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議員 2017施政報告及2017-18財政預算案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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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S | GROWTH | INVEST | INNOVATION

2017 施政報告及 2017-2018 財政預算案

建議書 2016 年 11 月


目錄 重點建議項目 1.

吸引與培育科技人才 .............................................................. 4

2.

加快創科科研 刺激投資.......................................................... 6

3.

壯大初創和中小企 發展 FinTech ........................................... 9

4.

投資未來教育........................................................................ 12

5.

開放數據 用科技改善施政 .................................................... 14

6.

發展智慧城市........................................................................ 16

7.

改善數碼基建........................................................................ 18

8.

加強資訊保安 守護網絡自由 ................................................ 20

9.

捍衛香港核心價值 推動民主 ................................................ 23

10.

保護香港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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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建議項目: 1.

科技人才培育及就業支援計劃

2.

創新人才交流計劃

3.

創新科技進修基金

4.

數據科學配對資助金

5.

科技初創企業鑑定計劃

6.

科技應用市場試驗計劃 (Digital Marketplace)

7.

科技創業圓桌會議

8.

科技與法例專責研究小組

9.

智慧城市孵化計劃

10. 擴展沙盒制度 設立智慧城市沙盒 11. 創新科技及經濟轉型工作小組 12. 創新科技及生產力稅務優惠計劃 13. 自動化支援計劃 14. 擴展來港投資入境政策 15. 增加科技用地供應 16. 新一代通訊投資基金 17. STEM 教學專業發展計劃 18. 開放數據基金 19. 設立首席數據官(Chief Data Officer) 20. 資訊保安進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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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吸引與培育科技人才 在經濟前景不明朗、企業轉型的大環境中,幫助本地員工提升技能,把握經濟轉型中 的機遇極為重要。利用科技提升勞動人口的生產力,支持香港長遠發展科技和推動支 柱產業升級。政府應加強多元化方式去培訓、吸引和挽留科技專才,並投資於幫助市 民掌握新科技技能,確保香港繼續有足夠的人力資源支援產業轉型。 有調查發現 69%受訪香港企業對物色具備適合技能的人才感到困難,較去年上升 4 個 百分點,在 43 個受訪國家或地區中排第四,最難物色人才的首位是資訊科技人員。 隨著香港發展智慧城市等方向,香港需要大量數據分析、程式編寫、網絡安全等科技 專才,必須加快培訓專才以應付需求。目前雖然設有『持續進修基金』及由職業訓練 局推行《新科技培訓計劃》,然而符合資訊科技界(ICT)需求的人才仍然短缺。整體政 策應促進市民在新和成長較快的領域的發展能力,增加就業和加強職位供求配對。 由於科技專才取得培訓的方式漸趨多樣化,建議政府與僱主、培訓課程提供者、大學 及專上院校、科技界等合作建立加速培訓計劃,重新啟動資訊科技專業資歷認證計劃, 幫助有意投身科技行業人士依循各種方式進修有市場需求的 IT 技術,及促進人才配 對至有薪實習、師徒計劃及全職工作,幫助填補科技人才供求缺口。

政策建議 1.

進行全面的『政府資訊科技人力策略檢討』,建立長期 T 合約員工過渡至直接聘用員 工的機制,分階段減少外判 IT 職位,並按照未來各部門推動之資訊科技項目,增加公務員 資訊科技員工之招聘。(公務員事務局)

2.

重新開展資訊科技專業認證,廣泛諮詢業界,提升 IT 人專業地位,以更好待遇吸引更 多人加入 IT 行業,長遠目標將 IT 專業人士列為公務員專業職系,使 IT 人的薪酬待遇與其 它專業職系如工程師看齊。(創新及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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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建議 1.

為培養本地科技專才,未來三個年度撥款 5 億元設立『科技人才培育及就業支援計

劃』,鼓勵商界與科技公司、專業協會、高等院校合作提供課程、實習機會和獎學金,培 育提升各個有潛力領域所需之軟件工程師、數據分析、資訊保安等科技專才,並資助本地 IT 畢業生及在職 IT 從業員修讀短期課程,掌握新知識和技能,開發更多讓香港市民受益的 產品和服務。(創新及科技局、教育局、勞工及福利局) 2.

撥款 2 億元設立三年『創新人才交流計劃』(fellowship programme),招募在海外 科技公司工作的港人,以及本地私營企業或大專學院工作的專才,邀請他們參與政府研發項 目,開發有助於解決現實生活難題的數據服務。計劃目標為吸引頂尖工程師、設計師、數據 分析師等科技專才回流工作,協助政府部門推動有關大數據應用、開放數據、電子政府服務 等短期項目,壯大本港創科人才庫。例如每年招攬 5-8 名專才來港工作三至六個月,並與本 地科技學生分享經驗(創新及科技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3.

未來五年撥款 10 億元,成立以提升在職人士創新及科技能力為目標的「創新科技進修基

金」,有意進修軟件開發、數據分析、金融科技等創新課程的 25 歲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 可以獲得一筆 5000 港元資助。另外為科技人才的研究項目舉辦獎項,優秀的得獎者可獲得 額外獎金進修及開發應用。(創新及科技局、教育局) 4.

改革持續進修基金,包括提高檢討資助上限、增加 IT 類別技術課程,幫助在職 IT 人進 修技能及具 STEM 背景在職人士進修入行。

5.

大數據與資訊科技解決方案日漸重要,催生了空前龐大的數據分析專才需求,政府應與業界 合作加緊培養數據分析人才,填補人才缺口。建議預留 5 億元『數據科學配對資助金』 供大專院校申請,與業界合辦數據分析相關課程和專業資格,並擴大數據科學相關學科的招 生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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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快創科科研 刺激投資 於全球經濟放緩的大背景下,香港將不能獨善其身。香港的科研投入長期不足、遠遠 落後,人才短缺,削弱了創新和競爭力。通過創新科技提升香港競爭力及經濟實力, 推動經濟增長非常重要。由基礎和應用研究,到中下游的產品設計、生產及銷售,科 技產業鏈各環都需要投資,然而企業面對不斷上升的經營成本,本地及海外商界投資 科研的誘因不足。 政府應採取積極的政策例如土地或稅務優惠,吸引具實力跨國科技公司在港設立地區 總部和研發中心,從而營造商界的創新科技文化和增加國際合作進行產業研究和技術 轉移,鼓勵企業加強於本港的科研投資,推動科技應用 (包括智慧生產、機械學習、 無人機、物聯網、大數據、雲端運算、人工智能等)帶動傳統行業升級轉型。 不少地區例如新加坡政府作風進取,出資甚至修改法例來支持初創公司的創新模式, 但香港的科技企業仍面對法例僵化問題而裹足不前,只能選擇離開。不少法例條文制 訂時的經濟和商業環境,與今天的科技發展已經大相徑庭,需要全面檢討,以免就業 機會和人才進一步流失。

政策建議 1.

為創科政策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及定期檢討機制,向公眾交代公帑使用和政策效果(創新 及科技局) 短期目標例如

2.

o

提高研發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比例至 2%(中長期目標 3-4%)

o

提高本地科研人員比例(每 1000 名就業人口內有 8 人從事科研)

o

提高創新科技產業佔本地生產總值至 2%(中長期目標 5%)

創科局成立由科技行業專家、經濟學者、學術界、研發機構及政府代表組成的『科技與法

例專責研究小組』,因應在推動科技和提升香港創新力所需的法例更新和跨部門政策,進 行專題研究,協助推動急需修訂之法例和制訂藍圖。(創新及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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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革新規管環境,促進無人駕駛技術、人工智能、智能生產、共享經濟等創新科技發展,研究 就特定範疇於現行規管框架下設立沙盒(sandbox)制度,提供有限的放寬或豁免安排,刺 激企業開發創新應用,把創新的科技產品和服務推出市場並進行測試。(各政策局)

4.

擴大數碼港和科學園的孵化計劃範圍,支援未能進駐園區的本地合資格公司並研究為海外科 研人才提供租金津貼解決住宿需求。

資助建議 1.

撥款 3 億元成立包括投資推廣署、創新科技署、數碼港、科學園及工業貿易署等部門之

『創新科技及經濟轉型工作小組』,聚焦透過創新科技促進企業和行業轉型、創造新價 值和增長、擴大企業規模和邁向國際化,鼓勵各行業了解初創企業提供的新興解決方案、連 結深入瞭解特定行業且具豐富經驗的企業領導者投資於初創企業、推動行業尋找海外新市場, 加深科技業與傳統行業合作。

2.

為推動企業提升生產力和吸引跨國企業來港設立研發中心,在 2018 至 19 年度推出為期 5 年 的『創新科技及生產力稅務優惠計劃』,為符合條件的本地科研開支提供額外扣稅, 創造優質職位。主要業務在本港開展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對創新和生產力投資可享有稅項寬 免,例如收購和租賃資訊科技(IT)和自動化設備、員工培訓、收購和知識產權、研究和開 發活動等。

3.

增設『自動化支援計劃』,資助需要密集人力資源的行業(如飲食業)展開或提升自動化 項目(資助上限為自動化項目開支的一半或 600 萬港元),獲得投資津貼來添購自動化器材。 參考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模式,為中小企開展自動化項目所需之營運設備及器材提供更高 信貸保證額。

4.

擴展『來港投資入境政策』,加入更多彈性條件以吸引有意在本港發展業務的海外創業 人士。建議向合資格境外初創企業家、計劃來港開辦/參與業務的專業人士提供最長三年的創 業簽證。在獲得政府支援以外,新增其他考慮條件:證明過去三年內在本港創立企業、持有 公司至少四分一股權、在營運及未來增長方面扮演核心角色、初創企業快速增長及創造就業 職位的潛力、過往三年內從合資格的香港投資者獲得至少 250 萬港元資金或從政府/公營機 構獲得至少 50 萬港元的資助;若簽證期內持續大幅增加資本投資、收入、創造就業機會等, 則能延長逗留 5 年。(入境事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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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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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撥資源促進科研,資助商業機構、學院合作開展科研中心,以鼓勵私人機構參與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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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壯大初創和中小企 發展 FINTECH 未來經濟發展將取決於企業創新,包括採用新科技、新商業模式或開拓新市場,當進 一步擴張時即需要大量資金,政府需幫助有潛能的香港公司加快創新步伐,迅速壯大 規模。故此,友善的創新創業融資環境不可或缺。初創企業面對募集資金的困難,源 於早期投融資環境仍舊不夠活躍。政府應更主動催化私人投資。 除了資金及辦公室空間外,初創企業其實更需要市場推廣及業務發展方面的協助。 金管局成立金融科技促進辦公室後,推出金融科技創新中心、監管沙盒和網絡防衛計劃 等,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科創企業合作創新,屬正面發展。建議藉由新金融工具的

開發,營造出更多元的中小企融資環境,扶植科技企業及中小企發展,帶動產業升級 轉型。 由於初創公司大都缺乏實績,往往不符合政府採購的競投資格。對於市場未嘗試過或 測試過的新產品和解決方案,政府和企業大多抱持保留態度。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 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簡稱 IDA)推出 Accreditation@IDA 計劃, 提供新創企業於展示產品和服務的平台,增加獲得合約的機會,促進公私營協作。政 府可參考有關措施,令更多初創企業及中小型的科技公司能參與政府項目,帶頭支持 本港 IT 企業。

政策建議 1.

改革政府 IT 採購政策並在培育初創企業,成立【科技初創企業鑑定計劃】,登記在香港 且從事軟件開發的初創企業通過認證審核,可獲為期一年半認證,為參與計劃的企業提供諮 詢,協助改良產品和服務,獲得認證的企業可加入政府 IT 採購的「優質資訊科技專業服務常 備承辦協議」(SOA-QPS)計劃,鼓勵部門於採購時優先考慮,主動向不同政府部門、公營機 構推介創新科技產品和服務,促進需求。(科學園、數碼港)

2.

為改良政府採購 IT 服務的方式並鼓勵試用本地 IT 創新方案,參考澳洲政府 marketplace.service.gov.au 進行促進中小企及 start-up 參與政府 IT 投標的【科技應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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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試驗計劃】(Digital Marketplace Trial),使政府 ICT 服務採購者以簡單便捷的數碼無紙 化平台協助進行及管理 1.43 百萬元以下的小型 IT 項目採購,提高效率。鼓勵部門探索市場 上的創新 ICT 方案,並幫助本港 IT 中小企、startup 展示有助政府電子服務創新的概念,掌 握機會,帶動香港 IT 界發展。(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3.

設立【科技創業圓桌會議】,促進初創公司了解規管制度,提出意見,並與政府部門合 作研究改善規管制度的建議。

4.

建立更多連接投資者和初創企業的投資平台,把最有成長潛質的初創企業推介給合適的投資 者,協助初創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5.

為鼓勵更多 FinTech 服務的初創企業,容許初創公司與銀行合作申請『金融科技監管沙

盒』,在風險可控的環境下(時間、用戶數目及投資上限等),申請試驗區塊鏈、人工智能 等創新技術於金融服務,以獲得監管機構初步的規管指引,在全面推出市場前完善產品和服 務,加快推出市場應用。(金管局金融科技促進辦公室) 6.

研究改良現行規管框架,包括為「分布式分類帳技術」(DLT)、個人對個人網絡融資及股 權眾籌等,制定合適的監管。(金管局金融科技促進辦公室)

7.

檢討《電子交易條例》,促進電子商貿發展。

資助建議 1.

過去 5 年政府從拍賣流動網絡頻譜收入達 76 億港元,建議通訊事務管理局撥出頻譜使用費 一半成立『新一代通訊投資基金』,投資於有利提升本港通訊網絡相關之基建投資、研 發項目和初創企業,包括改善偏遠地區網絡連接工程、研究頻譜運用和增加供應,促進業界 發展、推動創新、改善市民生活。(通訊局)

2.

為鼓勵專業投資者及創投基金到本港發展,並選擇投資在以香港為基地的初創公司,建議撥 款 10 億元設立【創投配對計劃】進行 5 比 1 配對,以專款專用形式撥款給投資項目,然 後按年期分批讓投資者決定交付部分項目補助金或轉換成低息可換股債券,分享投資項目將 來的股份收益。(創新及科技局)

3.

撥款 1 億予各政策局與民間的創業加速器及孵化器,合作成立計劃培育有助在相關政 策範疇解決社會問題的本港初創企業,例如環境、交通、醫療、長者護理、教育等,促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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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合作和推動智慧城市發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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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科技劵先導計劃』撥款及創新及科技基金之企業支援計劃(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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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資未來教育 香港長遠的經濟及科技發展需要大量創新科技人才,但香港政府對 STEM(科學、科 技、工程及數學)及電腦科目教育的重視程度遠低於其實際重要性,編寫程式已經成 為下一代必備的能力,具備 STEM 知識和創新思維的人才將會令香港更具競爭力和創 造力。 近年修讀 ICT 和科學科目的高中生愈來愈少,修讀學生缺乏適當就業支援和目標,使 本港出現科技人才及教育斷層的問題。世界各國都在推動創新政策及培育新型人才, 例如新加坡便在 STEM 教育以外加上「應用學習計劃 Applied Learning Program (ALP)」培養學生就現實世界的問題找到創新的解決方法,訓練學生用邏輯和科學 的方法解難及自主學習,而且讓他們看到 STEM 作為未來職業的可能。 未來的經濟體系需要人才轉型,向學生灌輸知識將不及訓練他們的解難能力重要,政 府必須有長遠的人才培訓策略及規劃,當中應尤其著重培訓優質教師。我建議從基建、 課程及內容方面全面改革科技教育,改善學校網絡基建及設備以及增加技術支援、改 良科技相關的基礎教育課程,增加年輕人投身科技研發的機會,令整體社會更能掌握 和善用科技。

政策建議 1.

全面改革中小學 ICT 課程,加強小學及初中課程指引銜接,在香港中學文憑試考核內容 納入 STEM 概念並定期檢討,以追上時代及社會需求。(教育局)

2.

將編程(Coding)納入基礎教育當中,從小培育學生編寫程式的能力,啟發年輕人創 新及善用科技。(教育局)

3.

ICT 課程必須由具 ICT 訓練的老師專科專教;培育更多具備 ICT 培訓的教師並鼓勵他們加強 與業界接觸,了解行業、科技研發、創業方面的前景,讓學生了解選讀 STEM 科目的出路, 提高修讀 STEM 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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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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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資助舉辦更多為中小學甚至幼稚園學生而設的科技校外活動及專題比賽,從小培養學生對科 技的興趣以及以科技解難的能力,鼓勵更多學生修讀 ICT 課程,尤其是向女性推廣選讀 IT

課程。(教育局) 5.

改革現有的大學電腦科學教育,與企業合作設計符合行業技能需求以及具前瞻性的課程,爭 取大學及企業合作推出更多師友和畢業生實習計劃,以及接觸初創企業家,讓學生了解 職業規劃的多種可能。(教育局及創新及科技局)

6.

將更多中學科目納入電子教科書市場開拓計劃,向學校及教師提供支援,並檢討合作條款以 吸引更多機構申請,推動電子教科書發展。

7.

支持自由軟體在教育方面的應用推廣,鼓勵學生、教育界、個人或機構認識免費開放源碼軟 件,並支持舉辦更多技術工作坊和製作教材,輔助教學、啟發學習及節省開支,發展開源軟 件的潛力。

資助建議 1.

撥款1億元分別在高中、初中和小學等不同階段資助學校推動科技"自造"(making)活 動,鼓勵學生透過「學習、分享、動手做」啟發興趣,進而培養解決問題與團體思考的能力。

2.

將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 25 億元經常性開支增加至 40 億元,用於支援學校將編程 (Coding)及 STEM 納入基礎教育課程之內,以及為學校添置電腦和更新電腦設備和軟件, 增加對學校 IT 技術員的資助。

3.

增加資助現有的 STEM 教學活動,及撥款3億元成立「STEM 教學專業發展計劃」, 專責舉辦課程,向校長及老師提供 STEM 課程規劃及設計,推廣及教學所需培訓,為教師提 供全面教學支援,以全面提高中、小學 STEM 教學質素。

4.

建議撥款1億元改善「上網學習支援計劃」,提升上網資助、增加購買電腦和設備的資 助,以及將計劃擴展至適用於幼稚園學童,縮窄數碼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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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開放數據 用科技改善施政 市民利用數據開發創新應用,政府透過科技提升公民參與和接受社會監察,以及應用 資訊科技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及透明度是世界趨勢。香港在資訊自由、檔案規管及管理 等方面均落後於國際水平,屢有文件失蹤或被大量銷毀的情況,同時在開放數據方面 進度緩慢,民間團體無法開發創新應用提升市民生活質素及監督政府施政。 科技和數據可以幫助政府制定政策,公開政府數據為政策研究及公民社會提供更好的 平台和工具了解和參與社會事務,政府應以開放態度接受市民意見並提高對公眾參與 的重視程度,例如可以將 1823 熱線、應用程式及其他社交平台收集意見的範圍擴大 至所有施政建議,可以提升增加市民對參與政策制定的動機及提高市民對政府的期望 和信任,實現民主。 多國政府都有研究運用群眾智慧(Crowdsourcing)提高服務效率、決策精準度及減少 資源浪費,政府應加強與公民團體及商界等的合作,同時改革政府服務使用的科技和 內部舊有行事方式及制度,提升效率,追上科技和時代改變。

政策建議 1.

加快《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的立法研究進度,涵蓋政府及公營機構,規管公 職人員處理及保存檔案的方式,以保障市民獲取公共資訊的權利,提高施政透明度。(政制 及內地事務局)

2.

設立首席數據官(Chief Data Officer)一職,訂立五年計劃,制定完整和透明的開放 數據政策,各部門設立專責開放數據主任並按照國際標準以機械可讀格式及應用程式界面全 面開放數據,並定期公佈開放數據進度報告,利用政府數據改善政府服務,創造公共利益和 提高政府透明度。(創科局)

3.

改革電子政府服務, 以提升效率和採納創新意念為原則及以長遠達致零官僚及實時經濟為 目標,改善市民使用公共服務的體驗。(創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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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府部門改善以 ICT 發佈資訊的方式並開放版權,例如地區事務或其他政策議題讓市民透過 網上平台參與,以提高政策制訂和決策的透明度。

5.

放寬政府數據之使用授權條款,取消各項查閱政府資料的費用(例如土地及公司查 冊) 。

資助建議 1.

參考美國 Challenge.gov 做法納入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概念,撥款1億元成立網上

平台,鼓勵政府部門提出需解決的技術問題,募集民間智慧和可行的解決方案,中標者可獲 相應獎金及由政府資助可行性最佳的團隊開發計劃和落實方案;同時公開招募科技企業及民 間團體提交改善政府服務及運作的建議書,選取部份計劃書贊助及試驗,推動跨界別合作。 (效率促進組) 2.

為推動更有效使用數據推動經濟和民生,撥款 3 億元設立『開放數據基金』,資助商界、 公營機構、非牟利團體、學術界及科技界合作,推行增加數據供應及數據運用相關的研究、 試驗、公眾教育等計劃,推動跨界別合作。(創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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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展智慧城市 政府於本年分別展開制定香港智慧城市發展藍圖及為九龍東智慧城市的顧問研究。我 一直推動政府跨部門統籌智慧城市發展,善用科技和數據改善市民生活質素,節省資 源,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及促進創新。 政府的開放數據政策和進度與智慧城市的發展關係密切,透明的開放數據政策可以推 動民間增值和應用,藉由協作發展更多創新應用和 IT 產業鏈。智慧城市發展的硬件 配套和技術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政府以開放的態度協調不同的持份者,與民間分 享知識、資訊和工具,募集民間智慧並將民意納入制定政策的過程。 我建議政府由用家為本的角度出發,重視市民的意見和體驗,由下而上制定發展智慧 城市的策略。長遠而言,達致透過科技提升公民參與,鼓勵民間利用數據開發創新應 用並以科技監察政府的目標。

政策建議 1.

設立 Smart City Sandbox,選取企業提交的智慧城市方案,在特定時間內容許其在比現 有法例寬鬆的條件下,在特定區域或人群內試行大數據、物聯網、感應器等以技術解決問題 的智慧城市方案和產品,從而評估這些方案的效果、風險、可行性和安全性,以由下而上、 透過試驗而獲得資訊的方式建構智慧城市。

2.

設立網上平台,讓市民討論智慧城市發展政策及討論,容許票選建議項目並在地區試行。

3.

制訂透明的開放數據政策,確保發展智慧城市時收集的各種數據不可用於非授權的用途。

4.

透過專營權協議要求公營機構包括電力公司、公共交通機構落實利用科技及開放數據的目標, 例如開放數據、加快推行智能運輸、智能電網以達到節能、減碳及提升效益等目標。

5.

加快開放土地數據,制定清晰的土地數據庫,開放更多地理資訊地圖應用程式界面 (API),改善香港城市空間規劃。

6.

研究以智慧城市發展的前瞻角度規劃房屋及制定土地政策,如在新落成的公屋推行智能電網、 規劃自動駕駛試點地區、電能車充電站、智能廢物處理系統等,及以大數據及科技協助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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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及能源管理所面對的挑戰。 7.

階段性將德輔道中改劃為電車及行人專區,改善空氣質素,包括推動重組中環的車流及 交通規劃管理,以及短期內為畢打街至摩利臣道的德輔道中路段實施有時間性的行人專用街 道。

資助建議 1.

為促進智慧城市和科技人才配對,未來三個年度撥款 3 億元舉辦『智慧城市孵化計

劃』,以智慧城市應用為主題,透過舉辦實作培訓及工作坊、黑客松比賽和成果展覽,逐步 培育創新科技人才。由政府部門協助落實和試用參賽者的應用原型,發掘更多本地優秀創科 人才,帶動本港建構以人為本的智慧城市。(創新及科技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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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改善數碼基建 隨着雲端運算服務、電子商貿、人工智能、數據分析和物聯網等技術迅速發展,高端 數據中心的需求只會繼續增加。香港政府在將軍澳預留兩塊約一公頃的土地用作高端 數據中心發展,政策上鼓勵用現有合資格工廈或工業地發展數據中心,然而幾年來新 的土地供應步伐緩慢。香港有條件成為亞洲的數據中心樞紐,但政府必須更主動制定 相應政策,提供誘因和充裕資源以吸引科技巨企落戶,同時提供充足的土地支援數據 中心發展。 在數據科學、物聯網等科技挑戰下,工業成功的要素已非單純在於製造最優質可靠的 產品,更重要的是提供最佳的相關數碼服務。創新及科技局提出發展『再工業化』, 香港作為一個開放的國際金融、通訊和商業中心,一方面可以配合內地的生產基地的 需要,例如為它們建立和營運面向世界的數碼運作平台,另一方面亦有條件把部分適 合的先進生產帶回香港,但同樣需要政府政策配合,例如提供針對發展先進製造業的 工廈單位。 連接互聯網已是香港人的必需品,優質的網絡連接基建對長遠發展智慧城市亦是不可 或缺,但仍有偏遠地區的網絡速度緩慢。香港要提升網絡基礎設施,包括提升公共 Wi-Fi 質素及覆蓋,增加頻譜供應,促進高速寬頻及內容開發,以及縮窄數碼鴻溝令 不同背景的市民都『人人有網上』,帶動經濟和社會進步。

政策建議 1.

建議政府增加科技用地供應,吸引跨國科技企業、數據中心、高增值製造業等落戶香 港,帶動「再工業化」,吸引人才。重新規劃科學園第四期發展,同時研究將新界東北 及洪水橋用地撥出部分以發展數據中心。(創新及科技局 、發展局)

2.

放寬工業邨對數據中心地積比,以及制定措施發展綠色數據中心。(創新及科技局 、發 展局)

3.

協助電訊營辦商於郊區鋪設光纖網絡,改善偏遠地區和單幢樓的寬頻網絡,增加市場 競爭,解決鄉郊地區網速緩慢問題。(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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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進一步增加公共 Wi-Fi 熱點及及提升 Wi-Fi 的網速和穩定性,同時應積極發展 新一代無線寬頻基建,提高光纖的網絡覆蓋率和家居寬頻速度。(創新及科技局)

5.

開放更多無線電頻譜用於提供流動通訊服務及 5G 網絡,提高流動網絡服務的質素。 (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6.

加快模擬電視廣播過渡至數碼地面電視廣播,資助有需要的基層市民轉用數碼機 頂盒,以助騰出更多頻譜提升流動電訊服務。(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7.

提升數碼廣播的發射信號質素,並與內地政府商討,解決無線頻譜的干擾問題。 (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8.

檢討頻譜管理政策,就整體頻譜的應用、供求和交易作長遠規劃。就 2020 年後重新 指配現時指配予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的 900/1800 兆赫頻譜,建議政府:

 制定措施防止網絡營辦商不合理地將頻譜費用轉嫁至用戶身上;  選取合適的指配頻譜方案,提供誘因推動網絡營辦商發展和應用新一代通訊技術, 以帶動香港整體創科發展; 

解決市民在公共交通工具尖峰時段時面對的網速問題;

 考慮重新為頻譜使用費實行稅務減免。 (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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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強資訊保安 守護網絡自由 香港能夠使用不經任何審查的互聯網,不用翻牆便可以接觸資訊和自由表達,毋須如 大陸用戶每天要跟網監機關角力,或者擔心隨時因為網上的片言隻語而惹禍上身。但 這種自由還能維持多久?人大十一月通過備受爭議的《網絡安全法》,當中規定網絡 服務供應商要保留網民的個人資料並在必要時提交。大陸式的「網絡主權」和「國家 利益」會否越來越侵蝕香港的網絡自由成為大眾憂慮之一。 在香港,執法部門多年來濫用《刑事罪行條例》第 161 條「不誠實取用電腦」以及利 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灰色地帶在缺乏監察下索取市民電子通訊內容。截取通 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曾向記者承認,沒有收到警方監控即時通訊的滙報,間接承認法例 無法監管截取網絡通訊的事實。 網絡安全亦是我們必須警惕的問題。近年 CyptoLocker 和 Locky 等勒索軟件的出現, 令不少機構、市民甚至政府部門成為攻擊對象。根據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的數 據,今年首九個月的電腦勒索程式案件已達 247 宗,且四個月內出現至少四種軟件, 按年暴升近五倍之多。海事處海港巡邏組一部電腦被植入綁架勒索軟件,令文書檔案 無法存取,據報疑被黑客勒索比特幣(Bitcoin);食環署在文錦渡辦事處兩部電腦早前 亦出現資訊保安問題。多宗事件令人擔心政府的資訊保安是否有能力防禦勒索軟件攻 擊。政府有必要正視問題,以及資助中小企等進行資訊安全審查和提升電腦系統的資 訊安全,同時繼續加強資訊發布和公眾宣傳,減少市民受害的機會。

政策建議 1.

要求法律改革委員會立即檢討《刑事罪行條例》第 161 條「不誠實取用電腦」, 同時警方及刑事檢控專員必須立即就條例制定執行指引。(保安局)

2.

修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要求政府執法機構若要取得市民的電子通訊內容時, 須根據此法例要求申請法庭命令。(保安局)

3.

要求政府部門及執法機構就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索取用戶資料及刪除內容制訂指引,並定

期發佈透明度報告(資料請求次數的報告和數據),增加政府透明度和保障互聯網使 用者權益。(保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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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檢討和更新《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立法規定須向資料洩露事件的受害人披露資訊, 平衡科技創新與市民私隱的保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5.

檢討《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擴大條例以規管人對人電話促銷,例如可就非應邀電 話訂立登記制度,並加入 Opt-out 機制、規定撥出電話的時段等措施。(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6.

重啟跨部門網絡安全工作小組,應對如雲端科技帶來的新影響,加強保護網絡保安的 工作。(創新及科技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7.

建議全面檢討現時政府、金融、電訊等重要行業機構及關鍵基礎設施面對的最新安全風險及 物聯網的應用保安風險。在平衡資訊自由的前提下,諮詢及擬訂政策以保障香港的網絡安全 程度,包括設立「政府首席資訊安全總監」作統籌,而政府在引進新安全標準及要求 前需充分諮詢資訊保安業界。(創新及科技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8. 全面提升政府部門的網絡保安系統,建議政府定期為各部門進行檢查及為公務員提供 有關網絡保安的訓練。(創新及科技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資助建議 1.

撥款 2 億元資助企業、中小企加強網絡基建安全及提升資訊保安。做法可參考科 技券的方式,利用配對模式為合資格中小企提供最多 10 萬元的資助,亦可帶動資訊保安業 發展。(創科局)

2.

增撥資源予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旗下的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及擴大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 公室的資訊科技保安小組。(創科局)

3.

增撥資助支持本地資訊科技研究工作,增加對本地資訊保安服務的需求,創造更多行業機會。 建議政府可就資訊保安的研發項目進行稅務寬免,以吸引研發機構及企業投放更多資源在 資訊保安的研發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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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現時政府就資訊科技,包括資訊保安在內的進修資助及支援不足,建議政府設立 1 億元

的「資訊保安進修基金」,為從事資訊保安的人員及有興趣在資訊保安發展的畢業生和 其他人士提供資助,資助範圍包括金管局與銀行學會及應科院合作推出的「網絡防衛計劃」 中的「專業培訓計劃」。(創科局、教育局) 5.

撥款 5000 萬元推動大專院校在現時的電腦學科加入資訊保安課程,並每年舉辦資訊保安

「駭客松」(Hackathon),設立獎金獎勵得獎隊伍。(創科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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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捍衛香港核心價值 推動民主 秉持誠信,捍衛廉潔、自由和法治的精神,對抗不公義,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近年社 會撕裂,不公義的事一浪接一浪,香港人的底線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挑戰。負責任的政 府應該聆聽民意,勇於負擔及推動改變,回應市民追求民主、公義及言論自由的聲音。

政策建議 1.

重啟政改,要求撤回八三一決定,落實公平無篩選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政制及內 地事務局)

2.

全面普選立法會,取消功能組別;在此之前擴大資訊科技界選民基礎,打擊種票問 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3.

優化資訊科技界選民登記,如要求合資格團體確保會員持有認可的專業資歷,或在 喪失登記資格部分,加入「透過其他方式加入認可團體而並未持有合相關的專業資格」 為其中一種情況,以堵塞漏洞,同時選舉事務處應主動進行抽檢及調查合資格團體的選 民登記資格及會籍管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4.

改革選舉法例中限制網上言論的選舉廣告規定,以保障網上言論自由。建議政府參考 新西蘭及加拿大的做法,豁免在非商業基礎上,個別人士透過互聯網傳達個人政見的行 為為選舉廣告,包括豁免網民在社交媒體或網站轉發文章以表達個人對候選人的立場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5.

要求網媒享有和主流媒體等同的採訪權,政府應開放網媒採訪所有政府活動及新 聞發布會。(民政事務局、政府新聞處)

6.

立即就檢討《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展開諮詢,包括本地免費及收費電視 牌照的申請及續期制度、評審準則、上訴機制,尤其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權力和 酌情權過多的情況,並開放免費電視市場。(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7.

重啟版權條例修訂諮詢工作,研究引入開放式豁免,如「用戶衍生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公平使用」 (Fair Use) 等,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 (Contract Override)及完善的安全港制度,維護網上創意表達的權利及保護網絡服務供應 商,達致有利更新版權制度的方案。(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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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保護香港 近年,香港人每日飲用的食水,呼吸的空氣,土地和海洋生態,全部都受到『發展是 硬道理』的思維步步進逼、遭到破壞。市民的權益和環境保育必須受到保障和重視, 政府需要作出改變,填補制度的問題和漏洞,回應市民訴求。

政策建議 1.

修訂《防止賄賂條例》,擴大條例適用範圍至行政長官。(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2.

向中央政府主動爭取單程證審批權,檢討限額制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3.

保育郊野公園及其不包括土地。政府應該將更多擁有生態價值的「不包括土地」納 入郊野公園範圍,如將面積約 33 公頃的白沙澳納入郊野公園,以及將海下的綠化地帶改 劃為自然保育區。(環境局)

4.

正視海下灣珊瑚群落迅速消失的情況,加強珊瑚保育工作。要求漁護署盡快採取行動, 以免再有珊瑚遭蠶食。與此同時,政府需撥出資源及統籌有關部門——包括規劃署、漁 護署、環保署等——就保育整個白沙澳和海下河谷,作出綜合監察並提交修復珊瑚的計 劃和時間表。(環境局、發展局)

5.

全面落實 15 年免費教育,全面資助全日制和長全日制幼稚園。(教育局)

6.

檢討「普教中」政策,讓學校自行選擇執行。(教育局)

7.

盡快全面取消小三 TSA,還學童愉快的學習環境。(教育局)

8. 加強食水及食物的安全檢查,引入科技協助監察食水及進口食品的品質。(食物及 衞生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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