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新政将出台 完不成目标将挨罚 据报道,国家能源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 (下称《考 核办法》),已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并原则通过。这项能源方案目前正在 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再次修订后将上报国务院审定。 《考核办法》将提出严格的监管要求。对在考核期未达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 基本指标或在年度中进展明显滞后的省、市、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可采取暂 停下 达或减少其化石能源电力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等措施,有效调整有关地区的 能源结构。未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基本指标的省、市、区及所隶属的国家电 网企业应向 国务院作出专门报告。
能源局出光伏新政特急文件 倒卖路条融资难待解 13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的通知》 “特急”文件。该《通知》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 创新光伏电站金融产品和服务。 SOLARZOOM 光伏太阳能网创始人刘昶对此指出,该政策的出台对光伏行业发 展的意义重大,文件中提到的问题都是光伏行业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政策具有 战略高度和实际操作意义,但是能否真正解决问题还要看具体落实情况。 刘昶表示,文件中规定要明确各光伏电站项目的容量及投资主体,这将消除 倒卖“路条”现象,将特别有利于一些有资金想要建大型电站的企业发展,也将 降低这些企业的总体建设成本。
国家能源局:弃光严重地区暂停光伏电站新增建设指标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通知提出,要加强光伏电站建设运行信息监测统计和公 开,对弃光限电较严重的地区,暂停下达该地区下年度新增建设规模指标。 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结合 电力发展规划和电力市场消纳情况,在组织各地区对光伏电站建设条件进行研究 论证基础 上,统筹制定全国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并建立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实施 和滚动调整机制。国家能源局根据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规划及电力送出等建设 条件落实情况, 适时将其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或在计划调整时增加相应建设规模。 通知明确,以年度规模管理引导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协调建设。同时,要规 范光伏电站资源配置和项目管理。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已办理备 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Solarzoom 光伏杂志 10 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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