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
農曆甲午年三月初九日
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有效刊物
疊假補假 理應全民共享
【本報訊】特首以批示方式豁免公務員上班的日數不斷?升,昨日 正是一例。理工學院副教授蘇文欣表示,若然需要為「疊假」補假,應 是全民共享,否則,就是以行政手段分化社會,產生不公平和矛盾。 他認為,特首不應繼續豁免公務員上班,應立即推動修改相關法律,把 「疊假」列為法 定假期。 行政長官崔 世安以批示方式 豁免公務員上班 的日數,由二O 一O年的一天 半,?升至二O 一四年的八天, 直至昨日,乃未 公布二O一四年 的豁免日數。單 是本月,已有兩 天是豁免上班 (四月七日及四 月二十一日), 昨日,正是其中 一天 (上星期 六是清明節假 期)。
越多豁 免公務員 上班日越 分化社會 因崔世安豁免公務員上班,政府部門昨日 「關門大吉」。
澳門理工學 院公共行政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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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欣 學校副教授蘇文欣認為,既然有需要為「疊假」 (即公眾假期在星期六 或日) 補假,應是整個社會可享受的,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豁免公務員 上班,令公務員和非公務員的假期日數出現越來越大的差距,是政府以 方便的行政手段「分化」社會,產生「不公平」和「矛盾」。 「政府是否要打?中小企?」蘇文欣指出,公務員的福利特別優 越,產生的實際效果,是政府從人資不足的中小企「扯走」僱員,並強 化一個不必要的公務員階級。此外,豁免公務員上班也反映,政府面對 商界時,管治力度是不足的,難以修改《勞工關係法》的「疊假」補假 條文,惟有自己豁免自己。
蘇文欣建議「疊假」列為法定假期
四月有兩天 (七日及二十一日) 由崔世安豁免公務員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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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港漢賭場使假碼
蘇文欣認為,行政長官不應繼續豁免公務員上班,應立即推動修改 《勞工關係法》和《公職法律制度》的相關條文,把「疊假」列為法定 假期,讓全民可以共享。他也指出,世界潮流是削減上班時數的,但 是,這不代表減少工作量,反之,可以提升工作效率。
李靜儀:將心比己 【本報訊】行政長官今年特別 豁免公務員上班達八日,勞工界間 選議員李靜儀認為此舉合理,因當 中大多屬週休與強制性假期重疊之 補 假 , 但 提 醒 當 局 應定明補假規 舉,並將心比己,在勞工法中加入 同 樣 條 文 , 保 障 打 工仔一年至少 六十二天假期不被減少。
若因疊假免上班實 屬合理
間選議員李靜儀
昨雖非公眾假期,但公務員因 獲特首批示豁免上班,是今年特免 開工八日中之一,議員李靜儀對此 不反對、亦認同。她解釋,若週休 與強制性假期重疊,特首作出公務 員補假之處理,絕對是好合理。
李靜儀翻查過往資料,發現以往特首豁免上班主要是新舊曆除夕 下午,而近年方向改變,以今年為例,除這兩個半日外,其他年初 四、年初五,以及清明節、復活節、追思節、回歸日、國慶日翌日及 重陽節後首個工作日,多在疊假之後出現。
豁免也應有規舉說明白 不過,李靜儀補充,政府從未有就此有過明確交代,是否真的因疊 假才豁免,尤今年免之日數較過去多,實更應出來講清楚理據,而且應 訂立好相關規舉,不管是載入公職法還是其他機制,讓以後是否豁免上 班有所依循。 身兼社協執委會勞方代表的李靜儀強調,問題不在於免不免或免多 了,而是政府既認同公務員疊假就補假屬合理做法,是否也應推而廣 之,普及到全澳打工仔身上,等廣大市民也享有同樣休假權。 李靜儀稱,自己不會從公務員較一般打工仔高一等的角度,而是保 障僱員基本的休假、休息權去看待此問題,「政府體恤佢自己僱員,即 公務員,佢有一個咁樣安排。將心比已,呢一個咁樣的方向係咪都應該 要套用返係私人企業上面呢?」
疊假不補實損打工仔權益 現時勞工法規定,僱員每週須有一休息日(一年至少五十二日), 以及十天強制性假期,一年下來合共至少六十二日。若遇上疊假,而企 業又不願自行補假,僱員實際一年休假日數就被減少。 李又謂,前兩年發生兩個強制性假日重疊而引起社會關注討論,她 們也曾接獲被僱主有意或無意疊假的反映,但大多不會因這一、兩天假 就去投訴,所以希望有法律來保障,促請政府儘快檢討勞工法,加入疊 假補假之規定,而這也是一個合理訴求。 會移交給財政局作強制徵收,若非本地 居民則會移交給治安警察局,禁止其入 境。當局在研究家庭旅館合法化持開放 態度,現時也有協助二星級的旅館及賓 館宣傳,讓旅客選擇平價且合法的旅館。在打擊非法旅館的過程中,當 局的工作模式亦有 所改變,現時不具 名的投訴均接受, 因此局方需要靠居 民舉報,建立互 信,日後會加強社 區宣傳,完善非法 旅館執法。
非法旅食館罰款只收得一成 【特訊】日前,街坊總會大廈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黃桂清、陳國雄等 一行六人拜訪旅遊局,受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等 接待(見圖),雙方就打擊非法旅館、經營非法旅館應否刑事化等問題 交換意見。 會間,陳露介紹關於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最新情況,截至2013年年 底,當局共巡查了2,097個單位,封查了478個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其中 394個單位已解封,14個單位因再違法而二次封印。而局方通過市民電 話或網上等渠通舉報,共收到1,716宗投訴。 文綺華表示,當局目前收到罰款約有一成,原因是處罰對象大多不 是本地居民,存在一定困難度。若處罰對象是本地居民的話,旅遊局
二 一 O四年四月七日
問:員工不慎遺失載有公司 員工個人資料的便攜式儲存裝 置,該員工需負上甚麼責任? 答:根據《個人資料保護 法》第15、16條規定,公司應 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保 護個人資料,以避免資料的意外或不法損壞、意外 遺失、未經許可的更改、傳播或查閱。否則,根據 該法律第33條規定,可構成行政違法。 對於遺失便攜式儲存裝置的員工可能因違反公司 的個人資料處理政策而被公司追究責任。另外,根 據同一法律第41條第1、3款規定,負有職業保密義 務者,在沒有合理理由和未經適當同意情況下,披 露或傳播全部或部份個人資料,如按特別法不科處 更重刑罰,則處最高二年徒刑或二百四十日罰金。 對過失行為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一百二十日罰金。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查詢熱 線:2871 5666。)
同善堂鳴謝捐款善長芳名 任樟寧先生捐壹萬元正
個資安全好重要
司警撿得五十多個面值一萬元的假籌碼 【本報訊】兩名香港男子受僱犯罪集團來澳, 到路氹一娛樂場使用假籌碼套現真碼。司警據報搜 出五十五個面值一萬元的假籌碼和四十五個贏取的 一千元真碼。司警相信最少仍有九名同伙在逃。 被捕兩名香港男子分別姓陳、姓 曾、同是二十三歲,分別職裝修和保安 員。 本月五日下午,路氹一娛樂場向司 警局舉報,稱有兩名男子於碼房兌換 兩個面值一萬元的懷疑假籌碼,司警員 到場在兩人身上再出一批懷疑假籌碼, 連同之前他們兌換的兩個合共有三十六 個,經賭場鑑定全為假籌碼。 稍後,娛樂場發現有十九個假籌碼 經賭檯流入,而司警員又於兩人身上共 搜出四十五個面值一千元的真籌碼,相 信是兩人利用假碼賭博時兌換或贏取所 得。
紹受僱犯罪集團,於本月五日來澳轉到內地,聯同另 外九名香港及內地人士,攜帶了共二百個假籌碼再到 澳門娛樂場,以對賭或兌換形式套成真籌碼,成功後 每人可得三千元作報酬。
受僱犯罪集團‧尚有九人在逃 經調查,有人報稱於香港經朋友介
兩名香港男子涉嫌行使假籌碼被拘控
三年處罰無牌補習場所三十間 【特訊】隨著社會的發展,尤其是雙職家長的增 加,近年補習社和提供學生託管及接送服務的機構呈 增長趨勢。在此情況下,修訂相關法規並嚴格依法監 管顯得尤為重要。教靑局對此給予高度重視,一直按 照依法監管和以保障學生的利益為先的基本原則處理 相關問題,以確保相關機構及場所為學生提供安全、 衛生的環境以及符合法定要求的服務;同時主動聽取 社會意見,努力完善行政程序,以便為相關機構的設 立與運作提供便利。 一直以來,接送和託管服務牌照的批准,並無法 定機制,亦非由該局處理。但考慮到相關服務日趨殷 切,該局建議在修訂有關補習社法規的時候,建議透 過法例將接送和託管服務的監管,納入教青局的職責 範圍。
獲批准補習社方可運作 教青局近年來與本澳私立補充教學輔助協會保持 緊密的溝通,一方面聽取業界的意見,另一方面讓業 界清楚教青局在補習領域的處理準則和目標,期望通 過共同努力,為本澳的學生提供更安全及良好的課餘 學習環境。 補習是為未成年學生提供服務的場所,必須達到 法定的消防、安全、衛生保障並獲政府批准方可運 作。無論補習社是新設立或搬遷,由於都涉及相關環 境能否達到要求,所以必須嚴格依法審查,以保障學 生能在安全及良好的環境下學習。對於補習社的續 期,教青局亦會按照法例規定進行審批,以監管其運 作是否符合要求。在計算補習社可容納的學生人數方 面,教青局一直按照每一位學生佔1.1平方公尺的補 習空間面積計算可容納學生人數,非補習用途的休憩 區及等候接送區等是不納入計算範圍,相關準則是必
要的,從未改變。 當然,在審查補習社的地點及設施條件的行政程 序方面,根據現行法例的規定,須由教青局在收到工 務、消防和衛生領域相關部門的意見後,並在文件齊 備的情況下審批執照。未來該局會與相關部門合作, 努力優化相關程序。 本澳現時共有250所獲該局發出執照的補習社, 教青局將有關補習社的名單上載至網頁(http:// portal.dsej.gov.mo),路徑為:教青局主網頁-> 家長->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家長可查閱上述資 料並為子女作出合適的決定。 教青局一直主動定期巡查補習活動,一旦發現任 何無牌補習活動,都將即時勒令停止,並展開獨立的 調查程序。近三年共發現近七十間懷疑進行無牌補習 活動的場所,該局人員透過實地巡查取證、視察場所 的運作情況、向學生及現場負責人了解等,綜合取證 後對無牌運作的場所提起調查程序,並對其中三十間 場所依法作出處罰。目前,該局正對六間場所展開調 查程序,早前報章所提及的無牌補習社屬其中一間。 教青局未來將繼續加強巡查,亦希望廣大市民如懷疑 有場所無牌經營補習活動,及時向該局舉報,該局將 迅速展開調查和跟進。 為使學生補習、託管及接送等服務在未來更能回 應社會各方面的期望,教青局自去年起已積極修訂 《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執照發出和監察制度》法 規,當中會加大罰則,並研究將託管中心及接送中心 等服務納入發牌範圍內,以期更有效地行使執行權及 監管權,充分保障學生權益。教青局會總結過往經 驗,並持續與相關業界保持溝通,優化發牌程序,使 本澳託管及補習行業能與時並進,更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