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文库07 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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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庄严经论释 ——胜乘妙音 (下) 益西彭措堪布

译讲


目 录 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1 觉分品第二十一 ·························1 功德品第二十二 ······················138 行住品第二十三 ······················223 敬佛品第二十四 ······················266


觉分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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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胜乘妙音 益西彭措堪布

译讲

觉分品第二十一 戊四、此菩提分品主要宣说修行,故分三:一、因; 二、本体;三、修法能增胜支分 己一、因分八:一、知惭;二、坚固;三、无厌; 四、通达论典;五、了知世间;六、了知四依;七、宣 说四无碍解;八、二种资粮 从安住如何发誓的戒律到以具足闻思积累资粮之 间宣说,也就是以知惭、坚固、无厌三者不违越学处, 以了知论、精通世间理之闻以及以四依四无碍解之方式 具足思所成清净智慧,由此精勤积累二资,故彼等依次 宣说。 庚一、知惭分八:一、知惭之体相;二、惭之处; 三、惭之分类;四、无惭之过失;五、知惭之功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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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叹具惭者;七、具惭愧之相;八、愧成为最殊胜 辛一、知惭之体相 藏译: 惭舍彼障分,具无分别智, 无罪及劣境,熟有情智者。 知惭有愧二者断除违品不知惭无愧后,成为知惭有 愧之自性。此亦,观待自己称为知惭,观待他人称为有 愧。菩萨若已舍弃自己所学的大乘道而学声缘行为,此 者非我菩萨所为,如是知惭;以其他菩萨也将对此呵斥, 如是有愧,是彼二者之自性。 具足以无分别智慧摄持之助伴者,即对自己、其他 有情以及知惭有愧的三轮相无缘。 所缘者是小乘道,倘若入彼则为羞惭,此亦,入声 缘乘者虽无烦恼罪业,然以唯求自利故意乐、智慧、修 行、果德都是较大乘低劣之境故,故诸菩萨缘彼境以入 彼道为可惭。 作用者,即菩萨以知惭有愧能成熟诸有情。如是知 惭有愧只属于坚固者即是菩萨,诸声缘不顾成为自己亲 友的诸有情而舍弃后,只为自求寂灭安乐,观待菩萨而 言,彼等的知惭有愧微少,如续云: “于自子亦无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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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声缘众缘分劣,利乐一切诸有情,善缘吉祥金刚手。 ” 唐译: 治障及合智,缘境亦成生, 菩萨有羞相,如是四差别。 略释:菩萨有羞有四种相:①自性;②助伴;③所 缘;④作业。 ①治障:即离无羞为羞自性。 ②合智:即以无分别智慧摄持为羞助伴。 ③缘境:菩萨以声闻缘觉为可羞之境。 ④成生:菩萨有羞能成熟众生,即是羞之作业。 辛二、惭之处 藏译: 六波罗蜜之,障分增长及, 障对治菩萨,生难忍之惭。 诸菩萨亦由,六度行懈怠, 烦恼及加行,随顺法生惭。 于何处羞耻呢?由布施等六波罗蜜多的违品悭吝 等在自相续中增长以及布施等对治减退故,于诸菩萨当 生难忍之惭,世间种姓高贵者对作种姓低劣的行为感到 羞耻,较此,菩萨若悭等增长及施等减退则极生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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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可称为于增长、减退之惭。 又如是于加行不加行之惭者,即诸坚固菩萨不仅对 自相续中串习并依止六度懈怠且不作加行,并且对生起 贪嗔等诸烦恼的相应之法——不护六根门趣入妙欲五 境之加行也会生起羞惭。 唐译: 菩萨于六度,障增及治减, 不勤亦勤行,于此有羞起。 略释:问:诸菩萨于何处生起羞耻? 答:菩萨于四事极生羞耻,即①于诸度障增时极生 羞耻;②于诸障治减时极生羞耻;③修诸度懈怠时极生 羞耻;④随顺烦恼法勤行时极生羞耻。 辛三、惭之分类 藏译: 根本非体小,中及劣之地, 下意乐有我,为劣惭余反。 胜劣之分类者,非入定之本体欲界地的惭愧是小品 或低劣;如是入定色界无色界也有惭愧之小、中、大三 品,其中小品、中品归摄于小品中;胜解行地与一地等, 下下者若观待上上者即是小品,上上者观待下下者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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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以意乐低劣的诸声闻的惭愧只修持自利,故是小 品;一至七地之间名为“有我”,即指以有勤作相之我 慢故,彼等之惭称为低劣或小品,是以观待而安立。 其余者增胜或大品即是入定地之惭、较其大者、观 待下地上地为大品以及大乘之惭愧,而八地等三清净地 无有我执无分别智慧任运成就之惭愧者,以无勤任运成 就故安立为上品或超胜。 唐译: 六品及二品,七地与二乘, 亦似则为下,反此应知上。 略释:菩萨有羞的差别如何? ①六品:即不定地中前六品有羞为下。 ②二品:即诸定地中前二品有羞为下。 ③七地:即十地中前七地有羞为下。 ④二乘:即发小乘心众生有羞为下。 ⑤亦似:即未得无生忍菩萨彼有羞亦为下。 与此五类相反者,应知即是诸上有羞。 辛四、无惭之过失 藏译: 由无愧非理,受烦恼忿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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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轻舍我慢,损有情坏戒, 由悔转失等,恭敬得下劣, 具信非人等,大师亦舍弃, 佛子同法等,诃斥由世人, 现法得不悦,余生无暇地, 故此难得法,未得亦转坏, 由此住苦中,心亦不安泰。 无有惭愧之过失。何人无惭无愧趣入非理颠倒之 行,从而受取生起贪等烦恼;以嗔趣入杀生等恶业,由 此自坏戒律,故对自己今生、来世损害以及对他人损害; 复次将善业及利益有情的所作舍弃的散乱及放逸等及 以我慢之杂染方式摧毁有情与自相续的戒律,由此自己 对彼生起悔心而苦恼故从安乐中退失;且以他人也见不 具功德后得下劣恭敬利养;以无惭无愧之因,对教法具 信的非人、护卫白方的天众以及本师也不以彼为特殊护 念之境故作舍置;以相应正法的诸佛子对某人如是作不 如理事呵斥,世间诸众也会令此人于今生中得到恶名; 在其他生世中转生于恶趣等无暇之处,由此自相续已得 之善法会退失,前所未得的新生善法也会失坏,因此彼 身住于痛苦之中并且心也以不悦意受持不得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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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译: 无羞惑不断,三害及六呵, 堕难退苦三,如前十二失。 略释:菩萨若有无羞障碍则烦恼不断,由此先生三 害。 ①自害:由无羞不如理作意以受取烦恼而自作伤 害。 ②他害:即嗔恚伤害他人,又以舍弃众生不教化而 对众生有害。 ③俱害:即由恼害自他故害尸罗。 由此生起三害后即于现法之中得六种呵责,即①以 自心后悔而成退失安乐等故,为自所呵;②以他人不信 故得下劣恭敬,以不生圆满恭敬故,为他所呵;③为具 信非人所呵而不护卫;④为本师所弃舍;⑤为同梵行者 所呵;⑥为十方人所呵,辗转传其恶名。 如是之后复有三种过失产生。即①未来堕于无暇险 难之处;②由此退失已得未得善法;③从彼生起大苦受。 此即是无羞所生十二种过失。 辛五、知惭有愧之功德 诸有惭佛子,不生如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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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常生于,天人及人中, 具慧由知惭,速圆菩提聚, 佛子于有情,令熟不厌离, 彼恒离障分,常伴诸对治。 如是有惭者,当得彼等利。 具足惭愧的诸佛子根本不会产生如是过失。彼智者 恒时受生于诸天人趣,是异熟果;具足惭愧之菩萨疾速 能满无上正等菩提资粮,是增上果;彼佛子具足惭愧, 对成熟诸有情无有疲厌,是士用果;彼时恒时远离违品 无惭无愧,是离系果;不离知惭有愧之对治,是等流果。 如是具足惭愧的彼佛子能获得彼等功德也。 唐译: 此等一切恶,菩萨若有羞, 当知一切尽,起彼对治故, 天人聪慧生,速满于二聚, 成生不退转,离不离为果。 略释:何为菩萨有羞功德? ①有羞离过功德:菩萨若有羞耻,则上述一切过失 断尽不生,由有羞耻必定生起彼等诸过的对治 ②有羞集得功德:即常生天上以及人中,恒得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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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异熟果;速得圆满大菩提二资粮聚,是增上果;于成 熟众生不退转,是士用果;恒时远离无惭之障,是离系 果;一切生处不离彼障对治,是等流果。 辛六、赞叹知惭有愧者 凡夫虽穿著锦衣,以无愧故过所垢, 佛子穿著惭愧衣,无所覆亦无过垢。 佛子菩萨具惭者,如空不为世法染。 于诸佛子众中住,以惭及愧为庄严。 菩提萨埵以惭愧,于诸所化慈如母。 具惭愧从诸罪过,于诸轮回作防护。 诸凡夫虽全身沐浴,穿著形色华丽的妙衣,然心远 离惭愧故,妙衣不能遮掩贪等垢染之心。佛子具有知惭 有愧之妙衣者,外在虽无妙衣等覆身,然以自性离诸过 失之垢。此颂宣说了瑜伽士内安住入定之时,知惭有愧 能对治烦恼的生起。 诸佛子具有知惭有愧,彼等如同虚空不为云雾等所 染,入村舍等时以具惭愧之自性,不为世间八法染污; 在与自己见行相同的诸善友佛子聚会之时,也以知惭有 愧之饰品作庄严,行为和合且极其庄严,珍宝等任何严 饰也无法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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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菩萨于舍弃利他会生惭愧故,对诸所化如母般成 熟有情,对一切有情视如爱子般慈爱呵护,彼等若不救 度有情并且舍弃,则是惭愧之处。知惭有愧如以象马车 步四军守护国政及边境般,同样诸菩萨于轮回利益众生 时恒时也是护持,即以惭愧不令诸烦恼过患侵入。 唐译: 有衣翻有垢,凡夫无惭故, 天衣更无垢,菩萨有惭尔。 菩萨惭具足,如空不可污, 欲胜诸菩萨,亦以惭庄严。 譬如慈母爱,惭护众生然, 观生及化生,此事由惭起。 略释:此三偈以譬喻显示惭愧的功用。 ①衣服喻:身虽着衣反有垢染,由凡夫无惭故;天 衣着身更无垢染,由菩萨以有惭为衣过垢不能染故。 ②虚空喻:有惭者虽值世间八法不被染污故。 ③庄严喻:惭如庄严,以有惭菩萨能随顺同行故端 正胜过余不具惭者。 ④慈母喻:惭如慈母之爱能护持众生,因为有惭菩 萨能拥护生死一切过失,如象马军,观生化生均由知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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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起。 辛七、具惭愧之相 荷担一切及,不荷担一切, 一切入不入,菩萨具惭兆。 具惭愧之相兆有四:以意乐而言,堪受一切施戒等 任何功德方;不受无惭无愧以及贪嗔等诸烦恼任何过失 方;以加行而言不入一切罪过而入一切功德。此四种相 兆任具其一均是具惭愧的补特伽罗以其相续中的知惭 所作的相兆。 唐译: 不忍及不行,亦忍及亦行, 当知此四种,是说行惭相。 略释:此偈显示四种行惭相——不忍、不行、忍与 行。因为有惭者对一切过恶有不忍、不行之相,对一切 功德有安忍、力行之相。 辛八、惭愧成为最胜 以自心修惭,信解法意乐, 自在无分别,以一性为首。 自心修持知惭有愧,此过若人得知十分羞愧,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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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知与不知,自己造罪感到内疚,较羞愧更殊胜,如 是于大疏中宣说。修持有愧此亦以五种相了知为殊胜 者,对宣说惭愧的大乘法生起净信,如上述九种意乐、 等持心得自在或者从八地获得无勤任运成就;于自他及 知惭法三轮无有分别,清净地的菩萨于彼事成为一义, 故为首要或殊胜。 唐译: 教习于惭羞,亦起五自意, 信法等别故,无上如前知。 略释:何种惭羞方为无上?如前文应知,对于大乘 经中所说惭羞之处生净信故,以九种深心修习故,依虚 空等定修习故,由无分别智摄故,以一果入一切果故。 庚二、坚固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辛一、略说 菩萨之坚实,较余一切者, 性相别不变,以是为增胜。 菩萨之志气坚固者,即菩萨较一切世间众与声缘 众,从法相、分类、无变三个角度更为超胜。 唐译: 诸菩萨无畏,体相及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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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固与殊胜,今当次第解。 略释:已说菩萨有羞,次说菩萨无畏,即以体相、 差别、坚固、殊胜四义次第解释。 辛二、广说分三:一、坚固之体相;二、坚固之分 类;三、坚固之无变 壬一、坚固之体相 精进定及慧,许是勇忍坚, 何故以此三,菩萨入无畏, 以怯动摇愚,于所作起畏,故于三真性,当知坚实 名。 精进、等持、智慧三者依次为心不怯弱之志气、无 有动摇之安忍、真实了知彼义后于彼中无有变化,故称 为坚固。何以如是?由彼三法使诸菩萨修持正道无有怖 畏而趣入。 产生何种怖畏呢?诸无精进者对菩萨的行为会产 生“我怎能修持”的怯弱怖畏;诸无等持者不能一缘内 住故会产生动摇分别念之怖畏;诸无智慧者不能如实了 知菩萨的行为,以愚昧无知于所作无法可施而生怖畏。 以怯弱等三者使菩萨于一切修行无有自在,会产生 难以修持的怖畏,故彼三种怖畏的对治——精进、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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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任运成就的三种本性者不为违品所侵故,当知具坚 固之名。不必分别观察精进任运成就、等持智慧任运成 就、恒时具有故,无有怯弱等三种违品,得殊胜坚固者, 是坚固之体相。诸初学者心的自性之中也具有不怯弱 故,若能趣入所作,仅以此点观待而言,当知可立名为 自性之精进等。 唐译: 进定慧三起,勇健勤猛作, 是说无畏相,亦显于众名。 诸有所作中,下动愚则畏, 离三三决定,是名无畏安。 略释:精进、禅定、智慧三者若生起即是无畏的体 相,勇、健、勤、猛是无畏的众名。若问:此进定慧三 者分别于何种行中无畏?答:菩萨于诸所作中,其心若 下若动若愚则生怖畏,因为下心者于彼无勤修故;动心 者于彼心不住故;愚心者于彼无方便故。此三种心的对 治依次是精进、禅定与智慧。是故远离下心、动心、愚 心,当精进、禅定、智慧三者获得决定时,则名为无畏。 何为决定?即此三对治任运现前名为决定。 壬二、坚固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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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以及愿,不顾本身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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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颠倒行,甚深闻 广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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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化难调伏,佛身难思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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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难行者,未摇轮回者,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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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无染污者,生坚实之坚, 11

较彼不同余,许诸坚实胜。 坚固的分类有八种。 ⑴自性坚固者,即由种性力发起精进、等持、智慧 三者,由此于菩萨所行无有怯弱等怖畏。 ⑵发愿坚固者,即发愿今发无上菩提心后得证无上 菩提并且于救度众生的事业中无退无变,由此任生何处 当成无变坚固。此亦菩萨的无量愿乃至佛地之间所产生 者,这一切的根本即是最初发菩提心,由最初发愿欲得 菩提出生一切愿,并且其后的所有发愿也将越来越坚 固。 ⑶颂中“不顾”指于自利坚固,即为成办自利对身 命亦不顾及或贪著或怖畏。 ⑷于他利坚固者,即有情虽作种种邪行然于彼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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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厌而坚固。 ⑸颂中“甚深”指于真如义坚固,即对本无生灭的 甚深空性无畏且信心坚固。 ⑹于力坚固者,即对修持神通、力、无畏等诸广大 功德,心无怯弱生起信解。 ⑺所化具有极强烈之烦恼故,对谁亦难调的众生不 舍弃,以种种方便长时调伏,即是于成熟有情之事业坚 固。 ⑻如来法报化三身具有不可思议功德,我当修持彼 果心无退转,即是于菩提圣果坚固。 如是宣说八种坚固。复有三种坚固的分类: ⑼为成无上菩提修持种种无畏苦行,即是于苦行坚 固。 ⑽为利他以悲心不舍轮回,于种种三有中受生,即 是于故意受生三有坚固。 ⑾受生于轮回时,不为轮回过患烦恼染污,即是于 无烦恼坚固。 如是坚固菩萨相续中生起的坚固不同于其余世间、 声缘,承许较其余具坚固者更为超胜。 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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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及大愿,不顾及不退, 闻深亦能化,置彼于佛身。 亦行诸苦行,不舍于生死, 生死不能染,此十是差别。 略释:此二偈依次说无畏有十种差别。 ①自性:即以种性力成就而得无畏。 ②大愿:即以发菩提心而得无畏。 ③不顾:即精勤自利时不顾身命得无畏。 ④不退:即精勤利他时有违逆者得无畏。 ⑤闻深:即听闻甚深真实义时得无畏。 ⑥能化:即难化众生以神通力教化得无畏。 ⑦置彼于佛身:即于安置众生于大菩提得无畏。 ⑧亦行诸苦行:即于行种种难行苦行得无畏。 ⑨不舍生死:即于故意受生得无畏。 ⑩生死不能染:即处染不染而得无畏。 壬三、无变 如山不为蝶,鸟翅大海摇, 坚实恶友苦,闻深法不动。 犹如以蝶与金翅鸟的翅力以及海浪不能摇动山王 般,此三喻依次对照诸坚固者菩萨不为恶友、种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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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听闻空性无我甚深之法所动摇。 唐译: 恶朋及重苦,闻深不能退, 譬如螽翅风,不动须弥海。 略释:菩萨无畏于三缘得不动,即遇恶朋、遭重苦、 闻深法而不退转,譬如螽蟖振羽不能荡海摇山,彼之三 缘不能动菩萨心亦复如是。 唐译: 诸说无畏中,菩萨无畏上, 相异坚殊胜,与彼不相似。 略释:由前三义即体相、差别、坚固殊胜故,菩萨 之无畏于诸说无畏之中最为殊胜。 庚三、无厌 菩萨无怯无等者,三事闻法不厌足, 精进广大于苦也;依于惭愧及坚实; 于大菩提意愿等;诸具慧之不怯退, 许是于诸地未圆,圆满以及最圆满。 菩萨的无厌不等同声闻缘觉,对何者无厌呢?即对 三种基或事无厌。于善知识前听闻正法无厌足者,是对 闻法无厌或对求法无厌;于三大阿僧祇劫中如依燧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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燧垫生火般发广大精进者,是对极为精进之有事无厌; 为利有情对承受种种痛苦无厌者,是对痛苦之有事无 厌。以彼等宣说了无厌之三种有事或对境。 无厌之因或来源或所依者,即依上述知惭、坚固二 者产生无厌。 无厌之本体或自性是对大菩提产生猛厉寻求心。 由此因无厌之分类者,即诸具慧之无厌于道的地位 如是安立:胜解行地尚未得自他平等心故,疲厌也时有 产生,故未圆满;一至七地中疲厌决定不生故,即是圆 满;三清净地中无勤任运故,至极圆满。承许有此三类。 唐译: 不退诸菩萨,品类有三事, 于闻进苦故;惭勇为依止; 欲乐大菩提,是说不退性; 未成成极成,差别诸地显。 略释:此二偈显示不退的品类、依止、自性与差别。 不退品类有三种,即闻法无厌不退、恒大精进不退、 生死苦恼不退;依止有两种,即以有惭、有勇为依止; 自性即是欲乐大菩提,欲乐有缺便会退转;差别有三种, 即胜解行地菩萨之未成不退、一至七地菩萨之已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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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三清净地菩萨之极成不退。 庚四、通达论典 知坚实经论,事以及所为, 业及性相等,无尽及果者, 真实成故胜,以定总持摄, 成熟有情及,忆持圣法也。 坚固者菩萨通达论典是指通达五明学处,亦名通达 经典。所谓五明如上所述即是内明,梵语“达日嘎”或 寻思理指正量,即是因明或推理学,语言学或声明,工 巧明以及医方明。从智者善知识听闻彼等五明并思维其 义获得定解后,也为他人宣说。一切所知尽摄于五明故, 诸菩萨通达一切所知法而愿得一切智智故,趣入如是通 达论典。 以仅仅了知五明而言,世间者与诸声缘虽也具有, 然诸菩萨的通达五明论典以基等六种方式尤为超胜。彼 六者为何? ①基或有事。在五明中,诸声缘仅为自己得解脱而 寻求以宣说人无我为主的内明之一分而已,他们对广大 大乘经典也不着重寻求,其他明则更不必说。诸菩萨为 寻求一切智智、成办一切有情的利益,自己学习广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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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并为他人演说。也就是说,内明三乘之道;能诠词 句之自性、字缘 1 与格 2 的对应、文字的归纳与增补等, 按照语言学论典所说的那样对组合连接无碍通达故,具 足善妙词句,以正确语言无误表达意义;其所说之义也 是符合现量、比量、教量而安立,破斥不具正量之方, 成立具量之方,以彼方便产生不可夺之定解;以医方明 能除所有众生的疾病以及修长寿之方便,以彼饶益他众 并将此方便对他人宣说。总之,菩萨为成办自他二利首 先自己听闻五明论或经典,并如所闻之义不忘忆持,串 习彼句而讽诵,对彼彼义以意识思维,能无误通达义故 分辨善说邪说之差别,并对他人也如是宣说者,是以基 或有事的方式超胜。 ②必要。诸声缘的一切学处主要以自利为目的,菩 萨的目的则主要为他利故,较彼更为超胜。 ③作用。若仅通达声闻经典的内明能成办自利,菩 萨通达三乘内明后,自己趣入大乘并对其他大乘种性者 宣说其义,对声缘种性者,也宣说彼彼乘,如是以其余 因明等四明也能利益有情,以彼等论为人宣说故,是为 1 2

字缘:梵语中的所用媒介字。 格或者判位词,即是能判别各个词在句子中所处地位的一种虚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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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胜。 ④体相。声闻仅闻受内明之一分宣说人无我的少许 论典而持彼等词句等,菩萨对三乘所摄之内明与声明、 因明、工巧明、医方明等无量论典无有厌足地听闻、受 持、熟习、思维及通达,以具五种体相故,是为超胜。 ⑤声闻通达论典者,五蕴于无余涅槃中灭尽;菩萨 通达五明论典者,五蕴于无余法界中无尽故,是为超胜。 ⑥得果由真实成就而超胜者,诸声闻通达论典不能 得一切智智,菩萨通达五明以回向一切智智之力,能成 就通达一切所知法的智慧。 菩萨通达五明论典,以何处摄受呢?以等持与总持 所摄而言,彼也可分为两类。由得首楞严等等持力安住 于其中,能无碍通达一切论典而成熟有情;由总持自性, 于往昔多世中所听闻的一切五明论典能对彼句义不忘 受持故,能忆持五明所摄的所有圣法经论。是故菩萨通 论典是由依止等持对诸有情以具足神通神变、普言神 变、随示神变三种方便成就一切有情;以总持可分为声 明等四明、内明为主在世间能使所有圣法不致隐没而护 持。彼二者是通达论典的作用。 唐译: 知法知法业,知相知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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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果及二门,成生亦住法。 略释: ①知法:即知内明、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 五种论典。 ②知法业:即知此五种论典以自利利他为业,其中 知内明论,为自修及为他说;知因明论,为申明己义及 屈伏他义;知声明论,为自善音合他信受;知医方明论, 为除他疾;知工巧明论,为令他解。 ③知论相:即知通达论典之因有五,是为闻得、持 得、诵得、思得、通得,菩萨先于论听闻,闻已受持, 持已习诵,诵已正思,思已通达,通达者即是了知此是 功德、此是过失、此是善语、此是恶语。 ④知无尽;即知明处者虽入无余涅槃亦无穷尽。 ⑤得果:即由此得一切智智。 ⑥二门:即三昧门与陀罗尼门,知论菩萨以三昧门 成熟众生,以陀罗尼门成熟佛法。 庚五、了知世间 知诸坚世间,以身语意三, 以知谛无等,由此胜于他。 菩萨常舒颜,正直诚实语, 为令成器故,令修正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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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等寂得故,具慧行诸谛, 具慧知谛故,定说知世间。 诸坚固菩萨知世间者,了知身相、了知语相以及意 识了知四谛。与其余世间、声缘非平等或非相同故,菩 萨较诸世间、声缘超胜。若人如是想:了知世间的名言 以身语之相随顺他人,仅此点世间凡夫也有;了知四谛 则声缘也有,菩萨的了知世间怎会超胜彼等?由彼等之 了知不能如菩萨那样成熟有情,故有极大差别。 此亦,了知世间者可分三种:了知世间之名言;了 知世间之出生;了知世间之寂灭。了知世间名言又可分 了知与世间相应之身名言及语名言两种。其义如何呢? 诸坚固菩萨身相之规律即是对任何上中下的补特伽罗 恒时也无有怒色而以舒颜欢笑且恭敬显示欢喜之相令 人满足,以言词不伤他人、心无不悦之柔和悦意宣说“善 来否”等正直、温和、悦耳之语。此二者的必要:以身 随顺他心是为令诸有情成为了知真谛的法器;以语宣说 圣法是为修持圣法。故当了知如是身语名言之规律。 以意了知此等世间由何出生、以何寂灭,即是知世 间义,彼者何以故?承许以苦集二谛恒常出生诸情器世 间,亦即以集谛因产生苦谛果,称为世间;以灭道二谛 能隐没或寂灭世间,亦即以道谛断除集谛时,彼果苦谛 自性之世间自然寂灭故。于何处寂灭者即是灭谛、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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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能灭者是道谛故,如是了知称为知世间。也可以是: 了知世间出生是不清净依他起;了知世间隐没是清净依 他起;了知四谛十六行相的自性三解脱门,即是三种体 相都精通。彼等四谛之中,为了苦集寂灭与获得灭道, 诸具慧菩萨自他勤行于诸四谛中,是了知世间之作用。 何以故?诸具慧菩萨了知世间的名言谛以及了知胜义 四谛之二谛故,可称为了知世间,也就是说具足三苦之 世间界的种类、寿量、苦乐、兴衰等是如何以及与彼世 间相应之相的规律,此处以身语名言为例宣说了世间的 种种规律相,以及了知彼等世间以何产生之因集谛,是 世间世俗谛;了知道及灭是胜义谛,依彼二谛了知一切 世间。 有者说:了知四谛是真实了知世间;了知身语之世 间是由自己了知世间而引起,故对果假立因之名,或者 是令他人产生了知世间之因,故对因假立果名。然而由 此处是宣说了知世间故,了知身语名言也可承认为真实 了知世间。 唐译: 身知亦口知,及以实谛知, 菩萨知世间,最胜余无等。 身知则舒颜,口知则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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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令成器故,正法随修行。 二知知世生,二知知世灭, 为息复为得,谛知勤修行。 略释:菩萨有三种知世间即身知世间、口知世间以 及谛知世间,由此最为殊胜,其余世间、声缘不可为比。 如何是身知世间与口知世间呢?身知世间即是舒颜欢 笑,口知世间即是慰问赞美。此二种何故而作?即为令 有情成为法器故。令成何种法器?即为令彼成为随顺修 持正法之器。如何是谛世间呢?即以了知苦集二谛则知 世间常生,由生及生方便故;以了知灭道二谛则知世间 可灭,由灭及灭方便故。问:谛知世间其作用何在?答: 为息复为得,谛知勤修行,即诸菩萨为息苦谛为得灭道 谛故,观诸谛修智具足。 庚六、了知四依 经典所教法,彼义具密意, 了义具量及,得彼无所诠。 推及如所云,颠倒清净知, 未离系所得,此中说所断。 信解及伺察,别他如是闻, 离戏之智慧,由是智不退。 为断除依止补特伽罗及受持经典表面之语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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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宣说四种依止。唯依如来出有坏亲口宣说的经典教法 而不依补特伽罗的别别之语,即是依法不依人;以及经 典教法之义也具有依他义为意义说“当杀父母”等,具 有诸密义的语句不能依语言表面理解,即是依义不依 语;彼义可分了义不了义两类,须依其中具有观察究竟 量之了义,如说补特伽罗及蕴等法存在是不了义,彼本 性无有是了义,应依照善逝诸甚深经典以及解释彼密义 者——补处弥勒以及佛授记的龙树无著诸大车所宣说 的甚深无二义的意趣,依了义不依不了义;彼了义经也 不依总相仅仅成为分别意识之所缘境以及成为八识之 境具二取之相,而应依离二取故不可言说各别自证无分 别智慧所得境,即是依智不依识。又《无尽智慧经》云: “执人法二者有自性是依人,证悟彼二无有自性是依法 性。如是句为世间法,义为出世法,或者诸世俗法称为 句或法,一切胜义法称为义。如是某经宣说趣入道者是 不了义经,宣说趣入果者是了义经;或者宣说世俗者是 不了义经,宣说胜义者是了义经。何为识?欲界有情之 识依色蕴,如是色界识依受蕴,无色界前三禅识依想蕴, 有顶识依行蕴,如是识安住于色等四法,随行并安住者 是识,安住四蕴的彼等识皆证悟空性、对识无有分别, 是智慧。” 宣说四依之必要。有个别人随顺自己的意乐扬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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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佛经、非是正法,诽谤并舍弃佛亲口所传之法,为断 此过而说第一依。在说“父母者当杀”等时,为断除对 文句之义的表面理解而说第二依。譬如佛说凡夫补特伽 罗与罗汉、独觉补特伽罗,又说:“若此世间出生一位 补特伽罗,则于一切世间均得无量利乐,彼是何人?即 是善逝。”如是宣说,若不知是以世俗不了义宣说而执 补特伽罗为实有法,则为颠倒。为断除执不了义为了义, 故说第三依。甚深无二义各别自证智慧的境界虽不可言 说,然执著此为以种种二取习气染污之分别心能说能得 的境界,为断此过而说第四依。如是此处分别宣说四依 时,指出应断除四种颠倒。 四依的功用或功德:如具第一依,能于教典之法的 信解中不失坏;同样,以第二依,能于观察句义中不失 坏;以第三依,能于其他善知识前听闻不了义经外了义 经中如实所说中不失坏;以第四依,能令诸坚固菩萨于 超越分别心境界的不可言说智慧中何时亦不失坏。 唐译: 能诠及义意,了义亦无言, 当知此四种,是说四量相。 谤法及非义,邪思与可言, 遮此四事故,次第说四量。 信心及内思,正闻与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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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不可坏,依量功德尔。 略释:菩萨修习四量,其相为:①能诠:即以如来 所说十二部经之法为量,不以人为量;②义意:即以文 中实际意义为量,不以语为量;③了义:即以世间可信 以及佛所印可之了义为量,不以不了义为量;④无言: 即以出世间各别自证智为量,不以分别心识为量。 问:世尊何故说此四量?答:说以能诠法为量,是 为了遮止毁谤舍弃圣法;说以义意为量,是为了遮止非 义文句;说以了义为量,是为了遮止邪思颠倒之理解; 说以智为量,是为了遮止执各别自证智为可言。 问:依此四量有何功德?答:依第一量,于法之信 解不可坏;依第二量,于义之内思不可坏;依第三量, 于了义之正闻不可坏;依第四量,于证离戏智慧不可坏。 庚七、宣说四无碍解 解名数性相,及词智慧故, 菩萨无碍智,许四者无等。 于教极精进,何所以何示, 法及义二者,唯以词智示, 法教及说故,一切等二故, 答诸诤者故,远碍智为四。 由别证平等,其后为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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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断一切疑,称作无碍智。 法无碍解者,法有善恶、有漏无漏等种种分类,其 中某一法也有多种名数,如对无明可称痴、愚昧、无知、 暗者、黑暗等异名,对智慧可称智、慧、觉、心明、光 明等异名,通达名与法的异门。能无倒证知彼等名之义 ——自相与共相,是义无碍解。以彼名不仅某一地界之 语而是诸界之语——天、龙、人、寻香、非天等种种语 言,由字组成词,由词组成句,以句所诠之义,为了明 确分别,无倒了知种种虚词的用法等,是词无碍解。辨 无碍解者,对所有提问均能无碍回答,对所有兴辨者均 能答辨,获得从某一法义展开乃至宣说一大劫亦不能尽 的智慧。如实了知四无碍解故,承许菩萨的四无碍解, 声缘无法相比。 其四者的数目决定,以“于教”等两颂宣说。菩萨 对人精进传法时,所宣之法及能宣说者,法与义二者是 所宣说者,仅仅以能宣说者词与智之自性辨二者宣说。 此亦,法者以名宣说其义者,宣说如是如是之义故。或 者按坚慧论师大疏,对某法简略宣说是义无碍解,尔后 彼者详细广说是法无碍解。以词无碍解能获得恒时了知 法义二者故,即以何方语言能通晓彼之语言,以此语彼 语之方式于词义二者能通达故。以辨无碍解询问诸兴辨 者的意愿,对应理与非理的辨论,作答辨故,无碍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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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种而非是如五种或三种。 因者,入定安住诸法平等自证,尔后或以后得智慧 能了知法等四者。或者此二句可解释为四无碍解的释 词。梵语“扎德桑布达”义为无碍解,“扎德”是称为 别别之义,即是无分别各别自证智慧;“桑”是真实或 平等,即真如;“布达”为了知,即是现量证悟无分别 智慧的后得功用者,对于蕴界处等广大义以及空性等甚 深义彼等之体相能断除所有疑惑故,说为四无碍解。 唐译: 于门相言智,通达无比伦, 此即是菩萨,四种无碍解。 能说及所说,说具合三事, 四二复二种,次第三事因。 举法及释法,令解与避难, 建立四无碍,以是义应知。 内证及外觉,故称无碍解, 能断一切疑,此即是彼业。 略释:于门、相、言、智四者通达,无与伦比,此 即是菩萨的四种无碍解。 ①知门智(法无碍解):即能了知各别义之所有名 门差别。 ②知相智(义无碍解):即能知此义属此名,通解 诸法的自相与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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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知言智(词无碍解);即能知种种地界、种种人 等之语言。 ④知智智(辨无碍解):即能知自能说法。 能说、所说、说具此三事各有因缘。能说有四因缘, 即教授智、成熟智、聚满智与令觉智;所说有二因缘, 即法与义二者,四智于此二有用故;说具有二因缘,即 言与智(词与辨),由此二能成就说法故。 因为以门总举法 ..要,以相广释法 ..义,以言令解法 ..、 义,以智辨答问答,以是义应知次第建立四无碍解,其 数目决定为四。 问:为何名无碍解?无碍解有何作用? 答:由诸菩萨初以出世间入根本慧定内证诸法的大 平等性,其后以后得位世间智外觉诸法法门的差别,由 此道理,故名无碍解,其业即复由此四无碍解能断一切 众生的一切疑网。 庚八、二聚 菩萨之资粮,福德智无等, 由初增上生,别以伴无染。 施戒为福德,般若为智慧, 而余三二俱,五者亦智慧。 由相续得修,数数修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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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智者资粮,成办一切义。 为得入无相,任运成所为, 灌顶究竟故,诸智修资粮。 诸菩萨的福德智慧二聚与声闻缘觉不同,如《宝积 经》云:“诸菩萨智慧聚观如十方虚空,诸声闻智慧聚 观如虫食芥子内之虚空量;诸菩萨福德聚观如四方大海 之水,诸声闻福德聚观如牛蹄迹中水。 ”以彼二聚之力, 诸菩萨受生于轮回时,所谓“由初”即是以福德聚能于 轮回获得增上生中殊胜帝释、梵天及转轮王等圆满受 用,所谓“别以”即以智慧聚安住轮回时不为轮回过患 ——业烦恼所染污。何为二聚?以二聚能摄六波罗蜜, 六波罗蜜也能摄彼二者。能令受用圆满的布施以及能得 圆满人天身依的戒律此二者是福德聚;后者般若波罗蜜 多是智慧聚,因为能证悟一切法的空性以及不为烦恼所 染故;其余安忍、精进、静虑三者同属福德与智慧二者, 因为耐怨害忍、安受苦忍二者是福德聚,无生法忍可摄 于智慧聚;精进也分:对其他有情耕种、经商等作助伴 的精进,是福德聚,对依止善知识及闻思修圣法等作精 进,摄于智慧聚;静虑也分:以世间静虑及无漏静虑趣 入利益有情摄于福德聚,依静虑修持无分别等持摄于智 慧聚。布施等五者为获得一切智智而回向,以及若以三 轮无缘智慧摄持,则都成为智慧聚。此外,忏悔业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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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喜善根、祈请广转法轮也是福德聚,布施、持戒及修 习三类福 3 等也摄于福德聚。以何因缘能证悟智慧?即 依止善知识亲近、恭敬及闻法等都属于智慧聚。 聚之释词:平常相续得修后对善根数数修持。梵文 “桑巴”, “桑”义为恒常, “巴”义为修持, “”义 为成办,由对施等六波罗蜜多善法数数修习能成办如来 三身,故名为聚。坚固菩萨之二聚,其功用是能成办自 他二利。 聚之分类:凡夫地世第一法位以下的胜解行地积累 资粮是为趣入并获得一地而积累;二至六地之间所积资 粮是为趣入并获得七地无相境界,在获得七地时,对经 藏等种种法之义无有分别作意,故名无相;七地的福慧 二资是为了任运成就八地九地的二种资粮;八地九地所 积二资是为了获得十地以诸佛授法王补处灌顶;十地积 累二资是为了获得究竟佛地。诸坚固菩萨如是修持福德 与智慧资粮。 唐译: 福智为二聚,胜报亦不污, 一切诸菩萨,胜相皆如此。 初二为福体,第六即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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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福:即三种福业事:施类福、戒类福和修类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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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三二聚因,五亦成智聚。 正修及数修,资善名为聚, 自利与他利,成就则名业。 入地入无相,及入无功用, 受职并究竟,二聚次第因。 略释:二聚即是福德聚与智慧聚。诸菩萨由福德聚, 于生死中作胜报成就因;由智慧聚,于彼胜报作不染污 因,一切菩萨的胜相均是如此。 问:二聚摄六度,此义如何?初布施持戒二度是福 聚体,第六般若度是智聚体,其余安忍、精进、静虑三 度通为二聚之因,又前五度由般若能回向故,亦成智聚 体。 问:为何名聚?为何为聚业?答:梵语“三婆罗” 名为聚, “三”义为正修, “婆罗”义为数修,即由正修 及数修善法则得资长,由资长故名为聚。聚业者,即由 此聚能成就自他二利。 问:二聚的种类差别如何?答:此中种类差别是: 胜解行地聚是入地因,一至六地中聚是入无相因,第七 地所摄聚是入无功用因,第八第九地聚是入受职因,第 十地聚是入究竟因,究竟者是佛地所摄。 己二、修行或道之本体分二:一、广说三十七菩提 分法;二、要略而说止观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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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广说三十七菩提分法 辛一、修持四念住 具慧之念住,以十四修法, 无等故而彼,超胜于余等。 所依诸对治,如是随入及, 所缘及作意,由得修超胜, 随顺及随转,觉知及受生, 大以及最胜,修及成就别。 三十七菩提分可归纳为七步。 第一、菩萨修持身受心法四念住,以十四种差别与 声缘之修法无等,故菩萨修四念住较声闻缘觉殊胜。 何为十四种差别?即所依超胜,对治超胜,趣入超 胜,所谓超胜以下须依次类推而了知,所缘、作意、由 得修超胜,如是随顺、随转、觉知、受生超胜,量或大 超胜,殊胜超胜,如是修超胜,得果或真实成就超胜, 以及上述之外的“别”者,如是以十四种超胜。彼等之 义如何呢? ⑴所依者,诸声闻所修念住对声闻三藏作闻思修, 诸菩萨修持念处则依大乘经藏作闻思修,故以所依超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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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对治者,诸声闻为对治净等四倒而观身不净、观 受是苦、观心无常以及对诸法修人无我,菩萨以对身等 四法一切均证悟法无我故,修持远离净与不净、乐与不 乐等一切相之真如,如是证悟身等四法自性空性,由此 次第趣入苦集灭道,如《辨中边论》中所说。 ⑶趣入超胜者,诸声闻为自入四谛而修四念住,菩 萨为自他二利趣入而修持故而超胜。 ⑷所缘差别者,诸声闻主要缘自相续的身等法后修 持,菩萨缘自他一切有情的身等后修持故而超胜。 ⑸作意差别者,诸声闻作意身不净等具有对治相 状,诸菩萨于所断与能断之相均无缘作意故而超胜。 ⑹修果者,诸声闻为远离不净身及苦受等修持也仅 是获得断尽五蕴,诸菩萨非为远离或不离二者,而是以 身等自性无有修持不缘离与不离二者,故在得果时,不 离如来清净三身,远离不清净的业惑身故由得修超胜。 ⑺随顺差别者,菩萨修四念住与六度随顺,身等四 法虽如幻显现然证悟无自性故,于身财及内外一切法均 无贪染,故与布施随顺;于身财无贪故能守护净戒;由 戒律清净方能具足打不还手等沙门四法之安忍;由具足 安忍后,修持波罗蜜多及对利益有情无有疲厌之精进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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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勤作;由安住精进而修持心无散乱之静虑;由入定静 虑修持证悟一切法之共相与自相的胜观智慧。故如是与 六波罗蜜多随顺,诸声闻仅独修菩提分,不能长时修习 如是六种波罗蜜多。 ⑻随转差别者,一般虽然身等念处世间及声缘也修 持,但诸菩萨自己安住于殊胜的修行,并且随顺世间者 及声闻缘觉各自的意乐,并为彼等宣说四念住的修持方 法,故有所有所化都随学之差别。 ⑼觉知者,菩萨证悟色身如幻虽现而不成立;受如 梦中感受苦乐般,虽感受然无任何有事自相;证悟心的 法性圆成实自性光明犹如虚空,轮涅万法均是暂时性, 犹如虚空出现云雾及彼之清净般,在心的实相中并不存 在,了知并非心的实相中有,而是由缘客尘显现如影像 般,故觉知身等的自性超胜。 ⑽受生超胜者,声缘修持念处是为断除受生轮回, 诸菩萨虽非以耽著轮回之业惑受生,而是为利有情故于 受生帝释、梵天、转轮王等身以及受用圆满后作他利, 不是以贪等烦恼生,即便受身为较凡夫低劣的有情及旁 生等也无有怯弱、衰败与烦恼,故受生超胜。 ⑾成大量之差别者,诸菩萨本是利根,修持念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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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自他二利修行,以及为修人法无我之相,在凡夫地 短暂修持,以未得圣地故修持极为渺小,然较声闻所修 念处成为超胜、广大。 ⑿由殊胜超胜者,获得八地后圆满四念住修法,亦 即获得无勤任运成就故,与其他菩萨融与近融而修持, 故而修法殊胜。一位八地菩萨若修四念住,则其他所有 三清净地菩萨均修彼法,同样若他人修持亦即菩萨自己 修持故,从此角度可称融或近融,是因为入一义故。或 者七地菩萨获得八地的一刹那称为融,从第二刹那乃至 趣入第九地之间可称为近融,如是于大疏中宣说。 ⒀修习差别者,菩萨修四念住,以不舍有情的大悲 心与证悟二无我的大智慧摄持故,较声闻四念住殊胜。 ⒁真实成就果之差别者,诸声缘修四念住能得预流 等四果,菩萨修四念住得十地及如来地果,故是超胜。 唐译: 依止及对治,入谛与缘缘, 作意并至得,随顺亦随转, 觉境及受生,限极将最上, 长时与后证,胜修十四种。 菩萨的四念处有十四种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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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依止胜修:依止大乘经所起闻思修三慧为自体 故。 ⑵对治胜修:于诸烦恼——执身为净等四倒之对治 是观身不净等,而菩萨由修身等法无我,亦能对治不净、 苦、无常、无我法想四种颠倒。 ⑶入谛胜修:即以四念住自入于四谛亦令他入。 ⑷缘缘胜修:由缘一切众生身等为境界故。 ⑸作意胜修:由身等不可得故,不同声闻作意身不 净等,于身等无所缘而作意。 ⑹至得胜修:由身等不离不合故。 ⑺随顺胜修:由随顺六度故,作障分之对治。 ⑻随转胜修:于随转凡夫、声缘的境界中,为教导 彼等故,亦修持彼等之念住。 ⑼觉境胜修:即知身如幻色相似故,知受如梦皆邪 觉故,知心如空自性净故,知法如客客谓缠垢,譬如虚 空有烟云尘雾故。 ⑽受生胜修:随意受生于轮回中,得转轮王之身及 受用等之增胜,且于其中无诸染污。 ⑾限极胜修:以根利故,修下品念处亦超过余人修 最上品。 ⑿最上胜修:即能不作功用总别修习四念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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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长时胜修:即修至无余涅槃亦无尽故。 ⒁后证胜修:即十地及佛地中皆可得故。 辛二、修持四正断 诸智者正断,诸有情无等, 修诸念住之,诸罪过对治。 受用轮回及,舍断诸障碍, 舍弃劣作意,入于诸地中。 住于无相及,获得授记及, 成熟诸有情,当得大灌顶。 为清净国土,及为及究竟, 诸具慧菩萨,修障分对治。 谁由依止欲,修瑜伽因等, 于一切正断,定说为对治。 诸坚固菩萨的四正断与其他补特伽罗诸声缘不同, 为利益一切有情而修持以及所修念处本体超胜故。四正 断是未生恶令不生、已生恶令断、未生善令生、已生善 令增长。四正断对治何者而修呢?是为了对治念处的违 品诸过患而修,也就是菩萨的念处修法所具上述所依等 十四种的违品,为了遣除彼等而修持。即是:所依闻思 修大乘法的违品是对大乘法不闻不思不修的过失。如是 当知对治的违品,声缘道的违品是执著净乐常我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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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十地以及佛地真实成就的违品过失,以此颂归纳宣 说了四正断之义。 四正断的分类:诸菩萨为利益有情于此轮回受生梵 天、帝释、转轮王等身享受圆满受用时,对此并没有贪 爱等烦恼,不被彼等所染而能修持四种正断。如是为断 除爱欲、嗔心、昏沉、掉举、疑惑五障而修持,是为了 舍弃对大乘义不作意而对劣乘声缘的果作意;是为了断 除趣入胜解行地乃至一地等的障碍;是为了断除二至六 地之间的菩萨获得七地安住无相境界的诸障碍而修持; 是为了断除八地时获得授记之诸障碍的过失而修持;是 为了断除九地获得四无碍解、对一切有情宣说正法而作 成熟的诸障碍而修持;是为了断除十地获得诸善逝之补 处灌顶的障碍而修持;为断除三清净地中获得如来清净 刹土之障碍而修持;为断除获得究竟十一地之如来果的 违品而修持。总之,具慧诸菩萨从胜解行地乃至十地边 际之间,四正断道之违品的对治法如是而修行。 如何修持之方式,经云:“发起欲,勤作,精进, 摄持,真实安住。”即按此五句所说而修持。最初欲是 精进之根本,其余四者是精进之自性。此亦,未生恶令 不生、已生恶令断以及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长,依 靠此四欲心修持寂止与胜观的瑜伽,是勤作或加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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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修持止观时,有时会产生相似于寂止的恶取处怯弱与 昏沉,有时会产生相似于胜观的恶取处掉举与散乱,或 者有时无有彼等二者而产生坦然安住,不论产生彼等何 种状态,都应以正知正念明察后,随机作意于寂止相、 勉励相及舍相三者,此可称为具三种理由或三相的修 法,三相作意是发起精进之义;以三相摄持心并且无有 怯弱与掉举坦然安住时,应于彼状态中不动摇真实安 住。此亦,若人产生怯弱或昏沉,应对佛菩萨的功德或 等持的功德等作意,通过勉励相作意令心于怯弱中奋 起;何时若对妙欲功德或外在事物,心为其牵引产生掉 举或散乱,彼时应思惟轮回过患与散乱过失而止息掉举 之心,应在心中作意寂止相,则能息灭心缘外境的散乱; 如是心若远离怯弱掉举,彼时应作意平等相,于彼状态 中平等安住,不应修持其他对治。如此以三种相摄持内 心,也就是以寂止相对治从掉举中摄持,以勉励或胜观 相从怯弱或昏沉中摄持,以舍相于远离昏沉掉举的状态 中摄持,精进是对三相精进,三相是内心安住的方便, 依此种方便反复摄持内心,至堪能后无勤作能自然安 住,则是真实安住,也是前者之果。对此经中五词,虽 有不同解释,但此处是依坚慧论师的大疏作的解释,如 是必定可说以五相阶段的四正断能对治彼彼各自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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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唐译: 三舍及入地,住寂与得记, 成生亦受职,净土并圆满。 依止于欲故,起勤起精进, 摄心与正持,十治修如是。 略释:菩萨为了对治四念处的障碍而修习四正断, 若广说此对治则有十种差别,由对治十行障故。十种行 是:①舍着行,即受用轮回胜报而不染着;②舍盖行, 即舍离欲界中贪、嗔、昏睡二者、掉悔二者及疑等五种 禅定障;③舍下行,即舍离二乘作意;④入地行,即入 初地至六地;⑤住寂行,即入七地住无相;⑥得记行, 即入八地得授记;⑦成生行,即入九地成熟诸有情;⑧ 受职行,即入十地得灌顶;⑨净土行,即入三清净地为 清净净土;⑩圆满行,即入佛地。菩萨为了对治此十行 的障碍,故修四正断。 此十种对治差别,应如何修持呢?依欲起勤,依勤 起精进摄心正持,是名修义。其中有平等修、有相修、 精进修三种。①平等修,即由正勤能令止观平等故;② 有相修,即由止举舍三相合修故;③精进修,即为断止 观中的沉掉二障而起精进故。问:如何起精进?答: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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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心与正持,摄心指奢摩他,正持指若心平等则如是如 是正持。以此三种修行修持前十种行,是名修习正勤。 辛三、宣说四神足 诸智者神足,具性相胜四, 为成办自他,一切利而生。 由依与差别,方便及成就, 具慧诸神足,许立彼一切。 依定波罗蜜,差别方便四, 以及成就六,其中说如是。 诸坚固菩萨的神足体相具有较声缘超胜的功德。彼 者分四: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观神足。若具足此 四法,则能于飞行虚空等神变获得自在,故名为神足。 彼四法都是为了成就自他一切有情的世间与出世间之 义而生,故比声缘的四神足超胜。 安立神足者,以所依、分类、方便、修持四法承许 安立了具慧菩萨神足的一切相。此亦,所依者依靠静虑 波罗蜜多产生,也就是由串习四无量内心堪能,进而依 靠获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后将获得神通。分类与 方便各分四者,欲勤心观四者是以本体分类,此亦,依 靠对一切法之空性无我的信解发起勇悍恭敬之精进,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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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心得一缘专注的等持,称为欲等持;或者对四正断发 起欲的方式,以恭敬加行精进心得一缘专注;或者于四 正断发起恒常加行之精进,由此心得一缘专注,是勤神 足。总而言之,以对等持之欲为因,由此发起精进是成 就真实之方便。“心”者即是真实寂止,也就是依靠前 世修习寂止的习气,今生只须稍作精进,便能获得心住 一缘,是心之等持。“观”者即是胜观,也就是依照所 得三摩地教授,以智慧辨别断除疑惑,令心得一缘专注。 总之,于所缘一心专注的等持中相应具足了欲勤心观四 种神足。 一为起精勤,二为利益性, 三为起专注,四为对治也。 四种方便者,即是能断除成就三摩地五种障碍的八 断行,彼等此处摄于成就三摩地的四种方便之中。八断 行是信、欲、勤、安、正念、正知、思、舍。其中,初 者对获得等持产生信心,欲成就彼而精勤,若有精勤则 其前提必具信欲二者,故此三为精勤所摄,是第一欢喜 之方便或精勤;第二方便者,轻安是身心获得堪能,故 能成就等持,为利益之自性;正念与正知的作用是同一 种,故摄为一类,即是第三方便——对所缘无散乱而专 注;思与舍二者是第四者分别念与烦恼之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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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以及教授,作游戏以及, 愿以及自在,得法成就故。 六种修持者。①依四神足成就能现见,即是五眼。 修持神足的异熟之中,以肉眼能见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 一切粗细色法;神通眼或天眼者,在修持初禅等四禅后 获得较肉眼超胜者,能现见十方三世种种粗细色法;圣 者之慧眼者,以无分别智慧见法性真如;法眼者,能无 碍通达经藏等一切教典句义;以佛眼能现量见三世尽所 有如所有所摄的一切所知法。肉眼能见从一由旬、百由 旬、仅赡部洲以及三千大千世界内所有粗细色法之间。 以如来肉眼能见十方世界中所有现在的色法。天眼也有 业力生、修持生两种,其一诸天获得自业所生的极清净 之根,故能很清晰见到远近一切色法。修持生者是以诸 瑜伽士修持禅定力获得禅定地大种所成的极清净根,由 此见彼等有情往昔由何处死殁、未来当生何处的过去未 来之色以及现在之色。以法眼能见诸法的自相与共相以 及等同或低劣于自己的补特伽罗的相续境界。以佛眼对 一切法远离障碍而见。对此五眼在大疏中也有不同的解 释方法。 ②能授成就者是六种神通,依靠神足自于善逝前闻 受教言的传承以及对其他有情以自己来赐予教授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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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其因即是依靠禅定成就六种神通,也就是以神足通 能无碍游行诸佛刹土及有情安住的彼彼之处;以天眼能 见佛身及有情身;以天耳能闻佛语及诸有情的音声;以 他心通能了知诸有情心中所想;以宿命通能知自他往昔 曾生某某处;以生死通也能知未来死后投生某某处;以 漏尽通为断尽自他相续中所具的诸烦恼,于佛前闻受教 言传承后,为他众宣说。 ③以游戏成就者,于诸佛眷属的坛城等中显示种种 神变与幻化而作游舞。 ④所谓“愿以及”即是愿成就者,以愿力产生智慧, 由其力按如何发愿能如愿随意投生于人天等趣之中,且 以作种种利益众生的事业而游舞。以愿投生彼等的菩 萨,身之功德、心之威力功德以及妙音之功德等难以言 说,如《十地经》中所说。 ⑤成就自在者即是获得十种自在,也就是依靠修持 四种神足力加持寿命后能如欲而住,是于寿命自在;同 样,如欲入大乘无量无数等持中,是于心自在;从虚空 降下所欲彼彼的种种资具饶益一切有情,是于资具自 在;以身语业显示种种幻化,或将投生于其他界与其他 生处之业加持转变成转生于另一界与另一生处之业,是 于业自在;安住色界定中不退的同时为利有情受生于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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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是于受生自在;土石变成黄金与水变成甘露等如是 随意转成彼者,是于意乐自在;于一地时发十大愿王以 此为例成就能作自他二利圆满的无数大愿,是于愿自 在;为令诸有情生起信心而显示身出火焰、飞身、放光 等无量神变与幻化,是于神变自在;法义词辨四无碍解 至于极究竟圆满,是于智自在;经藏等一切法以种种词 句文字为一切有情宣说后,令彼等心得满足,是于法自 在。 十种自在之因,初三者由布施波罗蜜多圆满而获 得,即以无畏施得寿命自在,以法施得心自在,以财施 得资具自在;业与受生自在二者由戒波罗蜜多圆满而获 得,即身业清净能得身之幻化,语业清净能显现种种语 言幻化,戒律清净者能随意投生;以安忍波罗蜜多圆满 不扰乱有情之心且随顺彼之意愿,由此于种种生起意乐 即依彼彼可如是成就故,获得意乐自在;以精进波罗蜜 多圆满之力能得愿自在,因为往昔精进自他二利,当来 为了自他二利如彼所发之愿能如是成就故;静虑波罗蜜 多圆满后心得自在,故对所欲之神变也能获得自在;智 慧与法自在二者由智慧波罗蜜多圆满力成就。 ⑥所谓“得法成就故”,即是得法成就者,也就是 成就如来究竟功德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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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依靠四神足修持六种成就。 唐译: 分别四神足,略以三事解, 依止及方便,亦成就应知。 禅定所依止,差别有四足, 一欲二精进,三心四思惟。 起作及随摄,系缚并对治, 随次八断行,三一二二成。 能见及能授,游戏亦游愿, 自在并得法,成就此六种。 略释:此中略以三事分别四神足,应知即是依止、 方便与成就。 问:何为依止?答:应知禅波罗蜜所依止有四种足, 即是欲、勤、心、观。 问:何为方便?答:方便有四种,即起作方便、随 摄方便、系缚方便与对治方便。问:此四种方便各以何 种行而得成立?答:八断行为信、欲、勤、安、念、知、 思、舍,其中依次以信欲勤三行成立起作方便,由信起 欲,由欲起勤;以轻安一行成立随摄方便,由轻安息已 禅定得生故;以念知二行成立系缚方便,由正念故心于 定中不离所缘,由正知故心离所缘觉已随摄;以思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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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成立对治方便,由思故对治昏沉,由舍故对治掉举, 此二是诸烦恼对治故。 问:何为成就?答:成就有六种,即能见成就、能 授成就、游戏成就、游愿成就、自在成就及得法成就。 ①能见成就:即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 眼此成就故。②能授成就:即六通,依此能教授故。依 次,依身通往至彼所;依天耳通闻其音声而为说法;依 他心通了知障碍有无为之遣除;依宿命通了知过去行, 借力令知使其生信;依天眼通了知死此生彼令其生厌; 依漏尽通为彼说法令得解脱。③游戏成就:此有多种, 指变化等诸定。④游愿成就:指入愿力游诸愿果,指放 光发声等,此不可数,广如《十地经》说。⑤自在成就: 指十自在,亦如《十地经》所说。⑥得法成就:指得力、 无畏及不共法。 辛四、宣说五根 宣说五根者,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与慧根。 其中,信根对业及业所生之果无欺存在等有的意义如是 生起胜解信,对三宝功德生起清净信,对所得涅槃及圣 道所修见如是能修行后生起欲乐信,有此三种信心。或 者对四法生信,即对有因果生信后,纵遇命难亦不造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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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菩萨行生信而不欲求他乘;对缘起生之法无我、三解 脱门的自性——甚深空性生信,摧毁一切有执著见之随 眠;对如来十力、四无畏等广大法生信,由此无疑惑、 犹豫而修持彼等法。对此四法产生信心称为信根,在《智 慧无尽经》中如是宣说。对于有信心之法,以具四正断 自性之精进根能修行,即是精进根;对以精进所修之法, 以正念不忘失获得四念住,即是念根;获得四禅与四无 色定以及对于以念根未令空耗之法于此相续中内心一 缘安住,即是定根;了知以定根一缘所住诸法的自相、 共相之体相,或者了知四圣谛,即是慧根。如是总述已 毕。 菩提行胜闻,止观是信等, 是所依当知,以得作用故。 此处宣说五根之基或处或所缘者。信根的所缘或基 是菩提,即大乘之果无尽智慧或一地无二的智慧菩提, 缘彼生起信心,思维获得彼者,以精进根缘地与具波罗 蜜多体相的增胜戒律与增胜智慧所摄的菩萨行后,以精 进修持彼等;以念根缘所闻法胜者,大乘法如何闻受、 如何受持,如是以词句广作抉择且如抉择不忘忆持;以 胜解行地的定根缘如何能得一地的殊胜寂止;以慧根缘 如何当得一地的胜观无分别智慧。如是当知菩提等法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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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基或所缘。 为何称这五者为根呢?能自在成就涅槃诸法,故安 立为根,即以信能于菩提自在;以精进能于菩萨行自在; 以念能于大乘法自在;以定能于寂止自在;以慧能于胜 观义修行自在。或者以五根能成就自他二利。 唐译: 觉行闻止观,信等根所缘, 增上是根义,成就利益故。 略释:信根以菩提为所缘,精进根以菩萨行为所缘, 念根以闻大乘法为所缘,定根以止为所缘,慧根以观为 所缘。问:为何名根?答:此信等五法能于所缘增上, 故名为根。 辛五、宣说五力 信等入地也,许是有染也, 以障分坏弱,于是所谓力。 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五者各自以违品 不可胜伏时,称之为力。胜解行地时的信等五力,依彼 等力能入圣者一地,此亦虽以彼等辗转增上能直接引起 圣地,然由未解脱见道所断故,为具杂染凡夫地所摄。 根与力有何差别呢?五力虽也是世间者,然在以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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懈怠、忘失、散乱、邪慧愚痴等五障可胜伏期间,称为 根;在彼等违品羸劣不能胜伏信等五种对治时,对信等 称为力。 唐译: 应知信等根,垂入于初地, 如前五根障,能羸故名力。 略释:应知此中信等五根临入初地时,能令如前五 根的障分——不信、懈怠、失念、散乱、无知羸劣,故 名为力。 辛六、宣说七觉支 宣说七觉支者,即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 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有此七种。其中 ①念觉支是寂止分故,由三十七菩提分修而觉受故,诸 菩提分于心中不忘而明观;②择法觉支是智慧故为胜观 分,即于见道时无错乱了知所断轮回诸法及所取涅槃诸 法的体相;③精进觉支能获取上位殊胜功德且能断除获 得彼等功德的障碍过患;④喜觉支者,一地菩萨现量证 悟法界遍行义故,在远离见道所断诸障后,于身心相续 生起殊胜欢喜,故此地名为极喜地;⑤轻安觉支者,由 远离身心不调柔之恶取处故,以身调柔能得轻健,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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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柔能无碍趋入所缘;⑥定觉支者,对法界真如一缘安 住;⑦舍觉支者,断除沉掉诸过后如澄净海水无有波浪 与污染般自然无动摇中安住。在七觉支中,择法、精进、 喜三支属胜观分,轻安、定、舍三支属寂止分,正念同 属二者,由遍行故。 如是七觉支,此处分四:⑴何时安立;⑵以了知何 者而安立;⑶安立如何是七觉支;⑷七觉支安立摄于五 支中。 一、何时安立 于诸住地者,许安立觉支。 虽然以往在胜解行地也有正念与智慧等,但不能得 觉支之名,已入无过失圣者地获得一地的诸菩萨相续中 所具有的念等,承许安立为觉支。 二、以了知何者而安立 于诸法有情,证平等性故。 称彼等为觉支的意义。获得现量证悟有支——平等 菩提自性故,正念等也安立为彼之分支,因为轮涅诸法 及一切有情本来自性无生的清净法界,如是证悟本来菩 提平等性故,彼时产生出世胜义菩提心故。此亦,证悟 诸法无我故,证悟法平等性;证悟有情或补特伽罗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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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现量证悟有情平等性。或者,入定时证悟人法无我, 如同虚空之中央,是诸法之平等性;后得位中,我即是 一切有情,一切有情即是我,如作寂灭自己的痛苦那样, 我也应遣除一切有情的痛苦,如是通达自他无差别故, 了知一切有情平等。 三、安立如何是七觉支 伏未伏所知,念等之威仪; 彼差别破除,一切分别相; 彼精进无余,令速当证故; 增长法明之,喜恒常增广; 从诸障解脱,以轻安得喜; 由定所思义,当得极圆满; 由舍于一切,随如意而住, 后得无分别,恒常住胜住。 如转轮王有七种政宝一样,证悟本来无生菩提的菩 萨也安立有七种觉支。 ①转轮王出世时,由彼福德力显现天工师以天物所 造的千辐妙轮,彼轮如第二日升腾虚空,随后转轮王及 其所属军队亦腾空而起,降临各处城池边境诸国时,所 有国家都出迎归附,即是能胜伏一切前所未伏的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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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昔未臣服或未成胜利处,从一切方中能作胜利,称 为轮宝。 ②同样,象宝如雪山于虚空中行进般,色、力圆满, 一切分支妙善,适合于转轮王,且极为圆满调柔,能摧 一切敌军。 ③马宝,蓝色悦意,毛色如同孔雀颈项的羽毛般悦 意,相貌圆满,聪慧伶俐,具足一饭食间即环驰大海而 返的圆满乘骑功德。 ④摩尼宝能出生一切所欲,由琉璃作因而成,色泽 深蓝,赏心悦目,夜晚亦如日光可照一由旬远,热时能 放清凉之光,冷时能放暖热之光,仅触摸即能除一切疾 病,于旱地、荒漠能出妙水流等,能成就一切义之力圆 满。 ⑤玉女宝相貌美妙,赏心悦目,仅见即能生欢喜心, 与其他男子不作邪淫等,烦恼微薄且尤敬圣王而情感专 一,由行持妙规,众心为其摄引,身口散发天界妙香, 具足殊胜温凉等悦意所触,具足此等一切功德。 ⑥大臣宝,仅伸手即能得一切所欲财物故,如同多 闻天王,善行一切国王吩咐,在内务管理者中具有最殊 胜功德。 ⑦诸怙或臣或将军宝,以英勇及力圆满,能伏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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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而率军出战,时而善于返回,作善者摄受,作恶者治 罚,善于成办国王的意愿,无碍能胜伏一切他方且依旨 而行。 如同彼等诸喻,①菩萨得一地时,往昔于胜解行地 未现量证悟的所知法或未胜伏的现量证悟之障碍,为了 于一地不仅能现证且能胜伏见道所断障碍,不忘失往昔 胜解行地所修诸法之正念,如转轮王以轮宝尊胜一切一 样。②一地菩萨的择法智慧能破一切人法二我的执著相 故,如以象宝能摧一切敌方。③一地菩萨的精进能令神 通等殊胜功德速疾无余证入故,如以骏马宝速疾能至向 往之地。④得一地时由现量证悟真如故,增长出世法的 大光明,由此身心恒时增长欢喜故,如以摩尼宝光明遣 除一切黑暗。⑤在一地解脱道时,于一切见道所断障碍 中出离或解脱故,身心绝无不堪能获得轻安之乐,如玉 女宝以触受令轮王欢喜。⑥定觉支能产生神通等功德及 如意成办一切所愿故,如大臣宝能成办一切所需财物。 ⑦舍觉支能令一地菩萨恒时心无掉举、昏沉、贪、嗔等 根本烦恼及随烦恼,能如所欲坦然而住。此亦,以后得 世间清净智慧利益有情、获得一切自己未得的上上位功 德以及断除未断的一切过患并舍弃下下地;以入定无分 别智慧安住于无所住中,故殊胜菩萨恒常于其中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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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解释为恒常安住于最胜圣者之安住中。如是坚慧注 释云:安住故,是恒时殊胜。如是舍觉支如同将军宝招 集四兵,摧毁一切应降伏应驱逐者,摄受一切应摄受应 守护者,安住于无有任何危害的地方一样,因为如摄受 驱逐他方般,清净世间智慧能摄受所取、断除所断;如 于无危害的安宁之地安住般,因为无分别智慧安住于一 切所缘寂静之中。具足彼等功德的菩萨犹如转轮王是于 彼等功德趋入或自在的作者般,恒时以如七政宝之七觉 支围绕而具足。 四、七觉支安立摄于五支中 自性支依支,第三出离支, 第四利益支,后三无染支。 (七觉支摄于五支中)由此也解释了所谓分支的含 义。择法智慧是自性支,因为是证悟菩提本体之自性故; 正念是所依支,因为是由以往胜解行地不忘失诸法再再 忆念串习至究竟者——世第一法位时之念 ........产生择法等 觉支故;第三精进是出离支,因为以精进力超越胜解行 地后出生一地故,一地当时的正念与精进是胜解行地的 正念与精进究竟的果之正念与精进;第四喜是获得一地 时证悟法界的利益支,因为以彼力于心中产生殊胜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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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轻安、定、舍三者是无染支,因为身心轻安故,远 离烦恼障与所知障之恶取处,即是以何者无烦恼或无烦 恼之处;“定”是安住于何种所依后无烦恼者,即安住 定中时能远离沉掉等随烦恼故; “舍”是无烦恼之自性, 因为坦然安住于舍中无任何烦恼故。 唐译: 菩萨入初地,建立于觉分, 诸法及众生,于此得平等。 譬如轮王行,七宝为先导, 菩萨趣正觉,七分常圆满。 念伏于诸境,择法破分别, 进速无余觉,明增喜遍身。 障尽猗而乐,诸作从定生, 随时所欲住,弃取皆由舍。 依止及自性,出离与功德, 第五说不染,此分有三种。 略释:诸菩萨入初地时,觉悟彼法故,建立觉分。 问:如何是觉?答:由证诸法无我故,证诸法平等;由 证众生无我故,证众生平等。 譬如轮王行道以七宝为先导,如是菩萨趣向无上正 觉,七觉支恒常圆满。问:何分与何宝相似?答:①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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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支与轮宝相似,如未降国土轮宝能降,未伏境界以念 能伏故;②择法觉支与象宝相似,如诸国劲敌以象宝能 摧,分别胜怨以择法能破故;③精进觉支与马宝相似, 如广阔大地边际以马宝能速穷尽,真如极际以精进能速 疾无余证入;④喜觉支与摩尼宝相似,如以珠光烛幽, 轮王极为欢悦,由法明破暗身心遍满欢喜;⑤猗(轻安) 觉支与玉女宝相似,如依玉女摩触轮王受用诸乐,由从 障恼解脱故身心得堪能之乐;⑥定觉支与大臣宝相似, 如王有所须由大臣出,智有所用从定生故;⑦舍觉分与 将军宝相似,如将军阅兵弃弱取强、随转轮王所住无有 疲倦,菩萨修行弃恶取善、随无分别智所住无功用故。 七觉支如其次第为:①念是所依支,一切菩提支均 依彼而行故;②择法是自性支,一切菩提以此为自体故; ③精进是出离支,以此能令菩萨辗转增上至于究竟故; ④喜是利益支,以此能令心安乐遍满故;⑤猗、定、舍 三者是无染支,其中猗是无染因故,定是无染所依故, 舍是无染自性故。 辛七、八圣道 八圣道者,正见之圣道,如是正思惟、正语、正业、 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之圣道,有此八分。其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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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见道时以择法智慧现量证悟人与法无我的法界平等 性,缘彼者而修持;以彼正见为因后,对于从三界出离 之因、增上戒定慧作思惟并欲获得彼等,无有贪爱、损 害心等烦恼之思惟,即是正思惟;依照正见、正思惟如 自己如何通达那样为利他而宣说,并且断除语过——妄 语、恶语、离间语、绮语等,即是正语;身断除杀生等 三过后入于解脱道,即是正业;断除一切谄曲、诈现威 仪等邪命,即是正命;依靠修持正见、正思惟、正业、 正命四者,为断除以修所断的二障,恒时修持圣道,即 是正精进;不忘失如何通达的诸法义并且内心明现,即 是正念;于法界真如一缘入定安住,即是正定。 再者,彼八者于威仪时,应安住于正语、正业、正 命三者;于内安住定中时,应修寂止与胜观,此亦,正 见、正思惟、正精进三者是胜观分,因为正见本身是胜 观,思惟精进二者是胜观之眷属;正定、正念是寂止分, 因为定是真实寂止,由正念是寂止之眷属。 宣说八圣道支者,由以下“其后如所证”等两颂宣 说。 其后如所证,随顺而转也, 证如是安立,令入彼安立, 三业清净及,所知等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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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功德殊胜,修障之对治。 继得一地后二地以上修持八圣道者,由择法觉支如 实证悟二种无我,以随行方式证悟法界且修习,即是正 见;于正见所证悟的彼真如能作如是如是之安立者,即 是思惟。以彼能如何安立呢?“真如之义是如此如此的” 以名句文宣说的组成教典——经藏等,称为所安立法, 安立了宣说真如之义故,因此所安立者之义自己如实证 悟及为人如实宣说,以及对安立的教法的密义能依靠无 误辨别的方式进入,即是正思惟;语、业、命三者之三 业清净;在两大阿僧祇劫中依止正精进者,是为对治所 知障而修持;如是正念是修道障碍的对治,因为修寂止 与胜观道时,若出现道障昏沉、掉举时,当如上述忆念 寂止相、勉励相、舍相之力能断彼等障碍故;正定者是 如力品所说六通等殊胜功德障的对治修习。 唐译: 一转如前觉,立分二亦然, 次三三业净,后三三障断。 略释:此偈说菩萨修习八圣道支。 ①第一分如前见道根本位中如实证悟随转,说名正 见。 ②第二分之安立,如前根本位中自所现证而解,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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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倒转入佛经中如同佛所安立为人分别,名正思惟。 ③次三分正语正业正命即是语业、身业与俱业,依 次以次三正道摄此三业而得清净。 ④后三分正精进正念正定对治三障——智障、定 障、自在障,依次由修正精进长时不退屈故,智障断除; 由修正念,掉举昏沉无体故,定障断除;由修正定,胜 德成就故,自在障断除。 八圣道中,初二及正精进为智蕴,中间三者为戒蕴, 后二者为定蕴。 庚二、要略而说止观二者 由依清净处,心住于心故, 善辨诸法故,是为止及观。 彼遍行一分,非一分为因。 证悟及出离,无相未造作, 清净及究竟,智者之止观, 瑜伽行诸地。成办一切利。 所谓“由依清净处”即是依靠色界无漏四禅,心外 无法故,一心安住唯识境界,是为寂止;依靠寂止无颠 倒了知诸法的真如性之义,能善辨诸法故无分别,即是 胜观。如是已说大乘寂止与胜观的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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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说寂止与胜观的分类。寂止与胜观二者对于成就 功德与修习一切是遍行之法,因为修习菩提分、欲得禅 定与三摩地、欲得神通等功德,对于彼等一切不可或缺 故,称为遍行,一切修持的正行都是此二者;所谓“一 分”,即修习四种无色定寂止占多数、胜观占少数故, 称为一分,色界初禅、二禅、三禅三者胜观占多数、寂 止占少数故,彼亦称为一方或一分;所谓“非一分”即 止观双运故,无有多少之分,故是非一分,是在修习色 界第四禅时。 胜解行地修习止观承许是得初地之因;初地时的止 观称为极为证悟止观,因为彼时证悟法界遍行义故;二 至六地之间的止观称为出离止观,因为次第断除一切相 并出离得无相七地故;第七地的止观称为无相止观,因 为彼时对经藏等法无有各种分别相且诸法无相一味而 修持故;八、九、十地时修习的止观称为无勤止观,因 为安住无勤而任运自成的寂止与胜观故;以彼三清净地 所修止观,称为佛刹清净,能获得二障及习气清净的如 来地果,故称清净。如是依彼彼地所修止观瑜伽于胜解 行地乃至十地之间均属遍行。彼者能成就一切自他二 利,且以下下地来成就上上地的一切功德。 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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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于正定,此即名为止, 正住法分别,是名为观相。 普欲诸功德,是二悉应修, 一分非一分,修有单双故。 能通及能出,无相亦无为, 净土及净果,是二即为业。 略释:由依正定,心于自法性中安住故,是名止相; 依于正住善分别诸法,是名观相。问:此止观二行当如 何修?答:若人普欲寻求诸功德,则此人于止观二行悉 应修习;又有单修者着重修一分或着重修止或着重修 观,双修者非一分即止观合修。 问:此止观二行的差别如何?其业如何? 答:此止观二行在胜解行地名为依止修。若入圣地 复有四种差别:①能通修,指入初地所修;②能出修, 指一至六地所修,于彼六地出有相方便故;③无相修, 指入第七地所修;④无为修,指入三清净地所修,因为 作功用修名为有为,后三地不作功用故名无为。 净土与净果是止观二行之业,其中净土是依三清净 地修净土行,净果是作转依行。 己三、修法能增胜支分分四:一、于成就大义费力 小且能令欺惑、虚诳无有之善巧方便;二、往昔所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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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法不忘之陀罗尼;三、能获得未来诸功德之发愿;四、 宣说能清净道之三摩地与四法印。 庚一、于成就大义费力小且能令欺惑、虚诳无有之 善巧方便 当圆诸佛法,当熟诸有情, 速成就当得,道不断善知, 于诸菩萨地,方便无等也, 由依知方便,成办一切义。 ①如来之法者,地、波罗蜜、菩提分等道法,果之 力、无畏、一切智智之间的诸法,能圆满此一切的方便 即是无分别智慧,于道果诸法无缘相故,当圆满获得, 如《般若十万颂》云:“若欲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当学 智慧波罗蜜多。”乃至“若欲得一切智智,当学智慧波 罗蜜多。” ②能成熟一切有情的方便是四摄法,由彼能令诸有 情从恶业中脱离而安置于善根中故。 ③能速得神通及正觉的方便者,如经云:“一切罪 业应忏悔,一切福德应随喜,一切如来应祈祷,愿我成 就无上殊胜智慧正等觉。”即如所说忏悔、随喜、祈祷、 回向般。 ④成就事业的方便是陀罗尼与三摩地二门,以陀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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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不忘法之句义,故能成办自利;以三摩地显示种种神 通,故能成办他利。 ⑤于道相续不间断之善巧者,即是不间断如来慧命 或种性之相续且成办无住涅槃之道——智慧与悲心二 法,此亦,智慧不住轮回边,悲心不住寂灭边,此亦, 于发起世俗、胜义二种菩提心双运,须要具足彼二方便, 并且其余诸方便实际意义上也被归摄故,此是有此足矣 的唯一殊胜善巧方便。 如是彼五种善巧方便是遍行于菩萨胜解行地及圣 者十地、不趋入小乘并且成就大乘道果的方便,其余世 间者及声缘的方便无法相比,依靠如是善巧方便,彼等 菩萨顺利成办自他二利。 唐译: 自熟与成生,速果并作业, 生死道不绝,说此为五巧。 菩萨巧无等,差别依诸地, 能成自他利,说是名为业。 略释:菩萨修习五种方便。即是: ①自熟佛法,以无分别智慧为善巧方便。 ②成熟众生,以四摄法为善巧方便。 ③速得菩提,以忏悔、随喜、请转法轮、生起胜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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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善巧方便。 ④作业成就,以陀罗尼、三摩地二门为善巧方便, 由此二门能成就利益众生业故。 ⑤生死道不绝,以无住涅槃为善巧方便。 问:何为巧差别?何为巧业? 答:于诸菩萨善知此五种方便,是最上无等,因为 于诸地中不与小乘共故,是故差别。业者,由善知方便, 菩萨能成就自他一切利益。 庚二、往昔所受持诸法不忘陀罗尼 异熟串习闻,及定之总持, 小以及大者,彼大亦三相。 菩萨一而再,由清净依彼, 恒常于圣法,讲解亦自持。 具慧未住及,虽住未净者, 是小及中也,净地总持大。 陀罗尼者,以殊胜的正念与智慧将所有经论的句义 不忘受持,过去未闻的诸法义也能明现心中,是当能获 得诸菩提分法。获得此陀罗尼也是由宿世书写圣法、供 养、受持、读诵等曾积累获得陀罗尼之善根,不论何法 仅说一遍便能将诸句义记持,此是由异熟而生的陀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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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由今生于众多善知识前对法多闻串习,不忘佛菩萨 及堪布阿阇梨等所传之法的句义,是于闻串习的陀罗 尼;何人由串习空、无相、无愿等任何三摩地,仅闻一 遍便能记持者,称为禅定陀罗尼。由异熟及多闻所生的 陀罗尼是小品,三摩地所生的陀罗尼是大品。大品又可 分三类:为入圣地,诸胜解行地具慧菩萨修持三摩地所 生者是小品;已入圣地之不净七地的陀罗尼是中品;安 住三清净地的陀罗尼是上品。此等是陀罗尼的分类。 陀罗尼的作用:以诸菩萨再再相续不间断而真实依 靠异熟等三种陀罗尼后,恒时为人宣说圣法,自己也能 忆持圣法的句义。 唐译: 业报及闻习,亦以定为因, 依止此三行,持类有三种。 二小一为大,一大复三种, 地前与地上,不净及净故。 应知诸菩萨,恒依陀罗尼, 闻法及持法,作业皆如是。 略释:陀罗尼的种类有三种:①报得,是由宿世业 力所得;②习得,是由现在闻持力所得;③修得,是依 定力所得。问:种类的差别如何?答:三类之中,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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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大,即报得、习得二种为小,修得一种为大;于彼 大种类中复有三种,即未入地菩萨所具者为软,入不净 七地菩萨所具者为中,入三清净地菩萨所具者为上。问: 陀罗尼之业如何?答:应知诸菩萨恒时依止陀罗尼为人 开示妙法以及自己受持妙法,以此为业。 庚三、能获得未来诸功德之发愿 诸智者之愿,具希欲心也。 为彼智所摧。诸地中无等。 当知成彼因,唯心成就故, 愿后即有果,未来成就义。 种种大觉间,诸地辗转增, 清净菩萨之,成办自他利。 诸坚固菩萨的发愿者,即是对于欲得之果——无上 菩提等思维并具寻求彼者之愿。此亦,由善妙了知所愿 境的智慧引发,即是并非为自利发愿获得有漏的有事那 样,而是以殊胜智慧发起后,于心中欲求彼果并以词句 诵彼愿文,是愿之因或本体。此处的智慧者,从无分别 智慧的因生起或者为获得彼智慧而作回向,即是以智慧 发起之义。如是于大疏中宣说。 所谓“诸地中无等”宣说了发愿地,在胜解行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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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不同阶段的此等彼等之中,菩萨所发之愿与世间之 发愿及声缘之发愿是不等同。 发愿的功德:当知发愿是成就自他二利之因,今生 之中能成办自他二利,他世之中能成办二利,此亦,虽 未依身语为彼事作专门之事,然仅依发愿之心,为了按 如何发愿如实而成就,由内心如何寻求而发愿,立即于 此生能生果报,以及彼心愿能成办未来一切义。 发愿的分类:胜解行地时的诸菩萨有多种发愿,彼 时未证法界遍行的体相,见到轮回的灾害发愿彼彼息灭 及缘功德后发愿欲修彼彼故,发愿我于未来为利益有情 能成就如是如是等,具有许多不同的发愿;已入一地后 为成就十大愿王,是发愿广大;从此之后乃至获得究竟 菩提之间,在二地等其余诸地时发愿辗转增上者,发愿 将广大、超胜及清净。 发愿的作用:依靠发愿,菩萨能成办自他二利,也 就是具福德力的菩萨通过发愿力以无量身、无量光明、 无量神通成办自他二利的境界,以词句难以宣说,应当 依照经中所说为例如是了知。 唐译: 思欲共为体,智独是彼因, 诸地即为地,二果亦为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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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差别三,种种大清净, 此业有二种,自利与利他。 略释:此二偈以六义分别诸愿,即: ①自性:即是为境所动之思欲得所求之希欲。 ②因:即菩萨之愿是由欲得彼者之智慧所推动。 ③地:即菩萨于诸地所发之愿,承许胜出声缘而无 等。 ④果:即以二果——即果及未来果为果,以诸愿为 因,随欲皆成故;又以愿力游诸愿果,所谓身放光明、 口发音响乃至广说。 ⑤差别:有三种,即于胜解行地时所发种种之愿, 初地菩萨的十大愿,由二地乃至菩提之间辗转增上清净 之愿。 ⑥业:有自利成就与利他成就两种。 庚四、宣说能清净道之等持与四法印分二:一、宣 说能境三种等持;二、宣说彼所缘境四法印 辛一、宣说能境三种等持 三种三昧境,二种无我及, 我执之所依,彼极寂灭也, 彼能所体故,当知为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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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分别背向,具极喜是也。 通晓及断除,现证所为故, 空性等三昧,说三种利益。 空性等持、无愿等持、无相等持三者是道之主体故, 宣说彼等三等持之境界或所缘境,当知:遍计之人法二 种无我是空性等持之境界;无愿等持之境界者,是依他 起缘起的显现、执著二我的所依——有漏近取五蕴;无 相等持之境界者是彼增益二我之基或所依恒时以自性 远离二我、寂静一切相之圆成实。如是三种等持缘三种 境界如实取境,故为三种等持之本体。当知从所缘不同 的角度,彼能缘等持也有此三类。 宣说三种等持之相状:空性等持之相状是对二我不 作分别;无愿等持之相状是由五蕴无常且是各种痛苦生 处,故对彼不起贪且厌背不缘;无相等持之相状是息灭 一切相与痛苦的法界胜义真谛,对彼生起信任且具欢 喜。 数目决定为三:为了知遍计二我本来无有而安立空 性等持,为断除执著二我的所依——不净依他起而安立 无愿等持,为现证圆成实灭谛而安立无相等持,如是空 性等三等持是为了上述三义而宣说的。 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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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二无我,及以二我依, 二依常寂灭,三定所行境。 空定无分别,无愿厌背生, 无相恒乐得,彼依常寂灭。 应知及应断,及以应作证, 次第空等定,修习有三种。 略释:应知空、无愿、无相、三种三摩地的行境分 别是人法二无我、彼二执所依五取蕴以及彼二所依毕竟 寂灭。彼三种所取之体即是三种行境,彼三种能取之体 即是三种三摩地。 问:三种三摩地的名义如何?答:无分别义是空三 摩地之义,由人法二我不分别故;厌背义是无愿三摩地 之义,由厌背我执所依——近取蕴故,于彼无愿;乐得 义是无相三摩地之义,由彼所依毕竟寂灭而得极喜故。 问:为何当修三种三摩地?答:“应知”指人法二 无我, “应断”指二我执所依, “应证”指彼依毕竟寂灭。 此中:为知人法二无我故,修空三摩地;为断彼二执所 依故,修无愿三摩地;为证彼依毕竟寂灭故,修无相三 摩地。 辛二、宣说彼所缘境四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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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许利生故,于三昧之因, 向许菩萨说,四种法印也。 智者之四法,无义分别义, 唯虚妄分别,分别极寂义。 无等导师诸佛欲利有情,宣说了空性等三种等持之 因,即向诸菩萨宣说一切法义之纲要或归摄一切关要之 总标——四法印,即是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 涅槃寂静。彼四者如何是等持之因?诸行无常、有漏皆 苦二法印是所现前等持之因,因为了知诸行无常、痛苦 之自性后,如同对锯齿、毒品般的诸有为法不起耽著希 愿故,当能现前无愿等持;说诸法无我印者是所现前空 性等持之因,因为了知一切法中人法二种遍计我仅是一 种假立,实际意义上并不成立,当能现前空性等持故; 说涅槃寂静印者是所现前无相等持之因,因为由安住本 来寂灭的各别自证智所证的圆成实中已现前离一切戏 论之寂灭涅槃故。 何为无常、痛苦、无我、寂静四义?诸坚固菩萨受 持四法印义。诸有为法不住第二刹那,无有永恒,是无 常之义。无常,梵语为“阿呢大达”, “呢大达”义为常, “阿”是否定词,称为无有恒常或无常之义。大疏云: “生而灭并非菩萨所证无常,而是如遍计之二我恒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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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义。”名言中虽似现生而灭,然胜义中既无其生, 焉有其灭,根本无有。如是对无法产生常执之依也无有 故,也是无愿。此是依胜义方面解释。唯虚妄分别之义, 即是有漏皆苦,也就是说无而颠倒假立能所二取,仅此 点了知轮回中痛苦,是痛苦之义。诸法无我之义:对显 现能所二取的依他起,仅仅是虚妄分别遍计能取所取、 人法二我外,并非如是成立。涅槃寂静之义:了知圆成 实自性后,修行串习究竟时,能寂灭一切分别之相的意 义。 唐译: 如前三三昧,四印为依止, 菩萨如是说,为利群生故。 无义分别义,不真分别义, 息诸分别义,是名四印义。 略释:此二偈宣说菩萨四法印。四法印为诸行无常 印、有漏皆苦印、诸法无我印、涅槃寂静印。此中应知, 无常印与苦印是成就无愿三摩地的依止,无我印是成就 空三摩地的依止,寂静印是成就无相三摩地的依止。菩 萨如是宣说四法印是三种三摩地的依止,皆为利益诸众 生故。 问:四法印的意义如何?答:①以无义是无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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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遍计执著的不变常住义毕竟无有故;②以分别义是无 我义,由分别相无有遍计之我唯有虚妄分别之相故,前 二者为遍计所执相;③以不真分别义是苦义,由三界心 心所为苦之本体故,此是依他起相;④以息诸分别义是 寂灭义,此是圆成实相,即彼分别依他起息灭之法性。 现以理抉择无常与无我之义。

一、安立一切有为法无常(“不能”乃至“外 亦刹那性”之间以十颂宣说)分二:一、总说 一切有为法无常;二、别说彼义。 一、总说一切有为法无常 不能 因生故,违自 不住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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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 定相故,随转故 灭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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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转变之故,彼因及果故,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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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 增上故,净 随有情故。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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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一切有为法各自刹那刹那都是无常的,立宗之 后,“不能故”、“因生故”等以“故”间断,乃至“清 净故”、“随顺有情故”之间,宣说有十四种因。其中: ⑴所谓“不能”即是不能故之义。何者不能呢?诸 有为法由因缘生,乃至相续不灭之间,如河流般前前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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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灭后后刹那生,如是循环从无间断。若不是刹那性, 则彼有事产生后产生长短种种的相续不合理或不能故 ...。 有人说:无有“不能”,因为有为法以因缘聚合产 生,第一刹那后并非无间即灭,而是乃至日月年等之间, 若未出现灭缘,彼当如是安住。 答:如是则纵有第一刹那现,然由第二刹那后无因 故,应成第一刹那生后无间无有相续产生而灭,如是须 说第二刹那等安住之因与最终灭因是什么?由产生第 一刹那的彼因不能产生非有事的年月日等如是安住之 彼法,因为因果二者都是刹那性故,如河水流时,新水 相续不断而生,若新的相续间断,应成水流断绝;油灯 火焰也是由灯芯与油之因,在油未尽之间,燃油不断出 生新焰,故因之油燃尽时,果之火焰也断绝,第一刹那 的火焰不 .可能 .没有其余油因一直安住到灭为止。 有者认为若非刹那灭,则最终之灭也不能故,应当 这样解释。然此与颂中“最初不灭终不变”之义重复故, 大疏中如同上述作了解释。 又有人认为:某法生后安住一段时期,并不须余因, 仅以能生第一刹那的因推动而如是相续安住。 答:并非如此!由第一刹那之因生彼法后已灭故, 此后安住多刹那法不可能以它引来,因为也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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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刹那性的有事故,不会有以如石女儿者引生。若以非 刹那的有事之因产生,则常法也应产生,然这绝不应理 且不能故 ...。 ⑵若人认为:第一刹那以因生后,安住一段时期, 尔后自灭,无有其他灭因,仅仅以最初之因如是作。 答:第一刹那与彼相同。承许一段时期内安住与最 终灭均无他因,若如是,为何不承认第一刹那也无因而 生。若以第一刹那承认无因生则与现量相违故而不承 许,那么所谓由“因生故”之义,如是生后成立彼者的 相续安住,这也是前前刹那的因中产生故,不见余因故。 ⑶其他人说:以彼能生诸有事之因生果后,彼者不 须再再产生,已生之彼自性中于一期安住而已,在此期 间,无有其他刹那、其他生与其他灭,也不须其他因。 宣说彼者不应理之相违 ..者。倘若诸有事不是生而即 灭,而是后时方灭,那么究竟是彼有事以刹那不灭安住 而于后时灭,还是以刹那灭者后时灭?初者,若有事以 刹那不灭安住,则于安住之自性没有灭之自性故,应成 彼安住之有事后时也不能灭而常住;其次,若是灭之自 性,则于灭之自性无有恒常及暂时安住的自性故,应成 第一刹那当即灭尽而不可能一期安住不灭,故相违;此 外,若有事是生后安住一期再灭,则须说出何者是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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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生因即是灭因,此相违,因为生是有事有者,灭是 无事无者,若以一因能生,由此因成相违的有事、无事, 并不合理,如明与暗、冷与热二者不可能以一因产生一 样。 所谓“相违故”,即诸有事并非生后不住第二刹那、 具灭之自性,而是生后一段时期常住,则与教证、理证 二者相违故 ...。如何相违呢?出有坏教典中说:“诸有为 法由因缘生如幻,是生而灭之有法故坏灭,生后仅一刹 那外不会久住故是短暂者,方生即灭故是短时住。”与 此教证相违。理证也与瑜伽现量相违者:诸瑜伽士作意 修持四圣谛,见一切有为法具刹那生灭之法相而生起厌 离断除贪爱后,解脱而得涅槃。若无如是见,则不能生 厌离、断贪爱,也不能得解脱,如诸世间凡夫见人死, 亦知灭与无常,虽生厌离,但乃至未死之间,不生厌离 却生常住想,对诸有为法谁也不生厌离故不得离贪般。 ⑷所谓“自性不住”,是宣说与比量相违者。诸有 为法若非生后即灭而是安住一时,则彼有为法是以自力 安住或以其余因缘力安住?若是初者,则应常住,然无 任何有为法具有能恒常究竟安住的功能,因为以其自体 是刹那灭之自性,相续若遇缘即会灭故;若是以其余因 缘能安住之因者,正是此其余因以正量未见故,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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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后第二刹那不住故 ...。 ⑸所谓“无故”之义,有人说:诸有为法安住一期 之中,并不须其他因,自体已生者乃至未遇灭因之间安 住,后若遇灭因则灭,如青铁与清凉共住一时,后遇烈 火时,青色与清凉二者均灭,产生赤色与热性;又如瓦 瓶未遇锤时不坏安住,若遇锤则裂为碎片。 答:彼不应理。一切有事以自然灭,其他灭因无故 ..。 如何无有呢?如向空抛石时上抛之因虽有手等然石下 坠却不须任何他因自然坠地,同样诸有事以各自因生后 自然即灭,不须余因。铁之青色、瓶之形状未遇火与锤 前,每一刹那也都是以自然灭,彼等并非由火与锤毁坏, 以铁与瓶最后一刹那作近取因、火与锤作俱有缘后,产 生赤色与破碎之形,彼时人们误以为铁之青色与瓶之形 状被毁坏,(实际上)认为此前是常有的想法,仅仅是 对同类不间断之相续所生的错觉,并非真实。若于铁与 瓶上绘一图案,对此你虽不承许彼是灭因,然铁与瓶的 无图阶段灭后,出现具图阶段,由此诸智者了知铁与瓶 均为无常之体相。因此,虽是由种种不同因形成种种不 同有事,由如是因相同故种类相同不间断产生,然彼二 者都是刹那性,没有任何差别,因为对非刹那的有事, 何时也不可能见不同阶段的差别。与此同理,用火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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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干,在臼中将碎瓶舂成粉末等,所有汝等认为是灭因 的诸法,若善加观察,除有事刹那与他缘聚合时就成为 如是不同阶段外,以不是有事刹那之其余因丝毫不会摧 坏,就像以陶师的双手与木棍等将泥团转变为瓶,当瓶 生时,普通泥团位已灭,手等动作也已灭一样。再者, 以灭因所灭有事是自性不灭者还是自性灭者?若是不 灭者,则以灭因不能灭;若是自性灭者,则不须以灭因 灭。此外以灭因灭某有事时,是造了彼有事法,还是造 了余法?若造彼有事法,则作生法未作灭法;若造余法, 则对彼有事任何未作故,如以造粗布不灭柱子般。 ⑹所谓“体相决定故”之义,一切有为法的体相唯 一决定是无常,并无有有为法有些常、有些无常、有些 二俱、有些非常非无常的差别,故世尊出有坏说诸行无 常,如是一概宣说。若诸有为法暂时常有,尔后无常, 则不可能常与无常二者共存,故一切有为法均不超越刹 那灭之自性,如火热性一样。 ⑺所谓“随转故”之义,有者说:若诸有为法以刹 那无常故都是新的有事别别之体,那么前所见有事后来 见时,人们怎会认识此是先前所见法呢?故前所见有事 是未灭而安住。 答:彼前后的有事虽非一体,然由同类不断随转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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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误认一体而已,如魔术师将几粒石子快速向空上抛后 又反坠手中,如是相续不间断而作,对此认为仅一石子 再再抛落。又如诸河流虽每一刹那中都不断灭,又不断 增上新水,如是虽不断循环,然由相似故,人们却有以 为此河我过去曾渡过、现在也要渡、将来还须渡的想法。 ⑻所谓“灭故”之义,若认为:前所见法与后所见 法在现量境界中分明不见有不同处,却说前后二法不是 一体,如何合理呢? 答:以有事的法性力,前前诸刹那灭故,并非一体。 若第一刹那不灭而如是住,则后亦不能灭,如同前所见 第一刹那有为法现在仍安住,应成后来也如是安住,因 为何时是非刹那之有为法均无差别故。 ⑼所谓“见转变故”之义,若诸有为法非刹那,自 性于一期不变,则应成不可能见不同于第一刹那的转变 差别,然内在有事诸有情身者,自童年、少年、青年、 壮年直至老年发白面皱之间能见到转变,外之有事处所 及诸资财也有新与旧,由前后位的差别不同见迁变故, 从第一刹那起决定是渐次迁变,若第一刹那无任何变 化,则至后刹那位时,也不可能有任何变化,然可真实 见变化故,决定是以刹那变化。对一小儿身,若定睛注 视,虽然小儿身在每刹那或每日每夜不能辨别出在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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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老,但以某时见须发苍白迁变之间的粗大变化来推 测,则可知年以月变,月以日变,日以时变,时以刹那 变,如是次第迁变,并非一时不变安住后,忽现如是巨 变。同样,诸外在有事也如是刹那刹那以微细的方式变 化,彼如奶变酸奶的过程,是每刹那都在渐变成稠状与 酸味,不见其余非刹那的转变般,以不知微细刹那的变 化后,仅对不断出现的同类众多刹那法执著错乱成为一 体故,出现此法是先前所见者,诸世间有情误以为有事 是常法。 ⑽所谓“彼因即果故”之义,常见宗说:我等如何 观察也以识不能现量了知微细刹那的变化,而“有事自 性是此”又能了知故,对此刹那之变化应如何相信呢? 答:因为彼等有事是因所生之果,是前前为因及后 后为果故,能成立刹那性,由因是刹那性故,果也是刹 那性;果是刹那性故,彼因也能成立为刹那性法。因为 以常因不能生果,如虚空中不能生出鲜花与瓶等一样, 而常有之果者也不是任何因所生,犹如虚空。因此凡属 因果都是刹那自性,若非刹那自性,则不会变化,故也 就不能称为因果。 如是总说后,别说观察眼识等一切识都是从四种缘 产生故,以一刹那间就迅速产生,故这是内外道共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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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能承许常有不变的心识存在,彼识之因是根与色 境等法。经云: “依眼根与色法生眼识等。”因此由成立 诸有为法的果心识是刹那性故,能生彼法的诸因缘也是 刹那性。 若有者承许:诸有事均是常有,以彼能生刹那无常 之心识。 答:若由非刹那法能生刹那法,则须常法中生无常 法,然彼不合理,如以虚空生瓶等般,故识之因也如识 般,成立是刹那性;又诸有为法都是识所生果,由识上 积累习气而显现外,不成立其余外境义,由心集业而现 一切法,此外并不存在独立外境,如是既然因之识是刹 那法,则其果诸有为法成立都是刹那性。 若问:诸有为法以何理成立是识之果?以识是刹那 法如何知一切有为法是刹那法? 答:所谓“摄持与根本或增上故、清净与随顺有情 故”宣说了最后四种理。其中: ⑾所谓“摄持”故,五根与根依身由识摄持而生故, 可成立是识之果。如何摄持呢?识入母胎后,昏厥后以 彼识摄持开始,由父母精血逐渐形成羯罗蓝(凝酪位) 、 遏部坛(疱)等乃至具根之身,如果识未入精血与彼混 杂而昏厥,则羯罗蓝等诸位不会产生,故身是心之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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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被心摄持。经云:“阿难,若识于母胎中未昏厥,则 父母不净物不能生羯罗蓝等。”此外,若心受害,则身 也随之受害;若心安乐,则身也随得安乐,故是心之随 行。若身心分离,身当即无感受且会腐烂,以心摄持故, 诸有为法是心之果。 ⑿所谓“增上”之义,心者是诸有为法之主宰或根 本,故诸有为法是心识之果。如何成为根本呢?出有坏 世尊云: “此世间为心引导,被心牵缚。”心想什么,身 亦随行,故被它引导及牵动。心中生起贪爱时,身也随 彼作出逐取之行、微笑、欢笑等,变成其他相;若生嗔 心,则变成怒目、绷脸、握拳等其他行为,故对诸有事, 心是主宰,自在能转。又教证的第二种根据,如来云: “依识之缘生名色法。”若无心识则不能出现名色阶段, 若无名色则不能生六处等法之故。 ⒀所谓清净之义,即随心净而转,诸瑜伽士由心清 净之力,若观土为金,即能显现黄金等,如是依等持力 观何物即能随转为彼彼形象故。经云: “比丘获得禅定” 等乃至广说。因此诸有为法是心所生之果。 ⒁所谓“随顺有情”故,诸有情以心造善恶业,由 此成就种种世间界。诸有事随顺有情之心,即造恶业有 情的庄稼其色香味等均下劣,黄金等珍贵物也会显现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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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而积福报者依靠心力,谷等色香味圆满,虽是劣品 也可现为珠宝等珍贵物,故诸有为法是心所生之果。 因此,由因之心识是刹那性故,诸有事果是常法也 就不应理,故了知是刹那性。 以上对内外有为法未作分别,从总体上以两颂宣说 了诸有事的刹那无常性。 唐译: 由起及从因,相违亦不住, 无体与相定,随转并灭尽。 变异因亦果,执持与增上, 随净及随生,成义有十五。 略释:此二偈以十五义成立刹那刹那灭义。即是⑴ 由起,⑵从因,⑶相违,⑷不住,⑸无体,⑹相定,⑺ 随转,⑻灭尽,⑼变异,⑽因,⑾果,⑿执持,⒀增上, ⒁随净,⒂随生。 ⑴由起:诸行相续迁流,名为“起”,若不成立刹 那刹那灭义而有诸行相续迁流之起者,实不应理。 若说:物有暂时安住,后时先者灭后者起,此名为 相续。 反驳:如是则无相续,由暂时安住时后起无有故。 ⑵从因:凡物前灭后起必借因缘,若离因缘则无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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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若说以彼物初因能产生后时多果。不然!初因作业 后即便灭尽,岂能为后来诸果作因;若说初因生已再不 复起,则建立此因又有何用;若说起已未灭后时方灭, 则彼至后时谁为灭因? ⑶相违:若执著起因又作灭因,则非如此,因为相 违的起灭二者同共一因,不合道理,譬如明暗不能并存, 此亦如是,故起因非是灭因。若如汝所执诸行生起后非 即灭者,则与教证理证相违。与教证相违者,佛语诸比 丘:诸行如幻,是坏灭法,是暂时法,刹那不住。与理 证相违者,诸修行人于诸行生灭中思惟刹那刹那灭,若 不如是,仅于临终时见彼灭相,则无有厌离、断欲与解 脱,如是则与其余凡夫相同。 ⑷不住:如果说诸行生后能有安住,试问:是行自 住还是因他住?若行自住,为何不能恒住?若因他住, 以他令住根本不见,如何能成住因,二者均不成立。 ⑸无体:若汝执著:住因虽无,然由坏因未至,故 得安住,一旦坏因生起,后时即灭,如黑铁安住一时, 后遇火时变为赤色。 反驳:火变铁的譬喻不合此理,铁与火相遇,黑相 似灭,赤相似起,能牵赤相似起,是火功能,实际并非 以火使黑铁变化。又如烧水至极少位后,水不生也非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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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后水方无体。 ⑹相定:佛说:有为法有为相一向决定所谓无常。 汝执诸行生已并非即灭,则此有为法有少时并非无常, 如是便成为非一向相。 ⑺随转:若疑:若物刹那刹那新生,则于此中如何 能知旧物?答:由相似随转,能作是知,譬如灯焰相似 起故,可以生起旧灯的认知,然实际前后有别,由前体 已灭故。 ⑻灭尽:若问:如何知道后物不是前物呢?答:由 灭尽故,若安住不灭,则后刹那与前刹那无有差别,由 有差别,故知后物不是前物。 ⑼变异:如果说物之初起并非当即变异,则此说不 成立,内外法体之后边不可得故,由初起即变,渐至明 了,譬如乳至酪位,酪相方现,而变体微细难以了知, 由相似随转故,误以为是前物。 ⑽因:如果承许心是刹那灭,且彼心的起因是眼根 色法等诸行,则由彼果刹那灭故,其因也是刹那性,因 为不可能由常因生起无常果故。 ⑾果:彼眼等诸行也是心识之果,故能成立刹那灭 义,因为不可能由无常因生起常果故。 ⑿执持:若问:如何知道眼等诸行也是心识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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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答:由心执持得增长故。 ⒀增上:如佛说:心将世间去,心牵世间来,由心 自在,世间随转,识缘名色,此说亦尔。故知诸行都是 心之果。 ⒁随净:净是禅定人心,彼人诸行都随净心而转, 如经中说:修禅比丘具足神通,心得自在,若欲令木为 金,则得随意,故知诸行皆是心识之果。 ⒂随生:如作恶众生所得外物一切下劣,作福众生 所得外物一切妙好,故知诸行都是心识之果。因是刹那 果非刹那,无此道理,由因自在故。

二、别说彼义分二:一、内在诸有为法无常; 二、外诸有为法无常。 (一)内在诸有为法无常 初渐次渐增,增长所依事, 改变及成熟,如是劣及胜, 光明无光明,行他处种子, 无种之本体,影像之出生, 十四生相中,生和量差别, 增无义不能,于所依非有, 能住则非有,先灭后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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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劣和胜,光明无光明, 无行处不能,最后非有故, 心之随转故。 以五颂宣说对于内在有为法心与心所及身安立刹 那之无常。 初生与随后渐次渐增等十四种生法,安立彼等是刹 那的因或者正量有“因及量差别”等乃至“心之随转” 之间,以共十四因成立一切内在有为法都属于刹那法。 其中: ⑴初生者,属于临终的识灭后,识入母胎与精血同 住而昏厥的结生第一刹那,如是死位识灭及生位识产生 如秤低昂般产生故,是刹那法。 ⑵以“渐次渐增”生者,自第一刹那入胎后,由第 二刹那等开始,逐渐形成羯罗蓝、遏部昙、闭尸等位渐 次增长生,彼者以舍弃前位而次第变为其他,是以刹那 变化。 ⑶所谓“增长”,即增长生者,身体长养有四种因 ——饮食、睡眠、资助与禅定,欲界具有前三者,色界 中依靠禅定以彼等能令身弱者变为健壮。以按摩等资助 方式长养身体,在大疏中则代之而宣说为以梵行方式。 如是依靠彼等因能长养身故,是刹那法,因为常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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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断增长故。 ⑷所谓“所依有事”之义,即是所依有事之产生, 眼识等六识的处或所依是眼根等六根的有事故,彼等也 是刹那法,由彼出生果之诸识刹那故,凡是因果法,当 成刹那性。若非以刹那迁变者,则因果不合理,如上已 述。 ⑸所谓“变化”之义,即是变化之生者,心中已生 贪等故,与彼一样,身体动作也产生不同别别变化,故 成为刹那性。 ⑹所谓“成熟”之义,即成熟之生者,从胎中出生, 能走前的婴儿,能玩耍前的幼儿,身心能力圆满前的少 年,此后壮年开始至过壮年,头发苍白、满脸皱纹、凹 陷的老年,诸阶段渐次成熟而变化故,当知具有以刹那 链组成的相续。 ⑺⑻所谓“如是劣及胜”之义,低劣生者即三恶趣, 较其超胜或殊胜生者是人天之生,彼等出生无有决定, 从恶趣转生善趣、从善趣转生恶趣、从人转生人等同类 转生与不同类的种种转生,有种种变化故,是无常。彼 等也是刹那相续不断的如是产生,对于常法,有不同的 种种相不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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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所谓“光明”之义,即是光明天之生,六欲天中 的化乐天与他化天以及色界无色界诸天,此处称为光明 天,由彼等的受用与等至等唯一依自心如欲趣入故。如 何趣入呢?化乐天随念天女之色形衣饰庄严等,便起化 现而受用,如是诸天女也如所欲化现如意天子而受用; 诸他化天也与余天一同为了享受所欲,心如是忆念,便 能幻化而受用;色界、无色界诸天心欲入各个等至之三 摩地,也由心力能现前成就。当知对常法此等不可能, 因为由刹那心产生此等故。 ⑽所谓“无光明”之义,即上述诸天以外者——从 兜率天下至地狱之间的所有欲界众生,成办一切事不能 仅仅依心忆念而成就,故称为无光明。彼等的心与受用 也都有种种不同阶段故,当知是刹那无常法。 从总体来说,三界一切有情受生之处都无一定,从 光明转生无光明,从无光明转生光明,其中具体也可分 各种受生,是故当知是无常及彼相续也是刹那性。 ⑾所谓“行他处”之义,即是行他处之生,转生他 处,又从彼处死亡而生他处的方式而行,或者,色界以 下的身体不定一处而以彼身趣往异处,刹那相续而去, 对于常法不可能有如此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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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所谓“种子”,即是种子之生,能转生三有的烦 恼随眠或种子之生,除灭尽见修道所断诸烦恼的有余阿 罗汉彼蕴的最后刹那以外,所有阿罗汉向、不来果、一 来果、预流果以及三界一切凡夫都具有烦恼种子,故彼 等的五蕴相续生是以种子生,彼等生者即如是因及果 法,此等成立为刹那。 ⒀“无种子之本体”之义,即是无有种子之生,亦 即虽然是无有转生轮回种子的本体,但诸蕴前者因、后 者果之本体生,诸有余阿罗汉的蕴入无余涅槃时最后刹 那外的五蕴,有余阿罗汉虽无有再转生三有的种子(, 然)由宿世业力所牵引的五蕴在未入无余涅槃之间,有 刹那相续之生,而在有余阿罗汉的最后蕴之后,则无有 以相续生,此时已入无余蕴界故。由此,乃至有生之间 是刹那性,如是从过去有种而成后来无种,故是无常, 此亦决定具有刹那之相续。 ⒁所谓“影像之生”,补特伽罗以修持八解脱等的 等持力现起蓝、黄、白、红诸色及形状的影像,心之行 境中真实显现,彼心中虽以三摩地串习力如是显现影 像,然是从先前无有到后来显现故,是无常,此亦由心 刹那之相续渐次串习故,成立是刹那性。由此当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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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不净观等串习而明现出生的彼等一切也仅仅是心 的自现及无常。 唐译: 初起及续起,长起及依起, 变起与熟起,劣起亦胜起。 明起无明起,及以异处起, 种起无种起,像起十四起。 略释:此二偈以十四种起成立内法诸行是刹那义。 ⑴初起:即最初自体生。 ⑵续起:即除初刹那的其余刹那生。 ⑶长起:即睡眠、饮食、梵行、正受长养故生。 ⑷依起:即眼等诸识依止眼等根生。 ⑸变起:即贪等染污令色等变生。 ⑹熟起:即渐次成为婴儿、童子、少年、壮年、中 年、老年等生。 ⑺劣起:即诸恶道生。 ⑻胜起:即诸善道生。 ⑼明起:即欲界后二种灭以及色界无色界一切天 生。 ⑽无明起:即前光明处之外的其余诸处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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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异处起:即此处死彼处生。 ⑿种起:即除阿罗汉最后刹那五蕴生。 ⒀无种起:即前所除最后五蕴生,由后生种子无故。 ⒁像起:即以入解脱禅者定自在之力故,诸行像生。 (注:以下为藏译之注释) 当知如是从初生乃至“影像之出生”之间,十四种 生相中无有常且是刹那性。 ⑴初生者,是产生其余羯逻蓝等位之因故,彼成立 是刹那性。于诸后后阶段渐次变化,若无别别因,不可 能有彼彼之变化,无因故。因此,从初生第一刹那起, 刹那刹那次第生故,有羯逻蓝位,从彼遏部昙等前之因 及后后果的自性生灭且相续不间断产生。诸“及”字是 摄后义故,不须特别宣说。 ⑵同样,若身是常法,则由最初时外无变化故,对 食物等长养身体应成无义,然彼不合理,因为以食等养 身无可争议故,以刹那成立无常法。 ⑶眼识等是依各自所依根的有事而生者,于刹那自 性之无常,如是合理;若是常法,于彼所依不可能,因 为常者不须依靠任何因,以常法产生其余果不合理故。 既然如此,不依根则不生眼识等,故所依根与能依识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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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刹那成立无常性。 若疑:所依根是常,同时以彼产生能依识无常有何 相违呢? 答:如所骑的马等不停行走,骑马人等也不停止般, 所依没有其他变化而常住的同时,能依识不可能不住而 有其他变化,又如所依布烧尽能依蓝色也烧尽一样,能 依和所依二者是无常的体相,无有差别。 以贪心等,身体动作随之有变,如产生少年、青年 等不同阶段的彼彼成熟是无可争议的成立,但安住之常 法不可能见如是的变化及成熟,因为除有情阶段外,产 生其他变化不合理,故成立是刹那性。 若谓:虽不是刹那变化而暂时常住,又有何相违? 答:此极相违!若第一刹那不灭如是安住,则如第 一刹那般应如是恒时住,最终何时也不能变化,就象第 一刹那位没有其他变化般,后后一切刹那中也无有差 别,一切有事应成唯一恒常,然此极不应理,以有事自 性何时也不见恒常法故。 有人认为:诸有事一期不变而安住常后当会坏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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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诸有事于瞬息 4 、须臾 5 、昼夜、一月、一年 乃至一劫之间不变常住后方才坏灭,则不能有长短不一 的坏灭时期,一切有事应成如初生第一刹那恒时安住, 何时也不能成为临灭之刹那。若第一刹那与临灭之有事 彼二者是一体,则初生者亦如临灭之刹那方生即灭;或 者若临灭有事也如第一刹那所生法,则为何不再常住一 期呢?因为承许彼二者为一体故。故以比量成立:从开 始出生到最终坏灭之刹那间,安住多久,即于彼中有相 应的别别刹那。 “最初不灭终不变”,此是主要理证,故 一切关要亦依靠于彼。 大疏中虽说“能住则非有,即是变化生与成熟生二 者的能立,最初不灭终亦不灭,也是彼等的异门之能 立”,然以贪心等身变化,此非刹那而前面的有事如是 安住不可能;少年、青年等阶段的成熟,此亦第一刹那 灭后产生其他刹那则为合理,若第一刹那不灭则最终也 不变,应成第一刹那不灭而恒时安住。我认为如是依次 对应实际意义也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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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息:《对法论》说为六十刹那。 须臾:一昼夜的三十分之一,古印度计算时间长度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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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见低劣与殊胜之出生,彼亦承许:以刹那无常, 如是即可成立;若非以刹那无常,则最终之变化也不合 理。或者劣与胜可了知故,未作重复广述。 无有“行他处”者,若无刹那相续则从此境不能去 往彼处,即已足够。此处,对大疏中所说以归纳而言: 如干草燃火虽然看似由一山穿行另一山,但除每棵草所 生火苗刹那相续积聚之外,并没有一个所谓常有一体的 火行至彼彼处。同理,补特伽罗轮回出生之种种行、行 于别别之处,也仅仅是五蕴相续的取生以及蕴之刹那相 续不间断至于余处而已,根本没有所谓的行者之常法行 于别别之处。 有人认为:以彼行者将诸蕴往至余处,是由思惟我 当去彼处的作者使身运动后去往彼处故,若无行者则无 有行走之作业,行走之作业若无行者也不能出生。 答:作业——诸蕴行往余处之因,是行者生后才使 诸蕴行往余处,或是未生而行往余处?若如前者,在产 生所谓的行之时,诸蕴安住,何处也未去,以此如何行 往余处,如是承许不应理;若谓:诸蕴非住而是具有行 往余处之自性,则除诸蕴行往余处外,有何行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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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者不见故。若未生行走之作业,以此诸蕴如何行往余 处,因为此时无有行走之作业故。 又宣说其他理门:是行者安住此处之同时,诸蕴行 往余处?还是安住余处而令诸蕴移往余处?若是前者, 自己安住此处的同时,以此诸蕴如何能行至余处,如以 马将人送至余处,若马于此处不动之同时,彼人不可能 被送至他方一样。 又行者安住他处,则已达彼处,诸蕴若住此处而未 行故,行与行者的境不同,以余者如何能行呢?如同以 东方马不能送西方人一样。 又观察:在蕴与行者二者之中,是行者先生后迁移 诸蕴,还是诸蕴先生,彼由后生之行者作迁移,抑或彼 二者同时产生而迁移他处?若是初者,则行者产生时, 所行诸蕴未生故,迁移何法?如子未生则无有养育之事 一样;若是第二者,则诸蕴生时,行者未生故,不能行 走,如马未生故乘者不能被送至他处一样;若是第三者, 则如牛的左右角同时产生故,新的因任何也未作,因为 彼二者同时至于他处故,以行者对诸蕴丝毫也未作行。 因此,以五蕴刹那之相续往至他处,假立称为行;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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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行者也是假立外,现以蕴之相续行外,无有行者, 当知除支分外别无他体的有支体性,然仅仅以假立为 有。彼等依照世亲与坚慧的注释所说归摄而抉择。 如是以有事刹那的相续行走外,无有任何所谓的行 者与行之作业故,当知行之作业是刹那性。 从总体而言,行往余处有多类,如依心而行者,即 以心为因使诸蕴行至余处,如以行走之念身体迈步行往 余处;依宿世业力而行者,如中阴身去入母胎等;依手 掷力而行者,如放箭飞至他处;依连属而行者,如人骑 马二者同至他处,或如船与水相连,水至何处,人也随 船带往彼处;依动摇之力而行者,如草叶等被风卷至各 处;以自性或本体而行者,如风自然从一方吹至另一方, 火焰上行虚空,以水下流洼地;依势力而行者,如诸咒 师依咒力飞至此地彼地;依物力而行者,如以服药或涂 药可至他处,又如以磁铁将金属上吸或直接吸引;依通 力而行者,如可到达此地彼地。 如是当知凡有来去之一切法都是刹那性。 轮回种子由刹那相续,前者灭、后者自然生故,此 者承许刹那无常方为应理;对无生灭之安住,不能有种 子,或者对此无生灭者,不可能在其前安住种子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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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及种子法也成立是刹那性。 过去相续中具有轮回种子,后以道将种子摧毁转为 无有,此亦唯有心是刹那方为合理,对非刹那的本体常 法之心不能成立。有余罗汉的最后蕴,因为是从前有种 子变为后无种子且(对常法)前有生、后无生不能故, 无有轮回种子之蕴的相续产生也成立是刹那性。 在禅定境界中,所显现的诸影像是心之随转故,也 成立是刹那性。 如是一切内在有为法都仅仅是一种不间断的刹那 相续。 唐译: 续异及断异,随长亦随依, 住过及去过,无住无无死。 亦有随心相,行者应当知, 如此九种因,成前十四起。 略释:此二偈以九种因成立上述十四种起。 ⑴续异:此因成立第一初起。如果最初起时因体无 有差别,则后时诸行相续也无差别,因为因体无差别故。 由因有差别故,彼后其余诸行刹那得以成立。 ⑵断异:此因成立第二续起。倘若一一刹那无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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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因,则后后位形状及量的断然之差别绝不可能显现, 由断有差别故,诸行刹那之义得以成立。 ⑶随长:此因成立第三长起。能令诸行圆满,故名 为长。倘若无有刹那而有诸行长养,极不应理。因为由 彼安住不变,不可能渐大圆满,也就无有所谓的长养。 ⑷随依:此因成立第四依起。若执著能依不住所依 能住,极不应理。如人骑马,人去马不去,无有此理。 如是识依于根,若识有刹那而所依根无刹那,同样不合 道理。 ⑸住过:此因成立六种起,即变起、熟起、劣起、 胜起、明起与无明起。①成立变起熟起者,如果执著最 初生起即安住不灭,则由无变起故,所谓以贪等烦恼令 身色变化永不可得,因为初无迁变后亦无变故;如果初 位无变,则后后诸成熟位也不可得,由先有迁变后方成 熟故。②成立劣起胜起刹那者,如果执著诸行安住,则 有以善恶熏习次第发生果报,不合道理;如果诸行不住, 则次第相续各各能生其果,可以成立。③成立明起无明 起刹那者,如果诸行得住,则明起也不能成立,由诸行 不住则有明起,由彼光明依于心转故;无无明起与此同 理,由后时无有变异故。 ⑹去过:此因成立第十一异处起。若执著将诸行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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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余处名为“去”,不合道理。试问:诸行之“去”,是 行者已起后将诸行往至余处,还是行者未起而将诸行往 至余处?若是前者,行者起后将诸行往至余处,则此处 起已,余处不起,此即是安住,不应说为“去”;若是 后者,行者不起而将诸行往至余处,则是本来无去,也 不应说是“去”。再者,若诸行去,而行者安住此处, 即作所作令诸行去,此亦不应理,因为安住则不能到余 处故;若诸行到余处,方作所作,此亦不应理,因为无 有离开“去”而有诸行到余处故。不论此处住还是余处 住,离开诸行之外,毕竟求一行者不可得。是故,并非 异于诸行相续而有“去”,作去既无体,则刹那义成。 问:倘若实无有“去”,为何世人见有“去”? 答:由无间相续,假说名“去”,实无有“去”之 实体。 若问:有何因缘使诸行得相续去? 答:因缘无量。有随心力而行,如威仪等去;有随 宿业而行,如中阴中入胎而去;有随手力而行,如放箭 向空而去;有随使力而行,如风吹物去;有随自体而行, 如风性傍去,火性上去,水性下去;有随术力而行,如 如依咒药在空而去;有随磁力而行,如磁石能令铁去; 有随通力而行,如乘神通而去。如是种种有无量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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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令诸行相续,假立而名为去。 ⑺无住:此因成立第十二种起,若诸行安住,余时 更有种子生起者不应理,因为刹那刹那无余因故;若诸 行不住,后种子生起,则为合理。 ⑻有死:此因成立第十三无种起。若无刹那而有死 时无种起者,不应理;对常法先有种起后命终时无种起, 亦不应理故。 ⑼随心:此因成立第十四像起。随心而转,刹那刹 那彼像得起,若无刹那而像能生起者,无有道理。

(二)外在诸有为法无常。(以三颂宣说) 有为刹那性,诸大及六境, 谓是刹那性,干增以自性, 动及增减故,大种相关故, 四种转变故,色香味及触, 同故彼同彼,依薪而转故, 见渐增大故,心随转问故, 外亦刹那性。 四大地、水、火、风与六法色、声、香、味、触、 法生处色——无表色,均属刹那。即是: ⑴水者,溪池江河湖海等,于冬春等季及干旱时, 逐渐干涸而减,以夏季雨水等缘逐渐滋长而增,故是刹 那自性,因为有增减故,若是非刹那自性的常法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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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故。 ⑵风也以自性不会于一处不飘动而住,由十方飘行 故,是刹那性,又由有转增转盛与渐减渐息故,是刹那 性,因为对常法有动摇与增盛减息均不应理故。 ⑶地者,依靠风大水大而生,并且是与彼等相关故, 以自性有四种变化故,以刹那自性成立无常。 若问:如何依靠水风产生呢? 答:由世界初成之时,虚空中起风而成风大,风生 水,倾降大如巨轮之雨而成水轮之大,风再搅动水蕴形 成地基、山王、四洲等故,地大由水风形成。如是由因 所生的因果二法均是刹那性。 以见地大之四种变化者: ①见业力差别所成的变化,即是:具善根的诸天人 见地如棉柔软光滑;以不善业所成的地狱有情则见炽热 铁地、悬崖、荆棘等感受痛苦的种种地基;对人间土地, 如未耕耘等时不能生长庄稼等,于地耕耘时则能生长嘉 禾,此是第一种变化。 ②以钎、镐等凿洞开渠,此是第二种变化。 ③以火焚或风吹令高者成低等,或以水浸湿而坏, 此是第三种变化。 ④因时迁变者,贤劫之时,地能成为谷类等丰收之 因,时至恶劫,仅能出生下劣庄稼;夏季草等发绿,冬 季彼等均成灰色且变为冻土等自性;某地昔为静处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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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而有人流往来,又有昔为聚落今成静处等,前后不 同显现,此是第四种变化。 如是四种变化,也是从刹那相续而变,每一刹那没 有不同相,非刹那本体的常法何时也不见变化故,由前 后刹那产生差别相而如是显现故,地大也成立是刹那 性。 ⑷色、香、味、触四法同由四大所成,故与四大相 同,由此成立四大刹那性的理证也是彼等的能立。 ⑸火依薪柴,柴有则可燃,柴无则不燃,柴大则火 旺,柴小则火弱,故成立是刹那性。如同火是刹那性那 样,柴也是刹那性,柴次第燃烧方能生火,若如前安住 也可生火,则火与柴二者怎能灭尽?柴烧尽则火不能住 故,彼二者分别是因之刹那与果之刹那,次第乃至有因 之间则生火焰,若无因则其果火焰不现故。如是一切有 为法均是因果生灭不断而显现。 若谓:在宣说四大后本应说色等,却于色等后宣说 火大,故次第不当。 答:无论如何宣说,实际意义并不相违,为了文句 搭配通顺,故如是宣说。不仅如此,为了宣说四大及四 大所造都是由自己同类的前因后果性以刹那生而灭,火 与薪柴也是其义的比喻。 ⑹若谓:声是常法,因为其相续不同于色等法,无 有常住故,响声持续多久,于彼期间是常法而非刹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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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此不应理。以说者发起勤作等,见声之相续渐 转增大故,铃等所发音声也可渐转微小故,成立刹那性。 一声未止息之间,对一种声音若无刹那,则有增大与减 小的变化不合理,故声是刹那性,就象补特伽罗勤作而 发出气流次第传出文句之生灭一样。 ⑺法生处无表色,如别解脱戒、禅定戒与无漏戒虽 不是身语之有表色,然随心而转,若不依心彼等无生故, 由心无常故,果无表色也成立是刹那性。 ⑻所谓“问故”之义,即是世间人与诸外道虽承许 诸有事最终坏灭无常,然如人死、瓶灭等,在未见真实 坏灭之前,承许彼自性安住而非刹那。 对彼发问:“汝等承许诸有事最终无常,为何不许 此前是刹那无常?” 彼答:“诸有事的最终坏灭可见,而在未灭之间未 见以刹那灭故,不承许此之期间以刹那灭。” 对此如是又问:“灯焰与河流相续等,以刹那新生 且前者灭,对此内外道二者共许,然远看河流与灯未被 风吹动时,根识现量不见以刹那灭,为何不承许彼等是 非刹那法呢?” 彼答:“遥望瀑布虽似一体,但临近细观,则现量 见除新水递降外不是一体之水,油灯也同样,前前灯焰 次第燃尽且总体次第产生新焰,最终油尽时,见火焰渐 小以至于灭,一切时中后后不见如前之法故,彼等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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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是刹那性,但瓶、柱、屋、人、磐石等经年历月放 置也无变小,前如是见后亦安住故,不见彼等以刹那 灭。” 反问:“柱瓶等诸有为法最初现,中间以缘形色等 较前有其他变化,最终遇缘而真实坏灭,为何无有?如 是明明有此等法,与油灯相同,为何不是刹那性?” 彼等说:“油灯与其他瓶柱等有为法体相不同,油 灯者,见具热性、能照明、不坚固而以刹那生而灭的体 相,而瓶柱等法从生至灭之间,见具有能作撑梁及盛水 等业故而坚固的体相,因此彼二法不同。” 对此应答:“诸有为法各自不同的体相,仅此点对 自他二者前虽然成立,由此并非不成立诸有为法以刹那 无常的体相,其根据是体相不同者有二相——自性不相 同与时分不相同。自性不相同者,如火性热与水性湿; 时分不相同者,油灯等每一刹那都有生灭,其他瓶等有 为法生后安住一期方灭故,时分不相同。若此是你心中 所想,虽然灯与瓶的自性不同,但以此非但不成立刹那 时分不相同,反以你面前成立的油灯是刹那作比喻后, 瓶等其他有为法也可安立是刹那性。此比喻也是:安立 油灯以油灯作比喻,安立黄牛以黄牛作比喻等,以自性 一体之法不能作比喻;自性不同的有事或时分不同相同 具有共同的所安立法,例如日轮炽热如火、黄牛与青牛 相同,瓶等法与油灯自相虽不同,但‘共相是刹那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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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无差别成立故,仅以形相不同不能分辨某法以刹那 灭、某法暂住后时方灭,故在以刹那灭上,一切有事无 有差别。此外,依你所想,灯芯不是刹那而安住后,以 此递生火焰刹那;瓶柱等非刹那而自体安住,则去年、 今年、明年等不同时期盛水、撑梁等产生不同的多种果 故,对你如此问:人骑马到达他处时,若马何处也未去、 安住原地之同时,彼人能否到达他处?” 彼等说:“此事世间中不可能故,不承许,应是人 马同达彼处。” 回答:“若如你所许,灯芯非刹那而住后产生火焰 刹那,瓶等不动安住后作盛水等,眼等诸根前是于自性 中不动摇安住后能生眼识等,此亦因无动摇后果动摇而 新生,不合道理。此等果之因者已承许彼等是不动摇故, 马在此住的同时,乘者到达彼地,与此有何不同?灯芯 也以油再再浸入,被火焰吞噬,渐渐烧尽而灭后,在油 燃尽时,油灯自然熄灭,灯芯也成灰烬。若灯芯无生灭 而能产生火焰,则灯芯何时不灭,灯焰也何时不应灭, 但并非如此故,因果二者都是刹那,如是宣说应当了知: 以柱瓶等作业及以根产生根识,一切也如油灯一样,因 果二者都是刹那法。” 彼等说:“如是一切有为法是刹那性的话,则应如 世间人见油灯那样,为何不能了知无常?” 答:“以世间人见不能了知刹那性者,并不是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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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有刹那性与非刹那性的差别,闪电、水泡、浮云、 油灯、瀑布等法不住而即灭,在显现时也不同显现,故 彼等法人们看来容易理解是刹那无常性,而柱、瓶、山、 金刚等法虽是刹那迁变,然在具相似法不断显现之间, 以此作迷乱因,产生颠倒常有之想而已。何时不可能诸 有事是非刹那性的常法而常住,由具迷乱因的众生智慧 极为微劣,以相违于有为法实相的颠倒识,于有为法耽 著净乐常我,如有眼翳者见海螺为黄色,暗夜中见旋火 轮,眼根不明者昏暗中见绳为蛇一样,如是具有颠倒识, 便形成了轮回。以具量智慧断颠倒想,则涅槃也无欺成 立。倘若以世间人未颠倒之识见的一切是真实之见,则 应成一切众生无始以来解脱,或者何时也不能解脱,有 此过失。并非如此!无欺有杂染与清净故,仅仅以世间 平凡者的见与未见为正量,并不能认定,应当依靠具足 真实理证的正量,将会生长智慧光明。” “干增”等乃至“问故”之间,如上所述,故当知 外的有为法也是刹那性。 如是世亲菩萨注释的密意以及坚慧论师大疏的意 义,在此已完整归摄而作了明显宣说。 唐译: 由滋及由涸,性动增亦减, 二起与四变,薪力及渐微, 亦说随心起,及以难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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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诸外法,无非刹那体。 略释:此二偈以十四因成立外法是刹那。 ⑴水有二因,一滋二涸。若无刹那,则水有时滋长 有时干涸不可能现。今见水有滋长有干涸,故知刹那是 水滋长干涸之因。 ⑵风有三因,一性动二增盛三减息。若风性安住, 则无动时,因为行无体故;亦无增盛与减息,由彼安住 故。 ⑶地有六因,即二起四度。二起者,由水与风,地 可生起,即劫初成之时,彼地是水风之果,故知地也是 刹那性。四变者,即由四种所作可以产生地之变化,即 ①业力所作,由众生善恶业力有差别故;②人功所作, 由挖掘、开凿等故;③诸大所作,由火烧、水冲、风化 等故;④时节所作,由时转变异相现故。若非刹那性, 则此四种变化不可能产生,因为无有体故。如同地有六 因知是刹那性一样,色香味触也同具六因,故知也是刹 那性。 ⑷火有一因,所谓薪力。由薪力故火能生起,当火 燃起时,薪不得安住;当薪烧尽时,火也不得安住;若 火不由薪,则后来无薪时火应久住。故火随薪转,薪因 火尽,薪火相随,同为刹那无常。 ⑸声有一因,所谓渐微。譬如钟声,后时渐微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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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刹那性,后时小声不可得。 ⑹法处色有一因,所谓随心起。如受戒时,随心之 下中上而起无表色,由因之起心是刹那性故,彼果也是 刹那性。 复次总由难问故。 问:为何只承许诸行无常,不承许诸行以刹那灭? 彼答:因为一一刹那灭不可知故。 问:譬如灯焰,在无风不动位时,彼刹那性也不可 知,为何不承许彼体非刹那性呢? 彼答:因为灯焰自性有刹那性,不过以细微故,根 识不可觉察。 问:诸行也是如此,为何不承许有刹那性? 彼答:因为灯焰与诸行不相似。 驳:不相似有两种,即自性不相似与时分不相似。 若是自性不相似者,则此譬喻能成立,因为非以自体为 譬喻故,即非如以灯喻灯、以牛喻牛而不成譬喻;若取 时分不相似者,此譬喻也成立,因为灯焰与诸行都是刹 那性这一点相似故,若非刹那性,譬喻则不成立。再问 你:如人乘马,马安住时,其人去否? 彼答: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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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如是则所依根安住的同时能依识新生也无道 理。 彼问:为何现量见灯焰念念灭而灯炷却如是安住 呢? 应答:你所见并非真实见,因为你并未如实了知灯 炷相续刹那刹那有坏有起。 彼问:诸行刹那犹如灯焰,为何世人不知呢? 应答:由诸行相续刹那刹那相似而转,变相微细不 可测知,然实际别别而起,世人以为是前物,生起是常 法的颠倒认识,倘非如此,则无有执无常为常的颠倒, 颠倒之体若无,染污亦无有,如是从何处有解脱呢? 由以上难问,则能成立诸行刹那之义。

二、成立人无我(“有情唯假立”等十二颂 宣说) 有情唯假立,非所诠实事, 未缘颠倒及,染污烦恼因。 在四法印中别说难点者,宣说无常有两种,即以无 有义故无常,以刹那义故无常。其中对成立刹那无常, 从总体上成立的理证有十四种,分别则对诸内在有为法 成立刹那的理证有十四种,对外在诸有为法成立刹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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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证,论中直接宣说的有十四种理证,如是而成立。 其后成立人无我者,以上述五蕴诸法均以刹那成立 无常之理证,虽然实际已成立无有独一的补特伽罗之 我,但世间凡夫与外道等承许具有背负五蕴的自在作 者,称之为我、命者、有情、造作者、对五蕴相续不间 断的养育者、具种种力的具力者、力我、意生者、儒童 等,以种种异名宣说的我存在,彼承许是束缚者与解脱 者的根本;内道犊子部等也承许有我;连出有坏世尊也 说过凡夫补特伽罗、预流补特伽罗等,又说“若此世间 出现一位补特伽罗,则一切世间能得利乐,此即是善逝 补特伽罗”等,因此对一切有情均有我。若我无有,谁 受缚轮回?谁获得解脱?以谁成办自他二利?谁趣入 正道?故我应承许为有。 诸外道承许我的大小相应于身量而存在,有者许为 无情,有者许为识,有者许为具色法,有者许为非色 法……有种种承许,彼等共许我是常恒独一之法,又承 许是自在作者等,承许而宣说种种的遍计。内道犊子部 承许我是有质之法,然与蕴非一体也非异体,故从常与 无常等不可宣说。 是故宣说并非如彼等所承许者,所谓有情即我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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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五蕴以名言假立而有,以此为密意,出有坏世尊也 随顺世间,唯以假名宣说了从凡夫乃至如来之间的有 情,并不是我与有情在胜义中有或其自性存在。如是以 假名存在及其本体无自性而宣说,则无有“仅仅名言中 假立也不能”以及“我以自性存在”的两方面过失。 问:“以何者了知我并非实有呢?” 答:“若‘我’是实有法,以现量或比量任一量应 见,然彼以量不见故,成立无有实体。 (其义)如何呢? 即‘我’以眼等六根、眼识等六识何者也现量不见而不 可能见。” 余者说“虽以眼等五根与眼识等五识不见‘我’, 然仅以此点不能成立无有‘我’,比如以五根识不见诸 心与心所然以意识见故承许是有,同样,诸承许有‘我’ 者的意识见故有‘我’。出有坏世尊也说: ‘于今生可得 我且立名。’此中已宣说‘我’可得故。” 答: “诸承许有‘我’者是以见‘我’ ,是颠倒,是 将无有之法见为有法,如见绳为蛇,是迷乱之想,非意 识现量所见而安立。出有坏并不是说以量见‘我’是实 有,而是说无我的同时,观‘我’以意缘后,词也安立 ‘我’之名而宣说。” 诸承许‘我‘者说:“若我本不存在,则意识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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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见此法,然一切有情均以意识见我故,此见我者如何 能显示是颠倒呢?” 答:“若见‘我’不是颠倒,则须是无有过失,然 此我见是过患之自性、杂染之本体,也是一切其他烦恼 之因,故明显是颠倒。此亦,我见是六根本烦恼中见之 一的坏聚见,从彼增长贪等一切烦恼,由此形成具种种 痛苦自性的轮回故,对此有过失故,见是颠倒。” 余者说:“此我见虽具杂染的体相,然非颠倒。” 答:“若不是颠倒,则不应称为杂染。何者若是杂 染,彼者定是颠倒,如执恒常与清净;何者无有杂染, 于彼彼无有颠倒,如执无常与不净。是故颠倒——净乐 我常的邪念以证悟不净、痛苦、无常、无我之道遣除故, 清净果时获得涅槃,犹如以眼翳过失所见的颠倒显现消 尽的眼根无过失般。” 又承许有我宗者说:“承许补特伽罗是假立的汝等 无基而假设同样不合理故,彼补特伽罗是依何者假立的 呢?” 答:“此假立补特伽罗者并不是以补特伽罗实有而 如是假立,而仅仅是对近取五蕴假立补特伽罗而已,如 经云:‘比丘当知,一切沙门婆罗门等,所有执我,一 切唯见此五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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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安立的彼补特伽罗及施设基五蕴是说一体或异 体何者呢?回答以“二过”等一颂宣说。 二过故由彼,一异非所诠, 蕴应成我及,彼成实事故。 若依照承许补特伽罗为实有的宗派的观点而言,则 补特伽罗与五蕴必须承许一体异体中的一方,因为有质 之有事与其他有质应是异体,而有质有事与自身不是异 体,如同宝瓶与粗布是异体,但与瓶的有质是一体一样。 于假立之补特伽罗,除五蕴外,无有其他有质。于施设 基仅假立而言,是异体故,也不是一体,就如下文所讲 的那样,有二种过失,故不能说五蕴与我是一体或异体, 也就是说补特伽罗或我与蕴不是一体,也不是别别或异 体。 二种过失者,五蕴与“我“获得若是一体,则应成 五蕴是“我”的过失;若是异体,则除五蕴外,应成有 其他有质“我”的过失。若成为如此会有何种过失呢? 五蕴是“我”,则如五蕴, “我”也应成多种与无常;或 者如我,五蕴也应成一体与恒常;若与五蕴是异体,则 除五蕴外,应成可得五蕴外之“我”及以五蕴造业与感 受苦乐果报与“我”毫无关系。 若实有非诠,所需亦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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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非所诠,无需者非理。 性相及世间,见故由教门, 薪火亦成二,见不能无诠。 承认有“我”之一的犊子部,虽以佛为本师,然违 本师无我教法而承许我是实有法。对此宗,破斥道: “若 汝宗承许‘我是实有然与五蕴是一体或异体、常或无常 等又不可言说’,则先应指出如是承许的根据或必要, 若无根据或必要,仅于词句上承许不可言说,仅此不能 成立自宗的观点。” 彼等说:“我与五蕴不是一体,因为须承许五蕴已 灭、我仍安住轮回故;也不是异体,因为不见五蕴之外 的造业者及受报者故;我不是常法,因为别别世有迁变 位故;也不是无常,因为从无始直至最终,仅一我无多 我生死故。因此,必须承许因果的所依——有质之我与 五蕴不可说一体异体等,譬如火与柴不是一体,因为仅 以柴不能作燃烧之业,以火也不能作柴之作业故;彼二 者也不是异体,因为除柴变为火外,不见其他异体之火 般。” 答:“汝宗承许‘我’与五蕴二者是实有法后,又 承许彼二者不可说一体异体,此者丝毫无有能立自宗的 必要与根据,仅是你信口开河的词句而已,故不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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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应理呢?譬如柱与瓶二者承许是别别之实有法 后,又说不是一体,实际以此句已成立彼等是异体故, 根本不能再说柱与瓶不是异体,同理,凡是承许‘我’ 与五蕴二者是实有法,则应承许‘我’与五蕴非一体, 而承许非他体不仅无有任何必要,且与自己所承许应成 极为相违,如说柱与瓶非异体一样。” 若想:“承许是异体则有除五蕴外未见其余造业者 与受报者之‘我’的过失后,故承许也不是异体。” 答:“这也免不了上述承许‘我’与五蕴是非他之 一体的过失。若谓有如是的损害,也不承认是一体,则 以承许他体已无间灭尽自己所许一体的观点故,宣说承 许直接相违,不仅无有必要,且有很大过失。故若须承 许‘我’是实有法,则须承许一体异体中的任一者,不 是任何一体异体的实有者,世间中不可能存在,教证中 未曾说,以理证也不能成立。因此若承许‘我’与蕴一 体异体,必有任一过失,这是因为实际上‘我’并非实 有、仅是一种假立的原因。此理如上已述。因此,未通 达‘承许我仅仅是假立,由此不可说一体异体’,而承 许‘我’实有,同时宣说不可说一体异体及常与无常者, 除自相矛盾的词句外,可作因果所依的必要丝毫不成 立,以“火与薪柴既非一体亦非他体”作此义的比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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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火与薪柴从体相角度是异体,因为火是燃烧热性 的体相,薪柴不是热性的燃烧,却是坚固与可造种种器 具的体相故,体相不同;在世间也可见彼二者是异体故, 即虽无火,柴也可独存,虽无柴,火焰也以风可去远处, 再者铁与石摩擦等中,也可生火故;从论典的观点来说, 火是四大之一,柴是四大所造,即是以水之摄收、地之 坚固、风之运动界中,主要以这些形成。如是喻如火与 柴不可说一体异体二者,不能成立,因为彼二法是不同 性质的有法故。” 唐译: 人假非实有,言实不可得, 颠倒及染污,染因成立故。 略释:问:所谓人我者,可说有还是可说无呢? 答:人我是假名而有,并非实体有,如此则不堕于 一方,因为远离执著实有之有边以及执著假名亦无之无 边。 问:人我本是实有,如何知其无有呢? 答:实际是不可得,因为彼“人我”不象色等有实 质可得,以现量比量均不见故。 彼谓:“人我”并非以意识不见,况且佛说“我者 现在可得”,你说不可得,不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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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佛说的可得并不是实有可得,不过随顺世间, 就五蕴假名为我而已。况且正是由以意识见“我”如黄 昏见绳为蛇般的颠倒,佛才说“无我计我是名颠倒”。 问:以何者知是颠倒呢? 答:以是染污故。身见是染污,所谓我执我所执, 若不是颠倒则非染污。 问:如何了知我执是染污呢? 答:以是染污因故。以我执为因,贪等染污得以生 起,故知是染污。 唐译: 假人与实阴,不可说一异, 若说一异者,则有二过生。 若执人是实,一异应可说, 一异不可说,此说则无理。 异相及世见,圣说亦不然, 火薪非不说,有二可得故。 略释:问:如你所许,于色等五阴假立人我,此假 人与实阴是一体还是异体? 答:假人与实阴不可说是一体,也不可说是异体。 若说是一体异体,则有二种过失产生。二种过失是:若 说人我与五阴是一体,则五阴即是人我以及人我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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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人我与五阴是异体,则五阴虽非人我、人我亦是实 有。由此可知,人我是施设假有,与五阴是一体异体均 不可说。 有犊子部,违大师教,执著人我实有,则此实有人 我与五阴是一体异体则应可说,若执人我与五阴一体异 体不可言说,则此种说法无有道理。 若犊子部说:此人我与五阴不可说一体异体,犹如 火与薪非异体非不异体般。 答:因为火是火大而薪是四大所造故体相不同,世 间也见离火之薪与离薪之火,圣者佛陀也未说火与薪一 异不可说,是故你执火与薪一体异体不可说,此说无有 道理。 彼问:何有离薪之火? 答:如风吹焰去。 彼说:你所说并非离薪有火,因为风即是薪。 驳:有二可得故,即风与薪有二相差别故,风不是 薪。 有二生识故,非缘无义故, 由见至解脱,作业者不成, 若一我不生,无常不欲也, 当成立性相,圆觉违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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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诸外道所许之我者,诸外道说:“我者有,见 色者、闻声者、嗅香者、尝味者、受触者、知法者皆是 ‘我’,善恶业之作者、异熟与外境之受者、一切有情 束缚从喜忧暗三德中解脱者,‘我’为何无有?” 答:“彼者并非如此!虽然‘我’并不存在,但从 见者乃至解脱者之间却可存在,以我不作任何见等之作 业,如何不作呢?对根与外境,若无我之助伴,成为不 产生见等,是成为一种如是之缘?或者以‘我’之力引 发根等诸缘才能出生见等之主人或主尊?并非第一种, 眼等诸根与色等外境,若依二者即能生眼识等六识故, 于此不须他缘,以此二以外的缘不见产生故,我者不是 生识之缘,彼二缘即可生识而不须其他因故,如是之因 无为故,如以柴生火不须水一样,因此能见色者是眼识 等,乃至解脱者之间,称诸识为能见者等,故我者不成 见者乃至解脱者,不是识的‘我’,未见能见者及得解 脱者等故。二者,倘若根境识三者聚合后产生见等是 ‘我’之能力,无‘我‘则不能如是,答:若‘我’是 具足如是能自主一切之力的自在我,则所得安乐不应变 为无常而应恒享安乐,然非如此,且应不欲之苦何时也 不能生,然无一众生不退失安乐、不产生痛苦,是故当 知‘我’并不是具自在之我。根与境接触也是以业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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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生种种欲不希欲,且于缘聚时,是产生种种苦乐并不是 ‘我’的所欲及加持,故应通达我者不成见者乃至解脱 者。 “承许有我的宗派还有其他过失,即是若有支我存 在,应须安立‘我’之业与体相如是如,如同眼根及眼 识之作业是能见色法,即如所说‘眼根者是净色法、眼 识者能了别蓝色’等般, ‘我’之业及其体相也应宣说。 然我者非实有故,如石女儿与兔角般,不可以正量见, 故彼之业及体相也不能宣说。五蕴的业与体相若称为 ‘我’之体相与业,此是颠倒劣宗所许,是具有以数百 理证可刺穿之境,故有枉自徒劳无义之过。 “除此过失外,若补特伽罗存在,以佛应现见,因 为佛遍知一切所知法故。若认为,以佛了知补特伽罗存 在故,宣说凡夫补特伽罗与圣者补特伽罗。此教义于前 已述。倘若将此义理解成见补特伽罗实有存在,则对三 种菩提均有危害。何为三种菩提?即甚深正觉菩提、不 共正觉菩提与出世正觉菩提。此亦,证悟法无我是初者; 证悟人无我是第二者,与外道不共故;如是证悟二种无 我,此等于诸世间无有故,称为出世正觉菩提。又可解 释为通达遍计无我、依他起名言中有及圆成实自性寂灭 三者,次第是甚深、不共与出世正觉菩提。实际上二无


觉分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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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观现世之心识不能证悟,唯佛如实证悟并为所化众 生宣说,然若以佛见补特伽罗是实有法,则未超胜诸世 间所见故,由甚深、不共、出世间何法亦不能成立,对 三种正觉菩提如是损害。” 唐译: 二有故识起,人缘则非义, 好灭及恶生,言生复非理。 汝执实人中,何业可成立, 无实强令实,违佛三菩提。 略释:若人执著实有人我,即有见者、闻者、觉者、 识者、食者、知者、说者。如是则问彼:眼等识的生起 是以人我为缘而说人我是作者,还是以人我为主而说人 我是作者呢?若说是以人我为缘者,则以根境二者有触 故,识当生起,而人我于识之生起中无有少分可见故, 不应理;若说以人我为主者,则已生的所爱识应毕竟令 其不灭、未生的不爱识应毕竟令其不生,然以“好灭及 恶生”故,说以人我自主而生复不应理。故不应执人我 是见者乃至识者。 若人我实有,汝以何业能成立呢?凡是实有者必有 事业,如眼等净色以见等事业可以成立,而人我无有此 等事业可得成立,故人我非是实有。其次,汝于无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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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人我中强欲令有实质人我,即违如来三种菩提——甚深 菩提、不共菩提、出世菩提。倘若见有实质人我,则非 甚深菩提,非不共外道菩提,非世间不习菩提,是故此 人我执是世间所取,是外道著处,是生死恒习。 以见三过等,能作非自生, 非有能作缘,看等无能作。 非作者无常,俱常转之故, 看等之能作,不能成自生。 如是住及灭,前无及无常, 亦无第三故,不能成缘也。 承许“我”是实有者,尚有其余过失。若“我”是 实有且以彼是能见闻等,试问:以“我”欲见后,不须 睁眼等勤作能见,或有勤作后见?观察彼二者均不合 理,具有下述三种过失故。即:见等作业不是以“我” 的功用无勤而自生,睁眼观看、侧耳聆听等勤作也不是 具有“我”之助缘,而是见之作业是依靠根与境以识来 作,实际于“我”无有见闻等功用故。如是宣说后,解 释彼义如下: 若见等功用非“我”所作、是自然生,则“我”不 能成立是作者,因为非我所作自然生故;见等诸功用由


觉分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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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故是无常,因此必然有因,无因自然生者不应理。 若无因自然生,诸功用应成常法,然彼者以现量可遣除; 若诸功用无因而生,无因生的诸果不观待因而生故,一 切功用同时产生,并应一切时恒常趣入故,见等作业不 能无勤作而自生。 “我”也不是见闻等的助缘,何以故?“我”的功 用是恒常见闻等的缘,还是无常而作缘,抑或常与无常 之外的一种缘?第一种不能,(因为)若“我”的功用 常法是见等的缘,则以“我”的功用常法恒时如前安住 故,见等缘恒时安住故,在根与境未聚合时,眼未作观 看之见,也应有见者存在,然在无见无闻之前,因为无 见与闻之功用,故“我”的常有功用也不能成为见等事 之缘;若如上述第二种观察,“我”的功用是无常者, 是见等事之缘,则彼功用非常住,前前者以坏灭是无常 故,功用者我也应成是无常,因为作事与非作事的阶段 有不同差别故;再者,“我”之功用何时无有不是常与 无常的第三之第三品,因为常与无常是直接相违之法, 故非一方即是另一方,二者之间不可能存在第三品故。 对此,虽有论师观察为“我”是常还是无常,然以 应观察“我”之功用是常是无常极为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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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唐译: 若用自然起,即有三过生, 若以人为缘,眼等则无用。 人非作者故,用非常起故, 起非一时故,自起则不然。 人住用先无,人坏则人断, 更有第三体,为缘无此义。 略释:再者,若人我是见者乃至识者,眼等诸根是 有功用,还是无功用?若有功用,是自然生起,还是由 人我生起?若说眼等功用自然起,由人我于眼等不作事 业故,即有三种过失产生;若说以人我为缘生起功用, 则眼等诸根一向无有功用。 问:何者是“功用自然起”的三种过失? 答:如果眼等功用不待人作自然而起,则人我非作 者,何以名为见者乃至识者;如果眼等功用自然起,则 应恒常生起,不应起时非常;如果眼等功用恒常生起, 则一切作业应一时同起,云何不得并起?由具以上三种 过失,若说自然起者不然。 问:以人我为缘复有何种过失? 答:若说人我常住与功用为缘,人我既然常有,为 何功用先无后有?此义不应理;若说人我坏灭为缘,则


觉分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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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我坏灭已堕无常;若说更有第三不住不坏之人我为 缘,则如前说无有此义。 如是已依理证宣说实有人我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无我于胜义, 空性不见我,唯说是过失。 染污清净际,违害之差别, 入相续差别,以有情而说, 无需起我见,无始已串习, 若有彼一切,无勤脱未脱。 以上以现量与比量的理论安立无我。以下以教理安 立者,是对内道承认我宗者前宣说。 出有坏世尊宣说诸法无我, 《说四法印经》云: “诸 法无我。”同样,在声闻经《真实空经》中说: “胜义中 一切法皆是空性。”又声闻《增五经》中说: “若执有我, 有五种过。”又《真实空经》云: “若有善恶业,必有苦 乐异熟报,以十二缘起舍前蕴起后蕴,起灭唯法,舍此 蕴取彼蕴之作者补特伽罗不可得。”等等。因此,认为 补特伽罗是实有的观点与如来教法绝对相违。五种过失 者,①所谓“我见命者见”,即是承许我是实有法,则 于无我无我所之义应成我及命之见,是第一种过失;② 所谓“同于外道”者,即与诸外道承许我存在及补特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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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罗实有的观点,此二者无有差别,是第二种过失;③所 谓“入邪道”者,即涅槃与解脱道者,虽修持无常苦空 无我之义,然我见与补特伽罗之见却非解脱道,乃入轮 回与恶趣之道故,为入邪道,是第三种过失;④所谓“于 空性不欲不信不住”,空性者即是无我无我所,补特伽 罗实有之见与此等相状不同,故称为空性不入彼心,即 是不闻、不思、不修故不欲、不信、不住,此是第四种 过失;⑤所谓“圣法不得清净”者,若有补特伽罗实有 之见,则不能依靠圣道见修之道,断一切烦恼,现前得 涅槃果,此是第五种过失。 诸承许实有我的宗派说:“出有坏于诸经中说遍知 补特伽罗、能知补特伽罗、弃担补特伽罗、随信补特伽 罗、随法补特伽罗等多种补特伽罗,若无实有补特伽罗, 为何如是宣说诸补特伽罗呢?由如是宣说故,补特伽罗 实有。” 答:“经中宣说种种补特伽罗,并非补特伽罗实有 之义,是为了知诸杂染阶段与清净阶段的不同差别,或 辨别‘人我’有差别,以及为了容易了知于染净二者最 初趣入以及彼之相续差别,故于彼等别别以不同补特伽 罗的名称分别宣说而已,彼彼补特伽罗非有其余实有 法。


觉分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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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补特伽罗如何假立名称呢?五蕴相续在具杂 染法时,立名为具杂染补特伽罗,以此名能明了彼阶段 的一切法仅此具杂染的五蕴相续的彼等法之外,并未说 具杂染补特伽罗实有存在。同理,具清净诸法者称为具 清净之补特伽罗。安住杂染之相续又分多类,由安住于 杂染之小品、中品及大品的差别,此三者分别称为具小 品贪欲的补特伽罗,及以中品大品之名宣说。如是由具 嗔等不同烦恼者,分别以如是彼彼之补特伽罗宣说。同 样,由安住清净之小、中、大品故,称为得小道之补特 伽罗等。于善或不善任何一方专行者,称为偏堕彼彼之 补特伽罗。如是,对入杂染与清净之补特伽罗、具足彼 等之补特伽罗、不具彼等之补特伽罗、利根者与钝根者、 惑业苦负担之补特伽罗、以道得灭谛后弃担之补特伽 罗、安住资粮道等之补特伽罗、胜解行地之凡夫、声闻、 缘觉、菩萨、如来彼等具体之差别——趣入四果获得一 地等,若不宣说种种补特伽罗的分类,则不能明了彼彼 法的差别故,当知,所辨——识为主的五蕴相续的不同 差别是以能辨——相属于补特伽罗的名称而宣说等。 如是出有坏宣说多种补特伽罗的名称,若以此说明 了补特伽罗是实有,应成以此句能产生我见,然我见不 须生起,因为一切有情本身即具我见故;我见虽从无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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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即有,然为令“我”清净、缘“我”而修,应成见“我” 后解脱,故也并非是为串习“我”而宣说实有补特伽罗, 因为串习“我”是无始即已具有故,虽然诸轮回众生于 此长时之中串习,以此不但不解脱,反是受缚轮回之根 本故,出有坏以补特伽罗的名称宣说者不能是为了(生 起)我者实有之见及修我二者故,如何会宣说补特伽罗 实有?无必要故。此我见若以佛陀劝令众生发起,以我 见一切无勤解脱,或者彼非因生,以佛陀作遮止,具我 见者无有解脱,超越不了此二者故,倘若所谓的补特伽 罗或我肯定是实有法,如是具彼见的一切有情是不迷 乱,故应成无始以来于道无勤而得解脱,然在未证无我 之间,谁也不得解脱故,执我实有者是颠倒束缚,因此 是所破,并非成立而应生起者。若“我”是自性有之法, 则应谁人也不能以理证之道破除,且不遮破之“我”, 于彼我执,谁也不可能遣除,乃至有我执之间,对我及 我所之方具有贪著及对他方产生嗔等的一切烦恼无法 远离 ,由烦恼集业后,于三界轮回中如水车般恒时轮 转,何时也不能从彼得解脱故,以善逝之语何时也不可 能宣说实有补特伽罗存在,如来教法是宣说于轮回中得 解脱的方便法故,较一切世间及外道之见超胜的根本即 是宣说二种无我之见,故当知在彼教法中宣说补特伽罗


觉分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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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我实有,何时何处都决定不可能存在。 唐译: 诸法无我印,及说真实空, 有我有五过,是故知无我。 由依染净法,位断说有异, 行异相续异,无实假说人。 不为起我见,由见已起故, 无始已习故,无用应解脱。 略释:此处再以教证成立无我。 《法印经》中佛说: “一切法无我。”《真实空经》中佛说:“有业有报作者 不可得,舍前阴起后阴,起灭唯法。”《增五经》中说: “若执有我,有五过失:一者堕于见处,起我见命者见; 二者同于外道;三者僻行邪行;四者于空不欲不信不住; 五者圣法不得清净。” 如依经教所说,有实之人我亦不可得。 由依染污法及清净法,有位之差别及断之差别,故 建立假立之人我有种种差别,因为若不假立人我之种种 差别,则不能明了有种种行的差别与相续的差别。如《知 经》中说: “何等诸法谓染污法,何等为知,谓清净法。” 《负担经》中说:“何者负担,谓染污法,何者弃担谓 清净法。”若无行及相续的差别,则不可说此二法为知 者负担者。又菩提分法有种种位之差别,称为方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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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见道、修道、究竟道,若无行及相续的差别,则不可说 彼菩提分法有随信人、随行人等的差别。由无实有人我, 就法之差别可以假说。以此道理,故知所说仅是假人。 若佛之本意不是说假人而是说有实人,则无用,因 为令起众生我见故。此理详述如下:佛不应为起众生我 见而说有实质人我,因为众生我见先时已起故;亦不应 令我见众生得解脱故说有实质人我,因为一切无功用者 皆应自然得解脱故。由此,一切未见谛者有我见而无解 脱。此亦,非如苦之体相先时不见后时方见,人我并非 如是,不是先时不见后时方见;又如若苦体先时不见后 亦不见,则无解脱,人之体相也以先时亦见后时亦见, 则无解脱。再者,若实有人我,则决定有我所,从此二 执即起我爱及其余烦恼,如是则无解脱。 因此,不应欲得有实质人我,以我见等过皆悉生起 故。 如是常具彼,功德之菩萨, 自利亦不舍,成办利他也。 此品摄义者,如是从知惭到宣说人无我之间,修持 菩提分诸功德恒常具足的诸菩萨不仅不舍弃自利断证 之圆满,而且也安置诸有情于如是断证等中而成办他 利。


觉分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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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译: 惭羞等功德,菩萨常具足, 自利既不舍,亦令他利成。 略释:惭羞等功德恒常具足的菩萨,既不舍弃自利, 亦令他利成就。 大乘庄严经论·觉分品第二十一》释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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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功德品第二十二 戊五、功德品。此中宣说修持以上净信品乃至觉分 品之义的诸菩萨的功德。其义分二:一、修行之功德; 二、赞叹之功德。 修行之功德分三,即以三种功德总说,从“利他” 乃至“为主要”以十三种行持六度之异门别说,以安立 说法而宣说智者之功德。而初者又分三,即等流之功德、 相属之功德、观照有情之功德。 长时修持彼等的学道菩萨的相续转变为道的本体, 使以往所生之道坚固,未生之道令生并得增长,彼者以 “自身防护故”等两颂宣说;相属功德以“生如来种性” 等一颂宣说,此三颂宣说极其希有的功德;其后以“离 贪及大悲”等一颂宣说并非希有,即宣说由具足圆满因 故,产生如是之果并非希有,以是赞叹修行之因故,此 亦是功德;观照有情功德之因——得平等心者以“犹如 具慧等”三颂宣说,果之利他以“令成法器也”等十六 颂宣说。此处次第宣说了十七种功德。 己一、修行之功德分十七:一、希有;二、非希有; 三、心平等;四、利他;五、极利;六、希求;七、不


功德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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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坏;八、清净心;九、坏失与具增上法;十、假象与 真实;十一、调伏;十二、授记;十三、决定;十四、 无疑作;十五、恒常作;十六、主要作;十七、安立说 法 庚一、希有 自身防护故,作最极圆满, 安忍诸弱小,不顾身及命, 作精进禅定,不味彼乐中, 智慧无分别,许具慧希有。 生如来种性,授记及灌顶, 究竟得菩提,许是极希有。 于修持六波罗蜜为希有。如何希有呢?由凡夫与诸 声闻无有如是修行,其他众生不可能有如是功德,故是 希有。彼义如何呢?虽然布施衣食等,世间与声闻众也 有,但多次布施自身唯诸菩萨具有,余者无有;为了严 护净戒,所获转轮王位等圆满受用亦弃如唾尘后出家, 不象有力具权的帝王及将相等一样;较己弱小的乞丐、 种姓低劣者如何损害,内心不动摇且以慈心安忍;对自 己的身体与生命亦不顾惜而精进;虽得初禅等四禅的殊 胜安乐,然于此无有味著,反投生于乃至欲界三恶趣之 间;虽获得能了知一切法相的智慧,然对智慧及彼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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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无有分别执著相,此等是诸菩萨的希有功德。 如是修持殊胜波罗蜜多所得之果是:一地初得出世 无分别智慧故,生于佛家;八地获得无勤任运智慧故, 得佛授记;十地得诸佛法王补处灌顶,此三种是学道之 果;佛地得无上菩提。此亦,世间之中其余声闻缘觉何 者亦无故,承许是极为希有。 唐译: 舍身及胜位,忍下亦长勤, 不味不分别,六行说希有。 生在如来家,得记并受职, 及以得菩提,四果说希有。 略释:二偈中,初偈显示行希有,次偈显示果希有。 布施行者,若能施舍自身,则为希有,余非希有; 持戒行者,若能舍弃胜位而慕道出家,则为希有,余非 希有;安忍行者,若能不顾身命忍于下劣众生,则为希 有,余非希有;精进行者,若能长时正勤乃至尽生死际 而不断绝,则为希有,余非希有;禅定行者,若能于殊 胜禅定安乐无有味着,则为希有,余非希有;智慧行者, 若能生起无分别智慧,则为希有,余非希有。 如是菩萨有四种果,即:①入初地时生如来家,是 须陀洹果;②于第八地中得佛授记,是斯陀含果;③于 第十地中得受职灌顶,是阿那含果;④佛地,是阿罗汉


功德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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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其中,前三者是有学道之果,第四者是无学道之果。 庚二、非希有 离贪及大悲,如是胜修得, 心等故彼等,加行非希有。 观待世间众生、声闻、缘觉来说,虽是极为希有, 然观待具有伟大意乐与行为的诸菩萨,宣说如是功德为 何不得、并非希有者: 对转轮王的财富等,也视如粪土,对一切有为法远 离贪欲的内外物之布施,亦非希有。如是具足愿拔一切 有情苦的大悲故,由彼能严护不杀生之戒,以相续中生 起爱人胜己之心而于人能生安忍,犹如火触干薪般,获 得无勤自然入殊胜修行故发起精进,于我、有情及一切 法,获得平等心故,入他利以及无有疲厌,对禅定无有 味着,以智慧不执法相故,于趣入彼等修行以及由此生 如来家中,乃至获得无上菩提之间,也非极希有,因为 若有彼等功德,为何不得如是作用及果?是有事之法性 故。 唐译: 离欲与得悲,胜修及平等, 依此修诸度,是行非希有。 略释:若菩萨于一切身及受用已离贪著故,行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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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施,非为希有;由已得大悲故,护不损害他人之戒及不 报怨害之忍,非为希有;由第八地已得胜修而于无分别 智慧得自在故,行持精进、禅定、智慧后三度,非为希 有;由已得自他平等心,行一切诸度,亦非希有,由利 他即如自利无有退屈心故。 庚三、平等心 犹如具慧等,慈爱诸有情, 有情爱妻儿,亲友不能比。 于求者无私,戒恒常不坏, 遍忍者一切,行广大精进, 恒常禅定善,智慧无分别, 当知菩萨心,于彼等平等。 如同具慧菩萨对一切有情极为慈爱、悲愍,一切有 情对自己都不能产生如是的慈爱,因为在某些时候,以 相续扰乱会作自杀或服毒等,对妻儿、亲属等也会有时 以嗔心殴打等,没有生生世世不舍弃的慈爱心。因此, 他们不具备如菩萨般的慈爱,如是菩萨对一切有情得平 等慈故,没有对自己的亲友方布施、对他人不布施的偏 袒,而是对一切祈求者无亲疏贫富之别而无偏布施;护 持佛制罪与自性罪所摄的一切清净戒粗细一切均无差 别恒时不失坏而护持;于一切时处,对一切众生均能生


功德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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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平等生起安忍;为利一切有情,发起广大相续不断的 精进;恒常安住于清净与无漏禅定善根中不失坏;以智 慧虽能不杂明辨一切法,然于三轮所缘清净无分别中不 失坏。如是诸菩萨修行彼等六波罗蜜,无有不平等、无 有偏堕故,应了知如是的平等心。 唐译: 菩萨爱众生,不同生五爱, 自身与眷属,子友及诸亲。 无偏及无犯,遍忍起善利, 禅亦无分别,六度心平等。 略释:菩萨慈爱众生不同于众生爱自身、爱眷属、 爱儿子、爱朋友、爱诸亲的五种爱心,因为此五种爱心 偏袒亦非毕竟,而菩萨慈爱众生之心平等普遍,由不舍 不退故。 菩萨行持六度得心平等,即无有亲疏之偏袒而平等 布施,一切时中虽微细戒亦无犯,于境、时、有情无差 别而遍忍,为起一切善根及起自他一切利益而精进,修 定亦为起诸善根及为起诸利益而精进,从初发心乃至究 其竟所行诸度皆三轮清净。由此当知菩萨于六度心平 等。 庚四、利他分二:一、六波罗蜜多饶益;二、以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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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喻宣说饶益之相 辛一、六波罗蜜多饶益 令成法器也,令置净戒中, 令安忍于害,令行于利他, 令于此示教,令断诸疑惑, 许是诸具慧,利益有情也。 以布施能令一切有情成为修善之法器,即是对于以 衣食等贫乏不能修持善法者,布施一切所欲,令其欢喜 而满足后安置于正法之中;自己安住于清净戒并安置他 人于清净戒中作饶益;无论以他人作何种损害均能生起 安忍;对于利他之事,恒时无厌而趋入;以禅定力显示 神通等,将一切所化有情引入真实教法之中;以智慧力 断除一切有情的疑惑且能宣说三乘法。承许此是诸具慧 菩萨对一切有情作饶益。 唐译: 令器及令禁,耐恶与助善, 入法亦断疑,六行饶益事。 略释:此偈显示诸菩萨以六波罗蜜饶益诸众生。 ①令器:以施饶益令彼得成修法器故。 ②令禁:以戒饶益随其堪能而令持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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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耐恶:以忍饶益能受众生违逆事故。 ④助善:以精进饶益,佐助众生营善业故。 ⑤入法:以定饶益,回邪入正,通力能故。 ⑥断疑:以智饶益,若凡若圣所有疑网皆断故。

辛二、以七喻宣说饶益之相 七种比喻者,依次由颂词当显示。 凡恒于有情,以等心摄持, 令生于圣地,令增长善法, 令护离诸过,令清净多闻, 以如是五业,佛子如其母。 诸菩萨恒时对诸有情无有分别、以慈悲心平等对待 故,何时也不舍弃、尽轮回际能摄持者,犹如以慈母摄 持胎儿;所谓圣地,即是从大小乘的见道乃至无学道之 间的诸地,能生圣地者,犹如以慈母生产自子;令诸有 情增长世间与出世间的善根,犹如慈母以哺乳、喂食、 洗浴、抚摸等行为长养自子;护诸有情免于三恶趣等痛 苦以及其因积累恶业的一切过失,犹如慈母将护自子免 堕深渊悬崖等险处;为诸有情宣说正法令习多闻者,犹 如以慈母教子词、句、名等。如是以具有五种业,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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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子犹如一切有情的慈母。 唐译: 等心生圣地,长善防诸恶, 教习以多闻,五业如慈母。 略释:如母怀子,菩萨于一切有情恒时以平等心摄 持;如母生子,菩萨令有情生于圣地;如母育子,哺之 以乳,喂之以酥,菩萨长养有情善根;如母将护爱子令 离险处,菩萨护持有情离诸恶作;如母教子学语,菩萨 教有情习以多闻。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慈母。 于有情恒常,令彼生信心, 学增上戒等,行之解脱故, 向诸佛祈请,除彼等障故,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其父。 如是,于诸有情恒时令彼等对三宝生信者,犹如以 父种生子,是能得三乘身之因故;修学增上戒等三学者, 犹如慈父授子相应各自种性的工巧与道德;轮回痛苦中 令解脱故,犹如慈父为子娶妻并安置于喜乐之中;为了 利益有情祈请如来不入涅槃、常转法轮等,犹如为了亲 子的生存与立业,慈父将亲子托付于国王善友等;为作 能断彼等有情相续中的烦恼障与所知障故,犹如慈父为


功德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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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子负作代还债务等事。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 切有情的慈父。 唐译: 令信令戒定,令脱令劝请, 亦为防后障,五业如慈父。 略释:如父授予种子,菩萨令有情生起圣体之种— —信心;如父教子技艺等,菩萨令有情学增上戒等三学; 如父为子娶妻,菩萨令有情得解脱喜乐;如父将子托付 善友,菩萨为利有情劝请诸佛住世常转法轮;如父令子 绝债,菩萨亦令众生断除诸障。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 有情之慈父。 凡诸不应教,隐示诸有情, 诃斥坏所学,赞扬圆满者, 令布施教授,宣说诸魔业,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亲属。 以菩萨对诸劣慧有情宣说不应说的诸大乘法及不 可思议之处,当生畏惧、会舍弃故,对有情秘而不宣者, 犹如世间至亲或亲友对会导致亲人丧身破产等的语言 秘而不宣般;对退失三学者,责此不善而呵斥过失者, 犹如以众亲友作非理事呵斥而遮止般;若见三学功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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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圆满的有情,对彼赞叹令彼满足后能不舍弃此功德 者,犹如以众亲友对自亲所作善事生起欢喜并作赞叹; 为了令诸有情通达圣者之道而为彼等授予窍诀法要者, 犹如亲人对自亲商议内外诸事并作佐助;对诸有情修道 的违缘——妙欲之诱惑、恶友等、魔及魔业,恳切指陈, 犹如于自亲友遭遇怨敌或身陷牢狱、盗贼、水火等难中 而作救护。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亲人。 唐译: 秘深及呵犯,赞持与教授, 令觉诸魔事,五业如善友。 略释:如善友于己隐诸密语,菩萨对非法器隐密甚 深法;如善友于己诃责恶行而令断,菩萨对犯戒者如法 呵责;如善友于己称赞善行,菩萨对具戒者以善称誉; 如善友于己所作辅佐协助,菩萨对修行者教授修要以令 速证;如善友令己摆脱忧怖,菩萨对魔事者示令觉知。 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善友。 于染污清净,自心不错乱, 世间出世间,圆满尽布施, 无退故不分,常愿利及乐,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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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为诸有情的利乐如理了知义与非义者,以苦集 所摄的杂染法以及以灭道所摄的清净法,对彼二者以自 心不错乱如是通达后,对诸有情如是教诫者,犹如世间 之中以至亲善友了知诸事于自友有利无利后,如己所知 尽告自友;对诸有情布施世间圆满——梵天、帝释、转 轮王等的安乐、出世间的圆满乃至佛果之间的一切安 乐, “尽”即一切布施,犹如在生命与事业的方方面面, 善友给予自友暂时与永恒的利益;以对利益有情恒时无 疲厌而安住者,犹如为了友人的利益无有疲厌;菩萨饶 益有情,以魔及苦行等何时也不可分离而不坏者,犹如 彼此信赖的善友之间无法以离间等分离且恒时心心相 融;诸菩萨于诸有情欲作出世功德之利以及世间功德之 乐的善心恒时不动摇者,犹如善友对自友恒不舍弃欲作 暂时之乐、究竟之利的善心。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 如一切有情的善友。 唐译: 与乐及与利,乐恒利亦恒, 及以不离散,五业如同侣。 略释:如侣伴对己给予安乐,菩萨对有情给予世间 圆满之乐;如侣伴对己给予利益,菩萨对有情给予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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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病的出世间利益;如侣伴始终给予自己安乐,菩萨 恒时令有情得世间安乐;如侣伴始终给予自己利益,菩 萨恒时令有情得出世利益;如侣伴不以离间而有乖离, 菩萨于利益有情心不退失,不为小乘心所分离。以如是 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侣伴。 凡当熟有情,恒常具精进, 说真出离语,安忍诸颠倒, 能施二圆满,善知彼方便,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良仆。 诸菩萨对成熟有情的事业,恒时具足精进且无散乱 者,犹如世间恭顺良仆,凡国王之事均欢喜、无懈怠而 趋入;对诸有情无误宣说真实出离一切痛苦之道者,犹 如以良仆向主人诚实禀告所见所闻;以诸有情作种种损 害及对他饶益反作损害之邪行,对此等有情安忍者,犹 如诸仆受主人责打而能安忍且顺受主人之语;对诸有情 能赐予世间出世间二种圆满者,犹如以诸仆对主人的吩 咐能遵嘱如意成办而献供;令诸有情获得世间出世间圆 满的方便——善巧能圆满福慧二资者,犹如诸良仆善巧 能速成办主人吩咐的方便。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 一切有情的良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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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译: 成生开出要,忍害与二成, 示以巧方便,五业如健奴。 略释:如健奴于主人之事极力成办,菩萨于凡令有 情成熟之方便恒常精进;如健奴于一切事诚实不欺诳, 菩萨开示真实出离轮回之教;如健奴能忍打骂,菩萨能 忍有情的颠倒邪行;如健奴作事精好,菩萨能赐世出世 间二种圆满;如健奴通解善巧方便,菩萨善知增上生与 决定生的方便。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健奴。 凡是欲求得,无生之法忍, 宣说一切乘,行瑜伽成就, 舒颜报利益,不顾异熟果,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阇梨。 菩萨自于八地得无生忍后,并欲诸有情得无生忍 者,犹如自己多闻且极善巧的阿阇梨摄受其余弟子;随 顺所化相续宣说三乘诸法者,犹如以善巧阿阇梨能宣说 弟子欲求的一切法;令能成就寂止与胜观之瑜伽者,犹 如以贤善阿阇梨于弟子不推延而教授;对诸有情恒时不 作恼怨相与粗暴行而面展舒颜者,犹如阿阇梨恒时以慈 爱对弟子宣说柔和语;虽利益诸有情然不为自己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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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亦不贪求异熟果,犹如阿阇梨对弟子以慈心说法 不求资财。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阿阇 梨。 唐译: 遍授及示要,舒颜亦爱语, 不求彼恩报,五业如阇梨。 如阿阇梨以自所知教授弟子,菩萨教一切三乘法; 如阿阇梨开示弟子速捷之要,菩萨教行止观速疾成就; 如阇梨身知舒展,菩萨对众生和颜悦色;如阿阇梨口知 爱语,菩萨对众生善言安慰;如阿阇梨心无希望,菩萨 利益众生不求彼之报恩与异熟。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 有情之阿阇梨。 为利有情勤,令圆满资粮, 资齐令速脱,令断诸障分, 行世出世间,种种之圆满,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和尚。 诸菩萨精进利益诸有情,令二资未圆满者能圆满二 资,犹如和尚令弟子出家授沙弥戒;令诸积资者速得解 脱果,犹如和尚令弟子出家后为其授比丘具足戒;令诸 有情断除获得解脱道六波罗蜜多的违品,犹如和尚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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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宣说学处的违品——他胜罪、僧残罪、堕罪等,且令 彼等断除过失;令诸有情趋入世间与出世间的圆满,犹 如和尚以财施与法施利益弟子。如是如和尚的五种业, 以五种业对一切有情作利益的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 和尚。 唐译: 令满及令脱,断障与世乐, 及与出世利,五业如和上。 略释:如和尚度弟子出家,菩萨令有情圆满福慧二 聚;如和尚为弟子授戒,菩萨令已积资粮有情速得解脱; 如和尚随示弟子断除诸过,菩萨令有情断诸障碍;如和 尚以财摄持弟子,菩萨给予众生世间安乐;如和尚以法 教授弟子,菩萨给予众生出世利益。以如是五种业,菩 萨如有情之和尚。 庚五、报利 不贪诸受用,持戒无坏失, 所作有酬报,加行于修故, 于六波罗蜜,如是入有情, 于诸菩萨者,如是报利也。 以菩萨安置有情于波罗蜜多中已利益有情时,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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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情不退失修持六度,由此是对菩萨报利者: 以菩萨布施诸资具后令有情成为资具丰裕者,以彼 等有情回报菩萨之恩,即具足财富的彼等有情也如是对 财富不贪著而布施,以彼等利益诸有情是对菩萨报恩。 如是,以菩萨安置有情于戒律中,彼等不失坏戒律; “虽 对菩萨作种种损害然菩萨无损害之心,且由此成办安忍 之因,对我作利益”,具足报恩心安住安忍,也将其余 有情安置于安忍中,如是作安忍;安置诸有情于修行精 进、修行禅定、修行智慧中,彼等也对菩萨报恩般,以 菩萨安置彼于三者修行之中,这些有情令他人也如是修 行而作安置,故对彼等菩萨将成报恩。如是在大疏中宣 说。 实际上,如是趣入六波罗蜜多的有情,以菩萨对自 己作了相应的利益,就象那样,对菩萨回报恩德,如是 修行波罗蜜多,由此菩萨心能满足,其余以财报恩等, 非菩萨所欲,故诸有情也以对菩萨报恩之心如是修行波 罗蜜多,菩萨也想以彼等对我作利益。以如是密意而了 知报恩,这也是菩萨的殊胜功德——不求资财。 唐译: 不著及不犯,知作亦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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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修六度,是报菩萨恩, 略释:此偈说众生六种报恩。如菩萨饶益众生,众 生报菩萨恩亦如是。即于受用不贪著而以布施报恩,于 禁戒不毁犯而以持戒报恩,了知安住安忍中能令菩萨欢 喜而以修忍报恩,由精进修持定慧即得解脱故以后三度 之善行报恩。如是修六度,是报菩萨恩。 庚六、希求 恒常增及退,成熟诸有情, 地行转增胜,求无上菩提。 菩萨有五种希求:①恒常希望自他相续中如何增长 六种波罗蜜多;②希望如何减退波罗蜜多的违品;③希 望诸有情未生信者生起信心,已生信者安置于善根中, 已行善者令得成熟;④得一地后希望如何得二地,乃至 十地之间,如是于十地辗转增上;⑤超越十地后希望获 得无上菩提。除此五种希望外,对世间圆满与声缘道果 不会产生丝毫希求。此是菩萨希求的功德。 唐译: 六增及六减,成生与进地, 大觉是五处,希望有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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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释:此偈说菩萨五种希望。诸菩萨于五处常起希 望,即①希望六度增长;②希望六度违品损减;③希望 成熟众生;④希望于十地中功德辗转升进;⑤希望无上 菩提。 庚七、加行不空耗之功德 离布生清净,断除诸疑惑, 修行之教授,佛子常不失。 诸声缘唯入自利故不作利他,是空耗,世间者以希 求心而作加行大多无义,故也是空耗,然菩萨的希求具 足不颠倒圆满故,一切所作如是成办而不空耗之功德 者,四种加行不空耗即是:①若对大乘深广法产生怖畏, 则对大乘加行将会空耗,然诸菩萨已断除对大乘深广法 的怖畏,且能遣除他人的畏惧故,于入大乘之加行不空 耗;②若为求世间圆满及声缘道果而如是发心,则空耗 了大乘加行,然菩萨不发如是心,唯愿自他一切有情得 无上菩提而发真实心故,于真实发菩提心中无有退失, 故加行不空耗;③虽发起菩提心,然因不通达修持菩提 方便等故生起疑惑时,有可能退失发心而空耗,然菩萨 能断除对大乘道果的疑惑,故加行不空耗;④如是以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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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所作的地、度、止观瑜伽的教言那样,自不修持且 不为人宣说则会空耗,然菩萨得修行教授后,依照教授, 不仅自修且为人宣说,故加行不空耗。如是四法,是菩 萨恒时不空耗。 唐译: 断怖与发心,除疑亦起行, 四事化众生,必定不空果。 略释:此偈说菩萨四种不空果。诸菩萨以四业利益 众生,果报必不空耗,即①为说深法必得不怖;②令发 菩提心必得佛果;③为之断疑必无重起;④为说六度必 能修习。是名四业不空果报。 庚八、真实加行 无求之布施,不复后有戒, 安忍于一切,诸德生精进, 如定非无色,具智慧方便, 于六波罗蜜,智者清净行。 如是安住不空耗的菩萨,身语意三门所作无有错 乱,如是无误如理真实加行者:对贫穷者如愿赐予三种 布施,然在今生之中自己无有望报之心亦不希求他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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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财富的布施,是对布施波罗蜜多真实加行。如是,不 求轮回善趣后有,只为得无上菩提护持戒律;对作损害 者非但身口不报复损害,心中也根本不生嗔心故,三门 均能安忍;无论贤劣何种有情作损害都能安忍,无论作 大小损害也均能安忍;不只局限于对少数波罗蜜多或个 别乘精进,而是于一切波罗蜜多精进,以及于圆具一切 乘道果功德的大乘精进,也就是于一切善根或功德之源 泉作精进;如是虽得四禅、四无色定的等持,然不投生 于无色界,因为在无色界不能圆满诸佛功德也不能成熟 有情故,投生于色界与欲界中,尤其是投生欲界后作广 大之圆满成熟;若离方便与智慧,即是菩萨之束缚,故 证悟诸法空性的智慧与以大悲心、四摄法成熟有情二者 双运,即是具足智慧与方便。彼等是诸坚固菩萨于六波 罗蜜多的如理真实加行。如是《大宝积经·迦叶请问品》 云:“不求异熟之布施,不住一切轮回中生之戒,于一 切有情无嗔之安忍,能摄一切清净善根之精进,不为无 色界染污之禅定,以具足善巧四摄法的方便成熟之智 慧。” 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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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求离后有,遍起诸功德, 修禅舍无色,智合方便行。 略释:此偈说菩萨六种正行。即是布施正行不求回 报,戒忍正行不求后有,精进正行遍起功德,禅定正行 舍无色定,般若正行智慧方便双运,其中三轮清净为般 若,回向菩提为方便。 庚九、退失及增上之差别 贪享及坏失,我慢退功德, 味著及分别,智者坏失因, 住彼对治之,诸菩提萨埵, 以较彼相反,常知增上法。 安住何法则六波罗蜜退失以及安住何法能令诸波 罗蜜多展转增长的差别法。安住真实加行的彼等菩萨, 六波罗蜜的违品退失而减弱,诸对治法如上弦月般得到 增长,宣说彼之退失与增长之差别。 第一退失者,若对妙欲财富贪著,则不能发放布施 故,于布施波罗蜜多中退失。如是,微细戒坏而退失故, 于戒波罗蜜多中会退失;对和尚、阿阇梨及具功德者三 门不敬而以我慢不能恭敬故,于安忍波罗蜜多中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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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住贪著欲乐之边故,于精进波罗蜜多中退失;以耽著 禅定乐味故,于禅定波罗蜜多中退失;对事物生贪执分 别故,于无缘智慧中退失。如是六因是诸坚固菩萨退失 波罗蜜多之因。 第二差别法者,安住彼等之对治——于受用不贪、 不失坏戒、无有我慢、不耽著欲乐、不耽著禅定乐味、 于法之相无分别的诸菩萨从退失方反转故,当知是六波 罗蜜多增长的善缘法。 唐译: 著财与毁禁,慢下将堕善, 啖味亦分别,是退翻为进。 略释:此偈宣说六度进退分。即以贪著资财、毁坏 禁戒、于下高慢、退堕善根、味著定乐、三轮分别为六 度之退失分,与彼等相反,当知是增进分。 庚十、影相与真实之差别 假相及矫诈,假面善示人, 如是当面入,身语假寂静, 假巧说圆满,离彼等修者, 许非菩萨之,清净功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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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诸加行,说彼清净也。 从真实六波罗蜜多中退失而仅成影相者,虽口说布 施内外诸物然实际不作布施、表面行施暗中取回等虚假 布施,如幻化般,仅是布施波罗蜜多的影像。同样,虽 平时行所护者之诸过,然于人前假装护戒,诈现威仪; 虽于人不忍而有嗔恚,然表面显示面善、说柔和语;同 样,平常虽不精进然于大众中等,时而现出入精进之相; 身住寂静地,且显现调柔、止语、似寂静安住,然心不 能安住静虑而始终处于散乱中;同样,虽无善巧通达三 乘法义的智慧,仅声明与因明等义少许了知,流于口头 章句,于合理不合理、是非等高谈阔论,伪装善巧圆满 的智者,在愚众中宣扬,即是智慧之影相。远离如理修 持彼等六波罗蜜多之义,宣说仅仅是诸菩萨的六波罗蜜 多的不真实影相。 真实波罗蜜多是彼等非真实的影相六法的反面,趣 入真实布施乃至无颠倒通达诸法法相的智慧之间的行 人的波罗蜜多宣说是非假造之真实。是故,诸菩萨不是 行矫诈与表面形相的波罗蜜多,而是无有矫诈地行持真 实波罗蜜多的功德,犹如无垢纯金一样。故从功德与过 患两方面宣说,应知彼等是为了宣说不与如是过患渗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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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治功德。 唐译: 假许及诈相,诳喜亦伪勤, 身静口善说,是似翻即真。 略释:此偈宣说六度真似功德。即是: ①假许:是不真布施,即对乞者许诺随意取受,然 彼来时却悭吝不舍。 ②诈相:是不真持戒,即覆藏诸恶诈现威仪。 ③诳喜:是不真安忍,即假现面善伺机报复。 ④伪勤:是不真精进,即虚说我求佛果实际心求世 报。 ⑤身静:是不真禅定,即身口端默而恶念扰心。 ⑥口善说:是不真般若,即为他巧说而身自不行。 以上六种是不真修行,与彼等相反即是真行。 庚十一、调伏 具慧诸地中,极修布施等, 诸有情障分,六种令调伏。 以安住于真实修持诸波罗蜜多功德的诸菩萨能调 伏其他有情相续中的六波罗蜜多的诸违品。以谁调伏? 以彼等具慧菩萨调伏。安住于何阶段调伏?十地一切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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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以何法调伏?修持布施等六波罗蜜多法而作调伏。 调伏谁?调伏一切有情。调伏何法?六波罗蜜多的违品 悭吝等以及调伏失坏及假相等。 唐译: 与彼六度行,除彼六蔽障, 菩萨化众生,地地皆如是。 略释:此偈说菩萨为众生除六蔽。众生有六蔽能障 碍六波罗蜜,即是悭贪、破戒、嗔恚、懈怠、乱心与愚 痴。菩萨依次给其所须令行布施,乃至令行般若,使众 生得除六种障碍,即是与施乃至与智。菩萨于一切地如 是教化众生。 庚十二、授记 以人时差别,具慧授记二, 菩提及授记,别有大记者, 不退得忍之,我慢用得除, 与诸佛佛子,由成同一体, 复彼土及名,时及劫之名, 眷属圣法等,处等门许彼。 授记补特伽罗之分类。由具足清净波罗蜜多功德而 获得授记者,有补特伽罗不同差别的授记与不同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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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记,由此具慧菩萨授记获得无上菩提,如是有此二种。 其中,以补特伽罗的不同差别,授记可分四种:授 记安住种性之补特伽罗、授记发菩提心之补特伽罗、授 记现前之补特伽罗、授记非现前之补特伽罗。其中:① 对未发菩提心然安住于种性具足六波罗蜜多界或种子, 授记彼能得无上菩提;②仅发无上菩提心时,得授记; ③在佛陀眷属大众中,对与会某一补特伽罗授记:此人 未来成佛时具此名号;④对于非临现场、安住他方佛刹 的菩萨授记:未来之世有此补特伽罗出世,当得无上菩 提。如对龙树、无著菩萨等授记般。 以不同时期授记也可分两种,即对有限时授记于某 劫或某世能得无上菩提,对无限时授记未来某时当得菩 提。 又有两种授记异门,以彼佛授记:彼补特伽罗能得 无上佛位,以及:未来某佛当为你授记。此称为以授记 作授记。此外,宣说大授记者,于八地得无生法忍的诸 菩萨断除我慢及有相勤作,与一切诸佛及安住三清净地 的诸菩萨没有相续异体的执著而本体或自性融为一体。 对彼等的授记称为大授记。以获得八地者了知自己无疑 成佛,而以自己对自己作授记,如是诸佛也对其授记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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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称为授记大或大授记。此外尚有种种不同的授记,如 “彼菩萨于如是刹土,有如是名号,经如是时劫,有如 是劫名,得如是眷属,如是时节圣法住世”等。由彼等 承许是授记。 唐译: 授记有二种,人别及时别, 转记及大记,此复为二种。 八地得无生,断慢断功用, 诸佛及佛子,一体同如故。 刹土及名号,时节与劫名, 眷属并法住,记复有六种。 略释:此三偈说诸佛授菩萨记。授记有两类,以人 之差别分及以时之差别分,其中以人差别分四类:未发 心授记即种性位、已发心授记、现前授记、不现前授记。 以时差别分两类:有数时授记、无数时授记。复次又有 两种授记:转授记、大授记。转授记者,即授记彼菩萨 后时当于如是如来、如是时节得授记。 问:如何是大授记? 答:所谓大授记,即于第八地中得无生法忍时,由 断除自言“我当作佛”的我慢以及断除一切分别相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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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且由无有我执所摄的相异相续而得与一切诸佛成为 一体故,得佛授记。 问:如何是同一体? 答:不见诸佛诸菩萨与自己身有差别,何以故?同 一真如故。 复有六种授记,即授记于如是刹土,有如是如来, 经如是时节,有如是劫名,得如是眷属,如是时节正法 住世。 庚十三、决定 具慧于一切,圆满生无退, 恒常作修行,禅定无退失, 成办所需及,定得任运忍。 无疑而决定者,诸菩萨愿得无上菩提并不想获得暂 时的财富等,然在未得大菩提之间的一切生中无疑定得 六度的六种果。彼果如何呢?真实修持六波罗蜜多的彼 具慧菩萨任生何处,于彼处一切时中,①布施之果,决 定能得梵天、帝释、转轮王等圆满受用;②持戒之果, 愿生人天等何处,决定得生彼处;③安忍之果,为他利 以痛苦定无疲厌;④精进之果,恒时定习善法或串习; ⑤禅定之果,于所得等持中何时定无退失,以禅定力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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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神变等神通力定作利益有情之事;⑥智慧之果,定得 无分别智慧任运忍,在下品地,能得相似无勤作无分别 智慧,在八地时,无疑定得真实无勤作无分别智慧。 唐译: 财成及生胜,不退与修习, 定业无功用,六事决定成。 略释:此偈说菩萨六种决定。菩萨由六度增上得六 种决定。 ①财成决定:即由布施一切时处常得受用圆满决 定。 ②生胜决定:即由持戒常得随意受生。 ③不退决定:即由安忍恒常不为痛苦所退。 ④修习决定:即由精进恒时习善无有间息。 ⑤定业决定:即由禅定成就众生之业永无退失。 ⑥无功用决定:即由智慧得无生法忍无分别智慧任 运自在。 庚十四、无疑应作之分类 供学亦净持,大悲喜修善, 静处不放逸,闻义不知足, 诸地中智者,无疑是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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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无疑应作”者,某者不作不得无上菩提故, 决定不可不作之法,称此为所谓“无疑应作”。彼义如 何呢?彼者是:对诸佛真实与意幻供养不可不作,此是 布施支分;护戒不坏不可不作故,无疑应作;同样,对 众生以悲心力愿拔痛苦而修安忍;以精进修持世间善法 与出世间善法;为得禅定,于无散乱静处安住不放逸; 为得圆满智慧,依止善知识对经藏等法义广作闻思无有 厌足者,在一切地中坚固菩萨无疑应作。 唐译: 供养及学戒,修悲亦勤善, 离諠深乐法,六事必应作。 略释:此偈说菩萨六种必应作。诸菩萨为成就六度 故,于诸地中决定应作六事。 ①必应供养:为了成就布施度,若不长时供养,则 布施度不得圆满,供养义如供养品所说。 ②必应学戒:为了成就持戒度,若不长时学戒,则 持戒度不得圆满。 ③必应修悲:为了成就安忍度,若不长时安忍诸不 饶益事,则安忍度不得圆满。 ④必应勤善:为了成就精进度,若心放逸不修诸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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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精进度不得圆满。 ⑤必应离喧:为了成就禅定度,若在城市多诤扰心, 则禅定度不得圆满。 ⑥必应乐法:为了成就智慧度,若不遍历诸佛听法 无厌,如海纳流无时盈溢,则智慧度不得圆满。 庚十五、恒常修 知贪欲过患,察诸错乱者, 承受诸痛苦,修行诸善法, 于乐不昧著,诸相无分别, 许是诸地中,智者常所为。 并非短时而是恒常应作的六者,是为了圆满六波罗 蜜多。即:为了圆满布施波罗蜜多,恒常了知贪执五欲 的过患,心中常自思维:三有诸妙欲无常,犹如浮云闪 电;若对彼贪执,则成痛苦的生处,如毒食、火坑、刀 刃与蛇穴;无有坚实犹如梦幻;同样,为了严护戒律, 对自己身语意所作与恶的迷乱常自省察而不放逸;反复 思惟诸有情以业惑丝毫不自主而恒常漂流于三大痛苦 的瀑流中,发起大悲心及披甲,为了此义须串习以自己 安受种种苦;“以散乱,世间之事尚不能成,何况出世 间义,倘能发起精进,佛果亦能获得,况论余事,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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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切善法之根本,绝不可少”,如是思维后恒常修习 世间与出世间的种种善法;以心散乱不能得善法故虽不 能缺少静虑,然耽著静虑之味,以此也将束缚故,纵修 禅定恒不耽著其乐味故,于禅定中当不退失;了知如所 有尽所有法之智慧是诸波罗蜜多之主要故虽不可缺少, 然从色法乃至一切智智之间,何法也不成立各自体性或 体相故,对任何法执著有事及形相均不证法性义而成为 障碍所知的垢障故,具足对一切法不分别能取、所取之 相,当得圆满智慧波罗蜜多。如是此六种法,在诸地中 无差别均为坚固菩萨恒时应作。 唐译: 厌尘及自省,耐苦修善法, 不味不分别,六行必常起。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六种必常作。诸菩萨为成就六 度故,必应常作六事。 ①厌尘:即了知五欲过失犹如粪秽虽少亦臭,如是 布施果报虽多亦苦,由不贪执能行三施,此事常修则布 施度圆满。 ②自省:即昼夜六时常自省察所作三业,知过即改, 此事常修则持戒度圆满。 ③耐苦:若有他来作诸损恼,以及自求佛法忍受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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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诸苦,此事常修则安忍度圆满。 ④修善:善指六波罗蜜多,于诸地中,此事常修则 精进度圆满。 ⑤不味:即不耽著禅定胜味,恒来欲界受生,此事 常修,则禅定度圆满。 ⑥不分别:即于三轮异相不起分别,此事常修则智 慧度圆满。 庚十六、主要作 法施及净戒,得无生法忍, 大乘作精进,究竟住有悲, 智慧具慧之,诸度为主要。 诸主要或殊胜当作者,在六度的每一度中都具足彼 等殊胜法故,彼等菩萨也正由彼因而成主尊与最胜。彼 等如何呢?在三种布施中,法施是主要或最胜,以财施、 无畏施只能成办世间安乐,以法施能成就出世间圆满 故。因此,《金刚经》等诸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中, 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 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 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 所不能及。”在别解脱戒、禅定戒、无漏戒之中,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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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是主要或最胜,因为彼者是圣者欢喜之清净戒故。在 三种忍中,摄于思择法忍中的无生法忍是主要或最胜。 在世间与声缘的一切精进中,对大乘法以闻思修发起精 进是主要或最胜。在四种禅定中,止观平等者是第四禅, 依彼安住于具足大悲无量者是一切禅定之最胜。智慧波 罗蜜多是前五波罗蜜多中的最胜,如般若经云“若欲圆 满布施波罗蜜多,当修学主要或智慧波罗蜜多”等,如 是承许是诸菩萨诸波罗蜜多之主要。 唐译: 法施及圣戒,无生起大乘, 定悲如实智,六行此为胜。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六度胜类。即:施有多种,以 法施为最上;戒有多种,以圣人所喜无漏戒为最上;忍 有多种,以八地无生法忍为最上;精进有多种,以发起 大乘修行度脱众生为最上;定有多种,以出世第四禅安 住大悲为最上;智有多种,以如实通达诸法的智慧为最 上。 庚十七、安立说法分五:一、安立所说法之异门; 二、安立其义所知;三、安立说法菩萨之无量功德;四、 安立如是说法之果;五、安立大乘法及归摄 辛一、安立所说法之异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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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等差别,安立诸明处, 是于一切地,安立智者法。 要成办有情的利益,以暂时与究竟分虽有不同种 类,但最主要的是为一切有情说法而令彼等相续解脱, 因此,此安立法者必须菩萨自己首先对大乘深广法义多 闻,并对其义如理作意产生定解,具足如是善巧者的功 德。若非如此,则不能宣说与种种有情界、根、意乐相 应的法。如《释量论》云: “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 方便生是灭谛,彼因道谛若自不通达而成不现者,则不 能宣说解脱的彼彼道果。故此处宣说了诸菩萨说法的四 种安立。 若问:此等不是在《述求品》与《宏法品》中已经 说过,为何在此处重复? 答:此处所说是诸菩萨通达说法四种安立的功德, 以及虽与上述之义无有其他,但安立方式不同,且宣说 了所知义归摄的异门的特征,故不仅无重复之过且有大 义。 如上所述,具足修持波罗蜜多道的殊胜功德的彼等 菩萨了知调伏有情的方便,了知此方便故,成为诸有情 的导师,成为导师后,由善巧说法故,法宣说以四相宣 说。是哪四相呢?即说法安立法、说法安立谛、说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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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道理、说法安立乘。 第一宣说法安立者,以契经、授记、应颂等十二部 经的差别所安立的内明、声明、因明、工巧明以及医方 明之五明彼者,所谓“一切地”,当知从胜解行地乃至 圣者十地之间诸坚固菩萨之诸法安立。 若问:何为安立之义? 例如以声明学来说,文字组合成词之自性,再与格 数词、虚词等相配合组成各种不同的句型,在声明论中, 如往昔诸佛菩萨大仙人所安立的文法,后来诸菩萨也安 立彼等为人宣说。因明学也以现量、比量、教量三者的 所安立现前、不现前、极不现前三者的安立。医方明中 所说身无病安住之方便,若有病则由如理依止饮食、行 为、医疗、诊脉四种对治的安立。各种工巧明通过身语 意通达并实践之安立。声明学之支分、颂词、长句、双 俱三种庄严在文词与意义方面具足优美的格式之诗学 论典,颂词格式的文字具有文字阴阳、性别搭配,各种 语言所组成的妙音、歌舞、表演之戏剧,如实能知一义 异名词藻学论典所说那样,内明中所宣说的三乘各自的 道果安立,如实无误安立而作宣说,称为法安立。 若问:经等十二分教难道不是内明吗?宣说彼者, 其他明处如何安立而宣说呢?若宣说不了,则“以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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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安立诸明处”宣说在经等中归摄五明又该如何 说? 答:佛所说十二分教虽然主要宣说内明,但彼的分 支中也包含其余四种明,故大乘方广经无颠倒宣说了一 切尽所有、如所有法故,因此不能认为大乘经典中没有 全面宣说五明学处。如来教法大乘经典之量无有限定的 范围,故五明都是以佛的善说对诸菩萨宣讲而安立的, 诸菩萨如实住持后,为利益有情在各个时期幻化为具足 五神通的仙人与大婆罗门等后,宣说的也是无量。《宝 灯经》云:“出世不久即了知,众生不解行业相,于彼 耕种经商法,种种工巧世间说。无损无害之加行,予众 生乐智者赞,种性力药种种论,彼等仙人极宣说。何处 天界亦信解,所谓仙人甚深行。禁行苦行极苦行,彼智 者亦极宣说。行持彼等诸外道,苦逼离佛独僻行,见持 无衣祼体士,亦示外道阿阇梨。”又云: “以彼种种方便 理,入世间行利生事,不着世间如水莲,行于欢喜净众 前。置彼妙音词藻中,恒现舞伎力士者,饰品严身佩鬘 舞,幻师诸身恒示现。村长市长与轮王,商贾主人及国 王,宰官秘书邮递员,医师论师策划者。阿兰若中成巨 树,妙药宝珠无尽藏,如意宝及如意树,于迷路者示道 路。”如是所说般,由诸佛菩萨幻化无量故,于十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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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浩瀚刹土中存在的五明所摄的种种无颠倒论典,是以 诸佛菩萨的加持力宣说的。如《大乘无上续论》云: “总 之无余世间界,天及地住安乐因,彼者普世遍显现,此 依圆音而宣说。”如实宣说了如来的圆音功德。 因此,执持“声明学等仅外道宗有,佛教无有”的 观点仅仅是智慧极为狭隘的表现,因为经由往昔诸佛菩 萨传授,内外道的智者们也撰著声明学等论典,虽然数 量极多,但若以作者的身份是外道与内道而判定其明处 亦属外道宗与内道宗,则此判定岂能成立!因为四种明 是共同明故,不应妄分内外宗的差别。然而,如《集量 论》与《因明七部》等中成立本师及其教法是正量等, 善逝秘密表示在密宗之中宣说,如《甘露精华续》中所 说,属于密宗的遣除四大不调之身障的成熟与解脱法, 密宗修法仪轨中的金刚舞、念诵韵律、造像度量等工巧 明,《时轮金刚续》中安立的外世间品历算星宿与中脉 息数的对应,如是众多安立,外道根本无有故,无疑纯 属内道明处的特征。外道宗的内明是修持四禅八定、大 自在派的风瑜伽、裸体外道所修的真如明点以及我之真 如,凡此种种未证无我故,虽暂能成就少许神变等功德, 然无有解脱道故,彼宗根本没有真实的内明,故未超越 世间。相反,由如来教法宣说出世间道故,是真实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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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是故,内明抉择的是一切尽所有法与如所有法故, 能了知尽所有法的支分——声明学等明处尽属其支分。 勿论如来教法无量无边,仅以今日印藏保留下来的诸经 典来说,也有许多声明学等的内容,比如:由《解深密 经疏》中所说的观待、作用等四种道理,无余宣说了因 或推理学;声明学也在诸经中数数出现,如经中有“有 碍故为色法,领纳自性为受”等释词,“词无碍解”也 不单是通达梵语,而是通解一切有情的无边语言,所谓 善逝的善语也是指名词与格数词如实搭配的善妙词语; 具足诗学圆满生动的比喻修饰法、姿态希奇修饰法、形 象化修饰法等众多修饰法的词藻学,在每部经中都有许 多堪为其范例;《时轮金刚续》中直接说到历算方法, 歌舞、艺术、各种观察等也在诸经典中有附带的叙述, 《广大游舞经》等亦云: “菩萨究竟一切工巧明学处。 ”; 医方明也在《金光明经》中有说明……诸如此类,佛经 中并非单说内明而不说其他明,应知大乘经藏中含摄了 一切明处。 凡对所化众生能作暂时与究竟利乐的任何法,若遇 所化祈求,如来无所不知、无所不传,而诸菩萨也以不 忘陀罗尼受持,应时会宣说故,如来教法中实已宣说了 一切尽所有及如所有的所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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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译: 立法及立谛,立理亦立乘, 五七四三种,建立假差别。 所谓五明处,皆是大乘种, 修多祇夜等,类有差别故。 略释:四种假建立是法假建立、谛假建立、道理假 建立、乘假建立。问:各有几种差别?答:法假建立有 五种差别,谛假建立有七种差别,道理假建立有四种差 别,乘假建立有三种差别。 法假建立有五种,即是五明论,此五种皆是大乘经 藏等十二部种类差别。 真如七种相,依之安立谛。 所谓安立谛,即是依七种真如安立谛。七种真如是: ①流转真如者,即相续不断转入轮回之中。如何流 转呢?以无明缘行等十二缘起,环环相扣,相续不断, 轮回从无始乃至无终,相续流转。 ②体相真如者,即是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三 种体相,遍计所执如是无,显取二取的颠倒因或基依他 起名言中有,依他起上不成二取故二取空的法性圆成 实。 ③唯识真如者,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离心无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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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经》云: “嗟!诸佛子,此三界唯心。”如此说一 切法唯是识前显现而已,故成立唯识。 ④安住真如者,即是恒常安住三苦自性的轮回诸 法。 ⑤邪行真如者,即是具有业惑相的集谛,以彼痛苦 自性的邪行故。 ⑥清净真如者,即是灭谛,清净苦与集业惑之过故。 ⑦正行真如者,即是道谛,由彼不颠倒修灭谛故。 以流转、安住、邪行三者,对一切有情平等。体相 真如中,以依他起与圆成实二种体相,一切有为法、无 为法平等,依他起也可归纳为唯识真如。在《解深密经》 中,体相仅仅说是二无我,若如是,则成圆成实。以清 净真如,声闻、缘觉、佛陀三菩提相同而平等,即是仅 仅获得灭谛相同故。以正行真如,真实义之法——闻思 修的一切法相同而平等,即如是在《解深密经》中宣说。 如是流转轮回及安住者是具有无常等四相的苦谛, 邪行是具有集、生等四相的集谛,清净真如圆成实自性 远离客尘障垢是具有灭、静等四相的灭谛,正行真如是 具有道、如等四相的道谛,即是四谛。“唯识”者,即 是八识聚,对此,以不清净依他起缘遍计所执后轮回缘 起顺转的方式,安住轮回的角度摄于苦,流转的角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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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行,摄于业惑集中;从缘圆成实后修道清净依他起的 角度,摄于正行真实,故在《辨中边论》中唯识真如含 摄于圆成实。清净客尘垢障的真如是圆成实灭谛。 此处颂词及注释中虽未宣说,然五法也是不超越三 自性而划分的。“五法”即是名、相、分别、真如、正 智。名者,即是以瓶柱等名假立,对彼彼执著,都是遍 计所执;相者,是依他起相分,对鼓腹等彼彼显现法安 立名的相或者因;分别者,是依他起见分的八识;真如 者,是无变圆成实;正智者,是真如的能境无倒圆成实, 所境之名安立于能境上,由实相、现相相同故。如是于 《楞伽经》云:“五法三自性,及于八种识,二种无我 义,尽摄诸大乘。”此等是大乘法的大总纲。 唐译: 轮转及空相,唯识与依止, 邪行亦清净,正行如七种。 略释:谛假建立有七种差别,即是七种真如,所谓 轮转真如、空相真如、唯识真如、依止真如、邪行真如、 清净真如、正行真如。 ①轮转真如:指生死,即是三界心心所,此从分别 起,此分别复从因缘起,不从自在等因生,亦非无因生。 由分别境界空故,一切时仅有遍计所执、依他起二种自 性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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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空相真如:指法无我。一切诸法同一空性真如以 为相故。 ③唯识真如:指无分别智。 ④依止真如:指苦谛,此有两种,即器世间与众生 世间。 ⑤邪行真如:指集谛,此即是爱。 ⑥清净真如:指灭谛,此有两种,即烦恼障清净与 所知障清净。 ⑦正行真如:指道谛。 其中,轮转真如、依止真如、邪行真如三种是遍计 所执、依他起二性,属世俗谛;空相真如、唯识真如、 清净真如、正行真如四种是圆成实性,属胜义谛。 安立理及乘,四相及三相, 如理作意及,正见果相应, 量分辨难思,于四理当知。 安立道理与乘者,次第以四相及三相,此是略说。 四种理证:作用道理是了知以何因产生何果,观待 道理是了知何果观待何因,火性热与水性湿是世俗法 性、一切法空性是胜义法性,证成道理则是以现量、比 量相应有事的实相作衡量。其中,作用与观待道理者, 在胜解行地,对二无我“如理作意”引起见道时能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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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真谛的正见,故是有果;而见道的“正见”具足能 获得解脱的涅槃果,以彼等因具能生果的作用以及彼等 果是观待各因的角度分别是作用道理与观待道理。如是 因果关系是无欺缘起生的法,犹如由具活力的种子产生 苗芽般,因作生果的作业,若有因则有果的随行;果观 待因,若无因决定无果故,如是是合理地以正量辨别或 了知,即是证成道理。虽在世俗中无欺显现、然胜义中 没有能生所生之相,是胜义法性不可思议,即是法性道 理。此是仅仅与真实道作对应的四种道理。当知,以此 为例,衡量一切义均摄于四种道理中。 唐译: 正思正见果,择法现等量, 亦说不思议,道理有四种。 略释:道理假建立有四种,即是相待道理、因果道 理、成就道理、法然道理。 ①相待道理(观待道理):所谓正思,即由观待如 理思维,出世间正见始能生起,离开如理思维更无其余 方便故。 ②因果道理(作用道理):即是正见及果。 ③成就道理(证成道理):即以现量、等量间择诸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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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法然道理(法性道理):所谓不可思议之处,此 法已成故如。问:为何以正思能生起正见?答:此已成 就不可再思。问:为何以正见能断烦恼及得寂灭,此已 成就不可更思。诸如此类的意义都是法性道理。 意乐与说法,加行及资粮, 修等分别故,许有三种乘。 安立三乘者,由意乐等五种法有小、中、上三品故, 可称声闻乘、缘觉乘与大乘。承许诸声闻仅证人无我、 只想自己速得解脱的意乐,佛说小品法——人无我及轮 回痛苦等四谛法,彼等声闻在三生及七生中修持故,加 行也是小品,如加行般,福慧资粮也是小品,依资粮所 得之果声闻菩提也是小品,以彼等分类安立了声闻乘。 缘觉是中根,故能证悟人无我与一分法无我,且于长至 百劫中能修行,非如声闻故,根机、意乐都是中品,因 此相应彼等佛宣说了顺逆缘起二门以及所取如幻法,其 加行与资粮也胜过声闻,积累了中品资粮,在果上,所 得涅槃虽无差别,然神通却有差别,声闻罗汉以神通力 观察只能见二千世界,缘觉罗汉则以天眼天耳能见闻三 千大千世界的色声诸法,比声闻利根,证悟、神通也大 于声闻,故得果稍有差异,以此安立缘觉乘。诸菩萨成 为上根,以能证悟二无我的智慧及以大悲缘他利故,能 成就自他二利,故意乐广大;相应彼等宣说了大乘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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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法,教以身语意修持成办二利的加行,积累广大福慧 二资,最终得无上大菩提果,因此,由得果广大故,有 如是大乘道果的安立。如是承许有三乘。大乘七种深义 与大乘摄义,下文当说。 唐译: 心说行聚果,五各下中上, 依此三品异,建立有三乘。 略释:乘假建立三种,即依五义三品建立三乘。五 义即心、说、行、聚、果,三品指下、中、上。就声闻 而言,五事俱下,即心下——求自解脱,说下——说自 利法,行下——行自利行,聚下——福智狭小,果下— —得声闻果;就缘觉乘而言,五事俱中;就菩萨乘而言, 五事俱上,即心上——四种恩心,说上——如其恩心作 如是说法,行上——如其说法作如是行行,聚上——如 其行行得如是聚满,果上——如其聚满得无上菩提。 再者,若声闻乘从他闻法内自思惟,以分别智得果; 若缘觉乘不从他闻内自思惟,亦以分别智得果;若若菩 萨乘不从他闻,以无分别智得果。 辛二、安立其义所知 名事相互间,率尔性中求, 此二安立中,如许性中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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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是宣说的四种安立通达的智者,彼以词句为 诸有情说法已作善巧,即是以寻求而了知法的意义与体 相,并求四种法相之名、求义或有事、求假立自性、求 假立差别,应知以此四种方式,在胜解行地寻求正法。 此亦,名是宝瓶、粗布等名称,事是盛水鼓腹之器、毛 线织成之物,对彼二者,诸凡夫以名执事,以事执名, 执著名与事似有自然性的关系,然具慧者能证知名与事 相互之间:对事,率尔以分别心安立名;对名,分别心 率尔安立事,此等均由分别心率尔假立,故如影像或借 用物般,应当如是寻求或观察。对事,若名不是率尔安 立而是事物初生即产生名,无分离成为一体,则当瓶灭 时瓶之名也应灭,然瓶虽破碎坏灭而瓶之名仍有,同样, 某人在家俗名出家后变为法名,然有事不变。对任何事 以任何名无不可假立故,仅为表达方便而率尔立名,此 外,了知不存在名与事的自性关系。如是了知时,对自 性与差别的安立,分别如以瓶之名能了知瓶之自性鼓 腹,而长形瓶与瓶无常是以宣说瓶之差别的词句来安 立,此二者均知是率尔安立。在坚慧论师的大疏中说: “地坚、水湿等是假立自相,辨别地、水等都是无常、 痛苦、有漏、无漏等差别而假立,二者是仅仅以名以词 安立,此外,了知彼彼无有自性,即是假立自性与差别。” 无论如何,自性与差别二种相也寻求如是仅率尔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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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关要是名与事之间率尔以分别心联系而假立,若对所 假立事详细观察,所谓瓶并不存在完整一体之法,仅以 瓶口、瓶腹等的角度假立,又各支分乃至无分微尘之间 均可分,如以各方分来分,连支分差别也不成立。同样, 了知自性与差别安立的任何法,除以名假立外,事之本 身并无成实、仅是假有。 如是以寻求能产生四种了知,以“一切无缘故”等 十颂宣说。 唐译: 名物互为客,二性俱是假, 二别不可得,是名四求义。 略释:此偈说菩萨四种求知。诸菩萨四种寻求诸法 是名求、物求、自性求与差别求。其中,推求名于物上 仅是客尘,非自性有,即是名求;推求物于名中亦是客 尘,非自性有,即是物求;推求名的自性与物的自性, 了知均为假立,即是自性求;推求名的差别与物的差别, 了知均为空故悉不可得,即是差别求。 一切无缘故,四种清净智, 诸地中成办,智者诸利益。 如是依靠胜解行地四种寻求在见道能生四种了知 者,名、事、自性、差别四种都无缘故,能生如实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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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知等四种智慧,即是具足寻求名真实如实了知,具足 寻求义或有事真实如实了知,具足寻求本体或自性真实 如实了知,具足寻求差别真实如实了知。其中,了知一 切名都无实有而空无缘,是自性,同样,了知瓶等一切 有事、各自本体或自相以及彼之差别生灭等法,无自性 而空无缘,即是四种了知。以此能成就一至十地坚固菩 萨的所断断除、所证证悟之义或者自他二利之义。大疏 解释为:颂词前半句说了知体相,后半句说其作用。 唐译: 真智有四种,名等不可得, 二利为大业,成在诸地中。 略释:菩萨四种于诸法有四种如实知,即缘名如实 知、缘物如实知、缘自性如实知、缘差别如实知。如实 知者,即是了知名、物、自性、差别等四者一切中均不 可得。由得四种如实知的智慧,诸菩萨于诸地中能成办 自利利他的大业,此名如实知业。 系缚之所依,受用种子因, 此中心心所,依等种等缚。 又是从束缚中得解脱故,宣说彼者。以何者束缚 呢?即是束缚的所依或处因——所现器世界相阿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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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所缘境,受用之因——对六境六识受用,种子之因 或相——具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如是以三种相或三种 因束缚。以彼等束缚何者呢?此轮回中或“此中”是近 指词宣说般,与三种能缚并存的八种识以及受、想、触 等五十一种心所,依者是具有眼根乃至意根之间的根依 身,也就是色蕴,如是所缚的是五蕴。如何束缚呢?以 “种等缚”,即以具足种子而束缚之义。在阿赖耶识上, 积累而具足的处及受用相的习气或种子,乃至未断之 间,不能获得彼束缚的解脱。 唐译: 住持及受用,种子合三因, 依止及心法,亦种为彼缚。 略释:三因是住持因——器世界,受用因——五欲 境界,种子因——阿赖耶识,由此识是内外诸法种子因 故。此三因如绳即是能缚。 问:此能缚系缚何者? 答: “依止及心法,亦种为彼缚。”即所缚有三种— —依止、心法、阿赖耶识。其中, “依止”是眼等六根, “阿赖耶识”是三界内外诸法种子。此中只有阿赖耶识 可缚,无人我可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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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认定束缚后,以下宣说从彼解脱的方法。 凡近安立相,凡是自性住, 由灭一切相,具慧证菩提。 依靠往昔闻思修的加行,在自心前所安立的相—— 肿胀及白骨相等,总之一切以心所缘的相,以及虽不是 故意以心识所缘而安立,然由诸有情从轮回无始以来不 断串习取相之分别故,不须勤作,瓶柱等种种法相在自 心前自性即有,如是以心假立之相与不观察而显现之 相,此二种不成立后,具有能摧毁一切所缘相的具慧菩 萨断尽一切束缚后获得殊胜菩提果。 唐译: 安相在心前,及以自然住, 一切俱观察,至得大菩提。 略释:问:如何从轮回中解脱? 答:由无分别的修行次第舍有相。其中心前安立相 者,是以闻思修三慧方便,以所缘而起骨骼等相之分别; 自然住者,彼相不观待勤作是自性现前,如现柱瓶等, 非分别故,名自然住。“一切俱观察”者,彼二种所缘 非所缘体,无分别故,以此方便为诸相对治,彼二应次 第观察,即先观安立相,后观自然住相,此二均非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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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起四倒即得随灭。 “至得大菩提”者,若修行人但观察人相,只得声 闻缘觉菩提,若观察一切法相,即得无上菩提。如是随 其所缚而得解脱,此名如实知解脱。 断除二种执相的方式:最初断定由心安立的显现相 白骨等唯是心前显现,抉择彼彼相实际无体,自然住的 一切有事也平等唯由心与心所前显现,自性或本体无实 有,了知后如是修行。其中,以诸声缘灭除执五蕴为净 乐常我的分别念而修持不净、无常、痛苦及人无我,得 声缘菩提;以诸菩萨灭尽人我、法我自性而无缘修持空 性,当得无上菩提果。 缘真如智慧,断除二取相, 现知粗重身,具慧求尽彼。 由如是修持从执相束缚中解脱之理:由了知三自 性,能断除阿赖耶识上存在的烦恼障与所知障习气而得 解脱。以缘一切法的真如法界的智慧,能现证圆成实自 性;断除对能所二取或人法二我的执著故,能现证遍计 所执自性;当具有烦恼障、所知障的恶取处身或聚的阿 赖耶识的自性无倒现前时,能现证依他起自性。以诸具 慧菩萨如是现证三自性后,灭尽阿赖耶识依他起自性中 所具有的一切烦恼障与所知障,承许此是从一切束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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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 唐译: 若智缘真如,远离彼二执, 亦知熏聚因,依他性即尽。 略释:问:此解脱由知何者而得何者之灭尽? 答:若了知三种自性,即能灭尽依他起性。若智慧 缘真如,是了知圆成实性;远离能所二取的执著,是了 知遍计所执性;亦知熏习聚——阿赖耶识之因,是了知 依他起性。由了知此三种自性,依他起性熏习聚阿赖耶 识即得灭尽。 缘真如智慧,无相异而修, 现证有无义,谓分别自在。 若谓:诸声闻圣者不也具有灭四种颠倒相的真实智 慧吗?彼与以诸菩萨息灭缘二我的执著相的真实智慧 有何差别? 答:菩萨修无相超胜声闻者,以菩萨缘真如之智慧, 对轮回与涅槃无有分别执著相,轮涅二者的自性法界本 来涅槃故,证悟无有轮回为所断、涅槃为所取的二种分 别相,轮回即是涅槃,证悟一切法是空性而修持故,较 声闻的修持无相殊胜。如《圣者智慧无尽经》云:“法 界、轮回界、涅槃界、有情界及一切法之界悉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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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相同?彼等空性中相同,故说相同。”以诸声缘缘 有相轮回、无相涅槃异体,对二者有如是分别,观轮回 有生、老、病、死等苦,故视为不寂静相,承许欲断除 彼者;涅槃无有一切痛苦、过患相,故视为寂静,承许 欲现证彼者。如是以菩萨修持一切相于法界中无有分别 而解脱时,能现证本有的二空自性圆成实;彼时本来能 所二取遍计所执自性无有之义也能现证故,在获得能现 证有与无的真实智慧时,以心任发何愿,均能如实成就, 若愿从虚空中降下资具,即能降资具雨,此称为对分别 驾御或自在。 凡夫障真性,普现非清净, 菩萨由除彼,普现清净性。 无义及有义,所谓不见见, 彼为转依也,欲行故解脱。 “若轮回的自性即是涅槃,为何一切有情本来不成 涅槃?”若如是反驳。 答:轮回自性虽是涅槃,然因诸凡夫具有耽著人法 之习气的罪障,以彼覆盖本来清净涅槃的真如后,显现 诸非真实二取的轮回自性,如眼翳者见毛发及以错乱识 误认绳为蛇般;诸菩萨对人法无有本体执著故,断除能 所二取显现后,真实无二真如能得现前,如清净眼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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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无毛发及以意识不错乱时知绳是绳般,因此,诸凡夫 无功用而不见有者、反见无者,诸菩萨则无功用不现无 义二取之相、显现有义真如之义。此亦,“有者能现、 无者不现”可称为依他起自性的阿赖耶识转依;彼转依 离一切相束缚故,自然心得自在而随欲行持,称为解脱。 如从束缚中解脱之人可自由行动般,彼转依心也如虚空 般,远离贪等诸烦恼之依他起故,能随意行持。 大义诸相中,各别现同类, 见是中断故,由通晓舍彼。 若谓:如是虽然心于一切束缚中解脱,但显现的广 大外器世界如何隐没而灭尽处所之相呢? 对此宣说净佛刹土之理者。此外器世界显现也是由 阿赖耶中具有的器世界习气相分似现出器世界,以内阿 赖耶识缘此故仅现能取所取外,并无外在独立实有的器 世界,如同梦中所现的器世界。如是乃至有显现相及对 彼有耽著之间,不能显现佛净土而现平庸,对净佛刹土 作障碍。 “若山河大地等器世界都是由阿赖耶识每一刹那 的心前显现而无有外境义,则安住彼器世界的诸有情的 境界中为何恒常坚固安住且前后所见之法无有差别?” 若如是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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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大地等诸器世界,虽是刹那法,然于前后刹 那彼彼相似显现时,错认是一体。同样,投生此器世界 的众生具有相同习气故,以彼习气力,对不同众生均共 现一种器世界,不同者不现。若心之习气变化时,器世 界也随之有显现不同的彼彼变化,如成就地行悉地时, 能于地上见入地穴等般,因此,乃至有外器世界自相的 显现与耽著之间,彼即成为清净刹土的障碍。 若问:那么以作何者方成就清净佛刹呢? 答:乃至对大地等器世界显现自相有及对彼执著之 间,会成为净佛刹土的障碍,由此之故,首应了知彼障 碍,尔后断除器世界相及对彼之耽著,复由安住无相真 如中故,成就具有清净大地庄严等圆满排布的佛刹。 唐译: 缘彼真如智,观察无异相, 有非有现见,想作自在成。 覆实见不实,应知是凡夫, 见实覆不实,如是名菩萨。 不见见应知,无义有义境, 转依及解脱,以得自在故。 众生同一种,地境皆普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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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净土障,应知亦应舍。 略释:问:依他起性消尽有何功德? 答:以唯缘彼真如的智慧,无差别见别相及真如故, 观察无有异体之相。此是宣说二乘与菩萨的差别,因为 二乘是有相及无相有差别而见,如是见后舍弃有相,于 无相界作意缘,入无相三昧;菩萨不然,于真如外不见 更有其余相故,于无相界亦见无相,由菩萨智无种种相 修故。如是于有之真如境界、非有之有相境界次第现见 故,于显现除实执故,欲作神通等一切皆由忆想分别自 在而成。 问:凡夫与菩萨二见云何显示? 答:凡夫被见所断无明障碍,无功用自然不见真如, 见不真实相,菩萨消除见所断无明,无功用见真如不见 不真实相。 问:已知差别,云何转依及得解脱? 答:不见无义境界——诸相及见有义境界——真 如,如是说名转依;见所执境界无体及见真如有体,如 是说名解脱。何以故?以尔时于无相得自在,随自意转 自然不行诸相,于自心得自在故。如经云:“若有相则 被缚,若被缚,则无解脱,不行一切境界即是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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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云何如实知净土方便? 答器世界是大境界,一切众生同见一种类,皆言此 是大地故。由作此见,即与净土方便而为障碍。菩萨知 此想为障碍已,即应勤舍此想,是名对治。 辛三、安立传法菩萨之无量功德 所熟所清净,所得所能熟, 清净说之事,诸具慧无量。 安立传法菩萨的无量功德分五种即:①如是以真实 智慧从执相束缚中解脱的菩萨,为成熟遍虚空界一切有 情,将声闻、缘觉、菩萨三种种性者以各乘作成熟,将 不定种性者以三乘中的任一乘作成熟,将断种性者安置 于十善中而成熟于增上生,因此,此等称为无量应成熟 有事;②无量应清净有事者,将器世界中的悬崖、峭壁、 荆棘、粪秽等一切不净物清净为宝地、甘露池、如意树 等庄严圆满的如来净土,如同何处有虚空何处即有世间 界、又如锦绣处处有图纹般,数目无量;③所得法无量 者,在善恶二法之中,断除诸恶法后所现前的十力、四 无畏、十自在等无漏善法无量,即是所得;④无量可成 熟有事者,除断种性者外,四种种性者皆可以三乘成熟, 彼等也是无量。若问:所成熟有事与此有何差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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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性者或无种性者虽然都是应成熟之有事,但可彻底 成熟者,则是指成熟于解脱中,以此点说二者稍有差异; ⑤真实传讲或传法无量者,调伏彼等所化有情的方便传 法也是对贪欲者说不净观、对嗔心者说慈心等法门不可 思议故,是无量。彼五者次第是安住何种器世界中、具 足何种所得法、对何种种性者、以传何种法而成熟,应 如是对应。以上所说五法是具慧诸菩萨的五种无量。 唐译: 应化及应净,应得亦应成, 应说此五事,菩萨五无量。 略释:菩萨有五种无量,即①应化事无量,即应教 化一切众生界;②应净事无量,即应清净一切器世界; ③应得事无量,即应得一切法之清净法界;④应成事无 量,即应成熟一切可化众生;⑤应说事无量,即为化导 众生,应宣说其方便之十二部经等。 辛四、安立传法所得果 发起菩提心,无生法忍者, 无垢眼小乘,漏尽果位及, 圣法得长住,知差别断用, 当知住其中,菩萨说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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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传法所得果有八分:①以宣说大乘法能令其余 补特伽罗发起无上菩提心。②于无生义得忍者,即由宣 说大乘法,有者在胜解行地时,对无生法以总相方式得 法忍,在忍位时趣入真如之一分,此称为小忍;有者在 得一地时,现量证悟离二取之真如,对无生法义生起真 实安忍者,观待第八地而言,此是中忍;有者第八地时 得无分别任运故,是大品无生忍。如诸经所云:“说此 法门之时,有多少人发无上菩提心,有多少人获得对诸 法相似之法忍及得圣道,得无生忍。 ”③以宣说声闻法, 于诸法能得无垢法眼,较大乘见道为下品,最终获得断 除一切有漏法的阿罗汉果,有此两类。其中,得法眼者 即是声闻见道,由生起见四谛法如眼般的智慧故;八忍 是对治故,无有烦恼尘,八智称为于见道所断中解脱的 无垢,如是获得法眼远尘离垢者,是从见道所断中解脱 的预流果。④如是以得声闻见道者,依靠法断除三界所 摄的修所断诸烦恼,获得断尽有漏法的尽无生智慧而成 为阿罗汉,如是也同上述,如经云:“说此法门之时, 有者于远尘离垢之法得法眼净,有者不受后有、于一切 有漏中心得解脱。”如是所说也。⑤无论宣说大小乘何 法,从一位传讲者渐次增多,令圣法久住世间。⑥能了 知先前不知的诸法自相与共相的法相。⑦能断除一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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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之处。⑧无有不知、疑惑而对法义产生定解后,受 用无罪的圣法喜味。当知彼者是说法具慧菩萨的所得之 果。 唐译: 发心及得忍,净眼与尽漏, 法住学亦断,受用为八果。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说法能得八果,即由菩萨精进 说法,诸听法者中①或发菩提心;②或得无生忍;③或 于诸法远尘离垢得法眼净,此为下乘所摄;④或得诸漏 尽;⑤令正法久住,由正说法而得展转受持故;⑥未学 义者令得学义;⑦未断疑者令得断疑;⑧已断疑者,令 得受用正法无障大喜味。 辛五、安立大乘法及摄义 所缘为大及,如是修二等, 智慧作精进,成善巧方便, 清净修行大,佛之事业大, 具此等大故,定说为大乘。 大乘者,较小乘以七种差别超胜。①所缘大者,诸 声闻仅缘声闻乘三藏,而诸菩萨缘大乘深广无量经藏。 同样,②修持大者,诸声闻仅成办自利,以菩萨具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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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自他二利。③智慧大者,诸声闻仅证人无我,而菩萨 证悟人法二无我。④诸声闻于三生或七生中发起精进, 而菩萨于三大阿僧祇劫中发起精进故,精进大。⑤诸声 闻对轮回产生怖畏后,寻求断除彼者的寂灭安乐故,不 具方便,而诸菩萨以大悲虽不舍轮回然以智慧不被烦恼 染污,犹如污泥中的莲花,具有善巧方便。此五者是能 乘之因或道乘的差别。⑥诸声闻仅得阿罗汉果及十遍 行、八胜处、六神通,最终得五蕴无余涅槃时灭尽,以 菩萨乘的果德十力、四无畏等无量且何时亦无尽,成就 真实大。⑦虽诸声闻得阿罗汉,不作成道、转法轮等, 而诸菩萨成正等觉佛陀后,安住色究竟天宫中入胎、成 道等事业乃至尽众生界显示的如来大事业。此二者是依 照乘至的果乘而言。如是具有七种大故,定说是大乘。 唐译: 缘行智勤巧,果事皆具足, 依此七大义,建立于大乘。 略释:若具足七种大义,则说为大乘。即①由以无 量经等广大法作为所缘故,是所缘大;②由具足自利利 他的修行故,是修行大;③由现证真谛一时通达人法二 无我故,是智慧大;④由三大阿僧祇劫中恒常加行及恭 敬加行故,是精进大;⑤由以大悲安住生死且以智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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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生死故,是善巧大;⑥由得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 法故,是果德大;⑦由数数示现大菩提、大涅槃故,是 事业大。 种性信解法,如是而发心, 修行布施等,趋入无过地, 成熟诸有情,清净佛国土, 得无住涅槃,胜菩提示彼。 安立大乘摄义者。《般若十万颂》及《华严经》等 大乘无量诸经的密意,若宣说,虽无边际,但归纳一切 大乘义则能摄于此八项或十项中,故于彼等称为大乘。 彼等是哪些呢?①具有大乘种性或界;②依彼种性,对 大乘法产生信解;同样,③依信解发起无上菩提心。此 三者是安住种性位。如是发心后,④在胜解行地修持布 施等六种波罗蜜;⑤由彼于一地时,生起远离二取的智 慧,入出世圣者无垢地;⑥二至七地之间,以菩提分与 六波罗蜜法,令不具信者产生信心,具信者成熟于善根 中。共六者。⑦于三清净地,修持情器清净,即是净修 如来刹土,及以智慧不住轮回边、以大悲不住涅槃边, 证悟有寂平等的加行,此二算一;⑧此后超越十地、于 佛地获得三身者,即是获得殊胜菩提,以及获得菩提后 尽众生界示现成道等如来事业,此二算一。如是共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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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后四者若别别计算,则共安立十种分类。 以上从菩萨希有修行功德至安立之间共十七类宣 说完毕。 唐译: 性信心行入,成净菩提胜, 如是八种事,总摄诸大乘。 略释:此以八事总摄一切大乘。八事即是: ①住大乘种性,如《种性品》所说;②由此信解大 乘法,如《明信品》所说;③由信解而发心,如《发心 品》所说;④由此修布施等六度,如《度摄品》所说; ⑤由此入道,如《教授品》所说;⑥由此于一至七地成 熟众生;⑦由此于第八不退地净佛国土;⑧究竟入于殊 胜菩提果地,菩萨有三种,即声闻菩提、缘觉菩提、佛 菩提,以佛菩提大故为胜,于此佛地示现大菩提及大涅 槃故。 己二、赞叹功德分二:一、所赞对境菩萨之分类; 二、真实赞叹 庚一、所赞对境菩萨之分类 初具信解及,增上心清净, 有相及无相,无有现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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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五于诸地,所谓是菩萨。 安住于十地及胜解行地此十一地,对彼等称为菩 萨。彼等也以五阶段归摄。①初者,住胜解行地者虽未 现量证悟法界遍行法性,然对法界有信心而胜解故,称 为具胜解者。②入一地菩萨称为清净发心者,因为已证 悟法界遍行义、得自他平等心故,以成办他利之发心、 断除见所断故,此者是前者之外的菩萨分类之第二者。 ③安住二地至六地者称为具相菩萨。二地时,行持辨别 声缘、菩萨种种乘之法相;三地时,具有俱生坏聚见相; 四地时,对苦集二谛见为有害相,对道灭二谛见为寂静 相;五地时,能入种种工巧明并对彼相的执著;六地时, 执著缘起顺逆相。④安住七地者称为无相菩萨,由断除 六地以下所具有的一切相故。⑤不退转是八、九、十地, 安住此三地的菩萨称为行无勤行菩萨,由成就无分别等 持无勤任运成办自他二利故。如是菩萨的五种不同阶段 是安住所有地的菩萨的特征。 唐译: 信行及净行,相行无相行, 及以无作行,差别依诸地。 略释:此偈说菩萨五人差别。即①信行人,指地前 一阿僧祇劫安住资粮道及加行道者;②净心行人,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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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地者;③相行人,指二地至六地;④无相行人,指第 七地;⑤无作行人,指后三地。 庚二、赞叹此五种菩萨的体相分二:一、以修持诸 因——波罗蜜多之大心不退之方式对菩提萨埵 释词而 赞叹;二、从证悟果之菩提的角度对菩提萨埵 释词而赞 叹。 辛一、以修持诸因——波罗蜜多之大心不退之方式 对菩提萨埵 释词而赞叹分二:一、以菩提欢喜等九类赞 叹;二、宣说菩萨之异名。 壬一、以菩提欢喜等九类赞叹(以“于欲无贪三业 净”等九颂宣说) 于欲无贪三业净,制伏嗔恚求功德, 由法不动见深性,具乐菩提菩萨也。 对五欲受用无贪而普施内外一切资财修持布施波 罗蜜多,于戒分身语意三业无恶业故清净,以安忍胜伏 嗔心,以精进摄持出世殊胜善根之功德,以禅定住心一 缘无有动摇,以智慧见二无我真如甚深义,如是修持六 波罗蜜多,对获得大菩提具足欢喜心、为彼修行、为彼 回向故,菩萨对菩提具有欢喜心。以此对六波罗蜜的清 净功德赞叹。 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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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着及清净,降嗔与勤德, 不动并见实,有欲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自利门说菩萨相。 “不着”是能行施, 不贪诸欲故;“清净”是三业清净,能持戒故;“降嗔” 是能安忍; “勤德”是欣求胜功德能精进; “不动”是于 所缘心不动摇能习定;“见实”是见甚深真如能修智; “有欲”是能起愿,乐大菩提故,以行此七事,名为菩 萨。 欲利他及见无害,领受他之损害及, 勇毅不放逸多闻,勤利他者菩萨也。 同样,以布施欲饶益诸有情,以持戒见或欲对他人 的生命、资产及妻子不作损害,不以妄语骗人等,三门 于他不作任何损害,以忍辱安受他人损害,以精进于所 作事业中不退坚固而勤作,安住静处无有散乱,对禅定 无有味着的不放逸的静虑,具足多闻圣法的智慧,此即 是精勤利益有情的菩萨,因为修持波罗蜜多时利益有情 以及究竟为利益一切有情回向获得无上菩提故。以此从 利他功德的角度赞叹菩萨。 唐译: 随摄及无恼,耐损并勇力, 不放逸多闻,利彼名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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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释:此偈以利他门说菩萨相。 ①“随摄”是施,恒以四摄摄众生故。 ②“无恼”是戒,自信于他不起恼害见故。 ③“耐损”是忍,他来违逆不怀加害报复故。 ④“勇力”是进,在苦度众生无有退屈心故。 ⑤“不放逸”是定,不着禅味来就下处生故。 ⑥“多闻”是智,能断一切众生疑故。 了知自取之过患,不贪受用不持嗔, 瑜伽知因无恶见,极住自宗菩萨也。 诸受用为自利而积累的过患者,是无精华、无常、 痛苦、如幻、于财起贪堕入恶趣、成为获得世出世间圆 满的障碍等,菩萨了知此等过患后作布施;对妙欲受用 不贪恋,舍家出家护持戒律;他人损害,对他心无怀恨 而安忍;对大乘止观瑜伽精进;专一修持等持是通达寂 止相、勉励相或极持相、舍相之三因;具足无有我见等 劣见的智慧故,此即是内安住的菩萨。此等是从内安住 禅定的角度作赞叹。 唐译: 厌财及舍欲,忘怨亦勤善, 巧相无恶见,内住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住功德门说菩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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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厌财”是安住布施功德,了知悭财过失堕于恶 道招来贫穷故。 ②“舍欲”是安住持戒功德,若贪着五欲不能出家 受持戒故。 ③“忘怨”是安住安忍功德,他来损己不怀不报故, 怀报者如画石,不怀报者如画水,一堕恶道,一生善趣。 ④“勤善”是安住精进功德,为自他二利恒行六波 罗蜜故。 ⑤是安住禅定功德,善能分别寂止、勉励、舍三相 故。 ⑥“无恶见”是安住智慧功德,一切诸相不可得故。 ⑦“内住”是安住愿功德,“内”指极安住大乘不 动摇故。 具悲住惭愧功德,能受苦不贪自乐, 正念为主等持性,乘不乱者菩萨也。 以对痛苦有情具悲心者布施,以安住羞惭之功德护 戒,以他人损害等一切痛苦能顺受而安忍,对睡眠、散 乱等自己的安乐不贪著而为他利精进,恒时主要具足正 念等不为散乱所扰,恒时具足证悟诸法远离有无诸边的 平等性的智慧故,是极为入定之自性故,是于大乘中心 不扰动的菩萨。以此于大乘道不动摇的功德的角度作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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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叹。坚慧大疏中说此处一切颂前三句宣说行持六度,末 一句宣说回向无上菩提。 唐译: 具悲亦起惭,耐苦及舍乐, 持念并善定,不舍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不退门说菩萨相。 ①“具悲”是施不退,悲愍他苦能行施故。 ②“起惭”是戒不退,观察此世他世以及法人不造 诸过故。 ③“耐苦”是忍不退,风雨寒热等以及他人违损之 事一切皆忍故。 ④“舍乐”是进不退,能行正勤人不耽着自乐故。 ⑤“持念”是定不退,能善摄心人由念力故。 ⑥“善定”是慧不退,无分别智慧具足故。 ⑦“不舍”是愿不退,不舍大乘故。 除他苦及不令苦,安忍苦及不畏苦, 解脱苦不分别苦,领受苦者菩萨也。 以布施遣除他人贫穷之苦,以戒律不作以杀盗令众 生痛苦之事,对自己的一切痛苦安忍,为利他入轮回且 为利他之事精进而不畏痛苦,以得禅定三摩地从欲界痛 苦及不悦意中解脱,以智慧对痛苦之相不分别,如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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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痛苦或纳受痛苦者是菩萨。以此不舍弃具痛苦之轮回 以及于痛苦无疲厌的角度作赞叹。 唐译: 除苦不作苦,容苦不畏苦, 脱苦不思苦,欲苦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离苦门说菩萨相。 ①“除苦”是施,施他物时除他贫穷故。 ②“不作苦”是戒,安住戒时不作令他苦事故。 ③“容苦”是忍,行自他二利时诸苦能安受故。 ④“不畏苦”是勤,行难行时恒得不退故。 ⑤“脱苦”是定,离欲欲界时解脱苦苦故。 ⑥“不思苦”是慧,三轮清净时不起分别故。 ⑦“欲苦”是愿,为度化众生乐住生死故。 恶恶法喜自性法,呵嗔法而勤善法, 定法自在无法迷,行主法者菩萨也。 不喜以悭吝不布施之法,对成为无过失功德自性之 戒律欢喜,呵斥嗔恨法,对善法精进,以自在诸法的等 持力心得自在,具足于诸法无痴暗的智慧故,是行主要 真实法的菩萨。以此从不重财产、重视圣法的角度赞叹。 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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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法及性法,呵法亦勤法, 自在法明法,向法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摄法门说菩萨相。 ①乐法者是施,爱施等法故;②性法者是戒,自性 护持故;③呵法者是忍,讥嫌嗔法故;④勤法者是进, 勤行大乘法故;⑤自在法者是定,诸禅自在故;⑥明法 者是慧,无上般若具足故;⑦向法者是愿,一向乐大菩 提故。 受用定学不放逸,将护善法不放逸, 于乐于法不放逸,乘不放逸菩萨也。 ①虽有受用然不布施而积累守护,是放逸。由受用 终当耗尽故,为令受用具义而施他,是对受用不放逸。 ②不防护佛制罪及自性罪,是放逸。以何人具戒三 门调柔,心不为佛制罪与自性罪所染而调伏者,称之为 不放逸。 ③不忍他害而报复,由不护自他之心故,是放逸。 对他人所作损害,菩萨心无扰动、不报复反作饶益,由 兼护自他故,是不放逸的安忍。 ④并非以散乱不修持善法的放逸,对世出世间的善 法修持,是不放逸的精进。 ⑤获得禅定安乐而无味着,是不放逸的安乐。 ⑥执诸法为常、乐、我、不空之见,是放逸。证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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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等不颠倒,是于诸法不放逸的智慧。 如是菩萨具有对大乘法如实作意的不放逸。以此, 从具足不放逸修行六度的角度作赞叹。 唐译: 财制护善乐,法乘于此七, 七种不放逸,是故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不放逸门说菩萨相。 ①财不放逸,此由布施不施不坚、施则坚固故。 ②制不放逸,此由持戒如佛说应作者作、不应作者 不作故。 ③护不放逸,此由忍辱护自他心、无两害故。 ④善不放逸,此由精进常起正勤、行六度故。 ⑤乐不放逸,此由修定诸禅乐受不味着故。 ⑥法不放逸,如实真法此能知故。 ⑦乘不放逸,此由大愿魔王来坏其菩提心亦不退 故。 惭愧不敬愧生过,惭愧不忍愧退失, 惭愧散乱愧劣见,愧入别乘菩萨也。 ①见乞不施,或变脸、詈骂不敬而施,对此菩萨羞 惭,因为世间尚以富家分文不施乞丐且詈骂为羞耻,何 况菩萨誓以大悲倾己所有供养众生,故若见乞不喜不予 理睬,非菩萨之本分故羞惭。 ②诸菩萨应对微细佛制罪与自性罪亦极谨慎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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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微细罪也羞惭。 ③诸菩萨应能安忍一切损害与痛苦故,若不忍损害 而心扰乱,则羞惭。 ④诸菩萨应是相续不断恒作广大精进故,若于修善 中退失而懈怠,则羞惭。 ⑤诸菩萨应是于无量禅定、等持心得自在,若身处 聩闹之处、心为境转而住散乱,则羞惭。 ⑥诸菩萨应是以小见仅人无我及于法不远离见相 为己羞惭故,不入其余声缘乘,若趋入及修持小乘,则 成羞惭。 以此,从不欲他乘的角度作赞叹。 唐译: 不遂及小罪,不忍退亦乱, 小见及异乘,七羞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有羞门说菩萨相,①不遂羞,羞悭贪 故;②小罪羞,羞微细罪见怖畏故;③不忍羞,羞不忍 故;④退羞,羞懈怠故;⑤乱羞,羞退定故;⑥小见羞, 羞余小执通达法无我故;⑦异乘羞,羞起小乘心舍大菩 提故。 此生他生以及舍,具行以及得自在, 示平等及以大果,菩萨行于作利益。 如是修持彼等一切波罗蜜多,从成办他利为主而直 接利他的功德角度作赞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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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布施对贫者施财,令其今生得利益,及以布施等 摄受后安置于戒律中,故对其后世也作利益;以安忍能 令相续平静,于怨害不报复,住舍而利益有情;为他人 之事,以精进作助伴或具足精勤而饶益;以禅定能得神 通等功德自在,以此利益他人;以智慧,对寻求五明学 尤其是寻求内明三乘诸法者,随其意愿宣说而利益他 人。如是修持六度能得如来大果位,由此尽虚空界利益 一切有情故,如是从因果两方面诸菩萨利益一切有情。 坚慧注释中宣说此颂是上述诸义的归纳。 唐译: 今世后世舍,起勤亦得通, 等说及大果,七摄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摄生门说菩萨相。 ①今世摄,即以布施摄现在众生。 ②后世摄,即以持戒摄未来众生,得胜生处方能摄 故。 ③舍摄,即以忍辱摄有恼乱众生。 ④起勤摄,即以精进摄懈怠众生。 ⑤得通摄,即以禅定摄他方众生,往彼化故。 ⑥等说摄,即以智慧摄下中上众生,以平等心宣说 无增减故。 ⑦大果摄,即以大愿若得佛果摄诸众生无有余故。 以上九偈以异门宣说六度及大愿,应知是菩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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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宣说菩萨之异名 菩萨摩诃萨,具慧明锐胜, 佛子佛依处,能胜佛之苗, 具力及圣胜,商主名称胜, 具悲大福德,自在及具法。 此等也是从功德方面与实际意义相应的名,也可称 为功德之异名。此亦,所有菩萨之名以菩萨等十六种名 宣扬。 对二无我之自性的甚深所知法,心具净信故,称为 菩提萨埵;或者为成就无上菩提而意乐坚定故,称为菩 提萨埵;摩诃萨埵(大勇士)者,对大力具自在,于一 毛孔中也能显示三千大千世界劫之成坏等。又可释为: 我欲得无上大菩提果,称为菩提萨埵;欲将一切有情从 轮回痛苦中救度后安置于涅槃故,称为摩诃萨埵。或以 大智慧虽住轮回而不被轮回过患所染,由此称为菩提萨 埵;以大悲为利益有情而兴无边精进故,称为摩诃萨埵。 或可释为:发心修持无上菩提的菩提萨埵具足上述七种 大故,称为摩诃萨埵。如是诸相都是从反体上作的分别, 实际菩提萨埵、摩诃萨埵二者成为菩萨的总称,无有差 别。 又以观待各地而言,诸前前者是菩提萨埵,诸后后 者是摩诃萨埵。即胜解行地发心者称为菩提萨埵,得圣 地者称为摩诃萨埵;不净七地称为菩提萨埵,清净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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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摩诃萨埵。无论如何,修持无上菩提之因——难行 的无量波罗蜜故,求证难得的无上菩提的发心无有怯弱 故,安立是菩提萨埵。 具足深广智慧故,称为具慧;能释甚深密意、于十 方世界普放圣法光明故,称为明锐胜或胜威严;能持佛 种不断且生如来种性中故,称为佛子;是成佛之因故, 称为佛依处;能胜自他相续中一切烦恼故,称为能胜; 成为如来三身、十力、四无畏等如叶、花、果等法之因 故,称为佛芽;降魔并超无明习气地故,是唯一勇士具 力;较一切世间希有故,称为圣胜;令沉迷轮回苦海的 众生到达解脱城彼岸故,称为导师;于十方浩瀚刹土中 功德名称遍满故,称为大名称或胜称;具足不舍一切有 情的大悲故,称为大悲;具足施等无量善根故,称为大 福德;于世出世间一切圆满得自在故,称为自在;同样, 以无罪故,称为具无漏法者。 如是主要以此十六名为例,还宣说无畏、勇士、坚 固、殊胜有情等各种异名。 唐译: 应知诸菩萨,亦名摩诃萨, 亦名有慧者,亦名上成就, 亦名降伏子,亦名降伏持, 亦名能降伏,亦名降伏芽, 亦名为勇猛,亦名为上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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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为导师,亦名大名称, 亦名为有悲,亦名大福德, 亦名自在行,亦名正说者。 略释:菩萨之名有十六种,皆依义立。应知:为利 他求菩提故,名为菩萨;具足七种大故,亦名摩诃萨; 证悟甚深与广大故,亦名有慧;智慧较他超胜故,亦名 上成就;为佛意子故,亦名降伏子;为成佛所依故,亦 名降伏持;破四魔故,亦名能降伏;成为果十力等所依 故,亦名降伏芽;具破四魔之力故,亦名勇猛;证二无 我故,亦名上圣;令所化有情解脱轮回及以利乐将护故, 亦名导师;以功德大而称誉故,亦名大名称;以具大悲 故,亦名有悲;以积广大福德资粮故,亦名大福德;以 功德自在故,亦名自在行;以具六波罗蜜多故,亦名正 说者。 辛二、从证悟果之菩提的角度对菩提萨埵 释词而赞 叹分二:一、真实;二、其分类 壬一、真实(以五颂宣说) 证妙性善证大义,证诸义以及普证, 证诸方便差别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证悟人法无我故,证悟真如;能成办自他广大利益 故,证悟大义;能证悟以有为法、无为法、有漏法、无 漏法所摄的一切所知义故, (证悟一切义) ;并非有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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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暂时证悟,而是在五蕴入无余界时智慧亦不穷尽故, 称为恒常证悟;了知调伏所化应以何种化身、传何种法 门等,了知调伏无边众生之方便。以此五种殊胜功德超 胜故,称为菩提萨埵。 “菩提”义为证悟, “萨埵”义为 具心。 唐译: 实觉大义觉,一切觉恒觉, 及以方便觉,五觉名菩萨。 略释:由具有觉悟人法二无我之实义觉,觉悟自他 大义之大义觉,觉悟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义之一切觉,虽 现涅槃觉悟无尽之恒觉,觉悟随所化机而作方便之方便 觉,故名为菩萨。 证我以及证细见,证种种识及一切, 非清净分别证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此外还有四种证悟。心、意、识三法之中,①心即 是一切种阿赖耶识,由其显现一切器境、五义、根身, 了知或证悟此义,称为随我证悟者,因为了知所谓“我”, 无有其他有事,唯是自相续中刹那不断的阿赖耶识,对 彼以末那识内观后仅缘“我”而已。②所谓意,是末那 识,以彼缘阿赖耶识后执我,其眷属是五种遍行心所以 及具足我见、我爱、我痴、我慢四法,遍行善、恶、无 记心的阶段的有覆无记如是了知者,称为证悟细见,因 为坏聚见是一切劣见与烦恼之因,故须认识一切见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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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彼微细者。③颂云“证种种识及一切”,即是了知六 识之自性,缘色等六境,随行诸心所善、恶、无记三者, 具足任何受之自性,了知此等法,称为了知分别种种心 识。④如是彼等八识,虽无能取所取然分别为二取者, 是虚妄分别仅依他起之自性一切如梦如幻般。能了知的 是此四种根据故,称为菩提萨埵。此是了知世俗现相。 唐译: 随我及小见,及以诸识身, 亦于虚分别,四觉名菩萨。 略释:复由四觉名为菩萨,即①随我觉,由觉心故, 心即是染污意识所执的所依——阿赖耶识;②小见觉, 由觉意故,“意”即是与我见等四种烦恼相应、缘阿赖 耶识执我者,以难断故,称为小;③识身觉,由觉识故, 识即是六识身;④虚分别觉,由觉虚妄分别故,虚妄分 别即是上述心意识三者,一切菩萨唯觉此心意识均是虚 妄分别、依他起故。 证无证及证随证,证无事及证极生, 证无证各别证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①证悟世间从未证悟的无分别智慧无缘如虚空般 的境界,证悟未知者。②以后得智证悟一切法如幻平等 者,称为后行证悟,或者为了知无明等顺生了知,称为 未证了知;证悟无明灭则行灭等缘起还灭,称为后行分 别证悟。③证悟无自相遍计所执法是无法各自了知。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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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悟一切能取所取的显现均由刹那依他起产生,是证悟 个别极生。⑤证悟诸凡夫前未证的法性二空圆成实,称 为分别证悟未了知或未证。以分别证悟如是五种义故, 称为菩萨。此也是从证悟二谛的方式安立。 证无义及证胜义,证诸义及证一切, 所证证依证证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又有五种了知二谛的方式者:①从依他起识中产生 三界能所二取的一切显现,虽对彼贪执恒常感受痛苦, 然了知能所二取无实有者,即是了知无义;②了知二空 自性圆成实者,即是了知胜义;③了知一切二取显现唯 是遍计所执而无实有者,即是了知能所显现诸义;④了 知以蕴、界、生处等尽所有所摄的一切法者,即是了知 世俗;⑤所了知境、能了知者以及了知,对此三轮无缘 而了知,即是了知胜义。如是三种自性及二谛,由了知 彼等五法的根据,称为菩提萨埵。 唐译: 无境及真义,永无亦圆满, 亦说不可得,五觉名菩萨。 略释:复由五觉名为菩萨,即是觉依他起性之无境 觉,觉圆成实性之真义觉,觉遍计所执性之永无觉,觉 一切境一切种之圆满觉,觉三轮清净之不可得觉。后者 三轮是应觉之菩萨境、依觉之菩萨身、觉性之菩萨智此 三轮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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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当成就及证处,证出胎及证次第, 极证及证断疑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又以了知五知故称为菩萨:了知已成就无上大菩提 者,即是了知于大密严刹土中所现前的三身;了知处者, 即是了知最后有菩萨示现安住兜率天宫饶益诸天;了知 入胎者,即是了知于赡部洲入母胎,在彼处成熟有情; 了知次第者,即是了知出生、王宫享受五欲、舍王位出 家、苦行、于金刚座以化身现证菩提、成佛后为断除一 切众生疑惑而广转法轮。以此等根据,称为菩萨。此是 从最后有菩萨于密严刹土中以报身相现前大菩提后在 南赡部洲以化身相显现成佛的角度来宣说的。 唐译: 成就及处所,胎藏随次现, 及以断深疑,五觉名菩萨。 略释:复由五觉名为菩萨,即①成就觉,即成佛果; ②处所觉,即住兜率天宫;③胎藏觉,即入母胎;④随 次现觉,即出胎、受欲、出家、修行、成道;⑤断深疑 觉,即为诸众生转大法轮。 壬二、宣说以十一种了知得菩萨之名 具慧得未得慧及,证极住以及随证, 各别说离戏破慢,有慢慧未熟正熟。 由了知十一种了知之分类故,称为菩萨。所谓十一 种分类者,即是了知过去、未来、现在三者以及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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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细、劣、胜、近、远。此亦,⑴彼具慧菩萨获得了 知过去法的智慧称为了知已得法,由诸过去法于过去时 各自已得故;⑵了知未来所生法者,称为了知未得法, 由彼等法现在不成立有事或未得故;⑶了知现在法,称 为极住,生而未灭故;⑷菩萨以自心了知无常、痛苦等 者,称为了知内法,内以自心了知故;⑸由其他善知识 宣说而了知者,是依外缘了知;⑹能分别宣说诸法的自 相与共相的智慧者,即是依字词句之粗;⑺内在入定心 以语言不可表达安住无分别之细;⑻七地以下具微细我 执故,具有慢慧,即是平凡或劣;⑼由八地以上无分别 智慧任运成就,微细我执亦无故,断尽我执,称为胜; 或者“劣”可释为具我执的胜解行地的证悟,由尚未断 除二取分别念故;得圣地后断二取故破我执,称为“胜”; ⑽智慧未成熟者,即是七地以下智慧,由尚未得无分别 智慧无勤任运故,称为远慧;⑾八地以上智慧者,称为 真实成熟,由无分别智慧不须勤作任运自成故,称为近 慧,由近佛地故。或者胜解行地与圣者地次第称为未成 熟及成熟。 唐译: 得不得及住,于自亦于他, 有说与无说,有慢及慢断。 未熟亦已熟,如此十一种, 一切皆能觉,是故名菩萨。 略释:复由十一种觉故名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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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得不得及住”,即依次为过去觉、未来觉与现 在觉。 ⑵“于自亦于他”,即以自内证是内觉,于他随证 是外觉。 ⑶“有说与无说”,即依有说闻思而觉是粗觉,依 无说离戏而觉是细觉。 ⑷“有慢及慢断”,即有慢七地以下为劣觉,无慢 八地以上为胜觉。 ⑸“未熟亦已熟”,即未熟者觉彼,久远方觉,是 远觉;已熟者觉彼,于近即觉,是近觉。 《大乘庄严经论·功德品第二十》释竟


行住品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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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住品第二十三 戊六、行为及究竟品分四:一、菩萨之兆相;二、 菩萨投生种种身相;三、得地之相;四、以赞叹究竟功 德之方式宣说 己一、菩萨之兆相 大悲及爱语,勇毅及伸手, 定释甚深意,此等具慧相。 摄受令信解,不退二摄故, 由意乐加行,当知有兆相。 如同以烟因或相可推知有火般,是对菩萨显示修行 六波罗蜜多相应的五种兆相,由了知彼等兆相后,即能 算是菩萨。 五种兆相者,即①以具悲心摄受一切有情;②于世 间及法的善说爱语具足;③为作他利,任以何种畏惧与 痛苦均不怯弱而坚固;④布施己所拥有的恒时无悭而伸 手,即是布施;⑤善释佛经密意。此五者是诸具慧菩萨 的兆相。此亦,以悲心摄受有情、以爱语信解、以坚固 遇苦不厌及以伸手和解释甚深佛经密意二者的方式作 财法布施摄受有情故,由初始意乐及后四者是加行,故 当知具有五种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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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悲心自性分为具足意乐与具足修行二者, 意乐之中,有从不善业中脱离后安置于善业中的利之意 乐,拔除三恶趣等痛苦后安置于善趣安乐中的乐之意 乐;具足修行者是依靠如是利乐心,以三门安置众生于 利乐中,对如是具悲者称为具悲心菩萨。 ②爱语之自性也分两种,即世间名言的谈论和传法 的谈论,其中初者又分二,即令众皆喜之语者,是面带 微笑、亲切问候等令生欢喜;令真实欢喜者,是欲子孙 及亲友之兴盛,对收藏、粮食增上等顺其心意说和善语。 传法谈论者,传六度、菩提分等法,令诸有情获得善趣 与解脱。 ③坚固者,以等持、精进、智慧三种力具有坚固而 能安忍之本性故,任以何苦何种怖畏均不畏惧、怯弱而 不退转。 ④伸手之自性者,分广大施与无染施二者,其中初 者,内之头目手足等、外之转轮王位等受用尚能施舍, 何况余财,此非微小而是广大施;第二,不施有害于今 生及他世的毒物、兵器等,唯以清净物、无悭及不望报 而施。 ⑤善释佛经密意之自性者,以具足四无碍解如理了 知意趣、密意等以及无倒宣说甚深义。 ①悲心的五种对境是痛苦、作杀生等邪行、放逸、 入邪见以及未断烦恼习气的一切凡夫有情;②爱语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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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或对境有五种,即亲切问候等善于向人主动问候,以 令亲情及受用增上的语言者令生欢喜,宣说于怖畏中解 救的语言者能作安慰,别人虽未特意请求然对其所作主 动承诺帮助者能作便利,宣说获得善趣、解脱的圣法; ③坚固的所依或对境也有五种,即是轮回之苦、有情之 邪行、长久之时、辩论者之反驳、行持广大学处;④伸 手的处及所依也有五种,即是如上所说广大布施、无偏 堕而施、恭敬而施、无烦恼而施、不求回报异熟而施; ⑤善释佛经密意的所依或对境也有五种,即是如来经典 具足甚深微妙的现而空、缘起流转还灭是第一依,善巧 戒律中堕罪以及于堕罪中还净之法是第二依,诸法的自 相与共相是第三依,明辨诸经的密意及词句为第四依, 能分别诸法的种种词句为第五依。 ①具足悲心之果,现世无怨而安乐住,他世生于善 道;②爱语之果,断除四种语罪故,一切生中语言威重、 他人信服其语;③坚固之果,现世于所受持的戒律中不 失坏,以安忍能摄自他,他世中行菩萨行究竟而不退转; ④伸手之果,现世利他,其果于他世中自得广大受用而 圆满菩提资粮;⑤善释佛经密意之果,现世以宣说三藏 法故遣除他人的未证、邪证及怀疑,他世中也能通达五 明。 五种兆相依次如是宣说者,即初以悲心作因而说爱 语,以悲心善说的彼等不以轮回苦而生厌离,以坚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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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财施摄受有情后,为其善释圣法令得成熟。 若问:彼五法分别为何种波罗蜜多所摄?①悲心 者,依种性的种子串习四无量的禅定波罗蜜多所摄;② 爱语者,是断除恶口等的戒波罗蜜多所摄,又宣说法是 智慧所摄;③坚固者,是以精进、安忍、智慧波罗蜜多 三者共摄;④伸手是布施波罗蜜多所摄;⑤善释佛经是 以禅定、智慧波罗蜜多所摄。论中所说五种作用以上宣 说完毕。 如是具足悲心等前三者的方式,后二者是对有情的 增上意乐,由发心欲将有情安置于有余涅槃故,称为利 之增上意乐,因为具足不为烦恼所扰之安乐故;由发心 欲安置于无余涅槃故,称为乐之增上意乐,因为此是具 足远离生老等一切痛苦之安乐故。因此悲心等五法是被 利及乐的增上意乐所摄而宣说,彼增上意乐的分类在下 文之中由“未净净极净”等宣说,增上意乐的作用则由 “诸地中具慧”等宣说。 唐译: 内心有怜愍,爱语及勇健, 开手并释义,此五菩萨相。 略释:菩萨有五种兆相,即是怜愍、爱语、勇健、 开手及释义。其中, “怜愍”是以菩提心摄受利益众生, “爱语”是令众生于佛法生起正信,“勇健”是于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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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不退屈, “开手”是以财摄受众生, “释义”是以法 摄受众生。“怜愍”是意乐,后四者是加行。 己二、菩萨投生种种有情身相 菩萨恒常作,诸转轮胜王, 由是诸生中,入利益有情。 诸地中具慧,出家由授得, 别由法性得,别示现出家。 诸出家类者,具无量功德, 如是勤律仪,增胜在家者。 诸地中智者,愿后世乐果, 愿此生行善,及愿得涅槃, 未净净极净,缘有情意乐。 诸地中具慧,愿及心平等, 作有情主宰,聚眷而摄受。 具慧之业及,复又以愿及, 三昧及自在,许以彼受生。 宣说诸菩萨受生种种有情身相者,对诸有情以慈悲 增上意乐坚固的诸菩萨非如声闻舍弃轮回而是不舍轮 回为利有情数数受生后成熟诸有情,主要现在家或出家 种种身相。诸菩萨时而常作在家转轮王后,彼等于生死 中成熟诸有情于善法中作利益。一地等诸地中也出家由 和尚、阿阇梨依白四羯磨受得净戒,具足以法性力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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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戒,以及以化身示现出家身,共有三种。 诸在家者有极多散乱、贪嗔等烦恼及痛苦,诸出家 者则具足与上述过失相反的无量功德,如佛在经中所说 的越泥坑、度河流、跨不净处及火坑等,以种种异门作 了赞叹。以如是之故,精勤具律仪菩萨的所依身胜诸在 家菩萨。 菩萨受生轮回之因是欲利乐有情的增上意乐故,宣 说彼者。胜解行地与诸十地的诸坚固菩萨,欲安置其他 有情于后世或诸他世中之悦意果者,是乐之意乐;欲彼 现世趣入无烦恼之善根,是利之意乐,最终欲彼等获得 有余、无余之涅槃,此者如上述般也是利之意乐。亦即, 欲安置于安乐中的乐之增上意乐,欲令离诸烦恼的利之 增上意乐。总之,欲一切有情获得暂时、究竟的利乐, 称为增上意乐。 彼增上意乐的分类:在胜解行地未现量证悟发心 故,执著见道所断能所二取故,称为不清净增上意乐; 一至七地之间,称为清净增上意乐;不退转三清净地时, 称为极清净增上意乐。承许诸菩萨如是对诸有情增上意 乐。宣说所谓八地等不退地者,获得八地后,不可能退 转至有勤作之相故。 如是就对境众生而言,有利之增上与乐之增上二


行住品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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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就自相续而言,可分不清净、清净、极清净三类, 共有增上意乐的五种分类。 依靠彼增上意乐摄受有情者,即是增上意乐的作 用。此亦,①以发愿摄受者,在胜解行地时,发心将一 切有情安置于涅槃界中,以发愿摄受诸有情;②登初地 后,获得对自己与一切众生内心平等故,以平等心摄受; ③以成为主宰摄受者,转轮王等诸地主宰具有权势后以 财施利益诸有情以及安置十善业中而摄受;④以引导群 众而摄受者,成为大众的阿阇梨及和尚后,以说法的方 式聚诸眷属弟子而摄受诸有情。如是以此四种摄受而摄 受。 菩萨受生之因有四种,①诸具慧菩萨投生者,安住 胜解行地的菩萨多数以业因受生,因为彼等内心未得自 在故,未必随所欲生无疑而受生彼处,有时虽也可随愿 受生,然最主要是以积累福德资粮的业力受生于利益自 他的生处。②此外,以愿力受生是入一地及二地诸菩萨 者以愿力于人、天、旁生、恶趣、地狱彼彼处利益种种 众生如发愿般投生。当世间出现旱涝之灾时,为了断除 有情的饥渴痛苦,受生为鱼或象等身后,以自己的肉体 令有情满足;在疾疫劫等时,受生能遣除彼等疾病的身 体后,以食彼肉能令诸疾疫解脱,又受生为成就密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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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之身后,能灭种种有情疾病等,受种种生。如《说 善逝深密经》中所说般。③三至七地之间的诸菩萨以三 摩地受生,因为彼等内心三摩地极其堪能故,虽得四禅 然不以此受生于色界而受生于欲界中,以及欲生何处以 三摩地受生。④安住八、九、十地的诸菩萨者,任生何 处、示现何种身是具有自在故,是承许以自在的方式投 生。以彼等也显示化身从兜率天降世、入胎等显示种种 生。如是《十地经》宣说八地时说:“得寿自在,于不 可说不可说劫加持寿量故;得心自在,已于无量无数等 持、智观入故;得财自在,已能示现一切世界无量庄严 具装饰加持故;得业自在,应时能现业果加持故;得生 自在,于一切世界示现受生故;得愿自在,于随所欲佛 刹时分,示现成佛故;得胜解自在,已能示现一切世界 佛充满故;得神通自在,诸佛刹中皆能示现神通游戏故; 得智自在,已能示现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相好、 正等觉故;得法自在,已能示现无边无中法门明故。” 如宣说般获得十种自在,如是胜解行地诸菩萨虽也有依 愿力投生,但绝大多数都是以业力投生;安住入一地和 二地的诸菩萨虽也有以三摩地投生,但绝大多数都是以 愿力投生;安住三至七地之间的诸菩萨以三摩地投生; 安住三清净地的诸菩萨获得十种自在故,以自在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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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诸菩萨依四种受生因于种种生处受种种生时,心清 净之小品、中品、大品是以地之次第而如是成立。 唐译: 菩萨一切时,恒居轮王位, 利益众生作,在家分如此, 受得及法得,及以示现成, 三种出家分,在于一切地。 应知出家分,无量功德具, 欲比在家分,最胜彼无等。 略释:以上三偈显示菩萨在家分与出家分。 菩萨在家恒时作转轮王,化导众生行持十善远离十 恶,于一切时利益众生。菩萨出家之轨有三分:①受得 分,即从亲教师及轨范师处得受清净戒;②法得分,即 登初地后尽断因之见道所断、果之过失堕罪从而依法性 得无漏戒;③示现分,即由殊胜化身示现出家者。彼二 身相比,应知出家分由现世后世当得无量功德故,较在 家分殊胜。 《郁加长者请问经》云: “住家多恶聚,出家 多德聚。” 唐译: 爱果及善根,涅槃欲令得, 未净净极净,谓在诸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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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欲乐及平等,增上与徒众, 四心于诸地,摄受一切生。 业力及愿力,定力亦通力, 依此四种力,菩萨而受生。 略释:初偈说菩萨五种极大心(增上意乐),即乐 极大心、利极大心、未净极大心、已净极大心、极净极 大心。①令诸众生获得后世可爱果,是乐极大心;②令 诸众生即生行持诸善及得涅槃,是利极大心;③胜解行 菩萨的极大心是未净极大心;④一至七地菩萨的极大心 是已净极大心;⑤后三地菩萨的极大心是极净极大心。 如是五种承许是缘众生利益的极大心。 次偈说菩萨四种摄受众生,①以欲乐心摄受,即以 菩萨心摄受众生;②以平等心摄受,即入初地得自他平 等心摄受众生;③以增上心摄受,即居主位以自在力摄 受众生;④以徒众心摄受,即摄受为弟子而摄受。 末偈说菩萨四种受生,①业力生,即胜解行地菩萨 业力自在随所欲处而受生;②愿力生,即登地菩萨愿力 自在,为成熟众生而受旁生等生;③定力生,即得定菩 萨定力自在,舍上界于下界受生;④通力生,即得神通 菩萨通力自在,能于兜率天等示现诸相而受生。 己三、诸菩萨安住之地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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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略说 性相有情及学处,五蕴成就及兆相, 释名以及所得者,由彼等为依及地。 十地以八义宣说,何等八义?即地之体相、补特伽 罗、学处、蕴、成就、兆相、释名、所得者,由彼等宣 说是安住及地。犹如何处安住之基——大地上有情与无 情的草木等生而安住故称为大地般,同样,以诸菩萨心 之小、中、大三品清净之差别产生世间与出世间一切功 德故,称为地。 庚二、广说分八:一、地之体相 辛一、地之体相 由证胜空性,住业不坏失, 由住定极乐,其后生欲界, 由是菩提分,回向轮回者, 心无染污者,成熟诸有情, 所为意乐生,护离诸染污, 一行道相属,无相定一道, 无相任运成,佛土亦极净, 此后于有情,令成熟成就, 三昧总持等,菩提清净也, 以此等安立,当知地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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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时现量证悟人法二种无我故,能证悟殊胜空 性,此是一地体相。如是获得一地, 《十地经》云: “意 乐及增上意乐坚固,心力与智慧力极为显明,证悟三世 平等性。”即是证悟人无我故,意乐坚固;证悟法无我 故,增上意乐坚固。又证悟人无我故,心力极其显明; 具有证悟法无我之智慧故,智慧力极其显明;证悟三世 一切有法一味空相故,称为了知三世平等。 如是得一地后,得二地时,观知善恶业果报、苦乐 异熟决不空耗,一切时中唯行十善业道,不善业道于梦 中也不会行持故,第二地安立为诸业不空耗之体相。如 是二地菩萨断除杀生等业,一切时不退转,即是刹那害 心尚不产生,何况真实损害众生等。如经云:“一切众 生堕恶趣者,莫不皆以十不善业,是故我当自修正行, 亦劝于他令修正行”等乃至广说。 三地之体相者,安住四禅的安乐,于彼禅定中无有 退失之同时,在获得彼禅定后,投生欲界中。经云: “菩 萨如是见如来智慧无量利益,见一切有为无量过患,则 于一切众生生十种哀愍心。何等为十?所谓见诸众生孤 独无依,生哀愍心……”乃至“听闻彼法后心生定解、 独自安住静处”等乃至“成就初禅、二禅、三禅与四禅, 产生静虑及解脱”等广说般。 其后第四地之体相者,以智慧现前诸菩提分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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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心在轮回中善于回向之体相。有者反问:“诸菩提分 法是从轮回中出离之道,彼者如何能回向轮回而成轮回 之因呢?”答:“比如不为善巧方便摄持的剧毒虽是死 因,然以善巧方便摄持之毒却成妙药,同样,未以大悲 方便摄持的修持菩提分法者是出离轮回之因,而以大悲 摄持的修持菩提分却成为受生轮回之因,因为诸菩萨不 舍轮回修菩提分也以大悲摄持,为利益有情修持故,彼 等菩提分成为不背离轮回而观照轮回之因,故回向于轮 回,如是如大疏中所说般,经中亦云:“佛子,菩萨住 此第四地,观内身循身观,勤勇念知,除世间贪忧。” 等乃至“菩萨修行如是功德为不舍一切众生故,本愿所 持故,大悲为首故,大慈成就故,……”等广说般。 第五地之体相者,心无杂染者堪能成熟诸有情而安 立。彼亦,此地具足烦恼对治,修四圣谛故,无有贪等 烦恼而通达经典及种种工巧明,且以三乘法成熟诸有 情。经云:“彼发起正念、智慧、证悟之心力、作意故 不退转,彼者善解此是苦圣谛。”等。又云: “常勤修学 殊胜行法。佛子,此菩萨摩诃萨为利益众生故,世间技 艺靡不该习。所谓文字、算数、图书、印玺、地水火风、 种种诸论,咸所通达。又善方药疗治诸病,癫狂、干消、 鬼魅、蛊毒悉能除断。文笔、赞叹、歌舞、伎乐、戏笑、 谈说,悉善其事……”乃至“但于众生不为损恼,为利 益故,咸悉开示,渐令安住无上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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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地之体相者,以为利益有情故意受生轮回时, 修持缘起法、能严禁杂染不为其染污而安立。彼亦,安 住六地诸菩萨受生三界之中,并非以业惑力无自主受 生,而是以福慧大资粮摄受故,不失坏正知正念而为利 有情当受生于彼彼处,如是特意思维而故意受生且安住 多次修持缘起故,能严禁杂染不被染污。经云: “佛子, 此菩萨摩诃萨如是观已,复以大悲为首,大悲增上,大 悲满足,观世间生灭,作是念:世间受生皆由著我……” 等广说般。 第七地之体相者,与一行道相连,一概决定无相安 立。一行道者即是第八地,在未至彼道之间,菩萨别别 相续的精勤等有异相故,不是一行道,获得八地后无分 别智慧平等任运故,无勤及无有不同相续的执著相故, 一行道者犹如一切河流流入大海融为一体般。与一行道 相连者,即是第七地,因为即此无间得第八地故,在获 得第七地时,通达经藏等诸法义也无相而一味,是无相 一概决定道。经云: “佛子,譬如有二世界,一处杂染, 一处纯净,是二中间难可得过,唯除菩萨有大方便神通 愿力。佛子,菩萨诸地亦复如是,有杂染行,有清净行, 是二中间难可得过,唯除菩萨有大愿力方便智慧乃能得 过。”此经说明了第七地是与一行道相连之义。无相一 概决定之义,经云:“佛子,菩萨住此地,善净无量身 业无相行,善净无量语业无相行,善净无量意业无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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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得无生法忍光明。” 第八地之体相者,由无相且无有以勤作之动摇及净 修佛国净土安立彼者的体相。安住第八地时,无相无分 别智慧无勤作任运成就,能净修佛国刹土器情清净。经 云:“佛子,菩萨成就此忍,即时得入第八不动地,为 深行菩萨,难可知无差别,离一切相、一切想、一切执 著,无量无边,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及,离诸喧诤, 寂灭现前。譬如比丘具足神通,……”等广大宣说。犹 如入灭定者无有动摇分别念及想,如是远离一切想之勤 作及事业犹如睡眠者梦见自己为大水所冲为从彼解脱 而奋勤,当彼醒来时无间即离此勤作,如是欲救度以烦 恼四流漂流的诸有情而作大勤作,然得第八地时无间远 离一切特意勤作之心;犹如远航之船未至大海,须用力 排牵,一旦入海,被风轮吹动,不须勤作便能于海中自 然航行,如是至第八地时,以无勤方式入一切智智,此 前以勤作不能如是成就力。虽如此,然以任运无分别等 持力无有勤作能净修佛刹等。如经云: “修行受生无量、 清净刹土无量、成熟有情无量。”等。 得第八地后第九地之体相者,以获得四无碍解于传 法无碍能成办成熟诸有情而安立。如是经云:“佛子, 菩萨住此善慧地,作大法师,具法师行,善能守护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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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以无量善巧智,起四无碍辩,用菩萨言辞而演说 法。此菩萨常随四无碍智转,无暂舍离。何等为四?所 谓法无碍智、义无碍智、辞无碍智、乐说无碍智。此菩 萨以法无碍智,知诸法自相;义无碍智,知诸法别相; 辞无碍智,无错谬说。乐说无碍智,无断尽说。”等乃 至广说。 第十地之体相者,获得无量三摩地、陀罗尼门而安 立,即是得十地时,菩萨的三摩地所谓“无垢”、 “大乘 光明”等无量三摩地门均能获得,彼等三摩地称为产生 神通等无量功德之因或处之门;如是能获得无尽宝箧陀 罗尼、无边门陀罗尼等无量陀罗尼门,以彼等陀罗尼受 持如来所传法之句义,是为诸有情传授种种法门之因 故,称为门。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以如是智慧入 受职地已,即得菩萨离垢三昧……一切佛皆现前三昧。” 等。“有无量百千阿僧祇解脱门,皆于此第十地中得。 如是乃至无量百千阿僧祇三昧门、无量百千阿僧祇陀罗 尼门、无量百千阿僧祇神通门,皆悉成就。” 第十一如来地者,断除二障及习气故,以具足尽无 生智慧之大菩提极其清净之体相而安立。《解深密经》 云:“一地、二地断除如外皮之熏习,三地以上断除如 果肉之熏习,复断如核心之熏习,断除一切熏习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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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即是如来地。” 当知以彼等如是安立了从一地乃至佛地之间是如 何之体相。 唐译: 证空证业果,住禅住觉分, 观谛观缘起,无相无功用。 化力净二门,及以菩提净, 以此诸所说,立地相应知。 略释:此二偈宣说菩萨十一种住相,即是十一地, 以“安住”各“地”故。 ⑴“证空”显示初住相,即初地菩萨安住于人法二 无我空性中。 ⑵“证业果”显示第二住相,即二地菩萨证知善不 善业及其果,诸业不坏能护净戒微细过亦不染。 ⑶“住禅”显示第三住相,即三地菩萨能受欲界而 不退失禅定安乐。 ⑷“住觉分”显示第四相,即四地菩萨能入生死而 不舍离觉分。 ⑸“观谛”显示第五住相,即五地菩萨以种种明教 化众生,烦恼唯心,并无受缚之实有人我。 ⑹“观缘起”显示第六住相,即六地菩萨能不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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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心而依修持缘起法受生于轮回中。 ⑺“无相”显示第七住相,即七地菩萨修行虽尚有 功用然与一行道相属多住于无相。 ⑻“无功用”显示第八住相,即八地菩萨虽净佛土 而无起作、多住无功用。 ⑼“化力”显示第九住相,即九地菩萨具四无碍解 能成熟一切有情。 ⑽“净二门”显示第十住相,即十地菩萨三摩地门 陀罗尼门极为清净。 ⑾“净菩提”显示第十一住相,即十一地佛一切智 智障断究竟。 辛二、安立诸十地补特伽罗 菩提萨埵净见者,极净戒及安住者, 无法慢于心染污,清净无差异我慢, 得一刹那慧及舍,净佛土成熟有情, 善巧大力身圆满,善巧示现授灌顶。 安立初地补特伽罗者,称为见清净菩萨,因为获得 证悟二无我的无分别智慧故。 安住第二地者,称为戒律清净之补特伽罗,因为微 细罪堕染污亦不生故。 同样,安住第三地者,是恒常入定之补特伽罗,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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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何处均于禅定及等持中无退失故。 安住第四地者,是对圣法断除我慢之补特伽罗,因 为此亦在第三地时,对圣法恭敬而寻求,如此以具有善 巧观察的智慧昼夜闻法、求法、思惟法义、修持法义, 为法,内外有事不可施者丝毫亦无,对传法者恭敬承侍 不能作者丝毫亦无,但念法及传法者极为难得罕见故恭 敬而受,不恭敬与傲慢之相丝毫亦无。经云:“若有人 言:‘汝身能入此炽燃纯大火聚,受如是苦,我当为汝 授如来所传之法、说菩萨之法清净修行。’彼菩萨为获 得宣说菩萨行的佛法一偈之义,假使三千大千世界大火 满中,敢从梵天世界投身而下,何况一般火坑。纵然地 狱有情之一切众苦齐降亦不舍弃求法,何况烈火焚身之 苦。”得第四地时,观知如是以猛厉发心寻求正法也是 散乱,也是我慢,故称为断除我慢的补特伽罗。 安住第五地者,称为无有他相续之我慢补特伽罗, 因为彼时得十种清净心平等故,能通达三世诸佛的相续 与三世诸佛之法以及安住五地诸菩萨的相续与彼等诸 法皆为清净体相,无异体故,是于相续之差别无有我慢 的补特伽罗。十种清净平等心者,《十地经》宣说第五 地时云:“佛子,菩萨摩诃萨第四地所行道善圆满已, 欲入第五难胜地,当以十种平等清净心趣入。何等为 十?所谓于过去佛法平等清净心、未来佛法平等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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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佛法平等清净心、戒平等清净心、心平等清净心、 除见疑悔平等清净心、道非道智平等清净心、修行智见 平等清净心、于一切菩提分法上上观察平等清净心、教 化一切众生平等清净心。菩萨摩诃萨以此十种平等清净 心,得入菩萨第五地。”其意也过去佛等佛法清净,如 是获得第五地诸菩萨也能获得,我等亦同诸佛不久当能 如实获得如来三学等清净法,如是获得净心。 安住第六地者,称为无有杂染与清净异体之我慢的 补特伽罗,因为由安住此地时获得十种平等、证悟缘起 性空故,空性中无有以无明缘行等安立之黑法以及无明 灭则行灭等安立之白法的二者之相,证悟一切均无生空 相一味故,无有杂染与清净异体的我慢或执著状态。对 此第六地菩萨,以十种平等趣入者,如《十地经》云: “佛子,菩萨摩诃萨已具足第五地,欲入第六现前地, 当观察十平等法。何等为十?所谓一切法无相故平等, 无体故平等,无生故平等,无灭故平等,本来清净故平 等,无戏论故平等,无取舍故平等,寂静故平等,如幻、 如梦、如影、如响、如水中月、如镜中像、如焰、如化 故平等,有无不二故平等。菩萨如是观一切法自性清净, 随顺无违,得入第六现前地,得明利随顺忍,未得无生 法忍。” 安住第七地者,称为能生诸如来法之因——相应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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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分诸法于一刹那中能修的智慧获得之补特伽罗。经 云:“佛子,此十波罗蜜,菩萨于念念中皆得具足。如 是四摄、四持、三十七品、三解脱门,略说乃至一切菩 提分法,于念念中皆悉圆满。” 安住第八地之菩萨,称为安住舍、净佛国土之补特 伽罗,由任运安住无有任何相之无分别等持故安住无勤 作之舍且净佛国土故,如经中所说,以入海之船的比喻 说明无有勤作以及已能示现一切世界无量庄严具装饰 加持。 安住第九地之菩萨,称为通达成熟有情之补特伽 罗,由得四无碍解对诸有情广说大法而善成熟故。 安住第十地之菩萨者,称为得神通大势力、得法身 之因陀罗尼、三摩地之身圆满、安住兜率天宫之中、入 母胎乃至示现成道等善巧示现诸佛事业、诸佛光明大灌 顶之补特伽罗。经云:“佛子,此地菩萨智慧明达,神 通自在,随其心念,能以狭世界作广世界,广世界作狭 世界,……”“此十为首,有无量百千阿僧祇解脱门, 皆于此第十地中得。如是乃至无量百千阿僧祇三昧门、 无量百千阿僧祇陀罗尼门、无量百千阿僧祇神通门,皆 悉成就。……”“复次佛子,是菩萨住此菩萨法云地, 于一世界中从兜率天退、入胎住、初生、出家、得佛道、 请转法轮、示大涅槃,一切佛事随所度众生,得智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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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此三昧现在前时,有大宝莲花忽然出生,其花广 大,量等百万三千大千世界……”“佛子,如转轮圣王 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其转轮王令此太子坐 白象宝妙金之座,张大网幔,建大幢幡,然香散花,奏 诸音乐,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太子顶,是 时,即名受王职位,堕在灌顶刹利王数,即能具足行十 善道,亦得名为转轮圣王。菩萨受职亦复如是,诸佛智 水灌其顶故,名为受职。具足如来十种力故,堕在佛数。 佛子,是名菩萨受大智职。” 唐译: 初三三行净,次三三慢断, 后三觉舍化,第十有四名。 略释:此偈宣说依十地境界安立菩萨之名。 ①“初三三行净”:即初地名为“见净”,由初地菩 萨获得人法二见之对治智慧故;第二地名为“戒净”, 由二地菩萨微细犯垢永无体故;第三地名为“定净”, 由三地菩萨诸禅定、三摩地得不退失故。 ②“次三三慢断”:即第四地名为“断法门异慢”, 由四地菩萨于诸经法破起慢故;第五地名为“断相续异 慢”,由五地菩萨入十平等心于一切相续得平等故;第 六地名为“断染净异慢”,六地菩萨如性本净、客尘故 染,能住缘起法之真如,不起黑白之差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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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后三觉舍化”:即第七地名为“得觉”,以七地 菩萨住无相之力,能念念之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故,是得 相应一刹那之慧;第八地名为“行舍”,以八地菩萨任 运住无相故,亦名“净土”,以八地菩萨方便行与不退 地菩萨合故;第九地名为“化众生”,由九地菩萨能成 熟一切众生故。 ④“第十有四名”:一名“大神通”,十地菩萨得大 神通故;二名“满法身”,十地菩萨具无量三摩地门、 陀罗尼门故;三名“能现身”,十地菩萨住兜率天等示 相身故;四名“受职”,十地菩萨于诸佛处得受职故。 辛三、十地中能圆满修学三学之理 由证法性此,增上戒及心, 随修增上慧,是智行境二, 行知法真如,及解无明中, 见智行境故,彼二地中有, 以诸学及修,别有四种果, 无相加行等,其中有果一, 彼自无加行,及清净佛土, 是为果之二,成就熟有情, 成就定总持,是为圣果也, 此四种果等,究竟依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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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地中对三学能圆满修学之理:初地时,现量证 悟法性真谛者,是能清净一切学处之根本;其余此第二 地中,能学增上戒之学处,梦中尚不现失坏戒律之行, 何况真实,如是戒极清净;在第三地,学增上禅定学处, 由得不失坏之禅定与三摩地故;在第四、第五、第六三 地,中主要学增上智慧学处,即第四地修三十七菩提分 之殊胜智慧,修持菩提分智慧的行境分为两种:第五地 学法性真如与圣者四谛,第六地对于“不知——无明等 顺转、了知——以智慧力无明灭故行灭等还灭”的如是 缘起之义如理趣入,即由智慧的境界是四谛与缘起二法 故,彼二者是第五第六二地中所有。在后得位行持诸学 处,及在入定时修持无分别智慧,由此能获四种果,即 虽安住于无相中然有勤作故,第七地为第一果;彼无相 无勤任运以及净佛国土之第八地,承许是第二果;第九 地以四无碍解传法能作成熟有情,是第三果;成就殊胜 诸三摩地、陀罗尼的第十地,是第四果,是一切地之顶 的圣果。如是此四种果是依于第七地至第十地之间的四 地。 唐译: 随次依前六,见性修三学, 随次依后四,得果有四种。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随地修学及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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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次依前六,见性修三学”:菩萨于初地通达真 如,第二地学增上戒,第三地学增上心,第四第五第六 地学增上慧,智慧有二境,一者法实——苦等四谛,二 者缘起——逆顺观十二因缘,此二境也在第二第三地 中,是故彼地亦建立增上慧,然由第四地中菩提分慧增 上、第五地中谛观慧增上、第六地中缘起观慧增上,故 此三地建立增上慧学。 “随次依后四,得果有四种”:依第七地得无相有 功用住是第一果,依第八地得无相无功用住是第二果, 依第九地得成熟众生是第三果,依第十地得二门成熟是 第四果。 辛四、无漏五蕴于诸地中如何净修之相 由证得法性,修行戒蕴也, 其后修定蕴,及修智蕴也, 由是于余地,四障及障得, 二障中解脱,及修解脱智。 第一地证悟法性时,是一切无漏蕴之所依故,如是 证悟后,在此第二地中净修戒蕴,第二地后,三地中净 修定蕴,第四第五第六三地中智蕴净修,如上述般。彼 等地之外,于其余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等四地之中净修解 脱四障的解脱蕴,即于七地等四地之中,获得无相、无 勤作、能成熟有情、陀罗尼及三摩地四种果,对此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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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获得彼等功德之障碍,起微细相、勤作、未获成熟有 情之无碍解、陀罗尼与三摩地未得自在四种,而依次获 得七地等四地、从彼等违品障碍中解脱后,则是不起微 细相等,故彼等四者净修解脱蕴。佛地之中,以金刚无 间道摧毁微细所知障——显现二取之迷乱习气故,对一 切所知从障碍中解脱故,是净修解脱知见蕴。如是安立 从七地至十地之间净修解脱蕴、于如来地已净修解脱知 见蕴。解脱者是断除罪障之择灭无为法,彼者如何能安 立是蕴呢?反驳:梵语“布木德”指解脱,有“断除” 与“净信”二义,此处指净信,故可安立为蕴,注释中 如是宣说。虽于一切勤作中解脱,然具无勤任运成就智 慧故,与断尽所断的无遮单空不同,故彼解脱所断的智 慧可从断德的角度安立为蕴。 唐译: 见性净三身,亦在前六地, 余地净余二,远离五障故。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随地修习无漏五蕴。 初地见性,第二地中戒身(戒蕴)清净,第三地中 定身清净,第四第五第六地中慧身清净;后四地及佛地 解脱身、解脱知见身清净,由离五种障故,所谓五障, 即是第七地中以执相无知为障,第八地中以功用无知为 障,第九地中以不能化生无知为障,第十地中以未净二 门无知为障,佛地中以碍障无知为障,谓此无知能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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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缘觉境界智,诸佛知一切境无碍,由解脱此障故。 辛五、安立功德成就及未成就之相 于诸地当知,未成就成就, 成就亦复许,未成就成就, 如何立成就,以作意分别, 知故彼自中,无别故当知, 各别自证故,诸佛之境故, 于诸地中修,成就亦难思。 胜解行地与十地共有十一地,当知此等诸地可摄为 未成就与成就二分。何等二分?即胜解行地虽假立名 地,然未入圣地故,称为不成地或未成就地,因为未证 法界遍行体相、由此未成立现见真谛故;初地以上是已 成就,因为现见法性真谛故成为出世间圣者,且各地所 证也已现前而成就故。已成就的彼等十地观待功德大小 也承许可分为成就与未成就,即不清净七地具勤作故, 未得无相瑜伽任运成就,故未成就;三清净地则无相瑜 伽无勤任运自成故,称为成就地。 能成就彼彼圣地者,即是按每地所属地之功德、该 地所断之过及所修之法。经中如何安立那样,彼心中明 现,上地功德是如何以及能得彼者之法是何者,对彼等 作意者,称为如何安立般作意。比如一地所成之法,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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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作意一地的功德及彼所修之法,一地所具有的能得二地 的因之诸法也作意者,是安立作意。作意一地之功德者, 也如经云:“诸佛子,有情极其积累善根、积累广大资 粮。”等。作意一地所获得二地之因者,经云:“佛子, 菩萨摩诃萨已修初地,欲入第二地,当起十种深心。何 等为十?所谓正直心、柔软心、堪能心……”等。或者, 为了证悟各地之义,随名句文身如何宣说思惟而作意 者,是随如何安立而作意。如是由作意地如何安立能成 就此地时,一切地与地之安立唯是自心及自心中显现 外,别无其义存在故,了知彼等地也是自己分别念所假 立故,无有所取,若无有所取,则能取彼者也了知如是 不成立。对能取也无分别念故,当知无有二取。由如是 各地之作意及彼也唯是自心及无二取,成就一地等;诸 余者也如是观修,故当知成就各地。 如是修地及成就以平凡不可思议,因为诸地是得彼 彼地之圣者各别自证智所证故,彼等地的安立也是诸佛 境界故,诸地的彼彼修持以及修持究竟而成就地,也以 诸凡夫及声缘不可思议。《华严经》云:“如空中鸟迹, 难说不可见,十地义如是,不可得说闻。” 唐译: 未成就成就,成复未成成, 如地建立知,分别无分别。


行住品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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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诸地中,修习及成就, 此二不思议,诸佛境界故。 略释:此二偈说菩萨随地成就未成就。 “未成就成就”:彼胜解行地是未成就,此外诸圣 地是成就。 “成复未成成”:在上述成就地之中又有未成就与 成就两种,即七地以下名未成就,有功用故;八地以上 名成就,无功用故。 问:前说欢喜地以上也是成就,其意义如何? 答: “如地建立知,分别无分别。”即由于地建立中 了知唯是识之分别,于此分别亦无分别,所执能执俱无 体故。 菩萨在各地之中各有修习及成就,应知地地都不可 思议,因为诸菩萨内自证智是诸佛所知、非余人境界故。 辛六、得地之兆相分二:一、宣说真实兆相;二、 宣说具兆相地之功德 壬一、宣说真实兆相 有现相信解,不退及不下, 不依他之性,现证一切者, 一切心平等,无引无贪著, 知方便生处,为一切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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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如同由水鸟推知有水、由烟推知有火般,宣说以何 相了知得地。上述五种兆相是得地与未得地菩萨总的兆 相,此处则宣说诸得地的十种兆相。 ①所得地的所断、所证及所修法都能心中现量显 现,对得十地具有信解,是第一相;②由现见真谛对大 乘深广诸法无有怖畏与怯弱,是第二相;③对寒热疲劳 等及布施头脑手足等苦行与痛苦心不下劣,由此无有厌 退,是第三相;④依二资力虽已自证法性,对已成就诸 地不依他能宣说其安立相、修持彼义不依任何他缘之自 性,是第四相;⑤得一地时,也获得善巧通达诸余地成 就的一切安立,因为由入定中安住无分别智慧力,于后 得位以清净世间智了知成就其余诸地之方便故,乃至各 地之上地能成就之方便,如经中所说以一地者入二地之 方便正直心、柔软心等十种,以二地者入三地之方便清 净心、安住心等十种等,如是对于一切地成就上地之方 便的安立极为善巧者,是第五相;⑥无边有情与我无有 分别,得心平等,是第六相;⑦无引者,诸入地者具足 圆满福德资粮,以智慧资粮证悟一切法空性,对任何法 也无贪嗔故,不以赞叹与安乐高慢,也不以不赞叹及痛 苦而心怯弱或失落,任何外缘也不能转变,是无诱或无 引之第七相;⑧入诸地者,具足出世间如来与诸菩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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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受用故,梵天、帝释、轮王之受用也视如粪土后无 有贪著故,舍弃彼等为人布施及作出家,是第八相;⑨ 了知成就无上菩提之方便——三轮无分别智慧者,是第 九相;⑩唯除为利有情以愿力受生于佛不住世之世间, 一切生中受生如来眷属坛城中,是第十相。承许如是十 相是安住十地之菩萨的共相。 不仅有此十种兆相,在各地都产生获得十波罗蜜多 之十六相者: 非无欲心及无贪,无悭吝嗔恚懈怠; 无非慈悲之意乐,不为恶慧分别夺; 慧非散乱乐不夺,不为诸痛苦所损; 极善依止善知识,欣求闻法勤供佛; 但凡善知胜方便,正福德摄极广大; 由共他作日日中,回向圆满之菩提; 由生善处常为善,神通功德作游戏; 佛子众中住上首,当知是为功德藏。 ⑴在一切地,对修持十波罗蜜多非无欲乐而具殊胜 欲乐者,是总说;分别者,⑵第一地中获得布施波罗蜜 多清净故,对身及受用无有贪著;⑶第二地中戒波罗蜜 多清净故,梦中也不作十不善业故对人无有损害、嗔恚 之心;⑷第三地中安忍波罗蜜多清净故,根本无有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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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⑸第四地中精进波罗蜜多清净故,无有懈怠;⑹第五地 中禅定波罗蜜多清净故,增上具有四无量心故,无有非 慈悲之意乐;⑺第六地中智慧波罗蜜多清净故,不为以 邪慧如净乐常我之恶分别或颠倒分别以及执著有事的 分别所夺。如是与六地、六波罗蜜多对应而有六相。在 诸十地中,从布施到智慧波罗蜜多之间,由彼等增上殊 胜而宣说,一切地中都具有修行十波罗蜜多。 此后的六相如何计算,大疏中未明说故,其他论疏 中虽有不同算法,然⑻第七地中得善巧方便波罗蜜多清 净故,无有以声缘心散乱;第八地中得力波罗蜜多清净 故,⑼不为缘安乐之贪所夺,⑽以痛苦亦无损害,因为 从平等无分别智慧任运自成中无动摇之同时,显示梵 天、帝释、转轮王等,一刹那顷化现刹尘数身,也无有 分别念;⑾第九地中以愿波罗蜜多,依止诸佛菩萨善知 识精进闻受一切法门,⑿对所有十方世界的诸佛,以鲜 花、妙香等无量供品精进供养。⒀第七地中了知圆满正 等觉之殊胜方便,普以三世自他所集一切福德总摄一处 诸极广大,与一切有情共作,日日之中也为无上圆满菩 提而回向,⒁且以愿力受生于善妙生处,⒂及以力波罗 蜜多胜伏违品后恒时行持善法,此三者虽然主要与第 七、第九、第八方面对应,然受生善妙之处与恒时行善 二者摄于同一所依中而算为一。⒃第十地中智波罗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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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故,以诸神通功德游戏,亦即“一微尘中遍容无间 世间界故示现广大、无量世间界也摄于一微尘中故示现 微小等”以种种游戏的佛子十地菩萨,彼具有三摩地、 陀罗尼之广大功德故,当知是其余一切菩萨之上首,是 一切功德之宝藏。 如是各地彼彼波罗蜜多增胜故,彼等波罗蜜多功德 的兆相也如是主要净修,然而一切十地中都有修行十波 罗蜜多故,当知同等具有十六种兆相。 唐译: 明信及无劣,无怯亦无待, 通达及平等,离偏亦离著。 及以知方便,亦在圣众生, 如此十种相,地地皆圆满。 略释:此二偈说菩萨入地十种相,即入地菩萨地地 皆有十相:①明信,②无劣,③无怯,④无待,⑤通达, ⑥平等,⑦离偏,⑧离著,⑨知方便,⑩圣众生。 ①明信:即于自地得现量见之明,于诸法中遣除无 知故;于其他地得信,于后后诸地生起愿乐故。 ②无劣:即闻深妙法不惊怖。 ③无怯:即行持种种难行极为勇猛。 ④无待:即由自己现证彼地,起自地之行不依他教。 ⑤通达:即能通达一切地趣入其上地之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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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⑥平等:即得一切众生与自己平等之心。 ⑦离偏:即不以称讥、毁誉、苦乐、利衰而心生高 下。 ⑧离苦:即得转轮王等位亦无爱染。 ⑨知方便:即了知诸法不可得之无缘智慧是成佛之 方便。 ⑩圣众生:即恒生于诸佛坛城之中。 唐译: 有欲无六障,其次无乱慧, 不漂亦不回,事友及供养, 回向将生胜,修善与戏通, 功德藏如是,佛子十六相。 略释:此二偈说菩萨地中十度相。诸菩萨于诸地中 成就十度,有十六种相,即⑴有欲乐,行诸度故;⑵无 悭,离布施障故;⑶无违,离持戒障故;⑷无恚,离安 忍障故;⑸无懈,离精进障故;⑹慈悲,离禅定障故; ⑺无恶慧,离智慧障故;⑻无乱慧,离异乘心故;⑼不 漂,不为人天胜乐醉其心故;⑽不回,不为不成就苦及 难行苦退其心故;⑾事友,依佛所示善知识听闻大乘故; ⑿供养,供养三宝故;⒀回向,善巧方便故;⒁生胜, 此显示愿波罗蜜多之相,离八无暇不离诸佛菩萨故;⒂ 修善,此显示力波罗蜜多之相,无间修诸善根故;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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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此显示智波罗蜜多之相,游戏诸大神通功德故,菩 萨若得此相,则为一切众中上首,当知是为功德宝藏。 壬二、宣说具兆相地之功德 诸地一切中,具慧之功德, 于此观二者,许为五种也。 诸圣者十地中具慧菩萨彼彼地之功德者,即是寂止 分两种功德、胜观分两种功德以及止观二俱分一种功 德,承许有五种功德。依寂止分之二种功德者,由心堪 能力,一一刹那也能摧毁灭尽一切烦恼障所知障的熏习 恶取处之所依,是第一功德,以胜解行地的寂止与胜观 虽能伏熏习相然不能断根,一地之后一一刹那中彻底摧 毁;如是远离色法、非色法、有为法、无为法等种种异 体而感受心一缘安住无相的法乐,是第二功德。此二者 是寂止之功德。胜观分之二种功德者,虽然诸法无相中 一味,然获得十方三世一切所知法诸教法的无量安立无 偏正法光明;虽未经观察与清净位相同的诸因相现前。 寂止与胜观二者共摄者,断德解脱与证德法身之因摄令 辗转增长,是第五功德。 此五者的本体,前文已述。以此等五种功德诸菩萨 内在以感受而知故,也可作为得地的兆相。坚慧大疏中 仅说三种功德,此后之文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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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唐译: 地地升进时,度度有五德, 二及二及一,应知止观俱。 略释:此偈说菩萨度度五功德。 “地地升进时,度度有五德”:即菩萨于一一地修 一一度,于一一度都具有五种功德——灭习、得猗、圆 明、相起及广因。①灭习者,一一刹那灭除依中习气聚 故;②得猗者,离种种相得法乐故;③圆明者,遍知一 切种不作分段故;④相起者,由入大地无分别相生故; ⑤广因者,为满为净一切种法身福聚智聚摄令增长故。 “二及二及一,应知止观俱”:此五功德,应知初 二功德是寂止分,次二功德是胜观分,第五功德是止观 分。 辛七、地之释词 接近菩提故,见利有情故, 生起极喜故,称为极喜地, 坏戒离异垢,无故无垢地, 广大法之相,作故发光地, 如是菩提分,极烧如光者, 具彼故彼地,烧二故焰慧, 能成熟有情,自心将护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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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具慧难胜,是故难胜地, 由依般若度,轮回与涅槃, 二者此现前,称为现前地, 一行道相属,故称远行地, 二想不动故,说为不动地, 无碍智善慧,此地善慧也, 如云二种法,遍空法云地。 于种种修善,喜故常一切, 依故菩萨地,许为所依也。 不畏无量障,于彼等无量, 后行增上故,彼中许为地。 ①由见自利接近获得无上菩提,即决定能获得且见 能利益众生故,生起极喜,故称极喜地;②二地以离坏 戒及小乘作意勤作之垢故,称为离垢地;③三地以由无 量等持力获得无量法且为人普照正法光明故,称为发光 地;④四地中以如此修持相应菩提分法而能焚烦恼障、 所知障具如光般,彼地焚烧二障故,称为焰慧地;⑤五 地由证悟四地,“能成熟诸有情且能以诸有情之邪行安 忍及严护自心”彼二者是极难行故,以诸具慧菩萨承受 难行故,称为难胜地;⑥六地依智慧波罗蜜多,缘起以 顺生而轮回、以还灭而涅槃、彼二者的自性次第现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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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不住轮涅故,称为现前地;⑦七地与一行道八地相属, 即与彼接近,是彼前无间故,勤作修行之究竟故,称为 远行地;⑧八地无有六地以下的有相之想及七地无相勤 作之想,以彼二者不动摇任运成就无分别智慧故,称为 不动地;⑨九地具足四无碍解之殊胜善慧故,称为善慧 地;⑩十地犹如虚空大云遍满,以如大云之无量陀罗尼 三摩地门周遍心相续的法界虚空之法或遍一切界故,称 为法云地。 诸菩萨安住于彼等十地,此“住”的意义如何?对 于彼彼地所摄的二种资粮的无量种种善根修行,由内心 极欢喜恒常安住故,承许是菩萨安住诸地。为何称为 地?梵语“布木”,是世间有情及花草树木等无量法的 所依,若依彼者无有堕落之怖畏以及成为处所、行境由 此至彼之基,如是菩萨诸地也是无量所化士夫的依处, 因为是能令无畏之处故,成为具有于上上地的功德无量 阶段,对彼等上上升进或进入之所依故,菩萨安住彼等, 承许是地。 唐译: 见真见利物,此处得欢喜; 出犯出异心,是名离垢地; 求法持法力,作明故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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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障智障薪,能烧是焰慧; 难退有二种,能退故难胜; 不住二法观,恒现名现前; 杂道邻一道,远去名远行; 相想无相想,动无不动地; 四辩智力巧,说善称善慧; 二门如云遍,雨法名法云。 略释:此五偈释菩萨之名。 ①“见真见利物,此处得欢喜”:菩萨于初地中一 见真如,即见自利,因为往昔未见今时始见、离菩提近 故;二见利物,即见利他,因为一一刹那能成熟百众生 故。 ②“出犯出异心,是名离垢地”:菩萨于二地中出 两种垢,一出犯戒垢,二出起异乘心垢,由出二垢,故 名离垢地,如《十地经》云:“我等应得应净一切种智 故勤精进。” ③“求法持法力,作明故名明”:菩萨于三地中得 三摩地自在力,于无量佛法能求能持,得大法明为他作 明,由能以法自明明他,故名明地(发光地)。 ④“惑障智障薪,能烧是焰慧”:菩萨于四地中以 菩提分慧为焰自性,以惑智二障为薪自性,此地菩萨能 起慧焰烧二障薪,故名焰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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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⑤“难退有二种,能退故难胜”:菩萨于五地中有 二种难,即勤化众生心无恼难、众生不从化心无恼难, 此地菩萨能退二难于难得胜故,名难胜地。 ⑥“不住二法观,恒现名现前”:菩萨于六地中依 般若力,能不住生死涅槃二法,如此观慧恒现在前,故 名现前地。 ⑦“杂道邻一道,远去名远行”:菩萨于七地中近 一行道,故名远去。问:谁是远去?答:功用方便究竟 此远能去,由此远去故,名远行地。 ⑧“相想无相想,动无不动地”:菩萨于八地中有 相想及无相有功用想二种想都不能动,由无此动故,名 不动地。 ⑨“四辩智力巧,说善称善慧”:菩萨于九地中四 无碍慧最为殊胜,于一刹那顷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人天异 类的异音异义异问,此地菩萨能以一音普答众问遍断众 疑,由此说善,故名善慧地。 ⑩“二门名云遍,雨法名法云”:菩萨于十地中由 三摩地门、陀罗尼门摄一切闻熏习因,遍满阿赖耶识之 中,譬如浮云遍满虚空,能以此闻熏习云,于一一刹那, 于一一相,于一一好,于一一毛孔,雨无量无边法雨, 充足一切可化众生,由能如云雨法,故名法云地。 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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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诸善根,乐住故说住, 数数数无畏,复以地为名。 略释: “为集诸善根,乐住故说住”:诸菩萨为了成 就种种善根,于一切时乐住一切地,故诸地名为“住”。 “数数数无畏,复以地为名”:“步弥耶”名为地, “步”者数数义, “弥”者实数义, “耶”者无畏义。① 诸菩萨欲进求上地,在一一地中数数断除障碍,数数证 得功德,是名数数义;②地以十数为量,诸菩萨在一一 地中了知断除尔所障碍,了知获得尔所功德,知此不虚, 是名实数义;③上地是无畏处,诸菩萨畏于自地中退失 自他二利功德,进求上地,是名无畏义。由此三义故名 为地。 辛八、四种所得地 得地由信解,入诸加行中, 证故及诸地,成就等分四。 有情信大乘,及信小乘者, 二者之所求,调伏故智者, 四行如经说,随顺而说也。 对大乘法义获得信解,即是胜解行地;获得行者, 在胜解行地中趣入十法行;获得证悟者,从一至七地之 间证悟法义故;获得成就者,是三清净地,因为无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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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智慧无勤成就故。如是依信解、正行、证悟、成就是得 地的四种异门。 相应菩提分的行为若广说则有无量,摄要略说即 是:对大乘具有信解者,行持六波罗蜜多的行为;对小 乘具有信解者,主要行持三十七菩提分;彼等二者为欲 求力之门行持神通;为了诸所化调伏而成熟,行持四摄 法。如是菩萨的四种行为如《宝髻请问经》所说,在本 论中也随彼经而宣说。 宣说地道之法相应菩提分的自性宣说完毕。 唐译: 由信及由行,由达亦由成, 应知诸菩萨,得地有四种。 诸度诸觉分,诸通及诸摄, 为大亦为小,俱入亦俱成。 略释:菩萨四种得地差别即是由信得、由行得、由 通达得、由成就得。①由信者,以信得诸地故;②由行 者,以正行得诸地故,即菩萨于大乘法有十种法行,能 生无量功德聚,依此法行得地,故名行得;③得通达者, 通达第一义谛乃至七地,名通达;④得成就者,即八地 至佛地名成就得。 次说菩萨四种修行差别,总说一切菩萨行不过四种 ——波罗蜜行、菩提分行、神通行、摄生行。说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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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为求大乘众生,说菩提分行为求小乘众生,说神通 行为令两种众生得入佛法,说摄生行为令两种众生成熟 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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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敬佛品第二十四 己四、以赞叹究竟功德之方式宣说 于上述之果无上菩提的诸功德赞叹的诸颂者,是经 十地后获得果之功德相,即是从四无量至六波罗蜜多之 间的功德以及乃至如来地的体相差别以两颂宣说。 于有情具慧,具得及离想, 具不离之想,利想向汝礼。 具体赞叹如来四无量功德者,对一切有情恒常具有 慈悲,以此总说。别说者,慈无量者,愿有情获得安乐 之心;悲无量者,愿有情远离痛苦之心;喜无量者,愿 有情不离安乐之心,彼三者是愿有情安乐之心;舍无量 者,愿有情无有贪嗔烦恼、住平等舍之心 。故向如是 对一切有情具足利乐之心的佛陀您以三门恭敬顶礼。 能仁解脱障,映覆诸世间, 汝智遍所知,心解向汝礼。 从有色观色解脱至灭尽解脱之间的八解脱,以内色 想胜伏外小色法等形色的八胜处,地水风火空识蕴黄白 红十遍处,此等是能获得等持幻化自在之道故,依解脱


敬佛品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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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依胜处加行、依遍处成就,如来的彼三者在无分 别智慧中本来任运成就,较世间及诸声缘所修的法超 胜,能仁佛相续中具有的八解脱非但解脱各自的违品, 且能从一切二障习气中解脱;同样,八胜处非但胜伏形 色,且能胜伏一切世间;以遍处——地等显现不仅遍少 许境,尊胜佛陀以遍知智慧遍一切所知故,心于三摩地、 烦恼障、所知障中解脱者,向您顶礼! 有情一切染,无余尽摧毁, 断染于有染,具悲向汝礼。 无烦恼者,诸声缘只为防止其他有情缘自己产生烦 恼,如来之无烦恼则能摧毁一切有情的所有烦恼,为具 烦恼有情专至彼前摧毁其相续中的烦恼。对一切具烦恼 有情具悲者,向您顶礼! 任运及无贪,无著及恒常, 安住于诸难,作答向汝礼。 愿智者,若人对声闻发问等时,彼只能专门思惟后, 以入禅定之方式,仅知少分,不能无碍通达一切所知, 也不是恒时入定,不能答一切所问。佛之愿智则有相反 的五种差别,即无勤任运成就,不具烦恼之习气或不由 入定故无有贪著,断除所知障故于任何所知法均无碍, 恒时入定无有动摇,能答一切有情种种发问者,向您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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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礼! 所说能所依,能说语及智, 智慧常无碍,善说向汝礼。 四无碍解者,所依法与能依义二者是所说之法,佛 语一切有情皆能了知之词、遍知一切所知法之无边辨才 二者是能所之法,此智慧恒常无碍能善说一切圣法者, 向您顶礼! 由至而知行,以彼语善说, 来去及出离,因此向汝礼。 六神通者,以神足通至所化处后,以他心通知彼相 续中的八万四千心行,以天耳通用彼等各自的语言,以 宿命通知诸有情由何处至此,以天眼通知未来趣生何 处,以漏尽通善说教诫于轮回出离之方便法者,向您顶 礼! 有情若见汝,明知是士夫, 见即生净信,事业向汝礼。 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者,有情若见您身,将善 知此是所谓的大丈夫、圣士夫,仅见即生净信者,向您 顶礼! 受住以及舍,示现及转化, 于定及智慧,获得向汝礼。


敬佛品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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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清净者,即以所依或处或身清净,于能受新身、 以身随欲安住及随舍寿命获得自在;以所缘清净,对前 无者新幻化、前有者转化为他法获得自在;以心清净, 对三摩地获得自在;以智慧清净,对不可思议获得自在 者,向您顶礼! 方便护清净,出离大乘中, 极欺诳有情,破魔向汝礼。 十力者,以知处非处智力了知因与非因故,能摧破 于转生善恶趣之因或方便欺诳之魔,即非善趣因之杀生 供施等对获得善趣之方便欺诳,对如是者摧破;以知业 报智力,显示除业力外以大自在天等不能自在救护故, 能破于怙主欺诳之魔;以知染净一切禅定智力,摧破以 仅得四禅八定解脱轮回而观清净、对清净欺诳之魔;以 其余七种智力摧破对依大乘出离欺诳诸有情之魔,即以 知一切界智力了知种性,以知种种净信智力了知信心, 以知种种根机智力了知所化信心等差别之根器差别,以 知宿命智力及知死生智力了知道之依,以知遍行道智力 了知道之自性,以知漏尽智力了知出离之果后于诸所化 如是宣说故,摧破以大乘道出离外误置他处欺诳魔,顶 礼如是具十力功德者您! 自他利中智,断障出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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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教示他外道,不动向汝礼。 四无畏法者,自说于自利证德圆满,具一切智无畏; 自说于自利断德圆满断二障及习气无畏;为人说正道无 畏者,能真实宣说从轮回出离之道;为人说正道障碍无 畏者,正道障碍或能障之我见、贪等诸烦恼从轮回中解 脱之能障,如是以具正量的真实语宣说。对彼等,以天 魔、梵天、沙门、婆罗门、外道等以“非如是”之相应 道理之反诤,何时亦不动摇者,向您顶礼! 不护不失念,众中三宽闲, 破除二染污,摄众向汝礼。 不护者,于身语意根本无垢故,无有任何惧人了知 的担忧而隐藏或防护故,三门一切所作均无隐密或自护 而安住的同时,产生过失时不具足故意舍置,而于眷属 众会中无畏如狮子王,以自在语而说法;不会对闻者生 贪、对不闻圣法者生嗔以及对闻不闻二者生贪嗔故,具 足三种念处故断除贪嗔二杂染,由此二者摄受众眷属 者,向您顶礼! 遍智行及住,一切中恒常, 无非遍智行,真义向汝礼。 灭尽习气的遍知者您为应供行于城邑,内住真实三 摩地,一切中恒无非遍知之行,在行住等一切威仪中,


敬佛品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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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安住遍知外不具足故,非遍知过失之迷乱行的施设基 等也丝毫无有故,具遍知名之真实义者,向您顶礼! 诸声闻罗汉虽无烦恼然由未断习气故,行走时偶有 为狂象或车等所撞、脚踩毒蛇、密林迷路、似猴蹦跳、 失声大笑等,或多或少有可能产生未观察的行为,然如 来绝无彼等行为。 于有情所作,汝以不失时, 作恒常有义,不忘向汝礼。 不忘失者,为利益一切有情您何时亦不失时,无论 何事恒作具义,为利有情不忘失者,向您顶礼! 诸世间昼夜,六时各别见, 心具大悲者,利意向彼礼。 大悲者,于十方所有世界,以昼夜六时为倒恒时各 别观照其作用是令一切有情获得利乐故,如是具利乐心 者,向您顶礼! 由行以及证,及以智事业, 成声闻缘觉,上首向汝礼。 十八不共法者,以行所摄六法——身无失、语无失、 心中念无失、心无不定、无种种想、无不择舍,以证所 摄六法——于欲、精进、正念、禅定、智慧、解脱中无 有退失,有些论中不算禅定而算解脱知见,共计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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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是不同经之密意,又于过去世无贪无著之智慧,于现在 未来亦如是对应,此三者是以智慧所摄之法;一切身事 业以智慧为导且以智慧随行,语意亦如是,即是以事业 所摄三者。如是佛陀具有与他不共的十八不共法故,成 为一切声缘之上首者,向您顶礼! 三身大菩提,得诸相一切, 除有情疑惑,由是向汝礼。 一切种智者,以三身具足大菩提,一切相中殊胜或 获得一切相遍知。以获得法身具足法界二清净甚深现证 菩提,以获得报身具四种智慧不共现前菩提,以获得化 身尽虚空际种种利益有情事业超越世间而现证菩提。二 种色身合称为广大现证菩提。如是获得大菩提,其作用 一切时中能断诸有情之疑惑者,向您顶礼! 不执亦无过,不净亦不住, 不动于诸法,离戏向汝礼。 六波罗蜜多功德究竟者,不具执著故布施波罗蜜多 圆满,如是,不具过失故持戒波罗蜜多圆满,根本不具 相续扰乱之垢故安忍波罗蜜多圆满,不具安住舍置有情 利益故精进波罗蜜多圆满,恒时于三摩地不动故禅定波 罗蜜多圆满,无有于一切法分别之戏论故智慧波罗蜜多 圆满者,向您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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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胜义者,诸地中出生, 成诸有情胜,作有情解脱, 德无尽无等,诸世间坛城, 现及人天等,普不能见也。 摄如来地之义。如来地的体相差别是: ①自性者,胜义或真如自性清净,离客尘障垢,成 就具有二种清净的大菩提。 ②其因者,一切地中决定辗转而究竟。 ③果者,成为一切有情之殊胜无等。 ④作用者,令一切有情趣入解脱。 ⑤具足者,十力等功德何时亦无穷尽,具足与声闻 菩提无等。 ⑥入或分类者,此如来于不净世间示现化身;于清 净所化前、如来坛城中也示现者,是报身;法身则除佛 外一切天人等一切时不见。 至此,全论虽已圆满,然以增上利益众生的缘起, 诸智者末后增添一偈: 如是以彼法身力,随所化之缘如实, 乃至三有界安住,法身事业相续生。 由此宣说事业相续无有间断。 《大乘庄严经论·行为及究竟品第二十释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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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唐译: 合心及离心,不离利益心, 怜愍诸众生,救世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胜功德。合心是以慈与乐之心, 离心是以悲拔苦之心,不离是以喜恒得悦意之心,利益 心是以舍远离贪嗔等杂染利他之心,向具如是心之如来 顶礼! 唐译: 一切障解脱,一切世间胜, 一切处遍满,心脱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三处殊胜功德。 “一切障解脱” 显示解脱殊胜,由一切烦恼障所知障得解脱故;“一切 世间胜”显示制入殊胜,由心自在随其所缘随意转故; “一切处遍满”显示遍入殊胜,由一切所知境中智慧周 遍故。由此三义,心于三处获得解脱,向如是心解脱者 如来顶礼! 唐译: 能遮彼惑起,亦能害彼惑, 染污诸众生,悲者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无诤殊胜功德。 “能遮彼惑起” 即是凡如来所作业能遮止一切众生本应起的烦恼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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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亦能害彼惑”即是彼烦恼若已生起,如来亦能 令彼生起对治方便。声闻的无诤仅仅是不作他人烦恼出 生的所缘缘,不能令他人生起对治,如来的无诤则不但 令彼不起且能令生对治,故为殊胜。在此向如是于一切 染污众生偏起悲愍的悲者如来我恭敬顶礼! 唐译: 无功用无著,无碍恒寂静, 能释一切疑,胜智我顶礼。 此偈顶礼如来愿智殊胜功德。如来愿智由五事殊 胜,即于起无功用、于境无著,于中无碍、恒时寂静、 能释众疑,由此五义故为殊胜,其余声闻的愿智则由须 作意方能生起故非无功用,须假定力故非无著,仅知少 分故非无碍,仅暂时安住故非恒静,有无知故不释疑。 在此向如是具胜智者如来我恭敬顶礼! 唐译: 所依及能依,于言及于智, 说者无碍慧,善说我顶礼。 此偈顶礼如来无碍殊胜功德。所说有两种——所依 之法与能依之义,说具有两种——方言与巧智,如来对 此“所说”与“说具”,智慧恒常无碍,故为殊胜;说 者显示无碍业,开示有方,故名善说。在此,对如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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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说者如来我恭敬顶礼! 唐译: 能去及能闻,知行知来去, 令彼得出离,教授我顶礼。 此偈顶礼如来神通殊胜功德。如来以神足通能去往 彼彼处所,以天耳通能闻彼彼音声,以他心通能知彼人 心行差别,以宿命通能知彼人前世从此因来,以生死通 知彼人今世由此因趣往何处,以漏尽通能如实为彼宣说 出离之法令得出离,由此而作教授。在此,对如是教授 者如来我恭敬顶礼! 唐译: 众生若有见,知定是丈夫, 深起净信心,方便我顶礼。 此偈顶礼如来相好殊胜功德。一切众生若见如来相 好,即定会了知如来是大丈夫,并且以相好为方便能令 见者对如来生起净信。在此对如是具相好之如来我恭敬 顶礼! 唐译: 取舍住变化,定智得自在, 如此四清净,世尊我顶礼。 此偈顶礼如来清净殊胜功德。清净有四种,即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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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缘清净、心清净及智清净。 “取舍住”显示身清净, 即如来于自身寿的取身、住舍、舍身均得自在; “变化” 显示缘清净,即诸境转变、起化均得自在;“定”显示 心清净,即于诸定的出入均得自在; “智”显示智清净、 即能知诸境无碍,获得自在。对如此具四清净之世尊我 恭敬顶礼! 唐译: 方便及归依,清净与出离, 于此破四诳,降魔我顶礼。 此偈顶礼如来十力殊胜功德。魔依靠四事破坏众 生,即是: ①依方便诳惑众生,妄说受用五欲得生善道、不堕 恶道。 ②依归依诳惑众生,妄说大自在天等是归依处,余 处不是。 ③依清净诳惑众生,妄说大自在天等是归依处,余 处不是。 ④依出离诳惑众生,妄说唯有小乘道果是出离,无 有大乘。 佛以十种智力破魔四事,即以处非处智力破魔第一 事,由开示依善法方便可得生天、非以恶方便故;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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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业智力破魔第二事,由开示唯以自善业力生天、非依大 自在天等力故;以禅定智力破魔第三事,由具知禅定解 脱三昧三摩跋提故,开示以世间定不能断烦恼种;以后 七种智力破魔第四事,由下根等令离劣道、上根等令置 胜道故,具体即是: ①以知根胜劣智力了知信等小中大之差别而令置 于大信之中。 ②以知种种胜解智力了知种种胜解差别而令置于 大乘胜解之中。 ③以知种种界智力了知有情种性差别而令置于大 乘道中。 ④以知宿命随念智力了知诸所化有情的一切宿命。 ⑤以知死生智力了知其来世。 ⑥以知漏尽智力了知涅槃之差别。 由此十种智力安置一切大乘种性于大乘道。对如此 降魔者如来,我恭敬顶礼! 唐译: 于智亦于断,于离亦于障, 能说自他利,摧邪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无畏殊胜功德。如来说一切智 无畏、说漏尽无畏、说尽苦道无畏、说障道无畏,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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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断是说自利功德,离障是说利他功德。若有外道发 难:瞿昙,不具一切智、未尽一切漏、说道不能尽苦、 说障不能妨道。如来于此四难能摧伏,故名无畏。对如 是无畏之如来,我恭敬顶礼! 唐译: 在众极治罚,自无所护故, 离二染正住,摄众我顶礼。 略释前两句顶礼如来不护殊胜功德,后两句顶礼如 来念处殊胜功德。如来在众会中说极治罚,由如来自无 所护故;如来远离喜忧二种杂染且正住而不忘念。由此 二种功德殊胜故,能摄一切徒众,对如是摄众之如来, 我恭敬顶礼! 唐译: 行住一切处,无非一切智, 由断一切习,实义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断习殊胜功德。如来于一切处 一切时,行住等事,无非一切智威仪,因为断尽一切烦 恼习气故。声闻罗汉没有一切智,烦恼虽断习气未尽, 故于行住时或逢奔车逸马即被损害,由彼等非一切智威 仪故。如来无有此事,由实有一切智故。对如是具遍智 实义之佛陀我恭敬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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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唐译: 利益众生事,随时不过时, 所作恒无谬,不忘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不忘殊胜功德。如来作一切利 益众生之事,恒得其时不过其时,此是不忘法业;如来 所作,一切时均有义不虚谬,此是不忘法自性。对如是 不忘法之如来,我恭敬顶礼! 唐译: 昼夜六时观,一切众生界, 大悲具足故,利意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大悲殊胜功德。如来由大悲故 昼夜六时观察众生谁退谁进,对未起善根者令彼生起, 对已起善根者令彼增进。虽说六时实际于一切时恒转法 轮,由大悲具足故,此即是大悲业;于一切众生常起利 益之心,此即是大悲自性。对如是具足大悲之如来,我 恭敬顶礼! 唐译: 由行及由得,由智及由业, 于一切二乘,最上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不共殊胜功德。如来有十八不 共法,由行所摄六者是身无失、语无失、念无失、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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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无不定心、无不择舍,由证所摄六者是欲无减、精 进无减、念无减、慧无减、解脱无减、解脱知见无减, 由智所摄三者是智知过去无著无碍、智知未来无著无 碍、智知现在无著无碍,由业所摄三者是身业随智慧行、 口业随智慧行、意业随智慧行,一切声缘较凡夫为上, 如来由此四事不共故,于彼上复上,故名最上。在此, 对最上者佛陀我恭敬顶礼! 唐译: 三身大菩提,一切种得故, 众生诸处疑,能除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智殊胜功德。一切种智的自性 即是三身——自性身、受用身及化身,此智于一切境了 知一切种故,一切众生于一切处所生之疑,以此智均能 断疑。对如是断疑者佛陀,我恭敬顶礼! 唐译: 无著及无过,无秽亦无息, 无动无戏论,清净我顶礼。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六度圆满殊胜功德。于彼资财 无贪染故无著,于身等业永无垢故无过,以世法诸苦不 扰乱心故无秽,少有所得不住故无息,心恒寂静不散乱 故无动,一切法中所有分别皆不行故无戏论。如来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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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离六种障碍而得六度圆满,故名清净。对如是具清净者 如来,我恭敬顶礼! 唐译: 成就第一义,出离一切地, 于他得尊极,解脱诸众生。 无尽等功德,现在皆具足, 世见众亦见,不见人天等。 略释:此偈顶礼如来佛相殊胜功德。佛相有六相, 即是体、因、果、业、相应、差别,由此六种表知是佛, 故说佛相。 ①“成就第一义”是体相,由真如第一义成就故。 ②“出离一切地”是因相,由出离一切菩萨地故。 ③“于他得尊极”是果相,由于一切众生中得第一 故。 ④“解脱诸众生”是业相,由能令一切众生得解脱 故。 ⑤“无尽等功德现在皆具足”是相应相。 ⑥“世见众亦见不见人天等”是差别相,即化身种 种世间界都见,受用身佛大弟子众亦见,自性身人天等 一切时不见。此即是三身差别。


敬佛品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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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四、末义 论跋:大乘庄严经论颂圣者弥勒撰造圆满。 译跋:印度堪布释迦桑哈即释迦狮子、主校译师噶 瓦巴则等翻译、校勘并订正,后由班智达巴拉哈德、大 婆罗门萨达扎那、大译师鄂·洛丹西稍作修改,善加 校改,讲闻抉择。 唉吗! 多劫积资难遭遇,大乘法要之总汇, 殊胜补处此论义,于彼若作讲与闻, 定获一切大乘法,普作讲闻之功德, 诚如大车无著尊,菩萨地论所宣说。 胜乘甘露法喜筵,为欲普赐无边众, 于胜教法极恭敬,欲利他故撰此释。 以此善如皎月光,开敷众生心莲瓣, 善说妙香遍十方,愿众心垢得清净。 今起吾亦一切生,文殊补处弥勒尊, 青莲慈眼常观照,愿入似海佛子行。 等空无边诸有情,悉入胜乘妙法道, 愿竟圆净熟大海,获得遍知佛果位。 此是铁猪年闭关诵修至尊自在智慧明咒期间,于夏 季四十日内座间闲时,依大阿阇梨坚慧之大疏为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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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文库·大乘庄严经论释(下)

其义明显归摄,由麦彭降阳江措撰写。愿善妙!芒嘎朗! 二○○三年藏历十月十日于喇荣译竟

(尚未定稿,请勿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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