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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EDP Newsletter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NO. 011 TEL: 886-2-25218870 ⎢ FAX: 886-2-25319373 Date: 2011/ 05/ 19 www.taedp.org.tw ⎢ taedp.tw@gmail.com [ 編輯的話 ] 本期電子報的焦點文章有點長,但請務必耐心看完,我們要介紹一位專門幫「壞人」辯護的 律師∼安田好弘,同時也瞭解什麼是「人權偏執狂」,被冠上這個形容詞,應該是份榮耀啊! 另外,也來看看民間團體於今天召開記者會,反對在立法院協商中的法官法版本,它幾乎已 經成為法官保險法、法官福利法,讓我們對法官沒辦法… [ 焦點文章 I ] 「魔鬼的辯護人」與「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 ∼安田好弘律師其人其事 吳豪人1(輔大法律系副教授) 1990 年代,當我還是個留學生,曾經觀察到日本社會裡有 一個奇妙的用語:「人権気違い(人權偏執狂/極端分 子)」,而感到萬分驚異。因為 1990 年代的台灣社會,正 是從極權(我真的好討厭「威權」這個假惺惺的字眼──彷 彿蔣介石父子和希特勒毛澤東有什麼本質性的不同)過渡到 民主的全盛時代,人們對於正面的價值──諸如民主、自由、 人權、左翼思想、社會運動──以及倡議、捍衛這些價值的 人充滿了肯定與敬意。 相對的,1990 年代的日本社會,是個歷經戰後政治與社會 運動全面敗北的,疲憊而價值虛無的社會,不但已無復安保 運動與全共鬥時代左翼的進步氣息,而且正從泡沫經濟的最 高點摔跌下來。許多昔日屬於「進步派」的人們,不但對於 排山倒海的社會不義再也無力改變,無心改變,反而對那些 仍試圖抵抗的,殘存的理想主義者嘲諷訕笑不遺餘力。彷彿 非藉由嘲諷、訕笑這些轉大人沒成功的吉訶德老爺們的徒勞 與堅持,不足以化解自己內心的羞慚與無所作為(而這個時候最流行的,當然就是什麼「後 現代」了)。 在「轉大人成功的自命超克派」(這個字眼是我杜撰的)竭盡全力訕笑跟不上時代的昔日同 志之際,保守右翼自然樂的在一旁落井下石。「人權偏執狂」一辭最流行的時候,正是新自 由主義與全球化的思維,瀰漫整個日本的時候。對我而言,一點都不值得奇怪。 所以,1990 年代去日本留學,對於台灣學生而言是個辛苦的時代。一方面那是個進步思想全 面解體、價值全面虛無的時代,另一方面又是個保守思想反撲復辟的時代。我們究竟要向誰 學習、學習什麼?整整 10 年的留學生涯,就在拳打左翼(這些人認為台灣=蔣介石=保守反 動=可輕可賤,但是看到中國就腿軟,高呼「日本人對不起中國人」的戰爭責任),腳踢右 翼(這些人認為台灣=蔣介石=李登輝=美日忠實盟友,說到中國就有氣,高呼「台日親善」 「後藤新平萬歲」)之中無為的流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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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吳豪人,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現為台權會執行委員,台灣廢除死刑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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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思想滅絕了嗎? 這段不愉快的回憶,即便在我回國好幾年之後依然持續。直到 2004 年和台權會的夥伴捲進樂 生院保衛戰,巧遇來台尋找戰前被強制隔離者的,來自福岡的漢生病訴訟律師團,並且攜手 合作之後,才開始出現變化──且不提這些認真追究日本政府戰爭/殖民責任的律師們對於 樂生院的阿伯阿嬤如何親切、為了阿伯阿嬤的權利如何與日本政府周旋到底(順便也修理了 台灣的藍綠政客),對我而言最震驚的是:他們居然都是左翼律師(而且是『蟹工船』那個 時代的左翼律師)。他們居然都是「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而且,呃,據說「同志佈滿 全國」,人數還真不少。 原來我以為的,1990 年代的那場「進步思想大滅絕」,只是一個後現代超克派與傳統右派聯 手演出的彆腳戲碼? 從此之後,透過福岡的律師團,我結識了許許多多「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日本律師。其 中有老有少,既沒有世代斷層,也並不恐中賤台。如果說,這批「倖存者」和全共鬥時代的 老左翼有什麼不同,大概就是不再空談艱澀理論與忙於內鬥,而將精力投注於每個個案上, 從而洗去了昔日自以為正義的傲慢,變得謙遜卻不妥協。在努力提升亞洲人權的共同議題上, 我們多出了一大批堅強的國際盟友。這時候才覺得:留學(90 年代的)日本──回國還得忍 受當學術界的「二軍」,總算值得。 由於日本帝國與國民黨兩個殖民者政權的嚴密壓制,左翼從來不是台灣政治與社會的主流。 儘管如此,這亦不妨礙台灣人追求自由與人權。左翼思想雖然是知識與實踐所不可或缺的通 過儀式,但真實世界中的左翼分子/政權中,爛人也滿多的。二次戰後迄今的歷史證明了, 鎮壓人權的傢伙,是不分意識形態的。反過來說,人權如果是一個(權利範圍不斷更新擴大 的)普世價值,就正好可以用來辨證左與右的教條性對立。而這一點對理解當代的台灣很重 要(我覺得啦)。 因為,90 年代深受台灣社會肯定的人權理念,其實大多僅被用來催化民主──而且這個所謂 民主也幾乎限於參政權利的投票權,因此當總統也得以直選之後,台灣社會對於人權理念的 認識,就進入了相對停滯的狀態。21 世紀之後我們甚至可以看到,從總統到國民,對於國際 人權的(投票權之外的)許多內容與價值,是陌生而且充滿疑慮的。我們很難想像,成功在 政治上「寧靜革命」的台灣,同時居然也可以是應報的、嗜血的、霸凌的、經濟掛帥的、西 瓜偎大邊的(我討厭把「民粹」當成負面語言的笨蛋)以及充滿各種歧視與偏見的台灣。 所以,在民進黨執政的時期,內政部長就公開稱呼那些反對國家強制收集國民指紋的社運團 體是「所謂人權團體」──這個「所謂」真是神來之筆,充滿了老國民黨的 mentality。這似 乎預示了民進黨對人權的「超克」(他們對樂生院與集遊法的態度就是最好的證據)。等到 2008 年陳雲林事件,政治與社會中的保守右翼正式宣告復辟,並得到中國的超低水準人權加 持之後,台灣版的「打死人權偏執狂」風潮,自然也就應運而生了(注意句讀:不是「打死 人」這種權利的偏執狂,而是要打死那些「人權偏執狂」)(我知道一定有人認為我在拐彎 抹角罵那些反對廢除死刑的宅神。其實我心中浮現的,是把蘇建和案發回更審的最高法院法 官們嘴角的那一抹冷笑)。 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 在這樣令台灣的人權唐吉訶德們悲傷挫折的現狀之下,介紹鄰國日本一位至今仍然轉大人沒 成功的,代表性的人權工作者的事蹟,或許可以讓大家稍為振奮一點(「啊!原來還有人比 2


我更傻更不識時務」式的振奮)。這個日本人正好是個律師,正好是前面提到的,「時代錯 誤的人權偏執狂」日本律師們的老大哥。他的名字,叫安田好弘(Yasuda Yoshihiro)。 安田好弘律師在台灣或許也有一點名氣(當然是「臭名」。台灣最近不流行人權律師)。因 為前些日子被翻譯為中文的暢銷書『與絕望奮鬥』中,作者本村洋(1999 年日本光市母子殺 害事件被害人的丈夫/父親)把被告的律師團,特別是團長──也就是安田好弘律師──罵 了個狗血淋頭。一個冷血的少年殺人犯,毫無理由的就奪去兩條寶貴的性命,瓦解了一個幸 福的家庭。這種震驚日本社會的敗類,萬死不得辭其咎,居然還有律師主動義務辯護?居然 還組律師「團」?居然憑其詭辯,唬得高等法院只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幸虧最高法院發 回更審。這種律師不是魔鬼的辯護人是什麼?媒體國人皆曰殺,憑什麼律師要出頭叫司法不 應屈從民意?憤怒的本村洋面對媒體鏡頭呼喊:如果國家不宣判少年死刑,他就要自己親手 殺了被告。激憤的群眾們則連署要求律師公會懲戒那個公開宣稱「不處死刑而處以無期徒刑 乃理所當然」的安田律師。而安田則認為:本村先生的行為,恐怕觸犯了公然脅迫罪。 魔鬼的辯護人 在此我且不擬細談案,以及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是否就一定等同「絕對的正義」、安田是否 白目等敏感問題。不過,「魔鬼的辯護人」這個頭銜,確實是安田律師自己也坦然接受的社 會頭銜。在他 30 幾年的律師生涯中,他所辯護過的著名「魔鬼」甚夥,依時間序列,至少有 「工會魔鬼」(零工勞工 vs.黑金政)、「縱火魔鬼」(新宿西口縱火案)、「擄人勒贖撕票 魔鬼」(山梨縣幼童誘拐殺人案/名古屋大學女生撕票案)、「殺人放火魔鬼」(琦玉縣宮 代町母子殺人案)、「政治激進派魔鬼」(北海道道政府爆破案/全共鬥教祖案/日本赤軍 案/淺間山莊事件聯合赤軍案)、「強姦殺人魔鬼」(北海道連續婦女姦殺案),以及最出 名的「新興宗教魔鬼」(奧姆真理教東京地下鐵沙林案)。反資本主義、反政府、反社會、 殺人放火強姦爆破乃至恐怖主義──純粹就案件的外觀而言,安田律師的這些當事人,真正 是撒旦從地獄派遣至人間作亂的魔鬼軍團。除了「工會魔鬼」之外,這些「魔鬼」案件的特 色,就是被起訴的罪名,最高本刑都是死刑。 另一方面,安田又是眾所公認的日本頭號人權律師。這中間其實並不矛盾,因為他固然為許 多「魔鬼」擔任辯護人,但他也藉此多次證明了日本社會「女巫審判」的前進代特質,以及 國家與司法利用民眾的恐懼與獵巫心理進行自我擴權。在他的細心耙梳之下,這些魔鬼案子 不為人所知(政府與媒體沒有告知人民的)的面向一一浮現:國家對政治思想的箝制、對資 方的偏袒、檢警與黑道右翼團體的勾結、刑求與偽造自白造成的冤屈、對原住民的歧視、對 精神病患/心神喪失者的歧視、媒體的嗜血與迎合國家權力的墮落、嚴重違反法律正當程序 的逮捕偵訊與羈押、毫不科學的科學鑑定、急於破案「給社會一個交代」的代罪羔羊邏輯、 纏訟多年冗長不人道的司法制度、獵巫型的人民公審與媒體名嘴譁眾取寵的未審先判………. (聽起來很熟悉吧。和台灣真是無限的相似)。魔鬼辯護人安田好弘,揹盡天下罵名,使出 渾身之力,卻洩露出一線日本社會的「天機」──真的魔鬼,恐怕另有其人。每個他參與的 案件,背後都有令人無限驚悚的,卻難以得見天日的真相。 檢警羅織報復?! 由於安田律師辦案實在太講究人權與正當法律程序,太投入追索真相而不肯給檢警「面子」、 不肯和國家/社會妥協,雖然他沒有意識形態掛帥的問題,終究還是成為國家權力最頭痛的 麻煩人物。1998 年 12 月 6 日,甘犯眾怒毅然擔任真理教教祖麻原彰晃的首席辯護人的安田, 在剛剛結束麻原案第 100 次開庭的三天之後,突然遭到警方逮捕,理由是安田與某不動產公 司共謀脫產 2 億 1000 萬日幣,以逃避債權扣押,因此「涉嫌妨礙強制執行」。這實在是個非 常明顯的羅織,因為這筆錢是該公司的會計所盜領,而且也已經自白了。可是警方不追究會 3


計的責任,反而要這個會計充當「汙點證人」反咬該公司的法律顧問安田。更不可思議的是, 從逮捕到起訴到第一審開庭,安田居然被羈押了(連台灣也無法想像的)10 個月之久,關的 還是「防止重罪犯人自殺」的「24 小時全天監控牢房」,徹底剝奪他的隱私,意圖擊潰他的 肉體健康與精神狀態──而檢方的求刑,卻只有兩年有期徒刑,目的很明顯的就是要剝奪安 田的律師資格。 由於檢警的報復心態太過露骨,手段太過粗糙,引起公憤。結果來自全國、自願為他辯護的 律師竟高達 1200 名(您沒看錯:一千兩百個律師組成的律師團),超過 3000 人參加示威遊行抗 議檢方與警方,日辯連(全日本律師公會)與國際特赦組織也公開譴責。但決心整他的並不 只是檢察官與警察。律師團聲請 8 次保釋,都遭到駁回(第 6 次東京地院雖然准許,檢方立 即抗告,東京高院因而取消保釋許可。如是者三回)。到了第 9 次,也就是東京地院第 4 次 准許保釋之際,還特別呈給高院一份意見書,要求高院不要太過分,才終於得以保釋。高院 還惡戲地科以 5000 萬日圓的超高額保釋金。雖然一審獲得無罪判決,二審卻被視為「幫助犯」 而判決有罪(易科罰金 50 萬日圓──此時律師團成員增加至 2100 人!),如今正上訴到最 高法院。無論最終結果如何,檢警惡整安田的目的,算是徹底達成了。 一輩子幫「魔鬼」辯護的安田律師,這次總算親身嚐到了檢警與司法如何對付他們心目中的 魔鬼的手段。在這樣的司法體制之下,究竟有多少沉冤與誤判呢?而日本相對上還算是亞洲 最民主的國家呢。 「活下來的權利」 安田出生於 1947 年,所以也算是全共鬥學運世代。不過他很早就對當時的左翼學生運動的教 條主義與自戀感到失望。為此他曾經對中國「玩真的」的文化大革命十分憧憬,後來文革的 殘酷真相逐步解密,他才痛苦的承認「參與政治或政治運動,往往蒙蔽了自己看清事實的能 力。自己騙自己也還罷了,還動員、煽動、洗腦他人。」「從此發誓再也不介入政治或政治 運動,絕不隸屬任何組織,絕不依附任何權威與權力」。那麼,他「為魔鬼辯護」的熱情與 動機從何而來呢? 在安田的一本自述性著作『活下來的權利』(『「生きる」という権利』)的前言裡,他寫 道: 我曾經處理過無數的犯罪事件,發現刑事犯罪的加害人與被害人通常都是『弱 者』。而『強者』則幾乎不會捲入犯罪。 我所謂的強者,都是能力很強,有許多值得信賴、求助的友人,因此在大錯鑄成 之前便能夠把問題解決。而弱者正好相反。 犯罪總在貧困與富裕、安定與不安定、富人區與貧民區的邊境發生。強者無須越 界到不屬於他的地區,永遠可以和犯罪保持距離;而弱者正好相反。除了個人的不幸 之外,還有各式各樣社會的不幸重疊在一起,結果造成犯罪,或者被捲入犯罪。忽略 產生犯罪的社會與個人背景,是永遠無法理解犯罪為什麼發生的。鎖定一個「惡棍」, 將一切的罪與不幸全部歸咎在他身上,只會讓犯罪重複發生。 面對這些弱者,我無法視若無睹。不是因為同情,而是出自於某種同理心。為什 麼我會這樣?我也不曉得。只是,每當我見到那些闖下大禍的嫌犯被警察帶走的場景, 總忍不住慨嘆:啊,這個人一輩子再也得不到自由了。在這一瞬,我便對他的境遇產 生了強烈的同理心。 認為犯罪是一種不幸,稱呼罪犯是「不幸的人」──安田真的很杜斯妥也夫斯基,對不對? 4


這段話還可以繼續演繹:如果加害人與被害人都是弱者,那麼,為被害人出頭,以及對加害 人施以裁判的是誰?報導案情、評論案情的媒體與名嘴是什麼人?當然是強者。而這些強者 總是高坐在安全領域裡(經驗上我們知道,越是強者,犯的罪越大越不必負責),隔靴搔癢 的,卻嚴峻而有效率的決定弱者的命運。另一方面,律師當然也是強者,精通強者的遊戲規 則。差別在於:律師卻可以選擇永遠當其他強者的「朋友」,或者選擇越境進入弱者的領域 裡拔刀相助,背叛自己的階級。顯然安田做出了他自己的決定。更難得的(或者說更白目的) 是,當他面對強者,就變得越強悍。他不斷挑戰強者的邏輯,揭穿強者裹脅操控民意的伎倆。 這就是為什麼在自己的冤案中,以及其他許多重大冤案中,安田是英雄;在光市母子殺害事 件中,在對抗死刑的社會運動中,他卻變成了「國賊」。同樣的情形不斷重複。唯一不變的 是,無論在什麼案件裡,只要他還是律師,他就是國家權力的眼中釘。這就是安田律師執業 一生的寫照。 心地柔軟 宋澤萊曾經在短篇小說「秋陽」裡,談到一個研究台灣近代文學史的朋友對於楊逵的看法。 這位朋友認為楊逵「在日本法西斯主義統治下,他是社會運動者,至少,他要戰鬥,心無論 如何也是要硬的…….況且他的文章是犀利而不容情的,我看他的為人多少含帶著這種味道」。 顯然宋澤萊對於這種看法不以為然,因此藉由筆下人物說了兩個楊逵的逸事。一個長年監視 楊逵的日本警察密探入田春彥,被楊逵的人格感動,並自慚祖國的帝國主義,竟仰藥自盡了。 楊逵每談及此事,總是悲哀的說:「入田君,入田君….」而哽咽不語;而在 228 和平宣言事 件遭逮捕刑訊,疲累欲死的時候,一個官員低聲的對楊逵說:「你像甘地,很佩服」。楊逵 並不確知那個人的身分,但他總說:「那個人是唯一的好人」。所以,小說的結論,或者應 該說小宋的結論是:「好的文學家無不心地柔軟」。 好的法律人也是。 後記 這篇文章雖然題名為「安田好弘律師其人其事」,但是不但開場白落落長得像是安田律師 的羈押期間,而且對於安田律師的許多事蹟交代得也很不清楚。尤其是他所經手的眾多「魔 鬼案件」「背後不為人所知的另一面」都沒介紹,簡直吊人胃口嘛,您會說。 是的,我確實在吊大家的胃口,但原因並不只是因為純然的懶惰,而是因為安田好弘律師 就快要來台灣訪問與演講了,您何不直接聽聽本人的現身說法呢? 不要忘了,他目前還是刑事被告人身分,出一趟國非常不容易,而且您也不曉得,日本的 檢警下一次要使出什麼賤招,也許他下回就來不成了呢。 安田好弘律師來台演講的日程如下: 6 月 11 日早上 9:30(輔大濟時樓 9 樓國際會議廳)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主辦的「『島弧人權』:亞洲人權的理論、歷史與實務國際研討會」擔任 KEY-NOTE SPEAKER 講題:凝視柔弱悲傷的人性深淵──論如何恪盡律師的天職 6 月 13 日晚間 18:00(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 128 號 14 樓 國際金融大樓) 重大刑案/死刑案件律師分享座談會(高雄場) 主持:陳俊卿律師,與談:安田好弘律師、高涌誠律師、翁國彥律師 (本場次僅限律師報名參加,若有興趣請洽 02-25218870) 6 月 14 日下午 14:00,台北公開演講,在東吳大學城區部的 5117 階梯型教室 講題嘛 .您來了便知,保證精彩。(詳情近期公佈,請上廢死聯盟網站查詢) 5


[ 焦點文章 II ] 賴院長,你的《法官法》已經淪為「法官保險法」?! 2011/05/19 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

《法官法》草案於 5 月 16 日在王金平院長主持下進行朝野協商,對於淘汰壞法官仍是沒輒。 司法院端出的協商內容,仍然保守官僚,欠缺反省,一旦考上司法官,就等於買到終身保險, 根本奈何不了壞法官。去年背負司改重責上台的賴浩敏院長,不敵內部保守勢力,其推出的 《法官法》已經淪為「法官保險法」…. (更多訊息請見:民間司改會 ) [ 活動宣傳 ] 尋找正義的旅程 ∼2011 蘇案(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案)志工大會∼ 【時間】2011 年 5 月 28 日(六)下午 13:30~16:30 【地點】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125 號 4 樓,偉成大樓) 2011 年 4 月 21 日台灣最高法院撤銷蘇建和案再更(二)審的無罪裁判,全案再度發回台灣高等 法院更審,讓這個社會關注的司法冤案無奈地拖入第二個十年。對蘇建和、劉秉郎和莊林勳 三個人來說,他們的青春歳月與未來人生已凍結在司法的顢頇中,無可開展。 蘇案對台灣社會來說,有許多重大的意義,社運團體奔走救援、律師在法庭攻防論證逼使台 灣司法龜速進步,帶給台灣司法被討論、推進的可能;但台灣帶給蘇建和、劉秉郎和莊林勳 三個人什麼呢?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將於 5 月 28 日舉行 2011 首次志工大會,向大家說明蘇案目前的狀況以及 和大家一起討論、評估未來的行動;更重要的是,來見見三位老朋友吧!尋找正義的旅程, 我們再次上路出發! 報名網址:http://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194.html 6


[ 好站推薦 ] 修復式正義連線 在玉山神學院陳文珊助理教授、輔仁大學雷敦龢教授及自稱象山腳下信佛的宗教研究人的 溫金柯先生努力之下,「修復式正義連線」於今年 2 月開站,並且定期出版電子報。 為什麼要成立「修復式正義連線」這樣的平台?因為他們希望可以「引介並闡述修復式正 義之思潮,及其背後的宗教靈性根源與價值理念。」 為甚麼修復式正義和廢除死刑有關係?陳文珊教授在她的文章「從修復式正義看台灣死刑 存廢問題」的文章中,提到「要回應來自於對手的新一波挑戰,廢止論者的論述需要結合修 復式正義的新思維,以顯示死刑的廢止如何可以成為打造一個關懷、安全與和平的社會的不 可忽略的基石之一」。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認為這是一個應該努力的方向,所以我們希望多瞭 解修復式正義,也希望邀請 TAEDP Newsletter 的朋友和我們一同探尋。 修復式正義連線網址:http://rjonline333.pixnet.net/blog [ 廢死 Q&A ] 十一、廢除死刑是把死刑犯放出來嗎?殺人犯會不會滿街跑? 台灣暫停執行死刑四年多來,殺人犯有滿街跑嗎?並沒有。世界上 139 個廢除死刑的國家, 殺人犯有滿街跑嗎?並沒有。廢除死刑不代表廢除所有刑罰,犯罪者仍須為其所行為負責、 接受處罰及隔離於社會之外。 十二、死刑廢除後若改成終身監禁,憑甚麼要納稅人養這些犯下重罪的人? 嚴格來說,這個問題並不成立,因為納稅人的稅金早就在養目前成千上萬刑期不一的受刑人 (包括無期徒刑)。我們如果不想殺光所有罪犯,又不想讓犯罪者滿街跑,就需要集體付出 來面對犯罪這樣的社會事實。受刑人從事勞動負擔生活成本,是目前已經有的措施;此外, 依據監獄行刑法的規定,受刑人的勞動所得也會提撥 25%的金額至犯罪被害人補償專戶中。 *死刑Q&A全文請見廢死聯盟網站 若您願意推薦我們的電子報給您的朋友,請來信:taedp.tw@gmail.com。若您想取消訂閱,請 寄電子郵件至 taedp-newsletter+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非常謝謝您! 觀看各期電子報請點選: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825 (本期編輯:林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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