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一
第一單元 媒體識讀 第二單元 資訊倫理
議題一
第一單元 媒體識讀
UNI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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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101001010110100 1 1 0 0010110100101011010 0 1 0 00101101001101101 0 0 1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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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根據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 2019 年
「臺灣網路報告」中指出,臺灣地區 12 至 54 歲人口上網率皆超過九成,在 12 至 34
歲區間,除 15 至 19 歲為 98.3% 外,其餘 皆為 100%。網路所能提供的服務從遊戲、
網路購物、電子支付等,漸漸發展到教育 學習的領域,網路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 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部份了。
然而,隨著網路資訊科技的普及與演進,
某些不當資訊或犯罪行為,也透過網路迅
速蔓延。例如散播不實訊息,販售違禁物 品等,常見的形態整理如下:
1. 網路色情:包含媒色情交易、散佈 訊息、猥褻圖片 / 影片…等。
2. 發表不當 ( 法 ) 言論。 3. 網路交易詐取財物。 4. 侵犯智慧財產權。 5. 盜取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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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6. 散播電腦病毒。
7. 駭客入侵政府或銀行資料庫
資訊科技如同兩面刃。它帶給我們非常
多的方便,也促進文明的進步,只是部分 運用若不注意,常會割傷使用的人。因此, 如何提升學生在「資訊素養與倫理」的水
平,使其能順應資訊科技的發展,就成為 重要的事。臺北市政府分別在 2005 年、
2009 年及 2014 年編訂高中版「資訊素養
與倫理」教材初版、二版及三版,便是基
於這樣的理念。自 2006 年起便陸續推動國 中小版本之資訊倫理與素養教材,舉凡「資
訊素養」與「資訊倫理」等,對本市中小 學生而言,已不再是全然陌生的名詞。在 此我們協助同學們,回顧國中、小階段,
所學習的「資訊素養」、「資訊倫理」觀念, 並作觀念的釐清與補充。
媒體識讀
「一」葉知秋 – 學思並進 什麼是「媒體識讀」?
人類文明之所以偉大是因為知識的累積。雖然現今社會大部份的人
不比牛頓聰明,由於網路的快速發展,讓我們對於這個物質世界的基 本概念都比牛頓豐富且完整。從原本的紙本資料,開始轉移電子通訊 設備上,在個人電腦及網路通訊出現之前,知識的傳遞僅依靠書本、
報章雜誌及影像,且不易保存。隨著電腦的計算及儲存能力與日倍增, 我們將各種型式的資訊經過數位化後可以很容易地儲存及擷取,讓資
訊 ( 知識 ) 的傳播更加的快速。而傳播的媒介也從紙張擴展到了網路世 界。
這裡討論的「媒體」就是指資訊及知識傳播的媒介。那什麼是「識
讀」呢?這個詞從 literacy 翻譯而來,簡言之就是閱聽大眾獲取資訊 進而解讀、分析其義意的能力。
學習目標
大家是否曾經有過要做報告,卻不知道從何找起的困擾嗎?看完本
單元的詳細介紹,就可以獲得解答喔。當我要寫報告或找資料時有哪 些資訊媒體可以使用?在不同的資訊媒體上查找資料的方式有哪些異
同?我找到的資料是有用、可信的嗎?本單元的目的就在於提供以上 問題的解答線索。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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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引起動機
任何資訊 ( 包含文字及影音等 ) 只要經過
數位化之後,都可以存在網際網路上供任
何人擷取,例如舊電影—亂世佳人、羅馬假 期知名電影等,網路不僅是一個查找資料 的管道,連電影的觀看都能在網路上被找
到。在尚未數位化前,家家戶戶可能都是 用錄影帶,來聽歌或是看影片,但這種形 式的存放,要觀賞也需要一定的設備來播 放。然而經過數位化之後除了可以永久保
存外,複製、擷取也同時變得簡單,只需
要使用合適的播放軟體就可以任意地觀賞。 但這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究竟在轉換的
過程中,這是否合法,有沒有侵犯到他人 的權益呢?
書籍的速度永遠不及網路的迅速。譬如
今天我想發問一個問題,只要放上網,就 會有人來回覆你,而網際網路的容量也可
以一直擴充下去,容量無上限。當我們要 做一篇報告時,會先去看看已有的相關知 識或文獻等資料,建立對問題的基本認識 與了解,也做為報告的佐證資料或提出自
己見解的依據。要到哪裡去找這些資訊呢? 以下就來列舉一些,可以利用的資訊管道。
1. 圖 書館:包括學校圖書館、公共圖
書館、國家圖書館,甚至是私人圖 書館,都收藏有各類的圖書、光碟 等類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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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2. 網 際網路:各式網站、搜尋引擎、
線上資料庫、部落格、網路論壇等。
3. 其他:書店、政府機構、研究機構、 商業機構、私人收藏等。
資料種類繁多,我們該如何確保自己所
找的資訊是正確的呢?
網路上可供查找資料的搜尋引擎很多,
除了一般人常用的 google 搜尋引擎外,臺 北市政府教育局每年均會採購線上資料庫 供全臺北市學校的師生使用。通常線上資 料庫的資料篩選比較不會有錯誤,可信度
較高。因網路資料浩瀚無窮,為了避免離 題,超出搜尋範圍,運用合宜的搜尋計畫
媒體識讀
及搜尋策略也相形重要
用者在操作網站時,常常需要輸入一些識
網站的資料,是否該使用,網路上的資訊
危機。如果一不小心,就會有個資外洩的
其實有個比較簡單的方法,可以分辨這
均存在個別的網站中,我們可以從網域大
致分辨出該網站是屬於那一個群體類別的
網站,例如:.com 為商業網站,.idv 為個 人架設的網站 , .org 為某一組織所架設的網
站。而個人架設的網站,是個人的想法, 會有錯誤的可能。像是最多人用的維基百
科,它的網站屬於 org,任何人都可以上去 更正裡面的內容,因此資訊的可信度會下
別,甚至個人資料等,使網路的操作充滿 風險,所以慎選網站才如此重要,在使用 上需要判斷該網站是否為可信任網站。
網 路 上 充 滿 各 式 各 樣 的 資 訊, 哪 些 是
有用的?哪些是沒有用的?最重要的是, 有些資訊是有危險的?又該如何判斷及避 免?
降,就要斟酌使用。
但是因為網域的申請並沒有嚴謹的規
定,且網站的功能也早就從單純地提供資 料傳遞演變到可以進行各種交流。因此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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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兩」全其美 – 觸類旁通 主題探索 資料來源 ( 一 ) 網路資源
網路上的資料量很大,而且不斷快速增
加中。在浩瀚網海中,如何找到切合的資 料呢?
在網路上查看資訊的方式大致分為兩種:
一種是瀏覽,另一種是搜尋。
許多網站會將網站內容分類整理,在首
頁就以整理好的主題項目呈現資訊內容,
讓使用者可以自行瀏覽閱讀,就可以依分 類層次找到所需之資訊。這類網站的資訊
品質多半經由人工檢視、過濾,品質較一 致。如果只是想要對某一主題有概要性的
瞭解;或沒有確切的資訊需求;或想隨時 掌握新知;或希望找到經由人工篩選的優 質網站,就適合以瀏覽的方式來閱讀網頁
資訊。瀏覽比較適合,在沒有明確方向的 時候使用。若所要尋找的資料已很明確, 希望能從各種不同來源搜尋完整的資訊內
容,就可以用搜尋引擎來查找資料。但利 用搜尋引擎找到的資料量通常很大,卻不
見得確實而有用,最好有明確的關鍵字, 才容易找到精確的資料;且搜尋的資料品 10
資訊素養與倫理
質良窳不定,往往會耗費許多時間篩選, 選用時更要慎重。
內容豐富的網站,往往同時具有分類整
理與搜尋引擎,方便使用者查找資料。除 了一般網頁資料外,其實,有些網站資料
相當值得參考利用,卻容易被忽略,以下 會介紹一些可用的網站類型,使用者可多 加利用。
( 二 ) 線上資料庫
網 路 來 源 現 在 不 只 有 google,google
所找到的資料,大多會是個人網站,內容 並不那麼專業,線上資料庫就不同了,會 有專業企劃內容,資料來源會比較有保障。 但線上資料庫的內容有特定的主題範圍, 無法像 google 資料那麼大量。」
找特定的資料,可以利用專業的,且資
料收錄領域相符的線上資料庫來找資料。
資料庫指的是:針對某一學科、主題或類 型,將其相關的資料,以特定的方式有系 統地將這些大量、複雜且多樣的資料加以
收集、整理、儲存,以提供使用者作查詢。
資料庫種類繁多,如:文學性的詩詞資料 庫、自然科學類的昆蟲圖鑑、新聞性的時 事資料、歷史資料庫、美術資料庫,還有 期刊論文、百科全書、學位論文等,利用 資料庫蒐集資料,內容豐富品質好喔。
媒體識讀
圖: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度線上資料庫
有的線上資料庫是免費的,只要進入該
到資料庫入口網連線,甚至在家經過簡單
藏、浩然藝文數位典藏博物館。也有需要
本市學校學生均可以單一帳號登入的方式
資料庫即能使用,例如:故宮書畫數位典 付費才能使用的資料庫,需要帳號密碼登
入,或在特定地點才能登入使用,例如: 華藝電子書資料庫。也有免費查詢,列印
才需付費者,例如: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 或是免費使用一部分,超過試用範圍即需
的申請及設定也可免費使用,相當便利。 進入本資料庫查詢相關資料,歡迎多加利 用。
( 三 ) 期刊論文
期刊是分期出版的刊物,出版傳佈迅速,
付費,例如:聯合知識庫。另有光碟資料庫,
論文內容新穎精闢、議題廣泛,閱讀時間
而定。
播、研究及教育的利器。然而那麼多種期
使用方式視學校或機構購買使用權的狀況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了提升教師運用資
訊科技融入教學,並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 能力,每年皆仔細評選並統一採購最適合
及成本都比較經濟,所以成為現代社會傳
刊,每本期刊又有許多篇論文,要如何找 到所需的資料呢?
可以透過國家圖書館「中華民國期刊論
高中職學生使用的線上資料庫(如下圖),
文索引影像系統」、「國家圖書館期刊目
全民英檢、科學雜誌、生態影音、地理百
系統」的檢索功能,在檢索值欄位中鍵入
涵蓋的類型,包括:行動閱讀、文藝小說、 科、世界美術、文化音像、新聞知識、電
子書籍、電子雜誌、電子期刊等範疇。全 校師生透過校園網路即可於學校圖書館查
次服務系統」或「中華民國出版期刊指南
關鍵字查詢,就可以找到相關篇目資料。 如想要看的文章已有授權或有電子全文,
可進入詳目式畫面,申請複印或閱讀電子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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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相關複印規則與費用,詳見國家圖 書館網頁)。如無法線上複印或閱讀,可 以記下或列印相關書目資料,依館藏查詢
看看學校圖書館或鄰近之公共圖書館是否
有收藏此種期刊,如有,即可依卷期找到 該篇期刊論文資料。 ( 四 ) 報紙、新聞
新聞性的時事資料,當然是去找報章雜
誌囉,不過,過期報章雜誌就難找了。現
在各大報系或新聞媒體多半有線上資料庫, 利用資料庫即可便捷的檢索到相關新聞資
料,很好用喔。例如:聯合知識庫、大中 華知識銀行等。
如果圖書館未購買這種時事性線上資料
庫,可以直接到中時電子報、聯合新聞網、 自由新聞網等媒體網頁,亦可免費查詢近 一週或一個月的新聞資料。只要找到新聞
檢索網頁,輸入關鍵字查詢即可,很方便 喔。
( 五 ) 參考工具書
所謂的參考工具書,一般而言包括:書
目、索引、字辭典、百科全書、年鑑、指南、 名錄、手冊、傳記資料、地理資料、法規、
統計、政府出版品…等。它們的特點都是 以查詢為目的,而非全篇閱覽;而內容則 儘量廣采博收、旁徵博引,這樣才具有參 考價值。目前許多參考工具書也有線上資
料庫可供使用,例如:大英百科全書、線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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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字典等,利用電腦檢索,方便許多。 ( 六 )
圖書館館藏資料
現在的圖書館大部分都有線上館藏書目
查詢系統,利用圖書館的「館藏查詢」系
統,可以方便地查詢館內圖書、期刊、光 碟資料、視聽資料等各類型資料。所以只 需要上網先查好索書號,跟著號碼去找, 就能快速找到所要的各類型資料,各個圖 書館的線上館藏查詢系統不太一樣,大致
都有二種查詢方式:目錄查詢與分類查詢。
查詢時,可以各類型資料一起查詢,也可 以選擇查詢某一種資料類別。
媒體識讀
1. 目錄查詢:可輸入關鍵字、書名、
著作者、出版者、ISBN/ISSN 等,進行查 詢。
2. 分類查詢:依據圖書分類法,依類
號細分,展開分類法樹狀圖,可依據分類 號進行查詢。
總結來說有兩個步驟,第一步上網查好
書名、作者等資料,並記下索書號。第二 步到圖書館根據索書號找書,而索書號設 計是有規則的喔!看看以下介紹就會更清 楚。
利用線上館藏查詢找到書的索書號(分
類號+作者號)後,就可到該書號的書架
上找書。圖書館的書是依據圖書分類法排
架的。每一本書都有一組號碼,例如《種 子的信仰》的書號:371.45/8750。371.45
即是分類號,我們可以在書架區找到 370 這區,書籍的排列順序是:面對書架由上 而下,由左而右號碼遞增。
8750 是作者號,同樣的分類號,再依作
者號排序,即可依序找到需要的書。如果 是期刊資料,現期期刊又不可外借,可將 論文影印(但須符合著作權法)。印好後 別忘了註記篇名、作者、刊名、卷次、出
版年月等書目資料,以便引用時註明出處。
若是網頁資料,列印時也要註明網址、列 印時間等。尊重作者的著作權很重要啦!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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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策略 ( 一 ) 擬定搜尋計畫
藉由計畫的擬定,使搜尋者能瞭解搜尋
主題與確認重要概念,以獲得更多有意義 且與主題貼切的資訊,減少時間的浪費。
1. 確認搜尋範圍:確認搜尋範圍可聚
焦查找方向以排除無用資料。例如
對「素養」這個主題加以分析,探
討的角度需釐清是從資訊或生活等 何種觀點出發?
2. 分 析主題概念:分析主題概念可進
一步縮小搜尋目標,例如「素養」
的重要概念可能是「指標」、「養成」 或「評量」等,各概念亦應思考可 能的替代詞彙。
3. 分 析搜尋需求:分析所需的資訊是
否有日期的限制?是否有瀏覽電子 全文的需求?搜尋者便可據以篩選 以減少時間的浪費。
4. 慎 選搜尋工具:不同的網路資源搜
尋工作有其特殊的功能與適用範圍。 例如搜尋「資訊」的注音,選用「教
育部國語辭典線上版」,就比使用 「奇摩搜尋引擎」適切。 14
資訊素養與倫理
( 二 ) 應用搜尋策略 1. 掌 握關鍵字:需多了解自己想要蒐
集資料的內容與相關詞彙,篩選出 重要的相關詞彙為關鍵字來查詢, 且使用的關鍵詞愈多,愈能精確迅 速的找到所需資料。
2. 善 用布林查詢:利用「布林邏輯」
查詢功能,即 and、or、not(交集、 聯集、排除)的檢索設定,精確篩 選所需資料。
3. 以 片語進行搜尋:在需要組成片語
的文字開頭與結尾加上雙引號「"」, 可提高搜尋結果的精確度及速度。
4. 利用已找到的資料再發現相關資訊:
例如從已經找到資料後面的參考書 目或網站中,再找出相關資料。
5. 輪 流使用各家搜尋引擎:活用各家
搜尋引擎以避免不足,俾便獲得更 完整與最新的資料。
6. 使 用 RSS( 簡 易 資 訊 聚 合: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 訂 閱 服
務:若搜尋的網站有提供 RSS 訂閱 服務亦可利用,以獲取最近的更新 資料。
媒體識讀
7. 儲 存搜尋結果:在網路上找資料, 若看到不錯的網頁,可將網頁加入
瀏覽器之「我的最愛」或「書籤」 功能,可儲存網頁標題與網址,還 可分類整理方便再次造訪。
8. 善用學術搜尋:網路資訊浩瀚無窮,
使用關鍵詞搜尋時常會找到一堆無 用資料而虛耗搜尋的時間與精力, 若運用 Google 所提供之學術搜尋引 擎,即可讓搜尋的結果聚焦於學術 範圍,幫助師生應用於學習之所需。
網站識別
找了那麼多資料,真的知道哪些可以用,
哪些不能用嗎?有些網站雖然資料多,但 可信度不高,需要多加注意。
每個網址後的英文代碼代表了網站類
型,像是維基百科的 org,就是非營利網站
的意思,也就是由民間組織所組成的。除 了 org,大家也來看看其他網站類型吧! ( 一 ) 網站類型及識別
網路上的資料這麼多,如何識別判讀其
真偽及品質呢?首先,認識不同的網站類 型可以做為判斷網站內容的第一個指標。
通常由網址就可以判斷出網站的類別。
在網址中的「網域」是你判斷其網站類型 的指標之一。
一般說來,政府單位、教育學術及研究
機構和非營利機構等組織的相關資訊,較 為可信。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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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特徵
.idv
2. 網頁資料可能缺乏編審標準來保證其可信度、正確性及客觀
個人網站
商業性網站 .com
學術教育網站 .edu
非營利性網站 .org
1. 網站多是用於宣傳或分享個人的信念及所得。 性。
1. 網站主要目的是販售商品。
2. 廣告及公共關係是促銷商品的主要方式。
3. 有時使用者可在網站上找到與相關領域有關的、有價值的資 料。
1. 網站上的資訊通常比較嚴謹、可信度高。
2. 使用者可以在網站上找到和教學相關的資料、教育性的研討會 論文集,以及來自於電子期刊的學術性文章。
1. 網站多是由專業組織主持。
2. 主要目的是提供專業推廣及意見交流。 3. 使用者可找到學術性的研究報告。
政 府 官 方 及 國 防 軍 事 1. 政府各部門(含軍方)提供政務與公共服務的資訊。 單位
.gov、.mil
2. 使用者可找到學術性的研究報告。
表 1-1 各類型網站特徵 資料來源:取自吳清基、林宜隆(2009)
網域屬性
網站類型
網域屬性
網站類型
.edu
教育學術及研究機構
.coop
合作機構用
.com .gov
.info .int
.mil
.net
.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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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團體或組織 政府單位組織 一般資訊用 國際性組織
國防軍事單位
網路管理或服務機構 民間組織
.aero .ebiz .idv
.jobs
.museum .name .pro
航空業界使用 商業機構使用 個人網頁
就業相關網站使用 博物館使用 個人登錄
專業人士或機構登錄
表 1-2 網域屬性及其網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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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網站通訊安全檢核
隨著網頁服務的多元發展,我們已經可
以經由網頁進行各種商業及金融交易,因
此會在網站上鍵入各種具機密或隱私的資
料,例如:身分證號、銀行帳戶號碼及信 用卡資料等。這些資料在傳送到網站的過 程中是否會被攔截?網站是否容易被人侵
入以竊取資料?甚至網站本身就是一個釣 魚網站?
SSL 是一種網路通訊的加密協定,全名
為: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通訊層。 藉由公正組織發給網站憑證,提供網站安 全的認證,同時可以經由憑證中的金鑰使
個
Chrome 標示網站通訊安全的符號有三
:
網站使用由受信任組織所 發出的憑證加密。
表示該網站沒有使用憑證 加密,如要輸入個人或機
密資料請注意被他人攔截 的可能。
雖然有使用憑證加密,但 是憑證的部份資訊錯誤,
或不是由受信任組織所發 出的憑證
得使用者及與網站間的通訊得以加密,也 保障了網站通訊安全。
我 們 可 以 從 瀏 覽 器 ( 以 Chrome 為 例 )
網址列左端的 ( 鎖頭 ) 符號 ( 如圖 ) 獲得該 網站通訊安全的資訊:
網址前端的鎖頭表示該網站使用
Chrome 信任且有效的憑證加密。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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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 三 ) 網站可信度檢核
3. When was it made ?
這 網 站 是 何 時 架 構 的? 是 否 有 更 新 資
透過檢核表,讓我們來看看大家了解多
料?
少吧!
不 過, 光 是 了 解 網 站 類 型 也 難 以 辨 別
4. Where did it come from ?
其品質優劣,應先以 5W 思考法進行判斷
這網站的資料是否來自於值得信任的人
(Schrock, 2009a):
或機構?
1. Who wrote it ?
5. Why should you use this page ?
誰寫的?作者是值得信賴的且具有權威
你 能夠清楚說服你自己為何要引用這網
性嗎?
頁的資料嗎?
2. What is the website all about ?
其次,亦可使用簡便之表格逐項檢核,
這網站的目的為何?
勾選 □ □ □ □ □ □ □ □ □ □
若檢核某網站後勾選的項目愈多,表示該 網站愈值得信賴:
網站類型 1.
網站資訊具有準確性及可驗證性。
3.
網站團隊中的專家與提供的內容及服務具專業性。
2. 4. 5. 6. 7. 8. 9.
10.
網站足以顯示出一個真實企業或組織的存在。 網站是由一或數個值得信任的團隊組成。
網站設計能讓瀏覽者不管位於何處都能很方便聯絡網站管理者。 網站本身的設計具專業性。
網站設計具易用性及友善的使用者介面。 網站經常更新內容。
網站沒有過度的促銷性內容。
網站沒有發現任何各類型的微小錯誤。 表 1-3 網站可信度檢核表 資料來源:AISO.Net(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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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網站資訊可信度檢核
評斷出所欲查找資訊之優質網站後,仍然要針對其所提供的資訊內容進行檢核,檢核後勾
選的項目愈多,表示所獲取的資訊也較值得信賴: 勾選 □ □ □ □ □ □ □ □ □ □ □ □ □ □ □ □ □
檢核項目
確定你找對了地方(Web Sites) 1. 2.
這個網站提供的訊息和你所研究主題息息相關嗎? 這個網站值得一遊嗎?
探索網站的企圖(Purpose) 3.
這個網站設定的讀者群與你的需求符合嗎?
5.
這個網站傳遞的訊息你能夠了解嗎?
4. 6.
這個網站設定的目的與你的需求符合嗎? 這個網站提供的訊息完整嗎?
合理懷疑資訊的正確性(Accuracy) 7.
這個網站的訊息是正確且客觀的嗎?
9.
這個網站提供了足夠的資訊來支持他們的論述及結論嗎?
8.
這個網站的訊息有呈現事實嗎?
合理懷疑資訊的安全性及正當性(Safety/Righteousness) 10. 11.
這個網站提供的訊息是安全的嗎?
這個網站所呈現的資料具合理性及正當性嗎?
思考資料的可信度及權威性(Reliability/Authority) 12.
這個網站的類型與你的需求符合嗎?
14.
網頁創作者或作者具可信度嗎?
13. 15. 16. 17.
這個網站的負責人或組織具權威性嗎? 網頁創作者或作者具權威性嗎?
網頁創作者或作者是這個領域中的專家嗎? 網頁上有網站負責人的連絡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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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選 □ □ □ □ □ □ □ □ □ □ □ □ □ □ □ □ □
檢核項目
網頁內容的時效性(Currency) 18.
網頁上有標示這個網站是何時製作的嗎?
20.
網頁上有呈現最新的訊息嗎?
19. 21.
網頁上有標示最近修訂更新內容的日期嗎? 網頁上呈現資訊的時效性與你的需求符合嗎?
報導範圍(Coverage) 22.
網頁上呈現資訊的報導深度與你的需求符合嗎?
24.
網頁上有呈現獨特的資訊嗎?
23. 25. 26.
網頁上有呈現符合你需要的統計數字或圖表嗎? 相連的網站有經過評鑑或加以註解嗎?
可經由這個網站連結其他可信度高的網站嗎?
尋找設計細節的部份(Design) 27.
這個網站的組織架構清楚明白嗎?
29.
這個網站的圖形動畫清楚嗎?
28. 30. 31. 32.
這個網站沒有錯別字或錯誤的語法嗎? 這個網站有適當地融入多媒體嗎? 這個網站有適切的互動性嗎?
這個網站有必要的安全性以保障你的隱私嗎?
分辨「網頁」與在網路上找到的「資料頁」 33. 34.
你覺得這個網頁是專為網站設計的嗎?
網路上找到的「資料頁」有標示源自於何處嗎? 表 1-4 網站資訊可信度檢核表
資料來源:修改自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09),Henderson(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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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識讀
( 五 )
網頁文章識讀
經由上文的檢核表,大致上可以篩選出
具有信度、正確性、客觀性的網站。但別 忘了網路上的資料千奇百怪、應有盡有。 在你決定引用一篇網路上的資料時,別忘
了仍是要「停、聽、看」。大致上來說, 你找到的文章有些是公正地報導資訊,不
帶有任何個人意見。有些文章則是作者要
宣揚己見,來表達贊成或反對立場。引用 宣導性的文章是可以的,但是你必須找到 相同份量的正反面意見來做持衡判斷。說
起來,識讀網路資料是你在寫報告時更要 注意的事喲!
下面我們先看看幾個識讀的方法:
1. 把這篇文章的作者名字輸入到搜尋 引擎。這可以幫你找找看這位作者 是否有發表其他的文章。
2. 你也可以將這篇文章的網址輸入到 搜尋引擎。這可以告訴你那些網站 有連結到這一篇文章。
當我們可以掌握資料來源、運用搜尋策
略,進而能對網站資訊進行判讀與識別, 就可以避免受到不當資訊的影響。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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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不當資訊
透過電子郵件、個人部落格、 BBS 討論區、
便是有人傳陌生網址給你,你點開之後發
惡意中傷的言論,而構成當事人名譽毀損
現今電腦中毒事件頻繁,最常見的手法
現電腦變得越來越慢,諸如此類的手法。
抑或是做報告常見的隨身碟中毒事件,
隨身碟內藏有捷徑病毒,插入電腦使用時, 隨身碟裡的資料就會全部不見,變成捷徑, 不得不多加小心。
網路上的訊息豐富且多元,但是同時也
有許許多多的不當資訊。當我們在網路上
進行資料搜尋時,也要小心這些不當資訊。 例如惡意程式,泛指所有不懷好意的程式
碼,包括電腦病毒、木馬程式、電腦蠕蟲
或其混合型等會影響電腦系統運作的程式。 網 路 上 有 各 式 各 樣 的 社 群,Line、
Facebook、Twitter 等。 大 家 在 社 群 軟 體 上可以有不同的身份,並組成不同的群體
( 群組、好友等 ),透過網路就可以進行大 部份的社交活動。使用者可以透過社群軟 體在各個群體交談、發表心得感想及分享 資訊等。但是病毒也在社群軟體中悄悄地 傳播,許多使用者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中
毒。例如:不小心按了朋友傳的不明網址,
造成電腦、平板或手機立即中毒,再由使 用者將來路不明的網址再轉發給自己所屬
的社群及好友後,病毒便快速散播開來, 造成慘重的災情。
在社群軟體中常出現的就是網路誹謗
了。有關「網路誹謗」之定義為:凡意圖 22
資訊素養與倫理
聊天室、留言版及社群軟體等發表不當或
及身心受創,稱為「網路誹謗」。網路誹 謗因為匿名的特性,沒有人知道真實的身
分而更加猖獗,若真的要訴諸法律行動, 需要透過網路警察,以追查 IP 的方式設法 找到真凶。
近 來 網 路 霸 凌 的 事 件 頻 傳, 網 路 霸 凌
是指施暴者使用資訊和傳播科技,譬如: e-mail、手機和網頁文字訊息、即時訊息、
個人網頁、部落格、線上遊戲、線上個人 投票網站及社群軟體等,去支持企圖傷害 他人的個人或團體其刻意的、重複的和惡 意的行為。霸凌行為會使受害者產生長期
的情感和行為上的問題,譬如:孤單、沮喪、 焦慮,導致低度自信感和情緒低潮,甚至 有自殺的可能,隨著網路的普及與青少年 法律知識不足,使網路霸凌成為新興的校 園問題。
如果讓更多人知道,網路霸凌對他人的
影響有多大,這個世界會少一些悲傷。希 望閱讀這篇文章的你們,能和我們一起幫 助這個世界。
媒體識讀
延伸學習
在此補充,檢查網站憑證也是判斷網站可信度的方法之一喔!
關於網站的憑證是有分等級的,驗證的範圍及所需的費用均不相同,分別是:
• DV:網域驗證。可以經由程序自動驗證,是最低等級 ( 容易申請的 )SSL 憑證,如果 只是想經營個人部落格或是網站,這個等級的憑證的取得相對容易,不需要進行身分 判別,只要確認網域的管理者擁有該網域即可。
• OV:組織驗證。必需經由手動審核,為一組織層級或公司等級的驗證,除了確認網域 的擁有權之外,還會以電話直接聯絡組織或公司等資訊的驗證。
• EV:延伸驗證。除了前通兩項的驗證外,還要經由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相關文件,為最 嚴謹的的憑證審核,可以保證該憑證網域的資料都是合法業務。
因此檢視網站的憑證,也可視為辨識網站資料可信度的指標之一。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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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三」絕韋編 – 鑑往知來 以下的問題留給大家回答,檢視自己在看完這篇文章獲得了什麼。
Q&A
社群軟體中資料的提供及轉傳都是個人,而不是網站。因此前面所
說的「網站可信度檢核表」及「網站資訊可信度檢核表」都不適用了。 社群軟體已經大大地改變了人類的社交方式,在新聞的接收方面也
從以前的被動接收改變成 ( 看似 ) 主動地擷取。為何要加上「( 看似 )」
呢?使用者「想看的」新聞是可以被「製造」出來的,所以在看似主 動的過程中,是否落入了有心人藉由新聞事件的鋪陳,在眾多的真實 新聞中穿插一些假訊息,讓人真真假假無從分辨。
• 面對這些訊息,我們要如何判斷?有沒有方便又快速的方法? • 隨意轉傳網路上面由好友傳來的訊息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參考資料
1. 資訊素養與倫理 - 高中職版 ( 第 3 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2. 吳清基、林宜隆(2009)。資訊素養與倫理-高中版(2 版)。 臺北市: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3. 吳清基、林宜隆(2005)。資訊素養與倫理-高中版。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4. 臺灣網路資訊中心(2019 年 12 月)2019 臺灣網路報告,取自 https://report.twnic.tw/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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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媒體識讀
「四」通八達 – 小試身手 問題討論 Q 1: 網路的資料只要經過加註來源後就可以隨意引用,不算抄襲? Q 2: 政 府機關、大企業(Google、Apple)或知名媒體(BBC NEWS、The New York Times)等網站上的資料一定是可信的,不用再次查證?
Q 3: 維基百科因為受到網路大眾的監督,有問題可以隨時反應及參與編輯,因此上面的 資料可以不用查證?
媒體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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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一
第二單元 資訊倫理
UNIT1
02
0101101001010110100 1 1 0 0010110100101011010 0 1 0 00101101001101101 0 0 1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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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一」葉知秋 – 學思並進 學習目標
網際網路的普及,訊息傳遞的便捷,人
們透過電子郵件、留言版、討論區(論壇)、 通訊軟體、社群媒體…等媒介,做為日常 生活中的溝通方式之一。
身處數位時代,使用者在使用網際網路
上的資訊、資源時,應瞭解相關規範並遵 守使用規則,包括合理使用、非法入侵、 使 用 禮 節 … 等 資 訊 倫 理 問 題( 朱 家 榮, 2010)。
現今科技的進步與便利,使得資訊、資
源取得及轉換容易,我們常常都能在網路 上很方便的取得別人的資料,但我們想過 一個問題嗎?這樣做有沒有侵犯到別人的
權益。使用者除了應該遵守網路禮節,也 需留意數位化資訊、資源的相互共享利用, 在著作權的保護之下,應該是出於著作人 自願,而不是犧牲別人的權益來達到分享 的目的。
本單元從資訊倫理的面向,認識網路禮
節與著作權,藉由本單元內容,希望身為 數位時代網民的你我知道,在網際網路上
合理使用網路資源也是很重要的使用禮節, 我們都有責任遵守著作權,確實做到「保 護自己,尊重他人」。
本單元名詞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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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一、 資 訊(information):對使用者有
用之資料和訊息的總稱,泛指一般 資料和訊息(教育百科,2003)。
二、 資 訊 倫 理(Information Ethics、 Cyber Ethics):指人類從事資訊搜
尋、儲存、組織、整理、利用與傳 播之資訊應用行為或發展資訊系統
之行為過程中產生的倫理議題(莊 道 明,2012)。Richard O. Mason
於 1986 年提出資訊倫理的主要議 題包括隱私權(privacy)、正確權
(accuracy)、財產權(property)、 存取權(accessibility),即為眾所 熟知的 PAPA 理論。 三、 網
路
禮
節(Netiquette):
Netiquette 這個字來自於 network
(網路)與 etiquette(禮節)的結 合(林奕華、林宜隆,2014)。由
於網際網路上的互動不一定會看到
對方,為了表示互相尊重,展現使
用網際網路的負責態度,彼此均應
在網際網路上以適當的態度、行為、 文字符號…等進行交流,避免產生 不必要的誤解。隨著使用習慣的改 變、網友互動經驗及專家學者的歸
資訊倫理
納,逐漸發展出網際網路社會的使 用規範稱為網路禮節。
四、 著 作權(copyright):著作權是智
慧財產權的其中一項,保護的內容 為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 圍之創作。我國著作權定義,任何
著作只要具有原創性,作品一經完 成即已受到保護,而保護是就該創 作之表達形式,而非過程觀念。
五、 創 用 CC(Creative Commons):
法律學者 Lawrence Lessig 於 2001
年 提 出「 保 留 部 份 權 利 」(Some Rights Reserved)的概念與作法,
目的是透過自願分享的方式,表達 創作提供給他人使用的善意,清楚 的瞭解著作人的授權意願及範圍。 基於「用善意換取善意」的概念,
可以有更多人共同建立內容豐富、 權利清楚且便於散佈的各式資源, 嘉惠更多使用者,快速達成提昇社 會發展的目的。
我國現行著作權法是「保留所有權 利」(All Rights Reserved),美國
資訊倫理
29
資訊素養與倫理
引起動機
網際網路和通訊軟體已成為你我生活中
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使用通訊軟體轉傳
以下狀況,你是否有遇過或思考過!?
訊息、圖文、影音…等,既方便又快速,
透過網路「轉傳、轉寄」這個簡單的動作
動。
能避免擦槍走火、謾罵攻擊?網路上的眾
還可以透過直播功能和朋友、家人即時互
科技的確帶給我們各種便利性,例如,
生活、學習、工作…等,我們在網路世界 自由使用的同時,應該要能做好自我規範,
在「自律」的前題下,於網路世界中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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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禮貌與使用禮節。
資訊素養與倫理
是否隱藏著危機呢?在網路上發言如何才 多訊息在任意散佈前是否經過查證呢?網
路上資源眾多,怎麼做才是合法引用、合 理使用呢?無論是發言或個資,有顧及他 人和自己的隱私嗎?
資訊倫理
「兩」全其美 – 觸類旁通 主題探索
知 識 爆 炸 的 現 在, 人 人 皆 可 貢 獻 智 慧
與創意,透過網際網路的便利,更可降低 數位落差與城鄉差距,在「取之於網路用
之於網路」的概念下(林奕華、林宜隆,
2014),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引用資訊、使 用資源,應秉持「保護自己,尊重他人」 的原則,才能創造雙贏局面,讓智慧與創 意源源不絕。
Richard O. Mason 於 1986 年 提 出 的
PAPA 理論,現仍為資訊倫理的主要議題, 議題內容包括隱私權(privacy)、正確權
(accuracy)、 財 產 權(property)、 存
取權(accessibility),其中涉及的問題包
括資訊安全責任、個人資料保密、網路衝 突倫理、網際網路管轄權、資訊超載、垃 圾郵件、網路抄襲、智慧產權、資訊檢查、
性別議題、數位落差、跨文化資訊倫理… 等(莊道明,2012)。
以下就「資訊倫理與網路禮節」、「著
作權法與創用 CC 授權」、「避免侵權,合 法引用(相關案例與建議做法)」、「謹
守原則,合理使用(關於著作權的合理使 用)」、「保護自己,尊重他人」等五個 部份加以說明。
一、資訊倫理與網路禮節
「匿名性」是網路世界的基本特性之一,
無論匿名與否,無論在真實世界或網路世
界中,與人互動、存取資源、發表言論… 等,都應該在基本的規範中,謹守禮節, 尊重隱私,做到「保護自己、尊重他人」,
切莫因為網路世界具有匿名性而隨心所欲、 恣意妄行,進而惹禍上身、得不償失。
徐振雄於 2007 年提及「網際空間中法
律與倫理議題,廣泛包括網路民主、智慧 財產權(尤其是著作權)、網路犯罪、網 路言論自由、網路色情、網路隱私、侵犯 人性尊嚴的兒童不良資訊內容…」,其中,
穩私權與個資外洩、網路發言、網路犯罪 (包括破解入侵、散佈非法或不實內容、 詐騙、色情、病毒…等)、智慧財產權的 引用與取用…等現象,時至今日仍履見不 鮮。
為能安心自由使用網際網路,網路上的
你我應在既有規範下,從自重、自律做起。 Richard O. Mason 定義資訊倫理四大議題 PAPA(朱家榮,2010),本單元同時就常
見的網路現象,提供自重、自律的建議做 法,整理如下表。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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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隱私權
(privacy)
定義:蒐集、處理與散布個人隱私資訊時,所必須尊重的隱私權問
題。
自重、自律的我:保護自己的個資及隱私,不任意留下自己的紀錄,
曝露於危險中。不侵犯他人隱私,不竊取他人個資、更不破解入侵、 不任意散佈。
作者喵貼心小提醒!進入到不安全網站,不要隨意留下個資,讓他
人有跡可循。自己也要做到不去侵犯他人個資和隱私喔! 正確權
(accuracy)
定義:資料提供者供應準確資訊給使用者,以做成重大決策的義務
與權利。
自重、自律的我:提供資訊前要謹慎求證,網路發言時要謹言慎行,
不轉傳非法及不實的內容、訊息,更不散佈謠言、不捏造事實、不詐騙。 作者喵貼心小提醒!要有判斷事情的能力,訊息在轉發出去前,一
定要經過求證。 財產權
(property)
定義:利用、傳播與重製資訊產品的權利與義務。
自重、自律的我:作品經由自己的創作,即擁有智慧財產權。不任
意引用他人作品、不隨意取用各類型資源,在智慧財產權的規範下, 彼此互信互重,一起進步。
作者喵貼心小提醒!要尊重別人的智慧財產權,切勿盜版他人作品,
這樣原作者才有動力繼續創作好作品。 存取權
(accessibility)
定義:對於資訊的讀寫權利與資訊資源的掌控權等問題。
自重、自律的我:引用或取用各類型資源時,先取得同意授權並依
授權使用,不斷章取義、不擷取拼湊、不扭曲原意,做到保護自己、 尊重他人。
作者喵貼心小提醒!引用他人資料時,除了確保合法性,也要注意
自己所改寫的資料是否符合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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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資訊倫理
網 路 禮 儀 導 師 Virginia Shea 女 士 在
《Netiquette》一書中介紹了網路禮節的
意涵及其重要性,包括十個核心原則(The Core Rules of Netiquette)如下,
言論或是和其他網友互動前都應先看看這 些資料,可降低說錯話的風險。
禮節四: 尊 重別人的時間與頻寬(資源 共享)
禮節一:記住人的存在(推己及人)
Rule 4: Respect other people's time
即使是在網際網路上進行互動,但別忘
很多時候在網際網路上是為了要得到網
Rule 1:Remember the Human
and bandwidth
記和自己互動的對方是「人」,而不是電
友們提供的資料或是經驗,在提問前,應
應該應用於網際網路上。
早就被問過多次並留下豐富的資料,常見
腦,因此所有人與人之間的基本禮節也都
禮節二: 網 路上的行為要和實際生活行 為一致(表裡如一)
Rule 2: Adhere to the same standards of behavior online that you follow in real life
網路世界和現實生活是存在相同的道德
法律標準,絕大多數人們在現實世界都是 守法且有道德心,千萬不要以為在網際網
路上的行為就可以不遵守現實生活的法律 及道德。
該要自己先搜尋及研究,有些問題可能很
的問題通常會收錄於「精華區」或是「FAQ 常見問答集」之中,大部份網友都是出於
熱心,不求回報代為解答,同為網站的使 用者應要懂得尊重他人,千萬不要偷懶直 接要求網友回應。
禮節五: 給 自己在網上留下好印象(行 道以禮)
Rule 5:Make yourself look good
online
在網際網路上互動不一定會看到彼此的
禮節三: 了 解自己所在的網路環境(入
真面目,因此和網友互動的言語,就是網
Rule 3: K n o w w h e r e y o u a r e i n
經營,有禮貌的網路談吐,就像是體面的
境隨俗)
cyberspace
加入一個討論區(論壇)或社群網站,
準備和廣大的網友們互動前,請務必先瞭 解該網站的基本要求,大部份的網站都會
友對你的印象了。好形象是必須花心力去
打扮,會讓人留下好的印象,應避免不雅 的談吐出現在網路互動中,尤其是髒話, 以免留下不好的印象。
有「新手上路」的說明資料,在發表任何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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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禮節六:分享你的知識(傳播善知)
禮節九:不要濫用權力(行權以仁)
「施比受更有福」,在經常尋求其他網
在討論區(論壇)或社群網站中擔任管
Rule 6:Share expert knowledge
友協助時,也別忘了同時秀出自己的經驗
理員或是版主,比一般網友更有權力,但
識可以不斷傳播,使有同樣問題的網友不
用,甚至損害其他網友的基本權益,例如
及知識,或是分享其他網友的回答,讓知 需再重覆提問,無形中也節省了大量網路 資源。
禮節七:心平氣和地討論(伐戰以德)
Rule 7: Help keep flame wars under control
不同立場或看法造成的唇槍舌戰在所難
免,但在網際網路上互動時要把重點放在
必須照規定使用權力,不可依個人喜好濫
刪除和自己立場不同的網友留言文章…等, 當然更不能進行非法的活動。
禮節十: 原 諒他人所犯的錯誤(薄責於 人)
Rule 10: B e f o r g i v i n g o f o t h e r people's mistakes
每個人都有可能會犯錯,當看到別人無
事情的觀點討論,避免人身攻擊。不必要
意間用錯字眼,或是問一個非常基本的問
發洩,但卻會造成彼此不好的感受,也可
要在意,如果真的想要給他建議時,建議
的謾罵、髒話或侮辱性言語或許只是一時 能讓網站管理員停止發言的權利,造成兩 敗俱傷的結果。
禮節八:尊重他人的隱私(尊重隱私)
R u l e 8 : Re s p e ct ot h e r p e o p l e ' s
privacy
私人間的電子郵件往來、通訊軟體的互
動紀錄或是社群媒體的發文留言,都是屬
於個人隱私的一部份,未經當事人同意, 切勿任意將其公開;在網際網路世界中多
是使用綽號或匿名,未經網友同意,也不 可在各種管道、媒介中任意公開網友的真 實身分。 34
Rule 9:Don't abuse your power
資訊素養與倫理
題,或寫了篇沒必要的長篇大論時,請不 用短訊或 e-mail 私底下提醒即可,畢竟大
家都曾經是新手,犯錯在所難免,不必要 以嘲弄或是不耐煩的語氣回應在網路上, 以避免激烈的網路筆戰。
網路禮節是網際網路溝通互動的基本技
巧。在網際網路上,無論使用那一種溝通 互動模式、無論是要資料蒐集或是社交活
動,均應謹守「推己及人」的觀念,在使 用網際網路時,將心比心,也要時時提醒
自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展現自己 使用網際網路的負責態度,尊重對方,避 免帶給對方使用網路的不便及無意間產生 的誤解。
資訊倫理
二、著作權法與創用 CC 授權 ( 一 ) 著作權法
任何著作只要具有原創性,都是受著作
權法保護的,即使是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的
圖文、影音…等作品,也會受著作權法保 護。因此,在個人網站或社群網站張貼他 人作品,以及私下複製他人檔案並廣為流
傳,這些行為均可能觸犯著作權法。舉例 來說別人轉貼你上傳的文章,或是你轉傳 同學的檔案給別人,就有可能觸犯著作權 法。
著作權法制定的目的在於保護著作人的
著作權益,也是為了要保護使用者依法透 過授權管道利用他人的著作,甚至就同一 觀念以不同方式創作表達,進一步能有更 好的作品。如果你的作品可以一直被轉發
或是盜版,你應該也會覺得創作這件事, 變得沒動力了。
著作權法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
權,其中,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 不可以讓與或繼承,也就是小美你個人的
作品,作品的著作權屬於你自己。著作財 產權則依著作性質的不同有其相關權利。
著作的類別分為十類,分別為語文著作、 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 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錄音著作、
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著作依類別不 同而有不同的著作財產權,也就是擁有著 作財產權的著作人,可以分別為公開口述
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公開上映 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公開發表 權、重製權、改作權、散佈權、編輯權、 出租權…等。
智 慧 財 產 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設立之目的,在於透過法律 保護著作人的智慧成果,並鼓勵有能力的
著作人願意繼續完成更多更好的智慧結晶, 供社會大眾參考利用,提昇社會發展,其 中,包括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
統稱為智慧財產權。因此,智慧財產權不 僅在保護著作人的權利,更在維護社會競
爭秩序。舉例來說,你今天生活隨處可見 的,看到的各種文學作品,如:李昂《殺 夫》,甚至是商標,M 就是麥當勞等等, 都屬於智慧財產權的範疇。
我國著作權法第 65 條合理使用之說明,
雖能幫助使用者在參考利用著作人著作時 做為依據,但為能讓使用者放心的運用他 人著作,又為能讓著作人的著作有規則的 供使用者利用與散佈,故不論是使用者或
著作人,都可以考慮授權的新選擇「創用 CC」,讓著作的運用更彈性。 ( 二 ) 創用 CC 授權 (CreativeCommons)
創用 CC 制定的目的是為了便於著作的
創作與使用授權而命名。透過自願分享的
方式,表達創作提供給他人使用的善意, 並以更富彈性的「保留部份權利(Some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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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Rights Reserved)」概念,清楚的瞭解著作人的授權意願及範圍。基於 「用善意換取善意」的概念,可以有更多人共同建立內容豐富、權利清
楚且便於散佈的各式資源,嘉惠更多使用者,快速達成提昇社會發展的 目的。
創用 CC 以四種核心要素組合出六種主要授權條款,著作人可依作品
型態或授權方式自訂授權條款,並可針對同一著作採用二種或二種以上 不同的授權條款。四要素分別如下:
姓名標示(Attribution):必需包含。著作人允許他人
對其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及衍生著作(註 1)進行重製、 散佈、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前提是使用者必須保 留著作人的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著作人允許他人對其
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 為,但僅限於非商業性目的。
禁止改作(No Derivative Works):與「相同方式分享」 不能同時包含。著作人允許他人原封不動的對其著作進
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不得產出衍 生著作。
相同方式分享(Share Alike):適用於衍生著作,與「禁
止改作」不能同時包含。著作人允許他人在衍生著作與 原著作採取同樣授權條款的情形下散佈其衍生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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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資訊倫理
創用 CC 授權條款圖示(資料來源:CC 台灣社群(https://cc.ocf.tw/))
四種核心要素組合成六種主要授權條款
項特色,一個語言一個翻譯版本的國際化
素,需留意的是,「禁止改作」與「相同
database rights)與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
之共同點為,均應包含「姓名標示」之要 方式分享」之要素在同一著作僅能擇一使
用。小美:「也就是說假使有朝一日,我
的作品被重製、散布等等,我這個著作人 的名字都會被保留。」
以本教材網站(http://ile.tp.edu.tw/)
為例,在作品完成後採用創用 CC 授權,並
以「姓名標示 - 非商業性 - 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授權條款,提供使用者使用本著作。 創用 CC 於 2013 年 11 月發佈「創用 CC
授權 4.0」,讓分享和再利用創用 CC 授權 材料變得比以往更簡單也更可靠,包括三
條款、納入資料庫權利保護(sui generis 款相容及保留創用 CC 授權條款改版的彈 性,適合政府機關及用來發布公共部門消
息或其他數據資訊,也是目前最全球化、 法律上最健全的創用 CC 授權制度(戴雅
彣,2013;林懿萱、林誠夏,2016)。我 國政府於 2019 年通過增列「創用 CC 姓名
標 示 CC BY 4.0」 及「 創 用 CC 姓 名 標 示 相同方式分享 CC BY-SA 4.0」為我國各機
關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可選用之授權條款(國 家發展委員會,2019)。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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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三、 避免侵權,合法引用 - 相關案例與建議做法 整理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侵權行為,包括以下類別,「( 一 ) 圖文影音
引用、張貼與轉傳」、「( 二 ) 影音直播、攝錄與重製」、「( 三 ) 影
音分享、傳輸與販售」、「( 四 ) 友站資訊連結」,並提供相關案例及 建議做法,希望從教育的角度能對教學現場的師生有所幫助。
( 一 ) 圖文影音引用、張貼與轉傳
• 胡姓插畫家投訴台南官田區農會舉辦的菱角產業文化活動,未經授權使 用她的「水雉」插圖。
• 網拍賣家擅自下載利用網友拍攝的國外零食照片做為商品照片。 相關案例
• 花蓮吳小姐在個人粉絲專頁及烘焙社團分享的食譜,收錄於某出版社書 籍,不僅食材幾乎一樣,連小叮嚀都像複製貼上,引發著作權糾紛!
• 陳姓藝人以藝名○○哥哥在桃園市辦理的燈會活動中唱跳演出親子台專 屬的專輯歌曲,被親子台控告侵犯商標權及著作權。
• 網友在 Line 群組瘋狂轉傳「公共電視台會播出○○○鮮乳是化工鮮乳相 關新聞節目」的訊息,謠言傳到連公視都要自我澄清。
藉由網際網路的普及與便利,透過社群平台或是電子郵件轉傳圖文影音已
建議作法
成為我們生活中傳遞訊息的常用方式之一,轉傳時,應視轉傳的內容、動機、 市場銷售…等因素來考量是否觸犯重製權,若將作品轉寄給多數人或轉寄整
份圖文影音,明顯超出合理範圍,若未經著作人授權,還可能侵害公開傳輸 權、散佈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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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資訊倫理
( 一 ) 圖文影音引用、張貼與轉傳
轉傳分享時,以提供超連結的方式傳送圖文影音供分享瀏覽之行為,未涉
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但明知內容有侵害著作權情事卻還是提供超連結,則要 負擔共同侵權責任。若將圖文影音內容直接張貼轉傳到公眾群組,已涉及重 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的行為,應於事前取得授權,以免侵權,而群組成員 若只是瀏覽沒有轉傳,不會有侵權問題,無須擔憂。
張貼發表或提供下載他人作品,看起來像是幫作者做免費宣傳,但無論營
利與否,為免侵犯著作人的權益,最好的方法是事先詢問作者;若是張貼不 建議作法
雅影音圖片於網路上,不但違法,還可能觸犯妨害風化罪;在按下「轉傳」、 「分享」時,即使不加以評論,未經查證的訊息或是內容有侵害他人名譽疑 慮,亦可能觸犯誹謗罪,以上均不可不慎!為避免觸法,看到別人轉傳的訊
息,應先予以查證,有疑慮的訊息則不予繼續流傳,以降低犯罪上身的風險。 著作權中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保護表達形式而非過程觀念,意即著作權法
保護具有原創性的完成作品,例如,新詩創作、紀錄片…等。引用他人著作
應先取得授權並標示資料來源,引用時,若表達型式大致上是相同的只有小 地方修改,即已侵犯著作權改作的權利,具體的建議做法,是將資料充分理
解後以自己方式表達,或是使用具有創用 CC 授權的圖文影音,可以讓自己
用的安心。無論是否取得授權,標示資料來源是引用他人著作基本的尊重而 非免責的理由。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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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 二 ) 影音直播、攝錄與重製
• 一名 16 歲女高中生因為喜歡 F.I.R.,故下載 F.I.R. 專輯中的 4 首歌並張
相關案例
貼於自己的部落格上供人播放收聽,遭唱片公司提起告訴。
• 經營佛具行的老闆於網路上搜尋並下載圖片,交廣告公司以大圖輸出方 式張貼於店內牆壁,某日在臉書開直播販賣商品時被作者發現該圖逕而 提告。
無論是主辦單位或觀眾,在錄音、錄影前,應先徵得主講人同意,並表明
目的及用途後,依授權範圍合理使用。若是擅自使用,例如,未經同意將攝 錄後之內容公開播放或上網,則非屬合理使用。
社群平台(例如 fb、IG、Line、Youtube…等)眾多且功能齊備,除張貼
分享圖文影音外,「直播」亦為其中一種與網友在網路上互動的功能,除了 能即時播出,通常也有回看功能,可供網友隨時點閱觀看。 建議作法
直播主利用直播功能販賣商品,為了吸引點閱率,會演唱歌曲、轉播影片、
分享照片及有版權書籍的文章笑話、背景播放音樂…等,由於利用到他人的 圖文影音,宜先取得相關授權或以平台業者的授權契約約定之,以免涉及著 作權法重製、公開傳輸、公開口述或公開展示…等權利,尤其是以商業營利 為目的,較難主張合理使用。
關於音樂著作製成 mp3 音樂檔,屬於重製行為,若是個人因為擔心 CD
磨損,而以此方式保存,應可屬合理使用的範圍,但若重製成 mp3 後將檔 案燒錄、借人、販售、提供下載…等,毫無疑問,是不可為之的。而 midi
音樂檔是就原著作改作之衍生著作,如果要放在網路上,就需經原著作人授 權,否則會侵害重製權、散佈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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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倫理
( 三 ) 影音分享、傳輸與販售
• 某大二學生平常喜歡從網路下載 mp3 流行歌曲於自己電腦中聆聽,又, 該生架設一個網站提供最新流行歌曲資訊,並將最受歡迎的數十首歌曲
燒錄成音樂光碟,於該網站上以每片 100 元公開販售約 150 片音樂光碟。
相關案例
• 業者販售或協助裝設追劇神器(包括數位機上盒、開發 App 應用程式) 供使用者連結侵權網站、下載瀏覽使用,又或者指導使用者以便捷管道 (例如,以預設路徑安裝使用)連結侵權網站觀看非法影音,以此方式 獲利廣告收益。
• 我國二名理工碩士涉嫌利用自身資訊專業,經營網站六年多,於世界各 國架設超過二十多處雲端虛擬主機,提供影片給網友觀賞,並藉由網友 點擊廣告非法獲利。
將音樂下載、儲存至電腦中或將數十首歌曲燒錄成一片音樂光碟,是屬於
著作財產權人專有的重製權,故此行為已屬盜版行為。該大學生將燒錄後的
音樂光碟公開販售,不符合合理使用的範圍,以商業目的,重製的質量比例, 已影響該著作的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形同銷售盜版光碟。
新興科技的快速發展,侵權型態也有所改變,我國於 2019 年 4 月完成著
建議作法
作權法第 87 條、第 93 條修正立法通過,期能有效遏止網路侵權問題。無論
是製造、進口、開發…等方式,無論是透過硬體(例如數位機上盒、追劇神 器)或軟體(例如 App 應用程式、瀏覽器)提供大眾接觸非法內容之技術
並獲取利益,此種為了使用者方便,以人工方式有規畫有系統的蒐集、篩選、 上架後於網路上擴大侵害效果之行為,視為侵害著作權。
科技本身是中立的,端看使用者的態度與使用行為!資訊科技的發展是為
了使各類資源做到最佳的共享與互動,從科技中立的觀點,軟體和硬體僅是 提供功能協助達成目的,當然,得就使用者的動機,是將其用來做合法或侵 權的行為。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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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 三 ) 影音分享、傳輸與販售
網路上眾所周知的點對點(peer to peer, P2P)下載軟體,其主要功能是
建議作法
用於檔案交換,原理在於每台電腦是用戶端同時也是伺服器端,所以,當自
己在下載檔案的同時,自己的電腦也正在供別人下載,如果將其用於有侵權 的檔案,則會觸犯散播刑責。使用者也要注意的是,使用 P2P 軟體需留意 衍生中毒、後門程式、硬碟壽命降低(硬碟壽命的因素取決於硬碟的讀取次 數及使用時間)…等問題。
( 四 ) 友站資訊連結
• 新北市某網友把 YouTube 上的「人在囧途」電影分享連結在自己的部落 格上。
相關案例
• 西元 1999 年,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時代週刊(Times) 及 CNN 等知名的報紙、雜誌及電視台控告美國全面新聞(Totalnews)
( 陳 俊 宏,2000), 將 他 們 網 站 上 的 網 路 新 聞 連 結 至 全 面 新 聞 (Totalnews)的網頁畫面框架中,讓使用者無法見到他們網站原貌,還 會誤以為內容為全面新聞(Totalnews)網站所有。
網站上的超連結技術屬於科技中立觀點,而超連結的應用則有可能會侵
害他人著作權,侵權與否得視使用者的動機是將其用來做合法行為或侵權行 為。 建議作法
單純提供網址讓他人以超連結方式瀏覽其他網站內容,未涉及「重製權」
及「公開傳輸權」,不會侵害著作人的著作財產權。然而在網站中單純分享 無圖利行為,並不是免責的理由,提供連結在網路上,即屬於公開散佈的行
為,若網友明知為盜版網頁還提供連結引導他人至有侵權疑慮的網站,明顯 違反著作權法,還有可能成為侵權的共犯或幫助犯,更何況電影具有版權且 為商業電影。當網友知道網站上有侵權行為發生,應向 YouTube 反應將其 移除,而非繼續分享、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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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資訊倫理
( 四 ) 友站資訊連結
建議作法
若是以框架連結的技術(Frame link technology)進行超連結,應保持
資料的完整及維持該網頁的完整性,例如,以跳出新視窗方式完整呈現原 貌,否則,易引起擷取他人成果、降低被連結網站知名度之爭議。
( 五 ) 合法引用,我可以怎麼做!?
在網際網路的環境中,隨著新興科技的
不斷發展,也持續有不同型態的網路行為,
為免誤觸著作權,不論是以何種方式,不
1. 法律保障範圍:著作權法保護表達
形式而非過程觀念。若著作人是一般人, 則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一直存續至著作人 過世之後的五十年。
論是以硬體或軟體進行引用、使用,在遵
2. 獲 得授權同意:在使用各種型式著
得著作人授權或遵循創用 CC 授權條款,以
權書或同意書格式眾多,但至少應
守網路禮節的概念下,利用著作前即應獲
合理合法的方式引用資訊、使用資源,才
作前,宜先積極取得授權同意,授 包含下列項目:
是「保護自己,尊重他人」的做法。
• 使用者、著作人之機關名稱、基本資
法的引用才可以保護使用者之行為,以下
• 使用之目的、範圍
為避免侵犯著作人之著作相關權利,合
提供合法引用之正確觀念與建議正確做法。
料、聯絡管道
• 授與享有之權利、不得侵犯之權利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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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明示資料出處
• 使用他人著作應清楚註明出處,包含 作者、書名、出版商、發行地點、發 行日期、網址…等。
• 因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 當目的而在合理範圍內的引用,必須 要清楚寫明出處來源,如果是就原著
作改編,則要取得授權並註明出處 (註 2)。
述期間享有著作財產權,期間過後, 如無特別情形亦同。
• 創用 CC 授權標示:使用此標示,視
同為自己的著作訂定較彈性的著作利 用規則,使著作人及使用者雙贏。創
用 CC 授權以四種核心要素組合出六 種主要授權條款,表示引用該著作必 需 ( 需要確認本文 )
• 註明出處的用意,是為了能進一步求
證、查詢、聯絡相關資訊,能達此目 的才是註明出處的意義,建議,不論 是合理使用、合法引用或取得授權,
姓名標示
均應註明出處。
4. 著作的引用量
• 著作權法中並無明文規定多少的引用
姓名標示 - 非商業性
量可視為合理,應就雙方互相尊重創
作的原則或授權書中相互約定的內容 而為之。
姓名標示 - 禁止改作
• 如以非營利教育目的,在適當範圍內
利用他人著作,可視為合理使用,但 是,沒有營利的意圖或行為,卻不是 免責的理由。
5. 注意著作標示:常見的標示為
• 著 作 權 標 示:「OO 公 司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或「OO
公司 ©2005-2020. 版權所有翻印必 究」,意指 OO 公司對於該著作於上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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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標示 - 非商業性 - 禁止改作
姓名標示 - 相同方式分享
姓名標示 - 非商業性 - 相同方式分享
資訊倫理
6. 避 免著作重製:重製是著作權中最
重要的權利,僅著作人享有重製的
權利,所以,不論用任何方法要重 製他人的著作,都要經過著作人的 同意。
7. 正確連結方式
• 如需連結友站資訊時,應依照授權範 圍使用,且利用時應保持資料的完整
及維持該網頁的完整性,例如,以跳 出新視窗方式完整呈現原貌,也就是 直接帶領使用者進入另一頁面,避免
跳過被連結網站的首頁,否則,易引 起擷取他人成果、降低被連結網站知
屬於公開散佈,需謹慎為之。
作者喵:「即使是傳給特定的朋友或家
人,都還是散布的一種,這點是需要特別 注意的。」
8. 善用自由軟體:相較於商業軟體,
採用 GNU GPL 授權聲明的自由軟體,提供 了許多功能齊備的各項應用軟體。自由軟
體的 Free 代表軟體可自由傳遞的開放性, 鼓勵使用者複製、散佈、研究、改良,讓 使用者可以放心下載、安裝、使用。
作者喵提醒大家!網路上還是有很多自
由軟體或公共軟體,都是可以自由利用的。 關於自由軟體的定義,之後會有更詳細的 說明。
名度之爭議。
• 避免轉貼、分享未經授權的網站連 結,即使註明了提醒警語仍算侵權,
若是引導使用者瀏覽或下載具版權 的 著 作, 則 必 需 承 擔「 導 引 責 任
(Contributory Liability)」, 也 有
可能成為侵害公開傳輸權的共犯而有 刑事責任。
小明:「現在網路太方便了,看到什麼
資訊就會想轉貼,但一不小心就會成為盜 版者的幫兇。」
• 切勿分享有侵權疑慮的連結,即使是 在社群網站上分享給特定的對象,仍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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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謹 守原則,合理使用 – 關於著作權 的合理使用
我國著作權法第 65 條明定「著作之合理
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在合 理使用之規定下,使用者可基於公益、教 育或學術目的之原因,不需經著作人同意
使用其著作,而不致構成著作權之侵害(章 忠信,2003)。合理使用之判斷,考量以 下原則,
1.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係為商業目的 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2. 著作之性質。
3.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 之比例。
4.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 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
國內案例「知名網路紅人以拍攝『X 分
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
鐘看完電影』之自製系列短片於網路影音
然而,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不能只就單
是「衍生著作及原著作之著作權」、「素
之參考。
一項原則做為決定,應就上述原則逐一判 斷後再綜合考量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國外著名案例「西元 1979 年,Harper
& Row 出版公司控告 Nation Enterprises
雜誌,引用其尚未出版之『福特總統回憶 錄』中之文句、事實約 300~400 字做為摘
要並刊登,全文約 12 萬字。」從此案例中 得知,縱使引用的比例(量)相當少,但 引用的內容(質)是全文中最精華的部分, 46
已對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造成損害。
資訊素養與倫理
頻道公開。」此一系列短片最常被討論的 材取得授權與否」、「是評論還是濃縮」、 「是否屬於戲謔仿作(Parody)(范國華、
朱崇佑、郭凌豪,2017)」…等,合理使 用的判斷應就個別影片論斷。從此案例中 得知,雖然未向觀眾收費但若可獲取其他
商業利益,則較難解釋為非營利教育目的; 利用原著作之質量雖然比例不多,但關鍵 在於剪輯部份是否為全片中的精華;此一
系列短片是否可替代觀看整部影片的效果,
資訊倫理
進而對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造成影響。
素材、著作,使用前僅需清楚瞭解著作人
的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同時也要考
就可以安心、放心的使用。以「台灣創用
著作權法的設立,除了是保護著作權人
慮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意 即在保護原創、鼓勵創作的精神下,著作 權法保護創作之表達形式,而非過程觀念。 從以上案例,我們可以再次檢視利用人利 用的是著作的表達或是觀念,我們更可以 清楚的知道,合理使用與侵權使用其實只 有一線之間,較妥適的做法仍建議是取得 授權、載明出處來源。
的授權意願及範圍,根據授權標章的指示,
CC 計畫」網站為例,在網站首頁最下方清 楚標示創用 CC 授權意願及範圍,讓使用者
清楚知道「除另有註明,網站之內容皆採 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 - 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 灣授權條款」之規定,使用者可以安心又
放心的使用網站內各項資源及搜尋創用 CC 素材、著作,利人又利己。
使用者在網路上搜尋素材、著作時還可
以多一個選擇,選擇使用「創用 CC 授權(保
留部份權利 Some Rights Reserved)」的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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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創用 CC 計畫 |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網站
資料來源:取自台灣創用 CC 計畫 |Creative Commons Taiwan(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台灣創用 CC 計畫 |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網站 素材搜尋
資料來源:取自台灣創用 CC 計畫 |Creative Commons Taiwan(http://creativecommons.org.tw/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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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倫理
五、保護自己,尊重他人
了解合法引用、合理使用後,請你試想,
如果你自己是著作人,你希望獲得使用者
的尊重嗎?在「將心比心,相互尊重」的 前提下,試著換個角度來思考。
著作人也有可能是使用者,彼此目的均
是為了創作,在創作過程中往往會利用他
人著作,重點在於不可損害著作人之利益,
因此,引用他人著作時,設想自己如為著 作人時,希望他人如何尊重,能否接受其 引用量、用途、用法均屬合理範圍;又,
當自己是著作人時,設想自己為使用者, 若所有內容均需經同意授權才能利用是否 方便合理,能否更彈性的藉由著作權標示
或創用 CC 授權標示,讓使用者方便聯繫取 得授權或遵循授權條款放心利用著作。
在網路上的引用、使用行為,保護自己
且尊重他人的做法就是,不要任意下載與
上傳他人著作、直播要留意有無使用或拍 到具版權的作品、不隨意張貼轉傳分享有 疑慮的圖文影音、切勿盜版販賣傳輸影音
及軟體、引用時加註資料來源、改作前要 徵得原作者同意授權、轉傳資訊以提供網
址由他人自行連結為宜且僅傳給特定人士、 使用合法軟體及合法授權的資源。
著作權為屬地主義,依互惠保護原則,
個人著作權之保護必須依所在地國家之著
作權法為主,例如,外國人之著作在我國 之保護,要依我國著作權法之規定,反之 亦同。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當有侵權行為發生
時,使用者不論意圖、方式為何,不論營 利或非營利,以任何方法侵害他人著作權,
一律處以相當程度的有期徒刑、拘役(註
3)、或科或併科罰金。而侵害他人著作權, 不論告訴乃論(註 4)與否,檢警調均可主
動偵辦。也就是說,侵權行為一旦發生, 沒有刑事責任也有民事責任,使用者應當 謹慎為之。
在 校 園 中, 如 有 著 作 權 相 關 問 題 或 案
例,可向學務處反應;如對著作權有疑義, 可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著作權組」諮
詢, 諮 詢 專 線 (02)8732-1452、(02)87322792、(02)8732-2983。當發現自己的著作 權被侵害時,可向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
組(0800-016-597)檢舉或請求協助,或 提刑事、民事訴訟,進而排除或防止侵害。 如何舉證自己是著作人,有以下建議:
1. 電腦程式:可編入亂碼或將自己的 名字簡寫插入於程式內,以備不時 之需。
2. 語文、音樂、美術、攝影等創作: 應保留原稿、草稿或底片,以備不 時之需。
3. 集體創作著作人:養成撰寫工作日 誌的習慣。
如果發現製造或販賣盜版光碟,可向各
縣市警察分局、當地派出所、法務部調查 局所屬各調查處等警調單位檢舉,亦可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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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0800-016-597(您一來,我就去)向經 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提出檢舉。
若購買具有版權的圖文影音,是買到它
為 能 因 應 著 作 型 態 的 轉 變、 新 興 科
的所有權而不是買到著作財產權,因此,
中, 掌 握 我 國 最 新 的 著 作 權 法, 請 連
(複製、販賣、公開播送演出),應事先
技 的 發 展, 我 國 著 作 權 法 一 直 持 續 修 訂 結「 全 國 法 規 資 料 庫 」 網 站(https:// l a w. m o j . go v.t w / L a w C l a s s / L a w A l l .
aspx?PCode=J0070017),欲查詢智慧財 產權最新訊息請連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網站(http://www.tipo.gov.tw/)。
延伸學習 一、新聞報導:
由於大部份新聞多屬於單純傳達事實之
語文型式報導,依著作權法第 9 條之規定, 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 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保護的標的,轉寄電子
新聞時,如該網站有提供轉寄功能,可視 為同意散佈,若沒有此功能或網站上有明
確標示「請勿轉載」相關提示,切勿任意 轉寄,以免觸犯重製權或公開傳輸權。 二、圖文影音:
在社群平台中,設定公開的圖文影音,
不等於已授權第三人可任意使用,僅有瀏
覽、觀賞的權利,意即「在網路公開不等 於放棄著作權」,網友可單純提供直播影 片的超連結供分享瀏覽(明知內容有侵害 著作權情事卻還是提供超連結,要負擔共 50
同侵權責任),切勿下載轉傳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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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以獨享(自己聽、送人)而不能分享 取得授權於營利場合公開播放,否則亦即 為侵權。
三、軟體:
購買合法軟體,僅是獲得著作人的特
定授權,可在授權範圍內利用該軟體,授 權範圍通常可以在軟體的「使用者授權合 約」找到相關說明。如果利用的行為在授 權範圍之外,包括軟體提供的圖片以及範
本樣式,即使是合法購買的軟體,仍會侵 害著作權。
至於合法購買的軟體中所提供的素材、
樣式及範本,通常只是授權給消費者使用
的權利,如有進一步需求,可以在使用者 授權合約中查詢相關授權範圍。
倘 因 備 份 軟 體 之 需 求, 依 著 作 權 法 第
59 條, 該 合 法 軟 體 之 所 有 人 可 因 備 用 存 檔之需要重製電腦程式著作,唯不得將正 版或備份版軟體借給他人,此行為會造成
絕對的市場替代效果,無法視為合法、合 理之行為。建議可先向廠商了解授權的方
式,或是使用功能齊備的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替代。需留意的是,軟體提供 免費下載使用,不代表使用者可以將此軟
體放在自己的網站供他人下載,畢竟,自
資訊倫理
己的網站並非該軟體的官方網站。
軟 體 有 五 類( 如 下 表 ), 只 有 公 共 軟 體(Public Domain
Software)是著作人的權限期間已過或自願放棄時,使用者才 可以自由運用;免費軟體(Freeware Software)和共享軟體 (Shareware Software)則是著作人願意免費或有條件的供人使 用,不代表使用者因此可以自由重製、傳播或藉以獲取利益。
一般(商業)軟體
Commercial Software 共享軟體
Shareware Software 免費軟體
Freeware Software 公共軟體
Public Domain Software 自由軟體
Free Software
下載使用
著作權
付費
No
有
Yes
Yes,授權範圍內自由利用
有
Yes,授權範圍內自由利用
有
No
Yes
有
No
Yes
有
No
繳費取得
合法使用權
因應數位化重製技術的進步,我國於 2016 年修正著作權法部
份條文,其中之一便是將數位格式侵權、網路世界的盜版行為納 入非告訴乃論的適用範圍,檢察官會主動偵辦。
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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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四、創用 CC 授權:
創用 CC 授權是另一種授權的選擇,是以
較富彈性的「保留部份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概念,讓作者自訂授權條款, 如此能清楚的瞭解著作人的授權意願及範 圍,而此授權不一定就等於是免費或是拒 絕商業營利。
由於創用 CC 授權具有「不可撤回性」,
一份作品中若存在多種不同檔案需使用不 同授權條款時,應選擇最嚴格且能包含所 有授權要素的授權條款,且同一份作品可 以採用二種或二種以上不同授權條款,讓
使用者依自己需求選擇利用方式。由於創
用 CC 授權制度,是對不特定的所有人進行
授權,因此,被授權人若要再授權第三人 利用,要再徵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 五、深入認識
1.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素養與倫理 http://ile.tp.edu.tw/
2. 著作權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 國 108 年 05 月 01 日 修 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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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C 台灣社群 https://cc.ocf.tw/ 4. 台
灣
創
用 CC 計
creativecommons.tw/
畫 http://
5. 教 育 部 全 民 資 安 素 養 網 https:// isafe.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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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與倫理
6.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著作權(出版
品及研究報告)https://www1.tipo. gov.tw/lp.asp?CtNode=7561&CtU nit=3348&BaseDSD=7&mp=1
7.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 著 作 權 知 識 +https://www1.tipo.gov.tw/ np.asp?ctNode=6975&mp=1
8.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 多 媒 體 專 區
( 教 育 宣 導 廣 告、YouTube 影 音 專 區 )https://www1.tipo.gov.tw/ np.asp?ctNode=6911&mp=1
9. 著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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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note.org/
10. eTeacher 中 小 學 網 路 素 養 與 認 知
https://eteacher.edu.tw/Desktop. aspx
11.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 ethics.moe.edu.tw/
資訊倫理
「三」絕韋編 – 鑑往知來 名詞釋義
註 1: 著 作權法第 6 條,就原著作改作 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著作 保護之,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受 影響。
註 2: 著作權法第 64 條,利用他人著作 者,應明示其出處。
註 3: 拘役係指 1 日以上、未滿 60 日的 刑 期, 遇 有 加 重 時, 得 加 至 120 日。
註 4: 告 訴乃論罪,是指所犯的罪,要 有告訴權的被害人提出告訴,檢 察官才能偵查,法院才能判決的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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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條款 4.0 繁中譯文已近定稿: 即日起歡迎大家貢獻您的評論!。 2020 年 1 月 17 日,取自台灣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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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教 育 百 科。2020 年 1 月 17 日,
資訊素養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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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八達 – 小試身手 問題探討 Q1: 你清楚「包廂 KTV」與「電話亭 KTV」著作權之異同嗎!? Q2: 著作若為非人類所創作(例如,黑冠彌猴自拍照、訓練大象作畫、電腦以人工智慧 技術創作音樂作品及小說並能撰寫新聞稿件…等),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Q3: 台灣魔術方塊盲解洪姓紀錄保持人,自創遊戲解法公式並錄製影片置於社群平台, 遭黃姓玩家疑似用相同解法拍攝影片另置於社群平台,洪姓紀錄保持人提告黃姓玩 家違反著作權,請問本案的那一部份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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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1. 合法而有著作權觀念的 KTV 業者,會事先替消費者向詞曲著作權人的團體繳費,取
得公開演出的授權,同時也向伴唱帶的著作財產權人取得公開上映權,讓消費者唱得開心、 唱得安心。
KTV 伴唱機內的歌曲來源主要分為雲端版及單機版,若為雲端版則需留意來源網站且需
取得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上映權,如為單機版,除了公開演出、公開上映權,尚需取 得重製權。
近年如雨後春筍般盛行的電話亭 KTV 於各娛樂場所出現,消費者用低價方式即可 1 人或
多人歡唱,業者甚至明示暗示消費者直播或錄製,此舉可能構成侵權,業者也切勿為了符合 消費者需求,自行灌錄新歌而造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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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本身是一種技術,它被應用於生活的諸多領域
中,從科技中立的觀點,以 AI 技術做為輔助工具幫助人類進行的創作,意即以人工智慧為 工具的創作(高嘉鴻,2018),應受著作權保護,唯若以 AI 技術從事非法之創作或以 AI 技 術進行不當的惡意使用,則視同著作權中的侵權行為。
本題除了從「科技中立」的觀點思考外,我們還可以想想,當 AI 技術進步到無需人類智
慧創意的參與而能由人工智慧獨立創作(高嘉鴻,2018),意即人工智慧生成的創作(林
利芝,2018),此類作品依我國著作權法及參考美國、日本、歐盟著作權法,難以受著作 權保護。
3. 依我國著作權法精神,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型式而非過程觀念,本案在各家媒體的
新聞報導中表示「魔術方塊解法被盜、被抄襲…」,如以此觀點判斷本案,則遊戲解法、數 學題目解法…等是否也可能有侵權疑慮!?因此,新聞報導的標題或內容是否未能完整表達
本案全貌而有待商確侵權與否,又,如果本案構成侵權,則應朝向「表達型式」方向做為思 考,較為適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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