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
農曆癸巳年五月二十四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有效刊物
警方解釋封園原因
拘捕行動後,一名警官高聲向現場人士聲言:被捕者一切罪證已攝下,請 定律師啦!
警方以襲警為由,拘捕衝擊防線的市民。
遊行解散‧散步出事
六人涉襲警被捕 【本報訊】「6.30 全民倒陳大遊行」隊伍抵達南灣湖畔宣布結束並解散 後,多名市民各自自發前往西望洋花園散步和乘涼,但遭到警方派出龐大警力攔 截,雙方對峙僵持四個多小時,最終演變成推撞,警方以襲警為由拘捕六名市 民。
西望洋花園‧警方築牆 遊行隊伍抵達南灣湖畔後,組織者於下午約四時四十五分宣布遊行活動結束 並解散,警方亦解除封鎖。多名市民則趁風和日麗各自自發前往西望洋花園散步 和乘涼去,警方也知道多名市民會到西望洋花園散步,但沒有阻止。不過,途中 突然大批特警從後追過市民,在高可寧紳士馬路濠璟酒店對開拉起雙重人鏈,阻 止市民前往西望洋花園。
阻市民散步沒解釋‧雙方僵持四小時 市民則質問警方為何阻止他們前行,批評警方無理侵犯了他們的基本人權和 自由,要求警方提出理據。但僵持多時警方都沒有派出代表向市民解釋原因,多 名警方高層包括治安警察局正副局長在遠處觀察情況,惟沒有一人願意上前與市 民對話、解釋突然封路阻人前行的原因,讓事件一直僵持下去。 基本自由在不明原因下被侵犯,市民都不願離去,雙方處於膠著狀態,至晚 上九時,大部分市民已離去,現場只剩下十幾名市民仍然堅持,警方則繼續採取
不解釋、不解封的態度,繼續以人鏈封鎖通往西望洋山的兩個路口。
青年說理‧聲淚俱下 九時許,十幾名市民不甘人權遭到警方無理侵犯、又得不到警方的合理解 釋,於是再嘗試可否通過警方的封鎖線,雙方一度發生推撞,但最終無法通過 警方固若金湯的人牆。情緒激動的青年聲嘶力竭,高聲批評警方的行為違法和侵 犯人權,又指責警方並非執行法律而是執行政治任務,青年又勸前線警員清醒頭 腦、不要助紂為虐、共同維護澳門社會公正和正義,說時幾名青年聲淚俱下。 未能突破這條封鎖線,市民又嘗試通過另一條封鎖線,這次,激動的市民嘗 試用力衝,警方則指市民的行為構成襲警,於是採取拘捕行動,大批警員一湧而 上將多名市民制服並戴上手銬拘捕,押上警車帶走,混亂中有市民受傷,行動中 共拘捕六人。
甚至,安排旅客乘坐警方的小巴從另一道路前往酒 店,其處理手法令到被阻散步的市民不滿。雖然, 一同散步且被阻擋的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出示議 員證件,要求與警方指揮官商談,望能作出協調, 如開放部份路段讓巴士通過。但是,他多次要求, 仍沒有前線警員理會。
牆數十米之 外的、通往 主教山的道 路,同樣被 警方封閉。
白警方為何封鎖周邊道路。政府是否對陳麗敏的留 任感到心虛,故由警方作出上述安排? 在兩小時內,多名記者致電治安警察局發言 人,要求警方召開記者會交代情況,但是,對方多 次以需要請示上司為由,始終不作回應。既然,治 安警發言人聲稱需要請示上司,有記者致電管轄治 安警察局的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其發言人回覆時表 示,由於不是警察,故不予處理。
議員也被阻不可越人牆 他指出,按照立法會的法律規定,議員可自由 進出受通行限制的場所,各公共部門均要提供協 助,但是,築起人牆的前線警員如同紙板公仔, 漠視相關規定。逾半小時後,區錦新才獲准越過人 牆,但是,與指揮官商談後無果而回。 區錦新表示,若警方覺得陳麗敏官邸受威脅, 可用鐵馬把其包圍起來,不許市民接近,根本不明
西望洋花園禁走近
散步被阻後,部份市民在警 方人鏈前坐下。
市民嘗試通過警方防線,發生推撞。
幾經交涉後,記者才可獲准跨過警方人牆,訪 問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梅山明,但是,對方不斷拒絕 回應問題,不斷著記者聯絡治安警發言人。他承 諾,事件結束後盡快召開記者會,也會安排發言人 到場協調,但是,發言人始終沒有出現,記者會也 沒有舉行,只是發出一份新聞稿。
我思 我在
昨日的「全民倒陳大遊行」,是回歸 以來首次有以要求官員下台這單一議題的 大型遊行,雖只約百名市民參與,但不要 少看這區區百人之數,也足夠令特區政府 管治敲響警鐘! 澳門人面對不公義事,向來容忍 度都很高,尤其看似事不關己者,更不輕易開聲,哪會發 起行動?今回是澳人到了忍無可忍程度,被逼揭竿而起走 上街頭,孰令致之?不單只是陳司的「墓地門」,遠的不 說,只講由桃花崗被和平佔有、疊石塘田畔街地段原來是 早被登記為私家地並可依法起高樓、新巴服務監管不力庫房有 損、歐案涉港商賄賂開審、立會主席不批准被傳召的尊貴議員 出庭作供又講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等近事......都確實給人印 象:「高官無能不問責,立法司法一團糟」,社會公義並不得 到彰顯!
【本報 訊】約一百 多市民昨午 參加「6.30 全民倒陳大遊行」,約在下午四時四十五分, 主辦單位「全民倒陳聯盟」在南灣湖水上活動 中心宣佈遊行結束。有參加者問:「墓地都 貪,其他的東西貪多少?」也有參加者認為, 行政長官崔世安縱容陳麗敏,若她不下台,崔 便應下台,「或是炒司長,或是自己負責」。 「6.30 全民倒陳大遊行」昨午三時在塔 石廣場出發,約有一百多人參加。遊行隊伍經 過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時稍作停留,向行政法 務司司長陳麗敏的畫像 (放置畫像的台上寫有 「以權謀私」、「位尊德薄」等字句),進行 「追悼儀式」,包括向它灑象徵「骨灰」的紙 屑,並行三鞠躬禮,也有遊行人士把紙製棺材 及紙紮祭品,作為請願物品,留在大樓的大閘 逾百市民參加「6.30 全民倒陳大遊行」 外。 當遊行隊伍抵達南灣湖景大馬路,接近政府總部的 BB,放過澳門人,快下台」等標語。首次參加遊行、 位置,由於警方形成多條人鏈,不許遊行沿馬路前進, 從事健康產品推廣工作的戴女士稱:「忍無可忍!墓 令參加者覺得不滿和不合理,雙方多次發生肢體推撞。 地都貪,其他的東西貪多少?以為我們市民不知道? 其間,一名交通警員更把電單車駛至,前輪非常貼近在 我們不能再懵然不知,我們要站出來!」 馬路上的遊行人士的足部,以此手法要求對方步上行人 從事工程工作的馬先生稱:「我想高級的官員知 道,引起在場人士不滿和批評。最終,主辦團體在下午 道,做錯事應該要承擔後果,不是坐在辦公室,推下 四時四十五分,於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宣布遊行結束。 屬出來頂罪。陳麗敏是特區的第二把交椅,一直沒有 部 份 遊 行 人 士 手 持 「 向 陳 麗 敏 說 不 」 、 「 麗 敏 政績可言,基本上,所有都是為了自己的官位而做 事,但是,都是錯 事。希望她知廉恥自 行辭職。」馬先生 認為,若陳麗敏不下 台,其上司行政長官 崔世安應該下台, 「下屬有問題,上司 應該承擔責任。」
百人倒陳遊行促下台
警員用警車駛貼遊 行人士足部,逼對方步 上行人道。
不過, 警方一度准 許旅客跨過 多重人牆,
沒開記者會只發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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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六人包括:利建潤、鄭明軒、李國強、仇國平、蘇嘉豪及洪文地,六人 將被控以「襲警」、「抗拒及脅迫」罪,會被扣留至移交檢察院。周庭希表示, 即使現場有衝撞,不應構成襲警罪,形容六人被拘不可思議,他正了解事件,並 研究循法律追究警方的侵權行為。
市民把紙屑灑向 陳麗敏的畫像
警方寧願封路後用警車接載遊 客,也不讓市民到西望洋公園「散 步」。
旅客 可乘警 巴往酒 店
JORNAL CHENG POU LIMITADA
六人今送檢院
仇國平被捕時手部傷。 【本報訊】「6.30 全民倒陳大遊行」後,數 十名市民放下示威標語等,前往主教山散步及乘 涼。但是,警方在濠璟酒店對開路段築起多重人 牆,封鎖道路,卻准許遊客進出封鎖線。長達四個 多小時,沒有警員向在場市民及傳媒解釋,為何不 許市民散步。 「6.30 全民倒陳大遊行」的隊伍,幾經被 阻,在昨午四時四十五分抵達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 後,主辦單位「全民倒陳聯盟」宣布遊行結束。隨 後,數十多參加者就地放下所有示威標語、揚聲器 等,以市民的身份徒步前往主教山西望洋花園 (陳 麗敏官邸對面) 散步乘涼。 當他們行至濠璟酒店對開路段時,逾五十名警 員築成多重人牆封閉道路,阻止市民繼續前往西望 洋花園,時間長達兩小時,導致途經的巴士停滯, 也阻礙酒店旅客的出行。其間,有 市民不滿散步被阻,嘗試越過封鎖 線,與警員發生肢體推撞。在距離人
正報創刊於一九七八年 正報有限公司
「五陵年少不敢射,空來林下看行跡。」,最可恨者還是 那些原應在社會上主持公道和維護法紀的那些人,他們是官官 相護也好,是服從聽命政治也好,就是不敢去碰權貴,只會虛 張聲勢、作態一番,這就是澳門社會的現狀。 面對這種狀況,我們應如何是好?奔走吶喊,喚醒沉睡是
記得台灣民進黨前主席、臺灣維新基金會董事長謝長廷有 一句話說得很好:「當一個國家〈社會〉,在面對罪惡之時, 大部分人卻總是這樣:一:罵是沒有用的,又改變不了什麼; 二:這很正常啊,我們又能怎樣;三:關我什麼事,管好你自 己吧。可以肯定,這個國家〈社會〉一定會成為地獄,最終會 滅亡!」 昨日參與遊行的青年人不少,遊行結束後的散步活 動,最終演成「襲警」事件,致有人被捕令人遺憾,當 中或有人情緒失控真的過了火位,畢竟還是年青人,犯 錯難免,不過亦令人想起胡適的兩句話,很切合今日澳 門光景:「一個開明的政府應該努力做到使青年人心悅誠服的 愛戴,而不應該濫用權力去摧殘一切能糾正或監督政府的勢 力........我們這個國家今日所缺少的,不是順民,而是有力 量的諍臣義士。」 東方生
裝睡只會養惡 一種辦法;行動抗爭,逼彼改變亦是一種辦法。最忌是逆來順 受,又或裝睡養惡,明哲保身,只會令邪惡囂張,這是古今不 易之理。在筆者昨午採訪遊行的行進中,在路旁聽得最多的說 話偏就是:「遊行有用嗎?」,「高官怎會因市民反對便會下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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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終點上訴 ‧ 終院趕不及開庭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解釋不容許進入西望 洋花園的原因,指該區地勢陡峭狹窄,及對重要 設施及往來人員的保護、旅遊車往來頻繁易生危 險等原因,不宜大量人群進入,故採訪範措施。 治安警察局發新聞稿稱:「於6月25日本局 接獲民政總署通知,一名本澳居民將於6月30日 下午在塔石廣場集會,並遊行至西望洋花園,隨 後本局作出了多方面的評估和分析,認為不適宜 有大量人群在西望洋花園及一帶進行有關之集會 遊行活動,故此對遊行路線作出修訂並設定南灣 湖水上活動中心作為遊行活動終點。於6月27日 下午三時約見了有關遊行發起人進行會議,並將 有關修改路線的批示交予發起人。於6月28日下 午四時許,本局接獲終審法院通知有關集會發起 人提出上訴,並要求本局在自接獲通知48小時內 提出答辯。本局於6月29日下午約4時30分將有關 答辯書呈交予終審法院。 今天下午,本澳一名市民按6月25日向行政 當局作出的預告發起示威遊行活動。下午約三 時,該名市民及約120名參加者,由塔石廣場 湖景大馬路已被 集會出發,按照 阻塞一段時間的 警方修訂的路線 車輛,一度造成 行進,遊行人士 人車爭路,經警 約四時二十分抵 方勸吁後遊行人 達南灣湖景大馬 士始返回行人道 路後,堅持拒絕 進入活動中心遮 按照警方的指示 陽篷內的預設區 進入行人路,警 域。 方屢勸無效,遊 約於五時, 行人士停駐在行 遊行人士宣佈集 車道上,堵塞道 會結束,但有約 路,令該道路交 一百名遊行人士 通癱瘓,為了示 隨即放下示威的 威人士的安全, 工具離開南灣湖 暫時封閉南灣湖 水上活動中心, 景大馬路,直至 並經燒灰爐街及 約四時三十分, 民國大馬路分別 示威遊行人士才 抵達高可寧紳士 離開車道走上行 街及衣灣斜巷集 人路繼續前行。 結,試圖進入西 遊行隊伍快 望洋山。警方基 將抵達南灣湖水 於風險評估,考 上活動中心休憩 慮該區域地勢陡 區時,當中部份 峭狹窄的特點、 人士一度走出車 公共道路的整體 道,當時正值警 安全及暢通、對 方放行在南灣 具重要性質的設施及往來人員的保護、旅遊運輸 車輛往來頻繁易生危險阻塞等,認為不適宜大量 人群在西望洋花園及一帶進行集會遊行活動,故 此採取防範措施,築起人鏈阻止人群進入西望洋 山,示威者在場擾攘叫囂,與警方對峙阻塞往來 交通及行人,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明顯影響, 雖經警方多次勸籲仍不肯散去;直至晚上九時, 仍有約二十名遊行人士聚集在高可寧紳士街、竹 仔室正街及衣灣斜巷一帶伺機衝破警方的防線進 入西望洋花園。 警方是次活動共出動了約100名警務人員維 持秩序。警方人員在今日的遊行活動中始終保持 克制忍耐,並與強行行走車道,以及沒有配合警 方措施而企圖穿過人鏈的遊行人士進行交涉並作 出適當勸籲,以免影響公共秩序及發生危險。警 方對遊行發起人及參與者是次活動中不依照警方 修訂路線行進,不聽從警方的指示堵塞交通要道 等非理性及損害其他市民及旅客權利的行為表示 遺憾。」
星期一
周庭希
【本報訊】「6.30 全民倒陳大遊行」的原 定終點被警方否決後, 雖然,主辦團體盡快提 出上訴,但是,終審法 院以趕不及開庭為理 由,不予處理。立法議 員吳國昌認為,司法 機關應有維護公義的責 任,應在合理時間內作 出緊急的裁定,終院今 次涉嫌失職。立法議員 高天賜覺得非常失望, 認為法院推卸責任,迴 避裁決,沒有捍衛市民 遊行、集會的權利。 「6.30 全民倒陳 大遊行」的終點原訂為 西望洋花園 (陳麗敏官 邸對面),但是,警方 在上星期四提出否決。 主辦團體「全民倒陳聯 盟」的代表周庭希表 示,上星期五已向終審 法院提出上訴。 然而,終審法院昨 日向周庭希聲稱,上星 期五下午已傳召治安警 察局局長李小平答辯, 但是,李小平在上星期 六下午才回覆法院,所以,終審 法院沒有足夠時間組成合議庭審 理上訴。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認 為,終審法院處理「全民倒陳聯 盟」的上訴,涉嫌失職。他強 調,遊行主辦團體已盡早提出上 訴,司法機關應有維護公義的責 任,在合理的時間內,作出緊急 的決定。 吳國昌擔心,若不在遊行之 前裁決,法院可能以事件已過去 為理由,不予處理,導致社會公 義不獲維護。他指出,以往,新 澳門學社的集會、遊行計劃也被 警方否決,但是,終審法院仍能 趕及審理,甚至裁定學社勝訴。 對於終審法院不審理「全民 倒陳聯盟」的上訴,直選立法會 議員高天賜稱:「我以一名市民 的身份,覺得非常失望。」他認 為,法院是推卸責任,迴避作出 裁決,沒有捍衛《基本法》中市 民遊行、集會的權利。 高天賜表示,一直覺得終審 法院的法官不足,導致討論不 足,出現護航政府的情況,這是 非常危險的。他認為,原因在於 《司法組織綱要法》在過去十三 年來,一直未獲修訂,這正是行 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需要負上的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