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1110 103鐵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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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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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都市更新條例》重要條文

第1條(立法宗旨及目的)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 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2條(主管機關)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3條(用語定義) 本條例用語定義如下: (一) 都市更新:係指依本條例所定程序,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 (二) 都市更新事業:係指依本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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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更新單元:係指更新地區內可單獨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分區。 (四) 實施者:係指依本條例規定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機關、機構或團體。 (五) 權利變換:係指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實施 者,提供土地、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完 成後,按其更新前權利價值及提供資金比例,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之應有部分或權利金。 第4條(都市更新之處理方式)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下列三種: (一) 重建:係指拆除更新地區內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住戶安置,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並得變更土 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 (二) 整建:係指改建、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並改進區內公共設施。 (三) 維護:係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試題觀摩 1.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下列何者不是都市更新的處理方式? (A)重建 (B)維護 (C)容積獎勵 (D)整建

【102鐵特佐級-運輸營業等】

● 重點提示

1.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條(都市更新之處理方式)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下列三種: 一、重建:係指拆除更新地區內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住戶安置,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並得變 更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 二、整建:係指改建、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並改進區內公共設施。 三、維護:係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解答 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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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

06

文化創意產業

(一) 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 1.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簡稱文創產業,其中文詞彙最早由行 政院於2002年5月依照〈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子計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計畫」所確定。 2. 根據我國「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對文化創意產業所下的定義為:「源自 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 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 (二) 相關法令-《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1. 立法目的: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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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特制定本 法。 2. 重要規定: (1) 第3條(文化創意產業之定義、範疇) 本法所稱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 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下列 產業: 一、視覺藝術產業。 二、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 三、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四、工藝產業。 五、電影產業。 六、廣播電視產業。 七、出版產業。 八、廣告產業。 九、產品設計產業。 十、視覺傳達設計產業。 十一、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十二、建築設計產業。 十三、數位內容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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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姻親親等計算方式如下: 1 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等。如自己與子為一親等直系血親,則自己與子之妻為一親 等直系姻親。 2 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等。如自己與夫為配偶,夫與其父母為一親等直系血親, 自己與夫之父母為一親等直系姻親。 3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與配偶之親等。如妻與其兄弟之妻為二親等旁系姻親,自己與 第 1 篇

妻之兄弟之妻亦為二親等旁系姻親。

個 人 、 家 庭 、 社 會 與 文 化

3 家人關係 (一) 親子關係:為父母與孩子,或祖父母與孫子之間的關係。 (二) 手足關係:為兄弟姊妹之間的關係。 1-24

(三) 夫妻關係:為先生與太太之間的關係。


6 選舉制度的類型 (一) 多數決制(又稱「多數選舉制」或「領先者當選制」) 1. 指在一個選區內,獲得較多選票的候選人即為當選人的選取制度。(各國又有不同設 計)。 2. 常見的多數決制度: 第 2 篇 國 家 、 政 府 與 政 治

(1) 以當選人數區分→單一選區制與複數選區制(又稱為區域代表制) 制度

特色

舉例

1. 一個選舉區只能選出一人,由最高票的人當選。 2. 其優點為:採小選舉區制,由於選舉人與候選人關係較密 切,認識較清楚,故容易作較合適的抉擇。 3. 其缺點為: 單一選區制 (又稱小選區制) (1)因選舉人數較少,容易操縱及賄選 1 ,且區內有時人才缺 少,故不能選舉出更優異的人才。 (2)小選舉區制度一般被認為有利於大黨不利小黨,往往形成 「兩黨制」 2 。

我國立法委員 選舉

1. 每一選舉區能選兩位以上當選人,選區通常較大。 2. 其優點為: (1)大選舉區制足以救濟人才偏枯之窮,其中較多的人才可供 選擇,且舞弊不易。 複數選區制 (又稱大選區制) (2)較有利小黨生存。 3. 其缺點為: 因選民人數過多,與候選人的關係較疏遠,故認識自亦不 足。

我國縣市議員 及鄉鎮市民代 表選舉

觀念速記

1 檢舉賄選 1. 我國《鼓勵檢舉賄選要點》明定我國受理賄選檢舉的機關為「檢察機關、調查機關、司法警察機關」。 2. 因此選舉期間,民眾如發現候選人有賄選情事,應向上述機關提出檢舉。 觀念速記

2 單一選區制不利小黨生存 「單一選區制」強調的是「強者全拿」的制度,也因此代表弱勢、少數群體的政治力量無法出頭,小黨 容易被邊緣化不易生存。

2-66


(二) 比例代表制(又稱「政黨比例代表制」或「名單比例代表制」) 1. 「比例代表制」即各政黨候選人的當選名額或議會席次與該黨所獲選票數成為比例,稱 之。在此制下,多數黨選出數議員,少數黨選出少數議員。 2. 多數決制V.S.比例代表制 (1) 多數決制:人民投票選擇的對象是個人(候選人與候選人的競爭)。 第 2 篇

(2) 比例代表制:人民投票選擇的對象是政黨或政黨所提的候選人名單(政黨與政黨的 競爭)。 (3) 優缺點

國 家 、 政 府 與 政 治

A. 優點:選民因為票不白投,而提高了投票興趣。 B. 缺點:此制減少了選民與代表的接觸,助長國家政黨之林立,造成政局的不穩定。 3. 選舉方法:由各政黨將其推薦的候選人列一名單,供選民選擇,選民就由各黨所提出的 名單投票給某一政黨,然後計算各政黨的得票數,依比例分配各政黨應當選名額,由各 政黨決定其當選人。 4. 實例:瑞士、荷蘭、比利時等國家。

《大選舉區制V.S.小選舉區制V.S.比例代表制》 大選舉區制

小選舉區制

比例代表制

每一選舉區能選兩 位以上當選人

一個選舉區只能選 出一人,由最高票 者當選

投票給政黨。各政黨 得票率與其當選名額 或議會席次成比例

A選舉區

A選舉區

得票數

當 當

A 黨

得票數 得票數

B選舉區

B 黨

B選舉區 當 當

得票數

2-68

得票數

C 黨


公民投票

03

(十一)我國歷屆公民投票重點彙整 1. 全國性公投 日期

公投議題

公投發起人

公投結果

2004年

第一案「強化國防」(增購反 飛彈裝備強化防衛能力)

陳水扁

否決(因投票率不到45.17% 低於法定投票率門檻50%)

2004年

第二案「對等談判」(與中共 舉行對等協商會議)

陳水扁

否決(因投票率不到45.12% 低於法定投票率門檻50%)

2008年1月12日

第三案「討黨產」(要求中國 國民黨黨產歸還全民)

游錫堃

否決(因投票率不到26.34% 低於法定投票率門檻50%)

2008年1月12日

第四案「反貪腐」(制定法律 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 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 家嚴重損害之責任)

王建煊

否決(因投票率不到26.08% 低於法定投票率門檻50%)

2008年3月31日

第五案「台灣入聯合國」(同 意政府以「台灣」名義加入聯 合國)

游錫堃

否決(因投票率不到35.82% 低於法定投票率門檻50%)

2008年3月31日

第六案「務實返聯公投」(以 中華民國或台灣名義、或以其 他有助於成功並兼顧尊嚴名稱 申請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他國 際組織)

蕭萬長

否決(因投票率不到35.74% 低於法定投票率門檻50%)

第 3 章 政 治 參 與 和 選 舉

2. 地方性公投 日期

公投議題

公投結果

意義

2008年

高雄市小班制公投

否決(因投票率不到6% 低於法定投票率門檻 50%)

為我國依照《公民投票法》 所舉辦的第一場地方性公投

2009年

澎湖縣博弈公投

否決

為我國史上第一次「博弈公 投」

2012年

馬祖博弈公投

通過

迄今唯一一次表決結果為 「通過」之公投

2013年

新北市核四公投

尚未舉行

於2013年02月25日由行政院 長江宜樺宣布,公投時間未 定

2-75


行政救濟的途徑

03

3 行政訴訟審級制度新舊制比較表 最高行政法院 二級二審制(舊制)

1. 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第二審) 2.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第二審) 3. 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第二審)

三級二審制(新制) 1. 2. 3. 4. 5.

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第二審) 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第二審)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第二審)【例外】 交通裁決事件(第二審)【例外】 其他依法律規定由最高行政法院管轄之事件

第 5 章 權 利 救 濟

高等行政法院 二級二審制(舊制) 1. 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第一審) 2.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第一審)

三級二審制(新制) 1. 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第一審) 2.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第二審)【原則】 3. 交通裁決事件(第二審)【原則】

三級二審制(新制)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1.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第二審) 2. 交通裁決事件(第二審)

3-137


CHAPTER 5

05

重要性

權利救濟

中華民國「法院審級制度」 總整理

★★★

第 5 章 三級三審制 原則(適用 一般民、刑 事案件)

第三審 最高法院

第三審 最高行政 法院

上 訴

上 訴

第二審 高等法院

第二審 高等行政 法院

二級二審制 1.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內亂、外患、 妨害國交),其 第一審法院為高 等法院。 2. 選 舉 罷 免 訴 訟 (正副總統)。

第一審 公務員懲 戒委員會

一級一審制 公務員懲戒 審議

權 利 救 濟

二級二審制 行政訴訟

二級二審制 1. 民事案件→適用 以下民事訴訟: (1)不得上訴第三審 案件。 (2)小額訴訟事件。 2.刑 事 案 件 → 適 用 以下刑事訴訟: (1)不得上訴第三審 案件。 (2)認罪協商案件。 3. 選 舉 罷 免 訴 訟 (正副總統)。

民、刑事訴訟之簡 易案件其第一審於 地方法院簡易庭, 第二審為地方法院 合議庭。

第一(二)審 地方法院 (合議庭)

上 訴

第一審 地方法院 (簡易庭)

上 訴

二級二審制

第一審 少年及 家事法院

少年及家事 事件

1. 民、刑事「簡易案件」:第一審為地方法院簡 易庭,第二審為地方法院合議庭。 2. 重大刑事案件(內亂、外患、妨害國交):其第一 審法院為高等法院。 3. 少年及家事事件:其第一審法院為「少年及家 事法院」,第二審為高等法院。 4. 行 政 訴 訟 : 其 第 一 審 法 院 為 「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加強說明

二級二審制 民刑事-簡易案件

上 訴

3-139


CHAPTER 6

重要性

環保與永續發展

★★★

01

第 4 篇 生 產 、 分 配 與 消 費

永續發展

1 永續發展的定義 (一) 近年來受全球氣候變遷與環境衝擊的影響,「永續發展」已成為普世之共同價值。 (二) 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將永續發展定義為:「能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 子孫滿足其本身需求的發展」。 (三) 在此定義之下,可看出永續發展有以下內涵: 1. 每人都有相同的權利從地球資源得到福祉。 2. 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也不危害環境品質(經濟發展若未兼顧環境資源的保育,將賠上後 代子孫的生存環境,此即符合經濟學「機會成本」的觀念)。 3. 各國實施的永續方案雖有差異,但原則仍一致並相互尊重。

2 永續發展與經濟發展的比較 永續發展

經濟發展

意義

能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 滿足其本身需求的發展。

增加實際總產出與平均每人實質國民所得。

指標

綠色國民所得 1

國民所得(GDP、GNP)

特性

包含公平性(Fairness)、 永續性(Sustainability)、 及共同性(Commonality)三個原則。

只追求經濟的成長,但不考慮負面的影響。

永續發展的重要精神在於追求社會、經 濟與環境三面向的均衡發展。

經濟發展主要追求: 1. 經濟成長(人民所得提升)。 2. 物價穩定。 3. 降低失業率。

重要 主張

相同處

目標都在於希望改善人類的生活。但兩者關注的重點不同。

相異處

追求社會、經濟與環境三面向的均衡發 展。

兩者 關係 4-94

經濟發展包含在永續發展的範疇。

僅追求經濟面向的發展。忽略社會與環境面 相。


CHAPTER 7

重要性

總體經濟指標、問題與政策

★★★

03

景氣循環

1 意義 總體經濟活動周而復始的波動,經濟擴張與衰退交替出現的情況。實質國內生產毛額的 波動如同浪濤,雖不規律,但總是來來去去,於是經濟學家將這種不規則但具循環性的經 濟現象稱為景氣循環。

2 景氣循環的四個階段 (一) 在短期的經濟波動中,有一段時間國內生產毛額會一直攀升,攀升到一個頂點之後開始 下降;之後,會持續下降一陣子,降到某一個低點之後再開始恢復上揚。在景氣循環 上升的階段,稱為景氣擴張(business expansion),在這個階段裡,產出及就業都會增 加;在景氣循環下降的階段,稱為景氣衰退(business recession),產出及就業都下降。

第 7 章 總 體 經 濟 指 標 、 問 題 與 政 策

(二) 在景氣循環上升的最高點附近,稱為頂峰(peak);在景氣循環下降最低點附近,稱為谷 底(trough)。 (三) 因此一次景氣循環會歷經「擴張 → 頂峰 → 衰退 → 谷底」四個階段,如下圖所示:

《景氣循環四階段圖》 實質 GDP 變動率

一個景氣循環周期 景氣擴張 (景氣好)

景氣衰退

頂峰 擴張

    

衰退

生產活動熱絡  生產過剩 資金需求大  購買力低下 物價上升  物價開始下跌 失業減少 企業庫存量 降低

不景氣    

景氣復甦

商品滯銷  需求增加 生產活動停滯  物價開始上漲 資金需求低  生產活動逐漸 增加 失業率提高

衰退 擴張

谷底 時間

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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