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 測不到等於不具傳染力 二 十 年 以 來 的 實 證 研 究 顯 示, 抗 愛滋病毒治療對於降低病毒傳染 之 效 果 相 當 顯 著。 接 受 抗 愛 滋 病 毒治療且血液中未檢測出愛滋病 毒 的 人, 藉 由 性 行 為 將 愛 滋 病 毒 傳染他人的風險微乎其微。 2007 年 到 2016 年 期 間, 有 三 個關於性行為傳染愛滋病毒的大 型 研 究, 總 共 收 納 參 加 研 究 之 數 千 對 血 清 相 異 的 伴 侶, 亦 即 一 方 為 愛 滋 感 染 者, 另 一 方 則 非 感 染 者。 這 些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沒 有 任 何一例的愛滋病毒感染是由愛滋
計畫經理人 須 採取之關鍵行動
1.
擴大各方面的防治措施,包 含可以取得愛滋病毒檢測和 優質的治療,並持續維持醫 療照護。
2.
增加並投入努力,確保所有 人都能取得可近性高、負擔 得起且去汙名化之篩檢及治 療,其中包含更好的病毒量 測試。
3.
正視侵害人權且阻礙愛滋病 毒感染者接受預防、治療及 照護服務之各項汙名、歧視 和不義之入罪舉措。
4.
提升大眾對於測不到 = 不具 傳染力(U=U)的認知。
病毒已經過治療控制到檢測不到 的 感 染 者 一 方, 傳 染 給 原 本 沒 有 感 染 的 伴 侶。 因 此, 抗 愛 滋 病 毒 之藥物除了能夠確保感染者維持 健 康 狀 態, 並 享 有 與 一 般 人 相 同 之 生 存 餘 命, 目 前 亦 提 供 未 檢 測 出病毒量的感染者可以跟伴侶進 行 無 套 性 行 為 之 機 會, 同 時 並 不 需要顧慮有將愛滋病毒傳染伴侶 之 風 險。 目 前 全 世 界 當 中, 共 有 47%[35-58%] 的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者是穩定控制病毒複製的。 抗愛滋病毒療法的主要目的是使 愛滋病毒感染者維持身體健康狀 態 。對 於 大 多 數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者 , 使用該藥物得使血液中之病毒量 控制在標準實驗室可測試之最低 數 值 以 下。 透 過 正 確 選 擇 抗 愛 滋 病 毒 藥 物, 病 毒 量 將 於 數 月 後 逐 漸 降 低 至 無 法 測 得 之 數 量, 並 使 免疫系統開始回復正常。 對 於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者 來 說, 抗 愛 滋病毒的治療對於他們的生活產 生 巨 大 的 影 響。 因 為 治 療 使 人 們 的 生 活 品 質 獲 得 改 善、 可 以 回 到 工 作 岡 位 上, 並 且 擁 有 充 滿 了 希 望 之 未 來。 對 於 多 數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者 來 說, 能 夠 不 再 經 由 性 行 為 傳播愛滋病毒是項改變生命的重 大消息。
在 血 液 中 偵 測 不 到 病 毒 時, 除 了 可 與 任 何 人 無 套 性 行 為 外, 許 多 愛滋病毒感染者更可以從與病毒 共 處 之 汙 名 化 陰 影 中 獲 得 解 放。 因此了解自身將不會透過性行為 傳 播 愛 滋 病 毒 之 認 知, 成 為 感 染 者們在打算建立新的關係或維持 既 有 關 係 當 中, 扮 演 著 強 而 有 力 預防傳播的角色。
U=U 計畫支持 目前並沒有任何一個研究能明確 解 答, 任 何 一 位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者 吃了多久抗病毒藥物才能在達成 病 毒 控 制 後, 不 會 將 病 毒 傳 染 感 性 伴 侶。 縱 然 一 個 人 規 律 使 用 藥 物, 他 或 她 亦 不 必 然 能 夠 持 續 穩 定 控 制 愛 滋 病 毒 之 複 製。 目 前 我 們 僅 能 檢 測 血 漿 的 愛 滋 病 毒 量, 才能了解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的 人是有穩定控制病毒複製。 為使降低感染者的血漿中的病毒 量 到 測 不 到 的 標 準, 避 免 繼 續 傳 播 病 毒, 我 們 所 做 的 努 力 必 須 緊 密 切 合 個 人 需 求, 將 眾 多 因 素 納 入 考 量 ,如 控 制 病 毒 的 持 續 時 間 、 服 用 抗 愛 滋 病 毒 藥 物 地 遵 囑 性、 是否有停止使用保險套和懷孕之 想法。 此 外, 與 提 供 照 護 的 醫 師 等 共 同 擬 定 醫 療 策 略, 非 但 可 以 強 化 並 支持感染者嚴格規律使用抗愛滋 病 毒 藥 物, 確 保 感 染 者 定 期 回 診 檢 測, 同 時 也 適 時 提 供 性 健 康 與 生育相關的建議。 HPTN 052 試 驗 目 的 在 於 評 估 血 漿中愛滋病毒檢測不到的感染者, 是 否 會 傳 染 他 們 的 伴 侶。 其 中 的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原 本 呈 現 愛 滋 病 毒 陰 性 反 應 的 伴 侶, 後 來 得 到 的 愛 滋 病 毒 是 來 自 於 其 他 人, 而 非 其原本穩定控制病毒之伴侶。
因 此, 穩 定 控 制 病 毒 之 感 染 者 的 伴 侶, 若 與 感 染 的 伴 侶 以 外 之 他 人 發 生 性 關 係, 應 考 慮 持 續 使 用 保險套並搭配使用暴露前預防性 投藥(PrEP)。
重要的訊息:
1.
未來 :
在 2017 年 時, 有 大 約 1.6 億 的 成 人 新 感 染 了 愛 滋 病 毒, 而 大 部 分的新感染者都是被不知道自己 已 經 感 染 愛 滋 毒 的 人 所 傳 染, 或 是來自於已經知道自己感染但是 沒 有 接 受 治 療、 已 經 在 服 用 抗 愛 滋病毒藥物但還沒達到病毒抑制, 或是並未規則接受治療的人所造 成 的 傳 染。 接 受 抗 愛 滋 病 毒 藥 物 首要的目標除了要讓感染者維持 健 康 之 外, 抗 愛 滋 病 毒 治 療 和 開 始 治 療 後 維 持 在 測 不 到 病 毒 量, 是在整個愛滋病毒綜合預防中的 重 要 預 防 工 具 。其 他 的 預 防 工 具 , 還 包 括 了 男 性 及 女 性 的 保 險 套、 男 性 醫 療 包 皮 環 切 術、 暴 露 前 和 暴 露 後 預 防 性 投 藥、 減 害 計 畫, 以及行為與結構的改變。 與治療和初級的預防一樣重要的 是 ,我 們 需 要 進 行 系 統 性 的 改 革 , 才能擴大為所有人提供的必要的 健 康 服 務, 並 且 讓 病 人 終 身 持 續 接 受 治 療。 在 2017 年, 全 球 大 約 有 940000 的 人 死 於 愛 滋 的 相 關 疾 病, 這 其 中 有 一 些 人 已 經 開 始抗愛滋病毒治療但卻沒有繼續。 同 時, 在 這 些 死 亡 的 人 之 中, 有 很多人是直到發生重病才尋求醫 療 照 護, 縱 使 他 們 確 實 尋 求 醫 療 照 護 時, 醫 療 系 統 卻 因 為 人 員 缺 乏、 實 驗 室 設 施 不 良 或 者 是 藥 物 的 缺 乏, 而 無 法 提 供 適 當 的 醫 療 照 護。 儘 管 全 球 接 受 抗 愛 滋 病 毒 治 療 的 人 數 已 經 有 顯 著 的 提 升, 仍有三分之一的愛滋病毒感染者 直到他們重病到 CD4 的數量少於 200 cells/mm3 和被確診為愛滋 病 (AIDS) 時,才開始接受治療。
UNAIDS 支 持 U=U( 測 不 到 及 不 具 傳 染 力 ) 的 觀 念。 科 學上一致認同的觀念是,正 在服用抗愛滋病毒治療愛滋 病毒感染者,當他們的病毒 量被抑制到偵測不出來的程 度時,是不會透過性行為傳 染愛滋病毒。
2.
目前我們有的知識及認知 是, 測 不 到 = 不 具 傳 染 力 ( U =U ) 可 以 有 效 地 去 除 汙 名,並激勵感染者持續服藥 和接受照護,以維持病毒抑 制。
3.
就全球性而言,我們需要提 供能負擔得起的病毒量檢 測,並且結合有效的實驗室 及強大的醫療服務。我們需 要投注更多的努力,確保感 染者在診斷後能都能夠接受 抗愛滋病毒治療。
4.
UNAIDS 的快速終結愛滋的 捷 徑 和 在 2016 年 聯 合 國 大 會所發表的關於消滅愛滋病 的政治宣言中,為了能讓每 一位感染者都能取得可近性 高、負擔得起的抗愛滋病毒 治療,都針對初級愛滋病毒 感染的預防和結構的改革, 提出了建議。
5.
男用、女用保險套及其他綜 合性的預防措施仍然是預防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的 關 鍵。 因 此,保險套推廣的計畫對於 確保一般的性健康和生殖健 康至關重要。
相關病毒量的知識: ‧ 病毒量指的是愛滋病毒在人體 血液中數量的多寡。 ‧ 病 毒 量 越 高, 人 類 的 免 疫 系 統 破 壞 得 越 快, 從 而 增 加 了 原 本 很容易被身體抵禦之感染的機 率。 ‧ 當愛滋病毒感染者在服用有效 的 抗 愛 滋 病 毒 治 療 時, 病 毒 量會低到無法偵測 ( 血漿中愛 滋 病 毒 量 低 於 50 copies/ ml)。 ‧ 接受藥物達到無法檢測出病毒 量的人,不會傳播愛滋病毒。 ‧ 感染者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後 要 定 期 檢 測 病 毒 量, 以 確 保 治 療效果。
參考文獻 1. Cohen MS, Chen YQ, McCauley M, et al. Prevention of HIV-1 infection with early antiretroviral therapy. N. Engl. J. Med. 2011;365:493–505. 2. Rodger AJ, Cambiano V, Bruun T, et al. Sexual activity without condoms and risk of HIV transmission in serodifferent couples when the HIV-positive partner is using suppressive antiretroviral therapy. JAMA. 2016;316:171–181. 3. Grulich A, et al. HIV transmission in male serodiscordant couples in Australia, Thailand and Brazil. 2015 Conference on Retroviruses and Opportunistic Infections (CROI), Seattle, USA, 2015. 4. UNAIDS 2018 estimates and special analysis.
6. Robineau O, Frange P, Barin F, Cazein F, Girard P-M, Chaix M-L, et al. Combining the estimated date of HIV infection with a phylogenetic cluster study to better understand HIV spread: application in a Paris neighbourhood. PLoS ONE. 2015;10(8):e0135367. 7. de Oliveira T, Kharsany ABM, Gräf T, Cawood C, Khanyile D, Grobler A, et al. Transmission networks and risk of HIV infection in KwaZulu-Natal, South Africa: a communitywide phylogenetic study. The Lancet HIV. 2017;4(1):e41–e50. 8. Auld A, Shiraishi R, Oboho I, et al. Trends in prevalence of advanced HIV disease at antiretroviral therapy enrollment—10 countries, 2004–2015. MMWR. 2017;66(21):558–563.
5. Bluma G, Brenner MR, Routy J-P, Moisi D, Michel Ntemgwa CM, et al. High rates of forward transmission events after acute/early HIV-1 infection. J. Infect. Dis. 2007;195(7):95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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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翻 譯| 愛 滋 感 染 者 權 益 促 進 會 ( 2 0 1 9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