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記憶重建
他是誰?我是誰?
請問你是否有去過西門町?請利用幾個「關鍵字」來形容西門町給你的印象。
請問你是否有去過獅子林、六福商業大樓或是誠品武昌店?曾經在那裡做過什麼?可否描述 你對這一帶的記憶?
西門東本願寺 將改建大廈 財產局決將其標售 僑商財團將投資旅社
︹ 本 報 訊 ︺ 為 配 合 台 北 市 繁 榮 與 發 展, 國 有 財 產 局 決 定 出 售 東 本 願 寺, 該 寺 位 於 西 門 鬧 區, 佔 地 二千多坪,據悉已有僑資與北市財團籌議標購,以興建七層以上的大廈。
位於北市西門鬧區的東本願寺,原係日人產業,現為國有財產局所管理,該地地形四方,周圍是西 寧南路、武昌街、漢口街、昆明街,均係熱鬧的商業地區,現為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所使用,而軍 事機關位於商業鬧區,諸多不便,因此,國有財產局已決定出售該地,另籌款項為警備總部保安處 興建一營舍,以供搬遷。警總對此一建議,亦表贊同,該地共有兩千多坪,現在地價每坪三萬元左右, 共值六、七千萬元,因此,欲標購該地者,須一資力雄厚的財團,據悉,現已有僑資與北市某財團 籌商,擬組織一公司標購該地,以興建一座七、八層高的大廈,經營觀光旅社及舞場等娛樂事業。
請從這篇報導中挑出讓你感興趣的「關鍵字」? 請對這篇報導提出讓你好奇或有疑問之處?
1961 年 11 月 20 日聯合報第二版
日治時期的東本願寺
請描述你從影像裡所看到的東本願寺。
摘自林俊昇,〈流轉的日產:東本願寺台北別院〉,《薰風》第
期,頁 10
, 2019 年 112-114
月 4 出版
東本願寺台北別院的正式名稱為「淨土真宗大谷派台北別院」 ⋯⋯ 地址是壽町二丁目五番地,也就 是現在的西寧南路三十六號。埋立地是填土而成的新生地,該地區原本是淡水河畔的低窪沼澤地, 台北廳為解決長年積水之苦,一九一四年開始進行工程,至一九一七年填築完成,成為內地人聚集 的新興地區。台北別院本堂 ⋯⋯ 仿造京都寺院的形式規模,除外廓採用南洋柚木外,其他全部由檜 木建造而成 ⋯⋯ 一九二七年十月十六日舉行立柱式,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落成啟用,並舉行遷佛式。 東本願寺台北別院也凌駕舊的西本願寺台北別院,成為全台最大的日式寺廟,可惜盛況僅維持兩年, 一九三〇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二時半,本堂不知為何突然起火,冬天風大助長火勢,現場烈焰沖天, 一發不可收拾 火 災 後, 寺 方 決 定 新 建 寺 院, 並 改 用 較 能 耐 火、 耐 震、 防 風 且 防 蟻 害 的 鋼 骨 加 ⋯⋯ 鋼筋混凝土建築 一九三二年先建造完成用來儲存及料理食物的庫裡,本堂工程則於一九三四年 ⋯⋯ 九月二十日動工 ⋯⋯ 一九三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竣工,十一月七日舉行入佛遷座式 ⋯⋯ 建築面積有兩 百四十九坪,中央為印度式圓頂 ⋯⋯ 正面入口兩側各有尖塔一座,南側的尖塔兼作鐘樓 ⋯⋯
臺北活動
節譯自︽立正教報︾,昭和八年︵
︶五月一日,第十四號 1933
臺北的花祭受好天氣的眷顧,於四月九日上午十時開始舉行。一如往年,以今年的主要會場東本願 寺發放的煙火作為記號,由可愛的年幼孩童牽著白象,象背上乘坐著右手舉起、左手垂下,「天上 天下唯我獨尊」的佛陀誕生像,日曜學校的學員們強而有力地唱著頌讚進行曲,善男信女包圍繞行 經過築地町、西門町、榮町道路,在新公園內擺設的筵席獻祭,然後接續在法會之後的是臺北日校 聯盟的紀念運動會,項目包含相撲角力等,晚上有京都佛教專門學校教授稻垣真我師的講演,慶祝 兩千四百九十九歲的聖誕大會、臺北第十五屆內臺官民聯合的花祭,在盛大氣氛中結束。
迎接沈默的勇士
節譯自︽臺灣愛國婦人新報︾,昭和十三年︵
︶一月,第 1938
期 100
於中國北部戰場上捐軀的三屋俊武中尉及齊藤正時一等兵,兩位戰士的遺骨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凱旋回歸。齊藤的遺骨立即被汽車運載至東本願寺安置,而三屋俊武中尉的遺骨被內田少尉捧護, 並在父母、姐妹、母校臺北一中的學生、本會城內會員的護送下,凱旋回歸至其在文武町的家。
皇民化運動的部分任務 本島人僧侶的培養
節譯自︽臺灣總督府臨時情報部部報︾,昭和十五年︵ 1940 ︶十二月
臺北東本願寺別院已成立有一段時間,以培育本島人的僧侶為目的,設立台灣佛教師培訓學校,基 於首批研習生的選考完畢,將於十四日上午十點整起於本堂舉行開幕儀式。這些研習生將於今後的 三個月間,共同在培訓學校住宿,接受五名教員的密切指導,學習必修課程如佛教概論,法會聲樂, 社會教化法,行事方式等。並於研修結束後,作為皇民化運動的部分任務,受差派至全島各地。此外, 成績優異者在研修完成後,可被派遣至內地。
請從以上文獻挑出你覺得有趣的段落,為什麼?
請根據以上文獻試著想像並描述東本願寺在日治時期對當地人來說,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 請試著描述自己對台灣社會在二戰末期與戰後的認識?
國民政府時期的東本願寺
參見松金公正,〈戰後的真宗大谷派台北別院:日本佛教在台灣的印象形成〉,《台灣學研究》,
年。 2013
大谷派台北別院︵東本願寺︶在戰敗後即交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管理,並於一九四六年被軍隊借用, 之後成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
警備總部的前身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位於臺北市西寧南路︵獅子林︶。
http://www.news100.tw/modules/news/article.
年代初,常秘密處決人犯,因此被 ○
原為日治時代淨土宗東本願寺,國民黨來台後改為刑場,特務稱為「大廟」,台灣人則稱為「閻羅 殿」,一九七〇年遷至博愛路。
: 1
保安處的囚房,三坪押房關二十人,必須站著睡覺,在一九五 喻為「修羅煉獄」。
參 見 南 方 公 民 網, 歷 史 人 與 事 : 台 灣 人 權 地 圖 php?storyid=462&page=28
場景一
情報處這個名稱,恐怕有些人會感到陌生。甚至有會有人誤會我是因為被關了五年多,而編造出來 的名稱。但確確實實有這個半秘密的抓人機構,隸屬於保安司令部,又稱保安處。
我和其他人被押到台北火車站時,天才剛亮。和我們同班列車來的,還有很多穿著簡單軍裝的人, 這些人可能是在高雄就上車了,因為我們在台南上車時,這些人已經在車上了。我們下車後,就被 命令坐在火車站前的廣場的泥巴地上。那些穿軍裝的人全都和他們一樣坐下,我才知道這邊有那麼 多的人也是被捕的。
看守我們的有好幾個都是全副武裝的豬仔兵之外,還有私服的憲兵或特務,手上都拿著手槍,食指 扣住板機,槍口向地,每個人都臉色嚴肅,嘴巴緊閉。
我和其他人被一輛軍用大卡車帶到一座很大的日本式大宅院。進入圍牆大門後,是一棟又大又莊嚴 的日式房子。我在房子前院下車,這棟古色古香的房子很大,正面有一個很大很寬的門。圍牆門有 衛兵站崗,房子的大門也有衛兵站崗。
(請從上文節選出可作為口白的段落、影像描述的段落,並加上聲音元素,討論後再一起搬演。)
我和其他人被帶進房裡,裡面有四排牢房,最左右邊各兩排,中間隔著通路,牢房門面相向,中間 兩排則是房背相靠,中間是同一道牆隔開。
牢房每間都滿滿是人,站的、坐著、躺的、各種姿勢的人都有,有的更是跺來跺去,一腳踩著木板 做的地板,很有節奏的唱著歌有的合唱,有的獨唱,有的說話,但分不出他們在說什麼話,就聽到 一片亂哄哄的高低音吵雜聲。
我進去時,有的人會走近牆邊,從大約兩吋空隙的牢牆欄杆之間,用奇異的眼光看著我,好像要看 看我是不是認識的人。大多數的人依舊唱著他們的歌、跳他們的舞,各行其是,各自為政。 我被帶到第七號牢房,腰間配著手槍的武裝看守兵用大鎖匙打開牢門。 牢房裡有人大喊:「呦,新客人來,請裡面坐。」
「客官,您點什麼酒菜,我們這裡『衛生第一』,『顧客至上』,『服務周到』!」
我一時有種錯亂感,不知道怎麼回應,後來才知道這其實是先來者向後來者常開的玩笑。 「你是台灣人嗎?」 我點點頭。 「我叫楊廷謙,新竹人。」
楊廷謙家裡很有錢,據說在新竹火車站前面開了一家營造廠,是日本早稻田大學畢業的日本投降後 在日本組織的台灣同鄉會會長。在這個秘密機關裡,保安司令部的副司令又是「殺人為快樂之本」 的彭孟緝,戒備森嚴,人一旦被關進去,就形同失蹤,因為大部份的家屬都不知道人被關在哪裡。 接見、通信、送東西都一律被禁止。只有楊廷謙很有辦法,他太太知道他被關在情報處,每一兩天 就會送來很多食品,而他也總是慷慨地讓大家一起享用。
和我同房的還有一個臺灣人名叫洪西枝,草屯鎮番仔田人,務農,不識字。洪西枝知道我也是台灣 人之後,才有了說話的對象,不再像以前那樣孤獨寂寞。聊天中,我才知道他有六個兄弟,全部被捕, 而且連他大哥的兒子也被捕,一個家族中就有七個人被關。我想到之前在台中憲兵營時有人說「有 好幾個人在幾天前就被移送到台南憲兵團」,也許指的就是這一家人。
洪西枝:「我看你還不錯,晚上睡的著,我已經被送來好幾天,但一直都沒有睡,苦得不得了。」 我:「你那麼久沒有睡,你耐得住嗎?」 洪西枝:「那有什麼辦法,睡不著就是睡不著。」 我:「你在想什麼?」
洪西枝:「想家嘛!我有很多想做的重要工作都沒有做,也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才放我出去,想來 想去就睡不著了。」
我看洪西枝的雙眼都是紅絲,應該真是失眠了。 我:「最好你不要去想,你想死了,只有自己吃虧。」 洪西枝:「我明知道這樣,越不去想他,但就是越會想。」
我雖然安慰其他人,但是自己其實也很需要別人來安慰,我也同樣會想家、想工作、想自己的命運, 尤以起初幾天,想得很劇烈,想到精神上十分疲倦,一躺下或眼睛閉上就睡著了。也可能是心裡痛 苦顯現於表情的關係,同室的人看我終日愁眉不展,面容憔悴,也有不少人來安慰我,尤其是楊廷謙。
楊廷謙:「人一旦被抓到這裡,一切都不要去想,也不能去想,更不能想說很快就會回家,在一個 月內能被叫出去開庭一次,就算是福星高照,上天有眼了。像我已來了四個多月,才被問一次,下 一次何時要問,我還不知道有的比我更久。論損失,我和人家訂了很多工程的契約,契約書鎖在鐵 櫃裡,鑰匙又在我身上,寄也寄不出去;即使是今天放我出去,只陪人家的逾期違約,就夠我破產, 想有什麼用,最好就是唱唱歌,能一天挨過一天就好了。」
(請從上文節選出可作為口白的段落、影像描述的段落,為對白加上口氣並加上可能的聲音元素, 討論後再一起搬演。)
大概是第五天,我被叫出去。看守兵帶著我出了大門,又轉了幾個彎,過了幾個房間,來到一間臥 室室內。
裡面有一張單人床,還有一個小小辦公桌,這就是情報處的法庭。法官是一個三十餘歲的人,面貌 白皙清瘦,一副白面書生模樣,穿睡衣睡褲,腳上穿著拖鞋,這個人說話比較溫和,先叫我坐下來, 把好像以前在憲兵營和憲兵團移來的案卷翻來翻去之後,說出幾個人的名字。 法官:「你認不認識這些人?」 我:「不認識。」 法官:「這些人和你住在同一個鎮,怎麼會不認識?」
我:「我從小一直在耕農,很少到外面去走動。同村的人也有很多不認識。」 法官:「你老實說沒有關係,我們知道你是沒有事的,很快就讓你回去。」 我:「我就是老實說了,我實在也沒有事,希望很快回家。」
法官問了幾句就叫我回牢房,我一直在想「很快就可以回家」這件事,也不敢再寄很大的期望,因 為這句話我聽多了。在台中憲兵營時,他們說把自白書交了就讓我回去,自白書是交了,結果被送 到台南憲兵團。在台南時,因為審問得太過簡單,以為可以被釋放。我那時還擔心,若在台南被釋放, 身上只有舊台幣四萬才換來的新台幣一元整,這就是我全部的財產,怎麼回得了家?但是寧願沿途 當乞丐,也不願再被關。而今又說很快就可以回家,看來是他們騙人的一貫技倆。
我回到牢房,大家都說我很幸運,來了幾天就被提審,聞所未聞,大家對於很快就可以回家一事, 則是一笑置之,因為我很快就被提審,所以大家都認為我的案件簡單,因此我的牢獄之災也許可以 比較樂觀。
(請從上文節選出可作為口白的段落、影像描述的段落,為對白加上口氣並加上可能的聲音元素, 討論後再一起搬演。)
我在情報處待了十三天,五月十號又被送到軍法處,臨走前楊廷謙送我一條毛巾,還有一張五元的 新台幣。 楊廷謙:「你到那邊要自己多保重,也許你有快一點回去的希望。」 我:「謝謝你的毛巾,但是錢我不能收。」
楊廷謙:「你拿去吧!就這麼一點,想多給一點,但不能如我希望,在這裡用不著客氣。」
我哭著接過楊廷謙的錢。我並不是因為悲慘而哭,也不是因為害怕而哭,更不是因為惜別而哭。哭 了是因為楊廷謙也是受難者之一,也是不知道自己命運的人。在這種處境中,還能伸出這樣的援手, 實在難能可貴。我在這份溫情之下感激而泣,而這種感激,至死難忘。
(請從上文節選出可作為口白的段落、影像描述的段落,為對白加上口氣並加上可能的聲音元素, 討論後再一起搬演。)
我又被送走,身上除了一條毯子之外,沒有任何東西。我帶著家裡拿來的毯子,在就要出大門的走 廊上,搜身時有一個特務指著我的毯子。 特務:「等等,這是公家的東西,不准帶走。」 我:「這是我從家裡帶出來的。」 特務:「胡說八道!」 我:「真的,這個毯子是我在光復後在市場上買的。」 特務抓住毯子要搶過去,我也不肯放手。 特務:「連公家的東西也要帶走,簡直是土匪。」 我:「你這句話才是我要說的。」 特務舉手要打我,我才不得已放手。
節錄改寫自李鎮洲,《火燒島第一期新生》(台北市:時報文化, 1994 ),頁
111-123
(請從上文節選出可作為口白的段落、影像描述的段落,為對白加上口氣並加上可能的聲音元素, 討論後再一起搬演。)
事件背景
本案實為特務人員為爭功而製造的冤案。李鎮洲,南投草屯人,一九一七年生。日治時代當過保險 會社外務員、保甲書記,戰後曾當國小代用教員,但因當時通貨膨脹嚴重,好幾個月領不到薪水, 等領到的時候,已經追不上物價的波動,領到的一個月薪水只夠買一斗米。他辭掉教員職務,租田 地改做農夫,卻又因收成不敷租金,成為樵夫。
李鎮洲在村裡常為弱者仗義執言,而得罪幾位同村人,因而遭到陷害。被逮捕後,在草屯分局認識 了其他也是因為栽贓或誤抓而被逮補的受害人。在台中憲兵隊時曾遭受酷刑,而寫下自白書。然而 在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受審時,竟與他在草屯分局認識的其他受害者同列一案,被羅織「參加叛亂之 組織,意圖推翻政府」之罪行,判處徒刑五年,成為綠島新生營的第一梯次新生。出獄後,身分證 籍貫欄卻被登入「綠島新生訓導處」,無法找到工作,生活受到困擾。
場景二
我在刑警總部被關到端午節之前,粽子還沒吃到就被移送到現在獅子林那邊的保安處,在那裡待了 一晚。當時保安處關的人很多,很擁擠,生活形態非常恐怖。
那裡的牢房是封閉的,我從牢房壁縫看出去,只能看到武昌街上的大樓而已。不過那裡關過許多中 國流亡學生,監房牆壁上留下很多前人所刻的獄中日誌。他們將關進該房的日期、當天發生的事情 等等,都記了下來,有的紀錄甚至長達七、八個月之久。
一大早才四點就要起床漱洗,洗臉的時間很短,所以得在房裡先刷牙,然後再到外面的水龍頭漱口 和洗臉,因為人數很多,所以梳洗完畢已經七、八點,接著就吃早餐,在那裡一天只能吃到兩餐, 早餐吃的是稀飯配黃豆炒鹽巴,伙食非常差。大約八、九點有放封,可以出去廣場上繞幾圈,散散步, 但仍必須扣著手銬,排隊一起行動,四周圍牆上安裝了機關槍,以防止犯人的越軌行動。
保安處屬於調查機關,並非執法單位,所以調查之後得移送軍法處判決,再移送執行的監獄。講到 刑求,在保安處的刑求經驗才真是令人恐怖。當時保安處牢房外的走廊,就是搞「疲勞審問」的地 方,放封時間大家都會經過那裡,可以看到他們用刑景況。所謂的「疲勞審問」就是不讓犯人睡覺, 輪番審問與逼供,直到招認為止,只要犯人一打瞌睡,他們立刻用槍托敲打人犯頭部,不讓人睡覺, 看了真令人感到恐怖。
我覺得自己好險只在這裡待一晚,隔天早上就直接被送到青島東路的軍法處。
(請依據上文想像如果自己是當事者會可能會有的身體感知、感受和思緒。)
節錄改寫自張炎憲等,《台灣獨立運動的先聲:台灣共和國》上冊(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172
),頁 2000
171-
事件背景
許朝卿,雲林西螺人,一九二八年八月生,就讀嘉義中學四年級時,考上日本濱松工業專門學校, 卻因戰爭末期,台日交通中斷,而無法入學。終戰後,收到學校通知,要他前往台南工業專門學校 以「委託生」名義入學。一年後,成為正式生時,學校也已正式被國民政府接收,改制為台南工學院。 在學期間曾參與學生抗爭事件,亦參與過二二八事件。
一九四九年認識從東京回來的黃紀男,因兩人對台灣時局與未來想法接近,隨之加入「台灣再解放 聯盟」,為組織藏匿宣傳品。因同黨學弟的朋友向人說起他們的事,被告發後才被暴露出來。被以「加 入叛亂之組織」判處五年徒刑。
場景三
一九五〇年十月二十三日,我才到銀行上班了約一個鐘頭,經理室就有人來叫我過去一趟。我一進 去就看到有兩個大漢在和經理談話。 「陳先生,您的兵役上有問題,請跟我們走。」
我馬上知道這些人是要逮捕我,但是為什麼會扯到兵役問題?兵役問題不是解決了嗎?為什麼他們 會知道我之前有兵役問題的困擾?
我跟著他們走出銀行,一出門他們就搜我身,看我有沒有武器或危險東西。他們帶著我徒步往西門 町的方向走。我本能想到是要走去惡名昭彰的東本願寺。東本願寺是日治時代日人建的寺院,國民 黨來台灣後就用這裡作為關政治犯、思想犯的地方。 果然,他們帶我走到了東本願寺。
我一進東本願寺,雙手就被銬了起來,關進地下層大牢房前面的走廊。大牢裡面關有很多臉色蒼白, 穿著紅色短袖囚衣的人,紅色囚衣的對比下,臉色顯得蒼白,可看出他們已經很久不見天日。我感 慨國民黨竟會想出這種紅囚衣增加了恐怖的氣氛。他們看到我在牢房前面的走廊蹲著,靠近牢房柵 欄來問我一堆問題,還問我有沒有帶香煙。我把口袋裡的整包香煙丟給他們。接著我被命令把口袋 裡的東西,還有身上的錢與褲子皮帶拿出來寄放在看守那裡。這些就是收押人的手續。
接著我被帶上寺院原來做為本殿的上一層樓。一上去,只見走廊兩邊排有整列的單人小牢房。獄吏 士兵打開左邊第三間房門要他進去,狠狠關上厚厚的木門,鎖上門後就走開。我頓時覺得自己好像 掉入黑洞的深底,再也脫離不了。我想自己不可能再活著出去,而且能活多久,一切都是未知數。
牢房比走廊高出半公尺釘有木板底板,前面有很粗的木頭角材做的柵壏與同樣角材做的門。一進去 裡面暗暗的,什麼都看不清楚,片刻後才看清牢房呈細長狀,寬約八十公分、長兩公尺多、最裡面 有一小洞當馬桶用,高只夠一個人站起來不碰頭的程度,和兩邊鄰房砌有磚牆,磚牆頂端各有一個 可讓空氣稍微流通的孔。裡面什麼東西都沒有。
剛進去裡面時覺得一切沒有希望,整天就在這麼黑暗的小空間呆著,又是落在殘忍出名的國民黨手 裡,鐵定沒有希望活著出去。中共就快要攻來,那時再也無處逃跑的國民黨必定惱羞成怒,不會放 過我們。國民黨的高官逃離台灣到別國流亡,臨走時必定像撤離重慶、上海時一樣,把抓在手裡的 政治犯來個機關槍掃射,一個一個的屠殺。我就如此東想西想,但有時又會想也許有希望,台灣已 是最後基地,無處逃跑。臨終時國民黨也就怕報復不敢屠殺吧。但又擔心起韓戰不知會怎樣?台灣 的解決會不會是很遠的將來?
很快到了開飯的時間。伙夫兵提著裝有飯菜的木桶到牢門前來,拿出鋁盆,把飯與菜一起打在盆裡 遞進來,是白菜摻兩三個油豆腐。我沒有食欲,沒有吃。很快就是晚上,我就地睡覺。裡面沒有枕 頭也沒有鋪蓋,我除了身上的襯衫外沒有帶任何東西。獄吏拿了一條薄薄的破毯子丟給我。於是我 就把鞋子當作枕頭,蓋了那條破毯子縮捲著身子而睡。
在那裡感覺不到白天或晚上,周圍對我們都是一樣暗暗的。若不仔細的看透過走廊可窺見的一點天 色,不知道一天又過去。至晚上聽到駐屯的士兵列隊集合點名,大唱「保衛大台灣」歌,才知道應 是睡覺的時候。他們的歌是那麼地無助、悲慘,就像被中共攻來消滅似的,在絕望中使出全力在唱 亡國之調。被關著的我反而對他們生出無限的同情。我聽那首歌聯想到日本將要戰敗時流行的「直 到最後一日」一歌,同樣無助與悲慘。
我被抓進的那一天雖已十月底,天氣還相當暖,我只穿了一件襯衫上班就被抓走,沒有換洗的衣服, 更沒有毛巾牙刷。
兩三天後起風了,氣溫驟降。我在牢裡能穿就只有那件襯衫,獄吏給我那條破毯子非常薄,還散發 出奇臭無比的味道,我冷得受不了,顧不了那麼多,蓋著它縮捲著身,努力入睡。但我心裡總團團轉, 想著這條破毯子以前不知有幾個人蓋過,而那幾個人會不會都已不在人世?我也想,為什麼獄吏沒 有給我那套非常恐怖噁心的紅色囚衣褲?有了它可緩和一點挨凍,但又想,即使如此還是寧可不穿。 他們不容許我們和家人和其他人聯絡,沒有管道送東西進來。事實上那裡是秘密機關,家人除了靠 想像外不會知道這些人的下落。
因為沒有毛巾和牙刷,早晚只能用獄方發的一茶杯的水,用手擦擦牙齒就打發過去。當然也沒有內 衣內褲更換,好在一個人在一個房間,我用馬桶水把內衣褲用手搓搓,等衣褲乾燥時,就光著身子。 我就這樣度過了在保安處大約兩個禮拜的日子。
我懷疑一九四九年間在保安處常有一卡車一卡車的人被載到景美十五份,那裡挖有隧道,穿過隧道 至對面有三個煤礦坑。他們在那裡被卸下,然後被集體屠殺而被就地埋在那裡。那些人是不是都由 這裡保安處發送?當時大陸正在撤退,有很多人隨著國民黨來。好像只要有一點嫌疑就索性為省麻 煩而加以消滅掉。當時還沒有大費周章地來一個表演性的軍法審判,以包裝其暴行是合法。但現在 不然,抓的人很大部分是在台灣有家的本地人,要屠殺也總不能不考慮做法律的包裝。如果一個政 府對於只是有不同意識的管轄下人民,動輒以屠殺對待,能說是合乎人道,合乎民意的有為的政府 的合法作為嗎?其違反人道之程度並非法律的外衣可矇騙的。
當時每隔幾天或一段時間就有一次這樣的屠殺。每一次一發生,風聲就傳遍四方,附近居民都陷於 極端恐怖中。
那些人究竟什麼人,從那裡來,大家都好奇,但互相不敢問,對屠殺事也不敢講,也就一直成為謎。 推測被殺的人必定是來自關政治犯的東本願寺,且那些人猜測大多是外省籍的,初由大陸逃難來, 在台灣沒有家族,因此人即使失蹤也沒有人會找尋的。後來聽當時被關在東本願寺的人講,當時常 有一批人一早就被調出,然後沒看到他們再回到那裡,可能就是那樣一被調出就被殘殺掉。而被調 出的人以為是被調到別的地方,何曾料到一被調出就被送到鬼門關。我不知前後如此被殺死有多少 人。
大家公認保安處是恐怖大本營。一進來大家都擔心會被刑得如何厲害,國民黨訊問與逼供的殘忍是 有名的。在社會上盛傳東本願寺裡種種不人道的傳說。
我以為一進來就會被審問拷打。但一天過一天都沒有什麼動靜。在保安處單獨被關在二樓獨房的, 是被認為案情重大或需逼供的人,是拷打的主要對象。經過拷打後認為已沒有什麼東西可問就被轉 調關在像入口處的大房間去。我進來時比較幸運,因抓的人太多,除非案情比較嚴重,審問官不想 也撥不出時間,急著審問像我這樣案情可能不很嚴重的人。聽說早期,人一被抓進,立即就叫出去 痛打以下馬威,而真正厲害的拷問還在後頭。
我會有什麼命運,還在外面時已從報紙知道,會經由軍法判刑,被認為嚴重的,一宣判立即押往馬 場町槍斃,不嚴重的則被判徒刑而被送去軍人監獄執行。現在關我的地方東本願寺是屬於台灣省保 安司令部保安處,聽說以前的名字為情報處,是一個調查機關。有嫌疑被抓的人先送來這裡拷打, 使其供出更多人以便逮捕,且經訊問取得口供後送去青島東路,在也屬於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的軍法 處做名目上的軍法審判,再加以槍殺或囚禁。
我在那裡十多天被訊問了兩次。首先以為必定會被拷打得很厲害,但都沒有拷打。可能因我的案情 已明瞭,沒有什麼嚴重,不值得打。我被收押兩三天後,審問官頭一次提訊我。他說林從周說我有 參加組織。我否認,但審問官說,既然有人講出就一定不會錯,他說世間那麼多人不抓為何要抓我? 我說這個我就不知道,就像車禍吧,車為什麼不撞那麼多人而偏要撞我,難道是我的責任?我說我 和他只是朋友間的來往,只不過是關心時局與政府的命運,偶而和他談起,但那也是大家關心談論 的焦點,和他談不足為奇。但我沒有參加過其組織。
於是我證實我是因為林講出而被捕的。他被捕前經常說萬一有什麼事,他寧死也不會交出我或什麼
人。於是他不連累別人的神話在我腦裡徹底地破滅。法官要我寫自傳,但當我寫幾字寫到孫文說三 民主義的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也就是共產主義,因而我才認為同情共產主義沒有錯。法官也許 認為我的案情單純,再多浪費時間也擠不出什麼東西,就叫我不必繼續寫下去,但要我承認我有參 加組織。我說我只有和林時而討論事情的關係,我沒有參加任何組織,除了林也不認識任何人。
我說我不否認自從二二八事件後我對政府失去信心,希望政府有所改善,變為民主的政府,或換別 人主持。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和我持有同感。但我沒有做過加入黨的宣誓、也沒有交過黨費、更沒有 領過黨證,怎麼說我參加其組織?我要求「法官」讓我和林當面對質以證實我言。但「法官」不理 我要求,且不管我如何否定,說林既然供出,否定也沒有用。最後我在其恫嚇要用刑下,按照他意 思在口供上簽字。
節錄改寫自陳英泰,《回憶
見證白色恐怖》上冊(台北市:唐山, —
),頁 2005
41-56
(請依據上文節選出讓你有所感觸的段落,並想像如果自己是當事者會可能會有的身體感知、感受 和思緒。)
事件背景
陳英泰,台北市木柵人,一九二八年二月生。台灣大學法學院商業專修科(日治:台灣總督府立台 北經濟專門學校)畢業後,進入台灣銀行總行國外部工作;期間因與同學林從周表達過對時政之不 滿,而受邀加入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地下組織。一九五〇年四月下旬,省委會書記蔡孝乾 被捕後,國民政府於全台展開大搜捕,十月二十三日,陳英泰在工作時被逮補,被列為「鍾國輝案」 相關人,被以「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徒刑十二年。
我一被送到情報處,就立刻被偵訊。 「還有誰看了這些書?」 「這些書是哪裡來的?」 「你們組織裡還有什麼人?」 「看來同學去年被關了五天也沒學到一點教訓?」 「不說是想討打嗎?」 「唉,我很同情你呀!學生思想比較單純,容易受到影響 快就可以回家了。」
場景四
我知道你沒有事的,只要老實說,很 ⋯⋯
每隔不久就有不同的法官來問,有的人扮白臉好聲相勸,有的人很壞,不只用棍子打我,還在我的 兩根拇指綁上電線電他,總之就是軟硬兼施。 我:「我就是和同學借書來看,我們沒有什麼組織 ⋯⋯ 」
法官:「那你最好的朋友是誰?把你朋友的名字都寫出來!」
幾乎連續三夜四天,我都在偵訊室裡,接受疲勞審訊。我說自己只是在學校社團裡,和同學互相借書, 沒有什麼組織,也沒有開會。但是法官認為我背後一定還有組織,既然一起看書討論,就一定有主犯。
偵訊過後,我才終於看到東本願寺的樣子。這裡原來的建築挑高很高,情報處把它隔成三層:地下 一層是大房間,每間可以關十幾個人;二樓是獨房,空間就像棺材一樣大,後面一個洞供大小便, 四面都沒有窗戶。我猜第三層大概是關女生或重要人物。
我被送進二樓的獨房,關了一個多月都不再問話,之後才被叫出去寫自白書。我心想,在這裡被關 了兩個半月,看來終於要結案了。
我沒有寫多少,倒是檢察官一邊問一邊寫,問的問題還是一樣,然後就叫我蓋印。 我:「我要先看一下。」 檢察官一臉不耐煩,沒有說話。 我越看越不對,跟我講的都不一樣。
我:「不對呀,我只是借書給同學看,怎麼會變成我在吸收他,發展組織?我沒有搞組織呀。」 檢察官卻叫一旁的士兵抓住我的大拇指蓋指印,這樣就算結案了。
28-30
(請從上文節選出可作為口白的段落、影像描述的段落,為對白加上口氣並加上可能的聲音元素, 討論後再一起搬演。)
節錄改寫自〈盧兆麟:爭取平反・終結迫害〉,《白色封印》(台北市: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 2003 ),頁
事件背景
盧兆麟,彰化市人,一九二九年四月生,就讀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教育學系期間,曾於一九四九年 的「四六事件」因參與抵抗而被捕。保釋後重辦學籍,於一九五〇年又因出借左派書籍給從軍友人, 十一月三日在教室門口被捕,解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偵訊,遭到慘無人道的刑求誘供,被羅 織「為叛徒搜集軍事機密」之罪名,判處無期徒刑,曾被關押於軍法處、內湖新生總隊、綠島新生 訓導處、泰源監獄、綠島綠洲山莊。一九七五年因總統蔣中正逝世減刑為有期徒刑十五年而獲開釋, 但實際已服刑二十五年。
「進去!」 「哎呦!」
場景五
我被推進牢房才發現是這是一間獨居房,不確定是在二樓還是三樓。在這裡好幾天都一直沒有訊問, 又一直一個人,很痛苦,和一大群人關在一起時的心情不一樣。沒有伴,沒人可以說話,不知道要 怎麼過日子。
牢房空間小,來回走也沒辦法,整個人都傻了,很嚇人。在保安處獨居房關了約一個多月,連一頓 飯都吃不下,手都腫了,整個人都快瘋了,只有一個人很痛苦,那是會發瘋的。
有一天我聽到隔壁牢房不知道在吵什麼,一會兒敲東西,一會兒又說話。她正納悶這裡不是獨居房 嗎?這個人是在吵什麼?我靠著牆聽,才發現隔壁的人是在和我說話。 他(小聲說):「妳去把便桶蓋打開,我們就可以通話。」
牢房最後面有個洞口,有一個蓋子蓋著洞,打開蓋子就可以如廁。隔幾個鐘頭,就會有水沖掉,所 以整條都是通的。我趕緊打開便桶蓋,發現真的可以聽得到他的聲音。
我:「你怎麼知道可以這樣通話?」
他(小聲說):「因為我以前被關過這裡呀!我從樓梯那裡看過妳走上來,我看了嚇一跳,怎麼會 關年紀這麼小的女孩子。妳現在趕快去用毛巾把門那邊蓋起來,這樣才不會被看守兵發現!」 我聽了趕緊照著做,覺得這個人還真聰明。 我:「我掛好了。」 他:「以後想上廁所時也可以這樣做,這樣就不會被看守兵看到。」 我:「謝謝你。」 他:「這沒什麼。我是從綠島回來的,你是不是也是從綠島來的?」 我:「是 ⋯⋯ 」
他:「好,以後我若是叩叩叩的敲,你就把便桶蓋打開,我們就可以講話。」
因為這個人,我才終於感覺有伴。不過才沒多久,我又被調到樓下,和其他人關在一起,和他沒有
相處太久。後來我才知道這個人叫做劉水龍,在農業學校就讀,後來也被槍決了。
無辜的九十九人〉,《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台北:書林, —
,頁 2012)
(請從上文節選出可作為口白的段落、影像描述的段落,為對白加上口氣並加上可能的聲音元素, 討論後再一起搬演。)
節錄改寫自曹欽榮等,〈張常美 107-109
事件背景
本案可稱為「綠島在訓再叛亂案」。張常美,台中市人,一九三一年十月生,一九四七年就讀臺中 商業職業學校一年級時,因學校自治會會長被指為「共匪」,和其他自治會成員先後被帶走,終遭 羅織「參加叛亂組織」罪名,判刑十二年。時年十八歲的她開始十二年又一百天的監獄生涯。
一 九 五 三 年 調 至 綠 島 半 年 後, 又 因 不 願 參 與 綠 島 新 生 訓 導 處 管 理 單 位 進 行「 一 人 一 事 良 心 救 國 運 動」,而被政府當局以政治犯「消極方式阻礙該處業務」為由,構陷綠島在訓再叛亂案,又被送回 台北情報處(東本願寺)。
請根據以上文獻試著想像並描述東本願寺在戰後對在地人來說,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
請試著比較東本願寺在戰前與戰後的轉變,並提出你會想要更進一步了解的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