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日期
涉案會員
案件簡介及控罪
刑罰或堂費
最新消息
24/3/2011
曾浚瑛
在2010年10月1日到中聯辦示威,期間警方阻止示威者將一個迷你棺材抬 到中聯辦門外引起衝突,初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拘捕,後改控更嚴 重的《襲警罪》
罪名成立,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29/6/2011)
案件完結
29/4/2011
梁國雄、曾健成
美孚新邨居民發起「千人瞓街行動」阻止發展商在邨內興建屏風樓,發展 商成功申請禁制令,梁國雄及曾健成提出上訴
原審時敗訴,估計梁曾二人需付訟費400萬元, 上訴庭同時下令曾健成先付45萬元訟費保證金始 可繼續上訴
曾健成已上訴至終審庭。若敗訴將 需付訟費至少400萬元,可能要破產 (22/3/2013)
5/5/2011
黃俊杰、黃浩銘
在2011年3月1日在辛亥革命紀念百周年向行政長官曾蔭權示威,被控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無罪釋放(2/9/2011)
案件完結,律政司在2011年9月7日提出 上訴,案件拖延近2年後,於2013年5月 7日正式放棄上訴
27/4/2011
姜靈彰
在2010年12月28日於中聯辦門外聲援結石寶寶之家的趙連海時投擲粉末, 被控《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無罪釋放(10/10/2011)
高 等 法 院 駁 回 律 政 司 上 訴 (14/6/2012)
9/8/2011
黃軒瑋
在2011年4月10日抗議港鐵加價,上台搶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咪高 峰,被控《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高等法院上訴庭將判囚兩週改為罰款3000元 (20/7/2012)
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並裁定周 諾恆黃軒瑋上訴得直,二人獲判無罪 (18/11/2013)
2/9/2011
黃浩銘、陶君行
在2011年3月6日堵塞德輔道中,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協助組織 未經批准集結》
承認控罪,黃浩銘罰款1000元及陶君行罰款2000 元(14/3/2012)
案件完結
21/9/2011
梁國雄、容偉棠、 黃永志
在2011年9月1日衝擊替補機制論壇,被控《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及 《刑事毀壞》
梁國雄被判囚兩個月,容偉棠被判囚三星期; 黃永志在審前被撤銷控訴(9/3/2012)
上訴至高等法院,排期候審
5/1/2012
梁國雄
在2011年7月1日堵塞干諾道中,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協助組織 未經批准集結》
承認控罪,罰款1500元,其後律政司要求法庭覆 核刑罰,法庭改判罰款4500元(14/1/2013)
案件完結
14/3/2012
馬雲祺
在2011年8月21日高舉反種族歧視標語,抗議反對外傭爭取居港權團體, 被控《非法集結》
承認控罪,罰款2000元
案件完結
17/5/2012
梁國雄
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動用立法會議事規則第92條「剪布」入稟高院申請臨 時禁制令及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高院拒絕覆核申請,上訴亦遭駁回。梁入稟要求 豁免訟費,或只支付其中一部分
終審法院批准梁國雄司法覆核,案件 將排期聆訊(16/12/2013)
7/2012
梁國雄
就梁振英僭建涉嫌在選舉中作出「虛假陳述」提出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判決敗訴,更被判須代梁振英繳付過百 萬堂費。其後,何俊仁上訴終審法院,終審法院 改判免繳訟費,但因梁國雄沒有參與上訴,故依 然要支付梁振英的訟費,估計約80萬
案件完結(12/7/2013)
5/12/2012
嚴敏華
在2012年7月1日高士威道維園17號閘外與女警發生爭執,被控《襲警罪》
罪名成立,還柙3星期後被判入更生中心,後獲 准保釋。其後,高等法院改判入獄,抵銷還柙時 間後當庭釋放
案件完結(3/6/2013)
22/12/2012
吳文遠
在2012年6月28日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把一件印有李旺陽肖像的衣 服,拋向胡錦濤的車隊,被控《公眾地方妨擾罪》
裁判官曾考慮修改控罪,在辯方反對下放棄。 最後獲判無罪,但須負擔訟費
政府已提出上訴(30/4/2013)
27/12/2012
林森成、陶君行、 馬雲祺、黃浩銘、 陳德章
在2012年6月28日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在北大嶼山快速公路路肩停 車,並走上山坡展示示威口號,被控《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
罪名成立,林陶馬認罪罰款3000元,黃陳不認罪 罰款4500元,5人合共罰款18000元
案件完結
1/2/2013
黃浩銘、張錦雄、 吳文遠、馬雲祺
2012年4月1日,社民連遊行至中聯辦正門示威,期間有示威者衝擊警方鐵 馬,四人被控《非法集結》(案件共八名被告)
黃浩銘及張錦雄罪名成立,罰款5000元;吳文遠 及馬雲祺無罪釋放
黃浩銘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1/2/2013
馬雲祺
2012年4月1日,馬雲祺涉嫌於中聯辦後門協助古思堯焚燒國旗,被控《侮 辱國旗》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即時還柙,不准保釋。直 至上訴高院方獲保釋候判。裁判官判處230小時 社會服務令,後上訴高院減至110小時
馬雲祺打算上訴至終審法院
29/5/2013
黃浩銘、林翰飛
2013年4月25日,黃浩銘及林翰飛在《預算案》拉布爭取「全民退休保 障」期間,干擾立法會升降機,被控《企圖妨礙議員罪》及《妨礙議員 罪》
承認控罪,黃浩銘罰款1500元及林翰飛罰款3000 元(17/12/2013)
案件完結
15/1/2014
林翰飛
2014年1月15日,於城市大學修讀創意媒體榮譽理學士的林翰飛就政府不 向香港電視網絡發出免費電視發牌,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案件正尋求高等法院批准
各項政策開支佔整體公共開支比例
各項政策開支佔整體公共開支比例的升幅 (比較2005及2014年) +37.10%
+5.60%
基建
社福
+1.60%
衛生
房屋
教育
-6.90%
-21.30%
曾俊華,別再欺騙市民了 以往是大增基建而非福利! 公共開支的升幅以實際金額計算 (2007/2008年至2014/2015年)
250% 200%
基建 +194%
150%
教育 +40%
100%
社福 +77%
50%
衛生 +69% 房屋 +76%
0% 07/08
09/10
11/12
13/14
-50%
公共開支實際金額(億) 900
2007/2008
782
800
753
2014/2015
700
619
600
567
538
500 400 300
349
336
266
253
200
144
100 0
基建
教育
社福
衛生
房屋
2005/06 基礎建設
12.80%
2014/15
升/跌幅
17.6%
37.10%
最大升幅
3.90%
5.20%
34.30%
大升
社會福利
13.20%
13.90%
5.60%
微升
輔助服務
10.00%
10.50%
5.00%
微升
衛生
12.6%
12.80%
1.60%
微升
社區及對外事務
3.10%
2.90%
-7.80%
跌
房屋
6.10%
5.70%
-6.90%
跌
保安
9.80%
8.70%
-11.20%
跌
教育
21.60%
17.00%
-21.30%
大跌
經濟
6.80%
4.8%
-28.70%
大跌
總計
100%
100%
環境及食物
社民連與財爺的分別 財爺話:
社民連主張:
結構性赤字,因為經濟發展降速,人口老化
更新經濟動力
• 因為成熟經濟體不可能再高速發展。人口老化令勞動力 下降,令福利、醫療等開支增加。政府開支超過收入。
• 經濟是動態,而非死水。產值到了峰頂,須經濟轉型, 提升至另一水平。財政穩健時期,政府更要增大社會投 資,包括教育、福利、醫療和科研,以推動增加工作機 會的經濟轉型。 • 科技發展,銀髮一族不是社會負擔、銀髮工人有心有 力、繼續工作,更可維持勞動生產率。 • 未雨綢繆,及早設立全民退休保障,提升長者消費能力
嚴控開支增長、避免入不敷支
政府開支變生產力和提高市民消費力
• 維持公共開支不超過生產總值20%。經常開支(教育、 福利等開支)易放難收,有累加效應。
• 增公共開支可以增收入,有乘數效應。
• 基本法亦規定要收支平衡、避免赤字,財政開支要與經 濟增長相若,難望政府開支有大幅增長。 • 歐美財困,正因福利開支過度
• 政府一方面話要嚴控經常開支,卻儲錢大攪修橋起路 (非經常開支),結果是所到之處土地價值飛升,基層市 民被驅離原地。或者工程淪為大白象,全港變為大商 場。 • 基本法亦會因時制宜,當初是要防止殖民地政府亂花錢 以從中取利,又要收賣本地大老閣 • 歐美財困,是因信貸過度,濫印鈔票,非關社福
稅制維持不變
稅制不改、市民受害
• 低稅率吸引資金來港、維持競爭力和承受力。加稅社會 爭議大,加稅空間有限。
• 提高政府收入與產值比例,須改革稅制,目前財政穩 健,是改革時機。
• 改變基本法規定香港應要維持簡單稅制和低稅率。
• 低稅制只是有利大財團和金融大鱷。以稅制抽取財團暴 利,縮減貧富差距。開徵累進利得、股息稅、土地閒置 稅。新增稅收,可以加大社會投資,例如興建公屋。 • 低稅制與廉價勞工一樣,只在落後經濟體出現,低稅制 並非續命丹,而是窒礙轉型躍升的鴉片煙。
儲備越多,抵禦能力越強
善用儲備
•
維持聯繫匯率,儲起唔駛等大鱷。
• 寧與大鱷,不與港人﹖聯繫匯率不能改變﹖
•
儲備7,500億,其實僅4,000億可以運用。
• 儲備過大,相當於22個月開支,並無理據。 • 儲備現在有7,500億元,退保種子基金只需500億, 佔6.7%。
結果:設立未來基金,土地基金加財政盈餘,作基建後備
結果:立即設立全民退休保障種子基金。目前3個長者一個 窮,長者等不到未來,立即要應急
被起訴日期
涉案會員
案件簡介及控罪
刑罰或堂費
最新消息
24/3/2011
曾浚瑛
在2010年10月1日到中聯辦示威,期間警方阻止示威者將一個迷你棺材抬 到中聯辦門外引起衝突,初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拘捕,後改控更嚴 重的《襲警罪》
罪名成立,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29/6/2011)
案件完結
29/4/2011
梁國雄、曾健成
美孚新邨居民發起「千人瞓街行動」阻止發展商在邨內興建屏風樓,發展 商成功申請禁制令,梁國雄及曾健成提出上訴
原審時敗訴,估計梁曾二人需付訟費400萬元, 上訴庭同時下令曾健成先付45萬元訟費保證金始 可繼續上訴
曾健成已上訴至終審庭。若敗訴將 需付訟費至少400萬元,可能要破產 (22/3/2013)
5/5/2011
黃俊杰、黃浩銘
在2011年3月1日在辛亥革命紀念百周年向行政長官曾蔭權示威,被控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無罪釋放(2/9/2011)
案件完結,律政司在2011年9月7日提出 上訴,案件拖延近2年後,於2013年5月 7日正式放棄上訴
27/4/2011
姜靈彰
在2010年12月28日於中聯辦門外聲援結石寶寶之家的趙連海時投擲粉末, 被控《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無罪釋放(10/10/2011)
高 等 法 院 駁 回 律 政 司 上 訴 (14/6/2012)
9/8/2011
黃軒瑋
在2011年4月10日抗議港鐵加價,上台搶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咪高 峰,被控《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高等法院上訴庭將判囚兩週改為罰款3000元 (20/7/2012)
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並裁定周 諾恆黃軒瑋上訴得直,二人獲判無罪 (18/11/2013)
2/9/2011
黃浩銘、陶君行
在2011年3月6日堵塞德輔道中,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協助組織 未經批准集結》
承認控罪,黃浩銘罰款1000元及陶君行罰款2000 元(14/3/2012)
案件完結
21/9/2011
梁國雄、容偉棠、 黃永志
在2011年9月1日衝擊替補機制論壇,被控《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及 《刑事毀壞》
梁國雄被判囚兩個月,容偉棠被判囚三星期; 黃永志在審前被撤銷控訴(9/3/2012)
上訴至高等法院,排期候審
5/1/2012
梁國雄
在2011年7月1日堵塞干諾道中,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協助組織 未經批准集結》
承認控罪,罰款1500元,其後律政司要求法庭覆 核刑罰,法庭改判罰款4500元(14/1/2013)
案件完結
14/3/2012
馬雲祺
在2011年8月21日高舉反種族歧視標語,抗議反對外傭爭取居港權團體, 被控《非法集結》
承認控罪,罰款2000元
案件完結
17/5/2012
梁國雄
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動用立法會議事規則第92條「剪布」入稟高院申請臨 時禁制令及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高院拒絕覆核申請,上訴亦遭駁回。梁入稟要求 豁免訟費,或只支付其中一部分
終審法院批准梁國雄司法覆核,案件 將排期聆訊(16/12/2013)
7/2012
梁國雄
就梁振英僭建涉嫌在選舉中作出「虛假陳述」提出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判決敗訴,更被判須代梁振英繳付過百 萬堂費。其後,何俊仁上訴終審法院,終審法院 改判免繳訟費,但因梁國雄沒有參與上訴,故依 然要支付梁振英的訟費,估計約80萬
案件完結(12/7/2013)
5/12/2012
嚴敏華
在2012年7月1日高士威道維園17號閘外與女警發生爭執,被控《襲警罪》
罪名成立,還柙3星期後被判入更生中心,後獲 准保釋。其後,高等法院改判入獄,抵銷還柙時 間後當庭釋放
案件完結(3/6/2013)
22/12/2012
吳文遠
在2012年6月28日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把一件印有李旺陽肖像的衣 服,拋向胡錦濤的車隊,被控《公眾地方妨擾罪》
裁判官曾考慮修改控罪,在辯方反對下放棄。 最後獲判無罪,但須負擔訟費
政府已提出上訴(30/4/2013)
27/12/2012
林森成、陶君行、 馬雲祺、黃浩銘、 陳德章
在2012年6月28日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在北大嶼山快速公路路肩停 車,並走上山坡展示示威口號,被控《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
罪名成立,林陶馬認罪罰款3000元,黃陳不認罪 罰款4500元,5人合共罰款18000元
案件完結
1/2/2013
黃浩銘、張錦雄、 吳文遠、馬雲祺
2012年4月1日,社民連遊行至中聯辦正門示威,期間有示威者衝擊警方鐵 馬,四人被控《非法集結》(案件共八名被告)
黃浩銘及張錦雄罪名成立,罰款5000元;吳文遠 及馬雲祺無罪釋放
黃浩銘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1/2/2013
馬雲祺
2012年4月1日,馬雲祺涉嫌於中聯辦後門協助古思堯焚燒國旗,被控《侮 辱國旗》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即時還柙,不准保釋。直 至上訴高院方獲保釋候判。裁判官判處230小時 社會服務令,後上訴高院減至110小時
馬雲祺打算上訴至終審法院
29/5/2013
黃浩銘、林翰飛
2013年4月25日,黃浩銘及林翰飛在《預算案》拉布爭取「全民退休保 障」期間,干擾立法會升降機,被控《企圖妨礙議員罪》及《妨礙議員 罪》
承認控罪,黃浩銘罰款1500元及林翰飛罰款3000 元(17/12/2013)
案件完結
15/1/2014
林翰飛
2014年1月15日,於城市大學修讀創意媒體榮譽理學士的林翰飛就政府不 向香港電視網絡發出免費電視發牌,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案件正尋求高等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