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化業障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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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闡造 東嶽大帝





勸化業障實錄

取自地府的真實資庫 ─



一 、 本 書 是 來 自 地 府 的 真 實 因 果 檔 案 —— 惡必有惡報 《大學》云:「德潤身。」意謂:有了善德,人及身體的諸種福份如:健

康、長壽、富貴、好子孫、好的來世都可以俱足。反之,人只要做了失德害人的

事,不論是不孝、邪淫、殺人、口業是非、竊取或詐騙他人與國家的利益等等,

最終的下場就是災劫、天譴、生重病、子孫不賢、貧困、婚姻不如意等不幸臨

身。此書的資料全是各地的人遇上災劫,譬如:生重病、婚姻不順、精神分裂、

破財,前往道場請示神佛,由神佛到地府拿出記載因果報應的檔案《冥府因果文

牒文會》,附在乩童身上並轉告請示之人,所提供的真實的因果報應之血淋淋的 事實,說明一切疾病與災難都是有其惡因的。

本書的編者(醫學博士)曾親見神佛在辦事時,請示者只是報上姓名、住

址,神佛即將請示者目前生何病、受何報應等種種的淒慘狀況與過去世的人名、

住址,惡形惡狀害人的情況,以及在地府中受刑的悲慘情形一一說出,每令請示

者目瞪口呆、心服口服。神佛面前若無放著地府的資料,何能說出如此詳細的資 序


料?

勸化業障實錄

編者曾經帶一位林姓先生去請示關聖帝君。編者只提供了林先生的姓名、

住址、年齡。一天後再去請教,帝君就將林先生過去世的姓名、住址、亡於何

時,如何坑人的錢,以致這輩子在從事木工機械的製造時,如何倒閉,被誰弄倒

閉,倒閉了多少錢,全盤說出,林先生驚駭佩服之極。有人一定以為這是道場裏

的人事先派人去調查出來的。各位讀者須知:一般人要調查一個人從事何種事業

很容易,但要知道他是賺是賠,賺賠多少,被什麼人搞賠錢,就不容易了。有的

人就是瀕臨倒閉,也不讓人知道。何況編者是在問事的前一天才向道場的人報名

的,時間如此短,如何調查?何況這個道場的主持、乩童全是當天才從各地趕來

的,來到道場時並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請示,具體請示什麼事。接電話的人員雖然

有二三位知道什麼人要問什麼事,但都是來幫忙切水果、掃地的老實人,如何調

查二十多位問事者的災難狀況?以上總總事項說明:這些資料全是神佛從地府帶 來,放在桌子上看著說出來的。

再者,同樣是在救世,並不是每一尊神佛都同時有請到因果令及救世令。

只有請到因果令的神佛,才能說出問事者過去世造了什麼因果,才有今天的惡


報。所以本書的資料是十分珍貴的。

願讀本書之人能瞭解:在善與惡面前,人除了行善之外,沒有第二條路可

走。人宜實心地修身養性、行善、利人、愛家、愛國、努力事業及學業。只要如 善必有福果 ——

此,必能得到一切福份,消解一切災難。 二、現在的善報

編 者 有 位 長 官 —— 汪女士,遼寧省人。她的祖父曾經拜過一位有神通的密宗 師父,叫陳叔的修行。在抗戰前陳叔曾告訴她的祖父說:「你的祖先在清朝時

當大官,冤殺了很多人,這些人現在投生在日本。再過五年,日本會發動侵華戰

爭,你的五個兒子會全受報應被這些仇人殺死。但如果你能利用日本人來之前儘

量做善事,至少會保留一個。」後來汪女士的祖父就修橋鋪路,救濟解紛,印善

書,建道場。五年後,八年抗戰開始,果然他的兒子死了四個,只有最小的,也

就是汪女士的父親汪 ○ 未死。汪 ○ 當時是東北情報部門的將軍,負責地下情報的 工作。有一天,汪將軍在山海關被日本特務認了出來,與一大堆情報員一起關進

大連監獄。有一天晚上,陳叔給汪將軍托夢,說:「明天日本人如果問你們,誰

要去長春,你就舉手。」也沒說明為什麼。後來才知道,在二戰末期,日本準備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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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毒氣戰,所以在長春設了一個七三一毒氣部隊,這些舉手的情報人員就是要

送去長春做毒氣實驗的。汪將軍第二天上了火車,沒想到原本要去送死的,由於

父親積了五年的善行,竟在途中遇上國民政府的遊擊隊搶火車,炸鐵路。一聲爆

炸後,汪將軍與囚犯們逃了出來,帶著腳鐐手銬躲在麥田中十天,終於等來了抗 戰勝利。

抗戰勝利,由於汪將軍是有功將軍,所以國民政府犒賞不少錢。一九四八

年,陳叔告訴汪將軍說:「共產黨會建國成功,大陸會血流成河,你趕快帶你的

家人到台灣,台灣會有數十年的太平。你到臺灣後,希望你用你的財產的三分之

一買米來救濟窮人,因為這時候的臺灣人很窮,沒東西吃。你如果能夠這樣做,

對你們夫妻的修行,子孫的財運與災難有很大的幫助。」汪將軍到了臺灣,住在

台中。據汪女士說:「我父親後來拿出財產的三分之二買米,在台中的寶覺寺佈 施。任何人都可以領,共佈施了八個月。」

因為這個佈施功德,汪將軍後來果然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汪將軍後來也修

密宗,往生前是密宗的四臂觀音菩薩的大護法瑪哈戛拉(即大黑天護法)來帶他

去的。往生的前三天,護法就來通知他:「汪將軍,你準備一下,我們三天之後


的中午十一點半來帶你去西方極樂世界。」汪將軍就告訴兒女們這事。到了三天

後的十點半,汪女士與她的兄弟姊妹為了不讓父親離去,就將牆壁上的電子鐘的

插頭拔掉,不讓鐘走動。到了十一點半,汪將軍告訴兒女們:「孩子們,時間到

了,爸爸要走了。」汪女士與其兄弟們說:「爸爸,才十點半呢!」汪將軍笑著

說:「你們別騙我了,大黑天護法和天神們都已在外面等我了。」說完頭一斜, 就走了。

汪女士的母親則在台南的媽祖廟當媽祖。怎麼知道的呢?汪女士曾在台南

的某女中當過校長。有一天,有一位可以看到鬼神的老師告訴汪女士說:「校

長,我有看到令堂每天跟在妳的後面保護妳。」汪女士說:「你別嚇我,我媽媽

已經死了耶!」這位老師說:「我知道啊!而且我還可以告訴校長,令堂現在在

台南的一間媽祖廟當媽祖。」汪女士為了此事,還特地去這家媽祖廟請示:「媽 媽真的在這當媽祖嗎?」還得到六個聖杯呢!

一九八五年七月十四日,編者開始擔任汪女士的秘書。七月二十七日,汪

女士的血壓突然高到收縮壓二九 ○ 。起初送到台中的澄清醫院治療,澄清醫院見 血壓如此之高,立即轉診台中榮民總醫院。院長親自來吩咐汪女士:「你好好地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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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著,不可以生氣,不可以思考,不可以激動。」汪女士一直治療到八月二十八

日,血壓才平穩。有一天,編者給汪女士送東西過去,她告訴編者:「告訴你一

件事,你別害怕,我的爸爸、媽媽每天都輪流來看我,就坐在床尾,笑咪咪地看 著我,沒說什麼話。」她說這話時,神志清爽,不是幻視。

而在汪女士住院的一個月當中,竟意外地給她的兒子施 ○ 賺進了近一億元 開工廠的資金。原來汪女士很早就知道日本的八百伴百貨要在中清路旁開百貨公

司,於是和一些朋友在附近買了近四百坪的農地,一坪花二千元買的。在汪女士

血壓升高之前,八百伴百貨宣佈動工,於是每坪漲到二萬元;汪女士正要賣掉

時,血壓上升住院。住了一個月,汪女士托人賣地,結果一坪賣到了二十五萬

元。原來汪女士的父母每天輪流來坐在床頭,是在讓汪女士的血壓別降下來,因

為土地還沒漲到頂呢。若父母沒有佈施了八個月的米的功德,哪能來守這一億元 呢?

由於有這一億元,所以汪女士的兒子施 ○ 開始大展鴻圖。由於施 ○ 是臺灣 清華大學核子工程系畢業的,到美國得到核工與電機博士學位,主攻金屬材料。

博士班畢業,進入台中耀國企業在美國的分公司當總經理,推銷氣動工具。後來


耀國公司在美國的業務推廣得不好,想結束營業。就在這時,施 ○ 知道美國通用 汽車公司每年有六十億美元的剎車盤的訂單,想接一部分下來做,但沒有資金。

也 ○

汪女士這一億元正好挹注在這個需要上。施 ○ 就用這些錢,在中國大陸設廠生產 通用汽車的剎車盤。生產了一段時間,通用汽車的剎車盤被美國政府查出品質有

問題。由於涉及人命,於是美國政府向通用汽車的六家供應商提出控告,施

是被告之一。施 ○ 捨不得花錢聘請律師,故親自上法庭答辯。因為他是金屬材料 學的博士,精通剎車盤材料的專業,所以訴訟的結果只有他勝訴,並取得六十億

美元的剎車盤的訂單。施 ○ 受父母學佛修行的影響,心胸特別慈悲,將這六十億 美元的訂單分成六等份,分給其他五家原來被取消訂單的廠商。這種佈施的善

行,加上祖父母的佈施大德,給他自己帶來了無窮的財運。汪女士曾經問兒子:

「這六十億美元的訂單,你為何不自己獨享呢?這是你爭取來的啊!」她兒子回

答說:「媽媽,有福同享,以後大家才會是朋友,而不是競爭對手。」這是何等

,是全世界第二大腳踏車零件供應商亞洲區 ○○

寬厚的心胸啊!古人說:「夫異人者,必異其生。」有不平凡福份的人,必定有 不平凡的心胸與德行。 編者有一位好朋友名叫陳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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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總裁。他的總公司和施

的公司在芝加哥是鄰居,同施 ○

是好朋友。施 ○

的公 ○

司目前已是一個集團公司。有一天陳 ○○ 告訴我:「施 ○ 每年的營業額不少於 二千億台幣。因為他總能賺到別人賺不到的錢,很奇怪。」陳 ○○ 如此說十分有

的姊姊有一位好朋友認識前蘇聯林務局 ○

根據,因為我知道施 ○ 賺紅豆杉的錢就是非常奇特。紅豆杉是治癌症的特效藥紫 杉醇的原料,而全世界的紅豆杉大都是禁止出口的,只有前蘇聯例外,但很少人 能找到前蘇聯的關係採紅豆杉。可是施

這位祖德與己德深厚的人能賺到。 ○

的高級官員,所以輕鬆地取得了西伯利亞紅豆杉的開採權。施 ○ 於是將紅豆杉運 到黑龍江,在江邊加工後,用火車運到大連,再用貨櫃輪運到美國。物以稀為 貴,所以這個生意的利潤很高,只有施

再者,有一天,施 ○ 從美國回來時,編者去機場接他。閒談中,施 ○ 告訴 編者他公司的利潤大約是五%,二千億元的利潤就是一百億。但這只是他的公司

賣給百貨公司的利潤。而施 ○ 的貨是自己設工廠生產,再賣給自己的貿易公司 的,這個利潤就不只是五%,所以施 ○ 一年的利潤不少於三百億元台幣,也就是 不少於六十億元人民幣。

在化解子孫災難方面,有祖德的人比較容易化解。有一天,汪女士拿了一


男一女兩張生辰八字給編者,要編者算他(她)們有無災難。編者推算後告訴

她:「這位男士四年前犯桃花,要犯到兩年後,桃花的對象是他公司的職員,還

是有夫之婦。這女的今年會自殺三次,第三次會自殺成功。」汪女士說:「這男

的是我女婿,這女的是我女兒;今年已自殺兩次,怎麼辦?」編者說:「請你拿

出四萬元佈施來印《父母恩重難報經密解》,我再為你的女兒修兩壇瑪哈戛拉護

法的密法,作為化解。」汪女士說:「沒問題!」過了幾周,汪女士在醫院當藥

劑主任的女婿(內地人,到美國念藥學博士)在藥劑室調劑藥物時,突然有個聲

音一直在耳邊說:「你快回去,你的太太快死了。」他越聽越覺得不對勁,就立

刻開車回家。那時是中午一點多,回到家已三點多。一到家,他的太太已經喝了

毒藥,躺在桌子下。他把太太抱起來立即送到附近的醫院搶救。醫生急救後說:

「再遲四分鐘就沒救了。」四萬元的功德,爭取四分鐘的轉機。現在這位大女兒

尚在上海工作。其實編者知道修法只是請佛祖來慈悲加持,能夠化解死劫是因為

汪女士的父親佈施米的功德。沒有這個大功德,大祖德,編者再如何修法也是沒 用的。

汪女士的小女兒住在拉斯維加斯,在生第一胎時血崩。輸血時,與九位美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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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國人一起不幸輸入了愛滋病人的血。這九位美國人在半年內先後都死了。汪女士

的小女兒每半年檢查一次,三年之後,醫院出了個證明,證明她的體內已沒有愛

滋病的病毒,可以再生老二了。真是應了陳叔說的「對子孫的災難有極大的幫 助」。是祖父所積的德化解了子孫身上的愛滋病病毒。

有一天,汪女士的媳婦瑪麗(臺灣彰化人)從芝加哥回來。因為芝加哥很

冷,所以穿了一大堆的厚衣服。到了臺灣熱得不得了,就一件一件地脫,到最裏

面的那件是長袖的,還是熱。汪女士就說:「你去台中的中友百貨給自己和小孩

買幾件短袖的穿吧!」瑪麗去中友百貨買了一下午,一件也沒買。汪女士就問

她:「是臺灣的衣服不漂亮嗎?要不,怎麼沒買?」瑪麗說:「媽媽,每件都很

漂亮,我都很喜歡,但每件至少一千元,我買不下去!」後來瑪麗請婆婆帶她去

台中的中華路夜市的地攤,買二十幾件大大小小樣式相同,一件一百元的衣服給

自己和三個小孩穿。各位讀者,每年數百億元收入的人(瑪麗是施 ○ 集團公司的 總經理),一件一千元的衣服都捨不得買,如此節儉的媳婦,你說這個家還要興 旺幾代?而只有有德有福的家庭才會娶到這樣的好媳婦。

從汪女士一家三代善報的事蹟可以瞭解到:只要誠心懺悔,盡力行善,就


可以化解重大的殺業,並獲得很大的福份。

編輯此書的目的是要淨滌社會上不知有因果,不知有鬼神,不知有地獄,

不知有輪迴,因而敢於放肆邪淫、殺人、騙財、貪污的風氣。這風氣一天不淨

化,人心就敗壞,人的福份就減少,社會就不平安,經濟就會被拖垮,國家的基

礎就會被腐蝕。所以淨化人心的惡念的工作,比防止臭氧層破了個洞,比防止環 境污染更重要。

三、本書之編寫由臺灣省宜蘭縣羅東鎮冬山鄉慈禪堂濟公五師父監察。

四、本書乃輯高雄林園天衡聖宮的《天衡規律〈一〉卷〈二〉卷》,高雄

縣的觀音堂的《觀音堂因果鸞訓實證》等三本書,修改、重新編輯、注解而成。

本書編輯之前,編者曾至天衡聖宮的分堂聖音堂、觀音堂祈求關聖帝君、觀世音

菩薩的慈悲同意,幸蒙慈允。編者感恩戴德之至,乃戮力輯成此書。

五、本書的內容分請事者請示,由神佛回答因果,與罪魂自述因果兩種。

六、陳瑞騰師兄有一位住在彰化縣和美鎮,會通靈的朋友廖太太,有一天

來拜訪他。陳師兄正要拿出這本《勸化業障實錄》的校對稿向她介紹。廖太太的

一一

神佛馬上附身指示:「這本書不用看我已知道,這是一本寶書,內容合乎天理、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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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人道與世情。以後會感化很多人,所以所有助印以及為這本書出過力的善士,大

的感應是不可思議,這個不說;以小的感應來說,最少其子孫必然很會讀書,考 試順利。」 七、本書在中國同時發行簡體字版,歡迎助印。 願本書能 提振道德,安定社會。 消災解難,國富民利。 子子孫孫,永遠平安。 再者,本書 放棄版權,歡迎翻印。 以廣流傳,功德無量。


三、不孝敬母親

二、不孝敬公公

一、不孝敬婆婆

一二 .................................................................................

六 ....................................................................................

四 ....................................................................................

一 ....................................................................................

第一章 不孝敬的惡報

四、不孝敬公婆

一四 .................................................................................

一九 .....................................................................................

五、不孝敬父母 第二章 邪淫之惡報 一、紅杏出牆

二四 .....................................................................................

一九 .................................................................................

二、通姦害夫

二七 .....................................................................................

第一節 女眾部份

三、婦德無存

三二 .....................................................................................

四、邪淫外遇

三三 .....................................................................................

五、師徒畸戀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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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守婦道

三五 .....................................................................................

三七 .....................................................................................

三七 .................................................................................

一、先姦後棄

四 .....................................................................................

第二節 男眾部分 二、拋棄貧妻

四三 .....................................................................................

四五 .................................................................................

三、始亂終棄 四、騙身又騙財

四八 ..............................................................................

五二 .............................................................

五 .....................................................................................

五、多情的前世妻 六、奪妻害夫

七、騙人妻之身,奪人夫之命

五七 ..............................................................................

五四 .....................................................................................

九、奪人妻害人命

五九 ..............................................................................

八、殺夫奪妻

十、佔人妻害人命

六四 .................................................................................

六二 ...............................................

十二、姦淫損節

六六 .................................................................................

十一、強佔人妻,奪人財產,害人致死 十三、姦淫女尼


六九 ................................................................

七四 .................................................................................

十四、藉消災之名姦淫信女 十五、藉卜姦淫

七七 .......................................................................

七九 .................................................................................

十六、用法術詐財姦淫 十七、害良為娼

八一 .......................................................................

八三 ..............................................................................

十八、經營淫窟又殺人 十九、設淫窟害人 二十一、因色殺人

九二 ..............................................................................

八九 ..............................................................................

八五 ..........................................................................

二十二、強姦殺人

九五 ..............................................................................

二十、出家又姦殺人

二十三、強姦害人

七 ○ 九 ○

一 ○ 二 ○

九八 ....................................................................

一 .................................................................

一 .......................................................................

一 ...........................................................................

二十四、亡命之徒的下場 二十五、姦殺民女 二十六、誘學生成姦

一 ...........................................................................

二十七、姦淫後賣入娼院

二十八、姦殺信女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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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走唱者的悲歌

一一一 ....................................................................

一一四 .................................................................

一一七 ....................................................................

一一六 ...........................................................................

三十、為人師者誘姦人妻 三十一、騙財騙色 三十二、邪淫奢侈敗家 第三章 殺生之惡報

一二五 ..............................................................................

一二五 ..................................................................................

第一節 殺害生靈 一、貪食活物

一三 ..................................................................................

一二八 .................................................................

三、嗜食活物

一三三 ..................................................................................

二、殺生為業,吃食活物 四、活物補身

一三四 ..................................................................................

一三五 ...........................................................................

五、嗜食猴腦

六、田雞猴腦補身

一三九 ..............................................................................

一三七 ..................................................................................

八、用靈龜作藥

一四 ..............................................................................

七、嗜食活腦 九、以活物為藥


十一、網捕禽獸

一四五 ..............................................................................

一四三 ..............................................................................

一四一 ..................................................................................

十二、虐待耕牛

一四七 ..............................................................................

十、殺雞殺鴨

十三、鞭打牛隻 一、因謀財而下毒

一五三 ...........................................................................

一四九 ...........................................................................

一四九 .................................................................

二、因嫉妒而下毒

一五四 ...........................................................................

第二節 下毒、吸毒、販毒

三、因受責而下毒

一五六 ...........................................................................

一五八 ....................................................................

四、因被逐而下毒

五、因謀奪家產而下毒

一六一 ...........................................................................

一六四 .......................................................................

一六二 .........................................................................................

六、因愛生恨下毒 七、吸毒

八、抽腸剖腹的惡因

一六七 ..................................................................................

九、販毒害人

一七 ..................................................................................

第三節 殺害人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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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腦癌的因果 二、虐待婢女

一七 ..............................................................................

一七二 ..................................................................................

一七三 .................................................................

一七四 ..................................................................................

三、十二歲即得血癌之故 四、虐僕致死

一七七 ..................................................................................

一八二 ..............................................................................

五、虐待兒童 六、血癌的因果

一八三 ..............................................................................

一八五 ..................................................................................

七、肺癌的惡因 八、山東響馬

一八八 ...........................................................................

一九二 ..............................................................................

一九 ..................................................................................

九、逃難者的悲歌 十、打死樵夫 十一、溺死工人

三 ○ 六 ○

○○

一九五 ..........................................................

二 ....................................................................

十二、為爭奪道場之財而殺人 十三、錢財露白引殺機

二 .............................................................

二 ...........................................................................

十四、教子不嚴,縱子為賊 十五、收租打死人


二 ..............................................................................

九 ○

十六、欺侮乞兒

二一一 ..............................................................................

二一四 ...........................................................................

十七、玩笑殺人 十八、失手害死人

二一六 ..............................................................................

二一七 ...........................................................................

十九、狗咬死人 二十、貸款逼死人

二一九 ...........................................................................

二二 ....................................................................

二十一、殺僧奪財 二十二、殺害前妻母子

二二二 ...................................................

二二五 ....................................................................

二二四 ...........................................................................

二十三、一世殺人,一世販賣人口 二十四、謀財害命

二十五、闖空門又殺人

二三 ....................................................................

二二七 ..........................................................

二十七、劫殺主人取財

二三一 ....................................................................

二十六、為謀家財,害死弟弟 二十八、擺渡殺人劫財

二三五 .............................................................

二十九、為盜人財燒死全家

二三六 .............................................................

三十、為謀家財,害死兄嫂 目


勸化業障實錄

二三八 ............................................

二三九 ...........................................................................

三十一、為奪家產,害死同父異母兄弟 三十二、施符害人

二四二 ...........................................................................

二四一 ....................................................................

三十四、庸醫害人

二四四 ...........................................................................

三十三、為醫為人墮胎 三十五、打死賢妻

二四七 .......................................................................

二五 .................................................................

二四七 ..................................................................................

第四節 忘恩負義害人 一、害死恩人 二、恩將仇報,害死表兄

二五四 ...........................................................................

二五九 ....................................................................

二五七 ..................................................................................

三、不義奪珠害命 四、不義害人

五、不義強姦殺人奪財

二六二 ..................................................................................

二六四 ...........................................................................

六、背叛好友

七、忘養父之恩義

二六七 ...........................................................................

二六九 .......................................................................

八、遺棄有恩之妻 九、忘妻子相助之恩


十、不義害死同修

二七六 .............................................................

二七四 .................................................................

二七二 ...........................................................................

十一、忘恩負義害死義父 十二、不義嫁禍,謀財害命 第四章 口業之惡報

四、製造謠言

三、說人是非

二、誣陷清白

二九一 ..................................................................................

二八七 ..................................................................................

二八四 ..................................................................................

二八二 ..................................................................................

二八一 .................................................................

五、誣友販毒

二九四 ..................................................................................

一、製造是非,壓制後學

六、誣陷販毒

二九七 ..................................................................................

二九九 ....................................................................

七、誣陷為盜

八、日本鐵騎下的佃農

三 ..............................................................................

四 ○ 六 ○

一 ○

三 ....................................................................

三 ..................................................................................

九、爭風吃醋謠言害人 十、害友求安

十一、密報害人 目


勸化業障實錄

一〇

三一一 .........................................................................................

第五章 盜業之惡報 一、詐財

三一三 ...........................................................................

三一五 ..................................................................................

二、石粉摻米出售 三、收賄誤判

三一七 ..................................................................................

三二六 ....................................................................

三二四 ..............................................................................

三二一 ...........................................................................

四、借神詐財 五、假藉神通詐財 六、盜取功德金 七、竊取功德金又殺人

三二八 ...........................................................................

三三四 .....................................................................................

三三一 ..................................................................................

八、詐賭放高利貸 九、沉迷賭博 十、賭之害

三三六 ....................................................................

三三八 ...........................................................................

十一、騙財騙色又害命 十二、做司法黃牛

三四一 十 三 、 收 賄 害 人 .............................................................................. 第六章 不敬神佛祖先之惡報


二、不敬神明

一、毀寺損佛

三四八 ..................................................................................

三四七 ..................................................................................

三四五 ..................................................................................

一一

三五六 ..........................................................

三五一 .......................................................................

三五 ..............................................................................

三、毀棄神明 四、毀棄神主牌 五、不敬神明、陰人

六、享祖先之財產,不拜祖先



第一章

不孝敬的惡報



一、不孝敬婆婆 觀音佛祖 詩: 觀白露象三期逢 音衣化身立雲峰 佛大心慈憫原眾 祖士揚顯南海中 又詩:南海頓覺明悟心 海音梵唱含禪因 古人速尋方寸地 佛士揚枝甘露臨 百善孝道守遵先 古今忠臣出孝賢 但觀烏鴉知反哺 羊跪哺恩答母篇

請示者:黃王玉 ○ ,女,住台南市。 示:俗諺「不孝父母,敬神無益」。古今往來,忠賢之士皆出於孝門。所

謂孝子親,忠於國。又常聞世人傳言:「家貧出孝子」。並非富家子弟天生不

孝,實因富家子弟從小驕生慣養,為親者不忍嚴苛,因而養成紈絝的驕性,終失

不孝敬的惡報

孝親之心。貧家子弟因目睹雙親貧困刻苦撫養子女的情形,從小體會到父母辛勞

教養的恩情,及長當然感恩於雙親之恩典。 第一章


勸化業障實錄

觀今之社會,孝道日漸頹失,吾佛甚感痛心。若為人之子,基本的孝道蕩

然無存,則社會危矣。古賢曰:「百善孝為先。」無孝道則無倫理善風,間接引

發無邊惡業,惹來災劫厄禍。此中道理,身為修道之士,豈可不參悟?

吾佛特示孝道有虧,自食不孝之報的請事者,黃王玉 ○ 信女之因果: 正如方才吾佛所示,信女的因果來自一報還一報。回憶三十餘年前,信女

初嫁入黃家為媳,因信女的丈夫為黃家獨子,尊翁黃父早逝,尊姑黃母因從小守

寡撫養信女的丈夫長大成人,故母子間感情甚為融洽。自信女入門後,為媳者未

能體諒黃母守寡、母子相依為命的情懷,常藉故揶揄尊姑黃母,致婆媳感情日

劣。婚後不到一年,信女竟唆使丈夫離家租屋居住。信女之夫生性軟弱,本無主

張,遂不顧寡母的反對,夫妻狠心到外地租屋而居。黃母從年輕夫死守節,含辛

茹苦撫養孤子成人,本欲求得老來有所依靠,豈知為兒成婚後,娘恩難比媳情,

從此心情萬分惡劣。精神受此刺激後,漸漸呈現略帶神經質,時而語無倫次,時

而自言亂語。最不該者,信女夫妻不但未悔省不孝之罪,反而見黃母精神異態

後,日漸疏遠。除黃母病情嚴重,由長輩通知返家侍候外,其餘時間均極少返家 探視。真所謂「有子不如無」,令人感歎萬分!


黃母在信女婚後八年,因久疾未適度照顧療養,病情逐漸惡化。終於在這

一年的一個冬夜,風雨交加的子時前含恨別世。死後雙眼圓睜,恨子媳不孝而死

不瞑目。若非你的丈夫良心發現,一再跪於亡母面前,痛哭流涕,求亡母赦罪,

豈能求得亡母合眼入棺舉喪?此為信女不孝的因果緣由。信女夫妻料理母喪後,

始遷返原家宅。由於事母不孝,故所生兩子在成家後,子媳對信女亦不孝,成似

早年信女對待黃母的翻版。且信女子媳不孝的態度,加倍勝過早年信女對待婆婆

的不孝。今信女罹患糖尿病,長年服藥的費用甚多。兩個媳婦唯恐受累,相繼遷

家外居,致信女夫婦常對坐流淚,悔歎不已。今信女特為此事而請示吾案前。吾

佛曰:「因果也」,吾佛勸世人為人子媳者,應當力守孝道。念信女懺悔,特盡

力成全排解,望信女徹底再檢討反省,於亡故的婆婆靈前懺悔自愆。〈注一〉另 賜偈自悟「有樣學樣,演員換角」。

〈注一〉:不孝的報應除了子孫不孝順自己之外,更會禍及子孫。編者有一學生 住台中縣的后里鄉,姓陳。有一天,編者去拜訪他與他談佛法。他忽然間提到他的

妹婿生了三個兒子都有災難:「老大、老二是雙胞胎,出生不到兩歲就得橫紋肌癌

不孝敬的惡報

死了。第三個兒子出生到今天已經四十八天,高燒不退,住進台中榮民總醫院,都查 第一章


勸化業障實錄

不出什麼病因。」編者說:「我請示一下我的上師,看原因如何。」上師說「這人犯

了極重的不孝之罪,上天要將他的子嗣全收回。」「你的妹婿是如何不孝的呢?」陳

先生說:「我的妹婿一出生就兩條腿不一樣長,所以長大後非常怨恨母親(父親早

死),認為母親就是不愛自己,才將自己生成這個樣子。殊不知個人的長相、身材,

乃至成敗均是個人的因果,何能怨恨父母?所以,雖然他母親栽培他讀到淡江大學

畢業,還幫他娶了太太,又買一棟房子給他住,並開了一家鐘錶眼鏡行給他經營,同

時給他四百萬元的資金,最近還買一輛豐田轎車給他開。但他在路上見到母親,從

來不叫一聲『媽媽』;吃飯時也不請媽媽一起來吃。」接著陳先生問該怎麼辦。編者

說:「上師有交待:只要他願意到母親的面前跪下,向母親懺悔說:『媽媽!我以前

對你太過不孝,請您原諒。從今天開始我一定好好孝順您。』他的兒子的病就會好起

來。」陳先生聽說,馬上打電話告訴妹婿,妹婿一聽,心中大大地懺悔,立即回老家

向母親跪著懺悔。第二天,他的兒子就出院了。孝順能治重病!如果人人能夠孝順父 母,醫院的重病病房的病人至少可以減一大半。

二、不孝敬公公


請示者:魏愛儉,女,四十九歲,住高雄市。

查:請示者魏信女於春節初二午後三時不幸發生車禍,左腿骨折,重傷住

院治療中。諸子當記得神佛曾一再明示世人要「以孝待親」。凡為人子不孝者,

必遭天譴,受惡報。魏信女雖曾在去年歲末至道場參拜,且托友欲求問投資的事

業,惜因道場封筆未再受理。否則神佛必先示警,俾信女有所改過,當可懺改此

惡因所引發的災劫。若論此因果,實咎由自取。特別釋之如下:

魏信女本為人媳,所嫁之夫阮敏占,於四年前病故;育有三男兩女。因夫

家留下一雜貨小店面,故尚可維持生活。此小店面非魏信女夫妻所購,乃信女的

尊翁阮老先生以退休金所承購。因丈夫是獨子,甚得阮老先生的疼惜。不幸子先

父喪,白髮人先送黑髮人。阮老先生自獨子亡後,心情雖萬分悲痛,但因孫兒女

漸長,尚堪告慰。豈知信女自丈夫病歿後,漸對老先生不孝。每在平常有意無意

中故意冷落。凡遇翁疾,視若無睹。阮老先生難以忍受信女的不孝,遂搬回大樹

鄉的老宅獨自生活。此後,信女更視翁如外人,甚少返回老家探視。幸阮老先生

尚有祖厝廉租外人,所得微金略可溫飽。只是每逢疾病,無人侍奉照顧,甚是心

不孝敬的惡報

酸。有長輩一再出面勸導信女,應盡孝道;且告以:「信女現所經營的雜貨店, 第一章


勸化業障實錄

雖登記信女的名字,但實為阮老先生所有。不應財產願得,而不願奉養尊翁。」

後在長輩的監督之下,信女才極不願意地每月付若干生活費,餘均我行我素,視

翁如外人。此等不孝的心境,實為不該。神佛曾曰:「為人子媳不孝者,當獲罪

於天,自受懲報。」信女所種下不孝的惡因,終於在本年春節引發。就在世人同

度春節,快樂拜年中,信女於初二騎車,因剎車失靈,撞上路旁圍牆,左腿骨

折,當場昏迷。幸經路人代為送醫急救,否則不堪設想。若問此因,乃不孝的業

愆所報應。信女若能痛定思痛,有所改過,則亡夫見三代團圓,定暗中佑護。倘 能盡孝道,則惡因漸去,善果自臨,諸事自可達成心願。

古人常曰:「不孝父母,敬神無益。」舉此與世人共勉。

三、不孝敬母親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光著典總堂中 天賜寶箴挽頹風 規律適時能化眾 慈雲法雨渡迷蒙


再詩:啟仁學道重人倫 天下一家萬年春 養性還原棄俗念 修真尋本拂風塵 又詩:光陰似矢催人老 日月如梭逐色新

善惡承因受果報 陰陽至理不由人 查:郭信士近年來連續中風,半身不遂,而且長年皮膚病難癒。郭信士現 時所患的疾病乃是現世報。

郭信士出生於台灣中部的鄉村。當時台灣的建設非常落後,與現時的繁華

猶如天壤之別。信士自幼即不喜歡讀書,又因父母均忙於工作,疏於管教,致使

信士常常在外遊蕩。長大成年,因無一技之長,故工作不穩定。又因貪圖燈紅酒

綠的虛華享受,此消費又非少數金錢所能支付,最初是向父母要錢玩樂,但父母

所賺的錢乃是辛苦錢,不多,怎麼能供得起信士再三的索求?如父母無錢供給,

則惡言相向,甚至對父母動粗,令父母十分無奈;而既是自己唯一的骨肉,只好

儘量供其索求。最後,多年的積蓄也拿出來給信士花用。等信士知道父母再也拿

不出錢來供自己花用之時,也已到服兵役的年齡,不久就應徵入伍。

不孝敬的惡報

在服役的兩年中,信士在軍中結交了不少與自己一般不圖上進,只知玩樂 第一章


勸化業障實錄

的朋友,彼此臭味相投。在軍中無錢花用之時就向一些較老實的同袍勒索金錢花

用。這些生性較老實的同袍,因畏懼信士這一群人的暴力威脅,所以不敢向長官

報告,而一再地遭受勒索,因而養成了信士這一群人的囂張氣焰,更為霸道。

退伍後回到家中,對父母親的態度並未因當兩年兵而有所改變,仍然好吃

懶做不想找工作做,依然貪圖享受。父母看信士如此不斷地要錢,態度又如此惡

劣,故雙雙積鬱在心,想不通為何會生出如此不孝之子,因而相繼病倒在床。信

士見雙親已不能再到外面工作賺錢,供自己花用,無奈之下,只好出外找工作。 但信士乃是不學無術之人,又以不孝出名,故無人敢雇用。

在走投無路之時,遇到一位軍中常在一起共同勒索金錢、吃喝玩樂的朋

友,由他介紹在新竹一間妓院做保鏢。有空之時,就和另外的保鏢三五成群地聚

賭、喝酒。如此的生活,信士甚是快樂。而在家中病倒的父母親因乏人照料,又

無錢看醫生,終於在信士離家半年後相繼病逝。一切的後事,均由慈善單位料

理。信士後來雖知父母雙亡,並不放在心上,從不回家祭拜,只想到父母所遺下

的房子及二分的農田。在請人辦理繼承後,隨即將房子及農田賣掉,得到一筆不 算少的金錢。


妓院中有一位名叫許麗鳳的女子。信士平常對她頗有好感,過去想要與她

親近,然許女對信士卻不屑一顧。此時見信士賣掉祖產,身邊有錢,就主動來親

近。信士對她早已愛慕在心,自然而然打得火熱,兩人因此租屋同居。許女愛的

是信士的金錢,非是對信士有真情意。當兩人同居一年餘,產下一男嬰,信士所

有的金錢已快用盡之時,許女即對信士日漸疏遠,且常藉故不返家,並再到妓院

上班,還「移情別戀」於賴姓的保鏢。信士得知後,萬分的氣憤。有日夜晚,信

士與賴姓保鏢於小巷巧遇,信士上前欲與其理論,兩人一言不合而互毆。賴某持

短刀欲殺信士,但短刀卻被信士奮力所奪,賴某反遭信士刺中要害而亡。信士殺

人致死,被移送法辦。經路人出面作證凶刀是賴某所有,信士乃是自衛奪刀而傷

人命,故信士被判入獄九年。時許女已不知去向,其幼兒則由孤兒院收養。信士

假釋出獄後,亦曾前往探視幼兒。見幼兒長得非常可愛,頗有改過悔悟,重新做

人之意。但此時信士尚無撫養幼兒的經濟能力,又無安居之處,就決定當遠洋捕

魚船的船員。經五年的船員生活,因信士非常節儉,故略有積蓄。返航後,買一

間房屋,經營雜貨店,再將近十歲的親生兒子接回家中照顧,以盡人父之責。兩

不孝敬的惡報

年後,經友人的介紹,信士再娶妻。信士雖已重新做人,但死要面子,絕口不提 第一章


勸化業障實錄

一〇

過去,故你後妻所生的兒女均不知信士過去的種種,只知有個同父異母的大哥。

現時你大兒子所經營的超市,其前身即是信士前所開設的雜貨店。

信士現時的身體疾病與本世殺人致死之罪無關。此殺人致死之罪來世方有

報應。今日信士的中風、皮膚病,乃因信士顧慮面子,恐鄰人知道信士不孝雙

親、賣掉祖產之事,不但絕口不談過去,而且二十餘年來均未返回中部,至父母

的墓前祭拜之故。且信士乃是郭家的獨生子,於自宅中卻未設立神主牌位,以便

過年過節祭拜郭家的歷代先人,使郭家的先人難安。郭家的先人至東嶽殿控訴信

士不孝之罪,敗壞郭家的門楣。先人所遺留的財產願得,卻不願祭拜先人。當地

的東嶽大帝查明後,又逢現世報之期,故准郭家先人返回陽世向信士警告提醒。

信士的先人雖曾於夢中向信士提醒,但信士卻半信半疑,置之不理。你郭家先人

見信士頑石難點頭,故陰氣竄入信士的體內,致使信士數年來身染皮膚病疾,訪

醫服藥難癒。並且近年來連續三次中風,均是郭家先人警告信士所做的懲罰。

〈注二〉先賢有云:「百善孝為先。」不孝之人,必遭天譴,世人不可不知警

惕。信士不孝父母,受現時先人的懲罰乃咎由自取。信士若欲身體康復,返家後

應速供奉郭家先人的神主牌位,並於神主牌位前虔誠懺悔認錯。再者,信士本世


無半滴善功德,應以信士的名義多佈施,以彌補本世所行失德的罪愆,信士的身 體方可漸漸步入佳境。信士悟之!

〈注二〉:編者有一師兄,曾經擔任池府王爺的「桌頭」七年。「桌頭」就是幫 神明處理一些神明交待的事的人。他在七年中,見到池府王爺治癒過很多癌症和精神

分裂病,也化解過很多考試不順,破財倒閉的災難。他發現有八成以上子孫賺不到

錢,災難連連的人,池府王爺查其原因,都是不孝父母、不敬祖先之故。

另外,編者有一姓林的師兄,他的小姑母的兒子有一天突然發瘋,要編者去他的 小姑母家看望。編者到他小姑母供奉祖先神明的大廳,感知他小姑丈的祖父是過繼給

後來的父母當兒子的,但自此之後即未拜祭親生父母。親生父母十分疼他,希望他拜

祭他們,所以示現子孫的病以為提醒。後來編者為他的小姑母看個吉日吉時去台中縣

的清水鎮,請回他小姑丈的祖父的親生父母的神主牌,合入祖先牌中,早晚拜祭。沒

不孝敬的惡報

一一

幾天,他的小姑母的兒子的精神分裂症就好了。可見拜祭祖先不只關係孝道,還與吉

凶禍福有關,不可疏忽。

第一章


勸化業障實錄

四、不孝敬公婆 罪魂自述因果:

一二

罪魂在陽世時出生於臺北縣,姓劉。嫁夫鄰村姓張名簡的人家,夫家以務

農為業,上有公公、婆婆,夫婿下有小叔兩名,小姑兩名,罪魂夫婿為長子。原

本一家相安無事,事情發生乃因當時社會重男輕女,罪魂連生三名女兒,第二小

叔連生兩名男孩。公公婆婆因此怪罪罪魂,全不念罪魂每日辛勞地下田工作,只

為未生長孫就另眼相待。乃至罪魂的小女兒即使哭泣也不理睬,更常藉機責備罪

魂是「賤貨」。若是第二媳婦所生之兒子,一哭泣就趕快抱起來,愛惜如掌上之 寶,使罪魂看在眼內,滿腹恨氣難消。

罪魂就向夫婿建議應速分家。但是罪魂的夫婿是一個忠厚老實的種田人,

非常孝順父母,對弟妹有情有義。他不聽罪魂建言,每日只知默默地耕田工作,

使罪魂愈想愈生氣。每日就找夫婿的麻煩,以致夫妻感情日日不和,常發生口

角。每次罪魂夫妻相罵之時,公公婆婆就罵罪魂:「瘋女人、臭賤人,若你不喜

歡住在家中,就搬出去,不要在那裏擾亂得家中不得安寧。」日月如梭,罪魂的


女兒漸漸長大,但因為公婆重男輕女的觀念甚重,故不許上學堂讀書,逼她在家

幫忙做家事,或是下田耕種。罪魂母女得每日工作,但是二叔的小孩就可以上學 堂讀書,使罪魂更加怨歎、憤怒在心裏。

有一天,罪魂親自要求公公婆婆分家,公公婆婆卻說:「尚有小叔未娶,

小姑未嫁,等親事完成後再分家未慢。」罪魂無法忍受,怒火一發就亂摔、亂

踢、亂丟家中的物品,以發洩滿腹的怒火,每日擾亂得家中不得安寧。公公婆婆

不得已,就將財產分成若干份:罪魂一份,二小叔兩份;兼一份大孫的;三小叔

一份,再分一份做為三小叔娶太太的本錢,兩位小姑也各分一份做為嫁妝。罪魂

的夫婿一口答應,但是罪魂非常不滿意,當場大吵大罵起來,惹得婆婆十分生

氣,就出手毆打罪魂。罪魂在失去理智之下竟還手毆打,並從身邊拿起一粒秤錘

向婆婆的頭部擲去。婆婆當場頭被打破,血流滿面,罪魂的夫婿生氣之下出手毆

打罪魂。罪魂在大怒之中又拿起木棍打中夫婿的頭,致夫婿腦死變成植物人。一

時全家亂紛紛。全家都認為罪魂不對,但是罪魂卻認為是公公婆婆偏心,分產不

公所致,絕不認錯。此事十餘天後,罪魂婆婆就亡故了,罪魂的夫婿不久也身

不孝敬的惡報

一三

亡。罪魂受國法,以過失致人於死判罪入牢獄。罪魂在獄中兩年餘,因中風送醫 第一章


勸化業障實錄

一四

不治身亡。罪魂落入冥府始知:中風身亡乃由於心胸狹小,沒有度量,又不孝翁

姑,害死婆婆之故。之所以害死婆婆與夫婿,皆罪魂一時憤怒,動起肝火所造 成,如今一失足成千古恨。

罪魂受各殿冥王判刑,受種種的刑罰,十分痛苦。罪魂在此勸天下的婦

女:「心胸要廣闊。翁姑似父母,不要不遵從,不孝順。世間有萬年的產業,沒

有百年的業主。財產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何必斤斤計較?無肚量

就無福份可居。」罪魂在陽世時,為爭奪家產,致惹來一身的孽果,十分後悔。

罪魂若來世能再轉生為人,一定改過,修身養性,進入佛道聖教,修學佛法聖

理,以做為精神的寄託。以上是罪魂在陽世時所做的罪行,願公開作為當今世人

的借鑒。求冥王寬赦罪魂一時無知所造下的大錯。願眾生作為借鑒,悟知為人理 當盡孝道,因為虎死留皮,人死留名,悟之,悟之。

五、不孝敬父母 道名昧了


詩: 俗緣未了往亡身 故世憐思陽世人 幸得受超升法界 謝恩今夜降鸞神 罪魂自述受報之詳情:

罪魂在陽世時姓謝,陽世家住高雄市三民區。亡於西元一九八七年,陰曆

丁卯年荔月十四日。罪魂在六龜鄉荖濃溪遭受水劫身亡,亡時十九歲。罪魂在陽

世為謝家獨子,上有兩名胞姊,父母視罪魂為掌上之寶,疼愛關懷有加。尤其兩

名胞姊,更惜罪魂如水上之龍。可是罪魂在陽世時不知惜福,只知好動遊玩。在

學業有餘的時刻,常不聽父母的教誨,和同學到處遊山玩水。雖然父母經商為

業,但並未放鬆於管教,有時讓罪魂感到枯燥而反抗。等罪魂失去陽體,魂落酆

都幽冥地府,受冥王判刑,才知所犯的不孝之罪竟拖累自己,關入地獄受刑。幸

得陽世胞姊虔誠進修功德,努力行布三施,迴向罪魂所得。以此功德,才蒙神佛

相助,將罪魂接引前往中天的神靈煉修院修煉。但願罪魂日後能修煉有成,受封

不孝敬的惡報

一五

為神,派到陽世,代天宣化,渡化眾生以報天恩。罪魂望陽世的親人勿掛念。

第一章



第二章

邪淫之惡報



第一節

一、紅杏出牆

女眾部份

新竹城隍尊駕前謝范兩將軍 詩: 謝范高矮醜吾才 黑白明辨惡便逮 將令必行無打折 榮登聖音伴主來 新竹城隍駕前文武判官 詩: 文依善惡斷分別 武執刑具不循情 判定升墜無枉屈 官遵冥令法律行 新竹城隍尊神 詩: 竹邑鎮守轄陰陽 山神土地佑賢良

第第第第第

華。 ○

城駕鸞台述因果 隍筆闡開真理揚 再詩:林遭風雨擊飄臨 雨潦狼煙逢雹冰

請示者:林 第第第

一九 第


勸化業障實錄

住址:南投縣竹山鎮。 罪魂自述討報之因果:

二〇

罪魂名喚吳鼎,於一九七四年四月十四日,陰曆甲寅年桐月二十二日未時

華並無冤情。之所以憑依冥府討報的火簽令旨〈注三〉潛 ○

亡,亡時七十一歲。在陽世時家居臺北市福州街六十八巷一號,因遭受車劫身 亡。 罪魂本世與林

入林 ○ 華之身,干擾魂魄,使不得安寧,致使林女患精神疾病,乃因清光緒十五 年時,在福建鼎縣一帶,與其曾結下一段冤仇。

是時林 ○ 華,女身,名叫彩金對,罪魂名喚余石桑,是一對夫婦,共同開 設店鋪,批發山產獸皮。由彩氏管理家務,並看顧店鋪,男主外女主內,單純過

生活。終於經商有成,生活過得還算不錯。罪魂為了經商採購貨品,接洽零售

商,故不分晝夜,東奔西走。日久,彩氏不甘孤床獨枕的寂寞,致每逢罪魂外出

後,彩氏即結交地方上的無業遊民,供應銀兩,給彩氏快樂,解消寂寞。日久以

來,鄰居街巷一傳十,十傳百,致醜聞落入罪魂的耳內。有朝,罪魂回家之時,

正逢彩氏紅杏出牆,和其遠親表兄在房內作樂,被罪魂發現,罪魂不動聲色地破


門而入。俗言說:捉賊在莊,捉姦在床。但我的出現使彩氏和其遠親表兄惱羞成

怒,遂引起殺機。兩人協力壓住罪魂之身,再用床巾捆住手腳,彩氏拿出鋒利的

菜刀,斬斷罪魂的手腳。在罪魂無能行動之下,再關入柴房之內,三餐吃一些餿

水之物,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由於失去手腳,罪魂無法向官府申訴及向親族求

救,故度日如年。經過一年後,因受沉重精神打擊,又加上食物缺乏,致成瘋癲 狂亂,不久後身體的疾病發作,致瘋病而亡。

我死後,彩氏外表以隆重的儀式安葬,此後更加自由自在地到處花枝招

豔。事經三年,彩氏惡報隨身,身染花柳疾病,家產也用盡,死於街巷,無人認 屍,何等淒慘!

罪魂亡後,魂落酆都冥府,受應受的刑期滿〈注四〉後,再經冥府的冥王

定判投胎轉為吳鼎,而吳鼎不幸在七十一歲時遭受車劫枉亡。冥府查出吳鼎一生

和宿世前為人善良,故吳鼎在冥府的十餘年中,以善魂的身份過安樂的日子。在

下元甲子年〈注五〉後,因果大開討報,罪魂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

段宿世前被害之冤,而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申訴。後經冥府東嶽大帝查證事實,

第第第第第

二一

而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罪魂到陽世尋得宿世前無情無義的惡妻彩金對,她已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在地府受盡酷刑後現在投胎轉生為林

二二

華 ○

華。罪魂於是應緣入身糾纏,使精神分 ○

華的兄弟因多年來受其折磨,已不理睬林 ○

裂,以討報此段宿世前未斷之因果! 現林家已陷入困境中。林

之事。只要陽方林 ○ 華的家人在力量可及之內行布三施而迴向罪魂所得,罪魂自 願將此段因果冤欠早日結束。再者,望城隍爺收罪魂為城隍爺府的兵將,同建功 德。

勸世間婦女,切勿紅杏出牆,否則不只在世之時會受惡報,死後入地府, 乃至來生,仍有淒慘的罪刑與苦報。

〈注三〉:火簽令旨:這是地府批准許可怨魂來陽間討報時所賜的五種令旨中 的一種。令旨共分金、木、水、火、土五種。其中火簽令旨是「急急如律」令,

令出即行的旨令。只要接到這種令旨,怨魂即刻可以抓人、勾魂、討報。這是最

嚴重的罪惡所下的討報令。只要遇上火簽令旨,人非死不可,除非求神佛做主指

示,並誠心懺悔,行出最大的功德才能化解。木簽令旨則是看時機討報,機緣未

到不准怨魂下手討報。以上二者都是令出必行的。金簽令旨則可以看怨魂的肚量

而決定要不要討報,何時討報。所以只要懺悔的心足夠,所發的善願足夠,感動


了怨魂,怨魂願意原諒,就可以不討報,繳回令旨。這就是為何有的人到了道場

聽聞佛法,使一起聞法的怨魂智慧打開,或做了一些功德,誠心懺悔後,重病、

災劫立即減輕的原因。若是已懺悔了,也求天公、佛祖做主指示,並按指示做

了功德仍然災劫不減輕的,大都屬於怨魂接到木火二種簽的令旨。 編者有位同修名叫陳寶鳳,在二十多年前六十歲那一年,得了肝癌,住臺北長庚 醫院治療。編者的上師典壁尼嘛仁波切入定觀察其因果,知道是害死上一輩子的丈

夫,前世丈夫來討報之故。上師就教她每天晚上九點半跪在病床上,面向窗戶向丈夫

懺悔,並發願願意努力行功立德,並將所行的一切功德迴向給他,請他放自己一馬。

上師說因為寶鳳的前世丈夫每天晚上九點半會來加強討報,所以寶鳳每晚這個時候肝

就開始大痛。上師又說:寶鳳的前世丈夫是有請令旨的,而且若不將寶鳳抓回,他得

在陰間受刑三年,這就是木火簽令旨。寶鳳師兄向她的前世丈夫懺悔了約四個月。

有一天晚上,上師講完經後,請寶鳳師兄來休息室說:「你前世的丈夫昨天晚上告訴

我:他願意在陰間受刑三年,不抓你了,不過你要依願而行。」過了一周左右,寶鳳

師兄身上的癌細胞就消失了。寶鳳師兄現在還健在,已八十多歲了。

第第第第第

二三

〈注四〉:為何一般平常的人甚至是受害者,死後還要受刑?在《地藏菩薩本願 經.利益存亡品第七》云:「我觀是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四

初心。」說明一般平常的人,若未修行,舉心動念,所言所行,大都是自私自利,害

人不利己的事。所以雖未拿刀殺人,搶人,其實所犯的身口意罪業,如砂如石之多。

編者的上師曾說:「一個平常人,一輩子所犯的罪業,二百輩子也還不了。」所以一

般人一死,馬上進入地獄受刑,受刑完再去討報。所以,人人要向各有緣的宗教去修

行,修心養性,行功立德,才能三業清凈,與三惡道無緣,上升佛天。

〈注五〉:中元甲子是一九二四年至一九八三年,下元甲子是一九八四年至二 ○ 四三年。一甲子六十年。而自下元甲子年開始,地府由東嶽大帝主律,東嶽大帝主張

一報還一報,投訴者,只要有證據,並查明陰律准許,就准賜火簽令以及其他的簽令

前往討報。所以自下元甲子(一九八四年)起,天曹、人曹、地曹的因果大開清算。

二、通姦害夫 台南都城隍尊神 詩: 聖光聞名冠全台 奉著寶篇道弘開 天衡嚴峻理公正 規律刊揚救塵埃


詩: 牛馬奉旨押亡魂 善惡明判無私分 因果討報述來由 唯願立德定功勳 再詩:受聘接牒進鸞階 闡述因果警癡呆 善惡有報天律定 剖釋本末救靈孩 請示者:尤 ○ 珍,女,三十八歲。 住址:台南市安南區。 亡魂自述討報之因果:

罪魂在陽世時姓廖名嘉文。在三十歲時因一事無成受輕視而自殺。罪魂之

所以近年來進入尤 ○ 珍之身,干擾其魂魄,使其精神分裂,身心不由自主,乃因 珍與罪魂有一段冤仇。此仇結於清光緒十年間。 ○ 尤

是時,尤 ○ 珍亦為女身,姓名喚鐘豔娥,為家道富有人家的獨生女。因自 小慣養,長大後嬌性。雖然有番姿色,但其性情非一般人所可忍受。罪魂此世亦

為男身,姓名喚詹金順,家道中康,長得一表人才。有朝路過市井,和鐘豔娥正

面相遇。鐘豔娥一見鍾情,回到家中,即命家丁打聽罪魂所居之地和家境,並再

第第第第第

二五

三地遊說父親。因鐘父寵愛女兒,故聘請媒婆到詹家說親。詹家知鐘女的個性非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六

良善,但詹家所耕作的田地是向鐘家租用的。詹金順為照顧全家五口的生計,不

得已勉強答應此門親事。鐘豔娥陪嫁的銀兩和嫁奩不少。自嫁入詹家後,對詹家

父母、小叔、小姑百般虐待,當作傭人呼喚。詹家一再吞忍,鐘豔娥則得寸進

尺,尤其對丈夫詹金順當作奴隸一般看待;而且自由出入詹家,不守詹家家規。

有朝,鐘豔娥不守婦道,和表兄花連理不正當地來往,被詹金順發現。鐘豔娥恐

此事張揚到鐘家,對鐘家門風和自己的名聲有損傷,故兩人設下計謀要害詹金

順。先由花連理採買毒品和私槍,暗中交給鐘豔娥藏在詹家;再由花連理和鐘豔

娥以銀兩買通官府,前往詹家搜查,果然查出花連理偷放的毒品與私槍。詹金順

頓時陷入圈套之中,不明不白地被清軍捉到縣衙,以強逼手段屈打成招。詹金順

為保護全家人的性命,一人承擔不實的「賣國賊」罪名。被判刑確定,關入地

牢,等秋後再斬首示眾。詹金順在地牢中,一方面擔心詹家的生計,一方面擔心

鐘豔娥又要用其他手段謀害詹家之人,日夜憂思,致精神分裂發作。在發狂當

中,以頭撞地牢之壁,頭破血流而亡。可憐的詹金順亡後,魂落酆都地府,受應 受之罪刑期滿後,再度投胎轉生為廖魂,即罪魂。

鐘豔娥和花連理造下天律不從的罪行後,不久受現世報,兩人同在市井被


馬車輾斃身亡。鐘豔娥亡後受冥府判刑:受拔手腳指甲,吸血地獄之刑後,再受

毒蛇咬身、浸糞尿池地獄等等刑罰。刑滿再應陰律投胎為尤 ○ 珍。廖魂我在冥府 受刑期滿後,在冥府的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宿世前被害的冤情,並且知道鐘

豔娥已轉生為尤 ○ 珍,乃應緣向冥府東嶽大帝申訴此段被害之恨。冥府東嶽大帝 准賜火簽令旨到陽世討報。

化解之法:由尤家親人每月發心大陰德二件,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祈

青,女,現年二十八歲,關係 ○

討報的牒令早日收回。所行的功德指名迴向給廖魂我所得,為期六年不可間斷。 若陽方有違約定,廖魂我必加速討報。

三、婦德無存 請示者:羅 ○ 申,男,現年二十九歲;簡 是夫妻,現居台中縣大甲市。

查:羅信士、簡信女兩人戀愛後結為夫妻。原本羅信士性情忠直,並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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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務員固定的工作,每月收入尚可支付家庭費用。夫妻恩愛,家庭美滿,有少許儲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八

蓄,生有一子。在一年前,羅信士突然心性大變,在外結交小人,出入酒店、賭

場。又被牽引染上毒品,心性不由自主,經常無故發起無名火,夜不歸門。他不

顧家庭生計,不理睬簡信女母子兩人的生死。不久,羅信士因吸毒又販賣毒品, 被官方所捕,被判五年罪刑,關在牢房當中。

簡信女自生下兒子後,就身患陰疾,筋骨關節酸痛,遊走不定,逢夜難以

入眠,人無精打睬,全身四肢無力。現世之醫查不出病源,食藥如水一般。為要

承擔家庭費用,撫養兒子,為環境所迫,只好帶病在色情理容院上班。

簡信女和夫婿羅信士兩人今日之災,乃受前世一段因果冤業糾纏,討報未

解之故。清同治年間,雲南省龍陵縣境內有一居民,姓名叫姜能瑞。父母雙親早

亡,上無兄姊,下無弟妹,家道清寒。在姜能瑞十五歲時,到處流浪,後被一

名江湖郎中發現,收為徒弟;從此就跟隨師父行走江湖,以販賣草藥為生。到

二十五歲時,師父病故,姜能瑞單身行走大江南北。因得到師父的真傳,且童叟

無欺,從不訛騙他人錢財,故生意頗佳。略有積蓄後,萌生落葉歸根之意。在

二十八歲之時,返回龍陵縣境內故居,開設青草藥店,並由媒婆撮合,娶郝鳳惠

為妻。郝氏雖有幾分姿色,但婦德無存,性甚風流,而且貪迷虛榮。雖然配予姜


能瑞為妻後,稍有收斂,但未及半載,故態復萌,與丈夫不睦,喧鬧得家庭不得 安寧。

姜能瑞回到故里,原想不必再四處飄泊流浪,能在娶妻生子、成家立業、

姜家香火有繼之後,過著安穩平靜的日子。想不到竟娶到郝鳳惠如此的悍婦,經

常無理取鬧,藉故惹事生非,平地起風波。本性溫和的姜能瑞,見妻郝氏如此不

可理喻,已無心在家經營青草藥店,乃單月在家整理青草藥材,雙月駕馬車外出

採取青草藥材,過著四處飄泊的日子,以逃避其妻郝氏的擾亂。郝鳳惠見丈夫經

常外出不在家中,遂與同村名叫宋高岐之人私通。兩人來往甚密,情同夫婦,稱

快不已。宋尚岐本為當地的稅吏,因不守官箴,貪污百姓稅金,被縣官革職,在

家無所事事,只依靠其妻徐氏為人幫傭過日。自與郝鳳惠暗中通姦之後,衣食全

賴郝氏供給。兩人雖曾商議要害死姜能瑞,但又顧及如果將姜能瑞殺害,往後沒

有錢財來源,致姜能瑞因此逃過死厄。姜能瑞雖有風聞郝氏不軌,但未親眼目

睹,所以半信半疑。有夜姜能瑞悄悄地從外地回到家中,正逢此對姦夫淫婦同睡

一床,甜言蜜語,被姜能瑞窺見其兩人的姦情。姜能瑞見狀,亦未打草驚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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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是不動聲色地退出屋外,仰天暗自感歎,大丈夫難保妻不賢。從此將家中的錢財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嚴加保管,而且不出家門一步,專心經營青草藥店,分文不給郝氏。

三〇

經 數 月 後,郝 氏 無 錢 財 供 給 宋 尚 岐 , 致 兩 人 再 度 商 議 , 決 定 將 姜 能 瑞 除 掉 ,

方可得到姜能瑞的錢財和其產業,故兩人設下一計。因郝氏自嫁姜能瑞為妻後,

對草藥亦有幾分認識。一日,暗中將數種有毒的藥草混合烘乾,磨成細末,趁機

摻入姜能瑞專用的飲水當中,使姜能瑞飲後,藥毒發作,一命歸陰。天下最毒婦

人心,郝氏向外則宣揚乃姜能瑞試用藥草不慎,吃到有毒的草藥,而中毒身亡。

在官府查無證據之下,了結案情,使得郝氏和宋尚岐兩人逍遙法外,死無對證。

經過兩年後,宋尚岐依然無所事事,仍然依靠郝氏的供給。郝氏只知與宋

尚岐樂得逍遙快活,豈知兩人坐吃山空,已將姜能瑞所遺留的積蓄花光,產業也

已轉賣他人,故生計漸漸支援不住。宋尚岐見已無利可圖,竟有意遺棄郝氏。郝

氏此時才春夢乍醒,欲回頭為時已晚。在人財兩失之下,痛恨莫及。郝鳳惠即向

當地縣官投案,說出和宋尚岐通姦害夫,奪取錢財產業的由來。經由官方詳細查

證事實,依大清律法將郝鳳惠和宋尚岐此對姦夫淫婦處斬,以慰人心。兩魂落入

申;宋 ○

冥府,受冥王定判受挖心地獄,蛇毒咬身,血池地獄等等刑罰。刑期滿後,轉為

畜生道百次,再應陰律投胎為一男一女:郝鳳惠轉為男人身,也就是羅


尚岐轉為女人身,乃就是簡 ○ 青。應此段未斷的孽緣,本世再結為一對夫妻。 姜能瑞被害亡故,因在陽世時為人正直忠厚,未有惡業,卻被害枉亡,致受

冥王的同情,被判在冥府採草煉丹,救助善魂,而未再轉為人身。下元甲子年後,

三曹〈注六〉因果大開清算,姜魂能瑞再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陳情申訴。經由冥

府查證確實無誤,又查到兩魂現已轉生在陽世,結為一對夫妻,並查出其姓名和

現居地址,乃准賜討報的陰令,由姜魂到陽世進入羅 ○ 申和簡 ○ 青之身糾纏,欲 使男犯官符,婚姻破裂;女入風塵,全身染病致死,以討報此段前世被害之恨。

欲解之法:簡信女應速聖凡兼修,向佛道聖教等去修身養性;並發大善

願,多布三施,行持功德。再於神佛前懺悔宿罪,祈求討報的陰令能早日收回。

所有的功德皆指名迴向給姜姓男魂所得。行布有多少,自可化解此段因果多少,

姜魂自離其身多少。日後羅信士所犯的官符,刑期滿後,自可改過自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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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的前途求上進。簡信女身體的坎坷,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自可痊癒多少。日後

〈注六〉:三曹是天曹、人曹、地曹。意指天上、人間、地府。

諸事即得貴人現助,早日脫離苦海;夫妻倆人自可得到團圓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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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邪淫外遇 觀世音佛祖 詩: 修道自然勿求名 行善佈施量力行 因果冤由若未解 業愆難消苦莫明

三二

請示者:蕭莉 ○ ,二十六歲,虎尾鎮人。 查:信女六餘年來,肌肉萎縮,足筋嚴重拘緊,致無法走動。為何此疾如

此難癒?實因現有一男陰靈,即信女前世丈夫日夜纏擾不休,為定型因果,故而 諸醫束手無策,非一時可解。

此靈名曰劉格,為信女的前世丈夫,本同生於清乾隆年間,為山西太原人

氏,從小指腹為婚。你的前世丈夫因生性愚呆,故自娶妻後,家產歸信女掌理。

翁姑自信女進入家門後,不幸前後病歿。不久,信女的丈夫亦不慎被堆糧壓傷雙

足,下半身血脈筋骨嚴重損傷,無法行走。信女乃本性水性楊花之婦,自夫殘疾

後,將其關入地窖,除飯湯未斷外,從不令其外出,以免阻礙與姦夫的相聚。信

女的丈夫在被關十二年後,得寒熱病而亡。信女不久亦因邪淫外遇受惡報,得子


宮陰惡之疾而亡。亡後在地府受諸種酷刑,再投胎轉世,因前業未了,故得此因

果疾。信女的前世丈夫,因執有冥令,且滿心怨恨,恨信女欺他殘疾、邪淫外

遇,故陽間諸神均無法排解,逢夜即來纏擾。雖信女全家修道,且真誠虔修,曾

花用無數的金錢,以佈施道場,均無法了此前因。況下元甲子年後,大開清算,

三曹會知。此冤靈又奉有冥旨,除非地藏王古佛下佛旨之外,恐難解此冤疾。宜

速再發願行善,功德指名迴向給信女前世的丈夫,並叩求地藏王古佛開赦前愆。 若蒙恩准,冤疾方可漸癒。

現世間男女,切勿自恃年輕、英俊、貌美,有一些錢,就玩弄異性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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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情、身體,搞婚外情,破壞別人的家庭。否則放縱一時,惡報隨身,後悔莫及。

五、師徒畸戀 觀世音佛祖 詩: 香煙嫋繞透蒼穹 懺悔佛前求寬容

因果非虛天律定 善惡功過定吉凶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四

請示者:許芯 ○ ,女,住高雄市。 查:信女十餘年來,因頭暈、常流鼻血、生理不順而痛苦萬分。雖經名醫

診治均罔效,其理為何?此因果為現世報,說來話長。應從信女本身述起。二十

餘年前,信女本為學習裁縫的女學徒。時信女的師傅已有家室,且育有兩男一

女。其為人風趣,性卻風流。信女年方二九,卻與師傅畸戀而墜入孽緣情網無法

自拔,師徒終賦同居。信女的師娘個性善良,屬與人無爭的老實村婦。雖苦勸其

夫回頭勿蹈孽網,但信女的師傅已被信女所迷,終與信女棄家庭事業於不顧,而

雙宿雙飛,搬往北部做裁縫。此後信女的師娘為養育兒女,遂往某工廠擔任女

工。因思夫心切,且操勞過度,終在信女佔其夫後五年,因急病發作而亡。死後

留下二男一女,幸由其娘家之人代撫養成人。信女的師娘亡後,其冤靈不散而常

附信女之身。十餘年來,信女頭暈不斷,常流鼻血,即此因果。今宵信女的師娘

之靈亦親至吾佛案前稟訴。此因果由信女自惹,現信女的師傅臥病在床,且中風

已有六年,亦此因果。欲化解此事,速於信女的師娘神主牌位前懺悔求赦,再行 善迴向,方可化解。

勸世間男女,淫海萬層波,報應速且重;但息一時欲,可免災病憂。


六、不守婦道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循環因果皆人造 五毒焚心執屠刀 迷失良知忘本性 永沉孽海淪婆娑 請示者:楊 ○ 真。 住址:嘉義縣朴子市。

查:楊信女這幾年來心性不由自主,精神恍惚。病發時,整個人就喃喃自

語。信女的家人到處求醫,雖診斷為精神分裂,但總得不到化解。

此病源自宿世的一段因果。信女在宿世也是一名女人,出生於清同治年

間,福建泉州府一帶。楊信女名叫金紀真,是獨生女,個性嬌縱,婚事一直不

成。父母為了金紀真的婚事著急萬分,然皆無濟於事,只好招婿上門。金紀真為

了使父母不為其婚事操心只好遵從父母的意思,招夫配婿,丈夫名叫毛銀木。因

為是上門女婿,在結為夫妻後,仗著自己有權有勢,金紀真從不把毛銀木當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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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己的丈夫看待。不只如此,她認為自己有錢,是千金小姐,所以對毛家之人,上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六

至公婆、小叔,下至小姑,都當她們是奴婢,隨意差遣,因為沒人敢對她怎樣。

每天妝扮得花枝招展,其夫婿毛銀木只要善勸,就遭金女以無情的木棍毆打。由

於自己是被招婿的,不敢反抗,就這樣遭受金女的虐待,長久以來,憤恨鬱悶,

加上內傷累累,終於精神分裂。真是富家之女難款待,惡妻孽子無法教。自丈夫

毛銀木罹患精神疾病後,金氏更不遵守婦道,每日帶著自己陪嫁的金錢,在外結

交異性朋友,不管毛家的生計。毛銀木整日瘋瘋癲癲在外遊蕩。一日,不幸掉落

溪中而亡,年紀才三十歲出頭。因毛銀木遭受枉死,在冥府被判罪刑,刑滿後再

應陰律轉生,名叫沈秋雄,家住嘉義縣義竹鄉溪州村三十二號。此位不幸的沈秋

雄,也在三十歲時因病別世,時為一九七二年十月十六日,即陰曆壬子年九月十

日子時。沈秋雄落冥府定判受刑後,在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宿世未斷的冤案,

便向東嶽大帝哭訴申冤,經東嶽大帝查核確有此事;同時查知金紀真轉生為現世

的楊 ○ 真,遂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給沈秋雄,向楊信女之身糾纏,欲使其精神分 裂致死,以討報此段仇恨。

由《冥府因果文牒文會》記載可知:只要有了邪淫、婚外情,福份就消

掉,而且一報還一報。欲解之法為:楊家的親人宜多布三施,行大陰德;每月於


神佛之前懺悔,並祈求此因果冤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的功德指名迴向給

男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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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沈秋雄所得。行布多少,因果冤業自消多少,火簽令旨自收回多少。而沈秋雄得

到多少功德,自離楊信女多少。為期五年,不可間斷。

第二節 一、先姦後棄 觀世音佛祖

詩: 本根固存返樂天 堂壇法舟同心連 主覺紅塵非久地 席下無私揚大千 觀世遍地狼煙起 音喚迷子悟機言

佛眼透視三千界 祖降鸞台法無邊 請示者:王建 ○ ,七歲。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住址:高雄市前鎮區台鋁巷。

三八

示:吾佛曾一再闡明:凡一切的世事,小至個人家庭,大至社會民族國

家,均在因果因緣之中。王建 ○ 小弟子,亦是被因果業障報應所牽連,故出生至 今,心智未開。有關王小弟子的因果由來,吾佛特明洩天機如下:

第一世,小弟子出生於清道光年間,為雲南昆明人氏,名李昌嶽。時兩廣

饑荒,廣西東南一帶,盜賊四起,橫行鄉里,到處劫掠,民不聊生。時慶遠府有

一名張家福的盜首,率眾打家劫舍,官兵聞風而逃。李昌岳乃張家福的拜弟兼管

賬。其為人善籌謀,詭計多端。故張對李凡事言聽計從。兩人狼狽為奸,率眾盜

凌虐廣西東南一帶,造下無邊的罪業。後賊巢被官軍所破,眾盜四處逃避;李遂

男扮女裝潛逃到廈門,隱姓埋名,躲避官兵的緝捕。因罪惡貫滿,惡報已臨,不

久雙眼失明,全身毒發生瘡,哀號輾轉中跌落街旁水溝而亡,迄今已一百餘年。 亡後被閻王判入地獄,受苦刑五十年。

第二世生於清光緒年間,為河北清苑人士,名黃宗光。時清廷腐敗。未

久,清亡民國興,時黃已成年,任當時松滬鎮守使楊善德的參議幕僚。黃為人奸

詐無比,性好漁色,雖有妻妾三人,猶未知足。凡遇美女,則千方百計圖思染


指,曾敗數人名節。民國六年,楊善德奉調升任浙江督軍,黃遂隨楊率北軍四師

南來赴任。黃於松滬時,曾脅迫一吳姓婦女同居姦淫,且懷有身孕。在楊、黃調

防移師浙江時,黃對吳女不告而別,致吳女身懷六甲,腹部日隆,羞於見人,不

容於鄉里,遂上吊自殞,造成一屍兩命。吳女死後未久,黃亦業報臨身,槍枝走

火,誤傷自己,傷口破傷風發炎而亡。因果報應,點滴不爽。黃亡後,因在世好

淫,敗人名節,又間接害死吳女,被冥王依律判禁地獄受苦刑五十年。期滿時,

時逢末劫運臨,中元甲子至一九八三年歲次癸亥年亦屆滿,運入火風鼎卦運。三

曹會報,天機真道再度顯象,因果大開總清算。凡宿世有未清的冤欠,皆得於下

的長子,名王建 ○

。 ○

元甲子一九八四年後大開總清算。黃服刑雖已滿,但兩世的因果冤債尚未結清, 故於一九八三年癸亥年,應緣投胎轉生臺灣,為王志

第三世王建 ○ 出生後,帶先天三世的因果惡因,至今已失智六載。依陰律 的報應,本世應終生泥丸宮未開,殘障過一生,且諸厄不斷,受盡痛苦而且牽累

家人。吾佛為小弟子的因果事由,曾下陰司,借調三世會報的案卷。王家親人為

何受此拖累?因為這些親人乃小弟子前兩世的親人,故本世當受累報應,以了因

第第第第第

三九

果。今因果天機已洩,念王小弟子的親人虔誠求請,特示明路。欲解此冤債因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四〇

果,宜向真道而修,懺悔前業,行大善德,所有功德迴向給前兩世的冤親債主。

且於幽冥教主地藏王古佛駕前,日夜虔誦大悲咒。吾佛自當盡力助解,否則佛法 雖無邊,功德若未足,其冤亦難解。切記!切記!

二、拋棄貧妻 觀世音佛祖 詩: 本觀自心悟明知 堂音宏揚識天時 主佛弘法三期救 席祖登鸞度迷癡 又詩:郭子因果已纏身 進道修持學慈仁 祥氣未顯厄運現 冤靈憑依報前恨 請示者:郭進祥,二十五歲。 住址:高雄市延吉街。

查:此案討報之女魂黃彩雲,生前為明都酒家的酒家女。本世亡於一九五九

年,歲次己亥,九、十月間。陽籍彰化縣花壇鄉岩竹村虎山街九號。自殺橫亡於


台中市東勝巷明都酒家,壽數三十。黃魂自殺,違反律法而枉亡;且在世之時身

入風塵煙花,有違陽律的倫常道德,故黃魂亡後,被判禁枉死城地獄三十年。自

一九五九年歲次己亥,至一九八九年,歲次己巳交春。受刑三十年,刑滿釋放, 准遊陰陽二界,待緣隨緣轉生。

本歲開春後,黃魂適逢二世前的冤主,即今已投生的郭進祥。黃魂為討報

前冤,本擬附身索債,卻因郭信士入道門真修,三寶佑護,無法附身討報。遂依

三曹頒下的天律,向東嶽殿請令有准,憑旨方得附身郭信士,討報前冤。若論此 段陰陽討報的案由,應由三百餘年前論起。

清朝順治年間,廣西桂林有一布商錢金時,與糧商吳酉生,結拜為異姓金

蘭。錢、吳雙方均極為富有。時錢、吳之妻,均各身懷六甲,遂指腹為約,如同

生男或生女則義結金蘭;如各生男女,則指腹為婚,絕不毀約。後錢妻果生一

女,取名玉竹;吳妻生一男,取名和義。十五年後,不幸錢家遭火災,所有庫存

的布匹與房屋盡化為灰。錢金時因憂憤過度而棄妻女別世。錢妻未久亦同遭惡

疾,隨夫而去,留下無依的玉竹孤女。玉竹在窮途末路之下,遂往夫家投靠。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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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見親家現已家破人亡,有意悔婚毀約,不認此門親事。玉竹雖芳年十六,但甚有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四二

貞節志氣,不願寄人籬下,更不願毀婚改嫁,免遭羞愧,受人譏恥,遂投環而

亡。可憐玉竹就此香消玉殞。亡後,曾投胎海南島海口市為漁夫,平凡過一生;

第三世才應緣投胎台灣,為女身,取名黃彩雲,花名明珠。此為吳魂的三世因 果。

吳和義受父母之命另外娶妻,平凡過一生,再轉生山東濟南為男身。由於

前生拋棄貧妻,惹出人命,故此生出身貧家,乞討終生。亡後再依轉輪王之命令 安排,轉世為案前的呈疏者郭進祥。

自黃魂巧遇郭進祥,並請得東嶽殿之陰旨後,每利用夜間陰氣旺盛之時干

擾,使郭信士陰疾入身,難以安眠;而且無名惡疾侵入臟腑,致肝腎機能嚴重失

調,胃腸消化系統紊亂,全身乏力,六神無主。即使住院聘名醫診察,亦難查出

病因,群醫束手。雖郭信士自身為代理名藥的貿易商,但面對此陰疾,亦難對證

下藥;且常見到怪異的奇相,使信士痛苦萬分,求救無門。幸信士早年曾求天命

由於黃魂兩三世都如此苦命,本世自殺,兩世前也自殺,故和解的條件有

的真道,佑蔭在身,而使冤愆惡疾十減七八,否則討報非只如此而已。 三:


一、首先請郭進祥入佛門修行,學佛渡人,所得功德,倆人平分。再請佛 祖將黃魂列為門下,同修靈光,助黃魂靈修。

二、以真誠之心,以黃魂的名義,助印觀世音佛祖所傳《大悲咒附圖解釋

三、請名師雕塑觀世音佛祖的金身。隨誠心而發,尊數不限,贈送有緣

本》,及《心經注解本》,贈閱各界。 人。 四、此外,早晚宜虔誦大悲咒,貴人自可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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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以上四項所求,倘能接受,實行三個月後,再求觀世音佛祖作主,求閻王 頒發赦旨令。若雙方執意不履行,當受因果的律報。

三、始亂終棄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彰明義理醒迷惘 聖道弘揚淳俗風

慈培功德福來延 教忠守信尊綱常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請示者:郭 ○ 傑,男,三十六歲。 住址:高雄市苓雅區。

四四

查:郭信士十餘年來身患精神疾病,信士家人到處訪醫,仍未能使信士恢

復如常人一般。此乃因信士於宿世前曾造一惡行,因果報應之故。信士前世生於

清同治年間,為廣西桂林一帶人氏。自小父母雙亡,獨自一人流浪,以打拳為

生。此時信士名喚錢朝露。有朝路過山間,黑雲密佈,風雨交加,無可避風雨。

正好山下有一茅屋,住著一位父母早亡,留下少許土地業產,獨自為生的董玉竹

姑娘。錢朝露奔入董姑娘住處避雨,兩人一見如故。在飲酒吃飯間度過風雨之夜

時,情投意合,而發生乾柴烈火之事。因董有些產業,錢事後以甜言遊說:「不

如將此土地販賣為銀兩,帶到城市創業,結為夫婦。」董氏看錢朝露一表人才,

且長相忠厚而信以為真,於是將產業販賣一空。錢朝露得到董氏的銀兩後,竟將

董氏帶到城市賣入娼院。董氏因受不了精神打擊,終於在娼院房內懸樑自盡。錢

朝露帶著銀兩另立家庭。錢此世的所做所為,有違天律,所以不到五十歲就受劫

慘死。錢魂一死即進入酆都閻羅各殿一一受刑,受刑期滿,再度轉生為郭 ○ 傑。 董玉竹亦轉人身,轉生於台灣台南縣麻豆鎮郎裏寮子郎一號。姓黃名叫宗


新,於十五歲時因身受水劫身亡,亡於一九六 ○ 年七月一日,即陰曆庚子年荔月 八日,午時亡。黃男魂亡後再度入幽冥,受冥刑。期滿在冥府因果孽鏡臺上查知

此段被害之冤,並查知宿世前害死自己的就是陽世的郭 ○ 傑,因而向法律主東嶽 大帝討得火簽令旨,應緣入身糾纏,欲使其發瘋而亡,以討報此段之恨。

欲解之法:宜由信士家人在能力範圍之內,速多發大善願,行布大陰德,

每月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有功德要指名迴向給黃 姓男魂所得。行布多少,黃魂得多少,自離信士之身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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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吾佛念信士的家人父母,一生行善布德,所做的無畏法施功德難計其數, 故吾佛也以無相佈施的功德助其化解。

四、騙身又騙財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鸞宏道布詩章 普世化民渡善良

啟發迷津揚至理 法音高響振邦鄉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再詩:六道輪迴轉自身 榮枯拔薦判前因 造功補償行仁義 善果修成福壽臻 又詩:世事如花各異春 榮華富貴幾時辰

四六

空留苦芙美蓉夢 速悟玄機積善因 查:林信女、林信士姐弟兩人近年來精神恍惚,心性不由自主,喃喃自

言,語無倫次,行動異樣。有關此病,乃受兩名亡魂持討報火簽令旨所致之故。 亡魂自述討報之因果:

賴男魂我的陽世家住臺北縣金山鄉。亡於西元一九七二年十月二日,陰曆 壬子年桂月廿五日。在二十二歲時遭受他殺身亡。

黃女魂我亡於西元一九七 ○ 年五月二十七日,陰曆庚戌年梅月廿三日酉 時。因腦膜炎亡故,死時才八歲。

我兩名罪魂本世和林信女、林信士無結冤情,此冤情結於清道光年中。是

時賴罪魂為一女人身,姓名叫李招弟;黃女魂同為女人身,姓名叫唐秋月。兩人

同在湖南的嘉賓客棧為下女。因兩人當時家道貧困,故在此客棧為人幫傭,所得

之財幫助家用。有一天,有兩名由北京前來經商的富有客人,一名叫呂富山,另


一名叫甘木得。兩人因經常投宿嘉賓客棧,和我兩人經常見面而相識,因而常在

兩人投宿客棧之時,四人會聚。起先聊家鄉的俗情,久而久之,成為好友。是時

民風保守,我兩名女子不疑有他,不知呂、甘兩人早有意得我倆之身。有朝,風

雨交加,客棧無其他客人,四人又共聚一室,並備辦簡便菜酒。呂、甘二人在酒

水中摻下迷幻春藥,使我二名女子飲後失控,任由呂、甘兩人帶至各自的房中玷

辱身體。一旦生米煮成飯,日後凡呂、甘兩人前來客棧投宿,就與我兩人如夫婦

一般同床共枕。除了騙身之外,呂、甘兩位商人另謀騙財。有一天,向我兩人

說:「若能將所積之財,投資經營一批珠寶買賣,勝過在客棧當下女一生之所

得。」使我兩人野心勃勃,將身邊的錢財,加上向友人及客棧東家借來的錢全部

交給呂、甘兩人。兩人得此錢財後,又知我倆已懷孕,竟一去不回。事經半年,

我兩人所借的錢,期限已到,各方前來討債。因身懷六甲出門不便,我倆乃托友

人到北京一帶打聽呂、甘兩人的消息,但無影無蹤。我兩人在人財兩失,又受各

方逼討債務,被逼得精神散亂,流浪街頭,不久染上瘟疫,前後亡故。

我兩人亡後,受冥府定判應受的罪刑,期滿後再轉生一男一女,就是罪魂

第第第第第

四七

倆。吾兩魂本世亡後,在冥府受刑期滿,並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宿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四八

世被害失財失身之因果,於是向冥府東嶽大帝哭訴申冤。經由冥府查證確實;又

查到甘已轉生為女人,也就是林信女;呂轉生為男人,就是林信士,為一對姐

弟。再由冥府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到陽世進入林信女、林信士兩人之身干擾, 糾纏心性,欲使其精神分裂而亡,以討報宿世被害之恨。

欲解此仇:應由陽方的林家人,多布三施,虔誠向佛道等五教進修效勞,

並發大善願,每月按期行布大陰德,再求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功 德均指名迴向給我倆所得,為期五年,不可間斷。

若林家人有按此行布,我兩名亡魂得到功德後,自離林家姐弟之身。若是 陽方違背諾言,必加速討報干擾糾纏。

五、多情的前世妻 觀世音佛祖 詩: 大道無私渡眾生 緣得求接極樂升 三施並行脫災劫 善功可保福果成


請示者:王盛 ○ ,三十二歲 住址:屏東市迪化二街。

示:王信士長久以來,久嗽未癒,且將近十年來,時感背後有一女靈相

隨。婚前更常於夜睡中夢會,致生活情緒大受干擾。此乃信士前世的因果冤業所

致。此女靈為信士的前世妻,名曰耶律南拉(譯音),同生於古印度天竺,信士

你倆結為夫婦後,生活尚美滿。後信士另娶一妾,而置元配於不顧,致你的妻子

耶律南拉生活潦倒,疾病纏身,終於被信士遺棄下病亡。此為信士前世的因果。

此事迄今已歷經百餘年,至今耶律南拉未轉世,而陰陽相隔,亦未曾相

遇。直至十餘年前,信士服務於船公司當船員。當航行至南太平洋時,陰陽因緣

相會,你的前世妻方遇到你。自此她的陰靈開始日夜相隨,時而顯現,時而托 夢,亦曾暗中佑護信士,真可謂是多情女靈。

兩年前,信士結婚後,你的前世妻亦甚具人情味。除暗中隨護及遇災提醒

之外,甚少打擾信士婚後的生活,可言此女靈全無加害信士之意,望信士勿誤解

你前世妻的情意。奈信士常去神壇,請法師作法壓制你的前世妻,而每次一用強

第第第第第

四九

迫性的驅靈符法圍捕,信士的病情就加劇,精神就更痛苦,符法徒增陰陽雙方的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五〇

困擾而已。信士應速行善,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前世妻,此為雙方解決之道。

六、奪妻害夫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佛心憐憫造慈舟 濟世勸人渡眾修 道理弘揚儒道教 法門方便振千秋 請示者:高信女,住高雄市。

查:高信女兩年餘來逢夜難入眠,一入眠則惡夢連連,白日則精神不振。

身體痠痛遊走不定,坎坷難受。信女曾經有段不如意的婚姻,已結束夫妻關係。

曾經在夢境中,有名詹姓的男亡魂現身,讓信女看見而且壓住信女之身。

此乃信女在宿世曾造下一段深重的因果,冤魂領有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令 旨,入身糾纏,干擾討報之故。

據《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宿世前信女為一名男人,是時為清道

光年間,姓名叫鄭方泰,乃一名自小在寺中出家的和尚。雖自小即進入空門,每


日晨鐘暮鼓,念經禮佛,但由於正逢年輕力壯,眼看每日來往寺中參香的善男信

女,凡心慾動。一日,趁機盜取寺中的香油錢,私自離開佛寺。在香油錢將要花

盡之時,恰好認識一友甘木春。鄭方泰見甘木春所娶的妻子生得幾分姿色,竟野 心發動,心懷計謀,有意謀害好友,奪取其妻。

有朝,鄭方泰趁兩人閒聊之時,在酒中摻入無色無味的劇毒之藥,使朋友

飲下一命嗚呼哀哉,魂落冥府。當時鄭方泰為表清白,並為掩官府和鄰居的耳

目,就虛心假意地幫甘妻料理後事,以討好甘妻。等後事辦好後,又百般調戲甘

妻。在乾柴烈火之下,兩人做出不可告人之事。不久,兩人情同夫妻。鄭方泰並

不以此為滿足,還設計奪取甘之家產。此為鄭方泰謀財害命,奪人家妻,造下深 重因果業債的詳情。

受害的甘魂亡後,魂落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罪刑,刑期滿後,再應十殿

冥王定判轉為人身,轉生在臺北縣三重市長壽西街,即詹魂。詹魂不幸在於西元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歲次癸丑年葭月廿日申時,遭受他殺身亡。詹魂亡

後,再受冥王定判枉死罪。刑期滿後,在因果孽鏡臺上查知宿世的冤情,又查到

第第第第第

五一

宿世的仇人鄭方泰已轉生在陽世,為女人身,即高信女,乃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五二

申訴。經由冥府東嶽大帝查證事實,再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到陽世進入高信女 之身,欲使其身心俱病而死,討報宿世被害之恨。

雖然信女虔誠道中,清口茹素,由於前世淫殺之業未消,且所行的功德不

足,哪能平安無事?自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詹魂即甘木春入身糾

纏。為此信女應自悟,道心莫退,依舊要虔誠向聖道佛門效勞進修。莫執相,多

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每月按期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俾討報的火簽令

旨早日收回。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詹姓亡魂所得。行多少,討報的火簽令旨,自

收回多少。詹魂得迴向的功德多少,自離身多少,信女自可逢夜安心入眠,身體 康健、諸事自可稱心如意多少。

七、騙人妻之身,奪人夫之命 觀世音佛祖 詩: 因果討報何時休 宿世業障災愆由 循環臨頭從未漏 絲毫不爽惡惹尤


又詩:蔡子血光又臨身 名具呈疏求佛神 振善隱惡積陰德 病劫若解謝蒼恩 請示者:蔡名 ○ ,男,二十九歲,住高雄市。

查:蔡名 ○ ,先後兩次因腫瘤與心臟病開刀。此二疾有關因果,故手術後 癌細胞轉移,又生暗瘤,病情甚危急。目前纏附蔡信士的冤靈是名曰連應民、薛

枝香的夫妻兩人。前世連氏夫妻為蔡信士的家丁,因連妻枝香長得貌美,蔡信士

早思染指。一日,串通官府,誣陷連某為盜,而使其冤枉入牢。蔡信士再假意疏

通官府,替連某脫罪,而逼連妻就範成姦。枝香為救夫出獄,遂忍辱屈從與信士

茍合;豈知其夫連某不但未獲救,反被判充軍,流徙外地。至此始知被騙失身,

團圓無望。由於無顏再茍活,終懸樑自縊而亡。其夫連某不久亦因水土不服,刑 傷復發而病死異鄉。此為信士前生所造的因果業障。

本世出生後,因緣討報即至,連某夫婦兩魂領東嶽殿的旨令,附身討報,

故信士所患之疾雖經開刀急救亦難治癒,即此理也。雖曾經行善迴向,但所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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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德對宿罪而言,如杯水車薪。今宜再叩求開赦前愆,並盡力做出不求回報的無相

大功德,吾佛自當盡力排解,俾提早結束此因果。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八、殺夫奪妻 觀世音佛祖 詩: 天有風雲難測知 人之禍福旦夕時 唯有功德可避劫 脫出因果逍遙持 又詩:佛前稟求因果事 事已危急又何如 如今業障臨頭報 報應自古本無私

五四

請示者:吳益 ○ ,男,四十八歲,住高雄縣仁武鄉。 查:信士於某夜凌晨丑時,由冤靈郝初規執東嶽殿所發的火簽令,會同鳳

山城隍駕前黑白無常〈注七〉兩將軍,進入信士之身鉤捕其魂,討報前世的冤

業,致信士突然當場不省人事。雖經醫急救,但名醫均告束手。因此疾非單純的

腦充血及血栓中風之症,乃因果也!此因果症說來話長,應由前生言起:

信士前世姓蕭名途,與郝初規本為同窗好友,生於清嘉慶年間的江西九

江。因郝家貧困,卻早娶表妹林氏為妻。林氏長得甚美,蕭途雖富有,且已娶妻

生子,然因蕭妻比不上林氏美豔,故早思染指林氏。清嘉慶二十四年,蕭約郝遊


學於南昌,同參學於南昌李德嘉宿儒的門下。郝思家無恒產,且嬌妻未生一男半

女,實不願遠離家門,讓嬌妻獨守空閨。然蕭一再慫恿,且言所有學費均由其墊

付。郝拗不過蕭之再三勸說,而告別其妻,同往南昌。途經德安縣境的溪旁納涼

時,蕭將郝推入湍急的溪中淹死,並即整裝回鄉,再偽稱兩人失散。鄰人均相信

富家蕭途之言。最後,蕭以照顧林氏之名藉機親近,終被染指同居。此為信士前

生所造的罪孽。如今因果報應已臨,故而郝魂請領東嶽大帝之旨令,會同黑白無

常,非要報此冤仇不可。依因果律法,恐非吾佛之所能排解。宜速設香案,叩求

上蒼赦罪,再發大善願,而且所行功德均指名迴向給郝;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 赦,在郝魂願意和解之下方能提早結束此因果!此示。

〈注七〉:有人問陰間的鬼神何能毒打、拘捕陽間之人?其實人有肉體與靈魂之 分,鬼神鉤捕毒打的是人的靈魂之身。靈魂之身大約就是中醫所講的血氣的氣。中醫

的氣病就是無形的靈魂之病。鬼神的陰氣入身會形成精神分裂、癌症、腎性水腫、尿

毒等等血氣之病。因果業力所形成的氣病若不化解,中西醫光在肉體上治,如何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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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治不好。 再者,鬼神拘捕人的事真有其事嗎?有。編者曾在台中監獄、台中看守所、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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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五六

湖監獄當宗教師,給囚犯們講九年的佛法。有一次在台中監獄的病舍,講到了在

一九九九年臺灣九二一大地震時,黑白無常將軍現身拘捕人的事蹟時,有一位身材很

高壯卻一身重病的同學(我們稱囚犯為同學)突然舉手說:「我遇到過黑白無常將

軍,我可以作證。」接著他手指著臉上一條約八公分長的疤痕說:「這就是黑白無常

將軍弄的。那是我在入獄之前發生的事。有一天,我在南投縣的草屯鎮做了一件很違

背天理的事。做完,剛打開車門要離開時,突然白無常將軍現身,手拿著雪白的鐵

鏈。它的身高約有一米九,很壯,將鐵鏈一甩,就鉤住了我;再一抖,我整個人就飛

了起來。掉下來時我的右臉撞上車門的邊角,就劃出這條溝。真的有黑白無常鉤人的

事。」 此外,編者有一同事張老師去草屯鎮理髮時,理髮師告訴他一件十分不可思議的 事:「我的小弟天生有陰陽眼,就讀南開技術學院,有一天下午三點半下課後走出校

門,走到中埔公路邊,突然看到一個令人驚駭的景象:有兩位黑白無常將軍用鐵鏈拖

著他的哥哥即我的二弟,二弟滿身是血,而且一直回頭看小弟,好像在求小弟救他的

樣子。這個景象長達三四分鐘才消失。我的小弟十分納悶,怎麼會看到這些景象呢?

當他走到中山路的紅綠燈時,看到我的二弟躺在路旁,機車被撞得扭曲不成形。翻開 我二弟的屍體,滿身是血,與剛剛看到的樣子完全相同。」


這是一件真實的事,證明陰間的確有黑白無常將軍在抓有罪的人。其他有關黑白 無常將軍鉤人、抓人的事請見編者的另一本善書《善的力量》。

九、奪人妻害人命 中壇太子元帥 詩: 天命彌堅委賢人 鸞音輔導促修身 醒心改性真機悟 化育黎民理精純 請示者:鄭 ○ 梅,女,二十八歲。 住址:高雄市永年街。

查:鄭信女的婚姻不如意,已在六年餘前結束婚姻關係,回到父親的店鋪

工作。近兩年中,一直心性不由自主,常無故發火,如同靈魂附體一般。而且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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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一號。在四十一 ○

眼一合,就見到有名冤魂現身。此魂和信女有段宿世的冤欠,故討報糾纏,時時 跟隨在信女身邊,目的在使信女精神失常。

此魂名叫李進德,在陽世時家住臺北市士林區大南路一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五八

歲時不幸因病亡故,是時為一九七四年二月十二日,陰曆甲寅年端月廿一日午 時。

李魂和信女此段的冤仇結於清光緒年間。是時信女為一名高級官員,被日

本政府派到台灣任職,為人喜貪花好色,又愛靠權勢欺壓良民。當時有位百姓,

即李魂,被線民密報為反日的暴動分子。信女即帶領兵警前往李魂家中調查。信

女看到李魂的妻子生得一番姿色而存心不良。先將李魂捉起來毆打,又加以不實

的罪名。而後信女再向李魂之妻遊說:「若把身體和家中產業交給我,可使李魂

無罪。」李妻信以為真,為救丈夫,不惜一切而順從信女。結果不但未能救回丈

夫,連產業也全部被信女強佔。李魂後來被活活刑死在獄內,致使李魂家破人

亡。李魂死後乃向冥府東獄大帝哭訴申冤,經查證確實,准賜李魂到陽世向鄭信

女之身討報。宿世破壞他人的家庭,以不實的罪名冤枉刑死人命,本世自受干擾 討報之災。

欲解者:宜多布三施,且宜虔誠向聖道佛門虔修效勞。此外,要多行大陰

德,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此段因果冤債早消。所有功德指名迴向給李魂所

得。行多少功德,因果業報自消多少。李魂得到功德多少,自離身多少。


十、佔人妻害人命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揮鸞濟世耕福田 代天宣化結善緣 真理普渡振宇宙 救人勸世布大千 再詩:陰陽兩判辨忠奸 善惡到頭終公辦 前因後果若知悉 何需求神賜福安 請示者:蕭 ○ 鏞。 住址:新竹市寶山路。

查:蕭 ○ 鏞近五年來患羊癲瘋的疾病。一旦發作便昏迷不醒,身體抽筋, 口吐白沫。信士家人為了信士的病,求盡中醫與西醫,還是無法將信士的病醫 好。

關於蕭信士的疾病,乃宿世前曾造下一段深重罪惡,受害者領有冥府東嶽 大帝的火簽令旨入身討報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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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蕭信士此段罪惡發生於清道光二十四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六〇

年,即西元一八四四年,福建清溪一帶。是時蕭信士名龐少彬,是地方上有名的

首富。由於是當地首富,自然廣結一些朋友。地方上的官宦、仕紳沒有龐少彬不

認識的,無形中使龐少彬在地方上成為有權有勢之人,他利用自己的財勢,到處

欺壓良民,霸佔田地,另一方面到處拈花惹草。只要看到中意,有姿色的良家婦

女,就加以調戲,有時更以勢力強逼就範,因而造下不少欺壓善良、強佔田地及 侮辱民女種種的罪業。

最大的惡業就是佔人妻害人命。當時有位名叫周德的農民,祖先留下一些

農田,夫妻兩人靠著這些農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過著恩愛的生活。可是這

樣的日子不常在。有日,龐少彬帶著家丁出外遊走,來到這塊田旁,正好周德和

妻子朱氏兩人在田裏工作。龐少彬一眼看見朱氏姿色迷人,讚歎不已,就問身邊

的家丁有關周德的家境和其耕種的田地是否良田等詳情。龐少彬當時心中已起了

慾念,想要設下毒計來奪取周德這塊田地和朱氏。龐少彬回到家就吩咐管家帶銀

兩向周德購買田地。周德本靠著這塊祖產耕種維持生活,那肯出售?管家回到家

向龐少彬告知情形,龐少彬大怒,破口大罵周德有眼不識泰山,敬酒不吃吃罰

酒。龐少彬命家丁偽作清兵模樣,到周德家搜查,偽說周德是反清份子,官府下


令將周德捉拿,嚴刑拷打,刑得周德遍體鱗傷。一方面龐少彬利用此機會到周德

家,假仁假義地向朱氏說「有辦法能使周德無罪脫身。」朱氏在龐少彬的引誘和

甜言下,答應被龐少彬納為第五妾。周德雖然被放回,可是已經面目全非。自己

的祖產被人強佔,朱氏也另嫁他人,一時受不了如此打擊,於是精神分裂,整日

喃喃自語,到處流浪。因一身的傷勢,加上不久染上瘟疫,就一命嗚呼哀哉,魂 歸冥府。

這一切的罪過都是由龐少彬一手所造成。龐少彬一生所作所為,天律不

從,所以年紀才五十出頭,天譴就到,一次在市井中被路過的車子輾斃身亡。龐

少彬魂落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之罪刑,被關入地獄接受割舌、挖心、毒蛇穿身

及浸入血池之刑罰。期滿轉為畜生道五十餘次,再受冥王定判轉生為現世的蕭 鏞。

再說周德魂歸冥府,受冥王定判受刑後,也轉生為人,姓名叫薛平川,家

住基隆市八堵路九十五巷六號,本世在五十二歲時別世,時為一九七四年二月

十四日,即歲次甲寅年端月十九日卯時。薛魂在冥府冥王定判罪刑,受刑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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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正逢下元甲子年三曹大開清算之期。薛魂在冥府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之冤,就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六二

向東嶽大帝哭訴申冤。東嶽大帝查證事實,又查知龐少彬已轉為現世的蕭信士,

於是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薛魂到陽世向蕭信士之身討報。

欲解者,由蕭信士和其家人多布三施,虔誠向聖道佛門效勞進修;並發大

善願,行大陰德,再於神佛之前懺悔,祈求赦免此段因果冤債,俾討報的火簽令

旨早日收回。所有功德指名迴向給薛魂所得。行多少,因果自消多少。

十一、強佔人妻,奪人財產,害人致死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機啟化道宣揚 萬法真宗普十方 執筆揮毫喚早醒 聞風桃柳振綱常 請事者:李 ○ 昌,男,二十七歲。 住址:屏東縣內埔鄉。

查:李信士七餘年前受冤魂日夜的干擾討報,致精神分裂。每到下午病

發,即喃喃自語,語無倫次,心不由自主。家人到處訪名醫,一直未能見效。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信士宿世前生於清光緒年間,時乃日據

時代〈注八〉,為台灣竹崎一帶的人氏,乃一名地方保正(按:保正為日據時代

的村長)。為人貪財,常靠勢力魚肉良民。有位村民名叫戴木火,和信士早就水

火不相容。常因爭灌溉水發生口角。李信士和木火相爭田水之時,因木火身材矮

小,信士體格高大,故有一次兩人發生毆打時,信士以鋤頭柄輕易地即打中木火

的頭部。致木火雖然被救活,但因被傷到頭部要害,致成精神散亂。信士打傷木

火後,又調戲木火之妻,勾引成姦,同時侵佔木火的家產,致木火無家可歸,流 落街頭而枉亡。

木火亡後應陰律轉生在浙江省,姓單名叫志崖。後隨軍來台,居住在屏東

縣潮洲鎮三共里潮升路四十二號之一。單魂三十六歲時在臺北三重市被三名不良

少年合打,打中要害,當場死亡;亡於一九七一年,即陰曆辛亥年荔月六日酉 時。

李信士因宿世中曾造下害死戴木火的惡因,故惡病死後受冥府十殿閻王定

判各種嚴刑。受刑期滿,再應十殿轉輪王判轉為人身,即是李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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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單魂應陰律受刑期滿後,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害之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冤,乃向冥府申訴。冥府准賜火簽令旨,由單魂到陽世向李 報,擬使精神分裂致死。

六四

昌入身糾纏干擾討 ○

欲解之法:(一)助印善書二百本,廻向單姓亡魂所得。(二)李信士家

人速多布三施,虔心向聖道佛門進修,每月按期行大陰德一件,為期五年不可間

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並祈求冥府東嶽大帝饒赦,俾使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

回。所行功德要指名迴向給單姓亡魂所得,則李信士的精神病方可經醫治痊癒; 貴人自出現在東北方。

〈注八〉:清光緒二十一年,清廷與日本政府訂立《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 日本,臺灣即進入五十年的日據時代。

十二、姦淫損節 亡魂自述因果:

罪魂在陽世之時,家住嘉義縣布袋鎮。罪魂父親姓陳,下有胞弟三人,罪

魂為長子,名曰福良。在罪魂尚年少時,父母相繼染病去世,遺下許多產業,由


罪魂和三名胞弟耕種維生,並無分產。至長大娶妻後,兄弟分炊,各自成家立

業,自力更生,以農為業。此時罪魂已娶鄰村春桃為妻。在世曾施德行善,鋪路 造橋,以利益世人。

然自罪魂娶妻至三十九歲,夫妻雖恩愛,並無生下一男半女。從此罪魂

每日怨歎在心,時常恨天怨地,責罵佛聖神仙:「我如此行善布德,虔誠奉敬

神佛,何益?全無感應。世間作惡的人,卻子孫興旺;行善的人竟無出一丁半

子。」從此罪魂不再行善,每日遊蕩在外,結交酒肉朋友,花天酒地。我妻春桃

相勸:「今世無子,定是前世有造罪,今生所行的功德不足之故;不要自暴自

棄。」罪魂無動於衷,反與我妻春桃發生口角。一日,罪魂一時怒氣衝天,口出

惡言責罵,並出手毆打。從此罪魂夫妻見面就口角,即使胞弟前來相勸,也無法

挽回罪魂自甘墮落之性。每日只知借酒亂性,鬧得家中雞犬不寧。事過數天,我

妻春桃竟然厭世投水自盡身亡。罪魂受此打擊之後,心情更加變壞,無惡不作。

適鄰村有名寡婦,名曰秀美,早年喪夫,養有一名女兒名曰金鳳,長得姿

容絕色,年方雙十,甚是迷人。罪魂有一天,心生邪念,走進秀美家中,向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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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

女兒求親,不從。罪魂心中不甘,以狠毒的手段強佔秀美之身,敗壞其名節。不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六六

久,金鳳許配蕭家。罪魂乃捏造污辱金鳳清白的謠言,並威脅蕭家不可娶金鳳。

一日,金鳳知情,一時怒氣衝天,離家出走。經過數天,被人發現,已投水自盡

身亡。秀美聞報此事,惱怒之至,竟萌起厭世之心,在家懸樑自盡身亡。此為罪 魂在陽世時所作所為,罪孽重重疊疊的實情。

由於曾在陽世造下罪孽,不能寬宥,雖然已受第一殿秦廣王、第二殿楚江

王定判應受苦刑,第三殿將再判進入穿心地獄受刑二十年。期滿後將再入銅柱地

獄烤刑十年;再判轉生為乞丐三十年,亡後再轉生為半身不遂之人。希望世人以

罪魂為借鏡,知過必改,便是善人。只要善德足夠,諸事自可如意。不可先善後

惡,否則天律不從,罪加一等。世人作事,宜一切心存情、理、法,勿違背良 心。祈共勉之,戒之。

十三、姦淫女尼 冥府第五殿閻羅天子 詩: 聿修厥德重山丘 若不知理向善儔


武略超群悲大夢 終來地獄作幽囚 再詩:斯世人生意若何 不仁致富計謀多 姦淫巧詐易瞞過 落入幽冥受苦磨 罪魂自述因果如下:

罪魂在陽世時家住福建漳州,姓馬名叫水田。憶自少年之時,父母即去

世,上無伯叔諸姑之親,下鮮應門五尺之童,煢煢獨立,因而浪跡江湖,糊口四

方。吟詠《詩經.蓼莪》之詩時,想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知我者為吾

心憂;不知吾者,為吾何求。悠悠蒼天,彼何人哉?」的詩句,不覺淚下。

每日寄食漂泊,一日,流浪至泉州的西塔寺。真是關山難越,誰悲失路之

人;萍水相逢,儘是他鄉之客。幸獲某寺小沙彌憐恤,使寄食於寺門,為傭度

日。在住寺期間,甚受比丘尼及比丘僧的憐憫。罪犯亦盡為人之道,毫無怠惰之

情,至後來甚受方丈刮目相看。年至不惑,乃削髮皈空,而受三皈五戒,得聞佛

法。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奉命四處化緣之時,俗念頻生,竟將法事不

放腦內。所化之資,無節制地使用。後來流浪至南海落迦山,適逢大開法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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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十方施主進寺行香禱願。真乃佛爺大顯神通,人山人海,湧塞普陀山莊。甚多紅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六八

男綠女攜手旁觀,熱鬧紛紛。罪犯因年輕血氣方剛,本當戒之在色,殊不知魔考

接近,心猿暴跳,意馬賓士,慾心難禁,火勢攻心。是時有名比丘尼在禪房打

坐,罪魂見其懦弱可欺,急將禪房緊閉,強行姦污。待至雲收雨散,猶自以為

樂。此後食而知味,變成亂倫和尚,致使全寺的比丘尼驚慌似鼠。一到黃昏之

際,即聚集而睡。罪魂後來無有所獲,於是下山化緣,四處流浪;所獲之資,用 於享樂,真是樂以忘憂,不知禍之將至。

是年新春之時,家家戶戶於元旦之日,飲屠蘇酒,謂可禳除魔疫。是時罪

魂也參與共飲,並飲至酩酊大醉。在顛三倒四之下醉歸寺院,受方丈譴責,令監

禁黑房三天。罪魂內心羞恥,自覺無面目見江東父老,越想越惱怒,是夜手執鋼

刀,逃出黑房,闖入方丈房間,刺殺方丈永僧師。事畢,罪魂自知人命關天,乃

連夜下山,打扮成俗子模樣,隱姓埋名,逃居福州的福聚祠,代人清理祠堂,希

能安逸過日。自覺如此做神不知,鬼不覺。從此,一有積蓄,就偷偷至淫界作樂 尋歡。

韶光荏苒,日復一日,殊不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西塔寺

的方丈永僧師被殺之後,英靈不甘願,至冥府控告有准,而率黑白無常將軍,浩


蕩至陽世索命。四處查尋有兩秋之久,罪魂終於罪報臨頭,就在福州的福聚祠被

遇見,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那時黑白無常將軍一見罪魂,大

發雷霆,將罪魂毒打一番。打得罪魂三魂七魄離身而亡。後魂被拘捕至冥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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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

給各殿冥王定判應受的罪刑。今適受審至五殿。此乃罪魂一生的孽作,求冥王五 殿閻羅天子大發慈悲,從輕發落罪魂。

十四、藉消災之名姦淫信女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著書普化喚迷民 忠恕修持盡善人 道守在心養正氣 啟明峻德該寬仁 再詩:苦海無邊潮滾流 輪迴六道應憂愁 紅塵凡念未除盡 萬物靜觀時到休 又詩:明心見性竅靈通 禍福取由善惡充

作孽千端障咄咄 無常一到手空空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途墜落纏災劫 六道輪迴吃苦衷 普渡群迷開智慧 宏揚大道挽頹風

七〇

查:何 ○ 慶信士,每逢午時後頭部即疼痛難當。數年來訪遍名醫,均無見 效。經本座對照何信士之《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方知此乃何信士深重之業障所 引起的因果疾病,非是世上凡醫無能。

何信士前世生於明朝孝宗成化年間(西元一四六五至一四八七年),亦為

男身,名喚陳太和,為江蘇省江寧縣人氏。曾拜師學得符法,並自設神壇,供奉

廖府千歲,供各方人氏膜拜求問。因神聖顯赫,故凡有善心誠意前往求問者,皆

顯化感應而得到化解,因此遠近皆知。每日香客往來不絕,尤勝當地的寺廟。時

陳太和見十方信眾每日所捐獻的功德金不計其數,心中甚喜。有日,陳太和心內

暗思:如此不費半點勞力,即日日有財可得,甚是輕鬆。不如自任乩童,為人消 災解厄,豈不更加稱心如意?

陳太和打定主意,經反覆思考七日之後,對往來的十方信眾聲稱:「奉廖

府千歲指示:本人自即日起擔任廖府千歲的神乩,將為十方的香客開辦濟世。」

十方信眾信以為真,紛紛前往求解。既然陳太和如此宣佈,廖府千歲自予以配


合,在他辦事之時,給予靈示。初時陳太和亦能順從神意而大施法力,故凡有身

體不適,或諸事不順者,前往叩求,均能扭轉乾坤,轉暗為明,重獲吉祥,致使 陳太和更加洋洋自得。

所謂飽暖思淫欲,有了錢之後,陳太和每逢初一至初十,均至外縣尋花問

柳;卻對信徒徉稱是利用這十天四處雲遊,渡化頑民,及為十方黎民化解困憂。 十方信眾未能詳察,信以為真,更加尊敬陳太和。

經兩年後,陳太和深感每月奔波至外縣尋歡甚為不便,乃暗思:前來叩求

的香客中,甚多姿色美麗的女眾,可藉著為其消災解厄之時加以染指。當陳太和

有此惡念之時,其所供奉的廖府千歲已經知情,該夜立即對陳太和發出警告,言

曰:「陳太和,你不可有染指民女之心!今夜吾神特來點化,望你速速改進,真

心奉道而行,求功抵過,以補前愆,以免日後遭受天譴,而陷入萬劫不復的地

步。」陳太和在半夜夢中驚醒,自思:「這只不過是一場惡夢而已,不必當一回 事。只圖眼前的享受就可以了,管他將來如何。」

有一日,一位孀寡的張氏,因其獨生女淑敏身體終年不順,整日面帶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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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容,風聞廖府千歲靈感無邊,且其乩童陳太和法力高深,故攜女前來叩求化解。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七二

陳太和見淑敏雖是有病在身,臉色蒼白,但其姿色宛如病中西施,故思染指。

即對張氏言:「你的女兒有邪魔附身,須作法方能驅除。不過較為費時費

力,須待在壇內一日一夜。」並交待張氏先行返家,待隔日午時後,再前來接回

病體痊癒的女兒。張氏聞言,信以為真,非常高興,先行返家。待天黑之時,陳

太和將一碗符水摻入蒙汗藥,命淑敏飲三口。淑敏依言飲用三口之後,隨即昏迷

在地。淑敏的身體原本就非常虛弱,經陳太和整夜的摧殘蹂躪,已氣絕在床,一

命歸陰。待陳太和逞其獸欲之後,方知已出人命。將淑敏的屍體,拖往山中掩埋

了事。隔日午時,張氏前來壇內欲接淑敏返家。陳太和將張氏騙入法壇的內室,

持利刃將張氏刺死。待半夜後,再將張氏的屍體拖往山中掩埋。

陳太和殺害張氏母女之後,其惡報不久臨身。上天難容此惡毒之人,竟假

藉神意害人。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陳太和所設的神壇無故起火,且火勢一發

不可收拾〈注九〉。陳太和因而葬身於火海之中,魂魄被牛馬兩將軍拘往冥府審

判。其在世學法未能行持正道,反而假藉神意而欺神弄鬼,為了色欲竟殺害張氏 慶信士。 ○

母女,實在罪孽深重,天理難容,故被冥王判禁刀山地獄、寒冰地獄及無間地 獄。輾轉受刑數百年之後,再轉生為本世的何


何信士前世因殺害兩名人命,造下深重的罪業,故被信士殺害的張氏母女

持討報的旨令附身干擾。致六年來,每逢午夜,即有頭痛欲裂的痛苦,欲藉此

疾,致信士於死地。如欲化解此業愆,可行兩件大陰德,迴向給張氏母女,求其

母女諒解罷手;若得諒解,再於神佛座前懺悔,並祈求開赦。日後並要戒殺吃 素,勤行佛事,前世所造的業愆方能圓滿化解!

〈注九〉:設立宮廟、神壇、道場的人,若藉神佛之名斂財騙色,上天往往降下 天火,以燒掉宮廟、神壇、道場,或取其性命。有時上天藉著地震等天災地變,毀其

道場。編者曾認識一位陳老師,他是三山國王這三位神明的乩童,曾經配合三山國王

辦了很多濟世的事,功德無量。三山國王也沒虧待他,除了讓他賺不少錢之外,還讓

他的兒子在農專畢業之後考上臺灣大學農學院,又公費留學日本,讀到博士學位,後

謀了個不錯的職業。後來陳老師搬到南投市,以養鴿子參加比賽賺錢。鴿子比賽若過

五關,可以贏得數百萬。陳老師的鴿子已連續三次贏得比賽,賺了上千萬,他仍貪心

不已,繼續參加。要知人的功德福份是有限的,何能一賺再賺?何況為神佛辦事,若

一再地要求金錢等的回報,久而久之,功德用光了,來世就沒有果位了。這是神佛所

不希望見到的,神佛希望世人幫助神佛救世建立功德後,不求回報,將功德累積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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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生的功果。所以陳老師第四次參加比賽,竟鎩羽而歸,鴿子有的沒飛回來,有的沒過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七四

關。陳老師十分生氣,就將供桌上的三山國王的神像全部轉向牆壁,意思是要神明們

面壁思過。這實在是一個十分忤逆神明的行為。第二天早上一看,三尊神像全部自己

起火燒掉,燒到只剩三塊木炭,並將供桌燒出三個洞。要知供桌上是沒有火源的,所

有的燭火全放在下一層的八仙桌上,而且睡前都吹熄的。這其實就是天火所燒。有關

天火燒毀道場的事請見編者的《善的力量》一書。在此世間,不只人有鬼神仙佛在監

督,就是神明、乩童以及弘法之人也有諸仙佛神聖在監督,盼所有為神佛辦事、弘法

救世之人宜戮力盡心,切不可騙財騙色,否則天眼昭昭,報應迅速,無能逃遁。

十五、藉卜姦淫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跡留香世人欽 包羅萬象妙玄深 三光照耀乾坤壯 化俗正風當適今 請示者:莊信士,住於臺北縣。

查:莊信士近年來逢夜難以入眠。一入眠,就有一名女魂同床共枕,引起

陰氣攻身,致疾病遊走不定,坎坷不斷,無精打睬,全身四肢無力。所引起的疾


病有:肝、胃、腎臟不佳,腰酸背痛。七餘年來,受過不少中西名醫診治,常常 藥不離口,然療效反覆,無法斷根。

因信士宿世前叫唐阿棋,以算命卜卦為業,人稱唐半仙。然而每藉卜算之

時無中生有,胡言亂語。為賺不義之財甚至破壞他人的姻緣和家庭,拐騙良家婦

女,或是糟蹋春花初開的少女,敗人貞節。受騙受糟蹋的婦女,有的還成為瘋癲 之人,真是冤業深重。

是時,有位名叫林金成的人,早年失母,父再續娶王氏為繼母。林金成自

小和甘女玉枝指腹為婚,長大後娶入為妻。因林家富有,擁有萬貫家財;林金成

又是獨子,王氏繼母早就存心不良,意欲拆散子媳的婚姻,要林金成另娶王氏

的外甥女為媳。故以重資串通唐半仙,向林父危言:「甘女玉枝命帶剋翁親之

相,又犯寡婦剋夫之命。若林金成未再續娶另一妾代替甘女玉枝,恐後果不堪設

想。」林父原來就無有主見,一聽唐半仙之言,就將甘女玉枝當做下人。甘女因

愛情變卦,變成瘋亂,終被林家以重金聘請唐半仙,將甘玉枝帶回唐家,鎖禁在

空房中。唐半仙從此狂施淫威,每日加以糟蹋。甘玉枝被唐半仙糟蹋過著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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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

一生。此為唐半仙一生為人算命卜卦,胡作非為,所造下的因果詳情。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七六

甘玉枝亡後,應陰律投胎轉為女人身,轉生於宜蘭縣羅東鎮民意街,姓

江,為一名酒家女郎,然在十九歲時被殺身亡。是時為西元一九七三年八月

十二日,陰曆癸丑年瓜月十四日子時。江女魂亡後受冥王定判應受的枉死罪

刑。受刑期滿後,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冤業大開清算之期。江女魂在

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宿世前被害的因果業債,乃會同其他被唐

半仙所害的冤魂,以江女魂為首,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申訴。經由冥府查證事

實後,又查到唐半仙已由冥府定判轉為人身,就是現在陽世的莊信士。在查知

居住之處後,冥府再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以江女魂為首,到陽世應緣進入莊

信士之身,糾纏干擾,討報此段宿世前被害之恨。此為莊信士肝、胃、腎諸 疾,無法治癒的由來。

欲解者:莊信士應速自悟,向聖道佛門進修;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

陰德。並每月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宿世前所造下的因果業債,早得離消,

並祈求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行布多少,此段因果冤業債自得離消多少,討

報的火簽令旨自早日收回多少。江女魂得到功德多少,自離身多少,信士自得逢

夜好入眠。身體的坎坷再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自可痊癒多少。


十六、用法術詐財姦淫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神降筆結良緣 普化凡人立志虔 道理妙玄徹悟性 行功渡眾培栽賢 再詩:文筆宏鸞勸眾修 衡權普渡造慈舟 聖神執法公開世 帝察陰陽罪業由 又詩:文鸞渡化勸蒼生 濟世文宣理必明 聖訓闡揚儒道釋 善心護教登瑤京 請示者:葉信士,住高雄市。

查:信士多年來諸事難以通順如意。已結束夫妻關係,有時心性不由自 主,被一男一女之亡魂入身干擾,如同降乩一般。

冥府東嶽大帝及幽冥教主地藏菩薩的《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糾

纏身內的男魂姓羅,陽世時家住花蓮縣瑞穗鄉福明村,本世亡於西元一九六三年

第第第第第

七七

十月二十七日,陰曆癸卯年九月十日午時,因緣遭受枉亡。女魂姓陳,陽世時家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七八

住桃園縣觀音鄉侖坪村,本世亡於西元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一日,陰曆甲午年 十二月十九日亥時,因緣遭受枉亡。

信士宿世前為一名張天師的弟子,拜三清道祖為師,學有茅山術法,專門

為人引魂、超渡、解運、起壇制妖伏魔。然為人視財如命,常為了錢財,施下陰

符,擾亂他人的心性。並以為他人解運的名義,甚至玷辱女人之身,使被害者家

庭破碎。一生學有術法,不知修心養性,反以法術害人,造下深重的冤業。羅魂

和陳魂即為被害者。二魂在冥府的因果陰陽孽鏡臺上,查知宿世被害的冤情。乃

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哭訴申冤。經由冥府查證確實;又查到宿世的仇人轉生在陽

世,就是葉信士。冥府東嶽大帝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利用信士朝山之時,入身 干擾,討報此段宿世被害之恨。

化解之法:應速自悟,向聖道佛門隨緣而效勞進修。多用心修心養性,學

習正理的佛法;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尤其地藏王菩薩寶

蓮座之前懺悔,求赦宿世所造的業債早得離消。所行功德迴向給羅魂、陳魂所

得。行布多少,討報干擾的冤魂得到功德多少;自離身多少,日後自得諸事通順 如意,心性穩定。


十七、害良為娼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執筆喚醒人修行 參鸞效駕感蒼京 宣揚聖統開覺路 道本人悟必心誠 再詩:沉淪苦海迷茫哀 享樂榮華紅塵階 白髮垂長知孺弱 棄邪歸正學賢才

請示者:陳 ○ 福、陳 ○ 國父子,住在屏東縣新園鄉。 查:陳信士家中劫運連連;父子一見面就好像仇人一般。最近才有驚無險

地躲過一次災劫。兒子婚姻不如意,自十年前結束夫妻關係之後,就開始和杯中

物為伴。黃湯下肚,即亂髮無名之火。近兩年來更加嚴重,心身不由自主,精神 恍惚,喃喃自語,變為精神分裂。

因兒子在宿世前曾造下一段因果冤欠未了,本世應緣須受此段因果的冤報

糾纏。《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宿世前,陳信士出生在官宦人家,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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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九

生活富裕,慣養成性。長大後靠著父親的權勢,到處欺壓良民,而且自己當首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八〇

腦,結群成黨,組成幫派,並開設賭場,以詐賭的方式騙取錢財。同時開設妓

館,購買民女,強逼接客。一日,有一名叫劉金玉的女子因夫婿病逝,為了生

活,入城尋找工作,然尋求無門。有朝,在街上徘徊,正要回家時,正好遇上信

士(前世)。信士看劉女長得姿色楚楚動人,向前尋問原因,才知劉女出身於農

家,又剛喪夫。覺得機會來了,便花言巧語拐騙,將金玉騙入妓館。起初說是來

幫傭,待時機成熟,便逼金玉接客。信士想利用劉女來當他的搖錢樹;但劉女怎

樣也不願賺取下賤的錢。信士憤怒之下,用各種刑具刑得劉女遍體鱗傷,如刑兇

犯一般。有一天,信士又再用嚴酷的刑罰刑劉女,一時失手竟將劉女刑死。劉女 可說是寧可死也不願受辱。

劉金玉死後,魂歸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之罪刑後,再應陰律投胎轉生。

轉生於臺北縣永和鎮忠孝街二十六巷十五號,姓名叫徐慶宣。徐魂又在二十歲那

年受水劫死亡,是時為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日,即壬寅年蒲月十九日申時。徐魂

因枉死,再受冥府定判枉死的罪刑。下元甲子年後,正逢徐男魂刑期屆滿。徐魂

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自己有段宿世前未了斷的冤情,便向冥府東嶽大帝座

前哭訴申冤。經由東嶽大帝查證事實,並查知徐魂的仇人現轉生陽世,也就是現


在的陳信士,因而東嶽大帝准賜旨令,由徐魂向陽世陳信士之身討報此段宿世前 被侮辱之恨。這就是陳信士現在身體及家運不佳的原因。

陳信士父子宿世前同為父子,因宿世前教子不嚴,造下此段深重業債,本 世再來亦轉生為一對父子。

欲解此仇,宜多布三施,並應速自悟,莫再徘徊,不信凡間有鬼神。宜速

向聖道佛門等五教效勞進修,多行大陰德。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此段冤報旨

令早日收回。所有功德均指名迴向給徐姓男魂所得。行布多少,此段因果冤報自

消多少;徐男魂得到功德,自離身不再干擾。當然陳信士的劫運自可逢凶化吉。 精神病的貴人自出現在東北方。

八一

佛說:三世因果「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生果,今生作者 是」,即為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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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經營淫窟又殺人

觀世音佛祖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詩: 觀座蓮台灑甘露 音喚眾生返迷途 佛法無邊超苦海 祖駕慈航渡善夫

八二

論王卷 ○ 之因果 查:王信士所生三子,長男夭折;次子因車禍腦部重傷而精神異於常人;

三子患麻痹症,不良於行。此乃因果。非上天不慈而刻薄加罪於你王家,實乃你 自作孽所引來的災殃,是自作自受的報應。

你出生至今,惡行不斷,善行甚微。自退役後,成群結黨,為非作歹。曾

數次砍殺無辜之人成為殘廢;並曾因酒後駕車致人於死。後雖和解,以過失致死

坐牢;被害斃命之人已難複生,故因果已定。此為王家受報之因。

再者,信士開設賭場,設局詐賭。為了逼賭債而擄人綁票,使受害者妻離 子散,家破人亡,此罪孽亦報應之因。

另信士經營違背善良風俗的人肉市場應召站,並販賣人口,使多少離家少

女墜入風塵,遺恨痛苦終生;更軟硬兼施誘使貧家女,淪入永無天日的賣笑生涯 中,此亦為報應之因。

如今信士雖已知錯洗手而懺悔,但大錯已成,悔已晚矣。雖經曰:「放下


屠刀,立地成佛」,但因果報應乃天律之所定,諸天仙佛誰敢違逆天命而行事?

所以你的三個兒子均受你的罪業的現世報。而人身得之不易,亡羊補牢雖遲未

晚。宜速備仙佛之像虔誠恭奉,即日起持齋戒殺,早晚虔誦《大悲咒》、《七佛

滅罪真言》、《明聖經》,再大力行善而懺悔佛前,自可漸解。

十九、設淫窟害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萬緣頓棄盡無明 智慧思悟養性情 母心正氣化癡頑 執中貫徹能道成 請示者:鄭 ○ 明(夫),男,四十六歲。 釗(妻),女,四十九歲。 蔡 ○ 住址:台南縣新營市人氏。

查:蔡信女的胸部及腳部均長無名腫瘤,曾看過多名中西醫師,結果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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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見效。不只如此,與夫婿數年來的感情一日不如一日,疏遠如外人。因為信女的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八四

丈夫步入桃花運,活鬼纏身,另設香巢,心不在家。至於親生的兩位女兒,近來

對學業無心,而且結交不良少年,每由學校下課就巧立名目,欺騙信女,在外遊

蕩,時常三更半夜才回來。蔡信女雖盡人母之責,苦口婆心地勸解,仍是白費。 總之家裏厄運連連。

蔡信女之所以如此淒慘,是宿世前曾造非常惡質的惡因,才會有今世的惡

果。蔡信女在三世前,是名聰明絕世的男人,專想賺軟錢。在壯年時,利用雄厚

的資金,買來良家貧女充當流鶯,又雇來打手,監督這些女子。若有哪個女子不

認真招攬嫖客,就難逃打手的酷刑。有時蔡信女也親自動手。有五名身體不堪折

磨的弱女子,被折磨後,有的自殺身亡,有的患花柳病死亡。這些可憐的女子死

後,個個向陰間閻王哭訴,件件討報成立,個個待時討報。今受報之時已到,所以

才有信女如今的慘事發生。信女丈夫是宿世前的好友,專門替信女設計的狗頭軍

師,因出入相近,所以今世結為夫妻。他的變心是因為他知道,信女只是利用他

的頭腦,並非真心對待他,因而積怨在心,所以今世才讓信女承受非真心對待的

滋味。再來,信女的胸部和腳部,生長無名腫瘤,是上天的處罰。因信女前世心

思不正,想賺無汗錢,所以讓信女胸痛,同時花掉所有的錢財。至於腳部之瘤,


會發作到腐爛,寸步難行,是因為信女宿世想辦法足不出門,金銀就能進來;今

世故足不出門,銀錢即一直流出。你的兩個女兒,之所以不上進於學業,不善

良,結交不良少年,來讓信女操心、花錢,是前世你虐待她們,及逼迫她們損貞

節,甚至染上梅毒,慘淒難言,淚灑一生的報應。今世亦會讓信女同樣淚灑一生

地過日,以報宿世之仇。不過此世只有二名來討報,來世尚有其他的討報鬼。

本佛於此提醒信女:信女若信因果報應,本佛啟示你一個絕妙的方法,但 必須立志篤行。

信女若肯放棄世俗的欲望、名、利、情愛,專心念佛修道,清口吃素,俗

業聽天安排;同時發善願,參加弘法的行列;再者,在能力可及的範圍內,多佈

第第第第第

八五

施和印善書。這些條件若肯接受,信女可祈求南天主宰,轉請上天開赦,並求地 府閻王,調回討報令,你身上的病體,才能得到平安。

二十、出家又姦殺人

宜蘭都城隍尊駕前謝范將軍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詩: 公平處事潔心身 莫起邪思正果因 引誘毀人羞萬世 染汙長留累靈根 宜蘭都城隍尊神 詩: 張受債主報前冤 迷慌昧心今應還 良知迷失皆自惹 行功立德早了願 再詩:宿世摧花造惡因 怨仇深重病非輕 豔女糾纏夜裏逢 若能悔悟保肉身 請示者:張 ○ 良,男。 住址:宜蘭縣蘇澳鎮。 罪魂自述討報之因果:

八六

罪魂姓王名叫 ○ 鳳,在陽世家住基隆市七堵區崇孝街五號。 罪魂亡於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五日,陰曆癸丑年桐月十三日酉時。因為十七

歲懷孕三個餘月時,忽然腹部疼痛,經家人發覺,送醫不治,致成一屍兩命。

罪魂為何糾纏在張 ○ 良之身,無分日夜使張 ○ 良每夜難以安眠;而且罪魂 與之同睡一床,如陽人之夫妻相親,使張 ○ 良的真精洩出,導致張 ○ 良虛弱得不


成人樣? 罪魂本世和張

良並無冤情。罪魂和張 ○

良結冤是在清光緒二十九年間。 ○

是時張 ○ 良是個男人,姓聞名叫義萬;罪魂乃是女人,姓名喚歐秀碧。家父叫歐 朝全,河北大名府人氏。聞義萬為一名削髮出家的和尚,住在落眾寺。有朝,家

父和罪魂兩人到落眾寺行願參香。聞義萬看罪魂美貌絕頂迷人,便喪失人性,罔

顧佛規,生起淫念。等我父女參香後雇轎要回家之時,以重資買通轎伕,在中

途,故意將我父女所坐之轎各抬一方。先將我父從近路抬回家,而後假稱迷路將

我抬至聞義萬後,聞義萬再從暗處衝出,拳打轎伕。轎伕假裝哀哭,放下轎子而

逃。我大吃一驚,伸頭一看,聞義萬蒙面假裝成山賊模樣,將我強押到附近的山

林內強暴。我大力反抗,聞義萬一時失手,壓住我的喉部過重,致使我被聞義萬

強暴後氣絕身亡。可憐我赤身裸體,死在荒郊野外。等歐家發現我未回,又尋不

到所雇轎伕,派家丁沿山路荒郊找尋,找到我的屍體時,已經腐爛得不成人樣。

我亡後,魂落冥府酆都地獄,受冥府依在世之善惡,定判罪刑,受刑期滿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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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度投胎轉生為罪魂王 ○ 鳳。 聞義萬以為人不知鬼不覺,其實天眼如電光。佛門弟子竟然違背天律,所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八八

以聞義萬在年齡不到五十歲,就受天譴。一次風雨交加之時,聞義萬外出化緣,

在回寺途中,被雷電打死於山間。此為聞義萬造下惡因,受天律制裁的惡報。聞

義萬魂落酆都地府後,受冥王嚴判毒刑,打落酆都地府陰山,受霜雪凍身;又入

挖心、浸血池、抱銅柱烤烙等等地獄,慘刑期滿,再轉為畜生道百次。期滿後,

再應十殿轉輪王定判,投胎為人身,也就是張 ○ 良。 罪魂再度轉為人身,不幸在十七歲時,交友不慎,失去貞節懷孕。生產

時,因年紀較輕,體力不支而枉死。罪魂再度魂歸陰冥,受冥府定判應受的罪

刑,關入枉死城。刑期滿後,正逢下元甲子年,在冥府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

良,應緣入身糾纏干擾。原本要吸 ○

此段被害之冤,所以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申訴此段宿世的冤仇。由東嶽大帝准賜 罪魂火簽令旨,到陽世找到聞義萬轉生的張

良若違背尊神所開的條件,罪魂必加速討報,其時望尊神不要再為 ○

盡張 ○ 良的陽精,使其得病死亡。幸張 ○ 良的家人祈求城隍做主調解,要張 ○ 良 按月行大陰德,為期五年不可間斷。若有如此做,罪魂願意給尊神面子,同意饒 赦他!但張 他講情。


二十一、因色殺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牛轉乾坤含玄機 丁丑桃乩開鸞期 代天宣化喜洋溢 法舟同濟喚迷癡 再詩:端春正月著寶箴 諸真佛聖降臨參 天衡二卷仁風施 廣布善彰永存心 又詩:養性修身不染埃 菩提樹下見如來 達觀談道心端正 功果圓滿證聖台 又詩:愚蠢迷朦意志磨 人生早覺夢南柯 未能善念修功果 苦海茫茫波浪多 請示者:曹慧英。 住址:斗六市梅林路。

查:曹信女五年餘來,患精神分裂症。逢夜難以入眠,白天心性不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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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

主,喃喃自語,語無倫次,行動異樣。雖然受過不少現世的醫師診治,可是食藥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罔效,一直未能使信女恢復常人。

九〇

干擾信女的男魂曾經現身給信女觀看。此男魂本世姓名叫徐金秋,陽世

時家住臺北縣永和鎮景新路一五三號,在十六歲時遭受水劫亡故。是時為西元 一九七二年六月十一日,即陰曆壬子年蒲月一日未時。

徐姓男魂和曹信女此段冤仇結於清光緒十五年,是時曹信女為一名男人,

出生於福建省林森府,為名門子弟。其祖父和其家人世代為官,信女為此有權

勢,有財力人家的獨生子。自小慣養,長大後無心學習聖賢詩書,力求上進;整

日在外結群成黨,魚肉良民,糟踏民女。被害者敢怒而不敢言,在投訴無門之下 只有含恨被欺,使信女更加囂張。

那時當地有名方姓族民,家道中康,為人忠厚老實,以務農為生,日出而

作,日落而息,過著安祥無憂的生活。生有一獨生女,頗有姿色,又聰明伶俐,

早就和其表兄指腹為婚。有朝,方女前往集市購買花粉,被信女發現,就一直愛

戀在心,乃以重資聘請媒婆打聽方女住家,並請媒婆向方家說親。但方家之人以

已指腹為婚予由以為拒絕。信女未能死心,仍三番二次托地方仕紳名人向方家遊

說,但方家之人堅持拒絕,而使信女惱羞成怒,引生殺機。方家之人一再被逼


婚,恐節外生枝,因而提早將方女嫁給表兄。信女得知此消息,一時憤怒,糾結

狐群狗黨,趁風雨交加之夜,打扮成山賊模樣,由信女領導,打入方家。見人就

殺,後再放火燒方家的茅舍,未留一名活口,個個被火燒成灰。官方當做失火,

以查無對證了案,使信女逍遙法外。此為曹信女宿世前所造下的深重罪業。

如今的徐男魂即為方家之父所轉生。方父不幸枉亡後受冥府十殿閻王判應

受之罪刑,受刑期滿後,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之期。徐男魂在

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害的冤情,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申訴。經由東嶽

大帝查證屬實,又查到徐男魂宿世前的仇家現已轉生為女身,就是現在陽世的曹

信女;乃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徐男魂到陽世向曹信女干擾討報。

欲解者:曹信女家人應多布三施,虔誠向聖道佛門修進。每月速按期行大

陰德,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祈此段因果冤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有功德

指名迴向給徐姓男魂所得,為期五年。行布多少,徐男魂得到功德後自離信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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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

少,此段冤債自消多少。曹信女的精神病一方面配合現世的腦神經科醫師診治,

自可慢慢痊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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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二十二、強姦殺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法施醒世盡精誠 救劫無休化俗情 佛本慈憫常濟渡 頹風欲挽賴群生 請示者:洪 ○ 森,男,二十九歲。

森、洪 ○

九二

仁兄弟兩人同患精神病,精神恍惚,心身不由自主而喃 ○

洪 ○ 仁,男,二十七歲。 住址:台中縣大里市。 查:洪

喃自語。雖然洪家之人到處求醫治療,但一直未能痊癒。洪 ○ 森自甲戍年,即 一九九四年四月患病,至請示之時,已有兩個餘月,仍然無法如常人一般。洪 ○

仁則從五月患精神病,至請示之時已有一個月。洪家兄弟同受高等教育,且有良

好的職業,為何會前後患此精神疾症呢?此乃冤魂入身糾纏討報之故。

洪家兄弟兩人此段因果冤情結於清光緒廿五年間,是時洪 ○ 森姓名喚李炎 仁姓名李炎興,同是福建省海頓縣李耀弘之子。李耀弘出生於文武世 ○ 同;洪


家,為一名秀才。自李炎同考中文秀才,李炎興考中武秀才後,兩名兄弟可謂光

輝李家門風。李父從此將所有家產交與李家兄弟兩人掌管。兄弟兩人就靠此家財

和勢力,在海頓一帶放蕩,結交各處的武館文院,與海頓縣衙的知府,以魚肉良 民。

是時有對父女,父親叫綾發和,女兒叫綾秀雲。父女兩人以走唱賣藝賺取

賞銀,維持父女的生活。有朝,來到海頓市場,排場開賣歌藝和手腳技藝。這時

李炎同、李炎興兄弟兩人帶領隨身的保鏢路過,看到綾女秀雲生得幾番姿色,又

有美妙的技藝和歌喉,致使李家兄弟兩人邪念衝起。以保鏢勢力逼開觀看的群

眾,再由李家兄弟兩人對綾家父女以未拜候當地碼頭為名,刁難綾家父女,企圖

對綾女非禮。綾父為保護女兒而出手。由於李家兄弟保鏢人多,猛虎難敵猴群,

為此綾發和被打得落花流水,昏倒在地,李家兄弟還不甘休。秀雲眼看家父的性

命有危,當場跪地苦苦哀求,放過父親的性命。但李家兄弟心如鐵打,無動於

衷,致綾發和活活被打死在當場。綾秀雲眼看父親被打死,抱父悲痛欲絕。綾女

此時視死如歸,動起功夫對付李家兄弟。但一名弱女子哪能對付李家兄弟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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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她當場被打得口吐鮮血而亡。李家兄弟所作所為,有違天律,已造下嚴重的業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九四

障,所以天律不從。不久,李家兄弟遭受惡報,在一次幫派交戰之時,同被刺

森;李炎興轉生為洪 ○

仁,仍為一 ○

殺,失救身亡。李家兄弟魂入冥府後,受冥府定判打入小鬼卒地獄,受盡刀山劍 樹之刑。刑滿後,李炎同應緣投胎轉生為洪 對兄弟。此為李氏兄弟宿世所造下的業障。

至於綾發和、綾秀雲父女被打死之後,魂入冥府,經由冥府各殿受審。刑

期滿後,綾發和判投胎轉生於廣東省,後來來到台灣,居住在台中縣后里鄉公館

村三十六號,姓丁名叫壽光。在五十一歲時因飲酒過量,身中酒毒死亡。時為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三日,陰曆辛酉年陽月七日丑時。綾秀雲投胎轉生於臺北縣中

和鄉國通路一一一號之一,姓陳,名叫美琪。在二十一歲時因情愛失敗,投大漢

溪自盡身亡。時為一九七三年四月十四日,即陰曆癸丑年桐月十二日未時。丁男

魂、陳女魂死後同在冥府受刑,於枉死罪刑期滿,在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

段宿世前被殺的冤仇,同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再度申訴討報。經由冥府東嶽大帝

查證屬實,准賜丁、陳男女魂到陽世向宿世的仇人,即現在的洪家兄弟糾纏討報

此段宿世的深仇。吾佛已將洪家兄弟兩人宿世所造的因果,冤魂討報的原因述 明。


欲化解者,速由洪家兄弟親人多布三施,多行善功,每月按期行大陰德,

再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因果冤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有的功德指名迴向

丁、陳男女魂所得,為期三年。行布多少,丁、陳男女之魂自離洪家兄弟之身多

少。願滿後,洪家兄弟的精神病,經醫治療自然可以痊癒,貴人自出現在東南 方。

二十三、強姦害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進修學道莫貪求 正法儒傳臻上流 佛聖慈懷化頂劫 身心穩步登禪丘 請示者:鄭 ○ 韋,男,二十歲。 住址:新竹市水田街。

查:鄭信士多年來心性無法自主穩定,夜則難以入眠;日則精神恍惚,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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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

精打睬,因之無心向光明的前途上進。不久之前更發現心臟機能有了異樣。此乃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九六

鄭信士宿世前曾造下一段因果,冤魂憑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應緣入身糾纏討 報所致。

在《冥府因果文牒文會》中明白記載:現糾纏在鄭信士之身的為一名女

魂,姓張名叫彩霞。張女魂本世家住基隆市崇智街三十五巷十之十四號。在

二十二歲時,因緣遭受車劫枉亡,是時為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二日,即陰曆戊午年 花月四日亥時。

張女之魂本世和鄭信士並無冤情,此段之冤仇結於清光緒末年,是時台灣

為日據時代。冤結於台灣台東郡太麻莊。此時,本島西部通往台東一帶,交通不

方便,專靠海路運送各地物品與旅商之客。信士此時在太麻經營客棧,姓名杜

雄。性喜拈花問柳,所有投宿客棧的女性旅客,若是具有幾分姿色,又單身獨住

一房者,杜雄便起淫念,在茶水中摻下迷幻藥,使單身女客飲後不省人事,再侵

入房中帶走,另換房間糟蹋,糟蹋後再送回原房間。待被害的女子清醒,已查不 出證據。杜雄一而再,再而三地得逞。

是時,一名叫王玉珊的少女,跟隨其父王大寶前往台東郡經商,向山胞購

買各種獸類之皮,帶回平地販賣。這一天,來到太麻已是黃昏,父女同宿杜雄所


開設的客棧。杜雄一眼看到王玉珊生得婀娜多姿、美貌絕頂,就心生毒計,另給

單身房使父女分開,王父不疑。王女在被糟蹋後,因初次隨父旅外,就遭受失節

的痛苦,致使回家後日思夜恨,久而積成憂鬱症,腦神經症衰弱,致成瘋癲狂

亂。一日,王家一時失去注意管顧,王女私自外出,不慎失足落海身亡。

王玉珊亡後再應陰律投胎為張彩霞。張女又在二十二歲時遭受枉亡。在受

冥府定判罪刑,並受刑期滿,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姦害的因果,乃

向冥府東嶽大帝申訴。經由查證確實,又查出宿世之杜雄已轉生為陽世的鄭

韋。張女魂於是應緣進入鄭信士之身,糾纏討報此段宿世前被強姦失去貞節之 恨。

欲解者,速多布三施,並向道修進,虔心效勞道中,和張女魂陰陽合體同

修。再者,每月宜按期行大陰德,並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因果報冤的火簽

令旨能早日收回。所行功德均指名迴向給張女魂所得,以期列消因果業障。所行

功德多少,此段因果業障自消多少。張女魂得到迴向的功德有多少,自離身多

第第第第第

九七

少,為期三年。若鄭信士此段因果冤報,不速解,災難恐會更嚴重,尚有血光之 劫。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十四、亡命之徒的下場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因果業障纏苦凌 作惡傷天己自崩 冥府照會審案情 輪迴人身再修行 請示者:陳 ○ 鑒信士。 住址:彰化縣埔鹽鄉。

九八

查:陳信士曾進修佛門,跟隨高僧法師修佛三年餘。在此段期間,念佛靜

坐。但靜心工夫不得法要,產生幻相,走火入魔,引來宿世前的冤主,憑依討報

的火簽令旨,乘靜坐之機進入陳信士之身,干擾魂魄。致使陳信士逢夜難以入

眠,進而引起精神分裂症,心身不由自主,喃喃自語,常以暴力,拳打己身。在

此期間,陳信士所受的折磨,生不如死,使得陳信士的家人不知如何是好。 亡魂自述討報之因果如下:

罪魂姓謝,名叫錫彬。亡時二十九歲,亡於一九七二年九月三十日,即陰

曆壬子年桂月廿三日戍時。家住彰化縣和美鎮彰和路三段五一七巷四號,因緣遭


受枉亡。

女亡魂姓連名叫香梅。在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六日,即陰曆丁未年陽月五日

辰時身亡,是時十八歲。因感情不如意,被情郎遺棄,服毒自殺。家居臺北市中 山路一二七四巷四十號。

我兩亡魂本世和陳 ○ 鑒並無冤情,罪魂和陳信士此段冤情結於清光緒廿一 年間。冤結於台灣竹塹,即今新竹一帶。當時陳信士名喚吳海鵬;罪魂謝錫彬叫

李模才,而連香梅名喚王瑛鳳。此時罪魂與王瑛鳳為一對夫婦,在竹塹海邊一帶

泛小竹筏抓魚販賣,維持一家生計。在夫婦兩人不分晝夜地勤勞忙碌之下,尚可

過著無憂無愁的恩愛生活。可是好景不常,禍從天降,事起因為吳海鵬當時是一

名結交山賊流寇、殺人不眨眼的惡徒,是官方全面通緝捉捕的重犯。

有一天,吳逃到竹塹海邊,正要偷船隻偷渡到南洋避風頭。這時我夫婦在

海上抓魚正好回到海邊。在天色灰暗之際巧遇吳海鵬。吳海鵬先以錢財要收買我

夫婦,要求用船載他到外海,再由外海的船隻接應偷渡。但我夫婦不接受收買,

一言拒絕,而引起吳的殺機。吳海鵬怒氣衝天,又看罪魂的妻子王瑛鳳生得年輕

第第第第第

九九

美貌,引起淫念。先以短刀攻擊毆打罪魂。由於吳海鵬體材高大,罪魂不是他的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對手,所以被利刀刺中要害,魂歸幽冥。

一〇〇

此時罪魂的妻子眼看丈夫被殺,就跪地求饒,盼望吳海鵬能放她活命!吳

不但無所動,反以暴力將我妻子抓到船內,用繩子捆住再加以強暴,先姦而後

殺,使王瑛鳳命歸離恨天。吳海鵬將我夫婦的屍體用繩子捆住大石頭推落海中。

吳海鵬就搖動船槳,逃亡到南洋。由於其一生所作所為天律不從,故吳海鵬逃亡

一年餘,即遭受天譴,在戰亂中,被炮彈炸得粉身碎骨。死後受冥府定判在地獄

受數十年的苦刑,再轉生為畜生,後再投生為陳 ○ 鑒信士。罪魂死後投胎為謝錫 彬。因另有因果,故出生後不久即遭受枉亡。魂再落冥府,受應受的罪行,被關 入枉死城中。

王瑛鳳雖然再轉生為連香梅,但因受宿世因緣的牽連,遭枉亡,再落冥

府,受冥王定判應受的罪行,關入枉死地獄和小鬼卒地獄,再入枉死城中。在下

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討報清算,我兩名亡魂在冥府受刑期滿後,於冥府的

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宿世前被害的因果冤欠,乃同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叩稟申

鑒所居之處,乃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罪魂到陽世,乘機進入 ○

訴。經由東嶽大帝查證事實,又查知吳海鵬現已投胎轉為人身,在陽世名叫陳 鑒,並查到陳


鑒之身干擾,擬使其發瘋至死,以討報此段被害之恨! ○ 冤宜解不宜結,此冤結也有二百餘年,陳信士的家人如能在做得到的範圍

內,向道進修,陰陽同修。陳信士家人勤修的功德,由我兩名亡魂所得。再多布

三施,每月按期行大陰德兩件,再於神佛座前誠心懺悔。功德行布多少,我兩名

亡魂必離陳信士之身多少。若四十九天內陳信士的家人無按此行功,我兩名亡魂 必再糾纏陳信士之身討報。

二十五、姦殺民女 請示者:林 ○ 金,四十二歲。 住址:高雄縣大寮鄉。

查:林信女兩年餘前罹患子宮癌,雖然受現世的醫師診治,並開刀治療,

至今未能痊癒,而且引起嚴重的併發症,筋骨酸痛。受醫診治,一直未見起色。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記載:林信女宿世前為一男身,乃清光緒年間台灣

第第第第第

一〇一

台南府城之人氏。家道富有,有財有勢。因喜貪漁水之色,雖已娶有三妻,仍嫌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〇二

不足。凡進入府城的女遊客,若生有一番姿色者,信女便仗著權勢和錢財,以不

法手段使其失去貞節。有些女遊客無顏回鄉見親人和丈夫,在投訴無門之下,多

人含恨懸樑或投河自盡。此為林信女宿世前所造下的深重惡業。死後受地獄數十

年抱銅柱炮烙的刑罰後,本世再應陰律轉為女身,受此段兇惡的報應。受害的女

靈依陰律,領五殿閻羅天子的火簽令旨入身討報,擬使信女身犯子宮癌而死。

欲解者:一方面宜多布三施,虔心向聖道佛門進修;一方面多發善願,多

行大陰德,再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俾火簽令旨早日收回,前愆早消。所有的功

德迴向宿世前的冤主所得。行布多少,此段因果自可消多少,討報的火簽令旨自 可收回多少。

二十六、誘學生成姦 詩: 因緣果報復循環 紅塵路險善惡關 正邪歸道虔修煉 同沐天恩返故園 亡魂自述討報之因果如下:


罪魂本世姓許,嫁夫姓趙,所以叫趙許面。罪魂本世於一九六五年六月八

日,陰曆乙巳年蒲月九日丑時亡,得壽八十歲。家住台中縣外埔鄉鐵山村長生路 三七號。

另一罪魂姓李名叫明山,於一九七二年六月十六日,即陰曆壬子年蒲月六

日辰時亡,亡時四十二歲。本世家住臺北市內江街一八二巷二號,因緣枉亡。

另一罪魂姓陳單名叫標,在五十三歲時因緣遭受枉亡。時為一九六一年十

隆和三子戴 ○

安亦因此因 ○

福家有深重冤結,故使戴妻鄭玉中風。其長 ○

月十七日,陰曆辛丑年菊月八日戌時,家住臺北市內江街五一號。 由於我等三名罪魂與陽世戴

子戴 ○ 峻受三名亡魂的糾纏,得了精神病。二子戴 果,而整日恍恍惚惚過日子。

我三名罪魂本世和戴家之人並無冤仇,冤仇發生在清乾隆十五年,福建省

順昌縣一帶。那時戴 ○ 福名喚駱祥昭,是一名精研詩書的文學之士,到處受聘任 教,聞名大江南北。也因為到處教授奔勞,故一切家務均由其妻巫氏春萍料理,

並教導三名兒子。長子叫駱少和,二子叫駱少榮,三子叫駱少欽。三兄弟年紀各

第第第第第

一〇三

差二歲。再說駱祥昭為了任教,很少在家鄉。一次在四川認識學堂的學生名叫貴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〇四

花。貴花出生名門,竟愛上駱祥昭。不顧家人的反對,和駱祥昭回順昌,願意嫁

祥昭為妾。自貴花進入駱家後,被祥昭安頓在西廂房,而巫氏母子住在東廂房。

經過三年,貴花生下二子,大兒子叫駱金水,二兒子叫駱金華。駱祥昭為照顧兩

妻,必需更加奔波,所以長年在外忙碌。因受不了風霜之苦,在六十五歲之時病 故於湖南。駱祥昭死後,不幸的事件發生了。

巫氏自貴花入門就開始懷恨在心,並且恐怕祥昭一死,駱家產業必須和貴

花所生的二子共分。巫氏就開始在自己的三個兒子中煽動,誣說貴花母子不實的

惡事,使三兄弟對貴花母子產生懷恨之心。此時巫氏的長子年已二十五歲,二子

二十三歲,三子二十歲。一日,三兄弟聽從巫氏之言,將貴花母子三人趕出西廂

房,要他們住在柴房,每天只能吃自己三兄弟吃剩下的飯菜;而且要貴花的兩個

兒子做粗重的工作,甚至挑水劈柴。二兄弟年紀不過才十三歲和十歲,哪能受此

重勞折磨?加上體弱營養不足,終因感染風寒而發高燒。由於未及時醫治,金水

腦部受害變成癡呆,金華受瘟疫感染全身發爛。可憐同一父親所生,待遇竟如此

不同。巫氏三兄弟,雖見同父異母的兄弟得了惡性疾病,卻不顧兄弟之情,反而

將他們趕出駱家,讓貴花所生的兩兄弟自生自滅。兩兄弟有病在身,又飄泊在


外,不久就病重身亡了。

再說,自從將兩兄弟趕出駱家後,駱家的財產自然由三兄弟共分。另一方

面,貴花知道自己的兒子被趕出家門遭受枉死,不久也因遭受重大打擊,悲憤過

度而精神分裂。每日喃喃自語,直至病情嚴重,自己用頭撞壁,當場頭破血流,

魂歸冥府。駱家兄弟三人雖得到財產,但三兄弟之所作所為為天律所不從,故不

久之後天譴降臨,三兄弟如鬼魂附身一般,每天只知靠著產業,花天酒地,沉迷

賭場;日在酒樓,夜宿楚館。不到十年,即敗盡駱家所有的財產。而巫氏不久也

因惡病去世。敗盡家財的長子,在三十五歲時染花柳病死亡;老二、老三也前後 受天律制裁,枉亡於街巷中。

一〇五

三位兄弟魂落冥府,受冥王定罪,被判入小鬼地獄,受挖心、挖眼、抽

腸、萬針刺身的酷刑;再浸入血水池。期滿後被冥王判轉為畜生百次。因宿世因 緣未斷,再度轉生。

另駱祥昭一生任教,雖行善佈施有德,但教子不嚴,再轉為現世的戴

第第第第第

福結為夫妻。而其三個兒子:駱少和長 ○

福。巫氏春萍以言語煽動其子得到家產,在遭受枉亡後,被判重刑。受刑期滿,

再投胎為鄭玉。因因緣未斷,再和戴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〇六

子,一生行惡,未能行善,造業連連,受判重刑。受刑期滿再轉為戴 ○ 峻,仍然 福的長子。駱少榮及駱少欽同為幫兇,因業障未斷,同時轉生為戴 ○ 隆及 ○ 是戴 戴

安。 ○ 再說貴花亡後,應陰律定判,轉生為趙許面;駱金水轉生為李明山,駱金

華轉生為陳標,我等三名亡魂向幽冥教主、白陽法律主東嶽大帝哭訴申冤。經東

嶽大帝查證事實,准賜我等三名亡魂討報的火簽令旨,到陽世向戴家之人糾纏討 報。

而冤家宜解不宜結,如果戴家之人能不為一時的考驗而退失道心,續於道 場虔誠效勞,我等三名亡魂也願意跟隨戴家之人進道修持。

再者,戴家之人宜在能力之下,多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討

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有功德迴向給我等三名亡魂,要每月按期行施。我等

三名亡魂得到功德多少,自然就離開多少,使其免受折磨之苦,則其妻子的中風

自可經醫治療痊癒;其長子的精神病即可早日痊癒,二子、三子的心性即可穩 定,一切冤仇可以化解。


二十七、姦淫後賣入娼院 聖光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儒宗道統重綱常 五教同尊守正方 八德齊全升聖佛 功圓果滿上天堂 再詩:金石良言做藥丹 勸人修善藉毫端 醉生夢死知多少 舉世昏迷不忍看 請示者;華 ○ 雲信士和華 ○ 霖信士,是同胞兄弟。

查:華 ○ 霖信士最近這一年來心性不定,無精打采,全身無力,肝胃機能 不佳。雖曾求醫生醫治,但食藥如水,不見起色,身體一直消瘦而意志消沉。胞

弟華 ○ 雲信士身患肺部癌症,亦到處受醫診治,可是食藥平平,未有見效。 查:華信士兄弟二人,在宿世也是一對兄弟,出生於官宦人家,自小因生

活富裕而嬌生慣養。兄弟二人從來就不知珍惜自己,好好學習讀書,上求功名,

只是錢來伸手,飯來張口;而且遊手好閒,到處魚肉良民。因花費龐大,兩兄弟

第第第第第

一〇七

開始販賣鴉片,供一些未成年的少女少男吸食,賺取暴利,因而造下不少深重的 第第第


罪業。

勸化業障實錄

一〇八

有名寡婦叫喬金對,和其子兩人相依為命。其子因為不知厲害,被那兄弟

兩人引誘而吸毒,也幫忙兩兄弟販賣毒品。因為長期吸毒而上癮。為了買鴉片吸

食,向兄弟兩人借了一筆可觀的錢,被喬婦發現時已太晚。兄弟兩人因喬婦之子

欠了不少錢,而登門向喬婦討債。喬婦一時間哪來那麼多錢為兒子還債?兄弟二

人見喬婦長得年輕貌美,起了欲念。既然無錢可還,也不給喬婦寬限清還,強行

將喬婦捉回,加以蹂躪後,將喬婦賣入娼院。可憐喬金對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由於受不了種種的侮辱,在投訴無門之下,趁人不注意時在娼院後院投環自盡。

喬金對死後,魂入酆都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的罪刑。刑期滿後再度轉生

為女子叫駱春,住臺北市淡水鎮油車里六鄰四一號,但在十九歲那年枉死,時為

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一日,陰曆壬寅年蒲月二十日。駱女魂落冥府,遭受冥王判

枉死之罪。在受刑期滿,正逢下元甲子年,駱魂在陰陽孽鏡臺上查知自己在宿世

有一段被害的冤情未了斷,而向冥王申訴。冥王東嶽大帝及冥王五殿閻羅天子一 同發出火簽令旨,由駱女魂上身討報。

現在華信士二兄弟就是遭受駱魂討報,才身體一直坎坷不斷的。兩兄弟要


速自悟。欲解者,宜向聖道佛門,或五教效勞進修。多布三施,多行大陰德。每

月按期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赦免此段因果罪業,俾冤報早消。行布多少,駱魂 得到功德,自離兄弟二人多少。

二十八、姦殺信女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元宵前夕降鸞台 喜悅賢生效駕來 內外雙修學道堅 完成善果登聖階 再詩:人生如同草木春 巧遇運化亂糾紛 諸事無難誠意作 明心抱守謙虛存 請示者:林 ○ 元,男六十四歲。 住址:高市前金區。

第第第第第

一〇九

查:林信士本在道中虔誠修持,為一名點傳師。忽然在兩年前心性不由自

主,致成老人癡呆症。雖然受過中西名醫的診治,但一直未能痊癒。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一〇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此乃林信士身上的魂魄元神受宿世前的

受冤者,領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入身干擾之故。此受冤之女魂本世姓名叫吳

省。吳女魂在陽世時家住高雄市鼓山區登山路九巷一號。在三十四歲時遭受枉

亡,是時為一九六 ○ 年八月十三日,陰曆庚子年荔月二十一日酉時。 吳女魂省和林信士此段的冤情,結於清乾隆年間。是時林信士為一名少林

寺中的寄名弟子。在少林寺中進修之時,因為修心不堅,受十方善男信女香客花

紅柳綠之所引誘,每趁寺中的同修不注意時,外出山路上,打扮為山賊模樣,一

方面打劫財物,若有生得一番姿色的女子,再加以強暴,致使一生造下不少有違 佛門清規的因果業債。

有朝,有名叫詹春嬌的女子,因正逢少女思春的年齡,趁家人不注意,單

身到少林寺求佛祖慈賜良緣。在回家的路上被信士遇上,在被強暴時喪命。

詹春嬌亡後,魂落冥府,受冥王定判罪行,在受刑期滿後再轉生為吳女魂

省。吳女魂本世應因緣枉亡時,正逢下元甲子年後,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

元。於是准賜討 ○

宿世前被害的冤情,而再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哭訴。經白陽法律主東嶽大帝查證

確實,又查到宿前的仇家,就是現在陽世進入天道中修持的林


報的火簽令旨,由吳女魂進入陽世林信士之身糾纏干擾魂魄,使成老人癡呆。

欲解之法:宜速由林信士家人多布三施,多虔誠修進聖道佛門;一方面再

每月按期發大善願,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期討報的火簽旨早日收

回。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吳女魂省所得。行布多少,火簽令旨自收回多少;業債

第第第第第

一一一

自消多少。吳女魂省得到功德多少,自離林信士之身多少;自可使林信士家人每 日免擔心勞苦。

二十九、走唱者的悲歌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善慈歸宗此中時 明神降核豈能欺

頻傳禍劫臨頭中 悔恨終生永不移 聖示:禍福無門由人招 世事蒼茫各自奔 為世造孽由心起

能取禪機穩心定 學道修身立正氣 步傳立功積善果 方得消災化劫移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請示者:黃 ○ 順,五十歲;黃 住址:桃園縣新屋鄉。

智,十八歲;黃 ○

然,十六歲。 ○

一一二

查:黃 ○ 順信士四五年來,諸事未能通順如意,時受小人障礙,引起破財 的災劫。有時逢夜難以入眠,白天則心中有股無名的力量壓住,使得心性不由自

主,而無故發火,逐漸成為精神分裂症。再者兩名子女,曾在甲戌年遭受一次劫

運,但有驚無險,只有皮肉的傷痛。女兒頭部自此時常暈痛,受現世的醫師治 療,食藥如水一般。

查:此乃黃信士宿世前曾造下一段淫殺的罪業,冤魂入身糾纏討報之故。

黃信士在清嘉慶年間為福建省林森縣一帶之人氏,人人稱為員外,是地方

上數一數二的首富。為人廣交各層高級官員,和下層地方幫派首腦。可說是一名

家財富裕,靠上下階層勢力橫霸一方,一聲令下無人敢得罪之人。

信士宿世前不只橫霸鄉里,又貪花好色。凡被看中的女子,就以權勢強逼

成姦,如有不從者,即設下計謀而害其全家陷入無實的罪名中。被害之人皆敢怒

不敢言。在投訴無門之下,無辜的受害者,難計其數!可說在此一生,造下不少

的罪業。是時有位貧家女子,與父親相依為命,各地流浪走唱,流浪到林森縣。


有一天為信士伴酒,信士看到此女子生得一番姿色,又一老一幼,十分可欺;就

收買店中小二,在一杯茶水中摻下迷魂藥,強使此女飲下,不久不省人事。再由 信士左右,強捉其父關入暗房,再將此名女子加以強姦。

此名女子藥效過後清醒,方才知道失去貞節。父女被欺而且投訴無門,憤

怒之下,此名女子厭世投江自盡。其父則被毆打成瘋顛狂亂,流浪街頭。此名女

子亡後受冥府十殿定判,轉生為人,姓名叫蘇菊,卻在二十四歲時投河自盡身

亡。蘇女魂在陽世時家住臺北縣三重埔文化路二二六巷五號,亡於西元一九六

年七月十一日,陰曆庚子年荔月十八日午時。蘇女魂亡後受冥府定判枉死罪。受

刑期滿後,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之期,蘇女魂在陰陽孽鏡臺

上,查知此段宿世前被害的冤情,於是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哭訴。經由白陽法律

主東嶽大帝查證確實,又查到前生的仇人現已轉生在陽世,也就是黃 ○ 順,並進 修道中。冥府白陽法律主東嶽大帝乃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蘇女魂到陽世,向 黃信士入身干擾,討報此段未斷之恨!

欲解此段因果冤債:應多布三施,虔誠向聖道佛門進修;每月按期行大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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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因果,期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有功德指名迴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一四

向給蘇女魂所得。行布多少,蘇女魂得到功德多少,自離黃信士之身多少,此段

因果業債自消多少,黃信士與兒女,諸事自得通順如意。貴人自出現相助,心性 自可穩定。

三十、為人師者誘姦人妻 觀世音佛祖 偈: 笑世人!人情冷暖,薄如春冰 悲世人!人心奸詐,鉤心鬥角 憂世人!人欲橫流,道德淪喪 哀世人!人面獸心,永遭輪迴 喚世人!人生如夢,轉眼成空 期世人!人可證道,唯存真誠 請示者:黃 ○ ,女,六十七歲。 住址:屏東縣竹田鄉。


查:老信女患坐骨神經痛住院診治中。此病俗稱「骨刺」。如今病源未

愈,而全身骨節疼痛,如似風濕痛風。雙足酸軟乏力,無法站立行走,酸軟痛

苦之狀,猶似鋸割。此等疾病乃因果怪病,從何而引?吾佛曰:「前作今受是 也。」

前世信女,為一飽讀詩書的落第秀才,名劉揆成。四處游浪,受聘擔任塾

師為業。雖所賺束脩微薄,但尚可糊口。美中不足的,乃無法固定授業。後經介

紹,受聘李杉煌家任教師,為其子李家旺授課。因李杉煌妻早亡,未生子女,年

近花甲,再續娶一名年輕貧女為繼室,生子家旺。老來得子,疼惜過自己的生

命。故自聘劉任教席後,敬如上賓,待如親人,並奉以極豐的束脩。劉揆成為報 答東家的恩情,亦盡心調教東家少主。

三年後,老東家李杉煌,不幸中風,而右半身不遂,行動不便。李妻年輕,

因常送餐食給劉揆成而眉目傳情。終因乾柴烈火,而演出不可告人之事。劉揆成

身為傳道授業的夫子,卻做出如此寡廉鮮恥之事,實為天理難容。而此姦情終被

李杉煌得知,因年老且臥病床褥,無法阻止其妻與劉揆成的姦情,故忿憤難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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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

有夜,適其子李家旺持小刀切水果,供自己食用之時,暗藏其刀,趁夜以稍能動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一六

的左手,自割右手腕,致流血過多而亡。李杉煌亡後,心有未甘。本世適逢信女

即劉揆成投胎轉世,故始入身干擾使生骨刺,以討報前冤。此為信女現患諸疾的

因果。幸信女本世有行善功而自保,病體已較前略微減輕。為今之計,應速於幽

冥教主地藏王菩薩寶蓮座前懺悔求赦,並續行功德,此因果業障病自漸可解。

三十一、騙財騙色 觀世音佛祖 詩: 觀吾自性見如來 音聲布理闡鸞台 佛在汝心何外求 祖德留芳贊賢孩 請示者:林育皆。 住址:高雄縣大寮鄉大寮村。

查:信士現患肝、腎病以及糖尿病,已經腹水臌脹,痛苦萬分。雖一再訪 醫診治,病情依舊未癒。

查:信士的疾病屬因果業障。此病應從前世溯起。前世信士為一江湖郎


中,居無定所,四海為家。年過三十尚未娶室;加上不知節儉,時常囊空如洗。

一日,因借宿而認識王姓寡婦。王婦因夫病歿,留有薄產及一男一女。兩人乾柴

烈火,一拍即合,遂賦同居,猶如夫妻。信士若能安份,依靠王婦的薄田務農為

生,尚可糊口。奈信士浪蕩遊性未減,難耐久住,遂慫恿王婦變賣田產,供其營

商。信士得款後,一走了之。可憐王婦人財兩失,遭親友譏笑,橫心頓起,將親

生子女餵服毒藥,再服毒輕生。此母子三命之債,概由信士所引。故信士不久即 受天譴病亡。

死後在地獄受諸苦刑,本世再生為人,但前世冤債未解,故有此病。幸信

士本世尚無大過,且亦知行善,但所行善德尚無法抵消前債,故犯此糖尿病與肝

一一七

腎腹脹諸疾。現該母子冤靈齊來糾纏不休。若能行善不懈,再於神佛駕前懺悔, 求赦前愆,則貴人可遇,望自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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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邪淫奢侈敗家

觀世音佛祖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詩: 身入鸞門早悟心 心神領會淨塵因 因從何來覓自性 性覺徹明望無垠 再詩:知足不辱樂常在 能忍自安福積垓 道由心學勤可得 君子修德證天臺 請示者:許新 ○ ,男,五十九歲。 住址:高雄市遼寧街。

一一八

查:許新 ○ 信士,你本是老實商人,以經營南北水陸雜貨為業,開一雜貨 店於市場。因貨真價實而生意甚佳,日積月累,終成小富。信士後擴展業務,另

再投資成為中盤商。靠原本經營雜貨店的信用精神,終成為雜貨界的翹楚。不

久,信士另成立進出口公司。為顯示身份的不同,將原有的舊房舍及代步車輛,

全部換新。更不顧家人反對,將賴以成富的原雜貨店售與他人,並另娶公司美女

會計為妾。從此日夜花天酒地,奢侈花費,甚至豪賭一擲百萬也面不改色。出門

駕駛近千萬的名車,身戴百萬的名表,夜宿豪華酒店。如此放縱奢侈,縱有金 山,也難保不空。

若信士能至此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尚為有救,奈已過慣此等奢侈荒唐生


活,已難恢復純樸的本性。所謂「由奢入儉難」,「由儉入奢易」即此理。原信

士未發跡前本甚孝順,夫妻相敬如賓,是子女眼中偉大的父親。此時,親情已難

喚回信士的本性,親人的勸言只當作耳邊風,日日自甘墮落。而為維持龐大的開

支,思賺橫財,遂參與走私,欲求一本萬利。終被舉發破獲,走私之物全部充 公,又身犯國法而入獄。最後負債過多,宣佈倒閉。

從此商場風雲,如夢一場。如今你的親人為了生活,租屋於市場做小攤販

以維生。信士則孑然一身。過去的賓客、友人、愛妾今安在?甚至膳無定處,居

無定所。如此落魄,非為命運之使然,乃信士自作孽而惹引。若非信士貪欲奢侈

無止境,何受此苦?寒流已近,信士投宿無門,而至我佛之前懇求改運。此運能

改否,你心自知!雖想東山再起,可惜你的福份因為邪淫、奢侈、浪費已享受消

盡,除非另行再發心行功立德,懺悔往罪,重新做人,否則吾佛無能為力〈注 十〉,此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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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

〈注十〉:萬惡淫為首,邪淫會敗壞身體、財運,會禍延子孫,促短生命。古人 故云:「人若風流定必貧」,「淫人妻女,妻女為人淫」。總之,邪淫是銷損福份最 嚴重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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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一二〇

編者家住屏東縣高樹鄉,在編者念初中之時,村中有一姓楊的先生,在隘寮溪上 撐竹筏運人貨為生。他當時三十多歲,十分好色,除了時常去里港的妓院嫖妓外,自

結婚之前就時常利用撐竹筏之時姦淫婦女。中午或晚上,如果有單身的婦女搭他的竹

筏,他就把竹筏放流到下游的甘蔗圍中予以強姦。未婚的女孩子被姦淫後懷孕,父母

只好把她嫁給老兵。若是已婚的婦女被姦淫後,丈夫查知,往往婚姻破裂。有的婦女

羞於見人,甚至上吊自殺。村中知情者都在背後咬牙切齒地罵他禽獸。他則洋洋得

意 。 不久,惡報來臨,他結婚後所生長子是個智障兒。老二是女兒,長大後去鳳山謀 生,起先在咖啡廳上班,後來墮入風塵,不知所蹤。老三是男的,自小不喜讀書,到

處遊蕩,高中畢業後去左營的海軍碼頭當兵。放假回來,竟強姦村中一位中等智障的

女孩,已好幾次,沒人發覺。有一次,那女孩來月經,他依然強姦她,致血崩,血流

整腿。女孩媽媽問知原因,一狀告到派出所,派出所轉憲兵隊,派憲兵把他抓起來。

因為海軍碼頭是前線地區,所以沒幾天就依前線軍法,判處死刑。不久,楊先生的太

太死了,只剩他孤苦一人。有一天,編者利用清明節回家掃墓,見他兩腿叉開,慢慢

從編者的家前面走過,褲襠附近飛繞著大堆蒼蠅,一臉痛苦的表情。編者問媽媽怎麼

回事,媽媽說:「這人不到四十歲就患糖尿病,最近又染上梅毒,下體全部腐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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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

臭。」後來不到五十歲就死了。死的時候白布上停滿蒼蠅,臭不可聞,無人送終。邪

淫必遭天譴,此為真實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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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殺生之惡報



第一節

一、貪食活物 觀世音佛祖

殺害生靈

詩: 聖教普化布真宗 鸞風闡道積奇功 佛子同沐天慈露 桃枝留字揚長風 再詩:紅塵火宅起狼煙 凡民受累實堪憐 水火風劫何曾斷 延罡橫禍自惹愆 請示者:張惠 ○ ,女。 住址:臺北市和平西路

查:張信女患婦女生理隱疾,並懷怪胎,久醫未愈。信女一直疑心:為何

前經吾佛加持後,病即轉危為安;但不久又再發作:是否佛未盡力施法排解?信

女當記得吾佛前曾再三交待:「你的業障因果深重,應速修真道,再行真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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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五

迴向前世的冤主,以求化解冤愆。」因信女所行的善功不足,又未真修,因此實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難抵消前世的冤債!今吾佛特開示信女的前世因果來由:

一二六

查:信女前世亦為女身,本嫁錢姓老實的小商人為妻。信女本出身富家獨

生女,從小嬌生慣養,雙親惜如掌上明珠。因出生後先天身弱,常年靠補品滋身

養命。長大嫁錢夫後,自恃是富家千金,且帶甚豐之嫁妝陪嫁,故婚後任意指使

錢家翁姑、叔輩、大小。原於娘家時日食山珍海味,對飲食十分挑剔。嫁錢後,

亦復如是,原性不改。因身弱無法保胎而常流產,遂聽江湖術士之言,以童雞活

剝入藥燉服。食法極為殘忍。一生所食活雞,難以數計,造下無邊殺業,而引今 生身懷冤病怪胎之報。〈注十一〉

為今之計,應速放生、吃素,行善迴向,以消前世之冤孽,方能化解此因果

冤疾,否則再次祈求吾佛加持,只能治標難治本,如何能斷根?望信女自悟之。 賜偈曰:「病從口入。」

〈注十一〉:編者小時家境貧窮,所以編者的爸爸每天傍晚到溪中攔溪設網捕 魚,第二天清晨由編者去收。同時編者每天傍晚到稻田的田埂上插釣具釣青蛙。釣具

是用約三十公分的竹籤綁上有魚鉤的線,鉤上再鉤上活的蚯蚓。一般的大青蛙不易

釣,用這方法卻可釣上,每天可釣數十隻。此外,中午時,編者拿大網袋,袋框頂住


水溝邊,右手拿長棍子由遠及近,將跳上岸乘涼的大小青蛙趕向網袋中,再一一抓入

竹筐中。青蛙抓回後,左手抓住它的背部,右手持刀剖開肚子,將腸子、胃、心臟全

扯出,再扔到水桶中。可憐的青蛙在水桶中蹬兩三下就死了。 編者從小學三四年級開始常常幹這些殺生的罪業,直到初三要考高中了才停止。 高中三年沒事,從大一開始肚子痛,一直疼到三十九歲。吃什麼藥都沒效,曾因此病

痛到受不了的地步,請假十四天無法去教書。很奇怪的一件事是:這肚子痛如同腸

子、心臟被扯出來一般,日日夜夜疼得全身流冷汗,自己針灸也絲毫無效果。但只要

在上課時給學生們講佛法,講道德,就馬上不疼。在三十八歲那年,編者奉上師的命

令到高雄設給上師講經的道場,編者負責去結緣、募款。每週由台中去高雄、台東結

緣、弘法四五天。弘法的日子是一下班,馬上開車出去,十分辛苦。就在道場上了軌

道後,在我三十九歲那年有天晚上,編者做了一個夢。夢中上師站在編者的左側,佛

祖站在右側,編者躺在中間。佛祖手結劍印,往編者的肚子上一劃,肚子立即裂開,

而後佛祖的手伸入編者的肚子中,挖出一塊約十公分大,像豬腦一樣的東西,接著上

師也挖出一塊。而後佛祖說:「我留下一小塊,要你自己做功德化解。」從第二天開

第第第第第

一二七

始 , 這 極 痛 苦 的 肚 子 疼 就 好 了 。 另,編者的爸爸除了捕魚之外,在種稻子之時必噴灑農藥,毒死了很多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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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一二八

蛙。因為編者家的田位在兩片廢耕的旱地中,旱地中住有一大堆的蛇、青蛙。爸爸每

次噴完農藥,第二天就命編者和大弟弟拿夾子去夾蛇,往往夾出二大布袋的眼鏡蛇、

龜殼花、兩傘節蛇、草尾蛇。所以爸爸死後,編者夢見他浸在膿血地獄中。後來編者

拼老命弘法、結緣、設道場、寫文章及善書,才在入定中親眼見爸爸往生西方極樂世 界。編者救爸爸的詳情,請見《善的力量》一書。

二、殺生為業,吃食活物 請示者:鐘志 ○ ,三十歲。 地址:住高雄縣路竹鄉。

查:鐘志 ○ 信士,患皮膚惡疾,久醫未癒。非神佛不慈,實信士之冤愆甚 重之故。〈注十二〉

信士當記得幼小之時,此疾已出現於面部,且於下元甲子年後,全身的皮

膚突變成今天的狀況,似麟如粒,痛苦萬分。此症為宿世業障之所牽引。信士前

生及二世前,均為廣東人氏。前生為樵夫,二世前為獵戶,兩世均喜嗜血食。為


貪口福,而殘忍殺死動物。今生轉生鐘家為子,因為從小帶有前兩世殺生之惡

業,故此惡疾由小至今天未解。依因果法,尚有三十年之皮膚病痛苦。宜速斷葷

食茹素,再行放生以及其他的大善功迴向,方可了此因果。貴人南方可遇,中西 醫不計,虔誠行功立德可治。

〈注十二〉:有人對吃葷或殺害動物的罪業不以為意。編者有一師兄姓陳,住澎 湖。有一天他得了胃癌,胃癌中醫名為噎嗝症,陳師兄每個月有十四天打嗝。在這

十四天中,除了睡著之外,無時無刻不打嗝。由於他的工作是在警察局接一一 ○ 的 報案電話,因為這病,幾乎無法上班,身體亦瘦到腰圍只剩二十四吋。而且臺灣大學

附屬醫院、林口長庚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都宣稱他的病無法治療。最後經他的姊夫

的姊夫的介紹,來找編者,編者給他針灸,一點效果也沒有。就帶他來拜訪典壁尼嘛

上師。記得拜見的那一天,上師講完經,編者帶他進入上師休息室。陳師兄跪在上師

面前,上師手結說法印在他的頭頂加持了一下。陳師兄事後說:「覺得有一股涼涼的

氣從頭頂灌入,打嗝馬上停止。臺灣幾乎沒有一位醫生能讓我的打嗝停止,只有上

師。」上師接著說出陳師兄此病的原因:「陳同修你已三輩子住在澎湖,而且都是以

捕魚為業。三世捕魚所造的殺業一起來討報,所以死劫難過,一定要行出大功德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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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

化解。」後來陳師兄求玉皇大天尊,也就是上蒼赦罪,印了好多善書,請了八尊本師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三〇

教主釋迦牟尼佛的金身給人供奉,並設立道場共修,才化解胃癌。可知殺業是的的

確確存在的,而且非常難化解。人一定要少吃葷,少殺生才能平安無病。殺業報應甚 重,請看下例。

三、嗜食活物 詩: 南觀頓法中土興 海音揚帆慈舟行 古佛億身化千界 佛祖永渡眾生靈 詩: 口口聲稱吃是福 珍珠配食母胎鹿 鳥雀飛空網中捕 吐骨如山今受苦 請示者:呂珠雀,女。 住址:中壢市元化路。

查:呂信女長年哮喘不止,經醫診治,均未見起色。雖診斷為慢性支氣管

炎;但十餘年來依此治療,病況依舊。此乃因果惡症,故帶給信女長期無限之痛

苦。此症遇風則咳,逢冷則嗽,每遇氣候變化,則痰湧咳嗽不止;逢心情緊張,


則上氣不接下氣,呼吸難以順暢,其痛苦實難以筆墨形容。信女另患一陰症更屬

怪異,正如鄉諺所曰:「考倒醫生」。呂信女手指之指甲,指指生變,指甲常無

故脫落。雖屢經診治,均無法診明病因,更無法治癒。坊間杏林大夫,均以皮膚 病搪塞,至今怪病陰疾依舊如是!

吾佛特念信女為「日蓮宗」虔誠之佛徒,今特示因果!在迄今三百二十餘

年前,時為清康熙初年,受清帝冊封為平西王的吳三桂,有一忠誠愛將謀士名

李岳國。因忠誠護主,而不幸遭害。李妻早已病歿,留下一女名李寒梅。吳三

桂自李愛將亡後,念其在世之忠誠,遂將李寒梅收為義女,並以極豐之嫁妝巨

金配嫁於當時雲南巨富連氏之子連安貴為妻。清康熙餘年,吳三桂反於雲南。

康熙十三年,靖南王耿精忠反於福建。連氏夫妻恐被牽累,遂攜帶大批細軟巨

金與家眷,逃往廣州,隱名避難經商。因連氏經商得法,每獲巨利。未數年,

已成為廣州巨富。寒梅既得夫蔭,僕役侍婢成群,金銀成堆,開始過著極為奢

侈之生活。為表富態,喜好嗜食貴重的奇珍異物,諸如熊掌、猴腦、鹿胎、蛇

膽,甚至每餐非整盤雞心不食。連氏同時嗜食活物,如犬鞭、活土龍、鱉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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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

等。夫妻為飽食口腹,屢派下人覓購,殺生無數,可謂造罪無邊,吐骨如山,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罪孽沉重。

一三二

夫妻亡後,歷經冥王十殿,依律審判。為了此殺生的因果因緣,冥府十殿

轉輪王,判生台灣。連氏夫婦今生轉世,亦同為夫婦。李寒梅轉生為請事人呂珠

雀,連氏轉生為信女之夫曾繁培。如今,你的丈夫去年患血光,為大腸癌開刀,

今年又再病變,癌細胞擴散;開刀後立即縫合,命在旦夕。夫妻同患重病,為前

世喜食奇珍活物的惡果。幸呂信女本世尚知修道,依緣入「日蓮宗」修行,同屬

道門中修行,已化解一部份災劫,否則病況不只如此。奈因前世殺業深重,所行

功德又不足,故難解消。加上信女數年前曾發一願,至今未履行。當記得數年

前,你住在中壢地區時,因手指指甲脫落惡化,二十只手足指已爛十七指,曾當

場在神佛面前,誠心發願:「每支手指捐助貧困亡者棺木一口,共計發願捐棺

十七口,以濟助貧困亡者收屍埋葬。」但願出未行,因果更是難消。尚望呂信女

夫婦,佛前共同懺悔宿世的冤衍,續行善功,並盡力行持宿發的善願,以早了斷

因果惡業。並期能明悟真道,知天命而修,否則等下元甲子之後,三曹大開因果 嗜食生物。犯有此惡癖者,應速戒改,善莫大焉! ——

清算報應,屆時恐非如此而已。深切期望世人:閱此佛示後,有所警惕,勿再造 惡業


四、活物補身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虛榮貪富一時尊 夙夜黃梁緊急奔 冤業帶身隨命運 果憑積德毫難吞 請示者:謝小信士,住於鳳山市。

查:謝小信士自出世至今四歲,身體之疾病遊走不定,坎坷不斷。近年

來,因發高燒,經醫生診察,發現身體患有細胞性癌症。由醫師一直診治當中。

此乃謝小弟子,帶先天因果業債轉生為人之故。謝小弟子宿世前為一名官

家子弟,自小生活富裕,有財有勢,慣養成性。長大後靠家庭勢力,在外結交狐

黨,欺壓善良百姓。又好色成性,日在酒樓夜宿楚館。為潤補其體,聽信江湖術

士之言,常購買山海各種活物,殺取其血,合酒生飲,其肉再合藥燉食。一生靠

家勢欺壓良民,殺害生靈活物不計其數;又好淫欲,造下不少邪淫業債。謝小信

士和本世父母有段先天的因果業債,牽涉天機,吾佛不再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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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解此段業債,應由謝小信士的父母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再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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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此段先天的因果業債早日離消,並求謝小信士和本世父母

間之業債早日化解。行布多少,謝小信士此段因果業債自列消多少,和本世父母

之間的業債自可化解多少。謝小信士所患之疾,配合醫生診治,貴人自可出現。

五、嗜食猴腦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務在身助道興 善智培植蒂固根 真誠效勞招緣士 宣揚慈仁渡迷民 請示者:黎 ○ 伶,女,十三歲。 住址:屏東縣內埔鄉。

查:黎小信女,在一年餘前因發燒過度,引起腦部受損,致使失去智覺。 雖然受過中西名醫的診治,一直未能回復如前。

此乃小信女運途不佳,再受宿世前所造一段深重殺業之討報,也就是猴靈 討報之故。


小信女宿世前是一名男人,家道富有,為家中之獨生子,自小嬌生慣養。

每天三餐,若無山珍海味就難入口。長大後性好拈花惹草。為補精力及心臟,聽

信江湖術士之言,常買猴隻殺死,取腦合藥燉食。信士一生中所殺猴隻難計其

數。本世應陰律投胎轉為女身。在下元甲子年,三曹大開因果清算,宿世前所殺

的猴隻之靈纏報在身。小信女此段生靈纏報,冥府已判定刑罰,化解非易。

欲解者:速由小信女的父母多布三施,多行大陰德,並在神佛座前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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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求赦此段罪刑,早日得到了斷。功德行布多少,此段仇恨才能了斷多少。

六、田雞猴腦補身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文深似海義如山 衡察人心天地間 聖論無私分善惡 帝前明述因果圈

請示者:高 ○ 敏,女,四十二歲。 住址:臺北市延平區。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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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據《冥府因果文牒文會》記載:高信女宿世前是一名男人,乃廣東一

帶人氏。姓名喚喬森財,家道富有,財產萬貫,只將田地出租每月就有上千兩銀

子的收入。喬森財為人喜愛漁色,因此,娶有三妻四妾尚嫌不足,常出入酒樓尋

歡。為此喬森財需要潤補身體,卻又不聽正道之醫言,而迷信江湖術士之所說,

每天用田雞合藥燉食,以潤補壯陽。除此之外,尚要每天生吃一隻猴腦,再用猴

肉配合藥物燉食。因此,一生中所造下的殺業多得難以計算。一生所殺禽獸,骨

頭堆積如山,血流成河,此為喬森財一生所作的深重因果。由於喬森財一生風 流,終而腎水枯乾,染上風流疾症而死。

死亡後,受冥府定判,關入冥獄,受挖心之刑,再浸入血池地獄。期滿,

再轉生雞隻百次受殺後,再應陰律定判,投胎轉為人身,即是高信女。正逢下

元甲子年,陰陽因果大開清算之期,高信女受淫殺深重因果之討報,致身體一

直多病而坎坷。現患嚴重大腸癌,受醫診治,未見起色。信女也曾前往大陸看

過名醫,仍難達心願。並非醫師不高明,而是業障冤報未解,就是仙方也無 效。

欲解此段深重因果,宜多布三施,力行大陰德,發大善願,且虔心向五教


其中一教修持。並在地藏王菩薩寶蓮座前懺悔,祈求赦免此段因果業障,俾陰靈

討報早消。所行功德迴向給宿世被殺的生靈所得。行布多少,此段因果業障自離 多少。高信女之坎坷疾症,經醫治療自可得漸癒多少。

七、嗜食活腦 觀世音佛祖 詩: 觀南頓宗揚蓬萊 音海普傳佈鸞台 佛古慈悲遍三界 祖佛無邊救苦哀 又詩:郭女病苦受艱辛 富女殘惡惹禍臨

美貌未存善良性 甲子續討宿世因 查:郭信女患鼻咽癌,至今未癒,反而愈醫愈嚴重。群醫束手,藥石罔 效,痛苦莫明。吾佛念信女之虔誠,特開示因果如下:

信女前生出生於清康熙年間,江西合肥,為當地土財主洪石之獨生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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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倩玉。因洪女上無兄姊,下無弟妹,洪氏夫婦又惜若掌上明珠,從小嬌生慣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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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一求百應,因此養成洪女嬌縱奢侈殘暴之性格。三餐非山珍不食,非海味不

餐。及長,更喜野味。因恃父之富有,凡山間諸般奇珍異獸,均以巨金托人搜購

捕殺食用。更信坊間之異說,謂常食活物的腦髓,可美顏長壽。從此一生所食, 未離殘忍殺生所得的血食,因而造下無邊殺生之過。

洪家財大勢大,而後招贅夫婿。夫妻婚後均同嗜此食,當時人稱洪婦夫妻

為「食虎」夫妻。由此可見信女生前業障的深重。老來信女得喉鼻的惡症,服藥

罔效。終因食道潰爛,食難入口,活活被餓死。之所以受此惡報,乃因生前殺業 過重,業障貫滿之故。

今世依緣轉為女身。因前世的惡業未了,又逢甲子後三曹大會報,宿世因

果盡清算,是故,討報加重。前生所殺眾生靈盡附於身,討報前世被害的命債,

而令生此鼻咽癌,故凡醫均束手無策。今因果已示明,若欲求此疾有所起色,宜

速行大善功,多參與放生,再備香案於宅前,懺悔前世所造下的業愆,叩求上蒼 開恩。若真誠能感動上蒼,方能漸消惡疾。


八、用靈龜作藥 觀世音佛祖 詩: 觀察自覺觀自在 音聲婆口音喚來 佛子同俱佛真性 祖揮鸞筆祖登階 請示者:黃登 ○ ,五十歲。 住址:高雄市吉林街。

查:黃信士前世出生於清乾隆年間的河南滎陽,為名聞一時專治咳喘、蚊

瘧、關節風濕之名醫。其所制秘方藥劑,行銷大江南北。此劑乃祖傳秘方配合龜

肉、龜板煉製而成。一生中,為行銷藥劑與治病,捕殺靈龜無數,可謂堆如山

高。靈龜本是長壽之物,性善能忍,以素為食,故以四靈物稱之。習俗視為吉祥

物,均予以放生。信士因為造此殺業,因此今世身受無形因果之攻擊,致肝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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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

嚴重惡化。雖經醫師診治,均未奏效,因為宿世的罪障未先化解之故。信士宜速

行放生的功德,方能解此惡疾的病因,貴人自顯,因果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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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活物為藥 觀世音佛祖 詩: 觀懷赤子九六靈 音聲布理喚豪英 佛性原靈勿昧棄 祖度緣子登瑤天 又詩:朱家再求叩壇前 伯疾開刀又惹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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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曙漸亮晨陽起 加行善功脫苦淵 示:仲夏又逢雨季,諸子為聖事忙碌無停,任勞任怨,吾佛實感欣慰。凡

真心行三施者,正如前賢所曰:舉頭三尺有神明,不求人知,但求天知是也。 請示者:朱伯 ○ 。 住址:高雄市德安街。

查:朱信士患直腸癌,開刀動手術急救中。此疾由來已久,雖曾請示神 佛,但此等冤孽病如無大善功德,實難化解。

朱信士前身為一郎中,善以偏方治病。凡有所求者,均處以活物與藥物燉

煎共服,諸如:青蛙共燉,剖鱉、鱔和藥,蛇膽活取,等等不勝枚舉。今生再轉


世為人,功過相抵,善功不足,故老來業障冤疾臨身。所幸前世以醫救人,尚有

功德,故冤疾至今始發。吾佛今特明示:應儘量參與放生,以彌補前生殺生過重 的冤孽,否則善功不足,定難消此惡愆。

十、殺雞殺鴨 觀世音佛祖 詩: 觀塵遍野干戈起 音色苦喚惡改移 佛渡緣客登彼岸 祖降鸞台洩天機 請示者:許月免,女。

住址:高雄市市中路 ○○ 號。 查:信女六年來患嚴重胃出血,甚至開刀亦未見效,其理為何?吾佛特明 示之。

許信女,現為菜市場賣雞鴨肉的攤販商。為求厚利,每乘夜將已宰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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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出售的雞鴨,用超量的雜糧或泥沙,摻水硬灌入雞鴨的胃腸中,以增重量。十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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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二

多年來,均以此方式售賣。此乃違法圖利與殺生,違反陰德的行為。所有被超量

硬灌砂水的雞鴨群靈怨恨不休,致群附許信女體內討命。因此六年來,許信女的

胃中,似如石頭在填壓,以致胃下垂,胃潰瘍,胃出血。信女即使服盡世間名 藥,亦難癒此殺生所引之惡病。〈注十三〉

上天有好生之德,所有殘忍的殺業行徑均違反天律,故此等因果病難癒。

今念信女遠道稟求,特予指示:若能即刻放棄此殺生的行業改行他業,再

向被殺的成千上萬雞鴨冥靈,做功德迴向,使彼等冤靈早日超升,各歸其道,如

此方能化解信女的冤孽因果病。因為,因果業唯善德方可化解,故所有善行,如

放生、助印善書、濟貧救苦等等,均可解業。古人曰:「天無絕人之路,行行出

狀元。」信女如有功德,做任何行業均可賺錢,何必一定要殺生?今特述明信女 胃病之來由與化解之方法。望勿自誤,此示。

〈注十三〉:有人認為有人吃我才殺,殺雞殺鴨有什麼罪?編者有一朋友,他的 父母在台南縣新營市的菜市場殺雞殺鴨,已做了很多年了。編者時常要朋友勸其父母

別再做這殺生的行業,會禍延子孫的。朋友以及其父母均認為雞鴨原來就是要給人吃

的,殺了不會有罪。這朋友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大兒子念政治大學,二兒子念淡


江大學,分別是財經、會計專業。大兒子後來去美國念碩士,在暑假回台時,有一天

邀弟弟開車去花蓮玩,經蘇花公路到新城鄉時,下大雨。突然在一個彎道上,方向盤

被卡住,直直地衝向對面車道,與一輛大拖車正面撞上。小轎車立即起火,將兄弟兩

人像烤雞鴨一般烤得扭曲焦黃。朋友打電話來,後悔不及,泣不成聲。這種因做殺生 的行業而禍延子孫的事例太多了。

十一、網捕禽獸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靈山趕展勤思修 慈意道涯化苦愁 清源歸根一貫志 性威燦光逍遙遊 再詩:迷淪世海沉罪淵 紅塵無盡業障連 修子尋鄉返樂土 歲月催逼覓善緣 請示者:楊 ○ 輝,男,四十三歲。 住址:雲林縣崙背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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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

查:查楊信士二十餘年前在軍旅服務時身受劫運,致使脊椎骨尾端受嚴重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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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四

損傷而引起雙腳萎縮,行動不便。但楊信士有堅強的意志,能堅忍克服重重難

關,而自力更生。在此段期間,楊信士曾求過不少名醫,但至今未痊癒。《冥府

文牒因果文會》明白記載:楊信士現身所患為定型因果,業障討報的病症;故非 是現世的醫師醫術不高明,不能醫治。

論起楊信士,宿世前於清同治年間為廣西一帶之人氏,是一名獵人,以網

捕飛禽為業。信士因恐鳥隻再度飛走,捉到後必先將鳥隻的翅膀和腳部折斷。同

時於地面設下山剪的暗器,獸類一踏到暗器就被夾傷腳部。信士將捉到的飛禽走

獸拿到市井,當場屠殺販賣。楊信士造下深重的殺業,死後在地獄受刑數十年,

歷經刀山劍樹,本世再應陰律投胎轉為人身。下元甲子年後,信士運途不佳,宿 世前被楊信士所殺害的生靈,即上身糾纏討報。

欲 解 者:信 士 速 於 能 力 範 圍 之 內 多 布 三 施,多 發 大 善 願,多 行 大 陰 德,再 於 神

佛 座 前 懺 悔,求 赦 此 段 深 重 因 果,冤 報 早 消。所 行 功 德,均 迴 向 宿 世 被 殺 害 的 生 靈。

再 者,吾 佛 念 楊 信 士 有 股 善 良 堅 忍 的 意 志,若 能 盡 力 助 印 因 果 報 應 的 書 籍,吾 佛 自

可 將 信 士 所 行 的 無 畏 法 施 功 德,迴 向 給 生 靈 所 得。若 按 吾 佛 所 示 去 做,信 士 之 病 症

再 配 合 現 世 之 醫 師 診 治,貴 人 自 可 出 現,信 士 腳 部 的 機 能 自 可 得 到 隨 心 自 如!


十二、虐待耕牛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天心憫世勸人修 立德行功孔孟求 道果熟成歸鷲嶺 貪戀孽海紅塵留 請示者:饒信士(夫)、李信女(妻),住於桃園市。

查:饒信士近年來身體坎坷,血脈循環不佳,引起經絡筋骨酸麻,尤其腳

部酸麻無力。近月來忽然身體一直消瘦沒元氣,現世之醫師查不出病因,食藥如

水一般。信士之妻李信女,自知世事以來,就患有頭部暈痛的病症,近年來更逢

夜難以入眠,一入眠就惡夢連連,白天無精打睬,心性時常不能穩定自主。雖然

受過不少中西名醫診治,可是一直查不出正確病源,服藥反覆顛倒,未見有效, 一直靠鎮靜劑控制方可入眠。

饒信士與李信女夫妻兩人因在宿世前曾造下一段因果冤業,宿世前的冤主

領有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應緣進入身體,糾纏干擾,以討報被害之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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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疾。你夫妻兩人宿世前也同為一對夫妻。饒信士名喚趙阿三、李信女名喚許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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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趙阿三和許玉夫妻自結合來,一直務農為生,住台灣打狗(即高雄)一帶。

因自己耕地不多,故在農忙之餘,常以牛車代人搬運物品,或驅牛代人耕田,賺

取工資糊口。無分日夜,夫妻兩人輪流工作。每日人牛早出晚歸,除了用餐時

刻,均不停蹄地工作。牛隻在趙阿三、許玉夫妻兩人藤鞭摧逼之下,即使已累得

精疲力盡,氣喘不休,信士夫妻皆不肯休息。因此猛壯的牛隻一經其手,不久就

被折騰得剩下一副皮骨。牛隻生病後,再將此牛隻賤價售於屠場宰殺。夫妻兩人

一生經手數十頭耕牛,所有耕牛背部充滿藤痕不說,常見牛四肢力盡,趴伏在田

中、路上,再如何鞭擊也爬不起來。夫妻兩人不顧耕牛的生死,任性驅馳,百般

虐待,令人不忍目睹。雖然畜類是人作惡受業報轉生的,但是所欠的債主並非趙

阿三、許氏夫妻兩人而已,故耕牛常常要易主,輪流以還債,此乃天律所定。可

是一落兩人手上,牛隻就難逃死病。轉生為牛隻,債尚未還成即滅身,必須再投

畜生道一回,加倍受到業苦。這些業苦皆由趙阿三、許玉夫妻兩人一手所造成。

因過於虐待耕牛,致使其業愆十分嚴重。兩人一生為自身的生計,所虐待的牛隻 難計其數,造下不少謀害牛隻的因果冤業。

趙、許 亡 後 在 地 獄 受 數 十 年 的 苦 刑,並 轉 生 牛 隻 受 苦,而 後 本 世 應 陰 律 投 胎 為


一 男 一 女,就 是 饒 信 士 和 李 信 女,仍 結 為 一 對 夫 妻,同 受 宿 世 前 所 虐 待 的 牛 隻 的 糾

纏。因 宿 世 前 所 虐 待 傷 害 的 牛 隻,向 冥 府 東 嶽 大 帝 申 訴。經 由 冥 府 查 證 屬 實 後,准

賜 討 報 的 火 簽 令 旨。由 牛 隻 之 靈 到 陽 世 進 入 兩 人 之 身,糾 纏 干 擾 討 報 此 段 冤 業。

欲解者,應速向聖道佛門效勞、進修。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

再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因果冤業,祈求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功

德迴向宿世前被害的牛隻亡靈所得。行布有多少;因果冤業債自消多少,牛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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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的討報火簽令旨自得收回多少。牛隻亡靈在得到廻向功德後,自離兩人之身多

少。如此夫妻兩人的身體,再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自可得癒多少。

十三、鞭打牛隻 觀世音佛祖 詩: 觀透四生宿世因 音傳六道金聲引

佛慈闡開古今果 祖德輝煌蔭福音 又詩;觀塵惡風遍地起 音聲喚人道勿離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佛心憂民何時悟 祖揮鸞筆洩真機 請示者:王松 ○ ,六十五歲。 住址:高雄市三民區建德路。

一四八

查:王松 ○ 信士為癌症臨身而住院,至今未癒。信士之疾由頭部引起,最 後全身併發諸症,擴散至遍體淋巴腺。雖經醫師治療,仍然藥石罔效。若論王松

為何會患此難纏的癌症並痛苦莫名,因為有一番因果的瓜葛。佛家有言:「善 ○ 有善報、惡有惡報。若問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問後世果,今生作者是。」所

謂報應如斯,如影隨形。信士的病正是應了前世的孽因,自嘗昔作的惡果。

王松 ○ 之前世乃一販牛的牛販,名喚李乞。因其經營牛隻生意,常長途跋 涉,至遠村鄰境購買耕牛。耕牛多數是老邁無力拖車、耕田,才由農人售予牛

販。李乞常年趕牛,養成一副虐待之性,對於牛總是殘酷地鞭笞。李乞每次購牛

均沿途收買,聚成牛群,一起軀趕。凡是老邁體衰,行走緩慢者,沿途均不免李

乞之藤鞭。是故,牛背被打得鮮血淋漓,滿身瘡傷,是司空見慣之事。若所收買 的是老牛,就牽往牛灶,賣入屠宰場,其數無法計算。

牛之所以今生為牛,乃前世欠人債之故。今世代人耕田拉車,以償還欠


債。一生白白勞苦貢獻其力,造福人類,世人不但未憐其苦,報答其恩,反而恩

將殺報,豈是世人之所該行?李乞雖曾見老牛含淚求赦,卻始終無動於衷,依然

賣入屠宰場,人性安在?故前世亡故後,由陰司判受應得的苦刑。今世仍受眾牛

靈之討報,以癌症拖磨至死。此生夫妻父子因緣了結後,來世冥府另有因緣安 排,畜道之輪迴恐難倖免。

吾佛今宵已將其因果冤欠示明。王信士雖有行持善德迴向;但由於所造的善

下毒、吸毒、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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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

德難以彌補前世的罪愆。應速再續行善德迴向。吾佛當稟奏上蒼,提早結束因果。

第二節 一、因謀財而下毒 觀世音菩薩

詩: 千手共拯佛緣人 千眼化渡善子身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大慈聞聲分身救 大悲淨露灑紅塵 救苦何分天涯角 救難必助原靈根 觀音四處有求應 菩薩四願願力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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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示者:蔣 ○ 老信女,因身患腦瘤,引發全身癱瘓,無法行動。此乃三名 冤靈因果討報之故。

查:女冤靈,在世俗名陳梅,原籍桃園城隍境下,桃園縣龜山鄉嶺頂村

四三號。歲次乙未年叚月壬申日酉時,即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七日夜被害身亡。亡 時陽壽十九歲。生前服務於桃園縣龜山鄉永康紡織廠。

另一冤靈在世名龔結丁。原籍河北清苑,在世陽壽三十八歲。另一冤靈連

信女有關。此中因果冤債甚為複雜,簡述 ○

保勇,同籍。在世陽壽三十三歲,同於清仁宗嘉慶元年,西元一七九六年,被毒 殺害亡。此等冤靈均與案前請事者蔣 如下:

查:蔣 ○ 信女與被害亡靈陳梅前世均為女性,且同於河北清苑的青樓執壺 賣笑。因個性相投,結拜為異姓金蘭姐妹。信女年長為姊,陳梅年幼為妹。半載

後陳梅結識商場豪客龔結丁,受龔結丁的青睞,常獲巨金。信女遂托陳梅代為介


紹恩客。經龔結丁的介紹,信女亦認識商客連保勇。信女此後的生活費用均由連

保勇長期供應。後見連常身攜巨金,與龔同往大江南北營商,遂生不良之心。

清乾隆六十年,讓位太子清高宗嘉慶君,嘉慶受禪後改號嘉慶元年。元

旦,登繼帝位大赦天下,特准官民同樂。龔與連時同攜巨金往廣州、廈門沿海購

貨。信女與陳梅遂要求同往,一則增長見識,赴南方遊玩,再則路上可以相互照

顧。龔連無心,遂偕同南下。在往廣州途中,龔不幸得急性瘟疫,無法前行。四

人暫時同宿客棧,聘醫診治,待龔之病情減輕後再起程。此時信女見時機已臨,

貪心頓起,謀奪龔、連的財物。信女遂暗中購買家傳秘方所配的毒藥,乘外出為

龔購藥之際,暗中將此毒藥摻入晚餐,使另三人共食。食後一時三刻,毒性一

發,三人昏睡不醒。信女遂遍搜龔、連所有財物,一逃了之。可憐龔、連及陳梅 一同昏死異地。此為信女前生謀財害命的過程。

信女捲款後,未久亦遭天譴橫亡。魂入地獄受盡苦報後再轉本世為人,亦

為女性,再續未了之因果因緣。若論陳梅,前生雖不守婦道,愛慕虛榮,自甘墮

第第第第第

一五一

落,乃入煙花風塵,然生性善良,從無害人之心。故亡後冥王憐其被害,未施獄

刑,待機緣再轉人身。此為陳梅與信女再轉人身的緣由。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五二

至於龔、連在世尚無大過,但自作孽,財露白而引喪命之禍,然流連風花

場所,亦有失倫道,故被害亡命後,薄懲至今,尚未再輪迴。

當陳梅再轉為人身之時,再次被害身亡。此案與蔣 ○ 信女無有瓜葛牽連。 此因果非在本案之中,吾佛未便明示。自一九八四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陰

陽同理,有冤索冤。陳梅本世亡後,因果已另有了結,遂於四個月前夥同龔、連

前往東嶽殿向東嶽大帝求得令旨,開始附身討報信女以雪報前冤。此為信女腦部

生瘤,血壓升高,全身癱瘓之故。欲開刀治療,因血壓升高,凡醫亦難下定論是

否可行。信女急如熱鍋上之蟻,神佛念載信女前來求問的姜福成賢子,誠心可

感,思予救助。因姜賢子常利用駕駛計程車之時,凡遇久病不癒者,均自動載往

道場求神佛排解,指點迷津。惜因信女病疾嚴重,自身無法作主,至於家人甚不

信因果,心無誠念。神佛雖稱聞聲救苦,亦難伸手相救無緣之人。

今因果已釋,特再指示明路:速備香案,先向上蒼發願,行持善功,並指

名迴向,再祈求上蒼慈悲開赦,收回旨令,以了前愆,早脫因果討報,病情方能 有所進展。


二、因嫉妒而下毒 觀世音佛祖 連環詩:一、為人處世學仁義 義智超凡守真理 理正公道無私性 性悟頓覺明天機 二、善德可釋業障關 關尤因果纏連環 環圈欲脫性修道 道修德積避塵寰 又詩:童子病疾似癡呆 嘉性憂心受此哀

明燈暗訪託神界 冤債未了因果排 查:童嘉明信士自二歲起便患腦智失聰之症,至今十五年,尚未痊癒。入 夜難睡眠,訪醫均罔效。此乃前世因果業障所致。

信士前世名曾興傑,以販賣南北各種魚乾為業,與冤靈莫維是同行大盤

商。俗曰:「同行相忌」,加上莫維經營,以信用服務為先,致生意比信士更加

興旺。因信士生意日衰,遂眼紅嫉恨,發狠生起惡心。有日趁莫維家人及傭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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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三

注意之際,信士暗中竄入莫維貨倉,施毒於鹹魚腹中,致使甚多購買者不知情而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食用,均毒發而亡。

一五四

因此,莫維被受害者告發,終被失察的縣官以販售有毒貨品,害人致死判 刑,病死於獄中。

信士卻逍遙法外,時為清道光年間。莫維亡後查知冤情,心有未甘,而向

地府告冤。經冥王准令,以憑報冤。故自信士轉世為今世之童嘉明的第二年,莫

維與其他被毒害枉死的冤靈,齊至討報前愆。此為信士目前患智障、失眠病之因 由。

欲化解者,宜速發大善願,行大善功,並指名迴向給莫維,再向真道修

進,並懺悔神佛之前,祈求上蒼慈悲寬赦,方可提早結束前世所造的因果孽債。

所言宜速悟行之,否則前世被毒害枉亡的冤靈,日後將加重糾纏討報。

三、因受責而下毒 觀世音佛祖 詩: 冤冤欠欠債難清 因因果果宿世情


淒淒慘慘受果報 正正當當向善行 請示者:羅春 ○ ,女,七十四歲。 住址:臺北市汀州路。

吾佛曰:歎哉!羅老信女自中元接下元前五年來,即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 年,已入因果圈中。

前世老信女為男性,是一不務正業,遊手好閒之徒,族人均不齒你的為

人。終因胡作非為,強暴村婦而引起公憤。案發之時,猶不自省,且怪罪族人,

故遠走他鄉。數年後,乘族人廟會及慶祝宗祠落成之機,返鄉暗中報復,約同數

位無賴,將毒藥下於族人共同飲用的水井中,使族人飲用後死亡者不計其數,再 奪其財產。

今世出生,嫁陳家為婦後,前世被害的族人冤靈,群至信女家討報,故長

子婚姻難成,離婚數次,次子婚姻亦如是,離婚數次。三子精神略異常,幼子亦

婚姻難和諧。此均為前世殺害族人的報應。前世同夥的歹徒,今生轉世為你的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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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

子及親人,全家同受因果的報應。天機已洩,速發願行善,且稟求上蒼開赦。如

無功德自蔭,恐不只冤疾難解,全家很快就有死劫難逃,望勿自誤!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四、因被逐而下毒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文鸞揮筆勸人修 衡掌陰陽造寶舟 聖道宣揚甘露降 帝君弘法解民憂 請示者:蔡信女(母),郭信士(子),住於台南縣。

一五六

查:郭信士因受外魂入身干擾心性,致逢夜難以安心入眠。近七年之中,

精神恍惚,心性不由自主,行動異樣,語無倫次。醫師診斷為精神分裂,然一直

無法治癒,反而日日更加嚴重,身體一直消瘦不堪。蔡信女為人母,眼看兒子患

此症疾,日夜操勞,心如大石壓住一般。身體亦酸痛遊走不定,坎坷不斷。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郭信士前世出生於清光緒年初(按:光

緒元年為西元一八七五年),名叫唐榮山,為一不務正業,遊手好閒之浪子。後

經小明山寺的長老悟空師父引進勸導,而棄惡從善,被帶入小明山寺帶髮修行。

奈唐榮山山可改、性難移,不只不聽悟空師父的勸言,反在寺中胡作非為。被悟

空師父發現,認為唐榮山無藥可救。為了佛門清靜,將唐榮山趕出小明山寺。


唐榮山自離開小明山寺後,為了糊口,在無依無靠之下,進入村中偷取村

中的食糧和貴重物品,因此,被村民視為眼中釘,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唐榮

山被趕出村外後,不知反省自己,對村民反而記恨如仇。有朝趁夜侵入村內,在

村民所飲用的茶水中放下無味無臭無色的劇毒毒藥,欲毒害村民以消心頭之恨,

致村民飲水後中毒身亡者難計其數。唐榮山再趁機打劫,盜取貴重物品。唐榮山

一生所作所為,造下不少深重的因果冤業。故壯年即突然得到重病死亡。

唐榮山亡後在冥府受判,受刑近百年,受刑期滿再轉為人,即是現世的郭

信士。由於宿世造下深重的因果重業,本世應緣受報。被害之人領冥府東嶽大帝

的火簽令旨,憑依討報,進入郭信士之身,使精神分裂,討報此段宿世前被害之

恨。為首糾纏在郭信士之身討報的亡魂,本世姓陳。陽世時家住宜蘭縣壯圍鄉社

頭村,本世應緣於西元一九七一年一月十九日,陰曆辛亥年臘月廿三日子時身

亡,亡時二十四歲。陳魂本世亡後受冥府定判枉死的罪刑。受刑期滿,正逢下元

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之期。在冥府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宿世被害

的因果後,乃會同其他被毒害的冤魂,向冥府東嶽大帝申訴。經由冥府東嶽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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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七

查證事實,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以陳魂為首,到陽世向信士干擾討報。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五八

欲解之法:家人應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每月按期行持,為期

五年。並於神佛之前懺悔,祈求赦免此段深重的因果,俾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

回。所行功德均迴向給討報的冤魂所得。行布多少,冤魂入身干擾自可化解多

少,討報的火簽令旨自可收回多少。討報的冤魂得到功德後,自離身多少,所患 的症疾再配合醫生診治,自可痊癒,回復常人。

五、因謀奪家產而下毒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靈通駕到鸞堂來 濟世渡人聖訓開 理喚眾生修本性 啟開智慧登天臺 再詩:聖神弘法勸人修 普照光輝造寶舟 教義儒門降妙訓 俗民啟化莫貪求 請示者:許信女,住於彰化市。

查:許信女近年來逢夜難以入眠,白天無精打睬,身體坎坷,精神恍惚,


心性不由自主,終變成精神分裂症:喃喃自語,語無倫次,行動異樣。雖然受過 現世的醫師診治,可是一直食藥如水。

許信女宿世前為女人身,名叫沈阿差。出生於貧寒人家,成年後適逢唐金

傳喪偶,由媒婆從中介紹,嫁唐金傳為繼室。沈女自嫁入唐家後,生下一名女

兒;但原來唐的元配生前亦有留下一對子女。兒子名叫唐金和,女兒名叫唐金

英。沈婦自生下女兒,就視元配所生的兒女為眼中釘,常藉機刁難此兄妹。後來

為了惟恐日後唐家產業落入此兄妹手中,故沈婦心生殺害此兄妹,奪占唐家產業

之心。不久唐夫年老,久疾不癒而歿,從此唐家全歸沈婦掌管,遂計謀暗害唐家

此兄妹。沈婦心胸如狼,每日三餐均以慢性毒藥,加上磨到肉眼難見的玻璃粉

屑,暗中摻入飯菜之內,供給唐家兄妹兩人食用。兄妹長期服食後,胃腸受損,

最後兄妹兩人均前後慢性中毒,胃腸穿孔而亡。官府查無外傷,又未詳細驗屍,

只當做此對兄妹身致怪疾亡故,可謂最毒後母心。唐家兄妹死後,同往冥府控告

獲准,由冥府按因果律懲處沈阿差謀財害命之罪,故沈婦不久受報死亡。死後受

冥王定判應受之酷刑。受刑期滿後,本世再應緣投胎轉生為許信女。唐家兄妹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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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九

人經冥王定判轉為女人身:唐金和轉生於嘉義縣新港鄉月眉村,姓林。本世在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六〇

五十五歲之時因緣亡故,亡於西元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六日,陰曆丙辰年桐月

二十七日卯時。唐金英轉生為女身,姓江,嫁夫家姓許,住於臺北縣中和鄉中

山路,亡於西元一九七八年六月二十二日,陰曆戊午年蒲月十七日子時,亡時

四十四歲,因緣枉亡。林、江兩魂本世亡故後,經由冥府定判枉死罪。服刑期

滿,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冤業債大開清算之期,乃在冥府的因果陰陽孽鏡

臺上,查知此段被謀財害命的冤債,乃向冥府東嶽大帝駕前申訴。經由冥府查證

屬實,又查到沈阿差已轉生為人,即現在陽世的許信女。冥府再准賜討報的火簽

令旨,由林江兩魂到陽世進入許信女之身,糾纏干擾心性,討報此段宿世前被謀 產害命之冤。此為許信女精神分裂的冤因。

欲解者:應由許信女家人配合,多布三施,並虔誠向道效勞、進修,發大

善願,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赦免,俾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

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林、江兩魂。兩魂得到功德後,自離信女之身。信女所患的 精神病,再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自可得癒,回復如往常。


查:謝餘會老信女一再至吾佛之前,祈求化解長久未癒,痛苦難忍的怪

住址:高雄市左營區埤子頭街。

佛法廣慈應時渡 祖勉修子道早成 請示者:謝餘會,女,六十四歲。

詩: 觀天照地悟本根 音喚迷靈勤自耕

觀世音佛祖

六、因愛生恨下毒

疾。

目前老信女所患的疾病,諸如下半身足部浮腫,腎、肝功能萎縮,醫師竟

查不出病因。此外每日患得患失,無精打睬。每入夜即因陰靈干擾而難以入眠。 其因果來由,應從前世述起。

前世信女為男身,因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族人均恥其為人。雖已至適婚的

年紀,卻無人說媒。因愛慕表妹,而央求媒人再三提親。然其表妹生得貌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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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一

花,家道富有,且早有結親物件,故一再拒絕媒人所提婚事。信女遭拒婚後,不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六二

自反省,反由愛生恨,遷怒表妹全家。遂乘夜以無色無味的毒藥,投入表妹全家

所飲用的水槽中,致一家四口全部中毒身亡,無一倖免。此為信女前世所造的深

重因果。信女前世亡後,受地獄判刑,受盡酷刑期滿再投胎,本應遭受慘絕人寰

之全身爛瘡、爬行難立的報應,幸老信女本世常行善,積陰德而自蔭,故而因果

報應已減至最輕。望今後,信女當應繼續量力行善,再懺悔佛前,修身向道,冤

疾自可漸解。信女的家人乃是前世信女的雙親及家人。因教子不嚴,逞寵行惡, 而應受此累。望能自悟之,此示。

七、吸毒 冥府第一殿秦廣王 詩: 賞罰無私審案真 善惡果報憑造因 罪孽滿貫難免赦 結群吸毒苦慘頻 罪魂自述因果:

罪魂在陽世時家居高雄縣境內。家中父母如今尚健在,有兄長二名,罪魂


為老么。因從小慣養成性,長大後無心向學,整天結交狐黨,遊手好閒,因而染

上吃、喝、嫖、賭的不良習慣。曾被送進少年感化院感化,然未能悔改。進入軍

旅後,勉強忍受軍中的生活。當時家中親人常寄錢財供罪魂花用。經過軍中兩年

的磨煉,又看見兩名兄長及姐妹都受高等教育而且是公務人員,個個過得安祥和

樂,加上見到父母為了罪魂的前途操心不已,故有重新為人的念頭。但終究經不

起現實社會的誘惑,再加上過去一些老友前來相尋引誘。終於自暴自棄地踏上了

賭博的不歸路,企圖靠賭博輕鬆不流汗地賺進大把大把的鈔票。在未向家人求助

的一年中,也確實賭贏百萬之多。就在此時,和一名舞女王氏結婚。從此之後罪

魂就以賭為職業,不分白天或夜晚,很少離開賭場。這樣經過三年,罪魂之妻也 生了一男一女,年紀相差一歲。

罪魂為了生活,須要有精神在賭場,所以買興奮劑來提振精神。但長久使

用興奮劑支援不久,便託人買安非他命。經日夜吸食,劑量越來越重,而後變成

吸食嗎啡來振作精神。日子一久,吃掉所積蓄的金錢。因為無錢買毒品吸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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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三

將家產販賣來滿足毒癮。因而在妻小眼中,罪魂已無可救藥,連親人父母、兄

弟、姐妹也對我心灰意冷,只有任我自生自滅。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六四

由於投靠無門,心中升起一個念頭:為了有錢買毒品,可以犯下任何罪

行。於是開始搶劫及殺人,總共續犯下五件搶劫殺人案件,殺害三條人命,殺傷

五人,因而遭受警方的通緝。在走到窮途末路之時,被警方捉到。並經法院判處

死刑。經過這一錯路,才深深覺得一個人不能走錯一步,否則會愈陷愈深。

罪魂被槍決後,進入冥府受毒蛇穿心,浸血池,吞鋼錢等等苦磨有十五

年,還要受很久的苦刑才能得到轉生。以上是罪魂淪落冥府受刑的實情。但願此

段自白能勸化世人:惡事莫作,多孝順父母,多行善佈施,廣積陰德,以免日後 墜落到黑暗的地獄裏。

八、抽腸剖腹的惡因 冥府第八殿都市王 詩: 人身難得無泥塵 深淺道基功德真 勿怕路途遙萬里 改邪歸正修成神 再詩:敬神禮佛心虔誠 善養慈悲過一生


樂道宜修行正端 自然好景得光明 又詩:六欲蠲除大道行 真如學得勵前程

丹心煉性靈光顯 立德慈悲博善評 罪魂自述:罪魂乃西元一九七二年生於高雄縣,姓林。罪魂在陽世時,家

庭安和。上有父母、兄長、胞姊,下有小弟、小妹,家境中康。父母以務農為

生,兄長做鐵工,胞姊在加工區做工,兩名弟妹在就學。因罪魂自小不愁吃,不

愁穿,故養成驕縱的習性。初中畢業後,跟隨胞兄做鐵工學徒,罪魂從此就在外

結交起不良朋友,而經常不去工作,夜間也不歸家門,任由父母兄姊苦口婆心相 勸也不聽。

罪魂在此時一時好奇染上毒癮,自此不能自拔。而且變本加厲胡作非為,

打架、偷他人錢財,因此被捉入監牢數次,都被父母花錢保釋出來。在父母兄姊

的勸阻下,罪魂雖然有心要改,但因意志不堅定,反而毒愈吸愈重,使得罪魂非

常痛苦,更使父母兄姊傷心。而罪魂身上之毒易改,心理的毒難除,終致罪魂因

毒癮過重,必要打嗎啡(四號)才能阻止毒癮的發作。罪魂到了最後,精神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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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五

靡、手足水腫、血管硬化,死期將近,真是悔不當初。父母、胞兄姊見了,說: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你若真的有戒改毒癮的決心,就帶你前往戒毒所治療。」

一六六

而就在當夜,罪魂突然腹痛難忍。父母以為是罪魂的毒癮發作,就將罪魂

送入戒毒所。戒毒所的醫生不查,只是用鎮靜劑給罪魂服下,使罪魂迷迷糊糊昏

昏而睡,不知這是罪魂因曾吸食毒品,五臟六腑的內毒合外毒齊發所致。不久,

十二指腸破裂流膿,腹內已漸腐爛。經過幾天,罪魂已因敗血症昏迷不醒人事。

等戒毒所的人發現,通知家裏的人,時已遲矣。父母雖然怪罪戒毒所的人處理不

當,也有提出告訴。經過法醫解剖,才知道是急性盲腸炎,盲腸破裂,導致十二 指腸也腐爛破裂,形成彌漫性腹膜炎,致敗血症死亡。

罪魂死後被黑白無常兩將軍押到地府受審,後關禁枉死城,每日受抽腸剖

腹之刑,痛苦萬分。罪魂現在已淪落到第八殿都市王之處受審理中。罪魂說出在

陽世所做的行為,期望當今陽世之青少年不要像罪魂誤入歧途,結交壞朋友而毀

了一生。更不要對父母不孝,對姊弟不仁不義,使家人傷心。奉勸所有染上毒癮 的人,速速戒改,回頭是岸,否則到時後悔就莫及了。


九、販毒害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佛降鸞助道興 宣揚法理勸修身 乙亥金豬顯真象 機運開春同心迎 再詩:歲月催逼如幻中 光陰易逝歲如梭

瑄,女,二十歲。 ○

速悟人生虛空景 但願珠露證仙長 請示者:許 ○ 惠,女,二十六歲;許 住址:彰化縣員林鎮。

查:許家兩名姊妹,長姐一年餘來頭部暈痛,心胸如同大石壓住,常喃喃

自言自語,語無倫次。胞妹多年來胸部常疼痛和咳嗽,有時帶有血絲。雖然受現

世的醫師診治,仍查而不出病源,食藥如水一般,未能痊癒。〈注十四〉

查:此乃這對姊妹受到領有東嶽大帝火簽令旨的一大群冤魂,入身干擾, 討報宿世前被害之恨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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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七

討報的冤魂,本世姓名叫黃水湧。在陽世時,家住彰化縣鹿港鎮洋厝里洋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六八

厝巷一七號。十七歲時被不良少年砍殺,送醫不治,遭受枉亡,時為一九七八年 三月十五日,陰曆戊午年花月七日辰時。

許家兩名姊妹宿世前同為男人身,為一對兄弟。父親留下少許家產,兄弟

兩人將其販賣換成現金後,不向正途經營上進。而一方面收買官僚,一方面走私

嗎啡和鴉片來販賣。成為暴發戶後,設下私人錢莊放高利貸,並開設私娼寮,大

量購買山胞少女強逼接客。在此一生,兩人販毒危害人身,使嚴重吸毒者喪失性

命,甚至家破人亡。而為了逼討錢莊的債務,曾逼迫他人致精神分裂,瘋顛狂

亂,家庭破滅,乃至逼死人命。有的少女受不了暗無天日的黑暗生活,致成精神

狂亂。在此一生,造下不少深重的因果冤債。死亡後在地獄受刑百年,並轉生畜

生數十次,本世再應陰律投胎轉為一對姊妹,應緣受此段因果業債的討報,染重 病拖磨至死。

欲解者:宜速多布三施。由於業障深重,許家之人宜虔誠向聖道佛門進

修。再每月按期發大善願,行大陰德。並於神佛前代為懺悔,祈求冥府十殿冥

王,赦免此段因果業債,俾報冤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功德由黃魂水湧接

受,並迴向分發給被害的所有冤者所得。行布多少,此段因果業債的報冤火簽令


旨自收回多少,糾纏此對姊妹之身的冤魂自離兩人多少。姊妹兩人的疾病,再配 合現世之醫師診治,自可痊癒多少。

〈注十四〉:販毒以及賣假藥,均害人至慘,其罪業都十分的重,惡報當然非常 可怕,販毒以及為醫、賣藥之人當引以為戒。編者所住附近有一家藥局,老闆夫婦所

生一男一女雙胞胎都非常優秀,男孩就讀台中一中,女兒就讀台中女中。可是就在高

一那一年,突然兩個孩子都精神分裂,送醫治療無效。因為男孩會攻擊人,所以就將

他用自行車的內胎綁在地下室的柱子上;女孩不會攻擊人,所以任她在門口走來走

去。雖然精神異常,女孩卻會開抽屜拿錢買東西,所以吃得很胖。藥局老闆夫婦為了

這兩個兒女的病想盡辦法治療。有一天,有朋友介紹屏東有尊關聖帝君十分靈驗,就

去請示。關聖帝君一見了他們夫婦,就說:「弟子今天家庭的災難,是今生做了違背

天理的事所引起的。自作自受,怪不得誰。」老闆夫婦馬上反駁說:「弟子從未做違

背天理的事,而每個月都有捐錢給慈濟功德會去做善事!」關聖帝君聞後,用力拍向

桌子,而後厲聲說:「你們不是開西藥房嗎?二十年來你們專門販賣假藥,誤了很多

人的病,害死不少人,罪惡滔天。你平常每月捐五百元給慈濟功德會算什麼善事?杯

水車薪!今天你們的兒女發瘋只是上天的警告而已,若不改過並行善彌補,還有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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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

的死劫,全家無一可以倖免!」後來這對老闆夫婦不再販賣假藥,同時盡力行善。附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七〇

近的寺廟如有辦法會,他們一定去幫忙洗被單、擦桌子、排椅子;平時更助建道場,

殺害人

印善書,不久,這對兒女就逐漸正常起來,還會站在門口招呼客人。

第三節 一、腦癌的因果 觀世音菩薩

詩: 精益求進毅堅決 觀音天梯超生訣 修子專心初衷志 共渡原靈登金闕 又詩:黃患頭疾因果定 素女殘酷害婢命 卿本佳人今受苦 相報無盡冤難明 請示者:黃素卿,女,三十七歲。 住址:台南縣佳里鎮。


查:黃素卿信女,患腦癌,常不自覺地昏倒。目前雖尋醫診治,但由於是

因果所引發的業報,恐得動手術開刀。有關此病,可由醫師全權處理,吾佛再暗

中佑之化解。另有因果的牽連,必得先化解,手術才能真正成功,吾佛現批示其 因果如下:

信女前世為一商婦,曾買一婢女供使喚。此婢女因父亡家貧,七歲時不幸

母又亡而賣身,名胡霜。胡女賣身入信女家,年齡雖小,但所有家中一切粗細雜

務,均由其負責。信女因未生育,而生性變態,常無故用藤條鞭打胡女的頭部為

樂,可謂折磨無日停之。胡女因長期頭部受敲打,致腦智漸失,略帶癡呆。在

四十歲之時,因腦部再次受信女重打,昏死當場,失救而亡。可憐胡女,自入信 女家為婢,被折磨得痛苦淒慘過一生。

今世信女,再轉為女身,胡女並未轉生,而領有冥旨陰令,憑附討報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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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

被害之冤。故信女頭部的癌瘤,乃報應臨頭之故。宜速發願行大善功,且指名迴

向給胡女,再求上蒼赦罪寬容,早了斷此因果,再訪明醫方可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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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二、虐待婢女 觀世音佛祖 詩: 無情光陰似箭飛 轉眼已過白髮隨 尚憶幼時騎竹馬 如今卻見白骨摧 又詩:案前稟訴各有因 舉香祈求賜福臨 芸芸眾生何時悟 世世輪迴受苦辛 請示者:邱美 ○ ,女,四十歲。 住址:高雄市民族一路。

一七二

查:邱信女現患足部僵硬之疾,難以行動,似如關節風濕病。雖經名醫診

斷為神經瘤,但投藥亦復如是。二載來,經開刀兩次,亦未見效。如依因果律

法,信女應從下元甲子後第三年起,血光之劫不斷。今雖已有兩次血光之災,但 因果尚未了結。此因果應從前世論述起:

信女前世是位才女,出生官宦富家。自小精通詩詞歌賦,且自視甚高。及

長,嫁與世交王郎為妻。信女恃才傲物,性甚妒,好猜疑。而王郎風流倜儻成


性,常與摯友玩樂於歌妓場所。每聞王郎有紅粉知己,即以鉅資託人贖身,再藉 故拷打至雙足成殘,使無法行走,再放其自由。

甚且於晚年,聞其婢與王郎有染,竟斬斷婢女的足筋。亦曾將另一婢女用

長釘釘透足背,懲其與夫嘻笑,真是殘暴成性,故死後在地獄受諸種苦刑。本世

同為女身,夫妻亦前世夫妻。於甲子後第三年虎歲,即寅年瓜月前,前世被害諸

女靈,開始附身討報,令信女患此足疾惡症。此等深重因果,應速於地藏古佛前

懺悔,行功積德。每日並虔誦大悲咒、白衣神咒以補前愆。如無善功,恐難消此 前世的冤愆。

三、十二歲即得血癌之故 觀世音佛祖 詩: 世道危微起惡風 人心澆漓善未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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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

貪疾橫行邪念起 引惹干戈難大同 查:楊雪 ○ ,現患血癌之惡症,而痛苦治療中。此乃冤靈領有冥令而討報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七四

之故,故出生迄今,雖才十二歲而已,即得此病。但因果報應,並無年齡老幼之 分。

前世小信女為人養母,苛刻凌虐養女成殘。所收三名養女,長女被打傷腦

部,折磨成癡呆症,而過一生;次女左手被打斷,後未癒成殘;三女於十五歲前

被痛打後,罰跪大雨中,患肺炎而亡。故今世投胎後,帶冤業出生,當受此報。

宜速行大善功德,平日應虔誦大悲咒及白衣神咒,求咒水服之。再於東嶽

大帝,及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寶座前面懺悔,並祈求上蒼赦免,方能提早結束此

因果。若問其家人雙親為何受此累,因雙親乃小信女前世的家人,未能阻止虐待 三名養女,今生當受其累。

四、虐僕致死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教闡揚忠孝行 儒宗法振禮仁興 代天宣化光明路 學道立身待果成


再詩:亂世民心欲變遷 背理橫行步深淵 天良埋滅難知醒 倫常流落遭苦煎 請示者:熊 ○ 珍。 住址:苗栗縣通霄鎮。

查:熊信女近五六年來,身受領有冥府東嶽大帝令旨的亡魂的糾纏討報,

所以這些年來精神疾病發作。每逢入陰之時更加嚴重,有時一絲不掛地衝出家

門。信女家人也帶信女到各地的腦神經科醫師求治,總無法見效。

根據《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現在糾纏於熊信女身上的是一名男

魂,本世姓名徐登恭。徐亡魂在陽世家住苗栗縣通霄鎮內湖里一鄰一六六巷三

號。徐魂於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即陰曆戊午年蒲月廿六日未時,遭受水劫死

亡。死時才十四歲。徐魂本世和信女並無關係,是宿世前有段未完的冤仇。

在清光緒十五年,福建南平一帶,那時信女名喚段雪玉。徐魂也是一名女

人,叫夏從。段雪玉因是出生於富有人家的獨生女,故自幼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因之養成嬌生慣養,有如男人般的個性。所以年紀快三十歲了,婚事還是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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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五

使段家父母非常著急,到處找媒人,希望能了此婚事。雖父母為兒女著急,可是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七六

女兒雪玉一點也不放在心上。就這樣一拖拖到了四十歲還是無法成婚。也許這

樣,段雪玉的心理有點變態,對人忽冷忽熱,時好時壞,捉摸不定。

再說段雪玉身旁有名女婢叫夏從。夏從因自幼家境貧苦,從小就在段家當

奴婢。在段雪玉十歲時就跟隨身邊,專門服侍雪玉,一直到四十歲,可說未曾離

開雪玉一步。由於長年跟隨雪玉,知道雪玉十分的嬌性,加上到了中年仍未能成

婚,心態難免跟他人不同,所以處處忍她讓她。可能是這樣的關係,雪玉從不把

夏從當人看待,時常無故拿藤鞭毆打夏從出氣。因為經常被打,夏從的腦部受到

創傷引起腦神經失常,有時瘋癲散亂到處亂跑,喃喃自語。段家之人也未念主僕

的關係,加以照顧,任由夏從自生自滅。可憐夏從一生當人奴婢,任勞任怨,受

盡種種折磨,如今迷失意識,竟無人照顧,於市井受盡風寒,加上瘟疫而死在街 巷中。一生的勞苦,竟得到如此的下場,真叫人感歎!

夏從亡故,魂歸冥府,受冥府定判,刑滿後,再轉生為現世的徐登恭。徐

登恭本世遭受水劫枉亡,往冥府受刑期滿後,在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折磨而

亡的因果,於是向冥府東嶽大帝查證事實。並查知段雪玉已轉生為女身,在陽世

姓熊。冥府東嶽大帝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徐魂持向信女之身糾纏,使生精神


分裂病。這是熊信女現在身體坎坷的由來。

欲解者,信女家人宜多布三施,每月按期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

求赦此段因果,俾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有功德指名迴向給徐男魂所得。行多 少,徐男魂得到功德,自離身多少。為期五年。

凡是罪孽深重之人,大都心神昏庸、失神健忘、無事煩惱。見到正人君子

則顯出慚愧之狀,聽到了真理大道則不高興。有時施恩給人反招別人憎怨,或常

作一些顛顛倒倒的惡夢,甚至神經兮兮的自言自語。上列種種,都是曾自作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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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七

之相。若有了上述情況,應該即刻發憤圖強改過向善,努力行功立德,方能化 解,以免自誤前程。

五、虐待兒童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請示者:薛 ○ 卿,女,二十五歲。 住址:嘉義縣中埔鄉。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七八

查:薛 ○ 卿信女在十四歲之時,忽然患上精神分裂症。發作之時,心性不 由自主,喃喃自語,語無倫次,行動異樣,並有暴力的行為,會出手毆打他人。

使得鄰居之人,一見到薛信女就如同猛獸出籠一般,而人人自衛防範。雖然受現

世的醫師診治,未能得癒。薛家已花費不少錢財。在不得已之下,將薛信女關禁

房內不准外出,至今束手無策,不知如何是好。雖然信女的父母自年輕之時就虔

誠奉佛,每日早晚課誦經懺,又清口茹素已有數十餘年,但由於此乃外魂進入薛

信女之身,糾纏干擾心性,討報宿世仇恨所生之病,加以信女的父母多年來所行 的功德不足,故仍未痊癒。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薛 ○ 卿前世於清咸豐年間,出生於甘肅 省隴西一帶,為男人身,名曹仲和,為農家子弟。長大後,因對耕種農作物無半

點興趣,就到外頭拜師學藝。學成之後以跑江湖,耍特技、演戲賣藝,收觀賞者

所賞的銀兩為生。收入不固定,故到了晚年,仍未成家。由於年老無法再闖蕩江

湖而收山,遂四處尋買貧家男女幼童,認為義子女,或收為門徒,施以各種非人

道的殘酷訓練。待藝成技就,再出團表演戲劇和特技。凡先天資稟較愚蠢者,均

受仲和的鞭打吊刑,或罰以不准夜睡,禁食飯菜的酷刑,致練特技而成為殘廢者


不在少數,其慘狀如同活在地獄當中。

是時,有孟家夫婦,因無隔宿之糧、三餐不繼,家中孩子又有四名,遂將

其年僅九歲的親生長女孟招桂,過繼給曹仲和為養女。自孟女入曹家後,就負責

給曹仲和的十數名義子女及隨從炊煮三餐,並洗滌所有衣服。因孟招桂原本就瘦

弱不堪,加上營養不良而常生病痛。每日再如牛似馬不停地工作,稍有休息即受

曹仲和的鞭打,可憐九歲幼童,卻遭受如此殘忍的折磨,故身體如風中之燭。

有日,孟招桂炊飯之時因過度勞累,於灶前打瞌睡,以致柴火過旺,一大

鍋的飯被煮成焦黑,無法食用。曹仲和見狀,甚為震怒,竟從灶中取出一枝燃燒

著的木柴,朝孟招桂的左眼猛刺,使小小年紀尚不懂世事的女童,當場被燙成重

傷,昏倒當場。幸有同門師兄姊速取草藥敷傷,並暗中煎藥餵服診治,始保全孟

招桂的殘命。雖然孟女的病勢漸癒,但只剩右眼,其左眼全瞎。可是毫無人性的

曹仲和,仍照常令其工作,真是鐵石心腸,其狠毒尤勝豺狼。若孟招桂的工作稍

有未符曹仲和之意,即加倍凌虐。吾神曰:「常聞世人為人之後母者,常虐待前

人所生的子女。」但此刻孟招桂所遭遇的慘狀,更勝其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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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九

孟招桂在度日如年、無人可訴苦的悲慘環境下,度過三載辛酸的寒秋。到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八〇

了十三歲,工作亦日趨加重。除原本的工作外,曹仲和還命令孟招桂每夜立於床

前搖扇生風,服侍其安眠,直至天亮。因孟招桂白日的工作已甚苦累,焉能夜夜

無眠,再為他搖扇?有夜,曹仲和酒後,適氣候悶熱而難以入眠,再使喚孟招桂

搖扇。招桂終因白日工作過度勞累,無法久站而昏倒在床前。曹仲和認為孟招桂

乃裝病,遂大怒,不分清紅皂白,在黑暗中將暈倒在床前的招桂以足跟猛烈踢

踩,將招桂當場踩得口吐鮮血。從此招桂之身重傷成殘,無法站立,每日爬行拖

命茍活。有日,在拖命匍匐中,因腹飢難忍,爬至廚房,欲取食物止飢。適桌上

剛有起鍋不久的大木桶,內裝滿桶滾燙的米粥。偷食之時,雙手用力過猛,致整

桶的稀粥傾倒在招桂的身上。可憐年僅十三歲的小女童,被滾粥活活燙死,當場 魂歸陰司,就此脫離悲慘的人生。

孟招桂亡後,魂至陰司控告曹仲和。冥府查證屬實,乃由境內城隍尊神鉤

曹仲和的魂魄到案,致曹仲和忽然身患嚴重的肝膽病,病發不到七天就一命歸

陰。魂被轉送冥府,依律判入挖眼小地獄五十年。刑期滿後,應宿世前的因果,

再判轉生,今世為女人身,即是薛 ○ 卿。 孟招桂受冥王定判枉死罪刑,被關禁枉死城中。期滿後,再應陰律轉生


為男人身,姓名叫葉金興,出生在桃園市萬壽路三段。本世應緣枉亡於西元

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五日,歲次癸亥年端月三日午時。亡因是在二十六歲之時,一 日在睡午覺,瓦斯外洩中毒身亡。

自葉魂金興本世枉亡後,受冥王定判受枉死罪刑。期滿後,適逢下元甲子

年後,三曹同舉蒼命,凡所有宿世前的因果冤欠,均獲准大開清算討報。葉魂金

興應緣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凌虐的冤仇,乃向冥府東嶽大帝

駕前申訴。經由冥府查證確實之後,又查到宿世前的冤主,曹仲和已轉生在陽世

叫做薛 ○ 卿。冥府再准賜葉魂,帶領其他被凌虐的冤魂憑依討報,應緣進入薛 卿的身上,無分日夜地干擾其心性,致薛信女身患嚴重的精神疾病。

化解之道:今後薛信士每日早晚宜課誦往生咒百遍,迴向討報的亡魂所

得,使亡魂們早日得往生極樂。而且宜眾善奉行,多布三施,虔誠奉佛,道心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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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

退。再發願速行功德,並按期於神佛座前懺悔。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葉魂和其他

冤主所得,方可漸解此冤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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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血癌的因果 觀世音佛祖 詩: 世道澆漓失古風 人心思變難大同 倫理親情何處覓 天義公理應揚宏 觀惡言相莫難過 增我心量添福德 迴光反照善體諒 能仁寂默南無佛 請示者:方進雄,男,四十七歲,住臺北市興隆路。 查:方信士所患乃人人談之色變的血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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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士目前以西醫救治,但現況甚危急。若依因果的律法,此因果冤疾恐有 再惡化之虞。因為宿世的冤欠未了,正在清償中。

因信士的宿世尚有因果未了,故前世犯水厄,不幸跌入水中而亡。因年紀 尚小,且屬枉亡,故無善惡功過可評。

信士前二世,出生於清咸豐年間,為浙江饒總兵署下的名將,名曰黃威。

在與太平天國長毛軍開戰時(按:咸豐元年即太平天國元年),信士為討軍功,


曾藉機濫殺無辜百姓。此為前二世所造的因果。

現在方信士所患的血癌難癒,即此二世前冤亡的群靈憑附報冤之故。自下

元甲子後,歲逢虎兔(寅、卯)交歲之時(即一九八六年與一九八七年交替年

間)群靈至信士府宅討索命債。幸方家祖上有德,及本世尚知修道行功積善,而

在病發住院的四旬(四十日)後轉危為安。兩個月前,舊疾再度復發,亦此因果 之故。幸信士能續行善功而自蔭,否則此疾非只如此而已!

若論此次前來討報的群靈均領有冥令。依陰律,信士於兩月前血癌復發

時,即應坎坷拖命至年底,花盡無數的醫藥費,才在痛苦中含恨而亡。事關天

機,吾佛已洩明至此。若能速再懺悔佛前,續行善功,求赦前二世所造的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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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

則上蒼定能慈悲,賜准提早結束因果。今後餘事,吾佛未便再洩露,此示。

七、肺癌的惡因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道宏行造寶舟 光輝儒教布千秋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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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齊法理好名譽 堂降詩文解困憂 請示者:廖信女,住臺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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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廖信女多年來疾病遊走身體,坎坷反覆。尤其在肺部生有癌症,受醫

開刀,一直未能痊癒。癌細胞已蔓延到各經絡內臟,受醫診治亦未有起色。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此乃廖信女受宿世冤魂,憑依火簽黑令

旗糾纏在身,討報宿世前被害的冤仇之故。《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為

首的冤魂,持冥府五殿閻羅天子的火簽黑令旗者姓鄭,在陽世時家住基隆市忠一

路。在七十四歲之時因緣亡故,是時為西元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陰曆辛酉 年臘月五日巳時。

廖信女宿世前為一名男人,在縣府擔任捕快。為人性情殘暴,喜討好縣官

和師爺。為要討好縣官、師爺,凡受命捕捉山賊流寇之時,只要捕捉不到山賊流

寇,就到處亂捕無辜百姓,再向縣官師爺報備已捕捉到山賊流寇,以便領賞銀。

所有反抗者全部格殺無論。一生利用職權所殺的無辜百姓,難計其數。

由於所造的因果冤債十分嚴重,所以死後在冥府受刑數百年。本世再應陰

律,投胎轉生為女人身。在運途不佳之時,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


算之期,乃以鄭魂為首應緣進入廖信女之身,使生肺癌,糾纏討報此段宿世被害 之恨。

廖信女家人宜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

糾纏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而行多少功德,討報的火簽令旨自提早收回多

少。行足功德後,此段因果業債自可在本世結案,而免受病魔的折磨。

八、山東響馬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修身崇德善從長 道統續承廣普揚 果積生根傳聖理 福恩施捨憫忠良 再詩:宿業冤愆歷世仇 果因債欠似江流 前生所作知何事 今受可知不自由 請示者:鄭阿雄,男,住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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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鄭信士身患肝癌。近月來,一直嘔吐鮮血,受醫診治,未有起色。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亡魂自述討報之因果:

一八六

罪魂在陽世時姓王名叫李森。在陽世家住嘉義縣番路鄉光興村二號。亡於

西元一九六一年一月三十日,陰曆辛丑年臘月十四日寅時。二十七歲時,因載運 木材,在車上被木材壓死。

罪魂本世和鄭阿雄無有冤結。罪魂之所以和數十名亡魂持冥府五殿閻羅天

子的火簽黑令旗糾纏鄭阿雄,令生肝癌,乃因和鄭阿雄在宿世前曾結下一段血海 深仇之故。

罪魂和鄭阿雄此冤仇結於清嘉慶年間,於山東一帶。是時鄭阿雄姓名叫巫

金才,是一名山東響馬,率領部眾,專門打劫過路商旅的貴重財物和行李。是時

罪魂王李森乃一名告老回鄉的官吏,身邊帶著貴重物品和錢財。路過山東之時,

巫金才率領爪牙,中途劫下罪魂所有的貴重財物,並殺害所有隨從和全家六口。

巫金才的一生,殺害不少人,搶劫不少貴重財物。兩隻手沾滿血腥。有朝惡行貫

滿,被官府嚴查,並暗中布下天羅地網,將巫賊金才等一群賊黨一網打盡。巫金 才後來被官府斬首示眾,以慰人心。

巫金才亡後被冥府定判應受罪刑,再轉生畜生道百遍,才應十殿轉輪王定


判,轉為人身,即鄭信士阿雄。本世下元甲子年後,罪魂在冥府受刑期滿,並在

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宿世前被殺害的冤情,乃再度向冥府五殿閻羅天子

駕前申訴。同在五殿閻羅天子控訴者有數十名。經由冥府查證屬實,又查到巫金

才已轉生為人,現在陽世叫鄭阿雄。乃再准賜討報的火簽黑令旗,由亡魂李森為

首,帶領其他亡魂到陽世應緣進入鄭阿雄之身糾纏,使生肝癌,以討報此段宿世 前所結下的血海深仇。

此案由於是持五殿閻羅天子駕前所發出的火簽令旨黑令旗來討報,所以雖

然是以罪魂為首帶領其他亡魂向鄭阿雄討報,然如何討報,非是罪魂一人所可決

定。尤其鄭阿雄宿世前殺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人聽人怕,造下深重的因果業

債。所以被害的所有亡魂一見鄭阿雄,即氣憤填膺,日日加速討報,所以鄭阿雄

在近月之前病情加劇,口吐鮮血。如今之所以在醫師診治下漸漸穩定,乃鄭家祖

德所蔭。此案神佛可排解卻不可插手,因為一命可抵數十名之命嗎?然罪魂想:

冤可解不可結,冤冤相報何時休,得饒人處且饒人,尤其鄭阿雄本世為人,不再 有大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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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如今的鄭阿雄由於現受討報,家庭已陷入困境,其身如同風中之燭,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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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可憐。所以鄭家的人若能在能力可為之內,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

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就能使此段深重冤業的討報火簽黑令旗早日收回。

鄭家的人行布多少功德迴向給亡魂,就能將此段因果業債化解多少。但罪魂只能

使鄭信士免受病魔的折磨,不能保其性命。因此案調解太慢,鄭阿雄已病入膏

肓。罪魂勸鄭家之人:人生如同草木一春,凡事有因必有果,但能一切順其自 然,凡事節哀順變。

九、逃難者的悲歌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世態風雲多變遷 襟期普渡蒞群仙 諸生勉勵造功德 果證瑤池福萬千 請示者:戴信士,住於嘉義縣。

查:戴信士近年來身上的疾病遊走不定,坎坷不斷,筋骨酸痛,同時患有

肝炎。受現世的醫師診治,食藥如水一般。長子十餘年來逢夜難以入眠,精神恍


惚,心性不由自主。病發之時,語無倫次,行動異樣;醫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然而治療未見功效。另一名兒子經營鋁門窗行業,一直未能通順如意,常受小人

的左右糾纏,破財不斷。前手接錢後手空,財運困難重重,不知如何是好。

此乃戴信士父子三人宿世前曾造下深重的因果業債之故。事情發生在西元

一八一四年,清嘉慶十九年間,歲次甲戌。信士是陜西華陰縣一帶人氏。此世信

士父子三人仍為父子,務農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

雖然粗衣淡食,但尚能溫飽。一日,有一對豪門夫妻帶領三名子女在戰亂中逃難

外出(按:清嘉慶十八年有河南李文成,北京林清之亂,十九年開始有河南的撚

亂),帶有不少金銀珠寶,準備到農村購買田地,重整家園。到此地,因無有親

朋好友,就向信士父子三人借宿。信士父子三人眼看此人家帶有不少貴重的金銀

財寶,引起信士父子三人謀財害命的念頭。趁夜,信士父子三人用鋤頭猛打其額

頭。可憐此一家五人,在睡夢中,被打碎頭部,腦漿外溢,慘不忍睹,死得不明

不白。信士父子三人再將五人的屍首連夜搬運到山中,推落山崖之下,神不知鬼

不覺。從此,信士父子三人帶領家眷,將謀財害命所得的金銀財寶帶到福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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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買下豪華的家園。此為信士父子三人謀財害命的詳情。死後受盡苦刑後,本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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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應陰律轉為人身。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信士父子開始受此段深

重因果的報應。冤魂領陰司律令,進入信士父子三人之身糾纏,促使生肝炎、精 神分裂,破財後取其性命,討報此段被害之恨。

欲解者:應速多布三施,向佛道聖教進修;並發大善願,每月按期行大陰

德,並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深重的因果業債早得列消。所行功德迴向宿世

前的冤主所得。行多少自列消多少,冤魂在得到功德後自離三人之身多少。戴信

士身體的坎坷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自可得痊癒多少。信士之子所患精神症疾,

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自可回復常人多少。另兩名兒子日後的工作自可通順如 意,家中日後自可積財。

十、打死樵夫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門至善集賢能 佛法無邊萬里行 神威顯赫駕鸞台 道徹理悟步光榮


再詩:宿冤因由明察清 果報自作苦勞增 人知曉覺虧心事 造孽利已煩惱生 請示者:黃 ○ 慧,女六歲(父母代為請示)。 住址:鳳山市南進街。

查:小信女出生不久,便遭受劫運,至今六歲,行動不如一般小兒自如,

而且無法開口。小信女的家人到處尋求名醫,花費不少錢財,仍難使小信女痊 癒。 小信女的疾病,和父母的業債糾纏在身有關。

小信女數世前家道富有,其父親樂善好施,但信女乃一名獨生女,自小嬌

生慣養,長大後不務正業,時常帶家丁上山打獵。有一日,以箭射殺一隻山鹿,

山鹿中箭後亂奔狂走。信女命家丁到處尋找山鹿。此山鹿被一名忠厚老實的樵夫

發現,欲帶回家療傷,不幸被信女和家丁看見。信女不分青紅皂白,命家丁毒打

此位樵夫,打得死去活來,腳手盡斷,並將他推落萬丈絕崖,使官方以為不慎墜 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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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女造下此段深重的因果死後,在地獄中受盡刑罰,再轉生為黃小信女。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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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樵夫的冤魂查知宿世害己之人即黃小信女。乃向冥府申訴,取得火簽令旨,

而上身糾纏,擬使一生啞巴,爬行過日,以討報此段被害之恨。小信女本世的父

母,乃宿世前的父母。宿世前教子不嚴,縱任其女造下不少的因果業障,本世應 緣轉生為父母受此業債。

欲解此段定型的因果孽報,須由小信女本世的父母多布三施,多發大善

願。每月按期行布大陰德兩件,並於神佛座前懺悔,並將一件功德迴向給黃小信

女;一件功德迴向給樵夫,祈求赦免,俾此段定型因果早消,火簽令旨早日收

回。功德行布多少,此段定型的因果業債自消多少,為期三年,示此。

十一、溺死工人 請示者:陳 ○ 欽,女,三十二歲。 住址:雲林縣褒忠鄉。

查:陳信女虔誠進修佛道,跟隨前賢修辦道務。忽然心性不由自主,逢夜

難以入眠,精神恍惚,行為異樣,成為精神分裂症。受醫診治,雖已兩年餘,尚


未能痊癒。

此乃陳信女宿世前曾造下一段深重的因果,此世所行功德不足,故冤魂入 身糾纏討報之故。

此糾纏的冤魂姓李名叫吉男,在陽世時家住雲林縣元長鄉山內村南山四一

號。亡於一九六六年,即陰曆甲午年蒲月二日,身犯水劫枉亡,亡時才二歲。

李魂和陳信女冤結於清光緒年間,台灣諸羅縣(今天的嘉義縣)的布袋港

一帶。是時陳信女為一男身,經管船頭行,專門以船隻載運米糧食鹽,雜貨用品

往福建泉州一帶。信女為人喜貪小便宜,視財如命,對船頭行所聘雇的工人,極

刻薄無比。當地的人都知道信女乃一毛不拔之人。莊民因信女財大勢大,不敢多

言,可謂是敢怒不敢言。李魂正是信女所聘雇的工人,以勞力討飯糊口。常受信 女百般的刁難和輕視,信女常無故找其麻煩並責罵。

有日,信女再度以無事實的錯誤責罵李魂,李魂頂撞信女並和信女發生口

角,信女從此懷恨在心,引生殺機。李魂熟知信女除了賺載運雜貨的銀兩外,在

所運載的物品中還挾帶有鴉片等毒品的秘密。信女恐李魂走露風聲,通風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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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

一日,趁著風雨交加,又逢李魂輪值看顧倉庫之夜,約兩名親腹,由信女引領,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九四

將李魂以布袋壓昏,裝入布袋,袋口再綁著石頭運到海邊,推落海中溺死。李魂

不明不白地魂落冥府後,再應緣轉生為李吉男。此世再度遭受枉亡。在陰間受刑

期滿後,在冥府的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信女所害之冤,乃向冥府東嶽大帝申

訴此段冤情。冥府東嶽大帝查知事實,賜火簽令旨,由李姓男魂到陽世查知害己

之人,乃是陳信女。就趁下元甲子年中,應緣入信女之身干擾使精神分裂,討報 此段宿世被害之恨。

解欲者:第一,渡眾五十名,由陳信女的家人助之,功德迴向給李魂所

得。第二,多布三施。第三,發大善願,每月按期速行大陰德。並發願助印善書

二百本,迴向李姓男魂所得。再按期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因果,俾討報的 火簽令旨早日收回。

以上功德為期三年,不可間斷。行布多少,李姓男魂自離信女之身多少。

功德行足後,李魂得到功德往生,陳信女的精神疾病,配合現世醫師的治療,自 可痊癒,貴人在東南方。


十二、為爭奪道場之財而殺人 新竹都城隍尊神駕前謝范兩將軍 詩: 閱盡人間易循環 假景幻想蒙竅關 剖釋二世因果孽 明心不染故都還 新竹威靈顯赫都城隍尊神 詩: 闡教扶鸞導眾修 褒忠貶惡造慈舟 古道春秋竟剞劂 弘揚覺路解怨愁 再詩:陳爾宿世業報深 紅顏年華受果因 在凡神魄早游離 祈求化解復原身 冤魂自述討報之因果:

罪魂在陽世時為一對兄弟,兄姓鐘,名叫肇木,亡時十二歲。弟叫鐘肇 琪,亡時七歲,同住苗栗縣龍潭鄉上材村十六鄰五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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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

罪魂死亡的當天早上九點半左右,兩人在溪中非常高興地游泳戲水,到十

點多,忽然被水捲走,不省人事,從此就魂落冥府。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九六

丹身心不由自主,精神恍惚,喃喃自語,成為精神分裂症。 ○

罪魂兩人從六年前開始憑依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到陽世糾纏干擾陳 丹的魂魄,使陳 ○

我等的冤情發生於清同治八年福建閩清一帶。是時陳 ○ 丹為一男身,名喚 周少雲。而罪魂一個叫白太祥,另一個叫白太吉,仍然為兄弟。周少雲自小跟其

父親學得周家祖傳的法術,屬青紅頭巾法。周父年老後由周少雲掌職設壇,奉敬

清水祖師為主神,觀音佛祖、臨水夫人陳靖姑、中壇太子元帥為配神,專門為人

淨土、壓煞、解運,接花換斗。當時為使信徒更多,我白家兄弟二人充當副手, 起壇由周少雲作法。

周少雲首先找一些無業遊民給一些小利益,令四處去調查家中有災難者的

詳情,打聽後回報周少雲,我白家兄弟二人再配合,假借神意起壇。由於事先打

聽好了,所以答來可說是件件精通,神威顯赫,名聞閩清一帶,各地前往請事的

善信眾多,天天客滿。所收的紅包除分發打聽的無業遊民外,尚可讓周少雲和我

白家二兄弟三家人糊口,並漸積累財富成地方首富。此外又偽稱可代人改運以詐

騙錢財、珠寶,由各地詐騙所得的貴重珠寶、金器、與各地善信所捐獻金牌有一

大木桶,由周少雲保管,以免打聽消息的遊民前來割分。周、白雙方約定一年後


平分。但一年又過了六十餘天,周少雲仍然無動於衷。我兄弟二人在忍無可忍之

下向周少雲催討。周少雲竟惱羞成怒。原來周少雲早就有意獨吞此批金器珠寶,

一時三人發生衝突。之後,我白家兄弟二人將周少雲的計謀向信徒公開,從此後 周少雲的神壇生意一落千丈。

周少雲憤怒至極,心生惡念,派人前往我白家,假稱邀請我兄弟平分珠寶

金器;並備下酒菜,向我兄弟賠不是,望往後能再合作,使神壇恢復往日的興

旺。周少雲以酒將我兄弟灌醉,拖到柴房再放火燒柴房,將我兄弟二人活活燒 死。

我兄弟兩人魂落冥府,受冥王判定罪刑。各殿刑期期滿後,轉生為兄弟,

也就是鐘肇木、鐘肇琪。因前世與周少雲配合行騙,所作所為不義,致使年紀小

小,即遭受因果纏報,受水關枉亡。魂落冥府,在枉死城受諸種罪刑。刑期滿

後,於一九八七年,三曹大開討報的三年後,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前查知宿

世被害的因果,同向冥府東嶽大帝申訴,而後憑依火簽令旨到陽世討報。

周少雲自謀害我兄弟後,天律不從,再和人設壇詐騙時,法術被人作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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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

除,在一次和人拼法時死亡。魂落冥府,受冥府定判入毒蛇吞噬地獄,血池地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一九八

丹。吾兄弟憑依火簽令旨,六年多來,擾亂 ○

獄,挖心、拔手腳指甲地獄,赤身拋下刺竹林地獄等受刑數十年。期滿後,受十 殿轉輪王判轉生為女身,也就是陳

陳 ○ 丹的魂魄,擬使成為精神分裂致死。故陳家之人雖然到處求醫,也難回復常 人。此乃陳 ○ 丹宿世前所結之冤仇未了斷之故!

只要陳 ○ 丹之家人有行出以下功德,冤魂我等即放過她: (一)多布三施,在能力可及之內,每月按期行大陰德,迴向我鐘姓兩位 亡魂所得。 (二)行布多少功德,罪魂等自離陳信女之身多少。 (三)為期五年,不可間斷。

(四)若陽方有照約束,陰方必速離其身,其精神分裂症自能快速痊癒! 〈注十五〉

玲十分懊惱,有一天去某廟拜神,遇 ○

〈注十五〉:有人對討報的冤魂得到功德,離開受報者之身後,受報者的精神分 裂病即可痊癒的事有懷疑。編者有位同事,他的太太有一位好朋友,名叫陳 ○ 玲, 家住台中縣的潭子鄉,二十八歲。本來有個男朋友,後來在一次吵架中分了手。男 友在分手後竟很快地經人介紹,與人結婚。陳


上冤魂,回來後居然發瘋。整日喃喃自語,不看著她,她就脫光衣服跑出去,要不就

從樓上要跳下來,或者要去撞車子。同事邀編者去探望。編者看到她家的門窗、樓梯

都貼滿符紙。陳 ○ 玲七十多歲的父親是大陸來台的老兵,父母兩人一邊掉著眼淚告訴 編者:「這些符都是三千元、五千元向人買的,已花了六十多萬還不會好,我們已經

玲的眼睛向上翻,盡說一些淫穢的話,知道冤魂 ○

快撐不下去了。」編者運用上師所傳的密法查看陳 ○ 玲的眼白,即知這是有因果報應 的吸精鬼附身。由於有因果關係,所以無論什麼神佛的符咒,效果均不大,只能對冤 魂軟言相勸,求其和解。編者見陳

正在附身,於是向冤魂說:「你知道在靈界,升降的關鍵是什麼嗎?」冤魂藉陳 ○ 玲 的口說:「不知道!」編者說:「是清凈和慈悲!人只要修出清凈和慈悲,靈魂就

可以向上提升。」此冤魂聽了馬上拉著編者的手說:「我拜你當師父好不好?」編者

玲的 ○

玲的家人印一百本《玉曆寶鈔》給 ○ 玲的冤親債主的名義印一百五十 ○

說:「我沒資格當師父,不過你可拜我的上師為師!但有個條件,你得離開陳 玲的姊姊,以陳 ○

身體,要什麼條件儘管說!」冤魂說:「我要陳 我。」編者答應,於是吩咐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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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

本。當下陳 ○ 玲就醒了,三天後就去上班了。 編者依據此方法,解決冤魂附身的精神分裂症不少,而且大都當即見效,故知精 神分裂的病症與宿世冤報有關。只要恭請神佛做主,或請知曉方法、略具功德之人來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〇〇

和解,一部分可以化解,除非冤魂執意不願和解。若如此,可再聘功德更高之人和 解。

十三、錢財露白引殺機 酆都冥府第五殿閻羅天子駕前牛馬將軍 詩: 牛隨主公駕聖堂 馬執陰令不夜空 將相公正執國法 軍民安泰立勳功 酆都冥府第五殿閻羅天子 詩: 竹山聖地耕福田 聖帝賜暉結善緣 合成眾志達使命 暢樂發心贊詩言 再詩:降筆扶鸞指迷津 神威顯赫護俗民 奮發圖強因果辦 弘揚法理立德身 請示者:甘 ○ 麗,張 ○ 鳴母子。 住址:南投市漳和里。


罪魂自述討報之因果:

罪魂名林秀香,家住苗栗縣通霄鎮福興里十鄰一 ○ 八號,因身受前世因果 業障纏身,致使在世時身患羊癲瘋之症,在一九七九年五月十二日,即陰曆己未

年梅月十七日,在溪邊洗衣服時,病症發作落水,而在未時身亡,亡時三十一 歲。

罪魂本世和甘姓母子無冤情,此冤結於宿世前,是時為清順治十年,在台

灣台南府城的偏僻山中,也就是在關仔嶺。是時甘 ○ 麗名喚羅文常,張 ○ 鳴名喚 蔡士良,是一對師徒,在深山搭建草茅居住,專門在山上採各種藥草煉成丹丸,

到台南府城販賣。羅文常為師,蔡士良為徒。是時罪魂為一男身,名叫陳啟東。

自小父母雙亡而投靠住在大稻埕的舅舅,由舅舅撫養成人。在失管教之下,結交

不良酒黨,致不良習慣件件精通,專以打劫路人為生。一日,被清軍下令公告緝

捕,罪魂身帶細軟,逃避官兵的追殺,逃到羅姓師徒所居住的山林中。突然看到

深山林中有一間茅屋。因被追捕奔波,精疲力盡,乃跑到草茅,向羅姓師徒求

助。羅文常答應罪魂在此暫避,待風聲平靜後再離去。罪魂事後才知道:羅文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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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

師徒是看到罪魂的包袱中帶有不少的金銀珠寶才答應同住的。當夜設下簡單的酒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〇二

菜,蓄意將罪魂灌醉後,加以殺害,奪去所帶來的珠寶,然後將屍體埋在草茅之 內,再帶著珠寶到台南府城變賣。

罪魂一生為惡多端,正所謂「菜蟲吃菜,菜腳死」的俗言。罪魂的屍體落

在荒郊野外,魂魄落酆都冥府後,受各殿的諸種苦刑。期滿應緣轉世為林秀香。

落水亡後,再落酆都,接受應受的罪罰。期滿後,再到孽鏡臺前,查知此段因

麗、張 ○

鳴母 ○

果。逢此下元甲子大開討報之時,罪魂乃向東嶽大帝申訴此段被害的冤情。冥府

准賜火簽令旨到陽間討報。罪魂查知羅文常師徒本世已轉生為甘

子,乃糾纏甘氏母子討報此段因果,使二人身體多病,身生癌症。又使張 ○ 鳴逢 夜難以入眠,每日四肢無力,無法安心向上。雖經醫治,卻食藥如水,未見起 色。

只要甘張母子願意行出以下功德,罪魂即願寬饒他二人:在能力可及之

內,多布三施。每月按期行大陰德,尤其要助印善書。所作的功德要迴向給罪

魂,為期三年,不可間斷。功德行布多少,罪魂自離甘氏母子多少,甘氏母子身

上的癌症自可痊癒多少。若無按期行布,罪魂必加速討報,再求神仙也無法痊 癒。罪魂若有違令,願被打落陰山,永無討報之期。


十四、教子不嚴,縱子為賊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佛圓音筆下團 教化修身脫虛歡 鸞篇文勸種福田 門喚深根心境玄 請示者:吳哲輝。 住址:雲林縣古坑鄉。

查:吳信士的兒子連連破財,近來又得到肝腎的癌症,花錢如流水。此乃

因果報應之故。因果冤情發生於清咸豐年間,浙江杭州府城一帶,是時吳哲輝名

喚華宗仁。本在朝為官,職任三品官位。娶妻生有兩子,長子名叫華世枝,二子 名喚華世明。

不幸的是當華府兩名兄弟兄十五歲、弟十三歲之時,華宗仁的原配感染

瘟疫,受醫診治,回天乏術。原配病故後,華宗仁就辭官退隱,帶著眷屬返回

杭州。為了家計,思再娶一妾料理家務,也好能全力經商。經由好友介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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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三

識王氏玉珠,而娶入為妾。華宗仁因經商而走遍大江南北,所以將所有家中大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〇四

小事情交由王氏處理。起初王氏對華家兩名兄弟當作如親生兒子,照顧得無微

不至。但好景不常,在王氏生下一子名喚華世正後,王氏一方面忙內,一方面

忙外,又要照顧年幼之子,漸漸失去對華世枝、華世明兄弟兩人的關懷。又加

上華宗仁經商,不常回家,為此,華家二兄弟在失去管教之下,自暴自棄,任

意在外遊蕩,結交閒民並組成幫派。專門偷竊和敲詐,取得不義的銀兩花用。

久而久之,黨群越來越有聲勢,經由幫派推選,由華世枝和華世明當幫派首

腦,後並領導群黨搬入山上,佔山為王,並結交各方山賊、流寇,打劫運糧的

舟車或富戶人家的貴重財物。若官兵或是家丁抵抗,就一律格殺,不留活口。

此時華姓兄弟所領導的群賊個個士氣昂揚,勢力強大無比。清軍三番兩次捕

捉,都被打敗而回,一日,清兵調集軍隊全面埋伏,華家兩名兄弟以及賊黨被

捉治罪。華家兩兄弟被判秋季斬首示眾。是時華世枝年方二十五歲,華世明為 二十三歲。

華宗仁和王氏聽到兩子被抓,將斬首示眾的消息後,利用以前在朝為官的

關係,拜託同朝為官的好友,從中奔走,希望能使華家兩子可以保住性命,但兩

人由於殘殺人命過多,天律難容,國法那有容情之理呢?兩名兄弟按期被處斬示


眾!

自華家兩兄弟被正國法後,華宗仁白髮人送黑髮人,痛苦不堪。為彌補未

能調教兒子良心的苛責,每逢年節,就運糧食佈施浙江杭州府內的貧家。華宗仁

和王氏夫婦均於七十歲前後病故。魂落冥府,因華氏夫婦一生為人樂善好施,鋪

橋造路,故再度投胎轉為人身,華宗仁轉生為吳哲輝,王氏玉珠轉生為沈金盼。

吳信士與沈信女宿緣未斷,再度結為一對夫婦。兩人由於宿世曾造下福

德,故現世能受高等教育,又任公職。華世枝、華世明兩人自被正國法後,魂歸

冥府,受冥王定判,關入小鬼卒地獄,受挖心流腸、萬釘刺身、浸入血水池等的

苦刑,再轉為畜牲道百次。後再受冥王定判,華世枝投胎轉生為吳 ○ 儒,華世明 瑞。而由於宿世前與父親、繼母的業債未了之故,本世仍轉生為 ○ 投胎轉生為吳 其子女。

至於王氏所生之子華世正,投胎為吳佩琴。此為吳信士哲輝,沈信女金盼

一家夫妻子女因果業債的由來。以吳信士、沈信女前世的功德,本可享受人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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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五

樂,然其功德難抵教子不嚴之過。尤其前生二子殺業太重,故此生二子時時破

財,又生肝腎之癌病,此乃宿世種下惡因,本世受罪業糾纏之故。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〇六

期望吳信士夫婦宜再多布三施,並速向聖道佛門等五教,效勞、進修,在

能力範圍之內多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此段的因果冤報早消。若按

所示行布,吳信士諸事自可得到貴人助之,可免受破財之災,兩子自可了斷此因 果,而疾病痊癒。

十五、收租打死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宿世冤業本未消 愆報糾纏受苦難 業障明分有善惡 果到身上必速解 請示者:陳 ○ 香、許 ○ 枝信女。 住址:台南縣七股鄉。

查:陳信女這些年來經常受一無形之物的干擾,而使信女逢夜難眠,每日

心情不定,無精打睬,頭部暈眩,四肢無力,身體種種坎坷。雖然也求醫治療,

但食藥如水,一直未能改善。陳信女的女兒許小信女,在十年來身患精神病疾。


發病起來六親不認,家中之物到處亂丟。信女也為女兒到處求醫,均未見起色。

這一切,牽連你母女在宿世前所造下的一段深重的因果,是冤魂憑冥府東

嶽大帝的火簽令旨而來糾纏討報之故。在《冥府因果文牒文會》中明白記載:陳

信女母女此段因果發生於清咸豐三年,在福建仰武縣一帶。那時陳信女姓名喚譚

業達;許信女叫譚南信,是一對父子,可說是當地的首富。但為人愛財如命,貪

小利,並對僕人苛薄無比。譚南信的個性也有父親的遺傳,為人殘酷,不通人

情,僕人、佃農們都遠離他們,萬不得已,只有忍氣吞聲,看他們的臉色來過 日。

在仰武一帶,有一年因為旱災,農作物收穫很少。譚南信仍然奉父命前往

各地收田租。而天災之下哪來穀子交田租呢?然而譚南信仍然以嚴苛的語氣說:

「七天內必須繳清田租,若無法繳出,則要將現有的農作物收回。若有不從,就 以強逼的手段奪回田地。」

在當地有位叫楚道船的農人。一家五口為了生計,同樣向譚家租地耕種來

糊口。眼看七天的日子要過了,還是無法拿出田租。楚道船心想:「只有再向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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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七

南信懇求,等到有收穫再一起繳清。」到了收租之日,譚南信果然帶著家丁前來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〇八

收田租。來到楚道船的家門口,未等譚南信開口,楚道船一家人就跪在地上,叩

頭要求譚南信能准許延遲交田租,並從寬給他們一個生計,希望田地再租給他

們。譚南信面對楚家突如其來的舉動,不但無動於衷,而且以惡言相對,侮辱楚

道船,言詞刻薄地說:「如果大家都跟你一樣,那我就不必生活了。」就在楚道

船跪地哀求譚南信之時,正好譚業達也從他處收租經過。眼看其子洋洋得意,就

隨著一聲命令:「如果繳不出,現在就強硬收回楚家的田地。」但楚道船一直懇

求,不願將田地交出,引起譚業達父子二人的憤怒,就對楚家大小拳打腳踢。楚

道船本來就無縛雞之力,為了照顧全家免受毆打,用自己的身體來抵擋。這更引

起譚家父子的憤怒,竟命令家丁協力,打得楚家各個死去活來,遍體鱗傷。楚道

船被打成嚴重內傷而無法醫治,不到十天就病入膏肓,魂歸酆都冥府。

譚業達父子二人不但害死楚道船,還以強迫的手段討回所出租的田地,使

楚家一家四人,無法生活下去而淪落街頭當乞丐。楚家四人三餐不繼,又得了瘟 疫,終亡於街巷中。

話說楚道船亡後,受冥府定判,再來轉生,住於基隆市八堵路九十五巷六

號,姓薛名叫平村。在五十二歲那年被卡車輾斃,是時為一九七四年二月十四


日,即歲次甲寅年臘月十九日卯時。薛魂亡後在冥府受冥王定判,受刑期滿,正

逢下元甲子年,三曹因果大開清算之期。薛魂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

害的冤情,就向東嶽大帝座前再申訴。經東嶽大帝查證事實,且知道譚業達父子

在地獄受盡苦刑後,已再轉生為女人,而且是母女,於是准賜入身干擾,擬使母 生重病,女兒精神分裂而死,討報被害之恨。

欲求解決,宜速自悟,虔誠布三施,行大陰德,並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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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九

此段冤報,祈求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的功德都指名迴向給薛姓男魂所得。薛 魂得到功德多少,自離陳、許信女母女之身多少。

十六、欺侮乞兒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炎涼世態薄人情 感歎迷途道不耕

筆勸修身培善果 行功積德福日升 請示者:劉 ○ 宏,男,二十四歲。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住址:台南縣柳營鄉。

二一〇

查:劉信士十六餘年來,身犯精神分裂症,逢夜難以入眠,白天則心性不

由自主,語無倫次。雖然受過現世醫師的診治,一直未能恢復正常。

經由《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此乃劉信士受一名外魂入身糾纏干

擾魂魄,討報宿世前被害的冤仇之故。糾纏在劉信士之身十六年的亡魂,本世

名叫黃增裕。在陽世,家住彰化縣永靖鄉五福村中山路一段一九五號。於西元

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陰曆戊午年蒲月廿六日未時身亡。此年四歲,因父親黃建

明,母親張美麗在田野工作,疏於照顧,黃魂誤飲汽油中毒,送醫不治身亡。

黃魂和劉信士兩人的冤情結於清同治年間,福建林森縣一帶。宿世前劉信

士為一名在朝為官的皇親貴族。自小嬌生慣養,長大後靠家庭勢力結交酒黨,魚

肉良民。是時的黃魂乃為一名家道貧困,流浪街頭求乞以養活家人的孝子。有

朝,正逢劉信士帶領酒黨在市井遊蕩。黃魂向劉信士求乞,信士不但未施捨,反

將黃魂放在碗內的少許錢財拿起來丟向酒客,以為取樂。黃魂雖然人窮卻志不

窮。不甘被戲弄、侮辱,而火怒三千丈地和信士當面理論而發生口角。信士即命

令護衛和酒黨重打黃魂,致黃魂滿身內傷。在失救之下,不幸事過七天,魂歸冥


府。

可憐的黃魂,魂落冥府後再應緣投胎,轉為人身,也就是黃魂;不幸再度

枉亡。在冥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宿世前被害的冤情,乃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哭

訴。經查證確實,又查到黃魂宿世前的仇人現已轉生在陽世,就是劉 ○ 宏,因而 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黃魂到陽世向劉信士之身糾纏干擾,討報此段被害之 恨。

欲解者:宜速多布三施,並向聖道佛門效勞、進修。信士家人宜多行大陰

德。每月按期於神佛座前求赦,期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功德指名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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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

給黃魂增裕所得。行布多少,此段因果業障自消多少,黃魂增裕得到迴向的功德

多少,自離劉信士之身多少。行持功德為期五年,不可間斷。

十七、玩笑殺人 北極玄天上帝

詩: 北極星照察同盟 玄天佑民耀前程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上帝德正開覺路 鸞降珠璣現光騰 請示者:黃 ○ 堯。 住址:臺北市南港區。

二一二

查:黃信士這幾年來精神恍惚,逢夜無法安眠入睡,心性不定,四處亂

跑,尤其喜歡穿破爛衣服。雖然黃信士的家人到處尋找名醫,在醫學上診斷是精 神分裂症,但一直未能治癒。

查:這是黃信士宿世曾造一段深重的冤欠尚未了斷,受冤魂糾纏在身之

故。在《冥府因果文牒文會》中明白記載:黃信士宿世前叫姜茂才,為台灣阿猴

(即今屏東縣一帶)之人。那時正好是清光緒二十年。姜茂才以務農為生,為人 喜歡作弄他人。

是時有一名同村的男子,叫蘇阿草,養有十幾隻牛,每天須牽牛到野外餵

草,從早上到晚上都跟牛群在一起,生活過得無憂無慮。有一日,太陽漸漸落入

西山,是該準備回家的時刻。阿草跟往常一樣,騎在牛背上回家。在此時姜茂才

路過,戲弄之心突起,竟得意忘形地拿起一根木棍,從牛的背上打下去。牛突然

被打,狂性大發,起腳就跑。騎在牛背上的阿草不注意,跌落地面。摔下之時,


阿草頭部朝地,致成腦部受傷,昏迷不醒人事。姜茂才眼看惹了大禍,也不過來

看看阿草傷勢如何,一心只怕被人發現,送官法辦,就不管阿草死活,趕緊離 開,一走了之。

阿草在地上躺了很久,才被路過的農夫發現,將阿草送醫醫治。發現的人

以為阿草是自己騎在牛背上不慎跌落地面而摔傷的。阿草雖然經急救挽回一命;

可是腦部已嚴重受傷,喪失記憶力,成為癡呆人。從此無法再看管牛隻,只得流

落各地以求乞過日。由於整日迷迷糊糊地,在四十八歲那年,不幸掉落溪中身

亡,結束痛苦的一生。蘇阿草魂入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刑期滿後,轉生在宜蘭

縣大同鄉寒溪村四一號,姓名叫周金忠。周金忠本世不幸在十七歲時遭車劫,送

醫不治身亡,時為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陰曆辛酉年陽月二十七日寅時。

在枉死刑期期滿時,正逢下元甲子大開清算討報之期。周之魂在冥府的陰陽孽鏡

臺上得知宿世被作弄的此段冤情,就向冥府東嶽大帝申訴此段冤情。經冥府查證

事實,又查知姜茂才在害死蘇阿草之後不久,即受天譴,在一次瘟疫流行中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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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

死亡,在冥府受苦刑後,已轉生為現世之黃 ○ 堯,於是准賜火簽令旨,由周魂到 陽世進入黃信士之身體,討報此段之恨。黃信士在宿世雖非直接殺害人,可是惡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一四

作劇的後果是黃信士所引起,所以在本世受精神疾病之折磨。總之,一切禍福總 有原因。

欲解此段冤債,信士家人宜布三施,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

此段因果早消,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每月宜按期行布大功德,祈求赦免。行多

少,周魂得多少功德,自然離身多少。如此信士的精神病受醫診治,自可回復常 人,為期五年,不可間斷。

十八、失手害死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乙亥金豬桃乩開 宣揚善德降鸞台 春福滿堂喜洋溢 吉祥瑞賀聖光來 再詩:一年復始萬象新 諸生虔誠實可欽 同舟濟渡須勞力 正位修圓功果深 請示者:萬信士家人。


住址:臺北市士林區。

查:萬信士將近兩年來,逢夜難以入眠,白天則精神恍惚,心性不由自

主,或喃喃自語,或幻聽幻視。回到家門,無故發火毆打家人。醫師診斷為精神 分裂,然無法治癒。

此乃萬信士宿世曾做一段罪惡之故。事情發生於清光緒年初,於台灣諸羅

即嘉義縣一帶。是時萬信士的姓名叫黃宋江,為一農民,在空閒之時以牛車代人

運送貨品。有朝,逢遇一名叫李阿山的樵夫,在砍柴要回家時,不小心被黃宋江

的牛車撞倒,而且輾斃。黃在驚慌失措當中,見四下無有人煙,就將李阿山的屍

體搬上牛車,運到附近的山間,再將李阿山的屍體推下斷崖。等官府發覺李阿山

的屍體時,已經腐爛不成樣。由於缺乏證據,只有當作砍柴不慎,掉落斷崖喪

命,草草了結此案。黃宋江由於造此罪行,不久受報生重病死亡。

李阿山亡後,受冥府定判,再度轉為人身,姓名叫林建智,家住臺北市撫

遠街九十九巷二十六號。不幸又在三十歲時因緣遭受枉亡,時為一九七八年六月

二十六日,陰曆戊午年蒲月廿一日丑時。林魂亡後魂落冥府,受冥王定判,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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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

期滿後,正逢下元甲子年後。林魂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害之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一六

因果;林魂乃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哭訴此段的冤情。經由東嶽大帝查證事實,又

查出黃宋江已轉生為人,就是萬信士。乃由東嶽大帝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林

魂到陽世,趁機進入萬信士之身糾纏干擾討報,使生精神分裂病。

欲解者:速由萬信士的家人多布三施,多行大陰德。每月按期於神佛座前

懺悔,祈求赦免此段因果冤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功德迴向給林魂建智所

得,並求赦此段業債早日消除。行布多少,此段因果冤報自消多少。林魂得到功 德,自離萬信士之身多少。

十九、狗咬死人 觀世音佛祖 詩: 觀音堂中聚精英 杏壇鸞教儒門興 名利假景身外物 求真學道速修行

請示者:黃純 ○ ,女,三十五歲,住高雄市。 示:查黃信女十餘年來,患精神分裂病。如今心神已失,症狀嚴重。雖曾


尋訪各地名醫治療,服遍各處名藥,至今仍未痊癒,目前尚在精神醫院診治及療 養中。若論此病,實乃因果的冤欠,輪迴之報應。

目前附身纏附不休的冤靈,為一對母子。母親在陽世名呂查某,於一九五二

年十一月十一日,被自己所養的狗咬傷,染上狂犬病,毒發身亡。為子者,在陽

世名呂聰明。同被家犬咬傷而引發狂犬病,於同年十二月二日毒發身亡。在世地

址為:高雄市苓雅區美田里一鄰二號。咬傷母子之犬,不久亦死亡。依輪迴的因

果,此犬此生畜生道之業報已盡,故在地府受應得的苦刑後,本世投胎轉生為本

案的請事者黃信女。呂氏母子前世被此犬咬傷而亡,本世至今尚未轉生,故而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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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

附黃女討報前債。此為黃女患精神失常的因果。宜速行善,迴向給呂氏母子以消 前世孽愆,方可解。

二十、貸款逼死人 觀世音佛祖

詩: 原靈沉淪未反歸 生死輾轉永難回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玄台染塵何時淨 頓悟人生免輪迴 又詩:恩怨報應本非虛 善惡福禍隨身履 欲斷業障逍遙過 速修真道免苦淒 請示者:李文 ○ ,男,五十二歲。 住址:屏東縣崁頂鄉。

二一八

查:信士雖修道虔誠,樂善好施;但由於所行功德不足化解宿業,故受因

果的牽纏,患極嚴重的腎機能惡化症,住院洗腎治療中。此疾乃前世業障所引。

信士前生為富不仁,以放高利貸賺取不義之財,而且為了逼債而害人走投無路, 家破人亡。現有冤靈二名憑附討債,故信士之病難癒。

緣起於清嘉慶十九年,歲屬甲戌,西元一八一四年,陜西華縣陳見基夫婦

向信士的前世貸款營商。後因經商失敗,血本無歸,致借款難以償還,被信士逼

得走投無路,致夫妻雙雙連單生的獨子,全家三口一同服毒身亡。

陳氏夫婦由於自殺違反陰律,死後被禁枉死城。地府刑滿後,陳妻另有因

緣,而由第十殿轉輪王判於六十六年前再轉胎男身,生於台省花蓮縣瑞穗鄉舞鶴

村二十號,名曰林德武。成年後成家娶妻,因與妻子發生口角,妻子服毒,林德


武亦看不開而持利刀自戕而亡。再次被陰府禁入枉死城。待十五年刑期滿後釋

放,再會同其原華縣的陳見基前夫,向信士索討二世前被逼亡的冤債。幸李信士

本世一直行善不斷,積功立德,修身向道,陳見基夫婦有得到功德,故前世的冤

債始減半討報。近半年來,由於所行功德已漸不足,故病情更加嚴重。幸李信士

平日為人慈懷而感動境民,全境村民共同虔誠持齋三天,叩求上蒼慈悲寬赦前

愆。尤以貴境諸神聖慈悲為懷,甘心脫下神冠神帽而代信士祈求平安化劫。今念

信士虔誠至堂,特洩因果緣由。速再發願續行善功,指名迴向給冤主,吾佛當盡 力化佑。餘事有關天機,吾佛不便多洩。

二十一、殺僧奪財 觀世音佛祖 詩: 人生如夢數十秋 三寸氣斷萬事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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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

何必名利苦執相 一切似幻如水流 示:人生在世,猶如草木一春,雖有數十載的歲月生命,但無常一到,萬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二〇

般皆休,三寸氣一斷,世上一切的名利均如泡影,所能帶走的只不過善惡諸業而 已。

查:周家周 ○ 金,周 ○ 臨姐妹在過年後二月以來,突然同罹患怪異之病, 神智全失,其理為何?周家姐妹前世是兄弟兩人,以販布為生,四處擔貨兜售。

有夜兄弟倆因逢雨而借宿某寺,見寺中住持香火錢甚多,兄弟倆遂乘夜謀殺該住

持,洗劫寺中所有錢財。為掩人耳目,兄弟倆連夜放火燒寺。前世造下謀財害

命,燒毀道場的嚴重因果,死後在冥府受極苦之刑罰,期滿後,本世投轉為姐

妹,再受此因果之惡報。目前周家親人,乃前世與其有關的親人,今因緣湊至,

同受其累。現姐妹所患的冤疾,乃因果之死症,凡醫難以察出其病因。今因果已

洩,欲解此冤疾,宜速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再發大善願,行功立德迴向,方能 化解,否則必癡呆癲狂,拖磨至死。

二十二、殺害前妻母子 觀世音佛祖


歎世人!貪戀紅塵逐欲流,終生奔波死方休! 憐世人!執著妄念愁難斷,蛇欲吞象自尋憂! 看世人!苦鑽名利何時盡,到頭坯土空遺留! 勸世人!速訪真道求仙去,明師點破逍遙遊!

請示者:曾作 ○ ,男,六十三歲,住苗栗縣後龍鎮溪州里。 查:曾信士,家運非常惡劣,妻女均患精神異常之症。妻子吳菊妹已患十

餘年,長女已患三年餘,其理為何?因有冤靈母子三名,長期附身曾家作祟之 故。

前世曾信士是男身,也姓曾。早已娶妻,元配名魏鳳花,生一對子女。因

家道富有,飽暖思淫欲,故再娶一貧女李燕玉為妾,亦生下二男二女。李妾生性

善嫉,思欲奪占夫家所有財產。元配魏婦,生性善良,不善言語。你常聽信妾

言,而與元配感情日疏。後你不幸因足傷而引起破傷風暴亡。李妾恐家產被元配

魏婦所繼承,遂雇匪徒,乘魏婦於清明節祭掃亡夫之墓歸途之時,將魏婦母子三

口,先以木棍擊斃後,再將所乘用的驢車,連人帶車推落山澗。村人均未悉李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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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

這陰謀,都為魏婦母子的意外死亡嗟歎不已。李妾母子終於得到信士前世所有的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二二

財產。本世信士之妻吳菊妹,即為前世李妾所轉生,故而十餘年來精神失常,即

此理。你的長女為前世李妾所生的兒子,本世再為女兒。因前世繼承、侵吞不該

得的父產,今生亦精神失常受報應。你前世為人夫,為人父,未能秉公待之,當

受此累。現住於曾家之母子冤靈,即前世原配魏鳳花母子三人,均領有陰旨前來

干擾。如欲解此冤,宜速向真道進修,再發大善願。所行功德指名廻向給魏鳳花 母子三人,另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則可漸解此因果。

二十三、一世殺人,一世販賣人口 請示者:賴重兵,四十六歲,住高雄市信守街。

查:賴信士所患怪病,為三世因果所結的冤疾。先患鼻癌,再轉變成肺

癌。雖經高明的醫師診治,未見起色,而歎人生乏味。信士錯矣!人生在世,如

草木一春。壽命長短,並不影響人生的真義與價值。古賢顏回短壽,並不影響萬

世後人的景仰尊崇。行惡者雖長壽,只不過遺害人間,多造重罪而已。況且信士

之病,較其他求告者尚輕,為何如此消極?人有善念,天必從之。靠信士的毅


力、信心去行善積德,必可克服此業病。信士前世以殺生之事業過一生,造下無

邊殺業;前二世,以做媒為生,常販賣人口,且曾迫婦女自盡,現在才會受此報

應。今有二世前被害的女靈及前世被殺的冤靈,憑依討報。若悟此因果,應平心

靜氣地懺悔。欲求提早結束此因果,宜速向真道進修,再發大善願,行功立德;

只要功德足夠,自可消除前業,貴人名醫自可遇,鼻肺等癌症自可痊癒。〈注 十六〉

〈注十六〉:有人對行功立德,癌症即可痊癒的事十分懷疑。編者有位師兄姓 余,住臺北市,以開計程車為業。他的太太姓林。在女兒小學四年級那年,余師兄的

太太突然得了子宮癌。臺灣大學附屬醫院腫瘤科的醫師告訴她,這種癌症叫子宮內膜

絨毛上皮囊腫,是子宮癌中最兇惡的一種,很少人能活。余師兄夫婦祈求上師化解。

上師入定之後告訴林師兄說:「你上一輩子是男的,懷疑妻子有外遇。有一天趁妻子

熟睡之時,拿燒紅的鐵條,插入妻子的下體,使其斃命。你的妻子被你冤殺之後,

此生在你的子宮內生這個子宮癌,要來取你的性命。要求天公,發願做功德才能化

解。」後來余師兄設香案祈求天公,天公用聖杯指示他們只要幫助上師弘法就可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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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

解。余師兄夫妻後來只要上師講經、做法會,一定到廚房洗菜、擦桌子、排桌椅。到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二四

現在已經二十多年了,林師兄還健在。這種因行善而化解癌症的例子很多,請見《善 的力量》。

二十四、謀財害命 觀世音佛祖 詩: 白觀世宇遍塵煙 衣音傳佈救大千 大佛倒裝齊頂劫 士祖喚人修金仙 又詩:邱子因果久纏連 水火未濟難解愆 田夫勤勞世公認 前世害人罪續延

請示者:邱水 ○ ,男,住高雄市小港區。 查:邱 君 因 十 二 年 前,不 幸 被 木 材 碰 傷 頭 部,至 今 頭 疾 仍 有 後 遺 症 : 除 智 慧 記

憶 力 減 退 外,時 而 發 作 似「 羊 癲 瘋 」的 症 狀。十 餘 年 來 求 醫,未 見 痊 癒。幸 近 期 來,

能 於 道 場 效 勞,因 果 的 冤 疾 才 漸 稍 減 輕;但 功 德 尚 不 足 以 抵 消 前 世 的 因 果 冤 債。

前世,邱君是一務農為生的農夫,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過著與世無爭


的生活。雖粗衣淡食,但尚能溫飽。有日,有對在豪門中為傭的夫妻,因不堪主

人的虐待,且迫其倆不准結為夫婦,遂結伴外逃,而至邱君前世的農家借宿。邱

君見其倆私蓄甚豐,乘夜將其夫婦,以鋤具猛打頭部而亡。可憐其夫妻倆,在睡

夢中被打碎頭部,腦漿外溢,慘不忍睹,死得不明不白。此為邱君前世謀財害命 的因果。

十二年前,前世被邱君所害的夫妻冤靈,領有陰司律令,巧遇前世冤主邱

君,始而乘機討此冤債。一報還一報,使邱君也重傷頭部。依因果律報,邱君此

生應在被傷後,羊癲瘋的冤疾不斷,腦記憶全失。十五年後,再依某種因緣,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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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

重擊頭部而報應亡身。幸邱君能於近歲知真道而修,且能行善積德而迴向,故冤 疾未再惡化。今後應當再虔誠修道,冤疾自能漸解。

二十五、闖空門又殺人 觀世音佛祖

詩: 臥瞧夜星滿天耀 龍蛇雜居紅塵囂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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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壇勸渡緣民子 觀悟本性自明曉 音喚善者業障消 佛舟揚帆證逍遙 祖憂原靈苦海浸 降示金言洩真妙 請示者:鐘悟妹,女,三十九歲。 住址:高雄市瑞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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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鐘信女血光災劫不斷:曾因婦女生理隱疾而開刀數次未癒,如今卵

巢又長癌症,開刀在即。為何信女遭受如此之病劫折磨?乃前世之因果纏報之 故。

前世信女為男身,竊盜為生,善闖空門,爬簷走壁,如履平地。有日至鄰

境王姓富商家中盜取財物。被發現後,恐被識破面目,而殺人滅口。將王姓夫婦

連其子一家三口均當場殺死。可憐王妻身懷六甲,臨盆在即亦遭毒手。為盜財物

而造成三屍四命的慘案,是信女前世所種惡因。前世亡後,遭冥府陰司地獄之刑 罰,獄刑期滿,再轉女身,即鐘悟妹信女。

依因果報應定律,前世為盜,又殺害人命,雖晚年洗手收山,而行善懺

悔,但冤孽深結,難補罪業。作惡在前,行善在後,照陰律此世應犯血光,開刀


四次,再坎坷病劫過一生。若論信女的丈夫,前世則為女身,即信士前世之妻, 因享用不義之財,今世倒轉陰陽為夫妻,受此因果之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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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宵因果已洩,應續行善,迴向前世所造冤業,因果才可漸解,貴人自 現,藥到病除。

二十六、為謀家財,害死弟弟 觀世音佛祖 詩: 冤靈含恨纏不休 良藥入口化水流 可憐病變苦自受 因果業障近三秋 示: 眾生啊,眾生!為何沉迷紅塵不醒? 眾生啊,眾生!一失人身,千古難復。 眾生啊,眾生!此生不渡,更待何時?

眾生啊,眾生!人生如夢,一場幻空。 請示者:許莉 ○ ,女,五十一歲,住屏東市仁愛路。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二八

查:許信女患因果冤疾已兩載有餘。現所患乳部之病,乃世人最懼怕之

癌。現憑依討報令生乳癌者,乃男女兩魂。因前世與信女有業障未了結,故今纏

附不休。本應有更厲害的病變,幸信女有奉請屏東城隍尊神聖駕前往家中鎮守, 故病情尚未惡化。〈注十七〉 查此男女冤靈,均持有冥令而依律纏報。

男魂名曰許文隆,一九六三年閏四月十七日被殺身亡,死時三十七歲。 原陽世住址:臺北縣鳥來鄉信賢村八鄰七十八號之一。

女靈名曰呂千金,於一九三三年九月五日病歿,亡時十五歲。

原陽世住址:台中州南投郡草屯莊,病歿於台中州大屯郡霧峰莊,時為日 據時代昭和七年。

若問為何此一男一女之魂久纏不休?原來信女前世與許、呂同為陝西鳳翔

縣當地的首富王陽貴的養子。因王患隱疾,無法生育,遂收養你等三人為養子,

以續王家的香煙。信女前世為王家的長養子,自養父母先後亡後,思欲得到王家

的全部財產。遂與妻密謀,將未婚的兩位養弟,先後害死,而暗中埋在院中假山 之內,並以厚泥鋪蓋。此為信女前世的冤業。


本世信女胎轉女身,嫁夫鄭姓。因前世各有因果惡緣未結,故信女與前世

的兩養弟均各依因緣,先後轉世於本省。待你等三人亡後第三世,才按因果報

應。豈料,你的兩位養弟本世轉生為許文隆及呂千金,竟先你而枉亡。因時值下

元甲子,天運重顯,三曹大開普渡,凡有冤欠者均可提早清算,因此許、呂兩靈

請領旨令報此前世的冤債。此為信女患此乳癌兩餘年的主因。今雖曾略行善功而

積有功德,但所行功德尚不足抵償。宜再續行善功,而指名直接迴向;再向真道

修進,叩求上天慈悲,早赦前愆,方能提早結束此冤債,否則尚有七年多的因果 債尚未了結。

〈注十七〉:古人云:「一飲一啄,莫非天定。」該你就是你的,一點都少不 了。若不是你的,用手段搶佔、謀奪,只有徒增罪業而已。要想增加錢財福份,惟有

多修心養性,積功累德。編者有一師兄姓陳,住台中縣的豐原市。她告訴編者:「我

爸爸是一位十分有情義的人。當年分家之時,我爸爸將一棟剛建好的三層樓的房子以

及三分地的荔枝園分給我叔叔,而將一間外面下雨,裏面也會下雨的破房子,兩棵荔

枝樹,二十五萬元債務分給自己。當年五萬元就可以買一棟房子,二十五萬元可以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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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九

五棟房子。我的爸爸如此有情義,不久上天就賜財運給他。分家後第二年,有位朋友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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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介紹我爸爸去做糖果的生意,生意好得不得了,賺了很多錢,不到幾年就將債務還

完了。在剛開始做糖果生意時,請了十多位鄉下的婦女來做包裝工作。由於這些婦女

家境都很窮,沒什麼東西可吃,所以在包裝糖果時,往往一邊包一邊偷吃。有位正直

的婦女來向我爸爸報告,我爸爸說:『讓她們吃吧!沒關係,吃不了多少。』我爸爸

在糖果生意上賺了錢後,有位朋友邀他去做腳踏車零件的生意。我爸爸又在腳踏車零

件上賺了很多錢。在豐原、大陸各開一家工廠。我那叔叔貪心不義,並沒有多好。一

個兒子在我爸爸的工廠當工人,有一個兒子智慧不是很好。」古人云:「機關算盡, 反誤了卿卿性命。」的確!人越會算,算到最後一窮二白。

二十七、劫殺主人取財 觀世音佛祖 詩: 天地無私存公道 學修義理是英豪

唯存仁德證仙法 善功累積果自高 查:洪翠 ○ 信女自嫁吳朝 ○ 信士為妻以來,常被惡疾纏繞不休。病發之


時,如惡靈附體,心神俱失,更似羊癲瘋之症,痛苦萬分。有時則如吳家的祖靈

附體,哭訴其神位未得到吳家子孫的香煙奉祀。因而吳家的人均認定信女之病因

在於未祭拜祖先。吾佛曰:「此事非吳家親人所想的那麼簡單」,實另有一番前 世業障因果。

前世洪信女與吳信士同為結拜金蘭之異性兄弟。洪女為兄,吳信士為弟。

兄弟倆人同受雇為人保鏢。洪女見主家甚富,而慫恿拜弟乘夜殺害主家三口劫取

金銀逃亡。本世應因緣同結為夫婦。前世主家三口冤靈,於下元甲子後,領命討

報命債。故洪信女的病,早在未入吳門之前即有徵兆。至於吳家亡母,在世雖功

多過少,但因血光劫亡後,至今心靈仍怨恨在世時受家人的刻薄,故常顯像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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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吐冤。為化解洪信女的惡疾與吳家亡母附身吐冤之苦,宜速行善迴向給亡母與 洪信女的怨親債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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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擺渡殺人劫財

觀世音佛祖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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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 瓜月地府開鬼關 亡靈放假遊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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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前冤隨身附 因果無休討報還 示:瓜月即俗稱「鬼月」的七月。世人逢此月,均諸事不取,以避不吉。

幽冥地府依例於陰曆七月初一日,大開鬼門關。凡非犯罪被禁的亡靈,均蒙恩賜

准放假陽間,享受陽世後代子孫或世人的普施供餐,此即俗世「普渡」的來由。

世人為表誠意而各處舉辦普施孤魂的活動,並稱亡界先靈為「好兄弟」,實為極

富人情味的鬼節。但自地府放假外遊的亡靈,若巧遇宿世的冤親債主,現為陽民

者,則附纏作弄以討前冤。此即是世人所常說的「犯沖」或「沖犯」。本書所述 的「沖犯」皆是此意。 請示者:廖雲。 住址:台中市北屯區。

廖信女於陰曆七月初一日午時,被其女江秀美騎機車載著出門辦事。適遇

由地府放假的女游魂王清花,被王清花推落車下致腦部受傷。雖經住院急診開

刀,剖腦急救,因冤結未解,業障所纏,加上本身善功不足,而於今日卯時別 世。此因果為信女前二世所結。


前二世,信女為一渡船夫,於溪上操舟,為行人及貨物載渡過溪,收取微

資為生。有日雨夜,有婦女王清花母女,與夫吵架,欲回娘家,而至河邊雇舟渡

河。因逢大雨傾盆,又值半夜深更,已無行人路客。王姓母女,本屬富眷,故攜

帶貴重細軟。由於財物露白,而引起前二世的信女的殺機。當操舟至河中時,竟

取修舟用的鐵斧,將王清花母女,雙雙活活劈死,再將王氏母女的屍體,以石頭

綁住,投沉河底。因雨瀉如注,離岸已遠,無人知曉,而後奪取王氏母女的銀 兩。此為信女二世前謀財害命的因果。

王姓母女被信女謀害後,其女應因緣已投生他處為人。事關天機,吾佛不

便明洩。另王母清花另有因緣,未再投胎。信女殺人之後,不久即受天譴,重病

死亡,死後在冥府受盡苦刑,二世後再轉為女身,為廖家之女,名叫廖雲。適逢

本(七)月初一日,地府依往例大開鬼門關,放亡靈假遊陽世。當王清花女魂與

群靈同遊至台中時,無巧不成書,正遇廖信女被你的女兒用機車載著出門。陰陽

會遇,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王女恨心遂起,當場將信女推落機車下,摔成重傷

〈注十八〉。你的女兒江秀美因與本案無關,故無礙。望你的家人,明此因果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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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三

由。如能以廖信女的怨親債主的名義行善,尤佳也。今特洩述此案,望世人閱後 第第第


戒之。

勸化業障實錄

二三四

〈注十八〉:亡魂是無形之物,怎能將人從機車上推下去呢?因為每個人都有兩 套身體:一為肉體之身,一為靈魂之身。靈魂即氣,肉體為血;一個無形,一個有

形。而氣為血之主,只要推動靈魂,傷害靈魂,肉體隨即隨著動,隨著受害。 編者有一位同修,姓蕭,是位女醫檢師,曾在臺北的某大醫院任職。有一天,這 醫院發生大火災。一群醫護人員均在火災發生時立即衝了出來,獨不見蕭醫檢師。過

了一會兒,才見她頭髮、衣服被燒得又破又焦地出來。大夥問她: 「發生火災時,你不是跟我們在一起嗎?怎麼我們都出來了,你卻沒出來?」 蕭醫檢師哭喪著臉說: 「說了你們也不信!我正要出去時,有四個鬼魂把我的雙手雙腳抓著,不讓我 動。我就是站著不動,才被燒成這樣的。」被鬼魂抓著的就是她的靈魂之身。 另外,編者還有一位師兄右脛骨患了骨癌,在台中榮民總醫院做了截肢手術,從 右膝蓋上截斷後,還一直哭著說她的右腳踝很痛,如同鋸子在鋸一般。她已經沒有腳

踝了,腳踝怎麼還在痛?她痛的就是靈魂的腳踝。所以人死了之後到了陰間仍可以受 刑,受刑的就是靈魂之身,所以照樣一刑就痛徹心扉。


二十九、為盜人財燒死全家 觀世音佛祖 詩: 天地運數循環定 三元輪轉何曾停 未悟垂象覺自性 因果自縛苦中行

請示者:張錦 ○ ,女,住台南市長樂街。 查:張信女,宅設佛堂,近十年來,信女全家雖清口茹素,奉道始終不

懈,三施願行,財施尤未斷。但由於所修的功德,尚不足以化解宿世所造的罪

業。故現患全身乏力、胸悶胸痛的心臟病。同時體內如爐火焚燒,而引起婦女生

理期的不順,腹部不適,疼痛時發。訪遍杏林名醫,服藥如水,痛苦莫明。此實

為宿世因果的報應。若此因果之冤未解,任你大羅天仙亦難治癒。

目前憑附討報信女的冤靈共有四名。為首的女冤靈名陳金葉,陽世住屏東

市安樂里福建巷八十八號。於一九四三年六月下旬身亡,死時十九歲。本世亡於 自身的因果,但數世前與信女則有一段血海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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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五

數世前的陳女靈,與其家人為辭官退隱告老返鄉的大善人。因家道富有,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三六

而常濟助貧人。信女數世前為男身,且為盜首。一日,乘夜率群盜將陳女靈全家

十一口全部滅口,盜財而逃,並放火燒毀房舍滅屍。陳女靈亡後,查出信女此世

的住址,遂與數世前被害的家人冤靈共四名,向地府請得火簽令旨,由下元甲子

後五年,開始討報前冤,擬藉腹部的癌症與心臟病,取信女的性命。

欲解此因果,宜速行大善功,指名迴向給陳女靈債主,再誠心懺悔,叩求

幽冥教主與東嶽大帝,開赦前愆,方能在醫師的治療下,漸解此冤疾。

三十、為謀家財,害死兄嫂 觀音佛祖 詩: 南觀紅塵遍狼煙 海音慈聲闡真言 古佛願度原靈子 佛祖化身釣良賢 請示者:梁瑞輝,男,二十八歲。 住址:台南縣仁德鄉中生村。

查:梁信士自下元甲子以來,冤疾愈加嚴重。逢夜冤靈即憑附干擾,難以


入睡。因長期失眠而虛火上升,靈台神智難清,心浮氣躁,致百病叢生。而病源

難以捉摸,尤以腹入陰氣,陰氣隱於臟腑之中,如有無形之氣束緊腹部,而痛苦

之至。每日精神緊張,頭痛欲裂。目前又罹患皮膚病,加上肝腎機能失調,全身

坎坷不斷,痛苦莫明,杏林束手,其理安在?實乃冤靈李見盟夫婦討債之故。

前世梁信士與李見盟為義結金蘭的異性兄弟。李年長為兄,梁信士年幼為

弟。共同經營珠寶買賣,兄弟感情甚洽,尤勝骨肉手足。兄弟倆輪流來往外地採

購。後李於售貨時,先認識妻子而成婚。李妻常隨夫外出買賣,而引起梁信士的

疑忌,恐李受妻子的煽惑,而心存不良,私吞貨款。為此,兩人商定分夥。一

日,梁受兄嫂的譏刺而引發殺機,乘兄弟分帳之際,假存好意備宴款待兄嫂以為

餞別,卻暗施毒藥,將李見盟夫婦毒死,並侵佔其原應得的賬。此為梁信士現在 所患惡疾的因果原由。

梁信士由於謀害異姓兄弟,不久受天譴生重病死亡。死後先受陰律獄刑,

期滿後,再轉為人身。前世為其所害的亡魂李見盟夫婦,為討被殺及被侵佔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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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七

的冤債,而請得冥令,執以報冤索債。若此冤債未了,梁信士的冤疾恐痊癒無 望。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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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八

梁信士應速於佛前懺悔前生所做的罪業,再盡力速行三施。所有的功德迴

向給以前的冤主李見盟夫婦,從今起十年。若能依指示行持,吾佛再命冤靈李見 盟夫婦暗中儘量佑護信士行功立德。

三十一、為奪家產,害死同父異母兄弟

請示者:黃馨 ○ ,女,三十歲,住台東市新生路三十八號。 查:信女十餘年來精神失常,語無倫次,哭笑異狀,尋醫難癒。此乃非比 尋常的精神分裂病,實含有複雜的因果天機。

此案緣由應溯自清乾隆時代,迄今二百餘年前,時信女出生於熱河承德,

為諸葛家的長女。家庭富有,但不幸母親早逝,你的父親為信女招贅,以承家

業,並繼香火。因信女連生三女,未生半子,你的父親恐香煙無傳,而聽從族人

之言,另再娶一貧女為繼室,並先後生下諸葛首與諸葛瑛兄妹倆人。因你的繼母

又於生子之時難產而亡,你的父親每日思念原配、繼室,終悲傷憂煩過度而別

世。這時,與信女同父異母的弟妹尚小。你夫婦恐將來他們長大之後會共分家


產,遂狠心將可憐不懂世事的年幼弟妹,乘夜絞死,並將屍首用石臼搗碎後,碾

磨成醬,餵飼家畜,自忖神不知鬼不覺。此為信女前世的因果。信女亡後,被閻

君依地獄之刑例判刑,受刑二百年。期滿後再轉人身。所有前世同謀的罪犯,今 世安排出生為現世你的親人,共同受報!

該諸葛兄妹冤靈,於十三年前領到冥旨,經台東城隍尊神牒准,開始纏附

討報前世被害之債。三靈同住一體,而使信女魂失魄散,嘻笑哭鬧無常,群醫均 束手無策。藥一入口即化為水,即為此理。

據冤靈諸葛首兄妹稟求,信女應速行善德千功以上,迴向給他們,才願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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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九

此命債,否則此債難消。你的家人,由於與前世信女共謀,當同受此累!同時,

宜速於地藏王菩薩及台東城隍尊神駕前懺悔前愆,方可漸解。此示。

三十二、施符害人 觀世音佛祖

詩: 觀性自悟見靈台 音色求相惹塵埃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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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本無心分彼此 祖化億身救原胎 請示者:陳秋煙,男,五十三歲,住鳳山市新樂街。

二四〇

查:陳信士為數年來糾纏不斷的惡疾,訪醫尋藥,卻未見奏效。而今急診 入院救治中。此惡疾之因,非信士所想的那麼簡單!

以身體的疾病而言,首先,腎臟機能失調、惡化,而牽引胃、十二指腸等

併發症,致五臟六腑機能障礙。因而足部浮腫、骨節酸痛、頸部頭部不適等等。

此全為因果所引起的病。此因果若無化解,則名醫束手,服藥無益,只是多花冤 枉錢而已!

若論陳信士諸疾的因果,乃前世所種。前世信士為道中某教派的修士,善

催符念咒、登壇作法、請神送鬼諸法術。因持法害人,或受唆使,暗施毒符,亂

人心性,有損陰德。今世再生為人,當受此苦。今念信士全家虔誠求叩,特示明

解之法:宜速叩求上蒼,慈悲寬赦前愆,並虔誠懺悔,再發願行大善德迴向,方 可漸解冤疾。

附:陳先生自請教觀音佛祖,並依佛祖指示去懺悔,行大善德後,身體的 惡疾已慢慢痊癒,並常常到道場參拜。但願早日恢復健康。


三十三、為醫為人墮胎

請示者:黃舒 ○ ,女,三十五歲,居住虎尾鎮長春路。 信女為己身不可告人的陰疾,已花盡所有的財產,致走投無路。起先聽信

江湖術士之言而改名,又求道發願清口,設佛堂渡人。更於佛前另發大願,願將

終生所得,除生活費用外,全部奉獻道場。十五年來所積的功德,仍無法消此業

障冤疾。其實並非上天、仙佛不慈,也非功德無法消業,實乃信士宿世所種的因

果太過深重之故。你的道中前賢由於未明此理,只再三鼓勵三施,而未解釋其中 的因果緣由,致信女已對人生、宗教全無信心。

查:你本蘇州名醫轉世,清末執壺行醫,精通婦科,為當時蘇州各妓院特

約的名醫。凡歡場女子暗結孽胎者,均由你下藥墮胎。由於一生殘害生靈無數,

殺業極重,故今生雖力行佈施十五年,仍無法化解陰疾〈注十九〉。此為冤疾, 非你的祖先作弄,信女勿聽信類此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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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一

欲解者,宜速參與實質放生,繼續行功立德,吾佛再懇求上蒼化解此因

果,則貴人自現,冤疾漸癒。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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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注十九〉:編者有一位朋友任中醫師,常為人用中藥墮胎,再取高價。諸多 修行的朋友勸他別再為人墮胎,因為利潤迷人,故無法戒止。後來他年輕的妻子得

了子宮癌,子宮整個切掉,無法生育,才驚懼報應臨頭,從此收手不幹這事。 另有一位師兄為婦產科醫師,因為診所位於繁華地區,常有風塵女郎以及良家婦 女不小心懷孕來要求墮胎。由於收費挺高,賺錢容易,所以乾脆在外頭的招牌上掛上

「月經規則術」以大肆招攬顧客。後來經家人介紹來皈依編者的上師學佛、聽經。有

一天,上師私下約談,請他別再做這事、賺這錢。上師說:「我入定查過,你如再幹

這事,會禍延子孫,並斷你慧命。」這位師兄當時滿口答應,但事後仍熬不過金錢的

誘惑,繼續為人墮胎。不久,他的大女兒眼睛竟逐漸失明,經醫師檢查,是視網膜剝

離。他自己則逐漸在一些損友的障礙下,離開道場。上師告訴編者:「殺業如此重,

陰氣重重,如何來學佛?」墮胎之業甚重,無論是造作者、教唆者,均逃不了惡報。

三十四、庸醫害人 觀世音佛祖 偈:日日說「道」老生談 天天講「法」成空喊


期期降「訓」何人悟 時時闡「理」心漸淡 請示者:沈會,女,四十歲。 住址:高雄縣鳳山市大德街。

沈信女在本月上中旬發生車禍,送醫急救並檢查,方發現體內有癌症生於

子宮內。此乃因果隱症。沈信女的病因有二:一者於五日前,沖犯北方枉死的亡

魂 (〈注〉:沖犯即無意中遇到前世的冤親債主,如前述)。 再 者 , 本 身 前 世 的 業 障債主,稟令討報未解。兩因成熟而成此果報。

查:前世信女為接生婆,善接生,略諳藥理。昔時,社會人情較保守,凡

婦女得暗疾,均雇請操此業的婦女醫治。因信女醫術不高明,又不顧醫德,常使

患者莫明其妙死亡。由於帶此因果惡業,而引發此病。另外所沖犯的鬼魂名曰:

陳兜。陳兜亡時五十三歲,於四十七年前正月初四,犯土煞而亡。陽世住於臺北

縣中和鄉廟尾街二十二號,亦為前世被信女所害的人之一。冤由既明,吾佛當施

法盡力化解此沖犯。但前生誤殺的罪孽,應速於佛前懺悔,力行善德,方可解消 前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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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三

後記:據沈女後來作證,經佛祖開示因果後,沈信女依指示去行持善德,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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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四

再經醫生複檢,原體內的子宮癌瘤已慢慢消失,真是大顯奇跡,救苦救難,慈悲 感應,佛法無邊。

三十五、打死賢妻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惡墜善升世可知 分明報應早來遲 懸崖勒馬心能改 協道速修救劫危 請示者:陳信士,住彰化市。

查:陳信士曾經在十二年前遭受車禍,身受重傷,腦部受傷害。雖然受現

世的醫師診治,挽回一命,但從此身體就一直坎坷不定,筋脈骨節酸痛,逢夜難

以入眠,心性不由自主,頭部難以清爽,終日無精打睬,腰背酸痛,血路循環不

佳,手腳冰冷。手背部生有老人斑點,腎臟不佳,引起腎水不足,虛火上升,致

性機能大為減退,患上男人隱疾。雖然受世醫的診治,亦診查不出正確的病因,

食藥如水。近年來諸事更未能通順如意,一直前手接錢,後手空。甚至受小人的


引誘,破財連連。

陳信士的災劫乃因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冤債大開清算,被宿世前的一 段深重因果冤債入身糾纏之故。

陳信士宿世前是山西省翼城人氏,姓名叫夏裕祥。娶妻袁氏金英。因經商

得法而致富,然為人慳吝非常,分文不施。若有僧道前來化緣,或乞兒登門求

乞,均遭拒絕門外,分文粒米都不肯施捨。妻子金英卻不同,本性善良,早晚誦

經禮佛,樂善好施,常暗中佈施。有朝,一名叫胡香的婦女攜子登門乞討。因時

值嚴冬,天氣寒冷,胡香母子被凍得顫抖難撐。是時夏裕祥不在家中,金英遂命

丫環取來棉襖大小兩件,讓其母子披身,並施給銀兩五百,白米一斗,囑其儘快

離去。胡香母子得到施捨,萬分感恩,匆匆離去。那知來到半途,巧遇夏裕祥,

發現胡香母子由家門而出,行色匆匆,並認出身上所穿的棉襖乃妻子之物,就近

前盤問。胡香母子不敢明言,夏裕祥愈發怒火上升,揚言將此母子以竊盜之罪送

官嚴辦。胡香始據實而告。夏裕祥即強迫脫下胡香母子身上所穿的棉襖,搜刮身

上的銀兩,並奪回白米。胡香之子世明因挨餓多日,硬抱著米不放。夏裕祥豈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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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五

罷手?將世明推倒於地,收起白米,憤恨而回。世明年幼力弱,被夏裕祥推倒,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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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六

傷到腦部,大聲哀嚎,又加上風邪侵襲,兩病併發,無財就醫而亡故。胡香悲傷

過度,自恨苦命而懸樑自盡,了斷一生。夏裕祥回到家中,大發怒火,責妻罵

婢,拳打腳踢袁氏金英。因用力過重,失手打中金英的要害,致內臟嚴重受傷身 亡。其婢女眼看金英被打,提前逃離夏家而保有性命。

夏裕祥為富不仁不義,因失手打死妻子金英而被官府以殺人罪名判禁牢房

終身。不久天譴降下,身得重病,一命嗚呼,亡故牢房之內。魂落冥府,被冥王

按天律定判。受刑百年期滿後,夏裕祥再度轉生為陳信士。本世袁氏金英應律索

討此段因果業債,故入身糾纏,欲使重疾纏身,破產落魄,無依無靠而死,以報 前世慳吝不捨,打死賢妻之惡作。

欲解者,宜多布三施,向佛道聖教鸞門虔誠進修,發大善願,行大陰德。

並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宿世前的因果冤業早得列消。所有功德迴向宿世前

的冤主所得。行布多少,此段因果業債自列消多少。身體的坎坷再配合現世的醫

師診治,貴人自現,自可得癒多少,心性自可得到穩定多少,諸事自有貴人現 助,可得通順如意多少。


第四節

一、害死恩人

忘恩負義害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鸞章經歷向心聞 悟徹真理覺妙門 溫故知新乘聖道 頓開虛空水無痕 又詩:修逆難題靈魔攻 受考上下心瘋狂 處世當然該堅忍 藏玉鮮煥鍛玄通 請示者:廖 ○ 真,女,四十歲。 住址:台中縣烏日鄉人氏。

查:廖信女家中多年來諸事難遂心願,大小坎坷輪流出現,家運難安,前

手接錢後手空。廖信女的身體多年來皮膚發癢,起紅點;夜來難得入眠,一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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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七

即惡夢連連。時有無形的聲音干擾,以致廖信女的心性無法安定,致成精神分裂 症。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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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八

以上情形,乃廖信女在宿世前曾造下深重的罪惡,冤魂應緣入身干擾討報

之故。此外,由於信女對家中的地基主恭敬不周,所以內神通外鬼,前來干擾。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文記載:信女宿世前是一名男子,姓白名祥子,為地方

上一名首富的總管。此位首富姓林名守本,家財萬貫,年已半百,未有一男半

女。因此白祥子自入林家,即被視如己出,造成白祥子嫖、賭、飲,件件皆能。

後來白祥子受小人的引誘吸毒,自此花費的銀兩就一日多於一日。白祥子在債務

累積如山、走投無路之際,心起惡念,想出惡毒的計謀,思殺死林守本夫婦,奪

其產業。巧逢林守本夫婦要往雲夢山上香謝神,由白祥子前往市井雇馬車。白祥

子便套好馬車夫,在林守本夫婦經過黑暗森林之時,白祥子蒙面裝做山賊,從密

林中出來打劫。將林守本所帶銀兩奪取後,殺死夫妻兩人。白祥子殺死恩人林守

本後,在外表上偽裝悲痛不已,以重資埋葬林守本夫婦。從此林家產業便由白祥

子獨得了。白祥子所作所為,有違天律,天豈能容?所以白祥子不久便鬼使神差

地花盡林守本所留下的產業,終於貧病交加,餓死郊野,無人收屍,並且魂入冥 府受盡酷刑。

林守本夫妻死後,林轉生於桃園縣大園鄉竹圍村十三鄰崁腳三十七號,姓


劉名叫邦浮。劉某在三十七歲時,即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陰曆壬寅年蒲月

廿六日丑時,酒醉從高樓墜下摔死。此為劉魂自身的因果。林守本之妻也轉生於

彰化縣員林鎮山腳路一七九號,冠夫姓,姓黃,本姓張名叫過。在三十四歲時因

車劫而死亡。時乃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七日,即陰曆癸丑年桐月十九日丑時。劉男

魂、張女魂亡後各受冥府罪刑,後應下元甲子年三曹大開討報的機會,兩名亡魂

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宿世白祥子那段忘恩背義,奪財害命的因果。

經由冥府記載得知白祥子現已投胎轉生在陽世乃廖信女。兩名亡魂便向冥府東嶽

大帝座前申訴既往那段冤仇,經由冥府東嶽大帝對證事實,發出討報的火簽令

旨,由劉魂、張女魂同到陽間,向信女之身糾纏討報,欲以精神分裂症取信女的 性命。

欲解者:多布三施,發善願,行大善德,誠心向聖道佛門進修。每月在神

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宿世前的因果,希討報的火簽令旨能早日收回。所做的功 德指名迴向給劉、張冤魂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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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九

此外,宜備供品恭敬家中的地基主靈。若有按吾佛所示行之,行多少,因

果冤債的討報自消多少,兩名冤魂自離身多少。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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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現年三十二歲,吳 ○

二、恩將仇報,害死表兄 請示者:吳 台中縣烏日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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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現年三十歲,兄弟關係,現居 ○

查:吳 ○ 樹、吳 ○ 彬兄弟兩人自出生至今,就體弱多病,坎坷不定。受現 世的醫師診治,查不出正確的病因。常藥不離口,食藥如飲水一般。兄弟兩人合

作經營鐵工廠,一直未能通順如意,前手接錢後手空。尤其常受小人的牽引,致 樹、吳 ○

彬兄弟兩人宿世前也同為一對兄弟,生於清朝咸豐年 ○

破財連連。至今債務累身,不知何去何從。 查:吳

間,為四川省安嶽縣境內人氏。吳 ○ 樹名喚甘少南,吳 ○ 彬名喚甘清南。租屋而 居,務農為生,家庭貧困。兄弟兩人務農有空閒之時,就捕魚至城內販賣,賺取

微薄銀兩來貼補家用。兄弟無山珍海味可奉養雙親,但一家四口亦甚和樂。兄弟 兩人年紀相差三歲。快到三十歲,均未娶妻成家。

有一天,住於縣城的姑表兄,名叫謝永銓,提議舉家遷往北京謀求發展。

但因兄弟兩人手無寸銀,不敢應允。謝永銓見狀,答應借銀兩給少南和清南兩兄


弟做為資金。所以三人即擇日舉家前往北京。

表兄弟三人至北京後,謝永銓因手頭較為寬裕,開設一家綢緞店鋪,甘少

南販賣廚用雜貨,甘清南販賣蔬菜為生。此時的北京因滿清政府無能腐敗,幾已

成為洋人的租借地,所以較為洋化繁榮,但龍蛇混雜,易惹事生非,致使少南和

清南兄弟販賣廚用雜貨和蔬菜,經營不順,以致經過兩年,仍無法還錢給謝永銓

表兄。雖然謝永銓無向少南和清南兄弟催討銀兩之心,但兄弟兩人卻常耿耿於 懷,致使表兄弟三人的感情日漸疏遠。

有日黃昏,謝永銓暗思已久未見表弟兩人,不知其生意近況如何,而前往

探訪少南和清南。此時,少南和清南見表兄來到住處,以為是來催討銀兩的,遂

虛心假意客氣地準備酒菜招待。永銓因久未見兩個表弟,故與少南和清南開懷暢

飲。因永銓不勝酒量,酒過三巡就就酩酊大醉,昏昏而睡。時少南和清南兄弟倆

商量:「現時無銀兩可還表兄永銓,不如謀殺表兄。」兄弟兩人協力持麻繩將永

銓勒斃,將其屍體暗藏在販賣廚用雜貨的板車內,再利用半夜更深,行人稀少之 時,將永銓的屍體運走,丟棄河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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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一

翌日午時,永銓的妻子呂氏見丈夫尚未返家,遂到處探尋,並至少南和清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五二

南的住處探問其夫永銓是否有來。兄弟兩人則回答:「表兄已很久未來此地。」

呂氏內心焦急萬分,不得已遂向當地的巡捕房報案。巡捕房受理後,隨即到處明

查暗訪,尋找謝永銓。經過三日後,有一船夫在河中發現一布袋飄浮在水面,深

感有異,而向當時的巡捕房報案。待巡捕趕到現場,將布袋撈起打開,赫然發現

有一具屍體。經檢查乃是被人用麻繩所勒斃,再裝入布袋丟入河中的。巡捕房通

知呂氏前來認屍,呂氏一見,即認出是其夫婿謝永銓無誤,一時放聲大哭。此情

此景非常淒涼,令人心酸同情。巡捕房雖已查出死者是謝永銓,卻毫無線索可破

案。雖盤問甘少南和甘清南兄弟倆,但兄弟兩人口風甚緊。在兩人之處因查不出

任何犯罪的證據,故當地的巡捕毫無頭緒,不知從何處查起,致此成為一件無頭 公案。

然天理昭彰,謝永銓亡後,事經一年,即甘少南和甘清南兄弟倆受報應之

期。有日,少南推板車沿街叫賣廚用雜貨之時,有一輛馬車急奔而來。甘少南一

時閃避不及,而被馬車輾斃,魂歸黃泉。甘清南自害死表兄謝永銓後,就一直心 裏惶恐不安,每日借酒消愁,終致酒精中毒身亡。

少南和清南兄弟倆,因在世借債不還,且謀殺表兄,恩將仇報,有違倫理


道義,罪孽深重,而被冥王判禁地獄受苦刑一百多年。期滿後,再應陰律轉生為 人。為還此段宿世前的因果,故本世再為一對兄弟。

以上乃吳 ○ 樹、吳 ○ 彬兄弟倆宿世前的因果詳情。雖然本世吳家兩位兄弟 在年紀十六七歲之時,即應天時,聞大道,茹素,聖凡雙修,但由於此段因果冤

業一直未解,因緣成熟,宿世前的債主謝永銓即持冥府東嶽大帝的火簽陰令,入

身糾纏,使令破產、生病、死亡,以討報此段宿世前被害之恨。

欲解吳家兄弟兩人的罪孽,應更加虔誠向道進修,而且要真心實修,併發

大善願,渡眾入道,多布三施,再於神佛座前懺悔,並祈求東嶽大帝的火簽陰令

早日收回。所行的功德皆指名迴向給債主謝永銓所得。行布多少,冥府即將討報

的陰令收回多少。債主得到功德後,即離吳家兄弟兩人之身多少。

吳家兄弟兩人的身體,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自可得痊癒多少,所經營的

第第第第第

二五三

鐵工廠自有貴人相助,而通順如意,債務自可還清多少。婚事自有貴人相助,早

日成親,婚姻自得美滿如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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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義奪珠害命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聖神弘法四方同 崇德修身玉潤紅 慈憫志懷耕善果 明心養性原靈聰 請示者:白信士,住於台南市。

二五四

查:白信士近年來逢夜難以入眠,一入眠就惡夢連連,夢中並有美女同

睡,長期摧殘精血,致患有男人症疾。白日無精打睬,全身四肢無力,疾病遊

走,坎坷不定,諸事未能通順如意。此乃有一對母女亡魂,憑依冥府東嶽大帝之 火簽令旨,入身糾纏干擾之故。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記載:此對母女,母姓謝,女兒姓呂。謝女魂亡時

三十二歲;呂女魂亡時五歲。在陽世時家居臺北市中華路,亡於西元一九八七年

二月二十一日,陰曆丁卯年端月二十四日丑時。因發生火災,母女兩人葬身火窟 身亡。

白信士和謝呂母女亡魂本世無結冤情,此冤結於清光緒年中。是時白信士


姓名叫戴安和,謝女魂姓名叫林大山,呂女魂姓名叫陳和水。三人乃結拜兄弟,

奔走江湖,居無定所,以打拳賣藝為業。有朝三人路過山中,正逢暴雨,三人就

借居附近的寺廟,名叫靈山寺。三人在夜中結伴而行,在寺中到處觀察流蕩,發

現住持的禪房火光通明,非同一般的燈光,引起三人的疑心。從門縫一窺,見主

持禪房內有粒夜明珠,價值連城,乃為無價之寶,引起三人的欲心,於是假意要

和住持研談佛經。三人進入後,就拿出隨身所帶的利刀,押住住持的脖子,再將

其捆綁並塞住口,以防喊叫,驚動其他尼僧。三人將夜明珠盜取後,連夜離開寺 中。

是時戴安和心懷不軌,有意獨吞此夜明珠。戴、林、陳三人逃入山中,因

夜深無光,又過度趕路疲勞,乃在山崖邊停腳休息。是時戴安和假稱要到後面小

解,再雙手一伸,將坐在山崖邊的林、陳兩拜弟推落山崖,再將放在一邊的夜明

珠占為私有。戴安和得到夜明珠後,從此隱姓埋名,到他鄉建立家庭,享受人生

的榮華富貴。但因謀害結拜兄弟,謀財害命,天律不從,所以不到五十歲就得到 花柳病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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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五

可憐林大山和陳和水兩人被推落斷崖,粉身碎骨,死無葬身之地。魂落冥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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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六

府,受冥王定判受枉死罪。受刑期滿,再轉生為女人,是一對母女。林大山轉生

為謝魂,陳和水轉生為呂魂,兩人因尚有宿世的因緣果報,致中途遭受枉亡。

謝、呂母女兩魂再受冥王定判枉死罪,受刑期滿後,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

果大開清算。謝、呂兩女魂在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宿世被害的冤情,乃向冥府

東嶽大帝駕前哭訴申冤。經由冥府查證事實,又查到戴安和已轉生在陽世,為男

人身,也就是白信士。乃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謝、呂二女魂到陽世進入白信

士之身糾纏干擾,欲令精敗血枯,家庭破碎,死於非命,以討報此段被忘恩負義 謀害,被獨吞夜明珠的冤債。

欲解者:白信士宜速自悟,向聖道佛門隨緣效勞進修,並多布三施,發大

善願,行大陰德。每月再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此索討業債的火簽令旨早日收

回。所有功德指名迴向給謝、呂二女魂所得,行布多少,火簽令旨即收回多少。

謝、呂兩魂得到功德後,自離白信士之身多少,信士逢夜即可安心入眠,身體的 坎坷配合醫生診治,自可痊癒。


四、不義害人 中壇太子元帥 詩: 誠心悟道苦修身 歲盡塵拂研果因 等待時期臨上境 方知性竅出精神 請示者:王 ○ 卿,女,二十六歲。 住址:台南市安南區。

查:王信女因在三年前沖犯東北方枉死車劫的亡魂,致使身心不由自主,

精神難以集中。雖經有神佛解危,漸漸穩定,在三個月前病症忽然復發。有時全

身發抖,夜間難以入眠。此名枉死的亡魂姓吳,名叫宗祐。吳男魂在陽世時家住

台南縣新化鎮中興路七四 ○ 號。 吳男魂亡於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即陰曆己未年梅月四月卯時,亡時 才四歲。在中興路的平交道,被大卡車撞傷身亡。

吳姓男魂因宿世前和王信女有段因果冤報未斷,本世應緣,憑依酆都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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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七

東嶽大帝的火簽令旨到陽世找王信女,魂入王信女之身,糾纏干擾魂魄。幸得王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五八

信女的家人知應天時,進修大道。加上祖德尚好,使在三年餘前就潛入王信女之

身的冤魂,短期內就受王家祖德的克制,吳魂只好暫離王信女之身。今又應天

運,再度向冥府酆都東嶽大帝申訴,冥府東嶽大帝准賜令旨,討報宿世前被害之 恨。

論起王信女和吳姓男魂之仇,結於清光緒年間。王信女是一名男身,名叫

蕭德旺,吳魂名叫李再發。兩人同為桃園南崁社的人。以農為業,日出而作,日

入而息,生活平淡。有一天,兩人同在各人的田間耕耘。蕭正在種蕃薯,忽然發

現一條龜殼花蛇。蕭生性膽量大,將龜殼花蛇從尾捉起,丟向正在工作的李某之

處。龜殼花蛇正好落在李身邊;但李卻不覺身邊有條毒蛇,致踏到蛇尾,毒蛇立

即咬住李的腳。李大叫,蕭以為李是假裝被蛇咬傷,仍將毒蛇捉起,在李的面前

戲弄。李被毒蛇咬傷後,倒在地面,疼痛難當,此時蕭才相信李已被毒蛇咬傷。

因時間已拖延失救,毒液攻入心腹,不久,面色呈現青黑,一命歸向陰曹。蕭向

李家之人推卸責任,偽稱李被毒蛇咬傷,雖曾急救,但無效身亡。李亡後曾轉生

為人,不久又夭折,再轉生為吳姓男魂宗祐。而蕭德旺因惡作劇害死人,不久之 後受天譴,重病亡身。死後再應陰律投胎轉生為王信女。


此為宿世前王信女,為一時的惡作劇所造成的殺業。雖然無意謀殺李再

發,但他之死亡由信女所起,致本世遭受吳姓男魂的糾纏,欲使精神分裂,拖磨 至死。

欲解此段因果冤魂的糾纏討報,宜速發大善願,行布三施、大陰德。每月

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因果,使討報的令旨早日收回。所做功德要指名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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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九

給吳姓男魂所得。行多少功德,吳姓男魂得多少功德,自離身多少。只要功德足

夠,王信女的精神病接受醫治,即可痊癒,貴人自現東南方。

五、不義強姦殺人奪財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啟瞶聖理振儒風 濟渡原靈成仙翁 教化修道志勵勉 協助賢人建奇功 再詩:善惡由來一念間 良知迷失患災難

隨身因果從循環 報應昭彰如竹竿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六〇

請示者:王 ○ 在,住在台南市南區。 王信士這一兩年來因患精神病症,身不由自主,逢夜難眠,受盡折磨,痛

苦萬分,有生不如死之感。《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此乃王信士在宿世 前曾造下一段因果未了斷之故。

宿世前王信士原本為一名不務正業之人,名叫羅安,後來開設賭場。因為

開賭場一時間成了暴發戶。家中娶有三位妻妾還嫌不足。有日,一名叫杜金梅的

寡婦,丈夫剛病故,但留下一些產業給杜女糊口過日。這日羅安路過,天色已

暗,且風雨交加,羅安看附近沒有棲息之所,於是前去向杜女借屋躲避風雨。杜

女看外面風雨很大,就答應讓羅安暫避。羅安進門見屋內只有杜女一人,機會來

了,便假意好心向杜女詢問家事,得知杜女剛喪夫不久。兩人閒談不久,杜女備

了一些簡單的食物來讓羅安食用。杜女的一番好意,讓羅安有機可乘。當杜女在

準備食物時,羅安將平日放在身上的一些迷藥摻入食物裏。杜女食後就不省人

事,一切任羅安糟蹋。杜女藥性過後清醒,發現自己失節有愧其夫,而和羅安爭

吵。杜女後悔引狼入室。而羅安色性狂發,不知感恩圖報,反而怕事情張揚出

去。於是一不做二不休,殺人滅口,並奪取杜女一些貴重物品匆匆離去。此為羅


安一生所犯強姦、殺人、謀財的罪業。

羅安的行為天律不從,所以在年紀不到五十歲,就遭受天譴,身染一身花

柳病而亡。亡後受冥府定判在小鬼地獄受刑期滿,轉生為畜生,為雞隻百次,再

由十殿轉輪王定判轉生為現世的王信士。杜金梅被害後,轉生於臺北縣萬里鄉中

山路五十四號,叫童玉鳳,在二十三歲時不幸枉死,時為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一

日,陰曆癸丑年桐月十九日丑時。童女之魂在冥府受應受之罪刑期滿後,逢下元

甲子年,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自己有一段被侮辱的冤情未清,於是向冥府

東嶽大帝申訴,也得知羅安轉生為陽世的王信士。乃領東嶽大帝之旨令,來王信 士的身上加以討報,擬使精神分裂拖磨至死。

吾佛已述明王信士此段冤魂討報的由來。可知王信士現在活在痛苦之中,

一切皆自己惹起。冤有頭,債有主。王信士應當明白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道

理。欲解者,宜於神佛座前懺悔並發願行善,多行三施,十方去力行大陰德,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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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一

月按期佈施行善,不可間斷。一切功德指名迴向給童姓女魂所得,再由吾佛求此

段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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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六、背叛好友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道本自然莫執心 千教萬門隨緣臨 億水彙集歸大海 慈心化渡原靈根 請示者:鄭 ○ 民,男,十八歲。 住址:台南市北區文賢路。

二六二

查:鄭信士的感情一直不如意,雖然小小年紀,卻看重感情,致此曾有兩

次為了失戀厭世自盡,幸經由家人發現得救而有驚無險。目前信士精神恍惚,心

此乃鄭信士在宿世前曾造下的一段因果冤欠,冤魂應緣入身干擾糾纏之

性不由自主,行為異常,逢夜無法入眠,醫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故。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現糾纏在鄭信士之身的一名外魂,其本

年九月十日,陰曆庚申年桂月二日巳時。鄭信士和張亡 ○

世姓名叫張仁銀,在陽世時家住台南縣白河鎮莊內里三十三號。在三歲時因緣枉 亡,是時為西元一九八


魂此段冤情結於清光緒末年。是時兩人同住一村,為同窗好友。兩人集資結交官

僚,以販賣禁品。是時信士生性聰明,又好客,但為人奸險,人人稱為笑面虎。

一次在和張亡魂經營禁品時東窗事發,張魂被官府所捉。信士為恐張魂招出共

謀,就買通官僚,卸除自己的法律責任,再將所有剩下的毒品運離家鄉,到他鄉

販賣,並隱姓埋名,過富裕的生活。可憐張魂被捉,承擔所有販毒的罪刑,又被

官僚毆打,長期牢禁。因張魂不甘願被害,日愁夜恨之下,致成精神分裂症。被

放出獄後,不幸枉亡市井。亡後再應陰律轉為人身,也就是張仁銀,又不幸三歲

就遭受枉亡。張魂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害的冤情,乃向冥府東嶽大

帝座前申訴。經冥府東嶽大帝查證事實,又查到張魂宿世的仇家現轉生在陽世,

也就是鄭 ○ 民,乃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張魂到陽世,向鄭信士之身糾纏干 擾,擬使其精神分裂,自殺身亡,以討報此段之恨。

欲解者:鄭信士家人宜多布三施,多行大陰德,並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

此段因果冤報,並祈求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張姓亡魂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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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

行布多少,火簽令旨自收回多少。張魂得到功德後,自離鄭信士之身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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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七、忘養父之恩義 罪魂自述因果索報的詳情:

二六四

罪魂在陽世時,出生在彰化縣和美鎮。因父母膝下兒女眾多,我出生剛滿

月,就過繼給住在臺北縣三重市的叔父做養子,命名叫傳宗。因叔父母無生一男

半女,故十分疼愛,把傳宗養育長大,並讓傳宗受高等教育。養父家中開設鐵工

廠,賺了不少財產,生活富裕。由於家中只有傳宗一位養子,所以對傳宗非常疼

愛,將日後傳接事業的希望寄託在傳宗身上。傳宗二十八歲成婚,三十歲之時, 養父就將鐵工廠的業務全權交由傳宗處理。

有一天,鐵工廠內一名老員工告訴傳宗:「你不是你父親的親生兒子。」

傳宗聽後心中就時起異念:「如能知道親生父母,該是多好。」有一天傳宗就前

往迫問養父母。在迫不得已之下,養父母只好說出真情:「你是我大哥的親生

子,我們夫妻是你的養父母。」並帶傳宗前往彰化的和美鎮和親生父母見面。從

此傳宗就經常和生身父母聯絡來往,並常將金錢暗中移至生父家中。生父不但未

加阻止,還從中慫恿,要傳宗在彰化另設工廠,才能真正屬於傳宗所有。傳宗聽


信生父之言,就以北部鐵工廠的名義開出甚多支票,做為在彰化建廠的資金。建

廠完成後,傳宗即離開養父,搬回彰化生父之處居住,回到生父身邊,享受榮華

富貴。傳宗的養父見此情形,咬牙切齒,痛徹心肺,罵天詛地。後來支票到期,

均無法兌現,債主紛紛上門討錢。因支票帳戶為養父之名,使養父被迫走投無 路,財產盡掃一空,終致飲恨自殺。

魂到冥府,向閻王控告傳宗及其生父的罪過。閻王受理,查證確實,下令

天譴,將其折壽。一年後,傳宗在彰化所經營的鐵工廠失利倒閉,負債累身。被

債主迫得走投無路,六神無主。一日,駕駛轎車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當場一命

嗚呼哀哉。傳宗的生身父母不久亦受天譴,雙雙遭受病魔纏身,不久病入膏肓, 前後亡故。〈注二十〉

傳宗被叔父撫養長大,不知報恩,卻聽信生身父母的煽動,中途變志,父

子狼狽為奸,計取養父和弟弟的家產(按:叔父後來又認養一名兒子),忘恩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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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五

義,倫常倒置,所以冥王大怒,判傳宗之魂入「倒吊地獄」受刑五年。傳宗的生

身父母亦被冥王判關禁地獄,如今仍在受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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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二六六

〈注二十〉:《尚書》云:「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意即:世間的人 所做的事,上天全部都看到而一體同護;世間的人所發出的聲音,上天也全部都聽到

而感同身受。所以類此倫常倒置,忘恩負義的事一發生,被背叛的人所發出的怨怒之

聲音與心聲,上天當然都聽到,而且很快降下天譴。 編者身邊所有忘恩負義的人,無一不受到天譴。有一位住在台南縣將軍鄉從事設 計工作母機的周姓師兄,他的弟弟的兒子,也就是侄子,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畢業,

又當兵回來,一時找不到適當的工作。周師兄就十分貼心地告訴他說:「你到伯父

這兒來學習設計工作母機好了。」這個侄子自來到伯父的公司後,周師兄不只親自調

教他,並把自己設計工作母機多年所悟出的秘訣毫不保留地告訴他。經過三年,這位

侄子不只完全學會設計工作母機的訣竅,還對伯父所有的客戶、商機完全摸清楚。這

時,周師兄告訴他:「你現在不必在我這兒做了,你就是幹到總經理,一個月也只不

過是八九萬元而已。我送你幾台機器,一些訂單給你,你自己當老闆,只要好好做,

一個月最少也可以賺到十幾二十萬。」 周師兄對這位侄子可謂仁至義盡,照顧到極點,沒想到這位侄子竟然是位人面獸 心、忘恩負義的傢伙。自他開業之後,就一個一個地去吞食伯父的客戶。伯父一台工

作母機如果訂價三百萬,他就出價二百九十萬去搶。由於伯父的客戶他完全熟悉,所


以不到一年,伯父一年六千多萬的訂單全部被他搜搶一空。他成為一方的巨亨,伯父

則宣佈倒閉。周師兄遇到這種窩囊事,一股怒氣無處可申。有一天,他到將軍鄉漚汪

村的關聖帝君廟,向關聖帝君傾訴這股怨氣。他點起了三十六支香向帝君說:「如果

這種忘恩負義、豬狗不如的人也能在世間搖搖擺擺,還有天理嗎?」說完將香倒插到

香爐中。不到半年,這位侄子被日本人搞虧了七千多萬,周轉不過來,在大陸的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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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七

省 喝 毒 藥 自 殺 。 這是周師兄親口告訴編者的。現在周師兄重起爐灶,東山再起了。周師兄的侄子 真是「害人害己,害到自己死」。勸世間人,有恩必報,就是不報也切勿忘恩負義, 否則恩仇顛倒,必很快就遭受惡報。

八、遺棄有恩之妻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廣弘聖跡論庸精 遵使職行納眾英

明教匡扶修正念 宏揚大道會真情 請示者:郭信士,住台南市。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六八

查:郭信士多年前在參加廟會時,逢遇宿世前結下冤仇的冤魂,被入身糾

纏干擾心性,致郭信士不久即身患精神疾病,心性不由自主。病發之時,啼笑不 休,行動異樣,語無倫次,有時則如同常人。

查《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郭信士宿世前為一名貧窮書生,曾數

次參加狀元考試,均榜上無名。到了適當年齡,娶妻范氏金花。金花為使其夫婿

能專心求學,日後能考得一官半職,不分日夜為人幫傭工作。有一年,正逢考

期,然欠路費,范氏就聽從夫婿的建議,將自己典當給娼院,所得銀兩交給其夫

婿做為入京的路費。信士進京考試,竟榜上有名,又被相爺看中,招親為婿。從

此忘記范氏為自己落入娼院受盡皮肉侮辱之苦的恩惠。范氏聽聞夫婿榜上有名,

又受招婿,受不了打擊,乃精神散亂,被趕出娼院。最後失去理智而亡故於街

巷。范金花亡後,受冥府判枉亡罪,刑滿後再轉世為人,轉生於彰化縣大林鄉平

和村,姓張。張魂本世亡於西元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陰曆戊午年端月十九

日酉時,亡時二十三歲。張魂在陽世時,乃在員林博愛婦產科當護士。因男女感

情不如意,而厭世服毒身亡。張女魂亡故後魂落冥府,受冥王定判枉死罪。刑滿

後,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之期。在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宿世


前被害的因果冤情,乃向冥府申訴,經由東嶽大帝查證屬實,又查到宿世的仇

家,現轉生在陽世,也就是郭信士。乃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到陽世進入郭信士

之身,擬使患精神分裂至死,以討報宿世前丈夫忘恩負義遺棄自己之恨。

欲解者:應速由家人配合,多布三施,多為道效勞,渡眾行功;並發大善

願,行大陰德。再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因果業債的討報火簽令旨早日收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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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九

有的功德指名迴向給張魂所得。行布多少,冤魂得到功德多少,自離信士之身多 少,郭信士的心性自可穩定多少。

九、忘妻子相助之恩 南海古佛 詩: 佛緣永結運昌隆 掠影浮光照鏡同 渡世慈航乾坤透 弘施佈道振儒風 再詩:善升惡墜各分陛 知學經書勿路迷

行道修身復本性 邪心無改入深谿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罪魂自述因果討報之實情:

二七〇

罪魂在陽世時姓王名叫天亮,家居台南縣大內鄉環湖村。罪魂亡於西元

一九六九年,陰曆己酉年瓜月九日午時。亡時正由軍旅返鄉,年輕力壯,年

二十四歲。因被宿世前的冤親債主洪淑甘女魂遇上,致在路上發生車禍身亡。罪

魂在陽世,上有胞兄,下有胞妹,罪魂排行第二。罪魂自在陽世受劫身亡,魂落 酆都冥府,才知道和洪淑甘女魂這段冤仇結於清同治年間。

時罪魂是一名販賣南北二路水貨的商人,但因經商失敗,致所有產業一掃

而空。在身無分文之下,同窗好友唐萬壽答應借給一千兩銀子助罪魂東山再起,

但唯一的條件是要罪魂將妻子洪淑甘典當給娼門接客還錢。罪魂回到家中和妻子

商量,妻子竟一口就答應。罪魂向妻子表明:「等東山再起之時,就會拿銀兩將

你贖回,使你成為自由身。」經過一年多,因經商得法而東山再起,卻忘記在娼

院為罪魂受苦的妻子,而另結新歡,重建家庭。妻子在娼院聞此消息,悲痛之

餘,懸樑自盡。此為罪魂在宿世前所造下忘恩負義的罪孽。本世雖然再轉生為人

身,但因此段業債之故,被女魂洪淑甘入身討報,而在二十四歲時發生車禍,喪 失性命。


罪魂受冥府各殿定判,關入枉死城中,受各種苦刑。罪魂目前在冥府第七

殿泰山王之處受刑。幸而罪魂得陽世胞妹之助,將參加拔渡,以及所行的一切功

德迴向給罪魂所得。在此功德庇蔭之下,才能受南海古佛、濟公師尊、古佛文衡

聖帝的引渡,接往中天神靈修煉院進修,在此成為一名善魂。但願日後能修持有

成,得玉帝勅封擔任神明之職,臨降凡間,代天宣化,闡揚大道,渡化眾生而報

天恩。罪魂最感謝陽世的親人,尤其是胞妹,能知天時入大道進修,又無時無刻

不掛念罪魂往生的去處,多方行功立德迴向給罪魂,方能使我成為一名善魂。在

此我希望我的陽世親人勿再為罪魂掛念,只要善心、虔誠地為道效勞進修,並在

能力範圍之內再多布三施,即可助罪魂早日修成果位。罪魂善勸諸位同修:今生

有幸生為人,應借假修真,多修入世的方便法門,再以佛道隨緣渡人,共同修持

靈性,方可證得果位。若無者,一旦無常萬事休,魂落地府受苦時,再恨天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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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一

已無用。應自歎自己在世之時無覺悟世欲的毒害,無法淨五欲,無修出化人的功

德,如今才會受判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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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十、不義害死同修 中壇太子元帥 詩: 聖佛慧燈照世人 光德慈懷善修身 堂揚仁義布正氣 降鸞勉勸化俗塵 請示者:楊 ○ 緣,女,二十八歲。 住址:台中縣烏日鄉。

二七二

查:楊信女近年來身體疾病坎坷,經醫診治,反覆不癒。心性不由自主,

哭笑無常,進而如同降乩一般亂抖亂跳,而且愈來愈嚴重。信女道中進修已三年 餘。近月前又發願清口,為何仍會如此?

此乃信女所行功德不足以化解宿業,有一外靈入侵之故。此外靈名叫陳學

鐵。陳魂在陽世時家住苗栗縣頭份鎮塗埔里十一鄰四十九號。在五十六歲時因緣

遭受枉亡,時為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四日,陰曆戊午年花月六日亥時。

陳魂死後在冥府受冥王定判,刑期滿後經由冥王賜准,進入楊信女之身,

討報宿世之一段冤欠。《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楊信女和陳亡魂宿世前


為同門師兄弟,兩人同拜一師,在寺中削髮出家。兩人在受戒進修當中,因修心

不堅,中途背叛師門,結伴還俗。後兩人靠在寺中所學的些許青草藥方,共同為 人把脈,一方面販賣藥草來糊口。

有朝兩人在山上採藥草之時,陳魂不慎被毒蛇咬中腳部而毒發不能行步。

信女不但不取出藥材給陳魂治療,反而以強逼的口氣,呼喚陳魂應趁天色未晚,

加速腳步下山尋醫診治。為此,陳魂血氣循環更快,蛇毒攻心更加嚴重。信女發

現陳魂已無法步行,反將陳魂放在山上,獨自一人下山,不管陳魂的生死。可憐

陳魂因此失救而亡在荒山野外。陳魂雖然再轉為人身,但因受宿世業緣所牽,本

世五十六歲時遭受枉亡。陳魂在冥府發現宿世前此段師兄弟見難不救的因果,乃

向冥府白陽法律主東嶽大帝申訴,又查到此師兄弟現已轉為女身,也就是楊信 女!因而再應緣入身糾纏,欲使其精神散亂而死。

欲解此段外魂入身干擾之苦,宜速多布三施,虔誠向聖道佛門進修,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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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三

大陰德,並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此段因果業債早消。所行功德指名迴向給陳魂

學鐵所得。行布多少,陳魂得到功德多少,自離楊信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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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十一、忘恩負義害死義父 觀世音佛祖 詩: 人生如夢轉瞬空 南柯醒時成朽翁 彈指時光似箭過 日月無停難回逢 又詩:萬事皆緣莫強求 知足常樂永無憂 欲心難填無止境 布衣菜根芬芳留 請示者:劉炳均,五十九歲。 住址:高雄市左營合群新村。

二七四

查:劉信士近年來長臥醫院。自去年九月間開刀醫治大腸癌,至今尚未脫

離險境,狀如植物人。劉信士的病,並非現代的醫術不高明,實為前世的業障惡 緣過重,故惡疾難癒。

前生信士以務農為生,農閒以捕魚為副業,此乃本平常的農漁生活,無可

厚非。就在銷售魚貨時認識一對金姓老夫婦。金老先生本是懸壺濟世的大夫,因

不慎施藥過量,醫死當地仕紳的獨子,而引來殺機。金老夫婦為避仇家,乃變賣


家產,隱名改姓,避禍於外地的山村。因常向信士購魚食用,因而相識。金老夫

婦膝下無子,遂認信士為義子,照顧得如同親生。後金老夫人不幸患急症病歿,

只剩金老。有日,無意中向信士透露家中尚存有原先變賣家產所存的金銀一批。

信士遂心存歹意,欲奪取義父的存銀。一日,乘義父熟睡之時勒死義父,盜取存

銀,再引火燒毀房舍,使連屍體一起化為灰燼。臨近村民還以為是金老不慎自引

火災。可憐金老就此含恨冤亡。信士由於忘恩負義,不久受到天譴而亡。前世亡 後,在陰間受盡苦刑。

由於因果業緣未了,本世信士再轉人身為劉炳鈞,因緣安排,渡海來台。

因殺人放火盜財的前孽未清,而由前世冤主金姓亡魂,依陰律附纏討報,使信士

內生大腸癌,以奪性命,至今尚臥醫院待救。此因果之報應,另有天機,吾佛未

便先洩。信士家人速於明晨,連續三天,恭奉香案懇求上蒼、南北斗星君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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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五

寬赦,並勤誦大悲咒、白衣神咒以表虔心,祈能提早結束因果,否則往後恐尚有

甚複雜的因果折磨難解,此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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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十二、不義嫁禍,謀財害命 請示者:廖進 ○ ,三十七歲。 住址:台中縣太平鄉中山路三段十九巷三十一號。

二七六

查:請事者廖信士,近二十餘年來受無明亡魂的糾纏,致二十六歲時生活

失序,身心痛苦,無法自主。而且廖家成員,無一倖免,均受干擾作弄。舉凡身

體、事業、家運等等,均坎坷不順。家運步入空亡、血光,小人阻道之境。

廖信士雖為道中久修的佛子,家中五兄弟曾設道場四處,全家三代知修,

虔誠三施,可謂道中的楷模。尤以信士身任道中的講師,四處宣道闡理,歷久不

怠。目前更擔任中部數處道場的講師,誨人不倦。既有如此的功德,為何日夜跟

隨的冤靈來去自如,至今尚不退,其理為何?此乃廖信士與債主陰陽雙方另有一

番因果糾纏之故。信士常感覺有無形的陰靈日夜相隨,而自覺略微得到神通,此 非真,切記!勿自作聰明而走火入魔,引魔入身。

目前跟隨的冤靈共有三名,另有一名是未出世的嬰靈,均與賢士有一段命

債未解。故二十餘載來,得陰司閻王的俯准,進入廖家的道場,干擾作弄,來去


自如。貴境的神佛亦難阻攔。 查該四名冤靈均在台出生及死亡,其詳情如下:

一、為首者名渡邊秀吉,其在世時原籍為台省。日據時代,其住址為臺北

市下奎府三丁目三十一番地。於辛未年,即一九三一年,日政昭和六年端午節, 中毒身亡,時為二十一歲。

二、另一名叫林宗智,在世原籍臺北市大同區正目里四四巷一 ○ 九號。於 一九四七年,歲次丁亥,十月二十五日被火車撞亡。死時為臺北工專一年級學 生,其父名林家生。

三、另一名女冤靈名陳劉金。原籍住台省台南縣永康鄉新樹村七鄰十八

號。一九五八年,歲次戊戌,在元宵上元節前被車子撞死,死時三十二歲,並懷 有臨盆在即的嬰兒,一屍雙命慘亡。其夫名陳金模。

廖信士全家前生與此四名冤靈曾結冤仇。汝等前世均為清嘉慶年間,海寇

蔡牽及朱賁的手下。信士為一小頭目,四處掠劫海陸商人及平民。因手下黨徒眾

多,官府思無對策。有一次你與其他三人乘眾盜外出搶劫之時,盜取貴重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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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七

逃走,再將所盜的金銀先藏於今天的宜蘭,擬待日後平靜時,再取出共同分贓。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七八

豈知信士你心存狠毒,竟向當時的總督方維甸密告其他三人為海盜,並重金賄

賂,以卸罪責。自三人被捕後,再私自前往挖取,私占該批貴重的贓物。其他三

人被執,均被判死刑問斬。你們前世亡後,均受陰府處以重刑,以懲在世為海

盜,殺人放火、搶劫盜物等重罪。你們四人在地獄的刑期滿後,本世均被判生於

台灣。依陰律本世本應橫劫而亡。因信士長大後知道修行,真誠地行善修道不懈

而自保,脫此死劫。其他三人本世則在遭橫亡後,因果已了。但前世被信士密告

所害的前債未結,故向冥王請令討報前冤,於二十年前開始附纏。若問:信士現

在的家人為何受此累?因為信士現在的家人,乃為前世的親人,曾享用此批贓 物,故當受此報。

再者,此生信士雖知修行,惜信士在修行之時,自以為已天堂掛號,高人

一等,而輕視神鬼,乃至冒瀆仙佛,再造重罪。自今起,宜拋棄此幼稚的心態,

否則恐怕弄巧成拙。信士一再於道場中奉獻錢財,積累功德,疾病亦復如是,其

因在此。宜速於佛前懺悔前世與此生之非。從今起,連續五年行真功德,所行大

善全部迴向給業債主,方可稟求冥王收回旨令,漸解此怨債。今因果天機已洩, 信士可於案前自己祈求前世的債主寬諒前愆。


第四章

口業之惡報



一、製造是非,壓制後學 觀世音佛祖 詩: 本末勿倒觀自靈 堂壇度眾音悟明 主為心王佛性現 席勉赤子佛國行 詩: 觀照紅塵動干戈 音喚原靈學仁和 佛法無邊回頭岸 祖勉賢士登仙羅 又詩:急事請壇求佛前 口業造罪受報應 領命未悟真天意 自孽難改墜障淵 請示者:林咸 ○ ,男,五十八歲。 住址:嘉義市吳鳳路。

查:為何林信士身領天命,弘法渡人,還遭受種種災劫:妻子中風癱瘓在

床,而且諸兒災劫重重。長男犯官符,被監禁監獄;次男患尿毒症。本人於丙寅

年,即一九八六年六月車禍斷腿,可言禍不單行,其理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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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一

因林信士自八年前,領受天命,擔任傳法師之後,目空一切,一再以天命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八二

自居。凡非你的後學就製造是非,阻其道程。見優秀的後學則不與出頭的機會,

百般壓制「冷凍」,真是攬權霸道。致使眾多的修子退道。尤其只要不是同一法

脈教派的修行道場,不同身份的弘法之人,為了恐怕其奪占自己的人緣、財利,

就加以污蔑。阻礙他人修行,斷人靈根,造下無邊的口業重罪,致提拔你的前賢

受累,去世後無法證道。宜知每一教派、法脈,與每一身份的弘法人員,無不以

清凈的善德為宗旨,何有高下之分。只是因緣不同,說法的角度不同而已,何必

是己非人,徒造重罪?自下元甲子年後,三界諸真,萬仙千佛會決:道緣重整,

凡累世冤欠未清者,准予提早清償。凡造口業之人,加重並速報其應得之罪。信 士家中的災劫,乃由口業造罪而引,非他事之故。

今特示明路,欲化解者:宜速向上蒼、佛前懺悔,求仙佛赦免口業之罪, 並速行功德迴向,方可解此冤業。

二、誣陷清白 觀世音佛祖


詩: 三世因果本非虛 冤欠討報罪難移 若知性悟明覺路 斬斷惡緣業障離 請示者:邱淑 ○ ,女,三十歲。 住址:板橋市大觀路。

查:信女雖為道中修子,奉佛茹素,實心修持,且為道務聖業獻身獻力。

但近三載來,身患疾病,坎坷不斷,諸如:婦女生理的疾病;胃腸未順,食欲不

振;肝腎有礙,因而三焦火浮於面上,頭暈似醉。且常感自身的靈魂欲突出飛

離。此非凡疾也,實為前世冤業的牽連。今生信女雖為道中修子,施獻不斷,但 因果的報應平等而應。

信女前世為一出家女尼,雖終身奉佛,但刻薄成性,妒心未斷。為爭主持

之位,用計陷害同門「法心」師兄。先竊取寺中的巨金,卻誣陷師兄所盜,造下

無邊的惡毒口業。師兄有口難辯,為表清白,而懸樑自盡。再者,信女前世雖出

家為尼,卻不守清規,與人有染,敗壞佛門清風。此為信女前世的因果罪業。

信女今世幸知求道而修道。但下元甲子年後,道運天機重顯,因果大開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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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三

報。前世被信女冤枉陷害而亡的同門,如今已領有冥令,准予附身索討冤債,故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八四

於下元甲子後第三年(一九八六年)開始纏報不休。信女所患的疾病,凡醫甚難

查出病因,投藥亦難對症。如今因果來由已示明。欲解之,宜速努力行善,所行

功德迴向給冤親債主,祈求寬赦,方能解此冤債,貴人方可遇,才能再悟真道而 修進!

三、說人是非

這是一件真實的故事,發生在三十多年前,受報之人及其後代目前都還在

陽世,故筆者姑且隱其名。事情發生在三十多年前草鞋墩的一個村莊,草鞋墩就 是現今南投縣的草屯鎮。

有一簡姓農夫,非常純樸忠厚,安分守己。這簡姓青年乃簡家的單傳,在

雙親俱亡後,娶妻林氏。這林氏甚是賢慧,然紅顏薄命,生下四個兒女之後,於 三十歲那年便撒手西歸了。

此簡姓青年愛妻深切,悲傷不已。自愛妻亡後,一大片田園無心耕種,任

其荒蕪。後來心想:「這四個兒女還小,老三只有三歲,老四還不滿一歲呢!應


續個弦,照顧好這四個孩子。」又深怕進門的妻子,會虐待這四個孩子,前思後 想不妥。後來在他人美意的湊合下,才再娶妾來照顧小孩。

簡婦入門後,對這四個孩子起先尚關懷,等到自己的孩子出世之後,竟一

反常態,視這群孩子為眼中釘,所有好的東西,盡留予自己的親生骨肉。

簡姓青年查知此情後,棒打毒婦,夫妻因此而不合。當簡婦產下三子後, 因其惡意虐待前子,過了幾年也一命嗚呼了。

這或許是簡姓青年的命不好,命該如此吧!而七個兒女,無力撫養,又不

願再續弦了,深怕再來者,比前婦還要惡毒。遂將最小的女兒送予他人撫養;獨

自一人撫養六個兒女。挨了好多年,好不容易長女二十多歲。

一晃眼,簡姓青年進入中年。兒女大了,總得婚嫁。簡父愛子之心猶如慈

母,選女婿必論人品、家世、祖先德行如何,行為是否端莊。不久選配已定,但

平常家務本由長女操持,如今出嫁,弟妹又小,以後怎麼辦呢?於是決定先為長 子娶妻,家裏多一人照料後,才放心將長女嫁出。

簡父娶了媳婦,又嫁了女兒,心中大事寬平了不少。隔年,長子被徵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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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五

服役,農事少一人幫忙,媳婦又於不久後產下一子要照顧,加上年紀小的女兒們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八六

也要上學,如此一來,這個家的人手更加地缺乏。幸媳婦非常能幹,除了照顧嬰

兒外,田裏粗重的工作都能幫忙處理,讓簡父輕鬆不少。這時的簡父因年輕時操 勞過多,身體已不如往昔,所以大都在家照顧長孫。

這時鄰居有一對婆媳,最好言人是非,挑撥離間,無中生有,捕風捉影。

這對婆媳倆常對人言:「這老頭子,年輕就死了老婆,現在一天到晚到他媳婦房

間去,兩個人一定有不正當的關係。」這句話一傳十,十傳百,致村中人,無人

不知,無人不曉,唯獨這家的家人被蒙在鼓裏。一日,簡父的媳婦於溪邊洗衣

時,聽人說此事。一時,大怒不已。然論及輩份,彼等皆為長輩,思為自己證實

清白,又無證人。情急之下,遂擺香案,集眾人於祖先祠堂前,對天立誓道:

「我若與公公有曖昧、不貞的行為,甘受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我若清白,說我

是非的人,老的就讓她死兒子,無依無靠;年少的就讓他死了丈夫,一個嫁過一 個,愈老愈苦愈落魄。」

此事驚動了當地的神聖及過往的神祇。果然不久後,這對婆媳就遭到報

應:老的果然死了兒子,又與媳婦反目成仇,致無依無靠,只好住到女兒家裏, 看人臉色過活。


再言這鄰居媳婦自從死了丈夫之後,春心又發,招贅了一個男人。誰知丈

夫體弱多病,花光了這婦人的錢財後也死了。此婦人後又再嫁,發現不如意,又

再嫁。嫁到第五個跛腳丈夫時,已變成白髮斑斑的老婦了。其兒女現今皆不認這

拋家棄子的母親。而且她最疼愛且與自己同住的第二個兒子,最不爭氣。娶了一

個風塵女郎,生了一群小孩後,卻跑了。老二又偏好喝酒,說大話,好竊盜。不

久前工作時,手指為機器壓斷,無法謀生,只得靠老母養。老婦不得已只得靠打 零工養活一家幼小的孫兒。

這不是源於口業之報嗎?刀劍傷人痕易合,惡口傷人恨難消,各位讀者一

定要小心,莫造口業呀!古聖曾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不可不慎。

四、製造謠言 罪魂自述因果:

罪魂出生在高雄縣境內,是柯家的獨生女,姓名叫柯英嬌。自幼父母疼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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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七

如掌上明珠。由於溺愛太過,長大後不守婦道,口尖舌利,善於訕謗他人,常言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八八

人之長短,搬弄是非,並且畫蛇添足,毀人清譽,無中生有。雖然事後常感後

悔,但因驕縱成性,加上心胸狹小,嫉妒他人比自己好,故一錯再錯,無法改

善,以致難以和家人相處。二十二歲嫁入伍家,為人妻室後,依舊本性難改,使

得左鄰右舍甚多不滿。雖然罪魂的夫婿好言相勸:「勿批評他人的是非,不要再

談論他人的長短。」但是英嬌非但不聽,反而惡語相向,以致英嬌的夫婿對英嬌

的強詞奪理亦無可奈何,只有忍氣吞聲,自歎娶到惡妻,實在無藥可治。

這時鄰居有對李姓夫婦,因夫妻恩愛相敬如賓,一家大小相處融洽,英嬌

嫉妒於心中。有一日,由外地前來一名陌生人,向李婦問路。此時為人親切、熱

心和藹的李婦好意帶路。此行為竟然被英嬌看見而心生嫉妒。於是將此事四處傳

揚,並加油添醋,以致李婦外遇的謠言四起滿天飛。此謠言不久傳入李夫耳中,

即問其妻李婦此事的緣由。李婦宛如晴天霹靂,無言回答丈夫。李婦只能說:

「枉費我們夫妻一場,竟聽信他人的謠言,不能互相信任。」李姓夫婦爭論無有

結果,就前往找英嬌理論,要英嬌將事實情形說出,不可有半句虛言,更不可以 口舌害人,殺人不見血。

但此時,口舌伶俐的英嬌,不給李婦有插嘴的機會。原來是可以辯解,還


人清白之事,卻被英嬌喪盡天良,強詞奪理地污蔑。李婦只有平白無辜地遭受抹

黑。從此日後,李姓夫婦感情日日疏遠。不久李夫即前往中部另求謀生,並在外

另結新歡,不回家鄉,棄妻子兒女於不顧。李婦滿腹委屈地被冤枉,無處可訴,

無限悲傷加上哀愁,心想:「不如以死來了斷一生,以表其清白。」即寫下一份 遺書表白,而後連同一對可愛的女兒,齊飲農藥自殺。

李婦亡後魂歸冥府,受冥府定判枉死罪刑。但李婦不甘願如此被英嬌所

害,即向冥府冥王座前哭訴申冤。經由冥王陰陽對卷確實,乃依陰律,賜李婦討

報的牒令,到陽世待時機向英嬌之身討報。時經半年,鄰里之人看見英嬌,就如

同看到猛獸出籠一般,連招呼也不敢打。人人視英嬌如陌生人。英嬌的夫婿,更

時常指罵責備英嬌:「妄語虛言,害人家破人亡。」此時的英嬌雖然已有悔意, 但李婦家已破,人已亡,重罪已成,一切為時已晚。

有一日,英嬌在用餐之時,忽然不知何故,感覺吞食困難。起初認為無

事,但是愈來愈嚴重,因此訪醫,經精密儀器檢查,發現為喉部癌症。從此四處

就醫,但未見其效。日日更加痛苦,最後完全無法吞食,且口舌腐爛。到癌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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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九

期,口腔喉嚨全部爛光,無法治療〈注二十一〉。英嬌經六個月病魔的攻身折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磨,在生不如死之下,終而死亡。

二九〇

英嬌亡後被冥府的陰差押到冥王案前,始知之所以得此疾而亡,乃李婦母

子三人依陰律憑令討報之故。此時英嬌後悔已遲,受冥王判入割心、割舌地獄受

苦刑。此乃為罪魂英嬌在陽世搬弄他人是非,自招其咎的因果報應詳情。

誠勸世間人:凡事必三思而行,一言必重,多言無用。宜善言善語勸人

和,絕對不可惡言惡語害人。在昧心奪理自顧名利之時,宜知:舉頭三尺有神

明。凡事不可胡亂作為,口舌是非,否則必惹來此生與來世聾啞貧窮與重病惡疾 之報。此為前世積因,本世受報的道理。

〈注二十一〉:有關挑撥離間、造謠生事導致喉癌、口腔癌的報應還有真實的事 例。編者有一位簡姓師兄曾經擔任玄天上帝的乩童。在擔任乩童期間,有時玄天上

帝並未來附身,他為了面子,竟假借神意為人辦事。他十分清楚自己並沒有神通可

以為人指點迷津,化解災難,這樣做是會誤人、害人的,卻一誤再誤,胡亂指點,致

害人不淺。後來,為了彌補罪愆,就來皈依編者的上師。皈依後不久,有一天上師告

訴 他 : 「 ○○ 同修,你以前擔任乩童時,雖然有不少的功德,但由於假造神意,也造 了很多的口業,害死了不少人。你要多向有緣的人勸化,說佛法,以此說法的功德才


能化解以前的極重口業,否則八年之後你會患口腔的癌症,十分痛苦地拖磨至死。」

簡師兄聽後完全同意,也十分懺悔,就在臺北縣板橋市的家中設了個小佛堂,定期請

一些親友來家中結緣、談佛法。久了之後,由於一切平順,簡師兄逐漸忘記上師的交

待,在聚會之時不談佛法,盡談一些道場的是非。有一天他覺得喉嚨有點不舒服,去

檢查,發現是喉癌。後來彌漫到整個口腔,醫生將他的口腔挖了一個大窟窿,致無法

說話。臨終前,有師兄去探訪他,他掉著眼淚寫著:「我很後悔八年前沒有聽上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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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一

話!」口業容易犯,報應卻十分淒慘,而往往知道錯了之時,大都害人已慘,重罪已 造,後悔已遲。

五、誣友販毒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文掌聖光儒道揚 衡堂真理渡賢良 帝心宏法凡間布 君賜吉祥護世昌 再詩:文鸞法理闡文章 衡道濟人護善良

聖佛無偏勸世眾 帝慈諭命降禎祥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又詩:玄關方寸徹禪心 養性修身貫梵林 道在靈山佛有曰 菩提樹下好分陰 又詩:齊開萬法隨緣修 聖道宏揚造寶舟 啟示迷津化困苦 賢人廣渡瑤池悠 又詩:萬教歸宗賜福音 修參聖道更加深 求新理智古儀酬 積德善行造梵林 罪魂自述因果討報的詳情:

二九二

罪魂姓郭。在陽世家住台中縣大雅鄉橫山村。現在領有冥府東嶽大帝的火

簽令旨,糾纏擾亂陳信女的心性,使其精神分裂:平日逢夜無法安心入眠,白天

則精神恍惚,心性不由自主。病發作之時,行動異樣,喃喃自語,語無倫次。

罪魂本世和陳信女並無冤結,前仇得從清光緒年初說起。是時陳信女為一

名男人,姓名叫呂岳棟,郭魂我此世名叫林木山。兩人原本同拜某宗派之師進修

茅山法術。兩人自入師門,就情同手足。自兩人出師後,即共同設壇為人請神改

運,制服妖魔鬼怪。兩人常以高價為人施陰符,攪亂他人的心性,並趁機詐騙前

來求助者的貴重金器、錢財。又常借用神意,向夫妻失和、離家出走、情場失意


的女子,訛說得用仙人合體的方法來治療,以詐財騙色。兩人為使所給的丹藥能

治好患者的病,常在「天賜良丹」中摻入嗎啡等毒品。有朝被害者告密,被官方

查到兩人施用毒品的實情。在官方追究毒品的來源時,因呂岳棟原來和官方就關

係密切,再以高價收買官員,故將罪名全部推給林木山,致林木山在官方的毒打

刑求下,被逼供出毒品來源。罪魂在獄中受盡酷刑,致遍體鱗傷。後來知道這一

切都是呂岳棟所害,一時悲憤交加。一日趁官方不注意時,含恨用頭撞壁身亡。

呂岳棟則一時逍遙法外,將所騙得的貴重物品獨吞。自林木山亡後,我林家的人

流浪街頭,受人恥笑。雖然兩人同時造下此段因果業債,但呂岳棟不該又設計謀 害我,造下嚴重的業因。

自罪魂此世亡後,受冥府定判,受刑期滿後,再受陰律投胎轉為郭魂。因

受其他宿世的因果影響,於二十四歲時遭他殺身亡。亡後受枉死罪,刑期滿後,

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大開因果清算。郭魂我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

段宿世被害的因果,又查到呂岳棟已轉生在陽世,就是陳信女,乃向冥府申訴。

經由冥府查證屬實,准罪魂持討報的火簽令旨到陽世,應緣進入陳信女之身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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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三

纏,擬使其精神分裂致死,以討報此段被罔顧道義,謀財害命之恨。此為郭亡魂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和陳信女兩人在宿世結下因果業債的詳情。

二九四

欲化解冤仇,一、因陳信女所作所為有錯在先,應多布三施,每月至少行

一大陰德,並虔誠向佛道進修,所得無相功德,全部迴向給郭罪魂我。

二、陳信女家人於神佛座前懺悔,祈求火簽令旨早日收回,離消宿世所造 下的因果業債。 若有按此行布功德,罪魂自速離陳信女之身。

若陳信女不按此行布,罪魂就加速糾纏討報。再者,陽方行持功德,六年 不可間斷。

六、誣陷販毒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儒宗深造妙玄求 三教至今奕世猷 化育群黎守道德 五常促進人間修 請示者:江信士,住台南縣。


查:江信士多年來因血路循環不佳,全身遊走不定地酸痛。一日忽然腦部 中風,送醫急救仍未清醒,成為植物人已一年餘。

此乃因江信士在宿世前曾造下一段深重的罪業,冤魂憑依冥府五殿閻羅天 子所發的火簽黑令旗,入身討報,帶走元神魂魄之故。 討報的亡魂在陽世姓朱,為女身。住於台南市友愛街。

此亡魂亡於西元一九六 ○ 年七月十一日,陰曆庚子年荔月十八日。在陽世 時嫁夫姓駱,因久病不愈而厭世服毒。被家人發現後送醫不治,在申時亡故,是 時二十七歲。

本世此亡魂和江信士沒有冤情可言,此段冤情結於清光緒年初,是時江信

士姓名叫宋阿泰,女亡魂為一名男人,姓名叫呂宏仁。兩人乃為同窗,情同手

足,自小同出同入。長大後兩人靠地方的人緣勢力結交地方的官僚,以掩護所購

的漁船,從洋邦載運鴉片、嗎啡等毒品進入福建一帶,再轉賣入市場,圖取厚

利。有朝,福建的地方官員臨時接到滿清政府的命令,被調走。之後不久,宋、

呂載運毒品的船隻入港時被清軍的港警查到。宋阿泰為了逃避刑事責任,暗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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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五

貴重物品透過高級官員向有關部門打通收買,把所有走私犯毒的責任推給呂宏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九六

仁。呂被滿清政府判重刑,所有財產被查封充公。宋阿泰再向滿清政府把呂宏仁

所有的產業廉價收買。從此呂家之人共有十餘來口,無產無業而流浪街頭,寄人

籬下。呂宏仁在獄中受家人通報,知是宋阿泰趁機謀奪家產的。在投訴無門之

下,一時憤怒,咬舌斷送性命。呂宏仁亡後受冥府定判,受刑期滿之後再應陰 律,轉生為女人,就是朱魂。

朱魂因受宿世業力之交纏,致全身經常發癢,求醫難癒,為此厭世自殺身

亡。罪魂本世亡後,魂落冥府,受冥王定判枉死罪。刑期滿後,正逢下元甲子年

後,三曹因果冤債大開清算之期。朱魂在冥府的陰陽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

情同手足的兄弟所害,致家破人亡的情事,於是再向冥府五殿閻羅天子駕前哭訴

申冤。經由冥府查證確實,又查到罪魂宿世前的仇家宋阿泰現已轉生在陽世,就

是江信士。乃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給朱魂,到陽世應緣進入江信士之身糾纏討

報。根據一命還一命的定律,朱魂帶走江信士的元神魂魄,使發生中風,成為植 物人。

而冤可解不可結,江信士的親人宜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所有

功德迴向給朱魂所得,並於神佛座前懺悔,以祈求五殿閻羅天子將討報的火簽令


旨早日收回。行布多少,罪魂得到功德後火簽令旨自收回多少,此段因果冤業債

自在本世結案多少。行布有足後,朱魂能早日往生,江信士自得無債一身輕。此 為陰陽兩方排解之法。

七、誣陷為盜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深求性理運通行 判定是非智慧生 悟道誼敦知佛性 菩提果證促圓明 請示者:陳信女,住高雄市。

查:陳信女的右大腿上,生有非同一般的腫瘤。雖曾經醫治,一直未見起 色,反而日日嚴重。其因為何?

陳信女宿世前為一名男人,出生於道光年間,姓名叫林平中,擁有萬貫家

財。家中的家丁、長工、總管、掌櫃共有三十餘名,地方上人人稱為林員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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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七

其為人視財如命,對家中的傭人刻薄無比,霸道殘暴,凡事只聽信總管的話。有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二九八

一天,總管為了害一名叫范青宏的長工,就盜取金器,而將失落金器的責任誣賴

給忠厚老實的范青宏,並將他私設刑房毒打一番。范青宏不認錯,總管即用鐵線

穿過范的腳筋,再關入柴房,不給三餐吃飯,致腳傷發炎,腫大如氣球。信女不

聞不問,致范腳部發炎,哀聲不絕,身亡柴房之內。范青宏亡後,魂落冥府,在

冥府控告林平中的殘暴。不久林得怪病身亡。林平中亡後,受冥府定判應受的罪 刑,期滿後,應緣轉為人身,也就是陳信女。

這時范青宏也轉為女人身,冠夫姓彭,本姓廖。廖魂夫家住桃園縣楊梅鎮

三湖里。在二十七歲之時因受水劫身亡,是時為西元一九六五年九月七日,陰曆

乙巳年桂月十二日未時。廖魂亡後應陰律,定判枉死罪刑,被關進枉死城。期滿

之時,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清算之期。廖女魂在冥府的因果孽鏡臺

上,查知宿世被害的冤情,乃再向冥府東嶽大帝哭訴申冤。經由冥府東嶽大帝查

證確實,又查到廖魂宿世的冤家林平中現已轉生為陳信女,乃再准賜討報的火簽 令旨,由廖魂應緣入身,使長骨癌,以討報宿世之恨。

化解之道:陳信女應虔誠進修道中,且盡力為道效勞渡眾,行功了願。並

在神佛之前懺悔,發大善願,多布三施,行大陰德,求赦此段宿世所造下的因果


冤業早消。所行功德迴向給廖女魂所得。行多少,討報的火簽令旨自收回多少,

廖女魂得到功德,自離信女之身多少。功德行足後,此段冤業債自可在本世結

案,所患腳部的癌瘤,配合醫生診治,自有貴人出現在東北方予以治癒。

八、日本鐵騎下的佃農 酆都冥府第六殿第七殿卞城王泰山王 詩: 聖筆傳道布大千 神機妙法渡有緣 闡教方啟通三界 化迷浩氣登寶蓮 再詩:富貴榮華何強求 幾人騎鶴上揚州 家產非是百年業 一失體膚萬事休 請示者:張 ○ 真,女,二十四歲。 住址:彰化縣田尾鄉。 罪魂自述因果討報之詳情:

第第第第第

二九九

罪魂在陽世姓徐名叫石虎,與葉燕倉,乃一對夫妻。家住彰化縣二水鄉南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〇〇

通路八之二號。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陰曆戊午年四月二十五日亥時,同

真宿世有一段冤仇,故在六個月多來,一直糾纏在 ○

時受車劫,枉亡於台南縣柳營公路上。其時徐罪魂五十二歲,葉罪魂五十一歲。 我夫婦兩人和現在陽世的張

真並無冤情,罪魂和張 ○

真的冤結髮生在清光緒年 ○

張 ○ 真的身上擾亂,使張 ○ 真身心不由自主,逢夜不得安寧,一直喃喃自語,語 無倫次,狂亂地向外奔走。 罪魂兩人本世和張

間,在屏東縣東港莊。其時罪魂叫吳福,葉女魂名叫魏如漢,而張 ○ 真名叫巫松 茂。三人都是男身,同住一村。巫松茂家財萬貫,有田地出租,是地方的首富。

巫由於家產富裕,出手大方,故常結交日本政府的軍警,來魚肉鄉民。罪魂和魏

如漢家境貧苦,向巫租田地耕種,靠微薄的收入,勉強一家糊口而已。一遇天

災,便無能力交出租金。有一次,連續兩年收成不好,巫即使派人再三催逼也無

法交出租金。巫不念主佃之情,將我兩人的田地強逼收回,另租他人。罪魂帶著

家人向巫跪地要求,希望能繼續將田地租用,以求糊口。巫不但無惻隱之心,反

而命長工毒打,致兩人受重傷。巫為斷去後根,以錢財買通日本軍警,將罪魂兩

人誣指為強盜,交給日本軍警辦理,使罪魂及魏家在申訴無門之下被判死刑,押


到台南府城槍決示眾。罪魂以及魏如漢不明不白地含冤被害。罪魂魂落冥間受刑

期滿後,再度投胎轉為罪魂徐石虎。魏如漢轉為葉燕倉,結為一對夫婦。不幸於

五十多歲時再度遭受枉亡。魂落酆都冥府,應陰律受刑期滿,被押到六殿及第七

殿時,正逢下元甲子年後。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害之冤,並查知

巫松茂不久即受天譴:後來巫竟喪心病狂地由外國購買鴉片入台販賣,被查知後

被日本政府將財產充公,全家被判槍決。巫亡後,魂落冥府,受冥王嚴判:過刀

真,故入身干擾,擬使其精神分裂,拖 ○

山,赤體投刺竹林;再浸入毒蛇池,受毒蛇咬身;再浸入血池。期滿後再受十殿

第第第第第

三〇一

真的所受為戒,多行善功,莫作惡行,否則因果討報,絲毫 ○

轉輪王定判,投胎轉為女身,也就是張 磨至死。 願世人以張 不爽。

九、爭風吃醋謠言害人

詩: 明觀天下悟禪心 傳音世宇凡塵臨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自佛可證蓮台果 佛祖普施度善親 又詩:頓漸法門靠緣因 參究研學唯識憑 真如天性正覺智 具足圓通天人欣 詩: 曾女冤靈相跟隨 秀貌被掩垂苦淚

三〇二

蘭本王香今失色 黑旗憑令門前飛 曾信女自婚後即惡報降臨,被一李姓冤靈執東嶽殿東嶽大帝所頒的黑旗令

插於宅前,擬討報三十年,以報被害身亡的命債。自冤靈進入信女的身體干擾至

今已有十餘年。雙靈共住一體,猶如一輛汽車有雙人爭駛,自然險狀萬分,難以

控制,凡體焉能忍受?每一發作,全身四肢骨節似如鐵漿銅鑄僵硬,如離魂之

人,如僵屍一般痛苦萬分;呼吸急喘,三寸氣猶如即將斷絕,全身扭曲變形,無 法坐、臥、立,生不如死。 今特示此事因果之由來:

查:女冤魂原名李月琴,又名阿琴。生於一九三 ○ 年,日據時代昭和五 年,歲次庚午年。橫亡於臺灣光復後第二年,即一九四七年,歲次丁亥,十一月

初五日申時。原陽籍地址為臺北縣淡水鎮水碓里二十六號,亡時十八歲。在世服


務於日據時代的台糖會社。光復後,台糖會社改編為台糖公司,李魂為萬華倉庫

的女傭工。時有女工楊惠仙與李魂為同事。因同時認識從內地來台的高級男職

員,相互爭寵,致常為細故而發生口角,終至視若陌路。楊女常無中生有地造謠

生非,挑撥李魂與男同事的感情。李魂對此芝麻小事未能靜慮忍受,而中計與此

男同事發生磨擦。李魂情愛生變,含恨之餘精神不集中,遭受變故橫亡。此命債

由楊女挑撥而起。李魂亡後,楊女並未反悔改過,還私自盜用李魂所積存的現

金,並嫁給原爭寵的上級男同事。婚後第二年,即一九五 ○ 年,端午節前,惡報 已臨。夫妻同游草山,即現在的陽明山時,同跌落溪中淹死,時楊女年二十三

歲。楊女雖受惡報而亡,但業果未了,奉第十殿轉輪王之命,在一九五四年,歲

次甲午,轉生為曾秀 ○ 信女,此為信女前世的因果。 如今此黑令旗日夜插於信女住處門前,若無東嶽大帝收回的令旨,旗令所

至,陰陽同遵。非吾佛無能排解,因李魂執有東嶽的令旗,神佛只有准其呈訴。

若問曾信女之夫為何受其妻的拖累?因前世同造此因果,非無辜而受累。

茲命陰陽雙方能同意吾佛的排解,曾信女可再次誠心發願,多行善功,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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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三

向於李魂,再求東嶽大帝收回旨令。唯求得東嶽殿寬赦之旨令方能解冤。李魂得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〇四

到善功後,應悟「冤宜解不可結」之理,寬恕曾信女,勿得理不饒人。

十、害友求安 觀世音佛祖: 詩: 道傳人間天命承 有緣佛子日所增 真理一貫古今繼 頓法暗藏圓妙身 詩: 甘女病劫不斷臨 彩霞被掩有深因 燕玉冤靈纏身報 王川亡魂入宅侵 請示者:甘彩 ○ ,女,六十二歲。 住址:台南縣七股鄉鹽埕村。

查:甘信女現有冤女靈邱燕玉、男亡魂王川纏附報冤,故患嚴重的肺癌,

久治未癒,附帶其他腑臟奇症,全身筋骨酸痛。近期來更病變吐血。非吾佛之不

慈,實因果天律之所繫。甘信女雖曾行善,但其功德尚不足以抵消前業!

女冤靈邱燕玉,於日據昭和十七年,即一九四二年,原住於臺北大稻埕奎


府町。因病死亡,死時十六歲。

男亡魂王川,於一九六九年己酉年四月某日戌時,遭劫橫亡。死時四十七 歲,原住於南投縣魚池鄉中明村有水巷三十七號。

邱王兩魂與甘信女有何瓜葛?為何纏不休?原來此三人前世均為男身,同

在福建沿海販賣禁品,諸如鴉片、私鹽等等。時為清乾隆年間。甘信女年長,專

司結交官府,售貨集資之事。因過於囂張招搖,經人密告官府,三人同被扣押。

因甘信女與官府有交情,以巨金賄賂而得釋放,而且將所有的罪名盡加於邱王兩

魂身上,獨得所有不法之財。後邱、王被官府判監禁終生。你等三人死後再應因

緣投生於臺灣。因前世經營違反國法,有害民心的禁物,前業未了,本世照天律

安排,邱靈出生為女身,出生後病疾不斷,終病亡於一九七五年。王靈照舊為男

身,於十九年前橫禍身亡。甘信女則患諸冤疾,痛苦拖命。此為你等三人前世惡

業之所引。現邱、王兩靈附身信女,使生肺癌,日日折磨,痛苦萬分,乃討報前

世不念同夥之情,出賣朋友,追求自己的自由,侵奪貨財的因果債。今既明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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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五

果天機,應速再加行善功,吾佛自當代稟上蒼,早結冤債,免再受苦,望自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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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化業障實錄

十一、密報害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紅塵蠟燭畏中顛 吉人天相法無邊 明知故犯禍自惹 魂披假體干擾纏 請示者:黃 ○ 毅,女,二十歲。 住址:臺北市八德路。

三〇六

查:黃信女在一年餘來,一直頭部暈痛,記憶力和視力一直在減退當中。

信女之病,非同一般,也非一般醫生一時可治,是腦部癌瘤所引起。發病的原 因,乃因果討報。

黃信女宿世前是一名男人,生於台南府城,是時台灣被日本人統治。黃信

女姓名叫蔡榮金,在家鄉乃是一名不務正業又無民族意識的人,加上蔡榮金天生

三寸不爛之舌,所以,自友人介紹,認識日本軍警並收為走狗,專門在府城地

區,打探民情,報告日本軍警。有一天早上,蔡榮金竊聽到有反日的台灣人結合

起來,要暗中成立一個反日組織,乃假意參加組織,並取得義士的名冊,再密報


於日本軍警。有一次反日的義士要機密集會被蔡榮金查知,立即報告日本軍警,

致在一夜之間,不到兩小時之內,將名冊中的人個個捕捉歸案,全部槍決死亡。

此為宿世前蔡榮金為貪圖名利,造下深重業障的經過。由於此罪業,不到兩年,

蔡榮金即因天律不容,被雷電燒焦打死。由於害人甚多甚慘,蔡榮金亡後,受陰

律極為嚴厲的制裁。受刑近百年,刑期滿後,再受陰律定判投胎轉生為人身,是

為黃信女。下元甲子年後正逢三曹因果大開討報大清算之期,被害的冤魂一一應 緣入身,使生腦癌,以討報此段深恨。

欲解之法:速由黃信女的家人多布三施,多發大善願,行大陰德,每月於

神佛座前懺悔,祈求赦免此段因果冤報能早日消除。所行功德迴向給所害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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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七

功德行多少,業障自消多少。若此段因果業障不速解,恐信女之病只會加速發

展。若照吾佛指示去做,一方面接受醫師診治,貴人自現東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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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盜業之惡報



一、詐財 觀世音佛祖 詩: 秋高氣爽轉幻天 再執鸞筆述機言 苦口婆心勤度化 沙盤顯化珠璣篇 又詩:聞聲救苦稱觀音 佛祖願度緣子民 普陀山中有南海 古佛隨處化身臨 請示者:潘志 ○ ,男,二十二歲。 住址:高雄縣燕巢鄉。

示:中秋過後,菊月已臨,歲月消逝,飛速似箭。本歲已剩三分之一。日

復日,年復年,借問君幾歲?轉眼青春已過,世人雖知感歎時光之無情,但知把

握寶貴光陰以修身養性,濟世利人者,又有幾人?人生本如青草露,瞬化無痕難

尋蹤。但望世人能悟今乃末劫之年,看開各種幻境,看淡財利等身外之物,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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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一

道,訪求明師,以期早日開悟,見性自覺,則不枉人生走一趟!望苦海紅塵中的

世人悟之,幸甚!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一二

查:弟子前世出生於貧寒之家,時為清朝中葉。因家貧,兄弟姊妹食指浩

繁,故幼即送人撫養,由妻子無所出,四處流浪,行走江湖的李姓郎中收為養

子,取名溫年。因李善以江湖秘法、巫醫詐術行騙,遍跡大江南北。後因詐騙敗

露,而被眾人毆打成殘。溫年年方十六,已盡得其養父巫醫詐術的真傳,甚至更

青出於藍。雖溫年所行有違天理厚道,但惟一可贊者,乃極為孝順李氏養父。每

月所得,悉歸父存。同時終身未娶,永盡為人養子的孝道,不以服侍其父為苦。

此為溫年生前善惡的業緣因果。本世再續前生的因果,出生潘家。由於前生以詐

術行醫,取人錢財,不能給人扶傷救疾,反而有時害人性命,誤人病機,有違公

道常情,故此生一出生即帶黃疸病,與其他因果惡疾,成為殘障之人,無法自主

站立行動,迄今已二十二載〈注二十二〉。此乃前世惡業之報。因前世尚知盡

孝,故前世的雙親本世胎轉為潘弟子的父母,以回報前世受養子溫年的奉養之

恩,故本世應當盡力照顧,受盡拖累之苦,以了因果。弟子的因果已洩,所謂前

世因今世果。欲求因果早了,應以弟子之名義多行善迴向,當可減輕其前世的業 障,此示。


〈注二十二〉:在臺灣的中部有一中醫師,醫術不錯,但診費非常昂貴。一般中 醫師一天的診費大約七十元(包括藥費),他就要一百六十元。甚至連他的女兒的同

學來看病,也收一百四十元。這一百四十元對高中生是很大的負擔。在他五十三歲那

一年,突然覺得腹脹、胃痛。自己配藥治了一段時間都無效,就到臺北的三軍總醫院

治療。醫生診斷是十二指腸潰瘍,可是腹脹越來越嚴重。編者去探望後覺得不祥,就

代他請示上師,上師入定後告訴編者:「這人所生的病是肝的惡病,再過幾天就可以

檢查出來了。這病是因為他當醫生診費收太高,福份消光之故。」果然再過幾天就診

斷出肝癌,一個多禮拜後就死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有道就是合情合理,給人

半斤,才能收入八兩。任何行業,包括出世間法,任何行為,只要所取之財超過給人

的好處,就違背公理、常情,就是詐騙欺拐,必難逃報應。當年釋迦牟尼佛立乞食之

三一三

法,就是要所有行者在乞人食物、接受供養之時,要為人說法,消災增福,才符合公 平的法界原則。乞食並非只是解決食物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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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粉摻米出售

觀世音佛祖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詩: 靜觀蒼生浸苦海 聖音喚子了塵埃 仙佛頂劫原兒渡 佛祖望賢登理階 又詩:賢生虔請吾登鸞 求辦因果理明宣 往事如夢今已過 來日享樂脫苦冤

三一四

請示者:張桂 ○ ,女,住高雄市。 查:賢女乃真佛子。十餘年來,為道獻身,犧牲一切,更為道場行無畏施

而奉獻青春年華。雖受種種考磨打擊,均不改其志,實難能可貴。賢女之心,吾

佛已明。為人於世,只要秉天地良心,而行真善功,即可問心無愧。聖賢常曰:

「不求人知,但求天知。」期望賢女繼續朝真道而修,雖經百般的折磨,仍宜明 識天機而真修,則善哉!善哉!

賢女早期修道,本有清修之意。吾佛曾示:「凡事隨緣,貴在真修。」賢

女目前之所以為事業所困擾,為終身之事而操心,以致身心煩擾,心事重重。非 賢女之功虛無,乃前世的因果尚未了斷之故!

賢女前世本為男身,世居廈門,以販米為業。適值清朝光緒年間,時清廷

腐敗,且與洋國時生交戰,糾紛不斷,因此廈門港口乃成為中外商品交換之地。


賢女當時經營米商大盤,每遇缺米,則囤積以待高價,視饑貧之民嗷嗷待哺者無

動於衷,以致種下不少冤債業因。且為貪圖厚利,常以石粉摻米出售,有損陰

德。今生本當受重災的報應;幸本世得聞大道,且真誠而修,始減輕前世的業

愆,否則非如此而已。今念賢女一念的虔誠,吾佛特為化解此愆。賢女宜速於神

第第第第第

三一五

佛座前,發願行善,再向真道而進修;所有前世業障,吾佛當可擔待,則貴人可 遇,勿憂。

三、收賄誤判 觀世音佛祖駕前龍女: 詩: 龍賢勵志聖業延 女性光輝賽諸乾 登臺闡悟波羅蜜 鸞鳳和鳴學神仙 觀世音佛祖: 詩: 案前稟香為病哀 因果未斷求鸞台

前世為官貪贓法 今生受報苦當該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請示者:林宗 ○ ,男,四十六歲。 住址: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

三一六

查:林信士從出生迄今藥不離口,坎坷不停,諸般病疾,從未間斷。目前

所患疾病,似如外靈附身而亂抖動。再者,腑臟內疾叢生,患有胃炎,十二指腸

發炎,雙眼忽明忽瞎,反覆不定。如今眼疾愈趨嚴重,瀕臨模糊不明之境。此等

疾病,乃前世冤業所報。信士從小不時見有一對男女鬼魂顯像,幾十年來,從未

消失。此兩名男女冤靈,與信士形影不離。信士既常發現,為何未悟此乃因果討 報的冤靈?

信士前世為縣官,時有柳姓婦女,嫁翁姓為繼室,且生下兩子,翁姓元配

亦留下一長女。在翁夫病歿後約一年,柳婦為獨得翁家的財產,心生毒計。因柳

婦所居寢室靠臨長工的房間,有一天夜裏,故意將長工及自己的房間放火,再披

頭散髮立於門口,呼叫鄰人救火。可憐長工因醉臥床鋪,門又被反閂,致活活被

燒死。柳婦再向信士控訴長女翁芳玉謀害繼母。信士前世為官,貪贓枉法,並未

詳察。在接受柳婦的賄賂後將翁芳玉屈打成招。呈文上司,以大逆弒母之罪結案 而處決。此為信士前世為官的因果。


信士從小所見的女靈即前世的翁芳玉,另一彪形大漢男魂為前世翁家的長

工。前世柳姓繼母,受幽冥陰司判刑後,另有因果,本文不便細述。本世信士的

疾病不斷,即此因果。今既洩明因果天機,應速諸善奉行,諸惡莫作,勿再結惡 緣。只要力行善功,迴向給前世的冤主,冤疾當可漸解。

四、借神詐財 冥府第三殿宋帝王 詩: 佛法精華蓋三千 聖理悟覺通虛玄 協助善民種菩提 天堂人間一氣連 再詩:因緣果報有規章 真偽難判各有長 冥王鐵筆舉對照 善惡分明不匿藏 罪魂自述造惡受報的詳情如下:

罪魂是台南縣近海一帶的人,姓簡名某丁。亡於一九八六年,陰曆丙寅

第第第第第

三一七

年,梅月亥時,時三十九歲。罪魂在陽世時,懶於勞動,雖家有幾分農地可耕,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一八

都任它荒蕪。一天巧逢同鄉的一位盲翁,他是位道教法師,善於念咒作法,也會

為人算命卜卦。所以罪魂初則親近,後則拜他為師。學有一段時間,因為記憶太

差,實在學不到什麼,所以就放棄此行業。這時社會上不論男女老幼,都迷於

「大家樂」。原來一毛不拔的父老,也爭相簽賭,罪魂也是其中一人,致數分的

耕地,為賭「大家樂」輸光。在此間,大家都迷於明牌,所以一些白癡,或精神

異狀的人,都成了尋找明牌的對象。罪魂的腦筋一動,就找一知友,投資設立神

壇於台中縣太平鄉 ○○ 村,號稱天福宮。專門為人消災改厄。罪魂任乩童,奉祀 濟公聖佛,暗中配置宣傳員兼仲介人,四方宣傳,說天福宮的濟公是何等的靈

驗,有出明牌,也會替人栽花換斗等等。一些迷信者都不計花多少錢地前來祈

求,所以三、五年間,便有了積蓄。我為了顯耀錢財及神的靈感,購置賓士高級

轎車代步,戴金表,金飾掛得滿身,金光閃閃。吃的方面,表面是吃素,其實暗 中吃山珍海味,到了都市就去大飯店、舞廳。

罪魂有數套的西裝,也有二套假髮。平時在天福宮,是道衣、光頭、布

鞋。一出門到人煙較少的地方,我就在轎車內變裝,戴上假髮,穿上西裝皮鞋,

儼然是位富豪。由於我揮霍免流汗之財,所以到處都受歡迎。


在罪魂所居住的地方,有一位黃姓善士。雖然貧窮,卻都拿勞力換來的流 汗錢施捨給貧苦的人。

當時罪魂想,我堂堂的宮主,金錢財寶比黃某多幾千倍,我都不施捨了,

他是個乞丐,竟敢如此做,簡直是在諷刺我。我不容許他如此做,就叫人教訓 他,痛打他。

黃某受罪魂叫人教訓後,竟變本加厲,得數位善人之助,在他的茅舍內設 鸞堂來勸世濟人。罪魂就帶一群惡人前往鬧鸞堂。

這件事,是由罪魂的朋友起主意,而由我採取行動的。論罪我是主犯。我

是以專門騙人為主要業務,他是以鸞文勸化人勿賭,勸化人勿迷信,勸化人要行

功積德等等為主要目標,都是與我有天壤之別,會妨害我的營業至為明顯,所以 水火不容。

帶人吵鬧後,據事後探聽,沒有多大影響。因為有些意志不堅的人,自然

離開,不再到他的堂。但也有些意志堅定者不只不動搖,反而引來一些重義氣的

人,更加踴躍地加入,甚至有意要用法律對付罪魂。所以我就不再鬧事,由明轉

第第第第第

三一九

為暗。罪魂到處探聽會符法的人,最後找到一位自稱張天師第五十世孫,法力高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二〇

強的法師。卻要大紅包,價錢要先講,分前金後謝。前金要五千元,後謝要七千

元,以該鸞壇無人敢出入為功。但那位法師只作法一次,自己就受傷病倒半年。

真是邪不勝正,邪法雖厲害,正法更厲害。後來罪魂才知道,那位自稱張

天師五十代孫的人也是騙人的。他只是讀些符錄的書,學些道家的禮節,就冒稱

大仙。如是真的張天師之孫,怎肯為錢害好人呢?真正有道、會施真法的人不是

用錢可以請得動的,何況鸞堂是神仙佛祖降臨的所在,怎怕邪法呢?豈容破壞

呢?所以任何邪咒妖符都無能為力。罪魂不知懺悔,施法三次,罪魂看該法師第

二次施法時,就在祭壇上吐血下來,就深覺不妙。結果法師回家後就病倒於床。

罪魂則在往臺北迎接一深交的酒女時,車子在林口高速公路上因車速過高,方向

盤失靈,撞上安全島而反彈飛碰山壁。身體被車體壓碎,魂歸冥府,受盡慘刑到 現在!

罪魂死後,妻妾就爭財產。初則雙方請流氓來打架,後則打官司。結果在

打官司時,雙方都被司法黃牛騙到賣光財產為止,至此才醒悟言和。不久,罪魂

的妻妾勞燕分飛,都成了他人的妻子。罪魂的神主牌,也被拋在厝邊的樹腳!罪 魂千奸百詐的結果是在陰府吃苦。


第一殿秦廣王判罪魂永銬鎖鏈,不得超生。第二殿楚江王,判罪魂帶鎖鏈

浸糞尿池地獄四年,冰凍池小地獄八年。願世人以罪魂為鑒,切勿貪心害人。

五、假藉神通詐財 罪魂自述受報的因果:

「罪魂在陽世乃某道中所派出的點傳師。敝姓陳,住台南市。於一九八九

年三月二十日患腦充血,經家人送醫急救罔效,病死院中,是時年紀六十有五。

原靈未能升天,反被黑白無常兩名將軍押到冥府第一殿秦廣王殿前,在功過孽鏡 臺上對照往事。

罪魂家中務農為生,自小就生活在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農家。由於當時

是農業社會,所以不注重學業,只知種田。到了十七八歲才進私塾讀四書五經,

認識文字。三十歲聞道進修,研學道義,並奉獻三施。四十一歲領受天命當點傳

師(經理)。罪魂之所以受冥王定判罪刑,是因罪魂經常向思想單純,迷惑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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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一

的道門後學罔報其前世因果,藉以斂財。有一天,罪魂靈機一動,利用自身知曉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二二

古聖詩書的才華,假借聖神扶身借體,代修道之士查尋宿世的因緣業債因果。凡

前來求查因果者必先付功德金五萬元至十萬元不等,以前來求查者的經濟能力決

定要付多少錢。罪魂依因果書刊中的內容,應付查尋前世因果冤業的詳情。在求

查者信以為真之後,再以其因果深重,強逼在神佛案前發願,以金錢和金器做功

德,並以聖杯為證。在此情況下,有些迷途的修士為使前世的因果業障得以消

盡,免受坎坷糾纏,以期在修道之中得到安寧,一帆風順,來日能使本靈得返瑤

鄉,無憂無慮,不再受輪迴六道的苦難,所發願的功德金有的達五十至一百萬元

不等。罪魂將所拿到的錢財金器,一部分捐獻道中興建道院;另一部分罪魂貪取

私用,承購山坡地、農田、建地,登記在私人的名下。此為罪魂在陽世所造下的

因果業緣。致此一生修道不但未能升天證果,反而造下一身的罪孽。

罪魂別世之後,被打落冥府,被第一殿秦廣王判關入挖心地獄三年。期滿

後被第二殿楚江王定判毒蛇咬身地獄三年。今再受第三殿宋帝王判落冰山地獄受

刑。自罪魂別世後,家中的子女平分罪魂遺留的產業,之後就個個運途一敗塗

地:長子經商失利,財產被官府查封,拍賣一空;二子因飲酒駕車,發生車禍身

亡;長女身染惡疾病故;二女債務纏身,厭世服毒自殺。至今所有的不義之財產


全敗落無餘。罪魂一生修道,為了一時的魔心欲念,造下如此重的因果,連子女 也難脫因果的牽連,使罪魂悔不當初。

罪魂要告知當今所有的修道之士:人具先天的靈明聰智與後天的才華,可

稱萬物之長。宜處事正心,心善不邪。貪欲之心不可從,心心念念要純善無惡,

端正無邪念,忍讓無虧心。尤其莫因一時的貪念,利用人的弱點取得利益。善勸

當今的修道士,尤其擔任前賢之人,應多付出慈愛,以大愛的心懷,引進後學同

修,修出端正的品性。此外,修道學佛必然要有理智破解迷惑,凡事慎重思考,

是道即進,非道即退。若有同修受前世的冤業討報,久受病苦,諸事不如意的

話,必要鼓勵他向神佛懺悔,並盡力行功立德,祈求化解。有些修子為了詐騙財

色,自稱身具神通天命,行其騙術。受刑之時再恨天怨地,哀歎不絕,誰來救?

天上聖母曰:陳亡魂!明知有今天,何必當初?修道乃平等自如,切莫自

封為王,心生驕傲。尤其莫有先天後天之別。要知徒具先天聰明的靈智,若無後 天精血的培養以長大成人,哪有來生的功德?

信仰宗教,千萬不可輕信邪說:一指即可地府除名,天堂掛號登天。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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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三

皈依就能成為菩薩,念經持咒禮佛,口念阿彌陀佛就能消業往生西天,有如此容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二四

易嗎?宜先問自己:何能何功何德,有淨滌什麼習氣毛病,有修出什麼高尚品

德,有做出什麼利世化人的事蹟?自古至今,無修不得成道;唯有勤修心性,培

植德善,才可修成正果。學道只怕心不堅,無論儒道、聖神、佛門、鸞門,皆可

成就。修道學佛,須要謹慎,千萬不可錯踏路徑。天眼昭彰,日夜有監察神、夜

遊神在巡察人的善惡,神佛心中更是明白。假藉佛聖神機以自利自肥者,實在太 可悲。

六、盜取功德金 中壇太子元帥 詩: 中庸之道振儒宗 壇長護持善士逢 元領執行普世化 帥臨鸞降賜恩重 再詩:法雨同心進步求 人才濟濟渡瀛洲 修心養性明真理 方寸口傳入耳收 又詩:法明言真說理清 親民教道善修行


和顏悅色慈悲現 心地光明萬事亨 請示者:陳信士(夫),黃信女(妻),住於台南縣。

查:陳信士為一名公職人員,近年來有時心性不定,身體的疾病遊走不

定,坎坷不斷。主要的疾病有:腎臟機能萎縮,尿毒症,受醫診治一直未能得

癒。妻子黃信女身患陰疾,頭暈頭痛。夫妻結合有四年之久,至今一直花蕊難結 籽。

夫妻倆人,宿世前為一對男人,同拜一師,進修寺中。兩人雖自小即身入

空門,但到年輕力壯之時,兩人每日眼看來往寺中的善男信女,凡心慾動。感到

晨鐘暮鼓,誦經念佛,枯燥乏味。倆人乃趁機盜取寺中的功德錢,返俗各自成家

立業。將盜取的功德金做為資本去經商。兩人完全忘記以前在寺中所修的佛理,

只知享受榮華富貴,三餐貪食野味,致不但前修的果位無法得成,而且造下因果

業債。本世應陰律投胎轉為一男一女,應緣會合,結為一對夫妻,並受此段業債 的糾纏。

欲解者,宜多布三施,向聖道佛門虔修效勞,併發大善願,行大陰德,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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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五

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再於南天註生娘娘座前祈求早賜龍兒。如有按所示行布,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自可心性穩定。身體的坎坷配合現世的醫師診治,自可得痊癒多少。

七、竊取功德金又殺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寒山古竹松青存 混雜紅塵非單純 深固道規行得正 瞭解清虛上崑崙 又詩:千年鐵樹花易開 一失此身再復難 今生不向此身渡 期得何時渡此身 請示者:蘇 ○ 文,男,三十八歲。 住址:嘉義市劉厝里。

三二六

查:蘇信士在一百餘天之前,從異國推行道務回來後,就因肝硬化腹水腹

部膨脹。逢夜難以安眠,白天則心性不由自主,如同無魂在體一般。蘇信士雖然

清修道中,但是所修的功德尚不足以化解前業,故宿世前受害的冤魂應緣入身討 報,故有此疾。


《冥府因果文牒文會》明白記載:宿世前信士名叫童木火。於清光緒年

初,出生於福建泉州府。童木火家道貧困,自小雙親相繼病故,成為一名孤兒。

其母舅因在寺中出家,故帶他到小明寺,剃度為小沙彌以糊口。是時童木火年紀

只有十來歲,從此,晨鐘暮鼓,並學習經典和聖賢詩書。將近二十五歲之時,由

於年輕力壯,日日看著出入寺中參拜的男女香客,引起童木火的凡心慾念。一

夜,趁風雨交加之時,欲偷取寺中主持長老所保管的功德金還俗,卻被長老發

現。童木火竟殺人滅口。而在殺害住持長老之時,被同門師兄發現,於是一不做

二不休,也將師兄也殺害。而後趁夜逃離寺中,將所偷取的功德金用來經商,並 隱姓埋名,建立家庭,不再進修佛法。

故現在糾纏蘇信士的亡魂,乃宿世前的同門師兄。此師兄在被害之後轉

生為人,姓名叫孫財,在陽世家住苗栗縣通霄鎮通彎里二鄰十七號。於西元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一日,陰曆戊午年花月三日未時死亡,死亡時孫亡魂的年紀才

四十一歲。孫魂亡後,魂再度落入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的罪刑。受刑期滿後,

正逢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清算之期。孫亡魂在冥府的陰陽孽鏡臺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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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七

知宿世前曾經被害,致修持未成果位。乃向冥府白陽法律主東嶽大帝座前申訴。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二八

文入身糾纏干擾,擬使生 ○

經由東嶽大帝查證確實,又查到孫亡魂宿世前的仇家現已轉生,在陽世叫蘇 文,於是准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孫亡魂到陽世向蘇 肝硬化之病死亡,以討報被害之恨!

信士此生雖然捨身為道奔波,信士的父親也力行建道場的功德,但是由於

前生殺害有德高僧,竊取常住的財物,謀害同門,為財還俗,業力實在太重,所

行功德尚無法彌補。所以此段因緣果報仍然未解,仍須受報。

欲解之法,宜速多布三施,多行大陰德。每月按期於神佛座前,誠心懺

悔,求赦此段因果,俾討報的火簽令早日收回。行布多少,孫姓亡魂得到迴向的

功德多少,自離蘇信士之身多少,討報的火簽令旨也收回多少。蘇信士配合現世 的醫師診治,自可漸漸回復以往的健康。

八、詐賭放高利貸 冥府第二殿楚江王 詩: 須知孽鏡高懸照 守法循規環律繞


處志同心培善果 省身立德顯名朝 罪魂自述受報的因果如下: 罪魂在陽世,家居高雄市。

罪魂姓陳,在陽世時家中有兄姐妹共五人,罪魂在兄弟中排行老三,另有

胞姐、胞妹各一人。罪魂自小因家中人口眾多,全靠父母務農,種菜販賣來維持

家中的生活,生活較貧苦。罪魂兩名胞兄,生性較聰明又喜歡讀書,但父母無法

供應他們升學。兩兄長體諒家中的處境,靠自己半工半讀,竟從小學而進入初

中、高中甚至大學、研究所,成為留日的醫學博士。後來又靠自己的努力在中部

開設醫院。有這樣的典範,罪魂並未學習到兄長刻苦勤奮的精神,反而自小就貪

玩成習,無心向學。於是在國民小學畢業後就進入一家鐵工廠當學徒。在工廠內

結交各樣的朋友,也在這情形下受到引誘。到了十四歲那年,不良習慣已染了滿

身。十九歲開始嫖賭,飲酒作樂樣樣都來。勉強服完兩年的兵役,退伍後,眼看

兩兄長、胞姐各自成家立業;胞妹也為自己的前途日日上進,只有罪魂一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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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九

成,只是一個鐵工廠的小技工,因而自暴自棄,每天結交不良朋友,花天酒地,

賭場、煙花場所都有罪魂的蹤跡。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三〇

不久罪魂在風月場所中認識一名姓朱的舞女。在生米煮成熟飯後,經由兩

方親人的同意結為夫妻。這時,罪魂心中暗想,希望能重新做人,脫離江湖你稱

兄、我道弟的生活。這時父母將祖產分給我們兄弟,罪魂也分得千萬元。罪魂在

有財有勢之下,又將父母的心願與期望完全放在一邊,更自由地結交幫派份子,

和上流黑道打交道。因罪魂有錢有勢,一些幫派便推罪魂出來當首腦。利用此關

係開設賭場,兼放高利貸;每天出入高級娛樂場所,如酒店、舞廳、酒家,一天

花費有時十餘萬元。每天靠賭場詐騙及放高利貸的收入就將近五十萬餘元。而在

黑道混日子久了難免跟人,甚至幫派發生口角,互相圍毆。而不管犯什麼刑法,

只要不嚴重,關個一、二天就被保釋出來。而人不會有永遠的好運氣,古人說:

「歹路走久也會倒楣。」在罪魂二十九歲即一九八二年,在舞廳又跟別的幫派起

衝突。正當罪魂要離開舞廳之時,被對方的埋伏人員用槍打中要害。經送往醫 院,因傷勢過重,不治死亡。此乃是罪魂一生的所作所為。

由於有這段惡業,雖躲過陽世法律的制裁,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來到

冥府,就遭受定判罪刑。被判受刺樹刺身五年;再浸入血池三年,共八年。後再

轉到第三殿繼續受刑。所以勸世人要以我為借鏡。在世之時要修心養性,去惡從


善,行功立德。在修悟有得之後要去普化蒼生。切勿貪競財色,逞強鬥勇,自造 罪業,否則天理昭昭,地獄那怕你多強多勇,多凶多惡?

九、沉迷賭博 酆都冥府第四殿五官王 詩: 五教協力著果箴 官府律明絕無偏 王侯小子平等論 依法審判不拖延 罪魂自述在世的因果如下:

罪魂於一九九一年,農曆十月廿三日,戌時,食鹽酸自殺身亡。

罪魂在陽世本住在台南縣龍崎鄉,自小就出外當一名學徒,學習修理腳踏

車。經過數年,學得一技之長,而後到嘉義縣的中埔鄉開設一家腳踏車修理店。

而當時罪魂的胞兄正好也在對面開設理髮廳。兄弟兩人各為自己的事業打拚,也 小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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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一

經過一段時間,胞兄店裏因人手不足,新進了一名淩姓少女來當學徒。因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三二

為近水樓臺,只有隔著一條街,又是自己胞兄開的理髮店,所以罪魂每當工作一

段落,就去理髮店休息。此少女由於剛入社會,人地生疏,又年輕可欺,罪魂就

利用她的弱點來接近她。一天夜晚,約她出外,並加以強暴。不久淩姓少女竟懷

孕了。既然生米煮成熟飯了,只好找媒人到淩家提親。就這樣將淩姓少女迎娶過 門,結為夫妻。

由於淩姓少女和罪魂年紀相差十餘歲,怕人閒言閒語,便決心離開嘉義,

往高雄方面發展。由於罪魂開設腳踏車行也積蓄一些錢,就在高雄開了一家計程

車行。剛開始只有一部計程車,由於十分努力經營,生意日漸旺盛,由一部而增

購有十部之多,並聘雇司機,每日收入可觀。因為開車的時間不是很長,沒有固

定時間,休息時間無法打發,罪魂開始與司機們以小賭來打發時間。而一旦賭

了,心中就起了貪心,開始入迷。由於大家都是在外面工作的,有些人是為了生

活而工作,有些人則是過一天算一天。其中有些司機時常出入大賭場,就開始設

計引誘罪魂進入大賭場。這不能怪他人,一切都怪自己財迷心竅,認為這樣不必

整日在街頭上跑來跑去,收入又快,有何不可?可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就這

樣不到半年的時光,所有的車一部一部地輸光。可是罪魂還是不覺悟,整個人的


心境完全迷惑在賭場中,一心想把輸去的本錢撈回來。於是日夜沉迷在賭場中無

法自拔,家中一些值錢的東西都拿去典當,還欠了不少的賭債。賭場來逼債,只

好到處張羅,向親朋好友借錢來還賭債。就這樣一次又一次受親朋好友的幫忙總

算把賭債還清。從此我才覺醒那地方不是我們該去的地方,開始重新開計程車,

過正常的生活,每月也漸有固定的收入。有空閒罪魂為了彌補自身過去所作的惡 業,就應緣進入道門修行。

也許自己過去不正常的生活熬夜太過,傷害了身體,事過兩年,罪魂開始

無法行房,並和家妻淩氏為了房事,在感情上發生了糾紛,甚至到了破裂的邊

緣。自己只有到處訪醫,希望能健康如常人一樣,但效果有限。這時開始看見自

己的妻子淩氏和別的男人眉來眼去,有時候更藉機外出。罪魂看在眼裏,心裏實

在不是滋味。在此時,罪魂心中升起一個念頭:藉機住院,看淩氏是否能回心轉

意。但一切不能照自己的心願。有日,罪魂偷偷離開醫院,竟然發現淩氏和饒姓

男子兩人有異常的曖昧。罪魂一氣之下,沒有質問淩氏,也沒有說任何話,就服 毒自盡。此乃罪魂一生所作所為的因果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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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

罪魂因此淪落酆都幽冥,受三殿閻羅定判各種刑期。今在此說出由來,希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三四

望世人以罪魂為借鏡:莫賭博,莫熬夜,以免精枯髓乾,腎陽敗壞,陽事不舉,

不能行房,致妻子落入他人的懷抱中,兒子叫他人為繼父,自己家破人亡。

由於罪魂在陽世的所作所為,都是自作孽,所以,甘願受各殿的刑罰,只

希望罪魂的刑期滿後,能由冥府准賜火簽令旨,由罪魂到陽世向此對姦夫淫婦討

報,使罪魂了結心願,一卸心頭之恨。所以告訴世人:人要遵守倫理道德,婦女

更要遵守三從四德,嚴守婦道綱常,不可貪淫外遇。男人淫人妻女,妻女必被人

淫;而且無論男女,只要犯了邪淫,在世之時與死後必受惡報。

十、賭之害 觀世音佛祖 詩: 觀性自悟顯如來 音色布化救原胎 佛無時空遍虛界 祖笑癡子混塵埃 詩: 財本身外勿強求 無福消受惹災憂 人生世間何有物 到頭成空似水流


再詩:劉得橫財今安在 盟友遠離何曾來

堃乾陰陽天數定 自作惡孽命難改 劉盟堃,男,五十一歲,住高雄市永定街。因為精神分裂病情嚴重,送醫

治療。家人托前經吾佛排解因果,精神分裂病復原的陳連虹信女,請吾佛排解。 茲述其因果來由如下:

查:劉盟堃信士,本經營菜販小攤,雖屬蠅利,但尚可溫飽。因見同行簽

賭「大家樂」「六合彩」偶獲巨利橫財,遂心動而隨波逐流。信士本屬心小無膽

之人,先以無傷大雅的小錢小賭,本無嚴重的後果。但「賭」如足陷泥淖,愈陷

愈深,終不可自拔。信士終於負上巨額的賭債。為求翻本,原來經營的菜攤轉讓

他人,自任小組頭,連抽帶賭,終於輸盡一切。連終年辛苦購買的自宅一棟也輸

盡變賣。夫妻因而反目仳離,子女各奔一方,男歸夫,女歸妻,至此可謂已家 破,只欠人亡。

若信士至此,能徹底痛改前非,東山再起,尚有可為,夫妻終有破鏡重

圓,闔家團圓之日。無奈信士已鬼迷心竅,每日滿腦「牌支」。時往荒塚野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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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五

山間小祠求明牌,終於引邪入體,而精神分裂。時好時壞,心神漸失,靈智魂魄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三六

已散,真所謂「自作孽不可活」也。吾佛雖稱千百億化身,聞聲救苦,但正如佛

家所言:「天雨雖大,難潤無根之草,佛門雖廣,難渡無緣之人。」此案吾佛實

在無能為力,望介紹前來的陳連虹信女,能諒解吾佛的為難。最後賜偈自語: 「何謂六合?」

十一、騙財騙色又害命 觀世音佛祖 詩: 引迷入悟效先天 真心向道消冤愆 若問因果何時了 自覺佛性證神仙 詩: 冬臨寒風凜烈吹 秋瑟遠離難喚回 時光易逝似流水 春去夏來無可追 再詩:人生百歲世上稀 何必爭名心自欺 自古帝相今何在 榮華似夢水漣漪 又詩:觀音堂中跪壇前 叩求神佛代化愆


各懷愁結焚香稟 人生本是苦萬千 請示者:陳淑惠,女。 住址:高雄市佛公路一二四巷二十五號。

查:信女十餘年來,可謂在恐懼無依、求助無門中痛苦生活;為了身上的

疾病已花費無數的醫療費。因為信女二十四小時中,常在無意識下忽而暈倒,病

狀如俗稱的羊癲瘋。如依現代的醫學論斷,屬腦部神經受損。其診斷本無誤,既

如此,為何無法治癒,或將病情控制?因為這是前世的因果冤債未結,今生續報 之故。

信女前世本男身,生於江蘇如皋縣,為清嘉慶年間人氏,以販售官府禁品

為業,名魏乾品。時有高原泰者,因經商與魏相識。不幸高因病早歿,留下妻兒

共三人,並留有薄產維生。魏見寡婦幼子可欺,乘機勾引高妻劉氏成姦。因魏本

無正業,尚未娶室,如若善待劉氏母子,本無可厚非,名正言順娶劉氏後,既得

妻室,又可得妻家財產,豈非兩全齊美?然魏善於心計,美其名為恐鄰人恥笑劉

婦失節,欲攜劉氏母子離鄉外出,另建家業,其實是要騙劉氏的錢。遂慫恿劉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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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其夫所留下的遺產全部變賣轉現,隨魏離鄉前往江都謀生。魏於江都臨時租房 第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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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八

子,乘機下藥謀殺劉氏母子三人,並放火滅屍,讓當地的官府無法驗屍明辨,成 為無頭公案。

魏為謀吞錢財,而害死高氏遺孀劉氏母子三人後,未久即遭受報應,魂歸

陰司,被判各種地獄慘刑滿百年後,再轉女身,出生於台灣,即陳淑惠。自十餘

年來,因前世被害的冤主,劉氏母子冤靈三人,領有冥旨,久纏不休,令生羊癲 瘋,欲取其性命。

此案已洩,非行大善之功,並虔誠懺悔,再懇求上蒼恩赦,另祈求幽冥教

主、東嶽殿、冥王駕前,寬赦前愆,此因果症恐難化解。除此,早晚宜虔誦大悲 咒、佛號,方可保身。

十二、做司法黃牛 詩: 存心立德道宏揚 萬古飄馨後裔昌

今世人心多豹變 圖貪名利喪天良 請示者:龔 ○ 陽,男,現年六十五歲,原住臺北市士林區。


查:龔信士 ○ 陽在八年餘來,家中劫運連連:起初龔老信士因投資股票, 虧損不少錢財,致負債累身,被債主迫得走投無路,所有房地產被法院查封拍

賣,還不足還清債務。因此,搬回台中縣老家居住。不久,房屋發生火災被燒

光。如今,龔老信士的身體患有嚴重的腎疾,全身浮腫,同時兩足難支,乃坐骨

神經痛,俗稱「骨刺」的後遺症。龔老信士一生已歷經數次的生死邊緣,如今更

妻離子散,兒女不認為父,拖著滿身的疾病,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身無分文,

疾病纏身,奄奄待斃。幸得地方上的慈善人士發覺幫忙,而送入慈善機構所辦的 療養院以遮風蔽雨。

龔老信士一切的劫禍,身體所患的疾病,可說是罪有應得,是因果報應。

龔老信士為一名受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以律師

為業,是活躍於司法界的人物。原本若能正派經營,至今也不會落到如此的地 步。

龔老信士為了名利雙收,富上加富,二十年前靠在司法界的關係,做起司

法黃牛,唆使當事人告官興訟。先向原告謊說:「可代為向法官關說。」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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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九

被告有罪後,再向原告取得禮金或酬金。同時,向被告說:「我與檢察官、法官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四〇

為至友,願代為說情。」而取得被告的禮金或酬金。日後判決結果,勝者其酬

金,自歸信士獨得,敗者,信士將酬金送還。另外再向原告恐嚇說:「被告已再

上訴高等法院,若不趁早以錢財關說,恐此官司會變成誣告之罪,到時原告你就

難逃法網。」以此手段再詐取酬金或禮金,從中不法圖利,因而害人不計其數。

其中在興訟之時,若拿不出酬金或禮金,就逼其將產業供由信士抵押。到期無法

歸還錢財,信士就向法院提出查封、扣押不動產,待查封、扣押的期限到後,信

士再以廉價向法院買入。致此不少原告、被告被弄得傾家蕩產,家破人散的。

又以不法手段為人辦理家庭糾紛,收買人頭做偽證,偽造文書,辦理離婚

證書,賺取不少他人的血汗錢財,而害他人家庭破散。為此雖然因此成為巨富,

擁有不少的房地產,出入高級場所如酒店、舞廳、大飯店等等。但後來有受害者

發現信士的計謀,提出檢舉。後由官方查證出信士的違法事實,信士被判吊銷律

師執照,並依科罰金。從此信士改投資建築業,並買賣股票。由於所造罪業太

重,所有的買賣投資均鬼使神差地錯誤,虧損了所有的錢財,致成今天的下場。

其實是自作孽不可為,完全是現世的因果罪孽,天降大禍的現世報。

希龔老信士能速自悟。在此晚年當中,在能力可為之內,多布三施,行功


立德,以彌補信士以前所造下的害人的罪孽,除此無法可解。

龔老信士!萬物皆是空,何必爭名奪利?富貴貧賤,皆是前生所註定。命

裏有時終須有,命裏無時莫強求。用盡心機,千謀百計,靠眾多黨群,欺負弱

勢、落難的世人,雖可成功於一時,然終歸於烏有,反而罪孽纏身。期世人悔

悟前非,修身向善,莫違逆天理行事。吾佛和諸位共勉:「諸惡莫作,眾善奉

行」,「諸法皆空,逍遙自在」,如此行去,才能體會在世間為人的真正意義。

十三、收賄害人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 文鸞喚醒減悲愁 衡理圓通勸眾修 聖道宏揚化世宇 帝君降訓解人憂 請示者:董信女(母)、黃信士(子),住於台南縣。

查:董信女脊椎生骨刺,受醫診治開刀,二十餘年來仍然無法自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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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一

身體的酸痛遊走不定,坎坷不斷,受醫診治,反覆難癒。兒子近年來心性不定,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四二

向外結交小人,不聽家人的教誨。只要勸說幾句,就發無名之火,不理不睬地向

外奔去,後來更染上毒品。此乃信女宿世前曾造下惡因所致。

宿世前董信女為男人,當縣衙的師爺,信女的兒子當時為捕快。兩人得縣

官的信任寵愛,竟得意忘形,利用職權,勒索欺壓。凡有犯案者落入縣衙,家人

如不以貴重物品向信士兩人打點、賄賂,兩人就私設刑具,將犯案者毒打,令招

出不實的口供,呈上縣官。在縣官失察之下,有的被判冤枉斬首,有的被判到邊

疆充軍,死於邊疆。兩人再結交販毒份子,在信女兩人的掩護之下,大量走私毒 品,危害人體,兩人再抽取重利。

由於在世所行,太過奸惡,死後兩人在冥府受重刑,刑滿投生畜牲道百

年,本世再投胎人身,應緣成為母子;同時受宿世前的業債主入身糾纏,欲令你 母子受疾病與毒品無邊的折磨至死。

欲解此段因果業債:宜多布三施,發大善願,行大陰德,並於神佛座前懺

悔,求赦此段因果業債早得離消。行布多少,自得離消多少。信女身體所患的疾

症,配合醫生診治,貴人自現,自可減少痛苦。信女之子,自離小人,心性自可 穩定,聽從教誨,離開毒品,向光明的前途求上進。


第六章

不敬神佛祖先之惡報



一、毀寺損佛 觀世音佛祖 詩: 本固還原返故鄉 堂賢度眾道志強 主戒勿造惡緣業 席不暇暖真理揚 請示者:魏林磁,女,住高雄市高楠公路。

查:林信女常在神佛之前哭訴上天不公,神佛不慈。因為家運長久以來一

直惡劣坎坷不斷,長子幼年即因發燒過度失救致腦部受損,成為智慧不足的低能

兒,生活起居無法自理;次子因犯案而入獄數次,均未改過反省;長女前年於上

班途中,不幸發生車禍身亡;次女離家不知去向生死不明,已近三年;三子從小

忤逆不肖,揮霍無度,常向雙親索錢花用,若不遂其意,則辱罵雙親,現又逼雙

親變賣財產供其花用,平時則視家人如陌路;信女本身長期患關節炎風濕之症,

求醫未癒;你的父親患胃疾,長期服藥未曾間斷。你魏家為何如此悲慘?實有現 作現報的因果冤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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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五

查:信女從小由雙親送給魏家作童養媳。夫家以農為生,長大婚後,夫妻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四六

同務農。你的公公雖為村夫,但性喜拜佛,樂善好施。時有一無依的王姓老人,

本為某寺廟的廟祝,因被辭職而無家可歸,四處流浪。你的公公聞悉之後,大發

善心,於自家耕種的山坡地旁,蓋一簡陋茅頂竹壁的小屋供佛,並無條件讓王老

長期居住,拜佛安身,後來並以磚瓦翻修。所有寺中的佛像金身、拜佛法器、日

用品、糧食,均由你的公公供應佈施,並取寺名為「小音寺」。此等善功,早已 獲得上蒼明記。故你的公公別世後,已證天上的福果。

信女夫婦自你的公公棄世後,承繼家產。為使此段的山坡地順利脫手變

賣,遂逼王姓老人離去,並以惡言相向,甚至佛前冒瀆無狀。為達目的一再不擇

手段。最後強硬將生病的王老趕出。雖經再三懇求,亦無動於衷,毫無半點人性

與慈憫之心,與妳的公公的善心大異其性。終使可憐帶病的老者流浪他去,不知

所終。妳的丈夫又將此小寺全毀,並將佛像、法器任意丟棄。世間助人弘法修行

之德最大,反之,毀人修行弘法之罪也最大,故此種毀佛、拆道場、阻人修道之

罪,大犯天條。早由貴境的神祇、土地、境主、城隍稟呈東嶽殿,再轉呈上蒼,

降罪以懲你的丈夫。若非你的公公在世有行善功而庇蔭,妳魏家之報,豈只是如

此而已?現你家的受報如此淒慘,即此因。念信女毫無主見,受你的丈夫左右,


特示明路。宜速全家佛前徹底懺悔,併發心助建道場,助印善書,再叩求上天慈 悲寬赦,方能解此因果冤業之報。

二、不敬神明

查:陳家弟子陳吉 ○ ,患精神分裂之病,神情異於常人,時而閉口整日不 言,時而喃喃自語。此等因果甚是複雜。

一者,你的祖父在世時奉神甚虔,於宅中供奉池府千歲及太子元帥。自你

的祖父別世後,你等家人嫌奉神甚麻煩,而將池千歲金身請至貴境協和宮寄奉,

又將太子元帥的金身請至貴境楊家神壇寄奉。池府千歲與太子元帥自你的祖父奉

敬至今,已護佑你家甚多,化解甚多的災難,增添不少福份,故你等家人如此

做,實在十分冒瀆神聖,祖先甚不諒解,對神聖忘恩背義終於引發弟子的精神分 裂之病。

二者,弟子於六年前曾沖犯縱貫公路車禍死亡的無名亡魂。此名亡魂宿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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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七

與弟子有段冤仇,故你的病症早於六年前就開始有徵兆,只是未早求化解而已。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者,前世業障已至討報。

三四八

欲解者,宜備祭品向北求拜,再於祖先神位前祈求寬恕保佑,並定期至協

和宮與楊家神壇叩拜,祈求池府千歲與太子元帥諒解。如能再行善德迴向宿債, 當可漸解,望勿自誤。

三、毀棄神明 觀音佛祖 詩: 為人處世憑良心 違理逆行惹禍臨 若問善惡有無報 瞧看有人受苦因 又詩:道本無執自然行 千教萬門應緣興 億水彙集歸大海 何苦相煎爭未停

查:遊良 ○ 信士早年皈依佛法而信仰三寶。世尊傳法迄今,已歷二千餘 年。今因緣所至,佛法當教。佛法的法脈分大小乘及各宗,與各教等一切萬法皆

歸於善法正道,無有分別。信士自信佛後,於自宅頂樓誠心供奉佛祖。此本善


心,但由於執著過重,凡與佛法無關者,則一律視為旁門左道,邪法歪門,而鄙 視攻訐。

五年前,有一王姓房客向信士承租房屋。王家祖傳數代,均供奉順天聖母

臨水夫人的神像。王家雖虔誠恭奉,卻因宿業未消,最近家運坎坷,諸事不遂,

常遭意外,難得平安。遊信士竟歸罪於拜此順天聖母之故,謂此順天聖母乃邪

神,勸其焚毀,改信佛教。王妻遂依信士之言而行,將順天聖母神像及香案,棄

於溪河之中,任其漂流不知所終。可憐此聖母神像已歷有百餘年的香火,經日據

時代的毀神滅佛,尚得保存無恙,卻因信士的無稽之言,而被丟棄,豈不冤乎?

王家自拋棄聖母的神像後,家運更加衰敗,終遷移他方。而信士因種下此

惡因,與罪業結下不解之緣。從此百疾併發,諸疾臨身,藥石罔效。雖長跪佛

前,勤誦經典,佛法雖稱無邊,卻難解此自作孽的因果。因臨水夫人本為正道正

神,本應享受千秋的俎豆馨香,因信士的幼稚無知,信口雌黃而被遺棄。此讒言

害神之罪不小。因果所招的災禍乃信士自取。既種下不仁的惡因,自受惡報,本 天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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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九

如能親自向聖母座前懺悔求赦,求得聖母的慈悲寬宥,再另雕塑聖母的金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身恭奉,則因果惡業自可化解,否則吾佛亦難解此惡因。

四、毀棄神主牌 觀世音佛祖 詩: 紅塵干戈遍地起 眾生未悟災難移 揮淚苦歎人心變 真道救渡末劫期 又詩:原靈沉淪苦塵海 生死輾轉輪迴台 聞道開悟頓覺性 因果了斷脫愆災 請示者:王言 ○ ,住高雄縣大寮鄉。

三五〇

論王言 ○ 信士之因果: 本年春節後,信士因超車不當而撞上路旁的樹幹,因而腦震盪昏迷將近半

月。本年三月中旬,王君又因雨後騎車不慎滑倒,左足骨折至今未癒。為何歲運

如此不佳,厄運接連不斷?吾佛曰:「因果也!自作孽也。」非運途之不佳,實

另有一番陰陽的瓜葛糾纏不清,而一切皆是王君自惹的災殃。


王君租某報廢的舊舍為居,即現住之處。此舊舍年前王君未租之時,原住

有朱姓老人。老人病歿後,因無後嗣,由其鄰居代為供奉其神主牌位;逢年過

節,均由鄰人代為祭拜。後鄰居先後他遷,舊舍無人居住,遂由王君出面承租。

王君見屋內供有無主神位,自恃高傲,而將神主丟棄。此惡行已犯靈界的大忌,

因為神位乃靈魂憑藉之處,陰陽本無相犯,王君卻無緣無故將神主毀棄,已惹下

因果的冤纏。王君最近災厄不斷,即此因。蓋朱姓孤魂,如煙霧渺茫,漂泊無 定,為人者何忍毀其寄託之所?可知靈人並非無理取鬧。

只是冤宜解不宜結,吾佛今特示陰陽雙方解冤之法:王君可再豎朱姓的神

主而代奉祀,使朱姓老人得享香煙。而朱為陰界先靈,應待王君如後代子孫,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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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一

其早日痊癒,諸事順利。各得善因善果,勿再互纏,則陰陽蒙益,豈非陰陽互

蔭?順勸世人,應明因果之道,勿自惹災愆,方可平安無事。

五、不敬神明、陰人 觀音佛祖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詩: 善者自悟探真機 才英豪傑聞道喜 童叟共學真天道 子護修士築道基 詩: 觀盡世態百樣人 音歎世民三癡深 佛仙緣度善根子 祖喚原兒早修身 示: 再賜詩陳家信士 德恩、林玉蕊夫婦 詩: 德耕道學種福田 玉石真修證神仙

三五二

恩感天慈養萬物 蕊花善果結金蓮 查:陳弟子怨恨自三年前供奉天上聖母以來,事業不但未成功發展,且意

外連連,夫妻兩人長期藥不離口。而且供奉半年後發生嚴重車禍,酒後駕車撞上

橋墩,車頭全毀,人受重傷。前年夫婦出國旅遊時家遭竊盜,損失不少金錢。所

經營的事業因外銷不景氣,因而虧本。此外買六合彩,輸得大傷元氣。遂頻生怨

言,甚而信女林玉蕊常在不如意之時,冒瀆神明,指桑罵槐,指稱聖母是「一塊

死木頭,只會坐在桌上吃死飯」,而使陳家聖母顏面盡失,可說是坐立難安,陳

弟子夫婦實有失為人弟子敬神之道。今聖母滿腹心酸,有言不盡的苦衷,故一再

向吾佛言及:既不受陳家弟子的歡迎,有意求去,以免常遭受弟子的揶揄。吾佛


聞後,一再勸慰,請聖母寬洪慈悲,原諒陳府弟子的幼稚無知與失禮。弟子三年

前心甘情願,雕奉聖母的金身來奉拜,為何至今,怨言不斷?

其實,弟子之言差矣,你夫婦本是凡人,豈知天機神意?若無聖母之駐駕

陳家,你陳家的災劫非僅如此而已,恐早已大禍臨頭,家遭突變了。借句本省的

俗諺,弟子真是不知好歹,實在太對不起貴府聖母。茲分析如下:

弟子酒後駕車撞上橋墩,車頭全毀。人雖重傷,卻保住生命。若非聖母的

保佑,弟子早已命喪黃泉,豈有今日?前年弟子夫婦出國旅遊時家遭竊盜。雖損

失不少金錢,但你的子女於週末夜,突然心血來潮,結伴同往其外祖父處遊玩渡

假,所以才免遭竊賊的傷害,此豈不是聖母的靈感顯佑?去年弟子與人同夥營

商,因外銷不景氣,弟子雖略有小虧,但幸而聖母點化,提早拆夥分賬,否則拖 延至今,豈不連本錢都蝕光?

這不是不幸中的大幸嗎?再者,近來弟子經商常不如意,此乃因果的牽

連;但若非聖母暗佑,恐怕早已「跑路」!此外,弟子嗜賭「六合彩」如命,所

謂久賭神仙輸。此乃自作自受,為何還怪罪你家聖母不出明牌?不保佑中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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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三

道你夫婦全不自我反省反省,檢討檢討?另弟子夫婦常年生病服藥,應怪自己兩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五四

三年來生活不正常,每夜通宵達旦,不是花天酒地,就是在舞場流連忘返,不病

也得病!你的妻子因簽賭六合彩久輸心煩才引起腦神經衰弱,頭痛眼花。總之,

皆夫妻自作孽而引起身體生理的反常,豈可怪罪聖母不保佑?另家中大小常不經

意地發生意外,此中另含有因果天機,然每次均由聖母化險為夷,故只是皮肉之

痛,小災而已。弟子何可將此等禍事全怪在聖母身上?〈注二十三〉

再者,弟子現住的住宅。此宅非弟子所砌蓋,已經數次轉手。前邱姓房

主,因妻女病故成為單身,才將此房宅於五年前,托仲介者出售,由弟子承購。

原邱姓主人,在此宅中,尚留有一佛龕,奉有邱妻與女兒的神主牌位。仲介者惟

恐購者忌諱,故將佛龕連邱妻的神主牌丟棄。此宅清理後,才由不明底細的弟子

承購,重新整修,致使原房主邱某的妻女陰靈無處可歸,常在宅中徘徊,而母女

陰靈一同怪罪弟子。所謂「陰靈執著」,此母女本思一再作弄弟子全家,幸經聖 母一再安撫,否則該不是如此而已。

宜速訪尋前邱姓房主,請他親立其妻女的神靈牌位,請回拜祭,使其妻女

得享香煙,再超度其女亡魂。此為為人夫,為人父應盡之道。如此邱某與弟子才 能平安,此宅才能安靜。


若邱姓房主找不到,或不願處理,則好人做到底,向戶籍單位訪查原邱姓

房主的房藉,抄錄邱某妻女的姓名與生辰忌日。此等戶籍資料戶政單位應記載得

很詳細。再託人書寫神主牌位,出資請至附近有設功德塔的寺廟,使陰靈有歸,

並能得聞經懺,此亦功德好事。諒邱姓妻女等陰人,定會感恩而暗助弟子。

且從今日起,應虔誠真心恭奉聖母,徹底懺悔前非,行道立德,修善棄

惡,並於節日備些祭品,祭拜前房主邱妻女之靈,以慰陰人。

〈注二十三〉:編者有一位師兄曾樂捐雲林縣斗六市承天宮不少錢建道場,被承 天宮聘為主任委員,所以有什麼事他都會去請示承天宮的神明。承天宮有三尊神明在

救世:蘇府王公、劉府仙公、關聖帝君。有一天他有事要去請示,請編者用車載他

去。編者與他到達後,見到一位婦女跪在乩童的後面一直哭。編者很好奇,就請教一

位長者:「這位太太為何跪在那裏哭呢?」長者說:「這位太太來自高雄,有兩個兒

子,大兒子車禍變植物人,二兒子癌症末期。聽說承天宮的蘇府王公十分靈驗,所以

專程從高雄來求王公化解她兒子的災劫。已經來過兩次,蘇府王公都沒理她,這次是

第三次。她說蘇府王公若不救她兒子,她就要跪死在那。」那天恰好是輪到蘇府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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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五

救世,蘇府王公一直辦事,辦到晚上十一點半,信徒的事都辦完了,突然回頭開口說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五六

(按:蘇府王公原本是不開口的,只用手指在鋪滿鋸木屑的木盤上寫字回答信徒):

「信女,你家中今天的災劫乃上輩子所造罪業所造成,所以非是本神用三枝香向上

蒼祈求就可化解,否則因果何憑?信女你起來,不用祈求本神,你要祈求你自己。你

回高雄,盡你的力量去行功立德。假如你上輩子欠人十分,最少要行出七分或八分的

功德,若差二分、三分,本神再為你求情。你雖然住在高雄,本神住在斗六,但你的

所作所為本神看得一清二楚。你好自為之。」這位婦女回去後不敢怠慢,照蘇府王公

的交待,盡心盡力地去行善。兩年後,她帶著已經痊癒的兩個兒子在蘇府王公生日那

天回承天宮感謝王公。可見求神仍得反求自己,努力行功積德。古人云:「天助自助 者。」即是此義。

六、享祖先之財產,不拜祖先 觀世音佛祖 詩: 觀天察地悟靈山 音聞知性自覺寒 佛有靈山自心塔 祖示真修得永安


再詩:共耕農田本無憂 只因毀墓惹災由 陰人難安執冤報 久疾未癒歷四秋 請示者:黃安秋,男。 住址:臺北縣新莊市思源路。

查:黃信士四年來,患上莫名的奇疾怪症,似關節風濕痛風,又非確實此

症。每遇病發,全身四肢關節百骸如針刺刀割,其痛苦實難以形容。此症實乃因

果陰疾,故杏林名醫均只能以止痛劑壓制病痛來治標,而難以對症下藥以治本。 現已引起後遺諸症。吾佛念信士之虔誠,特示因果如下:

查信士世代務農,婚後繼承父親的遺產山坡旱地數畝,耕種雜糧。此旱地

本屬陡峭之地,歷經信士父、祖輩的開墾,始有今日的平坦梯田。此旱地向東的

山坡上,原留有李姓古墳兩座。此兩古墳本葬有李姓父子兩人的遺骸,墓主均歿

於一百餘年前,即清仁宗時期。四年前,信士整地之時,竟雇人鏟平,廢去古

墓,致墓主父子陰人難安,遂附信士之身長期作祟,此為信士諸疾的主因。

此兩墓主的先靈雖屬李姓,與信士本家卻有深厚的血緣。早期李家祖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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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七

被黃家祖先招贅而致部份子孫冠母姓,姓黃。此後李家的後代,代代單傳。有一 第第第


勸化業障實錄

三五八

代單傳的子孫不幸夭折,故由黃信士祖先共議:由黃家一子孫過繼給李家當子

孫,奉祀李家的香煙,並繼承李姓祖先所遺留的田產,其條件有三:

(一)李家祖先的香煙,由黃家每代指定一房過繼,不得中斷。凡被指定 繼房的黃姓子孫,可承繼李姓祖先所遺留的產業。

(二)此繼承李家產業的後代子孫,應永遠維護拜祭現葬於山坡旱地的李 姓父子墳墓兩座。

(三)原李姓祖先所留下的產業,只許繼承,不得變賣。

信士從小便由父親指定過繼給李姓祖先,故繼承現耕的旱地。奈信士於四

年前為了耕種之便,竟將李姓父子的古墳廢平。雖經宗親一再勸止,但信士一意

孤行,執意甚堅,勸言難以入耳,違背李、黃先人早年約定的事項,故造成此風

濕痛纏身的惡報。如今大錯已成,目前李姓父子陰人,憤怒難平。黃家子孫既得

產業,卻又廢墓,豈能甘心?為此錯誤,李、黃兩代先靈,至今互鬧不休。雖經

貴境城隍境主調解,亦難圓滿。若論此事,黃姓先靈實難對李姓先靈交代,更難 原諒信士的魯莽行為,此為信士得怪症的主因。

今因果已示明,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而信士廢墓時,未能將李姓父子風


化後的骨骸收集掩埋,現已無存。欲解此冤,宜速於原址,重新建立象徵李姓父

子的塚墓兩座,並率妻小親往跪拜李家先靈,並於神主牌位前求赦懺悔。吾佛再

會同貴境城隍境主與李、黃兩家先靈調解,如此方能化解信士的孽疾。但望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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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九

為人處世,事事先思而後行,勿再意氣用事。以此為鑒,如此方不辜負神佛為信

士排解的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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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為出資及讀誦受持

輾轉流通者迴向偈曰

並 迴 向 福 定 法 師

往生極樂蓮品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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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二 一 ○五年三月 恭印壹萬冊

釋悟道法師

二)二七五四|七一七八 ○ 二)二七五四|七二六二 ○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三三三之一號二樓

一九三九一 ○ 七六 社團法人中華華藏淨宗學會

(請法寶專用) hwadzan@hwadz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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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二 二)二四六九九二八

勸化業障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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