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失能者生活輔助器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申請 (流程圖) 失能者有使用輔具及居家無障礙 環境改善之需求
註:若申請人為近貧 一般戶,可透過財團 法人伊甸社會福利
提出申請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服務站
基金會(聯絡電話: 2577-7209)協助失 7日
不符合
駁回申請
能評估及後續核銷 事宜 (詳如本局網
失能評估
頁/銀髮族服務/住 宅服務/「臺北扶
符合
老‧軟硬兼施」作業
函發符合十年長期照顧計畫之資格函 衛生局
流程)
申請人檢具下列資料親送或郵寄至社會局: 1.申請書正本 2.衛生局資格函影本 3.評估建議書影本 4.住宅證明(申請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者),符合下列之一者 (1)自宅: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影本。 (2)租屋:屋主改善同意書+租賃契約(簽約至少 1 年 6 個月) (3)公有房舍:主管機關開立同意書 (4) 可證明住屋 8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存在之文件
重複申請
1.比對相關福利系統是否重複申請 2.查核是否設籍北市 3.發補助項目及金額核定函表 社會局 (7 日)
或未設籍
駁回 不符合
符合
申請人實際購買輔具或居家無障礙環境施工
申請人請款核銷: 1.社會局核定函表影本 2.社會局核定函發文日後 3 個月內的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3.申請人台北富邦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領據 5.施工後相片(施作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者)
不符合 退補件
審查、核銷、撥款 社會局老人福利 科
符合
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