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釋義-更美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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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 」( 來十 1)。 使徒保羅更是 清楚的說:「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 為證」(羅三 21);可見,律法與先知都是為主耶穌所完成的 救恩,作預備、見證的。為使凡在基督裡的聖徒,更加明白此 一真理,得以持守堅定的信仰,希伯來書的作者,特別講述在 舊約聖經中,被神所差遣的所有重要僕人,他們因著順服神的 命令,所執行的工作、宣告的信息,全都是以主耶穌的救恩為 主軸。因此主耶穌所展現的神兒子的身分,比天使更尊貴(來 一 4), 主耶穌所展現的工作精神, 比摩西更配得榮耀( 來三 3),主耶穌所要帶來的應許,比約書亞、大衛所帶給當時百姓 的安定,更是真正永遠的安息恩典(來四 7-10)。為什麼?因 唯有主耶穌所成就的,才能真正赦免人一切的罪,並得以進到 神的面前,如經云:「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 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 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 19-20)。 何以主耶穌犧牲所流出的寶血,能產生如此偉大的功效? 因在神的旨意之中,主耶穌承擔比亞倫更美、更長久的大祭司 的職分(來七 22-25),且主耶穌成為完美無瑕的祭物:「若山 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 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


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 們事奉那永生神嗎?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 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 業」(來九 13-15);因此主耶穌帶來更美的救贖,使所有願意 信靠祂的人,享有永不改變永生的應許(來六 18-19),且能在 主的保守中,「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又要彼此 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不停止聚會」(來十 22-25);因 此,研讀希伯來書必能更加堅定我們的信心,且若有一本詳細、 適當的解釋書籍,必能幫助每位同靈在查考時,得以清楚明白 其中的真理。 陳忠揚傳道本著多年研讀、教學的心得,寫作完成希伯來 書的註解,以「更美的救贖」講述本卷經卷的信息,期盼本會 同靈能善加研讀與思考,使自己信仰的基礎建立得更穩固,並 效法本經卷中所提及諸多古聖徒的精神,在各種環境中,一起 宣揚主耶穌的福音、見證信仰的美德,深信必與歷代的眾聖徒, 在神國裡一同歌頌神的榮耀(來十一 39-40)。

謝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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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僕蒙神揀選,有幸被託付在臺灣神學院,分享一般書信 的真理給神學生,適逢真耶穌教會傳教一百週年時,文宣處發 文邀請同工,自願撰寫經卷的叢書,聖靈感動我勇敢的分享, 但願這微末真理領受的分享,能帶給所有喜愛基督真理的人有 所幫助與造就。 「希伯來書」是新約書信中,一卷很重要書信,因為它好 像一座橋樑,把看起來互不相關的「律法」與「恩典」串連起來。 如果缺了本卷,我們就很難理解,舊約的律法與基督的救贖有 何關係?但有了本卷以後,我們就可以很輕易了解,原來舊約 與新約是連貫的,進而一窺基督耶穌救贖奧祕的堂奧。 本卷最主要讓我們了解:「律法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 的都得著義。」我們知道律法大概可以分成三大內容:誡命、 典章( 禮儀 )、 制度( 條例 )。「 誡命 」 是指著十條誡命, 這 是屬道德律方面;至於「典章」就是包含一切拜神的規矩:在 什麼地方拜神? ──「 會幕 」; 什麼人來拜? ──「 祭司 」; 用什麼東西拜?──「祭物」,如何拜?──規矩(五大祭與 七節期),以及祭司的生活、職任、賞賜等等。而「條例」方面, 是規範選民生活的,大概包括二大內容:「愛人如己」與「聖 潔」。希伯來書談到律法裡面所規定的「拜神規矩」與「飲食 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


時候。也就是當主耶穌為我釘死十字架時,這些「拜神的規矩」 與要求選民生活要聖潔的「飲食與諸般洗濯規矩」,都被主耶 穌十字架的救贖給成全了。主耶穌曾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 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神設立律法本來 是要引導選民能被神稱義,結果因人肉體的軟弱,「有所不能 行」,到最後都被律法定罪而惹動神的忿怒。故而,律法所無 法達成的,現在都藉著主耶穌十字架的救贖,得到成全了。所 以才說:「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律法 是救恩的影兒,那實體是基督。律法要將人引到基督面前,使 人都信基督而被神稱義。因此,本卷的作者把舊約律法與基督 的關係,很清楚,有次序的陳述明白,使我們信主的人一看就 能了解神的救贖奧祕, 不禁從內心裡面讚嘆真神的智慧 :「 深 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 難尋,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依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 直到永遠。阿們!」 而主僕出版本書,是把平常讀經的領受與教學中得到的心 得,在此向所有喜愛真理的基督門徒分享出來。但畢竟個人智 慧能力都有限度,難免有不足之處,但願大家能不吝的指教, 使得神的真理能完全按正意被分解出來,讓你我彼此同得造就, 信心得以堅固。願榮耀歸給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阿們! 主僕陳忠揚謹序 2018/11/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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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版序 作者序 4

6 目錄 更美的救贖 8

26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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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部: 談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一切信祂的都得著義(來一~十 18)

更榮耀的使者(一~四章) 38

94 (五 1 ~十 18) 更美的獻祭 下半部: 188 義人必因信得生(十 19 ~十三)

189

義人必因信得生(十 19 ~十三) 參考書目: 277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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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題: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 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 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 贖罪的事(來九 11-12)。

貳、作者: 不詳。眾說紛紜,有人說是保羅,但寫信的風格又與保羅 不同,保羅的書信幾乎都有署名,並且前後會有問安與祝福, 但本書卻沒有。而且本書第十三章 23 節,有提到提摩太被關且 要釋放了,當保羅在世時,從未有提摩太被關的記載,故可知 不是保羅。 那又是誰呢? 他應該是一位對舊約律法很熟悉的基督門 徒, 且是猶太人。 他大概未親眼見過主耶穌( 來二 3), 但蒙 聖靈啟示,能夠領悟神設立律法的真義,如同主耶穌所言:「凡 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 東西出來」(太十三 52)。其實,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聖經都 是神所默示的,真正的作者是真神。


叁、書名: 一般新約書信, 都會清楚寫著, 是誰寫的, 要寫給誰, 後 世要收錄為聖經的時候,就以作者或受信者為書名,例如保羅 書信中的(哥林多前書):「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 保羅,同弟兄所提尼,寫信給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 1-2); 雅各書作者:「作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請散住十二個 支派之人的安 」( 雅一 1)。 唯有本書, 看不出作者是誰, 也 沒有指明寫給誰?但從內容可知,是要給猶太信主的信徒,故 把書名定為《希伯來書》,這是非常符合內容的。「希伯來」 的意思是「從大河那邊過來的」,因為亞伯拉罕故鄉是在米所 波大米那邊的吾珥,神選召他,使他搬到迦南地。因此,就稱 他們為「希伯來人」。 而本書正是要說明,「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強調神的 救贖經綸,如何從律法過到基督的恩典中,使一切信耶穌的人, 都能得到神的義。本書就如同一座大橋,把舊約與新約的關係, 連貫起來。如果沒有本書,就無從了解新舊約的關係;更不知 道神設立律法給選民的真正目的在那裡,但現在有本卷書以後, 我們就知道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 (羅十 4)。

肆、受信者:希伯來人的基督徒 伍、時間: 推定是在主後 65-70 年代, 或是更晚。 根據「 來二 3, 五 12, 十三 7」 所記載的得知, 受信者已信主一段時間, 且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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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給他們的人,大部分都已離世,又提及提摩太被關且要釋放。 故不會早於保羅受害之前。保羅的第二次被關,約在主後 65 年 左右。

陸、動機與目的: 使徒時代猶太人信主的數目很多,保羅到各處宣揚福音, 首站也都是傳與猶太人,但問題在猶太人對律法與基督的關係, 很多處於模糊不清的狀態,而先知書所傳信息,彌賽亞會降生 為大衛家的後裔,怎麼是在貧窮的木匠的家中呢?因此很多猶 太人沒辦法接受耶穌。所以使徒在傳福音所面對的逼迫幾乎是 從猶太律法主義者來的,再加上當時有一些信主的猶太人,在 傳異端說:「信耶穌還不能得救,必須再加上守律法、行割禮 等等。」把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傳在使徒時代的教會,而 使很多猶太人的基督徒感覺很迷惑。最明顯的例子是加拉太的 教會,當保羅傳福音去他們那邊,他們用信心接受了。但後來 有猶太律法主義者進去攪擾,令信徒很迷惑,甚至懷疑保羅使 徒的身分,逼得保羅說重話:「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 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一 8);又說:「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 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 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 然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無知麼?你 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加 三 1-4),由此可知,使徒時代的教會,要從猶太律法觀念跳出 來是何等的困難。


再加上當時猶太人很多都聯合地方的政治勢力,來逼迫基 督徒(在耶路撒冷是更直接進行逼迫),使得信耶穌變成與「受 苦」畫上等號,以致於有些信徒面對這二種挑戰:「守律法的 異端與政治勢力的逼迫」,信心難免受影響,甚至灰心喪志。 所以作者才振筆疾書,把舊約的律法與新約的恩典之關係闡明 清楚,讓他們知道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耶穌的,都得 著義。 律法的內容, 主要包括誡命、 典章、 制度。 目的是希望選 民以聖潔的身心,透過正確拜神的方式,進到神面前領受十條 誡命, 去過「 盡心、 盡意、 盡性、 盡力愛主你的神 」 及「 愛人 如己」的生活,但律法的要義是在「遵行」上,可是選民所表 現出來的卻是「肉體的軟弱」,無法把律法所要求的實踐在生 活上, 因此, 就被律法定為有罪( 羅八 3), 有罪的人, 就必 須照著律法的要求去獻「贖罪祭」。可是這種動作,不斷地重 覆,一直「重演」,而獻祭之人的良心並沒有得到潔淨。因為 所 獻 上 是「 牛 羊 的 血 」,「 血 」 代 表 活 物 的 生 命( 利 十 七 11),不同的生命如何「代贖」?故而舊約選民在獻贖罪祭時, 是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來十 1-4),罪人就必須仰望神向 亞伯拉罕所應許的「使地上萬族得福氣的子孫」來到。基督就 是真神為世人所預備的「贖罪祭」,如同大衛在「詩四十 6-8」 所預言的:「神阿,祭物和禮物是祢不願意的,祢曾給我預備 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祢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阿,我 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基督的到來,就是要「除去在先的」;也就是照律法所獻的「祭 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這些都是神所「不願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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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不喜歡的」,因為不能成全神的旨意。他的到來是要「立 定在後的」,也就是詩篇的預言:「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當成世人贖罪祭的身體。我們今日就是憑著這個旨意,靠耶穌 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了(來十 7-10)。因此, 律法所要求的,在基督的恩典中,都得到滿足了,我們信耶穌 就能得著神的義了。 既然已得神的義了, 怎麼可以再重新回到律法去受綑綁 呢?得著神的義之人,就要堅特信心到底,不可退後入沉淪, 因為:「惟義人必因信得生」,我們都不是退後入沉淪的人。 因此,要回顧歷代的古聖徒,他們只在生活上得到美好的證據, 知道神應許將來有「更美的家鄉」為他們存留,他們就用信心 回應神美好的應許。他們美好的信心表現,就好像雲彩一樣環 繞在我們周圍,提醒我們遇到操練,不可灰心喪志,反而要把 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存心忍耐,仰望我們信心創始成 終的耶穌,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柒、特色: 一、新舊約的橋樑 本書的作者對舊約的律法非常清楚,所以能很精闢的把舊 約是救恩的藍圖,新約是救恩的實體,一一的呈現在我們面前, 因此本卷書等於是新舊約的橋樑,讓我們今日得救恩的人,能 清楚了解新舊約脈絡相承的關係。本卷書就如同書名:「希伯 來」,意思是從伯拉大河那邊過來。也意謂著信耶穌以後,要 真正從舊約律法那邊過到基督的恩典裡,不用再重新回到律法


裡去受綑綁。就好比希伯來人的列祖們,雖然一生用居住帳棚, 向神表達在迦南地只是「客旅的人生」,含有想念故鄉之意, 但他們所想念的故鄉卻不是地上的吾珥(大河那邊),而是羡 慕那「更美的家鄉」,也就是真神為用信心跟隨祂的人,所預 備的「天上更美的家鄉」(來十一 14-16),因此,我們信主後, 要真正了解律法與恩典的關係,讓我們真正從律法中得到釋放, 進到基督的恩典裡,過著喜樂平安、在地如天的生活。

二、與基督恩典的比較 本書因要說明新舊約的關係,因此,特別在「律法」的「拜 神的條例」上,與基督的恩典做比較。

1. 以頒佈者作比較:(來一~四) 律法的頒佈者──藉天使(僕役)→經中保摩西(僕人) →選民(加三 19) 恩典的成就者──基督(神的兒子)→經中保耶穌(神的 兒子)→信徒(來三 1-6) * 基督的恩典比律法更美

2. 以拜神的條例作比較:(來五~十 18) △獻祭的執行者:大祭司(來五~七) 舊約──亞倫的子孫(會死亡) 新約──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長存) △獻祭的地方:帳幕(來八) 舊約──會幕(聖所與至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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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天上的真帳幕 △祭物的比較:(來九~十 18) 舊約──牛羊之血。 新約──基督無瑕疵之血。 △故新約所獻更美

3. 舊約只是影子成全在新約的實體上

三、律法的內容: 1. 誡命:十條誡命,前面四條是有關拜神方面的,要「盡力 愛神」,後面六條是有關人與人之間的,要「愛人如己」 (太二二 38-39)。

2. 典章或禮儀:拜神的規矩 (1) 拜神的人──祭司(亞倫的子孫)帶領眾百姓 (2) 拜神的地方──帳幕(人手所支搭的) (3) 拜神的東西──祭物(牛羊的血) (4) 拜神的方法──五大祭與七節期

3. 制度或條例:兩大內容 (1) 要求選民生活要聖潔 (2) 要求選民要「愛鄰舍如己」 4. 其中典章和制度(或禮儀和條例),都是屬肉體的條例, 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九 10),只有十條誡命,因是屬道 德層面,故永不改變,它也是律法的總綱。神的原意是要選民


能盡力愛神與愛人如己,但卻因人肉體軟弱,無法在生活中實 踐,所以每年都要去獻一樣的「贖罪祭」。 但我們在基督裡的人,我們的罪,主耶穌已幫我們代贖, 又賜聖靈住在我們心中(約十四 16-17)。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 助,使我們的生命更新,讓我們的生命,有力量能行道。 獻祭的典章(或禮儀),是規範拜神的規矩,但這些牛羊 的祭物,並不能除掉選民的罪,它只是讓選民每年想起自己的 罪而已(來十 1-4),所以才說:「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 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 以完全 」( 來九 9), 但今日我們在基督裡的人,「 因主耶穌 一次的被獻,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因此我們不 用像舊約選民一樣,每年到聖殿去獻贖罪祭。而且我們今日拜 神,也不再需要去那有形的聖殿,用祭物去拜了。因為「神是 靈,拜神的必須用心靈與誠實拜祂」,我們靠著聖靈隨時多方 禱告,並靠著聖靈力行主道,把天父的旨意在生活中完成,這 樣就成全典章(或禮儀)所要求的了。 獻祭的制度( 或條例 ), 第一,「 是要求選民要聖潔 」, 因 為 神 是 聖 潔 的。 它 從 生 活 上 去 規 範( 利 十 一 ∼ 十 五, 民 十九),使得選民在生活上追求聖潔,問題是人肉體軟弱,常 常無法達到律法的要求。因此,需要常去獻贖罪祭,或贖愆祭。 第二,「 是規範了人與人之間互動的規矩, 就是『 愛鄰舍 如己』」,對舊約選民而言,因是靠己力去實踐,往往因肉體 的軟弱,做不出來,最明顯的例子,主耶穌所講的「好撒馬利 亞人的比喻」中的祭司和利未人,這二種人是專職事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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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最明白律法的,更是最親近神的,但卻不能把這條「愛鄰 舍如己」實踐,比那沒有律法的撒馬利亞人還不如。但如果能 把律法儀文做的很好, 因為是靠己力, 所以常常以此為「 自 義 」, 甚至淪為「 假冒為善 」, 以法利賽人為代表人物( 太 十五 1-8,二三 1-36;路十八 9-14)。 但今日我們在基督裡的人,我們的罪已在洗禮的時候,被 主的寶血潔淨了。我們已經成聖稱義了,故律法條例中,要求 選民要聖潔,已得到滿足。「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 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 9),這是因為我們有神的真理與聖靈的幫助,我們可以靠著聖 靈與情慾爭戰,靠著聖靈把肉體,連同肉體的情慾同釘在十字 架上(加五 16-17、24),讓我們能力行主道,並且結滿聖靈的 果子(加五 22-23),使天父因此而得榮耀。 另外,主寶血的赦罪功效,不斷地在我們身上,洗淨我們 (林前六 11;約壹一 7-10),在神的家中,又有「慈悲忠信的 大祭司」在治理,我們的腳,在信的時候,祂為我們洗過,並 告訴我們「祂要愛我們到底」。所以我們的軟弱祂都能體恤, 我只管坦然無懼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祂會憐憫我們。 由此可知,律法所要求的,在基督的恩典裡都得到滿足了, 所以聖經才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一切信祂的,都得 著義。」

四、義人必因信得生 本書在十章 19 節後談到義人必因信得生,提醒得到救恩的


人,要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的面前,不管人生中遭 遇任何苦難,都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必須忍耐行完神的旨意, 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我們在軟弱的當下,要思想如同雲彩般 圍繞我們的古聖徒,他們當時如何用信心跟隨主,我們今日也 應該如此。這樣「惟義人必因信得生」的預言,才能實現在我 們的身上。

捌、分段: 全書分兩大部分: 上半部:談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一切信祂的都得著義 (來一~十 18) 下半部:談義人必因信得生(來十 19 ∼十三)

上半部可分為兩部分: 一、更榮耀的使者(來一~四) (一)更尊貴的使者(一~二) 1. 神設立耶穌承受萬有(一 1 ∼二 4) (1) 神設立耶穌承受萬有(一 1-3) (2) 祂所承受的名遠超過天使(一 4-14) ①祂所承受的名遠超過天使(一 4-6) ②耶穌的國權是永遠的(一 7-14) (3) 不可忽略耶穌所成就的救恩(二 1-4) 2. 主耶穌是將來萬有之所歸(二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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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將來的世界非天使所管轄(二 5) (2) 耶穌為做世人的救主,因受苦而得尊榮(二 6-9) ①聖經早已預言了(二 6-8) ②耶穌因順服至死而被升為至高(二 9) 3. 為成就救恩主耶穌受苦難是合宜的(二 10-15) (1) 成就救恩的元帥受苦難是合宜的(二 10) (2) 救主與被救者都是出於一(二 11-12) (3) 救主與被救的兒女相同(二 13-15) ①一同帶有血肉之體(二 13-14a) ②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二 14b) ③釋放那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二 15) 4. 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二 16-18)

(二)更尊榮的中保(三~四) 1. 耶穌比摩西更尊榮(三 1-6) (1) 摩西是僕人(三 1-5) ①在神家中全然盡忠(三 1-2) ②為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三 3-5) (2) 基督是兒子(三 6) ①治理神的家(三 6) ②我們是神家裡的人(三 6) 2. 要持守起初確實的信心(三 7-19)


(1) 歷史的殷鑒(三 7-11) (2) 當引以為戒(三 12-15) (3) 不信者不得享安息(三 16-19) 3. 要竭力進入那安息(四 1-16) (1) 神的兒子才能使人得安息(四 1-11) ①神的兒子傳福音給我們(四 1-3) ②摩西所傳的並不能使人得安息(四 4-8) ③要竭力進入那安息(四 9-11) (2) 進入安息的要訣 ──神的道與大祭司的憐憫(四 12-16) ①用信心與神的道調和(四 12-13) ②靠大祭司的憐憫(四 14-16)

二、更美的獻祭(來五 1 ~十 18) (一)更尊榮的大祭司(五~七) 1. 尊榮大祭司的職分(五 1-10) (1) 大祭司的職責-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五 1-3) (2) 須蒙神所召(五 4) (3) 基督也是蒙召作大祭司(五 5-6) (4) 基督順服至死而得尊榮(五 7-10) 2. 當竭力認識麥基洗德的等次(五 11 ∼七 10) (1) 須長大成人(五 11 ∼六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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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才能認識麥基洗德的奧祕(來五 11-14) ②才能避免失落信心(六 1-8) (2) 要效法憑信心承受應許的人(六 9-20) ①要堅持信心到底(六 9-12) ②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六 13-18) a. 神向他起誓應許(六 13-14) b. 亞伯拉罕恆久忍耐就得著(六 15-17) ③主耶穌來成就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使我們滿得指望(六 18-20) 3. 麥基洗德的出身(七 1-10) (1) 祂是至高神的祭司(七 1-3) ①亞伯拉罕向祂獻十分之一(七 1-2) ②祂與神的兒子相似(七 3) (2) 祂比利未支派的祭司更尊貴(七 4-10) ①利未的先祖要向祂獻十分之一(七 4-6a) ②祂向亞伯拉罕祝福(七 6b-7) ③利未的祭司藉先祖向祂獻十分之一(七 8-10) 4. 耶穌是照麥基洗德等次當大祭司(七 11-19) (1) 利未支派的祭司職任無法使人完全(七 11-15) ①利未支派的祭司職任不能使人完全(七 11-12) ②神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興起一位祭司(七 13-15) (2) 祂是照無窮生命的大能設立的(七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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