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和您有關的健保訊息 依 107 年 1 月 10 日西基總額共管會議決議辦理
一、請更新 107 年農曆春節看診時段與科別 為利民眾瞭解、查詢院所農曆春節假期期間『看診時段』及『科別』 ,請各院 所於 107 年 2 月 5 日前至本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醫務行政/看診資料及 掛號費維護專區」於「長假期看診時段欄位」登載假期間之看診時段及科別。
二、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管理方案-新修訂 (一)修訂重點: 1.實施對象: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西醫診所(排除特約藥局)。 2.實施藥品範圍:由原六類增加到12類慢性病同成分同劑型之口服藥品,包含降血 壓、降血脂、降血糖(不分口服及注射)、抗思覺失調、抗憂鬱症、安眠鎮靜與抗 焦慮、抗血栓用藥、前列腺肥大用藥、抗癲癇用藥、心臟疾病用藥、緩瀉劑及痛 風治療用藥等十二類藥品。 3.實施時程:費用年季106年第4季起。 4.核扣計算方式:「同一個案、同成分核價劑型」領藥日數超過閾值管理日數 120 日之案件就列為重複用藥異常管理,再依其各醫事機構重複天數占率計算重複用 藥之藥費,逕予核扣藥費,但不核扣藥服費。 5.若屬於慢箋提前領藥案件務必正確填列特定治療項目代號,或是符合 R001~R004 的案件,務必於醫令類別填報 G、藥品項目代號填列 R001~R004。 R001
因處方箋遺失或毀損,提供切結文件,提前回診,且經院所查詢健保雲端 藥歷系統,確定病人未領取所稱遺失或毀損處方之藥品。 1
R002 R003 R004
因醫師請假因素,提前回診,醫事服務機構留存醫師請假證明資料備查。 因病情變化提前回診,經醫師專業認定需要改藥或調整藥品劑量或 換藥者。 其 他 非 屬 R001~R003 之 提 前 回 診 或 慢 性 病 連 續 處 方 箋 提 前 領 取 藥 品 (醫療專業),提供切結文件或於病歷中詳細記載原因備查。
三、 107 年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 (一)增修 2 類資料上傳獎勵金 1. 新增上傳「醫療檢查影像獎勵金」:除電腦斷層造影、磁振造影每筆醫令獎勵 10 元,其餘每筆醫令獎勵 2 元,獎勵項目包括:上消化道泛內視鏡檢查(28016C)、 大腸鏡檢查(28017C)、超音波心臟圖(18005C)、杜卜勒氏超音波心臟圖等 36 項 檢查。 2.上傳檢驗(查)結果獎勵金-即時上傳檢驗(查)結果額外獎勵金:增訂報告類別為 影像報告之項目,每筆即時上傳醫令加計 5 點。(※獎勵條件:於報告日期時間 24 小時內將其檢驗(查)結果上傳) (二)修訂「固接網路」月租費核付指標(診所及交付機構適用)之門診病人健保醫療 資訊雲端查詢系統雲端藥歷查詢率計算方式及指標達成率,各項指標支付權重 為 50%,由保險人依指標達成項目最高 2 項計算,支付權重最高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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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確填報門診申報格式 自 106 年 12 月(費用年月)起申報特定 23 項診療項目之「執行時間-起」、 「執 行時間-迄」、 「執行醫事人員代號」,請依下列情形填報: 1.就醫日期與執行日期不同,應填報實際執行之日期(年月日)。 2.執行醫事人員非原醫囑(開單)醫師時,應填報實際執行之醫師身分證統一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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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執行時間-起」、「執行時間-迄」欄位未填列者,該診療項目即為就醫當日執 行; 「執行醫事人員代號」欄位未填列者,該診療項目即為申報清單之「診治醫 事人員代號」醫師執行。
五、近期增修事項暨行政協助業務 (一)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 日生效,請特約院所至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參閱。 (二)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 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1 日生效。 1. 依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於 106 年 8 月 9 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 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定會議 106 年第 2 次臨時會議所提訴求,因 106 年 度西醫基層總額非協商因素預算已用於調升基層院所門診診察費,故前述 支付標準調整項(共 34 項),屬西醫基層總額部門院所執行者,皆維持原支 付點數及加成方式申報。 2. 西醫基層診察費修正重點如下,其他修正項目詳見本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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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 106 年 9 月 16 日起,事前審查「書面案件」核定結果已可由 VPN 事前審查 流程狀態查詢,請特約醫事機構自行查詢進度或列印核定函,查詢路 徑:https://medvpn.nhi.gov.tw/iwpe0000/iwpe0000s01.aspx /下載專區/服 務項目/電子化專業審查系統/事前審查流程狀態查詢。另,事前審查核定函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不郵寄提供,全面上 VPN 查詢,亦不另通知核定結果,請自 行由 VPN 列印或保存核定函電子檔備用。 (四)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申請自 10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電子化專業審查系統, 醫事機構代辦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案可由 VPN 上傳電子檔送審(PACS),電子檔請 夾帶申請書、身份證明及佐證病歷等相關文件電子檔案,俾達到無紙化申請流 程,除可減省影印成本、郵寄費用及時間外,核定進度及結果亦可上 VPN 查詢。 另申請第 5 項重大傷病(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侯群) ,自 107 年 4 月 1 日起需逐案專業審查,請配合於申請是項疾病時協助檢附相關文件送審,俾 憑辦理。 (五)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民眾於國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標準為:依據全民健保特 約醫院及診所之急診每人次、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的平均費用作為核退上 限,申請費用經審核低於上限者,核實給付,超過上限者以上限給付。 (六)因應「無力繳納健保費者醫療保障措施執行要點」自 106 年 6 月 1 日廢止,本 署「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及「醫療費用申報作業」欄位「就醫序號」之「IC89無力繳納健保費」追溯至 106 年 6 月起廢止。另因應 105 年實施之「健保欠費 與就醫權脫鉤(全面解卡)」,本署「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及「醫療費用申報 作業」欄位「就醫序號」之「C002-18 歲以下兒少」及「C003-弱勢民眾安心 就醫方案-懷孕婦女例外就醫」項目即日起(106/10/05)廢止。請醫事機構使用 。 新修訂版「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 (七)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網站將於 107 年 3 月 26 日改版,改版重要訊息: 1.新版首頁增加提供多元瀏覽器登入服務。 5
2.現行使用者若仍使用 IE 瀏覽器,電腦設定不需改變即可使用新版首頁。 3. 107 年 3 月 26 日改版後,新首頁右上角仍保留「舊版連結」3 個月(至 107 年 6 月 26 日)。 4.107 年 3 月 26 日改版後,仍使用舊網址者,系統會自動連至新網址;若您 的電腦曾設定舊網址為「我的最愛」,亦無需調整。 5.VPN 新版首頁與現行首頁差異介紹~詳見 VPN 網站公告。 六、其他宣導事項詳見共管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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