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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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倡解約賠款

第一版

農曆癸巳年十月十三日

況下承批公司的資產歸屬問題,局方並在回覆廉署時表示屆時會與 有關公司協商解決,其處理手法明顯違背公務管理思維及原則、違 反法例。 廉署還稱,調查此部份過程中,由於發現太多違法之處,已無 意浪費時間去解釋這種種疑問,如當時財產歸屬如何解決?誰人作 最後決定?財產清單記錄了甚麼?現時容許新福利和澳巴繼續使用 有關財產又是基於何種理據?等等。 現行合同中不少條款亦帶出許多問題,包括因沒引用適用法律, 導致許多屬強制性的合同條款並無訂於合同內 而不應介入的事宜, 卻在合同內詳盡規管,明顯抵觸法律的規定,包括訂立利於承批方 的免責條款,因「公共服務批給」合同中根本是不允許這樣做;在 「提供服務合同」方式下,要求公司承擔遵守職業道德、公正、獨立、 盡責、積極等義務。另交局至今仍未將合同全文登在政府公報也屬 違法。 廉署認為,這種所謂巴士服務「新模式」,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及造成公帑的不善利用,是他們在履行行政監察職能時,所發現違 反法律及損害公益最嚴重的一宗個案。

質疑交局不能依法行政 廉署還特別重申,交局應遵守《行政程序法典》第三條合法性 原則的規定, 「這是開展公共行政活動的最基本規條,連這一點都無 法遵守,難以想像(當局)如何依法行政及謀求公共利益。」 這份三十七頁報告中又披露,該署是在今年五月底接獲投訴, 指現有公共巴士服務存在許多不規則情況,包括「鬼巴」事件,質 疑當局監管不力,令公共巴士服務問題不斷,且政府「購買」服務 的做法有利益輸送之嫌,才為此展開調查。

蓮運破產令提前公布 原按廉署工作計劃,應在完成調查措施後才公布分析結果,但 因維澳蓮運突於十月初向初院申請破產,故調整計劃,欲在不影響 仍在進行的其他措施的前提下,先公布報告。而且,合同已引發兩 宗訴訟,令政府處被動,可預期會引發更多其他問題。

廉署建議,政府可基於 公共利益及現行合同條文, 與三巴單方解約,並商定賠 償,並舉維澳蓮澳當中條款, 賠償金額為「批給標段總價 金的八十四分之一乘以解除 合同後剩餘完整月份數目的 百分之十」。但署方提醒,蓮 澳已向法院申請破產,當局 需另作考慮。 若三巴也是同一計算 公 式, 為 期 七 年 的 三 巴 總 判 給 金 額( 服 務 費 ) 為 四十七億七千六百四十九萬 多元(沒計早前之調價),由 明年一月起計,即賠償金額 約為三億一千二百七十四 萬 多 元, 其 中 蓮 運 要 賠 五千三百多萬元。 餘下的二法,就是政府 與巴士公司重新協商。一是 將現有「提供服務合同」轉 為「批給合同」,保留可用條 款,加入所欠缺內容;二是 直接重新按公共批給制度訂 立合約。

巴士服務合同違法,變相三巴違法經營逾兩年

【本報訊】政府處理三巴加服務費被動 一直備受詬病,不過廉署報告戳破,三巴 是沒條件談加費,因為即使現行合同沒違 法,但「提供服務合同」執行過程中,是 根本不允許變更收費。 今次六宗罪之一,就是中途調收費違 反法律。廉署在報告中,提 出一個「有趣」的問題,若 接受交通局觀點,承認其採 用「提供服務合同」方式, 其結果是根本不可能在合同 期內變更收費條款,因該法 根本不允許中途變更,這只 有《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 給制度的基礎》才可。 而且,按照交局的思維, 政府僅是「購買」服務,那 麼政府本身就有權決定是否 批准調升收費,根本無需與 巴士公司訂立任何「協定」, 包括現行以綜合消費物價指 數、車用輕柴油平均定價和 陸路運輸業全職有薪酬僱員 的平均薪酬水平三因素去計 算,被戲稱為穩加的公式。 廉署分析認為,交局的 行為已脫離了公務管理的原 理及軌跡,對「合法性原則」 視而不見,明顯屬於亂作為, 行為已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六億四千萬元加費要 回吐?

若 廉 署 所 言 屬 實, 到

一八年巴士服務合約期 滿 為 止, 新 福 利、 澳 巴 和 維 澳 蓮 運, 應 只 能 維 持

收 $2,326,360,349.5、

$811,251,208.0 和 $1,638,888,149.1。 兩 間 沒 申請破產、已獲加費高達百 分之二十三點三的新福利和 澳 巴, 可 能 要 取 不 走 那 約

現合約巴士公司不可調費

廉署昨重錘出擊,猛轟交局六宗罪

賠款約需三億了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認之有效刊物

新福利澳巴舊財產處理成疑 在舊巴士服務模式下規定,批給期滿後經營巴士服務的財產歸 政府所有,但交局在簽新約時,根本無提及在合同到期或失效的情

交局亂作為犯六宗罪

三巴現違法經營公交服務 據報告所述,現行法律僅允許以「公共服務批給」方式許可私 人公司經營公共巴士服務,但交局卻採用「提供服務合同」方式, 導致合同帶有不符合公共利益、甚至明顯違法的瑕疵,引致條款多 處矛盾及違法,更嚴重的是令三巴士公司在未獲「批給」下「違法 經營」。 廉署認為,這是有法不依, 「難道行政部門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而且交局在《承投規則》訂定豁免巴士公司繳納機動車輛稅的條款, 則僭越財政局局長的權限,有違法律規定,令政府陷入「違法作為」 的狀態。

星期五

【本報訊】面對這三份違 法處處的巴士服務合同,廉 署今回也照舊提供三大行政 解決之法,包括或用約三億 公帑去解約賠款、修改或重 簽新約。特首崔世安稱已指 示運輸工務司司長跟進,交 通局則稱大家對法律條文各 有理解,兩邊也不多作任何 評論。 廉署報告中指,交通局 一開始已誤引法律,作出連 串違法行為,致訂立出這份 有問題、瑕疵合同,而這又 不符合公共利益,甚至明顯 違法,故政府必須採取措施, 糾 正 這 些 違 法 狀 況。 為 此, 署方認為解決方向只能有三 個。

蠢人合約 廉署捅破蠢人合約 【本報訊】廉政公署公布關於「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 投訴的調查及分析報告,羅列出交通事務局在訂定新巴士服務合同 上,出現誤用法律等六項極明顯的違法問題,直言局方在此事的違 法及損害公益的程度,實屬署方履職至今最嚴重的一宗。 廉署表示,經調查和分析後,發現交通局在處理存在一些非常 明顯的違法問題,包括違法不遵守現行法定制度、違法訂定免稅事 項、舊承批公司的財產歸屬問題、中途調整收費違反法律(此詳見 另稿)、免責條款違反適用法律,以及其他合同問題等。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正報創刊於一九七八年 正報有限公司 JORNAL CHENG POU LIMI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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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不評論交劉 司處理

另外,要考慮採取適當措施的崔世安,昨晚在出 席公開時回應報告,強調政府定會對報告作出跟進, 已指示司長劉仕堯了解、跟進、分析報告,而由於政 府與蓮運訴訟中,現階段他不應作評論。

交局:廉署理解法律條文有異

被查的交通局晚上也發出新聞稿,稱尊重廉署意 見,會盡快分析處理。而經初步分析,是雙方對有關 事件的法律條文有不同理解,重申巴士服務新模式目 的是回應社會發展需要,謀求公共利益,提高公交服 務質素。局方也因服務費訴訟,暫不宜作任何評論。

‧三問廉署‧ 廉政公署昨

布的審計報告,已指出其他「巴士新服務

日 公 布 關 於「 道

模式」的其他問題,外界認為,當中可能

路集體客運公共

涉及偽做文件,詐騙等刑事罪行。為何廉

服務批給」投訴

署昨天公布的報告完全沒有提及「巴士新

的調查及分析報告。閱後,不少問題在筆

服務模式」是否存在刑事罪行?究竟,有

者的腦海裡出現:

否從刑事方向調查?

特稿

一 ) 今次的廉署報告主要是針對「巴 士服務合同」的問題。早在二O一O年八

失誤總與特首無關?

月,政府就「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

三 ) 究竟,廉署何時完成報告?為何

公開招標」,二O一一年一月完成審批後

公布日期是在行政長官崔世安到立法會答

簽訂服務合同,期間,為何廉署未有意識

問翌日?值得注意的是,昨日,運輸工務

到問題所在?「巴士新服務模式」是在二

司司長劉仕堯剛巧離開澳門到珠海出席會

O一一年八月實行的,為何廉署在二十多

議。昨晚,行政長官崔世安的回應一如以

個月後才展開調查?或許有人回應:廉署

往:已指示劉仕堯了解及跟進。外界一直

是在今年五月才收到投訴。筆者反問:廉

批評,市民總覺得施政失誤與崔世安無關,

署是否沒有投訴便沒有調查?

司長們才要負責。今次,筆者要問:「巴

二 ) 正如廉署所言,本年五月三十日 接獲的投訴,指現有公共巴士服務存在許

士新服務模式」沒有經過行政會,沒有得 到行政長官批准便可實行嗎?

多不規則情況,包括俗稱「走空巴」的事 件等。除了「走空巴」,五月二十七日公

雷鳴

六億四千萬元公帑。

老伯斑馬線前被貨櫃車撞捲車底

【本報訊】一雙越南籍兄 弟持械入屋行劫一名女同鄉, 劫去手機平板電腦等財物,臨 行前,兄更將女事主強姦。司 警接報先後將兄弟二人拘捕。

女事主任職按摩師 被捕兄弟姓 DONG,兄廿 八歲,非法入境;弟廿四歲, 一雙越籍兄弟涉嫌姦劫女同鄉被捕 持非本地勞工卡。案中女事主 反抗,最後,賊兄更將事主強姦, 十九歲,持非本地勞工卡,任職 離去時還掠走事主一部平板電腦。 按摩技師,事主與兩兄弟並不認 事主驚魂甫定,隨即致電報

越賊兄弟姦劫同鄉 識。 案 發 於 本 月 十 日 下 午 五 時, 當 時 女 事 主 正 在 鏡 湖 馬 路 住 所, 涉嫌之賊兄弟前來敲門,事主見 是陌生人,沒有啟門,但屋內另 一名女住客正好要外出返工,門 外賊兄乘機闖入,此時,屋內獨 剩事主一人,賊兄隨即亮出一把 利 刀 指 嚇, 搶 去 事 主 一 部 手 機, 並致電其弟前來接贓,賊弟前來 接過手機隨即離去。 賊兄仍未離去,並在屋內恐 嚇事主,要事主翌日向他交出一 萬元,事主當時甚感驚慌,不敢

警。司警接報經調查,於本周二 晚先拘捕賊弟,再據口供於本周 三晚拘捕賊兄,並在其住所撿獲 吸毒工具,以及多部手機,初步 懷疑這些手機都是行劫女同鄉所 得。

【本報訊】沙梨頭海邊街昨日發生貨櫃車撞途人事故, 一名老伯於斑馬線前橫過馬路時,被一輛剛起動的貨櫃車 撞倒並將之捲入車底,右小腿被壓受傷,消防員到場將之 救出送院急救。交通警對事故展開調查。 事發於昨日中午十二時,沙梨頭海邊街一帶交通非常 擠塞,一名約八十歲老伯於德興火鍋附近斑馬線準備橫過 馬路,但因當時斑馬線上停有一輛貨櫃車和其他車輛,老 伯於是從車隙之間穿過並繞過正停於斑馬線上的貨櫃車車 頭時,貨櫃車剛巧起動,將走過車頭的老伯撞倒並將之捲 入車底,現場其他正橫過馬路的居民見情況,立即高呼喝

止貨櫃車司機將車煞停。 消防員接報到場見老伯躺於車頭底部,右腳小腿被 壓於車輪下。當時傷者仍然清醒,消防員合力將受困傷 者救出送往山頂醫院急救。 事後,貨櫃車司機聲稱當時交通非常擠塞,而所駕 駛貨櫃車車身較高,未有發現該老伯從車隙之間通過對 面行人路,因此釀成事故。 繼日前凌晨同一路段另一斑馬線附近,一名老婆婆 橫過馬路時,被一輛私家車撞死後,相同路段發生第二 宗同類嚴重交通事故。

【本報訊】本星期日下午,一名持特別駕駛執照的內地 司機駕駛「星際酒店」的發財巴,在友誼橋大馬路發生嚴 重交通事故,五十五歲姓歐陽的電單車女駕駛者被該巴士

輾 過 頭 部, 當 場 死 亡。 歐陽女士的 女兒鄧小姐 和親友昨午到現場路祭,呼天搶地。

越女聯絡警方 司警呼籲曾遇劫沒有報案的 越籍女士,盡快與司警聯絡。賊 兄弟經調查後分別被控搶劫,強 姦及吸毒等罪名,移送檢察院。

死者女兒血淚控訴發財巴禍澳

臉書百字留言字字血淚

司警呼籲遇劫沒報警

發財車車禍死者的家屬昨到事發現場路祭

貨櫃車底遺下老伯一雙鞋及一灘血漬

前日,鄧小姐在臉書 (facebook) 發放數百字的訊息,已 有逾一千五百個分享,本報徵得同意,轉載內容如下: 家母日前因為友誼大橋交通意外而不幸過身,痛失至 愛,悲痛欲絕。 而導致意外原因正是星際酒店「發財巴」司機爬頭引起, 「發財巴」司機正是持特別駕駛證的內地人。 澳門道路交通問題日益嚴重,意外頻生,政府從未正 視問題!發財巴數量無上限,政府更縱容博企僱用內地人 為司機,令澳門路面情況更為嚴峻,這根本就是廣大巿民

的悲哀。 由出事至今已是第四日,星際酒店從未接觸過我及對 事件回應,也沒半點慰問與關心。難道大公司便可以視人 命如螻蟻?同一條大橋同一段路,因為同一間酒店發財巴 而枉死的人,我媽不是第一個,更不會是最後一個! 事件發生得太突然,我連一句道別的話也無法對我母 親說,她,永遠離開了。在此,我真切希望各界關注事件 的嚴重性,悲劇不可一演再演! 除了本星期日的致命交通意外,「澳門銀河」(「澳門 銀河」與「星際酒店」同屬銀河娛樂集團有限公司 ) 的發 財巴也於去年四月,在友誼大橋高速輾斃一名電單車女乘 客,據悉死者年僅廿五歲,畢業後剛投身社會工作只有數天。 而且,該發財巴司機同樣是持有特別駕駛執照的內地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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