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版次:2010 年 1 月初版 編輯:香港藝術發展局策劃及發展部 出版:香港藝術發展局 設計及印刷:AOMM Creative Limited 香港藝術發展局 香港英皇道 979 號太古坊和域大廈東翼 14 樓 電話:2827 8786 傳真:2519 9301 網址:www.hkadc.org.hk © 香港藝術發展局 2009 本報告同時可於香港藝術發展局網站免費下載。
目錄 9 11
序言 緒論
14 表演藝術 17
概論
25
第一部分 觀眾及場次分布
27
1. 全年度演藝場地的觀眾人次及場次
27
圖 1.1 演藝場地的觀眾人次分布(藝術類別)
28
圖 1.2 按演藝場地及不同藝術類別劃分的觀眾人次(首十個場館)
30
圖 1.3 舞蹈節目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
31
圖 1.4 戲劇節目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
32
圖 1.5 音樂節目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
33
圖 1.6 戲曲節目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
34
圖 1.7 按最多演出場次劃分的演藝場地(首十個場館)
35
圖 1.8 按最多演出場次劃分的首十個演藝場地(藝術類別)
37
第二部分 演出團體、演出節目及各藝術組別的演出情況
39
2. 全年度主辦╱製作演出單位之數目
39
圖 2.1 全年度於演藝場地主辦╱製作演出之單位總數
40
圖 2.2 於演藝場地主辦╱製作演出之單位數目(藝術組織)
41
圖 2.3 藝術組織於演藝場地主辦╱製作之節目數量及場次
3
43
4
3. 按不同藝術類別而劃分的演出節目數量及場次
43
圖 3.1 演藝場地之節目數量分布
44
圖 3.2 演藝場地之場次分布
45
圖 3.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
46
圖 3.4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
47
圖 3.5 本地及訪港節目場次分布
48
圖 3.6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
49
圖 3.7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
51
圖 3.8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月份劃分之場次
53
圖 3.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
54
圖 3.10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
55
圖 3.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
56
圖 3.12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
58
圖 3.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藝術類別)
59
圖 3.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
61
圖 3.15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
62
圖 3.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場次分布
63
圖 3.17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
65
圖 3.18 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
66
圖 3.19 按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藝術類別)
67
圖 3.20 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場次分布
68
圖 3.21 按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藝術類別)
69
4. 按不同藝術分項而劃分的演出節目數量及場次
69
4.1 舞蹈
69
圖 4.1.1 舞蹈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
70
圖 4.1.2 舞蹈分項的場次分布
71
圖 4.1.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舞蹈)
72
圖 4.1.4 按不同藝術分項、本地及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舞蹈)
73
圖 4.1.5 本地及訪港場次分布(舞蹈)
74
圖 4.1.6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舞蹈)
76
圖 4.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舞蹈)
78
圖 4.1.8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場次(舞蹈)
81
圖 4.1.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舞蹈)
82
圖 4.1.10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舞蹈)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83
圖 4.1.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舞蹈)
84
圖 4.1.12 按不同藝術分項之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舞蹈)
86
圖 4.1.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舞蹈)
87
圖 4.1.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舞蹈)
88
圖 4.1.15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舞蹈)
90
圖 4.1.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演出場次分布(舞蹈)
91
圖 4.1.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舞蹈)
93
4.2 戲劇
93
圖 4.2.1 戲劇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
94
圖 4.2.2 戲劇分項的場次分布
95
圖 4.2.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戲劇)
96
圖 4.2.4 按不同藝術分項、本地及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戲劇)
97
圖 4.2.5 本地及訪港場次分布(戲劇)
98
圖 4.2.6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戲劇)
100
圖 4.2.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戲劇)
102
圖 4.2.8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場次(戲劇)
105
圖 4.2.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戲劇)
106
圖 4.2.10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戲劇)
107
圖 4.2.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戲劇)
108
圖 4.2.12 按不同藝術分項之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戲劇)
110
圖 4.2.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戲劇)
111
圖 4.2.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戲劇)
112
圖 4.2.15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戲劇)
114
圖 4.2.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場次分布(戲劇)
115
圖 4.2.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戲劇)
117
4.3 音樂
117
圖 4.3.1 音樂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
118
圖 4.3.2 音樂分項的場次分布
119
圖 4.3.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音樂)
120
圖 4.3.4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音樂)
121
圖 4.3.5 本地及訪港節目場次分布(音樂)
122
圖 4.3.6 按不同藝術分項、本地及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音樂)
5
124
圖 4.3.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音樂)
126
圖 4.3.8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場次(音樂)
128
圖 4.3.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音樂)
129
圖 4.3.10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音樂)
130
圖 4.3.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音樂)
131
圖 4.3.12 按不同藝術分項之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音樂)
133
圖 4.3.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音樂)
134
圖 4.3.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音樂)
135
圖 4.3.15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音樂)
137
圖 4.3.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場次分布(音樂)
138
圖 4.3.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音樂)
139
圖 4.3.18 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音樂)
140
圖 4.3.19 按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音樂)
141
圖 4.3.20 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場次分布(音樂)
142
圖 4.3.21 按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音樂)
143
6
4.4 戲曲
143
圖 4.4.1 戲曲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
144
圖 4.4.2 戲曲分項的場次分布
145
圖 4.4.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戲曲)
146
圖 4.4.4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戲曲)
147
圖 4.4.5 本地及訪港節目場次分布(戲曲)
148
圖 4.4.6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戲曲)
149
圖 4.4.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戲曲)
151
圖 4.4.8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場次(戲曲)
153
圖 4.4.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戲曲)
154
圖 4.4.10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戲曲)
155
圖 4.4.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戲曲)
156
圖 4.4.12 按不同藝術分項之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戲曲)
158
圖 4.4.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戲曲)
159
圖 4.4.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戲曲)
160
圖 4.4.15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戲曲)
162
圖 4.4.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場次分布(戲曲)
163
圖 4.4.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戲曲)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164 視覺藝術 167
概論
171
5. 全年度展覽數量及累積展期
171
圖 5.1 不同形式之展覽數目分布
172
圖 5.2 不同形式之展覽累積展期分布
173
圖 5.3 按不同藝術媒介劃分的展覽數目
174
圖 5.4 按不同藝術媒介劃分的累積展期
175
圖 5.5 不同地區的展覽數目分布
176
圖 5.6 不同地區的累積展期分布
177
圖 5.7 按不同場地類型劃分的展覽數目
178
圖 5.8 按不同場地類型劃分的累積展期
179
圖 5.9 按不同場地管理者劃分的展覽數目
180
圖 5.10 按不同場地管理者劃分的累積展期
181
圖 5.11 不同場地的總數目
182
圖 5.12 按不同主辦╱策展單位類型劃分的展覽數目
183
圖 5.13 按不同主辦╱策展單位類型劃分的累積展期
184
圖 5.14 主辦╱策展之單位數目
185
附錄
187
香港藝術發展局
188
鳴謝
190
策劃及研究人員
191
其他相關的調查及統計資料
7
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序言 作為推動香港藝術發展的法定機構,香港藝術發展局(以下簡稱藝發局)非常關注各項與 藝文發展有關的議題。自政府建議把西九龍土地發展為國際級的藝術文化區以來,社會 對藝術文化的發展關注有所提升,有關討論愈來愈多,要進行有效益的討論,就必須要 有更多客觀真確的數據支持。 2008 年開始,藝發局首先以跟進政府資助的表演藝團作為研究開始,追溯自 1999 年至 2007 年獲公帑資助的表演藝團的發展情況,為全面收集及反映藝術界發展狀況作一次準 備。在研究的過程中,藝術團體可提供的現成數據,或因定義、記錄方法及涵蓋範疇參 差,收集得來的數據缺乏一致性的基準,難以分析和反映一個較為可靠、全面及縱貫性 的本地藝術活動現況。 考慮到在發展任何調查、統計、推算的機制和系統之前,收集基本數據是最踏實可行的 第一步,藝發局在 2008 年中決定開展一項恆常的「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計劃,期望建 立一套資料搜集的指標藍圖,為業界提供更新的資料,以持續跟進了解及觀察本港文化 藝術生態環境及發展趨勢。 首年計劃鎖定追蹤業界 2007/08 年度進行的活動及節目,調查範圍和收集資料範圍的深 度及廣度將逐年遞增,期望能夠觀察藝文界增長的情況。首年計劃實屬初試啼聲,資料 蒐集工作尚須逐步完善,業界的參與、支持和回饋意見十分重要,可有助完成整項計 劃,向社會提供準確的基礎參考資料;長遠成為香港藝術軟、硬件發展的重要依據,並 有助本局進行相關的政策倡議工作。 2009 年,隨著政府提出文化創意產業作為香港未來經濟發展的六大產業之一,以及西九 項目的落實建設,香港的文化藝術生態發展將進入新階段,有關討論層次亦將深入和提 升。藝發局將會加強有關藝術生態方面的研究和調查,期望可協助政府和社會了解業界 的情況,制訂出合適的政策和措施。 長遠而言,建立一套適合的指標,以衡量本地藝術文化的行業生態,以及它為社會帶來 的文化價值、經濟價值和公共價值效益進行評估,實有賴同業及研究機構的參與及支 持。隨著「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的開展,我們歡迎關心本港藝術發展的政策部門、研究 機構、業界組織與本局合作,進行下一階段的相關研究項目,推動本地的藝術發展。
香港藝術發展局主席 馬逢國 SBS, JP
9
1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緒論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首年計劃,主要蒐集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3 月期間進行的表演藝 術(戲劇、戲曲、舞蹈、音樂)及視覺藝術的節目和展覽資料,例如節目╱展覽數量及場 次、節目之票價及觀眾人數等。
表演藝術 資料搜集分兩部分,一方面從香港的主要演藝場地管理者直接取得觀眾人次及演出場 1 次,以反映演出實況;另一方面則從主要演藝場地的節目表╱台期表 (以下簡稱為節 目表),進行統計分析,理解全年節目的種類分布、票價分布、主辦單位和製作單位進 行演出等不同情況,為業界提供更多參考資料。首年計劃取得的數據來自五個場地管理 者: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香港演藝學院、藝穗會、香港藝術中心及新光戲院。 上述場地管理者轄下的 17 座演藝設施,共有 34 個演藝場地(例如音樂廳、劇院等)2 及 20 個附屬設施(如演藝設施的大堂、露天廣場等)可供演出之用,統計節目表記錄可得悉不 同藝術組別的具體演出情況,例如: • • • • •
主辦╱製作節目的藝文組織數量; 本地節目或訪港節目的分布情況; 不同月份進行演出節目的數量及場次; 不同藝術組別分項(如舞蹈分為芭蕾舞、現代舞、中國舞、外國民族舞等)的分 布情況;以及 節目的票務情況。
視覺藝術 一直以來,民營畫廊舉辦的展覽最為活躍,但規模較少,而公共美術館則舉行大型的 展覽活動。是次計劃以 《香港視覺藝術年鑑》為依據,將原始記錄進行次級資料分析 (secondary data analysis) 。《香港視覺藝術年鑑》由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編製,主要收 錄本地展覽及香港藝術家非本地展覽,展覽的定義及選取有較嚴謹的界定。展覽場地範 圍除包括公共美術館外,亦涵蓋了大學的美術館、私營博物館、畫廊、學校、商場及商 店、其他公共設施及空間(如醫院、地鐵站、街道等) ,十分廣泛,可檢視 2007/08 年度 於全港不同場地進行視覺藝術展覽的整體狀況,以及不同展覽種類的分布情況。
1
演藝設施範圍集中於本港的主要演出場地,即收集康文署轄下的表演文娛設施、香港演藝學院、藝穗會及 香港藝術中心提供的節目表;新光戲院的數據則根據其台期表統計。
2
有關 17 座演藝設施共 34 個演藝場地的名單,可參閱「表演藝術統計分類說明」(P.23)。 11
從視覺藝術的統計數字可得悉的情況包括: • • • •
展覽數目及展期; 節目形式的分類,例如巡迴展、常設展等; 展覽類別,例如書畫篆刻、繪畫、版畫、雕塑等; 舉行展覽之場地類型,例如政府展覽場地、非政府展覽場地、公共空間等。
首年計劃由上述表演藝術及視覺藝術的研究範圍累積接近 6,000 條原始記錄,處理逾 22 萬個資料記錄,可進行不同的交互表列分析(cross-tabulation)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 作為一項恆常的研究調查,調查範圍及收集資料範圍的深度和廣度將逐年遞增,例如將 會增加的範圍包括有關專題影展╱電影節的情況、收集的資料將包括各藝術組別的票 房收入等,以建立一個全面蒐集藝文界行業資料的根基,長期跟進觀察藝文界增長的情 況。
是次統計研究之限制 收集資料時,首年計劃受到以下限制:
1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
是次研究未能從場地管理者取得每場的票房收入數字及入座率。
•
後期加演或取消的節目,未能及時記錄於節目表內,以致統計結果與實際情況 略有出入。
•
節目表資料的多寡,影響節目資料的完整性,以及分類的準確性,例如節目表 上未能提供每個節目所有贊助機構的資料,難以統計私營機構贊助藝文節目的 情況。
•
康文署轄下的博物館╱美術館記錄的入場人次包括了參觀展覽和參與其他活動 的人次,現階段無法提供是次調查範圍所需的個別展覽之參觀人次作參考。
•
視覺藝術部分的統計數據,是根據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編製的《香港視覺藝術年 鑑》原始記錄進行次級資料分析。至目前為止,大部分主辦╱策展單位未能向 《香港視覺藝術年鑑》提供各展覽的參觀人次,故是次調查研究亦未能得悉民間 機構舉行每個展覽的參觀人次。
至於在統計時亦受到以下限制: •
目前康文署記錄的綜合文娛資料中,有部分屬於本計劃收集的範圍,例如朗誦 及音樂比賽、木偶,以及一些混雜了其他形式(如溜冰、武術、雜技)的表演藝 術節目,例如 2007/08 年度上演的「冰上皇族天鵝湖」 、「風中少林」或於國際綜 藝合家歡期間上演的雜技芭蕾舞劇。是次研究未能從康文署提供的綜合文娛資 料中,抽取所屬的數據,故此第一部分的場次數字與第二部分的統計數字將有 出入。
•
部分場地管理者未能提供每場節目之觀眾人次,只可提供其轄下場館在每個藝 術類別(舞蹈、戲劇、音樂、戲曲)的整體觀眾人次。
•
計劃原收集及統計了上述五個場地管理者轄下 17 座演藝設施和 2 座綜合體育館 (伊利沙伯體育館及香港體育館)、香港理工大學賽馬會綜藝館、香港浸會大學 大學會堂的節目資料。然而,部分場地管理者只能提供有限資料,例如只能提 供當中 34 個演藝場地內進行的節目場次及觀眾人次,其餘的演藝場地╱附屬設 施未能提供觀眾人次記錄;或只能提供其主辦的節目場次及觀眾人次,未能提 供租賃場地演出之觀眾人次。故此本報告的圖表,只按場地管理者可提供較詳 盡資料的 17 座演藝設施之 34 個演藝場地,顯示對應的統計數據,以了解這些場 地的場次和觀眾人次,以及演出節目的具體情況。
•
統計數字與場地管理者提供的數字差異,經再三核實後,差異若仍然出現,均 視為後期取消╱加演的情況,或記錄╱統計誤差。
13
1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表演藝術
概論 若要業界可持續發展,不能單靠一、兩個專業藝團撐起大局。愈多團體投入表示未來 的發展路向可塑性愈高。不論是以興趣為主的業餘組織、邁向專業發展的團體、針對 不同藝術面向及觀眾群的機構,只要能百花齊放就有機會持續發展。究竟各類藝團在 2007/08 年度的活躍程度呈現怎樣的狀態? 就著以上提問方向,我們嘗試從收集及統計的資料中尋找答案。 表演藝術部分的統計圖表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的資料,由香港的主要演藝場地管 理者直接提供,顯示本港於主要演藝場地進行的節目場次及觀眾人次分布情況。第二部 分的資料,是從統計本港主要演藝場地的節目表,進一步得悉表演藝術節目的各種狀 況。是次計劃,康文署亦提供了每個獲場地資助╱贊助的節目資料,協助理解每個藝術 組別以四種不同經費來源 3 主辦或製作演出的情況。
整體情況 觀眾人次有多少? 根據場地管理者提供的資料顯示,於 17 座演藝設施的演藝場地進行了 5,672 場次演出, 接觸 278.9 萬觀眾人次。數字只計算舞蹈、戲劇、音樂及戲曲節目,並沒有包括綜合文 娛表演 4。若平均香港 700 萬人口計算,每人全年平均進入劇場╱音樂廳次數約 0.4 次。 (參閱圖 1.1)
每周有多少節目可供選擇? 根據統計數字計算,2007/08年度每周約有59個節目在17座演藝設施內上演。公眾每周可 選擇的藝術表演節目比例大致如下:舞蹈節目約 3.8 個、戲劇節目約 8.9 個、音樂節目約 21.5 個、戲曲節目約 21.9 個、綜藝節目約 2.6 個。 3
四種經費來源歸類為:行政資助、節目資助、場地資助及其他經費。「行政資助」包括由民政事務局直接撥 款資助的十個藝團,及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的藝團。主要資助藝團的運作,同時亦包括資助這些藝團主 辦╱製作的部分節目。 「節目資助」指由康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獲得粵劇發展基金及╱或藝發局各項計 劃資助的節目、由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如區議會、教育局等)主辦╱合辦的節目、香港演藝學院及香 港藝術節主辦╱製作的節目。 「場地資助」指獲得康文署減免場租計劃或場地贊助等優惠的節目。其他未有 獲得上述任何一種政府資助╱贊助的節目,則歸類為「其他經費」進行演出的節目。以其他經費進行的節目 中,可包括獲得不同基金會或政府以外的其他機構贊助而主辦╱製作的節目。
4
數字並未包括在康文署轄下場地進行的綜合文娛表演節目,當中包括朗誦、音樂比賽及木偶節目。 17
五月份有最多種類選擇 綜合每個月份進行舞蹈、戲劇、音樂及戲曲的分項節目及場次,則發現 2007 年 5 月份在 上述的演藝場地內,上演最多不同種類的表演節目。換句話說,觀眾在 5 月份有最多不 同類型的節目可供選擇,包括綜合的舞蹈和音樂節目、中樂及西樂演奏、話劇和形體劇 場╱默劇,以及粵劇節目,這七類節目均在 5 月份有最多的演出數量。
記錄了多少個團體參與演出? 從統計數字顯示,2007/08年錄得1,615個不同的單位,在上述的演藝場地內主辦或製作 了3,050個節目。這1,615個單位包括了以個人名義主辦或製作節目、藝術團體、藝文組 織、學界、政府部門、非牟利機構、基金會等等。平均而言,每個單位全年主辦或製作 1.9 個節目。(參閱圖 2.1)
一個節目進行多少場次? 檢視1,615個不同單位主辦╱製作節目的數量與場次時,舞蹈、音樂及戲曲常以1個節目 進行 1 場次的情況出現,只有戲劇單位以 1 個節目進行 3 場次的情況較多。若按藝術組別 計算每個節目進行的平均場次,音樂及戲曲的平均場次約1場,舞蹈的平均場次約2場, 而戲劇節目的平均場次約 4 場。(參閱圖 2.3)
有多少個藝術組織╱團體? 在這 1,615 個不同的單位中,屬於藝術組織的單位合共 1,062 個(佔了主辦╱製作單位總 數的66%) ,進行了1,916個節目(佔總節目數量的63%)。平均而言,每個藝術組織全年 主辦或製作 1.3 個節目。(參閱圖 2.2) 每個藝術組別的具體情況如下:
舞蹈 主要在大型場地內演出 根據場地管理者的數字顯示,於上述演藝場地共進行 502 場舞蹈場次。上演最多舞蹈場 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分別為: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佔 502 場次之 12.7%)、香港演藝學 院歌劇院(8.2%)、荃灣大會堂演奏廳(7.8%)、高山劇場劇院及沙田大會堂演奏廳(各佔 7.2%) ,均屬逾千個座位的演藝場地。
1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表演藝術
訪港節目比例較其他藝術組別高 若 將 舞 蹈 節 目 劃 分 為 本 地 節 目 及 訪 港 節 目, 則 約 兩 成 是 訪 港 節 目, 這 個 比 例 較 戲 劇、音樂及戲曲的情況高。若平均每個訪港節目而言,現代舞進行的平均場次較芭 蕾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舞多,表示公眾有較多機會欣賞境外的現代舞蹈單位演出。 (參閱圖 4.1.3 至圖 4.1.6)
十二月份芭蕾舞場次特別多 整體而言,每個舞蹈節目平均進行2.2場演出。若將現代舞、芭蕾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 舞按月份劃分,則發現2007年12月進行的芭蕾舞場次特別多。從統計資料顯示,該月份 只錄得 1 個芭蕾舞節目,進行了 15 場次。(參閱圖 4.1.7 至圖 4.1.8)
芭蕾舞的最高票價較高 若只計算公開的舞蹈場次,按其最高票價 5 而劃分,則發現有較多的芭蕾舞場次分布在定 價最高的組別內。約四成芭蕾舞場次的最高票價定於 HK$420 以上,當中六成場次屬本 地節目。其他舞蹈場次的最高票價則定於較低的組別:四成中國舞場次的最高票價定於 HK$281-HK$350之間、四成外國民族舞的最高票價定於HK$141-HK$210之間,超過八 成現代舞的最高票價集中在 HK$71 至 HK$210 的兩個票價組別之間。若再按公開收費的 舞蹈場次計算最高票價的平均值時,芭蕾舞的平均值最高。(參閱圖 4.1.11 至圖 4.1.13)
主要由政府資助╱贊助進行演出 若按經費來源劃分舞蹈場次,則清楚顯示舞蹈節目獲得公帑資助╱贊助而進行演出的比 例,是四個藝術組別中最高。以行政資助、節目資助及場地資助而進行的節目及場次, 分別佔舞蹈節目總數量及總場次之 83% 及 85%。(參閱圖 4.1.14 至圖 4.1.17)
戲劇 戲劇界是否特別活躍? 檢視主辦╱製作單位進行節目數量的眾數(mode)時,戲劇界的情況有別於其他界別: 主辦╱製作單位以1個戲劇節目進行3場演出的情況最多。究竟這是否代表戲劇界特別活 躍,抑或只說明它的上演形態傾向在小劇場演出,才進行了較多場次?
5
檢視每場的最高票價時,只統計公開場次的正價價格,優惠票價並不計算在內。
19
演出場次最多 從場地管理者提供的數字顯示,2007/08 年度在 17 座演藝設施的演藝場地進行之戲劇 節目場次,是四個藝術組別中最多,共 2,036 場,佔 5,672 場總演出場次的 35.9%。上 演最多戲劇節目場次的演藝場地為香港文化中心劇場(佔戲劇節目總場次之 11.7%), 隨 後 四 個 場 地 依 次 為: 香 港 演 藝 學 院 歌 劇 院(9.6%)、 香 港 藝 術 中 心 麥 高 利 小 劇 場 (9.2%) 、香港藝術中心壽臣劇院(9.1%)及藝穗會劇院(7.1%)。上述五個演藝場地 中,由數十個座位的小劇場、數百個座位的中型劇場至逾千個座位的大劇院均包括 在內,顯示戲劇節目有更多不同的情況存在,不一定是由於場地細小而進行較多場 演出。
音樂劇收費場次最多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戲劇節目的收費場次比例,是四個藝術組別中的收費場次比例最高 (參閱圖 3.12) 。而在公開售票的戲劇節目中,音樂劇的收費場次比例,較話劇及兒童劇 的收費場次比例高。(參閱圖 4.2.10)
多以其他經費形式進行演出 若按經費來源劃分各藝術組別的節目,戲劇節目以其他經費形式進行演出的數量及場次 比例,均較舞蹈、音樂及戲曲的數量及場次比例高(參閱圖 3.15 及圖 3.17) 。而在戲劇分 項中,音樂劇以其他經費形式來演出的場次比例,較話劇及兒童劇的場次比例高(參閱 圖 4.2.15 及圖 4.2.17)。
音樂 主辦╱製作節目的單位最多 從統計所得,音樂節目數量佔總節目數量的 37%,而主辦╱製作的單位數量是最多,共 591個,當中包括藝文機構、藝術團體、社區組織、學界團體等等,佔1,615個主辦╱製 作單位的 36.6%。 (參閱圖 2.1)
2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表演藝術
比賽場次十分多 音樂節目可歸納為八種分項 6。統計顯示,音樂比賽節目數量僅佔音樂節目總數量的 6%,但場次數量卻是八種音樂分項之首,最主要的原因是 2007/08 年度有多個朗誦比賽 節目,平均 1 個朗誦節目進行超過 30 場次,於是合共超過 300 場記錄。 (參閱圖 4.3.1 及 圖 4.3.2)
免費場次最多 若檢視公開場次的票務情況,約一半的音樂場次屬免費性質,較其他藝術組別的免費場 次比例高(參閱圖 3.12) 。免費的音樂場次中,接近 600 場屬比賽場次,佔了公開的免費 總場次三分之二,亦即佔了公開的音樂總場次三成三,使得公開的免費及收費音樂總場 次的比例拉近。(參閱圖 4.3.9 及圖 4.3.10)
歌劇的平均最高票價水平最高 若以公開收費的音樂場次而言,將最高票價定於 HK$70 或以下的場次最多。至於歌劇的 最高票價定於 HK$250 至 HK$1280 之間,當計算各音樂分項的最高票價平均值時,公開 收費的歌劇場次平均約 HK$822。這個平均最高票價亦是在各藝術組別中最高。 (參閱圖 4.3.11 至圖 4.3.13)
學界參與十分踴躍 統計亦發現,學界團體 7 在 17 座演藝設施的演藝場地進行音樂節目數量及場次,較進行 舞蹈、戲劇及戲曲的節目數量及場次為多。2007/08 年度共有 44 個不同的學界單位, 在上述的演藝場地內主辦╱製作了 253 個音樂節目,佔全數 1,119 個音樂節目之 23%。 由於香港演藝學院歸入學界團體,由其主辦╱製作的音樂節目約佔學界團體的節目總數 之 75%。即使扣除了香港演藝學院主辦╱製作任何藝術組別的節目後,學界在上述的 演藝場地主辦╱製作音樂節目,仍較舞蹈、戲劇及戲曲的節目多。(參閱圖 4.3.18 至圖 4.3.21)
6
音樂節目歸納為八種:中樂演奏、西樂演奏、合唱、歌劇、聲樂╱演唱會、朗誦、比賽及綜合。各種分項 的定義可詳見「表演藝術統計分類說明」 (P.23)。
7
屬於學界的主辦╱製作單位包括各中、小學及幼稚園、辦學機構、香港演藝學院及各大學、各院校的演奏 團、合唱團等,以及聯校╱學界的組織,如香港學校音樂及朗誦協會。
21
戲曲 觀眾人次最多 從場地管理者提供的資料顯示,2007/08年度接觸的278.9萬觀眾人次中,以戲曲節目的 觀眾人次最多,約佔 35%。(參閱圖 1.1)
藝術單位數量最多 若撇除學界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非藝術組織,以及不計算由個人名義主辦或製作演出 時,2007/08年共有1,062個藝術組織 8 曾主辦或製作了1,916個節目。戲曲界的藝術組織 單位佔了 1,062 個藝術組織的四成,是最多藝術組織單位主辦或製作節目的一個界別。
粵曲演唱節目較多 從統計所得,2007/08年度共錄得1,137個戲曲節目,佔整體表演藝術節目總數量(3,050 個)的 37%,是最多節目數量的一個藝術組別。在戲曲節目中,又以粵曲演唱會的節目 數量和場次較其餘六種戲曲分項 9 多。(參閱圖 4.4.1 及圖 4.4.2)
粵劇場次定價較高 戲曲節目中有較多公開收費場次將最高票價定於 HK$281-350 之間,當中主要是粵劇場 次(參閱圖 4.4.12)。
多以場地資助形式進行演出 若按經費來源劃分各藝術組別的節目,戲曲節目獲得康文署場地資助進行演出的數量及 場次比例,均較舞蹈、戲劇及音樂的數量及場次比例高(參閱圖 3.15 及圖 3.17) 。而在戲 曲分項中,則粵曲演唱會的節目及場次獲得場地資助的比例,較其餘的戲曲分項演出比 例高(參閱圖 4.4.15 及圖 4.4.17)。 各藝術組別的詳細情況可參閱第四章。
22
8
藝術組織是指藝術團體、藝文組織或協會。學界的劇社或藝術學會╱演奏團等單位並不包括在內。當一個 節目多於一個以上的藝術組織同時主辦╱製作,該藝術組織亦計算在內。
9
戲曲節目歸類為七種:粵曲演唱會、粵劇、其他劇種、傳統木偶、比賽、綜合及其他。各種分項的定義可 詳見「表演藝術統計分類說明」(P.23)。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表演藝術
表演藝術統計分類說明 1.
17 座演藝設施是指: 康文署轄下的 13 座表演文娛設施,以及其他 4 個主要場地:香港演藝學院、香港 藝術中心、藝穗會及新光戲院,內文統稱為演藝設施。康文署 13 座表演文娛設施 包括: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沙田大會堂、荃灣大會堂、屯門大會堂、葵青 劇院、高山劇場、牛池灣文娛中心、西灣河文娛中心、上環文娛中心、大埔文娛中 心、北區大會堂及元朗劇院。
2.
演藝場地是指上述演藝設施中的演出場館,其他可供表演用的附屬設施如大堂、露 天廣場、排練室、展覽廳等地方並不包括在內。17 座演藝設施共有 34 個不同的演 藝場地: • • • • • • • • • • • • • •
3.
香港演藝學院歌劇院、戲劇院、音樂廳、演奏廳及實驗劇場; 香港藝術中心壽臣劇院、Agnès b. 電影院及麥高利小劇場; 藝穗會劇院及小劇場; 新光戲院 1 院及 2 院; 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音樂廳及劇場; 香港大會堂音樂廳及劇院; 沙田大會堂、荃灣大會堂及屯門大會堂各有的演奏廳及文娛廳; 葵青劇院演藝廳; 高山劇場劇院; 牛池灣文娛中心及西灣河文娛中心各有的劇院及文娛廳; 上環文娛中心劇院及演講廳; 大埔文娛中心演奏廳; 元朗劇院演藝廳; 北區大會堂演奏廳。
各藝術類別之分類及其定義: • 「舞蹈」指現代╱傳統舞蹈、民族舞、芭蕾舞,但不包括社交舞。是次研究 將舞蹈節目分為六項:芭蕾舞、現代舞、中國舞、外國民族舞、比賽及綜 合。 • 「戲劇」指中西方話劇、現代偶劇、音樂劇,但不包括歌劇、傳統偶劇。是 次研究將戲劇節目分為六項:話劇、兒童劇、音樂劇、形體劇場╱默劇、 比賽及綜合。「兒童劇」是指節目的觀眾以兒童為主,形式可包括布偶劇、 音樂劇等。
23
• 「音樂」指中西古典╱傳統音樂、聲樂(如合唱團、朗誦) 、歌劇,但不包括 流行音樂。是次研究將音樂節目分為八項:中樂演奏、西樂演奏、合唱、 歌劇、聲樂╱演唱會、朗誦、比賽及綜合。 • 「戲曲」指中國各地方戲曲、戲曲演唱會、傳統偶劇。是次研究將戲曲分 為七項:粵曲演唱會、粵劇、其他劇種、傳統木偶、比賽、綜合及其他。 「其他劇種」指粵劇以外的戲曲,例如京劇、崑劇、越劇等。「其他」是指因 資料不詳無法分類的節目,以及兒童粵劇╱粵曲節目。 • 「綜藝」指於一個演出節目中包含多於一種上述表演藝術類型的節目,例如 一個節目的其中一節是舞蹈表演,另一節是演奏等。 4.
上述各藝術類別的分項中均有歸類為「比賽」及「綜合」的節目。「比賽」包括頒獎禮 節目; 「綜合」是指一個節目包含兩個或以上同類別的藝術分項,例如音樂類的「綜 合」,可以是一個節目包含西樂演奏及聲樂。
5.
本地╱訪港節目分類及其定義: • 「本地節目」指整個節目由本地團體演出; • 「訪港節目」指整個節目由外地團體演出; • 「混合節目」指整個節目包括了本地團體及外地團體演出,分類時只以製 作╱演出團體作為劃分準則,外地演員個別參與演出並不在考慮之列。
6.
經費來源的分類及其定義: • 「行政資助」包括由民政事務局直接撥款資助的十個藝團,及獲得藝發局 「一年資助」的藝團,主要資助藝團的運作,同時亦包括資助這些藝團主 辦╱製作的部分節目。文中簡稱為獲得行政資助。 • 「節目資助」指由康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獲得粵劇發展基金及╱或藝發 局各項計劃資助的節目、由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如區議會、教育局 等)主辦╱合辦的節目、香港演藝學院及香港藝術節主辦╱製作的節目。 • 「場地資助」指獲得康文署減免場租計劃或場地贊助等優惠的節目。 • 「其他經費」指未有獲得上述任何一種政府資助╱贊助的節目。以其他經 費進行的節目中,可包括獲得不同基金會或政府以外的其他機構贊助而主 辦╱製作的節目。
7.
2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報告中的數據經四捨五入後之總和可能略有出入。
觀眾及場次
25
觀眾及場次分布 第一部分主要列出從場地管理者直接取得舞蹈、戲劇、音樂及戲曲節目演出場次及觀眾 人次資料,以反映本港實際的演出情況。圖表數據包括: 全年度演藝場地的觀眾人次 •整體分布情況 •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十個場館 •每個藝術組別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五個場館 全年度演藝場地的演出場次 •最多演出場次的十個場館 •各藝術組別在最多演出場次的十個場館分布情況 首年計劃的資料從五個場地管理者搜集,包括:康文署、香港演藝學院、藝穗會、香港 藝術中心及新光戲院。五個場地管理者直接提供舞蹈、戲劇、音樂及戲曲的演出場次及 觀眾人次。 上述五個場地管理者轄下共有 17 座演藝設施,當中共 34 個演藝場地(例如音樂廳、劇院 等)10 及 20 個附屬設施(如演藝設施的大堂、露天廣場、排練室等),另外亦包括 2 座綜合 體育館。 第一部分的資料數據主要列出 17 座演藝設施共 34 個演藝場地進行的舞蹈、戲劇、音樂 及戲曲節目演出場次及觀眾人次的分布情況。至於從場地管理者取得的綜合文娛表演節 目,涵蓋範圍超越了是次研究調查的「綜藝」範圍 11,故第一部分的圖表資料扣除了綜合 文娛表演節目的觀眾人次及場次。
26
10
演藝場地名單詳列於「表演藝術資料說明」部分 (P.23)。
11
從康文署取得的綜合文娛表演節目涵蓋範圍包括綜藝演出、多媒體演出、雜耍等項目,目前的記錄方式未 能進一步提供各種分項的數據,以理解本計劃界定的綜藝節目情況,故第一部分的資料並沒有顯示綜藝節 目的整體觀眾人次及場次。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觀眾及場次
1. 全年度演 圖 1.1 演藝場地的觀眾人次分布(藝術類別) 藝場地的 觀眾人次 及場次
舞蹈 296,183 10.6%
戲曲 967,056 34.7%
2,789,343 人次
戲劇 716,097 25.7%
音樂 810,007 29.0% * 從 5,672 場次中接觸 2,789,343 人次
從康文署、香港演藝學院、藝穗會、香港藝術中心及新光戲院直接提供的數字顯示, 2007/08 年度於上述 17 座演藝設施共 34 個不同的演藝場地內共進行了 5,672 場舞蹈、戲 劇、音樂及戲曲演出,入場觀眾總人次為 278.9 萬人次,當中以戲曲節目的觀眾人次最 多,約佔 35%,其次為音樂節目的觀眾人次,佔 29%。 若只按上述演藝場地的觀眾人次計算全港人口入場數值,則 700 萬人口每人全年平均進 入劇場約 0.4 次。
27
圖 1.2 按演藝場地及不同藝術類別劃分的觀眾人次(首十個場館) 350,000 306,045
300,000
280,315 266,717 263,925
250,000
230,617 211,653
觀眾人次
200,000
184,907
150,000 118,245 106,887
99,585
100,000
50,000
舞蹈
2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音樂
廳
劇 院
演
奏 演
青 葵
大 門
演藝場地 戲曲
藝
廳
廳 會 堂
堂 屯
香
荃
灣
大
會
山 劇
場
演
劇
奏
院
院 歌
學 藝 演
港
高
院
演 堂 會
大 田
沙
劇
廳 奏
1院 戲
新 光
音 堂 會
大
院
樂
院 大 港 香
化 文 港
劇
廳 樂
中 心
音 心 化 中 香
文 港 香
廳
0
觀眾及場次
觀眾 人次及 百分比
香港文 化中心 音樂廳
香港文 化中心 大劇院
香港大 會堂音 樂廳
舞蹈
-
89,848 32%
4,383 2%
戲劇
-
96,914 35%
音樂
268,708 88%
戲曲 小計
新光戲 院1院
沙田大 會堂演 奏廳
香港演 藝學院 歌劇院
高山劇 場劇院
荃灣大 會堂演 奏廳
屯門大 會堂演 奏廳
葵青 劇院 演藝廳
小計
-
37,391 16%
31,285 14.7%
16,789 9%
24,226 20%
20,784 19%
8,779 9%
233,485 11%
21,008 8%
-
11,541 5%
176,558 83.4%
-
49,426 42%
7,854 7%
25,624 26%
388,925 19%
34,798 12%
155,153 58%
-
90,564 39%
254 0.1%
1,932 1%
18,973 16%
33,217 31%
17,017 17%
620,616 30%
37,337 12%
58,755 21%
86,173 32%
263,925 100%
91,121 40%
3,556 1.7%
166,186 90%
25,620 22%
45,032 42%
48,165 48%
825,870 40%
306,045 100%
280,315 100%
266,717 100%
263,925 100%
230,617 100%
211,653 100%
184,907 100%
118,245 100%
106,887 100%
99,585 100%
2,068,896 100%
若按17座演藝設施共34個演藝場地接觸的觀眾人次排序,接觸最多觀眾人次是香港文化 中心音樂廳,共306,045人次,約佔278.9萬人次之11%。其次是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 接觸的觀眾人次共 280,315 人次,約佔 278.9 萬人次之 10%。 是次調查未有取得每場節目的入座率資料,現只列出上述演藝場地的座位數目供參考。 場地提供的座位數目愈多,不一定接觸觀眾愈多,每個節目的舞台設計可影響座位開放 的數目,故不宜直接以座位數目計算整體的入座率。 首十個場館
座位數目
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
2,019
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
1,734
香港大會堂音樂廳
1,434
新光戲院 1 院
1,033
沙田大會堂演奏廳
1,372
香港演藝學院歌劇院
1,181
高山劇場劇院
1,031
荃灣大會堂演奏廳
1,420
屯門大會堂演奏廳
1,372
葵青劇院演藝廳
905
29
圖 1.3 舞蹈節目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 37,391
24,226
沙田大會堂 演奏廳
20,784
荃灣大會堂 演奏廳
屯門大會堂 演奏廳
89,848
31,285
香港文化中心 大劇院
香港演藝學院 歌劇院
代表50,000觀眾人次
舞蹈節目接觸的觀眾人次共 296,183 人次,若按接觸的觀眾人次排序,接觸最多觀眾人 次是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約佔總舞蹈觀眾人次之 30%;其次是沙田大會堂演奏廳,約 佔總舞蹈觀眾人次之 13%。
3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觀眾及場次
圖 1.4 戲劇節目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 49,426
荃灣大會堂 演奏廳
96,914
176,558
香港文化中心 大劇院
62,899
香港文化中心 劇場
71,541
香港演藝學院 歌劇院
香港藝術中心 壽臣劇院
代表50,000觀眾人次
戲劇節目接觸的觀眾人次共 716,097 人次,若按接觸的觀眾人次排序,接觸最多觀眾人 次是香港演藝學院歌劇院,約佔總戲劇觀眾人次之 25%;其次是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 約佔總戲劇觀眾人次之 14%。 香港藝術中心壽臣劇院及香港文化中心劇場屬中型劇場,前者的座位數目為 439,後者 則可容納 303 至 496 個座位,分別接觸了總戲劇觀眾人次之 10% 及 8.8%。
31
圖 1.5 音樂節目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
90,564
沙田大會堂 演奏廳
33,217
屯門大會堂 演奏廳
268,708 34,798
香港文化中心 香港文化中心 大劇院 音樂廳 155,153
代表50,000觀眾人次
香港大會堂 音樂廳
音樂節目接觸的觀眾人次共 810,007 人次,若按接觸的觀眾人次排序,接觸最多觀眾人 次是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約佔總音樂觀眾人次之 33%;其次是香港大會堂音樂廳,約 佔總音樂觀眾人次之 19%。
3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觀眾及場次
圖 1.6 戲曲節目接觸最多觀眾人次的首五個演藝場地
91,121
沙田大會堂 演奏廳
166,186
58,755
86,173
代表50,000觀眾人次
香港大會堂 音樂廳
高山劇場 劇院
263,925
香港文化中心 大劇院
新光戲院 1院
戲曲節目接觸的觀眾人次共 967,056 人次,若按接觸的觀眾人次排序,接觸最多觀眾人 次是新光戲院 1 院,約佔總戲曲觀眾人次之 27%;其次是高山劇場劇院,約佔總戲曲觀 眾人次之 17%。
33
圖 1.7 按最多演出場次劃分的演藝場地(首十個場館)
350 6.2%
新光戲院1院 297 5.2%
高山劇場劇院
296 5.2%
香港大會堂音樂廳
288 5.1%
沙田大會堂演奏廳 香港文化中心劇場
266 4.7%
西灣河文娛中心劇院
265 4.7%
演藝場地
255 4.5%
沙田大會堂文娛廳
240 4.2%
香港演藝學院歌劇院
228 4.0%
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
217 3.8%
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場次
按場次而言,全年進行最多節目場次的首五個場館依次為新光戲院 1 院(佔 5,672 場之 6.2%) 、高山劇場劇院(5.2%)、香港大會堂音樂廳(5.2%)、沙田大會堂演奏廳(5.1%) 及香港文化中心劇場(4.7%)。
3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觀眾及場次
圖 1.8 按最多演出場次劃分的首十個演藝場地(藝術類別) 400 350
350 297
296
288
300
266
265
255
240
250
217
200
150
100
50
院
化 香
港
文
文 港 香
劇 大 心 中
中 化
藝 演
港 香
樂 音 心
院 學
會 堂 大 田
沙
廳
院 劇 歌
娛 文
心 娛
文 河
灣 西
廳
院 劇
場 中
心
奏 香
港
文
會 堂
化 中
演
音 大 田 沙
劇
廳
廳 樂
院 劇
會 堂
場 香
港
大
山 劇 高
光
戲
院
1院
0
新
場次
228
演藝場地 舞蹈
戲劇
音樂
戲曲
35
新光戲 院1院
高山劇 場劇院
香港大 會堂音 樂廳
沙田大 會堂演 奏廳
香港文 化中心 劇場
西灣河 文娛中 心劇院
沙田大 會堂文 娛廳
香港演 藝學院 歌劇院
香港文 化中心 音樂廳
香港文 化中心 大劇院
小計
舞蹈
-
36 12%
8 3%
36 13%
14 5.3%
28 11%
3 1%
41 17.1%
-
64 29%
230 9%
戲劇
-
-
24 8%
21 7%
239 89.8%
84 32%
84 33%
195 81.3%
-
80 37%
727 27%
音樂
-
2 1%
178 60%
119 41%
12 4.5%
48 18%
158 62%
1 0.4%
198 87%
23 11%
739 27%
戲曲
350 100%
259 87%
86 29%
112 39%
1 0.4%
105 40%
10 4%
3 1.3%
30 13%
50 23%
1,006 37%
小計
350 100%
297 100%
296 100%
288 100%
266 100%
265 100%
255 100%
240 100%
228 100%
217 100%
2,702 100%
場次及 百分比
圖 1.8 依次列出進行最多演出場次的首十個場館。 據場地管理者提供的資料顯示,戲劇的節目場次最多,共 2,036 場次,佔總演出場次 35.9%。從上圖可見,戲劇節目主要在香港文化中心劇場進行,共239場,佔2,036場戲 劇節目之 11.7%。 音樂節目總場次共1,665場次,佔總演出場次29.4%,僅次於戲劇節目總場次。從上圖可 見,音樂節目在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的場次較多,共198場,佔音樂節目總場次11.9%。 戲曲節目總場次共1,469場次,佔總演出場次25.9%。從上圖可見,新光戲院及高山劇場 是主要進行戲曲節目的場地。戲曲在新光戲院1院演出的比例較高,共350場,佔戲曲節 目總場次 23.8%。 至於舞蹈節目總場次共 502 場次,佔總演出場次 8.9%。從上圖可見,舞蹈節目在香港文 化中心大劇院進行的比例較高,共 64 場,佔舞蹈節目總場次 12.7%。
3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主辦╱製作單位
37
演出團體、演出節目及 各藝術組別的演出情況 為得悉全年節目的種類分布、票價分布、主辦╱製作節目的藝文組織數量等不同的情 況,調查計劃同時統計各演藝設施及綜合場館的節目表記錄,以了解不同藝術組別進行 演出節目的具體情況。第二部分的圖表數據主要包括: 全年度主辦╱製作單位數量 •整體分布情況 •各藝術組別的藝術團體分布情況 •藝術團體的演出數量及場次分布情況 全年度演出節目數量及場次 •整體分布情況 •本地及訪港節目分布 •每個月份的分布情況 •免費及收費節目的分布情況 •最高票價的分布情況 •以不同經費來源演出的情況 每個藝術組別的演出節目數量及場次 •整體分布情況 •本地及訪港節目分布 •每個月份的分布情況 •免費及收費節目的分布情況 •最高票價的分布情況 •以不同經費來源演出的情況 根據節目表的資料統計,2007/08 年度本港共有 3,198 個表演節目(舞蹈、戲劇、音樂、 戲曲及綜藝),於 17 座演藝設施內的 54 個不同場地進行 6,063 場次演出。這 54 個場地包 括了 34 個演藝場地及 20 個附屬設施(如大堂、露天廣場、排練室等)。 第二部分統計資料只針對17座演藝設施合共34個演藝場地的3,050個節目,陳述2007/08 年度的演出詳細狀況。
3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主辦╱製作單位
2. 全年度主 圖 2.1 全年度於演藝場地主辦╱製作演出之單位總數 辦╱製作
綜藝 124 7.7%
演出單位
舞蹈 129 8.0%
之數目 戲劇 257 15.9%
戲曲 514 31.8%
1,615個 單位
音樂 591 36.6%
從17座演藝設施合共34個演藝場地內進行的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綜藝節目而言, 2007/08 年本港共有 3,050 個節目,場數達 5,766 場次。 在這3,050個節目中,總共由1,615個不同的單位主辦或製作演出,當中包括藝文機構、 社區組織、社會服務機構、學界團體、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 12 等,及以個人名義為 主辦或製作節目的單位。從上圖顯示,主辦或製作的音樂節目單位數量是四個藝術類別 中最多,約佔 36.6%,其次是戲曲界單位(佔 31.8%)。 檢視這 1,615 個單位主辦╱製作節目場次的眾數(mode)時,舞蹈、音樂及戲曲節目的主 辦╱製作單位多以 1 個節目進行 1 場次出現,只有戲劇節目的主辦╱製作單位以 1 個節目 進行 3 場次的情況較多。
12
由於康文署主辦的演出節目涵蓋不同藝術組別,為免重覆計算,1,615 個單位中並未包括康文署在內。
39
圖 2.2 於演藝場地主辦╱製作演出之單位數目(藝術組織) 綜藝 33 3.1%
戲曲 419 39.5%
1,062個 單位
舞蹈 96 9.0%
戲劇 182 17.1%
音樂 332 31.3%
若撇除學界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非藝術組織,以及不計算由個人名義主辦或製作演出 時,2007/08 年共有 1,062 個藝術組織曾主辦或製作了 1,916 個節目合共 3,415 場演出。 換句話說,藝術組織佔了總主辦╱製作單位數目之 66%,而由藝術組織主辦或製作的演 出數量佔總節目數量的 63%,場次則佔總演出場次之 59%。 藝術組織是指藝團、藝文組織或協會。學界的劇社或藝術學會╱演奏團等單位並不包括 在藝術組織內。而當一個節目多於一個以上的藝術組織同時主辦,該藝術組織亦計算 在內。 上圖可見,戲曲界是四個類別中有最多藝術組織╱團體單位主辦或製作節目。
4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主辦╱製作單位
圖 2.3 藝術組織於演藝場地主辦╱製作之節目數量及場次 1,000
1,500 931
1,393次
800
1,200 1,095次
600
900 502
節目 (個)
場次(次)
400
600 605次
319 266次
200
127
300 56次 37
0
0 戲曲
音樂
戲劇
舞蹈
綜藝
藝術類別
戲曲 數量
場次
音樂
戲劇
舞蹈
綜藝
小計
931
502
319
127
37
1,916
49%
26%
17%
7%
2%
100%
1,095
605
1,393
266
56
3,415
32%
18%
41%
8%
2%
100%
41
若再按不同藝術類別劃分這 1,062 個藝術組織主辦╱製作的節目數量及場次,則發現戲 曲藝文組織進行了最多節目(931 個),而戲劇藝文組織則進行最多演出場次(1,393 場) 。 綜合圖 2.2 及圖 2.3,計算每個藝術類別的藝文組織平均主辦╱製作節目的數量,即顯示 平均主辦╱製作最多節目數量的是戲曲藝文組織。一個戲曲藝文組織全年平均主辦╱製 作 2.2 個節目(每個節目平均進行 1.18 場次)。 平均主辦╱製作最多場次的是戲劇藝文組織。一個戲劇藝文組織全年平均主辦╱製作 1.8 個節目,而每個節目平均進行 4.37 場次。 至於舞蹈藝文組織平均主辦╱製作1.3個節目,每個節目平均進行2.09場次。音樂藝文組 織平均主辦╱製作 1.5 個節目,每個節目平均進行 1.21 場次。
4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3. 按不同藝 圖 3.1 演藝場地之節目數量分布 術類別而
綜藝 133 4.4%
劃分的演
舞蹈 197 6.5%
出節目數 量及場次
戲劇 464 15.2%
戲曲 1,137 37.3%
3,050個節目
音樂 1,119 36.7%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07/08 年度共有 3,050 個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綜藝節目在 17座演藝設施合共34個演藝場地內上演,當中以戲曲節目數量較多,其後依次為音樂節 目、戲劇節目、舞蹈節目及綜藝節目。 綜藝節目是指節目名稱註明為綜藝或文藝節目,例如「學界國慶文藝晚會」;或一個演出 節目中包含多於一種表演藝術類型的節目,例如「歌劇、音樂劇與電影音樂」,一個節目 包括了戲劇範疇及演奏。綜藝節目並不包括跨媒體藝術、電影放映、流行音樂演唱會、 社交舞之節目。2007/08 年度的綜藝節目例子包括「冰上皇族天鵝湖」、「風中少林」。 平均每周而言,2007/08 年度每周共有 58.7 個節目在 17 座演藝設施內進行演出。每周的 戲曲節目約有 21.9 個,音樂節目約有 21.5 個,戲劇節目約有 8.9 個,舞蹈節目約有 3.8 個,綜藝節目約有 2.6 個。
43
圖 3.2 演藝場地之場次分布 綜藝 舞蹈 181 429 3.1% 7.4% 戲曲 1,334 23.1%
5,766場次
戲劇 1,857 32.2%
音樂 1,965 34.1%
從統計資料顯示,2007/08年度共有5,766場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綜藝節目場次, 分布在17座演藝設施合共34個演藝場地中進行。若只計算四個藝術組別的演出場次,則 全年共有 5,585 場次記錄。 參考由場地管理者提供的 5,672 場次,當中並未計算綜藝節目場次在內。若以四種藝術 組別的節目場次而言,場地管理者與節目表的場次相差總共 87 場。 從上圖可見,節目表內記錄最多演出場次的藝術組別依次為音樂、戲劇、戲曲及舞蹈。 綜合圖3.1及圖3.2來計算每個節目的平均場次,則戲劇節目平均進行的場次最多 (4場), 其後依次為舞蹈場次(2.18 場)、音樂場次(1.76 場)、綜藝節目場次(1.36 場)及戲曲場次 (1.17 場)。
4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 訪港 11.5% 類別
數量
百分比
本地
2,665
87.4%
訪港
351
11.5%
混合
34
1.1%
小計
3,050
100%
混合 1.1%
3,050個 節目
本地 87.4%
節目表列明主辦╱製作節目的團體,若根據節目名稱及主辦╱製作節目的團體名單,可 得悉大部分節目的參演團體,繼而劃分為本地節目、訪港節目及混合節目。 「本地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本地團體演出;「訪港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外地團體演 出;「混合節目」指整個節目包括了本地團體及外地團體演出。分類時只以製作╱演出團 體單位作為劃分準則,外地演員個別參與演出並不在考慮之列。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07/08 年度共有 3,050 個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綜藝節目在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34 個演藝場地內上演,當中以本地節目為主,訪港節目約佔一成二 (見上圖)。 圖 3.4 按不同藝術組別劃分本地節目、訪港節目及混合節目的數量,可清楚得悉舞蹈節 目中並沒有混合節目的記錄。 要注意的是,由於各藝術組別的節目數量及場次的差距較大,若要比較各藝術組別的情 況,應以各藝術組別在不同分類的比例來觀察情況。如此,圖 3.4 顯示舞蹈的訪港節目 比例較其他藝術組別的訪港節目比例高,而綜藝節目中屬本地節目的比例較其他藝術組 別的本地節目比例高。
45
圖 3.4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 1,400
1,200
1,137 1,119
1,000
800 節目(個) 600 464
400 197 133
200
0 戲曲
音樂
戲劇
舞蹈
綜藝
藝術類別 本地
46
訪港
混合
節目 數量及 百分比
戲曲
音樂
戲劇
舞蹈
綜藝
小計
本地
1,010 88.8%
958 86%
414 89.2%
162 82%
121 91%
2,665 87%
訪港
122 10.7%
135 12%
49 10.6%
35 18%
10 8%
351 12%
混合
5 0.4%
26 3%
1 0.2%
–
2 2%
34 1%
小計
1,137 100%
1,119 100%
464 100%
197 100%
133 100%
3,050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5 本地及訪港節目場次分布 訪港 10.6%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本地
5,112
88.7%
訪港
610
10.6%
混合
44
0.8%
小計
5,766
100%
混合 0.8%
5,766 場次
本地 88.7%
若比較本地節目、訪港節目及混合節目的場次與節目數量分布,兩者的比例相若。 圖3.6顯示按各藝術組別劃分場次的情況,各藝術組別進行最多場次的排列次序與最多節 目數量的情況略有不同(見圖 3.4 及圖 3.6)。最多場次是音樂節目,其次是戲劇節目。 按各藝術組別在不同分類的比例來觀察情況,則戲劇的本地節目場次比例是各藝術組別 中最高。綜藝節目中屬本地節目場次的比例較其他藝術組別的本地節目場次比例最少, 但屬訪港節目的場次比例則較其他藝術組別高。 若比較每個藝術組別的本地及訪港節目平均演出場次,則發現本地或訪港的戲曲節目平 均場次最接近,本地戲曲節目的平均場次為 1.17 場,訪港戲曲節目的平均場次為 1.18 場。本地平均場次與訪港平均場次的差距是四個藝術組別中最少。平均演出場次最多的 是本地的戲劇節目。 有關每個藝術組別進行本地及訪港節目的詳細情況,可參閱第四章。
47
圖 3.6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 2,400
1,965
2,000
1,857
1,600 1,334
場次 1,200
800 429
400 181
0 音樂
戲劇
戲曲
舞蹈
綜藝
藝術類別 本地
48
訪港
混合
場次及 百分比
音樂
戲劇
戲曲
舞蹈
綜藝
小計
本地
1,731 88%
1,692 91.1%
1,185 88.8%
366 85%
138 76%
5,112 88.7%
訪港
201 10%
161 8.7%
144 10.8%
63 15%
41 23%
610 10.6%
混合
33 2%
4 0.2%
5 0.4%
–
2 1%
44 0.8%
小計
1,965 100%
1,857 100%
1,334 100%
429 100%
181 100%
5,766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7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 400 343
350 287
300 248
246
285 258
256
249
節目(個) 200
250
235
250
201
192
150
100
50
08 20 3/
08
08 20 2/
20 1/
/2
00
7
7 00
12
7
11
/2
00 /2
07
10
20 9/
07 20 8/
07
07 20 7/
20 6/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舞蹈
戲劇
音樂
戲曲
綜藝
49
節目 數量及 百分比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戲曲
88 46%
99 29%
113 46%
83 34%
103 40%
114 40%
97 38%
92 32%
音樂
47 24%
155 45%
63 25%
80 33%
78 30%
103 36%
105 41%
戲劇
38 20%
60 17%
41 17%
45 18%
43 17%
35 12%
舞蹈
13 7%
14 4%
16 6%
14 6%
16 6%
綜藝
6 3%
15 4%
15 6%
24 10%
小計
192 100%
343 100%
248 100%
246 100%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77 31%
89 38%
80 40%
102 41%
1,137 37%
129 45%
108 43%
83 35%
79 39%
89 36%
1,119 37%
33 13%
30 11%
42 17%
39 17%
24 12%
34 14%
464 15%
21 7%
15 6%
26 9%
13 5%
17 7%
11 5%
21 8%
197 7%
16 6%
14 5%
8 3%
8 3%
9 4%
7 3%
7 3%
4 2%
133 4%
256 100%
287 100%
258 100%
285 100%
249 100%
235 100%
201 100%
250 100%
3,050 100%
圖 3.7 按月份劃分 3,050 個節目,五月份上演的數量最多(343 個) ,佔去所有演出節目之 11.2%,其次是九月(287 個,佔 9.4%)及十一月(285 個,9.3%)。 若按藝術組別而言,2007/08 年度最多音樂節目及戲劇節目安排在五月份進行(分別有 155 個音樂節目及 60 個戲劇節目) ,最多戲曲節目安排在九月進行 (114 個節目) ,最多舞 蹈節目則安排在十一月進行(26 個),而最多綜藝節目則安排在七月進行(24 個)。
5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8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月份劃分之場次 700 640 607
591
600 546 477
500 440
432
439
433
411
403
400 347
場次 300
200
100
08 20 3/
08
08 20 2/
20 1/
00
7
7 /2
00 /2
11
12
7 00 /2
07
10
20 9/
07 20
07
8/
20 7/
07 20 6/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舞蹈
戲劇
音樂
戲曲
綜藝
51
場次 及百 分比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音樂
57 16%
169 31%
107 25%
97 24%
90 20%
127 29%
118 29%
288 49%
戲劇
149 43%
197 36%
152 35%
160 39%
166 38%
122 28%
146 36%
戲曲
104 30%
122 22%
131 30%
98 24%
127 29%
130 30%
舞蹈
28 8%
42 8%
26 6%
23 6%
36 8%
綜藝
9 3%
16 3%
16 4%
33 8%
小計
347 100%
546 100%
432 100%
411 100%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286 45%
112 23%
200 46%
314 51.7%
1,965 34%
134 23%
197 31%
189 40%
103 24%
142 23.4%
1,857 32%
109 27%
107 18%
94 15%
106 22%
95 22%
111 18.3%
1,334 23%
38 9%
22 5%
50 8%
38 6%
63 13%
27 6%
36 5.9%
429 7%
21 5%
22 5%
8 2%
12 2%
25 4%
7 1%
8 2%
4 0.7%
181 3%
440 100%
439 100%
403 100%
591 100%
640 100%
477 100%
433 100%
607 100%
5,766 100%
整體而言,進行最多演出場次的月份為十二月(640 場次) ,佔 5,766 場演出之 11.1%, 其次為三月(607 場,佔 10.5%)及十一月(591 場,佔 10.2%)。至於五月份亦有 546 場 演出。最多演出場次的首三個月份中,音樂場次均佔了該月份的總演出場次四成半或 以上。 再比較每個藝術組別在各月份的平均演出場次,則發現戲曲的整體平均場次界乎 1.09 至 1.23 不等,每個月份進行的節目平均場次較接近,是四個藝術組別中平均場次差距較少 的一個組別。 音樂的整體平均場次則界乎 1.09 至 3.53 場次之間,是四個組別中平均場次差距較大的組 別。檢視音樂節目的時候,可留意音樂節目的分項情況,當中各種分項資料(例如歌劇 與中樂演奏等)的差異較大。 有關每個藝術組別在不同月份演出節目的情況,可參閱第四章。
5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 免費 29.4%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收費
3,772
70.6%
免費
1,572
29.4%
小計
5,344*
100%
5,344 場次*
收費 70.6% * 合共 5,346 場公開節目場次,當中有 2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演出性質屬於收費抑或 免費場次、公開售票或是私人活動的情況。在檢視節目的票務狀況時,本計劃只考慮公 開場次的演出情況。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5,766 場次中,273 場次因資料不詳無法得悉屬於公開或是專場演出 場次。在有記錄的 5,493 場演出中,5,346 場為公開節目場次,約佔總節目場次(5,766 場)九成以上。從上圖可見,公開節目的收費場次約佔公開節目總場次七成。 圖 3.10 顯示各藝術組別在公開收費及免費場次的分布情況。 若檢視各藝術組別的票務情況,絕大部分的公開戲劇場次屬收費場次,音樂場次中約有 一半為免費場次。 有關每個藝術組別的票務情況可參閱第四章。
53
圖 3.10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 2,000 1,812
1,782
1,600
1,212
1,200 場次 800
389
400 149
0
音樂
戲劇
戲曲
舞蹈
綜藝
藝術類別 免費
收費
場次及百分比
音樂
戲劇
戲曲
舞蹈
綜藝
小計
免費
900 50%
46 3%
495 41%
79 20%
52 35%
1,572 29%
收費
912 50%
1,736 97%
717 59%
310 80%
97 65%
3,772 71%
小計
1,812 100%
1,782 100%
1,212 100%
389 100%
149 100%
5,344* 100%
* 合共 5,346 場公開節目場次,當中有 2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5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 $351-$420 205 $281-$350 3.8% 368 6.9%
$211-$280 585 10.9%
$420以上 314 5.9% 免費 1,572 29.4%
5,344 場次*
$141-$210 749 14% $1-$70 553 10.3% $71-$140 998 18.7% * 合共 5,346 場公開節目場次,當中有 2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了不同的票價。是次研 究檢視票價時只統計正價,優惠票價並不包括在內。 若按每場節目的最高票價劃分這5,346場公開演出場次,撇除當中無法分類的2場次,收 費場次約為七成。 若以收費場次而言,票價介乎 HK$71-$140 的場次較多,約佔 5,346 場公開演出場次之 19%。在這組票價的 998 場演出中,六成四場次只提供一種票價。 圖 3.12 顯示各藝術組別的演出場次在最高票價類別的分布情況。
55
圖 3.12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 2,000 1,812
1,782
1,800 1,600 1,400 1,212
1,200 場次 1,000 800 600 389
400 149
200 0
音樂
戲劇
戲曲
舞蹈
綜藝
藝術類別
5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免費
$1-$70
$71-$140
$141-$210
$211-$280
$281-$350
$351-$420
$420以上
藝術類別
場次及 百分比
音樂
戲劇
戲曲
舞蹈
綜藝
小計
免費
900 50%
46 3%
495 40.8%
79 20%
52 35%
1,572 29%
$1-$70
251 14%
171 10%
68 5.6%
29 7%
34 23%
553 10%
$71-$140
229 13%
515 29%
144 11.9%
90 23%
20 13%
998 19%
$141$210
147 8%
399 22%
122 10.1%
75 19%
6 4%
749 14%
$211$280
110 6%
272 15%
167 13.8%
31 8%
5 3%
585 11%
$281$350
53 3%
92 5%
179 14.8%
35 9%
9 6%
368 7%
$351$420
50 3%
142 8%
3 0.2%
8 2%
2 1%
205 4%
$420 以上
72 4%
145 8%
34 2.8%
42 11%
21 14%
314 6%
小計
1,812 100%
1,782 100%
1,212 100%
389 100%
149 100%
5,344* 100%
* 合共 5,346 場公開節目場次,當中有 2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若將5,346場公開的場次按不同藝術組別及不同的最高票價劃分,撇除其中2場無法分類 的場次後,收費的戲曲節目中有較多場次的最高票價介乎 HK$281-350 之間,這亦是眾 多藝術組別中,較多場次分布在較高票價的組別。 至於最高票價定於 $420 以上的演出場次約佔公開的總場次 6%,共 314 場,當中以戲劇 節目場次最多(145 場) ,但這個票價的戲劇場次數量只佔戲劇公開總場次的 8%。 再按各藝術組別在不同票價的比例來觀察情況,則以綜藝節目有較多的場次比例分布在 票價 $420 以上的組別(約佔 149 場綜藝節目場次之 14%),其次是舞蹈場次(約佔 389 場 舞蹈節目場次之 11%)。
57
圖 3.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藝術類別)
舞蹈
$235.9
戲曲
$231.8
藝術類別 綜藝
$219.5
戲劇
$213.9
音樂
$0.0
$194.7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最高票價平均值(HK$) * 合共 5,346 場公開節目場次,當中有 2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再按公開演出場次中的收費場次,計算各藝術組別的最高票價平均值,即是將 5,346 場 公開場次扣除 1,572 場免費場次,並撇除 2 場資料不詳的演出,以 3,772 場公開收費的演 出計算。最高票價平均定價最高的組別是舞蹈,合共 310 場公開收費的舞蹈場次之最高 票價平均為 $235.9。 隨後依次為 717 場公開收費的戲曲場次($231.8)、97 場公開收費的綜藝場次($219.5)、 1,736 場公開收費的戲劇場次($213.9)及 912 場公開收費的音樂場次($194.7)。 以上只屬每個藝術組別的整體情況,當觀察每一個藝術組別的分項時,最高票價的平均 值均有不同的差異,有關詳細情況可參閱第四章。
5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
類別
# ##
百分比
#
6.6%
行政資助
200
節目資助
748##
24.6%
場地資助
1,312
43.1%
其他經費
784
25.8%
小計
*
數量
3,044*
100%
行政資助
6.6%
節目資助
24.6%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43.1% 25.8%
合共 3,050 個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綜藝節目,其中 6 個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獲得行政資助的 200 個節目中,約 37%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748 個節目中,約 12%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是次計劃,康文署亦提供了節目表內每個獲場地資助╱贊助的資料,協助理解不同團體 獲得不同資助經費後進行表演藝術節目的狀況。故此,所有刊登在節目表內的節目都可 根據多組不同的資料而界定其演出的經費來源,歸類為行政資助、節目資助、場地資助 及其他經費四組。 「行政資助」包括由民政事務局直接撥款資助的十個藝團,及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的藝 團,主要資助藝團的運作,同時亦包括資助這些藝團主辦╱製作的部分節目。文中簡稱 為獲得行政資助。 「節目資助」指由康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獲得粵劇發展基金及╱或藝發局各項計劃資 助的節目、由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如區議會、教育局等)主辦╱合辦的節目、香港 演藝學院及香港藝術節主辦╱製作的節目。 「場地資助」指獲得康文署減免場租計劃或場地贊助等優惠的節目。 其他未有獲得上述任何一種政府資助╱贊助的節目則歸類為「其他經費」進行演出的節 目。以其他經費進行的節目中,可包括獲得不同基金會或政府以外的其他機構贊助而主 辦╱製作的節目。 從圖3.14可見,2007/08年度合共3,050個節目中,七成以上均獲得政府不同形式的資助 而主辦╱製作節目,當中以獲得場地資助而主辦╱製作的節目數量最多。以其他經費主 辦╱製作節目的比例則佔總節目量的 25.8%。
59
獲得行政資助的 200 個節目中,約 37%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例如 屬藝發局「一年資助」藝團的節目,同時由康文署主辦╱贊助,或獲得康文署的場地資 助╱優惠、及╱或獲得粵劇發展基金資助的節目。 獲得節目資助的 748 個節目中,約 12%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例如 取得藝發局及粵劇發展基金資助、或獲得康文署的場地資助╱優惠和粵劇發展基金的資 助、又或是獲得康文署的場地資助╱優惠和藝發局的資助、或是由其他政府部門╱公營 機構主辦╱合辦的節目,並獲得康文署贊助或場地資助╱優惠。 圖 3.15 檢視每個藝術組別以不同經費來源主辦╱製作的節目數量比例,戲劇節目數量中 有較高比例以其他經費來進行演出,其餘的藝術組別均以獲得場地資助而演出的數量比 例較多。
6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15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
1,136
戲曲
1,114
音樂
藝術類別 戲劇
464
197
舞蹈
133
綜藝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節目(個) 行政資助
* # ##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節目數量 及百分比
戲曲
音樂
戲劇
舞蹈
綜藝
小計
行政資助
10 0.9%
73 7%
89 19%
28 14%
-
200 # 7%
節目資助
192 16.9%
381 34%
88 19%
70 36%
17 13%
748 ## 25%
場地資助
614 54.0%
431 39%
132 28%
66 34%
69 52%
1,312 43%
其他經費
320 28.2%
229 21%
155 33%
33 17%
47 35%
784 26%
小計
1,136 100%
1,114 100%
464 100%
197 100%
133 100%
3,044* 100%
合共 3,050 個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綜藝節目,當中有 6 個節目因資料不詳而無法分類 獲得行政資助的 200 個節目中,約 37%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748 個節目中,約 12%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61
圖 3.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場次分布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行政資助
692#
12.0%
節目資助
1,222##
21.2%
場地資助
2,210
38.4%
其他經費
1,636
28.4%
5,760*
100%
小計
* # ##
行政資助 節目資助
12.0% 21.2%
38.4%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28.4%
合共 5,766 場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綜藝節目場次,當中有 6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獲得行政資助的 692 場次中,約 35%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1,222 場次中,約 12%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綜合圖 3.14 及圖 3.16,按不同經費來源比較節目數量及場次的分布,則以行政資助形式 主辦╱製作的演出場次比例,較節目數量的比例高。以場地資助形式主辦╱製作的演出 場次比例,則較節目數量的比例低。 參考圖3.14,以行政資助來主辦╱製作的節目數量佔整體的6.6%,而上圖顯示以行政資 助來主辦╱製作的演出場次佔整體的 12%。 至於以場地資助主辦╱製作的情況,圖 3.14 顯示該類別的節目數量佔整體的 43.2%,上 圖顯示以場地資助來主辦╱製作的演出場次佔整體的 38.4%。 獲得行政資助的 692 場次演出中,約 35%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例 如屬藝發局「一年資助」藝團的場次,同時由康文署主辦╱贊助,或獲得康文署的場地資 助╱優惠、及╱或獲得粵劇發展基金的資助。 獲得節目資助的 1,222 場次演出中,約 12%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例如取得藝發局及粵劇發展基金資助、或獲得康文署的場地資助╱優惠和粵劇發展基 金的資助、又或是獲得康文署的場地資助╱優惠和藝發局的資助、或是由其他政府部 門╱公營機構主辦╱合辦的節目,並獲得康文署贊助或場地資助╱優惠。
6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17 按不同藝術類別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
音樂
1,960
戲劇
1,857
藝術類別 戲曲
1,333
429
舞蹈
181
綜藝
0
400
800
1,200
1,600
2,000
2,400
場次 行政資助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63
場次及 百分比
音樂
戲劇
戲曲
舞蹈
綜藝
小計
行政資助
121 6%
469 25%
12 0.9%
90 21%
-
692 # 12%
節目資助
465 24%
355 19%
231 17.3%
142 33%
29 16%
1,222 ## 21%
場地資助
829 42%
432 23%
736 55.2%
131 31%
82 45%
2,210 38%
其他經費
545 28%
601 32%
354 26.6%
66 15%
70 39%
1,636 28%
小計
1,960 100%
1,857 100%
1,333 100%
429 100%
181 100%
5,760* 100%
*
合共 5,766 場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綜藝節目場次,當中有 6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
獲得行政資助的 692 場次中,約 35%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1,222 場次中,約 12%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
圖 3.17 檢視每個藝術組別按不同的經費來源主辦╱製作的場次分布。以行政資助形式 主辦╱製作的場次中,戲劇場次的數量佔最多。若再按各藝術組別在不同分類的比例觀 察,在戲劇總場次中,以行政資助形式進行的演出場次比例佔 25%,亦較其餘藝術組別 以行政資助形式主辦╱製作的場次比例高。 以節目資助形式主辦╱製作的場次中,音樂場次的數量較其餘藝術組別多。但按各藝術 組別在不同分類的比例計,則以節目資助形式主辦╱製作的舞蹈場次(佔舞蹈總場次之 33%)較其餘藝術組別以節目資助形式進行的場次比例高。 以場地資助形式主辦╱製作的場次中,音樂場次的數量亦較其餘藝術組別多。但按各 藝術組別在不同分類的比例計,獲場地資助形式主辦╱製作的戲曲場次佔戲曲總場次 55.2%,較其餘藝術組別以場地資助形式進行的場次比例高。 以其他經費來源主辦╱製作的場次中,戲劇場次的數量較其餘藝術組別多。但按各藝術 組別在不同分類的比例計,則以綜藝場次獲得其他經費來源主辦╱製作的場次比例高。 有關每個藝術組別按不同經費來源主辦╱製作節目的情況可參閱第四章。
6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18 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
類別
數量
百分比
節目資助
217
66.8%
場地資助
76
23.4%
其他經費
32
9.8%
325
100%
小計
66.8%
節目資助
23.4%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9.8%
根據主辦╱製作的單位分類,可特別選取學界進行的演出節目,了解學界參與各類表演 藝術演出的狀況。 2007/08 年度的統計資料中,屬於學界的主辦╱製作單位共 88 個,當中包括各中、小 學及幼稚園、辦學機構、香港演藝學院及各大學、各院校的劇社、合唱團等,以及聯 校╱學界的組織。從上圖可見,學界於2007/08年度主辦╱製作的節目合共325個,約佔 全數 3,050 個節目的一成,當中以獲得節目資助形式進行的節目數量佔最多。 在 217 個獲得節目資助形式進行的節目中,香港演藝學院主辦╱製作的節目數量佔了 96%。 從圖 3.19 顯示,若按不同經費來源、不同藝術組別劃分學界主辦╱製作的演出節目,則 清楚得悉學界進行音樂節目數量最多,佔總數 325 個節目的 78%。
65
圖 3.19 按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藝術類別)
音樂
253
戲劇
37
藝術類別 舞蹈
13
綜藝
12
戲曲
10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節目 (個)
場地資助
節目資助
66
其他經費
節目數量 及百分比
音樂
戲劇
舞蹈
綜藝
戲曲
小計
節目資助
193 76%
12 32%
3 23%
-
9 90%
217 67%
場地資助
43 17%
16 43%
9 69%
7 58%
1 10%
76 23%
其他經費
17 7%
9 24%
1 8%
5 42%
-
32 10%
小計
253 100%
37 100%
13 100%
12 100%
10 100%
325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術類別
圖 3.20 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場次分布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節目資助
313
28.4%
場地資助
474
43.0%
節目資助
28.4%
43.0%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小計
316
28.6%
1,103
100% 其他經費
28.6%
從統計資料顯示,由學界主辦╱製作的325個節目進行了1,103場次,約佔2007/08年度 的總演出場次之 19%。整體而言,較多場次是由獲得場地資助形式進行(見上圖)。 按場次分布而言,獲節目資助形式進行的場次比例約佔 28%,但從圖 3.18 顯示,獲節目 資助形式進行的節目數量則約佔 67%。至於香港演藝學院進行的場次,佔獲節目資助形 式進行的總場次 98%。 從圖 3.21 可見,由學界主辦╱製作的音樂和舞蹈場次中,以場地資助形式進行演出場次 的比例較其他形式的比例高。戲劇和戲曲場次中,則以節目資助形式進行演出場次的比 例較其他形式的比例高。 有關學界主辦╱製作的音樂分項,可詳閱第四章音樂部分。
67
圖 3.21 按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藝術類別)
907
音樂
114
戲劇
56
藝術類別 舞蹈
14
綜藝
12
戲曲
0
200
400
600
800
1,000
場次 節目資助
68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場次及 百分比
音樂
戲劇
舞蹈
綜藝
戲曲
小計
節目資助
235 26%
56 49%
11 20%
-
11 92%
313 28%
場地資助
382 42%
38 33%
44 79%
9 64%
1 8%
474 43%
其他經費
290 32%
20 18%
1 2%
5 36%
-
316 29%
小計
907 100%
114 100%
56 100%
14 100%
12 100%
1,103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舞蹈
4. 按不同藝 4.1
舞蹈
術分項而 圖 4.1.1 舞蹈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 劃分的演
綜合 33 16.8%
出節目數
芭蕾舞 42 21.3%
量及場次 比賽 28 14.2%
197個節目
外國民族舞 17 8.6% 中國舞 18 9.1%
現代舞 59 29.9%
舞蹈的分項包括芭蕾舞、現代舞、中國舞、外國民族舞、比賽及綜合。「比賽」包括頒獎 禮節目。「綜合」是指一個節目包含兩個或以上同類別的分項演出,例如芭蕾舞及外國民 族舞。當節目並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而進行分類時,例如「2007 舞蹈匯演」,亦歸入「綜合」 一類。 至於 2007/08 年度上演的「冰上皇族天鵝湖」、「風中少林」,或於國際綜藝合家歡期間上 演的雜技芭蕾舞劇,由於牽涉舞蹈及其他形式的表演(如溜冰、武術、雜技),故統計時 將這類節目歸入四個藝術組別(舞蹈、戲劇、音樂及戲曲)之外的「綜藝」一類。 從統計資料所得,2007/08 年度共錄得 197 個舞蹈節目,分布在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25 個 演藝場地 13 內進行,佔整體表演藝術節目數量(3,050 個)的 6.5%。上圖可見,演出節目 數量最多的首三項是現代舞(佔舞蹈節目總數的 29.9%)、芭蕾舞(21.3%)及綜合的舞蹈 節目(16.8%) 。 13
統計資料的34個演藝場地中,沒有進行舞蹈節目的演藝場地包括:新光戲院1院及2院、香港演藝學院演奏 廳及實驗劇場、香港藝術中心Agnès b.電影院、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西灣河文娛中心文娛廳、屯門大會堂 及荃灣大會堂之文娛廳。
69
圖 4.1.2 舞蹈分項的場次分布 綜合 41 9.6%
芭蕾舞 92 21.4%
比賽 95 22.1%
429場次 外國民族舞 29 6.8%
中國舞 36 8.4%
現代舞 136 31.7%
統計資料顯示,2007/08年度197個舞蹈節目合共進行了429場次,佔表演藝術節目總場 次(5,766 場)的 7.4%。平均而言,每個舞蹈節目進行 2.2 場演出。 從上圖可見,演出節目場次最多的首三項是現代舞(佔舞蹈總場次的31.7%)、比賽 (佔舞 蹈總場次的 22.1%)及芭蕾舞(佔舞蹈總場次的 21.4%),次序與節目數量略有不同。 若比較各舞蹈分項於每個節目平均演出的場次,則發現舞蹈比賽節目進行最多場次(平 均每個節目進行3.4場次),其後依次為現代舞(平均進行2.3場次)、芭蕾舞(平均進行2.2 場次)、中國舞(平均進行 2 場) 、外國民族舞(平均進行 1.7 場次)及綜合的舞蹈節目(平均 進行 1.2 場次) 。 至於從場地管理者的資料所得,於17座演藝設施合共26個演藝場地進行了502場舞蹈演 出,2007/08 年度後期加演的舞蹈場次共 73 場次 14。
14
70
場地管理者的記錄較節目表多了一個演藝場地,該場地進行的節目亦屬於後期安排的演出。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舞蹈
圖 4.1.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舞蹈) 訪港 17.8% 類別
數量
百分比
本地
162
82.2%
訪港
35
17.8%
小計
197
100%
197個節目
本地 82.2%
節目表列明主辦╱製作節目的團體,若根據節目名稱及主辦╱製作節目的團體名單,可 得悉大部分節目的參演團體,繼而劃分為本地節目、訪港節目及混合節目 15。 從上圖可見,於17座演藝設施合共25個演藝場地進行的197個舞蹈節目中,並沒有混合 節目的記錄,本地節目(約佔舞蹈節目總數的 82%)較訪港節目(佔 18%)多。 若從圖4.1.4觀察各舞蹈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逾八成的現代舞節目數量屬本地節目,亦 是在眾多舞蹈節目中最多本地節目的一個組別,其次是芭蕾舞(逾七成的芭蕾舞節目數 量屬本地節目)。在各舞蹈分項中,舞蹈比賽及綜合的舞蹈節目全屬本地節目。 外國民族舞節目中,接近三成是本地節目。
15
「本地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本地團體演出;「訪港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外地團體演出;「混合節目」指 整個節目包括了本地團體及外地團體演出。分類時只以製作╱演出團體單位作為劃分準則。
71
圖 4.1.4 按不同藝術分項、本地及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舞蹈) 70 59
60
50 42
40 33
節目(個)
28
30
18
20
17
10
舞 民 國 外
中
國
族
舞
賽 比
合 綜
舞 蕾 芭
現
代
舞
0
舞蹈分項 本地
72
訪港
節目數量及 百分比
現代舞
芭蕾舞
綜合
比賽
中國舞
外國 民族舞
小計
本地
52 88%
32 76%
33 100%
28 100%
12 67%
5 29%
162 82%
訪港
7 12%
10 24%
-
-
6 33%
12 71%
35 18%
小計
59 100%
42 100%
33 100%
28 100%
18 100%
17 100%
197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舞蹈
圖 4.1.5 本地及訪港場次分布(舞蹈) 訪港 14.7%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本地
366
85.3%
訪港
63
14.7%
小計
429
100%
429場次
本地 85.3%
若比較節目數量及場次的分布,429場舞蹈演出場次在本地及訪港節目場次的比例與197 個節目數量的比例相若。 再比較本地節目及訪港節目於每個節目平均演出的場次,則發現本地舞蹈節目平均進行 2.3 場次,較訪港舞蹈節目平均進行的 1.8 場次多。 若從圖4.1.6觀察各舞蹈場次的分布,於17座演藝設施合共25個演藝場地進行的429場演 出中,八成以上屬本地節目的場次,包括現代舞、中國舞及芭蕾舞。在各舞蹈分項中, 舞蹈比賽及綜合的舞蹈節目全屬本地節目。
73
圖 4.1.6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舞蹈) 160
140
136
120 95
100
92
場次 80
60 41 36
40
29
20
舞 民 外 國
國 中
族
舞
合 綜
舞 蕾 芭
現
代
比
舞
賽
0
舞蹈分項 本地
74
訪港
場次及 百分比
現代舞
比賽
芭蕾舞
綜合
中國舞
外國民族舞
小計
本地
118 87%
95 100%
74 80%
41 100%
30 83%
8 28%
366 85%
訪港
18 13%
-
18 20%
-
6 17%
21 72%
63 15%
小計
136 100%
95 100%
92 100%
41 100%
36 100%
29 100%
429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舞蹈
再比較現代舞、芭蕾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舞進行本地及訪港節目的平均演出場次(見 表 4.1.1) 。本地舞蹈場次中,中國舞的平均場次最多(2.5 場),外國民族舞的平均場次則 最少(1.6 場) 。訪港舞蹈場次中,現代舞的平均場次最多(2.6 場次) ,中國舞的平均場次 則最少(1 場)。
表4.1.1比較現代舞、芭蕾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舞在本地╱訪港節目的數量、總場次及 平均場次 現代舞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52
118
2.3
訪港
7
18
2.6
芭蕾舞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32
74
2.3
訪港
10
18
1.8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12
30
2.5
訪港
6
6
1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5
8
1.6
訪港
12
21
1.8
中國舞
外國民族舞
75
圖 4.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舞蹈) 30 26
25 21
21
20 17 16
16 14
節目(個) 15
15
14
13
13 11
10
5
08 20
08
3/
20 2/
08 20
7
1/
00 /2
7 12
00
7 /2
00 /2
10
11
07 20
07
9/
20 8/
07
07
20 7/
20 6/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芭蕾舞
7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現代舞
中國舞
外國民族舞
比賽
綜合
舞蹈
節目 數量及 百分比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現代舞
4 31%
5 36%
5 31%
4 29%
2 13%
4 19%
7 47%
10 38%
3 23%
芭蕾舞
1 8%
2 14%
5 31%
3 21%
7 44%
5 24%
1 7%
6 23%
綜合
2 15%
5 36%
2 13%
3 21%
5 31%
5 24%
3 20%
比賽
2 15%
1 7%
1 6%
2 14%
2 13%
2 10%
中國舞
-
1 7%
3 19%
2 14%
-
外國民 族舞
4 31%
-
-
-
-
小計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4 24%
5 45%
6 29%
59 30%
1 8%
5 29%
2 18%
4 19%
42 21%
1 4%
3 23%
2 12%
-
2 10%
33 17%
1 7%
3 12%
3 23%
5 29%
4 36%
2 10%
28 14%
3 14%
1 7%
2 8%
1 8%
1 6%
-
4 19%
18 9%
2 10%
2 13%
4 15%
2 15%
-
-
3 14%
17 9% 197 100%
13
14
16
14
16
21
15
26
13
17
11
2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若按月份而劃分 197 個舞蹈節目,最多演出數量的首三個月份依次為 11 月(共 26 個節 目,佔舞蹈節目總數 13%),其次是 9 月及 3 月(各有 21 個節目,約佔 11%) 。 從上圖可見,最多外國民族舞的月份是 4 月及 11 月(各有 4 個節目) ,而最多現代舞節目 的月份同為 11 月。換句話說,公眾在 11 月份有較多不同種類的舞蹈節目可供選擇。 至於最多芭蕾舞演出的月份是 8 月,最多中國舞節目是 3 月,而綜合的舞蹈節目分別在 5 月、8 月及 9 月最多(各有 5 個節目)。
77
圖 4.1.8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場次(舞蹈) 70 63
60
50
50 42 38
40
38 36
36
場次 27
28
30
26 23
22
20
10
08 3/
20
08
7
08
20 2/
20 1/
00
7 00
/2 12
/2
7 11
00 /2
07
10
07
20 9/
20 8/
07
07
20 7/
20 6/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芭蕾舞
7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現代舞
中國舞
外國民族舞
比賽
綜合
舞蹈
場次及 百分比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現代舞
7 25%
22 52%
11 42%
9 39%
4 11%
10 26%
10 45%
21 42%
9 24%
比賽
13 46%
5 12%
1 4%
2 9%
10 28%
2 5%
1 5%
6 12%
芭蕾舞
2 7%
7 17%
7 27%
3 13%
15 42%
7 18%
2 9%
綜合
2 7%
5 12%
4 15%
3 13%
7 19%
5 13%
中國舞
-
3 7%
3 12%
6 26%
-
外國 民族舞
4 14%
-
-
-
小計
28 100%
42 100%
26 100%
23 100%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13 21%
7 26%
13 36%
136 32%
3 8%
37 59%
13 48%
2 6%
95 22%
12 24%
15 39%
8 13%
7 26%
7 19%
92 21%
4 18%
1 2%
5 13%
2 3%
-
3 8%
41 10%
11 29%
1 5%
4 8%
1 3%
3 5%
-
4 11%
36 8%
-
3 8%
4 18%
6 12%
5 13%
-
-
7 19%
29 7%
36 100%
38 100%
22 100%
50 100%
38 100%
63 100%
27 100%
36 100%
429 100%
若按月份而劃分429場舞蹈演出,最多演出場次的首三個月份是1月(共63場次,佔舞蹈 節目總場次的 15%),其次是 11 月(共 50 場次佔 12%)及 5 月(共 42 場次各佔 10%) 。場 次分布的排列次序與節目數量不同,唯 11 月份同時有較多節目數量及場次。 若比較不同的舞蹈分項,芭蕾舞及舞蹈綜合節目同時在 8 月份進行最多場次。最多現代 舞場次在 5 月份上演,中國舞場次集中在 9 月份,外國民族舞則在 3 月份進行較多場次, 舞蹈比賽集中在 1 月份進行。 再比較現代舞、芭蕾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舞節目在各月份的平均演出場次(見表 4.1.2),則現代舞節目平均進行最多場次的月份是 5 月(平均可進行 4.4 場演出)。至於芭 蕾舞在 12 月只有 1 個節目進行了 15 場次,若撇除這個較特殊的情況,5 月份和 2 月份進 行芭蕾舞節目平均進行最多場次(3.5 場次)。中國舞節目平均進行最多場次的月份是 9 月 (可演出 3.7 場次)。外國民族舞節目平均進行最多場次的月份是 12 月(2.5 場次)。
79
表 4.1.2 比較現代舞、芭蕾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舞在各月份的節目量、總場次及平均場次 現代舞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數量
4
5
5
4
2
4
7
10
3
4
5
6
59
總場次
7
22
11
9
4
10
10
21
9
13
7
13
136
平均場次
1.8
4.4
2.2
2.3
2.0
2.5
1.4
2.1
3.0
3.3
1.4
2.2
2.3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數量
1
2
5
3
7
5
1
6
1
5
2
4
42
總場次
2
7
7
3
15
7
2
12
15
8
7
7
92
平均場次
2.0
3.5
1.4
1.0
2.1
1.4
2.0
2.0
15.0
1.6
3.5
1.8
2.2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芭蕾舞 10/2007 11/2007 12/2007
中國舞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數量
-
1
3
2
-
3
1
2
1
1
-
4
18
總場次
-
3
3
6
-
11
1
4
1
3
-
4
36
平均場次
-
3.0
1.0
3.0
-
3.7
1.0
2.0
1.0
3.0
-
1.0
2.0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數量
4
-
-
-
-
2
2
4
2
-
-
3
17
總場次
4
-
-
-
-
3
4
6
5
-
-
7
29
平均場次
1.0
-
-
-
-
1.5
2.0
1.5
2.5
-
-
2.3
1.7
外國民族舞
8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10/2007 11/2007 12/2007
舞蹈
圖 4.1.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舞蹈) 免費 20.3%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收費
310
79.7%
免費
79
20.3%
小計
389
100%
389 場次
收費 79.7%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演出性質屬於收費抑或 免費場次、公開售票或是私人活動的情況。在檢視節目的票務狀況時,本計劃只考慮公 開場次的演出情況。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429 場舞蹈演出中,撇除當中無法分類的 4 場次後,九成二屬公開性 質的場次。在這 389 場公開場次中,收費場次約佔 80%,見上圖。 圖 4.1.10 檢視各舞蹈分項的票務情況,絕大部分公開的現代舞、芭蕾舞、中國舞及外國 民族舞均屬收費場次。
81
圖 4.1.10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舞蹈) 120 112
100 89 83
80
場次
60
40
36
40
29
20
舞 民 外 國
國 中
族
舞
合 綜
舞 蕾 芭
現
代
比
舞
賽
0
舞蹈分項 免費
82
收費
場次及 百分比
現代舞
比賽
芭蕾舞
綜合
中國舞
外國民族舞
小計
免費
1 1%
68 76%
2 2%
6 15%
1 3%
1 3%
79 20%
收費
111 99%
21 24%
81 98%
34 85%
35 97%
28 97%
310 80%
小計
112 100%
89 100%
83 100%
40 100%
36 100%
29 100%
389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舞蹈
圖 4.1.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舞蹈) $420以上 42 $351-$420 10.8% 8 2.1% $281-$350 35 9% $211-$280 31 8%
$141-$210 75 19.3%
免費 79 20.3%
389 場次
$1-$70 29 7.5%
$71-$140 90 23.1%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了不同的票價。是次研 究檢視票價時只統計正價,優惠票價並不包括在內。 若按 389 場公開的舞蹈場次檢視最高票價的分布情況,最多舞蹈場次的最高票價介乎 HK$71-HK$140,約佔了公開的舞蹈總場次23%。這個票價的90場演出中,三分二場次 只提供一種票價。
83
圖 4.1.12 按不同藝術分項之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舞蹈) 120 112
100 89 83
80
場次 60
40
36
40
29
20
舞 外 國
民
族
舞 國 中
綜
合
舞 蕾 芭
賽 比
現
代
舞
0
舞蹈分項
8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免費
$1-$70
$71-$140
$141-$210
$211-$280
$281-$350
$351-$420
$420以上
舞蹈
場次及 百分比
現代舞
比賽
芭蕾舞
綜合
中國舞
外國 民族舞
小計
免費
1 1%
68 76%
2 2%
6 15%
1 3%
1 3%
79 20%
$1-$70
1 1%
16 18%
3 4%
8 20%
1 3%
-
29 8%
$71$140
52 46%
5 6%
11 13%
19 48%
3 8%
-
90 23%
$141$210
44 39%
-
5 6%
7 18%
7 19%
12 41%
75 19%
$211$280
2 2%
-
16 19%
-
9 25%
4 14%
31 8%
$281$350
-
-
11 13%
-
15 42%
9 31%
35 9%
$351$420
6 5%
-
2 2%
-
-
-
8 2%
$420 以 上
6 5%
-
33 40%
-
-
3 10%
42 11%
小計
112 100%
89 100%
83 100%
40 100%
36 100%
29 100%
389 100%
若將389場公開的場次按不同舞蹈分項及不同的最高票價劃分,定價在HK$420以上的場 次中以芭蕾舞場次最多,共33場。這33場節目在芭蕾舞的公開總場次 (83場)佔了40%, 其中六成場次屬本地節目。 現代舞的演出場次集中在票價 HK$71 至 HK$210 之間,當中以 HK$71-HK$140 的場次較 多,佔現代舞的公開總場次的 46%。 中國舞的場次中,約四成場次分布在 HK$281-HK$350 之間,而四成的外國民族舞場次 則分布在 HK$141-HK$280 之間。
85
圖 4.1.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舞蹈)
$391.5
芭蕾舞
$267.1
外國民族舞
$243.7
中國舞 舞蹈分項 $185.0
現代舞
$104.0
綜合
$63.6
比賽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最高票價平均值(HK$)
記錄顯示,389場公開的舞蹈場次中,收費的舞蹈場次共有310場。現代舞的最高票價定 於 HK$40 至 HK$1,000 之間,最高票價為 HK$1,000 的場次共 2 場;芭蕾舞的最高票價定 於HK$40至HK$800之間;外國民族舞的最高票價定於HK$150至HK$460之間;中國舞 的最高票價定於 HK$40 至 HK$320 之間;綜合的舞蹈場次票價定於 HK$30 至 HK$200 之間。 按公開演出場次中的收費場次,計算各舞蹈分項的最高票價平均值,芭蕾舞的平均票價 最高,約HK$391.5,其後依次為外國民族舞(約HK$267.1) 、中國舞(約HK$243.7)、現 代舞(約 HK$185)。
8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舞蹈
圖 4.1.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舞蹈) 類別
##
百分比
行政資助
28#
14.2%
節目資助
70##
35.5%
場地資助
66
33.5%
其他經費
33
16.8%
197
100%
小計
#
數量
行政資助
14.2%
35.5%
節目資助
33.5%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16.8%
獲得行政資助的 28 個節目中,約 46% 節目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之節目 獲得節目資助的 70 個節目中,約 10%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是次計劃,康文署亦提供了節目表內每個獲場地資助╱贊助的資料,協助理解不同團體 獲得不同資助經費後進行表演藝術節目的狀況。故此,所有刊登在節目表內的節目都可 根據多組不同的資料而界定其演出的經費來源,歸類為行政資助、節目資助、場地資助 及其他經費 16 四種不同情況。 在197個舞蹈節目中,獲節目資助及場地資助的節目數量相當接近,2007/08年度以節目 資助的演出較多。而獲得節目資助的70個舞蹈節目中,約10%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 資助╱贊助優惠。例如獲得藝發局計劃資助及康文署的場地資助╱優惠,或由其他政府 部門主辦╱合辦,並獲得康文署贊助的節目。至於獲得行政資助的 28 個舞蹈節目中,約 46% 節目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 學界單位 17 在上述的演藝場地進行了13個舞蹈節目,約佔197個舞蹈節目總數量6.6%, 當中以獲得場地資助形式演出的情況較多。
16
「行政資助」包括由民政事務局直接撥款資助的十個藝團,及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的藝團,主要資助藝團 的運作,同時亦包括資助這些藝團主辦╱製作的部分節目。文中簡稱為獲得行政資助。「節目資助」指由康 文署主辦╱贊助的贊助節目,及╱或獲得藝發局各項計劃資助的節目、由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如區議 會、教育局等)主辦╱合辦的節目、香港演藝學院及香港藝術節主辦或製作的節目。「場地資助」指獲得康文 署減免場租計劃或場地贊助等優惠的節目。其他未有獲得上述任何一種政府資助╱贊助的節目,則歸類為 「其他經費」進行演出的節目。以「其他經費」進行的節目,可包括獲得不同基金會或政府以外的其他機構贊 助而主辦╱製作的節目。
17
屬於學界的主辦╱製作單位包括各中、小學及幼稚園、辦學機構、香港演藝學院及各大學、各院校的演奏 團、合唱團等,以及聯校╱學界的組織。
87
圖 4.1.15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舞蹈)
現代舞
59
芭蕾舞
42
綜合
33
舞蹈分項
比賽
28
中國舞
18
17
外國民族舞
0
10
20
30
40
50
60
70
節目(個) 行政資助
8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舞蹈
# ##
數量及 百分比
現代舞
芭蕾舞
綜合
比賽
中國舞
外國 民族舞
小計
行政資助
10 17%
13 31%
-
-
5 28%
-
28# 14%
節目資助
27 46%
10 24%
2 6%
12 43%
7 39%
12 71%
70## 36%
場地資助
6 10%
12 29%
27 82%
13 46%
5 28%
3 18%
66 34%
其他經費
16 27%
7 17%
4 12%
3 11%
1 6%
2 12%
33 17%
小計
59 100%
42 100%
33 100%
28 100%
18 100%
17 100%
197 100%
獲得行政資助的 28 個節目中,約 46% 節目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之節目 獲得節目資助的 70 個節目中,約 10%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按各舞蹈分項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比例而言,現代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舞 以節目資助形式演出的比例,較獲得其餘不同經費來源演出的比例高。 綜合的舞蹈節目及比賽節目以場地資助形式演出的比例,較獲得其餘不同經費來源演出 的比例高。 至於學界進行的 13 個舞蹈節目,當中 5 個是比賽節目、5 個為綜合節目、2 個現代舞節目 及 1 個中國舞節目。若按經費來源劃分,則 9 個屬場地資助的演出、3 個屬節目資助的演 出,另有 1 個以其他經費進行演出。比賽節目既有場地資助形式進行,亦有獲得節目資 助形式演出。
89
圖 4.1.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演出場次分布(舞蹈)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行政資助
90#
21.0%
節目資助
142##
33.1%
場地資助
131
30.5%
其他經費
66
15.4%
429
100%
行政資助
21.0% 33.1%
節目資助
其他經費
小計 # ##
30.5%
場地資助 15.4%
獲得行政資助的 90 場次中,約 39% 場次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之節目 獲得節目資助的 142 場次中,約 13%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若比較節目數量及場次分布情況,獲得行政資助的舞蹈場次比例(佔 21%)較節目數量的 比例(佔 14.2%)高,而獲節目資助的場次比例(佔 33.1%)較節目數量的比例(35.5%)低 (見圖 4.1.14 及上圖)。 獲得行政資助的90場舞蹈場次中,約39%場次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而獲得節目 資助的 142 場演出中,約有 13%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或優惠。例如獲得藝發局 計劃資助及康文署的場地資助╱優惠,或由其他政府部門主辦╱合辦,並獲得康文署贊 助的場次。 再按不同經費來源計算每個節目的平均場次,獲行政資助的舞蹈節目平均進行 3.2 場 次,其餘獲節目資助、場地資助或以其他經費進行的舞蹈節目,都是平均上演 2 場次。 圖 4.1.17 檢視各舞蹈分項獲得不同經費來源而劃分的場次。超過一半芭蕾舞及中國舞的 場次以行政資助形式演出。現代舞及外國民族舞則獲得節目資助形式演出的場次較多。 比賽和綜合的舞蹈場次主要獲得場地資助進行演出。
9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舞蹈
圖 4.1.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舞蹈)
現代舞
136
比賽
95
芭蕾舞
92
舞蹈分項
綜合
41
中國舞
36
外國民族舞
29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場次 行政資助
# ##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場次及 百分比
現代舞
比賽
芭蕾舞
綜合
中國舞
外國民族舞
小計
行政資助
20 15%
-
49 53%
-
21 58%
-
90# 21%
節目資助
65 48%
28 29%
16 17%
4 10%
8 22%
21 72%
142## 33%
場地資助
8 6%
64 67%
17 18%
31 76%
6 17%
5 17%
131 31%
其他經費
43 32%
3 3%
10 11%
6 15%
1 3%
3 10%
66 15%
小計
136 100%
95 100%
92 100%
41 100%
36 100%
29 100%
429 100%
獲得行政資助的 90 場次中,約 39% 場次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之節目 獲得節目資助的 142 場次中,約 13%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91
再比較現代舞、芭蕾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舞獲得不同經費而進行每個節目的平均場次 (見表 4.1.3),則發現以行政資助形式進行的中國舞節目平均上演最多場次(4.2 場)。 至於學界在 2007/08 年度進行的 13 個舞蹈節目,共演出了 56 場次,約佔 429 場舞蹈總場 次之13%。當中屬比賽的場次最多,佔44場次,其餘為現代舞 (6場次)、綜合舞蹈 (5場) 和中國舞(1 場) 。大部分的比賽場次以場地資助形式進行。至於由香港演藝學院以節目 資助形成進行的舞蹈場次約佔 7%。
表4.1.3比較現代舞、芭蕾舞、中國舞及外國民族舞獲得不同經費而進行的節目量、總場 次及平均場次 現代舞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行政資助
10
20
2.0
節目資助
27
65
2.4
場地資助
6
8
1.3
其他經費
16
43
2.7
整體
59
136
2.3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芭蕾舞 行政資助
13
49
3.8
節目資助
10
16
1.6
場地資助
12
17
1.4
其他經費
7
10
1.4
整體
42
92
2.2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行政資助
5
21
4.2
節目資助
7
8
1.1
場地資助
5
6
1.2
中國舞
其他經費
1
1
1.0
整體
18
36
2.0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行政資助
-
-
-
節目資助
12
21
1.8
場地資助
3
5
1.7
外國民族舞
9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其他經費
2
3
1.5
整體
17
29
1.7
戲劇
4.2
戲劇
圖 4.2.1 戲劇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
音樂劇 53 11.4%
綜合 25 5.4%
比賽 形體劇場 / 默劇 7 3 1.5% 0.6% 話劇 268 57.8%
464個節目 兒童劇 108 23.3%
戲劇的分項包括話劇、兒童劇、音樂劇、形體劇場╱默劇、比賽及綜合。「兒童劇」是指 節目的觀眾以兒童為對象,形式可包括布偶劇、音樂劇等,2007/08年度上演的「Slava’s Snowshow」亦歸入兒童劇。「音樂劇」包括音樂劇場的節目。「比賽」包括頒獎禮節目。 「綜合」是指一個節目包含兩個或以上同屬戲劇分項的演出,例如話劇及音樂劇。當節目 並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而進行分類時,例如「香港學校戲劇節 2006/07- 公開演出」,亦歸入 「綜合」一類。 從統計資料所得,2007/08 年度共錄得 464 個戲劇節目,分布在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28 個 演藝場地內進行 18,佔整體表演藝術節目數量(3,050 個)的 15.2%。從上圖可見,演出節 目數量最多的首三項是話劇(佔戲劇節目總數的 57.8%) ,其次是兒童劇(23.3%)及音樂劇 (11.4%) 。
18
統計資料的 34 個演藝場地中,沒有進行戲劇節目的演藝場地包括:新光戲院 1 院及 2 院、香港演藝學院音樂 廳及演奏廳、高山劇場劇院、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
93
圖 4.2.2 戲劇分項的場次分布
音樂劇 276 14.9%
綜合 79 4.3%
比賽 形體劇場 / 默劇 10 8 0.5% 0.4%
話劇 1,188 64.0%
1,857場次 兒童劇 296 15.9%
統計資料顯示,2007/08 年度 464 個戲劇節目合共進行了 1,857 場次,佔表演藝術節目總 場次(5,766 場)的 32.2%。平均而言,每個戲劇節目進行 4 場演出。 從上圖可見,演出節目場次最多的首三項是話劇(佔戲劇總場次的 64%),其次是兒童劇 (佔戲劇總場次的15.9%) 及音樂劇 (佔戲劇總場次的14.9%) ,排列次序與節目數量相同。 若比較各戲劇分項於每個節目的平均演出場次,則發現音樂劇節目演出場次數量最多 (平均每個節目進行5.2場次) ,其後依次為話劇(平均進行4.4場次) 、綜合的戲劇節目(平 均進行 3.2 場次) 、形體劇場╱默劇(平均進行 2.7 場次)、兒童劇 (平均進行 2.7 場次)及戲 劇比賽節目(平均進行 1.4 場次)。 至於從場地管理者的資料所得,於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28 個演藝場地內進行了 2,036 場戲 劇節目,故此場地管理者的記錄與節目表上的記錄相差 179 場次。據場地管理者翻查記 錄,除了後期加演的場數外,亦包括了不少以學生為對象而進行的教育╱推廣演出未被 刊印於節目表內。
9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圖 4.2.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戲劇) 混合 訪港 10.6% 0.2% 類別
數量
百分比
本地
414
89.2%
訪港
49
10.6%
混合
1
0.2%
小計
464
100%
464個節目
本地 89.2%
節目表列明主辦╱製作節目的團體,根據節目名稱及主辦╱製作節目的團體名單,可得 悉大部分節目的參演團體,繼而劃分為本地節目、訪港節目及混合節目 19。 從上圖可見,464 個戲劇節目中,本地節目的數量(約佔戲劇節目總數的 89%)較訪港節 目多,而混合節目只有 1 個。 若從圖4.2.4觀察各戲劇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綜合的戲劇節目、比賽及形體劇場╱默劇 節目純屬本地節目。 話劇節目數量約佔戲劇節目總數 58%,與兒童劇及音樂劇的節目數量差距很大。即使劃 分了本地、訪港及混合節目後,按節目數量在不同組別的分布比例來看,本地的話劇節 目數量比例較本地的兒童劇及音樂劇的數量比例高。
19
「本地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本地團體演出;「訪港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外地團體演出;「混合節目」指 整個節目包括了本地團體及外地團體演出。分類時只以製作╱演出團體單位作為劃分準則。
95
圖 4.2.4 按不同藝術分項、本地及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戲劇) 300 268
250
200
節目(個) 150 108
100 53
50
25 7
3
劇
賽
默
比
合 綜
劇
形
體
劇
場
╱
音
樂
劇 童 兒
話
劇
0
戲劇分項 本地
96
訪港
混合
節目數量及 百分比
話劇
兒童劇
音樂劇
綜合
比賽
形體劇場╱ 默劇
小計
本地
246 91.8%
87 81%
46 87%
25 100%
7 100%
3 100%
414 89.2%
訪港
21 7.8%
21 19%
7 13%
-
-
-
49 10.6%
混合
1 0.4%
-
-
-
-
-
1 0.2%
小計
268 100%
108 100%
53 100%
25 100%
7 100%
3 100%
464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圖 4.2.5 本地及訪港場次分布(戲劇) 訪港 8.7%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本地
1,692
91.1%
訪港
161
8.7%
混合
4
0.2%
小計
1,857
100%
混合 0.2%
1,857場次
本地 91.1%
以場次而言,1,857場戲劇場次在本地節目及訪港節目場次的比例,與464個同組的節目 數量比例相差不大(可參閱圖 4.2.3)。 若計算每個節目的平均演出場次,來比較本地節目及訪港節目的情況,則發現本地戲劇 節目進行的平均場次與整體戲劇的平均場次接近。戲劇節目總共 464 個,平均演出場次 為 4 場;本地戲劇節目共 414 個,平均演出場次為 4.1 場。至於訪港戲劇節目的平均場次 有 3.3 場。
97
圖 4.2.6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戲劇) 1,400 1,188
1,200
1,000
800 場次 600
400
296
276
200
79 10
8
劇
賽
默
比
合 綜
劇
形
體
劇
場
╱
音
樂
劇 童 兒
話
劇
0
戲劇分項 本地
98
訪港
混合
場次及 百分比
話劇
兒童劇
音樂劇
綜合
比賽
形體劇場╱ 默劇
小計
本地
1,116 93.9%
231 78%
248 90%
79 100%
10 100%
8 100%
1,692 91.1%
訪港
68 5.7%
65 22%
28 10%
-
-
-
161 8.7%
混合
4 0.3%
-
-
-
-
-
4 0.2%
小計
1,188 100%
296 100%
276 100%
79 100%
10 100%
8 100%
1,857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從圖 4.2.6 顯示,於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28 個演藝場地進行的 1,857 場次中,雖然話劇節 目的訪港場次較多,但按各戲劇分項劃分在不同組別的場次比例而言,兒童劇的訪港場 次比例在兒童劇的總場次中,較其餘戲劇分項的訪港場次比例高。 再比較話劇、兒童劇及音樂劇進行本地節目及訪港節目的平均演出場次(見表 4.2.1)。不 論是本地節目或是訪港節目,音樂劇的平均場次均較話劇和兒童劇的平均場次多。
表 4.2.1 比較話劇、兒童劇及音樂劇在本地╱訪港節目的數量、總場次及平均場次 話劇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246
1,116
4.5
訪港
21
68
3.2
兒童劇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87
231
2.7
訪港
21
65
3.1
音樂劇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46
248
5.4
訪港
7
28
4
99
圖 4.2.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戲劇) 70
60
60
50 45 41
43
42 39
38
40
35
34
33
節目(個)
30
30 24
20
10
6/ 20 07 7/ 20 07 8/ 20 07 9/ 20 07 10 /2 00 7 11 /2 00 7 12 /2 00 7 1/ 20 08 2/ 20 08 3/ 20 08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話劇
兒童劇
音樂劇
形體劇場 / 默劇
比賽
綜合
戲劇
節目 數量及 百分比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話劇
25 66%
28 47%
14 34%
24 53%
28 65%
25 71%
19 58%
21 70%
兒童劇
6 16%
19 32%
23 56%
14 31%
4 9%
4 11%
5 15%
音樂劇
4 11%
3 5%
3 7%
5 11%
6 14%
6 17%
綜合
3 8%
7 12%
1 2%
1 2%
4 9%
比賽
-
1 2%
-
1 2%
形體劇場 ╱默劇
-
2 3%
-
小計
38 100%
60 100%
41 100%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24 57%
27 69%
16 67%
17 50%
268 57.8%
2 7%
14 33%
7 18%
4 17%
6 18%
108 23.3%
6 18%
5 17%
3 7%
5 13%
3 13%
4 12%
53 11.4%
-
2 6%
1 3%
-
-
1 4%
5 15%
25 5.4%
1 2%
-
-
1 3%
1 2%
-
-
2 6%
7 1.5%
-
-
-
1 3%
-
-
-
-
-
3 0.6%
45 100%
43 100%
35 100%
33 100%
30 100%
42 100%
39 100%
24 100%
34 100%
464 100%
若按月份而劃分464個戲劇節目,最多演出數量的首三個月份依次為5月(共60個節目, 約佔戲劇節目總數 13%) ,其次是 7 月(共 45 個節目,約佔 10%)及 8 月(共 43 個節目佔 9%)。 從上圖可見,最多話劇節目在5月及8月上演。話劇總數量約佔總戲劇節目數量六成,而 話劇亦是每個月內最多演出數量的一個組別,唯一例外的是 6 月份的情況,超過一半節 目是兒童劇(佔該月份的戲劇數量 56%),而在全數 108 個兒童劇節目中,最多節目數量 亦是在 6 月上演。至於最多音樂劇節目數量的月份為 8 月、9 月及 10 月。
101
圖 4.2.8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場次(戲劇) 220 197
200
197 189
180 160
152
160
166
149
146
142
134
140 122
120 103
場次 100 80 60 40 20
08 20
08
3/
20 2/
08 20
7 00 /2
12
1/
7 00 /2
00
7
11
/2
07
07
10
20 9/
20 8/
07 20
07 20 6/
7/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10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話劇
兒童劇
音樂劇
形體劇場/默劇
比賽
綜合
戲劇
場次及 百分比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話劇
114 77%
117 59%
78 51%
89 56%
108 65%
91 75%
106 73%
84 63%
101 51%
兒童劇
9 6%
40 20%
40 26%
36 23%
24 14%
5 4%
8 5%
14 10%
音樂劇
16 11%
10 5%
31 20%
33 21%
24 14%
26 21%
24 16%
綜合
10 7%
23 12%
3 2%
1 1%
6 4%
-
比賽
-
1 1%
-
1 1%
4 2%
形體劇場 ╱默劇
-
6 3%
-
-
小計
149 100%
197 100%
152 100%
160 100%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139 74%
81 79%
80 56%
1,188 64%
73 37%
17 9%
6 6%
24 17%
296 15.9%
21 16%
22 11%
33 17%
12 12%
24 17%
276 14.9%
6 4%
14 10%
-
-
4 4%
12 8%
79 4.3%
-
-
1 1%
1 1%
-
-
2 1%
10 0.5%
-
-
2 1%
-
-
-
-
-
8 0.4%
166 100%
122 100%
146 100%
134 100%
197 100%
189 100%
103 100%
142 100%
1,857 100%
按月份而劃分 1,857 場戲劇演出,最多場次的首三個月份為 5 月及 12 月(各有 197 場次, 各佔戲劇節目總場次的 11%),其次是 1 月(189 場次佔 10%)。場次分布的排列次序與節 目數量的次序不同,唯 5 月份有較多節目數量及場次同時進行。 若比較不同的戲劇分項場次,最多話劇場次在1月上演,共139場次;最多音樂劇場次在 7 月及 1 月上演,各 33 場次;最多兒童劇場次在 12 月上演,共 73 場次。換句話說,公眾 在 1 月有較多不同的戲劇場次選擇。 再比較話劇、音樂劇及兒童劇節目在各月份的平均演出場次(見表4.2.2) 。話劇節目平均 進行最多場次的月份是6月及10月,每個話劇平均可進行5.6場演出;兒童劇節目平均進 行最多場次的月份是11月,每個兒童劇平均可進行7場演出;音樂劇節目平均進行最多場 次的月份是 6 月,每個音樂劇平均可進行 10.3 場演出。
103
表 4.2.2 比較話劇、音樂劇及兒童劇在各月份的節目量、總場次及平均場次 話劇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數量
25
28
14
24
28
25
19
21
24
27
16
17
268
總場次
114
117
78
89
108
91
106
84
101
139
81
80
1,188
平均場次
4.6
4.2
5.6
3.7
3.9
3.6
5.6
4.0
4.2
5.1
5.1
4.7
4.4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數量
6
19
23
14
4
4
5
2
14
7
4
6
108
總場次
9
40
40
36
24
5
8
14
73
17
6
24
296
平均場次
1.5
2.1
1.7
2.6
6.0
1.3
1.6
7.0
5.2
2.4
1.5
4.0
2.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兒童劇 10/2007 11/2007 12/2007
音樂劇 4/2007
104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數量
4
3
3
5
6
6
6
5
3
5
3
4
53
總場次
16
10
31
33
24
26
24
21
22
33
12
24
276
平均場次
4.0
3.3
10.3
6.6
4.0
4.3
4.0
4.2
7.3
6.6
4.0
6.0
5.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圖 4.2.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戲劇) 免費 2.6%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收費
1,736
97.4%
免費
46
2.6%
小計
1,782
100%
1,782 場次
收費 97.4%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演出性質屬於收費抑或 免費場次、公開售票或是私人活動的情況。在檢視節目的票務狀況時,本計劃只考慮公 開場次的演出情況。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857 場戲劇場次中,撇除當中無法分類的 22 場次後,九成七屬公 開性質的場次。在這 1,782 場公開場次中,收費場次約佔 97%,見上圖。 從圖 4.2.10 顯示,若將 1,782 場公開場次排序,則音樂劇場次多於兒童劇場次。 再檢視各戲劇分項的票務情況,形體劇場╱默劇全屬收費場次。除了比賽外,其餘的戲 劇分項中,絕大部分場次都屬收費性質。
105
圖 4.2.10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戲劇) 1,400
1,200
1,152
1,000
800 場次 600
400 273
266
200 73 10
8
劇 ╱
比
默
賽
合 綜
劇
形
體
劇 場
兒
童
劇 樂 音
話
劇
0
戲劇分項 免費
106
收費
場次及 百分比
話劇
音樂劇
兒童劇
綜合
比賽
形體劇場╱ 默劇
小計
免費
23 2%
2 0.7%
2 0.8%
13 18%
6 60%
-
46 3%
收費
1,129 98%
271 99.3%
264 99.2%
60 82%
4 40%
8 100%
1,736 97%
小計
1,152 100%
273 100%
266 100%
73 100%
10 100%
8 100%
1,782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圖 4.2.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戲劇)
$351-$420 142 8% $281-$350 92 5.2%
$211-$280 272 15.3%
$420以上 免費 46 145 2.6% 8.1%
$1-$170 171 9.6%
5,346 場次
1,782場次
$71-$140 515 28.9%
$141-$210 399 22.4%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了不同的票價。是次研 究檢視票價時只統計正價,優惠票價並不包括在內。 上圖按 1,782 場公開的戲劇場次檢視最高票價場次的分布情況,最多戲劇場次將最高票 價定於 HK$71-HK$140,約佔公開的戲劇總場次 29%。這個票價的 515 場次中,九成一 場次只提供一種票價。 最高票價介乎 $141-$210 的場次數目共 399 場,約佔戲劇演出總場次的 22%,僅次於票 價介乎 HK$71-HK$140 的場次數目。其次為票價介乎 $211-$280 的場次數目(共 272 場 次,約佔公開的戲劇總場次 15%)。
107
圖 4.2.12 按不同藝術分項之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戲劇) 1,400 1,152
1,200
1,000
800 場次 600
400
273
266
200 73 10
8
劇
賽 場 ╱
默
比
合 綜
劇 童
形
體 劇
兒
劇 樂 音
話
劇
0
戲劇分項
10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免費
$1-$70
$71-$140
$141-$210
$211-$280
$281-$350
$351-$420
$420以上
戲劇
場次及 百分比
話劇
音樂劇
兒童劇
綜合
比賽
形體劇場 ╱默劇
小計
免費
23 2%
2 1%
2 0.8%
13 18%
6 60%
-
46 3%
$1-$70
47 4%
10 4%
58 21.8%
52 71%
4 40%
-
171 10%
$71$140
425 37%
20 7%
56 21.1%
8 11%
-
6 75%
515 29%
$141$210
269 23%
48 18%
80 30.1%
-
-
2 25%
399 22%
$211$280
170 15%
86 32%
16 6.0%
-
-
-
272 15%
$281$350
59 5%
15 5%
18 6.8%
-
-
-
92 5%
$351$420
107 9%
35 13%
-
-
-
-
142 8%
$420 以 上
52 5%
57 21%
36 13.5%
-
-
-
145 8%
小計
1,152 100%
273 100%
266 100%
73 100%
10 100%
8 100%
1,782 100%
若將 1,782 場公開的場次按不同戲劇分項及不同的最高票價劃分,話劇的演出場次主要 集中在票價 HK$71 至 HK$280 之間,當中以 HK$71-HK$140 的場次較多,佔公開的話劇 演出總場次的 37%。 音樂劇的演出場次主要集中在票價 HK$141 至 HK$280 之間,當中以 HK$211-HK$280 的 場次較多,佔音樂劇演出總場次的 32%。此外,最高票價定於 HK$420 以上的場次亦佔 了公開的音樂劇演出總場次的 21%。 兒童劇的演出場次主要集中在票價 HK$210 或以下,當中以 HK$141-HK$210 的場次較 多,佔公開的兒童劇演出總場次的 30.1%。要注意的是,沒有兒童劇的場次把最高票價 定於 HK$351-HK$420 之間,但票價高於 HK$420 以上的場次有 36 場,佔兒童劇演出總 場次的 13.5%。
109
圖 4.2.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戲劇)
$317.1
音樂劇
話劇
$201.8
兒童劇
$200.6
戲劇分項 形體劇場╱ 默劇
$122.5
綜合
$56.3
比賽
$50.0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最高票價平均值 (HK$)
記錄顯示,在 1,782 場公開的戲劇場次中,收費場次共 1,736 場。話劇的最高票價定於 HK$20 至 HK$1,000 之間,最高票價定於 HK$1,000 的節目共 6 場。音樂劇的最高票價定 於HK$20至HK$750之間;兒童劇的最高票價定於HK$50至HK$590之間;形體劇場╱默 劇的最高票價定於 HK$100 至 HK$150 之間;綜合的戲劇場次票價定於 HK$10 至 HK$80 之間。 再按公開演出場次中的收費場次,計算各戲劇分項的最高票價平均值,音樂劇的最高 票價平均為 HK$317.1,超越了其他戲劇分項。隨後是話劇(約 HK$201.8) 、兒童劇(約 HK$200.6) 、形體劇場╱默劇(約 HK$122.5) 。
11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圖 4.2.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戲劇) 類別
##
#
百分比
行政資助
89
19.2%
節目資助
88##
19.0%
場地資助
132
28.4%
其他經費
155
33.4%
464
100%
小計
#
數量
行政資助
19.2%
節目資助
19.0%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28.4% 33.4%
獲得行政資助的 89 個節目中,約 46%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88 個節目中,約 8%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是次計劃,康文署亦提供了節目表內每個獲場地資助╱贊助的資料,協助理解不同團體 獲得不同資助經費後進行表演藝術節目的狀況。故此,所有刊登在節目表內的節目都可 根據多組不同的資料而界定其演出的經費來源,歸類為行政資助、節目資助、場地資助 及其他經費 20 四種不同情況。 在 464 個戲劇節目中,以其他經費來源主辦╱製作的戲劇節目最多(佔戲劇節目總數的 33.4%)。 至於獲得行政資助的 89 個戲劇節目中,約 46%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 惠。例如由藝發局「一年資助」藝團製作的節目,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或 獲得康文署的場租資助或優惠。獲得節目資助的 88 個戲劇節目中,約 8% 節目由政府其 他部門主辦╱合辦,同時獲得康文署的場租資助╱優惠;或獲得藝發局資助及康文署的 場租資助╱優惠。 根據資料顯示,2007/08 年度共有 23 個不同的學界單位 21,在上述的演藝場地進行了 37 個戲劇節目,當中以獲得場地資助的形式進行節目的數量較多。
20
「行政資助」包括由民政事務局直接撥款資助的十個藝團,及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的藝團,主要資助藝 團的運作,同時亦包括資助這些藝團主辦╱製作的部分節目。文中簡稱為獲得行政資助。「節目資助」指由 康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獲得藝發局各項計劃資助的節目、由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如區議會、教育 局等)╱主辦╱合辦的節目、香港演藝學院及香港藝術節主辦╱製作的節目。 「場地資助」指獲得康文署減免 場租計劃或場地贊助等優惠的節目。其他未有獲得上述任何一種政府資助╱贊助的節目則歸類為「其他經 費」進行演出的節目。以其他經費進行的節目中,可包括獲得不同基金會或政府以外的其他機構贊助而主 辦╱製作的節目。
21
屬於學界的主辦╱製作單位包括各中、小學及幼稚園、辦學機構、香港演藝學院及各大學、各院校的演奏 團、合唱團等,以及聯校╱學界的組織。
111
圖 4.2.15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戲劇)
話劇
268
兒童劇
108
音樂劇
53
戲劇分項 綜合
25
比賽
7
形體劇場╱ 默劇
3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節目(個) 行政資助
# ##
112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節目數量 及百分比
話劇
兒童劇
音樂劇
綜合
比賽
形體劇場╱ 默劇
小計
行政資助
51 19%
28 26%
7 13%
3 12%
-
-
89 # 19%
節目資助
48 18%
23 21%
10 19%
6 24%
1 14%
-
88 ## 19%
場地資助
81 30%
17 16%
19 36%
14 56%
1 14%
-
132 28%
其他經費
88 33%
40 37%
17 32%
2 8%
5 71%
3 100%
155 33%
小計
268 100%
108 100%
53 100%
25 100%
7 100%
3 100%
464 100%
獲得行政資助的 89 個節目中,約 46%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88 個節目中,約 8%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按各戲劇分項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比例而言,話劇、兒童劇和比賽節目以其 他經費演出的比例,較獲得其餘不同經費來源演出的比例高。音樂劇及綜合的戲劇節目 則有較高比例以場地資助進行。 至於學界進行的37個戲劇節目中,話劇節目的數量最多,共22個 (佔37個節目的59%) , 當中以節目資助形式進行的比例較高(約佔 22 個話劇節目的四成)。除話劇外,學界亦進 行了 7 個綜合戲劇節目、5 個音樂劇、2 個比賽及 1 個兒童劇節目。 若按經費來源劃分學界的37個戲劇節目,獲得節目資助形式的12個戲劇節目中,香港演 藝學院主辦╱製作的節目數量最多,佔 75%。
113
圖 4.2.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場次分布(戲劇)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行政資助
469#
25.3%
節目資助
355##
19.1%
場地資助
432
23.3%
其他經費
601
32.4%
1,857
100%
小計
# ##
行政資助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25.3% 19.1% 23.3% 32.4%
獲得行政資助的 469 場次中,約 29%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355 場次中,約 7%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優惠
若比較節目數量及場次分布情況,獲得行政資助的戲劇場次比例(佔 25.3%)較節目數 量的比例(佔 19.2%)高,而獲得場地資助的場次比例(佔 23.3%)較節目數量的比例 (28.4%)低。 在 469 場獲得行政資助的戲劇場次中,約 29%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 惠。例如由藝發局「一年資助」藝團製作的場次,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的場次,或 獲得康文署的場租資助或優惠。而獲得節目資助的 355 場次中,約有 7% 場次由政府其 他部門主辦╱合辦,同時獲得康文署的場租資助;或獲得藝發局資助及康文署的場租資 助╱優惠。 再按不同經費來源計算每個節目的平均場次,獲行政資助的戲劇節目平均進行 5.3 場次; 獲節目資助的戲劇節目平均進行 4 場次;獲場地資助的戲劇節目平均進行 3.3 場次;以其 他經費進行的戲劇節目平均上演 3.9 場次。 至於由學界主辦╱製作的 37 個戲劇節目共演出了 114 場次,當中獲得節目資助的演出約 佔 49%,場地資助的場次約佔 33%,其餘為獲得其他經費的演出。
11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劇
圖 4.2.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戲劇)
話劇
1,188
296
兒童劇
音樂劇
276
戲劇分項 綜合
79
10
比賽
形體劇場╱ 默劇
8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場次 行政資助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場次及百分比
話劇
兒童劇
音樂劇
綜合
比賽
形體劇場╱ 默劇
小計
行政資助
329 28%
88 30%
34 12%
18 23%
-
-
469 # 25%
節目資助
245 21%
55 19%
33 12%
18 23%
4 40%
-
355 ## 19%
場地資助
280 24%
38 13%
74 27%
39 49%
1 10%
-
432 23%
其他經費
334 28%
115 39%
135 49%
4 5%
5 50%
8 100%
601 32%
小計
1,188 100%
296 100%
276 100%
79 100%
10 100%
8 100%
1,857 100%
# ##
獲得行政資助的 469 場次中,約 29%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355 場次中,約 7%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優惠 115
戲劇分項的場次數量差距較為明顯。按各戲劇分項獲得不同經費演出的場次分布比例 而言(見圖 4.2.17),音樂劇場次以其他經費演出的比例,較獲得場地資助而演出的比例 高,這情況與音樂劇節目數量剛相反(見圖 4.2.15)。 再比較話劇、音樂劇及兒童劇獲得不同經費而進行每個節目的平均場次(見表 4.2.3),則 發現以其他經費進行的音樂劇節目平均進行最多場次(7.94 場)。
表 4.2.3 比較話劇、音樂劇及兒童劇獲得不同經費而進行的節目量、場次及平均場次 話劇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行政資助
51
329
6.45
節目資助
48
245
5.1
場地資助
81
280
3.46
其他經費
88
334
3.80
整體
268
1,188
4.43
音樂劇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行政資助
7
34
4.86
節目資助
10
33
3.3
場地資助
19
74
3.89
其他經費
17
135
7.94
整體
53
276
5.21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行政資助
28
88
3.14
節目資助
23
55
2.39
場地資助
17
38
2.24
其他經費
40
115
2.88
整體
108
296
2.74
兒童劇
至於學界進行的 114 場次中,話劇場次佔最多(114 場演出中佔 43%),其次是綜合戲劇 場次(114場演出中約佔16.7%) 。由香港演藝學院以節目資助形式進行的場次,約佔114 場演出之 46%。
11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4.3
音樂
圖 4.3.1 音樂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
中樂演奏 106 9.5%
比賽 69 6.2%
歌劇 朗誦 5 1 0.4% 0.1%
合唱 112 10.0%
1,119個 節目
西樂演奏 416 37.2%
綜合 204 18.2%
聲樂╱演唱會 206 18.4%
按音樂節目分類,歸納的分項包括:中樂演奏、西樂演奏、合唱、歌劇、聲樂╱演唱 會、朗誦、比賽及綜合。 「比賽」包括頒獎禮節目,2007/08 年度有不少場次的朗誦節目 屬比賽性質,歸入了「比賽」項目。 「綜合」是指一個節目包括兩個或以上同類的分項演 出,例如西樂演奏及中樂演奏。當節目並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而進行分類時,例如「秋之 歌音樂會」亦歸入「綜合」一類。 從統計資料顯示,2007/08 年度共錄得 1,119 個音樂節目,分布在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31 個演藝場地內進行 22,佔整體表演藝術節目數量(3,050 個)的 36.7%。從上圖可見,演出 節目數量最多的首三項是西樂演奏(佔音樂節目數量的 37.2%)、聲樂╱演唱會(18.4%) 及綜合的音樂節目(18.2%)。 22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34 個演藝場地中,新光戲院 1 院及 2 院、牛池灣文娛中心文娛廳沒有上演音樂節目。
117
圖 4.3.2 音樂分項的場次分布 中樂演奏 歌劇 19 120 朗誦 1.0% 6.1% 1 0.1%
合唱 122 6.2% 綜合 213 11.8%
比賽 714 36.3% 5,346 場次
1,965場次 聲樂╱演唱會 263 13.4%
西樂演奏 495 25.2%
據資料統計顯示,1,119個音樂節目合共進行的1,965場次,分布在17座演藝設施合共31 個演藝場地內進行,約佔表演藝術節目總場次(5,766場) 的34.1%。平均而言,每個音樂 節目進行 1.8 場演出。 從上圖可見,在1,965場次中最多場次的首三項是比賽(佔音樂場次的36.3%)、西樂演奏 (佔音樂場次的 25.2%)及聲樂╱演唱會(佔音樂場次的 13.4%)。 若觀察音樂分項的節目數量及場次分布,比賽的節目數量(69 個)僅佔音樂節目總數的 6%,但場次數量卻是眾多音樂分項之首。最主要的原因是 2007/08 年度有多個朗誦及音 樂比賽節目,平均1個朗誦及音樂比賽節目進行超過30場次,於是合共超過300場記錄。 至於從場地管理者的資料所得,17 座演藝設施共進行了 1,665 場音樂演出。當中的差距 主要是場地管理者的音樂分類與本計劃的分類範圍不一 23。
23
118
康文署的朗誦及音樂比賽節目歸類為綜合文娛節目。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音樂) 訪港 混合 12.1% 2.3% 類別
數量
百分比
本地
958
85.6%
訪港
135
12.1%
混合
26
2.3%
小計
1,119
100%
1,119個 節目
本地 85.6%
若根據節目名稱及主辦╱製作節目的團體名單,可得悉大部分節目的參演團體,繼而劃 分為本地節目、訪港節目及混合節目 24。 從上圖可見,於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31 個演藝場地進行的 1,119 個音樂節目,主要是本地 節目(佔音樂節目總數的 85.6%)。至於混合節目數量是四個藝術組別中較多的一個,音 樂組別的混合節目例子如「國際青年音樂交流系列—美樂三部曲—美國維蒙特青年交響 樂團與香港青年中樂團」。 圖4.3.4顯示各音樂分項的節目數量差距十分明顯。若觀察各音樂分項在本地、訪港和混 合節目的數量分布比例來看,西樂演奏有較多訪港節目,而歌劇的本地節目及訪港節目 數量十分接近。
24
「本地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本地團體演出;「訪港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外地團體演出;「混合節目」指 整個節目包括了本地團體及外地團體演出。分類時只以製作╱演出團體單位作為劃分準則。 119
圖 4.3.4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音樂) 450
416
400 350 300 250 206
節目(個)
204
200 150
112
106
100
69
50 5
1
誦
中
朗
歌
劇
賽
樂
演
比
奏
唱 合
合 綜
聲
樂
╱
西
演
樂
唱
演
會
奏
0
音樂分項 本地
120
訪港
混合
節目數量 及百分比
西樂 演奏
聲樂╱ 演唱會
綜合
合唱
中樂 演奏
比賽
歌劇
朗誦
小計
本地
317 76%
180 87.4%
197 97%
94 84%
98 92%
69 100%
2 40%
1 100%
958 86%
訪港
82 20%
25 12.1%
5 2%
15 13%
5 5%
-
3 60%
-
135 12%
混合
17 4%
1 0.5%
2 1%
3 3%
3 3%
-
-
-
26 2%
小計
416 100%
206 100%
204 100%
112 100%
106 100%
69 100%
5 100%
1 100%
1,119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5 本地及訪港節目場次分布(音樂) 訪港 10.2%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本地
1,731
88.1%
訪港
201
10.2%
混合
33
1.7%
小計
1,965
100%
混合 1.7%
1,965 場次 本地 88.1%
若比較節目數量及場次的分布比例,則 1,965 場音樂演出在本地、訪港及混合節目場次 的分布比例,與節目數量的比例接近。 比較每個節目平均演出的場次時,本地節目較多,平均進行1.8場次,隨後依次是訪港節 目(約 1.5 場次)及混合節目(約 1.3 場次)。 從圖 4.3.6 觀察各音樂分項在本地、訪港和混合節目的場次分布比例來看,超過九成的 中樂演奏及綜合的音樂節目場次主要是本地節目。混合節目中,以西樂演奏的場次比例 較高。
121
圖 4.3.6 按不同藝術分項、本地及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音樂) 800 714
700
600 495
500
場次 400 263
300
231
200 122
120
100 19
1
誦
歌
朗
劇
奏 中
樂
合
演
唱
合 綜
會 唱
聲
樂
西
╱
樂
演
演
比
奏
賽
0
音樂分項 本地
122
訪港
混合
場次及 百分比
比賽
西樂 演奏
聲樂╱ 演唱會
綜合
合唱
中樂 演奏
歌劇
朗誦
小計
本地
714 100%
361 73%
212 80.6%
223 97%
100 82%
111 93%
9 47%
1 100%
1,731 88%
訪港
-
111 22%
50 19.0%
6 3%
18 15%
6 5%
10 53%
-
201 10%
混合
-
23 5%
1 0.4%
2 1%
4 3%
3 3%
-
-
35 2%
小計
714 100%
495 100%
263 100%
231 100%
122 100%
120 100%
19 100%
1 100%
1,965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再比較每個中樂演奏、西樂演奏、歌劇、合唱及聲樂╱演唱會節目進行本地、訪港及混 合節目的平均演出場次(見表 4.3.1) 。歌劇的數量及場次很少,以本地歌劇的平均場次 較訪港場次多,亦在各音樂分項之中屬最多。撇除歌劇後,則訪港的聲樂╱演唱會平 均演出場次較多。至於本港的西樂演奏平均演出場次不及訪港和混合節目的平均演出場 次多。
表4.3.1比較中樂演奏、西樂演奏、歌劇、合唱及聲樂╱演唱會在本地、訪港及混合節目 的數量、總場次及平均場次 中樂演奏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98
111
1.13
訪港
5
6
1.20
混合
3
3
1.00
整體
106
120
1.13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317
361
1.14
訪港
82
111
1.35
西樂演奏
混合
17
23
1.35
整體
416
495
1.19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2
9
4.50
訪港
3
10
3.33
混合
-
-
-
整體
5
19
3.80
歌劇 本地
合唱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94
100
1.06
訪港
15
18
1.20
混合
3
4
1.33
整體
112
122
1.09
節目數量
總場次
平均場次
本地
180
212
1.18
訪港
25
50
2
混合
1
1
1
整體
206
263
1.28
聲樂╱演唱會
123
圖 4.3.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音樂) 180 155
160 140
129
120 103
105
108
100 節目(個)
80
80
83 78
89 79
63
60 47
40 20
07 8/ 20 07 9/ 20 07 10 /2 00 7 11 /2 00 7 12 /2 00 7 1/ 20 08 2/ 20 08 3/ 20 08
20 7/
07 20 6/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12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中樂演奏
西樂演奏
合唱
歌劇
聲樂╱演唱會
朗誦
比賽
綜合
音樂
節目 數量及 百分比
4/2007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西樂 演奏
17 36%
69 45%
29 46%
26 33%
25 32%
29 28%
47 45%
53 41%
38 35%
聲樂╱ 演唱會
12 26%
24 15%
14 22%
11 14%
15 19%
31 30%
12 11%
17 13%
綜合
5 11%
31 20%
7 11%
19 24%
21 27%
13 13%
16 15%
合唱
6 13%
9 6%
3 5%
9 11%
9 12%
11 11%
中樂 演奏
6 13%
19 12%
5 8%
8 10%
4 5%
比賽
1 2%
2 1%
4 6%
7 9%
歌劇
-
1 1%
1 2%
朗誦
-
-
小計
47 100%
155 100%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28 34%
29 37%
26 29%
416 37.2%
16 15%
19 23%
9 11%
26 29%
206 18.4%
26 20%
20 19%
11 13%
17 22%
18 20%
204 18.2%
11 10%
12 9%
15 14%
13 16%
9 11%
5 6%
112 10%
9 9%
15 14%
10 8%
10 9%
7 8%
7 9%
6 7%
106 9.5%
4 5%
10 10%
2 2%
11 9%
9 8%
5 6%
8 10%
6 7%
69 6.2%
-
-
-
1 1%
-
-
-
-
2 2%
5 0.4%
-
-
-
-
1 1%
-
-
-
-
-
1 0.1%
63 100%
80 100%
78 100%
103 100%
105 100%
129 100%
108 100%
83 100%
79 100%
89 100%
1,119 100%
若按月份而劃分1,119個音樂節目,最多演出數量的首三個月份依次為5月 (155個節目, 約佔音樂節目總數的 14%),其次是 11 月(129 個節目,約佔 12%) 及 12 月(108 個節目, 約佔 10%)。 從上圖可見,5 月有最多中樂演奏、西樂演奏及綜合的音樂節目數量上演。而綜合音樂 節目包含中樂及西樂演奏的內容部分也不少。換句話說,公眾在 5 月份有較多不同種類 的音樂節目可供選擇。 西樂演奏節目數量佔了音樂節目總數的三成七,成為每個月內最多演出數量的一個音樂 分項,9月及3月屬例外情況。9月份以聲樂╱演唱會數量最多,3月份則聲樂╱演唱會數 量與西樂演奏節目同樣多。 合唱節目集中在第三季,12 月份上演的數量最多。
125
圖 4.3.8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場次(音樂) 350 314
300
288
286
250
200
200 169
場次 150
127 107
112
90
97
100
118
57
50
08 20 3/
08
08 20 2/
20 1/
/2
00
7
7 00
12
7
/2 11
00 /2
07
10
20 9/
07 20 8/
20
07
07
7/
20 6/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12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中樂演奏
西樂演奏
合唱
歌劇
聲樂╱演唱會
朗誦
比賽
綜合
音樂
場次及百 4/2007 分比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比賽
1 2%
2 1%
5 5%
8 8%
4 4%
19 15%
2 2%
155 54%
172 60%
13 12%
117 59%
216 69%
714 36.3%
西樂 演奏
21 37%
71 42%
53 50%
33 34%
31 34%
35 28%
49 42%
55 19%
49 17%
35 31%
33 17%
30 10%
495 25.2%
聲樂╱ 演唱會
17 30%
32 19%
22 21%
12 12%
17 19%
35 28%
15 13%
24 8%
18 6%
27 24%
14 7%
30 10%
263 13.4%
綜合
5 9%
32 19%
9 8%
26 27%
23 26%
14 11%
17 14%
28 10%
22 8%
14 13%
20 10%
21 7%
231 11.8%
合唱
6 11%
10 6%
3 3%
9 9%
11 12%
14 11%
13 11%
14 5%
15 5%
13 12%
9 5%
5 2%
122 6.2%
中樂 演奏
7 12%
21 12%
8 7%
9 9%
4 4%
10 8%
16 14%
12 4%
10 3%
10 9%
7 4%
6 2%
120 6.1%
歌劇
-
1 1%
7 7%
-
-
-
5 4%
-
-
-
-
6 2%
19 1%
朗誦
-
-
-
-
-
-
1 1%
-
-
-
-
-
1 0.1%
小計
57 100%
169 100%
107 100%
97 100%
90 100%
127 100%
118 100%
288 100%
286 100%
112 100%
200 100%
314 100%
1,965 100%
與節目數量略有不同,最多音樂場次的月份依次為 3 月(314 場,約佔音樂節目總場次的 16%) 、11月(288場,約佔14.7%)及12月 (286場,約佔14.6%),主要由於這三個月份 內有較多比賽節目場次。 若撇除比賽節目,觀察其餘各音樂分項的場次分布,則最多音樂場次的首三個月份依次 為 5 月(167 場)、11 月(133 場)及 10 月(116 場)。 綜合圖 4.3.7 及圖 4.3.8,唯 5 月份同時有較多音樂節目及場次進行。
127
圖 4.3.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音樂)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收費
912
50.3%
免費
900
49.7%
小計
1,812*
免費 49.7%
100%
1,812 場次* 收費 50.3%
* 合共 1,814 場公開的音樂場次,當中有 2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演出性質屬於收費抑或 免費場次、公開售票或是私人活動的情況。在檢視節目的票務狀況時,本計劃只考慮公 開場次的演出情況。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965 場音樂節目場次中,有 1,814 場屬公開場次,再撇除當中無法 分類的 2 場次後,收費節目與免費節目的場次約佔一半,見上圖。 圖 4.3.10 檢視各音樂分項的票務情況,絕大部分的比賽屬免費性質。由於免費的比賽場 次接近 600 場,佔了公開的免費總場次(900 場)三分之二,亦即佔了公開的音樂總場次 (1,184 場)三成三,使得公開的音樂總場次在免費及收費的場次比例拉近。 從圖 4.3.10 觀察各音樂分項在免費和收費場次的比例,歌劇及朗誦場次全屬收費性質。 其餘的音樂分項中,以合唱節目場次有較多比例屬收費節目。
12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10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音樂) 700 630
600
466
500
400 場次 300
256 199
200 121
120
100 19
1
誦 朗
劇
演 樂 中
歌
奏
唱 合
合 綜
會 唱 ╱
聲 樂
西
樂
演
演
比
奏
賽
0
音樂分項 免費
收費
場次及 百分比
比賽
西樂 演奏
聲樂╱ 演唱會
綜合
合唱
中樂 演奏
歌劇
朗誦
小計
免費
598 95%
136 29%
53 21%
63 32%
15 12%
35 29%
-
-
900 50%
收費
32 5%
330 71%
203 79%
136 68%
106 88%
85 71%
19 100%
1 100%
912 50%
小計
630 100%
466 100%
256 100%
199 100%
121 100%
120 100%
19 100%
1 100%
1,812* 100%
* 合共 1,814 場公開的音樂場次,當中有 2 場演出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129
圖 4.3.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音樂) $351-$420 50 $281-$350 2.8% $420以上 53 72 2.9% 4.0% $211-$280 110 6.1% $141-$210 147 8.1%
1,812 場次* $71-$140 229 12.6%
免費 900 49.7%
$1-$70 251 13.9% * 合共 1, 814 場公開的音樂場次,當中 2 場次因資料不詳而無法分類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了不同的票價。是次研 究檢視票價時只統計正價,優惠票價並不包括在內。 若以 912 場公開的收費場次而言,最多音樂場次將最高票價定於 HK$70 或以下,約佔公 開的音樂總場次(1,814場)14%。這個票價的251場次中,八成八場次只提供一種票價。 最高票價介乎 HK$71-HK$140 共 229 場次,約佔公開的音樂總場次 13%,僅次於票價不 超於 HK$70 的場次數目。
13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12 按不同藝術分項之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音樂) 700 630
600
500
466
400 場次 300
256 199
200 121
120
100 19
1
誦 朗
劇 歌
奏 中
樂
演
唱 合
合 綜
會
聲
樂
╱
西
演
樂
唱
演
比
奏
賽
0
音樂分項 免費
$1-$70
$71-$140
$141-$210
$211-$280
$281-$350
$351-$420
$420以上
131
場次及 百分比
比賽
西樂演奏
聲樂╱ 演唱會
綜合
合唱
中樂演奏
歌劇
朗誦
小計
免費
598 94.9%
136 29%
53 21%
63 32%
15 12%
35 29%
-
-
900 50%
$1-$70
22 3.5%
57 12%
74 29%
70 35%
18 15%
10 8%
-
-
251 14%
$71-$140
5 0.8%
87 19%
34 13%
33 17%
39 32%
30 25%
-
1 100%
229 13%
$141-$210
1 0.2%
67 14%
27 11%
14 7%
27 22%
11 9%
-
-
147 8%
$211-$280
4 0.6%
48 10%
18 7%
5 3%
9 7%
22 18%
4 21%
-
110 6%
$281-$350
-
17 4%
16 6%
7 4%
5 4%
7 6%
1 5%
-
53 3%
$351-$420
-
30 6%
16 6%
1 1%
2 2%
1 1%
-
-
50 3%
$420 以上
-
24 5%
18 7%
6 3%
6 5%
4 3%
14 74%
-
72 4%
小計
630 100%
466 100%
256 100%
199 100%
121 100%
120 100%
19 100%
1 100%
1,812* 100%
* 合共 1, 814 場公開的音樂場次,當中 2 場次因資料不詳而無法分類
圖 4.3.12 可觀察各音樂分項公開的收費場次之最高票價分布。歌劇節目的最高票價不少 於 HK$210,大部分場次的票價定在 HK$420 以上,佔公開的歌劇收費總場次 74%。 中樂演奏及合唱的公開收費場次集中在 HK$280 或以下,兩者的最高票價介乎 HK$71HK$140 的場次較多。 西樂演奏及聲樂╱演唱會的公開收費場次分布在不同票價的情況較其他類別明顯。當中 以西樂演奏有較多的場次比率分布在較高的票價(19% 分布在 HK$71-HK$140 之間) 。
13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音樂)
$822.1
歌劇
西樂演奏
$206.5
中樂演奏
$198.4
$181.8
聲樂╱演唱會 音樂分項
$163.8
合唱
$149.0
綜合
朗誦
$80.0
比賽
$72.6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最高票價平均值 (HK$)
記錄顯示,在1,814場公開的音樂場次中,收費場次共912場。綜合音樂節目的最高票價定 於HK$10至HK$2,000之間,是差距最大的一個組別,最高票價逾千元的綜合節目共3場。 西樂演奏的最高票價定於HK$20至HK$1,800之間,最高票價逾千元的節目共2場。歌劇 的最高票價定於HK$250至HK$1,280之間,其最低的價格是各組別中定價最高,最高票 價逾千元的歌劇節目共 5 場。 中樂演奏的最高票價定於 HK$10 至 HK$1,000 之間,最高票價定於 HK$1,000 的節目共 3 場。聲樂╱演唱會的最高票價定於 HK$10 至 HK$880 之間,合唱節目的最高票價定於 HK$20 至 HK$680 之間。 平均各公開的音樂收費場次之最高票價,以歌劇的平均票價最高,約 HK$822.1,超越 了其餘的音樂分項,也是在各種藝術分項中,平均票價最高的一種。其餘各音樂分項的 最高票價平均值依次為西樂演奏($206.5)、中樂演奏($198.4)、聲樂╱演唱會($181.8)、 合唱 ($163.8) 及綜合音樂節目 ($149)。 133
圖 4.3.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音樂)
類別
數量
百分比
行政資助
73#
6.6%
節目資助
381##
34.2%
場地資助
431
38.7%
其他經費
229
20.6%
小計
1,114*
100%
行政資助
6.6% 34.2%
節目資助
38.7%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20.6%
* 合共 1,119 個音樂節目,其中 5 個節目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 獲得行政資助的 73 個節目中,約 14%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 獲得節目資助的 381 個節目中,約 6%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是次計劃,康文署亦提供了節目表內每個獲場地資助╱贊助的資料,協助理解不同團體 獲得不同資助經費後進行表演藝術節目的狀況。故此,所有刊登在節目表內的節目都可 根據多組不同的資料而界定其演出的經費來源,歸類為行政資助、節目資助、場地資助 及其他經費 25 四種不同情況。 在1,119個音樂節目中,撇除其中無法分類的5個節目後,以場地資助形式進行的節目數 量接近四成。 獲得行政資助的73個節目中,約14%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例如十 大團製作的節目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或由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藝團製 作的節目,並獲得康文署的場租資助╱優惠,或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 獲得節目資助的381個節目中,約6%節目獲得藝發局資助,及╱或同時獲得康文署的場 租資助╱優惠。
25
「行政資助」包括由民政事務局直接撥款資助的十個藝團,及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的藝團,主要資助藝團 的運作,同時亦包括資助這些藝團主辦╱製作的部分節目。文中簡稱為獲得行政資助。「節目資助」指由康 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及╱或獲得藝發局各項計劃資助的節目、由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如區議會、 教育局等)主辦╱合辦的節目、香港演藝學院及香港藝術節主辦╱製作的節目。 「場地資助」指獲得康文署減 免場租計劃或場地贊助等優惠的節目。其他未有獲得上述任何一種政府資助╱贊助的節目則歸類為獲得「其 他經費」進行的演出。以其他經費進行的節目中,可包括獲得不同基金會或政府以外的其他機構贊助而主 辦╱製作的節目。
13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15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音樂)
西樂演奏
414
聲樂╱演唱會
206
綜合
201
合唱
112
音樂分項 中樂演奏
106
比賽
69
歌劇
5 1
朗誦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節目 (個) 行政資助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135
節目 數量及百 分比
西樂 演奏
聲樂╱ 演唱會
綜合
合唱
中樂 演奏
比賽
歌劇
朗誦
小計
行政資助
44 11%
7 3%
2 1%
1 1%
18 17%
1 1%
-
-
73 # 7%
節目資助
201 49%
34 17%
64 32%
30 27%
42 40%
7 10%
3 60%
-
381 ## 34%
場地資助
112 27%
89 43%
77 38%
70 63%
38 36%
44 64%
-
1 100%
431 39%
其他經費
57 14%
76 37%
58 29%
11 10%
8 8%
17 25%
2 40%
-
229 21%
小計
414 100%
206 100%
201 100%
112 100%
106 100%
69 100%
5 100%
1 100%
1,114* 100%
* 合共 1,119 個音樂節目,其中 5 個節目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 獲得行政資助的 73 個節目中,約 14%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 獲得節目資助的 381 個節目中,約 6% 節目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圖 4.3.15 顯示音樂分項的經費來源分布。由於西樂演奏節目數量接近音樂節目總數的四 成,不論以哪種經費形式進行的節目數量差不多都佔最多。唯一例外的情況是在其他經 費來源主辦╱製作的節目中,以聲樂╱演唱會數量較多。 按各音樂分項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比例而言,中樂演奏以行政資助形式進行 的節目數量比例,較其餘組別的比例高。合唱以場地資助形式進行的節目數量比例,較 其餘組別的比例高。 歌劇的節目數量較少,以節目資助或其他經費來演出的情況為主。
13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場次分布(音樂)
類別
場次 #
百分比
121
節目資助
465##
23.7%
場地資助
829
42.3%
其他經費
545
27.8%
1,960*
6.2%
6.2%
行政資助
小計
行政資助
100%
節目資助
23.7% 42.3%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27.8%
* 合共 1,965 場音樂場次,當中 5 個節目共 5 場次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 獲得行政資助的 121 場次中,約 15%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 獲得節目資助的 465 場次中,約 5%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若比較節目數量及場次分布情況,以行政資助形式演出的節目數量及場次比例相若。以 節目資助形式進行的場次比例,較節目數量的比例少。至於獲得場地資助或其他經費演 出的場次比例,則較節目數量的比例高。 獲得行政資助的 121 場節目中,約 15%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例如 十大團製作的場次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場次;或由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藝團製 作的場次,並獲得康文署的場租資助╱優惠,或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的場次。這個比 例與節目數量的比例相若(參閱圖 4.3.14)。 獲得節目資助的465場節目中,約5%場次獲得藝發局資助,及╱或同時獲得康文署的場 租資助╱優惠。這個比例與節目數量的比例相若(參閱圖 4.3.14)。 綜合圖 4.3.14 及圖 4.3.16,計算各種經費來源進行節目的平均場次,則以其他經費而演 出的平均場次最多,平均一個音樂節目可進行 2.38 場次。 至於從圖 4.3.17 可見,比賽場次以場地資助及其他經費進行的數量最多。 若比較各音樂分項以不同經費來源的演出場次比例,歌劇場次中,以節目資助形式演出 的比例,較其餘音樂分項以節目資助形式演出的比例高。合唱場次中,以場地資助形式 演出的比例,較其餘音樂分項的比例高。
137
圖 4.3.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音樂)
比賽
714
西樂演奏
493
聲樂╱演唱會
263
228
綜合 音樂分項 合唱
122
中樂演奏
120
19
歌劇
1
朗誦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場次 行政資助
節目資助
##
138
其他經費
場次及 百分比
比賽
西樂 演奏
聲樂╱ 演唱會
綜合
合唱
中樂 演奏
歌劇
朗誦
小計
行政資助
1 0.1%
73 14%
12 4%
4 2%
1 0.8%
30 25%
-
-
121 # 6%
節目資助
10 1.4%
231 46%
57 22%
77 33%
34 27.9%
42 33%
14 74%
-
465 ## 24%
場地資助
410 57.4%
122 26%
97 37%
84 38%
76 62.3%
39 34%
-
1 100%
829 42%
其他經費
293 41.0%
67 14%
97 37%
63 28%
11 9.0%
9 8%
5 26%
-
545 28%
小計
714 100%
493 100%
263 100%
228 100%
122 100%
120 100%
19 100%
1 100%
1,960* 100%
* 合共 1,965 場音樂場次,當中 5 個節目共 5 場次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
場地資助
獲得行政資助的 121 場次中,約 15%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465 場次中,約 5% 場次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18 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音樂)
類別
數量
百分比
節目資助
193
76.3%
場地資助
43
17%
其他經費
17
6.7%
253
100%
小計
76.3%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17%
6.7%
2007/08 年度共有 44 個不同的學界單位 26,在 17 座演藝設施的演藝場館內主辦╱製作 了 253 個音樂節目,佔全數 1,119 個音樂節目之 23%。學界參與音樂節目的數量,較舞 蹈、戲劇和戲曲的節目數量多,因此特別陳述學界主辦╱製作音樂節目的情況。從上圖 可見,以節目資助形式來進行的音樂節目佔最多,當中絕大部分屬於香港演藝學院主 辦╱製作的節目。 圖 4.3.19 按資助類型劃分不同音樂分項的節目數量,學界進行最多的是西樂演奏,有 127 個,約佔 253 個節目的一半。 從圖 4.3.19 可見,獲節目資助而進行的音樂節目數量中(共 193 個),以西樂演奏的比 例較高,共 117 個,佔所有獲得節目資助的音樂節目 61%。獲場地資助的節目中(共 43 個),綜合節目較其他音樂分項多,共 16 個,佔所有獲得場地資助的音樂節目 37%。至 於以其他經費進行的音樂節目中(共 17 個),比賽有 9 個,佔所有以其他經費進行的音樂 節目之 53%。
26
屬於學界的主辦╱製作單位包括各中、小學及幼稚園、辦學機構、香港演藝學院及各大學、各院校的演奏 團、合唱團等,以及聯校╱學界的組織。 139
圖 4.3.19 按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音樂)
西樂演奏
127
綜合
61
比賽
22
中樂演奏
21
音樂分項
聲樂╱演唱會
16
6
合唱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節目(個)
節目資助
140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節目數量 及百分比
西樂演奏
綜合
比賽
中樂演奏
聲樂╱ 演唱會
合唱
小計
節目資助
117 92.1%
39 64%
-
19 90%
16 100%
2 33%
193 76%
場地資助
9 7.1%
16 26%
13 59%
2 10%
-
3 50%
43 17%
其他經費
1 0.8%
6 10%
9 41%
-
-
1 17%
17 7%
小計
127 100%
61 100%
22 100%
21 100%
16 100%
6 100%
253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音樂
圖 4.3.20 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場次分布(音樂)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節目資助
235
25.9%
場地資助
382
42.1%
其他經費
290
32%
907
100%
小計
節目資助
25.9%
42.1%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32%
學界主辦╱製作的音樂節目場次達 907 場。從上圖可見,以場地資助形式進行的演出場 次較多,與節目數量的比例分布不同。 從圖 4.3.21 可見,獲場地資助及其他經費的節目中,均以比賽場次最多,分別佔場地資 助場次的 91% 及其他經費場次的 97%。 至於獲節目資助而進行的節目場次中,西樂演奏的場次較多(134場),佔235場獲節目資 助的節目場次 57%。
141
圖 4.3.21 按學界以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音樂)
比賽
631
西樂演奏
144
綜合
71
音樂分項 聲樂╱演唱會
34
中樂演奏
21
6
合唱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場次 節目資助
142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場次及 百分比
比賽
西樂演奏
綜合
聲樂╱ 演唱會
中樂演奏
合唱
小計
節目資助
-
134 93.1%
46 65%
34 100%
19 90%
2 33%
235 26%
場地資助
349 55%
9 6.3%
19 27%
-
2 10%
3 50%
382 42%
其他經費
282 45%
1 0.7%
6 8%
-
-
1 17%
290 32%
小計
631 100%
144 100%
71 100%
34 100%
21 100%
6 100%
907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4.4
戲曲
圖 4.4.1 戲曲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
綜合 59 5.2%
其他劇種 33 2.9% 比賽 其他 7 42 0.6% 3.7%
1,137個 節目 粵劇 475 41.8%
傳統木偶 3 0.3%
粵曲演唱會 518 45.6%
戲曲的分項包括粵曲演唱會、粵劇、其他劇種、傳統木偶、比賽、綜合及其他。「其他 劇種」指粵劇以外的戲曲,例如京劇、崑劇、越劇等。 「比賽」包括頒獎禮節目。 「綜合」 是指一個節目包含兩個或以上同類別的分項演出,如粵劇折子戲及粵曲演唱。 「其他」是 指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的節目,以及兒童粵劇╱粵曲節目。 從統計資料所得,2007/08 年度共錄得 1,137 個戲曲節目,分布在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27 個演藝場地內進行 27,佔整體表演藝術節目數量(3,050 個)的 37.3%。上圖可見,戲曲 節目數量中以粵曲演唱會的節目數量較多,佔總戲曲節目數量的 45.6%,其次是粵劇 (41.8%),兩種分項的節目數量已佔了絕大部分的戲曲節目數量。
27
統計資料的 34 個演藝場地中,沒有上演戲曲節目的演藝場地包括:藝穗會 2 個劇場、香港藝術中心內 3 個演 藝場地、香港演藝學院音樂廳及演奏廳。
143
圖 4.4.2 戲曲分項的場次分布
其他 52 3.9%
其他劇種 51 3.8%
綜合 72 5.4%
1,334場次 粵劇 566 42.4%
比賽 8 0.6%
傳統木偶 4 0.3%
粵曲演唱會 581 43.6%
統計資料顯示,2007/08 年度進行了 1,137 個戲曲節目合共 1,334 場次,佔表演藝術節目 總場次(5,766 場)的 23.1%。平均而言,每個戲曲節目進行 1.2 場演出。 在 1,334 場演出之中,以粵曲演唱會的場次稍多 (43.6%),其次為粵劇(42.4%),隨後依 次為綜合(5.4%)、其他(3.9%)及其他劇種(3.8%)。比賽及傳統木偶各佔不足1%。節目 場次的組別排列次序與數量組別相同。 若比較各戲曲分項於每個節目的平均演出場次,不同類別的戲曲節目平均場次差距 不大。 至於從場地管理者的資料所得,於 17 座演藝設施進行的 1,469 場戲曲節目同樣分布在該 27個演藝場地上演,與統計節目的數字相差135場次。若平均27個演藝場地而言,每個 場地的節目表與實際演出場次相差了 5 場次,據場地管理者翻查記錄,屬於後期安排 性質。
14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圖 4.4.3 本地及訪港節目數量分布(戲曲) 訪港 10.7% 類別
數量
百分比
本地
1,010
88.8%
訪港
122
10.7%
混合
5
0.4%
小計
1,137
100%
混合 0.4%
1,137個 節目
本地 88.8%
若根據場地節目表上的節目名稱及主辦╱製作節目的團體名單,可得悉大部分節目的參 演團體,繼而劃分為本地節目、訪港節目及混合節目 28。 從上圖可見,於 17 座演藝設施合共 27 個演藝場地進行的 1,137 個戲曲節目中,約一成是 訪港節目,大部分節目均屬本地節目(約佔戲曲節目總數的 89%)。 若從圖4.4.4觀察各戲曲分項的節目數量分布,本地戲曲節目以粵曲演唱會的數量最多, 訪港戲曲節目中則以粵劇較多。
28
「本地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本地團體演出;「訪港節目」指整個節目主要由外地團體演出;「混合節目」指 整個節目包括了本地團體及外地團體演出。分類時只以製作╱演出團體單位作為劃分準則,外地演員個別 參與演出並不在考慮之列。
145
圖 4.4.4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節目數量(戲曲) 600 518 475
500
400
節目 (個) 300
200
100
59
42
33 7
3
木 統 傳
他 其
粵
曲
偶
賽
劇
比
種
他 其
合 綜
劇 粵
演
唱
會
0
戲曲分項 本地
146
訪港
混合
節目數量及 百分比
粵曲演唱 會
粵劇
綜合
其他
其他 劇種
比賽
傳統 木偶
小計
本地
514 99.2%
390 82.1%
56 95%
41 98%
1 3%
7 100%
1 33%
1,010 88.8%
訪港
2 0.4%
84 17.7%
1 2%
1 2%
32 97%
-
2 67%
122 10.7%
混合
2 0.4%
1 0.2%
2 3%
-
-
-
-
5 0.4%
小計
518 100%
475 100%
59 100%
42 100%
33 100%
7 100%
3 100%
1,137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圖 4.4.5 本地及訪港節目場次分布(戲曲) 訪港 10.8%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本地
1,185
88.8%
訪港
144
10.8%
混合
5
0.4%
小計
1,334
100%
混合 0.4%
1,334 場次
本地 88.8%
以場次分布的比例而言,1,334 場戲曲場次在本地節目及訪港節目場次的比例,與 1,137 個節目數量的比例十分接近。 若比較本地節目及訪港節目於每個節目平均演出的場次,本地節目與訪港節目的平均場 次並沒有明顯的分別。 圖4.4.6顯示,在本地戲曲場次中,以粵曲演唱會及粵劇最多,分別約佔本地戲曲總場次 的 49% 及 40%。 若觀察各戲曲場次在本地、訪港與混合節目的分布比例,於17座演藝設施合共27個演藝 場地進行的 1,334 場次中,絕大部分的粵曲演唱會場次屬本地節目;其他劇種則有較多 訪港場次比例,約佔其他劇種的總場次 88%。
147
圖 4.4.6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本地、訪港節目劃分的場次(戲曲) 700
581
600
566
500
400 場次 300
200
72
100
51
52
8
4
偶 傳
統
比
木
賽
種 劇 他
粵
曲
其
其
他
合 綜
劇 粵
演
唱
會
0
戲曲分項 本地
148
訪港
混合
場次及 百份比
粵曲 演唱會
粵劇
綜合
其他
其他劇種
比賽
傳統木偶
小計
本地
577 99%
473 83.6%
69 96%
51 98%
6 12%
8 100%
1 25%
1,185 88.8%
訪港
2 0.3%
92 16.3%
1 1%
1 2%
45 88%
-
3 75%
144 10.8%
混合
2 0.3%
1 0.2%
2 3%
-
-
-
-
5 0.4%
小計
581 100%
566 100%
72 100%
52 100%
51 100%
8 100%
4 100%
1,334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圖 4.4.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節目數量(戲曲) 120
114
113 103
102
99
100
97 92 89
88 83 77
80
80
節目(個) 60
40
20
07 10 /2 00 7 11 /2 00 7 12 /2 00 7 1/ 20 08 2/ 20 08 3/ 20 08
9/
20
07
07
20 8/
20 7/
07 20 6/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粵劇
粵曲演唱會
其他劇種
比賽
綜合
其他
傳統木偶
149
節目 數量及 4/2007 百分比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粵曲 演唱會
46 52%
62 63%
52 46%
42 51%
29 28%
56 49%
45 46%
44 48%
30 39%
37 42%
28 35%
47 46%
518 45.6%
粵劇
33 38%
29 29%
46 41%
25 30%
59 57%
45 39%
44 45%
37 40%
35 45%
43 48%
41 51%
38 37%
475 41.8%
綜合
6 7%
4 4%
6 5%
7 8%
6 6%
9 8%
3 3%
4 4%
2 3%
4 4%
4 5%
4 4%
59 5.2%
其他
3 3%
2 2%
1 1%
4 5%
5 5%
2 2%
4 4%
6 7%
6 8%
3 3%
4 5%
2 2%
42 3.7%
其他 劇種
-
1 1%
7 6%
5 6%
2 2%
1 1%
1 1%
-
3 4%
2 2%
1 1%
10 10%
33 2.9%
比賽
-
1 1%
1 1%
-
2 2%
1 1%
-
1 1%
1 1%
-
-
-
7 0.6%
傳統 木偶
-
-
-
-
-
-
-
-
-
-
2 3%
1 1%
3 0.3%
小計
88 100%
99 100%
113 100%
83 100%
103 100%
114 100%
97 100%
92 100%
77 100%
89 100%
80 100%
102 100%
1,137 100%
圖 4.4.7 按月份而劃分 1,137 個戲曲節目。最多演出數量的首三個月份依次為 9 月份(共 114個節目,約佔戲曲節目總數10%);其次是6月份(共113個節目,約佔戲曲節目總數 9.9%) 、8 月份(共 103 個節目,約佔戲曲節目總數 9.1%)。 從上圖可見,粵曲演唱會在5月上演的數量較多 (62個節目) ,粵劇節目數量則於8月上演 最多(59 個),其他劇種則在 3 月有最多節目進行(10 個)。
15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圖 4.4.8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月份劃分的場次(戲曲) 140 131
130
127
122
120 109
104
111
107
106
98
100
94
95
80 場次 60
40
20
08
08
20 3/
20 2/
08
7 00
20 1/
7 12
/2
00 /2
00
7
11
/2 10
20
07
07
9/
20 8/
07 20 7/
07 20 6/
07 20 5/
4/
20
07
0
月份 粵劇
粵曲演唱會
其他劇種
比賽
綜合
其他
傳統木偶
151
場次及 4/2007 百分比
5/2007
6/2007
7/2007
8/2007
9/2007 10/2007 11/2007 12/2007 1/2008
2/2008
3/2008
小計
粵曲 演唱會
49 47%
71 58%
58 44%
47 48%
33 26%
63 48%
47 43%
55 51%
32 34%
41 39%
32 34%
53 48%
581 43.6%
粵劇
42 40%
33 27%
56 43%
28 29%
74 58%
50 38%
54 50%
40 37%
46 49%
52 49%
51 54%
40 36%
566 42.4%
綜合
9 9%
5 4%
7 5%
7 7%
9 7%
12 9%
3 3%
5 5%
2 2%
5 5%
4 4%
4 4%
72 5.4%
其他
4 4%
3 2%
1 1%
6 6%
5 4%
2 2%
4 4%
6 6%
10 11%
5 5%
4 4%
2 2%
52 3.9%
其他 劇種
-
9 7%
8 6%
10 10%
4 3%
1 1%
1 1%
-
3 3%
3 3%
1 1%
11 10%
51 3.8%
比賽
-
1 1%
1 1%
-
2 2%
2 2%
-
1 1%
1 1%
-
-
-
8 0.6%
傳統 木偶
-
-
-
-
-
-
-
-
-
-
3 3%
1 1%
4 0.3%
小計
104 100%
122 100%
131 100%
98 100%
127 100%
130 100%
109 100%
107 100%
94 100%
106 100%
95 100%
111 100%
1,334 100%
圖 4.4.8 按月份而劃分 1,334 場戲曲演出,可得悉 6 月及 9 月有最多場次上演,達 130 場 或以上,分別佔戲曲節目總場次的9.8%及9.7%,十分接近。其次在8月份共127場次上 演,約佔戲曲節目總場次的 9.5%。 最多戲曲場次分布的三個月份與最多戲曲節目數量的三個月份相同,唯月份的排列次序 不同。 粵曲演唱會及粵劇的場次較接近。當比較兩者在不同月份演出的情況時,可見 5 月份的 場次中,過半數為粵曲演唱會(佔該月份的總戲曲場次 58%),但粵劇場次少於粵曲演唱 會場次一半(佔該月份的總戲曲場次 27%)。8 月份的情況剛好相反,過半數為粵劇場次 (佔該月份的總戲曲場次 58%),而粵曲演唱會場次少於粵劇場次一半(佔該月份的總戲 曲場次 26%)。 比較各月份每個戲曲節目平均的演出場次時,並沒有明顯的分別。
15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圖 4.4.9 不同票務之場次分布(戲曲) 免費 40.8% 類別
場次
百分比
收費
717
59.2%
免費
495
40.8%
小計
1,212
100%
1,212 場次 收費 59.2%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演出性質屬於收費抑或 免費場次、公開售票或是私人活動的情況。在檢視節目的票務狀況時,本計劃只考慮公 開場次的演出情況。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334場戲曲節目場次中,撇除當中無法分類的115場次後,99%屬 公開性質的場次。在這 1,212 場公開的戲曲場次中,收費節目場次較免費節目場次多, 見上圖。 從圖 4.4.10 可見,各戲曲分項的差距十分明顯。粵曲演唱會和比賽以免費場次為主;絕 大部分的粵劇場次屬收費性質。綜合的戲曲節目在收費及免費場次的比例十分接近。至 於傳統木偶及其他的戲曲節目全屬收費節目場次。
153
圖 4.4.10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票務劃分之場次(戲曲) 700
570
600
504
500
400 場次 300
200 71
100
43 13
7
4
其
偶 傳
統
木
賽 比
他
他
劇
其
種
合 綜
劇
粵 曲
演
粵
唱
會
0
戲曲分項
154
免費
收費
場次及 百分比
粵曲 演唱會
粵劇
綜合
其他劇種
其他
比賽
傳統木偶
小計
免費
409 72%
30 6%
34 48%
17 40%
-
5 71%
-
495 41%
收費
161 28%
474 94%
37 52%
26 60%
13 100%
2 29%
4 100%
717 59%
小計
570 100%
504 100%
71 100%
43 100%
13 100%
7 100%
4 100%
1,212 10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圖 4.4.11 最高票價場次分布(戲曲)
$281-$350 179 14.8%
$211-$280 167 13.8%
$351-$420 $420以上 3 34 0.2% 2.8%
1,212場次
免費 495 40.8%
$141-$210 122 10.1%
$71-$140 144 11.9%
$1-$70 68 5.6%
節目表清楚列明每個節目在不同日期和時間的演出場次,亦標示了不同的票價。是次研 究檢視票價時只統計正價,優惠票價並不包括在內。 若以717場公開的收費場次而言,最多場次的最高票價分布在HK$281-HK$350之間,佔 了公開的戲曲總場次(1,212 場)14.8%,這個票價的 179 場次至少提供三種票價。 最高票價介乎 $211-$280 的場次數目僅次於票價介乎 HK$281-HK$350 的場次數目,共 167 場次,佔公開的戲曲總場次 13.8%。
155
圖 4.4.12 按不同藝術分項之最高票價劃分的場次(戲曲)
570
600
504
500
400
場次 300
200
71
100
43 13
7
4
偶
賽
木 統 傳
他 其
粵
比
他
劇
其
種
合 綜
曲
演
粵
唱
劇
會
0
戲曲分項
15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免費
$1-$70
$71-$140
$141-$210
$211-$280
$281-$350
$351-$420
$420以上
戲曲
場次及 百分比
粵曲 演唱會
粵劇
綜合
其他 劇種
其他
比賽
傳統 木偶
小計
免費
409 71.8%
30 6%
34 48%
17 40%
-
5 71%
-
495 40.8%
$1-$70
42 7.4%
15 3%
8 11%
-
2 15%
1 14%
-
68 5.6%
$71$140
28 4.9%
93 18%
15 21%
1 2%
6 46%
1 14%
-
144 11.9%
$141$210
45 7.9%
55 11%
5 7%
10 23%
3 23%
-
4 100%
122 10.1%
$211$280
21 3.7%
135 27%
5 7%
6 14%
-
-
-
167 13.8%
$281$350
12 2.1%
155 31%
1 1%
9 21%
2 15%
-
-
179 14.8%
$351$420
2 0.4%
-
1 1%
-
-
-
-
3 0.2%
$420 以 上
11 1.9%
21 4%
2 3%
-
-
-
-
34 2.8%
小計
570 100%
504 100%
71 100%
43 100%
13 100%
7 100%
4 100%
1,212 100%
若將 1,212 場公開的場次按不同戲曲分項及不同的最高票價劃分,粵劇場次主要集中在 票價 HK$211 至 HK$350 之間,當中以 HK$281-$350 的場次較多,約佔公開的粵劇場次 31%。而最高票價定於 HK$420 以上的場次中,亦以粵劇場次較多。 傳統木偶的場次不多,全部場次的最高票價介乎 HK$141-$210 之間。其他劇種的場次 中,亦有較多場次分布在這票價之間。
157
圖 4.4.13 收費演出之最高票價平均值(戲曲)
戲曲分項
粵劇
$250.3
其他劇種
$246.9
綜合
$196.1
粵曲演唱會
$194.0
傳統木偶
$170.0
$138.5
其他
比賽
$85.0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最高票價平均值(HK$)
記錄顯示,在 1,212 場公開的戲曲場次中,收費場次共有 717 場。粵劇的最高票價定於 HK$30至HK$1,000之間,最高票價逾千元的場次有9場,其中一場屬於籌款演出。粵曲 演唱會的最高票價定於HK$10至HK$2,000之間,最高票價逾千元的場次有6場,均屬慈 善╱籌款演出。綜合戲曲節目的最高票價定於 HK$10 至 HK$1,000 不等,最高票價逾千 元的場次有 1 場,亦屬慈善╱籌款演出。其他戲種的最高票價定於 HK$120 至 HK$340 之間。 平均各公開售票的戲曲收費場次的最高票價後,粵劇的平均票價最高($250.3),隨後依 次序為其他劇種($246.9)、綜合($196.1)、粵曲演唱會($194)及傳統木偶($170)。
15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圖 4.4.14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節目數量分布(戲曲)
類別
數量 #
百分比
10
節目資助
192##
16.9%
場地資助
614
54.0%
其他經費
320
28.2%
1,136*
0.9%
0.9%
行政資助
小計
行政資助
100%
節目資助
16.9% 54.0%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28.2%
* 合共 1,137 個戲曲節目,其中有 1 個節目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 獲得行政資助的 10 個節目,均同時獲得政府的其他資助╱贊助優惠 ## 獲得節目資助的 192 個節目中,約 28% 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是次計劃,康文署亦提供了節目表內每個獲場地資助╱贊助的資料,協助理解不同團體 獲得不同資助經費後進行表演藝術節目的狀況。故此,所有刊登在節目表內的節目都可 根據多組不同的資料而界定其演出的經費來源,歸類為行政資助、節目資助、場地資助 及其他經費 29 四種不同情況。 從上圖可見,最多戲曲節目數量由場地資助進行演出(614 個,佔總戲曲節目數量的 54%);以行政資助形式進行的戲曲節目最少。 獲行政資助的 10 個戲曲節目,均同時獲得政府的其他資助,如由藝發局「一年資助」藝 團製作的節目,同時屬於康文署主辦╱贊助的節目,或同時獲得粵劇發展基金的資助, 及╱或獲得康文署的場地資助╱贊助優惠。 獲得節目資助的 192 個戲曲節目中,約 28% 取得康文署的場地資助╱優惠及藝發局的資 助,或康文署的場地資助╱優惠及粵劇發展基金的資助;亦有部分同時獲得藝發局及粵 劇發展基金的資助;或由政府其他部門╱公營機構主辦╱合辦的節目,並獲得康文署的 場地資助╱優惠。 至於學界共有 2 個單位在演藝場地演出了 10 個戲曲節目,不足全數 1,137 個戲曲節目之 1%,主要屬於香港演藝學院主辦╱製作節目。 29
「行政資助」包括由民政事務局直接撥款資助的十個藝團,及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的藝團,主要資助藝團 的運作,同時亦包括資助這些藝團主辦╱製作的部分節目。文中簡稱為獲得行政資助。「節目資助」指由康 文署主辦的節目、獲得粵劇發展基金或╱及藝發局各項計劃資助的節目、由其他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如區 議會、教育局等)主辦╱合辦的節目、香港演藝學院及香港藝術節主辦或製作的節目。「場地資助」指獲得康 文署減免場租計劃或場地贊助等優惠的節目。其他未有獲得上述任何一種政府資助╱贊助的節目則歸類為 「其他經費」進行演出的節目。以其他經費進行的節目中,可包括獲得不同基金會或政府以外的其他機構贊 助而主辦╱製作的節目。 159
圖 4.4.15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節目數量(戲曲)
粵曲演唱會
517
粵劇
475
綜合
戲曲分項
59
其他
42
其他劇種
33
比賽
7
3
傳統木偶 0
100
200
300
400
500
節目(個) 行政資助
16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600
戲曲
節目數量 及百分比
粵曲 演唱會
粵劇
綜合
其他
其他 劇種
比賽
傳統 木偶
小計
行政資助
-
8 2%
-
1 2%
1 3%
-
-
10 # 0.9%
節目資助
18 3%
150 32%
4 7%
2 5%
15 45%
-
3 100%
192 ## 16.9%
場地資助
454 88%
99 21%
48 81%
6 14%
1 3%
6 86%
-
614 54%
其他經費
45 9%
218 46%
7 12%
33 79%
16 48%
1 14%
-
320 28.2%
小計
517 100%
475 100%
59 100%
42 100%
33 100%
7 100%
3 100%
1,136 * 100%
* 合共 1,137 個戲曲節目,其中有 1 個節目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 獲得行政資助的 10 個節目,均同時獲得政府的其他資助╱贊助優惠 ## 獲得節目資助的 192 個節目中,約 28% 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從圖 4.4.15 顯示,獲行政資助的戲曲節目中,主要是粵劇節目。以行政資助進行的「其 他」戲曲節目是屬於兒童粵劇節目。 獲節目資助的演出中,亦以粵劇數量最多,約佔 192 個獲節目資助節目 78%。至於獲場 地資助的節目中,以粵曲演唱會數量最多,約佔 614 個獲節目資助節目 74%。 以其他經費演出,主要是粵劇(218 個),約佔 320 個以其他經費形式進行的節目數量 68%。
161
圖 4.4.16 以不同經費來源進行的場次分布(戲曲)
類別
場次 #
百分比
12
節目資助
231##
17.3%
場地資助
736
55.2%
其他經費
354
26.6%
1,333*
0.9%
0.9%
行政資助
小計
行政資助
100%
節目資助
17.3% 55.2%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26.6%
* 合共 1,334 場戲曲場次,當中 1 個戲曲共 1 場次因資料不詳而無法分類 # 獲得行政資助的 12 場次,均同時獲得政府的其他資助╱贊助優惠 ## 獲得節目資助的 231 場次中,約 29% 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若比較圖 4.4.16 及圖 4.4.14,場次分布的情況與節目數量分布的情況接近。 從上圖顯示,以各類經費進行的戲曲節目場次中,同時獲得其他資助的場次比例與節目 數量的比例相若。 由學界進行的 10 個節目共進行了 12 場次。 若比較圖 4.4.17 及圖 4.4.15,場次分布的情況與節目數量分布的情況接近。至於由學界 主辦╱製作的戲曲節目主要是粵劇演出場次。
16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戲曲
圖 4.4.17 按不同藝術分項及不同經費來源劃分的場次(戲曲)
粵曲演唱會
580
粵劇
566
綜合
72
其他
52
其他劇種
51
戲曲分項
比賽
8
傳統木偶
4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600
場次 行政資助
節目資助
場地資助
其他經費
節目場次 及百分比
粵曲 演唱會
粵劇
綜合
其他
其他劇種
比賽
傳統木偶
小計
行政資助
-
9 2%
-
1 2%
2 4%
-
-
12 # 0.9%
節目資助
19 3%
182 32%
5 7%
3 6%
18 35%
-
4 100%
231 ## 17.3%
場地資助
513 88%
139 25%
60 83%
8 15%
9 18%
7 88%
-
736 55.2%
其他經費
48 8%
236 42%
7 10%
40 77%
22 43%
1 13%
-
354 26.6%
小計
580 100%
566 100%
72 100%
52 100%
51 100%
8 100%
4 100%
1,333 * 100%
* 合共 1,334 場戲曲場次,當中 1 個戲曲共 1 場次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 獲得行政資助的 12 場次,均同時獲得政府的其他資助╱贊助優惠 ## 獲得節目資助的 231 場次中,約 29% 同時獲得政府不同的資助╱贊助優惠
163
16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視覺藝術
概論 目前,大部分展覽場地的資源及資金都在政府管理範圍下,大型展覽活動主要在公共美 術館舉行,民間團體則舉辦小規模展覽,場地的選擇及安排也較為靈活和多元。民間團 體的展覽一直十分活躍,究竟全港共有多少個單位和團體進行不同類型的展覽?近年, 大型商場似乎亦成為熱門的展覽場地之一,究竟在商場舉行展覽的比例如何? 根據 2007 年及 2008 年 《香港視覺藝術年鑑》的記錄,本港於 2007/08 年度曾於 299 個不 同場地舉行共 1,404 個展覽,另外亦記錄了 112 個由香港藝術家於境外進行的展覽(53 個 於國內進行,59個於海外舉行)。本港299個不同場地包括公共美術館、大專院校的美術 館、畫廊、商場、公共設施(如醫院、地鐵站、街道等)等。
哪類場地數目最多? 299 個不同場地可按其管理機構歸納為八類:藝文機構(如藝穗會)、畫廊(如奧沙觀 塘)、政府場地(如香港視覺藝術中心)、公營機構場地(如公立醫院畫廊)、教育機構場 地(如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 、其他機構場地(如東華三院文物館)、商企(如置地廣場) 及私人地方。八類場地中,以畫廊數目最多,佔 299 個場地的 28%,其次為商企(佔 26%),政府場地則佔 17%。這三類場地佔了 299 個場地的七成數目。(參閱圖 5.11)
平均每周約有多少個展覽? 展覽活動未能收集參觀人次,只得悉每個展覽的展期資料。計算之下,本地展覽的累積 展期為 33,280 天,即每個場地全年平均約有 111 天進行不同的展覽。對於公眾而言,平 均每周約有 27 個不同的展覽可供選擇。
獨立展覽為主 這 27 個展覽包括常設展、巡迴展、同期展及獨立展 30。若根據資料顯示,常設展的數目 不足 1%,而累積的展期只有 6%,超過九成的展覽屬於獨立展,累積的展期超過八成, 因此公眾平均每周可供選擇的展覽並非以常設展為主,而是個別展題的獨立展覽,重複 的展覽並不多。(參閱圖 5.1 及 5.2)
30
「常設展」指一個展覽於同一場地長期展出;「巡迴展」指同一展覽於不同場地接續展出;「同期展」指同一展 題在不同場地出現,並且部分展期是重疊的;「獨立展」指一個展覽只於一個場地展出。
167
哪類展覽內容最多? 若以本地的展覽內容劃分,1,404 個展覽中以繪畫最多(28%),其次是攝影(17%) 。若 以累積的展覽日期計,則以繪畫(24%)及文物(14%)最多。按《香港視覺藝術年鑑》分 類,「繪畫」包括各類媒介繪畫與混合媒介繪畫。(參閱圖 5.3 及 5.4)
哪類場地進行最多展覽? 按 299 個不同場地的類型可劃分為十類:公共美術╱文物館(如香港藝術館)、政府文化 場地(可供租用的展覽場地如中央圖書館展覽館)、其他政府場地(如醫院畫廊) 、大學美 術╱文物館(如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 、校園(並未包括在「大學美術╱文物館」之其他 展場) 、非牟利機構場地(包括香港藝術中心、藝穗會、牛棚藝術村等) 、工廠大廈、商 30 廈╱商舖、商場及公共空間 。在這十類不同的場地中,最多的展覽數目是在商廈╱商 舖內進行,展覽數目佔 32%,累積展期天佔 33%。
商場內進行展覽的比例如何? 除了商廈╱商舖有最多的展覽進行外,於政府文化場地進行的展覽也佔了三成,其次是 非牟利機構場地(佔 13%)。商場內舉行的展覽數目佔了 7%,僅次於上述三種不同場地 舉行展覽的數目。這四類場地舉行的展覽數目合共佔了總展覽數目的八成。
藝文組織主辦╱策劃的展覽佔多少? 若按主辦╱策展單位劃分 1,404 個展覽,藝文機構進行最多展覽,其次是畫廊,兩者主 辦╱策展的展覽數目已超過半數,而累積的展期也有四成。(參閱圖 5.9 及 5.10)
2007/08 年度共有多少藝文組織參與? 再統計這些主辦╱策展單位時,2007/08 年度共錄得 883 個單位進行了 1,404 個展覽。這 883個單位之中,761個單位可歸納為七類:藝文機構、畫廊、教育機構、政府╱公營機 構、其他機構、境外機構及不同類型機構合作。藝文組織共錄得 401 個單位,分布在四 種主辦╱策劃展覽之機構或團體單位中(即藝文機構、畫廊、境外機構及不同類型機構 合作)。
展覽場地、主辦╱策展機構如何影響展覽內容? 從統計顯示,繪畫展覽數目及累積展期最多,其中一個可能性與展覽場地空間有關。商 廈╱商舖適合進行大型展覽的空間並不多,不論是面積或樓底高度都限制了某些展覽內 容的舉行機會(如大型雕塑展、裝置展等),相對上對空間要求或限制較少的展覽內容則 有較多機會舉行(如書畫、油畫、攝影等) 。另一方面,大部分商廈╱商舖的場地都是畫 廊租用的地方(參閱圖 5.7 及 5.8) ,這些畫廊多以代理當代藝術作品為主,展覽多為繪畫 及攝影作品,故繪畫及攝影的展覽數目累積數字較高。
30
168
詳細分類說明可參閱「視覺藝術統計分類說明」(p.169)。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視覺藝術
視覺藝術統計分類說明 1.
資料按《香港視覺藝術年鑑》的 14 種分類而進行統計。其分類以媒介分類為主,包 括:書畫篆刻、繪畫、版畫、雕塑、陶藝、攝影、混合媒介及裝置、電子媒介、綜 合展、建築、設計、兒童藝術、文物及其他。如展覽性質界乎兩種媒介之間,則以 主導的媒介傾向為主,例如攝影裝置,若攝影性質為主導便歸入為攝影分類。 其中: • 「繪畫」包括各類媒介繪畫與混合媒介繪畫; • 「混合媒介及裝置」主要指立體作品,亦包括行為藝術; • 「電子媒介」專指涉及錄像與電腦演繹的藝術作品; • 「綜合展」則指同一展場內有超過一個類別作品的展覽; • 「建築」與「設計」則指以創作為重心的展覽。
2.
展覽形式分類及其定義: • 「獨立展」指一個展覽只於一個場地展出; • 「巡迴展」指同一展覽於不同場地接續展出; • 「同期展」指同一展題在不同場地出現,並且部分展期是重疊的; • 「常設展」指一個展覽於同一場地長期展出。
3.
場地分類及其定義: • 「公共美術╱文物館」指康文署轄下之美術館及文物館,例如香港藝術館、 香港文化博物館等,並不接受公眾租用舉行展覽。 • 「政府文化場地」指可供公眾租用舉行展覽的政府場地,例如香港視覺藝術 中心、各演藝設施的展覽館╱展覽廳、香港中央圖書館展覽館、香港電影 資料館展覽廳、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等。 • 「其他政府場地」指其他並未包括在「公共美術╱文物館」及「政府文化場地」 的政府及公營機構場地,例如部門辦公大樓、醫院、中區警署建築群等。 • 「大學美術╱文物館」指各大學的美術館及文物館,包括:香港大學美術博 物館、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及香港中文大學新亞 書院許氏文化館。 • 「校園」指並未包括在「大學美術╱文物館」的校內範圍,例如大學圖書館展 覽場地、藝術廊、畫廊等,亦包括中、小學校園。
169
• 「非牟利機構」指香港藝術中心、藝穗會及牛棚藝術村的展覽場地,同時包 括社區綜合大樓、社區會堂等非牟利機構的辦公室大樓、博物館及畫廊等 展覽場地。 • 「工廠大廈」指各工廠大廈內的畫廊及工作室。 • 「商廈╱商舖」包括各商業辦公大樓的大堂展區、商業樓宇地舖或樓上舖的 畫廊及展覽場所。 • 「商場」指各大、小規模的商業購物中心室內、室外範圍或其商舖內的 展區。 • 「公共空間」如行人天橋、街道、行人專用區,亦包括地鐵站內的走廊空 間、碼頭範圍。 4.
17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報告中的數據經四捨五入後之總和可能略有出入。
視覺藝術
5. 全年度展 圖 5.1 不同形式之展覽數目分布 覽數量及 巡迴展 同期展 60 44 4.3% 3.1% 常設展 6 0.4%
累積展期
1,402個展覽*
獨立展 1,292 92.2%
* 合共 1,404 個展覽,當中有 2 個展覽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2007/08 年度曾於本港 299 個不同場地舉行共 1,404 個展覽。舉行展覽的方式可歸納為四 種:獨立展、巡迴展、同期展及常設展。 「獨立展」是指同一個展題只舉行一次的展覽;「巡迴展」是指同一個展題於不同場地展 出,展出日期雖然不同,但兩場展覽是緊接的;「同期展」則指同一展題在不同場地出 現,並且部分展期是重疊的;「常設展」指同一展題在同一場地長期展出。 從上圖可見,1,404個展覽中逾九成為獨立展。若平均299個不同場地來看,即每個場地 全年平均進行接近 5 個不同的展覽。對於公眾而言,平均每周有 27 個不同的展覽可供 選擇。
171
圖 5.2 不同形式之展覽累積展期分布
巡迴展 1,846 5.5%
同期展 1,830 5.5% 常設展 1,921 5.8%
33,268天*
獨立展 27,671 83.2%
* 合共展期為 33,280 天,另有 2 個展覽累積 12 天展期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展覽活動未能收集參觀人次,只得悉每個展覽的展期資料。計算之下,本地展覽的累積 展期為 33,280 天。撇除當中 2 個展覽累積的 12 天展期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累積展期最 多的是獨立展,共 27,671 天。 圖 5.1 顯示常設展的數目不足 1%,而圖 5.2 顯示常設展的累積展期為 5.8%。從兩組圖的 資料顯示,超過九成的展覽數目屬獨立展,而累積的展期超過八成,因此可以相信,公 眾平均每周可供選擇的展覽並非以常設展為主,而是個別展題的獨立展覽,重複的展覽 並不多。
17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視覺藝術
圖 5.3 按不同藝術媒介劃分的展覽數目 387 27.9%
繪畫 231 16.7%
攝影 書畫篆刻
196 14.2%
綜合展
193 13.9% 88 6.4%
混合媒介及裝置
藝術媒介
其他
56 4%
雕塑
49 3.5% 45 3.2%
設計
43 3.1%
文物
27 1.9%
電子媒介 兒童藝術
26 1.9%
陶藝
25 1.8%
版畫
14 1%
建築
5 0.4%
0
100
200
300
400
500
展覽(個) * 合共 1,404 個展覽,其中 19 個展覽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根據記錄,2007/08年本港進行之展覽共1,404個,另記錄了112個由本地藝術家在海外 進行的展覽。若以本地的展覽媒介劃分,撇除了19個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的展覽後,繪 畫類展覽的數目最多 ( 約佔總展覽數目 28%),其次是攝影 (17%)。書畫篆刻及綜合展的 數目較接近,約佔總展覽數目的 14%。 展覽媒介分類是依照 《香港視覺藝術年鑑》的分類為準。 「繪畫」包括各類媒介繪畫與混合 媒介繪畫; 「混合媒介及裝置」主要指立體作品,亦包括行為藝術; 「電子媒介」專指涉 及錄像與電腦演繹的藝術作品; 「綜合展」則指同一展場內有超過一個類別作品的展覽; 「建築」與「設計」則指以創作為主的展覽。
173
圖 5.4 按不同藝術媒介劃分的累積展期
8,046 24.4%
繪畫 4,747 14.4% 4,514 13.7%
文物 綜合展
3,847 11.7%
攝影 3,173 9.6%
書畫篆刻 2,217 6.7%
混合媒介及裝置
1,810 5.5% 1,329 4%
陶藝
藝術媒介
設計
1,262 3.8%
雕塑
959 2.9%
其他 電子媒介
428 1.3%
版畫
299 0.9%
兒童藝術
199 0.6%
建築
107 0.3%
0
2,500
5,000
7,500
10,000
12,500
累積展期日數(天)
* 從 1,404 個展覽累積 33,280 天展期,當中 19 個展覽累積 343 天的展期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若按累積的展覽日數計,最多展覽數量的繪畫類亦累積最多的展期,共 8,046 天,約佔 總展期天的 24%。若平均 387 個繪畫展計算,每個繪畫展約舉行 20.8 天。 從圖 5.3 可見,文物展全年共 43 個,但累積展期僅次於繪畫展,約佔總展期天的 14%。 平均而言,每個文物展約舉行 110.4 天。 從數量而言,攝影展僅次於繪畫展,但累積展期不及文物展及綜合展。若平均 231 個攝 影展,每個展覽約舉行 16.7 天。
17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視覺藝術
圖 5.5 不同地區的展覽數目分布
新界 159 11.3% 九龍 374 26.6%
1,404個展覽
港島 871 62.0%
若按舉行展覽的地區劃分,在港島區進行的展覽數目約六成,在九龍區進行的接近三 成,於新界區舉行的展覽數目較少。
175
圖 5.6 不同地區的累積展期分布
新界 5,725 17.2%
九龍 7,924 23.8%
33,280天
港島 19,631 59.0%
若以累積展期計,港島全年累積的展期最長,共 19,631 天展期。 平均而言,在港島進行的 871 個展覽平均展出 22.5 天;在九龍進行的 374 個展覽平均展 出 21.2 天;在新界進行的 159 個展覽平均展出 36 天。
17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視覺藝術
圖 5.7 按不同場地類型劃分的展覽數目 445 31.7%
商廈╱商舖
423 30.1%
政府文化場地 180 12.8%
非牟利機構場地 104 7.4%
商場
81 5.8%
校園
場地類型
大學美術╱文物館
50 3.6%
公共美術╱文物館
46 3.3% 41 2.9%
工廠大廈 其他政府場地
17 1.2%
公共空間
17 1.2%
0
100
200
300
400
500
展覽(個) * 合共 1,404 個展覽
若按 299 個不同場地歸類,可劃分為十種類別,長遠檢視使用展覽場地的變化。分類包 括:公共美術╱文物館(如香港藝術館) 、政府文化場地(如中央圖書館展覽館) 、其他政 府場地(如中區警署建築群)、大學美術╱文物館(如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校園(未包 括在「大學美術╱文物館」的校內範圍)、非牟利機構場地(如香港藝術中心、藝穗會、牛 棚藝術村) 、其他非牟利機構的辦公室大樓、工廠大廈、商廈╱商舖、商場及公共空間 (如碼頭、地鐵站內的展區)31。 在這十類不同的場地中,最多的展覽數目是在商廈╱商舖內進行,共 445 個,約佔總展 覽數目之 32%。其次是政府文化場地進行的展覽,共 423 個,約佔總展覽數目之 30%。 近年於大型商場進行的展覽活動也是熱門的展覽場地,2007/08 年計有 104 個,約佔本 地展覽數目 7%。 31
詳細分類說明可參閱「視覺藝術統計分類說明」(p.169)。
177
圖 5.8 按不同場地類型劃分的累積展期 11,007 33.1%
商廈╱商舖 7,481 22.5%
公共美術╱文物館 3,529 10.6%
非牟利機構場地
2,504 7.5%
政府文化場地 大學美術╱文物館
2,173 6.5%
商場
2,117 6.4%
埸地類型
1,807 5.4%
校園
1,341 4%
工廠大廈
784 2.4%
其他政府場地
537 1.6%
公共空間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累積展覽日數(天) * 合共 33,280 天展期
若以累積展期而言,在商廈╱商舖舉行的展覽累積展期亦是最多,過萬天展期約佔整體 累積展期天之 33%,其次是公共美術館╱文物館,約佔 23%,隨後為非牟利機構場地, 約佔 11%。 綜合圖 5.7 及圖 5.8 資料,在商廈╱商舖舉行的展覽數目及累積展期均是最多,但商 廈╱商舖適合進行大型展覽的空間並不多,不論是面積或樓底高度都限制了某些展覽內 容的舉行機會(如大型雕塑展、裝置展等) ,相對上對空間要求或限制較少的展覽內容則 有較多機會舉行。因此可相信,場地的限制亦間接影響展覽類型的數量分布。 若平均每個展覽而言,則公共美術╱文物館的展期最長,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162.6 天; 其後依次為:其他政府場地,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46.1 天;大學美術╱文物館,每個展覽 平均進行43.5天;工廠大廈,每個展覽平均進行32.7天;公共空間,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31.6天;商廈╱商舖,每個展覽平均進行24.7天;校園,每個展覽平均進行22.3天;商 場,每個展覽平均進行20.4天;非牟利機構場地,每個展覽平均進行19.6天;及政府文 化場地,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5.9 天。 17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視覺藝術
圖 5.9 按不同場地管理者劃分的展覽數目
商企 141 10%
教育機構 131 9.3%
公營機構 27 1.9%
其他機構 13 0.9% 私人 4 0.3% 政府 474 33.8%
1,404個展覽
藝文機構 197 14%
畫廊 417 29.7%
若將展覽場地按所屬的管理者分類,可歸納為以下八類:藝文機構(如藝穗會) 、畫廊 (如奧沙觀塘)、政府場地(如香港視覺藝術中心)、公營機構場地(如公立醫院畫廊) 、教 育機構場地(如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 、其他機構場地(如東華三院文物館) 、商企(如置 地廣場)及私人地方。在 1,404 個展覽中,以政府管轄的場地進行最多展覽,共 474 個, 約佔 1,404 個本地展覽的 34%;其次是畫廊,共進行了 417 個展覽,約佔展覽總數的 30%;藝文機構管轄的場地進行了 197 個展覽,佔總數的 14%。
179
圖 5.10 按不同場地管理者劃分的累積展期 教育機構 3,980 12.0%
政府 10,255 30.8%
藝文機構 3,898 11.7%
商企 2,921 8.8%
33,280天 公營機構 1,021 3.1% 私人 52 0.2%
其他機構 588 1.8%
畫廊 10,565 31.7%
從累積展期而言,畫廊舉行的展覽累積了最多的展期,共 10,565 天,約佔總展期天的 32%;其次是政府,於其管轄的場地共累積了 10,255 天,約佔總展期天的 31%;隨後是 教育機構,累積了 3,980 天,約佔 12%。 若平均每個展覽而言,則以其他機構管理的場地進行的展期最長,平均約 45.2 天;其後 依次為:公營機構管理的場地,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37.8 天;教育機構,每個展覽平均 進行 30.4 天;畫廊,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25.3 天;政府管轄的場地,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21.6 天;商企管理的場地,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20.7 天;藝文機構,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19.8 天。
18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視覺藝術
圖 5.11 不同場地的總數目 政府 50 16.7% 教育機構 32 10.7%
商企 78 26.1%
299個場地
藝文機構 26 8.7%
其他機構 13 4.3%
畫廊 83 27.8%
公營機構 13 4.3% 私人 4 1.3%
從記錄顯示,299 個不同場地可按其管理機構歸納為八類:藝文機構(如藝穗會)、畫廊 (如奧沙觀塘)、政府場地(如香港視覺藝術中心)、公營機構場地(如公立醫院畫廊) 、教 育機構場地(如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 、其他機構場地(如東華三院文物館) 、商企(如置 地廣場)及私人地方。八類場地中,以畫廊數目數多,約佔299個場地的28%,其次為商 企(約佔 26%) ,政府場地則約佔 17%,這三類場地約佔了 299 個場地的七成數目。 若再綜合圖5.9來看,則會發現50個政府場地中,每個場地全年平均進行9個展覽;其次 是 26 個藝術機構場地中,每個場地全年平均進行 8 個展覽;至於最多數量的畫廊則全年 平均進行 5 個展覽;教育機構合共 32 個場地平均進行 4 個展覽。
181
圖 5.12 按不同主辦╱策展單位類型劃分的展覽數目
446 31.8%
藝文組織 315 22.4%
畫廊
個人╱聯展
144 10.3%
其他機構
143 10.2%
教育機構
141 10%
主辦或策展單位類型
109 7.8%
不同類型機構合作
82 5.8%
政府╱公營機構 11 0.8%
境外機構
0
100
200
300
400
500
展覽(個) * 合共 1,404 個展覽,當中有 13 個展覽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若按 1,404 個展覽的主辦╱策展單位來劃分,當中有 13 個展覽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其 餘的1,391個展覽中,以藝文組織主辦╱策展的展覽數目最多,共446個,佔總展覽數目 32%,其次是畫廊,共 315 個展覽,佔總數量的 22%。 從上圖可見,藝文組織及畫廊主辦╱策展的展覽超過了整體展覽活動的一半。至於由個 人或數人聯展的活動、其他機構及教育機構主辦╱策展的數量相若,各佔整體展覽數量 的一成。
182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視覺藝術
圖 5.13 按不同主辦╱策展單位類型劃分的累積展期 8,440 25.5%
畫廊
7,582 22.9%
政府╱公營機構 6,019 18.2%
藝文組織 3,094 9.3%
不同類型機構合作 主辦或策展單位類型
2,754 8.3%
教育機構
2,602 7.9%
個人╱聯展
2,471 7.5%
其他機構 173 0.5%
境外機構
0
2,500
5,000
7,500
10,000
12,500
累積展期日數(天) * 合共 33,280 天,當中有 13 個展覽累積 145 天展期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
若以累積展期天而言,撇除當中 13 個展覽累積 145 天展期因資料不詳無法分類後,則 以畫廊的累積展期為最多(8,440 天),約佔總展期天之 26%;其次為政府╱公營機構主 辦╱策展的展覽(7,582 天),約佔 23%;隨後是由藝文組織主辦╱策展的展覽(6,019 天),約佔 18%。 平均而言,政府╱公營機構主辦╱策展的每個展覽進行的平均展期最長,約 92.5 天;其 次是畫廊主辦╱策展的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26.8 天;隨後是教育機構,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19.5 天;個人或聯合展覽,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18.1 天;其他機構,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17.3 天;境外機構,每個展覽平均進行 15.7 天;以及藝文組織,其主辦╱策展的每個展 覽平均進行 13.5 天。
183
圖 5.14 主辦╱策展之單位數目 其他機構 111 15% 教育機構 92 12%
不同類型機構合作 195 26%
761個單位
藝文組織 237 30%
畫廊 75 10% 政府╱ 公營機構 39 5% 境外機構 12 2%
撇除個展或聯展外,2007/08 年度共有 761 個單位進行 1,245 個展覽,累積展期 30,464 天。上圖顯示這 761 個主辦╱策展單位的分布情況。 在 195 個不同類型的機構合作中,83 個單位屬於藝文機構,而境外機構中亦有 6 個屬於 藝文組織。故屬藝文組織的單位共 401 個,分布在四種主辦╱策劃展覽之機構或團體單 位中(包括境外機構、畫廊、不同類型機構合作及藝文組織)。
184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附錄
185
186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香港藝術發展局 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於1995年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 專責策劃、推廣及支持本港藝術(包括舞蹈、戲劇、音樂、戲曲、文學、視覺藝術、電 影及媒體藝術等),以及藝術教育、藝術評論和藝術行政的發展。藝發局的角色包括資 助、政策及策劃、倡議、推廣及發展、策劃活動等。 藝發局大會由 27 位委員組成,為局內最高決策層,負責制訂藝發局的整體發展方向及運 作。大會成員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其中 10 位經由藝術界投票選出;所有成員均為藝術 專業人士或熱心藝術發展的社會人士,各委員共同構思和推行藝術政策,致力推動各類 藝術發展。大會下設 6 個委員會:藝術推廣委員會、藝術支援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資 源拓展委員會、覆檢委員會和策略委員會,以及 10 個藝術組別,各司其職。 本局亦分別設有藝術顧問和審批員。藝術顧問的工作是提供專業意見,協助藝術界別策 劃及推動界內的事務。審批員的任務是就其專業知識,協助本局審批資助申請和撥款 計劃。 作為政府、藝術及社會各界的溝通橋樑,藝發局致力推行以下發展策略: • • • • • • •
以研究作基礎,發揮在文化政策上的影響力 加強對藝文界的支持,追求卓越發展 建立平台,協助藝團面向公眾及市場 擴闊參與及欣賞藝術層面,提倡藝術教育和普及藝術 促進藝術人才匯聚、培育新進,以提升藝文界的專業水平 開拓社會資源,締結伙伴,推動香港藝文發展 加強國內及海外之文化交流活動
有關藝發局的各項工作及其他資料,可瀏覽本局網站 http://www.hkadc.org.hk。
187
鳴謝 謹此鳴謝以下業界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資料及意見:(按筆劃排列)
業界人士: 丁羽先生 何嘉坤女士 何應豐先生 李小良博士 李奇峰先生 周佩韻女士 林嘉敏女士 高美慶教授 區大為先生 張可堅先生 梁志鏘博士 陳健彬先生 陳國慧女士 陳頌瑛女士 黃卓思女士 葉世雄先生 鄭新文教授 盧景文教授 錢佑先生 錢秀蓮女士 羅廖耀芝女士 羅耀威先生
機構: 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 香港浸會大學 香港理工大學賽馬會綜藝館 香港演藝學院 香港戲劇協會 香港藝術中心 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新光戲院 藝穗會
188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藝文團體及組織: DG House 九龍華仁書院音樂協會 三角關係 工聯文化藝術促進會 元朗藝菁薈 六秀士 木蘭歌舞團 曲藝軒 欣暉曲藝苑 金堂曲苑 長洲粵樂會 保良局蕭漢森小學 香港小莎翁有限公司 香港小童群益會賽馬會慈雲山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 香港巴赫合唱團 香港音樂專科學校 香港創緒藝術團 香港鋼琴教育專業協會 香港醫學會 浩聲讚祂詠團 荃灣文藝康樂協進會 張美珍芭蕾舞學校 粵劇場 粵韻曲藝粵劇社(葵青分社) 聖公會置富始南小學 葵青節統籌委員會 頌聲弦歌藝苑 碧華舞蹈團 鳳星輝粵劇團 PIP(前為劇場組合有限公司) 廣東粵劇推廣協會 德福樂苑 樂樂居 輝映劇團 聲韻曲藝社 纓華粵劇團 艷陽天粵劇坊 靈風藝術協會 灣仔劇團 觀塘民聯會 189
策劃及研究人員 顧問: 許焯權教授
督導委員會成員: 馬逢國先生 陳清僑教授 鍾樹根先生 黃素蘭博士 姚珏女士 茹國烈先生
研究策劃及執行: 余雅怡女士
協助團隊: 麥蓓蒂女士 莫蔚姿女士 張穎雯女士 梁子盈女士 劉文雪女士 吳倩婷女士 何展鵬先生 郭文靖女士
190
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 2007/08
其他相關的調查及統計資料 《香港統計年刊 2008 年版》,政府統計處。 《香港視覺藝術年鑑》,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2007 及 2008 年。 《香港戲劇年鑑》,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2007 及 2008 年。 「演藝節目意見調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2004 年。 「有關在香港提供區域╱地區文化及表演設施的顧問研究」報告書,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2002 年 11 月。 「文化設施:需求及制訂規劃標準與準則的研究」,規劃署,1999 年 12 月。 「藝發局資助範圍內的藝術工作者的需求調查」研究報告,香港藝術發展局,1999 年 11 月。 康 樂 文 化 事 務 署 文 化 場 地 及 節 目 的 表 演 場 次 及 觀 眾 人 數 統 計(2006/07-2008/09): http://www.lcsd.gov.hk/b5/ppr_statistic_cs.php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