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6 : 20
亞當的幸福 - 婚姻篇
楊峻權 弟兄
2015/8/16
WL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幾個媽媽談論自己的兒子 : .. 我兒⼦ - 是神⽗,大家都叫他 Father 我兒⼦ - 是主教,Your Grace - 閣下大⼈
弗 5 : 31 為這個緣故,⼈要離開⽗⺟,與妻⼦連合,⼆⼈成為⼀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 7 :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我兒⼦ - 是紅衣主教,Your Eminence - 殿下大⼈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當各有自己的妻⼦;女⼦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我兒⼦ - 大家看到都說 …. Oh my God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妻⼦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妻⼦。
丈夫大賣場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1F 有工作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F 有工作、愛小孩
7 我願意眾⼈像我⼀樣;只是各⼈領受神的恩賜,⼀個是這樣,⼀個是那樣。
3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4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幽默 妻子專賣店
林前 7 :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5F 證明永遠無法滿足…
1F 美貌
二、(青年崇拜)給單身者的原則:林前6:12-20
2F 美貌、喜歡性生活
對於單身而言,「性」的原則與智慧是「禁戒不做!」
三到六樓 - 沒⼈上去
可能的反對理由:
主日崇拜講性
執行上的建議:
1. 性只是身體上的事,不需大驚小怪?
1. 若是已經做了,接受神的赦免大能,重新開始確立目標。
聖經有明確教導
提醒:不要把⾃⼰和不想⼀⽣在⼀起的⼈「黏合」在⼀起!
2. 態度與作法上,讚賞並歡慶你願意遵行神心意的決定。
教會內外的重要實務議題
2. 男⼈需要性行為才能活下去?
3. 訂下並表明有關「性」的清楚界線。
性的誘惑與試探、性方面的成癮、同性戀
事實是:性不是⼈類活下去的必要條件,但聖經也瞭解性與賀爾蒙的威力,
4. 尋找支持團體,彼此鼓勵、提醒、監督。
婚姻中的性、外遇的問題….
3. 只要兩⼈相愛就沒關係?
不要在不該玩的地方玩
所以聖經的建議是(林前7:9)
最高層次的愛:林前13:4-8(愛的真諦)
神所設計的活動場所 - 婚姻
提醒:真正愛你的⼈不會想要讓你做偏離上帝心意的事。
神設計婚姻成為夫妻性的活動場所。
4. 結婚前需要確定「性」能不能合得來?
遊樂場要有遊戲規則
合適作法:準備進入婚姻前,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其他諸如財務、⼦女教養…
⼀、四個有關「性」的錯誤觀念
三、(成人崇拜)給已婚者的原則:林前7:1-9
錯誤 1:聖經不鼓勵「性」(甚至反對)
1.活動要出席
書籍介紹 : HIS NEEDS, HER NEEDS 他需她要
事實是 : (1) 神是「性」的創造發明者。
聖經原則:滿足配偶在性方面的需要,是在婚姻中的義務與責任。
如何建立免於外遇的婚姻;雙方的需求能被滿足!
(2) 神讓「性」是歡愉&享受的。
2.對團隊要忠誠
(3) 在婚姻的範圍,神命令⼈要從事「性」的活動。(創1:28)
聖經原則:在身體上與情感上忠於⾃⼰的配偶。
錯誤2:「性」只不過是「身體」的動作
需要面對的挑戰:色情文化與色情資訊的誘惑。
事實是 : (1) 創造永恆的生命。
3.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
(2) 連合(黏合)⼀個男⼈與⼀個女⼈。(創2:24)
借⼀台⾞,撞壞了….
Q : 男⼈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性的滿足、休閒娛樂、有吸引力、支持
聖經禁止的性關係:婚姻之外、同性之間、⼈獸之間、特定家族成員之間 (2) 夫妻間的性,依循愛的原則 「愛」是在乎對方勝過自己,不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意志與渴望。
事實是 : 在得著赦免之後,性造成的傷害仍然存在。
愛和感情、談話、
(1) 遵守聖經立下的界線
(3) 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弗5:25-32)
錯誤3:原諒與赦免修復所有的傷害
Q : 女⼈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3) 基於雙方的默契和同意
道歉了、赦免了…. 可是傷害仍然存在
心理上的傷害;掙扎於謊言,試探、回憶… 感情上的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
四、結語: 婚姻象徵的是基督對教會的愛,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得以與神連結,
錯誤4:「性」能帶來終極的滿足
得到⼈生真正的滿足,男⼈興起吧,
事實是 :
在享受神的祝福之時,追求在基督裡的真正滿足。 性不是被設計來滿足生命終極的需要, 只有耶穌能填滿生命中的空虛。
追求在基督裡的滿足
IN CHRIST
1. 對於聖經說「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你的體會與看法為何?
RISE UP O MEN of GOD
2. 對於單身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禁戒不做),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3. 對於已婚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不可彼此虧負),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4. 在「性」的資訊與誘惑充斥的世界中,如何保持心中與身體的聖潔?
林前 6 : 20
亞當的幸福 - 婚姻篇
楊峻權 弟兄
2015/8/16
WL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幾個媽媽談論自己的兒子 : .. 我兒⼦ - 是神⽗,大家都叫他 Father 我兒⼦ - 是主教,Your Grace - 閣下大⼈
弗 5 : 31 為這個緣故,⼈要離開⽗⺟,與妻⼦連合,⼆⼈成為⼀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 7 :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我兒⼦ - 是紅衣主教,Your Eminence - 殿下大⼈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當各有自己的妻⼦;女⼦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我兒⼦ - 大家看到都說 …. Oh my God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妻⼦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妻⼦。
丈夫大賣場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1F 有工作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F 有工作、愛小孩
7 我願意眾⼈像我⼀樣;只是各⼈領受神的恩賜,⼀個是這樣,⼀個是那樣。
3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4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幽默 妻子專賣店
林前 7 :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5F 證明永遠無法滿足…
1F 美貌
二、(青年崇拜)給單身者的原則:林前6:12-20
2F 美貌、喜歡性生活
對於單身而言,「性」的原則與智慧是「禁戒不做!」
三到六樓 - 沒⼈上去
可能的反對理由:
主日崇拜講性
執行上的建議:
1. 性只是身體上的事,不需大驚小怪?
1. 若是已經做了,接受神的赦免大能,重新開始確立目標。
聖經有明確教導
提醒:不要把⾃⼰和不想⼀⽣在⼀起的⼈「黏合」在⼀起!
2. 態度與作法上,讚賞並歡慶你願意遵行神心意的決定。
教會內外的重要實務議題
2. 男⼈需要性行為才能活下去?
3. 訂下並表明有關「性」的清楚界線。
性的誘惑與試探、性方面的成癮、同性戀
事實是:性不是⼈類活下去的必要條件,但聖經也瞭解性與賀爾蒙的威力,
4. 尋找支持團體,彼此鼓勵、提醒、監督。
婚姻中的性、外遇的問題….
3. 只要兩⼈相愛就沒關係?
不要在不該玩的地方玩
所以聖經的建議是(林前7:9)
最高層次的愛:林前13:4-8(愛的真諦)
神所設計的活動場所 - 婚姻
提醒:真正愛你的⼈不會想要讓你做偏離上帝心意的事。
神設計婚姻成為夫妻性的活動場所。
4. 結婚前需要確定「性」能不能合得來?
遊樂場要有遊戲規則
合適作法:準備進入婚姻前,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其他諸如財務、⼦女教養…
⼀、四個有關「性」的錯誤觀念
三、(成人崇拜)給已婚者的原則:林前7:1-9
錯誤 1:聖經不鼓勵「性」(甚至反對)
1.活動要出席
書籍介紹 : HIS NEEDS, HER NEEDS 他需她要
事實是 : (1) 神是「性」的創造發明者。
聖經原則:滿足配偶在性方面的需要,是在婚姻中的義務與責任。
如何建立免於外遇的婚姻;雙方的需求能被滿足!
(2) 神讓「性」是歡愉&享受的。
2.對團隊要忠誠
(3) 在婚姻的範圍,神命令⼈要從事「性」的活動。(創1:28)
聖經原則:在身體上與情感上忠於⾃⼰的配偶。
錯誤2:「性」只不過是「身體」的動作
需要面對的挑戰:色情文化與色情資訊的誘惑。
事實是 : (1) 創造永恆的生命。
3.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
(2) 連合(黏合)⼀個男⼈與⼀個女⼈。(創2:24)
借⼀台⾞,撞壞了….
Q : 男⼈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性的滿足、休閒娛樂、有吸引力、支持
聖經禁止的性關係:婚姻之外、同性之間、⼈獸之間、特定家族成員之間 (2) 夫妻間的性,依循愛的原則 「愛」是在乎對方勝過自己,不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意志與渴望。
事實是 : 在得著赦免之後,性造成的傷害仍然存在。
愛和感情、談話、
(1) 遵守聖經立下的界線
(3) 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弗5:25-32)
錯誤3:原諒與赦免修復所有的傷害
Q : 女⼈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3) 基於雙方的默契和同意
道歉了、赦免了…. 可是傷害仍然存在
心理上的傷害;掙扎於謊言,試探、回憶… 感情上的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
四、結語: 婚姻象徵的是基督對教會的愛,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得以與神連結,
錯誤4:「性」能帶來終極的滿足
得到⼈生真正的滿足,男⼈興起吧,
事實是 :
在享受神的祝福之時,追求在基督裡的真正滿足。 性不是被設計來滿足生命終極的需要, 只有耶穌能填滿生命中的空虛。
追求在基督裡的滿足
IN CHRIST
1. 對於聖經說「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你的體會與看法為何?
RISE UP O MEN of GOD
2. 對於單身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禁戒不做),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3. 對於已婚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不可彼此虧負),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4. 在「性」的資訊與誘惑充斥的世界中,如何保持心中與身體的聖潔?
林前 6 : 20
亞當的幸福 - 婚姻篇
楊峻權 弟兄
2015/8/16
WL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幾個媽媽談論自己的兒子 : .. 我兒⼦ - 是神⽗,大家都叫他 Father 我兒⼦ - 是主教,Your Grace - 閣下大⼈
弗 5 : 31 為這個緣故,⼈要離開⽗⺟,與妻⼦連合,⼆⼈成為⼀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 7 :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我兒⼦ - 是紅衣主教,Your Eminence - 殿下大⼈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當各有自己的妻⼦;女⼦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我兒⼦ - 大家看到都說 …. Oh my God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妻⼦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妻⼦。
丈夫大賣場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1F 有工作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F 有工作、愛小孩
7 我願意眾⼈像我⼀樣;只是各⼈領受神的恩賜,⼀個是這樣,⼀個是那樣。
3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4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幽默 妻子專賣店
林前 7 :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5F 證明永遠無法滿足…
1F 美貌
二、(青年崇拜)給單身者的原則:林前6:12-20
2F 美貌、喜歡性生活
對於單身而言,「性」的原則與智慧是「禁戒不做!」
三到六樓 - 沒⼈上去
可能的反對理由:
主日崇拜講性
執行上的建議:
1. 性只是身體上的事,不需大驚小怪?
1. 若是已經做了,接受神的赦免大能,重新開始確立目標。
聖經有明確教導
提醒:不要把⾃⼰和不想⼀⽣在⼀起的⼈「黏合」在⼀起!
2. 態度與作法上,讚賞並歡慶你願意遵行神心意的決定。
教會內外的重要實務議題
2. 男⼈需要性行為才能活下去?
3. 訂下並表明有關「性」的清楚界線。
性的誘惑與試探、性方面的成癮、同性戀
事實是:性不是⼈類活下去的必要條件,但聖經也瞭解性與賀爾蒙的威力,
4. 尋找支持團體,彼此鼓勵、提醒、監督。
婚姻中的性、外遇的問題….
3. 只要兩⼈相愛就沒關係?
不要在不該玩的地方玩
所以聖經的建議是(林前7:9)
最高層次的愛:林前13:4-8(愛的真諦)
神所設計的活動場所 - 婚姻
提醒:真正愛你的⼈不會想要讓你做偏離上帝心意的事。
神設計婚姻成為夫妻性的活動場所。
4. 結婚前需要確定「性」能不能合得來?
遊樂場要有遊戲規則
合適作法:準備進入婚姻前,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其他諸如財務、⼦女教養…
⼀、四個有關「性」的錯誤觀念
三、(成人崇拜)給已婚者的原則:林前7:1-9
錯誤 1:聖經不鼓勵「性」(甚至反對)
1.活動要出席
書籍介紹 : HIS NEEDS, HER NEEDS 他需她要
事實是 : (1) 神是「性」的創造發明者。
聖經原則:滿足配偶在性方面的需要,是在婚姻中的義務與責任。
如何建立免於外遇的婚姻;雙方的需求能被滿足!
(2) 神讓「性」是歡愉&享受的。
2.對團隊要忠誠
(3) 在婚姻的範圍,神命令⼈要從事「性」的活動。(創1:28)
聖經原則:在身體上與情感上忠於⾃⼰的配偶。
錯誤2:「性」只不過是「身體」的動作
需要面對的挑戰:色情文化與色情資訊的誘惑。
事實是 : (1) 創造永恆的生命。
3.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
(2) 連合(黏合)⼀個男⼈與⼀個女⼈。(創2:24)
借⼀台⾞,撞壞了….
Q : 男⼈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性的滿足、休閒娛樂、有吸引力、支持
聖經禁止的性關係:婚姻之外、同性之間、⼈獸之間、特定家族成員之間 (2) 夫妻間的性,依循愛的原則 「愛」是在乎對方勝過自己,不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意志與渴望。
事實是 : 在得著赦免之後,性造成的傷害仍然存在。
愛和感情、談話、
(1) 遵守聖經立下的界線
(3) 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弗5:25-32)
錯誤3:原諒與赦免修復所有的傷害
Q : 女⼈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3) 基於雙方的默契和同意
道歉了、赦免了…. 可是傷害仍然存在
心理上的傷害;掙扎於謊言,試探、回憶… 感情上的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
四、結語: 婚姻象徵的是基督對教會的愛,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得以與神連結,
錯誤4:「性」能帶來終極的滿足
得到⼈生真正的滿足,男⼈興起吧,
事實是 :
在享受神的祝福之時,追求在基督裡的真正滿足。 性不是被設計來滿足生命終極的需要, 只有耶穌能填滿生命中的空虛。
追求在基督裡的滿足
IN CHRIST
1. 對於聖經說「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你的體會與看法為何?
RISE UP O MEN of GOD
2. 對於單身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禁戒不做),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3. 對於已婚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不可彼此虧負),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4. 在「性」的資訊與誘惑充斥的世界中,如何保持心中與身體的聖潔?
林前 6 : 20
亞當的幸福 - 婚姻篇
楊峻權 弟兄
2015/8/16
WL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幾個媽媽談論自己的兒子 : .. 我兒⼦ - 是神⽗,大家都叫他 Father 我兒⼦ - 是主教,Your Grace - 閣下大⼈
弗 5 : 31 為這個緣故,⼈要離開⽗⺟,與妻⼦連合,⼆⼈成為⼀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 7 :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我兒⼦ - 是紅衣主教,Your Eminence - 殿下大⼈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當各有自己的妻⼦;女⼦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我兒⼦ - 大家看到都說 …. Oh my God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妻⼦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妻⼦。
丈夫大賣場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1F 有工作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F 有工作、愛小孩
7 我願意眾⼈像我⼀樣;只是各⼈領受神的恩賜,⼀個是這樣,⼀個是那樣。
3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4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幽默 妻子專賣店
林前 7 :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5F 證明永遠無法滿足…
1F 美貌
二、(青年崇拜)給單身者的原則:林前6:12-20
2F 美貌、喜歡性生活
對於單身而言,「性」的原則與智慧是「禁戒不做!」
三到六樓 - 沒⼈上去
可能的反對理由:
主日崇拜講性
執行上的建議:
1. 性只是身體上的事,不需大驚小怪?
1. 若是已經做了,接受神的赦免大能,重新開始確立目標。
聖經有明確教導
提醒:不要把⾃⼰和不想⼀⽣在⼀起的⼈「黏合」在⼀起!
2. 態度與作法上,讚賞並歡慶你願意遵行神心意的決定。
教會內外的重要實務議題
2. 男⼈需要性行為才能活下去?
3. 訂下並表明有關「性」的清楚界線。
性的誘惑與試探、性方面的成癮、同性戀
事實是:性不是⼈類活下去的必要條件,但聖經也瞭解性與賀爾蒙的威力,
4. 尋找支持團體,彼此鼓勵、提醒、監督。
婚姻中的性、外遇的問題….
3. 只要兩⼈相愛就沒關係?
不要在不該玩的地方玩
所以聖經的建議是(林前7:9)
最高層次的愛:林前13:4-8(愛的真諦)
神所設計的活動場所 - 婚姻
提醒:真正愛你的⼈不會想要讓你做偏離上帝心意的事。
神設計婚姻成為夫妻性的活動場所。
4. 結婚前需要確定「性」能不能合得來?
遊樂場要有遊戲規則
合適作法:準備進入婚姻前,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其他諸如財務、⼦女教養…
⼀、四個有關「性」的錯誤觀念
三、(成人崇拜)給已婚者的原則:林前7:1-9
錯誤 1:聖經不鼓勵「性」(甚至反對)
1.活動要出席
書籍介紹 : HIS NEEDS, HER NEEDS 他需她要
事實是 : (1) 神是「性」的創造發明者。
聖經原則:滿足配偶在性方面的需要,是在婚姻中的義務與責任。
如何建立免於外遇的婚姻;雙方的需求能被滿足!
(2) 神讓「性」是歡愉&享受的。
2.對團隊要忠誠
(3) 在婚姻的範圍,神命令⼈要從事「性」的活動。(創1:28)
聖經原則:在身體上與情感上忠於⾃⼰的配偶。
錯誤2:「性」只不過是「身體」的動作
需要面對的挑戰:色情文化與色情資訊的誘惑。
事實是 : (1) 創造永恆的生命。
3.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
(2) 連合(黏合)⼀個男⼈與⼀個女⼈。(創2:24)
借⼀台⾞,撞壞了….
Q : 男⼈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性的滿足、休閒娛樂、有吸引力、支持
聖經禁止的性關係:婚姻之外、同性之間、⼈獸之間、特定家族成員之間 (2) 夫妻間的性,依循愛的原則 「愛」是在乎對方勝過自己,不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意志與渴望。
事實是 : 在得著赦免之後,性造成的傷害仍然存在。
愛和感情、談話、
(1) 遵守聖經立下的界線
(3) 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弗5:25-32)
錯誤3:原諒與赦免修復所有的傷害
Q : 女⼈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3) 基於雙方的默契和同意
道歉了、赦免了…. 可是傷害仍然存在
心理上的傷害;掙扎於謊言,試探、回憶… 感情上的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
四、結語: 婚姻象徵的是基督對教會的愛,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得以與神連結,
錯誤4:「性」能帶來終極的滿足
得到⼈生真正的滿足,男⼈興起吧,
事實是 :
在享受神的祝福之時,追求在基督裡的真正滿足。 性不是被設計來滿足生命終極的需要, 只有耶穌能填滿生命中的空虛。
追求在基督裡的滿足
IN CHRIST
1. 對於聖經說「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你的體會與看法為何?
RISE UP O MEN of GOD
2. 對於單身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禁戒不做),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3. 對於已婚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不可彼此虧負),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4. 在「性」的資訊與誘惑充斥的世界中,如何保持心中與身體的聖潔?
林前 6 : 20
亞當的幸福 - 婚姻篇
楊峻權 弟兄
2015/8/16
WL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幾個媽媽談論自己的兒子 : .. 我兒⼦ - 是神⽗,大家都叫他 Father 我兒⼦ - 是主教,Your Grace - 閣下大⼈
弗 5 : 31 為這個緣故,⼈要離開⽗⺟,與妻⼦連合,⼆⼈成為⼀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 7 :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我兒⼦ - 是紅衣主教,Your Eminence - 殿下大⼈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當各有自己的妻⼦;女⼦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我兒⼦ - 大家看到都說 …. Oh my God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妻⼦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妻⼦。
丈夫大賣場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1F 有工作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F 有工作、愛小孩
7 我願意眾⼈像我⼀樣;只是各⼈領受神的恩賜,⼀個是這樣,⼀個是那樣。
3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4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幽默 妻子專賣店
林前 7 :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5F 證明永遠無法滿足…
1F 美貌
二、(青年崇拜)給單身者的原則:林前6:12-20
2F 美貌、喜歡性生活
對於單身而言,「性」的原則與智慧是「禁戒不做!」
三到六樓 - 沒⼈上去
可能的反對理由:
主日崇拜講性
執行上的建議:
1. 性只是身體上的事,不需大驚小怪?
1. 若是已經做了,接受神的赦免大能,重新開始確立目標。
聖經有明確教導
提醒:不要把⾃⼰和不想⼀⽣在⼀起的⼈「黏合」在⼀起!
2. 態度與作法上,讚賞並歡慶你願意遵行神心意的決定。
教會內外的重要實務議題
2. 男⼈需要性行為才能活下去?
3. 訂下並表明有關「性」的清楚界線。
性的誘惑與試探、性方面的成癮、同性戀
事實是:性不是⼈類活下去的必要條件,但聖經也瞭解性與賀爾蒙的威力,
4. 尋找支持團體,彼此鼓勵、提醒、監督。
婚姻中的性、外遇的問題….
3. 只要兩⼈相愛就沒關係?
不要在不該玩的地方玩
所以聖經的建議是(林前7:9)
最高層次的愛:林前13:4-8(愛的真諦)
神所設計的活動場所 - 婚姻
提醒:真正愛你的⼈不會想要讓你做偏離上帝心意的事。
神設計婚姻成為夫妻性的活動場所。
4. 結婚前需要確定「性」能不能合得來?
遊樂場要有遊戲規則
合適作法:準備進入婚姻前,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其他諸如財務、⼦女教養…
⼀、四個有關「性」的錯誤觀念
三、(成人崇拜)給已婚者的原則:林前7:1-9
錯誤 1:聖經不鼓勵「性」(甚至反對)
1.活動要出席
書籍介紹 : HIS NEEDS, HER NEEDS 他需她要
事實是 : (1) 神是「性」的創造發明者。
聖經原則:滿足配偶在性方面的需要,是在婚姻中的義務與責任。
如何建立免於外遇的婚姻;雙方的需求能被滿足!
(2) 神讓「性」是歡愉&享受的。
2.對團隊要忠誠
(3) 在婚姻的範圍,神命令⼈要從事「性」的活動。(創1:28)
聖經原則:在身體上與情感上忠於⾃⼰的配偶。
錯誤2:「性」只不過是「身體」的動作
需要面對的挑戰:色情文化與色情資訊的誘惑。
事實是 : (1) 創造永恆的生命。
3.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
(2) 連合(黏合)⼀個男⼈與⼀個女⼈。(創2:24)
借⼀台⾞,撞壞了….
Q : 男⼈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性的滿足、休閒娛樂、有吸引力、支持
聖經禁止的性關係:婚姻之外、同性之間、⼈獸之間、特定家族成員之間 (2) 夫妻間的性,依循愛的原則 「愛」是在乎對方勝過自己,不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意志與渴望。
事實是 : 在得著赦免之後,性造成的傷害仍然存在。
愛和感情、談話、
(1) 遵守聖經立下的界線
(3) 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弗5:25-32)
錯誤3:原諒與赦免修復所有的傷害
Q : 女⼈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3) 基於雙方的默契和同意
道歉了、赦免了…. 可是傷害仍然存在
心理上的傷害;掙扎於謊言,試探、回憶… 感情上的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
四、結語: 婚姻象徵的是基督對教會的愛,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得以與神連結,
錯誤4:「性」能帶來終極的滿足
得到⼈生真正的滿足,男⼈興起吧,
事實是 :
在享受神的祝福之時,追求在基督裡的真正滿足。 性不是被設計來滿足生命終極的需要, 只有耶穌能填滿生命中的空虛。
追求在基督裡的滿足
IN CHRIST
1. 對於聖經說「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你的體會與看法為何?
RISE UP O MEN of GOD
2. 對於單身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禁戒不做),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3. 對於已婚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不可彼此虧負),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4. 在「性」的資訊與誘惑充斥的世界中,如何保持心中與身體的聖潔?
林前 6 : 20
亞當的幸福 - 婚姻篇
楊峻權 弟兄
2015/8/16
WL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幾個媽媽談論自己的兒子 : .. 我兒⼦ - 是神⽗,大家都叫他 Father 我兒⼦ - 是主教,Your Grace - 閣下大⼈
弗 5 : 31 為這個緣故,⼈要離開⽗⺟,與妻⼦連合,⼆⼈成為⼀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 7 :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我兒⼦ - 是紅衣主教,Your Eminence - 殿下大⼈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當各有自己的妻⼦;女⼦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我兒⼦ - 大家看到都說 …. Oh my God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妻⼦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妻⼦。
丈夫大賣場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1F 有工作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F 有工作、愛小孩
7 我願意眾⼈像我⼀樣;只是各⼈領受神的恩賜,⼀個是這樣,⼀個是那樣。
3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4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幽默 妻子專賣店
林前 7 :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5F 證明永遠無法滿足…
1F 美貌
二、(青年崇拜)給單身者的原則:林前6:12-20
2F 美貌、喜歡性生活
對於單身而言,「性」的原則與智慧是「禁戒不做!」
三到六樓 - 沒⼈上去
可能的反對理由:
主日崇拜講性
執行上的建議:
1. 性只是身體上的事,不需大驚小怪?
1. 若是已經做了,接受神的赦免大能,重新開始確立目標。
聖經有明確教導
提醒:不要把⾃⼰和不想⼀⽣在⼀起的⼈「黏合」在⼀起!
2. 態度與作法上,讚賞並歡慶你願意遵行神心意的決定。
教會內外的重要實務議題
2. 男⼈需要性行為才能活下去?
3. 訂下並表明有關「性」的清楚界線。
性的誘惑與試探、性方面的成癮、同性戀
事實是:性不是⼈類活下去的必要條件,但聖經也瞭解性與賀爾蒙的威力,
4. 尋找支持團體,彼此鼓勵、提醒、監督。
婚姻中的性、外遇的問題….
3. 只要兩⼈相愛就沒關係?
不要在不該玩的地方玩
所以聖經的建議是(林前7:9)
最高層次的愛:林前13:4-8(愛的真諦)
神所設計的活動場所 - 婚姻
提醒:真正愛你的⼈不會想要讓你做偏離上帝心意的事。
神設計婚姻成為夫妻性的活動場所。
4. 結婚前需要確定「性」能不能合得來?
遊樂場要有遊戲規則
合適作法:準備進入婚姻前,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其他諸如財務、⼦女教養…
⼀、四個有關「性」的錯誤觀念
三、(成人崇拜)給已婚者的原則:林前7:1-9
錯誤 1:聖經不鼓勵「性」(甚至反對)
1.活動要出席
書籍介紹 : HIS NEEDS, HER NEEDS 他需她要
事實是 : (1) 神是「性」的創造發明者。
聖經原則:滿足配偶在性方面的需要,是在婚姻中的義務與責任。
如何建立免於外遇的婚姻;雙方的需求能被滿足!
(2) 神讓「性」是歡愉&享受的。
2.對團隊要忠誠
(3) 在婚姻的範圍,神命令⼈要從事「性」的活動。(創1:28)
聖經原則:在身體上與情感上忠於⾃⼰的配偶。
錯誤2:「性」只不過是「身體」的動作
需要面對的挑戰:色情文化與色情資訊的誘惑。
事實是 : (1) 創造永恆的生命。
3.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
(2) 連合(黏合)⼀個男⼈與⼀個女⼈。(創2:24)
借⼀台⾞,撞壞了….
Q : 男⼈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性的滿足、休閒娛樂、有吸引力、支持
聖經禁止的性關係:婚姻之外、同性之間、⼈獸之間、特定家族成員之間 (2) 夫妻間的性,依循愛的原則 「愛」是在乎對方勝過自己,不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意志與渴望。
事實是 : 在得著赦免之後,性造成的傷害仍然存在。
愛和感情、談話、
(1) 遵守聖經立下的界線
(3) 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弗5:25-32)
錯誤3:原諒與赦免修復所有的傷害
Q : 女⼈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3) 基於雙方的默契和同意
道歉了、赦免了…. 可是傷害仍然存在
心理上的傷害;掙扎於謊言,試探、回憶… 感情上的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
四、結語: 婚姻象徵的是基督對教會的愛,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得以與神連結,
錯誤4:「性」能帶來終極的滿足
得到⼈生真正的滿足,男⼈興起吧,
事實是 :
在享受神的祝福之時,追求在基督裡的真正滿足。 性不是被設計來滿足生命終極的需要, 只有耶穌能填滿生命中的空虛。
追求在基督裡的滿足
IN CHRIST
1. 對於聖經說「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你的體會與看法為何?
RISE UP O MEN of GOD
2. 對於單身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禁戒不做),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3. 對於已婚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不可彼此虧負),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4. 在「性」的資訊與誘惑充斥的世界中,如何保持心中與身體的聖潔?
林前 6 : 20
亞當的幸福 - 婚姻篇
楊峻權 弟兄
2015/8/16
WL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幾個媽媽談論自己的兒子 : .. 我兒⼦ - 是神⽗,大家都叫他 Father 我兒⼦ - 是主教,Your Grace - 閣下大⼈
弗 5 : 31 為這個緣故,⼈要離開⽗⺟,與妻⼦連合,⼆⼈成為⼀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 7 :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我兒⼦ - 是紅衣主教,Your Eminence - 殿下大⼈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當各有自己的妻⼦;女⼦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我兒⼦ - 大家看到都說 …. Oh my God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妻⼦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妻⼦。
丈夫大賣場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1F 有工作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F 有工作、愛小孩
7 我願意眾⼈像我⼀樣;只是各⼈領受神的恩賜,⼀個是這樣,⼀個是那樣。
3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4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幽默 妻子專賣店
林前 7 :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5F 證明永遠無法滿足…
1F 美貌
二、(青年崇拜)給單身者的原則:林前6:12-20
2F 美貌、喜歡性生活
對於單身而言,「性」的原則與智慧是「禁戒不做!」
三到六樓 - 沒⼈上去
可能的反對理由:
主日崇拜講性
執行上的建議:
1. 性只是身體上的事,不需大驚小怪?
1. 若是已經做了,接受神的赦免大能,重新開始確立目標。
聖經有明確教導
提醒:不要把⾃⼰和不想⼀⽣在⼀起的⼈「黏合」在⼀起!
2. 態度與作法上,讚賞並歡慶你願意遵行神心意的決定。
教會內外的重要實務議題
2. 男⼈需要性行為才能活下去?
3. 訂下並表明有關「性」的清楚界線。
性的誘惑與試探、性方面的成癮、同性戀
事實是:性不是⼈類活下去的必要條件,但聖經也瞭解性與賀爾蒙的威力,
4. 尋找支持團體,彼此鼓勵、提醒、監督。
婚姻中的性、外遇的問題….
3. 只要兩⼈相愛就沒關係?
不要在不該玩的地方玩
所以聖經的建議是(林前7:9)
最高層次的愛:林前13:4-8(愛的真諦)
神所設計的活動場所 - 婚姻
提醒:真正愛你的⼈不會想要讓你做偏離上帝心意的事。
神設計婚姻成為夫妻性的活動場所。
4. 結婚前需要確定「性」能不能合得來?
遊樂場要有遊戲規則
合適作法:準備進入婚姻前,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其他諸如財務、⼦女教養…
⼀、四個有關「性」的錯誤觀念
三、(成人崇拜)給已婚者的原則:林前7:1-9
錯誤 1:聖經不鼓勵「性」(甚至反對)
1.活動要出席
書籍介紹 : HIS NEEDS, HER NEEDS 他需她要
事實是 : (1) 神是「性」的創造發明者。
聖經原則:滿足配偶在性方面的需要,是在婚姻中的義務與責任。
如何建立免於外遇的婚姻;雙方的需求能被滿足!
(2) 神讓「性」是歡愉&享受的。
2.對團隊要忠誠
(3) 在婚姻的範圍,神命令⼈要從事「性」的活動。(創1:28)
聖經原則:在身體上與情感上忠於⾃⼰的配偶。
錯誤2:「性」只不過是「身體」的動作
需要面對的挑戰:色情文化與色情資訊的誘惑。
事實是 : (1) 創造永恆的生命。
3.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
(2) 連合(黏合)⼀個男⼈與⼀個女⼈。(創2:24)
借⼀台⾞,撞壞了….
Q : 男⼈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性的滿足、休閒娛樂、有吸引力、支持
聖經禁止的性關係:婚姻之外、同性之間、⼈獸之間、特定家族成員之間 (2) 夫妻間的性,依循愛的原則 「愛」是在乎對方勝過自己,不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意志與渴望。
事實是 : 在得著赦免之後,性造成的傷害仍然存在。
愛和感情、談話、
(1) 遵守聖經立下的界線
(3) 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弗5:25-32)
錯誤3:原諒與赦免修復所有的傷害
Q : 女⼈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3) 基於雙方的默契和同意
道歉了、赦免了…. 可是傷害仍然存在
心理上的傷害;掙扎於謊言,試探、回憶… 感情上的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
四、結語: 婚姻象徵的是基督對教會的愛,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得以與神連結,
錯誤4:「性」能帶來終極的滿足
得到⼈生真正的滿足,男⼈興起吧,
事實是 :
在享受神的祝福之時,追求在基督裡的真正滿足。 性不是被設計來滿足生命終極的需要, 只有耶穌能填滿生命中的空虛。
追求在基督裡的滿足
IN CHRIST
1. 對於聖經說「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你的體會與看法為何?
RISE UP O MEN of GOD
2. 對於單身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禁戒不做),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3. 對於已婚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不可彼此虧負),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4. 在「性」的資訊與誘惑充斥的世界中,如何保持心中與身體的聖潔?
林前 6 : 20
亞當的幸福 - 婚姻篇
楊峻權 弟兄
2015/8/16
WL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幾個媽媽談論自己的兒子 : .. 我兒⼦ - 是神⽗,大家都叫他 Father 我兒⼦ - 是主教,Your Grace - 閣下大⼈
弗 5 : 31 為這個緣故,⼈要離開⽗⺟,與妻⼦連合,⼆⼈成為⼀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 7 :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我兒⼦ - 是紅衣主教,Your Eminence - 殿下大⼈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當各有自己的妻⼦;女⼦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我兒⼦ - 大家看到都說 …. Oh my God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妻⼦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乃在妻⼦。
丈夫大賣場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1F 有工作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F 有工作、愛小孩
7 我願意眾⼈像我⼀樣;只是各⼈領受神的恩賜,⼀個是這樣,⼀個是那樣。
3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4F 有工作、愛小孩、做家事、幽默 妻子專賣店
林前 7 :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5F 證明永遠無法滿足…
1F 美貌
二、(青年崇拜)給單身者的原則:林前6:12-20
2F 美貌、喜歡性生活
對於單身而言,「性」的原則與智慧是「禁戒不做!」
三到六樓 - 沒⼈上去
可能的反對理由:
主日崇拜講性
執行上的建議:
1. 性只是身體上的事,不需大驚小怪?
1. 若是已經做了,接受神的赦免大能,重新開始確立目標。
聖經有明確教導
提醒:不要把⾃⼰和不想⼀⽣在⼀起的⼈「黏合」在⼀起!
2. 態度與作法上,讚賞並歡慶你願意遵行神心意的決定。
教會內外的重要實務議題
2. 男⼈需要性行為才能活下去?
3. 訂下並表明有關「性」的清楚界線。
性的誘惑與試探、性方面的成癮、同性戀
事實是:性不是⼈類活下去的必要條件,但聖經也瞭解性與賀爾蒙的威力,
4. 尋找支持團體,彼此鼓勵、提醒、監督。
婚姻中的性、外遇的問題….
3. 只要兩⼈相愛就沒關係?
不要在不該玩的地方玩
所以聖經的建議是(林前7:9)
最高層次的愛:林前13:4-8(愛的真諦)
神所設計的活動場所 - 婚姻
提醒:真正愛你的⼈不會想要讓你做偏離上帝心意的事。
神設計婚姻成為夫妻性的活動場所。
4. 結婚前需要確定「性」能不能合得來?
遊樂場要有遊戲規則
合適作法:準備進入婚姻前,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其他諸如財務、⼦女教養…
⼀、四個有關「性」的錯誤觀念
三、(成人崇拜)給已婚者的原則:林前7:1-9
錯誤 1:聖經不鼓勵「性」(甚至反對)
1.活動要出席
書籍介紹 : HIS NEEDS, HER NEEDS 他需她要
事實是 : (1) 神是「性」的創造發明者。
聖經原則:滿足配偶在性方面的需要,是在婚姻中的義務與責任。
如何建立免於外遇的婚姻;雙方的需求能被滿足!
(2) 神讓「性」是歡愉&享受的。
2.對團隊要忠誠
(3) 在婚姻的範圍,神命令⼈要從事「性」的活動。(創1:28)
聖經原則:在身體上與情感上忠於⾃⼰的配偶。
錯誤2:「性」只不過是「身體」的動作
需要面對的挑戰:色情文化與色情資訊的誘惑。
事實是 : (1) 創造永恆的生命。
3.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
(2) 連合(黏合)⼀個男⼈與⼀個女⼈。(創2:24)
借⼀台⾞,撞壞了….
Q : 男⼈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性的滿足、休閒娛樂、有吸引力、支持
聖經禁止的性關係:婚姻之外、同性之間、⼈獸之間、特定家族成員之間 (2) 夫妻間的性,依循愛的原則 「愛」是在乎對方勝過自己,不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意志與渴望。
事實是 : 在得著赦免之後,性造成的傷害仍然存在。
愛和感情、談話、
(1) 遵守聖經立下的界線
(3) 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弗5:25-32)
錯誤3:原諒與赦免修復所有的傷害
Q : 女⼈在婚姻中的第⼀需求為何?
(3) 基於雙方的默契和同意
道歉了、赦免了…. 可是傷害仍然存在
心理上的傷害;掙扎於謊言,試探、回憶… 感情上的傷害 身體上的傷害
四、結語: 婚姻象徵的是基督對教會的愛,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得以與神連結,
錯誤4:「性」能帶來終極的滿足
得到⼈生真正的滿足,男⼈興起吧,
事實是 :
在享受神的祝福之時,追求在基督裡的真正滿足。 性不是被設計來滿足生命終極的需要, 只有耶穌能填滿生命中的空虛。
追求在基督裡的滿足
IN CHRIST
1. 對於聖經說「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你的體會與看法為何?
RISE UP O MEN of GOD
2. 對於單身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禁戒不做),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3. 對於已婚者如何有效遵行聖經有關「性」的原則(不可彼此虧負),你有何實際的建議? 4. 在「性」的資訊與誘惑充斥的世界中,如何保持心中與身體的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