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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讀懂新勞動三法】手冊 出版了 最淺顯易懂的圖解 最全面的解答 立即讀懂勞動三法

新勞動三法到底是什麼? 為讓更多工會幹部、會員瞭解新勞動三法的內涵,以及其對未來台灣工運的 影響,勞陣特別出版「教你讀懂新勞動三法」,以簡明易懂的文字及圖表,介紹 「新勞動三法」的內容及影響,全列舉 30 個與工會發展息息相關的問題,簡單明 瞭的回答,配合生動的圖示,讓每個有志於提升台灣工會發展的勞工,都能有更 寬廣的視野與實戰能力。 助印價:新台幣 80元(團購另有優惠) 定購專線:02-23115918


編輯室報告 這次的五都市長選舉可說是最沒有政治

勞動者158期 2009年12月30日出版 發 行 人:吳玉祥

對立的一次選舉,但最後選前一夜的「一顆

總 編 輯:孫友聯

子彈」又再度引發了政治上的爭議與政黨之

編輯委員:吳玉祥 林進勇 賴萬枝

間的不信任,更嚴重地,掩蓋了這次選舉中

白正憲 黃清賢 朱傳炳

相關公共議題的討論,這次五都選舉當中最

王幼玲 黃曉玲 陳瀞瀞

受矚目的首推「社會住宅」的討論,顯見炒

趙煒銘 陳明仁 許守活

作出來的離譜房價,所引發的「住不起」風

董建宏 鄭力軒 丁允恭

潮,已經普遍引發社會不滿。台灣住宅已經

張烽益 吳昭呈 曾文生

被高度商品化,該是回歸居住市一基本人權

楊壹郎 陳祺昌 江明芸

的本質了。

楊書瑋

但是選後台北市長郝龍斌馬上對選前承 諾的社會住宅,開始動搖,宣稱 :「居民反 對就不蓋」 ,而新北市長朱立倫,也於近期宣 布採取三階段性的做法,先補助租金補貼。

法律顧問:廖蕙芳律師 勞動者雜誌1984年4月7日創刊

這些選前開支票,選後態度搖擺,已經是台

臺灣郵政台北雜字第1266號執照

灣政治人物的慣用手法,民間社會實在必須

登記為雜誌類交寄 局版台誌第4625號

嚴格加以監督。 因此本期專題「檢視五都市長勞工政

ATM轉帳服務:

見」 ,就收集了五都當選市長有關的勞工政

戶名: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見,這些對勞工的承諾,將成為民間團體檢

帳號:09310116958

驗的依據。

銀行:第一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

近日主計處公布統計,有一三八.二萬 人月收入不到二萬元,更有四三○.三萬人 月收入不到三萬元,可見台灣低薪化的嚴 重,而聘用部分工時、臨時工或人力派遣的

劃撥帳號:10139422 戶名:勞動者雜誌社 地址:台北市漢口街一段110號5樓518室

「非典型就業者」更是以七十二. 三萬人續創

電話:02-23115918

新高。而政府就是使用派遣的最大始作俑

傳真:02-23115901

者, 「公部門的勞動派遣亂象」一文中,有

網址:http://labor.ngo.org.tw

精采分析。 非典就業所引發的工作貧窮現象,在日

E-Mail:labornet@seed.net.tw

本早已經蔓延,因此本期特別介紹,由日本 社運工作者湯淺誠所寫的「反貧困」一書,

勞動者雙月刊,一年六期1000元,

書中所描寫的工作貧窮的惡化,可能是台灣

歡迎訂閱。

未來可能即將到來的社會問題,非常值得一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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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bor.ngo.org.tw

◉社 論

居住是人權,社會住宅≠貧民窟

◉最新消息

陸勞已來台,王如玄應下台

3

6 洋華光電非法僱用中國勞工7 8 經濟部違法A錢,強渡關山就安基金11 民國100年勞委會預算大減,勞工苦哈哈

◉專題報導

12 幸福台北 快樂工作14 大台中市勞工政策18 檢視五都市長勞工政見

大台南市「五要就業」政策

22

打拚大高雄—安心就業 人盡其才

◉觀念123

23

28 緬甸大選下的人權省思33 公部門的勞動派遣亂象

全球青少年失業率帶來的警訊

35

37

◉中國社會觀察

中國社會正在無產化嗎?

◉社運事件簿

破敗的財政、失能的政府-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評析 「兩督盟」公布人身保障條款

45 47

◉青年看社會

勞陣是一個有思想與策略的生命體

◉勞工與司法

佳鼎工會面對司法的艱辛道路

◉勞工必讀

「反貧困∼這是個溜滑梯的社會」讀後感

49 56

40


社 論

居住是人權,社會住宅≠貧民窟 台灣貧富差距的擴大,從上億豪宅

畫 課 徵「 豪 宅 稅 」、「 空 地 稅 」, 還 是 央

推出後銷售一空,但年青人卻一屋難求

行要求銀行對建商空地放款必須有所節

或房貸壓力沉重可看出,事態的嚴重。

制,其實都是治標不治本,只打蒼蠅不

最新調查台北市平均房價所得比為 10.87

敢打老虎的做法。

倍,為 8 年來新高。房價高不可攀,勞 工薪資停滯不前,消費物價上漲,台灣 房市過度私有化,政府幾乎不介入,只 拼命推購屋貸款,誘導受薪階級當高房 價的奴隸,讓勞工必須長期支付大半薪 資給銀行與建商。 華人社會長期以來「有土斯有財」 的根深蒂固觀念,其實是對未來不確定 感的心理投射,是一種手中鈔票貨幣都 可能一夕間變成廢紙的深層恐懼,而這 種深層心理狀態恐怕是源自於上層統治 結構常發生革命性崩潰,導致社會動亂 的不安。因此唯一安身立命的依賴,就 是腳下踩的自己的土地。這也導致,台 灣的房屋自有率高達八成五,遠高於日 本的六成與美國的六成五。

五都市長選舉,特別是在北市與新 北市,「社會住宅」的議題,突然成為熱 門話題,這兩都的候選人,都紛紛提出 選舉支票,由此可見在北市與新北市, 居住權已經成為一個大眾關注的議題。 台北市長郝龍斌於十月中旬拋出要 在台北市仁愛路帝寶旁的空軍總部興 建社會住宅 ( 也就是媒體俗稱的「小帝 寶 」) 後, 引 發 各 界 熱 烈 討 論, 除 了 以 不符合經濟效益為論點的反彈音浪為主 外,當地居民的反應亦是矚目焦點,市 議員候選人林慶隆於 10 月 24 日帶領附 近居民至現場拉白布條抗議,擔憂住戶 複雜容易造成治安問題,更擔心房價因 而大跌,先不論此舉是否為選舉操作, 卻明確地顯現出一般大眾對於社會住宅

而高房屋自有率,其實是更多人揹

的疑慮及對弱勢者的刻板印象。接著,

高額的房貸結果。目前金融機構機構對

內政部於十一月中旬公布「社會住宅實

住宅貸款已經突破 5 兆元,對建築貸款

施方案」第一批選址地點後,台北市松

餘額也高達 1.17 兆元,整體房市總放款

山寶清段周邊居民也群起抗議,質疑地

佔 金 融 總 放 款 從 2003 年 的 22%, 提 高

方原有公共設施量不足以承載新入住的

到目前的超過三成。可見金融放款近年

社會住宅居民,也擔心地方治安品質及

來快速高度集中在房市的現象,這也意

房價受到影響。

謂著台灣的屋奴人數急遽增加。 政府目前打房市的做法,不管是規

從上述這些新聞事件,可以瞭解民 眾對於社會住宅有著諸多疑慮,對於所


社 論 謂的「弱勢者」更有許多刻板印象和歧

弱勢者之所以為弱勢的成因不瞭解外,還

視。據這些反對居民所表示,由於社會

隱含著階級歧視,從「不見得要在精華

住宅非永久住宅,入住對象交替複雜,

地段生出便宜的東西,例如小帝寶。」、

其低落的生活習慣及背後複雜的社經背

「精華地段的食、衣、行,弱勢族群不見

景,可能會造成居住環境的衛生問題和

得 可 以 負 擔。」、「 周 圍 物 價 這 麼 高, 一

影響社區安寧,且某些身心障礙者,其

碗蚵仔麵線要四十五元,弱勢族群住進

疾病是否會傳染,不成熟的心智或不穩

來負擔得起嗎?」等言論即可看出,這

定的情緒是否會成為社區的不定時炸彈

些住在市中心的居民有著不可言喻的優

等疑慮,都是他們所擔憂的事情。

越感,非我族類的人不可隨意越雷池一

事實上,這不僅僅只是被選為社會 住宅基地周邊居民的疑慮,而是一般大 眾對於「弱勢者」都有的疑惑,也因為 對其的不瞭解,造成民眾對於弱勢者= 貧窮=髒亂=生活作息不正常的刻板印 象,造成將提供其居住的社會住宅,在 政府還沒提出完整政策規劃前,幾乎已 變成令人聞之色變的鄰避設施。 有趣的是內政部 11 月 15 日公布的 「社會住宅」民意調查,顯示高達八成四 的民眾贊成政府興辦「只租不售」的住 宅,出租給買不起房子的社會或經濟弱 勢族群;而民眾對於與社區混合在一起 的社會住宅蓋在自家附近的看法,贊成 的比例則有七成八。另外,台灣智庫 12

步。所以當其提出弱勢者進住會衍伸社 區治安問題時,讓人不禁想問「難道有 錢的人社交關係就比較單純?」、「難道 有錢的人情緒就不會失控,影響社區安 寧?」「難道有錢的人,就不會有犯罪行 為?」 社會住宅會讓人快速聯想到「貧民 窟」,實在是因為台灣現有的公有出租住 宅,多半殘破不堪,疏於維修管理,任 人從外觀都可一眼看出那是「貧宅」。針 對此問題,國外早有成功避免社會住宅 貧民窟化的案例,就荷蘭為例,政府在 民間徵求建築師設計,利用美化建築外 觀,成功將社會住宅融入城市景象,徹 底破除貧民窟老舊殘破之印象。

月 1 日發表的「五都選後台灣新局勢民

客 觀 而 論, 弱 勢 者 有 可 能 就 你、

意調查」,顯示有七成三的民眾認為未來

我、他的其中一人,之所以為弱勢者,

需繼續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既然各項民

只是在生理上有障礙或缺陷,抑或者是

調皆顯示此政策擁有極高的民意基礎,

社會條件缺乏導致收入無法平衡支出的

那又為何選哪兒蓋社會住宅,那兒就反

經 濟 窘 境, 沒 有 人 願 意 被 貼 上「 弱 勢

對 抗 議? 尤 其 是 那 些 所 謂 的 高 房 價 地

者」的標籤。而社會住宅要解決的就是

段,附近居民的反彈更是激烈。

這些無法在住宅自由市場裡,擁有居住

深究這矛盾的背後,除了上述民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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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的弱勢者住宅問題,給予其的是脫


社 論 貧的機會,也是還其在城市擁有合宜住

的原則,以香港有三分之一居住在低廉

宅環境的權利。

的公屋,即使是高度資本主義的美國,

台灣當前瀰漫著住宅商品化的概 念,居住不被當做是一種人權,貸款購 屋反而讓受薪者背負龐大房貸,也擴大 了貧富差距,若要徹底翻轉,這種商品 化 邏 輯, 政 府 就 必 須 積 極 介 入 住 宅 市

社會住宅也有約 6~8% 給社會弱勢者居 住,台灣的國宅則不到 1%。顯然政府不 能再以「與民爭利」為藉口,必須大力 介入房市,才能遏止受薪階級大量成為 屋奴的困境。

場,確認「居住是人權、住宅非商品」

 此為阿姆斯特丹港口,僅中間的建築物為社會住宅,與其他建築物互相輝映,絲毫看不出弱勢者與有錢 人的差異。(阿姆斯特丹社會住宅聯盟資深督導Jeroen van der veer提供)


最新消息

陸勞已來台,王如玄應下台 ▌文

編輯室

根 據 10 月 7 日 媒 體 報 導, 位 於 桃

這些中國勞工由於是領取洋華在中

園的洋華光電,以「技術觀摩」的商務

國子公司的薪資,不受我國基本工資、

研習名義,引進數十名中國子公司的勞

更不受勞基法保障,比外勞還好用,而

工,集體住宿並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連

且完全配合加班,嚴重影響本勞權益。

假日都進行加班工作,這種「假研習、

馬政府口口聲聲說將會引導台商回流。

真工作」的伎倆,證實了中國勞工已經

鮭魚回鄉,想不到竟然是台商引進鯊魚

登 堂 入 室 來 台。 馬 英 九 總 統 一 再 宣 稱

回台,搶食台灣勞工的工作機會。

不開放中國勞工已經跳票,必須立即向 全國勞工道歉,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也 一再保證不引進中國勞工,也是跳票, 必須立即辭去勞委會主委一職,以示負 責。

義,大量引進中勞來台的廠商企業,是 否有類似情形,如有查獲應立即取消許 可,並將該廠商列入黑名單,不得再以 商務活動名義申請。

馬政府以不斷放寬中國專業人士以 及從事商務活動相關辦法,使得中國人 士以專業人士或從事商務活動的人數, 從 2007 年 的 54,936 人 增 加 到 2009 年 的 155,137 人,成長了 182%。結果就形 成許多管理漏洞。這次洋華光電以「大 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 法」第四條第五款商務研習 ( 含 受訓 ) 名義,從今年六月開始, 連 續 三 個 月 分 別 申 請 20、26、 20 人來台,依法每個中國勞工可 停留三個月。這些中國勞工都是 洋華在中國的子公司的員工,來 台之後,拼命加班工作,全力投 入生產,根本不是進行「技術觀 摩」的研習活動。

政府應立即清查所有以商務研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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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不管在台灣或到 中 國, 都 誇 下 海 口, 絕 不 引 進 中 國 勞 工,但如今事實擺在眼前,應立即宣布 辭職,以示負責,而馬英九總統也應承 認有重大的行政院疏失,導致他的政治 承諾跳票,立即向全國勞工道歉。


最新消息

洋華光電非法 僱用中國勞工 ▌文

編輯室

位於桃園的洋華光電,以「大陸地

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

條例第 15 條第 4 款與第 5 款,「下列行

4 條第 5 款商務研習〈含受訓〉名義,

為不得為之:四、僱用或留用大陸地區

引進數名中國子公司勞工,不僅安排集

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

體住宿並每天工作十二小時,甚至連假

範圍不符之工作。五、居間介紹他人為

日都進行加班工作,這種假研習之名,

前款之行為。」違法者必須被處以同法

行工作之實的行為,明顯違反「台灣地

第 83 條規定的刑事責任,「處二年以下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 」 第 15 條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

第 4 款 及 第 83 條。 因 此 勞 工 陣 線 與 洋

萬元以下罰金」。

華工會等民間團體將至台北地檢署按鈴 申告,要求檢調單位積極偵辦。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馬英九總統上 任後,一再口口聲聲擔保不開放中國勞

洋華光電聲稱此次中國人士來台為

工,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於本〈10 〉月

「 技 術 觀 摩 」 與「 來 台 學 習 」, 是 依 據

8 日更表示,勞委會從來沒發過任何一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 辦法第 4 條第 5 款的「商務研習 ( 含受

張工作許可證給中國人士,且依據「臺

訓 ) 」, 但 誠 如 上 周 壹 週 刊 報 導 並 拍 攝

條規定,開放中國勞工要立法院同意才

到中國勞工集體上工,另根據洋華廠內

能引進。但洋華光電卻在近一年來假藉

員 工 表 示, 中 國 勞 工 沒 有 訓 練 事 實,

技術觀摩的名義,非法引進多批中國勞

直 接 上 線 工 作 十 二 小 時, 與 一 般 本 國

工到桃園縣觀音鄉工廠內違法打工,台

勞 工 的 工 作 內 容 沒 有 任 何 差 別, 連 假

灣勞工陣線對洋華公司非法僱用中國勞

日 都 必 須 加 班, 且 洋 華 副 總 經 理 公 開

工一事,除表示強烈譴責,並要求檢調

表 示, 由 於「 簽 證 停 留 期 間 很 短, 所

單位依職權盡速針對此案展開偵辦調

以 請 他 們 每 天 工 作 十 二 小 時, 假 日 也

查,以維護台灣勞工的工作權益。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5

加班工作」。


最新消息

民國100年勞委會預算大減, 勞工苦哈哈 ▌文 民國一百年,馬政府給勞工的大禮 物,竟然是勞工預算的大幅刪減。近來台 灣勞動市場的惡化,導致失業率居高不 下,連續二十二個月超過 5%,創歷史最 長,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有 9.8 萬 人,勞動派遣工大量增加,約有 33.9 萬 人,這都讓勞工的痛苦指數達到最高。但 是政府對勞工的投入,卻是大砍預算,除 了法定社會保險補助提高以及新增因應貿 易自由化就業基金 10 億元之外,勞委會 縮水 3161.4 萬元,職訓局縮水 2133.9 萬 元, 總計減少了 5295.3 萬元,這對於已 經相當拮据的勞工預算,要面對歷史上最 惡劣的就業市場寒冬,居然還被刪減如此 規模的預算,實在令人感到不解。 因此,勞工陣線與公平稅改聯盟共同 於 11 月 9 日召開記者會,體檢民國一百 年的勞委會預算,並提出以下批判。

◉勞委會本部大砍勞工預算,高 層忙著住新房、換新車 2011 年 勞 委 會 單 位 預 算 總 計 編 列 51,943,042 千元,看似龐大的預算,其實 都是過路財神,因為都是法定對勞工保 險、全民健保等社會保險的法定補助項 目, 編 列 49,788,736 千 元, 比 去 年 增 加 了比 2010 年增列 4,971,214 千元,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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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

後,勞委會實質上預算減少了 31614 千 元。 整體而言,勞委會各業務單位的預 算都比去年減少,唯一有兩個增加的業 務,一、「一般行政」增加 3128 千元, 其中主要是增加辦公廳舍的修繕經費共 4687 千元。二、「交通及運輸設備」增 列 3420 千元,用來汰換主委與副主委的 三輛座車,預計一輛座車要價 114 萬元 且排氣量為 3000 c.c.。 事實上,馬總統上台後,一直倡導 「節能減碳」大車換小車,總統府副秘書 長 98 年新購座車是 2497c.c. 油氣雙燃料 車, 每 輛 68 萬 6 千 元, 而 監 察 院 長 98 年新購座車為 2400c.c.。反觀勞委會一 方面大幅刪減勞工業務預算,另一方面 卻高官自肥,整修廳舍住新房、換百萬 新車,這讓工作朝不保夕的廣大基層勞 工,情何以堪。

◉馬總統繼續替馬市長擦屁股 勞 委 會 今 年 依 然 在「 勞 工 保 險 業 務」當中,以編列 20 億元的公務預算, 做為直轄市非設籍勞保欠費繳款專案補 助,99 年分配方式為北市 18 億、高市 2 億,100 年則為台北市 16 億元,高雄市 4 億元,補助台北市馬市長過去年度所積


最新消息 欠的勞保費。馬政府上任之後,就違法

立運作與工會幹部權益的新機關,卻沒

編列這筆補助款,對於最高行政法院的

有編列相關幕僚與事務預算,僅有「建

判決視若無睹,以馬總統的身分,替自

立不當勞動行為認定及裁決機制,辦理

己過去馬市長的違法行為,收拾殘局。

學者專家會議及研討會,業務費 620 千 元。」由此可見,整體「勞資關係」業務

◉裁決委員會成立無相關預算, 遭虛級化

預 算 遭 刪 減 3771 千 元, 且 未 有 相 關 該

新勞動三法通過後將於明年五月一

架空或虛級化該委員會之運作,如此一

日,正是成立中央層級的「不當勞動行

來,新勞動三法中的工會保障條款,未

為裁決委員會」,這攸關未來保障工會成

來將可能成為空談。

委員會新增事務預算,顯然勞委會有意

勞委會主要業務預算表 勞工保險業務 (扣除法定補助後)

單位:千元

2010年

2011年

44,830,864 (13,324)

49,799,177 (10,441)

增減金額 +4,968,313 (-2,883)

一般行政

609,251

612,379

+3,128

勞資關係業務

109,494

105,723

-3,771

勞動條件業務

733,769

730,899

-2,870

勞工福利業務

98,083

85,845

-12,238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

43,152

41,199

-1,953

勞工檢查業務

222,969

222,446

-523

綜合規劃業務

27,758

25,987

-1,771

282,635

280,198

-2,437

4,645

0

-4,645

0

3,420

+3,420

6,709

6,709

0

34,113

29,060

-5,053

檢查所管理 營業基金 交通及運輸設備 第一預備金 技能檢定業務 總計 (扣除法定補助後)

47,003,442 (2,185,920)

◉十億元的空包彈-- 因應貿易 自由化就業協助基金 民國 100 年職訓局共編列 2,302,447 千元預算,其中新增:補助「因應貿易 自 由 化 就 業 發 展 及 協 助 基 金 」 共 10 億

51,943,042 (2,154,306)

+4,939,600 (-31,614)

元。如果扣除這筆特別預算,職訓局僅 有編列 1,302,447 千元,比 99 年預算減 少了 21,339 千元。面對如此嚴峻的失業 挑戰,職訓局的預算居然不增反減,實 令人不可思議。


最新消息 而這筆十億元為因應台灣與中國簽訂

了 10,000 千元,主要是所屬六個職訓中

ECFA 所首度編列的「因應貿易自由化就

心,有關職前訓練的經費,都被通盤刪

業發展及協助基金」 ,由於是職訓局以公

減。而「身心障礙業務」也被刪減 9,439

務預算編列補助給就業安定基金使用,因

千 元,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是 補 助 就 安 基 金

此在這種「過一手」的策略之下,職訓局

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計畫,遭減列

就躲過民意機關的預算監督,未來這十億

9,179 千元,這勢必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

元將任由官方主導的就安基金審議委員會

促進,造成很大的影響與衝擊。

「自主運用」 ,以至於目前不管是職訓局還 基金的發放標準與項目,這恐成為馬政府

◉外勞管理業務大量委外,品質 控管堪慮

的私房錢,希望朝野政黨在預算審查時,

職 訓 局 在「 職 業 訓 練 業 務 」 當 中

必須要求勞委會說明,未來的給付發放原

「外國人聘僱許可與管理」經費共編列

則與辦法,必並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才能

8875 千 元, 結 果 其 中 有 8000 千 元 為 委

生效。

外經費,預算書中僅簡單明列「將不具

是就安基金的預算書當中,都沒有明列該

◉職前訓練與身障者就業預算遭 刪減

公權力之事務性工作,委託民間單位辦 理 」。 這 種 籠 統 的 做 法, 完 全 沒 有 說 明 何種業務不具公權力,給哪一個團體辦

在職訓局整體實質預算被刪減

理,為何該項業務必須委外等。如此的

21,339 千 元, 其 中 最 大 的 減 列 金 額 項

預算編列方式,實過於粗糙草率,且外

目,是在「職訓中心管理」部分,減少

勞管理業務大量委外,品質控管堪慮。

職訓局業務預算表 2010

2011

1,024,422

1,022,377

職業訓練業務 綜合規劃 訓練發展 就業服務 身心障礙 外國人聘僱許可

101,235

1,091,941

990,706

1,796

1,002,941

1,001,145

6,291

6,291

0

2,252

2,252

0

81,021

71,582

-9,439

9,875

8,875

-1,000

職訓中心管理

158,713

148,713

-10,000

就服中心管理

36,816

36,816

0

2,600

2,600

0

一般行政業務

第一預備金 總計 (扣除因應貿易自由化基金後)

10

單位:千元

158

1,323,786 (1,323,786)

2,302,447 (1,302,447)

增減金額 -2,045

+978,661 (-21,339)


最新消息

經濟部違法A錢, 強渡關山就安基金 ▌文

編輯室

針對經濟部推動「促進中小企業創

助雇主每月 1 萬元,時限 6 個月;若所

新增僱員工補助計畫」,一次向勞委會的

僱員工 45 歲以上,補助時限更可延長為

就業安定基金申請為期二年的共九億元

1 年。 預 計 2011 年 的 補 助 費 為 4.02 億

經費,目前該案已經在十月四日的就安

元,2012 年 4.98 億 元, 二 年 總 共 9 億

基金委員會提案討論過,在補充相關資

元。

料之後,於十二月十日再度討論,在官

但經濟部卻不自行編列這九億元預

方席次佔多數的就安基金委員會的情形

算,而逕自向就安基金申請,由於產創

下,於當日會議獲得通過。

條例第 11 條明確規定,「中小企業增僱

經濟部這種強渡關山的做法,根本

員工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而

就是「經濟部請客、勞委會買單」,變相

經濟部就是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經濟

A 勞工的錢補貼僱主,違反產創條例的

部就應該負責編列預算補助,豈有跟弱

立法精神與就安基金的使用原則。台灣

勢勞工搶食勞委會就安基金的道理,這

勞工陣線呼籲就安基金委員會秉持良知

種「劫貧濟富」的違法亂紀行為,與強

應拒絕審查該提案,以免排擠其他協助

盜到有何異。

失業勞工的預算,但依然無力回天。

更何況,該條例在立法院審查時,

今年 4 月 16 日立法院通過「產業創

經濟部一再對外宣稱一旦立法通過, 「將

新條例」 ,由於圖利財團的色彩太濃,在社

增加稅收淨效益為 205.3 億元」 ,既然如

會壓力下,經濟部在該條例第 11 條規定:

此,為何經濟部還要違法侵佔協助弱勢勞

「為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改善人力結構,

工就業的救命錢,應該從因為產創條例通

並創造國民就業機會,中小企業增僱員工

過後所增加的稅收,來協助中小企業新聘

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 」也就是

勞工,才是符合社會正義應有作為。

所謂的「企業增聘員工條款」 ,向社會宣

從經濟部這次以不符合社會正義的

稱產創條例也是有照顧勞工,沒有獨厚財

方式,粗暴地公然違法 A 就安基金,可

團,於是朝野政黨才同意通過該條例。

看出其老大心態,勞委會就安基金委員

因此經濟部於今年 8 月提出「促進

會通過後,等於大開方便之門,未來將

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對

讓財經部會予取予求,對弱勢勞工的失

有創新計畫的中小企業新僱員工時,補

業救助措施,將被排擠而更形減少。 11


專題報導

檢視五都勞工政策 ▌文/編輯室 競爭激烈的五都都市長選舉已經結

北,快樂工作」、「打拚大高雄—安心就

束,有專家認為,這是一場最沒有藍綠

業 人盡其才」的大篇幅專章呈現,這應

統獨意識型態的一場選舉,兩大政黨提

該是連任的優勢,以龐大行政資源作為

名人都以訴求市民切身實際民生政策主

後盾。

張,來爭取選民認同。

◉公共政策辯論的時代來臨

台中市長胡志強,雖然是連任,但 是 並 沒 有 以 專 章 處 理, 而 是 散 佈 在 青 年、 經 濟 發 展 與 社 會 福 利 相 關 政 策 當

回顧這次選情最激烈的台北市與新

中。台南市長賴清德,對於勞工政策的

北市,最熱門的議題,恐怕非「社會住

著 墨 較 少, 僅 有 以 新 聞 稿 的 方 式 提 出

宅」莫屬,由於大台北地區的居不易,

「五要就業」的綱要性主張。而新北市的

已經達到無法忍受程度,候選人紛紛對

市長當選人朱立倫在其網站上則沒有任

於市民居住需求,以平價優質的「社會

何的勞工政策的提出。

住宅」來加以回應。我們樂見台灣的政 治已經成熟到以政策辯論作為選舉的主 軸,這代表台灣民主已經成熟到一定階 段,未來台灣的政黨競爭將邁入以公共 政策為辯論的時代。

◉中央與地方在勞檢與就安體系 的衝突 儘管各候選人都提出許多政治承 諾,但是直轄市能夠著墨的勞工政策,

因此,我們特別在五都市長當選人

其實空間有限,因為許多勞工實質權益

的公開網站上,收集了勞工相關政策做

的保障,都是屬於中央勞委會的權責。

全面性的刊登,並留下做為歷史見證,

其實直轄市政府與其他縣市政府最大的

也希望各市長當選人能夠具體落實當初

差異是:過去北高兩個直轄市,擁有完 整的勞動檢查權與就業安全體系 ( 包括

提出來的勞工政策支票。

◉各當選人主張,形式不同 綜合觀之,攸關廣大勞工權益的勞 工政策,五都市長當選人的勞工政見,

就業服務中心與職訓中心的設立 ),勞委 會雖然一直宣稱這兩個體系,理論上、 理想上應該中央集權,但是卻不敢有所 主張收回。

則以台北市的郝龍斌與高雄市陳菊兩位

勞動檢查權牽涉,準司法的入廠公

市 長 最 為 完 整 全 面, 分 別 以「 幸 福 台

權力行使,依勞動檢查法是中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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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授權直轄市辦理,其慎重處理是可以理

業 服 務 站 ( 台 ), 但 也 沒 有 申 請 核 發 失

解。而就業服務機構,更涉及就業保險

業給付的功能,成為只有一半功能的就

相關給付的審核發放,更有外勞申請的

服站,失業勞工必須到新北市境內的勞

核准權限,也是事關重大。都必須從制

委會所轄就服中心申請失業給付,形成

度面上,整體考量,但這次勞委會以預 算為要脅手段,吃定了剛升格的直轄市 政府的財政困難,無力承接,錯過一個 更全面性的體檢機會,非常可惜。

「一市兩制」現象。 最尷尬的莫過於高雄市,由於合併 了高雄縣,高市勞檢所範圍可以擴及高 雄縣,但是高雄縣原本就有勞委會的就

這次五都選舉,台北市維持原貌,

業服務站,但這些服務站在高雄市無力

高雄市合併高雄縣,新北市單獨升格、

全數承接之後,高雄市依然將在重點地

台 中 市 合 併 台 中 縣、 台 南 市 合 併 台 南

區 設 置 就 服 站, 二 者 都 可 申 請 失 業 給

縣,狀況各有不同。其中新北市、台中

付, 形 成 未 來 大 高 雄 市 就 業 服 務 體 系

市與台南市升格之後,應該享有上述完 整的勞檢與就安體系,但是由於勞委會 的堅持,且該兩個直轄市沒有足夠預算 經費承接,所以未來期轄區內勞檢以及 就安體系依然由勞委會繼續運作。 新 北 市 雖 然 於 2007 年 單 獨 升 格,

「雙軌制」的怪異現象。 這種中央與地方在勞檢與就安體系上 的衝突與矛盾,恐怕將是一個勞工行政體 系的未爆彈,這問題如果沒有在勞委會 升格為勞動部之際,一併解決,台灣勞 工行政體系的運作,恐怕將更形混亂。

因此財政較為充裕,單獨設立了許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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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郝龍斌2010市政白皮書-勞工起飛 幸福台北 快樂工作 子女就學費用補 助」辦法,額度將 參考公教人員補助 標準計算,最高補 助額度為私立大學 補助 35,800 元、私 立高中(職)13,500 元 , 公 立 大 學 13,600 元、公立高 中 ( 職 ) 3,800 元,增

◉建構更完善專業之勞資關係法 制環境 1. 將台北市跨局處及中央支援專業調解委 員機制法制化,提供更優質精緻之勞資 爭議調解機制,保障勞工權益。 2. 由台北市勞工局以新修正之團體協約法 為依據,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研訂 團體協約範本之注意事項,供本市各事 業單位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之參考。 3. 落實勞動三法修法結果,擴大基層勞工 保障法律網。

加對非自願性失業 勞工之補助額度,以協助家庭度過就學 困境,並擴大特定行業之勞工提供健康 檢查,以改善勞 工生活,落實照顧弱勢 政策。 3. 提 供 企 業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者 之 客 製 化 服 務。持續推動輔導庇護工場設立許可, 促進庇護性就業服務,未來將持續多元 運用公有房舍,拓展庇護工場據點,增 加庇護就業職缺。 4. 試辦社會企業,或與企業結合方式,以 解決身心障礙就業問題。因庇護工場經 營困難,又因庇護產品品質須再加強、

◉持續關懷弱勢勞工就業權益

且庇護員工產量也較不穩定等問題,為

1. 興建全國第一棟以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

朝向鼓勵社會企業成立或與企業合作從

專業性之大樓,藉以提供各項身心障礙

事就業服務的模式,以開發創身心障礙

就業促進服務。

多元的就業模式。

提升庇護工場產品品質及產量穩定,將

2. 為加強弱勢勞工之照顧,賡續辦理促進

5. 推 動 「 協 助 學 習 障 礙 者 就 業 」 試 辦 計

勞工就業、就學及維護勞工權益等相關

畫,成立單一窗口提供學習障礙者個案

措施外,對於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之

管理服務,且透過辦理聯繫會報暢通溝

額度予以提高,修訂「台北市失業勞工

通機制,並運用各項就業促進工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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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個案釐清職涯方向,早日進入職場。

訓練紀錄授權蓋用,有效管理勞工人員

6. 賡續推動「友善托育職場輔導團」,拜

訓用,提供勞工朋友相關勞安資訊外,

訪本市大型企業,透過政府及民間資源

護照使用並結合安衛教育訓練上課紀錄

的結合,共創一個有效的就業安全體

授權蓋章功能,並強化勞工技能與勞安

系,打造勞工之幸福職場。

管理人員之資格查核機制,避免發生重 大職災。

◉提供更安全之勞動環境 1. 實施勞工安全衛生國際指標認證專案,符 合國際先進國家勞工安全衛生與勞動檢查 趨勢,提昇本市勞工安全衛生績效國際形 象與地位。並透過營造工地自主 管理認證 標章,強化安全衛生管理機制。實施營造 業工地自主管理認證標章,輔導事業單位

5. 執行勞工安全衛生新興科技整合推廣專 案,有效降低職災發生,應用新興科技 研發之勞安器具設備或系統等產品(如 侷限空間作業人員定位系統),有效推 廣運用於勞工工作職場,發揮降災效 能。

建立自主管理機制,透過良性競爭,增進

◉加強職業訓練服務

榮譽感,進而使事業單位能自願 性的提升

1. 進用人力規劃師,多元適性職類規劃,

安衛管理水準,提昇勞動檢查效能。 2. 建構「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學院」體系,

以專業的背景,開發適性多元職類,落 實職業訓練之促進就業主要目的。

增進勞工安全衛生概念廣度與深度,以

2. 發揮職訓社會性功能,持續關懷弱勢族

資源共享之理念,與本市各相關協會、

群,不僅錄取學員優先順位外,並開設

工(公)會、大型事業單位、學校、

原住民、更生保護、外籍配偶等專班,

政 府機關、社區等建立勞安教育訓練夥

以落實社會正義。

伴關係,以共享師資、課程、教材及場

3. 發揮職訓經濟性功能,對於具有經濟性指

地等人力、物力之資源,共同辦理勞工

標職類,持續辦理。並持續與業界及工會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宜,以提升服務績

及公會擴大合作,利用民間資源,強化職

效,並增進 勞工安全衛生概念的廣度與

業訓練之能量,以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

深度。

力,提高工作技能,促進國民就業。

3. 建置職場健康促進主動關懷服務資源整

4. 安心受訓,職場再起飛,對於受訓學員

合系統,推動職場室內空氣品質簡易檢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請領,主動關懷協

查試算方案,藉由簡易室內空氣品質檢

助,使學員專心受訓,再創職場新機。

查試算表大幅篩檢本市事業單位作業

5. 實務技能零距離,除運用中心自有設備

場 所,勞工可得知該辦公室職場換氣量

實習外,持續安排學員業界見習參訪及

之等級,若未達所計算之換氣量,於試

實務操作訓練,使實務技能無縫接軌,

算表中,將建議事業單位加強辦公室通

充實訓練成果。

風,並可向勞動檢查處申請空氣品質檢 測服務。 4. 推行勞安護照手冊機制,結合安衛教育

6. E 化推動職訓教學,持續推動網路 e 化, 降低教學成本,讓教育不再需要付出昂 貴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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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7. 推 動 證 照 制 度 , 持 續 推 動 專 業 證 照 制

2. 結合虛擬及實體,利用台北市七個就業

度,讓專業證照的加值下,能更有效的

服務站之實體服務模式與優勢,「免

促進就業。

費」為企業大量的人力需求規劃專案招 募活動,並透過和求職者面對面的互

◉加強求職媒介服務 1. 賡續推動「台北人力銀行」,結合科技及 人性,提供官方之免費就業媒合新橋樑,

動,加速人才的遴選與任用。 結合職業訓練中心資源,提供企業專屬 人才之培訓服務,更有效促進就業率。

對職缺審慎評估把關,保證安全無虞!

2010郝龍斌市政白皮書-台北人權起飛(摘錄與勞工相關部份) 上班族有免於雇主剝削並享有安全工作

青 年 有 高 品 質 就 業 之 權 利: 市 政 府 應

環境之權利:市政府應落實勞動檢查制度,

透過台北人力銀行以及舉辦就業博覽會等

禁止雇主以責任制等名目剝奪上班族之加班

方 式, 提 供 青 年 職 業 訓 練 及 媒 合 機 會, 並

費以及休假權利,確保工作環境之安全,並

藉 ECFA 簽訂後之有利國際情勢持續對外招

公告侵害勞工權益情節重大之雇主。

商,鼓勵國際企業在台北市設立區域總部, 增加青年之優質就業機會。

2010郝龍斌市政白皮書-台北青年起飛 (摘錄與勞工相關部份) 鼓勵青年創業100萬免息創業貸款  為提供青年創業所需資金,台北市政府將 與承貸銀行合作,由市府提供融資擔保及 利息補貼,每年提供 1,000 位台北市有意 創業的青年人10 年免息貸款。  凡設籍台北市 1 年以上,年齡在 20-39 歲 有意創業的青年人,都可向台北市政府提 出「台北市青年市民創業計畫」申請創業 貸款,用於購買開設小型或微型商業所需 之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每人最 高可貸款 100 萬元,貸款期間 10 年,第 1 年至第 5 年不需償還,自第 6 年起至第 10 年分期攤還。  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合作,

融資貸款。  制定「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提供 房屋稅、地價稅、融資利息、勞工訓練費 用補貼,以及創新研發補助,輔導產業升 級轉型,提升競爭力,預計每年可補助 300家中小企業。  因應貿易自由化及產業升級轉型發展需 要,提供產業人才培訓機會,每年至少 5,000人以上。  促進創業投資,降低創業風險,建立新創 廠商與創投業者媒合機制,每年至少媒合 10家以上新創廠商。

青年就業新契機

提供中小企業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

 簽署 ECFA 後,台北市製造業產值可增加

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融資貸款信用保

670∼700億元,服務業則可受惠中國大陸

證,預計每年可協助 500 家中小企業取得

內需市場,擴大營運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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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 ECFA 的簽訂預估將為台北市創造 18,500 個服務業就業機會,其中行銷服務業約 9,100 人、知識密集服務業約 7,000 人, 其他服務業約 2,400 人。透過台北秋葉原 的打造以及產業科技廊帶的建立,加上 ECFA 的效應共可創造超過 20,000 個工作 機會。  透過簽署 ECFA ,除可促進兩岸經貿關係 正常化,更有利於我國與其他國家洽簽 FTA ,有助我國融入全球經貿體系,擴大

年住宅與出租國宅。

 多元供給以降低市民居住負擔 市府都市更新與聯合開發分回之適 當坪數住宅全面停止出售、籲請中央停 止出售台北市區內大面積土地、市有土 地參與更新分回作為出租住宅,並以活 化市有資產等 方式增加出租住宅數量, 並另訂辦法以低於市價的方式出租予民 眾。成立物業管理公司,引入專業者與 民間機制,積極改善現行出租國宅的管

企業國際市場。成立「亞太經貿服務中

理機制,提供適質、適 量、適價的公有

心」,擴大服務回流台商、陸資,並積極

出租住宅。

招商引資,吸引跨國企業以台北市作為進 入東亞市場的經貿投資平台。  青年有高品質就業之權利,市政府透過 台北人力銀行以及舉辦就業博覽會等方 式,提供青年職業訓練及媒合機會,並 藉 ECFA 簽訂後之有利國際情勢持續對外 招商,鼓勵國際企業在台北市設立區域總 部,增加青年之優質就業機會。

廣建 4 萬 5 千戶出租住宅 減輕青年住 的負擔  擴大出租住宅之供給總量 積極擴大出租住宅之供給,以「市有 出租住宅總量達本市住宅存量 5%」為長 期目標,運用都市更新及市有房地有效 利 用 等 政 策 工 具, 逐 年 達 到 4 萬 5 千 戶 之目標。

 青年出租住宅釋出 籲請中央協調軍方釋出空總等軍方用 地,並全面檢討學校用地,以興建青年 出租住宅。

 推動水岸都更計畫

 出租國宅通用設計以提升環境品質 採用通用設計及綠建築手法,逐年檢 修、改善現有出租國宅室內外環境、調 整室內空間、增設適當家具設備,提供 符合現代實用需求之出租國宅。

助妳好孕 課後照顧延長大放送  辦理「助妳好孕」方案,每胎新生兒 2 萬 元獎勵。  補助一定所得家戶5歲以下兒童每月 2,500元育兒津貼。  延長「課後照顧班」,國小到晚上 7 點, 幼稚園到晚上6點。  5 歲孩童就讀私立托兒所者,每學期比照 公立幼稚園補助12,543 元。  廣設全免費公立幼兒照顧托兒所。  建構居家式兒童照顧服務管理機制。  規劃一區一親子館,提供幼童一個優質的 成長學習環境。  鼓勵設立友善園,提供托育機構資源與社 區共享。  提供弱勢家庭兒童托育照顧服務。

推動淡水河岸沿線縱深一公里進行都 更,預計可提供 12 萬 6 千戶住宅作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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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胡志強政策白皮書-青年政策篇 至 99 年 7 月為止,中都人口總計約 264

不折不扣的

萬 人, 少 於 新 北 市 的 388 萬 人、 高 雄 市 的

「青年創意實

277 萬人,多於台北市的 262 萬人、台南市

踐新 都」。因

的 188 萬人,恰居五都之中位數,土地面積

此,建構適當

僅次於高雄市,人口密度低於台北市及新北

的青年發展政

市。中都人口分佈中,台中縣 156 萬人,台

策,為新中都

中市 108 萬人,而縣市合計 18~40 歲的青年

未來發展的基

人口總計約 59 萬人,佔中都人口 22%。由

石。

於目前大學教育普及,台中縣市共有 17 所 大學校院(不計專科),僅次於台北市,吸 引本地及外地 18~25 歲青年人口前來就讀, 因此常時居住之青年人口更多。若再加計畢 業後留在中都工作者,則青年人口之比例更 高。

縱觀青年 的發展軌跡, 18~25 歲 為 高 中職畢業生的 職場試探期及大專學生的求學期,應著重於 青年之發展潛力養成;26~30 歲為事業發展

近 年來,在既有各工業區之基礎上,隨

初期,應著重於事業輔導;30~35 歲為成家

著中部科學園區、各科技工業園區之設立,

時期,應著重於安居協助;36~40 歲則為親

以及旅遊產業、觀光商圈、休閒農業、會展

職階段,應著重於社會保障。因此,胡志強

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物流產業的興起, 再

提出以「潛力養成」、「事業輔導」、「安居協

加上前述中部地區宜居城市的吸引力,使原

助」、「社會保障」四部列車將台中都塑造成

本創意與創新不斷的大台中地區,吸引越來

為台灣的「青年創意之都」,如下圖所示。

越多年輕人選擇前來此處發展,使中都成為

青年創意之都

潛力養成 創意 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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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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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輔導 創業 協助

就業 保障

安居協助 結婚 成家

生育 幼教

社會保障 長輩 照護

就業 服務


專題報導 根據以上概念,胡志強打造「青年創意 新都」的具體策略如下:

業技術人力供需資訊、加強產學研合作 連結及職能培育,促進知識技術交流, 強化產業人才資源。

一、潛力養成 二、事業輔導 1. 創意就學 ⑴ 愛台中創意獎學金:每年編列創意獎 金 300 萬,鼓勵大台中各大學院校學 生及青年,積極參與國內外各式創意 競賽,提供獲獎學生每名 1 萬元創意 獎金,並輔導申請專利權或創意商品 化。 ⑵ 青年創意學習平台:打造大台中創意 園區 ( tada ) 與創意市集、重塑理想國園 區、舉辦各類創意學習、創意活動及 競賽等,使青年能學習並展現豐富的 創意以及分享創意的平台。 ⑶ 市政參與創意實踐:透過定期召開 「青年市政會議」之管道,讓青年能 體驗公部門之運作而豐富其創意並且 能實踐創意,相對的市政府之運作亦 能藉由青年的創意而能日新月異,跟 上時代脈動。

2. 就業體驗 ⑴ 設立工讀機會網站:結合企業社團, 設立大台中學子工讀機會網站平台, 提供在學青年快速又便利找到工讀機 會,也提供企業社團尋覓良材的好通 路。 ⑵ 啟動職場體驗列車:針對大台中新興 產業(如文化創意、會展管理、觀光 等),開啟「職場體驗列車」,協助 高中職畢業生及大專在學青年熟悉新 興產業、發現志趣。 ⑶ 建構產業培力平台:建置產官學研合作 平台,研擬產業人力配套措施,整合產

1. 創業協助 ⑴ 青年我愛你 ( 520 ) 計畫:設籍大台中滿 五年 20-45 歲之初創業青年申請青輔 會「青創貸款專案計畫」通過,且其 公司設立在大台中者,在青創 100 萬 核貸金額內,前二年免息 ( 目前利率為 2.055%)。 ⑵ 設置單一諮詢窗口:成立創業諮詢窗 口,提供各項創業資訊(包含研習、 講座、貸款方案)及創業諮詢服務, 協助創業貸款申請。 ⑶ 成立創業輔導團隊:成立創業輔導團 隊,輔導創業民眾、商圈經營者、正 待轉型之市場商家及中都重點發展產 業,另並針對已創業者所遇之困難, 提供現場輔導及具體建議方案,有效 降低創業風險。

2. 就業保障 ⑴ 設置就業促進服務窗口:成立就業促 進服務窗口,提供履歷診斷,職業適 性評量、求職技巧研習、講座等服 務,充實求職力,促進媒合機會。 ⑵ 設立標竿企業學習圈:徵求中都標竿 企業,開放青年參與「標竿企業學習 圈」,定期舉辦標竿企業學習活動, 開拓青年事業視野。 ⑶ 強化職業專長訓練:結合各級學校資源 增設職訓與勞工服務中心,擴大辦理勞 工大學,實施在職勞工職業專長再訓 練,以及第二專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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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⑷ 建置人力銀行中心:建置「大台中 人力銀行營運中心」,提供就業媒 合服務,縮短缺工及待業期。

三、安居協助 1. 結婚成家 ⑴ 揪團結婚好康多:10對新人揪 團結婚且入籍大台中,由首長證 婚,結婚登記、換證規費全免, 再加贈送精美結婚證書。 ⑵ 設置青年安心成家窗口:為協助 青年輕鬆定居大台中,設置青年 安心成家窗口,提供各項政府輔 助購屋優惠貸款資訊、租屋優惠

民,每年致贈重陽敬老禮金 1,600 元,

資訊,以及協助申請服務。

百歲人瑞敬老津貼,每月補助6,000元。 每月1,000元免費搭乘公車優惠。

2. 生育幼教 ⑴ 生育補助一萬元:設籍大台中民全面 提供生育補助,每位新生兒補助一萬 元,以減輕青年家庭生育及養育子女 負擔。 ⑵ 5 足歲幼兒免學費:家戶年所得 110 萬 元以下家庭,家有5足歲幼兒家長可提 出申請幼兒免學費。

健康檢查免費,65歲以上大台中市民接 種肺炎疫苗、流感疫苗免費。 ⑶ 我來照護你無憂:提供年長者社區復 健、居家服務、照顧等長期照顧服務, 讓大台中的年青人無後顧之憂。

2. 就業服務

⑶ 弱勢婦子女托育津貼:弱勢婦女未滿六

⑴ 加強勞工關懷:設置失業勞工關懷服務

歲子女就托本市立案之私立托教機構,

單一窗口,整合社會福利、心理諮商、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

短期工作、職業訓練等資源,協助失

⑷ 低收入戶生育補助:低收入戶產婦產

業勞工度過困境,儘速重返職場。

前及產後 2 個月,每月補助 4,000 元,

⑵ 台中青年放心拼:提供勞工托兒、托老

低收入戶新生嬰兒補助 12 個月,每月

補助,每人最高補助24,000元,讓大台

1,800元。

中的青年可以放心拼事業。 ⑶ 多聘員工多就業:鼓勵大台中中小企

四、社會保障

業新聘職工,多聘 1 人補助 10,000 元, 擴大就業服務面向。

1. 長輩照護 ⑴ 1,600敬老禮金:年滿65歲以上大台中市

20

⑵ 70健檢費全免:70歲以上大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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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政策白皮書-經濟發展篇(節錄) 建置「大台中人力銀行營運中心」,快

 成立專家輔導團,主動協助、輔導企業雇

速、有效媒合,縮短缺工及待業期。

主僱用身心障礙者,除職場相關協助方案

 建立職災勞工通報網絡,設立職災單一服

之倡導,亦可提供企業實務上個別化之協

務窗口與建立職災重建服務機制,提供職 災勞工及其家屬即時完善的服務,協助職 災勞工重返職場,安頓家庭生活。  結合各區公所設置就業服務據點,提供可 近性、便利性之在地求職、求才等促進就 業之服務,以免民眾奔波。  成立原住民就業服務窗口,以綜合服務方 式,提供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措施。  促進身心障礙人士就業  設置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單一服務窗口,

助。  提供創業諮詢,協助最高 70 萬元之創業 貸款並補貼貸款利息。 zz 結合勞工團體辦 理勞工教育,以提升工會會員生活、勞動 事務及專業知能,提高工作技能。  推動「幸福就業培力方案」,提供弱勢勞 工、中高齡勞工公共服務工作機會,除安 頓生活外,更作好就業準備。  分區辦理新住民職業訓練、職場體驗等, 以協助其順利就業,融入在地生活。

連結相關的服務資源,並落實及提供個別

 打造婦女就(創)業服務平台,整合教育

化的支持性就業服務,針對各障別適合之

訓練、創業服務、家庭照顧協助等資源,

就業職類做更深入個別化評估及做適當媒

協助婦女減輕就業障礙。

合,以提高就業媒合率。

社會福利篇(摘錄勞工相關) 01.三安計畫

04.勞工福利及權益保障

 強化兒童、少年、婦女、老人保護網路。

 勞工權益基金籌設、勞工權益諮詢服務推 展、幸福就業方案等20項計畫。

 推動社區照顧補助家同照顧之社會福利服 務。  落實低收入戶各項補助,配合勞政單位就 業措施,以積極性工作福利替代消極性救 助給付措施,協助低收入戶家庭穩定就 業。  弱勢勞工就業促進:協助弱勢勞工就讀勞 工大學,提升職場競爭力,保障弱勢勞工 職場就業工作權利。  成立專責原住民就業服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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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大台南市-「五要就業」政策 賴清德在 10 月 30 日「勞工團結之夜晚會」致詞時表示,台南縣有農林漁牧資源、科學 園區、工業區,台南市有文化歷史特色、教育資源和海空港,合併後資源整合,可發揮一加 一大於二的效果,提升整體產業環境,更能增加就業機會,並提出「五要就業」政策,包 括: 1. 營造優良投資環境,鼓勵台商鮭魚返鄉及吸引更多投資,並協助傳統中小企業升級,打造 穩定的就業環境。 2. 推展生物科技、綠色能源及精緻農業等六大產業,使大台南成為具競爭力的科技新城,更 創造就業機會。 3. 以文化、生態的在地優勢資源,打造台南成為國際級觀光都市,更帶動商機。 4. 整合職業訓練、失業扶助、輔導就業、產學合作,建構大台南就業促進平台。 5. 加強保障勞工安全,成立勞動安全基金,對發生工安意外之勞工提供中央勞保補助之外的 慰問金,並輔導重回職場。 更進一步表示,要保障勞工福利,市府將要求企業遵守兩性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 法,以消除女性職場障礙,並鼓勵公司設置托兒、哺乳設施,避免懷孕歧視,以穩定婦女就 業;另針對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單親父母等弱勢者就業問題,除結合社福單位給 予照顧,並將擴大就業服務,輔導其就業能力,使其增加勞動所得,終能自力更生;為保障 勞工勞動條件,市府將加強工安、勞檢,改善產業工作環境,提升防災檢查執行力,並提供 勞工多元處理爭議管道,有效解決勞資爭議。 來源:賴清德看見未來部落格 http://www.drlight.tw/policy/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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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專題報導

打拚大高雄—安心就業 人盡其才 一、施政願景

雄的人力做有效利用,進而厚實經濟發展基

未來的大高雄,各類人為的、自然的資

礎,未來勞工政策將以「讓機會來敲門,讓

源 豐 富, 舉 凡 產 業 範 圍 擴 大、 勞 動 人 力 倍

工作更愉快,讓弱勢族群更有競爭力」為目

增、 工 農 漁 林 礦 產 資 源 充 沛, 山 海 河 港 兼

標,同時在面對愈來愈多的國際移工時,高

備,皆顯示都市發展潛力無限。如何做好人

雄是一個「人權城市」 ,對於如何落實國際移

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盤點,並配合產業發

工之勞動人權保障,已是刻不容緩的課題。

展趨勢,強化勞動市場之因應,達到勞動力 穩定就業的目標,是我們的第一要務。

除此之外,台灣在面對產業全球化、科 技化的衝擊,讓具有文化象徵的傳統工藝與

高雄市為南台灣工業重鎮,也是台灣經

手工製造產業逐漸凋零,影響的層面涉及產

濟的命脈,以往高雄縣市側重石化、鋼鐵等

業、文化、教育與就業。因此,利用職人的

重工業發展,近年來隨著網路科技的蓬勃發

職能傳承,透過公部門的協助,讓它成為是

展,以及環保綠能、文化創意思維的普及,

可以傳承的產業,更可能是未來解決失業問

高雄縣市都致力於發展地方特色產業,希望

題的埋線,創造出另一種產業市場及就業價

促進在地就業。縣市合併改制已跨出國土規

值,如此一來,高雄將是全台的第一個幸福

劃的重要一步,未來如何透過資源整合活化

職人社會,讓民眾的生活更加多元與幸福。

區域經濟,使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的發展並

未來,除賡續配合中央推動各項促進就

進,進而提升大高雄地區的競爭力,是新的

業措施,我們將因應「大高雄區位再發展概

挑戰,更是一大契機。

念」,提供五星級的勞工服務以營造令勞工

高 雄 縣 市 合 併 後, 勞 工 人 口 增 加 為 130.6 萬 人, 佔 全 市 總 人 口 47 %。 隨 著 社

安心的空間環境,讓本市勞工可以更加自在 與安全,以為高雄打拚而感到驕傲。我們的

會變遷,「勞工」一詞不只是藍領階級代名

政策目標如下:

詞,更涵蓋了多元領域的勞動人口,包括國

(一) 建立人力資源供需平台,達成求才利用

際移工;也因此,既有的勞動權益保障日漸 不足,除了勞動法令應隨之調整,加強落實 各層級的勞動教育也刻不容緩。

率及求職就業率均50%。 (二) 落實勞動條件檢查,減少勞資爭議案件 10%。

充 分 保 障 勞 工 權 益, 是 當 前 的 重 要 課

(三) 加強勞安宣導,使得100年-103年減少大

題,因此如何創造安定、健全的全方位就業

高雄市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及失能傷 害率18%。

環境,才能切實照顧勞工族群,致力建構人 性化的勞動環境,更是未來努力的目標。

二、政策目標

(四) 配合地方特色產業發展,推動傳統產業 人才培訓,創造就業機會,打造幸福職 人社會。

由於天然環境的差異,大高雄的城鄉型 態多元,住民組成及就業條件各異。為讓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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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三、發展策略

人力需求及輔導方案,增加就業機會。

讓機會來敲門 大 高 雄 地 區 勞 動 力 人 數 約 130 萬 6 千 人,其中就業者約 123 萬人,失業者約 7 萬 7 千人。為創造工作機會、降低失業情況,計 畫依據本市人口集中程度、地方產業特性及 未來區域發展方向,開發在地化工作機會, 提供多元化就業服務措施,開辦就業行動車 下鄉、職場達人講座等措施,並建置人力供 需媒合平台,運用 e 化系統擘劃媒合,以有 效運用人力資源,積極協助縣市民就業。 (一) 開發在地工作機會,協助縣市就業,促 進勞動供需平衡 1. 掌 握 就 業 市 場 需 求 及 配 合 產 業 發 展 趨 勢,建立本市人力資源庫,強化人力供 需媒合平台,積極協助縣市民就業,提 昇求才及求職績效。 2. 依據人口集中程度,以每一行政區設置 就業服務據點為目標,提供多元化就業 服務措施,有效協助雇主求才及勞工求 職就業。 3. 因應多元就業型態,將加強行動就服方案 媒合機制,配合地區及居民特性,推動行 動車到鄉服務,將工作機會以外展方式, 為偏遠地區民眾提供立即性就業媒合。 4. 成立『求職有愛,通訊無礙』就業服務 中心建置職業輔導服務網絡及『大高雄 求才庫』,並建構高雄就業電子地圖提 供E化服務。 5. 積極爭取中央資源,增加短期就業措施 工作名額,協助失業勞工安置及就業。 輔導轄區民間團體,辦理多元就業經濟 型計畫,提供在地化就業機會。 6. 結合地方產業特性及配合中央建制產業走 廊政策,運用中央及市府資源,獎勵雇主 僱用,開發工作機會促進縣市民就業。 7. 配合高雄縣市未來區域發展方向,結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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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六大新興服務業發展策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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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結合在地產官學資源,推動青年下鄉幫 農、希望無窮方案,提供實習費、網路 架設費、食宿費吸引在宅青年走出家 門,走入農村走入農務服務。 9. 推行創業健檢,由政府針對個人創業想 法與執行作法提供相關的建議與輔導, 並提供創業基金貸款低利率。 10. 創造就業機會,提供利多政策,吸引廠 商投資高雄創造就業機會。 11. 運用中央資源及配合高雄縣縣市區域發 展計畫,規劃因應措施,以降低 ECFA 簽 訂後,對高雄縣市就業環境之影響。 (二) 因應區域計畫,針對產業發展趨勢,擬 定相關人才培訓計劃 1. 掌握區域職業需求,進行職訓課程多元 化或深根化,培訓基礎性或專業性技術 職能。 2. 因 應 大 高 雄 地 區 縣 市 合 併 及 兩 岸 經 濟 協 議 ( E C FA ) 簽 訂 等 變 遷 , 擴 大 合 作 對象,包括學校、事業單位、職業公 (工)會等,並運用現有設備辦理即測 即評即發證及專案技能檢定,使達成 訓、檢、用目旳。 3. 職訓就服加強配合,透過求職與求才資 訊充分分析交流,就業市場與職訓需求 調查併案辦理,提升訓練成效。 4. 強化民間職訓機構,辦理移地訓練,以 在地化訓練深耕作法服務更多訓練需求 民眾。 5. 職前訓練,鼓勵學校與企業合作,讓教 學與職場需求接軌,同時輔導失業者再 就業,推動「職業訓練」、「就業輔 導」與「失業補助」三合一。


專題報導 讓工作更愉快

年勞動權益宣導活動。

土 地、 資 本、 人 力 為 經 濟 發 展 三 大 要

4. 以正面鼓勵機制促進勞資關係,並達良

素,其中又以「人力」為最核心關鍵,人力

心採購之目標。研議於未來標案評選方

是 一 切 的 根 本, 因 此 我 們 將 以「 人 」 為 核

式,就勞資關係、企業社會責任…等項

心作為理念,除賡續配合中央推動各項促進

目,增設適當審查比例,對於提供較優

就業措施,由市府擔任勞工與企業間的溝通

渥之勞動條件、較少發生勞資爭議、僱

平台,以確保勞工權益,透過積極的行動方

用本籍勞工或身心障礙者比例較高及確

案,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加強勞雇關係,健 全工會發展與保障團結權,讓大高雄 130 萬

實負起社會與減碳環保實踐責任之優質 廠商,能於評選項目予以加分,期以正

勞動人力能工作更安心、更愉快 。

面鼓勵機制促進廠商改善勞資關係及負

(一) 提供全方位照顧,保障勞工無憂生活

起社會責任,提供正面誘因,並達成公

1. 勞工職業訓練費用由政府與資方共同提 供部分補貼。 2. 續辦『勞工權益基金』,運用其利息收 入作為補助工會幹部或個案勞工,遭資 方不當解雇或其他勞資爭議案件之律師 費、裁判費及生活補助費。 3. 體恤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失業期間赴市立 醫院門診減免掛號費,並協助遭不當解僱 勞工向資方申訴,期間提供生活補助。 4. 建立子女托育照顧體系,讓勞工可以安 心工作,無後顧之憂。 5. 辦理暑期工讀導航計畫,並協助失業勞 工子女向勞委會申請失業勞工就學補 助,以減輕失業勞工負擔。 6. 減 低 職 業 災 害 , 成 立 『 辦 公 室 健 診 隊』,終結職業病,建立『職業傷病通 報防治系統』。 (二) 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動權益 1. 依區域特性整合分工,加強相關產業及 勞工宣導勞動法令。並在各區公所、工 業區設置勞動法令諮詢服務及協處勞資 爭議。 2. 重視人力派遣業之勞資問題與勞動權益。 3. 青少年工讀權益之特別保護,將對青少 年工讀場所進行檢查及法令宣導,妥適 處理青少年勞資爭議,並辦理相關青少

部門良心採購之目標。 5. 輔導勞資會議,建置勞資溝通平台,結 合大高雄工業區的工業會,設置勞動法 令諮詢服務,擴大推動勞資座談,減少 勞資爭議。 6. 因應新勞動三法實施,加強勞資爭議調 解人及仲裁人培訓工作,以強化勞工教 育及提高勞工團結權,輔導工會組織。 (三) 健全勞動檢查機構體制,強化檢查效能 妥善規劃勞動檢查機構編制及業務功 能,推動職場工作安全,提升防災執行力, 保障勞動權益。 1. 依大高雄勞動人口、轄區幅員、高風險產 業等狀況,合理擴編勞動檢查處組織、人 員,增加必要勞動檢查工具與設備。 2. 辦理各項專案檢查計畫,列管高職災、 高違規之營造工地及廠場(包含其承攬 廠商),對其實施高強度、高頻率之檢 查,促使其積極改善工安。 3. 推動安全伙伴計畫,與大高雄都之大型 企業伙伴、工業區伙伴、工程專案伙伴 或團體伙伴結盟,透過群體及產業關聯 的水平及垂直整合,共同研究及發展防 災技能,有效降低職業災害發生。 4. 有效運用檢查人力,實施風險管理分級 監督檢查,建構防災督導管理體系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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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動產業安全之風險管理機制,協助及輔 導高科技業、石化業、碼頭裝卸業及營 造業等高風險行業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 理系統( TOSHMS )或風險管理機制, 提升防災自主管理能力。 5. 因應環境變遷,加強對中小企業安全衛 生檢查與輔導及提升弱勢 ? 工族群申訴案 之服務效率及品質。

讓弱勢族群更有競爭力 根據統計截至 99 年 3 月底,大高雄地區 身心障礙勞動人口有 7 萬 3,734 人,就業市場 競爭壓力日益沉重,弱勢族群求職也更加困 難,因此建構完善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 體系,以職業重建據點便民化、職業訓練內容 多元化及職重服務專業化為策略,透過身心障 礙者個人支持、家庭支持、與社會參與之措 施,尊重身心障礙者的個別差異與多樣性, 達致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讓弱勢族群更具 職場競爭力,以充分保障其勞動權利。 (一) 保留公共服務就業機會給弱勢勞工,落實 定額進用,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 (二) 整合資源結合公私部門,成立『身心障 礙者職業重建中心』,統整連結職業輔 導評量、職業訓練、支持性及庇護性就 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暨補助 措施等各項職業重建資源,強化身心障 礙者就業競爭力。 (三) 以 全 國 唯 一 公 設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訓 機 構 「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辦理多元 化職訓課程種類、並強化訓後就業輔導 服務。 (四) 採在地化精神,依區域劃分方式,結合 訓就中心設立身障者技能訓練分中心, 擴大辦理職業訓練課程,提昇學員就業 技能,輔導學員考照、就業,提供身障 者就近便利之服務。 (五) 加強推動特定對象暨弱勢者就業促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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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案,依據各種特定對象特性,運用各項 就業促進活動,以符合身障求職者需求 為原則,創新辦理客製化、多樣化之就 業促進方案,增強求職動力及技能,重 建工作信心,培養再就業能力。 (六) 運用各項政策工具並結合公、私部門資 源,創造短期性、臨時性的工作機會, 以協助就業弱勢者、失業者,暫時免除 失業之生活困境,重建工作信心,培養 再就業能力,進而順利進入就業市場。 (七) 因 應 1 0 0 年 視 障 者 將 無 按 摩 業 保 障 條 款,以開辦新按摩服務據點、職業訓練 暨提升技能協助就業或轉業、並就97 年以前取得按摩許可證者並從事按摩 業者,發給穩定就業補助,每月 10,000 元,最長 12 個月。對於不再從事按摩業 者,協助轉業訓練,訓練期間發給職訓 生活津貼每月 10,368 元,最長 12 個月, 訓後輔導就業。 (八) 推動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辦理庇 護商品行銷推廣及庇護工場經營輔導。 (九) 擴大辦理高市特有之創業輔導計畫『自 力更生補助』。 (十) 調整超額獎勵金額度(五千元),鼓勵 雇主超額進用。

強化移工管理,落實勞動人權保障 「人權」一直是我們的施政價值,在今 年 7 月已通過「高雄市人權自治條例」,期 許成為「以市民為尊、安全和平、保護人權 的『人權都市』」。這項人權自治條例特色就 是市民的定義不分國籍,只要是居住高雄市 的人,都是城市的一份子,都應該受到人權 的保障;同樣地,在高雄居住工作的外籍朋 友,他們勞動權益及生活照顧都是高雄市政 府的責任。 大 高 雄 地 區 移 工 人 數 約 27,239 人, 其 中 高 雄 縣 約 14,395 人, 以 產 業 外 勞 為 主 有


專題報導 8,802 人。高雄市約 12,844 人,以社福外勞 為主有 7,394 人。將依移工分布區域,規劃 檢查輔導計畫及責任區域,以協助移工適應 在臺工作及生活,維護移工之工作權益及人 權保障。 (一) 設置區域性移工關懷服務據點,提供法 令諮詢、申訴及勞資爭議處理等服務。 (二) 訂定年度重點查察計畫,加強查察違法 雇主、移工及人力仲介機構,以降低違 法僱用情事,並保障國人就業權益。 (三) 訂 定 分 區 檢 查 計 畫 , 加 強 生 活 環 境 檢 查,維護移工權益,提供生活娛樂活 動,減低移工違法案件。 (四) 落實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人力仲介檢查, 提昇人力仲介服務品質。 (五) 推動防制移工遭受人口販運措施,由預 防、保護及起訴三面向辦理,避免移工 遭受勞力剝削或性剝削。 (六) 依移工國籍設置臨時收容中心,安置及 協助因爭議、侵害之移工,保障移工人 身安全及人權保障。

打造幸福職人社會 擁有專業的人都是職人,「職人」是指 傳統工藝和手工製造業的技能者,以身上擁 有的技術當作職業的人們稱之。其實早期對 於職人的定義很廣,包括商人、宗教家、藝 能者、醫師等職業都算在內,成為「職人」 的關鍵,包含著需要長久時間鍛鍊所產生的 「技能」,而此技能可以「繼承」下去,後來 只要是擁有鬼釜神工絕技的人、甚至固守傳 統的人,都可以稱作為「職人」。一塊用心 的蛋糕,一塊手工的香皂,甚至是一張紙, 一顆畫糖,都是職人所堅持的信念。 近來,隨著社會的演進、科技發展以及 產業全球化的影響,使得台灣一些重要的傳 統技藝逐漸的沒落,工業社會帶來的快速與 便利,讓具有文化象徵的傳統工藝與手工製

造產業,相形沒落。如此,現代化的社會也 將會失去了部分珍貴的價值。在此之際,傳 統產業技藝的傳承與保存更顯珍貴與重要。 因 此, 我 們 重 視 職 人, 將 以「 職 能 傳 承、創造就業」的作法,達成「文化傳承、 發揚價值」的目標,建立多元社會面向,學 習尊重,提升職人的能見度與尊榮感。 (一) 高雄「縣市」擁有著多元職人 『出國比賽勇奪全球第一面「麵包大師」 世界金牌,麵包師傅吳寶春拜會高雄市長陳 菊,陳菊力邀他落腳高雄創業,希望吳寶春 冠軍麵包成為代表高雄的伴手禮。』這就是高 雄市在面對各領域的職人所展現出的態度。 目前,高雄縣大樹鄉的三和瓦窯林昭地 陶藝館是紫雲燒國寶級大師林昭地浸淫製陶 生 涯 超 過 半 世 紀 的 所 在 地, 而 美 濃 的 油 紙 傘、 藍 衫、 美 濃 窯; 彌 陀 的 草 蓆、 頂 厝 斗 笠、龜甲香醬園、皮影戲;原住民的刺繡、 琉璃珠;傳統燈籠店;高雄市的佛像雕刻; 鼓鹽地區的木桶、炊具製作;旗津窯等相關 產 業 也 都 是 落 在 高 雄 縣 市, 高 雄 職 人 的 多 元,不言可喻。 (二) 高雄「縣市」幸福職人專案計畫 推動傳統產業發展與人才培訓,影響的 層面涉及產業、文化、教育與就業。因此, 利用職人的職能傳承,透過公部門的協助, 由文化局與勞工局、教育局三個單位共同配 合與協助,讓它成為是可以傳承的產業,更 可能是未來解決失業問題的埋線,創造出另 一種產業市場及就業價值。

文化局

勞工局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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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123

公部門的勞動派遣亂象 ▌文

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前言

求,政府組織不斷擴充,形成「人事精

台 灣 在 1990 代 開 始, 由 於 大 量 徵

簡」與「業務擴充」的矛盾現象。

收 公 共 設 施 保 留 地、 國 家 六 年 建 設 計

台灣為力求企業型政府、組織人事

畫、收回戰士授田證以及社會福利支出

精簡,藉總量管制方式以達員額精簡政

的膨脹,造成政府財政緊縮。因此連戰

策,並積極推動「行政法人化」及「委

在 1993 年 就 任 行 政 院 長 之 後, 開 始 執

外 化 」 等 精 簡 措 施。 但 同 時, 從 1996

行「行政革新方案」,之後的 1998 年蕭

年起,政府陸續成立消保會、公共工程

萬長擔任行政院長時,也提出「政府再

委員會、原民會、飛安會、體委會、客

造綱領」,強調精簡引進企業經營精神、

委會、金管會與通訊傳播委員會等 ❷,

BOT、委外經營與民營化,2002 年游錫

而各項因新立法所導致的直接服務法定

堃院長成立「行政院組織改造委員會」

業務,例如:家庭暴力防治、身心障礙

也強調彈性精簡、建立有競爭力政府❶。

者安置、失業認定、外勞審核等社會福

因此,這二十年來的台灣的政府改 造,基本上是依循著八零年代,英國首 相柴契爾減少公部門開銷、民營化以及 美國總統雷根引進企業管理精神行政效 率革新、政府再造與精簡人事,強調小 政府的的新自由主義路線前進。 但另一方面,台灣的政府體系在解 嚴與民主化之後,逐漸就從威權體制轉 變 成 民 主 體 制, 公 務 員 從 高 高 在 上 的 「官員」轉變成為民服務的「公僕」,而 政府角色也大幅從過去「統治」轉變成 為「服務」。但是另一方面為因應民眾需

利與勞工行政等業務,不斷增加。最加 上,勞委會於 2008 年 1 月 1 日公告政府 機關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之後,許多政 府機關為規避雇主責任,更是促使公部 門暴衝大量使用非典型僱用。

◉始作俑者-勞務採購的開始 這種左手打右手的自相矛盾做法, 導致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以各種非典型 僱用的方式,規避雇主責任,大量以勞 務 採 購 方 式, 尋 求 勞 務 外 包 與 人 力 派 遣,甚至出現自然人廠商承攬的聘僱方

當國家遇見市場:以公部門的勞動派遣為例,鄭筑玲,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9.7,P18~P19。

同前註,P64~P65。

28

158


觀念123 式,其中屢屢發現用人機關容許得標廠

62,601 人, 到 了 2009 年 底 已 經 增 加 到

商與其勞工簽訂違法之勞動契約,或是

339,027 人,成長幅度十分驚人。那到底

用「假承攬,真僱用」的方式,減低用

政府機關使用了多少派遣人力,一直是

人成本、規避雇主責任,形成政府機關

個眾說紛於的謎。根據研考會最新的委

帶頭鼓勵非典型僱用的情形。

託研究報告 ❹當中指出,在有效回收 393

勞務可以成為一個採購的商品,是 從 1998 年 施 行 的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二 條 的 規定而來,該法規定「本法所稱採購, 指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 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勞務採購就 此開始合法化。政府藉此人事費大幅下 降,業務費大幅增加,透過勞務採購, 政府機關可以勞務外包、人力派遣或自 然人承攬等方式進行。 但 從 第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本 法 所 稱勞務,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 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 練、 勞 力 及 其 他 經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之 勞 務。」可觀察出,該條文所設定的勞務採 範圍,是偏向於對某項專業技能(例如 建築師繪圖設計)或補充性勞務(電腦 維修或營建施工)的採購,為行政機關 所無法勝任者。但是,公共工程委員會 沒有真對勞務採購進行更嚴謹的界定, 導致各行政機關大鑽巧門地泛濫使用。

個中央行政機關的問卷指出,2006 年有 29.3% 的行政機關有使用派遣人力,到 了 2009 年 則 增 加 到 有 37.8% 的 行 政 機 關有使用派遣人力。而中央行政機關使 用 派 遣 勞 工 人 數, 則 從 2006 年 的 3974 人,暴增到 2009 年的 5686 人。由此可 見從 2006 年到 2009 年之間,中央行政 機關派遣則增加了 232%。該研究調查出 來的 5686 人這個數字,是一個最保守的 估計,因為有許多行政機關並沒有回答 問卷。 而該研究最後結論,提出短中長程 建議,分別是:短期目標對於標案的研 擬、 招 標 方 式 與 派 遣 勞 工 權 益 進 行 改 善。中期目標:建立爭議處理機制。長 期 目 標: 政 府 應 盡 量 減 少 是 用 派 遣 人 力,並認為「一個機關若是需要長期人 力,應該回到正常的僱用關係(如約聘 僱人員或臨時人員),中央行政機關使用 派遣人力的比例應有上限,且派遣人員 所從事的業務範圍亦應有一定的限制」。

◉政府派遣人數遽增 目前台灣的派遣工作者的人數,根

由此可見,該研究對於當前政府大量使 用派遣,抱持相當保留的看法。

據 學 者 李 建 鴻 的 估 算 ❸, 從 1995 年 的 ❸

我國派遣勞工的政策及人權保障之檢視,李建鴻,監察院第四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手冊, 2010.9.10。

我國中央行政機關使用非典型勞動力的影響與因應,鄭津津,研考會,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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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123 中央行政機關使用非典型勞動力人數 2006

2007

2008

2009

定期契約

4,920

5,487

4,795

5,442

部分工時

718

793

1,032

999

勞動派遣

3,974

4,287

5,070

5,686

資料來源:鄭津津,我國中央行政機關使用非 典型勞動力的影響與因應,研考會,2010.6。

務之遂行,甚或造成民眾間之糾紛,將 可能損及政府形象。 政府主動大量運用派遣人力約有一 萬五千人,是政府嚴重失職,也是政府 失能的象徵。鄰近日本中央政府也沒有 使用任何派遣人力,中央政府使用大量 派遣勞工,並非使用在非核心的支援性

另根據,審計部九十八年度中央政

工作,有許多是該行政機關的法定核心

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各機

業務,例如:職訓局外勞組負責審核人

關進用派遣人力共計約有一萬四千多

員、 就 服 中 心 負 責 失 業 登 記 與 認 定 人

人,支用機費達到 37 億餘元,而根據人 事行政局在 2010 年 1 月調查行政院所屬 各主管機關(不包括地方政府)運用派 遣人力的調查顯示,共有 15514 人,都 凸顯了中央政府大量使用勞動派遣的事 實。

員、雪山隧道兩端的待命消防人員❻、台 北捷運站務人員❼等,卻都是大量使用派 遣人力。

◉自然人承攬 尤有甚者,立委黃叔英舉辦公聽會❽ 指出,行政機關發展出「自然人承攬」

◉政府派遣亂象 而審計部的決算報告當中,特別指 出,「機關的派遣人力辦理或協助辦理重 ❺

的 模 式,2009 年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所 屬 各 機 關 與 國 營 事 業 共 有 5978 筆 勞 務 採 購案,超過六千多名自然人「承攬」政

要業務之允適性,有待檢討」 。其中列

府業務。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從

舉:退輔會榮民之家的照顧服務員、農

行政企劃、行政祕書、新聞連繫、政策

委會農試所協助研究人員、原能會核能

研究共九人,全數變成勞務承攬人。中

所辦理水處理廠及高壓變電站設施運轉

華郵政公司更是將大量的郵件投遞業務

人員、財政部北市國稅局辦理國稅稽查

勞務委外,約有 340 名郵差採自然人承

人員等,都是使用派遣人員,並嚴正指 出派遣人員更迭頻仍、如不按法令,倘 又欠缺職前教育,難免影響公務機關業

攬,台灣自來水公司也將抄水錶的業務 勞務委外給約 200 人承攬。連國史館勞 務委外「編纂行政人員」、「庫房管理人

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審計部,2010.7,PP54~55。

❻ ❼

草菅人命 雪隧消防 包給園藝商,蘋果日報,2010.7.30。 北捷是血汗公司?議員爆派遣工無婚喪年假,北市議員周威佑在2010年9月10日記者會中指出, 北捷共使用210位外包的站務人員。http://www.nownews.com/2010/09/10/327-2645209.htm。

「檢視政府機關用人制度」公聽會新聞稿,立委黃淑英國會辦公室,2009.12.22。

30

158


觀念123 員」;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更是從

二、 「 保 障 派 遣 勞 工 權 益 」 , 主 要 內

行政企劃、行政祕書、新聞連繫、政策

容有: 1. 招標文件上必須明定派遣

研究,全數變成勞務承攬人。

勞工實際領取之薪資、勞健保費 用、提撥勞工退休金及給假、加班

◉行政院的對策與批判

(費)、出差等屬固定費用之權益

行 政 院 於 2010 年 8 月 27 日 針 對 屢

事項,於決標後納入要派契約。

被批評的政府機關使用派遣的亂象,首

2. 要派契約屆滿,各機關不得要求

度回應並正式發布「行政院運用勞動派

新派遣事業單位指派原派遣勞工,

遣應行注意事項」❾,規範行政院下所屬

也不得自行面試僱用特定人員後,

的各部會、學校與事業單位使用派遣人

要求派遣公司僱用。 3. 派遣勞工如

力,地方政府也必須準用這項規定。該

或留用必須併計年資。

注意事項的重點如下:

三、 「員額總量管控」。原則上,不得

一、 「 允 許 使 用 派 遣 的 工 作 項 目 」 :

超過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三十一

1. 事務性、重複性及機械性等行政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數,

服務工作。例如:公文傳遞、環境

主管機關必須按季,回報人事行政

清潔、事務機器設備維護、公務車

局派遣人數。

輛駕駛、圖書出借、文書繕打、翻

四、 定期監督評估。可由勞動檢查機構

譯或校對、資訊、總機、倉儲管理

進行檢查之外,人事行政局亦可會

及業務資料彙整登錄等事務。 2. 一

同勞委會、主計處與公共工程委員

定事實之蒐集、查察或檢查協助工

會進行訪查。

作專案性協助工作。例如:停車場 計時人員等事務。 3. 專案性協助工 作。例如:安養機構送餐服務及非 屬醫療行為之照護服務、展場規劃 或導覽服務等工作。 4. 具期限性計 畫之協助工作。例如:各機關科技 專案計畫之協助工作。 5. 其他經主

雖然,上述注意事項的頒布是行政 部門第一次正式回應,對使用派遣勁行 規範,但是對於目前公部門已經泛濫使 用派遣的現象,是否能有所扭轉,具體 落實,或只是一紙公函,形同具文,另 人質疑。

管機關認定非屬核心業務且適宜委

首先,雖明確訂出五項可使用派遣

託民間辦理,不涉及公務安全、機

之工作類型,但目前許多機關使用派遣

密或執行公權力之業務項目。

的超出此範圍,甚至就是在進行執行公

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09900641751號函,2010.8.27。

31


觀念123 權力的核心業務,公然違反該項規定。

員會或人事行政局應該在各部會之外成

該注意事項非但沒有定出落日條款,嚴

立一個申訴機制,而不是讓派遣勞工向

格 限 制 非 該 五 項 工 作 類 型 的 派 遣, 在

該要派單位申訴,以目前公務機關的保

契 約 期 滿 之 後 不 得 再 使 用, 反 而 還 訂

守官僚性格,豈會家醜外揚,因此,行

定「走後門條款」,建議可以改用勞務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或人事行政局必須

承攬、臨時人員或其他人力進用方式辦

成立一個申訴管道,並有爭議處理的審

理,這豈不是把派遣淪為自然人承攬的

查機制,對違法事實進行認定,隨即對

惡性循環。

派遣公司進行處罰。

其次,該注意事項缺乏隊派遣公司 的直接監督。該注意事項,僅將規定一

◉結論

旦發生違法事項,可要求勞動檢查,並

面對這種政府帶頭使用勞動派遣的

由勞工行政機關依法進行罰鍰,這根本

亂象,首先,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該明確

無關痛癢。事實上,要派契約的成立,

認定行政機關之法定核心業務應禁止依

一定是依政府採購法進行招標,公共工

政府採購法進行勞務採購,凡涉及公權

程委員會必須在勞務採購契約上進行更

力行使之人員,均不得使用派遣人力。

嚴格細密的監督條款,一旦違約就必須

其 次, 行 政 院 組 織 法 自 民 國 101 年 開

在內部就對派遣公司進行懲罰性罰款以

始施行之日,應同時禁止使用各級行政

及禁止後續招標資格的條款,而不是以

機關使用派遣人力,人事行政局應發展

緩不濟急的外部勞動檢查處理。 最後,該注意事項缺乏派遣勞工的 申訴管道與爭議處理機制,公共工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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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非公務人力」之聘用與保障體系。最 後,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現行的勞務採 購契約,應增列勞動保障條款,落實得 標廠商對派遣勞工的權益保障。


觀念123

緬甸大選下的人權省思 ▌文

楊宗澧(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

緬甸在 11 月 7 日完成二十年來首次 國會大選,選後泰緬邊境又再次爆發武 裝衝突及新一波的難民潮,這封閉的國 度,再次成為各國際媒體的關注焦點。 但對長期置身於國際公民社會以外的台 灣 來 說, 緬 甸, 彷 彿 是 個 看 不 見 的 國 家。有別於傳統國際政治的戰略分析, 在台灣的我們不妨就國際公民社會的人 權觀點,從緬甸歷年的重大事件發展, 來認識這次緬甸大選下的人權狀況。 自 1962 年 來 緬 甸 軍 政 府 遂 行 獨 裁 統治至今,縱使由翁山蘇姬所領導的全 國 民 主 聯 盟 曾 在 1990 年 以 壓 倒 性 勝 利 贏得國會選舉,然而軍政府拒絕承認選 舉交出政權,並對異議人士展開清算、 任意逮捕、刑求,甚至箝制言論自由, 司法動輒判刑超過十年以上,至今緬甸 仍有超過兩千名以上的政治犯。 而 2007 年, 緬 甸 難 以 自 絕 於 世 界 之外,在全球油價高度波動與金融海嘯 的危機之下,由僧侶領導的袈裟革命撼 動了全世界,緬甸的政治與人權狀況引 起世人關注。在這場死傷上千人的革命 後,緬甸國內人權狀況更加惡化,軍政 府持續加強對於言論、和平集會、結社 等自由權利的壓制。 為了今年的大選,緬甸軍政府量身

設 計 了 一 套 新 憲 法, 並 在 2008 年 強 行 通過憲法公投,強制訂立不符基本人權 的 新 憲 法, 當 中 包 括 政 府 可 以 加 以 審 查、限制人民的言論;限縮選舉法令, 排除異議人士參政權;國會中軍人無條 件 保 有 四 分 之 一 席 次 等 不 合 理 規 定。 因 此 即 使 軍 政 府 宣 稱 要 在 2010 年 舉 辦 二十年來首次的大選,仍被外界譏為這 是一場不自由、不公平的假選舉。 但世人看不見的真相,卻是緬甸軍 政府被誤認為是鎖國治理,其實長期以 來緬甸軍政府早已與許多已開發國家的 大型財團相互圖利,許多來自所謂「民 主」陣營的已開發國家,表面上或許對 33


觀念123 於緬甸採取經濟制裁政策,但經濟制裁

人權危機,面對蘇花改的環境過度開發

的實質內容卻多止於武器禁運、禁止從

議題,遭強迫拆遷的苗栗大埔事件,或

緬甸進口貨品等消極性的措施,對於大

者近年來常見的派遣勞工、移工等勞動

型 財 團, 如 Total 等 石 油 公 司, 在 緬 甸

權利上的議題,與緬甸對照起來,其實

境內的投資反倒像如入無人之境一般的

本質上是相同的人性尊嚴與價值的保障

順利;而西方的武器禁運政策,對緬甸

概念,以及人權理念的普遍性原則,而

軍政府亦是無關痛癢,只因緬甸軍政府

這套同理心思考即必須建立在和平的民

仍可依賴比鄰的中國、印度,長期供給

主轉型制度,以及獲得充分自由言論保

各式武器設施。

障下的公民社會,台灣社會除了需要珍

雖然事實真相如此殘酷,但透過這 次大選,世人得有機會一窺真實的緬甸 民間社會,國際特赦組織長期以來對緬 甸 進 行 人 權 觀 察, 在 每 年 度 的 人 權 報 告 當 中, 指 出 緬 甸 人 民 正 遭 遇 迫 切 的 人 權 危 機, 包 含: 對 少 族 群 族 生 存 權 的 迫 害, 婦 女 遭 受 強 暴 脅 迫 的 人 身 安 全, 同 時 緬 甸 也 是 全 世 界 最 多 童 兵 的 國 家 之 一, 目 前 有 超 過 七 萬 名 的兒童無法正常就學而必須遭到軍 隊 的 強 迫 徵 召, 此 外, 國 際 財 團 與 軍 政 府 聯 手 下 的 強 迫 拆 遷、 強 迫 勞 動與環境過度開發等問題亦層出不 窮。 這 樣 一 個 充 滿 豐 富 石 油、 天 然 氣 資 源 的 國 家, 人 民 理 應 過 著 富 庶 的 生 活, 但 緬 甸 仍 是 全 球 最 貧 窮 的 國 家 之 一, 這 些 都 與 軍 事 政 府 的 獨 裁治理方式脫離不了關係。 處 在 台 灣 社 會 的 人 們, 時 有 感 嘆於社會太過民主自由等似是而非 的 說 法, 但 是 身 在 台 灣 的 人 民 更 應 反 思, 台 灣 同 樣 經 歷 黨 國 威 權 的 戒 嚴 統 治, 但 轉 型 過 程 其 實 有 新 一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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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惜得之不易的民主價值,或許更有機會 思考將這樣的人權理念開始與國際社會 接軌。


觀念123

全球青少年失業率帶來的警訊 ▌文

葉大華(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

青少年失業率偏高已成為國際社 會 嚴 重 關 切 的 焦 點。 根 據 國 際 勞 工 組 織(ILO) 於 2010 年 8 月 間 所 公 佈 的 「2010 年 全 球 青 年 就 業 趨 勢 報 告 」 指 出,截至 2009 年底,全球 15 歲至 24 歲 青少年勞動力人口約有 6 億 2 千萬人, 其 中 有 高 達 8100 萬 人 正 面 臨 失 業, 總

學歷轉向技術能力考量。另根據勞委會 2010 年 版 青 少 年 勞 動 統 計 數 據,15 歲 至 24 歲青少年失業原因中,以「初次尋 職」失業者最多占 48.0%,「工作場所業 務緊縮或歇業」居次,佔 22.78%,「對 原 有 工 作 不 滿 意 」 第 三, 佔 21.31%, 顯見 初次尋職 之青少年,更迫切需要教

體 失 業 率 達 到 13%, 而 ILO 更 進 一 步 預 估 2010 年 全 球 青 年 失 業 率 將 提 高 至

育、勞政及社政等轉銜資源的協助。

13.1%。 其 中 東 亞 地 區 因 少 子 化 緣 故,

◉青少年的就業需求

在未來幾年將會面臨青少年勞動人口加 速減少的現象。

經濟的全球化、產業結構的改變以 及高等教育的急速擴張,造就了近年來

至於我國的青少年失業率與東亞各 國相較則更為嚴重,2007 年東亞地區青

出現的高學歷青年低薪世代以及弱勢 雙 失 青 少 年 Neet 族 現 象, 加 上 少 子 化

少 年 失 業 率 平 均 值 為 6.7%, 其 中 韓 國 為 3.4%、日本為 7.7%,台灣為 10.7%。

效應, 15-24 歲青少年勞動參與率從民 國 88 年的 36.56%,下降至 28.62%,顯

台灣青少年整體的失業率過去五年都處 於 11% 上 下, 於 2009 年 達 到 14%。 雖

示青少年勞動參與率下降已成為趨勢。

然 15 至 24 歲的青少年往往因工作經歷 較淺、資歷亦短,就業門檻墊高,但與 國際趨勢相同,一旦遇上景氣衝擊,青 少 年 勞 動 族 群 便 首 當 其 衝。2009 年 金 融海嘯前,青少年平均失業率約在 11% 上下,但當年度平均失業率立即攀升至 14.49%,較壯年失業率 5.93% 及中高齡

但數據下降,並不等於青少年就業需求 並 不 存 在! 根 據 教 育 部 2008 年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之 淨 在 學 率 為 91.65%, 顯 示 每 十位 15~17 歲少年中,就有一人在國中 畢業後即脫離常態性的教育系統,提前 進入社會歷練。若以台灣整體勞動人口 數 統 計, 台 灣 每 年 平 均 仍 約 有 近 75 萬 名 15-24 歲青少年投入就業市場,顯示

失業率 3.90% 高出甚多。而進一步探究

仍有一群選擇提早進入勞動職場尋求經

失業者的結構性,按教育程度觀察,國

濟上獨立的青少年,在你我週遭以各種

中及以下、高中、大學及以上三者失業 率最高 15.04%,反而是高職及專科失業

方式工作著。另依據我國行政院主計處 (2001) 青少年狀況調查,約有 45% 的青

率較低,顯示雇主對於進用要求,已從

少年認為政府應該最先提供給青少年的

35


觀念123 福利措施為「提供就業服務」與「提供 職前或在職訓練」;另一份內政部 (2003)

工 作, 更 不 利 於 其 身 心 發 展 與 穩 定 就

少 年 身 心 狀 況 調 查 報 告 則 指 出, 約 有 37% 的未在學少年認為需要優先協助的

憾的是弱勢青少年實際就業型態、勞動

問題為「經濟支持」及「就業輔導」,顯

及原住民就業族群較少受社會各界及政

見青少年有相當程度的就業輔導需求。

策關注。

業,因此其就業處境更值得關注。但遺 處境與失業情形,相較於中高齡、婦女

在青少年族群中,除了大專生的就

近年來台少盟等民間團體致力於研

業 / 失業的問題之外,尚有一群總是容

發培育弱勢青少年就業力的輔導模組,

易被遺忘的弱勢青少年,因為家庭經濟

同時關注已提早就業青少年勞動者之勞

需要或各種因素而提早進入就業市場,

動權益。我們發現選擇提早進入就業市

但往往也因其學經歷不足且缺乏就業輔

場或初次尋職的弱勢少年,經過民間團

導資源,在就業市場裡容易跌跌撞撞成

體 的 就 業 輔 導 後, 就 業 力 有 明 顯 的 提

為弱勢勞工。當經濟大環境日益不景氣

升,進而得以順利就職。然而要如何回

時,勢必將衝擊到更多危機家庭中的弱

應整體青少年失業率攀升的挑戰,政府

勢少年,徘徊在繼續升學或就業的兩難

能否投資足夠的青少年就業政策並鼓勵

抉擇中。而高學歷的大學畢業生也向下

雇主端提供就業機會,才是重要的關鍵

擠壓弱勢青少年原本的就業機會,將使

性角色。

弱勢青少年更易走向地下經濟行業尋找

新書介紹:「從0到1 青少年勞動群像」 大部份的台灣人大概會認為,十五六歲的青少年應該 還只是小孩子吧?!能做好什麼事?更何況是工作?不然 就是十五六歲應該還在唸書吧,工作會不會太早了呢?再 翻開政府單位諸多青少年打工的調查,多半指出如果這年 紀的青少年會去打工,主要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慾望 與擁有更多零用錢,用不著看得太嚴肅啦!總而言之,國 高中階段的青少年『繼續升學』才是王道! 因此青少年的生涯發展路徑,果真只能繼續朝無止盡 的升學單一路徑去走嗎?冀望這本『青少年勞動群像』 , 能帶出另一種不同的省思觀點,書中二十位在各行各業中十幾二十歲出頭的青少年,是如何跳 脫出校園學習的框框,在不同的職場上經歷淬鍊與煎熬,綻放出對自己的自信與對生活的熱 情,並及早找到生涯的定向。誰說學習只能在學校?!職場其實也是多元教育的一環,甚至比 學校所傳所授的內容,更為真實,也更貼近社會呢! 新書書名:從0到1-青少年勞動群像 洽購專線:02-2369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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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出版單位: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更多訊息: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_content.php?id=1347


中國社會觀察

中國社會正在無產化嗎? ▌文

林宗弘(中研院社會學所助理研究員)

共產中國改革開放以前的社會不平

間階級:農村幹部、集體幹部與國企工

等,大部分來自「戶口制度」、「單位級

人這三種階級位置,既是支配者也是被

別」、與「工作現場技術及管理權威」

支配者,剝削別人也同時被剝削,這就 是所謂「矛盾的階級位置」(contradictory

(制度化的幹部身分)所導致的剝削與支 配。在國家強制隔離與計畫經濟政策的 制度化剝削下,戶口制度與單位級別、 以及幹部身分,形成了毛澤東時代難以 跨越的社會屏障。

毛澤東時代三個中間階級:農村幹 部、集體幹部與國企工人

classlocations)。

改革開放後的「弱無產化」 但 在 1978 年 改 革 開 放 之 後, 隨 著 私人資本的逐步積累造就了新的剝削關 係。除了毛時代的幹部身分、單位級別 與戶口制度之外,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

在毛澤東時代,農民與農村幹部都

再次躍上歷史的舞臺。因此,我們可以

屬於被剝削的農業戶口,但是基於技術與

將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大陸階級結構變

權威,農村幹部能夠獲得較好的物質福利

遷,視為資本主義生產關係逐漸擴張的

與工資分配。城鎮邊緣工人主要是集體工

過程。在 1979 年以前的一端,是毛澤東

人,但也包括國企的臨時工人與少數個體

時代的階級結構,在逐漸成長的私有部

戶,雖然其中大部分人可能擁有城市戶

門中,則是資本主義的階級結構。

口,其單位卻無法確保福利與國家投資,

中國改革開放過程中,階級結構的變

只能從屬於國營事業與國營企業單位,即

化比較接近「弱無產化論」的觀點:無產

便如此,單位內的集體幹部仍然能夠透過

階級比例擴大的同時,新中產階級也隨之

技術與權威的佔有而獲得較好的物質福利

擴張,而小資產階級萎縮速度緩慢。

與工資分配。國企工人通常享有高工資與 優厚的單位福利,但是必須依附於單位內 的幹部。國企幹部掌握了組織與技術資產 以及暴力工具,包括了國企與國家行政幹 部專家、以及解放軍幹部等,這就是過去 許多研究者所謂的「新階級」 。在毛澤東 時代也有支配與剝削,甚至存在著三個中

首先,在改革開放初期家庭聯產承 包制與個體戶發展的過程中,類似農奴制 的人民公社被小農生產方式所取代,農業 戶口雖然仍是一種控制人口移動的政治經 濟手段,其與城市戶口之間的經濟剝削關 係逐漸減弱,在 2006 年底中國政府宣佈 取消農業稅之後,戶口制度已經少有直接 37


中國社會觀察 經濟剝削的意義。另一方面,由於改革初 期大型私營企業被壓抑,個體工商戶與鄉 鎮企業在地方市場上獲得了短期的相對優 勢,其中部分是農村移民,這使得城市地 區以自僱者為主的「個體戶」持續存活, 而由農村外流的「半無產化」工人階級薪 資也被長期壓低。

個體戶的興起 隨著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與個體戶 的發展,某些農民與城市的中下層居民 開始投入市場經濟的行列,1981 年起中 國政府宣佈鼓勵工商個體戶,逐步設立 深圳與廈門等五個經濟特區與十四個沿 海開放城市,並在 1987 到 1988 年間立

其次,朝資本主義轉型的過程中,

法承認私營企業,使得私營企業加入了

國企工人的技術與私營企業的技術缺乏

集體企業的市場競爭,部分農民企業家

可比較性,在建立新企業的過程中,工

與城市區域的創業者,都在這個階段建

人階級的技術是否被資本家剝奪是難以

立了新企業,市場機會與階級流動相對

衡量的,不僅如此,無論在國有部門或

開放,所得分配也相對平等。

者是在勞動市場上,技術專家與專業管 理者的收益都在上升。

「無產化」伴隨「資產階級化」 因此,即便工人階級的位置迅速擴 張,隨著資本家對管理者與專業者的需 要,新中產階級的比例也在相應擴大,然 而,小資產階級(即個體戶)的收益正 隨市場改革的深化而持續下降。結果, 中國無產化的趨勢,並未立即而明顯地 導致城鎮區域小資產階級或中產階級的減 少。最後,隨著經濟發展,中國的資產階 級比例也在緩慢增加,或者說一部分的 小雇主與國企幹部也在「資產階級化」 (Embourgeoisement),但是與其他資本主 義國家工業化初期的階級結構轉型類似, 在農民大量流入城市工業部門與國企工人 大量下崗的影響下,中國城市無產階級佔 勞動人口比例的快速擴張,遠超過其他階 級人數的增長,仍然是經濟發展中階級結 構轉型的關鍵特徵。 38

158

然而,在 1987 年後廢除價格雙軌制 的過程中,國有單位產權改革的腳步, 一度被嚴重的通貨膨脹與地方保護主義 所 困, 引 發 1989 年 的 天 安 門 學 運, 並 導致所謂的「治理整頓」,直到鄧小平歷 史性的南巡之後,中國共產黨才加速推 動產權與勞動市場的深化改革。因此, 筆者將鄧南巡以前的經濟改革階段稱為 市場化時期。在此時期,城市區域國有 單位的雇用人數仍然佔受僱者的七成以 上, 城 市 集 體 單 位 雇 用 人 數 佔 兩 成 以 上,私營企業以規模小的個體戶為主, 直到 1992 年,中國城市的就業結構仍然 壓倒性為公有單位所支配。

國有企業私有化,私營企業興起 鄧小平南巡之後,股份有限公司與外 資公司的地位得到承認。1993 年的反不正 當競爭法以類似反托拉斯法令來確保市場 競爭與交易秩序,1994 年起破產法與勞動


中國社會觀察 法相繼通過,對國企的破產與產權移轉作 出了規定,股份制公司與外資企業紛紛合 法化,假合資或假集體真私有的鄉鎮企業 也開始脫掉紅帽子。在 2002 年「三個代 表」的大旗下,共產黨開放資本家入黨, 從政治上承認了資產階級的合法地位。

大規模無產化的開始 在經濟改革的研究分期方面,不同時 期的改革政策,也會導致相異的階級結構 變化。1992 年以前的市場化時期,戶口 制度的效果漸漸減弱,但由於公有制仍然 支配城市地區的經濟,私有企業的發展遭

到了 2003 年,在國企私有化的衝擊

到壓抑,單位級別的權威仍十分顯著,無

下,包括個體戶在內,中國城市私營企

產化的趨勢相當模糊;反之,在 1992 年

業受僱者超過了國有部門與集體部門的

以後,城市區域私營企業雇用人數比例快

總和。2007 年物權法通過,給予私有財

速攀升,並在 2004 年之後超過了國有與

產權更完整的保障,至此私人資本已成

集體單位的總和,因此,就中國城鎮區域

為中國社會中最重要的財產權型態。

的階級結構來看,直到 1990 年代末期才

在 1990 年代末期,大規模的私有化 與國企職工的下崗終於開展,國有單位 加上集體單位在城市區域的雇用人數比 例,由 1992 年的 90%,跌落到 2005 年的 42%,個體戶雇用人數的百分比,在 1999 年之後逐漸趨於穩定,約佔 14% 到 16% 之間,而各種合資、股份制與私營企業的

逐漸展現出大規模無產化的趨勢。

小結 毛澤東時代由戶口、單位與技術所構 成的階級位置,仍是改革開放時期朝向資 本主義轉型時,中國大陸民眾代際與代內 階級流動的主要障礙。其次,從市場化到

雇用人數,則在 2005 年超過了 42%。

私有化時期,中國城鎮地區的階級結構產

個體戶社會地位下滑

國企私有化出現了大規模的無產化。在這

生了重要的變化:在 1990 年代末期隨著

公有部門下崗職工與進城的農民工

個過程中,農民工與年輕的就業者湧入了

形成了個體戶與私營企業工人階級的主

私營企業工人與個體戶等位置,一方面,

要勞動力來源,而他們的工業關係則是

部分國企下崗工人加入了私營工人的行

由勞動法的相關法令所規範。當然,許

列,另一方面,共產黨員則擁有明顯的政

多研究者指出大多數廠商幾乎都違反了

治優勢,奪取了公有資產而成為資本家,

勞動法,這使得中國的工業關係更接近 於馬克思所描繪的專制體制 (despotism)。

或是資本家也被大量吸納進共產黨。

結果,在 1990 年代中期之後,私營產業 工人在勞動力中的比例迅速擴張,而個 體戶則成為許多下崗工人暫時的謀生方 式,其社會經濟地位持續下滑。

(本文摘錄並改寫自作者發表之論文:「城市 中國的無產化:中國城鎮居民階級結構的轉型 與社會不平等, 1979-2003 」。台灣社會學第 十四期, 2007.12 。為方便閱讀,註釋皆已去 除,如欲引用,請參閱上述論文)

39


社運事件簿

破敗的財政、失能的政府 —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評析 ▌文

公平稅改聯盟

立法院此刻正在審查中央政府 100 年度總預算案,然而受到不當且錯誤的政策 引響,該年度歲出歲入相抵差短 1,590 億元,再加上債務還本數 660 億元,等於今 年必須透過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支應數達 2,250 億元。若計入 100 年度特別預算之 舉債,則 100 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借債務將高達 4,290 億元,僅次於去年度之 4,934 億元。財政部明年編列國債付息預算 1,314 億餘元,加上債務還本 660 億元, 合計明年債務還本付息支出 1,974 億餘元,占歲出預算 11 %;也就是說中央政府每 支出 100 元,就有 11 元是用來還債。 財政支出是零和的數據,馬政府上台後透過減稅,造成稅基流失,稅收嚴重縮 減,其直接的衝擊便是各項預算的編列,稅改聯盟與其他民間團體共同合作,針對中 央政府 100 年度總預算案進行預算分析,亦發現諸多預算錯置及排擠的現象,包括社 會福利、勞工、農業、住宅政策等,其影響層面之廣幾乎涵括全體台灣的國民。 稅制不公,即是剝削人民應有的生活,因此稅改聯盟將聯合各民間團體透過一 系列的總預算評析記者會,將破敗的財政與錯置的預算真相公諸全民,而第一場次 10 月 29 日於立法院召開,焦點鎖定減稅所造成的政府總體債務與貧富不均的現況。

現況:債務飆升國庫失血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 1 兆 7,896 億元,歲入編列 1 兆 6,306 億 元, 歲 出 歲 入 相 抵 差 短 1,590 億 元, 較 上 年 度 差 短 數 1,670 億 元 減 少 80 億 元。 歲 入 歲 出 差 短 1,590 億 元 連 同 債 務 還 本 數 660 億元,尚須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支應 2,250 億元。100 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 債數字合計 4,290 億元,為史上次高,僅次 於 99 年度的 4,934 億元。

赤字預算逐年增加,造成未償債務迅 速累積,馬政府執政至今加上 100 年度擬舉 債數,共計舉債 1.4 兆,即使扣掉還本,

40

158


社運事件簿 債務也增加 1.2 兆。除使財政收支短差日趨惡化,亦影響我國主權信用評等遭調降。 預估至 100 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債務未償餘額為 4 兆 9,618 億元,占前三年 GNP 平均數的 37.53%,已接近公共債務法規定 40% 之上限。 為了應付如此龐大的債務,財政部明年編列債務還本 660 億元、付息 1,314 億餘 元,在 100 年度總預算中,政府用來還債的數字合計 1,974 億餘元,占所有支出的 11%;也就是說 明年度中央政府每支出 100 元,就有 11 元是用來還債,財政狀況極不 健全。 表一:中央政府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單位:億元;% 債務未償餘額 前3年GNP平均數

年度

債務未償餘額

前3年GNP平均數

96

37,197

121,079

30.72%

97

37,806

126,099

29.98%

98

41,321

129,372

31.94%

99

45,988

130,623

35.21%

100

49,618

132,224

37.53%

資料來源:國庫署(99/09/14)、主計處國民所得統計(99/8/19) 說明:99及100年度未償餘額為預算數、GNP為預估數

問題一、過度減稅歲入短減 馬政府執政後包括降遺贈稅、降營利事業所得稅在內的一連串降稅措施,以及 與中國簽訂 ECFA,都宣稱國內經濟會大好,稅收也會隨之增加。但實際狀況是,繼 98 年度高達 2,155 億元稅收減少後,99 年度中央政府稅收全年度實徵數恐較預算數 減少超過 400 億元。根據主計處 8 月份公佈 99 年度第 1 季及第 2 季之經濟成率,分 別為 13.71% 及 12.53%,99 全年度高達 8.24%,如反映到 100 年的所得稅收入應呈 正向成長才是,但是 100 年度所得稅收入預算數較上年度編列數還減少 106.6 億元, 主要因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收較上年度減少 284.5 億元的結果,而營所稅大減係因營 所稅稅率由 25% 調降至 17%。 依行政部門原來規劃,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各項租稅優惠於 98 年底落日後,國庫 約可增加 1,483 億元稅收,將用於調降營所稅及綜所稅稅率。但以 99 年度起開始實 施營所稅稅率調降及產業創新條例中保留之「研究發展投資抵減」,合計稅損據估計 達 1,393 億元,若加計綜所稅調降稅率 1% 等之稅損 248 億元,則 99 年度政府新增 之稅收損失將達 1,641 億元,回收的 1,483 億元不夠用,還透支了 158 億元。

41


社運事件簿 表二:中央政府稅課收入編列及實徵情形單位:百萬元;% 99年度

稅目別

100年度

1-8月實徵數

年度增減

較上年 占累計分 占本年度 累計實 同期增 配預算數 預算數比 徵淨額 減率 比率 率

本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比率

28,713

2.55

3,700

4.91

總 計

724,149

5.0

96.1

64.3

關稅

56,973

33.4

113.7

75.7

377,298

-3.5

90.3

60.8

620,331 609,670 -10,661 -1.72

營利事業所得稅 176,342

-2.3

96.6

60.6

290,934 262,478 -28,456 -9.78

200,955

-4.5

85.4

61.0

329,397 347,192 17,795 0.06

遺產及贈與稅

5,596

13.4

137.7

91.3

6,130

9,925

3,795

61.91

遺產稅

4,412

7.1

135.7

90.0

4,904

7,940

3,036

61.91

贈與稅

1,184

44.6

145.9

96.6

1,226

1,985

759

61.91

貨物稅

85,583

16.9

104.9

69.9

122,427

136,621

14,194

11.59

菸酒稅

23,653

-4.3

90.8

60.0

39,437

39,437

-

-

證券交易稅

66,348

-0.5

82.3

54.4

122,000

114,399

-7,601

-6.23

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

1,126,357 1,155,070

金額

75,300

79,000

2,962 25.8 103.2 68.1 4,352 4,821 469 10.78 期貨交易稅 105,735 25.3 117.1 77.5 136,380 161,197 24,817 18.20 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99/9/9)、100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書 註: 100年度遺贈稅增加,主要係因依現行財劃法升格為直轄市者,其遺贈稅減少分成(由80%降 為50%)

仔細分析,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雖於 98 年底落日,但多項免稅及抵減規定,在條 例落日後仍可繼續適用至抵減期限屆滿,100 年度總預算案中所列有關促產落日遞延 抵減之營所稅稅式支出 99 年度及 100 年度分別為 1,098.94 億元及 1,145.83 億元,促 產減稅優惠無法一次落日,擬回收之稅收不能一次到位,勢必導致稅收出現鉅額缺 口。由此看來,國庫不僅透支,恐還將大大失血。而 100 年度營所稅預算數僅較 99 年 度預算數少編 285 億元,也顯然昧於事實,過度樂觀。

問題二、浮濫支出歲出擴大 馬政府迷思「舉債建設」,但是從馬總統上任所編的第一個預算案 -「擴大內 需」583 億元,即遭監察院糾正,糾正案指出「計畫缺乏具體內容、不利城鄉均衡發 展及資源配置…」;再者,舉債發「消費券」856 億元,也遭審計部評為替代效果偏 高、對經濟成長貢獻未如預期……政府的「減稅」及「舉債」,不僅造成稅制扭曲、 租稅負擔不公,更有違世代正義。

42

158


社運事件簿 單位:億元;%

表三:馬政府上任後舉債情形 預算案

97 564

97年度擴大內需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特別預算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預算 中央政府總預算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 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各年度小計 97至100年度舉債數 債務還本(-) 年度債務累積 97至100年度債務累積數

564

98

年度

847 185 20 1,645 1,419 341 4,456

99

100

4,934

173 53 2,250 1,597 217 4,290

660 4,274

660 3,630

163 37 2,288 1,911 535

14,244 564

650 3,806

12,275

註: 1.97-98年度,除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及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為法定預算案外,餘均為決算數。2.99年度為法定預算、100年度為預算數。

債務快速累積,不僅 3 年多來為全國 2,300 萬民眾每人增加 5.3 萬元負債,也將 以後年度的舉債空間壓縮至極限。若依目前預估之 GNP 規模換算,101 年度以後中 央政府大約僅有 3,300 ∼ 4,000 億元左右之舉債額度,除非稅收巨幅成長或者歲出規 模大幅縮減,否則,快則 102 年度慢則 103 年度,中央政府將因為公債法舉債上限的規 定,而面臨編不出預算的窘境。

問題三、積習難返債信紅燈 中央政府財政短絀占 GDP 比率,97 年已上升至 0.87%,98、99 年均超過 3%。 若以歐盟會員國年度預算赤字不得超過 GDP3% 的標準檢視,我國這一兩年財政赤字 明顯已超過警戒線,而 100 年度預算赤字看似減少,但依前述減稅措施對稅收影響 之推估,100 年度稅收要達成預算目標並不容易,稅收若不如預期,財政缺口將會擴 大,屆時赤字占 GDP 比重能否順利降到警戒線以下,不無疑問。 表四:中央政府收支短絀情形

單位:億元;%

年度 95 96 97 98 99 項目 15,464 16,355 16,408 15,537 15,479 歲入(A) 15,298 15,520 16,176 17,148 17,149 歲出(B) 總預算賸餘或差短 166 834 232 -1,611 -1,670 (C=A-B) -768 -1,044 -1,335 -2,266 -2,646 特別預算差短(D) -602 -210 -1,103 -3,877 -4,316 合計(E=C+D) GDP 122,435 129,105 126,985 125,127 132,939 0.49 0.16 0.87 3.10 3.25 差短(E)/GDP 註: 1. 95-98年度為決算審定數,99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00年度為預算數。 2. GDP為行政院主計處99年8月發布。

100 16,303 17,896 -1,593 -2,040 -3,633 138,157

2.63

43


社運事件簿 中央政府 100 年度累積債務近 5 兆,是在非常狹隘的公共債務定義下計算出之 數據,若比照 IMF 對公共債務之定義,則 1 年以下借款及非營業基金舉借債務均應 計入,依據國庫署資料顯示, 至 99 年 8 月底中央政府未滿 1 年債務餘額為 1,650 億 元,另至 98 年底止中央政府非營業基金 1 年以上債務餘額為 3,400 億元、未滿 1 年債務 餘額為 2,395 億元。此外,政府潛藏性負債,據主計處統計,亦高達 13.3 兆,其中,

中央負擔部分為 9.9 兆,地方負擔部分為 3.4 兆。如此鉅額之潛藏債務雖非政府立即 之支出負擔,卻為未來國家財政埋下不確定的危機。

總評:舉債減稅,重創台灣 馬政府迷信減稅將吸引資金回台,但依據金管會統計資料顯示 2010 年第 2 季全 體銀行自中國匯入匯款超過台幣 1.05 兆元,但同期國內固定資本形成毛額來自民營 企業僅為 5,100 億元,仍較 2008 年第 1、2 季 5,451 億元、5,447 億元及 2007 年平均 每季約 5,600 億元為低,尚未回到金融海嘯前的水準,顯見回流之資金並未真正投注 到實質產業上。2009 年股市、不動產買賣等收入高達 1.3 兆元,匯回資金大多流向 資本市場,投入房地產炒作,房價因而再度攀上新高,年輕人購屋痛苦指數也再度 攀升,但是馬政府的平價住宅又在哪?社會住宅又有何規劃?有錢人享受政府免稅 優惠的金錢遊戲,政府舉借債務卻是後代子孫共同的負擔。 經濟成長數字由「台灣接單、中國出貨」所堆積而成,失業率增加,實質薪資 倒退,卻活生生印證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所言「經濟成長率不錯,但台灣在地人看得 到卻吃不到這個果實」。最新統計的貧富差距數據呈現了更驚人的事實,綜合所得申 報戶 20 等分最高與最低所得組差距 66 倍為歷史新高;「每戶可支配所得」5 分位, 最高所得組與最低所得組之差距亦高達 8.22 倍(不含政府移轉收支)為歷史次高; 落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升至 10.8 萬戶,人數 26.3 萬人,為史上最多人落在貧窮線 下。因馬政府不當的減稅措施,包括修正社會救助法放寬救助標準、十二年國教、 托育補助、育兒津貼、營養午餐免費等措施,政府都以財政困難為藉口,而不能實 施或者只能等待財政改善逐步實施。減稅措施獨厚富人,但攸關弱勢小民生活改善 的政策卻因而受害。政府施政明顯地向富人、財團傾斜,加劇貧富差距,惡化社會 對立。

44

158


社運事件簿

「兩督盟」公布人身保障條款 ▌文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

鑑於海基會和海協會將於今年十二

約為其重要政績。兩岸外交事務既然是

月 間, 簽 訂《 投 資 保 障 協 議 》《 醫 藥 衛

中華民國總統的重要職權,那麼馬總統

生 合 作 協 議 》 二 項 協 議, 這 是 兩 岸 繼

更應該慎重考量民間團體的邀請,利用

ECFA 後首度洽簽協議。「兩岸協議」監

此良機,明白具體地向全國人民說明,

督聯盟,在二項協議簽訂前,將於 12 月

政府在簽署重要國際協議上,如何落實

1 日舉行「兩公約、兩岸人權與兩岸協

國際人權公約的措施與作為。特別是年

議」論壇,就年底兩項協議牽涉之人權

底兩項協議中,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應如

議題,凝聚公民社會意識,提出具體建

何保障人身自由及勞工工作權;兩岸醫

言。

藥衛生合作協議應如何杜絕非法人體試

馬總統 10 月 9 日曾公開表示:「公

驗等人權議題。

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更進一

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兩岸開始找到一

步提出兩督盟對投資保障協議,台灣民

個共同點,可相互激勵的地方。因此,

眾 最 關 心 的 人 身 自 由 保 障 之 建 議, 包

兩督盟公開邀請馬英九總統出席 12 月 1

括:

日論壇,以「兩公約做為兩岸共同點,相 互激勵,從年底兩項協議做起」為題目,

發表專題演講,並請馬總統說明「兩岸 投資保障協議應如何保障人身自由及勞 工工作權;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應如 何杜絕非法人體試驗」 兩督盟於 11 月 18 日召開記者會, 對政府喊話,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的召集

一、 雙方應於協議中重申遵守兩項國際 人權公約 二、 擴 大 人 身 保 障 範 圍 : 受 保 護 的 對 象,不以投資者為限,應包括對方 在彼岸經商、工作、訪問、留學、 旅行、探親者及其家屬等人。 三、 完善強制處分通報制度

人顏厥安教授表示,近年來隨著兩岸關

四、 檢討民事限制出境措施

係的發展,台灣正從過去統獨之爭,慢

五、 中國政府應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

慢轉化為民主與人權價值之爭,進而以

國際公約」,廢除公安機構「先行

人權作為兩岸往來的最大共識。馬英九

拘留 7 日」制度,並建立「提審」

總統曾在許多國際場合提及人權保障與

制度(詳細內容請參考新聞稿附件

促進的重要性,更以推動台灣批淮兩公

一) 45


社運事件簿 林 佳 範 會 長 指 出, 兩 督 盟 以 上 主

關就業影響評估,政府更應該好好地向

張,都是立基於憲法與人權公約的基本

民眾說明其因應就業市場衝擊之具體措

底線,他呼籲馬總統推動兩岸合作協議

施。

時,不能忘記履行中華民國憲法與國際 公約之人權保障規定之義務。

最後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強 調,兩督盟成立以來始終以民主、人權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則指

之核心價值來監督兩岸事務。12 月 1 日

出,簽署 ECFA 之後,政府急著進行投

的「兩公約、兩岸人權與兩岸協議」論

資保障協議之簽署,但國際經貿交流協

壇,將是兩督盟繼今年八月中旬舉辦過

議不只關係到資本家的利益,更牽涉到

ECFA 公民審議論壇,再繼續針對年底

廣大勞動者的權益問題。他以洋華光電

兩項協議,透過台灣公民理性的討論與

為例,政府機關縱容企業假商務研習之

意見交換,提出具體意見供政府當局參

名,開放陸勞來台工作,不只影響台灣

考。今天記者會後,兩督盟已派專人將

勞動者工作權,更讓廠商用更低的勞動

人身保障條款的具體主張送交經濟部投

條件來剝削陸勞,也迫使台灣勞動者的

資業務處,並向總統府遞送 12 月 1 日論

整體就業條件跟著降低。他認為,政府

壇邀請函。

在開放雙方產業投資之前,應先進行相

46

158


青年看社會

勞陣是一個 有思想與策略的生命體 ▌文

陳俊諺(勞陣06年實習生、08年專案秘書)

如同往常一般,為了開頭的耀眼,

命力,且有著濃蘊、沉厚的文化基底的

我又歷經張繼的不朽失眠。自從來中國

生 命 體。 就 因 為 其 獨 一 無 二 的 前 瞻 視

當資本家之後,除了日常的公文審批、

野,繼往開來的雄心壯志,讓缺乏一個

營運績效或是年度計畫外,我已不曾提

穩固信念與中心價值的我有了重新的定

筆書寫,因此擔心如此浩竭的文采,是

格,讓飄渺虛無的意識形態逐漸成熟凝

否能讓這篇文章有力量的表達出與勞陣

聚。 在 勞 陣 學 習、 生 活 而 被 激 蕩 的 火

之間刻骨的情誼。但是勞陣─這個在我

花, 讓 我 的 心 靈 能 有 更 繾 綣 的 沉 思 能

社 會 化 過 程 中, 經 常 丟 給 我 成 長 驚 奇 ( 豔 ) 的 命 運 臍 帶, 讓 我 不 得 不 懷 著 使

力,也讓我的精神意義上沖出一言堂的

命,務必讓自己成為一個吟遊詩人為它

關懷、理解、尊重與文化敏感,並能在

寫一章詩篇。

中反思。勞陣給我最大禮物的不單是啟

在勞陣的生活,緊湊但卻舒適。勞 陣自成一格的改革途徑,以點帶面、以 小見大、以此及彼,讓身處進步但卻慌 亂的社會中的我體現出一種沉甸甸的歷

框圍,對於生命、社會、人群有更多的

蒙,而是一個深植於心的社會民主、公 理正義的價值,以及到了百年之後我仍 舊擁有「老夫聊發少年狂」的老驥伏櫪 之熱血。

史感和使命感,不但讓我停下盲目的匆

勞陣身處現今社會,人們裹挾著太

忙腳步,多了幾分沉思,細細品讀一個

多的功利,把對功名利祿的羡慕扔在路

具 有 內 涵 的 世 界, 更 讓 我 體 驗 了 一 個

上淹沒眼界,許多是是而非的矛盾不斷

「活著」的世界,一個理想與現實毫無

的剝落「人類價值」的華漾色澤,即使

扞格的故事。在這裡,我看見了生命的

是 有 志 之 士、 熱 血 知 青 仍 不 免 新 亭 對

光、背後濕透的汗水,跳動的”人”與

「歎」,無奈「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

臺灣的前瞻,當然也反照出身處在其中

見使人愁。」之感。但勞陣卻在它們困坐

的自己。

愁城的「習得無助」之時,將獨特的社

對我而言,勞陣不僅此是一個工運 組織,或是實習、參訪的景點而已,而 是一種歷史、文化的載體,一個具有生

會民主視角輻射透視到整個台灣,厚積 薄發,大力的抖落所有沾黏在公理正義 上的塵埃,不斷的突圍在價值扭曲的塵

47


青年看社會 世,持續的創進在文化的前瞻,盡心盡

的磨難,煉獄的洗禮,才能上升到美麗

力的創建這片淨土,尋覓真正的和諧、

的天堂」。這句話之於台灣,之於勞陣。

公義與平等。

台灣走過價值模糊的「黃金」年代,紛

多少的組織,多少的知青,曾悲劇 的控訴社會,但最後僅剩一聲“人生如 夢,一樽還捋江月”的歎息。但是勞陣 卻 依 舊「 硬 頸 」, 摩 頂 放 踵, 利 天 下 為 之。文化群小嘲之:唐吉軻德的癡迷, 但明白人卻深深的知悉,勞陣為了追尋 那我們長期遺失的價值,喚醒我們深埋 的理智,往而不知反焉。比起現今多數 只是「活著」的人群、組織,勞陣無疑 對社會的變革力量,注入那微弱但卻如 此重要的營養劑。 但丁《神曲》:「一個人要經過地獄

48

158

擾的現代,至今改革的曙光仍舊微弱。 未來如何到達天堂,這條路我是無法給 予勞陣建議,因為勞陣是個有機的生命 體,有思想與策略的生命體,雖然勞陣 也曾面臨多次具有爭議的路線變革,但 我持續相信曖曖騺伏的勞陣,能將一條 滿布荊棘的道路化做幽敞小徑,至於能 否成為台灣式的「七月九日大道」,我 還是會依舊期盼。盼望著勞陣持續遇事 而發,以激昂的底氣、高壯的情韻,追 蹤、反思社會變遷中的風風雨雨後,如 何讓我們的世界更加的美好,並持續推 動沉重的改革巨輪,KEEPGOING。


勞工與司法

佳鼎工會面對司法的艱辛道路 ▌口述 整理

劉久源(前佳鼎工會常務理事) 楊書瑋(勞工陣線執行秘書)

在 2000 年的 6 月,勞陣收到一封屬

叢書」之後,激發許多想法,也了解到

名劉久源的電子郵件,詢問籌組工會的相

組工會是勞工應有的權利。另外,曾茂

關事宜,後來勞陣將劉久源的聯絡方式就

興的主動聯絡,更使我覺得,既然老爹

近給了也在桃園的老爹曾茂興,以方便協

不是當事人都那麼積極協助,身為當事

助,沒想到佳鼎工會卻開始發生一連串遭

人的我更是應該主動去接觸。

資方惡意打壓的事件。而十年後的今天, 勞陣連絡上當時桃園佳鼎工會的常務理 事,現於各地菜市場販售手工餅乾的劉久 源先生,開始以下的訪談。

一起籌組工會就花費不少苦心,因為當 時從媒體上所得到的訊息,像是南亞、 台塑籌組工會都遭到打壓,勞工似乎都

◉籌組工會是勞工的權益 那個時候,我對於工會的概念還不 是很透徹,就只是單純想了解如何為勞 工 夥 伴 爭 取 更 多 的 福 利, 在 當 時 的 佳 鼎,不管是發生工傷,或是員工所享有 的 薪 資、 福 利 等 都 是 處 於 非 常 惡 劣 的 環 境, 而 勞 工 所 享 有 的 資

凡事起頭難,光是要說服 30 位同事

不得什麼好下場,同仁而心生畏懼,雖 然大家都想要擁有一個自己的工會,但 卻怕遭到打壓沒人敢出來帶頭,在找尋 籌組委員時,大家都表示一定會加入工 會,卻沒人想擔任領頭羊,因此我向大 家保證,絕對不會洩漏名單,我們那時 候採用的是以五人一組的單線策略,只

源, 與 資 方 一 比, 自 然 是 處 於 弱 勢 的 一 群, 因 此 而 興 起 了「 組 工 會 」 這 個 念 頭, 希 望 能 開 啟 另 一 個 管 道來和資方談話。 在 工 作 的 場 域 之 中, 抱 怨 是 一 直 存 在 的, 籌 組 工 會 的 想 法 也 一 直 出 現, 從 勞 陣 那 得 到 回 饋, 並 且 閱 讀 了 勞 陣 出 版 的「 工 運  劉久源現於市場販買手工餅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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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與司法 有自己組內的人知道這五個人姓名,而

會,代表勞資關係出現問題,是很沒有

無法得知還有哪些人會加入工會,達到

面子的一件事情,因此對於工會的打壓

保密的效果,也因此好不容易湊足法定

動作一直很頻繁,卻沒考量到如今他是

人數。

站在資方的立場獲取利潤,和勞方之間 具有一定的相對關係,根本無法深刻了

◉資方要求撤銷成立工會申請

解勞方的訴求。

其實我心裡也有些擔心,從我向勞

還好這時候有曾茂興的協助,使我

工局領取籌組產業工會申請表格,在廠

們可以比一般勞工了解較多的訊息,知

內串聯員工登記名單開始,就感受到資

道更多有關我們自己的權益和福利。

方 的 反 制 行 動, 或 許 是 因 為 走 漏 了 風 聲,所以我被部門主管私下約談,詢問 是不是在籌組工會,但我都矢口否認。 正式送件之後,資方確定發起人就 是我,人事主管與部門主管開始正式積 極約談,表示有什麼事情都可以在廠內 公開的協調。而我認為,我們向資方反 應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包括投遞 信箱等也都做過了,解決的層級卻一直 不高,且沒有經過公開、透明的處理, 因此希望能有一套制度化的處理方式。

◉工會差點胎死腹中 對工會來說,開會的人數是一個很 大的問題。 佳鼎的工作時間是固定的,沒有輪 班的制度,夜班的就一直輪夜班,日班 就一直擔任日班。由於籌組工會時間的 急迫性,因為和日班的同仁平日的互動 比較少,來不及串聯他們,所以工會的 籌備會員,都是我們夜班人員;另外, 會員大會需要有半數以上的會員出席,

公司希望能夠撤銷申請工會成立,

方得開會,我們就算準了人數,掌握了

當然拒絕了資方提出的撤件要求,我們

這些人的動向,而公司也開始了反制,

表示工會不是洪水猛獸,不會對公司造

針對有可能會加入工會的人員,拜訪他

成巨大的威脅,相對而言,反而可以在

們的家庭,從家中的成員施加壓力,希

勞資雙方之間建立橋樑,形成一個有制

望不要出席成立大會。

度、 公 開 的 對 話 平 台; 資 方 卻 嚴 正 拒 絕,在他們的認知中,已經有福委會的 存在,根本就不需要有工會。公司在得 知我們沒有撤件的意願之後,也開始醞 釀打壓工會的行動。

當時大家的心理壓力都非常巨大, 每一個發起的同仁都受到部門主管的關 切,甚至在夜班下班後,被主管留下來 約談一到兩個小時,遭到主管的不斷洗 腦,甚至以半恐嚇的方式,要求不得加

另一部分則是董事長的因素,董事

入工會,否則資方可能會有解僱等大動

長是學者出身,認為工廠裡如果出現工

作。另一方面,我們則是加深會員的信

50

158


勞工與司法 心,凝聚團結精神,剛好夜班很多都是

的會員,所以只能有旁聽資格,不具備

年輕人,擁有比較強的衝勁,也比較沒

投票資格」的方法回應。

有負擔。

其實,在當下大家都很慌張,突然

其實在籌組的過程中,我們就開始

看到那麼一大群人要衝進來,衝突的場

使用了各種策略,舉個例子,當時資方

面彷彿一觸即發,幸虧有曾茂興一夫當

知 道 我 們 2002 年 8 月 12 日 舉 行 會 員

關的氣勢,表明「今天開會場地已經被

大會的地點,因為擔心資方的干擾,所

工會包場,邀請你們進來是禮貌,不讓

以我們暗地裡準備了B方案,老爹建議

你們進來是合情合理。」才化解這個危

我 們 準 備 第 二 個 開 會 地 點, 在 11 日 傳

機,也才有辦法按照我們的原訂規劃,

真到主管機關,要求更改開會地點,使

選出真正能夠代表勞方的理監事。

資方措手不及,也很感謝縣政府勞工局 的承辦人員願意協助,同意我們臨時更 改開會地點,才讓我們策略奏效;另外 針對開會的時間,特別選在夜班一下班 之後,方便我們馬上把會員接到開會地 點,資方原預計要採取攔截的行動,幸 好我們快了一步,才有辦法達到足夠的 開會人數。 果然不出所料,召開工會成立大會 的時候,資方派出兩台遊覽車的員工, 企圖臨時加入會員,再以會員的身分干 擾 會 議 的 進 行, 欲 使 工 會 成 立 大 會 流 產。還好我們事先臨時更改開會地點, 所以當資方撲了空之後,詢問縣政府人 員正確地點,趕到開會場所時,會議已 經進行到一半。曾茂興這時就把他們阻 擋在外,不讓這些人進到我們包場的二

資方則主張,當天開會的成立要件 不完備,施加壓力給到場的桃園縣政府 官員,要求不得核發工會證照。之後工 會為了核發證照問題,跟縣政府陳請、 申訴了很多次都沒有下文,還以成立要 件可能不完備的理由,推給上級主管機 關勞委會,完全不敢得罪資方。 之後我們多次到勞委會陳情、開協 調會,兩個月之後,勞委會才認定工會 成立的條件完備並發出新聞稿於以確 認,桃園縣政府在新聞見報之後,看到 勞委會做出這樣的決議,才將工會證照 發給我們。不過,資方也對此提出行政 訴訟,幸好當時開成立大會時,有勞委 會人員到場,我們自己也有錄影存證, 證明我們的所為都符合法規,因此資方 提出的行政訴訟最後都被判敗訴。

樓開會場所,我們則以「入會申請公告 時間已經截止,只要符合會員資格,當 然歡迎提出申請加入,可是卻必須經過 我們內部的開會同意之後,才算正式成 為會員,今天到場的同仁因為不是正式

◉借題發揮,秋後算帳 成立大會最終圓滿落幕,但是資方 在當天帶來了攝影器材,從此之後就掌 握 了 工 會 的 人 員 名 單, 也 開 始 對 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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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與司法 個會員採取緊迫盯人,不管是洗腦、施

避不見面的策略,只交代警衛強制執行

加壓力或是任意調班(夜班調日班)都

動作,沒收莊育龍的員工證。

使得人心惶惶。除了針對個人的打壓之 外,也有了大規模的反制行動,像是在 夜班與日班交接時,利用集合的時間, 批評工會是害群之馬,將工會妖魔化, 使得日班的同仁也對工會產生誤解…… 等各種方法,採取強勢的態度,運用各 種資源分化工人間團結。

而我們擔心資方後續會以擅離職守 的名義秋後算帳,因此也請一些同仁先 回到工作崗位上,但最後果然公司就以 工 會「 圍 廠 」、「 重 大 侮 辱 」、「 無 故 曠 工」等理由,且早前幹部在籌組工會前 發放傳單,是挑撥勞資感情而散播有關 公司不實之謠言,因此透過內部人評會

雖然工會已經成立了,但卻一直無

的 方 式 將 幹 部 記 過、 解 僱。( 資 方 將 工

法順利運作,因為公司不承認工會的存

會幹部劉久源、黃容章、沈淑貞、王英

在,即使已經取得工會立案證書,資方

豪、 楊 長 陵、 沈 依 齡 六 人 解 僱, 謝 程

卻一直對工會的合法性抱持懷疑,縱使

雲、楊樹芳兩人分別記與兩大過處分,

以工會的名義發了多次公文知會資方,

且不願出具正式解僱公文。)

申請會務假和會務所,公司始終以消極 的態度置之不理。更將幾位理、監事調

◉地院勝訴,非法解僱

到不同的部門,而在新部門的時候,也

發生解僱事件之後,開始了一連串

時 常 感 覺 受 到 監 視, 彷 彿 四 周 的 人 都

的調解過程,因為資方始終不可出面,

想要找我們的各種缺失,以記過或開除

最終進入到司法訴訟。

的方式對我們進行懲處,造成極大的壓 力。或許是我們的行動不夠細膩,使資 方找到一個切入點發揮,那就是「會員 莊育龍非法解僱事件」的發生。

當時我們在司法上所採取的策略有 二。一、為聲明不當解僱,二、為要求 薪資給付,但是前者的保證金實在是太 高了(編按:一般法院裁定的保證金約

發生的過程起因為,莊育龍因沒有

為當事人一年之薪資總額),已經超出我

依照主管的指示離開工會或透漏工會內

們能夠負擔的能力,所以最後採取薪資

部訊息,而與主管產生衝突,遭到口頭

給付的策略進入司法程序。地院一審的

告知開除,並且於上班時間被公司拒於

法官花費比較大的心力,聽取兩照之間

門外,不讓其刷卡進廠工作,因此莊育

的說詞,因此大體來說,算是我們的一

龍請正要上班的幾位工會幹部協助與資

場勝利,佳鼎當然對於這種結果不能接

方溝通,而基於維護會員權益,工會幹

受,所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部極力要求資方必須出面說明。可是當 時不管是夜班或是隔日的日班主管皆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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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劉久源與另一位工會幹部黃 榮章因為使莊裕龍入場工作,衍生阻擋


勞工與司法 廠區大門妨礙車輛通行之行為,佳鼎以 違反工作規則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聚 眾要挾、妨害生產秩序之進行者,經查 證 屬 實 或 有 具 體 事 證 者, 得 不 經 預 告 逕行終止勞動契約或解僱」,於法尚無 不合。其餘四人,則因法院認定難符合 確有違反工作規則之情事,因此記大過 甚至記滿三大解僱,均不生效力,且不 合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 定,自然不具備終止僱傭契約之效力, 而 勞 工 為 受 領 勞 務 遲 延 者, 得 請 求 報 酬。 根據該案件地院判決書,「...若依 本件雇主訂定工作手冊明文『年度記滿 三大過未經功過相抵者』,並以勞工年 度懲戒結果已滿三大過為由予以解僱, 法院於審理解僱是否合法,仍須就雇主 所陳勞工各次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情事是否確有其事及其情節是否重大為 必要,不得僅以懲處結果已滿三大過即 為合法終止契約之依據,否則無從避免 雇主濫用其對於勞工懲戒之裁量權,動 輒 將 勞 工 懲 戒 解 僱, 脫 免 勞 動 基 準 法 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之立法意 旨...」。 即顯示出,縱使雇主可依勞基法第 十二調第一項第四款,員工違反工作規 則給予解僱,但除工作規則本身不違反 勞基法之外,更須考量勞工違反勞動契 約或工作規則情事是否確有其事及其情 節是否重大,即以解僱為最後手段,以 保障勞工權益。

◉高院敗訴,解僱有理 在我們進入到司法體系時的感受 是,一般的法官很少接觸到勞動法的相 關領域,對於勞動法感到陌生,因此是 以判決「民事」的案件在審理。資方律 師所舉證的項目幾乎皆是以權利義務的 付出、資方的付出、勞工的忠誠義務為 主。 但是到了二審的時候,法官完全採 信資方的說詞,沒有勞動法的概念,判 決敗訴的理由至今仍然無法接受,認定 因違反員工規則情節重大,依工作規則 記滿三大過解僱,是為合法終止僱傭關 係,不用給付工資係屬合法。 其中判決書中判定我和黃榮章,因 「阻擋廠區大門妨礙車輛通行之行為, 合於聚眾要脅、妨害生產秩序進行之要 件,且情節嚴重...佳鼎公司將兩人解 雇,經核於法上無不合...」。縱然在高 等法院,我們主張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核 備及公開揭示,應不生效力,另外佳鼎 所指稱的解僱理由,是為打壓工會的行 動,是為預設立場而誇大違規情勢,不 符合懲戒要件中「解僱之最後手段性」 程度,應屬不法。 但高院法官認為縱使雇主違反勞動 基準法第七十條,未將工作規則報請主 管機關核備之規定,僅係雇主應受同法 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處罰之問題,而 勞方無法舉證員工手冊或工作規則未經 公告揭示,自然不能否認該工作規則之 效力,且認定違法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 53


勞工與司法 項第四款,與工會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一事,若係其認知與公司之實況有出入

規定「工會或職員、會員不得有封鎖商

之情形,未事先查證、溝通,僅為成立

品或工廠行為」,解僱查無不法,當然可

工會,即率予散佈,致發生挑撥勞資感

以不用補發薪資。

情情事,可否認與佳鼎公司工作規則第

高院法官認定縱使工作規則即使未 經主管機關核備,也僅需受罰鍰即可, 而既然勞方無法舉證員工手冊或工作規

十六條第六款不合?亦待澄清。」也就是 說,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該二女被判解僱 無效的正當性有問題,要求再重審。

則未經公告揭示,即代表員工知悉工作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之後,判決就完

規則內容,是勞資雙方所共同承認的。

全對勞方不利了,也判決原本認定解僱

另外法官也認定佳鼎工會幹部確實有違

無 效 的 兩 人「 因 違 反 員 工 規 則 情 節 重

反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所以依據了勞

大,依規則計滿三大過解僱,自屬合法

基法與工會法,佳鼎解僱工會幹部是依

終止兩造僱傭關係。」也就是,原本高等

法有據。

法院認為前往聲援的沈淑貞與沈依齡二 位工會理事的解僱是無效的,但是在最

◉最高法院,火上加油 其中,高院的判決中,對於當時一 起前往聲援並也遭解僱的沈淑貞與沈依 齡二位工會理事,認為資方的解僱為無

高法院的「指導」下,發回更審後,竟 然該二女的解雇居然變成合法。

◉面對司法,無奈

效, 高 院 所 持 的 理 由 係 因 當 時「 兩 人

接到這種結果,使我們心境上充滿

雖 在 場 聲 援, 但 並 未 參 與 阻 擋, 亦 未

了不公平的感受,雖然不平,卻因為已

對於警衛或其他管理幹部有何不友善之

經花費了太多太多的時間在司法上,資

情勢;且兩人均擔任工會理事,到場關

方的律師也時常在開庭時請假,使得整

心和於常情,雖然難以認定符合聚眾要

個時間又更加拉長,地方法院判決我們

脅、妨礙生產秩序之要件...」。

勝訴的那天是 02 年的 8 月,但是等到更

但是佳鼎公司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仍 提出上訴,後來最高法院竟然質疑高院 的 判 決, 認 為「... 於 工 作 期 間 未 依 規定請假,離其崗位,可否認為有正當 理由?聲援行為程度如何?依證人之證 詞及其處理報告所載,似非僅止於到場 關心,其情究竟如何?原審敘未說明, 於法即難謂為合。再者,關於散佈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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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審 時, 已 經 是 07 年 的 9 月, 整 整 經 過了 5 年。雖然期待司法能給予我們正 義,最後卻換得這個下場,還記得一開 始在調解時,雙方代表簽名後表示調解 成立,資方卻以簽署人不具代表性將之 完全推翻,以各種理由推翻,真是讓我 們非常無奈。畢竟資方擁有的資源比我 們多太多了,這時候司法機關又不能夠


勞工與司法 擔任客觀的第三者,扶持弱勢的一方,

裡,我在「義務輔佐人協會」裡幫助了

非常的無奈。

許多不管是想組工會、勞資爭議的勞工

面對司法真的是很艱辛的一件事 情,不光是對自己家庭內部、對會員、 對那些遭不當解僱的幹部所受到的生活 壓力,一直感到非常愧疚。雖然縣政府

團 體, 以 我 的 個 人 經 驗 發 揮 蠟 燭 的 光 芒,提供協助,發現勞工真的很弱勢, 資方的資源很多,而勞動法也不能夠完 全照顧弱勢的勞工。

有提供訴訟費用補助,但補助主題是以

未來台灣工會的發展會如何?就像

案件而非個人,所以補助了20多萬,

馬思洛的生存理論,總是要先照顧自己

幾個人平均分配之後,補助金額還是有

肚子吧!像現在失業率那麼高,有多少

限。

勞工肯站出來呢?站出來後,又可以發

在司法程序與待業前前後後的時間

揮多少聲音呢?

佳鼎電子產業工會勞資爭議大事記 日期

判決字號

內容

2001.07.12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89年度訴字第2045 號

佳鼎公司認為桃園縣勞工局允許工會 合法成立是違法,提起行政訴訟,但 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工會成立為有效, 資方提起繼續上訴。

2002.08.09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0 年度勞訴字第 30號

工會勝訴,佳鼎公司應按月給付薪資 至復職前一日,資方上訴

2002.08.23

最高行政法院91年度裁字第851號

佳鼎公司上訴遭駁回,確認工會成立 合法

2004.03.16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勞上字第58號

工會敗訴,資方解雇合理。

2005.10.30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982號

發回更審

2006.06.06

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勞上更(一)字第 9號

工會幹部因違反員工規則情節重大, 依規則計滿3大過解僱,自屬合法終止 兩造僱傭關係

2006.10.05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243號

發回更審

2007.01.30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勞上更(二)字第 17號

佳鼎依員工手冊、工作規則之規定, 解僱勞工,係屬合法

2007.09.20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96 年度台上字第 2144號

駁回勞方上訴

2007.11.08

府勞行字第09603772922號

桃園縣政府依據工會法第40條第1項第1 款規定解散佳鼎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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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必讀

「反貧困~這是個溜滑梯的社會」讀後感 ▌文 湯 淺 誠,1969 年 出 生, 長期投入社會運動,擔任志工 團體「反貧困網」事務局長、 NPO 法人自立生活支援中心 「 繫 舟 」( も や い ) 事 務 局 長 等,關心貧窮、失業等問題, 認為「這是個溜滑梯的社會, 我們都應該逃出來。 」1995 年 開始協助遊民運動。2001 年 起,協助的對象不再只限於遊民,所有淪落 貧困狀態的人,都是提供協助的對象。2009 年民主黨贏得政權後,延攬其入閣,為日本 政府擬定失業、僱用對策提供建言。

四種社會排拒

楊書瑋(勞工陣線執行秘書)

過氣,人們的冷漠與自我的否定,最終造成 自我的放棄。

反貧困的兩種方法 日本與台灣本就因有著國情與文化間的 差異,但是「繫舟」所提供的服務,或許也 可當作一番參考。 「繫舟」所提供的服務,主 要有兩項。首先,是針對居無地所的人,充 當租屋的保證人,除單純擔任保證人之外, 更顯示了窮困不只是存在物質生活,也包括 了人際上的困境。當今的社會問題,已非單 一群體所承受,而是整個結構的問題,社福 團體在各自領域深耕時,也將遭遇到其他的 問題,因應而起的是彼此間的串連與合作, 而「保證人」則充當其中的連結。

本書作者依據自己長期經驗,將在溜

另外一項服務,則是針對貧困者提供

滑梯社會中滑向貧窮的過程,歸納為五大

諮詢,許多人不是不願意改變現況,而是

排拒。第一重為「教育排拒」 ,也就是上一 世代已經存在的貧窮問題,形成世代連鎖效

無 從 得 知 如 何 改 變。 如 何 做 到 一 個 充 權 (empower) 的角色,這是身為權益倡導團體

應,享有資源的孩子,也更容易擁有選擇的

的勞陣,一直積極努力從事的工作,而自

權力。第二重為「企業福利排拒」 ,也就是

我期許的。

被排除在勞動力市場之外,或是雖然擁有工 作,但卻無法獲得溫飽,也就是所謂的新貧 (Working Poor)。第三重為「家人協助上的排

反貧困最大的敵人是冷漠 貧窮,可以說是選擇的自由遭到剝奪。

拒」 ,無法依靠父母或是子女。第四重, 「公

或許對自己人生負責的論點可以存在,但

家福利排拒」 ,政府認為貧窮是個人的責任,

其前提必須建立在具備充分的選擇之上。否

而以各種理由拒絕民眾的申請。最後為自我

則,無非這就像是把人推向「給他魚吃不如

層面的排拒,也就是自我放棄。

教他釣魚」 ,卻發現池塘沒有魚一樣的絕境。

一般社會認為落入貧窮是自己不夠努

反貧困最大的敵人是冷漠,投身於社會

力,將其歸咎於個人因素,但是很諷刺的,

運動之中,熱忱或許在時間和現實的消磨

甚至可以說貧窮,是整個社會太過相信「依

之下,而慢慢的消失殆盡,是不是默默變

賴自己的努力」 ,普遍的認知「窮人都是自己

成從前所認知「沒血沒眼淚」的人?別再

努力不夠」 ,如此根深蒂固的想法無法幫助脫

只是讓弱勢者尋求協助,更應該積極讓光

貧,反而更像是一個詛咒的巨石,讓人喘不

輝灑進黑暗。 「繫舟」(もやい) http://www.moya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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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有政策-台灣民營化政策總批判】1999 如果國王沒穿衣服,我們就是拆穿謊言的小孩!民營化政策存在著許多問題,而 這本書即是針對當時國民黨政府以民營化包裹財團化提出嚴正的批判,並以工運 的角度出發,解析台灣民營化政策背後的不義結構。

【台灣勞工的主張-2000勞動政策白皮書】1999 台灣第一本民間版的勞工政策白皮書,完整的標示出未來台灣勞工政策應有 的方向,更是過去工運十幾年來的心血結晶。

【打拼為尊嚴】2000 誰能料到一次的絕食,竟然導致長達八年的抗戰。這本書完整的記錄大同 工會與資方鬥法的過程,其中,一場打了八年的官司,更突顯了台灣司法 制度對於勞工的不友善;記憶基層的歷史,對於想組織工會的朋友,將有 直接的幫助。

【銀行員的異想世界】2003 本書描述全國第一家銀行業產業工會崛起、茁壯的歷史;工會成員以行動體 驗追求理想的暢快,包含有最深刻的人性試煉,也有最高貴的犧牲奉獻。 台北國際商銀產業工會的傳奇故事,不僅是了解十年金融滄桑的另類史 觀,也象徵著白領階級自主意識覺醒的先聲,道出一般上班族的無奈與悲 哀,以及在困境中的希望與救贖。

【會議規範實戰手冊】2006 作者白正憲透過對會議規範內涵的研究,並融合過去擔任工會理事 長及民間社團領導人的豐富實務經驗,將枯燥無味的「會議規範」 轉化成簡明易懂,可閱讀性高的Q&A,提供會議規範的活用與議事 技巧,以利各組織的運用,建立暢通的溝通管道進而凝聚共識。

【四海仗義─曾茂興的工運傳奇】2008 在近二十年的生涯中,曾茂興幾乎參與了每一次工運的關鍵性轉 折,從解嚴後的罷工風潮、工會串聯、統獨爭議、工運組織 的集結與相互對抗、政府打壓、參與選舉等等。這一本書是 以曾茂興為主角,從他打拼的故事中反映台灣工運演進的軌 跡。

【教你讀懂新勞動三法】2010 為讓更多工會幹部、會員瞭解新勞動三法的內涵,以及其 對未來台灣工運的影響,勞陣特別出版「教你讀懂新勞動 三法」,以簡明易懂的文字及圖表,介紹「新勞動三法」 的內容及影響,讓每個有志於提升台灣工會發展的勞工, 都能有更寬廣的視野與實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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