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甲午年三月十六日
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小業主不提訴
政府仍有法追討 ‧
歐安利:應先向小業主開單 【本報訊】政府表明要收回墊支費用, 獲政府委託協助善豐小業主處理事件的律 師歐安利認為,政府並非不能直接向責任 人追討,但應先向墊支受益人小業主埋手, 將總費用寄給對方,視乎其反應再定下一 步。並認為只有一名小業主提告也可以。 歐安利昨受訪說,現時是政府付出這 筆墊支費用,補助善豐花園小業主租住, 道德上相關費用不應由小業主承擔,但他 們作為受益者,在法律上確有責任要承擔 那筆錢,而這也是因爆柱所致,可決定向 歐安利 責任人追討。 歐安利又解釋,政府可以跳過一步程 序,直接向責任人追討,但最理想、暢順是一步接一步,在得出墊支總 額後,先把相關「賬單」交予小業主,看對方決定是否追討,或與之商討, 若不能達成由小業主提告共識,就才轉向責任人追討。 至於小業主提告追討墊支費用是否要百分百,歐安利認為沒此需要, 過半數甚或一個小業主也可以展開程序,但最終視乎法院是否批准。他 又補充,追討墊支費用、重建費用或這段期間之損失補償等情況也各有 不同。 歐律師說,若只有小部份業主不贊成重建,他們亦可入稟法院申請 豁免百分百業權人同意才能重建之法律規定。 【本報訊】議員關 翠杏批評,善豐花園 承建商負有不可推卸 的責任,又呼籲小業 提起司法程序,無論 從商業道德、還是社 會責任上都是說不過 去的。她又認為,調查報告已反映混凝土施工監督,極可能存在系統性 缺失,政府不能只以承建商未能解釋問題而簡單了結。 直選議員關翠杏昨午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表示,上星期,政府公 布「善豐花園補充性調查及行政違法調查」報告。其後,善豐的承建商 發表了聲明:期望大廈業權人盡快提起司法程序,以便透過法院裁判, 釐定事件過錯及責任。 關翠杏認為,承建商作為大廈質量的第一責任人,無論爆柱的成因 為何,對事件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面對大批遭逢巨變的小業主,只 將事件推向司法程序解決,無論從商業道德、還是社會責任上都是說不 過去的。 另外,關翠杏提出,為何當局不主動追究善豐花園支柱混凝土不合 格的原因?其質量差劣到底是工作上疏忽還是刻意造成?承建商、技術 指導員,乃至政府監督人員,為何沒有發現問題?這些問題仍然未有答 案。 特區政府方面,關翠杏認為,即使善豐花園的行政處罰時效已過, 仍必須肩負起依法追究事故的責任;尤其當行政調查報告已反映當年對 混凝土施工監督,極可能存在系統性缺失時,就更不能只以承建商未能 解釋問題而簡單了結。 此外,當局現時除盡量配合小業主落實重建工作外,為避免同類事 件再度發生,更應從今次事件中汲取教訓,必須認真檢討和完善相關的 工程監督機制,建立完善的責任追究機制,以確保建築質量,保障小業 主權益和公共安全。 直選議員鄭安庭表示,善豐花園事件已經因為江門同鄉會和社會熱 心人士的仗義解囊,而得以打破殘局,為徹底解決事件走出一大步,各 項的跟進工作便要看政府的配合力度了,他希望政府加以正視。
關姐批評承建商
責不可卸
【特訊】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表示,透 過嚴格、公正的司法程序,查明事實、解決糾紛、追 究責任,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隨著有關善豐花園 事件的兩份技術調查報告及對相關承建商和指導工程 技術員的行政調查結果已公佈,相信已具備條件向責 任人提起司法訴訟,追討相應的賠償,呼籲小業主以積極態度 應對。至於現時由政府墊支的小業主安置費用,如小業主最終 決定放棄向責任人追討, 政府也會研究透過各種方式作出追討。
善豐小業主應提訴訟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 示,政府因善豐花園事故墊支了多筆費用, 基於公帑的善用,小業主是需要提出訴訟, 才能討回上述墊支。由於,小業主和責任 人均不認同政府公布的調查結果,故只有 透過司法訴訟才能清楚真相。 對於善豐花園小業主傾向不提民事訴 訟,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 ( 見圖 ) 昨日 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表示,政府對於提訴有 不同意見。他指出,小業主一向提出三個 清晰訴求:了解事件真相、追究責任人、 重建大廈。
劉仕堯表示,善豐花園發生事故、居民被緊急疏散後,政府墊支了 多筆費用,另外,有心人日前為推動重建所付出的金錢,也是墊支的。 上述的墊支必須透過司法程序追討,基於公帑的善用,政府認為,小業 主是需要提出訴訟的。
訴訟才能清楚真相 在了解真相和追究責任方面,劉仕堯指出,無論小業主或責任人均 不認同政府公布的調查結果,他相信,只有透過司法訴訟才能清楚真相, 而且,社會也希望了解真相。 劉仕堯表示,政府樂見善豐花園事件,在有心人協助下,得出解決 方案。既然,小業主決定重建,政府將在行政、技術方面給予支援,他 希望,小業主的代表盡快與政府接觸。
正報創刊於一九七八年 正報有限公司 JORNAL CHENG POU LIMITADA
社長:龔樹根
欠薪墊支保障擴外僱
政府將設勞保基金 【本報訊】將破產欠薪墊支獨立出社保基金之倡議逾十年,政府昨 終拿出相關法律草案,並定名為《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的保障》, 當中建議成立勞動債權保障基金,接手社保相關職責,並將保障擴至外 僱,其他內容大致不變。 行政會昨公佈完成討論《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的保障》法律草 案,週內提交立法會審議。 現行規範破產欠薪墊支方面由第 58/93/M 號法令(俗稱社保制度法) 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規範,社保基金負責處理。草案建議廢止相關 條文,將來成立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的自治基金去負責這方面事務。
增加延遲支付利息保障 當中重大修改是將保障對象由本地僱員擴大至外地僱員,並新增保 障範圍至遲延支付薪酬等相關利息。其他內容基本與現行一致,包括墊 支款項不多於欠薪的一半等。 草案明確相關程序,包括不論有否提起司法程序,勞動關係一終止, 僱員可就各項債權向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申請預支款項,但須得勞工局贊 同意見;僱員可就基金申請決定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訴;獲基金 支付的僱員必須將款項返還基金之情況等。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則屬行政性質,未來會在勞工局裡運作,如經濟 局的工商發展基金一樣,會由特首委任成員,當中會包括勞工局和財政 局人員,成員獲五十點報酬,而勞工局負責行政和技術支援。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說,由於現行規定未能有效配合社會發展,故 政府才提出,以更符合現況和更具體方式保障僱員權益,這也是跟隨近 年《勞動關係法》等法律制度改革,對僱員權利維護之進一步完善。 梁慶庭又解釋,勞工局方一直跟進大量勞動權利或債權這方面事 務,若也由其去做,相信會對僱員權益保障更有利,做得更加好,強調 並非因破欠問題增加等其他理由來考量。
初始撥款縮水至億六 當中又規定政府對基金初始撥款一億六千萬元,但數字較過去提及 的少。政府曾聲稱以將部份博彩稅收作為基金啟動款項,財政司司長於 一○年就宣稱,相關款項已累積達六億元,相信足夠應付新欠薪墊支制 度啟動之用。 至於社保基金墊支情況,梁慶庭交代,在一九九○年至二○一三年 間,已共墊支達九千萬元,涉及約五百多間公司、四千三百多名僱員。 至於政府成功追回多少墊支公帑,梁稱手上沒資料,要之後補充。
勞保基金改歸勞工局
逾萬編制外、散位合同人員
政府擬創行政任用合同統一規範 【本報訊】澳門政府現擁逾二萬五千名公職人員,聘任制度五花八門, 當局決定提出《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創設新合同「行政任用」,合 併規範涉逾一萬三千名編制外、散位合同人員,成為受公職法規管的「服 務人員」,並進一步制度化個人勞動合同。 行政會昨公布完成討論《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律草案,發言 人梁慶庭與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介紹,有必要繼續以合同制度聘用公 務人員,以有效配合社會發展所帶來新挑戰。政府就此展開調研及分析, 去年諮詢各公共部門、公務人員團體及公務人員,在此基礎上制定今次 草案。 梁慶庭表示,政府十分希望通過立法,把公共行政管理更規範、更 有法何依,不會如現時相關制度「空間比較大」,有些部門訂定成這樣, 有些部門又那樣,出現各有不同的情況。
散位將受公職法規管 法案主要內容是創設行政任用合同,將目前公共部門以編制外合同、 散位合同兩種制度,統一採用行政任用合同來處理,包括試用期、合同 期間,以至終止合同之賠償等差異。相關人員將被賦予「服務人員」身份, 一併適用公職法律制度,包括當中紀律制度,因後者原不受規範。
達一定條件可五年續一期 若按建議,行政任用合同下,試用期劃一為六個月,而合同期間一 般情況下不超過兩年,但若「部門有用人需要、人員在該部門已連續服 務滿四年且在合同續期前緊接四年工作表現評核均取得不低於『十分滿 意』的評語」,續期時可適當延長,最多不過五年。
加入返聘調任制度 行政任用合同也設兩者原沒有的返聘和調職制度,如兩年內返回原 職可免試等,以留用具經驗的人員、增加人員調動靈活性。朱偉幹補充, 設立相關制度能提供政府部門在需要人才和讓人才流動等方面提供條 件。 【 本 報 訊】政府向 立法會表示, 將與澳門有 線簽訂五年的 非 專 營 合 約。 運輸工務司司 長劉仕堯表示, 吸收了回歸前 簽 訂《 收 費 電 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的經驗,在新合約中,會改善、加強 監管澳門有線。 政府代表昨早出席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 員會會議,介紹電視服務發展的工作。雖然,政府代表拒絕
保留個人勞動合同作例外 至於現行的個人勞動合同,政府認為 有需要,應予建議保留,以作為行政任用 合同以外的一種例外任用方式。新制會對 其更規範化,包括只可用作任用擔任顧問 或專業技術職務,以及應付臨時性或緊急 性的工作需要。
無縫對接薪酬年資等不變 梁慶庭強調,編入新制的人員,其薪 行會發言人梁慶庭與公職 俸、福利、津貼和補助將不變,服務年資 局局長朱偉幹介紹新聘用 也會照計入新合同內,「基本上,我們講 制度 就係無縫對接,係這方面無其他問題,亦 都唔會產生他薪酬或其他的增加,唔會有這件事。」 當局提供資料,截至一三年,政府公職人員有二萬五千九百八十四 人,撇除領導及主管的七百八十二人,則有二萬五千二百○二人。當中 編制內人員(含確定性和臨時性委任)一萬一千五百九十人;定期委任 四百一十五人;編制內散位一百一十三人;編制外合同七千六百三十五 人;散位合同四千五百五十七人;個人勞動合同八百八十九人;其他三人。
新制影響過萬政府人員 符合新制有一萬三千○八十一人。在八百八十九名個人勞動合同人 員中,有七百一十三人按現行職程聘用,合資格轉入行政任用合同,有 半年過度期可選擇是否轉入,其餘則會按合同直至屆滿。 上述公職人員並不包括受自身專有人員通則規範的澳門基金會、貿 易投資促進局、金融管理局、民航局、澳門大學、理工學院,而民政總 署和旅遊學院部份人也是專有人員通則規範。 朱局稱,民署這方面有一千多人,其餘加起來有「千幾兩千人左右」。 新制對他們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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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介紹到新落成酒店工作
政府直接向責任人追墊支?
劉司:基於公帑善用
無業女騙三百內地人
【本報訊】政 府已為善豐花園事 故 墊 支 大 筆 公 帑,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 表示,只有小業主 才具有提起民事訴 訟的正當性,而且, 那筆費用也是用於 小業主,政府需要 他們提訴追究責任 人,討回已墊支的 公帑。若小業主不 提訴訟,政府會想 方 設 法 追 討, 其 中一個可能的途徑 也是司法訴訟。他希望,從法治和社會公義層面, 小業主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前日,兩名善豐花園決策組成員表態,不認 同提起司法訴訟。法務局局長張永春 ( 見圖 ) 昨午 在立法會會議後強調,透過嚴格和公正的司法程 序去查明真相、解決糾紛、追究責任,是法治社 會的核心價值。善豐花園事故發生後,小業主的 損失、政府的公帑付出、其他人士的墊支;從法 律和社會公義層面,他希望小業主行使自己的權 利、承擔自己的責任,提起司法訴訟追討。 只有小業主提訴才具正當性 那麼,政府沒有責任爭取社會公義?張永春 重申,若行政當局在最新的調查報告內發現刑事 犯罪跡象,必然向司法機關檢舉。為何要小業主 提訴呢?他解釋,小業主才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正 當性,其他人無權代表小業主提訴。他呼籲,小 業主依從其代表在去年十月與行政長官崔世安會 面時所達成的「雙軌並行」的共識:第一,依法 透過訴訟追討賠償,第二,共同商討重建。 身為法律工作者的張永春認為,兩份嚴謹的 技術調查報告和行政調查報告,是有足夠材料訟 訴的。對於小業主擔心不能勝訴,他坦言,這是 可以理解的,事實上,連他在內,沒有人可確保 勝訴,關鍵在於:一 ) 訴訟的請求是否合理?二 ) 採用的訴訟程序是否 適當?三 ) 原告是否有決心和積極?張永春說:「如果你是被動的,一 時想提訴,一時又不想,在民事訴訟的戰鬥中,你已放軟了。」 至於,政府為善豐花園事故所墊支了大筆公帑,張永春表示,政府 希望小業主透過訴訟追究責任人負擔以上墊支。若果,小業主最終決定 不提訴,政府會想方設法去追討,不排除透過司法途徑。有記者問:民 事訴訟很講求決心,政府有否決心追討已墊支的公帑?張永春說:「肯 定有決心。肯定有決心去追回。」有否評估勝訴?張永春答:「我們一定 做最完善、最強的法律工作去追討。」
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有效刊物
已墊支公帑凍過水?
第一版
【本報訊】 一名無業女子訛 稱可以介紹內地 人到澳門新落成 大 型 酒 店 工 作, 成功騙取三百人 合共約一百二十 萬澳門元「介紹 費 和 手 續 費 」。 司警接獲報案 後,日前在關閘 將涉嫌女子截 獲,調查後控以 詐騙罪。 被捕女子姓 黃,五十歲,本 澳人。司警於今 年一月接獲七 名內地居民報 案,當中五人持 有 本 澳 勞 工 證, 七人報稱,於去 年六月先後認識 黃,黃向他們表 示,路氹城即將 有三間大型酒店 開業,可以介紹 他們及親友、鄉 里到三間酒店任 服務員、保安員、 電工以及木工等 職。 合 共 騙 得 一百二十萬 七人信以為 真,於去年九月 至今年一月,合 共 向黃推介了約 三百人,每人向 黃繳付二千五百至八千元不等,合 共繳交九十五萬多澳門元和十八萬 多人民幣,但黃收款後一拖再拖, 始終未能辦理人員到澳工作,更於 今年一月失去聯絡,七人懷疑受騙, 向司警報案追究。 司警展開調查,上周末上午十 時終在關閘將黃截獲,黃否認詐騙, 辯稱這些錢都是對方償還給她的債 項。經調查後,司警以詐騙罪將黃 移交檢察院偵辦。
政府與有線簽五年非專營合約 向傳媒透露,與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澳門有線 ) 簽訂新合約的年期,但是,委員會主席、直選議員何潤生 ( 見 圖 ) 則在會議後表示,政府將與澳門有線簽訂五年的非專營 合約,這不阻礙政府展開開放市場的工作。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會議後接受訪問時表示,仍未 與澳門有線簽訂新的合約,待簽約後,電信管理局將在未來 數天召開記者會詳細說明。本澳的公共利益會否再受損害? 劉仕堯指出,吸收了回歸前簽訂《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 同》的經驗,在新合約中,會改善、加強監管澳門有線。 免費的基本電視頻道方面,政府的全資公司已設置接收
及傳送電視訊號的中心,已連結到三十四個公共天線公司的 接點,相關測試的效果非常理想,基本上沒有風險。何潤生 指出,四月二十二日開始,公共天線公司的角色將由「公天 服務商」轉為「網絡維修商」。政府又向立法會表示,未來 向三網融合的方向發展,過渡期為三年。 何潤生指出,四十九個免費基本電視頻道是基礎,往後, 有需要時將增加頻道,其原則:一 ) 與大眾利益相關;二 ) 合理照顧市民的收看習慣;三 ) 特定社群的需要。本澳將有 收費電視和免費電視 ( 基本頻道 ),何潤生稱:「基本頻道如 果無限制地增加,可能影響將來的收費電視市場。」
政府籲善豐業主積極考慮透過司法程序追討賠償
維護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 善豐花園事件發生以來,小業主一直要求查明事件真相, 追究責任人,討回公義,對此政府及社會皆給予支持。因此政 府先後委託香港大學專家、澳門大學聯同台灣大學的專家學者 完成兩份獨立技術調查報告,並由工務部門開展行政調查。透 過技術調查和行政調查,找出了事件的原因,並指明了責任人。 對於有善豐花園的業主代表向傳媒表示,由於擔心有風險 而不打算透過司法訴訟追究責任人,跟進小組認為,善豐花園
事件雖然在重建方面目前有了進展,但是有關人士及團體所墊 《基本法》保護的居民基本權利。需要澄清的是,現行《都市 支的重建費用,以及政府墊支的安置費用,應該透過司法訴訟 建築總章程》中有關五年維修期的條文,意指承建商及指導工 向責任人作出追討。此外,雖然政府委託的兩份調查報告找出 程師在該樓宇發出入伙紙後的五年內,負起該樓宇的安全及堅 了事件的原因,但是無論是事件的責任人還是小業主本身都表 固條件的責任。換言之,五年後,倘證明到該樓宇出現問題且 示不認同報告的結論,因此也應透過司法訴訟澄清事件的真相, 屬可歸責,仍可透過司法訴訟追究責任人。 對社會和公眾作出交代。 澳門的民事訴訟法律制度中一個基本原則是“訴訟平等” 透過嚴格、公正的司法程序,查明事實、解決糾紛、追究 原則,在法律界熱心人士的支持及司法援助制度的輔助之下, 責任,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政府希望善豐花園的業主在維 毋需擔心在訴訟上會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司法訴訟能否勝訴取 護自身利益的同時,共同維護澳門社會的法治和公義。 決於多方面,首先是訴訟請求是否合理,其次是訴訟方式是否 恰當,但原告的積極性和決心也十分重要。跟進小組重申,即 使行政處罰的時效已過,並不代表無法展開民事追討;即使提 訴訟權利受到法律保障 起司法訴訟,也不代表必須等到訴訟完全終結後才能啟動重建 跟進小組認為,透過司法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是受
工作。
政府將就所墊支費用進行追究 對於政府現時透過社會工作局以津貼的形式所墊支的小業 主安置費用,如小業主最終決定放棄向責任人追討,政府將會 研究透過各種方式向責任人追討有關支出,確保公帑的合理使 用。 因此,跟進小組呼籲小業主,繼續按照小業主代表於去年 十月與行政長官會面時所達成的共識,即司法訴訟和商討重建 雙軌並行的方向,開展下一階段工作,跟進小組必將積極依法 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