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contents 【案例分享】 ............................................................. 1
著作权转让权利的认定 ..................................................... 1
【专
题】 ............................................................. 5
陶礼明案揭邮储银行弊端 涉百亿地下同业拆借 ................................ 5
【立法动态】 ............................................................ 13
制定住房保障法已列入立法规划 ............................................ 13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开始施行 滇池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 ............... 13
江西修改反窃电办法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促公平 ............................... 13
深圳立法保护助人行为 诬陷救助者或追究刑责 ............................... 14
“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规范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 15
【热点新闻】 ............................................................ 15
【案例分享】
著作权转让权利的认定
【案件回顾】 原告韦洪兴拍摄完成名称为《会展中心夜景》的摄影作品。该幅作品发表于 2006 年 10 月出版的《精彩深圳》。被控侵权图片刊登在 2009 年 3 月出版的《深 圳城区街道图》上。该《深圳城区街道图》的作者为深圳市深图广告有限公司(简 称深图广告公司)、星球地图出版社,出版发行方为星球地图出版社,单价为 15 元,印数为 2 万。被控侵权图片系由深圳市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简 称成果交易中心)向深图广告公司提供,再由深图广告公司交付星球地图出版社 出版发行。 另查,2005 年 10 月 12 日的《深圳特区报》刊登了 2005 年第七届高交会摄 影大赛征稿启事,该赛事主办单位为成果交易中心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该启事 中载明“凡入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调作品原底片 放大作广告、宣传、展览、印刷、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并要求参赛者提 交作品时须附有本人署名的同意本赛事规则的意见书。涉案作品《会展中心夜景》 系上述赛事的参赛作品(参赛时的作品名称为《会展光辉》),并获得了优秀奖, 韦洪兴领取了奖金 200 元。韦洪兴未签署同意赛事规则的意见书。
【争议焦点】 1、韦洪兴是否已经转让了参赛作品的著作权? 2、被告使用韦洪兴的参赛作品是否构成侵权?
【案件进展】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成果交易中心并未取得涉案摄影 作品的著作权,韦洪兴应是涉案摄影作品著作权人。被告深图广告公司、星球地 图出版社未经著作权人韦洪兴许可使用涉案摄影作品构成侵权。法院判决:被告 1
深图广告公司、星球地图出版社应立即停止对韦洪兴摄影作品《会展中心夜景》 的发行行为,并销毁库存的侵权图片;深图广告公司、星球地图出版社应连带赔 偿韦洪兴经济损失 6000 元。 被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案件评析】 1.著作权许可合同与著作权转让合同有本质区别 著作权法第十条在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同时,亦规定了著作权转让制 度。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权能 转让给受让人的合同。它与著作权许可合同都是著作权人实现著作财产权经济利 益的有效途径,但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1)转让的权利不同:著作权许可,转让 的是作品的使用权;而著作权的转让,转让的是作品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几项 或全部权利。 (2)是否变更权利主体不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成立,不导致著 作权主体的变更;而著作权转让合同成立,受让人成为新权利人,改变原著作权 的所有人。(3)是否享有诉权不同。著作权许可的受让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 行为提出侵权诉讼,必须依赖于原著作权的授权;而著作权转让的受让人,对他 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4)是否有期限限制不同。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必须确定一定的期限;而著作权的转让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 本案成果交易中心依据《征稿启事》,只是取得涉案摄影作品的使用权,并未取 得涉案摄影作品的著作权。成果交易中心不是涉案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无 权将涉案摄影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2.韦洪兴是否已转让涉案摄影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 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由于著作人身权利的专属性,专属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利不能转让。因著作权转让合同,它是一种民事合同,故同样应该遵循合同法的 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非物质性的特点,其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不能发生实 在而具体的控制,权利的转移也无需进行“有形交付”,因而著作权是否已经转 让不易为不特定的第三人所察知。为确保交易安全,以使著作权权利得以清晰明 2
确,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了一些特殊规定。 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应当 订立书面合同,内容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著作权 法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规定,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 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本案中,韦洪兴与成果交易中心并未就 涉案摄影作品达成著作权转让的书面协议,韦洪兴未明确许可、转让涉案摄影作 品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韦洪兴同意,成果交易中心依法不得行使。 3.被告使用涉案摄影作品是否侵权 出版合同实质上属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 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 七条规定:“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 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本案深图广告公司、星球地图出版社作为《深圳城区 街道图》作者、出版者,未与著作权人韦洪兴签订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却在其 出版的《深圳城区街道图》中,商业性使用著作权人韦洪兴享有著作权的涉案摄 影作品,深图广告公司、星球地图出版社共同侵犯了韦洪兴对涉案摄影作品享有 的复制权、发行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秦风观点】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注意区分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区别。 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两者在合同性质、权利范围等方而都有着严格 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著作权许可使用不 改变著作权的主体,这是两者的木质区别;②当著作权受到侵害时,著作权受让 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对抗第三人的侵害,而著作权被许可使用人则 必须依赖于许可人著作权的存在才能对抗第三人;③著作权转让一般没有期限的 限制,双方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是无限期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则必须有一 定的期限。 2.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3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 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人身权的实质 是人身关系在著作权上的具体反映,它独立于著作财产权而存在,即使在著作财 产权被转让之后,作者也拥有要求其作品作者的权利,并有权反对对其作品的任 何有损其声誉的歪曲、割裂或者其他更改、损害的行为。因此,著作人身权由作 者终生享有,没有时间限制,即使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也依法由其继承 人、受遗赠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予以保护。所以,在著作权转让过程中,著 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如果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有著作人身权转让的内容,应认定 为无效条款。 3.著作权转让合同条款应当完备、明确。 由于目前我国版权管理机构尚未出台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标准样式”,在著作 权转让时往往由出版社提供自拟的格式合同或双方协商一致后临时草拟合同,这 就要求合同的条款尤其是实质性条款一定要完备、明确,不能有任何漏洞,否则 可能会引起争议甚至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比如:①转让的权利内容有哪些要一一 写明,受让人不得超越合同约定的权利范围使用作品;②对作品的使用方式应做 出明确的规定,受让人不得以非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其作品;③合同应当明确约 定转让的地域范围,因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甚至全世界 都可以成为地域范围的界限,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内著作权人可以就相同的著作财 产权转让给不同的受让人,从而更加充分地实现自己的经济权利,如果由于转让 合同在地域范围的约定上不明确,双方很可能因此发生纠纷。 4.转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著作权转让合同事关重大,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只有书面形式才能把 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清楚,一旦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当然,这也是著作权法的 强制性要求,不采用书面形式而采用口头等其他形式,都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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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陶礼明案揭邮储银行弊端 涉百亿地下同业拆借
据业内人士透露,邮储银行涉嫌上百亿元的“地下”同业拆借业务,拆借利 率最低 0.8%,远低于市场利率。邮储银行由于历史沿革问题,长期只存不贷, 形成现金流异常充沛的现象。业内人士透露,邮储对同业利率要求非常低,可以 由接受方定,0.8%以上都可以接受。 由邮政控制的 3.8 万个网点将全部移交邮储银行全权掌控,这一任务已筹备 一两年,将于2013年内完成。 2013 年初,邮储银行建立了 6 年的神秘堡垒被冲出一道裂口。 总行行长陶礼明被捕一案,让邮储银行内部噤若寒蝉。事态进展,相关负责 人一致保持缄默。然而,邮储银行不可能再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土里。更多 的问题正在显露。 这场金融地震中,涉案的还有邮储银行资金营运部金融同业处处长陈红平, 以及中国邮政集团党群部主任张志春,他们共同把邮储银行的业务运营硬伤以及 集团管理弊端推上风口浪尖。 据业内人士透露,邮储银行涉嫌上百亿元的“地下”同业拆借业务,拆借利 率最低 0.8%,远低于市场利率。而邮储银行引以为豪的小额贷款渐入瓶颈,邮 储银行广东某分行信贷业务部扣发工资已持续近一年。 打开近几年的历史图景,邮储银行扮演集团体系内 47 个兄弟企业的供养者 角色。2011 年,邮储银行净利润 231.2 亿元,整个中邮集团这一数据仅为 209.36 亿元。在这背后,邮储银行与受宠“胞兄”中国邮政抢食存款,屡现违规内部罚 款事件。 据邮储银行内部人士透露,银监会已有规定,邮政集团遍布中国大小城镇的 3.8 万个经营网点,将在 2013 年之内,归属权全部划拨给邮储银行。一场内部 博弈正在升温。 涉嫌上百亿“地下”同业拆借,利率任开备受关注的陶礼明案已落下帷幕。 5
新的故事从未停止上演。 2012 年6 月 11 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告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群部主任张志 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陶礼明、邮储银行资金营运部金融同业 处处长陈红平因涉嫌个人经济问题正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据悉,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在湖南高速 50 亿元的贷款中,因涉嫌违规贷款、 收受贿赂、非法集资等罪,已于 2012 年 12 月底被正式批捕。 而陈红平、张志春的调查结果至今未见公布。 “陈红平也进去了,自(去年)6 月就离开邮储银行,不再担任相关职务。”有与邮储银行进行同业资金往来的银 行相关负责人称。 目前,邮储银行还没宣布新的行长人选,该行由副行长吕家进主持工作。 此次案件,真正引爆问题的是该行的巨额流动资金。 邮储银行 2007 年 3 月成立,由于历史沿革问题,长期只存不贷,形成现金 流异常充沛的现象。官网显示,截至 2012 年 10 月底,邮储银行存款余额超过 4.5 万亿,居全国银行业第五,资产总规模突破 4.7 万亿元,排名全国第六。而 其存贷比则多年徘徊在 20%上下。比如,2010 年的存贷比为 16.7%,仅较 2009 年提高 1.04%。 所以,当其他银行为避免存贷比逼近 75%的监管红线,想方设法拉存款时, 邮储银行则费尽心思为巨额资金寻找出路。 “大概在 2010 年上半年,有资金掮客找我们谈,说邮储有很大一笔资金在 市场上流通,将近 100 个亿。他们对同业利率要求非常低,可以由接受方定,0.8% 以上都可以接受,但是掮客要求 3 个点的回扣。”一个银行业资深人士透露。 据调查,当时银行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 2.5%以上,上述 0.8%的利率仅 约为市场利率的三分之一。 “利率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这一点是比较令人诧异的, 我几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该银行人士称。 “过了半年左右,身边又听到传闻,说邮储银行有几十亿资金在找存放,三 个点的回扣,可能是通过了层层掮客,累计的要求,如果真的吃(接受)下来的话, 我相信用不到这么多,资金紧缺的银行还是可能会接受。 ”上述银行业人士补充 说。 他直言:“资金方是邮储银行,这是资金掮客告诉我们的,我们不可能直接 6
接触到资金方,毕竟最后没有跟他们发生业务。就算做了,也不会留下任何文字 性的东西被调查出来。至于 100 亿元的体量,不一定全部是邮储的。” 据了解,邮储银行是银行业内少有的几家资金净拆出行。2007 年成立后, 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和小额贷款业务才获批试点。一直到 2008 年,邮储银行 才获准开办对公业务即批发业务,并于 2009 年初正式开展这类业务。 邮储银行资金运营部总经理彭作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在金融机构业 务方面,邮储银行将近三分之一投入了同业市场,一跃成为国内银行间市场最大 的同业存出行。知情人士称,“邮储银行起步晚,放贷能力较弱,很难对接大客 户金融系统,所以只能依赖同业拆借和批量贷款进行放贷,否则存款很难转换成 利润。” “邮储银行的资金量那么大,我们没有想到。不过,在存款放贷能力偏弱的 情况下,转做同业拆借和批量贷款非常不利,因为很难有一个很好的议价能力。 但是存款总得拆出去,这样就容易滋生腐败,比如靠关系拆借,甚至靠掮客拆借。” 某外资银行个人银行负责人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此前,他们与邮储银行曾有过 拆借业务合作。
小额贷遇瓶颈: 广东某分行扣发信贷员工资一年 作为拉升邮储银行贷款数据的另一动力,狂奔了几年的小额贷款业务似乎遭 遇瓶颈。 2007 年 6 月,邮储银行发放第一笔小额贷款。2008 年初,该业务在全国范 围推广,并成为邮储银行开拓农村市场的法宝。截至 2012 年 10 月底,邮储银行 累计向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发放小额贷款 760 万笔、金额超过 4300 亿元,占全 行小额贷款累计发放金额的 70%以上。 “这么多年,小额贷款的额度都没变,最高 10 万-15 万,客户嫌低,也嫌 还款方式麻烦;而且这个业务只能做一年,当地的客户差不多都做完了。小额贷 款越来越难做。”邮储银行某分行客户经理无奈地表示。 近日,邮储银行广东某分行的信贷员正式离职。“实际发的工资,只有原来 应该发的工资一半左右,没有别的补偿,这种情况在信贷部差不多一年了,很多 7
人都有走的准备了。”该信贷员说。 “行里有一条规定,发的工资不能超过利润的某个百分比,去年贷款没有利 润,工资就发不够了。”据他介绍:“每个分行的比例不同,其他行没有扣工资, 可能是百分比没有这么严格。其实整个区的储蓄银行贷款成绩都不好。” 据多位邮储银行不同地区的信贷员反映,为了完成贷款任务,在与其他银行 信贷员同城竞争过程中,“吃剩饭”这种同业竞争模式越来越普遍。 “我们的小额贷款是其他银行都不屑于做的。因为风险特高,收益又不是很 高那种。”另一位邮储银行客户经理陈西(化名)透露: “比如来料加工企业,做鞋 的,可能他只有一两个稳定客户,已符合我们的贷款条件,如果欧债危机这类风 险,没人下订单,他就无法支付全部成本,只能跑路。这种其他银行就不太愿意 做,我们还是有做的。” “可以这么说,在邮储银行,贷款的主要有两种客户,一种是在其他银行做 不了的,一种是不太懂银行业务的。”陈西坦言。 “和当地别的银行,比如四大行,农信社等相比,我们的业务竞争力本身比 较弱,和他们业务重合度不高,我们只能通过同业合作的方式。私底下,他们做 大项目,我们做小项目。”一位在华南二线城市邮储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理财周 报记者:“比如票据贴现业务,100 万以下的很多银行嫌弃金额小收益低,不会 去做。我们一般都不会拒绝。” 据了解,目前邮储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主要是中小型贷款,资金金额以几 十万为主。“和我们同一个城市的农信社,做大额的,几千万上亿的都挺常见。” 该华南地区客户经理说。 按照银监会的要求,目前邮储银行的单笔贷款业务不能超过 2000 万元。这 项对金额的规定,主要考虑的是银行的放贷能力。 不可否认的是,3.9 万个“无处不有”的密集网点,给邮储银行带来先天的 地缘优势,超过 5 亿人的客户群是邮储银行的难以被超越的核心竞争力。“邮储 银行掌握大量的存款人信息数据,可以据此判断借款人的资信、现金流、还款能 力,这是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小额贷款所不具备的优势,管理成本、收集信息的成 本要远低于其他商业银行。”一位监管部门人士曾如此评价。 据了解,从 2011 年开始,邮储银行的贷款逐渐发展为以抵押贷款为主。 “现 8
在基本上每个银行都有抵押贷款和无抵押贷款,相比小额贷款,这个收益更高, 但成效慢。”华南地区客户经理说。
“风控执行人专业素质不够” 随着信贷规模的扩大,邮储银行的风险控制短板逐渐暴露。 “我们分行的调查还是比较尽职的,每个项目都会去查,但是调查人员对风 险的监控能力,不一定到位。因为他们经常重复机械化的动作,拿一张表,看看 库存,看看设备,看看房子,再看看资产负债表,就放贷。每个项目不同,没有 针对性地深入了解,很容易埋下隐患。”一个邮储银行内部知情人士表示担忧。 “个别分行,连基本的调查都不做,抵押品手续不全,也把款给人家划出去。” 另一个邮储内部人士说,“有时候不是业务人员有意搞利益输送,是他们根本不 知道该怎么做风险调查。” 2011 年,审计署对邮储银行进行审计,指出其存在“内部规章抵触国家法 规”、“违规贷款”以及“中间业务清收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风控流程和其他银行差不多,关键在执行的人,专业素质不够。”邮储银 行内部知情人士称,“在邮储银行成立的头三年,由于大量一线员工以及不少中 层干部均是由邮政系统转岗而来,对银行操作规则的不熟悉,导致邮储银行内部 违规行为频频发生。” 陶礼明曾坦言,从人员的专业素质上看,如果说其他银行是解放军的第三、 四野战军,那么,邮储银行还算不上“敌后武工队”。 据了解,邮储的一线各个岗位的员工,平均学历低于同行,以大中专为主。 “一个二线城市的分行为例,十个客户经理中至少 6 个是大专以下学历。”邮储 银行一位客户经理坦言。 由于人才匮乏导致的风险漏洞,在新开展的信贷、保险等业务产品中,尤为 频繁。仅在 2011 年底,邮储银行“存款变保险”问题就多次被媒体曝光。 当邮储的信贷业务从个人贷款、农村小额贷款,进一步扩展至国内大型建设 项目工程贷款时,邮储风控系统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这两年,邮储也在充实风控和内审部门的人员力量,但这个并非朝夕之功, 我们还需要时间。”邮储内部人士称。 9
邮储银行和邮政抢食存款 “邮储银行发展到今天,出现什么情况都不奇怪。”一位金融圈人士说道。 在银监会的监管分类中,邮储银行既独立于政策性银行,又不归于商业银行。从 它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与众不同。 邮储银行脱胎于邮政汇款业务。 2007 年的 3 月 20 日,中邮集团把邮政汇 款业务正式组建成邮政储蓄银行。细心的人们会发现,目前很多邮储银行的网点 实际上就是原来的邮政局。 “邮储银行和邮政局分家的时候,很多人想进入银行。当时集团内部有命令, 邮局的一把手不能兼任银行行长,只能二三把手去担任。 ”所以,最终邮政局和 邮储银行的领头人,通常出现一个是正局一个是副局的关系,邮政和邮储银行, 就自然形成一个是兄,一个是弟的角色。熟悉邮储的知情人士透露。 由于改革不彻底,目前中邮集团 3.9 万个网点,并非全部由邮储银行控制。 实际上,邮政局占领绝大部分的网点资源。银行业务目前的分支机构主要分为两 种经营方式:邮储银行自营机构和邮政代理网点。对于自营机构,邮储银行控制 力较强;而对于邮政代理网点,邮储银行无权干预运营。 据了解,由于邮局是个准金融机构,只能开展保险、个人金融业务,不能开 展信贷和公司业务。“邮政如果有信贷或公司客户,可以介绍给邮储银行,并从 中获得比银行更高的提成。”邮储银行内部人士说。 更多时候,邮储银行和邮政在暗中较量。 “邮局的钱不会存在邮储,因为业务有重叠,经常会出现互相拉存款的现象, 还会竞争代发工资、保险等业务。”熟悉邮储银行的知情人士称: “同在一个集团, 相比别的银行,拉彼此的存款比拉外面银行的更容易。这些都通过比较隐蔽的方 式进行,比如先把存款从邮政取出,在邮储开个账户,再重新存进去。如果直接 转账,系统会识别,引起邮政投诉。” 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邮储银行华南某分行的行长,原来是当地邮局局长, 进入银行之后,曾试图把原先存放在邮局的 100 多万存款悄悄转移到所在银行, 不幸被发现,内部罚款 3000 万,连同客户存款利息一并上交。 抛开金融业务,邮政局早已深深扼住邮储银行的命脉。目前,邮储银行 7 个 董事会成员中,有 5 个属于邮政,超过了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这样的架 10
构下,权利分裂导致经营决策科学性大打折扣。 据邮储银行内部人士称,邮政集团的老总在 2010 年底前后的一次内部电话 会议中说: “邮政的员工工资一定要比银行的员工高,以体现我们对银行的控制。” 实际上,邮储银行的整体收益远远高于邮政。 熟悉邮储银行的内部人士透露,为完成改革遗留问题,提升邮储银行竞争力, 银监会已有相关规定,由邮政控制的所有网点将全部移交邮储银行全权掌控,这 一任务已筹备一两年,将于 2013 年内完成。 若按计划行动,邮储银行和邮政的利益纠葛极可能被燃至沸点。实际上,在 整个中邮体系内,邮储银行扮演的是兄弟公司供食者的角色。 中邮集团盘根错节的体系下,直接控制中 47 个二级子公司,包括 31 个地方 分公司、中邮人寿保险、中邮证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中邮资产管理、北 京邮票厂等。 2011 年,中邮集团的 31 个地方分公司合计亏损约 51.8 亿元,其中中邮证 券和中邮人寿保险亏损较大,亏损额分别为 6709 万元和 5887 万元。盈利能力 最强的是邮储银行,净利润 231.2 亿元,整个中邮集团这一数据仅为 209.36 亿 元。(来源:理财周报)
秦风观点: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 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一些国家特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 金融通,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 同业拆借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融通资金的期限比较短,最长不超过 1 年,最短的是 1 天即隔夜拆借,其次有 7 天、14 天、20 天、1 个月、2 个月、3 个月、4 个月、6 个月、9 个月和 1 年;二是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在中央银行 开立存款账户,在拆借市场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存放在该账户上的多余资金; 三是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拆借活动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市场准入条件 较严格,金融机构主要以其信誉参与拆借。 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在最近几年来的发展速度很快,但以下两点问题依然是 不容忽视的: 11
首先是市场主体的丰富程度不够。 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主体呈现增加的趋势,目前可以向中国人民银 行申请加入的金融机构有十五类之多。但是与西方发达的货币市场比较而言,主 体的参与程度依然不够。相对来说,能够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主体银行类机构多 是商业银行总行和极少数分行,而数以万计的商业银行分支行则没有进入到同业 拆借市场。而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在同业拆借市场中可以允许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政府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等作为主体,相形之下,在我国则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有了很大的限制。 其次是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上的交易大多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拆借为主。 由于信用拆借是没有任何担保的融资方式,因此,信用度是决定交易是否成 立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各市场成员机构间相互不够了解,使得信用评判较难, 同时,整个拆借市场信息沟通不畅,透明度不够,无形中加大了拆借市场的风险。 因此,信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拆借市场的发展。 降低同业拆借市场的信用风险的建议: 第一,同时发展有形拆借市场和无形拆借市场,无形市场对于资金的头寸调 剂是非常有效的,但是对于超过 1 天的短期资金融通的需要时优势就不明显。所 以,要全面发展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就应该同时发展无形拆借市场和有形拆借市 场。目前我国的建立的货币经纪公司就是有形拆借市场的一种雏形,但是发展力 度还是不够。 第二,适当引入抵押或担保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同业拆借市场主要是以信 用拆借为主,每年的拆借交易量也比较大,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是,与银行 间债券回购市场相比,有抵押的债券回购市场的发展和活跃程度都比拆借市场要 好的多。从比较同业拆借市场的信用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的抵押制度来看,在我 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信用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有抵押的债券回购市场 就能够发展的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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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动态】 制定住房保障法已列入立法规划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制定住房保障法和修订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立法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在 2012 年 3 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郑功成等 31 位代表提 出议案认为,住宅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居住权是人民的基本权益,健康的住房保 障制度与理性的房地产市场都迫切需要制定住宅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为,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有必要加强住 宅专项立法,议案所提内容可以通过制定住房保障法和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来 解决。 链接: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201301/wangying2013011415373878375259.shtml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开始施行 滇池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制 度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建立了“小额诉讼”制度,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 的法庭审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专家表示,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有利于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 方便群众诉讼,使得简单的官司不再“跑马拉松”。 链接: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201301/wangying2013010209112948624782. shtml
江西修改反窃电办法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促公平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已于今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对滇池保护区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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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分级划定保护,明确各区域管理重点,对一级保护区实行严格的“禁建”措施; 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对滇池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等。之前一审中被写入 条例草案引起社会极大争议的“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规定,在出台的条 例中并未被提及。 滇池是我国第六大淡水湖泊,是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三河”之一,位列云南 省重点保护的九大高原湖泊之首。滇池流域不仅是云南省昆明市生存和发展的摇 篮,也是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是云南省经济最发达、人口最 集中、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区域。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杨灿章介绍,1988 年 7 月 1 日,昆明市地方性法规滇池保护条例颁布实 施,2001 年进行了修正。这部法规实施 24 年来,在保护滇池资源、防治污染、改 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滇池水环境保 护、水生态平衡、水资源供需等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滇池保护治理、开发利用 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亟需通过将市级地方性法规上升为省级地方性法规来解决。 链接: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201301/wangying2013011415370539830917. shtml
深圳立法保护助人行为 诬陷救助者或追究刑责 被救助人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要求救助人承担责任,将被责令公开道 歉。”自对遇险者实施救助而“引火烧身”的彭宇案判决后, “老人摔倒,无人敢 扶”事件频发。针对不少人对救助他人产生恐惧心理,深圳效仿发达国家为“见 义勇为”者制定免责条款之举,将《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立法 计划。对于被救助者可能出现的诬陷救助者的行为,条例中规定,被救助人明知 其提出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或者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还要求救助人承担责任,向 有关机关投诉的,有关机关将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公开赔礼道歉。构成 诈骗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 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昨日,这一条例草案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于 2 月 1 日前表达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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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201301/wangying2013011409354259835469. shtml
“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规范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集体研究”形式渎职犯罪将不再“抓小放大” 特别强调从严惩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 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 月 8 日联合公布《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全 文共 10 条,自今年 1 月 9 日起施行。 链接: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201301/wangying2013011010273295123098. 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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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债务压顶 天合光能被指低于成本促销 全文链接: http://stock.eastmoney.com/news/1437,20130110267409334.html
再迎“跨界掌门人” 原柳工副总裁或空降两面针 全文链接: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9,20130114267963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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