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開放政府第120案_提案方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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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行業專法制定討論會議書面意見 提出單位: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理事兼發言人 蘇柏豪 外送產業至今已經成為台灣生活中重要的一環,但產業存在諸多不 平等無法在現行法令下解決。 從平台端來看,就已經存在諸多的不合理。目前法規引用過時法 律,將外送平台視為「汽車運輸業」規管,導致本土平台受限 2500 萬資本額門檻以及汽車運輸業之特許執照取得困難,目前市場上的 平台幾乎都是國際大資本。應放寬相關限制,讓小平台也有參與市 場撐起一片天的機會。 平台業者長期聲稱外送員是承攬制,把多數營運成本、風險甩鍋給 外送員承擔,外送員也沒有薪資保障與相關社會保障,只能被迫接 受平台給予極低的薪資,夥伴還常常遇到平台無故停權、扣錢的狀 況,往往申訴無門。應跳脫承攬、雇傭的既有思維,設計一套通盤 可用的外送行業專用法規。其中必須制定外送員最低收入保障,相 關方式可參照計程車計費模式,此外平台需負擔外送員相應保險保 障、使用器材及部分社會保險,勞動權也不應任由平台生殺予奪。 無獨有偶,餐廳端與外送平台的權責也十分不對等,除了高達近 40%的餐點抽成之外,餐廳如果因故無法接單,或是無故客訴,平 台也會不經審查直接扣除相關營收,店家往往也是申訴無門。應制 定相關抽成上限,目前參考國際案例,以 20~25%g 上限為宜。也 要保障餐廳的接單自主權,不能因為不接單就扣錢罰款,也不能強 迫餐廳分攤不合理的促銷成本,承接不願意接受的業務。


消費者則是常常遭到 AI 平台差異收費,同地點不同人訂購,會有差 異費率產生,應明確化收費標準並公告,且目前購物爭議沒有實體 窗口處理的狀況,也是面臨很大困難。 綜上,爭議處理機制以及資訊不透明是平台面對外送員、餐廳、消 費者共同的問題。應限定平台對相對人提供與權益相關的計費標準 與電磁資料,並在台設立相關爭議處理電話、實體窗口,處理相關 爭議,避免永遠都是罐頭回應不調查便任意處置的嚴重爭議。 台灣不能再繼續忽視這個年營收數百億元的民生產業,這個產業關 乎許多民眾生活的必需,如果沒有套行業專法來規範平台業者、外 送員、餐廳業者、消費者間的四角關係,這樣的亂象勢必繼續擴大 下去,直到失控造成許多社會問題。因此工會這邊認為,因應外送 產業的特殊性,真的亟需一套行業專法來進行全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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