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阿賢提點子 「房價改實坪制計價,公設 坪數可登記但不計價」 內政部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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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辦理時程 民眾阿賢 2017-07-01 提議「房價改實坪制計價,公設坪數可登記但不計價」案 ,於 2017-07-29 通過附議門檻,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規定規劃如下:
問題釐清 ① 2017-08-01 電話聯繫提案人 2017-08-14 電子郵件確認談 話紀錄
資料整理 ② 2017-08-24 搜集彙整 2017-09-01 公開資料
討論研議 ③ 2017-09-01 協作會議討論
正式回應 ④ 2017-09-29 於平臺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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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人問題釐清
問題 1
實價登錄網站 資訊揭露- 實坪 ( 主建物 面積 ) 之房屋 買賣每坪單價
問題 2
強制規範銷售 廣告- 規範建商於廣 告中標示房屋 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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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 【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背景說明 1 :申報種類及方式等 需申報之案件種類
申報義務人
申報時機
所有權移轉登記之 A. 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 登記完成日之 土地或建物買賣案 ,應由地政士申報。 次日起 30 日 件 B. 未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 內。 ,但有委託不動產經紀 業居間或代理者,應由 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 。 C. 前二項以外者,由權利 人申報登錄。 委託不動產經紀業 不動產經紀業經營代銷業 代銷之預售屋案件 務者。
申報方式 1. 自然人憑證 \ 工商憑 證網路申報。 2. 無自然人憑證,亦 可於網路申報,惟 應列印申報書至地 政事務所送件,確 認身份。 3. 地政事務所臨櫃申 報。
委託代銷契約 屆滿或終止 30 日內。 4
【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背景說明 2 :現行成屋實價登錄情形
以總面積計算單價 單價以建物總面積計算(目前 市場上之習慣作法,即主建物 +附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 交易單價 = (房地交易總價–車 位價格)/(建物移轉 總面積–車位面積) 註:如申報人未同時提供車位總 價及車位權利持分面積時,交 易單價內含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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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背景說明 3 :現行成屋實價登錄情形
主建物面積以移轉 面積最大者判斷之 ,無特別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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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背景說明 4 :現行預售屋實價登錄情形
以總面積計算單價 以總面積計算單價 單價以建物總面積計算(目前 市場上之習慣作法,即主建物 +附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 交易單價 = (房地交易總價– 車位價格)/(建物交 易總面積–車位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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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背景說明 5 :現行預售屋實價登錄情形
成屋實價登錄之建物資料,會顯示地籍資料之建物標示 成屋實價登錄之建物資料,會顯示地籍資料之建物標示 預售屋因尚未登記,僅提供土地資料,未提供建物資料 預售屋因尚未登記,僅提供土地資料,未提供建物資料 。 。 8
【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預擬作法 1 :成屋實價登錄 ( 模擬畫面 )
以主建物面積計算單價
30.6 34.1 20.1 57.2 28.9 9.9 44.5 58.0 46.4
保留以建物總面積計算之交易單價 (目前市場上之習慣作法): = (房地交易總價–車位價格)/(建 物移轉總面積–車位面積)
增加以主建物面積計算之交易單 價(以實坪計算之交易單價,即 為提案人希望之計算方式): = (房地交易總價–車位價格) /(建物移轉總面積–附屬建物 面積–共有部分面積–車位面 積) 註:如申報人未同時提供車位總價及 車位權利持分面積時,交易單價內含 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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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預擬作法 2 :成屋實價登錄 ( 模擬畫面 )
屋齡
建物移轉面積
1
31.77 坪
1
主建物
29.5 坪
陽台
1.77 坪
雨遮
0.5 坪
7.80 坪
主建物面積占建物移轉總面積之比例: 1 15.08 坪 63.12 %
主要用途
建築完 成年月
總頁層數
建物 分層
住家用
105/10
十三層
九層
見其他使用事項
105/10
十三層
見其他使用事項
105/10
十三層
主建物面積以不同顏 色顯示,並加註附屬 建物之面積及種類 增加「主建物占建物總面 積之比例」 10
【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預擬作法 3 :預售屋實價登錄 ( 模擬畫面 )
以主建物面積計算單價 以主建物面積計算單價
主建物單價 (萬/坪)
54.2 61.1 59.5
保留以建物總面積計算之交易單 價(目前市場上之習慣作法): = (房地交易總價–車位價格) /(建物交易總面積–車位面 積)
增加以主建物面積計算之交 易單價(以實坪計算之交易 單價,即為提案人希望之計 算方式): = (房地交易總價–車位價 格)/主建物面積 修正預售屋之申報書,新增 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 、共有部分面積等 3 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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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預擬作法 4 :預售屋實價登錄 ( 模擬畫面 )
土地區段位置
土地移轉面積
使用分區或編定
水仙段
3.51 坪
都市:住
1 項目
面積
主建物
17.61 坪
附屬建物
2.61 坪
共有部分
6.95 坪
新增揭露項目: 1. 建 物 資 料 新 增 主 建 物面積、附屬建物 面積、共有部分面 積等 3 欄位 2. 新 增 主 建 物 面 積 占 建物交易總面積之 比例
2 序號
車位類別
車位價格
車位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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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_ 實價登錄網站資訊揭露】優缺點分析
缺點
優點 民眾可藉由揭露之實坪單價了解 所支付房地交易總價與主建物面 積之比例。
1 . 部分成屋之停車位面積及價 格無法單獨拆算,將影響交易單 價資訊。 2 . 目前預售屋之申報書,未強 制要求分開申報區分所有建物之 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及 車位,民眾若未詳實申報,屆時 交易單價資訊恐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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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 強制規範銷售廣告標示每坪單價可行性分析 已就銷售廣告不實予以查處 • • • •
建商所為不實廣告,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處理 建商與不動產經紀業俱為廣告主時,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處理 不動產經紀業所為不實廣告,由內政部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處理 公平交易委員會已將查處不實廣告列為重點執法項目
尚難強制規範建商於廣告標示每坪單價 • 無相關法律可規範建商 •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就事業所為廣告並無事前審查機制,故無從強制規範 廣告標示事項加以管理 14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