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目錄 目錄
1
環境
29
編輯原則
1
降低環境足跡,提升環保意識
29
減少產品與服務的環境影響
29
董事長的話
2
節省能源使用
30
永續經營
3
社會
30
商品與服務
4
產品
30
外部組織參與狀況
6
客戶服務導向
30
客戶個資管理及隱私權保護
32
員工照顧
32
人力資源概況
32
專業培育與訓練
39
健康職場
41
社會參與
42
重要商品發展及再保險的支持
43
增進保險業界專業交流機會
44
支持政策性保險業務之發展及運作
47
響應公益,回饋社會
48
附錄:GRI G4.0 指標對照表
49
公司治理
7
公司治理
7
風險管理
19
CSR 管理
20
經濟
26
2015 年經濟績效
26
審慎的投資哲學
27
持續營運機制
27
編輯原則 報告時間 本報告書係揭露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央再保)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經 濟、環境保護、社會參與各層面的管理思維,以及關鍵議題的績效。
報告書邊界與範疇: 本報告書涵蓋中央再保主要營運區域,台灣,為本次揭露範疇核心。
報告書撰寫原則: 本報告書參照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The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於2013年新頒布之G4版指引及 架構,依循核心選項所撰寫,並包含GRI指標、金融業補充指標、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 本報告書所揭露的資訊及統計數據係自行統計,財務數據部份係採用經會計師簽證後之公開發表資 訊;所有數據之描述皆以一般慣用之數值描述方式,若有特殊狀況亦會於報告書中特別說明。 上一發行版本:2015 年 6 月發布 下 一發行版本: 預定 2017 年 6 月發布
聯絡資料: 網站:www.centralre.com 企業社會責任專區 email:centralre@centralre.com 電話:+886-2-25115211 傳真:+886-2-25235350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53 號 12 樓
1
董事長的話 本公司承接國內外產、壽險公司之再保險業務,為唯一 奠基於台灣的專業再保險公司。我們的主要客戶為台灣 產、壽險公司,並以安定、健全、維護保險市場,分擔 客戶風險,及促進國內保險事業發展為宗旨。 保險對於國家經濟發展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再保險 公司係扮演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的角色,乃保險安定經 營相當重要的一環,其衍生的功能包括擴大承保能量、 穩定損失經驗等。尤其台灣地區屬易受天災(地震/颱風、 洪水)侵襲地區,國內保險業者十分依賴再保險來轉移及 分散台灣地區巨災風險,以達其永續經營的目的。 隨著時空環境的改變,保險業者扮演的角色亦有所改 變,過去保險業於收取客戶保費後,大多僅依合約消極負責損害填補的工作,近年來則主動積極協 助客戶進行損害防阻的風險管理工作,大幅降低災害發生的頻率與損失的幅度,且一旦災害不幸發 生,亦採取最快速的方式理賠,使受災客戶得以迅速重建,降低災害造成的負面衝擊。 我們的價值是維護最大誠信原則、創造員工美好的遠景、穩定保險市場的力量;而樹立市場典範、 提升客戶價值、創造公司利潤則為我們的使命,中央再保將透過具體作為朝我們的願景邁進、確保 我們的價值、達成我們的使命。 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基於本公司強健的資本水準、國內客戶關係、流動性 結構以及令人滿意的核保績效,於 2015 年 1 月維持本公司信用評等等級為 A,評等展望為穩定,而 中華信評公司亦確認本公司評等為 twAA+。2015 年 7 月另一國際信用評等公司 A.M. Best,亦持續肯 定本公司的經營績效,維持 A 級的信評等級,評等展望亦為穩定。優良的信用評等,除了有利本公 司優質業務之拓展與經營,亦充分顯示中央再保具有良好的清償能力以保障對客戶的承諾。 展望未來,經營環境仍然充滿挑戰,本公司經營團隊將持續恪守「挑戰、創新、團隊」的企業精神, 善用在地優勢持續深耕客戶關係提升國內市場之經營深度;穩健擴展國際業務,優化整體業務結構; 並同時進行適宜之資本管理與採取穩健的投資操作策略,以達營收與盈餘持續穩定成長的目標。 董事長 楊誠對
2
永續經營 公司名稱
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68 年 10 月 31 日
企業願景
成為亞洲最佳再保險公司
企業精神
挑戰、創新、團隊
公司地址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53 號 12 樓
員工總人數
131 人
資產總額
新台幣 33,265,071 仟元
股東權益
新台幣 9,349,481 仟元 Tel:886-2-2511-5211
電話及傳真
Fax:886-2-2523-5350 A.M Best 信用評等
Standard & Poor's Taiwan Ratings
A
Stable
A
Stable
twAA+
Stable
我國政府為加強再保險制度,促進國內保險事業之健全發展,財政部於
1968 . 10
1968 年 10 月 31 日設立「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為因應企業自由化及國際化的潮流並提升競爭力,中央再保於 2002 年 7
2002 . 07
月 11 日完成民營化。 民營化後,為擴大資本規模,提升清償能力以提高競爭力,分階段辦理
2013 . 07
增資,迄至目前為止,本公司實收股本已達新台幣 56.2275 億元,長榮 集團為本公司之最大股東。 配合政府提昇台灣國際金融競爭力之政策、增進本公司資本利用效率及
2016 . 01
國際業務發展彈性,申請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並於 2016 年 1 月 1 日開業。
3
股東結構 2015 年 6 月 25 日(2015 年除息停止過戶日) 股東結構 數量
政府機構
人數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個人
外國機構及 外人
合
計
1
1
39
8,214
43
8,298
持有股數
124,632,689
5,020
335,829,344
85,630,034
16,177,913
562,275,000
持股比例
22.17%
0.00%
59.72%
15.23%
2.88%
100.00%
商 品 與服 務 中央再保是專業再保險公司,同時承作國內、外 市場之產險與壽險的再保險業務。業務之來源, 主要係直接簽單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所承保 之風險向本公司再保,以利分散風險,並於保險 事故發生時,依再保約定條件分攤損失。尤其發 生巨災時,因損失甚鉅,若未安排適當之再保 險,往往會危及保險業者經營之安全。因此,再 保險業是風險環境中的穩定力量,旨在維護保險 市場之健全發展。 保險業之上、中、下游分別為被保險大眾、保險業、再保險業。產、壽險業者承受被保險大眾的保 險風險後,為能分散所累積之承保損失風險,除依本身的風險承擔能力自留一部分外,即直接或透 過再保險經紀人安排再保險予國內、外再保險公司;同樣地,再保險業者為能分散所承受的風險, 除依本身的承保能量自留大部分外,亦直接或透過再保險經紀人安排轉再保予國內、外保險(或再保 險)公司。
4
中央再保主要承受國內同業之再保險業務,經 匯合並考量自留承受風險後,優先轉分予國內 保險同業,其餘向國外接洽轉再保險,以換取 交換業務之分入,藉以分散地域集中風險,並 穩定保險市場之健全發展。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台灣為本公司業務之主要發展市場,然基於風 險分散與擴大營運規模的考量,穩健尋求國際
險種
金額 火險
11.90
船體險
330,286
2.33
貨物海上險
393,372
2.77
任意汽車險
3,319,786
23.39
航空險
3,425
0.02
工程險
261,745
1.84
1,361,784
9.59
23,230
0.16
其他財產險 漁船險 年度 業務來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強制汽車險
1,414,125
9.96
2015 年度
強制機車險
912,379
6.43
住宅地震險
51,228
0.36
人壽險
2,325,930
16.39
傷害險
763,239
5.38
健康險
1,345,017
9.48
14,194,290
100.00
金額
國內分入財產再保險業務 國內分入人身再保險業務
8,315,563 4,361,695
比重% 58.58 30.73
合 國內分入業務合計
12,677,258
89.31
國外分入財產再保險業務
1,444,541
10.18
國外分入人身再保險業務
72,491
0.51
1,517,032
10.69
14,194,290
100.00
國外分入業務合計 合
計
比重%
1,688,744
市場開拓之可能,並在公司所制定的各地區風 險容忍度範圍內,審慎拓展國外業務。
2015 年度
計
5
外 部 組織 參與 狀 況 關注產業營運現況、參與研究開發與未來發展議題,積極參與相關保險組織回饋保險市場。 序號
外部組織名稱
參與狀況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1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 協助調查統計及研究發展 ‧ 配合政府政策暨參與相關社會活動 ‧ 參與保險專案會議
2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 協助調查統計及研究發展 ‧ 參與課程與贊助中心舉辦之相關活動
3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4
財團法人工程保險協進會
‧ 參與危險分散費率分組會議 ‧ 參與研討會等 ‧ 參與委員會並增加與同業互動交流機會 ‧ 參與研發及提升核保理賠技術 ‧ 參與委員會等增加與同業互動交流機會
6
中華民國精算學會
‧ 贊助研討會與會員大會 ‧ 擔任理監事具有策略性意義
7
美國精算學會
8
美國產險精算學會
9
國際保險協會(IIS)
10
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
11
中華民國保險學會
12
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
13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
14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核保學會
15
中華保險服務協會
16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17
海上保險聯誼會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參與研討會、國外派訓等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參與研討會、國外派訓等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參與國際性研討會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參與區域性研討會 ‧ 參與研究風險管理技術及推廣應用 ‧ 參與訓練課程與研討會等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參與研討會等 ‧ 與業界核保理賠人員維持良好互動 ‧ 參與研討會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參與研討會等 ‧ 會員資格具有策略性意義 ‧ 參與國際性海上保險研討會
6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建立完善之公司治理係達成企業永續經營之途徑,透過法令遵循、風險管理、稽核制度之規範,對 於企業落實充分、公正、即時揭露資訊有所加成。 本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詳如下表: 項目
本公司運作情形 已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上市上櫃公司
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
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經審計委員
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會同意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 站揭露。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 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 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公司股權結構及 股東權益
公司訂有申訴程序及申訴管道,並指派專人負責處理股 東疑義等,請參閱本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專區。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
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內部人所持股權
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
異動,均按月申報「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票停止
終控制者名單?
過戶期間,取得股東名簿以掌握主要股東名單。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 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 機制?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 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 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公司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關係人交易 管理循環」及「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 之交易政策及處理程序」,並列為年度稽核重點項目, 以控管關係企業風險。 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 交易管理循環」等控制作業,禁止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 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若有違反者,將追究其責任並 採取適當法律措施。 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董事會
董事會之組成及 職責
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
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同條第四項規定董事會成員應
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本公司 董事主要學經歷,請參閱本公司年報。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
本公司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並設
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
置風險管理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並健全風險管理制
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
度。
7
項目
本公司運作情形
員會? 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四十三條訂有董事會每年得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 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 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就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依自我評量、同 儕評鑑、委任外部專業機構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 估,並明訂考核項目。2015 年度董事會自我評量同儕評 鑑績效年度考核調查表,已以電子郵件送產險公會彙總 報主管機關。 公司每年提報董事會委任會計師辦理年度財稅簽證及內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
部控制制度審查時,均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簽證會計
師獨立性?
師並出具超然獨立聲明書。2016 年度委任案業經 2016 年 3 月 17 日第 16 屆第 14 次董事會討論通過。
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公司 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 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 務?
有關公司治理之資訊。 本公司雖為自辦股務,但股東會相關事宜皆遵循法令、 公司章程等辦理,股東會均在合法、有效及安全之前提 公司設有中英文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關
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資訊,詳請參閱 www.centralre.com。
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 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 司網站等)? 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 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 關係人之權利
其他有助於瞭解 形之重要資訊
亦於網站設置公司治理專區、社會責任專區提供關係人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
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
公司治理運作情
東疑義等,詳請參閱本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專區。公司
下召開。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 資訊公開
公司訂有申訴程序及申訴管道,並指派專人負責處理股
公司按季更新中英文網站維護權責表,各單位並指定專 人負責資料之蒐集及揭露。內部重大資訊之揭露,均依 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之規定由本公司發 言人或代理發言人處理,公司人員非經授權不得對外揭 露內部重大資訊。本公司 2015 年度未辦理法人說明會。 本公司訂有工作規則等人事規章,並依規定設置職工福 利委員會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業務部門依險 種成立客服團隊,公司並於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 提供利害關係人查詢及申訴。 為提升董事會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上的整體知識,
董事進修之情形
本公司專責人員協助辦理董事進修事宜。本公司董事進 修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年報。 本公司提供經理人(副協理級以上人員)不定期參加外部
經理人進修之情形
保險、風險管理、財會等專業訓練課程,俾提升經理人 全方位之技能。2015 年共派經理人 123 人次,外訓時數
8
項目
本公司運作情形 合計達 296.5 小時。 風險管理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由獨立董事、總經理及 各單位主管共同組成,並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董事 會為風險管理之最高決策單位,對建立公司風險管理制 度及運作負最終責任。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擬訂風險管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
理政策、架構、組織功能,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執
準之執行情形
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 2015 年共召開 5 次會議,議事錄依規定提董事會報告。 委員會已完成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訂定,以及制 訂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準則、風險管理作業處理程序及 風險管理機制,並訂定風險胃納、容忍度及限額。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 情形
提供客製化的再保險保障,以符合國內外保險業者的需 求。 依據本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守則等規定,經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24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為 董事投保責任保險,2016 年業已續約。
法令遵循
法令遵循為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重要環節,為持續有效推行法令遵循工作,公司已設有法令遵循單 位,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並置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一人,綜理法令遵循業務, 督導法令遵循工作,現本公司已建立完備之法令遵循制度。 本公司法令遵循單位之重要任務如下: 1. 建立清楚適當之法令傳達、諮詢、協調與溝通系統。 2. 確認公司內部規章及各項營運活動均符合法令規定。 3. 擬訂本公司年度法令遵循計畫。 4. 擬訂法令遵循制度,並配合法令隨時修正。 5. 督導各單位定期辦理法令遵循自行評估作業。 6. 對各單位人員定期施以適當之法規訓練。
9
本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及作業規章,均符合現行法令並隨時檢討修正,法令遵循單位對於相關之法令 規章,均適時明確地傳達予各單位,並對公司員工施予適當之法規訓練,使公司員工於辦理各項業 務時皆能恪遵法令;經營階層亦時常強調法令遵循之重要性;以上措施皆有利主管機關法令政策之 推行並維護公司信譽及形象。 為使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更加完善,2015 年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相 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法令遵循之評估內容與程序,透過保險法令規章之宣導及教育,令公司所有人 員均熟稔與本身工作相關之各種法規,增進並提升其法治觀念,以確保法令遵循制度之有效性。 中央再保為有效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活動,除每年定期舉辦防制洗錢之教育訓練、積極派 員參加外部機關/構所舉辦之相關課程,汲取相關知識,以強化員工辨識潛在不法或可疑交易之能力 外,亦即時轉知主管機關發布或函轉外國政府所提供之恐怖分子或團體名單,或未遵循或未充分遵 循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建議之國家或地區等訊息,以辨識可疑交易是否存在,俾便依洗錢防制法及金 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等規定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同時,本公司再配合洗錢防制法、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等規定,訂定洗錢防制法令遵循之標準作業程序等規 定,明確建立公司內部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案件處理流程及機制,並置副總經理層級主管專責協調 督導防制洗錢相關事項之有效執行,俾有效達到防制洗錢之目的。
稽核制度之執行情形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董事會下設稽核室,以超然獨立之精神,執行稽核業務,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稽核室置總 稽核一人及內部稽核人員二人。總稽核之聘任、解聘或調職,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全體董 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稽核室之稽核人員須由總稽核簽報董事長核定任用。 內部稽核之運作
1. 訂定內部稽核工作手冊 協助稽核人員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作,對經營活動,作稽核與分析,適時提供 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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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擬訂年度稽核計畫 每年依風險辨識與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對各單位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一般性查核,並 依實際需要辦理專案查核。 3. 執行稽核作業 實地查核各單位業務管制措施是否健全與周詳,並就業務實際處理情形,研究內部控制制度之 缺失,提出改進建議。查核結果並編製成稽核報告。稽核報告交付獨立董事,並提報審計委員 會及董事會報告,並於查核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併同查核結論報告表呈報主管機關。 4. 覆核自行查核報告 各單位依本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及自行查核作業手冊規定每年辦理自行查核,查核報告送 交稽核室覆核,如發現缺失,即要求改善。 缺失事項之追蹤改善
對主管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與自行查核所提列之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事項及內部控制制度 聲明書所列應加強改善事項,追蹤改善情形,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 追蹤報告交付獨立董事,並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考核各單位改善辦理情形,考核結果送陳高級主管列為對年度奬懲及績效考核之參考。 內部稽核資料之申報
每年十二月底前申報次一年度稽核計畫。 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內部稽核人員資料(含所受訓練情形)。 每年二月底前申報上一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每年五月底前申報上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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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組織圖
基準日:2016.01
12
董事會的運作 2015 年本公司董事 6 人及獨立董事 3 人,共 9 人,任期自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0 日止。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 3 年一 任。 董事平均年齡為 60 歲(70 歲以上佔 11%、60-69 歲佔 11%、59 歲以下佔 78%),男女比例為 7:2,均 具有豐富的金融保險、財會、法律等領域之豐富經驗及專長(列表如下),另董事為提升能力、掌握國 際趨勢,不時參與進修,2015 年董事平均進修時數為 8.3 小時。 董事
學歷
主要經歷/現職 經歷:中央再保險(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長 楊誠對
紐約保險學院碩士
財政部保險司副司長 現職:中央再保險(股)公司董事長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所兼任副教授
副董事長 張國政
美國波士頓大學
經歷:長榮海運董事長 現職:中央再保險(股)公司副董事長 經歷: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
獨立董事 姚思遠
現職:東吳大學學術交流長 美國愛荷華大學法律博士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執行長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獨立董事 曾榮秀
獨立董事 周育正 董事 李宜芬 董事 陳官保
董事 戴錦銓
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 風險管理研究所
經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壽險商品審查委員 國寶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 現職:中央再保險(股)公司獨立董事
美國阿拉巴馬州立大學
經歷: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商學研究所
現職:元大期貨(股)公司副總經理
中興大學公共政策碩士
經歷:財政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 現職:財政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 經歷: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處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
國有財產局副局長 現職: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代理所長 經歷:長榮國際(股)公司法務部副總經理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
現職:長榮國際(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長榮航空(股)公司、長榮國際儲運(股)公司、立榮航
13
董事
學歷
主要經歷/現職 空(股)公司、長榮空廚(股)公司、長榮航太科技(股)公司、 台北港貨櫃碼頭(股)公司、水美工程企業(股)公司、財團法 人張榮發基金會、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 經歷:長榮國際(股)公司財務本部協理 現職:長榮國際(股)公司財務本部副總經理
董事 古賴美雪
銘傳商專
監察人-長榮海運(股)公司、長榮航空(股)公司、長榮空廚 (股)公司、立榮航空(股)公司、長友營造(股)公司、長榮物 流(股)公司
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之營運參與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水準 議定之。 董事薪酬與組織經營績效之連結說明如下: 本公司給付董事各項酬金,依據本公司章程、相關酬金辦法及參酌未來風險及同業情形,擬定發 放方式,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提報董事會議定之。 依據本公司新章程(草案)第 29 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董事酬勞不得高於百分 之一。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後,再依前述原則提撥董事酬勞。 本公司 2015 年度董事會開會 7 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董事
實際出(列)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
委託出席次數
備註
率
董事長 楊誠對
7
0
100 %
副董事長 張國政
5
2
71.43 %
獨立董事 姚思遠
7
0
100 %
獨立董事 曾榮秀
7
0
100 %
獨立董事 周育正
7
0
100 %
董事 李宜芬
7
0
100 %
董事 陳官保
7
0
100 %
董事 戴錦銓
5
2
71.43 %
董事 古賴美雪
6
1
85.71 %
14
本公司董事會配合公司法、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等規定,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規定 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 要內容,如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者,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十六條,有關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規定,2015 年度召開董事會 7 次,其中需迴避案件,均依規定迴避(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請參閱 2015 年度年報)。
功能性專門委員會 為健全公司管理、董事會之專業機能,並與國際制度接軌,本公司分別自 2011、2012 及 2014 年起, 於董事會下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等三個功能性專門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 2011 年 9 月 21 日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2014 年 6 月中起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位獨立 董事組成。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責,係就下列事項做成建議並提請董事會議決議: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另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說明如下: 1.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獨立董事姚思遠、曾榮秀及周育正(任期為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0 日)。
2.
2015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委員出席率 100%,議事錄均依規定提董事會報告。
風險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董事會為風險管理之最高決策單位,對建立公司風險管理制 度及運作負最終責任。風險管理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總經理及各單位主管共同組成,並由獨立董事 擔任召集人。風險管理委員會之職責為擬訂風險管理政策、架構、組織功能,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 告,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
15
2015 年共召開 5 次會議,議事錄依規定提董事會報告。公司除訂定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外,並 制訂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準則、風險管理作業處理程序、風險管理機制、自我風險與清償能力評估 政策,以作為日常執行風險管理作業之規範依據,及訂定風險胃納、容忍度及各項限額等,以強化 資本管理、維持清償能力及管理可合理預期之重要風險。 審計委員會
為順應國際發展趨勢及強化我國公司治理之內部監督機制,本公司於 2014 年 6 月 11 日設立審計委 員會,以強化董事會職能。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至少一人應具 備會計或財務專長,由其中一人擔任召集人。委員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之職責為,協助監督本公司財務報表內容之允當性、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 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成效、相關法令及規則之遵循、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充分發揮 興利除弊的功能。 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2015 年召開 6 次會議,委員出席率 100%, 議事錄依規定提董事會報告。
倫理與誠信 為強化本公司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公司發展,本公司參酌台灣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所頒布之「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中央再保險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明確宣示本公司應遵守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同時為導引本公司董事及所有員工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本公司道 德標準,本公司亦參酌台灣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所頒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 例」,訂定「中央再保險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載明本公司人員在企業經營行為上,應遵守法令及 該準則之規定,並恪遵道德規範及秉持誠信原則。 若發現有違反誠信經營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即時於公司內網站揭露違反人員之職稱、姓名、違反 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本公司落實誠信經營之運作情形,詳如下表:
16
項目 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 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 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 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 之承諾 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 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 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 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 制度,且落實執行
本公司運作情形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經審計委員會同意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提報 2015 年度股東常 會。「誠信經營守則」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內 容包括誠信經營政策、作法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本公司人員(包 括董事、經理人、受僱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均應遵守守則 之規範。 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業依證交 所「○○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本公司 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事項及違反誠信之處罰等。2015 年度履 行誠信經營情形已提報 2015 年 12 月 24 日第 16 屆第 12 次董事 會。 1.本公司「投資風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對交易對手、中介機構 及保管機構因投資時產生之佣金、手續費或管理費之退還或折讓
訂定誠信經
其帳戶應事先約定,並以公司為受益主體,並由獨立於執行單位
營政策及方
以外之單位(財務部)定期檢核及追蹤。
案 2.本公司「捐贈辦法」規定,對政黨、利害關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 之捐贈均應彚整揭露於公司網站;對利害關係人所為之捐贈應事 公司對「上市上櫃公司
先提報董事會決議後始得為之;對政黨之捐贈應檢視符合政治獻
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
金法相關規定後始得為之;對利害關係人以外對象所為之捐贈,
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
金額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者,應事先提報董事會決議後為之。
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 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 3.本公司「交際費報支注意事項」規定:交際費之支用,以餐飲費、 一般禮品、年節禮品、婚喪禮金等與業務有關之事項為原則。其 行防範措施 中禮金及禮品致贈之標準並應依本公司「各項婚喪喜慶致贈禮金 禮品作業要點」辦理,以防止不誠信行為。 4.本公司「人事作業處理程序」訂有承辦本公司之工程者、經營本 公司來往款項之金融機構及承辦本公司公用物品之商號等交易 對象,與本公司人員職務有關係者,不得有私相借貸,訂立互利 契約,或享受其他不當利益之情事,以防止不誠信行為。 公司評估往來對象之誠 落實誠信經 營
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 1.本公司為再保險公司,辦理分入及轉分國內外再保險業務,並訂 定再保險契約。保險契約是最大誠信原則契約。再保險契約為保 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 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險契約之一種,誠信原則為再保險契約所應遵循之原則。換言
17
項目
本公司運作情形 之,本公司所簽訂之再保險契約均是最大誠信原則契約。 2.本公司與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 契約,其內容業已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有不 誠信行為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公司設置隸屬董事會之 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 (兼)職單位,並定期 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 形
1.本公司董事會稽核室為推動誠信經營專責單位,惟考量稽核單位 之獨立性,已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專責單位改為監理本 部人事部,並提報 2015 年 12 月 24 日第 16 屆第 12 次董事會。 2. 董事會稽核室負責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 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 報告提報董事會。 1.本公司訂有「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之交易政策 與處理程序」及「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內部作
公司制定防止利益衝突
業規範」,對利害關係人交易均有規範。
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 2.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規範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董事會 道,並落實執行 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有利害關係者,應於 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並不得加入討論及表 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
1.本公司會計制度係依據「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訂定;本公 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係依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實施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訂定。 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已 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 2.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訂定年度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並按計 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
畫查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
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
會。
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3.本公司依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 規定於會計師辦理財報查核簽證時,每年均委託該會計師辦理內 部控制制度之查核。
公司定期舉辦誠信經營 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本公司於網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 為指南」,每年定期舉辦誠信經營宣導及教育訓練,以防範不誠 信行為。
公司檢舉制
公司訂定具體檢舉及獎
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第二十一條訂有檢舉及
度之運作情
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
奬勵制度。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內
18
項目 形
本公司運作情形
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
部人員若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亦將予以紀律處分;公司並
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
於網站設置檢舉信箱及明示檢舉人應提供資訊內容,人事單位為
責人員
處理檢舉之專責單位。
公司訂定受理檢舉事項
人事單位依「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第二十一條第五項
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
規定處理檢舉情事,處理檢舉情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檢舉
相關保密機制
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保密。
公司採取保護檢舉人不 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之措施 公司於其網站及公開資 加強資訊揭
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
露
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 動成效
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 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業經提報 2014 年 12 月 24 日第 16 屆第 5 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 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已分別提報 2015 年 12 月 24 日第 16 屆第5次董事會及 2015 年 12 月 24 日第 16 屆 第 12 次董事會。
本公司除已制定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以揭櫫本公司人員在企業經營行為上,應恪遵道德 規範及秉持誠信原則外,另於本公司工作規則第五條規定,亦有規範員工應遵行之職場倫理及行為, 條列如下: 1.
遵守本公司之方針與規章,並服從各級主管之合理指揮。
2.
專注於個人業務,保持工作秩序,發揮團隊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3.
維護本公司榮譽,凡足以影響本公司聲譽之任何情事,均應隨時向主管報告,不得有任何隱瞞。
4.
關於職務上之報告,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陳報,但緊急或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5.
主管人員應尊重員工之人格,愛護部屬,適切指導員工完成工作。
6.
愛惜公物,撙節費用。
7.
非依法令規定或經本公司核准,不得在外兼職。
風險管理 風險評估 本公司為專業再保險公司,承受保險公司承保社會大眾所面臨的天災或人為事件造成的損失,分散 保險公司的風險、降低突發事件對保險公司的影響及利潤波動,促使其保持適當的清償能力,以維
19
護保戶的權益。本公司關鍵衝擊風險為因單一重大事件所致前述承受各保險公司業務造成的累積損 失,包含地震、颱風、飛機撞大樓、高鐵對撞等事件;另一方面本公司亦會安排適當的再保險,以 控管本公司單一事件造成的累積損失在預設範圍內;並且在損失發生後,以有效率的理賠程序,提 供客戶快速的理賠服務;此外,本公司亦保持充足的流動資產,可提供承擔責任之所需,以確保對 客戶的承諾。
預警方針與因應原則 針對各種可能影響本公司人員及財產安全的事件,本公司已建立緊急事故應變計畫,包含對緊急事 故之事前預防管理、應變處理流程、應變通報流程、應變小組任務編組及工作職掌等,以能正確且 即時地妥善因應,有效降低意外事故或重大異常狀況之損害及負面影響,保障員工安全。 此外,本公司針對主要面臨的財務業務風險限額訂有預警機制,並事先規範應陳報層級及因應策略; 同時,並建置作業及保險風險的關鍵風險指標,以求發揮早期預警效果,盡早發現會影響公司目標 及策略達成的風險並做因應。
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 氣候變遷是目前保險業所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會影響風暴、降雨、洪水及乾旱等事件之發生次數 及嚴重度,加上人口及資產集中度的提高,可能會造成本公司理賠金額的增加。面對多變的環境, 本公司除了持續關注氣候變遷的發展、瞭解可能產生的風險,並納入核保的考量外,也藉由執行橫 向風險及壓力測試,以推估並控管重大事件後對本公司的業務財務及清償能力的衝擊。
CSR 管理 經由公司內部專案小組討論,鑑別出本公司之利害關係人, 並擬出利害關係人長期以來關注的議題,經由排序、確證及 檢視等流程,歸納討論出重大議題,經由內部審核後完成重 大考量面與衝擊邊界,作為彙整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議 題揭露的依循。
20
本公司訂有「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及「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社會責 任守則」,以積極實踐企業公民角色,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21
利害關係人溝通與交流 為維持與本公司利害關係人良性的互動與通暢的溝通管道,並實現企業永續經營的承諾.我們將利 害關係人略分為以下主要的五個群組,並表列與其主要溝通途徑及所關心議題。 利害關係人
股東及投資人
主要溝通管道
溝通頻率
董事會
7 場/年
股東會
1 場/年
年報
1 次/年
營收公告
每月
企業網站
常設性
國際信評機構
2次以上
常設性
公司內外部網站
常設性
實體佈告欄
常設性
電子信箱/專線
常設性
說明會、交流講座
不定期
康樂活動
不定期
福利會
常設性
(保險公司、再保險經紀人、再保險 公司、轉再保公司、不動產承租人)
客戶服務 舉辦研討會或聯誼 活動 確切遵守法令配合
主管機關
參加主管機關之會
部、北市府等)
議、研討會等活動
(保險公司、再保險經紀人、再保險
專案會議
公司、轉再保公司、法律顧問、會
會計師查核
計師事務所、廠商、同業公會、競
契約條文議定
公司治理:強化公司治理及 風險管理,辦理公司治理評 鑑作業,以回應投資人之期 待。 其他關注:公司營運狀況、 合法令規範等。
員 工 關注 之 議題 包 含 薪酬 福 利、職涯發展、勞資關係、人才 培育、升遷獎勵、職場環境、安 全健康等權利與義務。公司均提 供公平、充分的宣導,以及維持 開放的溝通管道,瞭解員工心 聲。
常設性
個人資料保護
不定期
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不定期
客戶滿意度調查
時時
符合法令規範,並積極配合 法令宣導及政策推動
不定期
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 司網頁揭露公司資訊
供應商
爭者等)
提供資訊透明公開。
主管機關查核
( 金融業主管機關、財政部、勞動
資訊揭露:透過相關評鑑,
主要股東持股比例、是否符
發言人
專責窗口 客戶
(A.M. Best 及 Standard & Poor's)
員工
利害關係人關注的議題
(2015 年)
不定期
誠實納稅
企業參與
資訊揭露透明度
企業品牌形象
採購作業
22
23
重大性考量面與邊界 針對本公司的相關利害關係人所關注之各項重大議題進行鑑別,並判別各項重大議題的衝擊邊界。 組織邊界 類別
經 濟
環 境
勞 工 實 務 和 尊 嚴 勞 動
人 權
社 會
產 品 責 任
考量面向
組織內
組織外
中央再保
股東及投資人
主管機關
客戶
經濟績效
●
●
●
●
市場形象
●
●
●
●
間接經濟衝擊
●
能源
●
排放
●
產品與服務
●
法規遵循
●
勞僱關係
●
勞/資關係
●
職業健康與安全
●
●
訓練與教育
●
●
員工多元化與平等機會
●
女男同酬
●
勞工申訴機制
●
●
反歧視
●
●
人權申訴機制
●
反貪腐
●
反競爭行為
●
●
法規遵循
●
●
社會衝擊問題申訴機制
●
產品及服務標示
●
行銷溝通
●
顧客隱私
●
●
●
法規遵循
●
●
●
● ●
●
●
●
● ●
24
25
經濟 2015 年經濟績效 中央再保 2015 年度在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下,本期淨利為新台幣 765,865 仟元。截至 2015 年底止, 本公司實收資本因 2012 年之盈餘轉增資,提高至 5,622,750 仟元,穩健的朝額定資本 60 億邁進。分 配前業主權益為 9,349,481 仟元。本公司財務實力穩健,有利於優質業務之拓展及實現永續經營的承 諾。 基於本公司強健的國內市場地位、資本結構與長期穩定的獲利能力,2015 年 1 月獲標準普爾確認本 公司信用評等等級維持 A,評等展望穩定;中華信評亦確認本公司評等為 twAA+,評等展望穩定。 2015 年 7 月獲 A.M. Best 持續肯定本公司的經營效,維持 A 級的信評等級,評等展望亦為穩定。 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營
業
收
入
14,068,010
16,283,563
營
業
成
本
12,748,976
14,907,417
營
業
費
用
335,428
375,13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790)
(1)
稅
前
損
益
981,816
1,001,011
本
期
淨
利
765,865
870,874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98,570)
227,224
(
稅
後
淨
額
)
每 股 盈 餘 ( 元 )
1.36
1.55
26
財務業務指標 單位:新台幣仟元;%
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保費收入變動率
-13.18%
4.47%
已付賠款變動率
-8.70%
7.45%
自留保費變動率
13.00%
3.55%
獲
資產報酬率
2.28%
2.60%
利
權益報酬率
8.14%
9.42%
能
資金運用淨收益率
1.27%
1.40%
投資報酬率
1.24%
1.37%
自留綜合率
97.75%
106.04%
自留費用率
32.81%
31.70%
自留滿期損失率
64.94%
74.34%
整
自留保費對權益比率
142.04%
161.41%
體
毛保費對權益比率
151.82%
172.89%
營
淨再保佣金對權益影響率
1.15%
1.06%
各種保險負債對權益比率
248.99%
250.23%
權益變動率
-1.14%
4.69%
費用率
32.81%
31.54%
業 務
標
項
目
指 標
力 指 標
運 指 標
審慎的投資哲學 資金運用持續秉持穩健的投資策略及嚴謹的風險控管,以達成穩定之收益,進而支援再保險業務之 永續發展。
持續營運機制 中央再保為達成風險管理政策目標,整合相關法令規章,落實各項風險管理作業,訂有風險管理機 制以資遵循。
27
為確保意外事故或重大異常狀況發生時能正確且即時地妥善因應,有效降低意外事故或重大異常狀 況之損害及負面影響,使公司能於事故發生後快速恢復正常營運,保障員工安全,維繫公司之業務 與商譽,訂有緊急事故應變計畫。
28
環境 隨著全球氣候變遷與溫室效應的影響日益明顯,是當前必須面對且應積極解決的挑戰。自溫室效應 被發現且由科學家提出警訊至今,聯合國及各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即著手研擬各種不同類型之減緩 策略,包括:節約能源、提高能源效率、開發新興與再生能源、發展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中央再 保為發展永續經營環境及持續響應政府環保政策,訂有「中央再保險公司節能減碳措施推動要點」, 由專責單位擬訂、推動及維護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及具體行動方案,並適時舉辦對全體同仁之環境教 育宣導,以盡力降低企業經營活動對環境的衝擊。
降低環境足跡,提升環保意識
提升各項資源利用,分送保溫鋼杯予新進員工,鼓勵員工使用此環保杯,避免使用紙杯、 礦泉水等塑膠瓶造成環保問題。 推行垃圾分類,將廢棄物分為一般垃圾、紙類、金屬類、塑膠類等類別減少垃圾量、藉 以增進資源回收。印刷品採購則以再生模造紙為主,鼓勵影印紙張雙面使用,朝無紙 E 化的目標努力。 辦公場所全面使用 T5 節能燈具、使用 LED 為消防、避難、緊急出口指示燈,以提高環 保省能的效率。 響應經濟部能源局夏季節能運動,夏日冷氣適溫 26-28 度。避免冷氣流失及耗電,全 面更新辦公室的冷氣抽風馬達及供水管以達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的功效。
響應地球一小時關燈活動。 鼓勵員工使用大眾運輸工具,為便利同仁騎乘自行車上班抵達公司後之簡易清洗,設置 盥洗室供大家使用,以提高騎乘意願。
減少產品與服務的環境影響 環境保護是中央再保企業社會責任重要的一環,於提供再保產品與服務的過程中,重視綠能、減碳 環保之執行,藉由 e 化各項業務處理,以減少紙張使用,縮短文件溝通時程,達到提升客戶服務效 率及強化再保險服務之綠色價值。
29
節省能源使用 項
2014-2015 年中央再保溫室氣體排放量比較表
目 單位
2014 年(L)
用 油
本公司 說明
用 水
用 電
單位 本公司
8,000.56
碳排量 (公斤 CO2e)
2015 年(L)
18,106.07
11,379.05
汽油之 CO2 排放係數 2014 年(度) 3,474
2.2631
碳排量 (公斤 CO2e)
2015 年(度)
538.47
碳排量
排放量增減幅
(公斤 CO2e)
(公斤 CO2e)
25,751.93 CO2e/L 碳排量
排放量增減幅
(公斤 CO2e)
(公斤 CO2e)
2,990
463.45
說明
依台灣自來水公司公告之水力排放係數 0.155 公斤 CO2e/度計算
單位
2014 年(度)
本公司 說明
318,889
碳排量 (公斤 CO2e)
2015 年(度)
166,141
325,766
7,645.86
-75.47
碳排量
排放量增減幅
(公斤 CO2e)
(公斤 CO2e)
169,724
3,583
依能源局公告之電力排放係數 0.521 公斤 CO2e/度計算
社會 產品 客戶服務導向 本公司成立迄今已逾 47 年,為國內唯一的本土專業再保險公司,與國內產、壽險簽單公司基於長期 業務合作往來,彼此已建立深厚之互信互賴、互利互惠及共存共榮的夥伴關係。本公司秉持穩健經 營與積極面對客戶需求之態度,觀察保險市場發展趨勢並隨時因應客戶再保險需求,積極研議適宜 之再保險運作模式,提供客戶最適再保解決方案。 考量客戶臨分承保能量需要,適度擴大優質業務承受成分,並穩健發展國際臨分業務,厚實核保經 驗,增進與國際客戶間之關係,伺機擴展優質國際業務。
30
本公司近年來持續對保險市場提供多樣性服務,包含:A. 提供市場再保能量的支持;B. 協助客戶新 型態商品之開發;C. 提供本公司發展風險管理的經驗與成效;D. 適時提供核保技術訓練及理賠諮詢 等服務;E. 舉辦多場保險相關專業研討會,例如:「檢驗值的判讀、從銷售管道看核保風險差異」、 「常見致盲眼疾及病歷之判讀」、「人民幣保單共同保險實務及人身保險顯著風險移轉」、「產險 業高階主管交流座談會」、「淺談 IFRS 4 Phase II 對再保險的影響」、「重大疾病商品沿革與核保理 賠」及「公共意外暨產品責任保險概論」等。以上服務不僅增進本公司與產壽險業界之緊密連結, 亦對掌握市場發展趨勢與再保訊息之交流多有幫助,本公司亦藉此持續提升與客戶之良好業務關係。
確保客戶滿意 為確保客戶滿意,我們積極掌握市場發展趨勢,透過研討會的舉辦、業務往來拜訪、電話聯繫、電 子郵件及問卷等多種形式,主動與客戶溝通聯繫,以確保客戶滿意。 國內財產保險方面,延續費率自由化後之競爭局勢,產險公司仍積極開發各種保險新商品,以提昇 其業務競爭力。而本公司適時提供客戶新型態商品設計、核保技術訓練及理賠諮詢等服務,以滿足 客戶需求。 國內人身保險方面,因應高齡化社會之來臨,本公司亦提供客戶相關商品發展之再保服務。
客戶申訴處理機制 中央再保本著公平、互惠、誠信的經營原則,提供往來客戶熱誠的服務品質,及公開的對等資訊。 若往來客戶有疑問,於本公司官網及其他媒體管道均可簡單獲得聯絡方式或專線,以便進行諮詢或 申訴。 本公司針對股東、投資人、客戶及採購承攬之供應商等外部利害關係人,均設置申訴及檢舉機制, 公告於本公司官網,網站上詳載申訴管道(專線及電子信箱)、申訴方式、流程等程序。 若外部利害關係人,對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有任何意見及建議,皆可透過任一管道與本公司聯繫, 本公司將指派專責單位處理各方需求建議、爭議等,並且秉持開放、中立、同理的態度盡力解決問 題,消弭大眾疑慮及保障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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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個資管理及隱私權保護 為落實客戶及員工個人資料檔案的安全維護與管理,中央再保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使用過 程均審慎對待。配合相關法規,已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 法」,並規劃其配套安全管理保護機制,非相關授權人員無法使用相關資訊。 另,本公司成立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小組,負責個人資料保護推動事宜;定期舉辦個人資料保護認知 宣導訓練,使員工瞭解其在個人資料保護中所擔任的角色與責任,確保業務、客戶個人等資料及隱 私權之保護。中央再保於 2015 年未發生侵害客戶隱私權及客戶個人資料外洩案件。
員工照顧 中央再保視『員工』為重要的資產與工作夥伴,致力給予每位員工 就業平等及安心的工作環境。並且尊重每位員工,積極地建構完善
專業
健康
訓練
職場
薪酬福利機制,以確保員工基本權益及工作人權不受侵犯;主動關 懷員工訓練需求、健康與安全、權益與意見,讓每位員工都能充分
人力
薪酬
勞資
安心在所屬職務上發揮才能。
資源
福利
溝通
人力資源概況 本公司遵守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創造機會平等的環境,以落實人員聘用、 薪資福利、職涯發展及退休計畫等勞動關係。此外,針對所聘用的員工明訂工作規則,保障公司所 有同仁的勞動權利。進而活絡勞資良性關係,持續吸引、激勵及留置公司優秀人才。
人力結構 中央再保至 2015 年底正職員工共計 132 人(含申請留職停薪 1 人),平均年齡 40.42 歲,平均服務年 資為 10.28 年。以下為本公司依各類型區分之人力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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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依不同契約類型之雇用狀況統計 契約類型 女
正職人員 82
兼職人員 0
定期契約人員 0
總計 82
男
50
0
0
50
【註】:員工人數 132 人含留職停薪 1 人。 2015 年員工主管級/非主管級之性別與年齡統計
2015 年員工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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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保為台灣唯一的本土再保險公司,自始以深耕台灣、創造當地就業機會為念,於人才招募時, 以聘僱台灣員工為優先選擇。適人適用,不因性別、年齡、種族、宗教、政黨、身障等不同而有所 差異,當求職者具備的能力及資格符合職缺需求,即給予公平的機會,爭取就業。 再者,為促進公司同仁安定、平等的工作環境,本公司近幾年員工人數與進用新進人員比率呈穩定 趨勢,離職率亦較同業低。其中 2015 年度本公司新進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比例約佔 62.5%,俾能 緩解台灣應屆畢業生就業壓力,善盡企業之責。另本公司從未僱用童工;海外地區亦無其他營業據 點及駐點員工。 2015 年新 進人員及離職人 員比率
132 人
人數 比率(%)
男 30 歲
女
31-49 歲
以下
50 歲
30 歲
以上
以下
31-49 歲
總計
50 歲 以上
新進人員
6.1
2
0
0
5
1
0
8
離職人員
6.8
1
1
3
2
2
0
9
性別平等職場
為落實兩性平權,中央再保女性員工佔全體員工 62.12%,目前全公司女性主管佔全體主管 45.95%, 並且積極配合法規禁止公司內任何性別騷擾、歧視或恐嚇等行為,顯示本公司努力創造兩性平等的 工作發展與環境。
員工薪酬福利制度 中央再保對於員工之薪資福利極為重視,為追求薪酬制度之公平性、合理性,員工薪酬採職能核薪 制,不因性別或年齡等因素而有不同待遇,係依據其學經歷、工作能力表現、所任職務及所需專業 技能等標準核定薪酬.另一方面,打造多元化的員工福利,俾透過良好的員工福利及工作環境,給 予員工各層面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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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平之薪酬制度
依據勞動部「103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研究所以上學歷起薪 32,269 元,大學畢業起薪 27,193 元;金融及保險業起薪 30,379 元。本公司新進人員薪資除優於法定最低基本工資外,並高於勞動部 統計之市場平均薪資,且男女起薪比例為 1:1,達同工同酬的目標。 2015 年依員工職級及 性別之薪 資 比例
再者,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檢討管理階層薪資報酬之政策及個人報酬之合理性, 以加強員工薪酬之公平合理性。而長期以來,本公司之非主管級員工平均薪資優於市場行情。就 2015 年非主管級平均人數為 94.6 人,非主管級員工平均福利費用每人約 1,031 仟元,相較前一年度增加 2.07%。 積極落實績效管理
透過有效的績效管理制度,提升公司競爭力,達成營運目標,並可激勵員工工作績效與表現。中央 再保每年定期於 3 月及 9 月進行二次績效考核,過程中,主管審視所屬員工的工作表現,從中引導 員工精進目前工作品質及規劃未來職涯。 再者,透過績效評量的結果,給予績優員工年度晉升、調薪,並且依據公司年度營運成果及員工績 效表現,發放年終獎金,給予適當的鼓勵;針對組織發展需求,參酌員工工作績效與其個人專長興 趣相配合,提供晉升、輪調的機會,俾有效拔擢人才,達人力資源有效運用。就 2015 年度職務調動 計有 7 人、晉升 18 人,符合公司用人策略。 此外,依公司章程規定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比率,分派員工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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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制度 除建立公平且有競爭力之薪酬制度外,本公司亦提供員工有關各項福利補助、勞/健/團保、退休 金、休假、員工急難救助和撫卹等福利,給予員工完善的福利照顧,福利概況如下: 員工福利概況說明
福利項目
福利內容
給假
適用每週工時 40 小時,實施週休二日
特別休假
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退休制度
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 勞保、健保、團體意外險、員工國外出差住院暨傷害醫療險、團體
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優惠費率
保健
定期免費健康檢查 全年度定期及不定期之教育訓練、專業講座、研習會、外語訓練補
教育訓練
助及專業資格考試補助;圖書借閱
營運績效給與
年終獎金、員工酬勞
各類補助費
婚/喪補助費、結婚禮金、喪葬奠儀、傷病慰問金
其他員工優惠
員工急難救助等
維護員工工作及家庭的平衡
為了協助員工兼顧事業與家庭,並配合「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定,不論女性或男性員工均得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以原單位原職務為優先考量。 另,本公司提供家庭照顧假、女性生理假、產檢假及提供哺乳室等相關措施,讓員工能夠在盡心工 作之餘,也能兼顧照護家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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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育嬰留職停薪概況表 項目
女
男
合計
2015 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數
1
0
1
預定於 2015 年育嬰留停復職人數 (A)
0
0
0
2015 年實際復職人數 (B)
0
0
0
2014 年實際復職人數 (C)
1
0
1
2014 年育嬰留停復職後,工作超過一年人數 (D)
1
0
1
復職率 (B/A)
-
-
-
留任率 (D/C)
100%
-
100%
員工健康衛生及健康檢查
員工的健康是公司的財富,提供員工健康管理與疾病預防的管道,是企業的基本責任。因此,每年 新進人員進用,隨即提供免費健康檢查;針 對在職員工則提供定期健康檢查福利,安排 優於法令規定之健檢項目,另外亦提供員工 眷屬自費參加,享團體優惠價格。 針對社會重大傳染病發生,本公司已建置相 關控管配套措施,不時關懷員工身體照護、 疾病預防,並協助安排員工及眷屬施打疫 苗。例如 H1N1 新流感流行期間,本公司相 關部門即啟動緊急應變措施,針對員工本身 或家屬疑似感染者,建置通報機制,給予員 工防疫假申請。 成立職工福利會辦理各項員工福利
為締造勞資和諧共榮,設職工福利委員會,由員工推選委員,與公司共同規劃員工福利措施,共謀 員工福利。另公司按月依營業收入提撥固定比率金額作為職工福利會經費收入,用以辦理各項員工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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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退休 措施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及員工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按月提撥員工退休準備金存於台灣銀行,並成立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管理之。 2005 年 7 月 1 日起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者,公司按月提繳員工工資 6%金額, 送勞保局存入員工個人退休金帳戶。並為感謝退休員工的辛勤付出及努力,致贈退休紀念品以表達 關懷及感謝。
勞資關係與溝通 中央再保致力於打造良性、平等的職場就業環境,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並且注重員工人權,暢通 溝通管道,以維持和諧的勞資關係,舉辦勞資會議;俾創造共存共榮,雙贏的夥伴關係。 保障員工權利
為確實保障員工工作權益,中央再保遵守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針對本公 司員工明訂工作規則、員工請假要點等管理辦法,保障公司員工的勞動權利,以落實人員聘用、薪 資福利、職涯發展及退休計畫等勞動關係之和諧;另,持續強化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對話機制,及 持續創造優良的職場環境,進而活絡勞資良性關係,以吸引、激勵及留置公司優秀人才。 若需終止勞動關係時,本公司亦於工作規則第 13 條及第 15 條中載明,如遇公司歇業、業務緊縮或 業務性質變更等重大營運變化時,依照員工年資,提前至少於 10 日預告,並提供支薪假供員工彈性 使用,以減少對員工造成的衝擊。 員工行為準則
「誠信經營」為本公司管理階層帶領員工的一貫原則,本公司除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與誠信經營作業 程序及行為指南等規定外,主管經常於公開場合或會議中,宣達誠信經營的指示外,我們亦以行賄 及收賄、企業貪腐案例等面向切入,提供各式宣導說明會,例如法令遵循或洗錢防制教育訓練等, 建立並加強員工誠信概念。 另本公司亦制訂相關辦法或標準作業程序,例如: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之交易政 策與處理程序、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內部作業規範、捐贈辦法及人事作業處理程 序等,讓現場執行人員清楚所有依據,主管階層可明確盡督導之責,以預防舞弊情事之發生。(詳 細說明請參閱倫理與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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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 員工聲音
針對公司內部人員,為維護員工的職場氣氛及 工作權益,中央再保建置了各項傾聽員工意見 與想法的溝通管道,以確保員工的需求及心 聲,能有效得到抒發及回饋。若員工發現任何 不公、不法或違規之事,可利用員工申訴專線 電話及電子信箱、性騷擾申訴管道、各部門面 對面溝通時間等機制,向公司提出申訴、檢舉。 並且將依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及程序進行受理, 以維護員工的權益、公司的紀律及形象。2015 年度申訴案件為 0。 再者,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中央 再保每年定期舉辦勞資會議,勞、資雙方代表 各5人,針對員工權益進行把關。2015 年共計 召開 4 次勞資會議,協調勞動條件等議題,包 含員工出勤行事曆案等。
專業培育與訓練 為使中央再保員工獲得工作上應具備之專業知 識及技能,我們依據其職掌與職涯發展需要, 提供員工多樣化的學習資源與機會,鼓勵員工自我學習及多元發展。亦提供個人進修補助,觸發員 工主動及持續學習之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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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訓練 從新進人員的職前訓練至不同年資、職級員工的短中長期 訓練,一直是本公司努力為全體員工所規劃之完整培訓時 程。員工除藉由做中學(On the job training)外,另需適時 配合實質的內外訓課程,透過學識豐富的專家學者及同業 交流等,以增加不同面向工作的歷練。 另,遵守「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 定期提供本公司稽核人員及法令遵循人員教育訓練,以達 法定受訓時數並得提升其專業技能。 2015 年員工外派訓練人數及時數統計 性別
總人次
總時數
主管級
非主管級
主管級
非主管級
女
58
141
349
659
男
72
81
377
368
合計
130
222
726
1,027
多元學習管道 訓練項目
一般性訓練
說明
執行情形
由公司內部自行開班授課,主要為加強員工之工
2015 年共有 13 場公司自辦之內部訓
作態度、工作能力及自我成長等一般性課程教育
練,例如:法令遵循教育訓練課程、
訓練(含規定之定期法令宣導訓練)
內稽內控自行查核訓練、個人資料保 護基礎認知暨員工保密宣導等。共計 561 人次參加;平均受訓時數 2 小時。
專業性訓練
為加強員工專業技能與知識,進而提升工作人員
2015 年國內外訓統計:
作業績效,針對各階層人員,辦理各種專業知
受訓人數 352 人次
識、技術、觀念等實務之訓練課程
受訓時數約 1,753 小時;每位員工平 均受訓 13.4 小時
40
訓練項目
說明
執行情形 2015 年公司內部舉辦有關保險專業 技能之教育訓練共有 65 場次,受訓 人數共 1,198 人次,時數約 1,617 小 時
幫助新進員工快速瞭解公司組織架構、企業文
2015 年參加人數為 8 人次。
化,授課內容主要包含工作規則、安全衛生、法
職前訓練
令遵循、風險管理 國外受訓
語言進修
配合經營計畫及培育再保專業人才,選派員工出
2015 年外派參加國際性研習課程人
國參加國際會議、觀摩考察及訓練研習。
數為 15 人次。
為強化員工外語能力並鼓勵員工主動學習,補助
2015 年補助參加外語課程 1 人次;
其參加語言訓練中心舉辦之外語課程,以及參加
外語考試費用 2 人次
TOEIC 考試費用。
專業資格認證 鼓勵員工積極取得工作上之專業證照,並於考試測驗通過後,補助其考試費用。目前本公司取得產 壽險及財務相關之國內外證書/證照,共 61 人次。
健康職場 員工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方面,視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為企業運作重要的一環,以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為 目標。遵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要求,推動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及行動,並定期舉辦安全衛生宣導 訓練。 2015 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證照數 證照名稱
人數
勞工安全衛生甲種業務主管
3
急救人員
4
防火管理人
2
41
員工遇工傷職災之處理
中央再保依勞動基準法及本公司撫卹及職業災害補償相關辦法處理,於員工工作受傷時,依實際情 形核給公傷假,在最短的時間內提供員工協助,並協助申請勞保補助,給予補償。另依法按月申報 職業災害統計表,本公司員工往年工傷狀況多為上下班途中之交通意外,2015 年工傷案件 1 例,申 請公傷假天數 1.75 天,無因公死亡事件發生。 2015 年員工職業災害 、失能及缺勤統計 職災傷亡人數
失能傷害頻率 (FR)
失能傷害嚴重率 (SR)
工傷率 (IR)
誤工率 (LDR)
缺勤率 (AR)
1
3.85
7
0.77
1.35
1,396
計算公式: 失能傷害頻率(Disabling Frequency Rate,FR):按計算期間內失能傷害之總計次數(人次)計算,以每百 萬工時內之失能傷害之總計次數計算失能傷害頻率(計算到小數點二位) 失能傷害嚴重率(Disabling Severity Rate,SR):按計算期間內失能傷害之總損失日數計算,以每百萬工時 內之失能傷害之總損失日數計算失能傷害嚴重率(計算到整數) 工傷率(Injury Rate,IR)= (工傷總數 / 總工作時數)×200,000 誤工率(Lost day,LDR)= (損失總天數 / 總工作時數)×200,000 缺勤率(AR)= (總缺勤天數 / 總工作天數)×200,000。總缺勤天數係員工因失去勞動能力(不含工傷或職業病) 而離開工作崗位,包含事假、家庭照顧假、住院病假、非住院病假、生理假等假別的請假天數。
關懷女性員工 以實際的行動支持及關懷女性員工,在細微處為女性員工營造友善之工作場所。另響應母乳哺育之 推廣及體恤女性員工於生產後有哺乳的需求,於辦公大樓內設置哺乳室,提供員工一個舒適隱蔽的 專屬空間。
社會參與 中央再保為國內唯一的本土再保險公司,提供承保能量予台灣直接簽單保險市場,肩負有保障社會 安全助長經濟發展之任務;為促進台灣保險業永續發展,以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中央再保除提供各 種產品線的再保險服務之外,特別著重發展天然災害有關險種、專業責任保險及高齡化社會的產品, 以充分支持目前社會及經濟發展所需。此外,中央再保也持續提供保險專業教育訓練服務予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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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升保險從業人員專業水準;並藉由研討會議的舉辦,提供同業市場現況、未來展望、產官學溝 通交流及經驗分享的機會,間接促進保險市場健全發展。 主動配合主管機關推動政策性保險,中央再保除提供承保能量參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住宅地震基 本保險共保之外,亦指派相關人員協助政策制定與執行,為保障一般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盡一份心 力。除了保險商品、研討會及教育訓練服務之舉辦外,中央再保也藉由舉辦產業聯誼活動的機會, 適時邀請社福團體提供服務來增加弱勢團體就業的機會。
重要商品發展及再保險的支持 中央再保為鼓勵客戶遵循保險業者對環境面和社會面所應負之企業社會責任,針對環境面及社會面 有關之特殊商品例如天災、高齡化社會保障、微型保險及政策性保險業務等,在審酌資本水準及市 場環境後,提供再保險能量支持客戶拓展公益性質商品。
因應環境變遷及自然災害之保障 依據市場統計資訊, 2011年因為接連發生紐西蘭地震、日本311地震及泰國水災而創下史上天災損 失最高年度的紀錄。台灣地理位置處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並且屬於全世界颱風風險最高的區域之一, 天災係台灣企業及人民生命財產所需面對的主要風險。中央再保提供承保能量予直接簽單保險市 場,使得簽單保險公司得以利用地震險、颱風及洪水險、營運中斷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等商品,提供 客戶及消費者安心的保險服務與生命及財產的保障。
積極參與協助保險市場的發展 中央再保積極參與保險相關組織,關注產業健全 發展的各類議題,積極協助保險商品開發並提供 再保險承保能量,如2015年即贊助中華民國精算 學會會員大會的舉辦、產險精算考試費用及保險 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癌症不是句點、保障沒有 終點」及「2015年壽險業清償能力制度國際研討 會」等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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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化社會的保障 隨著醫療衛生科技的進步,國人平均壽命逐年增加,加上嬰兒潮世代逐步邁入高齡,台灣預估將在 2025年步入超高齡化社會,我們持續關注研究高齡化所帶來的保險風險,並適時提供再保險商品以 滿足市場對於高齡化風險管理的需求。
微型保險 微型保險提供經濟弱勢者,藉由可負擔的保費,獲得特定風險基本保險保障,以填補社會保險或社 會救助機制不足的缺口。中央再保以提供承保能量予直接簽單保險市場,參與對經濟弱勢者的保險 服務。
增進保險業界專業交流機會 「檢驗值的判讀、從銷售管道看核保風險差異」研討會 舉辦多場研討會,由本公司核保主管尹慧敏就體 檢檢驗值的判讀及銷售管道看核保風險差異,與 壽險業第一線核保人員分享經驗。
「常見致盲眼疾及病歷之判讀」研討會 人身保險以人為承保標的,因此人身保險的核保 人員、理賠人員、商品開發等人員需要具備有醫 學方面的專業知識,中央再保於 2015 年 7 月邀 請日盛眼科院長沈詩詠醫師就常見致盲眼疾及 症歷之判讀進行專題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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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保單共同保險實務/人身保險顯著風險移轉」研討會 因應人身保險業市場發展需要,由本公司主管鄭 顯騰及業界專家介紹人民幣保單共同保險實務 及人身保險顯著風險移轉規範,使參與人員藉由 本研討會了解相關理論依據、法令規範及實務經 驗。
「病理報告之判讀、重大疾病定義修 正說明」研討會 由本公司核保主管尹慧敏向人身保險業參與人員分享病 理報告判讀的經驗,並因應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定義之 修正進行介紹。
「產險業高階主管研討會」 中央再保於 2015 年 4 月舉辦「產險業的經營環境與 未來展望」研討會,邀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董事長曾玉瓊以國內產險同業及保險相關機關高階 主管與會,加強產險業對最新法令政策之瞭解及重 視,並熟絡同業情誼,對於產業發展極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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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 IFRS 4 PHASE II 對於再保險之影響」研討會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於 2013 年公布 IFRS 4 Phase II 草案,因應其實施對於保險公司未來影響深遠, 由本公司簽證精算師林育德於 2015 年 7 月介紹 IFRS 4 Phase II 對於再保險的影響,使參與者能了解 財務報表、再保險業務安排及精算之可能發展趨勢。
「重大疾病商品沿革與核保理賠」研討會
因應健康保險重大疾病定義的修正,由本公司主管蘇金珠及尹慧敏,向財產保險業核保同仁介紹重 大疾病商品的沿革及新舊定義的差異,使參與者了解最新商品趨勢及核保注意事項。
「公共意外暨產品責任保險概論」研討會 由本公司董事長楊誠對以公共意外暨產品責任保險為主題,邀請財產保險業具核保經驗同仁參與本 研討會,與參與同業分享與傳承其豐富之產學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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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性保險業務之發展及運作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係為補償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損失之重要制度之一,該制度使汽車交通事故 受害人之損失得以獲得基本補償,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我國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的統計,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止,汽、機車投保件數已 達 1,846 萬件。自實施以來,保險公司之死亡保險給付累計已達 77,654 人次,殘廢給付累計 185,054 人次,醫療給付累計 3,434,425 人次;特別補償基金之補償件數累計 41,672 件。保險給付為新台 幣 2,101 億餘元、補償支出為新台幣 85 億餘元,賠付金額已逾新台幣 2,186 億餘元,對車禍受害 者及其家屬生活提供及時之保障,其功勞不言而喻。 本公司除參與共保比例以協助本保險橫向的風險分散之外,為使本制度得以更加落實及健全發展, 配合產險公會於 2015 年 10 月舉行「2015 年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業務說明研討會」,宣導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業務暨有關交通監理站所查詢作業。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1999 年 9 月 21 日發生於南投集集芮氏規模 7.3 的大地震。921 集集地震激起政府建立地震保險共保 體系、強化地震保險機制之共識,主管機關於 1999 年底透過保險法建立保險業承保住宅地震危險之 規定,及地震危險承擔機制。中央再保除提供住宅危險分散機制再保險之承保能量外,也提供專業 人員協助危險分散機制之發展及地震發生後理賠人力需求。 理賠查勘之人力支援
選派理賠與風險管理人員,接受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之合格評估人員及專業技師訓練,以期使在地震 災難發生後,協助住宅地震基金有充足的人力提供理賠服務,保障災民的權益。 專業意見諮詢
指派精算人員,擔任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之委員,提供專業意見協助費率評估及危險分散機制之發展。
47
響應公益,回饋社會 2015 年度中央再保捐款贊助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所屬長榮交響 樂團澳洲巡演,以推動國際文化交流。 對弱勢學子提供獎助學金,與金融同業集資捐贈回饋社會。 2015 年 9 月份舉辦客戶聯誼活動,本公司與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視障發展委員會合作,於會場設置按摩區,由伊甸視障按摩技師提 供服務,增加弱勢團體就業機會。 支持喜憨兒以愛與關懷化解障礙,啟發憨兒的潛能能自立回歸社會 的理念,選購喜憨兒餅乾饋贈員工。
48
附錄:GRI G4.0 指標對照表 一般標準揭露 指標
頁碼
策略及分析 G4-1
提供組織最高決策者的聲明(如 CEO、董事長或等同的高階職位者)
2
G4-2
描述關鍵衝擊、風險及機會。
2
G4-3
組織名稱
3
G4-4
主要品牌、產品與服務。
3
G4-5
組織總部所在位置
3
組織概況
G4-6
組織在多少國家數量及國家名(包括主要營運所在國或與永續發展議題有關的所在 國)。
1
G4-7
所有權的性質與法律形式
4
G4-8
組織所提供服務的市場
4
G4-9
組織規模
3
a.依聘僱合約及性別分類的員工總數 b.依聘僱合約及性別分類的正式員工總數。 c.依正式員工與非正式員工及性別分類的總勞動力。 G4-10
d.依據區域及性別分類的總勞動力。
32
e.組織的主要職位是否大部分由法律上認為自聘的人員擔任,或由非員工及非正式員 工的個人擔任。 f.聘僱人數的任何重大變化 G4-11
受集體協商協定保障之總員工數比例
38
G4-12
組織的供應鏈
4
G4-13
報告期間有關組織規模、結構、所有權或供應鏈的任何重大變化。
G4-14
組織是否具有因應相關之預警方針或原則
20
G4-15
經組織簽署認可,而由外部所制定的經濟、環境與社會規章、原則或其他倡議。
29
G4-16
組織參與的公協會(如產業公協會)和國家或國際性倡議組織的會員資格
6
無重大變化
定義實質性面向與邊界 G4-17
G4-18
a.列出組織合併財務報表或等同文件中所包含的所有實體。 b.是否有在組織合併財務報表或等同文件中的實體未包含在此報告書中。 a.界定報告內容和考量面邊界的流程。 b.組織如何依循「界定報告內容的原則」。
26
24
G4-19
列出所有在界定報告內容過程中所鑑別出的重大考量面
24
G4-20
針對每個重大考量面,說明組織內部在考量面上的邊界。
24
G4-21
針對每個重大考量面,說明組織外部在考量面上的邊界。
24
G4-22
對先前報告書中所提供之任何資訊有進行重編的影響及原因
無
G4-23
和先前報告期間相比,在範疇與考量面邊界上的顯著改變。
無
49
指標
頁碼
利害關係人議合 G4-24
組織進行議合的利害關係人群體
21
G4-25
就所議合的利害關係人,說明鑑別與選擇的方法。
21
G4-26
說明與利害關係人議合的方式
21
G4-27
說明經由利害關係人議合所提出之關鍵議題與關注事項,以及組織如何回應這些關鍵 議題與關注事項。
21
報告簡介 G4-28
所提供資訊的報告期間
1
G4-29
上一次報告的日期(如果有)
1
G4-30
報告週期(如每年一次、兩年一次)
1
G4-31
可回答報告或內容相關問題的聯絡人
1
G4-32
組織選擇的「依循」選項
1
a.說明組織為報告尋求外部保證/確信的政策與現行做法。 b.如果未在永續報告書附帶保證/確信報告,則需說明已提供的任何外部保證/確信的 G4-33
根據及範圍。
未尋求認證
c.組織與保證/確信雙方之間的關係。 d.最高治理機構與管理階層是否參與尋求永續報告書外部認證的程序。 治理 G4-34 G4-35 G4-36
組織的治理結構 最高治理機構針對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授權委任給高階管理階層與其他員工的流 程。 組織是否任命經營管理階層負責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並是否直接向最高治理機構 報告。
12 7 7
組織概況 G4-37
利害關係人與最高治理機構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上諮詢的流程。
7
G4-38
按分類,說明最高治理機構及其委員會的組成。
13
G4-39
最高治理機構的主席是否亦為經營團隊成員。
13
G4-40 G4-41
G4-42 G4-43
最高治理機構及其委員會之提名與遴選流程,以及最高治理機構成員提名和遴選的準 則。 最高治理機構如何確保避免及管理利益衝突之流程,及是否有向利害關係人揭露利益 衝突。 最高治理機構與高階管理階層,在發展、核准與更新該組織之宗旨、價值或願景、策 略、政策, 以及與經濟、環境、社會衝擊相關之目標上的角色。 為發展與提升最高治理機構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上的整體知識所採取的措施。
13 15
2 9
a.最高治理機構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表現的評量流程。說明此評量流程是否獨立 G4-44
進行且頻率為何。說明此流程是否為自我評估。
7
b.因應最高治理機構於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之績效評量而採取之措施。 a.最高治理機構於鑑別與管理經濟、環境與社會產生之衝擊、風險和機會所扮演的角 G4-45
色。 b.與利害關係人之諮詢是否用於支持最高治理機構對經濟、環境和社會的衝擊、風險
15
和機會之辨識與管理。
50
指標 G4-46 G4-47 G4-48 G4-49 G4-50 G4-51 G4-52 G4-53
頁碼
最高治理機構在檢視組織針對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風險管理流程之有效性上的角
15
色。 最高治理機構檢視經濟、環境和社會衝擊、風險與機會之頻率。
15
最高層級委員會或職位,其職責為正式檢視及核准組織永續性報告書,並確保已涵蓋 2016 年 4 月 提報董事會
所有重大考量面。 與最高治理機構溝通重要關鍵議題的程序。
13
與最高治理機構溝通之重要關鍵議題的性質和總數,以及後續所採取的處理和解決機
13
制。 按類型,說明最高治理機構和高階管理階層的薪酬政策。
15
說明薪酬決定的流程。說明是否有薪酬顧問參與薪酬的制定,以及他們是否獨立於管
15
理階層。說明薪酬顧問與組織之間是否存在其他任何關係。 如適用時,說明如何尋求利害關係人意見並將其意見與薪酬結合,包括對薪酬政策和
15
提案之投票結果。
道德與廉潔 G4-56 G4-57
G4-58
組織之價值、原則、標準和行為規範,如行為準則和倫理守則。
16
對倫理與合法行為徵詢意見及組織誠信相關事務之內外部機制,如服務專線或諮詢專
16
線。 對於舉報有違倫理或不合法行為及組織誠信相關問題的內、外部機制,如透過直屬管
16
理向上報告、舉報機制或是專線。
特定標準揭露
類別
子 類 別
考量面
各考量面指標
管理方針
經濟績效 經 濟
經 濟
市場形象
間接經濟衝擊
4 G4-EC1 組織所產生及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26
G4-EC2 氣候變遷對組織產生的財務影響及其他風險機會
20
G4-EC3 組織確定福利計畫義務的範圍
36
G4-EC5
在重要營運據點,不同性別的基層人員標準薪資與與當地 最低薪資的比例
環 能源 境
產品與服務對 環境的影響
34
G4-EC6 在重要營運據點,僱用當地居民為高階管理階層的比例
32
G4-EC7 基礎設施的投資與支援服務的發展及衝擊
42
G4-EC8 顯著的間接經濟衝擊,包括衝擊的程度
42
管理方針
環 境
頁碼 省略說明
29 G4-EN3 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
29
G4-EN6 減少能源的消耗
30
G4-EN7 降低產品和服務的能源需求
29
G4-EN16 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 2)
30
G4-EN19 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30
G4-EN27 降低產品與服務對環境衝擊的程度
29
51
類別
子 類 別
考量面 環境面的法規 遵循
各考量面指標
G4-EN29
違反環境法律法規所被懲處之重大罰款金額,以及所受非 為組織營運而運輸產品、其他商品、原料以及員工交通所
G4-EN30
整體情形
G4-EN31 按類別說明總環保支出及投資
機制
G4-EN34
產生的顯著環境衝擊
勞雇關係
勞 工 全 實 務 和 尊 嚴 勞 動 訓練與教育 社 會
平等機會 女男同酬 勞動條件申訴 機制
按年齡組別、性別及地區劃分新進員工和離職員工離職的 總數及比例
機制
G4-LA3 按性別劃分,育嬰假後復職和留任的比例
36
G4-LA4
G4-LA6
是否在集體協商中具體說明有關重大營運變化的最短預 告期
社 會
38
按性別和區域劃分的工傷類別、工傷頻率、職業病、損失
無
日數比例及缺勤率,以及因公死亡事故總數
G4-LA7 與其職業有關之疾病高發生率與高風險的勞工
無
G4-LA8 工會正式協約中納入健康與安全相關議題
無工會
G4-LA9 G4-LA10
G4-LA12 G4-LA13 G4-LA16
按性別與員工類別劃分,每名員工每年接受訓練的平均時 數 加強員工持續受僱能力以及協助其管理退休生涯的職能 管理與終生學習計畫 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接受定期績效及職涯發展檢視的 員工比例 按性別、年齡層、少數族群及其他多元化指標劃分,公司 治理組織成員和各類員工的組成 按員工類別和重要營運據點劃分,男女基本薪資和薪酬的 比例 經由正式勞動條件申訴機制所提出,立案與解決的申訴數 目
40 40 35
32 32 39 32
G4-HR3 歧視事件總數及組織採取的改善行動 G4-HR12
無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人權問題申訴的數
無
量
管理方針 反貪腐
34 36
管理方針 人 不歧視 權 人權實務申訴
無
量
G4-LA2 按重要營運據點劃分,只提供給全職員工的福利
G4-LA11 員工多元化與
29
32 G4-LA1
職業健康與安
29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環境衝擊申訴之數
管理方針
勞/資關係
無
經濟處罰的次數
交通運輸
環境問題申訴
頁碼 省略說明
42 G4-SO4 反貪腐政策或程序的溝通及訓練 G4-SO5 已確認的貪腐事件及採取的行動 涉及反競爭行為、反托拉斯和壟斷行為的法律訴訟之總數
反競爭行為
G4-SO7
法規遵循
G4-SO8 違反法規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以及所受罰款以外之制裁
及其結果
16 無 無 無
52
類別
子 類 別
考量面
各考量面指標
頁碼 省略說明
的次數 社會衝擊問題 申訴機制
G4-SO11 經由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社會衝擊申訴之數量
管理方針
30
顧客的健康與 安全 產品及服務標 產 示 品 責 任 行銷溝通
無
G4-PR2
G4-PR4
依結果分類,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在其生命週期內之健康
依結果類別劃分,違反商品與服務資訊標示的法規及自願
客戶隱私
G4-PR8
法規遵循
G4-PR9
無
性規範之事件數量
G4-PR5 客戶滿意度調查的結果 G4-PR7
無
與安全性衝擊的法規和自願性準則的事件總數
按結果類別劃分,違反有關行銷推廣(包括廣告、推銷及贊 助)的法規及自願性準則的事件總數 經證實與侵犯顧客隱私權或遺失顧客資料有關的投訴次 數 因產品與服務的提供與使用而違反法律和規定被處巨額 罰款的金額
21 無
無 無
金融業補充指標
考量面
產品組合
各考量面指標
頁碼
FS1/DMA 應用於事業體的具體環境/社會因素的政策
43
FS2/DMA 事業部面對環境/社會風險的評估及篩選程序
19
FS4/DMA 針對員工對於執行環境/社會政策及措施應用於業務能力的提升流程
39
FS5
與客戶/投資者/商業夥伴針對環境/社會風險及機會的交流情形
44
FS6
各項業務所佔的百分比(按特定地區/規模/行業區分)
4
FS7
依目的說明,為社會帶來實質價值所設計的產品和服務
43
FS8
依目的說明,為環境帶來實質價值所設計的產品和服務
43
稽核
FS9
組織稽核環境與社會相關政策、風險評等等執行狀況的涵蓋面及頻率
10
當地社區
FS14
改善弱勢團體取得金融服務的倡議行為
44
FS16
依受益者種類區分,協助人們提高金融知識的倡議行為
44
產品及服務 標示
53
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章節
頁碼
第一章
總則
20
第二章
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7
第三章
發展永續環境
29
第四章
維護社會公益
32
第五章
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1
第六章
附則
20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