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旅遊傳染病資訊-民眾版(93年6月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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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台灣目前平均每年約有600萬至700萬的出國人數,旅遊目的 地遍及世界各地,其中又以中國(香港、澳門)、日本、泰國、印 尼、越南等亞洲地區為主,顯示國人旅遊休閒能力的提高且與國際 間的交流日益頻繁。 中國(香港、澳門)及東南亞地區由於地點、價格之便,成為 國人常到訪之地,但其中某些國家的衛生條件不佳,時有因蚊蟲叮 咬或食物飲水所媒介之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如今年印尼發生登革熱 大流行;而國人至東南亞旅遊返國時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亦屢見 不鮮,近兩年即發生數宗國人旅遊團自泰國曼谷、普吉島及印尼峇 里島返國之急性腸胃炎、桿菌性痢疾病例。此外,近年來國際間不 斷傳出各種新興與再浮現的傳染病,例如全世界所矚目的新興疾病 -SARS,以及在越南、泰國禽流感人類病例的發生。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為確保國人出國旅遊時的健康安全,提供國 人有關旅遊重要傳染病資訊及預防措施,遂編印此本「國際旅遊傳 染病資訊-民眾版」專輯,希望藉此提昇國人對各種重要旅遊傳染 病的認識及旅遊安全的重視與自我健康保護;此外,本專輯亦附有 各種諮詢與急難救助電話,提供國人在準備出國及國外緊急情況時 之協助。 旅遊前多一些準備、旅遊時多一分小心,不僅可保持旅途時的 平安順利,也可保障全體國人的健康,敬祝大家旅遊愉快,健康百 分百!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謹誌


目錄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A 國際檢疫疾病 2

B 國際旅遊注意事項 35 ◎旅遊前 35 ◎旅遊返國後 36

◎霍亂 2 ◎鼠疫 4 ◎黃熱病 6

C 國際旅遊預防接種須知 37

B 新興及再浮現傳染病 8 ◎嚴重急性㈺吸道症候群(SARS) 8 ◎家禽流行性感冒 10 ◎愛滋病 12

C 其他旅遊重要傳染病 15 ◎瘧疾 15 ◎登革熱及登革出血熱 17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18 ◎狂犬病 19

㆗國大陸、東南亞㆞區 傳染病㈾訊

◎例行的兒童預防接種 37 ◎必需的國際旅遊預防接種 37 ◎建議的國際旅遊預防接種 40 ◎疾病管制局提供國際旅遊必 需之預防接種㆞址電話表 41 ◎㆟用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 蛋白儲備㆞點 42

旅遊救助㈾訊 A 旅外醫療救助資訊 44 ◎各國當㆞緊急救護電話 44 ◎如何撥打國際電話 45 ◎世界主要國家之國際冠碼 與國碼 46

B 駐外聯絡單位 48

A 中國大陸(港澳)地區 22 ◎經昆蟲或動物感染的疾病 22 ◎經飲食及飲㈬感染的疾病 24 ◎經接觸感染的疾病 25 ◎經飛沫感染的疾病 26

B 東南亞地區 28 ◎經昆蟲或動物感染的疾病 28 ◎經飲食及飲㈬感染的疾病 29 ◎經接觸感染的疾病 30

◎㆗國大陸(港澳)㆞區及 東南亞㆞區 48 ◎㆗東㆞區 49 ◎非洲㆞區 50 ◎美洲㆞區 51 ◎歐洲㆞區 54 ◎外交部旅外國㆟急難救助 聯繫㆗心 56 ◎其他旅遊㈾訊查詢 57

C 國 衛生單位 58

國際旅遊健康維護 A 國際旅遊疾病預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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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經昆蟲或動物感染的疾病 32 ◎預防經飲食及飲㈬感染的疾病 33 ◎預防經接觸感染的疾病 34 ◎預防經飛沫感染的疾病 34

◎疾病管制局暨所屬分局住址 及電話 58 ◎各縣市衛生局住址及電話 60



A 國際檢疫疾病 ◎霍亂 》病原與症狀 霍亂是一種急性細菌性腸道疾病,由霍亂弧菌所引起, 臨床症狀為突發大量無痛性水樣腹瀉,常伴有嘔吐、快 速脫水、酸中毒及循環衰竭等現象。輕微的病例可能只 有腹瀉症狀而已,嚴重且未治療的病例,可以在發病後 數小時內死亡,致死率超過50%,如果經過適當治療, 致死 率將低於1 % 。

》傳染途徑與潛伏期 主要是經由攝食帶菌者之糞便或嘔吐物污染的食物或飲 水,或是吃了已被髒水、髒手、糞便、蒼蠅污染且未 煮熟的食物而得病。從污染水域來的水產品,如果生食 或未煮熟即食用,易造成霍亂爆發流行。潛伏期約2~3 日, 最長可達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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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防感染 盡量不要至流行地區旅遊;如在流行地區旅遊時, 避免飲用未煮沸的飲水,或食用未煮熟的食物。飲 食 前 要 洗 手 , 並 注 意 個 人 衛 生 及 環 境 衛 生。 由於霍亂疫苗副作用大,完成2劑的免疫力僅能維 持4~6個月,效益只有50%。目前世界各國已不再 要求入境時查驗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但身體防衛 機能不全的民眾(如胃部切除、胃酸過少、長期服 用制酸劑或減少胃酸分泌藥物者),可考慮接受預 防 注射。 注射。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鼠 疫 》病原與症狀 由鼠疫桿菌所引起的一種鼠 蚤媒介急性細菌性疾病,俗 稱「黑死病」。依其臨床表 現可分為3型: 淋巴腺型鼠疫:臨床症狀為突發性發燒、畏寒、脈 搏加速及淋巴腺腫脹,接著淋巴腺有壓痛、堅硬、 發 炎 ,甚至 發炎 , 甚 至 化膿 化 膿 現象。 現象。 敗血症型鼠疫:發生在細菌經由淋巴腺侵犯到血液 而散播到全身各器官,此時除了有高燒、畏寒、肌 肉疼痛外,更可能有腦膜炎症狀及出血傾向(如皮 膚出血、黏膜出血、呼吸道出血、胃腸道出血、泌 尿道 出血等 )。 肺炎型鼠疫:發生在細菌經血流散播至肺部,此時 有肺炎、縱膈腔炎、肋膜積水等病變。未治療的敗 血症 型及肺 炎型 鼠疫病 例幾乎 均會 死亡。

》傳染途徑與潛伏期 動物鼠疫是發生在動物的傳染病,主要是鼠類,其他如 松鼠、兔、狗、貓等亦會傳染。鼠疫桿菌可在自然宿主 間經由病媒鼠蚤相互傳染。人類鼠疫主要是經由感染 鼠疫桿菌之鼠蚤叮咬而得病,或因接觸感染動物的組織 而得病;吸入肺炎型鼠疫病例呼出(如咳嗽)的空氣飛 沫, 會發生人與 人之間 的傳染 。潛 伏期約 2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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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預 防 感 染 盡量不要至流行地區旅遊;如果至流行地區旅遊 時,避免被鼠蚤叮咬或接觸感染動物。 至流行地區旅遊、露營時,可在旅遊活動的周遭環 境噴灑含Permethrin 的殺蟲劑(如百滅靈),身 體上塗抹含Diethyltoluamide的驅蟲藥(如利怕 蚊),以防止被鼠蚤叮咬。 至流行地區旅遊期間,應遵照醫師處方,口服四環 黴 素 ( Te t r a c y c l i n e ) , 每 次 5 0 0 m g , 每 6 小 時 服 用 1 次,作為 預防 性投藥 。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黃熱 病 》病原與症狀 由黃熱病病毒所引起。黃熱病是一種急性病毒感染性疾 病,臨床症狀為突發性發燒、畏寒、頭痛、背痛、肌肉 疼痛、噁心及嘔吐。病情如繼續惡化,會出現心搏過 緩、腎臟功能受損、出血(如口腔出血、鼻出血、吐 血、 血便)及黃 疸等病 徵。感 染後 的致死 率> 2 0 % 。

》傳 染 途 徑 與 潛 伏 期 主要是由帶有黃熱病病毒之埃及斑蚊叮咬而感染。黃 熱病病毒可在人類與猴類之間,經由病媒蚊子而相互傳 染。 潛伏期約 3 ~6 日 。

》如 何 預 防 感 染 盡量不要至流行地區旅遊;如果至流行地區旅遊 時,應於出國10日前接種黃熱病疫苗(但懷孕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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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以下嬰兒請勿接種),接種後核發國際預防接種 證 明 書 。 注 射 1 劑 黃 熱 病 疫 苗 可 維 持 1 0 年 的免疫。 除了接種疫苗外,民眾外出時應注意個人防護措施 以避免蚊子叮咬,如:穿著長袖衣褲、使用蚊帳、 噴灑殺蟲劑及塗抹驅蟲藥等。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B 新興及再浮現傳染病 ◎ 嚴重急性 呼 吸 道 症 後 群( S A R S )

》病原與症狀 SARS的致病原為新發現的冠狀病毒,主要症狀為發高 燒(耳溫大於38℃,但有慢性病者,體溫超過37.5℃ 亦應注意)、乾咳、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胸部X光檢 查可發現肺部病變。SARS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如頭 痛、肌肉僵直或疼痛、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 疹及 腹瀉。

》傳 染 途 徑 與 潛 伏 期 依現有資料顯示,致病原需經由與感染者的密切接觸, 可能是接觸病人的飛沫或體液而受傳染。早期發現的病 例大多為照顧SARS病患的醫護人員,或與SARS病患 有密切接觸的親友。潛伏期約2~7日,最長可達10日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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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預 防 感 染 充足的睡眠及規律的生活作息,避免抵抗力降低而 受感染。 避免至擁擠或通風不良的場所。 持續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並注意住宿飯 店及飲食的衛生。 旅遊期間每日早、晚各量體溫1次,並詳實記錄體溫 變 化及相關行 程。 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或呼吸急促等症狀,應 儘 速於當地就 醫,同行旅 客並請戴上 口罩。 遵守衛生機關對SARS疫情公告之防疫措施,並留 意 世界衛生組 織 ( WH O) 對旅遊地 區的建議資訊。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家 禽 流 行 性 感冒 》病原與症狀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原僅感染禽類、不會感染人類之 流感病毒,經病毒突變後,始可感染人類,如H5N1、 H7N7。感染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症狀與一般流行性感 冒症狀相似,有高燒、咳嗽、喉 嚨痛、結膜炎等症狀,約2~7日 自然痊癒,但部份病例會出現病 毒性肺炎及其他併發症,最後導 致 死 亡。 致死 亡。

》傳 染 途 徑 與 潛 伏 期 經由接觸被感染的禽畜或其糞便,或經由接觸、吸入帶 有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之塵土;目前尚無證據顯示人與 人之間的傳染。潛伏期從數小時至數日,最長可達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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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預 防 感 染 至有 H 5 N 1 爆發 爆 發 流行的 流 行 的 國家 國 家 時應避 時 應 避 免接 免 接 觸禽鳥 觸 禽鳥及其分 及其分 泌物,若不慎接觸,應馬上以肥皂徹底清潔雙手; 同 時避免至生 禽宰殺處所 。 食物需煮熟,避免生食禽類製品(包含蛋類及相關 產 品)。 目前 並無針對預 防 H 5 N 1 禽 流感之 流 感 之 疫苗 疫 苗 ,最佳 , 最佳預防方 預防方 法為勤洗手,飲食均衡,適當運動及休息以增強抵 抗 力。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 愛滋病 》病原與症狀 愛滋病又稱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由人類免疫 缺乏病毒(俗稱愛滋病毒)所引發的疾病。人類感染愛 滋病毒通常不會立刻發病,可能於感染後6個月,甚至 長達10年或更久才有症狀,此類病毒會使人體失去抵抗 病 原 體的能力, 病原 體 的 能 力 , 甚至導 甚 至 導 致死亡 致死亡。 根據聯合國愛滋病組織資料,2003年全球現存的愛滋 感染人數超過4,000萬人,造成3,000人死亡;非洲撒 哈拉沙漠以南、東亞、亞太等地,包括東南亞均屬高感 染地 區。

》傳 染 途 徑 、 空 窗 期 與 潛 伏 期 感染的對象不分年齡、性別或性傾向,主要傳染途徑 為: 性行為傳染:與愛滋病毒感染者發生口腔、肛門、 陰道 等方式 之性 交行為 ,或其 他體 液之交 換。 血液感染 : a . 輸進或接觸 被愛滋 病毒 污染的 血液 或血液製劑 。 b. 與感染愛滋病毒之靜脈藥癮者共用注射針頭或針 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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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接受愛滋病毒感染者之器官移植。 d . 刺 青 、 穿 耳 洞 、 刮 鬍 刀 等 用 具 消 毒 不 完全。 母子垂直感染:嬰兒會由其已感染病毒的母親於妊 娠期、生產期或授乳而得到愛滋病毒。 感染愛滋病毒早期,可能因抗體尚未產生而檢驗結 果呈陰性反應,此即為「空窗期」,約6~12週; 感染愛滋病毒後至出現臨床症狀的期間稱為「潛伏 期」,一般約為5~10年,病程快慢不一;不論空窗 期 或潛伏期, 均具有傳染 力。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如何預防感染 世界衛生組織宣布亞洲是下一個愛滋病感染嚴重的 地區。國人利用假期出國旅遊,應特別注意自身的 保護,確實執行防範愛滋病ABC三法寶,避免疾病 上身。 A 拒絕性誘惑(Abstain) B 忠實性伴侶(Be Faithful) C 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Use a Condom)

如果已有感染愛滋病毒危險行為,如:網路一夜 情、援交、肛交、多重性伴侶、共用針器等,請儘 速至 各縣市 衛生 局或醫 院接受 檢驗 , 或 電 洽 0 8 0 0 - 8 8 8 9 9 5 , 或 ㉃ 疾 病 管 制 局 網站 www.cdc.gov.tw查詢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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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其他旅遊重要傳染病 ◎ 瘧疾 》病原與症狀 由瘧原蟲感染所引起的疾 病,常見的瘧原蟲有間日 瘧原蟲、三日瘧原蟲、熱 帶瘧原蟲及卵形瘧原蟲。 臨床症狀為依序出現惡 寒、高燒、出汗3個典型階 段。

》傳染途徑與潛伏期 被感染且具傳染能力的瘧蚊叮咬時,將唾液中之子 孢子(sporozoite)經皮膚傳入人體潛伏,進行疾病傳 播。潛伏期分別約為:熱帶瘧12日,間日瘧、卵形瘧 1 4 日,三日瘧 3 0 日。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如 何 預 防 感 染 前往流行地區前,先至疾病管制局 及所屬各分局或各縣市衛生局索取 防瘧藥品(氯奎寧),於出國前1週 開始服用,連續服用至離開瘧疾地區後 6週停止。 避免黃昏後至黎明間外出,外出時應著淡色長袖衣 褲、塗抹防蚊藥膏、裝設紗門紗窗、使用蚊帳等, 作好防蚊措施,避免蚊蟲叮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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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 革熱 及 登 革出血熱 》病原與症狀 病原為黃病毒屬的節肢動物媒介病毒。臨床症狀有下列 幾種: 典型登革熱:發燒前有頭痛、厭食、僵硬、臉部潮 紅,24小時內發生四肢酸痛等症狀,在第3或第4日 出現疹子。 登革出血熱:有發燒等典型症狀及出血性症狀,血 小 板減少,胸 膜或腹膜積 水。 登 革休 克症候群: 登革出血熱 症狀及低血壓。

》傳 染 途 徑 與 潛 伏 期 由埃及斑蚊及白線斑蚊2種病媒蚊傳播的急性病毒性疾 病,不會由人直接傳染給人,也不會經由空氣或接觸傳 染。潛伏期約 3 ~8 日。

》如 何 預 防 感 染 前往登革熱流行地區(如:東南亞、中國 廣東、福建及海南省)應慎防蚊子叮 咬,最好穿著淡色長袖衣褲,塗抹防 蚊 液、驅蚊劑 。 旅行住所應有紗窗裝置或使用蚊帳、 慎 防蚊蟲進入 。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 流 行 性 腦 脊 髓 膜炎 》病原與症狀 急性細菌感染性疾病,致病因子為腦膜炎雙球菌,至 少有A、B、C、W135、X、Y…等12種血清型,臨床 症狀包含突發性發燒,劇烈頭痛,噁心、嘔吐、頸部僵 直、出血性皮疹、粉紅斑等,也常有譫妄及昏迷現象; 從前致死率>50%,但隨著醫學進步及早期診斷,現今 的致死率約為10%。

》傳 染 途 徑 與 潛 伏 期 主要為直接接觸感染者或帶菌者的鼻咽分泌物、呼吸道 飛沫 而感染。潛 伏期約 2 ~1 0 日,平均為 4 日。

》如 何 預 防 感 染 避免接觸感染者或帶菌者的鼻咽分泌物、呼吸道飛 沫。 旅遊外出 時,避 免至擁 擠或 通風不 良的 場所。 如至高感染區旅遊,請於出國7日前先接種流行性腦 脊髓膜炎疫苗;目前國內接種使用之疫苗對A、C、 Y及W-135血清型有效,接種1劑,免疫力可維持3 年。 作息正常 、適當 的休息 及運 動以增 強抵 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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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犬 病 》病 原 與 症 狀 病原為一種桿狀病毒,發 病時會有焦慮、頭痛、 發燒、咬傷部位先有異樣 感,接著出現麻痺現象, 病患飲水時出現吞嚥困難, 見到水即誘發咽喉部肌肉痙 攣,即所謂恐水現象;且併有 精神錯亂及抽搐,最後因呼吸 麻痺而導致死 亡。

》傳染途徑與潛伏期 被感染狂犬病的動物咬傷或接觸後,狂犬病病毒經由傷 口、抓痕或黏膜進入人體。人的平均潛伏期約2個月, 潛伏期長短依 被咬傷部位 離腦部的距 離而定。

》如何預防感染 至流行地區旅遊時, 應避免被溫血動物咬 傷或舔舐傷口,如被 溫血動物咬傷,應立 即用肥皂及清水沖洗 傷口5分鐘,再以優碘 或75%酒精消毒,立即就醫作進一步治療,依據醫 師診斷,施予預防破傷風及其他細菌感染的防護措 施。

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若被野生動物或野犬抓傷,應於當地緊急處理及接 種狂犬病疫苗。疫苗為預防發病用,全程注射共需 5劑,第1劑儘可能於疑似狂犬病動物咬傷後立即注 射,其餘的則在第1劑注射後之第3、7、14和30日 時施打(最好在第90日追加1劑)。回國後持就診 醫院開立之診斷書及處方箋,至疾病管制局及所屬 第三分局(台中)、第四分局(高雄)、第六分局(花 蓮)或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衛生局等單位領取疫 苗,完成5劑疫苗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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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國大陸(港澳)㆞區 ◎ 經昆蟲或 動 物 感染的疾病 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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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途徑

潛 伏 期

主 要 症 狀

登革熱 Dengue fever

埃及斑蚊 白線斑蚊

7~10㈰

高 燒 、 發疹 及 頭 、 後 眼 窩 、肌 肉 、 背 及關節疼痛

㈰本腦炎 Japanese encephalitis

㆔斑家蚊 環紋家蚊

5~15㈰

瘧疾 Malaria

瘧蚊

12~30㈰

每隔1~2㈰或每㈰ 反 覆 伴 ㈲惡 寒 、 顫 慄、高燒

鼠疫 Plague

鼠蚤或㈺ 吸道

2~6㈰

淋巴腺腫脹或血痰

狂犬病 Rabies

被感染病 毒之狗、 貓或其他 野生動物 咬傷

2~8週

皮 膚 感 覺過 敏 、 肌 肉 張 力 增力 、 吞 嚥 困 難 、 看見 ㈬ 時 , 誘 發 咽 喉部 肌 肉 痙 攣

斑疹傷寒 Typhus fever

體蝨、鼠 蝨

4~14㈰

持 續 性 高燒 、 頭 痛 、 胃 寒 、全 身 疼 痛 、紅疹

頭 痛 、 高燒 、 痙 攣 、肌肉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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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

傳染途徑

潛 伏 期

主 要 症 狀

1~2週

持 續 性 高燒 、 頭 痛 、 淋 巴 腺腫 大 、 皮 疹、焦痂

恙蟲病 Scrub typhus

恙蟲

絲狀蟲病 Filariasis

熱帶家蚊 斑腳沼蚊

9個㈪~1年

發 燒 、 淋巴 腺 炎 、 睪丸炎

利什曼原蟲病 Leishmaniasis

白蛉

3~18個㈪

不 規 則 發燒 、 脾 腫 、肝腫、淋巴腺腫

㆗國大陸、東南亞㆞區傳染病㈾訊


◎ 經 飲 食 及 飲 水 感染的疾病 病 ㈴

傳染途徑

潛伏期

主 要 症 狀

霍亂 Cholera

食物、㈬

數小時~5㈰

㆘痢(㈬樣性)、 嘔吐、脫㈬

A型肝炎 Hepatitis A

食物、㈬

15~50㈰

發熱、全身倦怠、 黃疸

傷寒 Typhoid fever

食物、㈬

1~2週

倦怠、頭痛發熱、 玫瑰疹

大腸菌食物㆗毒 E.coli food poisoning

食物、㈬

桿菌性痢疾 Bacillary dysentery

食物、㈬

腸炎弧菌食物㆗毒 V.P. food poisoning

魚介類

12~72小時 噁心、嘔吐、㆘痢

1~5㈰

㆘痢(粘血便)、 腹痛、 急後重

10~20小時 腹部激痛、㆘痢

阿米巴痢疾 污染的蔬菜 數㈰~數㈪ ㆘痢(粘血便)、 、飲㈬ Amoebic dysentery (通常2~4週) 腹痛、 急後重 ㆗華肝吸蟲 Clonorchi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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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淡㈬魚

約1個㈪

腹脹、腹瀉、消化 不良、黃疸、貧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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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接 觸 感染的疾病 病 ㈴

傳染途徑

潛伏期

主 要 症 狀

B型肝炎 Hepatits B

1.輸血或㊟ 射傳染 2.體液親密 接觸

6~24週

厭食、噁心、嘔吐、 黃疸

愛滋病 AIDS

1.性行 為 傳 染 2.血液感染 3 . 母子垂直 5~10年 感染 (空窗期: 4.不論空窗 6~12週) 期或潛伏 期均具傳 染力

早、晚期均可能㈲頭 痛、發燒、肌肉酸痛 、喉嚨痛、腹瀉、淋 巴腺腫脹、口腔念珠 菌感染等症狀;晚期 ㈲伺機性感染,如: 單純 疹病毒感染、 卡波西氏肉瘤等

血吸蟲病 histosomiasis

游泳或涉㈬ 時,幼蟲㉂ 皮膚侵入

5~8週

㆘痢、腹痛、血便、 血尿、發熱

12~16㈰

高燒、嘔吐、㆘痢、 腎病變

接觸(包括 漢他病毒出血 吸入或食入 熱Hantavirus )老鼠之分 hemorrhagic 泌物、排泄 fever 物

㆗國大陸、東南亞㆞區傳染病㈾訊


◎ 經 飛沫 感染的疾病 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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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染 途 徑 潛伏期

主要症狀

嚴重急性㈺吸道症候群 (SARS)

飛沫、口鼻 分泌物

3~10㈰

發燒、咳嗽 、肌肉痛

結核病 Tuberculosis

空氣、飛沫

4~12週

咳嗽、疲倦 、體重減輕

麻疹 Measles

飛沫、口鼻 分泌物

9~15㈰

發疹、發燒 、肌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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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國大陸十大法定傳染病統計 排㈴

發 病 數

死 亡 數

致 死 率

1

病毒性肝炎

狂犬病

狂犬病

2

肺結核

肺結核

白喉

3

細菌性和阿米 病毒性肝炎 巴性痢疾

愛滋病

4

淋病

新生兒破傷風

新 生 兒 破傷風

5

麻疹

愛滋病

鼠疫

6

梅毒

流行性㆚型腦炎 (㈰本腦炎)

SARS

7

傷寒和副傷寒 SARS

8

瘧疾

9

流行性出血熱 流行性出血熱

10

猩紅熱

流 行 性 腦脊髓膜炎

細 菌 性 和 阿 米 巴 性 流 行 性 ㆚型腦炎 痢疾 ( ㈰ 本 腦炎) 鉤 端 螺 旋體病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炭疽病

來源:㆗ 國衛 生部 2 0 0 4 /2 /11 公布

㆗國大陸、東南亞㆞區傳染病㈾訊


B 東南亞㆞區 ◎ 經昆蟲或 動 物 感染的疾病 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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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途徑

潛 伏 期

主 要 症 狀

登革熱 Dengue fever

埃及斑蚊 白線斑蚊

7~10㈰

高燒、發疹及頭、後 眼窩、肌肉、背及關 節疼痛

㈰本腦炎 Japanese encephalitis

㆔斑家蚊 環紋家蚊

5~15㈰

頭痛、高燒、痙攣、 肌肉僵硬

瘧疾 Malaria

瘧蚊

12~30㈰

每隔1~2或每㈰反覆 伴㈲顫慄、高燒

鼠疫 Plague

鼠蚤或㈺吸 道

2~6㈰

淋巴腺腫脹、血痰

狂犬病 Rabies

被感染病毒 之狗、貓或 其他野生動 物咬傷

2~8週

皮膚感覺過敏、肌肉 張力增加、吞嚥困難 、看見㈬時,誘發咽 喉部肌肉痙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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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飲 食 及 飲 水 感染的疾病 病 ㈴

傳染途徑

潛 伏 期

主 要 症 狀

霍亂 Cholera

食物、㈬

數小時~5㈰

㆘痢(㈬樣性) 、嘔吐、脫㈬

A型肝炎 Hepatitis A

食物、㈬

15~50㈰

發熱、全身倦怠 、黃疸

傷寒 Typhoid fever

食物、㈬

1~2週

倦怠、頭痛發熱 、玫瑰疹

大腸菌食物㆗毒 E.coli food poisoning

食物、㈬

12~72小時

噁心、嘔吐、㆘ 痢

桿菌性痢疾 Bacillary dysentery

食物、㈬

1~5㈰

㆘痢(粘血便) 、腹痛、裏急後 重

阿米巴痢疾 Amoebic dysentery

污染的蔬 菜、飲㈬

數㈰~數㈪ (通常2~4週)

㆘痢(粘血便) 、腹痛、急後重

E型肝炎 Hepatitis E

污染的㈬ 、糞口接 觸

26~42㈰

發熱、全身倦怠 、黃疸

薑片蟲病 Fasciolopsiasis

污染的㈬ 生植物

7週

腹痛、腹瀉、腸 道阻塞、腹㈬、 貧血

肺吸蟲病 Paragonimiasis

生或不熟的 淡㈬蟹蝦

35~55㈰

腹痛、胸痛、咳 血痰

㆗國大陸、東南亞㆞區傳染病㈾訊


◎ 經 接 觸 感染的疾病 病 ㈴

傳 染 途 徑

潛伏期

主 要 症 狀

B型肝炎 Hepatits B

1.輸血或㊟射 傳染 2.體液親密接 觸

6~24週

厭食、噁心、嘔吐 、黃疸

愛滋病 AIDS

1.性行為傳染 2.血液感染 3.母子垂直感 5~10年 染 (空窗期: 4.不論空窗期 6~12週) 或潛伏期均 具傳染力

游泳或涉㈬時 血吸蟲病 ,幼蟲㉂皮膚 Schistosomiasis 侵入

30

5~8週

早、晚期均可能㈲ 頭痛、發燒、肌肉 酸痛、喉嚨痛、腹 瀉、淋巴腺腫脹、 口腔念珠菌感染等 症狀;晚期㈲伺機 性感染,如:單純 疹病毒感染、卡 波西氏肉瘤等 ㆘痢、腹痛、血便 、血尿、發熱



A 國際旅遊疾病預防方法 ◎ 預防經昆蟲或 動 物 感染的疾病 外出時應盡量穿著淡色長袖衣褲、塗抹防蚊藥,避免昆蟲 (蚊、蚋、蝨)叮咬。 旅行住所應有紗窗裝置或使用蚊帳。 在瘧疾流行地區,特別是草原、農村、森林及潮濕地帶,除 避免被蚊蟲叮咬外,最好服用抗瘧疾藥劑減少病害。預防藥 (氯奎寧)可向疾疾管制局及其所屬分局或向各縣市衛生局 領取。 盡量避免接觸狗、貓及猿、鼠等野生動物,若不慎被咬傷, 立即以肥皂及清水徹底清洗傷口,再以優碘或 75% 酒精消 毒,並請記住動物特徵、迅速就醫。

32


33

◎ 預防經 飲 食 及 飲 水 感染的疾病 飯前、便後請用肥皂或洗潔劑洗手。 在傳染病流行地區不生飲自來水或地下水,出門時可自帶旅 館內煮沸過的開水,或購買罐裝飲料或瓶裝水代替。 食物以熟食為主並趁熱食用,不吃路邊攤食物、或已剝皮之 水果。 不生吃魚、貝、肉類食品。

國際旅遊健康維護


◎ 預防經 接 觸 感染的疾病 有外傷須立即消毒處理。 避免在野外之河濱、湖泊游泳或赤足涉水。 避免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或從事性行為時全程正確使用保 險套,降低被感染愛滋病及性病的機會。 不要從事共用針頭、輸入不明血液製品等高危險行為。

◎ 預防經 飛沫 感染的疾病 避免前往過度擁擠及通風不良之人群聚集處或醫院。 避免至販賣野生動物的場所、賣野味商店或與動物接觸。 回國後若咳嗽超過3週,請儘速就醫進行相關檢查。

34


35

B

國際旅遊㊟意事㊠

◎ 旅遊前 請醫師評估身體狀況是否適宜旅行,並請醫師提供旅遊健康 建議。 避免至爆發疫情或疫情不明的地區旅遊;出境前應收集前往 地區流行傳染病之主要症狀、傳染途徑及如何預防等知識。 幼童出國旅遊前,最好依規定時程完成各項預防接種。 準備體溫計、口罩及其他個人必備防疫用品或預防藥物。 若需於瘧疾、A型肝炎等流行地區停留較長時間,應考慮使 用藥物預防或疫苗注射。 至中南美洲、非洲旅遊時,建議注射黃熱病疫苗。 至沙烏地阿拉伯、中非等地區旅遊時,請於出國前1週前往 疾病管制局及所屬各分局接種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 若您需要預防接種(霍亂、黃熱病、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防瘧藥品或旅遊衛教資訊,可向疾病管制局及所屬各分局申 請,或透過以下電話、網址取得旅遊保健常識及最新的傳染 病資訊。

疫情通報及民眾諮詢服務專線:

1922 或 0800-024582

全 球 資 訊 網 址 : http://www.cdc.gov.tw 國際旅遊健康維護


◎ 旅 遊 返國後 若您在旅途期間,有任何不明原因發燒或身體不適情形,請 確實填寫「傳染病防制調查表」,我們將儘速採取防範措 施,以防止疫病傳入國內,維護國人健康。 入境時如有嘔吐、腹瀉、腹痛、發燒、皮膚出疹、黃疸、週 期性發冷發熱、淋巴腺腫脹、骨頭關節酸痛、肌肉痛等症 狀,請通知飛機服務人員或速洽機場檢疫人員協助。 入境體溫測量如有發燒現象者,請依檢疫人員指示配合送醫 診察、採檢或其他必要的檢疫防疫措施。 如您回國後10日內有上述等症狀,您可能於國外旅行時罹患 傳染病,請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地區、接觸史及經 過情形以供診治之參考。 請勿以隨身行李方式攜帶水產品入境,除乾燥、密閉罐裝 或真空包裝且有商品標示者外,其他各種生鮮、冷藏、冷 凍、鹹漬等水產品,均一律銷毀或退運。 某些傳染病潛伏人體內達6個月以上,診斷時易忽略疾病與 旅遊之關聯性,如有傳染病相關症狀出現,仍需告知醫師 近幾年之旅遊史,協助醫師確定診斷。

36


37

C

國際旅遊預防接種須知

◎ 例行的兒 童 預防接 種 幼 童 出 國 前 , 應 注 意 是 否 依 常 規 接 受 疫 苗 接 種 ,包括:卡 介 苗 、 B 型 肝 炎 疫 苗 、 白 喉 百 日 咳 破 傷 風 混 合 疫苗、小兒 麻 痺 口 服 疫 苗 、 麻 疹 腮 腺 炎 德 國 麻 疹 混 合 疫 苗 、日本腦炎 疫苗等。

◎ 必需的國際 旅 遊 預防接 種 流 行 地 區: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區 亞洲㆞區 沙烏㆞阿拉伯

非洲㆞區

黃熱病流行㆞區 非洲㆞區

㆗南美洲

塞內加爾、馬利 安 哥 拉 、 貝 南 玻利維亞、巴 、 布 吉 納 法 索 、、 布 吉 納 法 索 、 西、哥倫比亞 迦納、多哥、貝 喀 麥 隆 、 象 牙 、厄瓜多、法 南、尼㈰、奈及 海 岸 、 加 彭 、 屬圭亞那、㊙ 利亞、查德、喀 迦納、甘比亞、 魯、委內瑞拉 麥隆、㆗非、蘇 幾 內 亞 、 賴 比 丹、衣索比亞、 瑞 亞 、 奈 及 利 莫㆔比克、尚比 亞 、 蘇 丹 、 獅 亞 子山、剛果民 主共和國

國際旅遊健康維護


入 境 時 要 求 查 驗: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流行㆞區

黃熱病流行㆞區

沙烏㆞阿拉伯 貝南、布吉納法索、喀麥隆、㆗非、查德 、塞內加爾、獅子山、巴拿馬、賴比瑞亞 、聖多美及普林西比、馬利、迦納、尼㈰、 盧安達、多哥、薩伊、剛果、象牙海岸、 加彭、法屬圭亞那、茅利塔尼亞

曾經 途 經 或 逗 留 黃 熱 病 流 行 地 區 時,要 求 查 黃 熱 病 國 際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書:

亞太㆞區

美屬薩摩亞、澳大利亞、孟加拉、不丹、汶萊 、柬埔寨、㆗國大陸、斐濟、法屬玻利尼西亞、 ㊞度、㊞度尼西亞、寮國、馬來西亞、馬爾㆞ 夫、緬甸、諾魯、尼泊爾、紐衣、新喀里多尼 亞及其屬㆞、巴布亞紐幾內亞、菲律賓、皮肯 ㈵、薩摩爾、新加坡、索羅門群島、斯里蘭卡、 泰國、東加、越南

亞西㆞區

阿富汗、伊拉克、約旦、黎巴嫩、阿曼、巴基 斯坦、科威㈵、沙烏㆞阿拉伯、敘利亞、葉門

歐洲㆞區

阿爾巴尼亞、希臘、馬爾㆞、葡萄牙

非洲㆞區

38

阿爾及利亞、安哥拉、浦隆㆞、維德角、吉步 ㆞、埃及、赤道幾內亞、厄利垂亞、衣索比亞 、甘比亞、幾內亞、幾內亞比索、肯亞、賴索托 、利比亞、馬達加斯加、馬拉威、模里西斯、莫 ㆔比克、納米比亞、奈及利亞、留尼旺、塞席 爾、南非、蘇丹、史瓦濟蘭、突尼西亞、烏干 達、辛巴威、哈薩克


39

㆗南美㆞區

安㆞卡及巴步達、巴哈馬、巴貝多、貝里斯、 玻利維亞、巴西、多米尼克、厄瓜多、薩爾瓦 多、格瑞那達、哥德洛普、瓜㆞馬拉、蓋亞那 、海㆞、宏都拉斯、牙買加、荷屬安替列斯、尼 加拉瓜、巴拉圭、㊙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 斯、聖露西亞、聖文森、蘇利南、千里達及托 巴哥、哥倫比亞、聖赫倫那

疫 苗 種 類 及 接 種 建 議: 疫苗㈴稱

接 種 建 議

黃熱病疫苗

出國10㈰前接種黃熱病疫苗,接種免疫力可 維持10年 禁忌 :孕婦、1歲以㆘嬰兒、嚴重慢性疾病或 免疫能力受損者、發高燒、對蛋類過 敏者、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線治療 者

出國7㈰前接種,接種免疫力可維持3年 流行性 禁忌 :孕婦、2歲以㆘嬰幼兒、嚴重急慢性疾 腦脊髓膜炎疫苗 病患者、發高燒

霍亂疫苗

副作用大,效益低,不建議施打 禁忌 : 孕 婦 、 心 臟 血 管 系 統 疾 病 、腎臟疾病 者、接種疫苗曾過敏者

鼠疫疫苗

副作用大,未被採用

國際旅遊健康維護


◎ 建議的國際 旅 遊 預防接 種

40

疫 苗 ㈴ 稱

建 議 對 象

成㆟型減量白喉 破傷風混合疫苗

㉃烏克蘭、俄 羅斯聯邦等國 家之白喉流行 ㆞區旅遊或工 作者

出國14㈰前接種 禁忌 :發高燒、營養 不良、嚴重心臟血管 系統、腎臟、肝臟疾 病者

狂犬病疫苗 (預防性)

出國工作性質 需常與動物接 觸者,如獸㊩ 師、實驗室處 理動物㆟員

共需接種3劑,分別於 第0、7及28㆝接種, 完成3劑接種,免疫力 可維持2年

流行性感冒疫苗

6 5 歲 以 ㆖ 或 18~64歲患㈲慢 性疾病之旅行 者

因抗體產生後3~6個㈪ 開始㆘降,因此需每 年㊟射1次 禁忌 :6個㈪以㆘嬰 兒、對蛋類過敏者、 發燒或急性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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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局提供國際旅遊必需之預防接種 地址電話表 儲 備 單 位

疾病管制局 林森辦公室

臺北市林森南路6號

(02)23959825 轉3102

第㆒分局 基隆港辦事處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5樓

(02)24210309

第㆒分局 ㆗正機場辦事處

桃園縣㆗正國際機場第㆒期 航廈2樓

(03)3982583

第㆒分局 蘇澳辦事處

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號2樓

(03)9963561

第㆔分局 台㆗港辦事處

台㆗縣梧棲鎮海港聯合大樓 南棟3樓

(04)26562515

第㆕分局 高雄港辦事處

高雄市鼓山區捷興㆒街9號

(07)5618995

第㆕分局 小港機場辦事處

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16號

(07)8031141

第㈥分局 花蓮港辦事處

花蓮市港口路5號

(03)8242251

國際旅遊健康維護


◎人用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儲備地點 儲 備 單 位

42

疾病管制局 預防接種防治組

臺北市林森南路6號6樓

(02)23945172

疾病管制局 第㆔分局

台㆗市南屯區文心南㆔ 路20號

(04)24725110

疾病管制局 第㆕分局

高雄市㊧營區㉂由㆓路 180號6樓

(07)5584671

疾病管制局 第㈥分局

花蓮市新興路202號

(03)8222690

澎湖縣衛生局 第㆒科

馬公市㆗正路115號2樓

(06)9270508

㈮門縣衛生局 第㆒科

㈮門縣㈮湖鎮新市里復 興路1-12號

連江縣衛生局 第㆒科

馬祖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082)330697 轉133 (0836)22095 轉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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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旅遊傳染病簡介與預防


A 旅外㊩療救助㈾訊 ◎ 各國當 地 緊急 救 護 電話 ㆞ 區

救助電話

國 家

救助電話

㈰本

119

馬來西亞

999

南韓

119

香港

999

菲律賓

166

泰國

191

新加坡

995

㊞尼

118

加拿大

911

巴西

192

美國

911

阿根廷

101

冰島

112

瑞士

144

芬蘭

112

奧㆞利

144

挪威

113

匈牙利

4

瑞典

112

葡萄牙

112/115

荷蘭

112

西班牙

61

比利時

100

義大利

118

法國

15

希臘

166

德國

112

大 洋 洲

澳洲

000

紐西蘭

111

埃及

20

南非

44

國 家

1077


45

◎ 如 何 撥 打國際電話 》由國外打回台灣: 所在國國際冠碼→中華民國國碼886 →區域號碼→對方號碼 由日本打回台北 先撥日本國際冠碼001後→撥886→ 再撥台北區域號碼2(無須撥0)→最後撥對方號碼。

》由台灣打到國外: 002→對方國碼→區域號碼→對方號碼 由台灣打到東京 先撥國際冠碼002後→撥日本國碼81→ 再撥東京區域號碼3(無須撥0)→最後撥對方號碼。

旅遊救助㈾訊


◎ 世界主要國家之國際 冠 碼 與國碼 ㆞區

亞洲

非洲 美洲

歐洲

大洋 洲

46

國際 冠碼

國 碼

國家

國際 冠碼

國碼

台灣

002

886

新加坡

001

65

㈰本

001

81

馬來西亞

00

60

南韓

001

82

泰國

001

66

㆗國大陸

00

86

㊞尼

001

62

香港

001

852

越南

00

84

澳門

00

853

㊞度

00

91

菲律賓

00

63

尼泊爾

00

977

埃及

00

20

南非

09

27

加拿大

011

1

巴西

00

55

美國

011

1

阿根廷

00

54

冰島

00

354

法國

00

33

芬蘭

00

358

德國

00

49

挪威

095

47

瑞士

00

41

瑞典

0092

46

奧㆞利

900/00

43

丹麥

00

45

匈牙利

00

36

荷蘭

00

31

葡萄牙

00

351

比利時

00

32

西班牙

07

34

盧森堡

00

352

義大利

00

39

英國

00

44

希臘

00

30

澳洲

0011

61

紐西蘭

00

64

關島

001

671

國家


47

旅遊救助㈾訊


B 駐外聯絡單位 ( 最 新 聯 絡 電 話 資 訊 , 請 參 考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網頁之駐 外 館 處 通 訊 錄 h t t p : / / w w w. b o c a . g o v. t w )

◎中國大陸 ( 港 澳)地區及東南亞地區 單

48

駐香港事務局服務組 (香港㆗華旅行㈳)

電話:(002-852)25258315 急難救助:(002-852)93140130

澳門事務處服務組 (台北經濟文化㆗心)

電話:(002-853)306282 急難救助:(002-853)6872557

駐新加坡 台北㈹表處

電話:(002-65)62786511 急難救助:(002-65)96389436

駐菲律賓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63-2)8921381~5 急難救助:(002-63)9178194597

駐㊞尼 台北經濟暨貿易㈹表處

電話:(002-62-21)5153939 急難救助:(002-62)811984676

駐馬來西亞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60-3)21426417 急難救助:(002-6)0193812616

駐汶萊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673)2422973~4 急難救助:(002-673)8898425

駐越南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844)8335501~6 急難救助:(002-84)913219986


49

駐胡志明市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84-8)8346264~7 急難救助:(002-84)903927019

駐泰國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66-2)6700200 急難救助:(002-661)6664006

◎中東 地區 單

駐巴林 商務㈹表團

電話:(002-973)17292578 急難救助:(002-973)39655139

駐阿曼王國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968)605695 急難救助:(002-968)9437675

駐沙烏㆞阿拉伯王國 台北經濟文化㈹表處

電話:(002-966-1)4881900 急難救助:(002-966-55)223725

駐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杜拜商務辦事處

電話:(002-971-4)3977888 急難救助:(002-971-50)6453018

駐科威㈵王國 台北商務㈹表處

電話:(002-965)5339988 急難救助:(002-965)9743618

駐以色列(台拉維夫)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972-3)6074788 急難救助:(002-972)54275204

駐約旦 ㈹表處

電話:(002-962-6)5931530 急難救助:(002-962-79-5)552605

駐㈯耳其(安卡拉) 台北經濟文化㈹表團

電話:(002-90-312)4367255~6 急難救助:(002-90-532)3227162

旅遊救助㈾訊


◎ 非洲地區 ㆞

50

駐南非共和國 台北聯絡㈹表處

電話:(002-27-12)4306071~3 急難救助:(002-27)829061413

駐史瓦濟蘭王國 大使館

電話:(002-268)4044740 急難救助:(002-268)6020063

駐馬拉威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265)1773611 急難救助:(002-265)823038

駐甘比亞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220)4374046 急難救助:(002-220)9916122

駐布吉納法索 大使館

電話:(002-226)50316195 急難救助:(002-226)76644062

駐塞內加爾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221)8219819 急難救助:(002-221)6378896

駐奈及利亞 ㈹表處

電話:(002-234-9)4138321~2 急難救助:(002-234-803)7030309

駐聖多美普林西比 大使館

電話:(002-239)223529 急難救助:(002-239)224079

駐查德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235)524405 急難救助:(002-235)8412875


51

◎ 美洲地區 ㆞

駐貝里斯 大使館

電話:(002-501)2278744 急難救助:(002-501)6011493

駐格瑞那達 大使館

電話:(002-1-473)4403054 急難救助:(002-1-473)4070887

駐哥斯大黎加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506)2248180 急難救助:(002-506)3848987

駐多明尼加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1-809)5625555 急難救助:(002-1-809)4816712

駐薩爾瓦多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503)2631330~1 急難救助:(002-503)8868144

駐尼加拉瓜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505)2771333 急難救助:(002-505)8860602

駐瓜㆞馬拉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502)3390711~5 急難救助:(002-502)2058737

駐宏都拉斯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504)2395837 急難救助:(002-504)2399809

駐汕埠總領事館 (宏都拉斯)

電話:(002-504)5568490 急難救助:(002-504)9750268

駐巴拿馬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507)2233424 急難救助:(002-507)6721256

旅遊救助㈾訊


52

駐箇郎總領事館 (巴拿馬)

電話:(002-507)4413403 急難救助:(002-507)6721297

駐巴拉圭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595)971999211 急難救助:(002-595)0971999211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巴拉圭)

電話:(002-595-61)500329 急難救助:(002-595-61)973511971

駐海㆞共和國 大使館

電話:(002-509)2568063 急難救助:(002-509)5557106

駐多米尼克 大使館

電話:(002-1-767)4491385 急難救助:(002-1-767)2357588

駐聖文森國 大使館

電話:(002-1-784)4562431 急難救助:(002-1-784)5939330

駐聖克里斯多福 大使館

電話:(002-1-869)4652421 急難救助:(002-1-869)6624792

駐墨西哥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52)5555961612 急難救助:(002-52)5554190894

駐巴西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55-61)3640224 急難救助:(002-55-61)96251544

駐哥倫比亞 台北商務辦事處

電話:(002-57-1)6350989 急難救助:(002-57-315)3328747

駐厄瓜多 商務處

電話:(002-593-2)2278059 急難救助:(002-593-2)099737366


53

駐㊙魯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51-1)2421817~8 急難救助:(002-51-1)99740703

駐委內瑞拉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58-212)2652184 急難救助:(002-58-416)6098388

駐玻利維亞 商務及領務辦事處

電話:(002-591-2)2797307 急難救助:(002-54-9-11)56162947

駐阿根廷 台北商務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54-11)43340653~4 急難救助:(002-54-9-11)56162947

駐智利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56-2)3629772~6 急難救助:(002-56-9)3312706

駐美國 台北經濟文化㈹表處

電話:(002-1-202)8951800 急難救助:(002-1-202)6690180

駐加拿大 台北經濟文化㈹表處

電話:(002-1-613)2315080 急難救助:(002-1-613)7626090

旅遊救助㈾訊


◎ 歐 洲地區 ㆞

54

駐義大利 臺北㈹表處

電話:(002-39-06)8841372 急難救助:(002-39)3381418946

駐奧㆞利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43-1)2124720 急難救助:(002-43)6643450455

駐波蘭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48-22)6308434 急難救助:(002-48)-(0)602617909

駐拉脫維亞 ㈹表處

電話:(002-371)7320610 急難救助:(002-371)9106954

駐德國 台北㈹表處

電話:(002-49-30)203610 急難救助:(002-49)1719061034

駐英國 ㈹表處

電話:(002-44-20)78812650 急難救助:(002-44)7768938765

駐愛爾蘭 台北㈹表處

電話:(002-353-1)6785413 急難救助:(002-353)876279047

駐西班牙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34)915714678 急難救助:(002-34)639384883

駐瑞士 台北文化經濟㈹表團

電話:(002-41-31)3822927 急難救助:(002-41-76)3366979

駐荷蘭 台北㈹表處

電話:(002-31-70)3469438 急難救助:(002-31)654948849


55

駐挪威 台北㈹表處

電話:(002-47)24114260 急難救助:(002-47)97091952

駐丹麥 台北㈹表處

電話:(002-45)33935152 急難救助:(002-45)20760466

駐希臘 台北㈹表處

電話:(002-30-210)6776750 急難救助:(002-30)6932228617

駐捷克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420)233320606 急難救助:(002-420)603166707

駐斯洛伐克 ㈹表處

電話:(002-421-2)58253220 急難救助:(002-421)915108489

駐匈牙利 台北㈹表處

電話:(002-36-1)2662884 急難救助:(002-36-30)9641546

駐法國 台北㈹表處

電話:(002-331)44398830 急難救助:(002-331)680074994

駐葡萄牙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002-351)213151279 急難救助:(002-351)962735481

駐芬蘭 ㈹表處

電話:(002-358-9)69692420 急難救助:(002-358-9)405455429

駐瑞典 台北㈹表團

電話:(002-46-8)7288513 急難救助:(002-46-70)6755089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 台北㈹表處

電話:(002-32-2)5110687 急難救助:(002-32-475)472515

旅遊救助㈾訊


◎ 外交 部 旅 外國人急難 救 助聯 繫中心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

電話

800-0885-0885

(與「您幫幫我、您幫幫我」諧音) 旅外國人如發生急難事故,一時無法與駐外館處取得聯繫時, 可透過該專線電話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尋 求協助(目前該專線僅開放下表所列21個國家或地區)。撥打 方式如下: (註:僑居外國之我國國民不適用此急難救助專線)

國 家

56

㈰本

001-010-800-0885-0885或 0033-010-800-0885-0885

澳洲

0011-800-0885-0885

以色列

014-800-0885-0885

美國、加拿大

011-800-0885-0885

南韓、香港、新加坡

001-800-0885-0885

英國、法國、德國、瑞士、義大利 、比利時、荷蘭、挪威、阿根廷、 紐西蘭、馬來西亞、澳門、瑞典

00-800-0885-0885


57

國人如在大陸地區遭遇急難事件,請撥打海基會 「二十四小時緊急服務專線」:

(02)27129292 ◎ 其他 旅 遊 資 訊 查詢 單 位

網 站

諮詢電話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http://www.cdc.gov.tw

1922或0800-024-582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www.boca.gov.tw

(03)3982629

交通部觀光局

http://www.tbroc.gov.tw

0800-011-765

旅遊救助㈾訊


C 國內衛生單位 ◎ 疾病管制局暨 所屬分 局住址及電話 單

疾病管制局

台北市林森南路6號

(02)23959825

♦ 第㆒分局(台北) 防疫科 檢疫科 (基隆辦事處) 檢疫科 (蘇澳辦事處) 檢疫科 (㆗正機場辦事處) 檢疫科 (㈮門辦事處) 檢疫科 (福澳辦事處) 檢驗室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 (02)27850513 號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5 (02)24210305 樓 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號2樓 (03)9972365 桃園縣大園鄉航勤北路22 號 ㈮門縣㈮湖鎮㈮港路2之1 號 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29 號 桃園縣大園鄉航勤北路22 號

(03)3982584 (082)332778 (0836)23075 (03)3982770

♦ 第㆔分局(台㆗) 防疫科

58

台㆗市南屯區文心南㆔路 (04)24725116 20號


59

檢疫科 (台㆗港辦事處) 檢疫科 (麥寮港辦事處) 檢驗室

台㆗縣梧棲鎮海港聯合大 (04)26562514 樓南棟3樓 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 (05)6812999 區1號港務大樓4樓 台㆗市南屯區文心南㆔路 (04)24750452 20號

♦ 第㆕分局(高雄) 高雄市㊧營區㉂由㆓路 180號 檢疫科 高雄市鼓山區捷興㆒街9 (高雄港辦事處) 號 檢疫科 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16 (小港機場辦事處) 號 高雄市㊧營區㉂由㆓路 檢驗室 180號 防疫科

(07)5561475 (07)5618995 (07)8031141 (07)5565213

♦ 第㈥分局(花蓮) 防疫科

花蓮市新興路202號

(03)8224517

檢疫科 (花蓮港辦事處)

花蓮市港口路5號

(03)8222643

旅遊救助㈾訊


◎ 各 縣市衛生局住址及電話 單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60

(02)27205258

台北縣政府衛生局

台北縣板橋市英士路192之1 (02)22586923 號

基隆市衛生局

基隆市信㆓路266號

(02)24276154

桃園縣衛生局

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55號

(03)3363270

新竹市衛生局

新竹市世界街111號

(03)5264094

新竹縣衛生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㈦街1號

(03)5511287

苗栗縣衛生局

苗栗市勝利里國福路6號

(037)336781

台㆗市衛生局

台㆗市南屯區向心南路811號 (04)23801151

台㆗縣衛生局

台㆗縣豐原市㆗興路136號

(04)25265394 轉3110

南投縣衛生局

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049)2220904

雲林縣衛生局

雲林縣斗㈥市府文路34號

(05)5345811

彰化縣衛生局

彰化市㆗山路㆓段162號

(04)7114560

嘉義市衛生局

嘉義市德明路1號

(05)2341150


61

嘉義縣衛生局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㆓路東段3 (05)3620607 號

台南市衛生局

台南市林森路㆒段418號

(06)3366366

台南縣衛生局

台南縣新營市東興路163號

(06)6333080

高雄市前㈮區㆗正㆕路261號 (07)2514113 4樓 高雄縣鳥松鄉澄清路834之1 (07)7334866 高雄縣政府衛生局 號 (07)7310245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屏東縣衛生局

屏東縣屏東市㉂由路272號

(08)7380208

宜蘭縣衛生局

宜蘭縣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03)9322634

花蓮縣衛生局

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03)8266975

台東縣衛生局

台東縣台東市博愛路336號

(089)331171

㈮門縣衛生局

㈮門縣㈮湖鎮復興路1之12號 (082)330697

澎湖縣衛生局 連江縣衛生局

澎湖縣馬公市㆗正路115號2 (06)9275080 樓 (0836)22095 連江縣馬祖南竿復興村216號 轉220

旅遊救助㈾訊


備 忘 錄

62


63

MEMO


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 國 際旅 遊 傳 染 病㈾ 訊 : 民眾 版 / 行 政院 衛 生 署 疾病 管制 局 編著 . - - 初 版 . - - 臺 北市 : 衛 生 署疾 管 局, 民 93面 ; 公 分 I S B N 957- 01- 7698- 9( 平 裝 ) 1. 旅 行 – ㊩ 療 、 衛生 方 面 2. 傳染病 – 預防 411. 98

國際旅遊傳染病㈾訊-民眾版 編 者 :行 政院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局 主 編 :施文儀 編 輯 群 :周志 浩、吳 和生 、 黃 子 玫、 李 淑芳 、張 筱 玲 、 王敦 正 、陳 秋 美、 許 淑 美 執行 編 輯:陳 秋美、許 淑 美 出版 機 關:行 政院衛生 署 疾 病 管 制局 ㆞ 址 :臺 北市林 森 南 路 6號 電 話 :(0 2)2 3959825 網 址 :w w w . c dc . gov . t w 出版 年 次: ㆗ 華民 國 ㈨ ㈩ ㆔ 年 ㈥㈪ 版 次 : 初 版 ㊞ 刷 :以宸工作室 ㆞ 址 :台北市西藏路182號1樓 電 話 :(02)23088822 定 價 :新台幣120元 地址 電話 地址 ㆔ 民書 局 電話 ㈤ 南文 化 廣場 地址 電話 新 進圖 書 廣場 地址 電話 地址 青 年書 局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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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八德 路三段10 號 (0 2 ) 2 5 7 8 15 15 轉64 3 台北市 重慶 南路一段 61號 (0 2 ) 2 3617 5 11 台中市 中山 路6號 (0 4 ) 2 2 60 330 彰化市 光復 路17 7 號 (0 4 ) 7 2 5 2 7 92 高雄市 青年 一路14 1號 (0 7 ) 332 4 910

網路 書 店:國 家 書坊 網路 書 店 網址 :ht t p: / / w w w . gov book s . c om . t w / GP N :1009302056 ISBN:9 57- 01- 7698- 9( 平 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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