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開放政府第98案_議題手冊

Page 1

開放政府第 98 案協作會議 「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 國家公園開放原住民族狩獵議題 部會自提 I

議題手冊

PDIS 主持團隊及內政部 共同編撰

1


Part 1 議題手冊的定位? 議題手冊的定位,在於提供「多元觀點」和「基本資訊」,而非針對本議題的 完整研究論述。 議題手冊的內容,主要摘錄自主、協辦部會針對本議題的研析資料或多方 利害關係人的訪談紀錄,不等同於部會立場。 為了讓議題討論能立基於「知情」(Informed),公共數位創新空間(Public Digital Innovation Space,PDIS)的主持團隊協助主、協辦部會整理手冊, 內容經過與相關單位校稿,濃縮此議題的相關資訊,希望可以幫助大家了 解議題。本議題手冊亦提供線上版1,歡迎參考。

Part 2 協作會議是什麼? 開放政府議題協作會議是以共創精神討論特定議題的會議平臺,原則上每 月舉行二次。目的是希望在政府機關與關注特定議題的利害關係人之間, 建立溝通和協作的機制,並透過專業主持的導引,運用設計思考的流程及 工具,從實作中理解政策設計的理念與運作方法,落實開放政府精神。 ■ 協作會議的目的: ● 藉由實作工具和政策設計的融合,讓各部會熟悉開放政府精神。 ● 透過協作釐清議題的爭點,協助主協辦機關聽取多元意見,打造公 私夥伴關係,並儘可能尋找可行的解決方案。 ■ 協作會議可以做到 & 不會做到: 透過協作會議,預期可以對齊爭議焦點、理解問題面向,獲致初步構想。主 協辦機關可以參考協作會議成果,本於職權接續辦理。 1

議題手冊:https://pdis.tw/336sIJT

2


協作會議作為溝通的平台,並不會作成政策裁示或命令,也不會指示或要 求相關部會進行特定的政策規劃或具體執行。負責開放政府業務的政務委 員,得向院長及其他政務同仁報告協作會議情形,以提供決策或議題相關 政務委員政策規劃的參考。 每次協作會議的產出結果的狀態不同。不論是否能達成全體共識、部分共 識,或僅達到各方意見交流,討論過程將透過「逐字稿」、「線上數位白板」 等方式「完整紀錄」及「公開」,留下完整的政策討論軌跡,幫助政府和民間 各界更瞭解這個議題,並在制度調整時作為參考。 ■ 想了解更多? 歡迎參考:歷次協作會議相關紀錄2、《一場協作會議是怎麼開的》3及PDIS 工作誌4、PO網站5。

2

歷次協作會議相關記錄:https://goo.gl/DYppo2

3

一場協作會議是怎麼開的:https://goo.gl/zhTvKX

4

PDIS工作誌:https://jk.pdis.nat.gov.tw/blog/

5

PO網站:http://po.pdis.tw/zh-TW/

3


■ 協作會議討論原則

4


Part 3 本次議題內容 一、本次協作會議案由 本次協作會議,是經由110年5月開放政府聯絡人工作推動會議的投票通 過後產生,進入籌備階段,且因受疫情嚴峻所致,延期至今辦理協作會議。 有關於《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已於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期間,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頁面,進行法規預告之意

見徵詢。期間,共收到 111 則留言,其中108則大多都是針對草案第 23 條 ,也就是開放原住民族於特定區域狩獵的部分提出意見。 因此,本次協作會議,主要會針對該爭點進行更多的對話、交流與討論。 二、本次協作會議預計聚焦主題 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是以大範圍的生態系永續經營為基礎,且具有跨領 域、跨議題之多面向性質。這次《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有配合《文化資產 保存法》、《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原住民族基本法》而修正及增訂的條 文。 本法草案研擬期間,內政部已召開過三次跨部會研商會議,其中有原住民 族委員會代表參與。原住民相關單位或團體,認為狩獵是原住民的文化與 習俗,是傳統信仰實踐在生活上的表現,期望內政部開放較大的可狩獵範 圍。 而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的網友留言,多數是對於修正草案第23條 有關狩獵部分表達看法,大致分為兩種樣態:一是根本反對開放狩獵,另 外一種是支持原住民的狩獵文化,但希望能排除於國家公園區域。

5


草案第 23 條,納入《原基法》精神,規劃在特定區位內,開放原住民族可基 於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自用的前提下獵捕野生動物,或採集野生植物 或菌類。 *條文內容: 國家公園區域內之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經國家公 園管理處會商有關機關許可後得從事下列非營利事項,不受本法第十六條 及第十八條規定之限制: 一、於一般管制區獵捕野生動物。 二、於一般管制區、遊憩區、文史保存區及特別景觀區採集野生植物 或菌類。 前項許可程序應本於原住民族自主管理之原則辦理,其申請狩獵即 採集之程序、種類、獵捕時期與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 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三、多元的觀點 對原民相關單位和團體而言,僅開放國家公園內一般管制區,不能完全涵 蓋所有原住民族傳統狩獵範圍,草案修正條文對個別特定部落來說無法完 全實踐原基法主張之權益。 以太魯閣國家公園區為例,若一般管制範圍開放原住民族狩獵,因一般管 制區面積僅占太魯閣國家公園面積之3%,該地原住民族部落傳統獵場仍 然大受限制。 原住民族於狩獵文化中所奉行的習俗與限制,正是人與自然之間存在的基 本平衡。東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裴家騏表示,在持續的監測下,適當狩獵

6


是達到保育的辦法6。更進一步說,狩獵範圍受到限制或需申請許可證,還 需填寫打算捕獵什麼動物,對原住民來說這是很荒謬的,因為原住民的信 仰中認為能夠狩獵到什麼動物是祖靈給予的禮物。維護傳統狩獵文化的角 度認為,原住民一直以來是這塊土地的守護者,傳統文化應該受到尊重。 動保團體及關心國家公園的民眾則表示,尊重原住民族文化傳統,但反對 「狩獵行為」的過度擴張。國家公園為臺灣保育的核心區域,應以野生動物 保育為優先,並認為林務局已開放林班地供原住民族狩獵,應視試驗結果 先確認林地開放狩獵之行政管理及野生動物保育無虞下,再研商國家公園 開放原住民族狩獵事宜。 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預告期間於眾開講平台亦有留言表達國家公園法設 立的目的不就是為了保育,當初劃定一般管制區,也是為了保育,雖有不 同於深山裡的保育區的規定,但都是基於保育。為何要增列條文主動開放 一般管制區狩獵採摘?又林務局自106年起陸續在台灣各林管處的林班地 開放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的文化狩獵(分別為:泰雅族卡澳灣群、泰雅族樂水 部落與澳花部落、阿美族吉拉米代部落、太魯閣族全鄉的部落、卑南族卡 大地步部落、魯凱族來義鄉部落、鄒族阿里山部落),已回應與履行轉型正 義的原住民文化狩獵權,且原住民文化狩獵應從臺灣整體的國土保育思考 ,臺灣保護區面積佔國土總面積的(陸域)19.18%,而林務局管理的國有 林班地佔國土面積的43%,掌管山林政策的林務局應該公布目前已開放 的林班地面積,臺灣國土需要開放多少的國土面積來實踐原住民文化的狩 獵權? 主辦機關內政部表示,面對外界給予草案的不同意見,基於尊重原住民族 文化,倘修法通過,將參考林務局採漸進式局部開放作法。經徵詢學者評 估,若於一般管制區開放狩獵對於環境生態影響不大。內政部營建署將配 套進行野生動物調查、監測,先適度開放。若經調查監測結果,負面影響 6

環境資訊中心【原民狩獵如何行】系列報導一:https://e-info.org.tw/node/114603

7


太大,亦將調整限縮。最終,希望與生活場域在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原住民 族部落,透過獵人公約自主管理方式,進行生態復育並推動夥伴關係。 農委會林務局和原民會也協助在會議籌備期間,提供了如何運用獵人公 約、自主管理等配套措施,以達到兼顧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及社區生態環 境保育的相關經驗。 四、小結 從前述不同觀點可知,原民團體、動保團體、關心國家公園的民眾和行政 機關,都相當重視國家公園,甚或更大空間與時間尺度的生態永續議題。 這次協作會議,希望讓不同的利害關係人,透過面對面的傾聽和分享,就 各位所關心的「在兼顧『環境生態永續、山林安全及狩獵文化』的前提下, 開放原住民族於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進行狩獵的合理性?」,進行更多的 對話與討論。

8


附錄一、本次協作會議討論可能涉及之相關法規 《原基法》 第 19 條 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及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海域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 行為: 一、獵捕野生動物。 二、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 三、採取礦物、土石。 四、利用水資源。 前項海域應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 第一項各款,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第 21 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 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 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前項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諮 商,並取得其同意;受限制所生之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列預算補償之。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或補償經費。 前三項有關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之劃設、諮商及取得 原住民族或部落之同意或參與方式、受限制所生損失之補償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 機關另定之。 第 23 條 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 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 《野動法》 第 21-1 條 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不受第十七 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 前項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其申請程序、獵捕方式、獵捕動物 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區域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 主管機關定之。

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 「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9


附錄二、心智圖 連結:https://pdis.tw/3DwqrnF

10


附錄三、「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 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20210222-預告版.pdf

附錄四、草案預告期間眾開講意見 草案預告期間眾開講意見.pdf

11


Turn static files into dynamic content formats.

Create a flipbook
Issuu converts static files into: digital portfolios, online yearbooks, online catalogs, digital photo albums and more. Sign up and create your flip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