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EDP Newsletter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NO. 009 TEL: 886-2-25218870 ⎢ FAX: 886-2-25319373 Date: 2011/ 04/ 19 www.taedp.org.tw ⎢ taedp.tw@gmail.com [ 編輯的話 ] 在這ㄧ期電子報中,黃瑞明律師帶我們到了蘇格蘭,看到受司法冤殺的詹姆士先生之紀念 碑。或許,不久的將來,我們可以看到除了口頭道歉外,台灣政府也能為江國慶立碑,以提 醒我們,司法應該更謙卑。 這期電子報也有很多 NGO 的「置入性行銷」。包括修復式正義連線、430 微笑向陽遠離核災 大遊行、五一反貧困大遊行、反對恐龍法官法連署…要達成一個公平、正義、溫暖、安全的 台灣社會的目標,我們還有很多路要走。街頭上見吧! [ 焦點文章 ] 為「司法冤殺」立碑 黃瑞明律師(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現任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 這個石碑佇立在蘇格蘭西部 Fort William 海邊的山丘 上,昂首指向蒼鬱林木,俯看大海藍天,海浪輕拍岸 邊。山腳下是座跨海大橋,路旁指標提醒著熙來攘往的 車子及行人,山丘上立著「司法冤殺」紀念碑,已經一 百年了。石碑由原石壘成,碑文上端還頂著一塊巨大石 頭,沈重且粗糙的外表產生鉅大的壓迫感,就像被告在 粗暴司法下的無助與無力感。 碑文上寫著「本碑立於 1911 年,以紀念來自亞昌區 的詹姆士、史都華先生,又稱葛蘭的詹姆士先生,他於 1752 年 11 月 8 日在此處被執行死刑,而他是無辜 的。」。(Erected 1911 to the memory of James Stewart of Acharn, or "James of the Glens", executed on this spot Nov. 8th 1752 for a crime of which he was not guilty.) 碑文所記的「司法冤殺」案發生在 1752 年的蘇格 蘭,當時有位叫 Colin Campbell 的土地經管人,負責向 政治上失勢而被沒收土地的氏族收取租金或徵收土地。 詹姆士、史都華先生平常協助 Campbell 先生在此地區 收取租金,兩人經常一起工作。 1752 年 5 月 14 日 Colin Campbell 正在 Ardsheal 地區清查史都華氏族的產業以便交給 Campbell 家族,途經一處僻靜山路,被埋伏的蒙面歹徒槍殺,當時認為是政治暗殺事件而引 起社會震憾。兩天後,詹姆士、史都華就被逮捕,因為他最清楚 Colin Campbell 的行程,而 且當時 Campbell 先生正在清查史都華氏族的家產。史都華先生隨即被送到 Campbell 氏族的 地區受審,在 15 位陪審員中有 11 位是 Campbell 氏族的人,而審判長本人正好就是當地貴 族。很快的,詹姆士、史都華先生被判處死刑並執行絞刑。 這是不折不扣政治影響司法的案件,在當時的政治氛圍之下,政治上得勢的氏族成員被 殺,而嫌疑犯正好屬於因戰敗而被處罰的氏族,司法審判的結果不問可知。這種氏族間弱肉 強食,成王敗寇的事例在中古世紀的歐洲是平常不過的事。然而在 1752 年蘇格蘭已走入理性 啟蒙的年代,政治漸次脫離神權,三權分立已有運作雛形,自從 1696 年通過「興學法案」 (School Act)之後,全蘇格蘭廣設學校、閱讀風氣興盛,人民識字率領先全球。在當時的智 識水準之下,對於透過司法程序將一位無辜的人定罪並執行死刑,已非人民的良心與智識所 1
能接受。這樣一件不公平的審判案件烙印在蘇格蘭人心頭,成為不可承受之重。一百多年過 去了,人們仍然無法忘懷這件司法憾事,終於在 1911 年蘇格蘭人為詹姆士、史都華先生立了 「司法冤殺」碑,以供後人隨時警惕。 蘇格蘭在 17 世紀初是歐洲邊陲小國,相對貧窮落後,但在 18 世紀突然綻放文化光芒,各 領域人才輩出,深入探討人性和歷史問題,更研究法律的正義,探討文明社會的條件,史稱 「蘇格蘭啟蒙運動」,目標都是為了建立一個「講斯文、重人性、開明」的蘇格蘭文化。(註) 當時蘇格蘭思想家首先提出文明社會(Civil Society)之觀念以區隔野蠻社會(Barbarian Society),這觀念一直沿用至今。 追求文明社會的蘇格蘭為遭「司法冤殺」者立碑,顯示對生命的尊重,以及對司法審判體 系的期待與監督,這樣的心態正是建立文明社會的基礎。 紀念碑立於 1911 年,對於我國具有特別意義,當年就是中華民國元年。 國父孫中山先生自幼受英國教育、矢志要推翻滿清建立民主共和國,他心目中的理想國度 應該就是一個講人權、重人性的文明國。 然而在蘇格蘭人為一位遭司法冤殺者立碑的同一年建立的中華民國,百年來歷經內亂、外 患、內戰、革命,不要說個人生命賤如螻蟻,整群人民被集體踐踏、屠戮而無處伸冤被視為 平常。要社會為一位司法冤死者抱屈是難以想像的事。 2011 年 1 月正好在蘇格蘭人民為「司法冤殺」立碑後一百年,台灣揭開了士兵江國慶被軍 法冤殺案。 台灣自解嚴之後,人權觀念漸受重視,自王迎先命案之後,台灣今天能追究江國慶可能遭 冤死案,也可算是標誌了人權進步的軌跡。然而這個軌跡能否持續,也可以參考蘇格蘭人的 作法。 蘇格蘭人並不認為立碑就足夠了,2002 年蘇格蘭法院舉辦司法冤獄特展,把本案列為冤獄 展的主要案件之一,並不以迴護司法尊嚴而諱談此案,反而以勇於認錯的態度公布當年造成 冤案的相關文件。 在江案發生後,社會輿論亦多有報導,但已日漸沈寂,可能不久就被遺忘。蘇格蘭為「司 法冤殺」立碑為記,是瞭解健忘的社會唯有不斷地提醒,才能避免國家審判機器失靈,而再 次發生冤殺案。 江國慶案絕非是司法錯殺的唯一案例,但所幸經過江國慶的父親持續不斷的努力、義務律 師的協助以及監察院因緣調查,才知道這可能無辜的冤殺案,然而社會大眾關心一陣子之後 又開始沈寂了。社會能否由此案獲得教訓進而尋求改善,將是台灣社會是否有足夠的反省能 力,能否向文明之途往前進步的重要指標,對於江案我們認為至少下面有幾點是深值檢討追 究的。 1. 追究刑求逼供者,並追究可能的刑事責任,以永遠杜絕刑求。 2. 思考審判體系為何失靈,審判官員不僅未能發現證據之瑕疵,而且曾經在初審有罪經覆判 發回後,又由原審判人員審判,最終有罪判決確定,喪失重新審判的意義。 3. 法官僅憑自白與牽強的證據就可以判人死刑,審判人員之心態確實可議,應追究有無枉法 裁判之罪責。 4. 無罪推定為法官辦案時之基本態度,若江國慶案罪證不足,即應加以平反,並給予冤獄賠 償,至於真凶是否為許嫌,與江案平反並無關聯,必須脫勾處理。 5. 試想江國慶在臨死前幾個月受到監禁、刑求逼供,最後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其身心所受 煎熬會亞於受黑道綁架的肉票或被性侵者凌虐的少女嗎?尤其可惡的是,這些施暴者是領人 民納稅錢,穿國家制服的人。但社會大眾會義憤填膺地主張對這些施暴者執行死刑嗎?可見 2
所謂的輿論反應是有選擇性的,對執法人員的過度信賴與縱容,往往是「國家暴力」或「制 度殺人」能橫行的原因。 6. 所謂的「治軍嚴明」,是否以許多無辜小兵的生命為代價?在治軍嚴明的外表下,有沒有 掩蓋住更多傷害人權的案件。 7. 所謂「速審速決」以安定人心,輿論新聞界是否都是「司法錯殺」案的幫凶?如此的文化 有無重新省思、檢討? 8. 司法機關應效法蘇格蘭法院,舉行冤獄展覽,審判體制應勇於面對自己的過失與不足。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蘇格蘭對「司法冤殺」案的檢討尚未停止,2008 年,也就是冤殺案發 生後 250 年,仍有 Glasgow 的律師提起訴訟要求重審本案,其理由是對於執行死刑的案件, 平反冤曲、追究真相並沒有任何訴追期限的限制。 看到蘇格蘭人對死刑案的重視,對死刑應否廢止是否也應給予重新省思? 註 1:參見「蘇格蘭人如何發明現代世界」,作者為亞瑟‧赫曼,譯者韓文正,時報文化出版 社,2003 年 註 2:本文刊登於台北律師公會季刊「在野法曹」第 9 期,2011 年 4 月 15 日出版。
[ 好站宣傳 ] 修復式正義連線 在玉山神學院陳文珊助理教授、輔仁大學雷敦龢教授及自稱象山腳下信佛的宗教研究人的 溫金柯先生努力之下,「修復式正義連線」於今年 2 月開站,並且定期出版電子報。 為什麼要成立「修復式正義連線」這樣的平台?因為他們希望可以「引介並闡述修復式正 義之思潮,及其背後的宗教靈性根源與價值理念。」 為甚麼修復式正義和廢除死刑有關係?陳文珊教授在她的文章「從修復式正義看台灣死刑 存廢問題」的文章中,提到「要回應來自於對手的新一波挑戰,廢止論者的論述需要結合修 復式正義的新思維,以顯示死刑的廢止如何可以成為打造一個關懷、安全與和平的社會的不 可忽略的基石之一」。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認為這是一個應該努力的方向,所以我們希望多瞭 解修復式正義,也希望邀請 TAEDP Newsletter 的朋友和我們一同探尋。 修復式正義連線網址:http://rjonline333.pixnet.net/blog
[ 活動宣傳 I ] 忍無可忍,我反對無可救藥的恐龍法官法 請於 5 月 16 日前,連署拒絕目前立法院一讀版本的《法官法》 欲知更多連署及法官法詳情,請上民間司改會網站: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975 [ 活動宣傳 II ] 430 微笑向陽 遠離核災~向日葵廢核行動 百萬花開 http://430nonuke.blogspot.com/ 台北(北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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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集合時間:2011 年 4 月 30 日(六)13:00(全國同步 2:30 出發) 遊行集合地點:國父紀念館 路線:國父紀念館(光復南路口)—忠孝東路—林森南路—仁愛路—凱道 高雄(南部)場 遊行集合時間:2011 年 4 月 30 日(六)13:30 (全國同步 2:30 出發) 遊行集合地點:捷運凹仔底站.農十六廣場 路線:捷運凹仔底站.農十六廣場(集合出發)→明誠路→河堤路→裕誠路 →高雄巨蛋→博愛路→農十六(集會) [ 活動宣傳 III ] 反貧困五一大遊行 http://2011antipovertymarch.blogspot.com/ 集合時間:2011 年 5 月 1 日 12:30 集合地點:松山菸廠(捷運國父紀念館站 5 號出口) 請自備哨子喔! [ 廢死 Q&A ] 九、真的有國際廢死潮流嗎?外國廢死,跟台灣有何關係? 台灣是不是聯合國會員,是政治問題;但要不要因此自外於國際社群的共識與規範,是道德 問題。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的統計,2009 全世界已經有 139 個國家廢 除及不使用死刑(95 國廢除所有死刑,9 國對一般狀態下、非戰時廢除所有死刑,35 國法律 尚未廢除但實際上超過十年未執行死刑);仍維持死刑的只有 58 個國家(這 58 個國家中, 只有 18 個家在 2009 年有執行死刑)。也就是說目前全球已經有超過 2/3 的國家廢除死刑。 仍維持死刑的國家 包括: 阿富汗、伊朗、古巴、印度、中國、索馬利亞、新加坡、日本、美 國等等。其中被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評比為完全民主自由的經濟高度發展國家、但仍 維持死刑的,只有日本、美國跟台灣。 聯合國大會於 2007、2008 兩年通過決議,呼籲全球停止使用死刑。歐盟的官方立場很明確為 廢除死刑,要成為歐盟會員國必須廢除死刑。美洲、非洲也都出現區域性的文件、宣言,呼 籲區域中的國家停止或廢除死刑。 台灣確實被排除在國際社會之外,但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中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打壓台 灣國際參與的空間。中國每年死刑執行人數破千人,因為人數過多且秘密不透明無法確計, 國際特赦組織甚至標記為「不詳」,而不提供確切數字避免外界低估中國死刑執行人數。全 球一致討伐中國濫用死刑、人權低落。台灣在國際外交上要抵抗一中路線,難道人權政策 上,還要與中國為伍、同列國際上的少數嗎? *死刑Q&A全文請見廢死聯盟網站 若您願意推薦我們的電子報給您的朋友,請來信:taedp.tw@gmail.com。若您想取消訂閱,請 寄電子郵件至 taedp-newsletter+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非常謝謝您! 觀看各期電子報請點選: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825 (本期編輯:林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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