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115行政院核定版委員會議僑生政策白皮書(報院修訂版 直式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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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 僑生政策白皮書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壹、 前言

1

貳、 僑生政策的願景與目標

4

參、 我國僑生政策沿革與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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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我國僑生政策推動策略及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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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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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中華民國政府為鼓勵僑民教育學術之發展,於憲法第一百六 十七條明定國家對「僑居國外國民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應予 以獎勵或補助,此為我國重視僑民教育之肇始,亦為推廣海外僑 民教育之重要法源依據。 秉持憲法立國精神、文化傳承,我國僑生政策開創了教育國 際化先河,從各級學校及海外華裔青年技術訓練班培育出來自世 界各地之優秀僑生,僑生政策之推動更獲得總統、行政院毛院長 之高度重視。馬英九總統曾多次表示「僑生政策是中華民國最好 的教育政策」,並強調華僑是我們的重要資產,沒有僑教就沒有 華僑,政府各部會應以臺灣僑生教育成功的經驗,提供更多機會 讓僑生來臺接受正統中華文化教育,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毛 院長並提示僑生政策應儘可能擴大招攬人數,並連結我國產業發 展需要,對於優秀畢業僑生申請留臺工作除就相關法規進行滾動 修正,並簡化申請程序,以及擴大將取得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的技 職建教僑生及海青班畢業學生適用評點制申請留臺工作。做為我 國僑政主管機關,培育華裔青年在各領域發光發熱,是僑務委員 會的使命,僑生政策除立基於「協助海外僑社培養人才,傳遞中 華文化價值」,更強化轉型「倍增僑生來臺留學,全面擴大吸收 優秀僑生留臺就業」,並透過跨部會共同努力合作,以達到化僑 力為國力,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願景目標。 中華民國僑生政策實施逾一甲子,僑生定義,依現行「僑生 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係指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 近連續居留海外 6 年以上(如擬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 者,其連續居留年限則為 8 年以上) ,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 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所稱海外,指大陸地區、香港及 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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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因 應 香 港 (西元 1997 年)、澳 門 (西 元 1999 年)地 位 的 轉 變 , 港 澳 學生不復依據上揭辦法,而係依據「香港澳門居民 來臺就學辦法」規定辦理來臺升學;惟港澳學生在學期間相關輔 導工作,則準用「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因此, 僑生輔導工作仍及於港澳生。 此外,為培養海外華裔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技能,協助 發展農、工、商、家政事業,促進當地繁榮,增進與我國產業連 結,本會於民國 52 年開辦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為海外華人培 育出無數的優秀華裔青年,協助僑區產學發展,尤其對東南亞華 人社會發揮相當顯著的影響力。 僑生政策除傳承優良傳統,本會近年更盱衡國內外情勢,積 極力圖轉型。根據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2015 年針對 61 個受 評國家,我國全球競爭力評比排名世界第 11 名,較去年上升 2 名,但細部項目中勞動人口流失、人才外流影響國家競爭力,在 全球評比中偏後;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提出的 〈2021 年全球人才報告〉預測各國人才供需狀況,在 46 個評比 國家中,我國名列人才不足最嚴重的五個國家之一。在全球化時 代的人才競爭中,目前許多國家為了提升競爭力與產業發展,亦 已著手針對國家人才不足問題,推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具體 作為,例如新加坡近年透過提供良好生活環境與優惠稅率,吸引 外國人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或成為公民;韓國成立國家競爭力委 員會,大幅鬆綁簽證等法律限制,擴大吸引國際人才;中國大陸 更以每年 4.6%的高等教育人才增加率,提供其經濟成長所需, 甚至開出優渥條件以吸引我人才,在在顯示攬才及留才政策的轉 型工作實刻不容緩。因此,將僑生政策轉型與發展成符合我國國 際競才需要,進而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實為當前國家發展之重 大課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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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環境變遷方面,我國面臨少子女化、高齡化以及工作 人口急遽減少的多重挑戰,僑生政策應配合採取加強擴大招收僑 生,以積極延攬華裔學生來臺就學,從而補充我國高等教育生源 之不足,並延伸結合產業需求發展技職教育轉型,以及放寬畢業 僑生留臺工作的門檻,鼓勵優秀畢業僑生申請留臺工作發展。此 外,僑生因具備接受我國高等教育培育經歷、生活習慣與我國社 會相近、熟悉僑居地語言文化等特質,能夠滿足國內企業,可協 助我國產業國際化布局,長遠來看,亦有助於未來推動「經濟移 民政策」。僑生畢業後倘返回僑居國亦可協助我經貿外交的拓 展,允納為我國人口及人才政策之重要一環。因此,本會僑生政 策將以連結我國高等教育、勞動就業、產業發展、經貿外交、人 口政策等面向,作為政策轉型推動重點。 本會僑生政策白皮書勾勒我國僑生政策的願景為「臺灣--華 裔青年海外留學首選」、「化僑力為國力,為國家競爭力加分」, 並提出我國僑生政策目標。此外,亦提出策略規畫暨具體行動方 案,期能落實擴大招收海外僑生來臺就學,畢業後無論留臺參與 我國經濟發展或返回僑居地協助臺商開拓海外市場,在全球化的 人才競爭中,發揮我國僑生高等教育的優勢,共同為國家競爭力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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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僑生政策的願景與目標 人才為國家發展之本,中華民國政府實施僑生政策逾一甲 子,在海內外的產、官、學界發光發亮,所累積的豐碩成果深獲 各界肯定;另一方面,我國對外面對全球化人才的激烈競爭,對 內則面臨我國少子女化及人口老化的衝擊,在此雙重嚴峻的挑戰 下,本會配合行政院國家總體發展方向,結合相關部會政策,與 相關部會協調合作,積極進行政策轉型與突破。本會推動僑生政 策的願景為「臺灣--華裔青年海外留學首選」、 「化僑力為國力, 為國家競爭力加分」。在攬才方面,希望將臺灣打造成為海外華 裔青年前往留學的首選,進而在育才、留才、用才方面,將僑生 的力量加值,並加以轉化成為國力,共同在國家發展進程中奉獻 心力。 基於上述願景,本會以攬才、育才、留才、用才四個面向, 訂定僑生政策目標如下: 一、攬才-擴大海外生源開發,為國內學校拓增生源 (一)訂立積極招生目標:依據 104 年 6 月 10 日本會向行政院 進行「強化攬才、育才、留才、用才政策-開拓海外僑生 生源及相關規劃案」專案報告,毛治國院長提示,目前僑 生政策應以經濟目的思考,來吸引僑生來臺,且在僑生素 質無虞情形下,應儘可能擴大招攬人數。爰此,允宜因地 制宜訂立積極招生目標,擴大海外生源開發地區及人數, 本會推估每年招收大學校院僑生人數預計以 13%幅度成 長,至民國 114 年僑生新生人數將達 15,000 人。 (二)僑生生源向下扎根、向上發展:為因應人口結構變遷,僑 生招收年齡層應向下延伸並結合產業需求,發展技職型招 生取向,招收海外華裔子弟來臺就讀技職型高級中等學 校;發展我國學術研究優勢,吸引優秀僑生來臺攻讀碩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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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班學程。 (三)擴增先修教育能量及調整辦理方式:現行僑生先修教育係 僅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主辦,印尼僑生輔導 訓練班則採招標辦理,配合將來僑生人數大量增加,並考 慮國別化的需求以及辦理高中先修班之可能,須併同考量 未來僑生先修教育之整體供需發展,積極規劃僑生先修教 育之辦理規模及方式。 二、育才-培育僑生對臺灣之認同,培養其留臺工作就業知能 (一)培育僑生對臺灣認同:臺灣是華人世界中重民主自由、講 求人情味的地方,學術環境也具創新與多元,也是中華文 化傳承最完整最精緻的地方。因此,僑生來臺灣接受教 育,經教育培育及活動參與,在耳濡目染之餘應能增進對 臺灣認同,支持臺灣,並能對中華文化有更深的瞭解。 (二)培植僑生跨域工作知能:僑生具有多語優勢,文化、觀念 與我國相近,其獨具之「在地」與「國際化」雙重優勢特 質,可充實我國產業國際化發展之動能,因此應加強並鼓 勵其在學期間培養跨域工作知能,增厚渠未來留臺工作條 件,使之成為我國優質勞動力人口之重要來源。 (三)協輔提供在學僑生實習或專業培訓機會:透過與相關部會 或相關產業合作,提供在學僑生實習或專業培訓機會,為 未來留臺工作預作準備。 三、留才-鼓勵優秀僑生留臺工作,為國內產業及臺商媒合人才 (一)擴大僑生留用層面,補充我產業需用人力:本會藉由跨部 會密集研商滾動檢討,已將取得丙級證照以上之海外青年 技術訓練班結業生及高職建教畢業僑生納入評點制適用 範圍,同時並簡化評點項目與應備文件以及取消配額限制 等多項規定,俾利企業留用僑外生。未來在留用畢業優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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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部分,將朝繼續協商討論雇主行業類別,以適時補充 我產業需用人力。 (二)鬆綁相關法規,營造友善定居條件:民國 83 年以前,僑 生得依據「回國僑生戶籍登記辦法」申辦戶籍登記並留臺 工作,許多僑生得以留臺工作貢獻心力。嗣因民國 83 年 5 月間廢止「回國僑生戶籍登記辦法」,僑生在臺期間改 以「居留證」規範,不予核發國民身分證,僑生在臺設籍 人數銳減,83 年到 103 年 7 月前後 20 年間,留臺工作僑 生須符合薪資門檻規定;103 年 7 月實施評點配額制,僑 生畢業留臺工作人數勢將增加,相關居留、稅賦、定居等 配套法規亦須相應修訂,以打造友善留才環境。 四、用才-凝聚留臺校友向心,匯集友臺親我力量 (一)複製留臺校友組織招生典範,創造招生攬才反饋效益:留 臺校友畢業後返回僑居地籌組留臺校友組織,本會應透過 加強留臺校友組織橫向聯繫,複製留臺組織招生運作成功 典範,有助強化海外招生網絡,擴增海外招生,創造攬才 反饋效益。 (二)輔助海外留臺校友組織,匯聚海外親我力量:留臺校友知 臺、友臺並且立場親我,全球留臺校友組織共有 104 個, 有助匯聚親我力量,積極開創經貿外交互惠實益,例如留 臺校友居冠的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舉辦 2015 年 文華之夜,獲得馬來西亞部長宣布延長給予我國免簽證日 數,為留臺校友化僑力為國力之具體實例。 (三)結合留臺校友力量,提升海外華校正體字文化傳承:來臺 就學僑生多來自海外僑校,渠等在臺灣就學期間接受正 體字及臺灣多元文化的教育後,將來返回僑居地,一旦 投身僑教,可強化海外僑校對中華文化之認同與向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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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助於提升海外華校正體字及文化的推展。 圖一、僑生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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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我國僑生政策沿革與現況 一、我國僑生政策的沿革 輔導僑生回國升學是政府重要政策,僑生回國升學為 臺灣帶來之正面功能,長期以來受到肯定。茲就我國僑生教 育政策隨著海內外政經局勢變遷之發展過程略述如下: (一)國民政府遷臺前-僑生政策發軔期 民國成立以後,政府對於海外華僑益加重視,僑生 回國升學者漸多。民國 3 年教育部頒布第 9 號部令,公 布「僑民子弟回國就學規程」 ,是為辦理僑生回國就學準 則之發軔。民國 20 年,中央政府正式設立僑務委員會, 專責輔導僑務工作。民國 36 年中華民國憲法公布實施, 憲法第一百六十七條明定,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教育 事業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或補助,顯現政府對華僑教 育的重視,教育部與本會據此陸續訂定輔導僑生回國升 學及從寬錄取之法規,海外僑校學生得以返國接受正統 中華文化教育成為僑生,此時期為我國僑生政策之發軔 期。 (二)美援時期前後-僑生政策成長期 1.政府遷臺後,為發揚中華文化,培養僑社人才,在臺 灣恢復招收海外僑生,教育部首先在民國 39 年公布 「僑 生投考臺省專科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從寬錄取在國外 出生或僑居國外三年以上之海外僑生。 2.民國 42 年美國副總統尼克森訪臺,提出美援支援我僑 教計畫,亞洲基金會(The Asia Foundation)先行捐 助回國僑生生活補助費 6 年,共計 20 萬美金,本會亦 在美援經費下,於民國 43 年成立「中美華僑教育委員 會」,制定教育援助方案,利用美援擴大招收海外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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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其中設置「僑生助學金」以補助清寒僑生生活費。 3.民國 47 年依據當時輔導僑生回國升學情況,教育部及 本會會銜公布「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成為日後 輔導僑生來臺就學相關措施的重要依據。 4.民國 51 年本會訂定「海外回國升學大專院校優良僑生 獎學金」奬勵清寒優秀僑生,更於民國 52 年創設海外 青年技術訓練班,推行海外華僑職業教育以協助發展 華僑經濟。 5.民國 43 年至 54 年美援期間,參與招收僑生之各大專 院校,莫不擴增教學設備、設置僑生助學金及醫藥補 助費等,此一時期政府為爭取更多僑生回國升學,放 寬保送回國升讀大專院校僑生之入學資格、成績標準 及名額限制等規範。12 年間美援僑生經費計畫的實 施,彰顯了僑生政策有助促進亞太區域之和平與穩 定、優先位階與特殊之重要地位。 6.民國 54 年美援中止後,基於培育海外僑生政策需要, 且因應六十年代中國大陸情勢緊張,中南半島越南、 高棉、寮國等國受到戰亂威脅等因素,東南亞僑生紛 紛轉到臺灣升學,尤以中華民國雖於民國 60 年退出聯 合國,在此艱困處境下,政府仍堅持僑生教育,明確 區分教育部和本會相關職權,並於民國 65 年訂頒「教 育部清寒僑生公費待遇核發要點」 ,民國 68 年教育部 再訂定「當前僑生教育改進措施」 ,編列經費補助各校 辦理僑生輔導工作,加強僑生課程輔導,協助僑生順 利完成學業,各項措施使僑生回國人數不因退出國際 組織而受到影響。 (三) 民國八十年代以後-僑生政策擴增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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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與本會陸續修訂「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確認僑生來臺就學措施,包括升學優待、僑生名額等。 民國 84 年由各校組成海外聯招會,統籌辦理海外僑生 招生、考選及分發等工作,以確保僑生教育素質,保 障僑生權益。 2.此後為擴大招收僑生來臺升讀大學及培育華裔人才, 輔導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本會與教育部等相關部會研 議修訂「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重點 包括放寬僑生於海外連續居留期間每曆年得在國內停 留之期限、增列僑生得向經核准自行招收僑生之大學 校院申請回國就學、另明定大學校院得自行招收僑生 入學及成立僑生專班、增列大學校院有本國學生未招 足額情形得以僑生名額補足,以及僑生畢業後經中央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在我國實習者,其僑生身分最 長得延至畢業後 1 年;101 學年度起,升讀大學校院學 士班除現行「聯合分發」招生方式外,也增設「個人 申請」入學管道;另放寬在國內大學校院取得學士學 位之僑生,不須返回僑居地得直接申請入學研究所等 規定。各項措施積極擴大吸引海外華裔子弟返臺升學。 3.本時期政府基於考量僑生回國升學,主要是希望其學 成後返回僑居地貢獻所學,服務僑教,協助發展僑居 地經濟為原則,因此並不鼓勵彼等學成後留臺,爰於 民國 83 年 5 月間廢止「回國僑生戶籍登記辦法」 ,將 僑生在臺就學期間改以「居留證」管理,不予核發國 民身分證。該辦法廢止迄今,僑生大多於學成後返回 僑居國服務,對僑社發展及人才培育均有重大貢獻, 但另一方面,廢止回國僑生戶籍登記,相當程度阻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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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國僑生留臺工作設籍的人數。 (四)現階段-僑生政策強化期 散居全球各地的留臺僑生,是支持臺灣一股極其重 要的力量,這些僑生在不同時期,不論返回僑居地或留 臺發展,均有傑出優異的表現。自民國 102 年以來,我 國僑生政策積極轉型發展,在擴大招收僑生範疇方面, 推動 3+4 加值型僑生方案,僑生來臺就讀 3 年高職建教 合作專班,畢業後輔導其升讀 4 年科技大學,並將產學 結合。在鬆綁法規限制方面,過去緬甸僑生申辦簽證程 序繁複,從 104 學年度起,取消財力證明及連帶保證人 規定;在僑生畢業留臺工作部分,推動評點制度,大幅 開放大學畢業僑生申請留臺工作,簡化僑生來臺就讀申 請作業,期吸引更多優秀僑生前來臺灣就學,學成後留 臺就業,如回僑居地亦可至臺商企業,創造多贏。 二、我國僑生政策現況 茲以攬才、育才、留才、用才四個面向、個別學程以及國 家地區別,採取三維分析,說明如下: (一)攬才—海外生源之開拓 僑生生源高度集中於東南亞地區,尤以馬來西亞為 最。當前僑生之招收,應持續加強拓展海外華人分布較 多之印尼、泰國及菲律賓等生源潛力國家,並結合在東 南亞投資臺商資源招生,僑生學成後可協助臺商發展投 資事業。有關東南亞地區生源潛力區塊,詳表一。 另招收僑生除擴大生源外,仍須針對各級學齡層發 展不同策略,將學程區分為研究生、大學、高級中等學 校、技職生及先修教育等 5 類,並鼓勵來臺就學僑生畢 業後留下來投入我國就業市場。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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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來臺就學管道多元,有聯招、自行回國申請入 學、個人申請、獨招等管道,其中聯招方式僅須準備一 套資料提出申請,手續較為簡便。此外,對於來臺就讀 國中、高中學程者給予下一學程加分或申請分發之升學 優惠。 表一

東南亞地區生源潛力區塊

目標地區 馬來西亞

生源潛力區塊 東馬地區及納入馬國學制之國民型中學

印尼

加里曼丹島之山口洋、坤甸及蘇門答臘北部之 棉蘭及南部之巨港等地區

越南

胡志明市、同奈省、林同省及平陽省等華人聚 集城市

緬甸

瓦城、密支那、臘戌及東枝等地區僑(華)校, 暨仰光及其週邊地區

泰國

泰北清邁、清萊及大曼谷地區之華校

菲律賓

馬尼拉所屬之大泯區及呂宋區、宿霧所屬未獅 耶區及納卯所屬之棉蘭佬區之華文學校

1.申請作業-「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 (1)僑生回國擬就讀高中職暨五專以下學程,循以下管 道申請入學: 甲、於每年招生期間,向駐外館處或本會指定之保薦 單位申請回國就學。 乙、如自行回國申請者,於回國之次日起 90 日內檢具 相關表件向本會申請核轉中央或地方主管教育行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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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機關分發入學。 (2)僑生擬來臺就讀大學以上(含先修教育及研究所)學 程,採以下管道申請入學: 甲、依海外聯招會所訂簡章,檢具相關文件,向我國 駐外館處或本會指定之保薦單位申請。 乙、亦可向經教育部核准自行招收僑生之大學校院提 出申請,並依各校所訂定之僑生招生簡章及相關 規定辦理。 丙、在國內大學校院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之僑生,得向 海外聯招會申請入學碩士以上學程。 丁、自行報考研究所入學考試者,依國內學生錄取標 準辦理。 2.分發原則 僑生來臺就學以申請就讀大學並向海外聯招會提 出申請占最大宗,其申請須向我國駐外館處或本會指 定之保薦單位遞件提出,經本會審核僑生資格後轉海 外聯招會,再由海外聯招會採計成績召開分發會議; 至於五專高職暨高中以下學程,則由教育部或地方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核定與分發。大學以上學程,仍 以海外聯招會統籌辦理核定與分發占大宗,除此,亦 得經各校審查或甄試合格者,逕由各校發給入學許可 通知。 3.就學狀況 僑生分發入學人數,近幾年均維持在 4 千人以上, 據海外招生錄取結果顯示,103 學年度分發人數創新 高達 5,134 人。港澳學生之招生分發,係教育部及海 外聯招會等單位負責辦理,103 學年度港澳生之分發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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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超越一般僑生,計有 8,750 人,較上學年度 6,502 人增加 2,248 人。 (1)僑生學程分布概況 103 學年度各級學校分發入學僑生人數 5,134 人,相關分發情形,詳表二。 表二 103 學年度各級學校分發入學僑生人數 各級學校 僑居地

合計

公私立 國 大

防僑

生 專科

學 醫學院 先修部 學校

高中

國中

國小

僑生

5,134

3,574

15

1,423

9

38

32

43

亞洲

4,742

3,316

11

1,336

5

28

23

23

美洲

314

204

4

73

3

8

7

15

歐洲

11

7

-

1

-

2

-

1

大洋洲

33

18

-

10

-

-

2

3

非洲

34

29

-

3

1

-

-

1

港澳生

8,750

6,685

4

2,060

1

-

-

-

香港

6,195

4,306

1

1,888

-

-

-

-

澳門

2,555

2,379

3

172

1

-

-

-

說明:1.國防醫學院於 95 年 1 月自國防大學獨立設校。 2.僑生先修部係以提供僑生進入大學就讀為目的之先修教育學 程,於 95 年 3 月併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更名為國立臺灣師 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3.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100 年 1 月 31 日修正)第 7 條: 申請就讀國民小學者,由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僑生僑居地來源分析 103 學年度分發之僑生中,依僑居地來源分 析,則以亞洲地區 4,742 人為最多,占 92.4%,其 中又以馬來西亞 3,815 人,占總分發人數之 74.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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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各國之冠;其次為印尼 374 人,占 7.3%;緬甸 184 人居第三位,約占 3.6%。 4.僑生先修教育 政府為輔導海外華裔學子在臺升讀大學預作準 備,提供進入僑生先修教育就讀機制,課程設計旨在 加強華語文程度及基礎學科能力,進而培養僑生對中 華文化及臺灣的認知。此外,倘分發未達海外聯招大 學錄取標準者,或分發校系非其志願者,亦得進入僑 生先修體系就讀。此一先修機制頗符許多僑生及海外 家長的需求,亦充分彰顯政府積極輔導海外僑生(華 裔子弟)回國升學的一貫政策,為配合未來生源開拓, 允宜採多元化的方式擴大辦理。 5.技職教育 為協助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等東南亞地區華 文初中畢業清寒僑生來臺就讀,自 85 學年度起本會會 同教育部首度開辦高職輪調式建教僑生專班,初期每 三年至海外招生一次,之後逐步多元化,增加學校及 科別;85 學年至 100 學年建教僑生專班學生人數,請 參閱表三。 第 6 屆建教僑生專班於 103 年夏畢業,應屆畢業 生中有 52 名經輔導於當年接續升讀正修科技大學僑 生產學專班。 東南亞地區華人人口眾多,是我擴大招收僑生之 主要來源,因歷屆建教僑生專班辦理績效良好,頗獲 建教合作廠商肯定,僑生亦感受益良多,爰自 103 學 年度起改以每年開辦,當 年 除 中 山 工 商 外,另 增 加 新北市私立莊敬高職招收餐飲科及資訊科學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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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表三 高職輪調式建教僑生專班統計表 校別(申請人數) 中山學校 財團法人 高雄市中 山高級工 商職業學 校

新北市私 立莊敬高 級工家事 職業學校

嘉義縣私 立萬能高 級工商職 業學校

桃園縣私 立方曙高 級商工職 業學校

高雄市私 立三信高 級家事商 業職業學 校

第一屆

204

--

--

--

--

第二屆

172

--

--

--

--

第三屆

74

--

--

--

--

第四屆

187

--

--

--

--

第五屆

114

--

--

--

--

第六屆

98

--

--

--

--

第七屆

211

104

--

--

--

第八屆

223

252

96

--

--

第九屆

預計 200

預計 200

預計 192

預計 100

預計 100

屆次

行政院 104 年 6 月 11 日第 3452 次會議決議「請 僑務委員會、教育部針對東南亞僑生來源重點地區, 加強開發包括大學以上(碩、博士)及高職建教專班 的生源,提高僑外生來臺或留臺工作人數...」更明確 指示本會應積極開拓海外生源並擴大吸引僑生來臺升 讀僑生建教專班,因應我國人口結構改變及填補國內 產業人力需求。 為落實前揭擴大招收僑生政策,未來本會將同時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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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僑生學習及產業界攬才需求,協調國內相關高職 及技職校院配合開辦合適之建教合作專班,以支援國 內產業發展,創造政府、產業、學校及僑生多贏局面。 6.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我僑民旅居海外,以東南亞地區人數最多,為協 助海外華裔青年來臺接受技職訓練,使返回僑居地工 作,繁榮當地經濟及協助海外臺商企業發展,並開拓 與臺灣之經貿關係,本會於民國 52 年創辦海外青年 技術訓練班,招收高二肄業以上學生,施以 2 年技術 課程訓練,訓練期滿且成績及格者,由各承辦學校依 規定發給海 外青年技術訓練 班中英文修讀期 滿證 明。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開辦 50 餘年來,共有國立 屏東科技大學等 28 所學校參與開班,培育超過 1 萬 7 千名青年,分別來自馬來西亞等世界各地共 39 個國 家地區。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在學 2 年期間免繳交學 費,統由本會編列預算補助辦理;至雜費、膳費、宿 費、實習材料費及往返機票旅費等,則自行負擔。 在學期間本會之輔導與照顧,包括提供學行優良 學生獎學金、補助校內工讀金、全民健康保險費、在 學醫療急難救助金,舉辦聯合結業典禮及畢業成果展 等各式活動。有關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辦理情形,詳 表四。 表四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報名、錄取、報到、畢業 人數統計表 年度

期別

報名 人數

錄取 人數

錄取率

報到 人數

報到率

畢業 人數

畢業率

100

30

1551

1355

87.36%

861

63.54%

760

88.2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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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31

1755

1270

72.36%

882

69.45%

804

91.16%

102

32

2179

1883

86.42%

1278

67.87%

1148

89.83%

103

33

2178

1837

84.34%

1232

67.07%

104 年 12 月畢

104

34

2057

1887

91.74%

1248

66.13%

105 年 12 月畢

資料來源:僑務委員會統計資料

(二)育才—在學僑生之培育 1.僑生在學總人數概況 在僑生政策長期推動下,各級學校在學僑生人 數,自 63 學年度達 10,236 人後,每年均維持在 1 萬 人以上之水準,自 84 學年度降至 8,857 人,而開始持 續下降,86 學年度在學人數一度降至 8,343 人,而後 逐年又緩慢回升,近年又回復到 1 萬人以上之水準; 103 學年度在學僑生人數首創新高突破 2 萬人(含港 澳生) ,計有 21,437 人。103 學年度各級學校僑生(含 港澳生)在學人數,詳表五。 表五 地區

103 學年度各級學校僑生(含港澳生)在學人數 合計

公私立 國防 僑生 專科 高中 大學 醫學院 先修部 學校

國中

國小

總計

21,437 18,741

81

1,248

64

710

208

385

僑生

10,875

8,728

61

775

63

702

194

352

亞洲

9,749

7,872

47

756

47

657

156

214

美洲

909

704

14

16

9

41

26

99

歐洲

37

-

-

-

-

-

2

16

大洋洲

57

43

-

2

1

-

1

10

非洲

104

90

-

1

6

4

2

1

其他

19

-

-

-

-

-

7

12

10,013

20

473

1

8

14

33

5,373

8

433

-

6

12

26

港澳生 10,562 香港

5,858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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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

4,704

4,640

12

40

1

2

2

7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說 明:1.國防醫學院於 95 年 1 月自國防大學獨立設校。 2.國立僑大先修班於 95 年 3 月併入臺灣師範大學,更名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3.僑生先修部人數不含春季班。 4.單位:人。

2.僑生僑居地來源分析 103 學年度在學之僑生中(不含港澳生)依僑居地 來源分析,以亞洲 9,749 人,比例達 89.6%占絕對多 數,美洲 909 人居次,占 8.4%。若就僑居國別觀察, 則以馬來西亞僑生為最多,計 6,403 人,占非港澳在 學僑生 58.9%;其次為印尼僑生計 1,262 人,占 11.6%; 第三位為越南僑生計 598 人,占 5.5%。至於美洲係以 美國、加拿大較多。 3.大專以上僑生研習科別類型與就讀學程概況 103 學年度在學之非港澳大專院校僑生中,人數 總計為 9,566 人。依其研習科別區分,就讀人文科學 類(教育、藝術、人文、設計)系所者 2,081 人,就 讀社會科學類(社會、傳播、商管與法律)系所者為 2,445 人,就讀基礎科學類(生命、自然科學與數學 統計)系所者 435 人,就讀電機與工程類(含建築與 都市規劃)系所者 1,556 人,就讀農業科學類系所者 373 人,就讀醫學類(醫藥衛生與獸醫)系所者 1,026 人,就讀社會服務、民生、運輸與環保系所者 875 人, 尚有其他系所 775 人。再進一步歸類統計,其中商業 管理類(1,358 人,佔總就讀人數 14.2%)、工程類 (1,182 人,佔總就讀人數 12.4%)與人文類(1,055 人,佔總就讀人數 11%)為前三大僑生選讀系所類型。 至於學程方面,僑生(不含港澳生)就讀於博士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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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為 76 人,碩士學程為 707 人,學士學程 7,945 人。 4.僑生在學輔導措施 (1)提供僑生社團活動與發行刊物之補助 本會為加強僑生間溝通聯繫及增進友誼,並推 展相關僑生政策,補助在學僑生社團舉辦活動;另 為增進僑生研究學術興趣及培養僑生寫作能力,並 介紹僑居地與國內之地理、歷史、文物與風俗習慣 等,訂有「補助在學僑生社團發行刊物要點」,每 年均補助各僑生社團舉辦活動及發行刊物,有助培 育僑生社團人才,培養僑生主辦活動及領導之能 力。相關補助情形,詳表六。 表六

補助僑生社團活動及發行刊物件數

單位:件

年度別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補助件數

71

77

79

說明:本表含港澳生社團。

(2)輔助學校辦理僑生春節祭祖暨師生聯歡餐會活動 為讓離鄉背井來臺就學之僑生同學,於春節期 間感受到政府以及國人同胞的關心及傳統年節氣 氛,本會每年均輔導各校舉辦「僑生春節祭祖暨師 生聯歡餐會」活動,並補助經費作為辦理活動加菜 金及致贈紅包,同時安排本會相關主管出席與師生 一同聯誼餐敘,以紓解僑生在臺思鄉之情,並宣揚 中華文化及飲水思源觀念。 (3)辦理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為使回國升學僑生抵臺就學之初即獲得保 障,如遇傷病及意外事件時,得以儘快就醫,本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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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有「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對居留未滿 6 個月期間之僑生協助其加入傷病醫療保險,所應付 之保險費用由本會補助百分之五十;嗣對於在臺連 續居留滿 6 個月之僑生,則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 協助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補助方式採申請制,已來 臺入學且家境清寒者,得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 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經校方審查符合資格 者,參加全民健保,其應自行負擔之健保費,由本 會補助百分之五十。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及參加全民 健康保險人數,詳表七、表八。 表七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人數

單位:人

學年度別

101 學年度

102 學年度

103 學年度

補助人數

3,675

5,844

7,163

說明:1.僑生來臺就學居留頭 6 個月期間,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2.本表含港澳生。

表八 補助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人次

單位:人

學年度別

101 學年度

102 學年度

103 學年度

每月平均 補助人次

12,029

12,906

13,076

說明:1.僑生持居留證在臺居留滿 6 個月,依法參加健保。 2.本表含港澳生。

(4)辦理僑生工讀補助 為協助清寒僑生解決經濟困難,提供在校僑生 校內工讀機會,本會訂有「補助僑生工讀金要點」 作為工讀金核發依據,申請對象為依「僑生回國就 學及輔導辦法」來臺就學之在學僑生,並以清寒僑 生為優先。清寒僑生工讀補助人次,詳表九。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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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

清寒僑生工讀補助人次

單位:人次

102 學年度

101 學年度

103 學年度

學年度別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補助人次

3,600

3,600

3,600

3,600

3,600

3,600

說明:本表含港澳生。

(5)辦理核發「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為鼓勵僑生回國升學,除教育部設有獎勵海外 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及補助大學校 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外,本會每年亦辦理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頒予獎學金新臺幣 5,000 元及獎狀乙幀。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情 形,詳表十。 表十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人數 101 年度

單位:人

102 年度

103 年度

年度 小計

小計

大專院校 390

107

283

349

99

250

10

4

6

12

1

11

中等學校

小計

291 88

203

9

5

4

說明:本表含港澳生。

(6)辦理核發「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本會受理海內外華僑團體、愛國僑胞及社會人 士,包括僑務委員、僑務榮譽職人員、僑團、僑教、 僑 商團 體及留臺 校友 組織等捐 助 之 僑生獎助 學 金,以作育優秀之在學僑生,每年核發獎助學金金 額從新臺幣 5 千元至 15 萬餘元不等。受理捐贈僑 生獎助學金核發情形,詳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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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一

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人數

單位:人;千元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核發人數

259

252

221

394

核發總金額

2,569

3,103

3,108

5,315

說明:1.本表含港澳生。 2.獎助學金核發係按捐贈人意願辦理。

(7)建置「僑生服務圈」單一入口網 為使海外華裔人士瞭解我國推動僑生政策各 項就學詳實資訊,本會將僑生從就學、在學、畢業 至就業及創業服務等相關資訊與政府作為,整合於 單一入口網頁-「僑生服務圈」 (http://ocs.ocac.net) 呈現,另透過 RWD(Responsive Web Design)技術, 使用者可透過各種行動載具將資訊隨身帶著走。 (8)其他輔導措施 除以上輔導作為外,本會為讓僑生儘速適應及 融入臺灣生活並熟悉文化,每年辦理僑生春季活 動,參加人數皆高達近 3 千人;為照顧僑生,對醫 療急難事宜亦給予慰問補助;協助僑生處理緊急事 故,設置 24 小時緊急通聯電話(0912-040-119)等。 (三)留才—鼓勵畢業留臺工作 1.鬆綁畢業留臺條件實施評點制 為推動「強化優秀僑外生留臺工作行動計畫」, 自 103 年 7 月起實施「評點配額」機制,提供僑(外) 生在大專院校畢業後,欲留臺從事專門性與技術性質 工作者,可透過擬聘僱公司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 經勞動部於學歷(須在我國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之僑外 生)、工作經驗、聘僱薪資、專業技能、華語能力、 他國語言能力、他國成長經驗以及配合政府產業政策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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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八項多元評點項目,達 70 點(滿分 190 點)後, 即可獲核發工作許可,並據以申請留臺工作居留。103 年 7 月至 104 年 12 月底配額為 2,000 人,截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止,已有 1,597 人次申請獲通過核給工 作許可。 經各相關部會依畢業與留用人數、雇主需求人數 以及國內就業市場等層面進行跨部會滾動檢討,行政 院 104 年 12 月第 3477 次院會中決議:「評點配額」 制於 105 年 1 月轉型為「評點」制,並將具有丙級證 照之本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結業學員與技職建教 僑生專班畢業僑生適用評點制、取消雇主資本額與營 業額等限制、簡化評點項目與相關應備文件、下修評 點留用門檻至 60 點以及取消配額限制等多項規定予 以鬆綁,未來對於推動留用技術僑生人才亟具助益。 2.鬆綁畢業僑生留臺期間限制 為協助僑生畢業後擁有較充裕留臺覓職及職涯 規劃機會,放寬僑生離境期間由六個月延長為一年, 並由內政部移民署配合修正「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 居留辦法」 ,以增加畢業僑生留臺就業機會。 3.辦理僑生留臺工作種子師資培訓與校園巡迴座談 為廣宣僑生畢業留臺措施,於 104 年 3 月至 5 月 底本會會同教育部、勞動部密集辦理「強化優秀僑生 畢業留臺工作」校園巡迴座談,邀請相關部會組成校 園巡迴座談團,親赴各校與僑外生當面講解前揭制度 與進行問答座談。前揭計畫共計辦理 1 場種子師資培 訓活動及 11 場各大學校院巡迴座談,參與人次總計 達 1,085 人次。 4.辦理就業博覽會提供媒合機會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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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應屆畢業僑生進行個人職涯規劃,近幾年 本會每年皆選定在 4、5 月間畢業季前夕,結合中華 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舉辦「僑生畢業職涯規劃研習 會」 ,104 年更大力宣導評點配額制相關作法,活動中 安排與國內企業媒合商談,讓僑生進行實際就業面 談,提高就業成效。104 年於北中南三區五地辦理合 計 450 人參加。 5.透過網路平臺進行媒合工作 本會僑生服務圈網站(http://ocs.ocac.net) 設有「畢業僑生就業與徵才」平臺,藉由網路平臺公 開資訊,增加僑生及廠商雙方媒合之機會。 6.結合信用保證基金協助僑生創業貸款 為協助欠缺資金創業之畢業僑生一圓創業心 願,本會所屬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設有創業融 資貸款保證,並訂定「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辦理畢業僑 生及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畢(結)業學生創業貸款專 案信用保證要點」 ,提供美金 15 萬元至 20 萬元之貸 款額度保證,讓畢業僑生亦能在臺創業發展。 (四)用才-留臺校友聯繫服務 1.畢業僑生狀況分析 102 學年度畢業僑生計 2,951 人,其中大專畢業 者有 2,685 人,中等以下學校有 266 人,大專畢業人 數占 91%;而大專畢業僑生中男生 1,279 人,女生 1,406 人,女性略多於男性。其中港澳生有 1,421 人, 占畢業總人數 52.9%;而一般僑生計 1,264 人,占畢 業總人數 47.1%;一般僑生中馬來西亞 770 人,占 60.9%居冠,印尼 141 人次之,占 11.2%,其餘地區均 不及百人,詳表十二、表十三。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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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二 學年度

102 年學度畢業僑生人數-按學年度別及性別分 100 小計

大專

2376

1147

中等學 校以下

198

99

合計

2574

1246

表十三

101 女

小計

102 女

小計

1229 2709 1368 1341 2685 1279 1406 99

186

84

102

266

132

134

1328 2895 1452 1443 2951 1411 1540

102 學年度大專院校畢業僑生統計-按僑居地別分 占畢業人數比例%

僑居地別

畢業人數 含港澳生

總計

2685

100

港澳生

1421

52.9

一般僑生

1264

47.1

不含港澳生

100

馬來西亞

770

28.7

60.9

印尼

141

5.3

11.2

泰國

51

1.9

4.0

加拿大

51

1.9

4.0

緬甸

47

1.8

3.7

其他

204

7.6

16.1

2.留臺校友會組織分析 留臺校友部分,從 41 至 102 學年度,自國內大 專院校畢業僑生人數共達 96,875 人,中等及職業學 校畢業僑生人數 21,032 人,兩項畢業僑生人數合計 117,907 人,分布全球 79 個國家及地區。 就大專院校累計畢業僑生觀察,一般僑生(不含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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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生)之各國家中以馬來西亞 29,004 人最多,占 47.7%,印尼 7,005 人、韓國 6,213 人,分居二、三 名,分別占 11.5%及 10.2%,惟其人數已較馬來西亞 少 2 萬人以上;緬甸、越南及泰國則各為 5,609 人、 3,749 人及 2,293 人,所占比例均不及百分之十;至 於其他國家之歷年累計畢業人數均未能超過 1 千人, 其合計人數為 6,979 人,占 11.5%。若加計港澳地區, 則港澳一躍成為歷年大專畢業僑生人數最多之地 區,累計人數達 36,023 人,占全球 37.2%。 前述大專院校、中等及職業學校畢業僑生人數, 再加計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及高職建教專班畢業學 生,60 多年僑生教育所培育之僑生,在其畢業後所組 成之留臺校友組織已為我國在海外建立堅實人脈網 絡,協助我國產業全球布局,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政 治、經濟及文化等領域之友好合作關係。 本會長期輔導成立留臺畢業僑生校友(同學)會 組織,全球共有 104 個單位,分布於馬來西亞、泰國、 菲律賓、汶萊、印尼、模里西斯、美國、緬甸、加拿 大、澳大利亞、新加坡、法國、越南及臺灣等 14 個 國家及 65 個地區。本會對各留臺組織之聯繫輔導, 主要在輔助其舉行各項聯誼及慶祝活動(如洲際性、 校際性、文化性、學術性、慈善公益及人道關懷等聯 誼活動),並與同質性之團體增進彼此情誼及合作, 以加強交流。 3.出席留臺畢業校友所舉辦各項活動 為加強聯繫留臺畢業校友,本會除平時聯繫外, 適時安排正副首長及各處室主管前往參加留臺畢業 校友所舉辦之「文華之夜」等各項活動,表達本會重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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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與關心之意,並宣導國內最新政經情勢,透過互動 交流,實地瞭解現況,交換有關經貿、文化、教育等 方面意見及資訊,以為制定僑務決策之參考,並使畢 業校友與我維持良好關係。 4.邀請海外留臺畢業校友會會長回國參加研討及座談 不定期邀請各校友會組團回國訪問,參加各項研 討活動,安排參觀國內政經文教建設,加強建立共 識,強化其組織活動能力,增進對中華民國現況之認 識與瞭解。 5.結合產業需求為海外臺商所用 未來海外臺商企業倘有尋覓僑生人才需求時,可 至經濟部徵才網(HiRecruit)及透過本會求職求才 平臺,以為媒合。另僑生畢業留臺,至各企業工作, 取得相關經驗,倘臺僑商有意願聘任為企業海外拓點 或到海外臺商企業服務,本會「全球僑商服務網」及 「僑生服務圈」,均設有相關求職求才之平臺,透過 此平臺可進行媒合。 6.鼓勵並輔助留臺畢業校友積極融入主流社會 積極協輔海外留臺畢業僑生校友於僑居地向下 扎根、向上發展,參與華人社會及當地國公共事務, 以厚實留臺畢業校友永續發展之基礎及擴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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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我國僑生政策推動策略及行動方案 一、我國僑生政策之 SWOT 分析及推動策略 為延攬更多優秀僑生來臺就學及畢業後留臺服務,以 下就現行僑生政策之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作分析,以 釐訂僑生政策推動策略,研擬攬才、育才、留才、用才之 行動方案,期開創政府、產業、學校及僑生多贏的僑生政 策新局。 表十四

我國僑生政策之 SWOT 分析

優勢(Strength)  僑生語言、文化與我國相近,來臺就 學意願高,可紓緩國內生源不足問題。  僑生 兼具在地化 、國際化特質及華 語、外國語言能力,有相對就業優勢, 可補充我國青壯就業人口不足。  僑生認同臺灣,生活融入容易,其留 臺工作繳稅及消費可實質增加臺灣經 濟產值。

機會(Opportunity)  我國僑生高等教育質優價美具有國際 競爭力,且於海外華人世界深具口碑。  政府辦理僑生招生宣導說明、在臺僑 生輔導以及鼓勵優秀僑生留臺工作, 政策連貫具有完整之規劃與步驟。  我國留臺校友組織堅強,可協助海外 招生。  國人具有友善特質,臺灣生活條件對 東南亞國家僑生具吸引力。  臺商深耕新興市場, 可結合培育人 才,提升競爭優勢。  海外僑校推廣中文教育,可擴大僑生 生源。

劣勢(Weakness)  我國面臨少子女化挑戰,國內學校生源 不足,但對如何吸引僑生卻缺乏瞭解。  我國面臨高齡化及工作人口急遽減少挑 戰,就業市場缺乏充裕人才及人力,但 雇主對僱用僑生之手續仍缺乏瞭解。。  國人擔心稀釋本地生的求學資源。  國人擔心畢業僑生留臺工作會影響本國 人就業機會且瓜分社會福利資源。  民國 83 年 5 月間廢止「回國僑生戶籍登 記辦法」,僑生在臺就學改以「居留證」 管理,我國僑生留臺工作設籍產生明顯 斷層。 威脅(Threat)  面對各國攬才競爭,我國「人才外流」 與「對外籍技術人才的吸引力」表現欠 佳。  我國因邦交國有限,官方管道受限。  東南亞及東協區域經濟組織風起雲湧, 我國參與受限,不利我國際化布局。  相較若干國家優惠招生政策,我國可用 預算資源相對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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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部環境優劣分析方面,我國正面臨少子女化、高 齡化、勞動就業人口快速減少之人口變遷課題,部分國人 對招收僑生來臺分享資源持有疑慮,而國內法規仍待進一 步檢討鬆綁等內在環境劣勢與挑戰;所幸僑生語言、文化 與我國相近,來臺就學意願高,可紓緩國內生源不足,且 僑生留臺工作繳稅及消費可實質增加臺灣經濟產值等,則 係我招收僑生之內在優勢,綜觀而論,我招收、培育及留 用僑生政策,應能配合我國國家發展需要,適度紓解我國 內部面臨之劣勢與挑戰。 此外,在外部環境機會與威脅部分,雖然面臨各國攬 才、優惠招生條件競爭,以及區域經濟組織風起雲湧,我 國際參與受限等外部環境威脅;但我國僑生政策實施超過 一甲子,具有堅實之歷史傳承,其間培育來自全球各地僑 生,本會從辦理招生宣導說明、在臺僑生之輔導與照顧、 畢業留臺校友之聯繫輔導以及鼓勵優秀僑生留臺工作,政 策運作純熟已具備系統性及連貫性特質,尤以招收僑生之 高等教育政策具有質優價美之國際競爭力,且於海外華人 世界深具口碑;此外國人具有友善特質,臺灣生活條件對 東南亞僑生而言,深具吸引力;另一方面,留臺僑生所具 備之在地與國際化優勢特質,能夠滿足企業所需之特定用 人需求,有助落實我國產業國際化的方向,長遠來看,有 助臺灣未來推動「經濟移民政策」 。總之,臺灣是具備成為 華裔青年海外留學首選條件,透過攬才、育才、留才、用 才政策之運作,應能達到化僑力為國力的政策願景。 為推動僑生政策之轉型與強化,本會於 104 年 6 月間 就「強化攬才、育才、留才、用才政策-開拓海外僑生生 源及相關規劃案」向行政院提出專案報告,並隨即於行政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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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第 3452 次院會中進行專案簡報。該案主要係以規劃僑生 創新政策,以期達到吸引更多海外華裔學生來臺就學,並 且吸引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為目標。上述 2 度專案會議之 後,本會續依行政院指示,邀集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 內政部、外交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等單位研 訂「強化攬才、育才、留才、用才政策-開拓海外僑生生 源及相關規劃案執行計畫」 ,作為推動執行本案之依據。 嗣於 104 年 10 月 24 日僑務委員會議「化僑力為國力」 專題研討中,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以及具僑生 背景之僑務委員、中央研究院院士等學者專家與談,與來 自全球各地僑務委員、重要僑社負責人士及列席代表 200 餘人針對「本會僑生政策白皮書(草案)」內容進行意見 交流,集思廣益提出興革意見,廣納僑生政策新思維;復 於 104 年 11 月 24 日至 12 月 8 日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公 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開放政策議題, 公 開徵集民眾意見及支持,透過公共政策參與平臺機制將僑 生政策白皮書(草案)提請各界討論,廣泛納入各方建言 及周延僑生教育政策。 僑生政策之推動有賴政府各部門間群策群力,更需要 國內單位與海外僑團的跨域合作,以達到擴大海外生源開 發,為國內學校拓增生源之攬才目標;培育僑生對臺灣之 認同,培養其留臺工作就業知能之育才目標;鼓勵優秀僑 生留臺工作,為國內產業及臺商媒合人才之留才目標;凝 聚留臺校友向心,匯集友臺親我力量之用才目標。 在追求攬才目標達成之策略方面,僑生來臺求學首重 語言能力,因此未來應加強東南亞生源重鎮地區之華語文 教育,以奠定來臺接受高等教育之基礎。鑑於我國邦交國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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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官方管道受限,因此推動策略上應靈活運用僑社、 僑校、臺商及留臺畢業校友等民間組織力量,由本會協調 教育部及海外聯招會適時派員赴東南亞生源潛力地區辦理 招生宣導。 在育才策略方面,有鑑於畢業僑生可填補國內產業人 力需求,並可協助企業前進新興市場布局,是以,未來本 會將隨時協調相關部會檢討僑生育才政策,培育之僑生能 符合我國產業需求,另一方面,亦將隨時檢討活化僑生輔 導機制,以達到強化僑生對臺灣之認同,及協助僑生儲備 跨域就業能力。 在留才策略方面,鑑於我國產業中級幹部人才尚有短 缺狀況,留才策略將以擴大評點配額制適用範圍能及於技 職僑生,以補充我國產業技術人力中階領導人才。 在用才策略方面,留臺校友為海外友我之堅定力量。 因此,將持續強化僑生畢業後參與校友會組織凝聚力量, 並鼓勵積極參與當地主流及僑社事務,推展公眾外交工 作,以及鼓勵留臺校友協助中華文化之傳承。 二、我國僑生政策行動方案 有關推動僑生政策行動方案,析述如下: (一)攬才 1.鼓勵僑生來(留)臺升讀碩博士班 受中國大陸經濟崛起現象之吸引,帶動海外各地 華人社會年輕學子學習華語風潮,且多以實用為主, 著眼就業導向,因此,未來在吸引優秀僑生來(留) 臺升讀碩博士班,各校研究生學程應加強大學校院國 際化環境、提供豐富之華語文研習資源、強化研究領 域之特色課程,以及適度提供獎學金及配合開設英語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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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課程等措施,以達擴大招收僑生選擇來(留)臺升 讀碩博士班之目標。 2.加強大學校院招生工作 僑生招收近年來處於穩定發展階段,惟整體招生 作業,包括宣導時程、報名方式、分發作業宜隨時檢 討,用更彈性的作為來擴大辦理東南亞生源潛力地區 招生工作;另鑑於國內各大學校院之發展各有特色及 優勢,未來對各校赴海外辦理單獨招收僑生之規範, 可朝更彈性處理,藉由彈性及多管齊下之招生,再創 僑生來臺升讀大學人數的高峰。 3.結合產業需求發展扎根技職僑教 為因應人口變遷之挑戰,僑生政策必須轉型向下 扎根,將招收海外華裔子弟來臺就讀技職型高級中等 學校學程,列為未來政策推動重點之一,使僑生儘早 來臺,提早融入臺灣社會。本會自 103 學年度起積極 推動「加值型僑生方案」,招收海外國(初)中畢業學 子來臺就讀高職學程,學成後輔導其接續升讀科技大 學,103 學年度來臺就讀高職人數計 270 人, 104 學 年度就學人數達 482 人,成長幅度近八成,未來將配 合產業人力要求,擴大選擇績優學校加入辦理的行 列。 4.擴增先修教育辦理能量 先修教育係以培養來臺就學為目的之預備教 育,並應考量不同地區僑生之特性及華語能力,以及 向下開展高中先修教育,可不侷限僑生,諸如從培養 境外學生語文能力,為未來可著力之新面向,因此, 可酌增加先修教育辦理學校,彈性檢討國內僑生教育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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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亦即僑生先修教育工作,可跳脫現有舉辦時程 在大學分發前,課程內容純以加強高中課程之辦理方 式,以新思維考量納入著重強化中文能力之先修教育 形式,以及增加先修教育辦理時機為留待所讀大學的 時候辦理,以提供僑生更彈性選擇。另因應少子女化 導致生源不足之問題,著手盤點中南部學校宿舍,活 化校園空間,並建立寄宿家庭制度,以容納高級中等 學校僑生來臺就學。 5.因地制宜開發東南亞地區僑生生源 為開發東南亞地區僑生生源,本會將針對東南亞 各僑區採取因地制宜作法,包括配合掌握菲律賓學制 之改變及印尼開放華語教學契機,強化該二地區招生 宣導;對全日制僑校畢業優秀僑生鼓勵其來臺就讀大 學;拓展東馬、泰北、越南、印尼蘇北及菲律賓等地 區華裔子弟成為加值型僑生方案之生源地等。 6.配合國內人力需求開設政策專班 為配合國家發展需要、產業用人需求,並提供海 外華裔青年更多來臺就讀機會,本會除賡續於金門開 辦政策專班,強化金僑僑務工作與僑生教育之連結, 另規劃開辦健康管理科政策班,協助解決國內長期照 護人力不足情形。 (二)育才 1.關懷照顧僑生強化臺灣認同 為提升僑生對臺灣的認同進而選擇留臺工作,將 持續輔導全國各校及僑生社團辦理各類活動,給予僑 生足夠照顧與支持,營造友善環境,讓僑生感受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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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及學校乃至社會的關懷,從在臺求學期間即漸進融 入臺灣社會與增進對我認同。 2.協助僑生儲備留臺工作之跨域競爭力 因應國內產業人才需求以及海外臺商布局東南 亞新興市場之趨勢,本會除將賡續鼓勵僑生在臺求學 期間努力向學,建立良好人際關係,並將積極協商相 關部會辦理僑生培訓活動,培養僑生未來留臺工作能 力,順利進入職場,並可協助我國產業前進新興市場。 3.活化僑生服務圈服務效能 僑生服務圈是本會為優化活化僑生服務工作所 建置之資訊平臺,旨在提供僑生求職與廠商徵才平 臺,並提供無時差之本會法規、活動等相關資訊,本 會未來將強化此一網路平臺公開跨域培訓資訊,以增 加僑生與廠商雙方媒合之機會。 (三)留才 1.推動評點制擴大留用僑生 103 年 7 月起推動評點配額制度,當年度計有近 800 名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105 年起取消配額並簡 化申請程序,僑生留用政策已見逐步成效。鑑於我國 產業中級幹部人才尚有短缺狀況,本會將持續會同相 關部會規劃評點制雇主適用範圍擴及未來我國社會 發展及產業需要之僑生,俾我國產業技術人力中階領 導人才能透過優秀畢業僑外生獲得補充。 2.續與相關部會研議鬆綁居留、定居相關法規 臺灣社會發展穩定,政治自由民主,並且有與時 俱進的勞、健保制度,以及相對良好的生活品質,可 給予留臺工作的僑生生活穩定及踏實感。為利未來僑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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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作居留及定居所需,本會將持續與勞動部、內政 部等相關部會合作,適時盤點並檢討職業證照與就 業、居留法規相關規定,俾適度鬆綁相關法規,營造 僑生在臺工作、定居的友善條件。 3.提供在學僑生實習或專業培訓機會之就業輔導 本會將系統調查有意願於寒暑假期間,提供僑生 前往實習或專業培訓之臺商企業(包括臺灣或僑居 國)之就業輔導,透過職涯規劃活動辦理僑生與國內 企業媒合,以提供在學僑生為申請留臺工作預作準 備。 4.結合相關資源建立留才平臺 未來將結合行政院招商及攬才聯合服務中心、世 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以及本會僑生服務圈、各校僑 輔單位等相關資源,作為僑生覓職之網路媒合平臺, 協助僑生留臺工作。 (四) 用才 1.運用各地留臺校友組織等網絡協助海外招生 強化留臺校友組織聯繫服務,複製校友組織運作 成功典範,並加強與僑生保薦單位聯繫,以達壯大海 外招生網絡,創造攬才反饋效益。此外,本會亦將同 時結合留臺校友組織與僑團、僑務榮譽職人員等現有 資源及人脈通路,協助推介臺灣優良求學環境,宣導 創新僑生政策,鼓勵海外僑生來臺升學。 2.結合臺商力量培育僑生成為中堅幹部 臺商在僑居國的投資為僑生提供就業機會,本會 可引導使僑生與臺商成為相輔相成及互利互補的關 係。尤其可鼓勵東南亞地區臺商企業協助僑生來臺就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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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未來本會可商請馬來西亞、泰國、緬甸、越南、 柬埔寨及印尼等地區之臺商總會事業有成領袖出面 結合當地各臺商團體,籌設「僑生來臺就學獎助基 金」,提供優秀(清寒)僑生來臺就學機票補助及在 臺就學期間之獎(助)學金,畢業後亦可至臺商企業 相關公司(包括臺灣或僑居國)實習或就業,以拓展 當地經貿,成為我國開拓東南亞市場的尖兵。 3.結合留臺校友力量,增進我與東協經貿實質友好關係 在我國相繼成為馬來西亞、越南等國之主要投資 國時,臺商在該等地區投資布局及影響力日益擴增, 其間留臺僑生扮演重要角色。全球留臺校友會近八成 集中在東協國家,而國內產業前進東協新興市場時, 在語言不通及當地社會環境不熟悉情形下,對人才需 求尤為殷切,大多希望能晉用留臺僑生擔任當地公司 重要幹部,留臺生儼然成為協助臺商企業前進新興市 場的重要助手與推手,其優秀表現已普獲臺商肯定, 整個留臺校友之能量,如能善加運用,實可增進我國 產業與東協國家之經貿實質友好關係及擴大雙方交 流合作。 4.鼓勵僑生接受華語文師資培訓返回僑校傳承正體字 海外僑教推展攸關文化札根與傳承工作,也是培 養僑社新生力量及維繫僑社發展的基石,來臺就學僑 生多來自海外僑校,渠等在海外僑校期間接受正體字 及臺灣多元文化的教育洗禮後,可縮短來臺的適應 期。本會未來亦可鼓勵經過我國大學教育培育的留臺 生在大學期間接受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畢業後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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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校任教,除可強化海外僑校對中華文化之認同與向 心,更有助於海外華校推展正體字及中華文化。 5.鼓勵海外留臺校友組織吸收僑社新血,推展公眾外交 留臺校友學成後若選擇返回僑居地發展,除可發 揮在臺所學專長在各領域展現長才外,因其對於中華 民國具備相當程度之瞭解及認同,允為海外堅定之友 我力量。爰鼓勵渠等積極參與當地僑社事務,開啟華 裔青年對自我文化與身分認同之深度思考,激發其關 心在地華人社會之理想與熱忱,並培養領導僑社深入 參與社區發展和社會服務之意志與實踐能力,使僑社 不斷成長茁壯,將能注入僑社新血、增進僑社傳承、 厚植友我中堅力量及協助我國推展公眾外交工作,提 高中華民國國際能見度。 綜上,僑生政策在打造臺灣成為華裔青年海外留學首選,以 及化僑力為國力,為國家競爭力加分的願景下,提出我國僑生政 策攬才、育才、留才、用才目標,並透過策略分析釐定行動方案, 而每一行動方案希望達到化僑力為國力之政策效益,茲彙整精要 說明,詳表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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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五

僑生政策目標及政策效益

1.攬才目標:擴大海外生源開發,為國內學校拓增生源 1.1

僑生語言、文化與我國相近,來臺就學意願高, 可紓緩國內生源不足問題。

1.2

技職僑生專班可帶動學校與廠商合作、高中職校 與技職大學合作之轉型。

1.3

擴大海外生源開發,有助強化國內大專院校進軍 海外招生及國際化發展。

1.4

吸引優秀僑生來臺升讀碩博士班,有助提升我優 勢研究領域國際競爭力。

2.育才目標:培育僑生對臺灣之認同,培養其留臺工作就業知能 2.1

僑生來臺求學對臺灣認同,為知臺友臺親我力量。

2.2

僑生來臺接受正統中華文化教育,有助提升海外 華校正體字文化傳承。

2.3

僑生服務圈網路平臺公開跨域培訓資訊,可增加 僑生及廠商雙方工讀及實習媒合之機會。

2.4

僑生具跨國語言及多元背景,有助開拓本地學生 國際視野,提升國際競爭力。

3.留才目標:鼓勵僑生留臺工作,為國內產業臺商媒合人才 3.1

擴大海外生源開發,扎根技職僑教,可結合產業 需求發展,補充我產業中堅人力。

3.2

優秀畢業僑生可成為臺商企業前進新興市場之跨 國領域人才,協助我國產業國際化的布局。

3.3

僑生認同臺灣,生活融入容易,僑生留臺工作繳 稅及消費可實質增加產值。

3.4

僑生留臺工作有助於長期推動「經濟移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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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才目標:凝聚留臺校友向心,匯集友臺親我力量 4.1

留臺校友組織協助推介臺灣優良求學環境,宣導 創新僑生政策,鼓勵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可創造 攬才反饋效益。

4.2

畢業僑生返回僑居國可為僑社注入新血、增進僑 社傳承,使僑社不斷成長茁壯,厚實友我中堅力 量及協助我國推展公眾外交工作。

4.3

留臺校友力量增進我與東協經貿實質友好關係, 成為臺灣拓展經貿外交及臺商進軍東南亞地區 之一大助力。

4.4

輔助海外留臺校友組織,匯集友臺親我力量,提 高中華民國國際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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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語 綜觀當今國際環境,各國皆努力於競逐國際優質人才,我國 僑生政策除立基於「協助海外僑社培養人才,傳遞中華文化價值」 的思考,更將強化轉型「倍增僑生來臺留學,全面擴大吸收優秀 僑生留臺就業」,以達到化僑力為國力,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願景 目標。 僑生與我國關係緊密,具有獨特之優勢,僑生政策之成功更 有賴政府一體之思維,政府各部門間從政策面、實務面、法制面 齊心通力合作,未來本會將持續與各相關部會共同踐行攬才、育 才、留才、用才的僑生政策,以擴增國內生源、補充我國產業優 質人力,並致力培育臺商新興市場人才。 未來僑生政策的發展主軸將配合國內人口政策、教育政策及 產業需要來務實推動,協助國內各級學校生源補充,配合技職教 育再造,並深化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之連結,以培育僑生成為優 質在地人才,讓僑生共同為中華民國發展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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