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同性戀運動之人權訴求的省思-關啟文

Page 1

同性戀運動之人權訴求的省思 關啟文(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

同性戀運動之人權訴求 近數十年,同性戀社運(簡稱「同運」)風起雲湧,不單在西方帶來巨大衝擊和改變,在亞洲社 會也引起愈來愈激烈的爭議,如香港在 2005 年關於性傾向歧視法(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SODO)的激辯,和台灣在 2001 年關於同志教育與及同性婚姻/同居伴 侶法的爭論。世界各地的同運要爭取的目標大同小異,例如成年人同性性行為(肛交)非刑事化(私 隱權) ,肛交合法年齡與性交合法年齡劃一(平等保護) ,制定「性傾向歧視法」禁止「性傾向歧 視」 ,制訂同居伴侶法,同性婚姻合法化,賦予同性伴侶領養兒童權利或以人工授孕方法產生 下一代,同志教育 [在台灣被包裝為「性別平等教育」] ,有些甚至爭取多元婚姻。 同運能夠勢如破竹,一個主因就是他們善用一個厲害的武器──人權,同運深信他們所爭取的(如 同性婚姻)本來就是他們的基本人權或平等人權,是他們天經地義的訴求。由於這種論述在人權 高脹的年代非常吸引,所以大受知識分子和媒體歡迎。對很多人來說,你若不同意同運的訴求, 縱使不是萬惡不赦的「仇同者」,1也是打壓別人人權的惡棍了。 然而,同運的訴求真的都是人權嗎?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問究竟甚麼是人權?又應用甚 麼標準去判別真實與冒牌的人權?本文會討論這些問題。在檢視同性婚姻的論據之前,我先要指 出:我們要區分個人問題與政治問題,反對高度政治化的同運不代表反對同性戀者本身。我當然 贊同要對同性戀者寬容、愛護,與對其他人無異,教會也應積極支持和開展關懷同性戀者的事工。 我的基本立場大概是這樣的:無論一個人的性別、性傾向、種族、道德立場、宗教信仰和年齡是 甚麼,都應享有同等的基本人權(如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投票權、進出境自由) ,和有平等機 會享用政府提供的福利(如九年免費教育、申請公屋的權利) 。我同意現時法例已賦與同性戀者 的基本人權,但一定要與其他人權平衡。我不贊同歧視同性戀者,但對「性傾向歧視」法例有保 留。雖然我不贊同同運的一些訴求,其實他們一些觀點是我同意的,例如同性戀者在社會中受到 不少壓力,而且縱使同性戀傾向是後天形成(特別是在幼年時),要改變也可能很困難。然而由這 一切並不能推論出同性戀性行為在道德上沒問題。

1

筆者在 2011 年 10 月 25 日參加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舉辦的「聖經與法律學術研討會」 ,以「同性婚 姻是人權嗎?」為題作演講,一些同學就作出抗議,並稱呼筆者為「仇同者」 。但我本身並沒有「恐同症」 ,個人對 同性戀者也沒有甚麼不喜歡,更談不上仇恨。在牛津念書時,一位朋友 Winnie 告訴我,她在宿舍認識了一同性戀 者,問我應怎樣對他。我就說:像其他朋友一樣對他吧,認不認同他的行為都不應影響我們對人的接納和關愛,就 好像我有些朋友喜歡吸煙、講粗口,他明知我不贊成,但亦感到可在我面前盡情吸、盡情講。在討論同性戀的問題 時,正反雙方都易於感情用事,我希望每個人都堅持和平與理性的態度:無論如何不贊成對手的立場,都不應惡意 攻擊他們和亂扣他們帽子;此外,我們要尊重全面的事實和邏輯,要全盤考慮所有問題,不能單訴諸感受 。 1


Turn static files into dynamic content formats.

Create a flipbook
Issuu converts static files into: digital portfolios, online yearbooks, online catalogs, digital photo albums and more. Sign up and create your flip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