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
農曆壬辰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星期五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有效刊物
肇事巴士車底遺下死者腦漿及頭盔碎片
【本報訊】踏入新一年第三日,本澳即發生奪命交通意外。 一名中年鐵騎士昨傍晚駛經俾利喇街與雅廉訪大馬路交界時,與 另一電單車發生碰撞倒地,被尾隨的一輛維澳蓮運巴士輾過頭 部,當場爆頭慘死。交通廳正調查今次意外事件,與死者發生碰 撞的電單車司機涉嫌不顧而去。
JORNAL CHENG POU LIMITADA
碰跌死者電單車司機不顧而去
社長:龔樹根
意外中死者姓余,男,五十三歲,估計當時正下班途中。意 外發生於昨日傍晚大約六時半,余駕駛一輛編號ME四O七四重型 電單車沿俾利喇街由高士德區向黑沙環方向駛去,當駛至俾利喇 街與雅廉坊大馬路交界中央時,失控倒地。現場有消息稱,余是 與左方向同方向行駛的另一輛電單車發生碰撞而失控,連人帶車 向右方倒下。
社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7-63號 一樓E-F座(恆昌大廈) Av. da Praia Grande, no.57-63 Edif. Hang Cheong 1/E-F Macau.
正報創刊於一九七八年 正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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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利喇街發生維澳蓮運巴士輾斃電單車男駕駛者事故
死者被捲車底頭爆腦漿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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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與電單車碰撞倒地‧綠巴收制不及
巴士女乘客傷手 四十餘歲的鄭姓巴士司機現場接受警方調查,通過酒精呼氣 測試。意外後,巴士上乘客紛紛下車離去,其中一名女乘客在巴 士急剎時撞傷左手,她在意外後負傷離開現場跑到附近任職之公 司,稍後由公司負責人陪同返回現場接受救護員包紮和提供資 料。
肇事巴士司機即場作酒精測試並協助調
此時,一輛編號MP四九O五的維澳蓮運十八路巴士尾隨而 至,司機收掣不及,將倒地的余捲入車底,余的頭部慘被巴士左 前輪輾過,余戴著的頭盔被輾碎,頭顱被輾爆,腦漿鮮血塗地。 消防救護員接報到場,將躺在巴士車底傍的余抬出,抬上救 護車送院,惟傷勢過重証實已斃命。
查
肇事巴士女乘客手部撞傷由救護員包 紮後送院
鐵騎士被輾爆頭慘死 封路處理事故交通大癱瘓 意外發生時,正值下班繁忙時段,警方將現場路段暫時封閉 處理,引發交通大癱瘓,遠至水坑尾、提督馬路的交通也受影 響。交通廳將意外中的車輛拖走調查,消防員以泥沙覆蓋地上的 腦漿血水,再將之掃走,及用水沖洗地面後,現場於七時半陸續 解封。 本澳近年機動車輛數目大增,人多車多又路窄,道路環境越 來越複雜,嚴重交通意外時有發生。根據警方數字,去年發生的 奪命交通意外有十七宗,死十八人,同比分別激增七成和八成。
救護員將交通意外爆頭傷者送院。
司警破燒車案 疑犯恨車主破壞夫妻感情放火 【本報訊】司警偵破上月發生於賈伯樂提督街的電單車縱火案。一 名男子因懷疑車主破壞他與妻子間感情,放火燒毀車主座駕以洩憤。司 警調查事件因誤會引起。 涉嫌縱火男子姓陳,二十九歲,外賣送貨員。 案發於上月二十一日凌晨三時許,一輛停泊於賈伯樂提督街行人路 的電單車,被人發現起火焚毀,消防員認為火警可疑,列縱火案交司警 局跟進。 司警員與車主聯絡並提供資料後,懷疑車主的一名姓陳朋友所為, 查車主與陳是相識朋友,因雙方早前發生誤會,陳誤會車主破壞了他與 妻子間的感情,懷恨在心。司警員調查鎖定了陳為目標疑犯,至前日早 上十時許,司警員到羅白沙街昌明花園其住所將他拘捕。 疑人承認放火燒車,因遷怒車主而放火燒車洩憤。
男子涉嫌縱火燒車被拘控
適度公開保護私隱‧高官財產未可全窺
雷大 雨少
陽光法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午通 過修訂《財產申報》的法案, 雖然,該法例規定公開官員的 「財產申報書」第四部份,讓 公眾查閱。但是,立法議員高 天賜批評,該部份的內容太簡 陋,公眾應該知悉的重要資料 則欠奉。廉政專員馮文莊表 示,按澳門的現況,今次的修 訂可在監察和隱私之間取得平 衡,符合修法的出發點。 《修改第 11/2003 號法 律〈財產申報〉》法案昨午獲 立法會細則性通過。該法律規 定,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立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11/2003號法律〈財產 法會議員、司法官員、行政會 申報〉》法 成員、辦公室主任,公共行政 部門的局長、副局長等,均須公開其「財產申報書」第四 高:公共利益應凌駕官員私隱 部份的資料,讓公眾透過法院網站查閱。 雖然,第四部份的公開資料觸及申報人的澳門或海外 投贊成票的高天賜認為,今次修法邁出了「小小的一 不動產、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在合夥或公司的股份、出 步」,但是,他批評:「這個議會忘記了,主要公共及政 資或其他的資本參與,以及在任何非營利組織擔任的職 治職位據位人,應將他們的財產狀況公開,以維護公共利 務。但是,由於這部份的內容不需巨細無遺,市民只能從 益。立法者忘記了,公共利益及構建陽光政府的目標,應 中得悉不動產數目、性質及用途說明,卻無法知道其地 凌駕於有關官員的隱私權。」 點、物業登記標號及金額等資料。 回應高天賜言論的廉政專員馮文莊承認:「從監察的 直選議員高天賜在細則討論及表決聲明中指出,申報 角度去考慮,把一些內容披露得巨細無遺,可能是上上之 者的大部份重要資料 (公職超過公職薪俸五百點的銀行戶 策。但是,同一時間,法律上沒有這個要求,當中包括, 口、現金、債權、汽車、飛機、證券、藝術品、珠寶、不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也說,是適度公開官員財產的資料,並 動產規模等) 仍屬保密。在「財產申報書」第四部份裡, 不是說,所有資料都要強制公開。」 公眾應該知悉的重要資料則欠奉。
馮文莊 (右) 回應議員提問
馮文莊認已符合修法出發點 馮文莊又表示,每個人都有隱私的內容,必須得到法 律的保障。當這內容受到損害時,「整個社會都受到損 害」。所以,需要在監察和隱私之間「權衡輕重」,「考 慮到澳門現時的實際情況,有些工作可能是『先易後難』 的效果會較好。」他認為,「財產申報書」第四部份的內 容,是基本符合修法的出發點。 對於外界認為,廉政公署發出勸諭或報告後,很多行 政部門的改善不明顯。馮文莊坦言,「若從法律的角度考 慮,廉署是最沒有權的部門,因為,我們純粹是建議其他 部門走回正軌」,至於,相關部門是否接受及改進,應依 法向其上司作出交代。
車尾氣標準檢測制度明有公眾諮詢會 【特訊】為改善機動車輛尾氣排放,保障居民健康, 環境保護局和交通事務局根據前期研究成果制訂了《制訂 澳門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的建議方案以 及編制了相關諮詢文本,自2012年12月14日起進行諮詢, 先後針對不同對象舉辦諮詢會。為讓市民進一步了解建議 方案和諮詢文本內容,了解政府在控制機動車輛尾氣排放 方面,以至整體改善空氣污染情況的政策構想,並藉此收 集社會各界意見,環境保護局和交通事務局將於2013年1 月5日(星期六)下午3時假澳門藝術博物館舉行公眾諮詢 會,歡迎市民參與。 為進一步控制機動車輛尾氣排放,保障居民健康及改 善空氣質素,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根據前期研究成 果和前期收集到業界的意見,制訂了《制訂澳門在用車尾
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的建議方案以及相關諮詢文 本,並由2012年12月14日起進行為期個半月的諮詢。 在過去一段時間,環境保護局和交通事務局先後舉行 多場介紹會和諮詢會,分別向環境諮詢委員會、交通諮詢 委員會、業界(車商、車輛維修及運輸業界)和相關政府 部門進行諮詢,一方面詳細介紹諮詢文本的內容,解釋特 區政府在控制車輛尾氣方面的政策構想,同時聽取各界的 意見和訴求,從而進一步完善建議方案,提升有關政策的 可操作性。 為更廣泛地聽取市民對《制訂澳門在用車尾氣排放標 準及完善檢測制度》建議方案和諮詢文本的意見,更深入 地向市民介紹建議方案和諮詢文本的內容,環境保護局和 交通事務局將於1月5日(星期六)下午3時,假澳門藝術
博物館演講廳舉辦公眾諮詢會,歡迎市民前往參與並發表 意見。 此外,有關諮詢文本已上載至環境保護局及交通事務 局網頁(www.dspa.gov.mo或www.dsat.gov.mo),以及擺放 在環境保護局、交通事務局、政府資訊中心及政府綜合服 務大樓等地點供市民索取。如市民對是次諮詢有任何意見 及建議,可於2013年1月31日或之前,透過郵寄(澳門宋玉 生廣場393至437號皇朝廣場十樓環境保護局或澳門馬交石 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電郵(vehicles@dspa. gov.mo或info@dsat.gov.mo)或傳真(2872 5129或2875 0626)等方式向環境保護局或交通事務局發表意見。此 外,如公眾對是次諮詢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環境保護局 環保熱線2876 262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