理事長受邀參與桃園市室內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第十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107.03.09 趙理事長受邀參與高雄市室內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106年度參與活動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理事會報告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換證回訓講習 委託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受託(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協辦單位

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桃園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台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台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中國科技大學室設系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

CAID學會回訓委員會委員名單 趙東洲理事長 劉易鑫主委 林仁德副主委 林炯輝委員 盧春銘委員 廖文煌委員 李秉森委員 黃千瑜委員 林忠良委員 顧問 謝坤學榮譽理事長 陳國輝輔導理事長 陳國華教授


內政部營建署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換證回訓講習 兩會回流教育會議

106/08/07

CAID與NAID兩會於第26次回流教育會議共同簽訂回訓講習第三期合作備忘錄

CAID委員會代表:趙東洲理事長、劉易鑫主委、謝坤學榮譽理事長、陳國輝輔導理事長、林忠良委員、黃千瑜委員、陳國華教授 NAID委員會代表:陳俊明理事長、陳銘達副主委、康文昌委員、孫 因委員、鄭進生委員、林雨真委員、戴源昌委員、黃璟達委員

106年度兩會回流教育會議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理事會報告 106年度換證回訓講習課程 北1區(台北) 中國科技大學 台北校區(第24/26/27/28梯次)

中區(台中) 台中市室內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第25梯次)


內政部營建署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換證回訓講習 南2區(高雄) 歐美加國際培訓公司(第29梯次)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監事會報告

106年3月24日至107年3月24日 一、本監事會基於監督理事會會務運作及財務收支等職責,配合理事會定期召開會議, 逐項完成稽核工作,一切均依人民團體法之規定辦。 二、本會106年各項工作,經查均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執行對協助政府有關機關等各項工作, 績效顯著。 三、關於經費方面: 本監事會對理事會送審之106年度財務收支決算書、107年度財務收支預算書,經 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會議中出審查,各經項經費收支項目經查無訛,且符合「工商 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

此致 本會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監事會召集人 : 羅基雄 常 務 監 事 : 陳志明、羅思暘 監 事 : 李燕堂、潘月里、林忠良、劉品言 蔡震隆、邱雅慧、林清貴、沈冠廷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討論提案

第一案:106年經費收支決算案 一、說明:本會106年度經費收支決算已編制完成,經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 事聯席會議通過,提請大會審議,如附件一。 二、辦法:審查通過後報請內政部核備。 三、決議: 第二案: :107年度工作計畫審議案 一、說明:本會「107年度工作計畫書」,經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 議通過,提請大會審議,如附件二。 二、辦法:審查通過後,107年度學會將依照此計畫表方向實行。 三、決議: 第三案: 107年度經費收支預算審議案 一、說明:本會107年度歲出、歲入預算表經依規定編列,經第五屆第十二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提請大會審議,如附件三。 二、辦法:審查通過後報請內政部核備。 三、決議:


<附件二>

107 年度工作計劃書

計劃項目 1、各種會議

工作說明 1、會員大會 2、理監事會議 3、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 4、各組織委員會會議

辦法 1、依章程每年召開一 次 2、每三至六個月召開 一次

實施計劃 1-3 月 (1 107 年第 5 屆第 12 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 (2) )107 年第 6 屆第 1 次會員大會 (3)107 年第 6 屆第 1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5、換證回訓講習會議

3、理監事會前召開

(4)換證回訓講習會議

6、臨時會議

4、依組織簡則規定召

4-6 月

開之 5、視其需要及營建署

(1)107 年第 6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2)參訪聯誼活動(可搭配理監事會舉行)

進度與全聯會召開

(3)換證回訓講習會議

7-9 月

6、視其需要於必要時 召開之

(1)107 年第 6 屆第 3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2)參訪聯誼活動(可搭配理監事會舉行) (3)換證回訓講習會議 10-12 月 (1)107 年第 6 屆第 4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2)參訪聯誼活動(可搭配理監事會舉行) (3)換證回訓講習會議

2、辦理室裝人

1、換證回訓講習

依報名狀況與開課狀況

(1)寄發第三期回訓合約講師之授課聘書

員換證回訓

2、講師遴聘

安排講師、課程,並進

(2) 107 年 1-12 月北區、中區、南區開課

講習

3、課表安排

行相關作業

(3)辦理回訓相關業務等事宜

4、相關作業 3、參加各種會 議與活動

1、參加各界有關機關團 體之相關會議 2、參加上級主管召開之

(4)回訓講習感恩宴 於接受邀請徵詢或指定 參加時通知相關委員或 人員參加

會議

(1) 不定期會議由理事長派員參加或由相關組織 委員會成員參加(主要相關單位) a.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b.研究單位-建研所、建築中心 c.學術團體-台灣室內空間設計學會、空間藝術學會等 e.室內設計裝修公會系統 f.人民團體-中華室內設計協會 g.其他-建築、營建、土木、鋼構相關團體舉辦之活動

4、各項慶典及 社會活動

1、參加其他機關團體辦

依規定參加

2018 年國家卓越建設獎

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

3 月、6 月、9 月

理之工作 2、推行各項社會活動

5、隱城沙龍講

學術研討與交流活動

座 6、學術論壇

設計師等進行交流 學術研討與兩岸交流活動

邀請海峽兩岸各校學者

5~10 月第二屆海峽兩岸室內設計大賽

及專家進行論壇交流等 7、辦理室裝修

1、籌備室裝修人員講習

留意營建署公告消息,

籌備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講習(21 小時)

人員講習(21

2、講師遴聘

並進行相關作業

合約計畫書,待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成為受託單

小時)

3、相關作業

位。


CAID 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第六屆理監事會選舉 十、第六屆理監事會選舉 一、本會為第六屆理監事選舉 1.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 2.依本會章程選出理事三十三席、候補理事十一席;監事十一席、候補監事三席,由會員以無記 名連記法選舉之。 3.根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事項之一者,視為無效: (1)圈寫 (含塗改) 之被選舉人總計超出規定應選出名額或連記額數者;或在罷免票上圈「同意罷 免」「不同意罷免」二種者。(2)夾寫其他文字或符號者。但被選舉人或被聲請罷免人如有二人 以上同姓名,由選舉人或罷免人在其姓名下註明區別者,不在此限。(3)所圈寫之被選舉人或被 聲請罷免人姓名與會員 (會員代表) 名冊不符者。(4)所圈地位不能辨別為何人或「同意罷免」「 不同意罷免」者。(5)圈寫後經塗改者。(6)書寫字跡模糊,致不能辨識者。(7)用鉛筆圈寫者。 但採電腦計票作業者,不在此限。(8)在選舉票或罷免票上附任何物件,顯有暗號作用者。(9)將 選舉票或罷免票污染致不能辨別者。(10)簽名、蓋章或捺指模者。(11)將選舉票或罷免票撕破 ,致不完整者。(12)不加圈寫,完全空白者。 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如屬部分性質者,當場由會議主席會同全體監票員認定該部分為無效。認 定有爭議時,由會議主席與全體監票員表決之。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該選舉票應為有效 4.現場設投票處二處,理事票匭一個、監事票匭一個。 5.請依出席證、委託出席證領取理監事選舉票。 6.繳清會員會費並與會員名冊相符之本會會員均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會員代表如無法親自出席大會時,可委託本會知其他會員代表,代理出席。每一會員代表,僅 能接受其他會員代表一人之委託。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出席人數之二分之一。委託報到人 數以報到先後順序計算,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的部分,依規定不能行使權力。 三、推選選務工作人員: 1. 推選發票人員,計共2名,請推選。 2. 推選計票人員,計共2名,請推選。 3. 推選唱票人員,計共2名,請推選。 4. 推選監票人員,計共2名,請推選。 四、請主席宣布停止報到 五、宣布投票開始及截止時間 六、請投票選務工作人員就定位置 七、請主席宣布開始投票 八、請主席宣布投票結束 九、請開票選務工作人員就定位置 十、請主席宣布開票 十一、選舉結果


第六屆 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換屆選舉


主辦單位: 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賽組委會 承辦單位: 中國建築學會室內設計分會(CIID)各地區專業委員會 CIID設計師材料網 CAID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學術支持: 中國建築學會室內設計分會(CIID) 大賽宗旨: 提供兩岸學生學習交流、展示的平臺;大賽將通過優秀作品的展示,發掘潛 在人才,推動、並促進室內設計注入新的活力。


106.03.24召開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競圖發佈會」 106.08.20召開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說明會」 106.08.20-106.09.15 全台各校作品踴躍報名 106.10.20舉辦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賽開幕儀式」 106.10.21舉辦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賽頒獎典禮」 107.03.24舉辦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台灣區頒獎典禮」

2017 海 峽 兩 岸 四 地 室 內 設 計 大 學 生 賽


2017 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台灣區說明會 說明會時間: 2017年8月20日(星期日) 中午12:00 說明會地點: 台北君品酒店-頤宮Le Palais 饌玉廳


台灣區大賽說明會 全台各院校系參與名單 華夏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林葳主任

中原大學設計學院 陳其澎院長

華夏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何明昌副教授

中原大學公共事務中心 魏主榮主任

華夏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趙夢琳講師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室內設計學系 蕭家孟系主任

中國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王明川系主任

中華大學建築與設計學院進修學士班 陳天佑主任

德霖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洪盟峰系主任

逢甲大學室內設計進修學士班 陳文亮主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設計研究所 梁桂嘉所長

大葉大學空間設計學系 林志峰系主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設計學程 簡佑宏副教授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學院 江金榮院長

中原大學校友會 袁宗南會長


2017 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開幕儀式 時間: 2017年10月20日 地點: 珠海國際會展中心珠海廳


珠海 開幕儀式

CAID學會代表參與名單: CAID專技學會 趙東洲理事長 CAID專技學會顧問 陳國華教授 逢甲大學室內設計進修學士班 陳文亮主任 華夏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何明昌副教授


2017 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 2017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頒獎典禮 時間: 2017年10月21日 地點: 珠海國際會展中心珠海廳


珠海 頒獎典禮

CAID學會代表參與名單: CAID專技學會 趙東洲理事長 CAID專技學會顧問 陳國華教授 逢甲大學室內設計進修學士班 陳文亮主任 華夏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何明昌副教授


2017 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

台 灣 區 得 獎 名 單 作 品


台灣區 得獎名單作品 作品名稱:退休宅 得獎同學:廖韋強 指導老師:蕭家孟 院校名稱: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公共空間類別 參等獎 作品名稱:歸零 - 0的生命文化館 得獎同學:郭家君 /廖成培 指導老師:黃文鴻 院校名稱: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公共空間類別 參等獎 作品名稱:吾為 得獎同學:何芷寧 指導老師:程紹正韜 院校名稱: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其他類別 優秀獎 作品名稱:任意門-人工智慧自動儲物系統 得獎同學: 指導老師:梁桂嘉 院校名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優秀導師獎 作品名稱:退休宅 得獎老師:蕭家孟 指導同學:廖韋強 院校名稱: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公共空間類別 組織獎 得獎院校: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其他類別 組織獎 得獎院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2017 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 住宅空間類別 - 貳等獎 作者:廖韋強 指導老師:蕭家孟 院校名稱: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作品名稱:退休宅 設計說明:親愛的我們的退休宅 退休家族宅 回復 退休夫妻 單身 生活的一個夢想發想, 由小小的屋子 延伸最大的使用機能, 無論風雨,在屋內自在的生活場域,可以漫步 、閱讀、料理, 兩人在陽台吃早餐最甜蜜,並以中年返鄉的自己,接 待朋友,亦為 安養自在宅。


台灣區 得獎作品 公共空間類別 - 参等獎 作者:郭家君 /廖成培 指導老師:黃文鴻 院校名稱: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作品名稱:歸零 - 0的生命文化館 設計說明:基於推廣零葬及環保概念,以零葬資訊,復刻回憶,思親祈福 及生命廊道,建構生命文化館。設計以心靈沉澱、迎風眺望、記憶拼圖及 化作千風形塑起承轉合之情節。 設計成果除了保存既有生命文化,並結合環保零葬觀,發展的創新之本土 喪葬文化


2017 海峽兩岸四地室內設計大學生賽 公共空間類別 - 参等獎 作者:何芷寧 指導老師:程紹正韜 院校名稱: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作品名稱:吾為 設計說明:過去與當下留下的情緒積累,那些無所適從源自於 我們遺忘如何與自我對話,然後進入紊亂的失衡循環。在此弱 化視覺的表象,透過落雨的方式揣摩香氣體驗空間,體現人、 水、芬芳三者間的深度對話,讓生命回歸單純與寂靜的本質, 與自然達到平衡共識。


台灣區 得獎作品 其他類別 - 優秀獎 作者:母丹丹 指導老師:梁桂嘉 院校名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作品名稱:任意門-人工智慧自動儲物系統 設計說明:儲物空間設計向來是室內設計師最重要的課題之一,尤其對 於小型公寓或住宅更是嚴峻的挑戰。 本創作是假想儲物櫃為可遙控的自動儲物車,在地板下的軌道間自由移 動,使用者透過具有人工智慧功能的設定,可以記憶所放置東西的位置 同時也可以在特定的地方(任意門)快速取得所需的任何東西,如此將 創造最大的儲物空間,並能兼顧室內的美感、舒適與便利。


第六屆 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換屆選舉



海峽兩岸座談會 l 引言人

引言人 趙東洲 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第五屆理事長 大涵國際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大涵空間設計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教學 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暨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中國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兼任講師 華夏技術學院室內設計系兼任講師 獎項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競圖優勝獎 北美照明設計協會-國際照明設計獎 麗寶建設20週年麗寶經典獎 中國“安潤福盃”海峽兩岸室內設計大獎賽一等獎 台北室內-TAID建築物空間裝修作品評選優等獎 中國.上海第四屆建築裝飾室內設計大賽公共空間獎 第六屆中國(深圳)國際室內設計文化節大中華區最具影響力設計機構獎 Idea-Tops2012最佳光環境藝術設計提名獎 2016上海金外灘獎最佳文教空間獎 相關 About 日本 建築大師安滕忠雄台北萬人演講會舞台設計 中國時報專欄作家 當代設計雜誌專欄作家 美屋教戰blog主持人 「越花越有錢」共同作者 2008年中國建築學會(鄭州)主論壇演講佳賓 2013年南昌設計論壇演講佳賓 2014年瀋陽設計論壇演講佳賓 2015中國建築學會(福州)設計師高峰論壇演講佳賓 2015中中國建築學會(廈門)設計師高峰論壇演講佳賓 2015中國建築學會(重慶)設計師高峰論壇演講 2015年台北市設計師經營管理講座主辦召集人 2016第十屆「大師選助手」活動導師


海峽兩岸座談會 l 主持人

主持人 龔書章 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 專任副教授兼所長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CSID)第二十二屆理事長 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台北市政府-臺北市公共藝術審議會 審議委員 台灣建築學會建築教育委員會 學術委員 TDA台灣設計聯盟 理事 台灣義築協會 理事

龔書章,1986畢業於台灣東海大學建築系,1992及1993年分別獲得美國哈佛大學 建築碩士以及設計碩士雙學位,2007年第八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現任國立交通大 學建築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CSID)第二十二屆理事長。 專精於建築設計、以及建築歷史理論和評論,並於《建築師》、《台灣建築》、《 La Vie》等專業雜誌發表多篇重要建築評論與理論文章,並於2013-2015年擔任《台灣 建築》雜誌「全國6x2畢業設計紙上展覽」總召集人和「YTA台灣建築系所學生競圖」 評審。此外,積極參與跨界的國際展覽和講座,曾代表台灣參加「2008香港/深圳雙 城建築雙年展」和「2008威尼斯建築雙年展─NEXT GENE 20」;並且擔任「2011/12 香港.深圳城市/建築雙城雙年展-台北館」、「2013臺北設計城市展」策展人等。 1997-2009年成立「原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AURA),獲多方專業肯定及獎項 ,包括「德國iF傳達設計大獎」、「日本JCD空間設計國際賞」、「遠東建築獎」(宜 蘭凱旋社區公園暨新福宮廣場)、「台灣建築獎」(新港藝術高中、屏北高中)、「 TID Award台灣室內設計大獎」等。並於2009年以來,曾擔任「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ADA新銳建築師奬」、「TID Award台灣室內設計大獎」、「艾特獎國際空間設計 大獎」、「臺北市都市景觀大獎」、以及「台北市老屋新生大獎」等歷屆的評審委員。


海峽兩岸講座 l 演講者 臺灣設計大師 陳國華先生 真善美設計工程顧問公司 執行長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室內設計研究所 教授(專) 逢甲大學建築專業學院 教授(專) 内政部營建署室内裝修換證回流教育 講師 教育部設計群科中心 諮詢委員 逢甲大學建築專業學院 諮詢顧問 亞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 空間藝術顧問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 榮譽理事長 中華民國室內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學術顧問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全國聯合會 諮詢顧問 臺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公會 專家顧問 臺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公會 顧問


海峽兩岸講座 l 演講者

大陸設計名師 北京梁建國先生 中國室內裝飾協會-陳設藝術專業委員會 執行主任 創造‧中 創始人


第五屆 CAID理監事名單

黃南淵 榮譽理事長 黃南淵建築師事務所

汪精銳 榮譽理事長

雅威室內設計裝修有限公司

趙東洲 理事長

大涵國際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謝坤學 榮譽理事長

空間新象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陳國輝 輔導理事長

詠將室內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屆 CAID理監事名單

林炯輝 副理事長 富琳藝術有限公司

劉易鑫 副理事長

圓境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姚坤明 常務理事

艾笛空間藝術室內裝修工房

陳大容 常務理事

齊沃空間設計工程設計企劃

盧春銘 副理事長

銘格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黃潮岳 常務理事

台南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副教授

黃璟達 常務理事

冠智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洪晉鈺 理事

富源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陳俊明 副理事長

輝軒室內裝修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李秉森 常務理事

李秉森室內空間設計工作室

杜康生 常務理事

大康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朱政德 理事

嘉義大學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副教授


第五屆 CAID理監事名單

許本上 理事

立益室內設計公司

廖文煌 理事

三木室內設計工房

黃千瑜 理事

唐肯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陳韋誠 理事

觀邸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曾國維 理事

曾國維建築師事務所

林仁德 理事

上翼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林梅婷 理事

和群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游裕芳 理事

印瀚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張志賢 理事

金品建築空間設計公司

林錦賢 理事

原季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黃俊賓 理事

楊格室內設計公司

邵唯晏 理事

竹工凡木設計有限公司


第五屆 CAID理監事名單

譚朝玲 理事

晶瑩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郭俠邑 理事

青埕空間整合設計有限公司

郭純純 理事

集緻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宮恩培 候補理事

大森國際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廖韋強 理事

唐林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李清圖 理事

梵瑞國際有限公司

吳文君 候補理事

唐忠漢 理事

近境制作設計有限公司

徐光 理事

野荷塘室內裝修企業有限公司

黃珮瑄 候補理事

川濟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掬緻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徐立聲 候補理事

羅基雄 監事會召集人

鴻聖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興仕聯實業有限公司


第五屆 CAID理監事名單

陳志明 常務監事

光美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潘月里 監事

瑞菁裝潢有限公司

邱雅慧 監事

大形國際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陳文亮 候補監事

逢甲大學室內設計進修學士班主任

羅思暘 常務監事

半園空間設計有限公司

林忠良 監事

大大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林清貴 監事

昱雅室內裝修企業有限公司

李孟杰 候補監事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副教授

李燕堂 監事

藝堂室內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劉品言 監事

禾兆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沈冠廷 監事

十田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第五屆 CAID顧問名單

陳國華 學會顧問

真善美設計工程顧問公司

龔書章 學會顧問

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所長

倪晶瑋 學會顧問

中原大學室內設計學系主任

鄭明仁 學會顧問

逢甲大學建築專業學院教授

魏主榮 學會顧問

中原大學公共事務中心主任

盧圓華 學會顧問

樹德科技大學設計學院院長

陳逸聰 學會顧問

樹德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副教授

侯世光 學會顧問

中國科技大學室內設計學系教授

莊修田 學會顧問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設計系教授

盧錦融 學會顧問

台南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教授

蕭家孟 學會顧問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所主任

李元榮 學會顧問

亞洲大學室內設計學系主任


第五屆 CAID顧問名單

簡慧鐘 學會顧問

東方設計大學室內設計系助理教授

陳光雄 學會顧問

圓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總監

許華山 學會顧問

袁宗南 學會顧問

許華山建築師事務所

袁宗南照明設計事務所

林志明 學會顧問

劉琇玲 親善顧問

晨曦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第六屆 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換屆選舉


本 會 章 程 8839406 號函 88 年 12 月 6 日內政部台(88)內社字第 94 年 4 月 26 日第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修正 96 年 7 月 14 日第二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修正 100 年 3 月 3 日第三屆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修正 101 年 3 月 29 日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修正 104 年 3 月 28 日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修正

第一章 總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 (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團體,非以營利為目的。 第三條 本會以研究建築物室內裝修學術,提高室內裝修設計、施工專業技術水準。 及維護專業技術人員之權益為宗旨。 第四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分支機構,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 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任務,主要為內政部營 建署。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任 務 第七條 本會任務如下:

1、提供室內裝修學術上、實用上、法 規上有關之意見,以備接受政府主管機關 及公私機構委託、研究並解答其咨詢,以供參考採擇。 2、聯繫國內外同業團體交換資料,互相切磋,促進交流與國際合作。 3、蒐集與室內裝修設計、施工有關之圖書、雜誌、文獻、法規及其它資料以備研 究發展之參考。 4、舉辦業務講習,技術訓練事項、以提高室內裝修設計施工水準。 5、舉辦演講、座談、會議、培訓等方式以研究發展室內裝修學術及相關之科藝領域。 6、維護會員之合法權益,促進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之聯誼與合作。 7、舉辦公益事業。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會員分左列三種 (一)個人會員: 1、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資格者,填具 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得為會員。 2、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建築師及建築相關專業技師」資格者,填具入會申請 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得為會員。 3、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從事建築、室內、空間設計、室內裝修(佈置)、美術工藝、土木、 結構等相關科系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技術講師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 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得為會員。 (二)榮譽會員:凡對本會有特殊貢獻並認同本會工作宗旨之團體或個人,經由本會理監事二人推 薦,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依入會規則審驗通過後,為榮譽會員。 第九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 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 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十條 會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會員: (一) 喪失會員資格者。 (二) 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 (三) 積欠會費二年以上經催繳仍不履行者。 第十一條 會員得以書面並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經出會或退會,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章 義務與權利 第十三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會員權益如下: (1) 正會員(個人會員):發言權、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 (2) 榮譽會員:發言權、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 每一個人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第十四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復權會員應依新入會方式繳納入會費 壹仟伍佰元及常年會費参仟元。 第十五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但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者,得劃分地區,依會 員人數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會員代表任期 三年,前項地區之劃分;應選代表名額之分配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定,報請主管 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如左: 1、訂定與變更章程。 2、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3、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助之數額及方式。 4、議決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決算。 5、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6、議決財產之處分。 7、議決團體之解散。 8、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之議決。 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訂定之。

第五章 組織與會議 第十七條

本會置理事三十三人、監事十一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 事會。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同時選出候補理事十一人、候補監事三人,遇理事、 監事出缺時,依序遞補,以補足原任者餘留之任期為限。理事、監事、候補理事、候 補監事之當選名次,依得票多寡為序,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本屆理事會得提出 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理事、監事得採用通訊選舉。但不得連續辦理。通 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十八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左: (一)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事項及執行決議事項。 (二)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副理事長、理事長。 (四)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副理事長、理事長之辭職。 (五)聘免工作人員。 (六)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決算。 (七)理事會得提名次屆理監事候選人選舉參考名單。 (八)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十一人,由理事依無記名連記法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依 無記名單記法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 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應視會務需要到會辦公,其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 副理事長一人代理之,不能指定時,由副理事長互推一人代理之。本會置副理事長五 席,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依無記名連記法選舉之副理事長,輔佐理事長處理會務。理 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二十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左: (一) 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 審核會務經常費用及年度決算。 (三) 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 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 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二十一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三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財務,並互推一人擔任監 事會召集人。監事會召集人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監事一人代理之,不 能指定時,由常務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二十二條 理事、監事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連任理監事得超過名額二分之一)。理事長 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三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 第二十四條 理事、監事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五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 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 備。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監事不得兼任會務工作人員。 第二十七條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其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施行, 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八條 本會得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同意後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顧問若干人,其聘期與 理事、監事之任期相同。 第二十九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 召集時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 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三十 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 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委託出席不得超過出席會員二分之一。 第三十一條 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同意行之。但 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會員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三分之二同意行之。 1、 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2、 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 3、 理事、監事之罷免 4、 財產之處分 5、 團體之解散


6、 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 之同意行之。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散之。 第三十二條 理事會、監事會每三至六個月應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 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理事、監事之辭職應以各理事各 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第三十三條 理事、監事應親自出席理事、監事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連續二次無故未假缺 席(請假以書面為準),視同辭職,由候補理監事依序遞補。連續請假二次,視同缺席 一次。 第三十四條 本會應於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十五日前、或召開理事會、監事會七日前將會議 種類、時間、地點連同議程函報主管機關。會議紀錄應於閉會後三十日內函報主管 機關備查。

第六章 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左: 1、入會費: (1)個人會員、菁英會員等,入會時,應一次繳納新台幣壹仟伍佰元。 (2)榮譽會員為免入會費。 2、常年會費: (1)個人會員、榮譽會員,每年新台幣參仟元。 3、事業費。 4、會員捐款。 5、委託收益。 6、 基金及其孳息。 7、其他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本會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七條 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 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通過), 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 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錄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 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 機關核備(會員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會於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 有。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四十 條 本會辦事細則,由理事會訂定之。第四十一條 本會章程經會員大會 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亦同。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本會 100 年 3 月 3 日第三屆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修正,原章程於九十六年 七月十四日第二屆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並報經內政部九十六年十月十二日(96)台 內社字第 0 九六 0 一五九二八七號函准予備查。


第六屆 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換屆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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