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
農曆癸巳年六月初五日
二O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星期五
有公共天線公司提出由政府收購其傳送網絡
服務區域:司警局新辦公大樓地面層 (上述部門將在遷入當天早上九時起對外辦公,同時停 止在原辦公地點提供服務。) 搬遷後,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將繼續向公眾提供 24 小 時無間斷服務,市民和遊客可於任何時間親身到新辦公地 點,向當值的刑事偵查員舉報罪案或要求援助;而行政輔 助中心將於新址繼續在辦公時間內為市民服務。 司警局將另行公布其他附屬單位的搬遷時間,相關資 訊亦可透過司警局網頁 www.pj.gov.mo 得悉。另司警局 993 報案熱線、其他熱線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維持不變,倘有 任何查詢,可致電(853)2855 7777,或傳真至(853)2835 6100,或電郵至 piquete.sede@pj.gov.mo。
司警破層壓傳銷 拘廿五港澳男女
三十行動否認偷步宣傳
【本報訊】司警破獲層壓式旅遊產品傳銷集團,拘捕廿五名港澳男 女,有人供認個人已藉此賺取十五萬美元佣金。 被捕廿五名男女包八名香港人、十七名澳門人,年齡介乎廿三至六十 歲。 司警稱,涉案的八名港人在澳門新口岸中福商業中心開設公司, 從事層壓式傳銷活動,其手法是利用一個旅遊網站作平台提供優惠招 收會員,入會須繳入會費,普通會員收二百美元,可獲得旅遊產品, 合作式會員則要繳付三百六十美元入會費,還需每月再繳交六十美元 月費,每招攬一位下線會員,可獲得二十美元佣金,滿四位下線就不 用交月費,超過六位下線則可額外取得一百美元。 司警根據掌握的情報,在集團舉行傳銷會期間採取行動,拘捕上述 廿五人,各人均有招收下線會員,其中一名涉案人向司警供稱曾經獲 得最高十五萬美元的佣金。廿五人經調查後被控層壓式傳銷罪,移交 檢察院。司警現正進一步跟進案件。 【 本 報訊】對 於遭其他 候選組別 點名投訴 有偷步宣 傳 之 嫌, 組成「超 越行動」 的三十行 動聯盟回 應強調一 定沒有偷 步 宣 傳, 所做的與 過去未參 選前並無 分別,亦 一直依法 而行,問 當日利建潤現場指摘三十行動偷步宣傳 ( 網 心無愧。 上圖片 ) 日前 「民主起動」提名委員會受託人利建潤向行政公職局遞信投 訴,指「超越行動」候選人身穿印有自身名字的衣服,在街 頭派發有其肖像且背景更是公職局之刊物,認為有關行徑屬 偷步宣傳,要求選管會介入調查。 身兼超越行動第二候選人的三十行動聯盟副理事長賴文 輝回應指控時說,「我們不認為、並冇偷步宣傳」,並透露有 翻閱過與選舉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都好清楚個規則,我 們並冇無進行這個偷步宣傳」。 賴文輝解釋,有關衣服純屬他們的「會服」,而且他們 所表達的是社會上一些訴求,而這些過去是持續有做的,並 非現時才做,故不認同這屬偷步宣傳。 超越行動第一候選人兼三十行動會長高岸峰隨即補充,雖然他們是 不滿現行有不合理、不公平之處的選舉制度,但依然「好尊重」這個制 度,也一直「好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我們冇任何的違規,我們做的 全部都係我們一路恆常做開的事情」。 高岸峰又說:「他有他(投訴)的權利,我們好尊重,如果選管會 認為有相關問題係我們觸犯有關法例,好歡迎他同我們講,亦都同返成 個社會講,但係我們強調我們係冇違法囉!」 被問到他們身穿該會服交表因而容易令人誤會和產生遐想,高則答 道:「你講話遐想的話,冇問題,好多遐想的好多事情。但我認為,在 法律層面上,或者在道理上,我們其實冇任何的違規,所以我們問心無 愧,唔擔心任何人的舉報囉!」 投訴事件起因是在上週日,當時三十行動一行身穿相關會服在水坑 尾擺街站,透過揚聲器發表反對《城規法》濫賠、刪除相關條文等意見, 並公開收集市民支持相關意見的簽名。 駕車路經現場的利建潤見狀即下車「踩場」,質疑相關人士身為候 選人卻公然穿「競選服裝」宣傳,即場高呼「三十行動偷步宣傳可恥」。 當時高岸峰已著利可到公職局投訴。
遞信促讓外地澳生平等享本地福利 另外,三十行動昨到政府總部向社會文化司司長遞信,要求當局 一視同仁對 待澳門人身 份的大學生, 讓在外地升 學的澳人能 與在本澳升 學 人 士( 即 使不是本澳 居民)一樣, 同等享有如 學生巴士車 資優惠等本 澳的社會福 利待遇。 近期三十行動成員頻頻身穿制服亮相
市民可放心 原水無異常
【特訊】司法警察局總部自 2013 年 7 月開始分階段由 龍嵩正街遷往友誼大馬路 823 號原新華大廈(舊中聯辦大樓) 繼續辦公,部分對外辦公部門搬遷安排如下: 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包括報到室) 接受報案、提供緊急協助;接受有關《報案證明書》 及撤訴申請 遷入日期:7 月 26 日(星期五) 服務區域:司警局新辦公大樓地面層 行政輔助中心 提供文件收發服務,以及接受有關《報案證明書》和 檢驗 DNA 的申請 遷入日期:7 月 29 日(星期一)
【特訊】珠海的 主要對澳供水設施, 包括掛定角水閘、洪 灣泵站和竹仙洞水 庫等的水質檢測結 果沒有出現異常情 況,而供澳原水和自 來水的水質亦一直 符合安全標準,市民 可以放心使用。 賀江合面獅水 庫排出的河水預計 於今進入西江,內地 相關部門將嚴控河水流量,確保不 會對下游的供水安全構成影響。港 務局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密切監 察西江上游沿線以及珠海取水口的 水質情況。供澳原水的水質一旦出 現異常,港務局將會與各相關部門 和單位啟動有效的緊急機制,並動 用本澳水庫和珠海境內各對澳供水 水庫的庫容,保障本澳的供水安全。
有線:現有公天客戶可 收看頻道肯定減少
澳門有線電視昨表示,落實政府提出處理 公天問題唯一方案後,現有公天客戶可收看的 電視頻道一定會減少。 有線商務總監鄭光耀稱,現時公天轉播的
【本報訊】 前日,政府提出 解決「澳門有線 電視公司」專營 權不受侵犯的方 案,吳國昌認為, 政府已經介入商 戰,實質把「公 共天線公司」矮 化為「澳門有線 電視公司」的分 判商。在今次事 件中,政府也沿 用一貫處理衝突 的手法:動用公 帑來擺平主要的 持份者,漠視可 見的公義,此外, 方案可達致施壓 的效果:只要大 部份「公共天線 公司」接受,餘 下的小部份惟有 就範。 六 月 上 旬, 中級法院要求電 信管理局確保 「澳門有線電視 公司」的專營權 不受侵犯,也命令終止非法轉播電視信號。法 院作出裁決不足四十天,電信管理局便公布短 期合作方案:由「澳門有線電視公司」提供電 視信號,利用「公共天線公司」現有的網絡, 以「澳門有線電視公司」的名義轉播電視節目。 至於,上述方案的新增開支,則全由政府動用 公帑,向「澳門有線電視公司」付鈔。
政府介入商戰矮化公天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 ( 見圖 ) 認為,政 府已經介入商戰。雖然,名義上盡量避開敏感 的字眼,但是,實質是把「公共天線公司」矮 化為「澳門有線電視公司」的分判商。雖然, 在法理依據方面,該方案的確存在可爭拗之處, 但是,政府評估後應該認為,由於,相關公司
電視信號雖已刪除加密頻道,但仍有不少頻道 沒有授權澳門地區播放。被問及日後有線向公 天提供的免費頻道數量和準則,他稱有線現時 與約五家公天公司合作,提供二十至三十個已 有版權的免費頻道,主要是內地台,雙方在過 程中有商業協議。 鄭光耀強調,洽商任何頻道的版權均須付 出成本,包括金錢、廣告及不同合作模式等, 具體提供的免費頻道須視乎政府的要求。
漠視可見公義
司法警察局總部遷址
依照政府提出的方案不知能夠營運多久,故希 望獲得補償,以維持現有的經營模式。
公帑擺平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 : 政府提出解決公天的短期方案後,有公天 公司認為方案有商討空間,曾批評方案的另一 公天業界楊家基亦表示,基於維護市民收看電 視的公共利益,被逼接受方案。 楊家基強調,接受方案的前提是政府必須 監管,否則轉播有線電視的信號時,出現技術 故障較難釐清責任,並提議政府收購公天公司 的網絡,他們將提供服務至有新網取代。 他並表示,業界經營多年後被定性為非法,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有效刊物
業者提議政府收購公天
正報創刊於一九七八年 正報有限公司 JORNAL CHENG POU LIMI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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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未有而受損,應該不會向法院提出 上訴,就算提出,勝訴的機會也不大,所 以,在這情況下,才推出這個合作方案。
應撤專營權交法院裁定賠 償額
中區收件處 米糙街一號長春閣參茸行轉 電話:2837-5389 承印:精工印刷有限公司 地址:馬交石炮台馬路昌龍工業大廈1樓D 新聞紙第 10381 號 今天出紙壹張紙 每份售貳元
吳國昌認為,特區政府沿用一貫處理 衝突的原則:為了擺平主要持份者,漠視 可見的公義。在今次事件中,當「收費電 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運作數年後 ( 回歸 初期 ),政府應可確定合約是不適合的, 基於公眾利益,撤消相關的專營權,再交由法 院裁定賠償金額,從而解決「澳門有線電視公司」 和「公共天線公司」的衝突。然而,就算現時 被法院的裁決「迫到埋牆」,政府也不採用這方 法。 反而,為了各方接受,動用公帑 ( 仍未商 討金額 ) 來促成合作方案。吳國昌擔心,推行 合作方案的開支遠較撤消專營權的賠償高,更 甚的是,政府與「澳門有線電視公司」私下達 成協議,承諾將來以其他方式補償今次的損失。 他也認同,政府變相「施壓」,達致一個結果: 只要大部份「公共天線公司」接受方案,餘下 的小部份惟有就範,否則,基於流失客戶和法 院裁決,也不能繼續經營下去。
國學大師饒宗頤珍貴作品捐贈特區
崔世安會見國學大師饒宗頤(左五) 【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代表特區政府接收國學大師饒宗頤教 授捐贈一批藝術及學術作品,作為未來以饒宗頤教授命名的展館的館藏。 行政長官感謝饒教授對特區藝術和學術建設的支持。 行政長官在禮賓府與饒宗頤教授會面,對饒教授一直關心澳門在藝 術和學術方面的建設,再度捐贈珍貴作品予澳門特區致以由衷感謝。他 表示,政府將珍藏饒教授的作品,做好展示,讓公眾有機會欣賞,同時 將珍惜和善用教授的作品,藉以推動本地文藝發展。 他補充,饒宗頤教授與澳門素有淵源,曾在澳門大學前身東亞大學 崔世安代表特區政府接收由國學大師饒宗頤贈送的作品《沒骨銀葉金花荷花連言對聯》 時期任教,對澳門教育猶有貢獻。 饒宗頤教授表示很高興再次與行政長官見面,並緬懷從前在澳門任 一三年之間的繪畫、書法及所銘繪之文玩。饒宗頤教授從他各個時期的創作中,選取具 教的時光,認為是與澳門結緣。 代表性的各種形式的作品。 經商議後,特區政府與饒教授及其家人同意在澳門選址設館,把饒教授捐贈的作品 依據饒宗頤教授的指示,選取這些作品有兩項原則,第一是要表達饒教授的藝術理 作永久收藏和展示,俾能滋養本澳文化藝術生活,豐富特區藝術及學術的建設。 念-這就是中國的藝術與學術,是兩個相輔而互益的範疇,這一批作品就是饒教授身體 會面期間,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與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藝術 力行的顯示。另外,澳門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中心,饒教授認為自從 統籌主任鄧偉雄就設館構思初步交換了意見,雙方同意目前是初步探討,一切以尊重饒 二十世紀的後期開始,「東學西漸」已經是一個日益明顯的潮流。因此,這一批藏品亦應 宗頤教授的意願為依歸。 該不單止是具有融會中西的風格,而且更應該是能夠明顯地顯示東方藝術觀念的特徵與 會面後,饒宗頤教授向行政長官致送其今年的作品『沒骨銀葉金花荷花 連 五言對 影響力。 聯』,以及所捐贈的藝術、學術作品目錄,標誌著饒教授將其 75 件 / 套藝術作品及 81 套 故此,這一批作品不單是饒教授藝術作品中具代表性的部分,它顯示了饒在藝術上 學術作品捐贈予特區政府,並將作為未來的首批館藏。當中繪畫作品中,有三幅是描繪 的高超成就外,更重要的是反映出饒的創作思想與藝術理念。 澳門風光,分別是繪於 1988 年的『澳氹山光』、1998 年的『路環風光』及 1981 年的『路 參加會面的包括饒宗頤教授的女兒饒清芬、饒宗頤學術館之友成員崔世昌、劉藝良 環南岸』。 及李萊德,以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行政會秘書長柯嵐、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根據鄧偉雄的介紹,饒宗頤教授捐贈的這批藝術作品包括由上世紀六十年代至二零 主任馮少榮。
房局收約八百五十份房地產中介協議清單 【特訊】《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現已生效,本年七月一日 之前已達成的房地產中介協議仍然有效,但持有有效的房地 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的房地產中介人須於七月一日至十一日期 間,向房屋局提交所有於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前已訂立的房 地產中介協議清單。而截至七月十一日,房屋局共接收約 八百五十份中介協議清單。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目的是讓業界朝向更專業,及促 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於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起僅持 有有效准照之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才能從事相關業務。而在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起向客戶提供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服務前
須先與客戶簽訂房地產中介合同。 於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之前已達成的房地產中介協議仍 然有效,即有業主委託中介人將其不動產放售/租,或客戶 委託中介人尋找不動產以購買或租賃等,不論有關的協議 是以任何形式 ( 如口頭或書面方式 ) 達成。持有有效准照的 房地產中介人於七月一日至十一日期間,向房屋局提交約 八百五十份於本年七月一日前已訂立且仍有效的房地產中介 協議清單。房屋局亦呼籲,房地產中介人及消費者應儘快於 法律生效起六個月內與對方以書面方式重新訂立房地產中介 合同。
在《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後,巿民除可透過房地產 中介人促成交易外,亦可直接與他人進行交易。為保障市民 的合法權益,如市民有意透過中介促成交易,應選擇持有有 效准照的房地產中介人,且於接受服務前與房地產中介人訂 立房地產中介合同。 房屋局將持續向業界、市民加強宣傳,包括舉辦說明會, 製作小冊子及媒體廣告等,增加市民、業界及相關社團對地 產中介公司及從業員權利和義務的認識,以期更好地保障從 業人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