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開放政府第4案協作會議_「解除強制二段式左轉」_交通部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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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政府聯絡人第 4 次協作會 議

提點子成案議題「提升全民 行車觀念,以提升全民行車 環境品質,解除禁行機慢車 道,解除強制二段式左轉」 一案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交通部 106 年 4 月 21 日


簡報大綱 交通部處理期程規劃 提案人訴求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本提案之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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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處理期程規劃 STEP 1 STEP 2 回應期程公告 訴求溝通

STEP 5 正式回應

106. 5.15 前

106. 5.20 前

106. 6.5 前

與提案者及利益 關係者正式討論 會議

發布新聞稿或召開 記者會對外回應提 案

通過 5 千人以上附議門檻

106. 4.21

彙整相關資料準備 召開正式討論會議

提點子提案

106. 4.18 .及 4.20

STEP 4 訴求研議

唐政委辦公室召開協作會 議

106. 4.6

與提案者連繫

106. 3.15

STEP 3 資料釋出


提案人訴求 加強教育宣導 • 騎車及開車 者觀念都很 差,如未打 燈變換車 道、逼車 • 駕照考驗應 更嚴格 • 沒有駕照的 人也要加強 教育,從小 朋友從校園 做起

解除禁行機車 • 左轉靠左、 右轉靠右是 最基本的觀 念,但禁行 機車違反此 觀念

解除強制兩段 式左轉 • 不是廢除, 但解除強 制,讓民眾 自己選擇 • 可不用多等 一個紅燈 • 避免成了 「待撞區」 • 減少與右轉 汽車之衝突

交流道出入口 勿讓機車繞道 • 國道及快速 道路旁之機 車道設計, 讓機車面臨 視覺死角及 2 次急彎之安 全威脅

審視提案人關注議題係包括:一、加強教育宣 導;二、路權議題探討;三、易肇事路段檢討。 4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1/9 ) 機車交通安全向來為本部重點業務 與機車族對話執行計畫( 103 年) 機車政策白皮書( 105 年) 第十二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 改進方案」 ( 105-107 年) 談、機車交 通安全問題 座談會 ( 105 年 起) 5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2/9 )

一、加強教育宣導(已辦理) 機車考照制度變革: 初考領機車駕駛執照 90 分鐘安全駕駛講習 筆試題庫擴充 增加 4 個路考項目 (如直角轉彎、停車再開) 新增情境式筆試題庫

106 年 5 月 1 日起將實施汽車道路駕駛考 驗 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路老師、道安統一 6 教材、社群網路行銷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3/9 )

一、加強教育宣導(規劃辦理)

教育宣導

駕照考驗

實施要領

1. 2. 3. 4.

道路交通安全觀念從幼稚園起向下扎根 中小學教師課程研習與培訓納入交安課程 通令高中職與大專院校配合縣市辦理交安宣導 大專校院開設交通安全通識課程與 . 加強大一新 生交安宣導 5. 依事故類型策畫全國道安宣導影片 1. 駕訓班的教材更新及運用 考照前 2. 初領汽車駕駛執照者比照機車,須參加 90 分鐘的講習課程後,方可核發駕照 1. 重大違規 ( 超速、闖紅燈 ) 納入道安 講習並落實道安講習學習效果 2. 重新檢討記點扣照制度 3. 精進職業駕駛人及駕訓班講師回訓成效 考照後 4. 便民措施觀念的改變 5. 推廣優良駕駛文化及禮貌運動,表揚績 優及禮貌駕駛員,研議將禮貌運動納入 優良駕駛評選之參考

主 / 協辦 單位 教育部 / 教育局

公路總局 / 路政司 公路總局 / 路政司 / 警政署 / 縣市政府 警察局 / 直轄市政 府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4/9 )

二、路權議題探討 路段行駛: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第 1 項): 機車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 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機車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 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 行駛。

除禁行機車道外可行駛機車

無禁行機車標字,僅外側 2 車道可行駛機車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5/9 )

二、路權議題探討 路口轉彎: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 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道安規則第 102 條及下列規定行 駛 ( 道安規則第 99 條第 2 項 ) :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路,行駛 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 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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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6/9 )

二、路權議題探討 對於機車族群反映機車行駛外側車道易與靠 站之公車、路邊停車等車輛產生交織衝突影 響其行車安全,交通部公路總局前已函請所 屬養護工程處檢視所轄道路,在確認行車安 全無虞情形下適度開放車道供機車行駛。 至於各地方政府轄管道路如有因應檢討開放 之需要,依所轄管道路交通安全及運行效 率,並經地方道安會報確認行車安全無虞之 情形後,視需要規劃機車車道使用配置。 10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7/9 )

二、路權議題探討 第 12 期院頒方案重點工作項目 「路段持續檢討車道配置方式及路邊停車管 理,使汽、機車可共享道路空間」 「路口持續檢討改善汽、機車左 ( 右 ) 轉方 式及相關設施配置,並提供轉向指引,減少 汽、機車之轉向衝突。」 本部將督同公路總局及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推動辦理。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8/9 )

三、易肇事路段檢討 本部自民國 69 年起即持續辦理「易肇事路 段改善計畫」,以因應各種交通環境的變 化,降低各類事故發生的風險。 本計畫利用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經系統分 析與整理後,初步篩選改善地點,再依實 際需要進行個案分析或實地勘查,以與地 方政府共同研議改善內容進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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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理情形說明( 9/9 )

三、易肇事路段檢討 本計畫多年來之執行成效良好。以 101 年 ( 第 30 期 ) 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之改 善地點共計 115 處為例: 101 年 (第 30 期) 100 年 103 年 變化

件數

死亡 (人)

受傷 (人)

1,876 1,203 -36 %

14 4 -71 %

2,594 1,536 -41 % 13


本提案之後續處理 本部運輸研究所已研擬「機車行駛路權與安 全改善」簡報,就「路段共享道路空間」及 「路口減少轉向衝突」之改善目標研提具安 全性及全國性可適用之規劃原則。 本部刻正規劃召開「談機車交通安全問題座 談會」第三次會議,今日協作會議的共識結 論,並將納入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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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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