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
死
會與裁決 工
育
解析
社會 住宅
二代健保
過
勞動
勞 教
貧窮經濟 性別工作平等法
工萬稅
險
想知道,勞動法令對勞工的保障有多少?為何勞工愈勤奮工作愈貧窮?
工會發展為何會式微?到底職災過勞對勞工會是多大傷害?
《勞動教育聯合講堂》 一個適合校園課堂、學生社團、工會勞教的多元社會議題課程 一個充實勞動知識與力量的途徑
▼講師群
索取詳細課程內容 請洽:02-23217648 楊執祕
孫友聯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前召集人 洪敬舒 工作貧窮研究室主任 公平稅改聯盟發言人
張烽益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黃怡翎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楊書瑋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執行秘書
編輯室報告 8 月 28 日勞委會先是打破慣例,將多
勞動者173期 2013年10月01日出版 發 行 人:林進勇
年來一直在勞委會本部召開的基本工資審
總 編 輯:孫友聯
議委員會,特別拉到位於內湖山區裏的勞
編輯小組:洪敬舒 張烽益 黃怡翎
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召開,此舉用意明顯,
楊書瑋
就是要避開勞工團體的壓力。果不其然,
編輯委員:廖蕙芳 朱傳炳 李健鴻 黃玫玲 賴中強 賴萬枝 陳明仁
在風光明媚的深山裏,少了勞工團體的場 外施壓,這次基本工資在勞委會主委潘世 偉首次擔崗主持下,月薪僅調整 226 元, 成為馬政府歷年最低的一次。不止調幅低, 審議委員會還通過附帶決議,需待物價指 數累計超過 3%,才能再召開基本工資審
王幼玲 黃水泉 孫一信 董建宏 丁允恭 吳玉祥
議,不僅打破基本工資年年審議的慣例,
法律顧問:廖蕙芳律師
更是將審議制度一舉「閹割」的創舉,勞
勞動者雜誌1984年4月7日創刊
委會在潘世偉的帶領下,果然不同以往。 請看本期對於基本工資的完整分析報導。
白正憲 吳昭呈 林宗弘 鄭雅文 許守活 劉進興
臺灣郵政台北雜字第1266號執照 登記為雜誌類交寄局版台誌第4625號
服貿協議爭議至今,不僅對於產業及 勞工的衝擊,政府仍舊說不清講不明,甚
訂閱方式:
至還扯出馬王之鬥,在於馬英九不滿王金
一、ATM轉帳服務
平未以國會議長身份力挺服貿通關。但隨
戶名: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著民間團體不斷對黑箱服貿協議提出更多
帳號:09310116958
事證及反駁,馬政府意在本會期強行通過
銀行:第一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
的立場也愈趨明顯,倘若立法院果真強行
二、劃撥轉帳服務
生效,不僅服貿協議包括日後的貨品貿易
帳號:50118157
協議也將比照強行叩關,屆時台灣的經濟
戶名: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民主將完全被鎖進中國。 職災、過勞議題愈來愈受到社會的關
勞動者雜誌社THE LABOUR
切,但在國內能夠協助受害勞工相關諮詢
台北巿中正區林森南路4之2號4樓
與協助,並透過政策研議提高勞工安全保
4F., NO.4-2, Linsen S. Rd., Taipei City 100,Taiwan
障的組織,仍付之闕如。在學界及民間團
電話(TEL):02-23217648
體合作下共同成立「台灣職業健康安全連
傳真(FAX):02-23914232
線」,未來將誓言肩負起勞工健康安全的第
網址:http://labor.ngo.org.tw
一線把關工作。
E-MAIL:labornet51@gmail.com
勞動二三事
04
勞動二三事
趨勢觀察
38 44
看彰銀工會對抗台新金控惡意合併 土地管制解禁 工業區住宅將就地合 法?
裁決報告 封面故事
08 12 18
50
基本工資遭凍結 台灣薪資邁入冰河期 基本工資的M型化效應 EPI 研究:提高最低工資 有助經濟 活絡
173
焦點 觀點
雇主不得因勞工要求停止代扣會費
國際動態
60
中國臨時夫妻
解析 報導
勞動政治觀
近期要聞
03
06
連一粒米都沒有的管式經濟學
時事專欄
32 34 36
猶如虛設的勞檢制度 職場暴力誰的責任? 社會住宅的居住權
毀憲行為不能原諒 國會制衡不能失 守
專題報導
22 30
黑箱服貿 十問要真相 失業保險普及率低 服貿上路重創勞工
勞權諮詢
社運事件
48
54 56
失業的弟弟可否請領遺屬津貼?
http://labor.ngo.org.tw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成立 巷子內的樂活園地
好冊好讀
62
金融狂熱能了嗎
勞動政治觀
連一粒米都沒有的管式經濟學 ▌▌文
孫友聯
九月,一場馬王政爭激起了台灣政壇大漣漪,司法關說與違法監聽持續發 酵,突然之間整個台灣輿論的關注焦點,全融進馬王間幾近親情倫理大悲劇的角 色戲碼。雖然關說、監聽都是民主法制社會的巨大污點,但這場政治歹戲短期內 理應難以落幕,媒體仍將狂追猛轟,以致其他事件大概只剩「一瞬之間」 。 每年的 8 月底、9 月初是基本工資審議的重要時刻,今年的 8 月 28 日基本工 資審議委員會作成時薪於明年元月自 109 元調漲至 115 元,但月薪遲至明年 7 月 1 日調整至 19273 元的決議,面對月薪調幅低到只剩 1.18%,勞工團體自然無法 接受,但更令勞團憤恨不滿的是「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 (CPI) 年增率累計達 ( 含 ) 3% 以上時,才會再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附帶決議,壓抑基本工資的策略 目的,昭然若揭。 雖然今年官方以勞工團體所主張的工資應能撫養家庭的概念為本,提出「基 本生活費 X 1+( 家戶平均撫養人口 / 家戶平均勞動人口 )」的調整公式,但計算 出來基準與金額,卻較勞團版減少甚多,主因在於勞工團體主張的「家戶就業人 口」 ,並不包含失業人口,但官方的「家戶可勞動人口」卻將失業者列入,以致雙 方版本的金額整整差了 3366 元。 回顧去年的基本工資調整,打壓基本工資立場鮮明的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以 「一粒米都沒有」反對基本工資調漲,行政院隨即設下 GDP3% 以上、失業率 4% 以下才調月薪的雙門檻,造成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憤而請職。如今陳沖王如玄雙 雙去職,但接任的江宜樺及潘世偉卻將打壓基本工資的精神發揚光大,甚至逕自 用上述附帶決議,凍結基本工資審議制度。 從日本紅到全球的「安倍經濟學」 ,讓失落 10 年的日本經濟再度活絡起來, 綜觀安倍的三箭,枝枝都射向提高勞工所得刺激消費的政策目標;反觀台灣,由 院士級經濟學者管中閔所領軍的「管式經濟學」 ,除了老掉牙的自由經濟特區及 「識大體」的服貿協議,持續將台灣鎖進中國外,唯一具有識別度的經濟政策,便 是打壓基本工資,顯然管式經濟學的原理仍是「減稅肥財團、減薪瘦勞工」 。 工資是勞工揮汗淋雨冒著過勞及職災風險的主要所得來源,而基本工資更 是 200 多萬底層勞動者賴以為生的浮木。對照亞洲各國紛紛透過提高工資,增加 消費籌碼來刺激經濟,而壓低工資造成消費蕭條並重創經濟,卻是台灣走錯十多 年的路。但接下來,還要再讓管式經濟學,繼續領著勞工,走向「連一粒米都沒 有」的絕境嗎?
3
勞動二三事
勞動二三事 台灣薪資連續11年倒數第一 根據勞委會國際統 計, 在「 非 農 業 員 工 每 月 名 目 薪 資 」 項 目 上, 台 灣 以 1549.54 美 元 連 續 在 11 年 (2002 年 至 2012 年 ) 低 於 日、 韓、 香、 星。 其 中, 日 本 仍 以每月 3936.9 美元穩定 居首、新加坡以 3547.32 美 元 穩 定 維 持 第 二, 韓 國 以 2659.16 美 元 排 名 第三。至於香港則為 2118.84 美元,雖然香港長年落後日韓星,但在 2002 年至 2012 年間的薪資漲幅為 36.09%,卻也遠勝台灣的 28.9% 。
無薪假人數持續增加 根據勞委會於 9 月 5 日 公 布 的「 事 業 單 位 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 工時累計紀錄表」( 即無 薪假統計 ) ,截至今年 8 月底全國無薪假通報家 數為 34 家,通報人數達 到 2345 人, 較 去 年 同 期相較,家數僅增加 11 家,但人數卻爆增 1740 人達到 2.87 倍,即使是實際實施人數也增加 1635 人為 4
173
勞動二三事 2.7 倍,顯示無薪假有趨於惡化跡象。
高學歷者所得趨減 擁有高學歷背景民 眾 的 可 支 配 所 得, 近 年 出 現 大 幅 下 降。 據 主 計 總處家庭收支調查統 計, 碩 士 以 上 學 歷 的 可 支 配 所 得 中 位 數, 自 2006 年 達 到 86 萬 1942 元 的 高 峰 後, 隨 即 下 滑 至 2012 年 的 79 萬 4079 元。 而 大 學 學 歷者在 1998 年為 67 萬 3493 元,但 2012 年只剩 50 萬 1065 元,不僅減幅高達 25.6% ,甚至比專科教育背景的 52 萬 7901 元還少了 26836 元,顯示大學的學 歷光環已全然消退。
新北巿空屋近33萬戶居全台之首 主計總處人口與住宅 普 查 顯 示,2010 底 台 閩 地 區無人經常居住且未供其他 用途的空閒住宅高達 156 萬 戶,其中以新北巿的空閒住 宅 數 量 32.9 萬 戶 為 最 高, 遠高過台北巿的 12.2 萬戶 及 高 雄 巿 的 17.5 萬 戶; 就 成長率來看,新北巿空屋成 長率高達 273%,台中、高 雄、台南的空屋成長率也超 過 230%,唯獨台北巿只有 125%。 5
近期要聞
九月政爭 憲政風暴
毀憲行為不能原諒 國會制衡不能失守 ▌▌文
守護台灣民主平台
由馬英九總統片面發動的九月政爭中,包括非法監聽、關說疑雲、特偵組淪為打手等鬥 爭行為一一現形;為免台灣民主體制毀於一夕,民間組織共同提出聲明,要求國會對毀憲行 為發動抗抵。
做為民主國家的國民,我們都非 常清楚,司法關說不能允許,但同時 我們更清楚,一個司法關說之惡,不 能成為更大的「拆民主、毀憲政」之 惡的藉口。國會議長與議員的違紀責 任,應由國會自律處理,這是民主原 理所要求,大法官對此也早有解釋。 沒有一個憲政民主國家可以容許 總統枉顧國會自主,與行政院長、檢 察總長聯手,濫用偵查監聽,並透過 「黨機器」將國會議長驅逐出國會。 這已經是毀憲行為,而凌越國家憲政 體制的政黨已經是毀憲政黨。 任何人回顧歷史,都可以知道馬 總統對維護司法公信力的雙重標準,
SS馬王鬥引發民間反彈,一位民眾以「總統瘋了江 揆下台」表達不滿
因此,多數國人也已看出,馬總統在
驗民意」的詐術公投,更黑箱簽訂服
此 事 件 背 後 實 有 更 大 的 政 治 企 圖。
貿協議,完全排除國會監督與國民參
2008 年陳雲林來台,馬政府戒嚴式鎮
與;如今,行政權的專制竟已進展至
壓是台灣民主倒退的開始; ECFA 以
驅逐國會議長。據此,我們有理由認
及其他兩岸協議的簽訂,架空國會實
為,從不關心國民生命安全與生活痛
質監督權;2013 年指揮國會推動「檢
苦的馬總統,其毀憲行為就是為了全
6
173
近期要聞 面 掌 控 國 會, 遂 行 其 自 訂 的 政 治 議
4. 制訂國會議事中立法
程。
5. 確保國會已通過之凍結核四預算、兩
國家的民主憲政已經危如累卵, 國會制衡絕不能失守,因此,我們主 張,國會在此之際必須起而抵抗: 1. 拒絕根據撤銷黨籍證明註銷王金平立 委資格 2. 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由立法院紀 律委員會獨立調查王金平與柯建銘涉
岸互設辦事處探視權前提、兩岸服貿 協議審議程序等決議,不因議長變動 而改變 6. 制訂《兩岸協議簽訂與監督條例》, 杜絕馬政府獨斷推行兩岸議程
我們要求國會必須擔負起捍衛自 身 憲 政 地 位 的 責 任。 我 們 也 敬 告 馬
嫌關說事件,並依正當程序,做成懲
政府:毀憲行為也就是政變行為,國
戒與否之決定。在調查結束前,依迴
民不會坐視國家憲政民主毀於你們手
避原則,暫停兩人議長與黨鞭職權
中,如果還不回頭,國民的抵抗勢將
3 .國會議長或代理議長退出政黨運作,
全面展開。
確保議事中立; 共同聲明團體:臺灣守護民主平台、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地球公民基金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澄社、台灣人權促進會、綠色公民行動 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台灣民間真相與 和解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7
封面故事
解析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遭凍結 台灣薪資邁入冰河期 ▌▌文
編輯室
9 月 24 日,行政院正式核定基本工資時薪於 2014 年 1 月 1 日調整至 115 元,月薪則延至 2014 年 7 月 1 日調整至 19273 元。此外,本次審議委員會還提出「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超過 3%,才召開審議委員會」的附件決議。壓低基本工資調幅,再加上片面凍結審議制度,台灣
的薪資只怕將邁入漫長的「冰河期」 。
去年度馬英九就任後所召開的第 一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在勞資學 政四方共同議決後,將基本工資月薪 由 18780 元 調 整 至 19047 元, 時 薪
漲。導致該調整決議報請行政院後, 竟史無前例遭行政院片面加設門檻。 當 時 行 政 院 以「 需 失 業 率 低 於 4% 或經濟成長率超過 3% 」的門檻,
則 由 103 元 調 至 109 元, 但 遭 當 時
片面凍結月薪調整案,引發社會強烈
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管中閔以「時機不
不滿,抨擊馬政府施政無能造成高失
宜 」、「 不 只 一 顆 茶 葉 蛋, 連 一 粒 米
業率 及低經濟成長後,竟是拿底層勞
都沒有」等理由,抨擊基本工資的調
工的基本工資當替罪羊。直至今年 4
SS不滿基本工資屢遭打壓,民間團體集結抗議
8
173
封面故事 月初行政院長江宜樺才以經濟成長率
召開下一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 」的附
預估將突破 3% 為由,宣佈月薪調漲
帶決議,此舉形同凍結基本工資審議
至 19047 元,但已相較年初早已調高
辦法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應每年
的時薪,基本工資月薪實質上已拖延
召開的法令。
長達四個月之久。
打壓工資形成冰河效應
從去年訂下的雙重門檻,再加上 今年度的低調幅與附帶決議,不難看 出,行政院的背後目的,即是阻止基
然而,今年 8 月底,馬政府任內
本工資的合理調整。顯然,從馬英九
第 二 次 召 開 基 本 工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跨入第二任的任期後,整個行政院對
時 薪 雖 自 明 年 1 月 起 即 拉 高 至 115
於基本工資的打壓已是毫不掩飾。
元,但月薪卻必須待明年 7 月才能從 19047 元 漲 至 19273 元, 整 整 較 時 薪 延緩半年才實施。 雖然時薪調整幅度達到 5.5%,但 時 薪 115 原 本 就 是 馬 英 九 在 2012 年
我國基本工資近20年調整情形 調整時間
1995.08.01 1996.09.01 1997.10.16 2007.07.01
大選的政策承諾,本該於今年 1 月即
2011.01.01
應實行,如今延至明年 1 月才正式調
2012.01.01
整已是跳票長達一年。此外,這次的 月薪漲幅僅成長 1.18% ,較時薪偏低 甚 多, 甚 至 還 低 於 去 年 1.42% 的 漲 幅, 更 比 2012 年 1.93% 的 物 價 指 數 漲幅還低,顯示基本工資不僅已經出 現實質倒退,甚至在政策施壓之下邁 入凍結的冰河期。
2013.01.01 2013.04.01 2014.01.01 2014.07.01
月薪時薪調整(元) 月:14,880
月:15,360 月:15,840 月:17,280 月:17,880 月:18,780 月:18,780 月:19,047 月:19,047 月:19,273
時:95 時:98 時:103 時:109 時:109 時:115 時:115
附帶決議逾越《基本工資審議 辦法》之授權 此次月薪僅 1.18% 的調漲幅度,
不僅壓低月薪應有的調幅,在勞
無助於協助底層勞動者的困苦生活,
委會主委潘世偉以主席身份首次召開
更遑論今年十月電價調漲後所造成物
的審議委員會中,更史無前例的出現
價全面性飆漲壓力。而附帶超過 GPI
「 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年度消費物價指
超過 3% 才召開審議委員會的決議,
數年增率累計達 ( 含 )3% 以上時,再行
更是自我閹割片面廢除既有基本工資
9
封面故事 審議調整機制,此舉無疑是對勞工最
200 萬底層勞工。根據《基本工資審
大的傷害。
議辦法》第 7 條明訂,基本工資審議
基本工資審議之法源依據為「基
委員會應依據國家經濟發展狀況、躉
本 工 資 審 議 辦 法 」, 在 其 第 5 條 中 已
售物價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
明訂「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原則於每
所得與平均每人所得、各業勞動生產
年第三季進行審議」,意即於可於每
力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
年第三季視情況提前或延後召開;此
收 支 調 查 統 計 等 7 項 指 標, 進 行 研
點可由該條文之立法說明中明指「 依
議。因此,包括經濟成長、勞動生產
現行條文第四條規定,審議基本工資應
力及家戶所得,都應該成為基本工資
蒐集之研究資料大多於每年第二季公
的調整依據,而審議委員會決議單以
布,爰配合於第一項明確規範基本工資
物價指數做為召開會議與否的依據,
審議委員會之審議期程,使擬予調整基
更是扭曲調整基本工資的法定意義。
本工資時,後續陳報行政院核定及企業
」 之準備能有充裕時間。
況且,若依此決議而行,未來即 使單一年度的 CPI 爆增至 2.99%,審
顯見,所謂的「原則」理應解讀
議 委 員 會 也 無 需 召 開, 仍 需 再 等 一
為可提前於第二季或延後至第四季召
年累計破 3% 才能再度召開審議委員
開,而非勞委會片面解釋的「不一定
會。即使決議調整,依往例又需隔年
需 每 年 召 開 」。 此 外, 翻 遍 基 本 工 資
才會施行,因此就算 CPI 不斷飆漲,
相關法源,亦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授權
數百萬依靠基本工資的底層勞工仍必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定何時召開的
須苦撐長達 3 年才能盼到調漲的施捨。
條款,因此審議委員會的決議明顯逾
再者,即使召開審議委員會,最
越該審議辦法之授權,勞委會身為主
後議決亦不見得就會依實際的 CPI 漲
管機關卻放任此一違法決議通過,已
幅予以調整。依「溫水煮青蛙」的論
明顯失職。
點,逐年調整的成本壓力一定小於累
遠水救不了近火
積多年後一次漲足,一旦採取上述決 議,當物價連續成長 3 年後基本工資
不僅審議委員會無權逾越法令,
若需一次補足,對於企業的調漲壓力
以「物價指數累計破 3% 才召開審議
誓必更大,屆時不僅對底層勞工,連
委會員」更是賤踏領取基本工資的
對 中 小 企 業 也 是 極 為 不 利。 一 旦 企
10
173
封面故事 業大幅反彈,基本工資的漲幅誓必不
工資審議制度的同時,也賣掉全台超
及 CPI 的漲幅,如此一來將必然形成
過 200 萬名底層勞工的生存權,對買
基本工資實質的倒退。當資方及勞委
主而言,是何其的便宜!
會聯手打壓成為慣例,基本工資的調 整將完全跟不上 CPI 調幅,顯而易見 的,採 CPI 累計超過 3 %根本只是勞 委會為資方解套的幌子。
拼經濟還是欺勞工?
打壓工資的血汗之島 台灣力拼幾十年的經濟,勞工卻換 來實質薪資倒退 16 年的代價,足證缺 乏分配正義的經濟政策,勞工一切的 努力徒然是為資方作嫁。此一現象不僅
依近年 CPI 物價指數趨勢來看,
台灣,更存在世界各國,但已開發國家
累積破 3 的門檻至少需 2 年,因此長
如美國在諾貝爾經濟學獎得者克魯曼
達 3 年時間差所累積的物價壓力下,
呼籲下,已著手提高最低工資;開發中
月領高薪的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可以撐
國家如印尼將最低工資提高至 44%,
3 年,不愁吃穿的審議委員也可以等
泰國部份地區的調幅更接近 100%。
3 年,但底層勞工能撐得到第 3 年,
反觀台灣,基本工資的漲幅卻如
倘若因而造成社會悲劇,勞委會與審
牛步,因為政府至始只知虛假作戲、
議委員可扛得起?
道德呼籲企業加薪,但可同苦不能同
況且,這次可如此決議,下一次
甘的經營生態早已深植各產業的同
的審議委員會就不能再度做出物價指
時,企業怎麼可能自願性的推動薪資
數累積超過 5% ,甚至 10% 才需召開
合理化?而僅以 CPI 累積卻排除經濟
的決議。如此一來,豈不形同片面廢
成長、勞動力生產等重點指數,更意
除基本工資,豈不是用底層勞工的命
味著即使經濟大舉復甦,單一年度經
拼財團的經濟、保少數人的官位?
濟成長率超過 3% ,甚至超過 5% ,審
勞委會以提高 226 元賤價,就讓
議委員會仍舊無權召開;如此一來,
資方買到三年不調漲基本工資的大利
經濟成長的果實仍將為少數人所有,
多,更坐實勞工團體長期指控勞委會
社會各界期盼的分配正義將更加遙不
心中只有財團而無勞工,甚而要求更
可及,而台灣仍將以「血汗之島」揚
名為「資委會」的抨擊與 不滿。勞委
名於世。
會及馬政府以拼經濟之名,賤賣基本
11
封面故事
解析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M型化效應 ▌▌文
洪敬舒
基本工資年年爭吵不止,但在所得差距持續惡化、經濟果實勞工享受不到的今時今日, 基本工資的調整更具備必要性。因為基本工資的成長對於整體薪資,顯然具有實質的拉抬效 果。
基本工資一向是檢視勞資所得分
基本工資便淪為企業眼中最大之惡。
配正義的重要關鍵。對勞方而言,法
在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社會現實
定基本工資的提高,等於是透過公權
下,愈是利勞不利資的調幅,愈是符
力直接要求資方對適用基本工資者予
合所得分配正義的精神,因此在每年
以加薪,因此基本工資愈高,勞方受
的審議角力中,只要基本工資的調幅
益愈多。但相對資方而言,基本工資
讓資方抗拒聲音愈大,愈顯示資方獲
漲愈多,愈代表獲利的壓縮,以致基
利流向勞動者的量愈多。雖然企業總
本工資漲與不漲,一向是近年來勞資
以「調整基本工資就是從資方口袋強
雙方主要爭議的關鍵之一。
行挖錢分給勞工」表達不滿,但從實
基本工資與分配正義
質 薪 資 倒 退 16 年 的 真 實 巿 場 結 構 來 看,倘若不以公權力為介入工具,強
面對基本工資的調整壓力,資方
行提高基本工資,而是放任企業的將
總一貫以增加經營成本並直接減損企
本求利思維,則底層勞動者恐怕難以
業競爭力為由傾全力反對。甚至透過
盼到資方大幅加薪的施捨之舉。
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等大型 工商團體組織之串聯,一方面透過各 場合向經濟部門施壓,另一方面則利 用基本工資審議委會力阻調幅,而所 謂的工商界大老,更不惜以「 基本工 資只會好到外勞 」 的 悖 論, 公 然 要 求
「本勞與外勞基本工資脫鉤」,也因此
12
173
雖然勞工團體一再主張提高基本 工資,有助於解決整體薪資只退不進 的困境,而勞委會主任委員潘世偉亦 曾 公 開 表 示, 基本工資調升可以推動 整體勞工薪資向上, 但 近 年 來 基 本 工
資的調整,僅對薪資相對偏低的低薪 勞工具直接影響,但對薪資所得原本
封面故事 就較高的勞工而言,感受較為薄弱。
薪資在 3 萬以下人數高達 353 萬人。
這是因為基本工資在政府與資方的壓
換 言 之, 一 旦 基 本 工 資 提 高 至 3 萬
力下,雖連年略有成長卻幅度相當有
元,則感受到薪資所得增加的人口數
限,以致較高薪者相對無感。根據主
必然達到 400 萬人規模,顯示基本工
計總處 102 人力運用調查統計 ( 見表
資與整體薪資之間存在連動效應,只
一 ), 101 年受雇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
是連動範圍受制調幅的多寡而定。
表一、受僱者每月主要工作之收入 收入級距
未滿150000元
人數(千人)
243
150000~19999元 20000~24999元
603
25000~29999元
1222
1461
資料來源:主計處101年人力運用調查
因此,論證基本工資的變化與整
示。其中各年基本工資調幅從 9% 至
體 薪 資 結 構 的 關 聯 性, 即 為 推 動 基
1% 不 等, 唯 獨 2007 年 7 月 至 2010
本工資成長的主要依據。不過,現行
年底的 3 年半之間,基本工資固定於
政府單位對整體薪資的統計數據多為
17280 元, 等 於 2007 年 至 2013 年 有
推 估 值, 僅 勞 工 保 險 的 資 料 係 採 申
長達一半的時間形同凍漲。事實上此
報制,因此採勞保統計相較其他推估
舉 並 非 空 前, 早 在 1997 年 10 月 16
數,應更切合薪資結構的實際狀況。
日至 2007 年 6 月底長達 10 年之久, 基本工資皆僵固於 15840 元,以致十
以 2007 年至 2013 年為例,在此
年 間 的 GDP 與 CPI 成 長, 完 全 未 能
7 年間基本工資的變化狀況如表二所
反應在基本工資數額上。 表二、近年基本工資調整狀況 調整年月
2007.1
2007.7
2009.1
2010.1
2011.1
2012.1
2013.1
基本工資數額(元)
15840
17280
17280
17280
17880
18780
19047
調幅
-
9.09%
0
0
3.47%
5.03%
1.42%
(資料來源:勞委會)
13
封面故事 基本工資對低薪族群的拉抬效 果 上述基本工資的變化,進一步對 比勞保局的勞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 統計,即可看出基本工資對薪資的影 響。圖一即為勞保投保薪資在 19200 元 以 下, 以 及 22800 元 以 下 各 別 佔 全體投保人數之比例,從趨勢可見從
論投保薪資低於 19200 元或 22800 元 的低薪人族群,皆呈現下降的趨勢。 其中, 19200 元以下人數比自 35.73% 降 至 28.47% , 降 幅 高 達 2 成; 換 言 之, 隨 著 基 本 工 資 自 15840 提 高 至 19047 元,薪資在此範圍內的超低薪 者都是直接受益者,且愈低薪者獲益 愈大。
2007 年 6 月 至 2013 年 6 月 期 間, 不 圖一、基本工資與低薪族群人口變化
基本工資拉抬薪資之效應不僅出 現 在 超 低 薪 群 體, 亦 反 應 在 投 保 薪 資 在 22800 元 以 下 群 體。 同 期 間, 22800 元以下人數比亦由 48.2% 降至 41.4%, 降 幅 達 到 1 成 4, 雖 然 此 群 體 與 基 本 工 資 之 差 距, 從 2007 年 近 7000 元縮短 2013 年 3753 元,但此群 體人數比例仍持續下降,顯示基本工
14
173
資的成長已將部分低薪族群「頂」進 較高的薪資級距。 除整體人數比例的變化外,就時 間 序 列 觀 察, 基 本 工 資 對 低 薪 族 群 的影響亦有其一致性。當基本工資從 15840 元 增 加 至 17280 元 後, 19200 元 以 下 群 體 比 例 即 從 35.73% 大 幅 降 至 32.45% 、 22800 元以下群體比例也
封面故事 由 48.02% 降至 45.89%,降幅分別為 9.17% 與 4.43%。 其 後 三 年 間 基 本 工 資凍漲在 17280 元,此二族群比例即 隨之產生「固化」,由 2008 年 6 月的
會出現下降的現象。
基本工資對低薪族群的擠壓現 象
32.45% 及 45.89%,微幅降至 2010 年
有低薪者因基本工資成長而獲
6 月 的 31.74% 及 45.30%, 待 基 本 工
利,但相對亦有部分低薪者因基本工
資再度於 20011 年從 17880 元逐步增
資的提高,而被壓入部分工時者的行
加 到 2013 年 的 19047 元 後, 兩 族 群
列。在勞保投保級距之中,凡投保薪
的下降趨勢才又轉為明顯,平均每年
資低於基本工資者,理應屬於部分工
以 1% 左右的幅度穩定下降。可見基
時,因此透過該項投保級距資料即可
本工資停滯,低薪群體的比例也隨著
掌握部分工時人數。
固定,當基本工資上升,族群比例才 表三、各年度勞保投保級距低於基本工資人數之比例 年月別
2007年6月 2008年6月 2009年6月 2010年6月 2011年6月 2012年6月 2013年6月
適用基本 工資(元)
15840
17280
17280
17280
17880
18780
19047
低於基本 工資人數
166824
199157
207128
245076
273822
308135
306376
資料來源:歷年勞保統計
從 表 三 資 料 可 見, 自 2007 年
下,亦可能觸發雇主以時薪制取代月
起, 投 保 人 數 低 於 基 本 工 資 之 人 數
薪制的誘因,造成低薪族群或初入職
即 呈 現 穩 定 成 長 趨 勢, 6 年 間 成 長
場者被迫接受部分工時,淪為社會泛
78.2% 。將上述資料轉化為圖形後即
稱的非典工作者。
為上圖一下方的線段。在基本工資成 長的同時,部分工時人數佔總投保人 數 比 例 亦 從 2007 年 的 1.92% 緩 步 成 長至 2013 年的 3.19%,顯示基本工資 調整雖會帶動低薪族群提高所得,但 隨著雇主成本的墊高,在利潤考量之 15
封面故事 圖二、基本工資與失業率、部分工時人數比例
基本工資的M型化效應 基本工資成長導致部分工時人數 增加,雖符合反對基本工資調漲的經 濟學者所稱「邊際勞工會因最低工資 提 升 反 而 受 害 」。 但 就 整 體 而 言, 基 本工資對於總體薪資構結具有 M 型化 的雙向效應,在部分低薪者淪為更弱 勢勞動者的同時,有更多的低薪族群 也因基本工資的調整,帶動薪資及所
降低勞保強制納保門檻,或限制經常 性 周 工 時 總 數 低 於 35 小 時, 才 可 採 用時薪制等措施,相信對於原本就需 要部分工時工作形態者如學生、家庭 照顧者,將更助益。
偏低基本工資形成巿場排除 基本工資成長導致部分工時人數 增加,雖符合反對基本工資調漲的經
得的成長。 且就統計數據而言,不論是成長 幅度或人口數量上,因基本工資成長 而增加所得的受益人數,遠較轉為部 分工時者比例高出甚多,顯見基本工 資為數龐大的低薪族群而言,從中受 益的人數仍多於受損人數。況且,若 可從法令保護角度,針對部分工時者 16
提供相對應之保障,例如提高時薪、
173
濟學者所稱「邊際勞工會因最低工資 提 升 反 而 受 害 」。 不 過, 該 論 點 亦 認 為基本工資的提高,使得雇主基於總 體成本與勞動力考量進而採取不聘雇 的手段,造成邊際勞工淪為失業者。 但就圖二資料所示,部分工時人數雖 逐 年 增 加, 但 失 業 率 在 2010 年 後 卻
封面故事 反而略為下降,顯然基本工資提高並
開發國家如美國在諾貝爾經濟學獎得
不等於失業率就會增加,反而是基本
者克魯曼呼籲下,歐巴馬已著手提高
工資從 2010 年至 2013 年持續成長的
最低工資;開發中國家如印尼將最低
同時,總體失業率卻持續從 5.21% 持
工資提高至 44% ,泰國部份地區的調
續降至 4.15%。
幅更接近 100% 。
換言之,近年來台灣是呈現「基
反觀台灣,基本工資的漲幅卻如
本工資提高有助於失業率下降」的現
牛步,因為政府至始只知虛假作戲,
象,而此現象或許與工資誘因有關。
僅會道德呼籲企業加薪,但可同苦不
根 據 古 典 經 濟 學 所 主 張 的「 巿 場 排
能同甘的經營生態早已深植各產業的
除」,偏低的工資會造成勞動意願的
同時,企業怎麼可能自願性的推動薪
低落,導致勞動力退出巿場;反之,
資合理化?因此,馬政府若真心要促
工資偏高而壓縮利潤,反而變成雇主
進分配正義,則基本工資將是唯一合
退出巿場,而當前台灣正同時存在著
理、合法的政策工具與手段。
大量缺工與失業的巿場矛盾。進一步 分析失業率,不難發現 15 至 29 歲的
( 作者現為工作貧窮研究室主 任)
失業率,遠高於一般失業率,顯然當 前台灣的失業主因應屬於「工資偏低 造成勞動意願偏低」。一旦投入勞動 巿場所能獲得的報酬價值愈高,則鼓 勵勞動力進入巿場的誘因意願也就愈 高,而前述基本工資與失業率間的關 連性,正是反應此一論點。
分配正義唯有靠基本工資 台灣拼了幾十年的經濟,勞工卻 換 來 實 質 薪 資 倒 退 16 年 的 代 價, 足 證缺乏分配正義的經濟政策,勞工一 切的努力徒然是為雇主作嫁。此一現 象不僅台灣,更存在世界各國,但已
17
封面故事
解析基本工資
EPI研究:提高最低工資 有助經濟活絡 ▌▌文
周景賀
美國自金融海嘯以來經濟長期低迷,底層勞工亦長期處於工作貧窮,但「經濟政策學會」 (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EPI) 透過數據分析指出,提高最低工資不但能有效改善底層勞工的生
活狀況,還能為美國經濟帶來一股活水。
2013 年 8 月美國速食餐廳員工發 動大規模的罷工運動,要求雇主將時 薪提高到每小時 15 美元。目前美國的 聯邦最低工資為每小時 7.25 美元,此
低工資後,受影響族群、經濟利益及 工作機會的變化。
最低工資低的不合理
數額從 2009 年之後即未曾調漲。美國
目前美國的最低工資並無法使一
底層勞工低薪問題已存在好幾十年,
個 家 庭 得 以 溫 飽。 對 於 一 個 全 年 無
不難想像此次罷工運動為何爆發。事
休、 全 職 工 作 的 勞 工 而 言, 最 低 工
實上,美國總統歐巴馬於 2013 年 2 月
資的年度總收入便低於美國的聯邦貧
國情咨文中強調將增加聯邦最低工資
窮線 ❶。經濟成長的同時,最低工資
由每小時 7.25 美元調高到 9 美元。
卻沒有相對應的成長。EPI 分析,若
隨後,愛荷華州的民主黨參議員
最 低 工 資 指 標 以 平 均 工 資、 勞 動 生
Tom Harkin 和 加 州 的 民 主 黨 眾 議 員
產力或前 1% 高薪人員薪資成長速度
George Mille 更提案將最低工資調高
換 算, 則 最 低 工 資 每 小 時 應 分 別 為
至每小時 10.10 美元,卻引起國會共
10.50 美 元、 18.75 美 元 以 及 28.34 美
和黨員的強力反對,認為此政策將會
元 ( 參 見 表 一 ) , 與 目 前 的 7.25 美 元
造成工商業龐大負擔,拖累整體經濟
有極大的落差,顯見底層勞工並未獲
發展。不過,EPI 在 2013 年 3 月提出
得與經濟貢獻程度相當的薪資待遇。
研究報告,詳細利用數據說明提高最 註❶ 美國聯邦貧窮線分為三人家庭標準(Poverty level for family of three ):18,480 美元、兩人家庭標 準(Poverty level for family of two):15,825美元。在2012年,一個領最低工資的勞工年總收入僅 15,080美元。然而最低工資並非一直以來都不足使勞工免於貧窮,在1980年代以前的最低工 資就可以讓一名勞工養活其家庭。
18
173
封面故事 表一、在不同成長率的假設下之最低工資與實際最低工資比較(1968-2012)
圖表出處: 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March 13,2013
受惠族群有急迫性的需要 除了應當給予勞工合理薪資待遇 外,最低工資的調漲對於底層勞工具 有極大的幫助,且受惠人數也極為龐 大。根據 Tom Harkin 和 George Mille 所 推 的 法 案, 最 低 工 資 預 計 在 2015 年以前分三階段調漲至 10.10 美元, 若此法案得以落實,將使得 3 千萬名 勞工受惠。 ❷ 而此份報告結果更推翻美國人對 於 領 最 低 工 資 者 多 是 青 少 年 族 群、
EPI 調查,領取最低工資的人數中有 88.3% 超 過 20 歲 以 上、 且 兼 職 工 作 者僅佔 14.2% ,至於全職工作者則高 達 54.5% 。此外,光是最低工資的收 入高達家庭平均總收入的 49.9% ,顯 示最低工資對於維持家庭生計的重要 性。此外,全美有 27.9% 領取最低工 資的勞工育有子女,一旦工資可望提 高, 就 有 超 過 1500 萬 名 孩 童 受 惠, 因此調高最低工資非但有助於改善工 作貧窮,也可使更多的兒童免於貧窮 所苦。
兼 職 工 作 者 的 刻 板 印 象。 事 實 上 據 註❷ 第一年最低工資由7.25美元提高至8.20美元,將有1千4百萬直接和間接的勞工受惠;在2014 年的第二波調薪至9.15美元後,受惠勞工將再增加700萬人,等2015年的第三波調薪至10.10美 元,全國總共有超過3千萬名勞工受惠。其中間接受惠,是指原工資略高於最低工資,因溢 出效應(spillover effect)而提高薪資者(Shierholz,2009)。
19
封面故事 調高最低工資對於經濟的幫助 最低工資的調漲也連帶刺激經濟 成 長, 形 成 正 向 循 環。 EPI 認 為, 底 層勞工和其他收入群體對於額外收入 的使用方式有明顯不同,底層勞工多 會立即支付基本的需求及服務上。倘 若 最 低 工 資 調 漲 將 額 外 產 生 5150 億 美元的勞動收入,根據底層勞工的消 費習慣,此筆龐大金額多數會流入市 場 中, 對 於 經 濟 活 絡 的 幫 助 不 言 而 喻。
當今的美國情勢分析,當經濟活動每 增 加 11 萬 5 千 美 元, 即 可 新 增 一 個 全職工作機會。在最低薪資分三階段 調漲,預估經濟活動將增加 326 億美 元, 並 產 生 14 萬 個 淨 工 作 機 會 ❸ 。 當今美國的經濟萎靡不振,多數雇主 都認為增加最低薪資會增加負擔。但 增加最低工資卻不失為一有效的經濟 復甦手段,況且目前美國每 1 個工作 機會就有 3.4 名失業勞工在競爭,以 致雇主得以壓低勞動薪資,因此 2009 年至 2011 年之間 ❹ ,幾乎各州勞工所
在該份報告中提到,經濟學者以
減少薪資便高達 2 成。
註❸ 此效果在各州亦同,無論是在哪一州都可發現提高最低工資所帶來的經濟活絡以及就業機會 的增加。 註❹ 2009年為最新一次調整最低工資之年份;2011年為目前可取得之最新資料年份。
20
173
封面故事 從 EPI 所提出的各項觀點,最低 工資的調漲對於底層勞工的直接幫助 甚為明顯,調高最低工資的政策,就 如同失業保險或減稅一樣,可視為一 項振興經濟政策工具,且最大的優點 在於成本不需由公部門承擔。況且雇 主若要享受經濟成長果實,本應付出 相 對 應 的 代 價, 而 非 片 面 由 政 府 負 責、勞工買單。 況且提高最低工資,可以讓原本 握在雇主手上的金錢轉移至底層勞工 手上,帶動對基本商品與服務的市場 需求擴大,進而增加市場活絡,並產 生 如 上 述 所 言 的 14 萬 個 工 作 機 會 淨 值的產生。種種數據皆顯示,提高最 SS基本工資案已成為勞團評議馬政府的重要指標
此外,雇主在勞動市場多擁有較 強的議價能力,勞工往往居於弱勢,
低工資的優點不僅止於勞工保障,更 有經濟上的正面效果。 ( 作者現為政大政治系學生 )
以致薪資及工時都遭受削減。雇主為 了維持獲利而犧牲勞工待遇的作法, 只會造成景氣惡性的循環。因此,連 保守的經濟學者都認為,提高薪資或 許是可以幫助加速經濟的復甦。花旗 所 羅 門 美 邦 的 前 管 理 經 理 Desmond Lachman( 現 為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的 研 究 學 者 ) 也 認 為 在 蕭 條 的勞動市場中,確實不應該再採用這 種會危及經濟復甦的手段。
21
專題報導
服貿爭議不休
拆解黑箱服貿辯論 民主陣線十問要真相 ▌▌文
反黑箱服貿民主平台
引發社會巨大爭議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政府至今尚無法針對諸多疑問提出合理說明, 為此民主陣線自 9 月起一連拋出十項問題,要求執意立即通過服貿協議的馬政府給個明確的 答案。
基於反對兩岸黑箱密室協議而由
論兩黨主席是否辯論都無法取代產業
各民間團體所組織的「反黑箱服貿民
與勞工的程序參與權,也無法消解政
主陣線」一再要求馬政府必須針對協
府在國會審議前,應提出配套因應措
議內容所開放之各產業,提出包括量
施的義務。而回應來自民間的質疑,
化與質化分析的完整衝擊影響評估報
是馬政府無可迴避的義務,正是立法
告,再加上包括文化、出版業者、美
院朝野黨團的共同責任。
容美髮、老人及身障團體所提出各項 的質疑,至今馬政府從未提出合理回 應,卻反而急於向在野黨叫陣要求針 對服貿協議進行辯論。 對此,民間團體普遍質疑馬政府 企圖藉此轉移焦點,一方面迴避來自 民間強大的質疑聲浪,一方面也將服 貿協議導向政黨對決,為日後立法院 強渡關山埋下伏筆。因此,在反黑箱 服貿民主陣線的主導下,於 9 月初起 一連三周,由多個民間團體分別向馬 政府的服貿政策提出十大提問,並要 求必 須具體回應。民主陣線強調,無
22
173
第一問:兩岸服貿協議會不會自動生 效? 《 台 灣 守 護 民 主 平 台 》 提 問: 民 主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當然需要國 會 審 查 通 過, 才 可 以 生 效, 立 法 院 在 6 月 25 日 的 院 會 中 決 議 兩 岸 服 貿 協議「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 得 啟 動 生 效 條 款 」。 然 而, 此 次 兩 岸 服貿協議,行政院的立場卻是送請立 法院「備查」,而不是「審查」。過去 紀錄,第一次到第八次江陳會兩岸所 簽的十八項協議中,只有兩項通過國 會審查,其他十六項國會還沒完成審
專題報導 查程序,行政部門就通知對岸生效,
例》、《經貿自由化衝擊影響評估與救
ECFA 架構下的投保協議也是國會還
濟法》,並建立國會聽證制度。
沒完成審查程序,就生效。 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於 8 月 26 日表示,立院即將開議,透過馬、蘇 辯論,等於提供立委審查服貿協議的 重要參考。然而至今為止,馬總統與 江院長並未承諾遵守立法院決議「非 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 效條款」,那這樣的辯論對於民主有 何幫助?馬總統是不是打算辯論完、 剛好三個月期滿就「自動生效」?或 者, 馬 總 統 願 意 承 諾 遵 守 立 法 院 決 議?此對,民主陣線堅決主張,馬總 統與江院長應公開承諾遵守立法院決 議,立法院在服貿協議實質審查前, 應 先 通 過《 兩 岸 協 議 簽 訂 與 監 督 條
第二問:如何解決職業工會會員沒有 失業保險問題? 《台灣勞工陣線》提問:貿易自由 化過程中,有贏家,也有輸家。我國 於 2002 年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2003 年開辦就業保險,讓失業的勞工可以 領取失業給付,當時的主要衝擊在製 造業與農業。但是,我國服務業多為 中小型企業,平均僱用員工人數四點 二人,未達勞保條例僱用員工五人強 制納保之規定。因此,服務業從業人 員 多 數 以「 無 一 定 雇 主 或 自 營 作 業 者」名義,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 加入勞保,或者根本未加入勞保。這 些服務業未加入勞保或以職業工會為
SS民間團體發起服貿十問
23
專題報導 投保單位加入勞保的受僱者與自營作
員 ( 新銀行 ) ,要求於 24 小時內傳真
業者,實際上無法加入就業保險,未
提 供 客 戶 查 詢 同 意 書, 對 於 2009 年
來若因兩岸服貿協議開放造成失業,
7 月 31 日 以 前 入 會 的 舊 會 員 ( 舊 銀
將無法領取失業給付。
行 ) ,完全 相信 會員 自律, 只要 會員
根據勞保局的統計,2012 年底,
聲稱有取得客戶的同意書,就開放資
勞 工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總 數 為 9,709,511
料下載。聯徵中心過去即曾發生會員
人, 就 業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總 數 卻 只
銀行濫查信用資料案例,但事後的處
有 6,224,341 人, 二 者 的 差 距 為
罰,僅是停止查詢權限數日,未來中
3,485,170 人,其中相當大的部分是中
資董事參與我國銀行經營,將使問題
小型服務業的受僱者與自營作業者。
更複雜。
對於這群可能因經貿自由化失業,但
此次服貿協議提高中資銀行參股
沒有就業保險的國民,政府沒有提出
( 投 資 ) 本 國 銀 行 的 比 例, 從 5% 提
任何配套因應措施,甚至沒有意識到
高 到 最 高 20% , 中 資 銀 行 將 因 此 取
這個問題的存在。故民主陣線主張,
得我國銀行的董事席次,參與本國銀
應修法擴大就業保險納保對象,在問
行經營。只要中資銀行參股的對象是
題解決之前,立法院應暫緩表決兩岸
2009 年 7 月 31 日以前加入聯徵中心
服貿協議。
的 舊 銀 行 ( 絕 大 多 數 是 ), 將 可 相 當
第三問:如何因應「中資銀行參股, 取得國人聯徵信用資料」問題? 《 台 灣 人 權 促 進 會 》 提 問: 財 團 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 聯徵中心 )
容易地取得國人與企業的信用資料, 政府對於此攸關國人個資與企業營業 秘密的嚴肅問題,仍不願正面面對。 因此民主陣線主張,立法規範聯徵中 心 ( 修正銀行法 ) ,並要求中國盡速制
擁有全體國人及企業完整的信用資
定《 個 人 信 息 保 護 法 》, 在 法 制 健 全
料,包括:每一個人曾經向銀行借多
以前,立法院應暫緩表決兩岸服貿協
少錢?還多少?保證人是誰?有幾張
議。
信用卡?附卡持有人?未償餘額?甚 至企業機密財務資料。 然 而, 聯 徵 中 心 的 運 作 相 當 依
第四問:服貿黑箱,那貨貿也要繼續 黑箱下去嗎?
賴會 員 ( 銀 行 ) 的 自律, 聯徵中心只
《 台 灣 勞 工 陣 線 》 提 問: 兩 岸 服
對 2009 年 8 月 1 日 以 後 入 會 的 新 會
務貿易協定簽訂以後,社會各界批判
24
173
專題報導 政府是黑箱作業。服貿開放的業別項 目,將對四五百萬服務業勞工帶來衝 擊,卻未見政府相關單位提出具說服 性的影響評估報告,也未充分諮詢產 業與勞工意見。然而,政府預計於年 底再與中國簽訂貨品貿易協定,更將 直接衝擊廣大的製造業勞工及企業。 我們要問: ( 一 )、服貿黑箱,那 貨貿也要繼續黑箱下去嗎?過去兩年 馬政府與對岸就貨品貿易協議談了幾 次、談了哪些開放項目?馬政府什麼 時候才願意公開談判進度,願意與產 業溝通並進行衝擊影響評估? ( 二 )、 在 台 紐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中, 台 灣 8925
重衝擊?
第五問:政府要讓醫療與社福機構徹 底的商品化嗎? 《 督 保 盟 》、《 婦 女 新 知 》 共 同 提 問:開放中資經營醫院、身心障礙福 利機構、老人照護機構等等醫療與社 福公共服務項目,是否意味著政府打 算放棄國家照顧人民及維繫社會平等 的責任?將非營利服務徹底轉向營利 化? 將醫療與社福視為一般服務業, 是愚蠢的,企圖營利化,更令人難以 接 受! 彼 得 · 杜 拉 克、 麥 可 · 桑 德 爾
個關稅項目中有 95% 的關稅項目立即
等當代學者都直指,旨在維繫人民基
降至零關稅,其餘 479 項分二至十二
本生活品質的醫療與社福與一般服務
年降至零關稅,請馬政府誠實的告訴 人民,兩岸簽訂貨品貿易協定後,有 多少項目、多少比例的中國進口貨物 會立即降為零關稅?又有多少項目、 多少比例最終會降為零關稅?台灣目 前仍禁止進口的兩千項中國農工原 料,到時候是否將門戶大開? ( 三 )、 全世界幾乎沒有先簽訂服貿再簽訂貨 貿的例子,台灣獨獨 相反,當中國先
業 不 同, 之 所 以 必 須 堅 持 非 營 利 本 質,導因於其服務性質牽涉到人的生 命、尊嚴與安全。此等服務的規劃、 發展與提供,事關性別、階級、城鄉 正義,以及提供服務的勞動者權益, 其運作與一般市場機制不同,一旦商 品化、營利化將失去它的本質,並且 惡化醫療階級化、健康不平等、服務 貴族化與制度崩解。
掌握了批發、零售、倉儲、物流、餐
中國大陸的醫院與福利機構都能
飲與消費通路後,再進行貨品貿易的
營利,因此服貿協議開放中國大陸資
開放,是否將造成中資以「一條龍」
金得以投資醫療與社福機構,是否意
模式經營,全面掏空台灣的產業?政
味著政府即將放棄國家照顧人民及維
府如何有效因應此種對台灣產業的雙
繫社會平等的責任,將醫療與社福徹 25
專題報導 底走向營利與私有化,將『人』當作
權條款呢?難道台紐之間、中紐之間
商品,為了圖利特定財團而犧牲人民
作生意要談人權,獨獨兩岸之間作生
基本權利與社會正義 ?
意不必談人權? 有鑑於中國是國際上公認人權保
第六問:中國與紐西蘭間的自由貿易 協定有人權條款、台灣與紐西蘭的經 濟合作協議也有人權條款,為什麼台 灣與中國間的經貿協定就沒有人權條 款?
兩 岸 交 流 應 提 出「 人 權 早 收 清 單 」、
《 台 灣 守 護 民 主 平 台 》 提 問:
兩 岸 協 議 中 應 納 入「 人 權 條 款 」 或
1999 年西雅圖反全球化抗議風潮後,
「人權專章」。我們要請問馬政府與朝
WTO 日 益 重 視 國 際 貿 易 與 人 權 的 關
野政黨,是否同意在「服貿協議」當
聯性。事實上自有人類貿易以來,貿
中列入「人權條款」專章?
易就與人權議題密切相關(販奴、疫 病、勞動、公平貿易等)。1919 年國 際勞工組織 (ILO ) 成立時,簽署國就 明確認知勞動權保障不足將損害貿 易。近年來歐盟、美國、加拿大、澳 洲等國家的優惠貿易協定 (Preferential Trades Agreements, PTAs) 中,已經越 來越普遍加入各種人權條款。學者也 著書立說,主張 WTO 應改革以便能 更加保障人權。國際貿易與人權保障 密切相關,已經是國際上日益清楚的 共識。
障嚴重不足的國家,經常發生大量人 權侵害案件,而且許多人權侵害是透 過商業手段進行,民間團體早已呼籲
第七問:如何避免「中國政府透過中 資第二類電信業者與中資網站取得台 灣用戶通訊資料」? 《 台 灣 教 授 協 會 》 提 問: 美 國 透 過國安審查機制杜絕中國電信設備業 者之設備進入美國大型電信服務業者 之 機 房, 我 國 亦 同。 如 果 NCC 與 國 安局對中國電信設備業者之設備進入 我國電信服務業者之機房有資安與國 安疑慮,我們還要讓中資直接進來投 資電信服務業?就像本來要賣藥品到 你的醫院但被你的衛生署把關拒絕,
台灣與紐西蘭的經濟合作協議
行政院乾脆就開放直接到你的地盤開
中,以相當詳密的篇幅規範勞動、環
醫院,這個邏輯是不通的,官員也無
境以及原住民的權利。中國與紐西蘭
法自圓其說。
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有人權條款。為什 麼台灣與中國間的經貿協定就沒有人
26
173
官員說第一類電信比第二類重
專題報導
二 類 電 信 的 規 模 大, 但 對 許 多 人 而
第八問: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簽訂以 後,該如何避免中資「一條龍」壓 境,獲利空間被中資壟斷?
言,上網時間遠大於打電話,上網通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提問:「一
訊的重要性大於電話通訊。官員也說
條龍」上下游經營模式將壟斷中國觀
僅 開 放「 第 二 類 電 信 事 業 特 殊 業 務
光 客 來 台 旅 遊 的 商 業 利 益, 從 旅 行
之非一般民眾之特定用戶租用封閉
社、飯店、運輸、餐飲業到零售 ( 商
網路」,不會有一般用戶被監控的情
店購物 ) ,整合產業上中下游。去年中
形。但此執照雖然不能直接對一般用
國來台旅遊人數高達兩百五十萬人,
戶經營服務 ( 中資也不願意這樣直接
其中前幾名必到景點有阿里山、日月
經營 ) ,但已足夠中方透過低價或中
潭和花蓮太魯閣,看似創造大量人潮
國電信市場執照之誘因而取得台灣各
與錢潮,但實際上,中資 ( 或以港資
大電信服務業者之「電信機房外包」
為名 ) 早已悄悄滲透我們的觀光業,
業 務, 加 上 網 路 流 量 的「 通 透 性 」,
透過一條龍經營型態,榨乾台灣觀光
任何經過此機房之流量都可被監控,
產業的利潤。
要,我們只開放較不重要的第二類。 打電話的第一類電信雖然比上網的第
為 何 NCC 要 欺 騙 一 般 民 眾 說 不 會 被 監控?
「一條龍」的憂慮並非空穴來風, 尤以花東地區近年來的土地開發案,
中資入口網站與社群網站在國際
時常傳來向中資招商、甚或是已進場
間 向 來 惡 名 昭 彰, 除 了 替 中 國 政 府
的新聞,例如台開公司前陣子就招中
過濾與阻擋公開之言論與國際新聞網
資來看花東近萬坪的土地。我們怎能
站,更為中國政府監控用戶之間的社
不擔憂後山皇帝傅崐萁,從紅領帶一
群通訊隱私。若開放中資進入第二類
路穿成紅西裝,徹底投共呢?此外,
電信與網站服務,根本無法避免用戶
最近發生的日月潭休閒渡假旅館 BOT
通訊資料被中國政府監控,勢必陷台
案,嚴重侵犯 邵族傳統領域,有中資
灣人民於「紅色恐怖」之中,剝奪憲
色彩的港資在日月潭蓋旅館,政府不
法對人民言論自由與通訊隱私之保
僅未加監督,竟然還配合剝奪了邵族
障。總統若支持行政院提案至立法院
的生存空間。
就已構成違憲之犯罪意圖,人民可逕 行對總統提告其違憲。
服貿大開中資來台佔據市場一條 龍的供給角色,搭配陸客需求面的進
27
專題報導 攻,各地自然環境、文化資產的破壞
《 台 灣 守 護 民 主 平 台 》 提 問: 政
令人擔憂,就如阿里山近年來,為了
府宣稱外界對服貿協議的批評都是過
滿足中國觀光客採購山葵,阿里山國
慮,經濟部投審會對中國資金以及人
有林班地遍佈淺根作物山葵田,從上
員來台會把關。但是,讓我們看看馬
坡處一路延伸到河谷的柳杉林木都被
政 府 的 把 關 紀 錄。 馬 政 府 2009 年 試
伐除,為了栽植山葵砍伐山林,破壞
辦開放中資來台,經濟部投審會允許
台灣自然環境產生的外部成本,是由
中資投資鼎新電腦,卻沒有考慮到鼎
中資來負擔嗎 ?
新 電 腦 承 包 國 防 部、 中 選 會 多 項 敏
服 貿 協 議 生 效 後, 一 條 龍 模 式
感 標 案, 甚 至 經 濟 部 國 貿 局 最 敏 感
更 將 複 製 到 其 他 產 業 鏈, 例 如:「 碼
的「 個 人 電 腦 隔 離 作 業 防 護 專 案 」、
頭、 倉 儲、 物 流、 運 輸、 批 發、 零
「九九年經濟部駐外單位電子檔案管
售 一 條 龍 」, 或 著「 入 口 網 站、 電 子
控專案」也是鼎新電腦承包。
商 務、 快 遞、 運 輸、 網 路 廣 告 一 條
先前洋華光電爆發「假研習,真
龍」。中資所帶來的 GDP 中,有多少
工作」案,更可以看到投審會把關不
是進了台灣人的荷包,又有多少是帳
實,讓布局兩岸的台商公司,以商務
面上看得到卻吃不到的虛擬 GDP ,最
活動之名,引進中國勞工,低薪超時
後進了中資的口袋?在此兩岸經貿整
工作。以上兩個案例,都可以證明投
合過程中,獲利的不是少數大財團,
審會的把關機制不夠嚴謹,政府等到
就 是 中 資, 而 台 灣 長 久 以 來 支 持 地
媒 體 披 露 後, 才 知 道 事 態 的 嚴 重。
方文化與經濟的社區、中小型的地方
2009 年 開 始 小 規 模 試 辦 開 放 中 資 來
店家如小吃店、柑仔店、傳統旅社、
台,就已經漏洞百出,更何況服貿協
民宿,被排除在一條龍產業整合產業
議生效後的大量開放。
鏈之外,完全無法在當中獲利,反而 被逼向絕谷,也無生計頭路。無論是 環境的破壞,或是本地經濟未來的扼 殺,由中資壟斷的一條龍產業 模式對 台灣人而言都是一場徹底的悲劇。
第九問:投審會的把關機制經得起檢 驗嗎? 28
173
第十問:自由貿易是解藥,還是毒 藥? 《 台 灣 農 村 陣 線 》 提 問: 反 對 韓 美 FTA 最 力 的 韓 國 農 民 聯 盟 代 表, 曾對我們說過,比起韓美 FTA ,他們 更怕韓中 FTA 。因為中國東北環境與 韓國類似,距離又近,已經有很多大
專題報導 農與農企業到中國東北種植大蔥、蘿
台灣農業將要面對的貿易自由化
蔔、白菜等韓國本土作物,再私自進
毀滅性衝擊,反映自由貿易的本質─
口回國內,嚴重威脅韓國本土農業。
「有本事能自由移動的人受益,走不
韓中 FTA 簽署後,門戶完全洞開,情
了的人受害」。 2002 年台灣加入 WTO
況會更嚴重。
以來,農家實質所得持續下跌,社會
台灣農業偷跑至中國的狀況,比 韓 國 更 嚴 重, 中 台 貿 易 完 全 自 由 化
總體失業率先從 3% 上升到 5% ,再回 到 4% , 人 民 實 質 所 得 下 降, 失 業 率
後,台灣本土農業所受之衝擊,絕對
上 升, 但 GDP 卻 成 長; 財 團 得 到 甜
比韓國農業更大。本次服貿協議,雖
頭,百姓卻是飽嚐苦果。我們要問馬
然直接涉及農業開放項目不多,但物
政 府 最 根 本 的 問 題, 就 是 過 去 20 年
流業的批發、零售、經銷、倉儲業開
貿易自由化政策,對全體人民究竟是
放中資經營,長期必將造成掌握農產
利還是弊?你們要推動的激進貿易自
品價格定價權的下游通路業者進一步
由化政策,到底是毒藥?還是解藥?
的整併與壟斷,農民更受剝削。我們
在政府未提出貿易自由化完整的影響
也擔心,自經區、貨貿協議與服貿協
評估,並且與民間進行辯論之前,我
議, 會 出 現 中 資 從 原 料、 物 流、 批
們徹底反對馬政府當前失控、盲目的
發、 零 售, 到 餐 飲 一 條 龍 經 營 的 模
各項自由貿易政策。
式,恐將完全掐死台灣農業命脈。
SS毫無沒準備豈可匆忙上路
29
專題報導
服貿爭議不休
失業保險普及率低 服貿上路重創勞工 ▌▌文
編輯室
服貿協議在本會期仍極可能強渡關山。倘若中資來台進行小規模投資之後,因經營不善 而倒閉,屆時該如何解決這些台灣勞工因為不具備就業保險資格,而無法領取失業給付的爭 議?
在諸多針對黑 箱服貿爭議的質疑 點 中, 反 黑 箱 服 貿 民主陣線與勞工陣 線 發 現, 一 旦 大 規 模開放中資來台經 營 服 務 業, 以 現 今 各勞動法令仍偏重 資 方 而 輕 忽 勞 工, 以致未能支撐起全 面性的勞動安全及 防 護 網 絡, 倘 若 中
SS民間反彈不斷,馬政府的服貿棋下一步怎麼走?
國資金撤離,屆時台灣勞工恐將蒙受 更大的傷害。
今,據工商普查統計,屬服務業的企 業平均僱用員工人數僅 4.2 人,根本
民主陣線與勞工陣線於 9 月 2 日 召 開 記 者 會 指 出, 台 灣 於 2002 年 加 入世界貿易組織,當時主要受衝擊產 業 多 為 製 造 業 與 農 業, 因 此 政 府 於 2003 年 開 辦 就 業 保 險, 透 過 失 業 給 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與職業訓練生 活津貼,做為失業勞工因應全球化衝
30
擊的主要措施。然而台灣產業發展至
173
未達勞保條例中僱用員工達五人才需 要強制納保的標準。 由於服務業的規模多屬微型企 業,因此大多數服務業從業人員只能 以「 無 一 定 雇 主 或 自 營 作 業 者 」 名 義,轉而加入職業工會才能取得勞保 資格。但是這些未加入勞保、或以職
專題報導 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加入勞保的受僱者
賴中強指出,以服貿協議開放項
與自營作業者,並不具備加入「就業
目 的 運 輸 倉 儲 業 為 例, 2011 年 工 商
保險」之資格,換言之,即使失業仍
普 查, 登 記 事 業 的 總 從 業 人 員 36 萬
舊無法領取失業給付。
405 人,扣除自營作業者 39 萬 814 人
根 據 勞 保 局 統 計, 截 至 2012 年 底 勞 工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總 數 為 970 萬
後, 受 僱 員 工 32 萬 591 人, 但 加 入 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卻僅有 19 萬 482
9511 人, 但 具 就 業 保 險 資 格, 即 可
人, 等 於 有 高 達 13 萬 的 運 輸 倉 儲 業
領取失業給付的總勞工人數僅 622 萬
受僱者沒有就業保險,而這個數字還
4341 人, 兩 者 差 距 高 達 348 萬 5170
不包括未納入工商普查的從業人員。
人, 即 使 扣 除 45 萬 名 外 勞, 仍 舊 有
孫友聯強調,這群可能因經貿自
高達 300 萬名本國勞工是曝露在失業
由 化 失 業 又 缺 乏 就 業 保 險 的 國 民,
保險體系之外。
政府至今根本沒有任何的配套因應
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發現,這
措施,甚至沒有意識問題的嚴重性。
些未納入失業安全網絡的勞工,絕大
馬總統的財經官員只知要全民「識大
部分都是服務業的受僱者與自營作業
體」支持服貿協議,但馬總統何時才
者;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更質疑,
要向勞工說明要給中資企業雇用的本
一旦服貿協議正式上路,若中資來台
國勞工,一個什麼樣的失業安全網?
採小規模經營服 務業,根本不需 要為其所雇用的 本國勞工投保勞 工保險及就業保 險,倘若經營失 利而大規模撤離 台灣,這些弱勢 勞工根本無法領 取失業給付,淪 為另一波開放政 策的犧牲品。
SS服貿協議恐再造成青年失業率飆高
31
時事專欄
時事專欄
猶如虛設的勞檢制度 ▌▌文
黃怡翎
近來有關食品安全問題亮起紅
進行施工。然而 在墜落事件發生後,
燈,從塑化劑到毒澱粉事件等等,一
家屬雖立刻向勞檢單位提出檢舉,但
再衝擊國人食用的健康安全。依據台
勞檢單位卻在四天後才到場檢查,現
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表示,食品藥物
場護欄早已裝好,所幸事發現場警政
管理局稽查人力短缺,國內食品業者
單位曾來拍照蒐證,留下洞口未有護
平均每 7.5 年才會被稽查到一次,人
欄的證據,免於日後職災賠償訴訟上
力的不足是食品安全層出不窮的根源
的舉證爭議。
之 一。 由 於 食 品 安 全 的 監 督 備 受 質
家屬提到了一個重要的問題,為
疑,不僅讓立法院快速三讀通過食品
何雇主總能有恃無恐的違反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法的修正案,而食品藥物管
衛生相關法令?根據主計處 100 年的
理局也重新檢討稽查人力的不足,決
工商普查統計,全台有約 118 萬 5 千
定在今年國考中增加招考名額。但反
家企業,若扣掉位於北、高兩市(當
觀同樣長年嚴重不足的勞動檢查人
時勞檢權尚未下放新升格直轄市自
力、同樣不斷發生在你我周圍的職災
辦 )、 科 學 園 區 及 加 工 出 口 區 等, 仍
問題,卻仍未獲重視。
高 達 91 萬 家, 同 年 勞 委 會 勞 檢 所 針
幾周前收到一封職災家屬的
對勞安衛相關法規所做的檢查廠次僅
E-Mail ,她的哥哥受僱於水電公司,
10 萬 次( 其 中 包 括 同 廠 重 複 檢 查 次
才 剛 工 作 20 幾 天, 因 公 司 承 攬 一 家
數 ), 遭 罰 鍰 或 停 工 處 分 者 僅 約 1 萬
飯店內部整修工作,他配合著到整修
件 次。 一 位 勞 檢 單 位 人 士 曾 私 下 表
工地裡配裝線路,卻不慎掉落飯店二
示,依目前的檢查次數,許多企業大
樓地面樓板的大洞,送醫後兩天不治
概 30 年 都 不 會 檢 查 到 一 次。 此 外,
死亡。家屬提出現場於洞口並無裝設
目前的勞檢政策方向又以鼓勵改善取
護欄,導致此起不幸事件發生,更質
代 處 罰, 因 此, 企 業 即 便 被 檢 舉 違
疑如此不安全的勞動環境,卻還可以
法,往往都還有限期改善的機會,其
32
173
時事專欄 僥倖心理可以設想。
勞檢人力不足,已嚴重影響勞工
職業災害在我們周圍不斷發生,
生 命 健 康 安 全。 雖 然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光看勞保統計,101 年領取職業災害
法今年六月甫三讀通過,對許多職業
死亡給付案件者便高達 657 人,職業
安全衛生皆有新增規範,但徒法不足
災 害 失 能 給 付 者 則 共 計 4055 人。 事
以 自 行, 空 有 法 令 監 督 機 制 卻 形 同
實上,勞動檢查是做為勞工職業安全
虛設,將使勞工職場安全出現防護漏
衛生保障的重要防線,但人力長期嚴
洞。主管機關應積極補足勞檢人力,
重不足,導致許多檢查流於形式。相
莫讓廣大勞工不斷承受生命安全與健
較於其他先進國家,歐盟建議量為每
康危害的巨大風險。 ( 作者現為台灣職業健康安全連
十萬勞工 1.5 位檢查人力,但我國卻 僅有 0.27 位,遠低於國際標準。
訂閱
線執行長 )
看見
一個社會的偉大不是細數建築物的華美,而是坐落多少堅持理想的驅動者
險惡年代裡持續紀錄工運生命, 關心社會政策也心繫台灣的美好未來。 訂閱姓名或單位: 郵寄地址: (
勞動者不是商業刊物,
)
沒有向財團媚俗妥協的隨波逐流; 唯有文字的實踐,
聯絡電話:
唯有從勞動視界,
電子信箱:
扭轉世界。
※為使雜誌寄送準確, 上列各欄資料務必填寫
訂閱一年 6 期 1000 元 填妥後請傳真至 02-23914282 或 MAIL:laborn51@gmail.com 我們會儘速與您接洽
33
時事專欄
時事專欄
職場暴力,誰的責任? ▌▌文
鄭雅文
職場暴力與霸凌問題相當普遍,
簡 稱 OSHA ) 於 1970 年 頒 布 的《 職
例 如 醫 護 人 員 被 病 患 家 屬 攻 擊、 社
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 OSHAct )
工人員被服務對象毆打、工作者被上
明訂,雇主針對可能導致受僱者身體
司言語辱罵、被體罰、被同事集體霸
傷害且「可辨識的風險」( recognized
凌、被性騷擾等等。受僱者在職場中
hazards), 負 有 預 防 責 任; 即 所 謂
遭遇暴力或霸凌,是否僅能向加害者
的「 一 般 責 任 條 款 」 ( general duty
求償?雇主是否需要負擔管理責任?
clause ) 。
法律規範如何強化職場暴力的預防?
美國 OSHA 陸續頒布不少職場安
今年(2013)剛修訂通過的《職
全衛生指引,其中包括職場暴力的預
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
防建議,如,建議組織制訂暴力零容
規 定,「 雇 主 對 於 執 行 職 務 因 他 人 行
忍政策、進行職場風險分析、建立通
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報與調查機制、提供教育訓練等等;
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
但這些指引大多屬自願、鼓勵性質。
施」;第 45 條規定,違反上述規範處
至於具強制性質的雇主責任,尤其何
「三萬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但什麼
謂「可辨識的風險」?哪些風險是屬
是「執行職務遭受的身體或精神不法
社會治安問題?哪些風險是屬職場安
侵害」?何謂「必要的」安全衛生措
全衛生管理責任?常是法律訴訟時的
施?這些措施應包括哪些內容或哪些
一 大 爭 議。 美 國 在 1995 年 的 一 件 法
程序?目前台灣似乎並無先例,也無
院 案 例( Secretary vs. Megawest),
具體的標準或規則。
有關一名房舍管理員被房客辱罵及毆
在其他國家,職場暴力的雇主責
打,法院最後判定「房客打人」不是
任問題,卻是十分常見的勞雇爭議。
租 屋 管 理 業「 可 辨 識 的 風 險 」, 因 此
以美國為例,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
判定雇主免責。
34
173
時事專欄 近年另一件著名的案例是沃瑪百
美元在訴訟費用上?使得成為被告的
貨(Wal-Mart) 與 聯 邦 OSHA 的 訴
OSHA 疲於奔命?事實上, OSHA 官
訟。 在 2008 年, 位 於 紐 約 郊 區 的 一
員 承 認, 政 府 試 圖 透 過 此 判 例, 將
家 沃 瑪, 在 當 年 感 恩 節 後 舉 辦 一 場
「人潮管理」納入百貨業業者職業安
「黑色星期五破門而入」搶購活動,
全衛生管理責任的一環,但勞資爭議
一名員工在開啟大門時,被突然湧入
不斷、職安問題層出不窮的沃瑪,為
的瘋狂人潮推擠踩踏而死亡。2009 年
了抵制政府規範,不惜奮戰到底。這
OSHA 官員認定,雇主違反職業安全
案例歷經四年多,目前仍在訴訟中。
衛 生 法, 並 處 以 7000 美 元 罰 款; 這
台灣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此
是該規範的最高罰款額度。但沃瑪提
議題仍未有詳細規範。看似立意良善
出上訴,主張「人潮推擠而窒息」並
的新法條如何落實?可能衍生什麼法
非 該 產 業 的「 可 辨 識 的 風 險 」, 並 辯
律爭議?如何真正保障勞動者權益?
稱過度的政府規範將影響零售業的促
恐怕仍有許多困難需要克服。
銷活動,影響產業發展。 何以財力雄厚的沃瑪會為了區 區 7 千美元的罰款,花上超過 2 百萬
( 作者現為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 管理研究所 副教授 )
SS沃瑪百貨(Wal-Mart)與聯邦OSHA,至今雙方仍在纏訟之中。
35
時事專欄
時事專欄
社會住宅的居住權 ▌▌文
張慧如
隨著人口增加、產業結構轉型、 及全球化影響等因素,居住在大都市 (urban) 成 為 一 個 全 球 性 的 現 象。 聯 合國 2003 年統計,全球居住在都市 人口約 29.23 億人,平均占總人口數 的 47.7% ,特別是已開發國家更有高 達 75.5% 的人口集中住在都市。人口 往都市集中的現象衍伸出許多健康相 關的議題 / 問題,包括因速食出現及 活動範圍受限而產生的肥胖,或因交
際 公 約 》 第 11 條 明 訂「 公 約 締 約 各
通所產生的交通事故及環境、空氣汙
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
染,以及因壓力產生的精神問題等。
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
但當一個國家基礎建設投資不 足、城市規劃不完善、房地產政策不 良 時, 對 民 眾 首 當 其 衝 的 影 響 便 是 貧 困 生 活 條 件、 甚 至 無 家 可 歸 的 問 題。 根 據 World Watch Institute 2007 年 統 計, 全 球 約 有 10 億 人 口 居 住 在 城 市 貧 民 窟 及 非 正 式 居 所 (informal settlements),而一個政府如何面對並 處理這些問題則反映並考驗著這個政 府的人權觀及居住正義的認知。 台 灣 雖 在 2009 年 於 立 法 院 批 准 兩公約,當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 36
173
衣 著 和 住 房, 並 能 不 斷 改 進 生 活 條 件。」 但 國 內 於 2011 年 三 讀 通 過 的 《住宅法》雖其中第 45 條明訂「居住 為基本人權,任何人皆應享有公平之 居 住 權 利, 不 得 有 歧 視 待 遇。」 似 乎 視 居 住 為 基 本 權 利, 但 在 第 39 條 卻 也同時宣示住宅可以是一個商品,而 政府的角色是要「引導住宅市場健全 發展」。 如 果 從 住 宅 法 來 檢 視,「 住 宅 」 的觀念在台灣有兩種層次的意義,一 是政府應保障人民生存的基本需求,
時事專欄 這是「居住權」的概念;但同時,住
本權的跡象,重市場仍然為主流。
宅也是民眾可自行交換處置的私有財
從強制拆除華光社區、文林苑都
產,這卻是「財產權」的概念。房地
更 事 件, 到 美 河 市 建 案 被 監 察 院 糾
產分配的不平等是一般社會不平等的
正、雙子星案開發弊案、內政部長要
一環,但由於造成現代社會不平等的
年輕人去住在郊區等事件觀察,政府
機制 - 權力與金錢無法在短時間內撼
對於居住正義的人權觀念顯然仍相當
動,因此「社會住宅」便成為保障弱
薄弱。於此同時,民眾端則對於社會
勢族群居住正義的一道基本防線。
住宅的想像仍與「貧民窟」連結,認
在 歐 盟, 社 會 住 宅 的 平 均 比 例
為影響社區生活品質,或導致房價下
是 14%, 其 中 荷 蘭 的 社 會 住 宅 比 例
跌。這些以巿場為導向的觀點,在在
最高,約占所有住宅的三分之一,阿
都是台灣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所必須同
姆斯特丹社會住宅更佔城市住宅的
時處理的問題。
49 % (Eurostat and Housing Statistics in the European Union, 2005/2006 ) 。
( 作者現為台灣女人連線副祕書 長)
反 觀 台 灣, 根 據「 社 會 住 宅 推 動 聯 盟」所公佈之資料,全國社會住宅只 有 0.08% ,比資本主義大本營美國的 6.6% 都遠遠不及,社會住宅的顯然還 有許多進步空間。 雖然 2011 年的五都 選 舉 及 2012 年 的 總 統 大 選, 政 治 人 物 競 相 提 出 社 會 住 宅 的 政 見, 試 圖解決都市房屋過度商 品化導致價格過高的問 題, 然 而, 這 近 年 內 政 部對於住宅法及實際上 的 合 宜 住 宅 政 策, 卻 未 見有任何把居住視為基
37
趨勢觀察
銀行併購再起風波
看彰銀工會如何對抗台新金控的 惡意合併 ▌▌文
廖英傑
彰化銀行為引進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於 2005 年 5 月以公開招標方式發行 14 億乙種特別 股,當時財政部亦同意支持得標的金融機構取得彰銀經營權,但此舉也種下台新金控與彰化 銀行多年之間的經營權之爭。
當時,為增加特別股 的投標誘因,財政部同意 支持所引進之金融機構 取 得 彰 銀 之 經 營 權, 甚 至在開標日的前一天,再 開 出 3 項 條 件:「 支 持 得 標投資人取得過半董、監 席 次 」、「 公 股 若 有 釋 出 時,將不會製造第 2 個大 股東」以及「在合法且不 損害全體股東權益之前提 下,財政部將支持得標投
SS工會一貫主張彰銀永續自主經營
資人於董事會中所贊成之 決策或提案 ( 如改善財務結構或資產 品質之現金增資案 ) 」,最後由台新金 控以新台幣 365.68 億元得標。
次,依金控法成為彰銀的母公司,雖 然過程爭議不斷,仍被陳水扁政府視 為「二次金改」政策的成功案例。儘 管彰銀發行乙種特別股係為改善財務
同 年 11 月 彰 銀 進 行 董 監 改 選,
結構,並未承諾與得標者進行合併,
在財政部支持下台新金控取得 8 席董
台新金控卻仗恃主導董事會的優勢,
事、3 席監察人,掌握董事會過半席
屢屢強行提出、甚至通過「遴選財務
38
173
趨勢觀察 顧 問 」、「 換 股 比 例 」、「 縮 減 董、 監
關意見轉呈相關主管機關參考。
席次」等諸多爭議案,幸賴彰銀工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針對本
與其他民股善用情勢且策略得宜,成
案, 主 張 從「 財 務 狀 況 」、「 法 律 遵
功 阻 擋 合 併 野 心。 直 至 2008 年 政 黨
循 」、「 公 司 治 理 」 及「 健 全 發 展 」
輪替,全面檢討二次金改,復以雷曼
等 4 個面向來決定,並強調若非合意
兄弟破產引發金融海嘯衝擊台新金控
併購,未來公司治理也會出現問題,
財務狀況,遂未再有進一步的合併動
同時希望股東間能用最和諧、且兼顧
作。
客戶、股東、員工及公司治理的角度
台新金控發動的木馬屠城記-台新 銀行併入彰銀
加強溝通。然而,依金管會主張之各 項審查面向,台新金控將無一符合要 求。
孰料,2013 年 2 月,台新金控又 拋出「台新銀行併入彰銀」之主張, 表面上台新銀行被消滅,但屆時公股 股 權 將 大 幅 稀 釋, 儼 然「 木 馬 屠 城 記」。財政部雖第一時間即明確表達 反對立場,但台新金控仍亟思蠢動。 工會除了在彰銀 6 月下旬的股東會 上,表達反對合併之立場,並於 7 月 10 日召開理事會選出黃水泉為第 6 屆 理事長、決議成立「反合併行動策略 小組」應戰後,全體理、監事隨即拜 訪財政部,為站在同一陣線的張盛和
台新金控的七大弊病 Â 財務狀況 :依金管會資料,台新金 控今年 4 月底的槓桿比率逾 118% , 在所有金控中居冠,即便依其「自 結」的資料, 6 月底的雙重槓桿比 達 114.7 %,亦超逾 4 月台新金控併 購紐約人壽遭金管會駁回時,銀行 局邱淑貞副局長所說的 110 %「金 控健全經營」的門檻,顯見其財務 穩健度有重大疑慮!
(8 月 1 日 新 任 金 管 會 主 委 ) 接 見 並
 法律遵循:台新金控成立迄今,連同 子公司違反法令遭罰鍰或糾正案件逾
有 3 點結論:一、員工是銀行重要資
60 筆, 7 月上旬台新銀又因信用卡業
部長打氣,獲當時財政部曾銘宗次長
產,在併購過程中,員工意見及意願 都要充分考量;二、工會堅決反對台 新所推動與彰銀的合併案;三、財政
務長期委託單一關係人,且未建立妥 善採購制度易衍生弊端,而遭主管 機關開罰 600 萬元,內控缺失毫無改 善!
部充分了解彰銀員工的主張,會將相 39
趨勢觀察 Â 公司治理 :台新金控持股質押 逾 50 %的董、監人數,據金管 會資料為同業最高,經營者不 思穩健發展的投機性格可見一 斑。 2008 年雷曼兄弟破產風暴 來襲,台新金控獲政府援助始 度過流動性趨緊的危機,之後 彰銀進行董、監改選,台新金 控與財政部達成「官民共治」 的共識,由公股指派總經理、 台新金控指派董事長;惟台新 金控卻刻意只提 2005 年財政部 所做承諾,意圖混淆視聽!且 台新金控於彰銀近期幾次常務 董事會強行提出並通過有關台 新銀與彰銀合併之相關議案, 損及彰銀多數股東權益,金管 會主委曾銘宗時任財政部次長
SS台新金控寄發律師函意圖打壓工會
更指出,公股將以台新金控指
金援 310 億元,但孱弱的體質仍不
派彰銀董事長陳淮舟「違反分層負
敵金融海嘯,若非政府緊急挹注資
責、不符公司治理」等理由反對。
金並宣布「存款全額保障」政策,
台新金控為其利益罔顧法令程序正
恐早已因擠兌而關門大吉!
義,公司治理顯不及格! Â 健全發展:台新金控 2005 年以 365 億
 客戶權益保障 :信用卡等塑膠貨幣 業務原是台新銀的金雞母,然 2006
元的價格取得彰銀特別股,不久後
年 9 月爆發雙卡風暴不僅自己受傷
即發行 150 億元特別股,並陸續發
慘重,更製造了數以萬計的卡債
行次順位公司債 186.5 億元,若將
族,社會成本難以估算,且依調查
特別股 150 億元視為負債,則其債
台新銀名列卡債族心中最惡質的銀
股比及雙重槓桿比高達 77.24 %和
行第一名,製造社會問題不思善
169.55 %!即便隔年積極引進外資 40
173
趨勢觀察 後,無視企業社會責任莫此為甚;
機構做任何形式之合併。2005年
金 管 會 並 點 名 , 台 新 銀 為 2 0 11 、
富邦銀行與台北銀行合併時,台北
2012年度銀行局受理民眾陳情案
銀行雖為存續銀行,然原北銀員工
件數第 2 高,在消費者保護政策及
3,600 人至今僅剩約 500 人;台新銀
執行上可再改善,罔顧客戶權益甚
2002 年併吞大安銀行也同樣引發逃
明!據媒體報導,台新銀不論起息
亡潮;2009年時,台新金控以新
金額或「靜止戶」之規定都是業界
台幣 294 億元將台証證券出售,隔
最嚴格的,若再任其擴大市占率,
年卻又買下東興證券而成為台新證
將更有強勢決定價格的能力,屆時
券,只是昭告天下在金控旗下的子
恐怕存錢沒有利息,還得支付帳戶
公司茁壯、養肥了之後也會有這樣
管理費給銀行。
的下場,然後再找個小規模的重新
 股東權益保障 :若合併的規模利益 真如此龐大,試問國內怎會有同 一家族卻還要分別擁有不同金控 執照、不惜發動聯名卡的業務爭奪 戰,甚至公開和政府唱反調?實則 主導經營權的龐大利益恐怕才是
來過;視員工為買賣標的之心態可 議,難怪其2012年度員工平均服 務年資僅 7.2 年,未來雙方倘若合 併,彰銀員工恐亦步上後塵!
彰銀工會的726反合併行動
「經營者」的真正目的!且這些利
彰 銀 原 訂 7 月 26 日 下 午 召 開 董
益只掌握在大股東手上,先前中興
事會,針對先前常董會所通過合併研
銀行、中華銀行等被政府接管的問
究相關議案進行討論,雖然前一天傍
題金融機構,皆因被經營者當作自
晚臨時宣布會議延後,工會與全金聯
家金庫,利益輸送下致使銀行被淘
暨各金融業友會、中華電信、臺灣菸
空,投資大眾手中股票淪為廢紙,
酒等工會以及台灣勞工陣線仍依原計
最後還得動用納稅人的血汗錢收拾
畫於彰銀總行大樓前召開「反合併」
善後,若台新銀併入彰銀,則公股
聯合記者會,表達堅決反對本合併案
將被大幅稀釋,百年招牌、全民資
的立場。
產將淪入財團之手!
之後彰銀再於 8 月 2 日召開董事
 員工權益保障 :工會自始主張彰銀
會,台新金控仍將常董會先前所強行
應永續自主經營,反對與其他金融
通過「合併 可行性研究」、「合併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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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觀察 專案小組」兩項爭議案排入議程,引
接到台新金控委託國際通商法律事務
發激烈攻防。公股代表會中強力表達
所寄發之律師函,要求撤除工會網站
反對立場,惟最終仍壁壘分明,以 5
的新聞稿、並向台新金控道歉,以免
票 洽 悉、4 票( 包 括 獨 董 2 票 ) 不 洽
生訟,箝制工會言論之意圖明顯!今
悉,通過報告案,替台新金控法人代
日台新金控尚未合併即挾財團龐大資
表董事長陳淮舟解套、常董會背書之
源打壓工會,透過跨國大型法律事務
意圖明顯。不過,會中台新代表董事
所以刑責恫嚇,使會員心生畏懼,未
提及,會尊重主管機關之看法加強溝
來倘若合併安能期待彰銀員工可獲
通,並表示台新金控放緩合併意思係
妥善照顧,甚或確保員工權益不致受
屬真實。
害? 又 據 聞 彰 銀 董 事 會 擬 將 12 職 等
由於工會針對「放緩合併」還要
以上人員人事權,部分原屬總經理之
再做理解與觀察,遂於 8 月 7 日召開
權 責 轉 移 至 董 事 長( 會 ), 此 舉 將 直
會 議, 討 論 原 訂 8 月 14 日 到 台 新 金
接影響理事長及重要幹部勞動條件之
控仁愛路總部前抗議的「直搗黃龍」
維持或變更,進而引發寒蟬效應!
行動是否如期舉行。7 日當天一早,
目前台新金控掌握彰銀過半董事
陳淮舟董事長即攜帶前一日給全體同
席次,陳董事長亦為台新金控法人代
仁的一封信前來工會表達誠意,工會
表,故工會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
考 量 整 件 事 皆 源 自 2 月 20 日 台 新 金
彰銀針對律師函乙事道歉並承諾不再
控所挑起,如今既然台新金控已主動
發生類似之不當勞動行為,同時立即
明確表示放緩合併之意,決定持續聽
停止所有「12 職等以上人員人事權權
其言、觀其行,放緩「直搗黃龍」行
責劃分」之相關研擬作業,亦不得進
動,隨即發出新聞稿,呼籲台新金控
行任何變更。然彰銀資方代表認為 12
善盡彰銀大股東 / 經營者職責,專心
職 等 人 事 權 案 已 經 8 月 28 日 董 事 會
於業務發展,彰銀穩健獲利始能創造
決議擱置,故無工會所指稱之情事;
員工、客戶及股東的三贏局面。
並巧辯律師函係由台新金控所為,與 彰銀 無涉,完全規避雇主責任。
台新金控兩面手法,寄律師函恫嚇 工會 孰料,隔天下午 4 點黃理事長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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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勞資雙方歧見過大,無法作成調 解 方 案, 而 依 勞 資 爭 議 處 理 法 第 53 條「勞資爭議,非經調解不成立,不
趨勢觀察 得 為 爭 議 行 為 」, 本 案 調 解 不 成 立,
行 政 院 2009 年 1 月 公 布 之 二 次 金 改
代表工會未來所採取的抗爭行為已具
檢討報告,不論「公股股權管理」或
正當性!惟,現行法規對金控業者大
「金融併購監理法規」之檢討,彰銀
開 方 便 之 門, 勞 工 權 益 保 障 形 同 具
發 行 14 億 股 乙 種 特 別 股 案 皆 榜 上 有
文,政府應設法遏阻類似囂張、玩法
名, 尤 其 彰 化 銀 行 早 於 1895 年 即 由
的脫序行為,倘若現在主管機關連在
彰化及中部地方士紳集資創設,堪稱
台灣境內的脫序行徑也無法有效管
最具代表性之本土銀行,其發展史就
理,日後「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是一部台灣金融的發展史。
實施後,金融業者在大陸境外的管理
工會呼籲政府,應積極謀求解決
更將鞭長莫及,管理大陸來台業者的
方案,力擋彰銀百年招牌、金融文化
能力也會備受質疑!
資產落入「劫貧濟富」的金融財團之
提升金融產業競爭力及保障增進 大眾利益正如同操控韁繩,兩側施力
手,徹底根除「二次金改 」遺毒,確 保我國金融秩序及投資人利益!
必須兼顧平衡,才不致偏離正道。依
( 作者現為彰化銀行工會總幹 事)
SS理事長黃水泉率領工會成員至彰銀總行反對台新金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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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觀察
趨勢觀察
土地管制解禁 工業區住宅將就地合法? ▌▌文
楊書瑋
隨著可開發土地日稀,財團早就看上各地工業區要求讓工業區可合法興建住宅。一旦修 法成功,工業區規劃必將出現重大變化,而以產業發展之名徵收的土地,最終又淪為財團獲 取暴利的標的。
台灣的都市計劃法中,為了使都
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市生活之經濟、交通、衛生、保安、
然而,在房價不斷飆漲的今天,
國防、文教、康樂等重要設施,作有
因為工業區土地取得成本相對低廉,
計畫發展,並對土地使用作合理之規
因此部分不肖建商遂以申請廠房或一
劃, 因 此 劃 分 住 宅、 商 業、 工 業 等
般性商業設施為由,實質上卻建設成
使用區,而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
住宅出售牟利,導致變相開發及違規
物,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一
事件頻傳。此外,因工業住宅一般看
旦違規使用將形成少數人得利全民負
似與普通住宅無異,如果建商沒有標
擔惡果的局勢。
示土地使用分區,便會誤導民眾誤以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土 地或建築物使用必須符合法令,否則 將對使用人或管理人處新臺幣 6 萬元
為是購入一般住宅,卻不知腳下的土 地竟是工業區。 內政部為解決都市計劃工業區土
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
地 閒 置 問 題, 多 年 前 即 修 訂《 都 市
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並得按
計 畫 法 台 灣 省 施 行 細 則 》 第 18 條 規
次處罰;建築法第 91 條也對建築物非 法使用處以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
定,放寬工業區容許使用項目。遭監 察院以違反公平正義原則,導致工業
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得連續
區 之 劃 設 徒 具 其 名, 恐 怕 有 重 大 怠
處罰,並限期停止使用,甚至可以停
失,以及內政部持續放任都市計畫工
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
業區土地變相作為住宅使用等因由,
44
173
趨勢觀察 在 2011 年 11 月 7 日正式通過糾正內
次督導查核範圍 ) ,以彰化縣違法使
政部,並要求內政部應該確實進行通
用 242 件最多,其次分別為台北市 75
盤檢討現行工業區容許使用項目之適
件 與 雲 林 縣 70 件; 如 果 是 以 樓 地 板
法與合理性,擬訂檢討及因應對策,
面積來區分,則以新北市 962,630 平
訂定督導查核計畫。
方公尺最為嚴重,幾乎佔了全國疑似
然而,根據各縣市查核報告,截 至 2012 年 全 國 各 縣 巿 仍 有 713 件 工 業區疑似變相興建住宅,且總樓地板
變 相 使 用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的 1/3 , 其 次 是台北市的 853,904 平方公尺,及桃 園縣的 456,420.37 平方公尺,三縣市
面積高達 309 萬 3,023.67 平方公尺,
的違法情形就已逾全國的 73% ,北台
除澎湖縣、金門縣、台東縣、花蓮縣
灣的工業住宅違法狀況可以說是非常
與新竹縣未查出外 ( 連江縣未納入本
嚴重。
2012年各縣市都市計劃工業區疑似變相使用情形 縣市
2012年 件數
基地面積(m²)
樓地板面積(m²)
合計
713
1,131,547.1
3,093,023.67
台北市
75
183,007
853,904
新北市
25
146,255
962,630
台中市
2
577
1,337.42
台南市
42
14,669.47
11,959.47
高雄市
53
46,731.97
115,286.36
基隆市
1
35,888
67,522.54
桃園縣
41
265,559.27
456,420.37
新竹縣
26
95,617.81
145,483.36
苗栗縣
13
28,815.36
67,366.76
彰化縣
242
60,678.24
126,704.62
南投縣
4
54,600
11,367
雲林縣
70
145,982.21
231,250.19
嘉義縣
8
1,568.13
3,564.01
嘉義市
3
1,136
1,465.62
屏東縣
46
21,572.62
12,740.69
宜蘭縣
62
28,889.02
24,021.26
資料來源:內政部101年度地方政府執行防範都市計劃工業區變相作住宅使用情形督導查核計 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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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觀察 隨後,內政部營建署即依照監察 院 所 提 出 糾 正, 完 成「 年 度 地 方 政 府執行防範都市計劃報告書計畫報 告」,並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 報告書意見積極檢討改善,遏阻不肖 廠商變相使用。而台北市日前為遏止 工 業 住 宅, 透 過 加 強 巡 查 而 查 獲 10 件違規裝修或擅自變更的案件,依法 裁罰建商各 30 萬元。 雖然監察院已經開鍘,而內政部 也承諾加強督導,但今年初鴻海提出 「工者有其屋」的構想,以宿舍為名出 售住宅予旗下員工後,新北市隨即提 案修正「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草案」,以「因應工業區土地使用變遷 及轉型,工業區土地之使用趨向多元 化 」 為 由, 建 議 修 正 該 草 案 第 18 條 ( 乙種工業區 )、20 條 ( 特種工業區 ) 及 21 條 ( 零星工業區 ) 將工廠附屬設 施之員工單身宿舍放寬作為員工宿舍 或備勤宿舍,如此一來,新北市的工 業區不僅是放寬容許使用項目,更可 能使工業區住宅開了一個出售的後門。 新北市政府欲放寬工業區容許使 用項目,從「單身員工宿舍」放寬到 「員工宿 舍」與「備勤宿舍」,無疑是 替本屬非法的工業住宅合法轉型為員 工宿舍,雖然名目上是具備短暫休息 性 質 的「 備 勤 宿 舍 」, 但 實 際 上 卻 可 能 轉 為「 商 務 旅 館 」; 再 者, 若 各 企 業以宿舍名義「出售」給予員工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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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員工親屬,何項法令可管?一旦新 北巿率先解禁,則各縣巿必須風起效 尤,全台工業區勢必成為財團建商大 舉獵地的新標的,屆時都巿計畫法勢 必全面瓦解,影響所及將衝擊整體國 土規劃。 工業區的劃設與使用本應以促進 工業發展並提供工業使用為主,在工 業區大舉興建住宅不僅破壞工業區的 整體性,更可能造成居民暴露於各項 工業污染風險之下,因此工業區住宅 本身即是違法行為,如此新北巿欲大 幅放寬容許使用項目,甚至研議使其 就地合法或修法解套,不僅是公開挑 戰 監 察 院 及 內 政 部, 更 將 導 致 工 業 區劃設有名無實,也違反公平正義原 則。我們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站在 整 體 都 市 計 畫 的 高 度, 切 勿 因 小 失 大,使得整體都市發展脫序,倘若持 意圖利特定人士,最終惡果仍是轉由 全民買 單。 ( 作者現為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執 行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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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諮詢
勞權諮詢
勞工死亡後,失業的弟弟能否可 領遺屬津貼? ▌▌文
張烽益
在製造工廠上班的陳先生,勞保年資超過二十八年,未婚沒有子女,南部老家有位久病 在床的老邁父親及專責照顧老父的弟弟,生活全依靠他每月寄回的薪資。父親過世沒多久陳 先生也因病往生,生活毫無著落的弟弟,有意向勞保局申請 35 個月的死亡給付 (5 個月喪葬津 貼加上 30 個月的遺屬津貼 ),卻遭勞保局駁回。
【本案分析】 首 先, 陳 先 生 勞 保 年 資 累 計 28 年, 但 身 故 時 年 僅 49 歲, 根 據 勞 保
在 49 歲身故,未及 50 歲的最低領取 門檻,以致不符上述領取老年一次給 付的資格。
條例第 65-3 條的規定:「 被保險人或其
其 次, 由 於 陳 先 生 未 婚 沒 有 子
受益人符合請領失能年金、老年年金或遺
女,唯一的親弟弟可否以遺屬名義領
屬年金給付條件時,應擇一請領失能、
取三十五個月的死亡給付?根據勞保
老年給付或遺屬津貼。」若死亡時已符
條 例 第 63 條 的 規 定:「 被保險人在保
合 領 取 老 年 給 付 資 格, 當 然 可 以 擇
險有效期間死亡時,除由支出殯葬費之
一 請 領。 但 依 據 勞 保 條 例 第 58 條 的
人請領喪葬津貼外,遺有配偶、子女、
規定,勞保老年給付的資格為「 1. 參
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
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
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得請領遺屬年
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金給付。......... 第一項被保險人於本條
2.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
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
五十五歲退職者。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
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其遺屬除得
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依前項規定請領年金給付外,亦得選擇
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
一次請領遺屬津貼,不受前項條件之限
滿五十歲退職者。5. 擔任具有危險、堅
制, 經 保 險 人 核 付 後, 不 得 變 更。」 因
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
此,陳先生的弟弟不管是請領遺屬年
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因此,陳先生
金還是遺屬津貼,都必須「有受其扶
48
173
勞權諮詢 養」才符合資格。 長年專職照顧老父的親弟弟,過 去都是依靠陳先生每月寄來的生活
的弟弟只能領取 5 個月的喪葬津貼, 但是由於他既沒有領取遺屬年金,也 沒有領到 30 個月的遺屬津貼,勞保局
費,雖然取得里長所開具的證明書,
最後僅一次核付 10 個月的喪葬津貼。
證明「因長期照顧行動不便的父親,
很 多 人 認 為, 陳 先 生 繳 了 29 年
無 法 工 作, 導 致 完 全 無 收 入, 家 中
的勞保費,結果退休金還沒領到即身
經濟皆由其兄支付」,但勞保局仍認
故,僅有的遺屬親弟弟,卻也領不到
為不符合「受其扶養」的規定,以致
遺 屬 年 金 或 30 個 月 遺 屬 津 貼, 僅 僅
無 法 請 領 遺 屬 津 貼。 勞 保 局 認 為,
領 到 10 個 月 喪 葬 津 貼, 為 其 感 到 不
依民法第 1117 條第一項規定;「 受扶
公平,甚至覺得勞保費全都白繳。這
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
其實是對勞工保險作為一個社會保險
。 另 外 根 據《 勞 保 2 字 第 力者為限」
的本質上的誤解,勞工保險作為一個
0970140586 號令》當中進一步定義勞
以「隨收隨付」為基礎的社會保險,
工保險條例第 54-2 第二項的「無謀生
跟一般以「完全準備」的財務模式運
能力之範圍」,是指:「一、符合法定重
作的商業人壽保險邏輯不同,畢竟社
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會保險是在預防被保險人的社會風
或證明,且未實際從事工作或未參加國
險,而非儲蓄個人資產。
民年金保險以外之相關社會保險。二、
在 2002 年 8 月 2 日大法官第 549
受禁治產(監護)宣告,尚未撤銷。」因
號解釋,釐清勞保遺屬津貼屬性時就
此,勞保局的現場訪視,認為陳先生
指出,「 ( 勞保 ) 保險基金係由被保險人
的弟弟,身體健康狀況良好,也沒有
繳納之保險費、政府之補助及雇主之分
領取重度身障手冊。因此認定不符合
擔額所形成,並非被保險人之私產。被
遺屬津貼的請領資格。
保險人死亡,其遺屬所得領取之津貼,
無法領取遺屬津貼,那弟弟可以
性質上係所得替代,用以避免遺屬生活
領 取 喪 葬 津 貼 嗎? 根 據 勞 保 條 例 第
無依,故應以遺屬需受扶養為基礎,自
63-2 條的規定:「 喪葬津貼:按被保險
有別於依法所得繼承之遺產。」 由 此 可
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五個月。但
知,勞保的保險費並非被保險人的私
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
產,因此遺屬津貼必須以受扶養為基
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按其平均月投
礎。
保薪資一次發給十個月。」本來陳先生 49
裁決報告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雇主不得以個別勞工要求停止代 扣工會會費 ▌▌文
編輯室
2012 年 6 月 8 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1 年勞裁字 6 號》認定,公司若片面以員工
主動要求停止代扣會費為由,停止將代扣該員之工會會費,即有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申請人因此於 11 月 30 日發函包
爭議過程 申請人工會自成立後,長期以來 均是由相對人代扣申請人會員之會 費,而自 2011 年 1 月 12 日起,公司 內各關係企業開始成立工會,其中電 線 電 纜 廠 工 會 於 2011 年 9 月 起 跨 廠 區 招 收 會 員, 相 對 人 即 自 11 月 起 替 電線電纜廠工會代扣會費,並因此停 扣申請人工會會費。 申請人於年 11 月 17 日寄發同工
含相對人在內關係公司表示,電線電 纜企業工會召募非屬其組織區域之會 員 不 符 法 制, 然 並 未 收 到 回 覆。 申 請 人 工 會 再 次 於 12 月 7 日 發 函 相 對 人,相對人則於同年 12 月 13 日以綠 能 人 發 字 第 1001201 號 函 回 覆 申 請 人,表示有多位綠能同仁陸續填具表 單表示要取消由薪資代扣申請人工會 之 會 費。 電 線 電 纜 廠 工 會 則 於 2012 年 2 月 14 日 透 過 台 灣 土 地 銀 行 將 新
總字第 2011084 函予桃園縣政府勞動
台幣 9 萬 4,707 元會員會費,匯款給
及人力資源局,請該局依法處理電線
於 2011 年 12 月 21 日 成 立 之 相 對 人
電纜廠企業工會於 100 年 9 月起跨廠 區 召 募 會 員 乙 事, 桃 園 縣 政 府 則 11 月 28 日以府勞資字第 1000485871 號 函,命電線電纜廠工會應依工會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之規定及該工會章 程第 7 條之規定,僅能招募受僱於電 線電纜廠服務之勞工為會員。
50
173
工會。 申請人工會認為基於各工會之團 結權保障,亦應承認於複數工會併存 時,雇主有保持中立的義務,不得以 對其中一工會的對待而造成對其他工 會或其中一工會壓抑之結果,特別是 在代扣會費和借用辦公室等便利的提
裁決報告 供上,更負有平等對待的義務,否則
主動通知申請人,乃不樂見申請人知
即有構成不當影響或妨礙工會組織或
悉停止代扣申請人工會會費事宜。
活動之不當勞動行為的可能,因此聲
又,申請人請相對人恢復代扣原會員
請裁決。
裁決見解 1. 按工會法第 28 條第 3 項規定:「企業 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勞工加入 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 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惟工會法 第 28 條第 3 項所以規定雇主有代扣工 會會費之義務,其立法目的係為穩定 企業工會與雇主間之勞資關係,且可 節省企業工會收取會費造成時間之浪 費及困擾,並非有意增加會員同意書 之條件,來使早已存在之代扣會費制 度的勞資關係發生變動,否則即有與 「穩定企業工會與雇主間之勞動關 係」之立法目的相違背。又本條所規 定之「經會員同意」,包括工會獲得 會員個別同意之情形,但並不以此為 限,工會如獲得會員之集體同意者, 亦屬之。相較於個別勞工工資獲得全 額直接給付保障之法益,自當以保障 勞工團結權為優先考量。相對人以員 工有簽署要求相對人停止代扣申請人 會費之聯絡單為由,而停止代扣申請 人會費,自有不當。 2. 相對人自 2011 年 11 月份起,按月遞減 代扣申請人會員之人數,就該停止代 扣會費乙事,並未 主動通知申請人, 顯見相對人就停止代扣會費乙事,未
之會費及提供名冊部分,相對人遲至 裁決程序中提出。足見,相對人不樂 見申請人工會取得其代扣及停止代扣 會費之人員名單,此事實亦存有不當 勞動行為之動機。 3. 相 對 人 所 提 出 之 員 工 停 止 代 扣 聯 絡 單,非由個別員工或電線電纜廠工會 所製,且格式同一,顯然為相對人製 作或協助製作完成,再由個別員工簽 名而來。 此舉已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 款「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 立、組織或活動 」之不當勞動行為。 4. 相 對 人 所 提 出 之 員 工 停 止 代 扣 聯 絡 單,係由相對人製作或協助製作完 成,就該停止代扣會費乙事,相對人 並未主動通知申請人,相對人依據該 等聯絡單停止代扣申請人工會會員之 會費,並轉而為電線電纜廠企業工會 及綠能企業工會代扣會費之舉,已對 申請人工會造成壓抑之結果,此外相 對人所提出之員 工停止代扣聯絡單, 又係由相對人製作或協助製作完成, 此外人力資源處薪酬福利部員工關係 課課長竟擔任電線電纜廠工會志工, 協助收取會員入會申請書,蒐集資 料,綜上所述,相對人對於公司內複 數工會顯未有平等之對待,而構成不 當影響或妨礙工會組織或活動之不當 勞動行為。 51
裁決報告 6 個月內,按月於發薪日起 30 日內向
裁決認定 1. 相對人應自收到裁決決定書之日起, 將原本自 2011 年 11 月份起每月代扣申 請人工會會員之會費,扣除已按月代 扣之會費及離職(含調職)員工之會 費後,交付予申請人工會。
中央主管機關陳報當月代扣會費之情 形。
勞委會解釋令 由於裁決委員會已連續接觸多數
2. 相對人應自收受本裁決決定書之日起
起雇主因個別勞工意思表示停止代扣
不得再對申請人為停止代扣申請人會
會費,而衍生之爭議,故勞委會已於
員會費,亦不得有其他對工會組織、
2013 年 7 月 31 日 正 式 發 布《 勞 資 1
活動有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之行
字 第 1020125372 號 》 解 釋 令, 全 文
為。 3. 相對人應自收受本裁決決定書之日起
如下:
核釋工會法第28條第3項規定:「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該勞工加入 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所稱企業工 會經會員同意,包括會員個別對工會表示同意、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 議決、工會章程之規定、團體協約之約定或中華民國100年5月1日工會法修正 施行前工會與雇主間已存在代扣會費之約定或慣例。 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即構成雇主為企業工會代扣工會會費之法定義務。除 會員個別對工會表示同意之情形外,如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工 會章程規定、團體協約約定或100年5月1日前工會與雇主間已存在代扣會費之 約定或慣例等所形成之(集體)會員同意,縱個別會員另行出具書面予雇主 而欲改為自行繳納會費,雇主應不受該個別會員停止代扣會費意思表示或聲 明之拘束。 會員退會或出會後,因會員已無繳納會費之義務,雇主無須再為企業工會代 扣已退會或出會會員之會費。 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另本會中華民國101年8月28日勞資1字第1010075498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52
173
社運事件
社運事件
捍衛勞工的安全健康-台灣職業 安全健康連線成立 ▌▌文
長 久 以 來,「 重 經 濟、 輕 勞 工 」 的價值思維,不斷呈現與貫徹在政府 的施政方向中,台灣勞工在各種工作 現場中,面臨爆炸、墜落、被捲、被 夾、火災、有害化學品等危害,甚至 是超時加班導致過勞死的健康威脅 等,都不難發現台灣經濟成長奠基在 勞工健康安全的犧牲之上。 遭遇職業災害勞工或家屬,除需 面對身心的醫療、適應、重建外,還 有漫長的勞資爭議、訴訟等等,不幸 發生了職災,卻還得自己疲於奔命的 只 為 討 回 一 點 點 的 公 道。 因 此, 由 各領域的專家學者所組織「台灣職業 安 全 健 康 連 線 」 ( 簡 稱: 職 安 連 ), 於 2013 年 9 月 28 日正式成立,會中 推舉台大公衛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 究所的鄭雅文副教授,出任創會理事 長;由擔任國會助理多年,對過勞職 災協助具豐富實務經驗的黃怡翎擔任 執行長。職安連強調,將致力推動台 灣職業安全衛生環境的改善,並扮演 為勞工健康與安全把關的角色。 54
173
編輯室
嚴重遭低估的職災率 依 照 勞 保 局 資 料 統 計, 民 國 101 年領取勞保職業災害死亡給付案件者 高達 657 人,職業災害失能給付者則 共計 4,055 人,但相較於他國統計,台 灣職業傷病補償率顯然過於低估,恐 有許多職災者在制度中未能獲得補償。 成大公衛研究所王榮德教授在於 《職業病了嗎?》的序文中提及,台灣 職災補償率每十萬人約 7.8 人、日本 為 14.2 人、韓國是 54.8 人,芬蘭則高 達 170.3 人。 黃 怡 翎 認 為, 以 台 灣 如 此低的職災補償率,平均每日還是有 1.8 個 勞 工 因 工 作 傷 害 而 死 亡、11.11 個勞工因工作傷害而導致失能,且其 中還不包括受傷但未達失能者,或未 投保勞保而遭遇職災的勞工,顯見職 業災害已是國人健康的嚴重危害因子 之一,更是勞工在職場上的可怕殺手。
職災預防與保障不足 長期協助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的黃
社運事件 怡翎指出,一位替公司 賣 命 30 年 卻 因 重 金 屬 暴露而罹癌的職災勞 工,被檢查罹患職業病 後立刻被解雇,更要求 門口警衛監控絕不讓他 踏進公司一步。身體病 痛之餘,雇主的無情對 待更是嚴重打擊,賣命 多年的代價竟是像免洗 碗筷一樣,用過就丟。 事實上,每一個職
SS職安健康連線於9月28日召開成立大會,首任理事長為大公衛學院鄭 雅文教授。
災勞工或家屬,背後都
S a f e t y a n d H e a l t h L i n k ; Ta i w a n
有一段令人不忍卒睹的故事。然而,
OSHLink ) , 理 事 長 鄭 雅 文 表 示, 未
這些傷害都源自職業安全衛生預防不
來將以推動國內職業安全健康政策研
足、勞動檢查成效不彰、發生事故後
究、職安健康事故預防,以及促進勞
勞工的權益保障難以落實,以及職災
工職業安全之權益保障,同時協助職
認定等規範的困難,加上職災勞工的
災勞工或家屬進行職災傷病認定、諮
補償制度與重建復工散見在各法令規
詢與建議協助,作為首要目標。
章中,讓職災的預防與遭受職災的勞 工或家屬求助困難重重,黃怡翎語重 心長的說。
提供職災傷病諮詢與協助 有鑑於目前台灣職災預防與保障 的不足,由民間自行結合公共衛生、 職業醫學、勞動權益、法律、身心障 礙、性別等各領域之專家學者所籌組 的 職 安 連 線,( Taiwan Occupational
此外連線也會透過出版,喚醒社 會對職業健康與安全更多的關注;而 黃怡翎也透露目前正著手整理近年來 的過勞死亡案件,預計明年 3 月即可 正式出版。鄭雅文強調,希望透過組 織的成立與努力,不僅為職災勞工發 聲,同時也能藉由宣導與推動制度的 改善,有效預防與降低職災傷病的發 生,讓所有幸福的勞工家庭不再因職 災的發生而破碎。 55
社運事件
集體社造力
巷子內的樂活園區 ▌▌文
楊書瑋
「南機場夜市」有著便宜又大碗的平民美食,號稱台北市最便宜的夜市。而隔著一條街的 「南機場樂活園區」也因為集體社造的力量,在巷弄間發光發熱。
台北市的「整建住宅」是指 1962 年 至 1976 年 間, 為 開 闢 公 共 工 程 安 置 違 建 拆 遷 戶 所 興 建 的 住 宅, 共 約 23 處一萬餘戶,一戶約僅有 8~12 坪 的空間。而在南機場忠勤里內的整建 住宅戶數就幾乎佔了該社區戶數的一 半,而其中更有多數為出租使用。因 為小坪數整宅租金較低,吸引許多中
SS提供社區幼兒玩樂的遊戲場
56
173
低收入戶或獨居老人入住。忠勤里內 約 有 3,000 戶 住 戶、 7,000 位 里 民, 其 中 65 歲 老 年 人 口 就 占 16% , 比 起 全 國 老 年 人 口 11% 高 出 不 少 ( 見 下 表 ) ,另外里民中的身心障礙者與外 籍配偶的比例也不低,社區的弱勢族 群比例突出,也使得忠勤里內的社區 問題日益浮上檯面。
社運事件 總人口
老年人口(65歲以上)
老年人口比例
全國
23,315,822
2,600,152
11%
台北市
2,673,226
348,656
13%
中正區
162,154
22,958
14%
忠勤里
6,984
1,139
16%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年報、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南機場樂活園區」的 靈魂人物是當地里長方荷 生。方荷生從小就在南機場 長大,因為小時候家境不好 買不起書,愛看書的他只要 一有空就跑到附近的王貫英 圖書館借書,受惠良多,因 此當上里長後,就陸陸續續 開辦弱勢兒童課後輔導,繼 承著當時王貫英夢想的方里 長,一直想著要回饋鄉里。
SS園地內的資訊看版
方荷生思索著,社區內唯一一間
後輔導教室、社區圖書室、幼兒遊樂
國小,就有居半數以上學子來自高風
園、獨居老人送餐服務、單親媽媽格
險家庭,在家庭失功能之下,而使社
子商店等。
區內的年輕人逐漸踏上偏差之路,於
樂活園地的費用支出,包括硬體
是主動向國防部要求,將社區內的兩
維護等幾乎是由民間自行募款 ( 社會
棟早已堆滿垃圾形同廢墟的將軍舊宅
局僅提供半個社工人力經費 ) ,雖然
進 行 整 修, 經 過 兩 年 的 努 力, 國 防
如此,卻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不僅
部終於同意將兩棟空屋交由中正區代
可以充當是休息聊天的好去處外,晚
管。 在 環 宇 基 金 會、 青 少 年 純 潔 協
上更規劃出兩間教室,分別提供國小
會、志工及在地居民的合作努力下,
及國中學子使用,並聘請專業教師來
最終將其改造成具備多功能的社區關
進行課後輔導;此外,方里長原本也
懷據點,其服務包含國中小學生之課
規劃設立「育兒友善園」成為社區托
57
社運事件 育中心,卻因為硬體設備空間不足而
這裡營造成一個共同擁有的空間,他
遭官方拒絕,遂把原規劃空間改為玩
很樂意與大家共同分享一切,但同時
具圖書館與親子遊戲屋,免費出借玩
也希望每位來這裡享受服務的人也應
具給兒童使用。
該有所付出。比如剛開始營業的單親
深深影響方荷生的「現代伍訓」
媽媽格子商店,就是以類似現在坊間
王貫英,即以拾荒為生,卻省吃儉用
的格子鋪出租商店,在這裡提供免費
存 錢 購 書, 更 設 立「 貫 英 圖 書 館 」。
的空間讓這些單親媽媽們販賣手工藝
方里長小時後就常跑到貫英圖書館借
品等,唯一的條件就是每位媽媽都必
書,體會「閱讀」的力量,社區圖書
須要固定排班。
館不僅與市立圖書館合作,成為為中
社 區 營 造 前, 勢 必 要 先 凝 聚 共
正區設置的第三個借還書據點外,更
識,「 南 機 場 樂 活 園 地 」 不 僅 只 是 一
舉辦「閱冠王」比賽,以獎勵方式鼓
塊園地,更是組織了社區、學校與家
勵學子閱讀。
庭的一個連結點,忠勤里的居民或許
獨居老人送餐服務部分,因為考
多屬弱勢,但在在地居民與外界努力
量營養及特殊需求,需與和平醫院合
之下,這裡成為一個典範。脫貧確實
作,同時送餐服務也兼具了訪視的功
不是那麼容易解決的問題,但在經過
能;另外在活動園地內也設有廚房,
社區發展與福利服務相結合之下,不
不僅在硬體設備或是菜單設計上,都
僅更加凝聚了社區共識,忠勤里的整
比 照 一 般 餐 廳 水 準,
體生活也在正一點一滴改善中。
愛心廚房除了可以讓 課輔學生下課後來這 飽 餐 一 頓 外, 並 且 將 這項服務推廣到鄰近 學 校, 也 提 供 給 有 需 求 的 學 生 免 費 晚 餐, 使這些孩子不至於在 下 課 後, 因 為 父 母 忙 於工作的緣故而挨餓。 方里長強調希望把 58
173
SS樂活園區的專屬送餐車
國際動態
中國特殊現象
打工潮下的「臨時夫妻」 ▌▌文
曾瑋琳
在中國沿海省份經濟持續發展威力下,內陸地區的農村人口大舉出走,造成家庭夫妻分 隔兩地,但都巿叢林中的情欲需求,卻也造就出臨時夫妻現象,蔚為風潮。
中國十二屆全國 人大政協(兩會)會 議於 3 月中旬落幕, 主流媒體關注領導人 交接後,各部門換誰 當頭、中國宏觀經濟 走向為何?畢竟外媒 口中「世界第二大經 濟體」的中國,未來 將如何發展必然是與 全世界經濟動態息息 相關。然而中國經濟
SS據估計臨時夫妻超過十萬人,許多用工企業甚至為「臨時家庭」提供住 宿設施。(圖片來源:華龍網)
發 展 主 體 -「 勞 工 」, 卻 是 最 常 被 外
「 非 農 民 工 」。 劉 麗 長 期 關 注「 農 民
界所忽略,這點從中國為數極為龐大
工 夫 妻 兩 地 分 居 」 問 題 」, 她 指 出,
的進城打工的「農民工」鮮少能夠成
許多農村家庭往往一方進城市打 工、
為版面話題,即可證一二。
另一方留在農村扶老攜幼。農民工一
兩會上一場以「一線工人農民代 表談履職」為主題的記者會,卻意外 揭露中國農民工在勞動環 ? 下,極度
進城就是一年,在與另一半長久分居 下,「 打 工 潮 下 組 建 臨 時 小 夫 妻 」 的 現象屢見不顯。
扭 曲 的 一 面。 安 徽 代 表 團 代 表、 洗
漂泊在繁華的城市中,獨自進城
腳妹(中國對女性足部清潔人員之稱
的農民工面對長期夫妻分居,許多慾
呼)出身劉麗的發言,震驚在場所有
望難以得到釋放和滿足。有的在「紅
60
173
國際動態 燈區」滿足人類最原始 需求,越來越多男男女 女 乾 脆 結 成「 臨 時 夫 妻 」, 解 決 生 理 上 飢 渴 和心理上慰藉,同時減 輕 租 宿、 開 伙 費 用, 「還可以多存點錢」。 劉 麗 表 示, 也 許 很 多 人 聽 了 很 意 外, 但「在我這群體非常常 見 」。 她 聲 稱, 臨 時 夫
SS富士康觀瀾廠附近,有很多人工流產的醫院廣告(照片曾瑋琳)
妻導致農村婚外情增 多、離婚率增高,影響下一代教育, 許多家庭不得安寧。而根據統計,中 國現有 2.5 億農民工,有 73% 以上已
完人流的女性,沒有休息就繼續從事 勞力繁重的工作,身體留下 無窮無盡 隱疾和傷痛。
婚並與老家配偶分居兩地。媒<中評
農民工進城打工有很多無奈和心
社>亦曾報導專家的說法,指出農民
酸,「 戶 籍 制 度 」 加 重 進 城 打 工 農 民
工中選擇再婚和露水夫妻的農民工數
工 的 無 奈 和 心 酸。 學 者 分 析, 臨 時
量 可 能 已 經 超 過 10 萬, 甚 至 不 乏 許
夫 妻 現 象 是「 夾 生 」 的 城 鎮 化、「 梗
多用工企業還為此類「臨時家庭」提
阻」的人口流動機制,以及權利尚不
供住宿設施。
能平等實現的城鄉二元體制等因素造
大陸社群網站一條貼文被轉貼數 萬 次, 內 容 談 及 臨 時 夫 妻 很 少「 善 終 」 的, 大 多 數 都 在 相 互 傷 害 中 結 束, 或 是 在 相 互 傷 害 中 仍 依 舊 保 持 著, 其 中 又 以 女 方 受 到 的 傷 害 更 直
成。這群為中國經濟成長貢獻最多力 氣 的 外 來 者, 卻 面 臨 著 被 城 市 邊 緣 化,連婚姻、家庭都面臨被邊緣化的 窘況,但是他們的聲音外界卻難以聽 見。 ( 作者現為媒體工作者 )
接。據統計,她們之中 30% 都歷經意 外懷孕,之後幾乎全部選擇「人流」 ( 墮 胎 ) 解 決, 更 嚴 重 的 是, 很 多 做
61
好冊好書
閱讀與反思
金融狂熱能了嗎? ▌▌文
讀 完《 金 融 狂 熱 簡 史 》 這 本 小 書, 腦 中 立 即 浮 現 1991 年 1 月 的 一
吳惠林
全 球「 金 融 海
件 往 事, 那 是 1990 年 諾 貝 爾 經 濟 學
嘯」,突顯出我 在 1990 年底的
獎頒給三位財務金融學者,我在一篇
憂 慮並非杞人
文章中介紹他們的學術成就之後寫出
憂天。
兩點感想:一是這個崇高的獎項頒與
除 了 財
財務學者,是否會助長投資理財的風
金學者的反
氣,以致對工業發展、尤其是對製造
響 外, 當
業的發展有不良影響,終而對總體經
年 我 的 同
濟造成不利?二是諾貝爾經濟學獎頒
事李宗哲
給財務學者,是否會助長時髦學風,
先生也寫
終而墜入海耶克所憂慮的境況(海耶 克 在 1974 年 諾 貝 爾 經 濟 學 獎 受 獎 晚
了〈 淡 水
宴席上講詞中提出兩點憂慮,一是諾
質疑堅守自由經濟理念的我,為何會
獎將助長時髦學風;二是經濟學者影
像凱因斯學派學者,如麻省理工學院 教 授 佘 羅(Lester Thurow) 主 張 美
響 層 面 甚 廣, 誰 都 不 應 有 資 格 獲 得
為 什 麼 要 加 鹽?〉 的 回 應 文,
「權威」的標籤,否則由於得獎之後
國 要 加 速 產 業 生 產 力 的 成 長, 第 一
所引發的膨脹勢將有害於社會),或
要務就是要鼓勵資源從事實質投資 (real investment),以替代紙券企業家
更嚴重的甚至於將對人類的福祉造成 不利?
(paper entrepreneur)所熱中的金融投
弔詭的金融投資理財
資,而這些投資只追求短期差價利益。
當時曾引來財金學者的為文駁
李宗哲的意思是說我也有政府該
斥,但隨後衍生性金融(或是金融創
抑制金融產業發展、主張政府要有產
新)愈見蓬勃發展,投機風氣愈來愈
業政策,亦即政府要干預經濟之意。
興盛,金融風暴三不五時報到,而且 一 次 比 一 次 嚴 重。 而 2008 年 竟 爆 發
他在文中勉勵我大可不必放棄自由經 濟 理 念, 他 是 這 樣 寫 著:「 自 由 經 濟 原則和市場機制還是不停地在展現它
62
173
好冊好書 無 與 倫 比 的 威 力。 君 不 見 80 年 代 在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各為兩個
美國呼風喚雨的理財金童一一中箭下
世代的代表人物。我雖然認同金融衍
馬:投機鉅子川普的王國瀕臨瓦解;
生性商品有毒,金融產業不宜擴大,
垃圾債券大王密爾肯與放言『貪婪是
卻 不 認 為 政 府 該 管 制、 干 預, 畢 竟
好的』的波斯基皆啷噹入獄;購併大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市場自會有
王凱斯特也因信用快速膨脹後債台高
其最佳的調節。我在意的是政府「帶
築。華爾街多少俊彥紛被裁員,而導
動」金融產業的發展,或以政策推波
致美國銀行危機的成千上萬在儲貸銀
助瀾,助長金融狂熱,政府可以做的
行任職的理財專家,現在已不知身在
是:讓金融資訊儘量透明,教導人們
何處。」
具「風險」概念。
他又說:「君不見數年前在美國風
正如高伯瑞在書中指出的,人們
光一時的證券公司與門限為之穿的大
對金融風暴的記憶時間不超過二十
學財務管理系,如今也已風光不再。
年。當投機泡沫崩盤、瓦解,理財金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管理學教授派
童受到懲罰,財務金融理財學門或失
斯 汀 最 近 說 道:『 數 年 前, 幾 乎 所 有
去風光,但不到二十年另一批金融天
管理學院的學生,都要爭先恐後擠得
才又再出現,有關學門也再度熱門,
頭破血流的擠入財務管理系的窄門,
金融創新又受到禮讚,買空賣空又大
因為他們未來人生的第一志願都是要
行 其 道, 實 質 製 造 經 濟 又 被 晾 在 一
成為銀行家。如今,他們都寧願進入
旁,沒多久再出現瘋狂炒作,再來則
踏實的企業界,真正的製造些什麼,
是 轟 然 瓦 解、 崩 盤, 經 濟 大 災 難 降
而不再是大玩買空賣空的遊戲。』」
臨。其間,一群捍衛金融創新的財經
財務金融依然熱門 李宗哲舉出的理財金童淒涼下場 的例子,在這本《金融狂熱簡史》中 也都有記載,這些例子固然顯示市場 終究會將惡人掃除,但他們帶動的投 機熱潮卻使千千萬萬人受害,全球經 濟也陷入淒風苦雨。也因為有偌大的 外部負效果,具有正義感的凱因斯學 派學者乃主張政府要干預金融產業和 市 場, 本 書 的 作 者 高 伯 瑞 和 2008 年
學者固然起到煽風 點火的重要角色, 但群眾的迷戀投機無疑最為關鍵。 「歷史是一面鏡子。」唐太宗老早 就這樣說了,而後人也都琅琅上口, 可是為何總是落到「歷史的教訓就是 從來沒從歷史得到教訓」的下場?人 類真的是不受教嗎?還是對於歷史不 夠了解,只是人云亦云,根本就不知 歷史是如何?高伯瑞的這本小書或可 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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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冊好書 「歷史」難以成為教訓 本書以史上三大金融投機泡沫案 例(1630 年代的荷蘭鬱金香熱、1720 年南海泡沫及 1929 年經濟大恐慌), 述 說 人 類 的 貪 婪 投 機 一 而 再、 再 而 三 的 不 斷 循 環、 輪 迴,「 貪 慾 」 心 態 讓人失去理性,以為商品(尤其是金
次又一次地證明,這些不過是幻覺與 自欺欺人罷了。」
做個「理性」的人吧! 最後高伯瑞又澆了我們一盆涼 水, 他 說:「 下 一 場 大 型 投 機 事 件 何 時來臨?會發生在哪一種資產 - 不動 產、證券市場、藝術品或古董車?這
融商品)會無限增值,報酬會無限增
些問題沒有答案;沒有人知道答案,
長,而對自己信心滿滿,以為自己可
而能講出答案的人便是無法認清自己
以及時脫身,在崩盤之前全身而退。
的無知。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類似
在 投 機 熱 潮 熾 熱 時 敢 發 出 警 語、 講
的事件將來一定會再次出現,而且不
真 話 的「 有 良 心 者 」, 往 往 被 咒 罵,
只一次。人們總是說,傻瓜很快或終
被 媒 體 抹 黑。 除 了 人 的 貪 慾 外,「 金
將一貧如洗。唉,那些呼應大眾樂觀
融」的出現及「金融商品」的不斷創
主義情緒、被自身金融敏銳度迷惑的
新,更是投機瘋狂炒作、金融狂熱的
人,下場也好不到哪去。這種事幾百
「工具」,而政府政策和金融專家們的
年來就是這個樣子,長遠的未來也將
推波助瀾也是幫凶。
是如此。」
高伯瑞在書末對於如何應對金融
我希望台灣同胞們都能來看這本
狂 熱, 很 無 奈 地 說:「 除 了 更 清 楚 掌
小 書, 而 且 要 認 真 仔 細 地 讀 進 心 坎
握投機傾向與過程之外,我們能做的
裡,如此就能在獲取歷史教訓後,時
似 乎 很 有 限。」 他 認 為 唯 一 的 治 療 方
時 告 誡 自 己 要「 做 個 理 性 的 人 」, 不
式 是「 強 化 自 己 的 懷 疑 態 度 」, 並 謹
要被高伯瑞看衰!不過,從台灣住民
記兩個原則:一是「在與金錢息息相
還是熱中股市炒作,年輕人還是喜好
關的問題上,一定有可能、甚至是非
財務金融科系,還是熱中快速賺取好
常有可能出現自我吹捧與極端錯誤傾
幾 桶 金, 政 府 還 在 鼓 勵 金 融 產 業 擴
向 的 行 為 」; 二 是「 當 市 場 開 始 瀰 漫
大、開放,金融業者還一心一意迷戀
著興奮 的情緒或圍繞著投資的願景
中國金融市場來看,好像很難不被高
時,還有當大家談論有個眼光獨到、
伯瑞說中呢!
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時,敏銳的人就應 該切斷消息來源;此時更應該提高警 覺。或許,機會確實來了。也許紅海 裡真的有寶物,但豐富的歷史已經一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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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現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 員,本文為群學出版社提供《金融狂 熱簡史》一書之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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