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體採檢送驗事項(Specimens taking and transportation) (一)檢體採集及運送準則 採集咽喉擦拭液及血清兩項檢體送驗。 採檢項目
檢體種類
H7N9流 感
咽喉擦拭 病原體檢 液 測
血清
採檢目的
檢體先保 留,有需 要時進行 抗體檢 測。
採檢時間
採檢量及 規定 發 病 3 天 以無菌病 內 毒拭子之 棉棒擦拭 咽喉,插 入病毒保 存 輸 送 管。 急性期 以無菌試 (發病 管收集至 1-5天); 少3 mL血 恢復期 清。 (發病 14-20天 之間)
送驗 方式 低溫
注意事項
H7N9流感第 2次血清採 檢時機,由 本局昆陽辦 公室通知。
(二)聯繫窗口 1.檢體送驗: 疾病管制局研究檢驗中心檢體單一窗口 TEL-(02)27850513 分機 805 2.檢驗: 疾病管制局研究檢驗中心呼吸道病毒實驗室 TEL-(02)27850513 分機 887、85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