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講義_103輔大老人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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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與功能

轉移位輔具 林佳琪

移位的原則 • 安全

• 移位/轉位(transfer),由一個平面轉移到 另一個平面的過程 。

• 減輕個案自行轉位時的負擔 減輕照護者協助個案轉位時的負擔 增進轉位時的安全性

選擇移位輔具時的考量(個案因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省力 • 舒適

個案身體行動力如何? 個案意識清楚嗎?認知程度如何? 個案身上是否有點滴或連著監視器? 個案肌肉張力是否太強或太弱? 個案關節活動度是否受限? 個案雙手可否抓握? 個案是不是視障或聽障? 個案身體是否會疼痛? 個案皮膚可否忍受移位時的摩擦? 個案體重?身高? 照顧者因素

移位輔具

選擇移位輔具時的考量(環境因素) 個案身在何處? (A) 姿勢如何?

個案欲往何處? (B)

• 站姿移位 • 坐姿移位 • 躺姿移位

影響因素: 1. AB間的姿勢改變 2. AB間的高低落差 3. AB間的迴轉空間大小

4. AB間的距離遠近 5. AB間的障礙物大小及多寡 6. AB間的動線

• 移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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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姿移位 • 多用於個案仍有部分站立能力 • 移位腰帶 • 圓形轉位盤/移位轉盤 • 轉位架

坐姿移位

移位板

• 多用於下半身癱瘓之個案 • 多搭配扶手可後掀,靠腳可旋開之輪椅 • 個案坐姿平衡能力,兩平面間之落差 • • • •

移位板 移位滑墊(短) 移位轉盤 座位轉向墊

躺姿移位 • 多用於全身癱瘓之個案 • 需搭配靠背可躺,扶手可拆,靠腳可旋開 抬高之輪椅

• 硬式搬運移位滑板(長) • 軟式搬運移位滑板(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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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位機

硬式搬運移位滑板(長) 1. 2. 3. 4.

移動型 固定型 軌道型 其他

移動式移位機基本組成

吊 袋

1. 有頭部支撐吊袋

2. 一般坐式吊袋

 居家用照顧床

睡眠與起身輔具

 氣墊床  床上移位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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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用照顧床  床頭抬高

手動床:雙搖桿,三搖桿

 床尾抬高  床面升降

手動床  電動床 

一般型減壓床墊 

電動床:單馬達,雙馬達,三馬達 高密度泡棉 高度約6-10公分  適合可自行翻身移 動之個案。  

固態凝膠床墊(脂肪墊)

氣墊床 藉由馬達交替充洩氣管內氣體的原理, 以達交替減壓的效果。  二管或三管交替式  選配:異常壓力警示,可暫停交替之開 關,C.P.R.快速洩氣閥 

材質:AKTON  適合尚有部分動作能力,可稍微自行 移動身體之個案。 

馬 達

床 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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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移位輔具

視覺輔助器具

6-WAY Plus多功能移轉位滑墊

高齡者常見眼疾

眼睛結構  老花眼  白內障  青光眼

視力障礙的影響 • 老年性黃斑部病變

• 心理安全感的喪失 • 日常生活基本能力的喪失

•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 視覺溝通能力的喪失 • 休閒娛樂的能力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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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功能退化的環境應對

視覺功能退化的環境應對

* 確認個案視覺功能 – 固定位置

(敏銳度,視野,視覺深度,色覺,光覺)

– 動線避免不可預期的障礙 – 光線合宜

– 利用環境材質做辨認

– 走道與房間的亮度應盡量一致

– 利用聲音/訊號做回饋

– 裝設夜燈、有外環顯示燈(會發亮)的開關板 – 標示放大或使用對比色

放大鏡

放大鏡 LED

手持式放大鏡

尺狀放大鏡

站 立 式 放 大 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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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鏡 掛頸式放大鏡

桌上型擴視機 項鍊式放大鏡

• • • •

結合攝影機及螢幕 放大倍率高 體積較大不便攜帶 改變對比色:正/負 片,彩色。 • 具輔助線,自動/手 動對焦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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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型擴視機 • 鏡頭與螢幕合為 一體成單機模式 • 大小可放進一般 大衣口袋中 • 正/負片,彩色

望遠鏡 • 定焦、變焦 • 單筒、雙筒 • 手提式、眼鏡式

濾光眼鏡

濾光眼鏡

• 阻擋特定波長的光線(如紫外光、籃紫 光),以減少光線對眼睛的傷害及干擾。

常見的顏色 • 灰黑色

• 視網膜相關疾病

• 茶褐色

• 增進對比度

• 黃色

• 增進光線改變時的適應度

• 紫紅色

• 讓視覺感到較暗或較明亮

• 橘色

生活類

生活類

語音血壓計 語音手錶 簡單型大按鍵 電視遙控器

高齡用手機、 語音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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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補助資源-銀髮族篇

AT Funding Systems • Funding remains a major barrier for individuals trying to access assistive technology equipment and services. • Acquiring AT funding is an inherent part of the ATP’s role as a service provider

國內輔具補助資源-銀髮族

全民健康保險 (健保局)

• 健保體系 • 失能老人

– 裝配義肢、支架可部分補助

• 身心障礙者

– 呼吸設備借用補助

失能老人輔具補助 • 依據:老人福利法,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 顧服務補助辦法。 • 失能老人: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或工具性 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日常生活需他人 協助之老人。 • 失能分級:輕、中、重度 •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補助金額依家庭總收入之不同而比例不同, 十年十萬

台北市失能老人輔具補助 • 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必 要且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之失能者, 包含下列二類─: (一)65歲以上ADLs一項以上失能或僅IADLs失能 且獨居之老人。 (二)50歲以上ADLs一項以上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 臺北市103年度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輔具購 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項目表 • 台北市失能老人輔具補助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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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保護法(93) • 第一章 總則 –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保障其 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1] – 『身心障礙者』- 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 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受到限制或無法 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 之障礙(共16類)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範 圍[3]。

1. 視覺障礙者 2. 聽覺機能障礙者 3. 平衡機能障礙者 4.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5. 肢體障礙者 6. 智能障礙者 7.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 8. 顏面損傷者 9. 植物人 10.失智症者 11.自閉症者 12.慢性精神病患者 13.多重障礙者 14.頑性 (難治型) 癲癇症者 15.罕見疾病 16.其他  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

一. 主管機關

立法院於96年6月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者權益保障法 修正案,將法案名稱由以往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改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把從前認為需 「保護」身心障礙者的觀念修正為對於他們的「權 益保障」。此外,對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 身心障礙鑑定及評估提供後續相關福利服務,應以 單一窗口方式受理,分別組成專業團隊辦理科學鑑 定與需求評估。而為使身心障礙之類別與國際接軌, 參酌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頒布之國際健康功能與身 心障礙分類系統(ICF)-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 修正為本法所稱之身心障礙類別。

身心障礙類別 與等級  輕度  中度  重度  極重度

三. 教育主管機關

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

四. 勞工主管機關

(96.06.05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

二. 衛生主管機關

五. 建設、工務、住宅主管機關 六. 交通主管機關:生活通信、大眾運輸工具、交通設施與公共停車場 七. 財政主管機關

八. 金融主管機關 九. 法務主管機關:收容環境改善 十. 警政主管機關 十一.體育主管機關:運動輔具 十二.文化主管機關 十三.採購法規主管機關 十四.通訊傳播主管機關:無障礙資訊和通訊技術及系統 十五.其他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措施

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

新制輔具補助說明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 法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1條 •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 內政部於民國101年7月11日公告施行 •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 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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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一、個人行動輔具 二、溝通及資訊輔具 (視覺、聽覺、警示/指示/信號、發聲、面對面溝通 ) 三、身體、生理與生化試驗設備及材料 四、身體、肌力及平衡訓練輔具 五、具預防壓瘡輔具 六、住家家具及改裝組件 七、個人照顧及保護輔具 八、居家生活輔具 九、矯具及義具 十、其他輔具

新制輔具補助說明 • 補助項目:172項 • 補助項目額度:2年4項--與前一年度合計(與醫 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項次合併計算) • 各項輔具最高補助金額依身份別有所不同: 低收入戶(全額)中低收入戶(75%);一般戶 (50%) • 補助項目加註「※」者,不論身份別最高補助金 額均為全額補助。

輔具費用補助對象 • 領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新制)或身心障礙手 冊(舊制),且一年內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之 身心障礙者。

輔具補助服務流程(新制) • 申請程序變更:採 「預先申請制」, 如申請補助則輔具 皆不得事先購買, 需有公文核定函才 能購買及請領補助

• 不需評估項目,醫療院所可評項目,輔具中心必 評項目

• 醫療院所 可評項目

• 輔具中心必評項目 『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 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 具評估人員(含該單 位特約之輔具評估人 員)開立輔具評估報 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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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評估報告書 • 申請補助需使用內政部規定之輔具評估報告書 • 輔具資源入口網新制輔具評估表 http://repat.moi.gov.tw/ 報告編號:01輪椅(補助基準表項次:3-9) 報告編號:03擺位系統(補助基準表項次:17-20) 報告編號:16輪椅座墊(補助基準表項次:96-102)

政府委託輔具服務單位 (新北市) • 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9樓 02-8286-7045

提供輔具多元化整合服務

政府委託輔具服務單位 (台北市) • 臺北市西區輔具資源中心(台大醫院輔具中心) (02)2312-3456 分機67292 • 臺北市南區輔具資源中心、 臺北市花博輔具資源中心 (第一基金會輔具中心) (02)2720-7364 • 台北榮民總醫院 身障重建中心 (02)2871-2121分機7385、7386

台大醫院輔具中心簡介 • 地處台北市中心,近台大醫院捷運站3號出口,交通便捷 • 位於台大醫院舊院區(西址)復健部一樓113室 • 分機 67292

輔具展示/諮詢/參觀

輔具 展示 專業 諮詢

輔具 評估

輔具 維修

台大醫院 輔具中心

到宅 服務

輔具 租借

輔具 回收

服務對象:台北市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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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評估服務

到宅服務  服務對象: – 四肢癱瘓者 – 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 長期重度昏迷 – 主要照顧者為65歲以上老人或身心障礙者, 且無其他照顧者可協助至醫院機構辦理評估 者  服務區域 – 中正、萬華、大安、松山

輔具維修服務 • 發揮輔具使用最大效益 • 輔具維修、改裝及零件 更換 • 延長輔具使用的壽命

案例應用與討論

輔具回收與租借服務 • 環保 ,輔具再利用 • 免費借用:兩個月一期

~ 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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