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我國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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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

我國開放政府 國家行動方案草案 國家發展委員會 2020年12月31日


大 綱 一 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 二 國家行動方案架構 三 國家行動方案草案內容 2


一、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 民間委員提案 1項

民間提案 6項

承諾事項

我國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期程 為2021年1月至2024年5月

政府提案 12項

各承諾事項權責機關於11月份 召開工作分組會議研商完成各承 諾事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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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行動方案架構

推動開放政府迄今的努力與成就

方案發展過程 承諾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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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家行動方案草案內容--(1)前言 國際鏈結 • 民主防疫經驗獲國際社會肯定 • 持續爭取參與深化國際夥伴關係

民主深化 • 推動開放政府相關政策 • 轉化民眾意見為政策創新驅動力

數位及後疫情時代治理轉型 • 疫情加速數位改革 • 數位轉型有賴公共信任的建立 • 公開透明、公私協力的治理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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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家行動方案草案內容-- (2) 推動開放政府迄今的努力 與成就 • 政府資訊公開法 •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 個資保護專案辦公室

• 行政程序法 • 公共政策參與平臺 • 行政院青諮會

推動資料開放 與資訊公開

執行 洗錢防制

• 洗錢防制法 • 行政院洗防辦 • APG第三輪評鑑最佳的追蹤等級

• 反貪、防貪、肅貪 •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

落實 清廉施政

擴大公共 參與機制 增加性別及族 群包容性對話

• 性平處、原民會、客委會 • 推動CEDAW與多元族群培力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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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家行動方案草案內容--(3)方案發展過程 前置作業 2019.7-2020.7

規劃期 2020.8-2020.12

1)公私協力會議19場, 1) 成立行政院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推動小組 近500人次參與 2) 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確認承諾事項 2)Join平臺徵詢民眾 3) 承諾事項工作分組會議20場,公私部門共330 意見,計46則回應 人次參與

執行期

2021.1-2024.5

執行評估

4) 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確認行動方案內容 7


三、國家行動方案草案內容--(4)承諾事項 1.推動資料開放與資訊公開 1.1完備政府資料開放與再利用制度 1.2建立開放資料集平臺,提供加值運用 1.3強化數位隱私與個資保護 1.4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資訊取用權 1.5環境議題的資訊揭露

2.擴大公共參與機制 2.1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 2.2青年政策參與

3.增加性別及族群包容性對話 3.1促進性別包容對話與參與 3.2促進新住民公共參與及發展 3.3擴大原住民族跨域參與及國際接軌 3.4推動客家議題公共參與

4.落實清廉施政 4.1強化政治獻金透明化 4.2建置與精進機關採購廉政平臺 4.3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

2.3地方創生互動平臺機制建置

5.執行洗錢防制

2.4鼓勵勞工籌組工會

5.1實質受益人資訊透明

2.5將開放政府觀念納入公民與社會 學科中心推動範圍,強化教師增能

5.2執行宗教團體財務透明之相關政策, 阻絕洗錢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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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動資料開放與資訊公開 完備政府資料 開放與再利用制度 • 優先開放具應用 價值資料 • 強化資料品質 • 建立處理民眾資 料需求程序

強化數位隱私 建立開放資料集平臺 提供加值運用 落實政府資訊公開與個資保護 環境議題的資訊

法之資訊取用權 • 建立資料集平臺 • 舉辦資料使用 • 強化個資當事 收錄地球環境資 者研討會 人保障 料 • 個資衝擊影響 • 提供計算資源供 評估 各界使用

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資訊取用權 • 強化公務員培訓 • 檢討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揭露

環境議題的資訊揭露 • 加強培力與公共參與 • 整合離岸風電既有海域相關資料 • 太陽能光電環境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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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擴大公共參與 鼓勵勞工 籌組工會

青年政策 參與

將開放政府觀念納 入公民與社會課程 與教學推動範圍, 強化教師增能

•建置資訊共享 交流平臺

•蒐集勞工籌組 工會困境

•辦理青年Let's Talk

• 盤點教學課程

•運用資訊共享 共創形成創生 案例

•簡化籌組工會 流程

•整合全國青諮 資訊網站

•多元宣導組織 工會、職安

•提供大專院校 及高中校務資 料開放原則

全國性公民投 地方創生互動 票案電子連署 平臺機制建置 •連署系統上線 •提升電子連署透 明度 •確保連署人個資 保護 •加快查對時效及 降低成本

•提升學校人 員對開放政 府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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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加性別及族群包容性對話 促進性別包容性對話及參與 • 增進CEDAW報告之公民參與 管道 • 提升對CEDAW認識

擴大原住 民族跨域 參與及國 際接軌

• 研擬民眾參與 原民政策提案 機制

• 建立南島圖書 資訊資料庫

• 公開開放格式CEDAW報告 • 促進公部門決策參與性別平等

促進新住民 公共參與及發展 • 培力增能多 元發展

推動客家議題 公共參與 • 公私協力 推動客家 事務

• 鼓勵客 家青年 參與客 家公共 事務

• 提升客家 議題資訊 開放

• 公民參與民 主生根 11


4.落實清廉施政 強化政治 獻金透明 化

•研議政治獻金或選舉經 費透明化機制

建構與精 進機關採 購廉政平 臺

推動揭弊 者保護法 立法

•設置單一入口網站

•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

•更新政治獻金資訊系統

•研擬廉政平臺公開資料 統一架構及格式

•辦理宣導加強民眾認知

•推動強制揭露關係人交 易資訊修法作業

•對內加強行銷典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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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執行洗錢防制 實質受益人資訊透明 • 提升「商工登記公示資料 查詢服務」及「公司負責 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 臺」之使用 • 加強公眾對法人透明度宣 導或教育訓練 • 推動信託業辦理公益信託 客戶資訊揭露

執行宗教團體財務透明之政策 阻絕洗錢漏洞 • 辦理財務運作優良宗教團 體觀摩會 • 對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進 行實地財務查核 • 公布依規定申報年度財務 報告之宗教財團法人及寺 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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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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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各承諾事項工作分組 會議召開情形


承諾事項

召集人

召開日期

參與民間委員

推動資料開放與資訊公開 1 2

完備政府資料開放與再利 用制度 建立開放資料集平臺,提 供加值運用

3

強化數位隱私與個資保護

4

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資 訊取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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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領域的資訊揭露

國發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 科技部 謝政務次長達斌 國發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 法務部 陳政務次長明堂 環保署 沈副署長志修

109/11/30

嚴婉玲、洪簡廷卉、 吳銘軒

109/11/25

彭啟明、洪簡廷卉

109/12/01

蕭新晟

109/11/26

耿璐

109/12/18

林子倫、杜文苓、 洪簡廷卉、王宣茹

擴大公共參與機制 6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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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政策參與

中選會 陳副主任委員朝建 教育部 劉政務次長孟奇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陳署長雪玉

吳銘軒、蕭新晟、 耿璐 洪簡廷卉、耿璐、 109/11/17 嚴婉玲 王宣茹、洪簡廷卉、 109/11/24 耿璐、嚴婉玲 16 109/11/25


承諾事項 地方創生互動平臺機制建 8 置 9 鼓勵勞工籌組工會

召集人 國發會 游副主任委員建華 勞動部 王政務次長安邦

將開放政府觀念納入公民 教育部國民教育署 10 與社會學科中心推動範圍, 戴副署長淑芬 強化教師增能

召開日期

參與民間委員

109/12/04

洪簡廷卉、邱星崴

109/11/19

嚴婉玲

109/11/26

嚴婉玲

109/12/07

黃長玲、洪簡廷卉 耿璐

109/11/20

黃長玲、洪簡廷卉

109/11/19

洪簡廷卉、耿璐

109/11/23

黃長玲、邱星崴 耿璐

增加性別及族群包容性對話 11 促進性別包容對話與參與 12

促進新住民公共參與及發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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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原住民族跨域參與及 國際接軌

14 推動客家議題公共參與

行政院性平處 羅秉成政務委員 內政部 陳政務次長宗彥 原民會 谷縱‧喀勒芳安 副主任委員 客委會 范副主任委員佐銘

落實清廉施政 15 強化政治獻金透明化

內政部 陳政務次長宗彥

109/12/03

嚴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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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

召集人

召開日期

參與民間委員

建置與精進機關採購廉政 平臺

法務部 蔡政務次長碧仲

109/12/10

吳銘軒、耿璐

法務部 蔡政務次長碧仲

109/11/16

吳銘軒

法務部 陳政務次長明堂

109/11/26

耿璐

內政部 陳政務次長宗彥

109/11/24

嚴婉玲、蕭新晟

17 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 執行洗錢防制 12 實質受益人資訊透明 13

執行宗教團體財務透明之 相關政策,阻絕洗錢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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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19項承諾事項表


1.推動資料開放與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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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1-1 完備政府資料開放與再利用制度(國家發展委員會)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民間期政府主動釋出具潛在價值之資料 2.政府資料品質與可用性尚有提升空間 3.民間期待機關資料開放決策更為公開透明

承諾事項內容

1.聚焦優先開放具應用價值之資料 2.強化資料標準及格式品質 3.建立處理民眾資料需求之程序

1.新訂政府資料開放及再利用作業要點 2.建立精進資料標準及品質機制 3.建立高優先開放資料之公眾諮詢機制 可量化或驗證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促成資料活化應用示範案例 5.建立高優先開放資料主題專區 6.輔導機關動態資料以API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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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1-2 建立開放資料集平臺,提供加值運用(科技部)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 民眾在意空氣品質、水資源、地震、災害預警與防救等與環境和民 生相關的資訊 2. 需要專家和具實務經驗者分析資料並轉譯產出資訊

承諾事項內容

1. 建立資料集平臺,收錄地球環境資料集,並提供資料服務 2. 提供計算資源供各界申請使用 3. 舉辦資料使用者研討會,促進利害關係人交流分享

可量化或驗證之 衡量指標/里程碑

1. 每年新增3項地球環境相關之資料集 2. 每年至少有2,500個虛擬運算主機及1,000片GPU供申請 3. 每年舉辦1場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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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1-3 強化數位隱私與個資保護(國家發展委員會)

1.拒絕權:可否允許當事人於一定條件下拒絕個資保有機關處理或利用其個資。 2.查詢或請求閱覽權:釐清當事人在網路上從事活動所產生紀錄之查詢範圍等。 3.告知:「特定目的外利用」或「利用經自動化處理做成決定」等未要求告知。 承諾事項涉及 4.個資外洩通知:現行通知當事人之方式、項目等尚未有明確規定。 的公共問題 5.同意:現行同意方式過於概括或所需同意之內容過於複雜,常發生爭議。 6.個資衝擊影響評估:現行個資法施行細則規定得採行「個資之風險評估及管 理機制」措施,惟哪些業務需進行評估及如何評估,尚不明確。 1.強化個資當事人保障:針對拒絕權、查詢或請求閱覽權、告知、個資外洩通 承諾事項內容 知及同意等議題之相關要件及配套措施之可行性,進行研議。 2.個資衝擊影響評估:就適用情況、範圍與評估內容要件及配套措施進行研議。 1.進行承諾事項各項議題研究,包含國外立法例之蒐集研究,並徵詢專家學者、 可量化或驗證 業界等意見後,彙整、收斂諮詢意見。 之衡量指標/ 2.參酌諮詢意見研擬個資法修正草案方向,對未涉及修法之當事人權益保障重 要議題,發布相關指引。 里程碑 23 3.完成個資法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1-4 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資訊取用權(法務部)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 民眾反映政府機關會因其申請政府資訊的用途據以判斷或拒絕是否提 供政府資訊。 2. 民眾反映各機關對於申請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是否可考量初始頁數不要 收取費用。

承諾事項內容

1. 強化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培訓。 2. 促請各機關檢討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1. 2. 3. 可量化或驗證 4.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5.

研擬政府資訊公開與開放政府資料之差異說明。 徵詢民眾於申請政府資訊所遇問題。 就收費問題請相關主管機關表示意見。 透過公私協力,研擬規劃宣導教材,並於完成後進行宣導。 依相關主管機關意見,研修本部政府資訊收費標準,並供其他機關參 考。 24 6. 彙整就宣導教材及各機關政府資訊收費標準之意見回饋。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承諾事項內容

1-5 環境議題的資訊揭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 2. 3. 1. 2. 3. 4. 5. 6.

1. 2. 3. 可量化或驗證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5.

加強公務體系對於民眾參與的相關認知與實際操作。 強化民眾的環境資訊的公眾參與權。 強化離岸風電海域資料的開放與整合。 協助公務夥伴建構開放政府相關能力。 整合相關機關、團體離岸風電既有海域相關資料。 太陽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資訊揭露。 強化資料標準及格式品質以促進加值運用。 促進環境資訊的公共參與,協助民眾了解環境資訊的內涵。 建立公民科學數據與具體污染源頭系統性改善措施的連結。 業務及資料盤點。 建立公眾參與環境開放資料標準及應用的機制與管道。 整合相關機關、團體離岸風電既有海域相關資料。 太陽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資訊揭露。 發展開放政府培力、公民科學數據、環境資訊揭露與外部相關資料整 25 合的資訊平台。


2.擴大公共參與機制 26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2-1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中央選舉委員會)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 2. 3. 4.

民眾對現行公投連署政治參與度不足 民眾對現行公投連署社會信任度不足 紙本公投連署對連署人個資保護不足 紙本公投案增加連署成本

承諾事項 內容

1. 2. 3. 4.

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儘速上線 提升公投電子連署透明度 確保連署系統之連署人個資保護無虞 加快查對時效及降低查對成本

1. 2. 可量化或驗證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3. 4.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上線 依據民眾使用回饋增修系統 新增憑證多元應用範圍 以開放授權釋出身分驗證機制原始碼,不涉它機關API原始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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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2-2 青年政策參與(教育部)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 青年參與公共政策機會不足與不均,青年需求、觀點難以融入政府政 策。 2. 中央及地方青年諮詢組織資訊亟待整合。 3. 需重新了解大專校院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資料開放程度。

承諾事項 內容

1. 辦理青年自主發起的Let’s Talk,培力青年具備「審議民主」知能,並 追蹤所提公共政策建言落實情形。 2. 整合全國青諮資訊網站,加強平臺之資訊交流與共享性。 3. 提供大專校院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資料開放原則。

1. 持續辦理並檢視Let’s Talk於開放政府、青年參與及審議民主、公民效 用表現,並以公私協力建立可追蹤建言落實情形之機制。 可量化或驗證 2. 評估及建置全國青諮資訊網站,並進行效益評估後滾動修正。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3. 盤點大專校院及國立高級中學現行資訊公開狀況,研擬學校資料開放 原則,協助學校推動資料開放。 28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2-3 地方創生互動平臺機制建置(國家發展委員會)

1. 人才返鄉困難 1) 如何尋找願意返鄉的人才 2) 創生人才與資源需求如何相互對接 承諾事項涉及 2. 創生計畫提案品質待提升 的公共問題 1) 人才、資源、提案整合能力及執行力不足 2) 缺乏相互學習、經驗交流之聯繫管道 1. 建置「地方創生資訊共享交流平臺」網站 1) 地方創生計畫入口服務 2) 地方創生案例之成果分享 承諾事項 2. 運用資訊共享共創協作交流成果形成創生案例 內容 1) 地方創生資訊共享交流平臺共創協作區 2) 創生知識家 1. 「地方創生資訊共享交流平臺」網站上線 2. 建置地方創生共創協作區 可量化或驗證 3. 創生知識家提供地方創生構想建議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刊登地方創生相關案例及報導 5. 利用地方創生資訊共享平臺完成2例地方創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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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承諾事項 內容

2-4 鼓勵勞工籌組工會(勞動部) 1. 使勞工得藉由團結權(籌組工會)行使,與雇主平等協商,以集體力量 保障其勞動權益。 2. 勞工組成工會後,可參與政府擬定、執行重大勞動政策之會議。 1. 2. 3. 4.

蒐集勞工籌組工會相關困境。 簡化籌組工會流程。 強化具一定規模之事業單位及新型態勞動者籌組工會。 以多元方式加強宣導組織工會、職業安全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

1. 辦理1場次新勞動三法實施十周年檢討與展望談活動。 2. 完成簡化請領工會登記證書相關行政指導。 3. 與地方政府合作,提供200家具一定規模(30人以上)企(廠)業勞工 可量化或驗證 及新型態勞動者籌組工會相關資訊及協助 。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以多元方式加強宣導組織工會、職業安全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 30 宣傳人次達300萬以上 。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2-5將開放政府觀念納入公民與社會課程與教學推動範圍,強化教師增能 (教育部)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 教師對於開放政府理念的認知有限,因而無法有效引導學生理解開放政 府的概念。 2. 現行教學現場有很多技術性的教學,例如對於法規資料庫的查詢、政府 資料查詢與使用,但沒有針對系統性的觀念探討及教學,因此學生不瞭 解為何要開放政府?亦不清楚要如何應用? 3. 當前教學內容及方法,仍須加強與開放政府的精神相連結。

1. 滾動盤點現行教學課程內容與開放政府精神相互關聯之內涵,並透過公 私協力,共同分析不足之處。 承諾事項 2. 讓教師及行政人員瞭解開放政府之精神與意義。 內容 3. 在教學現場,持續落實開放政府之概念。 1. 公私協力盤點現有不同教育階段(高中、國中、國小)課程內容,並提 出分析報告。依據民眾使用回饋增修系統 可量化或驗證 2. 與利害關係人、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共同討論,產出研習課程內容,並 之衡量指標/里 透過培力、討論不斷的正向循環,使研習更具目標性及功能性。 程碑 31 3. 推廣研習、工作坊,落實教學理念。 4. 透過形成性評量,檢討教學現場實施成果。


3.增加性別及族群包容性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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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 名稱(主 辦機關)

3-1 促進性別包容性對話及參與(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1.社會大眾及行政機關對CEDAW之認知及運用有待提升。 承諾事項 2.缺乏指引以利民眾能在法院和行政機關直接引用 CEDAW。 涉及的公 共問題 3.國家報告非屬機器可判讀格式,不利民間廣泛分析運用。 4.公共事務之決策參與及影響力仍有明顯的性別落差。 1.增進國家報告撰寫、公布、審查之公民參與管道。 承諾事項 2.提升行政機關與社會大眾對CEDAW之認識及引用。 內容 3.公開符合開放格式之CEDAW國家報告。 4.透過資訊定期公開與監控,促進公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

1.本院輔導考核計畫評核政府辦理CEDAW教育訓練及宣導成效。 2.發布「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手冊(摘要版)」,並適時滾動修正。 可量化或 3.公告第4次國家報告符合開放格式版本。 4.辦理第4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透過會議直播擴大民眾參與)。 驗證 之衡量指 5.本院所屬各部會(含2、3級機關)委員會其委員任一性別比例達成三分之一之達成比率不少於97%。 標/里程碑 6.本院所屬各部會(含2、3級機關)主管捐助或出資超過50%之財團法人其董、監事任一性別比例達成三 33 分之一之達成比率分別不少於85%、90%。 7.本院所屬各部會主管國營事業其董(理)、監事任一性別比例達成三分之一之達成比率分別不少於85%。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承諾事項 內容

3-2 促進新住民公共參與及發展(內政部) 1. 民眾多元文化敏感度不足。 2. 培力新住民發揮優勢,多方參與公共事務。 1. 培力增能,多元發展:培力新住民發揮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提升參 與公共服務之能力 2. 公民參與,民主生根:鼓勵新住民參與公共事務,增加其於公共事務 之代表性,以提升公民參與度

1. 2. 可量化或驗證 3.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5.

培力新住民擔任多元文化講師,並建立資料庫。 培育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參與相關教學。 參與各類培訓或活動,提升參與動能。 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相關法規;檢視相關委員會等,提供參與機會。 34 培力自主提案餐與社區營造,促進文化多樣性。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3-3 擴大原住民族跨域參與及國際接軌(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 擴大跨域參與:打破主流社會對原住民族的刻板印象,提升外界對原 住民族文化敏感度並促進理解與尊重。 2. 促進國際接軌:透過「南島原鄉論」,建構以臺灣原住民族為主體之 區域性文化及身分認同。

承諾事項 內容

1. 研擬參與原住民族政策討論及制定之民眾提案機制:邀請政策相關民 眾共同參與討論,並將討論意見交相關政府機關回應及後續施政參考。 2. 建立南島圖書資訊資料庫:架設網站資料庫,彙集相關期刊、書籍、 研究、論文、法院判決及影音記錄等,並提供民眾表達意見及參與之 管道。

1. 2. 可量化或驗證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3. 4.

公私協力研擬與落實原住民族政策之提案及追蹤機制 提升原住民族文化敏感重視度並加強宣導 運用直播平台提高原住民族事務及政策討論之公開性 建立南島圖書資訊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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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3-4 推動客家議題公共參與(客家委員會)

1. 客家事務議題往往難以聚焦討論 承諾事項涉及的公 2. 青年參與客家事務比例有待提升 共問題 3. 與會者會前未能充分理解探討之議題

承諾事項內容

1. 鼓勵公私協力推動客家事務 2. 鼓勵客家青年共同參與客家公共事務 3. 提升客家議題資訊開放的廣度及深度

可量化或驗證 之衡量指標/ 里程碑

1. 2. 3. 4.

盤點及強化現有公民參與機制 透過培力工作坊及科技應用提升青年參與 獲取共識納入「全國客家會議」 研議修訂次期「國家客家發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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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實清廉施政 37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承諾事項 內容

4-1 強化政治獻金透明化(內政部) 1. 政治獻金以外之選舉經費流向透明度不足 2. 政治獻金關係人交易資訊揭露規範未臻完備 1. 研議政治獻金或選舉經費透明化機制 2. 更新政治獻金資訊系統,公開關係人交易資訊 3. 推動強制揭露關係人交易資訊之修法作業

1. 2. 3. 可量化或驗證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5. 6.

盤整並提出政治獻金或選舉經費透明化報告 召開公聽會或座談會蒐集各界對於政治獻金或選舉經費透明化之意見 更新政治獻金資訊系統 資訊系統配合地方民選公職人員改選上線啟用 公開關係人交易資訊 完成行政院版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 38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承諾事項 內容

4-2 建構與精進機關採購廉政平臺(法務部) 1. 各界對廉政平臺的瞭解不足。 2. 廉政平臺的運作模式、公開資訊方式及內容可再精進。 1. 2. 3. 4. 5.

1. 2. 3. 可量化或驗證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5.

建立與精進跨域合作的參與機制。 設置與優化廉政平臺專區或網頁。 建置「廉政平臺單一入口網站」。 研擬廉政平臺公開資料統一架構及格式。 加強行銷廉政平臺典範案例。 每年成立廉政平臺、設置廉政平臺專區或網頁至少3案。 定期蒐集反饋意見,滾動修正平臺做法。 建置「廉政平臺單一入口網站」。 研擬廉政平臺公開資料統一架構及格式。 整合聚焦典範案例成果效益及做法特色,以雙語化方式,加強國內外 39 行銷。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4-3 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法務部)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 重大貪瀆案件具隱匿性及封閉性,非內部人揭發,難以即時發掘,缺 乏對揭弊者整體保護之專法。 2. 制定專法為反貪腐之重要機制,亦為接軌國際之重要指標,為鼓勵及 保護揭弊者,提供安心吹哨之保護,並達成促廉反貪之目標。

承諾事項 內容

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

1. 2. 可量化或驗證 3.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5.

配合行政院審查。 配合立法院審議。 提升開放資料透明度,更新公告草案修正內容等資料。 辦理宣導活動,加強民眾認知。 40 研擬施行細則期間,運用公開參與工具,蒐集民眾或利害關係人建議。


5.執行洗錢防制 41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承諾事項 內容

5-1 實質受益人資訊透明(法務部) 1. 利用法人進行洗錢無法對實質受益人犯罪所得追償。 2. 工商業界對受查詢實質受益人架構建立有疑慮。 3. 外界對於公益信託之透明度有疑慮。 1. 擴大「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findbiz)」及「公司負責人及主要 股東資訊申報平台(CTP)」之使用。 2. 加強公眾對法人透明度之宣導或教育訓練。 3. 推動信託業依相關法令辦理公益信託客戶資訊揭露事宜。

1. 2. 可量化或驗證 3.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5.

提升「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CTP)」使用率。 提升「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findbiz)」查詢量。 對於金融業與非金融事業機構人員實施教育訓練。 信託公會每年於網站揭露信託業依法辦理公益信託資訊取得情形。 信託公會視信託法修法進度,適時向信託業宣導相關資訊揭露規範。 42


承諾事項名稱 (主辦機關)

5-2 執行宗教團體財務透明之相關政策,阻絕洗錢漏洞(內政部)

承諾事項涉及 的公共問題

1. 宗教團體得收受捐款,組織財務透明化為社會所關心。 2. 宗教專法完成立法前,應如何有效監督宗教團體財務,防制洗錢。

承諾事項 內容

1. 專案委託會計師對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進行實地財務查核,並定期進 行防制洗錢之風險評估。 2. 結合各類型宗教團體辦理財務運作優良團體之觀摩會。 3. 結合法務部及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辦理洗錢防制宣導。 4. 結合地方政府公布依規定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之宗教財團法人及寺廟名 單。

1. 2. 3. 可量化或驗證 之衡量指標/里程碑 4. 5. 6.

訂定內政部110年度辦理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之補助方案。 完成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之觀摩會2場。 完成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及洗錢防制宣導教育訓練6場。 完成197個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財務查核。 完成2次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洗錢/資恐風險評估報告。 完成中央及地方宗教財團法人及寺廟財務申報名單公開。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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