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酷刑個案概覽(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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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聯合國大會 1984 年通過《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或處罰公約》(《公約》),該公約於 1987 年 6 月 26 日生效。大會又於 1997 年 12 月宣布 6 月 26 日為聯合國“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旨在關注酷 刑受害者及其家庭所遭遇的苦難,並重申對酷刑及各種非人道待遇的譴責。 酷刑是一種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受到國際法的絕對禁止,並且在任何情況 下均不得施行或予以合理化,因此每一國際社會成員,均有責任阻止酷刑的 發生。 中國於 1988 年批准加入《公約》,迄今剛好 27 年。根據《公約》第二條, 作為締約成員,中國政府必須履行國家義務如下︰“ (1) 採取有效的立法、行 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轄的任何領土內出現酷刑的行為; (2) 在任 何特殊情況,不論為戰爭狀態….或任何其他社會緊急狀態,均不得援引為施 行酷刑的理由; (3) 由上級官員或政府當局的命令,均不得援引為施行酷刑的 理由。” 作為最早的締約成員國之一,中國對履行以上各項國家義務理應責無旁貸, 然而,在過去 27 年間,中國的酷刑受害者不見減少,反而增加。人權律師 便是其中一例。高智晟、王勝生、江天勇、唐吉田、張俊傑、王成、王全璋、 金光鴻、劉士輝、李天天、唐荊陵、浦志強、李方平、滕彪、李和平、張科 科、余文生、蔡瑛、王永航、李春富、劉曉原、倪玉蘭、張凱、蔣援民,等 等,都曾遭受來自當局的各種酷刑或非人道待遇,包括暴力毆打、電擊、灌 食、強迫注射藥物、性暴力、禁止休息、禁止進食和治療、關禁閉、煙熏、 燙傷、騷擾、侮辱、威脅,等等,給律師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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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中國在法制進程中不斷取得進步,但在酷刑領域卻是踟躕不前。歸根究 底,刑訴及司法程序中的不公與缺陷,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首先中國立法對“酷刑”至今仍未制定全面而且合乎國際公法標准的定義,令 有關的罪行,不容易被追究。此外,根據現行法律,涉嫌人在審訊前可被拘 禁可長達一年多,加上判決前亦可被押長達一年多。在目前公安及司法行政 機關的 權力未受到有效制衡,律師在場權未被納入立法,律師的會見權利未 有落實的情況下,嫌疑人在覊押期間面對人身侵犯的的機會大增。由於缺乏 有效監督,監視居住這一強制措施更因為備受濫用而愈加成為酷刑的重發之 地。 2015 年 11 月,聯合國“禁止酷刑 委員會”將在瑞士日內瓦再次審議中國履行 《公約》的報告,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恪守作為《公約》締約國的國家義 務,嚴肅跟進委員會此前對中國提出的多項改善建議及措施。 中國當局亟需采取一切措施,制約執法及各行政機關的權力,防止酷刑的出 現,以信守國家於《憲法》第 33 條 “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莊嚴承諾。 本報告旨在曝光中國人權律師歷年遭受的酷刑和非人道待遇,以期引起國內 及國際社會的重視和關注,推動中國刑事訴訟及司法制度,並人權律師境況 的完善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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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 格的待遇或處罰的定義 2. 中國律師十大酷刑排行榜 3. 維權律師被酷刑的經歷 4. 世界各地律師的支持影片 5. 聯合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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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 遇或處罰的定義 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第一部分 第一條 1. 為本公約的目的,「酷刑」是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 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 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 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 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 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 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純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 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帶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內。 2. 本條規定並不妨礙載有或可能載有適用範圍較廣的規定 的任何國際文書或國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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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十大酷刑排行榜

【1】暴力毆打 使用暴力對律師進行長時間毆打,方式包括:連續掌摑,用礦泉水瓶或拳頭猛 擊頭部、頸部、腹部或胸部,將人踹到地上暴打,抓住頭部撞牆,用繩子吊起 或綁在床上進行拳打腳踢,用錐刺刺穿肛門等。 案例:2014 年 3 月 21 日,河南律師張俊傑在建三江大興公安分局被公安人員 用礦泉水在頭上猛擊,連續掌摑七八次,踹到地上暴打,最終被打斷三根肋骨。 (《張俊傑律師:建三江毆打、拘留律師事件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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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電擊 以高壓電警棍電擊律師身體各部位,尤其是生殖器官。 案例: 28/9/2007,北京律師李和平在北京遭到一群不明身份者綁架到郊外的地 下室,除了受到暴打外,他被高壓電棍電擊到滿地亂滾。(《李和平律師關於 自己被毆打的個人聲明》) 【3】灌食/注射藥物 將食物灌入律師鼻管,可使人氣管出血甚至窒息;強制注射藥物,使人神智不 清。 案例:2010 年 4 月, 北京律師金光鴻被不明身份者綁架,隨後被帶到精神病院 注射和強制服用多種藥物。期間,有人在他的鼻孔插入喉管,強逼他進食。釋 放後,金感到全身疼痛,只能進食流質食物。(《阿波羅:多維權律師控當局 實施酷刑 金光鴻被關進精神病院》) 【4】性暴力 針對律師生殖器官進行的酷刑,方式包括:強迫脫光衣服,以竹簽捅生殖器, 性侵犯等。 案例:自 29/7/12 起,湖南蔡瑛律師被益陽檢察機關非法拘禁 87 天。期間, 檢察人員強迫蔡瑛脫光褲子,並命令其數自己的陰毛,同時還要求其回答 “陰 毛和頭髮有什麼不同?燒起來的味道好聞不?”(《蔡瑛律師事件實錄》) 【5】禁止休息 對被拘律師進行長時間連續訊問,剝奪休息時間,可導致腿部腫脹、體重驟降、 嘔吐、暈厥等後果。 7


案例:2011 年,廣東律師劉士輝被公安非法羈押 108 天。期間,他曾被審問 五天,不准睡眠。他的腿部腫脹了兩倍,體重下降了七八磅。(《維權網:人 權律師劉士輝首度講述被關押期間遭受的酷刑》) 【6】禁止進食和治療 即使律師身體虛弱或患病,也不予提供食物或藥物治療,時間可長達數十天。 案例:6/2012,大連律師王永航因為法輪功辯護而被當局判刑七年。關押期間, 王因遭到酷刑對待而出現癱瘓症狀,陷入生命垂危,然獄方仍拒絕家人提出醫 療檢查的要求。(《自由亞洲:王永航獄中遭酷刑生命垂危》) 【7】關禁閉 長時間將律師單獨關押于封閉環境之中。 案例: 19/2/11, 北京律師江天勇被公安扣押、審問及毆打超過兩個月,期間 他一直被羈押在看不見陽光的房間裡。(資訊來自本人) 【8】煙熏/燙傷 煙熏和燙傷律師臉部或身體其他部位。 案例: 28/11/07, 北京律師高智晟在秘密綁架後五十多天內,高志晟的眼睛及 鼻子被公安以至少五根香煙燙傷和煙熏。(《高智晟:黑夜、黑頭套、黑幫綁 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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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侮辱 透過言語或行為侮辱被拘律師或其家人,方式包括:強行關鐵籠,以粗口辱駡, 強迫在地上爬行等。 案例:15/4/08,北京市西城公安人員將北京律師倪玉蘭(女)抓到派出所。 關押期間,警察朝她臉上撒尿。 (《倪玉蘭致維權網的公開信》) 【10】威脅 以恐嚇性語言對律師或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進行威脅。 案例:21/3/14, 北京律師唐吉田在建三江大興公安分局被公安人員威嚇,聲稱 要將他活埋、割腎,甚至犬決,脅迫他在筆錄上簽字。(《唐吉田:難忘在建 三江公安手裡的十六個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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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被酷刑的經歷 我們搜集了被酷刑律師的簡歷和他們被酷刑的經過 蔡瑛 Cai Ying

程海 Cheng Hai

程為善 Cheng Weishan

董前勇 Dong Qianyong

高智晟 Gao Zhisheng

江天勇 Jiang Tianyong

蔣援民 Jiang Yuanmi

金光鴻 Jin Guanghong

李春富 Li Chunfu

李方平 Li Fangping

李和平 Li Heping

李天天 Li Tiantian

李昱函 Li Yuhan

劉浩 Liu Hao

劉士輝 Liu Shihui

劉衛國 Liu Weiguo

劉曉原 Liu Xiaoyuan

倪玉蘭 Ni Yulan

浦志強 Pu Zhiqiang

唐荊陵 Tang Jingling

唐吉田 Tang Jitian

滕彪 Teng Biao

王成 Wang Cheng

王勝生 Wang Shengsheng

王全章 Wang Quanzhang

王永航 Wang Yonghang

襲祥棟 Xi Xiangdong

余文生 Yu Wensheng

張俊杰 Zhang Junjie

張凱 Zhang Kai

張科科 Zhang Keke

張培鴻 Zhang Peihong

周澤 Zhou Ze

朱宇飆 Zhu Yubiao

蔡瑛 Cai Ying 簡歷 蔡瑛律師為湖南省長沙市人。2012 年因司法部門構陷害被關 押 87 天,遭受多種酷刑,後經控告撤案,目前正要求國家賠 償。2014 年,蔡瑛律師代理湖南醴陵、寧遠兩起中共雙規案 件,並在網路媒體公開披露雙規酷刑,遭到當局打壓。2014 年 3 月,建三江人權律師被毆事件,蔡瑛律師是最早趕赴建三 江維權律師之一,在第一時間將人權拷問建三江的事實傳遞給 了外界,爭取了最大的聲援。 被酷刑的經歷 2012 年 7 月 30 日早上 10 時 30 分左右,幾名隸屬於沅江市人民檢察廳的人士,在益陽市 檢察院內強行將蔡瑛帶走,關進一間特製的審訊室,連續審問他三日兩夜,期間還夾雜著 恐嚇和侮辱。後來,蔡瑛被轉送至一所賓館內繼續關押及受審,侮辱、恐嚇和酷刑愈見厲 害,當中更包括性暴力及精神虐待。 另外,他亦被長時間近距離監視,飲食睡眠受限,身體各處均受到嚴重傷害和耗損。在審 訊途中,當局曾嘗試以行賄罪、詐騙罪、偽證罪和男女關係罪審判蔡瑛,全部均被他否認 10


告終。2013 年 1 月 13 日,沅江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正式撤銷了他的行賄案,結束長達 87 日的非法關押和酷刑。 蔡瑛的自白: http://bit.ly/1FJRKFi

程海 Cheng Hai 簡歷 北京律師程海於 1984 年獲南開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成為律 師前,他當過農民、工人、教師和投資顧問,曾創辦企業及在 省政府經濟體改辦工作,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和相關法律。2001 年成為律師,2003 年起到北京執業。現為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 律師和合夥人。程律師亦是北京市律師協會憲法和人權專業委 員會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 程律師多次代理非北京戶口者被歧視的官司,及為北京、石家莊、合肥等地多宗法論功信 仰者案件辯護。 

2006 年,程律師去信北京市人大,建議改進對外地戶口選民要到戶籍地人大開具選 民身份證明的不合理限制。

2007 年,程和共 69 位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聯署發表呼籲取消勞改制度的公開信。 程海律師稱:「公眾利益工作,是律師的職責,律師有責任維護社會正義。」因此, 他經常免費代理涉及多元公眾利益的案件。

2008 年 3 月 14 日「拉薩騷亂」後,程為被捕的西藏人作辯護。

2008 年 8 月,和其他律師一起發起推動北京律協直選,先後有近百位北京律師簽名 參與,推動了 2009 年北京市律協換屆選舉有史近 30 年來第一次選票的選舉。從 2010 年起北京律協會會員費首次減少 500 元/年,促進全市區級律師協會的設立。

2012 年擔任倪玉蘭被控尋釁滋事、詐騙罪的一二審辯護人,做無罪辯護。

2014 年聯合全國 17 位律師,行政覆議司法部對全國律師的年度檢查考核違法。同年, 因在丁家喜律師要求官員財產公開、教育公平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庭審時退 庭投訴辦案人員嚴重違法,被司法局處以停止律師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

被酷刑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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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13 日,程律師在成都巿為一名以「利用邪教組織妨礙法律實施罪」關押的法 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時,程遭七名公安拳打腳踢,令其手和肋骨受傷。 2013 年 4 月 12 日,程海和梁小軍律師到法庭要求司法部門解釋為什麼推遲 13 名法輪功 學員的審判,結果遭到警方的報復。程海及梁小軍在大連法院外面被 10 名左右的便衣員 警綁架,被拖上警車,員警在警車內對程海拳打腳踢。。2013 年 11 月 26 日上午,程海 依法到第三看守所會見被羈押的當事人丁家喜律師,會見時征得丁家喜本人的同意,程海 律師欲為其錄音拍照時,突然遭到員警的阻止毆打,在被扣押近 5 個小時後,程海律師才被獲准離開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程海律師在 會見丁家喜時,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征得當事人的同 意之下,為其錄音拍照,卻被警號為 014004 的員警搶奪手機,並 掐住程海律師的脖子,擰住胳膊在看守所院內拖打,並搶走程海律 師的手機等物品,程海律師一度與外界失去聯繫。據程海律師的助 手說,上午大約 11 時,他在看守所門外突然看到程海律師正被看 守所所長及多名員警欲帶往辦公樓,程海律師不同意,被多名員警推拉,動作激烈。他在 準備拍照時,遭到保安的追趕。

程為善 Cheng Weishan 簡歷 江蘇律師程為善是江蘇恆毅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酷刑的經歷 2013 年 12 月 23 日,程為善律師在張少傑牧師家裡 10 餘人被圍困 24 日,門口來了 200 多名手持棍棒的暴徒。屋內 10 餘人的安全受到嚴重威脅。這群暴徒非法要求夏鈞律師刪 除網上發的帖子。程為善律師的包被搶走,衣服被撕破,手被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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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前勇 Dong Qianyong 簡歷 北京律師董前勇,1980-12-21 出生,籍貫皖肥西縣。曾就讀於安徽 省司法學校(現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後自修安徽大學法律本科。 2005 年通過司法考試,2007 年成為執業律師。2009 開始參與辦理 信仰相關的案件、維權案件,及律師自身維權活動。 被酷刑的經歷 2010 年 9 月 1 日,北京律師董前勇前往天津鐵路運輸法院準備旁聽王宇案的開庭。因發 現該法院違法對辯護律師實施安檢,董律師提出質疑,結果被該院法警拖出毆打。 2013 年 12 月 12 日,律師藺其磊、張科科、唐天昊、董前勇在湖北武漢江夏區法院為一 信仰案件辯護,法院門口大量員警和不明身份人員包圍,安檢處要求律師存包並不許帶電 腦,開庭後審判長駁回對公訴人和合議庭的回避請求,多次打斷辯護人發問,四位律師被 迫退庭。 2014 年 8 月 20 日,王宇、董前勇、李敦勇律師在哈爾濱香坊區法院開庭。因董律師提出 公訴人、合議庭組成人員回避,袁越法官惱羞成怒責令將其驅除出法庭。董律師整理物品 時,法警上辯護席拽著董的脖子揪了出去。王律師當庭繼續提出審判長回避且控告法警暴 力執法,也被驅除。 高智晟 Gao Zhisheng 簡歷 高智晟是陝西省榆林市佳縣人,著名律師,於 1996 年起執業即長期替弱勢群體維權,曾經代理 多宗民眾維權案件控告地方政府。他曾被中國司法 部選為「中國十佳律師」。高智晟被譽為「中國良 心」,美聯社指他為「中國維權律師界的領軍人 13


物」,廣受尊敬,被滕彪等中國法律界人士稱為「中國維權運動的先行者」、「中國全民 維權意識覺醒的引領人」,因此遭受當局最嚴厲的迫害。前加拿大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 形容高智晟為「曼德拉和甘地的結合體」,是「地球上最勇敢的律師之一」。 高智晟勇於為當局眼中的敏感個案辯護,包括法輪功修煉者、地下基督教徒以及與官員發 生糾紛的基層農民和私營企業家。尤其自 2004 年底開始多次上書中國政府高層,要求改 變對法輪功等群體的非法處理手段,並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器官遭當局活摘指控的調查。 高智晟三度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但高的名字,在中國的搜尋引擎、微博,卻是無法搜 索到的「敏感詞」。 被酷刑的經歷 從 2006 年 8 月 15 日被秘密暴力綁架起至 12 月 22 日被審判止,高智晟總共被關押時間是 129 天。其中被拷住雙手的時間是 600 小時;被固定在特製的鐵椅上的時間是 590 多小時; 被左右雙向強光燈照射的時間為 590 多小時。129 天裡,被強制盤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過 的時間是 800 小時左右;被強制擦鋪板的次數為 385 次。這些都是他們交由同監室的犯人 來強制執行。 高寫的<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一文提到,他在 2007 年被秘密綁架後,50 多天內遭受 嚴重酷刑。例如:秘密員警以電擊、竹簽捅生殖器等性酷刑、被煙頭燙和煙燻鼻子及眼睛 等各種肉體與精神酷刑,公安表明是以「對待法輪功的酷刑」方式對待他、並說高智晟不 可能活著出去。後來,當局以多種酷刑手段逼他寫批判法輪功的文字但未能如願;但他做 了部分妥協,因為公安威脅高若把酷刑向外界透露,將在高的妻女面前折磨高,且其女兒 將會死亡。於是高被迫在假筆錄上簽名「政府沒有綁架高、沒有酷刑折磨、對高全家關 愛」。 2009 年 2 月 4 日,高智晟在陝西的老家被超過 200 名員警帶走關押,長期下落不明。後 來方知遭單獨囚禁及酷刑,引起國際社會關注。但美聯社 2010 年 4 月下旬公開的報導證 實,高智晟 2009 年消失後長達 14 個月遭關押,期間所受酷刑程度「沒有言語可以形容」, 比 2007 年失蹤時所受酷刑更加嚴重;例如員警曾脫光他衣服,輪流用手槍打他,甚至連 續毆打兩天兩夜。 14


2010 年 4 月 7 日,高智晟現身北京並接受了美聯社的採訪。在採訪中高智晟表示「我沒 有能力堅持下去。一方面是我過去的經歷,也正是這些經歷深深地傷害了我的親人。經過 深思熟慮我最終做出的這個決定是為了尋求平靜和安寧」。兩星期後之後,高再被強迫失 蹤 20 個月。 高智晟的自白: http://bit.ly/1ee913y

江天勇 Jiang Tianyong 簡歷 北京人權律師江天勇在擔任教師一職超過十年後,於 2004 年移 居北京,追求他對人權事務的興趣。於 2005 年,他取得律師執 業資格,在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工作。 江天勇專門為受宗教迫害的人辯護。此舉很大部分的原因是受到他的基督教信仰所影響, 他的當事人包括佛教領袖、法輪功學員及維吾爾族社運人士。江天勇曾參與愛滋病感染者 的救助維權、山西黑磚窯案件、北京律師直選、法輪功個案等多件維權行動,也因此一直 處於被監控、騷擾和威脅之中。 2009 年 7 月被北京市司法局登出律師執業證後,江天勇曾任北 京愛知行研究所法律專案協調人。現以公民身份仍然從事人權 案件的出庭辯護工作。 被酷刑的經歷 2013 年 5 月 13 日,江天勇和 6 個律師到四川資陽市圍觀又名 二娥湖洗腦中心的資陽法制教育中心。七位律師在法制教育中 心外被數名身份不明的人毆打倒地。江天勇的小腿被石頭砸傷, 其後幾位律師因「妨害公務」被帶到迎接鎮派出所。 15


2014 年 3 月 20 日,江天勇前往黑龍江農墾總局青龍山農場「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 非法關押的公民。3 月 21 日早上 8 時左右,江天勇所住的建三江格林豪泰賓館,突然被 幾十人闖進來,把他和另外四律師從兩個房間裡面綁架出來,他被塞在車子的後備箱。他 們被帶到建三江公安局大興分局,然後分開審問。在審問室,江天勇坐在椅子上,公安翟 長坤對著他前胸使勁用拳頭打,拿礦泉水瓶打他腦袋、打臉。江天勇堅持要他們出示證件 及抓捕他們的理由,他們拒絕,同樣他也拒絕「交待問題」。 當天晚上 7 點,江天勇被帶上手銬,公安將毛巾布打濕,纏在他的兩個手腕上,然後從後 面銬上手銬,帶上黑頭套。接著,公安把江天勇從訊問室架出去,他說感覺沒走多遠,到 了一個屋子裡,聽到好像是卷閘門或自動門的聲音。他被帶進去後,公安用用鐵鍊子把他 吊起來。公安開始對他拳打腳踢,踢他的腹部和胸部,有五、六個一起動手,持續的踢, 打的時候,還問「幹什麼來了,還來不來,誰帶頭的」等等,江天勇不說話,就一直打他。 2014 年 4 月 22 日,江天勇被釋放,天津醫院檢查的診斷結果指他的 8 根肋骨骨折。根據 江天勇的影像診斷報告單顯示:左側第 2、3、6 肋前端及右側第 3-7 肋前端骨質均顯斷裂,斷裂 間隙模糊,周圍可見高密度骨痂影。江天勇從建 三江回北京後,到醫院檢查,由於不久員警尾隨 而至,結果醫院檢查結果是「一切正常」。但江 天勇卻一直感覺轉身劇痛,經李方平律師勸說了 到天津檢查。4 月 18 日,天津醫院為江天勇做 了 CT 檢查,4 月 22 日拿到診斷結果證實八根肋 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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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援民 Jiang Yuanmin 簡歷 蔣援民,1958 年 3 月 5 日出生,現為北京市漢威(深圳)律 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及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成員。蔣律師 於 1982 年開始從事法律工作。曾經多次代理農民土地維權 案件,以至在 2013 年被公安局非法拘捕和關押 170 天,因 此患上雙腿膝蓋骨軟化症。2013 年起,蔣律師多次為包括法 輪功等的宗教信仰人士辯護。在 2014 年著名的黑龍江建三 江案中,蔣律師亦參與營救四名被非法拘禁的維權律師。 被酷刑的經歷 2013 年 4 月 18 日,蔣援民律師因為失地農民維權遭報復,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逮捕,三亞警方將蔣援民律師押到三亞審訊一天一夜,後來被關押在三亞第一看守所。他 每天被關押在擠迫的環境,一個可關押 12 個人的倉裡關了 25 個人,最多時關了 30 個人。 因為兩人床上睡三、四個人,所以只能橫著睡,彎曲雙腿地上也睡著人。 6 月 16 日,蔣被帶到農墾醫院去檢查,骨科主任診斷為髕骨軟化症。醫生指原因是蔣律 師的腿長期彎曲再加上沒有曬太陽,加上伙食非常差缺乏營養,導致鈣質流失,令髕骨和 腿關節形成空隙,所以造成了髕骨軟化。而看守所一直未帶他住院治療導致病情加重。到 看守所探望蔣的李方平律師蔣援民律師雙腿的肌肉有明顯萎縮的症狀。蔣援民律師因患髕 骨軟化症雙腿癱瘓近 3 個月,他的雙腿根本無法站立行走,後來雖有所好轉,但是每次 最多站立或者走 3 分鐘便再也支撐不了。 蔣援民的自白: http://bit.ly/1IFAF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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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鴻 Jin Guanghong 簡歷 金光鴻律師生於湖北省監利縣,北京著名維權律師、六四事件 親歷者。1984 至 1992 年間就讀於武漢大學圖書館系和哲學系, 獲文學學士和哲學碩士學位。畢業後在廈門大學任教。 1996 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同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現執業 於北京市京法律師事務所。 金光鴻曾曾經代理多宗法輪功及維權人士案件、發表《中國司 法改革黑皮書》,他亦曾簽署《零八憲章》。 被酷刑的經歷 2011 年 4 月,本來要為一名法輪功學員辯護的金光鴻,突然消失了接近兩個星期。金光 鴻律師都記不清具體是 4 月八日或九日的哪一天失蹤的,只依稀記得自己好像在街上行走 時忽然被人控制,隨後被關到過看守所,再後來被送到過精神病院。金只隱約記得那段時 間發生的細節,他被帶到精神病院注射和強制服用多種藥物,並曾被捆綁在床上並被毆打。 被折磨期間,金 食欲不振,更稱曾有人在他的鼻孔插入喉管,強逼他進食。釋放後幾天, 金光鴻感到全身疼痛,只能進食流質食物。其後,亦只能開始步行很短的路程。 李春富 Li Chunfu 簡歷 李春富為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律師,廣泛參與公民表達權、 信仰權、平等權等權利維護及公益法律訴訟。李春富代理了法 輪功學員、愛滋病患者、被公安拘留期間或勞改期間非自然死 亡案件,也參與了農民的土地維權案件。他曾和黎雄兵一起為 記者齊崇淮作法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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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酷刑的經歷 2009 年 5 月 13 日李春富與張凱律師到重慶市江津區辦理一宗勞教所打死法輪功學員的案 件時,被公安盤問及毆打,李律師因被扣上手銬導致雙手多處擦傷,被打了幾記耳光而輕 微流血。 李律師被帶到派出所的一個房間,被強行拷在一水泥墩子上,手銬的齒輪陷入 他的手腕流血,一名公安及一名協管員打了李律師幾記耳光,對他做了兩份詢問筆錄,並 檢查他的行李箱及電腦。 李方平 Li Fangping 簡歷 北京律師李方平現為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北 京益仁平中心法律顧問,《公民承諾》的簽署人之 一,新公民運動的參與者。 著名案件包括: 

2009 年,北京維權者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案

2010 年 5 月,代理北京藝術家「 吳玉仁」被控在朝陽區酒仙橋派出所「妨礙公務」案

2010 年 11 月,代理中國「三聚氰胺 」奶粉受害者

2013 年 9 月,為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當事人冀中星提供法律援助,出庭辯護

2013 年 10 月,為江西瑞昌教師性侵 7 名幼女案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014 年,擔任中央民族大學維族學者伊力哈木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案的辯護律師。

被酷刑的經歷 2006 年,為山東臨沂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 「聚眾擾亂交通故意毀壞財物罪」案提供法律 援助,在臨沂的大巴車上在遭到 10 數個持鐵棍、不明身份男子暴力毆打,頭部被打破, 深可見骨,是維權以來受傷最嚴重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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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29 日,李方平失去聯繫。之後失蹤一個星期。失蹤期間,遭到酷刑。 2013 年 9 月 4 日,李方平律師在山東省臨沂辦理案件時遭員 警毆打受傷。他突然遭到警員江雨無故毆打,令他的下體、 手臂多處受傷。 2014 年 7 月 9 日下午,李方平等人向湖南省檢察院交涉益陽 公安秘密立案偵查蔡瑛之事。李方平律師出示律師證後,省 檢安保人員仍要求搜身檢包,警號為 430019 的員警將李律 推出門外,並接連三次將律師推到台階下,導致李方平兩手 臂等多處扭傷。 李和平 Li Heping 簡歷 北京律師李和平是河南省信陽市人,在北京全球律師事務所工作。李和平主要為持不同政 見者、強制拆遷受害者、宗教受迫害者、弱勢群體等維權。李和平信奉基督教,同時反對 政府干預宗教。2008 年度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宗教民主自由獎及歐洲理事會人權獎得主。 被酷刑的經歷 2007 年 9 月 29 日下午 5 時 30 分左右,李和平在他北京市朝陽區辦公樓的停車場內,被 一群來歷不明人士以布袋蒙頭,塞進一輛無牌的轎車內,隨後被關到郊外的一處地下室裡。 未幾,幾人連翻毒打、砸頭、踹腳及用高壓電棍折磨他,並斷斷續續地進行了四五個小時。 直至 9 月 30 日淩晨 1 時,李再度被蒙頭,並載至小湯山附近的一處野樹林子獲釋放。 李回家查點後,發現他所承辦的曹東案的申訴檔,連同手機卡,名片夾,筆記本和移動硬 盤一併不翼而飛。此外,他的筆記本電腦亦被徹底格式化,驅動程式也未能倖免。 李和平的自白: http://bit.ly/1JiBl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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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天 Li Tiantian 簡歷 李天天原籍新疆石河子 142 團,1966 年出生。 曾當過 11 年護士。通過自學,1995 年考上律 師。2006 年開始在上海做律師,在上海市北 方律師事務所執業十多年。後來 2011 年茉莉 花革命期間被關了 95 天後,因為政府的各種 刁年,身心承受不了,就決定不做律師了。 被酷刑的經歷 2011 年 2 月「中國茉莉花革命」期間,因為李天天在網 路上發表言論祝賀埃及人民推翻 獨裁,遭到中共當局的打壓,更在上海失蹤長達 3 個月。 2011 年 2 月 19 日至 5 月 24 日被秘密關押期間,她整天被關在一間沒有窗戶的房間裡, 連陽光都見不到,每天 24 小時都有人看著。看守她的人每班有 4 個人,每 12 小時換一個 班。在被關押的 3 個月中只有幾次機會從沒有窗戶的房間出來被帶到警察局去做筆錄。當 局要求她寫下保證書,並把她送回新疆老家。李天天曾經多次試圖回到上海,但都被強制 遣返回新疆。 2011 年 11 月,李天天被遣返新疆後一直是處於被監視狀態下居住。她總共被送回新疆 7 次。公安更懷疑她精神不正常,聲稱要帶她去醫院檢查。 李天天的自白: http://bit.ly/1FJRm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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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昱函 Li Yuhan 簡歷 遼寧律師李昱函 1991 年開始執業,2009 年因逃避公安迫害從遼寧逃到北京,現在在北京 市敦信律師事務所個人執業。 被酷刑的經過 據李昱函陳述,2006 年 9 月,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將周長江刑事拘留後,卻將犯罪現 場錄影銷毀,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2008 年 6 月 23 日,李昱函吊著被周長江指 使的人員打骨折的傷臂,再次到辦案單位要求追查錄影證據時,遭到和平分局治安專案大 隊長張家豐的無端毆打,李昱函當即向警務督察報警,但並無處理結果。為此,李昱函向 各有關部門投訴,到北京上訪。2009 年 3 月 2 日,和平分局控申科副科長及治安專案大 隊代表分局告知李昱函,將給予她 10 萬元的救濟補償,條件是息訪。李昱函接受了這份 口頭協議,可是分局至今未履行該協議。同年 3 月 9 日,和平分局員警將李昱函騙上警 車,再次對其暴力毆打並非法關押,致李昱函突發高血壓,突患快速房顫心臟病。同年 10 月 12 日,李昱函突然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2010 年 3 月 9 日,和平分局員警以區政 法委書記要談話為由,將李昱函控制在一家酒店內限制人身自由長達 10 小時,直到李昱 函被氣得發作快速房顫無法動彈,員警才撤走。2011 年兩會期間,和平警方將在北京的 李昱函強制帶回當地,非法拘禁 8 小時後,因李昱函再次發作快速房顫暈倒,將其送往 醫大一院的門前離去。2011 年 7 月 2 日,李昱函到公安部信訪部門登記時,再次遭到和 平分局控申科員警的毆打,再次發作快速房顫心臟病,後經北京建國門派出所員警送往醫 院並墊付了醫療費。2012 年 6 月 4 日,李昱函到監察部欲遞交上訪材料時,被十余名遼 寧駐京辦人員拖入車內破口大駡,隨後被關押到駐京辦時,發作快速房顫心臟病暈倒。醒 來時卻被告知去監察部屬於非訪將會受到治安處罰。現年 54 歲的律師李昱函說,在慘遭 黑惡勢力及瀋陽警方的迫害之後,衰弱的身體狀況已經無法正常執業,自 2009 年 3 月至 今已 3 年多,期間十數次住院、20 餘次進急救室,因無力支付 8 萬多元的手術費而無法 進一步的治療。 李昱函的自白: http://bit.ly/1g1g8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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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 Liu Hao 簡歷 廣州律師,基督徒。以刑事辯護、行政相對人代理與再審申請申訴為執業方向。 被酷刑的經歷 2014 年 7 月 28 下午,李金星、劉書慶、劉浩律師,到焦作市看守所要會見張小玉、許有 臣,看守所再次以二人正被提審為由,不許會見,該駐所檢察室也緊閉房門,無法投訴。 7 月 30 日,伍雷、劉浩為會見等待到第三天時,劉浩律師被查房,錦江之星賓館房間門 口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員強行堵住門口,不允許出門。律師到看守所大門後遭大量人員毆打, 劉浩律師被卡脖子、打耳光、擊打頭部,要求進入看守所躲避,遭對方以說今天武警演練 拒絕。 劉士輝 Liu Shihui 簡歷 廣東律師劉士輝 1999 年取得律師資格,2000 年開始到廣州 執業,先後辦理了佛山、東莞等地涉及成千上萬失地農民的 非法批地和集體資產案件以及其他為弱勢群體維權的案件。

2008 年 12 月,劉士輝參加了《零八憲章》的連署。因為劉 在網上發表反專制文章、在公共場所穿「一黨獨裁,遍地是 災」文化衫、與其他朋友聚會紀念六四 20 周年、辦理郭飛雄 刑事申訴案並代郭控告梅州監獄獄警命案等原因,2009 年 9 月被當局剝奪了律師執業資 格。被除牌後,劉還為困在黑監獄的金漢豔、金漢琴姐妹維權。 其後劉士輝遭到不同的打壓: 

2010 年 12 月 10 日因參加慶祝劉曉波獲頒諾獎聚餐被國保綁架

2011 年 2 月 15 日因參與廣州茉莉花研討會被特務便衣毆打

2011 年 2 月 25 日被國保抓走關黑監獄及被酷刑 23


2013 年 4 月 29 日因拍攝蘇州國保拉扯網友暴行被便衣特務毆打

2014 年 1 月 6 日因關注被當局非法抓捕的梁頌基、張聖雨、馬勝芬、肖青山等被 行政拘留 7 天

2014 年 4 月 8 日被國保綁架及毆打

2014 年 4 月 29 日因祭奠林昭被拘禁 12 小時

被酷刑的經歷 2010 年 12 月 10 日「世界人權日」,劉士輝因參加 廣州朋友慶祝劉曉波獲頒諾獎聚餐,被廣州國保綁 架丟棄到距廣州市區 50 公里以外的從化市鼇頭鎮 荒無人煙的野外。 2011 年 2 月 20 日,中國人權律師劉士輝在社交網 站推特發表了關於茉莉花革命的資訊,他指:「我 將會在 2 月 20 日下午 2 時,在廣州的人民公園與 『茉莉花小姐』約會,這不是私人的約會,歡迎任何圍觀人士。」。因為這條資訊,他在 前往公園時被五名本地公安襲擊。他的腿被毆打致骨折。 2011 年,公安非法闖進劉士輝家中,他被羈押 108 天。期間,他曾被審問長達五天,期 間不准睡眠。當時,他的腿部已經腫脹了兩倍。羈押期間,他的體重下降了七至八磅,還 得了重病。 2013 年 1 月 5 日廣州劉士輝到廣州越秀公安分局瞭解因參加紀念六四二十五周年接力絕 食活動被捕的維權人士,其後被公安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式的情況下拘禁。 2013 年 4 月 29 日劉士輝去探訪林昭墓,在蘇州被國寶毆打,打耳光、用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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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衛國 Liu Weiguo 簡歷 山東律師劉衛國,1972 年生,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2002 年開始執業。山東泉舜律師事 務所律師,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部主任,濟南市優秀律師。1998 年獲亞洲開放 (香港)教育學院同等學歷認證。業務範圍包括受理山東地區的各類刑事辯護案件;全國 範圍內的重大、疑難及死刑案件等。 被酷刑的經歷 2013 年 12 月 12 日,劉衛國等 15 位律師前往會見河南南樂縣張少傑等 20 餘名被抓基督 徒,遭到看守所拒絕,並被不明身份人員跟蹤、錄影、搶手機,律師以絕食抗爭。後律師 兩次遭到多人圍堵、拉扯、侮辱。 12 月 13 日,律師團會見遭拒,再次遭圍毆,劉衛國被毆打 4 次、頭被磚頭砸破。 劉曉原 Liu Xiaoyuan 簡歷 劉曉原律師為江西省吉安市人,多次代理其他維權人士的案件,包括楊佳案、三網民案及 齊崇懷案,直至 2012 年因連續兩年不予通過律師年檢而無法執業。2013 年,他亦曾為首 都機場爆炸案當事人冀中星提供法律援助。 被酷刑的經歷 2011 年 4 月 14 日 10 時許,因參與楊佳案、何勝凱案、三網民案及艾未未案等,劉曉原 被北京市公安局的便衣人員帶走,關押在一家賓館裡。拘禁期間,多名員警輪流看守,並 出言侮辱及恐嚇他。在整個過程中,關押他的人士未有展示出任何警官證或法律手續。 劉曉原的自白: http://bit.ly/1JiAU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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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蘭 Ni Yulan 簡歷 北京倪玉蘭律師,2011 年度荷蘭鬱金香人權捍衛獎 得主,2001 年起投身維權運動,即幫助受京奧強拆 影響的居民,2002 年因拍攝鄰居遭強拆,被當局非 法拘禁 75 日,期間受酷刑致雙腿殘廢,需靠拐杖 行動。倪於 2002 及 2008 年兩度因妨害公務罪,各 判監 1 年及 2 年。2012 年 4 月 19 日,她再因尋釁 滋事和詐騙罪,被北京市西城區判入獄 2 年 8 個月。 被酷刑的經歷 2002 年 4 月 27 日上午,倪玉蘭因拍攝鄰居遭強拆的經過,被員警強行帶到警車裡毆打至 昏迷,關進派出所刑訊室裡,被酷刑折磨了三日。後來,倪被轉送至看守所羈押近七個月, 當局以妨礙公務罪判倪有期徒刑 1 年,並吊銷她的律師資格,直至 2003 年 7 月 12 日獲釋 放。倪在這段期間,因受過度的酷刑折磨致其雙腿殘廢,需靠拐杖行動。從 2003 年獲釋 至 2008 年 4 月,員警仍將倪囚禁在她家裡,不許與外界接觸。 2008 年 4 月 15 日,一群員警與黑社會成員,帶同鐵錐等工具,非法強闖倪宅破壞,並打 傷了她。事後,倪玉蘭被誣告打傷員警,終獲北京市西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囚有期徒 刑兩年。期間,她被剝奪了聘請律師和自我辯護的權利,法庭亦未有理會員警對倪施酷刑 的指控。2009 年 5 月 4 日,倪玉蘭被轉送到北京市女子監獄,受到了各種侮辱和折磨, 包括強迫她在地上爬行等。 2010 年 4 月 14 日,倪玉蘭再度獲釋放,但因被強拆而露宿於東城區避難所,期間員警經 常刁難她一家人,後來輾轉被秘密關押到北京市西城看守所裡。 倪玉蘭的自白: http://bit.ly/1NpiQ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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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 Pu Zhiqiang 簡歷 浦志強,河北唐山市灤縣人,北京著名維權律師, 也是六四事件廣場絕食活動的參與者之一。北京市 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執行合夥人。浦積極主張廢 除勞動教養制度及妥善解決六四事件。 浦常代理維權辯護案件,涉及公民權利的案件為多。 浦志強曾經因參與調查多起案件而數次遭到中國警 方逮捕,例如著名的譚作人案、艾未未案等。 2013 年 2 月 6 日浦公開實名舉報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層清算周及 其在任時的政法委系統十年維穩的問題,並建立法治社會和憲政體制。 2014 年 6 月 13 日,浦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為由 逮捕。 2015 年 5 月 15 日,北京檢察二分院在官方微博公布,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及尋釁 滋事罪被正式起訴,案件將在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開審。 被酷刑的經歷 浦志強因在朋友家參加「六四研討會」於 2014 年 5 月 4 日子夜被帶走,關押在北京市朝 陽區第一看守所,6 月 13 日被逮捕。 浦志強患有包括糖尿病,高血壓和高血脂在內的多種疾病。當他被送進看守所時,員警沒 收了他的藥物並給他提供了一些他沒聽說過的藥。 浦志強的律師張思之在 2014 年 6 月 9 日會見了他,浦志強說他現在得到了一些包括胰島 素在內的治療糖尿病的藥物,但是他的腿部發腫,正正是糖尿病病人沒有得到合適的治療 的一個典型症狀。浦還告訴張思之他每天被審訊 10 小時,很可能導致他健康狀況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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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之律師兩次以浦志強的健康為由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第二次的申請,官方以」危害社 會”為由於 2014 年 6 月 9 日拒絕。 在看守所期間,浦幾乎天天被提審,每次長達 10 餘小時,提審之後還要值夜班,讓他無 法承受。浦的體重迅速下降了 9 斤,曾經出現嘔吐、暈厥等現象,雙腿一度浮腫至膝蓋。 他在看守所期間家屬無法探視,即使律師會見也難以順利成行,要由領導批示。 唐荊陵 Tang Jingling 簡歷 廣東律師唐荊陵是中國公民不合作運動的首倡者和積極推動者。 1997 年,唐荊陵參加汕頭大學法學院法律培訓,同年 10 月通過 律師資格考試,次年 8 月獲律師資格證書。1999 年 11 月取得律 師執照後開始獨立執業,2000 年 3 月轉入廣東華之傑律師事務 所擔任專職律師。 2004 年 7 月,唐荊陵介入東莞興昂勞工騷亂案件。在唐的努力 下,案件中被羈押超過 9 個月的 10 名勞工被告全部被緩刑釋放 並取得「人道補助」。之後唐開始介入勞工權益等公民權利案件。工作之餘,唐荊陵積極 推動流動勞工的法律常識普及工作。 2005 年 8 月,唐荊陵介入著名的太石村罷免事件,擔任因參與罷免被迫害村民的行政訴 訟代理律師和辯護律師。同年 11 月,唐所在律師所在政治壓力下提前解除律師聘用合同。 年底太石事件中的所有被拘押人員均被釋放。但因此案唐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被壓迫質 唐律師解約,律師執照失效,不准許律師事務所接受至今。 唐致力於推動公民不合作運動,希望借此帶來民主和自由的中國。唐荊陵所推動的其他非 暴力不合作運動,包括 429 林昭紀念日、民心片行動、583 行動、廢除戶籍隔離、普惠制 基本養老金行動,以及關於推廣非暴力抗爭的學術理論等行動,均為當局所不容。 被酷刑的經歷 2014 年 5 月 16 日,維權律師唐荊陵在家中被員警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名刑事拘留帶走。 後來他被關押在廣州市白雲區看守所。唐荊陵在看守所時被員警踢打。被關押一年多的唐 28


荊陵,一直被剝奪與家人通信的權利、無法閱讀書籍。唐荊陵被刑事拘留後,其代理律師 劉正清經過 6 次申請交涉,成功會見過他兩次。 唐吉田 Tang Jitian 簡歷 唐吉田為北京執業律師,2004 年通過律師資格考 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2005 開始在上海一家律 所做助手,接著到深圳正式實習,取得執業證後於 2007 年 7 月進京執業。2005 年,先後在上海、深 圳、北京、安徽省等地從事律師工作。主要為土地 被非法徵用受害者、強制拆遷受害者、上訪者、三聚氰胺污染受害者等進行維權,兼作一 些案件的推動工作。接受了多起法輪功案件的辯護,包括河北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黃偉、郝 秋艶夫婦非法拘禁;瀋陽吳業鳳等被控告「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案。 2008 年,在北京推動北京市律師協會直選工作,被律協宣佈為非法,唐吉田律師作為主 要發起人被要求離開所在律所。同年,簽署了《零八憲章》。2009 年 5 月底,六四前夕 被北京秘密員警綁架並關押在海澱區玲瓏路體育中心 4 天,後轉移到在朝陽區某賓館繼續 關押到 6 月 8 號釋放。 2010 年 4 月,被北京市司法局以」擾亂法庭秩序”為由吊銷律師執業執照。這被認為是北 京市司法局對唐吉田推動北京律協直選的報復。 2011 年 2 月 16 日,在中國當局打擊茉莉花中,遭到北京警方黑頭套綁架,非法拘禁及遭 受酷刑。2012 年,唐吉田返回北京繼續從事維權工作。2013 年 10 月 16 日,前往黑龍江 省雞西市幫助被強迫拘禁在「學習班」的法輪功信徒,被雞西市國保拘禁,並處以 5 天行 政拘留。10 月 22 日上午 8 點,唐吉田期滿釋放。 被酷刑的經歷 在 2011 年 2 月,唐吉田在北京參與了一個討論如何援助陳光誠的午餐會。之後,公安闖 進唐吉田家,並將其綁架。他被非法拘禁在多個秘密地點,期間,他被冷風吹著,更要挨 餓。而官方並沒有通知唐的家人他當時身在何處。在阿拉伯之春運動發起後,中國官方大 29


規模打擊人權律師及社運人士,唐吉田正是在這個時期被羈押。唐吉田在羈押期間所受的 傷,引致他染上肺結核病,需要服藥控制病情。 2014 年 3 月 21 日於建三江,唐律師因為代理法輪功案件,受到辱駡,扇耳光,被礦泉水 瓶擊面部後腦勺、脖子等部位,因而感到頭昏眼花,掉了大牙。除了喝水,未有進食任何 東西。他被綁起來吊起來之後被拳打腳踢,他的前胸、腿、 後背和臀部多次撞到牆上。唐律師說感覺上被打了十來分鐘, 他覺得頭嗡嗡響,渾身流汗,疼得呲牙咧嘴。公安威脅把他 挖坑埋了、活體取腎或者和犬決,唐被迫在筆錄上簽字。最 終在建三江被困了 16 天。 唐吉田的自白: http://bit.ly/1QYwxU5

滕彪 Teng Biao 簡歷 滕彪律師為吉林省樺甸市人,是人權律師和法律學者。中國政 法大學法學院講師,北京興善研究所所長,獨立中文筆會會員, 公盟研究員。自小在貧窮的農村長大,因此對低層民眾的生活 十分瞭解。滕自 2003 年孫志剛事件起投身維權活動,歷年來 積極參與了有關計畫生育、法輪功、新公民運動、營救陳光誠 及胡佳等維權事務。2007 年下半年為耶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 者。2012 年 9 月起為香港中文大學人權與公義研究中心訪問學者。2014 年發表〈給全國 律協的公開信〉嚴詞抨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配合當局打壓律師。 曾獲獎項包括: 2003 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中央電視臺,全國普法辦,2003 年)、法蘭西 共和國人權獎(2007 年)、捍衛宗教自由和法治勇氣獎 (對華援助協會,2012 年 7 月 24 日)等。 30


被酷刑的經歷 2008 年 3 月 6 日晚上 8 時 40 分左右,滕彪在回家途中,被三四名來歷不明人士強行塞進 一輛黑色轎車,隨後被關進一處位於郊區農村的審訊室裡。後來,這幫人聲稱他們隸屬市 局,並告誡他不要再從事任何維權活動。據滕彪憶述,遭拘禁期間,一共有六名看守,分 三班輪流嚴密地看守他。另外,還有兩人對滕彪日夜進行遊說及思想工作,對他之前的著 作逐字逐句的審問,和要求他寫悔過書。經過一整晚的關押,滕彪最後同意在奧運結束前, 不寫關於京奧和胡佳案的文章,最終於同日下午獲釋放。 2011 年 2 月 18 日,當局因應茉莉花革命作出大規模行動,滕彪再度被綁架長達 70 日, 其間飽受打耳光及剝奪睡眠等酷刑。 滕彪的自白: http://bit.ly/1KjJGBB 王成 Wang Cheng 簡歷 浙江杭州維權律師王成多次為公益、人權徵集簽名,曾經在 杭州街頭舉牌要求官員財產公開,遭當局多次打壓。 2014 年 2 月 8 日,他發起了「千萬公民大連署」的連署簽名 活動,要求當局立即批准《公民權利公約》的《公民「權利」 主張書》。2 月 14 日下午,王成也遭當地國保以「顛覆國家 政權罪」抄家傳喚。3 月 20 日王成與唐吉田、江天勇、張俊傑四位人權律師前往建三江 農墾總局青龍山農場的「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非法拘押的法輪功學員。21 日早 上,4 位律師及多位法輪功學員家屬被建三江管理局七星農場當局拘押。 被酷刑的經歷 2014 年 3 月 8 日,王成律師被黑龍江建三江警方行政拘留後,在關押期間遭到毆打受傷 嚴重。建三江公安把王成用手拷背拷雙手,用繩子吊起至雙腳離地。他被帶上黑頭套,被 不明物猛烈擊打他的左胸、肋骨和後背。最後,王成肋骨骨折,骨折總共三根。 31


王勝生 Wang Shengsheng 簡歷 王勝生,深圳維權律師, 2007 年法學本科畢業,2008 年通過國家 司法考試,2010 年取得律師執業資格證, 2012 年修完由 Lund University 和 Raoul Wallenberg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Law 聯合提供的國際人權法碩士學位, 2012 年回國在 一本土非國家組織做法律政策類研究員,2013 年加入一家聚焦勞資 集體談判的律師事務,偶然機會加入跟專業很貼近的微信群「人權 律師團」,2014 年轉入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至今。 她參與的案件類型包括: 民事借 款糾紛、宗教自己、勞動糾紛、刑事案件等等。 被酷刑的經歷 2014 年 3 月曾去黑龍江建三江聲援遭到拘捕酷刑的四位律師時,被綁架 24 小時。被綁架 當天,賓館的房門淩晨被一群人踹開,幾個穿警服但不出示警證並不說明來意的人闖入, 並搶了王律師的手機,不顧她只穿睡衣,滿屋子狂翻(包括她的床),把她包裡的東西撒 落一地並掏空了她衣服的口袋。後來把她的手擰到背後用膠布綁上,頭蒙上黑頭套,將其 綁走。她被關在房間,一開始沒有取下頭套和鬆開綁帶;後來鬆開綁帶,但也沒有取下頭 套。後來公安以扼殺其律師執業做威脅,她被逼寫下保證書,保證「不再來聲援建三江事 件」。 之後,其律師事務所遭到廣東律師協會、深圳公安國家保衛部、深圳市司法局及下屬區司 法局的威脅,再後來其所在律師事務所明確表示受了指令要提前與其解除合同,讓王律師 沒有律師事務所接收、不能繼續執業。 王勝生的自白: http://bit.ly/1KjJ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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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章 Wang Quanzhang 簡歷 王全章律師現為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的律師。2000 年山東大學法學 院畢業,2003 通過司法考試,2007 年開始執業。他參與的案件類型 包括: 刑事辯護、法輪功信仰、農民土地、行政拘留、勞動教養。 2014 年他為建三江系列案件代理人之一。2014 年,他代理河北卞曉 輝 「以邪教破壞法律實施」 案。 被酷刑的經歷 2014 年 3 月 29 日王被拘禁在建三江七星拘留所一天。王被公安威脅若 不簽字便會拘留他,受到語言謾駡,包括被罵「腦子有病」、「是精神 病院出來」等及威脅會打斷他的腿。公安從後面摁住王的肩膀和脖子, 強迫他蘸印泥,在保證書上面按手印。王的眼鏡被扔掉,員警抓住他的 頭撞向牆,並用拳頭猛擊他的後腦,並掄起礦泉水瓶子向他的頭上砸。 三個員警甚至逼近王律師威脅會用黑頭套和電棍對付他。 2015 年 4 月 22 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進行庭審時,王全章等 4 位律師 因其被告人被當庭毆打,在履行辯護職責過程中,遭暴力對待。 2015 年 6 月 18 日,山東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開庭,庭審進行到法庭辯論階 段,王律師發表辯護意見再遭數次打斷,並被審判長宣佈驅逐出庭。王律師被 6、7 個員 警拖出法庭,之他被毆打三次,衣服被撕爛後,員警強行給王律師換上衣服。王律師頭部 被拳頭擊打多次,面部、額頭、胸部、腹部、背部均傷痕累累。 王全章的自白: http://bit.ly/1Lxv6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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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航 Wang Yonghang 簡歷 自 2007 年,遼寧律師王永航為作法輪功學員提 供法律援助,並為他們作無罪辯護。他在《大 紀元時報》發表了七篇文章,更曾向中國最高 的司法機關致公開信。在 2008 年發佈的公開信 中,王永航強調,根據中國刑法第 300 條,中 國政府對法輪功是犯罪的指控,完全是違法和違憲。王永航在信中要求最高司法部門對以 上所提及的謬誤作出修正以及釋放所有被非法羈押的法輪功學員。結果,他被其律師事務 所解除職務,更被當局撤銷律師執照。 2009 年 6 月 16 日,王永航為法輪功學員叢日旭作無罪抗辯。結果,王永航在家被逮捕到 大連羈留所。 被酷刑的經歷 2009 年 6 月 16 日,王永航為法輪功學員叢日旭作無罪抗辯。他被逮捕到大連羈留所並羈 留所內被毆打致右腿骨折。被羈押期間,王永航的骨折得不到治療,引致傷口嚴重發炎, 終身殘廢。2010 年 2 月 4 日,王永航被判監七年,在監獄裡他再次被酷刑折磨。在監獄 期間,他被其他囚犯和監獄醫生強行灌食和毆打。首次強行灌食令他氣管出血,隨後的灌 食更令他接近窒息。 2010 年 10 月 11 日的晚上,監獄工作人員指使其他囚犯毆打王永航。第二天早上,他再 度被毆打,然後被單獨囚禁。 因為身體長期受折磨,在 2012 年 5 月,消息指王永航病情嚴重,染上肺炎,胸部充血以 及被驗出腹部有液體積聚。王永航腰部以下部位完全癱瘓,不能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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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祥棟 Xi Xiangdong 簡歷 山東丁漢忠案二審辯護律師、承德陳國清案申訴代理人、歐陽佳案辯護律師。 被酷刑的經歷 2014 年 5 月 15 日,山東律師襲祥棟到吉林松原市前郭縣法院開庭,在庭前法院拒接律師 手續、拒絕律師閱卷、開庭拒不通知律師情況下,公安特警、法院庭長、檢察院公訴人、 司法局律管科長站在門口阻止律師進入法庭,並被四名特警掐脖子、摁肩膀、扭著駕出法 院。 余文生 Yu Wensheng 簡歷 北京余文生律師,生於 1967 年,北京大學法學學 歷,1999 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2002 年 1 月開始 做執業律師。2008 年至 2010 年任北京市隆聚律 師事務所主任,現執業於北京市道衡律師事務所。 2014 年代理了北京通州趙勇案(拆遷)、浙江朱瑛娣案(維權人士)、北京李華民案(維權人 士)、吉林遼源市王春梅案(拆遷)、湖北襄陽的何斌、徐 彩虹案(訪民維權)、北京陳兆志案 (智慧財產權)、王成訴全國律師協會和《法制日報》案(律師權益)、江蘇啟東夏薇案(受害 人申訴)等。而當中最出名的 3 個案件為: 河北三河市法輪功案、王成訴全國律師協會和 《法制日報》案,及因參加北京昌平程海律師聽證會被非法拘禁案。2014 年 10 月 13 日 因涉嫌支持「香港佔中」被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抓捕,共被羈押 99 天。 被酷刑的經歷 被羈押期間,遭遇酷刑,餘律師的家和律師事務所均被搜查,物品被抄,他被關死囚牢 61 天,提審近 200 次,不能見律師。2014 年 11 月 1 日左右大興警方成立余文生專案組, 對其審訊力度加大。專案組 10 個人三班對他審訊,從開始的謾罵,到把手背拷在鐵椅子 上,直到後來對他使用酷刑。 35


在 11 月 2 日晚到 11 月 5 日淩晨,余一共被用過三次刑,地點在北京市大興區看守所。酷 刑的方式是將他的手臂環繞鐵椅子背上,由於他個矮臂短,手臂根本不能環繞鐵椅子,後 來手臂硬是被被惡警強掰過來,帶上手銬,並將手銬收緊,鐵椅子又寬又高、有稜角,手 銬的環扣口較為鋒利。當時他的身體的肌肉骨骼完全被拉緊,手當時就腫了。而給他用刑 的惡警馮盛名、韓超還不斷拉動手銬,令他禁不住慘叫。韓超對余說:「不會讓你死,但 會讓你生不如死。」馮盛名對他說:「別怪我們,都是你逼我這麼做的,你的事根本不叫 什麼事,領導就要你一個態度。」在以後的 70 多天一直有馮盛名、韓超審訊余律師,時 時對他酷刑威脅,直到他離開看守所。 11 月 20 日轉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體檢時,証實了他有小腸疝氣。因酷刑虐待飢餓折磨, 他取保候審出來後不足半月就住院動了小腸疝氣手術,他被羈押前並沒有小腸疝氣。在大 興看守所 37 天,余律師被預審提訊達 100 次。在前三十天裡幾乎天天被提訊三次,上午、 下午和晚上,晚上大多被提訊到淩晨 2、3 鐘,最長一次到淩晨 4 點。每天被提訊十五、 六個小時。在大興看守所最初的十幾天,由於錯過了採買時間,余律師除了吃監所內豪無 營養食品,沒有任何其他食品。他經常錯過午飯晚飯,回來只能吃涼的食物。在大興看守 所頭 28 天裡,余律師一直睡地上,而且是兩個人一個鋪位。在後來的 9 天裡,他睡在板 上,也是兩個人一個鋪位。睡覺幾乎不能平躺。監室一般維持在 20 人左右。看守所內是 長明燈,晚上睡覺從沒有關過燈。 余律師 11 月 20 日被轉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他被關在西一區(死囚區)604 監室(原 104 監室),監室內一共 12 個人,共四個死囚,其中一個死囚在公安醫院,另有 6 個陪 號的(陪死囚的犯人),一個尼日利亞囚犯,一個是余律師,用他們的話說,就是政治犯。 牢頭對余律師說過:「來到死囚牢政治犯,95%都會屈服的,不屈服就上手段,我在這裡 八年了,還沒見過不屈服的政治犯。」余律師被要求除了可以與牢頭說話,不許同其他任 何人說話。余律師所在的監室已經有近兩周不許採買了,伙食嚴管,一直持續到 12 月 20 日左右,到後來,監室出現搶饅頭現象余律師每天被提訊到晚上 2、3 點,有一次從早到 晚,總共被提訊約 100 次。除了被提訊,他也被要求要在淩晨值班。他被要求洗地布、板 布,洗碗,那怕是手受傷了也要勞動。 余文生律師妻子寫紀實劇本: http://bit.ly/1ee8tuF 36


張俊杰 Zhang Junjie 簡歷 河南鄭州律師。 被酷刑的經歷 2014 年 3 月 21 日於建三江,張俊杰被打斷三根肋骨。 當天早上 7 時 37 分,和王成律師在酒店的張俊杰律師的被強行帶走。張一邊收拾東西一 邊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件和抗議他們用強,被粗暴拒絕後將他強行劫持到了電梯掐住脖子 架到酒店門口塞進一輛白色無警用標識的車裡。他和王成律師被帶到一個掛大興公安分局 牌子的辦案區。他透露被關押期間遭公安毆打致使他「腰痛難忍」,在電梯被粗暴對待, 掐住脖子,塞進車裡。詢問室內,被被一個叫于文波的人連續扇了七八個耳光,公安用礦 泉水在頭上猛擊,有兩個公安把他踹到地上暴打至少三分鐘,拳腳交加之下,他只能護住 頭部並繼續大喊,直到其他人聞訊過來,他已經坐不起來,稍微一動,腰部便疼痛難忍。 他回憶指感覺到腰已被打壞以至腰部損傷。張律師並被威脅會馬上被刑拘及槍斃。後來, 他們被蒙著頭分別帶到車上帶到醫院。被蒙著頭跑過兩家醫院最終完成體檢後,他們被分 頭帶上不同的車。之後他們被帶回看守所。張律師被要求在行政處罰告知書上簽字。 張俊杰的自白: http://bit.ly/1Lxv2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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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凱 Zhang Kai 簡歷 張凱在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執業。 被酷刑的經歷 2009 年 5 月 13 日,張凱與李春富在重慶江津區一名在勞教所 離奇死亡的法輪功學員江錫清的家中,與死者的兩名兒子江宏、 江平談及他們父親的醫檢報告。4 名公安突然對兩名律師進行盤問,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 李律師出示了律師證,而張律師出示了護照,公安以張律師護照上沒有身份證號為由,不 讓律師離開。儘管兩名律師已盡力向他們解釋張律師的身份證掛失了,但公安不予理會。 同日下午七時左右,突然又來了二十多名公安人員把兩名律師強行拷走,押他們往當地派 出所。張律師被踢進一個屋子裡,被強行脫掉鞋子和褲帶,又把他推進一個鐵籠子,被手 銬吊起來盤問半小時。公安然後檢查他的電腦,做了三份詢問筆錄。公安並威嚇張律師, 不許他和李律師繼續做江錫清家屬的律師。事後,張律師發現兩手紅腫,多處拷傷,四指 麻木。兩名律師直到淩晨 12 時 40 分才被允許離開派出所,然後到醫院驗傷。 張科科 Zhang Keke 簡歷 湖北律師張科科, 1983 年出生,湖北天門人,2008 年畢業于長江大學。2008 年通過司法考試並開始從事 律師工作,現執業於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張律師熱 衷於從事公益案件特別是人權法律事務,現辦理案件 大多為刑事辯護。也曾代理勞工維權案件最終起訴武 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該轄區法警、特警全部出動戒嚴整個東湖區法院。代理刑事案 件較多為信仰案件,為法輪功學員和基督徒提供刑事辯護,使其免於當局迫害。也代理政 治迫害案件,為宜昌劉家財和赤壁黃文勳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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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5 月 13 日,張和其他幾位律師圍觀四川省資陽市二娥湖法制教育中心,該中 心為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和訪民的黑監獄,他因此被資陽警方非法羈押 24 小時。 2013 年 8 月 22 日,在武漢,因上述資陽圍觀和網路簽名聲援許志永被湖北省國安廳 員警約談,被其恐嚇吊銷律師執照。

2013 年 12 月 27 日,因代理一法輪功信仰案件,在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福民派出所 遭遇五名員警毆打。

2014 年 6 月 10 日,因代理諸多信仰案件並參與維權活動,被武漢市司法局和武漢市 律師協會暫緩年度考核,為通過律師執業年度考核,不得不在武漢市律師協會門口絕 食抗爭,經社會各界關注和媒體報導通過年度考核。

被酷刑的經歷 2013 年 5 月 13 日上午,張科科等 7 位律師前往四川資陽探訪二娥湖法制教育中心時,在 資陽迎接鎮遭到數名身份不明的人圍攻和毆打,其後在四川資陽市雁江區迎接鎮派出所被 員警以妨害公務罪拘留超過十二小時。 張培鴻 Zhang Peihong 簡歷 上海律師張培鴻,1972 年出生,雲南人。原雲南袁野律師事 務所刑事辯護部主任,現任上海市翟建律師事務所專職刑事 辯護律師。1994 年畢業於雲南師範大學,獲哲學學士學位。 曾在昆明師範學校(現昆明學院)任教 5 年並獲雲南省教委 嘉獎。出於對人的自由和生命權利的尊重,自 1999 年辭去公 職進入律師行業以來,就職於雲南知名律師事務所,即始終 執著於刑事辯護,尤其長於庭審及重大案件的法理分析。張 培鴻律師在中國刑法學研究會 1999 年年會上以《辯護何罪》 一文首次明確提出廢除刑法第 306 條的建議;2003 年 10 月, 跟翟建律師一起,以《證明還是反駁》一文首次明確提出辯 護人的責任應當是反駁責任而不是證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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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酷刑的經歷 2013 年 12 月 4 日,江西新餘市劉萍等三人案開庭,辯護律師在新餘市的法院門口遭上百 名不明身份人士的圍攻、辱駡,張培鴻被打,楊金柱車被踢,張雪忠進法庭被阻攔,多名 律師及家屬的微博遭禁言、消號。 周澤 Zhou Ze 簡歷 北京律師周澤為北京市天律師事務所律師,1990-1994 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 2002-2004 年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原法制日報記者、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2006 年,其被《南風窗》評選為「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被人 民網、新華網、中國法院 網、央視國際四大門戶網站聯合評選為年度「十大法制人物」,被《中國青年報》評選為 「推動中國 2006 年度人物」,另被《經濟觀察報》、《新世紀週刊》等多家媒體評選為 「年度人物」,2008 年被《南方人物週刊》評為「我們時代的青年領袖」。 被酷刑的經歷 2010 年 10 月 16 日下午,因有官員出行未迴避,北京律師周澤在汶川映秀中學遺址遭警 員襲擊。當地警員用毛巾摀住周澤的嘴並將其銬住後拖離了現場。昨日,汶川縣公安局局 長介紹,該局決定對 4 名相關警員進行處分。 下午兩時半左右,周與朋友在映秀中學遺 址附近一廣場參觀在建工程時,一青年要求其「走開」,並稱有領導要來。此時,周的朋 友看到一行官員走出,當即拍下照片。該男子要求刪除照片,周澤上前理論,多名便衣男 子用毛巾摀住週的嘴並反扭胳膊將其用手銬銬住後強行拖走。周報警,出警警員不受理。 周澤稱,其在博客上披露此事後,汶川縣公安局副局長胡勇、局長左光磊相繼向他道歉。 2011 年 9 月 7 日,北京律師周澤遭受廊坊員警人身威脅,讓其別參與記者朱瑞峰的事, 否則會用非法律手段對付周澤律師;2011 年 12 月 30 日,遭受永同昌短信威脅,要求周 澤律師把網路上關於永同昌的全部給撤下,否則死磕周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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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宇飆 Zhu Yubiao 簡歷 朱宇飆是一位來自廣州的維權律師,中山大學法學碩士,廣東省第 一位幫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的律師,因此遭當局勞教、判刑、非法 拘禁及酷刑,兩度被列入美國國務院 2012、2013 年度國際宗教自 由報告。 2007 年因為幫法輪功無罪辯護,被公安抓捕並處一年半勞教並遭酷刑,獲釋後當局曾嘗 試無理要求其寫下保證書不再維權作為發放律師證的交換條件。 他於 2010 年廣州亞運會前夕因為家中被當局抓捕並判刑 2 年,唐荊陵指與幫法輪功辯護 有關,家屬強烈抗議指當局政治迫害,出獄後又被當局秘密送往廣東省三水法制教育所關 押,因絕食抗議數十日陷入生命危險。 被酷刑的經歷 2007 年,朱宇飆被官方綁架以及毆打,還被判勞教 18 個月。 2010 年,朱宇飆的居所被公安非法搜查,因為被搜到有法輪功的資料,因而被控以「利 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 2012 年 8 月 15 日,即朱宇飆被釋放的兩天前,他被送到羈留所,受到各種酷刑折磨,例 如「坐老虎凳」、用濕毛巾蓋臉窒息、不準睡覺、水淹等。目的是要他放棄對法輪功的信 仰。 被羈留期間,他嘗試過絕食,在 2013 年 4 月他才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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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律師的支持影片 我們陸續會有更多各地律師的影片,請密切留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sVcUVVw3H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GF681zf5k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1qZO5_jGU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GfS3Fplz8 Youtube 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odFKpx9MTwMBHir0xPTj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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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建議 聯合國的一些酷刑建議,我們特別選了跟律師被酷刑情況有關的。 2008 年 11 月 21 日 【CAT/C/CHN/CO/4】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 禁止酷刑委員會【審查中國政府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11-廣泛的酷刑和虐待,以及拘留期間缺乏足夠保護措施) 中國應以此為緊急事項,立 即採取措施,防止在全國各地發生酷刑和虐待行為。 其中包括,中國應及時落實有效措 施,確保所有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其被拘留期間,切實獲得法律所提供所有基本保障。 這些措施包括,尤其是,會見律師和獲得獨立的醫療檢查的權利、通知親屬及獲知他們在 拘留期間的權利,包括對他們的指控,以及按照國際標準的出庭受審時限。中國還應確保 所有被調查的刑事嫌疑犯均登記在冊。中國應採取必要措施,在立法和實踐中,均確保在 酷刑下作出的口供不能被援用作為任何訴訟的證據,除了按照公約規定,對一個被控犯有 酷刑的人之外。中國應審查所有因逼供被定罪的案件,並考慮釋放那些被錯誤定罪的人。 中國應建立對所有拘留場所一致和全面的獨立監督機制標準,確保設立的任何機構,在地 方或國家一級,都有堅固的和公正的管轄權和足夠的資源。

(13-行政拘留,包括“勞動教養” ) 中國應立即廢除所有形式的行政拘留,包括“勞動教 養”。中國應提供更多的資訊,包括當前的統計資料,哪些人目前受到行政拘留,他們被 拘留的原因、反對這類拘留的方式的方法和“勞動教養”所防止酷刑和虐待的保障措施。

(14-秘密拘留所) 中國應確保沒有任何人被拘禁在任何秘密拘留所。 中國應進行調查, 披露任何這類拘留中心的存在,哪個部門建立它們並以何種方式對 待被拘留者,且根據情況對強迫失蹤受害者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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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騷擾辯護律師) 中國應廢除任何損害律師獨立性的法律規定,並應就攻擊律師和上 訪人員的事件進行調查,以期在適當情況下提出刑事檢控。中國應立即採取行動,調查恐 嚇和其他方式阻礙律師獨立工作的行為。

(19 - 對人權維護者和上訪人員的騷擾和暴力侵害) 中國應廢除使用非官方人員來騷擾人 權維護者,包括律師和上訪人員的做法。

(20-缺乏調查) 中國應建立一個有效和獨立的監督機制,確保及時、公正和有效地對所 有酷刑和虐待的指控進行調查。

(31-對酷刑行為的有罪不罰和適當懲罰) 中國應確保所有對酷刑和虐待行為的指控進行 迅速、有效和公正的調查。它也應確保對所有的酷刑行為處以適當的懲罰,考慮到其嚴重 性質,如第 4 條第 2 款的規定。

(35-強制治療) 中國應採取措施確保沒有人會非自願地地被置於精神病院,除了醫療原 因以外。凡因醫療原因需要的,中國應確保決定只能根據獨立精神病專家的意見作出,而 且對這樣的決定可以提出上訴的。

(36-培訓執法人員和醫務人員) 中國應加緊努力,鞏固和擴大現有的培訓項目,包括與 非政府組織合作絕對禁止各級執法人員的酷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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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出版 c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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