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區域型鹿港案規劃案結案報告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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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目錄

目錄 圖目錄

V

表目錄

IX

鹿港鎮現況照片選輯

XI

第壹章 緒論

1-1

1.1 計畫緣起

1-3

1.2 計畫範圍

1-4

1.3 計畫內容大綱

1-5

1.3.1 調查範圍內的基礎資料建立

1-5

1.3.2 判斷空間活化發展可行性

1-5

1.3.3 進行實質規劃設計草案

1-5

1.3.4 籌劃意見收集機會

1-5

1.3.5 完成規劃設計方案建議

1-5

1.4 研究方法與步驟

1-6

1.5 案例分析

1-7

1.5.1 日本古川町社區再生

1-7

1.5.2 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規劃

1-8

1.5.3 五條港文化園區

1-9

1.5.4 三角湧老街復舊

1-10

1.5.5 湖口老街再造

1-11

1.5.6 德國的鄉鎮更新機制

1-12

1.5.7 小結

1-13

第貳章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2-1

2.1 上位計畫

2-1

2.2 有關法令

2-5

2.2.1 都市計畫法

2-5

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目錄

2.2.2 文化資產保存法

2-6

2.2.3 其他相關法規

2-10

2.3 相關計畫

2-17

2.4 小結

2-24

第參章 鹿港鎮發展概述

3-1

3.1 歷史沿革

3-1

3.2 鹿港聚落空間的形成

3-4

3.2.1 聚落形成因素

3-4

3.2.2 鹿港聚落空間的形成與特色

3-4

3.2.3 鹿港傳統聚落型態的構成要素

3-6

3.3 鹿港鎮市街空間發展與變遷

3-9

3.4 人口結構

3-16

3.5 自然環境與經濟發展

3-17

3.6 小結

3-19

第肆章 現況調查分析

4-1

4.1 鹿港鎮都市發展與都市計劃現況

4-1

4.1.1 鹿港都市發展重要事件

4-1

4.1.2 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現況

4-4

4.2 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結果說明

4-7

4.3 交通動線與停車現況調查

4-14

4.3.1 鹿港鎮道路系統現況

4-14

4.3.2 交通節點車流現況

4-23

4.3.3 現有停車場與停車現況

4-25

4.4 人文歷史資源調查

4-29

4.4.1 古蹟、歷史建築、及歷史巷弄

4-29

4.4.2 傳統音樂與戲曲

4-39

4.4.3 民俗藝師及傳統工藝

4-40

4.4.4 宗教信仰與民俗節慶活動

4-50

I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目錄

4.5 商圈發展及活動特性調查

4-54

4.5.1 商圈發展現況調查

4-54

4.5.2 商圈活動特性調查

4-54

4.6 訪談及調查結果說明

4-65

4.6.1 鹿港鎮公所、專家學者、社區組織及文史團體訪談結果說明

4-65

4.6.2 在地居民及觀光客問卷調查結果說明

4-68

4.7 小結

4-71

第伍章 推動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議題與策略

5-1

5.1 研議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認知與維護機制

5-2

5.1.1 議題分析

5-2

5.1.2 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認知與維護策略

5-3

5.2 建立文化旅遊服務機制

5-4

5.2.1 議題分析

5-4

5.2.2 文化旅遊服務策略

5-6

5.3 交通系統整合

5-8

5.3.1 議題分析

5-8

5.3.2 交通系統整合策略

5-9

5.4 歷史空間之記憶保存與活化

5-12

5.4.1 議題分析

5-12

5.4.2 歷史空間之記憶保存與活化策略

5-12

第陸章 鹿港聚落活化整體規劃構想

6-1

6.1 鹿港的願景

6-1

6.2 回顧計畫的原始起點

6-2

6.3 規劃構想的基礎

6-2

6.4 規劃構想的操作方式

6-3

6.5 鹿港聚落整體規劃空間分區構想

6-4

6.6 整體規劃構想

6-6

6.6.1 居民共識、共生的社區觸動及參與計畫

III

6-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目錄

6.6.2 區域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環境活化概念建立

6-8

第柒章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7-1

7.1 綜合分析

7-2

7.2 總經費及比例分析

7-5

7.3 分年分期執行計畫說明

7-6

7.4 推動計畫經費概估

7-7

7.5 執行計畫內容說明

7-9

7.5.1 推動居民共識、共生的社區觸動及參與計畫

7-9

7.5.2 區域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環境活化概念建立

7-21

第捌章 結論與建議

8-1

附錄 附錄一、期中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附1

附錄二、期末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附7

附錄三、95 年度「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案(文建會) 期末審查意見回覆綜理表

附 13

附錄四、修正後期末報告書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附 14

附錄五、期末修正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附 20

附錄六、工作坊成立、開會紀錄及地方新聞報導

附 25

附錄七、規劃團隊與鹿港鎮之民間團體與在地居民訪談紀錄

附 30

附錄八、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

附 39

附錄九、鹿港保存區房屋狀況問卷調查表

附 102

附錄十、中山路店招現況調查

附 107

附錄十一、鹿港鎮文史工作室、工藝家及社區團體調查

附 123

附錄十二、參考文獻

附 126

IV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圖目錄

圖目錄 圖 1-1:玉珍齋建築立面

1-1

圖 1-2:不見天街拆除後街道空間

1-1

圖 1-3:中山路 368 號、侯合發建築立面

1-2

圖 1-4:中山路 178 號、黃振裕布莊建築立面

1-2

圖 1-5:中山路 151 號、聰林家具廠建築立面

1-2

圖 1-2-1:計畫範圍說明圖

1-4

圖 1-3-1:Hansa Plaz./Dortmund 公共藝術與建築立面改善成果

1-5

圖 1-3-2:Bissenkamp/Dortmund 街道傢俱配置形式

1-5

圖 1-3-3:Brueck Str./Dortmund 公共藝術與建築立面改善成果

1-5

圖 1-5-1:流經古川町內的瀨戶川整治後風貌

1-7

圖 1-5-2:古川町保持傳統樣貌的建築立面

1-7

圖 1-5-3: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規劃平面圖

1-8

圖 1-5-4:海安路藝術造街(藍曬圖)街景風貌

1-9

圖 1-5-5:三峽老街改善工程前街道原貌

1-10

圖 1-5-6:三峽老街改善工程後街道風貌

1-10

圖 1-5-7:湖口老街現存之紅磚建築立面

1-11

圖 1-5-8:湖口老街商圈再造後之街道風貌

1-11

圖 1-5-9:Walkersbac/Byern,修復後的民宅

1-13

圖 1-5-10:Kronach/Byern, 修復後的教堂

1-13

圖 1-5-11:Hünfelden/Hessen, 修復後的議會

1-13

圖 3-1-1 鹿港行政區域圖

3-3

圖 3-3-1:堡圖(1904)中的鹿港街

3-15

圖 3-3-2:軍部圖(1925)中的鹿港街

3-15

圖 3-3-3:第三套地形圖(1949)中的鹿港街

3-15

圖 3-3-4:鹿港鎮街道圖(2008)

3-15

圖 3-4-1 鹿港鎮民國 35 年至 95 年人口統計圖

3-16

圖 3-5-1:鹿港歷年海岸變遷圖

3-17 V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圖目錄

圖 4-1-1:鹿港福興都市計劃圖

4-5

圖 4-2-1:寶山雕佛、合興派出所街屋立面

4-7

圖 4-2-2:小林雕刻街屋立面

4-7

圖 4-2-3:台鹽生技街屋立面

4-7

圖 4-2-4:聰林傢具街屋立面

4-7

圖 4-2-5:中山路 368 號,侯合發商號街屋立面

4-8

圖 4-2-6:中山路 333 號,振森商號街屋立面

4-8

圖 4-2-7:王爺出巡後在巷口留下的痕跡?

4-9

圖 4-2-8:27 號拆除後改變成口袋公園

4-9

圖 4-2-9:44 號起新厝,居高臨下

4-9

圖 4-2-10:85 號荒蕪的屋舍

4-9

圖 4-2-11:金盛巷裡住戶使用的信箱

4-9

圖 4-2-12:民族路 181 號街屋立面

4-10

圖 4-2-13:民族路 185 號街屋立面

4-10

圖 4-2-14:民族路 187 號街屋立面

4-10

圖 4-2-15:民族路 189/191 號街屋立面

4-10

圖 4-2-16:民族路 153-161 號街屋立面

4-10

圖 4-2-17:長源醫院面民族路一側街屋立面

4-10

圖 4-2-18:瑤林街 15 號建物內部受損狀況

4-11

圖 4-2-19:瑤林街 12 號建物內部受損狀況

4-11

圖 4-2-20:現代建築改善立面工程

4-11

圖 4-2-21:現代建築立面未經改善

4-11

圖 4-2-22:埔頭街 66 號外觀

4-12

圖 4-2-23:埔頭街 67 號外觀

4-12

圖 4-2-24:埔頭街 53 號建築立面

4-12

圖 4-2-25:文開巷 32 巷 5 號建築立面

4-12

圖 4-2-26:文開巷 32 巷 14 號建築立面

4-12

圖 4-3-1:鹿港鎮道路系統圖

4-16

圖 4-3-2:假日塞車路線及遊客朝拜、遊覽路線圖

4-17

圖 4-3-3:道路系統現況調查(一)

4-18

V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圖目錄

圖 4-3-4:道路系統現況調查(二)

4-19

圖 4-3-5:道路系統現況調查(三)

4-20

圖 4-3-6:道路系統現況調查(四)

4-21

圖 4-3-7:道路系統現況調查(五)

4-22

圖 4-4-1:古蹟分佈位置圖(一)

4-31

圖 4-4-2:古蹟分佈位置圖(二)

4-32

圖 4-4-3:歷史建築分佈位置圖

4-35

圖 4-4-4:歷史巷弄空間分佈位置圖

4-37

圖 4-4-5:已改善與尚未改善之歷史巷弄空間區域現況圖

4-38

圖 4-4-6:萬能錫鋪展示作品(一)

4-41

圖 4-4-7:萬能錫鋪展示作品(二)

4-41

圖 4-4-8:施教鏞先生捏麵作品(一)

4-41

圖 4-4-9:施教鏞先生捏麵作品(二)

4-41

圖 4-4-10: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一)

4-45

圖 4-4-11: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二)

4-46

圖 4-4-12: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三)

4-47

圖 4-4-13: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四)

4-48

圖 4-4-14: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五)

4-49

圖 4-5-1: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商圈活動現況圖(一)

4-55

圖 4-5-2: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商圈活動現況圖(二)

4-56

圖 4-5-3: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商圈活動現況圖(三)

4-57

圖 4-5-4: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商圈活動現況圖(四)

4-58

圖 4-5-5:鹿港老街區(埔頭、瑤林街)商圈活動現況圖(一)

4-59

圖 4-5-6:鹿港老街區(埔頭、瑤林街)商圈活動現況圖(二)

4-60

圖 4-5-7:鹿港老街區(埔頭、瑤林街)商圈活動現況圖(三)

4-61

圖 4-5-8:民權路商圈活動現況圖

4-62

圖 4-5-9:民族路商圈活動現況圖

4-63

圖 4-5-10:第一市場及零星市集商圈活動現況圖

4-64

圖 5-1-1:Kyoto city

5-2

圖 5-1-2:Bremen City Germany

5-2 VI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圖目錄

圖 5-1-3:Ponte Vecchio/Floerenz Italy

5-2

圖 5-2-1:三輪車觀光旅遊動線現況調查

5-5

圖 5-2-2:福興穀倉建築立面

5-6

圖 5-2-3:福興穀倉內部空間

5-6

圖 5-2-4:福興穀倉內部空間

5-6

圖 5-2-5:傳統店屋空間示意圖

5-6

圖 5-2-6:德國觀光導覽地圖

5-7

圖 5-3-1:自行車路網示意圖

5-10

圖 5-3-2:徒步區路網示意圖

5-11

圖 6-5-1:空間分區示意圖

6-5

圖 6-5-2:金盛巷 22 號建築

6-8

圖 6-5-3:鹿港國小後牆

6-8

圖 6-5-4:德興街街道建築

6-8

圖 6-5-5:市招設計示意圖

6-9

圖 6-5-6:文化數位導覽系統建置構想圖

6-11

圖 6-5-7:紫極殿鄰鹿港國小側面現況

6-12

圖 6-5-8:規劃紫極殿連接鹿港國小之等候空間規劃示意圖

6-12

圖 6-5-9:鄰摸乳巷道路現況

6-13

圖 6-5-10:摸乳巷入口鋪面、三輪車設置點等候空間規劃示意圖

6-13

圖 8-1:囍字

8-1

圖 8-2:婚紗攝影

8-1

VII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表目錄

表目錄 表 1-4-1:研究方法與步驟

1-6

表 1-5-1:案例分析與回饋表

1-13

表 2-1-1:上位計畫一覽表

2-1

表 2-2-1:都市計畫法一覽表

2-5

表 2-2-2:文化資產保存法一覽表

2-6

表 2-2-3:相關建築法一覽表

2-10

表 2-2-4:「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一覽表

2-11

表 2-2-5: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一覽表

2-13

表 2-2-6: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一覽表

2-16

表 2-3-1:相關計畫案一覽表

2-17

表 3-2-1:十八世紀全鎮建置之廟宇及官用建築

3-4

表 3-2-2:清末時期,姓氏、房份和居住地的分佈情形一覽表

3-8

表 3-3-1:鹿港市街變遷一覽表

3-12

表 3-4-1:鹿港鎮 91-96 年人口統計表

3-16

表 4-1-1:鹿港都市發展重要事件一覽表

4-1

表 4-1-2:鹿港福興區公共設施用地一覽表

4-6

表 4-1-3:鹿港福興區每單位人口所佔公共設施面積分析表

4-6

表 4-3-1:平日時間交通節點車流量調查一覽表

4-23

表 4-3-2:假日時間交通節點車流量調查一覽表

4-24

表 4-3-3:鹿港鎮停車現況與現有停車場調查一覽表

4-25

表 4-4-1:鹿港鎮古蹟一覽表

4-29

表 4-4-2:鹿港鎮歷史建築一覽表

4-33

表 4-4-3:鹿港鎮歷史巷弄一覽表

4-36

表 4-4-4:鹿港南管社團一覽表

4-39

表 4-4-5:教育部民族藝術薪傳獎傳統工藝類鹿港地區薪傳獎得主一覽表

4-40

表 4-4-6:無形文化調查清單一覽表

4-43

表 4-4-7:鹿港鎮重要寺廟祭典一覽表

4-51 IX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表目錄

表 4-4-8:鹿港鎮 1~12 月份民俗節慶活動一覽表

4-51

表 4-6-1:訪談公部門與參與公部門相關討論一覽表

4-65

表 4-6-2:訪談在地居民與私部門一覽表

4-66

表 4-6-3:在地居民及觀光客問卷調查結果

4-69

表 7-1-1:綜合分析表

7-2

表 7-2-1:總經費及比例分析表

7-5

表 7-3-1:分年分期執行計畫表

7-6

表 7-4-1:推動計畫經費概估

7-7

表 7-5-1:96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經常門)經費估算表 7-16 表 7-5-2:97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經常門)經費估算表 7-17 表 7-5-3:98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經常門)經費估算表 7-19 表 7-5-4:96 年度建立歷史聚落建物修繕準則,研擬保存區都市設計規劃(經 常門)經費估算表

7-22

表 7-5-5:98 年度建立中山路市招設置及建物立面修繕準則(經常門)經費估 算表

7-23

表 7-5-6:96 年度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修繕(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7-24

表 7-5-7:97 年度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修繕(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7-24

表 7-5-8:98 年度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修繕(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7-25

表 7-5-9:97 年度公會堂前廣場整建計畫(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7-26

表 7-5-10:97 年度鹿港鎮西南、西北區保存區之巷弄空間活化計畫-古市街至 龍山寺等歷史巷弄空間活化工程(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7-27

表 7-5-11:98 年度鹿港鎮西南、西北區─文化生活空間的整合與改善工程(資 本門)經費估算表

7-28

X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現況照片選輯

從影象記錄開始,思惟空間的依存

在鹿港的調查期間,對人、巷道、市招、建築等,留下了一些影像記錄。有些是可遇 不可求的機會,有些是無奈的按下快門,留下的印象。過去,先民留下的印象,有哪 些是經過一、兩個世代,仍然留下來讓我們現在仍可一一觸摸的?而,現在留下的影 像,兩百年的時光後,仍可以留給下一代的? 當民眾都不活在、或是不快活的活在這裡時,空間定位的重新思維、規劃,顯然是非 常重要的。

活化的理由?

鹿港是誰的?

Jpg 現代都市天空線的圖像

Jpg 鹿港過去的圖像

X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現況照片選輯

鹿港鎮金盛巷,十宜樓。曲徑幽巷,讓人流連忘返,可見歷史空間的維護極為重要。熱門 新婚照的回憶地點。19.07.2007.

鹿港中山路 35 號。由右向左橫式書寫的招牌、店面古樸的陳設,散發著慢的、堅持的感 覺。不必到博物館閱讀記錄時空的圖像,這裡的街上就有。27.06.2007.

XI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現況照片選輯

興化巷,興安宮的北側,大戶人家講究的建築格局,如今成了閒置的建物。大樹進駐了至 少二十年了。這是古意或是怠惰,盡在不言下。17.07.2007.

德興街上有一座鳳山寺,它是鎮定古蹟。離它一百公尺不到的民宅,在屋頂上長出了一棵 大喬木。盤根錯節,驚人的生長力,令人刮目相看。17.07.2007.

XII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現況照片選輯

德興街紅瓦、木門、磚牆,抵擋不過兩側的樓房。屋子,顯得孤獨、壓迫。這是屋 主的堅持,或是城市建設的妥協樣本?17.07.2007.

公正路摸乳巷東側入口。除了路標之外,空間的分維、方向、意義,都不存在。聚落文化 的價值,可以透過空間改善,創造更加的可及性。 17.07.2007.

XIV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現況照片選輯

三民街上一棟高於二十公尺的建物,利用許多雕花線板,與日據昭和時代引進中山路的西 方語彙,動機不相上下。量體之大,讓周遭房舍瞠乎其後。19.07.2007.

杉行街早期聚集了許多木材商行,是杉木批發地、手工藝品及傢製造中心。巷口的尾端就 是龍山寺。先前整理過的路面,不知何故又被刨除。17.07.2007.

XV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現況照片選輯

鹿港中山路,包含知名廠商的廣告,對建物的依附關係,破壞了牆面。顯示了建築物的歷 史價值與不可替代性,無法抗衡商業壓力。27.06.2007.

復興路、彰鹿路的道路分隔島。被保麗龍包裝起來的號誌機械?簡陋的裝置,欣賞 不出美意。27.06.2007.

XV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現況照片選輯

泰興里巷道裡的素人藝術創作,不必是大師,一樣可以為城市裡的空間,添加趣味。 27.06.2007.

興化巷的居民,對遊客的造訪,希望多一點彼此的尊重、多一點生活的品質。 90.7.2007.

XVII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第壹章 緒論 鹿港在十七、十八世紀交際之時,開始有大量漢人定居,聚落自此逐漸開始繁榮成長。 早期『一府、二鹿、三艋舺』,是歷史文獻資料中,描述清朝中葉以後,台灣地區的 商業發展。昔日有『二鹿』之稱的鹿港,不但是千帆爭飛、萬商群集,而且是人文薈 萃、冠蓋雲集的商港。十九世紀末葉,因為商港淤積、西部縱貫鐵路的完成;地方政 府在彰化市、員林鎮等地區建立新的商業與政治中心;交通動線自此出現變化,促使 鹿港喪失舟車必經的樞紐地位,區域的重要性頓失。今雖繁華不再如昔,卻留下豐富 的人文古蹟風貌,值得細細鑑賞。位於中心地區有名的重要歷史景點,多達二十餘處。 1

這些人文古蹟,目前都成為本地區重要的觀光資源,與重要的地方財政收入來源。

然而,城市內需或外求的經濟發展,不宜過度的朝某一邊傾斜。依賴理論的論述,足 以說明城市地區,求均衡的發展實屬絕對必要。

鹿港舊城區,也就是本計畫範圍的部份,受到程度不等的歷史保障與建設阻礙。加上 早期聚落的建設形式、或現代化交通工具數量的增加、運輸的頻率、或城市觀光型態 的轉變等等因素影響,目前的基層建設,遠超出它可以負荷的極限。譬如公共設施的 缺乏,造成在地居民與觀光客許多的困擾。譬如環境品質的落差,使得鹿港的傳統之 美,少掉了一份彼此依存感覺。而,無形文化資產徘徊在商業利益及生活形態轉變的 兩極之間,讓下一個世代對文化的認同與傳承,逐漸出現了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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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玉珍齋建築立面

圖 1-2:不見天街拆除後街道空間

圖片來源:http://www.lukang.org/1.htm

圖片來源:http://www.lukang.org/1.htm

包含有:城隍廟、天后宮、興安宮、玉珍齋、辜宅(鹿港民俗文物館) 、奉天宮、金門館、後車巷隘門、林源和宅、古

市街、廈郊會館、新祖宮、南靖宮、鳳山寺、龍山寺、鹿港文武廟、地藏王廟、鹿港老人會、中山路街屋、鹿港朱子祠、 文開書院、中山路147號、中山路 149號、意樓、十宜樓、元昌行、泉郊會館、日茂行、施氏合德堂、施氏合和堂等。

1-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有形的文化較容易感覺它們的存在,而無形文化的存在,必須依賴生活化的方式,凸 顯其存在的重要性。鹿港的糕餅、小吃、木工藝、金屬工藝、製香、竹編等,均是早 期暨現代,重要的文化與生活工藝傳統。但是,在外部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下,不少種 產業都出現了外移或歇業的狀態,對工藝的教育訓練、專業傳承等,顯然出現立即的 威脅。 根據統計,鹿港鎮共有五十九座廟宇,對地方宗教信仰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為數不 少的廟宇,且被公部門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掛香,是台灣地區民眾,日常生活裡 對宗教虔誠的表徵,來此參拜本地廟宇的信徒,也扮演了非常特殊的角色。例如,天 后宮、新祖宮、城隍廟、龍山寺等,平日不但香客絡繹不絕,也更是歷史、文化解說 的最佳活教材。但是,參與文化,如果只是一種應景、時尚、流行,那麼對參訪者的 實質教育意義是缺乏的。而本地居民,年輕族群,是否會在這樣觀光化的過程中,認 定這些目標屬於觀光景點,而非生活文化的一部份,此後喪失了文化認同。這樣的疑 慮,可能是在文化的演變過程中,不能不再三思索的。鹿港鎮今天的城市發展,變成 以觀光、外求為重要的主軸之一,起訖日期暨倡始者已經不復追查。未來如何在傳統 工藝產業、一級產業上,努力讓本地年輕的民眾,除了認同外並參與訓練,延續特殊 的在地文化歷史,如此,鹿港地區才能在內需及外求上找到平衡。畢竟,文化的泉源 不善加珍惜與扶持,總是會面臨耗竭、乾枯的。

圖 1-4:中山路 178 號、黃振裕布莊建築立面 圖片來源:朱世雲拍攝

圖 1-3:中山路 368 號、侯合發建築立面 圖片來源:朱世雲拍攝 圖 1-5:中山路 151 號、聰林家具廠建築立面 圖片來源:朱世雲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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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1 計畫緣起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九十五年,訂定「95 年度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 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針對台灣重要古蹟、歷史建築、傳統聚落、舊城區、歷史街道 等場域(site)環境,進行完整的保存維護。再藉由提昇歷史資產之活化經營與管理 品質,展現政府對文化資產工作的施政勉勵和作為,提昇有形文化資產及無形文化資 產之整合保護,形塑臺灣意象,保存集體記憶、凸顯主體意識,建立全民之在地認同 與文化意識。 本計畫預期目標2 如下: . 建立區域性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機制。 . 強化區域型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整合保護、再利用模式。 . 提昇在地民眾參與及跨部門合作機制。 . 以都市計畫及區域計畫等工具,落實國土資源保存與維護。 . 建構歷史資源經營管理與營運模式,活化區域整體發展。 . 藉由社區組織及在地團隊經營,落實長程、可持續發展之經營管理策略。 為達成目標,預計有下列之執行計畫方向,包含: .協助建立居民對社區的觸動及參與計畫共識。 建立對話的平台,是協助鹿港地區各個不同團體打開藩籬。 進行合諧與具建設性的討論。 .區域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環境活化概念建立。 共同探討建築修復後的維護機制及管理方向,以保持原歷史空間之陳設及歷史語 彙。 .歷史空間之記憶保存與活化。 透過設定計畫之執行,協助各個年齡層的空間閱讀能力及歷史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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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95 年度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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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2 計畫範圍 鹿港位於台灣西部海岸線的中央、彰化縣的西北端,東以洋仔厝溪支流及安東二排水 與秀水鄉接壤,南隔鹿港溪與福興鄉相望,西濱台灣海峽,北以番雅溝與線西、和美 兩鄉鎮為鄰。以經緯度而言,東起東經一二O度二九分,西迄東經一二O度二三分五 二秒,南抵北緯二四度二分二O秒,北達北緯二四度七分四五秒。東西略窄,最寬處 不到八.八公里,南北稍長,最遠約達九.八公里,狀似面向大海的梯形畚箕。 本計劃範圍位於鹿港鎮光復路以南,復興路以西,復興南路以東及以北。為鹿港鎮最 主要的行政區及觀光發展區域。 鹿港地區之所以成為文建會選中的標的,自有其歷史因素及文化感情。各方關注的優 點包含了對未來的期許及過去失敗的經驗。透過本計劃可以嘗試尋找出短期、長期鹿 港再出發的契機。 鹿港鎮

彰化縣

圖 1-2-1:計畫範圍說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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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3 計畫內容大綱 本計畫的重點包含:

1.3.1 調查範圍內的基礎資料建立 調查範圍內的基礎資料建立,植基在現有的各類工作及規劃報告之上,土地與建物資 料,在公部門系統,應已數位化存檔,在建置上應無困難。

1.3.2 判斷空間活化發展可行性 研究判別原則,挑選出適當的都市空間,進行適宜性分析。它們可能是傳統街屋的廊 下、可能是市場的入口廣場、可能是店家的立面。

1.3.3 進行實質規劃設計草案 在挑選出可能適宜的規劃設計地點之後,進行在地文化元素、空間語彙的分析,嘗試 在加法設計與減法設計的兩極思惟下,進行實質規劃設計。

1.3.4 籌劃意見收集機會 尊重地方意見領袖意見與居民反應意見,是規劃設計過程中重要的原則之一。召開設 計團隊、專業顧問與社區進行對話,以便使規劃設計的最終呈現,可以有最大的接受 程度。

1.3.5 完成規劃設計方案建議 公共空間設計的工作內容,依照鹿港現況與規劃方向,應該是本規劃案的操作重點。 譬如公共藝術的設置、公共告示牌的設置、導覽動線說明解說等,均可能是本地區亟 待重整的工作項目。必要的相關圖說、建議預算,得在約定期限中完成。

圖 1-3-1:Hansa Plaz./Dortmund

圖 1-3-2:Bissenkamp/Dortmund

圖 1-3-3:Brueck Str./Dortmund

公共藝術與建築立面改善成果

街道傢俱配置形式

公共藝術與建築立面改善成果

圖片來源:朱世雲資料

圖片來源:朱世雲資料

圖片來源:朱世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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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4 研究方法與步驟 鹿港是一個人文薈萃、文史豐富,有三百年發展歷史的特殊城鎮。六零年代開始,期 間歷經無數的專業調查研究、與實際操作執行,為鹿港帶入不同時期公共設施的投注 與建設分歧。鹿港特殊的城市與人文生態,已是既成的事實,本計畫當詳實調查與記 錄。 本計畫採取的作業方法分別如下: 文獻收集→資料分析→專家訪談→問卷收集→建物調查→舉辦公聽

相關的做法,敘述如後。 表 1-4-1:研究方法與步驟

文獻收集

各相關資料搜尋,如:縣府文獻收集、公所文獻收集、碩博士論文等。

資料分析

則是從過去的資料中,分析過去的歷史文獻、規劃專案等資料,以便了解 鹿港地區的規劃脈絡與執行狀況。

專家訪談

與本地的文史工作者、學者專家對話,是訪談收集意見的必要工作項目。 以便深刻了解各方人士的投入,與意見相左之處。

問卷收集

本地居民與外來觀光客,對路港地區的依賴程度、認識程度,以問卷收集 的方式來處理,會是比較確實的。可以約略清楚生活重心、觀光導向等議 題,如何帶領本地區往正去的方向前進。

建物調查

攸關本地區歷史街屋、保存區建物、特殊遺址等的後續安排,調查其產權、 使用狀況、損壞狀況、修復願望等,顯得是未來本地區環境整理後,決定 成敗的關鍵。未來修復經費的申請,也必須依靠調查資料的完整情形。

舉辦公聽

舉辦公聽,設置工作站,駐點的聆聽。民眾的觀點,如何取得一手資料, 在與群眾闢蓆對話,是一個可以選擇的方法。

為達成上述的目標,本計畫擬定了幾個步驟,將依照下表列方式執行。 期初計畫

各方對話

修正內容

修正內容

期末報告

修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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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報告

延伸對話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5 案例分析 參考國內外有關於聚落、文化、族群的保存,與文化資產修復方式的案例,對本計畫 應該能提供有利的借鏡與啟示。雖然就鹿港的發展歷史、族群的形成、城市的現狀、 乃至於公共政策的演變,都未必能從外而內,找到完全符合、隨即可以採用的模式。 不過,他山之石畢竟可以攻錯。本計劃仍期望在參考下列幾處成功案例中,探討其成 功的經驗,以作為未來規劃構想的參考。

1.5.1 日本古川町社區再生 1. 計畫背景 大約四十年前,地方人士有感於社區環境被破壞的問題嚴重,開始自動自發地推動拯 救水域的運動。社區內的瀨戶川是町內一條寬僅 1.5 公尺的水道,以往居民隨便傾 倒垃圾的後果,導致整條水道變成臭水溝。社區民眾遂嘗試,以清理瀨戶川的污泥、 垃圾,為運動的開始。經過數年的整治,地方人士將維護河川的清潔,變成全鎮人民 的責任。因為水源一旦不夠乾淨,放樣溪裡的鯉魚,便會無法生存。放養鯉魚目的在 提醒社區居民留心河川維護。此外,古川町自古就有「木匠的故鄉」之稱,豐富的木 材加上精湛的技藝,使古川町以古法建造的木造房屋相當普遍,也成為古川町的特 色。而一直以來,木匠與居民心中有個不成文的「老規矩」,就是讓建築物儘量保持 原先的風格,使得古川町能夠呈現出不同於其他地方的美感。 2. 規劃構想 古川町另一個起點,是「重新發現木匠技藝」開始。由地方人士所組成的「社區營造 協會」,整理出代表木匠個人簽名的「雲飾」(屋簷下的木雕裝飾),使古川町的房子 因木匠的榮譽心越蓋越好,並催生了「飛驒工匠文化館」,文化館的建造是由當地工 匠包辦。這座工匠文化館吸引了全國各地的木匠和建築師們前來取經,同時也帶動了 周邊環境的改善 。

圖 1-5-1:流經古川町內的瀨戶川整治後風貌

圖 1-5-2:古川町保持傳統樣貌的建築立面

圖片來源:日本國土交通省

圖片來源:日本國土交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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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5.2 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規劃 1. 計畫背景 從早期建立都市設計準則與容積移轉機制,順利保存迪化街特殊歷史風貌。接續街區 保存,永樂市場廣場改善及年貨大街活動的舉辦,已經將迪化街轉化為具觀光、商業 的歷史街區。於大稻埕歷史街區中的仁安醫院及迪化街 127 號經由屋主同意捐贈為 市有,更新再利用後,將成為歷史建築物保存活化並為市民活動新據點的成功案例。 大稻埕歷史街區藉由合理的機制,讓城市有機地再發展。在多方努力;市府幾乎沒有 投入財務資源下,保存再生約 50 處的街區建築,迪化街歷史街區保存的成果,帶來 不只是一處處臺北先民打拼的痕跡,更提供具臺北風味的生活新天地。(資料來源:台北 市都市更新處)

2. 目標 (1). 保存並延續都市歷史空間形式與產業特質之歷史記憶與分維。 (2). 引入新的都市活動與產業機能以活化街區商業行為。 (3). 積極引導與推動私部門建設開發投入街區公共投資,帶動地區發展。 (4). 促進大稻埕地區再發展,均衡都市發展。 3. 推動方向 (1). 促進容積移轉的公平及提升效率。 (2). 容積移轉作為街區更新維護管控及查核之工具。 (3). 研擬容積移轉利得回饋社區機制,改善街區公共設施。 (4). 促成街區自主組織的形成。

圖 1-5-3: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規劃平面圖 圖片來源:台北市都市更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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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5.3 五條港文化園區 1. 計畫背景 五條港是台江陸化所產生的河道。從出現到消失約百年,經過日治時期的都市化到現 今,昔日河道遺跡難見,只留下舊街與商業活動的延續。即使歷經日治時期的都市改 正過程,但商業仍留在五條港區附近,也是現今的中正路商圈。 五條港過去因為地理變遷劇烈,留下的舊跡不多,但海安路的開挖,不但截斷五條港 殘留的都市紋理,沿線商機和民宅更慘遭破壞。為中正商圈沒落的一大主因。為了推 動五條港歷史區域再生,在地居民及學者自發性的籌組「五條港發展促進會籌備會」 , 藉由在各個空間舉辦座談、社區活動與文化尋根等課程,讓五條港民眾參與當地生活 文化的重建與再生。(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台灣社區通-台南市五條港發展協會) 2. 規劃構想 五條港文化園區是以區域整合為出發點,不同於其他縣市的單點文化館概念,原本透 過五個館的資源結合,促使整個區域成為「五條港生活環境博物館」。五個館分別為 「北勢街歷史資訊中心」 、 「YMCA 健康生活中心」 、 「五柳枝生活文化中心」 、 「施氏宗 祠傳統藝文中心」 、 「看西街學習交流中心」 。九十六年再增設「協進鄉土教育中心」, 以承續具備、再生、凝聚、呈現所有地方之特色文化,而這六個館則成為民眾了解五 條港的重要窗口。 五條港文化園區以區內的北勢街(神農街)再造、海安路藝術造街及西門市場改建最 具特色。北勢街(神農街)的再造是由當地居民自發性的文化資產保存運動。海安路 藝術造街(2003-2005)活絡商圈及地方發展,更突顯藝術觸媒的波及效益(商機) 。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台灣社區通-台南市五條港發展協會)

圖 1-5-4:海安路藝術造街(藍曬圖)街景風貌 圖片來源:李逸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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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5.4 三角湧老街復舊 1. 計畫背景 三峽民權街原名三角湧街,為三峽早期的市集中心,是三峽鎮的發祥地。從清水祖師 廟側的長福街與民權街交角處開始,至三峽溪的支流中埔溪為止,總長約二百六十公 尺。街道尺度親切曲折,騎樓連續拱圈,建築立面富涵巴洛克風格,為台灣保存完整 且具歷史價值之傳統街區之一。 2. 規劃構想 三峽老街區整體規劃的主要構想,在於界定老街空間的意義,於不同歷史階段之定位 及角色。希冀能於三角湧老街傳統街屋空間,精緻地表現自清代迄今老街的多重空間 意涵。並訂出未來發展之定位,使其為具有地方文化產業特色之歷史人文生活遊憩街 區。 3. 目標 三峽老街的發展目標如下: 1. 街區歷史風貌之多元展現。 2. 地方性在地產業之經營。 3. 創造台灣獨一之「山水老街」 。 4. 開闢「街廓內部」後街小巷文化工作坊。 5. 重塑中埔溪歷史角色,揭露溪畔空間之場所意義。 6. 聯結老街區外重要人文地景,成為完整「歷史風貌保存區」 。 4. 成效 除了建築物整建復舊,為避免後續產業及商家進駐造成各自發展,無法凝聚地區產業 特色,台北縣府也輔導三峽老街區管理委員會的成立,自行管理維護老街營運,成為 台灣第一個以居民為主體、活化的歷史保存聚落,並獲得 2007 年全球傑出建築金獎。

圖 1-5-5:三峽老街改善工程前街道原貌

圖 1-5-6:三峽老街改善工程後街道風貌

圖片來源:台北縣政府

圖片來源:台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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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5.5 湖口老街再造 1. 計畫背景 湖口地區原屬客家族群群居而成的舊湖口小聚落,而湖口老街之興起與鐵路通車有 關。逐漸藉著鐵路成為南北往來交通、貨物集散點,而形成具規模的市街,並成為日 治時期北台灣重要商業中心之一。1929 年由於鐵路北移,大湖口街的商業行政機能 迅速被「新湖口」取代,後稱之為「湖口老街」。 老街內現存之建築物,多屬於日治時期建築,全為紅磚穹拱方式建築,屋頂、立面有 豐富的花卉、鳥獸等裝飾元素,是台灣現存日治時期建築中建築風格較為優美的一 群。但由於長期缺乏完整的保存計畫,同時也欠缺對於老街新生的遠景規劃。湖口鄉 公所近年來不斷進行整修以及協助在地居民成立湖鏡社區協會,戮力推動社區發展, 使得商業交易及觀光旅遊逐漸熱絡。後來分別成立的湖口社區發展促進會及湖口鄉民 俗技藝協會,雙方結合資源及人力,共同推動「湖口老街商圈再造」,才讓湖口老街 商業活動呈現真正的活力,成為地方重要的觀光旅遊景點。 2. 成效 湖口老街商圈再造較具規模的成效包括,以環保為訴求,開發箕山清水露營區,另一 方面,積極規劃湖口老街的文史整理,最具代表性的是原為信仰中心的天主教堂閒置 空間,已再利用為地方文物館。九十二年間,在地居民及社區工作者開設大窩口工作 室,全方位營造湖口老街,更曾獲得台灣工藝研究所頒發「工藝社區」獎項的表揚, 在眾多老街中顯得突出,讓湖口老街更具地方特色。

圖 1-5-7:湖口老街現存之紅磚建築立面

圖 1-5-8:湖口老街商圈再造後之街道風貌

圖片來源: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圖片來源:Tony 的自然人文旅記第 038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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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1.5.6 德國的鄉鎮更新機制

3

1. Niedersachsen 邦的鄉鎮更新條例說明更新之目的為: 鄉鎮更新業務是穩定區域經濟結構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適當的獎勵措施要在鄉鎮色 彩濃厚實施,以便保持空間秩序的和諧。該類獎勵要促使居民在社會-經濟的、建築空間的、生態-文化的價值觀,維持其特有、鄉鎮形式的聚落。不論是居住、工作、 社會、文化的空間必須加以保護、傳承。

2. 鄉鎮更新的預算基本上來自邦、聯邦以及歐盟。財務補助的標的包含: 制定鄉鎮更新的工作策略與程序; 鄉鎮農業、林業等加以保護與持續發展; 協助排除影響農、林業發展的窒礙,降低勞務的浪費; 與地方有特殊連結的建築、建築群,必須予以保護; 居住環境的條件必須加以改善; 維護鄉鎮辨識的指標、空間造型的,必須加以協助。

3

Dorferneuerung

"Die Förderung der Dorferneuerung ist Teil der Strukturpolitik des Landes für die ländlichen Räume und die ländlich geprägten Bereiche von Ordnungsräumen. Sie soll die Gemeinden und ihre Bürger befähigen, die durch sozio-ökonomische, baulich-räumliche, ökologische und kulturelle Werte geprägte unverwechselbare Eigenart ländlicher Siedlung zu bewahren und die Dörfer als Wohn-, Arbeits-, Sozial- und Kulturraum künftigen Erfordernissen anzupassen." Die Gelder, die in der Dorferneuerung eingesetzt werden, stammen aus Landes-, Bundes- und EU-Mitteln. Die Förderung soll (ebenfalls Beispiel Niedersachsen):

ermöglichen, Leitlinien für die künftige Entwicklung des Dorfes zu erarbeiten, ländliche Siedlungen als Standort land- und forstwirtschaftlicher Betriebe erhalten und verbessern, Wirtschaftserschwernisse land- und forstwirtschaftlicher Betriebe beseitigen sowie deren Arbeitsaufwand verringern, die Umweltwirkungen land- und forstwirtschaftlicher Betriebe mit den Erfordernissen zeitgemäßen Wohnens und Arbeitens in Einklang bringen, die Lebensverhältnisse bäuerlicher Familien verbessern, die allgemeine Wirtschaftskraft des Dorfes sichern und stärken, die ortstypische Bausubstanz ggf. durch Umnutzung sichern, das Wohnumfeld verbessern, die dörfliche ökologische Eigenart und Vielfalt bewahren oder wiederherstellen, einen Beitrag zur Ortsbildpflege sowie zur gestalterischen Entwicklung des Dorfes leisten, das Dorf in die umgebende Landschaft einbinden, sowie Anstöße für eine langfristige sinnvolle Dorfentwicklung und für weitere öffentliche und private Investitionen geben. Reihenfolge und Schwerpunktsetzung innerhalb der vorgenannten Aufstellung der Ziele der Dorferneuerung lassen erkennen, daß in Niedersachsen insbesondere die land- und forstwirtschaftlichen Betriebe in den Kernbereich des Interesses gerückt werden. Ihre Stellung im Dorf soll vorrangig gesichert und weiterentwickelt werden. Aber auch die anderen Aspekte einer dörflichen Entwicklung, wie zum Beispiel die allgemeine Wirtschaftsentwicklung, die Entwicklung des Dorfes als Wohnstandort, die Ortsbildpflege und die Dorfökologie sollen Gegenstand der Dorferneuerung sein.

1-1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圖 1-5-9:Walkersbac/Byern,修復後的民宅。

圖 1-5-10:Kronach/Byern, 修復後的教堂。

圖片來源:http://de.wikipedia.org/wiki/Dorferneuerung

圖片來源:http://de.wikipedia.org/wiki/Dorferneuerung

圖 1-5-11:Hünfelden/Hessen, 修復後的議會。 圖片來源:http://de.wikipedia.org/wiki/Dorferneuerung

1.5.7 小結 表 1-5-1:案例分析與回饋表

案例名稱

成功經驗

與本計劃相關規劃構想

日本古川

水域整治的共識,創造公共議題。透過對話與

岐阜古川町的建築物,依照

町社區再

成見捐棄,造成有利的起始點。

不「破壞老規矩」的共識。

藉由發現木匠技藝的重新定位,激發匠師的榮

四十年的營造過程等,都足

譽感與參與意願。除催生了「飛驒工匠文化館」 以讓鹿港的環境發展,有一 外,同時亦帶動了周邊環境的改善。

個正向的藍圖與保存文化資

耗時數十年的努力與經驗累聚,證實事務要精

產的方向。

細完成,無法一蹴可及。 大稻埕歷

在政府幾乎沒有投入財務資源情況下,藉由容

尋找、建立古蹟、歷史建築

史風貌特

積移轉的方式,除使歷史建物獲得保存之外,

保存的相關獎勵機制,加強

1-1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緒論

案例名稱

成功經驗

與本計劃相關規劃構想

定專用區

亦建鍊回饋社區機制,改善街區公共設施,及

民眾對歷史建物保存的參與

規劃

將迪化街轉化為具觀光、商業的歷史街區。

意願。一併鼓勵本地區房地 產市場的活絡可能。

五條港文

除藉由在各個空間舉辦座談、社區活動與文化

整合鹿港歷史、文化資產、

化園區

尋根等課程,讓五條港民眾參與當地生活文化

觀光景點等資源,並藉由舉

的重建與再生之外。更以整合區域內六個館資

辦座談、社區活動等相關活

源為出發點,促使整個區域成為「五條港生活

動,建立居民對鹿港未來遠

環境博物館」,並使六個館成為民眾了解五條

景的共識。

港,對外傳播訊息的重要窗口。

藝術創作專業團隊、學界等 的介入,是成就本案的絕對 因素之一。

三角湧老

建立居民凝聚地區產業特色的共識,並在建築

規劃鹿港為特色聚落之後,

街復舊

物整建復舊後,成立三峽老街區管理委員會,

建立管理委員會,以能自行

使老街自行管理維護營運,為台灣第一個以居

管理維護應是重要目標與營

民為主體、活化的歷史保存聚落。

運方式。

湖口老街

進行湖口老街的文史整理,並將原為信仰中心

湖口老街較短,建築立面保

再造

的天主教堂閒置空間,再利用為地方文物館。

存較完整,給人的歷史張力

之後,更在社區工作者於湖口老街開設工作室

較強。社區的力量較為集

的情況下,與在地居民全方位營造湖口老街,

中,共識比較清楚,可以提

使湖口老街在眾多老街中顯得突出,成為一處

供鹿港地區參考,如何調整

具特色的老街。

社群關係的方向。

德國的鄉

為了維持鄉鎮地區人口的穩定與長,良好居住

尋找、建立古蹟、歷史建築

鎮更新辦

環境、鄉鎮辨識指標,乃至健康的生態環境,

保存的相關獎勵機制,加強

都是鄉鎮更新辦法的目標。每一個邦必須依照

民眾對歷史建物保存的參與

鄉鎮更新辦法,製作出一套完整的鄉鎮更新計

意願。一併維持鹿港鎮的生

畫,計畫中必須包含圖、文,以描述發展區的

活環境。

目標、發展區的範圍,同時規劃出適宜的更新 獎勵辦法與預算。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1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第貳章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2.1 上位計畫 表 2-1-1:上位計畫一覽表

計畫名稱 內

明 備

一、促進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 提高國民生活水準, 逐漸減少人口外流。 二、合理分布人口與產業活動,以促進都市與鄉村之均衡發 展。 三、確立都市體系,提供各階層都市應具備之公共設施, 以 健全都市機能,縮小生活差距。 中部區域計 畫

四、配合相關重要建設計畫,發揮整體效益。

內政部 85 年 7 月 15 日臺(85)

五、提供便捷,經濟、安全之運輸及通訊系統,以適應人貨 內 營 字 第 8572975 號 函

流通需要。

六、引導及合理管制土地使用,改善環境品質,並防止土地 核定 資源作不當之使用。 七、加強水資源、土地資源、礦藏資源、森林資源與觀光遊 憩資源之開發與保育。 八、改善區域內發展緩慢地區之產業結構,創造就業機會, 抑止人口外流現象。 發展策略: 一、由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與民間公益團體、學會、社團合組 推動委員會,積極向觀光局、旅遊局、住都局及文建會 民政司呈報計劃,爭取補助經費。 彰化縣綜合

二、建立可供參考的空間經營管制準則,期望能對鹿港古街

發展計畫鹿

區的環境形式,建立一個共識基礎,以確保環境品質的

港地區發展

塑造。

策略

有關空間的經營管制準則,其內容要在觀光、民俗、古 蹟三個目標的結合下,提供推動委員會對鹿港古街區建 築管理(含申請建築*可、廣告招牌、住戶規約等) 、觀 光行為(含攝影規則、遊客參觀規則等) 、活動形態(含 民俗技藝、廟會、傳統工藝製造等)、土地使用方式、 公共造產事業等等方面,進行管理與管制工作。尤其需

2-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計畫名稱 內

明 備

具備下列幾個特性: A.應能明確描述古街區內環境形式之既有品質或希望達到 之品質,以維持或改善品質之方案的建議。 B.可隨著整個聚落內部實際情況之改變,使用者與推動委員 會可廢除,增添或修改之準則。 C.此一準則,經公開討論等過程之後,應由推動委員會通 過,賦予法定效力。 D.其處理對要之尺度,可區分為下述三個層次,即(一)聚落、 整個古街區;(二)街坊、鄰里;(三)單棟建築。其中尚 須包括與該層次有關之戶外空間與植栽等重要課題。 三、對於鹿港古街區整合古蹟、觀光與民俗方面,本案建議 原則大致如下三點: A.在管制準則經營控制下,將杉行街、頂街尾、龍山寺側巷 等賦予新的能與意義,連通龍山寺、文開書院,以便將 鹿港古街區(九曲巷)串連成一個整體。 B.在管制準則經營控制下,將大有市場改為一般傳統民俗市 場或改建為民俗旅遊中心,提供遊客膳宿或諮詢服務。 C.整個鹿港古街區,從天后宮一直到文開書院,其路線聯結 如下:天后宮之停車場(起點)→天后宮→(過中山路) 文開路→新祖宮→中山堂→泉和利(埔頭街 17.19 號) →埔頭街→合德堂→瑤林街→(過民權路)大有街→大 有街 12.14 號→鶴棲別墅(即其內部可達後車巷)→後 車巷→大有市場→金盛巷→十宜樓→丁宅→(過中山 路)民俗文物館→丁宅→杉行街→(過三民路)杉行街 →龍山寺→(經頂銜尾之後及龍山寺側巷)文開書院、 文昌祠、武廟。 四、配合福鹿溪整治、海洋博物館設立,民俗技藝研究發展、 傳統工藝製造以及海濱旅遊等,將鹿港塑造成一個全國 性的古蹟民俗觀光區。 (一)由於本鎮在此區擔任主要之商業服務功能,故空間實質 鹿港鎮發展

建設方面,如公園的開闢、市場的興修、學校的設立,

策略與建設

以及位處市區之墳墓及垃圾(福鹿溪旁)處理均為十分

構想

急之事。此外中央廣播電台影響當地市區發展與建設日 鉅,應考慮遷走,以利地方發展。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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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內

明 備

(二)本鎮為本省最古老城市之一,現仍保有很多古蹟及古老 街道,並擁有傳統精細木工工匠,能製古代精細木器, 藝術價值極高。此外濱臨海岸,海產聞名全省。因此今 後鹿港發展宜以古蹟、觀光遊憩為重心,且有古蹟保存 計劃,尚有多處未修復,有待即刻搶修,並另研究將本 區古蹟重要據點,與古街區保存計劃連成一氣,形成古 蹟觀賞步道,創造觀光資源。且本區幾處重要古蹟若能 順利修復完畢,亦可作為老人活動中心及幼兒托育中 心,一併解決日益增加之需要。 (三)工業污染的防治,有賴設置專業區,集中生產,而方便 處理廢棄物,如頂番婆的小五金專業區。另外將生產納 入正式化,儘量利用新開闢的專業區,與研究部門技術 合作,促成產品的升級。 (四)在養殖方面,應輔導海水養殖技術之發展與規劃養殖區 的經營及海水引用排放。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中,為維護古蹟及延續傳統市街使用 說明: 型態,針對保存區土地使用,由原本六種保存區修訂為四種 鹿港福興都市 保存區,各種保存區之使用性質及維護類別規定如下:

計畫始於民國

第一種保存區:經內政部指定之三級以上之古蹟,依文化資 四十四年五月 產保存法有關規定予以維護,其建築物之建 十四日公告發 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十。

布實施,並於

第二種保存區:機關、寺廟、紀念性或藝術價值之精美建築 民國六十年辦 鹿港福興都 市計畫(第 二次通盤檢 討)

物。供住宅、宗祠寺廟、廣場、會堂及機關 理擴大都市計 等居住及公共使用,應提經「都市設計審議 畫,民國七十 委員會」審議通過,實施全部維護或外觀維 五年一月七日 護。其維護規則如下: 全部維護:(1)維護範圍:全部基地範圍。 (2)維護方式:建築物外觀、內部

辦理第一次通 盤檢討時,為 配合地方發展

及附屬庭院,全部依古老風貌 現況及相關法 予以維護。 (3)其建築物之建蔽率不得大於百

令規定,訂定 土地使用分區

分之六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 管制要點,以 分之一百六十。 外觀維護:(1)維護範圍:全部基地範圍。

2-3

規範各項土地 使用分區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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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內

明 備

(2)維護方式:建築物外觀及附屬 庭院依古老風貌予以維護。 (3)其建築物之建蔽率不得大於百

地之使用項 目、強度,民 國九十一年辦

分之六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 理第二次通盤 分之一百六十。

檢討時,特別

第三種保存區:為可供住宅、宗祠寺廟及傳統店鋪使用,實 針對本區域內 施進深維護者。

之古蹟、寺

(1)維護範圍:建築物第一進全部及第二進以 廟、具有紀念 後屬視覺穿透線以上部分。

性或藝術價值

(2)維護方式:依古老風貌之外觀予以維護。 建築物的保存 (3)維護範圍以外地區之修建、改建、增建, 區、退縮建築 其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十,容積率不 及停車空間、 得大於百分之一百六十,高度不得超過視 都市設計、公 覺穿透線。若毗鄰第一、二種保存區,其 共開放空間獎 整建高度並不得超過該毗鄰第一、二種保 勵等,做一土 存區建築物。

地使用分區管

第四種保存區:為可供住宅、宗祠寺廟及傳統店鋪使用,實 制要點條文的 施一般維護者。

增修訂。九十

(1)維護範圍:全部基地範圍。

七年正在辦理

(2)維護方式:已喪失古風之建築物,應添 第三次通盤檢 加設施以配合傳統街景。基地內修建、改 討。 建、增建及空地之使用,均應配合古老風 貌,其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十,容積 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一百二十,建築物高度 不得超過二層樓或七公尺高。

2-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2.2 有關法令 2.2.1 都市計畫法 都市計畫法於民國二十八年六月八日公佈實施,後經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 月十九日完成,並於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公佈實施,全文共計八十七條。

表 2-2-1:都市計畫法一覽表

文 內 第一條

第四條

第五條

容 備

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之均衡發展, 特制定本法。 本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 縣(市)(局)為縣(市)(局)政府。

制定目的

主管機關

都市計畫應依據現在及既往情況,並預計二十五年內之發展情形 都 市 計 畫 訂定之。

之依據

都市計畫分為左列三種: 第九條

一、市(鎮)計畫。

分類

二、鄉街計畫。 三、特定區計畫。 市鎮計畫應先擬定主要計畫書,並視其實際情形,就左列事項分 別表明之: 一、當地自然、社會及經濟狀況之調查與分析。 二、行政區域及計畫地區範圍。 三、人口之成長、分布、組成、計畫年期內人口與經濟發展 之推計。 四、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土地使用之配置。

第十五條

五、名勝、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築。 主 要 計 畫 六、主要道路及其他公眾運輸系統。 七、主要上下水道系統。 八、學校用地、大型公園、批發市場及供作全部計畫地區範 圍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 九、實施進度及經費。 十、其他應加表明之事項。 前項主要計畫書,除用文字、圖表說明外,應附主要計畫圖, 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萬分之一;其實施進度以五年為一期,最長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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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內

容 備

不得超過二十五年。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 第二十六條

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 通盤檢討 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

2.2.2 文化資產保存法 文化資產保存法於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十八日制定,同年五月二十六日公佈實施,原文 共計六十一條,期間經過五次修訂,於九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完成全文一○四條之修 正,並於同年十一月一日公佈實施。本案為「彰化縣鹿港聚落活絡暨環境整合計畫整 體規劃案」,相關工作計畫大多屬文化資產保存法所規範之範圍,因此,本法堪稱為 本案推行最大之支撐,茲就本法可提供本案引用之條文概述如下:

表 2-2-2:文化資產保存法一覽表

文 內 第一條 第二條

容 備

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 制定本法。 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宣揚及權利之轉移,依本法之規定。

立法目的 法律適用

本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 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資產: 一、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 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 二、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所遺留具歷史文化意義之遺 第三條

物、遺跡及其所定著之空間。

文化資產

三、文化景觀:指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 之定義 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 四、傳統藝術: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 包括傳統工藝美術及表演藝術。 五、民俗及有關文物: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 化意義之風俗、信仰、節慶及相關文物。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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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內

容 備

六、古物: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 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 七、自然地景: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 及礦物。 前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 第四條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及古物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 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主管機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主管機關得委任、委辦其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 第七條

文化資產研究相關之學術機構、團體或個人辦理文化資產調查、 保存及管理維護工作。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地方主管 機關

主管機關應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古蹟、歷史建築、聚落 普 查 及 接 價值建造物之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

受提報

主管機關應建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調查、研究、保存、維 建 立 完 整 護、修復及再利用之完整個案資料

個案資料

古蹟依其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直轄市定、縣(市)定三類,由 第十四條

各級主管機關審查指定後,辦理公告。直轄市、縣(市)定者, 古蹟指定 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歷史建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登錄後,辦理公告, 歷 史 建 築

第十五條

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對已登錄之歷史建築,中央主管機關得 之 登 錄 及 予以輔助。

輔助

聚落由其所在地之居民或團體,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 第十六條

出申請,經審查登錄後,辦理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聚落之登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前項已登錄之聚落中擇其保存共識及價值較 錄及備查 高者,審查登錄為重要聚落。 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 公有古蹟必要時得委任、委辦其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

第十八條

(構)、登記有案之團體或個人管理維護。 私有古蹟依前項規定辦理時,應經主管機關審查後為之。 公有古蹟及其所定著之土地,除政府機關(構)使用者外,得由 主管機關辦理撥用。

2-7

古蹟管理 維護之權 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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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內

容 備

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如因故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 存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並得依其性質,由所有人、使用 人或管理人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或再 利用方式。 第二十一條 前項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 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

古蹟修復 之程序

第一項再利用計畫,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增 加必要設施。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為利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修復及再利用,有關其建築管理、 建 築 管 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都市計畫法、建築法、消防法 理、土地使 第二十二條 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其審核程序、查驗標準、限制 用、消防安 項目、應備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 全 另 定 辦 內政部定之。

政府機關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採 辦 理 修 復 第二十五條 購,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採購辦法辦理,不受政府採購法限 之 採 購 程 制。但不得違反我國締結之條約及協定。

序 私有古蹟

第二十六條

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所需經 管 理 維 護 費,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

經費之補 助

古蹟所在地都市計畫之訂定或變更,應先徵求主管機關之意見。 第三十一條

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古蹟之保存及維 護,並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古蹟或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如有

都市計畫

發見,應即報主管機關依第十四條審查程序辦理。 為維護古蹟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擬具古 第三十三條

蹟保存計畫後,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 古 蹟 保 存 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 區 地或分區,並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保存維護。 為維護聚落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機關得擬具聚落保存及再發 展計畫後,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

第三十四條 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前項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擬定,應召開公聽會,並與當地居民協 商溝通後為之。 2-8

聚落保存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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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內

容 備

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規定劃設之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 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及特定專用區內,關於下列事項之申 請,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辦理: 一、建築物與其他工作物之新建、增建、改建、修繕、遷移、拆 第三十六條

除或其他外形及色彩之變更。 二、宅地之形成、土地之開墾、道路之整修、拓寬及其他土地形

保存區之 限制

狀之變更。 三、竹木採伐及土石之採取。 四、廣告物之設置。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傳統 第五十七條 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保存價值之項目、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 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

普查及接 受提報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登 傳 統 藝 錄後,辦理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術、民俗及

第五十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前項已登錄之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中擇 有 關 文 物 其重要者,審查指定為重要傳統藝術、重要民俗及有關文物,並 之 登 錄 及 備查

辦理公告。 主管機關應鼓勵民間辦理傳統藝術及民俗之記錄、保存、傳習、 第六十一條 維護及推廣等工作。 前項工作所需經費,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

鼓勵民間 辦理記錄 保存傳習 工作 對保存技

第八十九條

主管機關應協助經指定之保存技術及其保存者進行技術保存及 傳習,並活用該項技術於保存修復工作。

術及保存 者應行之 保存及傳 習措施

私有古蹟、遺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第九十一條

私有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土地,得在百分之五 十範圍內減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其減免範圍、標準及程序之法 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報財政部備查。

房屋稅及 地價稅之 減免

出資贊助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古蹟保存區內建築物、遺址、聚 第九十三條

落、文化景觀之修復、再利用或管理維護者,其捐贈或贊助款項, 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及第三十六條第一 款規定,列舉扣除或列為當年度費用,不受金額之限制。 2-9

贊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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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內

容 備

本法修正前公告之古蹟,其屬傳統聚落、古市街、遺址及其他歷 第一○二條

史文化遺蹟者,由主管機關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本法規 定,完成重新指定、登錄及公告程序;本法修正前公告之自然文 化景觀,亦同。

本法修正 前公告之 古蹟及自 然文化景 觀之處置

2.2.3 其他相關法規 1. 建築法 建築法於民國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佈實施,後經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一 月二日完成,並於同年一月二十日公佈實施,全文共計一○五條。

表 2-2-3:相關建築法一覽表

文 內 第一條

第四條

容 備

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 市容觀瞻,特制定本法 本法所稱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 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制定目的

建築物

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 者。 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 第九條

物連接者,應視為新建。

建造

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 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 四、修建: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及屋 頂,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 經指定為古蹟之古建築物、遺址及其他文化遺跡,地方政府或其 第十五條

所有人應予管理維護,其修復應報經古蹟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 為之。

古蹟之修 繕

左列各款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者,得不適用本 第九十九條

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

例外規定

一、紀念性之建築物。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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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內

容 備

二、地面下之建築物。 三、臨時性之建築物。 四、海港、碼頭、鐵路車站、航空站等範圍內之雜項工作物。 五、興闢公共設施,在拆除剩餘建築基地內依規定期限改建或增 建之建築物。 六、其他類似前五款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 前項建築物之許可程序、施工及使用等事項之管理,得於建 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2.「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針對台灣重要古蹟、歷史建築、傳統聚落、舊城區、歷史街 道等場域環境,進行完整性之保存維護,藉由提昇歷史資產之活化經營與管理品質, 並補助社區及民間組織,協助引導在地居民推動其理念,於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九 日文壹字第 0952121613-2 號函訂頒「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補助作業要 點」,並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四日文壹字第 0962124108-2 號函修訂。其要點如下:

表 2-2-4:「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一覽表

目 內

容 備

一、建立區域型文化資產整合保存與維護機制。 二、強化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整合保護、再利用模式。 三、落實跨局處合作及在地民眾參與機制。 三

四、以都市計畫及區域計畫等工具,落實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 預期效益 五、建構歷史資源經營管理與營運模式,活化區域整體發展。 六、藉由社區組織及在地團隊經營,落實長程性之可持續發展之 經營管理策略。 一、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二、社區及民間組織:以核定通過規劃案區域內之立案民間團體

為原則,屬於社區層級(鄉、鎮、市、區)公所或社區發展 補助對象 協會、社區組織、文史工作室等,並具有推動文化資產保存、 維護之實務經驗達一年以上者。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補助項目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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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內

容 備

一、推動區域範圍內以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串聯之設施 物、街道、景觀等之整頓。 二、落實諸如廟埕廣場等特色空間串聯規劃、風貌營造、展覽及 表演設備,無形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推廣,以深化在地無形資 產。 三、建立區域性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模式,輔導在地社區組織、 民間非營利組織,整合在地工匠技藝、傳統藝術及民俗活動 等。 四、導入具創意之再利用及發展策略,落實區域性文化保存與振 興活化。 五、交通指標與解說設施、街道家具/飲水/廁所等公共設施、道 路鋪面及騎樓空間改造。 六、建立歷史性建築或其他閒置空間修繕及維護之獎補助機制(含 綠色能源等)。 社區及民間組織: 一、提昇在地居民對公共議題的關切或參與:運用文化資產結合 區域性自治公約,建立共同議題生活價值觀及提昇文化生活 品質相關活動等,如對應地球暖化之永續、環保等概念。 二、推廣社區文化資產永續保存教育:建立社區文史資源資料 庫,並辦理社區文化資產觀念及溝通協調之說明會、座談會 及相關之研習活動,包含社區大學等。 三、文化資產環境整備:發展社區文化資產環境特色之參與、社 區歷史建物及閒置公共空間之活化再利用規劃設計及社區 文化資產週邊環境設施之建置等。例如雇工購料整理社區中 的口袋公園。 四、文化資產經營管理:文化資產產業資源轉化之開發整合與產 品設計、文化資產活化經營管理之創新及傳習、文化資產產 業化行銷推廣計畫等及發展文化資產活化經營組織與事業 夥伴結盟等。 五、有形文化資產及無形文化資產之整合:有形文化財與在地生 活相關之儀式、風俗、產業行為等無形文化之相互串聯,並 結合在地人才及社區組織之共同參與,活化歷史空間之內涵 與能量,融入文化、人性、生態之操作模式,藉由區域性保 存機制之推動,進行可持續性發展之規劃與運作。

2-1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目 內

容 備

六、其他具創意之規劃。 惟土地及地上物取得經費 ( 含租 賃 )、建築物新建費用及館藏文物購置費及庶務性、消耗 之軟硬體設施,如電腦、影印機、傳真機、單槍投影機、電 視等,均不予補助。

3.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 同時政府為保存、維護、活化再利用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等文化資產,民國九十五 年一月二十三日文中二字第 0952050436 函訂定「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 作業要點」,並於同年 8 月 22 日文中二字第 0952121286 函修正,要點如下:

表 2-2-5: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一覽表

目 內

容 備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

二、立案登記之財團法人及非營利性社團法人。

補助對象

三、私有古蹟、歷史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 1.硬體類: (1)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 施工、監造、工作報告書、其他相關事項。(古蹟修復 及再利用辦法第二條第二款至第 5 款規定事項) (2)重大災害之緊急搶救工程。 2.軟體類: (1)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古蹟修復 三

及再利用辦法第三條規定事項) (2)調查、研究、出版。 (有關文史、生態、產業、……等 事項) (3)測繪。 (4)資料庫建檔及維護。 (5)管理維護:私有古蹟、歷史建築之日常管理維護或聚 落整體文化風貌、環境景觀之管理維護。 (6)教育宣導。 (7)守護活動。 2-13

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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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內

容 備

(8)人才培訓。 (9)配合本會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保存維護再利用 之專案計畫。 二、立案登記之財團法人及非營利性社團法人: 1.闡揚古蹟、歷史建築、聚落之文化資產價值或具教育宣導 意義之調查、研究、出版。 2.私有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活化再利用之規劃。 3.古蹟、歷史建築之日常管理維護或聚落整體文化風貌、環 境景觀之管理維護。 三、私有古蹟、歷史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古蹟、歷史 建築之日常管理維護。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 1.硬體類: (1)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除寺廟、教會(堂)或人 民團體等私有古蹟或歷史建築以及聚落所有人或管理 人以自籌 40%為原則,餘私有古蹟或歷史建築所有人或 管理人以自籌 10%為原則,經費不足額部分依下列原 則,由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分攤補助: 私有國定古蹟、重要聚落除所有人或管理人自籌經費 外,不足額部分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負擔。 私有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歷史建築、聚落不 足額分攤原則: 四

a.直轄市:補助不足額之 30%。 b.財力第 1 級縣市:補助不足額 50%。 (新竹市、臺中 市) c.財力第 2 級縣市:補助不足額 60%。 (臺北縣、桃園 縣、嘉義市、臺南市) d.財力第 3 級縣市:補助不足額 70%。 (宜蘭縣、新竹 縣、苗栗縣、臺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嘉義縣 、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 縣、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 e.澎湖縣:補助不足額 90%。 f.各縣(市)財力分級表如有修正依新修正等級分攤。 (2)公有古蹟及歷史建築:

2-14

補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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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內

容 備

屬國有或公營事業所有者,原則由管理使用機關(構) 自行編列預算辦理。 屬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有者,依下列原 則分攤: a.直轄市不逾總經費 30%為原則。 b.財力第 1 級縣(市)不逾總經費 40%為原則。 c.財力第 2 級縣(市)不逾總經費 50%為原則。 d.財力第 3 級縣(市)不逾總經費 60%為原則。 (3)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歷史建築、聚落之修復 再利用工程、重大災害緊急搶救案如辦理變更設計且經 費額度調整增加時,直轄市、縣(市)政府須先辦理審 核再函送中央主管機關複審通過後重新核定補助經 費,並依前述原則分攤。 2.軟體類: (1)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日常管理維護以不逾總經 費 20%為原則。 (2)其餘項目補助原則如下: a.直轄市不逾總經費 30%為原則。 b.財力第 1 級縣(市)不逾總經費 40%為原則。 c.財力第 2 級縣(市)不逾總經費 50%為原則。 d.財力第 3 級縣(市)不逾總經費 60%為原則。 e.澎湖縣:不逾總經費 90%。 二、立案登記之財團法人及非營利性社團法人:日常管理維護以 不逾總經費 20%為原則,其餘項目以不逾總經費 45%為原則。 三、私有古蹟、歷史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日常管理維 護以不逾總經費 20%為原則。

4.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本案工作計畫中鑑於中山路廣告招牌雜亂不一,已嚴重影響整體觀瞻,成為鹿港鎮發 展觀光的隱憂。故擬於九十八年度建立中山路市招設置及建物立面修繕準則,針對中 山路之廣告招牌及其建物立面修繕建立規範,使中山路之景觀街道加以整頓並能彰顯 鹿港文化之特色。內政部依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三項規定訂定於民國九十三年六

2-1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月十七日台內營字第 0930084615 號令頒「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全文共 計十六條,要點如下:

表 2-2-6: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一覽表

文 內

第 一 條

容 備

本辦法依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依據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招牌廣告:指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電腦顯示板、 第 二 條

廣告看板、以支架固定之帆布等廣告。

定義

二、樹立廣告: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塔) 、綵坊、 牌樓等廣告。 列規模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免申請雜項執照: 一、正面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二公尺者。 第 三 條

二、側懸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六公尺者。 三、設置於地面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六公尺者。

申請雜項 執照

四、設置於屋頂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三公尺者。 側懸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並應符合 下列規定: 一、位於車道上方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四點六公尺 第 四 條

以上。

招牌廣告

二、前款以外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三公尺以上;位 之限制 於退縮騎樓上方者,並應符合當地騎樓淨高之規定。 正面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五十公分。 前二項規定於都市計畫及其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為因應地方特色之發展,得就招

第 八 條

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規模、突出建築物牆面之距離,於第三條及 第四條規定範圍內另定規定;並得就其形狀、色彩及字體型式等 事項,訂定設置規範。

2-16

例外規定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2.3 相關計畫 綜合最近五年之計畫,以除工程面可見實際成效外,規劃型計畫,可能因後續經費關 係並未執行。部份則因執行面與計畫有所落差,導致差異性出現。其相關計畫案之內 容、委託、及執行單位如下表所列。

表 2-3-1 相關計畫案一覽表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及成效

委託/執行單位

度 1. 歷史建築、古蹟修復再利用工程及文化資產調查研究計畫案 96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

縣定古蹟鹿港隘門修復工程委託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港隘門修復工程委託

設計監造及工作

執行單位:曾文吉建築師 事務所

設計監造及工作報告 書製作」案 96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

縣定古蹟鹿港文武廟再利用工程

文武廟再利用工程案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久鎮營造有限 公司

96

彰化縣國定古蹟鹿港

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彩繪調查研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龍山寺彩繪調查研究

執行單位:國立臺南藝術 大學

暨修復計畫案 95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

鹿港鳳山寺修護工程工作報告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鳳山寺修護工程工作

執行單位:張義震建築師

報告書委託製作服務

事務所

案 95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

縣定古蹟鹿港鳳山寺修護工程

鳳山寺修護工程案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達尊泰營造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

94

鹿港街役場『街長宿 舍』修復工程工作報 告書

93

歷史建築十宜樓調查

1. 鹿港街役場街長宿舍建築特色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計畫主持人孫

研究。 2. 修復內容及施工過程紀錄

全文教授,協同主持人

3. 日常管理維護建議。

陳柏年建築師

歷史建築十宜樓調查研究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中國技術學院

研究

編著陳昶良研究主持 92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

1. 透過歷史文獻、圖面及影像等 2-17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及成效

委託/執行單位

度 公會堂調查研究與修

相關史料的收集,以及對鹿港

執行單位:中原大學建築

復計畫

公會堂的興築沿革、工法特

研究所

色、形貌變遷、及鹿港公會堂 與鹿港市街發展之關係等研 究,瞭解鹿港公會堂之歷史價 值與建築特色。 2. 對鹿港公會堂及周圍環境進行 實地測量,並將測量成果數位 化,作為未來修護的基礎資料。 3. 結合結構鑑定及蟲菌防治專 家,針對建築物結構及材料破壞 進行初步損害評估。 4. 研擬鹿港公會堂之修復準則。 5. 對於鹿港公會堂及週邊環境提 出再利用之方向建議。 92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 隘門調查研究暨修護 計畫

1. 鹿港隘門形成之社會背景與拆 除之原因探討。 2. 鹿港隘門之建成年代、修改建 過程、建築形制、材料與裝飾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成大 研究發展基金會、成功大 學建築系

美學探討。 3. 鹿港隘門建築本體構造調查。 92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

1. 「日茂行」為主體的調查研究。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港日茂行」調查研究

2. 研擬修復計畫。

執行單位:雲林科技大學

與修復計畫

3. 透過破壞性與非破壞性的檢測

空間設計系暨研究所

方法,對「日茂行」之主要構造材 料(磚構件及木構件)進行檢測, 以作為建築修復之參考,以及評估 建築構件現況之安全性。 92

彰化縣第三級古蹟鹿

鹿港文武廟研究規劃

港文武廟研究規劃 92

南靖宮調查研究與修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中國技術學院

南靖宮調查研究與修護計劃

護計劃

委託單位:彰化縣政府 執行單位:漢光建築師事 務所

2-1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及成效

委託/執行單位

度 91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

鹿港金門館調查研究

金門館調查研究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徐裕健建築師 事務所

91

86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

鹿港鳳山寺調查研究暨修護計畫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鳳山寺調查研究暨修

執行單位:曾文吉建築師

護計畫

事務所

鹿港文開書院整體規

文開書院調查研究規劃

劃報告書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執行單位:左羊藝術工作 坊

85

鹿港城隍廟調查研究

1. 城隍信仰的歷史考據及其發

委託單位:彰化縣政府

展。

執行單位:韓興興建築師

2. 鹿港城隍廟的歷史考證及史實

事務所

價值。 3. 鹿港城隍廟的建築配置與大木 結構分析。 4. 城隍廟之裝飾與附屬文物 5. 鹿港城隍廟的修護計畫。 85

第三級古蹟鹿港天后

鹿港天后宮調查研究規劃

宮研究規劃報告書

委託單位:彰化縣政府 執行單位:力園工程顧問 有限公司

83

鹿港古蹟保存區第一

鹿港古蹟保存區的劃定與修護工

委託單位:臺灣省政府民

期修護工程評估研究

程評估

政廳

報告

執行單位:漢光建築師事 務所

75

彰化縣鹿港古蹟保存 區執行計畫之研究

1. 鹿港古蹟保存工作執行體系之

委託單位:彰化縣政府民

建立及日後經營發展方案之擬

政局

定。

執行單位:東海大學歷史

2. 鹿港古蹟保存建築行為管理辦

法之研議。 3. 鹿港古蹟保存日常活動規劃。 4. 鹿港整體古蹟保存工作規劃。 75

鹿港興安宮修護計劃

鹿港興安宮修護計劃

委託單位:彰化縣政府 執行單位:李政隆建築師

2-1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及成效

委託/執行單位

度 事務所 69

鹿港龍山寺之研究

鹿港龍山寺調查研究

委託單位:鹿港文物維護 及地方發展促進委員會 執行單位:漢寶德

2. 規劃設計及環境改善工程相關計畫案 96

96

鹿港鎮魅力商圈商業

環境配套硬體建置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環境配套硬體建置工

執行單位:億統廣告企業

有限公司

鹿港河濱公園整修改 善及觀光發展計畫第 一期工程

1. 提供一舒適的親水空間,創造 鹿港地區新的觀光資源。 2. 提升河域的附加價值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執行單位:致力營造有限 公司

3. 導入主題活動、規劃各類相關 公共設施,塑造國內一流的龍舟 競賽場。 96

96 年度彰化縣鹿港鎮 1. 將閒置空間活化再利用,以發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公會堂週邊公共開放

揮最大空間的使用量。同時,

執行單位:黃賢澤建築師

空間及公共設施改善

並將違建,有礙景觀物拆除,

事務所

規劃設計

極勸導佔用公用空間使用者離 去,賦與街道空間整齊化、一 致性。 2. 串連遊憩觀光動線、提高遊憩 觀光品質。 3. 於道路結點上規劃兩處休憩空 間,其一為公會堂面前廣場、 其二為第二市場,以增加遊客 停駐休憩空間。

96

鹿港鎮觀光導覽地圖

觀光導覽地圖牌座設置委託規劃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牌座設置委託規劃設

設計

執行單位:吳惠娟建築師 事務所

計 96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鹿港鎮整體文化生活

1. 規劃地點位於鹿港鎮南區,範

圈規劃計畫委託規劃

圍包括役政大樓、楊橋公園、

執行單位:孫勝輝建築師

設計

文開書院、福興穀倉、鹿港國

事務所

中、復興路、中山路、東西向 2-2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及成效

委託/執行單位

度 快速道路。 2. 計畫內容包含基地調查及相關 設施工程規劃,並依據經核定 之整體規劃報告方案,進行辦 理細部設計事宜。 96

鹿港鎮魅力商圈商業

1. 針對 96 年度「鹿港鎮小鎮商街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環境配套硬體建置工

再造計畫」之商定範圍包括北

執行單位:孫勝輝建築師

程委託規劃、設計暨

起民生路,南達民權路,東以

事務所

監造

中山路,西至瑤林街所為成之 區域。 2. 商圈之入口意象設施、導覽設 施、解說指標設施、歷史老店 解說設施、街道休憩傢俱、特 色門牌設施規劃設計。

96

96

96

鹿港小鎮商街再造計

老街商圈再造,軟體相關規劃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畫-遊逛老街新樂園

執行單位:傳動經營顧問

委託服務

有限公司

鹿港鎮鎮有日式宿舍

透過地方意見諮詢與彙整,提出保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群空間再利用計畫

存日式宿舍群景觀風貌再利用之

受託單位:

策略;賦予文化再現之風貌。

穀山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鹿港河濱公園整修改

1. 基地位址位為彰濱工業區內。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善及觀光發展計畫委

2. 計畫內容主要為期望結合河濱

執行單位:禾森工程技術

託規劃設計

公園及吉安水道,以研究、保育為 顧問有限公司 主,產業、休閒為輔的開發角度, 打造生態保育、教育訓練及學術研 究等多功能的親水空間。

95

94

彰化縣鹿港古蹟保存

保存區週邊巷道景觀改善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區週邊巷道景觀改善

執行單位:陞晉營造有限

工程

公司

鹿港歷史風貌再現先 期研究計畫

1. 透過全面性的調查研究,並配 合縣府及中央施政方向,提擬 鹿港總體發展規劃構想,以及 基於此構想發展而成的各個計 2-21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淡江大學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及成效

委託/執行單位

度 畫方案架構。 2. 針對前述整體規劃構想與方 案,近一步就法令條件、組織 人力、土地取得、財源經費等 課題,提擬配套性的策略建議。 3. 針對不同類型計畫方案,近一 步提出包括都市計畫、都市設 計、規劃設計,極後續推動程 序建議。 4. 權衡經費及主客觀條件成熟與 否,建議短期(94 年度)優先 執行方案,並對執行目標、方 式、經費、組織協調與法令部 份提擬具體說明。 94

彰化縣鹿港古蹟保存

古蹟保存區週邊巷道景觀改善工

委託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區週邊巷道景觀改善

程規劃設計

執行單位:鼎騏建築師事

工程規劃設計 93

務所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鹿港鎮老人會館週邊

1. 規劃範圍包含:中山路與文開

廣場及街道規劃委託

路至新祖宮正門廣場前,新祖

執行單位:上華工程顧問

規劃設計

宮正門前置成功路口前路段,

有限公司

新祖宮至老人會館前空地,新 祖宮至日茂行之間的街道(老 師巷) ,鹿港城隍廟至老人會館 與新祖宮的串聯道路。 2. 計畫工作內容包含:徒步街工 程、廣場與停車場工程、照明 系統、街道設施改善、活動廣 場、景觀植栽、意象改善。

3. 公共藝術計畫案 87

「鹿港日茂行歷史城

緣起於鹿港的重要史蹟「日茂行」 主辦單位:鹿港鎮公所、

~

區空間重塑行動系

因面臨都市計劃道路拓寬的工

華梵大學及文化建設委員

88

列」

程,其門廳及前埕將被拆除的窘

會中部辦公室

歷史之心/裝置藝術

境,於是透過地方的知識青年與文 執行單位:

2-2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及成效

委託/執行單位

度 大展

化工作者,以搶救行動獲得了台灣 華梵大學建築系承辦,彰 省政府文化處與鎮公所的協力支

化縣立文化中心協辦

持,並且邀請了曾梓峰主持「鹿港 日茂行歷史城區保存都市更新整 體規劃」隨後在規劃中邀集黃海鳴 策劃「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 50 的活動,企圖藉由十一位藝術 家及一位建築師,以裝置藝術的手 法,針對日茂行前廣場及週遭地區 居民所啟發的靈感,與居民互動所 激盪出的創意,重現居民對日茂行 歷史街區的想像,以及從生活經驗 中重新建構與歷史文化資產的生 命關連。 4. 都市計畫案 96

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

96 年底決標,計畫執行中。

委託單位:鹿港鎮公所

畫(第三次通盤檢)

執行單位:龍邑工程顧問

暨都市計畫圖重製

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2-2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2.4 小結 1. 上位計畫檢討 在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之土地分區管制要點中,列為第一種保存區者 計有國家一級古蹟龍山寺等八處,列為第二種保存區者計有一○九處,列為第三種保 存區者計有一九七處,列為第四種保存區者計有十五處。惟經專案通盤檢討後發現,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附表所列地號與保存區計畫範圍不符,部分地號於地籍重測 後有所遺漏或有誤植,造成計畫執行與管制的困難。另目前古蹟之認定依各主管機關 指定可分為國家級古蹟及縣級古蹟,依彰化縣文化局公告之資料,現有古蹟計有十五 處,而非現行計畫中的僅有八處,故原第一種保存區之界定範圍應予修正,而對於原 非位於保存區的新增指定古蹟則辦理分區調整,以維護其使用。

2. 相關法規檢討 鹿港福興都市計畫於民國四十四年公告發布實施,民國六十年辦理擴大都市計畫、並 於民國七十五年、九十一年辦理第一、二次通盤檢討,為鹿港福興地區都市發展之主 要規範。惟第二次通盤檢討後迄今已超過五年,在第二次通盤檢討修訂公告實施後, 因保存區內土地的地籍重測、容許使用項目、主管機關的更迭,新舊市區的退縮建築 及停車空間管制的落實,都市設計的執行機制等,造成諸多民眾的土地或建物無法達 到最適利用或申請建照之核照疑義,致使鹿港地區無法順利地依既定計畫進度推行, 因此,針對相關保存區重劃、古蹟範圍界定等問題,應於下一次通盤檢討中一併納入 考量。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分別說明古蹟之指定及歷史建築、聚落之登錄備 查及輔助事項。依彰化縣文化局公告之資料,鹿港鎮現有國定古蹟一處(龍山寺)、縣 定古蹟十四處、歷史建築八處,惟並無聚落相關資訊之登載,本案推展鹿港聚落活化 工作,可依本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完成聚落之備查,而聚落登錄基準、程序及相關輔助 辦法可參考文化建設委員會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文壹字第0942130851-5號令發 布之「聚落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 第十八條至第三十三條則規定古蹟之管理維護、維修(含緊急修復)、保存區、所有權 移轉等相關規則,其中第二十二條針對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修復及再利用不受都

2-2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市計畫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給予推動文化保存工作 相當大的空間;另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即宣示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於進行相關計畫檢討 時,必須將文化資產保存之項目納入通盤檢討,更對本案推動有相當大的助益。 其次,針對聚落保存計畫,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為維護聚落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 機關得擬具聚落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後,依法劃定為特定專用區,在「鹿港福興都市計 畫通盤檢討」中雖有將保存區依使用性質及維護類別區分為四種保存區,惟其均以個 別建築物為維護主體,若能依本法相關規定,將個別之保存區域提升為歷史聚落(需 於主管機關完成聚落之登錄及備查), 將使本案工作計畫之推動更趨完善。 另本案除了鹿港保存區聚落修繕工作項目外,對於文化保存之相關議題,如鹿港錫 藝、燈藝、竹藝等傳統工藝之傳承,亦提出因應策略。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七條對 於個人、團體提報具傳統藝術之列冊追蹤;第六十一條鼓勵民間辦理傳統藝術及民俗 記錄、保存、傳習、維護及推廣等工作及其補助之規定,均能符合本案工作計畫內容。 且自政府舉辦「民族藝術薪傳獎」以來,鹿港鎮曾產生六位薪傳獎得主,顯見鹿港傳 統工藝的豐富,因此有必要設法將這些傳統藝術傳承且發揚光大,使鹿港不但是具有 古老建築的小鎮,更是充滿人文藝術氣息的文化城。

此外,由於文化資產保存的工作,常常因為民眾顧慮個人居住地區列為保存區後的相 關限制而配合意願不高,造成相關工作推動上的困難,本法針對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亦 定訂有獎勵之規定,其中第九十一條對於私有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其所定著土地 之稅賦減免,依「彰化縣私有歷史建築物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規則」第三條之規定「經 登錄之私有歷史建築物,減徵標準如下:地價稅減徵百分之三十。房屋稅減徵百分之 三十。」;另第九十三條對於出資贊助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古蹟保存區之修復、再 利用或管理維護者之鼓勵辦法,對於個人及企業而言,不啻為推展文化保存工作的一 大利多。

在針對建築管理方面,建築法第八十三條有關古蹟之修繕及第九十九條之例外規定已 將文化資產維護時可能面臨之限制排除於其規範之外,因此,本案所提工作計畫,只 要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即可。 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八條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二條、建築法第九十 九條之例外規定,本案於建立中山路市招設置準則時,可由規劃團隊針對鹿港聚落發 2-2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相關計畫與有關法令

展、民俗文化、發展觀光通盤考量,會同縣府相關主管機關共同制定公告施行,使中 山路市招不再成為影響鹿港鎮發展觀光的隱憂。

3. 相關計畫實施情形與檢討 前述列表關於鹿港鎮相關計畫案,已落實完成之計畫案多屬歷史建築、古蹟修復再利 用及文化資產調查或規劃設計及環境改善工程之相關計畫,屬區域性之都市計劃案僅 「北區公共開放空間綠地整合調查規劃設計」及「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第三次通 盤檢)暨都市計畫圖重製」兩案,後者已於 96 年底結標並執行中。

鹿港鎮歷史建築、古蹟修復再利用及文化資產調查研究計畫案實施情形及分析;如下 所述: (1). 75 年度「彰化縣鹿港古蹟保存區執行計畫之研究」為鹿港鎮歷史建築、古蹟修復 再利用及文化資產調查相關計畫案最先期計畫,為所有相關計畫案之基石。 (2). 鹿港鎮歷史建築、古蹟修復再利用及文化資產調查研究計畫案涵蓋鹿港大部分古 蹟及歷史建築;除鹿港地藏王廟、鹿港三山國王廟、鹿港丁家古厝、元昌行、原海埔 厝警察官吏派出所、玉珍齋、意和行、友鹿軒外。 (3). 鹿港鎮歷史建築、古蹟修復再利用及文化資產調查研究計畫案僅「鹿港古蹟保存 區」案、 「鹿港隘門」案、 「文武廟」案及「鳳山寺」案完成前後期相關計畫案;並已 進行細部設計及修護工程,其餘計畫案僅完成調查研究暨修護計畫。

鹿港鎮規劃設計及環境改善工程相關計畫案實施情形及分析;如下所述: (1). 鹿港鎮規劃設計及環境改善工程相關計畫僅「魅力商圈」案、「河濱公園整修改 善及觀光發展計畫」案及「古蹟保存區週邊巷道景觀改善工程」案完成細部設計或第 一期工程。 (2).「公會堂週邊公共開放空間及公共設施改善規劃設計」案承續「公會堂調查研究 與修復計畫」案,其計畫內容切合後者對週邊環境建議之方向。

2-2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第參章 鹿港鎮發展概述 城鎮及市街的形成與發展不可脫離社會文化,及歷史脈絡。欲探討鹿港鎮之發展脈落 時,首先須對鹿港鎮之地理背景及歷史沿革有所認識,才能進一步瞭解鹿港鎮城鎮的 發展過程。而,城鎮及市街之發展亦會隨時空的轉變、環境的變化而有所不同。本章 首先對鹿港鎮的歷史沿革、市街空間分佈、形成原因,與鹿港鎮的自然環境作敘述說 明,以進一步瞭解鹿港鎮的發展脈落與過程。

3.1 歷史沿革 鹿港自有其名以來,因著時空、族群的轉變,產生了許多不同的稱謂,例如:在張 炳楠先生所撰寫的鹿港開港史1一文中記有:「鹿港原名鹿仔港,一名漉仔港,或鹿子 港2。」除此之外,其他文獻中尚有提到「鹿仔溪」、「鹿津」、「鹿溪」、「鹿水」、「鹿 江」3,還有近代文人雅士所創的鹿港雅名,如: 「洛津」 、 「洛江」 、 「洛溪」等,皆是 取「鹿」 「洛」之諧音4。 根據鹿港鄉土誌的記載,明永曆十五年(西元1661 年),移墾鹿港的漢人已有二千人之 多5,當時移居鹿港的漢人以福建興化府人最早,其多以農耕或漁業維生。此後陸續 有福建泉州府、漳州府,以及廣東潮州府等地人移民鹿港。早先的漢族移民居住在目 前鹿港街的北面-崙仔頂(北橋頭客仔厝)一帶,後因地勢低濕狹隘,移民日益增多,加 上港口的出入不便,所以逐漸地遷移至目前的鹿港街6。 至清領時期,鹿港歸屬於諸羅縣管轄,並於清康熙五十六年(西元1717 年)前後,成為 來台漢人冬日捕抓烏魚的基地,並且有商船來此販賣脂麻、粟、豆之類7;雍正元年(西 元1723 年),彰化設縣,鹿港改隸屬彰化縣管轄;乾隆四十九年(西元1784 年),詔准福 1

張炳楠,<鹿港開港史>《台灣文獻》 ,19:1,1968,p1-44。

2

關於地名的來源,張炳楠先生的考據如下: 鹿仔港:始見於康熙三十四年(西元1695 年),高拱乾纂修之「台灣府志」 。 漉仔港:見於「明清史料戊編」第二本。 鹿子港:見於乾隆三十九(西元1774 年),余文儀續修之「台灣府志」。 鹿港:見於乾隆四十八(西元1783 年),福州將軍永德提「請設鹿港正口疏」 。

3

鹿仔溪:見於高拱乾修之「台灣府志」、 「台灣府總圖」。 鹿津:見於嘉慶十二年(西元1807 年),謝金鑾修之「台灣縣志」 ,薛志亮「敘」。 鹿溪:見嘉慶丙子年(西元1816 年)臘月,鄭捧日撰之「重修鹿溪聖母宮碑記」。(此碑今存於鹿港舊祖宮)。 鹿水:見於道光中葉,周璽纂之「彰化縣志」「形勝」 。 鹿江:見連雅堂之「林痴仙傳」 。

4

葉大沛,《鹿港發展史》 ,彰化:左羊出版社,1997,p58-59。

5

鹿港第二公學校編, 《鹿港鄉土誌》 ,不詳,1930,p2。

6

施振民、許嘉明、王磊 合著, 《鹿港古風貌之研究-第一部份》 ,鹿港文物維護及地方發展促進委員會,1978,p1。

7

周鍾瑄,《諸羅縣志》,台北:國防研究院,1968,p12。

3-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建泉州府晉江縣蚶江與彰化縣鹿仔港正式設口開渡之後,鹿港始成為當時僅次於台南 的台灣第二大港都,並以此進入台灣文化的鹿港期之巔峰8。維持了一百餘年的台灣 中部最大商業中心之地位。 待台灣割日以後,鹿港地方先後於明治二十八年(西元1895 年)隸屬台灣縣,隨即改置 台灣民政支部彰化出張所(後改稱鹿港出張所)轄;明治二十九年(西元1896年)四月一日 又改歸臺中縣鹿港支廳轄,同年八月二十二日移署彰化改稱彰化支廳; 明治三十年(西 元1897 年)六月十日改歸臺中縣鹿港辦務署轄; 明治三十四年(西元1901 年)十一月十 一日改歸彰化廳鹿港支廳; 明治四十二年(西元1907 年),將今日鹿港的轄境分成鹿 港、頂厝和頂番婆三區,屬臺中廳鹿港支廳;大正九年(西元1920 年),臺灣改廳設州, 原鹿港區、頂厝區和頂番婆區的一部份合併設立鹿港街,歸臺中州彰化郡轄; 鹿港街 的設立,確定了今日鹿港鎮的轄區範圍。 臺灣光復後,鹿港街改制為鹿港鎮,於民國三十五年(西元1964 年)隸臺中縣彰化區轄; 民國三十九年(西元1950 年),將臺中縣分設臺中、彰化、南投三縣,鹿港鎮改歸彰化 縣管轄9。今日,鹿港的行政區域共包含了二十九個里(參見圖3-1-1)。 從鹿港開港以來,一般人所談到的鹿港,通常是指順著鹿港溪由海口彎進內地,始自 清代藉由港口貿易發展起來的鹿港市街,若以今日的行政區位來看,它僅占全鹿港鎮 面積的百分之八,而其人口數卻擁有百分之三十以上,可見其市街的繁盛程度,由清 代發展至今,尚未被其他新開發的地區所取代10。 鹿港市街(即鹿港人所稱的街內)含括的範圍有東石里、郭厝里、新宮里、洛津里、大 有里、興化里、龍山里、菜園里、街尾里、玉順里、順興里、中興里、長興里、景福 里、泰興里,共十五里的範圍11,北至東路里的水上口,南到街尾里與福興鄉相鄰, 西面延著福鹿溪12,東則靠著鹿港中正路來劃分。以相對位置來看,約居於台灣西部 海岸線的中央區位,以縱貫向的距離來算,與台北和高雄的距離大約都在二百公里左 右,並且與大陸的福建省僅以二百浬左右的距離,隔海相望,而與泉州的蚶江口相距 最近,可知其往昔與大陸對渡的水陸往返甚為容易。

8

張其昀先生的「台灣史綱」 ,細推台灣文化之發展為:澎湖、安平、台南、鹿港、淡水、台北、台中、基隆、高雄等九期。其

中,將清康熙22 年(西元1684 年)設府,至道光22 年(西元1842 年)南京條約五口通商止,共歷時一百五十八年,劃為台灣史中 的「鹿港期」 9 10

王世慶,《臺灣省通志》 ,台北: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70,p46-117; 陳國川,《鹿港鎮志地理篇》 ,鹿港鎮公所,2000,p1。 黃秀政,《鹿港鎮志沿革篇》,鹿港鎮公所,2000,p255-256。

11

李秀娥,<鹿港的人口與宗族>《鹿港暑期人類學田野工作教室論文集》,中央研究院,1993,p35。

12

今日的福鹿溪(或稱為新溝)指的是從民國三十年水利單位就原有鹿港溪河道截彎取直,並與上游的灌溉渠道相聯,使鹿港溪

加長,而改名的員林大排水溝。

3-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圖 3-1-1 鹿港行政區域圖 (右上方的灰色區域,為鹿港「市街」所指範圍之放大) (資料來源:廖如玉,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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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鹿港聚落空間的形成 3.2.1 聚落形成因素 聚落的形成是為移民開墾之時,人類為防禦土地及水源取得方便之需求,共同群聚生 活及經營空間後,所呈現出的空間型態。所以「聚落」在空間上的意義為一供人類居 住,且與土地的關係至為密切的區域。而除了自然及地理環境等因素之外,當時的社 會狀況亦是影響聚落空間形成的因素。此一概念,亦可從聚落最初形成的空間為宗族 集居的地區中得知。 移民開墾時期,聚落的分佈位置大多基於水源的取得而決定,彼此間的連繫多以步行 方式為主。各聚落間的許多道路,皆是久走而成的道路,真正有計畫的環境建設,是 在人口逐漸成長和農業穩定發展之後,才開始有規劃的進行建設。 依據聚落形成的原因,本研究將聚落的特色分為下列三個項目: 1. 自然環境特色:如地理、地形、氣候的差異等。 2. 社會結構特色:如人口構成、經濟產業活動、宗教信仰的差異等。 3. 空間分佈特色:主要由空間分佈型態的差異來做區分,如經過都市計畫的整齊街 道與鄉村多曲折的街道等。

3.2.2 鹿港聚落空間的形成與特色 明鄭到清代中葉,濁水地區之漢人開墾,多以山麓地區為重〈取泉水較易〉 ,而鹿港 在清初為該區唯一之集鎮,當時鹿港並非一般性農村之集鎮,而應屬軍事貿易之商 港。鹿港市街之成長由於史料的缺乏極難判定,但根據各地區廟宇之建置,市街之型 態及鄉野傳說亦可推其大略成長概況。 以十八世紀鹿港鎮全鎮所有廟宇及官用建築之建置年代以及街道發展的歷程分析鹿 港鎮市街及聚落發展,並將其並歸納為三大群落: 表3-2-1 十八世紀全鎮建置之廟宇及官用建築

年份

廟宇及官用建築名稱

1730-1739

天后宮、拱辰宮、保安宮、臨水宮、景靈宮,米倉及巡檢置

1730-1740

溫王爺,潤澤宮及三山國王廟

1745

鎮安宮

1754

城隍廟

1765-1769

玉渠宮、永安宮及王宮

1780-1789

南靖宮、龍山寺,補靈宮及新祖宮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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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十九處有記錄之廟宇及官用建築可看出,1740 年以前所建置者,除拱辰官及景 靈宮為散村之供奉廟宇外,前九處約可分為兩大群及一小處。 根據鹿港古風貌之研究一書中分析,鹿港傳統聚落的空間發展是依附著鹿港溪舊河道 而呈長方形的面狀聚落分佈。它位居溪流的出口處,曾是繁盛一時的港口貿易之都, 其聚落生活空間的形成是朝向區位、生活方式及人群背景,這幾個較重要的特 色發展。因此,綜合以上各述,清代鹿港傳統聚落的形成,大致尚可區分為下列三個 發展階段:

1. 第一階段發展 根據上述,我們可以得知第一大群為天后宮、臨水宮、拱辰宮、保安宮及水師汛之所 在也就是目前鹿港北端。由此發展出了第一階段的聚落形式。第二大群建築為興安 官,米倉及巡檢署。另一為景靈宮鄰近。由此可知全鎮較早之最大聚落是北端的北頭、 宮後、泉州街一帶,其次之大聚落是興安宮、米市街一帶,牛墟頭也是一早期聚落區。 故,鹿港聚落發展的第一階段,約發展在清初,以三個各具特色的聚落區為發展的據 點,較大型的聚落為北端的「北頭」漁村和靠近河口的船頭行市街「泉州街」以及位 居於天后宮後方的居住區「宮後」;中部一帶則是圍繞在鹿港最早興建的寺廟「興安 宮」附近的住宅區,以及當時米倉、巡檢署等運軍糧到大陸的碼頭所在地「米市街」 一帶;此外,還有東南端從事農產加工的「牛墟頭」,也是早期的聚落區之一。

2. 第二階段發展 第二階段發生在乾隆年間,1731 年鹿港正式為臺灣本島之交易港。主要的市街發展 區域為興安宮到天后宮之間的沿海港地帶(含埔頭、大有、瑤林、德興街等),若從 街道及群體建築空間來看也頗能符合上述狀況,在第一階段二聚落區各具特色。這階 段所發展之市街區,以臨港區域為主。此階段所形成之市街,已和早期臺灣集鎮之街 道型態近似。由前階段的三個區域以連續性、及延伸性的方式擴張,且因大陸移民大 量流至此,商人各依其血緣性及地緣性劃分地段自設街道,然而,這一階段的產生可 能與一七三二年清廷明令在臺墾民可回籍攜眷來住,也讓人民產生了永久居住臺灣之 意願。 此區為貿易興盛的臨港區域,連棟店鋪的繁榮市街內,大多是經營船運的船頭行,北 面區域具有三種市街及建築組合型態,其中最大是東石,郭厝的漁村聚港,建築低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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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陋,組織紋理無明顯系統。與臺灣一般早期漁村聚落相似。藉著這時期的發展,已 逐漸使得鹿港聚落銜接成帶狀。

3. 第三階段發展 第三階段的發展發生的時間約在乾隆末年,近河港之泉州街,已具有機之市街型態, 且空間尺度超乎全鹿港其他市街。 可能是出於貿易積貨量大所致,但也可能是早期公有臨時市場所形成。連棟店舖林立 且以兼具船運之船頭行較多。此階段的發展在 1780 年後的六十年間閤港建廟,角頭 廟有三處,且其中一處屬半官方所有的金門館,可見當時貿易之盛,全港之協調所在 至為重要。但市街發展在原有各區之邊緣地帶、貿易量大增,原有的市街區域已呈現 飽和的狀態,於是另外開闢了一條新的市街,以便連結到各區,而且使得原有的商家 行號,在營業的空間上得以擴張,此及為聞名全省的「不見天」街,後為鹿港之骨幹, 也成為現今鹿港最熱鬧的商業街。

3.2.3 鹿港傳統聚落型態的構成要素 依據林會承的《清末鹿港街鎮結構》一書,可知鹿港傳統聚落形態的構成要素有下列 四項13: 1. 自然成長形態之聚落 從鹿港傳統聚落內的公共建築之分佈位置來看,除了城隍廟位居大街上,其他如營盤 位於大街北端外緣、理番知署位於南端、地藏王廟、土城則位於最東端的邊緣上,而 文開書院與文武廟則位於土城的對面。由於這些公共建築不是位處街區邊緣,便是居 於未開發的區域,對於聚落的發展,並沒有產生多大的影響,由此可推測,鹿港傳統 聚落的發展,並未經過人為的整體性規劃。 這種沒經過整體性規劃的成長形態,會因著座落位置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而產生許多 不同類別的聚落形態。因此,鹿港聚落內部的單元形態非常多樣,有趨向集村形態的 單元,也有成帶狀分佈的單元,另有 U 型「街坊」形態、點狀散佈形態和許多無法 歸類的綜合形態。這些單元因集結的方式不同,自然產生各種不同的成長方式。雖然 這樣的聚落形態是由各種不同的小單元形態交錯、複雜地拼湊、重疊而成,在其內部 13

林會承,《清末鹿港街鎮結構》,台北:境與象出版社,1983,p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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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易找到統一的規則或秩序,但若將各個單元拆開來看,則可發現其內部各具機能與 特質。

2. 河港形態之聚落 鹿港街位居鹿港溪河口,屬於面形的河港聚落。其經濟重心沿著河岸發展,處於供貨 物出口的碼頭區。鹿港的港口在清末淤沙以前曾具備著優良的停泊條件。當時,鹿港 溪流至海口出處,形成一個半圓形的大弧度彎曲,於是造就了碼頭區一帶,沿著弧形 走向集結成帶狀分佈。屋舍戶戶緊臨,並垂直於河面,屋後可泊船,門前可行車,街 內居民的行業以船頭行、商行居多,並在碼頭區的四周產生了大量的製造業、加工業、 服務業、娛樂業等,這些向外擴散的區域和外圍的農村、漁村連接成一片,而形成略 趨於長方形的面狀聚落分佈。 面狀聚落的內部,受到碼頭區帶狀延伸的影響,可以再劃分成許多平行的帶狀單元。 至清末時,平行於河岸的主軸動線已發展出兩條,次要動線有三條,總計達五條之多。 一條主軸動線,兩旁有屋舍戶戶相對,兩條主軸動線就形成了兩組戶戶相對的屋舍重 複出現。鹿港的建築物多呈狹長形,面闊約在三點五公尺至六公尺,進深約在五十至 六十公尺之間。

3. 商業形態之聚落 鹿港早期因河道便利而逐漸發展成一個區域的商業據點。清未外國洋行紛紛成立,而 鹿港自始至終皆維持著漢人經營行郊的傳統商業形態,並未受到外國洋行的影響。推 究部分原因是因其土地成長條型的劃分,建築物本身即是店舖與住宅相融的樣式,戶 戶緊鄰,並且分佈的非常廣,使得本地居民直接或間接地都參與了商業活動,形成其 商業行為上有別於艋舺和安平的特色。 然而,鹿港的河港和商業所形成的長條形聚落,在日本人佔據鹿港之後,修築了三條 南北向的垂直道路,使得鹿港這個深具泉州風味的聚落,漸漸失去了它這方面的獨特 風格。

4. 地緣形態之聚落 鹿港曾經有南靖人、興化人和客家人來此定居,因此分別在街鎮內建有南靖宮、興安 宮和三山國王廟,但人數並不算多。彰化平原在乾隆四十七年至道光二十四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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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發生過四次大型的泉漳和泉粵分類械鬥14,導致泉、漳、粵人各分地自處,且因泉 州人人多勢眾,所以在彰化平原上占盡優勢,將外地人逼出土地肥沃區,而鹿港也不 例外。 據統計,當時街內約有百分之八十的居民屬於泉州籍。此外,施、黃、許三大姓又佔 了人口總數的百分之八十,其中以施姓人數最多,獨佔了百分之三十三,施姓又可分 為前港(錢江)和後港(潯海)二大支派。況且,鹿港的居民在姓氏之下,又有房份、柱 份等細分,且其分佈與街鎮的形態很有關係。 以下為清末時期,姓氏、房份和居住地的分佈情形:

表 3-2-2 清末時期,姓氏、房份和居住地的分佈情形一覽表

姓氏族群

分佈位置

前港(錢江)施姓大房

石廈、后宅、車埕、板店街、杉行街,位居鹿港南區部分

前港(錢江)施姓二房

瑤林、埔頭、九間厝、車圍、寺口等地,這些區域都在港溝 側,居於最具價值的碼頭區

後港(潯海)施姓

打棕埕、宮後、後寮仔、菜市頭街,是屬於鹿港北區

黃姓

泉州街(埔錦黃)、東石、頂菜園、下菜園

許姓

許厝埔十二庄與牛墟頭

郭姓

郭厝

14

許嘉明著,<彰化平原福佬客的地域組織>,p173。這四次械鬥分別發生在乾隆四十七年、嘉慶十年、嘉

慶十四年和道光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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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鹿港鎮市街空間發展與變遷 鹿港傳統市街空間的主要特色在於它的形成與市街的功能有直接而密切的關係。由於 鹿港昔日為濁水溪流域之產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的主要吞吐港,其腹地運輸的主要路線 有南路的員林大村線及北斗萬興線,這兩條路線在鹿港溪的西南會合,越過楊公橋抵 達鹿港;清朝中葉,埔里一帶已陸續開發,糖、米及山產經過南投、草屯及彰化而到 鹿港,同時,臺中盆地也已開發,其產品亦經彰化而到鹿港,此為東路;北面則有經 沙鹿、大肚到彰化而後轉入鹿港,或經由沿海區域到和美而後抵達鹿港的,此屬於北 路。因此鹿港之聯外交通主要有北路、東路及南路。此三路,最早以南路較重要。待 東部開發後,其使用量劇增,甚而超過南路。故鹿港市街的成長為西北、東南走向, 與聯外道路不無相關。

西北區域為鹿港最早的聚落,早期的鹿港溪曾有一度距離此街不遠,所以有「船可逕 泊王宮前」之記載。順著鹿港溪沿岸均為碼頭,最早的貨物集結點據推測可能是在日 茂行前,並且有一片形如通道的廣場通往天后宮。但是,後來亦因空間的使用量不足, 由八郊出資合建王宮15,將主集結廣場移至王宮前,所以此廣場的功能,應該主要是 為了堆積輸入的貨品。等貨物拆卸完後,船則沿著河港開往南端的集結場六路頭,並 且在此採購或運兵糧,而後回航。由於早期的兵糧貨量極大,因此該集結場距離官用 的米倉不遠。同時,南、東、北三路腹地的運輸通道也因而集結於此16。

依據《鹿港古風貌之研究》將鹿港的市街空間依其活動形態,大致區分成四大類型, 以下簡要地對此四類空間加以描述:

1. 因聯外交通活動而形成的市街空間 此類空間的形成又會受到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同,而產生些許的差異。故又可將其空間 類型分為: (1). 以船為交通工具的空間 其中包含了:A. 進貨深水碼頭:此類碼頭原來可能屬於私有團體,但是在乾隆末年以 後,因運貨量大增,碼頭不足,故私有權限被打破。然而由於原來的運貨量不大,故 15

原位於鹿港老人會現址、鹿港人俗稱之為「王宮」。

16

施添福,《鹿港鎮志-地理篇》,鹿港:鹿港鎮公所,2000,p10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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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之寬度較小,在四公尺上下,呈線形沿河岸展開,並無集結狀況。而且該空間與 主街銜接之巷道狹窄,形同今日的防火巷。B. 進貨集結碼頭:指王宮前之碼頭,最 早則是使用泉州街。泉州街寬在八到十公尺之間,早期下貨已足夠,但是當島內開港 及中部大量開墾之後,貨品類型極多,故需寬敞之空間,因而擴建王宮前廣場,其長 寬各約五十公尺較能適應多類貨品之集散。C. 出貨集結碼頭:由於清代台灣出貨類 型簡單,以米糖為大宗,量大而種類少,故其碼頭寬度不大,但進水較深。寬約十餘 公尺,末端有市場以供各地來的貨品交易。 (2). 以牛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道路 鹿港南路的腹地與集村距離較遠,且沿途多為平坦的沖積平原,利於行車。然而,當 時之車輪是木製的,極易磨損,故所行道路皆採砂質地面,如河底路、林投路等。穿 過曠野,路面雖利於行走,但車輪磨損依然存在,所以其交通路線之終點為一相當寬 敞之所在,以便集結車輛,並加以修補。如:車埕及牛墟頭等空間。 (3). 步行交通的空間 由於步行的負荷量及行程均較短,況且從東路運來的貨物,在早期也以山產居多,重 量不大,且山路難以行車,所以不需要大型的集結場。

2. 因交易活動而形成的市街空間 鹿港是清代中部的貿易中心,故其街道形成的交易空間類型也比較豐富,可將其大致 分為五類,說明如後: (1). 主要交易的市街 本類市街較早期屬市場與街道混合型態,為多機能市街,故其街道寬廣,以適應多種 需求,且兩側也屬多機能建築,其形態近似住宅,又似船頭行。 (2). 發展初期的主要市街 其範圍自埔頭街到大有街一帶。在發展時期市街的兩端已產生可集結之廣場,把臨時 市場與常態性販賣空間分隔開,因而市街寬度減小,約在四公尺左右。而兩側建築已 有半數左右為櫥窗結構,顯示其交易行為已促使空間產生變化。其後雖因功能略變, 而成為大盤交易及運輸業的場所,但不少建築尚預留有櫥窗空間,可是郤把該空間以 堅實的牆面封往,顯示出空間機能演變中的矛盾現象。 (3). 發展後期的主要市街 指的是五福街。北起城隍廟,南至板店街。該街寬度約四.二公尺,其櫥窗空間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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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因配合當地氣候及顧客習慣,其上加蓋亭子,使街道空間顯得緊湊。穿過通道 (中央部份)與交易通道(兩側金柱之間)有更進一步之分劃。上覆之亭子即所謂不 見天,使交易者進入其中有賓至如歸之感。此街中之隘門,雖在建置初期主要是為了 防禦性的機能,然而也產生了空間的分割作用。 (4). 次要的市街 此類市街由於臨港的位置較偏,其使用頻率與價值較低,故其街面寬度較小,約在三 公尺左右,然而街之斷面比與主街差異不大。這些街道的地位屬於較次級,以加工業 為主,如米市街、杉行街、德興街及石廈街等。 (5). 聚落市街 此類市街供應對象為該聚落居民,為鄰里性商業活動,所以街道寬度更小,約在一. 二至三公尺之間。又因為早期自然聚落的交易行為,多屬廟口的臨時交易,幾無市街 之需要,故現有的市街是從原有居住性坊道變體而成。如:後寮巷等。

3. 供居住區使用的空間 此類空間無商業機能,為日常生活之服務性通道。又可將其分為同質性聚落巷道 及集鎮市街居住性巷道兩種: (1). 同質性聚落巷道 其組成多為血緣性或地緣性極強之聚落,居民活動類型單純,互賴互助,彼此的需要 強烈,相對的私密要求極弱。因此,各建築間二至三個單元即留有一可通行之巷道。 其建築單元中的廣場多為共用,故通道寬度變化極大,在廣場處可達十公尺,在小巷 道上僅有八O公分。通道曲折,非聚落居民不易辨認,也可說是具高度防衛機能。如: 郭厝、東石。 (2). 集鎮市街居住性巷道 此巷道處於集鎮市街背後、由於居民較為複雜,且各略有財富,因此居住單元獨立性、 私密性及安全性需求極高,互助及共用性要求甚少,因此巷道之感覺甚為封閉、冷漠。 而其寬度如係防火巷則在一公尺上下。如係一般服務性通巷則在二到三公尺之間。其 服務性通道在進出口處均略減小以增加防禦之功能。

4. 供其他公共活動的空間 此類空間在鹿港又可約略區分為以下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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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鎮共用的空間 此類空間附屬在閤港廟前或廟內,其原始機能應屬多用途,具祭祀、教育、交易、娛 樂為一體。但由於鹿港人口增加迅速,每一公用空間在發展上均會呈現不足的現象, 況且,祭祀性的公用空間為民間信仰及精神力量的來源,故其需要量最大。 (2). 地區性公用空間 由於鹿港為貿易集鎮,地區性之互助互賴需求低,除原有聚落即北頭、興化巷、牛墟 頭及鎮外聚落所形成的公共戶外空間,具有聚落共同活動的機能外,其餘的地方均屬 匱乏。 (3). 會館性公用空間 這種公用空間是少數移民的共同信仰,向心力較強,純為精神堡壘,如:三山國王廟 及金門館。其內部設施兼具會館機能。 (4). 家族及宗族性公用空間 此種空間主要為紀念血緣關係,故型態較為封閉,僅施姓宗祠因其血緣遍佈全鹿港; 故較為開放。

鹿港曾是繁盛一時的港口貿易之都,明末漢人開始開墾,清雍正 9 年開放為貿易港, 乾隆初成為中部米穀集散中心,乾隆 49 年(1784)鹿港與福建泉州鉗江口對渡,成 為台灣中區貨物主要口岸,陸路貿易涵蓋彰化、台中、南投等地。清乾隆 49 年至道 光 30 年是鹿港全盛時期。咸豐 10 年(1860)北京條約訂定後,鑑於鹿港已不能行大 船,而開放淡水、基隆、安平、打狗四大港與外國通商,導致喪失天然優勢,急劇沒 17

落,自此歸於平淡 。 根據《鹿港古風貌之研究》18及《彰化縣市街的歷史變遷》19書中對於鹿港市街 歷史變遷的分析,整理如下(參見表 3-3-1 及圖 3-3-1~3-3-4): 表 3-3-1:鹿港市街變遷一覽表

年代

鹿港市街變遷 清末的鹿港街市,為臺灣中部貨運的集散中心,商業鼎盛,家屋櫛比鱗次,

清末

行人往來如織,其昌盛繁華之貌號稱全島第一。街上除設有文、武兩衙門 之外,還有附屬於兩衙門的文、武兩口,專事負責對海口輸出入品的課稅。

17

請參見行政院環保署地方環境資料庫網站 http://edb.epa.gov.tw/localenvdb/Chunghua/Lukeng/index.htm。

18

漢寶德等編著,《鹿港古風貌之研究》,鹿港文物維護及地方發展促進委員會,1978。

19

賴志彰著,《彰化縣市街的歷史變遷》,彰化縣立文化中心,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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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

鹿港市街變遷 另有鹿港保甲局、彰化籌防局。民間設有學堂、文開書院。至於港口貿易, 有與泉州、廈門、寧波、香港等港口對渡,輸出方面有米、麥、花生油、 苧麻、砂糖、籐、龍眼、煙葉,輸入方面則有紙、布、木材、紹興酒、石 油、鹹魚、藥材、雜貨等。富有之家與實業家充斥於五福街市與蔡市頭, 街上甚至還有當舖、鴉片煙舖、鴨片煙館,至於旅店與飲食店、麵店也夾 在市肆裡,配合三步一小廟、五步一大廟的慶典活動、鹿港街市可以說是 繁華殷盛。

鹿港溪尚且將烏魚寮(今洛津國小)與市街作成區隔,市街尚以不見天街(今 中山路)作主軸,兩側還是櫛比鱗次的長條店舖街屋,從城隍廟口一路往南 日治初期

到街尾,分別有順興街、福興街、和興街、泰興街、長興街、板店街等, 居民大部分聚集在不見天街與鹿港溪之間的腹地,為不規模的小街廓與曲 曲折折的巷弄,也即今天俗稱的九曲巷。

鹿港市街尚維持著清際末葉的模樣,市街自然曲折彎轉,找不到任何規則 脈絡可循,整個市區找不到一塊正方形的街廓。大正年間,鹿港溪改道, 於是烏魚寮才正式納入整個市街的一部分。日治以後的市街改正,雖有作 日治明治 部分街廓的調整,然都祇作小區塊的規劃。日治中期的市街來說,基本上 37 年前後 沒有太大的變動,龍山寺南邊的市街有積極的作為,原連絡埔鹽、溪湖方 面的幹道,則從原走文武廟南邊的路徑,改換成走地藏王廟西南側邊,另 於鹿港溪邊在析出一條往北的便道接往龍山寺。

台中州下鹿港街發佈街區計劃,其範圍包括鹿港街鹿港之大部份,計前區 日治昭和 域面積 200 公頃。對於市街來說,先前沿鹿港溪畔所走的便道,原祇往北 10 年

連接到今洛津國小。

將道路拓寬,一直延伸接往市區街頭西側的飛行場與鹽田邊側,其作為南 北的聯絡孔道。而新高治糖會社小火車鐵道邊,另也開闢有一條馬路,是 日治末期

為市街東、北兩側邊的外圍連絡孔道。另再將市街內部原聯外小便道,一 條接和美,一條接往彰化市,有作拓寬施工,市街區也在都市計劃的施行 下,逐漸調整、拉直舊有小巷弄,並有積極的向周緣擴張。

3-1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年代

鹿港市街變遷 市街繼續延續原都市計畫的街廓設計,於鹿港國小北邊逐漸出現直角正交

戰後 1945-1946 年間

民國 60 年 以後

民國 65 年 以後

的棋盤街區;而平行今中山路西南側邊的巷弄也逐漸理出一條南北可以連 通的「九曲巷」,為將舊有泉州街、埔頭街、瑤林街、後車巷、大有街, 米市街、金盛巷等巷弄作一串聯,市街則有在街頭天后附近形成快速的擴 張,於是鹿港市街乃逐漸形成往東、北兩側發展的趨勢。

市街西北角有中央廣播電台及宿舍中流新村的建造,然後有鹿港高中的興 設。

兩座中央廣播電台的施設。而原繞市街東側邊的小火車軌道也經拆卸改築 馬路,即今復興路,市街急速向東側邊擴張。

民國 73 年 於復興路東邊 227 公尺距離另闢有外環道路,即中正路;幾條連外道路也 以後

積極拓寬。

民國 75 年- 市街內部陸續打通幾條小巷弄,逐漸理出大小馬路。原不見天街經拓寬改 迄今

築以後的中山路,目前成為整個市街最熱鬧的線性商業區。

3-1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圖 3-3-1:堡圖(1904)中的鹿港街

圖 3-3-2:軍部圖(1925)中的鹿港街

資料來源:賴志彰著,《彰化縣市街的歷史變遷》

資料來源:賴志彰著,《彰化縣市街的歷史變遷》

圖 3-3-3:第三套地形圖(1949)中的鹿港街

圖 3-3-4:鹿港鎮街道圖(2008)

資料來源:賴志彰著,《彰化縣市街的歷史變遷》

資料來源:賴志彰著,《彰化縣市街的歷史變遷》

3-1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3.4 人口結構 根據鹿港戶政事務所九十五年十二月的統計資料,鹿港共有 20,904 戶,85,084 人。鹿港鎮總人口占全彰化縣總人口數之 6.47%,性比例為 105.66 (每百女子對男子 數),人口密度為 2,156 人/平方公里,戶量為 4.07 人/戶20。鹿港鎮總人口數近年來均呈 現成長趨勢。在人口成長率方面,鹿港社會增加率均呈現負值,其原因應為人口外移 之趨勢所致,但其自然成長率則均呈現正成長情形,總人口成長情形則均為正成長。 鹿港市街總人口數為 22,518 人,為鹿港總人口數之 26.46%,市街人口密度也高 於鹿港全鎮人口密度 3 倍之多;為 7,132 人/平方公里。 表 3-4-1:鹿港鎮 91-96 年人口統計表

年份

合計

91

43,438

40,876

84,314

92

43,518

40,964

84,482

93

43,643

41,124

84,767

94

43,754

41,266

85,020

95

43,714

41,370

85,084

96

43,737

41,413

85,150 資料來源:彰化縣鹿港鎮戶政事務所

鹿港鎮民國35年至民國95年人口數統計圖 90,000 80,000 70,000 60,000

人口數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年度 圖 3-4-1 鹿港鎮民國 35 年至 95 年人口統計圖

20

資料來源:彰化縣民政局戶政資訊網、鹿港鎮戶政事務所

3-16

90

9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3.5 自然環境與經濟發展 在地形上,鹿港屬於濁水溪平原的一部份,地勢低平,全境高度均在海拔十公尺以下。 地勢走向,東南高而西北低,河川也多由東南流向西北出海。河流所攜帶的沉積物加 上沿海漂砂的影響,使得鹿港海埔新生地成長快速,海岸線不斷向外移動(參見圖 3-4-1),也正因為這個地理上的自然因素,導致鹿港的港口貿易逐漸衰微與沒落。

圖 3-5-1:鹿港歷年海岸變遷圖 資料來源:中國歷史地圖

3-1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鹿港四季氣候溫暖宜人,但在每年農曆九月下旬至隔年三月下旬的乾旱時節,會有強 勁的東北季風,當地人稱之為「九降風」。每當季風一起,全鎮便籠罩在砂塵之中。 這種特殊氣候,自古以來便對居民生活與市街形態影響極大,九曲巷的曲折正好抵擋 了九降風,也成為鹿港現在重要的地方特色之一21。

從自然環境對地方產業活動的影響來看,自清乾隆四十九年(西元一七八四年)以來, 鹿港即是以轉口貿易的興盛,而成為清中葉時期臺灣的第二大都市,所謂的「一府二 鹿三艋舺」,除了點明台灣由南向北的發展過程外,更進一步顯示出台灣的都市開發 是先起於港埠型的市鎮。然而,轉口貿易的興盛或沒落,是深受港口機能的影響,此 外,港口的機能又受到地形的影響,所以,從清咸豐以後,由於泥沙淤積的情況日益 嚴重,港口的水深逐漸變淺,不利航行,再加上鹿港沿海一帶的地形,常因沈積物堆 積和漂砂作用而不斷地向西擴張,更註定了鹿港港口機能的衰弱之勢。

就社會經濟的層面來看,鹿港是以港口而興,交通設施的良否,就關乎其生存發展。 台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後,使得對日貿易取代原來與大陸的對岸貿易,商業機能遭受 打擊,致使鹿港街的部分居民離鄉外地,謀求生計,另一部分則改習傳統手工藝維生, 其中以木工和傢俱最為發達22。 由於當時台灣的內陸交通是由公營鐵路與公路南北貫穿,彰化平原因鐵路的貫穿而發 達起來,但相對的鹿港則被排除在外,其城鎮位處邊緣,又無主要的交通線通過,所 以沒有發展新興的經濟產業,街鎮內仍是以傳統工藝為主,市街之外則以農、漁業為 主。到了日治末期,台中成為中部工業發展中心,致使鹿港的發展更進一步的萎縮。 其次,民國六○到八○年代,台灣工業進入外銷出口導向的主要階段,於是國家便致 力鼓吹「客廳即工廠」以動員邊際勞動力,鹿港的許多家戶,便開始投入非正式的分 包代工部門。到了民國八○年代,台灣工業面臨結構性的轉變,鹿港因位於發展核心 的邊陲,以致於逐漸步入衰頹。然而,卻也因此遲緩了朝向都市化發展的腳步,使其 境內保存有較豐富而完整的文化遺(資)產23。

21 資料來源:鹿港鎮公所、鹿港戶政事務所 22 廖如玉, 《鹿港「古市街」生活環境博物館建構之研究--歷史空間的文化詮釋與呈現》 ,南華大學美學與藝術管理所碩士論文, pp.50-57,2002。 23

同註 14

3-1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3.6 小結 由上所述,最早於西元 1661 年,漢人已陸續移墾鹿港;其多以農耕或漁業維生。西 元 1717 年前後成為捕抓烏魚的基地並有商船往來貿易,西元 1784 年鹿仔港正式設口 開渡之後,始成為當時僅次於台南的台灣第二大港都,直至西元 1920 年臺灣改廳設 州才確定了今日鹿港鎮的轄區範圍。開港以來,一般人所談到的鹿港,通常是指自清 代藉由港口貿易發展起來的鹿港市街,由人口密度來看其自始至今的繁盛程度都未被 鹿港其他新開發的地區所取代。

清初時期與大陸泉州蚶江口對渡設港,開啟了鹿港傳統聚落的形態發展,屬軍事貿易 之商港。鹿港傳統聚落的空間發展,是依附著鹿港溪舊河道而呈長方形的面狀聚落分 佈,其聚落生活空間的形成是朝向區位、生活方式及人群背景等特色發展。清代鹿港 傳統聚落的形成有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於鹿港北端開始;北端的「北頭」漁村、 「泉州街」及「宮後區」 ,中部一 帶則是「興安宮」附近的住宅區以及「米市街」一帶;還有東南端的「牛 墟頭」。 第二階段:這一階段的產生可能與清廷明令在臺墾民可回籍攜眷來往有關,這階段以 貿易興盛的臨港區域為主;頗似臺灣早期集鎮的街道型態。主要的市街發 展區域為興安宮到天后宮之間的沿海港地帶,這時期的發展,已逐漸使得 鹿港聚落銜接成帶狀。 第三階段:近河港的泉州街約在乾隆末年,已具有機的市街型態且空間尺度超乎全鹿 港其他市街。當時貿易量大增,原有的市街區域已呈現飽和的狀態於是另 外開闢了一條新的市街,以便連結到各區,使得原有的商家行號在營業的 空間上得以擴張,後為鹿港的骨幹,即現今鹿港最熱鬧的商業街;聞名全 省的「不見天」街。

鹿港傳統聚落形態的構成可分為自然成長型態、河港型態、商業型態及地緣型態 等四項。自然成長型態的聚落對於聚落的發展,並沒有產生多大的影響,因著座落位 置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而產生非常多樣的聚落形態,是居民對其切身問題的一種反應。 河港型態的聚落其重心沿著河岸發展,處於供貨物出口的碼頭區,沿著鹿港溪流至海

3-1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鎮發展概述

口出處集結成帶狀分佈和外圍的農村、漁村連接成一片,形成略趨於長方形的面狀聚 落分佈,聚落規模由單純的帶狀河港形態轉變成綜合性的商業重鎮。商業形態的聚落 因著漢人經營行郊的傳統商業形態其土地成長條型的劃分,建築物本身即是店舖 與住宅,戶戶緊鄰並分佈廣泛,鹿港的位置重要,人口眾多,同時腹地廣大等條件, 再加上河道便利而逐漸發展成一個區域的商業據點。然而在日治時期都市改正後使得 鹿港這個深具泉州風味的聚落,漸漸失去了它這方面的獨特風格。地緣型態的聚落與 族姓的分佈很有關係,彰化平原曾發生過四次大型的泉漳和泉粵分類械鬥,導致泉、 漳、粵人各分地自處,而鹿港也不例外。血緣和地緣關係不僅對鹿港聚落形態上有所 影響,同時對內部分區上更是重要。鹿港整體的聚落形態上是在沒有城牆、自然成長、 河港、商業、地緣因素的影響下塑造成形,影響的不僅止於外貌,同時也深入到內部 的組織。

鹿港傳統市街空間的形成及變遷與其功能與區位條件有直接而密切的關係,依其活動 形態可大致區分成因聯外交通活動、因交易活動、供居住區使用及供其他公共活動等 四大類型的市街空間型態。早期因與大陸貿易位置之利,發展成主要的商港成為台灣 中部的門戶,後因濁水溪氾濫泥沙淤積,日人不加以整治,不符合現代航運需要而沒 落,沒有了貿易活動,加上城鎮位處邊緣,又無主要的內陸交通線通過,失去昔日的 交通地位;使得居民劇減也沒有發展新興的經濟產業,都市化腳步發展遲緩。但也因 區位條件的轉變保存了較多的聚落原貌及境內豐富而完整的文化襲產,轉變為以文化 資產及傳統古風著名的小鎮。

3-2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第肆章 現況調查分析 4.1 鹿港鎮都市發展與都市計劃現況 4.1.1 鹿港都市發展重要事件 表 4-1-1 鹿港都市發展重要事件一覽表

年份

大事紀

國號

西元

明永曆 15 年

1661

正成功收復台灣,設置一府二縣,鹿港隸天興縣

清康熙 19 年

1680

彰化平原開始闢建埤圳

清康熙 23 年

1684

入清朝版圖鹿港隸諸羅縣

清康熙 48 年

1709

施世榜動工興建水圳

清康熙 58 年

1719

八堡圳竣工

清雍正 03 年

1725

施世榜獻地天后宮建廟祀奉媽祖,又稱舊祖宮

清乾隆 49 年

1784

清廷詔准福建泉週拑江與鹿仔港正式設口對渡

清乾隆 51 年

1786

龍山寺牽建於現址,同年林爽文等起事

清乾隆 53 年

1788

建新祖宮

清乾隆 60 年

1795

陳周全之亂

清同治元年

1862

戴潮春之亂

清光緒 06 年

1880

濁水溪氾濫,幹流東螺溪破堤

清光緒 14 年

1880

施九鍛之亂

清光緒 18 年

1892

因淤塞沙崙導致沙害

清光緒 21 年

1895

中日甲午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澎地區

日明治 29 年

1896

設立鹿港郵便局

日明治 30 年

1897

指定鹿港為對華特別輸入港

日明治 31 年

1898

設立鹿港公學校

日明治 35 年

1902

進行築港調查

日明治 43 年

1910

濁水溪氾濫

日明治 44 年

1911

鹿港至彰化段鐵路運輸營運(1975 年停駛)

日大正 1 年

1912

日大正 7 年

1918

鹿港至員林段鐵路運輸營運(1973 年停駛) 日人開辦濁水溪治水工事事務所 進行市街改正

4-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年份 國號

大事紀

西元 濁水溪築堤坊

大正 9 年

1920

改制為台中州彰化郡鹿港街 獨立鹿港第二公學校(原大有口分教場) 頒佈水利組合令

大正 10 年

1921

開發地下水以補灌溉用水不足 興建街役場 頒佈「水利組合令施行細則」

大正 11 年

1922

大正 12 年

1923

原有埤圳改為水利組合,八堡水利組合與彰化水利組合等六處

昭和 7 年

1932

0802 大水災

頒佈「台灣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

成立都市計畫法施行準備委員會(全台性) 拓寬中山路(不見天街)為 15M 昭和 9 年

1934

日治時代鹿港市街改正計畫,計畫摘要: 1.總面積 200 公頃,容納人口 35,000 人 2.未採鄰里單元概念,發展集中於中山路兩側。 0111 公告鹿港都市計畫(鹿港街市區計畫圖,適用家屋建築規則)

昭和 10 年

1935

昭和 11 年

1936

頒佈「台灣都市計劃令」及「台灣都市計劃施行細則」

昭和 12 年

1937

七七事變,關閉閩台貿易

昭和 14 年

1939

鑿建員林大排

昭和 15 年

1940

進行鹿港都市擴張(福鹿地區)

昭和 18 年

1943

總督府費鹿港監視署,至此鹿港港口成為廢港

民國 34 年

1945

台灣光復,本地行政業務台中洲接管

民國 40 年

1951

鹿港地政事務所成立,第一屆民選鎮長

民國 44 年

1955

鹿港都市計畫發佈實施

民國 57 年

1968

行政院捨棄鹿港擇梧棲興建中部地區港口

街役場落成

1.公布鹿港都市計劃,公告主要計畫書圖係源自日治時期市街改正 的都市架構進行擴大規劃。 民國 60 年

1971

2.合併劃設鹿港鎮與福興鄉為同一主要計畫區內。 核定鹿港福興都市計畫案,計畫摘要: 1.合併劃設鹿港鎮與福興鄉為同一主要計畫區內,有利檢討鹿港溪 4-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年份 國號

大事紀

西元 與東南區域的發展界面。

2.總面積 445.795 公頃,計畫年期民國 82 年之人口為 65,000 人 3.各劃分 8 處鄰里單元,每單元平均均佈學校、鄰里中心及市場各 一處,鄰里公園及兒童遊樂場若干處 4.依工業性質將工業區分為一般、木製及竹製工業等三類。 5.將具歷史文化價值之舊祖宮、新祖宮、奉天宮、龍山寺及文武廟 等五處化為古蹟保存區。 民國 64 年

1975

進行鹿港傳統文化資產調查研究

民國 66 年

1977

行政院核准編定鹿港等地區為彰濱工業區用地 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 民國 75 年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重點在於承認鹿港作為歷史保 存維護的市鎮,為台閩地區首次將歷史市街納入保存區並規範分 級保存的都市設計方法。將區內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 予保存之建築暨古老街道範圍,擴大劃設為保存區,並規劃分級

民國 75 年

1986

(6 種)使用管制及維護保存的都市計畫方法與繕造保存區管制 清冊。 2. 統一:竹製、木製工業區為一般工業區,增加土地使用彈性。 3. 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未含公共設施用地之管制) 4. 為保存歷史風貌,特將調整部分計畫道路迴避保存區。 鹿港古街區維護工程第一期開工

民國 78 年

1989

開啟彰濱工業區填海工程

民國 83 年

1994

鎮公所大樓落成啟用 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 案

民國 84 年

1995

鹿港國中北側廣停二用地因無用地需求且變更範圍內房屋密集、 開闢困難,故以另行擬定細部計畫附帶條件(含至少保留 30%為停 車場用地)變更為住宅區。 鹿港福興都市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

民國 91 年

2002

重點針對保存區的維護方式由原本六種保存方式調整為四種保存 區,且建築行為納入都市設計審議機制,但新增新建建築行為需 自道路境界線退縮 4M 始得建築之條文頗受爭議,將衝擊中山路等

4-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年份 國號

大事紀

西元

非保存區之店屋立面的歷史風貌。 1.調整計畫年期至民國 100 年 2.依現行計畫圖、樁位資料及地籍圖展繪重製都市計畫圖,計畫圖 之比例尺自 1/3000 調整為 1/1000。 3.工業區指定為乙種工業區。 4.增定防災計畫、分期分區發展計畫及修訂事業及財務計畫。 5.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全區由縣政府都市設計委員會訂定相關審議要點據以審議。 保存區的維護方式由原本六種保存方式調整為四種保存區,且 建築行為納入都市設計審議機制中。 增定公共設施用地之管制規定。 增定全區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規定。 員林大排快速道路完工通車 資料來源:彰化縣鹿港鎮鎮有日式宿舍再利用計畫、鹿港歷史風貌再現先期研究計 畫、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暨都市計畫圖重製

4.1.2 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現況 鹿港全鎮面積總共有 70.15 平方公里(7015ha) ,包含彰濱工業區。有都市計畫細部計 畫執行的區域,包含了福興鄉北側、鹿港鎮的中心區。區域範圍有 4.32 平方公里 (432ha)。都市計畫區內的人口約有四萬五千人,預計成長人口為六萬五千人,也就是, 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預期會由 10,583 人增加為 15,046 人。福鹿都市計畫區全面實 施容機率管制,土地使用以住宅面積最大,面積為 184ha,約為 42%。其次為公共設 施,面積有 130ha,約為 30%。農業用地面積為 54ha,約為 13%。其餘:道路用地 65.95ha; 學校 26.82ha;公園 10.50ha;綠地 3.24ha;兒童遊樂場 3.89ha;市場 1.76ha 。

臺灣地區之都市體系可分成農村集居中心、一般市鎮、地方中心、區域中心及臺灣地 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等五級;而若以彰化縣為生活圈,鹿港分區屬於一般市鎮之階 層,基於此,本階層都市除農村集居所需之各項設施外,尚須具備下列各項主要設施: 1.文化設施:小型圖書館、社會活動中心。2.教育設施:中等學校。3.遊憩設施:市

4-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鎮公園。4.運動設施:體育場、游泳池。5.交通設施:市鎮道路系統。6.衛生設施: 衛生所、醫院。7.公用設施:污水處理場、殯儀館、火葬場。

鹿 草 路

中 正

★天后宮 ★ 公會堂

鎮公所 民

文開國小

中 山 洛津國小

鹿東國小

★民俗文物館

光 復

鹿港國小

路 三 民 路

鹿港國中

★龍山寺

復 興 路 南

圖 4-1-1:鹿港福興都市計劃圖 資料來源:本計劃重新繪製 4-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表 4-1-2 鹿港福興區公共設施用地一覽表(單位:公頃)

都市計畫別

鹿港福興區

道路

公園

綠地

廣場

65.95

10.5

3.24

0.06

社教

醫療衛

機關

機構

生機構

用地

1.28

-

3.46

兒童遊

停車場

加油站

市場

學校

3.89

3.69

0.38

1.76

26.82

墓地

變電所

體育場

-

-

5.11

樂場

人行 步道

鐵路 1.49

總計

其他 用地

129.6

1.97

資料來源:彰化縣統計要覽,民國九十年出版 表 4-1-3 鹿港福興區每單位人口所佔公共設施面積分析表

鹿港福興區 公共設施用 每單位人口所佔面積 公共設施用 每單位人口所佔面積 單位:公頃 單位:公頃 地 (㎡) 地 (㎡) 道路

65.95

7.75

市場

1.76

0.21

公園

10.5

1.23

學校

26.82

3.15

綠地

3.24

0.38

社教機構

1.28

0.15

廣場

0.06

0.01

機關用地

3.46

0.41

兒童遊樂場

3.89

0.46

體育場

5.11

0.60

停車場

3.69

0.43

其他用地

1.97

0.23

加油站

0.38

0.04 鹿港鎮 96 年人口統計為 85,150 人 公用設施用地資料來源:彰化縣統計要覽,民國九十年出版

因此根據前述鹿港分區內之主要公共設施規劃狀況,分區內目前較缺乏社教文化機 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公共設施用地,以及需配置適宜的墳墓用地、污水處理廠及變電 所等用地。不過在兩年前大型醫療院所進駐彰濱工業區之後,在醫療服務的密度上, 已經有顯著的改善了。 至民國89年底,鹿港分區內鹿港福興都市計畫區已完成之公園綠地面積為31,200平方 公尺。鹿港分區內之都市計畫區編定每人可享有公園面積,與彰化縣的平均水準相 較,仍顯不足。每人可享有公園綠地面積(平方公尺/人)彰化縣平均數為 3.74 平方 公尺,鹿港福興的居民只享受了1.62平方公尺的公園綠地。就設施完整的公園綠地配 比,鹿港福興地區的居民仍有增加的空間 1。 福鹿地區的前一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間是在九十一年。新的通盤檢討計畫已經在九 十六年的十二月份委託執行,預計完成時間將在九十八年。

1

資料來源:彰化縣統計要覽,民國九十年出版

4-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4.2 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結果說明 以下章節,針對保存區內的中山路、金盛巷、瑤林街、文開路 32 巷、民族路等,記 錄觀察結果與建議事項。

1. 中山路 沿街近九百戶的建築量,前後近兩公里的長度,少數為公共建築外,多屬私有財產。 它是進入鹿港的重要門戶之一。但是,很難想像,不少破敗、滄桑的街景,重複在這 個線性的空間出現。廣告物的突兀、舊建物立面的破損、挑戰古意的新建築等等,散 落在鎮上不同的區塊裡。如何透過各方努力、如何開始讓居民有所省思、如合讓失去 歷史的焦慮情緒可能提高?不知道下一個十年裡,有多少像台銀、警察局、US 咖啡、 台灣大哥大、EASY SHOP 等,這些新的建築形式進入這條街上,讓上一個世代的街 景,逐漸消失。中山路靠近天后宮的這一段街屋建築,夾雜在樹群之中,非常的混亂, 改建的比例也較為嚴重。這裡需要借重日本岐阜縣古川町的精神,居民得互相叮嚀保 存建築原始之美的重要性,建立全體居民的共識。本計劃的執行期間,九十六年底中 山路上又有兩棟住宅建築被拆除了。 問卷調查的回覆資料中,有屋主建議對老舊建築的限制鬆綁。因為實質獎勵、補助不 足,保存誘因很低。在實惠的條件缺缺下,光憑社區文化資產保存的榮譽與共識,很 難說服屋主。對保存、指定的規模而言,中山路上仍有部份的建築物,有豐富的立面 語彙,但尚未被登錄為「有待保存」建築物。後續的積極推動整條街保存運動,有待 很多的努力。

圖 4-2-1:寶山雕佛、合興派 出所街屋立面

圖 4-2-2:小林雕刻街屋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圖 4-2-3:台鹽生技街屋立面

圖 4-2-4:聰林傢具街屋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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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城隍廟北側的侯和發商號,368 號,建築物立面饒富建築語彙,但是未被列在該 保存的建築物清冊之中。女牆上的符號如角梟、錢幣、桂冠,透露了當時工匠的美學 與環境價值。 而在城隍廟斜對角的民宅,333 號,立面的配置,顯然在當時,有過綿密的討論。室 內的木梯,仍散發古意。屋主在左右側起大樓的壓力下,展現了小市民無奈。地板、 牆壁、屋頂,都遭受了不小的損害,屋主製作的藤椅傢具,顯然並未藉此累積了足夠 的財力,對目前的損壞加以排除。郭炳安先生期待,未來能有公部門的助力,大家一 起來維護這棟建物。

圖 4-2-5:中山路 368 號,侯合發商號街屋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圖 4-2-6:中山路 333 號,振森商號街屋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2. 金盛巷 金盛巷建物現況、九曲巷的一段豐富的傳說與歷史,多是需多人耳熟能詳。多數居民 徘徊在現代與歷史之間,不知如何拿捏。拆、留、遷、奈,是調查中偶爾溜進記錄的 對話。居民期待類似埔頭街的修復模式,能在這個區塊出現。這,或許只是少數居民 的意見。也許多數居民囿於經費,無法改建。這個區塊裡,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第六條 的精神,早該進行更新工作。如果可以參考日據時代的城市管理,昭和年間在中山路 改造街屋的過程,應該也留下了許多值得學習的經驗吧。 金盛巷住戶密度與人口分佈狀況,有待後續調查,相信住戶產權持份複雜的狀況,應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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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與中山路上的情形,不相上下。房舍損壞的狀況,糟糕的部份,從外頭就可一窺究 竟了。

圖 4-2-7:王爺出巡後在巷口

圖 4-2-8:27 號拆除後改變

留下的痕跡?

成口袋公園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圖 4-2-9:44 號起新厝,居高臨下

圖 4-2-10:85 號荒蕪的屋舍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圖 4-2-11:金盛巷裡住戶使用的信箱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3. 民族路 民族路的發展,與早期美市街繁榮的情形,有密切的關係。商旅穿梭其間,菜市、南 北貨、糕餅業等,散佈其中彼此依附。著名的糕餅店玉珍齋的店面,有一部份也面臨 民族路。調查標的中的建築物多數屬於維護不佳、結構不佳的狀況。 民族路 153-1612 的連棟建築物,採粉紅色的抿石子、圓拱開窗,立面有不少裝飾性的 語彙。而,中山路的東側,許讀醫生的長源醫院,在臨民族路的這一段,建築形式也 是可圈可點。但是,不少狀況良好的街屋,並沒有列入該保存的名單。未來,為了維 護傳統街景的整體性,應該是可以再加以斟酌,擴大其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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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12:民族路 181 號街屋

圖 4-2-13:民族路 185 號 街屋立面

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圖 4-2-14:民族路 187 號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圖 4-2-15:民族路 189/191 號

街屋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街屋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圖 4-2-16:民族路 153-161 號街屋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圖 4-2-17:長源醫院面民族路一側街屋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4. 瑤林街 瑤林街不長,沒超過兩百公尺。這裡是七十五年修復計畫下的重點路段,因為,沿街 的建築物,極具時代背景的特殊語彙。可惜,當時修復的時間,可能時間過於緊湊, 肇始部份建物陸續出現漏雨、龜裂、蟻蛀等困擾。瑤林街 12、15 號的損壞狀況,尤 其令人瞠舌。未來,倘使公部門會介入修復工作,應該慢工、細活,切勿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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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18:瑤林街 15 號建物內部受損狀況 資料來源:屋主提供

圖 4-2-19:瑤林街 12 號建物內部受損狀況 資料來源:王康壽提供

圖 4-2-20:現代建築改善立面工程

圖 4-2-21:現代建築立面未經改善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5. 埔頭街 從天上往下看的航照圖,出現一片醒目、紅色屋瓦的地點,就是埔頭街這一段。鹿港 年來的變遷中,從建築形式的發展,就可以一窺究竟。西從河港、東到中正路,樓層 的高度逐漸增加。建築物的無趣與辨識性低,更為頻繁。 從一九二一年的台灣地形圖記錄中,已經看出,鹿港溪的船隻已經不能在烏魚寮這裡 靠岸了。海離開了埔頭街的船頭行,也把鹿港的海運經濟命脈,終止了。船頭行這個 區塊,自此邁向了另一個歷史的階段。在埔頭街上,看到的還有生活文化的一面鏡子。 彩繪、開窗、女牆、商店、宗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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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年的建築物,不免會出現損壞的情形,三十年前開始的保存概念,到現在,只達 成了當時設定目標的一半預期。部份居民並沒有認同指定為保存區的好處,二十年之 後,仍期待公部應積極門介入損壞修復的工程。如簡單的立面粉刷白灰,也做出同樣 的期待。等待公部門再度介入,是不少此地居民共同的心聲。 調查期間出現的逕自拆除情形,57/59,也令人束手無策。53 號的改建,對保存區三 等類的維護規定、維持古意等要求,顯然也是形同具文。建議未來地方政府除了建築 審照權力的爭取之外,應成立有效率的監督機制,保持文化資產的歷史價直。

圖 4-2-22:埔頭街 66 號外觀

圖 4-2-23:埔頭街 67 號外觀

圖 4-2-24:埔頭街 53 號建築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6. 文開路 32 巷 32 巷的位置始自新祖宮廟埕的北方。文開路之所以得名,應該是來自隔鄰的文開國 小。地理位置就近的關係,許多教師選擇在此落腳,密度之高,讓這裡又稱作老師巷。 這裡多為二層以下建築,部份已經沒有人居住,房舍疏於照顧。緊臨日茂行、新祖宮、 天后宮的關係,眾多遊客穿梭其中。這裡建築物與其他幾個街區比起來,較沒有特殊 的風格。樸實、簡單,或許這就是教師的氣質反射吧。去年開始,想裡出現了一個新 的、RC 工法的工程,從形式來看,應該是個宗祠吧。它沿用了磚材、斜屋頂、簡單 的開窗,頗符合本工程保存區古意的要求。 文開路 32 巷其實還有另一半的長度建築物,沒有被列入該被維護的名單之中,未來 應該考量,加以整合。

圖 4-2-25:文開路 32 巷 5 號建築立面

圖 4-2-26:文開路 32 巷 14 號建築立面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資料來源:本團隊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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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鹿港保存區房屋狀況問卷調查 本計畫在執行期間共發出兩百餘份屋主問卷,也許與過去經常有問卷調查的執行,但 是並沒有任何實質變化介入,肇始屋主並沒有強烈意願回覆該問卷。僅百分之十一的 問卷樣本,提供本計畫較詳細的資料。慶幸的是,這些屋主對本計畫為的執行目的, 抱持極大的興趣,準備適時參與後續將執行的修復計畫。本計畫所提出的「樣板修復 計畫」,依照經費的預估,應該在初期可以肯定的邀請到至少十戶保存區的屋主,參 與後續第一、第二年的計畫。 截至目前為止,本計畫無法一一針對損壞狀況提出任何數字。可是,確信如果這批文 化資產的保存要出現可以傲人的成效,應該不是三年,也不是目前的經費下可以達成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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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交通動線與停車現況調查 4.3.1 鹿港鎮道路系統現況 公路是鹿港鎮唯一的出入交通路網,過去台糖五分車的路線,已陸續拆除。鹿港鎮之 道路系統主要可分為聯外道路、鎮內主要道路系統、次要及出入道路系統等三大類, 茲將鹿港鎮之交通動線、道路系統現況說明如下(圖面說明參見圖 4-3-1 至圖 4-3-2)。

1. 聯外道路系統 (1) 台 17 線(往北接西濱公路,往南接省道 76 號漢寶草屯快速道路) 即彰濱五路一段,為鹿港外環道路,往北經線西可至伸港鄉,接中彰大橋直達台中港; 南經福興鄉、芳苑鄉可至大城鄉等鄉鎮,經西濱大橋銜接雲林縣。 (2) 西部濱海快速道路: 又稱為台 61 線,中南部路段多處是採高架方式與台 17 線(西濱公路)共構,將原台 17 線道路提升為 25~40 米寬之快速道路系統,穿越大肚溪進入彰化縣,行經線西鄉、 鹿港鎮、芳苑鄉、大城鄉等鄉鎮。 (3) 縣 135 號道路(往北接和美鎮,往南接省道 76 號漢寶草屯快速道路) 在鹿港鎮內分三段為民權路轉接中山路再轉接青雲路,在鹿港鎮外圍以北稱鹿和路, 北接和美鎮;在鹿港鎮外圍以南稱員鹿路,進入福興鄉,為連接 76 號快速道之主要 聯外道路之一。 (4) 縣 142 號道路(往東接國道中山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 即彰鹿路,由鹿港鎮南端進入鹿港鎮,為鹿港鎮東西向主要聯外道路,東向通往彰化 市及國道中山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之主要道路。 (5) 縣 139 號甲 位於鹿港鎮北端,為東西向主要聯外道路,向西至草港接省道台 17 號道路,東至彰 化市。 (6) 沿海路五段(往南接省道 76 號漢寶草屯快速道路) 位鹿港鎮南端,在下庄子與鹿港外環道路台 17 線相結合,往南接省道 76 號漢寶草屯 快速道路。 (7) 彰 30 號道路(規劃中) 縣府擬規劃為鹿港鎮未來重要聯外道路之一,銜接文開路以西至省道 61 號西濱公 路,以提昇鹿港鎮在西海岸的運輸力。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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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鎮內主要道路系統 (1) 中山路: 中山路為鹿港鎮最重要之南北交通動線。道路系統為雙向車道,道路兩側有騎樓供行 人行走,並劃設汽、機車停車格,供車輛停放,但依舊有車主未依照規定任意停放。 (2) 民權路: 為雙向車道,兩側為無遮簷人行空間,無劃設汽、機車停車格,目前多為汽車違規任 意停放。 (3) 三民路: 為雙向車道,未劃設汽、機車停車格,目前多為汽車違規任意停放。 (4) 復興路: 為雙向車道,並劃設汽、機車停車格,供車輛停放。 (5) 光復路: 為雙向車道,並劃設汽、機車停車格,供車輛停放。 (6) 復興南路: 為雙向車道,未劃設汽、機車停車格,目前多為汽車違規任意停放。

3. 次要與出入道路系統 鹿港鎮內之次要與出入道路系統包括民生路、文開路、成功路、建國路、親民路、忠 孝路、民族路、菜園路、美市街、德興街、杉行街、公園路一段、萬壽路、介壽路、 新盛街、大明路及龍山街等一般性道路與各主要巷弄。主要為提供鹿港鎮內鎮民往來 鎮內與連接聯外道路之運輸道路,以滿足居民上班、上學、購物等為基本要求。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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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台 17 線

鹿 和

草 路

路 路

光 復 路

彰 30 號

中 山 路

復 興 沿海路

南 彰鹿路

員鹿路二段

聯外道路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與出入道路系統 計畫範圍 圖 4-3-1:鹿港鎮道路系統圖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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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鹿

天后宮

復 路

民 權 路

鹿港老街 中 山

民俗文物館

台糖車站 龍山寺 復

福興穀倉 興

青 南

文開書院

雲 路

假日塞車路線 遊客朝拜與遊覽路線 計畫範圍 鹿港主要觀光景點 假日攤販聚集區域 圖 4-3-2:假日塞車路線及遊客朝拜、遊覽路線圖

4-17

彰 鹿 路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民族路、復興南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彰鹿路七段、復興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菜園路、復興南路 1.雙車道

青雲路、復興南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中山南路.、 復興南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圖 4-3-3:道路系統現況調查(一) 4-1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光復路、中山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崇文路、中山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光復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復興路、鹿草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文開路、復興 南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圖 4-3-4:道路系統現況調查(二)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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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草路、中正路 1.雙車道

鹿和路、復興路 1.雙車道 2.路邊停車

中正路、鹿和路 1.四車道

2.路邊停車 民族路、復興路 1.雙車道

建國路、中正路

圖 4-3-5:道路系統現況調查(三) 4-2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文開路、中山路 1.雙車道 2.騎樓街道 3.路邊停車

三民路、中山路 1.雙車道 2.騎樓街道 3.路邊停車

民族路、中山路 1.雙車道 2.騎樓街道 3.路邊停車 圖 4-3-6:道路系統現況調查(四)

4-2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鹿東路、中正路 1.四車道 2.路邊停車

自由路、中正路 1.四車道 2.路邊停車

彰鹿路、青雲路 1.雙車道 2.騎樓街道

成功路、公園三路 1.雙車道

圖 4-3-7:道路系統現況調查(五)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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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交通節點車流現況 經現場勘查與圖面研讀,鹿港鎮的交通網絡上,計有:福鹿溪與青雲路口、彰鹿路與 中正路口、鹿和路與中正路口、鹿草路與中正路口、光復路與中山路口、福鹿溪與沿 海路口等六個主要的出入節點;有鑑於此,工作團隊於 96 年 7 月 18、22 日分別針對 以上節點之車流量予以觀察記錄。 經統計比較,不論是平日或是假日,汽車車流多從青雲路與沿海路進入鹿港鎮,從彰 鹿路與沿海路離開鹿港鎮。其次,機車車流多從沿海路與鹿和路進入鹿港鎮,從沿海 路與鹿和路離開鹿港鎮。再者,假日的車流雖略多於平日,但因調查時間時值暑假期 間,故無法看出平日與假日的車流是否有明顯的變化。 觀察車流行經路徑,得知文武廟旁、鎮立圖書館、鎮公所周邊為車流集結的主要區域, 亦是未來導引車流的重要指標區域。

表 4-3-1 平日時間交通節點車流量調查一覽表

節點位置

福鹿橋 (青雲路)

彰鹿路與 中正路口

鹿和路與 中正路口

鹿草路與 中正路口

調查時間

車流量(輛/min) 汽車 / 進

汽車 / 出

機車 / 進

機車 / 出

185 輛/東進

113 輛/西出

76 輛/東進

55 輛/西出

115 輛/北上

193 輛/南下

46 輛/北上

41 輛/南下

113 輛/西進

95 輛/東出

108 輛/西進

120 輛/東出

59 輛/西進

46 輛/東出

36 輛/西進

24 輛/東出

44 輛/南下

40 輛/北上

33 輛/南下

50 輛/北上

96 年 7 月 18 日 星期三 14:00~14:20 96 年 7 月 18 日 星期三 14:30~14:50 96 年 7 月 18 日 星期三 15:00~15:20 96 年 7 月 18 日 星期三 15:30~15:50 96 年 7 月 18 日

光復路與

星期三

中山路口

16:0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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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路

96 年 7 月 18 日 星期三

133 輛/東進

122 輛/西出

154 輛/東進

149 輛/西出

16:30~16:50 資料來源:本研究調查整理

表 4-3-2 假日時間交通節點車流量調查一覽表

節點位置

福鹿橋 (青雲路)

彰鹿路與 中正路口

鹿和路與 中正路口

鹿草路與 中正路口

光復路與 中山路口 沿海路

調查時間

車流量(輛/min) 汽車 / 進

汽車 / 出

機車 / 進

機車 / 出

189 輛/東進

155 輛/西出

85 輛/東進

69 輛/西出

154 輛/北上

206 輛/南下

56 輛/北上

52 輛/北上

96 輛/西進

88 輛/東出

145 輛/西進

100 輛/東出

76 輛/西進

63 輛/東出

57 輛/西進

25 輛/東出

83 輛/南下

50 輛/北上

57 輛/南下

44 輛/北上

161 輛/東進

161 輛/西出

147 輛/東進

148 輛/西出

96 年 7 月 22 日 星期日 14:00~14:20 96 年 7 月 22 日 星期日 14:30~14:50 96 年 7 月 22 日 星期日 15:00~15:20 96 年 7 月 22 日 星期日 15:30~15:50 96 年 7 月 22 日 星期日 16:00~16:20 96 年 7 月 22 日 星期日 16:30~16:50 資料來源:本研究調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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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現有停車場與停車現況 經現場勘查,目前鹿港鎮的停車空間(分布如表 4-3-3) ,提供大客車停車的停車場有 四處(不含立德文教會館) ,可停車的數量達 125 輛以上;小客車停車場有十八處, 可停車的數量達 1,199 輛以上;但隨著國內機動車的快速發展,與國人偏好逐門 逐戶停車的習慣,故鹿港鎮出入的車輛多以門前停車或路邊停放為多;相對 地,路幅較為狹隘的街區所溢出之車輛亦多集中停車於附近,特別是外地遊客 大量加入時,更加速交通狀況的惡化。停車問題說明如下: 1.

缺乏不同服務等級的道路規劃:外地遊客的加入常癱瘓市街區的交通,不 僅影響當地居民交通運輸的便利性,也降低遊客重遊的意願。

2.

缺乏全面的停車資訊:目前鹿港地區的停車資訊多侷限於導引天后宮周邊 停車訊息,連帶也導引所有外來車輛的停駐。因行車動線導引不足,與現 有的設備無法提供全面性的停車訊息給不諳當地資源的外地遊客,很容易 形成青雲路、中山路、民權路等路段的堵車現象。

表 4-3-3 鹿港鎮停車現況與現有停車場調查一覽表

地點

現況照片

公私立

費用

數量

概況描述 兩旁有行道 樹,外邊行道

文武廟旁 停車場

小客車:約 53 輛 公

免費

大客車:約 8 輛 機車:約 20 輛

樹為小葉欖 仁。 後邊緊鄰文武 廟,為鹿港南 區遊客中心所 在地。 內有一小塊公

50 元/ 鹿港車站 旁停車場

目前 免費

4-25

園綠地及廁 小客車:約 27 輛

所,附近有鹿

大客車:0 輛

港信用合作社

機車:0 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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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現況照片

公私立

費用

免費

小客車:約 313

運動公園 公

免費

大客車:0 輛

小客車:未對外開 公

不明

停車場

放 大客車:17 輛

停車格設置於 整個運動公園 路旁。

僅提供給立德 文教會館的顧 客使用

機車:未對外開放

鹿港鎮北 區遊客中

機車:0 輛

立德文教 會館地下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停車場

周邊停車

概況描述

小客車:約 22 輛

三民路與 忠孝路旁

數量

小客車:183 輛 公

免費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停車場內有堆

安康路與 安邦路間

不明

的停車場

4-26

小客車:停車格線 置木頭以及設 模糊,無法計算 置籃球場、排 大客車:停車格線 球場,停車格 模糊,無法計算 線已停車格剝 機車:停車格線模 落。 糊,無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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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神采停車 場

鎮公所地 下停車場

現況照片

公私立

費用

50 元/

20 元/

小時

民俗文物 館旁停車

小客車:105 輛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免費

屬神采飛揚茶 纺顧客專屬停 車場。

機車:0 輛

大客車:21 輛

20/小 時

小客車:166 輛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貴筑屋私 人停車場

50/次

小客車:66 輛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天后宮停 車場

免費

小客車:63 輛 大客車:96 輛 機車:0 輛

4-27

私人停車場,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立體停車

概況描述

小客車:88 輛

小客車:23 輛

數量

停車場內還設 置了籃球場。

有開放,但平 日使用者不多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地點

現況照片

公私立

費用

數量

濠城餐廳 對面停車 場

50/次 目前 不收 費

小客車:未劃停車 格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無設置停車格)

博愛路的 停車場

50/次

小客車:36 輛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金吉利公 司停車場

不明

小客車:未劃停車 格 大客車:0 輛 機車:0 輛 (無設置停車格)

中山路 路邊停車 格

免費

小客車:42 輛 大客車:0 輛 機車:116 輛

早市 路邊停車 格

免費

4-28

小客車:12 輛 大客車:0 輛 機車:160 輛

概況描述

位於博愛路 上,停車格設 置於路上。

大多數停車格 以被攤販佔據 使用,機車停 車格使用率不 高。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4.4 人文歷史資源調查 文化資產的價值是人類社會歷史活動的高度凝聚,紮實地落入當地族群生活時空中, 成為族群獨特風貌。如就其特質而言,文化資產則可分為有形的(或物質的)文化資 產以及無形的(或口頭的、非物質的)文化遺產。 有形的文化資產大多是指古蹟、歷史建築、或廟宇之有具體形式的物質或空間等。而 無形的文化資產則是指那些依附個人、群體存在的非物質形態化的部分,如口傳文學 及語言、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技能、傳統民俗節慶等,它的特點在於它是依托於 「人」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法,並以口耳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 延續,它的最大特性就是不脫離族群特性的生活方式,是族群個性、族群審美的活的 顯現。整體而言,不論是有形或無形的文化資產,往往皆代表著各個地區或民族的生 活文化獨特風貌。

4.4.1 古蹟、歷史建築、及歷史巷弄 1. 古蹟 目前所指涉的古蹟泛指經文資法規範指定公告之古蹟,在鹿港地區之重要古蹟計有 14 處,包含龍山寺、天后宮、城隍廟、地藏王廟、文武廟、三山國王廟、興安宮、南 靖宮、隘門、日茂行、公會堂、丁家古厝、鳳山寺、金門館等處。各個古蹟之指定類 別、公告種類、座落地址、創建年代、管理權屬、及分佈位置分別說明如表 4-3-1 及圖 4-3-1。

表 4-4-1 鹿港鎮古蹟一覽表

名稱

號 1

指定類別

座落地址

創建年代

管理權屬

公告種類 鹿港龍山寺

國定古蹟

金門巷 81 號

祠廟

明末清初

鹿港龍山管

清乾隆 51 年(西元 1786

理委員會

年) 2

鹿港天后宮

縣定古蹟

中山路 430 號

祠廟 3

鹿港城隍廟

縣定古蹟

明末清初

天后宮管理

清雍正 3 年(西元 1725 年) 委員會 中山路 366 號

祠廟

4-29

清道光 19 年(西元 1839

鹿港城隍廟

年)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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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號 4

指定類別

座落地址

創建年代

管理權屬

公告種類 鹿港地藏王

縣定古蹟

祠廟

力行街 2 號

清初

鹿港地藏王 廟管理委員 會

5

鹿港文武廟

縣定古蹟

青雲路 2 號

清道光 4 年(西元 1824 年) 鹿港鎮公所

中山路 276 號

清乾隆 2 年(西元 1737 年) 鹿港三山國

祠廟 6

鹿港三山國

縣定古蹟

王廟

祠廟

王廟管理委 員會

7

8

興安宮

南靖宮

縣定古蹟

中山路 89 號後

清康熙 23 年(西元 1684

鹿港興安宮

祠廟

年)

管理委員會

縣定古蹟

埔頭街 74 號

清乾隆 48 年(西元 1783

鹿港南靖宮

年)

管理委員會

清道光 10 年(西元 1830

鹿港鎮公所

祠廟 9

鹿港隘門

縣定古蹟

後車巷 47 號前

其他 10

鹿港日茂行

縣定古蹟

年) 泉州二街 65 號

清嘉慶年間

日茂號

宅第 11

鹿港公會堂

縣定古蹟

祭祀公業林

埔頭街 72 號

昭和 3 年(西元 1928 年)

鹿港鎮公所

清中葉

私有

其他 12

13

鹿港丁家古

縣定古蹟

中山路 130、

宅第

132、134 號

鹿港鳳山寺

縣定古蹟

德興街 26 號

清道光 4 年(西元 1824 年) 鹿港鳳山寺

祠廟 14

鹿港金門館

縣定古蹟

管理委員會 金門街 54 號

祠廟 資料來源:彰化縣文化局古蹟與歷史建築資訊網

4-30

清嘉慶 10 年(西元 1805

鹿港金門館

年)

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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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宮-古地名「船仔 頭」 , 主祀天上聖母,香 火鼎盛歷史悠久。

城隍廟-又名『鰲亭宮』 , 建於乾隆十九年,廟內仍 可見懸有一『忠祐侯』的 匾額。

日茂行-初以販鹽致富,創 日茂行,而後改營貿易有 成,而成為鹿港之首富。

隘門-早期為防海盜所 做為防禦的工事。

南靖宮-建於乾隆四十八年

三山國王廟-曾改 名三仙國王廟。 公會堂-鹿港最大的西式會堂建築,民 國 89 年 7 月 14 日經指定為縣定古蹟。 圖4-4-1古蹟分佈位置圖(一)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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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大宅-僅存的進士第,三 坎三進二院的建築風格。 興安宮-鹿港最早的媽 祖廟,廟內湄州媽軟身 聖像,已有三百年歷 史。

鳳山寺-乾隆 45 年建

龍山寺-號稱臺灣紫禁城,建 築莊嚴,構造精功。

金門館-又稱潯江館。建 於乾隆五十二年。

地藏王廟-山門壁畫線條流暢, 顏色優雅甚具民間藝術價值。

文武廟-造就進士、舉人、秀才 甚眾為古鹿港文化搖籃。 圖4-4-2古蹟分佈位置圖(二)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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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歷史建築 目前所指涉的歷史建築泛指經文資法規範指定公告之歷史建築,在鹿港地區之重要歷 史建築計有7處,包含十宜樓、元昌行、街長宿舍、原海埔厝警察官吏派出所、玉珍齋、意 和行、友鹿軒。各個古蹟之指定類別、公告種類、座落地址、現況照片、及分佈位置分 別說明如表4-3-2及圖4-3-3。

表4-4-2 鹿港鎮歷史建築一覽表

名稱

號 1

指定類別

座落地址

概述

創建年代

公告種類 鹿港十

宅第

宜樓

管理 權屬

中山路

為一跑馬樓,是騷人墨客夜宴

149號

吟詩論對之聚會場所。斯地「宜

清中葉

私有

清中葉

私有

琴、宜棋、宜詩、宜酒、宜畫、 宜花、宜月、宜博、宜煙、宜 茶」十宜,故得其名『十宜樓』 。

2

鹿港元

店屋

昌行

中山路

是鹿港長條市屋中最具代表

188號

者,元昌行的雙層樓井,雕工 精細,構造巧妙。

3

鹿港街

宅第

長宿舍

民權路

為日式木構造建築,外觀為雨

昭和10年

鹿港

160巷2號

淋板,室內以編竹夾泥牆做為

(西元1935

鎮公

隔間,呈現日治時期木構造建

年)

昭和8年

公有

築的樸質風格。

4

原海埔 厝警察

辦公聽

鹿草路二

海埔派出所原名海埔厝警察官

段909號

吏派出所,昭和8年(1933)興 (西元1933

官吏派

建辦公廳舍,廳舍旁有一座瞭

出所

望台。

4-3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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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鹿港玉

宅第

珍齋

民族路

鹿港布郊的行商之一。光緒3年 光緒3年

168號

(1877)由黃錦聘請泉州師傅

(西元1877

前來鹿港製作糕餅茶點,並在

年)

私有

鹿港開設「玉珍齋」 。

6

鹿港意

船頭行

和行

瑤林街17

意和行是一棟二進二院的建築

格局,第一進進深較長,前方

清代

私有

清代

私有

是店舖,後方為神明廳與臥室。

7

鹿港友 鹿軒

街屋

瑤林街

內部設有二座樓井,店面上方

138巷51號 的樓井旁設有木梯,可通往二 樓,此空間是昔日店家的倉儲 空間。

資料來源:彰化縣文化局古蹟與歷史建築資訊網、本研究整理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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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長宿舍-昔日鹿港最高行政 機關,建於昭和 10 年西元 1935 年。

友鹿軒-內部設二座樓 井,仍保有舊有街屋格 局。

玉珍齋-鹿港布郊商行之一,糕 餅知名度遠及海外。

意和行-一棟二進二院 為清代鹿港標準的街屋 商舖形式。

十宜樓-為一跑樓,早 期文人聚會之場所。

原海埔厝警察官吏派出所 鹿港鎮鹿草路二段 909 號 圖 4-4-3 歷史建築分佈位置圖

4-35

元昌商行-長條市屋代表者, 內部樓井保存完整性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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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歷史巷弄空間 歷史街區主要呈現鹿港自清治時期已降聚落形態與城市結構,雖於日治時期因市街改 正有所調整但仍維持一定的街區配置。目前仍可明顯辨認的歷史街區,包含分佈在中 山路兩側,埔頭街、瑤林街、大有街、金盛巷、美市街、九曲巷、杉行街、桂花巷、 摸乳巷、老師巷(文開路 32 巷)等地區。茲將鹿港鎮之歷史巷弄之概述、分佈位置、 及巷弄改善區域分別說明如下(參見表 4-4-3 及圖 4-4-4 至圖 4-4-5)。

表4-4-3 鹿港鎮歷史巷弄一覽表

歷史巷弄名稱 埔頭街

概述 商人為了讓店面顯眼,往往故意突出一塊,也因為做生意講求方正,巷 道呈鋸齒彎曲狀。

瑤林街

商人為了讓店面顯眼,往往故意突出一塊,也因為做生意講求方正,巷 道呈鋸齒彎曲狀。

大有街

鹿港暗街仔(今之大有街)

金盛巷

因為是人家的後院,多有化糞池,戲稱黃金,也因此有『庄下人最槌, 拿米換大肥』『鹿港人最敢死,放屎換糯米』的俗諺。

美市街

鹿港有一街名為米市街,現名美市街,可見鹿港的確曾為米榖集散之地。

九曲巷

即金盛巷,從前為防盔賊侵入,並防止九降風肆虐,遂將巷道築成迂迴 曲折狀,故過去有「曲巷冬晴」的雅譽。

杉行街

在 100 多年前,這條街竟是福州杉材的專賣市集!鹿港曾是繁榮的商業聚 落。

摸乳巷

主要是當地的住戶為了阻擋強勁海風之吹襲,而儘量把房屋的間距縮 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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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4-4 歷史巷弄空間分佈位置圖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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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祖宮

文開國小

路 中

山 路

洛津國小

鹿港民俗 文物館

鹿港國小

已改善之歷史巷弄空間區域 尚未改善之歷史巷弄空間區域 圖 4-4-5 已改善與尚未改善之歷史巷弄空間區域現況圖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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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傳統音樂與戲曲 1.南管 鹿港南管發展最蓬勃之時期,大約自民國十年至二十年。當時純粹的曲館,有聚英社、 雅正齋、崇正聲、雅頌聲、大雅齋等五館之多,其盛況空前。之後,因環境的變遷, 現今存在於鹿港的南管重要社團,僅為雅正齋、聚英社、遏雲齋等三個社團。

表4-4-4鹿港南管社團一覽表

社團名稱 遏雲齋

簡介 創館悠久,已有一百二十多年,致力南管音樂演藝提昇,團員曾赴日錄製唱 片,維護南音有成。

雅正齋

雅正齋被公認為台灣南管界歷史最優久的團體,相傳至今已有二百多年的歷 史,創館人是泉州陳佛賜。多年精攻南管技藝與理論,多次應文建會、省府、 文化局、社教館邀請演出,並於民國七十五年曾榮獲教育部頒發第二屆薪傳 獎獎勵,維護傳統音樂不遺餘力。

聚英社

創館已有一百七十餘年歷史,位於鹿港一級古蹟龍山寺左側廂房,民國七十 五年榮獲教育部頒發第二屆薪傳獎。社員平日固定聚會練習,對南管音樂的 傳承貢獻心力。 資料來源:南北管音樂戲曲館網站

2.北管 北管音樂概分西皮、福祿兩大類。西皮屬皮黃系統,民間稱為新路;福祿屬梆子系統, 民間稱為舊路。北管曲牌為數眾多,且用途各異,曲牌吹奏以嗩吶為主,民間俗稱為 「牌子」。北管樂器亦因地區、派系、規模之不同而有差異。除北管戲曲用北管音樂 之外,早期台灣之布袋戲和北部之傀儡戲亦是援用北管樂曲,因之,北管是台灣民間 最普遍之傳統音樂_。 鹿港昔日北館社團頗多,分屬軒團計十八館,其中以玉如意和鳳凰儀二者最負盛名。 鹿港之北管社團共計十八位,依傳統分為軒派和園旅,日治時期復加大陸之京劇,而 再區分為本島系和外江系兩類。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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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民俗藝師及傳統技藝 1.民俗藝師 教育部民族藝術薪傳獎自民國七十四年舉辦以來,鹿港小鎮已在傳統工藝類產生六位 薪傳獎得主,顯見傳統工藝豐富的鹿港小鎮,所表現的傳統工藝藝術成就,頗受肯定。

表4-4-5 教育部民族藝術薪傳獎傳統工藝類鹿港地區薪傳獎得主一覽表

代表人物

技藝項目

李松林

木雕

吳敦厚

燈籠彩繪

吳清波

神雕

施鎮洋

傳統雕刻

施至輝

神雕

陳萬能

錫藝 資料來源:鹿港鎮公所網站

2.傳統技藝 目前鹿港傳統技藝甚多,除有木雕、竹工、金工、錫工、鐵工、石雕、米雕、燈籠、 彩繪、藝閣等之外,尚有眾多傳統技藝亟需調查保存。例如製香、製扇、香袋、紙扇、 糖塔、糕餅。 (1) 木雕 木雕是傳統記憶中最受矚目者,無論造型、圖紋及技法,莫不透射人文精神之內涵, 而鹿港即是台灣木雕重鎮之ㄧ。今日鹿港的木雕約可分為建築木雕、宗教木雕、及木 器木雕等三類。建築木雕雖可分為寺廟及住宅木雕兩類,但主要仍以寺廟木雕為主, 藉由寺廟雕刻亦將民間傳統藝術展現於寺廟之樑柱、八仙、珍禽異獸、奇花異卉等地 方。而其宗教木雕中之神像雕刻不管技法或造型均保留泉州風格,亦以古法為準,特 色包括比例穩重、面部漆色較紅、衣冠紋路用漆線盤繞。 (2) 竹工 鹿港由移民與商賈所帶動之竹工藝發展甚早,民國初年鹿港粗、細竹工藝的興旺,竹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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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師多達七百多名左右。在當時竹釘的使用亦被認為是一大創見,鹿港陳贊成即為 當時赴日表演竹器製作示範之名師巧匠之一。之後,因受東南亞地區廉價勞工及竹藝 品大量傾銷的影響,除使台灣竹製品瀕臨消失之外,亦使鹿港竹工藝日漸沒落。 (3) 金工、錫工 金工與錫工皆為中國傳統之古老技藝,其中鹿港錫器在台灣錫器工藝更有百年以上歷 史,由於昔日婚嫁或舉行宗教儀式時皆備錫器,且民間生活日用甚為廣泛,故鹿港錫 店一度多達60多家,甚至出現「錫坊街」。今因社會變遷,所製作之錫器以神彿禮具 所用的居多,其錫業亦因此而大為衰退。目前錫藝製作較著名者為「萬能錫舖」。

圖 4-4-6 萬能錫鋪展示作品(一)

圖照片 4-4-7 萬能錫鋪展示作品(二)

(4) 鐵工 鹿港鐵器除依古法煉製,品質甚為精良之外,各類器具造型形式變化頗為豐富,各有 其特色。然,因新式工具日增,且古法煉鐵工作勞苦,目前鐵工藝亦有後繼無人之憂。 (5) 石雕 鹿港鎮除有寺廟甚為鼎盛,多運用於寺廟石雕的工藝亦大有可觀。其中更以鹿港龍山 寺的建築石雕最為傑出,目前之石雕則以墓碑為主,石獅、福德正神與金童玉女等幕 飾為輔。 (6) 米雕 米雕為以米、麵粉為料,混合糯米、麵粉和水,蒸熟後加明礬和少許鹽,再行雕塑, 最上色。唯一可玩可食之民藝品,其鮮活色彩及造型,亦頗能反映民間藝人的巧思。

圖 4-4-8 施教鏞先生捏麵作品(一) 4-41

圖 4-4-9 施教鏞先生捏麵作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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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燈籠 燈籠除為是婚喪喜慶與廟宇節會中必用之民俗工藝品,自古便是生活必需品。鹿港燈 籠種類繁多,以製法來區分,鹿港燈籠於風格上屬於泉州式,與另依福州式燈籠主要 差別在骨架,泉式是以竹篾編成固定的形狀,而福州式則編成像傘一樣,可以活動收 束。著名的燈籠製作者,有薪傳獎得主吳敦厚。 (8) 彩繪 鹿港之傳統彩繪以郭新林為主之「鹿津匠派」作品分佈甚多,如有鹿港龍山寺、天后 宮、元昌行、紫極殿等代表作。 (9) 藝閣 傳統藝陣源自「百戲」,而百戲於我國文化藝術長河中,從史前之原始歌舞、商周之 散樂、漢代之角觝、唐宋之樂舞、雜技等,至元明清「百戲」已成表演藝術主流2。 其施學賜、丁林、黃金水、劉福等人皆是此藝之佼佼者。 (10) 製香 鹿港廟宇多,製香業也發達。其香之種類概分為線香、臥香、香環、香塔、香粉等, 材料則可分為沈香和檀香兩大類。且因鹿港香多以祖傳香料配方手工製作,加上寺廟 林立,而有香傳千里之云,為鹿港特色之一。 (11) 製扇 在鹿港保留傳統手工作法的團扇製作,集中在中山路路囗一帶。團扇造形簡單,卻不 失典雅含蓄,純手工製品,值得收藏賞玩的。除手工團扇,在鹿港常見的扇子有摺扇、 紗絹扇、葵扇等,種類式樣繁多,雅俗共賞3。 (12) 獅頭 獅頭樣式繁多,如五形獅、福建青獅、廣東獅、開口獅、閉口獅,各具特色。另佛山 醒獅具頭圓鼻圓,嘴寬而短特色,獅頭結構以竹篾為主體編成,糊上宣紙、綢布,再 彩繪而成,立體感十足。民間信仰中,有驅邪避凶功效的[獅頭]器物,造型或惡或善, 色彩或絢麗或單純;鹿港目前仍保有台灣獅頭及佛山醒獅製作4。 (13) 糕餅 鹿港茶點全省聞名,地方小吃別具風味。為傳統茶點兼供品,種類繁多,遠近馳名。

2 3 4

鹿港鎮誌藝文篇 p134。 鹿港歷史風貌再現先期研究計畫 p42。 鹿港歷史風貌再現先期研究計畫 p42。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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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人常自豪說:「富貴三代,方知飲食。」精緻可口之傳統茶點,正是昔日繁華鹿 港之印證,先賢洪炎秋教授曾說:「端看一地方茶點之精粗,就可以看出該地方文化 之分神。5」 表4-4-6 無形文化調查清單一覽表

工作室名稱

姓名

工藝類別

住址

1.

施香花香包

施香花

手工縫織

復興路 547 號

2.

金源宗

施呈宗

錫雕

復興路 591 號

3

施自和佛具店

施至階

木雕

復興路 653 號

施至輝

5

復興路 655 號

4

施金玉名香

施起燻

製香

復興南路 853 號

5

森源工藝部

森源工藝部

木雕

中山路 62 號

6

森華雕刻

森華雕刻

木雕

中山路 70 號

7

新如軒傳統藝術雕刻

施順譯

木雕

中山路 95 號

8

同德發紙藝部

周建綿

手工編藝

中山路 103 號

9

版畫、童玩

民俗文物館

手工編藝

中山路 152 號

10

鄭應諧金雕

鄭應諧

金雕

中山路 185 號

11

施美玉名香

施美玉

製香

中山路 219 號

12

黃椿樣雕刻藝術館

黃椿樣

木雕

中山路 278 號

13

吳敦厚燈籠

吳敦厚

製燈籠

中山路 310 號

14

福安藤椅店

郭炳安

藤椅

中山路 333 號

15

郁文齋燈籠

郁文齋

製燈籠

中山路 337 號

16

袖珍工房

蔡旺達

袖珍

中山路 355 號

17

東華號

施先生

紙扇燈籠彩繪

中山路 409 號

18

陳朝宗手工製扇

陳朝宗

製扇

中山路 400-1 號

19

協榮發製香

協榮發製香

製香

金門巷 79-2 號

20

梁洪雯手工繞花

梁洪雯

手工繞花

金門巷 80 號

21

鹿港燒陶藝館

施性輝

燒陶

金門巷 81 號

22

怡古齋

施教鏞

捏麵人

埔頭街 6 號

23

松下齋

松下齋

木雕

埔頭街 28 號

24

彥仲麵茶

林彥仲

扇子彩繪

埔頭街 42 號

鹿港鎮誌藝文篇 p139。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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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名稱

姓名

工藝類別

住址

25

鹿港木屐

尤先生

製木屐

埔頭街 80 號

26

陳錦煌蒸籠

陳錦煌

製蒸籠

後車巷 27 號

27

張秀枝竹燈

張秀枝

製竹燈

宮後巷 47 號

28

黃錦昭柴絲草

黃錦昭

手工編藝

菜園路 16 號

29

驥之齋

洪信行

字雕

菜園路 20 號

30

悅來藝苑紙黏土彩繪

陳姵伶

黏土彩繪

三民路 258 號

31

福袋鋪子

王子涵

手工藝品

民生路 73 號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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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至階木雕-以泉州派細膩典 雅、神采明朗聞名,作品精緻 優美,神采奕奕,極具藝術價 值。

異香堂

福袋鋪子

陳朝宗手工扇

東華號

袖珍工坊

鹿港木屐-製 作 特 殊 尺 寸 的 木 屐 , 也自行改良新形木屐 圖 4-4-10 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一)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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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宗錫雕 張秀枝竹燈 鹿港僅存

郁文齋燈籠-創意彩繪燈籠

施香花香包-手工縫製

福安藤椅

松下齋-松林師與李秉 圭創作 圖 4-4-11 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二)

4-46

吳敦厚-薪傳獎得主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彥仲麵茶、扇子彩繪

黃椿樣雕刻館

施教鏞捏麵人

鹿港民俗文物館 錦煌蒸籠-不用一釘一鉚

施美玉製香-百年老店

鄭應諧藝術金雕-曾獲文建會傳統工藝獎 圖 4-4-12 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三) 4-4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同德發燈籠

森華雕刻

新如軒傳統雕刻

小林雕刻

森源工藝部

鹿港燒陶藝館

梁洪雯手工繞花-稠線花 圖 4-4-13 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四) 4-48

協榮發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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驥之齋手工字雕-鋼刀寫書法,筆 法相當流暢,字雕一氣呵成,堪 稱一絕。

悅來藝苑紙黏土彩繪

中國編織繩節的工藝,用途廣泛,不僅可以編織成草帽等生活用品,且可與現代人 注重的裝置藝術連結。 圖 4-4-14 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位置圖(五)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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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宗教信仰與民俗節慶活動 1. 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之所以古老而又普遍地存在於人類社會之中,是因為宗教對人類社會的存在 有重要的功能意義,宗教不但給予人們在憂慮挫折中得到慰藉與寄託,同時也給予人 群作為整合團結的手段 6。 鹿港宗教信仰的追溯可達明清時期之前,當時居住在鹿港及其附近的原住民,已擁有 自己的宗教習慣。縱然不提隨著鹿港聚落的形成,所產生的漢人宗教祭祀活動,僅由 鹿港的原住民立場來看,鹿港的宗教祭祀歷史亦可推溯到四百多年前。 鹿港鎮之宗教祭祀圈的形成,與市街的發展有著密切相關的空間關連,幾乎是有聚落 之處均有其特有神祇,其寺廟數量之多可謂鹿港鎮的一大特色。以廟的性質來區分鹿 港的寺廟,可以發現因人群居住、聚集且有共同的祖籍、與禍福與共的利害關係所形 成的角頭廟。屬此性質之寺廟亦佔鹿港寺廟之多數,在鹿港地區共計有五十九座,包 含竹安宮、福德宮、漁寮天和宮、長安宮、鄧安宮、福崙宮、乾元宮、順安宮、保安 宮、福安宮、草港慶安宮、萬興宮、東興宮、玉鳳宮、忠義廟、王爺廟、清德宮、代 天府、李府王爺、上帝公廟(集英宮) 、永安宮、洽義堂、福靈宮、臨水宮、富美宮、 城隍廟、景福宮、護福宮、武澤宮、武聖宮、文德宮、官林宮、代天宮、順天府、復 興宮、鎮天宮、乾清宮、靈興宮、紫極殿、順義宮、興安宮、泉州鎮安宮、德恩宮、 三姓公、萬靈祠、英靈祠、福佑宮、慈青宮、東聖宮、金門館、安南宮、福祈宮、頂 7

厝九華宮、聖濟宮、玄聖宮、玉渠宮、潤澤宮、泰安宮、聖神廟等 。另為全鹿港地 區信眾祭拜者的閤港廟共計八座,包含龍山寺、新祖宮、城隍廟、威靈廟、福德祠、 天后宮、文武廟、及地藏王廟等8。部分寺廟因日治時期市街改正後遷移新址,例如 城隍廟、三山國王廟等;另亦有因應光復後都市計畫開闢而遷移者,例如鳳山寺,採 廟體搬移方式,但門牌號碼仍維持不變。另有諸多私廟、香火廟,因非本計劃所能判 定且數量眾多,故不於本計劃敘述記載。 2. 民族節慶活動 鹿港之民俗節慶及文化活動,與習俗及宗教信仰有密切關聯,且可說無月無之。包含 農曆正月春節至元宵、三月馬祖生、清明節、五月端午節、七月中元節、八月中秋智

6 7 8

李亦園,1985 年,p2 。 鹿港鎮誌宗教篇 p71~102。 鹿港鎮誌宗教篇 p70。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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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送神等。另,由天主教、基督教之宗教信仰所產生的聖誕節慶亦逐漸開啟地方 特殊節慶活動。

表4-4-7 鹿港鎮重要寺廟祭典一覽表

寺廟名稱

祭典名稱

護安宮

入宮安座淨油儀式

東石里東興宮

新雕神像觀乩儀式

廖厝里樂天宮

拜散魂儀式

郭厝

拜散魂

東石里東興宮

接「五雷天君」回駕

富美宮

蕭相國泉州謁祖回駕

奉天宮

石獅七府干歲回駕

武澤宮

三府元帥暗訪

景靈宮

丁王爺暗訪

頭前厝

送煞 資料來源:鹿港鎮公所網站

表4-4-8 鹿港鎮1~12月份民俗節慶活動一覽表

月份

日期

事件

場所

活動

備註

1

1

新年

家戶街上,寺廟

開正祈福

每年方位不一

13

關聖帝君

南靖宮

15

元宵

天后宮、謢安宮

花燈、龍燈

2

土地公誕辰,頭牙

土地公廟

祭典

3

文昌帝君祭

文昌廟

祭典

19

觀音媽生

22

郭相公誕辰

大有里聖神廟

祭典

25

三山國王

三山國王廟

3

三月節

家戶

祭祖掃墓

3

北極大帝生

紫極殿

祭典

14

清明節

墓地

祭祖掃墓

19

太陽公生

媽祖廟

20

註生娘娘誕辰

註生娘娘誕辰

23

媽祖誕辰

媽祖廟

2

3

4-51

祭拜

潮州人

冬至後 10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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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日期

4

5

6

7

7

8

事件

場所

活動

備註

8

浴佛節

寺廟

誦經禮節

國曆

11

呂仙祖誕辰

仙公廟

祭典

12

蘇府王爺

景靈宮

祭典

21

李府王爺

景安宮

祭典

26

李王爺

泰安宮,謢福宮

祭典

5

端午

家戶

祭典

魯班公宴

立德育樂中心

祭典

12

保儀大夫祭

集應廟

祭典

13

城隍爺祭

城隍廟

祭典

13

文衡帝君

文武廟

祭典

1

半年節

家戶

祭典

1

順王爺生

順義宮

祭典

6

曝龍袍

家戶

祭典

13

什三王爺誕辰

大有里潤澤宮

祭典

15

普庵祖師生

南泉宮

祭典

16

田都元帥誕辰

玉渠宮

祭典

24

關聖帝君

南靖宮

祭典

1

開鬼門

家戶

祭典

5

普渡

鹿港百姓公

普渡

7

七娘媽生

寺廟

祭典

15

中元

家戶,聚落

普渡

29

溫千歲生

聖神廟

祭典

30

關鬼門

家戶

祭典

1

開鬼門

家戶

祭典

5

普渡

鹿港百姓公

普渡

7

七娘媽生

寺廟

祭典

15

中元

家戶,聚落

普渡

29

溫千歲生

聖神廟

祭典

30

關鬼門

家戶

祭典

地藏王

地藏王廟

祭典

3

灶君公生

家戶

祭典

15

中秋

家戶

祭典 4-52

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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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事件

場所

活動

20

五府李王爺

順天府

祭典

22

廣澤尊王誕辰

鳳山寺等

祭典

24

吳府王爺生

謢安宮

祭典

9

重陽

家戶

祭典

15

朱王爺生

菜園代天宮

祭典

16

施王爺生

聖神廟

祭典

23

李府王爺

鎮安宮

祭典

12

溫王爺生

文德宮

祭典

14

薛府王爺生

永安宮

祭典

15

三界公生

祭典

22

青山王生

祭典

11

28

玄天上帝生

12

16

尾牙

22

冬至

24

送神日

9

10

日期

集安宮

備註

祭典 祭典

家戶

祭典

節氣,國曆

祭典 資料來源:鹿港歷史風貌再現先期研究計畫 p39。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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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商圈發展及活動特性調查 人類自有商業活動以來,始有市集之存在,然而,隨著人類需求之殷切及社會進化之 過程,使得商業活動之中心有逐漸擴散而成為商圈之趨勢。所謂商圈通常是指零售商 店影響所及的範圍,也就是從事購買行動時,優先選擇到該商店購物的顧客,其顧客 所分佈的地區範圍,同時也是零售商店的營業範圍9。而一商店商圈範圍的廣狹,與 人口聚集、消費習性及交通因素…等等都有一定的關係。 鹿港鎮的商圈發展與變遷亦不列外,早期鹿港因是清代中部的貿易中心,最熱鬧的莫 過不見天街,現在仍是的鹿港最多彿具,與民俗藝品的中山路一帶之後,之後,中山 路因受到交通混亂、騎樓被佔用、停車空間不足、招牌凌亂林立,影響視覺…等負面 因素的影響,而使鹿港的商業型態有逐漸向外擴張的趨勢。其中,因宗教活動所形成 的天后宮商圈,及因具有特殊歷史巷弄空間,且被劃分為古蹟保存區而名聲大譟的鹿 港老街等區域,亦因帶來遊客觀光人潮而成為鹿港另一重要的商業區。

4.5.1 商圈發展現況調查 鹿港鎮的商圈發展現況,多為由線狀商店街所構成的區塊,如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一 帶、埔頭街、瑤林街、民族路、及民權路等。部份由市集及商店街構成的區塊,如大 明路上的第一市場。與少部份因僅部分時段有販售行為,所形成的零星市集區塊,如 第一市場、早市、果菜市場。

4.5.2 商圈活動特性調查 依據商圈發展現況區分,其所構成區塊之活動特性,分別說明如下: 1. 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 中山路為早期商業發展之主要地區,屬商店街型態,商圈結構為隨沿街店家自然形 成,目前中山路商業經營狀況與類型在不同路段各有不同。北段臨天后宮部分,因地 利之便,以針對觀光客商業型態如咖啡、飲食、藝品居多;中段則以地區性生活消費 為主,如服飾、藥局、鐘錶、銀樓等;南段則維持部分傳統技藝行業,如佛具等;再 者,間間仍有部分街屋為低度利用或未從事任何商業經營,為鹿港鎮的業種聚集複雜 的區域(參見圖。

9

牛窪一省原著,《商圈開發戰略與實踐》,1997,P.228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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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1 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商圈活動現況圖(一)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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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2 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商圈活動現況圖(二)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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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3 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商圈活動現況圖(三)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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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4 中山路南端至天后宮商圈活動現況圖(四)

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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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鹿港老街區(埔頭街、瑤林街): 埔頭、瑤林街一帶,在六○年代以後,以販售具特色的手工藝品、與傳統具古玩商品 為主,夾雜特色餐飲、零食小吃等,為一處古蹟與商業行為共存的區域,遊客在此區 從事多以餐飲、遊逛或低額度購物活動居多。此商圈的發展亦使原當地居民的生活方 式便逐漸產生變化,多數的土地及建物持有者皆已遷離當地,大多數店家多僅為店面 的承租者。

半邊井

三號五號商行

合德堂

友鹿軒

鹿水草堂 采風居

大觀園

怡古齋

圖 4-5-5 鹿港老街區(埔頭街、瑤林街)商圈活動現況圖(一)

4-59

意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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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林雅堂

寶芝林 二鹿文化

傳統肉皮

鹿港傳奇

烏魚子

松下齋

鄭玉珍

臻時館

手染服飾 圖 4-5-6 鹿港老街區(埔頭街、瑤林街)商圈活動現況圖(二)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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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麗坊 老街客棧

彥仲麵茶 松林居

東昇行

照居影像館

憶古坊

老人會館 彰化茶藝協會

南靖宮

台灣彩繪館 圖 4-5-7 鹿港老街區(埔頭街、瑤林街)商圈活動現況圖(三)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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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權路、民族路: 民族路及民權路之販售種類甚多,包含衣飾、特殊藝品、餐飲小吃等,在地居民之民 生消費與觀光客源為主要銷售對象。

圖 4-5-8 民權路商圈活動現況圖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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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9 民族路商圈活動現況圖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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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市場及零星市集:

中山路與博愛路口早市

第一市場 第一市場 天后宮前市集

中山路與民族路口市集

果菜市場

圖 4-5-10 第一市場及零星市集商圈活動現況圖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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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訪談及調查結果說明 4.6.1 鹿港鎮公所、專家學者、社區組織及文史團體訪談結果說明 本研究的訪談與意見抽樣對象,包含有一般民眾、專家學者、意見領袖以及公部門人 員。從訪談對話的事後記錄來分析,公部門,如文建會、彰化縣政府、鹿港鎮公所, 屬於政策執行單位,對鹿港鎮的未來發展方向,有一定的認知與共識。公部門也清楚, 未來鹿港相關資源進行全面的整合,對於區域經濟的發展與變遷,具有正面的價值。 因此,未來公部門在鹿港鎮投入意願的積極程度,將可視為鹿港鎮計畫區,在主要的 影響因素 。 根據本計畫團隊與一般民眾、商家、遊客的訪談資料顯示,私部門的組織眾多,也表 現出相當的活力,但各自擁有不同的鹿港發展詮釋方法。在各方思索之下,文化的整 合,尤其是在鹿港鎮,需要一個有說服力的機制,譬如由鎮公所成立特殊任務編組的 文化資產保存小組,邀請仕紳、學者等參加。才不至讓民氣與各個組織,變成為整體 規劃的弱點。而,近二十年來,扮演鹿港鎮社區活力的組織,青壯年的苦力群屬於其 中之一。他們對鹿港的發展也另有一番看法,但是著力於決策層面的機會較少。他們 對一般公部門計畫的委託方式、對象、期程等,也都認為有改善的空間。 一般民眾與遊客,均認知鹿港的誘人所在,一是飲食文化、一是無形及有形的文化資 產。對有形文化資產如,保存區的房舍與巷弄空間分維,均具有維護的迫切性。多數 本地民眾表現,對文化與環境的驕傲與矜持,值得透過計畫加以尊重與維護。

表4-6-1:訪談公部門與參與公部門相關討論一覽表

受訪者及

結論與建議

參與討論者 鹿港鎮鎮長 王惠美、主任 秘書孔秉杰

1. 鹿港鎮目前指標及導覽系統皆未進行整合,希望規劃團隊可以將此納入 考量。其舖面的導覽方式,應可利用說故事的方式來建立鹿港的意象。 2. 建議鹿港聚落的整體規劃應將日式宿舍群一併那入考量。 3. 舊鹿港溪河道的整體規劃,應是可以串聯北鹿港與南鹿港的規劃方向。

鹿港鎮龍山 室戲台修復 計畫討論

1. 過去鹿港鎮的規劃大多以點為主,未來規劃之方向應以能整合鹿港鎮的 環境資源為主。 2. 過去對鹿港鎮的相關規劃,除了多僅是執行點的規劃之外,多數的計畫 多未執行後續部份。例如:水溝修到一半等等的問題。

4-6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受訪者及

結論與建議

參與討論者 文建會區域 型文化資產

1. 關於鹿港聚落活化及整體規劃案的規劃應加以強調區域性的整體活化, 以較大範圍的角度進行全面性得思考。

環境保存及

2. 區與區之間的關係與區域內的問題,規劃團隊應納入整體考量。

活化計畫訪

3. 整體規劃的完整度與可行式是未來經費補助的最大重點。

視 泰興里施宣

1. 對於鹿港聚落的整體規劃仍應重視鹿港觀光落寞的問題。

發里長

2. 從鹿港鎮進入彰化的街道空間再造應是一可以思考的規劃方向。 3. 福興穀昌→丁家大宅→龍山寺→民俗文物館之間的區塊是否能成為一 完整面的串連區塊。

鹿港鎮圖書

對於鹿港聚落活動的整體規劃則認為中山路的招牌雜亂應是目前鹿港街屋

館館長

特色無法顯現的最大問題,如希望營造中山路的街道空間特色即應將街屋的 立面重新顯現。

表 4-6-2:訪談在地居民與私部門一覽表

受訪者及

結論

參與討論者 訪談中山路店 1. 部分店家反應鹿港市區的指標真的很不清楚,之前即聽說要規劃鹿港的 家

標示系統,但卻一直未有看到成果。 2. 部分店家表示對店面招牌的規劃,還是應保留鹿港舊街的特色。

鹿港老街發展 1. 保存區房屋的樑柱逪白蟻蛀蝕,希望能向文建會爭取經費,解決白蟻問 共識會

題。 2. 鹿港老街的門面缺少入口意象及指示牌,無法有效引導遊客進入。 3. 要成為聚落保存的第一步即是凝聚居民之共識,由居民自發性的處理, 爭取成為聚落。未來如將鹿港老街納入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列之聚落保 存,就可以向上級爭取經費,以解決保存區房屋的樑柱遭白蟻蛀蝕問題。 4. 導覽指示牌應該要統一規劃,並以雙語標示,且英文翻譯應該統一,尤 其是甕牆的英文,應該要統一整合。

彰化縣路關發 1. 認為鹿港鎮的整體規劃應包含新市區及舊市區部份,整體規劃後在個別 展協會郭獻榮 先生

進行細部設計。 2. 工藝家的觀光特質表現亦是可以突顯的一部分,鹿港的觀光不應只有古 蹟與廟宇。 3. 自導性的系統規劃可以包含美食線及工藝家的路線等。 4-6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受訪者及

結論

參與討論者 4. 觀光客停車空間的規問題,應在進行區塊的檢討。 彰化縣鹿港傳 1. 鹿港鎮的整體規劃應將可提供觀光客一個來看鹿港工藝的地方納入規 藝發展協會施 順榮先生

劃中。 2. 認為老街的建設似乎已投注過多「點」的經費。 3. 鹿港鎮較缺乏綠化空間,希望規劃時能增加綠化空間。

彰化縣鹿港老 1. 過去有許多學術單位與團體皆針對鹿港老街有過相關研究,但對老街皆 街發展促進會 施泰洲先生

未有實質上的幫助。 2. 老街區域缺少綠地、停留空間與停車的問題應納入對鹿港整體規劃的考 量之中。

台中教育大學 1. 鹿港聚落的整體規劃應從舊市區的整頓開始,許多鹿港舊有的面貌目前 台灣語文學系 蔡志展教授

皆為被遮蔽的狀態。 2. 針對鹿港保存區的交通問題,應具體規範車輛進出入的時間限制,並對 停車空間重新進行檢討,於重要節點規劃停車格。 3. 鹿港鎮新規劃的街道空間應保留綠道空間,以加強目前鹿港綠化不足的 問題。巷弄間轉角綠化的規劃,可以鼓勵家家戶戶配合當令時節的草花 種植,以增加生活與街道空間品質。

左羊藝術工作 1. 鹿港鎮未來的整體規劃不應只是一昧朝觀光發展,應多加思考在地居民 坊黃志農老師

的生活環境問題,必經社區居民才是 24 小時生活在這裡的人。 2. 以日本合掌村為例,鹿港人應加強對文化資產的保存概念。 3. 閒置空間再利用,如中央電台區域是否可以規劃成為鹿港人的休閒公 園。

瑤林街居民王 1. 古蹟保存區的居住品質並不理想,建物修繕為保存區最迫切的需求。 康壽先生 中山路 435 號

1. 配合計畫成為建物修繕示範點意願高。

居民陳先生 鹿港苦力群

1. 鹿港文化資產的保存,建議應由公部門成立一個相關單位,或由社團法

洪春生先生、

人團體長期來推動,文化資產的保存才有成功的機會。以宜蘭縣政府於

許舒基先生、

公共建設上的決心為例,鹿港鎮的聚落保存應該也要具有長期的計畫與

紀文章先生

實施決心。 2. 保存區是否應有建築設計的準則,應列為未來修繕的考量之中,中山路 4-6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受訪者及

結論

參與討論者 書法大道的實施雖然不是每個店家都參與,但不失為一個成功的案例。

4.6.2 在地居民及觀光客問卷調查結果說明 為了解在地居民及觀光客對鹿港的觀點,本團隊於計劃期間共完成 837 份之調查問 卷,有效問卷共計有 779 份,以作為後續計畫執行之參考。 問卷調查內容,針對鹿港地區居民及觀光客兩組樣本,依幾個重要指標進行意見蒐 集。如:消費動機、頻率、造訪次數、對鹿港地區的印象、建設方向認同度,及鹿港 人引以為傲的是哪一部分等。在問題回答樣本的選擇上,屬意地區吸引力、服務功能 與知名度較高的三個地區。此三處為,中山路商圈、天后宮商圈、鹿港老街區。 根據本計畫的調查資料,經分析比較後,如表4-5-3,結果可以說明幾個現象: 1. 受訪的在地居民當中,可以看到 65%的在地居民能有經常在鹿港中心區消費的習 慣,且認為鹿港鎮未來規劃方向宜以觀光消費為主的佔 58%,其次是傳統工藝發 展及餐飲點心,分別佔 26%與 10%。 2. 對鹿港目前建設方向的認同程度調查,表示認同的人佔 55%,不認同的有 21%。 前後兩筆數字顯示,目前鹿港鎮多數的公共建設,以活絡觀光消費為目標的施政 策略,獲得大多數民眾的認同。公共政策的方向與居民對未來規劃的期望,大致 上均相當吻合。 2. 從在地居民中有 62%的人,認為鹿港能令他們引以為傲的事物,是古蹟保存狀況 與歷史調查資料的完整。顯示居民對文化資產保存的依賴程度及重視程度。 3. 受訪的觀光客當中亦顯示,觀光客經常造訪鹿港鎮的比例不算很高,僅佔 37%, 而不常來的比例佔有 37%。此等數字,此可作為鹿港若是以觀光為城市行銷的主 軸時,必須參考的重要檢討指標。且從普遍的觀光客對鹿港的印象有高達 66%的 比例認為還好中,亦可發現觀光客對於鹿港的觀光旅遊滿意度不高,且普遍認為 仍有其改善空間。 4. 另從觀光客造訪鹿港的動機,美食的吸引力佔 27%,其次是聚落之美與宗教祭祀 分別佔 22%。亦可見美食、聚落之美及宗教祭祀文化,皆是觀光客所重視的。而 鹿港地區的城市行銷、公共建設、生活美學等,得在未來一一具體實踐。

4-6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表 4-6-3 在地居民及觀光客問卷調查結果

在地居民問卷調查結果 項

問卷內容

問卷結果

次 1

受訪者性別 44% 44% 男

56% 56%

2

受訪者年齡

15% 15%

23% 23%

15% 15%

15~24 25~34 35~44 45~54

23%

23%

24% 24%

3

在鹿港消費頻率?

55~

35% 35%

偶爾

65% 65%

4

鹿港鎮未來的規劃方向

10% 10%

經常

3% 3%

26% 26%

可以何者為重?

傳統工藝 零售 觀光 3%

3% 58%58%

5

認同鹿港目前的建設方

餐飲點心 其他

24% 24%

向嗎? 55%

55%

21% 21%

6

身為鹿港人,引以為傲

認同 不認同 不清楚

10% 10%

7% 7%

的是?

古蹟保存 歷史脈絡

21% 21%

62% 62%

文化現象 城鄉建設

觀光客問卷調查結果 1

受訪者性別 48% 48% 52%

男 女

4-6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2

受訪者年齡

4% 4%

4% 4% 15~24歲

20% 20%

25~34歲 35~44歲

52% 52%

45~54歲

20% 20%

3

55歲~

造訪鹿港的次數

15% 15%

48% 48%

第一次 經常來 不常來

37% 37%

4

造訪鹿港的動機

22% 22%

27% 27% 美食 宗教 購物

22% 22% 12% 12%

5

8%8%

鹿港印象

17% 17%

聚落美 其他

26%

極佳 還好 失望

66%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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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現況調查分析

4.7 小結 1. 地方文化脈絡的延續 多數傳統的文化在時空變遷下物轉星移,不只是飲食、穿著消費,連祭祀、信仰、家 庭、道德,都出現了很大的差異。在商業交易行為的部份尤其明顯,如今透過電話、 網路就可以訂到鳳眼糕、牛舌餅等,都市中特殊地點(location/Standort)的認同,對許多 族群而言,似乎已經不再重要了。反倒是空間的分維、環境的氣味、人群的眼神等等, 仍會是吸引群眾親臨現場的絕對要素,因為,這些是虛擬不出來的。蚵阿煎、鹹蛋糕、 竽丸、麵線糊、老龍師、阿振肉包,迴盪在街屋之間的食物氣味 ,就是一個無法取 代的身歷其境。 不論是文化資產或是商業交易,來自社區外部的需求,是一種額外、難預期的增值。 但是發生在內部的需求與創新,才會是維持產業存續、文化延續、社會健全的基礎。 在生活、傳統與習慣中出現質變時,文化的再認同,是一個必要的學習目標。文化詮 釋的創新,或許就是在認同模糊化的處境中,一種延續生活的手段。譬如廟宇卜卦的 籤文,可用版畫方式創作,讓信眾自行拓印後攜帶家,再裝飾在居室空間裡。或如同 埔里廣興紙寮的手抄紙、拓印活動,讓民眾多年來趨之若騖。不但對當地造紙文化、 紙的來源、紙的重要、紙的珍惜,有一番新的認識。也能夠填補產業經濟結構的一個 缺口。

2. 有形、無形文化面臨的問題 面對無形文化資產逐年消失的問題,過於樂觀或絞盡腦汁,打算復興文化或重振雄 風,其實是比較不切實際的。如前所述,外界主、客觀的條件無一不在變化,大稻埕 如是、三峽如是、鹿港亦若是。保存的策略應該先區分、了解大眾文化與小眾文化的 差異,之後再來探索操作方法為何。大眾的生活形態 (lifestyle),如祭祀、詩、曲、 書、畫、編織、刺繡等,都需要滋潤的環境養分。政策性的讓社區民眾、普遍的由下 而上做起,在建立了基本群眾基礎、數量之後,才會有質優勝出的傳承人物,再將風 氣如是循環宣揚下去。而小眾的文化,因為與專業、市場潛力有關,如大木作、小木 作、剪黏、傢具、戲曲、話劇表演等,不可能大肆開班授徒或有大量群眾的消費。小 眾的文化的保存,可能需要公部門積極、長期、重點式的供養大師與培養新秀。但是, 這樣的保存方式,應該不會是單一地方政府的財力可以完成的。它必須仰賴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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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政策性、長期的支持。公部門對文化保存的工作,應該重新建立一套核心價值觀, 與等待成果出現的耐性。 目前在地不少無形文化的活動,以嘉年華似的文化活策略操作,如煙火燃放一般,煞 挪間風光無比,之後卻雲消霧散,未能真正的對文化傳承發揮影響。探究其原因,應 該是少掉了有計畫的藝術教育、實作的參與及認知誘發等長遠目標。

3. 遊客導向的消費文化 鹿港鎮觀光旅遊發展的推動,由本計畫的問卷分析來看,多數的遊客對旅遊品質的滿 意度,並不算低。需要改善的項目,是佔有一定百分比的「失望與還好族群」所反應 的意見。樣本群中出現的負面反應,其原因來自;消費糾紛、停車問題、環境品質落 差、公共設施不完整、飲食品質不佳、動線不清楚等。這些原因顯然是社區發展,在 未來的公共政策建檢討機制中,必須仔細檢討的。 接續前述的探索結果,理解出鹿港在發展的過程中,居民生活與觀光休閒的關係,成 了一個不能切割的一體兩面。早期船頭行、米市街、杉行街等商店的零售批發對象, 不少已經轉變為購買泡沫紅茶、消費童年往事等的觀光客。未來,只要鹿港鎮的內需 與外求能夠達到一個供需平衡點,飲食文化的零售業,再度遷徙的機率比較低。零售 業會自行發展成一個堅固的銷售網絡,如同早期商家聚集在埔頭街的道理一樣。就經 濟地理的理論解釋,產業的橫向集中,是經濟發展結構裡一種穩定的表現。而,糊紙 燈、雕神像、作傢具等等,除了具有特殊戲劇性的觀光消費價值外,手工藝、輕工業 等繼續在舊市區的存在可能性,越來越低。目前多數薪傳獎匠師並未將工作室設置在 市區,也就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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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推動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議題與策略 城市的成長,在所不免會經歷老舊、破敗的階段。經濟的發展、政治的角力、群眾的 遷徙等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都市的過去與未來,一分為二,失去了記憶的傳承。 然,就正常的城市發展機制而言,城市管理的目的,則在於防範未然與積極補救。對 歷史街區的部份,由於事關古蹟、歷史聚落或歷史建築保存的複雜程序,在管理暨維 護上,更不得不謹慎小心。 本計畫,依照既定命題,經過短時期的觀察與分析,整理出活化與整合的方向,嘗試 為鹿港,在共識尚未建立、法規尚未建置、保存方式尚未定案之前,提出可行的辦法。 共分下列四個議題,進行調查分析與操作建議。由於民眾與公部門共識不足,必須優 先建立共同保護認知與意願。而研議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認知與維護機制更形重要。 本計畫執行將依據四個重點目標,分別是: 一、研議區域性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認知與維護機制,強化鹿港鎮區域內有形與無形 文化資產之整合保護與永續經營計畫。利用長期的、蹲點式的、平行的對話方式, 與社區建立良好互動,在互動中帶入認知教育與維護概念。安排社區內如社區大 學、基金會、詩社、協會等,為合作窗口。 二、建立文化旅遊服務策略,並藉由社區組織及在地團隊經營,落實長程、可持續發 展之經營管理策略。目前在地多個文化導覽組織良善,也對地方文化、經濟發展 具有企圖心,如何更專業的、主題更專注的等,將是未來的目標。而在埔頭街有 組織的鹿港老街發展促進會,一路走來辛苦非常,但已經稍具成效,它的努力模 式可以擴大到中山路來執行。 三、交通系統整合策略,鹿港的交通系統由於各規劃的時程不同,出現型式差異很大 的指示系統。行人與車輛的動線時常出現衝突,當設法解決。內需的交通規劃困 擾不大,為方便居民在區域內數個行庫、郵局等的瞬間交通瓶頸,未來得適當選 擇進距離的、開放空間,以利車輛暫停。而外求的部份,則須完成較清楚的、有 系統串連的指示裝置,提供外來者的自明與便捷。 四、歷史空間之記憶保存與活化區域整體發展構想。不管是生活博物館的概念或者是 美學博物館的概念,都必須要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在背後支撐、推動。要記憶能夠 生成,首先得要能夠接觸。而要活化能夠生成,常態的使用得視為要素。譬如如 何用新的主客觀因素,讓么鬼群再度聚集在么鬼埕用餐的方法,是有待深入思索 的。如此,生活延續空間的活化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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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研議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認知與維護機制 文化資產的保存,必須透過教育與法規辦法,來達成延續歷史的目地。教育在這個議 題之下,指的不只是學校的知識養成教育,也包含了社會化的生活教育。透過教育, 才能建立一個大多數民眾得以接受的認知標準。法規/辦法則是一種保存狀況的最低 標準,在維護文化資產運動主動自發誘導的困難之下,法規是種不得已的介入。

5.1.1 議題分析 1. 保存概念推廣與教育 城市建設開發與歷史空間保存,不論中外,多處在利害關係對立的位置。經濟價值的 創造與歷史價值的維護,如何接納後者為城市發展的主軸,唯有透過不斷的學習與對 話,才能建立社區共識與共同擁有的榮耀。日本的京都如是、德國的 Bremen 如是、 義大利的 Florenz 也是如此,舊與新的結合必要性、舊與新的銜接方法、舊與新的生 活融合、舊與新的歷史傳承,等等都是公部門與社區居民,必須學習接受及成為生活 化的必要途徑。從國外城市的案例,看到了他人對傳統文化的尊重,以及市民名共同 激發出來的環境品質。

圖 5-1-1:Kyoto city 資料來源:http://www.cithep.caltech.edu/~timoha/albums/Kyoto

圖 5-1-2:Bremen City Germany 資料來源:http://de.wikipedia.org/wiki/Bremen#Historischer_. C3.9Cberblick

圖 5-1-3:Ponte Vecchio/Floerenz Italy 資料來源:http://de.wikipedia.org/wiki/Flore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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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集體意識與共識的建立 鹿港的現狀因為共識的不夠強烈、歷史痕跡保存的說服力不夠,造成舊街屋的驟然消 失、造成保存區內建物腐朽傾倒、造成廟宇剪黏的損壞,而不自知。保存誘因不足, 是個最嚴重的問題。而,共識不足、不知珍惜,則是另外一個困擾。公部門、私部門, 對社區核心價值的對話討論機會不夠多,以致雙方在責任的歸屬上,有所歧見。彼此 都認為,維護修復的擔子是對方該承擔的。歧見出現的主因,應該是來自於硬體維護 財務的負擔比例劃分。這是需要公部門後續協商與立法約範的。其次,歧見則是來自 空間面積需求的落差。如何滿足空間條件與面積的冀望,則有待法規的建立暨空間專 業人員的介入。 3. 法規與獎勵機制的研究 都市少掉了自我發展的期許與目標,通常會導致發展停滯與空間漠視。不管是都市計 畫、都市更新、文化資產保護,都需要政府部門確實的執行相關條文的約束。沒有武 器的軍人,不能戰鬥,而沒有規則依據的都市,則無法正常管理。目前,除了福鹿地 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鎮公所可以主動介入外,都市計畫區的建築管理,均屬於縣府 執行的業務範圍。立即與貼切的行政管理,是鹿港地區極為缺乏的。未來,主管城市 發展方向、管理歷史建築業務、獎勵文化資產維護工作等,能否由鎮級單位直接執行、 執行機制將是如何,則有待後續研究,以確認必要的革新工作如何進行。 4. 試驗性案例操作 在通盤的與整體的層次發展機制與方向尚未建立起來之前,可以挑選示範性質的實驗 點,以便進行空間改善。一般而言,執行策略、方法機制在執行之初始,民眾的信賴 程度絕對是薄弱的。藉少數幾個示範地點的改造,加以積極執行輔導,若或正面成效, 可以成為活的歷史空間改造教材。如此,成功的維護整修案例,對社區居民才會具有 說服力。本地區可以挑選不同狀況的案例,如:建築立面保存、部份保存、全部保存, 等不同的等級,進行調查檢討後,挑選出實驗地點,確定法規限制、財務計畫後、後 續維護辦法,逕行整理維護,以為示範地點。

5.1.2 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認知與維護策略 1. 整合及建置鹿港文化資產電子化資料庫 目前彰化縣文化局已經建置文化資產相關之資料文件,包含有形的古蹟與歷史建築清 查等資料。然鹿港尚有諸多未登錄建置之無形文化資產。建議,可進一步將無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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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及具有保存價值的有形文化資產,進一步加以調查、整理。譬如建立工藝匠師資 料庫,以供資料保存暨提供(收費或無償)查詢。有形的保存區、歷史巷道、歷史建 築和經公告之古蹟等,亦得將文化資產進行資訊化資料庫的建置,未來亦可與國家資 料庫平台互通,且包含進一步地建立項目分類與修護記錄等資料管理。 2. 辦理鹿港聚落文化資產保存概念課程 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相關課程、實地觀摩及國際研討會,邀請居民從在地觀點及財產持 有人的觀點,來檢視問題及工作策略,以建立居民對聚落保存的認知、認同。配合保 存區建物修繕規劃雇工購料相關課程,並於雇工購料課程,協助居民申請建物修繕經 費。預期針對居民在作中看、看中做的模式中,建立另一種修復歷史建物的方法。

5.2 建立文化旅遊服務機制 5.2.1 議題分析 1. 遊客活動特性與區塊分析 潛藏在背後的文化消費、生活體驗,應該是鹿港以古都的風貌,提供給居民暨觀光客 饗宴的。目前鹿港地區的遊客活動特性多僅是進香、遊逛或低額度購物等消費行為為 主,部份屬於沒有主題、沒有目的的「瞎逛」。此類活動特性皆未能創造出具學習、 體驗、感受鹿港歷史聚落的豐富內涵,此亦難達成對歷史保存正面認知等更為積極的 意義。 鹿港歷史風貌再現研究計畫中亦提出,目前散佈在鹿港市鎮內的旅遊景點,並未經過 適當規劃加以串連形成清楚且具主題性的旅遊路線,因此造成資源相互排擠而不是彼 此加成,造成遊客停駐時間短且消費量不足。又活動範圍過度集中於中山路北端及保 存區一期等地區,相對的於鎮南的文開書院、龍山寺暨周邊地區等極具歷史文化價值 之地區,易被人們所忽略等問題。 依研究調查結果,遊客活動特性分區現況說明如下: 東北區:區域範圍為中山路以東,民族路以北。活動內容多為天后宮進香、遊逛、低 額度購物或小吃餐飲。 中山路:區域範圍為東北區,民族路以北。活動內容多為遊逛或低額度購物。 西北區:區域範圍為中山路以西,民族路以北。活動內容多為於古蹟保存區內遊逛或 低額度購物。 西南區:區域範圍為中山路以西,民族路以南。是居住、零售、菜市等為主的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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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輪車觀光旅遊動線 觀光三輪車為兩人座的乘載工具,停留景點的規劃以歷史建築、古蹟、廟宇為主,三 輪車駕駛兼導覽人員。按已規畫行程的景點,以說故事的方式來介紹建築所在位置或 古蹟之歷史沿革。目前未特別針對三輪車開闢專用車道,危險性較高,且多數遊客亦 因費用過高,消費意願較低。目前分為 400 元及 800 元參訪點不同的行程。 觀光動線說明: (1). 北線:天后宮→古蹟保存區(鹿港老街)→九曲巷→龍山寺→文開書院→福興穀倉 →民俗文物館→三山國王廟。 (2). 南線:日茂行→古蹟保存區(鹿港老街)→摸乳巷→護安宮→地藏王廟→金門館→ 丁進士大宅院→街長宿舍。

觀光三輪車總站 南北線交會路線 三輪車北線路線 三輪車南線路線 圖 5-2-1:三輪車觀光旅遊動線現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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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文化旅遊服務策略 1. 規劃推動福興穀倉成為觀光旅遊資訊中心 該中心服務內容可包括: A. 鹿港旅遊資訊提供與洽詢 鹿港觀光旅遊核心地區因店家林立、巷道攤商與停車問題等,無法提供一個較開闊且 適宜作為外來遊客駐足交換資訊的空間平台;位於鹿港邊陲的福興穀倉,原為鹿港地 區稻米貯藏與碾製地點,在經濟轉型的風潮中漸没落閒置。因其特殊優美的建築造型 與廣大的空間,近年在文建會、彰化縣文化局大力整頓下,成為良好空間再利用的模 式,他的出現足以彌補鹿港地區沒有大型藝文展覽空間的缺憾。 福興穀倉居地利之便,恰位於鹿港的南入口,與文開書院、台糖舊鹿港車站能連成一 氣,故將其定位為「旅遊資訊提供與洽詢的平台」,讓遊客到訪時,能很快地從中得 到應有的資訊。未來,將配合不同的活動季規劃各型展覽(傢俱展、錫器展、木雕展、 編織展、書畫展、設計成果展…),增加福興穀倉的曝光率與群眾認同,奠定「旅遊 資訊提供與洽詢平台」的角色。

圖 5-2-2:福興穀倉建築立面

圖 5-2-3:福興穀倉圖內部空間

圖 5-2-4:福興穀倉內部空間

B. 傳統店屋空間體驗 福興穀倉,建於 1924 年,可以利用穀倉廣大空間闢出一角,模擬設計出本地區舊有 街道及住家空間,維持舊時代的空間使用風格,讓使用者得藉此地以體驗不同的空間 美學。

圖 5-2-5:傳統店屋空間示意圖 資料來源: http://images2.fotop.net/albums2/xiaoyo/950812/IMG_919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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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配合主題式文化參訪路線建置電子化導覽地圖 現有的參觀地圖版本非常多,應予整合;鹿港的文化資源種類也很多,除古蹟建築外, 尚有竹器、錫器、美食…;集中在同一張圖上,則導覽圖將過於雜亂,若能藉建築、 古蹟、宗教寺廟、傳統工藝、景點、美食予以分層分類,並進行轉化為數位資訊,再 由遊客依個人時段遊興分類則可以有效的運用相關資料。 如下列地圖利用符號辨識的簡潔性,來讓閱讀者方便與清楚的了解方法及目的地。

圖 5-2-6:德國羅勝堡觀光導覽地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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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培訓不同文化領域之專業導覽人員或志工 鹿港由於移民與貿易的繁盛,所以華南民間傳統得於延續;特別是「唐山」師父移民 定居,將技藝推廣流傳。其中以木器、竹器、雕刻、錫器、燈飾、線香之手藝為最。 繁榮時期的鹿港,街尾一帶是木作傢俱的集中地,竹蔑街(德興街)一帶,竹器林立, 美市街、車路口的錫器、紮燈均很出名。教育部自民國七十四年舉辦「民族藝術薪傳 獎」以來,鹿港小鎮已產生六位薪傳獎得主,顯見鹿港的傳統工藝豐富且受肯定。 但目前遊客活動特性多僅是進香、遊逛或低額度購物等消費行為,此類活動特性皆未 能創造出具學習、體驗、感受鹿港歷史聚落的豐富內涵,此亦難達成對歷史保存正面 認知等更為積極的意義。且現階段的文化解說導覽活動較著力在:古蹟維護、歷史淵 源等建築空間上的解說,對其它的傳統技藝著墨較少。 然而常民的生活技能亦是文化發展上的重要資產,因此應結合木器、竹器、雕刻、錫 器、燈飾、線香等民族藝術規劃新的解說內容,強化民眾對技藝類文化資產的認識, 進而形成認同感,以更有機會親近這些資產並激發新的創意。

5.3 交通系統整合 5.3.1 議題分析 鹿港地區交通系統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可從四方面加以說明: 1. 鹿港核心區除中山路外,多數道路路寛較為狹窄。中正路、彰鹿路、鹿草路、沿 海路等較寬的路段均位在靠外圍的地區。 2. 鹿港地區公有停車場有 8 處約 535 輛,私人停車場 7 處約 300 輛,惟停放率較低。 其原因可能是居民的停車習慣,與停車場標示系統不夠清楚,平日本地居民也多以機 車代步,停車需求較低。公、私停車場在平常(週一至週五)的使用率約在三至五成 間。 3. 鹿港地區 15 處開放式停車場,但由於假日旅遊衍生的停車需求多,核心區的中山 路沿路二側停車位的需求遠大於供給,以致減速、停等及違規停放的車輛更影響道路 的正常運作。 4. 缺乏及時資訊告知民眾避開擁塞路段及疏導措施,停車場可以提供即時容量看板 與接駁配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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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交通系統整合策略 1. 停車系統整合及規劃設置停車場停車現況電子公告牌 由於假日觀光旅遊車潮湧入大量汽、機車、核心區的中山路沿路二側停車位的需求遠 大於供給,導致車輛購物停等及違規停放,影響道路的正常/快速通行。此外,各入 口處,缺乏中心區停車狀況即時告示系統。以能提供即時資訊,告知民眾避開擁塞路 段、或停車場即時容量與接駁配套方式,協助不諳旅行地區環境狀況的遊客。 計畫擬於省道將進入鹿港核心區的南、北入口各擇一適合地點設置。讓遊客可依自我 的需求,從數位資訊系統上得知各停車場的停車狀況,提供規劃路程結果輸出服務, 方便遊客安排路線。 鹿港地區集中型的停車場有 15 處,惟停放率較低,希望藉由停車場業者與店家間異 業結合,創造旅行在鹿港的最佳吸引力。優惠折扣方式,例如:折購消費(8~9 折 或便宜 50 元…) ,免入場費或門票,試吃(用)品,小贈品:工藝邊料、購物袋,設 計不同的收費方式或接駁系統或地陪服務,讓遊客有賓至如歸的感受。 2. 徒步區及自行車道規劃 延續停車後的動線銜接,檢視歷年來各部門於鹿港地區投入的建設成果,發現:重新 整建過的巷弄步道多集中在西北側的保存區,其周邊仍零散分佈少數己更新路面的巷 弄步道,未能連成網絡。 (1). 徒步區規劃構想: 建議可藉由修復徒步道路網內之巷道串聯規劃徒步道路空間,以推動利用徒步路線 參訪鹿港計畫。徒步道路網為擬規劃一鹿港地區的徒步參觀路線,其一是結合東南 側文開書院、文廟、武廟、鹿港五分車站、福興穀倉與文物館等新增的有形文化資產 帶狀參觀路線;另一條則串連鹿港西側文化保區形成網狀參觀路線。 (2). 自行車道規劃構想: 隨著健康生活概念的風行,自行車運動漸漸得到多數人的認同,在不導入過多交通量 與污染的前提下,建多利用自行車串連旅遊點,以推動利用自行車路線參訪鹿港 計畫。自行車路網分三期推動執行,第一期結合舊港溝景觀改造沿復興南路旁綠帶 採專用道方式設置;第二期以市街為範圍,包括中山路、彰鹿路、及路經運動公園延 伸至生態公園為止,部分採專用道、部分則併同既有道路系統設置;第三期則分別延 舊港溝及八堡圳水系往東西兩側延伸,亦採併同既有產業道路設置。自行車之停放空 如老人會館、民俗文物館、文開書院、龍山寺……等。另銜接聯外交通體系,於福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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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倉、轉運中心及各旅客停車場設置自行車租用站,鼓勵旅客車輛停妥後,選擇以自 行車做為參訪鹿港鎮的交通載具。

第一期(結合舊鹿港溪景觀改造,沿復興南路旁綠帶改專用道規劃設計) 第二期(沿市街路徑至運動公園及生態公園) 弟三期(沿八堡圳水系往東西兩側延伸) 圖 5-3-1:自行車路網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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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區徒步路網示意 東南區徒步路網示意

圖 5-3-2:徒步區路網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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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歷史空間之記憶保存與活化 5.4.1 議題分析 鹿港中心區的法律地位與空間發展未來方向,必須透過公部門的認知、執行意志力與 民眾的保存意願展現,才可能釐清鹿港的未來,預估放置在哪個位階。公部門是否清 楚本地區的歷史地位,與能夠儘全力加以保存維護現存文化資產,或是讓地方民眾運 用法規許可下的權力,逕行變更、拆除、改善既有空間的條件,均屬於必須探討的議 題。未來鹿港地區的城市經營管理,得依下列兩項原則,建立起權責關係: 1. 建築管理與區域活化的界面,必須存在。 在地的建管單位得依照社區發展特性,監督街廓、建物的保存暨整修,或向中央主管 機關,直接提出經費申請。減少流程的繁複。縱使鹿港公所,在可見的未來,不做建 築管理一線的執行單位,也必須成立類似或具有公部門位階的「鹿港歷史聚落發展委 員會」的組織,以期待能常態的、在地的來監督城市未來的發展。 2. 常民生活與觀光資源,必須唇齒相依。 鹿港人過去的生活模式,是否可以延續,決定了生活文化得以延續與否的關鍵。過度 依賴外力的產業或生活模式,會將鹿港的歷史面貌帶入一個逐漸模糊的境界。

5.4.2 歷史空間之記憶保存與活化策略 1. 中山路市招、街廓立面保存與整理示範點計畫 規畫構想重點包含持立面,改善立面、訂定建築立面修建規劃,整理市招、延續推動 書法大道,訂定招牌設置準則。不過,目前採用更換市招壓克力的作法,其適宜性可 能會遭受到質疑。 挑選空間改善示範點。積極保存中山路兩側保存區與店屋建物,以強化日據時期連 棟店屋的歷史市街意象。並以試驗性案例操作示範點的方式,展現政府投資市街保存 維護的意願。譬如中山路 435 號、商業空間袖珍工坊、後期新建的台中銀行,都可以 朝保存區維護要點精神加以改善。 2. 改善行政區域空間,提供居民使用 行政中心位於民族路上,其空間機能有待強化。鎮公所周遭環境宜植入更多空間能 量,使本地區使用密度、頻率增加。緊鄰鎮公所閒置的倉儲空間宜透過都市更新辦法, 強制整理。安排地主提供該基地進行綠地景觀維護,以串聯鹿港運動公園到公所行政 區塊的動線,並恢復都市中心整潔、視覺穿透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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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廟埕周遭空間秩序有待整頓 天后宮廟埕、興安宮廟埕等,祭祀空間有待整理與活化。廟埕周遭之宗教歷史空間與 常民生活空間,宜加以整頓。聯結新舊建築,設計符合原地方建築形式與立面語彙, 圍塑地方特色。「都市中的廣場,要能成功的存在,需透過周邊建築體,多樣性的使 用,引發持續性的活動。如此,才能豐富廣場的活力。」(C.Moughtin,127) 4. 歷史巷弄空間整理、廢墟強制整理 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的空間連結:福興穀倉→萬能錫舖→文祠武廟→五分車站→民俗 文物館→丁家進士大宅→甕牆→中山路街廓。 福興穀倉代表了,早期農業社會進入產業運銷整的年代,留下的歷史記錄。經過公部 門產業交流中心計畫的協助,已經準備好了活化的先決條件。鹿港鎮南端入口處的歷 史據點,在城市的區位上,不如北端的商業空間的熱絡交易情境。本區未來的發展重 點應該是放在:精緻產業的、文化教育的、藝術欣賞的、具環境品質的。 此外,在歷史空間中,植入自導性系統鋪面規劃暨指示性標誌。對早期仕紳居住、宗 教地點、民宅等,全區環境條件加以清理。 5. 教學空間整理、公會堂外部空間整理 烏魚寮的過往、么鬼埕的倉促、船頭行的熱絡,現今都已經風貌不在。記憶的話語, 薄的像是一片將融去的冰塊。今天的熱絡,是孩子的上課聲、菜市的攤販聲、假日的 遊客聲、老人的歌唱聲。新的、交雜在這個區塊中的能量,有必要加以整理,依據時 間軸的概念,讓能量在空間釋放。活化空間的評估、公會堂外部空間整理、日式宿舍 群修繕調查、埔頭街空間後續綠化、文開、洛津國小、圖書館戶外文化空間串聯等等, 應該是在這裡,要被探討的。 6. 延續推動生活美學 獨一無二的校園與祭祀歷史空間的融合,是本區塊中鹿港國小的珍貴資產。如何將教 育與祭祀文化在空間容忍的臨界點上,找到平衡,需要多方的協調。(鹿港國小校園 圍牆旁有 4 座廟宇) 本區塊中,有趣歷史巷道、與歷史建物,如何保存與繼續連結,都是活化本區塊的重 點。興安宮外歷史廟埕的塑造、或修繕,必須加以思索。興化巷、新盛街、美市街、 德興街等等,串連各個歷史端點的線,有必要加以利用鋪面連結、綠化空間、或口袋 公園,提供舒適的串聯與停等。此外,生活美學與文化資產保存概念的結合,在地方 民眾的度宜餘力推動下,已具相當的成效。未來,社區的團隊,是執行相關液化,最 佳的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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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聚落活化整體規劃構想

第陸章 鹿港聚落活化整體規劃構想 6.1 鹿港的願景 鹿港的開發史地位,不容懷疑其重要性。它輝煌的過往,來自於交通地位的特殊、來 自於勤奮的子民、來自於文人雅士的棋琴書畫。而它的沈寂,卻肇因於交通地位的變 遷與經濟發展的瓶頸。John Shute 說:一個城市就像人類的軀體,因此,城市應該充 滿所有支持生命的必要元素。(C. Moughtin 24)

本計畫認為,軀體的存在,自有其不同

的功能與任務。軀體的維護,也必須要有所計畫。而軀體,更不能無限的被剝削。用 這樣的角度來觀察、研究鹿港,或許是必要的模式及策略。 鹿港在最近三十年的發展過程,不管是在地居民或是遊子過客,伴隨了許多人的成長 記憶。從漢寶德教授的鹿港調查,開始了鹿港的基礎調查資料的建立,與指定了鹿港 中心區三階段的古蹟保存區計畫。此後,空間專業的研究人員,絡繹不絕出現在鹿港。 政府委託的調查研究報告,也是汗牛充棟。無數文史資料的累積、學術論文的研究探 索,對鹿港的城市發展、或是經濟發展、或是文化資產傳承,到底有多少成就,這件 事,是許多相關人士,包含本計畫團隊,亟欲一探究竟的。 過去的二、三十年間,鹿港固然獲得了相當多的經費奧援,大從水利工程、小到路牌 指標。譬如,彰化縣的綜合發展計畫,固然賦予鹿港鎮的都市發展方向,卻稍嫌大而 無用。都市計畫的設定與執行,縱使有如期通盤檢討,卻未能在居民與官方,建立以 歷史、以城市表情等為主的發展共識。都市更新條例中的管理辦法,原本可以協助失 落空間的再定位,但是卻也伸展無力。又譬如,文資法的理應對本地區可以提供非常 正面的協助,但是文資法的條文,屬於單打獨鬥的局面,顯然也是寡不擊眾。

本地區各種計畫的執行操作,理應相互配合、支援,但受限本位與能力,無法為鹿港 創造完整的建設能量。其實,這些是台灣區空間發展的通病,鹿港也未能倖免。鹿港 的外圍,新開發地區,擁有完整的公共設施系統。但是,古蹟保存區,卻是電線橫錯、 水管雜沓、招牌凌亂,給人紛紛籍籍的印象。本年度八月十一日的古蹟保存區淹水, 也為鹿港鎮的問題,又加上了一筆難題。1 公共政策的推動必須經過:共識、精準、整合、定位、執行、監督、檢討等手段。這 應該是鹿港地區,漸漸要引入的都市經營概念。不論本地區是定位在生活博物館,或 1

http://news.sina.com/oth/cna/301-102-101-103/2007-08-11/23152244187.html/ http://news.sina.com.tw/politics/cna/tw/2007-08-12/1534126527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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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級的文化遺產,這些手段要能夠實際操作,且得從即刻開始,或許十年之後, 可以出現成效。 鹿港現有的文化、聚落遺產,具有地區的惟一與特殊性。不只是過去先民留下的生活 紋理,更是都市發展議題下,傳統與現代對抗的記錄,或者稱作是一種舊與新的妥協 融合。基於這樣的基礎之上,鹿港的傳統聚落保存區,應該被賦予特殊的文化資產、 都市更新地位。鹿港也應該有一個特殊的都市經營整合平台,執行共識下的城市發展 方向、統籌運用各部會的奧援、建立民眾/公部門共通的認知語言。

6.2 回顧計畫的原始起點 本計畫在起始點時,已經提出鹿港鎮的發展,位處於一個尷尬的歷史時間軸上。文化 的資產、常民的生活,目前被視成為一個商品來販售。本地的居民,卻未必全然有共 識,願意去捍衛祖先留下的珍貴生活模式與空間紋理。「參與文化,如果只是一種應 景、時尚、流行,那麼對參訪者的實質教育意義是缺乏的。而本地年長居民、中年族 群、年輕族群,是否都會在故鄉這樣子的觀光化過程中,認定這些目標屬於觀光景點, 而非生活文化的一部份,此後喪失了文化認同。這樣的疑慮,可能是在文化的演變過 程中,不能不再三思索的。」

6.3 規劃構想的基礎 鹿港中心區的定位與未來,必須透過調查與分析加以釐清策略為何。公、私部門如何 調適角色與位置,決定了策略的成果。公部門是否能夠盡全力加以保存維護舊的、價 值斐然的紋理,或是讓地方民眾運用法規許可下的權力(包含灰色地帶),逕行變更 私有空間的條件。未來鹿港地區的城市經營管理,得依下列兩項原則,建立起權責關 係。 a. 建築管理與區域活化的界面,必須存在。 在地的建管單位得依照社區發展特性,監督街廓、建物的保存暨整修,或向主管機 關,直接提出經費申請。減少流程的繁複。 b. 常民生活與觀光資源,必須唇齒相依。 鹿港人過去的生活模式,是否可以延續,決定了生活文化得以延續與否的關鍵。 過度依賴外力的產業或生活模式(單指觀光),會將鹿港的面貌,帶入一個逐漸模 糊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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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規劃構想的操作方式 鹿港的發展史不在此贅述,基本上,它的方向是由東而西、由南而北。區域中的兩條 早期重要軸線,為中山路與民族路。計畫的操作過程中,利用如此的動線紋理,觀察 出區位內部發展的差異性。民族路以北稱之為東北區與西北區。民族路以南,則稱之 為東南與西南區塊。而中山路是線性的發展軸線,則稱之為線狀區。民族路,為分割 的界限。為東、西、南、北四個區塊。

將現在的鹿港,分兩個層面來構思。一是建立中心性的場域。建立一個充滿易讀標誌 及線索的地方。這裡指的是全區空間辨識系統,它包含了:不同交通行進系統的植入、 入口意象的安排、天際線垂直元素的整理、地面水平元素的整理等等。 二是置入區域認同的機制。將既定的鹿港城區,分為四個區塊,藉現有存留下來的環 境條件,設法保存舊有的空間紋理與生活機能。

1. 東北區:公所行政、宗教區 入口:鹿和路、鹿草路 有形空間資產:天后宮、街役長宿舍、 無形人文資產:商業行為、紙燈、雕刻、其他工藝 工作事項:天后宮祭祀空間待整合、行政空間待強化 倉儲空間強制整理 2. 東南區:交通、產業、仕紳文化區塊 入口:彰鹿路 有形空間資產:文祠武廟、福興穀倉、車站、 文物館、丁家 無形人文資產:商業行為、居住 工作事項:巷弄空間整理、廢墟強制整理 3. 西北區:文教、商業倉儲區 入口:海浴路 有形空間資產:圖書館、洛津、文開國小、船頭行、 公會堂、日茂行、市場、宿舍群 無形人文資產:木雕、糕餅、市集 工作事項:教學空間整理、會堂外部空間整理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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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西南區:生活美學區 入口:員鹿路/沿海路 有形空間資產:金盛巷、菜園街、鹿港國小、 意樓、摸乳巷、九曲巷 無形人文資產:生活行為、宗教祭祀 工作事項:強制拆除、穿越巷道整理、祭祀空間與校園空間整理、 5. 線性區:中山路 有形空間資產:街廓立面、 無形人文資產:商業行為、產業 工作事項:街廓立面整理

6.5 鹿港聚落整體規劃空間分區構想 植基於彰化縣政府的都市發展計畫、鹿港鎮公所的社區發展預期、鹿港早期各項調查 規劃報告內容、社區意見領袖的對話經驗,本計畫建議,將現在的鹿港調查研究區塊, 分兩個重點去發展。 一是建立一個具有中心性的場域,創造一個充滿易讀標誌及線索的地方。這裡指的是 全區空間辨識系統,它包含了:交通行進系統的植入、入口意象的安排、天際線垂直 元素的整理、地面水平元素的整理等等。 一是置入區域認同的機制。建議在計畫區內,以四區一條線的模式,進行區域內的歷 史文理維護與空間機能調整。分割的兩條軸線為,民族路與中山路。四個區塊指的是 東北區、東南區、西北區、西南區(如圖 6-5-1) 。在鹿港城區四個區塊裡,藉現有存 留下來的環境條件,設法保存舊有的空間紋理與生活機能,並建立新的生活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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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鹿

草 路

西北區 1.民生路(中山路、復興南路段)

光 復 路

中山路 1.歷史空間、市招設計、建物立面 改善。 2.書法大道持續推廣。 3.建物整建示範點。

2.歷史巷弄空間再造(大有街)。 區、數位資 訊站。

和 路

天后宮

生活空間 再造。 3.博愛路、中山路,歷史保存

權 路

鹿港老街

東北區 1.街長宿舍暨行政空間活化計畫。

4.歷史保存區內建築保存、示範

2.(黑松)閒置空間管理機制/模式示

點。

5.公會堂(老人會館)文化空間活

範。 路

3.天后宮周邊環境整合計畫。

度動。

民俗文物館

4.介壽路、城隍廟後巷穿梭空間計

6.圖書館與校園文化資產再利

畫。

用改善。

東南區 1.福興穀倉,推動遊客中心,重塑

西南區

生活巷道。

1.(文廟 V.S.武廟)歷史保存區數位資訊 台糖車站

站。 2.(金盛巷、興化巷)歷史巷弄空間再造。 3.(公正路、大將爺廟)祭祀文化與鹿港學 區空間整合。

2.福興穀倉、鹿港民俗文物館重整。

龍山寺 復

福興穀倉

興 南 路

4.菜園里居民生活空間整治活化。

圖 6-5-1:空間分區示意圖 6-5

青 雲 路

文開書院

彰 鹿 路

3.假日交通系統整治示範及評估。 4.數位導覽地圖系統建立。 5.鹿港舊火車站空間活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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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整體規劃構想 6.6.1 居民共識、共生的社區觸動及參與計畫 1. 辦理「鹿港鎮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之社區民眾交流會」 ,促進社區民眾加入文化資 產的保存行列 透過交流的管道,建立權威與公信的第三、非營利團體(NPO),提供居民較佳、較 正確的文化資產運作與管理方法。譬如提供歷史建築的擁有者、受限建築管理的業 主、尋找適當建築形式、語彙的業主,完整可運用的資訊。也同時讓具專業能力的人 員,參與其中,提供正確的、精密的專業諮詢。或者讓該 NPO,委託公部門轉委託 的建築修繕經費運籌的任務。如此可以比較貼近民意與地方需求,並確實的執行保護 文化資產、共同經營的理想目標。

2. 推動成立歷史聚落及文化資產活化工作站,發行鹿港文化資產相關專刊,培訓不 同文化資產領域之專業導覽人員或志工。 擬協助當地社區團體成立鹿港歷史聚落及文化資產活化工作站,並進一步爭取發行 鹿港文化資產專刊與培訓不同文化資產領域之專業導覽人員或志工,作為鹿港轉化為 申報世界遺產之動力與基礎。 推動工作站成立,協助辦理培訓導覽人員實際於定期定點活動及不定期活動中, 提供義務解說並為遊客做觀光諮詢服務。並辦理於其他縣市古蹟及歷史建築景點導覽 觀摩活動,與不同團隊交流學習。

3. 辦理鹿港鎮聚落文化資產保存概念課程,強化鹿港鎮有形、無形文化資產之整合 與保存概念之推廣計畫。 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保存工法認識、保存材料認識等相關課程,建立居民對鹿港聚落 保存的認知與概念。配合保存區建物修繕規僱工購料相關課程,並於雇工購料課程申 請建物修繕經費。

4. 推動鹿港鎮傳統工藝傳習計畫 擬安排一般民眾學習課程、舉辦工藝師講堂、開發創意產品、開發市場,以培育下一 代的新匠師。工藝、產品、行銷課程共計辦理 10 梯次,每梯次 8 小時。並為擴大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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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聚落保存概念視野,擬辦理以本計畫縣府推動單位及鹿港在地重要人士、居民為對 象,進行國內重要歷史聚落參訪,並拜會當地政府與社團,交換彼此經驗,並促成後 續結盟可能。為拓展鹿港之國際能見度,並擴大專業參與,待人才培訓計畫推動執行 達一定成效後。

5. 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暨活化國際交流研討會,策劃鹿港鎮文化資產展覽 爭取與國際重要歷史保存團體合作,辦理國際研討會,作為鹿港再造階段性總結,並 轉化為申報世界遺產之動力與基礎。並配合文化資產保存暨活化交流會的辦理時間前 後,策劃五檔與鹿港文化資產相關之展覽。

6. 舉辦「鹿港鎮歷史保存區特色再發現」工作坊研習第一期 辦理「鹿港鎮歷史保存區特色再發現」工作坊研習,課程規劃包含安排認識鹿港鎮歷 史保存區建築、文化及歷史專業課程、及戶外田野調查等。

7. 舉辦「鹿港鎮歷史保存區特色再發現」工作坊研習第二期,運作成立歷史保存區 導覽志工隊 延續九十六年「鹿港鎮歷史保存區特色再發現」工作坊研習第一期課程,課程規劃仍 持續辦理包含安排認識鹿港鎮歷史保存區建築、文化及歷史專業課程、及戶外田野調 查等,學員結訓後將由文化局頒發結訓證書,並運作成立文化導覽志工隊。

8. 建立生活美學與文化生活圈概念的結合 美學的架構,在現階段物化的社會,呈現退化的現象。透過社區居民互動 的講座課 程、學習,可以嘗試重新塑造文化與美學的激賞機會。它不可能立竿見影,但是可以 滌植人心。培養對文化的尊重及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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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區域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環境活化概念建立 1. 鹿港鎮歷史保存區設計準則編定 依照鹿港福興都市計畫內容,地區內歷史建築是依照彰化縣政府都市計畫九十四年變 更案,公告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進行管理。指定需進行建築設計管理的作法,是 單一建築登錄管理。譬如中山路 147/149 號,十宜樓,要求全部維護。而緊臨的中山 路 146/150 號,則只有要求進身維護。類似的狀況,非常頻繁。本規劃,建議保存概 念應該以區塊為基準。不只管理歷史建築,對所有處於保護區內的建築,都應用聚落 保存概念、街廓完整性概念、全部保存概念等,例如:「郭厝」得以作為自然成長型 聚落的型態、洛津國小與文開國小周邊聚落傳達「烏魚寮」河港聚落型態、中山路沿 線是商業聚落型態…等,以維護鹿港街景的歷史風貌。

圖 6-5-2:金盛巷 22 號建築 本研究拍攝

圖 6-5-3:鹿港國小後牆 本研究拍攝

圖 6-5-4:德興街街道建物 本研究拍攝

2. 歷史巷弄空間整合計畫 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的空間連結:文祠武廟/五分車站/民俗文物館/丁家進士大宅/甕牆 /中山路街廓。 鹿港鎮南端入口處的歷史據點,在城市的區位上,不如北端的商業空間的熱絡交易情 境。本區未來的發展重點應該是放在:精緻產業的、文化教育的、藝術欣賞的、具環 境品質的。 此外,在歷史空間中,植入自導性系統鋪面規劃暨指示性標誌。對早期仕紳居住、宗 教地點、民宅等,全區環境條件加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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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歷史保存區內中山路市招設計及建物立面改善 規畫構想重點包含持立面,改善立面、訂定建築立面修建規劃,整理市招、延續推動 書法大道,訂定招牌設置準則。分區塊及分期推動市招改善工程。 規畫構想重點包含:維持鹿港古意建築立面、改善新建過於都市化的建築立面、訂定 鹿港聚落建築立面修建規劃,整理街景市招、延續推動書法大道的理念。 (1). 就高度、大小、顏色、材料…等條件進行調查分析,訂定鹿港聚落建築立面與市 街招牌的修建準則或參考模式。 (2) 依聚落發展型態,制定不同聚落型態的市街傢俱(如:招牌、座椅、燈具…)的 設計準則或參考模式,例如:自然成長型聚落的「郭厝」、洛津國小和文開國小 周邊之「烏魚寮」河港聚落型態、與中山路沿線的商業聚落型態等,三者間可建 立不同的設計風格。 (3) 現階段街屋立面改善的計畫,除帝寶建設持續資助推動中山路進行書法大道(市 招改善)工程外,立面改善工程在公部門的經費編列上仍有所限制,故未來在執 行方式上或許可先從「示範點」著手,建立聚落居民的共識;再以「奬勵補助」 方式為輔,讓民間繼以為例,達成鹿港街景歷史風貌的維持。

圖 6-5-5:市招設計示意圖 (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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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歷史保存區內示範點建物保存與整理工程費 挑選空間改善示範點。積極保存中山路兩側保存區與店屋建物,以強化日治時期連 棟店屋的歷史市街意象。並以試驗性案例操作示範點的方式,展現政府投資市街保存 維護的意願。譬如建築師的家(中山路 435 號、商業空間袖珍工坊、後期新建築台中 銀行。 預期成果包括短期內創造歷史聚落的居住民眾、歷史建築的持有者、本地區的年輕世 代,了解歷史聚落保存的意義、保存的方法、修護預算內容、接受歷史聚落居住的形 式。長期而言,創造族群對歷史文化崇拜,與社區中舊/新生活方式的依附。

6. 公會堂廣場活化暨歷史空間保存改善 烏魚寮的過往、么鬼埕的倉促、船頭行的熱絡,現今都已經風貌不在。記憶 的話語,薄的像是一片將融去的冰塊。今天的熱絡,是孩子的上課聲、菜市的攤販聲、 假日的遊客聲、老人的歌唱聲。新的、交雜在這個區塊中的能量,有必要加以整理, 依據時間軸的概念,讓能量在空間釋放。活化空間的評估、公會堂外部空間整理、日 式宿舍群修繕調查、埔頭街空間後續綠化、文開、洛津國小、圖書館戶外文化空間串 聯等等,應該是在這裡,要被探討的。 公會堂廣場為保存區內最大開放空間,鹿港航運興盛時期為公共碼頭所在地,極具歷 史意義。目前則做為停車使用,並無聚眾與活動之功能,假日則另有攤販進駐佔用。 宜依照鹿港歷史風貌再現前期研究計畫規劃構想,逕行施作,改善現有環境。

7. 建構鹿港有形、無形文化資產電子化資料庫之網頁與光碟搜尋系統 目前彰化縣文化局已經建置文化資產相關之資料文件,包含有形的古蹟與歷史建築清 查等資料。然鹿港尚有諸多未建置之無形文化資產。建議,可進ㄧ步將無形文化資產 及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化資產,進一步加以調查、整理,譬如建立工藝匠師資料庫,以 供資料保存暨提供(收費或無償)查詢。有形的保存區、歷史巷道、歷史建築和經公 告之古蹟等,亦得將文化資產進行資訊化資料庫的建置,未來亦可與國家資料庫平台 互通,且包含進一步地建立項目分類與修護記錄等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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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聚落活化整體規劃構想

8. 設置鹿港鎮文化數位導覽系統 現有的參觀地圖版本非常多,應予整合;鹿港的文化資源種類也很多,除古蹟建築外, 尚有竹器、錫器、美食…;集中在同一張圖上,則導覽圖將過於雜亂,若能藉建築、 古蹟、宗教寺廟、傳統工藝、景點、美食予以分層分類,並進行轉化為數位資訊,再 由遊客依個人時段遊興分類則可以有效的運用相關資料。

圖 6-5-6:文化數位導覽系統建置構想圖 本研究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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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聚落活化整體規劃構想

9. 徒步路網規劃整合工程計畫 延續停車後的動線銜接,檢視歷年來各部門於鹿港地區投入的建設成果,發現:重新 整建過的巷弄步道多集中在西北側的保存區,其周邊仍零散分佈少數己更新路面的巷 弄步道,未能連成網絡。 建議可藉由修復徒步道路之網內巷道串聯規劃徒步道路空間,以推動利用徒步路線 參訪鹿港計畫。徒步道路網為擬規劃一鹿港地區的徒步參觀路線,其一是結合東南 側文開書院、文廟、武廟、鹿港車站、福興穀倉與文物館等新增的有形文化資產帶狀 參觀路線;另一條則串連鹿港西側文化保區形成網狀參觀路線。

10. 祭祀文化與學區空間整合工程計畫 獨一無二的校園與祭祀歷史空間的融合,是本區塊中鹿港國小的珍貴資產。如何將教 育與祭祀文化在空間容忍的臨界點上,找到平衡,需要多方的協調。 本區塊中,有趣歷史巷道、與歷史建物,如何保存與學區空間整合繼續連結,都是活 化本區塊的重點。興安宮外歷史廟埕的塑造、或修繕,必須加以思索。興化巷、新盛 街、美市街、德興街等等,串連各個歷史端點的線,有必要加以利用鋪面連結、綠化 空間、或口袋公園,提供舒適的串聯與駐足。 此外,生活美學與文化資產保存概念的結合,在地方民眾的不遺餘力推動下,已具相 當的成效。未來,社區的團隊,是執行相關計畫最佳的磐石。

圖 6-5-7:紫極殿鄰鹿港國小側面 現況

圖 6-5-8:規劃紫極殿連接鹿港國小之等候空間規劃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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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聚落活化整體規劃構想

圖 6-5-9:鄰摸乳巷道路現況

往摸乳巷

休憩及等候空間

圖 6-5-10:摸乳巷入口鋪面、三輪車設置點等候空間規劃示意圖

11. 圖書館與校園串聯文化資產再利用之空間改善計畫 鄉土教學與歷史情境的串連,在鹿港鎮的西北區塊,非常的豐富。從上、下學的步道, 到放學后的圖書館學習,都是在一個方圓兩公里不到的區塊之中。如何將兩所國小的 學習空間、舊的商業空間、居民的生活空間、由各的穿梭空間,加以能量串連,有待 後續探討。

6-1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第柒章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在前六章的分析結果過程,為達成計畫目標的要求,已完整提出本地區的規劃構想及 相關工作的內容。文化資產的保存暨再利用是聚落活化的根本,而有形資產的維護, 無形的文化才能依附存在。基於四個區塊與一條街的規劃構想,提出多項經常門與資 本門的規劃設計。 本計畫是文建會第一次以三年為期的方式,補助地方政府來推動聚落與環境的保存計 畫。礙於經費得於短期內提報,與提報比例的限制,再綜合本計畫的前置調查結果, 整理出一個較為可行的、社區配合度較高的計畫,與環境整合建議。 在經過多次的地方反映、委員會報告建議、相關單位溝通意見等過程,與為契合文建 會的經費限制,原構想在大幅精簡後,以本章節後續的規劃、經費預算等,為未來三 年計畫的執行主軸。後敘內容,依照兩項於第六章中研究出來的目標為主軸。一是居 民的共識、共生的社區觸動即參與;一是區域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環境活化概念建立。 在這兩項目標之下,分別列出如何運用經常門、資本門經費,可以解決的方法。

7-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7.1 綜合分析 表 7-1-1:綜合分析表

區位 現況

西南區 有形資產

生活區

西北區

中山路 古市街

歷史聚落保存區

東北區 北入口行政區

東南區 南入口新文化區

龍山寺、興安宮、摸乳 瑤林街、埔頭街、新祖 書法大道、特色建築體 鎮公所、街役長宿舍、 福興穀倉、鹿港車站、 巷、九曲巷、大將爺

宮、公會堂、文開國小 /立面、傳統技藝商品 地政事務所、漁會、衛 民俗文物館、丁家大 /店街、消防局

廟、意樓、鹿港國小、 &洛津國小、第一市

天后宮、城隍廟、三山

立體停車場、議政大樓 場、紅磚道、圖書館、 /新圖書 無形資產

生所、銀行、警察局、 宅、特色牆面 國王廟

歷史建築物

紙黏土、燒陶藝館、綢 燈籠、繪畫、竹藝、製 雕刻、文史工作室、袖 香包 線花

錫藝

珍工坊、紙藝

歲時祭典及民俗廟會:1.元宵花燈、2.福德正神祭、3.天上聖母祭、4.鹿港民俗週(五月初端午前一個星期開始) 問題

區域性

1. 歷史建物較少,

1. 瑤林街、埔頭街

1. 缺少停車或疏導

1. 行政區域之聚集

1. 社區入口之動現

多屬單一建物。舊民

早期修護之建築,多

車輛之空間及指示

人潮力量不足。

指示系統待改善。

宅無法則約束,多已

有損壞嚴重之事實。

系統。

2. 大面積的閒置空

2. 福興鄉穀倉至五

拆除。

2. 巷弄空間假日聚

2. 街景品質不佳,

間,未能強制改變使

分車車站、文武廟、

2. 未 拆 除 之 舊 建

集攤販,影響瞻觀。

廣告物佔領了見物

用。

泰興里古道等處,人

物,保存狀況不佳

3. 巷弄空間未成為

力面,無法一窺歷史

3. 區內巷道空間連

行動線不清楚。

者,未能執行強制拆

上、下學步道,動線

建物原貌。

結,較無整理。

3. 建築形式多已現

除規定。

功能不佳。

3. 未作全面性之建

4. 民權路至天后宮

代化,無特殊歷史分

3. 歷史巷弄中缺少

4. 日式宿舍群待整

築立面、容積、色

之巷道,可以加強停

維存在。

停留、駐足空間。

修。

彩、形式等管制。

留與聚集空間。

7-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區位 問題

西南區 區域性

西北區

中山路

東北區

東南區

4. 摸乳巷與鹿港國小 5. 圖書館與校園空間 4. 已登錄保存區建

5. 建物多數已經現代 4. 鹿港文物館至甕

之中介空間屬文化地 步行網絡待加強。

築者,不少已經損壞

化,無深刻的歷史聚落 牆、至中山路等人行

標,但維護狀況不佳。

嚴重。

風貌。

動線不夠清楚。

5. 已損壞無人居住建

5. 部份區域屬於福興

物,未能強制管制。

鄉行政區,共識有所差 異。

大願景

1. 有形文化產的修復與整合串連 5. 建立生活美學環境改善提升

小願景

1. 空 間 / 1. 寧靜生活巷道 巷道特色

2. 無形文化產/技藝再現

4. 青年/居民文化認同

6. 文化資產數位化學習

1. 歷史聚落保存區

2. 閒置空地的活化/ 2. 文化巷道 綠美化

3. 與國際文化藝術接軌

1. 新文化巷道

1. 古街區

1. 行政新形象

2. 空間情境的復育

2. 文化資產論談園地 2. 文化資產保護工作 站/展覽/對外的活

3. 歷史建築的修護

/蹲點/觀念宣達

4. 維持歷史保存區應

3. 閒置空地的活化/ 化

有的空間特色

綠美化

3. 閒置空地的活化/ 綠美化

5. 將保存區轉化歷史 聚落重新出發 2 觀念的建 1. 導覽的建立

1. 宣導顧工購料,尋找 1. 紙藝、雕刻藝術

1. 導覽的建立

1. 導覽的建立

修復歷史建築的方式

2. 編織藝術

2. 錫藝再現

2. 陶藝藝術

繪畫藝術 工作 計畫

整體性

設立鹿港文化甘仔店,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推動鹿港聚落保存。 (96 年、97 年、98 年) 辦理「鹿港鎮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街頭巷議」,促進社區民眾加入文化資產的保存行列。(96 年、97 年、98 年) 舉辦「文化資產保存暨活化國際交流研討會」,推動鹿港成為世界遺產。(97 年) 推動鹿港古市街聚落保存調查研究。(96 年) 鹿港保存區都市計畫檢討,研擬保存區都市設計規劃。(96 年) 7-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區位 工作

西南區 整體性

計畫

西北區

中山路

東北區

東南區

籌設「鹿港鎮文化資產志工組織」,提供民眾加入文化資產「看前看後」的機會。 (99 年) 設置鹿港鎮文化學習數位導覽系統。(99 年以後) 建構鹿港有形、無形文化資產電子化資料庫之網頁與光碟搜尋系統。(中英文版)(99 年以後) 徒步路網規劃整合工程計畫。(99 年以後) 街道傢俱改善工程(例如:燈具、座椅、招牌、管線…)。(99 年以後)

區域性

新盛街、興化巷等歷史 鹿港保存區建物修繕。 建立中山路市招設置 泰興里商業古道空間 串連福興穀倉至泰興 及建物立面修繕準則。 改造,整合民眾參與計 里古道空間。(99 年以

巷弄空間改造。 (97 年) (96 年、97 年、98 年)

興安宮前廣場空間改 文教空間的整合與改 (98 年) 善。 (97 年)

善 工 程 , ( 鎮 立 圖 書 中山路市招設計及建

串聯鹿港保存區至龍 館、文開、洛津與鹿港 物立面改善工程。 (99 山寺計畫工程。 (97 年) 國小校園周邊空間改 年以後) 祭祀文化與學區空間 善)。 (98 年) 整合工程。

公會堂廣場活化暨歷

(97 年)

史空間保存改善。 (98 年)

7-4

畫。(99 年以後)

後)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7.2 總經費及比例分析 96 年度經常門加資本門的計畫總額為 889 萬,經常門占總經費比例為 37.5%; 97 年度經常門加資本門的計畫總金額為 1,600 萬,經常門占總經費比例為 21.9%; 98 年度經常門加資本門的計畫總金額為 2,000 萬,經常門占總經費比例為 22.5%。 表 7-2-1:總經費及比例分析表

項目

經常門年

資本門年

年度計畫總

經常門占總經

度計畫總

度計畫總

金額

費比例

金額(A)

金額(B)

(C=A+B)

(A∕C)

縣府配合款

年度

96 年度

333 萬

556 萬

889 萬

37.5%

89 萬

97 年度

350 萬

1,250 萬

1,600 萬

21.9%

160 萬

98 年度

450 萬

1,550 萬

2,000 萬

22.5%

200 萬

96~98 年

1,133 萬

3,356 萬

4,489 萬

25.2%

449 萬

度計畫總 金額

7-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7.3 分年分期執行計畫說明 表 7-3-1:分年分期執行計畫表

項次

計畫項目

96 年度

97 年度

98 年度

(一)

輔導推動設立鹿港文化甘仔店,建立「文 ◎

1. 雇工購料課程計畫

2. 成立修繕評估小組

3. 街頭巷議/聚落保存交流會

4. 工藝傳承創意開發

5. 國際交流研討會

6. 館閣古樂

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促進社區民 眾加入推動鹿港聚落及文化資產的保存行 列。

(二)

保存區土地使用現況調查、建立歷史聚落 建物修繕準則,研擬保存區都市設計規劃。

(三)

建立中山路市招設置及建物立面修繕準則

(四)

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修繕

(五)

公會堂前廣場整建計畫

(六)

歷史巷弄空間串聯及活化計畫

◎ ◎ ◎

◎ ◎

7-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7.4 推動計畫經費概估 表 7-4-1:推動計畫經費概估

96 年度 項次 一 (一)

項目

97 年度

98 年度

備註

(經常門)

(資本門)

(經常門)

(資本門)

(經常門)

(資本門)

預算

預算

預算

預算

預算

預算

居民共識、共生的社區觸動及參與計畫 輔導推動設立鹿港文化甘仔店,建立「文化資產

130 萬

350 萬

300 萬

與新生活」蹲點計畫。促進社區民眾加入推動鹿 港聚落及文化資產的保存行列。 (計 畫 內 容 及 經 費 細 項 概 估 參 閱 P7-9~P7-20)

區域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環境活化概念建立

(一)

保存區土地使用現況調查、建立歷史聚落建物修

203 萬

繕準則,研擬保存區都市設計規劃。 (計 畫 內 容 及 經 費 細 項 概 估 參 閱 P7-21~P7-22)

(二)

建立中山路市招設置及建物立面修繕準則

150 萬

(計 畫 內 容 及 經 費 細 項 概 估 參 閱 P7-22~P7-23)

(三)

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局部修繕-屋頂、結構加

556 萬

強,白蟻防治。 (計 畫 內 容 及 經 費 細 項 概 估 參 閱 P7-23~P7-25)

7-7

450 萬

300 萬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續表 7-4-1

96 年度

項次 (四)

項目

97 年度

98 年度

備註

(經常門)

(資本門)

(經常門)

(資本門)

(經常門)

(資本門)

預算

預算

預算

預算

預算

預算

公會堂前廣場整建計畫

400 萬

(計 畫 內 容 及 經 費 細 項 概 估 參 閱 P7-25~P7-26)

(五)

鹿港鎮西南、西北區保存區之巷弄空間活化計畫

800 萬

-古市街至龍山寺等歷史巷弄空間活化工程 (計 畫 內 容 及 經 費 細 項 概 估 參 閱 P7-26~P7-27)

(六)

850 萬

鹿港鎮西南、西北區─文化生活空間的整合與改 善工程 (計 畫 內 容 及 經 費 細 項 概 估 參 閱 P7-27~P7-28)

經常門預算總計

333 萬

350 萬

資本門預算總計 年度總經費

556 萬 889 萬

7-8

450 萬 1,250 萬

1,600 萬

1,550 萬 2,000 萬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7.5 執行計畫內容說明 7.5.1 推動居民共識、共生的社區觸動及參與計畫 1. 輔導推動設立鹿港文化甘仔店,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促進社區 民眾加入推動鹿港聚落及文化資產的保存行列。

計畫構想: 甘仔店,是早期的社區聚焦、訊息交換站。與現今的便利超商不能相比,節節敗退。 本計畫擬利用九十五年修復的街役長宿舍,作為未來計畫的營運站。 一是,建物的再利用定位,呈現建物修復的歷史過程。 一是,作為未來鹿港地區各計畫操作與指揮的營運站。 透過長期的蹲點計畫,協助鹿港地區的各項無形文化資產,如匠師、藝人、與其他技 藝專業人才,有機會在充滿文化的鹿港鎮,建立相當的迴響。 薪傳獎大師、工藝之家十數人、手工創作工坊三五步一家。這裡在過去累積出來的資 源,是別的地方瞠呼其後的。 故建議籌組推動文化資產保存之守護單位,以無所不管的甘仔店行動,為關切鹿港保 存區聚落文化永續與空間品質維護的重要機制。另,持續辦理推動「鹿港鎮文化資產 保存與活化街頭巷議」,以形成鹿港居民更多的共同保護文化資產的意識,亦是活化 本地重要的方法之一。

工作內容: (1). 僱工購料課程計畫 僱工購料不同於傳統工程營造模式,傳統公共工程通常藉由建築師及營造廠的專業取 向,完成實質空間建構。使用者在建構的過程中,參與程度較低,對完成的設施或結 果無法產生認同感與持續後續的認養維護。 僱工購料主要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僱工購料處理原則(草案)」公告。根據政府採 購法第四條「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 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其公告金 額為一百萬元整。透過地方團體、在地居民參與策劃執行:辦理研習課程及活動、採 購材料及技術、工程施作等勞務採購等作業。 7-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僱工購料講習課程」三個梯次,以每梯次 18 小時為原則,建議包含下列方向: A. 什麼是「僱工購料」:用以說明「僱工購料」的營造模式、執行「僱工購料」需 要的資源類型、如何著手進行等事項;本部分課程說明以 3 小時為原則。 B. 撰寫計畫書內容:包含,組織執行計畫的工作團隊、決定施作地點、取得相關授 權使用同意書、申請營建相關證照、擬定的經費運用及採購策略等工作;本部分 課程說明以 3 小時為原則。 C. 進行規劃設計:設計圖的作用、如何找設計團隊、如何與專業者一起工作;本部 分課程說明以 3 小時為原則。 D. 工程施作的執行:選擇操作方式、組織與運作工班、管理出工情形、工資與工期 如何計算、尋找工程材料、採購的方式與步驟、編寫廠商估價單、如何監督工程 與進行設計變更;本部分課程說明以 3 小時為原則。 E. 如何執行驗收、核銷、維護管理:驗收的注意事項及方式、核銷要準備哪些文件 與手續、如何進行維護管理、如何營造學習成長的機會、案例分享、綜合座談等; 本部分課程說明以 6 小時為原則。 F. 本案「僱工購料」補助方案:每案建議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 50%,並以一百萬元 整為限。 本課程預計於 96 年、97 年、98 年分別舉辦一次,共三梯次,每梯次學員人數以 30 員為限,俾以作為未來推動歷史聚落保存持續養護之助力。

(2). 成立修繕評估小組 在有限的經費下,為滿足建物修繕需求、加速修復效率與確保計畫執行成效,特別成 立鹿港歷史聚落建物修復評估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以針對鹿港歷史聚落範圍 內之建物,進行: A. 督導歷史聚落範圍內建物之受創狀況與復原方式評估業務。 B. 督導及決定修復前的查證及評選工作。 C. 檢討查證結果及其處理情形。 D. 檢討提供下年度先期作業審查之具體意見。 E. 綜合處理其他與歷史聚落範圍內建物相關之問題及改進事項。

7-1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評委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文化局指派委員兼任;置副召集人一人,由蹲點計畫主持人 兼任;置委員 7 至 9 人,由鎮公所單位之主管與社團代表擔任之,均為無給職。 評委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蹲點計畫執行人員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本會之幕僚 業務。 評委會於必要時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 之。得邀請有關單位代表或專家列席。得視需要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計畫規劃、審查及 考評工作,並依規定酌致酬勞費、出席費或差旅費。各計畫評估結果及各計畫每季執 行進度應提文化局主管會報報告。

(3). 街頭巷議/聚落保存交流會 文化資產修復後的正常維護與融入正常生活形態,其動力必須來自 A. 社區民眾主動關懷, B. 與對社區文化的認同。

鹿港地區待活化的部份,除了有形的聚落空間外,還包含了無形的生活記憶、文化模 式、傳統產業技藝等等。有形的聚落空間,在共識建立上,有一定程度的困難。但是, 未來改造方法的執行,創造對話機會、建立對話的機制,將可以緩和未具共識或對立 的溝通方式。公開的討論與對話,當能培養、建立社區居民的共生、共產概念,這是 一個必須執行的工作。可用階段式的推廣,讓文化資產法定義下的歷史聚落概念形 成。以便將「聚落」以及「文化景觀」新的文化資產保存概念,納入鹿港社區。 依據 2005 年 2 月新版本「文化資產保存法」,如何為鹿港地區促進文化資產保存與 再利用,又如何與其他地區之相關研究及技術結合,透過社稷的討論、專家學者的建 言、實務的經驗等,可以藉此提升國內古蹟、歷史建築保存與再利用研究之水準。

A. 聚落保存的程序與方法 新版文資法於 94 年公佈實施,其中針對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分別採取審查後指定 或登錄的不同機制,給予排除相關法令限制、補助與審查的機制均為新改良的措施, 對於地方政府、一般民眾來說,都有必要更進一步的瞭解法令精神,確實掌握提報聚 落審查、公告登錄後擬定再發展計畫、劃定聚落特定保存區的相關程序與方法。

7-1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B. 聚落保存經驗的回顧與展望 在新版文資法公告以前,臺灣地區針對聚落保存所發展的工作已呈現停滯的現象。由 於過去一般民眾對於「保存」所帶來的限制多有疑慮,因此過去許多學術或實務單位 進行之相關研究與調查,最後並沒有達成預期的目標或全面在台灣推展開來。 新版文資法公告實施以後,聚落之保存採取登錄公告、擬定再發展計畫的機制,地方 政府得以劃定保存區,排除相關建築法規、消防法規等等限制,可說是一部承先啟後、 開創新局的文化資產保存法。針對過去的工作經驗回顧有其必要,展望未來客家聚落 如何進行有效的新時代的保存工作。

C. 參與式的聚落保存 聚落乃是特定範圍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築群集附屬設施、空間範圍,在這個範圍內 的居民是否具有共識,對於地方發展有無共同目標與奮鬥方向,是聚落保存的重要關 鍵。 澎湖望安花宅聚落是第一個根據新版文資法所登錄公告的聚落,該地民眾長期以來進 行社區總體營造相關工作。台中縣東勢鎮大茅埔地區自九二一地震後展開社區總體營 造工作,地方民眾成立之社區組織活動力旺盛,聚落的紋理至今保留完整,透過民眾 的參與預期將來能有效協助聚落保存相關工作。

D. 聚落保存與生活環境改造 當特定地區公告為聚落保存區,地方政府得依據都市計畫相關法令編定為特定保存 區,聚落所在位置即有了法定位置,政府得以投入補助,並依據相關特定保存區的規 範及聚落再發展計畫,進行聚落空間環境的環境保存與改造工作。 聚落的保存是生活紋理的保存、整理與重現,聚落保存是動態的維護,如何在聚落保 存區進行環境改造、生活營造,是未來客家聚落保存地區重要的議題。

E. 社會文化脈絡與聚落空間型態 隨著時代不停改變與積累,過去特定族群聚居的場域所呈現當時的風格與特色,空間 樣式或許會隨著時間逐漸的改變,但其聚居的社會型態若無重大改變(聚居的族群仍 然一致),則其社會文化脈絡仍可在現代材料的建築群中展現,透過現在風格的樣式, 找回不變的族群精神與價值。

7-1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舉例來說,台中縣東勢鎮大茅埔地區雖然在地震後進行屋舍重建,許多當年的矮房不 復存在,但其護城河、左直右曲的巷弄形式,至今仍然展現其特有族群之社會文化脈 絡。這些社會文化脈絡與空間型態的維護與保存,將是下一波客家聚落保存重要的議 題。

(4). 工藝傳承創意開發 為積極保存鹿港地區之傳統工藝、傳承工法,提升傳統技藝水平,使工藝技術得以延 續並獲得保存。特舉辦「傳統工藝設計、技能、行銷人才培訓課程」,邀請有興趣的 民眾報名參與,共同參與傳承技藝的行動。擬安排學習課程、舉辦工藝師講堂、開發 創意產品、開發市場,以培育下一代的新匠師。工藝、產品、行銷課程預計於 97 年 辦理 2 梯次,每梯次 40 小時。為擴大鹿港聚落保存概念視野,本計畫推動時,將安 排縣府單位及鹿港重要人士,進行國內重要歷史聚落參訪,並拜會當地政府與社團, 交換彼此經驗,並促成後續結盟可能。為拓展鹿港之國際能見度,並擴大專業參與, 待人才培訓計畫推動執行達一定成效後,辦理成果展覽與國際文化交流會。

課程種類: A. 錫藝金工培訓課程 所謂「天時、地利、材美、工巧,合此四者,方為良。」由此印證,一件巧奪天工的 藝品,巧工不僅難得一見,價值更是非凡。金工成熟的技術需要長時間的經驗累積, 出色的技術人才更是各工藝產業重金禮聘的對象。當科技日新月異的突破,工藝本能 面臨退化危機,擬透過技能培訓引導民眾挑戰極致工藝技能,傳承技術,成為未來無 可替代的競爭力。 錫是一種具有銀灰色光澤、無毒且延展性好的金屬,錫器也一直廣為民間所使用。錫 器工藝在台灣有百年以上的歷史,鹿港一地於清嘉慶末年時曾盛況一時,錫舖多達 六、七十家。近年因為社會的變遷,錫業沒落,全省只餘不上十家。鹿港陳萬能先生 之先祖即經營錫業,迄今已四代。近年錫器工藝沒落,師傅們紛紛轉行,陳先生卻全 心投入錫藝的創作及薪傳的工作,作品揚名海外。 教學目標:認識錫藝基礎技法與作業流程、認識工具並實際參與製作、完整加工作業 流程、透過金工技術學習,掌握金屬的特性,進而具備獨立創作造形的能 力。

7-1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教學特色:示範介紹、提供各式教具給予學員操作練習、安排專業講師演講,強化軟 體知識教育、提供學員產業資訊與周邊配合廠商資料、依設計圖樣,實習 製作指定款式。

B. 燈藝培訓課程 本課程以培訓傳統民俗燈籠製作為主。在過去,燈籠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除具備夜 間照明功用外,婚喪喜慶及店家的廣告,都是少不了的裝飾。民俗燈籠因能驅逐黑暗 的恐懼感,故又具驅魔降福的象徵意義。傳統民俗燈籠的製作,集民間傳統工藝的大 成,從削製竹骨、安置上下臺座、串接鐵骨、裱糊紗布、彩繪圖案等步驟中,結合: 竹編、糊紙、書畫和彩繪等技藝。傳統上多為圓筒狀,造型較為單純,但現代花燈的 造型千變萬化,骨架與裱糊的用材料也越來越多樣化,由於社會變遷及年老藝人逐漸 凋零、傳統技藝漸無傳人,建議開設製作燈藝課程,務使無形的文化財產後繼有人。 教學目標:認識燈藝基礎技法與作業流程、認識工具並實際參與製作、完整加工作業 流程、透過技術學習,掌握製作要領,進而具備獨立創作造形的能力。 教學特色:示範介紹、提供各式教具給予學員操作練習、安排專業講師演講,強化軟 體知識教育、提供學員產業資訊與周邊配合廠商資料、依設計圖樣,實習 製作指定款式。

C. 竹藝培訓課程 教學目標:認識竹藝基礎技法與作業流程、認識工具並實際參與製作、完整加工作業 流程、透過技術學習,掌握製作要領,進而具備獨立創作造形的能力。 教學特色:示範介紹、提供各式教具給予學員操作練習、安排專業講師演講,強化軟 體知識教育、提供學員產業資訊與周邊配合廠商資料、依設計圖樣,實習 製作指定款式。

(5). 國際交流研討會 爭取與國際重要歷史保存團體合作,辦理國際研討會,作為鹿港再造階段性總 結,並轉化為申報世界遺產之動力與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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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6). 館閣古樂 目標: A. 藉音樂饗宴美化居民的心靈。 B. 邀請聚落居民共襄盛舉,聯繫居民的情感。 C. 分享鹿港地方樂曲文化的成果。 推動主題:管閣古樂發表會 策劃/執行人:彰化縣文化局、工作團隊 動機:宣揚地方樂曲文化 關鍵字:地方樂曲 歷史聚落 預計實施期間:97 年開始持續舉辦 參與人數:表演團隊 40 人(組)、參加人員 200 人 目標範圍:對地方樂曲有興趣的人士 進行方式: A. 邀請地方樂曲團體、鄰近學生社團等共襄盛舉,參與作品發表。 B. 邀請聚落代表、左鄰右舍、機關長官及協助指導聚落工作推動之技術團隊,共同 執行。 C. 聆聽音樂之餘,體驗聚落環境改造成果。 預期成果: 讓參與者能從聆聽地方音樂的熱誠,到看到聚落環境改造的認同,以加深其對環境改 造的責任感。

7-1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經費估算: A. 96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 表 7-5-1:96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經常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輔導推動設立鹿 港文化甘仔店, 建立「文化資產 與新生活」蹲點 計畫。促進社區 民眾加入推動鹿 港聚落及文化資 產的保存行列。

項次

工作項目

經費概估 經費編列細項

經費總計

一 配合推動社區民眾參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20,000

與計畫,辦理 3 梯次 2. 講師鐘點費

28,800

雇工購料課程,以 18 3. 場地費

15,000

小時。

15,000

4. 活動事務費

5,000 332,400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6. 設備及材料費

15,000

7. 誤餐費

7,000

8. 其他雜支

5,0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110,800

二 成立修繕評估小組。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200,000

2. 事務費

150,000

3. 設備及材料費

80,000

4. 差旅費

50,000

5. 其他雜支

487,600

7,600

487,600

經費小計

三 辦理 4 場次「鹿港鎮文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20,000

化資產保存與活化街 2. 與談專家鐘點費

20,000

頭巷議」1 場次「推動 3. 場地費

12,000

鹿港聚落保存」交流 4. 活動事務費

12,000

會,促進社區民眾加入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文化資產的保存行列。6. 設備及材料費

7,000

8. 其他雜支

5,000

96,000 1,300,000

7-16

15,000

7. 誤餐費 每梯次經費小計

總經費

5,000 480,00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B. 97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 表 7-5-2:97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經常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項次

工作項目

經營設立鹿港 文化甘仔店,活 一 配合推動社區民眾 化「文化資產與 參與計畫,辦理 3 新生活」蹲點計 梯次雇工購料課 畫。促進社區民 程,以 18 小時。 眾加入推動鹿 港聚落及文化 資產的保存行 列。

經費概估 經費編列細項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20,000

2. 講師鐘點費

28,800

3. 場地費

15,000

4. 活動事務費

15,000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6. 設備及材料費

5,000 7,000

8. 其他雜支

5,000 110,800

二 成立修繕評估小組。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2. 事務費

200,000 150,000

3. 設備及材料費

80,000

4. 差旅費

50,000

5. 其他雜支

487600

7,600

487,6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三 辦理 4 場次「鹿港鎮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2. 與談專家鐘點費

20,000 20,000

化街頭巷議」1 場次 3. 場地費

12,000

「推動鹿港聚落保

12,000

4. 活動事務費

存」交流會,促進社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區民眾加入文化資 6. 設備及材料費 產的保存行列。

332,400

15,000

7. 誤餐費

每梯次經費小計

文化資產保存與活

經費總計

5,000

480,000

15,000

7. 誤餐費

7,000

8. 其他雜支

5,000

96,0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四 辦理 2 梯次「工藝傳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100,000

承創意開發」,每梯 2. 講師鐘點費

64,000

次 40 小時

3. 場地費

50,000

4. 活動事務費

16,000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18,000

7-17

596,00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6. 設備及材料費

25,000

7. 誤餐費

20,000

8. 其他雜支

5,0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298,000

五 辦理 1 場次兩天「國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際交流研討會」

2. 與談專家鐘點費 3. 場地費

180,000 50,000

4. 活動事務費

100,000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10,000

6. 設備及材料費

60,000

7. 誤餐費

40,000

8. 與談學者住宿交通費 9. 其他雜支

904,000

350,000 14,0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904,000

六 辦理 1 梯次「館閣古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樂」曲藝表演

100,000

20,000

2. 演出費

250,000

3. 場地費

150,000

4. 活動事務費

100,000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6. 設備及材料費

30,000 100,000

7. 其他雜支

50,0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700,000

總經費

3,500,000

7-18

700,00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C. 98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 表 7-5-3:98 年度建立「文化資產與新生活」蹲點計畫(經常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項次

工作項目

經營設立鹿港 文化甘仔店,活 一 配合推動社區民眾 化「文化資產與 參與計畫,辦理 3 新生活」蹲點計 梯次雇工購料課 畫。促進社區民 程,以 18 小時。 眾加入推動鹿 港聚落及文化 資產的保存行 列。

經費概估 經費編列細項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20,000

2. 講師鐘點費

28,800

3. 場地費

15,000

4. 活動事務費

15,000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6. 設備及材料費

5,000 7,000

8. 其他雜支

5,000 110,800

二 成立修繕評估小組。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2. 事務費

200,000 150,000

3. 設備及材料費

80,000

4. 差旅費

50,000

5. 其他雜支

三 辦理 3 場次「鹿港鎮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7,600

2. 與談專家鐘點費

20,000 20,000

化街頭巷議」1 場次 3. 場地費

12,000

「推動鹿港聚落保

12,000

4. 活動事務費

存」交流會,促進社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區民眾加入文化資 6. 設備及材料費

5,000

384,000

15,000

7. 誤餐費

7,000

8. 其他雜支

5,000

96,0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四 辦理 2 場次「書法、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工藝市集」

487600

487,6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產的保存行列。

332,400

15,000

7. 誤餐費

每梯次經費小計

文化資產保存與活

經費總計

100,000 1,096,000

2. 攤位佈置費

150,000

3. 場地費

100,000

4. 活動事務費

50,000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50,000

7-1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6. 設備及材料費

65,000

7. 餐費

20,000

8. 其他雜支

13,0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548,000

五 辦理 1 梯次「館閣古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樂」曲藝表演

20,000

2. 演出費

250,000

3. 場地費

150,000

4. 活動事務費

100,000

5. 文宣及宣傳活動費 6. 設備及材料費

30,000 100,000

7. 其他雜支

50,000

每梯次經費小計

700,000

總經費

3,000,000

7-20

700,00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7.5.2 區域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環境活化概念建立 鹿港的歷史空間在過去的三十年當中變化很大,最新的土地與建物普查,是在十年前 完成的。未來有必要針對歷史街區的土地、建物狀況,再進行一次普查。 除調查建物持有人修護意願之外,對修護內容,也必須充分掌握最完整的資料。 此外,為了確保持城市風貌,相關的都市設計準則,必須早作安排,以期達文化古城 鎮中建物風貌維護的目的,及推動後續相關保存修復計畫。對工程較小的案子,可以 採取住宅持有人自行修護,雇工購料的方式進行。

1. 建立歷史聚落建物修繕準則,研擬保存區都市設計規劃 計畫構想: 藉由對鹿港古市街聚落的調查研究,推動鹿港古市街成為聚落保存區,並建立未來保 存區建物修繕之準則。建議檢討已經不合時宜的保存區規範,研擬新的對策及管理辦 法。另,探討符合文資法之下聚落保存的可行性。

工作內容: 文化資產法定義下的歷史聚落概念,宜採取階段式的推廣。建立對話的機制,緩和未 具共識或意見對立的溝通方式。再次討論都市計畫中舊城區的定位,確定屋主、公所 之間的各項權責負擔、操作細節等。之後再予以公告實施。九十六年的計畫期限中, 得委託相關專業團隊,針對下述兩項工作重點,於第一個計畫年度,予以執行。九十 六年起,鹿港公所將檢討未來十年的都市計畫,在時間點的立基上,本歷史聚落的調 查,正好可以配合公所都市計畫通盤計畫檢討,補強有關舊城區的規劃內容。依照文 資法之原則: A: 研擬保存區都市計畫之方向與內容 B: 研擬計畫區內,歷史聚落的建立構想與登錄準則 研擬可行方法與策略。探討法規的周延性、立新法的必要性、設計準則制定、 鼓勵/補償辦法。

7-2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經費估算: 表 7-5-4:96 年度建立歷史聚落建物修繕準則,研擬保存區都市設計規劃(經常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工作項目

經費概估

建立歷史聚落 建物修繕準

經費編列細項 一、鹿港保存區建築、土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備註 600,000

則,研擬保存 地使用狀況繪整、建檔。2. 現況測繪及圖檔建置

700,000

區都市設計規 二、推動鹿港成為聚落保 3. 印刷費 劃 存區可行性研究。 4. 設備及材料費

100,000 420,000

三、建立建物修繕形式及 5. 差旅費 準則。 6. ㄧ般事務費

80,000 80,000

四、鹿港保存區都市計畫 檢討。

7. 其他雜支

總經費

50,000

2,030,000

2. 建立中山路市招設置及建物立面修繕準則 計畫構想: 調查中山路店家改善市招意願,訂定建築立面修建規劃,制定市招設置標準、並探討 運用廣告物管理辦法,在中山路執行街道景觀改善的可行性。

工作內容: 鎮內主要街道之市招,並未依照廣告物管理辦法設置,街景顯得混亂。前縣長翁金珠 女士,曾經推動市招改變為書法大家之筆墨作品,但是因為種種因素,未能全面推廣。 今後將繼續執行書法大道,或採取另外的形式,則有待調查規劃之。本計畫建議,市 招宜按照廣告物管理辦法,確實執行較佳,以避免全鎮出現莫衷一是的狀況。未來可 以嘗試將市招,朝小型、精緻、特色等方向,進行探索。 此外,中山路沿街的建物,仍有將近百分之九十的街屋,擁有過去的昭和式建築表情。 將市招適當的整理後,可以原貌展現,對街道景觀有正向的助益。而,新建的街屋, 如銀行、警局等,應該可以建議由本計畫補助修改建築立面,以回歸或配合街景的精 神。

7-2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經費估算: 表 7-5-5:98 年度建立中山路市招設置及建物立面修繕準則(經常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工作項目

經費概估 經費編列細項

備註

建立中山路市 一、中山路市招設置及 1. 工作人員人事費

500,000

招設置及建物 建物立面使用狀況繪

2. 現況測繪及圖檔建置

500,000

立面修繕準則 整、建檔。

3. 印刷費

100,000

二、建立中山路市招設 4. 設備及材料費

200,000

置及建物立面修繕準則 5. 差旅費

70,000

6. ㄧ般事務費

100,000

7. 其他雜支

總經費

30,000

1,500,000

3. 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修繕 計畫構想: 埔頭街、瑤林街等街道兩側之歷史建築,在修復二十年之後,已經再次出現損壞情形, 有待公部門介入研討再修復的辦法。 工作內容: 本區塊之建物,在二十多年前修復後,個人與公部門,較少進行建物修繕與維護的工 作。為數不少的舊建物,出現白蟻蛀食、屋頂損壞、牆體龜裂等狀況。因受限都計法 的管制,但未受文資法的保障,促使居民與公部門之間,出現多項的誤解與衝突。藉 由本計畫,依規劃重點優先順序,與世界遺產的目標,鹿港地區勢必要有具代表性的 空間條件,以便能夠參與這項計畫。單一建物不足以代表聚落的條件,必須依賴歷史 聚落群,量的張力足夠,才具備了強有力的說服。 本計畫依照鹿港地區目前社會環境條件、人群行為、都市狀況、建物狀況等條件,建 議修復座落埔頭街、瑤林街、中山路等地,為優先考慮對。 植基過去的修復經驗,宜採取民眾參與整建經費的做法,以: 1. 獲得雙方信任; 2. 減少工程糾紛; 3. 居民自我掌控; 4. 降低公部門壓力等。 7-2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經費估算: 表 7-5-6:96 年度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修繕(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工作項目

經費概估

鹿港保存區聚 落建物修繕 一、 建物局部修繕-屋 1. 頂、結構加強。 2. 二、聚落建物局部修繕- 3. 白蟻防治 4.

經費編列

備註

修繕監造費

50,000

現場探勘測量

50,000

白蟻防治

3,400,000

建物修繕

1,300,000

5. 工程管理費

360,000

6.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200,000

7. 外接水電

100,000

8. 營造保險費

100,000

總經費

5,560,000

表 7-5-7:97 年度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修繕(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工作項目

經費概估

鹿港保存區聚 經費編列 落建物修繕 一、 建物局部修繕-屋 1. 修繕監造費 頂、結構加強。 2. 假設工程 3. 現場探勘測量

備註 50,000 50,000 100,000

4. 建物修繕

3,600,000

5. 工程管理費

300,000

6.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200,000

7. 外接水電

100,000

8. 營造保險費

100,000

總經費

4,500,000

7-2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表 7-5-8:98 年度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修繕(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工作項目

經費概估

鹿港保存區聚 經費編列 落建物修繕 一、 建物局部修繕- 1. 修繕監造費 屋頂、結構加強。 2. 假設工程 3. 現場探勘測量

備註 30,000 30,000 50,000

4. 建物修繕

2,400,000

5. 工程管理費

230,000

6.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100,000

7. 外接水電

80,000

8. 營造保險費

80,000

總經費

3,000,000

4. 公會堂前廣場整建計畫 計畫構想: 烏魚寮的過往、么鬼埕的倉促、船頭行的熱絡,現今都已經風貌不在。記憶的話語, 薄的像是一片將融去的冰塊。今天的熱絡,是孩子的上課聲、菜市的攤販聲、假日的 遊客聲、老人的歌唱聲。新的、交雜在這個區塊中的能量,有必要加以整理,依據時 間軸的概念,讓能量在空間釋放。活化空間的評估、公會堂外部空間整理、日式宿舍 群修繕調查、埔頭街空間後續綠化、文開、洛津國小、圖書館戶外文化空間串聯等等, 應該是在這裡要被探討的。

工作內容: 公會堂廣場為保存區內最大開放空間,鹿港航運興盛時期為公共碼頭所在地,極具歷 史意義。目前則做為停車使用,並無聚眾與活動之功能,假日則另有攤販進駐佔用。 宜以廣場空間綠化為未來工作方向逕行施作,以改善現有環境。

7-2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經費估算: 表 7-5-9:97 年度公會堂前廣場整建計畫(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名稱

工作項目

公會堂前廣場 整建計畫 一、綠美化植栽 二、鋪面改善

經費概估 經費編列

備註

1. 設計監造費

60,000

2. 假設工程

70,000

3. 現場探勘測量

70,000

4. 鋪面改善工程

2,000,000

5. 植栽綠化工程

600,000

6. 其它雜項工程

400,000

7. 工程管理費

400,000

8.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200,000

9. 外接水電

100,000

10. 營造保險費

100,000

總經費

4,000,000

5. 鹿港鎮西南、西北區保存區之巷弄空間活化計畫-古市街至龍山寺等歷史巷弄空 間活化工程 計畫構想: 獨一無二的校園與祭祀歷史空間的融合,是本區塊中鹿港國小的珍貴資產。如何將教 育與祭祀文化在空間容忍的臨界點上,找到平衡,需要多方的協調。本區塊中,有趣 的歷史巷道與歷史建物,如何保存與學區空間整合,都是活化本區塊的重點。興安宮 外歷史廟埕的塑造或修繕,必須加以思索。興化巷、新盛街、美市街、德興街等等, 串聯各個歷史端點的線,有必要利用鋪面加以連結、綠化空間或形塑口袋公園,提供 舒適的串聯與停等。此外,生活美學與文化資產保存概念的結合,在地方民眾的不遺 餘力推動下,已具相當的成效。未來,社區的團隊是執行相關計畫最佳的磐石。 工作內容: 延續停車後的動線銜接,檢視歷年來各部門於鹿港地區投入的建設成果,發現:重新 整建過的巷弄步道多集中在西北惻的保存區,其周邊仍零散分佈少數己更新路面的巷 弄步道,未能連成網絡。本案建議可藉由修復徒步道路網內之巷道串聯規劃徒步道路 空間,以推動利用徒步路線參訪鹿港計畫。 7-2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經費估算: 表 7-5-10:97 年度鹿港鎮西南、西北區保存區之巷弄空間活化計畫-古市街至龍山寺等歷史巷弄空間活化工程(資 本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內容

工作項目

鹿港鎮西南、西 北區保存區之巷 弄空間活化計畫 -古市街至龍山 寺等歷史巷弄空 間活化工程

經費概估 經費編列

一、 綠美化植栽

1. 假設工程

備註 100,000

二、 街道家具設置 2. 現場探勘測量

100,000

三、照明系統設置

3. 鋪面改善工程

4,500,000

四、鋪面改善

4. 植栽綠化工程

750,000

5. 照明工程

500,000

6. 街道家具設置工程

350,000

7. 其它雜項工程

100,000

8. 工程管理費

800,000

9.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400,000

10. 外接水電

200,000

11. 營造保險費

200,000

總經費

8,000,000

6. 鹿港鎮西南、西北區─文化生活空間的整合與改善工程 計畫構想: 鄉土教學與歷史情境的串聯,在鹿港鎮的西北區非常的豐富。從上、下學的步道,到 放學後的圖書館學習,都是在一個方圓兩公里不到的區塊之中。如何將兩所國小的學 習空間、舊的商業空間、居民的生活空間、由各個穿梭空間,加以串聯,有待後續探 討。

7-2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推動執行計畫建議

經費估算: 表 7-5-11:98 年度鹿港鎮西南、西北區─文化生活空間的整合與改善工程(資本門)經費估算表

計畫內容

工作項目

鹿港鎮西南、西 北區─文化生活 一、 綠美化植栽 空間的整合與改 二、照明系統設置 善工程 三、鋪面改善

經費概估 經費編列

備註

1. 假設工程

120,000

2. 現場探勘測量

120,000

3. 鋪面改善工程

5,000,000

4. 植栽綠化工程

800,000

5. 照明工程

600,000

7. 其它雜項工程

160,000

8. 工程管理費

800,000

9.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400,000

10. 外接水電

250,000

11. 營造保險費

250,000

總經費

8,500,000

7-2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結論

第捌章 結論 從三十多年前,鹿港老街的整頓、修護等,一直都是地方發展所關注的焦點。歷年來 的專案計畫,從中央政府的經濟部、內政部、文建會、水利署等等,到地方的鎮公所, 都有非常多的努力。各方學者專家均對過往計畫的成效為何,好奇十分,冀望本計畫 會對漫長歲月中的成敗,加以建討。然,本計畫執行時程稍嫌倉促,僅能針對最近幾 年來計畫案,進行各計畫成果的資料分析。作業其中,也確認了部份規劃研究案,因 種種因素,其實並未被編列預算予以執行。

鹿港三百年的歷史,可以在未來,再一次 的與時間、空間締結良緣嗎? 僅僅依賴一次的相親,就能有所篤定, 應該不會是這樣簡單的。

圖 8-1:囍字

圖 8-2:婚紗攝影

資料來源:朱世雲

資料來源:朱世雲

行政組織的複雜,與法令規章的未能發揮效用,是許多計畫看不出成效主因。民國九 十四年的鹿港福興都市計畫書中指出,在第二次通盤檢討發布實施後(九十一年),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面臨窒礙難行的困境。尤其保存區內的建築、土地利用,常 有疑義出現。九十四年的通盤檢討對鹿港、福興有否實質助益?就本計畫的調查結果 看來,仍有些差距。傾倒的舊建築、紊亂的天際線、公共設施的不足、公權力的介入 程度等等,都得仰賴下一次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來加以克服。其實,計畫共識與民 眾認同的培養,才是影響鹿港鎮後續走向的關鍵。台南五條港的藝術介入,不禁讓人 想起鹿港之心的操作模式與影子。一線之差,讓空間與文化的對話,擦身而過。

本計畫在完成基礎調查之後,提出「四區塊外加一條線」的空間發展策略。實際上是 著眼於鎮區發展的現狀,嘗試以變動最小、重點式的設計介入、規劃引導等原則,先 引爆內部的動力,後創造環境保存、文化生活共識的機會。從相互觀望到相互學習、 從相互猜忌到相互包容,讓「群眾的動力」成為本計畫的無形文化資產。當維護生存、 生活環境的共識出現之後,才能去冀望質與量的延續。 九十四的通盤檢討,設定觀光事業的開發,是鹿港可能再生的契機。本計畫以為,觀 光不過是契機之一而已。觀光就像興安宮旁、依附在舊建築上長出的大樹,對鹿港的 8-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結論

經濟結構、人口結構、城鄉的形態、文化發展,不是沒有威脅的。畢竟,它不是所有 人的所有,但是它會左右所有人的所有。本計畫在有限的時間與補助經費下,無法對 鹿港提出更宏觀的建議。受限主、客觀因素,只能依照本地區內,亟需與必需的條件, 提出線性與點的歷史聚落改善計畫。短期內,先穩定住歷史空間、有形的文化資產, 不繼續破壞下去。同時,嘗試利用社區、居民互動的心裡,去刺激學習、提供模仿的 機會。本計畫調查中,與居民出現的對話與問卷分析,不無發現民眾在失望之餘,仍 對未來抱以冀望。本計畫為鹿港提出的一個確定方向,就是惟有保持住鹿港的城鄉框 架,生活的文化才能由心而生。畢竟,鹿港的古意,耗時三百年才完成。

8-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錄 一、期中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1. 共同意見 表附 1-1:期中報告會議審查委員共同意見綜理表

審查

委員

1

林崇熙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相關規劃請隨時以「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

謝謝委員意見,此觀念及

活化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中之預期效益作為檢

重點已納入成果報告第柒

視,規劃主軸應回歸區域型計畫案之提案宗旨,

章執行計畫內容中。

重點在於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機制的建立,切勿 成為後續提案的準備或流於城鄉風貌改造式空間 的改善規劃而已。 2

林崇熙 委員

(1). 宜先對過去數年各種規劃案或建設案進行問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修

題檢討與分析。

正說明於計畫內容中

(2). 對於文化資產保存產生何種問題?再審視此

(1).歷年相關計畫檢討與分

案將如何突破過去困境。

析,請詳報告書第貳章內 容說明。 (2).相關說明請詳報告書第 肆章小結之內容說明。

3

4

林崇熙

資源調查不宜僅就現有文獻來整理而已,而應先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調

委員

建立資源分類及內容方向,然後實地訪查之,並

查、訪談結果說明,請詳

分析其內涵;另調查出來之資源須善加活用,而

報告書第肆章之內容說

指向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之助力及內涵。

明。

規劃方向應與區域內文化資產之指定或登錄區

謝謝委員意見,此觀念及

隔,亦即所研擬施作範圍,不應侷限於該文化資

重點已納入第柒章執行計

產之指定登錄標的;另日後管理使用機制,於本

畫內容中。

曾能汀 委員

階段應有評估考量,避免落入無人管養之困窘。 5

曾能汀 委員

請激發居民之參與及認同,甚而由居民主動爭取

謝謝委員意見,已透過實

所屬土地建物納入改造範圍。

地訪談及工作坊開幕說明 會的方式,爭取居民對文 化環境的認同感。

6

曾能汀

彰化縣已成立跨局室「彰化縣政府辦理文建會區

委員

域型計畫推動小組」 ,由張副縣長擔任召集人,故 請將有關運作機制,併各案由該鎮所成立之推動 機制收錄為附件,以示本縣積極辦理之決心。 附1

遵照辦理。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7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文建會

本案將於 96 年 8 月底辦理期末審查,將針對 96-98

遵照辦理,已執行完畢。

劉正輝

年資本門及經常門工作規劃進行審查,重點著重

先生

在本案規劃遠景評估其是否具備前瞻性及可行 性,請規劃團隊協助文化局如期繳交成果報告送 文建會爭取後續補助。

8

文建會

本案著重於區域內文化資產環境整體發展構想,

謝謝委員意見,此觀念及

劉正輝

構想必須依據地方政府、社團組織、社區居民等

重點已納入第伍章推動鹿

意見,進行總體考量。

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議 題與策略內容中。

9

文建會

本案規劃過程中及後續工作推動,請加強在地居

謝謝委員意見,工作小組

劉正輝

民參與並尋找潛力執行團隊,或協助籌組地方公

目前已與在地團體,及民

共平台,甚至成立 NGO 或 NPO。

意代表建立共識,以利未 來推動各項工作整合。

10

文建會

請縣府儘速召開推動小組會議,釐清中央地方在

劉正輝

區域範圍內相關計畫工作之協力及整合情形。

配合縣府辦理。

2. 本案意見 表附 1-2:期中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本案意見綜理表

審查委

1

林崇熙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相關法規及發展計劃須針對鹿港現況適用性進行

謝謝委員意見,與本案相

分析。

關之鹿港過去執行計畫檢 討,請詳報告書第貳章節 相關計畫內容說明。

2

3

林崇熙

人文歷史資源調查尚弱,除了建築外,人、文、

謝謝委員意見,此觀念及

委員

地、景、產等面向均應調查。也就是說,此案須

重點已納入第柒章執行計

就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一起保存。

畫內容中。

建築調查僅有目視,未見內部狀況,亦未見居民

謝謝委員意見,在實地調

的想法及參與。

查過程中,屋主配合意願

林崇熙 委員

並不高,僅有少數屋主願 意提供團隊進屋內拍照片 4

黃俊熹 委員

第一章案例分析部份:

謝謝委員意見,案例之補

(1)可再增加國外成功案例。

充與分析請詳第壹章節內

(2)建議再深入分析其活化之策略、模式與成效。

容。

附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委

5

黃俊熹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第二章基礎資料調查部分:

謝謝委員意見

(1)建物調查資料須予以「整體」統計分析,以供

(1).已補充完成調查結果說

未來參考。

明,請詳報告書內容第肆

(2)商圈調查部份,可加強發展歷程之描述,並加

章 4.2。

入量化說明。

(2).已補充相關相關資料於

(3)以圖表方式清楚呈現調查成果,如頁 37-43 部

商圈調查內容中,請詳報

分可比照頁 74 繪製分布圖,眾多廟宇亦可以

告書內容第肆章 4.5。

祭祀圈的概念加以圖表化。

(3).已補充古蹟、歷史建築

(4)應說明頁 37-142 之調查資料對將來之活化使用

等圖面說明。

之參考價值為何。

(4).已補充完成調查結果說 明,請詳報告書內容第肆 章 4.2。

6

黃俊熹 委員

第四章發展分析與構想部分:

謝謝委員意見

(1)整體發展策略可再多加補充說明。

(1).以補充推動鹿港聚落活

(2)應強化各個分區特色之建構型塑,並串連這些

化暨環境整合議題與策略

特色。

之說明於第伍章內容中。

(3)頁 168 各類據點,應選出較具代表性者,再加

(2).已針對此觀念與重點進

以串接。

行討論。 (3).已重新進行此部份之檢 討並繪製圖面,請詳報告 內容第陸章節。

7

賴志彰 委員

資源部分:依目前的內容,在相關的文化資產的

謝謝委員意見

有形與無形的累積上,容或還可以再加強的:

(1).已增列相關資料於第

(1)舊的研究調查報告的彙整,鹿港曾經是歷史古

貳、參、肆章節中。

都,多年來調查研究的相當多,是否可以再搜 羅,包括鹿港之心、鹿港古市街……等。 (2)調查內容很多,都集中在中山路、埔頭街、瑤

(2).已補充說明商店調查說

林街,且祇就街屋立面調查。商店販售什麼?

明,請詳報告書內容第肆

是否應針對其元素、百年老店、傳統行業等加

章 4.5。

強討論。

8

賴志彰 委員

(3)保存活化背後的相關資源整合還應包括「停車

(3).此觀念及重點已納入第

場」、「公園」 、「旅館」、 「休閒」……等的整合。

陸章規劃構想內容中。

法規:應就目前的都市計劃與建築法做討論。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1)都市計劃的土地使用分區如住宅區、商業區、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貳

公園等安排,是否有該檢討的,像五年通盤檢 附3

章內容說明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委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討,或是細部計畫上的衝突討論。 (2)建築法規或相關當開放空間的執行上,皆應作 配合討論。 (3)街屋立面招牌的適應性檢討。 9

賴志彰 委員

規劃與活化:目前分為九個區,在資源結合上太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重視有形文化財,應朝無形文化才作結合。

意見重新改寫規劃與活化 構想

10

曾能汀

本期報告內容仍未見規劃主軸及工作方向,請掌

委員

握進度,俾如期於本(96)年 8 月底向文建會提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理。

報期末成果。 11

12

曾能汀

歷年於鹿港規劃施作之都市發展、城區規劃或文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

委員

化資產、大型藝術活動案,請儘予蒐集分析,並

理,已補充相關計畫資料

明列委託、受託單位,經費來源。

於第貳章節中。

曾旭正

本案既為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基於鹿港長期以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

委員

來已有多次的規劃經驗與成果,規劃單位實應將

理,已補充相關計畫資料

以往的規劃成果有效地消化整理,指出有共識的

於第貳章節中。

部份和矛盾的部份,作為本次規劃的基礎,實不 應從空白開始。 13

曾旭正

鹿港不僅在規劃上並非空白,在聚落保存與空間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委員

活化上亦非從零開始。近幾年已有許多觀光發展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貳

的經驗,也已有十分蓬勃的公司部門保存行動,

章內容說明

其成效如何?有何利基?又有何問題?實應直接 指認出來,作為規劃基礎。 14

曾旭正

顯然鹿港已有數位化的地形圖,規劃單位應善用

謝謝委員意見,都市計畫

委員

這些圖,作為規劃調查的基本圖,將調查或分析

圖係以衛照為底圖進行重

結果呈現於圖上。以頁 31~36 的交通調查成果為

繪。交通動線與停車現況

例,除了照片外,應發展為一套圖例,將停車狀

調查內容說明,已補充資

況標示於圖上,才能進一步分析其分布數量等問

料於第肆章節 4.3 內容中。

題,進而指出停車問題的狀況。 15

曾旭正 委員

同樣的,街屋之調查亦應就街屋狀況作一歸納、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

分類,並呈現於圖上,方有助於分析。

理,已重新進行整理與資 料改寫。

16

曾旭正 委員

請規劃單位進一步思考為何特別突顯「交通動線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與停車系統現況」以及所謂「街區活動特性現況」 觀念與重點,重新進行討 (所佔篇幅最多),其成果對於規劃有何助益? 附4

論與規劃分析。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委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另,調查項目為何是樓層高、使用別、與一張照 片?有助於分析什麼? 17

曾旭正

規劃單位很快地跳至空間點的營造規劃,為何是

謝謝委員意見,因期程的

委員

這些地點?周邊已有改善的範圍是哪些?這些地

限制,需事先指定有機會

點串成的區域可以和以改善區形成什麼樣的條

可進行的點,規劃團隊已

件?應有分析並以適當的圖面呈現出來。

針對此點重新進行現況調 查,並圖示鹿港聚落整體 規劃空間分區構想。

18

曾旭正 委員

訪談與座談的成果得到哪些有助於規劃的資訊?

謝謝委員意見,與在地居

應進一步分析。

民溝通及對話紀錄結果說 明請詳報告書第四章 4.5 說明

19

張嘉祥 委員

人文歷史資源調查建議再加強,尤其是無形文化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資產部份。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肆 章 4.4 內容說明

20

張嘉祥 委員

中山路之調查可再深入(尤其有關外部街區風貌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及營運)。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肆 章內容說明,及附錄七、 保存區建物現況調查表, 與中山路店招現況調查

21

22

張嘉祥

第參章部分內容具參考價值,但基本上仍屬個人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問

委員

或不具代表性之少數人;頁 157 有關在地居民之

卷調查部份進行檢討分

調查問題,似可再行設計,並以聚落活化再利用

析,請詳報告書第肆章節

及環境整合為問題引導。

4.6 內容。

張嘉祥

第肆章中,九個分區之規劃目標(或核心議題)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委員

及特殊屬性宜再清晰化,其對策除了具體化,最

觀念與重點,重新進行討

好能有期程之考量。另外,九個分區除了屬性不

論與規劃分析。

同,其可行性、效益性亦將有所不同,其潛力、 實施優先次序宜有較深入之評估。 23

張嘉祥

第肆章第二節空間發展潛力點分析及規劃建議,

謝謝委員意見,已重新進

委員

所述內容建議再檢討,目前所述內容與前面九個

行討論與規劃分析。

分區之規劃目標及對策似乎未充分結合 24

文建會

鹿港歷史資源相當豐富,目前許多規劃及執行工

謝謝委員意見,此觀念及

劉正輝

作亦同步進行中,期望本案能作為未來工作推動

重點已納入第柒章執行計

的規範及基礎。

畫內容中。

先生

附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委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25

文建會

建議本案可提高企圖,朝向世界級文化資產標

謝謝委員意見,此觀念及

劉正輝

準,進行規劃及構想。

重點已納入第陸章 鹿港

先生

聚落活化整體規劃構想計 畫內容中。

26

文建會

本案文史工作者、NGO、NPO、工藝匠師、無形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劉正輝

文化資產相當眾多且豐富,建議應與有形文化資

觀念與重點,重新進行討

產進行整體思考。

論與規劃分析。

文建會

建議中山路及古蹟保存區可作為優先推動重點,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劉正輝

其餘則以地方社團、組織、居民等共識、組織,

觀念與重點,重新進行討

作為考量及評估之關鍵。

論與規劃分析。

文建會

文化資產如何由負債變為資產,可能需要透過示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

劉正輝

範性之工作推動,以提高當地居民及商號/企業

理,已將古蹟保存區之修

之支持乃至參與。

繕計畫列為首要執行計劃

先生 27

先生 28

先生

之一。 29

文建會

徒步區或散步區,乃至生態博物館,或許可成為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劉正輝

未來鹿港整體發展之總體定位,有效整在地生活

觀念與重點,重新進行鹿

需求,以及觀光產業發展之長程願景。

港未來遠景之討論。

鹿港鎮

鹿港鎮公所有野心推動鹿港的觀光與發展,像是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理。

公所

報告中規劃的遊客資訊中心,實際上公所已經與

陳家源

居民完成簽約,將在埔頭街南端設立中區旅遊服

技士

務中心。而目前許多示範點仍未完全確立,也希

先生 30

望規劃團隊與公所方面多加溝通,增加對鹿港現 今發展方向的了解。 31

鹿港鎮

報告書中缺乏對於交通動線的規劃。而目前縣府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交

公所

規劃中的彰 28、彰 30 道路一旦完成,亦將大幅改

通道路系統相關資料,請

陳家源

變鹿港對外的交通動線,這些正在進行中的計

詳報告書第肆章節 4.3 內

技士

畫,其未來影響亦應納入本案規劃考量。

容。

附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二、期末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表附 2-1:期末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審查

委員

1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林崇熙

規劃單位宜回到區域型計畫的目標設定,如

謝謝委員意見,已利用各項資

委員

建立區域性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機制;強化

本門計畫,安排在九十六年、

區域型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整合、保護、

九十七年、九十八年,以及後

再利用模式;提昇在地民眾參與及跨部門合

續願景中執行。

作機制等等,目前尚未達到應有的努力。 2

林崇熙

此案所欲保存的文化資產為何?需明確指認

謝謝委員意見,鹿港鎮亟需當

委員

及掌握這些文化資產保存的內容、現況、問

下處理的工作,以修復保存區

題及所有權人之意願等。

內的歷史建物為首要任務。唯 有歷史環境得以保存,以後申 請計畫,才有可能。

3

林崇熙

歷年及現有進行之鹿港鎮相關計畫,解決了

謝謝委員意見,過去有相當多

委員

哪些問題?而有哪些問題一直無法解決?本

的專案在本地執行,其委託單

計畫將如何突破?

位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有。請 詳報告書第貳章節相關計畫內 容說明。

4

林崇熙

居民問題及街屋問卷之意義為何?能解決什

謝謝委員意見,問卷目的一,

委員

麼問題?相類似地,附件中諸多資料未見分

為告知本計畫的存在。問卷目

析,則看不出意義為何。

的二,則為統計損壞情形。問 卷相關文字說明已補充於報告 書中,請詳報告書第肆章節之 訪談及調查結果說明

5

林崇熙

96 至 98 年計畫概念的提出,要能解決文化資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觀念

委員

產保存現況問題,且需形成一個系統性來進

及重點重新進行檢討,請詳報

行。

告書第柒章綜合分析表之內容 說明。

6

黃俊熹 委員

文化資產調查部分:

謝謝委員意見,已盡力完成相

(1)附件四、五之調查資料,建議進一步加以

關內容修正,請詳報告書第肆

統計分析,並探討與本計畫之關連性,及如

章節內容。

何應用這些資料。 (2)請加入相關軟體活動之調查。

附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7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黃俊熹

執行計畫部分: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說明於

委員

(1)鹿港願景可再明確化。

報告中。請詳報告書第肆、伍、

(2)計畫擬定分期之由來(支持性),是否由居民

陸章節內容說明。

參與所提出? (3)停車供需->交通旅次分析。 (4)敍述說明建築設計準則及建築物招牌設計 準則。 (5)政府介入機制研擬->容積轉移、減稅… 是否可作問卷瞭解居民所需? (6)可加入相關國外案例。 (7)數位導覽系統->主要在建議需求,表現 方式則可考慮新技術之發展,如 WiMAX。 8

9

10

曾能汀

頁 67-69 各年度施作策略應有一整體思考,其

謝謝委員意見,已重新進行檢

委員

各年度連接性之必要,優先順位考慮因素等

討,請詳報告書第柒章節相關

之交代。

計畫內容說明。

曾能汀

市招改做部分請予刪除,避免與本年底文建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市招整

委員

會將完成之鹿港書法大街計畫衝突,造成資

理部分計畫,重新調整執行年

源浪費。

度。

為何不將保存區整建及活化列入未來施作項

謝謝委員意見,已經安排後續

目?請審慎考量,即便有合理規劃過程支

計畫,依照補助經費,執行整

撐,應予清楚交代於報告中。

建工作。請詳報告書第柒章節

曾能汀 委員

相關計畫內容說明。 11

曾能汀 委員

12

曾能汀

鹿港年度辦理之文化節慶活動,如鹿港慶端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理。已

陽、微笑之鄉後續辦理之文化季,請予收錄, 安排後續計畫,辦理相關活 另本局業登錄鹿港聚英社、雅正齋為傳統藝

動。為推動無形文化保存,展

術,刻正函請文建會指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

開起步。請詳報告書第柒章節

及保存者,亦請收錄。

相關計畫內容說明。

錯別字過多,請改善。

謝謝委員意見,已進行修正。

古市街朝聚落登錄方向努力時,如何擾動提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理。安

昇居民保存意念?

排後續計畫,進行居民共識建

委員 13

陳允勇 委員

立與強化保存意願。請詳報告 書第柒章節相關計畫內容說 明。 附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14

陳允勇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無形文化資產部分仍不足,請再多予著墨。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說明於

委員

報告中。請詳報告書第肆章節 人文歷史資源調查說明。

15

陳允勇

雖然鹿港已有相當多的文化資產完成指定登

謝謝委員意見,於現況調查時

委員

錄,惟是否尚有遺珠,若有,請提陳文化資

已針對潛力點加以考量。

產指定登錄潛力點之建議。 16

賴志彰 委員

本計畫仍未能針對歷來相關鹿港文史、文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說明於

化、民俗、信仰…等舉辦過的活動作檢討,

報告中。請詳報告書第貳章節

比如說「鹿港之心」 ,或近來在討論的牌樓去

相關計畫說明。

留問題,皆應作一併檢討討論。內文僅就目 前正進行,即民國 95、96 年的計畫作簡單描 述,希望細活動或細調查研究,應可作相關 檢討。 17

賴志彰

本計畫內容會牽涉到整體鹿港都市計畫對內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說明於

委員

部空間的檢討,比如說「停車場」、 「公家機

報告中。請詳報告書第貳章節

關」、「商業區」、「住宅區」…,甚至可能還

都市計畫說明,及第肆章節 4.2

有以後所謂「歷史街區」的訂定,因此頁 18-20

之建物調查結果說明。

內容僅簡單交待鹿港福興都市計畫及土地利 用,其實是沒有意義的,應該深入歷史,針 對都市發展作檢討與調整,如停車場位置、 公園位置、商業區、住宅區…等的劃設,以 利未來歷史文化街區工作的推展與土地利用 的調整,附件七全文照登未作討論殊是可惜。 18

賴志彰

第肆段針對執行計畫內容來說,(一)、(二)、(三)

委員

三大項內容有許多重疊或比較不實在的部

謝謝委員意見,遵照辦理。

分,詳如下: (1)(一)-2 歷史巷弄空間整合計畫、(三)-2 徒步 路網規劃整合工程計畫、(三)-4 祭祀文化

(1).已重新進行整理請詳報告 書第柒章節執行計畫內容

與學區空間整合工程計畫、(三)-6 圖書館 與校園串聯文化資產再利用之空間改善計 畫,上述 4 個計畫有重疊之嫌,應可以合 併。 (2)許多工作站及導覽志工的培訓與課程有重 疊之嫌,(一)-3 保存與活化之社區民眾交 流會、(二)-1 活化工作站導覽志工訓練、 附9

(2).已重新進行整理請詳報告 書第柒章節執行計畫內容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二)-2 辦理鹿港鎮聚落文化資產保存概念 課程、(三)-1 及(三)-3 第一期與第二期工作 坊研習,上述 5 個計畫可以作整併。 (3)以區區 87 萬要推動文建會作了好幾年的傳 習工作,(二)-5 推動鹿港傳統工藝傳習計

(3).已重新進行整理請詳報告

畫,內容顯得太草率,應再深入或周延一

書第柒章節執行計畫內容

點。 (4)(二)-6 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暨活化國際交流 研討會,策劃鹿港鎮文化資產五檔期之展

(4).已重新進行整理請詳報告

覽,內容精神何在?前者已辦理過,後者

書第柒章節執行計畫內容

簡直就在招商,請再彙整。 (5)附件五的內容,也應針對如下作成可資參 考之資料:

(5).已重新進行建築物資料調

1.創建年代、修改建年代(是否經日治市街改

查與彙整,請詳報告書內容第

正調整)。

肆章節 4.2 及附錄七。

2.保存意願與初步評估。 3.建築特色。 4.建築功能(作何使用)。 5.個人、祭祀公業,或者是公有? 19

曾旭正

鹿港聚落的歷史價值是毫無疑問的,歷年來

委員

的建設投入與規劃亦有相當的規模。目前鹿

謝謝委員認同。

港的古蹟旅遊也達到十分興旺的地步。本案 對鹿港之有形、無形文化資產有一定程度之 掌握,能表達出它們的空間架構以及重要性。 20

曾旭正 委員

就規劃內容而言,有若干不足之處如下:

謝謝委員意見

(1)對近年來鹿港市街空間規劃成果的深入檢

(1). 已補充說明於報告中,請

討不足。規劃單位應蒐集先前的規劃成果,

詳報告書第貳章內容。

整理分析其規劃構想,比較其異同。 (2)對鹿港市街文化資產旅遊活動的調查與分

(2). 已補充說明於報告中,請

析,指出活動現況、一般性問題、獨特地點

詳報告書第肆章內容。

的問題等。

21

曾旭正 委員

(3)整體發展願景的說明不足,針對哪些急迫

(3) 已補充說明於報告中,請詳

性問題?提擬整體性發展方向。

報告書第伍、陸、柒章內容。

就規劃所提之整合計畫,亦有若干問題值得

謝謝委員意見,已加強進行計

進一步思考如下:

畫內容說明,並進行彙整。 附 1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1)保存區設計準則擬定,是否確實反映擬定 準則的需要性?96 年度僅作建築、土地狀 況調查,看不出其工作上的重要性。 (2)資本門計畫之經費需求應有概算的依據, 如改造面積、長度、粗單價等,才足以判斷 是否充足。 (3)本計畫可能在短期內增加指定登錄為文化 資產的對象為何?應該透過比較,從現況中 指出有潛力的地點、建物,藉此次可予補助 的機會,對地主的保存意願能有所激勵。 (4)公部門在此計畫執行與後續維護經營上的 角色分工應納入思考,且在行動計畫上呈現 出來。 (5)在地的、有行動力的團體應該了解其對地 方發展的看法,及短期的行動計畫。在規劃 上將此類民間行動納入思考。 22

張嘉祥

本報告包含「現況調查分析」、「規畫構想說

委員

明」、「執行計畫內容」整體架構良好,其中

謝謝委員認同。

執行計畫內容提出 96、97、98 三個年度之經 常門計畫內容及資本門計畫內容,以及分別 對應之經費概估,並做具體之概念構想說 明,此部分可做為後續推動之參考,或相關 修正研擬基礎。 23

24

張嘉祥

在執行計畫內容中,就區域環境及整體效益

謝謝委員意見, 「歷史保存區內

委員

展現之角度而言,列於 97 年度資本門之「歷

中山路市招設計及建物立面改

史保存區內中山路市招設計及建物立面改

善」因現階段評估仍有執行上

善」建議前移,而列於 96 年之「公會堂廣場

的困難,固仍建議此計劃於 98

活化暨歷史空間保存改善」 ,目前才開始發包

年後再行執行。 「公會堂廣場活

施工,工期至少 400 天以上,應可後移至較後

化暨歷史空間保存改善」執行

續之年度。

計畫,已重新調整。

在經常門計畫內容中,96 及 97 皆列有「鹿港

謝謝委員意見,此觀念及重點

歷史保存區設計準則編定」,建議配合此計

已提醒鎮公所及相關單位在可

畫,如報告書頁 59 第二段所述「成立具…公

見的未來進行建照的審查權。

張嘉祥 委員

部門位階之鹿港歷史聚落發展委員會」,此 外,若配合成立「鹿港歷史保存區設計審議 附 1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委員會」 ,或讓上述發展委員會具備保存設計 審議功能,對鹿港歷史空間保存與活化之推 動及成效管控,將更具功能。 25

張嘉祥

報告中對鹿港之交通系統整合,頁 56 在議題

謝謝委員意見,因計劃預算限

委員

分析討論部分,有提及「缺乏即時資訊告知

制, 「規劃設置停車場停車現況

民眾避開擁塞路段、停車場即時容量與接駁

電子公告牌」列為長程計畫

配套方式」頗為切中問題,在策略構想中亦

中。

有「規劃設置停車場停車現況電子公告牌」 之提出,此項建議能在執行計畫內容中,列 為較優先之計畫(目前各年度均未列此計畫)。 26

張嘉祥 委員

本報告為正式之 document,建議再增補下列事

謝謝委員意見,

項: (1)照片、圖表引用自他人或文獻者,均須註

(1). 已補充註明

明(目前部分未註明,如頁 1、頁 15)。 (2)別字請更正。

(2). 已進行修正

(3)報告書前面,除章節目錄外,宜有圖表、

(3). 已補充註明

照片目錄。 (4)頁 3 有關本計畫之效益,建議就本計畫實 際可達成(或有直接關係)者,做較具體之

(4). 已於相關章節補充說明, 請詳報告書內容 p1-3。

詮釋,引用補助作業要點會覺得較模糊。 (5)本報告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工作團

(5). 已補充註明

隊資料應檢附。 27

(6)本文之後需列參考文獻。

(6). 已補充註明

鹿港鎮

中山路市招設計及建物立面改善,希望能增

謝謝委員意見,此部分建議一

公所

加管線、電錶、電信盒等收納整理,以維持

並納入市招整理工作中。

孔秉杰

天際線之淨空。

主秘 28

鹿港鎮

(1). 希望增加特色門牌之設計裝設及文化資

謝謝委員意見,

產保全系統。

(1). 此部分建議一並納入市招

孔秉杰

(2). 推動老街登錄為聚落保存,進而協助居民

整理工作中。

主秘

修護。

(2). 此觀念及重點已納入第七

公所

章執行計畫內容。

附 1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三、95 年度「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案(文建會)期末 審查意見回覆綜理表 表附 3-1:95 年度「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規劃案期末審查意見回覆綜理表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建議文化局與規劃團隊應參考世界遺產歷史城區

文化資產要達到世界級的水準,環

保護經驗,除目前推動之大眾旅遊模式外,應朝向

境維護及建物整建必須預先完

生態博物館與生態旅遊等小眾性之學習、體驗遊程

成。故本計劃認為應將建物整建列

進行思考與規劃,並期許未來能於有形與無形文化

為首要任務,以期許未來能於在有

資產之豐厚條件下,逐步深化地方特色,提振在地

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豐厚條件

經濟活力。

下,逐步深化地方特色,提振在地

次 1

經濟活力。 2

鹿港已有太多計劃案投入,故應先對過往及現行計

本計劃已針對鹿港歷年來執行之

畫予以成效評估。全面檢視鹿港文化資產保存的現

相關計畫進行檢視。然,對各執行

況及問題。其保存區問題需全面而深入考察,擬定

成效之檢討影響因素眾多,不易評

更清楚的上位計畫。

估。綜合最近五年之計畫,除工程 面可見實際成效外,規劃型計畫, 可能因後續經費關係並未執行。部 份則因執行面與計畫有所落差,導 致差異性出現。

3

鹿港的歷史地位及現況的保存實有能力成為彰化或

遵照辦理,已列入後續規劃考量之

中部地區的觀光核心區,故在發展願景方面應該有

中。

更長遠的眼光。 4

5

目前保存區內的實際運作工具如獎助措施、發展權

遵照辦理,有關都市更新及劃歸文

移轉等整體辦法均未成形,本案宜藉此機會,能跨

建會歷史聚落之建議已於報告書

部門整合出環境保存的方案。

中陳述,請詳報告書第柒章內容。

所提計畫中之經常門偏重於公共巷道、廣場鋪面之

已安排修復埔頭、瑤林、中山路等

美化工程,對於私人所有之資產保存較少著墨。

面街等建築之白蟻防治、屋架修復 等工程。

附 1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四、修正後期末報告書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表附 4-1:修正後期末報告書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審查

委員

1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黃俊熹

要在短期內於發展歷史久遠、文史資源豐富的鹿

謝謝委員認同與意見,相

委員

港,進行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之調查規

關文字說明已補充於報告

劃,並不是一件容易進行的工作,所以本報告在

書中,請詳報告書第肆章

期末能有如此初步成果,可見計畫主持人自是花

節之現況調查分析

費不少之心力。 就整體而言,目前期末報告呈現之內容,調查內 容成果眾多,但只單純以表或圖呈現,卻對缺乏 對調查內容之詳細說明,如第貳部分之第三項鹿 港鎮交通動線與停車系統調查,第四項鹿港鎮文 化資產調查..一直到第七項屋況調查等,均缺乏相 關之說明,殊是可惜。 2

黃俊熹 委員

第参項部分之論述亦是稍嫌簡潔,有很大補充說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明之空間,如

部份進行重新檢討,並補

(1)P.3-2 舉了三個國外案例,卻只附一張網路相

充相關資料請詳報告書內

片,不見該案例之特點說明與值得借鏡之處。 容之第壹、伍、陸章節 (2)P.3-6 建 議於福興穀 倉設計鹿港 舊有街道部 分,一方面該穀倉已完成整修,不大可能再做 更動,一方面亦建議直接利用現有保存良好之 街屋,較有實境感受。 (3)第三與第四部分,亦建議加入適當之圖面或規 畫構想圖加以說明。 3

黃俊熹 委員

第肆部分之空間分區構想,建議可就各分區再加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詳細說明與重要景點之標示(圖 4-1)。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內容之 第陸章節

4

黃俊熹

第伍部分之計畫建議,可否做一整體說明與前述

謝謝委員,已重新檢討此

委員

構想之關聯性或分期分區欲達成之階段目標及最

部份,並進行綜合檢討。

後可達成之綜效。 5

黃俊熹

其他報告內容或格式上建議如下: 附 14

謝謝委員意見,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1)P.1-1~1-2 相片之編碼?出處之註明?

(1).已修正

(2)P.2-5 表 2-1,自 1940~1971 中有 30 多年鹿港未

(2).已修正

有重要事件? (3)P.2-8 建議加入各道路位置示意圖,各道路是否 可標明交通流量概況與道路服務等級? (4)P.2-13~23 圖面文字有些不清楚,有些圖例顏色

(3).已補充相關資料於第肆 章節中 (4).已修正

過於接近,不易辨別。 (5)P-2-30 有些相片未註明受損問題。

(5).已修正

(6)P.3-6 建議加入福興穀倉之位置圖與其相關圖

(6).已補充照片資料

面。 (7)P.4-6 部分文字模糊不清。

(7).已修正

(8)附錄五 圖片與文字很多不清楚。

(8).已修正

(9)附錄六 中山路 120,122,124 已拆除,如何進

(9).已修正

行進深維護? 6

曾旭正

報告書中呈現之圖面線條品質有落差,以致無法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報

委員

清晰了瞭資訊,規劃單位應克服出圖技術具實改

告書內圖面進行修正

善之,附錄五之品質尤其有問題。 7

曾旭正

後續行動中,有關環境營造的建議項目,在前段

謝謝委員,此觀念已於相

委員

的調查分析中應具體指出營造的必要性及整建方

關章節進行討論。

向等;在後段提出經費估算時,應指出規模及粗 略的估算方式,才能確知估算是否適宜。 8

曾旭正 委員

9

林崇熙 委員

附 1-5 中,本人意見之第(4)項,應是打字漏列,

謝謝委員,已更正

文意不清,請更正。 第二章第二節「鹿港福興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 謝謝委員,該資料為提供 僅表列各年代重要事件,但沒有任何分析,看不

本計劃年代順序,已變追

出意義何在,也看不出都市計畫與文化資產保存

溯事件發生背景資料。

的關係。 10

林崇熙 委員

看不到關於鹿港文化資產保存的過去種種計畫的

謝謝委員意見,與本案相

檢討與分析。

關之鹿港過去執行計畫檢 討,請詳報告書第貳章節 相關計畫內容說明。

附 1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11

林崇熙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看不到關於鹿港文化資產保存的上位計畫內容與

謝謝委員,上位計畫資料

分析。

部份,僅有中部區域計 畫、彰化縣綜合發展計 畫、及 91 年福興路港都市 計畫通盤檢討,已在報告 書第貳章內容陳述。

12

林崇熙 委員

13

第二章第三節「鹿港鎮交通動線與停車系統調查」 謝謝委員,已補充相關資 列出各路段車道與是否路邊停車,但沒有任何時

料於報告書第肆章 4.3 內

節的交通資料,看不出此調查的意義。

容中

林崇熙

第二章第四節「鹿港鎮文化資產調查」僅列出幾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委員

個區塊的有形/無形文化資產分佈,但卻沒有任何

部份重新進行討論,請詳

內容,也看不到這些文化資產的核心價值、現況、 報告書第肆章節小結內

14

林崇熙 委員

15

16

與問題所在。

容。

第二章第五節「商圈發展及街區活動特性現況調

謝謝委員意見,目前商圈

查」僅列出商圈類別分佈圖,卻看不到商圈內涵、 與文化資產之利用情形, 現況、與問題,也看不出商圈與文化資產保存的

由於屋況不同使用密度有

關係。

很大差別為最大問題。

林崇熙

第二章第六節「在地居民及觀光客問卷調查結果

謝謝委員意見,相關文字

委員

說明」僅有問卷調查結果,但卻沒有分析說明意

說明已補充於報告書中,

義,也看不出這些調查結果與文化資產保存的關

請詳報告書第肆章節之訪

係。

談及調查結果說明

林崇熙

第二章第七節「鹿港街道房屋狀況問卷調查結果

謝謝委員意見,鹿港街道

委員

統計」樣本極少,既沒有環境資料來分析這些房

房屋狀況問卷調查結果說

屋的問題來源,也看不出這些房屋的文化資產價

明已於第肆章補充說明

值,更看不出所有權人的意願。 17

林崇熙

第三章認為鹿港文化資產保存的問題在於「共識

本計劃之任務在提出階段

委員

不夠強烈」、 「保存誘因不足」、「不知珍惜」、「對

性的環境改造計畫,及可

社區核心價值的對話討論機會不夠多」、「硬體維

以在短期獲得環境改善的

護財務負擔比例劃分有歧見」、「缺乏公部門協商

辦法,有關共識、社區意

與立法規範」 、「空間面積需求落差」、 「缺乏立即

識的工作,必須假以時日

與貼切的管理」等,但是,規劃團隊所提的對策

才能完成。

附 1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竟然是「電子化資料庫」及「培訓課程」!此外, 第四章所提的「鹿港聚落活化整體規劃構想」及 第五章「推動執行計畫建議」也大都沒有針對上 述問題一一來進行診斷與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18

林崇熙

看不到經過此計畫的進行後,鹿港居民有什麼共

謝謝委員意見,計畫尚未

委員

識或者有哪些地方組織起來投入文化資產保存工

執行的確無法預期會有何

作。

種反應,目前針對社區部 分的提案已有老街發展協 會、文開詩社提出相關計 畫積極投入文化資產的保 存工作。

19

林崇熙 委員

看不出附錄五「中山路店招調查資料」的內涵與

謝謝委員意見,中山路店

意義,同時,印刷非常模糊。

招調查調查結果說明已於 第肆章補充說明,並已更 正店招調查資料印刷模糊 問題。

20

林崇熙 委員

看不出附錄六「保存區建築物利用、改建及損壞

謝謝委員意見,保存區建

狀況調查」所應有的建築物基本資料與損壞現

築物利用、改建及損壞狀

況,也看不到屋主的保存意願。

況調查結果說明已於第肆 章補充說明。

21

林崇熙 委員

並未看到規劃團隊建立此區文化資產保存應有的

謝謝委員意見,擬運用蹲

管理維護辦法與營運機制。

點計劃與社區建立共識, 請詳報告書第柒章之推動 執行計畫內容。

22

林崇熙

看不到規劃團隊如何協調縣府各局室來解決文化

謝謝委員意見,文化局已

委員

資產保存的問題,也看不到公私部門如何合作來

與縣府團隊在會議中進行

解決文化資產保存的問題。

文化資產保存問題的溝 通。

23

賴志彰

貳、基礎資料與現況調查中的四、文化資產調查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委員

從 2-13~2-21,以條列式的說明來交待文化資產、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肆

古蹟、無形文化產,雖然簡潔明瞭,卻不清楚內

章之人文歷史資源調查

附 1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容價值,應有照片以及更多文字說明來作交待。 24

賴志彰

應特別增加篇章來討論鹿港市街的歷史變遷,以

謝謝委員意見,已增列第

委員

明瞭,河港聚落依靠「烏魚寮」 ,日茂行的船頭行

參章節說明鹿港鎮之發展

的價值,甚至許多姓氏人群廟與小區域的關係,

歷程

再配以 1904 年「堡圖」 、1925 年「地形圖」 、1955 年「第三版地形圖」 。另外期中報告中的「老照片」 怎麼都消失了,使得期末報告書看來像清湯掛麵。 25

26

賴志彰

P.2-5 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的討論內容,應該配合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委員

目前的公共設施、停車場、公園綠地等.作對未來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貳

改善之討論。

章之都市計畫討論說明

賴志彰

P.2-27 七、房屋狀況問卷調查結果統計,共寄出

96 年經費有 889 萬之上

委員

205 封,回收 19 封,回收率約 9.27%,有失掉意

限,必須在壓縮的條件

義,另從附錄六保存區建物調查將近 250 棟的建

下,完成各計畫,實屬不

物,如何在 P.5-23 中修繕評估出 96.97.98 連續三

得已。

年三百萬到五百萬不等的經費,在經費評估上是 否有問題? 27

張嘉祥

針對期末報告各委員所提意見,本次報告中均無

謝謝委員意見,已修正改

委員

具體回應(回應方式大多以「已經整合整理」或

寫委員意見回覆內容

「已經調整內容」帶過,部分則以「檢附資料將 報請文化局定奪,檢附資料到底在哪裡?」) 28

張嘉祥

本縣同性質之計畫案共有三個,雖然探討之區域

謝謝委員意見,已重新檢

委員

不同,但基本切入方式及預期成果應大致相同,

討並進行內容之補充與修

然本案與他案相比在報告書之品質上實有相當大

正。

之差異。 29

張嘉祥

附錄二所記與在地居民溝通及對話紀錄,在本計

謝謝委員意見,與在地居

委員

畫中到底參考了哪些?宜有回應整理,否則將只

民溝通及對話紀錄結果說

是聊備一格。

明請詳報告書第四章 4.5 說明

30

張嘉祥 委員

附錄五之中山路店招調查資料,圖面不清楚,如 果要使可閱讀,其清晰度宜改善。

附 18

謝謝委員意見,已作修正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31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張嘉祥

附錄三記錄工作坊之成立,此工作坊成立後運作

謝謝委員意見,工作坊是

委員

了哪些?是否達到「本團隊希望透過『鹿港工作

被動的機制,訪談、街頭

站』的成立,讓社區居民有直接溝通的機會」?

調查是主動的機制。本計 劃以交互運用操作。

32

33

張嘉祥

報告書的章節架構,在先前已提過適切分章節有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報

委員

助閱讀性,此在學術及研究上已成基本要求,本

告書之章節架構重新進行

報告目前架構方式有待調整。

調整

張嘉祥

相關上位計畫對鹿港而言,有必要做適切瞭解並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委員

加以結合,本報告中此方面之分析及結果呈現有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二

所不足。

章之鹿港上位計畫說明

附 1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五、期末修正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表附 5-1:期末修正報告會議審查委員意見綜理表

審查

委員

1

張嘉祥 委員

2

張嘉祥 委員

審查意見

本報告經多次討論及團隊用心補充,目前呈現之

審查意見回覆

謝謝委員肯定。

結果不論架構或內容細節均值得肯定。 第四章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包括中山路、金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此

盛巷、民族路、瑤林街、埔頭街、文開路 32 巷, 部分補充修復意見及資本 有相當深入之成果,對於調查過程所發現問題之

門計劃至報告書內容中,

改善(如金盛巷 44 號起四間新厝、粗糙的照明燈

請詳報告書第肆章 4.2

桿固定方式、居民自我維護上之問題…等) ,是否

節、第柒章 7.1 節及附錄八

已適當反應在後續三年度經常門及資本門所列計

內容。

劃項目,建議再全面做一檢視。若能整理一對應 表,成果將更為清晰,亦更有助於執行效益之詮 釋。 3

張嘉祥

中山路市招及立面修繕準則之訂定,本計劃建議

謝謝委員意見, 「歷史保存

委員

先設定一些目標,具體準則之訂定,年度建議能

區內中山路市招設計及建

提前(目前列在 98 年度)。因些部份係鹿港之門

物立面改善」因現階段評

面,早日改善對於環境意象會有立竿見影之效果。 估仍有執行上的困難,固 仍建議此計劃於 98 年後再 行執行。 4

張嘉祥

分列於 96、97、98 年度,且經費額度均佔甚大比

謝謝委員意見,未來執

委員

例之"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局部修繕屋頂、結構

行"鹿港保存區聚落建物

加強、白蟻防治",因範圍大由公部門花錢執行, 局部修繕屋頂、結構加 亦無形中讓居民誤以為這些都是公部門該做的

強、白蟻防治"計畫時,

事,效果不容易彰顯。這些問題的解決以及永續

雖政府經費補助佔甚大比

保存這些建物,更重要的應是社區居民保存維護

列,但有意願之社區居民

意識的激發和協力執行。

仍需依據補助作業要點編 列自籌款經費向公部門進 行申請,應不致讓居民認 為此部份皆為公部門該做 的事。另執行計劃中編列 附 2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經常門之蹲點計畫亦是希 望藉由說明、研討會與居 民對話的方式,激發居民 保存維護意識。 5

張嘉祥

鹿港的參訪交通系統及停車系統,在本報告中有

謝謝委員意見,鑒請縣府

委員

相當具體的探討,這部份對鹿港之活化與環境整

召開跨部門局室的協調

合是一最基礎工作。本部份若未能在文建會之經

會,敦促工作之進行。

費下執行,亦應提醒行政部門尋求適當管道及經 費儘速加以解決,如此才能使鹿港之相關保存計 畫與觀光產業結合。 6

7

張嘉祥

透過柔性之空間特性分區,有助於鹿港環境整合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各

委員

發展,各分區中焦點性的中心宜加以強調並塑造

分區建議未來進行接到串

之,另各分區之中心須有良好參觀連結性(如腳

連計畫的整合,請詳報告

踏車道或人行步道)。

書第柒章。

4.3.3 停車現況部份,缺乏停車場之使用率狀況調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查(含平、假日)。

關資料(平時使用率約 20%

黃俊熹 委員

~30%),請詳報告書第伍 章 5.3 節。 8

黃俊熹

關於無形文化資產,建議可在量上加強,作有系

謝謝委員意見,無形文化

委員

統之分類,並在後續計畫如何利用上加以說明。

資產統計資料請詳報告 書,請詳報告書第肆章人 文歷史資源調查調查。

9

黃俊熹

5.2.2 請再確認利用穀倉設計作為舊有街道及創作

謝謝委員意見,該構想屬

委員

家空間之用?因該穀倉已完成整修,是否適合再

本計劃集合創意過程中,

做大幅變動。

建築活化策略之ㄧ。經考 量後,已無實際施作之必 要。

10

黃俊熹 委員

附錄七關於保存建物調查,是否可加入居民配合

謝謝委員意見,已針對居

意願部份。

民配合意願補充問卷調查 說明,請詳報告書附錄九。

11

黃俊熹

有些相片之解析度過低,建議可加改善,如圖

附 21

謝謝委員意見,已修正。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委員

12

賴志彰 委員

13

賴志彰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5-1-1,圖 5-1-2 等。 肯定本案的付出與努力,底下意見提供對實際執

謝謝委員肯定。

行與現實的討論改進。 「區域性文化資產的提出可以對偌大鹿港街鎮提

謝謝委員意見,此部分資

出全鎮作不同區塊的資源連結,例如以「古蹟」、 料已於商圈活動調查進行 「歷史建築」加上「工藝美術」、「飲食文化」…

相關說明,另補充說明相

甚至配合休閒性美食廣場等。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肆 章 4.7 節小結內容。

14

賴志彰 委員

交通部分來說,本報告內容各種資料皆有,然綜

謝謝委員意見,

合性還得調整

(1) 已補充相關資料,請詳

(1)如何進入鹿港,有各種不同的切入,如高速公

報告書第肆章 4.3 節內容。

路北南方向、一般公路又如何進入。

(2) 自行車規劃設計構

(2) P5-5 的三輪車,p5-9 的徒步區,p5-9 的自行車

想,為以市郊景點為主,

道,三者是有衝突的,希望再調整。

三輪車則為以鹿港老街區

(3) 停車空間的檢討應配合都市計畫的檢討,因為

之觀光為主,區塊上並不

每五年的通盤檢討皆可以參考增刪停車空間。

會有衝突。 (3) 建議於變更鹿港福興

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 檢)暨都市計畫圖重製案 與鹿港未來執行保存區土 地使用調查時一並進行檢 討。 15

賴志彰

鹿港的聚落型態又有在 a.自然成長型態 b.河港型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委員

態 c.商業型態 d.地緣型態…等可以在資源的討論

關說明,請詳報告書第陸

上提出未來規劃的配合,自然成長型態可以以「郭

章 6.6.2 節內容。

厝」 、 「東石」來討論,河港型態可以以洛津國小、 文開國小的舊「烏魚寮」的模擬,商業型態當然 可以用中山路作參考,地緣型態即以姓氏人群廟 來援引。 16

賴志彰 委員

街屋立面的改善,可以提出"pattern"就高度、大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小、顏色、材料…等來作示範性的討論。

關說明,請詳報告書第陸

附 2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章 6.6.2 節內容。 17

18

賴志彰

房屋修繕與街屋立面改善在經費編列上有所限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委員

制,是否可以用「示範屋」或採「獎勵式」來執

關說明,請詳報告書第陸

行。

章 6.6.2 節內容。

林崇熙

宜把握計畫目標(如「建立區域型文化資產保存

謝謝委員意見,已將此精

委員

與維護機制」、「社區組織及在地團隊經營落實長

神納入計畫中。

程可持續發展之經營管理策略」等)來檢視分析 鹿港文化資產保存現況問題,則所提策略及未來 計畫方能切題。 19

林崇熙

所有關於歷史/聚落/空間/人口/環境/重要事件/交

謝謝委員意見,已將此精

委員

通/都市計畫/上位計畫等討論均應指向文化資產

神納入計畫中。

保存之落實。 20

林崇熙

第五章之議題策略應與第一章計畫目標相扣連。

委員

謝謝委員意見,已進行內 容修正,請詳報告書第五 章。

21

林崇熙

96~98 年度計畫將預期解決現況那些問題,而經前

謝謝委員意見,本計劃採

委員

計劃邁進一步?例如社區組織將在區域文化資產

大區域思維,小範圍介

保存工作扮演如何的新角色?或中山路全列入保

入,對有形、無形文化資

存區?或無形文化資產展現新生命?

產之保存與活化有一定影 響力。中山路建議列入計 畫保存區,但個中辦法建 議由 97 年度保存機制計畫 及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執行 之。

22

林崇熙

僱工購料計劃尚未見在地匠師現況。

委員

謝謝委員意見,未來僱工 購料計畫,將於課程辦理 時邀請鹿港民俗藝師及在 地匠師為擔任部份課程講 師共同參與。

23

林崇熙 委員

40 小時的工藝傳習預期可造就出什麼程度的人

謝謝委員意見,工藝傳習

才?

課程以推廣傳統工藝之設

附 2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審查

委員

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回覆

計理念及行銷人才為主 軸,不以培訓工藝種子匠 師為目的,冀能讓傳統工 藝更貼近常民生活。 24

曾能汀 委員

25

曾能汀

文化資產保存法之公布與實行之日期,11/1 乃正

謝謝委員指正,已修正。

確之實行日期。 鹿港都市計畫圖請標上重要點及重要路名。

委員

謝謝委員意見,已補充相 關資料,請詳報告書第四 章 4.1 節內容

26

曾能汀 委員

僱工購料若碰到古蹟之問題解決方案如何?可否

謝謝委員意見,本計劃內

略述。

安排之僱工購料區域,屬 都市計畫保存區,並無專 門之歷史建築或古蹟。未 來若有管 歷史建築或古 蹟修復計畫出現時,得依 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辦理。

27

鹿港鎮 公所

規劃方向希望能納入觀光,以利未來文化資產的

謝謝委員意見,本計劃之

活化。

發展精神,觀光產業之屬

陳家源

於隱性目標。宜待空間品

技士

質改造妥適後,應可吸引 更多遊客進入。

28

陳允勇

建議依現有資料,規劃幾個旅遊路線方案。

委員

謝謝委員意見,本研究認 為區域型活化計畫應以改 善在地居民環境條件為主 活化觀光為次。本研究已 彙整鹿港地區的相關資 源,冀能於未來推展在地 居民共識建立時,作為策 畫方案,讓觀光的收益更 直接回饋於在地居民。

附 2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六、工作坊成立、開會紀錄及地方新聞報導 (一)成立目的 鹿港聚落,在過去的空間發展過程中,曾經有許多參與的、關心的眾多朋友,對鹿港都有著 不同的見解與評價,如何讓鹿港聚落中已經成型的各項開發,透過本計畫的環境整合概念, 去發掘「空間願景」 ,在「保存與發展」 、「傳承與轉化」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是本計劃重 要的工作指標。因此,本團隊希望透過「鹿港工作站」的成立,讓社區居民有直接溝通的機 會。

(二)成立時間 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三)工作坊地點及交通 地點:鹿港街長宿舍(鹿港鎮民權路 160 巷 2 號,緊臨鹿港鎮公所)

(四)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 主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3. 承辦單位: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團隊 (明道管理學院造園景觀學系) 4. 協辦單位:鹿港鎮公所 5. 參加對象:文史工作者、鹿港工藝創作者、鹿港立案社團、社區

(五)活動內容及流程 表附 3-1:鹿港鎮街長宿舍工作坊活動內容及流程表

時間

活動內容

10:50

主持人開場

10:55-11:10

生命力樂章國樂演奏

11:10-11:30

長官、來賓致詞

11:30-11:50

調查及規劃方案及工作站經營方式說明

11:50-12:00

工作坊揭牌儀式

12:00-12:30

茶會、休憩

12:30~

散會

附 2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六)活照照片

主持人郭月媚小姐開場

鹿港鎮王惠美鎮長致詞

計畫主持人說明擬規劃設計示範點

長官、參與來賓合影

(七)工作坊開會紀錄 日期:96/07/27

時間:09:00

地點:鹿港鎮街長宿舍 (紀錄、攝影:沈瑩娟)

參與人員:文化局陳允勇課長、文化局承辦陸方龍先生、鹿港鎮公所建設課湯課長、計畫 主持人朱世雲教授、共同主持人林鈺磚老師、鹿港鎮生活圈指標規劃孫建築師事務所代 表、彰化縣文化生活圈調查王巨作老師、專案助理孫筱如、兼任助理沈瑩娟 討論內容紀錄 朱老師:計劃進度、內容說明包含:1.指標系統 2.分區發展(四個區塊一條線) 概念及說明 3.市招 4.法規

鹿港鎮公所建設課課長:針對先前朱老師的報告做回應及討論。針對分區發展 作綜合討論:指標系統 1.招牌 2.導覽地圖

附 2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王老師:鹿港缺少的是都市綱要計畫及都市計劃,有了這些才能繼續接下來的 發展計畫。可以參考桃園市的作法。

綜合檢討:交通、招牌、法規及經費問題討論。

鹿港鎮生活圈規劃孫建築師事務所代表:設計規劃內容簡報包含 1.入口 2.街道 3.指標 4.解 說 5.動線 6 特色招牌&街道家具

文化局陳課長:期望鹿港在夜間仍有消費&消遣活動。

會後檢討

附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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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方新聞報導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鹿港工作站」6 月 13 日揭幕

二百年前千帆爭飛,萬商雲集,人文薈萃的鹿港,在時間與空間的變遷下,今天, 如何以舊、新雜陳的風貌,面對未來,是場艱鉅的挑戰,因此,如何在「保存與發展」 、 「傳承與轉化」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是鹿港在未來發展中無法避免的課題。城鄉發 展,有著不同的策略與途徑。區域內部經濟的活絡與維持,是所謂內需導向。而倚賴 外部財源的挹注與,則屬於外求導向。鹿港鎮多年來徘徊在觀光、市街保存、城鄉發 展、在地認同等的迷航中,在地意見與資源的整合,成為勢在必行的優先抉擇。 為了活化及整合鹿港聚落整體風貌,彰化縣政府、鹿港鎮公所以及地方熱心 人士,近年來積極推動鹿港各項環境資源整合,彰化縣文化局更是配合行政院文 化建設委員會 95 年度「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 ,提陳「彰化縣鹿 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獲得文建會青睞補助,全案目前委由 明道管理學院,進行鹿港聚落環境整合的整體規劃。

鹿港鎮公所為了配合此一「區域型計畫」,提供「鹿港街長宿舍」作為專案團隊 的「蹲點空間」 ,成立「鹿港工作站」 ,鹿港聚落,在過去的空間發展過程中,曾經有 許多參與的、關心的眾多朋友,對鹿港都有著不同的見解與評價,本團隊希望透過「鹿 港工作站」的成立,讓社區居民有直接溝通的機會。

附 2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2007 年 6 月 14 日 星期四自由時報地方新聞報導

古蹟保存 逾 6 成鹿港人驕傲 明道學院問卷調查 [ 記 者 劉 曉 欣 / 鹿 港 報 導 ]鹿 港 人 以 何 為 傲 ? 根 據 明 道 管 理 學 院 的 問 卷 調 查 , 古 蹟 保 存 是 第 一 名 , 有 百 分 之 六 十 二 的 鹿 港 人 以 此 為 傲; 而 遊 客來到鹿港的原因,則以美食排名第一。 明 道 管 理 學 院 造 園 景 觀 系 助 理 教 授 朱 世 雲 說,這 項 問 卷 調 查 以 隨 機 抽 樣 的 方 式 進 行 問 卷 訪 談,分 別 訪 談 一 百 位 鹿 港 在 地 人,與 一 百 位 來 鹿 港 玩的遊客。 問 卷 調 查 發 現 , 五 成 五 的 在 地 居 民 認 同 目 前 鹿 港 的 建 設 方 向 ,有 五 成 八 的 人 更 一 致 認 同 鹿 港 未 來 的 發 展,就 是 要 以 觀 光 為 重 心,而 有 六 成 二 的 人 以 鹿 港 的 古 蹟 保 存 成 績 為 傲,這 代 表 鹿 港 人 對 於 發 展 文 化 觀 光 有 其 一致的看法。 遊客造訪多因美食 而 在 遊 客 方 面 , 想 來 造 訪 鹿 港 的 動 機 ,有 二 成 七 的 人 是 因 為 美 食 的 關 係,聚 落 美、其 它 與 宗 教 等 動 機,則 都 遠 不 及 美 食 的 誘 因;六 成 六 的 觀 光客對於鹿港的印象表示還好,但也有百分之八的人感到失望。 朱 世 雲 說 ,該 校 系 將 針 對 鹿 港 聚 落 活 化 暨 環 境 整 合 計 畫 提 出 建 議 案 , 進 行 整 體 全 盤 規 劃,以 爭 取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的 硬 體 建 設 經 費,這 項 問 卷 調 查 就 是 彙 集 在 地 人 與 遊 客 來 看 鹿 港 未 來 發 展 的 意 見,以 提 供 政 府 部 門 作 為參考。

附 2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七、規劃團隊與區域內之民間團體與在地居民溝通及對話紀錄 (一)與鹿港鎮公鎮鎮長、主任秘書訪談紀錄 1. 訪談日期:96 年 3 月 28 日 2. 訪談地點:鹿港鎮公所二樓會客室 3. 受訪者:鹿港鎮鎮長王惠美、主任秘書孔秉杰 4. 訪談者: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共同主持人王曉玲、計畫顧問楊旻森、專案助理孫筱如 5. 訪談記錄: (1). 鹿港鎮目前指標及導覽系統皆未進行整合,希望規劃團隊可以將此納入考量。 (2). 建議鹿港聚落的整體規劃應將日式宿舍群一併那入考量。 (3). 舊鹿港溪河道的整體規劃,應是可以串聯北鹿港與南鹿港的規劃方向。 (4). 舖面的導覽方式,應可利用說故事的方式來建立鹿港的意象。 (5). 針對觀光標示系統的應可建立統一的導覽方式。

(二)參與鹿港鎮龍山室戲台修復計畫討論 1. 日期:96 年 4 月 4 日 2. 地點:鹿港鎮龍山室 3. 與會者:文建會承辦人員、彰化縣文化局長林田富、彰化縣文化課長陳允勇、鹿港鎮鎮長 王惠美、施性鐘議員、共同主持人王曉玲、計畫顧問楊旻森、專案助理孫筱如、 鹿港鎮社區居民及文史工作者

4. 訪談記錄: (1). 文化局局長林田富:過去鹿港鎮的規劃大多以點為主,未來規劃之方向應以能整 合鹿港鎮的環境資源為主。 (2). 與會居民提供之意見:過去對鹿港鎮的相關規劃,除了多僅是執行點的規劃之 外,多數的計畫多未執行後續部份。例如:水溝修到一半等等的問題。 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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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與會建築師:古蹟維護的問題與古蹟區之規劃應可以大稻埕為例。

(三)文建會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縣市政府業務訪視 1. 訪視日期:96 年 4 月 20 日

2. 與談紀錄: (1). 關於鹿港聚落活化及整體規劃案的規劃應加以強調區域性的整體活化,以較 大範圍的角 度進行全面性得思考。 (2). 區與區之間的關係與區域內的問題,規劃團隊應納入整體考量。 (3). 整體規劃的完整度與可行式是未來經費補助的最大重點。

(四)訪談中山路店家 1. 訪談日期:96 年 4 月 28 日 2. 訪談紀錄: (1). 部分店家反應鹿港市區的指標真的很不清楚,之前即聽說要規劃鹿港的標示系統,但卻 一直未有看到成果。 (2). 多數店家表示,房子大多是承租做生意用的,故對房子是否為歷史建築多數 不清楚。 (3). 部分店家表示對店面招牌的規劃,還是應保留鹿港舊街的特色。

附 3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五)參與鹿港老街發展共識會 1. 日期:96 年 5 月 1 日 2. 地點:鹿港鎮二樓會議室 3. 與會者:彰化縣文化課長陳允勇、鹿港鎮鎮長王惠美、主任秘書孔秉杰、計畫主持人朱世 雲、專案助理孫筱如、鹿港社區居民、老街商店家

4. 與談討論紀錄: (1). 鎮長:老街是非常具有特色的地方,但現在面臨其他地方發展的壓力,如三峽老街發展 的非常的好,希望大家不要只注重眼前的近利,如果以後遊客不再來,地方就無法發展,就 更不可能發展商業了。所以要趁現在軟硬體的補助案,改善本區的基礎建設。如果民眾共勢 力量強,未來還有很多補助的機會。希望在規劃之前聽取大家的意見,將大家的需求納入規 劃範圍,讓老街長久持續發展。 (2). 歐陽雄傑:老街房屋的樑柱逪白蟻蛀蝕,希望能向文建會爭取經費,解決白 蟻問題。也 希望各位住戶提供意見,讓本建設更容易執行。 (3). 民眾:鹿港老街的門面缺少入口意象及指示牌,無法有效引導遊客進入。另 外其實攤販 可以帶來人潮,會比較熱鬧,當然也會有缺點如環境汙染、路障及攤販之間發生爭執。建議 公所規劃具體方案讓民眾選擇,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表決方式辦理。另外還有垃圾問題, 鹿港老街垃圾桶設置地點不明,且設置數量過少,為維護環境清潔,是否請清潔隊加強清理、 或是召集所有店家,共同聘請清潔公司處理環境整潔,如逢甲夜市的方式就是很好的例子。 (4). 民眾:建議設置洗手間指示牌,引導遊客到新袓宮的公共廁所。 (5). 鹿港老街發展促進會會長:目前老街開店數約 30 家,協會目前現有會員大約佔 20 家, 有商機才會來這邊開店,但近幾年來營業額一直在下滑。成立促進會的出發點就是結合商家 的力量,並提出回饋和建設,讓老街更持續發展。今年的補助經費是大家期盼已久的,所有 的成員都會全面支持公所執行攤販整頓、垃圾處理等等的政策。 (6). 洛津里長:老街缺乏入口意象,無法有效引導遊客進入參觀,建議在天后宮、文開路及 老人會館等附近設立入口意象。另外就是房屋樑柱的白蟻蛀蝕問題,是否能爭取經費修理。 文化局今年有補助經費施作夜間照明設修,希望能以地方特 色作基本設計,以符合地方風

附 3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情。化妝室的間題,目前新袓宮內的廁所有請專人負責清潔打掃,歡迎民眾使用,不過目前 獨缺指示標誌,無法有效引導民眾找到裝飾的地點,請公所納入規劃考量。 (7). 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課長:對於老街建物的樑柱遭白蟻蛀蝕的間題,公部 門目前沒有 編列這項經費,但並不是沒有辦法解決。老街目前屬於都市計劃法所規劃的保存區,如果將 鹿港老街納入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列之聚落保存,就可以向上級爭取經費。主動權應由居民自 發性的處理,要成為聚落保存的第一步就是要凝聚居民之共讓,文化局召開公聽會,文化局 再邀請文資會,將相關資料送文資審議會審核,審核通過後公告,便符合並適用文化資產保 存法之規定。其居民的義務與目前並無不同,所有權人仍舊可以進行買賣、出租等行為,若 需整修建物,需經文化局審查核可後辦理。老街入口意象的部份,當初並無施作的原因是該 處的街道寬度都不大,礙於空間的大小及便於車輛出入的關系,入口意象設施無論或高鋰低 都不適宜,故先前規劃才以標示牌為主。夜的鹿港沒有商業活動,應思考增加觀光遊客夜晚 的休閒活動,提供消費活動。 為增加鹿港商機的機會,故增加鹿港夜間照明設備是不可或缺 的。目前中央補助款大多是屬於競爭型的計畫。彰化有提出三項區域型計劃,有鹿港、田尾 及北斗,北斗因為地方具備人事觀念,成功的機會較大。文建會今年共有 39 案,經費有 11 億。我們目前委託明道管理學院針對鹿港做規劃計劃,屆時將提送中央參加甄選。老人公會 堂目前正在辦理整修,希望未來能成為展覽或是表演的空間。公所前廣場的規劃也請大家一 起集思廣益。 (8). 鎮長:老人公會堂作為表演展覽的場所,希望吸引平日的遊客。 (9). 鹿港老街發展促進會會長:老街目前很多房屋樑柱都遭白蟻蛀蝕,還有漏水問題,影響 居民的生活品質,且很多地方都被列為危樓,並張貼請勿靠近的公告,在這種環境下生活, 若是哪天房子倒塌,發生傷亡,該由誰負責。 (10). 歐陽雄傑:導覽指示牌應該要統一規劃,並以雙語標示,且英文翻譯應該統一,尤其是 甕牆的英文,應該要統一整合。

(六)拜訪彰化縣路關發展協會郭獻榮先生 1. 日期:96 年 5 月 2 日 2. 受訪者:彰化縣路關發展協會郭獻榮先生 4. 訪談者: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專案助理孫筱如

附 3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4. 訪談記錄: (1). 中山路及鹿港老街的攤販問題還是需借助公部門的力量 (2). 認為鹿港鎮的整體規劃應包含新市區及舊市區部份,整體規劃後在個別進行 細部設計。 (3). 鹿港是否有機會可以成為一處沒有屋頂的博物館,或是活的博物館,建議可 以參考歐洲 對博物館保存規劃的相關案例。 (4). 工藝家的觀光特質表現亦是可以突顯的一部分,鹿港的觀光不應只有古蹟與 廟宇。 (5). 自導性的系統規劃可以包含美食線及工藝家的路線等。 (6). 街區空間的連結與打通,是否可分為中長期計畫,分別進行規劃。 (7). 觀光客停車空間的規問題,應在進行區塊的檢討。

(七)拜訪彰化縣鹿港傳藝發展協會施順榮先生 1. 日期:96 年 5 月 2 日 2. 受訪者:彰化縣鹿港傳藝發展協會施順榮先生 3. 訪談者:彰化縣鹿港傳藝發展協會施順榮先生、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專案助理孫筱如

4. 訪談記錄: (1). 鹿港鎮的整體規劃應將可提供觀光客一個來看鹿港工藝的地方納入規劃中。 (2). 認為老街的建設似乎已投注過多「點」的經費。 (3). 老街未來的規劃應針對如何保留適當的街道尺度進行考量。 (4). 認為鹿港鎮較缺乏綠化空間,希望規劃時能增加綠化空間。 (5). 循根及找尋鹿港的記憶應可列為規劃的要點。 (6). 大部分地區店招在整體規劃後接缺乏特色,鹿港未來如要進行店招的統一規 劃,應以保 留鹿港的古味為考量。 (7). 建議與鹿港人士及民眾的接觸方法,應以單獨會面為主要方式,避免共同開 協調會的特 質,效果應會較為顯著。 (8). 鹿港溪的整治與發展應是可以納入考量的規劃點之一。 (9). 目前鹿港鎮公所以針對日式宿舍群進行規劃,未來如有工藝家進駐,可看性應會高於鹿 港老街。 附 3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八)拜訪彰化縣鹿港老街發展促進會施泰洲先生 1. 日期:96 年 5 月 2 日 2. 受訪者:彰化縣鹿港老街發展促進會施泰洲先生 3. 訪談者: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專案助理孫筱如

4. 訪談記錄: (1). 多數社區居民在申請提案部分,皆有撰寫企劃書與公文往返的困難,未來協 會如要申請 相關經費這可能是要加強的部分。 (2). 過去有許多學術單位與團體皆針對鹿港老街有過相關研究,但對老街未有實質上的幫助。 (3). 老街人潮未減,但觀光客消費意願低是目前遭遇最大問題。

(九)拜訪彰化縣鹿港老街發展促進會施泰洲先生 1. 日期:96 年 5 月 10 日 2. 受訪者:彰化縣鹿港老街發展促進會施泰洲先生 3. 訪談者:專案助理孫筱如、工讀生黃玉枝 4. 訪談記錄: (1). 產品的行銷與包裝應是老街大多數商家目前的困境。 (2). 認為老街區域缺少綠地、停留空間與停車的問題應納入對鹿港整體規劃的考量之中。 (3). 協會樂意提供規劃單位意見,希望大家可以共同位老街的規劃努力。

(十)拜訪台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蔡志展教授 1. 日期:96 年 5 月 10 日 2. 受訪者:台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蔡志展教授 3. 訪談者:專案助理孫筱如、工讀生黃玉枝

附 3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4. 訪談記錄: (1). 鹿港聚落的整體規劃應從舊市區的整頓開始,許多鹿港舊有的面貌目前皆為 被遮蔽的狀 態。 (2). 天后宮馬祖廟前的廣場應是一個完整的表演空間,不應只是一處攤販所佔據 的空間。 (3). 針對鹿港保存區的交通問題,應具體規範車輛進出入的時間限制,例如卡車 進入的時 間、小客車進入的時間等等,並對停車空間重新進行檢討,於重要節點規劃停車格。 (4). 鹿港鎮除了古蹟之外, 「水」亦應該是鹿港的重要資產,故對鹿港規劃的思考應加入水域 的思考概念。 (5). 鹿港的發展不應僅停留在古蹟保存區,以長期規劃而言,延海岸的水上休閒 設施,自行 車道或望海樓的規劃街為可以納入考慮的方向。 (6). 水案的開發應被列為未來鹿港開發最重要的一件事,台灣目前北有淡水,南有安平港, 東有秀姑巒溪,西有大鵬灣,獨缺中部尚未有適當的水上活動開發。 (7). 鹿港鎮新規劃的街道空間應保留綠道空間,以加強目前鹿港綠化不足的問題。 (8). 在鹿港老街的規劃部份,建議是否可建置一鐘樓,以作為可以於高空中欣賞 鹿港之美的 地方。老街街道家具的規劃,亦可以古典意象作為設計的主題。 (9). 巷弄間轉角綠化的規劃,可以鼓勵家家戶戶配合當令時節的草花種植,以增 加生活與街 道空間品質。

(十一)拜訪左羊藝術工作坊黃志農老師 1. 日期:96 年 5 月 12 日 2. 受訪者:左羊藝術工作坊黃志農老師 3. 訪談者: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專案助理孫筱如

4. 訪談記錄: (1). 鹿港鎮未來的整體規劃不應只是一昧朝觀光發展,應多加思考在地居民的生 活環境問 題,必竟社區居民才是 24 小時生活在這裡的人。 (2). 近來部分居民不斷提及鹿港鎮應思考夜間照明的問題,黃老師認為這個問題 應思考到鹿 港是否一定要發展 24 小時的觀光,重視在地居民的生活品質應是更重要的課題。 (3). 以日本合掌村為例,鹿港人應加強對文化資產的保存概念。 附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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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閒置空間問題的考量,鹿港議政大樓、中央電台等地區是否有再利用的可能, 中央電台區域是否可以規劃成為鹿港人的休閒公園。 (5). 認為鹿港的夜晚應該是安祥的,那也才是鹿港之美。 (6). 鹿港的裝置藝術應以減法來思考設計,而不是以加法來思考。 (7). 生活美學的思考概念應加以推廣。 (8). 菜園里未來應可以規劃成為社區博物館的理念考量。

(十二)拜訪泰興里施宣發里長 1. 日期:96 年 5 月 25 日 2. 受訪者:泰興里施宣發里長 3. 訪談者: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專案助理孫筱如 4. 訪談記錄: (1). 遊客多聚集於天后宮區塊,與泰興里居民生活並無直接的連結。 (2). 認為對於鹿港聚落的整體規劃仍應重視鹿港觀光落寞的問題。 (3). 從鹿港鎮進入彰化的街道空間再造應是一可以思考的規劃方向。 (4). 福興穀倉→丁家大宅→龍山寺→民俗文物館間的區塊是否能成為一完整面的串連區塊。

(十三)拜訪鹿港鎮圖書館館長及參觀議政大樓 1. 日期:96 年 6 月 15 日 2. 受訪者:鹿港鎮圖書館館長 3. 訪談者: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專案助理孫筱如、工讀生黃玉枝

4. 訪談記錄: (1). 配合圖書館搬遷至議政大樓計畫,圖書館內 K 書中心應會優先搬遷過去。 (2). 議政大樓空間不符合圖書館空間使用是未來圖書館搬遷至議政大樓最大問題。現有圖書 館空間未來則考慮讓婦幼中心進駐。 (3). 對於鹿港聚落活動的整體規劃則認為中山路的招牌雜亂應是目前鹿港街屋特 色無法顯現

附 3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的最大問題,如希望營造中山路的街道空間特色即應將街屋的立面重新顯現。 (4). 老人會館的空間應可成為鹿港鎮未來重要的行銷空間。

(十四)拜訪瑤林街居民王康壽先生 1. 日期:96 年 7 月 24 日 2. 受訪者:瑤林街居民王康壽先生 3. 訪談者: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專案助理沈瑩娟 4. 訪談記錄: (1). 對鹿港鎮街道房屋狀況問卷調查的意見回覆。古蹟保存區的居住品質並不理想。 (2). 保存區只是都市計畫法的一個區,並不受文資法明文規定限制,所以在保存區裡,才會 出現有鐵門、鐵窗的情形。

(十五)拜訪中山路 435 號居民陳先生 1. 日期:96 年 7 月 24 日 2. 受訪者:中山路 435 號居民陳先生 3. 訪談者:計畫主持人朱世雲、專案助理沈瑩娟

4. 訪談記錄: (1). 建物現況不佳,已考量自行進行修繕。 (2). 配合計畫成為建物修繕示範點意願高。

附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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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

參考資料為:變更鹿港福星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書。 保存區種類之分辨,依照 94.08 福鹿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指定: 第一種保存區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有關規定予以保存。 第二種保存區為,全部維護或外觀維護。外觀、內部、庭院等依古老風貌予以維護。 第三種保存區為,進身維護。依古老風貌之外觀予以維護。 第四種保存區為,一般維護。已喪失古風之建築物,應添加設施已配合傳統街景。 本案在執行調查後,確認建物已喪失古風的數量頗多,且持續增加之中。中山路沿街的建物 變化尤其明顯。包含相關公營金融機構、公部門機關等,未能依上述法規,管制其拆建、改 建的事實。類似的改變,對鹿港之傳統街景,傷害不小。本計畫在進行大部分地區調查後, 比對原始指定範圍後,建議後續建築管理,宜針對已改建的建物,應當回復符合古風的建築 立面。以便維持鹿港街景的早期街景,創造文化景觀的價值。此外,鹿港市區仍有不少的建 築物,有待進一部的調查研究。可以將更多的街道立面,納入保存管理的機制之中。

(一) 中山路 表附 6-1:鹿港鎮中山路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資料表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沿中山路建築物立面

保存區種類:

119 號

1.樓層:三

建 333、

2.使用現況:住宅

332、330

3. 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全

建築立面已作過整修。

部維護

建築物後方緊臨意樓。

建議:要求變

立面為方形馬賽克、亂砌黑

更為符合古風

灰石板

之立面。 建議:未來建 建築物後方:意樓

造要求為符合 古風之立面。

附 3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20 號

1. 樓層:無

保存區種類:

建 622、621

2. 使用現況:建築工地

3. 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同 122/124 號已經拆除,建

深維護

築形式待考證。

建議:未來建 造要求為符合 古風之立面。

121 號

1. 樓層:二

沿中山路建築立面

建 330

2. 使用現況:建築工地

3. 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全

意樓臨中山路一側。整建維

保存區種類:

建築物後方:意樓

修中。和 121 號為同一工程。

部維護 建議:未來建 造要求為符合 古風之立面。

122 號

1.樓層:無

保存區種類:

建 619、620

2.使用現況:無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同 120/124 號已經拆除,

深維護

建築形式待考證。

建議:未來建 造要求為符合 古風之立面。

123 號

1.樓層:2 樓

保存區種類:

建 329

2.使用現況:建築工地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意樓臨中山路一側。

深維護

整建維修中。

建議:未來建

和 121 號為同一工程。

造要求為符合 古風之立面。

124 號

1.樓層:無

保存區種類:

建 616

2.使用現況:建築工地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同 122/122 號已經拆除,

深維護

建築形式待考證。

建議:未來建 附 4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造要求為符合 古風之立面。 建議:未來建 造要求為符合 古風之立面。 125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26

2.使用現況:店面(佛具行)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磚造,木作窗。

深維護

女牆無特殊造型。 立面紅棕色抿石子。 126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614

2.使用現況:店面(台灣大哥

大)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新建 RC 結構。

建議:要求變

建築立面樣式為招牌所遮

更為符合古風

蓋。立面白灰色粉光。

之立面。

127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25

2.使用現況:店面(童裝)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磚造,木作窗。

觀維護

女牆無特殊造型。 立面紅棕色抿石子。 128 號

1.樓層:無

保存區種類:

建 611

2.使用現況:尚無人使用之

空地。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已經拆除

建議:未來建 造要求為符合 古風之立面。 附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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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30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604

2.使用現況:店面(食品小

吃部)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

部維護

八進。 九十四年修復。

沿中山路建築物立面

磚造,木構。 屋頂紅色薄瓦。與 132,134 連棟。 立面紅棕色抿石子。

132 號

1.樓層:2 樓

保存區種類:

建 604

2.使用現況:縣立古蹟。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全

八進。

部維護

丁家大宅進士第參觀入口。 縣定古蹟,九十四年修復。 磚造,木構。 屋頂紅色薄瓦。 與 130,134 連棟。 立面紅棕色抿石子。

附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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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33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14

2.使用現況:店面(鎖店)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可能因道路拓寬,立面縮

觀維護

減。

建議:要求變

鐵皮屋。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134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604

2.使用現況:店面(馬可尼

咖啡)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

部維護

八進。 九十四年修復。 磚造,木構。 屋頂紅色薄瓦。 與 130,134 連棟。 立面紅棕色抿石子。 後側和丁家大宅相連。 135 號

1.樓層:

保存區種類:

建 308、309

2.使用現況: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完全找不到,疑和 137 號的

深維護

彰化銀行已成同一棟。 136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602

2.使用現況:店面(裱框、農

藥販售)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與 138 連棟。 立面灰白抿石子。立柱紅棕 色抿石子。 木作窗造型特殊,但維護不 佳。

附 4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37 號

1.樓層:2 樓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08、309

2.使用現況:彰化商銀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舊建築拆除,已逕行改建。

深維護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138 號

1.樓層:3 樓

保存區種類:

建 599、597

2.使用現況:店面(公媽龕)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與 136 連棟。

深維護

立面灰白抿石子。立柱紅棕 色抿石子。 木作窗造型特殊。 139 號

1.樓層:

保存區種類:

建 308、309

2.使用現況:完全找不到,

疑和 137 號的彰化銀行已成

維護規定:進

同一棟。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140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588、

2.使用現況:店面(小神童

590、592

玩具專賣)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磚造、木構。 二樓有陽台。 立面、立柱灰白色抿石子。

附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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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41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217

2.使用現況:店面(台鹽生

技)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立面樣式為招牌所遮 蓋,無法閱讀立面形式。應 該是已經利用 RC 改建。

142 號

1.樓層:一又 1/2

保存區種類:

建 585、

2.使用現況:住宅

583、581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建築立面包覆鐵皮。

深維護

未能閱讀結構狀況。

143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214

2.使用現況:店面(佳嬰坊)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一、二樓建築立面樣式皆為

深維護

招牌所遮蓋。

144 號

1.樓層:一 1/2

保存區種類:

建 576、

2.使用現況:店面(巧奇真

578、580

佛具)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立面樣式為招牌所遮 蓋。 後方建物為木作立面。 磚造。

附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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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45 號

1.樓層:二、四

保存區種類:

建 211、212

2.使用現況:店面(柯達照

相館)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立面樣式為招牌所遮 蓋。二近處已使用 RC 改建 四樓。 146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573、

2.使用現況:店面

571、568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磚造。

深維護

立面為水泥粉光。 逛街家族休閒牛仔。

147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208

2.使用現況:店面(國泰眼

鏡)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

部維護

配合店面規劃,建築立面已 作過整修翻新。 紅棕色抿石子。 148 號

1.樓層:2 樓

保存區種類:

建 567

2.使用現況:店面(代書事

務所)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立面已翻修過。 黃褐色抿石子。

附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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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49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708

2.使用現況:住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全

原順元興商行。

部維護

建築內部、立面保存完整 。 立面紅棕色抿石子。 二、三樓保存狀況不佳。

150 號

1.樓層:2 樓二

保存區種類:

建 564、

2.使用現況:店面(配得美

563、560

眼鏡)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二樓有陽台。 女牆上有特殊造型。 立面黃褐色抿石子。 151 號

1.樓層:3 樓

保存區種類:

建 201

2.使用現況:住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原聰林傢具廠。

深維護

建築立面保存完整,語彙豐 富。 立面米灰色抿石子。 二、三樓保存狀況不佳,木 作窗損壞嚴重。

附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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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52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554、555

2.使用現況:住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全

磚造。門面保存舊有招牌:

部維護

民俗文物館。 立面造型特殊,樓頂有塔狀 建物。二樓有陽台。 為紅棕色抿石子。 153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198

2.使用現況:店面(鄭興珍

糕餅)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磚造。 一、二樓建築立面樣式為招 牌所遮蓋。 立面為黑灰色抿石子。 窗戶已改為鋁作材質。 154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551、

2.使用現況:住宅

554、555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建築內部已進行過修繕。

深維護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女牆有特殊語彙。 與 156 號建築形式雷同。 155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197

2.使用現況:店面(同益五

金行)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內部已進行過修繕。 二、三樓有陽台。 三樓開窗形式特殊。立柱特 殊。立面為灰黃色抿石子。

附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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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56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551

2.使用現況:店面(電器行)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舊式招牌:貽遠堂

深維護

磚造。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女牆有特殊語彙。 與 154 號建築形式雷同。 157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194

2.使用現況:店面(坤元診

所)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內部已進行過修繕。 二、三樓有陽台。 三樓開窗形式特殊。 立面為米黃色抿石子。 158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545

2.使用現況:店面(電器行)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舊式招牌:東美

深維護

建築內部已進行過修繕 一樓建築立面樣式為招牌所 遮蓋。 二樓有陽台。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159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148

2.使用現況:店面(50 嵐茶

店)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內部已進行過修繕。 二樓有陽台,部份損壞。 立面為灰黃色抿石子。

附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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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60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542

2.使用現況:店面(兒童服

飾)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一、二樓建築立面樣式皆為 招牌所遮蓋。

161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145

2.使用現況:店面(角六茶

舖)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二、三樓有陽台。 女牆上英文字 SHI/IWADA。 二樓有施口堂字樣。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163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41

2.使用現況:店面(大視野

眼鏡)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二樓有陽台。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木作窗戶。 165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38

2.使用現況:店面(鐘錶)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二樓有陽台。

深維護

木作窗戶,木窗有特殊造 型。 二樓立面為白色小片瓷磚。 立面部份為黃色抿石子。

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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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67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03、104

2.使用現況:店面(偉立通

信)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二樓立面為黃紅色抿石子。 木作窗戶。 女牆上有菱形語彙。 169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01、104

2.使用現況:店面(bear two

服飾)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配合店面規劃。 一樓建築立面已整修翻新。 木作窗戶。 女牆有特殊造型。 171 號

1.樓層:五

保存區種類:

建 98

2.使用現況:住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建築立面外觀翻新、加設鐵

深維護

建議:要求變

RC 結構。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173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96

2.使用現況:店面(老茶園

飲料店)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灰色抿石子。 二樓木作窗,三樓鋁窗。

附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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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75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95

2.使用現況:住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建築立面已作過整修翻新。

深維護

無法閱讀原立面。 立面為灰綠色抿石子。

177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92

2.使用現況:店面(四知鞋

部)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興建於日據時期,建築內部 已進行修繕天花板。 一樓建築立面樣式皆為招牌 所遮蓋。 二樓有陽台,立面為長方形 瓷磚。部份為紅色抿石子。 179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90

2.使用現況:金和興玉皇大

帝神明會館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外觀重新進行粉刷為黃色。 木作窗戶。

181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88

2.使用現況:店面(眼科)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女牆上為綠色上釉瓷磚裝

深維護.

飾。立面為灰色抿石子。木 作窗戶。 二進改建為 RC 結構。

附 5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83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85

2.使用現況:店面(健保藥

局)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二樓鋁製窗戶。

188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371、372

2.使用現況:住宅(元昌商

行)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

部維護

立面彩紅褐色抿石子。 饒富裝飾、燈具。 鹿港鎮定古蹟。 木作窗戶,窗戶形式有特殊 語彙。

341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408

2.使用現況:餐飲(童年往

事)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配合店面規劃,一、二樓建 築立面已作過整修翻新。 二樓立面及屋頂,已改用烤 漆浪板。

附 5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343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404、

2.使用現況:不詳

405、407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立面懸掛童年往事、鹿港車

深維護

站廣告布條。 屋頂覆蓋烤漆浪板。 無人居住。 立面為米黃色抿石子。 345 號

1.樓層:1 樓

保存區種類:

建 387

2.使用現況:不祥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屋頂為紅色薄瓦。

深維護

木構造。 結構狀況差。 389 號

1.樓層:2 樓

保存區種類:

建 323、325

2.使用現況:保生堂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興建於清朝

深維護

現建築立面為水泥粉光。 女牆為磚造。 木作窗戶。

390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30、331

2.使用現況:果渼而、餐飲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磚造結構,結構尚可。

深維護

屋頂紅色薄瓦,加烤漆浪 板。 紅棕色抿石子。 立面無法閱讀。

附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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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391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320、

2.使用現況:讚成木器

324、325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已改建為 RC 建築。

深維護

立面為黃河色瓷磚。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392 號

1.樓層:二及二又 1/2。

保存區種類:

建 326

2.使用現況:店面(佛具行)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一進已經使用 RC 結構改建。

深維護

後側可能還是舊有建物。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393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19

2.使用現況:店面(食品糕

點)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老成珍包子。

建議:要求變

屋頂包覆烤漆浪板。

更為符合古風

立面無特殊建築意義。

之立面。

394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22

2.使用現況:店面(檳榔攤)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鐵皮屋加蓋的房舍

觀維護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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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395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19、

2.使用現況:住宅

321、318、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

314、38、

水泥磚造 。

進深維護

45

屋頂覆蓋烤漆浪板。

397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37、45

2.使用現況:店面(百貨行)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

舊建築已經拆除。

進深維護

改為 RC 結構多年。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399 號

1.樓層:一

保存區種類:

建 34、45

2.使用現況:店面(木雕藝

品)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舊建築已經拆除。

建議:要求變

改為 RC 結構多年。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00 號

1.樓層:一

保存區種類:

建 139

2.使用現況:店面(小吃)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鐵皮屋加蓋

觀維護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附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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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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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01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38

2.使用現況:店面(餐飲)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深維護

二樓窗戶已改為鋁製。:

402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38

2.使用現況:店面(中醫診

所)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改為 RC 結構多年。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03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32、45

2.使用現況:店面(餐飲)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龍山魷魚肉羹

深維護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二樓窗戶已改為鋁製。

404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129

2.使用現況:店面(天后宮

藝品店)

維護規定:進

3. 建物現況:

深維護

和 404-1 號為同一戶

建議:要求變

改為 RC 結構多年。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附 5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04-1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128

2.使用現況:店面(天后宮

藝品店)

維護規定:進

3. 建物現況:

深維護

和 404 號為同一戶。

建議:要求變

改為 RC 結構多年。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05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29

2.使用現況:店面(餐飲 )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萬里煎茶院及民俗藝品。

觀維護

立面覆蓋烤漆浪板。 立柱為灰綠色抿石子。

406 號

1.樓層:五

保存區種類:

建 125

2.使用現況:店面(餐飲)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巧成珍肉包小吃。

深維護

改為 RC 結構多年。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07 號

1.樓層:一

保存區種類:

建 28

2.使用現況:店面(小吃)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已經覆蓋烤漆浪板。

深維護

無法閱讀原立面材質。

建議:要求變

結構狀況不佳。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附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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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08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23

2.使用現況:店面(小吃)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改為 RC 結構多年。

觀維護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09 號

1.樓層:2 樓

保存區種類:

建 25

2.使用現況:店面(麵食館)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東華麵茶。

深維護

與 411 號同建築量體 立面包覆烤漆浪板,無法閱 讀原材質。

410 號

1.樓層:一

保存區種類:

建 122

2.使用現況:店面(小吃)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立面包覆烤漆浪板,無法閱

深維護

讀建物狀況。

411 號

1.樓層:一

保存區種類:

建 24

2.使用現況:店面(藝品店)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與 409 號同建築量體

深維護

立面包覆烤漆浪板,無法閱 讀原材質。

附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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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12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121

2.使用現況:店面(藝品店)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改為 RC 結構多年。

觀維護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13 號

1.樓層:一

保存區種類:

建 21

2.使用現況:住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屋頂為紅色薄瓦。

深維護

立面包覆浪板,無法閱讀原 材質。

414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20

2.使用現況:店面(糕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建物立面黏貼粉紅色瓷磚。

深維護

無法閱讀原建物材質。

415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20

2.使用現況:住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二樓窗戶改為鋁製。

觀維護

紅白色抿石子。 結構尚可。

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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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16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19

2.使用現況:店面(遊戲精

品)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立面為紅白色抿石子。 女牆上有個「吳」的字樣。

417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9

2.使用現況:店面(糕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松本行。

深維護

建築立面已經漆成白色。 無特殊的建築語彙。

418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18

2.使用現況:店面

3.建物現況:不可思議博物

維護規定:進

館)

深維護

建物立面為土黃色抿石子。 無特殊的建築語彙。

419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6

2.使用現況:店面(糕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二樓包覆廣告看板,無法閱

深維護

讀原使用材料。

附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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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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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20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17

2.使用現況:店面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立面輕灰色抿石子。

深維護

立柱僅為紅白抿石子。 二樓有陽台。 九七年一月份重新裝潢。 二樓為用木作窗。 立面無特殊的建築語彙。 421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4

2.使用現況:店面(藝品店)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二樓包覆烤漆浪板,無法閱

深維護

讀原使用材料。

422 號

1.樓層:四

保存區種類:

建 116

2.使用現況:住宅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已經改為 RC 結構。

深維護

與 424 同時改建,形式雷同。

建議:要求變

立面貼粉紅二丁掛。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23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5

2.使用現況:店面(藥局)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建物立面為紅棕色抿石子。

觀維護

屋頂加蓋烤漆浪板。 建築結構良好。 木製窗戶。

附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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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24 號

1.樓層:五

保存區種類:

建 112

2.使用現況:店面

3.建築現況:

維護規定:進

三叔公糕餅

深維護

已經改為 RC 結構。

建議:要求變

與 422 號同時改建,形式雷

更為符合古風

同。

之立面。

立面貼粉紅二釘掛。

425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1

2.使用現況:店面(食品小吃)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二樓窗戶鋁製。

深維護

立面紅棕色抿石子。 建築結構完好。

426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09

2.使用現況:店面(金飾銀樓)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磚造。立面清水紅磚 1/2B 砌

深維護

法。 木作窗戶,造型特殊。 女牆上有特殊之造型。

426-1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08

2.使用現況:店面(小吃)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外

立面為紅白色抿石子。

觀維護

磚造,建築結構保存良好。 二樓有陽台。 木作窗戶,造型特殊。 女牆上有特殊之造型。 附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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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27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 10

2.使用現況:店面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二樓被招牌遮蔽,無法完整

深維護

閱讀立面狀況。 立面為黃褐色抿石子。 部份有特殊的造型。

429 號

1.樓層:四

保存區種類:

建7

2.使用現況:店面(藝品店)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天后行糕餅店。

深維護

剛好在牌樓的正下方。

建議:要求變

已經改為 RC 結構。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31 號

1.樓層:四

保存區種類:

建6

2.使用現況:店面(食品)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已經改為 RC 結構。

深維護

立面為紅色二丁掛磚。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33 號

1.樓層:三

保存區種類:

建 4、3

2.使用現況:店面(麵店)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已經改為 RC 結構。

深維護

立面為黃褐色二丁掛磚。

建議:無必要 繼續登錄

附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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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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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35 號

1.樓層:二

保存區種類:

建2

2.使用現況:店面(檳榔攤)

3.建物現況:

維護規定:進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深維護

建築結構尚可。 屋頂漏水。二樓窗戶改為鋁 作。

(二) 金盛巷 表附 6-2:鹿港鎮金盛巷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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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23 號

1.樓層:一

建 403、402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磚造。 屋頂紅色薄瓦。 女牆加裝浪板。 與 22/23/24/30 屬同一 建築座落。 27 號

1.樓層:二

建 294、

2.使用現況:店面(廣告社)

299、301、

3.建物現況:

284、286、

原建物已拆除。

285、293

RC 結構重建。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建議:要求變

周邊有做綠美化。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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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28 號

1.樓層:

建 339、340

2.使用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未尋獲,可能與 22/23/24/30 屬同一建築座落。 30 號

1.樓層:一

建 348、

2.使用現況:住宅

342、349

3.建物現況:三進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傳統磚造房舍。. 屋頂部份有損壞。 似已無人居住。 建物西側為 22 號。 與 22/23/24/30 屬同一 建築座落。

34 號

1.樓層:二

建 300、

2.使用現況:住宅

286、283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深維護

RC 結構,貼小片瓷磚。 與 35 號共同改建。

建議:要求變

屋齡至少十五。

更為符合古風

二樓加裝鐵窗

35 號

1.樓層:三

建 221

2.使用現況:住宅

之立面。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RC 結構,貼小片瓷磚。 與 34 號共同改建。

建議:要求變

屋齡至少十五。

更為符合古風

二樓有加裝鐵窗。

之立面。

附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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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37 號

1.樓層:二

建 213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

部維護

磚造木構。 十宜樓所在。 木門書寫慶吾昌家四字。

38 號

1.樓層:二

建 207、

2.使用現況:住宅

206、205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與十宜樓(37 號)比鄰。

建議:要求變

以 RC 結構改建。

更為符合古風

屋頂水泥浪板,加建至二層

之立面。

樓。外牆黏貼小片瓷磚。 39 號

1.樓層:二

建 203、204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以 RC 結構改建。

建議:要求變

門面為磚造圍牆。

更為符合古風

立面深灰色抿石子。 40 號

1.樓層:二

建 193、191

2.使用現況:住宅

之立面。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三進

部維護

不鏽鋼鐵門。 磚造房舍。無人居住狀態。 無門牌。

附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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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2 號

1.樓層:一/二

建 192、188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三進

觀維護

西側已改建為 RC 結構。 東側屋頂覆蓋文化瓦。

43 號

1.樓層:一

建 18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東側只剩門面,部份空地。 西側有信箱。 磚造、紅色薄瓦建物。

44 號

1.樓層:四

建 149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已改建為 RC 房舍

建議:要求變

立面為紅色瓷磚。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45 號

1.樓層:一

建 144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已改建。

建議:要求變

水泥 RC 結構。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附 6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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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6 號

1.樓層:一

建 142、143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傳統磚造房舍 磚牆頂部有破損情形 外牆成圓形。

47 號

1.樓層:一

建 135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傳統磚造房舍 門框木頭部分已腐蝕。

49 號

1.樓層:一

建 106、10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磚造、水泥浪板瓦。 目前為空屋。 外圍堆置盆栽。

50 號

1.樓層:一

建 105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

部維護

傳統磚造房舍。 鄰長家。 外圍有一道圓形磚牆。

附 6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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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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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81 號

1.樓層:二

建 113、

2.使用現況:住宅

112、132、

3.建物現況:

110、130

已改建為 RC 結構。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建議:要求變

二樓有陽台。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82 號

1.樓層:一

建 108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與 83 號為同一棟建物。 前半是水泥建築,後半是傳 統磚造房舍。

85 號

1.樓層:二

建 119、109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門面為木造,

建議:要求變

無人居住。

更為符合古風

破損嚴重。

86 號

1.樓層:三

建 115

2.使用現況:住宅

之立面。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進

3. 建物現況:

深維護

已改建為 RC 建築。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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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族路 表附 6-3:鹿港鎮民族路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資料表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83 號

1.樓層:二

建 78、70

2.使用現況:店面(麵店)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磚造、木作窗,女牆有特殊 造型。 灰白色抿石子。 二樓破損閒置。

185 號

保存區種類: 二

1.樓層:二

建 78、77、 2.使用現況:住宅 76、75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磚造、木作窗,灰白色抿石 子。 二樓破損閒置。

187 號

1.樓層:1

建 116

2.使用現況:店面(豬肉食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加工)

觀維護

3. 建物現況: 樓挑高磚造房屋

附 7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89 號

1.樓層:一/二

建 119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 建物現況:

觀維護

磚造、木構。 鐵皮加蓋。 後方二樓覆蓋薄瓦。

191 號

1.樓層:一

建 120

2.使用現況:池府王爺廟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與 189 號緊臨。 屬同一建築量體。 為烤漆浪板包覆。

193 號

1.樓層:一

建 122

2.使用現況:店面(麵店)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與 189,191 號緊臨。 屬同一建築量體。 鐵皮包覆。

附 7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四) 瑤林街 表附 6-4:鹿港鎮瑤林街民族路中山路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資料表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號

1.樓層:一

建 858、859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二進。

觀維護

一樓立面為灰色抿子石,屋 頂已重新整修過,文化瓦。 右側緊臨民族路。

2號

1.樓層:

建 792、

2.使用現況:

791、790、

3.建物現況:

789

臨民族路,應已拆除。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深維護

與民族路 RC 建物合建。 3號

1.樓層:一/二

建 85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二進

觀維護

一進為磚造 1 層。 二進為 2 層樓房,女牆有 薄 磚造型牆。 屋頂紅色薄瓦。 4號

1.樓層:一

建 792

2.使用現況:店面(藝品店)。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 建物現況:二進

觀維護

與六號建物共構。 傳統磚造房舍。 正立面木造門窗。 屋頂紅色薄瓦。

附 7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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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5號

1.樓層: 一

建 857

2.使用現況:店面(合和行)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

部維護

正立面木製彩繪門窗。 屋頂紅色筒瓦、薄瓦

6號

1.樓層: 一 1/2

建 793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 建物現況:

深維護

二進。 與四號建物共構。 傳統磚造房舍。 正立面木造門窗。 屋頂紅色薄瓦。 7號

1.樓層:一

建 85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磚造建築。 外圍牆表面經侵蝕。 文化瓦。

8號

1.樓層:一

建 779、

2.使用現況:住宅 (合德堂)

798、786、

3.建物現況:

794、795、

紅磚結構。

787

屋頂紅色筒瓦、薄瓦。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全 部維護

合院型式,有左右廂房。 外圍牆表面風化。

附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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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9號

1.樓層:二

建 855、854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二進

觀維護

立面紅色陶磚。 二樓有陽台。 屋頂紅色薄瓦。

10 號

1.樓層:二

建 796、786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合興堂 磚造建築。 屋頂紅色薄瓦。建物外觀有 部份整修。 大廳內部會漏 水。 11 號

1.樓層:二

建 851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RC 樓房。 表面抿石子處理。 屋頂文化瓦。 木門已重新修整過。 12 號

1.樓層:二

建 79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外觀維護

半邊井處、王康壽寓。 合院式磚造住宅。 牆門記載三槐挺秀 建物二樓女牆記載紫微 拱照。 木門已有部份漆剝落。 外圍牆表面風化。

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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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3 號

1.樓層:二

建 851

2.使用現況:旺來香餅鋪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磚造。 紅色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 二樓有部份漆剝落 14 號

1.樓層:二

建 798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二進。

進深維護

屋頂紅色薄瓦。 一樓設置鐵捲門。 立面為木作門窗。 油漆剝落。 15 號

1.樓層:四

建 84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七○年代改建為 RC 結構。 女牆上記載潯海衍派。 木作門窗油漆剝落。

16 號

1.樓層:二

建 799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住宅。

外觀維護

女牆安置六角窗一樘,拱型 窗兩樘。 木製門窗油漆剝落。 立面紅磚風化。 屋頂木構、紅色薄瓦。

附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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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7 號

1.樓層:一

建 846

2.使用現況:店面(意和行)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一樓立面木作門窗,已有油 漆剝落。 屋架木構。 紅色筒瓦、薄瓦。

18 號

1.樓層:一 1/2

建 796

2.使用現況:店面(友鹿軒)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紅磚結構,屋架木構。 紅色薄瓦。 木作門窗油漆剝落

19 號

1.樓層:三

建 839、

2.使用現況:住宅

841、840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進深維護

龍香珍餅舖。 立面為小片磁磚。

建議:要求變

鐵捲門深鎖。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20 號

1.樓層:ㄧ 1/2

建 766、767

2.使用現況:店面(鹿水草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堂,陳仕賢老師)

外觀維護

3.建物現況:二進。 立面為木製門窗。 屋架木作,屋頂為薄瓦。

附 7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五) 埔頭街 表附 6-5:鹿港鎮埔頭街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資料表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號

1.樓層:一

建 835

2.使用現況:店面(大觀園)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三進

外觀維護

屋頂紅色薄瓦。 立面木作,下堵磚作。 已裝修成商店。 木作門窗,漆部份剝落。下 堵磚作。

2號

1.樓層:一

建 760、761

2.使用現況:住宅(施寓)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一進

外觀維護

木製門窗已重新修整過 屋頂紅色薄瓦。

3號

1.樓層:一

建 836

2.使用現況:店面(鹿港傳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說)

進深維護

3.建物現況:二進 木作門窗有部份漆剝落,二 進為四層樓房。 部份屋頂為烤漆浪板。

4號

1.樓層:二

建 758

2.使用現況:店面(玻璃藝術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品、采風居)

進深維護

3.建物現況: 木製門窗有部份漆剝落,二 側牆面有少許剝落。 屋頂紅色薄瓦。

附 7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5號

1.樓層:二

建 827、

2.使用現況:住宅(洛津里第

829、828、

11 鄰鄰長)

830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外觀維護

木作門窗木製門窗有部份 漆剝落 屋頂紅色筒瓦、薄瓦。 兩側立柱紅磚。 6號

1.樓層:一、三

建 757

2.使用現況:辦公室(彰化縣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鹿港老街發展促進會)

進深維護

3.建物現況:二進 立面木作門窗。 已整修過,牆面油漆粉刷、 部份立黏面貼磁磚。二進已 用 RC 結構改建。 7號

1.樓層:

建 824、

2.使用現況:

807、822、

3.建物現況:

823

無建物,已拆除。

8號

1.樓層:一

建 754、753

2.使用現況:店面(春林堂)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深維護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 門面有漆剝落。 9號

1.樓層:一

建 802、

2.使用現況:店面(夾層,錢

805、806、

江衍派)

807、808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屋頂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上堵牆為白色粉光。 下堵為紅色陶磚。 木製門窗已有漆剝落

附 7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9-1 號

1.樓層:一

建 825、

2.使用現況:住宅

826、821

3.建物現況:一進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屋頂紅色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 木製門窗已有漆剝落。

10 號

1.樓層:一 1/2

建 752、751

2.使用現況:店面(賣烏魚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子)

觀維護

3.建物現況:二進 屋頂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上堵牆木作門窗,下 堵牆磚造。 木製門窗已有漆剝落。

12 號

1.樓層:一

建 745、744

2.使用現況:住宅(錢江衍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派,洛津里第 9 鄰鄰長)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屋頂為紅色薄瓦。 建物立面為黃褐色抿石 子。門框為綠色抿石子。 14 號

1.樓層:一

建 743、746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木製門窗部份有漆剝落。 磚造木構。 屋頂為紅色薄瓦。 建物立面上堵為木造,下堵 為磚造。

附 8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5 號

1.樓層:一

建 665

2.使用現況:住宅(施寓)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薄瓦。 建物立面上堵為木作,下堵 為磚造。。 16 號

1.樓層:一

建 742

2.使用現況:店面(寶芝林)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建物立面為木作門窗。

17 號

1.樓層:一 1/2

建 664

2.使用現況:住家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三進

部維護

與 19 號同一建物。 門上有合利兩字。 木作門窗已有漆剝落。 建物立面為水泥粉光、花 磚。 斗拱已有部份受潮。 簷下立柱已經腐蝕。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附 8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8 號

1.樓層:一

建 740

2.使用現況:店面(二鹿)

保存區種類: 三

+

維護規定:進

3.木製門窗下半部有少許

深維護

建物立面為木作。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屋 瓦受損用帆布覆蓋。

19 號

1.樓層:一 1/2

建 664

2.使用現況:住家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全

3.建物現況:三進

部維護

與 17 號同一建物。 門上有合利兩字。 木作門窗已有漆剝落。 建物立面為水泥粉光、花 磚。 斗拱已有部份受潮。 簷下立柱已經腐蝕。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與 17 號屬同一棟建築。

20 號

1.樓層:3 樓

保存區種類三

建 682

2.使用現況:住宅兼店面(樓

維護規定:進

房,鹿港肉皮王)

深維護

3.建物現況:三進屬於 建物結構為 RC。 屬於配合 街景改造立面的案例。 一進為一樓,二、三進為三 樓。

21 號

1.樓層:

建 650

2.使用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無建物

附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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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22 號

1.樓層:一 1/2

建 680、681

2.使用現況:店面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建築形式與 24 號雷同。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 立柱白色粉光,部分有青 苔。 23 號

1.樓層: 一

建 653

2.使用現況:店面(鄭玉珍)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磚造。牆面面貼紅色陶 磚。彩繪門窗,二側牆角有 些許青苔。 上堵牆面有六角、拱形開 窗。

24 號

1.樓層:一 1/2

建 679

2.使用現況:店面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外觀維護

建築形式與 22 號雷同。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下堵牆為 磚造。 立柱白色粉光,部分有青 苔。 25 號

1.樓層:一

建 654、653

2.使用現況:住宅(泉合利)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紅色陶磚。 木製門窗彩繪,有部份漆剝 落。九十七年記錄時,改為 臻時館。

附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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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26 號

1.樓層:一

建 676

2.使用現況:住宅(洛津里第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8 鄰鄰長)

進深維護

3.建物現況:三進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二、三進改為二樓。 立面為木作門窗,部份漆剝 落,兩側窗設置紗窗 27 號

1.樓層:三

建 662、661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已改建為 RC 結構。 二、三樓有陽台。 牆面為木作門窗,下堵牆面 磚造。 已有漆剝落。 28 號

1.樓層:一、三

建 675

2.使用現況:住家兼工作坊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松下齋)

深維護

3.建物現況:三進 舊李松林宅第。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二、三進為 RC 結構。 磚造牆面,彩繪門窗。

29 號

1.樓層:一、二

建 660

2.使用現況:住宅(懷德堂)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立面為紅色陶磚。 木作門窗,已有漆剝落。 二進為 RC 結構二樓。。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附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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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30 號

1.樓層:一

建 674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二進

深維護

立面為木作門窗。下堵牆為 紅磚。 屋頂為紅色薄瓦。 立柱白色粉光,有青苔。

31 號

1.樓層:一

建 659、658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木作門窗。下堵牆為紅磚。 屋頂為紅色薄瓦。 立面白色粉光,下堵薔薇紅 色陶磚。

32 號

1.樓層:一

建 673、672

2.使用現況:店面(阿舍茶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樓)怡古齋

觀維護

3.建物現況:三進 紅磚結構。 立面為木作門窗。 屋頂為紅色薄瓦。 立柱白色粉光,有青苔。

33 號

1.樓層: 一 1/2

建 483

2.使用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與 35 號共同門牌。

觀維護

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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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34 號

1.樓層: 一 1/2

建 566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三進

觀維護

紅磚結構。 立面為木作門窗。 屋頂為紅色薄瓦。 建物右側臨巷道牆壁,黏貼 紅色陶磚。 木製門窗有部份漆剝落,二 樓斗拱部份因受潮有漆剝 落。 35 號

1.樓層:一

建 566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二進

觀維護

屋頂為紅色薄瓦。 二進為二樓。 立面木製門窗,部份漆剝 落,柱子及斗拱已有部分受 潮。 下堵牆為磚造。 36 號

1.樓層:一

建 484、482

2.使用現況:住宅(住家內部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有大量吊掛飾品)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建物形式與 38 號雷同。 立面為木作門窗。 立柱貼磁磚,右側牆面白色 粉光,部份有青苔。 37 號

1.樓層:一

建 565

2.使用現況:店面(彩券行)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二進

深維護

磚造結構。木作行架。 木作門窗,下堵牆為紅色陶 磚。 二進為二層建築。

附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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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38 號

1.樓層:一

建 484

2.使用現況:住宅(住家內部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有大量吊掛飾品)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建物形式與 36 號雷同。 立面為木作門窗。 立柱貼磁磚,右側牆面白色 粉光,部份有青苔。 39 號

1.樓層:一

建 564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 建物現況:

外觀維護

屋頂為紅色薄瓦。 立面為木製門窗,有部份漆 剝落。下堵牆為磚造。 左側牆面表面油漆剝落。

40 號

1.樓層:一

建 485

2.使用現況:店面(童年往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事)

深維護

3. 建物現況: 屋頂為紅色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 門面已改用大片玻璃,木作 門窗有部份油漆剝落。

41 號

1.樓層:一

建 558、559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 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 下堵牆為磚造。 木製門有部份漆剝落,磚牆 表面經侵蝕有部份凹凸不 平。

附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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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2 號

1.樓層:一

建 486

2.使用現況:店面(彥仲) 林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西雄先生、紙扇彩繪

深維護

3.建物現況:二進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一進已整修過,木製門窗有 部份漆剝落。 二進屋頂坍落。 白蟻損壞嚴重。 43 號

1.樓層:一 1/2

建 55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面 為紅色陶磚。 已整修過,左側窗戶因裝設 排煙管而開設洞口;閣樓有 木製小窗。六角與拱形窗。

42-1 號

1.樓層:一 1/2

建 487

2.使用現況: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 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立 面為木作門窗。 下堵牆為紅色陶磚。

45 號

1.樓層:一、三

建 556、555

2.使用現況:住宅(西河衍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派,洛津里第5鄰鄰長)

深維護

3. 建物現況: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紅色陶磚。 二進為 RC 結構三層。

附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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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46 號

1.樓層:二 1/2

建 470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 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 下堵牆為紅磚。

47 號

1.樓層:一

建 551、552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白色粉光。 木作門窗。 下堵牆為紅色陶磚。 門上書寫有崙衍派。

48 號

1.樓層:一、二 1/2

建 469

2.使用現況:住宅(來蓮瑞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冬)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磚造、木作彩繪門 窗。 二進為二樓半建築。

49 號

1.樓層:

建 550

2.使用現況: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與 51 號松林居一併改建。

附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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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50 號

1.樓層:一

建 465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木製木窗及二側牆面已

深維護

有整修過

51 號

1.樓層:二

建 549

2.使用現況:住家兼工作坊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崙峰衍派)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立面為木作彩繪門窗,紅色 陶磚。 推測為 RC 結構。 52 號

1.樓層:一

建 462

2.使用現況:店面(采麗坊)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紅色陶磚。 木作門窗。

53 號

1.樓層:三

建 548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 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物已採 RC 結構改建。

建議:要求變

立面為黃色陶磚。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54 號

1..建物現況:

建 460

基地上無建物。僅梅樹幾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棵。可能與 56 號同基地。

進深維護

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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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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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55 號

1.樓層:一

建 54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三進

進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 第三進以烤漆浪板覆蓋屋 頂、牆面。

56 號

1.樓層:一

建 459、

2.使用現況:店面(東昇行)

548、457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進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外圍牆表面經侵蝕有部份 凹凸不平。

57 號

1.樓層:

建 545、546

2.使用現況:磚造圍牆,無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建物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基地上無建物。

58 號

1.樓層:二

建 454

2.使用現況:住宅(晴暉)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木作門窗。 外圍牆表面經侵蝕有部份 凹凸不平。 59 號

1.建物現況

建 544

基地上無建物。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深維護

附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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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60 號

1.樓層:二

建 452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二層立面為木作門窗。 外圍牆表面經侵蝕有部份 凹凸不平。門上書寫有錢江 衍派。 木作窗戶有部分漆剝落 61 號

1.樓層:一

建 540

2.使用現況:住宅(四知堂)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白灰色水泥粉光。下 堵牆為紅色陶磚。 木作門窗已有漆剝落,建物 左側立柱有大片青苔。 62 號

1.樓層:二

建 451

2.使用現況:住宅(德潤堂)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進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青灰色抿石子。 木作門窗。木作門窗已有漆 剝落。 女牆有特殊裝飾圖案。

63 號

1.樓層:一

建 539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黃褐色抿石子。 木作門窗,木作門窗已有漆 剝落。

附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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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64 號

1.樓層:一

建 450

2.使用現況:住宅(洛津里第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7 鄰鄰長)

深維護

3.建物現況:三進 屋頂為灰色文化瓦。 立面為水泥粉光。 第三進為烤漆浪板覆蓋。 65 號

1.樓層:一、二

建 53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屋頂為紅色薄瓦。 立面為白色粉光。 下堵牆壁為紅色陶磚。 木作門窗。後側基地已經加 建為二層。 66 號

1.樓層:一

建 449、448

2.使用現況:辦公室(彰化縣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茶藝協會)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屋頂為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黃褐色抿石子。 木作彩繪門窗,有漆剝落現 象。

67 號

1.樓層:一

建 534、

2.使用現況:店面(老人卡拉

536、530、

O.K.)

535、533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全部維護

具合院形式,有內外之分。 內配置有左右廂房。屋頂為 紅色筒瓦、薄瓦。 立面為木作門窗。下堵牆為 紅磚。

附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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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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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68 號

1.樓層:一

建 447

2.使用現況:店面(藝品店、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陶源坊)

進深維護

3.建物現況:二進 磚造。屋頂為紅色筒瓦、薄 瓦。

75 號

1.樓層:二

建 521、522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建築量體為形鋼與烤漆浪 板構成。

建議:要求變

立面為水泥粉光。

更為符合古風

可能與 77 號屬於同一棟建

之立面。

物。 76 號

1.樓層:一 1/2 樓

建 368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磚造。

建議:要求變

屋頂覆蓋文化瓦。

更為符合古風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78 號

1.樓層:一

建 367

2.使用現況:住宅

之立面。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外觀維護

只剩磚造門面。建物可能已 經損壞。 前側為型鋼加烤漆浪板。 後方仍有部份屋頂為文化 瓦的建築。

附 9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79 號

1.樓層:

建 512、513

2.使用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外觀維護

建築物因為在計畫道路用

建議:要求未

地上,已經拆除。

來建造需符合 古風之立面。

80 號

1.樓層:一

建 366

2.使用現況:店面(木屐)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外觀維護

立柱為磚造。 結構為木作。 屋頂用烤漆浪板。

81 號

1.樓層:二

建 509、508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外觀維護

原建物已經拆除。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83 號

1.樓層:前一、後二

建 506、507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一樓為水泥建築。 二層部份為磚造。 立面 1/2B 砌法。 新宮里鄰長家

附 9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84 號

1.樓層:二

建 365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已經採用 RC 結構改建。

建議:要求變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85 號

1.樓層:二

建 502、

2.使用現況:住宅(新宮里鄰

503、504

長家)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3.建物現況: 建物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建議:要求變

女牆利用綠色、灰色抿石子

更為符合古風

工法,創造特殊造型。 86 號

1.樓層:二

建 364、363

2.使用現況:店面(男士理髮

之立面。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廳)

觀維護

3.建物現況: 與 88 號造型雷同 立面為水泥粉光。

87 號

1.樓層:一

建 496、

2.使用現況:住宅

495、497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應為磚造結構。 屋頂為文化瓦。 立面為灰色抿石子。 應為七○年代建物。

附 9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88 號

1.樓層:二

建 364、363

2.使用現況:店面(帆布行)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與 86 號造型雷同。

建議:要求變

立面為水泥粉光。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89 號

1.樓層:三

建 492、

2.使用現況:住宅

493、494、

3.建物現況:

497

已採 RC 工法改建。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深維護 建議:要求變

立面為黃、綠色抿石子。

更為符合古風 之立面。

90 號

1.樓層:二

建 361、362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立面為綠色、灰色抿石子。

建議:要求變

裝設鐵窗。

更為符合古風

二樓有陽台,採水泥製花

之立面。

磚。應為七○年代建物。

92 號

1.樓層:一

建 259、360

2.使用現況:店面(傳統服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

飾)

進深維護

3.建物現況: 立柱為磚造。 屋頂為文化瓦。 鐵捲大門。 形式與 94 號雷同。

附 9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94 號

1.樓層:一、後二

建 356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

3.建物現況:

外觀維護

立柱為磚造。 屋頂為紅色薄瓦。 形式與 92 號雷同。 立面為木作。 下堵牆為磚造。

(六) 文開路 32 巷 表附 6-6:鹿港鎮文開路 32 巷保存區建築物現況調查資料表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號

1.樓層:一

建 226、

2.使用現況:住宅

227、232

3.建物現況:二進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深維護

與文開路三號緊鄰,共用屋 頂。屋頂為紅色薄瓦。 前棟傳統磚造房舍。 門面磚牆有龜裂。 後棟 RC 二樓。 2號

1.樓層:一

建 145、

2.使用現況:店面

144、143、

3.建物現況:二進

142

屋頂改為烤漆浪板。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外牆水泥粉光,上白漆。 二進建物屋頂為文化瓦。

附 9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3號

1.樓層:一

建 225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與文開路上一號緊鄰,共用 屋頂。屋頂為紅色薄瓦。 前棟傳統磚造房舍。 後棟 RC 二樓。屋頂為紅色 薄瓦。

4號

1.樓層:一

建 145、

2.使用現況:住宅

144、143

3.建物現況:二進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深維護

一進屋頂為烤漆浪板。 二進屋頂為文化瓦。

5號

1.樓層:一

建 223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3.建物現況: 傳統磚造房舍。 木造門窗有腐蝕現象。 無人居住。

6號

1.樓層:二

建 145、

2.使用現況:住宅

144、143

3.建物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2 樓為木搭房屋。

附 9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7號

1.樓層:

建 221、220

2.使用現況: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3.建物現況: 建物已拆除,空地

8號

1.樓層:一

建 153、143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深維護

3.建物現況:

9號

1.樓層:

建 219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觀維護

3.建物現況: 2 樓正立面是鐵皮,其餘為 磚牆。

10 號

1.樓層:一

建 153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樓挑高有閣樓。 立面為灰白色抿石子。 建築形式與 8/12 雷同。

附 10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門牌號碼/

建物現況描述

建物現況照片

維護規定

建物編號 11 號

1.樓層:三

建 217、216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已改建為 RC 結構。

12 號

1.樓層:一

建 153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三 維護規定:進

3.建物現況:

深維護

樓挑高有閣樓。 立面為灰白色抿石子。 建築形式與 8/10 雷同。

13 號

1.樓層:二

建 214

2.使用現況:住宅

保存區種類: 二 維護規定:外

3.建物現況:

觀維護

磚造。 有閣樓 無人居住

附 10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九、鹿港保存區房屋狀況問卷調查 附表 8-1:鹿港保存區房屋毀損狀況問卷調查統計一覽表

屋主及房屋資料

號 01

屋脊

樑、柱

天花板

地板

牆面

有龜裂

有龜裂

漏水

有龜裂

有龜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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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

ˇ

ˇ

ˇ

ˇ

ˇ

修繕意願

姓名:林平村 電話:(047)776512

ˇ

地址:埔頭街 10 號

02

姓名:郭青雲 電話:(04)7774612 地址:泰興里 7 鄰中山路 148 號

03

姓名:林美珍 電話:0921660438 地址:埔頭街 40 號 備註: 1. 其他損壞:樹木損壞

04

姓名:吳東興 電話:(04)7769449

ˇ

ˇ

ˇ

ˇ

ˇ

地址:中山路 410 號

05

姓名:朱子宏 電話:(04)7777066

ˇ

ˇ

ˇ

ˇ

地址:泰興里中山路 158 號 備註: 1. 屋齡約七十年左右,很多房屋均蓋成樓房,單只約定幾間限制興建很不合觀瞻,既是大通路,建議開放興建。) 2. 杉木樑柱被白蟻侵蝕,導致樑裂開八支,現已補救六支。 3. 天花板:紅薄瓦,一年請水泥匠來修理保持一次。 4. 地板:地板是六角紅磚,情況還好。 5. 牆面:因是一尺二吋的牆壁,雖稍有龜裂,但還不致太嚴重。 6. 其他損壞:隔壁建四樓,以致地層稍有傾斜,樓梯與牆面稍為裂開。

06

姓名:王明城 電話:(04)7766622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備註: 1. 其他損壞:全部壞了,屋身傾斜,樓梯扶手被蟲吃完。

07

姓名:楊菊花 電話: (04)7773061

08

ˇ

ˇ

姓名:施泰州(承租人) 電話:(04)7761527、0936397146

ˇ

ˇ

地址:埔頭街 32 號(阿合茶棧) 備註: 1. 屋脊:水槽部分漏水。 2. 樑、柱:樑柱有白蟻蛀蝕。 3. 牆面:牆面有壁癌,粉化

附 10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編

屋主及房屋資料

號 09

屋脊

樑、柱

天花板

地板

牆面

有龜裂

有龜裂

漏水

有龜裂

有龜裂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修繕意願

姓名:施泰州 電話:0936397146 地址:埔頭街 6 號 1. 牆面:有壁癌

10

姓名:施釗林 電話:(04)7770212

ˇ

地址:埔頭街 8 號 備註: 1. 其他損壞:樑柱蟲蛀相當嚴重,柱有些已成空心柱,遇雨天則漏水嚴重。

11

姓名:洪識雄 地址:中山路 136 號

ˇ

ˇ

ˇ

備註: 1. 規劃中山路為古蹟保存區,此意很好,因為可使文化得以保存,像三峽老街;因歷史足跡是不會重來,也因此身為 鹿港人的我們願支持與配合,但隨時間過去,房子老舊損壞,讓我們擔心可能會漏水,甚至樑柱毀損倒塌等,將所有 所得都投入修補的費用,而執策者並未有相關計畫、配套措施及遠景,也讓我們質疑當初的規劃意義。有人放棄繼續 維持,因蓋新的比修的費用更便宜也一勞永逸,所以這段保存區有了不同的新建築,而讓一切似乎失去了意義及價值。 今巧有此問卷調查,希望藉此,上面的執策者可以規劃出對保存區的民眾有益的規劃。

12

姓名:盧錦鐘 ˇ

電話:(04)7778219

ˇ

ˇ

地址:金盛巷 86 號

13

姓名:施白璧雲 電話:(047)772475

ˇ

ˇ

ˇ

地址:瑤林街 15 號 備註: 1. 其他損壞:房子正面的窗戶 2、3、4 樓都有,尤其房子裡面的窗戶更是嚴重。 現況照片:

照片說明:4 樓現況

照片說明:柱子腐蝕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附 103

照片說明:腐蝕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ˇ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編

屋主及房屋資料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14

屋脊

樑、柱

天花板

地板

牆面

有龜裂

有龜裂

漏水

有龜裂

有龜裂

ˇ

ˇ

ˇ

ˇ

ˇ

ˇ

修繕意願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姓名:鄭啟明 ˇ

電話:(04)7785151

ˇ

地址:中山路 153 號(鄭興珍糕餅) 現況照片: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15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姓名:陳先生 電話:0937773690

ˇ

ˇ

ˇ

ˇ

地址:中山路 435 號 備註: 1. 未來成為修繕示範店意願高。 現況照片: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附 104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編

屋主及房屋資料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16

屋脊

樑、柱

天花板

地板

牆面

有龜裂

有龜裂

漏水

有龜裂

有龜裂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修繕意願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姓名:施兆杰 電話:(04)7750707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地址:埔頭街 14 號

17

姓名:王康壽 電話:0928979951 地址:瑤林街 12 號 現況照片:

18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姓名:施錠謀 電話:(04)7750707

19

ˇ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ˇ

ˇ

姓名:陳奇峰 電話:(04)7773683

ˇ

地址:埔頭街 50 號

20

姓名:江秀女 電話:(04)7764816、0937250293

ˇ

ˇ

ˇ

ˇ

ˇ

地址:埔頭街 20 號 備註: 1. 其他損壞:白蟻、壁癌

21

姓名:施鴻鈞 電話:(04)7780301 地址:洛津里埔頭街 9-1 號

附 10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編

屋主及房屋資料

號 22

屋脊

樑、柱

天花板

地板

牆面

有龜裂

有龜裂

漏水

有龜裂

有龜裂

姓名:楊職強

ˇ

地址:埔頭街 16 號

修繕意願 ˇ

備註: 1. 其他損壞:屋簷鋸齒狀毀損。 現況照片: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23

照片說明:損壞現況

姓名:施如君 電話:02-25866100、0958174868 地址:埔頭街 15 號

未察看

ˇ

ˇ

ˇ

ˇ

備註: 1. 天花板:下雨就漏水,可能連帶損壞內部之木結構。 2. 其他損壞:房屋木材遭蟲蝕有損壞現況。 3. 未來參與雇工購料課程進行房屋修繕意願高。

備註:本問卷調查一共寄出 205 封,回收總計 23 封,回收率≒11.2%。 資料來源:屋主及承租屋房者填寫,本研究整理

附 10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十、中山路店招現況調查

附 10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0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0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3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4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7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8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19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20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21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附 122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十一、鹿港鎮文史工作室、工藝家及社區團體相關資料 表附 10-1:鹿港鎮文史工作室、藝工家及社區團體相關資料表

1. 文史工作室 編

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4)7773278

01

鹿仔港文史工作室

鄭武郎

02

B 鹿文史翻譯研究室

許玉音

03

鹿溪文史工作室

莊研育

04

飛帆鄉土工作室

施呈淮

05

鹿水文史工作室

陳仕賢

06

左羊藝術工作坊

黃志農

0910446230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912973278 0955331491 (04)7780872 0917228712 (04)7747128 0937746126 (04)7789888 0932540251

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菜園里和平巷 65 號 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 6-1 號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149 號 彰化縣鹿港鎮明理街 30 號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222 號

2. 木雕藝術 編 號

單位

地址

01

小溪天神像雕刻

吳清波

(04)7775779

02

正利木器花窗

陳煌輝

(04)7781117

03

徐坤潔古董傢俱修繕

徐坤潔

(04)7771359

04

陳清雄木雕工作室

陳清雄

(04)7771000

05

華泰雕刻工藝中心

施鎮洋

(04)7778788

彰化縣鹿港鎮頂厝里舊港巷 23-10 號

06

新如軒傳統神像雕刻

施順譯

(04)7782452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95 號

07

松林藝術雕刻中心

李秉推

(04)7772448

彰化縣鹿港鎮埔頭街 51 號

08

勝興神像雕刻

黃勝雄

(04)7776811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517 號

09

台灣木業工藝

楊桂裕

10

黃媽慶木雕藝術中心

黃媽慶

11

黃椿樣雕刻藝術

黃椿樣

(04)7786827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278 號

12

莊日新木雕

莊日新

(04)7772423

彰化縣鹿港鎮復興路 579 號

(04)7780100 (04)7752300 (04)7785593 0920963598

附 123

彰化縣鹿港鎮民族路 108 巷 2 號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李海明街 231 巷 12 號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480 號 彰化縣鹿港鎮介壽路三段 88 巷 1 弄 10 號

彰化縣鹿港鎮北興街 28 號 彰化縣鹿港鎮北興街 37 號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續表附 10-1

13

郭志源木雕

郭志源

(04)7782286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東石巷 27 號

14

煥文雕坊

黃煥

(04)7786333

彰化縣鹿港鎮鹿草路一段 91 巷 8 號

15

徐智雄傳統藝術工坊

徐智雄

(04)7773353

彰化縣鹿港鎮成功路 149 巷 32 號

16

施金福木雕工藝

施金福

(04)7775804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鹽呈巷 3-34 號

17

施教鏞民藝工作室

施教鏞

(04)7756413

彰化縣鹿港鎮洛津里埔頭街 6 號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陶藝捏麵 編

單位

地址

01

陳宜奕捏麵

陳宜奕

(04)7770501

彰化縣鹿港鎮復興路 675 號

02

鹿港燒陶藝館

施性輝

(04)7766230

彰化縣鹿港鎮金門巷 87 號

03

悅來藝苑紙黏土

陳佩伶

(04)7786181

彰化縣鹿港鎮三民路 258 號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施香花

(04)7769926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香包製作 編

單位

號 01

施香花香包

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復興路 547 號

織繡 編

單位

地址

01

巧昕立體繡

許陳春

(04)7750806

彰化縣鹿港鎮順興里四維路 20 號

02

周月容手工藝

周月容

(04)7772840

彰化縣鹿港鎮杉行街 11 號

03

皇家手縫繡

陳淑卿

(04)7774323

彰化縣鹿港鎮景福巷 2 號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竹編 編

單位

地址

01

錦煌蒸籠

陳錦煌

(04)7770939

彰化縣鹿港鎮後車巷 27 號

02

蔡彬全竹器編織

蔡彬全

(04)7783875

彰化縣鹿港鎮永康路 12 號

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1

陳朝宗手工扇

陳朝宗

02

東華扇廠

施政均

03

彥仲畫扇

林西雄

扇子製作 編 號

(04)7775629 (04)7742273 (04)7760229 (04)77608229 (04)7762443

附 124

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400 號之 1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409 號 彰化縣鹿港鎮埔頭街 42 號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續表附 10-1

燈籠製作 編

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張秀枝

(04)7777380

彰化縣鹿港鎮宮后巷 47 號

詹娟

(04)7764680

彰化縣鹿港鎮宮后巷 70 號

吳敦厚

(04)7776680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310 號

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1

梁洪雯綢線花

梁洪雯

(04)7740581

彰化縣鹿港鎮金門巷 83 號

02

鹿港線花藝術

施麗梅

(04)7774389

彰化縣鹿港鎮民族路 280 號

03

施寶容中國結

施寶容

(04)7788049

彰化縣鹿港鎮進德街 11 號

04

謝雅秀繡線花

謝雅秀

(04)7772850

彰化縣鹿港鎮公園一路 51 號

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同德發紙藝部

周建綿

(04)7774805

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1

洛江民俗版畫

溫文卿

(04)7777666

02

李奕興彩繪

李奕興

(047)784466

彰化縣鹿港鎮埔頭街 70 號

03

鄭墩厚傢俱墨畫

鄭墩厚

(04)7789505

彰化縣鹿港鎮崇文路 75 號

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1

施美玉香祖舖

施起義

(04)7772029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219 號

02

施金玉名香祖舖

施起勳

(04)7777577

彰化縣鹿港鎮復興南路 853-5 號

03

郭香玉香舖

郭嘉堯

(04)7789103

彰化縣鹿港鎮海浴路 41 號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號 01

張秀枝燈籠編製

02

詹娟燈籠編製

03

吳敦厚燈舖

地址

編結 編 號

地址

剪紙藝術 編 號 01

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 103 號

繪畫 編 號

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永安里民權路 43 巷 3 號

製香 編 號

地址

獅頭製作 編 號

單位

地址

01

施順榮獅頭製作

施順榮

(04)7771278

彰化縣鹿港鎮海浴路 204 巷 2 號

02

竣雄獅頭製作

施竣雄

(04)7774042

彰化縣鹿港鎮永安三路 14 巷 23 號

附 125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十二、參考文獻 1. 王康壽,林俊臣,陳富昌 (2002):鹿港民俗古蹟導覽手冊,鹿港鎮公所出版。 2. 李昭容撰(2002):鹿港丁家之研究,彰化縣左羊出版社出版。 3. 李秀娥著(2006):鹿港的信仰與曲館研究,博揚文化出版。 4. 林文雄 等編輯(1996):生活文化之旅鹿港采風生活文化之旅 ,鹿港鎮全國民俗才 藝活動推展委員會出版。 5. 林會承(1978 ):鹿港清末街鎮結構研究。 6. 葉大沛 (1997):鹿港發展史,左羊出版。 7. 陳淑、陳逸玲著( 2001):鹿港風華三百年活動成果專輯,彰化縣文化局出版。 8. 康原著(2006):工藝鹿港宏觀創意鹿港工藝地圖工藝鹿港宏觀創意,彰化縣文化局 出版。 9. 國家三級古蹟鹿港城隍廟調查研究(1996 ):彰化縣政府委託,韓興興建築師事務所 執行。 10. 第三級古蹟鹿港天后宮研究規劃報告書( 1996):彰化縣政府委託,力園工程顧問 有限公司研究執行。 11. 黃志農編著(2005):捕捉鹿港柴絲草傳奇,彰化縣文化局出版。 12. 鹿港古風貌之研究 (1978):鹿港文物維護地方發展促進委員會出版,計畫主持 人:漢寶德主編。 13. 鹿港古蹟保存區第一期修護工程評估報告 (1994.05):台灣省政府民政廳委託,東 海大學歷史系執行。 14. 鹿港鎮志(2000 ):鹿港鎮公所出版。 15. 鹿港鎮老人會館周邊廣場及街道規劃委託規劃設計 (2004.02):鹿港鎮公所委託, 上華工程顧問公司執行。 16. 鹿港風貌再現先期研究計畫 (2005.01):彰化縣政府指導,彰化縣文化局委託,淡 江建築系執行。 17. 鹿港河濱公園整修改善及觀光發展計畫委託規劃設計 (2007.06):鹿港鎮公所委 託,禾森工程顧問公司執行。 18. 鹿港興安宮修護計劃(1986):彰化縣政府委託,李政隆主文/李仲義總編輯。

附 126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附錄

19. 彰化縣鹿港鎮古蹟保存區執行計畫研究(1986.07):彰化縣政府委託,漢寶德建築 師事務所執行。 20. 彰化縣福興鄉農會穀倉再利用研究規劃修正成果草案報告書(2004):彰化縣文化 局委託,大葉大學空間設計系執行。 21. 彰化縣歷史建築鹿港十宜樓調查研究(2004):彰化縣文化局委託,陳昶良研究主 持/中國技術學院編著陳昶良研究主持/中國技術學院編著。 22. 彰化縣歷史建築鹿港街役場『街長宿舍』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2005):彰化縣文 化局委託,孫全文,陳柏年編著。 23.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日茂行」調查研究與修復計畫(2003):彰化縣文化局委託, 邱上嘉研究計畫主持。 24.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公會堂調查研究與修復計劃(2003):彰化縣文化局委託,黃 俊銘計劃主持。 25.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金門館調查研究(2002):彰化縣文化局委託委託,徐裕健計 劃主持/卓克華歷史研究選述。 26.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南靖宮調查研究(2003):彰化縣政府委託,漢寶德計畫主持/ 漢光建築師事務所編著。 27.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鳳山寺調查研究暨修護計畫(2002 ):彰化縣文化局委託,曾 文吉研究主持。 28. 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隘門修復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及工作報告書製作(2007):彰化 縣文化局委託,曾文吉建築師事務所執行。 29. 賴志彰(1998):彰化縣市街的歷史變遷,彰化縣立文化中心出版。 30. 歷史之心裝置藝術大展( 2000):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策畫發行。

附 127


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 朱世雲計劃主持;彰化縣文化局著 . ––第一版. ––彰化市:彰化縣文化局,民 97.02 面;21.0 × 29.7 公分 ISBN 978 - 986 - 01 - 3429 - 2(平裝) 1. 都市計畫 2. 社區總體營造 3. 聚落 5. 彰化縣鹿港鎮

4. 文化保存

445.1

97003790

書 名: 指 導 單 位: 主 辦 單 位: 受 託 單 位: 出 版 機 關:

彰化縣鹿港聚落活化暨環境整合計畫整體規劃案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文化局 明道大學 彰化縣文化局 04-7250057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500 號 網址:http://www.bocach.gov.tw 發 行 人: 林田富 審 查 委 員: 林崇熙、張嘉祥、曾旭正、黃俊熹、賴志彰 行 政 人 員: 曾能汀、賴九世、黃偉業、王鳳蘭、林秋蟬、陳允勇、林坤火、謝東勝 計 畫 主 持: 朱世雲 共 同 主 持: 林鈺專 專 案 執 行: 孫筱如 兼 任 助 理: 謝孟如、沈瑩娟 參 與 工 作: 李逸南、林曉慧、雍惟婷、黃玉枝、周政文、陳佩璇、吳承澔、蔡興宗、廖崇吉 陳貝貞、陳奎勳、汪仲猷、李瑞葆、王筱柔、鄭筱燕、林錦玄、鄭同佑、胡軒桀 沈崇德、盧羽愷、陳盈均、 鹿 港 鎮 公 所: 王惠美、孔秉杰、湯國榮、陳家源 出 版 年 月: 中華民國 97 年 3 月 版 (刷) 次: 第一版第一刷 工 本 費: 新台幣 900 元 展售門市總經銷商: 1.彰化縣文化局員工消費合作社: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500 號 04-7250057#102 郵政劃撥帳號:22305646 2.五南文化廣場:台中市中山路 6 號 04-22260330 網址:http://www.wunanbooks.com.tw 3.其他全國各地展售據點,請洽五南文化廣場 GPN:1009700428

ISBN:978 - 986 - 01 - 3429 - 2

◎著作財產權歸屬彰化縣文化局所有,如有利用本書相關行為,請徵求本局書面同意或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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