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獎項
行政院環保署
企業社會責任獎項
Agenda 一、緣起
二、時程
三、表揚類別
四、參賽資格
五、報名方式
六、具備書表
七、評選方式
八、獎勵
九、得獎名單
企業社會責任獎項
一、緣起 Ø 為增進全民環境教育之落實,本署整合環保有功學校、教 師、學生、團體、義工及模範社區等遴選表揚獎項,並擴 大獎勵對象範圍,辦理國家環境教育獎遴選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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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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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揚類別 學校組
團體組
社區組
民營事業組
機關(構)組
個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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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賽資格 l 近2年期間內,推動環境教育具有優良績效事蹟者。(自104年5月1日 起至106年4月30日止) l 參選者當年度僅能選擇一種獎勵項目參加。 l 參選者前2年度無違反環境保護法規或自治條例。 l 個人組獲獎者其績優事蹟,於3年內不得作為同一任職單位其他個人 參選使用。 l 參選者獲得優等獎者,得再參加同一獎勵項目特 優獎之評選,如未獲 選,則不重複頒給優等獎, 且自再參選年度之次年起三年內不得參選 同一獎勵項目。(如第4屆獲優等,今年可以再來參選, 但未獲特優, 則不給獎勵,且7、8、9屆不能再 報名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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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方式 l 自然人向戶籍地或任職所在地之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 關報名。 l 機關(構)、事業、學校、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向登記所在地 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但直轄市、縣(市) 政府所屬機關 (構),應向其直屬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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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具備書表 l 報名表。 l 環境教育相關績效優良事蹟表、證明文件及切結書。 l 非自然人之參選者依法登記已達二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l 屬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款獎勵項目者,其最近二年環境教 育計畫及推 動成果。 l 前二年度無違反環境保護法規或自治條例之切結書或其他 證明文件。 l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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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評選方式-團體組 近2年推動環境教育相關工作優良事蹟 Ø 環境教育資源整合與運用(10%) Ø 環境教育具體作為(30%) Ø 推動環境教育成果及效益(40%) Ø 其他特殊績優事蹟(10%) Ø 未來展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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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評選方式-個人組 近2年推動環境教育相關工作優良事蹟 Ø 環境教育具體作為(35%) Ø 推動環境教育成果及效益(45%) Ø 其他特殊績優事蹟(10%) Ø 未來展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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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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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得獎名單-第五屆 團體組: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 新竹縣新埔鎮九芎湖文化發展協會 彰化縣清水岩生態文化創意產業協會 財團法人仰山文教基金會 花蓮縣生態文化休閒創意產業永續發展 協會 民營事業組: 台灣富士全錄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十四廠 彩虹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臺東縣池上鄉農會 臺東縣關山鎮農會
學校組: 桃園市中興國民小學 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 彰化縣立北斗國民中學 嘉義市西區北園國民小學 金門縣金寧鄉金鼎國民小學 機構(組):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金門縣水產試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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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得獎名單-第五屆 社區組: 苗栗縣銅鑼鄉竹森社區發展協會 彰化縣田中鎮復興社區發展協會 雲林縣斗六市八德社區發展協會 屏東縣滿州鄉里德社區發展協會 連江縣北竿鄉塘岐社區發展協會
個人組: 王俊凱 (服務單位:新北市立八里國民中 學/教師) 吳聲昱 (服務單位:大茅埔水生植物工作 室/負責人) 廖宏彬 (服務單位:潮厝華德福教育實驗 國民小學/校長) 李冰丹 (服務單位:圓林仔生態藝術發展 協會/榮譽 理事長) 李蘭欣 (服務單位:正聲廣播股份有限公 司宜蘭電台/記者暨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