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開放政府第87案「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9:30到5:00」案_教育部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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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會議注意事項 壹、本會議加入僅查核一次,加入後請關閉麥克風,靜候會議開始,請勿 退出會議。 貳、本會議發言採線上舉手制,於業務單位報告完竣,經主持人宣布,始 開放線上人員點擊舉手發言,並依主持人所安排順序進行發言。 參、請尊重發言者,未經主持團隊允許發言者請關閉麥克風。 肆、主持團隊將使用即時通訊欄提醒發言時間,請與會者避免使用即時通 訊功能,以免訊息過多導致發言者疏漏主持團隊訊息提醒。 伍、本會議同步於本署 Youtube 頻道進行直播及全程錄影,並於會後將錄 影影片置放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供民眾自由觀覽。 陸、如有妨礙會議進行,或所播放之視訊影像、麥克風留言等嚴重干擾會 議秩序等行為,經主持團隊提醒未改善者,主持團隊得將該參加者自 視訊會議室移除。 1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執行 現況」公聽會暨開放政府第 87 次協作會議 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9 日


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 引言人

13:50-14:20

報到、領取資料

主持團隊

14:20-14:30

直播準備

主持團隊

14:30-14:50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 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簡報說明

國教署代表

14:50-15:00

「青少年睡眠:成因與影響」 簡報說明

財團法人國家 衛生研究院代表

15:00-17:00

綜合座談

國教署代表

17:00

會議結束

主持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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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 簡報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9 日


大綱 本會議緣起

現行規定介紹 • 以教育部於 105 年 12 月 1 日以臺教國授字第 1050142381 號函頒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為 例,全部計 12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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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議緣起 (1)

民眾於 109 年 12 月 12 日於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 「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 9:30 到 5:00 」議題,該議題業於 109 年 12 月 23 日達到附議門 檻確定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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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議緣起 (2) 提議連署成案後,由權責機關處理 並妥為正式回應 本議題經行政院唐鳳政務委員辦公 室召開「 110 年 1 月開放政府聯絡 人工作推動會議」決議列為協作項 目 協作會議前相關工作會議決議將協 作會議轉換為公聽會形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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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及非學習節數活動安排原則 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訂定之各要素 學生在校作息時間類型

現行規定介紹

學生上、放學時間訂定原則 上午第一節課前之非學習節數活動內容及規劃示例 學生於非學習節數參與狀況之登載措施 各校訂定學生在校時間相關規定之流程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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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及非學習節數活動安排原則 依各該主管機關訂定 之各學習階段相關規 定自行安排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 學校→「教育部主管 高級中等校學生在校 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 項」

其他高級中等學校及 所有國民中小學→從 其地方政府規定

每週節數、 單節時間

學期間課業輔導

高級中等學校 每週 35 節 單節 50 分鐘

由學生自由選擇參 加與否,且不得進 行正式教學進度

國民中學 每週 32─35 節 單節 45 分鐘

結束時間不得逾 下午 5 時 30 分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第 6 點第 2 項、地方制度法第 18 、 19 條、國民教育法意旨、 「高級 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第 2 至 4 點、「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 4 點第 2 項規定 略以 9


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訂定之各要素 目的 • • • •

健全身心發展 強調主動學習 提升學習品質 維護學生休息及 休閒權利

依據 • • • • •

學生需求 學校條件 社區特性 社會期待 其他

考量 • • • •

校園安全 交通狀況 家庭需求 其他

※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 2 、 3 點規 定 10


學生在校作息時間類型

學生在校 作息時間

學習 節數

非學習 節數

• 每節 50 分鐘,每週 35 節 • 必選修課程 • 團體活動時間 • 彈性學習時間

• 由各校自行規劃安排 • 早修、朝會升旗、午 餐、午休、環境清掃、 課間活動、課業輔導 • 其他

※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 11


學生上、放學時間訂定原則 各校得訂定學生每日 上學及放學時間

• 各校若有學生住宿,應另行規範住 宿生作息時間

學校得調整部分 上、放學時間

• 因應班級經營、課後社團活動、代 表隊培(集)訓、學校重要活動或 其他特殊需求 • 須以學生安全無虞為前提

學生如有提早上學 或延遲放學需求, 學校應提供安置措施

• 學生因個人或家庭特殊因素,提早 上學或延遲放學 • 學校應提供適當安置場所或相關措 施,維護學生安全

※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 5 、 6 點規 定 12


上午第一節課前之非學習節數活動內容 全校集合 之活動 常見活動如朝 會、升旗、健康 操等

每週不可 超過 2 日

自主規劃運用

其他

以學生為主體自行 規劃活動內容

常見活動如 班級經營、晨讀 、環境清掃等

由學生自主決定 是否參加 → 上午第一節課 前到即可 每週至少 2 日

由學校自行規劃 安排活動內容

※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 7 點規定 13


上午第一節課前之非學習節數活動規劃示例 ※ 如何配置於週一至週五由各校進行安排

週一

全校集合 之活動

全校集合 之活動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全校集合 之活動

全校集合 之活動

自主規劃 運用

全校集合 之活動

自主規劃 運用

週二

全校集合 之活動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全校集合 之活動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週三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其他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週四

自主規劃 運用

其他

其他

其他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週五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自主規劃 運用

其他

自主規劃 運用

自主規劃 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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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參加非學習節數活動不得列為曠課 缺課+未准假 ↓ 曠課

• 學生缺課未經學校依請假規定核 准給假者,為曠課。 •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 量辦法」第 24 條規定。

德行評量的 出缺席紀錄 依學習節數之 遲曠狀況作成

• 德行評量之出缺席紀錄,依學校訂定之 學生請假規定辦理。 • 德行評量的出缺席紀錄係針對學習節數 之參與狀況作成紀錄。

非學習節數之 參與狀況不得 列入德行評量的 出缺席紀錄

• 學生於非學習節 數活動之參與狀 況,非屬請假之 範圍,因此不應 列入出缺席紀 錄。

※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 8 點規定 15


符合主管 機關規定

教師

學生 家長

草 定 規

充分溝通

確保 民主程序

校務會議 審議通過

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定 各校訂定↗ 實施 學生在校作息 時間相關規定之流程 16

※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 11 點規定


簡報完畢


青少年睡眠:成因與影響 主講人:國家衛生研究 院張新儀 研究員 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9 日


綜合座談 主持人:林組長良慶 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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