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產管理機構氣候表現研究報告》(2023)|Greenpeace 綠色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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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資產管理機構氣候表現研究報告(2023)

執⾏摘要

氣候危機已經成為⾃然⽣態系統和⼈類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挑戰之 。在⾦融部⾨

應對氣候變化的過程中,資產管理⾏業扮演獨特的⾓⾊。他們掌握著⼤量⽽且靈活的⾦融 資本,在整個投資鏈中處於關鍵地位,可以為各類企業和項⽬提供必要的資⾦⽀持。鑑於 其地位重要,資產管理機構能夠發揮其影響⼒加速經濟轉型,同時為其客⼾創造⻑期價 值。

近年ESG投資、綠⾊⾦融等 直是熱⾨的話題。全球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越趨嚴謹,掀 起針對企業和⾦融機構的「反漂綠」浪潮。在「雙碳」⽬標和綠⾊⾦融政策的驅動下,中 國責任投資整體規模增⻑。然⽽,⾯對氣候危機加劇與全球經濟形勢的雙重挑戰,我們仍 然需要就資管機構應對氣候變化的進展,進⾏深⼊研究和分析。

《中國資產管理機構氣候表現研究報告》(以下簡稱為《報告》)關注中國內地主要資產 管理公司參與氣候⾏動的進展,追蹤和總結資產管理公司在應對氣候變化⽅⾯所採取的實 質性⾏動。《報告》於2022年⾸次發佈,2023年版《報告》延續整體研究思路,對研究 ⽅法進⾏了修訂和更新,進 步收緊了評分標準。2023年版《報告》基於資產管理規模、 公司總部註冊地、資料可獲得性等原則,合共選取了16間內地領先的公募基⾦管理公 司。《報告》從「氣候相關⾵險治理」和「實際氣候⾏動」兩個核⼼主題⼊⼿,旨在以公 認的評價基準,為資產管理⾏業提供機構間可⽐較的績效資訊,希望推動⾏業加速⾏動; 同時為監管部⾨和資產所有者等主要持份者提供洞察,並為資產管理機構提出切實可⾏的 改善建議,協助中國實現碳中和⽬標。

核⼼主題⼀「氣候相關⾵險治理」包括氣候⾵險內部治理架構、氣候⾵險管理⽅法及氣候 ⾵險實際和潛在影響三個⽅⾯。這個主題聚焦於資產管理公司所理解的氣候變化⾵險對其 ⾃⾝業務或投資組合的影響,根據資產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最⾼層級氣候相關政策,評估各 公司對氣候相關⾵險治理的認識和實踐狀況。

在這⼀主題下,與2022年報告的評估結果相⽐,2023年16間資產管理公司在氣候⾵險治 理⽅⾯的整體表現取得顯著進步,顯⽰資產管理機構已開始提⾼對氣候變化議題的認知和 重視。然⽽,⼤多數資產管理公司尚未認識到與氣候相關的⾵險,是對其有實質影響的策 略⾵險,也沒有將氣候⾵險治理流程納⼊公司的整體⾵險管理。此外,半數以上的資產管 理公司尚未公佈氣候⾵險的具體影響和應對措施;亦未開始分析其策略在不同氣候情境下 的適應性,或未有披露與情境分析有關做法的完整資訊。

核⼼主題⼆「實際氣候⾏動」檢視資產管理公司在將氣候問題納⼊公司決策、營運和投資 活動等⽅⾯的實際進展和效果,探討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氣候政策的實際執⾏和成效。評估

準則包括核算與披露氣候相關指標、氣候⽬標設定、氣候⾏動計劃的制定、廣泛盡責管 理、氣候資訊公開及投資組合分析。

這個主題下,資產管理公司在氣候⽬標設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披露、氣候⾏動計劃以及 氣候資訊公開等⽅⾯整體進展相對緩慢,資產管理公司急需將認知轉化為實際的氣候⾏ 動。

1.資產管理公司披露的氣候資訊數量增加,但品質仍需改善。2023年,資產管理機構整體 資訊披露報告數量有所增⻑,接受評估的資產管理公司整體氣候表現亦有提升。南⽅基 ⾦、博時基⾦、招商基⾦、景順⻑城基⾦、鵬華基⾦以及⼤成基⾦等六間資產管理公司⾸ 次發佈了2022年度環境資訊披露報告,不過資產管理機構氣候相關資訊披露的品質有待提 ⾼,⽬前存在資訊覆蓋度低、可⽐較性差、標準化程度不⾜等問題。

2.資產管理公司「淨零」雄⼼不⾜,缺乏投融資碳排放核算。2023年評估期內,南⽅基 ⾦、博時基⾦、招商基⾦、⼤成基⾦、鵬華基⾦、銀華基⾦及景順⻑城基⾦等七間資產管 理公司⾸次針對試點基⾦產品,披露了產品層⾯投資活動的碳排放資訊。儘管⾯對⽬前基 礎資料相對缺乏的挑戰,多間資產管理機構仍然成功建⽴了計算投融資活動碳排放的能⼒

主要發現

和基礎設施,為資產管理⾏業投融資碳排放核算披露提供了案例⽰範。然⽽,⽬前仍然沒 有任何資產管理公司承諾在公司層⾯,實現完整、科學的中⻑期淨零排放⽬標,缺乏實現 「淨零」排放的雄⼼壯志。

3.盡責管理成為資產管理機構展開氣候⾏動的重要⼯具,資訊披露仍需加強。盡責管理策 略開始受到資產管理公司的重視,16間資產管理公司在「廣泛盡責管理」指標下的整體表 現顯著提升。更多資產管理公司制定了積極所有權和投票等⽅⾯的內部政策,指導所投資 的企業進⾏股東參與(engagement)流程,並協助內部投資決策。同時更多資產管理公 司開始發布訊息,介紹他們在報告期內如何主動管理所投資的企業進⾏低碳轉型,其進展 和成果等。然⽽,在制定和公開披露詳盡的盡責管理相關政策⽅⾯,與國際標準要求之間 仍有差距,需要盡快彌補。

4.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持倉的⾼碳投資達千億元,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明確的低碳轉型策略, 以促進實體⾏業淨零轉型。本報告分析了資產管理公司的權益資產管理規模(AUM),總 計約30,600億元,其中針對⾼碳⾏業的投資規模約為2,672億元,接近740億元投資於化 ⽯能源產業。同時,資產管理公司尚未將氣候⾵險因素納⼊⻑期的資產配置調整。16間資 產管理公司既沒有逐步有序退出化⽯能源相關資產的計劃,也沒有公佈推動具體⾼碳⾏業 或企業低碳轉型的盡責管理策略,或者機構層⾯的轉型計劃。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評估

資產管理公司對⾼碳排⾏業的投融資,是否有效促進了⾏業或企業的低碳轉型。隨著氣候 變化影響加劇,資產管理機構如不加快制定氣候策略,可能會影響投資組合的價值,進⽽ 引發系統性⾦融⾵險。

5.可持續主題產品定義不明確,「碳中和」基⾦「漂綠」⾵險⾼。發⾏綠⾊投資相關產品 是⽬前資產管理公司把握氣候機遇的主要⽅式,近年來綠⾊投資產品的數量和規模穩步增 ⻑。本報告針對40隻可持續主題公募基⾦產品的分析指出,⽬前資產管理⾏業對可持 續、ESG等主題的投資產品資訊披露還不夠重視,在如何提⾼可持續發展主題基⾦產品的 資訊透明度⽅⾯尚未達成共識。此外,被動管理類產品⾼度依賴指數服務商使⽤的主題定 義、選股策略和評級⽅法等,容易出現主題命名和策略定義混淆、不嚴格等問題。⽬前針 對綠⾊經濟活動的政策指引尚不適⽤於以股票類資產為主的公募基⾦產品,主動及被動管 理類的可持續產品均⾯臨著較⼤的「漂綠」爭議。

基於報告以上的發現,綠⾊和平呼籲:

●政策制定⽅及監管部⾨(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投資基⾦業協會等機 構)從以下⽅⾯改善相關監管政策:

1 針對資產管理⾏業:

(1)要求資產管理⾏業強制披露環境氣候資訊;

(2)制定可持續⾦融產品層⾯的強制披露要求,確保資⾦⽤途符合投資產品所聲稱的可 持續⽬標或⽬的,防範「漂綠」⾵險;

(3)參考國際政策做法,監管部⾨推出盡責管理監管框架(StewardshipCode),推動 各類⾦融部⾨積極主導氣候議題。

2.針對實體⾏業上市企業:

督促企業在綠⾊/轉型經濟活動層⾯進⾏量化披露,採⽤綠⾊/轉型收⼊佔⽐、綠⾊/轉型資 本⽀出佔⽐、綠⾊/轉型營運成本佔⽐等財務指標,報告企業經濟活動是否符合環境⽬ 標。

●資產管理機構應率先從以下⽅⾯提升氣候⾏動,減少「漂綠」⾵險:

1.盡快承諾2050年或更早實現全範圍碳排放(包括⾃⾝業務以及投融資活動相關)的淨零 ⽬標,同時盡快制定具體的分階段⽬標以及相應的氣候⾏動計劃,確保⽬標有效執⾏;

2.盡快啟動資產管理機構全部投融資活動相關碳排放的核算與披露,公佈投資組合⾯臨的 氣候⾵險,包括⾼碳及綠⾊資產的持倉⽐例,加強氣候相關⾦融⾵險的分析⼯作,從⽽對 ⾼碳資產進⾏更全⾯的⾵險評估;

3.規範各類可持續主題產品的管理,審慎定義產品主題命名與投資策略,積極與指數提供 商合作,減少產品「漂綠」爭議;

4.積極關注轉型⾦融的發展,制定並公佈⾼碳資產的盡責管理計劃,以及⾏使股東權利的 相關成果。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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