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1201外幣保單試閱頁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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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節是考試的重點,而且編者個人認為最討厭最麻煩的一章。 兩個投資管理辦法的考題都很多,怎麼辦呢?沒關係,因為已經是最後 一的章節了,咬著牙拼下去! 建議可以先看重點整理,先讓心理有個譜,然後再 來看法條。 而且也不用太害怕,因為這一章節很多重點和 前面的表險法重覆很多,所以也算是把之前投 資比例再看過一遍,加深印象。

Chapter

6

保險業投資相關法規 6.1 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 6.2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6.3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重點

6.2 重要度:★★★ 考題比重:21/466

保險業海外投資之規範》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 辦法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10502501661號令修正發布

立法法源

第1條

辦法依據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名詞定義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1. 外國政府:指外國之中央政府。 2. 外國銀行:指全世界銀行資本或資產排名居前五百名以內或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 分行之外國銀行。 3. 國外信用評等機構:指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Standard & Poor's Corp.、 Fitch Ratings Ltd.。 4. 國內信用評等機構:指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 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5. 國外或大陸地區不動產:指外國或大陸地區之土地及其定著物或取得作為收益或 開發該土地及興建其上定著物之相關權利。 6. 控制與從屬關係:指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及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第六條規範之控 制與從屬關係。 本辦法所稱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一定等級投資項目之投資總額,其計算方式 如下: 1. 該一定等級投資項目高於本辦法所定得投資之最低信用評等等級者,其投資總額 應以投資時及投資後維持該一定等級,及投資後遭調升或調降評等至該一定等級 者之投資項目總額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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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法規解析與整理

保險業辦理第一項第三款之放款,加計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之放款總餘額, 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三十五。 保險業投資於第一項第三款之放款,其交易條件與限額準用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 三第三項及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七第一項規定。 保險業依第五條對每一公司股票及公司債之投資與依第二項第四款以該公司發行之 股票及公司債為質之放款,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其資金百分之五與該發行股票及公司 債之公司股東權益百分之十。 保險業對外幣放款資產品質之評估、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呆帳之轉銷,應依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保險業辦理第一項第四款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依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 交易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應遵循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自律規範。

保險業資金運用於外匯存款之限制

第4條

1. 保險業資金運用於外匯存款,存放之銀行除中華民國境內之銀行外,並得存放於 外國銀行。 2. 前項存款,存放於同一銀行之金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三。 3. 第一項保險業存放之外匯存款,屬保險業務需要,非為投資目的者,改依本法第 一百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保險業資金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 保險業資金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如下: 1. 外國中央政府發行之公債、國庫券。 2. 外國銀行發行或保證之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浮動利率中期債券。 3. 本國企業或銀行發行以外幣計價之公司債、金融債券。 4. 以外幣計價之商業本票。 5. 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交易之股權或債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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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Part 1. 法規解析與整理

不要看到一堆投資限制又害怕了!這邊的投資規範和之前保險業 的投資規範幾乎是一樣的,多出來的規範不多。所以沒有新的要 記憶,就當是在複習吧!看到很繁複,還是不要怕,趕快翻到 126頁的重點整理,編者整理得很精簡又好記,連比例、年和金 額還幫你由小到大排列喔!

保險業投資大陸

第13條

一、保險業業主權益,超過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最低資本或基金最低額者,經 主管機關核准,得為第三條為第一項第六款之國外投資。 二、前項投資總額與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四 條、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及依本法第 一百四十六條之六第一項規定投資保險相關事業之投資總額,四者併計不得超 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 三、保險業依第一項及依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六第一項規定投資而與被投資公司 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與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 理辦法第四條及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規 定投資保險相關事業之投資總額,四者併計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百分之 四十。但為從事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之投資,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 限。

保險業業主權益

第14條

保險業辦理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國外投資,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辦理。

保險業國外投資規範

第15條

一、保險業已訂定國外投資相關交易處理程序及風險監控管理措施,並經董事會同 意者,得在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額度內辦理國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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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法規解析與整理

4. 申請提高國外投資總額超過其資金百分之三十五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符合前款規定。 (2) 取得國外投資總額提高至資金百分之三十五之核准已逾一年。 (3) 由董事會每年訂定風險限額,並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風險控管部門定期 控管。 (4) 最近一期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百分之二百五十以上或經國內外 信用評等機構評定最近一年信用評等等級為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5) 當年度未取得其他提高國外投資總額核准。 5. 申請提高國外投資總額超過其資金百分之四十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符合前款規定。 (2) 最近三年度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均達百分之二百五十以上,或經 國內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最近一年信用評等等級為AA+級或相當等級以 上。 (3) 設有內部風險模型以量化公司整體風險。 (4) 當年度未取得其他提高國外投資總額核准。 五、前項第二款第二目及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重大處分情事,指經主管機關 核處罰鍰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 六、第四項第三款第二目所稱計算風險值,指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三年,或 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樣本之資料至少每週更新一次,以至少百分 之九十九的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每月進行回溯測試。 七、主管機關得視保險業經營情況,核定第四項第四款及第五款之提高比例。 八、前項核定之提高比例以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為限。但主管機關得視保險業整 體經營情況,逐年予以適度調整。 九、人身保險業最近一年之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標準者,得就下 列措施擇一適用: 1. 於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第二項所定最高額度內,依第一項或第四項核定 額度加計資金百分之一之國外投資額度。 2. 第十五條之二第二項所定計算公式中,所列保險業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各 種準備金之百分之二十五,得提高為百分之二十七。 176


Part 1. 法規解析與整理

重點整理 4. 最近二年無受主管機關罰緩處分情事,或違反情事已改正並經主管機關認可。 5. 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且於公司內部設風險管理部門及置風控長一人。 ★ 申請提高國外投資總額(超過)其資金40%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符合前款規定。 2. 取得國外投資總額提高至35%之核准已逾一年。 3. 由董事長每年訂定風險限額,並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風險控管部門定期控管。 4. 須符合經國內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最近一年信用評等等級為(AA-級)或相當等級 以上或最近一年度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250%以上 5. 當年度未取得其他提高國外投資總額核准。 ★ 申請提高國外投資總額(超過)其資金百分之四十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符合前款規定。 2. 最近(三年)度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均達250%以上,或經國內外信用評 等機構評定最近一年信用評等等級為(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3. 設有內部風險模型以量化公司整體風險。 4. 當年度未取得其他提高國外投資總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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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 保險業投資相關法規

重點整理 《貼心¤小整理》

投資國外上限

保險業 資金

業主權益

發行總數

40% 40%

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 資產證券化商品 股票、公司債、商業本票

3% 20%

每一商品1% 5%

10% 40%

公司債總額 國外基金

5%

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總額

2%

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

1%

10% 10% 10% 5%

大陸地區政府公債及國庫券 公司債、非本國企業發行可轉換

2%

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之總額

40%

股票基金總額

每一機構25%

抵押貸款 每一國外政府國際組織發行之債券

1

45%

股票債券有價證券總額 同一銀行外匯存款

國外投資 額度

法規解析與整理

*不得超過

總額5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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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法規解析與整理

本法的投資規範甚多,多做一些題 目來記憶。

單元試題練習 1.(

) 下列何者不是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項目? (1)國外不動產 (2)衍生性金融商品 (3)設立或投資國外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 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相關事業 (4)依不動產證 券化條例發行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2.(

) 下列何者不是保險業資金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 (1)以外幣計價之商業本票 (2)國外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 (3)結構型商品 (4)外國 證券集中交易市埸或店頭市埸交易之股權或債權憑證

3.(

)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之項目,所稱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埸或店頭市埸交易 之股權或債權憑證種類包括:A股票;B.首次公開募集之股票;C.公司債; D.本國企業發行之存託憑證 (1)BCD (2)ABC (3)ACD (4)ABCD

4.(

)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之項目,所稱資產證券化商品之種類包括:A.資產基礎 證券;B.商業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C.住宅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D.抵押債 務債券 (1)ACD (2)ABC (3)ABCD (4)ABD

5.(

) 壽險業者辦理國外投資,可在金管會核定投資比率範圍內,以下列哪種方式 匯出資金? (1)由業者向中央銀行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 (2)由業者向金管會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 (3)經由金融 機構辦理之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利用信託業者的每年結匯額度 (4)利用要 保人每年結匯額度

6.(

) 壽險業者辦理國外投資,可在金管會核定投資比率範圍內,以下列哪個方式 匯出資金? (1)利用要保人每年結匯額度 (2)經由金融機構辦理之特定金錢信 託投資國外 (3)由業者向金管會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 (4)利用信託業的額度。

7.(

)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所稱外國銀行:A.全世界銀行資本排名居 前五百名以內 B.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行 C.全世界銀行資產排名前五百名 以內 D.全世界銀行資本或資產排名居前一千名以內 (1)ABC (2)BCD (3)ABD (4)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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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 保險業投資相關法規

發行之債券。9.國際性組織所發行之債券。10.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想法:結 構型商品也是選項中最複雜的一個,最不適合投資。 3.(2)/ 既然是國外投資,怎麼會有本國企業發行的東西!把D劃掉 ,答案就出來了。 4.(3)/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資產證券化商品之種類如下:1.資產基礎證券。 2.商業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3.住宅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4.抵押債務債券。所以就等於直接 5.(1)/ 壽險業者辦理國外投資,可在金管會核定投資比率範圍內,以下列方式匯出資金:1.利用壽 險業者每年5千萬美元累積結匯金額。2.經由金融機構辦理之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3.由業 者向央行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2)錯,是向央行。(3)(4)錯,用壽險 業者的結匯額度。 6.(2)/ (3)錯,是向央行。(1)(4)錯,用壽險業者的結匯額度。 7.(1)/ 是要前五百名不是前一千名,故D錯。把D劃掉,答案就出來。 8.(4)/ 就選個以上皆是ABCD。 9.(1)/ 保管機構之標準應為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符合最近一年信用評等等級為 A-以上,或最近一年資產或淨值排名居全世界前五百名以內之銀行。這裡的以上皆是不能選 喔! 10.(4)/ 國外信評機構,就是這3 家。 11.(4)/ 記憶:國外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是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國際性組織發行的債券是A-級 12.(2)/ 記憶:國外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是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國際性組織發行的債券是A-級 13.(3)/ 保險業資金得投資之國外資產證券化商品,其信用評等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且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業經核定之國外投資額度百分之二十, 對每一資產證券化商品之投資金額,不得超過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一。 14.(2)/ 記憶題。 15.(1)/ 保險業投資之國外資產得委由保管機構保管或自行保管,其保管機構應為最近一年經國內 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信用評等等級為A-或相當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 16.(1)/ 記憶題。 17.(4)/ 保 險 業 欲 申 請 提 高 國 外 投 資 額 度 超 過 其 資 金 4 0 % 者 , 其 最 近 一 年 信 用 評 等 等 機 須 為 (AA+)以上。 18.(3)/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11-1條,保險業投資大陸地區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 業,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向(經濟部)申請許可。少數要選經濟部 的題目喔! 19.(3)/ 保險業投資之國外資產得委由保管機構保管或自行保管,其保管機構應為最近一年經國內 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信用評等等級為 A- 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保險業經核定國外 投資額度達資金百分之三十五或國外投資金額達美金十億元以上者,除經由金融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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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解析與整理

選ABCD,以上皆是囉!


Part 4. 逼真模擬試題

外幣保單逼真模擬試題第一回 共50題,答對35題以上就會及格喔!

1 □

No.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保險人運用與管理專設帳 簿資產之方式,保險人應指派具有A.金融;B.證券;C.保險;D.其他投資業務 經驗 之專業人員運用與管理專設帳薄之資產 (1) BCD (2) ABC (3) ABD (4) ACD

2 □

No.

保險業應對各項資產所產生之各種風險加以辨識、衡量、報告及監控;前項所 稱各種風險至少應包括A.市埸風險;B.信用風險;C.流動性風險;D.作業風險 E.法律風險 (1) ABC (2) ADE (3) BCD (4) ABCDE

3 □

No.

依「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保險業有關外匯業務之經營, 應向____申請許可後,始得辦理。 (1) 中央銀行 (2) 財政部 (3)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4) 金管會

4 □

No.

人身保險業經營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業務時,應將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 型保單之資產予以區隔,至區隔資產帳戶應記載 (1) 直接與間接費用 (2) 持有價值 (3) 資本損益 (4) 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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