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區域型文資操作策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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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 活化操作策略研究計劃結案報告書

委託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執行單位:國立台灣科技大學 計畫主持人:王惠君副教授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


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操作策略研究計劃結案報告書


目錄 第一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前言 計畫緣起 計畫內容 研究方法 研究步驟

1-1 1-2 1-3 1-4

第二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各縣市所提計畫之進行現況與分析 各縣市所提計畫之進行現況 各縣市所提計畫之分類與評估方式 各縣市所提計畫之評估結果 小結

2-1 2-78 2-84 2-92

第三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國外相關案例 國外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作法之概述與案例 國內相關案例研究 國內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與活化計畫之實際案例

3-1 3-23 3-37

第四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工作之操作機制與策略 執行基礎調查內容 跨部門整合機制 社區參與導入手法 環境整備要點 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再利用策略

4-2 4-12 4-15 4-24 4-47

第五章 第一節 第二節 附錄

編寫「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作業指南」 編寫重點與閱讀方法 5-1 作業指南架構 5-3 「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操作策略研究案」期中末報 告書書面審查回覆表


第一章

前言

第一節 計畫緣起 自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施行以來,具有文化價值的建築開始受到公部門 的保護,然而過去一直侷限在文化資產單點的保存上。雖然其後也有聚落保 存的想法,以及實際將古市街等之區域型保存概念加入至文化資產保存法 中,然而實際在執行面上仍然面臨眾多的問題。思考其中的問題點,可以發 覺單點的保存可以由硬體出發,所面臨的問題由單一補助方案即可執行,但 區域保存所涉及的問題非常繁多而複雜,因此必須有整體考慮,結合硬體與 軟體、建築與人、活動與經營等,才能使區域型文化資產之保存得以持續進 行。 所謂的「區域型文化資產」 ,指應包括重要文化資產,如古蹟、歷史建築、 傳統聚落、歷史街道、舊城垣、工業遺址等有形文化財(含已指定、登錄之 文化資產至少 2 項以上) ,並結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等無形文化財之 整合保護區域。所以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計畫應以地方重要歷史文化 區域為範疇,思考從區域先期規劃到後續的經營管理、運作進行可持續性發 展的整體策劃,並在操作過程中導入在地居民的自主性參與,試著突破由政 府主導之單一文化資產硬體修繕模式的嶄新嘗試。 談及區域性、整體性文化保存,可預見其所牽涉到的層面與對象將不似 單一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單純,大抵可分成三個層面來看:首先,在硬體方面, 必須通盤考量保存區劃設、保存區內整體環境保全維護、地域風貌營造等議 題;其次,在軟體方面,更涉及如何激發在地居民對地方事務的關心與投入, 如何找出地方文化潛力、特質並加以活化、運用,乃至發展成一套可持續經 營的營運管理模式等問題;最後,在人力運用方面,前所述及之各環節需要 政府單位、在地組織以及專業團隊的共同投入,三者之間如何進行內部整合、 分工亦將是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一大課題。 現階段實際出現之問題包括有: (一)文化資產之修復,尤其是傳統聚落或市街,常會出現傳統與現代對立的狀 況,如何兼顧保存與發展,目前尚缺具體之操作經驗與共識。 (二)大量人口外流之離島或鄉村地區,雖因發展受限而區域性地保存了珍貴的 文化資產,然常因缺少縝密的考慮便投入之政府資源,而倉促導入非在 地性之產業投資,導致實際上無法永續經營的問題。 (三)缺少居民參與或在地組織尚未形成,使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化未能在實質 上凝聚文化認同,以致文化深度難以累積。 1-1


(四)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政策常出現不同調或同一地方重複資源進入的情 況,導致有些地方過度開發,而有些地方經費短缺;另外,也易因地方 政府與對於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的認知不足,導致無法整合運用或者使 無形文化資產流失。 有鑑於此,為增進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工作執行成效,本計畫希 望以嚴謹的學術研究為基礎,進一步提出有效的操作策略、手法,並據之編 寫《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作業指南》 ,期能適時提供給各地方政府、在 地組織與專業團隊做為區域型計畫各執行階段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二節 計畫內容 目前由各地方文化局提案、文建會初步評選出的區域型文化資產區域共有 39 案,初步篩選後決定現場勘查共 38 案,但現地調查後篩選出較符合「區域型 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計畫」之計畫目標共 37 處;由目前已進行的實際現地調查 與訪談調查中發現,各地區所面臨的問題大相逕庭,對於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概 念也有落差,因此導致在執行上造成聚焦點不足或者錯誤的狀況,例如:區域型 文化資產重點為軟體面的提升,並結合硬體上的永續再利用,但部分團隊僅操作 硬體規劃層面,因此引發未來永續發展的疑慮。綜合上述,本研究未來操作機制 與策略的擬定的執行內容為: (一)國內各縣市區域型文化資產所提計畫之內容現況 瞭解國內各縣市區域型文化資產策略推動資源、需求以及各地區執行期 間所遭遇的問題等。 (二) 各縣市計畫優劣勢的評估: 瞭解各地區區域型文化資產內部擁有的資源、歷史、歷史建築與古蹟、無 形文化、社區居民參與的情形。另外政府政策的配合、相關政府資源的整合、 交通、產業系統、觀光配套、外來新興人口與產業移入等課題亦為評估項目。 (三) 國內外案例分析: 透過國內外成功案例的分析,瞭解在不同類型區域型文化資產對於有形與 無形文化資產的活化與永續發展的運用。 (四) 操作機制與策略之擬定 透過現場調查了解國內各縣市目前正在執行計畫現況後,彙整與分析執行 上的問題點,另外再由分析國內外實際執行案例中,找尋關於「跨部門整合機 制」 、 「社區參與導入手法」 、 「環境整備要點」 、 「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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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利用策略」等方面資料,擬定日後操作機制與策略。 (五) 編寫《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作業指南》 在操作機制與策略擬定後,將操作過程編寫成為《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 活化作業指南》,做為日後各縣市區域型文化資產操作之參考依據。

第三節 研究方法 (一)文獻蒐集及探討 針對「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操作策略」主題,如古蹟、歷史 建築,歷史街區或城鎮及文化遺產的保存、再利用或再造的作法及管理策略 等相關議題進行文獻蒐集與現地訪查,再藉由國內外的管理及經營經驗與操 作手法的探討,研擬出適合台灣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用的策略與相關研 究主題,因此,資料類型主要分為: 1. 書面資料: 包含國內外相關的期刊論文、研究報告、書籍雜誌、調查研究等文字記 錄及敘述。 2. 圖說、照片資料: 藉由田野調查拍攝的照片收集執行過程及執行前後之圖像照片資料,配 合書面說明來明確表達執行策略之步驟及手法。 3. 分析與決策方法研究: 因研究類型眾多,較難整合出操作策略,未來可能需要藉由分析方法、 決策分析法來分析問題與提出最終策略建議。例如:SWOT、平衡計分卡、 層級分析法(AHP)等或者其他可行的決策方法,協助研擬操作策略。 (二)現地調查 為充分瞭解台灣之實際狀況,使相關執行策略能更符合台灣實際需 求,在研究調查的過程中,實地走訪瞭解各縣市共 38 個執行「區域型文化資 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之案例遭遇之問題,以及實際進行狀況。另外,調 查的同時,也針對所勘察的文化資產周邊社區的現地所在、規模與優劣勢等 條件進行分析,以瞭解社區發展與文化資產間的共通處與衝突點,確認社區 居民參與導入的概念與具體執行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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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步驟 確立計畫目標

案例初步調查

國內外案例及文獻資料蒐集

執行計畫現地會勘

國內案例探討

國外案例探討

國內跨部門整合機制策略的擬定 社區參與導入手法 環境整備要點計畫 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再利用策略 編寫「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作業指南」 資料彙整與期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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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及維護的手法

期中報告

環境或保存整備要項

活化與再利用策略

社區居民的參與方式

保存計畫的擬定

產權況狀

管理維護現況

交通建設

文化資產價值

社區資源

資料整合及分析


第二章 各縣市所提計畫之進行現況與分析 第一節 各縣市所提計畫之進行現況

「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與活化計畫」之整體計畫期程為自 95 年度起至 98 年度止,其中 95 年度至 96 年度為規劃期,各縣市政府應就其所提之保存計 畫提出關於文化資產保護、環境品質提升、內部空間裝修等硬體計畫,同時輔導 社區組織及地方團體研提後續經營管理機制人才與相關軟體規劃與保存計畫,97 年度至 98 年度為實際執行期程,除硬體部分的保存維護與環境整備外,並應建 立日後永續經營的管理維護機制為目標。 目前由各地方文化局提案、文建會初步評選出的區域型文化資產區域共有 39 案,初步篩選後決定現場勘查共 38 案,但現地調查後篩選出較符合「區域型 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計畫」之計畫目標共 37 處;本研究為瞭解各縣市所提計畫 之進行現況,俾利日後執行課題分析,於 96 年 4 月中開始配合文建會訪視各地 計畫的行程,實地瞭解各縣市所提之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與活化計畫。以下 為各縣市提出共 38 個案例之計畫內容與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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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平島-和憲里、社寮里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歷史環境類 基隆市) 和平島地區位於基隆東北端,該計畫之規劃範圍於和平島的東側,將區域內 分布之歷史建築群、社寮砲台、龍目井、阿拉寶灣等為保存發展核心,整體建物 保存現況除社寮砲台保存完整外,其餘建物頹圮或已非原樣的情況較為嚴重;地 方居民多為民國 6-70 年代從東部北上從事漁業的原住民,其居住地為國有地, 仍為佔用的情況,另有部分軍事設施,地屬軍方,因此在整體相關軟硬體整合上 較具難度;另外,地方居民與當地的古蹟的文化關連性低。目前委託台大城鄉發 展基金會協助規劃中。

圖【2-1】和憲里、社寮里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虛線為規劃範圍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社寮東砲台(市定古蹟) 、龍目井(歷史建築)。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番仔厝聚落、蓄水池及古渡船頭等。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漁撈傳統產業、原住民傳統歲時祭儀等。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愛鄉文化協會、社寮文史工作室、雞籠文史工作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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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軍事設施

圖【2-3】社寮砲台

圖【2-4】軍事設施

圖【2-5】社寮砲台

圖【2-6】規劃範圍東側正興建一淨水廠

圖【2-7】和平橋往基隆側有一造船業的產業 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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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齊東街日式宿舍保存及活化計畫(歷史環境類 台北市) 位於台北市中正區齊東街一帶,為日治時期殖民政府官員職務宿舍,保有日 式宿舍之建築特色。區域內已有「李國鼎故居」獲市定古蹟之指定,尚有多間宿 舍經登錄為歷史建築。為保存整區歷史風貌,因此在地方團體「華山社區發展協 會」與相關學者積極推動下,臺北市政府於民國 93 年 11 月公告該區域內用地禁 建 2 年,並持續以都市計畫手法進行保存區劃設。但在保存之前因牽涉到土地買 賣利益等問題,部分宿舍結構遭人破壞,有傾倒危機。另外,因宿舍區土地權屬 分屬三個不同單位:臺北市文化局、文建會、私有,因此在未來整區的整合上需 提出溝通協調機制與整體區域合作發展構想。目前委託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協 助規劃中。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李國鼎故居、日式宿舍。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米道遺址。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暫無。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華山社區發展協會、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

圖【2-8】齊東街日式宿舍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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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9】日式宿舍大門

圖【2-10】目前房屋結構有傾倒危機

圖【2-11】內部空間保存尚完整

圖【2-12】保存區外已興建高樓

圖【2-13】建物現況不佳

圖【2-14】內部空間保存尚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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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淡水地區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歷史環境類 台北縣) 位於台北縣淡水鎮內淡水市街與北淡農村一帶,擁有西班牙、清領、日治各 時期所遺留之文化資產,較著名的有紅毛城、滬尾砲台、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 等古蹟,現成立「淡水古蹟園區」以整合區域內文化資源。目前委託淡江大學建 築系黃瑞茂老師協助規劃整體保存計畫,規劃內容主要以配合老照片以修景的方 式回復古蹟區周邊原有樣貌;另外淡水古蹟園區也積極與學校、文史工作室、耆 老合作,找回淡水原始景觀風貌。景觀管制部分也將透過都市計畫手段積極管制 周邊建築高度與立面。

圖【2-15】淡水地區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紅毛城、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滬尾砲台…等 23 處。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暫無。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保生大帝輪值信仰、清水祖師祭典、獅陣、北管軒社。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淡水文化基金會、淡水社區大學、淡水社區工作室、滬尾文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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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6】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

圖【2-17】紅毛城

圖【2-18】淡水教會

圖【2-19】滬尾砲台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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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瑞芳鎮金瓜石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產業文化景觀類 台北縣) 位於台灣東北角的丘陵地上,隸屬台北縣瑞芳鎮,是台灣早期盛極一時的金 銅礦產區,現仍保存大規模金銅礦業採礦遺跡。目前規劃內容由黃金博物園區館 方提出,尚未委託規劃團隊。規劃區域除黃金博物園區外,向外擴張至十三層產 業遺址與廢煙道。整體園區與規劃範圍產權因所有者台電與台糖態度不明,仍須 透過協商方式取得使用權。社區資源整合部分,因目前與社區關係較為薄弱,未 來將積極與地區居民溝通。因臨濱海公路,對外交通方便,但整體地區幅員廣大, 不利人行。

圖【2-20】瑞芳鎮金瓜石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範圍,虛線為聚落與工業遺址應保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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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金瓜石神社、太子賓館、水湳洞選煉廠。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廢煙道、過濾槽、黃金瀑布。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媽祖信仰、金銅礦業。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瑞芳文化協會、瑞芳鎮觀光推展協進會、黃金山城願景協會、三安社 區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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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1】產業建築

圖【2-22】廢煙道

圖【2-23】選煉廠

圖【2-24】原廠房

圖【2-25】陰陽海

圖【2-26】原辦公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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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八德霄裡水與綠文化廊道(文化景觀類 桃園縣) 位於桃園縣八德市霄裡里、霄裡池一帶,原為凱達格蘭族霄裡社居住地,後 有閩粵移民入墾,保存完整聚落、埤塘及農田景觀,亦有豐富湧泉帶。規劃範圍 內有多處客家宗祠、伯公廟雖可看出後期增改,但維護管理完善。地方居民對於 區域行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仍不熟悉,對於土地權屬與其利益是否獲得保障意 見紛歧。目前委託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陳其澎老師協助規劃。

圖【2-27】八德霄裡水與綠文化廊道規劃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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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暫無。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霄裡社遺址、霄裡池、玉元宮、至德堂、唐朝居、喻竹居、盧江堂等。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石母娘娘信仰、伯公信仰、中元普渡賽神豬、客家八音。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竹霄里社區發展協會、霄里國小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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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8】地方信仰福山宮

圖【2-29】仍維持利用天然湧泉洗衣之傳統

圖【2-30】八德地區老街

圖【2-31】具有多處景觀優美的埤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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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龍潭十一份樂活文化園區(文化景觀類 桃園縣) 位於桃園縣龍潭鄉佳安村、三林村境內,舊名「十一份」 ,現屬「石管局風 景區」,區域內含水利、自然文化景觀、傳統客家聚落及原美國顧問眷舍(現為 中科院員工宿舍,人稱「石園」)等文化資產。該計畫規劃範圍大,規劃範圍內 涵蓋類型眾多,且客家文化與戰後美國顧問宿舍群關連性低,較難以串連;且因 美國顧問眷舍群現為中科院員工宿舍,不易對外開放,因此整合上具難度。另地 方村長對於文化資產保存態度積極,配合度高。目前委託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陳 其澎老師協助規劃。

圖【2-32】龍潭十一份樂活文化園區規劃範圍圖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暫無。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石板古道、二十間房、石管局員工宿舍、徐氏古厝、石園醫院等。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客家採茶戲。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佳安村社區發展協會、山林人工作室、三林社區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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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33】目前已有腳踏車步道與景觀工程十

圖【2-34】原美國顧問眷舍區辦公空間

一份

圖【2-35】埤塘

圖【2-36】石室

圖【2-37】石園內景觀

圖【2-38】原美國顧問眷舍區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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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香山區朝山里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複合景觀類 新竹市)

位於新竹市香山區朝山里,緊臨中華路,以香山火車站、香山天后宮為區域主軸。 區域內之香山港為早期歷史重要據點,另以有天后宮為中心所形成的海口、漁港 聚落。目前因該地區並無太顯著的變遷,因此以天后宮為中心的紋理仍留存,但 居民因生活上的需要,皆已改變房屋型態,老街風貌難以辨別,而香山火車站目 前現況良好,仍在使用中。規劃範圍內有一日治時期鄭家出資興建的齋堂,目前 保存良好,但因為私人所有,仍須協商規劃型態。目前委託元培科技大學餐館系 張興國老師團隊規劃。

圖【2-39】香山區朝山里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含朝山里全部範圍極美山里、海山里部分區域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香山火車站、香山天后宮。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暫無。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媽祖信仰。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香山天后宮管理委員會、朝山里里辦公室、朝山里社區發展協會、新 竹市觀光休閒旅遊導覽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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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40】香山天后宮

圖【2-41】聚落紋理仍保存,但建築風貌已消 失。

圖【2-42】香山車站保存良好

圖【2-43】日治時期興建之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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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北埔聚落保存及活化先期作業(傳統聚落類 新竹縣) 北埔聚落乃清道光年間客家移民開墾而成,為一極具濃厚防禦建築特色的傳 統客家聚落。北埔聚落近年過度發展觀光,文化資源耗損嚴重,計畫通盤檢討舊 都市計畫,評估劃設保存區之可能性,進一步研擬傳統建築景觀保存管制要點; 另一方面,地方居民亦意識到僅有觀光無法使北埔永續發展,因此已凝聚部分共 識未來發展應以保存地區風貌為主軸。 目前已有地方居民自立修復古屋、保留歷史風貌做為餐廳、展示古物的成功 案例。土地產權部分,因地方祭祀公業持有多數土地,為溝通日後發展主要商議 對象。整體規劃部分委託 OURs 都市改革組織規劃。

圖【2-44】北埔聚落保存及活化先期作業規劃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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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慈天宮、金廣福公館、天水堂、忠恕堂、姜阿新宅第。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暫無。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迎媽祖、客家擂茶、東方美人茶。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北埔社區發展協會、大隘文化生活圈協進社、金廣福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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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45】慈天宮

圖【2-46】慈天宮前廣場

圖【2-47】金廣福

圖【2-48】因商業需求改變了老街立面

圖【2-49】民居自主改造案例

圖【2-50】展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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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芎林鄉紙寮窩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傳統聚落類 新竹縣) 紙寮窩位於新竹縣芎林鄉文林村 9 鄰、10 鄰一帶,曾是芎林地區最著名的 金銀紙造紙業生產區。當地造紙產業在現代化衝擊下逐漸停產,但造紙相關技 術、人力、設備及自然環境仍存在。而建築部分劉家古厝目前仍使用中,維護良 好。地方宗祠與居民組織凝聚力強,且願意提供傳統造紙技術做為日後活化資 源,但亦擔心日後若朝觀光走向所帶來的人潮、垃圾將會大大影響地方居民恬淡 生活,因此希望規劃方向能朝保存與活化地方產業為主。目前委託中原大學建築 系林曉薇老師規劃。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暫無。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劉家古厝、手工造紙器具、早期淨泡造紙材料之池塘。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造紙技術、伯公信仰、蔡倫先師祭祀習俗。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文林社區發展協會。

圖【2-52】造紙器具仍留存

圖【2-53】造紙空間

圖【2-54】地區環境幽美

圖【2-55】造紙過程所需水池

圖【2-56】劉家古厝

圖【2-57】劉家古厝保存完善 2-18


10 出磺坑石油產業文化景觀-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計畫(產業文化景觀類 苗 栗縣)

苗栗縣公館鄉出磺坑(開礦村),是台灣最早開發的重要石油礦地,據淡水廳 誌的記載,該石油礦地只比全世界第一口油井晚了兩年,是深具歷史意義的礦業 遺產。較特別之處,長年的礦業事業也衍生出以日式宿舍群為主的特色聚落,其 中同時包含城隍廟、羅家百年古厝、背斜地質等文化資源與自然景觀。目前主要 的業管單位為「中國石油公司」,至今仍於此地進行天然氣之開採作業。在中油 的努力經營管理之下,許多當時開採的機具及工作平台皆被完整的保存之,並且 成立了中油陳列館,展示過去的文獻資料及小型器具。 規劃單位中原大學建築系初期的規劃概念,是先從基礎調查中介定該區域的 文化保存範圍及目標,並協助文化資產未來指定登錄作業。後期計畫則從整合中 油、居民及地方的觀點出發,提出地方永續發展的具體策略。由於當地交通不便, 生活機能與條件取得不易,因此造成人口外移嚴重,加上中油打算將此礦區關 廠,這將會直接衝擊到未來如何執行管理維護的問題。故當地居民也相當關切, 此計劃是否能為地方帶來實質的利益。目前苗栗縣政府完成府內的局處整合,未 來將會視情況擴及至鄉鎮公所、地方文史及相關機關單位。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暫無。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城隍廟、羅家百年古厝、礦業遺產(包括特 殊地質景觀、宿舍、鑽井機具、舊油井等,未來可考慮全區登錄為文化景觀)等。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採礦文化及技術、城隍廟宗教信仰、客家傳 統文化等。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開礦村辦公室、開礦社區發展協會、開礦國小、公館鄉公所、中油公 司等。

圖【2-59】機具纜車道

圖【2-60】採油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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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61】採油事蹟

圖【2-62】背斜地質

圖【2-63】中油陳列館

圖【2-64】員工宿舍

圖【2-65】長官宿舍

圖【2-66】中油辦公室

圖【2-67】日式宿舍群

圖【2-68】日式宿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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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勝興車站聚落-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計畫(產業文化景觀類 苗栗縣) 由三義到后里的台鐵舊山線,是日治時期重要的鐵路支線。其中,原名十六 份信號場的勝興車站是此一鐵路支線的最高點,也是早期台灣鐵路上行與下行的 交會處。目前勝興火車站及魚藤坪斷橋,皆已指定為縣定古蹟,且保存狀況相當 良好。同時,在結合周邊的觀光及旅遊資源之下,勝興車站已成為苗栗地區重要 之文化觀光景點。過去政府投入相當多的資源,協助該區域的硬體資源的建設及 社區營造。但觀光的迅速開發,也衍生出了攤販及不協調的違章建築等問題,加 上擁有大部分車站周邊土地產權的鐵路局,基於“經營獲利、不虧損"的考量之 下,出租周邊的土地及月台供商業使用,破壞既有的景觀。故規劃單位中華大學 建築系基於既有勝興車站的基礎建設上,提出該區域的「空間管制計畫」。廣義 的想法,欲藉由具體管制策略,讓勝興車站主體建築、周邊建築及環境景觀三方 面得以協調,也避免過度的開法造成的破壞。 目前縣政府、鄉公所、鐵路局及地方文史團體四方面,對於該區域的維護管 理看法上出現分歧,故如何在文化資產保存與地區觀光之間取得共識,將是此計 畫所面臨的課題。另外,部分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如站長宿舍(木造建築), 也被攤販所佔據並且架設廚具來經營,已直接危害到建築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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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勝興火車站、魚藤坪斷橋(縣定古蹟)等。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台鐵舊山線(未來可考慮全線登錄為文化景觀) 、伯公壟文化遺址等。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鐵道文化及技術、客家傳統文化等。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勝興村辦公室、勝興社區發展協會、三義鄉護林協會、三義觀光文化 產業協會、三義鄉觀光產業協會、舊山線文化產業協會、雙湖社區發展協會、觀樹文教基金 會、中華民國鐵道文化協會、三義鄉公所、台灣鐵路局等。

圖【2-70】等候月台

圖【2-71】等候月台臨時搭建的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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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72】勝興車站

圖【2-73】特色商店

圖【2-74】周邊的攤販

圖【2-75】搭建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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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貫通台灣前後山的林圮埔歷史老街區域發展計畫(歷史街道類 南投縣) 南投縣竹山鎮竹山里之林圮埔老街,俗稱中部開發的「前山第一城」。該區 域內,共有連興宮 1 處古蹟及台中縣菸葉廠竹山輔導站 1 處歷史建築。而位於下 橫街及菜園路之歷史街區,仍保持原有的街區紋理,同時在結合了連興宮之宗教 慶典活動、傳統產業等無形文化資產,形塑出當地文化之特色。目前竹山鎮公所、 當地居民與地方文史團體積極的配合計畫,提出該區域的發展想法,希望藉由此 計畫帶動在竹山周圍旅遊的民眾,可以進入市區觀光,活絡市區的經濟。目前有 形文化資產中,多數尚有人在使用之且保存況狀良好。目前菸廠局部為商業用地 的產權,需與國有財產局協調,故至今還是處於閒置的狀態。未來文化局將與沙 連堡文史團體溝通,藉由認養的方式解決後續管理維護的問題。此外,文化局未 來也將庶煌診所登錄為歷史建築。 由於當地人士及文化局認為竹山街區的公共建設的不足,降低了民眾進來的 意願,希望藉此計劃增加停車場及道路開通等基礎建設。目前協助計畫執行的規 劃單位為大葉大學休閒管理系,基於過去執行竹山其他相關計畫的經驗,提出了 「參與式設計」的概念,藉由當地居民訪談與參與,重建老街開發歷史,並瞭解 竹山居民對於老街保存之想法,建立未來區域發展之願景與想像。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連興宮(縣定古蹟) 、台中菸葉廠竹山輔導站(歷史建築)等。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庶煌診所、林圮公墓、下橫路街屋、菜園路 街屋、竹山鎮農會、崇本堂等。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連興宮媽祖誕辰及中元普渡、「梨春團」子 弟戲、竹產業文化及傳統行業(打鐵店、理髮店、豆腐巷)等。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南投縣竹山鎮形象商圈促進會、南投縣沙連堡文化藝術策進會、竹山 里辦公室、包府社區發展協會、竹山鎮公所等。

圖【2-77】連興宮

圖【2-78】台中菸葉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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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79】林氏宗祠

圖【2-80】庶煌診所外部

圖【2-81】庶煌診所內部

圖【2-82】竹山鎮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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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傳統聚落類 彰化縣) 「一府、二鹿、三艋舺」,彰顯出鹿港在台灣地理的重要性。目前鹿港鎮仍 是彰化縣,甚至是中部地區,文化資產最為豐富且保存完整的區域之一。與勝興 車站一樣,過去至今政府也投入相當多的資源在文化保存與觀光發展上,範圍涵 蓋了軟、硬體資源。由於過去的計畫概念,皆以單點或區塊為範圍,之間缺乏串 聯的動作,因此規劃單位明道管理學院景觀系提出了導覽牌、建築的入口意象及 街道家具等手法,一方面增強鹿港當地的公共意向,另一方面的目的是為了達到 全面性的文化資源串連的目標。此外,位於老街附近的日式建築群,已獲得鎮公 所及地方人示的支持,未來將朝向藝術村的方向規劃,但建築物的維修及土地產 權的取得是必須先解決的問題。目前鎮公所、縣政府與規劃單位已有初步的共識 及想法,並且對於計劃的執行上,鎮公所也表達出配合的意願,同時出借鹿港街 長宿舍給規劃單位,作為定期居民座談的場所。

圖【2-83】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鹿港龍山寺(國定古蹟) 、鹿港天后宮、鹿港城隍廟、鹿港地藏王 廟、鹿港文武廟、鹿港三山國王廟、鹿港興安宮、鹿港南靖宮、鹿港隘門、鹿港日茂行、鹿港公 會堂、鹿港丁家古厝、鹿港鳳山寺、鹿港金門館(縣定古蹟)、鹿港十宜樓、鹿港元昌行、鹿港 街長宿舍、原海埔厝警察官吏派出所、鹿港玉珍齋、鹿港意和行、鹿港友鹿軒(歷史建築)等。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鹿港古蹟保存區、中山路老街、彰化縣地方 產業交流中心等。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歲時祭典(民俗廟會、行業祭祀神)、傳統 工藝(木雕、燈籠彩繪、神雕、傳統雕刻、錫藝) 、傳統茶點等。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鹿港文教基金會、鹿港文史工作室、鹿水文史工作室、鹿溪文史工作室、 鹿港鄉土史料工作室、飛帆文史工作室、五方文史工作室、鹿港社區大學、鹿港鎮社區健康營造 中心、鹿港鎮公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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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84】現地訪視

圖【2-85】老人會館

圖【2-86】老街區

圖【2-87】日式宿舍群入口

圖【2-88】日式宿舍群

圖【2-89】老街區的傳統建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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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北斗歷史區域發展暨古街風華再現計畫(歷史街道類 彰化縣) 「一府、二鹿、三艋舺、四寶斗」 ,正意味著北斗鎮重要歷史地位,其主要 核心是以奠安宮為中心之歷史街區,這裡曾是台灣中部的樞紐,因此許多頗具規 模的旅館、娛樂場所、酒家、夜市,以及染坊、牛墟等,皆聚集於此。規劃單位 勤益科技大學景觀設計系將北斗鎮未來可能推動的地區分為三個區塊,河港歷史 園區、北斗老街文化區(以奠安宮為主的區域)及政教歷史街區(日式宿舍群)。鎮 公所得知有此計劃的同時,即整合鎮內各機關籌組地方的推動小組來積極參與, 先後與文化局、規劃單位召開了多次協調會,充分表達出地方配合的意願及地方 需求。目前提出的區域內尚無任何指定或登錄的文化資產,未來會將紅磚市場, 及同時擁有四種類型的日式宿舍群等建築,列為優先考量指定登錄為歷史建築。 同樣的,前提是日式宿舍群的土地產權也必須先取得。部份日式宿舍已受到毀 損,後續維護管理上也是規劃單位所需要考量的。然而,目前雖然提出的三個歷 史區塊,未來文化局與鎮公所會全面考量各區塊內的發展潛力及可及性,選出較 具可行性的區塊來實際執行,並且結合現存之傳統產業、美食與民俗節慶活動, 進一步帶動區域內的活化與新生。

圖【2-90】北斗歷史區域發展暨古街風華再現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暫無。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奠安宮、北斗紅磚市場、保甲事務所、北斗 郡守官邸、北斗警察局分局長官邸、北斗街長官邸、移民村指導 2-27


員宿舍等。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民俗節慶(寶斗三月迎媽祖、奠安宮字姓戲、 北斗魯班公宴、中元節宮口普肉山、大菜市普渡、八月北斗作水 醮、拜溪王) 、老行業(製油廠) 、傳統技藝(紙燈籠、雕刻、刺 繡、糖塔)、傳統美食(肉圓、肉乾)等。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奠安宮管理委員會、五權里辦公室、北斗社區大學、北斗鎮公所等。

圖【2-91】寶斗大街的入口意象

圖【2-92】紅磚市場外部

圖【2-93】紅磚市場外部

圖【2-94】紅磚市場內部

圖【2-95】洋樓建築

圖【2-96】奠安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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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97】郡守宿舍

圖【2-98】街長宿舍

圖【2-99】日式宿舍群

圖【2-100】日式宿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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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田中街文化資產環境保存暨維護計畫(歷史街道類 彰化縣) 田中街舊名「田中央」,是指八堡二圳及八堡一圳中間之完整農地,因後期 鐵路開通,田中火車站啟用,而形成新興的聚落。目前車站位置所在已另外興建 了現代化車站,原有的老車站已修復完成,置於站前廣場內。週遭的老街區、傳 統產業及設施是田中文化資產的特色。另外,興建於 1937 年之台中州田中農業 倉庫,已登錄為歷史建築,未來文化局再取得台灣省菸葉耕種事業改進社的產權 後,也將進一步指定登錄為歷史建築,兩者建築現況皆保存良好。由於目前該地 區尚無規劃單位,因此居民參與、人員整合及管理維護等課題,尚無法具體了解。 而文化局已請鎮公所籌組推動小組,以便於未來計畫的執行。

圖【2-101】田中街文化資產環境保存暨維護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原台中州農會田中倉庫(歷史建築)。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舊田中車站、田中鐵道倉庫、舊香蕉市場、 台灣省菸葉耕種事業改進社、田中國小舊宿舍、中洲路、員集路 老街、乾德宮、蕭氏宗祠、壽山堂等。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傳統產業(榨油、醬油)等。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南路社區發展協會、北路社區發展協會、田中鎮公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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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02】台中州農會田中倉庫-運輸軌道

圖【2-103】台中州農會田中倉庫

圖【2-104】台中州農會田中倉庫內部

圖【2-105】舊田中車站

圖【2-106】台灣省菸葉耕種事業改進社

圖【2-107】台灣省菸葉耕種事業改進社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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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西螺歷史街區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歷史街道類 雲林縣) 西螺老街為雲林縣開發較早地區,見證西螺鎮與濁水溪沿岸百年發展。此區 除為雲林地區執行「市街改正計畫」之代表外,其由加強磚與混凝土所構築之市 街建築景觀,亦為國內 30 年代街道之重要表徵,深具保存價值。本計劃乃以昔 稱「二通」之延平街為主要軸心,目前規劃團隊為雲林縣政府文化局,進行街區 文化資源調查、住民訪談等事務,再向外延展至西螺鎮及周邊地區,針對其有形 文化資產如古蹟、歷史建築群,相關文化資源如武術文化、布袋戲文化(新興閣 派)、客家文化等進行整合性調查,進以建立活化及經管機制。 目前延平街區建築現況尚屬良好,但延平老街旁號稱西螺第一街之歷史街 屋,有急切性需編列預算進行修復的必要。區域範圍街屋整體風貌尚稱完整,然 因此區過往所推動之工作累積係多以觀光再造為主,對於文化資產保存認知較 弱,因此該區域現係屬觀光之低度區域,亦因交通之便利性較低,建議以當地文 化資產生活環境改善(如街角整頓)及產業再造(醬油釀造業)雙軸發展,藉由 改善整體生活環境及產業再發展,進而活絡在地經濟。

圖【2-108】西螺歷史街區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西螺大橋、西螺戲院、西螺廖家祠堂、西螺振文書院。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古蹟、歷史建築群(如永樂旅社、和春五層樓、番仔樓等)。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武術、布袋戲(新興閣派)、客家文化、米食、醬 油釀造、蔬菜農產。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西螺螺陽文教基金會、西螺七崁武術文教基金會、七崁文化促進會及 其他參與過社區營造計畫之社區發展協會如廣興社區發展協會、埤頭社區發展協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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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09】永安里延平路段

圖【2-110】永安里延平路段許捷發茶行

圖【2-111】西螺大戲院外觀

圖【2-112】西螺大戲院內部

圖【2-113】醬油釀製工廠展示中心

圖【2-114】醬油釀製桶

圖【2-115】西螺第一街

圖【2-116】東市場 2-33


17 北港歷史街區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歷史街道類 雲林縣) 位於北港鎮的中山路一帶,古稱「宮口街」 ,列雲林「三通」 (依序為大同路、 延平路、中山路)老街之末,故又名「三通」 。此區於昭和 11 年組織「北港建築 組合」後,為籌措市區改正資金進行改建而積極整合,當時在當地仕紳堅持下, 前後耗時 30 年之推動,方得現貌。目前由雲林縣政府文化局自行規劃,本計劃 乃以昔稱「三通」之中山路所在之北港朝天宮為整頓軸心,透過形塑「宗教產業 大道」,彰顯整體歷史街區文化價值,進以建立活化及經管機制。 目前建築現況尚屬良好。但就維護管理現況而言,該區雖有文史團隊的成 立,但就整個區塊的保存與活化計畫方面,尚需更為完善的規劃。中山路雖已由 經濟部進行初步整頓,然歷史街區整體意象仍稍顯紛亂,尤其因街屋係屬私人產 權所有,致使部分閒置街屋已有崩壞杞倒狀態,且街區內之經營者多為賴此為生 之老輩,應審慎評估具保存價值之街屋。另外,歷史風貌專用區周邊(中山路周 邊)區域,亭仔腳之私有化情形嚴重,多為商家用於囤積商品或擺放雜物之用, 成為次營業場所,建議應予整頓。

圖【2-117】北港歷史街 區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 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北港朝天宮、北港義民廟、北港自來水廠。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舊登記所、振興戲院。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藝陣(馬陣吹、北港震威團、德義堂龍鳳獅、北港集雅軒、金聲順開 路鼓) 、糕餅、花生、香紙、燈籠等製作技術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北港鎮東榮國小、台灣永續聯盟、笨港媽祖文教基金會、北港形象商 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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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18】北港朝天宮正立面(修復中)

圖【2-119】中山路

圖【2-120】振興戲院

圖【2-121】振興戲院內部空間

圖【2-122】旅遊服務中心

圖【2-123】北港劇場

圖【2-124】北港劇場已變成洗腎中心

圖【2-125】傳統手工藝 福帶製作 2-35


18.諸羅古城區空間文化資產活化計畫(舊城區類 嘉義市) 康熙後期所興建之諸羅古城內,由明鄭時期班哨遺留香火所建之雙忠廟 (1689)、城隍廟(1715)、天妃廟(1717)並稱為「三間廟」 ,為古諸羅地區之首廟。目 前三廟建築保存情況良好,且廟內雕、塑像、石碑、神轎等文物眾多,亟需辦理 文物指定列冊與保存工作,在未來發展有形與無形文化結合時更是重要資產。 嘉義市文化局計畫以位居古諸羅中心之「嘉義城隍廟」所在地區,做為計畫 推動核心區域,透過對「三間廟」及百年古市-「東市場」 ,與義和軒、吉勝堂、 東西南北各城門遺址、十九公廟、紅毛井等資源,就歷史空間及周邊產業、飲食 文化進行整合,共同形塑古諸羅之文化資產與常民信仰生活樣貌。此外,並將於 本案期末階段整合水上鄉璿宿媽祖及道將圳水利設施等,以傳統民俗信仰活絡文 化資產所在區域環境。

圖【2-126】諸羅古城區空間文化資產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嘉義城隍廟、紅毛井(列「嘉義八景」 )。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東市場、鎮南神宮、各城門遺址、道將圳(諸羅古圳) 。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藝陣、城隍爺夜巡及祭儀、北管子弟戲、八家將陣頭(吉勝堂)。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道江圳學會、文昌里辦公室、東市場攤販管理協會、紅毛井社區發展 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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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27】百年古市_東市場屋頂木桁架

圖【2-128】百年古市_東市場

圖【2-129】城隍廟

圖【2-130】紅毛井

圖【2-131】雙忠廟

圖【2-132】雙忠廟磨石子龍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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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義竹鄉東後寮社區歷史建築與傳統聚落之保存與活化計畫(傳統聚落類 嘉義 縣) 東後寮社區位於嘉義縣義竹鄉,整體空間以傳統合院形制為主,為傳統式農 村型態聚落。此地社區因其老建築之營建體系皆屬同一師承所出,匠師興建時為 求突顯各自建築設計之風,因而逐漸發展出各異之氣窗設計風格形式巧思,蔚成 整體建築景觀之獨特在地特色所在。現存合院為數眾多,然因九二一震後修復方 式不當,地方團體希望能透過政府技術奧援,除實質修復外,並培養後續修復專 業人力,持續進行保存維護。目前社區人口結構普遍呈現高齡化狀態,人口外移 嚴重;產業結構以農產為主,其中以哈密瓜尤負盛名。此外,此義竹地區之「義 竹金獅團」亦屢獲嘉評。

圖【2-133】義竹鄉東後寮社區歷史建築與傳統聚落之保存與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東後寮教會(刻正辦理指定程序)。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翁清江古厝、翁慶春古厝(洋樓與磚造風格)、趙家古厝。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暫無。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義竹文史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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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34】於里長辦公室簡報

圖【2-135】台糖鐵道公園

圖【2-136】百年趙家古厝

圖【2-137】東後寮教會

圖【2-138】東後寮教會

圖【2-139】陳家古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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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赤崁文化園區歷史區域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計畫(歷史環境類 台南市) 府城地區歷史紋理豐富,常民生活遺留之文化資產多元,並有達 9 處古蹟之 眾(赤崁樓、大天后宮、祀典武廟、開基武廟、開基靈祐宮、萬福庵照牆、廣安 宮、原廣陞樓、大井頭)及歷史建築陳世興古宅等,小吃、民俗、傳統藝術等傳 統文化領域,亦有出色表現。 目前赤崁地區結合觀光的歷史環境塑造已有成果,因此古蹟本體與周邊廣場 維護良好,另社區文史團體運作亦具有成果;地區特有的米街、算命巷、抽籤巷 等傳統紋理未來需透過規劃團隊的規劃以及地方居民凝聚共識形塑整體環境,建 立一管理維護機制。

圖【2-140】赤崁文化園區歷史區域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區內有古蹟含赤崁樓、大天后宮、祀典武廟等 9 處、歷史建 築陳世興古宅等。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傳統街巷有米街、抽籤巷、算命巷、葫蘆巷等,古港道有王宮港、關 帝港、媽祖港等,傳統小吃,布、米、茶、香等傳統產業,刺繡、雕刻、錫器等傳統技藝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媽祖、關公、玄天上帝等宗教文化活動。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赤崁文史工作室、古都基金會、文化資產保護協會、府城大街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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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42】赤崁樓

圖【2-143】赤崁樓前廣場

圖【2-144】武廟

圖【2-145】武廟前旁的傳統街巷

圖【2-146】社區居民自主創作作品

圖【2-147】算命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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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府城城緣記事-舊城歷史區域再生計畫(舊城區類 台南市) 「一府二鹿三艋舺」為描述台灣往昔繁榮之具體寫照,其中位首之「府城」, 尤有區域內具諸多有形及無形文化資源,歷史紋理豐富。該計畫期望推動方向係 以府城舊城內外各古蹟、歷史建築、生活文化、傳統商業、宗教資源等,以府城 城緣內之「人」與「物」共築府城生活意象。因此規劃範圍大,未來操作時程與 維護管理應必須考慮建立一永續發展機制,並配合台南市都市計畫策略共同執 行。另部分城門目前仍與民居結合,或者城門位置與石牌不符,未來應考慮古蹟 與歷史建築的真實性課題。

圖【2-148】府城城緣記事-舊城歷史區域再生計畫規劃範圍圖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大南門。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大北門、大東門、小西門、大西門、小南門。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暫無。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古都基金會、文化資產保護協會、府城大街工作站、鳳凰城文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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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49】小南門石牌目前放置於成大校園

圖【2-150】小南門石牌

內歷史文物館前

圖【2-151】小西門

圖【2-152】兌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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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楠西鄉江家聚落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傳統聚落類 台南縣) 台南縣楠西鄉鹿陶洋的江姓宅第是全台最大的單一宗族聚落,位於臺三號公 路旁,交通方便。規劃單位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提出基於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的 精神,維護此聚落的完整性,並進行社區整體的活化與再利用。整合跨局室對區 域活化執行機制,以及未來社區組織、非營利組織及專業機構協力工作模式。目 前區域內並無已指定或登陸的文化資產,特有的宋江陣活動為未來軟體結合硬體 一重要資產。社區組織由江家族人自主管理宗祠與古厝,族人向心力強,已有定 時集會與協調溝通的機制。聚落內建築宗祠雖有修建,但保存良好,民宅部分因 有部分已搬出而呈空屋狀態,部分公共空間因無人整理而荒廢。

圖【2-153】楠西鄉江家聚落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暫無。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鹿陶洋江家聚落。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宋江陣、吃公、入丁、開龕、東峰大帝聖誕日、李府千歲聖誕。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鹿陶洋江家公司、鹿田社區發展協會、鹿陶洋江家古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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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55】楠西聚落現況

圖【2-156】楠西聚落現況

圖【2-157】楠西聚落現況

圖【2-158】楠西聚落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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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菁寮聚落活化與再生計畫(傳統聚落類 台南縣) 鐵路開通以前菁寮是當時僅次於鹽水的大城鎮,當時菁寮庄的規模與鹽水港 相近,特別是嫁妝產業興盛。目前整體聚落紋理保持完善,但部分住家因人口外 移有頹圮現象。紀錄片「無米樂」即在此地拍攝,亦曾為多部傳統大戲片廠,因 此帶動地區觀光,但對地方傳統產業並無太大改善或影響。地方居民對於文化資 產保存工作態度積極,地方傳統產業與文化皆仍留存,但因人口外移,地方居民 多為老年人。另外菁寮天主堂則為 1986 年獲得普立茲獎得主哥特佛萊德.波姆 (Gottfried Bohm)所設計。

圖【2-159】菁寮聚落活化與再生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本區至目前為止,已公告古蹟計有:金德興藥鋪;歷史建物: 木造禮堂、辦公室暨日治時期旗桿座、菁寮阮宅 。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建築-後壁黃宅、菁寮黃宅、菁寮天主堂、菁寮國小。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社區產業文化-稻米、藺草編織、藍染工藝;嫁妝文化-新和源餅店、 鐘錶店、棉被店;藍染、藺草編、古早嫁娶文化;特殊人物文化-打鐵店、鵝毛挖耳捧、崑濱伯; 傳統文學大戲的片廠。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台南縣月津文史發展協會、台南縣六重溪平埔文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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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60】菁寮聚落現況

圖【2-161】菁寮聚落現況

圖【2-162】菁寮天主堂

圖【2-163】地方傳統嫁妝產業—棉被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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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中都磚仔窯文化園區」建置先期規劃計畫(產業文化景觀類 高雄市) 位於高雄市中都地區愛河中游,基地週邊環境擁有豐富的水岸、生態綠帶等 資源,本計畫以唐榮磚窯廠所在地之保存區為核心,涵蓋緊鄰公園用地(公 6 及 公 32) ,面積約 6.3 公頃。目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仍持續協調與唐榮公司土地權 屬的問題,目前共識難以凝聚;另外因地方對於開發利益的期盼與古蹟保存衝突 產生反對聲浪,未來產權、地方意見的整合為未來操作上一大課題。但因中都磚 窯文化園區緊鄰愛河末端,未來若與愛河周邊景觀計畫串連,則具有發展上之優 勢與條件。

圖【2-164】「中都磚仔窯文化園區」建置期規劃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國定古蹟台灣煉瓦會社打狗工場( 中都唐榮磚窯廠);古蹟本體:八卦窯 1、煙囪 2、倒焰窯 3、實驗窯 1、隧道窯 1、紅磚事 務所 1,歷史建築:倒焰窯 1。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中都磚仔窯文化園區。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燒磚技術之保存。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文化愛河協會、河濱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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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65】八卦窯內部結構已補強

圖【2-166】八卦窯外觀

圖【2-167】煙囪

圖【2-168】八卦窯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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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鳳山縣城整體環境再造計畫(舊城區類 高雄縣) 位於高雄縣鳳山市,以鳳山縣城面積約 60 公頃為規劃範圍,舊城周邊地區 擁有相當多的傳統產業,例如打鐵街、家俱街、蕃薯街、糴米街、佛像雕刻等。 目前規劃範圍內護城河部分屬河川局管轄,未來仍須協調使用管理權責。另外鳳 儀書院目前仍處修復初期,書院內與周圍違建並未拆除整理,未來仍須透過長期 計畫整合。訪視過程並無相關文史與地方團體參與,無法瞭解其配合意願。目前 委託成大發展基金會徐明福老師規劃,初步規劃內容多著重在空間與環境的改 造。

圖【2-169】鳳山縣城整體環境再造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本區至目前為止,已公告古蹟計有: 「鳳山龍山寺」 、 「鳳儀書 院」、 「鳳山縣城殘蹟」;歷史建築計有: 「原日本海軍通信隊基地(海軍明德訓練班) 」。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鳳岡林厝、文英鳳山熱帶園藝試驗分所辦公室、信用組合鳳山醫院、 黃埔新村誠正國小馬房、鎮南鄭厝。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打鐵街、家俱街、蕃薯街、糴米街、佛像雕刻。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鳳邑赤山文史工作室、高雄縣鄉土文化推展協會、高雄縣古蹟解說協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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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70】鳳儀書院—內部有許多佔用戶

圖【2-171】鳳儀書院木構造現況

圖【2-172】屋架與木構壯況良好並未因居民

圖【2-173】鳳儀書院外圍

進住而遭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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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美濃水文化資產整體環境整備計畫(水文環境類 高雄縣) 美濃鎮位於高雄縣東緣之荖濃溪出山口,荖濃溪與其支流美濃河貫穿全境。 該計畫透過國定級古蹟「竹仔門發電廠」及縣定級古蹟美濃獅仔頭水圳系統的「美 濃水橋」,重新詮釋美濃區域水文化空間,做為未來規劃主軸。目前竹仔門電廠 已有修復以及再利用計畫,日後預計做為展示使用。美濃水圳不僅做為美濃地區 的灌溉用水,因部分地區水位不高,適合做為親水遊戲場所,目前雖無任何實際 親水區規劃,但親水活動已深入當地的國中小教育中。目前尚未委託規劃團隊規 劃,但因地方團體經營地區人文環境保存與改造已有多年經驗,未來計畫委託執 行。

圖【2-174】美濃水文化資產整體環境整備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本區至目前為止,已公告古蹟計有: 「瀰濃庄敬字亭」 、 「竹仔 門電廠」 、 「龍肚庄里社真官伯公」 、 「瀰濃庄里社真官伯公」 、 「九芎林里社貞官伯公」 、 「瀰濃 東門樓」、 「金瓜寮聖蹟亭」 、「美濃水橋」 ;歷史建築計有:「美濃舊橋」、 「美濃廣善堂」 。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美濃菸葉輔導站、瀰濃宋屋學堂、泰安林春雨厝、旗山分局所屬美濃 分駐所、龍肚保甲會館、獅子頭水圳系統。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二月祭、客家八音、藍杉、二月戲。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美濃愛鄉協進會、高雄縣美濃鎮愛鄉文教基金會、台灣地區美濃博士 學人協會、中正湖文史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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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75】國定古蹟竹仔門電廠

圖【2-176】電廠內未來可規劃步行導覽動線

圖【2-177】電廠內古老機具

圖【2-178】美濃水圳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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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排灣部落區域文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筏灣、平和、萬安舊社與古道之區域 文化地景為主(傳統聚落類 屏東縣) 位於屏東縣北方以筏灣舊社為起點,往南延伸至平和與萬安舊社,並串聯至 大武山之登山古道,藉由相關古道與產業道路引導並串聯筏灣、平和與萬安舊 社。目前已有遊客服務中心設立,由排灣社區發展協會所經營的民宿、地方風味 餐等,已開始建立當地旅遊方式。現場已修復完成或保存完善者包含產業空間(烤 芋棚、穀倉)、祭典或儀式空間(鞦韆、呼喚台)等,而家屋部分規劃單位預計做 一全面性測繪、復原,以利日後家屋的修復。該計畫委託單位為成大研究發展基 金會規劃,其中該計畫的協同主持人則由地方排灣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擔任。

圖【2-179】排灣部落區域文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規劃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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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80】筏灣部落建築分佈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暫無。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舊筏灣部落—聚落。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排灣族口鼻笛(傳統藝術)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排灣社區發展協會

圖【2-181】筏灣部落風景秀麗

圖【2-182】已有遊客中心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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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83】聚落型態保存完善

圖【2-184】已有指標系統

圖【2-185】家屋需修復

圖【2-186】產業空間已修復完成

圖【2-187】部分家屋保存仍完善

圖【2-188】無形文化資產—鼻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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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89】頭目的家已改成民宿

圖【2-190】舉行祭典時的鞦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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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恆春古城週邊文化資產整體規劃計畫(舊城區類 屏東縣) 恆春半島俗稱臺灣尾,就是位於臺灣的南端,東臨太平洋,西面臺灣海峽, 南邊為巴士海峽,該計畫將輔導當地團體活化瓊麻研究、八卦窯場、恆春古城等 環境整理。目前八卦窯與城牆週邊環境並未整理,因八卦窯屬私人所有,未來土 地管理與使用權責仍須協商。恆春老街因經多次修改,較難看出原有風貌。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國定古蹟恆春古城。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八卦窯、恆春老街、鵝鸞鼻燈塔、瓊麻工業展示館。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恆春調、牛母伴、平埔調、五空小調、月琴、朱丁順。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恆春鎮屏南社區大學、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屏東縣解說員協會、 恆春民謠促進會、恆春古城發展促進會。

圖【2-192】恆春古城與八卦窯

圖【2-193】周邊地區並未整理

圖【2-194】八卦窯附近地區環境凌亂

圖【2-195】部分修復完成的北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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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96】部分舊城門周邊地區已整理

圖【2-197】老街原貌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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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頭城老街保存及活化行動計畫(歷史街道類 宜蘭縣) 頭城老街是最早漢人移民入墾的第一站,也是宜蘭開發初期最繁榮的政經中 心。該計畫除以和平老街為計畫之主要範圍,並將頭城市區納入老街保存及活化 之必要範圍,未來將進行頭城老街區域內有形、無形文化資產調查、登錄作業。 老街上的街屋有部分無人居住,因此有頹圮狀況,其他有人居住者建築增改處不 多。盧纘祥故宅仍由盧姓族人居住,建築維護良好。老街上因多數產權皆為私有, 未來整修與開放與否仍須協商,且應以維護其原有生活與觀光並存為原則。地區 人文、歷史等軟體資源豐富,為日後再利用與活化發展之契機。

圖【2-198】頭城老街保存及活化行動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盧纘祥故宅、十三行街屋、南北門福德祠(古蹟);頭城搶孤 (無 形) 。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頭城鎮源合興、頭城鎮陳春記、頭城林朝宗宅。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頭城鎮大神尪。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城東社區發展協會、頭城文化發展協會、頭城老街文史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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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99】頭城天主堂

圖【2-200】頭城十三行

圖【2-201】部分老屋已修復並做為展示用

圖【2-202】頭城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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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利澤老街保存活化規劃(歷史街道類 宜蘭縣) 利澤老街最初發展以現今利澤路與利澤東路為主,閩南式街、廟宇、日治時 期所改建的街屋與近代所改建的街屋,穿插其間,展現多元的建築形式及生活信 仰。目前傳統信仰建築保存維護良好,而利生醫院亦有展示、整修的規劃,但其 餘利生戲院、部分街屋處於荒廢狀態,日後除整修外,亦需協調土地、建物使用 權責。利澤地區鄰近冬山河,未來可整合地區環境資源一併規劃。

圖【2-203】利澤老街保存活化規劃範圍圖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五結鄉利生醫院、利澤簡永安宮(古蹟);利澤簡走尪(無形)。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宜蘭市城隍廟、利生戲院。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利澤簡文教促進會、利澤社區發展協會、蘭地文史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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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04】利生醫院

圖【2-205】利生醫院內展示原有配藥空間

圖【2-206】利生戲院

圖【2-207】利澤老街

圖【2-208】利澤老街廢棄空屋

圖【2-209】永安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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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小鎮文化廊道再造計畫-樟仔園歷史文化生活廊帶(複合景觀類 宜蘭縣) 樟仔園為羅東鎮西區漢民里地區的舊地名,此區因居住人口數眾,發展出深 厚的社區文化,民眾熱心公共事務,對生活品質改善要求高,形成之宗教與文教 空間為羅東鎮最為密集的地區。廊帶範圍主要從國華國中連接孔廟及聖母升天堂 並延伸至以 11 號公園預定地的人文歷史公園為主要核心,藉以串連都市綠帶空 間,延續羅東新林場意象,並將社區內歷史文化空間保存活化再利用,成為人文 環境再造中重要的核心。目前計畫中串連的宗教類建物空間保存良好,文教類空 間如學校或孔廟仍持續為學童使用,成為生活中的一部份,唯舊建築活化部分涉 及不同權屬單位,如林管處日式宿舍(仍有人居住其中)和農改場等,尚須多方協 調。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羅東鎮北城聖母升天堂、聖母醫院耶穌聖心堂、勉民堂。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羅東鎮五福眼科。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本地歌仔、北管。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羅東社區發展協會、漢民社區發展協會、宜蘭縣社造永續協進會。

【圖 2-211】羅東新林場

【圖 2-212】聖母升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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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13】善法寺

【圖 2-214】聖母升天堂

【圖 2-215】羅東孔廟文宗社

【圖 2-216】農改場

【圖 2-217】林管處日式木造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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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洄瀾地景、人文織理」—花蓮市文化資產雙軸心區域保存計畫(複合景觀 類 花蓮縣) 區域內擁有多處有形文化資產,如鐵道文化館、舊花女校長宿舍、菁華林苑、 美崙溪畔將軍府等,屬於花蓮舊市區之一部分。花蓮舊鐵道區屬於花蓮最早劃設 的都市計畫地區,扮演著全市政經中心之地位,鄰近的日式宿舍群目前閒置未做 規劃,雖雜草叢生且因隸屬鐵路局尚缺活化利用遠景及維護管理機制,仍可看出 當時的建築規模與氣度。陸軍港日式宿舍群之前因閒置而遭宵小光顧偷走門窗及 鬼瓦,現已有民生社區發展協會及巴黎客青年交流協會等地方組織進駐租用,對 未來的維護保存亦有所助益。本規劃範圍設定在花蓮市都心文化聚落內(一)花蓮 陸軍港古蹟守護計畫;(二)舊東線鐵道基地遺址,希望透過計畫之執行,規劃出 具有文化保存價值的歷史記憶空間,增加文化和景觀的橫向連結,使花蓮縣成為 體驗緩慢懷舊生活的文化保存重鎮。

圖【2-218】「洄瀾地景、人文織理」—花蓮市文化資產雙軸心區域保存計畫規劃範圍圖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將軍府、菁華林苑、松園別館、舊花女校長宿舍。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花蓮台糖招待所。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石雕文化產業。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花蓮市民生社區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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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19】鐵道文物館(舊鐵道基地遺址)

【圖 2-220】鐵道文物館

【圖 2-221】鐵道文物館簡報情況

【圖 2-222】鐵道文物館舊火車頭

【圖 2-223】舊鐵道文化園區鐵道宿舍群

【圖 2-224】舊鐵道文化園區鐵道宿舍群

【圖 2-225】舊鐵道文化園區處長宿舍

【圖 2-226】舊鐵道文化園區處長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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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27】舊鐵道文化園區處長宿舍

【圖 2-228】美崙溪畔

【圖 2-229】陸軍港古蹟聚落

【圖 2-230】陸軍港古蹟聚落

【圖 2-231】陸軍港古蹟聚落

【圖 2-232】將軍府

【圖 2-233】將軍府

【圖 2-234】社區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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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蔴荖漏文化資產環境保全發展規畫及活化計畫(複合景觀類 台東縣) 成功鎮舊名「麻荖漏」 ,為阿美族語形容草木枯萎之狀,原屬荒蕪不毛之地。 後名為「新港」 ,戰後始更名為「成功」 ,是東部最大的漁港。東台灣研究會文化 藝術基金會計畫從歷史、文化、生態、地景的範疇進行資源調查,藉以重塑、連 結成廣澳文化、麒麟文化、巨石文化、白守蓮遺址等當地現存的文化遺產、自然 地景及生態環境,完整呈現蔴荖漏之文化途徑。廣恆發商號遺跡與白守蓮遺址均 為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但目前保存現況不佳。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臺東縣成功鎮廣恆發商號遺跡、成廣澳天后宮、白守蓮遺址、 小馬隧道(舊名泰源隧道) (歷史建築) 。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暫無。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阿美族傳統文化、藝術、祭儀等。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三仙社區發展協會、信義社區發展協會。

【圖 2-236】廣恆發商號遺跡

【圖 2-237】廣恆發商號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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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加走灣文化資產環境保全發展規畫及活化計畫(複合景觀類 台東縣) 長濱鄉之舊稱即「加走灣」 ,為阿美族語 kacawan『瞭望』之涵意。清光緒年 間,阿美族人為防清兵入侵,在此設置瞭望台因而得名。台東永續發展協會計畫 改善現有閒置空間成立「加走灣文史館」 ,並整合資源建構長濱文化(忠勇國小)、 麒麟文化(新希望廣場)、巨石文化環境保全之完整性,以文化路廊的概念串接重 要的文化景觀因子,以步行或鐵馬尺度,依地理區帶劃設半日/一日遊計畫,規 劃在地文化遺產與生態環境保全與活化利用創造雙贏的局面。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樟原橋(歷史建築)、八仙洞遺址(國定遺址)、樟原部落玄 武岩、海蝕洞(自然地景) 。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長濱平原(潛力點-未登錄) 。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阿美族、噶嗎蘭族傳統文化、藝術、祭儀。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長光社區發展協會。

【圖 2-239】長濱國小生態池

【圖 2-240】長濱國小生態池

【圖 2-241】長濱文化(忠勇國小)

【圖 2-242】長濱文化(忠勇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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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43】長濱文化(忠勇國小)

【圖 2-244】長濱文化(忠勇國小)

【圖 2-245】新希望廣場(巨石文化)

【圖 2-246】新希望廣場(巨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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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聚落永續發展之規劃與調查-以津沙聚落為示範點(傳統聚落類 連江縣) 馬祖南竿津沙村,依山面海,為南竿地區 都市計畫之唯一聚落保存地區,傳統聚落風 貌,保存良好,近年藉由社區營造等工作推 動,累積與建立未來聚落發展之集體共識。目 前社區發展協會、風味餐館、民宿等皆已建立 營運與管理維護機制,未來有利於永續發展。 對外交通方面,除了馬祖地區對台交通受限於 天候、機場規模等問題,南竿市中心至津沙聚 落並無大眾交通工具串連,亦為日後發展觀光 的劣勢。

圖【2-247】津沙位置圖

【2-248】聚落永續發展之規劃與調查-以津沙聚落為示範點規劃範圍圖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暫無。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傳統聚落、軍事遺產等。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宗教民俗慶典、傳統產業等。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津沙社區發展協會、南竿鄉公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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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49】津沙聚落風味餐廳

圖【2-250】津沙聚落民宿

圖【2-251】後期增建建築改變聚落原有風貌

圖【2-252】津沙聚落

圖【2-253】透過社區力量重新營造軍事設施

圖【2-254】社區環境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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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金門城舊城區暨北門外明遺老街歷史風貌再生計畫(歷史街道類 金門縣) 金門城,不僅為明代海防歷史中的一章,更為金門發展過程的見證。金門城 北門外明遺老街創建於明中葉期間,為明初衛所制度下所發展而成的商業市街, 現存風貌尚稱完整,為台澎金馬現存最早的古街。目前有店屋 24 間,形式為 1 層 2 落 1 天井,為花崗石混磚砌。 本計畫之規劃團隊為國立金門技術學院,以明代現存市街為推動區域,其保 存範圍內具明代店屋、閩南和院建築、戰地設施(如防空洞)、周邊金門城之城 牆與遺址等資源,結合金門酒廠發展整體街區風貌再生工作,以建構區域管理機 制及永續發展為推動核心,並透過區域型保存工作之推動,進以整備環境、促成 在地社區組織之形成。 目前建築現況尚屬良好,但該區尚存八二三炮戰時,因大砲所擊落的殘破街 屋,急切需要修復。就維護管理現況而言,該區有已成立的文史工作團隊及金門 技術學院建築系深度的調查與規劃,對該街區投入相當大的心力。在整個區塊的 保存與活化計畫方面,已有相當完備的規劃與計畫,靜待文建會的補助款以落實 並實踐。該區的交通狀況良好,四通八達,若結合有形、無形的文化資產和完善 的保存與活化計畫,在未來是相當具有潛力發展觀光,並創造該區經濟成長的可 能性。建議,就短程規劃而言,應先落實生活型的保存與活化計畫,繼而朝向遠 程的觀光計畫邁進。

圖【2-255】金門城舊城區暨北門外明遺老街歷史風貌再生計畫規劃範圍圖 ■ ■ ■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金門城北門外明遺老街(已登錄歷史建築)。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南門陳氏傳統群、武帝古廟等 11 處傳統建築。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古地城隍誕辰(農曆 5 月 17 日,至今約 600 年歷史)、高梁文化節。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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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56】北門

【圖 2-257】北門外明遺老街花崗石混磚砌牆體

【圖 2-258】明遺老街

【圖 2-259】明遺老街 黃天佑厝

【圖 2-260】南門傳統聚落群

【圖 2-261】南門傳統聚落群

【圖 2-262】文台寶塔

【圖 2-263】隘門 2-75


37. 媽宮歷史文化生活城區發展維護計畫(舊城區類 澎湖縣) 位於澎湖縣馬公市,為台灣地區歷史最悠久的漢人聚落之一,是澎湖重要的 歷史縮影。媽宮古城亦稱「澎湖城」 、 「光緒城」 ,建於 1887 年,是清代中國最後 一座築建的防禦城池,以老古石、玄武岩及紅磚砌造。城周圍長 789 丈 2 尺 5 寸 (約 2,300 餘公尺) 、高 1 丈 8 尺(約 5.4 公尺) ,城垛 570 個,設有東、南、西、 北及小南門、小西門(順承門)等六座城門。澎湖縣文化局計畫以媽宮城為核心, 至延伸保存區之整體半島成為一文化生活博物館的區域,對古城區進行檢視、保 存與活化。

圖【2-264】媽宮歷史文化生活城區發展維護計畫規劃範圍圖

■ 區域內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本區至目前為止,已公告古蹟計有: 「澎湖天后宮」 、 「馬公金 龜頭礮臺」 、 「媽宮古城」 、 「臺廈郊會館」 、 「馬公觀音亭」 、 「四眼井」 、 「施公祠及萬軍井」 、 「媽 宮城隍廟」、「第一賓館」、「乾益堂中藥行」、「高雄關稅局馬公支關」 ;已完成歷史建築登錄 計有「澎湖廳舍」 、 「澎湖廳廳長官舍」 、 「西瀛勝境牌樓」 、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澎湖出張所」、 「馬公市第三水源地一千噸配水塔」 、 「澎湖郵便局」 、 「澎湖廳憲兵隊」 、 「馬公東甲北極殿」、 「馬公文石書院魁星樓」 、 「文石書院內石碑」 、 「澎湖縣政府前碉堡」 、 「澎湖公賣局北側防空 壕」、 「馬公合昌建材行」。 ■ 潛在之有形文化資產:孤拔紀念碑、澎湖貴賓館、水上派出所、即敘門舊址、海靈殿、中正 堂、中央旅社、銅山館。 ■ 潛在之無形文化資產:藥膳蛋、彩繪師、神像雕刻、糊紙、神佛刻、糕餅、上元乞龜、平安 醮典、媽祖巡海祭典、祀酒(茶) 、扶鸞。 ■ 社區及社團組織資源:澎湖眷村青年譜愛自強協進會、澎湖文化地景及原生建築工作室、澎 湖縣第一街振興協會、澎湖縣中央古街新商圈文化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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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65】篤行十村

【圖 2-266】媽祖宮

【圖 2-267】媽宮老街

【圖 2-268】乾益堂

【圖 2-269】媽宮老街

【圖 2-270】乾益堂藥膳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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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各縣市所提計畫之分類與評估方式 在現地調查後發現,較符合「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計畫」之計畫目標 與特性之區域型文化資產共 37 案,因此本研究將針對此 37 個案例進行評估。另 外可將其依文化資產類型分出「舊城區」 、 「歷史環境」 、 「傳統聚落」 、 「水文環境」 、 「產業文化景觀」 、 「複合景觀」 、 「歷史街道」 、 「文化景觀」 、 「產業聚落」等九大 項;另一方面,在歷經一個月的現地勘查後發現,雖可分為這九大項,但各項中 各計畫所面臨的問題皆不相同,且各類型未來適合活化的方式皆有所不同,因此 本研究將由以下兩種方式分析各縣市所提計畫之進行現況: 一、分類方式說明 (一)依文化資產類型分析 在目前所核定的 37 個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活化與保存計畫中,可依其保存 與發展型態分為以下 7 類,未來將依各類型提出計畫執行時的問題。 1.舊城區:嘉義縣諸羅古城、澎湖縣媽宮、高雄縣鳳山縣城、屏東縣恆春古城、 台南市府城、金門縣明遺老街 2.歷史環境:臺北市齊東街、台南市赤崁歷史文化園區、台北縣淡水文化園區、 基隆市和平島 3.傳統聚落:彰化縣鹿港、嘉義縣東後寮、連江縣津沙聚落、台南縣菁寮聚落、 台南縣楠西聚落、屏東縣排灣聚落、新竹縣北埔 4.產業文化景觀:苗栗縣公館出磺坑、苗栗三義勝興車站、高雄市中都磚窯廠、 台北縣金水地區、新竹縣芎林鄉紙窩寮 5.複合景觀:台東縣麻荖漏、台東縣加走灣、花蓮縣雙軸心、宜蘭縣樟仔園、宜 蘭縣利澤老街、新竹市香山區 6.歷史街道:彰化縣北斗老街、彰化縣田中老街、南投縣林圯埔、雲林縣北港老 街、雲林縣西螺老街、宜蘭縣頭城老街 7.文化景觀:台中縣龍目井、桃園縣八德霄裡、桃園縣龍潭十一份、高雄縣美濃 水圳 (二)依活化方向分析 在現場勘查的過程中發現,縱使歸類在同一保存類型的計畫,其現況的資 源、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現況、社區可運用資源、以及對外的交通狀況皆大不相 通,因此無法單純用單一文化資產類型的評估方式分析問題的現況與計畫內容優 劣。 2-78


另外,在勘查過程中發現,居民對於過去「發展觀光就能帶來地方繁榮」的 態度上,開始有不同的意見;但也有地方居民認為只有觀光才能夠拯救當地區 域。因此,出現了以下幾種聲音: 1. 期盼發展觀光: 有些地區因在被指定古蹟後,因牽涉到都市計畫問題,政府並無太多資 金與計畫挹注,古蹟與歷史建築無法活化,並帶給地方繁榮,因此在導致地 方荒蕪,因此在態度上希望透過此計畫能夠整合;另外,有些區域發展觀光 多年,過去觀光所帶來的衝擊也已開始反省,但因整體方向與資源仍為足備 發展觀光潛力,具備良好的維護管理設施,因此仍以發展觀光為思考方向。 2. 過去觀光帶來的衝擊: 而有些地區因過去發展觀光,在無任何管制下,外來產業與居民因商業 需求而恣意興建的建築破壞了原有的風貌,以及在無整體考量下不同資金的 挹注,造成風貌的改變。因此地區居民開始反省地區發展不應朝過度觀光 化,而應先以保全地方產業與建築風貌為主。另外,在部分未開發但具有觀 光條件的地區,居民生活的原貌亦是地方珍貴的資產,因此也應審慎評估觀 光與保存原有生活風貌的協調與平衡。 3. 希望能夠保存生活風貌: 部分地區的居民認為,發展觀光所帶來的人潮與垃圾量是其所恐懼的, 但另一方面又想把舊有產業保存與活化,因此活化方式的選定對於地方生活 能否保存息息相關。另外,有些地區並無任何產業資源或商業行為、且為單 純居住性質的聚落,地方居民雖然認為需要觀光帶來經濟效益,但卻未考慮 發展觀光後對於其生活所帶來的衝擊。此皆為日後需考量部分。 因此在考量「居民意見與態度」 、 「環境條件與資源」 、 「過去發展問題」 等原則,擬定建議應以未來活化方向與目前各計畫所提供的條件,分析其 現況的優劣,再評估未來朝活化方向發展時需改善的內容。 各類型的活化計畫與各地區的條件可初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生活型: 生活型保存計畫主要以保存規劃範圍內原有生活樣貌為首要,因此應以 「保存與活化規劃範圍內建築、產業、人文原貌」 、 「改善地區環境」以及「凝 聚社區共識以利永續發展」為整體發展主軸,思考保存活化內容。因此除了文 化資產價值外,軟體的整合與居民的意見將會是生活型保存計畫未來需重視的 方向。

2-79


以台南縣楠西聚落為江家單性聚落,聚落本身特色在於族人組織緊密,不 僅保留原有聚落配置,仍有不少族人仍生活在聚落內,未來若朝發展觀光方向 發展,易影響原有生活樣貌;另以新竹縣芎林鄉紙窩寮為例,當地居民明確表 示希望透過本計畫保存與振興原有造紙產業,但並不希望因振興產業而造成該 地區居民與環境受到影響。因此透過現勘瞭解居民態度與現況後,建議朝生活 型的計畫分別有:台南縣楠西聚落、雲林縣西螺老街、宜蘭縣樟仔園、桃園縣 八德霄裡、新竹縣芎林鄉。 2.觀光型: 觀光型保存計畫主要除了以保存規劃範圍內原有文化資產樣貌之外,觀光 發展將會是未來該區的活化主軸,因此在「保存與活化規劃範圍內建築、產業、 人文原貌」以及「改善地區環境」 、 「凝聚社區共識以利永續發展」之外,更需 重視周邊環境資源是否可整合利用以及交通便利性、可及性與否等課題。 建議活化目的為觀光型之計畫主要除了本身文化資產條件與密度豐富 外,周邊的環境資源、交通便利性等皆具有可發展觀光的潛力,或者因當地人 口流失嚴重,需注入相關計畫資源才能保存原有文化資產。以高雄市中都磚窯 廠而言,因原有生產型態已消失,且佔地廣大,因此必須與高雄市都市計畫、 景觀計畫等配合,發展觀光,才能達成活化的目的。因此建議活化目標為觀光 型的計畫分別有:台南市府城、屏東縣恆春古城、高雄縣鳳山縣城、嘉義縣諸 羅古城、澎湖縣媽宮、台南市赤崁、台北縣淡水地區、基隆市和平島、台北縣 淡水地區、基隆市和平島、台北縣金水地區、高雄市中都磚窯廠、苗栗三義勝 興車站、花蓮縣雙軸心、台東縣加走灣、雲林縣北港老街、彰化縣田中老街、 台東縣麻荖漏、新竹市香山區、彰化縣鹿港等。 3.生活觀光結合型: 生活觀光結合型即不僅需考慮上述兩者必須要達成的條件外,更應考慮生 活與觀光兩者間的平衡,不應導入過多的觀光而破壞居民的權益與地區的風 貌。 以新竹縣北埔聚落為例,北埔聚落近年來因發展觀光,引入過多人潮,另 外有外來產業進駐,導致原有風貌漸漸消失,觀光人口驟減等問題,因此,當 地居民希望透過本計畫保存與活化原有建築、生活、產業樣貌,才能改善現今 因觀光而流失的原有風貌。因此考慮現有狀況建議未來活化目的為生活觀光結 合型的計畫分別有:台南縣菁寮聚落、屏東縣排灣聚落、連江縣津沙聚落、新 竹縣北埔聚落、嘉義縣東後寮、高雄縣美濃水圳、臺北市齊東街、宜蘭縣利澤 老街、金門縣明遺老街、苗栗縣公館出磺坑、南投縣林圯埔、宜蘭縣頭城老街、 2-80


桃園縣龍潭十一份。 此舉目的在於日後作業指南給予地方公部門與專業者參考時,能夠審慎了 解地方居民需求,以及在評估現況條件與問題後,提出活化計畫之方向以及需 整備之項目。 二、評估方式說明

區域型文化資產的保存課題可分為硬體的保存、軟體資源的運用與整合 以及人力永續發展三個面向。因此在評估時,將從硬體本身的價值與現況、 有無軟體與周邊資源以及可否作為後續永續經營管理的組織與社區資源來評 估各計畫的可行性以及問題所在。因此提出以下各項評估項目:

1.文化資產價值: 包含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本身價值。此項評估的目的在檢視各地區文化 資產的價值與內容是否為足以形成區域型文化資產基本要件。另外,若無法 形成線或面狀、具有帶動區域活化功能的單一歷史建築與古蹟,或者具有歷 史價值的建物分佈密度低、建物間距離過長不易到達,或者僅有硬體建築, 卻無人力、無形文化資產,也就是文化資產密度不足以形成區域概念者,亦 不利於區域性價值的評估。 2.人員整合: 意旨公私部門整合狀況。除了文化資產本體外,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的 結合、都市計畫與法令的管制與獎勵,以及日後若要發展觀光則需與觀光 策略結合等都需政府組成跨部門整合小組來推動,並需透過民眾參與整合 地方意見。目前則是以公私部門是否已有未來發展方向的初步共識來評估。 3.產權狀況: 規劃範圍土地權屬與使用權現況。因各地方規劃範圍土地權屬皆出現包 含公有及私有土地的狀況,因此未來需協調公有土地所屬單位提供使用權並 與私有土地所有人協商開放或規劃與否,此項將會影響日後可利用之區域。 目前則以產權是否單純、未來整合難易來做為一評估準則。 4.建築現況: 規劃範圍內古蹟與歷史建築或具文化資產價值的建物現況。部分古蹟 或歷史建築,可能發生因年久失修或者荒廢,導致頹圮的狀況,或者已修復 完成,只需有後續的保存再利用計畫整合,因此建築現況將會影響整體計畫 2-81


的規劃內容、期程與預算。目前以建築現況是否完善或者已修復完成可再利 用的方式評估。 5.管理維護機制: 意即目前是否有相關維護管理機制。將文化資產軟硬體面整合後,後續 的經營管理機制以及人才將會是該區域能否永續經營的關鍵。以台南楠西聚 落為例,因有宗祠管理人與宗親會,目前應對聚落已有一定維護管理經驗, 其經驗可做為永續管理的基礎。 6.社區資源: 意旨是否有已具有組織或發展成熟的社區團體。基於地區人力永續發展 原則,社區團體應是未來主導經營管理的單位,該團體對於規劃範圍應該具 備凝聚力、執行力、整合協調力等相關能力。目前評估內容除了是否有社區 團體外,居民參與度與協調性也將會是評估參考內容。 7.交通建設: 至規劃地區交通的可及性與便利性。對外交通的聯繫將會影響活化後的 發展。可及性高的地區,人潮易進入,但也必須負擔相當的維護管理成本, 原始風貌亦可能因為商業導向而改變;可及性低的地區,若要發展觀光,勢 必需投入交通建設成本。但規劃地區交通的可及性與便利性並非為絕對需 求,應以該規劃地區未來發展目的為評估首要方式。以新竹縣芎林鄉紙窩寮 為例,未來若要發展生活型保存方式,交通的便捷性就並非為迫切且首要考 慮的項目。 8.週邊環境資源: 意指周邊地區環境能否有資源可與配合。區域型文化資產的保存活化, 除了本身的資源充足外,與外界資源的聯繫與配合亦將會影響日後的整體發 展。此部分牽涉到的課題將會包含各區域型未來發展方向與周邊資源能否整 合。以高雄市中都磚窯文化園區而言,因其區位緊鄰愛河景觀遊憩區,未來 若配合整體都市發展,整合相關介面問題,對於其未來發展觀光將為一大契 機。 9.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意旨是否有相關軟體的資源或計畫可整合。許多區域型計畫規劃範圍因 具有歷史性或族群性,因此無論在過去研究的深度以及政府部會是否投入資 源皆有跡可尋,未來此軟體的運用亦為日後發展的重要資源。例如過去文史 2-82


資料的研究或者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即可在未來社區導覽人才培訓上提供協 助;另外,部分區域為客家聚落或原住民部落,未來皆可透過公部門資源整 合方式,協商客委會與原民會共同保存與活化文化資產。 上述九類評估方式為各計畫的基本評估準則項目,但因各地區發展方向 不同,需著重與檢討項目亦將不同,而評估著重內容將於第三節各計畫分析 中提出。 特別一提的是,上述的評估方式並非針對單一個案進行評估,而是綜合 評估與比較的結果。以交通建設為例,淡水地區因發展觀光多年,公路系統、 捷運系統以及周邊景點的大眾運輸系統皆完備,因此評估等級為良好,而屏 東舊筏灣聚落或馬祖津沙聚落,雖有公路系統,但易因天候造成土石崩落或 外島飛機停飛狀態,且並無大眾運輸系統支應,應此為發展不良。但良好與 不良僅為現況條件的評估,若地方未來發展方向與目前評估為不良的項目並 無相對關係,則可不需立即處理。但反之發展方向與不良之項目具有直接影 響關係,則建議需立即改善。

2-83


第三節 各縣市所提計畫之評估結果 一、依文化資產類型分析 (一)舊城區 因各縣市所提屬舊城區類型的計畫,多以原城門與城牆或其所圍繫的空間為 基礎或初步規劃範圍,因此由表【3-1】可見,其優點即是文化資產價值較高, 且有區域圍繫的特性,也因為舊城區,周邊可支援的相關資源豐富;但因其涵蓋 區域較廣,因此所需協商的公私單位較多,所以就容易產生公私整合上與維護管 理機制不易建立之處。以鳳山縣城為例,因其鄰近高雄市,交通便捷可整合運用 資源較多,但因其規劃內容為整合城牆、護城河週邊環境,因此除了必需先與居 民溝通外,亦需與水利相關單位協商。 表【3-1】舊城區現況分析表 案名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 建築現況 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 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台南市府城

金門縣城與明遺老街

嘉義縣諸羅古城

屏東縣恆春古城

高雄縣鳳山縣城

澎湖縣媽宮

○:良好

△:中等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二) 歷史環境 以目前各縣市所提之歷史環境類型之區域型文化資產計畫,在整體環境的保 存與運作上,皆已累積成果,台北縣淡水地區以及台南市赤崁地區即是如此。另 外,台北市齊東街因目前已開啟保存區的運作機制,未來應可透過建築的修復與 保存活化區域。 表【3-2】歷史環境現況分析表 案名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 建築現況 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 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台北縣淡水地區

台南市赤崁

臺北市齊東街

基隆市和平島

○:良好

△:中等

(本研究整理)

〤:不良

2-84


(三)傳統聚落 由表【3-3】可知,傳統聚落的特色在於因歷史悠久、聚落內居民共同生活, 因此在文化資產價值、管理維護機制、社區資源、公私整合上都有不錯的表現。 但亦因歷史悠久,在聚落變動的過程中就容易造成建築物的損壞,以屏東縣舊筏 灣部落為例,因遷村至新筏灣,舊筏灣部落因此荒廢,也造成後來石板遭人偷竊、 或者因年久失修而坍塌的狀況。另外,新竹縣北埔則因發展觀光,聚落漸漸商業 化,因此破壞了原始風貌。 表【3-3】傳統聚落現況分析表 案名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 建築現況 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 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台南縣菁寮聚落

屏東縣排灣部落

○(原民會)

台南縣楠西聚落

連江縣津沙聚落

○(馬管處)

嘉義縣義竹東後寮

彰化縣鹿港

新竹縣北埔

○:良好

△:中等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四)產業文化景觀 因產業為能夠發展成產業文化景觀類區域型文化資產之初始來源,不論是新 竹縣芎林鄉紙窩寮的小型造紙產業或者是台北縣金水地區大規模的金銅礦產 業,因此多具有產業文化資產價值。但皆為早期產業,在該產業萎縮的狀態下, 建築物就容易荒廢與頹圮,亦因該公司無意保存與活化下產權狀況不佳,社區資 源易而因人事全非而不易凝聚。但未來,若要活化產業文化景觀,若透過公私部 門整合協商、將老舊員工與其歷史記憶找回,對於未來的再利用將為契機。 表【3-4】產業文化景觀現況分析表 案名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 建築現況 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 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新竹縣芎林鄉

台北縣金水地區

高雄市中都磚窯廠

苗栗縣公館出磺坑

三義鄉勝興車站

○(鐵路局)

○:良好

△:中等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2-85


(五)複合景觀 複合景觀故名為「複合」,因此各案狀況不一。其中宜蘭縣樟仔園與新竹市 香山區朝山里較為相似,皆為整合不同類型的文化資產,藉由動線的串聯維繫與 活化。但因香山區朝山里案所提之各項文化資產價值皆較為薄弱,且整體可運用 之軟體資源不足,產權狀況不明,對於未來的活化較為不利。而花東地區的三個 計畫中,雖地方人士與原住民積極參與,但目前其自身與公部門皆無法取得共 識,產權仍有爭議,因此未來在發展方向上仍需協調。 表【3-5】 複合景觀現況分析表 案名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 建築現況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 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宜蘭縣樟仔園

新竹市香山區

花蓮縣雙軸心

台東縣加走灣

台東縣蔴荖漏

○:良好

△:中等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六)歷史街道 歷史街道類型之區域型文化資產本體特質即為長期為商業使用,因此在文化 資產價值上具歷史性,建築現況除了少數已沒落人口外流之地區,多數維持良 好。但易因長久為商業行為,多為私人所有,在產權整合上較為困難。 表【3-6】歷史街道現況分析表 案名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 建築現況 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 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宜蘭縣利澤老街

宜蘭縣頭城老街

雲林縣北港老街

彰化縣田中

雲林縣西螺老街

南投縣林圯埔

彰化縣北斗

○:良好

△:中等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2-86


(七)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類型之區域型文化資產因為由自然環境與人造環境共同形塑,因此 涵蓋範圍較廣,若無明確的發展主軸,難以整合。以桃園縣八德霄裡為例,所涵 蓋範圍包含埤塘、水道、宗祠、伯公廟、民居等不同發展類型的文化資產。因範 圍較大,因此產權、居民意見難以整合;另外因範圍較大,雖對外交通方便,但 點與點之間的交通聯繫則易薄弱。 表【3-7】 文化景觀現況分析表 案名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 建築現況 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 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桃園縣龍潭十一份

△客委會

桃園縣八德霄裡

△客委會

高雄縣美濃

○客委會

○:良好

△:中等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2-87


二、依活化目的分析 因在現場勘查的過程中發現,各地區資源不同、區位條件不同、文化資產深 度與廣度、居民力量皆不同,縱使同一類型的區域型文化資產,也會因交通、或 者居民態度影響未來日後發展方向。因此提出未來發展策略應從探究活化目的與 條件為開端,分析各地區資源差異,期提出初步解決問題之策略。並可就各類型 活化目的的要求,擬定策略之先後,進而可提出整體區域型文化資產發展短中長 期目標。針對各類型的活化計畫與各地區的條件可初步分為活化型、觀光型、生 活觀光結合型三種。其中形成各類型活化目的有以下要項: 1.生活型: 以保全地方居民的生存方式、環境、資源、以及文化資產價值為主,因此對 於產權狀況的釐清、建築的修復、管理維護機制的建立、社區資源的提供為未來 主要操作與改善項目。 2.觀光型: 意指在保存與整合地方文化資產後,以對外發展觀光為活化與保存的目標。 因此,文化資產本身的價值、建築物的修復、產權狀況為日後發展觀光的要項, 但公私部門整合相關觀光策略、交通建設是否完善、周邊資源是否可納入整體發 展計畫、是否已有相關歷史研究協助導覽皆為日後需關注的關鍵。 另外,因本研究僅針對未來活化方向為觀光型案例各評估要項的內容分 析目前現況優劣,但未來各計劃之活化目標為觀光型者,需於活化計畫初步發展 時,另考慮由觀光策略思考整體環境整備計畫、遊客計畫、旅行動線計劃等。 3.生活觀光型: 生活觀光型活化目的除了觀光型需要推展觀光的部份要項外,例如文化資產 價值、公私整合、建築現況皆是重要評估項目外,發展生活型的社區資源亦為需 整合,另外為了達成後續的生活觀光皆可平衡的狀態,保存原有生活特色、但不 易被外來觀光商品或大型企業壟斷,區域內的管理維護機制就顯得相當重要。 表【3-8】 生活型、觀光型、生活觀光型各評估要項之重要度 類型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 建築現況 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 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生活型

觀光型

生活觀光結合型

◎:非常重要

○:很重要

△:重要

(本研究整理) 2-88


因此以下為在初步建議未來活化目的後,各計畫經由各評估項目評估 後,再參考上述重要度,提出目前各計劃發展現況之分析,以及未來初步操作策 略;另外,由於計畫繁多,且評估項目共有九項,因此分為三個等級,1-3 項評 估為中等和裂勢者為第一層,4-6 項目者為第二層,7-9 為第三層,再分層檢視各 層之問題: (一)生活型 由表【3-9】可知,生活型評估要項為產權狀況、建築現況、管理維護機制 與社區資源,其中開始產生問題則出現在第二層的芎林與西螺案例,尤其在建築 現況、交通建設與周邊環境資源狀況皆不甚理想,但因僅有建築現況為要項,且 於八德霄裡案中評估為中等;另外因社區資源與維護管理機制要項中表現良好, 因此未來生活型區域文化資產保存首要操作策略應於先投入建築現況修復與保 存、整備環境等,再引入管理維護機制與社區資源,即可解決現況較嚴重之問題。 表【3-9】 生活型各項評估內容現況分析表 生活型各項目重要度 型態

案名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建築現況 管理維護機制 交通建設社區資源 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傳統聚落 台南縣楠西聚落

複合景觀 宜蘭縣樟仔園

產業聚落 新竹縣芎林鄉

歷史街道 雲林縣西螺老街

○(雲科大)

文化景觀 桃園縣八德霄裡

○:良好

△:中等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2.觀光型 由表【3-10】可知,觀光型活化計劃除了社區資源與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外,其餘評估項目皆為要項。其中可發現,觀光型的優勢在於多數的文化資產價 值評估上皆有不錯的表現,對於後續的觀光策略為一契機。但亦可看出產權狀況 為未來發展觀光型活化計畫中目前評估狀況為不良,代表多數的計畫有產權不清 或者難以整合之問題,因此須將產權問題提出作為未來觀光型發展之初步解決策 略。另外,從第二層至第三層可發現,管理維護機制、公私整合、相關資源計畫 與研究亦為評估內容不佳的情況,因此未來管理維護機制的整合與建立、觀光發 展上公私界面整合、以及相關資源的引入皆為日後須重視的部份。

2-89


表【3-10】觀光型各項評估內容現況分析表 觀光型各項目重要度

型態

案名

歷史環境

台北縣淡水地區

舊城區

台南市府城

歷史環境

台南市赤崁

舊城區

嘉義縣諸羅古城

傳統聚落

彰化縣鹿港

產業文化景觀 台北縣金水地區

複合景觀

台東縣加走灣

舊城區

澎湖縣媽宮

複合景觀

花蓮縣雙軸心

歷史街道

雲林縣北港老街

○(雲科大)

舊城區

屏東縣恆春古城

舊城區

高雄縣鳳山縣城

歷史街道

彰化縣北斗

產業文化景觀 高雄市中都磚窯廠

複合景觀

產業文化景觀 三義鄉勝興車站

○(鐵路局、觀光)

歷史街道

彰化縣田中

歷史環境

基隆市和平島

複合景觀

台東縣蔴荖漏

○:良好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產權狀況建築現況管理維護機制交通建設社區資源週邊環境資源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新竹市香山區

△:中等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3.生活觀光結合型 由表【3-11】可知,生活觀光型的評估要項為文化資產價值、公私整合、建 築現況、管理維護機制、社區資源等,而各項表現僅有建築現況較差;因此可知, 未來發展必須以保存與修復建築現況為首要策略。另外,管理維護機制為生活觀 光型未來發展能夠平衡發展的首要項目,因此目前評估狀況佳的管理維護機制未 來亦應更積極協助建立與運作。

2-90


表【3-11】生活觀光結合型各項評估內容現況分析表 生活觀光結合型各項目重要度

型態

案名

水文環境

高雄縣美濃

○客委會

傳統聚落

台南縣菁寮聚落

○(無米樂)

傳統聚落

屏東縣排灣部落

○(原民會)

傳統聚落

連江縣津沙聚落

○(馬管處)

歷史環境

臺北市齊東街

傳統聚落

新竹縣北埔

複合景觀

宜蘭縣利澤老街

舊城區

金門縣明遺老街

○(金門技術學院)

傳統聚落

嘉義縣東後寮

產業文化景觀 苗栗縣公館出磺坑

文化景觀

桃園縣龍潭十一份

歷史街道

南投縣林圯埔

○:良好

△:中等

文化資產價值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建築現況管理維護機制交通建設社區資源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〤:不良

(本研究整理)

2-91


第四節 小結 一、由上述分析與表【3-10】的統計可知,可知各縣市共 37 個計畫案中,以產 權狀況、建築現況、交通建設為整體狀況不佳者;但因就活化目的來說,交 通建設並非未來發展的要項,但管理維護機制卻是現在與未來皆需要重視及 改善的部份。產權狀況不佳者尤以歷史街道 7 個案例中皆有產權相關問題, 而建築現況不佳者尤以傳統聚落與產業文化景觀類型居多,其中傳統聚落 83%建築現況不佳,而產業文化景觀 60%建築狀況不佳。 二、從表【3-10】中可知,各縣市之計劃中將近半數有管理維護機制不好的現象, 但又有 65%的社區是具有社區資源的,因此在未來應可透過豐富的社區資 源協助管理維護機制的運作與整合。

表【3-10】各項評估內容屬中等和不良之總和與其所佔之百分比 評估項目

文化資產價值 公私整合 產權狀況建築現況管理維護機制交通建設社區資源週邊環境資源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

中等和不良之案例

16

16

23

20

18

19

13

12

17

所佔之百分比

43%

43%

62%

54%

48.6%

51.3%

35%

32%

46%

(本研究整理)

2-92


第三章 國內外相關案例 第一節 國外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作法之概述與案例

與我們國情相近的日本,目前在都市計畫的領域中,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用 已成為景觀形成或地方營造之重要資源,以地方政府為中心,蓬勃的被推行;可 以說已超越過去「文化財保存」之框架,將文化資產的保存意義更為擴大提升。 這樣的行動包括 1990 年建設省開始在各地進行能幫助地方創造出特有之都市景 觀的文化資產之保存活用對策檢討調查。1996 年建設省在「文化政策大綱」中 發布「守護文化之地方營造基本方針」,具體提出實際案例,列舉了各式各樣的 地方營造方法,實際上幾乎都與文化資產保存與活用相關。隨之,於同年 8 月正 式設立了「文化廳、建設省聯合促進會」,可說是跨部會整合橫向聯繫的具體行 動。 回顧日本與區域型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化相關之作法,可以歸納成以下幾 種: 1. 從都市計畫出發的方式:包括「美觀地區」 、 「風致地區」 、 「古都保存法」 、 「歷 史風土特別保存地區」、「傳統建築物群保存地區」之指定等。 2. 從商店街活化出發的方式:包括中小企業廳之「商店街活化示範計畫」等。 3. 從景觀保存出發的方式:以制訂「景觀條例」的方式執行。 4. 從改善居住環境出發的方式:包括國土廳實施之「傳統文化都市環境保存地 區整備事業」、建設省實施之「歷史地區環境整備街路事業」、「地域住宅計 畫」等。 5. 從歷史建築活用出發的方式:包括「歷史建築等活用型再開發事業」 、 「登錄 文化財制度」等。而實際的執行主體主要包括有行政部門、居民、企業與民 間非營利組織等。

歷史環境的保存與單體建築物的保存不同,由於不僅是實質空間的保存,也 涉及社會空間的保存,因此居民的認知與共同意識的形成是相當重要的。以上述 的「傳統建築物保存地區」來說,在未訂定保存條例與保存計畫之前,讓地方上 對歷史有興趣的居民瞭解聚落或市街的歷史背景為初步方法,再者透過學術性的 調查,並讓學術或專業單位與居民接觸,瞭解真正價值與需求所在,之後再由地 方政府與居民一起試擬保存地區範圍與保存計畫,並同時和建設局、農林局、財 務單位等協調,確立地區發展之共同方向。在這過程當中,儘可能與居民溝通, 讓居民清楚的瞭解保存地區可能的範圍、建築管理的具體內容、補助辦法等,並 儘可能不要造成贊成與反對兩派的對立。

3-1


因此在這過程中,居民除了瞭解自身環境的價值與保存計畫外,也漸漸開始 有主體意識與認同,此種意識即是後來區域修復完成過程中與完成後的永續利用 與營運,其成功的關鍵。另外,也易有地方組織或第三部門成為自治的團體來推 動保存事務,協調居民與行政部門期待上的落差。 區域型文化資產的保存在世界各國亦有不同的管道,上述的日本,以及亞洲 國家如南韓、台灣等,除了新加坡之外,多將其視為一為文化事務的範疇;另一 方面則以為循都市計畫體制來完成,大部份國家是將其視為都市計畫系統來執 行,以英國為例,他們將歷史建築或歷史區的保存政策與制度放在都市計畫系統 內,他們稱之為鄉鎮計畫(town county planning) ,另外具有特別條件的地區則以 個案更新的方式進行。這種作法的基本想法是為了讓地方政府將文化事務納入適 當的計畫,將歷史環境的保存為考量,透過空間計畫加以整合,如道路的開闢、 土地使用分區等相關配套作法。

另外,即使居民同意進行歷史保存,但聚落環境的衰敗、經濟的蕭條與人口 的外流,確是更為現實的問題。因此法國的西維賀(Henri Riviere)於 1971 年提 出的生態博物館(eco-museum)概念 1,適時的提出了在保存與居民生存間平衡的解 套方法。生態博物館是指一種以構成生活文化圈區域的方法,引導區域內人們的 生活及區域的自然、社會環境的變化。進一步說,即是以自然、歷史的資產,在 現地保存、保育的方式,預測該地域社會的適應,並提供作為發展方法,進而對 地域社會的產業、生活環境品質有所助益。因此,其對象是地域社會為主體,方 式以野外博物館的現地展示為主,因此,投入的設施並非以觀光客為導向,而強 調地方公共服務為優先。經過法國、加拿大、瑞典、美國、日本等二十多年來嘗 試,目前已經成為地域振興的重要作法。

美國的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則與都市計畫的政策有密切關係。特別 值得一提的是在 1980 年代之後半景氣衰退,為促進地方的繁榮與發展,設立了 非營利組織─Business Improvement District(簡稱 BID),BID 代理地方政府,向改善 區域內之事業主徵收經費,先由清掃與治安開始,逐步拓展至路燈、步道、招牌 之設計或色彩計畫等,並且將地區內之既有建築充分而有效之活用,對地方之再 生做出了重大的貢獻。著名的成功地區包括有將輕工業區活用之蘇活區,今天成 為藝術家活躍的地區,也是吸引觀光客的重要地區。還有時代廣場,早已成為家 喻戶曉的劇場區,更是觀光客必到之處。另外,華爾街金融區也由辦公廳轉為居 住建築活用。這些案例都是美國「歷史地區」活化之後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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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雯萱,2004, 《從生態博物館(eco-museum)概念探討台北縣平溪鄉菁桐村礦業景觀路徑經驗 之展示架構》 ,p.28-30 3-2


【圖 3-1】紐約時代廣場

【圖 3-2】紐約時代廣場

【圖 3-3】紐約蘇活區

【圖 3-4】紐約蘇活區

今後在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上,美國仍面臨一些問題待檢討與解決, 包括歷史建築活用之際法規上的問題、建築耐震問題、歷史地區中建築規模差異 過大(包括建築高度與面積等)的問題、容積率規定之公平性問題、活用時審查 制度必須更為簡化之問題等;這些實際上也是台灣目前所面臨的問題。 由此可知,由於各國的國情、都市發展型態、歷史區域規模皆不相同,所以 作法也不盡相同。因此本研究提出四個不同國家以及不同狀況的案例,以瞭解其 中差異,而因我國國情與日本相似,因此提出兩個日本聚落與產業再造案例;五 個案例分別反映了歷史聚落保存、歷史街區再生與產業活化、老舊街區再造、產 業建築與聚落活化、以及未來永續發展軟體資源的整合與回饋機制等。另外,此 四個案例也個別探討到關於公部門整合、社區參與導入、環境整備要點以及有 形、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再利用的四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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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聚落保存:日本白川村荻町傳統建築物保存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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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白川鄉在 1950 年代前與外界的交流極為有限,因而形成本地獨特的合掌造 建築,呈現出獨特的地方特色並傳承至今。白川村的中心,有穿過急峻山岳地帶 的一級河川「庄川」流經,荻町合掌造建築聚落也位於這條庄川流域台地上的少 數平坦地。由於這是個平坦地較少的山岳地帶,因此稻作不多,以僅有的田地栽 培「小米」與「稗子」,勉強過著自給自足的農業生活。自 17 世紀中期到 18 世 紀末為止,白川鄉的產業以養蠶和硝酸鉀的生產為主。硝酸鉀是火藥的原料,而 提煉硝酸鉀必須使用大量的雜草作為材料,因此配合地區氣候風土特性的產業應 運而生。明治維新之後,海外進口了不少廉價的硝酸鉀,此項產業便開始衰退。 白川鄉在建築營造上,自古傳承至今有由鄰居所組成的「組」。這個「組」 是從祖先代代相傳到現在的互助組織。以這樣的組織進行例如山路除草、水路掃 除、除雪、防火的巡夜、神社的活動等,以及慶弔儀式活動。特別是在地區內的 合掌造建築的屋頂修復或新作作業中,就遺留下稱之為「組」為群體單位的相互 扶助的傳統習俗。另外因對外交流極為不易,因此日常生活、民具、農耕具、與 宗教相關的祭禮、活動、民謠、舞蹈等各式各樣的民俗相關文化都保持著原有的 特色,一直傳承至今。 過去白川鄉一直穩定的發展硝酸鉀和養蠶產業,然而受到 1950 年左右開始 的日本高度經濟發展的影響,日本全國的生活形態明顯的產生變化,造成都市集 中及各地過疏化等現象。包括白川鄉在內的庄川流域聚落也受到重大的影響。除 此之外,列為 1 級河川的庄川擁有適合電源開發事業的地形與水量,因此自 1960 年代開始積極發展水壩建設事業,導致合掌造建築聚落面臨即將遭水淹沒或是被 強制拆除的命運。由於在 1971 年時仍留有較多的合掌造建築,因此荻町聚落地 區的居民開始展開聚落整體的保存運動,以村長為中心,成立了「白川鄉荻町聚 落的自然保存會」。在「保存會」中,制定居民憲章,定出「不變賣、不租借、 不破壞」三大原則,以這三大原則為基本,不只是合掌造建築,對於形成水田、 田地、村道、山林等歷史風貌的環境,也展開了保存行動。 其後,到了 1975 年,由於日本文化財保護法的修正而導入了傳統建築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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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2005, 「日本『傳統建築物群保存地區制度相關法規資料蒐集與分析』委

託研究案」, 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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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地區制度,白川鄉荻町合掌造建築聚落被選定為保存地區,隔年 1976 年, 制定了白川村傳統的建築物群保存條例,並研擬白川村傳統建築物群保存計劃, 政府方面開始著手針對荻町合掌造建築聚落進行保存工作,並選定為國家重要傳 統建築物群保存地區,聚落所在範圍共 45.6 公頃,得到法定的保存。 (二)保存組織 「保存會」的組織共有荻町聚落內的居民約 160 戶加入。其中會長及副會長各 1 名,再加上 23 名理事, 「保存會」的工作包括現狀變更許可申請書的審查、保 存普及化、啟蒙活動、保存方法的研究及指導、每月發行刊物等活動。保存會每 月 10 日前後舉行理事會,進行現狀變更申請書的審查等工作。在本地區有希望 進行現狀變更的民眾可提出記載重要事項的「變更許可申請」,保存會再根據記 載變更內容的「現狀變更申請書」,依過去的判斷案例來核對保存條例、指南、 對變更後景觀的影響,進行討論與協議,將意見整合後,歸納出審議結果。接下 來再依據審議結果,連同現況變更申請之意見書,向白川村教育委員會提出申 請。也就是對環境變更的自衛性組織。 教育委員會則必須對「保存會」歸納出的協議結果之內容與申請內容進行確 認,再對申請者進行指導。有關現況變更申請的內容,若教育委員會認定必須進 行更專業的審議之時,要向「傳統建築物群保存審議會」進行諮詢。(由於「傳 統建築物群保存審議會」的名稱也很長,以下簡稱為「傳保會」。) 「傳保會」的組織結構如下:由白川村民中選出會長 1 名、副會長 1 名,皆為女 性,再加上歷史、民俗、建築等方面的專業大學教授等專家學者、「保存會」會 長及副會長、荻町區長等成員組成,他們將向教育委員會提出答覆。

圖【3-5】單層合掌造

圖【3-6】野外博物館陳列的「合掌造」傳統家 屋構造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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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存工作 1.參觀: 在荻町聚落中,合掌造建築的內部結構無法開放參觀,但在荻町聚落鄰近區 域「白川鄉合掌造民家園」野外博物館中可到。「白川鄉合掌造民家園」的設立 主要是保存在白川鄉因為廢村而將面臨拆除危機的其中七棟合掌造建築。 2.防災機制: 由於合掌造建築是茅草屋頂,最怕火災,一旦聚落內發生火災,火星四處亂 竄,火勢很快就會漫延開來。,過去曾有 1 個聚落的一區全被燒毀的情形。因此 現在於荻町聚落建有 600 噸的蓄水槽,採取利用高低差的自然重力方式,在聚落 各處配置有 59 座附消防栓的噴水槍及 62 座的消防栓,在發生火災的緊急時刻, 可一起釋放出霧狀水,製造水幕將聚落整體包圍住,以免遭祝融肆虐。 3.修復補助機制: 合掌造建築的保存修復,過去一向由所有者來進行,不過由於合掌造建築在 進行修復之際,屋頂材料的茅草往往不足,因此必須向村外採購的比例很高,對 所有者而言,形成很大的負擔。這些建築進行屋頂重做要花費約 2000 萬日元, 被選為 1976 年國家重要傳統建築物群保存地區後,可以得到國家、縣、村等政 府單位的補助金。有關補助金的負擔比例,補助對象經費的 10%為所有者負擔, 剩餘的 90%之中,65%由國家負擔,另外 10%由縣政府負擔,剩下的 25%則由村 役所負擔。 4.修景管制: 有關其他沒有被指定的一般建築,也根據「保存條例」 、 「保存計劃」 、 「指南」 , 以與聚落景觀的協調為目的,實施嚴格的管制與修景事業。至於修景事業,具體 而言就是將房屋的壁面由白鐵皮變更為木板,進行景觀的改善。在實施修景事業 之際,由於是以減輕所有者的負擔為目的,也會發放補助金。關於補助金的金額 計算方式,以將廉價的白鐵皮改為舖設較貴的木板為例,會根據白鐵皮與木板之 間的價差來計算出補助額。 5.居民營運管理組織: 修景事業相關的費用及事業主體為「財團法人世界遺產白川鄉合掌造建築保 存財團」。該財團由白川村長擔任代表理事,另外有 7 名職員負責白川鄉荻町聚 落保存之調查、研究、推廣、啟蒙活動,除此之外,也進行村營停車場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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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登錄為世界遺產之後,白川村的觀光客急速增加,因此 1997 年在鄰近荻 町聚落的地區建設了大型村營停車場,除了停車費用之外,另外還徵收「合掌造 屋頂保存協助金」,在大型車 2000 日元之中抽取 1000 日元,在普通車 500 日元 中抽取 200 日元當作協助金來運用。由停車場徵收的協助金,2001 年度的收入約 為 3000 萬日元。另一方面,財團保存事業相關支出費用約為 2300 萬日元。 6.永續傳承機制: 為傳承這個技術,還要以年輕人為中心,舉辦講習會並展開活動,讓熟練的 年長者傳授技術給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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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歷史街區再生與產業活化—日本長濱市黑壁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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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背景 長濱市位於滋賀縣,位於日本關西地區的心臟地帶,擁有日本第一大淡水 湖,自古就是魚米之鄉,湖光山色更是古代許多諸侯別館所在。長濱市於 16 世 紀建城,曾因絲的貿易而相當繁榮。長濱中心區是個約有七條商店街、450 間老 店鋪的舊街町,大多為明治時期的建築物。由長濱車站步行至「黑壁廣場」僅五 分鐘的路程,以南北向的「北國街道」及東西向的「大手門通」兩條大路為主軸, 三十間黑壁公司的相關商店就散佈在其間。其中最重要的是黑壁本館,它是一座 明治 33 (1900) 年「百三十銀行」所建造的二層樓洋風建築,當地人則稱為「黑 壁銀行」。 (二)保存運動與修復再利用工作 1960 年受到郊區化資本集中的大型店舖及連鎖賣場的威脅,長濱商店受到 打擊因此地區經濟低迷不振。當拆除黑壁銀行的計畫將要進行時,為了挽救這棟 作為明治時期歷史代表的建築,展開了一場活化傳統市中心的保存運動。昭和 63 (1988) 年由八個當地民間企業和長濱市籌募基金而成立的第三部門公司,政 府出資 30%、民間出資 70%,募集共一億三仟萬日幣後成立黑壁株式會社,出資 購買這些即將面臨被拆除的老屋與土地,進行修復與修景。 整體保存計畫有以下特色: 1.分期分區:以區域性的重劃做為發展考量,以分期分區的方式進行。初步 規劃是選定一中心區域做修復、修景與經營,等待保存狀況與經營穩定後,再規 劃擴充建設的範圍。階段性的修復、保存與商業經營,可以避免擴充速度過快造 成的潛在細部問題。一個歷史街區的重建與新生,並非一蹴可及的。 2.不過度開發:因此在不過度擴充的態度下,街區與歷史建築內部空間就避 免了什麼都要的狀況,因為過度的陳設與太滿的空間利用,會使原有街區與建築 形體在混亂中失去風貌。 3.人口與承受度調查:因規劃前黑壁地區已是個沒落的城鎮,缺少地方產業 與特色,因此來往人潮稀少,但是日後若將產業帶入該區,人潮帶來的衝擊也可 能會衝擊區域風貌,因此在規劃前也做了人口數與往來頻率的調查,為了避免日 後開發帶來過度擁擠與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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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註 1,p.50-57 3-8


4.景觀設計:在黑壁地區看不到刻意栽種的行道樹或是大量相同的植栽。而 是以不同尺度和種類的樹木,更儘量維持原生的風貌,不同的樹木造成不同的空 間與天際線,更產生不同的林蔭樣貌。地面材質的規劃,也考慮使用相近材質, 不過度人工和現代感,儘量保帶有歷史與原生風貌的材質。地板減少過度幾何線 條與材料,使用自然的分割重塑整體風貌。 5.都市設計:整體區域的建築尺度都維持在過去歷史街區的原始比例,不加 蓋高樓、不擴充空間,利用原有的房舍做整建,在內部做不同性質與創新的商業 經營,但因此外部雖然維持傳統樣貌,但亦可兼顧經營收益與街區保存。另外, 過度的商業化手法是破壞歷史街區風貌的元兇之一,在黑壁地區看不到誇張耀眼 的戶外照明設備和招牌,材質和工法的選用都回歸原始風貌為原則,色彩計畫則 採取較溫暖緩和的色調。 6.設備計畫:除了在修復與活化計畫之際必須要考慮到的設備外,若不得不 露在建築外部的設備管線或機具,也使用舊工法將木條直線分割,修飾立面與線 條,保持歷史建築立面的完整性。 7.商店營運創新:因為黑壁地區保存的建築並非指定為重要文化財層級建 築,因此在規劃與營運手法與重要文化財不同。透過保存大部分街區的歷史風 貌,使用較具有彈性的評選與徵選的方式,引入創新的文化產業帶動黑壁地區的 商業營運,使得以永續發展。 (三)產業活化 在初期先進行修復與保存後,半年後開始討論未來發展計畫。黑壁株式會社 認為,雖然長濱的歷史和玻璃並無關連,但發展玻璃非常有潛力且有成長的空 間,要將黑壁成為「日本玻璃藝術之鄉」。因此決定以玻璃作為發展並派人至義 大利威尼斯去觀摩。引進玻璃有三點考量: 1.新的產業不應與街區的既有產業競爭。 2.新的產業應不容易被大企業模仿及取代。 3.新的產業應符合歷史性、文化藝術性及吸引遊客到長濱遊覽的國際魅力。 可從上述考量看出,將原本無原始產業的地區引入新產業,必須要可配合地 方發展、建立獨特性以及應該反應地區的歷史文化深度才能永續發展。因此,雖 然過去玻璃並非黑壁的傳統產業,但因歷史街區保存、創新的行銷手法與推廣, 並在販售與展示商品的加盟與研發前都做了周詳的效益評估,久而久之玻璃工藝 即成了黑壁地區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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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1989 年黑壁銀行修復完成後,成為「黑壁第一號館」,內部改裝為玻璃 製品的展示場。接著,便相繼整理出歷史建築作為「第二號館」(民宅展示玻璃 工藝製作過程)、「第三號館」(倉庫改成餐廳),成功的為地方帶來觀光財源。同 時,亦有私人願意配合第三機構的發展路線,以加盟的方式參與再生計畫,因此 到目前為止,陸續完成了十多棟歷史建築修復與保存,並開設了土產店、藝品店、 古董店等,並不斷的擴張中,成功的以玻璃藝術產業結合社區共同達成「全面的 文化服務」。另外,值得參考的是,在成功建立保存與營運機制後,「第三機構」 黑壁株式會社轉型為造街公司,解決建築物及土地徵收、修復、管理維護的問題, 利用單點建築做為基礎,成功的引進產業,使傳統建築得到再生的機會。

【圖 3-6】黑壁地區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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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7】一號館黑壁銀行轉型為玻璃商店

【圖 3-8】二號館玻璃工藝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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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9】五號館土產禮品店

【圖 3-10】玻璃工藝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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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1】黑壁相關情報販售

【圖 3-12】Gold Glass Studio 玻璃教室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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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3】Natural linfe style crv 玻璃食器工坊

【圖 3-14】Haus Rattenberg 玻璃雕刻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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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舊街區再造:新加坡老舊街區保存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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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1970 年代,新加坡因經濟成長快速,須進行都市更新與重劃以滿足更多興 建高層商業大樓的需求,因此面臨需拆除歷史建物的問題。如何在快速的經濟成 長和都市發展下,滿足商業空間的需求,也同時保存歷史和文化的遺產,便成為 新加坡亟需面對的都市空間課題。 新加坡的街屋主要集中在市中心區域,這些街屋皆是兩樓或三樓的構築形 式,地面層的部分多作商業使用,二樓以上則是以居住使用為主。二次世界大戰 後,因房屋的嚴重缺乏,而出現街屋出租的情形,之後又因通貨膨脹,導致租屋 市場轉變低迷,街屋的維修也被忽視,因此呈現破損的樣貌。在 1970 年晚期, 因歷史遺產保存意識的抬頭,都市政策由原來的都市重劃政策轉型為都市保存, 之後則展開許多相關的研究,直到 1986 年都市重劃組織(URA)提出新加坡都市保 存區的主要計劃,其中包含牛車水(Chinatown) 、甘榜革蘭(Kampong Glam) 、 小印度(Little India)等地區才被指定為保存區。

圖【3-15】新加坡因經濟成長 快速,面連都市中心老舊區 域被拆除的危機

(二)面臨問題 牛車水、甘榜革蘭和小印度是新加坡富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資產和不同主要族 4

主要內容出自<Urban Conservation Policy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 The Case of Singapore>。 Sim Loo Lee , <Cities> 1996, Vol. 13, No. 6, pp. 399-409, 3-12


群的三個區塊,這些區塊同時面臨了相同的問題:產權問題、高度有價值建築結 構損壞的問題、承租人承租店面卻不願經營傳統交易或買賣的問題。因此,URA 擬定保存計畫時,有兩個主要的計畫目標為:(一)保留及保存該區建物的歷史 性和建物的重要性、 (二)保留不同族群居民的活動型態,並與新興的行業結合。

圖【3-16】牛車水現況

圖【3-17】允許不同族群的活動

(三)解決方式 牛車水的中心 Kreta Ayer 區,主要的街道為 Trengganu 街和 Temple 街,早期 是以傳統活動著名。依照 URA 的保存策略計畫,此街區主要保存的特色為復甦 傳統活動。因此,將引入不同族群的交易買賣活動,如茶店、雜貨店、紅酒店等; 同時亦將引入餐廳和展演廳等新興的商業和藝文活動。此外,在另一個歷史街道 Telok Ayer 上,有許多與宗教有關的店舖,如金香行、古藝商店,皆將一併販售 該區有紀念價值的商品。而該區在建物的保存與修復上,則針對 URA 所指定具 歷史價值的建築或寺廟進行必要的修復與保存,如 Trengganu 街的劇場等。 在甘榜革蘭的核心,有頻繁的伊斯蘭教活動和相關的歷史建物。其中在 Arab 街和 Bussorah 街區,將保留其傳統販售的活動,並將引入新興的行業進駐,以達 活化的目的。藉此展現甘榜革蘭區不同族群的特殊性和自明性。同時透過 URA 的保存策略計畫,亦指定保存與修復了一些具歷史價值的建物。 小印度的核心是 Serangoon 與其周邊的區域,該街區保留了高度密集的印度 販售與活動,亦將一同保留現存不同族群的販售活動,並引入新興且能並存的商 業活動,以彰顯印度族群在此區塊的特色。URA 同時在該區指定保存了一些歷 史價值豐富的寺廟和建物,如 See Lakshiminarayan 廟等。 (四)URA 對街區經營型態的策略與定義 URA 對傳統販售的經營,是以保留街屋地面層的零售商店,和經營餐飲或 其他可並存的商業活動為目的。其主要著重在該區塊內街屋的販售型態或商業經 3-13


營的使用。URA 在劃定的區塊內,強調自由競爭的交易活動,將傳統與其他新 興的活動合併,全力發展街區商業活動的經營。以下是 URA 對經營形態的定義: URA 對劃定區塊內的經營形態,分為下列八類: (1) (2) (3) (4) (5) (6) (7) (8)

地方性的食品販售型態(中國商店、印度商店、馬來商店和咖啡廳) 生食的販售型態(肉類、蔬菜、海鮮等) 乾糧的販售型態(一般糧食、草藥等) 特殊商品的販售型態(中國、印度、阿拉伯傳統的販售商店) 一般的經營型態(美髮廳、當舖、診所、裁縫店等) 非傳統的經營型態(西式速食餐廳、西式或其他亞洲國家的餐廳、酒吧等) 居住型態(住宅、旅社等) 辦公型態(銀行、金融、保險、工作室、服務業等)

圖【3-18】小印度區

圖【3-19】特殊商品的販售型態

(五)URA 對歷史建物保存與活化的策略 URA 對三個歷史區塊歷史建物的調查分成三個時期的資料,即 1978 年(歷史 遺產保存意識抬頭)、1983 年(新加坡 URA 成立前)、1994(URA 保存與活化政策施 行數年後)。就 URA 在 1994 年針對不同核心街區建物現況調查的數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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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表的資料顯示,透過 URA 的保存與活化策略,各核心街區皆有高度 的保存與活化成果。由此可知,URA 在對歷史建物保存與活化的策略,其步驟 如下: 1. 確立保存範圍。 2. 核心街區建物的修復和周邊歷史建物的指定。 3. 區塊內核心街區的活化計畫。 4. 保存和活化策略由核心街區擴散至整個區塊。 5. 不同區塊的串聯和觀光的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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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產業建築與聚落活化:法國亞爾薩斯生態博物館(Ecomuse'e d'Als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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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目前各縣市所提之計畫中,部分案例活化內容為產業建築或產業聚落, 因此提出亞爾薩斯生態博物館的活化與保存方式提供參考。亞爾薩斯生態博物館 位於法國東部密爾豪司(Mulhouse)與庫爾瑪之間,企圖以戶外博物館的方式,將 亞爾薩斯區域傳統生活重新呈現。 (1)背景 該館緣起於 1972 年,一群熱心人士決定將面臨毀壞之傳統屋舍拆卸保存, 並組成「亞爾薩斯鄉村屋舍協會」 ,負責籌建期間挑選當地具代表性、不同種類、 用途的房舍,予以重建復原,並巧妙重組在博物館的土地上,成為可識別傳統與 未來之處。 博物館發展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由亞爾薩斯遷徙過來的歷史建築開 始;第二階段則是一座大型碳酸鉀礦場殘留建築物及其周邊建築,逐漸擴展成今 日面貌。在博物館創設過程中,除義工協助外,公部門(如省政府、文化部)也提 供不少援助,使代表阿爾薩斯的 45 棟房舍可正式與觀眾見面。

(2)保存策略與經營手法 這些展示屋並非現今常民生活樣式,而是存在於亞爾薩斯過去 8 世紀間的生 活場域。這種再現的歷史建築演繹著亞爾薩斯煤礦工、木工、陶瓷工、農夫、牧 人、漁夫、舊書商、麵包師等各行各業各形各色的生活面貌。每年超過 40 萬的 訪客可實際體驗此鄉村生活的景致,除了農場、葡萄園、水車磨坊、與穀倉和牛 羊欄相連的房舍,還有正辛勤工作的農夫與工匠向人們展現他們精湛的手藝;超 過 70 棟的傳統半木構造房舍、老市集裡,還上演著一齣齣生活的劇碼,民俗慶 典仍訴說著百年前的故事,融合了過去並預示著未來,濃縮在古今交會的當下。 不只提供無形文化展演的實質有形空間場域,整合文化風俗傳統、建築活化再利 用與文物資產保全,更因當地居民的參與厚實了文化傳承、推廣的向度與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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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爾薩斯生態博物館網站http://www.ecomusee-alsace.fr/accueil.asp http://users.belgacom.net/alsace/ecol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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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20】傳統半木構房舍

圖【3-21】貫穿亞爾薩斯的水道

資料來源:http://www.ecomusee-alsace.fr/accueil.asp

資料來源:http://www.ecomusee-alsace.fr/accueil.asp

在夏季有許多表演活動,館員會穿著亞爾薩斯傳統服飾,現場表演過去生活 點滴;希望藉由實景復原與真實展示,讓遊客深刻體會過去的在地生活,而達到: A.觀看一年四季村落的變化(see) B.嗅出歷史記憶的芬芳(smell) C.觸摸濕熱的農具與冰冷的陶土(touch) D.瞭解建築的歷史、在地生活、穿著與工作等(understand) E.探索生活之道與歷史的痕跡(discover) F.聞聞印刷廠、麵包店等特殊氣味(taste)

圖【3-22】可參觀的工作坊

圖【3-23】工作坊的展示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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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comusee-alsace.fr/accueil.asp

http://www.ecomusee-alsace.fr/accueil.asp

所以,一年四季安排不同的應景活動,也幫學校設計博物館教學之旅(著傳 統服飾、遊河、做旋轉木馬)。在其觀念裡,節日也是文化資產的一種形式,所 以曾安排一連串的活動,讓人們瞭解農業社會的儀式祭拜與慶典活動,找回昔日 節慶的感覺。 在經營方面,以私人公司手法經營,館域內包含近 70 座具各地風格之歷史 建築,展現當地過去常民生活與自然景觀。其經營手法類似民俗村,館方聘用許 3-17


多演示人員,少部分是實地居住於該地的居民,將其生活與工作情景開放與遊客 參觀。 大體而言,是以觀光休憩為主要訴求,所以館域內除了各式展示屋舍外,還 包括餐廳、旅館等設施,提供觀眾全方位服務。在村落的中心區,10 棟傳統木 構造小屋做為遊客住宿空間,室內的木材與織品裝修展現此區傳統生活特質。博 物館財源除倚靠門票、餐廳、賣墊、旅館收入外,亦有來自公部門及私人捐助。

圖【3-24】亞爾薩斯生態博物館鳥瞰圖 資料來源:http://www.ecomusee-alsace.fr/accueil.asp

3-18


五、永續營運與回饋機制:印尼蘇拉威西島發展生態旅遊之經驗

6

國際上生態旅遊的研究方向對於環境保存、地區居民意識、與遊憩品質提升 以及如何在發展過程中取得平衡等已有諸多發展,且此方向與區域型文化資產環 境保存與活化計畫中之概念有多處雷同,因此期望藉由印尼蘇拉威西島崎國家公 園內生態旅遊的研究,提出對於本計劃可參考的發展策略。

(一)背景 近年來越來越受關注的「生態旅遊」觀念兼顧了資源敏感環境開發限度與 刺激地方經濟發展的議題。印尼幅員廣袤,島嶼眾多,擁有僅次於巴西的豐富熱 帶雨林景觀。蘇拉威西島島形奇特,多高山深谷、少平原,是印尼山地面積比重 最大的島嶼;北部有 10 多座火山,構造運動活躍;河網稠密,流程短促,多峽 谷、瀑布和地塹湖,海岸陡峭曲折,海灣深邃,沿海滿佈珊湖礁。因地處亞、澳 兩大陸的過渡帶且自史前即與大陸脫離,而保有多樣世界珍稀物種。但人口激增 造成對食物、能源的大量需求,也使環境面臨農墾、採伐、開礦與都市開發的壓 力。對自然、生物資源的保存策略需求刻不容緩。

圖【3-26】蘇拉威西島海域生態資源

圖【3-25】印尼蘇拉威西島

豐富

6

主要內容出自Sheryl Ross (1999), Geo!rey Wall, Evaluating ecotourism: The case of North Sulawesi, Indonesia, Tourism Management 20 p.673-682 3-19


(二)所面臨到的問題 近 10 年來赴印尼旅客人數高度成長,至蘇拉威西島觀光的比例更是節節攀 升,使得旅遊業收益已成為印尼僅次於林業與絲織業之外,最大的非石油產業輸 出收益來源。大量的低收入人口更冀望藉此改善經濟狀況,因此『生態旅遊』似 乎正是眾望所託。但發展過快的旅遊業未達預期效益,卻反而造成對當地民眾的 傷害。以下就「環境保育」 、 「當地民眾」與「遊憩品質」三者之間的關係分析現 況發生的問題: 1.「環境保育」&「當地民眾」 為保護環境及發展觀光,需遏止對資源的破壞與非法利用,如濫捕、濫採、 盜伐;政府未經民眾同意,便劃設保護區,禁止一切資源採取行為。如此未考慮 民眾利益與生存,斷了當地民眾生路,失去唯一賴以生存的來源,反而使濫捕、 盜伐情形更加惡化,且與民眾關係緊張。 此資源利用上的衝突,需透過與居民之間的協商解決; 「保存」反而不是佔 第一優先順位。應透過民眾參與型管理計畫,政府與民眾共同討論決定規範,並 達成保育與發展方面的共識。 2.「當地民眾」&「遊憩品質」 「生態旅遊」應能為地方帶來經濟、社會、公共設施改善及其他間接利益 (在與遊客互動得同時,回餽得到的不同文化體驗)。但此地旅遊業發展過快且 早熟,各項硬體設施迅速興建,居民來不及參與,也難與遊客有主動互動,因而 限制了旅遊可能帶來的正面貢獻。利益被外來財團、企業壟斷,當地居民只感受 到劃設保護區後所受到的限制,對發展觀光反而持負面的態度。 3.「環境保育」&「遊憩品質」 生態旅遊若規劃得當,最終應能對多樣化生物環境的保育做出貢獻,並提 供高品質的旅遊經驗;相對的,也從發展觀光獲得環境和經濟上的支持。但因以 下因素,此巨大利益卻沒對地方發展有所助益:收費政策、旅行社業者壟斷、所 有門票收益上繳國庫,未應用在地方建設。當地物價低廉且依規定不得採雙重標 準(國內、外旅客)收費,僅能依靠強制要求外國旅客雇用導覽增加收益。且雖 有豐碩調查研究資料,卻未應用整理幫助說明,導覽人員欠缺訓練,語文能力有 待加強。旅行社業與潛水業者專斷利益,沒有回饋鄉里的機制。

3-20


圖【3-27】印尼蘇拉威西島沿海滿佈珊湖礁

圖【3-28】島上物種豐富

4.建議 由印尼蘇拉威西島三個國家公園當前發展現況中遭遇到的問題:何以觀光 創造的巨大利益沒有促進地方發展,當地居民反而因發展觀光而蒙受損失,遊客 與當地居民間的互動關係薄弱等,可提供我們作為日後執行上的借鏡。因此未來 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計畫中社區參與導入手法的執行上,應鼓勵當地民眾 作為資源守護者的角色,或藉由非政府組織居中協調以民眾及社區為主的發展與 保存計畫,並提供專業人員,包括導覽及資源巡守及管理員的訓練;並建立回饋 機制,希望藉由合宜的保存及旅遊管理計畫,達到環境保育、地方經濟發展和提 升遊覽經驗三者之間共生共存的合作目標。

3-21


六、小結 由上述案例可歸納出以下結論: 一、居民與地方組織: 居民意識往往是一個需被保存與活化的區域能否再生成功的主要關鍵。因為 唯有居民體認自身風貌的價值與未來活化的契機後,建立對於保存事業的認同感 後,才能夠順利的執行並且能夠永續的發展。不管是白川村在興起保存運動後, 透過在「保存會」中制定居民憲章,定出「不變賣、不租借、不破壞」三大原則, 或者長濱市黑壁地區地方團體透過官方支援成立保存與修復的第三機構,以及亞 爾薩斯生態博物館中居民自組保存協會,都確保了該區域內文化資產的保全,在 修復過程或者完成後,進而得以透過該居民組織轉型的維護管理公司或單位永續 運作。 二、保存計畫的執行: 從日本黑壁地區與法國亞爾薩斯生態博物館案例中可看到,為了確保保存計 畫能夠長久、周延的執行,分期分區的修復與保全或者先行選定公共區域進行改 造達成示範效果,以建立居民的認同與信賴是值得參考的方式。不管是擬定核心 區域先行保存,或者保存性質像似的建築群,做一完整的修復與整理,並進行再 利用營運後,透過前期的修復與推動所嘗試到的錯誤才得以在後續的保存、修復 與經營計畫中得到改善。另外,由印尼的案例可知,計畫執行上也應考慮在地居 民的權益,因此產業與觀光的引進必須配合居民的需求以及建立地方特色,也應 適時的在得到利益的同時回饋地方居民或者建立保存修復基金,做為維持後續整 體風貌的經費。 三、產業帶動: 對於建築物特色不突出的聚落,產業重整與軟體服務成為地方振興的手段。 白川村設立民家園讓欲參觀的遊客得以瞭解全貌,亦可使地方居民不受太多干 擾;黑壁地區透過引入玻璃產業以及活用歷史空間的方式行塑整體經濟發展新方 向;新加坡舊城區透過控制商業活動的型態以及產權問題,重整地區發展;而亞 爾薩斯生態博物館則提供一般人較難體驗的鄉村氛圍,做為整體區域軟體服務的 方式。由此可知,歷史區域活化的成功條件,除了本身應具備歷史價值外,地方 商業或產業能否透過詳細的資源計畫與包裝整合行銷,行塑配合地方歷史卻能夠 有自明性的產業與商業特色,才是永續發展的契機。

3-22


第二節 國內相關案例研究 在最早於 1982 年制定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與歷史建築多為單棟式與凍 結式的保存,直至 1980 年代國內聚落的保存議題才漸漸被重視,但因具區域性 質的文化資產一直面臨到難以克服的都市計畫限制等問題,在保存上窒礙難行。 台北縣三峽老街在台北縣政府城鄉局的努力下,採取補助與管控的制度讓有意願 修復的居民透過政府機制與技術支援達成風貌保存,目前部分已修復完畢,且因 修復成果豐碩進而帶動後續地方居民對於未修復完成街屋的修復意願,對於日後 的保存與維護具有正面價值;另外,臺北市齊東街日前因台灣銀行欲拆除其位於 齊東街的日式宿舍群,導致了地方居民自發性的保存運動,原本僅是希望透過古 蹟與歷史建築的指定與登錄程序,讓建築物保留,但送至台北市文化局時,認為 應以保存區與風貌區的保全方式較為恰當,因此將其都市計畫分區變更為保存區 與風貌區;目前已公告劃定為風貌區與保存區,進行辦理相關細部計畫。兩者皆 為民眾參與文化資產保存且已具有法令效益的案例,可供其他縣市參考。

一、台北縣三峽鎮三角湧老街保存歷程 台北縣三峽鎮三角湧在地區發展計畫中塑造三峽鎮成為歷史人文薈萃的文 化重鎮的主軸下,開始推動街區維護與再發展,並劃定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將 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依照「風貌保存」、「原樣復舊」、或「風格管制」三種方 式予以保存。其中,「風格管制」部分,不但涉及非原樣保存之管制方式,亦是 獎勵民眾參與街區風貌維護之重點工作。因此,本案例以三峽鎮三角湧老街區歷 史風貌特定專用區之保存方式說明維護重點與補助措施。 (一)歷史背景 7 三角湧老街區(今民權街),位於三峽溪與鳶山之間的狹長沖積平原上,是 三峽鎮的發源地。老街全長二百六十公尺,是台灣僅存老街中最長的一條。此地 在清末利用三峽溪、大嵙崁溪(今大漢溪)河運之便利,運送當地山產至艋舺、 大稻埕,成為樟腦、茶葉、大菁等山產集散地,亦發出染坊、米粉、木器傢俱等 產業,是淡水河內陸重要河港聚落。明治 28 年(1895) ,因與抗日義軍作戰之故, 街區被日軍放火燒毀 1500 餘戶,信仰中心清水祖師廟亦被燒毀。明治 30 年 (1897)街民陸續回歸,重建家園,並於明治 34 年(1901) ,重建清水祖師廟。 現今保留牌樓騎樓立面之市街兩側一百多間街屋,興建年代約在大正 5、6 年 (1916-1917)市街改正期間,至今已有八十多年歷史。至昭和時期,街區盛況因 7

簡志雄,2006,《民間參與歷史建築保存之可行性分析—以三峽老街為例》,交通大學工學院 碩論,p.42-43 3-23


河運沒落逐漸衰微。戰後,受限於地理區隔,三峽並未受到台北都會區發展衝擊, 市街發展緩慢。民國 86 年(1997)北二高通車,三峽與鶯歌同被納入都會區 1 小 時等時圈範圍內,市街發展腳步才陸續加快,而三角湧老街區也因保留日治時期 街屋建築之歷史風貌,逐漸受到重視。因在都市計畫與文化資產保存觀念的相互 衝擊下,三峽老街經過了不同的保存態度與政策,以下將說明整體變遷歷程: 1.第一階段(1971~1991) :都市發展→老街保存→古蹟指定 1971 年省府建設廳公佈「三峽都市計畫」 ,民權街被劃定為 15 米之計畫道 路。但因國際經濟情勢低迷,政府財源短缺,都市建設幾乎停擺。1976 年,三 峽地方人士組織「促進觀光建設委員會」,以祖師廟為據點,企圖以觀光帶動三 峽地區再發展。1989 年,北二高在三峽、鶯歌設立交流道,中興法商學院升格 為「臺北大學」並以三峽為校址,帶動房地產蓬勃發展,造成民權老街土地龐大 的賣壓。1989 年三峽鎮公所編列預算展開土地徵收行動,部分居民以保存傳統 文化為由,反對拓寬。1990,四月山文教基金會致函省都委會,都委會建議縣政 府擬定細部計畫保存老街,但台北縣政府卻遲遲未執行。1990 年 9 月,三峽鎮公 所執意拓寬中山路、拆除民權街街頭土地公廟,引發當地輿論壓力。十月台北縣 政府公告兩年禁建。1991 年 1 月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完成都市計畫道路變更之計 畫。但該年 10 月 16 日內政部將老街列為三級古蹟。 2.第二階段(1991~1993) :利益受損→居民反抗→古蹟指定解除 1991 年 11 月 7 日反對居民連署陳情書至縣政府,希望廢除古蹟管制。1992 年 1 月 28 日都市計畫變更說明會時,居民徹底反對自宅被指定為三級古蹟。2 月成立「自救委員會」,5 月 8 日正式懸掛白布條堅決反對列為古蹟,正式與政 府宣戰。1993 年 5 月 20 日、8 月 20 日三度呈報省府民政廳解除古蹟指定,經古 蹟評議委員會判核 1993 年 9 月 7 日解除古蹟指定,但古蹟指定解除前,內政部 已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兩側街屋之前段部分已劃入道路範圍,並發放補償完成徵 收。這階段的結果,無疑彰顯了都市更新單位與古蹟保存單位的不協調,並宣告 政府對古蹟保存的公權力執行之失敗。 3.第三階段(1993~1999) :老街公投→民意溝通→防止惡化 1997 年至 1998 年之間,由主拆派主導醞釀公投想因此決定老街拆除的命運, 1997 年 8 月 11 日文建會主委林澄枝邀集內政部民政司等單位代表與三峽鎮長洪 建文等人協商,確定三峽老街不會再朝「指定古蹟」的方向發展,將依據都市計 畫法第十五條規定,「具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的建築物」相關規定進行通 盤檢討,先整修某些已經塌陷的老街危險物,才讓三峽老街的保存出現轉圜的空

3-24


間。1995 年至 1999 年公部門由台北縣民政局主辦民政局主辦,內政部民政司、 行政院文建會、省政府民政廳、縣府工務局、建設局、文化中心協辦之三峽民權 街古蹟計畫,先期改善住屋結構損毀、屋瓦漏水等問題,防止現況惡化。由內政 部邀集地方居民代表,縣府古蹟業務人員出國考察鄰國古蹟保存,以爭取認同。 4.第四階段(1999~至今) :容積移轉、歷史風貌保存、政府出資 2000 年 3 月 14 日台北縣政府報行政院「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民權街區 再發展方案)工作計畫書」 ,同年 6 月 27 日行政院回文,原則同意,以總經費新 台幣三億六千七百萬為上限,照文建會審議意見辦理。2002 年 8 月由公開徵選出 之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針對老街與周邊地區環境作整體規劃,並對兩側牌樓、 騎樓及現有第一落部分進行風貌保存、原貌復舊及景觀道路規劃設計。2003 年 三峽民權老街在縣府城鄉局堆動下,完成工程規劃設計與相關審議,定於 10 月 23 日至 29 日辦理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2003 年 12 月 5 日公開招標,12 月 18 日開標,但流標。2003 年 12 月 18 日,縣都委會通過變更三峽都市計畫地區或臺 北大學社區定區,建物保存部分不計入建蔽率計算。2003 年 12 月 24 日第二次公 開招標,12 月 31 日截標,後來由福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工期為 2004 年 1 月 14 日至 2005 年 12 月 7 日止。在部分修復完成後,於 2007 年 6 月榮獲世界房 地產優質建築評選的重要獎項─「2007 FIABCI Prixd'Escellence(全球傑出建築 金獎)」。

(二)處理機制 雖然三角湧老街區保留了珍貴的日治時期街區風貌,但是在街區保存的爭議 下,許多建築因年久失修,呈現衰頹景況。加上傳統街屋的改建、新式建築陸續 興建的影響下,原本街區立面的完整性逐漸消失,而不斷加大的建築量體,亦對 街道原有尺度造成壓迫感,天際線與建築景觀逐漸混亂。而最能代表老街建築特 色的騎樓立面,在改建或新建的影響下,不同的形式、材料、顏色的使用,也讓 原本一致性、協調的風貌增到破壞,現代化生活設備的使用、管線等問題,也影 響立面的美觀。 1.法源依據: 依台北縣政府為辦理「變更三峽都市計畫(三角湧老街區再發展方 案)」,風格管制建築物之經費補助事項,特訂定「台北縣政府辦理三峽鎮 三角湧老街區再發展方案風格管制建築物補助要點」執行。 2.建築的保存 因此老街整體建物的保存方式有以下三種為:

3-25


1. 風貌保存:對象為現有牌樓騎樓第一落街屋。建築物外觀應予以原貌保 存,但內部空間得配合風貌予以現代化之設備結構可補強。

【圖 3-29】風貌保存示意圖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

2. 原樣復舊:對象為已拆毀、傾倒或危險建築物無法採風貌保存之牌樓、騎 樓空間應依原樣修復。

【圖 3-30】 原樣復舊示意圖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

3. 風格管制:歷史風貌特定區專用內非「風貌保存」及「原貌復舊」範圍之 建築物,其修建、整建、重建之管制如下: (1) 基地退縮:最少退縮至原有騎樓寬度,並不得另設騎樓。 (2) 立面風格應呼應同棟街屋之開口比例、線角分割、色彩、材料風格、 山牆及其他語彙。 (3) 屋頂一律採斜屋頂形式,斜度大於 1/3,小於 1/2 之間,材料以閩南 紅瓦為主。建築立面材料以紅磚、洗石子為主,或其同等材料。

3-26


【圖 3-31】風格管制示意圖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

在這三種保存方式下,也有不同的辦理者與資金來源: 【表 3-1】 三峽老街歷史建築保存方式其辦理者與資金來源 項目

對象

處理方式

辦理者

資金來源

風貌保存

老街兩側牌樓、騎樓

整建與維

台北縣政

政府出資

(含立面)街屋第一落。

已拆毀、傾倒或危險建

重建

台北縣政

原樣復舊

政府出資

築物,無法採風貌保存 之牌樓、騎樓空間。 風格管制

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

重建、整

所有權人

民眾自行負

內非「風貌保存」及「原

建與維護

自行處理

擔/政府輔助

樣復舊」範圍之建築 物。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

(二) 容積獎勵 1. 風貌保存: (1) 騎樓至第一落保存部分:容積獎勵額度 240% (2) 第一落天井保存部分:容積獎勵額度 190% 3-27


(3) 全棟保存者:除前述 1.款規定外,其餘基地容積獎勵 190% 2. 原貌復舊:該復舊部分給予容積獎勵額度 120% 3. 風格管制:容積獎勵額度 50% 4. 整體發展:凡五棟以上相鄰之街屋,基地面積 600 平方公尺以上,由政府 或私人研提整體開發計畫,其計畫內容需符合本計畫都市設計 準則外,且對本地區整體環境提昇、促進在發展、保存有下列 具體成效之情事者,經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得適度提高其建築 容積為獎勵,其容積獎勵額度為 20%。 (1)集中留設法定空地做為廣場、停車場、兒童遊樂區、出入道 路等公共設施,供公眾使用者。 (2)計畫公告實施日起三年內研提整體計畫並預定發展(開發) 完竣者。 5. 為塑造計畫區獨特之景觀及活動,凡臨廟埕之建築基地如退縮作綠化設施 或廣場,臨中埔溪之建築基地如提供觀景平台(至少寬 2.7 公尺), 供公 眾使用,得不受建築技術規則限制,其用地不記入容積及建蔽率計算。 (三)容積轉移: 保存歷史建築物其餘容積移轉至台北大學社區特定範圍及三峽都市計 畫區內。 (四)土地使用分區: 1. 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 (1)鼓勵發展具歷史文化之產業活動。各項產業活動應予以總量管制,其總量由 管理委員會訂定並管理。 (2)建築管制:建築物之修建、整漸獲新建計畫,均應符合「風貌保存」 、 「原樣 修復」或「風格管制」之規定,並依都市設計準則設計,經都市 設計審議通過後使得發照建築。 2. 景觀道路用地 (1)為維護本計畫區區之建築人文景觀地區及現有道路尺度而劃設。 (2)供「人行」為主,兼作緊急、服務性道路使用。 (3)現有道路應維持現有尺度。 (4)至計畫道路兩側現有之牌樓、騎樓、立面則應配合風貌建築物之保存, 規劃做為道路景觀元素。 (5)景觀道路規劃對策: a. 再現街道之歷史紋理,維持原有街道之形式與尺度。 b. 街區兩側騎樓立面之修護及復原。 c. 亭仔腳內之店鋪門面形貌及風格復原之情形。 d. 亭仔腳地坪鋪面及天花板歷史意義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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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亭仔腳步廊內之照明燈具歷史意義復原。 f. 共同管線地下化佈設於街道鋪面下方。 g. 歷史風貌街道家具規劃。 h. 景觀道路內招牌型式規劃管制。 3. 機關用地 (1)建蔽率:60% (2)容積率:180% (3)應配合傳統建築專用區之特色,納入風格管制。 4. 公園用地:為配合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必要之美化綠化停車功能而劃設。 (1)建蔽率:15% (2)容積率:30% (3)地下開挖率:視實際需要而定。 (4)得作多目標使用,並以停車使用為優先。 (五) 都市設計準則 【表 3-2】都市設計準則 項目

都市設計準則

牌樓面之保存

保存臨民權街 38~134 號、39~135 號之立面形式及語彙,及 59、84、89 等巷之 過水廊。 牌樓面不得設置有礙牌樓面景觀之附加物。

騎樓至第一落

保存臨老街之騎樓及街屋第一落形式,任何修建、整建、復舊應維持原有磚拱

之保存

形式、立面分割比例,深度及建材,唯結構得以補強。 街道應維持街屋延續的騎樓空間,每戶騎樓面應以緩坡或相同水平與鄰互相 接,必以 1/10 向街面作排水緩坡處理。

廣告招牌暨建

廣告招牌以設置於樓層間之匾額框為至為原則,但不得遮蔽建築立面元素。

築附加物

建築物之附加設施如護欄、管線、空調機電設施等需合併建築立面作整體設計。 商店之側懸式與正面式招牌照明應採直接對招牌打光或背打光的形式。避免廣 告箱亮燈方式,以降低視覺焦點的分散。

夜間照明

民權街應設置特殊造型之街燈,以形塑巷道夜間整體氣氛。

街(巷)道景觀

既有街(巷)道,應維持現有寬度及質感。

改善

藉由鋪面的改善及人行步道系統的設計,強化(巷)道空間特色,並增設街道 家具及景觀植栽。 區內電力、電訊管線均應地下化,且任何工程應能強化街巷古樸風貌或不降低 古街巷空間質感品質。

文化景觀導覽

規劃導覽路線為適宜步行的人行空間。應透過設計讓區內特色於導覽路線中展 現。如老街相片鑲嵌、解說牌設立、定點顯示的聲音影像、編撰導覽手冊,深 化尋訪特色空間過程。 3-29


公園用地

地面應配合「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之風貌予以植栽綠化,並於工程完竣後恢 復現有既成街道寬度及質感。 地下優先開闢作為停車空間,供居民或遊客停車使用,並應考慮與祖師廟、老 街、鳶山公園之人行動線安排。

(六)經費來源 1.申請單位:台北縣政府 2.經費補助單位:行政院 3.執行項目與工作內容: 台北縣「三峽民權街區再發展方案」 ,其維護修繕經費以及其他相關經 費,經行政院於 1999 年 5 月 19 日以台 88 文字第 19576 號函及於 2000 年 6 月 27 日以台 89 文字第 18757 號函,同意備查補助經費共計新台幣:3 億 6 仟 7 百萬元整,其補助內容詳列如下: 【表 3-3】 補助項目表 項次

項目

經費概估(萬元)

工作內容

建築修繕費

16000

1.民權街區第一落建築之修繕。 2.示範四戶設計工程費。

管理委員會

1200

維護修善後之一年的管理維護,並輔導居民成立 管理委員會等相關事宜。

規劃設計費

5000

1.自建部分之建築設計、申請及監造費用之補助 「包含風格管制示範戶之設計費」 。 2.成立社區規劃師與社區工作室,協助推動民權 街相關業務。

工程補助費

10000

執行內容為住戶配合風貌及風格管制維護修繕 所提高之建築成本之補助。

景觀道路含基礎

4500

1.民權街街道整修工程

管線工程

2.基礎管線工程

總 計

36700 萬元

以下為經費年度預估: 【表 3-4】 年度預算表 項 次

計畫項目

總經費

建築修繕費

16000

管理委員會

1200

規劃設計費

5000

年度 90

91

92

5600

5300

5100

1200 1000

1000 3-30

1000

93

94

95


四 五

工程補助費 景觀道路含基礎 管線工程 經費

10000

1500

1500

4500

2000

2500

36700

11100

11500

2000

8100

1000

1000

2000

1500

3000

2500

1500

1500

由上列兩表中可之,建築的修繕於前三年分年執行,而在修復第二年時,為 了讓居民能夠自主後續的營運管理,並有運作的經費,在修復第二年便編列了籌 組管理委員會的經費;景觀工程是執行全區的規劃,因此分為六個年度執行。如 此分期分區的方式,除了可以控管修復的進度,並適時的納入營運管理機制,若 居民能夠在修復期間學習修復相關經驗,對於後續的管理維護能有較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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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北市齊東街日式宿舍群保存歷程 (一)歷史背景 齊東街日式宿舍群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與金山南路交叉口西南側一 帶,整體範圍最早源自清初台北大加臘堡地區通往基隆的古道,與現八德路相 連,但在金山南路拓寬工程時將該道路所形成的脈絡中斷,該道路自艋舺啟程, 經城內,越東門,至莿仔埒(齊東街一帶古地名) 、朱厝崙、中崙、錫口(松山)。 清領時期,周氏家族開發當時的三板橋庄內現為齊東街一帶區域,因此目前仍留 有當時所興建的二層樓街屋,當地人稱為「七間仔」 。1930 年代日治時期,日人 制訂大台北都市計畫,此計畫拓展台北城東的區域,規劃了都市計畫道路以及日 式住宅群,而齊東街的日式宿舍群即為在當時陸續興建完成。戰後,國民政府來 台,將部分宿舍納為官舍使用,少數則由私人使用。因部分宿舍為台灣銀行所有, 因此在民國 93 年 12 月臺銀強制拆除齊東街 53 巷 12、14、16 號宿舍的行動時, 引發了地方居民發起保存日式宿舍群的運動,也體認到環境保存與生活條件的相 互關係,開始了後續一連串自主的找尋地方歷史的行動。地方居民的意識覺醒, 促進了後續整體宿舍群的古蹟指定與歷史建築的登錄,進而在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內審查時,認為應將其都市計畫劃定並變更為保存區與風貌區,防止後續的破壞 與興建行為,維護整體地區風貌。 (二)保存區之歷程 地方居民發起保存運動後,為了避免仍持續面臨拆除問題,為配合齊東街日 式宿舍以街區保存,民國 93 年 2 月台北市文化局評估辦理「齊東街及青田街具 保存價值建築物調查暨整體風貌保存維護計畫」。而在該年 4 月,古蹟暨歷史建 築審查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古蹟指定及歷史建築登錄,其中「李國鼎故 居」(泰安街 2 巷 3 號)及齊東街 53 巷 11 號日式宿舍指定為市定古蹟,另齊東 街 53 巷 2、4、6、8、9、10、13 號、濟南路二段 25、27 號等 9 處日式宿舍登錄 為歷史建築,且因齊東街日式宿舍群內建築內、外部空間仍保有日式宿舍之建築 特色,且具當時都市住宅群落特徵,並透過建築形貌、街區空間紋理與質感和植 栽群落所構成的地區環境舒適,因此建議進行整體街區風貌保存維護之管制方 式,將該區劃設為劃設保存區。因此台北市文化局局便開始擬訂都市計畫變更草 案作業。但因整體變更作業時程繁複,且涉及公共利益,因次為了避免建商於周 圍地區搶建,繼續破壞整體環境,便於 7 月先辦理齊東街地區禁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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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存區範圍與內容 計畫範圍分為兩區,第一區為台北市中正區齊東街、濟南路二段、金山南路 一段、金山南路一段三十巷及齊東公園所圍之部分地區(臨沂段一小段 557-1、 578、579、580、581、582、583、583-1、588、589、590、590-1、600、601 地號), 第二區為座落於泰安街二段 3 號之市定古蹟李國鼎故居(臨沂段二小段 328-4 地 號),因此總共包含兩棟古蹟、9 棟歷史建築、四棟日式宿舍、先前遭到拆除的 地區以及公園。

【圖 3-32】 保存計畫位置及範圍圖 資料來源: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計 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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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指定部分為:

11

3

【圖 3-33】古蹟與歷史建築位置圖,其中數字為門牌號碼 資料來源: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計 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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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4】 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範圍圖 資料來源: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計 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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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7】 變更計畫內容表 變更內容

變更面積

變更位置

原計畫 一 臨沂段一小段 582 地號暨臨 住宅區 沂段二小段 328-4 地號 二 臨沂段一小段 577-1、578、 住宅區 579、581、583、583-1、588、 589、590、590-1、600、601 地號

變更理由 新計畫 保存區 聚落風貌 保存專用 區

(㎡) 1396 5482

為 保 存 本 市文 化 資 產古蹟 為 保 存 本 市文 化 資 產,強化本區特有之 日式宿舍空間型 態、與街區景觀風貌

資料來源: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計 畫書

三、小結 目前台灣區域性的文化資產保存雖然仍在努力當中,但不乏有居民團體已朝 逐漸凝聚共識與透過公部門力量輔助得以得到環境保存的案例,三峽老街雖然風 雨多年,但透過補助與管制的機制,以分期分區的方式成功的保存與修復了年久 失修多處幾近頹圮的街屋,並取得居民的認同;齊東街的保存發展雖然仍在進行 中,但由居民力量由下而上推動的方式,實足為各地方需保存的地區參考,因居 民的力量除了可以建立共識外,透過公部門跨部門整合,協助劃定保存區與風貌 區後,後續的管理維護機制亦可由居民轉型成立組織推動與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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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與活化計畫之實際案例

本節旨在說明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與活化計畫執行過程中,所面臨到 的現況問題,以及提出未來可執行的改善方向。淡水地區活化案主要說明具區域 類型的文化資產若有一公部門整合相關資源時,所易面臨到的問題,解決方式亦 可提供黃金博物園區或未來若有由公部門設立的文化資產園區做為參考;新竹縣 北埔聚落活化案主要說明深具文化資產價值的聚落,目前碰到的問題以及居民自 主意識如何影響未來發展;屏東縣原住民筏灣部落活化案主要說明原住民部落重 建問題與未來發展觀光的契機。三者特色與型態迥區域型文化資產,各代表目前 台灣區域型文化資產的典型聚落發展型態與資源問題:公部門管理介面、聚落觀 光與風貌平衡、原住民家屋重建議題等,並以第二章的評估項目做為各項資源、 價值與現況問題的分析方式。

一、台北縣淡水地區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 (一)背景 位於台北縣淡水鎮內淡水市街與北淡農村一帶,擁有西班牙、清領、日 治各時期所遺留之文化資產,較著名的有紅毛城、滬尾砲台、前清淡水關稅 務司官邸等古蹟。民國 89 年文建會為了將台灣的文化資產推向國際化,在 匯聚多方意見後,選出國內十一處世界遺產潛力點,其中淡水紅毛城即為人 文遺產潛力點之一。之後,臺北縣政府文化局針對古蹟的保存、維護、再生 及世界遺產資料的收集等方向努力,冀望透過結合社區總體營造的力量,經 營出一個具優質文化的觀光重鎮,因此於 94 年 7 月 1 日成立了「淡水古 蹟博物館」,對全國的古蹟保存與觀光營運,皆為初次體驗,企圖營造文化 產業發展的另一種新方向。 目前委託淡江大學建築系黃瑞茂老師協助規劃整體保存計畫,規劃內容 主要以配合老照片以修景的方式回復古蹟區周邊原有樣貌;另外淡水古蹟園 區也積極與學校、文史工作室、耆老合作,找回淡水原始景觀風貌。景觀管 制部分也將透過都市計畫手段積極管制周邊建築高度與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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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況與問題 1.文化資產本體: 淡水地區因設立了古蹟文化園區,因此在整體文化資產價值、建築 現況上,皆能負起保存與維護的責任,且紅毛城、英國領事官邸、前清淡 水關稅務司官邸等重要建築修復完成後,成為古蹟園區重要的觀光指標。 且因淡水古蹟周邊多為教育單位與公部門,例如真理大學、淡江中學、淡 水國中、文化國小、郵局等,而位於老街上的多為廟宇,因此產權狀況較 為單一,且易溝通,並可整合教育資源,協助整體風貌改造。

2.資源整合: 公私部門整合方面,目前已有相關機制針對淡水地區範圍內建築若 有新建、增建、改建等行為時,皆須透過臺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但目前整體都市設計準則部分已申請 96 年度「城鎮地貌改造-創造台灣 城鄉風貌示範計畫」進行「淡水河系兩側整體發展與景觀改造規劃及都市 設計準則擬定」。 管理維護機制部分,因目前淡水古蹟園區積極與鎮公所配合整合地 方資源,雖在整體運作上可保持整體環境的風貌,但因古蹟園區與鎮公所 仍為公部門,易使地方居民無法建立自主環境保存與改善意識,對於日後 如何讓地方居民建立認同環境資源進而自主維護的管理維護機制仍須強 化。 因整體地區已朝觀光發展,交通建設除了有淡水捷運線支援外,區 域內古蹟的各景點均有班次密度高的公車進行全區的接駁,淡水老街亦有 民眾自行設立的腳踏車出租店,供遊客使用。 相關資源、計畫、研究部分,因淡水發展甚早,且地方有多所大學 等相關研究單位與淡水古蹟文化園區針對淡水地區的文化資產、都市脈 絡、空間改造等進行研究,因此累積相當多的資料,對於日後的保存與維 護建立很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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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邊環境資源部分,除了淡水地區本體文化資產外,對岸的八里左 岸、十三行博物館、淡水漁人碼頭、以及關渡的腳踏車步道與賞鳥活動等 本體都有相關的計畫外,亦有相關活動與海陸交通串連。 3.社區資源: 因地方文化資產保存發展期程長,因此已有不少淡水社區大學、淡 水文史工作室、淡水文化基金會、滬尾文史協會等文史團體,且對於地方 都市紋裡皆有深刻瞭解與文獻資料可供規劃團隊參考,因此規劃團隊較能 掌握與符合地方需求。因古蹟園區內範圍有多數的教育單位與公部門,多 能透過協商方式配合進行規劃計畫。但因多為文史團體,對於修復與景觀 改善上較無實質經驗,對於往後的維護管理仍須透過歷次的居民參與取得 共識。另外,因古蹟園區與地方居民、團體皆有良好的互動,因此成為區 域內居民較易反應地區環境問題的公部門,凡園區內大小事項包括路燈、 行道樹修剪、環境改善等,居民多為向古蹟園區反應,但因多不屬業務範 圍,並無相關預算編列,無法永續協助辦理。 (三)建議活化方式 因淡水古蹟園區內各項文化資產與社區皆已建立可運用的基礎資 源,且因發展觀光行之已久,區域內外交通便利、相關配套措施、研究等 資源也較為成熟,以建立良好的基礎資料。但亦因發展觀光已久,有許多 外來人口,對於環境改造較無共同意識,因此僅有研究文史的社群團體, 也因多依賴古蹟園區的人力與資源,較無法建立居民自主意識。另外,地 區的商業行為除了販賣當地小吃外,較無地方傳統產業商品,也無未來整 合文化資產與行銷的願景。

未來若規劃團隊執行公共空間修景設計後,應提出後續維護管理單 位權責項目,若由古蹟園區或鎮公所等公部門統一執行,台北縣政府應協 助編列人力與預算,維護整體修景後的風貌;若不由古蹟園區執行,亦需 協商地方居民或協助建立地方團體成為權責單位,進行後續的維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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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竹縣北埔聚落保存及活化先期作業計畫案 (一)背景 新竹縣北埔聚落是清代閩客合作武裝移墾的據點,擁有當時全台規模最 大的隘墾防線,拓墾的區域包含目前的北埔、峨眉、寶山三鄉等地。從清道 光十四年(1834)開始,北埔聚落在以隘墾為始的發展過程中,留下了豐富 的歷史文化資產和紀念性建築,其中包括了慈天宮、金廣福公館、天水堂、 忠恕堂、姜阿新宅第等,並有多處傳統民宅。1886 年左右,隨著移墾帶來的 農商發展,北埔躍昇大隘地區政治、經濟、宗教要地,成為僅次於新竹市區 的商業重鎮。在台灣經濟起飛的民國 7-80 年代,曾經一度因人口外流、產 業蕭條而沒落,反而因此保留了北埔聚落特有的歷史與文化風貌。過去十年 來,北埔的客家風貌吸引了休閒人潮的青睞,因此休閒農業轉型創造商機, 北埔街上商家、攤販林立,客家菜、擂茶,加上保存相當完整的北埔聚落建 築,成為新竹地區重要人文旅遊觀光地點。但因過度發展觀光,攤販商家林 立,文化資源耗損嚴重,且因地方產品充斥外來貨,導致無法再建立產品特 殊性,且降低品質,因此造成人潮減少的趨勢。目前區域行文化資產環境保 存與活化計畫整體規劃部分新竹縣文化局已委託 OURs 都市改革組織進行規 劃。 (二)現況與問題 1.文化資產本體: 目前古蹟與歷史建築部分已部分修復完畢,且已進行再利用設計與工 程。沿街面部分街屋因具商業價值,大多有人居住,但也有許多街屋招牌林 立、頹圮之處使用新材料包覆,並無用原始材料修復的狀況。另一方面,在 聚落巷弄之間,有多處民宅因無人居住嚴重頹圮,因此有地方居民體認風貌 流失與荒廢老屋頹圮無人修復的困境,自立購屋或租用,在取得所有權人同 意後,修復古屋且轉化做為餐廳、展示古物的案例,但大部分荒廢民宅仍處 雜亂或即將倒塌的狀況。另外,土地產權部分,因地方祭祀公業持有多數土 地部分以指定的古蹟,為溝通日後發展主要商議對象。 2.資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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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古蹟或需修繕的老屋產權多為私有或祭祀公業,並無屬其他大型事 業機構或軍方等。另外,近年來因觀光過度發展,且多項活動與新竹縣客家 莊南庄、內灣性質相似,在無法創造產業特色與破壞風貌的情況下,觀光客 呈逐年減少的趨勢;因此,地方上人士已有共識應保留原有北埔的風貌,創 造屬於在地的特色,才能夠永續經營。地方文史工作室認為,因地方凝聚力 強,未來期望公部門能夠提供地方居民可保存風貌的修復方式可供依循。 管理維護機制多為過去反應商業行為的機制上,以北埔魅力商圈發展協 會為例,執行重點多著重在於地方產業行銷,並無針對建築風貌保存項目。 但因目前地方上居民與教育單位皆有發展共識,並期望透過此次計畫機會, 能夠居民自主協商,擬定出社區發展公約。但目前仍流於希望經費能夠挹注 於北埔,並無體認整體風貌與環境保存需由自身開始執行的觀念。另外在整 體產業上,因目前地方有部分店家採用大陸產品,因此陸續造成遊客觀感 差,也對於地方產業造成衝擊與不良影響。 交通建設部分,雖北埔於新竹縣竹東山區內,但因緊鄰台三線,又鄰近 新竹科學園區,可接至中山高與國道三號,且發展觀光甚早,因此對外交通 發達,但仍有地方居民反應希望能夠整備道路施工品質與導覽系統以利發 展。 週邊環境資源部分,雖周圍有新竹市、科學園區、南庄等都會區或觀光 景點資源可進行整合串連,但因當地地勢多為丘陵,雖交通發達,車程都需 30 分鐘以上,因此在周邊環境資源仍需靠公路系統運輸維繫。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部分,因北埔為客家聚落,且發展觀光已久, 因此在整體經費資源上,除了本計畫之外,仍有經濟部商業司委託中國生 產力中心輔導的「魅力商圈」 ,行政院客家文化委員會所舉辦的桐花季等相 關軟硬體設備支援,因此在整體發展經費上不虞匱乏,但亦因有眾多資源, 未來在中央部會整合上需進行溝通與協商。另外,為讓外地民眾瞭解北埔 風貌,曾辦過解說人才培訓課程等課程。 3.社區資源: 目前已有北埔社區發展協會、大隘文化生活圈協進社、金廣福文教基金 會、北埔魅力商圈發展協會等,其亦為「魅力商圈」 、 「客家桐花季」等活動 的協力舉辦單位,因此對於整體社區風貌與經營已有相當多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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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議活化方式

1. 建立發展共識: 目前已有具舉辦活動與課程研習相關經驗的地方團體,且因地方 居民凝聚力強,建議可利用此次機會,邀請地方居民、文史工作團體、 祭祀公業、商家、商圈發展協會、教育單位等不同立場的居民團體, 說明目前面臨的困境,與協調未來風貌保存與平衡、產業活化的方向, 並由規劃團對與公部門協調與技術支援。 2. 都市設計準則或獎勵措施: 因地方居民凝聚力,可嘗試在居民參與與發展共識的過程中, 透過專業團隊與公部門的協助,試著研擬整體聚落的都市設計準 則,如此一來整體風貌維護與保存才有實現的機會。

3. 風貌平衡機制: 北埔發展觀光已久,但近年來因觀光所帶來的風貌與產業破壞 讓北埔漸漸沒落,所以地方居民也漸漸產生保存風貌的共識,因此 建議在第二章的分析中即建議可朝向生活與觀光平衡的方式發展。 未來在整體風貌改善後,應可朝以地方為居民為主、公部門、專業 者為輔的團體,在地方有相關新建、增建、改建等建設需求時,能 與該團體進行溝通與要求技術支援,以控管風貌的平衡。

4. 產業行銷: 因一股腦賣同樣的產品只會造成無特殊性問題,以及若無品質 控管,遊客無法在值得信賴的商店購買地方特產。可先調查目前商 家特性以及其財源後,嘗試以建立地方整合性行銷策略方式,協助 無特色或願意轉型者,透過產業輔導與研發轉型,讓地方商業型態 除了販賣特色產品外,能夠延伸出多元化發展。

5. 地方產業保存: 北埔目前出現許多外來商家販賣次級品而造成整體品質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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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因此可結合地方商圈輔導協會,建立一可信賴機制,給予使 用地方產業產品、品質優良的商店福利,例如給予標章並納入觀光 導覽手冊中,讓外來遊客購買時有一依循,進而產生良性循環。

三、屏東舊筏灣部落文化保存及再利用經營管理規劃 (一)背景 舊筏灣部落位於屏東縣瑪家鄉,座落在標高海拔八百多公尺北大 武山區,隔著隘寮南溪與對面山頭的射鹿、高燕與好茶部落相望。早年 的筏灣部落人口達一百多戶,日治時期日本人曾強迫射鹿及高燕兩部落 的人搬遷到筏灣,台灣戰後國民政府再度安排三部落的人遷村到現今北 葉、瑪家及筏灣村,原來的筏灣部落也改名為舊筏灣,即今計劃現址。 部落範圍以筏灣舊社為起點,往南延伸至平和與萬安舊社,並串聯至大 武山之登山古道,藉由相關古道與產業道路引導並串聯筏灣、平和與萬 安舊社。

(二)現況與問題 一、文化資產本體 原住民部落僅少數得以受到文資法的保護,例如舊好茶部 落,但對於其他未受到文資法保護的部落,其價值並不遜色於受到 保護的部落。因長久下來並未受到保護,因此石板崩壞、被竊、植 生蔓入都是目前筏灣部落迫切的問題;另外未來若欲發展以生態旅 遊為主的保存方式,雖然遊客數不若一般大眾旅遊可能帶來的大規 模衝擊,但為了服務生態旅遊的設備需求與符合法規規定亦會衝擊 部落本體與建築。 戰後自民國 60 年代遷村後,筏灣的石板屋也面臨到走向崩塌 的命運。但在產業道路開通後,部分族人開始長期的往返居住地, 在此從事農作,部落內部也因此得到整理,家屋的遺址也得以保存。 在族人的爭取之下,屏東縣政府開始一連串的筏灣重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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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陸續修建石板屋與週邊環境,修建了 12 棟家屋,也有四條重 新鋪設的石板步道,但因石板切割時採用現代機具,因此切口平 整,較無以往打製痕跡。筏灣部落目前已有遊客服務中心設立,但 並未開始營運。由排灣社區發展協會所經營的民宿、地方風味餐 等,已漸漸開始建立當地旅遊方式,但仍有許多設備、原始風貌亦 遭破壞等問題需要解決。現場已修復完成或保存完善者包含產業空 間(烤芋棚、穀倉)、祭典或儀式空間(鞦韆、呼喚台)等,而多數未 重建的家屋則由規劃單位預計繼續做一全面性測繪、復原,以利日 後家屋的修復。 在無形文化資產部分有當地的排笛吹奏、儀式、祭典等,目前 亦有風味餐提供前來住宿的遊客。 二、資源整合 屏東縣政府於 2001 年開始投入「屏東縣瑪家鄉舊筏灣部落重 建整體規畫」,因此陸續興修了家屋、公共設施。但目前居民自行 已將部分家屋做為民宿使用,因此目前面臨到的實質問題為民宿相 關法令與公平性問題。且未來若持續將朝此方向發展,則需面臨到 消防、土地產權、民宿管理、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問題,因此需與消 防局、原民局、建設局、文化局針對整體區域保存進行跨部門整合。 管理維護機制部分,目前整體的硬體維護與復原由屏東縣政 府進行的重建計畫為主,而因居民已開始自己營運民宿以及會回舊 部落進行耕種,因此軟體的管理與維護仍由居民自理。但目前修繕 因出現並非傳統工法而改變原有形貌,以及未來經營民宿後與環境 部落承受量的問題,因此仍須謹慎建立修復與管理機制。

交通建設部分,欲進入筏灣部落需先經由省道台 24 線至水 門,並通過北葉檢查哨後再行駛產業道路方可抵達。近年來瑪筏產 業道路雖已興建完成,但礙於山區地形地勢與氣候因素,仍不時有 坍方導致道路交通中斷情形發生,加上筏灣部落並無大眾運輸工 具,因此聯外交通仍屬不便。目前產業道路可通行中小型車輛,而 到鄰近射鹿、高燕之間只有人行步道通行。 週邊環境資源部分,因日治與戰後為管理各部落,因此在筏 3-44


灣泰武、水門筏灣、通往射鹿與八歹因部落間都設有警備道,尤以 筏灣泰武間的聯絡道為最常被通行的路段,因此路跡明顯,且周圍 林相豐富,適合做為體驗生態、健行路線。另外可利用筏灣做為探 訪其他原住民聚落空間的休息補給站,鄰近部落有射鹿、八歹因、 平和、萬安等地。 相關資源、計畫與研究部分,硬體資源部分以屏東縣重建計 畫為主,但未來可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的「重點部落計畫」與「建置 部落培力組織計畫」進行相關資源彙整。 三、社區資源

目前地方上已有排灣社區發展協會在協助執行本案,並兼為 規劃團隊的協同主持人。該社區發展協會亦為當地民宿、風味餐的 經營單位。

(三)建議活化方式 1. 家屋重建原則 筏灣部落中除少數石板屋經整修或持續由族人使用得以保 持良好,因此可鼓勵族人維護家園與延續傳統環境的情操,再透 過本計劃的經費適時誘使族人投入環境保存與重建的工作中。但 重建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原則:因過去修繕重建時曾出現因工法 不同而造成風貌改變的情況,因此未來修復上應避免外來的營造 團隊,並可透過居民自行點工購料或自行修復的方式重建,一方 面維護地方風貌一方面解決就業問題。且因取得或使用傳統材料 可能需耗費較多經費,因此政府可建立材料補償機制,由屋主或 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後,由審議小組審查實際需求後核撥一定額度 進行。 2. 劃設風貌保存區或建立相關保存制度 因目前筏灣並未有文資法上的保存地位,因此未來可將聚落 透過劃設保存區的方式保存,並可藉由法定地位申請後續經營管 3-45


理與維護的經費。但若擔心相關行政程序繁瑣影響整體保存期 程,可先針對整體區域的保存建立相關制度、獎勵與懲罰條例, 避免聚落建築遭破壞以及鼓勵族人自行修復。 3. 生態旅遊配套措施 未來活化方向若朝生態旅遊進行,承載量、生態與建築風 貌敏感度監測等機制,應在整體發展工程執行前就應執行,才能 對計劃內容提出質與量的管控,亦應針對未來若有部落居民回來 舊部落進行耕種時的影響進行溝通。另外在導覽設施方面,應定 期檢查維修,並且未來在內容上或遊覽動線更改時應透過社區自 力維護管理適時更換。未來若朝生態旅遊發展,應任用族人解說 自己的歷史、傳說、生活,進而培訓地方人才,促進就業機會。

4. 無形文化資產活化 未來應將地方傳統藝術建置傳習計劃,透過學習的機制傳 承原有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風俗與技藝,使年輕人願意與長者學 習,並可做為生態旅遊遊客學習與體驗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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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工作之操作機制與策略

近年來,政府各部會紛紛推動各項促進地方發展之相關計畫,目的在於藉 此提升國民生活環境品質。中央主管機關經由補助經費作為觸媒,使居民真正成 為經營生活環境的主人,透過社區營造過程,帶動社會組織與社區整合,有效開 發民眾解決問題之創造潛力及參與公共事務之經驗與能力,並期望將地方資源特 色與在地精神,透過組織化方法之運用,有效提供就業機會,吸引青年返鄉並改 造地方發展體質,共同營造符合人性化尺度舒適生活空間,提升地方整體競爭力。

在這些計畫項目當中,文化資產環境之保存與活化一直是計畫補助或執行的 重要評估因素之一,如何將民眾參與、地方整合等方法,依各計畫的主旨而各有 不同之處,但是概念上大致相仿,因此本研究也對相關計畫執行概要,以及與文 化資產環境相關的部份來加以整合,以橫向結合的方式來實現永續發展的目標。 但在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之活化上,各地方現階段也出現了許多實際 問題: 1.文化資產之修復,尤其是傳統聚落或市街,常會出現傳統與現代衝突的狀 況,如何兼顧保存原貌特色與新時代需求,目前尚缺具體之操作經驗與共 識。 2.大量人口外流之離島或鄉村地區,雖因發展受限而區域性地保存了珍貴的 文化資產,然常因缺少縝密的考慮便投入之政府資源,而倉促導入非在地 性之產業投資,導致實際上無法永續經營的問題。 3.缺少居民參與或在地組織尚未形成,使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化未能在實質 上凝聚文化認同,以致文化深度難以累積。 另外,在過去保存經費與資源的運用上也常發生下列問題: 1.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政策常出現不同調或同一地方重複資源進入的情 況,導致有些地方過度開發,而有些地方經費短缺;另外,也易因地方政 府與對於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的認知不足,導致無法整合運用或者使有形 與無形文化資產流失。 2.地方政府常過度依賴中央部會之補助經費挹注,忽略自身應同步整合所屬 4-1


行政及民間資源,進行共同協力與推動之責任與義務。 3.偏重預算執行效率之公共建設概念,限縮於推動保存維護工作中,導引社 區居民及在地組織,經共同參與帶來價值轉換與共識凝聚之嶄新契機與能 量。 4.工作規劃與推動,缺乏可持續性之發展思維,容易淪於單點性之硬體修繕 與活動策辦,無法達到區域性之文化資產保全與活化之長程目標。 為了針對上述問題進行改善,文建會提出「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 計畫」,加強有形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以及公部門資源的整合運用,並期望 透過居民參與、社區自治的方式,達成永續經營的目標。 因此本研究將提出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之操作機制與策 略,解決現況所面臨之問題:

第一節 執行基礎調查內容 執行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工作之操作機制與策略時,其前提是必須要 對區域內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的現況與問題,必須藉由詳細的調查,才能徹底的 了解。因此必須調查關於區域環境、建築、都市計畫與法令、產權、政府補助計 畫、地方產業、交通、人力、無形文化資產等關於環境、地方經濟、人力資源三 方面相關現況與問題,並在調查過程中確認計畫範圍,另外,也必須透過與居民 共同調查地方文化資產歷史的過程,凝聚保存意識,因此必須要執行的內容有: 一、區域調查 區域調查內容可分為軟體與硬體。軟體部分主要為過去歷史發展的調 查,藉由歷史的調查了解目前的空間現況產生問題的原因、歷史脈絡等。而 硬體的部分則可分為建築與土地的分佈、公共設施分佈、環境景觀資源為 主,藉此了解空間實質現況的優劣勢與問題所在。 1.區域歷史調查: 需調查過去區域發展的歷史定位、環境與空間使用變遷過程等,主要是了解 空間紋理形成的過程,藉以指認地方發展歷程中重要的空間。 2.建築與土地分佈現況調查: 建築的現況分佈可了解整體聚落空間紋理,例如住宅與街屋的分佈、廟埕空 間、古蹟與歷史建築與周邊住宅的關係等,以及進一步調查區域內是否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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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住、建築嚴重頹圮、垃圾堆置等影響整體風貌之地區。土地的調查主要 了解現有土地利用型態等,可釐清產權為公有、私有土地以及使用權所等相 關問題。 3.土木設施現況調查 除了上述建築物外,也應針對地方上非建築之構造物、營建物與設施物,例 如水圳與水利設施、隧道、魚塭、鹽田、園林、產業相關土木設施、紀念碑 或甚至相關重要機具等進行調查。 4.自然環境現況調查 除了上述人為的環境外,若規劃範圍涵蓋自然生態,例如山林、濕地、海岸 等,應針對當地的生態環境與保育現況做一調查。 5.區域測繪 除將前項建築與土地現況,以平面圖呈現外,測繪內容還包括歷史建築間的 相互關係,例如道路寬度、立面規則、建築量體大小、植栽高度、鋪面範圍 土木設施範圍等,做為後續景觀與建築外觀改善、都市設計準則、環境保存 的基礎資料。 6.公共設施分佈調查 為了解地區居民的生活形態,應調查相關公共性空間與設施。例如集會 空間、文教設施、運動場所、休憩場所、防災設施、指標設施、觀光設施等。 以了解現況是否有不足獲需改善之處。 7.環境景觀資源調查與分析 環境資源景觀調查應透過下列景觀分析方式調查。主要可將景觀分為遠、 中、近三個層級,遠與中層級景觀為環境景觀的範疇,而近層級為建築本體 景觀範疇: (1)環境景觀: 遠層級景觀主要在說明整體環境的天際線、建築與植栽的比例、廣告物的高 度、地形地勢、土地使用比例等等;而中層級景觀則包含道路構成方式、道 路寬度、廣場或活動場所、圍牆材質、樹種、廣告物的面積等。 (2)建築外觀: 包含屋頂形式、建築物牆體形式與材質、開口比例、庭院配置與美化、設備 配置與其立面材質、欄杆、植栽等。 上述內容旨在調查整體發展歷史與周邊或文化體系內的價值,並了解過去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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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空間使用狀況,有無閒置、荒廢的空間,並檢視整體環境髒亂、窳漏之 處,做為後續活化的執行基礎。專業者一方面應透過地方性文獻資料的搜 集,同時與地方居民、里長進行口述歷史訪談,亦可透過建立工作坊的方式, 與地方居民一齊進行調查,藉著對地方之深入了解,喚起居民對地方的認同。 二、建築調查 1.建築與土木設施歷史與特色調查: 歷史調查應調查過去興建歷程、空間與機能使用以及配置發展等,而特 色調查應包含建築空間、結構、材料、土木設施運作模式等,並分析立面元 素以及其背後的時代意義。主要做為日後在利用時,空間活化與設備計畫擬 定時的基礎資料。 2.建築與土木設施測繪: 建築與土木設施本體的測繪,主要建立平面、立面、剖面與建築結構構 造狀況等資料,並標明材料形式,例如磚構造、木構造、玻璃材質、洗石子 等,做為後續修復與保存依據。本內容可於確定活化與修復之建築後再執行。 3.建築與土木設施損壞調查: 透過上述的測繪後,將損壞狀況做一調查,了解目前結構與構造上所 面臨的迫切問題,以降低老舊建築與構造物在無法完全修復時,透過適當的 補強與環境整理,延續使用年限。因此未來應可依照損壞調查擬定分期整修 制度,初步應以環境整理、具有頹頃危機者其結構之補強為主,再者以建立 可達使用標準的設備為主。 上述建築調查部分,可以由相關專業團隊幫助執行,或邀請修復專業技 術團隊或建築修復相關學術單位協助。 三、都市計畫或相關法令的影響 可能對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有所影響的都市計畫或相關法令如下: 1.相關計畫: (1)縣市綜合發展計畫: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為地方縣市政府未來推動地方實質建設與實施土地 管理之主要計畫,在國土綜合開發計畫與區域計畫的相關政策指導下,研擬 各縣市發展目標,並依據各部門計畫構想,以及各地方發展潛力條件,再予 以整合與分析,進而擬定各縣市、各部門短、中程實施方案,做為施政依據。 因此區域型文化資產的保存為文化建設部門計畫與土地使用部門計畫中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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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考慮的一部份,應將限制或獎勵發展保存地區之規劃與管理落實於縣市綜 合發展計畫書之中,並分別就他課題進行全盤的考量。此部分必須透過各縣 市政府承辦單位與地方政府說明並獲得支持才得以執行。 (2)都市計畫: 過去多次發生因都市計畫發展、道路的開闢、土地的變賣造成文化資產 保存陷入危機的狀況,因此在基礎調查時,應檢討規劃範圍內的都市計畫現 況,範圍內是否有計畫道路、重大建設、公共設施興建等,或者縣市政府內 都市計畫或市政規劃相關部門已有針對區域內進行專案計畫,此相關計畫、 上位計畫等皆須一併檢討之。

2.相關法令: 為了了解現況保存與未來管控上的問題,在法令檢討上應由以下兩個方 向進行: (1)現有法令檢討: 若規劃範圍內已有保存區、古蹟與歷史建築,則依現行文資法中第 22 條中規定: 「為利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修復及再利用,有關其建築管理、 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都市計畫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相關法 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其審核程序、查驗標準、限制項目、應備條件及其他 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定之。」因此,區域內並未 指定或登錄的文化資產,在修復、再利用上則必需考慮現行關於土地與都市 計畫、建築管理相關法令: a.產權使用與都市計畫相關法令: (a)產權部分: 產權部分相關法令主要是規定政府各級機關所擁有之產權的使用、撥用 與經營: 在公有產權使用管理、收益、變更部分,應檢視【國有財產法第 7、23、 28、32、36、38、39、42、51 條】等與細則辦理。 在公有產權辦理出租、信託等經營部分,應檢視【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 原則】辦理。 辦理政府各機關公有土地有償無償撥用,則需檢視【各級政府機關互相 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

(b)土地使用部分: 都市土地:各分區的管制主要應檢視【都市計畫法第 27、30、32、39、 41、76 條】等,與【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並包含都市計畫的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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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變更、使用規定與程序。 非都市土地:關於使用分區、用地、容許使用內容、新建築之建蔽率及 容積率規定等規定,應檢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2、3、6、9 條】, 而若要進行土地使用變更工作,則應檢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 章、第四章】。 b. 建築管理相關法令: (a)建築使用: 關於建築使用之主管機關、適用地區、建築限制、建築拆除、變更建築 使用用途類組之條件、程序與子法法源等,則需檢視【建築法第一章建築許 可、第六章使用管理】,在施工上則需檢視【建築法第五章施工管理、第七 章拆除管理】等;若欲變更建築使用類組則需檢視【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 使用辦法】。 (b)建築構造: 有關歷史性建築或外觀不協調之建築的增建、改建之行為,必須檢視【建 築技術規則】中對於規劃、設計、施工、構造、設備之相關規定。 (c)山坡地建築: 山坡地建築之相關管制措施與開發審議程序,則需檢視【山坡地建築管 理辦法】。 (d)室內裝修: 若未來有建築室內空間欲整修,例如將舊建築室內整修做為工作坊,則 需檢視【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內容。 (e)建築消防: 消防設施的管理、圖說之審查規定、消防設施設置標準,需檢視【消防 法】中之規定;而各類型建築之消防設計、設備要求則應檢視【各類場所消 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若原有建築的防火避難設備不足,則應考慮於建築 修復時增設,因此需檢視【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 法】相關規定。 c. 建築再利用相關法令: 再利用過程中,如果與原有建築使用不同類組者,欲變更類別則需檢視 上述建築使用相關法條,但未來修復後為供公眾使用則需檢視符合公眾使用 之相關法令。例如需設置無障礙設備,則需檢視【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 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之相關規定,並考量未來是否影響歷史性 建築之外觀等問題;另外,未來若有歷史性建築欲改造成民宿,則需檢視【民 宿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辦理。或者以後如為商業經營,則需檢視【招牌 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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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上述的各項內容中,如涉及採購行為,則需依照採購法辦理。若 欲了解詳細的法令檢討、可排除條款內容等,請參閱文建會出版之「舊建築 再利用法令程序探討」。 (2)相關獎勵措施: 在稅賦減免上,應檢視文資法中有對於古蹟與歷史建築減免稅賦的相關 規定。若未來再利用經營上欲朝向委外經營等 ROT 的方式辦理,則需檢視 未來營運的相關法規以及其子法關於獎勵的規定,例如【促進民間參與公共 建設法】 、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 會獎勵出資獎助文化藝術事業者辦法】等。 檢討現有相關法令的目的,在於檢視目前法令或各縣市政府相關辦法, 是否適合與足以進行區域型文化資產之保存活化,若已足夠則無須修改;若 有不足,未來則應各地方現況增列相關辦法或要點,或有必要時以劃定保存 區的方式保存區域內的文化資產。 四、調查土地產權 各區域之中土地產權可能分屬公有與私有。事先調查並了解土地產權歸 屬狀況,是保存與活化實際執行上重要之工作。公有土地部分,多可透過協 商機制,利用租用、減支繳庫、有償無償撥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因此 規劃範圍內若有公有土地為中央機關者,應提報至文建會,由文建會統一協 商,但若規劃範圍內公有土地若為地方單位所有,則應由各縣市政府召開跨 部會小組協商,且召集人應為正副縣市長。 土地產權屬於私有者,本屬個人財產,只有在居民共同協商之機制下, 使居民瞭解整體保存方向,以及活化之願景,與居民共同進行保存與活化計 畫,同時加上獎勵與補助措施,才能保存整體風貌。 另外,在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要點中,如私有土地之所有者願意 提供做為公眾使用,提供土地產權取得實施地點相關土地或建築物五年以後 公共使用授權文件,即可申請經費補助。 五、確認計畫範圍 區域型文化資產範圍的決定將會直接影響計畫方向與執行成效。範圍過 大者,難以詳細調查與深入了解地方特質;範圍過小者,未來則不易呈現實 質保存與活化功效。因此在確認範圍上有幾個步驟: 1.劃定初步調查範圍: 初步可依文化資產分佈範圍、地形地貌之自然分界、行政區劃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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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脈絡等來決定調查範圍。 2.基礎調查執行: 進一步透過基礎調查中關於調查範圍內歷史、自然人文資源與價值、地 形地貌特色、地區文化脈絡、生態資源、相關計畫、土地權屬、交通問題之 調查結果,分析區域內現況問題之所在。 3.調整計畫範圍: 透過上述地方價值與問題之分析,再加上居民認同與組織之狀況,衡量 可實際執行之範圍,進行計劃範圍的調整。範圍較大者,可採取分期分區執 行方式。

六、地方產業調查 地區產業調查內容包括地方產業現況、經營現況及產品行銷三個面向進 行檢討,檢討的內容如下: 1.地方產業調查: (1)現況調查: 在地方產業的現況調查上,應先針對地區傳統產業進行現況普查,調查 商家分佈、營業類型之情況,例如位於古蹟與歷史建築周邊之地方特產、特 色小吃店分布或傳統手工藝品店分佈等,並可進一步與地方居民一起傳統產 業之歷史沿革進行調查。 (2)鄰近地區之調查: 可調查鄰近地區的產業發展現況,以了解計劃地區與鄰近地區在產業發 展上是否有衝突之處,以利日後產業發展計畫之決定。 2.經營現況調查: 主要調查地方商家的營運狀況,包括人力資源運用、銷售年齡層、銷售 的尖峰時間、經營意願等,並了解其對於現況經營方式有無轉型的需要。 3.產品行銷: 主要調查地方特色產業、小吃店、手工藝品店是否與周邊古蹟、歷史建 築、無形文化資產等結合。 七、交通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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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了解地方內部與對外交通的現況與問題,以及未來的承載量,應進 行交通調查。主要可分為以下三個部分來調查: 1.對內交通: 主要調查項目應調查區域內道路網絡系統,主要道路、次要道路等,並 調查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交通工具的路線、重要據點之間的步行距離等。 2.對外交通: 主要調查對外交通的連繫現況,例如搭火車、高鐵、飛機的條件,公路 運輸系統之路線,距離交流道之距離、道路狀況等。 3.停車空間的設置與管理: 應先調查現有停車場設施的使用量、設置地點、收費標準、與整體動線 等,主要了解停車場之質與量,以及使用狀況。 八、政府補助計畫 首先必須先就過去進行的補助計畫與現有政府的補助計畫進行調查: 1.過去補助計畫的調查: 主要調查地方曾申請過的相關計畫、運作人力、實際施工項目、培力課 程等軟硬體項目,並分析計畫的執行成效與遇到的問題,例如招牌更新、建 築修復、產業輔導、匠師技藝保存與紀錄、藝術資源紀錄等,都可能在過去 的補助計畫已經申請過。因此必須先檢討過去資源運用情況以及如何避免資 源重複在同一項目狀況。 2.現有的政府補助計畫: 近年來,中央政府積極推動地方發展計畫,以活絡地方的人文、產業與 建設;除了本計畫之外,文建會也針對文化資產的保存頒佈「行政院文化建 設委員會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工作作業要點」 、 「古 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期望能夠將地方上各類型的文 化資產,做一全面性的調查、保存與活用。另外,包括內政部營建署、行政 院農委會、客委會、原民會、經濟部商業司、以及環保署等,都有針對地方 環境、文化、風貌保存、維護與活化的相關補助計畫。而由於各部會所提出 的補助計畫雖然目的不同,但同一地區常會有申請項目重複的形況發生,因 此地方在擬定區域型文化資產的相同補助計畫之際,應檢討該地區目前已接 受的補助計畫現況,並對不同的補助目的之計畫分別予以定位,使各補助計 畫能達到最佳的互補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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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行政院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推動方案」係行政院 94 年 4 月 11 日核定的重要政策,其目標在於透過產業發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 人文教育、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的全面提升,打造健康社區;為 達到六大面向之整體目標,共訂定 20 項推動策略,統合 13 個部會 62 項施 政計畫。計畫執行期程為 94 年至 97 年。該 62 項計畫可分為環境的硬體與 軟體整備,並整合、溝通社區資源與防護防災的相關計畫,因此本作業指南 於各執行項目中,列舉了可與本案配合之六星計畫子計畫,並於作業指南附 錄中提供詳細補助計畫內容與聯絡方式,旨在協助各地方政府與規劃團隊有 效的運用政府資源,透過計畫整合與互補,達成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的目的。 綜合上述,各地方政府在補助方案調查與檢討重點在於確認希望提出的 區域型文化資產計畫是否有相互重疊之處,或者有資源不足之處。再由過去 所完成的項目中,是否有尚須加強之處,或可在其上做進一步的發展。 九、無形文化資產調查 除了前述人力資源調查外,在基礎調查過程中,地方技術人力與生活習 俗所形塑的無形文化資產也是必須要調查的內容。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 條中關於無形文化資產所包含的項目進行調查: 1.傳統藝術 (1)傳統工藝美術: 包括編織、刺繡、製陶、窯藝、琢玉、木作、髹漆、泥作、瓦作、剪粘、 雕塑、彩繪、裱褙、造紙、摹搨、作筆製墨及金工等技藝。 (2)傳統表演藝術: 包括傳統之戲曲、音樂、歌謠、舞蹈、說唱、雜技等藝能。

地方特色編織技術(黃筠舒攝)

傳統表演藝術調查(黃筠舒攝)

2.民俗及有關文物: (1)風俗: 包括出生、成年、婚嫁、喪葬、飲食、住屋、衣飾、漁獵、農事、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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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等生活方式。 十、人力資源調查: 人力資源調查為一全面性的調查,主要調查地區人口數量、年齡、職業 等,以瞭解區域內居民日常生活的工作狀況、人口與年齡層分佈、生活方式, 甚至作息等,分析其是否有外流現象或外來人口居多等不利於區域型文化資 產保存的問題。上述的調查主要希望未來能夠做為經營人才、志工組織人力 分工的基礎資料,例如了解居民可參與保存計畫的時間,由於地方居民是最 重要的人力,因此人力資源的狀況對保存與活化方式的決定有相當大的影 響。 另外一方面,也應調查無形文化資產的人力資源,也就是各種技藝或產 業的匠師、表演者、工作者、商家等,作為日後技術人才分工與建立技術人 才網絡的基礎。

在透過上述調查後,各地方政府、專業者、地方居民應對地方上的各類文化 資產等其他發展條件、人力、限制等,有深刻了解,進而提出保存方法與原則。 另外,透過居民參與調查地方歷史文化等工作,其執行方式將於「社區參與導入 守法」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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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跨部門整合機制

政府在整體計畫上應該扮演的是「制訂與增修法令」 、 「提供補助」以及「建 立協調機制」的角色: 一、制訂與增修法令 制訂與增修法令的目的在於維持環境素質與社會公平,因此必須建立整體保 存的相關法令,在自由競爭與時代變遷的過程中,導致法令產生不足或抵觸的狀 況,此時政府應該發揮管制作用,適時的增加或調整法令的內容,以維持居民與 地方團體的社會公平,並維持整體風貌。因此若要使區域內文化資產保存較具法 令地位的方式執行,除了可採取變更都市計畫劃定保存區的方式。由齊東街的案 例中可知,保存區的劃定需透過不同部門間多次的協商,以及與私部門溝通產權 與保存觀念才得以執行。 另一方面,但若一昧的進行管制極有可能造成居民反彈、在管制前拆除文化 資產、日後無法得到良好的維護等問題,進而造成惡性循環。因此考量建築物所 有權人的權益,公部門間應整合考量相關獎勵機制,以及稅法間的配套,誘使其 產生繼續保存的願望。

二、提供補助 在提供補助部分,居民或專業者若面臨地方發展資源不足的部分,可透過申 請政府相關補助計畫,改善現況問題。以目前行政院正在執行的「六星計畫」為 例,改善地區環境空間的有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營造農村新風貌計畫」、內政部 營建署「營造都市社區新風貌計畫」 、農委會漁業署「營造漁村新風貌」 、原民會 的「原住民部落永續發展計畫」,強化地區意識或人力資源的有文建會的「社區 營造人才培育計畫」 、 「社區藝文深耕計畫」 、內政部的「社區人力資源開發計畫」 , 推動產業升級的有「地方特色暨社區小企業輔導計畫」 、 「社區文化產業輔導」等, 因此對於軟體、硬體皆有相關補助可申請,因此需協助整合時程以及補助內容相 互連鎖與支援,化為有效的執行行動,並進而達成區域內文化資產的保存活化與 管理維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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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協調機制

建立協調機制部分,協助地方居民組成工作坊或營造團隊,設置公私對話 的窗口,適時讓居民了解政策與資源的方向,並給予發展與保存願景,爭取地方 認同,以利整體計畫的執行。 (一)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 因區域型計畫案執行過程中,執行項目內容龐雜,且需地方政府各部 門協助與配合,因此應以縣市首長為召集人,召開跨部會小組會議,以分 別向下貫徹或是由縣(市)政府內負責整體縣市綜合計畫執行的單位,例如研 考會或計畫室來擔任協調工作,以解決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縣市綜合發 展計畫間的問題。為使計畫能夠順利執行,需將計畫執行相關的都市計畫、 消防、交通、觀光、產業、工程、環保、教育、與各鄉鎮區公所等局處, 建立業務執行窗口,以整合計畫所需之內容。 召集人 或副縣長

都 市 計 畫 單 位

建 設 單 位

教 育 單 位

地 政 單 位

環 保 單 位

交 通 單 位

其 他 單 位

․其他相關事務

․維護與協助運輸狀況

․環境清理

․產權清查

․文化資產教育 ․志工組織協助

觀 光 發 展 單 位

․產業輔導與轉型

․都市計畫編定與變更 ․都市設計研擬

․綜合發展計畫 ․相關法令制訂編修

․本計畫之推動 ․橫向聯繫各單位

工 務 單 位

․有形無形文化資產觀光旅 遊行銷 ․慶典活動規劃與推廣

企 劃 單 位

․營建許可與法令規範 ․相關公共工程協調

文 化 單 位

跨部門整合小組與其相關業務(本研究整理)

(二)協助建立工作坊與舉辦活動 工作站成員初期主要由規劃團隊與公部門、區公所之人員為主,配合 活動的舉辦爭促進民眾參與,因此公部門應有相關業務與對口單位定時與 工作站成員以及居民共同協商。此舉除了能直接了解地方居民的態度與任 之外,另一方面在溝通的過程中也能夠讓居民政府相關政策與執行進度。 另外,也可以協助專業者協調地方居民使用空間做為成立工作站或舉辦相 4-13


關活動之場所。 (三)協助整合產權相關問題: 區域內需整合的文化資產,其產權可分為私有或公部門。公部門所有 土地若為地方公部門所有則為地方公部門處理,但目前有多處案例土地權 屬為國防部、國有財產局或公營事業,例如台電、台糖、台銀等,若牽涉 到水資源則權屬為經濟部水利局,因此各地方公部門與規劃團隊若與土地 所有者協商過程中無法取得共識、同意時,可彙整其產權相關問題後,提 出至中央,由中央整合協調。 (四)執行權責劃分: 因區域型計畫不僅需由各局室協助,在計畫上需透過跨部會工作小組 將權責劃分,且在計畫執行後,持續協助的經營管理,因此必須提出協助 機制、建立相關業務與編列經費。以整修改造公共空間景觀與道路為主的 計畫案,應具體提出後續管理維護單位、管理維護經費來源,才能達到永 續利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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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社區參與導入手法

社區參與的目的在於,不管是地方上的專業者或具有熱誠者,都能夠透過適 當的管道與連結的方式,凝聚共同意識,形成永續管理維護的組織,保存地方有 形與無形文化資產。因此,首先必須要做的是透過「居民參與」的方式,調查地 方歷史,使地方居民更了解自身的文化,並漸漸凝聚維護共識,然後透過「人才 分工」的方式,將地方上不同能力的人「建構人才網絡」 ,並且凝聚意識形成「日 常維護組織」,進行區域內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與維護,並透過「延續民 俗慶典與相關活動」,確保組織的運作,達成永續的目的。因此各工作向如下:

一、居民參與 區域型文化資產的保存重點除了文化資產本身的價值外,最重要的是居 民的態度與認同。居民的態度將影響整體風貌的維持與日後永續發展,因此 如何在初步的基礎調查階段就能夠讓居民了解本計畫方向與內容,不同於以 往僅讓居民參與公聽會、被動地了解都市政策,而是能夠實際參與設計與維 護整個保存區域內的風貌,為本計畫的首要任務。 因此,為了有效的執行上述調查內容以及讓居民了解本計畫執行的目標,可 於各規劃範圍內建立工作站。 工作站主要做為整體計畫執行的據點,在此可傳達未來欲執行內容與同 時傾聽居民的聲音,進而在溝通協調過程中建立認同感與參與感,漸漸體認 地方文化資產風貌維護為自身的責任。 工作站成員初期主要由規劃團隊與公部門、區公所之人員為主,配合活動的 舉辦爭取認同,但後期應漸漸轉型為居民自主運作的工作站,輔以公部門與 專業者定期的技術支援;而選定的空間可考慮地方文化館、社區活動中心或 區域內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 因此工作站的主要工作項目為: (一)與居民一起進行基礎調查: 在初期調查時即成立駐點工作站,一方面可建立與地方的關係,讓地方 居民瞭解計劃性質,漸漸獲得認同,一方面亦可將資料建置統整,並可依現 況隨時調整。在每次與地方居民溝通時,可由居民主動發現地方上具有特色 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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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相關培力課程: 初期可開設建立面狀保存觀念、產業活化、包裝行銷的基本觀念課程, 在學習過程中討論未來發展願景、或現況面臨到的問題。若地方居民過度冷 漠獲難以整合共識,可先開設有關於地方生活、調劑身心的課程。並且,可 開設志工導覽課程,培育地方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概念。 另外,工作站與課程空間宜安排於同一空間或原有的社區活動空間,建 立工作站所應形成的場所精神以形成認同。另外,亦可出版相關期刊、書報 等,解說與傳送相關資訊。 (三)提出相關計劃與願景: 在初期調查以及與居民建立初步共識後,可提出初步的風貌維護與改造 的構想,邀請居民、社群團體與商家團體等至工作站討論,透過相互協調與 溝通的機制,擬定出整體發展願景,更可嘗試進一步擬定都市設計準則。. 將規劃過程內容公佈在區域內的公共場所,讓無法參加者也能夠瞭解。擬定 相關設計與計畫後,可以舉辦公聽會的方式,讓地區其他居民了解討論過程。 (四)居民參與與都市設計 為了讓地方居民共同參與整體風貌改造與維護,而非只是被動的了解政 策,可先透過居民參與方式調查整體地區特色,了解地方空間景觀歷史與脈 絡,並且考慮居民的需求與問題,提出整體風貌保存維護與改善的建議,並 建立幾種未來若有改建行為可遵守的準則與共識。之後,再將上述的準則與 共識提報成為都市設計準則,將都市設計構想提出至文化局與都市計畫相關 單位,使都市設計準則為居民認同,且能共同維護與執行的。 (五)舉辦公聽會 因居民不見得會全程參與在工作站的歷次討論,因此可透過公聽會的方 式,提出討論的成果讓居民瞭解目前規劃內容、方向與目的,並輔以圖說的 方式以利互動。而對於沒來參加的人,可增加宣傳手法,發送宣傳單、廣告 紙至地方居民,確實讓居民能夠瞭解整體計畫。必須要注意的是,舉辦公聽 會為過去是促進居民參與的方法之一,但往往使地方居民只有被動的被告 知,因此大多對於政策採取消極的配合,最好能實際進行居民參與都市設計 等議題討論,凝聚共識後的發表會,讓無法全程參與的居民能夠了解整個發 展過程。 (六)匯集居民意識與技術支援: 工作站的功能不僅執行基礎調查以及舉辦課程活動,應進一步的提供地 方居民關於技術、法令上的支援諮詢服務,該工作站也應為聯絡各相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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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協調專業顧問等對口單位。 二、人才分工 地方上的各種人才,有的人善於溝通、協調,因此總是有良好的人際關 係;有的人對於數字敏感,善於經濟管理、資源的運用,對於經營管理財物 平衡與收益具有獨特能力。有的人具有創意與創造力,對於工藝品、傳統技 藝的製作,具有獨特美感;有的人從小就跟著長輩學習相關技術,或者從小 就學習歌謠吟唱、表演,有的甚至已經成為匠師或專業的創作者、表演者。 而有的人對文化事務有興趣,態度積極、熱心、對人和善、口齒清晰。這些 人才對於其領域各有擅長,如何能充分發揮這些人才的能力,人才分工為人 力整備階段中之首要重點。 透過人力資源調查了解地方的人口組成特性,以及與居民互動過程中, 可將地方人才分類,主要可分為經營人才、技術人才與志工。 經營人才的來源主要為過去參與過社區總體營造者、地方商家、地方文 化館的經營者、或現為地方居民團體組織,例如社區發展協會、文史工作室 之領導者等都是最好的經營人才。 技術人才則包含建築專業者、傳統技術的匠師與傳統藝術表演者、創作 者等;除了現為匠師、人才外,對傳統藝術、傳統表演、古物、風俗等有興 趣者,也可試著加入,透過訓練成為地方技術人才。除此之外,更須了解的 是匠師、表演者背後所代表的地方特殊工藝技術、藝術、戲曲、節慶、風俗 等,以做為日後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的主要內容。 而地方上的熱心人士,對地方文化資產有興趣者,可透過居民參與的過 程成為志工,並經過導覽課程的培訓等,成為對地方有貢獻的志工。 上述人才透過工作坊的運作與組織,建立人才資料庫,可成為修復人才 網絡與永續經營的基礎。另外,在人才分工、後續培力與志工組織運作上, 亦可與文建會「補助地方辦理社區文化資產守護網計畫」共同整合。

三、建構人才網絡 (一)經營人才網絡 無論是過去曾有社區營造、相關計劃研擬、文化資產保存、社區發展經 驗、藝文活動企畫的提案與經營人才,以及實際市場行銷,經營管理之人才, 只要關心地方文化環境與永續發展,即可納入經營人才網絡,平常各具有其 事業,透過定期的聚會或網路上的聯繫方式,可共同思考地方未來的發展, 可結合各自之事業,與地方文化政策結合,對地方文化與環境發展發會更大 4-17


的互補效果,並進而成為永續經營的主力。 基於資源整合的概念,可將過去社區總體營造所建立的社區組織、文化 資產社區守護網守護員、社區媽媽等相關社區營造的相關計劃所培力出來的 人才一併整合。另外,六星計畫中亦有相關計畫在協助各地方居民團體培養 提案能力,申請關於地方發展的相關補助計畫與方案。 (二)技術人才網絡 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本來多數地方會因地方風土,發展就地容易取得材 料之建築技術,因此也會有擅長地方建築之建築技術人才。另外,其他技術 與藝術亦是如此,隨著需求與文化的轉變,不再需要特定產品、器皿、裝飾 物、表演、戲曲時,或有新的技術與表演方式取代時,就易造成無形文化資 產的遺失。所以,這些傳統技術人才在文化資產保存可能就是重要的資源。 這些人才包括傳統建築修繕者、地方產業技術傳人、傳統藝術匠師等,透過 地方雇工購料、傳習工坊、課程培訓、社區培力等方式,建立地方技術人才 網絡,使技術人才不但能夠幫助找回漸漸遺失的文化資產外,還能夠透過傳 習的方式,將傳統技術傳承至下一代,進而確保傳統技術人才。 為確保地方技術人才,可由以下兩個方面來進行: 1.確保工作機會 目前人才外流的情況源自於地方上並無相關工作機會。以營造修復體系 而言,營造廠的師傅與工匠來自四面八方,南部匠師修復北部廟宇的情況處 處可見,導致漸漸喪失了地方特色。因此,若在傳統的區域,能夠建立有歷 史價值的建築的修繕制度,採用雇工購料的方式,或者要求營造廠雇用一定 比例的地方匠師,創造需求,給予地方師傅在自己家鄉工作的機會,並藉由 工作機會傳承技藝,進而達成確保人才。 另一方面,在其他無形文化資產上,包括傳統工藝與藝術、產業等,可 與之後的文化創意行銷進行結合,透過轉型的方式,朝向更精緻化、生活化、 需求化的方向邁進,進而確保技術人才的工作機會。 2.建立傳習工坊 建立傳習工坊,使傳統匠師、表演者、創作者有將原有技藝傳承給下一 代的機會。即使部分技術無法在短時間內就能夠達到傳承的目的,但仍然可 以使地方居民對傳統技藝產生興趣,漸漸建立歷史環境保存與維護為共同責 任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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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工組織 志工組織的運作關係到整體區域是否可以凝聚認同的關鍵之一,願意成 為保存與活化文化資產志工者,通常對於生活與環境有一份熱情。透過課程 的培力,與瞭解整體計劃的進行,進而發起活動,從改善環境做起,漸漸引 發效應,成為後續凝聚意識的力量。可參與工作包括課程培訓、培力、文化 資產解說、環境整理與修繕、推動參與都市設計、協助舉辦公廳會、工作坊 運作等,對於各項工作有穿針引線之效。 另外,可透過志願服務法加強整體組織運作: (1)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 (2)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3)志工倫理守則 (4)志工服務績效認證及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發給作業規定 (5)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6)志願服務表現優良獎勵辦法 (7)績效優良志工優先服相關兵役替代役辦法

另外,可思考透過學校與教育方式宣導文化資產的重要性。將地方文化 資產的歷史價值、生活藝術、空間美感等特殊性,透過戶外教學、課程輔導、 美術繪畫等方式授與下一代,並可號召家長共同學習與參與,共同成為文化 資產保存志工;此工作需請求教育局與地方各級教育機關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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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執行機制 透過上述的居民參與、人才分工、以及人才網絡的建立後,地方居民應 可漸漸建立一實際執行機制。執行機制的主要目的為維繫居民對工作站的向 心力、持續透過培育與培力的方式教育居民、整合相關藝文資訊,最後在居 民具有保存、維護的觀念與能力後,漸漸的轉移居民對於專業團隊與地方政 府的依賴,進而完成自主執行機制:

(一)以工作站做為凝聚核心: 在計畫初期建立的工作站,做為凝聚地方認同與參與感的核心,當該空 間的場所精神塑造完成後,可做為後續居民自主參與的空間,做為區域內凝 聚意識的核心。因此,開始轉由居民自主營運後,除了原本的討論空間外, 工作站更可開啟其他機能:媽媽教室、社區圖書室、老人下棋等場所,讓不 同年齡層的居民可使用,強化社區認同。 (二)居民培育與培力: 藉由初步的課程開啟給予保存相關觀念與知識外,亦可開設社區成長學 習活動。例如成長知性講座、研討會、研習訓練或社區相關福利的活動,例 如植栽藝術、環境美化課程,並可藉由景觀改善工程,提出地方示範案例, 創造參與感與榮譽心。另外亦可邀請地方匠師、表演者教授相關傳統工藝與 技術方面課程,使地方居民能培養自主簡易修繕的能力,或進一步了解地方 無形文化資產的特色與價值。初期透過課程方式培育與培力,往後可透過定 期的課程,例如地方文史、文化資產保存概念等,來提升志工人員的知識素 養,並訓練成為地方導覽人員。 (三)整合相關藝文資訊: 為了使無法時時參與的人也能夠了解,可籌辦相關刊物、拍攝影像、出 版文史相關資料、社區報與社區電子報等,而內容以區域內文化資產、環境、 人文、藝術、工藝、創作、自然資源、慶典活動等不同面向的資訊為主。 (四)無形文化資產維護: 在前述透過調查與分工的方式,了解地方的無形文化資產後,應將其基 本資料與保存記錄,包括施作或表演方式、使用材料、色澤、工法、施作與 表演者等,建置於工作站與各地方政府中,作為日後管理維護時的基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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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題網站的運作與維護 若朝觀光發展與觀光生活兼顧的地區,主題網站的運作與維護亦為執行 機制重要的工作項目。主題網站的運作與維護主要是需要時常更新地方訊 息,例如交通資訊、住宿資訊、商家資訊等,亦可將在居民參與的課程或輔 導,以及舉辦的相關活動花絮放置於網站中,讓地方居民與遊客了解地方文 化與生活。 (六)適時的回饋 可將地方公共收入回饋於環境、風貌、組織運作上。例如地方觀光收益, 停車、門票收入等應可每年編列預算供給地方環境整理、公共空間綠美化、 社區協會經營運作等支出,促進永續發展。 (七)營運管理機制移轉: 整體運作機制初期以專業者、地區公部門為主,但透過居民參與方式, 實際參與整體計畫與施工過程後,透過人才培養,可漸漸移轉營運管理機 制,由居民自主經營的方式運作,並配合適當的補助機制與提案人才,得以 永續經營。

五、延續民俗慶典與舉辦活動

透過上述人力資源的整合與執行機制的建構後,可協助延續民俗慶典與 舉辦地方特色活動來凝聚居民間的向心力。 目前許多地區已有自己獨特的民俗慶典,但可能也面臨許多困境,例如 因過度觀光化而使原有特色消失。因此可透過基礎調查後,依歷史考證的資 料,使民俗慶典更被真實的呈現;另一方面,配合「經濟資源」的「文化創 意開發」、「經營與行銷」,使民俗活動能有質的提升。例如於每年四月至六 月間舉辦的大龍峒保安宮保生文化祭,結合傳統民俗慶典、戲曲、古蹟導覽、 藝文比賽、文物展覽,以及因保生大帝為醫神而舉辦的保健養生與義診等多 樣化活動的結合。 另外,部分地區的民俗慶典與活動,可能面臨無人傳承、或無經費舉辦 的窘境,使得傳統民俗慶典消失。因此在透過基礎調查了解後,可舉辦地方 慶典風俗的培力課程,傳承相關儀式與祭典人才,透過經營人才的培育,與 政府補助計畫的申請,輔以其他行銷計畫的配套措施,得以舉辦慶典與活 動,延續地傳統文化。 因此舉行地方活動與慶典為地方人力分工與整合運用的最佳方式,並且 4-21


能進一步的確實與確認執行人力運作上的執行機制。

六、日常管理組織 在執行保存與活化工作後,應協助居民建立日常維護組織,該組織應擬 定下列相關日常管理維護計劃,協調由居民內自主維護與管理,並由公部門 協助或援以相關補助計畫補助,以協助運作:

(一)建築維護管理 管理對象包含古蹟、歷史建築、具歷史價值之建築以及其他公共空間, 尤其是在風、水、地震等災害過後,需針對下列內容進行檢查: (1)平日應針對屋頂落水管、排水孔等定期清理 (2)颱風等災害來臨前,應針對開口處進行防護,避免於災害來臨時受損 (3)風水災過後應檢查屋頂、門窗玻璃、牆體、地板是否有破損,地震過後 應檢查屋頂、結構與牆體是否有坍塌、破損等問題。 (二)景觀維護 景觀維護對象主要以公共開放空間的景觀環境為主,例如公園、人行 道、公共開放空間等,因此需執行的內容有: 1.定期察看整體環境是否有髒亂之處與房屋無人管理之問題 2.對周圍環境進行清掃與整理,排水溝需定期疏浚。 3.定期察看植栽是否需要整理與維護 (三)設備維護與災害防範 設備維護與災害防範主要是確保區域設備計畫與防災計畫的相關設備, 能否能維持運轉與在災害來臨時達成防護的功效,因此執行內容有: 1.擬定水電與防災設備日常檢修項目、定期維護保養之時程 2.防災通道是否有保持暢通 3.為了保存與維護文化資產,可設立防盜管理。 4.定期檢查區域內環境設備、資訊等是否需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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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維護無形文化資產 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除了前述幾個項目所提及有關於基礎調查、保存 記錄、傳習人才養成、教育推廣的工作,在日常維護管理時必須要執行的是 定期追蹤與檢測,以了解無形文化資產是否保存完善,或者有無形式上、使 用上等其他為因應時代需求而產生的轉變。並可重複透過「人才資源」中關 於無形文化資產的調查、人才養成等機制,持續保存與維護無形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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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環境整備要點 在透過基礎調查後,應了解地方上有形文化資產的保存現況,因此應針對地 方需求,或者考慮法令與都市計畫,提出區域保存方法。再者,應將地方上各種 類型分類,具古蹟與歷史建築價值者進行法定指定或登錄程序,針對外觀不佳的 建築予以改善,並且對於未來的新建建築提出管制,以及改善基本環境景觀。上 述類型之建築,在改善過程中應提出修復、改善方針以及計畫,最後進行修復、 改善與再利用工程。下列即是各項工作項目之內容: 一、透過法令與都市計畫的保存方法 (一)變更都市計畫的做法—劃定保存區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為維護古蹟並保全其環境景觀, 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擬具古蹟保存計畫後,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 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 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並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保存維護。」其中又規定保存區 內相關事項:「前項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對於基 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寬度、 建築物之形貌、高度、色彩及有關交通、景觀等事項,得依實際情況為必要 規定及採取獎勵措施。主管機關於擬定古蹟保存區計畫過程中,應分階段舉 辦說明會、公聽會及公開展覽,並應通知當地居民參與。」因此透過變更都 市計畫的方式,劃定保存區是有效保存地區風貌與管控新建建築之方式。 (二)不變更都市計畫的做法 為了要確保區域內風貌,除了前述變更都市計畫的方式外,不變更都市 計畫則有通盤檢討、增修法令、設置休閒農業區三種方式辦理。通盤檢討的 方式是以定期通盤檢討區域內所面臨到的問題,因此可適時的將本計畫需求 納入檢討範圍;增修法令的目的則是針對目前相關法令管制內容若無法針對 地區性問題規範時,各地方政府可擬定相關命令,即規程、規則、細則、辦 法、綱要、標準或準則等,進一步確保區域風貌。另外,亦可考慮後續活化 方向與依據法源設置休閒農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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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土地 通盤檢討

非都市土地 補助與獎勵

增修法令 不變更都市計畫

都市設計 稅法輔助

設置休閒 農業區

不變更都市計畫下的處理參考原則

1.通盤檢討: (1)都市土地: 因【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所提出的【制訂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 施辦法第 13 條】中提及「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辦 理通盤檢討: …………..二、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原已發布實施之都市 計畫不能配合者。」 ,並第 6 條中規定「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針對舊有 建築物密集、畸零破舊,有礙觀瞻、影響公共安全,必須拆除重建,就地整 建或特別加以維護之地區,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範圍,研 訂更新基本方針,納入計畫書規定。」因此可將規劃範圍進行通盤檢討,並 整理區域內窳陋部分。 另外,在整體計畫上應依第 5 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前應先進行計畫 地區之基本調查及分析推計,作為通盤檢討之基礎,其內容至少應包括自然 及人文景觀資源、人口規模、人口密度分布、建築密度分布、產業結構及發 展、土地利用、公共設施容受力、住宅供需、交通運輸等項目。都市計畫通 盤檢討時,原計畫之推計與前項推計有重大出入者,應重新修正,作為檢討 之依據。」提出。並且依第 7 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就都市防災避 難場所、設施、消防救災路線、火災延燒防止地帶等事項進行規劃及檢討。」 整備文化資產周圍相關防災計畫。 在整體都市設計方面,在第 8 條中規定「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下列地區 應辦理都市設計,納入細部計畫:……….三、舊市區更新地區。四、名勝、 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建築物之周圍地區。」而在公共空間 設計上,第 11 條「都市街坊及各項公共設施,應配合地方文化特色及居民 之社區活動需要,妥為規劃設計,並應特別加強街道傢俱設施、行人徒步空 間、自行車專用道及無障礙空間之規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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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可利用通盤檢討的機會,對於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之必要條件,在 現有的法令體系下,進行修改。 (2)非都市土地 計畫範圍若位於非都市土地範 圍,則可透過區域計劃通盤檢討,檢 視規劃範圍內問題。因此也需一併檢 視相關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包 括【水土保持法】 、 【山坡地保育利用 條例】 、 【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 、 【國 家公園法】 、 【區域計畫法】 、 【原住民 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等。另在【非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中規 非都市土地則需檢討原有主管機關 定了非都市土地其建蔽率與容積率 制訂的相關法令—屏東縣舊筏灣部 的主管機關:「一、農牧、林業、生 落(文建會林蔚嘉攝) 態保護、國土保安用地之中央主管機 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二、養殖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漁業署。三、鹽業、礦業、水利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四、古蹟保 存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而原住民聚落若為原住民保留地則需與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進行協商,並檢討相關保留地法令。 因此,如因時程或其他因素尚未能夠變更都市計畫劃定保存區或不變更都市 計畫的通盤檢討的方式來管制,則可採取增修法令的方式進行。 2.增修法令 (1)獎勵或補助制度: 文資法第 35 條中規定: 「古蹟除以政府機關為管理機關者外,其所定著 之土地、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內土地,因古蹟之指 定、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之編定、劃定或變更,致 其原依法可建築之基準容積受到限制部分,得等值移轉至其他地區建築使用 或享有其他獎勵措施;其辦法,由內政部會商文建會定之。」並另設古蹟土 地容積移轉辦法,以補償古蹟所有者與保存區內所有人的權益,但對於區域 內其他未被指定,或因所有權人不願意被指定為古蹟或整體登錄為保存區的 建築群,各地方政府可設置獎勵與補助辦法,並配合都市設計或都市更新, 透過管控與獎勵的雙面手法,同時達到保存與修復之效;或允許必要有限的 局部改建或拆除,或提供結合相鄰基地在開發而准予發展權移轉,或經由政 府或民間文化機構承購或協助維護的工作以減輕持有人的負擔皆是可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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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的方法。 因此建立獎勵補助措施,直接讓居民瞭解在整修建築或環境時,政府將 有所支援與獎勵,整體執行上建議以下步驟: a. 先期改善住屋結構損毀、屋瓦漏水、環境髒亂等問題,防止現況惡化為 主要目的。 b. 可先在修復過程中,選擇有意願的民宅做為示範點,修復過程中可與居 民達成共識與建立協調機制。 c. 當部分建築修復完成後,可吸引其他地方居民願意投入參與,進而促使 整體區域風貌的改善。 以台北縣三峽地區為例,為保存三峽地區的整體風貌,特訂定「台北縣 政府辦理三峽鎮三角湧老街區再發展方案風格管制建築物補助要點」,使保 存工作的具有法定地位。

採用劃設管制層級、修復補助的方式鼓勵民眾修復—台北縣三峽老街(資料 來源:台北縣政府)

(2)都市設計: 除了劃定保存區來確保地方文化環境之保存方式外,從法令機制的觀點 而言,台灣都市設計的應用與管制是附屬於都市計畫管制的大原則下,分別 可從「計劃的管制」 、 「法令的管制」兩種層面,進行達成都市空間品質塑造 的理想,也可對區域型文化資產現況之保存與活化有所助益。所謂的「計劃 4-27


的管制」則是指透過法定都市計畫之擬 定、變更、及通盤檢討等程序,經由計 劃之研擬,將都市設計所必須注重的空 間架構與空間模式的良好配合關係,以 及開發管制的程序規定完整併入計劃案 內,亦即上述的從通盤檢討或劃定保存 區的方式進行管制。至於「法令的管 制」 ,則係指將都市設計所著重的都市公 共空間形成過程中,各種建築空間配置 透過都市設計管制方式降低周圍建築對 關係、景觀品質、物理環境控制以及都 於歷史建築的影響(黃筠舒攝) 市活動內涵等規範,併入都市計畫法系 與建築管理法系的相關法令,經由一定 的立法程序頒佈實施,以執行空間的品質管制。 因此,各地方政府可依據主管機關的權責之法定職權,不由都市計畫 之規定逕循行政程序的方式,針對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與活化計劃之計 劃範圍,保存整體風貌與價值,透過民眾參與與設計的方式了解實際需求, 並經與建築師、都市計畫技師、規劃團隊、文化資產相關學者、公部門相關 單位共同擬定,逕予頒佈「都市設計準則」。 (3)稅法輔助 文資法第九十一條「私有古蹟、遺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免徵房屋稅及 地價稅。私有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土地,得在百分之五十 範圍內減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其減免範圍、標準及程序之法規,由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報財政部備查。」與第九十二條「私有古蹟及其所 定著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以及第九十三條「出資贊助 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古蹟保存區內建築物、遺址、聚落、文化景觀之修復、 再利用或管理維護者,其捐贈或贊助款項,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 二款第二目及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列舉扣除或列為當年度費用,不受金 額之限制。」都說明有關保存與維護文化資產稅賦相關減免措施,只是各地 方政府之相關單位有時並無明確關於減稅或減免之範圍等相關規定,為使相 關稅法補助能執行,必須請求相關單位之協助。 3.設置休閒農業區方式 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 4 條中規定:「具有下列條件之地區,得規 劃為休閒農業區:一、具地區農業特色。二、具豐富景觀資源。三、具豐富 生態及保存價值之文化資產。」,因此都市土地內之農業區、以及非都市土 地內一般農業區、特定農業區、鄉村區等可設置休閒農業區。並且,管理辦 法中對於休閒農業區的面積大小有相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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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全部屬非都市土地者,面積應在五十公頃以上,六百公頃以下。 二、土地全部屬都市土地者,面積應在十公頃以上,一百公頃以下。 三、部分屬都市土地,部分屬非都市土地者,面積應在二十五公頃以上,三 百公頃以下。 三、區域內建築的分類與改善 (一)指定與登錄文化資產 區域內經過基礎調查後,若有具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之建築、 附屬設施群、景觀、傳統藝術與文物等,則可透過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規定的 指定與登錄制度,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與公部門的現場勘查或訪查後,進行 相關的審查與法定程序,指定或登錄文化資產。相關指定與登錄規定應依文 化資產保存法與其施行細則處理。 (二)既有建築外觀改善 區內既有建築外觀改善,意指將已增改樣貌的歷史建築,施以改善原則 後,回復原有樣貌。除了上述古蹟與歷史建築的修復外,區域內仍有許多具 歷史價值的建築或閒置而年久失修的空間,影響整體環境品質,或者後來新 建的建築其外觀與整體風貌不協調,也應考慮列入改善範圍內: 1.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 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雖然未被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但是在形 成地方文化過程中,如有損壞或外觀部分有增改過之狀況,以致影響建築價 值與地方文化景觀,因此可針對現況問題,補助進行修復或 外觀改善工程,並透過立面現況問題與破壞分析,進行改造回復其原有 樣貌。 2.不協調之建築外觀改善 計畫範圍內新建的建築有時因外觀與文化景觀不協調,可以補助的方 式,幫助這些建築改善其外觀,才能使文化環境品質得以確保。目前較易出 現的問題主要有周邊建築量體過高或過大,並且建築外觀粗糙或老舊,或有 雖量體能與環境融合,但立面分割、開口、材質等和整體風貌不協調等問題。 具有歷史價值之建築與外觀不協調之建築的則有以下共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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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增改的構件造成建築外觀 的破壞,例如鐵窗的增加等。 (2) 設備外觀老化、生鏽、污漬, 無人清理。 (3) 建築物上的廣告物過多且無 統整,造成立面的雜亂。 (4) 建築物立面或周圍綠美化不 足,或無人維護的狀況。 (5) 景觀設施例如圍牆、花台等, 因年久失修或材料選擇問 題,減低建築整體外觀價值。 另外,在執行過程中,若有居 民有意願對其所有的建築進行外 觀改善時,可考慮優先處理,並可 透過溝通方式,與屋主共同討論在 佐原市傳統建築物群保存區建築外觀改善 有限經費下決定必須修繕的項 前後之對照 資料來源:日本『傳統建築物群保存地區 目。另外,基於建立示範點的構 制度相關法規資料蒐集與分析』 想,可選定區域內的核心地區或沿 街面等較具宣傳效益的建築,進行初步改善。 在計畫的補助上,以台北縣三峽地區為例,原本指定古蹟後造成地方居 民反彈,因此後來解除古蹟的指定,但為保存三峽地區的整體風貌,台北縣 政府特訂定「台北縣政府辦理三峽鎮三角湧老街區再發展方案風格管制建築 物補助要點」,由居民與政府共同出資,修復老街外觀。因此各地方政府可 藉由本次計畫之機會,針對各地區所適用的方法與原則,在與居民協商後, 制訂補助要點,改善與恢復區域整體風貌。而在下列【其他可提供補助之政 府相關計畫】之內容於附錄中詳列,各計畫之執行方式、對象、限制條件等 請詳閱計畫內容。 (三)管制新建建築的方法 新建建築的管制可由前述空間相關法令之規定,包括劃設保存區、通盤 檢討、都市設計等相關制度都是可能的手段。可由新建建築的量體、高度、 密度與容受力等方面進行管控。另外,若地方居民如有足夠的共識,即使沒 有法令管制,在興建或增加時,亦可透過居民組織之協調溝通,建立居民公 約、居民憲章等,來調整新建建築與原有環境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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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的內容上,主要針對區域的整體高度、容積率、建蔽率、色彩、建築材 料、立面形式、招牌等執行。整體高度、建蔽率、容積率的管控目的在於, 避免開發行為破壞地區的天際線或造成量體龐大的問題,也避免使具歷史價 值的建築因開發利益而被拆除;色彩、建築材料、立面形式、招牌的控管在 於使新建建築與文化景觀的能夠協調,避免造成建築色彩過於突兀,以及建 築材料材質、立面的開窗與分割破壞原有風貌,也避免招牌過大、廣告物過 多的問題。 上述的管控內容需透過居民參與的方式共同協商、凝聚共識後,成為都 市設計的項目,並共同維護之。 (四)改善環境景觀 景觀改善必須先執行的首要工作是整體環境的整理。透過前述的景觀資 源分析,可了解區域內景觀問題,於本小節執行時,進一步提出改善景觀項 目,最後再將此內容作為後續建築修復原則與整體景觀設計的基礎。 1.環境整理: 透過基礎調查,可將區域內雜亂空間或閒置空間的問題列出,例如垃 圾、廣告物與招牌、雜草等。另外,必須要考慮到的是因景觀改善地區的選 定可能涉及產權、道路等相關問題,因此需與產權相關所有者,以及道路鋪 面、街道家具等公共區域管轄的相關公部門協商,並共同整理。 2.提出景觀改善項目: 透過基礎調查了解景觀元素後,可針對現況提出影響景觀的相關問題, 並提出景觀改善項目。目前多出現的問題在於植生不足、鋪面與景觀設施不 良、廣告物破壞整體風貌、舊有歷史景觀或路徑遭破壞等。整體植生不足部 分,除了檢討現有環境綠化不足的問題外,也應檢討是否能夠串連;鋪面與 景觀設施則多有與環境景觀不協調之材料構成,或硬鋪面過多而造成環境僵 化的問題;招牌大小與色澤是否該加以管制或設計,另外也應檢討現有天際 線是否遭到破壞等問題;舊有景觀的復原應透過區域歷史調查了解過去歷史 路徑與空間。 3.做為環境改善方針的基礎 上述的景觀改善項目應與通盤檢討、劃設保存區、都市設計、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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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關制度相互檢討以做為後續擬定環境改善方針之基礎。 四、擬定改善方針與執行計畫 (一)古蹟與歷史建築之修復方針 在指定與登錄文化資產後,應依據調查得知的歷史價值、建築特色與現 況問題,擬定修復方針。修復方針可由下列三個方向思考,並配合修復預算 之規模,進行充分檢討與考慮,決定修復設計與再利用計畫之具體內容與項 目。 1.確定歷史價值所在 在建築歷史背景與建築本體調查後,應提出真正能代表歷史建築保存意 義之所在,並具體指出何者為保存價值,才能在修復之保存與在利用中呈現 出建築與風貌的定位與意義。另一方面,了解空間的閒置與荒廢的原因,亦 可能找尋其原始價值。以產業建築而言,因產業的沒落造成空間閒置,因此 其價值不僅在建築本身,產業型態對於空間組成亦有影響。具體來說,價值 的所在之處可能是:環境特質、空間特質、建築樣式、材料、傳統工法、人 文活動、過去產業記錄等。可由其價值之所在來決定修復呈現的時間、形貌、 工法、材料使用、再利用方式等。 2.損壞原因分析 依據現況損壞調查、構造診斷、材料檢測等分析結果,提出對應破壞原 因的修復方式: (1)如果材料本質耐久性為問題點,則為考慮是否採用強化方式或替換材料 之方式。 (2)如果在結構上有致命的弱點,則針對此弱點採取補強,或運用現代科技 來加強結構安全。 (3)如果有破壞極易擴大之因子,例如:庭園隱匿之地棲型白蟻,可能造成 木構件蛀食,或室內通風不良,造成木材含水率過高等問題,則必須移除 這些因子,進行改善的工作。 (4)對於潛在之受災點必須提出具體方案,例如木構造之防火問題、土埆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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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防水與防震問題、瓦作屋頂與低窪之地區之防颱問題,以及磚夠之防震 問題。 (5)除了建築之修復外,也必須一併考量周圍環境是否有隱藏之破壞因子需 要解決。 3.活用方向擬定 做完上述價值確認與損壞檢討後,可依價值所在、所有者與使用者之實 質需求、經營管理方式、空間規模、防災條件、地方環境、社區認同、公共 定位等,進行活用計畫。另外,修復或修繕時應與居民溝通,共同參與設計, 適時將居民需求納入修復設計中。 (二)建築外觀改善方針 透過前述「改善既有建築外觀」所提出的問題,確認改善計畫的方向後, 透過下列的改善方針擬定後續的「景觀改善工程」: 1.具歷史特色之建築的外觀改善方針: 以復原原始風貌為主。因此應先整理立面上的髒亂問題,例如雜草、年 久失修所造成的污漬、破損的門窗清理等。整體風貌上若有改變原有屋頂形 式、立面材質者,在了解原有形式與材料後,可透過補償與獎勵的機制,鼓 勵其回復原貌。 2.不協調建築之外觀修復方針: 建築量體若過高過大,易對整體風貌帶來壓迫,尤其建築外觀老舊更會 影響整體視覺,因此應針對保存地區範圍內建築量體影響整體風貌的建築, 與居民共同協商改善其正、側背立面的材質、老舊的設備、管線等,應設計 外觀使其具完整性,並將管線外露部分重新檢討或整理。 另外,其他建築量體雖能與整體風貌配合,但可能在立面分割、開窗與 材質上和整體不協調,因此也應透過基礎調查時了解地方空間特色與立面特 色材質後,做為不協調建築之外觀修復方針。例如屋頂的特色、立面分割比 例等。 而上述兩種型態之建築也有許多共同的問題必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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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改構件的改善:以鐵窗為例,可透過除鏽、油漆、植栽美化的方式改 善,甚至可進一步設計鐵窗的形式供民眾參考。 2.設備外露問題:考慮是否需要包覆具通風與符合風貌的材質,另外材質老 化生鏽是否需要定期的修繕與清理鏽蝕痕跡等。 3.建築物上廣告物過多:與居民溝通後,應考慮拆除過於老舊生鏽的廣告構 造物以改善整體景觀,並且可與居民協商設置廣告的方式與範圍,並且廣告 材質、顏色與大小是否破壞整體風貌。 而整體建築外觀的綠美化與景觀設施的改善,則需與整體環境改善方針 共同配合與設計。 (三)環境改善與設計方針 環境改善與設計方針主要針對現有環境改善問題,以及未來新建築管控 上的環境設計問題: 1.環境改善方針: (1)附加物的改善: 附加物包含招牌、廣告物、後期新加的雨庇、帆布等非建築原本構造或 立於地面的看板等。改善方式為應透過居民參與方式共同協商廣告與立牌等 的置放位置與數量,避免因過於混雜造成視覺問題。 (2)復育自然景觀: 許多地區的問題在於僅考慮使用上的便利性,而鋪設了過多的硬鋪面或 增加其他設施,因此破壞了原有植栽與自然景觀。因此在植栽設計上,應以 復育自然環境的觀點,考慮以不同尺度和地方特有種類的樹木形塑地方特 色,並應考慮儘量維持原生的樹種風貌需了解不同的樹木造成不同的空間與 天際線,更產生不同的林蔭樣貌。另外在植栽、綠地與公共空間設計上,應 考慮綠廊道的串連性,除了具備生態保育考量外,串連的空間綠廊能創造出 良好的動線、活動空間與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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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環境硬體規劃: 主要包括圍牆、開放空間與人行道、地坪、停車空間與公園等公共空間 設計。材質的規劃,應考慮使用相近或與地區風貌能夠配合之材質,不過度 人工和現代感,儘量保帶有歷史與原生風貌的材質,並減少過度幾何線條與 材料,使用自然的分割重塑整體風貌。設計上應與上述復育自然景觀配合, 儘量減少非必要性硬鋪面的面積。 上述的改善方針更重要的是後續的維護與管理,因此在方針的協調與擬 定上也應考慮維護管理單位或居民公約能否執行的問題。 2.都市設計方針: (1)新建建築之管控: 除了上述景觀改善與控制外,為了控管新建築的興建,在都市設計上應 考量周邊環境與景觀,因此在傳統建築物以外的新建建築物,則對於其營建 行為牽涉到量體、高度、造型、色彩的部分,強調必須與歷史風貌調和,應 配合都市計畫與都市設計管制建立周邊景觀設計準則。保存區域內其他已建 成建築物的增建、改建、修繕、裝修、外觀色彩、改變、拆除、遷移等均需 考慮是否對於整體區域的景觀與風貌沒有減損。 (2)空間的串連: 而在整體環境都市設計上應考慮動線、開放空間與歷史空間的整合,對 於能表現出過去都市空間特色的元素應加以考慮。若保存區周邊具有自然環 境資源,也應一併納入整備範圍內。 上述都市設計的管控應透過與居民協商的方式,嘗試凝聚不加蓋高樓、 不擴充空間、利用原有的房舍做整建的共識;但另一方面,為了商業需求, 在內部空間使用上則應給予彈性,作不同性質與創新的商業經營,使外部雖 然維持傳統樣貌,亦可兼顧經營收益與區域保存。 因此綜合上述,環境改善與設計方針整體執行觀念在於應儘量使整體區 域景觀都維持在過去歷史風貌,將破壞的元素提出後,透過與居民協商,施 以改善方針,再以設計手法將環境的綠美化與活動空間串連,創造具歷史意 涵且舒適的環境;另一方面,透過對未來新建築的管控,達到維護與保存良 好的歷史風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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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災計畫 對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來說,火災、地震、風水災、土石流等都是保存 與活化可能發生威脅之活化因子,因此必須針對區域特性,對可能發生的災 害類型擬具防災計畫: 1.火災: 木構造等易燃物為主之建材形式的建築群,或區域內有可能發生火災之 設施時,必須特別留心防火與消防工作。除古蹟與歷史建築應依照文資法相 關法令中的防災規範擬定防災計畫外,一般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則應配合消 防法擬具防火計畫,防火向或防火間距之空間是否能保持淨空,以及由未來 發展的人口承載量來考慮都市防火所需要的設備與動線,都是重要事項。 2.地震: 建築群中之多數建築構造屬耐震性能較弱,或區域所在位置與地質為容 易受震害者,應特別加強防震計畫,對重要建築物,可在修復建築過程中, 檢討建築原有的耐震程度,對結構弱點加以補強,例如基礎補強或磚結構補 強等。還避免在修復與再利用過程中,加入原本結構行為並未考慮的重量, 增加地震時之建築受害。 3.風、水災: 風、水災主要包括颱風或連續的豪雨所形成的洪水,對文化環境造成大 面積受害的情形。在個別建築則常造成屋頂嚴重漏水、建物浸水等,進而加 速擴大建築之損壞。因此,對直接受風或低處容易淹水之文化環境應特別注 意防風與防水計畫,包括防風林之確保,周邊排水系統之健全都是必要考慮 事項。另外,在建築修復上應針對易漏水或易造成破壞之處修復與補強,並 且應於颱風過後檢查屋頂的耗損;為了避免淹水造成建築的損壞,應建立排 水溝疏通與維護的機制。 4.土石流: 土石流主要發生地點位於山區,規劃範圍若位於山區者,最好能針對周 圍地形地貌做一調查,確認山區排水狀況與周圍擋土牆設施,並且配合行政 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之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之相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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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再利用計畫 結合前述環境資源之基礎調查與分析,可了解地區古蹟、歷史建築與具 歷史價值之建築的使用狀況,包含已利用或者目前未利用但未來可考慮新的 利用方式,以及未來仍無法利用者。未來若將這些可利用的空間整合,透過 經營的方式串連活化,整體文化環境將更為活絡。 再利用計畫肩負著整體區域是否達成保存與活化效益的重要責任,因此 必須要考慮下列原則: 1.考慮地方特性進行計畫: 區域內的古蹟、歷史建築其他具有歷史價值之建築與公共空間,產權若 為公有建築,空間使用則可設定為公共空間;若為私有建築,則以個人為主。 而在整體區域再利用設計上,應整合公私有建築與公共開放空間合併規劃, 並且古蹟、歷史建築以及具有歷史價值之建築應一併考量區域再利用計畫, 但古蹟與歷史建築也需特別注意保存與維護建築之歷史價值。 計畫上應考慮各空間性質與建築再利用之互補關係,依空依空間類型販 賣不同商品或展示不同特色,例如咖啡店、餐廳、禮品店、地方特產店等, 以達到互補效果;或同時販賣同一特色產業,帶來群聚效應,例如台灣常見 的年貨街、皮鞋街、成衣街等;也或者同時販賣同一特色產業,但卻以不同 商品機能呈現,以日本黑壁地區為例,以玻璃產業為首,整體區域則販賣玻 璃相關卻不同機能的產品,包括手工藝品店、飲食器皿店、手作工坊、展示 空間、運用地方玻璃製品的餐廳、咖啡館等。 在結合地方特色產業以及運用適宜的人力後,透過整體經營的方式活 化。但另一方面,雖然與地方產業與人力結合,但也必須考慮空間再利用的 風險,因此建議初期可選定一區域做再利用經營,當保存狀況與營運穩定 後,再規劃擴充的建設範圍,即是採分期分區的方式辦理,以避免擴充速度 過快導致經營上的危機。 因此,再利用計畫應依據價值所在、所有者與使用者之實質需求、經營 管理方式、空間規模、防災條件、地方環境、社區認同、公共定位等,進行 空間質與量以及再利用方式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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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整合性質: 再利用計畫應為整體保存活化計劃下的整合型計畫,其除了必須考慮在 歷史環境部分中的都市景觀與都市設計、設備、防災等計畫外,也應整體性 的將經濟資源中的實質計畫與人力資源中的執行機制納入考量中,甚至更應 考量永續維護與經營模式。所以,再利用方式確定後就可以決定必須加入的 設備之種類,例如照明系統、空調系統、電氣系統、弱電系統、消防系統、 安全管理系統。以發展觀光為活化方向的地區為例,再利用計畫方針不僅要 解決現況問題,並需進一步的強化觀光設施與交通等運輸問題。 3.無形文化資產推動與保存 再利用計畫必須特別與「經濟資源」 、 「人力資源」中的地方產業與無形 文化資產、地方人力等結合,即是結合「產業發展計畫」、「觀光計畫」,並 且一併考慮後續的「文化創意開發」 、 「經營與行銷」等工作,例如區域再利 用計畫考慮地方特殊產業文化與無形文化資產,成立展示中心、工作坊等體 驗與學習性空間,或者在地方公共空間例如廁所、停車場、步道等,即考慮 運用地方無形文化資產意象行塑文化資產環境風貌概念,並透過人力資源中 「建構執行機制」以維護無形文化資產。 4.經營模式的決定: 地方上的建築產權簡單來說可分為公有與私有,私有產權以私人使用型 態為主,但公有產權者在再利用上則可考慮下列四種不同的經營方式: (1)公辦公營: 從規劃設計到使用,進而至管理維護階段等流程,由公部門辦理所有活 化相關事項之軟體與硬體資源。 (2)公辦民營: 由公部門修復及改善環境後,委託民間團體經營,由所屬機關進行監督 之責。其優點在於即使委託民營,政府機關仍有監督之權,所以即使有不適 當的情形發生,也可改變經營團體;另外亦可引入民間創意,減少對公部門 預算支出的依賴。但是對民間團體而言,由於必須接受議會質詢,但通常每 一次簽約期的經營期限多三年至五年不等,不一定有優先續約權,民間團體 難以對長期發展著力,這些都可能影響民間團體參與的意願。且若無整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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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的經營期限,易造成只能使用部分空間或空間使用效率低的問題,因此未 來應針對經營期限與回饋機制等進行評估。 (3)公產民營: 即所謂 ROT 的方式,由民間投資修復,改善環境,並且進行經營管理。 優點在於政府可以減輕投資負擔,民間得到較長時間的經營權。缺點在於政 府較難進行監督控制,並且在投資團體難免於以利益為考量前提時,地方上 建築的的歷史意義與文化價值可能會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 (4)設立財團法人: 以經費獨立之財團法人進行經營管理。優點在於可以不受政治情勢變化 的影響,能實現長期延續性之經營管理計劃。但是其前提必須在於先有捐助 人,並且捐助的財產金額必須達到可滿足創設之目的。 以上四種經營方式,無論由公家經營或由民間團體為經營主體,都應制 定管理守則,以確保建築的價值不因活用而受影響。 五、修復、改善與再利用設計與工程 (一)建築修復設計工程 建築修復設計工程主要說明已指定的古蹟或登錄的歷史建築在修復工 程過程中,必須注意到的事項;另外,若具有歷史價值之建築,不單進行外 觀整修,而欲進行整體的修復,可依下列原則執行: 1.設計階段: (1)修復設計重點: a.解決現況問題: 在調查完成後,應就現況問題提出修復設計重點。若僅有門窗損壞、屋 頂漏水等非結構性問題,則可進行簡易修繕。若整體構造頹傾、牆體倒塌等 結構性問題,則可考慮進行結構性的修復或進一步的進行整體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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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必要的可考慮新工法新材料介入問題: 由於台灣具歷史價值的建築大部分為磚木構造,為增加其防震、防災、 防蛀等機能,以適應時代的需求,必須於設計時考慮新材料舊材料以及補強 工法上的相容性。 c.傳統工法保存: 許多古蹟與歷史建築,保存了當時構造之形式與營造方法,可謂當時工 法的歷史見證。例如木構造榫接方式、屋瓦鋪設方式、牆體構造組成等,因 此修復工程也應考慮傳統工法與施工程序,使建築之傳統工法得以延續。 d.新使用機能的加入: 再利用一直是使歷史建築活化以延續生命的重要方式。但再利用的導入 增加了設計的複雜性,包括:再利用設計及施工對歷史建築價值的維持造成 之衝突,以及管理維護該如何運作等。因此在修復設計上應考慮再利用工程 所需整備的相關設施。 (2)設計圖說內容: 設計圖說應有下列內容: a.現況圖與修復設計圖並呈: 由於具歷史價值之建築的設計重點在於修復與保存,因此施工圖的組成 必須是現況圖與修復設計圖並呈。施工圖面包含「現況圖」 、 「損壞圖」 、 「修 復設計圖」,其中使用現況與損壞說明若是可在同一圖面說明,則可有「現 況損壞圖」即可。修復設計圖需呈現如何依原貌加以修護、補強各式圖面。 b.清晰的圖說系統 因應修復工程是一種動態的修復過程,有必要發展出一套能清楚紀錄這 些變化過程的圖說系統,並應建立可與匠師溝通的圖說。 c.考慮新工法、新材料介入 必須在圖面上清楚交代新工法與新材料之作法及施作範圍,並以詳圖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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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其原材料之相互關係。 e.修復方式的檢討與呈現 施工圖除了以平面、立面、剖面圖表達現況與修復形貌、修復方式與範 圍外,設計者對於歷史形貌、構造方式、材料之使用,以及所對應新需求所 採用的工法、材料施作方式,可透過繪製大比例之細部大樣圖來表達。繪製 重點位置包括:修復處、改修處、新增設計處、新舊材料接合位置、新工法 使用位置、補強位置、替換構件之位置,以及其他涉及改變現有形貌作法之 處理位置。 2.工程內容 一般來說,修復設計工程主要包括假設工程、局部解體工程、蟲蟻防治 工程、牆體工程、屋頂工程、結構補強工程、水電消防工程等,需要不同的 專業人才來共同進行。 (二)景觀改善工程 在「建築外觀修復方針」 、 「環境改善與設計方針」擬定後,針對各項方 針中的內容執行景觀改善工程。整體工程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份為透過 整理的方式可立即改善,第二部份為必須透過設計與施工的方式改善: 第一部分: 以透過居民參與方式,整理地區環境與建築外觀為主。地區環境部分, 將道路、閒置空間、公園等公共空間的垃圾、廣告紙等清除。建築外觀部分, 則清理雜草、污漬、破損的門窗清理,以及將老舊管線、生鏽的鐵件拆除, 並清理牆上的廣告物等。此部分除了可透過居民參與,舉辦清掃活動外,也 可透過活動的塑造建立環境維護共識。 第二部分: 主要為必須透過施工的方式,改善既有環境景觀設施與建築外觀。而在 改善內容的設計重點上,主要工作是將現有景觀設施與建築外觀不佳的部分 做一設計,解決現況問題,包括廣告物、立面材質與分割、屋頂形式、設備 外觀、圍牆、花台、鋪面、植栽、街道家具等。例如廣告物的改善除了透過 管制並與居民協商外,可將廣告物與地方特色文化或 LOGO 做一設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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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外觀部分,為避免量體過大者其外觀的髒亂影響到整體區域,因此可將其 外顯的設備包覆通風的材質並統一設計與施工,並將管線做一統整,或與居 民協商後將外牆重新設計等方式改善;植栽設計、道路鋪面亦皆為改善現況 不佳的部分,透過設計手法加以改造。 而施工方式方面,與修復設計工程相同,可採雇工購料或一般招標與發 包的方式進行。地方上有窳陋、無構造物的開放空間則可號召民眾共同環境 整理即可,但若涉及到低結構安全要求的例如步道、矮牆、植栽,則可開始 考慮是否採取雇工購料的方式辦理。涉及到結構安全、修復工法等高技術性 工法等,可視複雜程度採取雇用專業技術人員或進行房屋修復的招標與發包 方式辦理。 另外,透過建立技術人才網絡的過程中,配合雇工購料的施工方式,可 讓地方的技術人才與居民,共同改造當地的環境,誘發維護的情感,並在過 程中可配合居民培訓課程,讓居民了解如何達到美化環境與自主維護的方 式。亦可在一般發包與招標的方式中,透過招標文件的要求,控制地方居民 為施工人員的比例,為地方創造就業機會。 (三)再利用工程 在「活用計畫」 、 「防災計畫」 、 「建築外觀改善方針」擬定,並確定了古蹟、 歷史建築與其他建築以及公共空間再利用的質與量後,執行再利用工程。但 在工程執行前,則必須就擬定的計畫內容先進行再利用設計。 1.再利用設計重點 再利用設計是使歷史性建築得以延續生命的重要方式。因此設計重點可 分為以下三個重點: (1)空間機能運用規劃: 再利用的導入增加了修復設計上機能複雜性,包括:再利用設計及施工 對歷史建築價值的維持造成之衝突,以及管理維護該如何運作等。因此再利 用設計的類型,在基本上可分為「保存風貌」、「加入新空間」兩類。「保存 原貌」指延續既有機能之使用方式,並不需要藉由其他新的機能引進來進行 所謂的「活化」。另一方面,如為閒置空間或空間狹小無法滿足既有的使用 機能,需要加入新的空間使用機能或增建以擴大使用面積者,則為「加入新 空間」型。因此有不同的設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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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存風貌」其再利用設計重點應為如何使用原有工法與材料進行修復, 以及舊有空間如何滿足與配置使用機能。 b.再利用對象經評估如需加入新空間,除了要配合原有機能外,為配合新的 用途,應儘量符合現代法令的規定,因此需要新增環控設備、防災設備、結 構補強等。所以新舊之間的處理成為設計上的重點。 (2)解決現況與使用問題: 不管未來要保存風貌或加入新機能的各種歷史性建築,解決現況問題亦 為設計重點。古蹟因文資法的規定,雖在設計上較無彈性,但也必須依未來 再利用方式補強結構上的弱點;而歷史建築或其他具歷史價值之建築,更應 就再利用需求上,以及必須符合原有構造建築特色等原則,解決空間過於陰 暗、通風不良等物理環境上的問題,例如採取增加採光面、開窗面的方式解 決。 (3)古蹟與歷史建築的重要性 在再利用計畫中提及,在整體區域再利用設計上,古蹟、歷史建築以及 具有歷史價值之建築應一併考量區域再利用計畫,但古蹟與歷史建築需特別 注意保存與維護建築之歷史價值。因此,在再利用工程的設計階段,必須依 照前述「修復設計工程」中相關規定,修復古蹟與歷史建築,避免為考慮再 利用而破壞的古蹟與歷史建築。 (4)區域環境再利用設計 另外,也必須解決區域環境的問題或者強化區域空間感之設計,包括原 有告示牌標示不清、無區域導覽圖、使用燈光、植栽行塑等,或古蹟與歷史 建築周邊無串連路徑改善等。此項目必須與景觀改善工程共同思考。 2.新設施的檢討: 在修復設計上應考慮再利用工程所需整備的相關設施,包含新設備安裝方式 與使用位置、管線走法、電壓等,與新使用機能能相互配合。 3.施工時應注意事項: (1)再利用工程:一般來說,再利用工程包含假設工程、室內裝修工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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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工程、照明工程等,並配合再利用方向選定所需的家具、廁所、展示文物、 工作坊所需設備等。整體環境來說,則包括指示牌、區域導覽牌、街道家具 設立等。 (2)各工項的配合:再利用工程為實際施工的最後一階段,因此各工項間的 配合必須要緊密,與修復計畫也要配合得宜,工程的進場先後順序,與品質 必須確實掌控,否則易出現管線外露、屋頂或牆體漏水等問題。 (四)施工與採購 修復工程採購方式依經費來源可區分為兩種,一種為接受政府補助,而 另一種為所有權人自行出資修復: 1.接受政府補助者 (1)招標與發包 不管公私有建築,凡接受政府補助修復之建築,古蹟、歷史建築與重要 聚落必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具有歷史價值 之建築則必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工程的招標與發包。因此古蹟、歷史 建築與重要聚落在進行招標的時候,必須依其採購辦法辦理關於建築師、營 造廠、匠師的資格認定,修復設計的標準與審核也必須依照文資法中櫃於古 蹟、歷史建築與聚落修復規定執行。而具歷史價值之建築,在工程的招標與 發包上,可於招標文件上要求保存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特色與構造,避免在 修復過程中反而破壞了原有特色。 另外,不管在古蹟與歷史建築或者一般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在修復的 招標文件上,可明訂需聘用一定比例的地方居民為工程施作人員,除了給予 就業機會外,以利日後修復完成後的維護與管理。 (2)雇工購料 目前古蹟、歷史建築與聚落的修復,多為大規模的修復工程,因此工種 複雜,所以多數依上述的招標與發包的方式,多以統包或總包的方式辦理; 但因古蹟、歷史建築與聚落也可能面臨小部分的損壞問題而必須修復,例如 屋瓦破損、屋頂漏水、門窗破損等,因此也可考慮透過雇工購料的方式修復, 並且具歷史價值之建築亦可採取雇工購料的方式進行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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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部門除了可尋找過去有修復經驗的匠師外,亦可透過過去的培力 課程找尋相關匠師。施工品質則可由地方組織、居民代表、專業者協助共同 掌控。因此藉由雇工購料的方式,進行初步整修,並透過規劃過程中分期分 區的修復方式,降低大規模修復時所易產生的風險,並藉由一次次的修復累 積經驗,一方面累積地方上對於修復的經驗,另一方面也促進地方就業機會。 雇工購料施工方式可透過社區團體或專業者向政府申請補助款,明確分 為「雇工」 、 「購料」兩項工作,透過計畫管理核銷的方式執行修復工程。雇 工購料亦可尋找地方的專業人才、工匠,採用雇工購料的方式修復。亦可由 專業者協助或找尋專業監工團隊,掌控施工品質。因此在採購法上需有以下 項目需注意: a.招標金額相關規定: 在經費的規劃上,一個工程的經費基本上可分為規劃、雇工、購料三個 大類來思考,每個類別中都可分出細項提出欲申請的經費項目。「雇工」包 含雇請相關工程施作人員、機具,「購料」則包含所有相關工程中所需購買 的材料費用,因此一個工程則可能包含植栽工程、木作工程、泥作工程、設 備工程等。因此根據政府採購法與相關解釋函的規定,在這些分項工程中可 分別採購,但金額有以下限制: (a)100 萬以上:透過公開招標的程序來選擇廠商 (b)10-100 萬:公開取得報價或三家廠商以上的估價單 (c)10 萬以下:自行採購即可 上述方式若地方居民欲自行辦理,可利用社區發展協會等民間團體向公 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資格,自行辦理公開招標及取得報價等事宜,或透過鄉鎮 區公所及地方政府採購中心協助辦理。 b.招標內容相關規定: 一般在進行雇工購料的工程施作時,依採購法規定,會有三種採購方 式: 「工程採購」 、 「財物採購」 、 「勞務採購」 。舉例來說,地方居民若想使用 本案經費來整理改造環境,連工帶料一起發包,則為「工程採購」;若是採 用分開發包的方式,購買材料即是「財物採購」;僱請師傅與工人即為「勞 務採購」。其中的差別在於若統一請專業的師傅施作並且向其購買材料,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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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單一對象的採購,即「工程採購」;若居民自行購買材料,另外再僱請師 傅,工程就需辦理兩次採購,一次是「財物採購」一次是「勞務採購」。若 由居民自行購買材料,但由居民自行施工,則僅需辦理一次「財物採購」即 可,人工的部分採計畫核銷管理的方式來執行。 2.自行出資者 古蹟、歷史建築與聚落的產權所有人自行出資修復,可避免修復流程必 須配合政府預算執行制度的影響,而讓修復過程更有彈性。例如台北市大龍 峒保安宮為一私有古蹟,本有接受政府的補助修復之權利,但是為避免受限 於政府的會計制度,而採取修復工程所需經費由所有人自力籌措,組織委員 會自行監造,並從各地尋找合適匠師,採取昔日主匠合作興造模式,成為國 內首宗由民間籌資主導古蹟修復的案例。 由於政府機關進行修復工程時,往往因建築本體在未解體前所做的調查 與修復設計,與實際狀況有極大的差異,會有一再辦理變更設計以及追加預 算等情形,因為保安宮自籌經費進行修復,在進行修復時,除再作詳細測繪 外,更同時進行損壞調查並擬定維修對策。若發現必須追加變更的項目或工 程時,可以隨時調整,使施工流程更具有彈性並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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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再利用策略 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再利用策略上,在透過基礎調查了解地方上之現況與問 題後,首先必須進行「相關條件檢討」,並且在條件檢討的過程中了解,有何相 關的補助計畫可以透過經費、專業團隊、政策上的協助,解決地方上現況問題; 另一方面在檢討地方經濟特質與條件後,才能「確認計畫方向」。確認計畫方向 的目的在於,依照現況的問題,以及補助計畫的支援,必須要先解決何種現況問 題,例如建築修復、環境整理、無形文化資產的紀錄等,再透過「擬訂計畫」, 有計畫的解決現況問題,進而「執行計畫」,整合保存與活化有形與無形文化資 產: 一、相關條件檢討 (一)補助申請 針對地方上的文化資產,除了本計畫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中「歷 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辦理「區域性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與活化計畫」 補助的申請外,另外主要還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工作作業要點」 、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 助作業要點」、「行政院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1.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工作作業要點」: 主要是補助辦理包括文化景觀、古物、遺址、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 文物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為輔助重點,其主要內容如下: (1) 針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a.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監管、經營管理及活化計畫 b.世界遺產潛力點推動計畫。 c.社區文化性資產守護網計畫。 (2) 針對專業團隊及社區組織: 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活化等相關計畫:輔導轄區內專業團隊及社 區組織,針對已指定、登錄之文化資產標的,推動後續之保存、維護、 活化等相關工作,提昇文化資產之保存現狀,及社區文化性資產守護網 絡之建構與運作,強化與社會大眾之互動及交流。 2.「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 補助項目的重點是針對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的調查研究、測繪、資料建 置、修復、與後續再利用計畫以及管理維護計畫,或者教育宣導、人才培訓 等,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立案登記之財團法人及非營利性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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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古蹟、歷史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協助其保存。 3. 「行政院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六星計畫為一跨部會整合型的計畫,因此地方上可依各種不同的需要, 申請推動方案的 62 個計畫的補助,但對於傳統藝術與文物保存等補助亦可 申請原文建會內相關獎助辦法。 六星計畫中主要提升產業發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人文教育、環保 生態、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每一個面向都有其整合策略,而每個策略中都 有其欲執行的計畫: (1)人文教育方面: 以軟體與人才的培育為主,因此可與本計畫中「人力資源」所欲執 行的項目整合,例如經營人才網絡則可與「社區營造人才培育計畫」結 合執行。 (2)社福醫療方面: 以發展社區照護服務、落實社區健康營造為主,因此可以人力資源 所欲執行的項目整合,並且可透過志工組織推動,凝聚地方意識。 (3)產業發展方面: 以推動產業升級與促進就業機會為主,因此可與本計畫中「經濟資 源」結合,例如「文化創意開發」可與「地方特色暨社區小企業輔導計 畫」結合。 (4)社區治安方面: 以維護社區治安與防災為主,因此例如在「環境資源」中的防災計 畫,可配合其中的「坡地防災應變」計畫。 (5)環境景觀方面: 以維護與保存地方環境為主,因此可依計畫範圍的所在區域類型, 申請相關之計畫。例如農村地區可申請「營造農村新風貌計畫」 。另外, 其中可提供補助並且鼓勵雇工購料之政府相關計畫有「營造都市社區新 風貌計畫」、「營造農村新風貌計畫」、「營造漁村新風貌計畫」、「開發利 用地方文化資產與文化環境計畫」。 (6)環保生態方面: 地方環境與公共空間窳漏者,除透過居民參與方式以及協商環保局 協助整理外,亦可配合「清淨家園計畫」申請補助進行。 策 略 人文教育

施政計畫 社區人力資源開發計畫 社區營造人才培育計畫

培養凝聚 社區意識

社區藝文深耕計畫 客家文化人文環境營造計畫 (村村有藝文團隊) 客家文化人文環境營造計畫 (客家文化設施活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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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社區 組織運作

落實社區 終身學習

新故鄉成果展現計畫 行政機制社造化計畫 活化鄉村社區組織計畫 (活化鄉村青年組織與活動) 活化鄉村社區組織計畫 (整合鄉村社區組織計畫) 促進社區青 / 少年發展計畫 (推廣設置青/少年資訊及交流中心) 促進社區青 / 少年發展計畫 (促進青年參與社區審議民主及行動補助作業要點) 促進社區青 / 少年發展計畫 (鼓勵中等以上學校及民間團體推動青年參與志工服務及服務學習 -GYSD 社區志工活動補助要點) 促進社區青 / 少年發展計畫(鼓勵中等以上學校及民間團體推動青年 參與志工服務及服務學習-鼓勵中等以上學校及民間團體推動青年參 與志工服務及服務學習補助要點) 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畫 創造偏鄉數位機會推動計畫

發展社區 照護服務 社服醫療

推動產業 轉型升級 產業發展 促進在地 就業機會 落實社區 防災系統 社區風貌 營造 環境景觀

環保生態 綜合

長期照顧服務社區化計畫 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落實社區 健康營造

社區治安

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

社區設施 及空間活 化 推動清淨 家園工作 加強自然 生態保育

健康生活社區化計畫 運動人口倍增計畫 社區營造創新實驗計畫 ─ 社區文化產業輔導 地方特色暨社區小企業輔導計畫 發展地方農業產業文化計畫 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青年返鄉就業計畫 ( 一 )— 鼓勵青年在地創業 青年返鄉就業計畫 ( 二 )— 大專在校生暑期社區工讀計畫 推動社區治安工作實施計畫 坡地防災應變 推動防災示範社區 3 年工作計畫 營造農村新風貌計畫 營造漁村新風貌計畫 營造都市社區新風貌計畫 開發利用地方文化資產與文化環境計畫 清淨家園計畫 河川污染防治巡守計畫 社區林業計畫 原住民部落永續發展計畫

除了上述相關計畫的整合外,在補助申請的過程亦需考慮下列幾點原則: 1.時程: 在各項計畫中,執行期程多不相同,有的僅為一或半年年,有得則為無 限制,因此必須考慮與本計畫執行的期程整合相關資源。 4-49


2.申請單位: 整個六星計畫分為產業發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人文教育、環境景 觀、環保生態與綜合類,並且各類別中依補助內容有不同的申請單位,因此 應檢視計畫內容再決定相關申請單位。 3.相關條件: 應檢視自己所在的地區的基本條件,例如位於都市計畫地區內者,可申 請何種補助方案,位於農村與漁村地區者有何種補助方案。例如內政部營建 署的營造都市社區新風貌計畫則為適用於都市地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的營 造農村新風貌計畫必須為非都市計畫地區之農村。 (二)經濟現況檢討 在透過過去的調查與研究可知,地方經濟的發展是影響區域型文化資產 能否永續的原因。在國內外案例中可發現,多數經濟衰退的地區,在地方人 口外移的情況下,雖開發壓力小,但面臨因無人力與財力維護文化資產,而 造成建築頹圮、環境衰敗的情況,必須透過建築的修復、產業的再造或是觀 光的導入,才能振興地方與保存文化資產。 除此之外,目前許多地方經濟發展蓬勃,但卻觀光發展過度,而使地方 文化資產所在環境改變的狀況亦很常見。因為觀光的過度發展常會帶來的問 題包括:舊有建築因商業需求而進行增改建使建築外觀受損、地區人口與土 地的承載量過高、外來攤販的引入、地方特色的喪失、環境的髒亂等,過度 的經濟發展造成整體風貌的破壞,因此必須針對該地區整體風貌進行改善與 管控,才能使文化保存與經濟發展達到平衡。 另外,有許多具有歷史風貌與地方特色之地區,因地方經濟能達到一般 生活需求,並且居民珍惜現有美好的環境,所以並不希望透過觀光的導入來 發展地方經濟,以避免地區環境的破壞、大量的人口與垃圾之入侵,所以希 望修復後建立地方認同,因此現有老舊建築修復與整理地區環境即為計畫之 主要目標。 因此,綜合上述可知,地方風貌的保存與地方上的經濟條件、居民態度 息息相關,因此專業者應透過地方經濟現況調查,評估經濟發展之需求與環 境承載力,並與居民溝通後決定保存計畫方向。 二、確認計畫方向 (一)活化之目標 透過前述關於地方經濟條件的檢討後,可了解區域型文化資產的保存與 活化方式基本上可分為以下三個方向,並透過與地方居民之共同討論,可以 這三個方向為基礎來決定地方之未來發展願景與活化之目標。但需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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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目標的擬定居民有權利參與共同決定,以利於日後永續發展。且在討 論時,應讓居民了解發展觀光或保存原有生活樣貌的優劣與衝突點,避免居 民在一心想獲取利益的同時忽視原有生活,或一心想保留原有生活樣貌的同 時,卻失去了可發展傳統產業的契機。另外,地方政府與規劃團隊也應在審 慎評估以及與居民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後,決定保存與活化之目標: 1.保存原有生活環境: 保存原有生活的原則在於以保全地方居民的生活方式、環境、環境與生 態資源、鄰里關係以及文化資產價值與樣貌為主。若有相關產業可活化與振 興,但卻又不希望透過觀光方式引入人潮,而破壞原有風貌,可透過建立間 接媒介的行銷方式或教育方式整合。當然,居民自主的意識與現況條件為考 慮的重點。 因此,此方向著重於保存居民生活圈為主的活化模式,一方面復育地方 生態資源,例如水圳、護城河、濕地等,另一方面藉由整合計畫的輔導下, 建構完善社區機能、社區關懷、整備地區的環境及加強地方民眾對過去歷史 的認識,因此需要進行的工作重點為: (1)環境整備計畫: 歷史空間的重塑與修復、生態資源復育、生活環境整備及區域串聯網 絡的規劃等項目。 (2)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 文化資產現況的調查、文化資產登錄、未來文化資產的活化與維護管 理、無形文化資產的傳承等。 (3)社區資源的整合計畫: 居民組織的成立、居民與地方團體的意見整合、地方機關與社區之間 的溝通管道等。 2.發展觀光: 如果地方環境歷史文化資源與其他地方特色,有好的條件可以朝發展觀 光的方向來保存與活化文化資產,或是,因當地人口流失嚴重,需注入發展 觀光,帶動地方產業發展,才能活化與保存原有文化資產的地區,也可朝觀 光方向發展。但需特別注意的是,應謹慎評估發展觀光對於地方文化資產所 造成的傷害,過多的人口進入,雖能有效的帶來經濟效益,但也容易引入外 來的投機型投資,在沒有管控制度下,易造成文化環境之負面影響,短期或 許能帶來經濟效益,但長期來說,可能因文化特質之消失而導致觀光客的流 失。 因此地方政府與規劃團隊必須評估若該地區僅能靠觀光效益帶動地方 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在透過與居民充分溝通後,必須進行完備的全面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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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才適合未來朝觀光發展。必須考量的內容有: (1)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 現況文化資產的調查、文化資產登錄及保存區的劃設、有形及無形 文化資產的活化策略、文化資產的保存與維護管理。 (2)產業經營規劃: 現況產業的檢討、特色產業的行銷包裝策略、軟硬體設施與產業的 結合方式。 (3)公私整合機制: 跨部門橫向的溝通機制、現有資源(如補助計畫)的彙整、公私有產 權的現況調查與管理。 (4)地區資源整合: 周邊環境的串聯、交通導引規劃、觀光旅遊的服務(如解說、旅行動 線及活動)、居民與地方團體的參與、周邊商家的整合。 (5)都市計畫之管制: 都市計畫中土地使用將會影響整體發展。地方政府與規劃團隊在規 劃上應考慮環境與整體風貌的承載量,進行都市環境條件整備及維護、 進而進行相關法令的檢討及建立空間管控的規範。 3. 觀光生活結合: 觀光生活結合的原則在於雖具備發展觀光的條件,但居民希望保存原有 生活型態,若過度發展觀光,則易造成生活品質之下降,因此建立平衡機制 為未來計畫之重點。 結合觀光與生活即不僅需考慮上述兩者必須要達成的條件外,首要其實 應考慮生活與觀光兩者間的平衡,不應導入過多的觀光而破壞居民的權益與 地方的風貌。過去因引入過多人潮,導致原有風貌漸漸消失,觀光人口驟減 等問題的地區,或已有極具特色的地區產業與觀光資源,但亦需保全地方居 民的生活條件,可會朝向觀光生活結合的方向發展。因此此方向亟需研擬敏 感度較高的風貌平衡機制。 在設計上可規劃觀光發展核心區域、生活居住區域以及中界區域,以串 連與界定不同的保存與活化方式。 可先評估兩者的發展重心所在,建立緩衝地帶,並適時檢討上述兩者所 提列的考量內容,更重要的是必須在初期建立評估維護機制,透過此機制的 建立必須由各地方政府、專業者、地方居民共同組成,評估內容可包括在都 市設計的執行、風貌的平衡、商業範圍的控制、生活環境的維護等。此外, 如何透過整合方式或建立回饋機制,讓居民與商家共享資源而不相互干擾也 是可以考慮的方式。 另外,必須說明的是因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內容龐雜,且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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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與條件皆不相同,因此上述必要之條件檢討之目的在於協助地方政 府釐清首要解決的問題,以及活化方向上保存上的重點,並非僅要解決上述 所提到的問題即可,因此各地方政府、專業者與居民可依實際狀況增加必須 執行的內容。 三、擬訂計畫 未來若要發展觀光或欲達成觀光與生活平衡之地區,則應考慮下列產業 發展計畫、交通計畫、觀光計畫: (一)產業發展計畫 經過前述之地方產業調查,可以在瞭解現況之下來思考未來之發展計 畫。下列四項可提供地方進行計畫時之參考。 1.發掘地方既有的特色產業: 傳統產業是由地方特有之地理環境、歷史背景等醞育而來,也是居民熟 悉的既往記憶,與地方文化環境最為契合,也是展現地方特色之一部分,因 此應先發掘地方產業,並評估未來發展潛力及可行性,尤其是難與取代的傳 統產業,例如如傳統造紙、老酒等,可配合相關課程與說明生產流程等活動, 形塑地方特色,將可以加深對於當地的產業意象。 2.凸顯地方特色之新產業: 地方如果目前沒有適合繼續發展之產業,可以參考日本黑壁廣場的開發 經驗,由同當地居民、政府機關及專家一起在周全的效益評估後,提列可開 發的產業型態,或依周邊可運用的環境資源,發展適合的產業,並建立相關 配套計畫,包括展示、包裝、販賣、學習等方式,作為未來的活化策略。 3.產業經營與文化資產的結合: 古蹟或歷史建物的空間再利用,或利用建築形象來開發產品以及無形文 化資產,包括活動慶典之舉行等,常可成為地方產業發展之出發點,除了可 強化產業意象外,也可有效活化歷史建物及空間之使用,達到永續經營及保 存的目的。同時,建議可提撥部分收益作為未來管理與維護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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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產業與商業承載量檢討: 產業發展分析不僅對上述產業特色,還應考慮到未來活化過程中承載量 的問題,尤其是未來朝觀光發展或觀光與生活共同保存者。因此在產業計畫 中共同擬定相關計畫。以日本黑壁地區為例,因為知道過多的觀光人口帶來 的經濟效益是短暫的,卻會造成地區風貌的改變。因此在不過度擴充的態度 下,街區與歷史建築商店內部為了避免什麼都要的狀況,使原有街區與建築 形體在混亂中失去風貌,與居民共同討論並建立共識不讓空間有過度的陳設 與高使用密度。 另外,人口承載量也應列入基礎調查。以上述的黑壁地區為例,因規劃 前是個沒落、人口外流的城鎮,缺少地方產業與特色,因此來往人潮稀少, 但是日後若將新產業帶入該區,人潮帶來的衝擊也可能會影響地方風貌,因 此在規劃前也做了人口數與往來頻率的調查,事先計劃適當來客數以避免日 後開發帶來過度擁擠與破壞。 目前許多過去重要的地方傳統產業,受到工業化生產或需求改變等外在 因素影響之下而逐漸沒落。由國外案例探討可知,地方產業的再開發,並適 時的加入現代包裝行銷,也可以為地方創造出文化創意產業,收入不僅可以 作為文化資產經營及維護上的來源,也可藉此提高民眾對於文化資產保存的 關心,減少負面價值認知的產生。另一方面,事先計劃好承載量的管控,確 保環境品質,日後才能有永續發展的機會。 (二)交通計畫 交通計畫主要考量的方向可分為區域內交通與對外交通 : 1.對內交通: 區域內建築間之交通方式主要包括有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交通工具、步 行等三種方式,因此在交通計畫上應考量重要據點之間的連結關係。例如最 好能有大眾運輸工具聯繫相隔較遠之歷史建築、步行距離與動線最好設計有 舒適之步道,以及各種不同交通方式之結合,更可加入傳統交通工具,例如 人力車、產業建築的台車吸引旅客搭乘,可配合觀光計畫來進行交通路線的 規劃與導引設施。 另外,公部門可透過橫向支援來對交通計畫進行協助。包括計畫道路的整 備、交通運輸量的管控以及針對交通量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2.對外交通: 對外交通主要包括飛機、高鐵、鐵路、公路運輸等,如能在各種運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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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站體間,設置便捷的大眾運輸工具,確保適當的班次,則可促進到達之 便利性。公路運輸部分則必須檢討道路之路況、動線與停車空間之量,確保 車輛行駛之便利與不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3.停車空間的設置與管理: 停車空間的規劃必須考量區域內的動線,以及停車空間需求量來規劃停 車空間,並且停車空間不應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不管是區域內交通或是連外交通,地方居民的日常交通方式也應考量在 計畫之內。而便捷的交通、維護良好的視覺景觀不僅創造良好的觀光動線, 更可保持區域內居民的生活品質,因此應透過停車空間的預先規劃與設置、 歷史建築與古蹟周邊停車管制等共同維護文化景觀。另外,交通計畫的執行 需透過橫向聯繫的方式,由地方政府交通單位協助之。 (三)觀光計畫 在觀光計畫中,可考慮如何透過區域內的各類文化資產來呈現地方的觀 光財力。因此在觀光計畫中應考量: 1.凸顯文化資產特色: (1)地方產業: 在觀光計畫中必須要塑造地方產業的形象,甚至可進一步提出主題性觀 光策略,例如以生態旅遊、地方產業為主題的的觀光方式,以配合相關文化 體驗行程、產業製造流程、與實作課程,等相關配套計畫共同執行。 (2)旅遊動線設計: 觀光計畫中應擬具地區觀光的配套行程,此行程可配合地方特色產業、 古蹟與歷史建築、慶典的舉辦等。並可提出不同旅行方式的觀光流程,例如 背包族、親子行等,並且可配合不同的交通方式提出建議。 (3)刊物的發行: 除了介紹地方歷史與特色產業外,刊物的內容應定期調整區域內的商家 或生活資訊,例如住宿價格、交通方式等,提供旅客第一手資料,建立刊物 的可信賴度與公信力。並可以該刊物為商家評選平台,評選出特色產業,形 塑文化資產意象。 2.導覽人力培訓: 此內容可與與「人力資源」中的「建立執行機制」整合,建立地方志工 人才進行導覽的工作,或甚至聘請做為專業的導覽人員,增加地方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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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務中心設置: 可透過整理地區環境的過程中,選出適合做為服務中心的空間,服務中 心內應提供相關地方性刊物、地圖、觀光資訊查詢等,並陳列地方特色產業, 亦可做為導覽人員的據點。 4.主題網站建置: 目前因網路文化的發達,多數觀光人口易於出發前從網站找尋當地相關 資訊,包括交通、住宿、景點、地方特色產業等資訊,因此可設置主題網站 提供相關服務。另外,主題網站的設置不應只是服務外來遊客,也可做為地 方交流的平台,因此網站內容應包括:區域發展歷史與故事、建築特色、觀 光服務項目、區域內與連外交通指南、停車場資訊、住宿資訊、飲食資訊、 地方特色產業等,上述內容需定期更新保持最新的資訊;也必須設置留言 版、居民發聲筒、公佈欄等提供第一手資訊之區域。除此之外,並可將本次 與居民共同執行本計畫之歷程製成網頁,讓地方居民都可了解與回味。上述 內容的建置,能否形塑一完整且具公信力的網站,重點在於地方上是否有專 任的網管技術人員,透過對地方的了解與觀察,隨時更新訊息,並參與相關 活動或慶典,拍攝照片放置網站,因此本項內容需與地方上建立經營與技術 人才共同配合。 產業發展計畫、交通計畫與觀光計畫三者關係緊密,因此各地區在研擬 實質計畫時,應隨時進行相互檢討,避免產生地方特色產業交通可及性低或 交通計畫帶來大量人口卻無法承載並產生破壞的問題。 四、執行計畫 (一)文化創意開發 對地方文化創意開發的內容來說,包含文化藝術、設計創意、創意支援 及周邊創意產業之文化創意開發,提供另一個活化的契機。地方傳統產業推 動若能加上適當的包裝設計,對於觀光或地方產業都會是極大的助力,在執 行策略上,以下提出 4 點思考方向: 1.建立地方的特色商標: 透過特有的商標,使文化資產的意象與精神能夠明確的被突顯,以區域 內的地方產業、古蹟或歷史建築出發,設計屬於地方的形象商標,可運用於 各項推廣活動之中。不僅提升區域內文化資產的價值認知,也讓來訪的旅客 對地方文化資產留下深刻的印象;亦可透過販售紀念品的方式,販售地方特 色商標,強化與傳播地方形象。 2. 各類文化資產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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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考包裝策略的同時,可將地方慶典、儀式、特產或特殊文化景觀等 文化元素來納入包裝策略,進而規劃出整套行銷機制。 關於包裝的議題擬訂上,考量的強調如何彰顯其獨特性、是否所設定的主題 相符等條件,故可藉由地方居民、商家或相關團體之討論,加上專家之指導, 一同決定適合的方式,包含了包裝使用的材料、外部形貌等。 3.古蹟與歷史建築的創意價值 古蹟與歷史建築亦為當地重要的文化資產核心,且因建築本體存在已久,多 具地方代表性,因此在整體配套策略上,亦可針對古蹟與歷史建築本體特色 與價值,在產品或文宣上的設計上,透過專業設計者的協助凸顯文化資產價 值。 4.地方居民的創意開發 居民活力的誘發是保存過程中,凝聚地方意識不可或缺的元素。因此在 特色商標、整合策略上,可配合「人力資源」部分中「舉行民俗活動」,透 過活動的帶動,凝聚地方居民對於地方特色的認同。例如舉辦古蹟與歷史建 築寫生比賽、特色商家立面或招牌比賽等、地方特色小吃評選等,透過不同 的活動形式,建立地方文化與產業特色。 (二)經營與行銷 由現有地方產業及文化資產之特質,可嘗試分析歸納出傳統產業之發展 方式,同時,對地方特色商品結合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經營與行銷,來提 升地區文化特色產業,可帶動地區文化傳承與產業振興。以下就行銷策略, 提出一些可能的參考方向: 1.住的體驗: 在希望發展觀光的地方,地方的民宿、旅館,提供來訪旅客居住的空間, 使遊客停留的時間增長,不僅可使遊客深刻的感受道地的生活型態,還可以 提高地方收益。因此策略的擬定上,最好能事先確保建築空間品質、軟體服 務、地方體驗營造等部分。 2.食的體驗: 地方特色飲食可透過地方名產或具季節性特產與美食宣傳來建立知名 度,讓遊客品嘗美食之餘,也能加深對地方的印象。 3.文化活動: 建築、環境景觀等文化資產本身就是觀光的賣點之一,藉由點與點之間 的串聯規劃,之間亦可加入無形的文化活動,有系統的介紹區域內特色文化 資產給來訪的遊客。並可於各景點間透過建立地方特色 LOGO、導覽標誌、

4-57


說明牌、以及導覽路線圖的方式加深對地方文化資產的概念。 4.地方主題文化商品: 亦如之前所提到,產業與文化資產結合是活化的策略之一,然而在規劃 行銷策略的同時,藉由主題性的產業創意、精緻化的包裝後,提升區域的文 化意象及認知。如可結合文化信仰、季節性活動推廣旅遊,提升產業的行銷, 改善文化資產的活化等課題。另外,亦可串連周邊的文化活動或資源,以「合 作行銷」方式共同營造良好的行銷環境。 5.特色商品的行銷: 由居民或商家遴選出地方特色商品,給予必要的研發與包裝設計之輔 導,並可以配合主題的活動進行搭配,也讓地區的意象可以清楚被突顯出。 另外,在品牌品質與價值獲得認同時,可配合現行網路通路發達、訊息 傳播迅速,也可結合各大網站、網路活動、線上購物與拍賣網站,建立虛擬 交易平台,開創另一種行銷管道。 6.服務品質的提升: 透過社區或商家的組織參與,建立服務的品質的共識,激發民眾對於該 區域的認同感及親切感,降低只是以利益為導向的行銷觀感。另外,透過旅 遊資訊窗口提供來訪的民眾詢問及索取資料的管道。 7.建立資訊提供的窗口: 可透過主題網站的建置、刊物的發行以及服務中心的資訊服務,使地方 文化資產、產業、生活等多方面向的訊息,即時傳播給地方居民與旅客。

透過本篇的說明與策略的研擬可了解,區域型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活化工 作並非僅能以固定單一執行流程即可解決,許多有形文化資產工作的執行和 無形文化資產息息相關,例如建築的再利用與再利用內容,因此需多面向、 同時進行相關工作,才能使計畫順利進行。另外,也考慮到不同區域的執行 狀況、問題程度不一,也依本策略提出較為動態的執行方式,未來,各地方 政府與專業者可依該地區執行進度決定未來執行內容,並可檢視過去不足之 處。

4-58


第五章

編寫「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作業指南」

第一節 編寫重點與閱讀方法 一、

編寫重點

編寫重點主要在說明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活化與保存之觀念與重點在於 居民參與、跨部門整合、環境整備、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四個面向,因此 將之整體資源與需執行項目歸納為由環境整備與活化為主軸的環境資源篇,有形 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的經濟資源篇,將居民參與的力量並與無形文化資產保存 活化結合的人力資源篇,而跨部門整合機制與可申請補助之相關計畫則分別在各 篇當中說明: (一) 策略與概念篇: 主要在說明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活化與保存之概念、重點與所扮演的角 色,並提出整體執行策略的行動方案,由各階段中應考慮或進行之各內容來 幫助各地區進行短、中、長期計畫。 (二) 環境資源篇 主要在說明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活化與保存之概念、重點與所扮演的角 色,並提出整體執行策略的行動方案,由各階段中應考慮或進行之各內容來 幫助各地區進行短、中、長期計畫。 (三) 經濟資源篇 本篇內容主要在說明如何透過政府之補助計畫,以及地方原有之產業特 色,來發展地方經濟,促成地方文化保存與經濟發展活化之永續經營。 (四) 人力資源篇 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地方居民,與其因生活型 態、社會組織所形成的無形文化資產,因此本篇主要在說明如何挖掘地方人 力與調查無形文化資產,建立地方居民的認同感以及人才的培育、分工與經 營,並保存與活化無形文化資產。 (五) 永續發展篇 經過前述三方面的努力,以及三方面之相互支援,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應 可建立適當的機制,達成永續保存與經營之目標。 二、

閱讀方法

各地區的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計畫,每個案例皆有不同的現況,面臨不同的 問題,執行進度上也有差異。有些地區因起步較早,未來的活化方向已確定,且

5-1


具備各方面資源,因此僅需要進一步的整理景觀或加強公部門與民間之整合即 可;而有些地區才剛開始進行基本資源調查,必須先要經居民共同參與瞭解地方 特色、認同地方外,還要彙整所有相關保存與活化的軟體與硬體資訊。 另外,在第二章的評估分析提到,目前全台共 37 個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 存與活化計畫中,可依其現有條件、居民意願與未來發展契機分為觀光型、生活 型、觀光生活型三種發展方向。 因此各地方政府與專業者在提出整體規劃構想與執行策略前,應先確認是否 已檢視目前現有的問題、條件與整合居民的態度,再決定未來執行保存與活化 時,需進行之工作計畫。以發展地方觀光來活化歷史空間為例,若現有的觀光導 覽系統不明確,則應透過本次計畫進行整合;若以提升居住品質為目的的來活化 歷史空間為主,則居民自主意識的凝聚與認同、生活環境的確保為未來必要的走 向。 在執行策略圖中可看到,整體策略可分為六個主要步驟,「基礎調查」、「相 關條件檢討」、「確認計劃方向」、「擬訂計畫」、「執行計劃」、「永續經營」,這六 個階段中分別就環境資源、經濟資源、人力資源三部分列出應進行之項目,主管 機關一方面可依序執行,另一方面還可分由三個部分間進行相互關係之檢視。例 如在環境資源部分的「擬訂計畫」中,除了應整備歷史環境相關計劃外,也應檢 視財物資源中的實質交通、觀光或產業計畫,此外,若為發展生活型則不需考慮 觀光計畫。期望藉由此交叉檢討的方式,達到整體區域活化與保存的目的。

5-2


第二節 作業指南架構 一、概念與策略篇 ■何謂區域型文化資產? ■保存活化上面臨的問題 ■何謂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 ■保存與活化之四要角 ■文化資源的多樣性 ■策略與行動 二、環境資源篇 ■區域調查 ■建築與土木設施調查 ■都市計畫或相關法令的影響 ■調查土地產權 ■確認計劃範圍 ■變更都市計畫—劃定保存區的方法 ■不變更都市計畫的作法 ■指定與登錄文化資產 ■改善既有建築外觀 ■管制新建建築的方法 ■改善環境景觀 ■古蹟與歷史建築之修復方針 ■建築外觀改善方針 ■環境改善與設計方針 ■防災計畫 ■再利用計畫 ■古蹟與歷史建築修復設計工程 ■景觀改善工程 ■再利用工程 ■施工與採購 三、經濟資源篇 ■政府補助計畫 ■地方產業調查 ■交通調查 ■補助申請 ■地方經濟現況

5-3


■活化之目標 ■產業發展計畫 ■交通計畫 ■觀光計畫 ■文化創意開發 ■經營與行銷 四、人力資源篇 ■人力資源調查 ■無形文化資產調查 ■居民參與 ■人才分工 ■經營人才網絡 ■技術人才網絡 ■志工組織 ■建立執行機制 ■延續民俗慶典與舉辦活動 ■日常維護組織 五、永續經營篇 ■歷史環境確保 ■文化保存與經濟發展之平衡 ■永續經營與管理 附錄 一:查核清單 二:過去相關計畫與六星計畫概要 三:六星計畫內容

5-4


圖【5-1】區域型文化資產活化與保存執行策略之行動方案圖

5-5


附錄:「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操作策略研究案」 期中末報告書審查回覆表 ■期中報告書審查回覆表 委

委員意見

意見回覆

1.部分內文有誤,請更正。如 p.1-2,提及評選初之案例

評選初期確為 39 個案例,但

有 39 處,但後續內文僅 37 處;p.2-23,有關北港街區案

文建會於實際參訪前後經評

例之簡述,部分文字明顯為西螺案之描述;p.2-31, 「中

估已刪減為 37 個案例,而本

都磚仔窯」案應為高雄市;p2-43,花蓮案之影像誤植。

研究實際參訪案例為 38 個案

例,已於第一章加以說明,詳

p1-2、p2-52。其餘已修改。 2.第二章第二節,第二項有關評估方式之說明,與本章第

因各縣市提出之案例類型皆

三節所進行之評估,列出可資評估之項目,但各項目中

大不相同,本研究將實際參訪

對於如何評估優劣並無具邏輯之準則,似乎多依賴自由

的 38 個案例中的其各優劣處

心證,其結果將缺乏可信度,同時亦將影響後續之分析。 提出後,彙整出來此九大項評 估要點。評估的內容為篩選後 之 37 個案例於各評估項目中 之相互比較值,並非針對單一 地域或案例評估,未來將重複 討論判斷的準確性。 3.各案例簡述部分宜加入區域範圍之圖說。

期末配合辦理。

4.本計畫主要之重點應為「區域型文化資產」所呈現之文

期末配合辦理。另詳 p2-54

化群體效果,而非「多向單點文化資產之集合」 ,因此除 單點文資潛力與價值之外,區域內文資密集度,與是否 形成「區域」效應,應屬重要之評估項目。 5.建議就國內推動此項工作之困難與障礙(公私部門)提出

期末配合辦理。

分析 6.第三章第一節,有關國外案例之概述,僅以兩頁篇幅加

期末配合辦理。

以論述,似乎過於簡略,此外,建議應就保存推動與促 進之成功因素、機制、策略,以及居民認同保存之誘因、 公部門提供之相對補助(或補償)等因子加以說明。 7.p3-11,有關法國 Ecomusee’ d’Alcace 為露天博物館或民

因各縣市所提之區域型文化

俗村之作法,與真實區域型文化資產之形成機制、營運

資產皆不同,關於生態博物館

管理方式均有所不同,案例是否適當,請再考量之。

的作法為可供部分計畫參 考。未來將會繼續提出國內外 參考案例。


8.類似問題亦如 p.3-14,養關印尼蘇拉威西島之案例,其

因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

內容以國家公園之生態旅遊,較接近自然景觀,與本計

計畫當中對於居民參與相當

畫所推動之區域型文化資產仍有所差異。國際間成功的

重視,且生態環境的保存與開

案例數量頗豐,應以客觀狀況類似案例作為優先考察對

發以及居民間的關係與區域

象。

型文化資產保存議題有許多 共同之處,因此選擇此案例反 應居民參與與回饋機制。未來 將會持續搜尋國際間相關成 功案例。

9.區域型文化資產不同於單體建築,其重點差異點之一即

本研究將未來活化目標初步

在於大多數案例多涉及到複雜產權與居民意願問題,建

區分為觀光型、觀光生活型、

議應就相關國內案例中,區分不同屬性發展適切策略。

生活型之目的除了在釐清各 區域的現實條件外,產權與居 民問題也已納入分類的考量 中。

10.區域型文資之課題,首先處及都市、城鄉發展與文化

本研究提出觀光型、觀光生活

課題,建議未來應就公部門都市發展誘因、促進機制等

型、生活型的活化目的,旨在

提出分析。

提供各縣市政府未來擬定都 市政策發展以及促進相關觀 光機制的方向。未來將更透過 研擬策略方式提出建議。

11.p.4-3,有關環境整備要點,目前僅涉及一般性之討論, 期末將提出。 尚未針對國內具體狀況提出可資借鏡之論述。 林

1.關於「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此計畫概念的必要性

需加強論述。尤其是需先對單點式文化資產的問題與困

境、多屬法令適用性的問題、中央或地方政府層級中關

於文化資產保存事務各單位橫向協調的問題、社區參與

與認同問題、環境整備問題等,進行詳細的分析與討論。

期末將提出。

而後再論證何以透過「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有助 於解決上述種種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問題與困境。 2.第二章關於「各縣市所提計畫之進行現況與分析」,僅

本研究未來將會持續觀察各

止於四月中至五月底隨文建會至各處訪視的結果。此結

地區的實際執行狀況。

果僅是大部分計畫剛開始啟動之時的狀況,並未看到各 縣市計畫幾個月來案例操作及團體執行時發生的問題。 換句話說,研究單位應派員密切觀察各縣市計畫執行過 程,方能瞭解文建會與各縣市「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 存」概念的落實是否有需要修正之處。


3.許多縣市陸續進行「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計畫案

本研究未來將會持續觀察各

的期中或期末報告審查,研究單位應派員全程列席參與

地區的實際執行狀況。

這些審查會議,經有助於瞭解此計畫概念的適用性或限 制性。 4.研究單位宜深入訪談各縣市計畫案範圍內之社區民

本研究未來將會持續觀察各

眾、文化工作者、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地方團體、專

地區的實際執行狀況。

業團隊等,透過各種社會角色的眼光來思考「區域型文 化資產環境保存」此計畫概念在落實過程中的問題。 5.研究單位宜與文建會密切互動來掌握各縣市計畫案動

該章節意將實際參訪過的案

態。例如頁 2-51 所列各縣市計畫案分類中, 「台中縣龍目

例全體呈現,但因「台中縣龍

井」已經被刪除。

目井」一案已被刪除,因此已 不列入報告書中第二章第三 節的評估內容。詳 2-1、詳 2-52

6.第二章第二節「各縣市所提計畫之分類與評估方式

未來將會持續討論與調整評

」運用「文化資產類型」及「活化目的」兩種分類系統。 估內容。 分類的目的在於釐清問題特質與問題,因此必須深入掌 握現況。然而,研究單位似乎僅止於自己的想像式判斷 來作為分析歸納。例如許多案例的產權問題相當複雜, 但卻被標誌為「優勢」 。又如西螺延平老街被研究單位認 為「地理位置較偏遠不易到達之處」 ,這大約是台北中心 思考的想法,才將西螺此雲林縣最重要的交通門頻果日 報戶認為是偏僻之處。 7.將各縣市計畫案進行初步分析與評估後,應該對照各計

評估內容除了以利本研究提

畫團隊幾個月來執行計畫的內容與方式來進一步評估。

出日後的執行策略外,旨在提

也就是說,若研究單位所列的分析項目、分類方式、與

出區域型文化資產屬普遍性

分析結果是正確的,則各縣市計畫團隊是否需針對劣勢

的問題以供文建會與各地方

項目進行補強?若劣勢項目無須理會,則表示此分類方

文化局日後評估參考之用。

式意義不大。 8.研究單位依活化目的而將各計畫分類為生活型、觀光

在實際參訪過程中發現,部分

型、生活觀光型結合型。各計畫被如何歸類是研究單位

地區居民的期望是希望能夠

的判斷?或是縣市政府的思考?或是計畫執行團隊的想

保存其原有生活形態或回復

像?或是社區居民的期望?

原有的聚落樣貌,另外也考慮 因各地區環境的條件與現實 狀況,因此提出了三者活化目 標類型。


9.縱然是依照「活化目的」來分類,文化資產的未來僅有

此活化目的旨在提供各地方

「生活」/「觀光」這兩個方向來思考嗎?

政府應就其區域型文化資產 的條件與居民意願發展其活 化保存的觀念,未來仍可朝多 面向較細膩方式思考。

10.第三章「國外相關案例」的書寫應與台灣文化資產保

期末配合辦理。

存問題與困境來對話,同時也應該與第二章關於各縣市 計畫案之分類與分析結果相對話,如此方能收到「他山 之石」的功效。 11.第四章關於「操作機制與策略」列出「跨部門整合機

期末配合辦理。

制」、 「社區參與導入手法」 、「環境整備要點」 、「有形、 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再利用策略」四大項目,應與 第一章關於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問題回顧檢視及第二章關 於各縣市計畫案問題等相互呼應。也就是說,第四章所 列四大項目所架構出來的「操作機制與策略」要能有效 低解決第一章及第二章所列出的種種問題。 12.第四章關於跨部門整合機制的討論中,除了中央與地

期末配合辦理。

方政府之跨部門整合問題外,亦需檢討文建會內部各計 畫與各計畫之間的整合問題。 13.第五章頁 5-2 之圖 20 所示「區域型文化資產活化與保

該圖為提出各地區在執行區

存執行策略之行動方案圖」與前述種種分類與分析似乎

域型文化資產檢視的項目與

都無關。

流程之可行性方案,未來將持 續調整行動方案。


委員意見

意見回覆

1.鑑於過去文化資產保存之不易,活化與管理經營策略未

期末配合辦理。

彰,是否於期末報告中增加各區過往操作策略與課題成

效簡述,並對現今經營規劃團對操作效益及區域課題類

型進行適當剖析。

2.以往資產保存多目光集中於急迫性之建築保存維護,而

管理經營亦偏向於社群溝通之活動辦理,看似務實,但 日復如此反而無力於提出說服疑慮之有效經營鏈所必具 備之流程與策略,更遑論擴及文化資產保存真正於文化 價值的釐清、教育資源的加成效益、觀察力、省思力與 創造力的增進,過份的務實化,反而侷限推展進程與效 益,亦反教育於保存參與真正目的和議題討論的窄化。 建議計畫單位於如文「第二章各縣市所提計畫之進行現 況與分析」下,現況、分類、評估方式等,多補述客觀 觀察之深化管理推展面現狀、應有之評估項次類型,與 後對照國外相接近類型之案例,不但作為後續撰寫《區 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作業指南》之重要基礎,曲繞 點出各領域參與者在停留修復、克服打掃問題同時,所 必須一起築起的根本目標。

期末配合辦理。


■期末報告書審查回覆表 薛 琴

1.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已報院在執行

已增加說明。

中,《作業指南》中應將報院的主要內容作一說明。

委 員

2.《作業指南》已是在作業執行的階段,因此現有的法令 應是在執行中需要依循的,而不宜再用「法令檢討」或 「增修法令」的角度切入。

此項目的提出旨在希望各地 方政府能正視法令對於區域 型文化資產的影響,若有需調 整之處,則需擬定出相關執行 要點,以利計畫之執行。

3.附錄中所提列各項計畫建議能分門別類作敘述(如客家

已增加說明。

地區、原民、青年創業或農委會主導) ,最好都能提供參 考網站。 4.目前政府財源拮据,鼓勵產業界共同參與是必然的趨

已增加說明。

勢,相關的 BOT、ROT 等促參辦法或法令應可提供作業 參考。 5.作業指南 P.21 有關法令最好能具體指出法條的內容。 6.同 P.43 相關雇工購料如涉及動支公部門的補助款,將涉

已增加說明。 已增加說明。

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需要作一說明。 7.能否提供一計畫之評估方向或原則供日後評核各地方

已於附錄增加查核清單。

政府的參考。 吳 旭 峰

1.本期末報告彙整豐富資料,團隊的努力值得肯定。惟對

已增加說明。

於期中報告審查意見的回應與修正似乎不夠積極。另對 於《作業指南》的編撰,架構上應更進一步說明。

委 員

2.本計畫其實有機會對「保存」與「活化」間的關係做更

已增加說明。

清楚的分析與討論—活化不宜被窄化為發展觀光或振興 傳統產業,就像「保存」不能被刻板解釋成「凍結式保 存」 。或許強化補充「保存」與「活化」間的形成及目標、 可能的衝突也是不錯的方向。 3.報告綜合整理出來的「執行策略之行動方案圖」有其意 義與價值,但仍難免有模糊地帶;若能進一步將項目間 的連結關係作更精準的表達(現) ,就更具效益了。

已增加說明,使作業指南更易 閱讀。


4.請再加強對本專案計畫的執行有所助益的補充方向:

已增加說明。

(1)啟動保存與活化的機制或採作的切入點之整理與建 議。 (2)計畫執行後續的追蹤方式及建議。 林 崇 熙

1.研究團隊對於期中報告委員的意見若不認同,就請提出 反駁與答辯;如果研究團隊認可委員的意見,則請切實 改進、修正。

委 員

2.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要求需先對單點式文化資產保存 的問題與困境、多種法令適用性的問題、中央或地方政 府層級中關於文化資產保存事務各單位橫向協調的問 題、社區參與與認同問題、環境整備問題等,進行詳細 的分析與討論;而後再論證何以透過「區域型文化資產 環境保存」有助於解決上述種種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問 題與困境。規劃團隊的回應是「期末將提出」 ,但實際上 期末報告並沒有針對現況進行檢討分析,而僅提出許多

單點式文化資產保存相關議 題過去討論甚多,並且單點與 區域性質保存重點不同,因此 不宜於報告書中呈現。 並且本研究案主要提出整體 計畫的操作指南,因此內容多 偏向可以實際操作與必須執 行的方向進行。

「應該如何做」的原則性概念而已。 3.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要求需對各縣市計畫執行過程進 行觀察分析,方能瞭解文建會與各縣市關於「區域型文 化資產環境保存」概念的落實是否有需要修正之處。規 劃團隊不但沒有處理此議題,於第二章第一節所列 37 案 現況,幾乎都停留在期初報告或期中報告階段,連各縣 市計畫案對文建會做期末報告時的狀況與問題,都沒有 仔細觀察與分析。而於第三章第三節「區域型文化資產 環境保存與活化計畫之實際案例」所列三個案例檢視, 僅有現象描述與規劃團隊越俎代庖地提出的「建議活化 方式」。但是,這三個案例的規劃過程有沒有什麼問題 呢?

區域性保存議題與問題並非 此區域型保存計畫執行時才 浮現,因此本研究期望提出的 計畫概念為過去參與保存工 作經驗與此次參訪過程現況 問題之檢討。另外,也因本案 期過短,難以針對單一區域提 出深入之研究與建議,已建議 文建會可另行提出研究案針 對個別區域進行研究。


4.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要求規劃團隊需深入訪談各縣市 計畫案範圍內之社區民眾、文化工作者、地方政府、民 意代表、地方團體、專業團隊等,透過各種社會角色的 眼光來思考「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此計畫概念在 落實過程中的問題。但規劃團隊對此完全沒有進行。

區域性保存議題與問題並非 此區域型保存計畫執行時才 浮現,因此本研究期望提出的 計畫概念為過去參與保存工 作經驗與此次參訪過程現況 問題之檢討。另外,也因本案 期過短,難以針對單一區域提 出深入之研究與建議,已建議 文建會可另行提出研究案針 對個別區域進行研究。

5.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認為「各縣市所提計畫之分類與 評估方式」小節所言似乎僅止於自己的想像式判斷來作 分析歸納。例如許多案例之產權相當複雜,但卻被標誌

評估方式為全台眾多案例的 比較值,不能以單點之文化資 產現況思考之。

為「優勢」 。又如西螺延平老街案被研究單位認為是「交 通建設不足」 ,這大約是台北中心思考的想法,才將西螺 此雲林縣最重要的交通門戶認為是偏僻之處。但期末報 告完全沒有修改。也看不出這些評估結果的理由,例如 桃園八德霄裡「社區資源」相當豐富,卻被評為劣勢。 而桃園龍潭十一份「週邊環境資源」非常豐富,也被評 為劣勢。 6.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認為將各縣市計畫案進行初步分 析與評估後,應該對照各計畫團隊執行計畫至期末報告 時的成果來進一步對照評估。也就是說,若研究單位所 列的分析項目、分類方式、與分析結果是正確的,則各 縣市計畫團隊是否需針對劣勢項目進行補強?若劣勢項 目無須理會,則表示此分類分析方式意義不大。但規劃 團隊對此完全忽視。

許多現況問題,並非僅是半年 至一年之執行能改善,而且許 多地區的問題也並非僅在執 行區域型文化資產計畫時才 浮現。評估之良好與否旨在了 解多數問題所在,並可進一步 的配合未來活化的方向與本 作業指南策略強化之。

7.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質疑規劃團隊依活化目的而將各 計畫案分類為生活型、觀光型、生活觀光結合型。各計 畫被如何歸類是研究單位的判斷?或是縣市政府的思 考?或是計畫執行團隊的想像?或是社區居民的期望? 縱然是依照「活化目的」來分類,文化資產的未來就僅 有「生活」/「觀光」這兩個方向來思考嗎?規劃團隊 並沒有正視此問題的重要性。

此三類活化方向乃綜合國內 外過去與現在的活化方式與 經驗,提出的建議,目的在於 期望地方居民與政府能夠檢 視現有條件與資源,並透過專 業者的協助,審慎做出確切適 合各地的保存與活化方向。


8.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提出第三章「國外相關案例」的 書寫應該與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問題與困境來對話,同時

請再詳閱國外案例內容與小 節。

也應該與第二章關於各縣市計畫案之分類與分析結果相 對話,如此方能收到「他山之石」的功效。規劃團隊的 回應是「期末配合辦理」,但事實上卻沒有處理。 9.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要求第四章關於「操作機制與策 略」列出「跨部門整合機制」 、 「社區參與導入手法」 、 「環 境整備要點」、「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再利用 策略」四大項目,應與第一章關於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問 題回顧檢視及第二章關於各縣市計畫案問題等相互呼

已針對過去執行保存工作過 程中所面臨到的問題與困 境,並綜合國內在保存上,所 遇到的實質困境提出策略,並 於作業指南中建議執行流程。

應。也就是說,第四章所列四大項目所架構出來的「操 作機制與策略」要能有效地解決第一章及第二章所列出 的種種問題。但規劃團隊在期末報告所提,都是一些原 則性、口號性的概念,對於實際問題的解決實在是無關 痛癢。 10.期中報告審查時,委員要求於第四章關於跨部門整合 機制的討論中,除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之跨部門整合問題 外,亦需檢討文建會內部各單位與各計畫之間的整合問

已於作業指南中提出地方專 業者與政府如何透過相關補 助計畫的申請進行整合。

題。規劃團隊的回應是「期末配合辦理」 ,事實上完全沒 有進行。 11.在談第四章「操作機制與策略」之前,應該先問,如 何把握一個案例的文化資產核心價值?如何把握此區域

因本案為實質計畫案,擬具明 確的操作作業指南較為適切。

的文化生態核心價值?然後所有作為如何圍繞著此區域 文化資產與區域文化生態的核心價值來運作? 12.在進入「活化操作」之前,應先檢視文化資產保存現 況有何問題?過去種種關於文化資產保存之社區營造、 聚落保存、都市計畫、古蹟保存等政策或計畫的落實成 效如何?問題何在?

整體操作策略由基礎調查、相 關條件檢討、確認計畫方向、 擬訂計畫、執行計畫所組成, 因此地方政府、專業者與居民 若依照本作業指南進行,應發 現與正視該地區所面臨之問 題。並請詳閱作業指南內容。


13.在進入「活化操作」之前,應有一個文化資產保存的 願景與藍圖。一個地方需先有其文化/生活/發展/文

相關內容已於作業指南中說 明。

化資產保存的願景。然後需有一個全區發展計畫/上位 計畫,包括產業、文化資產、交通、觀光、社區營造、 都市計畫、都市設計(規範、準則、操作)等分項的藍 圖,而後思考如何透過這些分項來保存與活化文化資產。 14.在進入「活化操作」之前,應先問「文化厚度如何能 因文化資產保存而加深」、「生活景觀如何能因文化資產

相關內容已於作業指南中說 明。

保存而改善」、「生活品質如何能因文化資產保存而提 升」、「生活美學如何能因文化資產保存而內化」、「文化 產業如何能因文化資產保存而創造」?也就是說,文化 資產保存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來使地方文化發展更為優 質化。 15.第四章所談的「操作機制與策略」都在談「應然」 ,而 很少就「實然」來思考實際運作的問題與解決對策。僅

本研究已針對目前現況問題 提出可解決方式。

談「應然」很容易就打高空,而不顧落實操作時的困難 重重。例如第一節「建立協調機制」部分,一些縣市依 文建會要求建立了「跨局室工作小組」 ,但實際上大都是 應付了事的空架子,很少有實際運作的成效。此時應先 檢討這種現象,然後討論如何能讓此協調機制真正落實。 16.第四章第二節「社區參與導入手法」重點不在於舉出

各種「應然」的手法,而需先檢視各個案例進行居民參 與時的困境,否則,舉辦了座談會或傳習工坊,卻找不 到居民來參與,或者,居民來參加活動了,卻僅是船過 水無痕的現象。最重要的還是各種「應然」如何落實, 例如「社區參與導入手法」之「執行計畫」列出「舉行 民俗活動」及「日常管理維護」 ,究竟如何「協調居民自 主維護與管理」呢? 17.第四章第三節「環境整備要點」如何讓居民以「居民 參與」的方式就有能力進行「建築測繪」呢?所有的「法 令檢討」是要誰來進行?應該是由本計畫的規劃團隊來 一一檢視各種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令,在何種狀 況可運用哪些法令來達到什麼目標,尤其是需以各種案 例來與法令檢討相對話,而不是叫讀者自己去檢討法令 而已。

本研究案當初設定作業指南 的閱讀對象為地方政府與專 業團體,期望藉由兩著人力協 助地方居民保存。已補充相關 法令需檢視條文。


18.所列出來的各種文化資產維護應行事項,如果沒有檢

已於內容中說明。

視何者居民能從事、何者需由社區組織來為之、何者需 由專業團隊來進行、何者需由公部門介入協助,則很容 易就又將文化資產維護推諉給公部門與專業團隊了。 19.第四章第四節「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整合活化與再利

用策略」 ,幾乎窄化為產業振興與觀光行銷,而沒有掌握 無形與有形文化資產的意義、文化生態、與社會運作。 1.整體而言,研究單位並未針對期中審查意見提出令人信 服之改善,殊為遺憾。 劉

2.原期中審查意見中,曾提及各案例之評估缺乏具邏輯之

評估方式旨在表達每個地區

準則,雖有回應,但未見明顯改善,仍屬主觀自由心證

不同的問題,雖有深淺不一的

的看法,部分疑點舉例如下:

嚴重性,但已形成問題之處,

1.部分產權狀況相近的區域,如金門明遺老街與澎

即作為日後作業指南執行策

湖媽宮均有大量私人所有之古市街,但產權狀況之

略之執行項目。

評估優劣差距甚大。 2.交通建設雖提及便利性與可及性,但評估準則不 詳,無法說明為何到西螺老街會比到北斗老街、金 門老街、北港老街更不方便,也無法說明為何到菁 寮聚落會比到鹿港、田中等地更具可及性。 3.調查團隊對於週邊環境資源似未充分瞭解,令人 無法理解一年香客達五百萬的北港評為「中等」 ,而 楠西聚落則為「優等」。 4.上述僅為舉例說明,整體評估缺乏可信度,應加 強改進。 3.原期中審查提及區域文化資產密度之評估,並無改進。 已於評估方式中「文化資產價 單體價值之評估與區域價值之評估無法彰顯。

值」中說明。

4.原期中審查意見有關國內推動此項工作之困難與障礙

已補充。

部分,請指明該論述補充於文中何處。 5.原期中審查意見第 9 點中,有關區域型文化資產所涉及

產權問題於基礎調查內容中

之複雜產權等問題,研究單位於期末報告中並未提出相

「三、調查土地產權」說明釐

應之策略方向,僅提出觀光型、生活型、觀光生活型的

清產權方式,並於活化相關內

方向,如此分類即可解決上述問題嗎?

容上說明不同產權的活化方 式。三個活化方向旨在提出地 方政府與居民未來可共同執 行的方向。


6.研究單位根據自由心證的評估,進一步再將各案例分配

此三類活化方向乃綜合國內

為研究單位所列舉之三大類型,整體思維缺乏可信之邏

外過去與現在的活化方式與

輯,並違反社區自主參與之精神。此外,該三型態之分

經驗,提出的建議,目的在於

類,將歷史環境簡化為生活與觀光兩大方向,應難以說

期望地方居民與政府能夠檢

明各案例之多樣性,而此一分類是否真正具有實質意

視現有條件與資源,並透過專

義,亦應檢討之。

業者的協助,做出確切適合各 地的保存與活化方向。

7.第四章應屬於本計畫之重要部分,但第二節至第四節之

因案期甚短,因此第四篇活化

撰寫方式雜沓重複,整體內文缺乏統整之架構,建議應

策略內容與作業指南共同撰

再行歸納重整。

寫,因此必須配合作業指南閱 讀方式閱讀,但會調整報告書 適合閱讀方式。

8.第四章第二節,一、基礎調查部分,提出建立工作站之

此節旨要說明基礎調查工作

作法,並說明工作站之主要工作項目,但內容龐雜,如

必須與居民共同進行。

此撰寫,容易讓人解讀為基礎調查階段即應完成所列之

已將基礎調查工作獨立撰寫。

各項工作,反而無法彰顯基礎調查階段的主要策略是什 麼? 9.同上述章節,p.4-4,所列之第 2 點「居民認同與都市設

居民認同與都市設計內容旨

計」,是否與公聽會部分合併撰寫較佳。

在說明應透過居民參與方 式,共同建構都市設計,與政 府自行擬定都市設計內容,邀 請居民召開公聽會方式不 同,因此不宜合併撰寫。但已 調整內容,避免誤導。

10.第四章第二節中,依各工作階段說明各工作策略,但

因案期甚短,因此第四篇活化

無法看出彼此之關連,如 p.4-5,標題為相關條件檢討,

策略內容與作業指南共同撰

但內容僅述及人才分工,有點不知所云;

寫,因此必須配合作業指南閱 讀方式閱讀,但會調整報告書 適合閱讀方式。

11.p.4-6,標題為確認計畫方向,但內容談的是社區人才

因案期甚短,因此第四篇活化

網絡;p.4-8,標題為擬訂計畫,但內容建立執行機制,

策略內容與作業指南共同撰

甚至提及營運管理機制之移轉;p.4-9,標題為執行計畫, 寫,因此必須配合作業指南閱 但內容為舉行民俗活動與日常管理維護。上述文本令人

讀方式閱讀,但會調整報告書

無法理解策略之邏輯為何。

適合閱讀方式。


12.文中一再強調地方技術人才網絡之建立,並說明外地

此目的在於應透過本計畫正

工匠作為修繕主體, 「導致漸漸喪失了地方特色」,p.4-22

視現代修復營建系統所造成

亦強調此一觀點以作為雇工購料之基礎,但此一觀點不

的修復上的問題。

知所據為何。當代營建系統與早期以地方為主之模式應

已調整相關內容。

以不同,並非所有當地工匠系統均具有歷史建築修繕之 可行性。 13.第四章第三節之內容像是在編寫工作計畫書,而非保

已調整內容。

存及活化之操作策略,文中所提之工作程序對於一般環 境規劃程序而言,並無新意,但對於區域型文化資產環 境之特定問題,並未提出具體之「策略」 ,甚至有許多模 擬兩可的說明,如 p.4-13,有關獎勵或相關稅法部分,提 及「檢討現有法令…….若已足夠則無須修改;若有不足, 則應增列」,此一部份是否應由本研究提出具體之建議; 另外如有關適當之保存範圍部分,僅提及「範圍過大者, 難以確保地方特質;範圍過小者,則不易呈現時值保存 與活化功效」 ,而解決方法易僅提出模糊之說明(p.4-14) 。 14.第四章第三節,第一項與第二項部分內容交疊,並多

已調整內容。

僅為原則性之說明,缺乏策略性的論述。 15.p.4-21,擬訂計畫部分,建議應就「區域型」的保存及

已調整內容。

活化計畫提出策略,而非著眼於單體建築損壞原因分析 之上。 16.p.4-26,有關執行計畫部分,似乎並未觸及區域型文化

已調整內容。

資產的核心問題,卻著墨於單體修繕的設計重點、圖說 內容等問題,似有見樹不見林的感覺。 17.第四章第四節部分重新依據前兩節之項次內容編寫,

因案期甚短,因此第四篇活化

形成內容雜沓重複的狀況,難以理解為何無法就「基礎

策略內容與作業指南共同撰

調查」 、 「相關條件檢討」 、……等項次,進行綜合性的論

寫,因此必須配合作業指南閱

述。

讀方式閱讀,但會調整報告書 適合閱讀方式。

18.p.4-35,有關生活型、觀光型、與兩者混合型的「活化

已於作業指南「活化之目標」

類型」 ,難以理解各類型之間考量內容不同的依據,為何

中加強說明。

生活型不需考量公私整合機制、產業經營規劃等問題。 19.作業指南部分之編寫亦有雜沓的感覺,環境資源篇共

已調整內容說明方式。

分十九的小節,應可更提綱挈領地區分出不同綱要與議 題。 20.作業指南財務資源篇中,部分內容似應屬於計畫與執

編寫計畫與執行程序的目的

行程序,與標題之財務資源似不相關。

在於使規劃者能夠參考相關 補助計畫可以援用。


1.請執行單位就審查委員期中書面審查意見及本次會議

已針對具體建議部分進行修

審查委員所提及應擴大申論的部分進行細部修正。

改。

2.「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報院之上位計

已修改。

畫也請列入《作業指南》。 3.「法令檢討」標題請改為「相關計畫的檢討」 ,另其於

已修改。

行動方案圖之標示亦請斟酌是否可改為虛框。 4.《作業指南》中所提及之相關法令條文請明確引述。

已修改。

5.《作業指南》建議增列專章討論、補充「活化」可能帶

已於相關內容中說明活化可

來的正負面影響。

能帶來的正負面影響。

6.《作業指南》建議增列後續追蹤考核要點。

已增列。


研究人員名冊 

執行單位: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 

計畫主持人:

王惠君(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

研究助理:

邱建維(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博士候選人) 黃筠舒(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博士生) 

工作人員名錄:

第一章 王惠君、黃筠舒 第二章 王惠君、黃筠舒、邱建維、薛孟琪、王任培 第三章 王惠君、黃筠舒、胡善晴 第四章 王惠君、黃筠舒、邱建維 第五章 王惠君、黃筠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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